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半书2》 第1章 《浮云半书2》作者:李惟七【完结】 简介:大唐开元盛世,张九龄的学生裴昀进士及第,被天子钦点为探花郎。 春风得意的题名宴,他却见证一幕幕离奇之事接连发生——能障目的紫檀琴,能续命的菊花酒,能看到过去的风声木…… 从朝堂宰相到市井琴师,从温雅进士到冷峻金吾卫,玄妙的草木之物牵绊着各色人心,更隐藏着少年裴昀的身世之谜。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地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炼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棱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他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浮云半书》写到第二卷 ,这一卷所有的篇名,都来自于唐诗。 盛唐诗歌浩如烟海,有四万八千九百多首,李白的明月蜀道,白居易的青衫琵琶,岑参的瀚海阑干,王维的桃源空山……比之大唐的疆土更加宽广无垠。于是在本卷里,大家会看到很多熟悉的唐诗篇名。然后,问题就来了,挖掘机……哦不,唐诗到底哪家强? 在脍炙人口的《唐诗三百首》里,第一篇是张九龄的《感遇》。 其实张九龄这个人物在历史上的名声是比较清淡的,作为宰相,他的名气不及很多名臣;作为诗人,他的影响远不及李、杜,但偏偏是他的《感遇》,被列为唐诗三百之首。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宰相,悠然写下这样的诗句: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草木之心,如有人性;草木本心,恰如人心。美人是否会来攀折?且由他去罢。 张诗清丽,所写不过是春日的兰叶、秋日的桂华、江南的丹橘、故园的杨柳。他笔下草木皆有性情,四季皆有音律。 草木,草木。 我遥遥望见,在青涩的早春,少年打马走过江南,杏花与芳草都在烟雨中泼墨成画; 在汗水与血水一齐流过刀背的盛夏,漠北的胡杨树正在风沙里生长; 在坦诚的秋天,叶面叶背金黄赤裸,山像一架背满婴孩的脊背,每一寸颜色闹腾着啼哭一样响亮纯净的,金黄色的语言。 而冬天来临,离离原上的衰草被一把野火燃烧,四季荣枯,人生宠辱,永不停步。男儿流血的伤口涂抹在哪一树古老虬曲的枝头化成梅花?而最后一滴热血,又落在谁的眉间和心头,点成永世不忘的朱砂? 草木,草木。 我看到半人高的蓬蒿在仰天长笑,我看到千树万树的梨花倒映着春水,我看到古木参天的苍山雨痕,我看到通往桃源的石阶上落英缤纷;我看到唐时的少年,在灵魂的疆域上耕种,在三月的水边收获——章台的垂柳青青如旧,巴山的夜雨涨满秋池,相思的红豆落地成诗。水流带不走,千年时光也带不走,盛唐华章留给我们的,岂止是一些草木芬芳? 总有些东西,始终留存于历史的河流,也在你我的心头。 那是心上的诗篇。 你总会为一些梦而年少轻狂,总会为一些愿望奋不顾身,总会为一些美好心甘情愿,总会为一些人红了眼眶。总有相知的人,相遇在最好的时光。 一年时间匆匆过去,与生肖卷一样,草木卷或许仍会与你相逢在金秋。去年《浮云半书》出版之后,得到大家的支持,得以数次加印,这里一并感谢读者们、编辑们与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一直来温柔包容我的家人。 感谢时光与你们,让我最初灵感的火花一笔笔勾勒成画。 浮云无形,万物有情。 愿你心上的草原有梦想驰骋,愿你心中的季节万物生。 李惟七 2015年7月1日 第2章 琵琶行 相逢何必曾相识。 ——唐·白居易《琵琶行》 一 李未闻本来不叫李未闻,叫李五斤。她出生的时候五斤重,爹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字——顺便说一下,李五斤的爹叫李林甫,时任朝中黄门侍郎。 与大多数科举进士出生、文辞风流的官员不同,她爹是从一个千牛直长的小官做起的,没读过什么书,以认白字而出名。有一次朝中官员嫁女儿,她爹跟着众人去道喜,把“白头偕老”说成“白头楷老”,引来哄堂大笑。 第2章 满座只有一个人没有笑。那人长得极好看,眸子清郁,气度高华,端坐的侧影就像暮春的清晨。 后来,李五斤才知道那人是中书侍郎张九龄。 “张侍郎竟然没笑你!他可是大诗人大才子。”李五斤高兴地问自己的爹,“我觉得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对你有好感。”朝廷内外都传扬着张九龄的胸襟风度与人品,李未闻也挺喜欢他。 “女儿,”李林甫认真地回答,“张侍郎是没有笑,但你也不能想太多。有一句话你听说过没?最大的轻视是无言。” “……”爹你要不要这么有自知之明! 虽然李五斤觉得自己的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脸皮够厚。但她还是恨爹不成钢:“为什么同朝为官,别人家的四品官是谪仙一样的美男子,我家四品官却是抠脚大叔?这不公平呜呜……连带着我也长得这么丑!” 客观地说,李五斤的模样并不算难看,但有个很大的缺陷让她总是被嘲笑得抬不起头来:身材。 她很瘦。 大唐女孩以胖为美,官家小姐们都体态丰腴婀娜。李五斤出生时就瘦小伶仃,十五年来,很遗憾她的体重没能和李林甫的仕途一样:起点虽低,节节高升。到如今她的身材仍然纤细得可怜,怎么吃也长不胖。 到她及笄之年,李林甫估计也觉得“李五斤”这个名字太朴实刚健,嫁出去很有困难,于是找了个读书先生,给取了个闺名叫李未闻。 名字改得斯文秀雅,不能改变李未闻是抠脚大叔的女儿的事实,也不能改变瘦女难嫁的事实。 朝中那些进士出身的同僚看不上李林甫,他们家的郎君公子们也看不上李未闻。听说有一次宴会,一个进士出身的官员被主人安排坐在李林甫旁边,很不高兴这样的座次,刚好有只苍蝇飞过来,他抬手去挥,不屑地说:“旁边乱飞入席的,是什么东西?” “你就没想过去考进士吗?”李未闻也问过自己爹。 李林甫回答:“他们气愤的不是我没有进士出身,而是我没有进士出身却做官做得比他们好、比他们升迁得快。我要是在意进士身份,岂非正中了他们的下怀?” “哦哦。”李未闻恍然大悟。 “总有一天,你爹我会成为人上之人。”李林甫说这话的时候,血色的晚霞落在他的脸上,冷冷地燃烧着,和平时笑容可掬的样子判若两人。 “嗯!”李未闻没注意到对方的神色,高兴地说,“那我也会成为人上的女人,哦不,是人上的女神!” 还没有成为人上女神的李小姐无人提亲,闺中很寂寞,就开始学习弹琵琶。 落花时节,琵琶幽怨,一曲骊歌被李小姐弹奏得如泣如诉……如杀猪。 就是这样的曲调,李林甫还是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我的女儿!天籁之音,天籁之音!” 李未闻知道自己的爹擅长拍马屁,也知道别人给她爹取了外号叫“口蜜腹剑”,但她还是觉得这个马屁很受用。因为李林甫不光是嘴上说说,还有实际行动——他托人重金够买了一把紫檀五弦琵琶,送给宝贝女儿。 紫檀琵琶神秘华贵,当她的手指触到丝弦时,一阵清凉如雨的触感直袭内心,让她也有一阵文艺的惆怅……连五音不全的李小姐也能有此直觉,这是一把很特别的琵琶。大唐以紫色为祥瑞色,所谓的“紫气东来”,就是如此吧? 李小姐从此更加认真地练习,李府上如泣如诉的杀猪声也就更加响亮。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府中的管家仆人也全部都热忱地溜须拍马:“妙不可言”、“小姐应该让全长安城都知道,最美的琵琶音被您承包了”……诸如此类。 ——其实他们只是希望李未闻能到外面随便哪儿去弹,让他们的耳朵能够少受点罪而已。 李小姐一向从善如流。上元节这一天,她悄悄抱着琵琶出了家门,去了长安城最大的酒楼。 就在这一晚,她遇到了此生最匪夷所思的事件。 二 上元节是一年中长安城最热闹的时候。这晚解除宵禁,皇城外几十尺高的花灯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男女老少都涌到长安街上狂欢。 酒楼里人声鼎沸,士子文人们在饮酒对诗,江湖豪客们在喝酒赌钱,黄毛小童在玩耍嬉闹,李未闻对酒楼老板说:“我想弹琵琶。” “啊?”酒楼老板惊诧地张大嘴,李未闻塞了一把金叶子在他手里,立刻让对方闭上了嘴。 “我就在这里弹。”李未闻问,“行吗?” “行,行,您随便弹。”老板喜笑颜开。 可接下来老板就笑不出来了。他开门做生意快三十年了,也算见多识广,还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难听的琵琶。 和这琵琶声相比,就是酒楼后面厨子杀猪宰羊的声音,也算得上天籁之音。不到片刻功夫,酒楼里的人一半的人开始叫骂,剩下的一半已经走光了。 老板欲哭无泪地捧着金叶子双手奉上:“姑娘,金叶子还给您,您行行好,别在我这儿弹了。” “为什么?”李未闻无辜地看着对方。 “您这琵琶,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我生意都做不成了……”老板声音颤巍巍的。 李未闻手中停了下来,难过地低下头。 老板有点于心不忍,正想安慰她几句,只听她叹息:“曲高和寡,我的美妙琵琶果然不是凡夫俗子们欣赏得来的。我想在茫茫红尘中找一位知己,就这么难吗?” 第3章 “姑奶奶!”老板发现自己简直想太多了!终于忍不住要挽起袖子赶人。 就在这时,一缕琴音从角落里幽幽响起。 没有什么起音,也没有调弦,就像人的呼吸一样自然而平淡。四周分明吵闹得很,那轻轻的琴音却再清晰不过。 李未闻还在轰轰烈烈地弹她的琵琶,毫无章法的杂音像是许多粗陋的石头,突然被一根线串起来——线就是那一缕奇妙清幽的琴音。原本难听的琵琶噪杂被衔接得浑然天成,小石头变得不逊于明珠美玉,一时间大珠小珠落玉盘。 酒楼里不知何时安安静静,叫骂声渐渐停了下来。 一曲终,老板忘了赶人,李未闻愣愣地看着琴音传来的方向—— 弹琴的人穿着落拓的布衣,胡子拉碴地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身前有半坛酒。 李未闻拎起裙子,抱着琵琶小跑过去:“你好厉害!你是谁?能收我做徒弟吗?” 对方长了浓密好看的眉毛,眼睛没看她,只专注地看着她的胸……前的琵琶,很认真地说:“好琵琶。” “……”大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李未闻只好又问了一遍:“哎哎,我问你是谁?” 那人似乎这才注意到面前除了琵琶,还有个大活人在跟他说话,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我是李八郎。”目光仍然粘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我是李五斤,半斤八两,我们真有缘!”李未闻对琴师相见恨晚,“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你今天就收我做徒弟,教我弹琵琶!” 很显然,大叔根本没听李未闻说什么,只用目光细细摩挲着那把琵琶,睫毛遮住了眼睛,可睫下的视线却像遮不住的沸水,欢喜得像是会跳舞,凭空能弹奏出五弦华章来。 长了一张冷峻高傲的脸,却是个呆子?既然对方这么喜欢她的琵琶,李未闻理所当然地觉得,她想要拜师,也该拿出点诚意来。于是,李小姐很大方地把琵琶递给他:“给你。” 对方似乎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连一句道谢也没有,直接伸出苍白修长的手接过琵琶,手指碰到五弦,清凌凌一声响。 ——那样惊喜、郑重而多情,像是走遍万水千山,终于能伸出手,碰触到情人的脸颊。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在低沉幽咽的琵琶声中,只听楼上突然传来少年的歌声。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 …… 与琵琶音相和,少年唱了一曲《白驹》,这是朋友之间的送别曲,音律倒在其次,完全不是受过训练的工整,但他的嗓音极为潇洒,竟也与琵琶音相得益彰,丝毫不落下风。 甚至让人觉得,因为有了他的歌声,原本低沉自诉的离别之音,有了少年飞扬的意象。 李未闻抬头去看,只见少年一身白衣,面孔清澈,慵懒地抱臂而立,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出“芝兰玉树”四个字。 而少年的旁边,站着一个李未闻很熟悉的人——张九龄! 无论何时,张九龄在人群中都怡然淡雅,没有一丁点儿张扬的气场,却绝不会被湮没。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想起来,前些日子自己的爹提起过,张九龄的两个学生都来长安了,据说是来参加春闱科举的。一直以来,李林甫对女儿出嫁的事都很积极主动,他在客厅悄悄开了一扇小窗,隔三岔五地邀请青年才俊到府中喝酒,让李未闻自己在里面观察挑选,可结果让李未闻很悲痛—— 来的尽是些歪瓜裂枣,这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连歪瓜裂枣都看不上她。 每当她在里面开始弹奏起心爱的琵琶时,那些歪瓜裂枣就花容失色地匆匆告辞,连茶水都不喝完。 张九龄没有认出李未闻,他徐徐走下楼来。那个白衣少年也轻松地跟着他下来,像是春日松柏旁边的修竹。 经过李八郎身边时,张九龄的脚步突然停了一下。 少年也停下脚步,捕捉到了他神情细微的变化,挑了挑眉:“老师?” 张九龄似乎微微失神片刻。他看了琴师一眼,疑惑地轻皱起眉头:“这把琵琶……似乎在哪里见过。” “玳瑁紫檀木五弦琵琶,我只在书卷中读到过描述,老师曾经亲见过?”少年俯下身来,甚至伸出手背在琵琶上轻轻敲了敲。 “喂喂!”被晾在一边的李小姐努力想要刷存在感,鼓起腮帮子说,“这是我爹送给我的琵琶,别随便乱摸!” “让姑娘见笑了。”张九龄温和地制止了少年,“我们走吧。” “啊——别走!”李未闻后悔自己脑子慢说话快,舍不得他们走,立刻脱口而出,“那个,你在书卷里读到的是什么?” 少年笑吟吟抬起头,近看他的眸子很漂亮,如同竹枝上的朝露:“紫檀木又叫青龙木,传说龙死之后,精魂会栖居其上。” “龙?” “嗯,还有传说紫檀是神木,可以——” 他话音未落,只见门外另一个少年快步走进来:“老师,书卷买到了……”他走得太急,一下子踩到湿滑的地面,话还没说完就朝这边摔过来! 眼看这个冒失鬼就要砸倒琵琶上,李未闻心疼自己的宝贝琵琶,连忙伸手去护——可惜她人瘦力气小,被对方的冲击力一带,两个人顿时像叠罗汉一样摔到了地上! 第4章 琵琶发出一声低沉的重音,似乎弦断了。 这一跤摔得李未闻天旋地转,琵琶最后寥寥的余音轻得像是飘零的树叶,掉落到她的眼皮上。等眼前乱冒的金星散去,她竟然看到张九龄担忧的面孔近在咫尺,他一只手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书卷,另一只温暖的手扶着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 李未闻受宠若惊,呆在原地。张侍郎亲手扶我啊这不是真的……能不能让我再摔一次?就在李未闻没出息地发呆时,只听旁边传来慵懒的声音:“姑娘,你没事吧?” 她抬起头,正要说“没事没事”,却发现人家这句话不是问她的。 白衣少年很有风度地扶起与他同龄的少年:“姑娘,你的琵琶。” 她瞪大眼朝旁边看去,只见白衣少年把刚才的冒失鬼扶起来,那位显然也摔得不轻。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 少年,你一口一个姑娘,哪只眼睛看到他像姑娘了? 而且,那分明是我的琵琶! 这时,酒楼门口匆匆跑进来几个人,李未闻下意识地躲到张九龄身后——完了,是李府的家丁到了,来找她回家的! 谁知道,那几个人竟然对她视而不见,却热情地冲到刚滑倒在地的少年身边:“小姐!可把您给找到了!”“小姐,几个时辰听不到您的天籁之音,我们的耳朵太寂寥了”,“小姐,快跟我们回府吧”……家丁们不由分说把那个少年架起来,还有一个把断弦的琵琶也拎了过来。 李未闻瞪大眼睛——发生了什么?那是个少年,你们看不见吗? “等等!不,你们弄错了……”被簇拥着的倒霉少年挣扎了几下,似乎想要弄清楚事实。 等他发现自己根本拗不过几个彪形大汉家丁时,他求助地朝张九龄大喊了一声:“老师!” 涵养素来极好的张九龄微微皱眉,那目光仿佛在说:姑娘你怎么了?药不能停。 于是,在几人的注视下,那个少年很快被李府的家丁们簇拥着塞进华丽的轿子里,抬走了。 旁边围观的酒楼老板一脸惋惜的表情,啧啧感叹:“这姑娘看打扮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怎么脑子就进水了呢?” 顺口还问了她一句:“您说是不是?” 李小姐的脑子里有片刻的空白,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再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装扮,没错啊,还是原来的样子。为什么别人看不到呢? 这时,旁边的白衣少年懒洋洋地说:“还愣着呢?杜欠揍,走了。” 说话间很自然潇洒地揽住她的肩膀。李未闻的脸顿时红了,肩膀不自然地缩了一下。在这一瞬间,她终于确定—— 在别人眼里,她变成了那个叫什么“杜欠揍”的少年;而那个少年则变成了她李大小姐! 几人朝外走去,没有人看到,一张从琵琶里掉出的泛黄的纸笺,被琴师李八郎捡了起来。 怎么会变成这样?脑子里乱糟糟的,只能稀里糊涂地跟着他们师生往酒楼外走……现在所有的解释都没人相信吧?想着自己的心事,她的脚步难免就慢了下来。 张九龄看她似乎有点不对劲,也停住脚步,唤了她一声:“辰儿?” 对方的眸子里满是温和关切,轻拂的春风仿佛可以驱散所有的夜凉,这是她从没见过的张九龄,那样温暖贴近,毫无距离。 旁边几个姑娘红着脸路过,悄悄偷看他们师生三人。 李未闻没出息地呆了半晌,她突然发现——在别人眼里,她不再是抠脚大叔的女儿,而朝中最有气质的男神的学生了! “我们……去哪儿?”她傻傻地问。 “当然是回家了,”白衣少年打了个哈欠,“今晚还要复习功课。” ——等等!她可以名正言顺地跟着男神回家,去围观男神的日常起居? 三 张九龄的府邸比想象中简陋得多,连下人也没几个,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 李未闻平生头一次自己干活,擦桌子、扫地、打水洗漱完,累得腰酸背痛终于能坐在灯下,却没有半点看书的心思,她直觉自己奇怪的遭遇和那把紫檀琵琶有关。 “裴昀,你在酒楼里说的,紫檀琵琶还有什么传说?”她忍不住问身边的人。 ——这个白衣少年名叫裴昀,另一个少年名叫杜辰,字清昼。因为“清昼”与“欠揍”谐音,于是常被顺口叫做“杜欠揍”。两个少年同吃同住,晚上也在一起秉烛读书。 “咦,你听到了?”裴昀抬起头来,“我在一轴记载草木的古卷中看过,传说在上古时,神木紫檀的叶子有障眼的效果,能让人把自己最亲近的人认错。” 李未闻心头一跳:“真的?” 那时她摔倒时弦断的声音,仿佛又骤然在心头拨动了一下。 “《淮南子》里有‘一叶障目’的故事,说螳螂躲在叶子后面迷惑人——还有说螳螂用叶子的障眼法化为人形去偷窃的。” 裴昀不仅诗书礼易读得多,这些杂闻奇谭也了若指掌,十四五岁的年纪已经堪称博学了:“说郑国有人在自家厨房里抓到一个偷肉的窃贼,郑人一怒之下举刀砍去,不小心将人打死了,结果却发现刀下只有一只死螳螂顶着一片紫檀叶。” 烛火摇曳,除了两个少年坐的地方,房屋的大半都浸没在冬夜黑暗中,像是要呼应这玄妙奇谭。 第5章 两个人近在咫尺,裴昀坐在烛光里的修长身影懒洋洋的,笑起来眼睛里满是星辰:“不谈苍生谈鬼神,今天的你倒真不像你。” “我随便问问,看书了,看书了。”李未闻心虚地低下头看书。 这一晚,睡在陌生的床铺上,李未闻失眠了。 不仅是因为张九龄家的床铺太过朴素,床板硬得很,没李府上的蜀锦丝缎床舒服,更因为她旁边躺了个大活人。 她可是个未出嫁的黄花闺女,虽然冬天都穿得厚,盖各自的棉被不会碰到。但是…… 少年的气息近在咫尺,清浅温热的呼吸仿佛就在耳边,这叫她怎么入睡?而且,竟然有人睡相如此之差!手脚四仰八开,胳膊也横了大半个床,酒楼见面时的形象,在睡着了之后完全颠覆不见。 “裴昀!你过去点!”李未闻用力推了他一把,后者睡梦中不情愿地翻了个身,滚到床边上。 黑暗里李未闻辗转反侧……看来,问题真的出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那时李府的家丁们把杜清昼带走时,好像也拿了琵琶,那么,琵琶现如今应该在李府——是否应该赶紧回去一次?可是,现在回去不被当成疯子才怪,根本连李府大门都进不了。还是再等等吧……各种纠结、茫然、焦灼,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她紧张又隐隐有一丝兴奋。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日上三竿时,李未闻听到耳边传来熟悉温润的声音:“起床了。”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顿时睡意全无。 张九龄站在床前,一身青色的常服,仿佛先于季节把清浅的春色带到了眼前。 “张……”李未闻说到一半意识到不对,连忙改口,“老师。”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这才发现身边还有个把自己裹得像粽子似的家伙。这家伙不仅根本没有要起床的意思,而且睡眼惺忪地用被子蒙住头,含含糊糊地说:“我头疼……” 脸皮厚成这样你好意思吗?李未闻深深地鄙视他,却见张九龄俯下身来,摸了摸裴昀的额头。 张九龄在李未闻的心目中,一直就像明月寒星一样遥不可及。他谦逊儒雅,对人彬彬有礼,却也从不与任何人过于亲近。 谁知道男神在人后竟是这么软萌的,当男神的学生要不要太幸福啊?看到眼前如冬日阳光般温情的一幕时,李未闻简直被萌化掉了。 “没有发热,头疼是因为睡落枕了。”张九龄将温热的毛巾捂在少年的脖子上,而少年满脸没睡醒的不高兴,吃力地扭了扭脖子。 “别动。” “动不了了,啊痛!今天脖子痛,能不读书吗?” “……” 不能这样啊张老师!李未闻看得目瞪口呆,快要大考的少年被宠溺成这样,真的不会变成废柴吗?以前觉得自己老爹李林甫已经够宠坏宝贝女儿了,那和张老师比起来,简直还差太远! …… 因为裴昀落枕不用读书,这天只有“杜清昼”一个人苦逼地坐在案前,对着一堆厚厚的书卷。 张府节俭,大冬天的书房没有烧炭,李未闻不时搓着手,朝手心哈着白气。张九龄端坐在旁边,他的身材修长又有点单薄,却好像根本不怕冷似的,坐得峻直优雅:“前日你做的文章我看过了,通篇没有赘述,大有气象。” “啊?”李未闻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怕说多了露馅,只嘿嘿笑了两声。莫名地,这一刻她突然有点嫉妒杜清昼,有这样的才华,有这样的师友,人生一定会完全不同…… 不像她,只能在旁边“嗯嗯”傻乎乎地笑。 书卷里的字她倒是认识,但意思连在一起就很难懂了,而且大多数的书卷内容都很枯燥,她看得懂的也没耐心看,若不是因为男神坐在旁边,她早就推开这堆东西跑开了。 百无聊赖地翻着,李未闻发现手中这卷书正是那晚杜清昼欢喜地买来的《战国策》,上面沾了水渍,有点卷角了。 被打湿而起皱的地方写着那谁谁“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咦咦,这篇是讲美男子的? 李小姐终于来了点兴趣,将这篇《邹忌讽齐王纳谏》耐着性子看起来,仍然似懂非懂,指着一处问:“这几句是什么意思?”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与我也。 张九龄将书卷接过来:“意思是,别人评价你的话,或许出于某种目的言不由衷,或者只是善意的谎言,总之,你很难听到真实的自己。” “可是别人说你风度好,我觉得他们说得是真的。”李未闻歪着头,“你不相信他们?” “不是不信,而是每个人的视角都有局限,天地浩瀚,人心更深广,以自己的眼睛观察别人,犹如夜间行船、盲人摸象。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张九龄的神色淡如清风,“所以邹忌说有人赞美他,是因为先入为主地偏爱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怕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有求于他。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窗外有几只冻雀在嬉闹,李未闻专注地听着,用力点了点头。 ——即使没有紫檀木的障眼法,世人也会被自己眼前的迷障所惑,看不清自己或是身边的人呢。 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冬日读书的时光像是屋檐上的冰雪,晶莹而简单,转眼十天过去了。 第6章 其实读书人并不呆,他们的大道理听起来也不坏;苦寒与清欢,不过如此。换一种人生也很有趣,但她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这天,天气晴朗得不像话,李未闻托着腮,望着窗外的流云,若有所思。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为何这么久没见杜清昼找上门来? 她还没来得及细想这个问题,门被人推开,李未闻不由得眼前一亮。 裴昀一身胡服,腰身收紧,格外笔挺精神:“老师说一天到晚坐着也不行,让我们今日去骑马。” 四 大唐还没有“文官坐轿,武官骑马”的风俗,朝中无论文武官员,上朝下朝都是骑马。长安城骑射之风盛行,很多贵族女子也会骑马射猎。 李未闻欢快地骑在马上,只见身边的裴昀倒像有点紧张似的,抓着缰绳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双腿夹紧马鞍,人也绷得笔直。 难得见到他这副模样,李未闻好奇地侧过头—— 他这是……不会骑马? “抓好缰绳,看前方。”张九龄在旁边指点,“无需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马上,坐稳了,看前方的路即可。” 长安城平整的街道在前方延伸开去,一切都沐浴在晨曦之中,像是初醒的年华。 少年脸上褪去了那种懒洋洋的神色,倒显出另一种好看来。他嘴唇抿紧如刀,鼻尖挂着一滴汗珠,仿佛打定了主意要征服身下的马和前方的路。 张九龄回过头来,对李未闻点头赞许:“辰儿今日骑得很好。” 啊哈?杜清昼原来也不会骑马? 李未闻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张九龄出生于岭南,这两个少年也是他从故乡岭南带过来的,那里是人们口中的“瘴南蛮荒之地”,即使有马,也是用来拉车做苦力的。长安城里这种高大的用于骑射的突厥马,少年们以前还真的未必见过。 几人策马朝前,只见不远处来了一匹青色的突厥大马,装着乌漆马鞍,挂着鎏金杏叶,络头奢华招摇。 ——马背上坐的不是别人,正是黄门侍郎李林甫。 “张侍郎!” “李侍郎。” 张九龄在外人面前总是淡淡的神色,显得李林甫热情得相当谄媚。两人是品级相当的朝廷命官,李林甫竟然下马行拱手礼,还带着他的招牌笑容:“两位少年真是一表人才,一表人才!” “……”长得连自己爹都认不出来还真是人才。李未闻一边在内心里吐槽一边下了马来,但眼睛不由得有点湿,十天不见,她还真有点想念自己老爹。 出于礼貌,裴昀也下了马,动作不太熟练却仍然不失潇洒。 “两位贵庚几何?”李林甫的眼神热络地在两个少年身上打量。 裴昀刚骑过马,气色格外的好,更显得飒爽俊朗:“十五。” 李未闻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李林甫的视线在高挑俊美的裴昀身上满意地梭巡:“我家有一小女,也年方十五。小女的容貌那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还弹得一手好琵琶。明日我在府中有一场宴饮,邀请两位小郎君前往,能否赏个脸?” 唐时的郎君是尊称,新科进士也叫新郎君,现在考试还没进行,李林甫这种称呼有点太过明显地自降身价和拉拢了。 李未闻瞪大眼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爹你确定是在说自己的女儿吗? 不不,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爹你究竟想干什么? “大考在即,当以学业为重。”张九龄淡淡地说,虽然表明了他的态度,却也毫不咄咄逼人,看向两个少年时目光温和,“你们自己决定。” “我要睡懒觉,随便。”裴昀懒洋洋地说,“杜欠揍你呢?” “我……”李未闻看了看裴昀,又看了看张九龄,最后,目光落在她老爹的脸上——那堆着笑容的脸上满是期待,她竟然没办法眼睁睁地让这期待落空。于是,鬼使神差地,她说:“去就去吧……反正用不了多久。” 张九龄和裴昀都意外地看着她。 裴昀挑了挑眉。 “那么,明日我在府中恭候大驾。”李林甫笑容满面地拱手告辞,翻身上马。 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小雪。 裴昀朝李未闻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你自己想好怎么跟老师解释。 “老师,”李未闻拉着缰绳,心虚地策马上前,“那天我们在酒楼里见到的姑娘,就是李家的小姐。” 马背上的张九龄手中微微一顿,似乎终于想起了这件事来。他略一沉吟:“你如何知道?” “我……”李未闻心里暗叫不好,所幸她反应快,“我,我听到那些仆人叫她李小姐,又见她抱着琵琶,今天李侍郎说她女儿擅长弹琵琶。我们与李小姐素不相识,李侍郎要宴请我们,实在奇怪,除非是因为那天酒楼相遇的事情。 “要是真的是这样,那天我莽撞撞倒了李家小姐,她的琵琶好像也摔坏了,我去给她道个歉也是情理之中。”说到这里,李未闻连忙又补了一句:“老师,我对李家小姐没有别的意思。” 张九龄的侧脸清白如玉石,表情淡淡的,看不出来是否生了气。 “你的事情,你自己决定即可。” 这天骑马回来之后李未闻有点闷闷不乐,好像莫名地被鄙视了啊。 就算是张九龄这么宽容的人,也不愿意自己的学生跟她这样的女孩子有什么交集似的。 第7章 晚上下起了雪,李未闻躲在被窝里,不知为何想家了。李府在冬天会生暖洋洋的炭火,奢华的花灯把夜色也妆点得亮如白昼。整个正月里,她爹都会得意洋洋地命人把搜罗来的各种奇珍异宝、金银珠玉摆放在厅堂,让所有的宾客来了一眼就能看到,真的好土好暴发户…… 但是她好想家。 “怎么了?翻来覆去的?”寂静中传来裴昀的声音,“睡不着?” “嗯。”李未闻的声音带了点鼻音,突然忍不住问出了口:“……你们都很讨厌那个姑娘吧?” “哪个姑娘?” “上元节在酒楼弹琵琶的那个!” “……”裴昀想了一会儿,似乎才想起来,随口说,“哦,她啊。挺可爱的。” “真的?”李未闻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裴昀慵懒的目光落在对方脸上:“我说她可爱,你用得着高兴成这样吗?” “不不!”李未闻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差点露陷,急忙说,“我只是觉得她瘦瘦的——” “原来你是说这个。”裴昀打了个哈欠,“瘦怎么了?胖有胖的漂亮,瘦也有瘦的可爱。女孩子青春年华,在酒楼里尽兴地弹着琵琶,哪怕弹得像杀猪的调子,那种热忱却也还蛮有趣的。” 这是李未闻第一次听人说她的琵琶弹得像杀猪,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很高兴。 比起那些“天籁之音”的赞美,那“热忱”两个字,要真实得多,也豁达潇洒得多。 第二天清晨醒来,阶前雪堆了半尺厚,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门口似乎传来说话的声音,仆人在说着“我家郎君不见客人”之类的。裴昀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李未闻一个人很无聊,便好奇地过去看个究竟,只看到几个书生模样的青年失望离去的背影。 “那些是什么人?”李未闻问仆人。 仆人摇摇头:“都是考生来请托的。我家郎君为官清正,向来最不喜欢这些风气。” “请托?”李未闻突然想起,每年春闱科举之前,似乎到李府来的歪瓜裂枣都特别多。 大唐进士科每年录取的人数很少,通过了考试就有了进士出身,成为官员后备,能改写自己和整个家族的命运。即使身负才华,要考上也难比登天,所以很多考生在应试之前四处奔走借势,到达官贵人处去“请托”。一时间形成了“请谒者如林,献书者如云”的风气。 “一些官员收受考生的礼品,再去帮助周旋推荐,听说那黄门侍郎李林甫的府上,连日宴饮狂欢,不仅有考生去投奔的,李侍郎看上了谁,还会主动邀请那些青年才俊前往哪……” 仆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李未闻却没有心思听下去了—— 她终于明白了昨日张九龄为何会生气! 一口气跑到张九龄的书房,门是开着的,李未闻气喘吁吁地站定,喊了一声:“老师。” 张九龄刚下早朝,正在整理桌案上卷轴,闻声回过头来。 “我不去赴李侍郎的宴请了。”李未闻边喘着气边着急地说,“我没有想去他那里请托的打算。” 张九龄温和地说:“我知道。” “啊?”李未闻瞪大眼睛。 “你是我从小带大的,心性如何,我自然清楚。你行事一向有分寸,若是决定去做,自然有你的理由。”他沉吟了一下,轻轻揉了揉眉心,“我只是担心你们。” 他的眼睛下有淡青色的倦容,像是夜里熬到很晚才入睡。 李未闻仰着头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不是能让人放心杜清昼,我是经常做错事的李未闻。昨天的邀请与真实目的,我当时一点也没弄明白。 窗外仍然飘着小雪,屋内仍然没有生炭,李未闻却似乎没有那么怕冷了。 “明日就要考试,别想太多。”张九龄摇了摇头,“李家小姐,也可以等考完了再见。” 老师你是不是真的误会了什么…… 李未闻正要解释,突然意识到刚才对方的话里有两个字—— “明天?” “嗯。” 李未闻顿时傻眼了——正月二十六……明天就是科举大考的日子? 晴天霹雳!都怪裴昀那家伙太淡定,都要考试了还照样睡懒觉,没有半点考前的紧张,让她完全不知道今夕何夕。 虽然这些天她跟着张九龄学了点东西,但去参加进士科举那么高大上的考试,别开玩笑了! “老师,我……我有事出去一下——!”李未闻拔腿就往外跑。 五 心急火燎冲到张府大门口,门一打开,李未闻愣在当场。 “你,你……”她连说了好几个“你”,站在她面前的,正是正牌的杜清昼! 少年抱着琵琶,他的相貌只能算普通,漆黑的瞳仁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原野上那些执拗的石头。 裴昀则好整以暇地站在旁边,一脸“你们很麻烦”的表情:“今日我难得早起一次,听到门口有人敲门,打开一看,竟然看到李小姐抱着琵琶在府门口徘徊! “我正想着这是一见钟情私下相会的节奏?结果这家伙劈头就来了一句‘裴豆豆,快救我!’” 李未闻几乎能想象当时的情形,小名突然被素不相识的女孩叫出来,还蹦出一大串莫名其妙的话,若不是神经够坚韧,只怕当时就一句“神经病”把门关上了吧。 第8章 “这家伙说的事情太奇怪,我就把他拎到墙角逼供。” 接下来的话不用说了,如今裴昀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站在他面前的“杜清昼”其实是李未闻,而“李未闻”其实是杜清昼! “这把琵琶的弦断了,我请来了许多乐师工匠,没有人修得好。”杜清昼皱眉把琵琶递给李未闻。 原来,他也想到了—— 问题出在琵琶上。 “我只会弹琵琶,不会修琵琶。”李未闻哭丧着脸说,“而且,你们确定修好琵琶就能让我们换回来吗?” “我不确定,”裴昀慵懒地斜靠在门上,“但我听说江湖上有些易容术士,教人假扮他人之前,一定让假扮者先去接近对方,摸清那人的爱好、作息、生活习惯。因为比起脸孔来,有时候肢体动作、气质习惯的相似更容易让人认错一个人。越是亲近的人,你越不会去仔细看他的脸,只凭气息或是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了—— “而人的气息、脚步、乃至呼吸的节奏,本身就是音律的一种——高明的乐师能分辨和掌握。紫檀木本身是障眼的神木,这把紫檀琵琶在断弦之时,天下第一的乐师刚好在场不是么? “别人解不了这障眼法,他一定能。” “谁?”李未闻瞪大眼。 ——那天我在酒楼里遇到的大叔李八两? 裴昀挑挑眉:“李八郎,家中排行第八,本名衮,字慕下。” 天下第一琴师“慕下先生”!李未闻顿时风中凌乱了。当日看他衣衫落拓,以为是个江湖浪子,完全无法将他的人与名气联系起来……雅士不都应该像张九龄那样,简洁清雅得一尘不染吗? 三个少年从早晨跑到下午,从酒楼找到歌舞坊,从城西找到城南,才终于找到李八郎。 看到他的住处时,李未闻才发现自己实在想多了。 竟然有人住得这么脏乱差,像是几个月没收拾过,屋子里满是酒气,醉醺醺的乐师敞开衣襟躺在地上。 “慕下先生,慕下先生!” 被叫醒的乐师睁开眼睛,迷迷蒙蒙地看着不速之客:“……” “我们有急事请先生帮忙。”杜清昼着急地说,“若先生能仗义援手,必有重谢。” “我那里有一坛三十年的竹叶青。”裴昀笑吟吟地补了一句。 对方的眼睛终于全睁开了。 李未闻心里顿时生出鄙夷——什么天下第一乐师,不过是个酒鬼而已。 半躺在地上的青年神态苍白颓废,一张原本不难看的脸被胡茬以及烂醉的表情糟蹋得乱七八糟,而且,他任由自己的后背靠在冰凉的地上,目光只直勾勾地落在那把琵琶上。 “先生,我们有急事——”杜清昼忍不住打断,却被裴昀一抬手拦住。 只见白衣少年俯下身来,把那把琵琶呈到李八郎面前:“琵琶弦断了,还能修吗?” 李八郎目光一震,落在断弦上。 “皎皎白驹,贲然来思。尔公尔侯,逸豫无期?慎尔优游,勉尔遁思。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 …… 他轻轻哼唱起来,是那晚裴昀唱过的《白驹》,声音因为醉酒而有点沙哑,本来应该是难听的,可是唱到最后一句时,却让人倏然间想要落泪,像锈刀子刮到了人心的最软处。 这个男人,究竟有什么故事呢? 李未闻突然间有点难过,又有点好奇,像是孩子窥见了悬崖——崖底可有百木丛生,千花竞放?抑或,只有冰天雪地的埋葬…… 六 “你是那天唱歌的少年?”李八郎醉醺醺地看了裴昀一眼。 少年笑着点头,眸子清澈,如冰似雪。 李八郎凝视他许久,突然起身到屋角舀了一大瓢水,从自己头顶浇下,将自己整个淋透! 这时正是寒冬腊月,李未闻他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袄,看到他的举动,不由得愣了。 “先生——”杜清昼惊疑地想要上前去阻拦,被裴昀轻轻制止。 “这琵琶,可以修;障眼法,也可以破。”李八郎全身湿透,却毫不介意,“这是珍贵之物,我不能出错,先给自己醒醒酒。” 几个人对视一眼,都露出惊喜的神色。 紫檀琵琶最外面的是子弦,向内依次为中弦、老弦和缠弦——这断掉的,是琵琶的第一子弦,声音低幽纯净,断弦的材质似乎也十分罕见。 李八郎拨弄了一下断弦:“材料是‘风丝’。” 风丝是蚕丝的一种,因为极细如同一缕清风无形而得名。又因为坚韧有弹性,曾在军中被制作弓箭。这种材料极为难得,并不是寻常人家能找到的。 “哪里能找到风丝?”李未闻急切地问。 “长安城有个地方有——”李八郎想了想,“寿王府。” 寿王李瑁是当今最受宠的皇子,容貌秀雅,擅长音律。可是,寿王是皇亲国戚,几个少年与他非亲非故,风丝又如此珍贵,寿王又怎么肯割爱? “你们拿着这个去换。” 李八郎从怀里拿出他一把碧玉笛子,随手扔给裴昀,仿佛这价值连城的赏赐还不如半坛劣酒,“我曾经有一次演奏,寿王很高兴,赐了我一个承诺,说他日需要什么赏赐,只要他有的,尽管开口。” “……” 大叔你人脉要不要这么广啊! 第9章 而且,有这种价值连城的赏赐,看起来你还有很多很多吧…… 李未闻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去。”裴昀接过笛子揣进怀里,窗外,残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被远山缓缓吞噬,暮色中的长安城带着微微的倦意。 裴昀刚要迈出门,只听一声威严浑厚的鼓声从皇城方向传来,随即,鼓点如雨绵延而来。 “不好!” 裴昀与杜清昼对视一眼,脸色都是大变。 鼓声中,一百四十四坊的坊门在鼓声中依次关闭,沉重的闭门声,就像命运之手强悍地合上所有的希望。 大唐实行严格的宵禁制度。除了每年的“上元节”外,入夜之后,金吾卫在城中三十八主道巡逻,不允许夜行。如有违令者,可以当场杖毙。 雪不知何时下了起来,飘落大地惨然无声。来不及了……今夜无法赶去寿王府。而明日卯时,坊门打开时,考试也将同时开始。杜清昼的脸色惨白,命运给他开了这么大的玩笑,兜兜转转到最后,竟然还是惨败在考试尚未开始之前。 “我去。”裴昀站了起来,轻而肯定地说了一句,声音如金玉划过肌肤,有几分凛冽。 “你怎么去?”李八郎将身上的湿衣服拎了一把,“这里是城南,要到城北寿王府,几乎要横穿大半个长安城,必须经过巡逻严密的主道,肯定会被抓住的。” “也许运气好不会被抓住。”裴昀笑了一下,也只有他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我的运气一向还不错。” “不能去!”杜清昼和李未闻异口同声。 “要去,也是我自己去。”杜清昼急忙拦在裴昀身前,一伸手,这才意识到自己掌心全是粘腻的冷汗。 “呆子,”裴昀把他的手掰下来,“你有我机灵吗?啊哈,别忘了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在别人眼里你可是个姑娘家,闯宵禁,别开玩笑了。” “可是……” “明天没法参加考试,你若将来不后悔,我今晚就不去。”裴昀说到这里,声音仍然轻描淡写,但脸上半点笑意也没有。 杜清昼抬起头来看着他。 面对一起长大的、最了解他的朋友,他说不出违心的话。 裴昀不再多说,朝几人略一点头:“卯时之前,我一定回来。” 这一晚的雪夜,是李未闻记事以来最难熬的一夜。 风雪声若有若无,就像飘忽的希望本身。 一会儿她像是听到了脚步声,屏气侧耳凝听,却只是夜猫滚过柴扉;一会儿她像是听到了兵戈相向的可怕声音,惶然到窗边,却只是树枝被积雪压断……漏刻一点一滴地过去,快到卯时了,裴昀还没回来。 “他怎么还没回来?”终于,李未闻鼓起勇气问了一句。 杜清昼的脸色铁青,抿紧嘴唇不说话。 “也许,也许只是被打了一顿,爬不起来了所以没赶回来……”李八郎倒是说话了,但他说了还不如不说的好,“我听说犯了宵禁,要是遇上金吾卫心情好,打个半死也就会放过了……” 四目相对,李未闻与杜清昼在彼此强作镇定的目光里取暖—— 她甚至觉得有一丝亲切感。 毕竟,除了自己之外,只有眼前这个少年看得清彼此是谁。人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现在他们却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真实的自己,永远不存在别人的视线里,只存在于自己的身上而已。 为了缓解紧张的心情,李未闻没话找话:“杜欠揍,你怎么这么久才来找我们?” “我被李侍郎禁足了。”杜清昼的目光闪烁了一下。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明白了之前那奇怪的感觉从何而来。 平日里李林甫对李未闻的要求并不算严格,有时偷溜出去玩,抓回来也就是训斥一顿,下次该如何照样如何。就算这次李林甫真的动怒将她禁足,想要溜出来,怎样也能想到办法,至少也能设法传个信出来。 杜清昼这么久没有找上门来,只有一种可能—— 他自己不想回来。 在李府养尊处优,随时有人伺候,不用寒窗苦读只需玩乐,这种生活……对于苦读的学子来说也挺有诱惑力?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这种隐秘的渴望…… 想要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想拥有另一种人生。 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李未闻听着窗外的夜雪,想着裴昀此刻奔走在哪条街上,又想起那日张九龄讲《邹忌讽齐王纳谏》时淡如落花的神色。 “人都不想活在别人的视线里,但却也无时无刻不活在别人的视线里。”杜清昼苦笑了一下,“这些天以来,我迷惑过。但是,最终要去面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啊。” 李未闻用力点点头,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终要去面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 现在,比任何时候,她都更想说自己的声音,笑自己的快乐,哭自己的眼泪。 大雪一夜未停。 天终究还是破晓了,朝外面看了一眼,李八郎木然摇摇头:“还有一炷香的功夫,要是再不回来,就算能回来,你们也赶不上考试了。” 屋子里彻底陷入了沉默。 沉默中的时间总是流逝得特别慢,但此刻,杜清昼只觉得时间太快了,快得抓不住。 第10章 ……半柱香过去了。 雪仍然在下,裴昀没有回来。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终于,一阵浑厚的钟声从承天门的高楼传来,唤醒了沉眠中的帝都。 晨光照亮了初雪,那么无情而明亮,仿佛所有暗夜里不切实际的幻想,都将在这黎明残酷地融化。 杜清昼脸色惨白地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把拉开门,风雪灌进他的衣襟,冰凉刺骨。 他仿佛看到,此刻,尚书省都堂外挤满了前来应试的学生,阶下一片麻衣如雪。大家带着热饭与木炭,前去参加那决定他们一生命运的考试,而这些踌躇满志而稚嫩的面孔中…… 没有他和裴昀。 泪水迅速模糊了眼睛,杜清昼站在雪地里,甚至麻木得感觉不到寒冷。十年寒窗的情形从眼前浮过,如今不仅他无法参加考试,也连累了裴昀……泪水汹涌滚落时,他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 雪地里,一个熟悉的身影由小而大,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裴昀的声音从风雪中传来:“东西我拿到了!” 杜清昼用力睁大眼,为了确定那不是幻觉,他回头看了身边的李未闻一眼。 只见李未闻“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人生与人生如此不同,却又如此相似。你总会为一些梦而年少轻狂,总会为一些愿望奋不顾身,总会为一些美好心甘情愿,总会为一些人红了眼眶。 裴昀的头发上、肩上都是落雪,就像是个滑稽的雪人,他从怀里掏出风丝递给李八郎。那原本是雪白的蚕丝,不知为何染得鲜红,别有一种艳色惊心。 “你受伤了!”李未闻惊呼一声。 这时他们才看见,裴昀的右臂上鲜血淋漓,他仍然笑嘻嘻地:“胳膊中了一箭,没事,拔掉了。” 见几人的神情,他顿时敛容正色:“怎么看我的表情都像看遗照似的,呸呸!我的运气很好有没有?遇上巡逻的金吾卫心情好,这一箭只射在手臂上,没要我的命。” 直到此刻,李未闻才知道那慵懒笑意都是表象,水墨卷轴之下,是力透纸背的书写,一笔一字银钩铁画。 “那你怎么去参加考试?”杜清昼着急地说。 “还有左手啊。”裴昀挥了挥没受伤的左手,“我的左手字也写得不丑,慢一点而已。反正考试从早晨考到傍晚,有一整天呢哈哈。” 说到这里,他突然一声惨叫:“不是吧?天都亮了!要迟到啦!” 这时,清泠泠的琵琶音从李八郎指间传来,大叔呆萌又认真地看着他们:“修好了。”太阳光照在几人身上,暗夜里的迷雾与幻影都在指间融化成水滴。 “……” 裴昀用没受伤的左手一把拎起眼前的李未闻:“你是杜欠揍还是李小姐?” “放开我啦我李未闻!”李未闻怒了。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障眼法消除了!裴昀放下李未闻,拎起杜清昼。 “干……干吗?”杜清昼愕然。 “跑啊!”裴昀一声断喝,两人冲到门外,朝尚书省的方向飞奔而去。 雪地里留下一串脚印,延伸向冰雪与阳光交织的远方。 七 “今年进士科考试的结果怎么样?爹!”李未闻自从回了家,老是托腮想心事,一天缠着李林甫问几次春闱考试的结果。 “真是女大不中留,”李林甫狡猾地打量她,“你想知道谁的成绩?今天我去尚书省,倒真的听到都堂唱第公榜了。” “快告诉我!”李未闻紧张地问,“他们……考上了没?” 裴昀受伤的手——不知道有没有事? “谁?”李林甫故意问。 “张九龄的两个学生,裴昀和杜辰!” “真不巧,”李林甫满脸遗憾。在李未闻心头一沉时,只听他朗声说:“两个新郎君都是今年登科的红人。杜辰高中了状元,至于裴昀,陛下钦点了探花郎。” “真的?!”李未闻只觉得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终于……他们没有错过梦想。 “高兴成这样?倒像是你自己考了状元。”李林甫露出老狐狸的笑容,“你看上了哪一个?爹给你想办法。” “不用啦!”李未闻大笑着跑出去,现在,她只想抱着心爱的琵琶,弹她自己的调子! 她是俗人,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可是,别人艳羡的目光并不能将谁真正点亮,那虚荣只是转瞬即逝的微光。雪中的小太阳,何曾仰仗谁的注视而发光?真正的光源,只存在于自己身上。 第3章 蜀道难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唐·李白《蜀道难》 一 萧易难觉得自己人如其名,人生艰难到家了,他只想安静地做一个美男子,却被逼着寒冬腊月从江南千里迢迢赶到长安,参加春闱科举。 殿廷上,天子展开手中的卷轴,对着清秀如梨花的少年点头赞许:“萧易难?知易行难,好名字。” 金榜题名时,萧易难十五岁。 科考一向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意思就是说,死记硬背的“明经科”是很容易考的,三十岁考上已经算晚,但是考察诗赋和策问的“进士科”非常艰难,很多人苦苦追求一生都不能如愿。 来自江南名门的他似乎是人生赢家—— 如果没有那个秘密的话。 第11章 萧易难一举考中进士,还有机会做探花郎。大唐的探花郎和考试名次无关,只是同榜进士里选出最年轻俊美的一个,在喜宴游园时沿途采摘鲜花,称为“探花使”,又叫“探花郎”。 而同榜还有另一名进士也是十五岁,名叫裴昀。 少年身材修长,眸子里浸透了春雪初融的湖水,笑起来仿佛一天一地的光明都为你敞开。进士们自然而然地都围绕在裴昀身边,欢声笑语不断。 萧易难安静内向不喜欢热闹,总是站在稍微远离人群的地方,也能感受到那种磁石般的吸引力。 长安细雨霏霏,挠在身上像是孩童顽皮的小手。 众人正往前走,突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从后面炸开:“我家郎君长得不英俊吗?不年轻吗?凭什么不让他做探花郎?” 所有人都愕然停住脚步,只见一个青衣书童模样的少年拨开人群,架势比寻常人家的郎君公子也张狂几分,双手叉腰瞪着众人。 “……”萧易难立刻想去拉他,却被他大力地一把抡开,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进士们都看呆了,竟然有这么嚣张的书童? 旁边的人将萧易难扶住,好心打圆场:“你家郎君自然好,往届探花郎也是大家推举的,可是,这次圣上已经钦点了裴探花……” “那又怎样?谁说探花郎不能有两个?”青衣书童立刻顶了回去,根本不理会萧易难近乎恳求的目光,中气十足地说:“我告诉你们,没人比我家郎君更适合做探花郎!你们就算有人和我家郎君一样年轻,一样英俊,也绝没有另一样东西!” 萧易难的脸色顿时苍白,不等他开口阻止,书童大声说:“你们没闻到,我家郎君身上有香气吗?” 大家的视线顿时都集中在萧易难身上。 萧易难一张白皙的面孔顿时涨得通红。他从小身上带着淡淡的体香,就因为这,不知道受过多少欺负,一起玩的男孩们讥笑他像个娘们儿似的有香气。问题是,女孩们也没有谁的身上是香的啊。童年的他憋着一口气到溪水里去洗澡,搓得全身都滚烫发红了,那香气仍然在。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掩盖与生俱来的体香,好比现在,大家都穿一两件薄薄的春衫,只有他以染了风寒怕冷为理由没有脱去笨重的冬衣,就是为了掩盖那香气。 可还是被人发现了。 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被当众说了出来。 萧易难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仿佛有无数嘲笑声在耳际轰鸣,让他几乎站立不稳。 就在这时,一个好听的笑吟吟的声音说:“不错啊,香郎探花,再合适不过。” 说话的人是裴昀。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被压了下来,裴昀转头好奇地问书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嘲风,嘲笑的嘲,风流的风。”书童目中无人地大声回答。 二 这个叫嘲风的书童很快就成了进士团中的风云人物。 不仅是因为他的闹场,让开元二十二年的进士团最终有了两名探花郎,更因为他有一项了不起的本事。 新进士的宴饮,会在教坊里挑选歌伎助兴。位于光宅坊的右教坊能歌,位于延政坊的的左教坊善舞,为新郎君们挑选的都是最好的歌舞者。但这一年,教坊的歌伎全被这个貌不惊人的书童比了下去。 嘲风的个子矮小,脸庞黝黑,站在一群梨花般的进士中间,就像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头。最初他毛遂自荐说要唱歌助兴的时候,很多人都只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随他去的,他端着琴的样子也难看得很,但他一拨弦,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动人的天赋与纯熟的技艺在这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指尖流淌出来,他抚琴高歌:“蜀道难,蜀道难,问君西游何时还?……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进士们虽是万千人中的幸运儿,但他们也有十年寒窗的寂寞,况且,许多人并不是一次考中的,他们曾品尝过落榜的辛酸绝望、失意的黯然神伤,默默远望过别人春风得意的马蹄,少年清亮如泉水的嗓音在狂欢的宴饮显得如此特别,戳中他们内心曾经的酸楚,更显今日的荣耀。 几场游园宴饮下来,嘲风出名了,比他家的探花郎还出名,进士们口碑相传,甚至有许多达官贵人也专程前来,只为了一聆清音。 萧易难本来是温软的性子,他既替嘲风高兴,也有点担心:“嘲风,你跟我说话不打紧,在外面还是要给人留几分颜面,就像你上次说那个教坊的歌姬弹琴比鸭叫还难听,就有点伤自尊啊。” 窗外一轮明月清皎,屋子里的书童游手好闲,倒是忙了一天腰酸背痛的郎君亲自铺床,也有点伤自尊啊。 “我说事实而已。”嘲风翻了个白眼,抓起一粒樱桃就往嘴里丢,“我本来就是要名扬天下的人,我的歌唱得比他们都好!你啊别那么老实,没有我保护你,不知道外人要怎么欺负你!” 萧易难手里一顿。他从小一直因为体香而自卑,这一次嘲风在众人面前把他的秘密嚷出来,他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谁知道—— 并没有预想中的嘲笑声将他淹没,这就是所谓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吧? 他永远忘不了那天,裴昀满不在乎地微笑:“孔子写《幽兰操》,说‘兰之猗猗,扬扬其香’,幽然体香是君子之守,有何奇怪?”其他进士有人点头称是,有人在做自己的事情,大家并没有那么介意,或者说,大家并没有他自己想象中那么介意。 第12章 那一刻他几乎要落下泪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年来他在谈笑的人群中捂紧自己的沉闷孤僻,不敢与任何人靠近的寡言谨慎。其实困扰他的,不是体香,只是因为“不同”而自卑的心而已。 秘密既然敞开了,反倒将他多年的心结解开了。 嘲风是因为太了解他,才会用这种看似粗鲁轻率的方式来帮助他吧? 萧易难眼中流露出温暖的神色。他一直把小他两岁的嘲风当弟弟看,可如今,谁照顾谁还真说不清。 但他的感动没持续多久,只见嘲风狼吞虎咽地吃完樱桃,把手一擦,毫不客气地滚到他刚铺好的床上去睡觉。 萧易难看着被占了大半的床,有点为难地愣了半晌,委委屈屈地蜷在床角,吹了蜡烛。 黑暗中,突然听嘲风清晰地说了一句:“明天的宴会,闻名天下的大乐师李八郎要来。我一定要赢过他!”少年的话语中,有种志在必得的傲慢,却也掩饰不住一丝紧张。 萧易难莫名有点不安的感觉:“……李八郎?” 三 长安的春色最为清丽,曲江的宴饮最为奢华。这天,所有人都比往常更多了一份期待—— 听说李八郎会来。 李八郎原名衮,字慕下,也被百姓们亲切地称为八郎。他平时深居简出,很多新进士都没见过他,却都听过他“天下第一琴师”的名声。 大唐文坛风气开放疏狂,进士中有人敞开了衣襟饮酒,有人大笑对诗。萧易难一向矜持,还是谨然端坐着。这时,旁边突然有人拍了他一下,只听对方笑嘻嘻地说:“萧探花,崔墨笛带来的表哥长得倒是和你有几分像!你看那边!” 进士崔墨笛出生将门世家,形貌英武,今天他还带了个表哥来参加宴饮——那个表哥的衣着实在太不起眼,一身酒气落拓,倒像是哪里路过吃白食的。最初进来的时候,排坐席的主酒郎不好薄了崔墨笛的面子,勉强给表哥安排了一个最末的位子。那时萧易难也没留意对方。 此刻循着方向看过去,他却是一怔。 只见灯下那个衣着寒酸的表哥脸庞苍白、轮廓如故,一时间竟让他觉得莫名的熟悉。 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旁人也就是谈笑几句,萧易难却愕然盯着角落良久,微醺的酒意冲上额头,眼前有些朦胧,他一时间更加恍惚。 “唉,我考了十年也没考中,明年就不去了吧。”中年人两鬓风霜,语气满是无奈,却也有几分不甘,突然像是下定了决心,“罢了罢了,就最后再去一次!” 花开花落又一个十年过去,老翁不知有过多少个最后一次:“不甘心,我不甘心啊!怎么会考不上?我祖上可是出过状元的啊!” 几片树叶飘落下来,像是叹息。 老翁那青筋暴露的枯瘦手指,狠狠抓住他的手臂:“我怎么会考不上?” 那几句话带了铁锈的味道,像是人生被某种东西锈蚀,生疼,震得萧易难猛然一惊,酒醒了大半。 他环顾四周,大家都在如常饮酒,什么也没有发生。刚才的醉意中,脑海里为什么会有这些景象? 他微微颤抖着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却没能压惊。 那景象太为真实,仿佛就刻在心头梦里,夜夜萦回。这一瞬间,他想起了“一枕黄粱”的故事,有个念头令他悚然心惊。少年金殿上,打马长安街,这些东西……是真的吗? 想到这里,萧易难用力地掐了自己一把,痛! 疼痛终于让他冷静下来,刚才那些迷迷糊糊的胡思乱想也消失了,眼前的情景都是真实的。乐师的歌,舞者的裙裾,觥筹交错的杯盏,全是真实的。 不知是谁失望地说:“那李八郎,看来今天是不来了!” 嘲风也觉得无聊:“我来唱一首给各位助兴吧。”席间顿时传来一片叫好声。 少年有清如溪水的好声音,他先唱了一首:“晨兴步北林,萧散一开襟。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 座中气氛正高时,他手中弦音一转,却是低沉浑厚的音律如雨前云层而来,这一曲他唱的却是:“楚江长流对楚寺,楠木幽生赤崖背。临谿插石盘老根,苔色青苍山雨痕。” 古弦清音中,突然间,有个微微沙哑的声音接了下去:“高枝闹叶鸟不度,半掩白云朝与暮。” 座中一下子鸦雀无声。 进士们诧异地将目光投向最末座那个不起眼的青年,轻慢的神色缓缓从他们脸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 青年没有抱琴,只随手拿着一支筷子在碗沿敲击而歌:“月明忽忆湘川夜,猿叫还思鄂渚秋。看君幽霭几千丈,寂寞穷山今遇赏。” 少年嘲风的琴歌就像长安的春色,无论晴雨,无论悲喜,都是蓬勃着怒放的——那是属于少年拼命奔跑的脚步,用尽全力地给予。因为成功的道路上太多辛酸,所以迫不及待要把那些花儿盛开给人看。 但那个声音不是。 你甚至无法说清楚那是什么味道,温暖的,或者微凉的,你分不清,但它能击中你的灵魂。某段记忆、某种思念在声音中苏醒,让人想微笑,想痛哭,想抱住最好的兄弟大醉一场,想不管不顾地去一次远方,想温柔携着某个人的手直到地老天荒。又仿佛少年时所有的梦想,都在歌声中得到了报偿。 一曲终,有人怔怔地回不过神来,有人的泪落在酒杯里。 第13章 不知道是谁脱口而出:“李八郎!你是李八郎!” 只有李八郎,能有这样的歌声。 四 嘲风一连几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萧易难心里着急,又不知道该怎么劝他。那晚李八郎一出现,高下立现,少年引以为傲的琴音与歌喉,瞬间黯淡无光。 “先吃点东西。”傍晚时,萧易难把饭菜端进来。明天一早,就是他杏园探花的日子,他却放心不下嘲风。 “不用你管我!”嘲风一把拂开他的手。 “……”萧易难不擅长安慰别人,只有如实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何必去争那口气,身子要紧。” “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幸运儿,又怎么会知道我的耻辱!”少年霍然站起身,一把将饭菜掀翻在地上,脸孔涨红,“你天生会读书,十五岁就金榜题名考中进士,我呢?始终是被人嘲笑的!” 萧易难站在一地狼藉中间,温润的眸子惶然无辜,半晌才挤出一句:“还……还有一壶酒。要喝吗?” 他的手上还拎着一壶酒。 “……” “要喝吗?” “……笨蛋!你这个笨蛋!”嘲风突然怔怔地泄了气,胡乱伸手往脸上一抹,满脸都是眼泪。 “喝酒吧。”萧易难的脾气好得不像话,把酒壶递给嘲风,自己弯下腰来捡摔碎的碗。 嘲风赌气地一把揭开酒壶,也不用杯子,仰头就往喉咙里灌。烈酒一口口地下肚,整个胸膛都热了起来,那些不甘、不服、嫉妒,全都在胸口汹涌翻滚。眼前视线晃动,脑子里浮出自己的爹那不屑一顾的眼神,以及那刺伤过他年少的自尊的话语——“你天生不是读书的料,不用读了”……以及娘怜爱的声音:“你喜欢琴歌?天下最好的乐师是长安李八郎。” “哎,别喝这么快!”萧易难想要阻止时,已经晚了。 一大壶酒几乎见了底。 嘲风的酒量本来就很差,喝得又急,此刻眼神迷迷蒙蒙的,酒壶也从手里掉落下去了,摇晃着抓住萧易难的肩膀,开始发酒疯:“你算什么啊?” “呃……” “你算什么啊?李八郎!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 萧易难正想纠正说我不是李八郎,我是萧易难,可少年散乱而挑衅的目光落在他的面孔上,又让萧易难有点困惑——自己真的,长得那么像李八郎吗? “李八郎,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李八郎……” 声音渐渐低下去,突然间萧易难手臂一沉,原来嘲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脑袋耷在了他的臂弯上。 不会喝酒还这样喝法,真是任性啊……萧易难苦笑,把嘲风连拖带拽弄到床上,为他脱下靴子和外衣,盖好被子。 忙碌时眼前突然一阵晕眩,萧易难也坐倒在床上,头疼得厉害。 这些天来他一直休息不好,莫名熟悉的场景纷至沓来……梦里,雄心万丈的少年背着行囊经由川蜀到长安,然后少年变成了中年,两鬓微霜一坐就是整天,什么也不说;中年变成了老翁,秋意漫过肌肤,几片树叶无声掉落。 一会儿是李八郎在唱“高枝闹叶鸟不度,半掩白云朝与暮”,一会儿是嘲风清亮如水的歌声“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一会儿似乎有个女子吟唱“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些声音像是湖面的浮叶,打着转儿,在梦的漩涡里渐渐沉入黑暗。 昏昏沉沉的梦中,仿佛有个声音在问他:“你们的秘密,还能藏多久?户部不日就会核对卷宗,你不怕吗?!” 萧易难浑身一震,睁开眼睛。 整整一夜竟已过去。 天不知何时亮了,晨光泼进窗来,明晃晃的。 他后背全被冷汗湿透,惊惶地环顾四周,如同劫后余生般重重喘着气,随后,目光落在嘲风孩子般倔强熟睡的脸上。手迟疑地向嘲风伸过去,想要叫醒对方,快要抵达时却又猛地缩回来,脸上浮现出愧疚的神色。 “……对不起。” 没有惊动睡梦中的嘲风,他换好衣服,轻轻推门出去。蜀锦长衫更显得眉目如画,只是脸色格外苍白。 这天清晨,在前往杏园的途中,萧易难没有直接去朱雀门,而是拐角转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 他做了一个决定。 五 杏园探花是进士活动里最热闹的庆典。年轻英俊的新科探花郎遍寻长安名园,沿途采摘鲜花,若是摘的花不够缤纷鲜美,或是被别的进士抢先摘了好花,还会在随后的宴饮中被罚酒。 嘲风匆匆赶到朱雀门外时,一群春色满面的进士们都早早地在等待了,人群中却没有萧易难的影子。 有人一眼看到了他:“嘲风,你家郎君呢?” “我也在找他,一大早就没看到他!”嘲风着急地说。今日早晨他醒来时,屋子里空空如也,没有萧易难的人影。一直以来,萧易难去哪儿都带着他,从没有一言不发自己离开的。昨夜的酒壶还歪斜躺在地上,一缕残酒顺着壶口淌下来。萧易难向来很爱整洁,书桌、床、屋子都会收拾得干干净净,这次却连脏污的地面也没管就出门了。 嘲风心里突然就有种不安的感觉。 “萧探花怎么还不来?”等了又等,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别是忘了大事。要罚酒!” 第14章 “他可不像是个会迟到的人,奇怪……” 裴昀略一沉吟:“应该是有什么事吧,再等一等。” 嘲风焦急地踮脚张望。又等了两柱香的功夫,终于,远处走来了熟悉的身影! “你一大早干什么去了?”嘲风冲上去一把抓住萧易难的胳膊,“知不知道我很担心?” “对不起。”萧易难低头看着少年,这句对不起里似乎还有愧意,却看不真切。嘲风总觉得今日的萧易难和平时有些不一样,突然,他鼻子动了动,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对方的衣襟里传来醇郁的酒香,几乎掩盖了那与生俱来的体香。 萧易难目光闪烁了一下:“嗯。” “你喝酒干什么?”且不说今天是杏园探花的大日子,应该清醒整洁,平时萧易难也根本不爱喝酒。 “我……”萧易难犹豫了一下,低声说,“壮胆。” 进士们在后面催促得急了,萧易难突然伸手为嘲风理了理衣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便走。 嘲风一愣,小跑跟了上来。 “我们去探花,你跟着干什么?”裴昀挑挑眉。 “我……我替你们搬花!”嘲风亦步亦趋地跟着萧易难。 长安城的春色妍丽,海棠,杜鹃,山茶,丁香,玉兰,石竹……各色鲜花被采摘下来捧在怀里,两位探花郎长身玉立,倒分不清是人在衬花,还是花在衬人。 路过户部时,萧易难朝里面望了一眼:“听说户部庭院里有上好的牡丹,不知是真是假。” 他们采了这么多花,独缺国色天香的牡丹。 “户部侍郎谢渊是有名的铁面官,又很小气,”裴昀挠挠下巴,开玩笑地哈哈一笑,“要不,我翻墙进去看看?” “我敲门去。”萧易难腼腆微笑,“若能采到牡丹,便不虚此行。” 阳光分明是温暖的,照在萧易难的背影上,却显得冷。 嘲风一怔,想要喊住他,却见他已经跟着守门的小吏走了进去,朱红色的大门吞没了熟悉的身影。 “怎么了?去采个花而已。”裴昀好奇地看着嘲风难看的表情,顺手揉了揉少年的头。他的个子比嘲风高出许多,这个动作居高临下十分顺手。 嘲风回头对他怒目而视——逗弄小狗呢? 谁知裴昀似笑非笑:“手伸出来。” “干什么?”嘲风额头青筋直跳,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自己说来帮我们搬花的。”裴昀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理所当然地将鲜花递给他,嘲风躲避不及,被花撞了个满怀。 这时,一块玉佩从少年腰间倏然滑落,掉在地上。 裴昀俯身把玉捡起来,却没有急着还给嘲风。 嘲风脸色一变,伸手就要去抢:“还给我!”可惜裴昀身材修长,手臂也长,他够不着。 “浑蛋!”嘲风一拳猛地朝对方腰间打过去,裴昀侧身躲开,“哎哎,脾气真大。”说话间好整以暇地对着阳光看了看手里的那块玉,“这块玉是你自己的?” 玉上刻着一个银钩铁画的“苏”字,这个字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写的。 嘲风的身子微微发抖,愤怒的神色里渗进了一丝惊慌。 裴昀看了一眼“户部”的牌匾,收回目光。他身上弥漫着淡淡的糕饼香味,和萧易难身上清雅的体香不同,更多了一份世俗烟火的温暖味道,“是萧探花想要参加考试,还是你让他顶替的?” “你……你胡说什么?”嘲风后退两步,声音哆嗦得像从冰水里捞出来的。 “我今日一早就觉得奇怪,你们两个人的神情不对,像出了大事。刚才揉你的头发我就更奇怪了,你的幞巾虽然质地只是粗布,但垂下来的布角上有明显的“众”字形折痕,自己梳头的话这种梳法可不方便——说明平时有人给你梳头,只有今天没有。况且,你的手,细皮嫩肉连半个茧子也没有。呵呵,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来。” 他扬了扬手里的玉:“听说江南苏家乃天下名门,这一代的三公子不爱读书,十分顽劣,脾气也很大,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这几句让嘲风的脸色煞白。 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 嘲风咬紧嘴唇,少年的眼睛藏不住心事,表情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 “你准备去告发我们?”嘲风死死盯着他手里那块玉。 没错,他是江南苏家三公子苏嘲风,而萧易难是他的书童,从小到大,没少帮他写作业糊弄教书先生。苏三公子不爱读书,又不能不来参加科举,于是来长安的路途中他想了个主意,让满腹经纶的书童萧易难做主人,他自己做书童,可以逃掉那场他根本没兴趣也考不上的考试。 考生假造“家状”是大罪。大唐每年科举开考之前,大家都需要到尚书省报到,再将“家状”交到户部审核。“家状”的内容有生辰八字、年龄籍贯、样貌特征以及祖上三代的名字和为官情况,不如实填写的,都会被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此前有隐瞒父母的孝期,或是商人之子试图蒙混参加考试的,有被投入刑部大牢的,也有被廷杖处死的。 萧易难为人奴仆,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只要事情被追查,不仅萧易难难逃牢狱之祸,连苏嘲风也会被牵连。 “别这么紧张。”裴昀随手将那块玉扔给他:“我才懒得去说别人的事。况且,进士团里若是没有萧探花作伴,我自己一个人摘花,无聊死了。” 第15章 接住那块玉,平生第一次,嘲风觉得眼前这个家伙看着也没那么讨厌。他愣了愣,正要说什么,突然,一阵喧哗声从里面传来。 火光从户部阁楼上方腾起,将长安的春色镀上了一层血红。 “失火了,快救火!” 裴昀脸色一变,他与嘲风对视一眼—— 嘲风愣了愣,有个念头骤然在他脑子里炸开,几乎让他站立不稳! 户部收藏了所有考生的家状,明日就要核对卷宗…… “快开门!”嘲风疯了一样冲上前拍门!可是里面已经乱作一团,没有人来应。 只听裴昀呵斥了一声:“嘲风!”少年已经不管不顾扔下所有的东西,爬上了墙,小时候顽劣爬树的本事派上了用场。从高墙上翻下来,嘲风顾不得腿上疼痛,便朝火焰烧起的地方冲去—— 阁楼浸淫在一片火海之中。 火焰里的一切都是扭曲的,卷宗轻如雪花在红色的火光里飞舞,化为灰烬,嘲风大声喊:“萧易难!萧易难!” 别做傻事啊! 你在哪里?快出来…… 滚滚烈焰中,突然有人喊:“谁在那里?!”嘲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一拳打在肚子上,痛得他五脏六腑都扭在了一起,随即眼前景色迅速旋转倒置,他已经被人摁倒在地! “抓住了!” “带出去!” 人声纷杂,嘲风突然明白,他是被赶来救火的侍卫当成纵火犯了!他大声喊:“混蛋,快放开我!我没有纵火,里面还有人!你们快去救人……” 整整一个时辰之后,大火才被扑灭。 幸好有巡街的金吾卫赶来一起救火,才将火势控制住,没有蔓延成更大的灾祸。只是户部阁楼所藏的户籍卷宗被烧毁了不少,包括很多考生的家状。早春原本不是物燥容易起火的季节,能烧起来多半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人呢?里面的人呢?”被金吾卫制服的嘲风嘶声喊。 “老实点!”带头的金吾卫不耐烦地喝叱,“什么人?我们清点过了!白天阁楼里就两个看守,起火时都逃了出来。” “那有没有……尸体?”嘲风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停顿了一下,艰涩得几乎无法说出口。 金吾卫一脸莫名其妙:“没有。”随即不耐烦地补了一句:“都清点过了。”嘲风顿时松了口气,这才感觉膝盖火辣辣的疼,几乎站不住。 “你有纵火的嫌疑,先去刑部大牢里呆着,等提审吧!” “胡说,你们有什么证据?!”嘲风拼命挣扎。领头的金吾卫做了个手势,立刻有几个人来搜身。 “混蛋!谁准你们搜身的?我身正不怕影子歪,半夜不怕鬼敲门……”嘲风的大骂突然停住。 只见搜身的金吾卫从他腰间扯下一个小小的锦囊,打开来—— 松蜡? 金吾卫将蜡丸掰开,一股松油的味道飘了出来。 嘲风愕然呆立。他身上怎么会有这种引火的东西? 他出门时压根儿没有带松蜡在身上,他记得清清楚楚。是什么时候被人放在身上的?有个难以置信的念头如火光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 那时,萧易难为他理衣襟时,在他腰间拍了一下。当时他心里有事,并未留意。 不可能!不可能…… 仿佛整个人被冰水浇透,又像是烈焰一直灼烧到了胸口,要将他一直以来相信的东西焚烧为灰烬。 “走!”几个金吾卫粗暴地将嘲风扭起来,向前推攮。 “这件事有误会!”裴昀焦急想要去阻止。之前,正是他在紧急的情势下迅速叫来了附近巡街的金吾卫前来救火救人,才阻止了火势扩大。 ——新进士的文辞华章名动天下,但比起体力,与训练有素的金吾卫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铁证如山,带走!”领头的金吾卫一声令下,“有冤到衙门里去申!” 一把寒光闪烁的长戟拦在裴昀面前,让他顿时收住脚步。锋利的刃口与他的脖子只有分毫只差,神色冷峻的金吾卫面无表情执戟而立。若他再前进半步,便会血溅当场。 嘲风愕然一回头,只见萧易难站在远处,静静抱着牡丹花,神色复杂地看着他。 “你,”嘲风艰涩地问,“……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萧易难还是那样温柔腼腆的模样,“我进来采牡丹花,已经采到了。” 嘲风只觉得四周的嘈杂声都在渐渐远去,耳边嗡嗡作响,只有萧易难的声音那样清晰:“这是我的书童,是我管教无方,请让我跟他说几句话吧。” 春寒一直沁到了骨子里,萧易难的脸近在咫尺,耳边低低的声音却那样陌生:“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或迟或早,不可推卸。 “嘲风,你说羡慕我,其实我才一直羡慕你。你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所以你拥有任性的权力,也可以随时玩世不恭的放弃。放弃考试、放弃顾虑、放弃……别人的人生。 “你让我伪造家状参加考试,就把我的人生随手丢弃在你一时冲动中了。你明白吗? “我拥有的东西不多,我只想留住属于自己的那一点东西。对不起。” 嘲风死死盯着他的脸,一字一字地说:“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自小被人瞧不起,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一直以为,就算全世界抛下我,背叛我,你也会跟在我身边。” 第16章 苏嘲风虽然是苏家三公子,却从小过得憋屈。他娘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以她的身份,嫁入名门苏家自然比别人多几分艰难。嘲风小时候,连府里那些有点地位的老管家,也敢对他呼来喝去。 只有一个人从不另眼看他…… 萧易难。 跟在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被当年的苏公子和夫人捡到,因为性格温厚,便跟在嘲风身边伺候。除了自带体香这点与众不同之外,萧易难几乎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孩子,聪颖耐劳,十分懂事。 见他无名无姓的可怜,苏公子就让他跟了夫人萧玖歌姓萧,取名萧易难。 两人一起长大,名为主仆,实为兄弟。 “即使你不设今日的陷阱,我也自会承担该承担的事,保护该保护的人。”嘲风一字一字说得清晰,仿佛牙关里咬紧了鲜血,“我也许任性,却也有血性。” “那真是对不住,” 萧易难的眸子里带着朦胧的雾气,微笑深邃莫测,看不清真情假意,“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 六 被关押在大牢的日子,就像突然被人将头摁进了泥水沟中。 曾经,败给李八郎的时候,嘲风觉得生活已经不能更坏,当灾难真正来临时,他才发现之前的牢骚有多么可笑。四周是暗无天日的潮湿,身上带着沉重的铁镣,连发霉的饭食也能让他狼吞虎咽——因为太饿了,每天只有一顿饭。只有正午的时候,会从头顶的小窗透出一丝丝亮光。 让他无法接受的,不仅是当下的处境,还有害他身陷牢狱的那个人。 萧易难为什么要背叛他? 他想过千百次,在黑暗里无数次地伸出手,却触摸不到一点点当初的温情,为了自保,人心可以变得完全陌生……最初的确是他做错了,但是如今,两个人谁又错得更多,谁又走得更远更绝情,却是无法分清了。 万念俱灰中,不知道是谁托狱卒送来了一本曲谱。 这个时候还有谁会关心他? 在比死更难熬的漫长的牢狱生活中,嘲风借着每天正午那一点阳光,将曲谱牢记于心,然后在黑暗中独自哼唱。 他手中没有琴,但是潮湿的空气里像有一把无形的琴,与他的灵魂一起拨动所有的痛苦绝望、无边的黑暗、未卜的前途,以及……头顶那一点微弱却倔强的亮光。 身在福中的时候,他有很多抱怨;真正地身处绝望,他反而沉默了。 整座牢狱里,别的地方都有哭叫、求饶、咒骂……他在最开始也大声喊冤拼命摇晃着铁门,后来渐渐安静下来。除了偶尔传来的歌声,没有其他的声音。 被抛弃在黑暗孤独中的嘲风仿佛只是一颗小小的石子,存在于天地荒野,时而静默,时而歌唱——没有人在意他,他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目光。只用低吟浅唱抵挡时光的洪流,和内心的虚妄。 日子一天天过去,嘲风从没想过,自己还有沉冤得雪的一天。 这天,看管他的狱卒喜气洋洋地进来,说:“恭喜了,可以出去了。” “出去?”嘲风茫然地抬起头,一时间没有听清楚对方的意思。 “刑部已经审理清楚,在萧易难的房间里搜出了纵火的证据,现场目击的人证也找到了。” 事情……竟终究还是水落石出了。 走出牢狱的时候,嘲风一时间适应不了明亮的阳光,不由得眯起眼睛。几个金吾卫跟在他身边,态度却与之前大不相同,恭恭敬敬地领路:“这边请。” 圣上听说了他擅于琴歌,又因为这一趟牢狱之灾对他有了印象,便传他上殿演奏。 在金銮大殿中,嘲风已不再欣喜若狂。他经历过生死,经历过比死更冷的背叛,如今站在光明之下,他不再是曾经那个轻易能被摧垮的少年。 在七弦琴边坐下,他的手指已经许久没有抚琴了,起音有些生疏艰涩,让龙椅上的天子皱了皱眉头。 但琴音渐入佳境,这首曲子已经在灵魂里弹奏了千万遍。弹琴的少年分明是沉默的,可正因为这沉默,让他突然开嗓的歌声如同石头里开出的花,有种丰沛惊心的力量—— 那是掷地有声的绝望,那是掷地有声的怒放。 “为什么读书考进士就光宗耀祖,乐师歌舞就被你们视为下九流?” “别人的偏见而已,不必在意。” “你们读书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我不读书也能做到!” “嗯,小风一定能做到,我相信。” 如今,他登上了天子堂,却只想要回曾经的时光。 有萧易难一起并肩读书弹琴欢笑的时光。 可这时光——永远不可能会来了。灰飞烟灭的,何止是一段回望,无声熄灭的,何止是一段火光。如今只剩他在暗夜里翱翔,哪怕用嘶哑的灵魂歌唱。 一曲唱完,蓬莱宫中的大殿仿佛也微微震颤。 鸦雀无声的寂静之中,只听清晰的掌声从上方传来,天子赞许:“好琴,好歌。” 嘲风胆子极大,在天子面前也不例外,他不亢不卑地说:“我只是得了一本好曲谱而已。” ——这一瞬间,他突然很想知道,是谁在他最绝望的时候,送了这本曲谱给他? 天子非但没有怪罪,反而露出了了然的微笑。旁边的太监喜笑颜开:“少年郎,你可知你刚才弹唱的曲子,曲谱是谁写的?” 第17章 圣上大笑从宝座上走下来:“哈哈,朕这首曲子谱了也有半载之久,却是第一次有人唱得如此之好。” 李隆基多才多艺,喜好音律,不仅命令翰林院创作句式长短不一的“新曲”编入教坊,还亲自创作谱曲,供内教坊演奏。 原来,这本曲谱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圣上。 “曲如天籁,才华横溢,赐白玉古琴一把,夜光杯一对。” 七 自从在蓬莱宫中凭借一曲琴歌获得天子赏赐,嘲风渐渐有了不逊于李八郎的名声。达官贵人的邀请,金银奇珍,名声与地位……都接踵而来。 少年时的梦想,似乎终于实现了。 曾经,他爹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说他天生不是读书的材料。那时,他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出些什么。现在,他做到了。 苏家的子弟——嘲风的堂兄弟有好几个考中了进士,那时叔伯们脸上有光,他爹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想必也是介意的。连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也会读书,那些议论的下人说‘苏家高门清华,连书童也出口成章’,只有三公子……唉,怕是个废物。 “我爹啊,那时对我从来不抱希望,也从来不管我,”嘲风醉醺醺地拎着酒壶,自嘲地大笑,“无论我做什么,他都无所谓——从小到大在他眼里,我和透明的差不多。” “哦?”坐在他对面和酒友挑挑眉:“宠你疼你,未必就要一天到晚盯着你。” 说话的人是裴昀。 户部失火一案能查到水落石出,也离不开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对这份厚情,嘲风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是感激的。对这个懒洋洋的家伙也就与别人不同,许多平时不说的话,在酒后对着这人也就说了出来。 “嗝。”嘲风打了个酒嗝,“不用安慰我,也不用替他找借口。” “无论是谁,若他一直将目光凝视在你身上,不仅会丢失他自己的人生,也会丢失你的人生呢。”裴昀喝酒极为潇洒,说话也是。 “呵?”这下嘲风听明白了,他恨恨地将酒壶摔到地上,“他要是真的在乎我,就不会断言我不是读书的材料,不用读了!” “哎哎,脾气还是没改。你爹说你不是读书的材料,一点也没说错。”裴昀好奇地凑过头来,“他说一个事实,你那么生气干吗?” 面面相觑,嘲风没料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句,一下子气得怔住。于是他愤怒地脱口而出:“你没有被自己的爹这样说过,你又懂什么?” “我的确没有。”裴昀的声音仍然是笑着的,“我没有爹。” 嘲风一怔,半晌才从唇间吐出几个字:“对不起。” 裴昀径自将杯中的酒喝干,神色怡然看不出情绪:“听说你爹苏幕是江南名士,参加科举也没考上,只寄情于山水,狂放不羁。 “他说你‘天生不是读书的料’——说明你像他,你那么介意干吗?” 嘲风正要去拿酒樽的手,突然僵在半空中。 他只想着苏家祖上出过状元,历代都有进士金榜题名,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爹说“你不是读书的料”可以有这种解释;他也是头一次意识到,从不管束他,未必是轻视他。 少年的眼底渗出血丝,半是因为醉酒,半是因为哽咽:“可我还不如一个书童!他给我的书童都认真取名字,却随便给我取名字叫嘲风,说嘲笑的嘲,风流的风。我就是个笑话!” “原来你最在意的是这个啊。”裴昀看了他一眼,“拜托你多少还是读一点书——龙生九子,第三子名为‘嘲风’,你爹望子成龙的心情,与其他的父母可没区别。” 苏嘲风怔着许久没有动,眼泪突然流了满脸。 八 长安春色如画,嘲风却打算回一趟江南。 他将行李打包好,临出家门时是冬天,家中的爹已经抱着手炉取暖了——曾经那个精力充沛,潇洒游历四方,冬天也穿着薄衫在庭院里喝酒唱歌的男人,不知何时老了,怕冷了,也……走不远了。 这些年来,他有太多的倔强与自尊,从不曾多问过什么。如果还能选择一次,他一定不会让萧易难伪造家状来长安参加考试,而是与自己的爹去喝一杯酒,父子临雪对饮,说一些平时不曾说过的话。 打着包袱的嘲风刚迈出门,才发现少了什么,原来,把随身的琴忘了。 以前这些事都是萧易难为他打理的,琴身擦拭得一尘不染,用绸布包好,现在,这些事情他只有自己动手。 嘲风望着琴,心情突然低落了下来,回家的喜悦也被冲淡得所剩无几。 长安街道平整如棋盘,早春料峭的冷风一吹,让人的头脑更加清醒,但越是清醒,就越茫然。胸口仿佛有个洞空空的,被冷风一灌,生疼。 “怎么?要走了也不道别一声?”熟悉的声音让嘲风抬起头来,眼前是一身白衣的裴探花,左手拎着冰糖莲藕,右手拎着桂花糕,似乎刚从哪个糕饼铺子出来。 “我走了,又不是不回来。”嘲风笑了笑。 “去看看萧探花吧。” 裴昀的一句话让嘲风猛地停住脚步。 少年如同雕塑般沉默许久,缓缓摇头:“不去了,见了面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在狱中病了。” 裴昀眸光闪动,眼里有一轮残碎的月亮,说不出的苍凉,“离开长安之前,至少去见一面吧。” 第18章 嘲风曾在狱中度过艰难如死的时光,他以为自己这一生绝不会再来这地方。但他还是来了。 他以为自己可以冷淡地对待,他以为自己可以狂怒地指责,但是,当他一眼看到躺在稻草上病骨支离的萧易难时,眼泪突然不受控制地汹涌滚落下来。 萧易难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 那秀雅的面庞深深地凹陷了下去,被锁链锁住的手腕骨骼凸出,瘦得可怕,稻草上还有暗红的血迹。 听到脚步声,萧易难睁开眼睛,等看清了眼前的人,他的目光亮了一瞬,像是烛火即将熄灭之前最后跳动的微光。 他吃力地撑坐起来,嘲风慢慢地走上前去,朝他伸出手。 萧易难一怔,也缓缓伸出手……两个少年的手握在一起,萧易难的手冷,嘲风的手暖。 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从萧易难唇边溢出来,这些天的牢狱之灾让他形销骨立,只有温润乌黑的眼瞳一如往昔,在苍白的脸上显出一丝生气。 “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嘲风狠狠握着对方的手,仿佛要将温度和生机嵌入对方的血肉之中,“你既然说了要留住属于自己的东西,你就好好的啊!弄成这样算什么? “你给我好起来!等到出狱,等到我们一起回江南!”嘲风突然爆发出大哭,“我们说了要一起来长安,一起回江南的!” 在对方声嘶力竭的哭声中,萧易难眼睛里又浮现出当初的愧色。不知道是否因为牢狱中阴冷潮湿,连他身上的香气,都淡了许多。 “对不起。”良久,他只说了这三个字。 这也是嘲风的意识陷入黑暗之前,最后听到的三个字。 嘲风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几个刑部的官差在床前,看到他醒来,一个人走过来说:“你没事了吧?昨天犯人萧易难趁你探视的时候打晕了你,从牢狱里逃走了。” 逃走? 嘲风的心头猛地一跳,像是有根弦突然断了。并没有再次被背叛的愤怒,他的第一直觉只是不可能…… ——萧易难已经病成那样了,怎么有力气从狱中逃走?难道,自己看到的那些情形,又是那个人假装的?他又一次被骗了? 晨雾笼罩了长安,也笼罩在少年心头。 心有不甘的嘲风再一次回到牢狱中,想要找出蛛丝马迹的线索。 看守的狱卒没好气地说:“谁知道那个犯人这么能装?前日里还病得厉害,夜里咳血昏迷不醒,牢头给叫了大夫过来,说是活不了几天的,但昨天你来探视,结果我来的时候就看到你倒在外面,牢里没了人影!” 咳血? 嘲风想起当日他探监时,稻草上那暗红的血迹,整个人像浸在了冰水中,一颗心倏地沉下去……没有报复的快感,只有钝痛。 他真的逃走了?以现在他的身体,能逃到哪里去? 另一个狱卒路过,看到苏嘲风,突然笑嘻嘻地停住脚步:“你是以前在那间牢房里待过的?” 嘲风也认出了对方来——是以前看管过自己的狱卒。 “哦,你说昨天逃走的犯人的事?我也觉得这事儿蹊跷,我还从没见过那么说话文绉绉、脾气好的犯人呢。听说他是纵火犯?怎么看也不像啊。他第一次来的时候,穿戴得整整齐齐,一派贵人的模样呢。” “第一次来?”嘲风皱起眉头。 “是啊,那次他给了本破书让我给你。” 嘲风如遭雷击,冲上去一把抓住狱卒:“你说什么?他来过牢里?书是他给的?” “是啊,你……你干什么?”狱卒显然被他吓了一跳,“本来我是懒得麻烦的,看他样子和气,就替他办了。” 狱卒掰开少年的手,嘴里嘀咕着匆匆走开了,只扔下呆若木鸡的嘲风站在原地。 牢狱里的烛光残弱,冷意一直刻进了骨髓,可是又有热气要从眼眶里喷薄而出。 许多的画面在脑子里迅速闪过:曲谱是皇上写的,萧易难的认罪书上坦承了纵火和假造家状的一切罪行,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案情…… 他从监牢里干干净净地走出去,洗清了纵火的冤情; 他在金殿上让圣心大悦; 他的书童犯下伪造家状之罪,他却丝毫没有受牵连; 环环相扣,这是一个布局,为了保护他而以退为进的布局! ——他受冤入狱,洗清冤情之时便先得了同情;当今圣上喜好音律,听过他的歌声而喜爱他的才华,便不会再降罪于他。 萧易难已为他将一切安排妥帖,万无一失。 “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或迟或早,不可推卸。” “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 当日萧易难说这些话时,眼里朦胧的雾气,这一刻竟然如此清晰。嘲风疯了一般冲进关押萧易难的牢房。里面一片狼藉,除了稻草上暗红惊心的血迹,什么线索也没剩下。 这时,脚下突然有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嘲风低头看去,只见稻草间有一块小小的、枯朽的木头。 是楠木? 空中还残留着一缕淡淡的香气,少年一怔,将木头捡起来。 失魂落魄地走出牢狱时,嘲风突然停住脚步,清风拂过耳际,像是谁温和的叮咛。他惶然一回头,不知为何快要忍不住眼泪,却只看一片蓝色无垠的晴空。 从那之后,嘲风一直在寻找萧易难,却找不到人。 第19章 “不回江南了?” 听到裴昀问他,嘲风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来:“我会继续留在长安。” 顿了顿,少年补了一句:“直到找到他为止。” 他并不知道,终此一生,他再也没能见到萧易难。 九 蜀道难,蜀道楠。 生长于川蜀古道的楠木,姿态雄伟。普通的树木十年就可以长成,而楠树要生长百年。 这条险道是去长安赶考的必经之路,每年都有考生从树下路过,有人在树下歇脚,有人在树下温书,也有人从青年考到老翁。 众生百态各不相同,那些欣喜若狂的,涕泪交加的,屡试不中灰心丧气的,用青筋暴露的手指狠狠抓住树干,以头撞树问“我怎么会考不上?”的……太多的狂喜和愤懑,被时光镌刻进了楠木树干中,让原本怡然的幽香,也有了些苦涩凝滞。 只有一个人是不同的,那是来自江南苏家的公子,他第一年没有考上,第二次又来了,肩膀上背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工具。谁也想不到,他将带来的绳子绑在腰间,开始爬树。 楠木的树干笔直,树高百尺,平常人根本不可能爬上来,可苏公子攀登了五天五夜,几次差点跌下去摔得粉身碎骨,最后终于艰难地爬上了楠树的树顶。 满面尘灰、几近脱力的苏公子坐在树顶发出一声清啸:“噫吁嚱——”太美了,清风浮云萦绕,这里向西可以俯瞰到整个长安城的全貌。那些笔直的街道与屋舍,宫殿与楼宇,此刻都微小如尘。 “原来,要看到最好的风景,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啊。” 苏公子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哈哈笑着将手边的树枝斫下来一截揣进衣襟,作为他爬树的纪念。 曾经有无数人从树下来去,他们说楠木清香,他们说楠树励志,只有这位苏公子,得到了楠树的精魄。 那块藏了百年楠树之精魄的香木,被苏公子带回江南,送给了他心爱的少女。 少女萧玖歌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她照着心目中最好的乐师的模样,用楠木雕刻了一个小童子。 “夫君,给它取个名字吧!” “既是你雕的,就跟你姓萧。知易行难,就叫萧易难如何?”苏公子笑了笑。 所有的奇迹,正是从那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开始的。 奇迹会被爱创造。 机会从来不会只有一次,挫折也是。世间的风景有千百种,人生的路很长也很有趣,每个人都会遇到很多。 只是,有些人,你再也不会遇到。 第4章 白雪歌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一 裴昀觉得,每次遇到这个金吾卫,他都很倒霉。 第一次是科举大考的前夜,他在长安街上夜行,被宵禁巡逻的这家伙一箭射中手臂,只能打着绷带参加考试;第二次是杏园探花的路上,户部突然失火,他被对方拿兵刃架住脖子;第三次就是现在。 晴空万里,少年裴昀潇洒地策马而行,手执球仗轻松挥杆,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水花高高溅起,球仗脱手飞入了旁边的池水中! 努力练习打马球的裴昀衣袂飘举,像被一坨鸟粪砸中的白蝴蝶,从马上很没气质地摔了下来,狼狈滚了一身泥泞。 人生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当他准备悄悄爬起来,想装作什么也没发生时——抬头一看,这个金吾卫正笔直站着,面无表情地看着远方……但后背却笑得直发抖。 士可杀不可辱,裴昀很风雅地爬起来,凑到对方跟前:“英雄贵姓?” 那人不理他。 “英雄你看到我的马球滚到哪里去了吗?” 那人目不斜视。 “英雄你看曲江的风景这么好,旁边这棵梨树,怎么不开花?” 那人额头的青筋跳动了两下。 “英雄你气宇轩昂,但不会说话,不会是个人俑吧?”裴昀说话间朝对方的肩膀摸去。 对方好看的剑眉一紧:“探花郎自重。” “原来你会说话,不是哑巴。”裴昀顿时松了口气,欣慰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巴,“而且还认识我。” 裴昀是今年的新科探花郎。 作为新进士里的红人,他近日片刻也不得闲。相识宴、烧尾宴、闻喜宴、樱桃宴……除了各种宴饮之外,还要准备月灯阁打马球。马球这种运动最初是从军中流行起来的,可做阵前练兵之用,后来流传到宫中和民间,成为新进士聚会的习俗。 裴探花年少风流、琴棋书画都擅长,但他有个缺点——他不会骑马。 让不会骑马的人打马球,好比让不会游泳的人去玩跳水,会出人命的。为了不在月灯阁马球赛上摔死或者被马蹄踩成肉饼,裴昀只好先和他身下的西域骏马练一练。 谁知道马儿太不给面子,现在球仗掉进了水里,马儿没心没肺地悠闲吃草去了,他一身泥泞跑到池边,想看看能不能把月仗捞起来。 池水深不见底,趴在池边的探花郎愣了一下,只见水中央泛起一圈小小的涟漪,水底下有东西在游动。 是大鱼吗? 水中的游动的影子并不像鱼,水纹越来越大,渐渐变得如旋涡一般,隐约可见雪色鳞片起起伏伏,神秘的光泽仿佛将九天阳光都聚拢在一处,又像要将所有的光明都吞噬进深不见底的池心。 第20章 那个金吾卫的脸色一变,大步走过来,一把拉起还在发愣的裴昀,后者还浑然不觉:“怎么了?” 金吾卫将他大力拽得远离湖水,冷冷睨了他一眼,意思是:找死? 裴昀回头看去,只见那漩涡渐渐收拢,像是威严起伏的胸膛归于平静,朝阳下的湖水碧波荡漾,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之前水里那若隐若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早春其实还冷得很,裴昀望着不见底的湖水,后背有点发凉。 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听说开元八年,新进士们游曲江时,出过沉船事件,几十名进士全部葬身湖底。那时便有人传说,这湖中有东西。 神色冷峻的金吾卫皱眉:“以后不要来这里练马球了。” “不练怎么行?月灯阁马球赛没几天了。”裴昀抗议。 “那么,不要靠近这池水。”对方转身走开,只丢下这一句话:“记住。” ——千万不要靠近这池水。 二 月灯阁马球会如期而至。 春色似锦,新科进士们穿了英姿飒爽的胡服,高大的突厥与大宛马在赛场边排成队形,教坊的歌伎们演奏着雄浑的《秦王破阵乐》。 就在一切准备就绪时,只听身后传来霸气的马蹄声。 人未到,声先至:“闲人回避!我乃是金吾卫旅帅江赜,今日我等要用月灯阁的场地!” 马匹横冲直撞进场地,扬起阵阵尘土,进士们纷纷狼狈躲闪,有几个差点被马撞倒——他们平日知书识礼,何时见过这样不讲理的阵仗? 领头的江赜扬鞭大喝,身后一众身穿铠甲的金吾卫紧跟其后,个个手持朱红色球仗,威风凛凛。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进士们虽然愤慨,却大多敢怒不敢言。 这时,只听一个气愤的声音说:“新郎君在此,尔等才该回避!” 说话的是新科状元郎杜清昼,他的个子不高,气势却比很多人要强硬。 “哦?这身长腿短的,看来是状元郎了?”对方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随即发出一阵嚣张的冷笑,“我就给你一个面子!我们来比一场,谁赢了就能用这个场子!” 进士们面面相觑,不敢贸然应战。 “量你们这些书生也不敢吧?”江赜故意发出“啧啧”的奚落声,金吾卫中也一片喝倒彩的嘘声。 “这月灯阁马球会,历年都有,原本就是我们的场地,谁说要和你们比试赢了才能打?”只听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接口,说话的人双臂环胸,悠闲地站在旁边,正是裴昀。 “都是些没用的文人而已!”江赜扬鞭大笑,“岭南来的蛮子,连马都不会骑,更不用说打马球了!”说话间转脸朝杜清昼:“哦我忘了,状元郎,听说你的老师是中书侍郎张九龄?说什么风度冠绝长安,也就是个没用的书生而已,弱不禁风的与妇人何异?哈哈哈!” 杜清昼脸色一变,突然翻身上马,眼里腾起杀气:“你可以羞辱我,但不能羞辱我的恩师!” “不要中了他们的激将法。”裴昀一把拉住他的马缰,稳定有力的手覆盖住杜清昼气得发抖的手背,眉宇间滑过一抹凛冽,笑意灿烂绽放,“好好打,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说话间他一撩衣袍,翻身上马。 裴昀在新进士中极有威信,见他应战,大家也都纷纷上马。 原本平整的地面激起了尺高的尘土,金吾卫们左奔右突,风驰电掣,极为强悍霸道。 杜清昼憋着一口气,看准马球飞到空中的机会,纵马前去抢球!谁知被横冲出来阻挡的江赜挥杆一拦,胯下的马受了惊,嘶鸣着昂起前蹄。他一个措手不及,差点被马甩了出去,幸好他及时拉住缰绳。惊魂未定地抬头一看,只见江赜正得意洋洋地大笑。 杜清昼一咬牙,双腿愤怒地猛地一夹马腹:“驾!”骏马吃痛向前狂奔,转眼就来到了江赜跟前。短兵相接,江赜先发制人,根本不给杜清昼任何机会。被压得死死的杜清昼心有不甘,可惜他的体力和球技的确与金吾卫差得远,只能任人羞辱。 半场结束时,金吾卫进了六个球,进士们一个球也没进,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裴昀下马还不熟练,动作有点笨拙,江赜故意将手中的月仗一抬,绊在他脚边—— “扑通”一声,裴昀顿时摔倒在地。 金吾卫们爆发出一阵哄然大笑。只有一个面容冷峻的金吾卫站在不起眼的角落,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头。 江赜居高临下地扬着马鞭:“哟哟哟,探花郎这是怎么了?不是没吃饱吧?” 在金吾卫们的又一阵大笑中,裴昀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土,笑眯眯地爬起来:“跌倒了有什么好笑的?只要能潇洒地爬起来。” 他神色自若的样子,好像根本不是灰土沾身,而是朗月清风拂襟。江赜明明占了上风,却一点优越感也找不到,连声冷笑:“那就走着瞧,只要下半场比赛之后,你还能爬得起来!” 休息场上的进士们个个垂头丧气,气氛十分沉默,与不远处金吾卫得意的高声谈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是裴昀先打破了沉寂—— “刚才拼体力的打法,是打不过的。” “那该怎么办?对手太强了!”接话的少年叫崔墨笛,个子高大,小麦色脸庞上布满汗水,进士里只有他出生将门世家,会些马上功夫,刚才差点击进了一球,但是被金吾卫人多势众冲散了准心。 第21章 “对手的确很强,”裴昀微微昂起下颌,傲然中有一丝狡黠,“但是有句话叫‘一人虎,二人狼,三人四人猪与羊’。 “强与强的结合,未必是更强,如果他们不肯屈服于彼此,就会互相削弱——我们不需要使蛮力,只需要找准机会,借力打力,让他们成为一盘散沙!” 所有人都抬头看着他。 “现在上半场领先,他们更加得意,只要他们骄傲轻敌,我有打败他们的办法!” 进士们面面相觑,脸上都是将信将疑的神色,无论如何,一线希望又回到他们的眼睛里。 裴昀示意他们围拢过来,压低声音,如此这般这般。 下半场开始时,进士们排出了一个很奇怪的阵形。 球技最高、最有希望进球的崔墨笛竟然被派守在后方球洞口,其他人呈“一”字纵向排开,裴昀在“一”字的最前方。 金吾卫的阵形则三或四人一组,各司其责,击球手在最前方,是马球场上最常见的攻防。 鼓声一响,拳头大的彩漆马球被高高抛向空中! 进士们的“一”字阵形迅速分开两股,变化为倒写的“人”字型,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并不急着抢球,不知裴昀给过他们何种指令,阵形又迅速变动几次,令人眼花缭乱,而金吾卫们毫无悬念地顺利抢到了马球,突然有人骂了一声:“谁绊我!” 四五只球杆伸向马球时,金吾卫们急于争功,拥挤中不知道是谁的马尾散开了,与旁边的马缠住。 大唐马球赛中,马鬃和马尾巴都会剪短或编织打结,避免互相缠绕。新进士们的马尾都梳成了结实的三花辫子,而金吾卫因为球技高明,只在马尾末梢松松挽了一个结。 被缠住的人当然恼怒,而始作俑者觉得是别人拥挤才会让马尾散开,也十分恼火——这些金吾卫少年们能做皇家侍卫,出身都不平凡,十分自负自傲。谁都相信机会是属于自己的,憋了口气谁也不让谁。 机会转瞬即逝,如果不会把握的话。 这时,一支球杆如闪电般从旁袭来,稳定而精准,偃月形的球仗头在地上刮起一阵尘沙,木制小球被高高抛起—— 金吾卫们扎堆在一起,而进士们大多在外围,早已各就其位,接过从裴昀那里传来的球,球传递得出乎意料的轻松,只听一声鼓响,进士们终于拨得了一筹! “大家分散开来!快阻止他们!”江赜大声呵斥,可惜太迟了。 自从第一个人的马鬃散开,混乱中越乱越急越躁,又有几人的马尾缠绕在一起。比赛还未结束,阵脚已乱,人心已散。 眼见己方落了下风,江赜一咬牙,突出重围,黑色骏马如闪电疾驰,他的球技倒不是盖的,要凭借一击之力力挽狂澜,一仗击向球门—— 可惜他遇到的是崔墨笛。 崔墨笛坐在马背上稳如山峰,抬臂一击,球被他手中的月仗漂亮地挡了回来! 台上教坊演奏的《秦王破阵乐》正到高亢的部分,鼓声不断响起,进士们信心大增,一鼓作气。 “你使诈!”江赜策马奔到裴昀身边,咬牙切齿地怒吼。 “这是战术。”裴昀笑吟吟地指了指自己的头,“打球,不仅要靠武力,还要靠这里。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可不行。” 他这番话,简直是故意要激怒江赜。 果然,江赜的脸涨成了青紫色:“你——!”身后又一阵鼓声和欢呼声传来,进士又进球了,已经领先了金吾卫! 江赜勒马猛冲过来,手中月仗用力过猛,被裴昀一下子躲开,回力却打到了自己的马臀——刚才马匹几次被缠绕住尾巴,已经惊惶不堪,如今被球仗打中,顿时嘶鸣一声刨蹶子! 纵使江赜马术过人,也被大力掀得摔下了马。原本飞扬跋扈的江赜狼狈地从尘土里滚爬起来,一抹嘴,牙齿似乎被摔掉了几颗,吐出一口血沫。 裴昀悠然端坐马背上,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你之前侮辱我老师的话,应该都吐出来了吧?知道什么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吗?这就是。” 阳光骄傲地泼洒下来,把进士们汗湿的脸庞都踱了一层金色。人群中的杜清昼掌心发热,只觉得从上场到现在,胸中的一口浊气终于吐了出来,说不出的痛快。可转头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仰视着裴昀,他又莫名有点怅然若失…… 本以为比赛会暂停了,谁知道江赜恶狠狠地一把拉过旁边的马,再次纵身上马! “再来!” 待江赜再次上场,杜清昼一心想要痛打落水狗,盯死了江赜,待到快要靠近时,身后传来裴昀示警的喊声:“杜欠揍!”原本应该听裴昀的指挥避让,但他心里瞬间鬼使神差,绝不愿意就此退缩,错失良机。 与江赜的距离越来越近时,身边突然一阵疾风,原来是裴昀赶了上来,超过了他! 他与江赜对战的机会,就在这一瞬间失之交臂。 也在这一瞬间,杜清昼看到了骇人的一幕。江赜手中的球杖携着雷霆之势,朝裴昀击去。 ——那球杖上安装了铁钩! “裴昀!”杜清昼一声厉喝,却是来不及了。江赜的球杖电光火石之间,铁钩就要刺入裴昀的右眼。 裴昀马术不佳,对方又是蓄谋而来,这一刻避无可避…… 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有一杆月仗从旁边打过来,打向江赜的球仗,只听“噗”的一声,准心被压低,避开了眼睛,但铁钩还是刺入了裴昀的肩膀,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第22章 肩膀被铁钩钩伤,手臂一松再握不住马缰,裴昀顿时从马背上滚了下来。蹄烟滚滚中,眼看他将要坠地被马蹄踩到,一只手臂将他捞起。那人整个人几乎与地面平行,向前滑行了数尺! 江赜气急败坏地一声大吼:“叶铿然!”狠狠将手中的球仗砸到地上,球仗顿时断成两截! 刚才的变故发生太快,旁人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看到裴昀受伤了,鲜血染红了白衣。杜清昼心中百味陈杂,惊愕地冲了上去,进士们也围了过来。 “裴昀!” “裴探花!” 有进士以为是叶铿然将裴昀打伤,气愤地拉住叶铿然的马缰:“你们金吾卫好不要脸!打不过人就用阴招!” “我们必要将此事禀报圣上!” 被气愤的进士们团团围住,那个做叶铿然的少年神色依旧冷峻如冰,漠然把裴昀抱下马来,扔给他们。 不远处,江赜的脸色阴晴难定,刚才那句“将此事禀报圣上”也让他多少有些忌惮,于是只阴狠地剐了叶铿然一眼,翻身上马一挥手:“走!” 临走之前,他撂下一句话:“今日的比赛还没完!” 叶铿然一言不发准备离开,却被裴昀挣扎拉住,他疼得额头上都是汗水,却还笑得出来:“英雄,原来你姓叶啊……” 一群乌鸦黑压压地飞过,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两下。 三 姓叶的英雄,是一名负责巡城与警备的金吾卫校尉。 迄今为止,他与裴昀好几次狭路相逢。看上去,不靠谱的探花郎也将这几面的过结记得清清楚楚。 “似乎我每次遇到你,都很倒霉啊。” 裴昀笑眯眯地跟着他,“第一次我深夜闯宵禁,本来可以当场杖毙的,你看我有急事,只射我的手臂放了我一马;第二次在户部,你最先赶来救火,又执戟拦住我,刃口就架在我的脖子上,却让我毫发无伤;这一次,没有你那一挡,只怕我一只眼睛要废在江赜手中。” 探花郎带着笑意的面孔凑了过来,眸子亮如星辰,“你这个人,心地真不错。” 叶铿然皱眉——失血这么多还话痨。 他一把揪住对方的衣襟,冷硬地将洁白的领口扯开,随即掌中用力,将对方强摁在一块大石头上。 “你要干什么?”裴昀大惊失色,“光天化日之下!我叫非礼了……”叶铿然冷冷地摁住他,将那被进士们裹得惨不忍睹的纱布扯开,重新把伤口包扎好,那是军中独有的止血包扎法。 “真丑。”裴昀不高兴。 “能止血就不错了,你还挺挑剔?” “你不也是吗?”裴昀顺势往石头上一躺,侧头看他,“连汉光武帝刘秀都说,‘仕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叶铿然一怔。 他出生将门世家,祖上出过三品武将,才能年纪轻轻进入金吾卫做了校尉。这身份羡煞旁人,可他并不喜欢,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冷淡沉默。 “男儿当戍守四方,在皇城大内执戟,不过是个摆设罢了。” 裴昀多看了他一眼:“有志气,你想去边关?” 叶铿然点了点头。 曲江边的梨树盘曲高大,树下凉风习习,叶铿然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你在军中待过吗?” “没有。”裴昀不解,“怎么这么问?” “你打马球的时候组的‘一字长蛇阵’,我们军演时学过。”但他没想到,这阵法还能用到马球上。 “我虽然没到过军中,但我读过兵书啊。”裴昀半点也不谦虚地说,“这点东西难不倒我。” 叶铿然神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虽然兵书里有关于阵法的记载,但书卷是一回事,运用到实战又是另一回事。裴昀从来没有进入军中,却能将几种阵法变换结合,灵活用到马球场上,指挥一群堪称乌合之众的书生战胜了训练有素的金吾卫,出奇制胜,几乎发挥了每个人的长处。 有种东西,叫天赋。 “怎么盯着我看?”裴昀好奇地在脸上摸了摸,“我脸上有东西?” 这时,曲江池里水波摆荡,像是突然起了一阵大风,但是四周分明没有风。 叶铿然的脸色微微一变。 他不由分说一把拉起裴昀,拔足狂奔!“痛……”被扯到伤口的裴昀惨叫抗议。 “我警告过你,”叶铿然沉声,“不要再靠近曲江池,你又来过了?” “我只是来练习过打球而已……英雄你说跑就跑……咳咳……给个理由先……”裴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完全没有注意到从水中升腾而起的巨大的阴影正在朝他逼近,“快停下……我跑不动了……” “闭嘴!” 在他们身后,巨大的水花从曲江池中溅起,金色的夕阳被搅得乱七八糟,几滴飞起的水珠像是金色的刀刃。叶铿然突然护在裴昀身后,睁目喝了一声:“回去!” 四周缓缓归于寂静,巨大的影子、奇怪的声音、追赶的脚步都消失了,像是咕咕冒泡的沸水冷却成冰。 四 “曲江池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裴昀拎着一柄锅铲凑过脸,问旁边正在往炉灶里添柴的杜清昼。 自从打完马球回来,杜欠揍似乎有点怪怪的,裴昀看了他一眼,便使唤他去买酸辣豆瓣酱和豆腐原料。杜清昼闷头去排了整整两个时辰的长队,买到了长安最正宗的老豆腐。 第23章 杜清昼一向很有原则,比如有所为有所不为,比如君子远庖厨,但在裴昀面前,所有底线都不堪一击。对方很没节操地直接拽着他,拎着食材一起到厨房做酸辣豆腐。 裴昀切豆腐,他生火。 柴烧得旺,烟火气与豆腐的清香混在一起,裴昀清澈的面孔和欠扁的表情,都显得喜气洋洋的——杜清昼的嘴角不知不觉也扬了一下,想起了他们小时候的时光。 听到裴昀突如其来的问题,杜清昼思考片刻,反问了一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打马球那天是什么日子?” “二月初二。”试吃酸辣豆腐的裴昀含糊不清地说。然后,他的勺子突然停在半空中。 这一刻,他意识到一件事—— 二月初二,是民间传说中龙抬头的日子。 他脱口而出:“龙?!” 连垂髫小儿都会唱:“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 龙是天下瑞气的象徵,“鱼将化龙,雷为烧尾”,所以大唐科举考试之后进士们有参加“烧尾宴”的习俗,表示他们已经鲤鱼跃龙门——然后,进士们都要到这曲江池里乘船一游。关于曲江池中有龙的传说,由来已久。 池水边阳光酥松,裴昀顺着原路察看他和叶铿然当时走过的地方,正午的光线很好,只见地上有许多坑坑洼洼的洞,像是什么动物巨大的脚印似的。奇怪的是,洞洞的附近还有马蹄印。从马蹄的排列和深浅来看,似乎这只脚印的主人还喜欢在水边打马球? 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了啊…… 真的——可能是龙吗? 龙是尊贵的雨神,身为鳞中之长,春分登天,秋分而潜渊,庄严威仪不可冒犯。它总不会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曲江池边玩马球吧? 裴昀正在困惑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个熟悉的的身影鬼鬼祟祟地闪过——是金吾卫旅帅江赜! 他来这里干什么?裴昀心头一动,跟了上去。 只见江赜绕到一棵大树下,从怀里摸出一包东西,像喂鱼一样将粉末往水里撒去,同时还做贼心虚地四下张望了一下。 裴昀动了动鼻子,一阵糕饼的香气从水面飘散过来,嗯嗯是栗子糕? 水面泛起了微微的波澜,但也只是片刻,就又归于寂静,仿佛水里有想吃鱼饵的大鱼在潜游,但终归还是忍住了诱惑。 江赜是想用栗子糕钓水里的东西? 裴昀没有惊动他,只在远处看着,过了许久,水里依然平静如镜,江赜失望地离开了。 月上柳梢时,一个熟悉笔直的人影自斑驳的夜色中走来。 看到树下的裴昀,少年一怔:“你在这里干什么?” “今天你不用警卫当值,你又来干什么?”看上去等待许久的裴昀笑吟吟地反问,似乎预料到他会来。 叶铿然竟然一下子被问住了。 “我来猜猜看。”裴昀仍然带着漫不经心的慵懒笑容,“你是来看朋友的。” 如愿以偿看到叶铿然脸色大变,他凑过头来:“它是曲江池里的一个庞然大物,除了你之外,江赜也见过它。” 一只惊鸟掠过树梢,细细的弦月从云层中渗出,像是缓缓如水渗漏的秘密,浸透了少年的袍袖。 叶铿然抿紧薄唇,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对方是个很可怕的人,这人能将所有的细节串成拼图,能从人的眼底看到内心。 “这个庞然大物,”裴昀悠闲地问,“是龙吗?” 只听水花“哗啦!”溅起。 空中腾起巨大的阴影,仿佛要遮住月亮,裴昀下意识地遮住眼睛,可是空中如雨的水花渐渐都如薄雾散去,一张晶莹皎洁的面孔从池水中冒出来。 湿漉漉的脸蛋看上去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睫毛和头发都是雪白的,更衬得眸子乌黑,长发一直垂到了脚踝,像是雪花化成的精灵。 “我是白龙柒音,住在这曲江池中。”少女一身湿哒哒的,轻灵地跳过来:“我长得好看吗?” “好看。”裴昀如实说。想了想,又问:“龙女你吃人吗?” “我不吃人,我吃虾。” 白龙柒音用力摇头,似乎很开心,“还是你们读书人会说话,叶哥哥就从来不夸我好看!他也不准我出来和人类玩耍。” “叶校尉。”裴昀扭过头来,很认真地看着叶铿然,“吃虾的龙,和吃草的羊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你再三提醒我危险?” “……”叶铿然沉着脸不说话。 “我们去打马球吧!”柒音扬了扬手里的球杆,裴昀只觉得莫名的熟悉——这就是他当日掉进曲江池里的球杆! 自从球仗掉进水里,被柒音捡到,龙女就迷上了打马球。每到夜深人静,月华如水的晚上,她就自己溜出来,在曲江边策马打球。 ——那些坑坑洼洼的大洞,就是她挖的球洞。 皇室的球场有雕花朱红漆矮球门,曲江边上露天的草场并没有球门,在地上挖一个球洞即可作为进球之用。但这球洞挖得也……太大了点。裴昀望着那些比脸盆还大的球洞,脸上的神情十分丰富。 “叶哥哥说有的人类很坏,像那个金吾卫旅帅江赜,”柒音无聊地托腮,“老是想抓我、扒我的皮,所以我平时都躲在水底不见人类。” “扒皮?”裴昀眉心一跳。 “是啊,你刚来长安没听说过,去年新罗人给大唐进献了一张白龙皮。那张白龙皮浸泡在水中,哪怕是酷暑盛夏,屋子里也清凉如秋。皇帝把这件宝物赏赐给了兵部尚书孟玄颂,孟尚书的小儿子孟谭琛便拿到江赜面前炫耀。结果,江赜就放出话来,说他也一定要弄到一张白龙皮。” 第24章 所以江赜才会拿栗子糕钓龙…… 这个点子虽然够奇葩的,但和江赜此人的行事风格倒十分相称。 他霸占球场,是否也与龙有关? 裴昀正在思考其间的关联时,只听柒音好奇地问:“那天晚上我听到你们说什么‘仕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裴探花’?” “……”裴昀顿时被呛到,“是阴丽华,不是裴探花。” 龙女的发音有些笨拙,像人类的小孩子学说话一样,认真地学着:“是裴探花,不是阴丽华。” “……”简直够了! 直到此时,裴昀才终于明白了叶铿然为何警告他不可靠近水池—— 他并不是担心人类被池里的龙伤害,而是担心人类会伤害池里的笨龙! 五 龙女柒音喜欢吃栗子糕,喜欢打马球,共同的爱好让她和裴昀很快成了好朋友。 她所住的曲江池,位于长安东南,碧波之上天光云影徘徊,美不胜收。这里在汉代叫乐游苑,隋朝建造长安时开凿成湖。大唐在池边建造紫云楼,每年进士科考结束之后,会举行盛大的曲江宴饮。称得上是“三春车马客,一代繁华地”。 一人一龙在曲江池中泛舟喝酒。 “这大好春光,你不去九天之上遨游,潜在水池里做什么?”裴昀笑问。 “睡觉啊。”龙女柒音无辜地说,“你真的是岭南人吗?可你的金陵洛下音说得很好听呢。” “我自八岁起跟着老师,到过很多的地方,岭南话倒忘记得差不多了。”裴昀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真的是这样吗?”柒音好奇地说,“可你的长相,也不像岭南人。你长得……有点像我见过的一个人。” 裴昀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谁?” “我也记不起来了,”柒音摇摇头,“反正是在长安见到的。我在这曲江池里,也呆了一百多年了呢,见到过好多好多人,不过我要么故弄玄虚吓唬他们,要么躲起来。在遇到叶哥哥之前,我都是一人,好无聊。” 清风吹动少女的鬓发,她似乎有点出神。 裴昀的眼神里泛起一缕疑惑,如同浸着春日泠泠潭水。 “对了,你听说过十五年前的曲江池沉船吗?”柒音挠挠头,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我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件事……那天整个池子都燃烧了起来,我差点被烧死,后来不知道谁来将大火扑灭,我才捡回一条小命……但那些船上的人,全都没有救上来。” 裴昀眉心微微一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火,可以在水里燃烧的。” “我也不懂水里怎么会起火……反正,池水里真的燃起了大火,那冲天的烈焰好热好可怕!”柒音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而是真的害怕。 “在聊什么?”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岸边传来。 “叶哥哥!”柒音顿时忘了刚才的话题,高兴地将船靠岸,动作轻灵地跳上岸边。 只见叶铿然身姿笔直站在岸边,无论何时,他都像一杆精纯的银枪,绝无丝毫萎靡懒散。但此刻,他看上去却有点滑稽。 柒音瞪大眼睛,“你……你的脸怎么了?” 叶铿然的右脸上青肿了一大块,嘴角也破了,一缕残留的褐色血迹留在嘴边。他有点不自然地微微侧过脸去,冷淡地说:“没什么。” “江赜打的?”裴昀懒洋洋地撑着头,似笑非笑。 柒音愕然回头去看他,而叶铿然没有说话,等于是默认了。 “那个坏蛋,他凭什么打你啊?”柒音气愤地脱口而出。 “军中打人,需要什么理由?”裴昀从船上走下来,踱走到叶铿然跟前,“江赜官阶比你大,所以他今日可以教训你。”说话间,他的手在叶铿然的肋骨上轻轻一按,后者顿时闷哼一声,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冷汗。 “最重的伤在这里,肋骨没有断,但也快断了。”裴昀收回手,眸子里流露出一点不同的东西,“这次,是我连累了你。” “不关你事。”叶铿然摇摇头。 “呵,也就是说,他以前就针对你?”裴昀双臂环胸,眸子深黑。 “管好你自己。”叶铿然冷冷地说,“江赜的战约,你可有对策?” 就在几日前,江赜送来了战书,约裴昀再打一场马球。 与之前的比赛方法不同的是,这次的战书,是一对一的。 技巧可以赢一次,只有实力才能次次赢。 裴昀比任何人更懂得这个道理。 “且不说你的肩伤还没有完全好,就算是好了,和江赜再战,也实力悬殊。”叶铿然冷冷地陈述事实。 多人对战还可以靠阵法,一对一,就只能拼实力。 “我有办法!”柒音突然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 “我可以变成一匹白龙马,在球场上助你一臂之力!” 六 进士们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 骏马全身上下都是雪白的,没有一丝杂毛,昂然的姿态像军马一样威风凛凛,远看就像白雪砌成的玉山。走近才能看到,马儿的四蹄灵活,鬃毛修建得干净帅气,乌黑的眼睛通人性一般温润坚毅,看上去极适合驾驭。 “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好的马?”进士崔墨笛一向爱马,豪爽地在马背上拍了拍,爱不释手。其他进士们也都围了过来。 第25章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苟言笑,此刻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马头,白马响亮地打了个喷嚏,不高兴地摆头。 “这种名贵的马不喜欢被摸下巴,你要摸他的颈背。”旁边不知道是谁凑热闹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杜清昼心高气傲,虽然对方未必是有意说他不懂名马,欺他个子矮,却让他赏马的好心情顿时消失大半。他不愿在人前显露低落的心情更落了下乘,反倒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只转头问裴昀:“朋友送的?” 从小一起长大的杜清昼很确定,裴昀买不起这样的好马。不像那些高门世家的进士们有用不完的金子,裴昀穷得很,樱桃宴凑份子的钱都是借来的,考上了探花还是一身粗布白衣服。 两个少年祖籍都是岭南“蛮夷之地”,可不知为何,裴昀就没心没肺过得很潇洒。 “朋友借的。”裴昀摸了摸鼻子。 “是那天的金吾卫?这些天你常来曲江,似乎和他很投缘。”杜清昼看着裴昀满不在乎的样子,突然有点不悦,“我看那少年孤僻神秘,他是什么来历?” “没问过。”裴昀笑了笑。他知道叶铿然一定出身高贵,才能年纪轻轻成为金吾卫校尉。但究竟是什么来历,他倒不是很关心。 交朋友交心,何必管身世来历? “江赜虽然跋扈可恶,但球技倒不是盖的,你要当心才是。”另一名进士蔡丹青担忧地说。 “放心。”裴昀露出大大的笑容,扬了扬手中的球杆,“有了这匹骏马,更多七分胜算。你们到时候来给我加油助威!” 他说得轻松,让旁人也能感受到日光般明亮的信心。而旁边的白马仿佛呼应主人的豪情似的,通人般嘶鸣了一声,傲娇地甩了甩尾巴。 谁也想不到,这匹人见人爱的白马,会在比赛的当天被人偷走。 进士们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而此刻,金吾卫旅帅江赜的心情相当的好,他正悠闲地在马厩里挑马匹,一抬头,看到叶铿然脸色难看地走了过来。 “裴探花的马丢了。”少年简单而清晰地说。 “他的马丢了,来找我干什么?”江赜故作夸张地提高声音,躲闪的眼神却泄漏了一丝心虚。 “你敢伤她,我绝不放过你。”叶铿然一字一字地说。他平素冷淡与世无争,此刻逼视人的眸光,竟也带了森然杀气。 “哟哟,叶校尉,我好怕……”江赜夸张地抖索着,嚣张大笑,“你这是要杀了我?且不说我没偷你的马,你堂堂金吾卫校尉,为了一匹马急成这样,丢人,唉,太丢人了!” 他指指身后:“我的马厩里有的是好马,喏喏,你随便挑一匹?这马太多了,我准备把用不上的宰了,剥皮做坐垫,马肉炖了来下酒呢……” 咚——! 一拳重重打在江赜脸上,叶铿然胸膛剧烈起伏:“把她交出来!” 江赜自然也不是好惹的,骤然回手也是一拳,他故意打在叶铿然受伤的肋骨处,让叶铿然身子骤然一缩,痛得弯下腰去。两个少年很快扭打在一起,地面上灰尘仆仆,马厩的干草也纷纷扬扬,马匹们惊叫嘶鸣起来。 虽然叶铿然的身手略胜一筹,但他之前受了伤,按说十日之内要服药调理,不能与人动武。 旧伤在身,叶铿然终于被压制处于下风,挨了江赜的猛烈的几下拳打,咽喉处一口血被强压着,眼前也阵阵发黑。眼看江赜一拳朝着他的头颅袭来,却是躲避不过—— 就在拳头即将落下时,只听一个慵懒的声音说:“江旅帅,我说等了半天你也不来赴约,原来是在这里和人打架。” “谁?!”江赜恶狠狠地一抬头。 裴昀好整以暇地俯视着他,嘴角勾起一缕微寒的春风。这个进士根本不会武功,却一句话让江赜的拳头停在半空中:“你我之间的马球赛,还打不打?莫非你是怕了我,不敢打了?” “我怕你?笑话!”江赜一声冷笑,拍拍身上的灰尘站起来,“这是你自己找上门来的,你别后悔!” “不可——”叶铿然踉跄站起来,按住裴昀的手,“你打不过他。”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裴昀故意高声回答,随即在叶铿然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我调查到,有人看到江赜在曲江池南岸水边栓了一只小船,往里面送过马草。柒音应该就藏在那里。我们比赛时,你速去救人。” 叶铿然身子微微一震—— 一场球的时间,应该足够把柒音救出来。这个念头迅速在他头脑中闪过,可是,只怕……裴昀会危险! “事不宜迟。”裴昀斩钉截铁地说。 四目相对,叶铿然心中震动,他也并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你要当心,我很快回来。” 七 月灯阁马球场被围得水泄不通。 虽然只是一对一的比赛,但因为之前争夺球场的风波,很多进士与金吾卫都来围观。 江赜全副武装,骑着浑身漆黑发亮的大宛名马,执着朱红鲜艳的球杆,裴昀这边就显得寒碜多了,因为丢了马,临时找来一匹杂色马,球杆也是灰不溜秋的。 “你要小心。”临上场之前,杜清昼、崔墨笛和进士们不无担忧地围住裴昀,后者露出没心没肺的笑容:“放心吧。” 只要能拖延时间到这场球赛结束,叶铿然就可以救出柒音。他会用尽一切策略,让自己输得慢一点,哪怕是会受伤的玉石俱焚的打法。 第26章 上场之时,裴昀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哪怕是最坏的打算,也不如场上的情形变化快。 ——他所有的策略都没能用上。 技巧能管用,前提是对手本身有破绽,当一方拥有绝对的实力优势时,所有的技巧都只能是纸上谈兵。 从彩漆木球被抛向空中的那一刻起,赛场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砰!”江赜进球了。 进球,进球。 裴昀在烟尘滚滚中,狼狈应付,江赜游刃有余地进球时,球杆几次“不小心”打到了他身上,不像之前铁钩伤人见血,这一下下打得更加技巧,下手狠却不露痕迹。 裴昀想要拖延时间,就只能咬牙支撑,汗水流下来让视线不大清楚,握着球杆的手也被汗浸湿了。只要能再拖延一会儿,只要能进一球也好……虽然那是不可能的吧? 即便不可能,也要尽全力。 就在这种本能的意识中,裴昀终于挥出一杆。 场上寂静了片刻,突然欢呼声如雷动! 在海浪潮水般的喝彩声中,裴昀愕然一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刚才仿佛有力量贯穿了他整个手臂——挥杆出去的力量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那是如光如电的一击,那是劈山填海的一斩。 那并不是他年少的身体里所蕴含的力量,却借由他的手臂和信心爆发出来,瞬间强大到令人目眩神迷。 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他会有这种力量? “裴探花,加油!” “加油!” 围观的进士们脸上的失望被惊喜取代,欢呼声一片。江赜的神色大变,迅速策马袭回想要扭转局势,可是他没机会了。 随着一次次以不可思议的力度与距离进球,人群沸腾起来,欢呼喝彩的不仅是进士,还有一些金吾卫也不由得惊叹出声,忘了自己来的目的。 “裴探花!裴探花!” 场下欢声如潮水,此起彼伏。 裴昀这个人一向懒散悠闲,胜利不会淡其锐气,挫折不可夺其意志。摔得一身灰土时他笑得出来,大胜时他也只是寻常神情。而江赜从来都是众星捧月般的人物,乎意料失败的打击让他汗流浃背,脸色惨白灰败,完全被那个丢脸的成绩压得抬不起头来。 比赛结束,大多数金吾卫觉得丢脸悄悄走开了,几个平时和江赜交好的想去安慰几句,也被江赜歇斯底里的“滚!”给吓走了。 下马的时候,裴昀眼底也闪过一丝疑惑:白龙马被偷走了,那么为何他刚才打球时如有神助?是谁在帮他?从他第一次得到机会挥杆,所有的运气仿佛瞬间都光顾到了他身上。 春日光影绰约,只有风与云在树梢嬉戏。 “裴昀,”一个恶狠狠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站住!” 裴昀回头,看了江赜一眼,随即懒洋洋地对身边的同伴们说:“你们先走,我有句话和他说。” 春日凉风吹在身上,仍有些冷。 “我绝不会就这么算了。”江赜喘着粗气,脸色阴沉得可怕,紧紧握着拳头:“别以为赢了我一次,你就可以得意!” “我不得意。”裴昀俯视着他,慵懒的眼底里有一点笑意寒芒,“但,如果你再为难叶校尉,或者对他动手,我不会放过你。” 该说的话说完了,他没有再多看江赜一眼。 “哈哈哈哈哈……”江赜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一句话让裴昀停住脚步,“你以为,打听到了南岸的小船就很高明?” 裴昀猛地回过头来,看着他。 “那个线索,不过是我故意放给你的。我根本没有把白龙马关在船上,那里我准备好了松油和火把,只要有人闯进去,就会成为一片火海。” 江赜放声狂笑,一直到笑出了眼泪,“我很讨厌叶铿然,非常讨厌。我一直想,他要是死了就好了……” 裴昀脸色大变扔下球仗,翻身上马,朝曲江南岸方向狂奔而去。 八 在燃烧的船上找到叶铿然时,少年已经被浓烟熏得不省人事,倒在船舱里。 “叶铿然!叶铿然!”裴昀将他背起来,冲到舱外,四周布满烈焰,更可怕的是,在他进船救人时火焰烧断了缆绳,船飘到了池水中央,小舟与火光一样,摇摇欲坠。 这船快要沉了。 裴昀突然发现,他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不会游泳。 天不知何黑了,冷月照在池水的火光上,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火焰中扭曲。这燃烧的小舟,即将成为他们的葬身之所。 绝望之中,突然,只见一条小船从不远处划过来。 看不清船上的人,却有一线希望在裴昀心头猛地升腾起来,他提高声音喊:“我们在这边!” 船渐渐靠近了,裴昀的心倏地却沉了下去——船上的人,是江赜! 金吾卫旅帅的脸孔全沉浸在黑暗中,注视着火海中的两个人,神情十分复杂。而燃烧的船这时已经摇晃起来,裴昀知道再待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毅然决断,抱着叶铿然跳进了水中! “你们——”江赜愕然伸出手去,却只抓到了黑暗的虚空。 他以为他们会求饶。 他以为自己赢了。 可为什么真的杀了人时,他的心里仿佛也瞬间空落落的?夜色般浓稠的恐惧从江赜的心底蔓延开来,让他几乎有夺路而逃的冲动。 第27章 突然只听“噗”的一响,水花飞溅! 一道白色的身影跃入水中,而少女入水前,回头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面孔在火光映照下比白雪更皎洁:“真正燃烧得剧烈的,是你内心的嫉妒之火吧?这烈焰伤不了别人,只能灼伤你自己呢。” 江赜浑身微微一震。 少女的裙裾像是盛开的白色花朵,而她就像一尾鱼,朝着池水深处的两人游去。 她抓住水中的裴昀,后者的头一露出水面,立刻本能地大口喘息。柒音把叶铿然推向岸边:“快帮忙,把叶哥哥抱上去!” 裴昀被推到岸边,手已经触到了坚实的土地,只见柒音抱着失去知觉的叶铿然,少年的头颅无力地仰着,腿还浸在水中。 裴昀用力将叶铿然推上岸。等他自己也爬上岸,累到几乎脱力。 “叶哥哥!叶哥哥!”柒音焦急地喊。 “……”裴昀踉踉跄跄站起来,走过去,探了探叶铿然的鼻息—— 没有呼吸了。 “叶铿然!”裴昀用力去按叶铿然的胸膛,满脸水珠让他的脸色看上去很可怕,他的动作越来越用力,掌下的身躯却仍然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随着他的动作毫无知觉地起伏。 “不是呛水……”柒音按住裴昀的手,伏下身去,紧贴叶铿然冰冷的胸膛,全身都因为恐惧而发抖,“是火,叶哥哥怕火……” 她一抬头看到了不远处呆立的江赜,哭着斥责:“你把叶哥哥害死了!” “不是我!”江赜双脚陷在在泥地里,恐惧地连连后退,“不是我杀人……” 可怕的雷声从天边滚过,冷雨簌簌落下。 “为了拿到白龙皮去攀比炫耀,你杀人了。”柒音的声音因为悲伤而带了一丝尖利,“你处处和新科进士们为难,是因为你考进士多次都名落孙山;你讨厌叶哥哥,是因为他比你有正义感比你更像个军人;你讨厌裴探花,是因为他能让那么多人信任托付,而你身边那些跟班只是怕你,没有人真心对你!” “不!我不嫉妒!”江赜大吼的声音里满是狂怒与痛苦,他猛地朝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却迟疑了一下又收回手。 这一刻,原本飞扬跋扈的少年满脸都是雨水,就像在哭一样。 喉头动了动,他终于吼出来:“那些进士有功名,我可以不嫉妒;叶铿然有朋友,我也可以不嫉妒……我真正嫉妒的是,是你的目光一直只追随着他!” “……什么?”柒音愣在了雨中。 “我从来就没想过要白龙皮。”江赜急促地说,“你喜欢吃栗子糕,我就去买栗子糕来扔到曲江池里;你喜欢打马球,我霸占了球场在你面前策马——我的马球是金吾卫中打得最好的,我只想让你看看我有多厉害,我只盼有朝一日,你能从池子里看我一眼!哪怕是一眼!” 雨越下越大,江赜脸上挤出一个扭曲得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你都忘了……我知道,你并不记得我。” 此刻的他没了那种嚣张,看上去只是个痴狂可怜的少年:“我就是那个不会游泳的笨蛋啊!” 一年前,江赜和其他金吾卫嬉戏打闹时,被人恶作剧地推进曲江池里,谁知道堂堂金吾卫旅帅竟然不会游泳?在同伴发现不对劲时,已经迟了,他咕噜咕噜喝了好多水,头顶的阳光越来越暗,四肢也渐渐失去力气,就在他的意识缓缓沉入黑暗时,一道白影突然破水而来!像是鱼,却又不是鱼,雪色的鳞片泛着神秘的光泽,仿佛将九天阳光都聚拢在一处。 感到自己的腰被一股大力托起时,江赜想……这下不会淹死那么丢人了…… 他知道,这曲江池中真的有龙。 从那一天起,他留意着曲江池中的一切动静,直到那天,夜色如水,他躲在树后见到了龙女柒音。 少女笑容娇糯,皎洁面孔如月,雪白曳地长裙像是他的故乡终年不化的雪。 那一眼的惊艳,让他从此魂牵梦萦。 所以他才会强夺月灯阁马球场,所以他才想尽一切办法要见到柒音,所以他才会如此嫉恨叶铿然! “笨蛋,你错了,从头到尾都错了!”柒音用力地摇头,“那天救你的人,根本不是我。” 夜色在雨中浓成了伤怀的诗篇,她紧紧抱住叶铿然:“救你的人,是叶哥哥!” “你说……什么?”江赜轰然如遭雷击。 柒音用力摇头,雨水模糊了她的面孔,眼泪一颗颗滚落在叶铿然的胸口上。 她突然悲伤地俯身,微微低头,吻上了叶铿然的唇。 在这个缠绵的吻里,少年苍白的嘴唇被撬开,一颗透明的珠子被温柔渡进了他的口中。 万物皆有元神,梨树也一样。 “对不起叶哥哥,我骗了你,我不是尊贵的白龙,只是一只小小的梨花妖。世人都不喜欢梨树,说‘梨’的谐音是‘离’,他们说得……果然一点也没错呢。”柒音抬起含泪的眼睛,她想起第一次看到叶铿然时,少年的脊背挺得笔直,嘴角也绷得紧紧的,那么好看却又那么孤单,在池水边只有影子相伴。她想,如果他能笑一笑就好了。 柒音抚上叶铿然的脸庞,“我喜欢你。” 她的手指变得透明,身影在夜色中渐渐虚化,笑容仍像雨中梨花般纯净。 ——白龙惧火,畏火如畏剧毒。而梨花清凉,可解烈火之毒。 第28章 曾经,在草木生长的春日,她与身边的一棵桃树说话。对方说:“你有那么美的花朵,为什么不开呢?” “我太懒了,不想开花。”柒音吐吐舌头。 “这不是真的理由吧。” 柒音认真地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没有看花的人。” 那个冷峻少年的目光,总是看着远方,那一双漆黑凛冽的眸子,既不看花,也不看水,这里没有他想要的风景。也没有……值得他凝眸停伫的人。 好可惜呢。 多希望,他能看自己一眼。 因为喜欢,因为早就看出了他白龙的真身,所以谎称自己也是一条白龙,只是为了能靠近他而已…… 她没敢告诉他,在刚结束的马球赛中,她没有、也不可能变成白龙马,而是化为一只不起眼的球杆。 我喜欢你。 也许,每一句真心的话语,都是一句咒语。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曲江池边像是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雪,那许多年不开的古老梨花骤然怒放。那是一种奇迹般的绽放,雪白的花铺天盖地,在视线之内簇拥着。绽放仿佛来自树的内心,喜忧悲欢在涌动,梨树从里到外有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机勃勃的骄傲和华美。 而少女微笑的泪颜渐渐透明到消失,最终,只余一缕阳光透过云层。 雨停了。 九 “最近江赜似乎不找你的麻烦了呢。” 雨过天晴,裴昀叼着一根稻草,懒洋洋地双臂环胸问叶铿然。 江赜自从那日雨中归来,像是变了一个人,他记不起雨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奇怪的是,他再对待其他人——那些比他强、比他优秀耀眼的人时,他也能心平气和,眼瞳里不再有嫉妒憎恨的火苗燃烧了,这种变化使他整个人都显得清爽英俊了许多。 而他身边,也渐渐有了朋友。 “是柒音。”叶铿然的声音仍然没什么语气,但眸子里浮起一丝暖意。 《山海经?中山经》记载,梨花可以治疗嫉妒。“泰室之山,其上有木焉,叶状如梨而赤理,服者不妒。” 柒音并没有死,只是为救叶铿然失去了灵力,只能作为树的形态存在,几百年恐怕都无法变成人形了。 人生不过匆匆数十载,这一别,当初没来得及说的话……叶铿然抚摩着树杆,一滴露水挂在萌芽的枝头,像纯净的天真,挂在青春微红的眼眶中。 他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梨花满地不开门。少年的心门是否开过?无人知晓。而梨花,已经真真切切地开过了。 第5章 题菊花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唐·黄巢《题菊花》 一 慈恩寺外,新开了一家杀猪的铺子。 杀猪原本没什么不对,但这慈恩寺乃是永徽三年时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文德皇后而修建的,皇寺庄严,一直以来香火鼎盛,里面的和尚们都戒荤吃素。 每当新鲜的带皮猪肉开始被吆喝着甩卖时,吃斋念佛的小和尚们都忍不住默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那杀猪的姑娘是个雨后清荷般婷婷玉立的美人儿。 按理说这么美貌的姑娘怎么能来杀猪呢?但她偏偏就一人坐镇铺子,手起刀落,功夫好得很。而且她的猪杀得有特色——她从来不用秤砣。无论是谁来买猪肉,她轻挽袖子,抬手切下一块,浅笑盈盈包好地递过去,不多不少正是客人要的斤两。 姑娘姓祝,只是个稚龄少女。但她落落大方,生意诚信,倒比许多男人更令客人信赖。 慈恩寺的方丈总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亲自前来,劝祝姑娘把铺子搬个地方。 “我的铺子倒不是不能搬,若是——”祝姑娘眨了眨眼,天真狡黠,“方丈能给我一样寺庙里的东西。” “施主要什么东西?” “菊花。” “……”正是百花盛开的春天,方丈和尚低头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这豆蔻年华的美少女莫非是故意刁难自己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头子?听说过猪会上树的,没听说过春天也能开菊花的。况且,慈恩寺内根本就不种菊花。 一句话难倒了方丈,祝姑娘笑吟吟地送客。 来而不往非礼也。第二天,姑娘敲开寺庙的门,拎着一块猪头肉彬彬有礼地问:“师傅,慈恩寺的菊花开了吗?” 和尚念着“阿弥陀佛”落荒而逃。 二 这一日,长安花比往常开得更好。 春闱科举刚刚结束,新进士们胸前簪花来游慈恩寺,风流态度与优雅举止让寺内桃李都黯然失色,引来行人们频频回头。按照习俗,他们会把姓名题写在大雁塔下,留作及第的纪念。 在题写名字之前,他们会推举一位书法最好的进士代为执笔。 本届进士中字写得最好的是探花郎。他的字非隶非楷,大气潇洒而不拘一格,遗憾的是在前些日子的月灯阁马球赛中受了伤,没能来参加游雁塔,于是进士们另推举了一位擅长楷书的士子,也是本届考试的状元来题字。 状元郎杜清昼的字端方稳重,落笔也很有风度。 受众人之托题写名字,杜清昼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雁塔南门两侧的碑石雕刻着飞花走兽的明暗纹理,刻写着褚遂良的《大唐三藏圣教序》,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第29章 碑石下面,长了一丛不知名的草。 专心写字的杜清昼当然没有注意到那丛草,突然,只听一个少女着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动!” 正在写字的杜清昼停下手中的笔,回过头。 他突然就呆呆怔住。 少女一身绿衣就像柳梢柔嫩的初叶,在微寒的春色里悄然飘落他的心尖,清凉,微痒。早些年贵族女子出行还会带幂篱,遮住脸孔,让人只能朦胧绰约看到五官,如今的少女却更加大胆,一张清水芙蓉面直接示人不说,身边连个侍女都不带就来雁塔游玩。 杜清昼一时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笔也愣在半空中。 其他的进士也忍不住多看少女几眼,但回过神来就觉得不对了——现在是新郎君在雁塔题名,这个小姑娘跑过来是要砸场子吗? 果然不出所料,那少女走过来,俯身去看地上那丛草,见到草安然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抬头理所当然地对杜清昼说:“别在这里写字了,会踩到花。” “……”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多话,皱起眉头微红了脸:“姑娘,我……我等是新科进士,在此题名乃是奉圣命。” 少女耐心听他说完,顺手拿过他手里那支笔,十分通情达理地说:“知道了,那你走开,我替你们写吧。” 杜清昼正要阻止,少女已经挥毫写下“开元二十二年春”一句——刚才他只刚刚开了个头,少女闻弦歌而知雅意,替他续完了这句。 “拿墨来,把名字报上来。”少女回过头。 四周鸦雀无声。 她这些字,提锋与收势,飘带、顿挫与转折,都极有章法。更让人吃惊的是字里的渴笔——墨快用干时写出的“渴笔”极需要功底与腕力,往往是练过几十年书法的老先生才能将渴笔写得毫不艰涩,而她一个女孩子竟也写得遒劲有力。 被深刻打击到了的进士们无人作答,杜清昼震惊地凝视着那行字,突然抬起头,有点难以置信地上下打量少女:“你是……静思?” 少女愣了愣,随即眼前一亮:“杜欠揍?” 两人相视而笑,竟然是多年未见的旧识! “竟然没认你出来,这么多年不见,你的样子变了好多!”祝静思开心地舒展好看的唇角,好奇地朝人群里张望,“裴三郎呢?他没有和你一起?” 见对方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杜清昼的神色一黯,表情略有些不自然,但很快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他受了伤,今天不参加雁塔题名了。” 被称作裴三郎的,便是今日缺席的探花郎。 “原来你们都考上了进士,我还以为他睡懒觉错过了考试呢。”祝静思露出灿烂开怀的微笑,随即摊摊手,她显然很了解探花郎,“受什么伤?借口而已啦。” 月灯阁马球赛受的那点伤,绝对挡不住玩心比谁都大的裴探花出门,他不来,只有一个可能——他不乐意来。 “这位女施主……”倒霉的方丈和尚终于赶了过来,不合时宜地替进士们解围,“阿弥陀佛,雁塔题名非同小可,还请留该写之人来题写。” “方丈大师,”祝静思微笑点头,好心地说,“我那里的带皮猪肉还有呢。”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丈满头黑线,败下阵来。 祝静思笑了笑,将笔扔给杜清昼:“给你写吧,当心脚下别踩到我的花就是了。” 众人顿时都松了口气。 这次的雁塔题名虽有小小插曲,但最终还是由杜清昼将名字题写好了。 少女婷婷袅袅站在一旁,看着地上那丛草,眼神温柔惆怅。 一个高大俊朗的进士走过来,目光惊艳地在她身上逗留,很礼貌地说:“姑娘,在下是新科进士郑轩墨。” 祝静思朝他笑了笑,点点头。 郑轩墨朝身后看了一眼,除了正在写字的杜清昼,进士们都朝他竖起大拇指,不少人眼里露出嫉妒的神色,还有人在偷看祝静思。郑轩墨深吸一口气,红着脸说:“刚才姑娘写的字当真骨清神秀,令郑某自愧不如。若有机会,还盼能到姑娘府上请教书法。” “府上?没有那种地方。”祝静思微笑,“我就在慈恩寺外杀猪,只有一个杀猪铺子。” 前来搭讪的郑轩墨吓了一跳,讪讪地赔笑:“姑……姑娘真会说笑。” “我说真的,可不是说笑。”祝静思狡黠地眨眨眼,“我写字没别的诀窍,只因为我长年打铁、杀猪,手劲比一般人大而已。你家若是需要杀猪,可以叫我,只要五钱铜子,保证猪脑浆一点儿也不洒出来。” 情窦初开的进士郑轩墨落荒而逃。 三 祝静思没有骗人。 她爹是铁匠,爷爷是铁匠,爷爷的爷爷也是铁匠,家族世世代代都是铁匠。所以,杀猪只是她的副业,她最擅长的还是打铁。 八岁的祝静思已经会开炉打铁,小拳头握着铁锤,一锤捶打下去,火星四溅。 热气腾腾的铺子里,烧红的烙铁像是一颗滚烫的心脏,在火光里跳动。汉子们甩开臂膀,挥汗如雨的样子,就像在火树银花里喊着号子跳一场雄浑的舞。打铁铺子里常年炎热,记忆里的阿哥和阿叔们总是汗流浃背,连笑容都带着盐分。 忙碌一天之后,等夕阳冷却下来,清凉的夜色像一大瓢清水泼过整个村庄,喧嚣的打铁铺子突然变得安静。大片的鸟义无反顾地冲向远方的黑暗,再被一点点温柔地吞没。小静思会抱着她最喜欢的花猫,蹲在台阶上练字。 第30章 “其实写字和打铁很像,都要有恒心,一开始你觉得铁锤拿在手里很别扭,炉子里的火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但打铁的时间长了,你闭着眼睛也能掌握火候。” 告诉她这些话并教他写字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宰相张九龄。当年,张九龄被罢官返回故乡,开凿了大庾岭梅花古道,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张先生和祝静思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举止儒雅,眉心里像是藏了一轮月亮,温和而清凉:“千锤百炼,始见真章。” 祝静思的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晋朝书法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她临摹了很多遍,直到闭着眼睛都能随手写出那些笔画。 她是个聪颖的小姑娘,可惜张先生不收女弟子,笔墨纸砚都是从那里得来,诗书礼易也都是从那里习得,却没有师徒的名分。 张先生教很多孩子读写,正式拜师入门的弟子只有两个,一个叫杜清昼,一个叫裴豆豆。 第一次见到裴豆豆的情形,祝静思到现在还记得。 那时韶州闹饥荒,七岁的祝静思在逃荒时和家人走散了,在荒年,一个与家人离散的孩子,绝难活下来,遍地饿殍中很快就会有一具小小的尸体。惶然四顾的小女孩强忍着没有哭,但满心都是恐惧。而且,她的肚子很饿。 天快黑时,她瑟缩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突然,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你哪里来的?”她一抬头,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脸上也是常见的饥色,漆黑的眼睛俯视着她。 “我是祝家村的,逃荒时和娘还有哥哥走散了。”祝静思咬紧嘴唇。然后,她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男孩迟疑了一下,默默地把手中唯一的一个烧饼递了过去。 祝静思几乎是扑过来一把抢过烧饼,狼吞虎咽地吃完。 男孩问:“好吃吗?” “吃太快了,没吃出味道。”祝静思老老实实地回答。 “下次慢点吃。”男孩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倒了下去。 这种饥荒的年头,一个烧饼既可以救命,也可以让几个成年人争抢拼命。 男孩醒来时,祝静思可怜兮兮地趴在他面前:“你饿不饿?” “饿。”男孩有气无力地回答。 “你数包子就不饿了,我饿的时候就数包子,一个包子,两个包子……”祝静思好心的数数,却让对方脸色铁青,似乎快要被气得再次昏过去。嫌弃地甩开她的手,男孩咬牙站起来,衣襟却被拉住了。 祝静思怯怯地看着他:“你,你去哪儿?” “哪儿有吃的就去哪。”男孩不耐烦地说。 “那你能不能带着我?” “……”对方的表情仿佛在说,你好烦你把我最后一个烧饼都吃了现在我已经后悔得不行你还想怎么样? 祝静思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狼狈可怜,因为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朦胧的视线中她看到男孩桀骜的神色微微软化,没好气地说:“随你。” 女孩破涕为笑,欢喜地小跑跟了上来:“我叫祝静思,娘和哥哥都叫我小思。” “哦。” “等我找到了他们,一定还你那个烧饼,不对,还你三个包子。” “哦。” “你叫什么名字?” “豆豆,裴豆豆。” “我不喜欢吃豆豆,太硬了,咯牙。” “……滚!” 后来祝静思才知道,裴豆豆是附近的流浪儿,他虽然也只有八岁,却比很多大人都有办法,有时候是在别人找不到的荒地里挖出红薯,有时候是捡到水边的鸟蛋,有时候是砸死石缝里的老鼠,有时候是富人施粥时抢来的烧饼或馒头,总之她虽然饥一顿饱一顿,却没有饿死。 “你有没有想过,去找自己的爹娘?”这天,祝静思啃着青涩的小玉米棒子,天真不解地问。 “没想过。”裴豆豆突然发了脾气,“问那么多干什么?” 祝静思却没有生气,这一刻,她看到了小男孩破烂的衣衫,倔强梗着的颈脖,和瘦小孤独的背影。 她默默地走过去,把那被啃得坑坑洼洼的小玉米递到男孩的面前:“给你吃。我娘说,吃饱了就不难过了。” 男孩一把挥开她的手:“谁说我难过?” 那根玉米棒子滚落在地上,沾了灰。 一双胖乎乎的手臂突然从背后搂住他,温暖的拥抱就像春风叠成的小被子,结结实实覆盖在男孩身上——这真是个结实的拥抱啊,裴豆豆真的一点也不冷了。 两个孩子在夜里搂在一起互相取暖,像两只被抛弃在荒野的小动物。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烧饼吗?”裴豆豆饿着肚子望着星星问。 “为什么?”祝静思扭过头来看他。 “你的脸,有点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猫。” “……” “它叫桑葚球,是只花猫,又大又胖。” “……” “我才不是大饼脸。”祝静思嘟起小嘴,有点好奇地问,“桑葚球它……它现在在哪里?” “死了,被别的大孩子打死的。”裴豆豆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说话。 桑葚球被打死的那一天,天上也有很多星星。此刻,仿佛天空中的繁星,有一颗是与男孩相依为命的大猫桑葚球飞升而成。 祝静思舔了舔嘴唇,她好饿:“我也养猫,我的猫它叫馒头,可是馒头它不爱吃馒头,爱吃鱼。” 第31章 “猫当然爱吃鱼,笨蛋。”裴豆豆白了她一眼。 可是这年头人都吃不到鱼,更何况猫呢?能活下去,就是这纷乱的饥荒年最奢侈的愿望。 瘟疫横行,祝静思一开始只是发现自己的胳膊上布满红点,后来渐渐烧得迷迷糊糊,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因为从没见过面的爹恍惚在远处朝她招手。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孔,只觉得病痛都渐渐离自己远去,小小的身体也轻飘飘的。 然后,她是被硬灌进嘴里的烈酒辣醒的。 那酒真难喝啊,男孩的脸色更难看,捏着她的鼻子就把酒灌进来。她气哭了,可是又没有力气哭出声,只有委屈难受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凉凉的眼泪淌在烧得滚烫的脸颊上,她才发现自己还活着。 “这是治病的菊花药酒,你赶紧喝。”裴豆豆脸色铁青地命令。 不知道裴豆豆从哪里弄来的偏方,也不知道那么难喝的菊花酒到底有什么用,祝静思只知道男孩眼底布满血丝,满是执着、不甘和……恐惧。 或许终究是上天眷顾,祝静思逃过了这一劫。 清醒过来时,她看到裴豆豆趴在她身边睡得死沉沉的,身上都是血痕,衣服破破烂烂,肯定这些天为了给她治病想尽了办法。 她伸手摸了摸男孩裸露的脚指头,软软暖暖的。对方皱着眉头翻了个身,却没醒来。身边的破碗咕噜咕噜滚开来,里面还有几滴残酒。 祝静思伸手去蘸了一下,舔在嘴里,似乎也没有那么辛辣,也有一点……甜的。 后来,祝静思的家人终于找到她了。娘搂着她又哭又笑,哥哥塞给她一块香甜的年糕。她把年糕悄悄塞到裴豆豆手里。被家人带走时,她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他,男孩的眼里也满是不舍。 那时,她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好漂亮,像火炉里漆黑的炭,在冰雪里仿佛也能拼命燃烧。 再一次见到裴豆豆时,是在张先生的家里。庭院里的阳光格外温柔,他正蹦蹦跳跳地抱着一大堆竹简到太阳底下晒,张先生在后面温和地叮嘱:“小心脚下,莫摔了。” 祝静思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短短几个月,男孩脸上的饥色都褪去了,穿得干干净净,看上去也胖了不少,站在张先生身边,就像月亮旁边一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张先生的手还牵着另一个男孩子,听说是开当铺的杜掌柜家的长子,叫杜清昼。杜家的孩子矜持,裴豆豆顽皮,从那之后,三个孩子经常手牵着手去玩,还带着祝静思的宠物馒头。 再后来,三个半大的孩子学着书上听来的故事,对着菊花结拜。杜清昼年龄最大,自然是大哥;裴豆豆与祝静思同年,却比她大两个月,原本应该是二哥,可是祝静思不依:“我们同年呢,我不想做最小的!” 裴豆豆倒是懒得计较这些:“那你做老二吧,以后你就是祝二。” “好!”祝静思高兴地指着杜清昼:“你是大郎。”又指着裴豆豆:“你是三郎。” 辈分次序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四 “裴三郎!”祝静思笑吟吟地喊了一声。 日上三竿了还在睡懒觉的裴昀翻了个身,被子滑落下来,颈脖下雪白的睡衣半敞,露出清俊的锁骨。 杜清昼看不下去了,皱眉上前捡起地上的被子,扔在他身上:“静思来了!” 迷迷蒙蒙的眸子满是睡意,可怜的探花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突然上半身悬空,睡衣领子被人轻轻拎起来,那床倒霉的被子再次滑落,掉在地上。 带笑的声音久违而熟悉:“在路上听杜欠揍说,你因为‘风姿清粹’被皇上钦点了探花郎?现在这副尊容,你不怕犯欺君之罪?” 裴昀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睁眼只见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少女单手拎着他的衣领,微笑俯视他。日光将她的轮廓勾了一层浅淡的金色,仿佛悠长的时光在发梢温柔流动。 成长、分离与相聚……那么多细小琐碎与斑驳的时光,当异乡成为了故乡,当年的男孩女孩已经长大。 “这么久没见,你还是起得这么早啊……”裴昀愣了半晌,却只说出了这句话。 “我卯时天还未亮就起来杀猪,辰时已经做了二十六单生意,在慈恩寺遇到杜欠揍,等着他写完字跟着他来找你,现在是午时。”祝静思指指日上三竿的窗外,她说话的样子和声音都很文静,把杀猪像弹琴绣花一样有条不紊地说出来。 裴昀突然伸出手,在她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早起两个时辰了不起么?”祝静思“呀”了一声,本能地闭上眼睛,待她再睁开眼睛时,只见少年眼里的笑意渐浓,那笑容如此明亮,瞬间把许多年的时光穿透。 “今天我下厨,做红烧猪头如何?”裴昀扯过衣衫穿好跳下床。 清风顽皮地绕进窗来,吹起少女的裙摆,祝静思眼睛亮晶晶地说:“好。” 红烧猪头,鹅黄美酒,三个少年围坐在桌前。 “我这次来长安是为两件事。”祝静思托腮说,“第一件事是我在家里清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张书契。原来,当年我爹曾经收下两锭金子的订金,答应了别人打一把剑。书契上面别的字迹都还清楚,就是委托人那几个字看不清了,我爹去世已久,虽然已经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但总不能失信于人。” “倒像你的性子。”裴昀还是那副慵懒的神气,但笑意里噙着骄傲,他随口问,“剑已经打出来了?” 第32章 “哪有那么容易。”祝静思百无聊赖地玩着手中的勺子,“这把剑很麻烦,是一把木剑。” 铁剑易铸,木剑难造。因为铁剑往往只是利器,而木剑却蕴含灵气,常作降妖之用。 ——祝静思的爹明明是个铁匠,怎么会接下木剑的活儿? “我也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祝静思似乎看出了裴昀眼里的疑虑,“还有一件事,我想看看慈恩寺的菊花。” “看菊花?” “嗯,听我娘说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天下第一流,就跑来想要看看,结果慈恩寺里根本不种菊花。”祝静思满脸遗憾地叹气,“于是我自己去花市里买了一丛黄金菊,栽在大雁塔下。可没开花的黄金菊看上去就像一丛杂草,真难看啊。” 原来,这就是那时祝静思不让雁塔题名的进士们写字的原因了。 “慈恩寺从来就不种菊花,”杜清昼诧异地说,“你确定你娘没弄错?” 祝静思的娘郑连城是个美貌温婉的女子,祖籍长安。听说她原本是达官贵人家的婢女,因为官员被贬,她跟着自家的夫人小姐一起被流放到岭南韶州,嫁给了祝家村的铁匠,随后就在那里度过了一生。可惜祝静思的爹太不靠谱,在小静思还在襁褓中时因背负赌债独自逃跑了。 “不确定,也没法确定了,”祝静思笑笑,眼里凝聚起一层水光,“她去世了。” 裴昀握着酒杯的手顿了顿,座中突然寂静。 “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冬天去的,走得很安详。”祝静思垂眸,“这慈恩寺,念慈母之恩,是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修建的。我若是皇帝,也给自己的娘亲建这么一座寺庙。可惜我不是。 “我娘生前一直喜欢菊花。她临走前说想再看一次故乡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她来不了,我便替她来长安,替她看看。” 祝静思是由母亲带大的,她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曾经她也好奇地问爹什么时候回来?郑连城开始不回答,后来被缠得烦了,就敷衍她说:若是春日菊花开,他就回来。 每年春天,小静思就到山坡上去找,漫山遍野那么多花儿,就是找不到菊花。直到她长大了,才知道春天根本不会开菊花。爹不会回来了。 娘从来不愿提起爹,祝静思对爹的所有印象都是从哥哥那里来的。从她记事起,就听哥哥说,爹当年是村里最好的铁匠,也最爱喝娘酿的酒,可他喝完酒大声骂人,骂完了还打人,唯独对襁褓中的女儿宝贝得不得了——自从小静思出生之后,他很久没有喝酒闹事。可惜好景不长,追赌债的人找上门来,老男人连夜从家里翻墙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一年韶州瘟疫流行,路边堆积了很多腐烂的尸体,不知哪一具是他的。 小静思不明白,为什么哥哥口中那个唯独对女儿宝贝得不得了的男人会丢下他们。 虽然有家族里的叔伯们接济,娘带着他们兄妹还是过得很辛苦,去年的冬天格外寒冷,病重许久的郑连城突然睁开眼,咳嗽着说:“我想喝酒。” 祝静思给她搬来了酒坛。 郑连城酿了一辈子的酒,这却是祝静思第一次看到她喝酒,曾经美貌如今却衰老的妇人两行浊泪无声掉落在酒坛里,她喃喃说:“苦……人这一生,就是一坛苦酒。” 离别苦,相思苦,至死不能归乡苦。 人生就是一坛苦酒。 这是娘最后说的话。祝静思站在新盖的坟头前,倔强地咬着嘴唇,然后深深磕了三个头:“娘,就算是苦酒,我也想喝出一点不同的滋味。” 她起身时,眼泪哗啦啦滚落下来。这世上最疼爱她的人,永远不在了。她来到长安后也喝酒,不同的鲜花与不同季节的稻米酿出的酒滋味不同,只是再没有娘临终喝的那一坛,那种辛辣入骨,那种冰炭交加,那种不甘绝望。 “酒喝太多了,都从眼睛里出来了。” 裴昀伸手,拦住她手中的杯盏,替她拭去脸上的泪痕,“三日后,我带你到慈恩寺去看菊花。” 祝静思一怔,抬起朦胧的泪眼。 “嘘——”裴昀微笑以手指抵住唇,眸光里闪动着狡黠神秘,“慈恩寺原本是有菊花的,白天不开而已,你要在月下看。” 五 接下来的几天,裴昀不再睡懒觉,每天不待天亮就神神秘秘地出门去,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三日后。 夜幕降临,一弯新月如钩,裴昀带着祝静思来到了慈恩寺。 寺庙里静悄悄的,和尚们都睡觉了,也没有来上香拜佛的人,两个人悄悄溜到大雁塔下。 祝静思亲手栽种的黄金菊在夜风中摇摆,模样很是得瑟。裴昀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白白的、亮晶晶的……是一大块盐巴。然后他去旁边的水井里打了满满一桶水,把盐巴全浸在水里搅匀,随即将半桶盐水“哗啦”倾倒在菊花上! 祝静思想要去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丛黄金菊原本漫不经心的枝叶突然都聚拢在一起,仿佛感觉得到疼似的,微微颤抖,四周安静得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然后,祝静思看到了她此生都不会忘记的奇迹—— 在紧而密实的枝叶中,突然绽放开了一点细如米粒的金色!像是漫天月光的潮汐大浪淘沙,千淘万漉出这一粒小小的金子。 如燎原的温柔光焰,微小的花苞以人眼可以看见的速度吸取露水,轻柔绽开。 第33章 缓缓的,那盛开的金色仿佛月光的精魂,摇曳在凉风中,似一声叹息,又似终究得偿所愿的欣慰。 祝静思呆立在原地,不敢相信这奇迹。 “你……怎么做到的?”她扬起脸看着少年。 裴昀慵懒地靠在塔边的石柱上,面孔皎艳清透,仿佛他也是夜色中的一朵昙花。生得这么好看,说出的话却像胡扯一般:“花有各自的喜好,菊花怕咸,害怕我把剩下的半桶盐水也倒给它喝,就只好开花了。” 少年的话分明是天方夜谭,可那朵盛放的金色菊花上,当真缀着露水,像是委屈的眼泪。黄金菊的姿态也没有了之前的得瑟,而是垂下了茎叶,像是被欺负的小孩子般气鼓鼓地蜷缩起来。 祝静思心疼她的花,伸出手指去轻抚花瓣上的露水,指间的触感如丝缎,夜露微凉…… 天上的娘亲,可看到了长安慈恩寺的菊花? 她回不来的故乡,她替她回;她看不到的奇景,她替她看。她是她生命的延续,是她的另一双眼睛,看遍四季的风景,品尝人生的滋味。 七重佛塔在夜色中伫立,仿佛有悲思如夜幕无边无际,而高耸的雁塔能将思念直达天庭。 “花也看了,该喝点酒吧?”裴昀不着痕迹地打岔,突然变戏法般从身边拎出一小坛酒,看得出有些年头了,他一把将酒坛拍开,“酒越酿越醇,你尝尝,味道和当年相比如何?”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爱喝菊花酒?”祝静思眸子温柔,她接过酒坛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往事,难以置信地抬头,“……是当年我送给你的那坛?” 裴昀只是笑着看她。少年的笑容当真美好,他的眼睛里会开花。 “这坛酒,我封了七年,只等你来开。” 一缕清风突如其来,吹开杯中的鹅黄美酒,酒香凛冽,还未入喉就让人脸红了。 那泥封完好而今日终被开启的醇香,究竟是酒坛,还是少年的心? 祝静思突然就想起他们分别的那一日。 “这坛酒是我娘酿的,送你,带在路上喝。” 张先生得了朝廷的调令,即将前往冀州赴任,裴豆豆和杜清昼都会跟着他走。 “好重啊!”裴豆豆呲牙咧嘴,“女孩子不是一般会绣个荷包什么的送人吗?我看到杜欠揍的姐姐绣了个很香的荷包送给他。” “第一,我不会绣荷包,第二,我也不是你姐姐。”小静思不高兴了。 “结拜的时候是你非要做姐姐的嘛。”裴豆豆抱着酒坛站在月下,眨巴着漂亮的眼睛,似乎存心要逗她。 “不要拉倒!”小静思恼了,去夺他手中的酒坛。 “别,别!”裴豆豆赶紧护住酒坛,“再重我也背得动啊,上次爬山的时候,我可是连你都背过了。” “你又笑我!”祝静思气鼓鼓地叉腰,一张小脸确实如同年画上的娃娃般圆嘟嘟的。 “别生气了!”裴豆豆牵起她:“走,我们去山坡上玩!” 年少不惧离别,男孩女孩跑在星光下,大地那么宽广,仿佛他们只要奔跑,就可以到任何地方。哪怕是天尽头,他们也可以手牵着手。 “怎么又出神了?”裴昀的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我在想,我娘曾经说人生就是一坛苦酒。”祝静思摇摇头,“如今在天上,酒的苦味应该也淡了。” “哦?”裴昀的声音带着慵懒的笑意,仿佛无所牵绊的清风,又像月光酿成的醇酒:“《山海经》中记载过一种‘性情之花’,说这种花最适合酿酒,笑着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笑,跳着舞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快乐起舞。” 笑着去酿的,是甜酒;皱着眉头酿的,是乏味的淡酒;思念的眼泪滴在杯中,就是一杯涩酒;热血歃在酒樽,就是壮行的烈酒。 “这一生要喝的酒,应该有烈的,有辣的,也有涩的吧。但无论什么滋味,只要两个人一起喝就好。” 祝静思脸颊微微泛起了红色,不知道是因为喝酒,还是因为对方最后那句话。 裴昀突然从身后蒙住她的眼睛:“闭上眼睛。” 少女的心跳得厉害,只轻轻“嗯”了一声。 她的眼睛看不见,黑暗中弥漫着少年熟悉而好闻的气息,只听那人说:“可以睁开眼了。” 祝静思缓缓睁开眼,耳边传来一声轻响,只见一朵烟花高高腾空而起,在夜空中炸开……然后,整个漆黑如绸缎的夜幕上盛放了万千朵金色的花! “啊!”祝静思忍不住惊叹出声。 “这花开得好看吗?”裴昀凝视着她,唇角微勾的笑容仿佛漫不经心,目光却牢牢锁着她,“我真正想让你看的并不是那一朵孤菊,也不是这空中的烟花。”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她却懂了。 ——花儿并非只开在地上,最美的花,始终开在某一个人的心上。无论春秋,无论晴雨。 这才是他想让她看的。 祝静思怔怔望着他。 少年的目光那样温情,却又那样笃定。慈恩寺中有许多善男信女求姻缘,还有痴心的男女将两人的名字刻在大雁塔下的石头上。 他不愿将自己名字写在石碑上,只愿将名字写在恋人的心口。 执子之手,誓如烈酒。 从此春风化雨,萦绕心头。十指交握,点滴默契与温暖湿润眼眸。 第34章 裴昀拿过酒坛,转到她刚才喝过的地方,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随即一仰头,将剩下的酒全朝喉中灌去。 “别……别喝这么急,会醉的!”祝静思想要去拦他,却够不着,太高了,少年径自把酒喝完,一下子稳稳地捉住她的手,低头看她,鲜艳的唇瓣沾着残酒,眼里似有朦胧醉意:“怕我喝醉了耍酒疯吗?” “你现在已经在耍酒疯了。” “喝醉了回不去了,你背我回去……” “背你个大头啊!” “你连猪都扛得动的……” “不要把你和猪比,会伤猪的自尊的!” “呜呜呜……” “下雨了,快点回去别闹了!” 天空中真的下起了雨,先是几滴仿佛树梢掉下的露水,随即雨帘渐渐绵密,两个人冒着雨朝回跑。 有件事,裴昀没有告诉祝静思。 菊花怕咸,畏惧盐水才会在春日里不情不愿地开花,这是真的。 在八岁的时候,他曾经见过一只菊花妖。那日他眼睁睁看着身染瘟疫的她的生命流逝,却无计可施。男孩的眼泪滴落在荒坡上,突然有个大惊小怪的声音说:“谁啊?好咸!” 花有精魂,人贵精诚。 那只花妖实在太无聊了,它原本是秋天才开放的菊花,春夏热闹的时候没有它什么事儿,就蜷缩着睡觉。那眼泪恰好流到了它的嘴角,又咸又苦,快把它齁死了。 菊花妖都是高冷又坏脾气的,上古时代,它也和桃李一起在春天开放,但后来常和别的花妖吵架、打架、毒舌到没朋友,最后谁也不理它,它干脆一赌气选择寒风萧瑟的秋天离群索居。 脾气坏不代表没本事,上古神农氏在《神农本草经》中称它为“长寿花”,汉朝历代帝王狂热追捧它,用它酿制“长生不老”的药酒,菊花自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它可以为病重或将死的人延续寿命。 和世上的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菊花妖帮助人也有代价。代价,就是同等的交换—— 你需要为谁续命,就要将自己的寿命付出多少。 男孩与荒坡上的菊花妖,签订了契约。 为救身染瘟疫原本活不下来的祝静思,他用花妖教他的方法酿酒,那些日子的烈酒,每一滴都有他的生命。他将自己的寿数分给了她。多少年?这是秘密。 他希望不多,也不少,恰能相守一生。 六 “现在的年轻人,真有精神啊。”寂静的雨夜里,倒霉的方丈和尚走出来,叹了口气,把那丛被雨水打得零落歪斜的菊花扶好。 他不是不能禀报圣上,让金吾卫们来把这个在慈恩寺外杀猪,打扰佛门清修的少女赶走。 但,这万丈红尘滔滔,真正美好的东西总是少之又少。 慈恩寺,念慈母之恩……七重佛塔未必比得上一朵花。 还有些东西,佛曰,不可说。 没有人知道,方丈和尚在出家之前,欠了别人的赌债,不得不抛下妻子和襁褓中的女儿逃走,后来出家做了和尚,万事皆空。 郑连城让祝静思来慈恩寺看的,不是花,而是人。 从岭南来的一个同乡在慈恩寺上香时,认出了那个曾经叫祝铸的铁匠。同乡把消息带给了郑连城,带着一双儿女艰难度日的郑连城却什么也没有说——说了又能怎样呢? 当初他挥汗如雨地打铁,而她采菊东篱下,为他酿酒的那一段欢喜的小时光,有颜色,有香味,有真意……而如今,欲辨已忘言。 那时,她边采摘菊花边笑着摇头:“为何菊花只在秋天开?多孤单寂寞。若是能和桃李一同在春天开放,就好了。” “这还不容易?”他哈哈大笑,一口应承下来,“娘子,明年春天,我就让这满院的菊花开!” 到了第二年春天,菊花没有开,他却已经背井离乡地逃亡。 她默默地收拾着家里与情感的残局,麻木地承受着生活给她的磨难与摧残。直到有一天,在铁铺的废料中,她无意中发现许多打成菊花模样的铁片,有的栩栩如生,有的还是半成品,可都被水浸湿生了锈,破破烂烂地堆在墙角。那一刻,她突然掩面痛哭。 其实他不懂,他一直不懂。 最美的花不是只有春天能开,哪怕是寒冬冰雪封山,只待两人一朝相逢,便可心花怒放。 她要的……并不是花开的奇迹,只是他回来而已。 方丈久久站在雨中,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七 两人冒着雨,慌慌张张跑回来,刚进府中,却看到庭院中有人打着伞在等他们。 裴昀高兴地叫了一声:“老师。” “张先生!”祝静思的眼里也满是惊喜。 “都进屋把头发擦干,别着凉了。”张九龄一身单薄的青衫濡湿了雨水,神色是祝静思熟悉的温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样子却似没有多大的变化,身姿挺拔如雪松,眉眼温润如月华。看到两个孩子手拉着手跑回来,他却不问也不说,只是微笑看着他们。 “夜雨风凉,老师你身体不好,也快些进屋去。”裴昀立刻上前接过伞,不由分说把张九龄扶进去,少年的个子已经比老师高了,此刻的举止却仍然有几分孩子气。 看着他们师生同行的侧影,祝静思也觉得温暖。 天若有情天亦老……他们都长大了,张九龄却没有老去。听说他当年也曾经向一位女子提过亲,却终未成佳话,于是这些年,他始终是一个人。 第35章 祝静思突然有点好奇,什么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张九龄的思念? 想必姿色不俗的吧。 后来,她才发现自己想错了。那不是个姿色出众的女子,而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第6章 桃源行 峡里谁知有人事,世中遥望空云山。 ——唐·王维《桃源行》 一 张九龄考中进士的那一年,长安桃花开得盛,整条街上如云似雾。 少年也正是早春般的年纪,文辞与容貌一样清丽,得了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职。由于出身寒微,又不擅逢迎,上司把许多繁重的誊写活儿都扔给他,经常从早抄写到晚不得休息。 这天,暮色已悄然降临,张九龄还有两卷书没有誊写完,昏暗的光线让眼睛有些酸涩,他揉了揉眉心,准备起身掌一盏灯,突然听外面传来脚步声。 只听太监尖细的声音在说:“您小心着这边的台阶。” 宫女们似乎在领路。 张九龄刚将灯掌上,循声朝外看去,只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女施施然走进来,她身后跟着太监、几个宫女还有两个脂粉气很重的年轻男人。 “见了安乐公主,还不行礼?”太监尖声提醒。 原来这少女就是大名鼎鼎的安乐公主,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女儿。朝野传闻她不仅骄奢跋扈,而且男宠成群,行事荒诞放纵之极。张九龄心中皱眉,手中还执着灯盏,淡淡从容行礼:“臣秘书省校书郎张九龄,见过公主。” 灯下看美人,这话是一点儿也没错的。安乐公主一向觉得自己是美人,她见过的美男子也不算少了,但眼前这执灯的少年,却与她以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他站在烛光中,分不清是烛光照亮了他,还是他站成了那燃烧的灯芯,周身都泛着温暖的微光,气质温润得仿佛春水能沁入人心。 “长得倒挺俊俏,抬起脸来,让本公主看看。”安乐公主话音刚落,旁边的太监就呵斥:“公主让你抬起脸来!你聋了吗?” 张九龄强压住心中的火气,缓缓抬起头,与安乐公主直直对视。 “比起我新收的那几个面首,似乎还要略胜一筹。”安乐公主盈盈轻笑,突然一个耳光打到身边的男宠脸上!那个一身脂粉气的少年被打得踉跄跌倒,马上又惶恐地捂着脸滚爬起来:“公主!公主息怒!” “让你们去找几个男人,都是怎么办事的?尽找些丑的来敷衍本公主,以为本公主不知道吗?你们怕自己会失宠,嗯?” 最后一句虽然是笑着问的,语气却极为阴寒。 那个被打的男宠惶恐地跪下磕头谢罪,嘴里说这“不敢”、“死罪”,眼角的余光却阴郁狠厉地盯着张九龄。 “带走吧。”安乐公主似乎心情不错,随意一挥手,几人顿时都亦步亦趋地跟上她。见张九龄没有动,她奇怪地停住脚步,太监立刻尖声呵斥:“你还不走?” “臣是朝廷命官,不是公主的家仆。”张九龄努力克制自己,衣袖下的拳心握紧。 几人都大惊失色,愕然看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少年。 “朝廷命官?”安乐公主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儿,无声冷笑,“你是个几品官?九品校书郎吧?连宰相也不敢这样跟我说话。这天下是我李家的天下,你们做臣子的不是我皇家的家仆,又是什么?” “天下不是一人之天下,是黎民百姓的天下。” 四周突然寂静得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有点意思。”安乐公主似笑非笑,仪态万方地走了过来,“你说得倒也有趣。”说话间,突然一脚踢向张九龄的膝盖! 她穿着时下流行的“高墙履”,鞋头方锐坚硬,加上她擅长习武骑射,又骄扬跋扈惯了,这一下踢得极狠,张九龄顿时踉跄了一下,差点跪倒,膝盖处的剧痛仿佛腿骨被生生踢碎,他却一把用手强撑住地,冷汗一滴滴从脸上流下来。 见这外表温和的年轻人脾气如此之硬,旁边的宫女和太监都变了脸色。 “但我不喜欢你说的话,这就是你的错。你听明白了吗?”安乐公主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张九龄咬牙不语。 “给他点教训。”安乐公主的脸色变得难看。 旁边的太监立刻尖声应答:“是!”忙不迭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一掌朝张九龄掴去! 疾风刮过脸颊,张九龄的耳边嗡嗡作响,胸口几乎有一口热血要喷薄而出。他虽然出身寒微,但毕竟是书香世家,从未受此大辱,一瞬间只觉得生不如死。 ——掴来的手却突然停在半空,被另一只手挡住了。 只听“嚓咔”一响,太监惨叫着滚倒在地,右手软趴趴地垂下来,显然是手腕断了。 “他刚才说的话,我倒很喜欢。”一身明黄衣袍的青年从容踱步过来,随手翻了翻桌案上的刚抄写的纸张:“这笔字,也不错。” 张九龄微微一颤,仿佛冰雪中抱炭,手几乎撑不住地面。 这人是…… 安乐公主的脸色更难看,冷笑:“太子殿下。” “士可杀不可辱,校书郎官阶虽低,也是进士出身,乃是天子门生。”太子说话毫不留情,“你们这样侮辱朝臣,我大唐天下,日后可还有人可用? “若是文士不愿为朝廷尽心,武官不愿为天下舍生忘死,大唐亡国,也不远矣。” 安乐公主连连冷笑:“太子殿下教训得是,呵,妹妹先行离去了。” 第36章 “走!”安乐公主带着她的一帮人,恨恨地离开,临走前还不忘狠狠踢了那倒霉的太监一脚,“不中用的狗东西!本公主拿了你的头喂狗!” 等她一行离去,张九龄终于支持不住,狼狈摔倒在地上。 “多谢……殿下替臣解围……”在生死线上走了一遭,张九龄很清楚刚才若是无人解围,以安乐公主的行事,只怕自己唯一的反抗只能是一头撞死在墙上,血溅当场而已。 膝盖传来的剧痛钻心,但他还是尽力用手撑着自己想要站起来。 可惜连试了几下,都没能站起来。 太子皱眉看着他,终于俯下身来,却没有扶他起来的意思,而是直接撩起他的衣袍,将他的裤腿卷起。 “殿下不可——” 张九龄来不及阻止,衣袍已经被掀开,膝盖处红肿了一大块,如同拳头般高高鼓起。 “处理得不好,这条腿就会废了。”太子面无表情地问,“你这里有药吗?” 张九龄摇头,稍微想要挪动右腿,便痛得倒吸一口凉气。 “去太医署吧。”太子一手抄起张九龄的右臂,将他背了起来! “殿下!”张九龄大惊失色。 太子显然是不多废话的人,径自背着负伤的少年校书郎,大步走出秘书省。皇城的道路笔直,青年的脊背也是。 张九龄也没有说话,只是眼中微热。他孤身从千里之外的故乡来到长安,蜀道之难,人情冷暖,他都可以坦然处之。直到今日变故突发,那绝望中朝他伸出的援手、背起他的脊背,只怕是一生也无法报还了。 “我并不是在帮你,而是要用你。”快到太医署时,太子冷冷回过头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们这些士子,常说士为知己者死,那么,现在你是否愿意为我而死?” 青年侧脸的棱角就如大理石般冷硬,连春夜薄雾也不能软化分毫:“你那句‘天下不是一人之天下,是黎民百姓的天下’,我记住了。当今世道,你这样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 月明星稀,四周一片寂静。 太子冷漠地微勾嘴角:“若是太医署的医师治好了你的腿,你欠我一条腿,这很公平吧?” “不公平。”张九龄清清楚楚地说,“臣不欠殿下一条腿,臣欠殿下一条命。” “很好。从今日起,你的命是我的,你的人也是我的。”太子的眼里漾起笑意,目光如同锋利的玄铁匕首,要楔入沉沉青史,“我命你将毕生的智慧与心力许给我大唐的江山,许给我天下黎民百姓。 “直到大唐盛世到来,永不相负。” 张九龄浑身微微一震。 宫阙万间之上,万家灯火之上,是一轮巨大的圆月。群山无言匍匐在远方,沉沉的钟声从山巅古寺响起,仿佛在回荡这句话。 盛世天下,永不相负。 二 许多年后,张九龄想,这,也许就是他一生沉浮于宦海的初衷了。 太子李重俊并非是韦皇后的亲生儿子,所以在韦后把持朝政的时局中,太子的日子并不好过。 张九龄从同僚的议论中听到一些消息,比如,安乐公主常对太子不敬,甚至私下称呼太子为奴,再比如,宫内外都传闻韦皇后想废掉太子,改立安乐公主为皇太女。 太子说过要用他,却没有将他调出秘书省。只是偶尔召他入东宫,谈论吏治革新、朝中积弊。有一次,议及到武三思在朝中的荒唐作为,太子愤然拍案而起:“佞臣当道,后宫乱政,这天下当然要改!” 张九龄仰视着太子的面孔,也能感受到那烈焰般的雄心,不知为何,总有一丝不安在他心头萦回。 仿佛盛夏时的一缕秋凉,让他隐隐不安。 张九龄的直觉向来很准。但,也有些事情是他始料不及的。 阳春三月,礼部尚书卢雪川做寿,很多官员甚至皇族都去贺寿。秘书省少监也带上了他们几个校书郎前往,途经一大片桃林时,繁花盛放得一眼望不到尽头,风中落英缤纷。 被眼前的美景惊艳,张九龄不禁放慢马速,缓缓执绺而行。 不一会儿,同行的几人便走远了。少年回过神来,急忙策马去追赶,突然,前方传来哒哒的马蹄声。 那队人马似乎也急着去办什么事情,马匹转眼间就至跟前,张九龄躲闪不及,对方胯下的马受了惊,前蹄抬起嘶鸣,差点将那领头的人摔下马去,好在对方及时拉紧了缰绳:“吁——”这才将惊马控制住。 只听几个随从大声呵斥:“何方狂徒?礼部卢尚书在此!” 原来,这竟是今日的寿星卢雪川。 这种时候不在府里迎接宾客,却带着人到外面来,显然是有要紧事。卢雪川一身朱红衣袍,气宇轩昂,刚毅俊朗的面容上神色焦急,显然并不愿多做逗留:“罢了,刚去的人找到小姐了吗?” “没有。” “我们再去找找。”卢雪川皱眉朝左右示意,一行人急急策马远去。 张九龄也只有一拉缰绳,继续往前方追赶同伴。可是他身下的马匹受了惊吓,带着他在桃林里绕了许久,直至他终于发现,自己似乎……迷路了。 万一赶不上寿宴了怎么办? 平时张九龄做事一向守时且有分寸,今日耽溺于春日美景,竟然误了事。他心中着急了一会儿,却又安定下来。 ——既然已经迷路了,再急也于事无补,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在溪边勒马停驻,让汗湿鬃毛气喘吁吁的马儿饮水,他自己则翻身下了马来,观察日光与树影,判断方向。 第37章 溪水清凉沁心,少年掬了些水洒在脸上,凝视着溪水时只觉得哪里不对—— 水中倒影着的的影子,除了自己的脸孔,还有…… 他愕然转身,仰头朝身后的桃树上看去。 繁花盛开如云雾的桃花树上,竟藏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少女,她身穿贵族的襦裙,戴着幂篱遮住了面孔,只能隐约看到灵秀的轮廓,树上垂下的裙摆边有春泥点点。 见少年看过来,她稚气的声音带着哭腔:“我……我下不来了。” 若是平时遇人急难,张九龄自然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但面对这困在树上的少女,他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幼承庭训,恪守古礼,张九龄一向有君子风度,且不说碰触到女子,就算是说话也会彬彬有礼站立在几步开外。他环顾四周,正在想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对方,突然只听一声惊呼,少女脚下一滑,从树上落了下来! “当心!” 张九龄冲上前去,情急之下伸臂去接坠树的少女,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踉跄后退几步,差点摔倒,少女掩面的幂篱顿时滚落了下来。 清风落花中,少女惶然一抬头。 所有的桃花仿佛都在这一刻坠下枝头,落成她脸颊上一抹倾城的绯红。所有的飞鸟仿佛在这一刻扎入碧波清澈的湖水,在她眸子里惊起湖光山色的诗意。 落花黯淡,清风无味,她就是这世界全部的颜色。 四目相对,两人都愣了。 这一眼,竟是一生。 待两人站稳,张九龄立刻松开抱着少女的手,白玉面庞上满是红晕。 “对不起……” “失礼了……”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又同时打住。目光只一相触,便迅速分开,却几乎要碰触到灵魂。 清溪映桃花,恍若前世相识,千里遥望的冰雪与炭火烙印心头,不曾言说的契阔倒映双眸。 两人傻傻地面对面站着,终于还是少女先开口:“我想摘一枝桃花,够不着,我就爬上树去,谁知道上树容易下来难……” 大唐风气开化,女子可以骑马、上街、着男装,对男女之防也不如前朝严格。看这少女的谈吐举止,显然是受过良好的教养,却也掩不住孩子气的娇憨和不谙世事。 张九龄竟不忍心让她失望,问她:“你想摘哪一枝?” 少女指了指桃树上开得最盛最艳的那一枝桃花,张九龄身材修长,略略踮脚便将桃花折了下来,递给她。 “呀,”少女惊喜地接过桃花,展颜一笑,“多谢你!”天光云影与溪流仿佛都因为这个笑容而明亮,光华流转有情。 与君初相识,犹似故人归……这是少年心头盛开的第一朵花。 仿佛经受不住她笑容里太过明亮的光芒似的,张九龄只觉得头脑微微晕眩,心跳得厉害,竟不敢再看她,俯身将地上的幂篱捡起来,有些笨拙地拭了拭上面的灰尘,递给她:“有些脏了,对不住。” 少女红着脸接过幂篱,略微慌张地戴上,动作中,有件小东西从她腰间倏然滑落下来。 “你的东西掉了——”张九龄一愣,开口想要叫住她,可少女却羞赧地转过身,径自匆匆离去,只扔下一句话,哪怕隔着轻纱也能看到她的脸庞红如胭脂。 “我叫鱼儿。” 看着雪白的身影匆匆跑开,在桃花林中越来越小,张九龄还怔在原地,直到对方的身影消失不见,他才回过神来,低头捡起地上的东西—— 那竟是一枚木雕的坠子,系着细细的红绳。 坠子雕工极为精美,朱红色的纹理被巧妙地雕刻成了斜逸的桃花,而繁花间有一双鲤鱼正在游曳。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张九龄拿着那坠子,脸颊突然有些发烫。 三 从卢府回来之后,张九龄经常莫名地走神,有时还一个人微笑。 “张郎君?张郎君!”同僚在他面前摆了摆手,“笔掉到纸上了。” “……”张九龄拿起笔正要写字,对方满脸黑线地把他面前的书抽走,“拜托,今日少监让我们誊写的是第五卷 ,你拿成第三卷了!” 秘书省的工作枯燥繁琐,张九龄平日极为严谨细致,从无纰漏。这几日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是不是不舒服?”对方关切地问。 “……”张九龄脸颊微红,歉然地朝对方微笑了一下,“我重抄第五卷 ,你们先回去吧。” 其他几人客气了几句就收拾着准备回家。其中有一个满脸八卦地说:“我今日去交书稿,在皇城里看到安乐公主了!” “咦?”另一个顿时来了精神,凑过头来,“怎么样?听说这安乐公主可是长安第一美人!” “这你就不懂了。”先说话的人笑嘻嘻地摇了摇手里的折扇,“这长安城的美人,安乐公主只能排第三。” 后者显然不如前者见的世面多,有点不服气了:“那你倒说说,第一第二是谁?” “沉鱼落雁。”对方眼中放光地吐出四个字,见后者一脸茫然,慢条斯理又得意洋洋地解释,“这‘落雁’是弘农杨氏的大小姐杨鸣雁,‘沉鱼’是范阳卢氏的千金卢瑜儿!” 张九龄手中的笔突然微微一顿。 “卢瑜儿刚及笄,就出落得清水芙蓉一般。为了这条美人鱼,提亲的王孙公子踏破了门槛啊!” 第38章 “听女眷们说,那日卢尚书做寿,卢小姐回来晚了,裙角沾着泥,却带回了一枝新折的桃花,逗得卢尚书开怀大笑。” “听说这卢家还历代出围棋圣手?家风渊源如此,卢小姐又天真聪颖,难怪天下男儿趋之若鹜……” “可不是?” …… 鱼儿……她竟是卢尚书的千金,五姓女儿。在桃林偶遇后,他反复回想当日的情形,已经隐隐猜到她的身份,终于在这一日,多日来的猜测被证实。 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与太原王氏,是大唐最尊贵的七大郡望家族,被称为“五姓七家”,虽有科举从寒门取士,但门阀之见仍然深入人心,越是高贵的门第,越讲究当户对的嫁娶。宰相薛元超位极人臣,仍叹息人生有三大遗憾,其中之一便是未能娶到五姓女儿为妻。 门第阻隔,犹如天堑。 后面他们的议论声张九龄已经听不进去了,先前那懵懂的期待,融化成了温柔苦涩百般滋味。再看到手中那块木雕,丝丝桃花缠绕,千千心结难解。 这一日,张九龄将书稿抄错了多遍,废弃的纸卷扔在身后,到终于抄完时漫漫长夜竟已过去,天色破晓。 他实在困倦得睁不开眼睛,便趴在桌案上睡了过去。梦中,仿佛看到一尾鱼儿在清溪里游动,他想要伸手去捉,却无论怎样都碰捉不到,眼看那尾鱼游远,他沿着溪水追逐,追了很长很长的路,却最终迷失在繁花盛开的浓雾中。 “张郎君,张郎君!” 直到被清早到来的同僚叫醒,张九龄眸子迷茫,还一时分不清梦与现实,待看到自己空空的双手,才知梦里那浓浓的失望,终究是留在了心头。 也不知道是夜里衣衫单薄睡着了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张九龄病倒了,一连几天高热,时而昏睡时而清醒。 太子来探望他,盯着好友迅速憔悴消瘦下去的脸庞,忍不住皱眉。 “怎么病了?” 张九龄勉强撑坐起来,虚弱地咳嗽了几声,微笑摇头:“劳殿下挂心了,只是风寒……”却听太子冷冷打断他的话:“是不是那日去卢府祝寿,发生了什么事情?” 少年微微一怔。 “听说那日回来之后,你就不对劲。”太子李重俊漆黑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心,那种威严的逼视,带着压迫感,带着沉沉的关怀,“那天发生了什么?你遇到了什么人?” 对着自己唯一的朋友,张九龄终于无法再用微笑隐瞒,他的心事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太子。苍白修长的手指扣在锦被上,他艰难地启齿,终于将那日见到卢瑜儿的情形说了出来。 室内一时安静。 直到张九龄以为太子不会再开口时,却听到对方一声笑声。 太子一向冷峻威严,自从相识以来张九龄从未见他笑过,此刻眼睛里竟有难得的笑意:“听说那位小姐天真貌美、知书识礼,倒是不错的。” 他轻描淡写地说:“你既然喜欢卢家女儿,我去替你做这个媒如何?” 张九龄蓦然抬起头来。 “这个面子,卢雪川应该还是会给我这个太子吧。”李重俊整整衣襟,站起来,“我说过要用你,但一直没有想好如何用。如今正好,卢家在朝中有几朝几代的威望,联姻倒是天作之合。” 等太子消息的那几天,是张九龄人生中最漫长的几天。他一会儿觉得事情颇有希望,一会儿又觉得险阻重重……自从遇到卢瑜儿,心境就没有一刻平静,每时每刻都是煎熬。他自幼性子清淡,从来没有如此患得患失过。等到第七日的清晨,下起了小雨,有东宫的侍从前来传信,说太子召见他。 张九龄只匆忙穿了件青衫,随跟随侍从赶到东宫。一路上策马而行,雨丝清凉温柔,密密如织,他的心也跳得厉害,这次,当真能得偿所愿吗? 太子似乎在东宫里等候他多时了,见到他到来,伸手为他掸掉肩头的雨丝,神色有些欲言又止。 这一刻对张九龄来说,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 他喉咙中有些干涩,不敢开口,怕听到自己不想听的答案。从太子的神色中已经可以预料到什么,但心中那一缕希望的火光还是不肯熄灭,那一丝幸福的侥幸仍然不肯死心。 只听太子叹息了一声:“对不起。” 仿佛被人兜头浇了一瓢冷水,张九龄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他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在耳边飘渺得仿佛不属于自己:“卢尚书不肯答应,也在意料之中。” “倒不是卢雪川那边。”李重俊摇摇头,“他这个人性格豁达,并不拘泥于门第,我当初也是深知他的性子,才觉得此事大有可能。我到卢府提起这件事,把你的诗文带给他看,卢雪川看过之后,对你的诗辞赞不绝口,说才华横溢,将来必成大器。” 之前很多王孙公子前去卢府提亲,都被回绝,卢雪川并不是个没有眼光的人,也从不轻易称赞年轻人。 “那为何……”张九龄愕然,又茫然不解。 “是卢小姐说,她年纪尚幼,还不想嫁人。”太子顿了顿,终于说出了原委。 风雨声仿佛重锤敲在张九龄心上。这一瞬间,他的眸子里风急雨骤,玉碎宫倾,美得惊心动魄。 她,不喜欢自己? ——那当初为何要送自己那枚桃花鲤鱼的木雕? 第39章 所有的场景在眼前回放,原来当日她真的只是不小心掉落了坠子,而不是要送给自己,更不是男女互相倾慕的暗示。原来这么多天以来,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痴恋而已……张九龄心中酸涩,连舌根也发苦,勉强微笑了一下:“是我自作多情了。” 他不愿被太子看见自己此刻的虚弱和狼狈,匆匆行了一礼,便转身朝门外走去。 “子寿!”太子快步跟上他,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天下才貌双全的女子岂止他卢氏一家?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许配于你!” “多谢殿下美意。”张九龄摇头,胸口阵阵作痛,“我如今暂时无心嫁娶。” 太子的剑眉沾染了清冷的雨丝,眼神复杂。 “你对事太过较真,容易伤了自己。强求不来的事,大可以看淡些。”他松开了握着张九龄手臂的手,似乎还要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只目光沉沉地叮嘱:“多保重。” 张九龄点头,脚步虚浮地走了出去。 他沉浸在自己的落魄失意中,没有留意到太子沉默的眼神中酝酿的风暴,也没有听懂那句“多保重”真正的含义。 如果他知道,这是他此生最后一次见到太子,他一定会回过头去。哪怕是看最后一眼。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那些最伤痛惨烈的诀别,往往也没有道别。 四 听到那个消息时,张九龄正在抄写书稿。 几个同僚又害怕又兴奋地说着刚刚宫外血流成河的政变。张九龄突然间就听到了“太子被诛”几个字,他手中的笔倏然落了下来,一大滴墨溅到惨白的宣纸上。 “太子怎么了?”他以为自己只是幻听,微微错愕茫然地抬起眸子。 “今日午时,太子率羽林军杀了武三思、武崇训,并从肃章门冲进宫城想要诛杀韦后,被阻拦在玄武门外,兵变不成,已经被杀了!” 这句话清晰得如同冷风携着刀子在耳边割过,张九龄呆坐了许久没有动。旁人接下来说了些什么,他一句也没有听清,只觉得整个人像浮在云端,随时会坠到深渊里去。 …… “他说的话,我倒很喜欢。这笔字,也不错。” “佞臣当道,后宫乱政,这天下当然要改!” “你的命是我的,你的人也是我的。我命你将毕生的智慧与心力许给我大唐的江山,许给我天下黎民百姓,直到大唐盛世到来,永不相负。” 永不相负…… 张九龄茫然四顾,像是要确定什么,又像要逃避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一瞬间,他只觉得胸口被压了重物,呼吸间都牵着一块块利刃,钝痛成伤。突然,一口血毫无预兆地喷了出来,溅在抄写得整整齐齐的书稿上!他以袖掩住唇,却掩不住滚烫的泪水跌落在衣袖上。 …… 太子被诛杀一事,很快过去了。宫廷变故总是会被人们津津乐道地议论,然后淡忘,宫殿上的血迹也会被迅速地洗净。只是大明宫上的天空,夕阳的颜色格外惨烈,像是无论如何用力也抹不去的,一抹血的残痕。 就在这一年,卢瑜儿嫁人了。对方是清河崔氏的儿郎,与她门当户对。 听到这个消息的张九龄有片刻的恍惚。如今,他与她同在长安,却已相隔千里,跋山涉水也再无法相见,宫阙万间也无法再点亮一盏灯。这一晚,张九龄彻夜睁着眼睛,仿佛看到她穿着华美的嫁衣,端坐在喜宴之中。他心头仍有痛楚,却也略略宽慰——至少,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吧。 只是,这个选择终究不是他。 少年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眼角艰涩,却流不出泪水,皎洁的满月铺满他的身体,他躺着没有动,生命中所有的爱情,就在这一晚清冷的月光中燃烧殆尽。 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从他写下这首《赋得自君之出矣》,他心中有一轮月亮,永远的缺了。 而当初答应李重俊的诺言,张九龄却并没有忘。 大唐的盛世天下,永不相负。哪怕那个人不在了,他在天上,也是能看到的。 宫中的事情一件件地发生,令人应接不暇。短短一年时间,武三思被杀,武氏一族被迅速摧枯拉朽,土崩瓦解;随后中宗李显被毒杀,试图把持朝政的韦后和安乐公主也被杀,睿宗李旦即位。不过两年光景,李旦将帝位传给了太子李隆基。 景云元年,李隆基登基,时年二十七岁。 看着龙椅上意气风发的年轻天子时,张九龄突然有片刻的恍惚,好似看到了当初的李重俊……是血缘相通的容貌?是相似的年龄与神态?还是同样的锐气?突然有种直觉,在他胸臆间激荡。 盛世,在眼前青年的掌中,也许终会到来。 五 这并不是一条坦途。无论是天下,还是某个人的仕途。 张九龄的文辞在朝野的名声越来越大,赏识他的人也越来越多,连宰相也称他“后出词人之冠也”,但他性情耿直,常常直言进谏,几次触怒龙颜,也曾数度被弹劾。从左拾遗到中书舍人,他几经沉浮,又几度罢官归乡。 直到开元十九年,他再次回京。 恰逢新罗使者来到长安,进献了许多珠宝奇珍,其中有一张白龙皮,寒冬腊月放置在大殿内,一室温暖如春。新罗国使臣表面上恭恭敬敬地献宝,却掩不住眼底的得色:“只怕连大唐,也没有这样的宝贝吧?” 第40章 中原群臣都没有见过这样神奇的东西,一时间竟面面相觑,无人作答。 在一片沉默中,集贤院学士张九龄从容出列,淡淡说:“何足为奇?我大唐有远胜于此的珍品。”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张九龄对身边的人吩咐几句。 不一会儿,只见侍卫们抬着一筐炭上来了,张九龄随手拿起其中一块:“这便是我大唐的珍宝。” 新罗使者顿时笑了:“恕我眼拙,这好像就是块……木炭?” 群臣都露出尴尬的神色,连龙椅上的天子脸色也不好看。 “正是木炭。”张九龄神色不变,“大唐九州十二道,家家户户都用的木炭,令百姓不会挨冻过冬。我大唐不将珍宝蓄积在皇宫中供一人享用,而恤养民生,藏富于民。黎民百姓衣食饱暖、安居乐业。 “白龙皮只能暖一室一殿,这块木炭,却能暖天下。 “奇珍异宝不过玩物而已,何足道哉?民心,才是天下至宝。” 这一刻,阳光如同瀑布般洒进大殿,也许是光线太过明亮,张九龄修长的身形,宁静如水的神色,有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美。新罗使臣捧着满手金银珠宝,突然竟有几分自惭形秽。 天子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踱步而下,指着张九龄笑问使臣:“你们进献的珠宝玉石,可比得上朕朝中美玉?” 君子如玉,国士无双。 这次朝会之后,李隆基给张九龄下了“借紫”的旨意。 唐朝时官员服饰颜色有严格规定,七品官员穿浅绿色,六品穿深绿色,五品穿浅绯色,四品穿深绯色,三品以上官员才能穿紫色。品级若是没有达到,天子特许穿紫色,称为“借紫”。 可第二日上朝,张九龄仍然穿着他的绯色朝服。 等百官退朝之后,李隆基特命他留下,神色不悦地问:“朕赐你借紫,为什么不穿?” “朝堂有法度,陛下不该法外施恩,故臣不敢领受。” “你啊你,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脾气!”李隆基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却也有些动容。 朝堂上风风雨雨,这些年沉沉浮浮,张九龄也不再是当初的青涩少年,他的神色愈加沉静下来,像是经过冬天的湖水,已懂得严寒的味道,沉默的力量。他在河南兴修水利,在桂州推行改革减轻民赋,温润的外表下是雷厉风行的手腕。 李隆基最初听说他诗文清绝,只当他是个才子;后来见了面发现他长得好看,说话却很不中听,是个风骨直臣;再后来,才发现他知政决断,还有宰相之才。 天子缓步走近,仔细凝视着他的朝臣,目光许久没有移开,张九龄也察觉到了落在自己身上不同寻常的视线,微微诧异地一抬头。 “陛下?” “没什么,朕看看你。”天子眼中含笑:“朕还是觉得,你穿紫色好看。” 开元二十一年,张九龄授中书侍郎;开元二十二年,官拜中书令,授同平章事,成为了大唐帝国的宰相。 盛唐华章谱写到了最恢宏的音阶,当初的诺言,终未相负。 处理繁重的朝务到深夜时,张九龄偶尔会搁笔望向窗外的孤月,当年的知己与挚友,可会在九天之上,看到如今的天下?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他心中的那一轮明月缺憾难圆,却愿万家明月相守团圆。 下级官员傍晚递来的文卷与议事,常常第二日清晨就有宰相的批阅。因为勤勉,也因为清正,张九龄在百官中深得人心,但,也有人与他不大合拍。 ——黄门侍郎李林甫。 烟花三月,李隆基突然想要乘着春光明媚下扬州巡游。张九龄不赞成:“如今正是春耕之时,陛下巡游,沿途农田的春耕必然受扰。” 天子的兴致被浇了一瓢冷水,难免有些失望。这时,李林甫满脸笑容,试探着进言:“圣上巡游,是鼓舞民心的大事,天子驾临之地必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况且,哪怕真的令少数州郡春耕有所延迟,陛下还可以减免那些地方的赋税作为补偿,百姓哪有不拍手称颂的?” 龙榻上的李隆基眼前一亮,多看了其貌不扬的李林甫几眼。 张九龄突然站起来,朝李隆基行了一个庄重的大礼:“陛下,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是国本大事,关系沿途州郡百姓一年的收成。中原是大唐的粮仓,如今河南兴修水利,陇右与河西军中也需要粮食。陛下岂能因为一时的兴起,置农时于不顾?天子出行可等时机,农时却不等人。即便陛下减免赋税,又如何能弥补百姓误耕的损失,如何能弥补大唐国库的空虚?” 宰相长身玉立,一身清拔之气,眸子如同玉壶盛冰,让昏昏欲睡的帝王一个激灵。 李隆基额头冒汗,尴尬地连连摆手:“罢了,罢了。朕只是随口一说,爱卿不必当真。” 直到议事结束,两人起身离去,从始至终,张九龄都没有看李林甫一眼。 出行虽然不了了之,但李林甫却在圣上面前渐渐有了得宠的意思。 夏日来临之时,李隆基召张九龄进宫商议,提出想立李林甫为副相。 听到这个建议时,张九龄沉默了片刻,清晰地说:“臣反对。” 李隆基有些不高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爱卿为何一直容不下哥奴?”(注:哥奴是李林甫的小名) 张九龄端然坐在榻上,神色清宁如水:“诸葛武侯曾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陛下不可不以史为鉴。” 第41章 天子面上终于挂不住,脸色难看地站了起来,在殿内踱来踱去:“那朝中百官,除了爱卿一个贤臣,都是小人了?” “臣不敢。”张九龄神色不变,“尚书左丞严挺之为官清廉,处事果断;兵部侍郎卢湛才思敏捷,年少有为;刑部尚书周胤秉公执法,不畏强权。这些都是朝廷中的贤臣,可以委以重任。” 接连被毫不留情地顶撞,李隆基的神色冷如冰:“朝中的事只有你说了算,朕说了就不算了?”言罢竟怒气冲冲拂袖而去。 虽然触怒了龙颜,被扔在殿中坐了一个时辰,张九龄并没有让步的意思。身为朝廷重臣,他也不是全无破绽—— 他的身体一直不大好。 文武官员都拿着笏板骑马上朝,李隆基怜惜张九龄体弱,命朝廷特意设置了“笏囊”为他挂在马背上,可见圣宠之隆。尽管如此,他也不能久坐或长途骑马。与天子闹得不愉快之后,也许是因为朝务繁重,也许是因为心中郁结,张九龄病了,一连几日不能来上朝。成堆的案牍堆满中书省议事堂,百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李林甫还是老样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心腹朝臣萧炅却坐不住了:“现在正是您表现的好时机,为何不趁机接手各项朝务,既可以替陛下分忧,又可以趁机架空丞相手中的权力?” 李林甫悠然呷了一口茶,却不回答萧炅的问题,只似笑非笑地反问。“你认为张九龄是真病,还是假病?” “这……”萧炅倒是愣了一下,答不上来。 朝中官员生病是门学问,真病的少,假病的多,更多的人是心病。什么时候病,病轻病重都有讲究,浸淫官场多年的萧炅自然深谙此道。但事情涉及到张九龄,他一时便有些拿捏不准。 “你连他是真病还是假病都不知道,谈什么为圣上分忧?”李林甫好整以暇地站起来,“他性子孤高倔强,这些天来食少事烦,案牍劳形,忧思焚心,不病倒才是奇怪,呵。 “别人会装病,张九龄不会。 “君臣多年,陛下对他的情分也深。我在陛下心目中的地位远不如他,这个时候太过热情,反倒让陛下厌恶。这为官之事,常常是急不如缓,抢不如看——旁观者才最能洞悉时局。我已经占得了先机,此时急什么?” 果然不出李林甫所料,皇上命心腹宦官高力士亲自带御医前往探望张九龄。 立李林甫为相的事,也暂且搁置不提了。 六 “丞相,我带了消暑的水果,”这天,蝉声吵闹,只听一个兴冲冲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您快来尝尝!” 张九龄揉了揉疲倦的眉心,搁下手中的笔,抬起头来。 他病了几日,能下床时便强撑着来中书省了,但精神仍不见好,稍微看案卷久一些便会头晕。 只见一个少年快步走进来,脸红扑扑的,额头上满是汗水,怀里抱着一筐新鲜水嫩的桃子——来者是新进的翰林院学士徐景谙,也是上届殿试的状元。张九龄欣赏他的文辞和直率的性格,便让他在中书省行走。 不拘小节的徐景谙挑出一个长相最佳的桃子,用怀里的丝绢仔细擦过,递给张九龄,兴高采烈地说:“丞相,这种桃子又名‘嘉果’,花瓣浅黄,花萼绯红,二十年才结一次果,我们故乡传说吃了它可以令人心情舒畅,忘却烦恼忧愁。” 嘉果?《山海经》中似乎也记载过这种忘忧果。 张九龄微笑摇摇头,他自然不相信桃子能令人忘忧,但少年的热情却也不好拂却,于是他接过桃子,尝了一口。 桃汁清甜,带着山野特有的馥郁,却又不比别的果实甜腻,入喉有一股清凉沁脾。 食欲不振的张九龄,竟也有了些胃口,将一只桃子吃完了。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像是有人在唱歌。 谁在中书省外抚琴高歌? 张九龄心中生出几分好奇,信步走出门去。门外却并非皇城熟悉的景色,他困惑地朝前走,不知走了多久,不知不觉竟步入了一片幽深的桃林。 溪水潺潺动听,路上没有其他人,一阵清风吹起,张九龄抬头,怔了一下。 满地落英在风中重回枝头,凝聚成花。 错愕地望着那奇迹般的美景,在他指尖,时光仿佛在无声流转萦回,在他脚下,溪水清澈无声地映出熟悉而陌生的一张面孔—— 落花重开,人再少年。 溪水中倒映的,春柳般清雅的少年,是弱冠之年的他。 张九龄心跳加速,望着四周熟悉的景色,他想了起来,那是他与鱼儿初次相遇的那片桃林! 即使成为了大唐帝国的宰相,张九龄仍无数次在梦中见到这片桃林……这么多年来,他心中始终不曾放下,当初,一切当真都是自己自作多情,还是那时她也有苦衷?如果有一次这样的机会,他是否能——再问她一次? 年少时喜欢下结论,总觉得自己已经知晓了一切,总觉得自尊与骄傲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许多年后才发现,真正重要的,只是那个人、那段情本身。 几乎是急切地往桃源深处走去,花海的尽头,却是一座熟悉的宫殿。张九龄疾步走入殿中,这一刻,热泪从他眼中涌了出来。 他看到了当年的太子李重俊。 这是他当初没能说出口的道别,也是他内心最深的遗憾。李重俊却仿佛看不到他,只是对屏风后的人在说话:“你当真要如此?” 第42章 屏风后隐约可见的人影点了点头。 谁在屏风后面? 当初他和太子说话时,东宫内竟然还有第三人?张九龄微微惊诧地绕了过去,穿过那重宽大的屏风,突然,他看到了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人影! ——是鱼儿。她端坐在屏风后面,微弯的颈脖纤细雪白,绰约的身形若隐若现。 “可他心里有别人了。你就算嫁给他,也未必就能如愿。”太子叹息了一声。 张九龄如遭雷击,太子在说什么?他心里怎么会有别人? 少女垂眸的侧影就像花朵的剪影,美而易碎,却带着不愿零落成泥的倔强:“就算他要向别人家的小姐提亲,就算那卢小姐根本不喜欢他,我也不相信命运,我要亲耳听到他回答——他愿不愿意娶我!” 张九龄心中大震,低头看自己手中的木雕,桃花清艳,花下一对活灵活现的鲤鱼。 鲤鱼,鲤鱼……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许配于你!” 当日李重俊的话在耳边响起。张九龄突然间几乎站立不稳。 桃花鲤鱼木雕……鲤鱼……卢瑜儿……李虞儿…… 错了,错了。 张九龄跌跌撞撞地后退,一切都错了。 当日卢雪川做寿,多位亲王与郡王前往道贺,许多细节在这一刻随水漂流而至,如同河底的鹅卵石般清晰,仿佛岁月的长河从来不曾隐藏什么,也不曾带走什么,只是人被自己的眼睛所蒙蔽,被无情的命运所捉弄。 他把他的鱼儿弄错了…… 她根本不姓卢,而姓李,是大唐的郡主。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大唐的郡主许配于你!” “多谢殿下美意。我如今暂时无心嫁娶。” 当日不假思索的回答,在心中回响,字字戳心戮骨……这一切的错误,一切悲剧的起源,竟都是他自己。 一行委屈的泪水从李虞儿眼中滚落下来。她笑起来眼眸那么明亮动人,笑窝清甜如蜜,他从未见过比她更适合笑的女孩。 此刻,他却让她哭得如此伤心失望。 “鱼儿——”张九龄不顾一切地朝她奔过去,他要告诉她,他愿意娶她,一直一直以来他都愿意娶她! 他愿意用所有的一切,用全部的余生,来换取她听到这句话。只要赶到她面前,握住她的手,就可以抵挡时光的洪流,让一切悔恨重来…… 四周突然传来巨大的碎裂声,屏风倾斜,宫殿坍塌,像铜镜破裂成万千碎片,黑暗瞬间吞噬了李虞儿,张九龄想要拉住她,却拉不住,所有人都坠入深渊…… 他呼唤她的名字,她却听不见,像是在最深的噩梦中,一切悲剧反复重演,一切泪水在眼眶中苦涩挣扎却终不肯落下。 在履冰抱炭的绝望中,张九龄终于知道了这是哪里—— 这是他心中的桃源。 这是他回不去的桃源,这是他逃不开的梦魇,这是他一生求而不得的……执子之手的诺言。 “丞相,丞相?”徐景谙着急地跟在身后喊。 自从吃了那个桃子,张九龄的神色就有些古怪,喃喃自语着什么朝门外跑去,怎么叫也不应。 好容易终于停住脚步了,他追得气喘吁吁,连叫了几声“丞相”,对方的眼神都空空的,像是失魂落魄的木偶一般。恰好几个官员朝这边走过来,其中有一个是黄门侍郎李林甫。李林甫平时便是机灵应变出了名的,徐景谙连忙焦急朝他使眼色,示意这边情况不对。 李林甫快步走过来,观察着张九龄的神色:“丞相可是在找什么东西?” 张九龄愣了一下。 找东西?他是在找东西,可是找不回来了…… 他失去她了。 嘴唇没有一丝血色,颤动了几次却再唤不出那个名字,一滴泪猝然从眼角滑落,滚烫,冰凉,像是一刀刀残忍凌迟的伤口里无情渗漏的伤怀与绝望。张九龄踉踉跄跄转过身,身子一晃,突然跌倒在地,那块桃花鲤鱼坠子从怀中滑落,掉在青石上,摔成了两半。 同时碎成粉齑的,还有他的心。 “丞相!”旁边的官员一声惊呼,李林甫眼疾手快上前,将张九龄接住:“快,去叫太医来!” “丞相只是忧思过度,心中郁结而致血不归经,才会突然晕厥,并无大碍,我这里开几帖方子,早晚服下即可……” 闻讯匆匆赶来的太医把过脉之后,赶紧提笔撰写药方。 “你们跟太医去拿药。”李林甫吩咐随行的官员。几人不敢耽搁,立刻前去。 中书省政事堂安静下来,正午的阳光酥松地照在床榻上——这是供官员午间小憩的软榻,张九龄双眸紧闭,头颅微仰,玉枕之上的脸孔苍白毫无血色,鬓角仍有些许未干的泪痕,显得凄惶无助,平素的刚硬孤傲在睡梦中全然不见。 李林甫弯下腰,手慢慢落在张九龄的颈脖上,那动作带了恨意,仿佛只要指间用力,就能像捏死虫蚁一般,将那白皙的颈脖掐断。 良久,他似笑非笑收回手,拢袖站立:“我说过,总有一天,我会和你站在同样的高度;总有一天,我会将你——取而代之。” 曾经,有很多人看不起没有进士出身的李林甫,他们羞辱他、嘲讽他、落井下石。但是李林甫并不恨他们。 李林甫是强者,所以他并不在意弱者的眼光。 第43章 那些张牙舞爪、冷嘲热讽的人,根本不是轻视,他们只是嫉妒。真正的轻视是什么?真正的轻视是像张九龄那样,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云在天上,泥浆就算溅得再高,高到墙上,云也不会低头看一眼。 那种洁白,太刺目了;那种孤高,太伤人了。 李林甫发誓,他要从炙手可热的权力中获得他想要的一切,夺走他所恨的对手拥有的一切。包括—— 原本属于他的尊严。 七 自从张九龄病倒,多日不能上朝,圣上开始越发倚重李林甫。 开元二十二年五月,李林甫拜副相,在首相张九龄病养期间,暂代朝中大小事务。 蝉鸣阵阵,阴凉的庭院里,李林甫心情很好地把玩着手中的一只嘉果:“这桃的味道如何?” “甜的。”旁边的人抱着琵琶,饶有兴味地探过头来。 “甜吗?”李林甫缓缓捏紧那只嘉果,手中用力,鲜红的桃汁顿时汹涌流了出来,就像汩汩的血液。 呵,士人向往着桃源,而世间何曾有过真正的桃源? 失去的就已永远失去,那片刻美好的虚幻,不过是深渊之上的浓雾而已。你若不舍,就会陷落。 抹不掉眼泪,如何能看清前方?放不下过去,就会失去更多。在同一个伤口上反复地疼痛,在同一个人身上耗尽所有的温柔,为同一种信念付出全部的血汗,这种情感在他看来太愚蠢了。 心软、情感、牵绊……这些东西,就是对手的致命弱点,他只要将这些东西牢牢拽在手中,就可以令对手万劫不复。 “谁能想到,是琴音击中了张九龄内心最脆弱的命门?”李林甫转过身来,“果然,无论意志多么强大的人,都有死穴。” 他突然恭敬地朝向那青年,深深作了一揖:“多谢先生,助我登上相位。” 被他奉为上宾的青年衣襟散乱,远远就能闻到一身酒气,淡青色的胡茬衬显得下巴雪白冷峻,说话的神情却像孩子一般,让人分不清他是无辜单纯,还是狂妄:“哦,未闻小姐送了我琵琶,我很喜欢这件礼物。宰相的位置,天下的权势,也不过是一件小小的礼物而已。” 说话的人,竟是闻名天下的乐师李八郎。 “这只是个开始。更多的好戏,很快就要登场。” 第7章 鹳雀楼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唐·王之涣《登鹳雀楼》 一 作为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裴昀有病。 他自记事起就一直为这病症所困扰,十几年来不曾有丝毫减轻。虽然这种怪病他从来没跟外人说过,但掩饰得再好,总有露陷的一天。 这天,同榜进士崔墨笛找他喝酒,两人兴高采烈喝光了三坛竹叶青,出来时都有点醉意,崔墨笛突然满脸八卦地压低声音:“告诉你个秘密。” 崔墨笛是个小麦肤色的英武少年,个性一向直率大大咧咧惯了,难得有说话故弄玄虚的时候。 “说吧。”酒意上脸,裴昀白里透红的面孔慵懒如海棠,嘴里还叼着根糖葫芦,随口应了一声。 “我听说,丞相曾经托人向我娘提亲,可我娘没答应。” 裴昀张了张嘴,那根糖葫芦掉了下来。对方口中的丞相是大唐出了名的好风度的美男子,也是他的老师——张九龄。 “谁说的?” “我外公说的,前几日他喝醉了酒,竟然醉醺醺地说出了这段往事。”崔墨笛嘿嘿一笑,醉醺醺地摆头,“外公说,当年丞相的官职尚低,但气度出众,诗辞清绝,他看了也欢喜,原本想着应承下来。但我娘却拒绝了,她自幼就不喜欢舞文弄墨的男子,喜欢驰骋沙场的男儿,所以才会倾心于我爹。 “你说,自从丞相主政以来,一直重视文臣、冷落武将,不会是当年留下了阴影吧?” 崔家是将门世家,崔墨笛的爹崔希逸是戍边大将军。 ……半醉的脑子有点不够用,完全沉浸在这突如其来的八卦中的裴昀也没留意自己走到了哪儿,突然一低头,发现自己站在三楼的楼梯口,下面人影憧憧,他突然脸色苍白、心跳如擂鼓,几乎站立不稳。 “怎么了?”崔墨笛以为自己的八卦太震惊,把人吓到了,还好心地拍了拍裴昀的肩膀,“虽然我也觉得丞相那样的人,孤傲得跟雪山一样,只让人高山仰止,看上去根本就不会对什么人动心,但谁没有年少的时候……”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看到裴昀一脚踩空,猝然往下摔去。 “裴探花!”崔墨笛大惊失色想要拉住他,却是来不及了! 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一个人纵身飞跃而出。那人本来在二楼喝酒,手撑栏杆瞬间跃上,将突然摔下来的少年接住。 崔墨笛吓得满头冷汗,酒也醒了一半,惊喜地脱口而出:“表哥!” 那出手救人的青年衣衫落拓、一身酒气,苍白俊美的脸上胡子拉碴,看上去不像表哥倒像表叔,仿佛三个月没有刮过胡子了。他身手卓然不凡,却并没有将少年放下来的意思,直接抱着人往外走。 这什么状况?崔墨笛傻眼了,虽然这个表哥平时就不通人情世故,常常行事古怪让人哭笑不得,但不至于光天化日之下抢了人就走吧? 裴昀的酒也醒了大半,严肃地说:“英雄!我绝不会因为你刚才相救就以身相许的!我没有那种爱好请快放开,英雄……” 第44章 “我李慕下也没有那种爱好。但,不想你的病被别人知道,就闭上嘴。”对方冷冷看了少年一眼,成功地制止了对方挣脱的动作。 ——崔墨笛的表哥,眼前落魄的酒鬼,正是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八郎”的琴师李慕下。 就在这间酒楼里,裴昀第一次听到有人清清楚楚地问他:“你恐高?” 二 没错,裴昀恐高。 他的病是奇怪的恐高症,只要站到高处往下看,就会心跳加速、舌根发麻、头晕目眩喘不过气来。他在高楼喝酒,从来不会选择靠窗户的位子;别的进士们去登高塔远眺,他坚决不去。甚至连骑在突厥骏马上,往地面看时,他也会有不舒服的感觉。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得这种怪病。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恐高?”李八郎毫不客气地把少年扔到马背上,一扬马鞭。 “我天生就有恐高症。”骏马扬蹄飞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裴昀又有晕眩想吐的感觉。 “不可能,没有无缘无故的恐惧,而是你遗忘了什么事情。” “遗忘?”少年愣了愣,随即摇头反驳,“我的记性一向好的很。” “和记性没任何关系。”李八郎的声音低沉,“遗忘,有时候是一种自我保护。如果你曾经遇到过可怕的事,而你无法接受这巨大刺激,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也许你就会忘掉它——事前和事后的细节与经历你都记得,但事件本身,会被完全遗忘。无论你如何用力,也想不起来。 “表面上你是已经忘记了,但你无意识中一直在用很大的气力压制它,你在与你的恐惧搏斗,站在高处往下看时,这种搏斗就被放大出来,让你的身体和精神都无法承受。要治好你的恐高症,只有一个办法—— “就是你自己想起来,你为什么会怕高。” 一直到被琴师带回家,少年都在想对方的话。马背上的颠簸让他快吐出来了,难受得很。他在头脑中搜索时,只觉得空荡荡的,什么痕迹也搜寻不到。 ——就像院子里堆的那些空空酒坛。 阳光正好,池塘里开了一池歪歪斜斜的荷花,仿佛主人个性不拘章法,满池清荷也开得潦草。清风吹来,一片荷叶露出浅白的叶背,像是无声裸露的秘密。 少年皱着眉头,突然抬头:“我想起来了!” 李八郎刚把马拴好,回过头来,神色为之一动。 “上次杜欠揍那家伙欠了我三文铜钱,现在还没有还给我!不讨回这三个铜钱天理不容!” “……” “还有,我约了叶校尉今天下午去赌场!” “……” “还有章台的王姑娘……” “够了!”李八郎沉着脸大步走过来,突然将少年摁到身后的树上,稳稳捏住他的双肩。 裴昀大吃一惊:“干什么?” ……天下第一琴师不会是个变态吧? 李八郎面无表情地将他的肩捏了捏,又认真地捏他的胳膊、双手、双脚,最后抬起头来:“这么好的骨骼天资,为什么不练剑?” 少年怔了一下。 ——练剑? “你不想学剑吗?”李八郎站起身来,认真而欣赏地看着对方,带着几分遗憾地吐了口酒气—— “天赋,不是用来挥霍的。” 四目相对,裴昀心中一震。对方仿佛能看透他心中所想……他一直想学剑,比任何人都想! 挥戈塞外,纵横沙场,正是他心中所愿。 可是……眼前突然浮现出一个熟悉温暖的人影。 “从今天开始,”李八郎毫不废话地说,“跟我学剑。” “不行。”裴昀毫不犹豫地拒绝,“我不能跟你学剑,我此生只拜一位老师。” 三 世上总有些东西是唯一的。 对裴昀来说,这唯一的东西是童年时的一场相遇。 他曾经是个无父无母的流浪儿,那时正值荒年,岭南路边有很多饿死的人。八岁的男孩满身伤痕,嘴角青肿带着血迹,实在饿得受不了他就去偷吃的,有时是半个馒头,有时是一张面饼,跑得过就跑,跑不过也曾被人抓住后往死里打。 在溜进这间屋子之前,裴豆豆的运气实在坏到家了,不仅整整四天一无所获,还被打了一棍子,后背火辣辣地疼。如果这次再弄不到吃的,他真的就要饿死了。 裴豆豆一咬牙,悄悄窜进房间里。 屋子里家徒四壁,有个青衫书生在写字,身后的桌案上就有一碗白粥,已经凉了,却没怎么动过。 裴豆豆咽了口口水,浑身绷紧,脊背弯成了一张拉满的弓,他很清楚,那碗粥可以让他活命。 屋主看上去是个文文弱弱的书生,就算他抢了就逃走,对方也不一定追得上来吧?打定这样的主意,裴豆豆蹑手蹑脚冲过去,抱起粥碗,立刻夺路而逃! “等等。” 温醇微诧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裴豆豆本能的反应绝不能等,快要冲出屋子,可多日来饿得脚软,着急中脚下一滑竟摔倒在门槛上,“哗啦”一声,瓷碗摔碎了,粥流了一地。 男孩立刻扑在地上,狼吞虎咽地舔地上的粥!哪怕是混杂了灰土,哪怕可能会被抓住打死,他也不管不顾地要吃掉这活命的粥。他太饿了……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满嘴粥痕和泥土的裴豆豆本能地弓起脊背,抓紧地上的石子。 第45章 一只手终于朝他伸了过来,裴豆豆猛地抬手,用手心的石子——他唯一的武器,朝那人砸去! 小石子打中了对方的额头,那人“唔”地闷哼了一声,手却稳稳地抓住了男孩的手臂。 裴豆豆本能地要挣脱跑开,可看到鲜血从对方的指缝间流出来,在白皙得近乎苍白的手指间鲜红刺目,就迟疑了一刻。 “厨房里还有馒头。”那人按着额头的伤口,身子一晃,微微喘了口气。 裴豆豆愣了。 这一天,是记事以来裴豆豆吃得最饱的一次。狼吞虎咽地将馒头塞进嘴里,因为吃得太急,他差点噎住,脸蛋涨得通红。 一晚热汤从旁被递过来,原来,刚才那人去为他热汤了。 裴豆豆连吃了四个馒头,咕噜咕噜喝光了汤,这才有空打量一下眼前的人——对方包着纱布的额头仍能看见渗出的血迹,衣襟虽旧,人与目光都一尘不染。 而且,对方看他的眼神里没有厌恶,没有轻视,却有……痛惜的泪光隐隐。 裴豆豆剩下的半个馒头拽在手里,突然吃不下了,喉咙里仿佛被什么东西塞住。哪怕绝境和困境里求生,哪怕他比野兽更顽强,可他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童。看到对方额上惊心的伤口时,他就后悔了,他打伤了这个大人,为何对方还要给他吃的?当时他没有读过圣人之书,不知道什么叫君子之德,却也被对方眼中那隐隐泪光滚烫了胸口。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豆豆,裴豆豆。” “我姓张,名九龄,这里虽然也贫寒,但总有一口饭吃。”对方轻描淡写,“你若没地方去,就留下来吧。” 裴豆豆许久没有吭声,久到让人以为他在考虑,却突然听到“啪嗒啪嗒”的声音——大颗大颗的眼泪落在剩下的半个馒头上。 只见孩童仰起满是泪水的小脸。 张九龄眼神微微一痛,伸出手臂,把瘦小的孩童抱在怀里,那怀抱如此温暖坚实,男孩的无声呜咽终于变成了放声大哭,小小的拳头把那一袭青衫紧紧抓住,眼泪与鼻涕都流在一起。 这是裴豆豆记事以来第一次被大人拥抱,而他知道,这个拥抱就是家。 从此,他幼小稚嫩的肩膀背不起的生死,挡不了的风雨,眼前这个大人会替他遮挡。 终此一生,他不曾忘记这一幕,和这个给他拥抱的人。 后来他叫他老师。 再后来,他在书卷上读到,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突然就觉得,自己从哪里来,身世如何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有了最好的。 四 少年站在日光下,树影在他身上投下一块小小的光斑,那块柔软的阳光仿佛一直渗入他的胸口,温暖如旧。 “你不学武,是因为张丞相的缘故?”李八郎皱眉。张九龄身为宰相重文抑武,从不赞成征讨蛮夷,很少提拔武将,自然也不赞成学剑。 裴昀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李八郎冷声问:“你就没有想要击败的人吗?” “没有,”裴昀懒洋洋地一笑,“但我有想要守护的人。” 李八郎的目光仔细描摹着少年的眉眼,又仿佛穿过少年带笑的面孔恍惚在看着别的什么人,良久,他才摇头:“守护本身并没有错,只是人心中若没有战意,勇气就会锈蚀;剑如果一直藏在鞘中,也会钝坏。” “那先生觉得,剑这东西究竟是好是坏?”少年的面庞被阳光洗过,锋利清澈的眉宇间没有一丝阴影。 “剑原本没有好坏,全看在谁手中;琴弦原本没有美丑,全看由谁来弹奏。” 李八郎的声音悠然如清风,语意轻轻一转,“可世间最幸运的事,就是一把好琴遇到真正懂它的琴师,一把好剑遇到真正能驾驭它的剑客。 “还有,”琴师顿了顿,“一个人遇到另一个懂他的人。” 落花寂静飘落,坠在李八郎的衣袖上,像是千万年的月光坠落成霜,冷峻而伤痛。 “你跟我学剑,不需要拜我为师,我也不收徒弟。”李八郎冷冷地说,“张丞相写《归燕诗》‘无心与物竞’,他自比为梁上燕子,不与飞鹰相争,但我不犯人,人要犯我,若是有飞鹰要来攻击他、伤害他,你该如何应对?” 后面的话李八郎没有说,但裴昀的拳突然微微握紧了,他很清楚答案—— 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也成为一只鹰。 道理在一些时候是无用的,甚至善意也是乏力的,你能做的只有打倒对手。 命运朝你挥拳而来,你必须迎面挥出自己的拳头。 从那一天开始,裴昀开始学剑。 李八郎教他的是浮云剑法,这套剑法很独特,没有顺序,也没有套路,全由使剑者自行变化招式,对一般人来说很难练。 但裴昀学起来似乎毫不吃力,天赋与兴趣让他进步很快。剑谱本身并无顺序也正合他心意,他随心而至,随性练习,第一招他按自己的喜好取名为“行云流水”,第二招“风云际会”,第三招“拨云见日”……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少年不用铁剑,只顺手折了一根三尺长的榉树枝为剑,榉木剑招招轻松潇洒,毫不拘泥。比起一般的剑客来,更少了一份血腥和杀意,多了一份自在和不羁。 一开始学得很顺利,到第七招,剑招渐渐隐有风雷凌厉之势……裴昀觉得有点困难了。 第46章 浮云剑法飘逸,练剑时人如同行走于云端,时而仿佛轻身涉远,时而恍若居高临下,登楼远眺……那种感觉对裴昀来说糟透了。不仅糟糕,简直是恐怖。终于有一次,他在练剑时突然满头大汗,树枝倏地划过自己的手臂,血珠顿时涌了出来。 原本闲闲站在不远处的李八郎神色一变,疾速移步,“铛——!”将他手中的树枝打掉。 少年这才回过神来,踉跄后退两步。 “怎么回事?”李八郎皱眉。 “……”裴昀脸色微微苍白,“这招很难练。” “难练?”李八郎不以为然,“难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练剑的时候,好像有一堵无形的高墙横亘在我面前。”少年微微茫然地看着对方。 “你给这招取名叫什么?” “直上云霄。”裴昀喘着气回答。顾名思义,这是没多少技巧直来直去的一招。可是他已经练了半个月了,仍然没有进展。 “从这招开始,你不能在平地上练习了,要到高楼上去。”李八郎冷冷说。 裴昀一愣:“什么?” 平时李八郎对他的指点其实很少,绝大多数时候都任由他自己练习领悟,只偶尔指点一二。像刚才那种危险的情况,直接上前打掉他的剑,还是第一次。 “练剑也是炼心,越是上乘的剑法,越炼人心性。”李八郎凝视着少年,“浮云剑法挥剑如风,御剑如云,我教你这套剑法,也希望能帮助你克服恐高之症——但在你的意识深处,对高处的恐惧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开始阻碍你练剑。你说得没错,现在,有一堵高墙横亘在你面前,你不突破它,就无法继续练下去。 “那堵高墙是你内心的恐惧。击碎它,你才能前行。” 五 李八郎带着裴昀来到一座楼塔前,少年的脸色发白,站在楼下。 别开玩笑了……在这种地方练剑? “走。”李八郎头也不回地冷冷丢下一个字。 强压住全身的不适感,裴昀不愿半途而废,硬着头皮跟着李八郎一步步往楼上走,一层,二层,三层…… 只是短短的几十级台阶,少年的头颅全被汗水湿透,就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只要稍稍往下看一眼,他的心跳就要冲出胸腔,内心的恐惧根本不由人控制。 风在耳畔刮过,他的手心被冷汗湿透。高天之上,一行大雁飞过,清晰的雁鸣声如在耳畔。 少年心头突然一惊,这一刻,他蓦然想起……不,不是从记事起他就恐高的!在更小的时候,他也曾经爬上过树去掏鸟蛋,那时有大雁成行飞过,不远处寺庙正在黄昏里撞钟。 那时男孩坐在高高的树枝上,足下有清风萦回,头顶有流云温柔,但他并不害怕。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畏惧高处的? ……画面如光如电,突如其来的记忆的裂缝,如同锤子打在头颅上,少年的头痛得厉害,太阳穴突突直跳,他曾经仿佛也站在这样的高楼上,也有风在耳边流动…… 脚下如同灌了铅一样沉重,喘息声在耳边被放大如擂鼓,终于,少年脸色惨白,连声音也嘶哑带着铁锈的味道,骤然停住脚步,“我不能再往高处了!” “不能?”李八郎冷冷回过头,突然一伸手,推了他一把! 少年顿时坠下楼去! 濒死之际,恐惧被放大到了极限,少年的瞳孔也微微扩大,他看到了曾经的画面。 倾斜的大地、撕裂耳畔的疾风,死亡的血腥气; 粗糙的手掐着他的脖子; 凄厉的猫叫声,冷风与血水流淌过的高塔…… 他终于想了起来。那因为害怕,因为抗拒,而被他遗忘的往事。 男孩从小孤苦流浪,他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关怀,但他很爱笑。 他有一个好朋友,是一只叫桑葚球的大胖猫。 他们形影不离,只要男孩有饭吃,就会分给猫一口。冬天的晚上,男孩就抱着猫睡觉,虽然棉被又旧又薄,但搂在一起也没有那么冷。猫很通人性,有时还会去湖边抓鱼,男孩就把烤好的鱼一分为二,给猫吃大的一块,他吃尾巴。猫盯着大块的鱼蹲着不动,男孩想了想,就把那块大的拿起来再咬一口,猫这才吃了起来。男孩咧着嘴笑了,猫总是欢快地叫一声,摇着尾巴跟着主人。 猫爱爬树,男孩也是,他们常常一起爬到高高的树上,看到大雁成行飞过,看着暮色浸透远山,看着四季缓缓轮转。 冬天很冷的时候,男孩和猫住在一座废弃的高塔里。里面杂草丛生,摇摇欲坠的楼梯咯吱作响,但是可以挡住风雪。 那天黄昏,雪下得很大,男孩抱着猫正在睡觉,突然被一阵脚步声吵醒。 只见几个大孩子走了进来,领头的那个穿得破破烂烂,旁若无人地抖掉身上的雪:“破是破了点,还能住。” 旁边的一个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嚣张地吼:“小子,没听到我们老大发话吗?” “你们要住就住吧。”男孩翻了个身继续睡。 “那你还不滚?” 男孩终于睁开眼睛坐起来,清清楚楚地说:“这里是我家。” “家?你一个流浪儿有什么家?”推他的那个大孩子放声大笑,“丧家之犬!” 男孩的拳心握紧了。 “眼神还挺凶,呵。”领头的那个冷笑盯着男孩的面孔,“跟野猫似的。来,跟老子练练!”话音刚落,男孩的肚子突然猛地一痛,对方抓着瘦小的男孩猛踢了几脚,让他痛得蜷起身子,又抬手狠狠给了他的脸一拳!血迹从男孩嘴角流出来,他拼命反抗,却只换来更多凶狠的拳脚。突然,有一声猫叫传来! 第47章 随后,便是领头的一声惨叫! 一团绒球从角落里窜出来,扑在领头的大孩子头上,尖利的猫爪将他的脸挠出了三道血痕,他想把猫拨开,手背又被抓了几道血痕。 男孩踉跄着爬起来,大喊一声:“桑葚球,快跑!”猫顿时跳到他的肩上,一人一猫想要逃跑,对方已经捂着脸爬了起来,又朝他扑了过来! 后退无路,男孩只有朝楼塔的高处跑去,身后的脚步越来越近,他拼命地跑,直到发现前面再没有路—— 这已经是楼塔的最高层。 男孩步步后退,大孩子狞笑着逼近,一把抓住他:“敢跑?敢叫你的猫抓老子!连你一起打死!”对方的脸上满是血痕,看上去可怕如鬼,他将男孩往栏杆外推,男孩半个身子塞到栏杆之外,手拼命而绝望地想要抓住什么,冷风快要将他的胸膛撕裂,大地整个倾斜过来,死亡触手可及。 只听“喵”的一声,桑葚球扑了过来,咬住对方的胳膊! 大孩子吃痛,厌恶地用力一甩,猫被高高抛起,甩下塔去! “不——!”男孩声嘶力竭地大叫一声,这是他幼小的记忆中最恐怖的一幕。与他相依为命的猫坠下高塔。 人说,猫有九条命,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那为何,他能感觉到高高的塔下,那一片绝望的寂静? 身后隐隐传来其他孩子的声音,似乎有人登上了楼塔:“老大!” 领头的大孩子骂了一声,松开了男孩。 男孩脸色惨白地跌倒在栏杆旁边,拼命地干呕。然后他挣扎爬起来,疯了一样跑下楼去,塔外的地上,大猫被摔得血肉模糊。“桑葚球,桑葚球!”男孩不相信它死了,一遍遍地喊它的名字,试图唤醒它,却无济于事。他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慌忙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鱼干。 “桑葚球,你起来啊,我们吃鱼了。”男孩把鱼掰成两半,把大的那块递给桑葚球。 桑葚球没有动。 男孩像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把大的那块拿起来咬了一口,再次放在一动不动的大猫面前。 桑葚球仍然没有动。 男孩终于放声痛哭,和他相依为命的桑葚球不会再起来了。 天很冷,地上结着冰,他用双手给桑葚球挖了一个坑,盖了一座小小的坟。胸口仅有的微弱的温暖被黑暗浇灭,那一刻,他明白什么叫无可挽回。 用尽全力,也不能阻止的分离,就叫做命运。 这个冬夜,他失去了唯一的伙伴。 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他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回头,回头就是死路。 夜色浓稠如血,星空悲悯低垂着,星子那么亮,那么近,像是无数个日夜相伴的、被击成碎片的回忆,男孩用尽全力一直走、一直走,直到终于精疲力竭倒在路边,后来被路过的农夫所救。男孩高烧了好几天,醒来时瘦了一圈,他记得回不去了,记得桑葚球死了,唯独不再记得高塔上的那一幕。 再后来,饥荒爆发了,许多人流离失所。 后来他来到长安,金榜题名探花郎,可他仍然恐惧所有的高楼,有一幕在他年少的噩梦里反复出现,梦里有一双手要将他推下万丈深渊,他脚下没有实地,他不能呼喊,不能求救,所有的抵抗都无能为力。然后,他坠落下去……从梦里惊醒,浑身被冷汗湿透。 “想起来了吗?”李八郎的声音在耳边从模糊到清晰。 裴昀眉宇紧锁,睫毛剧烈颤抖,眼里都是泪水。他整个人都倒挂在半空中,只有双脚被李八郎稳稳地拉着。 “我教你,不会像张丞相那么温情。有些坎,你不拿命来拼,就过不去。不想妥协,就要对自己狠;不想死,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 李八郎手中用力,一把将少年拉上来,毫不怜惜地扔在地上。 裴昀剧烈地喘着气,湿透的头发贴在颈上,冷风一吹,刻骨的清晰,残酷的清醒。 “现在可以练第七招了吗?”李八郎问。 裴昀抹了一把脸,脸上也是湿的,分不清是眼泪还是汗水。“练你妹啊……”他惨白着脸,摇摇晃晃站起来,“刚才衣服也扯破了,我的衣服要十六文铜钱,你先赔给我。” “……” 所有往事都已经过去,所有爱的伤口都终将愈合成回忆。 只有直面自己,才能战胜过去。人人心中都有一座记忆的高楼,悲伤与恐惧会让它危然欲倾,你无从遗忘与躲避,只有将那回忆,好的、坏的,全都砌成坚实的石阶,当你在自己的内心拾阶而上时,会看到更强大的自己。 从第七招到第十四招,裴昀都在高楼上练剑。他对高处的恐惧,就在一招一式里渐渐消融于无形。 李八郎很少鼓励他,只习惯性地命令:“再上一层楼。” 少年浑身都是伤口,手上布满茧子和血汗,咬牙坚持着,与当初入门时的潇洒轻松判若两人。越往高处,就越艰难,必须拼尽全力才能窥探剑法真正的奥秘,哪怕他有天赋。 无论练剑还是别的什么,最初的兴趣固然珍贵,但到后来,更珍贵的是耐力,是那些在阳光下拼命流过的汗,暗夜里咬牙流过的泪,才终究成就了自己手中的剑与骄傲。 ——当你真正坚持过,与内心的犹豫和恐惧对峙并赢过,你才知道那种热泪流过脸颊,汗水流过脊背的自豪。 第48章 浮云剑招如光如电,恍若风行水上,恍如登楼远眺,恍如立于巅峰睥睨河山—— 挥剑如风,御剑如云。少年壮志,直上云霄! 六 “你听说了吗?前几日新科进士入宫问答,别人都说朝中政事,唯独裴探花言论西北战事,而且十分有见地,让陛下很是高兴。” “大唐许久不兴兵了……如今边境安宁,张丞相也力主对四夷安抚,重文抑武,这探花郎倒是胆子大!” “张相病了许久了,当下是李相最为炙手可热。李相对讨伐蛮夷可是热衷得很。” “那倒难怪了。” …… “嘘。”几人的议论声低了下来,他们看到远处一个紫衣修长的人影走了过去,正是他们口中的张丞相。 兴庆殿中。 “爱卿身体好些了吗?”李隆基示意宦官高力士取来软垫,亲自执了张九龄的手坐下。 “多谢陛下挂怀,臣已无碍。”张九龄温和颔首。 “朕给爱卿讲一件趣事。”李隆基似乎心情不错,将手边的奏折扔到一边,哈哈一笑,“听说最近长安街上的爱美的少年郎们,特别是那些自诩潇洒的‘五姓七家’的贵族子弟,都流行缓步行走。这倒奇了,他们平时策马射猎惯了,走路一向是疾如风的,朕听了这奇闻,就问是怎么回事,结果来报的人说,民间管这慢吞吞的步子叫‘张相雅步’。” 张九龄向来体弱,前阵子又大病了一场,病愈后气力不足,走路难免比常人缓慢。尽管容颜清减如雪,但他风姿如仙,在旁人看来这样的步态也别有韵味,结果长安城中贵族少年竞相效仿,竟流行开来。 听到这话,张九龄露出一丝苦笑,无奈地说:“臣病体残躯,有何‘雅’可言?陛下莫再调笑臣了。” “朝野倾慕追捧你的风度,并不是一时一日的事。朕没有笑你,朕是心疼你这身官服,愈见宽松了,”李隆基指着张九龄的紫袍官服,对面人虽然坐着,却总有飘逸之感,“爱卿,今日召你前来,还有件事与你商议,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大破契丹,朕想立他为相以示嘉奖,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张九龄袖中露出的手腕瘦削如玉,温润清凛:“宰相是代天子治理天下的要职,不适宜用作封赏。” “那,朕只给他一个宰相的名分而不给他实权。” “也不妥。”张九龄沉吟片刻,“张守珪如今攻破契丹,陛下就将宰相之位赏赐给他,日后他若是再平定奚、突厥,陛下拿什么赏赐给他?” 一席话让李隆基哑口无言。 李隆基想了想,终于说:“天下文治武功,缺一不可,边将有功不赏,何以扬我大唐国威?” 张九龄温和回答:“兵法有云,‘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自陛下登基以来,除了与吐蕃、突厥有过短暂的战事,从未有过大举征伐,四海休养生息,百姓安居乐业,正是王者之道。如今的盛世得来不易,怎能轻言再燃战火?边将有功,陛下可以赏赐财帛金银。” 最终,此次商议还是以李隆基妥协而告结束。 等张九龄离开,李隆基难免有些气闷不快:“这张爱卿,模样跟瓷人儿似的,性子却如此强硬!总与朕意见相左,寸步不让!” “陛下是明君,朝中才有直臣。”心腹宦官高力士赶紧笑着上前。 李隆基听了这话,脸色终于稍霁:“罢了,他这耿直的性子是改不了了,朕也爱惜他这风骨。细细想来,他的坚持倒不是全无道理—— “封赏太盛,若让边将竞相争功,反而令边境不安。” 张九龄从兴庆宫出来,回到中书省官署。刚迈进门,便听到一阵琴声。 琴音恣意清扬,室内坐着一个衣衫落拓的琴师,模样有几分熟悉……竟是天下第一琴师李八郎。当今圣上喜爱音律,常召李八郎到宫中献曲。 “张丞相,”李八郎喧宾夺主,听到脚步声了并不起身行礼,甚至连头也未抬,只突兀而直接地问了一句,“裴探花最近是不是经常晚归?” 指下琴音如流水,李八郎再随意不过地继续说:“他在学剑。” 张九龄微微一怔,这段时间裴昀总是早出晚归,似乎有事情瞒着他…… 令他意外的,并不是少年去学剑;而是有朝一日,他需要从别人口中才能得知少年正在做的事情。 “人人都说,探花郎是明珠璞玉,”李八郎指间琴弦悠然,说出的话却惊心动魄:“作为他的老师,你这把‘凿玉之刀’,真的凿出了好玉吗? “还是,你只是在砍伐他的天性而已?” 面对突如其来的无礼冒犯,张九龄也只是淡淡抬眸。 李八郎继续说:“我与裴探花也算投机,所以替他问这一句话——你为何强求他学文,不许他习武?” “他的行事与选择,我并未曾强求。” “强求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李八郎不以为然地说,“寒雨会逼人低头赶路,春风也能让人敞开胸怀——但,若那温情不是他想要的,若那安逸不是他心中志向,那么,春风消融寒冰的棱角,也是一种强求。” 张九龄缓步踱到窗前。长安轻骑缓歌舞,少年白衣玉带束,在那孩子慵懒的笑容背后有很多他并不懂的东西,或者说,他并不赞成的东西。 李八郎说话间,指下琴弦铿然一声轻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