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心力》 第1页 《离心力》作者:一枝发发【完结】 文案 纨绔在线变妻奴 纨绔子弟常湛一眼看上实习医生林书雁,誓要把人追到手。 本来是假深情,想玩玩,不料却越陷越深,最后把自己搭了进去。 一个被美貌冲昏头脑把自己下半生奉送,一个活得清醒却甘愿走入爱情漩涡。 “林医生,你没谈过恋爱吧?” “看不出来我在追你?” “常湛,别惹我。” 纨绔子弟变深情,宠妻又追妻的坎坷路~ —————— 年下,狗血,破镜重圆,HE。 纨绔x医生 常湛x林书雁 第1章 你有女朋友吗 医院该是安静的地方,十六楼尽头的高级看护病房里却一片热闹。 常湛半靠在病床上,他身材颀长,十分惹眼。此时左腿缠着绷带,另一腿肆无忌惮地翘在绷带那腿上,双眼眯着,神情慵懒,手指正在把玩一颗苹果。 他也不吃,静静听着叶家秋笑骂:“你小子真他妈命硬!” “车头撞得连引擎盖都打不开了,这回可真差点把命搭进去!” “秋子给我看照片了,那满身是血啊,吓得我连夜从国外赶回来,就怕见不着你小子最后一面!”钟闻站在床尾漫不经心。 “是啊,我都想好挽联写什么了。”叶家秋附和,“就写万千少女痴情梦,天下第一大帅比,满意吧?” 病床上的人微微一怔,又听见床尾那个道:“湛儿,兄弟们不会让你走得太寒酸的。” “……”常湛笑骂,“靠,合着你们给我送终来了?” 苏定站在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可不是嘛。” 常湛笑着拿手里的苹果冲他砸去,苏定一躲,苹果在地上滚了几圈,被投进它的归宿——垃圾桶。 “早知道不让你们几个来了,吵我睡觉!”常湛掏掏耳朵,不耐烦说,“还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合着你们一块来奚落我的。” “你还好意思说?”钟闻心有余悸,“你为了个小情人跟李粤明飙车,差点把命都搭进去,整个圈子都知道了!值吗?” 常湛无所谓抱起手:“这不我还好端端在这儿呢。再说,最后还不是我赢了?” “得了吧,就你傻,人家李粤明一点事没有。拿命换,好玩吗?” 常湛没说话,眼底有浅浅的笑意。 过了几秒钟,他懒懒打了个哈欠:“可别让我爸知道,他要是知道,非把我这条腿打断。” 几个人笑:“活该你!” 玩笑归玩笑,叶家秋还是担心,问了一句:“真没事啊?照片看着够吓人的。” “真没事,都是小伤。”他这么一说,常湛有点好奇:“哪张照片啊,说起来我还没看过呢。拍得我帅不帅?” “帅。”苏定说,“可帅了,血糊了满脸,帅得鼻子眼睛都分不清!” 说完,他掏出手机给常湛看现场的照片,也不知道是谁拍的,就这么泄露。常湛一看,骂了声操。 还真是帅得连鼻子眼睛都分不清。 四个脑袋凑在一块儿看,边看边笑。一笑照片里常湛那模样,二笑他劫后余生。 几个人正肆无忌惮喧闹,病房门被敲响。 护士被这喧闹声引过来,一推门就看见三个大高个杵在病房里,床上还有一个,齐刷刷冲她投来目光。 她刚来没多久,禁不住这几个又帅又俊的盯着看,脸立刻就红了,温声提醒道:“这是医院,禁止喧哗。” “好。” 常湛窝在床上,头发乱糟糟的,一副乖巧无害的模样。 说完又问:“林医生今天怎么没来?” 护士道:“林医生跟着主任去区里参加研讨会了,下午才回来。” 常湛“哦”了声。听起来是失落,唇边却浮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 旁边三个发小是最了解他的,待护士一走,钟闻就开始八卦:“呦,林医生是哪位啊?” 常湛不说,只是笑。 “不厚道啊,这么快就勾搭上新的了?”叶家秋道,“哪个美女医生这么倒霉?” “去你的。”常湛脸上扬着笑,“男的。” 苏定还是个没谈过恋爱的处男,惊道:“你这换得也太快了!” 情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常湛很好诠释了这句话,几年里枕边人换了不知多少,就这几个发小,从小到大都没闹过别扭。 所以也就他们最了解常湛,叶家秋和钟闻见怪不怪:“说说吧,哪个林医生?” 常湛不肯多说,只说:“给我做手术的林医生。” 就见叶家秋表情变得很微妙,写满你不对劲。 “能给你做上手术的,不是院长就是主任,再不济也得是个知名外科专家,少说得四五十岁。你这口味……” 常湛气得发笑:“我没那么重口,是主刀带的实习生。” 苏定勉强从震惊中回神,陷入更震惊的怀疑:“你不是连床都还下不来吗?这么快就把人家睡了?!” 钟闻抛给他个“你不懂”的眼神:“要是睡过了还能这么殷勤吗?” 常湛的秉性几个人再清楚不过,是个情种,到处播种的那种,把不以上床为目的的追求都是耍流氓这个人生理念贯彻得彻彻底底。 第2页 这回赛车就是,为了跟李粤明争个男孩,硬是连命都豁出去了,在冲过终点时没刹稳车,撞到了一边的护栏上。 快了一秒,赢了。 就是人差点撞傻。 “你赢的那小情打算怎么处理?”问他话的是叶家秋。 常湛心思早跑了,以前他觉得人可爱清纯,现在想想也就那样,不如林医生。于是说:“再说吧。” “常叔快调回来了吧?” 常湛的父亲常山被调去外地任职两年,眼看任期就要结束了。常湛是个无法无天的,从小没有母亲,因此四位老人更是宠溺得厉害,惯得只有常父一个人能镇住。 “早着呢,还有几个月。” 钟闻和叶家秋都比他大,半开着玩笑提醒:“反正你悠着点,玩归玩,别让常叔知道,不然吃苦头的还是你自己。” 谁让常湛是家里单传,全家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宠是宠,但也有底线。上次常山知道他在外边玩男人之后,气得直接一顿家法伺候,生生打断了常湛半条腿。 偏偏常湛是个倔脾气,天生就是来克他老子的。常山越是不让他做什么,他就越是要反着来。这下倒好,常湛身边连个女生都瞧不见了,清一色的男孩。 几个人没等到他口中的林书雁回来,叶家秋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苏定说中午要去老爷子那儿吃饭,钟闻倒是没事,可也不想在医院呆,跟着苏定蹭饭去了。 临走前,苏定喊道:“别忘了拍个照片,也给我看看林医生!” 常湛笑着:“赶紧滚吧。” 林书雁下午才从研讨会回来,外边儿天不好,回来时下了雨。老师要去趟学校,林书雁没麻烦他送,挤地铁回来的,淋了一身。 好在外边穿了风衣,里面没湿透,他脱下外套就去查房。 十六楼那病人,老师让他多关照一下。 和西医院以前是军区医院,后来改成了普通公立三甲,不过传统保留了下来,到现在仍有不少军人家属来这里看病。 住院部十六楼整层都是高级病房,多接待领导和外宾,房间虽然少,但需求也不多,平时长期闲置。这还是实习以来,林书雁第一次接触到十六楼的病人。 不是领导,也不是外宾,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猜想大概是哪个领导的家属。 电梯很快就到,值班的护士跟他问好。 作为全市最好的一家医院,和西医院向来人多嘈杂,大厅挂号处缴费处总是排满人,病房更是,他所在的外科也不例外。 可十六楼就像与世隔绝,仿佛有一道天然屏障,隔开了外界的嘈杂与喧哗,静得要命。 一时间,要不是身上的白大褂和消毒水味提醒着自己,林书雁会觉得自己不是身在医院,而是在哪家五星级酒店。 同样让他产生错觉的是推门那刻,病房里一应俱全的设备,空调电视冰箱一样不少,病床比对面旅馆的都舒服许多倍,就是酒店套房也不过如此。 常湛悄然不觉有人来了,正啃着苹果看电视。 他伤在左腿和右臂,头上和腰上也蹭了一点伤,都是轻伤,不算碍事。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林书雁还是给他缠了好几圈绷带,嘱咐他要好好修养一段时间。 腰上也就算了,衣服一遮谁也看不见,可头上实在难看,刚才那仨孙子笑了他半天。常湛自己一照镜子,活像个木乃伊。 林书雁走进来,清了清嗓子:“今天好点没?” 常湛其实不难受,可一看见他就忍不住想诉苦,委屈道:“林医生,我胳膊疼。” 他惯会用讨人心疼的伎俩,从小到大百试不厌,小时候爷爷奶奶中招,大了枕边人中招,谁也受不住他这副样子。林书雁自然看不出来他是装的,以为他真不舒服,走过去查看。 他一靠近,常湛就往床边蹭了几下,挨得他更近。 “今天换过药了吗?”林书雁问。 “上午换的,你不在。” 之前换药都是林书雁给他换,今天期待了半天,结果走进来个护士给他换的,笨手笨脚的,弄得他可疼了,不像林书雁那么温柔。 “我今天上午有事不在。”林书雁解释了一句,“可能是包扎得太紧,暂时先别用这只手,等下我给你重新包扎一下。” 他想让林书雁在病房里多呆一会儿,没事找事,又指了指头:“这什么时候能拆掉啊?” 林书雁问:“不舒服?” 常湛:“丑。” “在医院在乎什么形象,又没人看。” 常湛还真是个在乎外表的,毕竟他是个纨绔,除了这张脸和兜里那点钱一无是处,以后还得靠着这张脸潇洒呢。于是反驳:“谁说没人看了?你不是每天都来看我吗?” 林书雁有一秒停滞,随后化作笑意:“在我面前还用注意形象?” “必须要,万一哪天林医生发闲想起我,第一印象别是个木乃伊。”常湛漫不经心,眼神却始终在往林书雁身上瞟,“你说对吧?” “嗯。”林书雁不否认,“不过木乃伊是第二印象了,第一印象是手术台上。” 准确来说,是没穿衣服躺在手术台上。 不过于他而言,那时候的常湛跟实验室里的人体模型没有两样,还是木乃伊更妙一点。 他对木乃伊说:“等明天换药给你换成纱布,透气一点。” 第3页 常湛心头一紧,想到个严重的问题:“林医生,我不会毁容吧?” “不会。”林书雁说,“只是皮外伤,伤口不深,不会留疤。” “真的?”常湛嘴上乖巧,心却早不知道被勾哪儿去了。 水红的嘴唇,袖口随意挽起一截,手腕白皙,湿润蜷曲的头发微微贴在脖颈,往下是令人遐想的脊背……他光是站在那,就衬得旁物黯然失色。 常湛从看见林书雁的第一眼,就被他迷住了。 那不过是两天前,他从手术台上下来,等麻药过了劲,睁开眼第一个看见的就是林书雁。给他主刀的是林书雁的老师高韦呈,也是数一数二的外科医师。林书雁是二助,术后负责他的恢复。 常湛不自觉滑了下喉结,赶紧转移注意,再这么看下去,他都要有反应了。 “林医生,吃苹果吗?” 林书雁刚吃过饭不久:“我不吃。” 眼看着他查完房要走,常湛寂寞得发慌。今天他就见了林书雁这么一次,就想着让他多留一会儿。 于是他啃着半个苹果,开始想话题漫天胡扯:“林医生,你多大了?” 其实林书雁看着跟他差不多,听小护士闲聊时说,林书雁还没正式硕士毕业,现在是跟着他老师在和西实习。他是高伟呈的得意门生,高伟呈很器重他,有意向让林书雁留在和西。 不过市里最好的医院,哪个不挤得头破血流就能留下的。 “二十六了。” 他没觉得常湛唐突,反正每次去查房总有老太太把他拉住,问他小伙子多大了,有对象没?结婚了吗?没完没了的,整个把医院当成了另类相亲角。 还是头一次有年轻人问他年龄。 常湛点头,连忙也把自己交了个底:“我二十二,马上二十三了,跟你差不多。” 林书雁笑笑,差得不多,也差得不少。 还没来得及回话,就听见常湛迫不及待又问:“那林医生,你有女朋友吗?” 话音还未落,林书雁便一愣,怎么这家伙比楼下叔叔阿姨们还八卦。以前为了应付没必要的纠缠,他都是直接告诉人家他有女朋友,无形中省了许多麻烦。现在常湛这么一问,他一时竟没答上来。 “没有。”过了几秒,他才说,“外科比较忙,没时间谈恋爱。” 常湛得意,心想正好,没女朋友最好办,他就可以直接发起进攻了。林书雁是喜欢温柔的?还是强势的?他是徐徐图之?还是猛攻直接拿下? “没时间还是没合适的人?”不自觉眯起了眼睛,危险中带着势在必得。 “都没。”林书雁丝毫不知此时自己已经被眼前的人当做了猎物,弯着眼睛笑道:“你呢?” “我?”常湛说,“我也没有。” 这不算撒谎。毕竟他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身边人虽然没有断过,但没人敢自称是他的男女朋友。 这不,本来看上一个,拼了命赢过来的,他这一住院,也不知道现在人正跟谁鬼混呢。 好在上天眷顾,打个巴掌给个糖,赔给了他个林书雁。 又闲聊了几句,林书雁看时间不早了,楼下还有几个病人要去看,便起身准备离开。 “诶。”常湛勾了下他的衣角,怕他晚上不来了,“我想吃楼下的牛肉粉,你晚上来的话帮我带份吧。” 林书雁晚上约了人吃饭,又想起楼下牛肉粉是辣的,牛肉也是要忌口的东西:“牛肉和辣的都不能吃,伤口不疼了?” 常湛就是打探下他晚上来不来,谁知道搬着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忙改口道:“记着呢,那我不吃了。喝个粥可以吧?” “喝粥可以。”林书雁说,“不过我晚上不在,我让人给你带上来。” 十六楼待遇特殊,别说送个粥,就是要个厨房也不是没有。老师让他多留心这楼的病人,林书雁便争取让常湛满意,省得哪里照顾得不周到,再给老师添麻烦。 这病人不是他能得罪起的,但林书雁也不是会巴结人的性格,只能做到谨言慎行。 林书雁给他换完绷带,起身:“要什么粥,我先记下。” 常湛想想:“红豆粥。” 好解整夜的相思。 第2章 陌生号码 晚上常湛果然没见着人,林书雁托人给他带来的粥也喝得没滋没味。 特护病房是清净,可清净得有点无聊了。常湛打开四人群,闲得发慌找人聊天。 苏定手机就在手边,一叫就出来:“哎,我正陪爷爷下棋呢。” 钟闻蹭了个饭就从苏家溜走了,他刚回国:“我时差没倒过来,洗洗睡了。” 半天叶家秋也没回复,估计正忙,不是出差就是出差路上。他比常湛大四岁,与上一辈不同,他自己开了家公司,做通讯导航方向,这两年混得风生水起。 常湛被困在方寸之地,动弹不得,发了个没劲的表情。钟闻问:“你那林医生呢?” 常湛正为林书雁晚上没来看他的事耿耿于怀:“医生不下班的啊?” 一提林医生,向来最八卦的苏定也不下棋了:“照片呢照片呢?” “哪有照片!”常湛实话实说,“他晚上都没来看我。” 钟闻乐了,用他自己的话怼他:“人家医生不下班的啊?” 常湛从小被宠大的,从来都是要星星不给月亮,还是头一次这么委屈:“那也先看完我再下班啊。” 第4页 钟闻:“呦,医院你开的还是你给人家发工资啊?” 常湛强调:“我是vip!!” 这话他也就跟这俩货抱怨抱怨,还真不敢当着林书雁的面说。他爸给他安排的工作,让他坐四个小时他都坐不住,不到下班点人早没影了,要是有个傻逼客户让他不能准时下班,他肯定把人揍一顿。 现在换位思考一下,好像他就是那个想让林书雁加班的傻逼vip。 苏定只关心那林医生到底是个什么尤物,能勾住常湛的魂儿:“到底有没有照片!” 还真有。 下午林书雁离开时,常湛举着手机偷偷拍了个背影。虽然看不见正面,但那身白大褂干净挺直,丝缕潮湿黑发贴着皮肤,露出下面瓷白瓶口似的一小截后颈。 常湛翻出来,本打算发送出去,却越看越不舍得,只想自己收藏,最后点击取消。 回复:“没有。” 苏定失落,怂恿他继续找机会拍张。 他光顾着回消息,一局下来没动几个子,苏老爷子气得敲他头:“孙子!给我认真点!” 敲得苏定痛了,赶紧放下手机。低头一看前路被堵死,他忙叫救兵:“哥!快来陪爷爷下棋!” 没半分钟,一个高瘦的身影走进来:“又输了?” 苏定不讲武德,已经是第三次场外求助:“我觉得还能拯救一下!” 以前常湛无聊,还能出门找个乐子,现在尿个尿都要蹦跶来蹦跶去,活生生把自己给软禁在这了。 外边还在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绵绵不断。他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也不知道林书雁带没带伞,穿那么单薄冷不冷。 仿佛故意要让他预言成真,林书雁出门时真没带伞。 下班那会儿雨停了,以为不会再下,直接去了跟人约好的地点。谁知吃完饭回来,半路又下起来,粘人得很。 风衣湿了两遍,沾满水汽贴在身上,他脱下扔进洗衣机时,打了两个喷嚏。 喷嚏打完,手机“叮咚”响了一声。 是条短信,林书雁拿起手机解锁,屏幕上跳出来11位数字,一个陌生号码。 【林医生,下雨降温。】 【多穿衣服,别感冒了。】 明明能一条发过来,非要分成两条,抢着给电信公司贡献收入。林书雁还没来得及回复,又是叮咚一声:【明天也有雨,带伞。】 连着几条短信,都是最普通的关心问候,却不像是普通病人会发送给他的。他回了声谢谢,便没再管。 时间尚早,林书雁打开自己的毕业论文做修改。毕业在即,过不了多久就是毕业答辩,他需要把所有数据再审核一遍。 改完论文已经夜深,雨悄然停了,却仍旧有雨水顺着水管流过的哗啦声,在寂静的夜晚成了催人入眠的白噪音。 林书雁起来伸展身体,捏了几下僵硬的脖颈,拿起手机准备去睡觉。 一解锁,页面还停留在那条短信上。他回复过以后,对方没有再发,他揣摩着可能是谁发的,眼前却无端浮现出特护病房那张脸。 精致,漂亮,玩世不恭。 如造物者刀尖下的上等品,刻下的线条流畅完美,挂起的无辜笑容把人拿捏得恰到好处。 他走神几秒,收回目光,明天上午还有场小手术,容不得犯困,伴着滴落在窗台上的雨点声安然入眠。 有人酣然入梦,有人却一夜未眠。 就算这是最高级的病房,标准也达不到常湛要求的十分之一。 陌生的床让他怎么睡都不舒服,降雨后的夜晚凉意侵身,他想念家里的高定乳胶床垫,又想情人的温暖怀抱。 这些都没有,常湛认床厉害,失眠整晚,打了半夜游戏。 钟闻倒时差,睡得早醒得也早,看见他凌晨五点在群里找人打游戏,惊得一震。 常湛什么时候五点醒过? 【醒这么早?】 一夜没合眼的常湛此时正困意来袭,被手机一震又震醒了,以为是林书雁给他发短信了,瞬间清醒。 结果一看是钟闻:【一夜没睡。】 这才正常。钟闻太了解他:【谁又勾住你心里那根弦了?】 【我家床,没它我睡不着。】 钟闻才不信:【少来,在外边开房睡得比谁都香。】 听了这话,常湛竟找不到合适的话反驳,想了半天:【那得看跟谁,要是林医生,那肯定睡得好。】 隔着屏幕都是一股酸臭味,钟闻懒得理他。 天才蒙蒙亮,从厚重的深蓝色窗帘里透进来微薄的白光。 手机彻底玩没电了,常湛也没管,扔在一边,想着林书雁今天是八点半来看他,还是十点来看他。 常湛几乎要掰着手指头,斤斤计较林书雁几点来,今天来几次,又在病房里呆多久。他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公子哥,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林医生是原罪,他夜不能寐相思成疾,无关乎软硬热冷,全怪一个林书雁。 毫不知情自己成了罪魁祸首的林书雁八点半就跟着老师进了手术室,十点才下手术。高伟呈叫他留下,问昨天研讨会上关于医院内部体系改革的意见。 林书雁只是个实习生,连正式体系还没有进入,对这个话题自然没有多大话语权,客观且谨慎地说了几句。 高伟呈点点头,又问他毕业答辩准备得怎么样。 第5页 “昨天按照您的建议又改了一遍,修改了一些措辞。”他想了想,还是说:“曹学长回来了,昨天我们一起吃了饭。” 高韦呈:“曹逸?听说他这两年在国外。” 林书雁如实道:“是,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曹逸是他的大学学长,跟他一起修过高伟呈的课,不过后来没有考研,直接选择了创业。他的公司主要做医疗器械,后来又去了国外调研。 “你跟他关系不错,多交流交流也是好事。”高伟呈喝了口茶,转了话题,“书雁,真不考虑继续往上读?我还是认为你更适合学术方向,临床这块……” “老师,我已经决定了。” 当初高伟呈就想让他继续读博,他认为自己的性格更适合学术研究,毕业后去大学任职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林书雁很坚持,包括这次实习,高伟呈都希望他能改变心意。 “哎,你这孩子……”等林书雁要走了,他才想起来:“对了,十六楼那个病人,没惹事吧?” 林书雁开门的手一怔,眼前浮起常湛那张脸:“没有。” “那就好。”高伟呈放心了点,叮嘱他,“你多关注着点,他有什么要求尽量满足,那是个混世魔王。” 林书雁知道高伟呈的意思,估计常湛大有背景,不让他多惹是非。只是他不明白,一开始老师不让他去沾这类人不就行了,怎么反倒让他去照顾常湛? 再想起那张写满无辜纯良、天真无公害的脸,顿时有点伴君如伴虎的意思。 第3章 疼,林医生 常湛睡了半上午,没等着林书雁,等来了个不速之客。 不是别人,正是他跟李粤明赛车的那个男孩,好像姓宋,叫什么他没记住,光看着人漂亮了。 好看归好看,可跟娱乐圈的那些一样,脂粉味太重。林书雁就不同了,他好看得天然,尤其是身上那股清冷劲,让常湛特别喜欢。 黎颂故意没精心打扮,只穿了件白短袖,下面是条浅蓝色的牛仔裤,乖巧得正符合他的身份。他眼神有遮不住的慌乱,常少为了他赛车出了事,这责任他担不起,与其等着被问责,不如主动来求情。 不过他来的不是时候,常湛正在与周公会面。门外看不清里面的情况,黎颂站在门外,进也不是,走也不是。 不过他想,常少能为了他豁出去半条命,多少还是在意他的。 于是黎颂借着胆子抬手敲门,没反应。 抖着手再敲,病房里发出一声巨兽般的沉闷怒吼:“滚!” 黎颂吓得一哆嗦,更加不敢进去。 常湛有起床气,最烦别人在睡觉时候吵他,正想着是哪个不长眼的往枪口上撞,就想到一种可能。 不会是林书雁吧? 他顿时清醒不少,摸出手机看时间,快十二点了,林医生也该来看他了。 常湛费力下床,翘着一条腿跳到门边。门外已经没有动静,十有八九人是被他吓跑了。 他没好气开了门,一想到可能是林书雁,耐心多了几分。 黎颂被迎面阴沉的气场压得不敢抬头,嗫嚅道:“常少。” 一看不是自己想见的人,常湛半靠在门框上,耐心值耗尽,脸色难看极了:“你他妈谁啊?!” “我……”黎颂没想到常湛根本连认都没认出来他,“常少,我是黎颂。” “什么宋?” “黎颂,黎明的黎。”黎颂还怕他想不起来,旁敲侧击道,“您跟李少赛车那晚,我也在场的。” 是他估量错了自己的分量,无论是在常湛还是李粤明眼里,他都只是个取乐的玩具罢了。 经他这么一提醒,常湛想起来了:“哦,原来你不姓宋啊。” 黎颂:“……” 语气简直无辜,仿佛他才是被忘了的那个人。 “找我有事?”常湛问。 黎颂的语气了多了份不易察觉的生疏:“常少,今天我是来向您道歉的。” 正当这时,放在床头的手机响起来,震动嗡嗡直响。常湛走路不方便,就使唤黎颂:“帮我拿下手机去。” 黎颂咬着唇,走进病房。 他没敢看上面的来电,直接递给常湛。 那天晚上常湛的赛车没刹稳,蹭着护栏的边甩出去十好几米,再隔几米就是山崖,他顿时吓得腿都软了。救护人员围上去救人,他只看见了常湛沾满血的手。 好在常湛现在看起来状态不错,否则那晚在场的所有人都逃脱不了关系。 大家都知道常少跟家里关系不好,尤其是他父亲。可真是要出了事,以常家的势力能把大半个圈子连根拔起。 在场的都是公子哥,背后关系不容小觑,出事都难以自保,更别说他只是个没背景的学生。 常湛不保他,李粤明更不会保他。 等常湛接完电话,黎颂正盯着他看,神情慌乱:“常少,对不起。” 常湛头也不抬,摆弄手机回消息:“哦?” “是因为我,您和李少才起了冲突……” 圈里人人都知道李粤明和常湛不对付,两人处处都要争,起冲突根本不需要理由。可黎颂还是这样说了,找个罪责给自己领罚,省得常少给他更高的罪名。 回消息的常湛这才看了他一眼。男孩始终低着头,从这个角度正好能看清他的脸。 第6页 要说模样,确实是他会喜欢的类型,秀气清纯。论性格也算懂事乖张,稍微欺负两下就哭得湿淋淋,惹人怜爱。 但是现在他看着黎颂,总觉得乏味。 一个林书雁把他口味都变了? 常湛向来是非分明,笑着道:“不,你不用道歉。” 他这一笑纯良无害,落在黎颂眼中却十分惶恐,生怕这位公子哥是笑里藏刀,下一秒就变脸。 常湛说:“我还要谢谢你。” 要不是这场事故,他怎么能遇见林书雁啊。 黎颂一头雾水,眼睛里充盈着的分不清是惊讶还是惊恐。 “谢我……?” 常湛不说清楚缘由,往床头一靠:“是啊,谢谢你让我住院。” 他是真心想要谢黎颂,就是话说出来,有点不对味。果然黎颂脸色顿霎时变得灰白:“常少,我错了……” “行了,没怪你。” 常湛耐心值告急,拿起来个橘子,心里烦得厉害。黎颂很有眼力价地抢过去帮他剥好。 剥好后,黎颂听见他说:“走吧。” “啊?” 黎颂有点没反应过来,这就没事了? 他傻乎乎问:“那常少,我还能跟着您吗?” “你找李粤明去呗。”常湛嘴里含着橘瓣,咕哝说,“他不挺喜欢你的吗?” “可是李少说……” 常湛:“说什么?” “说是您赢了。” “赢了又怎么样?” 说这话时他都没抬眼看下旁边的男孩。那意思很明显,赢了,他常湛不想要了,没人敢往他怀里塞。输了,他想要,也没有得不到的。 黎颂是聪明人,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灰白的脸蛋上又多了几分无精打采,泪都要出来了。他以为自己多少有点资本,如今却被人弃之如敝屣,踢来踢去。 他强撑一丝笑:“那常少您好好养伤,我先走了。” 常湛说了声“不送”。 黎颂挫败地低着头,曾经他引以为傲的资本轻易被常湛几句话碾碎在脚下。早听说这群公子哥混蛋,今天才是真见识到。 他低头走路,开门时撞了人。那人身着灰白相间条纹衬衣,领口纽扣随意解开一颗,下面是条普通深色西裤,明明是最常见的款式,却恰好将男人的一把细腰勾勒。 连外面的白大褂穿在他身上都比别人要好看几分,衬得他身形匀称挺拔。 匆匆一瞥中,黎颂被泪模糊的眼中晃过了张干净清瘦的脸。若不是他身上的白大褂,恐怕黎颂会以为自己误入了哪个片场。 林书雁知道自己来得不巧,要是平时也就罢了,他该查房就怎么查。这次情况特殊,担心惹了里面那位病人不高兴,再给自己惹麻烦,就没贸然进去。 接着他就撞见这个男孩哭着出来。 他耸耸眉,推门进去。 常湛正在吃橘子,以为黎颂去而复返:“你他妈没完了?” “咳。” 常湛听见他的声音,当场表演了个变脸,委屈道:“林医生,你今天来得好晚。” “抱歉,上午有台手术。”林书雁走过来,“今天感觉怎么样?” 其实常湛没感觉,这点伤对于他来说不算重,一没伤骨头,二没伤内脏,都是皮外伤。 但他说:“不好,浑身难受。” “伤口还疼?” 常湛说:“伤口不疼,就是人快憋疯了,干什么都不方便。” 手脚都裹得像木乃伊,方便才怪。 林书雁笑了:“夏天伤口容易感染,处理不好很麻烦,再忍几天” 常湛看着他,眼睛都比平时亮了几分,双眸含笑,“林医生,你吃橘子吗?” “不——” 林书雁正要拒绝,常湛已经自作主张将最后一个橘瓣塞进他嘴里。蜜桔酸甜冰凉,十分可口,他只好咬住:“唔,谢谢。” 常湛收回手,一对桃花眼弯得如月牙:“很甜吧?” “嗯。”确实很甜。 “林医生,你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林书雁问:“你还没吃饭?” 常湛点头,打开手机:“只好叫个外卖了,这附近哪家外卖好吃?” 这可难住了林书雁,他几乎不吃外卖,只在加班时叫过两次,味道实在一般。 “这我还真不知道,我基本都是在员工食堂吃。” 常湛没再勉强,随便点了一家。 林书雁站在床尾低头给他拆绷带,动作很轻,堪称温柔,微凉指尖划在皮肤上,那一点酥痒像小动物的爪子在挠着常湛的心。 他没觉察到来自床头肆无忌惮的目光,检查后轻声说:“腿上伤口愈合得不是很好,平时尽量少动,等会儿上药会有点疼。” 常湛“嗯”了声,愈合得不好他反而高兴,最好能再多住半个月,天天有林书雁陪。 林书雁不知道他的心思,拿了药水和干净的纱布绷带,将袖口随意挽起。一截白净的手腕露出来,常湛盯着,想在上面留一圈红痕。 林书雁在他直白横行的炙热目光中换完了药。 还有右手和额头,所幸安全气囊及时护住了头,伤得不算重。他继续拆绷带,小心检查伤口,掌心相触时有一片湿热。 做医生跟病人接触是常态,这样的动作每天要重复十好几遍,甚至更多,他没有觉得不妥。常湛的心却跳得很快。 第7页 “手上还可以,注意别沾水。”林书雁认真检查着,目光低垂。 他注意到除了这次的伤,常湛身上还有一些旧伤,深深浅浅的褐色疤痕看起来年头不一。这关乎病人的隐私,他不好多问。 不过这次事故起因赛车,想想眼前这张桀骜的脸,估计别的疤出处跟这次也大同小异。 林书雁夹起棉球蘸着药水给伤口消毒,短短几天时间伤口还没结痂,有些伤得深的地方露着模糊的血肉。 常湛不加收敛地看林书雁,某种欲望和情愫在身体里快速生长,延伸到他的血液中,一股脑地往下倒流。 药水擦在他身上,刺痛中带着麻木,他猛地握住了、林书雁的手腕:“疼,林医生。” 林书雁手一抖,力度轻了些:“我轻点。” 常湛睡醒不久,碎发在额前凌乱:“好。” 说完也不松开人家,用手紧紧抓着林书雁左手手腕。 林书雁无奈,这病人怎么跟小孩似的?他只见过小孩子换药疼得委屈巴巴,握着他的胳膊不放的。 常湛这样捉着他的手腕,让他动作不便,想了想说:“你这样我没法换药,要是疼,就抓着我的胳膊吧。” 常湛移开手,老老实实抓住他的胳膊。 他人看着年轻,力气却出奇大,松开时林书雁看见自己的腕表上面,浮起了一圈淡红色的痕迹。 他跟着老师久了,难免对病人有些絮叨,没忍住小声多嘴了一句:“这么怕疼,还去玩赛车那么危险的东西?” 常湛近距离盯着他的脸,外面阳光照在林书雁的侧脸上,那一小块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他能清楚地看见上面浮动的细小绒毛。 以及耳侧那颗如笔尖轻点上去,赭褐色的小痣。 常湛被他勾走了魂魄,连疼也忘了,目光如烙铁落在林书雁身上,烫得难以忽视。 偏偏林书雁正低头帮他换药,错过了他眼中的火热。 第4章 不用管我 给常湛重新上药包扎伤口花费了一些时间。 他始终抓着林书雁的胳膊,以至于上药的动作多少有点不方便,而常湛又是个怕疼的,林书雁手上稍稍一重,他就疼得倒吸凉气。 小孩一样。 正好最近他接诊了两个孩子,一个八九岁,学自行车摔断了胳膊,一个只有四岁,在公园玩让树枝把腿划破了。一换药,两个都疼得稀里哗啦,哇哇地哭。 林书雁觉得常湛也半斤八两。 被他小看了一头的常湛正专心卖惨,想着怎么才能博得林书雁更多关心,让他每天都来多看自己两眼。 “林医生。” 林书雁抬头:“嗯?” 常湛用舌尖舔了舔下唇,漂亮妖冶的脸上浮起笑:“我什么时候能出院啊?” “至少要半个月。”林书雁以为他着急出院,殊不知他恨不得就在医院呆着,“幸好这次伤不重,不然少说要一个多月。” “不过就算出院,你这伤也要好好静养一段时间,剧烈运动肯定是不能做的。” 常湛不知想到了哪里,纯情无辜地望向他:“什么算是剧烈运动?” 林书雁没听出来他语气中的一丝戏狎:“快跑,篮球足球,游泳,还有现在你们年轻人爱玩的极限运动,最好都先不要做。” 听完常湛笑起来:“林医生,你也是年轻人呐。” “我?”林书雁自嘲道,“我就算了,何况我也不爱玩那些。” 相比于常湛每天灯红酒绿,他的生活可以用相当单调来形容。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看看书,钻研课题和论文,下楼慢跑可以称得上他唯一热衷的运动了。 因此他既有手术台上的凌厉,也带了些许文人的书卷气。 连同科室的女医生都说他做风太过老干部,才二十多岁就过上了退休生活,等真退休可怎么办! 两人正说着话,外卖到了。 正好药刚换好,林书雁将换下的绷带扔进垃圾桶:“那你吃,我先回去了。” 常湛嫌外卖送得太快:“林医生,我点的多,你再一起吃点吧。” “不了。”林书雁拒绝得很干脆,“我刚吃过。” 常湛把餐盒一一摆在桌上,足有五六个。林书雁一看,居然是日料,最中间摆着鳗鱼饭。 常湛解释:“我点的套餐,不知道有这么多,反正我自己吃不完,林医生不帮我,就全要浪费了。” 林书雁推辞不过,实话实说:“医院有规定,现在是上班时间。” “理解。”常湛没有再勉强,思索片刻:“那等我出院了请你吃饭。” 林书雁正拿着笔记本做他的病情记录:“嗯?” 那一秒的呆滞让常湛觉得他很是可爱,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林医生照顾我辛苦了,等出院请你吃饭。” 林书雁正要拒绝,这本就是他的职责所在。还没开口,便听见常湛道:“不许拒绝。” “……” 常湛的伤其实恢复得很快。第一是没有伤到骨头,并不是太严重。二是他年轻,身体素质比常人要好许多。 林书雁几乎每天都来,有时候一天两三次,也不全是换药,偶尔来查查房,陪病人聊聊天。 他很早就注意到,常湛虽然有身份有地位,一看就是非富即贵,但来探病的人并不多。除了上次碰到的男孩,他还没见有其他人来过。 第8页 至于常湛的家属,他一次也没见过。 事实上,除了黎颂和三个发小,真没有人来看过常湛。他车祸的事雷声大雨点小,瞒了许多人没告诉,他这人又嫌烦,不喜欢别人围到他跟前嘘寒问暖。 他爸就不说了,要是这事传到他老人家耳朵里,腿没断也得给他打断。何况常山在千里之外,就算知道也根本没功夫管他。 他又从小就是个没妈的,唯一疼他的祖父那辈,怕他们瞎担心也瞒了过去。 至于其他狐朋狗友,那都是假交情,没一个真心待他的,不过是想攀上他的势力,好达到自己的目的。 后来钟闻和苏定又分别来了两回,赶得时间不巧,几次都没碰上林书雁。倒是看护的护士说,十六楼病房里一屋子帅哥,害得她花痴病都要犯了。 最近几天天气不错,赶走了前几日的阴雨。初夏风轻云淡,不冷不热。 常湛憋得浑身难受,但护士说没人陪同,不许他下楼。 别说是护士说的,就算是院长亲自命令的,他该不听还是不听。可偏就是这样一句话,让他更加憋屈,自己一个人在医院里瞎逛悠有什么意思? 于是傍晚,夕阳正好的时候,林书雁看见十六楼病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闷闷不乐。 “今天天气好,你可以下去转转。”林书雁走进来。 常湛没吭声。 窗帘拉着,屋里晦暗。林书雁“唰”地一声拉开窗帘,窗外风景立刻映入眼帘,远山如画,夕阳映挂其中。 虽然说十六楼都是高级病房,但单从视野来说,这间才是vip中的vip。 常湛没心情欣赏这vip专享风景画,要是你被关在一个房间里,从同一个角度看过同样的几次日落,估计也不会再有任何欣赏的兴趣。 “怎么了?”林书雁也注意到了。 对他来说,这样的风景是少见的。无论是他工作的科室,还是住处,都被高楼遮挡,享受不到这样的美景。 手机被常湛扔到一边,游戏也玩得没劲了。他拿被子把自己蒙住,生闷气:“没意思。” 林书雁纳闷,这是怎么了? 不知他是对这里的风景不满意,还是对自己不满意,常湛今天好像气特别大。 生怕是自己惹了他却不自知,林书雁问:“你哪里不舒服吗?” 哪都不舒服!浑身难受! 什么时候才他妈能拆掉身上缠的这些玩意! 常湛在心里咆哮一番,对林书雁却还算温柔:“你出去吧,不用管我。” “……”林书雁无语,明明这家伙满脸写着:快来问我怎么了。 他想了想,随即说:“你好久没下楼了吧,我带你下去转转吧。” 常湛立刻活了,就差从床上跳起来:“真的?” “嗯。”林书雁暗自松了口气,看来他准确找到了这人的症候所在,“真的,走吧,反正我现在也没事。” 第5章 原来你有我电话 下午五点半,夕阳洒满了湖畔。 和西医院环境是出了名的好,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两个,和四个全军重点学科,其中林书雁所在的外科便是其一。 医院前几年进行了扩建,在旧址基础上不仅加了外科和急诊大楼,还进行了环境建设,将一旁的湖心公园一并归入企划中。 病房里有轮椅,常湛不坐,非要逞强自己走。 “我又不是残废。”他理直气壮。 林书雁无语:“要是扯到了伤口,又得多住半个月的院。” 常湛巴不得多住几天,还能跟他好好培养培养感情,说不定等他出院的时候,林书雁就舍不得他了呢。 他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心里想着林书雁喜欢类型的人,是温柔的,还是霸道的? “白天出来晒晒太阳也挺好的,这里风景好。”林书雁自然不知他在想什么,“小心台阶。” 常湛觉得自己应该霸道一点,林书雁都这么温柔了,再喜欢个温柔,两个人生活跟打太极一样,你来我去,你躲我闪,还有什么意思。 “林医生,你在哪个学校读书呢?” “医科大。”林书雁毫无隐瞒地告诉了他,“快毕业了。” 这不算什么隐私,和西医院只负责一个学校的教学工作,毫无疑问就是省里最好的医学院。 常湛记下。以前他那些都是戏院啊音乐学院的,好像还有个师范的,这么一想,林书雁确实很特别。 “毕业就能留在和西了吧?” 林书雁笑起来,他的笑总给人如沐春风的愉悦:“和西哪是那么容易就能留下的?多少人挤破了头。” “林医生你这么厉害,肯定能。”常湛笃定道。 他的手术就是林书雁做的助手,能给他做手术的人,绝对不简单。 两人在花园里转了几圈,夕阳慢慢沉下去,风吹柳条,常湛的胳膊被林书雁扶出一片温热。 正在这时,他的肚子非常不合时宜地叫了两声。 “你还没吃晚饭?”林书雁问。 “没有。”他憋得都没胃口了,“林医生,你吃过了吗?” 林书雁眨了下眼睛,最后一点夕阳沉在他的眸子里:“巧了,我也还没。” 那太好了。常湛暗自欢喜,机会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 “那一起吧,之前说过要请你吃饭。” 第9页 不料林书雁却说:“今天就算了,等下要值夜班,我打算去食堂吃。” “食堂也行。”常湛不放过任何一点能跟他相处的机会,“今天不算请你,改天再请。” 林书雁以为他只吃山珍海味,病号餐都是三菜一汤,还是专门请厨子做的那种,食堂恐怕容不下他这尊大佛。 于是想了想说:“医院食堂油水大,我怕你吃不惯。” 常湛十分厚脸皮,非要跟他一起吃:“谁说的?以前在部队里馒头就着白菜汤都能吃下去。” “你当过兵?” 林书雁惊讶。毕竟常湛看起来还很年轻,公子哥一个,不像愿意主动去受苦的人。 常湛当然不是主动的,谁愿意去受那种苦啊,还不是他不好好念书,被他爸强制送进去了。馒头就白菜汤也不是他愿意吃的,是整整饿了三天,才忍辱负重吃下去的。 吃的第一口他差点没吐出来。这也能叫饭? 没想到这件事现在竟然值得炫耀:“当过两年,被我爸送进去的。我不去,他就打我,我又打不过他,只能去了。” “……” 果然。 他隐约知道常湛身上那些旧伤是怎么来的了。 两人一路沿着湖边走到食堂,刚过饭点,人不算多,林书雁拿盘子打了份菜,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常湛转悠了三圈,才找到几个想吃的菜。 林书雁没说错,油跟不要钱一样。 他看见林书雁盘子里空荡荡的一个菜,还是素的,眉头一皱:“你就吃这么点?” “中午吃饭晚,不太饿。”林书雁说。 再看自己盘子里,糖醋排骨,粉蒸肉,外加两个肉丸子,还有一碗汤,丰盛至极。难怪林书雁这么瘦。 这样可不行,抱起来不舒服,硌手。趁着还没动筷子,他把自己盘子里的肉分过去一半:“我打的菜太多了,吃不完,林医生你帮我吃一点。” 林书雁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轻叹了口气:“食堂份量大,你下次记得少打一点。” “知道了。”常湛咬了一口丸子,味道不算太好,问,“那我下次还能跟你一起来吃吗?” 食堂要刷员工卡,他没有。 林书雁向来好说话:“唔,你想来的话可以拿我的饭卡。” 常湛全身通畅了,胃口比刚才闷在病房里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大口吃起来菜。虽然没他家厨子做的好吃,但勉强能下咽。 重要的是,他是跟林书雁一起吃的。 奇怪的是,以前他不喜欢跟别人一起吃饭,除了他那几个发小。有时候跟人上完床,吃饭的时候转眼就把人抛下了,惹得好些人哀怨不已,同时给自己留下了个情绪多变阴晴不定的恶名。 这顿饭却吃得很舒服。 从食堂出来天色已经暗了,林书雁把常湛送回病房,等下他还要值班查房,不欲久留。 常湛不想让他走,撒着娇道:“林医生,你明天能不能早点来看我?” 其实林书雁也发现了,这个病人好像特别依赖他,不过他只当是常湛是独生子女,平时也没人来医院看他的缘故。 看到他孤独期待的眼神,林书雁不忍道:“我明天休息,上午会有护士来给你换药。” 忽然间,常湛就没那么高兴了,仿佛刚才的陪伴都是在为明天的缺失铺垫,吃到嘴里的糖也就没那么甜了。 林书雁看见他的神情一瞬间落寞起来。 “我把电话留给你吧,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常湛任由他把号码输入到自己的手机里。在输入了六位数之后,林书雁发现了静静躺在通讯录里的那串熟悉的数字。 他恍然:“原来你有我电话。那就好,有事随时联系我,二十四小时开机。” 作为医生,这是必须的,错过一通电话可能错过一条生命。虽然他现在不是正式医生,但这个习惯已经养成。 电话号码取悦了常湛,他心情稍微好了点:“嗯。” 第6章 他同意了! 夜里起了风,常湛又小半宿没睡。 他掰着手指头算自己还有多久出院,数羊似的,数来数去把自己数睡着了,最后得出来的结果是不到一周。 追林书雁有点棘手,人家医科大的高材生,直男一个,常湛虽说男女不忌,但以前十个里有八个是自己凑上来的,哪用得着他去追? 最多也是就像黎颂那样,横刀夺爱一把,过程不会太曲折。 他这个人,做什么都顺风顺水,仗着权势,从小到大没有得不到的东西。除了他爸是他的克星,总不让他如意以外,这二十几年还没吃过多少苦头。 对于林书雁,他决定先徐徐图之,实在不从,就霸王硬上弓。林书雁还能去告他不成? 想通了这件事,他安安稳稳睡了个好觉,一觉天亮。 第二天迷迷糊糊睁开眼,正要起床,常湛就看见床边怼着一张大脸,是来看他的苏定。 他整个人都被吓精神了,灰着脸骂:“靠,你他妈魂啊,没声没息地就进来了。” “是你睡太死,我都在这坐半个小时了。”苏定咯吱咯吱啃着清脆的苹果,“苹果都吃第二个了。” “那你凑这么近干嘛?”常湛推开他那张大脸,上下打量着他,“你不会想趁我睡觉,图谋不轨吧?” 第10页 苏定顿时吓得苹果都差点掉了:“我是直男!” 常湛跟他开玩笑:“没说你不是,我以为刁民总想谋害朕。” “谋害你有什么好处吗?”苏定笑得不行,“有的话我下次试试,是能继承你的游戏账号还是继承你的林医生?” 常湛:“那你干什么?” “你还好意思说,你怎么睡个觉还咯咯乐呵,怪瘆人的。”苏定回想着问,“梦见什么了?不会是正跟林医生春宵一度吧?” “哪有?手都没牵着。” 不过,他刚才睡觉还笑了? 回忆两秒,好像真是梦见林书雁了。具体内容想不起来,反正不是春梦,要是那种梦他能没半点反应? “不是吧你?听你说的,我以为你们都快那个那个了。” 他正戳中常湛软肋,要按平时的速度,估计连床都上了好几回,还有两天就能分手倒计时了,怎么到了林书雁这里,速度直接零点二五倍速。 回归正题,他问苏定:“你怎么来了?” 苏定穿了身运动装,松垮地往旁边椅子上一趟:“在家闲得慌呗,你这腿什么时候能好?说好过几天一起去冲浪呢,能不能行?” “冲个头!他说了,不能剧烈运动。”常湛心里甜滋滋的,“那俩呢,怎么没一起来?” “秋哥出差了,闻哥电话没打通。”苏定在四个人里年龄最小,对叶家秋和钟闻都要叫声哥,就见了常湛时喊时不喊,看心情。 常湛还想请这几个人给他支支招呢,现在就只有个恋爱经验为零的苏定,不问也罢。 过了几秒,他还是忍不住开口:“你有没有追过人?” 苏定很干脆:“没有,你知道的,我是母胎。” “……”怎么听着还挺骄傲,“不是,你也二十一了,该谈谈恋爱了吧?” 苏定:“我哥说了,我还小,情场险恶,容易被骗。” 常湛心说,你哥就是个变态控制狂,也就你看不出来,还乖乖听话。 眼下苏定反应过来了:“你要追谁?这么快就变心了?” 常湛委屈:“谁说我变心了?我就是要追林医生。” 苏定彻底迷了,眼前这个人可是换情人比换衣服还快:“这种事你还用问我?” 这么说吧,几乎百发百中,没有一个能坚持住不沦陷的。 可追求人不过是吃饭电影加送花,偶尔超跑送回家,约会套路千篇一律。常湛想过那些,觉得都配不上林书雁。 “平时你追人那些套路呢?” 常湛嫌弃:“那些都太俗了。” 苏定:“……” 两人等到护士来换药,也没想出来个不俗的方法。苏定来了两次,都是这个护士给常湛换的药,今天又是,不禁急了:“不会今天林医生又不在吧?” “他今天休息。”常湛遗憾道。 “我运气也太差了!”苏定快哭了。 正在换药的护士听见他们的对话笑了,问:“你们在说小林医生呀?” “嗯。”常湛问,“林医生来和西多久了?” 护士想了想:“快一年了吧。” “不转正?” “说不准,和西多难进啊,这两年外科一个实习生都没留下来。”护士说,“不过小林医生是高主任的得意门生,成绩好做事认真,长得又好看,没准能留下来。” “光是我们科就好几个喜欢小林医生的,他走了得多伤心呐。” 这下说得苏定更想看看林书雁的真面目了:“诶,有照片没?” “还真没有。外科每天忙得要死,连团建都没时间去,就聚过一次餐,小林医生还没参加。”说起来,护士也觉得挺遗憾了,“对了,一楼科室简介上好像有照片,没注意有没有小林医生。” 苏定当即就想下楼去看。 不过他还是很矜持地等到护士离开,才准备一溜烟走人。常湛把他拦住:“我也去。” “你这腿能走吗?”苏定表示很怀疑。 常湛还没把人追到手,就当宝贝疙瘩藏着,怎么能让他领先:“没事,早就结痂了。” 两人坐着电梯下到一楼,果然看见大厅侧面放着外科简介,上面有一张合照和各专家照片。合照有些年头了,里面自然没有林书雁,不过很快常湛在实习生那一栏找到了他。 别人都是穿着白大褂拍的生活照,就他,是张蓝底证件照。 照片上的林书雁还有几分未褪去的青涩,可能是大学时候拍的,头发比现在短几寸,拍照前不知刚吃过什么,嘴唇红润得厉害,清秀中带着几分稚嫩。 苏定看得一愣:“证件照都这么好看,难怪把你迷得不要不要的。” 常湛还没把人追到手,就开始炫耀:“那自然。” 边说他边拿出手机,把那张照片拍下来,保存在了相册里。 他醒来已经十点多了,跟苏定一顿插科打诨,还没顾得上没吃早饭,此时肚子饿得叫唤起来。 “饿了。”常湛收起手机,对苏定说,“对面有家牛肉粉,馋我一个星期了,你去打包两份回来。” 林书雁说他要忌口,牛肉不能吃,辣也不能吃,这不能吃那不能吃,常湛生怕被他逮着,忍了一个多星期,今天终于忍不住了。 苏定也没吃早饭,早饿了:“行。” 林书雁不在,他要破戒,手指摩挲嘴唇嘱咐道:“放两份牛肉,不要葱花,多放辣。” 第11页 “好嘞!” 林书雁的午餐不太丰盛。他搬出来独居以后才开始学着做饭,只可惜他在厨艺上没有在医学上那份天分,只到了能饱腹的程度。 蛋炒饭在锅里被翻滚着,放在一旁的手机叮咚响了一声,他以为是短信,打开却看见一条微信上的好友请求。 备注那一栏明晃晃写着:林医生,我是常湛。 后面还附送一个卖萌的表情。 幼稚。 林书雁轻轻笑了一下,点击了接受。 片刻走神间,盐却抖多了,好好的蛋炒饭咸得难以下咽。 被通过好友请求的常湛正在嗦粉,这家店料足,牛肉整整铺满了一层,加上辣椒酸爽至极。 “叮咚”一声,手机传来消息。 【林 已通过了您的好友请求】 常湛筷子一抖,一片牛肉落入红汤中:“他同意了!” 正在嗦粉的苏定:“这么快!不是我说,你真有一套,刚才还没进展,这么快人家就同意跟你交往了。” 这前后才一个小时吧。长得帅就是任性,没想到林医生也是个颜控。 常湛纠正他:“他同意了我的好友请求。” 苏定:“……”就他妈无语。 怎么形容他现在的心情呢,就是他这边都以为要全垒了,结果那边小手还没碰上。 既然加上了好友,就不能白浪费这资源,常湛思前想后,删删减减,最终在对话框输入:【林医生,你吃饭了吗?】 林书雁一向简单:【嗯,正在吃。】 【我也正吃呢。】 常湛本来想给他发个照片,但一看自己的碗里红辣辣一片,还是算了。 出于监护医生的关怀,林书雁叮嘱他:【你伤还没恢复好,注意忌口。】 常湛咬下口牛肉,吃得正香,脸不红心不跳地回复:【好。】 第7章 又约了人? 要不是第二天林书雁查房,看见十六楼尽头那间垃圾桶里扔着两个几乎被辣椒染红的一次性餐盒,就真以为常湛知道忌口。 泛着红油的餐盒昭示着这位病人昨天吃过什么,还吃得非常痛快,一个人吃出来两个餐盒呢。林书雁觉得又气又好笑,什么也没说,提着垃圾袋就出去了。 常湛被抓了个现行,恨自己粗心大意,昨天苏定走时竟然忘了让他把垃圾带走。 他过习惯了逍遥日子,医院住得实在憋屈,残废一样不能走不能跑,连想吃点东西也不能吃,真想现在就办了出院,赶紧远离这破地方。 不就是个林书雁?以为自己非他不可么?医院外边有千千万万个人等着他。 他当即就要打电话找人办出院,不想没两分钟林书雁去而复返,端着一拖盘瓶瓶罐罐。 “换药了。”林书雁径直走到窗边,推开窗通风,“下次吃完的餐盒记得扔,病房里全是味儿。” 常湛这只在炸毛边缘的大狮子立刻温顺起来,收起爪牙。 “额头和手臂不用再上药了,今天就可以拆纱布。腿上也已经结痂,再换两次药就能出院了。”林书雁说道。 “这么快?”常湛刚才还嚷嚷着要出院,现在告诉他真的能出院了,好像又没那么高兴,“不用再多住几天?” 林书雁没见过这么主动想留在医院的:“剩下的恢复在家里进行就可以。” 他语气不急不缓,听不出来有任何情绪。常湛心凉了半截,转着食指上的装饰戒指,揣摩他的心思:“林医生,你生我气了?” 林书雁先是一愣,随后笑起来:“我犯不着跟你生气。” 其实他是有点气,但不是生气,只是觉得好笑又无奈。就像小孩子偷吃了颗糖果,明明糖衣还在手中握着,却偏要谎说没有,笨拙得要命。 不过他犯不着跟常湛生气。他遇到过比常湛刁钻无理难缠的病人多了,冲着他大吼大叫的,动手闹事砸人的,不知道遵守医嘱的病人也多了去,他哪儿能各个都生气? 他清楚生气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人各有命,贪图口舌之欲的也有可能会寿终正寝,一生清心寡欲的没准倒少活几天,他只是个医生,不是活菩萨,尽到了作为医生的责任就够了。 就算常湛是VVIP,在他这里,也始终只是个病人。 常湛自知理亏,哑然无声。 现在林书雁心里的他肯定是个无良骗子,不骗钱,专骗感情那种。昨天林书雁才加了他微信,不会等会出了病房就把他拉黑吧? 他也想要让林书雁体会一下那种抓心挠肺的感觉。 “你有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 林书雁抬头看了他一眼,以为他又想请自己吃饭,于是说:“没有。” 常湛继续问:“那人呢?” “也没有。” “……”常湛头一次被怼得这样彻底,更加委屈,“林医生,病房里实在太无聊了。我住院这么久,不能跑不能跳就算了,连饭都是清汤寡水,想吃的都不能吃,你说难不难受?” 立刻,林书雁眼前浮现常湛每天吃的东西,不由皱眉,那也叫清汤寡水? 果然vip对于清汤寡水的概念都跟他这个社畜不一样。想不到这么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竟然也会被医院楼下十几块钱一份的牛肉粉馋住。 “人要学会及时享乐,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常湛见他不说话了,忙下了一番总结,“我这是用食物填补心灵的空虚,再不吃点想吃的,我都要抑郁了。” 第12页 难为他为了一碗牛肉粉,把理由说得冠冕堂皇。连林书雁被他说乐了:“你这明明是在作贱自己的身体。” 常湛无所谓道:“我身体好,稍微作贱一两次也没大碍。” 到底是年轻,林书雁不大认同,自己不过比他大四岁,难道已经有代沟了? 何况他可并非一两次,吃喝玩乐处处作践身体,大到车祸,小到一碗牛肉粉,丝毫不知道顾忌健康。 林书雁说:“你的伤口正处于结痂期,辣椒会让伤口刺痒难耐,局部充血,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发炎,甚至会留一道疤。” 常湛一惊:“又留疤?” “所以才要遵医嘱忌口。”林书雁低头认真的模样,仿佛正在课堂上严肃且完美地回答着一次提问,“人不能贪图一时享乐,等你以后就……” 说到这里,他忽然愣了下。他跟常湛说这些做什么?反正他已经尽到了一个医生该有的责任。等到常湛以后后悔,又关他什么事? “就怎么样?” 常湛被他说得老老实实靠在床头,腿正在被林书雁握在手里上药。他知道林书雁没有生气了,因为他的动作照旧轻柔,如阳光下温柔的海风。 “以后留下毛病,就后悔吧。”连开口也是温柔的,明明带着点恐吓的意思,却毫无威慑力。 常湛用目光打量着他。 如果林书雁不笑,那么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清冷,甚至有点生人勿进的气质。可偏偏他的睫毛很长,弯起的弧度让他整个人随和了许多。 再看那双正在持着棉签擦药的手,手掌宽大,指节修长,肉却很少,以至于瘦弱得连指节都凸出明显。全身的气质加这么一双手,如果林书雁不做医生,应该去当个艺术家。 常湛看得仔细,生怕错过一分一毫,目光近乎直白,欲望和渴求毕现。 上次在病房里,他也是这样盯着林书雁看,如果对方是一张薄纸,恐怕此时已经被他的目光穿透,浑浑灼烧起来。 这一次他没那么走运,被林书雁抓到了他的目光,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怎么了?” 上午十点钟的阳光从侧面穿进他的瞳孔,深褐的眸子被照耀成浅茶色,透彻明亮。他一脸无辜地看向常湛,常湛也看着他,双双视线交接,时间仿佛凝固。 其实只有一秒,甚至短到零点几秒,林书雁却感觉过了很久。过后,他匆忙移开目光,放在常湛小腿上的手也不自然地移开:“好了。” 常湛如大型猫科动物眯起双眼,慵懒地伸了个腰,刚才的危险气息消失殆尽:“林医生,今天下午还陪我去散步好不好?” “嗯。”林书雁没有理由拒绝,这也是帮助病人康复的一部分,保持心情愉悦,“四点半要开会,开完会我再来。” “好啊,那一起去食堂吃晚饭。” 林书雁却道:“今天恐怕不行。” 常湛脸色也变了变,话里都带上了莫名的酸意:“又约了人?” “不是。”林书雁笑起来,“今天要回家吃饭。” 常湛意味深长地“哦”了声,心里那股隐隐的不痛快慢慢散去:“说好了的,等我出院了请你吃饭,不能爽约。” 其实林书雁是个把工作跟生活分得很开的人,他生活中的朋友,很少跟他有工作上的联系。尤其是常湛这样的纨绔,他不想招惹上。 毕竟无论从哪方面看,他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不像是能做朋友的两个人。 不过他之前确实随口答应过常湛,不想让对方挑毛病,此时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好。” 第8章 他的那条路 果然如林书雁所说,没两天医院就通知常湛可以出院了。 他出院那天高伟呈亲自来了,这位成就斐然的外科主任已年过半百,对学生耳提面命,对领导没大没小,却对十六楼这位年轻病人还算尊重。 “这是我老师,也是你的主刀。”林书雁主动向常湛介绍。 显然常湛对这个老头子没多大兴趣,本来连看都不想抬头看一眼,却碍于林书雁,竟主动跟着喊了声老师。 高伟呈很是意外:“这段时间你们两个相处得还好吧?” 看似是在问两个人,目光却只落在了病床上,林书雁知道不是在问他,就没吭声。常湛略微一回忆:“挺好,林医生很照顾我。” 这是实话,林书雁心细,不但帮他换药,还陪他下去遛弯散心。最重要的是,林书雁长得好看,光来病房溜达一圈,就让人赏心悦目。 “那就好。”高伟呈松了口气,颇为得意地说,“书雁是我带过最好的学生,你们两个年纪相仿,相处起来肯定比跟我这个老头子愉快。” 对这两个人,他都非常了解。常湛骄纵,林书雁固执,一开始他还怕这两人会起冲突,没想到听常湛的口气,对他学生还颇为尊重。 就是不知道他这步棋,走得是对还是不对。 常湛出院的时候仍旧是三个发小来接的。 半个多月,他终于脱下了病号服,换上一身贼拉风的衣服,一个人走出了一条队伍的气势。 高伟呈看完他就走了,林书雁帮着他处理出院的相关事宜,看见他那得瑟样,笑了半天。 “这两幅药你记得按时吃,还有不能剧烈运动,最好忌口一段时间,有事及时打我电话。” 第13页 常湛半靠在车门上,墨镜挂胸前,把药接了过去:“没事能不能打?” 林书雁眉头一拧,想起来之前他给自己发的几条短信。还没想好怎么回答,便听见常湛语气有点委屈:“我以为咱们是朋友了呢,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坐在车里等他的钟闻和苏定听见这话,差点没笑喷。这世道,狼也能藏起尾巴装小狗崽了,还像模像样的。 可怜林书雁毫不知情,干脆送佛送到西,迁就着他说:“当然是,没事也可以打我电话。” 常湛总算满意,又跟他说了几句,才磨磨唧唧上了车。 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成天想着出院,现在出院了,他还真有点舍不得,以后都没林书雁给他上药了。 当然,这些都是一时的。上药算什么,他还要林书雁跟他上床呢。 光想想,常湛都要硬几分。 相处了几天,他发现林书雁这个人对谁都很好,基本一视同仁,对他好也不是特殊照顾。不过这份好里,或多或少带了些疏离,止步于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不多一分,不少一分。 对于自己,他始终保持着一丝谨慎和小心翼翼,这是经过时间磨砺出的圆滑,看来林书雁也并非是个头脑天真单纯的人,对人情世故他拿捏得很准。 但要说心机,林书雁又是没有的。他呈现出来的就是他最真实、最不加掩饰的那一面。常湛看惯了人心,谁对他是真好,谁是假笑,心里一目了然。 “也不知道该说林医生是幸运还是不幸,怎么就摊上你了!”钟洛叹了一口气。 常湛不服:“我怎么了?他好看,我帅,我俩天造地设天生一对!” 这话在一定程度上半点没说错。常湛一米八七的身高,身材匀称结实,两条长腿比例惹眼,尤其是那张漂亮精致的脸蛋,找个娱乐公司包装包装能直接出道。 加上他家境优越,有钱有势,难怪多少人倒贴着要给他上。 苏定听不下去了:“你!你说你怎么了?” 常湛自我感觉良好:“我怎么了?” 苏定数着手指头控诉:“花心,爱玩,风流,用情不专……还有什么词来着?反正就是不好。我哥都把你当反面教材教育我。” “靠!我在你们眼里是这种人?” 苏定疯狂点头:“嗯嗯嗯嗯嗯!” 虽然四个人是一个大院长大的,但性格各有不同。 叶家转商,叶家秋开公司开得风生水起,每天疲于各种会议和出差;钟闻出国留学了几年,不常在国内,最近才回来。苏定上面有个哥哥,管他管得严格,不敢在外边乱来,十点必须回家。所以几个人里,就常湛玩得最疯。 没办法,他是家里单传,含着金钥匙出生,全家的宝贝疙瘩,自然被溺爱成性。除了他爸,常湛谁都不怕,反正在外边惹了事一堆人抢着给擦屁股。 但他这人也有底线,虽然玩得疯,不学无术惹天惹地,不过从来不触雷区,触及法律底线的事一件不沾。他心里清楚,要真出点事,他爸也不一定能兜住他。 “用情不专又不犯法。”常湛理直气壮反驳,“再说,我那又不是不专一,是来的快去的也快,感情的事你情我愿,分手费我少给了吗?” 钟闻皮笑肉不笑:“你是真看上这个林医生了,还是就想跟人家上个床?他跟咱们不是一个圈子的,你可要想好。” 他第一眼看见林书雁,就知道这人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算真有点交集,最后也走不长久。 常家就这么一个孙子,就算现在再宠溺,再由着他自己胡来,也不可能任他跟一个男人过日子。 平时常湛跟人玩玩就算了,毕竟他那些情人里也没有几个目的单纯的人,不是图他钱就是图他手里资源,对于他的秉性一清二楚,最后能落个和平分手。 林书雁不一样,他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既不懂所谓的规则,也不懂常湛。 “我真挺喜欢他。”常湛歪着头,长腿一伸,“就是想每天都看见他,吃饭也想,做梦也想。当然了,也想跟他上床。” 钟闻“啧”了声。 送走常湛之后,林书雁回办公室去找高伟呈,跟老师商量下午手术的细节。 谈完正事,他犹豫了几秒问:“老师,您以前认识常湛?” “认识他父亲。”高伟呈缓缓说,“我跟他爸是老战友,当初在部队很照顾我,这小子的满月酒我还去喝过呢!转眼都二十多年了……” 林书雁当初考研特意查过高伟呈的资料,知道他当过军医,退伍后被分配到和西医院。难道就是因为认识,才让他去照顾常湛? 高伟呈一眼就看穿了他的疑惑:“书雁,我知道你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你成绩好,也有天赋,可要进入体制内,光有能力是不够的。” 林书雁明白。 前几天在医院体系改革的研讨会上,提到的就是这个问题,现在医院内拉帮结伙作风严重,像他这样没后台没背景的人,很容易被排挤出去。 “尤其是常湛这种高干子弟,跟你不是一路人,你不喜欢跟他打交道很正常。”高伟呈顿了顿,语重心长道,“可是作为老师,不能不为你多想想。” “我这几年身体也不大好,再没几年就该退了,你还年轻,没人给撑腰难免会受人欺负。你是我见过最有天分的学生,也是我最引以为傲的学生,我不愿意你将来受委屈。” 第14页 高伟呈说:“常家这孩子是顽劣了点,但没有坏心,你们能聊得来就做朋友,聊不来就当老师没有说过。现在路我给你铺上了,走不走你自己决定。” 刹那间,林书雁明白了高伟呈的用心良苦。 在他还在茫然自己能不能顺利留下时,高伟呈就已经在泥沼中给他铺路了。 而常湛就是他的那条路。 作者有话说: 这篇不会很虐的,主要想练一下剧情和节奏。 第9章 那给你吃 出院以后,常湛更如脱缰野马,没一天安生待在家里。 他住了半个月的院,基本摸清了林书雁的排班表,这天他出去跟朋友吃饭,等林书雁快下班了,就把车往医院门口一停。 林书雁没车,来回都是坐地铁,地铁站就在医院旁边,走路二百米不到。 像他们这种实习生,下班基本没正点,忙完手头的活才能走。下班后林书雁又去病房转了一圈,写了几个上午没写完的病历才收拾东西走人。 他出医院大厅时天快暗了,晚霞沉下去最后一点颜色,将天穹染成墨蓝色。月亮攀上来,往人间撒着银白色的光。 他没车,也不识车,自然将那辆白色的r8忽略过,在心里估算着这个点的地铁站人多不多。 常湛等了快一小时,好在没白等,身子倚在车门上冲林书雁吹了声口哨。 “林医生!” 林书雁抬头,才注意到停在不远处的车:“常湛,你怎么在这?” “跟朋友在附近玩,正好路过。”他随口扯了个理由,“想着你快下班了,来看看你。” 这话说得很暧昧,若是男女之间,必定会让对方多想。林书雁一个男人,都觉得这话里有几分别扭,不像普通朋友的对话。 夜色撩人,常湛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内心翻涌:“上次说过要请你吃饭,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怎么样?” 这顿饭左右是逃不过,林书雁正好今天没事:“好啊。” 那天跟高伟呈聊过之后,他回去想了很久。常湛这人并不坏,只是身份地位跟他云泥之别,交个朋友未尝不可。 至于以后,现在想太多也只是庸人自扰。在他看来,常湛无非是住院期间太无聊,才跟他走得近,现在出院了,以他的圈子,不缺自己这一个朋友。 大概是没想到他这么干脆就答应了,常湛稍稍愣了一下,随后眼中又恢复了笑意:“那你有没有想吃的?” 正好今天听两个病人出院后要去吃火锅,林书雁许久没吃,也跟着有些嘴馋:“去吃火锅吧。” 常湛自然没意见。 他邀请林书雁上车:“那走吧?” 林书雁这才注意到这辆车似乎比其他车要惹眼,先不说停的位置在医院正门口,这辆车上聚集的目光也比其他多一些。 大概是因为这辆车价格不菲,林书雁向来不喜欢太高调,而且常湛的腿伤还没恢复完全,这种情况下开车太危险。 “你左腿肌腱损伤还没完全好,车最好先别开。”他提醒道。 常湛没忍住笑。 林书雁不解:“怎么了?” 常湛:“林医生,你是不是没驾照?” 驾照这东西林书雁还真有,只是没车,所以没多少实践机会。上次开车还是给老师做代驾,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 “开车用不着左腿。”常湛拆穿。 林书雁理亏:“过个路口就是,我走过去。” “那车呢?” 林书雁说:“你自己开过去。” “我不认路。” 两人争执不下。正值下班高峰期,他这辆车就停在路边,不但惹眼还挡路,有不满的路人开始按喇叭。 不知道哪个胆大的喊:“你们走不走,别停马路边上行不行?” 常湛转着车钥匙绕到另一边,对林书雁说:“上车吧,林医生。” 人民群众还在愤愤望着他们,林书雁只好屈服。常湛这才肯启动车子,一脚油门穿过前面的绿灯,绝尘而去。 人已经在车上了,就没必要再去吃前面那家火锅店。其实他骗了常湛,那家味道着实不怎么样,吃完可能还有腹泻的风险。 林书雁重新找了家口碑不错的连锁店,正巧地铁站附近:“去胜利广场那家吧。” 常湛甘愿被当成司机使唤:“好。” 在市区开超跑简直暴殄天物,六点钟的天桥下水泄不通,硬是将十分钟的车程延长了半个小时。 常湛也不着急,衬衣衣袖叠至在手肘处,随意搭在车窗上,趁着红灯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题:“林医生,你今天加班了?” “也不算加班,有几个病例没写完。” 他还没说什么,常湛倒先抱怨起来:“下班好晚,你们医院怎么这么摧残人?” 当医生本来就够累,一台手术站好几个小时,还要加班加点,他想想就觉得心疼。 林书雁笑:“现在哪个工作不用加班的?” 红灯转绿灯,常湛认同地点头:“这倒是。” 他认同归认同,却不能感同身受,因为他压根不用上班。 就算是去坐办公室,也是早上十点去,下午三点回,没个正形儿混日子。 胜利广场离医院不远,正是饭点,火锅店爆满。两人又排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勉强有个吃饭的桌子。 第15页 常湛没吃过这么憋屈的饭,好在位置在角落里,不算太闹。 “林医生,能吃辣吗?” “可以。”林书雁点头,对一旁服务生说,“鸳鸯锅吧。” “哎,别啊,我也能吃辣。”常湛拿笔勾画着,“就这个,红油麻辣锅,再来两份羔羊肉,两份麻辣嫩牛肉。” 林书雁就知道他说忌口什么的都是骗自己的,在桌子底下踢了常湛一脚。常湛吃痛,又有点莫名其妙:“怎么了?” 林书雁没理他,把菜单拿过来,对服务生说:“鸳鸯锅,两份羔羊肉,两个蔬菜拼盘,手工面……” 他在一边点,常湛在一边听着,补充道:“还有海鲜拼盘,虾滑,毛肚,黄喉,再来一份小龙虾。” 林书雁见他没完没了,点的全是要忌口的,“啪”地把菜单往桌上一放:“就这些吧。” 服务生快速记下:“好的。” 常湛忽然想起什么:“再来两瓶冰啤酒。” “你开车来的。”林书雁快被他气笑了,“火锅配冰啤酒,用不用我帮你约好急诊?” 就算是出院了,他也是自己的病人,林书雁没忍住犯了职业病。 常湛笑笑,老实说:“那不喝了。” 他听话得像个妻管严,馋是馋,可被林书雁管着,心里却是开心的。 以前那些枕边人,哪个敢这么管他?他向来自由惯了,现在有人关心,居然觉得心中腾升了一股暖意。 锅底滚开,一边是红油辣锅,一边是骨汤。白骨汤里飘着几根香葱和两粒枸杞,清口寡淡。 常湛也是个能吃辣的,一向鄙夷清汤,现在却要在林书雁面前收敛着,吃得索然无味。 林书雁倒是吃得畅快,满嘴红润,两片唇瓣一张一合,仿佛也在红油里浸过,远看如两片火红的玫瑰花瓣。 那玫瑰花瓣无声勾引着对面的人,常湛看得吞咽口水,觉得林书雁就跟这锅红油汤底一样,只能看不能尝,不动声色勾着人。 但只要一口,就会让人欲罢不能。 相比之下,以前身边那些人都成了陪衬。今时往日,在他心里划出条泾渭分明的线。 常湛舔舔唇,没忍住诱惑,夹了一筷子肉涮进红油锅里。 吃人嘴短,林书雁假装没看见,放任他吃了一通。在他第三次去捞红油中的虾时,林书雁望了他一眼:“夏天伤口容易复发,海鲜最好少吃。” 常湛一点点剥着虾,剥好后顺势放进了他的盘子里:“那给你吃。” 林书雁愣神间被烫了下:“唔。” 常湛终于找到事做,开始对虾下手。他下午本就跟人吃过饭,没多大胃口,若不是要找个理由约林书雁,恐怕这个点也不会吃饭。 待虾熟透,他一一捞起,不多时盘中堆起了小山。 这也就是他没心情吃饭,才有功夫做这些,平时哪里这般耐心过。他发觉林书雁吃饭很慢,倒不是故意磨蹭,而是习惯细嚼慢咽的那种慢,很是斯文。 “林医生,这些都给你吃。”常湛把褪壳处理好的虾肉推给他,“海鲜点得太多,我又不能吃,只好麻烦你多吃点。” 这已经是第三次,第一次是外卖,第二次是食堂,这次又是。 可惜林书雁在感情这方面没经验,没能看透他的小心思,还以为这是他一贯的做派,忍不住叹气:“吃不完就少点菜。” “下次一定。”常湛见他只动菜不动肉,“是不是我点的菜不合你胃口?” 林书雁摇头,被迫夹了一口虾肉:“没有。” “那就好。” 难为常湛收起狼尾巴装纯良:“林医生,你家住哪儿?等下我送你回去。” 林书雁不想再麻烦他:“不用,我坐地铁。” “说不定顺路呢。”常湛坚持。 “真的不用。”林书雁也很坚持,“我坐地铁很方便,就不麻烦你了。” 常湛:“地铁多挤呐。” 林书雁正要说话,就听见常湛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喂?” “我吃饭呢。” “好好,知道了,等下过去。” “地址发我,都谁在啊?” “……” 正巧给了林书雁个理由:“你有事就先走,不用管我。” “没事,能有什么重要的事啊。”常湛心说,没怪那几个破坏他约会就不错了,“先送你回去。” 饭饱,林书雁最终没上他的车。 他知道常湛肯定不是回家,再次出于医生的职业病,说道:“忌酒,药按时吃。” 常湛一愣,才想起那天出院林书雁给了他几盒药。 “吃了,每天都吃。” 第10章 吻不到 天真如林书雁,一开始真以为常湛只是路过,顺便想请自己吃个饭,可过了几天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这天他一下班,那辆R8又停在了医院大门前。 此时天色仍亮着,医院来往的人很多,人潮中常湛异常惹眼。一是人惹眼,二是车惹眼。 这下林书雁就算再愚钝,也知道常湛的出现绝不是偶然。 他遇见过医闹纠纷不让他回家的,也遇到过下班后非要同他吃饭顺便给他相亲的老大妈,常湛这样目的不明的,还真没有头绪。 林书雁没过去,免得自作多情,说不定常湛是来接哪个科室的女医生呢。这家伙都出院一个多星期了,还被照看过他的护士们整天挂在嘴边。 第16页 想想这家伙的秉性,不是不可能。 本想躲着走,谁知常湛眼尖,从林书雁出大楼那刻目光就锁定,如一把狙击步枪绝不可能丢失目标。 他见林书雁走近,才按了下喇叭,然后摇下车窗,同他招手。 林书雁只能在四周目光中硬着头皮走过来:“你怎么又在这?” “听起来林医生好像不欢迎我。”常湛撇嘴,“我可是来接你的。” “我?”恐怕他是搞错了对象,林书雁问,“找我有事?” 不等常湛回答,远处走来个交警:“这儿不能停车,你们走不走?” “走,马上就走。” 常湛嘴上说着,却丝毫不怯,车没有半点移动的意思。 “不走我贴条了。”交警警告。 常湛摘了墨镜,对林书雁道:“上车吧林医生,警察叔叔要给我贴条了。” 交警:“……” 他目光在两人之间巡视,大概看他们不像是一路人,怀疑是否真的认识。不知是不是为了报复常湛那声“警察叔叔”,林书雁见他真要开罚单。 一张罚单又是一个人情,林书雁无奈:“我们这就走。” 交警手里拿着笔,没有继续,也没收起来:“快点走,这是下班高峰,等会要堵了。” 林书雁钻进车子。 和西医院虽不在市中心,但也只隔了三条街,下班点堵得水泄不通。林书雁再次上了贼船,只恨自己不长记性,同样的伎俩竟然能让常湛得逞两次。 车里有淡淡的香气,不知是车里的香薰还是常湛身上的古龙水。总之不是林书雁身上的,他身上只有肥皂和消毒水的味。 无事殷勤,非奸即盗。林书雁自然明白常湛不可能无缘无故接他,还不止一次,便故意问:“今天又跟朋友在附近玩?” 常湛怔了下,才想起来这是自己昨天随口编的理由:“没。” 林书雁开玩笑道:“不是又要请我吃饭吧?” 常湛正愁没处去,很自然接下话题:“行啊,林医生今天想吃什么?” 他看出来林书雁爱吃辣,也能吃辣,就说:“我知道有家川菜馆特别好吃,就在二环桥路那边,要不今天咱们去尝尝?” “我开玩笑的。”林书雁忙说,“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他不善于跟人打交道,大学也是埋头钻研,常常往图书馆一钻就是一天,因此也没有朋友。到了读研才逐渐学会一点社交。 可能是交往的人少,遇到常湛这么没皮没脸的人还是头一次。眼下仿佛江湖小白遇见了武林高手,怎么过招都是输。 “没事就不能接你了?”常湛厚脸皮道,“你不是说过,咱们是朋友。” 可哪有天天来接朋友下班的?虽然林书雁没谈过恋爱,在感情的事上一向迟钝,他也知道这样的相处模式不对。 何况他跟常湛,即使以朋友相称,也未必真的能做朋友。 林书雁想来想去也没想出来常湛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大事他帮不上忙,小事不用他帮忙。再说以常湛的能力和关系,有事也轮不着找自己。 他干脆说:“前面路口,你把我放下。” “林医生要买东西?”前面路边只有个药店,“哪里不舒服?” 林书雁说:“我自己回去就行,前面有地铁。” “这个时间点地铁站太挤了。”常湛没有丝毫减速,不肯放行,“你要去哪儿,我送你过去。” 林书雁没说话,常湛斟酌道:“要不咱们先去吃饭,等吃过饭不堵了,再送你回去。” “不用,我在医院吃过了。” “那送你回家。” 常湛知道林书雁对自己有戒备,可林书雁不知道,自己越是抗拒这种关系,他就越是有征服欲。 有一就有再二再三,林书雁已经纵容过他一次,正想着用什么理由回绝,手机便响了。 “喂?” 林母在电话里问:“下班了吗?明天周末,今天回家吃饭吧。” 在医院不像在学校,日子都过得没有时间概念了。自从林书雁搬出来后,半个月回家一次,这周医院事情多,这事给忙忘了。 “我吃过饭了。”他犹豫两秒,“就不回去了。” 听见这话,林母不大高兴:“工作再忙也得回家看看啊,上次吃了顿饭就走了,这次连回都不回了,再过几天,是不是都忘了还有个家?” 林书雁有些疲倦,不欲多说:“知道了,那我现在过去。” 常湛始终沿着地铁线开,路上拥堵,并未走多远。见他挂了电话,问他:“去哪儿?” 林书雁懒得再做挣扎:“东岭小区。” 常湛在前面掉头往他说的地址开,通往市中心方向的路堵得水泄不通,反方向却没几辆车,跑车似箭在马路上飞驰。 窗子开着小缝,风将林书雁的头发吹得杂乱,后背贴近靠座提醒道:“别超速。” 常湛心里有数,擦着超速边缘行驶:“放心。” 东岭小区不算近,他直接开上了高架。太阳西落,远处湖泊里落着火红晚霞,天被燃烧了一半,另一半沉在寂静的蓝中。 场景太美好,适合停下来接吻。可惜旁边是林书雁,他吻不到。 于是常湛想让独处的时间延长再延长,放缓了车速,问道:“林医生,你明天是不是休息?” 第17页 “林医生?” 等了半天,没有得到回答,他以为是林书雁不想搭理他。结果一转头,就看见林书雁靠在车窗上睡着了。 夕阳在他身上打出一片温柔的光,乌黑的发被染成金棕,在风中肆意飞扬。林书雁一半脸沐浴在阳光下,是说不出的温柔,另一半隐在黑暗中,睫毛轻颤,没有防备地熟睡着。 画面太美好,以至于常湛想要拿出手机拍张照片留念,不过鉴于这个动作极度危险,他没这样做。 这样这份无法复刻的美好,就能永远留在他一个人的记忆里。 林书雁太累了,连自己睡着了都没有察觉,夕阳很暖,风又吹得他极舒服。直到车停在东岭小区门口了,他才醒来。 看了眼手机,用了不到半小时,他却觉得睡了有好几天那么长。 “到了。”常湛两分钟前就将车停下,但看林书雁睡得香,没叫醒他。 东岭小区是老式小区,周边都是小商贩,旁边是个菜市场,来往的人熙熙攘攘,显得这辆车与这里格格不入。 这让林书雁多了几分清醒,仿佛楚河汉界般清晰提醒着他,自己跟身边这个人差距有多远。 “谢谢。” “不用客气。”墨镜挡住了常湛大半个脸。 “但是常湛,”林书雁想了想:“以后不要来医院接我了。” 那张玩世不恭的脸上多了几分不悦:“怎么了?” “就算是朋友,也不用如此。” 医院里传播速度最快的,除了病毒,就是流言。林书雁不想哪天被别人撞见,解释不清,给双方徒增麻烦。 但显然常湛不这么想,他哪儿在乎什么流言,巴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林书雁是他的。 “你是不是嫌我太高调了?那我下回不开这辆车了,换辆行吧?” “你误会了。”林书雁解释,“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来接我,但你应该有自己的目的。如果是我能帮上的,一定会帮你,只不过我想以我的能力,大概很难帮上你的忙。” 目的? 常湛仔细回味这个词。 他说:“要是没有目的,只是想对你好呢?” 这下轮到林书雁发懵了:“为什么?” 他反应未免太迟钝,常湛都表示得这么明显了,只好说:“没有为什么,难道想对一个人好,还需要理由?” 在林书雁这里,是需要的。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就算这些天是他在照顾常湛的术后恢复,也都是他的职责所在,换成任何其他病人他也会如此。何况常湛已经请过自己一顿饭,两人互不相欠了。 他并不讨厌常湛,同龄人之间有种莫名的磁场,让他相处起来还算舒服。而且常湛身上有许多不同于自己的地方,而这些,是他一直向往但却做不到的。 但也正是这样,他们才不适合做朋友。 “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也有,我们到底不是一个圈子的人,不适合做朋友。”林书雁道。 常湛听得太阳穴突突直跳,他以为林书雁多少会忌惮他,不至于拒绝得这么干脆。可林书雁向来是这类人,也正是这样的林书雁,才让他中意。 他挫败:“林医生,你是第一个拒绝跟我做朋友的人。” 林书雁眉头紧蹙,他猜到了。 拒绝常湛,也就意味着拒绝了老师的一片好意。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如果他真惹了常湛,那么很可能他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一炬。和西留不留他,能不能毕业,都只是常湛一句话的事。 “不过我朋友多,不差这一个。”常湛摘下墨镜挂在领口,“不适合做朋友,那别的呢?” 作者有话说: 常湛以为的自己:啊呜! 实际上的自己:喵~ 第11章 看不出来我在追你吗 别的? 电话又响,震得林书雁手掌酥麻。 他接通:“我到楼下了。” 林母的声音传来:“那快上来吧,饭都要凉了。” 挂了电话,林书雁隐约觉得他明白了一点常湛的意思,又觉得更加不明白了。他不愿去想:“我进去了,你快回去吧。” 常湛没有再说下去。 老房子没有电梯,过道狭窄,三楼灯坏了一直没人来修,衬得原本就不算亮的楼道更加昏暗。 林书雁没带钥匙,只好敲门。 林母开门:“正好,开饭了。” 林书雁没脱外套,仿佛他是来做客的,坐一下便走:“我吃过了。” “再吃一点,都做上你的饭了,不然又要剩。”林母抱怨,冲着卧室喊,“小宇,吃饭了!” 林书雁只好脱下外套入座,拿着筷子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我爸没在家?” 林母说:“在楼下跟别人下棋,你没看见?” 林书雁摇头。 光是一个常湛就足够他乱了心神,哪里还有心思去注意别的。 “不用管他,一天天都快魔怔了。”林母再次走到卧室前,用力敲了几下门,“小宇,快点出来吃饭!你哥来了。” 叫林宇的男孩这才慢吞吞趿着拖鞋出来,手里抱着手机,正玩得入迷。 林母也坐下来,林书雁觉得她仿佛又老了几岁,不再年轻的脸庞上肌肉松弛,皱纹横生。 “最近工作怎么样?” 第18页 林书雁回神,含糊道:“还行。” 果不其然,林母问道:“有没有信啊,到底能不能转正?” 林书雁:“不知道。” 没有板上钉钉,他不敢妄言,人人都以为他一只脚踏进了和西,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有多艰难。 听完林母心情不大好,劝道:“要不你还是搬回来住吧,能省两千房租。你自己算算,工资就那么点,又要租房子又要吃饭,哪儿够啊?” 是不太够,他现在的生活状态只能勉强过活,连一辆车的首付都攒不下来。 但是他喜欢。 林书雁低头喝汤:“搬回来也没地方住,再说吧。” 他们家是等着拆迁的老房子,两室一厅,这对于一家四口来说,意味着根本没有独立空间。以前他跟林宇挤一间,后来就搬出去住宿舍,现在临近毕业,只能找房子住。 始终扣手机的林宇总算肯抬个头:“就是,我哥搬回来住哪儿?” 林母说:“跟你挤挤不行吗,你们俩以前不也是这么睡的吗?” “那时我才初中,身高多高?现在我都一米八多了,那张床连我自己都快睡不下了!”林宇抱怨,“这么点的地方,怎么睡得下俩人。” 林母也不高兴:“他在外边租个房子两千多,工资才多少?!你倒是挺会享受,换个便宜点的地方不行吗?” 林书雁不以为然:“换什么,这套我很喜欢。” “多贵啊!” 林母跟他说不通,干脆把注意力转移到林宇身上:“别玩了,今天妈妈特意买了烧鸡,你不是爱吃吗?来,多吃一点。” 林宇不耐烦,扔了手机:“知道了。” 林书雁垂眸看着自己空空的盘子,不知为何,想起常湛夹给自己的那块肉,愣神许久。 吃完饭,他没有打算多待。林宇窝在房间玩游戏,林母在沙发上看电视,林父始终没回来。 这个家就像被拆碎然后又随意重组的布偶娃娃,没人在乎各个部位是不是还在原来的位置,只要还是个完整的就行。 林书雁拿起外套:“妈,我先回去了。” “这就走了?”林母回头,灯光下银发尽显,“多待一会儿吧。” 多待或留宿又能怎样,还不是各做各的事。他还没那么大本事,能让这个家和好。 林书雁说:“再晚就没公交了。” 林母叹气,送他到门口:“上回跟你说的个人问题,你也该着急一下了,就算不结婚也先谈一个,你条件又不差……” 林书雁冷声打断:“工作还没稳定,再说吧。” “你这孩子。”林母不大喜欢大儿子的性格,太冷了,“事业和家庭总要抓一个。” 林书雁敷衍地“嗯”了句。 楼下微风清凉,空气里弥漫着潮湿。他刚走两步,就听见后面有人喊:“哥!” 林书雁回头:“怎么了?” 林宇粗喘着气,笑嘻嘻道:“没事,我送送你。” 林书雁跟他生活在一起快二十年,自然知道他的德性:“有事就说。” 果然林宇说:“哥,给我打点钱呗。” 林书雁看了他一眼:“做什么?” “笔记本坏了,换个新的。”林宇也不拐弯抹角,“我问妈了,妈说她也没钱,让我找你要。” 林书雁冷笑:“我有吗?” “你肯定有啊。我听说你们学校一个项目就不少钱,你不是好几个课题吗?何况你现在还有工资。”林宇说。 不想跟他纠缠,林书雁觉得累,直接问:“你这回要多少?” “不多,四千。” 林书雁边走边说:“我那儿有个旧笔记本,你明天先拿去用吧。” 林宇追上来:“你那个笔记本都多少年了,还能用吗?我朋友他们用的都是新款的,触屏可折叠的。” “我能用你怎么不能?” 林宇估计那笔记本连游戏都下载不了,更别说卖钱:“那你给我打两千也行,我再找同学借点。” 林书雁没给,问他:“你今年大三,该实习了吧?单位找着了吗?” “这不学校课多,哪有时间实习。”林宇找借口,“到时候直接找人开个实习证明就行。” 林书雁懒得跟他再说。 他竟很想念刚才在常湛车上睡的那一觉,只有那个放空的时刻,才无忧无虑,没有负担,仿佛身处幻想的乌托邦,短暂逃离现实。 林宇目的没达到,不肯走。两人一直到小区门口,林宇看见路边停的车:“靠,我没看错吧,这停了辆R8?!” 附近没有地铁站,林书雁正在导航回去的公交,闻声抬头,认出来那是常湛的车。 他没走? 常湛是没走,他在思考人生。 这大概是他人生第一回 被拒绝,越想越不爽,不爽中又带着难受委屈,但更多是不甘。 林书雁这是什么意思?不愿意跟他做朋友,那是不是愿意发展点别的关系? 正想着,就见有个脑袋探头探脑围着他车转。常湛正有气没处撒,长腿一迈,从车上下来。 林宇没想到车里有人,吓了一跳。 接着,常湛就看见了几米外的林书雁。 “林医生。” 林宇人都傻了,看看林书雁又看看常湛,最终对他哥说:“哥,你们认识啊?” 第19页 “一个病人。”林书雁的声音不轻不重,对他道,“林宇,你先回去吧。” 林宇哪里能想到林书雁居然还认识这么有钱的人,趁机说:“那你记得给我打钱啊哥!” 林书雁没理他。 等林宇离开,他问常湛:“你怎么没走?” 常湛让人查了林书雁的地址,知道这里不是他的住处,才等了许久:“我有话没说完。” 天起了微风,吹过林书雁的指缝:“什么话?” “林医生,我想是你误会了。”常湛咬了根烟,声音却异常清晰,“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过朋友。” 林书雁怔怔看向他。 路灯昏黄,照在常湛脸上,平日里冷峻恣意的模样多了几分暖意。 他站在路灯下,背靠车窗,用脚尖碾着脚下烟灰:“林医生,你没谈过恋爱吧?” 林书雁微愣。 他听见常湛靠近说:“看不出来我在追你吗?” 作者有话说: 查了下,有的医院实习生没有工资,规培才有。这里一切为剧情服务,请勿深究。 第12章 我不喜欢男人 林书雁呆愣在原地,目光诧异,也有些许震怒,恍然明白过来那种违和感来自哪里。 他从没往那方面想过。 冷风中吹了许久,他才听见自己沙哑开口:“别开玩笑了。” “没开玩笑。”常湛表情严肃,没了平日的不正经,“我认真的。” “是我做过什么事让你误会了吗?”林书雁回忆不起来,“如果是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没有任何那方面的意思。” 仅仅是跟他做朋友,林书雁都觉得惶恐,更别说其他关系。 他是哪里惹了常湛不高兴,对方才开这种玩笑拿他取乐? “是我单方面追求你总行吧?”常湛说,“从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特别喜欢你,想让你每天给我换药,每天来病房看我。” “常湛!”林书雁打断他,“那是我的工作,你应该分得清感谢和喜欢。” 常湛笑道:“当然分得清,所以我更加清楚我在追求你。” 追求,然后呢? 林书雁不认为他是对感情专一的人。 常湛距离他只两米不到,他却看见许多条无法跨越的沟壑,宛若一条条银河。星斑灿烂,踏进去却只能向着黑暗无尽坠落。 常湛说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偏偏他这个人最不相信一见钟情,尤其是常湛这种人的一见钟情。 一时的心动保持不了多久的,所有浪漫和热忱都会在相互了解中彼此消磨。常湛的喜欢,不过是短暂的假象。 又过了许久,林书雁说:“我不喜欢男人。” “不试试怎么知道?” 常湛脸上显露着少见的认真和执着,那份玩世不恭似乎是他戴上的面具,而深情才是本体。 路灯只亮了一盏,林书雁透过灯光去看常湛的眼睛,想要在他眼中寻找一份答案。或许是灯光太暗,常湛深邃的眸中只有一片幽黑。 林书雁说:“并不是所有事都要去尝试。” 人活得太过清醒也未必是件好事,就像他,当把所有事都看得透彻,就很难用醉生梦死麻痹自己。 林书雁看似古板传统,实则自在洒脱,他不想做的事,没人能勉强他。 其实他心里明白,性别并非问题,问题是比性别更难改变的东西。贫富、阶级、观念……这些才是一条条深不可测的银河。 每个圈子都有自己的规则,林书雁深谙此道,若他沦陷其中,恐怕会骨头渣子都不剩。 常湛这样的人,他不敢碰,也不该碰。 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林书雁立刻钻进去。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动物,等新鲜感过了,常湛自然也就不记得这事了。 毕竟他身边那么多人,常湛动这种心思只是图新鲜。 林书雁想不到自己都二十六了,还会被拿来当作试爱的对象。有一点他倒是清楚,那就是常湛这个人,他已经得罪透了。 出租车司机开出去一段路,发现后面跟着个跑车。这个点已经不堵车,跑车从左边超过来,跟他并排着开。 他吓得一身汗,问后面的乘客:“这人您是不是认识?他好像跟着我车呢。” 林书雁一看,果真。于是说:“麻烦您开快点。” 司机:“我就是再快也跑不过他啊,那可是跑车。你朋友开跑车你不坐,坐我的出租?到底是朋友还是仇人啊。” 林书雁说:“债主。” 司机看着不像,哪有人开着超跑追债,他这乘客看着也不像欠债的。 林书雁放弃抵抗:“您慢慢开吧,安全第一。” 二十分钟后,司机将他放在小区门口。奇怪的是常湛的车没有跟过来,不知在哪个路口拐了弯。 Moonquake会所。 “呦,常少今天怎么来了?”刘徽见他脸色不悦,吩咐底下人,“愣着干嘛,赶紧去给开间房。” 常湛直接上楼:“老样子,送到楼上。” 他心里郁闷。林书雁拒绝得太干脆,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胜负欲和占有欲在身体里冲撞,它们之间如一场博弈,你来我往。林书雁看似在感情中被动又迟钝,却招招见血。 酒是刘徽亲自给送进来的。常湛是这家会所的常客,更是太子爷,不知今天从哪受了气,他总要把人伺候高兴。 第20页 他为人圆滑:“这是谁惹常少不高兴了,自己跑到我这喝闷酒。” 常湛不说,往沙发上一靠,立刻有人坐到他身边给他倒酒,是个生面孔,所以他多看了两眼。 刘徽立刻解释:“上个月新来的,常少好久没来了吧?” 常湛住院的事圈子里基本都传遍了,看那图片,有人还以为这次他非死即残。结果没想到就是流了点血蹭了点皮,人一点事没有。 他今天只想喝酒,刚才着急,忘了他的“老样子”套餐里除了酒还有人。 “弄走。” “啊?”刘徽特意找了个他喜欢的类型。 常湛没心情:“我今天真是来喝酒的。” “那正好,我陪常少喝几杯。”刘徽对男孩道,“再去拿个杯子。” 男孩身上香水味浓,让常湛不禁怀念林书雁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 林书雁,又是林书雁。 见他不说,刘徽也未多问,陪他喝了几杯。酒意上来,常湛主动问:“你说说,怎么追人。” 刘徽以为自己听错了:“追人?” 什么人还用常湛上赶着追啊,那不都是一句话的事么。 常湛省去细节,长话短说,说他看上一人,结果人家直接把他拒绝得干干脆脆。 “他这人啊,跟别的人都不一样。” 刘徽斗胆问:“哪儿不一样?” 常湛想想:“哪都不一样。” 刘徽:“……” 他是个做买卖的,要的就是消息灵活,心思一动,想套个消息。接着道:“追人这种事,也得对症下药。学生就给砸钱,小明星就砸资源,这年头没人跟钱过不去呐!” 话是这么说,林书雁却是个例外。常湛问:“那医生呢?” “医生?”合着这是住院时看上的,刘徽想想说,“医生也是普通人,只要是人,就不至于跟钱过不去。” “你是说,让我给他送东西?” 刘徽就是这个意思。这年头有几个人能忍住物质的诱惑? 常湛却觉得这不是上策:“再想。” 刘徽为难,怎么他今天就正好在店里,还正好碰见这个祖宗爷了。这群公子哥追人不都是直接砸钱吗,让他想别的办法,这不是为难他吗? 他以为常湛就是玩玩:“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常湛看了他一眼:“不行。” 怎么就不行了,软硬兼施不就是这群公子哥的风格嘛。刘徽彻底没法子了,对旁边的男孩道:“你说。” “这……追人还是要投其所好,不如常少看看他喜欢什么。” 这常湛当然知道,可林书雁根本不给他了解的机会。他不是没想过来硬的,可以林书雁的性格,要真这么干他俩就彻底完了。 酒杯一碰,晦暗的灯光下,不知道是不是一瞬错觉,刘徽竟然在他眼里看出了深情。 第13章 林医生,跟我好吧 凌晨一点。 月亮挂在树梢,透着清辉的光。房间里林书雁开了一盏夜灯,正在修改答辩要用的PPT。 今天科室忙,没得午休,此时他有些困了,眼前的字逐渐蒙上一层雾气,不知不觉竟撑着头睡着了。 手机响,刚入梦境的人猛然从睡意中惊醒,顿时精神几分。 电话是常湛打来的,林书雁迟疑,在接通和挂断之间犹豫许久,最终滑向了绿色那边。 通了却没人说话,林书雁试探道:“常湛?” 常湛醉了,酒气熏天,好多话想说,又不知从哪说。 他自言自语:“林医生?是林医生吗?我、我是常湛,就是特喜欢你的那个常湛。” 林书雁隔着屏幕都能闻见他浑身酒味:“你喝酒了?” “喝酒?”常湛倒在床上,凑到自己身上闻了几下,“唔,好像是喝了一点,就一点点,我知道错了林医生。” 林书雁无语。常湛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知错,但绝不改。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是认真的?你们都觉得我不是认真的,我、我他妈怎么就不认真了?!”常湛语气醉醺醺的,“我天天做梦都是你,碰都不敢碰你,就怕你不高兴……” “我这么喜欢你,你他妈怎么就不喜欢我!” 林书雁:“……” 见电话里没有声音,常湛慌了:“宝贝儿,你搭理我一句啊!你怎么不理我了?” “林医生,我真的、真的特喜欢你……” 林书雁没忍住问:“你在哪儿?” 常湛下意识看向四周,但酒精麻痹了他的大脑,只感到眼前眩晕:“在哪儿?” “……”看来是真喝多了,林书雁不由担心他出事,继续问:“你在室内还是室外?身边有其他人吗?” 常湛摇头,接着说:“林医生,你也喜欢我行不行……” 电流声让他的音色变得不真切,林书雁指尖一滞,听筒里只有彼此呼吸的残音。过了几秒钟,他回神问:“你旁边有没有人,把手机给对方。” 常湛像没听见:“林书雁,你能不能跟我好?” 林书雁没有办法,又不能直接挂电话。他跟常湛唯一共同认识的人就是高伟呈,可这个点老师早就休息了,林书雁不想再去打扰他。 “这件事等你酒醒了我们再说,你现在……” “不!”常湛抱着大花瓶子,宝贝一样抚摸,“林医生,跟我好吧。” 第21页 “……” 林书雁拿他没办法,只好听着。常湛自言自语了两分钟,声音逐渐消散。接着话筒里传来浅浅的鼾声。 “常湛?” 回答他的是一片呼吸声。 挂了电话,林书雁彻底没了困意,论文也改不下去,心里乱如麻。关了电脑躺在床上,夜半仍是睡不着。 常湛是彻底喝大了,头昏脑胀,一觉睡到了半下午。 他是在地毯上醒来的,手里还抱着大花瓶。 “操,这什么玩意?”瓷瓶冰凉的触觉传来,常湛非常嫌弃地踢开,骂刘徽不讲义气,都不知道把他挪到床上。 窗帘没拉,灯亮了一夜,他勉强站起来,看见桌上倒着几个空酒瓶,还有两个没喝完。 半天才找着手机,本想给刘徽打电话,让他送身干净衣服过来,就看见屏幕页面正好停在了通讯录页面。 常湛有种不好的预感,立刻打开通话记录,果然看见林书雁的名字排在第一位。 他点开,上面清楚写着,凌晨一点十二分,他给林书雁拨了一通电话,通话时长五分二十五秒。 可是,他跟林书雁说什么了? 常湛试着回忆,半点没有回忆起来。其实他喝酒很少断片,像昨天那样的是极少数,偏偏就让林书雁赶上了。 手机没开通话录音,所有证据封存昨夜,恐怕全世界只有林书雁一个人知道那通电话里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常湛觉得更加头疼,脑袋不断充气,如撑到极点就要爆炸的气球,轻轻一戳就爆破成粉末。 又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打电话让人给送衣服过来,顺便看了眼时间,快下午两点了。 房间里没开窗,即将到来的梅雨季让空气都凝上了水珠,闷热潮湿。他一身酒气,臭得连自己都嫌弃,直接脱干净衣服去浴室冲澡。 微凉的水流冲散了一身燥热,顺着光滑结实的身躯流向地面,常湛才觉得更清醒了几分,不禁想:他到底跟林书雁说什么了。 以他的脾气和秉性,喝多了可是什么混账话都能说出来,说不定他拿工作和学位威胁人呢。 “林医生不跟我好,就不想想工作能不能保住?” “林医生,想顺利毕业吗?” “林医生,软的不吃,那我就不客气了。” “……” 啧啧。 想想这些就像他爱说的话。 可是昨晚他到底用哪一句威胁了林书雁? 常湛连打了两个喷嚏,不知是宿醉感冒了,还是林书雁在骂自己。 总之兜兜转转都逃不过一个林书雁。 冲完澡出来,刚好衣服送到。常湛看他眼熟,想起来是昨晚那个男孩。 他问:“刘徽呢?” 男孩道:“刘总有事出去了,不在会所。” “你们昨天几点从我房间走的?” 男孩稍微回忆了下,顺便回忆起了常湛举杯时那条完美的下颌线,以及他的深沉和寡言。他毕竟是新来的,就算是公子哥里,也没见过常湛这么出挑的。 “十点不到,当时您有点醉了,我跟刘总把您扶到床上就走了。” 常湛诧异:“把我扶到床上了?” “是,刘总怕您感冒,还让我给您盖好被子。” 常湛完全没印象了,那他今天怎么睡到地上了,还抱着个大花瓶子? 最重要的是,中途他还给林书雁打过去通电话,并且林书雁接了。 他到底是不是威胁人家林医生了? 常湛越想越心烦,看见被自己踢到一边的花瓶:“回头让刘徽把这玩意弄走。” 林书雁的周末过得并不悠闲,一夜无眠使得他第二天精神不振,但生物钟又强制性准点敲响,导致他严重休息不足。 果然是不再年轻,身体各方面都不如以前。 下午他要回学校参加个学术论坛,顺便查些资料,准备即将来临的毕业答辩。 “书雁!” 林书雁刚从图书馆出来,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喊他。 他回头,惊讶道:“学长?” 曹逸走过来:“没想到你今天也在学校,不用上班?” 林书雁:“今天休息。” 他与曹逸是大学时一次论坛会议上相识的,曹逸年长他一届,在各方面都很照顾他,尤其是学习上,给了他不少帮助。林书雁没多少朋友,曹逸算是为数不多的一个。 只不过他自嘲没有学术精神,毕业后没有读研而是选择了创业,最近刚从国外回来。 “学长,你怎么也回学校了?”林书雁问。 “等会有个学术论坛,我应邀参加。”曹逸说,“好久没来过学校了,提前过来看看,要不是今天周末,我还打算去看看老师们。” 曹逸已然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模样,如今西装革履,穿着讲究,连头发都梳得整齐,俨然是成功的海归。 “高老师最近身体还好吧?” 林书雁说:“老师身体很好。” 曹逸看了眼手表:“那正好,咱们一起过去,是在文化中心吧?” “嗯。” “我都好几年没回来过了,听说学校好几个楼都翻新了?” 两人走着,林书雁说:“我研一那年翻修的,不过位置都没变,学长应该还记得。” 曹逸说:“你呀,我都说多少次了,别老学长学长地叫,显得生分,叫我曹逸就行。” 第22页 林书雁笑了:“叫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 “我比你大两岁,你跟他们一样叫我逸哥也行。” 林书雁应下。 文化中心不远,下午的学术论坛主要针对医疗器械方面的院企合作展开讨论,等他们到时,已经不少人入座。 曹逸的公司就是做新型医疗器械的,因此更加有发言权。他在上面做了四十多分钟的分析报告,待到结束时,林书雁是第一个鼓掌的。 与会人员纷纷离开,曹逸起身看向后排的林书雁:“书雁,你等会儿有事吗?” “我没事。”林书雁还在低头整理笔记,“学长你还是这么厉害,看问题一针见血。” 曹逸笑道:“又叫我学长了。” 林书雁自己都没察觉,也笑了:“习惯了。” “算了,随你喜欢。”曹逸对他说,“要是没事的话,等下陪我逛逛校园?真是好久没来过了,很多地方跟以前都不一样了。” 林书雁一口答应。 盛夏的傍晚有些闷热,偶尔能听见几句蝉鸣,不多,但聒噪。曹逸问:“你工作怎么样?” 林书雁说:“还有几个月就实习结束了。” 果然曹逸也问:“怎么样,有信心留在和西吗?” 林书雁笑着摇头:“说不好,竞争太激烈。” 不是他谦虚,和西的外科是数一数二的,条件自然也非常严苛,据说已经连续三年没有留下实习生了。 他承蒙老师器重,才有机会进和西实习,但谁也难说他是不是那个幸运儿。 “你这么努力,高老师又器重你,我认为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了。”曹逸知道没那么好进去,“别灰心。” “嗯。” “体制有体制的好处,我就不行了,耐不住。” 曹逸是个自由惯了的人,受不了约束。说实话,林书雁向来很佩服他,有想法有能力,想到就敢去做,不计后果,他注定不能成为这种人。 他是被捆绑住翅膀的麻雀,走不出设定好的方圆。 走到一处建筑前,林书雁向他介绍:“这是新修的图书馆,今年四月份刚竣工,以前很多找不到的书现在都有。” 曹逸看着眼前宏伟的方形建筑,医科大学的每处建筑都体现理性气息与人文关怀的结合,时刻提醒着学子。 “这么大的图书馆,现在不用再抢座了吧。” 林书雁笑道:“还是要抢。” 正说着,手机震了下。林书雁解锁,居然是常湛发来的微信。 「昨天喝多了。」 「那么晚还给你打电话,打扰你休息了吧。」 林书雁指尖停顿了两秒。 “女朋友?”看他目光盯着手机,曹逸问,“不会是今天约了女朋友吃饭,为了陪我放人家鸽子了吧?” 林书雁收起手机:“不是,是个以前的病人。” 病人通常留主治医师的手机,他现在还只是实习,一般不会留电话给病人。曹逸猜测不是关系一般的病人。 “要是有事你就先走,我自己转转就行。” “没事,我陪着学长走走。” “那麻烦你了。”曹逸试探着问:“话说回来,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林书雁先是一愣,随后摇头:“没。” “不应该啊。我记得上大学时好多女生喜欢你,谁让你长得好看,学习又好,人也踏实。”曹逸回忆道,“就是人太不解风情,人家女孩子送的情书,你连收都不收。” “是吗?”林书雁不太记得了。 “对啊。”曹逸说,“所以我才说你是做学术的料子,适合献身给科研。” 林书雁笑了。 想着,手机又震了一声。 林书雁手掌捏出了汗,划开屏幕时有些不灵敏。 「林医生,我昨天喝断片了,要是跟你说过什么混账话,你别放心上。」 混账话? 林书雁一回忆昨晚电话里,明明两人什么关系都没,常湛却一口一个宝贝的喊,是够混账的。 他盯着那三行字,脚步不自觉慢了下来。曹逸轻声喊他:“书雁?” “嗯?” 见他魂都丢了一半,曹逸开着玩笑问:“没打算谈恋爱?你也不小了,我明年就要结婚了。” 林书雁低声抱怨:“怎么连你也催我?” “我这不是替你可惜?像你这么优秀的人,单身着多浪费资源啊。” “哪里优秀了,不过是为了过活。”林书雁同他说笑,“养活自己都够费力了,哪还能拉着别人下水?” “可不能这么说。”曹逸也知道医生只是表面风光,其实很累,“还有,我的公司随时欢迎你来。” 林书雁的方向更偏向临床,这点在他读研时就确定了,相比于实验室,他更喜欢手术台。至于企业,他还没有相关经验,暂时没有考虑过。 “谢谢学长,不过我……” “先别急着拒绝。”曹逸说,“这个机会永远给你留着。” 林书雁没有再多说,只又说了声谢谢。 第14章 白白失眠一晚 周一。 林书雁还没下班,正在办公室里整理六床的手术资料,就听见同办公室的女医生进来跟另一个说:“门口站着的那是谁呀?小宋,是你老公来接你了吗?” 宋医生说:“我老公要有这么帅就好了!自从结了婚,他就没有接过我!” 第23页 “那是等谁呢,都在办公室门口站半天了,跟人形立牌似的。别说,还挺帅。” 宋医生看了一圈:“小林,是不是你弟弟呀?” 林宇不会来医院找他,估计连他哪个科室都不知道,所以没有这种可能。林书雁随口答:“不是。” “都不认识?那奇怪了,都在门口站好半天了。” 林书雁听着她们的对话,手边忙着自己的工作,没往心里去。等过了会儿整理完手头的资料,去跟其他医生对接时,才看见在走廊杵着的常湛。 他问:“你在这做什么?” 常湛手里拿了张单子,在他眼前晃晃:“我来医院复查。” 复查就复查,堵在他办公室门口干什么?要不是这人是常湛,估计他也会跟着调侃一句人型立牌。 办公室里还有其他医生,林书雁不想引人耳目,把他拉到一边:“复查你直接去挂号就行。” 常湛争辩道:“你们医院实行首诊负责制,林医生,你不该对我负责吗?” 林书雁微愣,回神过来:“那你也应该去挂我老师的号。” 说完他才想起来今天周一,高伟呈不出诊,常湛自然挂不到。 果然,常湛面露无辜,冲他耸了下肩,意思仿佛是这不怪我。 他一直由林书雁来照顾,伤口恢复情况只有林书雁最清楚。可林书雁不是正式医生,挂号处没有他的名字,常湛只好往办公室门口堵。 再说,管他什么首诊负责,他就要林书雁对他负责。 林书雁没办法,既不想麻烦老师,也不想让常湛再往医院跑,便把他手中的复查单拿过来:“你跟我过来吧。” 常湛露出一个得逞的笑。 林书雁先带他去做了几项检查,结果显示各项指标正常,才又查看了他的伤口。 “伤口基本痊愈,没什么大问题了。不过小腿上的疤痕需要时间,我帮你拿个祛疤膏,记得每天涂点。” 他不得不感叹眼前这个人的身体素质,不愧是年轻,连伤口的愈合速度都很年轻,难怪造作。 常湛始终非常配合:“你今天几点下班?” 林书雁把复查单和药膏一并给他,并未回答他的问题。 “行了,你可以走了。” 常湛站着没说话。 等林书雁回去,果然其他医生都已经下班,只剩下值班的宋医生。林书雁没有加班的自觉性,可又怕常湛那瘟神还没走,便在办公室等了十几分钟。 “小林,你不走呀?”宋医生热切地问。 林书雁说:“我写完这个病例再走,宋医生你去打饭吧。” 被猜中意图的宋医生怪不好意思的:“那你帮我顶一下,我去打个饭,很快就回来的。” 没半分钟,宋医生去而复返,紧张兮兮地看着外面:“小林,刚才那人还在外面呢,你认不认识啊?” 还在外面? 林书雁向外看去,从他的角度并未看见:“是我之前的病人,今天过来复查。” “在门口站半天了,不会是来医闹的吧?”宋医生是个女医生,向来细腻,“小林,你是不是得罪过他,要不要叫保安呀?不过看起来又不像……” 林书雁知道她是好意:“没事的宋医生,你快去打饭吧。” “真没事啊?” 宋医生担心他,最近医院医患矛盾增多,新闻报导里伤人事件层出不穷,大家不免提心吊胆。 “嗯,放心吧。” 宋医生这才肯离开。 林书雁手中病例未写完,还是起身走到外面。 外面没有休息的长椅,常湛站得累了,正蹲在地上打游戏,见他出来,抬头看了一眼。 林书雁皱眉。他开始后悔惹了这祖宗:“你怎么还不走?” 常湛收起手机,站起来问:“为什么不回我消息?” 几行字删删减减,一片心意尽在其中,他自以为道歉够真挚了,谁知道到头来林书雁一个字没回。 “你是不是没有看见?” 他自我安慰,却是在替林书雁找着借口。 “看见了。”林书雁说,“你想让我怎么回?” 这回轮到常湛不说话了。 他摸不准自己在那晚是否已经把话说绝,又绝到了什么程度,是否还有挽回余地。 “我真记不起来说过什么了,是不是说了混账话,惹你生气了?” 林书雁也沉默,为什么常湛格外在意那通电话? 在他看来没什么,不过是些醉酒后的胡言乱语。要说唯一做错的,大概就是常湛拨错了号码,打给了错的人。 “真的啊?”见他不语,常湛心中有了个大概,“难怪你不理我了。” 林书雁说:“没有的事,你什么也没说。” “那你怎么不理我?”常湛已经给自己定罪,现在只能挽救:“酒后说的话不能当真,你别放心上,也别生我气了,不值得。” 林书雁:“不能当真?” 常湛立刻道:“当然不能。我都喝得没意识了,说的话怎么能作数?” 林书雁“哦”了声,果然是胡言乱语,白白害他失眠一晚。 鉴于他看起来是真断片,不像装的,林书雁懒得跟他计较。正巧宋医生打饭回来:“小林,我回来了,你快收拾收拾下班吧!” 她端着饭盒,多打量了几眼常湛这个危险分子,越打量越满意,决定暂时把这位帅哥移出黑名单。 第24页 “小林,这么帅的病人,我怎么没见过呀?”她问。 林书雁收拾好东西:“手术做得急,正好是半夜,您那天刚好不在。” 宋医生:“查房也没见过他啊。” 林书雁不欲多说:“他住高级病房。” 宋医生了然,没再多问。 门外常湛正肆无忌惮盯着林书雁背影看,身材修长,肩宽腰窄,只是藏在白大褂里的身躯略微消瘦了些,两片蝴蝶骨隐约凸起。 盯得入神,不觉林书雁已经站在了他面前。 常湛:“阿嚏!” 刚才林书雁就觉得他鼻音有点重:“你感冒了?” “嗯。” “发烧吗?” 常湛摇头:“没吧,不知道。” 他一向不注意身体,昨天难受了一晚上,也不知道是因为宿醉还是感冒,没多在意。 林书雁想带他去测个体温,又不值得往其他科室走一趟,于是伸手去探他的额头,温度还算正常。 因为他个动作,常湛如同被施下咒语,定在原地乖得不行:“烧吗?” 林书雁怕他误会,已经收回手:“不烧。” 常湛觉得有点可惜。 “不过最好吃点药,这两天降温,生病的人多。” 来回躲不过,林书雁干脆不躲他了,带他去拿了点感冒药和退烧药备用。 他把药递过去:“上面写了怎么服用,退烧药先别吃。” 常湛接过:“好。” 林书雁再次叮嘱,觉得自己像个老妈子:“再说一遍,忌酒,尤其是服药时。” “我也不是每天都喝,那天实在难受。”常湛辩解。 林书雁抬眼看他,他立刻改口:“知道了,忌酒,都听林医生的。” 他怎么觉得人还没泡到,自己就活像个妻管严? 第15章 别吐我身上 从门诊部出来,林书雁没看见他的车,想起那天常湛说要换辆车:“你换车了?” 常湛说:“没,停停车场了。” 林书雁就是随口一问,他还没要蹭车的自觉,好心提醒:“停车场不在这边。” “我知道。”常湛不走,反倒跟上来,“你不是说咱俩的生活方式不一样么?那我也体验一下你的生活方式。” “什么叫体验我的生活方式?” 常湛说:“坐地铁啊。” 林书雁觉得好笑:“你坐过地铁吗?” “没。”常湛老实承认,“所以才要体验。” 林书雁没见过这么难搞的人,不由头疼:“别闹了,赶紧开车回去。” “没闹,认真的。”常湛很严肃,“等我体验过你的生活方式,你是不是就信我是认真的了?” 林书雁懒得理他。 其实他没不相信常湛,但是相信不代表可以接受。毕竟常湛比他小好几岁,正是爱玩的年龄,又出身优越,对感情应该不大慎重。 就算他现在真有点喜欢自己,也是出于新鲜感,不必当真。 到了地铁站,林书雁直接刷的地铁卡,从安检到过闸机一气呵成。常湛就惨了,地铁站不能直接刷手机,他只好又折回去买票,偏偏身上没零钱,等到他辛苦换来零钱,才发觉不知道林书雁到哪一站。 后面排着长队,他买了终点站。 重新安检,刷卡,过闸机,直到电梯缓缓向下,常湛才真的傻眼。怎么有这么多人? 他凭借身高优势站在台阶高处望了一圈,地铁站里擦肩接踵,根本找不到林书雁的影子。常湛委屈又着急,只好给他发微信:「林医生,我找不着你了。」 林书雁没回。 「你是不是已经走了?」 还是没人回。 地铁站人流量大,没两分钟已经换了拨人,常湛猜林书雁已经走了,又不愿放弃,蹲在角落等回复。 地铁进站出站,带走了一拨拨拥挤人群,林书雁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常湛这个蹲在墙角的大号走失儿童。 “咳。”他见常湛没跟上来,以为他回去开车了,谁知常湛居然在这里等他。 常湛抬头,惊喜道:“林医生你去哪儿了?刚过去了两趟车,还以为你肯定走了。” “去了趟卫生间。”林书雁说,“人多,等得久了点。” 其实刚才在医院他就想去,可常湛一直粘着他,不给机会。谁知道像他这么厚脸皮的人,会不会连上个厕所也要跟着。 常湛还委屈:“刚才你怎么不等我?” 林书雁随口说:“憋不住。” “我差点以为你走了,给你发消息也没回。” “我没看手机。”林书雁此时才拿出手机,确实有几条消息,“我不常看微信,以后有急事直接打电话。” 常湛说好。 地铁站人又多起来,拥在候车线前。广播提示地铁即将进站,可常湛还蹲在地上。 林书雁以为他改了主意,又不打算体验人间疾苦了:“我走了。” 常湛抬头望着他,眼睛里湿漉漉的,说:“腿麻了,站不起来。” 林书雁:“……” “真麻了,我在这蹲了六分钟。” 列车轰隆隆进站的声音近在耳边。林书雁无奈伸手,常湛握住他的手掌借力,虽然站起来了,却用力过猛,林书雁毫无防备地撞向他。 两人肩膀碰撞在一起,两颗心噗通直跳。 第25页 他们是最末尾两个,勉强挤进车厢。下班点的地铁总是人挤人,连扶手都是奢侈。 “车厢拥挤,请扶稳站好,下一站到站是……” 即将下车的乘客换到了门边,林书雁被挤进角落。常湛紧挨着他,凭借着自己的身高优势,肆无忌惮打量他。 褪去了一身白大褂的林书雁真实地站在他面前,触手可及,又遥不可及。 这人好似有种魔力,瞥他一眼,瞪他一下,都能让他这颗锈迹斑驳的心为之跳动,让浑身的血液都为之沸腾。 林书雁毫不知自己每个动作都被收入眼底。他更不知道,他眨眨眼,颤颤睫毛,就会在另一人心上刮起一场风暴。 “胜利广场站到了,请下车的乘客从左侧车门下车……” 这站既是商圈也是转乘站,下了半车厢的人,终于没那么挤。常湛敛回目光,想起上次请林书雁吃饭也是在这附近。 他脸色不太好看,问:“咱们在哪站下车?” 林书雁劝他:“体验也体验过了,等会你直接从对面坐回去。” “那怎么行?” 林书雁说:“我是要回家,你是去哪儿?” “送你回家。”常湛忍着难受,“还有几站?” 林书雁抬头瞥了眼,敏感地注意到他的状态不对:“你不舒服?” 开始他以为常湛是因为感冒,但感冒不至于这么严重,因为常湛的唇色已经开始发白。 车厢里飘荡着异味,汗味和不知哪儿飘来的食物味道交杂着,人和人紧贴在一起,他们被挤在角落,这几乎让常湛呼吸困难。 林书雁听见他强忍吐意说:“林医生,我好像晕地铁。” 见他确实没有开玩笑,林书雁也有些束手无措。 “林医生,你能不能靠我近一点?”常湛轻轻拽了下他的衣角。 林书雁不明所以,但还是靠近了点。常湛仿佛抓到根救命稻草,也不顾人群纷纷,趴在了他的肩头。 淡淡的消毒水味冲进他鼻腔里,缓解了一丝不适,这个曾经让常湛讨厌的味道,不知在哪一刻成为了他所依恋的。 他有些飘飘然,如果仔细闻,就会发现林书雁身上不仅有很淡的消毒水味,衣服还残留着洗衣液的清香,以及不确定是不是沐浴露的味道,混合着安抚他的神经。 常湛得寸进尺又蹭了下,更加靠近他的脖颈,想确认那味香气到底是什么。 “常湛。” “嗯?” 两站地不难熬,但鉴于他脸色太难看,林书雁还是忍不住提醒:“别吐我身上。” 第16章 放心,好着呢 地铁平稳到站,常湛扒着垃圾桶,呕了半天也没吐出来东西。 外面空气清新,晕车的感觉稍微减弱,不过后遗症很重。常湛脑袋里仿佛灌了铅和水银的混合体,昏沉且重。 林书雁去自动售货机买了瓶水,拧开递给他喝。常湛狼狈地蹲在地上,像一只被雨淋蔫的大狗。 “好玩吗?” 常湛仰头灌进大半瓶水,脸色仍旧不见缓和,唇色发着贫血般苍白,仅余的那几分血色略显病态。 “不好玩。”他连连挥手,“林医生,你怎么受得了每天来回的?” 林书雁说:“习惯就好。” 才几站地就成这样,大学时他每天都要坐地铁从西到东,几乎是贯穿全线去做家教。开始他也受不了地铁里浑浊的空气,狭小空间里人们拥挤在一起,是香水和汗液混杂的味道,但时间久了就好。 另一边地铁进站,林书雁遗憾道:“看来你没法体验回程了。” 常湛:“再也不想。” “那你打算怎么回去?” 常湛难受,忍着吐意:“先上去再说,真要吐了。” 林书雁见他脸色比刚才好了不少,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追求者惯用的伎俩,如果是后者,未免太拙劣。 两人出了站,暖风撩人,常湛头脑清醒了些,又灌了几口冷水。 地铁口风大,林书雁想起他正感冒着:“往边上站站。” 常湛挪了几步。 “好点了吗?” 常湛脸色稍微缓和:“现在好多了。” 闻言,林书雁站在路边,展臂招手:“我帮你叫辆车,你直接回家或者回医院开自己的车,随你便。” “不行!”常湛反应激烈,胃里那股恶心劲又翻涌上来:“我现在看见车就想吐。” 路旁小馆林立,两人僵持了一会儿,他问林书雁:“你还没吃饭吧?” “你这样能吃下?” 这是个问题。 最终常湛说:“先送你回家吧,正好吹吹风。” 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他还是要送林书雁回家。林书雁在这方面一向抗拒,可都到家门口了,他不好再拒绝:“过了路口就是。” 走在路上,短短几百米的距离被拉长,两人心中各自有事,聊得不多,常湛时不时说两句。 过红绿灯时,林书雁想起:“你之前说,你在部队呆过,是怎么回事?” “林医生对这个有兴趣?”常湛开了话匣子,“其实也没什么,大学时我成绩不好,总是翘课,我爸知道以后就把我弄到部队呆了几个月。” “你身上的疤也是那时候留的?” 常湛:“是也不是,有些是训练受伤的,有些是我爸揍的。” 第26页 因为期间他往外偷跑了好几次,每次都会被常山带人找到,免不了挨一顿揍。不过这事丢人,他不打算跟林书雁说。 又走了一截路,林书雁始终没吭声。常湛用手戳了下他胳膊:“林医生。” 林书雁回头:“怎么?” 常湛厚脸皮问:“你是不是心疼我了?” 林书雁微愣:“没有的事。” “那你问这个干什么?” “纯属好奇。” 常湛“哦”了声,又像大狗低落地垂下头。 林书雁租的是老式小区,因为地铁穿行而过,因此房租偏高,但胜在绿化好,周围安静。常湛瞥了两眼,跟他小时候住过的家属院差不多。 站在小区门口,林书雁道:“就到这吧。” 风吹乱常湛的头发:“我送你进去。” 林书雁就知道他不肯作罢,不想多做无意义的纠缠:“随你。” 鹅卵石小路崎岖不平,两人穿过小花园,夏天炎热,有几个家长带着小孩正在纳凉。小孩子顽皮,两人正走着,一个小女孩没注意撞到了常湛身上。 这一撞,常湛还没说什么,女孩先哭了起来。 常湛以为自己吓着了她,无辜道:“我长得有这么凶吗?” 林书雁蹲下安慰她。女孩扎着马尾辫,哭个不停:“冰激凌……” 林书雁这才看见地上融着一滩黏水,再看,常湛的裤脚也不可避免遭了殃。 常湛刚才不觉,此时感到腿边生风,他低头看了看,果然裤腿上洇着一片深。 他下意识骂了句:“靠!” 家长闻声赶来,忙道歉。当着林书雁和小朋友的面,常湛忍下不悦,装作心平气和地说没事。 擦干净身上的冰激凌,他边走边问:“林医生,你喜欢小孩吗?” 林书雁头也不抬:“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常湛漫不经心道,“烦。” 林书雁这才扭头看了他一眼,笑道:“那是因为你自己还是个小孩。” “我?” 常湛想,原来林书雁把他当小孩,可他并不小,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称得上老练。二十几岁他便早已看惯别人的阿谀奉承、真情假意,心智其实比同龄人更成熟。 只是他在林书雁面前表现的,是最无害那一面。 “我不小了。”常湛在单元楼前停下,眯起眼睛问,“你不答应我的追求,不会是因为年龄吧?” 林书雁垂眸:“我说过,我不喜欢男人。” 常湛在不算明亮的灯光中盯了他几秒钟,而后说道:“我会让你喜欢的。” 林书雁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哪儿来的自信:“我到了,你回去吧。” 常湛眼中的危险稍纵即逝,换回人畜无害的表情:“不请我上去坐坐?还没吃饭,好饿。” “你没吃晚饭?”林书雁惊讶。 常湛撇嘴:“没,四点半就去办公室门口等你了。” 本以为他来复查只是找个漂亮借口,没想到他连晚饭都没吃。林书雁想起刚才他在地铁站吐也吐不出来,有些心软。 这时常湛道:“真的好饿,林医生。” 林书雁正要开口,便又听见他说:“你不请我上去坐坐,那能不能借个厕所?” “灌了一整瓶水。”常湛向上抛起空水瓶,又接住,“憋久了会坏的。” 他总是有办法让人心软,或强硬或撒娇,都拿捏得正好,恰恰正击林书雁的软肋。 常湛保证:“上个厕所就走,好不好,林医生?” “不好。” “人有三急,别这么不讲人情嘛。” 林书雁冷声道:“地铁站有卫生间。” 常湛忍得痛苦:“真憋不住了。再说了,我现在看见地铁就头晕。” 其实林书雁从来没想过把任何人带回家里,哪怕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是他有洁癖,二是家属于私人领地,是可以逃避工作和疲惫的地方,他不想外人打扰。 而常湛一而再再而三的进攻让他招架不住。 最终林书雁没再说话,默许了这种行为,兀自走进楼道。常湛很快跟上:“你住几楼?” “三楼。” 老房子声触不敏感,楼道灯光时亮时暗,两旁还堆积着些破旧杂物,使走道更加狭窄。 两人身材高大,只能一前一后走,林书雁在前面,常湛听话地跟着他。 林书雁打开房门,摸亮墙上的灯:“厕所在右手边。” “行。” 音落,常湛大步流星奔向卫生间。 林书雁换上拖鞋,将风衣挂起来,走到厨房准备煮碗面。冰箱里只剩两个番茄,其他空空如也,托常湛的福,他没能去菜市场。 很快厕所传来冲水声,常湛洗好手出来,问:“用帮忙吗?” 林书雁淡淡瞥了眼他的裤子,本意是想看被冰激凌弄脏的地方,正打算问他要不要换条,却被常湛误解了。 常湛蹭蹭鼻子,没正经地笑:“放心,好着呢。” 林书雁把自己的围裙扔给他:“想吃饭的话,就把番茄洗了。” 第17章 别得寸进尺 常湛将围裙随意挂在身上,阴影里勾勒出精瘦结实的腰腹。 水池里放着两个番茄,他磨磨蹭蹭洗干净:“洗好了,该怎么处理?” “切小块就行。”林书雁走进来,正用洗手液搓第三遍手,“我家只有挂面和方便面,你自己选一样。” 第27页 常湛都不喜欢:“光喝汤行不行?” “随意。” 常湛取刀,站在砧板前。他从小到大没做过饭,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知从哪下手,先从中间来了一刀。 林书雁冲干净手,听见他问:“林医生,你有洁癖啊?” “嗯,算是吧。”林书雁点点头。 常湛把番茄对齐,又从中间切开一刀,动作很是笨拙:“切这么大行不行?” 林书雁转过去看了眼:“太大了。” 常湛只好继续往下切,切了两下又问:“这样呢?” “你没切过番茄?” 常湛摇头。 林书雁就该想到,挽起衬衣袖口:“我来吧。” “我会,不就是切成小块吗?”常湛不想林书雁看不起自己,“这有什么难的。” 他把番茄切成更小的小块,林书雁站在水池边洗其他菜,边看他。常湛的动作非常生疏,不熟练中带着笨拙,甚至连拿刀的姿势都是错的。 好好一把水果刀被他拿成手术刀。 “这么大可以了吧?”常湛拿着其中一小块问。 林书雁洗好其他菜:“可以,切好了?” “没。”常湛又磨磨唧唧去切其他几块,“马上就好。” 锅里水已经滚开,林书雁先放了其他菜进去,对常湛说:“你去客厅等吧,大概五分钟。” “我还没切好。” 林书雁用他就是个错误:“不用切了。” “我能做好。” 常湛看着自己切完一半的番茄,心里有点急,一急就出错,慌神间锋利的刀刃划破他的指尖。林书雁听见他疼得“嘶”了声:“切着手了?” 常湛从鼻腔里发出一声闷闷的“嗯”。 他这是故意的吧?林书雁简直哭笑不得:“严重吗?我看一下。” 常湛乖乖伸出手。 他的手很漂亮,骨节有种雕塑般的美感。林书雁握着他的手指看了看:“伤口不深,过来用清水先冲冲。” 常湛没动,将林书雁握过的手指随意放到唇边舔舔,血液的甜腥混着番茄汁的酸涩一同迸入味觉神经。 “有创口贴吗?” 林书雁说:“等下,我去拿。” 等他回来,常湛已经翘着食指把剩下的番茄切好装盘。他邀功般看向林书雁,仿佛在等着被夸。 林书雁把创口贴递给他:“自己贴。” 常湛没接:“一只手没法贴。” 林书雁越发觉得他是故意使苦肉计:“自己想办法。” 常湛没办法,只能拿出去慢慢贴。哪怕是一点小伤,他都没自己处理过,倒不是不会,是从来不用他动手。 遇见林书雁算是他栽了。 “那我出去贴,你帮我把围裙摘下来。” 林书雁又擦了一遍手,帮他解开腰上的结,又伸手环住他的脖颈:“你低点头。” 常湛照做。 此时林书雁开始恨当初为什么要买挂脖式围裙,以至于现在他跟常湛之间的距离过分近了,尤其是常湛高他几厘米,稍一低头就额头就会碰到他的头发。 “林医生,你很热啊。” 林书雁摘下围裙挂到一边:“不热。” 常湛咄咄逼人:“那你耳朵怎么红了?” 有吗?厨房没有镜子,林书雁看不见自己此时的窘迫,开窗透气:“可能天气太闷了。” 尽管是晚上,可外面的风也是暖熏的。厨房狭小,站着两个大男人已是拥挤,何况还开着火。现在林书雁反倒觉得热了,把他赶出厨房。 等常湛贴好创口贴,正打算去厨房帮忙,一抬头正好能看见林书雁在厨房忙碌的身影。 挂着围裙,身形清瘦,微微弯着腰。厨房里暖黄的灯光落在他肩上,少了几分清冷,多了几分人间烟火气。 “过来吃饭。”林书雁端着两碗面出来。 常湛一看是两副碗筷,其中一碗只有汤,一碗只有面,这才想起自己四点半就守在林书雁办公室门口,林书雁也根本没去吃饭。 他果断道:“林医生,你吃面,我喝汤。” 天气热得林书雁没有胃口:“吃吧,都是你的。” 常湛立刻问:“那你呢?” “我不饿。” “不饿也得吃点,不然伤胃。”常湛把那碗面推给他,“饭是你做的,光我自己吃多不好意思啊。” 林书雁低头笑道:“还有你不好意思的事?” “当然有。”常湛想想,没说。 一碗面汤很快喝完,常湛主动收拾碗筷,就是动作不太利索,一看就是生手。 林书雁家里没来过客人,总共就备了两副碗筷,生怕他给摔了:“放着吧,等下我收拾。” 常湛也怕自己帮倒忙,就没再管。 “你穿多大码的裤子?” “啊?” 林书雁看了眼他卷起的裤脚。常湛比他个子高,尺码应该也不同,他想了想:“运动裤应该能穿下吧?” 常湛反应过来:“能。” 不到两分钟,林书雁去卧室找了条黑色运动裤出来。常湛接过,犹豫着。 林书雁以为他看不上自己的衣服,毕竟不能跟他那身名牌比:“不喜欢也没得挑,就这一条运动裤。” “不是。”常湛说,“林医生,我要在这换?” 第28页 林书雁后知后觉,指了指改成书房的次卧:“里面换去。” 等他换好衣服出来,林书雁开始下逐客令。常湛一听,神经立刻紧绷起来:“林医生,你这翻脸也太快了。” “内急也解决了,饭也吃了,你还想怎样?”林书雁问。 常湛真诚地说:“林医生,我还想跟你多待一会儿。” 林书雁:“我还有事。” 常湛:“我不打扰你。” 可是他这尊大佛坐在这里,本身就是一种打扰。林书雁只怕自己家里容不下这尊大佛:“我要改论文,你快回去吧。” 常湛不肯,又走近几步,离林书雁只不到一米距离:“真不能让我再留会儿吗?我都好几天没见你了。林医生,我真的特别想你。” 许是被他措手不及的真诚乱了心神,林书雁过了好几秒才道:“不行。” “那要怎么你才肯?” 常湛逼近一步,凑近要吻他。 后面是白墙,林书雁退无可退,偏头躲过,咬牙道:“你别得寸进尺。” 要是换做其他人,林书雁恐怕都要报警了。看在老师的份上,他对常湛一再忍让,却不想让常湛误会得更深了。 感情这种东西,于有些人而言是奢侈品,于有些人而言则不值一提。 林书雁属于后者,他天生就是薄情的人,爱情需要冲动和激情,而活得太清醒的人早已没有这些。 常湛也知道现在林书雁不怎么喜欢他,可他是常湛,被簇拥着长大的常湛,这个世界上不该有他得不到的东西。 “好好,我不闹了。”常湛服软,怕把人逼得太急,“这就打电话让朋友过来接。” 林书雁陡然松了口气。 常湛在四人群里发了个定位,问他们几个在没在附近,顺便来接他一趟。 钟闻先回:你没开车? 常湛:车放和西了,过来接我一趟。 钟闻一看地址是个老居民楼:呦,你怎么跑那儿了? 常湛:当然是送美人回家。 钟闻:送人你不开车? 常湛:他不坐! 钟闻说:林医生有骨气\赞 常湛琢磨了两分钟,又发:他是不是嫌我车不行? 钟闻立刻回:我看林医生是嫌你不行。 常湛不服:我怎么不行? 钟闻不说话了,常湛心急,连着@了他三遍:哎,闻子你把话说清楚! 苏定看见消息,回道:噢噢我在附近,这就去接你。 常湛惊讶:你什么时候会开车了? 苏定拍了张照片发过来,驾驶位上是苏聿。 常湛了然:让你哥路上开慢点,越慢越好。 苏定以为他怕出事故:放心吧,我哥开车很稳的! 放下手机没十分钟,苏定的电话就打进来,说他们快到了。常湛心说这也太快了,他还想跟林书雁多说几句话。 来日方长,也不差这一分半秒,免得惹林书雁厌恶。常湛收起手机,理理衣服:“林医生,我朋友来了,那我先走了。” 林书雁在看手机新闻,闻言抬眸:“嗯。” “你不送送我啊?” 林书雁问:“在小区里你还能迷路?” “说不准。”常湛故意的,“我路痴,分不清往哪边走。” 果然是好大一尊佛,林书雁惹来的,自然也要亲自送走:“没有下次。” 作者有话说: 抱歉让大家久等了!我又回来更新啦。 前面章节做了一些修改,如果不想重新回去看,可以直接看下面的总结: 1.去掉了常湛母亲的角色。2.常湛在部队的时间由三年改为几个月。3.增加了一些副cp的伏笔。4.为了过渡顺畅增加了一些主角互动,但对后面剧情影响不大。5.对刘徽角色定位和常湛表白醉酒部分做了较大修改(12、13章) 再次感谢大家! 第18章 你这是在查我的岗吗 晚风徐徐,林书雁只拿了钥匙下来,在手中叮当作响。一路无话,又走到了小花园,纳凉的人们已经离开,树叶的沙沙响动和虫鸣作着协奏曲。 常湛想找话题,又找不到,只能闷头踢着脚边的石子,过了一会儿问林书雁哪天休息。 林书雁不告诉他,只说休息那天有事。常湛没有再问,不多时两人便走出小区。 苏定老远就摇下车玻璃冲这边招手,常湛跟林书雁道别:“那我走了。” 上了车,他还依依不舍,想扒着车窗再望两眼。苏定从副驾回头:“你怎么跑林医生这儿了?” “我送他回家。” “那你不开车?” 常湛叫苦:“他不肯坐,只肯坐地铁,我就把车放他单位了。你坐过地铁那玩意吗?人挤味又杂,我差点没吐晕。” 苏定没想到会这么夸张,居然想体验:“哥,我也想坐地铁。” 正开车的苏聿:“别跟他学。” 常湛心想,你哥会让你去受那种人间疾苦才怪,这辈子你算是别想了,下辈子只要不跟你哥投胎到一起就还有机会。 苏定作罢,八卦地问:“你跟林医生有没有新进展?” “有啊。”常湛说,“他让我去他家,还给我做饭吃,就算不喜欢我,也不至于讨厌吧?” 晕,这算什么新进展,苏定无语。 晚上被风一吹,常湛感冒似乎又重了点,他吸吸鼻子,让苏聿把车停在了和西大门口,去停车场找自己的车。 第29页 上车时打了个喷嚏,常湛才发觉自己两手空空,林书雁给他拿的感冒药不知落在哪里了。 他找出手机给林书雁发微信:林医生,感冒药是不是落在你家了? 林书雁没回,可能真在忙。常湛心里空落落的,仿佛丢的不是林书雁给他买的药,而是他自己。 开车回家,堵了一路,常湛心情烦躁,看哪儿觉得哪儿不顺眼。 这时手机叮咚了一声,是林书雁给他回的消息:我这没有,你没拿走? 那八成是掉到地铁站了,当时他晕了吧唧,哪还有心思管手里的几盒药。常湛进浴室冲了个澡,出来闷头就睡。 另一边林书雁认真把家里找了个遍,连沙发缝都没放过,确实没有那几盒感冒药,估计是落在地铁站了。 他又给常湛发:找不到就再去买两盒。 这回轮到常湛没回了。林书雁没在意,直到翌日上午,才收到了他回过来的一连串消息。 “林医生,我好像发烧了。” “好难受啊。” “【照片】这体温计怎么看?” 这些消息林书雁查完房回来才看见,离常湛给他发消息过去了快一小时,体温计上显示着三十八度三,烧得不轻。 他没再用这种有时差的聊天方式,直接打过去了电话。响了好几声常湛才接,声音哑得厉害:“林医生。” 林书雁轻叹了口气:“还难受吗?” “嗯。”常湛躺在床上,把自己蒙进被子,“难受,头疼,哪儿都不舒坦。” 林书雁问:“嗓子疼吗?有没有咳嗽打喷嚏?” 常湛感觉全身无力:“有点,还打喷嚏。” 林书雁判断应该不是流行感冒,很可能是冻的,叮嘱他注意保暖,多喝热水。常湛有些日子没发过烧了,真难受得不行,再没精神跟他嘴贫。 “附近有药店吗?” 常湛想了想:“有,不想下去买。” 林书雁让他把家里地址发过去,常湛先是一懵,随即心中喜悦,立刻支棱起来。 结果躺在床上左盼右盼,等了半天,来的不是林书雁,是个外卖员。 “您的药。” 常湛头发睡得乱糟糟,心里也是一团糟,心情并没有因为这两盒药好起来。他签收完拍了张照片给林书雁发过去:“林医生,你买的?” 很快林书雁回了个“嗯”。 常湛:“还以为你要来看我。” “我在上班。”林书雁说,“感冒冲剂每次一包,退烧药八小时吃一次,一次一粒,都饭后吃。” 从昨晚到现在常湛根本没吃饭,打字都不太有力气,干脆发语音:“林医生,你下班能不能来看看我?” 可能是他声音太哑太闷,以至于文字转化功能失效了。林书雁点开,就听见常湛鼻音极其严重,撒娇里透着可怜。 他收起手机,没再回。 常湛等得失望,又去睡大觉。退烧药作用不大,越吃越觉得冷,又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直到傍晚,林书雁都没再回他消息,常湛睡醒终于感觉出来饿,拿手机叫了个外卖,却不大有胃口。 他再次拍照发给林书雁。 光收到一张晚饭的照片,林书雁觉得莫名其妙。立刻常湛的下一条就发过来:没胃口,吃不下饭。 “小林医生,下班我们几个去吃饭,一起吧。” 林书雁抬头:“我就不去了。” 宋医生道:“有事?没事的话就一起去,这回可是有人点名要你参加,咱们全楼的单身女生可都盯着你呢。” 林书雁无奈晃晃手机:“今晚有事,下次有机会吧。” “哎,都多少个下次了,你这么内向可不行,以后不光得跟咱们科室熟,也得跟别的部门打成一片呐。” 林书雁推辞道:“今天真有事,下次我请大家。” 虽然他们科室聚餐不多,但科室几个女医生喜欢下班小聚,林书雁讨女医生喜欢,常常要叫上他。不过林书雁为人内敛,总是借口推掉。 从医院出来,林书雁给常湛回了消息,问他还烧不烧。 过了许久常湛才回:不知道,但头很晕。 林书雁:吃过药没有? 常湛:吃了,吃完睡到现在。 人生病时容易情绪脆弱,常湛想见他,便找理由:林医生你下班了吗?我想吃和西楼下的牛肉粉,你能不能帮我带一份? 林书雁回:自己叫外卖。 对话框先是显示正在输入,过了几秒又改成语音:太远了,不给送。 林书雁一听,就觉得不对劲。怎么常湛声音比上午还哑,鼻音更重了不说,整个人说话似乎都没有力气。 他问:你现在多少度? 常湛又是语音:不知道,但一点劲都没有,看手机都有重影。 林书雁怀疑他到底吃没吃药,还是吃错了药,怎么越发越烧。地铁在他眼前停下,拥挤的人群簇拥着他往上走,林书雁转身往反方向走。 他也干脆发语音:拿体温计再测一下。 常湛没有回,不知有没有看到消息。 林书雁就这么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站干愣了五分钟,手机才重新震了下。他点开照片,发现常湛不但没退烧,反而烧到了三十九度多。 他到底吃没吃药? 林书雁干脆再次拨通了那个号码,估计这次手机就在常湛手边,很快就接。 第30页 “你家里有没有别人?” 常湛烧得眼冒金星,脑袋都快不运转了:“什么别人?林医生你这是在查我的岗吗?” 都烧成这样了还知道贫,林书雁无语又无奈:“我是说,有没有人照顾你。” 这回常湛才懂:“没,就我自己。” 林书雁挂了电话,回忆起上午常湛给自己发过来的地址,握着手机离开地铁站,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 这个点怎么走都是堵,司机师傅比他还急,吐槽了一路晚高峰,见乘客不理他,又问:“这小区挺贵的吧,现在涨到多少一平了啊?” 林书雁握着手机不敢分神:“我不住那儿。” “那是要去跟女朋友约会?” “不是。” 司机搞不明白了:“噢,那你这火急火燎的要去哪儿?” 林书雁没答。 二十分钟的路程生生堵了快五十分钟才到,他付了钱下车,站在常湛公寓门外又用了十分钟。 他敲门,没人来开,又按了几声门铃,里面才传来一点动静。常湛虚弱地开门,就见林书雁站在外面。 “林医生……” 林书雁还没说话,常湛便一头栽在他的肩膀。 第19章 你别乱来 不需要探额头,常湛浑身都是烫手的。林书雁的手指触碰到他皮肤,仿佛薄纸一张被火苗燎过,也同他一起迅速燃起来。 常湛栽在他的颈窝,呼吸灼热,嘴里无意识哼着胡话。 林书雁专心听了半天,没听出来半个字,只好先将他费力架到卧室。常湛力气极大,抱着他的脖子不肯松,林书雁也一同被带倒在软绵的床上。 常湛哼唧着又往他颈窝蹭。 此刻林书雁有些怀疑他是故意的,但体温骗不了人,喷薄在他脖颈的呼吸湿热滚烫,常湛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在叫嚣着要燃烧起来。 但林书雁还是挣扎起身,帮他盖好被子。 从刚才他进门就感觉房间里比外面冷,果不其然,空调被调到了十九度,从昨晚到现在一直没关。 难怪怎么吃退烧药也不管用。 关了空调,林书雁开窗通风,夜晚熏热的风涌进来,有点干,吹得他鼻子发痒。 在窗边站了几分钟,等到房间里冷气散尽,他又下楼去药店买了两盒退热贴。 回来时常湛正抱着被子发抖,林书雁把退热贴给他贴上,就被急切寻找热源的常湛抓住手臂。 这一点温暖远不够抵御他的寒冷:“别走……” 林书雁无奈,就这么被他抓着,过了几分钟妥协般在床头坐下。常湛立刻如找到光源的枝桠,四肢都往这边伸展来,贪婪地搂紧他的腰。 “……” 算了,他一个医生跟病人计较什么。 林书雁就这么保持着这个动作坐了大半个小时。可能是退热贴开始起作用,常湛身上没那么抖了,也不再说胡话,枕着手臂渐渐睡着。 林书雁起身甩甩压麻的胳膊,想起那天常湛醉酒,也是这样稀里糊涂说了一堆胡话,没一个字能当真。 月挂半空,常湛总算睡了个踏实觉,醒来体温退到了三十七度八,不仅不冷,身上还发了汗。 这次不是喝酒,没断片,他迷迷糊糊记得点睡前的事,记得是怎么给林书雁开的门,是如何抱紧了他的腰。 可在客厅转了一圈,常湛没看见半个人影,是人走了还是他做梦了? 他正要找手机给林书雁发消息,就听见门口传来动静。 林书雁提着两个打包盒开门进来:“醒了?” 常湛人烧糊涂了,半天反应不过来:“嗯,你怎么有钥匙?” “桌上拿的。”林书雁把刚买回来的饭放下,“烧退了吗?” 常湛觉得没有,上前两步故意说:“你摸摸。” 看他精神比刚才好了许多,就知道不严重了。不过林书雁还是上前探了下,仍旧有点烧,但不烫。 “先吃点东西吧。” 常湛一天没吃饭,烧退了胃口自然也好了,傍晚点的外卖还在桌上放着,一份凉透的番茄牛腩泡饭,被他随手扔进了垃圾桶,换成了热腾腾的米线。 他心里一暖:“林医生,谢谢你来看我。” “我是医生。”林书雁拆筷子,顺便把他那双也给拆了,“发高烧还开着空调睡觉,没直接帮你叫救护车就不错了。” “我没关空调?难怪那么冷。” 空调是昨晚开的,常湛在房间呆久了,没觉出来冷。再后来就烧懵了,更忘了空调还开着。 林书雁边吃边叮嘱:“饭后再吃一粒退烧药,感冒好之前别开空调了,出点汗对你身体好。” 常湛把他的话走了一遍耳朵,也不知记没记住,吸着鼻子问:“我这次是不是病挺严重的,要是吃完药还退不了烧呢?” “附近有诊所,烧退不了就去挂两瓶点滴。” 常湛抬眼望向他,心中忐忑:“你能陪着我吗?” “不能。” 这自然是不行,林书雁不像他闲人一个,今天能过来看他已经是例外。看了眼手表,快十点了,他站起身,收拾好自己的垃圾要走。 常湛不肯退让:“你要走了?那谁照顾我啊,万一我再烧起来怎么办?” 林书雁说:“找你朋友,或者打急救电话。今天太晚了,我先回去了。” 第31页 “你不算我朋友?”常湛强词夺理。 林书雁反问他:“你把我当朋友了吗?” 常湛被怼得没话说,只好笑着去找车钥匙:“我送你,这附近没地铁站,打车不好打。” 林书雁很怀疑他的状态能不能开车,别再出事,干脆地拒绝了。常湛还是不肯作罢,要送他到楼下。 第二天林书雁照常上班,刚进办公室便听见宋医生跟另外两个同事在热聊。 只听宋医生说:“昨天晚上我值的班,人送过来就不行了,内脏挤压严重加大出血,止都止不住,年纪轻轻的,才二十多岁,家属接受不了闹了一晚上。” 另一名医生感叹:“这事放到谁身上能接受啊,你说现在的年轻人好好的玩什么赛车,还有那些极限运动,上次不有个跳伞骨折的么?” 宋医生道:“追求刺激呗,听说上次也有个赛车出车祸的,高主任做的手术……小林!是不是就前两天来办公室门口找你那人啊?” 林书雁还没来得及答话,就听见男医生问:“不是医闹吧?” 和西每年都要出不少医闹事件,往轻的说家属发发脾气砸点东西,往重的说,前不久发生过恶性持刀伤医事件,对这个话题大家都很敏感。 林书雁解释说:“他是来复查的,那天老师正好不在,就来找我了。” “也是车祸?” 林书雁点头:“嗯。” 宋医生接道:“哎,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知道惜命,偏偏家属以为咱们医生是神仙,能把他们一个个都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话题过于沉重,办公室里静了声音。医生当久了,没有对生命麻木和漠然,而是更加敬重。 从林书雁进和西实习的那天,就开始经历生死。这远比他想象中难接受得多,不是每个病人都能从死线上拉回来,也不是所有事尽力而为就能做到,这世上多的是无能为力的事。 他知道生命短暂脆弱,也深知世事无常,只有给自己造一层厚重的壳,才能在面对离别的时候不那么受伤。 也正是这样,他比读书时更加孤僻,少言寡语。 半上午林书雁跟着高伟呈做了台切除手术,手机静音了,错过了两个电话,都是常湛的。他看了眼时间,半小时前打的,摘下橡胶手套便回拨过去。 “有事?” 常湛那边有点吵:“我在你们医院挂吊针。” 他住的地方离和西可不近,何况楼下就有药店和诊所,跑大老远来这挂吊针,让林书雁不多想都难。 “所以呢?” 果然他说:“你过来看看我呗。” 林书雁回他:“走不开。” “那我吊完水去看你,中午顺便请你吃顿饭,谢谢你昨天照顾我。” 林书雁又拿出那套说辞:“不用,说过了我是医生,这是我的职责。” 常湛居然没再纠缠:“那你忙。” 高伟呈换完衣服出来,见林书雁还穿着手术服在那傻站着,说:“等什么呢,等着跟我一起吃中午饭啊。” 林书雁捧着手机抬头,只听见了后几个字:“啊,好。” 高伟呈觉得他今天怪怪的,刚才在手术台上还正常呢,便多问了几句。林书雁含糊其辞,说有点累。 结果临近中午,高伟呈叫上他一起去吃饭,在楼下大厅跟常湛碰了个正着。常湛非常招摇地捧了大束玫瑰,长腿迈着正冲他们这边走来。 “常湛?他小子怎么在这?” 林书雁想装作不认识,偏偏常湛就停在了他们面前:“林医生,好巧。” 高伟呈意味深长看向自己徒弟,林书雁不能再装傻,只好问:“你怎么过来了?” 见高伟呈在,常湛老实安分,中规中矩:“我过来看个朋友,顺便想请林医生吃个饭,好好谢谢之前林医生照顾我。” “分内事。”林书雁也找理由,“不过不巧,我跟老师约好了。” “那晚上。” 高伟呈瞅瞅两人,随手拉住路过的心外科副主任:“没事,你们俩去吃,我跟老张一起吃,正好讨论下二号床的手术怎么做。” 张主任一脸懵:“什么情况?” “中午咱俩一起吃饭,走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林书雁也不能再拒绝,也说:“走吧,食堂,我请你。” 常湛满意了:“林医生肯赏脸,当然我请。” 不光常湛手里的大束玫瑰惹眼,身材也惹眼。今天他穿了件白斜纹衬衣,随意扎进深色西裤里,扣子开了两颗,任由领口随意慵懒地敞开,精致里多了几分不羁。 害得林书雁也被看了一路,忍不住问:“你这花,不送给你朋友?” “噢,本来要送,谁知他花粉过敏,刚进门就把我赶出来了。”常湛说,“我再拿回去也没用,不如给你吧林医生。” “别,我不收。”林书雁拒绝,“看病人送玫瑰,这位病人跟你关系非同一般吧?” 他就是随口问问,谁知常湛竟细细琢磨起来他这话了,越琢磨越不对。两人快到食堂时,他问:“林医生,你不会是吃醋了?” 林书雁否认:“没有的事。我吃哪门子醋,你就是把花店搬过来,也不关我的事。” “你现在说话的语气更像吃醋了。”常湛拆穿他,又说:“其实就是普通朋友,花本来也不是想给他的,想给的那个人不收。” 第32页 林书雁脚步一滞,停下来想辩驳。还没开口,就听见常湛说:“现在不像吃醋了,像男女朋友吵架。” 一个抱着花,追着另一个走,确实是像,林书雁瞬间没话,恨不得把餐盘塞到他嘴里。 刚才就不该给刷卡让他进来。 医院食堂的饭虽不好吃,但能堵住常湛的嘴,这点林书雁很是欣慰。沉默着吃了半顿饭,林书雁见他没怎么动,只是拿筷子戳着餐盘里的米饭,以为不合他胃口。 “不喜欢也多少吃点,空腹吃药对胃不好。” 常湛停下筷子,将右手伸到他面前,上面遍布着四五个针眼。林书雁见他左手手背上贴着棉球,问:“你不是左手挂的点滴吗?” “和西急诊新来的护士业务不行,右手扎了好几次也没扎进去,都肿起来了,才给换的左手。”他诉苦,“现在连菜都夹不起来,我是不是该去投诉?” 和西虽然没私立医院那么重视患者投诉,但碰见了领导也会叫过去批评几句。林书雁因为性子冷,常常绷着一张脸,被投诉过不少次态度不好,还被高伟呈说过几次。 但这是他性格使然,一时难以改变,碰上业务问题投诉的还没有过。 常湛也就是开句玩笑,哪能真跑去投诉人家一个小姑娘,万一对方再讹上他,那真是有理说不清。 回去路上,林书雁想了半天,还是说:“你以后别老往医院跑了。” “怎么了?” “招摇。”林书雁说,“要是你真有事,那随意,要是来找我的,从今天开始就别来了。” 常湛把重点放在了前半句:“哪儿招摇了?我以后低调点。” 林书雁说,你脸上就写着招摇两个大字。 本来他这张脸就够引人注目,再加上穿的衣服开的车,只差在脑门贴上‘我很招摇’四个字。 常湛也很郁闷,林书雁居然嫌弃他高调。他有心要改,却不知从哪下手,只好说:“那我下次来换辆车。” 简直鸡同鸭讲。林书雁在大楼前停下,恨不得把他怀里的花跟他本人一起塞进垃圾桶。 “常湛,医院是生死场,不是游乐场,我没时间陪你玩过家家的游戏。” “我也说过了,我不是玩!”常湛也急了,“我很认真地在追求你。” 林书雁直说:“你只是在浪费时间。” “用在你身上不算浪费。” 简直是耍无赖,林书雁说不过他。回到大楼,常湛把那捧玫瑰拆了,给见到的女医生每个都发了一枝,惹得都问他在追哪个科室的女医生,抢着要牵红线。 宋医生也收到了:“要不是我知道小林家没女孩,还以为你要追小林的姐姐或妹妹呢。” 常湛倚在桌边,手里拿着最后一枝玫瑰:“其实我要追的是……” “常湛,”林书雁连忙打断,“你还不回去吗?” “回。”常湛笑着对宋医生道,“那我先走了宋医生,改天再来。” 临走,他将最漂亮地那枝浅粉白玫瑰插进林书雁桌上的三角锥瓶里,用只能两人听见的声音道:“林医生,如果整个医院都知道我在追你,你猜会怎么样?” 林书雁贴着领口的地方出了薄汗,低声警告:“你别乱来。” 常湛得逞:“那晚上下班来接你,要记得等我。” 第20章 两个便宜五块钱 果真,下班常湛便又来了。 一点多才从医院走,回去冲个澡换身衣服转眼又回来了,下午五点准时将车停在外科大楼前。 他在门口堵人,林书雁躲也躲不过,宋医生跟他一同出来,看见常湛觉得奇怪,难道真是追他们科室哪个医生呢? 她在心里过了一遍,整个外科女医生本来就不多,刨去已婚的、有男朋友的,剩下的一双手就能数过来,还不算医生,都是护士。 她好奇:“小林,你这朋友到底是看上哪位了?我看他条件不错,人也挺真诚的,我老公追我的时候都没天天这么殷勤。” 林书雁心里一颤,谎说是自己表妹。 “表妹也在咱们医院?” 林书雁笑笑,掩饰不自在:“没有,可能他在跟我套近乎。” “那是应该,当哥哥的该给把好关。”宋医生流露出满眼羡慕,感叹现在这样的男生不多,“那我走了小林,一会儿地铁站人多了。哎,我老公今天休息都不知道来接我。” 待宋医生离开,常湛才按了下喇叭,隔着车窗对林书雁说:“上车吧林医生。” 林书雁从没遇到过这么棘手的人,跟他最难的课题一样让人无从下手。大楼前不能久停,后面接送患者的私家车开始按喇叭,林书雁只好先钻进了车里。 “你到底想做什么?” 常湛开动车子,前面是个圆形小花池,他绕过去:“林医生不知道?那我只好再说一次,我想跟林医生谈恋爱。” 林书雁沉默片刻:“我们真的不合适。” “合不合适要处处才能知道。”常湛开出医院大门,顺着车流加大油门,“我说了,我认真的。” “我也是认真的。”林书雁开了点窗。今天阴天却没下雨,闷得很。 车里空调开着,常湛没有关,窗外熏热的风与车里的冷空气形成一种奇妙的混合,懒洋洋地抚过人脸,莫名舒服。 第33页 转了个弯,他问:“林医生,你到底在怕什么?” 话已经说得足够委婉,但林书雁还是听出来这句话想表达的真实意图:跟我谈个恋爱,你能损失什么? 估计下句没说出口的话就是:大不了到时一拍两散,谁也不亏欠谁。 是啊,林书雁也这么想,自己还有什么能损失的?无财无色,孑然一身,唯有一颗真心卧在胸膛中,如只跃跃欲试振翅的鸟儿,他快要握不住。 车子又开过了两道街,穿行进老街区,他才说:“是我不适合恋爱,你就当放过我。” 常湛先是微愣,随后笑道:“要是我不肯呢?” 林书雁抿起嘴,没再说话。 夏夜的风顺着街道吹,老街区两旁支起小摊,下课的学生骑车从中穿行而过,街灯亮起,成串缀在路两旁。 这条夜市有些年头了,一到夏天的晚上便火爆得人挤人,成了当地一道风景,常常有外地游客专门来玩。 六点不到,路旁小摊已经摆起,东边衣服杂玩,西边点心小吃,人来人往,热热闹闹。 老城区这片常湛不常来,还是头一次走这条路。前行艰难,他看见前面一对情侣有说有笑,心生羡慕,便提议:“要不我们下去走走?” 这条街林书雁只听人说过,没来过,又怕等会常湛再找理由赖在家里不走,便答应了。 闻言,常湛将车停到路边。 两人下车,沿着石板路往前走,来夜市的多是年轻男女,附近大学的学生三两结伴,情侣相携挽手走过。 常湛对小摊上的玩意儿很感兴趣,一路走一路看。林书雁虽没有逛过这里的夜市,但从小也是菜市场旁边的人家长大的,这些对他来说不算稀奇。 “这是什么?”常湛忽然停下来,问摊主。 林书雁走近一看,原来是粘土挂饰。 摊主是个女孩,手巧地捏着粘土,面前摆了一排成品,在灯光下色彩缤纷:“粘土挂件,挂手机上钥匙上车上都可以。” 夜市不长,再往前就是衣服了,常湛回头看林书雁:“林医生,咱们买个吧。” 估计常湛根本不缺这玩意,也就是买着玩。林书雁没多大兴趣,倒不是嫌幼稚,而是觉得累赘,对他说:“你买吧。” 常湛真认真挑起来,目光跟巡查似的一遍遍扫过摊上的挂件,有动物,也有小人,个个精致漂亮。 摊主见他看得眼花:“没有喜欢的可以定做。” “怎么订做?”常湛立刻问,“人能捏吗?” “能啊。”摊主拿起来自己的得意之作,Q版人物栩栩如生,“这是刚捏好的,还没干,昨天一对新人订制的,准备摆在新房里。把照片发给我就行。” 常湛扫码加了摊主的微信,才想起来自己没林书雁照片,转头道:“林医生,你能不能发张照片给我?” 林书雁手机里就没有自己的照片:“是你买,要我的照片做什么?” 常湛嘴甜:“等捏好了送给你。贵的东西你不肯收,只能送点小玩意。” 无功不受禄,就算是小玩意,林书雁也没道理收:“我不要。” 常湛失望,收起手机,又低头精心挑选了一遍,最后拿起一只褐色梅花鹿。东西很小,不及手掌一半,却足够活灵活现,那双眼睛灵动、胆怯,跟林书雁的一模一样。 他把东西拢在手中,没付钱,抬头说:“林医生,你也挑个吧。” 摊主姑娘难得见两个大帅哥一齐光临她的小摊,立刻跟着附和,“对呀,也挑个吧,两个便宜五块钱。” “要不我来挑?”常湛上手,但又选不出来,“林医生,你觉得我像什么动物?” 林书雁看见他前面摆了一片,跟动物园似的,随手挑了个:“就这个吧。” 常湛一看,是只Q版小狗。 林书雁不想欠他人情,趁这时间抢着付了钱,接着往前走。常湛拿着两个小挂件几步追上,把那只小狗塞进林书雁手中:“给你。” 东西很轻,拿在手里没多少重量,来一阵风便能吹走。林书雁握紧了一点,才又低头看了下自己手中的挂件,那吐着舌头的模样像极了身边的人。 早知道他就挑个别的。 夜市尽头,两人又从另一边拐回来,这边是小吃街,更加热闹。常湛看见旁边一家小店,人不算多:“林医生,你饿不饿?” 中午饭也是他们一起吃的,常湛吃得很少,林书雁估计是他自己饿了:“那走吧。” 两人上二楼找了个临窗位置,点了两份渔粉。这次常湛学乖了,要的清汤口,没机会让林书雁再当场犯职业病。 但他还是问了句:“你烧退了吗?” “退了。”常湛自知感冒,拿的一次性筷子,“挂完吊针回去就不烧了,就是鼻子还不大舒服。” 林书雁记得给他买的感冒冲剂上有治鼻塞这一项,但又不能确定,想了想说:“你回去看下感冒冲剂的说明书,如果没有好转,就再去药房拿一点治鼻塞的药。” 话音刚落,常湛便抽纸巾捂嘴打了个喷嚏,吸着鼻子道:“好。” 他在心里猜测林书雁这是在关心他,还是单纯的职业病,换成别人他会不会还这么关心。想来想去没有答案,明明人就坐在面前,问也问不出口。 他暗自琢磨了半顿饭,还没来得及找出合适的话题,林书雁放在桌角的手机响了起来。 第34页 常湛下意识瞥了眼,是个没有备注的陌生号码,而且还不是手机。 估计是骚扰电话,林书雁随手挂了,紧接着,对方又打了一遍。 这次他接起来:“喂?”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常湛看见林书雁的表情变了变,随即皱起眉:“好,我马上过去。” 第21章 这事就交给我吧 街上人来来往往,从窗边还能看见他们刚买挂饰的小摊,热情的摊主正向一对情侣推销。常湛心不在焉望了两眼,等林书雁一挂电话,就问他:“出什么事了?” 林书雁站起来说:“我这边有点事,你先回去吧。” 听刚才他打电话的语气,不像是小事。常湛没再追问,只是跟着起身:“去哪儿?我送你过去。” 林书雁低头打开地图,规划好的路线立刻跳出来,先坐地铁再转公交,最快也要一个半小时。 他收起手机:“我打个车过去。” “这个点加价都打不着车,再说出租车司机哪有我开得好。”常湛不高兴,他总觉得林书雁在防备着自己,“走吧,送你过去。” 两人沿着小吃街往回走,几百米的路程因为人多,显得格外长。林书雁跟着常湛穿过人潮,车门隔绝了一切喧嚣。 常湛系着安全带:“去哪儿?” 车里安全警告系统仍在运作,滴滴发响。林书雁也系好,说:“开发区派出所。” “派出所?”常湛开启导航,“就是大学城那片吧?” 林书雁点头,说是。 林宇在学校外边惹了事,电话里没具体说是什么事,民警只让家属来一趟,估计是林宇不敢告诉父母,才给了民警他的电话。 夏日天长,夕阳还未落下,他们朝着日落的方向往西开。高架桥上堵着长队,夕阳隐在晚霞的云影中,描着层鎏金的光。 连同人影也被描了金,林书雁的侧脸轮廓与那天一样,想让人去吻。 常湛想起那天他累得在车上睡着:“按照这路况至少得四十分钟,林医生你要是累,就把座椅调低睡会。” 林书雁确实累,身累心也累,从跟手术到查房自早到晚没有歇脚,忙里还要抽出时间应付常湛。不过他现在坐在人家车里,不好说人家坏话。 他有一坐车就犯困的毛病,没有强撑:“那我眯会儿。” 常湛转头看了他眼:“嗯,到了叫你。” 车队蜗牛般缓缓前行,没多久林书雁便枕着手臂靠在车窗上睡着。医生这行虽听起来光鲜亮丽,但背后辛苦只能自己强吞。 常湛打开车载音响,切了首舒缓的钢琴曲。 趁着堵车间隙,他把口袋里那只粘土小梅花鹿拿出来,又仔细观摩了一番,挂在了原有的平安扣旁。 不到七点,车按照计划时间停在开发区派出所前。 林书雁身体里装了雷达,车刚停稳便醒了,只是他还没睁眼,就感觉到常湛靠近的呼吸。警报器本能地瞬时拉响,他睁开眼:“你做什么?” 常湛凑得他很近,说起慌面不改色:“到了,正想叫你。” 林书雁将座椅调整回原本位置,偶尔抬头一瞥,刚好瞥见他们刚在夜市上买的那只小鹿。小梅花鹿憨态可掬,就是挂在内饰高雅的车里,略显滑稽幼稚。 他甩甩压麻的手臂,问:“你怎么挂到这了?” “你已经送给我了,我想挂哪儿就挂哪儿。”常湛用手弹了下小鹿,旁边的平安扣也跟着晃动起来,他扯道,“这叫一鹿平安。” 林书雁刚睡醒,脑袋还有几分不清醒,半天才明白是怎么个一鹿平安。 “谁说我送你的?” 他明明一点都不想要,又不想再欠常湛人情,才抢着付了钱。 常湛辩解道:“你付的钱,之后又给了我,不就是送给我了嘛。这种行为叫赠予,现在已经没有权利收回去了。” 懒得跟他争,林书雁解开安全带直接下了车。 常湛也跟着下车,听见林书雁对他说:“麻烦你了。” “林医生下句是不是要说,先回去吧?”常湛抢了他的话,“来都来了,一起进去呗,没准有能帮上忙的地方。” 想想也是,现在还没弄清楚情况,林书雁没再拒绝。 走进去,找到刚才给他打电话的民警,才把事情原委了解了个大概。 “事情我们都已经问清楚了,林宇和朋友吃饭的时候跟邻桌发生了点矛盾,年轻气盛,就打起来了。”老民警语重心长,“有两个已经让家里人领回去了,还有几个在里面蹲着,正面壁思过呢。” 林书雁问:“严重吗?” “看起来倒也不严重,但是对方有个当事人坚持要去医院验伤,要是真验出来伤残,又不愿意和解,就得走法律程序了。” 常湛站在一旁抱手听着,插嘴问了句:“谁先动的手?” “林宇这边。”民警瞥了眼他,“我了解过,他们都是大学生,闹到学校,这几个学生都得留案底。” 意思很明白,最好是私了。 林书雁问:“现在能见人吗?” “可以领走了,不过等对方验伤结果出来,不愿意私了的话,这边还会联系他。” 常湛抢着帮林书雁道了声谢:“麻烦了。” 能私了,这事倒简单了,麻烦的是严重到没有回旋余地的那种。他找民警要了个对方的联系方式:“这事我们私下解决。” 第35页 存完手机号,常湛去外边抽了根烟的时间,林书雁就领着林宇出来了。 “哥,真是他们先招惹的我们,我跟我朋友吃饭吃得好好的,他们没事找事。” 林书雁停下:“你不先动手,能打起来?” “都说了是他们欺人太甚!”林宇嘴角有块淤青,看来也挨了揍,“不就有俩臭钱,臭显摆什么?” “……”等在车边的常湛觉得自己有被冒犯到。 上次送林书雁去东岭小区,他见过一次林宇,个子比林书雁稍高几公分,满脸藏不住的学生气。 学生最年轻气盛,不知天高地厚,总觉得全世界自己最牛逼。常湛亲身经历过,后来被他爸一顿修理扔到了部队,跑了几次差点被打断腿才知道老实。 林书雁跟林宇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最了解他,警告中带着恐吓说:“现在对方去验伤了,如果真有事,你可能会被拘留。” “啊?不是吧。”林宇毕竟年轻,一吓就怯,“那怎么办啊,我还上学呢,不能留案底啊,不然以后找工作都找不着。” 林书雁说:“你自己想办法。” 走到车边,常湛帮林书雁开了车门:“估计都没吃好饭,先找个地方再吃点东西吧。” 林宇先看看车,再看看名牌满身的常湛,上前一步问:“哥,这是你朋友?” 上回他就看见这人在自家小区门口等他哥,没想到今天又碰上了。他记得那天这人开了辆R8,不过时机不对,他没敢问林书雁。 林书雁没答他:“上车。” 大学城附近最不缺的就是饭店,正是暑假前夕,约会的,聚餐的,毕业的,家家生意红火。 医科大的新校区也在这边,常湛在地图上看见了,便问林书雁:“你们学校附近有没有推荐的?” 可怜林书雁平时生活单调,读研几年除了跟导师吃饭,聚餐都少得可怜。想了想他说:“学院路上有家烧烤店,味道还不错。” 常湛接着问:“林医生常去吃吗?” “不是经常,聚餐去过。” “跟谁聚的?” “老师还有师弟……”说到一半,林书雁才察觉他在套自己话,微微不悦,“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常湛笑笑,从车内后视镜里看见林宇正盯着他们,眼球在他跟林书雁之间转来转去。 见两人都不说话了,气氛沉默尴尬,林宇主动开口问:“哥,我这事怎么办啊?” 林书雁不像父母那样纵容他:“说过了,你自己想办法。” “我一个学生哪有办法啊?”林宇着急,“那群人有钱有势的,个个有关系,有个还说他爸是省厅的!他们以后肯定还会找我麻烦,哥,你帮我想想办法啊!” “我哪有办法?”林书雁能保他出来就不错了。 林宇说:“你不在医院上班吗?认识的人肯定多啊,说不定认识哪个厉害人物呢。我是你亲弟,你得帮我啊!” 正在开车的常湛仿佛再次被内涵。 其实这事好办,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只要一句话他就能给摆平。 但他想让林书雁先示弱。 “你们在哪儿吃的饭?”半天,林书雁才问了这么一句。 然而这个问题,让林宇变得吞吞吐吐:“就、就个小饭店。” 林书雁显然不信,在小饭店吃饭能碰上那种人?他的表情又冷了几分:“到底在哪儿?” 见瞒不住了,林宇小声说:“……宴东。” 宴东这个名字,林书雁可能没听过,但常湛熟得很。说白了,那里就是他们这群世家子弟歌舞升平的地方,出入的都是些有身份背景的公子哥。 最重要的,那地方要会员才能进。 林宇就是个普通大学生,一顿饭至少就是两个月生活费,他怎么会去宴东? “宴东消费不低,你们为什么选在那吃饭?”常湛佯装随意地替林书雁问了句。 从刚才开始林书雁就没接话,常湛笃定他不知道这个地方,就算听过,对宴东的概念也只是很贵。 林宇说:“是他们几个选的,我就跟着去了,谁知道那地方消费那么高,而且还出了事。哥,你可千万别告诉爸妈啊!” 林书雁感到头疼。 烧烤店露天临街,就在医科大后面那条街,晚上聚餐的学生很多。这边没停车位,常湛先把两人放下,去前边找车位,回来时林书雁站在路边等他。 这种感觉说不上来的舒服,见他仍旧愁眉紧蹙,常湛用手去舒展:“放心,你弟这事就交给我吧。” 第22章 看你生气 常湛的人情债,林书雁躲也躲不过,还是欠下了。 他向来不爱欠人债,无论是钱还是情,能还一点是一点,于是把菜单推给常湛让他点。 常湛没跟他客气,点完了肉串和小菜,又问:“我能吃海鲜了吗?” 他出院有段时间了,除了小腿上还有块疤,其他都好透了。不过又遇上感冒,摸不准能不能吃。 “海鲜生冷,最好少吃。”林书雁说。 常湛把菜单推给他:“那剩下的你来点。” 林书雁知道他馋得很,还是点了几串海鱼和一盘生蚝。林宇坐在对面巴望着:“哥,再来盘龙虾呗。还有啤酒,吃烧烤怎么能没啤酒呢?” 常湛也眼巴巴的,但他得开车,不能喝,只好忍住。 第36页 老板记下菜名:“啤酒要吗?” “不要。”林书雁把菜单放到桌上,“就这些。” 林宇虽然觉得委屈,可也不敢多说,平时他不怎么忌惮林书雁,但现在他还要他哥给帮忙。 小店上菜速度很快,其实刚才林书雁吃得差不多了,现在当是宵夜。反而是常湛似乎没吃饱,吃得很是痛快。 他没告诉林宇刚才常湛说要帮忙的事,林宇边吃还边在嘀咕,一筹莫展地让林书雁给他想想办法。 “哥,你帮我找找人行不行啊?我真的不能有案底,别说以后找工作了,没准结婚也受影响。”林宇说,“这事要是让爸妈知道了,他们肯定也会让你帮我的。” 林书雁喝着免费的茶水,液体滚烫,滑过他的喉咙,快要烧穿他的肺腑。 他低着头没说话,态度明显,不肯让步。 在一旁的常湛也不好插嘴,说到底这毕竟是林家的家事,干涉太多反而显得越界,只好低头剥虾。 上次他这么剥虾是在火锅店,也是跟林书雁一起。 最后那盘虾都给了林书雁吃,今天显然就没这样的运气了——他趁着林宇不注意放进林书雁盘子里的那只虾完整未动。 一顿饭过半,烧烤店里的顾客已经离开大半,只剩下三桌,一桌是出来聚餐的学生,一桌是情侣,剩下那桌就是他们。 借着去洗手间,林书雁顺便结了帐,三个人到底吃不了多少,只花了四百不到,用来请客还人情太过不痛不痒。 结完账回去时,常湛正和林宇说话,两人不知聊着什么,林宇看起来挺激动。 他走过去:“吃完了?” “嗯。”常湛拿起手机,“我也去趟洗手间。” 待他离开,林书雁刚想问林宇他们刚才在说什么,就被林宇抢了先:“哥,你跟这人到底什么关系啊?” 林书雁一凛:“他跟你说什么了?” “啊?也没说什么,我问他是不是你同学师弟什么的,他说不是,说了半天也没告诉我跟你什么关系。” 林书雁想说朋友,想了片刻转而道:“一个患者。” 林宇觉得不像:“患者?那怎么那天还在咱家小区门口等你呢?而且今天还送你来派出所,他好像特有钱,哥你能不能帮我……” “林宇。”林书雁适时打断他,“你回家还是回学校?” 今天刚惹了事,不宜回家。林宇想想:“学校。” 林书雁抬手看了眼时间,对他说:“那现在打个车走吧。” 林宇还有话没说完,不肯走:“哥,我今天真是被那两个朋友叫去宴东的,我哪儿知道那么高档的地方啊,吃顿饭就要一个月生活费……” “你到底想说什么?” 林宇:“哥,再给我打点钱呗。” 林书雁冷声道:“不如打你一顿?” “不是,我真没生活费了,连饭都吃不起了。”说着,林宇翻出微信,给他看里面的余额,“你看,就剩两位数了,这个月还有半个月呢。” 林书雁抬眸瞥了他一眼,目光阴戾冷冽。 今夜无风,林宇却凭空打了个寒颤。他知道林书雁是真生气了,拿起外套就溜,嘴上还不忘嘟囔两句:“不给就不给,大不了我回头找爸要……” 看见他招手上了路边一辆出租,林书雁才全身瘫软地坐下来,如刚炸过毛的动物那般理顺自己的情绪。 他叫老板又续了壶热水,抿到嘴边才发觉是温的,没由来的一阵失望。 盘子里龙虾还剩着几个,没褪红壳,弓着身子蜷在一起。他挑出一个,拧下脑袋剥干净放进嘴里。 也是凉的。 林书雁随手撕开一包湿巾擦手,油渍好似胶水粘上去的,怎么也去不掉。 常湛从洗手间出来,就看见他正在跟自己较劲,把每根手指都磨得通红。 左右没看见林宇,他问:“你弟走了?” 林书雁扔下沾满红油的湿巾,拿着手机站起来:“嗯,你不用送我了,我坐公交回去。” “这个点没公交了吧?”常湛看了眼时间,正九点,“这片算郊区了,公交都停得早,反正我回家要路过你那儿,顺路。” 林书雁沉默着没说话,常湛看出来他情绪不太对:“怎么了?” 月亮不算好,朦朦胧胧。林书雁伸出双手,借着不明亮的月光看了看:“手没擦干净,我再去洗下,你先去开车吧。” 常湛见过太多人情世故,一眼就看出来林书雁跟林宇关系不好,估摸着这事跟林宇有关,但猜不出具体是什么,只以为刚才他去洗手间的功夫,兄弟两个吵了架,就没多问。 等他开车回来,林书雁仍旧站在刚才站过的路边,身影落寞。上了车,常湛看见他额前的碎发被打湿,耳边有未蒸发的水汽。 人醒着,在低头看手机,他不好光明正大打量,心里痒痒得厉害,就趁着红灯间隙看了几眼。 没想到林书雁十分机警,抬头问:“看什么?” 常湛说:“看你生气。” 林书雁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有那么明显吗?明明他很会隐藏情绪。何况,现在他的心情用生气来形容不合适,更多是失望。 常湛又说:“林医生,你怎么生气也好看?” 林书雁无语,不知道他到底从哪里学的这么多花言巧语,难怪能哄小姑娘。可惜他不是小姑娘,也不是糖衣炮弹能打动的。 第37页 但总归,他心情好了那么点。 又一个红灯,常湛打开音响,里面正放着来时单曲循环的钢琴曲,Playing Love,一部电影的插曲。 林书雁恰好看过,印象深刻,此时听到有些意外,就见常湛打了个哈欠,懒懒道:“催眠用的。” “…… 晚上路况极好,九点多的城市畅行无阻,常湛切到电台,没播完的钢琴曲被情歌替代,播到第五首,车停在了林书雁小区楼下。 于情于理,今天他都该向常湛道声谢。 只是常湛那双眼好比跟X光,能照穿皮肉看见人心,不等林书雁开口,他先抢了话:“不用跟我道谢,也不要再拒绝我。” 林书雁未开口的话都哽了下去。 站在小区外,晚归的人路过。常湛问:“你钥匙呢?” “干什么?”林书雁拿出来摊在手里。 常湛拿走:“还有小狗,也给我。” 林书雁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小狗,过了几秒才知道他说的是夜市上买的挂饰,从口袋里掏出来递给了他。 常湛把小狗跟钥匙串在一起,手稍一动,就叮当作响。他还给林书雁:“好了。” 对这种幼稚的行为,林书雁不想评价。钥匙沉甸甸的,隐约比刚才多了几分分量。 “不早了,你快回去吧。” 这次常湛没坚持要送他回家,而是在小区门口就说了再见:“林医生,下次见。” 作者有话说: 文中提到的钢琴曲是海上钢琴师的插曲~ 第23章 毕业快乐 下次是个很奇妙的词,既不像明天或周末那样准确,让人期待,也不像以后那样缥缈虚无,使人无望。 有许多跟林书雁说过下次再见的人,后来再也没能见上。比如高考完借他课本要复读的前桌,比如说好下次请客后来却移民的学弟。 每个人头顶上仿佛都有个隐形的数字,默默记录着人与人之间还有多少缘分。 不同的是,有些人的数字是单位数,有些是四位数,甚至五位数。遗憾的是不到最后一面,永远也不会知道那时竟是最后一面。 就像毕业那天,明明有着千篇一律的风柔日暖,许多人头顶上的数字却突然间变成了零。也正是如此,才让那天的风变得不一样轻,阳光变得不一样暖。 林书雁不想知道常湛头顶上的数字还有多少,但今晚的风和月,似乎好得让他难以忘怀。 几天之后,林书雁迎来了又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毕业。答辩比想象中顺利,当天改完最后一稿交上去后,他请高伟呈和师弟师妹们吃了饭。 拍毕业照那天是个阴天,虽不够晴,但好过下起来没完没了的雨。上午九点半,他们在图书馆前拍完集体毕业照,林书雁看见了曹逸。 他意外,毕竟现在曹逸正处于创业阶段,工作很忙:“学长,你怎么来了?” 曹逸捧着一束向日葵:“听说今天你们拍毕业照,正好没事,就过来看看。书雁,毕业快乐!” “谢谢学长。” 曹逸把花束递给他,林书雁一时不知该收不该收,最终还是收下了。 “本科你毕业那个月我正好出国了,作为学长没能亲自祝贺你,一直都挺遗憾。”曹逸说,“听说这次你的答辩很精彩,毕业论文还被评上优秀了。” 林书雁笑笑:“过奖了,你可是优秀毕业生。” “你不也是?”旁边有车经过,曹逸拍着他的肩膀往路边靠,“客套话就不说了,你还得跟同学合影拍照吧?” 其实除了室友,其他同学林书雁都不算很熟,又不爱拍照:“没事,等会儿跟老师们和室友拍几张就行了。” 医科大研究生宿舍三人一间,他的两个室友此时正在跟其他同学合影。曹逸往正热闹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高老师今天不在?” 林书雁说:“这两天老师去省里开交流会了。” “那太不巧了,看来得专门挑个日子登门拜访。”曹逸一直想见高伟呈,却面露难色,“不过我不是高老师的学生,只是上过他的课,不知道高老师还记不记得我。” “记得的。”林书雁忙说,“哪天学长挑好了日子,叫上我一起,我也许久没登门拜访过了。” 曹逸正是这个意思。一来他不是高伟呈带的学生,这两年联系不多,直接登门过于唐突。二来是他不了解高伟呈的喜好,也不知道他家在哪儿。 见大家都在拍照,曹逸说:“书雁,咱俩也拍一张吧,都认识这么多年了,还没一张合影呢。” “好。” 林书雁说着,拿起手机打开相机,下一秒却有来电跳了进来。 一串熟悉却没有备注的号码。 犹豫几秒,他接通:“喂?” “林医生,你在哪儿呢?”常湛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林书雁以为他去医院找自己,没找到才打的电话,说:“我今天请假了。” 不料常湛说知道,又问了遍他在哪里:“你们学校太大了,好多拍毕业照的啊,我找了一圈都没看见你。” 赶上毕业季,不仅是他们,还有本科的,光今天拍毕业照的少说就有上千人。 “你现在在哪儿?”林书雁反问他。 常湛已经开着车在偌大的校园里转晕了:“我也不知道,这儿有个露天体育场,后面还有一片小树林。” 第38页 “……”医科大有两个露天体育场,由于绿化不错,小树林更是随处可见。林书雁半天没猜出来他在哪个,只好说:“我在新图书馆前面,你导航过来吧。” “你微信给我发个位置,地图上搜不着新图书馆。”常湛说。 挂了电话,林书雁打开微信,发现常湛给自己发了好几条消息,只不过他当时在拍合照,没有看到。 他打开位置,分享了过去,顺手收起了手机,抬头见曹逸正看着他。 林书雁这才想起刚才说好要拍张合照,打完电话转眼就忘了。他有些抱歉,曹逸笑笑:“不急,先帮你跟任课老师们拍几张,他们忙,说不定哪会儿就走了。” 跟老师们合完照,又有几个同学来找林书雁合照,最后是两个室友。曹逸当了免费的摄影师,不停按着快门键。 拍完,林书雁道谢。曹逸无所谓地说:“这算什么啊,给你嫂子拍照我都还没嫌累。你是不知道给女人拍照有多难,怎么拍都不满意,我就差趴到地上了,结果回去一看还把我骂一顿。” 林书雁被他逗乐:“为什么呀?” “不满意呗。”曹逸说,“一会儿嫌把她拍胖了,一会儿嫌腿短了。我都后悔大学的时候没入个摄影社,好好练练拍照技术。” 林书雁低头看了眼手机里的照片,自然不能跟专业的比,但并不差。曹逸凑过来跟他一起看,手指滑着屏幕:“看看这几张行不行,趁老师们还在,不行还有机会补拍。” 林书雁对照片要求不高,何况他人好看,怎么拍都不会太差。 两人正翻着照片,就听见一阵引擎声。常湛一个漂亮甩尾,将车停在了图书馆大楼前。 动静不小,人也高调,引得周围一片注目。常湛在纷纷投来的目光里下车,随手摘下墨镜挂在领口,正想转到车子另一边拿什么,便瞥见林书雁的怀里抱着的一束橘黄,动作止住。 他脸色不算太好,沉得像片乌云,走过去对林书雁说了句:“林医生,毕业快乐。” 林书雁没料到他会来,更想不到他为何脸色阴沉,不像来祝贺他毕业的,倒像来找他讨债的。 他道了谢,问常湛:“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拍毕业照?” 常湛说:“其他医生告诉我的。” 看来他真去过和西,林书雁没多想。下一刻,站在他身侧的两人同时开口:“这位是……” 场面一时僵持,用大型修罗场来形容也不为过。常湛目光不怀好意,因此林书雁决定先向他介绍:“我来介绍下,这是我大学时的学长,曹逸。” 常湛的目光并未柔和,听见他接着说:“这是我一个……朋友,常湛。” 他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关系来形容他与常湛。 常湛主动说:“我以前是林医生的病人,现在也是他朋友。”以后会是男朋友。 曹逸久经职场,微笑着向他伸手:“你好。” 常湛垂眸看了眼他停在半空的手,不想握,又怕让林书雁难堪。过了两三秒,等曹逸快要尴尬地抽回去手了,他才把自己的右手不情愿送过去,敷衍地握了下。 曹逸没在意,四处看看。老师们已经走了,大家都在忙着合影,他说:“正好,咱俩还没拍照。书雁,能让你朋友帮忙给拍张吗?” 林书雁不知道常湛愿不愿意,抬眼看他,就见常湛也正看着自己,失落、受伤,写满了抵触情绪。 他还是说:“我找室友过来帮忙拍吧。” 刚走两步,他就被常湛拉住。学士服厚重,林书雁仍旧感觉到紧攥他手腕的人掌心滚烫。 常湛从他手里抽走手机:“我来拍。” 好在现代摄影技术已经进步到只需按下快门,咔嚓一声即可完事,否则对于林书雁这样不爱拍照的人来说,多一秒都太难熬。 曹逸拿过手机看了看,轻微皱眉,不是很满意:“这张有点闭眼,能不能麻烦再给拍一张?” 常湛想当场摔了手机走人。 不过顾及到是林书雁的手机,他还是忍着脾气又拍了两张。 拍完,他没给对方挑剔的机会,直接回到相机模式,走过去揽住林书雁的肩膀,笑着道:“麻烦给我和林医生也拍几张。” 第24章 赔你束新的 拍完照片,常湛拿着手机看来看去都不满意。 一张照片,要光线没光线,要构图没构图,全靠他和林书雁这张脸撑着。不是他挑剔,这拍照视角未免也太直男了。 “林医生,你看这张是不是把我拍得矮了好几厘米?” 林书雁没看,直接把手机拿走:“你差不多行了。” “什么叫差不多行了?”常湛不高兴,小声嘟囔,“毕业照也就拍这一次了,不拍好怎么行?” 林书雁无奈。 常湛拿出自己的手机,不放心再交给曹逸,说:“再来自拍一个。” 他高举手机,背后不远处的图书馆和蓝天入镜,唯独林书雁绷着脸。常湛戳戳他:“笑一下嘛。” 林书雁不知道他在这跟曹逸较什么劲,但为了早点结束拍照的煎熬,还是勉强笑了笑。 这次常湛满意了,手机滑动屏幕返回主页面。他直接无视第三个人,看了眼时间问林书雁:“快中午了,等会儿能不能带我去你们食堂吃饭?” 林书雁为难。 第39页 虽然他没跟学长约好饭,但曹逸大老远跑过来参加他的毕业典礼,没有让人家空着肚子回去的道理。 曹逸比他们都年长,到底更成熟稳重:“那你们去吃,我中午还约了人,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该走了。” 林书雁过意不去,对他说:“那我们改天再约。” “没问题,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多呢。”曹逸看了眼时间,冲他挥挥手,“二食堂的水煮鱼我馋了好久,书雁你今天可一定得替我去吃。” 忽视了常湛的不悦,林书雁笑着说好。 “那我走了。” 拍毕业照的人群还未散,穿着学士服的、校服的、短裙的,一张张青春洋溢的脸热得红扑扑。林书雁也觉得有几分热,鼻尖冒了汗,便把花束放在一边的台阶上,脱了学士服。 常湛殷勤地说:“我帮你拿。” 衣服是学校统一发的,要按时归还。林书雁把花给了他:“我去还衣服,等我两分钟。” 常湛不情愿地抱着花,最大的那支向日葵被晒得有些蔫了,小雏菊无精打采,只有大叶尤加利支棱着。 他看着不顺眼,开始一片片拔小雏菊的花瓣,等林书雁回来,一半小雏菊遭了殃,白色花瓣落了一地。 “你做什么呢?”林书雁眉头紧蹙。 常湛说:“吃醋呢,不够明显吗?” 林书雁哭笑不得:“曹逸只是我学长。” 解释完,他就发觉实在多此一举,他跟常湛又不是那种关系,何必心虚呢。 “可是我不喜欢他。”常湛开始对最大的那朵向日葵下手,第一片花瓣飘落在他脚边,“也不喜欢他送你的东西。” 曹逸看林书雁的眼神,让常湛感觉很不舒服。那种感觉像在被狼盯着,警惕、狡黠,又野心勃勃。 偏偏林书雁毫无警惕就算了,还总是冲他笑。 林书雁干脆跳过这个话题:“走了,去食堂。你想吃什么?” 常湛说:“反正不去二食堂吃水煮鱼。” 林书雁:“没完没了了?” 常湛把没摘完的花给他,绕过去开车,顺便把副驾上那束没机会给林书雁的花扔到了后座。 林书雁一上车就闻见了,车里飘着清淡花香,混着一点男士古龙水味道。他回头找,好巧不巧,也是向日葵,搭的香槟玫瑰和白桔梗。 他有点知道为什么常湛下车时黑脸了。 怀里那束快被摘秃的花仿佛千斤重,大叶尤加利扎在他脸侧,怎么抱都不舒服。林书雁干脆也一同扔到了后座。 食堂离图书馆不远,开车三分钟便到。 常湛下车,看见眼前四个大字“学生食堂”,问林书雁:“这就是二食堂?” 林书雁拍拍衣服:“不是,二食堂在学生宿舍那边。” 常湛的醋意下去了点:“不去吃水煮鱼了?” “不吃了。”林书雁说,“我怕今天的鱼醋多,酸得慌。” 学生们还没下课,食堂人不多。两人找位置坐下,点了两份炒菜,吃得惬意。 林书雁在宿舍还有些东西没带走,过两天就要清宿,他要过去拿一趟。东西不多,有几本书,一些资料,还有半箱杂物。 他搬下来,常湛帮着放进后备箱里:“就这点东西?” “嗯。” 常湛发现林书雁的生活非常简单,租的房子虽然小,但东西也少得可怜,大多都是房东的,因此还是显得空荡。他生活也简单,除了家、学校就是医院,从今天开始,就变成两点一线了。 系好安全带,常湛问:“去医院还是回家?” 林书雁请了一整天假:“回家。” 车里冷气开得十足,肆意的凉爽里,曹逸发来一条微信:书雁,今天拍的照片记得发我。 林书雁翻开相册,两人都毫不吝啬自己按快门的频率,一口气拍了好些张。点开大图再看,就会发现每张都大同小异,简直是在浪费存储空间。 他找了两张传给曹逸,顺便把常湛的也发了过去,将剩下重复的一一删掉。 天不痛快,始终闷着一场雨,空气中凝结的水珠细密包裹着皮肤,让人闷得发燥。 老城区绿化好,连排的梧桐树茂密遮天,蝉隐在潮湿生苔的树干上乱叫。常湛照旧将车停在梧桐树下,转到后座去拿了那两捧花。 左手那束秃了一半,右手那束微微发蔫。 林书雁自然去接他左手那束,常湛不给,把完好的那捧往他怀里送:“赔你束新的。” 林书雁说不用,仍旧要那束秃的。 最大的那朵向日葵只剩下棕褐色的花盘,杵在中央异常突兀。常湛不肯给他,明明自己的花开得更好,好比拼命吸引雌性注意的雄鸟,非要比出谁叼来的羽毛更漂亮。 常湛破罐破摔,走向不远处的垃圾桶:“你不收我就只能扔了。” 林书雁觉得他浪费:“你自己留着不行么?” “不行。”常湛说,“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你肯收别人的花,却不肯收我的,徒添伤心。” 林书雁头一次感受到他的执拗,想了想说:“那你把两束都给我。” “也不行。”常湛又说,“林医生,你不能同时收两个男人送的花。” 林书雁热得慌,只想快点回去吹空调:“那你说要怎样?” 只听“噗通”一声,常湛将左手那束扔到垃圾桶上,拿着手里唯一那捧向他走来。 第40页 “满意了?”林书雁无奈问道。 常湛把自己的花塞给他:“嗯。” “幼稚。” 站在梧桐树下,树影斑驳。常湛没反驳他的话,又郑重地说了遍毕业快乐。 路边便利店老板免费看了场闹剧,俩年轻大小伙演的,演得跟八点档爱情剧一样。 演完了,两人冲他小店这边走来,扔花的那个买了两支冰激凌和一瓶汽水,被送花的那个买了一袋吐司面包和一盒酸奶,各自结的账。 林书雁提着明天的早餐,轻车熟路下了逐客令。 常湛没做纠缠,把手里两支冰激凌插进花束里。 “做什么?”林书雁不解。 “忽然不想吃了,扔了可惜,你帮我带回家放冰箱吧。”常湛说,“要留着,等我下次来吃。” 第25章 你骗我 外科忙得厉害,准点下班可遇不可求,下午连着三台手术跟完已经快七点,林书雁冲完澡换上自己的衣服,才看见手机上的几个未接。 他解锁,顺手关了静音,回拨过去。 走廊回声空荡,听筒里很快传来曹逸的声音:“刚忙完?” 林书雁还要去查房,七床老太太病况不稳,他放不下心:“嗯,刚下手术,手机静音了。” “我就知道,外科都是大忙人,理解。” 走进病房,林书雁问:“学长找我有事?” “也没事,我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曹逸直说,“上次说好了约饭,今天正好乔菁不在家,我自己懒得做,就想约你一起去吃。” 乔菁是他未婚妻,也是大学同学。林书雁抬手看表,差十分七点整,离第一通电话过去了两小时:“这个点,应该晚了吧?” 曹逸在电话里抱怨:“别提了,还没吃。我回来叫了份外卖,刚送到投资方就打电话过来了,等挂线面都泡糟了,也没心情了。” “看来创业不比临床轻松。”林书雁调侃两句,“正好都没吃,不如就约上次那家小馆?” 是家苍蝇小馆,还是曹逸给推荐的,那道辣椒小炒肉他始终念念不忘。唯一美中不足就是那家小馆太远,在城南商业区,地铁要转两趟线。 这个点过了晚高峰,路上应该不堵,林书雁正琢磨着打车还是地铁,就听见曹逸说:“正好,我顺路接你。” 其实没多顺路,林书雁不想麻烦他:“我坐地铁过去。” 曹逸很坚持:“客气什么,就这么说好了,我十五分钟就到。” 病房里,七床老太太一切正常,临走还要拉着林书雁唠嗑。老人孤苦可怜,实在盛情难却,林书雁陪她坐了十分钟,才回办公室收拾好东西下班。 曹逸的车已经停在大楼外,按了声喇叭林书雁才认出来。他上车:“学长换新车了?” “是,前两天刚换的。”曹逸说。 林书雁知道他正值创业初期,资金紧张,虽然这辆SUV不是多高档,但价格也不算低,同科室的王医生就开了辆一样的。 曹逸主动解释:“贷款的,毕竟每天往外边跑,车不能太寒酸。” 林书雁不太懂人情世故,只是点了点头。 没用多久便到了。小菜馆位置挑得奇,往前挨着休闲消费中心和商业购物区,后面是鳞次栉比的高级公寓,左面紧邻酒吧一条街。小馆藏在胡同最里边,门面不大,招牌更是小得可怜,若不是吃过的人,绝不会选择走进来。 老板是对五十出头的老夫妻,为人和善,每次碰上面熟的老顾客,都要加送一碗面汤。 两人点了三个菜,曹逸喝了口水,怀念起往事。 “我记得第一次来是大二,那时候这片还没这么繁华,两边餐厅也没这么多,我在街角书店打工,晚上下班就在这儿吃。” 林书雁很少来这片,问:“现在书店还在吗?” “拆了,后来改成了家日料店。”曹逸感慨,“不知道现在日料店还开没开,说不定早易主多少次了。” 转眼已五六年,人是物非,周遭变化翻天覆地,也不知这小菜馆怎么撑到现在的。 两人边吃,边怀念一番。临走,出了胡同,曹逸提议:“沿街走走?好久没来了,不知道那家书店现在成什么模样了。” 正好林书雁吃得有些撑:“好。” 两人沿着街边走,路上大多是逛街的年轻男女,夜晚的风潮闷,拂过发丝留下黏人的水汽。 没多久便到拐角,抬头一看,日料店也早已不在,改成了一家酒吧。 “诶,果然早就不在了。”曹逸瞥见一旁的路牌,写着梧桐路,“我当年打工的时候这条街就两家清吧,生意也不红火,没想到现在都成酒吧街了。” “要不要进去坐坐?”他问,“我记得你能喝点酒。” 林书雁酒量勉强过关,但不算太好:“今天就算了吧,学长你开车来的。” “没事,能叫代驾。”曹逸拉着他进去,“走走,今天正好你嫂子不在,没人管我,平时我喝口酒她就得念叨半天。” 林书雁隐约感觉曹逸今天心情不大好,平时他很少像今天这样多愁善感,便问:“学长,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曹逸一愣,随即笑道:“没想到被你看出来了,那就更不能拒绝了。走,陪我进去喝两杯。” 却之不恭,林书雁跟着走进去。晚上九点,正是夜生活开始之时,卡座已经人满,两人只好在吧台找了个位置。 第41页 酒保问喝什么,曹逸轻车熟路点了杯鸡尾酒,林书雁是第一回 来酒吧,犹豫半晌才跟着点了杯度数适中的。 这家不是清吧,舞池里身影摇曳,晃动的灯光麻醉着人的视觉神经,让欲望逐渐无处躲藏。 显然这不是聊天的好地方,好在曹逸也没有想要倾诉的欲望,只是拉着他喝闷酒,偶尔聊两句无关紧要的话题。 酒过半巡,林书雁放在一边的手机响起,仍旧是那串熟悉的号码。 他示意曹逸自己出去接个电话,然而灯影昏黑,酒精多少影响了他的判断,等准确找到出口,电话已经自动挂了。 林书雁寻着安静的地方又走了几步,回拨过去。 “你在外面?”常湛听见这边有些吵,问道。 林书雁只好承认:“嗯。” “自己吗?” “不是。”他不想自找麻烦,没说跟谁,“打电话有什么事?” 常湛不肯放过,紧接着问:“不是说没事也能给打电话的吗?林医生,你是不是跟那个姓曹的在一块呢?” 晚风吹不走林书雁皮肤上的热和燥,喧闹让他心烦:“到底有什么事,不说我挂了。” 常湛非要跟他跨服聊天:“姓曹的是不是也追你呢?” 林书雁直接按断了电话。 正要往回走,常湛又打过来,他挂断,那边又打,如此来来回回好几次,林书雁还是没忍住接了。 “到底什么事?” 常湛不再提刚才的话题,长吁一口气说,“林医生,你结束了来陪我喝杯酒吧。” 林书雁下意识看了眼时间,九点过半:“今天太晚了,改天吧。” “改天是哪天?”常湛似乎已经有了醉意,说话都带着醉汉的较真,“你是在敷衍我吧。” “没有。”有音乐传来,是首慢摇,不是这家酒吧的风格,林书雁意识到是常湛那边的,问他在哪。 果然常湛说酒吧:“你想喝什么?过来我给你调好不好?” “今天不行。”刚才曹逸喝了不少,乔菁不在,林书雁不放心他自己回家:“我这边还有事。” 沉默几秒,常湛失落地“哦”了声。 林书雁也沉默着,却没人先挂电话,只剩下两边音乐相互叫嚣。过了会儿,常湛那头的歌换了首,他才问:“林医生,你真的不来吗?” 林书雁想说不行,但喉咙发紧,出不了声,转而撒了个谎:“同事喝多了,等下我要送他回去。” “男的女的?” 林书雁失笑:“你想听男的女的?” 常湛喝了口酒,液体滚过喉咙冰凉滚辣,显得他声音有几分迟钝:“都不想,我想听林医生说马上就来。”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梦想成真的事?林书雁看时间不早,担心曹逸在里面喝醉,先一步挂了电话。 重新回到酒吧,刚才的位置已经空荡荡,人不知道跑哪儿了。他问酒保见没见,酒保说好像往卫生间方向走了。 顺着他指的方向走过去,林书雁在洗手池边找到喝醉的曹逸。 “学长?” 他喊了曹逸一声,人没反应,无疑是喝多了。林书雁打算把人架回吧台,看见他手机就放在洗手台上,顺手拿起准备给他装进兜里。 不料手机叮咚响了声,林书雁下意识瞥了眼,正好看见那条发过来的微信,内容暧昧。 他记得乔菁不是这个昵称,但他跟乔菁不熟,加过微信后很快淹没在了对方的列表里,只以为乔菁换了昵称,没有多想。 林书雁把手机放回他口袋,费了不少劲才把人架回去,结账后叫了个代驾。酒吧里音乐吵闹,冷气吹得人头疼,林书雁带他在门口等代驾。 好在曹逸酒品不差,没发酒疯,代驾也不多时便到。车停在了吃饭的小胡同门口,离这里不远,林书雁把钥匙给代驾,让他去开车。 曹逸被风吹得打了个颤,醉意朦胧看向林书雁,不知道是不是认错了人,他往林书雁身上蹭了两下。 酒意浓重,林书雁下意识躲开,以为他酒醒了点,又叫了遍:“学长?” 曹逸倒在他身上再次没了声。 毕竟是一个成年人的体重,林书雁有些招架不住,靠在墙边等,却不知这一幕正好落在了对面一人眼中。 约不到人,常湛自己喝了会儿闷酒,觉得没意思准备叫车回家,出来就看见林书雁跟一个醉鬼在对面纠缠。 还以为林书雁这样的人不会来这种地方,原来只是不想跟自己来。 他心中暗自不爽,却担心是天色太暗冤枉了好人,想着便特意走近了几步,这下他不仅看清了林书雁,还看清了醉鬼。 足够近的距离也让他暴露在了林书雁的目光之下。林书雁没料到这个足足一千多万人口的城市竟这么小,大不出一条酒吧街的距离。 “林医生,”常湛走近几步,咄咄逼人,“你这位同事好生眼熟。” 林书雁骗他在先,自知理亏:“常湛……” 忽然醉得透彻的曹逸闻声动了动,脚下虚软,晃了两步:“这是谁啊?” 林书雁赶紧扶住他,以免栽倒,心中祈祷代驾快点来。常湛在一边袖手旁观,甚至悠闲地点起根烟,指缝间腾起烟雾。 代驾迟迟到来,林书雁跟他一起把人塞到后座,又打电话问乔菁地址。乔菁把地址发过来后,他正要一起上车,便被一道怪力从身后抓住了衣领。 第42页 常湛手指异常冷,触到那片湿热敏感的皮肤时,林书雁顿时被冰得发颤。 “你……放手。”隐忍却无奈。 常湛不肯松:“不放。” 代驾还以为两人之间有什么恩怨,看了眼后座的曹逸,为难道:“他醉成这样,我自己怕是弄不上楼。” 常湛抬头,神情冰冷,从兜里抽出三张红钞扔进车:“那是你的事。” 或许是看曹逸酒品不差,谁没必要跟钱过不去,刚才还欲言又止的代驾立刻痛快开车走了。 见车消失在夜幕中:“现在能放手了吗?” 好似害怕他还会走,常湛扔死死抓着他的衣领。林书雁转过身,就看见他被双目赤红、满脸凶煞,如猎鹰盯死猎物般盯着自己。 他还没机会开口辩解,便听见常湛语气不善,恶狠狠给他定罪:“你骗我。” 作者有话说: 受伤的大狗勾会做点什么呢? 第26章 夜里才该借酒消愁 不是疑问句,是肯定的陈述。 林书雁像被哽了鱼刺,两端尖锐地卡在喉咙中央,无法辩解。 酒吧音乐又换了一首,富有节点的音乐仿若十二点钟声,一声声无休止敲击着,为两人的沉默作伴奏。过了会儿,林书雁问他:“你开车来的?” 常湛置若未闻,再次启动跨服聊天功能:“为什么要骗我?” 是啊,为什么要撒谎?林书雁从未这样困窘。那句谎话本应该是随口一说,是敷衍,是不耐烦,可面对受害者的逼问,他却说不出口。 说谎的本意是避免伤害,不料却弄巧成拙,给了对方更多伤害。 林书雁舌头打结,别的话说不出来,只能道歉:“这事是我不对,但曹逸约我在先,他心情不好出来买醉,我当然要负责送他回去。” 常湛总是能避开重点,命中自己最在意的那部分:“他约你的?” 林书雁被他火热的目光盯得不自在,别过了头:“是。” “那我约你为什么你不来?”常湛盯得他更紧了,“下班之前我就给你发过微信,你没回。” “微信?”林书雁很少看微信,有时候顺手就关了,回家才能想起来打开。今天跟曹逸出来吃饭,除了刚才常湛打过来的那通电话,他始终没怎么看手机。 手机电量标红,岌岌可危,他打开微信,确实看到有不少消息,大部分是同学群和工作群的,还有公众号和新闻推送,常湛的消息静静夹在其中。 16:32 [林医生,今天有时间吗?想约你喝酒。] 16:35 [正经酒吧,我请。] 17:41 [加班啊?] 18:08 [看到回一句。] 不多不少,四句,每句却标明着常湛心情的起承转合。林书雁真没看见,他一下午都没能从手术室出来,双腿站得虚软,出来后也只看见了曹逸的未接。 “对不起,我没看见。”听起来像敷衍,但林书雁是真诚在道歉,“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以为你在加班。”常湛知道外科加班是常事。 林书雁想解释自己确实加了班,又觉得没必要,反倒像在找借口,问道:“你约我,就是想请我喝酒?” 常湛还有些气,笑着反问:“林医生还期待发生点别的什么?” “没有。”林书雁立刻否认,“我不太能喝酒。” 说不清是风在作祟还是酒意太浓,常湛闻得到他身上的味道,可能是洗过澡,林书雁衣服上消毒水的味道已经很淡,散进鼻腔的是酒的香甜甘冽。 他猜林书雁喝的是果味鸡尾,度数应该不高,可惜他不知道越是这样越容易成为狩猎者的目标。猎人会紧盯生疏笨拙的猎物,用低浓度的酒精饮料骗取他们的信任,降低猎物的戒备心。 如果林书雁是猎物,那想要狩猎他的人必然很多。 常湛是其中一个,他也想让猎物放松警惕,然后毫无保留地全身心信任他。可他现在不想狩猎,当有更多猎人出现时,他首先要做的是打败其他所有觊觎者,再圈住他的猎物,将他独占。 猎人温柔地设下陷阱:“先约你的不是他,是我。林医生,你欠了我一个约。” 今天林书雁实在理亏,左右都不占理:“今天不赶巧,改天请你。” “不行。”常湛态度强硬,像只受伤的大狗在找主人要奖励,“我今天心情也不好,也要买醉。” 买醉很简单,到处是酒吧,随便走进一家就能消费到天亮。但他显然是在赌气,没有半点意义,喝闷酒反而更伤身。 林书雁做不到坐视不管,看了眼时间说:“现在太晚了。” 常湛记得明天周末,是他难得的休息日,也就更放肆了:“夜里才该借酒消愁,你要陪我。” 消愁是好事,但跟酒沾上边,大多没好事。况且林书雁不认为他有多少愁要消,不过是一场没追到手的恋爱,无聊生活中一剂不痛不痒的调味品罢了。 当初高伟呈把常湛交给他照顾时,林书雁并未觉出什么,就算后来知道高伟呈和常家的交情由来已久,他也都没放心上。可逐渐,林书雁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老师交给他的这根线如缚妖绳、捆仙锁,从一开始就缠住了他,饶是他本领再大也难以挣脱。 因为那是责任,是本职,一旦他拿起,就不能轻易放下。 第43页 好比现在,常湛任性地要深夜买醉,可自己不能放任他,无论是作为一名医生还是常湛的朋友,他都做不到让他处于一个危险境地。 在某种方面来说,他要替老师照顾好常湛,这不是理所当然,却是人情世故。 林书雁迟钝许久,才说:“晚上不安全,还是早点回去吧。” 常湛轻挑了下眉,不安全?林书雁当他还是初中生呢?再说,要说不安全也是别人不安全,他怎么看都更像个危险人物。 “我自己在酒吧呆了一晚上,你知道有多扫兴吗?”常湛说,“一晚上全酒吧的人都在看我,每个人都要凑过来问一句‘没人陪么’,所有人都知道我被放鸽子了。” “可是我约的人呢?”他眼圈发红,不是难过,而是生气,“在跟别人喝酒。” 除了说抱歉,林书雁没法再开口。晚上他点的低度数的酒,虽然喝了两杯,但除了有点热外,并没有感觉不妥,至少没醉。 只是他不清楚自己还有多少余量够常湛折腾,便说:“我喝不下了。” “那看我喝。” 常湛固执得让林书雁感觉他是只渴求陪伴的幼兽。 两人就在路边站着,正是街角,第一家酒吧的生意总是异常好,以至于来往的人都要多看他们几眼,以为这是酒吧新出的揽客手段。 林书雁被来往的人看得不自在,他实在不大喜欢酒吧的氛围,至少今天选的这家他不喜欢,想了想说:“非要喝,那就回家喝吧。” 见他妥协,常湛立刻情绪回温:“那你陪我吗?” 他简直是活祖宗,不陪能行吗?如果非要把这种境地打个比方,那一种选择是引狼入室,一种是羊入虎口,想了想,林书雁还是选了第一种。 “去我家吧,我那儿还有瓶葡萄酒,要是你不喜欢,就自己再买瓶带过去。” 其实常湛猜到他是不喜欢酒吧的环境了,毕竟像林书雁这样的人,常年呆在图书馆和实验室,很少来这种娱乐场所,这里的音乐只会让他心烦意乱。 不过他也没想到林书雁会纵容他去家里,常湛还记得上次去他家,是自己找理由非要上去的,林书雁虽然没拒绝,但也表现得有些抗拒,甚至好几次想赶他离开。 显然因为他的温柔圈套,猎物的戒备放低了。 可他又不想跟以前那样,把林书雁当做他的猎捕对象。因为捕获猎物需要手段、狡猾、陷阱,这些会伤害猎物,而这次他只是想诱导、牵引、甚至保护。 漂亮纯情又高傲的梅花鹿,他不舍得猎杀,他更想豢养。 葡萄酒就足够。站在酒吧外不知多招揽了几波客人的两座门神终于肯走,林书雁又问了遍:“你开没开车?” “开了,先放这吧,我明天过来开。” 在路边随手拦了辆出租,常湛先让林书雁上去,自己才钻了进去。 路上,他还是忍不住问:“林医生,光喝酒是不是太单调了?” 林书雁开玩笑:“别告诉我还得给你配俩菜。” “那倒不用。”哪有葡萄酒配菜的啊,常湛惋惜道,“可惜这个点花店关门了,不然应该买两束花陪衬,还有蜡烛。” 恋爱中的人从来不乏浪漫天赋,花不衬酒,衬人,常湛想。 而林书雁在想,好不巧,这两样东西他正好有。 第27章 太想见你了 客厅灯光暖黄,胡桃色橡木餐桌将房间衬得更加柔和温馨。林书雁从书房里取出那瓶白葡萄酒,是去年毕业的本科学妹送的,林书雁指导过她毕业论文。 餐桌上的玻璃瓶里插着花,几朵香槟玫瑰,仍旧是毕业那天常湛送的,向日葵和桔梗都蔫掉扔了,偏偏玫瑰开得好,枯萎也仍有韵味,林书雁本打算做成干花。 葡萄酒度数不高,偏甜口,不知常湛能不能喝惯。家里没有高脚杯,他拿过来两个普通玻璃杯:“将就下吧。” 常湛四处打量,房间里的摆设跟他上次来没有不同,今天却总觉得徒增了几分暖意,也许是因为林书雁对他的态度没那么冷了。 他主动开瓶塞倒酒,淡黄色液体盛满酒杯:“林医生,你刚才喝了几杯?” “两杯。”林书雁点的本来就是低度数的酒,因为还要送曹逸回家,没敢多喝,后来再续他干脆要了杯柠檬水。 常湛说:“那你也要陪我喝两杯。” 没见过他这么幼稚的人,林书雁怀疑他刚幼儿园毕业,可偏偏他这个不但没跳级还比大部分人多读了三年书的人,被他拿捏得稳稳的。 酒的味道比想象中还要甜,常湛抿了一小口,不禁拧眉:“好甜。” 林书雁看出来他在嫌弃,也是,任谁喝惯了好酒烈酒,再喝葡萄酒便觉得没滋没味,如品糖水。 他不爱喝也不懂酒,因此一瓶葡萄酒才能放了一年。估计送他酒的师妹也不懂,光挑着样式好看的选了,没顾到口味。 酒瓶确实漂亮,一看便是女生的眼光,常湛估摸着刚想问,就听见林书雁道:“这是别人送的。” 只有一瓶,还是别人送的,看来他平时不喝酒。常湛摇着酒杯若有所思,头顶的吊灯在液体和玻璃上折射出漂亮破碎的光。 他喝了两口,便站起来走到窗边,夜晚的一切都很宁静,老式小区里树木苍翠,望下去黑漆漆的。楼层太低,也看不见城市的车水马龙,只有月亮还在跟云层你躲我藏。 第44页 林书雁也抿了小口,确实甜,但也有葡萄酒的涩涩回甘。他想起什么,问:“你怎么想起来约我喝酒?” 常湛回头,走近说:“约喜欢的人,需要那么多理由吗?” 林书雁被他说得一噎,这些天跟常湛相处得还算愉快,以至于他时常忽略这件事。每当他要相信眼前这个人是个无害的大狗,常湛就会提醒他,再小的狗也有犬牙。 常湛越靠越近,酒杯随手放在桌上。他一手撑着桌边一手撑着椅背,居高临下看林书雁,“非要个理由的话,那就是太想见你了。” 林书雁被迫移开目光,紧盯着餐桌上不知道何时留下的小圆点,呼吸局促。 他强装镇定:“你怎么知道我能不能喝酒?” “不知道。”常湛泰然自若,“只是太想见你,再荒唐的理由都想得出来。” 这下说得林书雁更臊了,手指紧扣桌边,耳尖发热。此时他仿佛束手束脚的傀儡,没有思想,任由人演绎。 常湛的表白是唐突又赤裸裸的,拆穿也大方又赤条条:“林医生,你紧张什么啊?” “没有。”林书雁小声否认,却不知连声音都比以往心虚几分。 常湛凑得更近,一根根掰开他紧攥桌沿的手指,语气无辜:“可是你耳朵都红了。” 林书雁逃无可逃,想站起身,却被圈住动弹不了。 “常湛,你别……” 他想说,你别靠这么近,别无理取闹,别让我再有理由赶走你。可是他一个字都没能说出口,因为下一秒常湛强势地封住了他的唇。 “唔。” 他的吻开始是温柔试探,紧接着汹涌又肆意,带着甘甜的葡萄酒,和不知名的烈酒,一起侵入攻池掠地。 林书雁一晚上都没醉,此刻却有点醉了,因为他双手双脚开始变得没有力气,推开常湛的力道像是拳头砸在棉花上,软绵无力。 呼吸好像也不怎么顺畅,他只能笨拙地憋气,结果却与预想背道而驰,缺氧让思维变得更加迟缓,以至于到这个吻结束,他都没能推开常湛。 其实时间并不长,只有几秒钟常湛便放开了他:“林医生,你真的不会接吻啊。” 林书雁满身通红,如同被剥光扔进锅里的青虾,只煮了几秒便全红了。他猛地站起身,想要理直气壮将眼前这个人赶走。 “接吻不要憋气。”常湛笑着教他,“还有,要闭眼。” 林书雁迟缓地恢复了一点理智:“你该走了。” “酒还没喝完。”常湛半靠在桌边,拿起酒瓶把杯子加满,“说好要陪我喝到尽兴。” 一瓶葡萄酒,喝多少才能尽兴?林书雁认识到把他带回家是个极大的错误,他以为只要自己保持清醒,就不会有被钻空子的可能。但显然他判断失误了,前一秒自己是清醒的,现在也是清醒的,偏偏常湛吻他的时候,他醉得一塌糊涂。 仿佛电板暂时短路,那一刻全身的细胞都不运作了,只有心脏砰砰地跳。 “不喝了,你回去吧。”他板起一张脸,从常湛手中夺过酒瓶。 常湛没松:“生气了?” 这次林书雁没否认,也没说话,灯影穿过他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 常湛觉得生气的他也是好看的,刚才的无措和慌张也好看。他怕林书雁赶他走:“好了,我就喝酒,不做别的事。” 在林书雁这里他的可信度岌岌可危,朝不保夕。可常湛刚才那个吻真的不是预谋,虽然他一直都想吻林书雁,但不敢太过。 都怪刚才气氛太好。酒甜得让人心生荡漾,光影温柔,气氛融洽,连玻璃瓶里卷着边的花瓣都恰到好处,他情不自禁。 原来杯里葡萄酒还不够甜,林医生嘴里的酒才叫甜。 常湛没再做任何越界的事,自己喝完了那瓶酒,虽说度数不高,但酒气醉人。林书雁不知今天是什么日子,先是在酒吧看着曹逸喝闷酒,回来又看着常湛喝闷酒。 常湛没醉,但脸有点红,赖在他家里不肯走。 “太晚了,林医生能不能收留我一晚?” 林书雁觉得他多少有点醉,一瓶葡萄酒自己只喝了小半杯,剩下全被他灌进胃里。不过人醉得不厉害,至少望着自己的那双眼睛还是清明的。 林书雁也喝了酒,此时泛上困意,忍着哈欠拒绝:“不行,只有一张床。” “我睡沙发。”常湛说。 沙发并不大,装不下他这么长的身子,林书雁想到书房还有一张沙发,展开是床,随后又开始计算常湛能睡上去的可能性。 等他计算完,才他觉得自己疯了,居然有想要同意留常湛过夜的念头。 理智与直觉打架,最终理智完败。林书雁妥协:“沙发睡不下,你睡卧室吧。” 常湛还想找找理由,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同意了:“那你呢?” “我睡书房。” 收拾好沙发,躺下辗转反侧,来来回回半小时过去了,林书雁悲惨地发现自己失眠了。 从工作以后他就很少失眠,因为睡觉是件奢侈的事,白天在手术室常常一站就是一整天,忙的时候别说午休,连午饭都没时间吃。尤其那段时间他还要忙实验和论文,晚上常常一沾枕头就睡。 失眠也就算了,偏偏闭上眼总想起刚才那个吻。 嘴唇上温热的触感,微苦的烈酒和甜丝丝的干白,还有常湛的调笑和表白,都搅和在一起使劲往他脑袋里钻。 第45页 回忆左右绕不开常湛,他又想起晚上常湛给他打的那通电话。所以今天他约自己去喝酒,是想调酒给他喝吗? 又过了快半小时,入睡失败,林书雁起来去厕所。 客厅没开灯,但有月光,他看见有个人影在客厅窗边站着。林书雁开了灯,走过去问:“你怎么不睡?” “睡不着。”常湛回头,手指间夹着一根烟,烟丝细细往上飘荡,“林医生怎么也没睡?” 林书雁不好说自己也失眠:“起夜。” 常湛盯着他微微湿润的嘴唇,半晌才极其克制地收回目光,掐了烟跟他道了声晚安。 第28章 男朋友要不处个试试? 林书雁觉少不贪睡,七点钟便醒。书房只装了风扇没有空调,他有大半原因是被热醒的,还有一小部分是神经紧张。 往常周末他虽不多睡,但也能求个自然醒,昨晚却辗转了大半夜,一早起来眼圈比以往重许多。 他洗漱完走进厨房,按照惯例给自己热早餐,热到一半才想起来还有个常湛,又加了两片面包和火腿,把热好的牛奶分了一半给对方。 将早餐摆好,坐到了老地方,林书雁才回味过来昨晚也是同样的位置,连左手边那几朵花瓣蜷曲的卷度都不曾差几分,立刻往旁边错开了一个位置。 等了半刻钟,主卧还没有动静,林书雁站起来去叫常湛起床。 敲了两下门,没听见里面有回应,林书雁有点不确定他是睡得太死还是一早起来走了。他拧了下把手,门竟然没锁。 两扇窗帘紧拉着,但房间并不暗,床头的落地灯被调到最大亮度,此时成了全部光源。夏凉被里有个凹凸人形,常湛蒙头睡得正香。 林书雁悄声走到床头关掉了夜灯,本不打算叫他,不料常湛还是被他吵醒了,有点懵地看着他。 既然人都醒了,林书雁干脆连窗帘也一起拉开:“你睡觉怎么不关灯?” 可能是刚睡醒,常湛整个人都是懒散的,说话带着黏人的鼻音:“忘了。” 林书雁想起初衷:“起来吃早饭了。” 常湛从鼻腔里应了一声,笑着问他:“林医生,你怎么在这个房间,不会是想报复昨天我亲你,想偷亲回来吧。” 好心当成驴肝肺,林书雁冤枉死了:“我以为你走了,进来收拾床铺。谁知道有人不关灯就算了,连门都不知道锁。” “这不是为了方便林医生随时进来报复吗?”常湛坐起来,开玩笑道,“特意留了门,谁知等了一晚上也没人来。” 他上身没穿衣服,身材结实颀长,好得惹眼。明明住院时林书雁已经看过不少次,此时却觉得不一样,匆忙移开了眼。 “快起来吃饭了。” 他不敢再跟常湛斗嘴,一是说不过,二是以这人的自恋程度可能会当成打情骂俏,误会更深。 常湛昨晚洗过澡,瞥了眼扔在一边的衣服,为难地开口:“能不能再借件上衣?” 上次他来林书雁家里借走的运动裤还没还,倒不是忘了,而是故意不想还,还想睡觉多抱几次。不过后来林书雁也没提过这事,估计是忘了。 经他这么一提醒,林书雁算是想起来了,不过那条裤子太过休闲,他本来就不常穿,又没舍得扔才一直在衣柜落灰。 话说到这份上,常湛干脆厚脸皮地接着说:“可以的话内裤也……” 林书雁脸皮薄,实在听不下去,从衣柜里找出来条新的扔给他。 “谢了。”常湛接过,“改天一起还给林医生。” 林书雁说:“不用,我就当捐给贫困山区了。” 常湛抿着嘴笑。 等他穿好衣服刷牙洗脸一条龙出来,早饭也凉得差不多了。林书雁又放进微波炉热了遍,见常湛穿着他的衬衣,袖口叠了三叠挽至手肘处,眼巴巴靠在厨房门边等着。 上衣是常湛自己找的,不得不说他眼光尖锐,专挑自己衣柜里最贵的穿。这件丝质衬衣是林书雁研二为了参加某个国际会议买的,花了半个月工资。 常湛丝毫不觉他此刻的肉疼,啃着半块苹果道:“昨天睡得好吗?” “挺好。”自从跟他打了交道,林书雁已经练成了说谎不磕巴的本事,客气地回问,“你呢?” 常湛美滋滋的,看他表情就知道答案:“特别好,开始还有点睡不着,跟林医生说过晚安之后一觉到天亮。” 从来有人欢喜有人愁,常湛欢喜林书雁就愁,本来只是失眠半夜,因为那句晚安,他后半夜也没睡安稳。 吃过早餐,林书雁要去医院一趟,临出门叮嘱常湛走时记得把门关好。 常湛本想送他,可想起来自己的车还在酒吧门口扔着,便乖乖应下,问他多久回来。 不是多重要的事,林书雁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中午之前。” 临近中午他办完事回来,不知道常湛走没走,就在楼下打包了两份炒饭。上帝造物总是公平的,给了林书雁在手术台上过多的禀赋,理所当然剥夺了他下厨房的天分。 也怪他平时太忙,没有时间再琢磨吃的,好在除了早餐其他都能在单位解决,只要把周末应付过去就行。 提着两份午饭上楼,开门时林书雁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怎么屋里好像比他走之前还热闹? 带着疑惑开门,还没进屋他就愣住了。常湛没走就罢了,客厅里还多出来个人。 第46页 “林医生,你回来了。”见他回来,常湛起身。 林书雁直接忽略他,转而对他身边的人道:“妈,你怎么来了?” “这段时间你没回家,我和小宇来看看你。”耿芮芝也站起来,“我想着你今天休息,谁知道你没在家,还好你朋友在。” 林书雁看了眼常湛,把手里打包的两盒饭放下:“哦,医院有点事,我临时过去了趟。” “小常跟我说了。”耿芮芝看见他打包的饭,下意识责备道,“怎么休息还不自己做饭啊,何况家里有客人呢,我听小常说要住几天,你怎么能让人家老吃这些东西?” 说着,耿芮芝进了厨房,开始着手准备午饭,嘴里念叨:“这儿房租本来就够高了,加上吃饭,消费得多高啊……” 见她进了厨房,林书雁不禁蹙眉,小声问常湛:“你怎么没走?” 常湛说:“本来想走,没来得及伯母就来了。” 林书雁想起那句‘要住几天’:“你跟她说什么了?” “伯母上来就问我是谁,我只好说是你朋友,最近家里有事要在你这借住几天。”常湛模样委屈,“还好被子还没叠呢,证据确凿。” 看了眼时间,刚过中午十二点。耿芮芝和林宇这个点过来显然是准备留下来吃午饭的,只是林书雁没想明白原因。 他父母除了搬家那天来过,之后便没来过,也可能是之前他每周都回家吃饭,不用家里记挂。现在许久不回,耿芮芝只好过来看他。 林书雁洗干净手进厨房帮忙,问母亲:“林宇呢?” “去下面超市了。”耿芮芝说,“我看冰箱里没多少吃的了,让他下去买点。” 她探头往厨房外看了眼,常湛正在打电话:“你这朋友怎么认识的呀?人长得帅嘴还甜,性格也好,你得跟着多学学。” 林书雁低头洗着菜没说话。 细想一下,常湛确实有种魅力,科室的女医生也被他哄得服服帖帖,宋医生隔三差五就要问两句关于他的事。林书雁时常想,他有这好本事去追女生多好,干嘛非要来祸害自己? 过了会儿,常湛也来凑热闹要帮忙,厨房本来就小,难以容下三个成年人。林书雁想把他打发走:“你不是说还有事吗?” 常湛一愣,没反应过来:“啊?” 不知道耿芮芝今天带着林宇过来做什么,林书雁担心等会闹得不愉快:“你车还在梧桐路那边,不去开回来吗?” 常湛开始卖乖:“噢,不着急,先陪伯母吃个饭。” 耿芮芝背对着两人,正在烫菜:“是啊,哪有你这样的,饭点不留客就算了怎么还赶人?” 林书雁被他们反客为主,弄得有些尴尬。他不让常湛帮忙,常湛也不走,监工似的靠在门边。 没多久门铃响起,林宇也回来了。 他提着两个大袋,一袋是食材一袋是零食:“哥你回来了?小票我放桌上了啊。” 常湛主动接过食材放进冰箱,随后被彻底赶出厨房。 耿芮芝炒了四个菜,加上林书雁打包回来的两份炒饭,不算丰盛但分量刚好。 耿芮芝先是问了林书雁工作上的事,又问他最近生活怎么样,最后兜兜转转转到了老话题上。 她没问林书雁,而是问常湛:“小常,你有女朋友没呀?” 常湛笑着说没有。 耿芮芝也笑笑,给自己找台阶下:“不过你年级还小呢,书雁可愁死我了,马上就二十七了还不着急女朋友。” 林书雁放下筷子,觉得她说得太多,“妈,这事以后再说。” 耿芮芝说:“你这么拖着不是办法啊,遇着喜欢的总得先谈着试试,不合适再说呗。那天我跟你爸去公园遛弯碰见好多人在相亲,有好几个都条件不错,有个我还加了微信……” 合着是已经找好了直接让他配合呢,林书雁觉得没胃口了:“我吃饱了。” “你这孩子怎么……”耿芮芝说不动他,也不想放弃,翻出手机相册,“你不处处怎么知道合不合适?我也没非要你现在就结婚,你先看看,得上心呐!” 常湛也没吃两口,扒头望着,手机里是一女孩的照片,于是咬着筷子道:“诶伯母,我也没女朋友,要不您先给我介绍吧?” 耿芮芝为难,她存的都是外貌条件极好的,想给自家儿子留着:“这,这女孩跟书雁年龄差不多,跟你怕不合适。” “没事,我就喜欢比我大的。”常湛看了眼林书雁说,“太大的也不行,林医生这个年龄的正好。” 林书雁在餐桌底下踢了他一下。 常湛不慌不忙继续说:“伯母您也说了,合不合适得处处才知道,没准天生一对呢。” 耿芮芝被他说得没话,借机转移了话题,问林宇这几道菜合不合口。林宇难得没玩手机,眼珠在林书雁和常湛之间来回转,总觉得有猫腻。 这个话题就此止住,吃完饭耿芮芝还有事要走,走前非把那女孩的联系方式发给了林书雁。 林宇磨磨唧唧不愿意动,说等会直接回学校。林书雁以为他又要磨自己,谁知林宇没几分钟也说有事走了。 他总算清净,家里只剩没打发走的常湛。 刚才常湛给自己分走了不少火力,林书雁对他说了声:“谢谢。” “不客气。”常湛看着他问,“林医生,你会去相亲吗?” 第47页 “不会。”林书雁干脆利落。 常湛问他为什么。 林书雁没犹豫地说:“没必要浪费时间。” 谈恋爱怎么会是浪费时间?明明是让无聊的时间有意义了。常湛猜想他的性格,以及他对感情和婚姻的抗拒是来源于他的家庭。 他问:“林医生,你是不是根本不相信有真的爱情?” “你信吗?”林书雁反问。 “以前不信,遇上你就信了。”常湛想了好一会儿,“其实我觉得伯母说得对,合不合适得处处才知道。” 林书雁没心情听他巧言令色,直接利索道:“有话赶紧说。” 常湛望着他:“林医生,女朋友这儿是没有,男朋友要不处个试试?” 第29章 成年人的自由 空气沉默,画面被按下了暂停键。 常湛仍坐在沙发上抬头望着他,神清气淡,仿佛问的只是留下来吃晚饭行不行。 林书雁怔愣着与他对视几秒,猛地转开目光看向空荡荡的窗外,但余光仍能瞥见常湛在等他的答案。 不知道多少次了,常湛的表白总是毫无预兆。明明他做好准备用尽全身解数来接招,对方却突然偷袭,打得他措手不及。 那些用来接招的话也跟功夫一样哽在喉咙发不出来。 常湛既不着急也不失望,就静静看着他,看得林书雁直想找个缝钻进去。 二十几年了,林书雁都没遇到过这么棘手的难题,难过高中数学试卷上的压轴题和材料作文,难过他遇到的所有病例和手术。 可最难的不是常湛,而是他心里那道望不到尽头也越不过去的荒原。 林书雁想起刚才常湛问自己的问题:林医生,你是不是根本不相信有真的爱情? 是,他不信。与其说不信,不如说他不信自己能遇到。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萌生过结婚这个想法,直到现在仍是如此。少年时期为了以后好点的生活拼命努力,而现在他已经认清了生活本质,甘愿臣服它脚下。 如果说萌动,是有过的,但往往不等萌芽他就将其扼杀摇篮。 他不允许自己心动。 爱情这种东西于他而言从来不是必需品,甚至连调味品都称不上,更多时候,是一种负担。 林书雁不知道是否所有家庭都如他的家庭这般不幸,整日的争吵和冷战以至于让自己失去了对婚姻的期待。但他猜想不是的,至少同样生活在这个家庭的林宇就不是。 从高中到读研,喜欢他的大有人在,但林书雁一一拒绝了她们的心意,委婉又残忍,不留给人半点遐想余地。 女生们脸皮薄,被他拒绝后很少再有动作,唯独常湛是个例外,像块狗皮膏药贴在他身上撕都撕不下来。 但他清楚,常湛也是所有他的追求者里,最遥远的一个。 如果说观念和家庭还有可能跨越,那阶级和贫富就是万丈鸿沟,稍有不慎就会跌落其中,粉身碎骨。 桌上手机响起,打断了两人尴尬的沉默。 常湛看了眼来电,是苏定打来的:“湛儿,前两天不是约好去打球吗,还去不去?” “去啊。”其实常湛把这事给忘了,这几天忙着追人,那天跟苏定打电话心不在焉提了一嘴,没当回事。 苏定说:“那今天去行吗?” 常湛听他声音有点郁闷,想到他整天乐乐呵呵的:“你怎么了?” “哎。”苏定轻叹一口气,语气可怜,“我家司机没在,你过来接我趟呗。” 常湛猜着几分:“行,不过得等会,我昨天去喝酒,把车停酒吧门口了。” 苏定立刻问:“你没在家?不会正跟谁在床上吧?!” 他顿了顿,脸红着说:“还、还是算了,我约别人,不打扰你好事了。” “你想什么呢,我在林医生这儿。”常湛赶紧否认,“就去上回那球场吧,先挂了。” 虽然没开免提,但手机听筒声音也不小,他不确定林书雁听没听着,抬头瞥了一眼。 林书雁压根没看他这边,正在回微信。 昨天曹逸喝了不少,这个点估计刚醒,两分钟前给他发了条微信,说谢谢昨天送他回家。 林书雁无功不受禄,解释了一番,说自己临时有事没能送他回去,叫的代驾。 挂了电话的常湛见他一直低头打字,根本没注意自己这边,不高兴的小情绪跟灯笼一样从里到外通明,还要往脸上一挂。 他说:“刚才的提议林医生好好想想,可以随时给我答复。朋友约我打球,先走了。” 林书雁这才抬头,手一滑发送了没编辑完的消息,半晌才反应过来他口中的提议是指什么。 常湛把手机和车钥匙揣兜里,两手空荡荡离开。梧桐路远,他没去开车,直接打车去了苏定家,老远就看见苏定穿着卫衣蹲在门口。 从出租车上下来,常湛觉得手里有点空,似乎少了点东西,但又不是落在出租车上,刚从林书雁家出门时他就这点东西。 “你在自己家门口怎么像个要饭的?”他走过去问。 苏定坐在台阶上抱着自己双膝:“湛儿,我就是个要饭的,今天开始我能不能先去你家要饭?” 常湛往门里望望,警觉地问:“你哥不在家啊?” “我要离家出走!”苏定想愤怒拍桌,可惜拍到的只有石头,疼得一缩。 第48页 电话里常湛就觉得他情绪不太对,猜他应该是跟苏聿闹矛盾了,也不打算多管,反正这哥俩就跟过家家似的,床头吵架床尾和。 当然,主要是苏定不争气,每次都摇着尾巴先去认错。 “我都想好了,今天先去你家,明天去闻哥家,后天去秋哥家……” 常湛打断他问:“大后天呢?” 苏定想了想:“去我爷爷家。” “得了吧。”常湛戳破他的美梦,“你也就我们这俩朋友,信不信你前脚还没踏进我家大门,后脚就被你哥带回去了?” 这下苏定更郁闷了。 常湛更确定他是跟苏聿闹别扭了。 苏聿还想说什么,就被常湛提溜起来:“你后边就是监控,你确定要在这说你的离家出走计划?” 周末球场人有点多,他们就两个人没意思,跟别人组了队打比赛。苏定在的那队正好输了,还被队友说了两句菜,他快郁闷死了。 玩了一局他也不玩了,自己拿个球去一边练习投篮。他打球也是苏聿教的,可惜就学了个半瓶子醋,平时也没人陪他打。 过了会儿常湛过来拿纸巾,看见他正对着球框乱砸。 他没想到自己有天还得充当个知心大哥的角色:“你到底约我出来打球还是约我出来撒气的啊?” 苏定不说,扔了个三分球没进。 “说吧,又怎么了你?”常湛递给他瓶水,等着他开故事会。 苏定喝了两口水,又扔了个球,正好砸在了球框上。他气得大喊:“我受不了苏聿了!” “我都二十一了,还得每天喝牛奶!每天十点前回家!十一点前睡觉!不许我喝酒!不许我夜不归宿!还不许我谈恋爱!” 常湛毕竟是身经百战的人,立刻抓住重点:“噢,你想谈恋爱了啊?跟谁啊?” 苏定脸一红:“不管跟谁,他都不许!” “不是情场险恶,容易被骗?你不怕了啊?”常湛问。 苏定说:“可是我都二十一了,早恋都嫌晚了!而且你们不是谈恋爱就是有要追的人,就我没人陪着玩,欺负人。” 合着不是想谈恋爱,是空虚寂寞了。常湛轻笑:“谁说我们都谈恋爱了?你哥就没谈啊。” “他不算。”苏定立刻说,“他光忙着管我了。” 常湛道:“那不正好,让他陪你玩,你们内部解决一下。” “我哥哪有时间,他每天忙死了。”苏定说得口干,又灌了口水,“百忙之中还能抽出空管我几点回家几点睡觉,真是服了。” 约球成功变成了苏聿吐槽现场,苏定跟个羊驼一样不停突突:“我每天去了哪儿,穿的什么衣服,吃了什么饭回去他都要问,怎么说我也是个成年人,一点都没有成年人的自由!” 常湛默默听着,谁让他摊上这么个发小呢。 吐槽完,苏定不甘心,又打了几局球,输输赢赢,总算心情没那么差了。 一下午过去,两人冲完澡在更衣室换了衣服,常湛说:“回去吧成年人,等会儿你哥电话要来了。” 苏定拒绝:“我哥出差了,今天我要享受一下成年人的自由!” “靠,你不是准备今晚破身吧?”常湛也拒绝。 不管帮苏定找个鸡鸭鱼肉还是飞禽走兽,苏聿都会杀了他,拿枪顶脑袋上毫不犹豫那种。 “啊?”苏定也懵了下,羞着脸说,“才不是那个,我要去喝酒。” 常湛倚在更衣柜上笑:“哦喝酒啊,喝酒好,至少不会出人命。你确定苏聿今天不回来是吧?” 苏定信誓旦旦:“昨天走的,出差三天,我问过他的。再说,他回来又怎么样,我是成年人了!成年人!” 常湛说:“我友情提醒,这不是担心你屁股开花嘛。” 隔壁浴室有水流,苏定没听清:“什么开花?” 常湛往外走,边走边说:“皮肉开花。” 作者有话说: 副cp是伪骨科,不磕可以避雷。 第30章 另外的价钱 两人去的还是昨天常湛去过的酒吧,正好他车停那儿,喝完酒找个代驾直接开走。 苏定长这么大头一回进酒吧,缩着身子左瞧右看。常湛跟在他后边,仗着身高优势敲他脑袋:“你来消费还是来偷东西的啊?” 歌手在台上唱民谣,曲调悠扬缓慢。苏定觉得这跟他想象中的酒吧不大一样,但灯光确实花里胡哨,有酒吧的感觉。 他站直身子,嘴里默念:“对,我是顾客,我是上帝,我是成年人。” 常湛定好了卡座,位置极好,对面就是台子,如果有演出视角极佳。苏定还在好奇地四处打量,常湛问他到底找什么呢。 苏定坐下说:“哎,看看我哥在不在。” “苏聿怎么会在这儿呢,他不是出差了吗?” 苏定的吐槽意犹未尽,又重重叹息一声:“我哥无处不在!我都怀疑他在我身上装定位了,怎么我跑哪儿他都能知道。” 不给常湛说话的机会,他接着突突:“湛儿,你说有没有个地方是我哥找不着的?我快郁闷死了。” 常湛想了想,以苏聿的能力,手够不着的地方真不多。 苏定眉头撇成八字,愁得要命:“我都多大了,他还管我跟管孩子一样,他可快点结婚生孩子吧,也该别人管管他了。” 第49页 常湛估计着悬。 苏家父母早年英勇牺牲,只留下兄弟俩。当时苏定才四岁,苏聿大他五岁,自然承担起了照顾弟弟的责任。 好在还有苏老爷子,一老二小相依为命走到今天。 虽然没有父母,但苏定仍然倍受宠爱,凡事不用他操心,遇到麻烦有苏聿解决,一来二去养成了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性格。 有个哥哥宠着自己是挺好,前二十年苏定都是这么想的。可等他长大才发现苏聿管得实在太严了,简直就是当着他哥的命,操着他爸的心。 父母去世时他还小,没多少印象。但苏定觉得,要是他爸还在,估计根本不会这么管自己。 哪有二十一岁了还每天看着自家孩子睡觉的啊。 简直变态! 酒保过来问喝什么,常湛要了杯高度数鸡尾,苏定也嚷嚷着要喝。 “你先来个度数低点的,别上来就醉了,万一发酒疯我可不想管你。”常湛说。 苏定想想:“我肯定不发酒疯,但我可能会抱着你哭诉。” 常湛嫌弃地赶紧说:“可别,万一人家以为我把你怎么了,我跳进黄河洗不清。” 第一次喝酒,苏定也怕自己闹出笑话,就要了杯度数很低的樱桃酒。 台上换了演出,歌曲也换了更激烈一点的,女歌手在台上摇头晃脑,唱着不知名的摇滚。 酒还没上,苏定问他:“等会有人跳脱衣舞么?” 常湛逗他:“没,那是另外的价钱,小孩不给看。” “我是成年人,成年人!”苏定强调了好几遍,“能微信转账吗,我这边一刷卡苏聿那边就知道了。” 花着人家的钱,还想搞自由独立。常湛毫不留情拆穿他:“花着你哥的钱就老老实实做乖宝宝吧。” “我自己又没钱。”说到这,苏定又开始了,“他连工作都不让我去工作,我怎么赚钱啊?我的小金库还是他给的压岁钱,再过一年我都二十二了,眼看就压不住了。” 虽然常湛只比他大一岁,但在心理上成熟了不知道多少。酒上来,他说:“我建议这杯酒你别喝,现在回去跟你哥道歉还来得及。” 苏定偏不,拿起杯子喝了两口,呛得脸红。 吐槽完了,苏定想起什么,才接着中午的电话问:“你还没说你怎么在林医生家里呢。” 常湛也喝了口酒,想起昨晚也是这个位置,没约到林书雁。 “昨天约他喝酒,他没来。” 苏定只见过一次林书雁,但对他印象很好,他对长得好看的人印象都好,说:“林医生一看就不爱喝酒,你怎么约他来酒吧?” 常湛没说。其实林书雁说不能来的时候他是失落的,那种失落就像看着灯被一盏盏按灭,火焰被一点点浇熄,希望随之覆灭,是悄无声息却浩大的。 “不对不对。”苏定被他带偏,此时反应过来,“你约林医生喝酒,他没来,你怎么跑人家家里去了?” 常湛还不想说自己有个情敌的事:“后来正好碰见他了,就去他家里了。那么晚了还愿意陪我喝酒,你说他是不是也挺喜欢我?” 苏定肯定地点头。 “后来我亲他,他虽然推我了,但根本没用劲,你说他是不是欲擒故纵?” “嗯,欲擒故纵!”苏定又点头,半天反应过来,“你们都亲了?!” “当然,羡慕吧?” “比起你以前的进度,也就晚了那么几个月。”苏定说,“湛儿,你能不能教教我,我也好想当个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 常湛回他:“花花公子都是帅哥,没可爱这个类型。而且都得有钱,你先经济独立了再说。” 苏定深感此生无望,只好祝福别人。他跟常湛碰杯:“祝你跟林医生百年好合。” 常湛跟着说:“还得早生贵子。” 两人碰杯,各自喝了一口,放下酒杯时常湛总算想起来自己落了点什么在林书雁家。 他换下来的衣服忘了拿!上衣好说,关键还有内裤呢。 他拿出手机给林书雁发了条消息,问他等会儿方不方便过去拿一趟。 林书雁可能有事,没回他。 酒吧人渐渐多了,比刚才热闹不少。苏定喝完一杯有点脸红,接着又要了杯度数高点的,扬言今晚不醉不归。 说完这话没几分钟,他就酒精上头,拉着常湛要去台上跳舞。 常湛才不想跟他一块丢人:“怎么?你要上去来段脱衣舞啊,也不怕警察叔叔把你抓走。” 苏定已经醉了:“抓、抓走好啊,抓走就不用十点之前回家了!” “今天也不用,苏聿出差了,不回来。”常湛提醒他。 苏定站不稳,有点晃悠,重复他的话:“苏、苏聿出差了啊,不回来……” 常湛见他真醉了,起身埋单,准备把人送回家。 刚出酒吧,他就见辆吉普在酒吧门口停着,来人风尘仆仆,脸色阴沉。 “靠,还真他妈到哪儿都能找着……”常湛小声念叨一句,跟从车上下来的苏聿打招呼,“你不出差呢吗?” 苏聿走过来,看了眼喝多的苏定:“提前回来了。” 常湛问:“你真在他身上装定位了?” 苏聿睨了眼他,语气不算客气:“以后少带他来这种地方。” 两人也算熟了,各自的小算盘心知肚明。常湛想想说:“他自己要喝酒的。不是,怎么说苏定也二十多了,你是不是有点过了?” 第50页 被他架着的苏定闻言暴跳,醉着还能接话:“过了!简直太过了!” 常湛:“……” 苏定推开他,晃晃悠悠走了两步,又绕着苏聿转了圈,摸着他的胸肌说:“帅哥,你谁?长得有点像苏聿啊。” “是特别像!”又看了看,苏定认真评价,“你怎么比苏聿还帅。” 两杯三十度不到的,就把他喝成这样了,常湛也是无语。苏定看见好看的就走不动道,围着眼前的大帅哥又转了几圈,对他的身材非常满意。 常湛看不下去了:“行了,赶紧回去吧。” “不回!”苏定抱住‘大帅哥’,对常湛道,“我要付另外的价钱!” 作者有话说: 当事人苏定:后悔,就是非常后悔。 第31章 特别供应,仅此一份 苏定被苏聿带走后,常湛才收到林书雁回的消息。 [不方便。] 常湛想不出来怎么个不方便,难不成林书雁也要跟他似的,玩睹物思人那一套? 可衣服是脏的,想想那画面,常湛决定还是先拿回来,换件干净的给林医生睹物思人。 这次他真不是借口要去林书雁家里,他还不想把人逼得太紧,昨晚亲了人,今天又表白,再乘胜追击不得把人直接办了? 那肯定不行,攻势太猛反而会让林书雁觉得他轻浮。 想了想说:[我拿了衣服就走。] 林书雁回道:[洗了还没干。] 原来是洗了。 上衣也就罢了,还有内裤,常湛想想,觉得不太妥当,林书雁可是洁癖患者。 隔着一个屏幕林书雁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立刻加了句:[别想多,我扔洗衣机洗的。] [那我改天去取。] 改天不知是哪天,就这么定下了。接下来两天常湛没去接林书雁,但还保持着联系,过上几个小时就要给他发两条消息。 林书雁时回时不回,到了这天快下班,他又看见手机上一堆消息,打电话问:“你闲的?” 常湛确实好闲,闲得什么心情都没有:“想你想的。” 同事就在身后,林书雁捂紧听筒连忙看了眼,生怕被人听见。常湛故意问:“林医生怎么不说话了?” “没什么可说的,我挂了。” 还没挂线,有个医生喊:“小林!高主任会诊完了,立刻手术!” 林书雁在那边应了声,常湛看了眼时间,马上五点:“这个点还手术啊?” “嗯。”他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倦倦的打不起精神,“刚送进来的患者情况紧急,等不了。” “那我……” 透过听筒,常湛听见那边慌乱的脚步,随后电话就被挂断。 主动挂过常湛电话的人不多,一只手能数过来,林书雁就是其中一个。 现在他总算明白什么叫不是一个圈的人了,以前他身边那些人也没个正形,多的是时间陪他鬼混,现在追的这个可好,忙得连理他的时间都没有。 常湛郁闷,百无聊赖地打游戏。过了会儿又觉得自己玩着没意思,去运动室打拳击发泄。 没一会儿电话响,他忙去接,一看不是林书雁。 “喂,外婆?” 老人家说:“湛湛呀,今天你外公不在家,晚上过来陪我吃个饭。” 常湛想想自己确实好久没过去了,上次过去还是老人家过寿那天,正好今天没事,就开车过去了。 二老住不惯高楼,还住在以前的大院。王绮文今年七十整,银发丝丝,却仍精神矍铄,腰不弯背不驼,还有当年在部队文艺团的风范。 许久没见外孙,她嘴上不说想念,背地里做了一堆好吃的,摆了满桌。 常湛放下钥匙,洗手坐下:“我外公呢?” “跟战友下棋去了,说是要参加什么市里的老年人比赛。”王绮文放下最后一道菜,念叨着,“老了还成天这跑那跑,比年轻的时候还不让人省心。” 肉粽软糯,常湛咬了口:“你也别总闷在家里,没事去找王奶奶她们跳跳舞。” “年纪大了。”王绮文叹息,“前段时间你王奶奶扭了腰,连床都下不来了。” “这么严重?” 王绮文倒是看得很开:“人老了嘛,骨头松了,随便磕一下就要命。” 这下常湛更不敢跟她坦白前段时间自己出车祸的事,正寻思着什么,就听见王绮文问:“你爸什么时候调回来啊?” “快了,也就这几个月的事吧。” 其实他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跟常山联系了,自从上次因为睡男人的事跟常山吵过之后,父子俩之间的联系少得可怜,这事还是他听苏定说的。 上次事情闹得挺大,不过常山嫌丢人,没告诉二老是什么原因。常湛挨了一顿打,有委屈也不敢找老一辈诉苦,万一老人家接受不了气病了,他得被逐出家门。 王绮文还以为父子两个又闹矛盾了:“你爸这些年一个人也挺不容易,你也大了,别老气他。” “明明是他气我。”常湛说,“现在都恋爱自由了,他还老想插手我的感情生活,外婆你说这是谁的不对?” 合着是为了这事,王绮文笑说:“那是他不对,回头我说说他。” 吃着饭,常湛总想林书雁,想他下没下手术,饿不饿,吃没吃饭,用不用自己去送点温暖。 第51页 王绮文看出他心不在焉:“好好吃饭。等过两天你小舅回来,咱们一起去看看你妈和你姐。” 常湛嘴里有汤,含糊地“唔”了声。 提到这个,王绮文有些难过,不再说话。饭桌上只有碗筷碰撞的声音,常湛瞥见电视柜上面还有一家四口的合影,里面的人是年轻时候的王绮文和丈夫,还有常湛的舅舅和母亲。 与其说常湛没见过他妈,不如说他印象里没有这个人,毕竟他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两岁,还没到记事的年龄。 从小他的情感里就空缺了母亲那块,像个很大的拼图,其他都还有机会拼完整,独独那一块,任凭别人再用力弥补也是空白的。 吃过饭王绮文去厨房给他装肉粽,让他带回去吃。 常湛给林书雁发了两条消息,半小时过去了还没回。他猜不出林书雁到底是还没下手术,还是看见了视而不见,心里焦躁。 两天没见着人,他就觉得心里痒痒。那种痒是从脚心泛上来的,酥麻着散布全身,挠也挠不透,像极了犯某种瘾。 “别转了,转得我都快晕了。”王绮文出来就看见外孙在客厅转来转去,转得她直眼晕,“有急事啊?” 常湛收起手机,克制着说:“没。” 王绮文赶他:“别哄我了,有事赶紧去吧,跟你外公着急出去下棋一个样。” 常湛见自己被看透,不再辩解,走前抱了下王绮文:“我改天再来看您。” 车再开上路,觉得比来时轻快了许多。瞥了眼手表,六点半,手机仍没动静,林书雁始终没回他消息。 半小时后常湛轻车熟路把车停在和西门口,走进外科大楼。 林书雁刚跟着老师做完手术,患者被利器穿透左肺,并且离大动脉只有两公分。手术不仅难度大,要求的精准度也高,林书雁全程神经紧绷,早不知道衣服被汗溻透了多少遍。 昨天没睡好,上午又经历了一场五小时的手术,午饭匆匆吃了几口,勉强裹腹,此时又倦又饿。 他洗了两遍手,没力气再冲澡,还没走到办公室就听见里面热热闹闹的。 常湛靠在他办公室门边,悠然自在跟他打招呼:“林医生。” 林书雁眉头一皱:“你怎么又来了?” “来送温暖。”常湛笑道,“怎么听起来不欢迎我啊?” 自然是不欢迎,既怕他胡来又怕他找自己要答案。 林书雁连着两晚没睡好全是他害的,强打着精神问:“送什么温暖?” 正巧从办公室出来个医生,听见他问,说:“小林刚下手术吧?你朋友请了全科室的晚饭,我们正要去大厅拿外卖。” 林书雁还没来得及说话,高伟呈从后面也跟过来了,要向他叮嘱七床老太太用药的事。他看见常湛,摸不着头脑:“这小子怎么天天往咱们医院跑?” 他看向林书雁,林书雁却答不上来。站办公室门边的医生说:“主任,这是小林的朋友。” 高伟呈的目光说不清道不明,他总感觉哪儿怪怪的,又说不上来。他是让这俩人交朋友,这俩怎么跟搞对象似的,黏黏糊糊的? 林书雁转移话题说:“他们叫了晚饭,老师一起吃吧。” “不了,你师母在家等着呢。”高伟呈说完穿上外套就要走,“外卖还是你们年轻人留着吃吧,我吃不消。” 今天科室加班值班的人多,林书雁没想到常湛会来,还请了全科室吃东西,经历了上次送花,这次送饭,全科室都认识他了。 林书雁累得厉害,上下眼皮子乱打架,只想回家休息,就没跟大家一起吃。 上了车,他才问常湛:“你吃过饭了吗?” 常湛:“吃过了。” 晚上王绮文给他做了一桌爱吃的,此时撑得很,他想起后座保温盒里还有外婆给带的肉粽,便下去拿。 他递给林书雁,才系好安全带开动车子。林书雁看着放腿上的保温盒:“上次送花人家过敏,这次不会是送饭也过敏吧?” 这回常湛很坦诚:“这次是专门给林医生的,只要林医生不过敏就行。” 林书雁不开他玩笑了:“这是什么?” 常湛说:“专属温暖,特别供应,仅此一份。” 就知道他不正经,林书雁估计里面是吃的,他确实饿了,也不客气,才开了个缝就闻见扑鼻的香。 粽子是剥好的,肉香和糯香四溢,一般手艺做不出这么好吃的肉粽。林书雁拿小勺尝了一口,软肉入口即化,他觉得好吃,问在哪儿买的。 “好吃吗?”常湛道。 林书雁吃得急,被烫了下:“唔。” 常湛吓唬他:“这是祖传手艺,只给自家人吃。吃了我的肉粽,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车子平稳转弯,林书雁却好似经历了一场急刹车般,立刻不吃了,嘴里那口没咽下去的也不是滋味,吐也不是,咽也不能。 常湛觉得他这副模样可爱死了,跟往常的疏远一点不一样:“没事,吃吧。反正一口也是吃,一个也是吃,左右都吃了,不吃完多亏。” 林书雁听出来他故意的,不理人,又低头吃起来。今天他实在饿,觉得这肉粽格外香。 车开得很慢,常湛故意放缓了车速,等他吃完一整个,车刚好停在小区外。 里面还有一个,林书雁盖好保温盒,想擦擦嘴却没找到纸巾:“你在这儿等下,我上去把衣服拿给你。” 第52页 常湛盯着他红光锃亮的嘴唇走神好一会儿,要自己上去拿。 今天林书雁可能太累了,累得连拒绝常湛的力气都没了,也就随他跟着。 连续一个星期阴雨连绵,梅雨季节难见太阳,衣服上还有微微潮气,林书雁把衣服叠好装进纸袋给他。 常湛没看是不是自己的那两件衣服,只盯着林书雁:“林医生,是不是还落一样东西?” “什么?”林书雁茫然,“手表吗,还是别的?” 他收拾主卧时只看见这两样属于常湛的,以为他把其他贵重物品落在了浴室。 正转身要去找,常湛猛地拉住他的手腕,说:“林医生,衣服给我了,答案是不是也该给我?” 作者有话说: 一个大肉粽换一个大老婆! 第32章 闭眼 连林书雁自己都数不过来他拒绝过常湛多少次了。 他向来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在感情的事上干脆利落,老师常说他处事不知变通不够圆滑,不喜欢的就跟人家划清关系。偏偏常湛这个人,他怎么都撇不清关系,几乎是纵容着对方一步步向自己走来,默许他的靠近。 常湛往前一步,他就往后退一步。林书雁总觉得身后还有很长的退路,等如今察觉出危险,想转身逃,才发觉早已逃无可逃。 前面是沼泽,走进去身陷囹圄,后面是深渊,踏进去万劫不复。唯一的区别就是还有没有挣扎的余地。 可现在林书雁觉得自己浑身没有力气,连挣扎都不想挣扎。 他感觉面前的目光火热热的,生怕对上那想吃人的目光,他头也不敢抬,窘迫地要去抢回来常湛手里的衣服。 “那衣服先不给你了,答案我在想想。” 常湛握着纸袋不放,笑道:“还能这样耍赖啊。” 林书雁更加羞赧了。他那么聪明,头脑清醒的时候能跟常湛争辩个势均力敌,可惜现在脑袋里一团浆糊,连这样最简单的陷阱都分辨不出来了。 他什么时候说过还衣服的时候要给答案了? 前两天常湛还不慌不忙,现在开始发动进攻战略:“接受还是拒绝,林医生总要给个答案。要是拒绝,我好赶紧回去准备下次告白的草稿,要是接受,今天我就能抱着男朋友睡觉了。” 人又困又累的时候绝对会影响大脑思考,不然这么简单的选项,林书雁怎么都运算不过来了? 常湛把装着衣服的袋子扔到沙发上,上前两步说:“不说话那我就当做同意了。” “你……” 这太不公平,怎么能在他精神状态不佳的状态下比赛。本来能交的满分答卷现在大打折扣,连勉强及格都难了。 林书雁似乎是想了很久,沉默许久才说:“常湛,别惹我。” 他就像路边的一只流浪猫,本来自己讨食,自己生活,虽然日子辛苦但至少生活得下去。 可有天来了个人类。出于某种原因,人类每天都会过来摸摸他的毛,喂他一点吃的,帮他遮风挡雨,关心他的琐碎。 等到有天他开始依赖人类,想跟人类走了,人类忽然就不来了。等找到了人类,他才发现原来人类有那么多猫,每个都比他漂亮,比他乖巧,当初人类喂养它只是图个好玩新鲜。 林书雁不想成为那样的猫,他宁愿永远做一只路边的流浪野猫。 流浪猫的生活已经够辛苦,要觅食,要养家,还要冒着被伤透心的风险去爱人类。 他不想驯养一个有很多很多只猫的人类。 林书雁垂着眼睛,左心房快要炸裂,右心房却又装满理智,只能僵硬地重复道:“常湛,你别招惹我了。” 常湛用猎鹰般尖锐的目光盯住他,像一只钩子:“林医生,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谈过恋爱吗?” 林书雁躲开他的目光,却听见他说:“因为你太清醒了,恋爱需要冲动,太清醒的人永远走不进恋爱。” “对吗?” 犹如一把利箭射穿猎物的心脏,林书雁呆在原地。 他当然知道原因,不是因为他拒绝了所有追求者,也不是他没有勇气去做个追求者,而是因为他下意识把感情驱逐在了自己的世界之外。 他以为自己只要有理智就够了。 而长久以来建立起的理智城墙在这一刻开始土崩瓦解,慢慢坍塌。 都快缴械投降、溃不成军了,林书雁仍不服输:“没人能一生对爱情保持新鲜感和激情,那激情过后呢?” 还不是要让猫重新去流浪。 可是感受过人类的温暖和爱,流浪猫还甘心流浪吗? 常湛抓着他的肩膀,眼神认真又惊喜,故作风轻云淡说:“噢,原来林医生想跟我共度一生。” “没有的事。”林书雁拍下他的手,“你别总曲解我的话。” 听见他否认,常湛又有点伤心:“噢,原来林医生只想跟我谈恋爱,不想负责。” 林书雁彻底败给他了:“你怎么强词夺理?” “林医生,”常湛忽然正经起来,握住他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现在我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快要死了?” 胸腔里一颗心脏滚烫,咚咚地跳,隔着血液骨肉和衣服清晰可闻。林书雁被他握着手腕,掌心紧贴搏动,一片温热。 是有点快了。他在心里一声声默数着,一下,又一下,五秒跳了八下,还有越来越剧烈的趋势。 第53页 花言巧语能骗人,本能的生理反应却骗不了人。他听着那声音不像心跳声,像是零点的钟声,催命的倒计时,一步步把他扯向感性的边缘。 常湛握着他胳膊,猛然低头,强势地贴近他的唇边。 几乎是下意识的,林书雁闭上了眼。 过了两秒,唇边空落落的,没有吻落下。他听见一声轻笑,常湛凑得极近,要吻不吻,戏谑道:“林医生,我又没说要吻你,你干嘛闭眼?” 一场期待落空,心里五味杂陈。 林书雁见自己被他戏弄了,双眉皱起有些愠怒,还带着点莫名的失落:“起开。” “不起。” 常湛额前碎发被汗水打湿,微微垂下来,目光格外真诚。 林书雁要推他,没推开,反而被常湛借力抓得更紧。 过于近的距离让双方目光无处躲藏,林书雁不敢看他,只好垂着眼睛,呼吸也变得很轻,不敢用力。 常湛咬住他的耳朵,轻声诱惑:“林医生,闭眼。” “做什……唔。” 余音被淹没在双唇触碰之中,剩下没机会说出口的字眼被常湛吞噬入腹。他松开林书雁的手臂,转而搂紧对方的腰。 林书雁的腰身很薄,轻易便能搂住,常湛顺着凹陷的线条往下,将他禁锢在自己的怀抱中,狡猾地撬开那两瓣唇齿。 常湛教过的技法林书雁全忘了,只记得要闭眼。视觉被剥夺,其他感官更加敏感,火热的舌席卷了他的舌,林书雁只能被迫承受,感受它们交缠在一起,仿佛那不是自己的。 “怎么还是不会接吻啊?”常湛小声的,像是抱怨,也像无奈,“看来以后每天都要多教几遍。” 林书雁像溺在水里终于浮出水面,憋得满脸通红。 他最终败给感性。 吻完,常湛仍旧不松开他,将下巴放在他的颈窝,一下一下时轻时重地蹭。 “林医生,你好香。” 林书雁如同被只听话又忠诚的大狗缠住,他抬起手臂闻了两下,满身消毒水味,还有一点肥皂的清香,这才想起今天太累,在医院没冲澡。 所以哪里香了? 可常湛乖得让人不舍得推开,就这么被他抱了几分钟,林书雁实在受不了他这么腻歪自己:“……你先起来。” 常湛退开一点,近距离凝望着他。 还不等说什么,他卷土重来,这次以更加凶猛的攻势嗪住林书雁的嘴唇,顺势将人推到在一旁的沙发上。 沙发狭小,连一个成年人都装不下,别说两个大男人滚在上面。林书雁彻底被钳制住,努力稳着呼吸说:“别。” “什么别?”常湛放开他,一脸无辜说,“我又没想做过分的事。” 林书雁以为他要乱来,明白过来是自己误会了,别过头不想理他。 常湛亲了下他的头发,又抓住他的手,再次放在自己胸膛:“林医生,你摸摸。” 心跳速度还是有点快,可这次林书雁数不下去了,因为自己的心比他的还要慌乱。 他这个恋爱新手彻底败在常湛面前。林书雁人生前二十几年全部的恋爱经历都在今晚,就在刚刚短短的十几分钟里,还是眼前这个人赋予他的。 他没有丝毫底气跟常湛这个高手对决。 他听见常湛说:“它在为你狂跳。” 第33章 喜欢你 沙发是房东留下的旧沙发,有些年头了,林书雁搬进来时换了新的沙发套,才跟整间房子的风格融洽起来。 外表光洁如新,但依旧难掩这是个老沙发的事实。只要超过两个成年人的重量,它便开始发出抗议,吱呀吱呀地响。 两人上下叠在一起,心跳紧挨着,林书雁听得羞恼:“你压得我快喘不上气了。” 常湛这才肯起身。 林书雁还躺在沙发上不愿起来,意识四处神游。让常湛这么一折腾,他脑子是清醒了,可身体更累了,四肢疲倦得跟主干扭曲在一起,难舍难分。 知道他今天加了班,常湛没多闹他,走向厨房问:“家里有吃的么?” “你看看冰箱里,我记得还有鸡蛋和青菜。”林书雁枕着胳膊,“你饿了啊?” 常湛是要给他做点吃的:“我不饿,你不是还没吃晚饭吗?” 想起他上次切番茄都能伤着手,林书雁不敢轻易让他下厨。他想起保温盒里还有个粽子,他没吃过瘾:“别做了,我还想吃独一份的特别供应。” “那我下去拿。” 车停在小区外,旧式楼房没有电梯,来回一趟约莫六七分钟。常湛去车里取了保温盒,又到对面便利店买了两瓶牛奶,回来时却看见林书雁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沙发不大,他蜷曲着身子,头发零散在手臂上,眉头还微微皱着。 看来今天是累坏了,常湛没舍得吵醒他,去卧室取了条毛巾被搭在他身上。 林书雁神经紧绷了整天,猛然放松下来总算睡了个安稳觉。这一觉睡了快两小时,醒来差五分钟十点,他却好像只阖了下眼那么快。 “醒了?” 林书雁看了眼时间:“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今天太累了。”常湛抱手看着他,“看你睡得香,就没叫醒你。” 林书雁回忆了下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困,长时间站着手术是一回事,前两天没睡好觉也是一回事。 第54页 至于原因……他抬眼瞧了下害他失眠的罪魁祸首,不打算解释。 常湛已经洗过澡,头发还有点湿,看起来是打算留宿。 “你不回家?”林书雁问。 常湛擦着头发,蹲在沙发前,眼睛也湿漉漉的,像淋过雨的大狗:“睡男朋友家行不行?” 又来这套。他总是用这种方式讨人心软。 每每这种时候,林书雁都觉得自己是条被抓住七寸的蛇,挣不开也逃不掉。 林书雁起身,整理了下睡乱的衣服:“男朋友说不行。” 仿佛是这个称呼让常湛喜悦。他跟上来,从背后抱林书雁,潮湿的头发蹭着对方的耳朵:“可是今天想抱着你睡。” 其实林书雁很怀疑他的“抱”,虽然他一时脑热答应了常湛的表白,但不意味着可以纵容他其他过分的要求。 常湛勒着他的身子,手掌甚至感受到了林书雁清瘦得明显的肋骨。他用带着撒娇的语气:“好不好啊?” 好什么好,一点都不好。林书雁无力招架:“我要去洗澡了,你快松开。” 耳朵上又落了个吻,常湛乖乖松开他,当他默许了。 等林书雁冲完澡出来,在客厅绕了一圈没看见常湛,以为他走了。刷过牙,纵使肚子还有点饿也不想吃东西了,他把桌上保温盒里的粽子和两盒牛奶放进冰箱。 从厨房出来,他看见常湛手里捧着一本书,靠在书房门边。 林书雁远远瞥了眼,是本小说。他手握一杯热水,不知怎么有点紧张,说:“我以为你走了。” 常湛合上看了没两页的书,恶人先告状:“你是不是根本不喜欢我啊,怎么总赶我走?” 林书雁喝了口水:“我没赶你走。” “那你喜不喜欢我?”常湛趁机追问。 林书雁拿着水杯走进卧室,不说喜欢,只说:“反正不讨厌你了。” “不讨厌是什么意思?”常湛跟着走进来,把书往床上一摊,非要逼他说出来,“都是男男朋友了,怎么能不喜欢啊?” 从小到大,林书雁没表示过喜欢,无论是哪方面的。他的情感很少外露,遇见喜欢的事物也总是淡淡的,不争不抢。 可今天常湛不依不饶,林书雁嫌他烦:“你睡不睡觉?” 常湛见他头发还在滴水,抢过他手中的毛巾:“我给你吹头发吧,林医生。” 平时他就整天这么喊,一口一个林医生,今天叫起来不知怎么,林书雁听着怪异。 常湛把吹风机找出来,认真给他吹着。林书雁耳尖上有颗小痣,远看有点像个打偏的耳洞,住院的时候他就看见过。 当时他们不是这种关系,他看得心痒,却不敢妄动。现在人都是他的了,常湛没忍住凑上去舔了口。 “你做什么?”林书雁正坐在低处看他刚才拿的那本小说,冷不丁被舔了一下,痒得很。 常湛说:“你耳朵尖上有颗小痣。” 他长得白净,几颗朱砂色的痣就越发显眼。林书雁自己却从没注意过:“是吗?” “嗯,特别性感,总勾引我。” “……” 什么跟什么呀,林书雁无语。 今天本来打算回家休息一会儿,再整理下刚才的手术记录。这下可好,计划全被常湛的出现打乱了。 而始作俑者吹完头发,正靠在床头悠闲看书,长腿交叠在一起,右手微微撑着头。 林书雁见他几分钟就翻了小半:“你看这么快?” “啊,对啊。” 其实常湛根本没仔细看,注意力全在别处,两秒钟翻一页,不知不觉就快翻完。 林书雁“哦”了声,随意问道:“讲的什么?” 常湛尴尬笑笑,像重新经历了一场高中课堂抽背,想撒谎糊弄老师却被抓个现行,连课文名都没记住。 他合上书瞥了眼,还是本外国小说,名字绕口:“太困了,没看下去。” 林书雁也不拆穿,只走过去从他手里抽走了那本书,又从衣柜里找出套干净的睡袍,要出去。 “去哪儿?”常湛从背后勾住他腰间的绑带。 浴袍绑带本来就松垮系着,被这么一勾快要散开。 林书雁露着一小片胸膛,连忙重新系紧。刚才头发上的水滴湿了后背,潮潮的,他想换件。 可常湛霸占着卧室,他脸皮薄,当着他面换不愿意,去书房又觉得过于矫情了。 “要换衣服?”常湛见他抱着衣服,一眼看穿,“就在这换吧,我不看。” 说完,他就转过去。 林书雁脸上有点发热,走到窗边拉紧窗帘,顺手关了灯。 房间里立刻暗下来,仿佛连环境都安静了许多,只有布料窸窸窣窣摩擦的声音。暗绿色窗帘吸走全部的光,林书雁摸黑看不清,慌乱间穿错了袖子,又脱下来重新穿了遍。 “换好了吗?”常湛声音似乎有些发紧。 还没系好绑带,林书雁快速打了个活结,轻轻“嗯”了声。 正要伸手去开灯,一头猛兽从背后扑过来,带着凶猛和嗜血的贪婪,紧紧将他抱住。 接着是毫无预兆的吻,如初夏急雨重重落下,砸在他的脖颈和肩膀。 分不清是亲吻还是噬咬,常湛呼吸错乱,尖利的犬牙划过他的动脉,起伏的胸膛紧贴他的后背,亲密到连两人的呼吸也黏在了一起。 第55页 林书雁被他紧紧箍在怀中,毫不怀疑下一秒自己就会被吞掉,被撕碎,成为这场情欲献祭品。 “常湛……”他牙齿打颤,声音在发抖。 常湛温热的嘴唇一下下轻触着他的皮肤,仿佛饿狼寻完食般敛起凶恶,逐渐变得轻软又温柔。他收起爪牙,把肚皮敞开给自己的主人看:“林医生,你还没说到底喜不喜欢我。” 林书雁的睡袍又被他弄散了,腰间有力的大手做绑带,松垮着要掉不掉。他不说,常湛偏不要放过他,咬着耳朵又问一遍:“喜不喜欢啊?” 他好讨厌,给自己挖好陷阱,还要看着自己跳下去。林书雁被他磨得没脾气,放弃抵抗:“嗯。” 房间里暗得没有半缕光线,常湛就这么搂着他往后退,林书雁失去重心猛然向后跌去,头还没碰到床板便被一只宽厚的大手护住。 常湛不满意他的答案:“你好像在敷衍我。” “不是。”林书雁眨了下眼,声音有点哑,“喜欢你。” 他说:“我也喜欢林医生。” 床头夜灯被拧开,林书雁眯起双眼适应突然的光线。常湛起来把地上的书和衣服捡起来,等他躺好又凑上去,像块又甜又软的黏皮糖。 原来谈恋爱这么折腾人,一晚上林书雁嘴被亲肿了,腰也快被搂断,还附带轻微的呼吸困难综合征。 刚才睡了会儿,现在感觉不出困意。他心想,今晚又要失眠。 调高了夜灯亮度,林书雁把桌上那本小说重新捡来看,试图以此催眠。常湛不消停,握着他的手指:“不睡吗?” “还不困。”林书雁说,“你困了就先睡。” 常湛觉得自己好像个新婚之夜被伴侣冷落的新郎,欢喜之后是巨大的落寞:“别看书了,看看我。” 林书雁笑了一声,无奈,但还是放下了书。 他抬手准备关灯,手臂却被猛然握住。常湛盯着那点光源说:“留一点灯。” 林书雁微微愣住,想起他上次睡觉也开了一夜灯。 第34章 后悔还来得及吗 第二天还没睁眼,手机闹钟先发出了不间断的震动。 林书雁抬起被压得发麻的手臂去床头摸手机,混沌的意识让他回忆不起来昨晚将手机放在哪里,摸空之后只好抬起疲倦的双眼去找。 原来手机不知哪时掉到了地上,他捡起来关了闹钟,六点四十。 正要起床,后面一双有力的大手劫住他的腰,长臂似河底丛生的海草,死死缠住溺水的人,将他再次拖回床上。 人刚睡醒时脑袋正处于空白状态,关闹钟起床几乎是每天的程式化动作,如果不是这双缠住他的手,林书雁要晚好几秒才能回忆起床上还有个人。 驱除走那片空白,昨天种种开始涌进脑海:特别供应的专属温暖、火热的唇齿、没看两页的小说,还有那句喜欢…… 常湛不知道醒着还是睡着,人明明闭着眼,力气却还是格外大,紧紧抱着他的腰不肯松开,还下意识将脑袋埋在他的后颈。 落在颈侧的呼吸平稳均匀,不像装的。林书雁轻轻掰开他的手,试图从豺狼手中脱逃,等他好不容易支开一只手,豺狼醒了。 睡眼惺忪的常湛立刻勾紧他的腰,将人带进自己怀中,问好:“早上好。” 林书雁回道:“唔,早上好。” 两人身子贴着身子紧拥在一起,导致某种清晨自然反应更加明显。林书雁有些受不了:“你能不能……离我远点。” 常湛很无辜,那又不是他想的,正常的生理反应难道也不许有吗? 他乖乖起开一点,随后要去吻林书雁,也被推开。 讨吻被拒绝的常湛立刻炸毛:“你是不是后悔,不想对我负责了?” “还能反悔?”林书雁一听乐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当然不行。”常湛问,“你干嘛不给我亲?” 林书雁哪儿知道谈恋爱原来这么腻歪,晚上亲晚早上起来还要亲。他十分不习惯,想起就有一阵酥麻感:“没刷牙别碰我。” 常湛转而求其次,在他肩膀上啃了一口。 啃完也不肯松,闹钟再次响起,是定的间隔五分钟的另一个。 林书雁随手关掉,不再纵容他:“我要起床。” 常湛:“亲我一下就松手。” 林书雁不肯,又挣不开:“快迟到了……” 常湛寻着昨晚在他颈侧留下的一点痕迹蹭上去,把原本淡下去的印记再次吮得水红,才满意地放他下床。 都忘了昨晚是怎么倒床上的,林书雁边找拖鞋边问:“你不用上班?” 自然是不用,以前常湛在他舅舅的公司呆过几天,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他找个事做,常湛觉得没意思,后来就不去了。 正好这一整年常山不在,没人管他,他乐得逍遥。 虽然常湛在舅舅的公司占股不多,但也勉强够他挥霍,加上每月常山打给他的钱和股票基金,还不至于沦落成社畜。 可常湛想了想答:“用啊。” 林书雁瞧了他一眼,感到意外,毕竟常湛每天闲得实在不像要上班的人。 吃过早饭,常湛开车送他去医院,林书雁怕被熟人撞见,让他把车停在了地铁旁的路口。 最近这段时间常湛出现在和西的频率实在太高,别的医生撞见还能糊弄过去,可连着被高伟呈撞见了两次,他实在没法解释。 第56页 “下班不用来接我。”林书雁下车前说。 常湛问:“我不开和西,就把车停这儿。” “我坐地铁能回去。”林书雁不想总让他往医院跑,“如果加班再跟你说。” 常湛不开心,怎么搞个对象还得地下恋? 林书雁看了眼手表,快要迟到,常湛等他消失在转角才转弯离开。 绕着和西转了一大圈,驶车回了自己那儿。不过才一晚没住,常湛就觉得自己的公寓有点陌生,好似这不是他家,怎么待怎么不舒服,一上午在客厅地毯转来转去,浑身难受得慌。 转完了,也明白过来了,他还想住林书雁家。可才刚交往就提出同居不合适,林书雁是个保守主义派,肯定不答应。 他收拾了几件衣服准备没事就去男朋友家蹭吃蹭喝蹭住,衣服收拾完,人闲得发慌,拿出手机点开了四人群。 常湛:[有人吗?] 钟闻:[没空。] 叶家秋:[没时间。] 常湛瞥了眼手机右上角时间,还没到下班点:[没空还回?] 叶家秋:[开会听报告太无聊。] 钟闻:[正用手机看股票。] 妈的这俩人怼他还要押上韵,常湛真是无语。 他反手就@了苏定:[咱们的吉祥物呢?最近没人说话,我还以为这群终于被举报解散了呢。] 苏定立刻就来了,看了个虎头蛇尾:[举报?!谁敢举报我们清纯者联盟?] 当初这群是苏定建的,掌握群内生杀大权,这是他从小到大可以行使的最大权利,没两分钟立刻把群名改成了【清纯者联盟】。 剩下三人齐刷刷:[我这就去举报。] [你们怎么这样!] 苏定不服气,不能他最小就老欺负他,没过两秒又蔫下来:[哦,我忘了你们都已经不纯洁了。] 常湛想起正事:[问你们个事。] 钟闻:[心理咨询五百,感情咨询一千,打听消息算人情。] 苏定:[找我找我!我价格便宜,只要闻哥的一半。] [……]就很无语。常湛懒得理他们:[今天林书雁问我不用上班么,他是不是觉得我不上进?] 群里沉默。 三十秒过去,一分钟过去…… 常湛沉不住气:[妈的,你们人呢?] 叶家秋:[开会中,勿扰。] 钟闻:[股票大涨,不赚外快了。] 苏定:[我哥喊我吃饭。] [操,太不讲义气了!] 常湛立刻发了三个红包,一秒抢光。想了想,决定再放个炸弹:[咳,昨晚我跟林医生正式在一起了!] 钟闻:[恭喜。] 叶家秋每天见过的人太多,早忘了:[你怎么还搞人家医生?] 苏定:[真的吗?太好了!!请我吃饭!] 常湛回叶家秋:[你也太不关心兄弟我的感情生活了!] 叶家秋回忆了好半天,才回忆起来林医生是哪位,又花了好半天把林医生跟林书雁画上等号。 [你想我过劳死吗?] 常湛捧着手机哈哈笑了一通,本来他还想以后把林书雁也拉群里,结果这群人太会损他了,他决定还是给自己留点颜面。 [认真的,他是不是嫌我不上进啊?] 钟闻想也没想:[是。] 叶家秋:[可能。] 其实常湛也不是不上进,他是故意要跟常山对着干,怎么能让他爸不舒服怎么来。 在常山看来,他就应该听话懂事,成年后按部就班读大学,入伍,成为下一个自己。可惜这些年他对儿子关心不够,导致发现常湛偏离自己轨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初中常湛惹事打架,高中逛酒吧泡夜店,大学更过分了,一气之下被常山送到了部队。 但家庭和工作的平衡是永恒难题,常山工作太忙,没时间天天盯着他,没过多久又被调到了其他地方,常湛就更自在了。 他自小没了母亲,老一辈宠溺得过分,常山调走之后根本没人管他。 常湛自己没觉得不上进,毕竟他不用上进。但林书雁太努力,就更显得他好逸恶劳,这么下去不是办法,早晚有天林书雁得嫌他。 本是一场博弈,常湛未赌先输。他真有点陷进去刹不住了,喜欢人家喜欢得不得了。 林书雁不让他去接,下午常湛就开始琢磨有上进心的事。让他走他爸那条路肯定不可能,先不说他有没有那方面的兴趣和天赋,单凭那是常山想让他走的路,常湛就偏要反着干。 上班是不可能,以他的性格给别人打工,说不准反而把老板气个半死。 所有选项里他最想继续出国读书,虽说他不是读书那块料,但天高皇帝远的,他爸再也管不了他了,还能混个学历。当初钟闻出国留学,常湛也嚷嚷着要一起去,结果被常山一票否决。 不过现在让他去他也不愿意了,出国了他跟林书雁可就是异国恋了。异国恋他没谈过,但据说都不长久,他还不打算以身试法。 最重要的不是赚钱,是要给自己个打发时间的活。这方面他不大有经验,打算向叶家秋和钟闻请教一下。 想着,他又在群里发:[晚上都有空没?请你们吃饭。] [有空有空,吃什么!]苏定很快回。 钟闻揶揄他:[常少请客,没空也得有空。] 常湛不知道今天谁招惹他了,总感觉一点就能着:[还请钟少赏脸。] 第57页 叶家秋虽然是工作狂,五天里有三天出差,还有两天在出差的路上,但自己是老板的好处就是不用加班,把私人时间留得很分明。 常湛给刘徽发消息订了位置,群发:[MQ,老地方见。] 第35章 付费啊,那行 傍晚离和西最近的地铁口旁少了辆车,常湛没去接林书雁,只发消息跟他说了晚上要跟发小们吃饭。 过了好半天林书雁才回了个“嗯”字,之后对话框里正在输入了很久,再没新消息发过来。 报备完之后,常湛驱车去了moonquake。 MQ是个小型娱乐场所,但餐厅酒吧住宿一应俱全。跟宴东是同一个老板。 常湛来早了,其他人都还没到。他嫌包厢里闷得慌,出来站通风口抽烟。 抽完一支,打算偏头再燃上一支。稍一侧脸,便看见有两个有点眼熟的身影从不远处晃过。 烟雾在眼前弥漫着,常湛没太看清楚,只见两个背影,他觉得左边那人的身形有点像曹逸。 他虽没跟曹逸打过交道,但是暗地里没少打量这人,毕竟是情敌来着,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右边那个人很普通,四十来岁,身型微胖,稍微有点地中海,走在大街上十分钟能碰见八个。 跟宴东也对普通人开放不同,MQ 是会员制。 这个时间夜生活刚开始,MQ的包厢一票难求,除非两种情况:一种是早半个月前就预定上,另一种就是跟常湛一样,长期包着这儿的包厢,随时能用。 可曹逸来这做什么? 这儿消费水平不低,请客吃饭一般不选这地方,大多都是来消遣的。消遣的客人里边,他们这种背景的又占一大部分,像曹逸这种最多有个小钱的,前一种可能性比较大。 常湛猛吸一口烟,觉得挺有意思。 他看了眼包厢号,正想找刘徽问问,就看见苏定探头探脑出现在电梯口。 “你怎么走哪儿都鬼鬼祟祟的?”常湛掐了烟问。 苏定见走廊里就他一人,才站直了身子:“谁让你老是约这种少儿不宜的地方,刚才我在下边酒吧找厕所,撞见了一些不好描述的画面。” 酒吧在楼下,常湛笑他:“还敢去酒吧啊?” “这不是按错楼层了么。”提起这事,苏定就委屈死了,“还说,上次我哥把我带走,你怎么都不拦一下?” “那可是你亲哥,苏聿要把你带走,除了苏老爷子谁能拦住?”常湛又点了根,“再说,你走了我多清净啊,省得跟我发酒疯。” 苏定一愣:“我那天发酒疯啦?” “是啊。”常湛略微回忆了下,那天他差点没忍住拿手机拍个视频,实在印象深刻。 “我、我都干什么了?”苏定紧张地望着他。 好家伙,二十几度的酒还给喝断片了。常湛为他重现名场面:“也没什么,就吐槽了你哥半天,摸着人家大帅哥的胸肌,要体验成年人的快乐。” 苏定立刻问:“大帅哥呢?” “把你领回去了啊。” 苏定觉得不妙,那天他确实晕晕乎乎的,才两杯酒被没啥意识了,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反正醒了就第二天了。 现在听常湛一说,难道他调戏苏聿了?! 完了,要命。 “我哥怎么没跟我说呢?” 他还觉得奇怪呢,明明酒吧也去了,坏话也说了,大帅哥也调戏了,结果第二天苏聿只是跟他说以后别去那种地方,就没了。 怎么形容呢,都准备好挨揍了,结果还给了块糖,怪失落的。 之后的几天苏聿管他也没那么严格了,至少没卡着点喊他睡觉,牛奶只需要早或晚喝一杯就好,苏定还挺不习惯的。 本来他下定决心要跟苏聿抗争到底,这下可好,他不战自胜,还每天乐呵呵当他的小少爷。 常湛说:“你哥没告诉你,肯定是嫌你丢人。” “是吗?” “那天你抱着苏聿,那口水流的啊……” 苏定已经想象到那画面,连忙打断他:“快别说了,也太丢人了!” 被他这么一打断,常湛把刚才打算找刘徽的事抛在脑后,没等一会儿叶家秋先到,钟闻随后。正是饭点,四人先一起到顶楼餐厅吃饭。 四人虽然是发小,可近几年都是各忙各的,尤其钟闻不在国内,每年就能聚上一两次。 本以为会怀念,没想到连这一两次的聚会都有人嫌烦。钟闻抽出一根细长的烟,夹在手里说:“还约了人,就一个小时时间。” 常湛一听不乐意了:“什么人比我们仨还重要?” 还没等他答,叶家秋也说:“我也时间不多,有事快说。” 操,怎么一个个都这么嫌弃他,从上回钟闻走之后他们就没聚过了,没一年也大几个月了,这群人都没心的吗? “也太不给面子了,你俩是不是背着我跟苏定有别的发小了?” 钟闻说:“发小没有,但比你还狗的倒碰见过一个。” 那还真不容易,常湛以为自己已经问鼎了。他把目光转向叶家秋:“秋子你呢,这不是你下班时间吗?” “下班时间太难得了,你还是耽误我上班时间吧。” 常湛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不耽误你工作?” 叶家秋说:“我是老板啊!” 第58页 差点忘了。 今天他把这几个人叫过来就是为了请教自己当老板的秘诀,这事重要,但有更重要的。 常湛举杯:“来,首先祝贺我千辛万苦追到了林医生!” 都开车来的,没喝酒,杯里是苏打水。就苏定自己的是桃子汁:“你怎么不带林医生来?” “今天他加班”刚才林书雁给了他消息,“改天让你们见见。” “那得快点安排上。”苏定喝了一口,甜死了,“我怕没等安排上你就跟人家拜拜了。” 常湛“啧”了声:“有这么说话的吗?那天你还祝我们百年好合。” “就是,这么说话不对。”叶家秋也举杯,“我说个现实点的,就祝你俩谈满一个月。” 钟闻附和:“也太看不起咱们湛儿了,我再加码十天,一个半月不能再多了。” “我认真的。”常湛试图反驳。 “我也是认真的。”苏定说,“昨天我同学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文章,等会我发给你看看。” 常湛满头雾水:“什么文章?” 苏定真翻出来转发到了群里,常湛一看标题:人该如何看清你自己? 简直郁闷死了,就这样他哪儿敢带林书雁出来见这群人啊。 整理了几秒钟心情,常湛觉得自己又可以再战了:“反正昨天晚上我是抱着林医生睡的,他还让我亲了好几次,也不知道他吃什么了,嘴里甜的……哦对我忘了,苏定你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这种滋味,那太遗憾了。” 伤害性和侮辱性都极强。苏定被戳中痛点,生气喊道:“怎么这样!” 不婚主义者钟闻和女朋友在外地的叶家秋也没逃过去,被这一波猝不及防的秀恩爱伤得不轻。 常湛浑身舒爽了:“不止这些,林医生还让我给他……算了,这些都不提了,我开始说正事。” 没这样的,把人的胃口都吊起来了,苏定睁大眼睛瞪着他:“还让你给他做什么?” “这不是你能听的话题。”常湛也点了根烟,一本正经。 苏定立刻拿手机发过来一个红包:“我知道,有些内容得付费。” “付费啊,那行。”常湛收了红包,白得了五十块钱,用只有他能听得见的声音说,“还让我给他吹头发来着。” 只见苏定先是期待,随后惊讶,最后震怒,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其余三个人都笑傻了。 没谈过恋爱的就是好骗。 常湛心满意足,眉梢都带上了几分喜悦:“其实今天约你们出来不是为了秀恩爱,你们也知道我这人从来不秀恩爱,实在是林书雁他特别勾人……” “你够了!”苏定暴怒。 哪儿能够啊,他还打算把仇恨值拉满呢。 常湛平静了几分钟,总算不想林书雁了,话题转到另一边,仍是出口惊人:“兄弟们,我打算开个公司。” 语气就跟想出去吃个饭一样云淡风轻:“所以叫你们出来讨点经验。” 钟闻有点惊讶:“你闲得没事干?” 还真被他猜对了,常湛就是闲得没事干。 苏定一听也精神了,跟着起哄:“我也闲得没事干,能一起入股么?” “你就别凑热闹了。”常湛嫌弃,“创业跟当花花公子一样,光有颜不行还得有钱,你先过了你哥那关再说。” 苏定没什么底气地说:“我有小金库。” “那也不行。”常湛说,“虽然我也没想着赚钱,但加上你估计得把底裤赔上。” 叶家秋乐死了,问他:“你不是投资了几家酒吧饭店吗,还有一部分你舅舅公司的股份吧?” 那部分股份是他妈留给他的,虽然不多,但最近两年市值攀升。 “这不是怕林医生嫌我吗?” 叶家秋揶揄他:“我听说医生都挺忙,你确定林医生真有时间嫌你?” 常湛心口又被扎上一刀,看眼时间,林书雁已经三十五分钟零四十二秒没有回他消息了。 四十三秒,四十四秒……他越看越伤心,扣上手机。 反正今天他是来讨教经验的,得虚心:“你们就没有对我的忠告?” 叶家秋极其认真地想了想:“有。” “那快说。” 叶家秋:“别开。” “……你是不是觉得我没商业头脑?”他转向读金融的钟闻,“快说两句公道话。” 钟闻也想想,说:“千万别开。” 苏定先按捺不住,拍着桌子幸灾乐祸。 常湛真不想跟他们玩了:“别笑了,说认真的呢。” “你想开个公司不就是想做做样子给林医生看的么。”钟闻说,“反正你人傻……人帅钱多,又不怕赔,还问我们干嘛,去问你的林医生呗。” 对啊,等回去问问林书雁啊。虽然说要开个公司,但其实他没半点头绪,与其找个能赚钱的,不如开个林书雁喜欢的。 就算不是公司,小店也行。 总算这一顿饭没白请,常湛又提前向他们讨教了些经商之道,听得一旁的苏定头大。 他没想到居然这么麻烦,心中感叹果然还是当条咸鱼好。 第36章 你最多是哈士奇 饭没吃完,钟闻有事先离开。叶家秋也没就久留,说要回家享受孤独。 只剩苏定一人,两人吃完东西常湛叫他去下边酒吧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