《浮云半书3》 第1章 [仙侠魔幻] 《浮云半书3》作者:李惟七【完结】 简介:安史之乱爆发,为寻找象征天下太平的凤凰遗落的羽毛,也为寻回遗失的大唐盛世,裴将军和叶校尉再次踏上危险而有趣的旅途。 华清宫、白帝城、雁门关、雎阳道……他们走过一座座城池,见证了波澜诡谲的命运、危机四伏的乱世,也见证了温暖纯粹的人性、男儿热血与忠魂。 然而,旅途的尽头,他们却迎来一段令人意想不到命运往事,以及,一场他们之间的生死之战。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地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炼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棱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他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浮云半书》写到第三卷 ,得到了你们很多的鼓励和支持,也有了一些当初动笔时不曾想过的收获。 将军和校尉一直“在路上”,我也一样。每一步足迹都有你们相伴,何其有幸。 在历史背景的选择上,我曾经一度不敢写安史之乱,总觉得盛唐的歌谣应该永不落幕,那高亢的调子应该一千年再一千年地唱下去。唐朝那么美,唐诗那么美,那繁花盛开的年华应该一季再一季地怒放轮回,就像时光永不枯死的泉眼,就像青春永远新鲜的誓言。 可是,盛衰兴替,原本就是历史;悲欢离合,原本就是生命。 滕王阁、白帝城、华清宫、寒山寺……每一座城池都有自己的灵魂,沉积在砖石间的历史、时光,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搁笔时,我推开窗,唐时的城池仍伫立在月下,唐时的明月仍如千年之前。 总有向死而生的勇士,总有不惧未知的智者,总有绝境中爆发的反戈一击,总有冰雪不能淹没的春意,这就是千百年来的历史。 行走于战火之中,这旅程并不是那么黑暗和绝望,总有一些东西是属于少年的。无论乱世还是治世,头顶总有星星是亮的,而朋友的手心总是温暖的。 将军和校尉并肩走过很多的路,在陇右战场的月夜,在长安古道的清晨,也在乱世烽火的黄昏。 时光一直在行走,脚下的路一直在变换,我相信他们仍会坚守。将军慵懒的笑意里始终有赤子的情怀,而校尉的清冷沉默中总有一份不语的善意。彼此的信任不曾改变,内心的骄傲不曾低头。 岁月几经白骨红颜,他们就是瑰丽的诗篇。 李惟七 2016年7月16日 第2章 蓝桥驿 蓝桥春雪君归日,秦岭秋风我去时。 ——唐·白居易《蓝桥驿见元九诗》 一 高仙芝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从军十几年,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人。只听贴身侍卫又来报:“将军,那个人又来了,就站在你营帐外。”高仙芝一个头两个大,连连摆手吩咐:“说我不在!”侍卫接着禀报:“我说了,他不信,他说知道你在。”高仙芝勃然大怒:“他怎么知道老子在?” 侍卫禀报:“他说,他和将军心有灵犀。” 高将军忍不住掀桌,他出身名将世家,容颜白皙俊美,身材高大修长,作战身先士卒勇猛无匹。坏就坏在他军纪严明,从不乱杀人,自然也不能把那惹麻烦的家伙拖下去了事。 一个长得瘦弱还腿脚不怎么灵便的人,想来从军,还想做他高仙芝的贴身侍卫,这不是开玩笑吗? 他一开始还尽量客气地摆手拒绝:“我的贴身侍卫已经够了,暂时不需要人。”聪明人听到这里就该识趣,赶紧另谋高就,但那人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脸皮厚,立刻微笑说:“暂时不需要,那就是以后还会需要,我就在这儿等着,等将军需要。” 等我需要个屁!高仙芝心里骂骂咧咧,没好气地随口敷衍对方:“你会做什么?” “所有侍卫能做的事,我都能做;侍卫不能做的事,比如写文书、战报,洗衣服做饭,我也能做,将军只要招募了我进帐中,从此万事无忧。”对方不亢不卑地说。 第2章 没见过自吹自擂脸皮这么厚的人啊。高仙芝正要发作,只见对方若有所思地开口补充:“也不对,倒也有一件我做不了的事。” “什么事?”高仙芝顺口问。 对方认真地说:“生孩子。” 高仙芝差点将一口水喷了出来,他打从心里恼火,上下打量对方,只见那小身板儿跟纸鸢似的单薄,腰身瘦得掐一下就能折断,有一只腿脚是跛的,脸孔黄得像刚生过病,别的不说,这么丑的侍卫要是带出去,别人真的以为他帐下无人,不被笑掉大牙才怪。 于是高仙芝迳自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我既不缺侍卫,也不需要人洗衣做饭,这里的军队多得很,你去找别人。” “将军是嫌我长得丑?” 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他被说中了心事,尴尬地回过头来,只见对方一脸愠色:“这就是将军的不对了。将军招募的是军人,又不是夫人,要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 高仙芝俊美的面孔上,表情顿时惨不忍睹。 就这么被围追堵截了整整十天,高仙芝连出营帐上个厕所,都要偷偷摸摸,以防在茅厕里小解时,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高将军,在下蒲州封常清,来应征做你的贴身侍卫。” 连强敌当前,大战在即都吃得饱睡得香的高仙芝,平生头一次觉得生无可恋,整个人都瘦了,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他欲哭无泪地把那个叫什么常……哦,他记住那个名字了,叫封常清的人叫进来,最后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安西的大唐军队也不止我一支,你怎么就是缠着我不放?” 本来是准备听到“高将军勇猛威武,我早就听闻大名,所以前来投奔,誓死追随……”这类慷慨激昂表决心的话,结果却听封常清悠悠然叹了口气:“将军不是嫌弃我长得丑吗?” 高仙芝张了张嘴,正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听对方悠悠然接着说:“别的地方我已经全都试过了,那些将领也都嫌弃我丑,没人肯要我。你这里是最后一处地方,没得选了,只能死缠烂打,试试运气。” 高仙芝顿时觉得自尊心碎了一地。 二 被缠得没办法的高仙芝把封常清收了进来,原本打算先招进来,然后出几个难题让他知难而退,结果没过多久,高仙芝自己舍不得了。 封常清这个侍卫,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且不说身边的琐事被安排得有条不紊,文书被整理得井井有条,就是三更半夜高仙芝肚子饿了,不用自己去找吃的,只要叫一声,一炷香的工夫,封常清就能端出一碗羊肉面,两碟小菜,拎来半坛烧酒。 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当初要不是封常清死缠烂打,高仙芝还真的就错过了这位靠谱的多功能贴身侍卫。 封常清做事一丝不苟,虽然是跛脚,在军营里比很多士兵都更有军人的样子。 冬天下着大雪,天冷得滴水成冰,高仙芝盖了好几床棉被,也不觉得暖和,想到营帐外封常清还在站岗,他就叫了一声:“进来。” “将军有何吩咐?”封常清在外面问。 “叫你进来就进来,废话那么多干什么。”高仙芝不耐烦地骂。 “是。” 封常清进来了,头发上都是雪,全身也裹着雪花,本来瘦弱的年轻人倒像是穿了一件滑稽的棉袄,成了个白胖子。 高仙芝笑骂:“把雪抖抖再进来!” 封常清退回帐外,把身上的雪抖掉,再进来的时候就是平常的样子了,只是棉衣全部湿透。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却仍然不失军人的仪容。 “衣服脱掉。”高仙芝随口说。 “……”封常清迟疑了一下,“将军……” “脱了衣服上床来。” 自从相识以来,每次都是封常清让高仙芝难堪,这一次,总算被高仙芝扳回了一城,听到这句话,封常清的脸色真是好看得紧,比搭台子唱戏的还要精彩。然后,只见高仙芝随手扔了一床棉被给他:“给老子捂脚。” 封常清终于明白过来,嘴角抽搐了一下:“多谢将军。” 高仙芝治军极严,却对将士很好,这晚的风雪夜,封常清就和高仙芝抵足而眠。 雪下得大,天也冷,人心却是暖的。 这晚封常清梦到了小时候。 风雪漫天,他独自在城墙上玩耍,天地那么旷达,风雪那么大,他伸出舌头顽皮地去舔城墙上的雪,身后突然传来阵阵怪异的起哄和嘲笑声,一只手从身后猛地推了他一把! 他从城头倏然坠落下去,恐惧像刀锋一样凌迟着他的身体,他惊呼,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一道蓝色的光芒在眼前闪过,随即是深蓝的一片,封常清只觉得有什么融化进了身体里,他的身体轻得飘了起来,就像是死过一回,又像是在剧痛中重获新生。 那光芒……究竟是什么?温柔如羽却又危险如刃…… 封常清想要伸手去握住,却醒了过来。手摸到腰畔,空空如也。他猛地一惊,立刻挺身坐起来。只见高仙芝早已经起来,正将寒光沉沉的盔甲穿上,回头看了他一眼,随手将一把剑扔给他:“你有睡觉时佩剑的习惯?” 那是一把陈旧的剑,古朴不起眼,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剑柄上蓝色的花纹,栩栩如生,展翅欲飞。 高仙芝似笑非笑地将衣领理好:“有这种习惯的人戒心都很重。我清晨起来,看你皱着眉头,拳心也捏得死紧,这样睡觉不累吗?” 第3章 “我做了噩梦,”封常清抚摩着佩剑,狂跳的心终于稍定,声音无端有些虚弱,“我梦到了小时候,刚来安西时。” “哦。”高仙芝随口问,“你当初是怎么来安西的?” “儿时随全家一起流放,”封常清苦笑,“父母去得早,我跟着看守城门的外祖父生活,那时我不会说安西话,本地的小孩欺生,有一次,几个人恶作剧把我推下城墙。” 那么高的地方,本来是非死不可的,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他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竟然能捡回性命。 只是摔瘸的腿再也接不回来了,他也就成了如今的样子。 三 军营里的士兵们一开始见封常清形貌瘦弱、腿脚不灵便,都没把他当回事。后来见他举止从容,不亢不卑,倒也对他生了几分敬意。再后来,敬意渐渐变为敬畏。 一年一度的军中演武大会上,封常清与全军同军衔的士兵比试,获得了单打对垒第四名,马背骑射第一名。 三军震慑。 封常清的筋骨和体能没有任何习武的先天优势,可是每日训练场上,别人在流汗,封常清在拼命——在训练场上趴下可以再站起来,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他似乎比别人更懂得这道理。 身为将帅,高仙芝经常一大早起来就能看到封常清在练功,有时夜深了,别人都休息了,封常清还在练剑,勤奋得让高仙芝都有点看不下去。他忍不住问:“练功有瘾?” 封常清微笑:“全力以赴,习惯而已。” 想了想又说:“除了生孩子实在做不到,别的事情大抵都事在人为,应该难不倒我。” “……” 虽然觉得这小子狂得可以,但高仙芝仍然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就他那小身板儿,瘦得跟薄纸一样,就算再练,能练得和老子一样高大威猛吗? 春去秋来,封常清的身材虽然瘦弱如初,却终于骑射自如,加上将手中一把长剑刺入气势如虹的力量,再无人敢小视。 这天,封常清像以前一样认真地在营帐外站岗。 三更时分,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按说高仙芝应该已经睡下了,封常清觉得不对,于是唤了一声:“将军?” 营帐里的声音和平时大不一样,只听高仙芝粗着嗓门说:“……滚。” 换了别的侍卫,可能就滚了,但封常清听出了高仙芝那个字里的一丝颤音。 进入军营以来,他从没见高仙芝怕过什么。 封常清神色一凛,悄无声息地掀开帐门。 只见营帐里一片惨白的月光,高仙芝一手提着长枪,对准自己的床榻,脊背绷紧,身体比铁还要僵硬。 封常清目光凌厉地扫过床榻,然后他看见……床榻上空空如也。 他顺着高仙芝长枪所指的方向看去,终于看清了一道黑影,顺着床沿慢吞吞地爬过。 ——那是一只蜗牛。 “……”封常清嘴角动了动,上前用剑尖把那只蜗牛挑起来,扔出营帐外。 身后传来一声吼声:“滚回来!”高仙芝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封常清神色不变地转过身:“我什么也没看见。” “放屁!”高仙芝骂,“你看到老子在睡觉。” “……是。” 高仙芝一脸要杀人灭口的表情,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一个天下名将,怎么会怕小小的蜗牛?但是这种软软的、蠕动的东西,真的令他头皮发麻……那么软,还带着黏糊糊的汁液,光想想就能起一身鸡皮疙瘩,要是被碰一下,简直能立刻晕过去。 更要命的是,这个奇葩的弱点他掩饰了这么多年,如今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侍卫当面撞破! “……擅闯本将营帐,今晚扎三个时辰的马步。”高仙芝气急败坏地丢下这句话,把封常清赶了出去。 深更半夜,封常清在寒风中扎马步,顺便思考人生。 清晨曦光微露,高仙芝睡眼惺忪地起来,看到封常清还在扎马步,瘦瘦的脊背,一身衣衫全被汗水湿透。高将军虽然骂起人来彪悍得问候人全家,却嘴硬心软,黑着脸说:“起来吧。” “是。”封常清听命站起来,因为马步扎得太久腿麻,双腿一软,狼狈跌倒在地上。 高仙芝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很满意,觉得应该提醒他记住这次教训:“知道自己错了?” “知道。”封常清满身泥泞地爬起来,认真地回答,“将军要面子,所以侍卫们都打扮得光鲜靓丽,英俊不凡。谁要是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伤了将军的面子,那比杀了将军还严重,将军会认真记仇的。” 高仙芝心里想,我去! “……再扎两个时辰!还有,下次不要跟我提蜗牛!” “是。”封常清的语气却和昨晚没什么分别,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将军,蜗牛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随它去吧。”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高仙芝勃然大怒。 “是。” 封常站起身来,站稳军姿为高仙芝开路:“昨天晚上下雨,今天路上怕有蜗牛,请将军当心。”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 …… 高仙芝气势汹汹简直逃一般地快步离开,脸上杀气腾腾,身后传来封常清带笑的声音:“将军,怕蜗牛没什么。有些东西也和蜗牛挺像,柔软的不一定没有力量。”说到这里他微笑一顿,“比如,情义。” 第4章 不知为何,高仙芝心中莫名地一动。 情义?那么柔软的东西,也可以令最强大的人心生敬畏。 四 封常清拖着扎马步扎得酸痛的腿坚持巡逻完毕,回到中军大帐时,远远地听到帐内阵阵不寻常的喧哗声。 出什么事了?封常清不禁加快脚步,营帐帘门一掀,他却愣了一下。 高仙芝和几个人围在一起打牌,几人的兴致正高,其中一个白衣少年是从来没见过的,一张牌甩下来:“胡了!” 高仙芝忿然抗议:“不是吧?老子又输了!”说话间一抬头看到封常清,顿时高兴地说:“来得正好,本将军有件事问你!” 封常清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稳稳站定拱手:“将军请吩咐。” 几个牌友的目光顿时都落在他身上。 那个赢牌的白衣少年双腿修长舒展,姿态慵懒像是长安或洛阳来的花花公子,一脸不务正业,饶有兴味地打量封常清:“大蘑菇,这就是你说的除了生孩子之外,什么都会的侍卫?” 高仙芝不理他,问封常清:“你会不会打牌?” “……”封常清沉默了一会儿,镇定地说,“会。” “好!”高仙芝一把拉他坐下,“你替我打几把!” 很多年后封常清回想起这次打牌,仍然忍不住扶额——怎么有人能腹黑得这么不要脸?少年出牌根本就是耍流氓,神鬼难测。封常清一开始还能勉强应付,后来便被他声东击西绕得云里雾里,先是输掉了身上仅有的铜钱,然后是盔甲和腰带,中衣和靴子,最后是里衣汗衫……寒冬腊月,封常清穿着一条裈裤,打着赤膊瑟瑟发抖地出牌,第一次觉得世上有他坚韧的神经也无法忍耐的考验。 “再输下去就连裤子也要输掉了!”高仙芝终于憋不住,“别打了吧?” “……”封常清冻得咬紧牙关,小身板坐得笔直,“但听将军吩咐。” “这就不打了?”白衣少年显然牌兴正浓,“输掉裤子算什么?还可以卖身抵债。我看你这个侍卫牌技不错,干脆就送给我,我不会嫌弃的。” “不送!”高仙芝大手一挥,斩钉截铁。 “无趣,你这护短的习惯还是老样子啊大蘑菇。”白衣少年“刷”地一下将手里的牌展开,动作潇洒自在,他看上去比高仙芝年龄要小得多,说话却是毫不见外的派头。 封常清愣了愣——大蘑菇?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一开始他只以为自己听错,现在再次清清楚楚听到,不由得困惑,那是什么? 对方仿佛能一眼能看透封常清心中所想,随口说:“你家将军不是叫仙芝吗?不管仙芝、灵芝,还是松芝,那都是大蘑菇。” 他说得理所当然,好像不管叫“大蘑菇”还是“小甜甜”都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 冷汗终于从封常清的额头上流下来,威名赫赫的西北名将被取这样的外号,太伤自尊了! 对方笑眯眯地拿着牌,轻松抽出一张,甩下来:“你是不是在想,你的牌技不可能比你家将军还差,怎么就比他输得还惨?”他乌黑明亮的眼睛眨了眨,眼波如潭,难测深浅:“因为你聪明。” 封常清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嘲讽自己,不敢轻率答话,只好闭紧嘴巴。 “你家将军是个笨人,聪明人最怕遇到笨蛋。而你聪明,那就好办得多——至少你能看懂我在设陷阱。” 高大将军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侮辱了,勃然大怒,“放屁!”他死要面子地补了一句:“那……那是老子故意放你一马!你个赔钱货!” 封常清一向觉得自己不算笨,面对今日的不速之客和乱糟糟的牌局,脑子却不够用了。 赔钱货?那又是什么? “那么,再来一局?”潇洒爱笑的赔钱货好整以暇。 “……” “上次你输掉的裈裤我还让侍卫留着,等你有了一千金来赎。”赔钱货循循善诱。 在下属们异样的目光中,被揭了老底的高仙芝涨红了脸,脸色在“你闭嘴”和“士可杀不可辱”之间艰难转换,活脱脱像一只被欺负得惨的大老虎。封常清实在于心不忍,再看那悠闲自得的白衣少年“赔钱货”,赔……裴?他突然心念转动,心头一震,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 天子钦点的探花郎,十五岁前往陇右军营,用兵如神,百战不败,令吐蕃闻风丧胆的“白衣修罗”—— 少年将军裴昀,竟然亲自到安西军营中来了! 若非边境出了大事,他原本绝不该出现在这里。 封常清几乎是下意识地攥紧拳,浑身因为紧张而僵硬起来,他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营帐里几人都是高仙芝的心腹大将。 裴将军还是一脸轻松,没事儿人一样,抬手让继续打牌,几个将领也都舍命陪君子。 不到黄昏,裴将军就起身辞别,来去都没有惊动更多人,简直让人怀疑他就是专门来打牌的。 封常清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月华如水,新雪如被。 三更时分,军营里突然隐隐传来调兵的声音,正在站岗的封常清听到身后熟悉的脚步声,一回头,只见高仙芝一身戎装峻拔,高高大大站在他面前。 “将军这是要出征?”封常清一怔,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达奚部落反了。”高仙芝持枪而立道,“随我出发,我大唐两千精锐,先去会会他们!” 第5章 原来,谈笑之间,纸牌之上,战局布谋已定。 五 跟随高仙芝前往绫岭平叛,这是封常清第一次上战场。 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战场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校场演练,战争是血流漂橹,尸横遍野。 冲杀在乱军之中,封常清奋力挥剑,耳边传来自己巨大的喘息声。鲜血溅在脸上,自己的,敌人的…… 就在这时,封常清看到一道恐怖的刀光。 寒光不是朝他袭来的,而是朝着高仙芝的后背!作为主帅的贴身侍卫,他毫不犹豫地举剑去挡,然而那袭击的速度太快了,根本挡不住,电光火石的瞬间,他手臂怵然发麻—— 敌人的刀悍然将他手中长剑震开,凌厉刀光铺天盖地斩下,封常清手臂剧痛,长剑仿佛有生命般发出沉重的龙吟之声,来不及了……他合身扑了过去! 无数画面瞬间在脑海中交错,熟悉的蓝光在眼前心头狠狠划过,心魂仿佛再一次从城头坠下,被某种力量吸引,又被某种渴望托举,强悍滚烫,可忘生死…… 然后,后背骤然一凉,像是雪花飘落进衣襟,然后天地倾斜,五脏六腑仿佛在沸水中煮过,他眼前骤然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封常清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一堆乱石上。 后背火燎一样的痛,右臂更是根本无法抬起来,痛到麻木的手臂仿佛不是自己的。 士兵们在他跟前来去,很多人身上脸上沾着血污,还有人在擦拭着兵器,天已经黑了,军队临时扎营隐藏在密林中,为了不暴露行踪,连篝火也没有。 封常清喉咙干渴得快要冒火,他艰难地动了动,这时,一个水囊扔到他面前。 他立刻不顾一切用颤抖的手抓起来就往嘴里灌!冰凉的水入喉,一股血腥味顿时从胸腔漫上唇齿,他忍不住剧烈地咳嗽,唇角顿时呛出血沫。等缓过一口气来,他抹掉唇边血迹,吃力地抬起头……只见高仙芝站在他面前,高大的身影几乎遮住了月下山川。 高仙芝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道:“后背两尺长的刀口,再深一点,就能把你劈成两半。老子出征前教过你,战场是这么玩的吗?” “将军没有教过我。”封常清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但将军把后背留给了我。” 高仙芝一时间没有说话,四周弥漫着清冷的血腥气。封常清脸色苍白如纸,他知道,自己不仅差点被劈成两半,而且右手手臂骨折,痛到难以忍耐,他咬紧牙关不发出呻吟。突然,只见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被扔到地上。 ——那是他自己的剑。 “剑拿上。”高仙芝粗暴地命令。 封常清用仅能活动的左手吃力地握住血迹斑斑的剑。 “知道你是怎么捡回一条命的吗?”高仙芝眼底带着不耐烦的傲气,“我干掉了那个偷袭者,他当场气绝,没有时间劈完那一刀,所以你只死了一半,没有死透。刀劈在剑上,你的剑还算硬,没断,否则你的脑袋也没了。” 封常清心头微微一凛。剑身有砍凿的痕迹,能看出当时的惊心动魄、生死一线。 “我的背后有眼睛,不用别人替我挡刀。我的身手也很好,好得你这样初出茅庐的新兵根本没法想象。”高仙芝居高临下地说,“用不着你扑过来表现,不然,我就不用在解决那个小喽啰的同时还要把瞬间丧失战斗力的你接住,抱上马背拖回来,麻烦透了。” “将军你一感动就会变成话唠吗?”封常清冷静地指出。 “放屁!”高仙芝勃然大怒,“我是在教你打仗。” 话音刚落,封常清腰上一轻,整个人被凌空拎了起来! 事实证明,顶撞主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高仙芝拎着封常清,就像拎着一只布袋,大步走过乱石杂草和人群,粗鲁地将人一把扔上马背。 封常清愕然提醒:“将军,几个时辰前我差点被劈成了两半……” “哦。”高仙芝理所当然地说,“不是还没劈成两半吗?” “……”封常清眼前一黑!他挣扎着想问有没有搞错?我这样的伤员应该运送回后方! 却听高仙芝回头朝士兵们大声说:“出发!” 声沉如海,群山微震。 这晚,高仙芝带着精锐士兵连夜直捣敌营,奇袭主帅大帐。 封常清趴在马背上无法动弹,剧烈的颠簸让五脏六腑都几乎要移位,他觉得自己快要在主帅的公报私仇中死透了…… 寒风凛冽如刀,血不断溅在脸上,战神长枪过处,所向披靡。 就在封常清疼得神智模糊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自头顶响起:“吃我一枪!” 晨光之中,长枪直取达奚部首领的头颅! 高仙芝策马悍然挥枪,对手的脸孔在瞬间惨白扭曲,随即大叫一声坠下马背,落在尘土之中!险中求胜,毕其功于一役。这一刻,封常清怔住,他突然明白了……高仙芝为何要带着重伤的他。 他在教他战场上的生存之道。 没有最好的防守,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没有最安全的时刻,最安全的时刻就是斩杀敌人之时! 这是高仙芝的枪法,这更是高仙芝的勇气胆色。 想要在战场上生存下来,没有侥幸,没有第二次机会,高仙芝不是傲慢,他是真的强大到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强大到能对麾下千军和万里疆土妥帖守护。 第6章 曦光中那高大的身影如同天神,滴血的长枪仿佛地狱里走了一遭,身后传来震天动地的欢呼声!策马紧紧跟随的士兵们身上带着荣耀,也带着累累伤痕,眼里火星迸溅,那是必胜的信心。 几乎在一夜之间,绫岭之下血流成河,敌军被剿灭殆尽。 清点战场时,高仙芝低头问了一句:“还活着?” 封常清还醒着,或许是因为疼痛让他无法昏迷,或许是因为胸腔中有什么在震撼、剧痛和共鸣,他知道,这将是他在战场上绝无仅有的生死之课。 在四野枯草的沙沙声中,他听到自己微微茫然地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人?” ——你是人,还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本以为高仙芝会勃然大怒,但对方只是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是人,但我更是个军人。” 封常清努力地抬起头问:“你怕过吗?” “怕过,”高仙芝的声音还带着刚下沙场的疲惫,显得暗哑低沉,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惊心,“但我不会停止前进,因我正是为那累累白骨之上,胜利的王座而生!” 金色的甲胄映着血光与太阳,烈火焚烧着古战场,天幕被映红,整个天地就像一枚巨大的勋章,佩戴在天下名将的胸前。 “我会带着你们,战胜不可战胜的敌人,到达不可到达的地方。” 封常清仰视他良久,没有说话。 终于,他释然一笑。 ——很好,那也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会追上你的脚步,与你并肩征战最艰险的地方,登上最耀眼的战神王座。 六 大军凯旋,后方将士摆了庆功宴,备下酒在等他们。 酒的确是好酒,流经喉咙,像是高山雪水流下,突遇一场春意燎原,燃烧得痛快淋漓。 高仙芝喝得酒酣耳热之际,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大事!大战得胜,给朝廷的战报还没写……虽然说军功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但是捷报也得上达天听,他平时最讨厌舞文弄墨这些事,于是半醉地大着舌头:“把……封常清叫来……给……老子写份战报……” 封常清从座位上站起来,走上前。高仙芝正要开口吩咐,却见他已经呈递上一轴纸卷。 “这是什么?”高仙芝狐疑地接过来,一路上都看到这小子病恹恹的,一点小伤也养了大半个月,弄得像随时要死了一样,比拖油瓶还拖油瓶,这是什么? ……战报? 他醉醺醺地展开来看了几行,酒意顿时醒了大半。 ——战报写得太好了,好到不可思议。 军营里大老粗多,要找舞刀弄剑的随手就能抓一把,要找个能文能武的实在难。酸腐书生倒是多,但他们不懂战事,写出来的东西空洞无物,最后还是得他自己操刀。谁知道让他头疼的大难题,在封常清手上竟迎刃而解。 更关键的是,封常清虽然随军出征,但作为士兵,为何看懂了他每一场指挥背后的用意? 高仙芝的后背无声无息渗出了一层冷汗。将领的决断与谋略是战场之魂,士兵们知道听号令冲锋,知道走了哪些路,或许还知道杀了多少敌人,却不可能掌控全局,对行军布阵背后的深意了如指掌,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他曾教过封常清见识战场的生死,教他做一名合格的战士,但从来没有教他怎么当一个将军! “这份战报,什么时候写的?”高仙芝愕然问。 “在绫岭时就写好了。”封常清如实回答。 ——这一仗会怎么打,有哪些虚实,在哪里驻军,布什么阵法,怎样歼灭敌军,封常清指了指自己的头:都在他脑海里。 从战场上下来之后,高仙芝第一次仔细打量封常清。 他突然想起,当初裴昀笑眯眯说的那句“你比你家将军聪明”,或许指的不仅仅是打牌。 七 天赋的才华,就像雪水擦拭过的刀刃,锋芒初试,清光夺目。 封常清从一个小小的侍卫,一步步被历练提拔。 天宝六年,高仙芝征讨小勃律国,任命封常清为安西留后使,总管安西四镇的一切事务。 无论对高仙芝本人,还是对安西唐军来说,这都是一场性命攸关的大战,大军出发已许久,仍没有一点儿消息传来。 留守的将领们都有些着急,虽然高仙芝是用兵的天才,但征讨小勃律国,选在最严寒的时候前往冰封的高原,一路行军艰险。崇山峻岭之间,数千大军奔袭,只怕九死一生。 封常清留守总管后方,把军务处理得有条不紊,从没有露出过半点忧虑神色,仿佛丝毫不关心高仙芝的生死。只是有一次,他站在行军地图前面,突然很久没有动。 “此时,他应该已经翻过昆仑山了吧,”封常清的目光落在一处地方,有几分出神地负手,“却不知昆仑山的雪水滋味如何?” 昆仑山的雪水,终究还是流出了清冽的胜利滋味。 高仙芝在连云堡大败吐蕃军,顺利度过坦驹岭,在阿弩越城俘虏了小勃律国王。 消息传来时,正在持卷读书的封常清只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结果,这天士兵们看到向来稳重的封常清连鞋子也没穿就快步走出营帐,步伐自信笃定,又如释重负——寒冬之后必有春意,但看到捷报如春草破土而出,终于忍不住惊喜而至于失态。 待到大军归来,久别重逢的两人在城墙上喝酒。 第7章 空中半轮月亮,高仙芝俊美的脸孔染了沙场风雪凛冽,拎着酒坛,说话直率仍如曾经:“我还真没想过会有今天,能将整个安西后方交给你。” “当初你把后背交给我,如今你把后方交给我,我觉得并无区别,”封常清微笑,“除了生孩子之外,别的事都事在人为,大抵难不倒我。” “一开始觉得你这小子狂,现在发现何止是狂?”高仙芝仰头喝了一口酒,由衷地感慨,“你在军中令行禁止,无人不服,孔子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还好我没有错失你。”说到这里,他拎着酒坛开玩笑:“哈哈,当初你死缠烂打要当我的侍卫,怎么就非要到军营里来?莫非是看我的侍卫穿得帅气?” “是啊,”封常清微笑,“我看到你的侍卫衣着光鲜,俗话说‘人靠衣装’,我想着自己虽然长得丑,但是要能穿上那么鲜亮的衣服,应该也会好看一点,才死皮赖脸要当上你的侍卫。” 高仙芝朗声大笑。 “如今我可比当初好看一点?”封常清反问。 “并没有。”高仙芝打量他。 “那你看我做什么?”封常清眼带醉意。 高仙芝哈哈一笑,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人不可貌相,陋石之中有宝藏,山野之间有凤凰。我敬你!” 酒坛撞在一起,在万籁俱寂的城头月夜,酒水四溅,笑声恣意。 那一夜的月华,泼洒进大漠黄沙。 两人并肩作战,高仙芝善战,封常清善谋;高仙芝勇猛,封常清坚毅。 经历的战事越多,封常清越从容稳重。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在封常清面前都会露出破绽;无论多么艰险的困局,在封常清手中都能绝处逢生。 封常清带兵很少发怒,神色宁静如渊岳,不带感情色彩地说出“斩立决”、“膑足挖眼示众”的命令。 ——虽然膑足挖眼的是被发现的混入军中的奸细,但还是让士兵们人人胆寒。 高仙芝发起火来对士兵劈头痛骂,问候你全家十八代祖宗,军中人人都怕高将军的怒火。可是高将军治军虽严,终究带了感情,而封将军治军,就像摒弃了人所有的七情六欲,一切按照军规与法度行事,没有法外施恩,没有网开一面。心如铁石,不过如此。 军营中,封常清令行禁止;战场上,封常清的命令一下,数万士兵就像一个人往前冲。 西北夷狄闻风丧胆,大漠的风沙里渐渐传诵开“西北双璧”的美名。 八 任谁也想不到,一场震惊天下的变故,会让封常清失去一切,回到最初的起点。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叛乱,常胜将军封常清战败丢掉东都洛阳,被朝廷革去一切官职。 秋风仍是秋风,故人还是故人,两鬓微霜却不复当初模样。 “我现在又一无所有,”封常清一身布衣,还是悠闲的样子,像多年前那样站在高仙芝面前,“来你这里应征做个侍卫,收不收留我?” 高仙芝眼中情绪闪动,皱紧眉头,一时间说不出话,仍由落叶飘到他的肩上。 叛军行军快如闪电,前线十几座城池不战而降,士兵从城头自坠如雨,将领惶恐出城投降,一败涂地人心失散……封常清甚至来不及训练刚招募的六万新兵,就不得不与叛军正面交锋,战败几乎是必然。可百姓们都在传说,洛阳军队虽然吃了败仗,数万人仍像一个人往后撤。这就是封常清的声威与军纪。 烧毁太原粮仓,撤出洛阳,退守潼关,是唯一正确的战略。 高仙芝很清楚这一点。 抢在叛军之前占领潼关,也是唐军唯一的生机。高仙芝几乎能想象到,封常清不带感情地下令的样子,能想象到他在数倍强大于自己的敌人面前,怎样拼死战斗,怎样在艰险的山路上带领着士兵们走出绝境,赶赴潼关。 气氛沉默良久,高仙芝终于摆摆手:“你还是走吧。” 封常清一怔。 “军中缺我这一口饭?”封常清的脚步没有动。 “不缺你一口饭,也不缺你一颗头颅。”高仙芝不耐烦地抬手,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你走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离开。像多年前那样,只留给封常清一个背影。 秋风萧瑟,别雁成行。 被赶出来的封常清来到蓝桥驿站,站在水边,远望水波浩瀚无尽。 腰畔的剑似乎比平时更沉,封常清低头看去,只见剑身的光芒不知何时黯淡了,剑柄上蓝色的花纹却更深。 再牢固的城池,也不过是人的肩膀;再坚固的防御,也不过是人心的凝聚。人心一散再难聚……他苦笑了一下——这所向披靡的长剑,终究还是有一天要归于沉寂,一败涂地? 不远处有人在桥边垂钓,穿着乡野村夫的蓑衣,慵懒的背影却莫名有些熟悉。旁边还有个冷峻的青衣人,拄着一根竹杖,肩头站着一只丑鸟。 这是个很奇怪的组合,白衣人悠闲地钓鱼,青衣人看上去是个盲人,拄着竹杖似乎在桥上寻找什么东西,那只鸟吃着红薯。 这一瞬间,封常清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因为那只大鸟竟然开口说话了。 “这里太安静了,怪可怕的,你给我讲个故事壮胆!”大鸟说。 青衣人冷冰冰的,沉默良久才开口:“《庄子》里有一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柱而死。’一个叫尾生的年轻人与他心爱的女子相约在蓝桥之下见面,女子失约了没有来,而水涨了起来,尾生一直等一直等,直到水淹没了他的头顶也不肯离去,抱着桥柱而死。” 第8章 “故事里的蓝桥就是这里?”大鸟歪着头问。 “嗯。” “这个尾生真是大笨蛋!”大鸟突然竖起头顶的羽毛。 “嗯?” “快去女孩的家里找她啊。”大鸟理所当然地说,“无论她在哪里,都要去找到她。虽然人类没有翅膀,但是有脚可以去跑,还有手可以拥抱啊——他宁可抱着冰冷的柱子去死,也不去抱住心爱的女孩,不是笨是什么?” “嗯。”青衣人摸了摸大鸟的羽毛,声音磁性微凉,“不过,蓝桥是离别之地,少年不肯离去也许是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走了,就再也无法相见。” 大鸟歪着头看着他:“怎么会无法相见呢?只要再约就好了。” “生离死别,碧落黄泉茫茫不见。”青衣人的声音并没有什么语气,封常清却微微一震。 蓝桥……黄泉…… 最坚贞的信诺,比石桥更牢固,连生死也不能摧毁。 “还没找到啊,叶校尉?眼睛不好就别逞能了。”钓鱼的白衣人随口说,“来来,休息一下,来陪我钓鱼。” 听到那个声音,封常清心头疑惑更深…… 他走上前去。 似乎是听到脚步声,白衣人笑吟吟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封常清顿时呆怔在原地! “……裴将军?” 当初那个潇洒甩下一张牌,高兴地说“胡了”的慵懒少年,那个叱咤陇右、威震夷狄的白衣修罗……此刻就穿着山野村夫的衣衫,拿着一根长长的钓鱼竿,笑眯眯看着他。 时光仿佛回溯到多年前,悲欢仿佛凝聚在这一刻。 “你认错人啦!”白衣人潇洒地一甩鱼钩,一条大鱼在空中划了条美妙的弧线,落到桶里,水花顿时溅了封常清一身。 对方热情地抓了一条活鱼扔给他:“这条鱼就送给你了!”那鱼滑不溜秋,在封常清怀里乱蹦,让天下名将一时间也有点狼狈。 他只觉得微微恍惚,明明是那个人,却又不是他……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也该有三十多岁了,不可能仍是眼前少年般的模样。 “这鱼煮汤最好,生煎次之,红烧最次,切记切记。”白衣人拍着封常清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叮嘱。 不等封常清开口,对方已经拎起鱼桶,欢快地奔去桥上找他的同伴了。 在那背影即将走远时,封常清突然开口叫了一声:“赔钱货。” 对方的脚步终于顿了一下,回过头来,一脸好心地说:“这么肥的鱼,几根葱姜蒜就能煮汤,不会赔钱的,放心放心。” 九 月华朦胧如谜,军营的夜晚安静如铁。 “封常清,把地图拿给我……”高仙芝话一出口,才意识到封常清已经不在了。黑暗中只有他自己的身影,烛光中黯淡的孤勇。 他坐了一会儿,正准备自己起身去拿地图,却见一只手从旁伸了过来,苍白精瘦的手臂上沾着水珠:“地图。” 高仙芝愕然抬头,只见封常清浑身湿答答地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拎着一条鱼,一只手拿着地图。 “你怎么回来了?” “捉了一条鱼,回来做鱼汤。” “……” 自从做了将军,封常清就很少下厨了,眼前的情形,让高仙芝有种时光回溯的错觉。只听封常清问:“你还记得裴将军吗?” 高仙芝一愣。 陇右年轻的战神裴昀,多年前身中流矢而死,有人说他是被吐蕃人杀死的,还有人说他是死于帝王的猜忌。战功煊赫,力挽狂澜,可在他阵亡后,没有任何追封与表彰,连史官也暧昧不语,既不宣扬他的功绩,也不追问他身上的疑点与谜题,时间仿佛将这个名字从人们的记忆中轻轻抹去了,就像朝阳无声抹去晨雾中的水滴。 可封常清仍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消息传来,高仙芝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全无形象地放声号啕大哭,俊美的脸上,眼泪鼻涕流了满脸。 但没有人笑他。 沙场险恶无情,生死旦夕之间。今日殓葬的是兄弟,明日殓葬的也许就是自己。 那时封常清的眼角也阵阵艰涩,却是干涸的,没有眼泪流出来。 “跟我去一个地方。”封常清突然抬头说。 两人来到水边,蓝溪之上,石桥之畔,河山共明月清辉。月色与秋风仍在树梢逗留,四下却空无一人。 “带我来这里做什么?”高仙芝不解。 湖畔寂静空旷,封常清的神色不知是失望还是惘然,他走了。也许,世上真有容貌相似的人?又或许,是故人魂兮归来? 他转过头来,突然问:“你说,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他会怎么选?” 高仙芝的神色缓缓凝重起来,他明白封常清在问什么。他对如今的局势之危险心知肚明——当下最难办的,并不只是军事而已。 良久,他才说:“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封常清微微一笑:“但我知道,他不会任由命运选择,他会抛开别人给定的所有选项,主宰自己的命运。” 群山回荡着风,一片坦荡,高天之上,浮云温柔驾驭月光。 两人站在水边,任由衣襟猎猎被风掀起,高仙芝的眼底也露出些向往的神色。 ——那样无拘无束的人,就算做了鬼魂,也会大笑游荡在山野之间吧。 想到这里,高仙芝的心情舒坦敞亮了不少。 第9章 “老子这一生,吃过败仗,输过刀,认过栽,流过泪,丢过人,但只有一件事,”高仙芝猛地回过头,目光明亮地与封常清对视,刹那间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再难再险,从不后退。” ——即使问题像刀锋一样棘手,他也会当机立断地迎向它。 封常清微笑道:“就让我做个普通侍卫,在你麾下效命吧。我知道如今外有叛军强敌,内有佞臣谗言,而且自从安禄山反叛,陛下已经对胡人猜忌,战局艰难,宦官监军,你又并非汉人,只怕这一战会举步维艰,凶多吉少。” 高仙芝张了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突然骂了一声:“娘的。”封常清说出了他所有的顾虑。……也看出了他看似无情的驱赶之中,无声的维护。 “无论生死成败,这一战我期待已久。”封常清从容负手道:“我南征北战这么多年,就是为了再次和你并肩作战的这一天。” 高仙芝的眼眶微微发热。 十 潼关的士兵们据险而守,叛军几次进攻都被灰头土脸打退。战场再凶险,跨下马背时有兄弟的一个拍肩和击掌,总是充满希望的。 这天清晨开始下雪,有士兵来报:“边监军来了!” 高仙芝不在,封常清立刻从营帐中出来,来报信的士兵着急地说:“带了好多侍卫,一进营中就绑了我们几个人!” 自从安禄山叛乱,天子对武将不信任,在军中安排了太监做“监军”,边令诚就是其中一位。 边令诚爱指手画脚,不时与主帅高仙芝起争执。高仙芝直率豪爽惯了,当场怒不可遏,转头并不会记恨,边令诚却不动声色地将恨意藏在眼底冷光里。封常清曾不无忧虑地提醒过高仙芝:“边令诚虽然不懂兵略,但他是天子近侍,宫闱暗箭,一句话,有时就可以杀人。”高仙芝皱眉不语,他并非不懂得这个道理,但江山危在旦夕,战事不容有失,他不能让步。 “封常清接旨。”边令诚大步走过来,一脸阴阳怪气的冷笑,身后跟着数十个全副武装的侍卫。 封常清看着他们的阵势,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 雪越下越大,远处传来乌鸦不详的叫声,只听边令诚趾高气扬地宣布天子敕书:“封常清不战而退,先失洛阳,再失陕州,罪大恶极,就地处斩!” 四周一片哗然! 士兵们都满脸难以置信的惊愕、恐惧和愤怒,许多人暗暗握紧了拳头,封常清只微微怔了一下,神色平静地说:“来得比我想象的快。” 他早已将遗书写好,活到今天,只是为了一个人、一句诺言而已。 如今看来,只能不告而别了。 “封将军!”旁边的士兵们要冲上来,被封常清一抬手淡淡止住。 他缓缓抽出腰畔长剑,太监和带来的侍卫顿时脸色大变,慌张地后退…… 封常清唇角带了一丝不屑的笑意,甚至连看也没有看他们一眼,只是出神地凝视着剑身清光道:“这把剑曾经不止一次救过我的命。第一次是在我六岁那年,我坠下城墙时,原本是该死的,蓝色的光芒接住了我,让我活了下来,等我清醒过来时,手边就发现了这把剑。” 四周一时安静,士兵们也是第一次听封常清说起这离奇的往事。 “第二次是我初上战场,它让我死里逃生。我一直以为,这把剑给了我战无不胜的力量。凭借着这力量,我克服了自己跛脚的缺陷,上马骑射;凭借着这力量,我百战沙场,看淡了生死,看惯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直到,那晚我走在蓝桥下——” 蓝桥春雪,秦岭秋风。 任由四季轮换,雪中一身豪情不减,风中一句承诺不变。 封常清抬起眸子,坚毅神色中有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力量:“我一直以来握住的,这手中长剑并不是战无不胜的力量,而是生死不悔的信诺。 “我曾经许下诺言,一生追随高将军。何其有幸,我能与他并肩作战,同生共死。 “我死之后,若使殁而有知,必结草军前,回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寇贼之戈鋋。” 所有的士兵心头都是热血一涌,眼眶也涌起热气。 “封将军!” 在回营帐的路上,高仙芝突然有些心神不宁,眼皮跳得厉害。 远远地看到一个士兵冲过来,满脸汗水和泪:“高将军,封……封将军被杀了!” 高仙芝心神剧震,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颅,他一把挥开那士兵,狂奔到校场! 将士们围着一处地方,鸦雀无声。朝廷的监军太监边令诚好整以暇地站在不远处,冷眼看着。 “滚开!”高仙芝声音嘶哑,粗鲁地拨开人群,士兵们为他让出一条道路,一张张脸上布满惊惧。 来不及了。 那人静静地躺着芦席上,颈脖处流出的鲜血将雪地洇红。 高仙芝难以置信地跪倒在地上,凝神看着那已经失却了血色与生气的脸,那说好要和他并肩作战的人,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睛了。滚烫的泪水从眼中涌出,地上的芦席、尸体与鲜血都被泪水模糊,他发出野兽般的痛苦惨叫:“是我害了你啊啊——” 军中无数士兵潸然泪下。 太监似乎有点害怕,朝身边的侍卫使了个眼色,来自内廷的侍卫心领神会,趁着三军悲恸无人注意他们,悄悄提着长刀走到高仙芝身后,一刀捅去! 第10章 高仙芝猛地转身,那内廷侍卫来不及反应便被高仙芝一掌推开,摔倒在几尺开外,吐出一口血。 大唐名将稳稳站了起来,光明磊落如山岳,那血红的双眸让太监边令诚和他带来的人震慑胆寒。 “杀……杀封常清是陛下的旨意,”太监强作镇定,但发抖的声音泄漏了他此刻的慌乱,“陛下还……还有恩旨给你,接……接旨!” 内廷侍卫们警惕而恐惧地慢慢围了上来。 “高仙芝退兵不战,玩忽职守,克扣军饷……”太监尖细的公鸭嗓子发颤地念着罪状。 “不过是赐我一死而已。”高仙芝厉声打断他,“此次平叛,我和封常清都已决定以身殉国,只是没想到是这样的死法,更想不到的是……” 他弯腰将封常清的尸体抱起来,脚步终于踉跄了一下:“当初是我收你到帐下,这些年一起护卫北方边境,说好的同生共死,如今你竟先走一步。”高仙芝眼中泛起水光,“兄弟并肩,黄泉路上不孤单,我很快就来。” 他突然转身朝三军将士,双目暴睁:“将士们,如果我克扣了军饷,你们就喊‘实’,如果没有,你们就喊‘枉’。” “枉!” 山呼海啸般的声音从三军之中传来。 “枉!” 无情的大雪狂舞席卷,模糊了天地。 “枉!” 响彻天地的哭喊声被大雪吞没。 监斩人手起刀落,高仙芝高大的身影轰然倒下,倒在封常清的尸身上,两人的热血流在一起。 寂静的雪地上,一道蓝色的光芒无声散入苍穹。 十一 天地如同一张巨大的白幡。 在一声清越的鸣叫声中,大鸟扔掉正在啃的红薯,展翅高飞,迎向天空中蓝色的光芒!一枚羽毛自云端飘落,深蓝如同无底的渊泽,乱世的悲歌,诗意的击剑,带着战神般威严的力量。 裴昀和叶校尉愕然仰头,望着这奇迹般的一幕。 凤凰琳琅,找回了蓝色的羽毛。 失而复得的鸣叫,回荡在山谷;得而复失的遗憾,飘洒在山谷。 天宝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名将高仙芝与封常清在军中被处斩。 消息传出,天下震动。 “将军。”叶校尉对着那负手站立如雕塑的背影,担心地唤了一声。 自从高仙芝和封常清被杀的消息传来,裴昀整整三天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也没有表情。 “既是故人,那天为何不相认?”叶校尉终于问出口。 裴昀注视着雪景,任由大雪落在他的眉间和胸膛:“我以为前尘往事都已抛下。我以为他们能并肩守住潼关。我以为,山高水长,终有他日会再相逢。” 谁知道当日一别,竟成永诀。 叶校尉的眼睛有些发涩,和所有人一样,他也没有想到,天子如此残酷而出人意料地斩杀了两员大将。 国之将亡,自毁梁柱;将星陨落,山河飘零……潼关若是失守,长安也会溃败。这江山,这天下,原本已冷寂沉默成遥远的过往,可为何心仍会滴血,魂魄仍会悲鸣? 两人站立在雪中良久。 苍穹之上,年幼的凤凰不知世间忧愁,欢乐地在雪中飞翔。她翱翔在乱世的天空,终有一天,要将她遗落的色彩与美好一一寻回。 蓝桥之下,还有水声摆荡。 战场之上,再无铁马并肩。 风中隐约还有谁叫了一声:“赔钱货。”终被吹散成云烟,消失不见。 十二 潼关被皑皑白雪覆盖,凤凰俯冲下来,悄然停在叶校尉的肩膀上,歪着头说:“潼关也下雪了,可惜了陆痴的那样东西……” 第3章 潼关路 ——唐·李世民《入潼关》 一 陆痴人如其名,是个路痴,走出家门百十来步就会迷路。 别人对他说,路痴是病,得治。陆痴也想治,但找不到愿意接收他的郎中,郎中们听说他想治没有方向感的毛病,都丢下一句“神经病”,只有一个郎中与众不同,他没有说陆痴是神经病,他说:“脑残。” 于是陆痴很委屈,他只是分不清道路而已,脑子又没坏,这些人凭什么说他脑残啊? 二 两个月前。 为了证明自己其实不笨,陆痴拎着小包袱就上山了。 山路崎岖难行,九拐十八弯,就算是每天上下山的砍柴郎,也不敢打包票说认识每一条路,陆痴偏偏就不信邪。 他在山路上转悠了一整天,在每条路上标上记号,结果到黄昏时分,天色昏暗下来,石头上的标记也被暮色吞没看不清了,他终于发现自己又迷了路。 乌鸦的叫声从远处传来,令人毛骨悚然。近来世道不太平,安禄山起兵反叛,烽烟四起,战死的、饿死的……山脚下常有无人认领的尸体被乌鸦啄食。胆小的陆痴终于开始后悔上这一趟山了。被人骂脑残虽然很羞愤,但如果天黑还找不到下山的路,也许会失足掉下悬崖,也许会被猛虎豺狼吃掉,他还是宁愿脑残,也不愿意掉脑袋。 陆痴战战兢兢地找下山的路,残阳下的山峦如同鬼魅,拐过一处峭壁时,突然,他看到对面有个人影。 这天都要黑了,还有人跟他一样无聊来爬山? 山路狭窄,只能容一人通过。两个人走近时,对方冷淡地侧身让他过去,陆痴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年轻人生得实在太好,高挑峻拔,一双漆黑如潭的眼睛似乎在看前方,目光却没有什么焦距。陆痴壮着胆子停住脚步,在那人面前挥动了两下手。 第11章 没什么反应。 果然……这是个盲人! 陆痴目瞪口呆地张大嘴,他一个健全人都找不到下山的路,这盲人靠一根竹仗走在悬崖边上,是要闹哪样?对方的衣着装束不像本地人,手里拿着一根竹仗探路,脊背挺得笔直,苍白的薄唇抿成一线,冷漠得似拒人千里之外。 “你……”陆痴忍不住嚅嚅嘴唇,想问对方需不需要帮助,刚伸出手,却突然眼前一花,一个巨大的黑影凌厉俯冲下来,像是要攻击他。陆痴一惊,本能地后退,脚下一滑,顿时朝深渊滑去! 群山扑面而来,无数树枝如闪电般从眼前划过,就在陆痴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却突然有一股大力从他后颈传来,将他的衣领抓住。 身下就是看不见底的深谷,整个人却晃悠悠地悬在半空。陆痴惊骇地扭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有力的鸟爪正抓住自己的后颈。 那是一只丑得出奇的大鸟,全身灰溜溜的,像鹰又不是鹰,像山鸡又不是山鸡,只有一双眼睛在月下如宝石般熠熠生辉。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那眼睛眨了眨,又转动了一下,似乎还有点狡黠的意思。 只听陆痴惊恐地大叫:“啊——”大鸟腾空而起,将他整个人如同鹰嘴里的猎物一样叼起。 “砰”重重地被摔到坚实的山石上,陆痴全身都痛得快要散架,后背被冷汗湿透了,完全吓瘫在地上。 “琳琅!”是那个盲人在说话,声音清冷带着责备。 大鸟昂首抖着羽毛,有点骄傲不屑的意味,又叫了一声,似乎在嘲笑陆痴的胆小。 陆痴脸色惨白地喘着气,只听头顶传来另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啊喂,不带这样的!我不过随便看看风景,你们就不等我自己走了……” 陆痴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只见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山的白衣人忿忿地指着盲人,身材比盲人还要高,嘴里叼着草叶,洒脱不羁的侧脸令月下的山川河流都成了陪衬。 盲人面无表情不为所动,显得白衣人的样子很欠扁。 “你是山下的村民?”白衣人终于注意到了陆痴,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朝他伸过来,“站得起来吗?” 陆痴愣了愣,觉得从上山到现在,他终于遇到了一个正常人! 那人好心地把陆痴拉起来,笑眯眯的模样很好亲近:“走了一整天的路,累死啦,你家住在哪里?今晚就住你家。” 可怜的陆痴这才发现他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对不起,这位美公子,我和你并不熟!你这样直接要去别人家里真的好吗!”这些吐槽陆痴都没有说出口,他只是傻傻地点了点头—— 天已经黑了,他一个人也不敢下山。 山中不时从传来夜枭的叫声,陆痴一路上心惊肉跳,身边的白衣人却一派闲适姿态,不像在走危险的山路,倒像在自家庭院里喝茶听雨。而且,这家伙还是个话痨,一路上都在不停地说话。 “兄弟你贵姓?”“陆兄弟,你们村子里有澡堂吗?”“没有啊,那赌场有吗?”“陆兄弟你一个人住?”“你娶妻了没有?要是有娘子,还应该给娘子带点礼物才好,嗯嗯可以带点烤鸟肉……” 走在前面的盲人似乎终于忍无可忍,回过头来道:“将军!” 这下,几个人都停住了脚步。 “将军?”陆痴愣了一下,看了看这个,又看了看那个,“你们不会是……逃兵吧?” 听说满世界都在打仗,胡人烧杀抢掠,很多城池不战而降,士兵纷纷逃命。 “你猜对了——”对方郑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才见鬼!”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呢,姓将,我爹为了让我的名字听起来威风凛凛,就给我取名叫将军。”他随口胡说八道,把陆痴哄得将信将疑。 他再接再厉地指着盲人说:“这位叶兄弟,他爹也想学我爹,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校尉’,你看,爹和爹真是心有灵犀,英雄所见略同啊!” 校尉脸色难看得很,额头青筋跳动了两下。 善良的陆痴被哄得一愣一愣的,颇有点英雄相惜、相见恨晚的意思,用力点头道:“我一直抱怨我爹给我取名字太随便,现在看来倒是我冤枉他了。” ——和你们奇葩的名字相比,我爹简直不能更靠谱。 将军很快和陆痴打成一片,等走到山下时,陆痴对将军推心置腹,连家里的酱缸里有几坛酱菜,村里哪个姑娘最漂亮都如实告诉了对方。 三 终于到家时,下起了雨,外面已经完全黑了。 裴昀的鬓发沾着雨水,烛光中湿润如墨。他宾至如归地坐下,打着哈欠环顾四周问:“有吃的吗?弄点过来。” “还有早上吃剩的锅巴,可以就着酱菜吃。”陆痴有点不好意思。 裴昀打着哈欠摆了摆手:“不要锅巴。”看陆痴没反应过来,便补了一句:“不是我们要吃,是喂鸟的。” “喂鸟?”陆痴一愣。 “鸟的肚子咕咕叫了,”裴昀笑眯眯地说,“这只鸟可是大胃王,可以吃两斤红薯。” 灰鸟扭过头去,有点恼羞成怒的傲娇。 陆痴满头黑线弄来了一袋红薯,如今虽然战乱,但不是荒年,所以红薯还是有的。 看那只灰鸟滑稽地狼吞虎咽地开吃,陆痴忍不住问:“这……这是什么鸟啊?” 从来没见过这么丑又这么能吃的鸟。 第12章 “凤凰。”裴昀好整以暇地回答。 “凤凰?!”陆痴目瞪口呆,差点将下巴掉下来——传说中的神鸟凤凰?那种身披彩色绚烂的羽毛,巨大的翅膀遮天蔽日,清越的鸣叫可以穿透整座山林的百鸟之王?无论如何,陆痴也无法把凤凰和眼前的灰鸟联系在一起。 况且,传说中高洁孤傲的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世上真的有拼命吃红薯的凤凰? “开……开玩笑的吧?”陆痴嘴角抽搐。 “虽然是丑了点,的确是凤凰呢。”裴昀懒洋洋地说。 大灰鸟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继续吃红薯。 他们这些人类在说什么,她一点也不感兴趣。其实她也根本不叫琳琅,而叫大王,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凤凰。想当初,她也有华美的羽毛,谁知道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雨,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如今她只能信任身边这两个愚蠢的人类——将军有一手好厨艺,校尉不苟言笑,叫她“琳琅”的时候却意外地很温柔。虽然她一点儿也不喜欢琳琅这个名字,但看在他长得好看,还答应帮她找回羽毛的份上,她也就随他怎么叫,不跟愚蠢的人类一般见识了。 让她有点烦躁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叶校尉的眼睛渐渐出了些毛病。 四 “眼睛我看看。”裴昀提着烛台到叶铿然跟前,两个人的距离如此近,连皱眉也看得一清二楚。他在叶铿然眼前挥了挥手道:“现在看得见?” “看得见。”叶铿然回答。 裴昀不知道是什么神情,似乎是释然,又似乎是担忧。 原来……校尉的眼睛没有瞎? 陆痴顿时觉得很欣慰!难怪校尉自从走进屋子就没有再用竹仗,原来只是光线昏暗的时候会视线模糊而已。这样说来,至少他不是被一个盲人领下山的,碎了一地的自尊心又重新被粘起来了一点点。不过,看到屋子里不知何时凝重起来的气氛,他也不免有些担心。 “近来经常会头晕?”裴昀在叶铿然胸膛的不知道什么穴位按了一下,后者眉头一紧,显然是吃痛。 “偶尔。”声音冷冷的。 这下陆痴也看出来了,校尉面色苍白,薄唇也少了些血色,看来并不仅仅是眼睛的问题,听说有的病会让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他……是得了什么病? 这晚,两个奇怪的年轻人,不,是两个人和一只鸟,就在陆痴家里睡下了。 一开始,陆痴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奇怪,后来实在抵不住困意就睡着了,但做了整夜的噩梦,梦到自己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比那时坠下山崖更可怕……地面上满是猛虎毒蛇,无数的血盆大口正等着他。 可怜的陆痴从梦中惊醒,辗转反侧,第二天醒来时顶着大大的黑眼圈。 而他发现,客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将军还在呼呼大睡,校尉在喂鸟,大灰鸟吃饱了就去欺负陆痴在后院喂的猪和鸽子,把菜地踩得乱七八糟…… 尽管如此,这两个客人还是很受欢迎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校尉真的很有钱! 他们住了几天,并没有添什么大麻烦,校尉却出手就给了陆痴一片金叶子,就像给出去的不是金叶子,只是山上随手摘的烂树叶子。有人是装土豪,这个冷美人是真土豪。 谁会跟金叶子过不去?陆痴嘴上说着客气客气,心里想着妈呀妈呀,赶紧将金叶子揣在怀里收下了。 五 自从陆痴有了金叶子,郎中们不说他神经病了,也不说他脑残了,都说“陆兄弟,我看你双目炯炯有神、灵台清明”,或者“只要吃我一帖药就能药到病除”……争先恐后地给他看病开药。 脑残志坚的少年陆痴坚信药不能停,挑战也不能停,天天拿着一堆做记号用的石头早出晚归,到山里去。 这天早上,陆痴又早早出门去练习方向感了。大王醒来时,发现将军竟然也不在,她问叶铿然:“将军人呢?” 叶铿然皱了下眉头,显然他也不知道。 大王其实并不关心将军去哪里,她关心的是另一个重大的问题:“没人做早饭了。” “……”叶铿然冷漠地拿了红薯、小葱和几颗鸽子蛋,开始做早饭。大王没尝过他的手艺,还有点期待,等了小半个时辰,早饭终于好了,大王凑过去一看,锅里黑乎乎的,一股焦煳的味道直冲鼻孔。 “这东西能吃吗?”大王狐疑地探过头去,尝了一口,顿时惨叫一声,“哇”地全吐了,随即到水缸边猛喝水。 深受打击的大王不禁悲从中来:“叶哥哥,你做的饭好难吃!” “刚才你叫我什么?”叶铿然的动作突然顿住。 大王也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刚才她叫出了“叶哥哥”。 “我……”大王心中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春水在心尖淌过,又像是火焰在胸口跳动。难道是因为眼前这个愚蠢的人类长得太好看?虽然对方脸色有点苍白、神情太过冷淡,但他的眼睛如同雨洗的苍穹,清澈深邃。 她有点迟疑地瞪着对方:“我,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你说。” “你是不是我爹?”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大王连忙改口:“那,你是我娘?” 叶铿然的脚步踉跄了一下,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大王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你既不是我爹又不是我娘,为什么我觉得你的气息很熟悉?我在蛋壳里的时候,就很熟悉了!” 第13章 第一次见面时,她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他不顾她的抗议将她抱起来,手掌温暖,大王本来恼怒地要用尖喙啄他的手,却突然闻到他衣襟间熟悉的气息。那是她绝对忘不了的气息,无数个日夜,在她还在蛋壳中时,这气息就一直在她周围,让她觉得很安心。衣襟下是温暖的胸膛,她竟然放弃了反抗,任由这个愚蠢的人类抱着。 “我以为你想起来了。”叶铿然苦笑了一下,磁性的声音清冷无波,“以前,你的确是叫我叶哥哥的。” 大王歪着头琢磨了一下这个称呼,确信自己毫无印象……不过,这样叫似乎也不错? 饿着肚子的凤凰百无聊赖,趴在地上望天:“你说,什么时候我才能找到全部的羽毛,恢复原样啊?”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他们在陕州麋山脚下也停留了好几天,却仍然没有羽毛的线索。 窗外的枯枝伸向天空,萧索而决绝,如同命运疏而不漏的罗网,遗落了季节的珠玉,只剩下强悍而孤独的力量。 秋风在微弱地抵抗,寒冬与雨雪将临,奇迹也许就在孱弱的风声中,却如风一样无法被握住,无法被破译。 裴昀一直到中午才回来,一进门就神采飞扬地说:“今天有大发现!” 叶铿然顿时站了起来。 “竟然给我找到了——”裴昀兴高采烈道,“镇上的澡堂!还以为这年头澡堂都关了呢,我立刻进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又去赌了两把试手气,买了好多东西。” 只见裴昀手里拎着两大袋东西:“早上看你还没醒,我就在你的包裹里借了点钱用用,我知道你这么大方不会介意的哦呵呵……”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裴昀厚着脸皮继续兴致盎然地讲他在镇上的见闻:“那个碧玉楼的糕点……” 叶铿然脸色难看地转身就走,脚下却突然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人顿时朝旁边倾倒!就在他即将狼狈摔到地上的时候,一只手臂从旁伸过来,稳稳地将他接住,裴昀的声音从耳畔响起:“叶校尉!” 挥去眼前模糊不清的雾气,叶铿然推开对方的搀扶,站直身体。 “……”裴昀弯腰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那是一块小石头,陆痴用来爬山时做记号用的。他盯着叶铿然的脸,突然一丝笑意也没有了:“你看不到地上的东西?” 现在是大白天,阳光很好,光线充足。 叶铿然没有说话。 不过短短几天,他的眼睛,或者说他的身体,就虚弱到了这个程度。如果不是这次绊倒,仍然不会有人发现。 “我看得见。”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抬起眼来,揉了揉眉心,“刚才只是一时眼花而已。” 大王吃惊地张了张嘴,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胸口有点难过。 用力地摆摆头,大王将那奇怪的情绪从头脑中驱逐出去,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突然一声嘹亮的叫声“咯咯哒——咯咯哒——”从裴昀的身后传来。 原来,裴昀拎的一只大布袋里,装的竟是一只活鸡。刚才他情急之下伸手去扶叶铿然,布袋掉在地上,散开了。 “咯咯哒——” 芦花鸡在屋子里乱窜,裴昀四处跑着去捉鸡。 “……”大王鄙视地瞪了他一眼,这样捉鸡,真叫人捉急啊。 芦花鸡终于被抓住了,裴昀满身灰土,头上粘着几根鸡毛,拎起鸡朝厨房走去,可怜的芦花鸡“咯哒咯哒”地叫唤着…… 裴昀把鸡汤炖在炉火上,拍拍手上的灰。大王觉得,其实这个人类除了头上的鸡毛滑稽一点,把厨房弄得乱一点之外,还是很有用处的,因为他做出来的菜很好吃!汤更好喝! 只见裴昀把买来的另一袋东西打开,里面是些药材,散发着微苦的药味。他把药材分类,拣出来一些,也扔进瓦罐里。 铁锅里还有早上叶铿然做的那堆不明性状的黑煳物体,裴昀端起来正要倒掉,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用手指蘸了一点,尝了尝,大王本来以为他也会像自己一样大吐特吐,但裴昀只是一脸淡定,什么吐槽也没有,随手把剩下的倒掉。 大王觉得,将军……似乎生气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天下午,裴昀和叶铿然互相都没有说话,叶校尉也就算了,平时就沉默寡言、惜字如金,但将军那么爱说爱笑的人,一下子不说话实在让人,哦不,让鸟瘆得慌。 直到裴昀把鸡汤端到面前,叶铿然仍然笔直地坐着,没有动一下。 “拿着,”裴昀将热气腾腾的碗放到他手上,见他没动,似笑非笑地说,“难道还要我喂你不成?” 这一次,叶铿然没有生气,他看着裴昀,突然说了一句:“对不起。” 裴昀没有说话,看不出喜怒。 “我白天确实是看得见的,只是偶尔眼前会有一阵黑雾,很快就过去了。”叶铿然端着碗道,“不是故意瞒你。” “你自己也害怕吧?”裴昀俯视着他。 叶铿然一怔。 “害怕真的失明,害怕再也看不到。”裴昀淡淡地说,“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吧?把糖放成盐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不用强撑,也不用隐藏,就算你看不见了,我也可以做你的眼睛。” 叶铿然端着汤碗许久,似乎是被热气蒸腾到,薄唇也多了几分血色:“我知道了。” “要吃肉!”大王欢快地跳过来,“将军,大王也要吃肉。” 第14章 “……”裴昀严肃地提醒,“虽然我也给你留了鸡腿,但是你要知道,这可是你的亲戚——鸡!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大王有滋有味地啃着鸡腿:“我怎么不知道有这种亲戚?” “……” 裴昀一脸败给这个吃货的表情,倒是叶铿然喝了一口汤,淡淡提醒了一句:“陆痴在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开口说话。” “知道了知道了,”大王用力点头,“你都提醒一千遍了,不要在别人面前开口,除了你和将军,别人喂的东西也不能吃!” 叶铿然点了点头,冷峻的神色微微柔和。 “吃饱了,叶哥哥,你唱个歌给我听吧!”大王心满意足地啃完鸡腿,得寸进尺。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冷峻的面孔罕见地浮现出尴尬的红晕,“我不会唱歌。” “随便哼哼。”大王不甘心,凑过来将脑袋在他颈窝蹭了蹭,见他不肯开口,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一只鸟,话很多,后来,这只鸟被炖汤了。”裴昀耸耸肩,认真地讲了一个故事。 “愚蠢的人类,竟敢这样对神鸟凤凰说话!”大王大怒,“本大王在岭南刚破壳而出的时候,九色的翅膀高傲宽广,简直可以遮住太阳,那时山川与河流都渺小如尘沙,天高地大任本大王翱翔,区区人类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可惜还没飞多远,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转眼间电闪雷鸣,”裴昀掏了掏耳朵,接着复述他已经听了一千遍的凤凰的血泪史,“暴雨将大王您淋成了落汤鸡,您只能纡尊降贵地找了一块石头避雨,没想到,竟被几只不识时务的黄鼠狼逼到洞口,要不是我和叶校尉及时赶到,您会成为几万年来第一只被黄鼠狼当成鸡吃掉的凤凰。” 被揭了老底,大王的鸟冠顿时羞恼地涨红:“小心点,愚蠢的人类!这样讲话你会失去我的!” “天下早已失去凤凰了。”裴昀漫不经心地笑,眼底微凉。凤凰失去九色的羽毛,只因为世道变了—— 天下大乱,世间便再无凤凰。 凤凰被称为“五德之鸟”,千百年来都只存在于太平盛世。 “说起来,那个陆痴也是有点奇怪,天天去山里。”大王拍拍翅膀,“你们是为了找羽毛才去的,陆痴又是为了什么呢?” “或许,”裴昀似笑非笑,“也是为了找东西吧。” 六 天快黑时,陆痴终于回来了,看来是摔了一跤,身上沾满泥很滑稽,但一看到他们就高兴地说:“今天我真的没迷路,找到下山的路了!” “怎么找到的?”裴昀好奇地问。 “下山时遇到一个砍柴的樵夫,跟着他一起找到的!” “……” “将军你明天还上山吗?你在山上找什么东西?要不要我帮忙?现在我对地形可熟悉了!”陆痴信心满满地说,“或许能帮你找……” 他话没说完,一抬头却发现将军在脱衣服,褪下来的白衣粘着鸡毛,宽肩窄腰长腿,身材真不错……不不,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将军正光着膀子四处找衣服穿! “这件衣服借我穿穿。”裴昀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陆痴突然大叫一声:“别碰!” “怎么了?”裴昀疑惑地回过头。 “这……这是我爹留给我的遗物。”陆痴紧张地冲上前来,一把将那不起眼的衣服抢过来,抱在怀里。 堂堂将军厚着脸皮欺负村民,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忍不住又跳动了一下……如果可以,此刻他宁愿看不见。 “没衣服穿真苦恼呢,”裴昀一转身,笑吟吟对上叶铿然冰寒的眸子,“校尉,借点钱。” “……”叶铿然的脸色简直可以用铁青形容了。 “衣服上都是鸡毛和臭气,我总不能一直光着膀子,虽然我知道你们不介意看我光膀子……” 叶铿然的拳心握紧了,仿佛只要一个没忍住,就会出手揍人。 终于,一件青衫扔到裴昀怀里,裴昀委委屈屈把叶铿然的衣服穿上,看看袖子,不太满意地说:“有点小,凑合着穿。” 裴昀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睡觉了。陆痴紧紧抱着自己那件衣服,连睡觉也没敢松手,似乎是担心被抢。 夜色渐沉,万籁俱静,叶铿然也沉沉进入了梦乡。 自从踏上找寻凤羽的旅途,他经常觉得疲惫,入睡后很少做梦。 这一晚,他却做了个奇怪的梦。 他梦到小小的自己独自游曳在宽广的水域中,水底的一切太冷了,太单调了,只有游鱼冰凉地贴着面颊划过。 突然,一点金色幽光在水底闪动,就像黑丝绒的夜空上一颗遥远的星辰。 叶铿然眼前一亮,划水游到那光的旁边,四周缀着贝壳与珊瑚,而那发光的羽毛就静静在珊瑚丛中,沉静如同磐石。 周围的水域都被微微染亮,叶铿然伸出手拨开珊瑚丛,如同在童年最瑰丽的梦里,期盼着踮脚摘下星辰…… 可珊瑚丛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羽毛不见了。 “铿然。” 身后传来娘亲的声音,他回过头,娘笑得温柔如昨:“走,我们到水面上去。” “我不走。”梦中的自己似乎有些迟疑。 “走出这水域,才有相遇。”那轻柔的声音似乎是娘亲在说,又似乎是他心底的某个声音在说,“生活在这黑暗的水底,看不见阳光,也看不到月亮,更不会遇到琳琅。” 第15章 琳琅……? 刹那间,他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哪怕在梦中也能感受到奇妙的悸动——那鲜活的东西——鲜活的生命,鲜活的爱情,鲜活的旅程,跳动的心脏,可以拥抱住爱人的手,身而为人最珍贵的东西。 水域微微晃动起来,娘亲的身影消失了,雾气中,他看到了曾经的陇右战场。 少女拈弓搭箭,笑得没心没肺,灿烂飞扬。他惊喜地叫出了她的名字:“琳琅!” 转眼间少女长出了翅膀,化为华美的凤凰,清越鸣叫声穿透十五年离别的光阴与尘土……可那些颜色渐渐又都褪去了,他的视线中只剩下单调的黑与白,天空中没有鸟的痕迹,世界落满了悲伤的雨丝,耳畔传来熟悉而清冷的声音,雪山般的威严:“我的琴,只弹地狱,不弹红尘。” ……舅舅?一条白龙盘旋在帝国的苍穹,也盘旋在青年的眼瞳中。 大雨里,恍惚有一颗幼苗在雨水和鲜血中发芽,随即疯长成藤蔓,冥冥中仿佛有一只眼睛骤然睁开了,悲悯地俯视着他。 那是命运的眼睛。 “不要……” 沉沉睡梦中,似乎有巨大的漩涡要将他整个人吸进去,他根本辨识不出漩涡的方向,更无力抵抗。浑身如被藤蔓缠住,拼命挣扎也动弹不得,每一寸肌肤都被勒紧,连灵魂也被捆绑囚禁。如坠地狱的痛苦窒息中,一个水渍般模糊的人影在视线中浮起……白衣潇洒磊落,风雨不侵。 是将军来了! 他眼眶发热,一身白衣的将军走过来,像混沌黑暗里的一道光,驱散了周遭的绝望。将军似乎在跟他说什么,但他太疲倦了,耳边嗡嗡作响,听不清晰。终于,光芒像白昼的潮水吞没了一切,将军的身影也被席卷而去。他大声喊:“将军——!” 叶铿然猛地睁开眼睛。 裴昀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爬起来坐在他身边:“做噩梦了?没事吧?” “将军……”叶铿然微微喘息,望着对方的眼睛,突然问,“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自从岭南的那场大雨之后,他们出发寻找凤羽,可从始至终,将军似乎隐去了最关键的细节。 一阵风起,窗外的夜色中群山微微震动,仿佛比山岳更强大的命运在黑暗中启动。 “你想多了。”裴昀没正形地微笑,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还想说什么,裴昀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将他按下来睡觉:“别胡思乱想,睡觉头等大事。” 不知道为什么,被对方温暖的手这么一按,叶铿然悬着的心便稳稳落到了地上。窗外繁星静谧,下半夜,他没有再做噩梦。 第二天早晨,天阴沉沉的,陆痴破天荒地没出去,而是趴在门槛上写信。 信上的字歪歪扭扭的,似乎还画着什么东西。 “写什么呢?”裴昀好奇地凑过头来,“原来你还会写字。” “家……家书!”陆痴赶紧把信挡住。 “看你这么紧张,不像是家书,倒像是情书啊。”裴昀好整以暇地双臂环胸微笑,“是不是写给村头王姑娘的?” “不,不是……”陆痴心虚地垂下目光,迅速把信揣进怀里。 低沉的雷声滚过远山,也许是天气不好的缘故,大王有点焦躁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总有种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感觉。 午饭时,黑压压的云层散开,倾盆大雨终于落了下来。 陆痴不时地望着窗外,显得心事重重,浑然不觉自己筷子夹的菜滑到了碗里,直到裴昀喊了他一声:“陆痴。” “啊?!”陆痴猛地回过神,筷子也掉了下来,他慌忙去捡,手微微发抖。 “你今天还去山里吗?”裴昀突然问。 陆痴迟疑了一下,“外面下着大雨”这句话在他舌尖打了个转,终究还是被咽了回去,他吞了吞口水,说:“去。” “那一起去吧,”裴昀微笑,“我也要上山。” 七 裴昀撑伞走在前面,陆痴心神不宁地跟着。 “你之前说能帮我找东西,”裴昀边走边问,“你知道我要找什么吗?” “不知道。”陆痴心不在焉地回答。 “我们在找一片羽毛。” “羽毛?”陆痴终于回过神来。在险峻的山路上、杂草丛生的石缝之间找羽毛? “传说世间最珍贵的东西,是‘凤毛麟角’。我们就是在找一片凤凰的羽毛——只有找到九枚不同颜色的羽毛,大王才能恢复凤凰的样子。 “虽然她没心没肺,但凤羽和她仍然有着某种无形的联系,所以,我们跟着大王的直觉走,她带路去哪里,我们就跟着去哪里。她带着我们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陕州麋山。” 陆痴如听天方夜谭,茫茫世界,大海捞针,这样完全没有方向,也没有希望地找寻一样东西,真的有可能找到吗?又为何要去执意寻找? “这些天,我也上山了几趟,”裴昀打了个哈欠,“发现你在山上做的那些记号,倒是很特别。” “我……我只是为了不迷路而已。”陆痴眼神不自然地闪烁了一下。 “就算这么大的雨,你做的记号也没被冲刷掉。”裴昀俯下身来,抹掉石壁上的雨水,那些牢牢嵌在石缝间的小石头,组成了粗糙而简洁的图案。 “中午我去后院时,发现你的鸽子少了一只。”裴昀抬起头来,神态随意如清风,“那些鸽子并不是普通的鸽子,而是军营中传递消息的信鸽。你,是军营里逃出来的?” 第16章 陆痴脸色惨白,如遭雷击:“你……” 终于还是被发现了。 他才是逃兵。 裴昀站起身:“那天在衣橱里看到的衣服,虽然已经改装缝补过了,但仍能看出军装样式,那不是你爹留给你的遗物,而是战场留给你的遗憾吧。” 雨水顺着陆痴的脸上流下来,就像泪水一样。少年满脸愕然,踉跄后退……终于还是被发现了,那夜夜缠绕他的噩梦。 没错,他是从军营里逃出来的。 曾经他是陈留的侦察兵。那时他一点也不路痴,甚至,他比寻常人更清晰地记得每一条小路,每一处地形。作为唐军的侦察兵,在战争中,他就是军队的眼睛。 可是,当叛军气势汹汹袭来时,这双眼睛却可耻地临阵脱逃。 少年张了张嘴,话语如同鱼骨哽在喉咙处,每个字都令人疼痛艰难:“我……我不想做逃兵的!那时……我看到许多人从城头上坠落下来,叛军那么多,就像黑压压的云,根本抵抗不了!我只是不想死——那一瞬间我什么也没有想,我管不住自己的脚!我不想做逃兵的……我只是……” 泪水汹涌而出,他只是害怕,他也是普通人。他看到军队一溃千里,看到城池变成血肉的磨坊,看到尸体坠落如雨堆积如山,看到人间炼狱般的恐怖战场,求生的本能让他转身往后,拼命地跑。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侦察兵,就算逃走了也不会对战局起什么作用……他咬牙流泪这样安慰自己。 可是在无数的噩梦里,他反复梦到血腥的战场,死亡的血盆大口吞噬了他的兄弟们,席卷了城中无辜的百姓。 唐军没有眼睛,没有出路,也没有退路。 从那地狱般的战场死里逃生,陆痴发现自己的人生也突然失去了光明和色彩,夜夜在梦里饱受折磨,让他甚至觉得,也许当初死在战场上才是最好的结局。 站在白日里明晃晃的阳光下,他如同行尸走肉,看不到方向,甚至,看不清自己。 也许是太过恐惧,也许是本能的排斥,从那之后,他对所有的路径记忆开始模糊,甚至连出门几步也会走错路。 直到在一个漆黑如镜的夜里,他冷汗涔涔地醒来,突然在泪水中蒙眬看见月光。 少年瑟瑟发抖地抱住自己,他发现自己犯了巨大的错误……也许,他改变不了战局,也许,他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这些都没错,他甚至可以放弃勇气——但是,他不该放弃职责。 军人的职责与骄傲,是一寸山河一寸血,是永不屈服——不屈服于强权,也不屈服于自己内心的恐惧。 “你在山上做这些记号,”裴昀放目远眺群山,“如今唐军丢了洛阳,从陕州撤退时,要先抢占潼关,就必须走这条山路,如果没有人领路,在山中迷失了方向,就会让安禄山的叛军捷足先登。” 风雨交加,山河飘零。 “你那封信,既不是家书,也不是情书,而是写给唐军主帅的战报。你把地图和所有的标记附在信上,让信鸽把信传到军中。我说得可对?” 陆痴呆立在雨中。眼前这个人,早已洞悉了他的全部秘密与目的。他对战局与人心的判断,简直精准到了可怕的地步。 “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裴昀笑了笑,“和你差不多,从战场上逃出来的人。” 生死几度,长剑已旧,风雨满袖。 八 “走吧。”裴昀头也不回地说。 “去……去哪里?”陆痴惊疑地看着他。 “去迷谷。你今天不顾大雨也要上山的目的,不就是去迷谷吗?”裴昀微勾唇角。 陆痴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对方说得没错,麋山还有一处地方,他还没能成功地刻下路标——梦溪迷谷。 这处山谷最危险,不是因为道路狭窄难行,而是因为地势复杂。谷中小道纵横阡陌如迷宫,就算在正午,也很难分清南北。 陆痴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点点头:“我来迷谷有十几次了,每次都不敢深入,实在是辨不清方向,我一开始以为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后来才发现不是,因为指南勺在这里也不管用。” 陆痴从怀中摸出一个画着方向刻度的方形盘,放在地上,上面的指南勺纹丝不动。 ——迷谷中究竟有什么秘密,让唐军的侦查兵无法辨识方向,连指南勺也失去了作用? “到深处去看看。”裴昀迳自往迷谷深处走。 陆痴迟疑了一下也跟了上来。两人不知道走了多远,沿着弯弯曲曲的溪流而行,溪水之上雾气蒸腾如梦,两边遮天蔽日的林木阴森参差。很快,陆痴发现了地上的一个熟悉的记号——那是他刚才做过的标记。他们不知不觉,又到了曾经走过的地方。 他们在幽谷中迷路了。 裴昀俯身在溪水中查看,溪流湍急,雨水纷纷绽开如花,他摸到溪边的石头,指间沾了一些青色的粉末。 “……”裴昀沉吟片刻,“把指南勺拿过来。” 陆痴赶紧将指南勺递上,裴昀把指南勺拿在手中,那些石粉如有磁性,竟纷纷吸附在铁勺上! “山谷的天然迷宫,只怕与这些石粉有关。”裴昀微微眯起眼睛,“石粉的磁性,不仅会让用来辨识方向的指南勺失去作用,而且,因为石粉沉淀在水底,溪水的流向并不遵循常理——不排除这里的溪水实际是逆流的。” 第17章 “逆流?” 陆痴大吃一惊,他在军中训练的侦查常识,在找路时沿着水流最可靠,所以他也沿着溪水找方向。此刻睁大眼睛仔细看去,溪水确实从稍低的地方缓缓回流到高处! “溪水之上有浓雾,所以很难看清楚,水流的方向又不循常理,自然容易迷失。”裴昀慵懒的眼眸里渗出一缕明亮的光华,如同山涧峡谷沁出的清冷月光,那是面临挑战和危险时的信心,他直起身道,“跟我来。” 两人朝幽暗山谷深处行走,不知过了多久,陆痴已经累得快要走不动了,汗水和雨水裹在身上,衣衫仿佛有千斤重。这条路真的能走出去吗?无尽的幽暗与阴森,重复单调的溪水声,让陆痴觉得,沉重的不是湿透的衣衫,而是他心中的希望。 方向对吗?他不知道。能找到出路吗?他也无法回答。 也许走到尽头,才发现无路可走。陆痴艰难地挪动着步子,支撑他走下去的,从一开始的烛火般忽明忽暗的希望,最终变成了将军那白衣醒目的背影。 将军的背影修长,走在前面探路,脚步没有丝毫迟疑。 就在陆痴的眼睛再一次被汗水糊住时,突然见将军停住脚步:“那边像是出口!”顺着将军手指的方向往前看去,只见山穷水复的地方,露出了一线光芒,前路仿佛陡然开阔起来。 ——那是出口吗? 陆痴心头狂跳。 密林深处,可有出路;命运深处,可存眷顾? 这一次,他可以做到吗? “上前去看看。”裴昀话音刚落,头顶突然传来古怪的巨响,陆痴一抬头,只见无数山石与泥沙纷纷滚落而至! 连日暴雨让峭壁上的山石风化松动,此刻碎石如雨,泥沙俱下,陆痴顿时如遭雷击。 来不及闪避,一个可怕的念头让他如坠冰窖,脸色骤然惨白—— 西面的窄道,曾经唯一可以直达潼关的近路,在这场暴雨中必然已成为死路。 山石塞路,唐军无法取道麋山,无法赶在安禄山的叛军之前抵达潼关了!他送往军营的信与地图标记,将成为一张无用的白纸。 他算尽了地利,却没有算到暴雨天时…… 突如其来的绝望,就像那天敌军如黑云压城时的颜色,铺天盖地,避无可避。那是强悍的死亡,要把他们这些凡人碾为齑粉;那是战争的狂怒,要将所有的希望吹散。 这是暴雨,是狂风,也是天意。 他改变不了什么,守不住国土,也守不住尊严。 陆痴呆立在原地,甚至没有意识到朝他头顶坠来的石头。 “闪开!” 突然,陆痴被一股强悍的大力一推,顿时扑倒在旁边。 耳边一阵剧痛,半边肩膀火辣辣地疼。四周轰鸣声如雷,不知过了多久才渐渐安静下来。 脸上流过热热的东西,陆痴用手一摸,是血。 如果刚才不是将军推他一把,现在恐怕他已经被砸成肉泥了…… 人呢? 陆痴环顾四周,溪水中横七竖八地铺着石头,并没有人影。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冲到溪流中大喊:“将军!将军!你在哪里?” 脚下溪水流淌着刻骨的寒意,四周安静如同地狱,没有人回答。陆痴一低头,只见一缕惊心的红色从溪边石缝间缓缓流出来,不远处露出半截雪白醒目的衣角。 “将军!”陆痴悚然扑了过去,推开一块大石头,只见将军被卡在两块大石之间,脸色苍白毫无生气,头颅下的雨水变成了浅红色。他……死了?陆痴用尽全力将他拖出来:“将军!将军!”对方却双眸紧闭,没有任何反应。 少年惶然跪在风雨中,手死死抓紧了地面上的泥土,痛苦地缓缓弯下腰去,满脸泪水地将头颅埋在泥泞里:“对不起……” 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可笑的自以为是,他做过一次逃兵,就永远都是逃兵,到头来什么用也没有……沉沦在黑暗里也好,迷失在噩梦中也罢,这么懦弱和愚蠢的他,根本找不到出路。他只会一次次跌倒在命运无常的掌纹中,甚至痛悔地失去朋友的生命,路险且长,暗夜无光。 这一刻,陆痴只希望自己能死在方才。 雨水像拳头般落在少年身上,一下一下都是剧痛,一滴一滴都是寒冷绝望。 “……你爹没教过你……头可断,身可斩,发型不能乱吗?” 一个低弱的声音从旁边传来,陆痴缓缓抬头,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裴昀不满地皱着眉头,有气无力地说:“把那边的石头推开。” 眼泪顿时从陆痴眼中汹涌而出,在满是泥巴的脸上冲出两条沟壑,陆痴惊喜地扑了过去:“你,你没死?!” “呸呸,怎么说话的你……”裴昀没好气地说,“我的发型是不是乱了?” “……” “把那边的石头推开。”裴昀重复了一遍。 从陆痴的角度,看不出裴昀所指的那块石头有什么异样,但看到将军的脸色,他迅速爬起来,淌水过去用力把石头推开。 石头缓缓倾斜,石缝中一抹金色的光芒乍现,几乎将整条溪水映亮。 被压在石下的是一枚金色的羽毛,比寻常的鸟羽大一点儿,像是金子般的阳光打造而成。 陆痴俯身小心翼翼地将羽毛捡起来,掌中温暖柔软而明亮的鸟羽,被雨水打湿了有点沉甸甸的,仿佛金色的晨曦浓缩在这片湿润的羽毛上。 第18章 “这是……你要找的东西?”陆痴愕然抬头,这个问题已经无需回答。 裴昀头上脸上都是血,沙哑的声音却漾起笑意:“那只二货凤凰,竟然真的和羽毛心有灵犀,校尉没有说错。” 雨渐渐小了,终于,一条彩虹挂在空中,山谷的浓雾散去,前方的路变得清晰。 陆痴扶着受伤的裴昀走出深谷,那片金色羽毛像燃烧的小太阳,又像希望本身,生机盎然地点亮了浑沌的天地。 他们走出了梦溪迷谷。 看到太阳钻出云层,陆痴捂住眼睛,突然有种想流泪的感觉,眼睛看到的远方,让人几乎要相信—— 野草永远不会忘记阳光,脚步也永远不会失去方向。 裴昀受伤失血很虚弱,陆痴扶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虽然找到了梦溪迷谷的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山路被暴雨碎石堵塞,唐军无法走这里了。” “……”裴昀突然问了一句,“唐军将领是封常清吧?” 陆痴下意识地点头:“是。”话一出口他才觉得不对——征讨大勃律国的安西节度使,大唐西北主帅封将军,这个人竟然随意直呼其名…… 他到底是什么人? 他如此年轻,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左右,陆痴参军也好几年了,从没有听说大唐军中有这样的人物。 “如果是封常清带兵,他仍然会走这条路!”裴昀眉头一抬,自信的光芒从眼底迸出,如同寒夜里划过夜空的流星,“前往潼关的路有好几条,但这是最近的一条。只要你的信送到了,他不会改变线路。” “你说……什么?”陆痴愕然看着他。 “别人会择路,封常清不会,他这个人跟又臭又硬的石头一样,”裴昀耸耸肩,“别说一场暴雨了,就算是天降烈火刀剑,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他会选险路——只要那险路尽头还有一线生机,他就会置之死地而后生!” 九 那个深秋发生的事情,就像奇迹一样。 陆痴在家中焦灼地等待消息,不久后,封常清将军带兵走麋山险路,士兵用火药炸开堵塞山路的碎石,抢在叛军之前占领了潼关! 距离唐军占据潼关要塞和叛军赶到,前后不过相差几个时辰而已。 这是一场惊险的抢夺,兵贵神速,长安的门户守住了。 没有人知道,一个微不足道的逃兵,拯救了大唐军队。 而在陆痴家里,头上包着纱布的裴昀毫无气质地大呼小叫…… “哎哟,痛,叶校尉你换药轻点!” “我可是为了找羽毛才受的伤,我容易吗我!道谢就不用了,拿两片金叶子来就行了!” “再拿点钱来买新衣服,再穿你那紧身的衣服,我会被勒得昏过去的……” …… 叶铿然脸色难看得很。最高兴的莫过于大王了,得到了金色的羽毛,她骄傲地昂着头,臭美地对着门外的小溪踱着步子,照来照去。 而最忙的还是陆痴,他将衣物和吃的打包好,穿上了那件在陈留军营带回来的军装:“我会去潼关投奔封将军,国难当头,军中一定还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 陆痴背起了行囊,裴昀和叶铿然也将继续他们的旅途。临别之时,陆痴几次回过头来,不舍地朝他们挥手。 叶铿然目送着陆痴的背影走远。 “叛军来势汹汹,战场上只怕九死一生,”裴昀双臂环胸,说出了叶铿然心中所想,“这条路不好走。” “很危险吗?”大王在他们头顶盘旋。 裴昀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倒也不算最危险,至少他认得去路,或许还能找到归途。 “我们走吧。” 几人的身影在地平线上渐行渐远,成为小小的黑点。 什么样的路最凶险?并不是悬崖山路,也不是生死战场,而是一个人眼中迷失掉方向的时候。 只要你清楚自己要走向何方,再险的路,也敌不过你的脚步。 第4章 华清宫 万国笙歌醉太平,倚天楼殿月分明。 ——唐·杜牧《过华清宫》 一 雪天是汤泉宫的一个小宫女。她自幼无父无母,出生在白雪纷飞的冬天,十三岁被送入宫中,做了个掌灯的小宫女。 汤泉宫建造在骊山之下,传说周天子曾经给这里的温泉水取名“星辰汤”,泉水中仿佛揉进了万古清润的星辰之光,哪怕寒冬腊月也依旧温暖如春。宫殿北临渭水,瑶光楼、飞霜殿、芙蓉园……亭台楼阁如诗如画,四季景色美不胜收,几乎年年天子都会来游幸,有时还带着皇族亲眷与群臣。 和所有的小宫女一样,雪天在宫殿中是最不起眼的存在。不过,她有一个小秘密。 刚入宫的那个夏夜,她曾经捡到过一枚奇怪的羽毛。 那天,暮色四合,四周静悄悄的没有旁人,雪天提灯匆匆走在路上,突然看到回廊的尽头,静静躺着一枚雪白的羽毛。 宫里聒噪的鹦鹉不可能有这么白、这么大的羽毛,像是一大朵白云遗落在人间,让冰冷的回廊也明亮起来。 雪天好奇地上前去,捡起那枚羽毛,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谁在那边?”雪天顿时有些慌神,正想着如何应对,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的手凭空消失了,然后是手臂,身体—— 第19章 她心头悚然跳动,怎么回事? 一个小太监疑惑地走过来,愣在原地揉了揉眼睛,随即左右四顾——刚才明明看到有人,是他看错了? 雪天一个大活人就站在他面前,他却看不到。 只见那个小太监举着灯照了照旁边的树木,狐疑地左右看了看,没见人影,双手发抖似乎有些惧怕。雪天壮着胆子,伸手在他身后拍了一下,太监惊悚回头,身后空无一人。 太监脸色惨白地发出大叫“啊——鬼啊啊——”什么也顾不得了,跌跌撞撞地狂奔逃命。 等人逃远了,雪天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手还在,耳朵也在,就是连自己也看不见自己了。虽然她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小透明,但实在想不到,有一天真的能变得透明! 月光如水在树梢嬉戏,仿佛一切只是光与影的游戏。 她怎么会消失的?雪天突然意识到刚才捡到的那枚羽毛不寻常。白色的羽毛,那样温润明亮,就像光本身。小宫女迟疑了一下,将羽毛扔到地上,然后,她发现自己的双手在暮色中缓缓显现——她又出现了。 这到底是什么鸟的羽毛?怎么会有这种力量? 雪天有点害怕,本来想转身就走,却终究还是鬼使神差地回来,从怀中摸出一方绢帕,小心翼翼地将羽毛包起来。忐忑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良久,她终于松了口气——这一次,她没有再次变得透明。被包住的羽毛,隔绝了光线,就无法再让人隐匿踪迹。 不知是否是雪天的错觉,她总觉得这羽毛仿佛有生命一般,被她揣在怀中,就像一颗温暖跳动的心脏。 汤泉宫闹鬼的传说就这么传开了。 太监们传得绘声绘色,说披散着头发的女鬼,专从背后拍人肩膀,你要是回头,就会被勾去魂魄。偏偏当初撞上雪天的那个小太监运气不好,大概是惊吓过度,一不小心失足跌到池塘里,竟淹死了。于是女鬼的传说更加甚嚣尘上,胆小的妃嫔们竟不敢来汤泉宫,连陛下也命人做了法事,严令不准再传鬼怪之说。 再后来,雪天又悄悄用过那枚羽毛几次。 那种感觉很奇妙,你明明存在,却是透明的;你可以看见所有人,别人却看不见你。 仿佛被世界隔绝开来,又仿佛离世界从没有这样近过,她能清晰看到世界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她看到艳冠后宫亲切爱笑的武惠妃,私下里用皮鞭抽打宫女;看到古板的太监,转身收受外臣的金银钱财;看到胆小的胖厨娘,背地里在厨房偷吃红烧肉。说起来,那次厨房里还有一头待宰的乳猪,厨娘根本没看到她,可乳猪却警觉地乱动叫起来,绿豆小眼仿佛能看到她——很奇怪,动物比人在某些方面要敏锐得多,是因为人更多地依赖于眼睛所见的表象吧。那,人和猪到底谁更聪明?雪天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宫里有太多自以为聪明的人,也有太多如待宰猪羊般,身不由己的命运。 宫中的夜晚,繁星那么明亮,黑丝缎般的天空静静低垂。有时雪天一个人坐在屋顶上看星。故乡的星空比长安还要深邃广袤,丰沛的草木气息充盈在鼻端,好闻的味道就像是一首诗;兔子和野猪在草原上乱窜奔跑,没有这样严整的阶梯。 许多个夜晚,雪天还试着去找一个人,一个穿着青色常服的青年。可偌大的宫中,无数个日夜,她却找不到他。 二 直到又一个冬天到来,大雪纷飞,阶前一片雪白。 雪天在殿前掌灯,沐浴新汤的陛下与身边的人说了句:“天太冷,朕就不去议事殿了,让张爱卿过来,朕在这儿见他。” 雪天顿时有点好奇。常听宫女们说宰相张九龄是令长安春色也黯淡的美男子,是让陛下也头疼的直臣,那,究竟是怎样的人? 不一会儿,只听太监传话:“张相公来了。” 雪天悄悄抬起头,突然呆立在原地。怎么可能……?是他!来人侧脸净如清泉,神色静若深渊,一身宽大的紫色衣袍装饰着凤纹,腰间挂着鱼带金饰,一双玉管般修长的手,让奢华朝服也兀自清绝起来。 那人却没有注意到她,从容迈入殿中,朝陛下行礼。陛下笑了笑,就坐在池水中和他说黄河兴修水利之事。 君臣二人说的是国家大事,民生社稷,雪天听不懂,她也不敢盯着那人看,却止不住心乱如麻,他……不记得她了? 不知过了多久,灯烛也添了几回,只听陛下说:“爱卿,天寒雪冷,你也下来汤池中泡一泡。” 陛下的声音颇有兴致,那人的声音却清淡如泉:“臣不冷。” “这样的天会不冷?”陛下的声音带着不满,不满中却又有关切,“你身子一向也不好,朕夜里召你来议事,若是让你冻病了,几天不能上朝,朕便是得不偿失。” “这都是臣分内之事。”那人仍然是从容地说,“陛下,刚才说到哪里了?” 平时也有大臣来汤泉宫议事,但陛下对那人似乎格外怜惜,又好气又好笑地说:“朕刚才说,让你下来。”见他不答话,陛下故意沉下声音:“你再固执,朕就治你的罪。” 这话已是不容置疑的命令了,旁边的太监高力士适时将衣物呈了过来。那人苦笑了一下,只得褪了一身紫色凤纹官服,缓缓下到池水中。 这一刻,雪天整个脸都要烧起来,她不敢看,也不该看,但听到水声,她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 第20章 那人露出白玉般的脊背,墨色的头发浮在池水中,朦胧的水雾中人影绰约。 陛下饶有兴味地朝池外招了招手,太监立刻呈递过来玉盘放置的酒樽。只听陛下说:“爱卿,来,你尝尝,这是朕多年前命人在汤泉宫中酿制的美酒。” 本以为那样清雅的人是不擅饮酒的,谁知道这一次他却并未推辞,接过酒樽,一饮而尽,声音也如醇酒醉人:“谢陛下。” “十年陈酿,朕想不出还能与谁共饮,专等你今日来。”雪花还在无声落下,池水中温暖如春。只听陛下心情极好地朗声大笑:“朕倒是想起当初突厥使臣带来美酒,看满座文臣武将就属你的模样斯文俊秀,故意频频朝你劝酒,想令你醉酒失态,谁知道朕的宰相千杯不醉?” “臣也想醉。两国和谈,臣肩上有责任而已。”那人的话语从容清淡,沁人心脾。 “你总是这么认真,让朕说你什么好?”陛下笑品着美酒道,“这世间有趣、有味的事情多得很,不是只有朝务这一件,你总是这样严肃得一板一眼,举手投足间都是规矩方圆,不累?百姓说你是‘谪仙’,可你说说,哪有仙人不随着性子来的?哪怕是偶尔随性一次。从朕当年见到你,你就是这样,从不曾见你醉酒失态,也不曾见你放纵大笑,更不曾见你贪睡误朝。不烦?” 君臣之间谈话如此随意,看得出相知之久。 “那天散席,臣回家也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那人认真地回答,“臣缺席了第二日的早朝。” “你啊你!就这一次,你还记得比朕都牢。”陛下笑骂。 那人微笑轻咳一声,言归正传:“黄河水利是民生大事,汛期多有危险,不可不从国库拨备提前加固,早做准备,请陛下恩准。” 陛下不回答他的话,却答非所问:“爱卿,你说这酒的滋味如何?” “初尝温润,回味甘冽,倒有些许霸道。” “爱卿就像这酒,朕初尝时觉得温润,这些年来相知渐深,才发现你霸道得很。”陛下将酒缓缓饮尽,“朕的兄长患风湿腿疾,隆冬苦寒,你不同意朕替兄长修行宫,却要兴师动众去加固黄河水利,只为了那万分之一的风险。地方刺史已经考察过,就算今年不修也无大碍,你却再三奏请,固执要修。要是朕不答应呢?” “江山社稷,百姓安乐,臣不敢赌万一。”那人神色郑重,洁白面孔让砌在池中的汉白玉都失了颜色,“陛下是明君,君为轻,民为重。岐王殿下身患风湿,陛下大可以将殿下接入汤泉宫中疗养,不需要劳民伤财,另建行宫。” “你这是吃准了朕会答应?”陛下冷哼一声,看了那人一眼,“朕要是不准,你还会在这样的雪天来上奏吧?你再来,朕却没有酒了。”天子眼中威严渐渐化为笑意,摆了摆手:“实在被你烦得够了,准了。” 那人由衷地微笑,自池水中站起来行礼:“谢陛下。” “这酒朕很是喜欢,还没有取名字,”陛下把手中酒樽放到玉盘上,以手背轻叩玉盘,突然想起了什么,“你也尝过了,给这酒取个名字如何?” 那人略一沉吟,抬起眸子:“就叫‘醉太平’吧。” “醉太平?醉太平……好名字!”陛下回味片刻,击掌叫好,君臣对视一眼,都开怀而笑。 ——这世间,还有什么滋味比太平更为甘甜? 凤池清响,盛世佳酿;君臣同心,四海安康。 原来,这就是大唐。 三 这晚雪天辗转反侧睡不着,睁着眼睛数着星星。 那件事,他真的不记得了吗? 凤凰池,鲤鱼灯……终于朦朦胧胧入睡。梦中,那人长身静立月下,眉眼清淡,将一盏灯递给她:“灯还能用。”梦中,山川都静止下来,只有波光在心湖轻轻涌动。那盏灯,将她的夜照亮。 天色微曙时,雪天揉着眼睛醒过来,新的一天和以前的每一天都没有区别,却又似乎和以前的任何一天都不同。她抱膝坐在床上,西天还有繁星点点,可,哪怕是骊山温泉倒映漫天繁星,又怎么比得上那人眼底的朗月星辰? “雪天,还愣着干吗?”身边的小宫女大声提醒她,“快来不及了!” “来……来了!” 这天雪天跟着同伴如往常一样来到汤泉宫掌灯,心中却悄悄多了一份期待,今日……他还会来吗? 这一日陛下没有来,那个人也没有来。 一整天,雪天都怅然若失。 第二日,陛下没有来。 第三日,陛下带着美艳不可方物的武惠妃来了。 第四日…… 第五日…… 接下来的许多天,他始终没有来,雪天心中失望,却舍不得断了念想。直到冬天快过完时,终于有一日,雪天提灯走在路上,迎面看到武惠妃一行施施然走来,武惠妃身边还有个水墨画般动人的美人,以及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少年神态潇洒狷狂,雪天认识他,正是陛下最顽劣的儿子,光王李琚。 只听光王不停地搓着手,大大咧咧地对美人说:“姑姑,怎么这么冷啊,快冻死琚儿了!” 美人对少年的撒娇视而不见,眸光柔和宠溺,却也静如落花古井。 姑姑?原来眼前难得一见的美人是陛下的幼妹霍国公主,听说曾经嫁过人,可驸马不幸过世,一直没有改嫁。 第21章 “姑姑喜爱桃花,等到三月开春,这满园的桃花开了,琚儿给姑姑摘去!”少年意气飞扬。 冬日阳光照在几人身上,武惠妃也是艳光四射的美人儿,盛装之下更是夺目,可站在公主身边,也显得黯淡。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公主的脸,雪天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却抓不住。 这时,不远处传来喧哗声,看到一个小太监满头大汗地匆匆路过,甚至来不及朝几人行礼,光王少年心性,好奇心重,一把将小太监拉住:“那边出什么事了?怎么那么吵?” “陛下和张相在前殿议事,争执起来,张相突然晕了过去,陛下正在传召御医……” 少年脸色一变,急了:“那你还不快去!” “……”小太监看着自己被光王拉住的手臂,满脸叫苦不迭,光王这才意识到是自己拉住了人家,松开了手:“赶紧去!” 小太监嘴里说着“是”,一溜烟地去了。 光王也顾不上抱怨天冷了,急忙朝霍国公主行了一礼:“姑姑,恕琚儿先行一步!” 霍国公主的眼底眸色微微一变,像是最深的古井,蓦然泛起一缕波澜。 细雪从清晨飘到黄昏。 这一整天雪天都过得心神不宁,心头纷乱如麻,铜壶漏刻点滴都是难熬,好不容易到了晚上,宫中寂静下来,雪天失魂落魄回到住处,突然想起了什么…… 羽毛! 她竟然忘了还有那枚羽毛! 她要用那枚羽毛……有了羽毛她就可以隐去踪迹,去看他了!雪天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朝枕下摸去,却发现不对。她将枕头翻过来——羽毛不见了! 明明还用绢帕包好放在枕下的羽毛,不知何时竟然不见了。 雪天急得额头渗出汗珠,羽毛怎会丢失呢?为何偏偏在这个时候丢了?想去见他的愿望如此迫切,简直在她心里生了一双翅膀,随时都要冲出胸口。 旁边的小宫女随口问:“雪天,在找什么呢?” “……”雪天失魂落魄,心口都被漫天风雪堵住,又有一点不甘心的火焰灼烫,几乎要在胸口灼出一个洞来。 几个在前殿侍奉的宫女正悄悄议论白日殿上发生的事情。只听其中一个小声说:“今日张相公的胆子实在太大了,那样冲撞陛下……” 雪天蓦然抬头,手心汗湿,紧张地望向她们:“后来张相公怎么样了?” 说话的宫女看了她一眼,似乎是意外一向不多话的雪天难得参与她们的八卦,又看了她一眼:“张相公的身体一直就不大好,太医说是急怒攻心才会突然晕倒。太医金针诊治后,说要好生调养,不能再劳心劳力……” “我看陛下很担忧张相公,以为龙颜震怒算是过去了,可惜后来又来了光王殿下。” “怎么回事?” “光王一进来看到张相公的样子,就发火了,朝陛下说话那个冲的……火上浇油,陛下的脸色简直可怕,气得把奏折全掀翻在地上!” 雪天曾经听说过光王和兄长被人陷害,差点被陛下斩杀,是张九龄直言进谏,才终于查清案情,洗清了几位皇子的冤屈,所以光王对那人格外敬重。 听到这里,有人突然想起了什么,问了一句:“今日陛下和张相公到底是为何事争执?” “听说是为了那个什么安禄山的事。” “安禄山?那个胡将啊!我在汤泉见过他,腰只怕有这么粗——”宫女夸张地把双臂用力张开,比划着,“圆得像球一样,可好玩了……” “哪儿来那么大的球?那是拼命吹过气的球吧。” 宫女们顿时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安禄山讨伐契丹失利,按军法应该处死,幽州节度使张守珪与安禄山交好,将安禄山押送到长安,上书朝廷请求免除一死,张九龄不允,下令处斩[1]。处理军务是宰相的职责,这件事原本不该惊动天子,可是阴差阳错,批阅的文书被李隆基看到,然后便被扣押了下来。也许这便是命中注定,让安禄山在绝境中又逢到一丝生机。李隆基爱惜将才,舍不得杀,想留安禄山一命,让他以后将功补过。 “反正陛下和张相公也不是第一次争执……只是小事吧,陛下气过了就好了。” 军国之事,在小宫女看来总是乏味的,宫女们八卦嬉笑完,就各自去睡觉了,雪天却彻底失眠了。 四 事情并没有平息,相反,接下来渐渐闹出了更大的风波。 陛下执意要赦免安禄山的死罪,中书省拒不奉诏。御史台监察御史杜清昼上书附议,请求处死安禄山;光王指责陛下忠奸不分,称安禄山有狼子野心,令陛下勃然大怒,当场将光王拖下去杖责二十,光王惨叫哭喊的声音远远都能听到…… 眼见事情越闹越大,陛下盛怒之下将杜御史革职,下令将光王投入大狱。 一时间,朝堂上噤若寒蝉,文武百官无人再敢出声。安禄山虽然只是个边将,但很得圣宠,渐渐的,力保安禄山的奏折多了起来。 许久没有宰相张九龄的消息。有说他在养病的,也有说他被陛下禁足在府中的。 冬日很冷,宫中的青石台阶都结着冰。 这天,雪天在打扫时意外地发现,床底有一团白色的东西,她惊喜地把东西拨弄出来……竟然是那枚羽毛! 包着羽毛的白色绢帕不知何时滑到了床底,蒙了厚厚的灰尘,雪天心疼地捡起来把灰掸掉,指尖触到绢帕上的一枝桃花。 第22章 小宫女悄然将绢帕拽紧在手心,这方绢帕,是雪天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时,从他身上掉落下来的。那时他穿着青衣常服,没有紫袍凤纹的尊贵,只像一个寻常失意惘然的俊雅年轻人,眼眸里蒙着雾气,整个人也带着谜团,让雪天看不清,看不透,却那样地渴望看个究竟。 这一次,她终于可以去看一看,去看他现在可好? 宫外黄昏已至,脚下的长安城像蜷伏的猛虎,危险而新奇。 没有人看得到雪天,她也看不到自己。那片白色的羽毛,就像雪原隐藏了万物,将她藏匿在光影之中。 残阳下的道路宽广人稀,雪天匆匆赶路,就在她远远能望见坊墙上的乌头门时,突然听到哒哒的马蹄声,一个幂篱遮面的女子翻身下马,冲上前焦急地敲门,身影十分熟悉。 那竟是……霍国公主?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了,不知道公主说了什么,仆人似乎迟疑了一下,两人又低声交谈了几句,仆人终于侧身请她进去。 趁他们说话的时候,雪天也悄悄来到了门口,没有人看得到她,在仆人关门之前,她也悄悄跟了进去。 走廊的光线昏暗,公主的幂篱被清风掀起,看不清神色,但急促的步子难掩忧急。 仆人将公主领到一间厢房前面,叩开门,只见那人半躺在床上,苍白的脸色是从未见过的荏弱,几缕发丝搭在汗湿的颈脖上,竟像是刚刚退烧的模样。 雪天的心顿时疼得揪了起来。这些日子不见,他竟然清减至此。 “求丞相救琚儿一命!”公主双膝落地跪了下来。那人一阵咳嗽,朝旁边的仆人说:“快……把公主……扶起来……” 等他缓过来,抬起咳得水雾蒙蒙的眸子,分明是病弱苍白容颜,眼底竟有令人不敢逼视的威仪:“光王殿下出什么事了?” 公主满眼泪水:“琚儿被投入大狱已经三日,他在狱中冒死托人向我传递消息,说刑部对他施以酷刑,”她说到这里,猝然惊痛打住,泪水大颗大颗滚落下来,“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他年少气盛,落到李林甫手中,只怕性命不保……” 刑部大多是权臣李林甫的人,而李林甫与武惠妃交好,极力扶持武惠妃的儿子寿王,曾经陷害太子和光王,试图将三个皇子置于死地。 听说多年前,霍国公主的驸马与刚出生的幼子获罪被流放到岭南,都死在岭南,没有再回来。 ——如果公主的孩子还在,或许也和光王一般大的年纪? 姑侄之间的感情那样好,只怕胜过许多亲生儿女。 那人没有说话,扶着床站了起来,在仆人担忧的目光中把朝服穿上,一会儿汗水就将紫衣浸湿。 “郎君这是要……?”仆人愣了。 “去刑部。”那人微微喘了口气,“替我备马。” “可是宫中来宣过旨,没有陛下的吩咐,郎君不可踏出府中——”仆人顿时慌了神,“违抗圣意只怕会触怒龙颜……” 那人笑了一下,笑意清冷高远如月华,又带了一丝傲然。 “陛下一意孤行,我又何惧生死祸福?” 泪水顿时从公主眼中涌了出来。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原本坚定的神色也随着泪光微微动摇:“你……” 安禄山之事已致君臣不欢,帝王猜忌,如今她的相求,可是要将他逼上绝路? “光王之事,全因我要杀安禄山而起。”那人脸色带着苍白病容,深深凝视眼前的女子,声音温和,“少年热血可贵,我必以命相赴。” 霍国公主无声流泪,良久,只听她极轻哽咽地说了一声:“多谢。” 府邸门外,马匹一牵来,那人便翻身上马,只见有个声音在后面喊他:“丞相留步,丞相留步……!” 那人并不理会,策马闯入血色黄昏。 雪天不会骑马,等她赶到,那人已经牵着少年的手从刑部走出来。 在刑部大狱里发生了什么,雪天不知道。雪天只知道,他说过四个字,以命相赴。 他的脸色苍白得仿佛随时会融化的雪,乌黑眸光却比夜色更宽广,让人看到就会心安。本来桀骜如小鹰的少年脚步踉跄,身上血迹斑斑,满是伤痕。 霍国公主正焦急地等着他们。 “姑姑——!”光王哭着冲过去,霍国公主紧紧握住少年的手,只是惊喜流泪。 “丞相又救了我一次。”倔强少年扭过头,眼里满是波光。 “殿下快长大吧,”那人虚弱地微笑,“长大到能保护自己。” 光王露出羞愧的神色,眼瞳里却有倔强的火星迸溅:“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为何丞相批阅的文书会落到父皇手中?为何安禄山总是能揣度到父皇的心意?这未必是巧合。” 少年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在夜色中听来锋利如剑。光王能文能武,有勇有谋,是皇子中极出色的一位。 “安禄山只怕在朝中和父皇身边安排了许多眼线亲信,丞相行事光明,却也不能不防小人暗中算计。日后我羽翼丰满,朝堂之上定要护丞相毫发无伤。疆场之外,定不忘今日之辱,将那些奸臣贼子尽数杀了。” 那人一怔,仿佛看着少年想起了别的什么人……他止不住咳嗽起来。 推开少年惊慌的搀扶,他摆了摆手,凝视着对方:“阴谋诡计不足取,生杀予夺乃是天子大权,殿下若是如此口无遮拦,只怕还会惹来杀身之祸。” 第23章 “可是……” “劝谏陛下是臣等的职责,殿下不该卷进来。”张九龄打断他,中气不足的声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殿下虽然年少,但也当严于律己,勤学向上,这才是殿下对陛下的孝道。” “……是。”敢在大殿之上与天子据理力争的骄傲的少年,竟然不敢再辩驳,终究低下了头。 张九龄的眸子似山谷春日的雾气,清丽朦胧如诗,带了些悲怆的温柔。 那天,雪天凝视着他,他凝视着远方。 他目送霍国公主和光王策马在雪地里渐行渐远,独自站在风雪中,像是化成了雕像。 雪下得那么大,小宫女仰着头,任由雪在脸上融化。 你有没有想过把雪接入胸膛?你有没有爱过一个绝不可能的人? 你就站在他面前,但你是透明的,他看不见你;你的目光就停留在他身上,不舍得片刻离开,但他永远不可能感觉得到。 纷飞的大雪中,视线渐渐被泪水蒙眬,雪天突然意识到当初第一眼看到霍国公主时,那奇怪的感觉从何而来了—— 当时,她看到了依稀有两三分相似的轮廓,就像看着铜镜中的自己! 虽然没有那样的美貌、那样的身份、那样的裙裳,但纤细的下颌与眼睛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相似。年少时的公主是什么模样?也是懵懂迷糊像她当日一样吗?所以,当日那人的视线才会落在她脸上。 那一眼,并不是在看着她啊,只是在看着红尘中的一个美梦罢了。 她承接了那原本不属于她的一眼凝望,从此,思念如荒草,野火烧尽仍在心间生长,一次回眸一生不忘。 不知过了多久,雪地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丞相,不好了丞相……” 来人正是此前在府邸门口大喊“丞相留步”的官吏,那时,雪天只当他是陛下派来监视的,此刻却见他满头大汗附在那人耳边说了一句话,那人的脸色骤然苍白,身子猛地一晃,仿佛立刻就要倒下去,所幸被官吏用力扶住。 “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丞相前来刑部之时……” “马上去章台。” 发生什么事了?雪天心中涌起不详的预感。 五 哪怕早有心理准备,看到眼前的那一幕时,雪天仍然惊恐地捂住嘴。 这里是醉生梦死的章台,也是脂粉嫖客的混乱之地。一个少女满身鲜血躺在神色麻木的少年怀里,鲜血流了一地,少女显然已经死去了,衣衫不整,双眼不瞑目地睁大。 少年身上和手上都沾着鲜血,没有哭,只是木然地目光空空地望着前方,紧紧抱着那再也不会醒来的人:“姐姐……” “辰儿!”张九龄惊痛地喊了一声,整个人都在发抖,“怎会……” 杜辰是张九龄的学生,也是御史台监察御史,行事刚直不阿,有其师之风,多次上书请求处死安禄山。此刻少年却满脸溅着血,仿佛从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 杜御史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姐姐。 就在两个时辰前,几个胡人掳走了杜姐姐加以侮辱,少女不堪受辱,触柱而死。 而那时,张九龄正在刑部大狱营救光王。 那人快步走上前去,看着眼前的惨状,眼底波光被残酷绞碎,他颤抖地朝少年伸出手,却被猛地推开! 这一推如此用力,张九龄顿时也跌坐在血泊中,少年眼神冰寒地死死盯着他:“老师,你来晚了。” “对不起……”张九龄脸色苍白如死,忍不住猛烈地咳嗽,“我不知道……” “呵,姐姐只是卑微的人,当然不配让你相救!若不是你执意要杀安禄山,若我不是你的学生,姐姐就不会遭遇这样的无妄之灾!” 少年御史的声音那样平静,绝望的怒火如同刀刃,令人肝胆俱碎。 张九龄唇齿微张,一口鲜血顿时染红了衣袖!雪天焦急地几乎就要冲过去,却不敢……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压抑地咳嗽,胸膛剧烈起伏,看着血丝从他唇角渗出来,仿佛那些话如同刀子把脏腑全部搅碎。 “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走你告诉我的那条路。”杜御史抱着少女的尸体,踉踉跄跄地站起来,“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活下去。我会用自己的方式,复仇。” 少年决绝地转过身去,一步步走入黑暗,再也没有回头。 “丞相!” 旁边的人架住他颓然倒下的身体,那人的唇色白得可怕,双颊却泛起不正常的红,仿佛正有火焰在他身体里炙烤。他虚弱地强撑着吩咐:“你们……去跟着辰儿……绝不能让他有任何差池……”说完这句话,他的头朝旁微微一侧,陷入了昏迷。 这一夜丞相府中人进人出,灯火通明。 御医来了好几个,都是满头大汗,丞相的病情来势汹汹,旧伤新疾一齐发作,冰敷的毛巾不断传递上来,御医用金针刺穴保护心脉,人仍然不见清醒,高热也丝毫不退。 雪天站在床边,看到御医们焦急的神色,听到“病危”的交谈,她突然恐惧地俯下身来,任由自己放肆地紧紧地抓住他的衣袖,仿佛要阻止他离开! 不会的!怎么会…… 他怎么会死?他怎么会走?他只要站在那里,就像永不会改变的青山与苍穹,袖手从容。 就算她老了,白发苍苍,就算她死了,颜骨俱枯,他也还是最初的清风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