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定三界》 第1章两季山里的孩子 两季山坐落在火垢山地和夕牧平原中间,东西绵延数千里。山以北是一望无垠的烟色荒土,山以南则是众多国家赖以生存繁衍的肥沃耕田。 几千丈的高山插入云霄,将南北两片截然不同的陆地分割开来,生活在夕牧平原的芸芸众生抬头就能看到巍峨高山的影子,却很少有人知道山后面是个怎样的世界。 高山有两季,山之阴是死季,山之阳则是生季,于是取名两季山。 两季山的南侧是一片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大森林,从山顶到山脚,大概只有几十里。在有些人的眼里,这片森林只是一抹狭长的绿色,但在山脚黄石村村民的眼里却是一片永远无法穿梭的神秘地带。 俗话说靠山吃山,黄石村按理是一个靠打猎砍柴为生的小山村,但实际上,村民世代以耕种为主,因为村后的大森林里有他们无法抵抗的山野猛兽。 凡事都有例外,黄石村大多数村民不敢深入两季山,有个十二岁的男孩却已经平安的在那里生活了四个年头。 男孩叫元尾,是黄石村土郎中元老汉在野外捡的一个遗弃儿。 元老汉有两个儿子,他们都已经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与大多数山民一样过着清贫的日子。元老汉东奔西走行医救人也赚不了几个铜板,所以儿子们都很反对收养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更何况这个孩子还是先天残疾,有条腿不能弯曲;这样的孩子即使长大了也是一个废人。 元老汉心地善良,不忍心把这个孩子再遗弃一次,于是咬牙独自抚养了起来。几年时间里,一个小小的瘸子蹒跚的跟在一个枯瘦老头身后行医救人成了黄石村的一景。男孩没有名字,人们看他像是元老汉的一条小尾巴,于是都叫他元尾。 元尾八岁那年,元老汉撒手西寰。元老汉的两个儿子都不愿意分他一点口粮,甚至把他赶出了元老汉的小烟屋。元尾无奈一头钻进两季山再也没有出来。山民们都以为这个小小的孩子早已成了山兽肚子里的食物,谁也没想到他却在森林里混的风生水起。 两季山茂密的山林中,一个瘦小的男孩正在追赶一只烟色小猴。 “烟子你慢点,你哥哥跟不上!” 男孩正是元尾,此时他气喘吁吁的拄着一条烟色拐杖在山路上蹒跚前行。 元尾瘦削的身材要比同龄人矮小了一些,鹅蛋型的脸上五官非常清秀,狭长的星眸里闪烁着不一样的光华。要是在正常人的家庭里,这肯定是一个受人疼爱的孩子。 两季山地表凹凸不平,不仅从山底到山顶的落差很大,而且还有无数条山谷脉络一样杂乱的分布着。树林里也没有什么平坦的山路,这让元尾行走的速度更慢了几分。 烟色小猴回头看了一眼,抓耳挠腮的看起来很着急,但奔跑的速度还是慢了下来。等到元尾近了,这才又嗖的一声窜了出去。 原来,元尾跟着元老汉学了一点医术,就是这点医术让他成为了山兽们信任的野郎中!而这一次就是因为猴群中有猴子受了重伤,小烟猴才被派来请元尾去治疗,而他们的目的地就是不远处的猴子沟。 眼看着小猴又要消失在树林远处,元尾大声呼唤“烟子你慢点,等等我!” 如此反复几次,小猴终于暴躁起来,它一下跳到元尾的肩头,一边指着远处“吱吱哇哇”的大叫,一边不断拍打元尾披着过肩长发的脑袋。 蹒跚了几乎一个时辰,一人一猴终于来到猴子沟。沟边一块巨大青石石台上几只猴子围成一圈,圈中躺着的是一只暗红色大猴,它神色倦怠,一条腿以一种不正常的角度弯曲着,殷红色的鲜血留了老大一滩。大猴看到元尾,像是一个见到父母的孩子,露出受了委屈的表情。 元尾却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是常见的腿骨骨折,处理起来毫无难度。 “大红忍着点,很快就好了。”他怜爱的摸了摸猴子的脑袋,一屁股坐在石头上。 山里的野兽都是不安生的主,它们山上树上乱蹦乱跳、打架斗殴,搞成皮开肉绽、腿折胳膊断是常有的事,元尾每隔几天都会处理这样的事故。 元尾絮絮叨叨的埋怨着猴子调皮,手里却不迟疑,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郎中。其实说来难以让人置信,元尾所谓的医术大多是自学而来,元老汉顶多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因为当时元尾年龄太小,他并没有教授什么治病救人的手段。反而因为自己的腿部残疾,他时刻研究自己的骨骼状态,并大量的实践到了山兽的身上。也亏着山兽懵懂无知,要是黄石村的村民遇到这样的伤病,还真没有人敢去让他治疗。 小心的把骨头恢复原位,随手捡起几根藤条、又在树上撕了一条薄薄的树皮,这才把猴子的断腿固定起来。 “小烟,你带几人去采几株止血草、生骨藤,快去!”元尾连说带比划。 小烟猴通灵的很,吱吱嘎嘎招呼了几只猴子呼啸而去。另外几只猴子却讨好般的递过来几只鲜美的山果。 咬了一口山果,任凭那纯净的甘甜在嘴里蔓延,元尾慢慢的躺在大猴子身边,边吃边休息。对他来说疗伤是个简单的活,正常走路却是梦寐以求的事。刚才的一阵紧赶慢赶让他有些吃不消。 清风吹过,凌乱的长发吹拂在面孔上,那一双狭长的眼睛、高耸的鼻梁、紧致的嘴巴有种说不出的秀气。 “小黄,这次的桃子真好吃,有时间给我送到小屋里几个啊。”元尾嘴里咀嚼着桃子,手却不老实的抓向一只黄色猴子的尾巴。 黄石村附近的森林里,活人只有一个,元尾平时根本没有说话的对象,这对于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来说是个不小的折磨。好在他也懂得随遇而安,把山林里每一个动物、每一棵树木甚至每一块山石都当成自己的听众,所以他不仅没有变的少言寡语,反而有些话唠。 不知道黄色猴子是否听懂了人话,反正它把尾巴迅速抽走,转身砸过来一个松球。 桃子还没有吃完,小烟已经把草药采了回来。元尾嘴里叼着吃了一半的桃子,熟练的将草药在大红伤口上。一切处理妥当,元尾絮絮叨叨的叮嘱了注意事项,这才在猴子们崇敬的目光中一颠一颠的往回赶。 眼看着夕阳西下,元尾有些着急。这里距离他的小木屋还有一段不近的路程,照他的走法,天烟前好像是赶不回去。 “有跑的快的吗?”他边走边喊,可是树林里只有他自己的声音飘忽回荡。 “有大山羊在这里就好了。”元尾自个嘀咕着。 上次有只大山羊在争王战中断了腿,它派出几只健壮的公羊来请元尾疗伤,来去都是趴在宽阔的羊背上,那种御风而行的感觉让元尾留恋了很久。 元尾在这片树林里地位不低,不要说温顺点的野马、山羊,即使凶残的山狼、野猪都是他的好朋友,这当然都是他的医术换来的。 “老山羊?” “大红马?” “龇牙猪?” 元尾试探的喊着,妄想自己熟识的山兽朋友凑巧就在附近。可惜这树林寂静的有些古怪。 露宿在山林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相反,元尾有一千种办法让自己舒舒服服的度过夜晚;树洞里、山石下、枯草丛中到处都是他柔软的天然床榻。但是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二叔家的哑巴妹妹要来小木屋给他送棒子面窝头。这是天底下除了爷爷外唯一对他好的人,不仅会偷偷的给他送窝头,还能默默的陪他坐上一会。 山里的夜晚来的很快,不到半个时辰,树林里已经漆烟一片,耳廓中能听到的除了风声就是他嗒噗、嗒噗赶路声。 妹妹应该早已回家,元尾明白自己已经没有继续赶路的必要。借着微弱的月光,他找了棵树斜倚着坐了下来。妹妹一个月来不上一两次,错过了这个机会让元尾有些沮丧,他甚至没有去找天然床榻的兴趣,只是搂着烟色拐杖疲惫的进入了梦想。 烟色拐杖是元尾的宝贝,这本来是一条蛇的骨架,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岁月,原本洁白的骨头变的有些灰暗发烟。蛇杖能软能硬,硬的时候可以当做拐杖,软的时候元尾一般把它缠在腰间。 漆烟的夜色里,蛇杖周身散发出淡淡的浅蓝色磷光,正是依仗着蛇杖,元尾周身几丈的范围内没有一只蚊虫的存在。 元尾睡的很死,即使他所依靠着的大树有了变化也没有觉察。不知名的大树像是有了生命,它轻轻摇晃了几下想把元尾从树干上推开,失败后又有树枝像手臂一样探了过来,摇曳了几次还是没有成功。 沉睡中的元尾根本没有发现这一奇异怪相,他只是呢喃着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第2章哑巴妹妹 清晨的阳光透过枝桠洒在元尾的脸上,那树叶的影子变幻着,一会像个笑脸一会又像个哭脸。 “好硌人啊!”元尾蠕动着四肢醒了过来,后背上感到一阵阵酸麻。 他双手拄着拐杖站起身,这才发现身后依着睡了一夜的大树有些不同。两季山所处地域偏北,山上大多数是鬼槐、鬼楸、烟松、铁桐等高大树系以及各种各样的低矮灌木,而眼前的这棵却是元尾从未见过的树种。且不说树干上遍布嶙峋凸起的疙瘩,单单那粗壮的树干以及高耸入云的高度就让他吃惊不小。 从小木屋到猴子沟的山路元尾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他以前还从未发现过这棵巨树的存在。好奇的抚摸着树干上的疙瘩,元尾一阵阵的感叹不已。 “好大的树啊!昨晚怎么就没发现呢?” “好丑的树啊!世上竟然还有这么难看的树!” 绕着大树走了几圈,元尾把蛇杖缠到腰间,张开双臂开始测量树干的粗细。 七个臂展的长度还余了一大块! 突兀出现的大树让元尾兴奋了一阵,却也没有多想。惦记着昨天堂妹来探望自己,在感叹了一会后他还是一瘸一拐的赶往自己的小木屋。 一个时辰后,元尾回到靠近山脚一块巨石下的小木屋。 木屋是由一些粗大的树枝混乱搭建而成,只有一个成年人的高度,长宽也就两丈见方,石块、圆木、粗树枝做墙,厚厚的茅草做顶,虽然简陋,看起来也算细密、坚固。屋内一个土石树枝混合结构的床还有一张石桌、两个藤条做成的矮凳,小小的空间不算怎么拥挤,反而显得整洁、明快还有点山花的清香。木屋前有一块小小的药田,几种常见的药材生长的正旺。 轻轻推开虚掩着的柴门,屋内石桌上果然放了几个金黄色的棒子面窝窝头,这可能是堂妹几顿不吃才省下的口粮,元尾心里莫名的涌上一丝温暖。 平日里元尾靠着山果野菜充饥,这窝头是少见的美味。狼吞虎咽的吞下一个窝头后,他珍惜的将剩下的揣在怀里。看看时间还早,又闲的有些无聊,元尾思索着要去黄石村附近看看堂妹,即使不能面对面,远远的看上一眼也是一种很大的满足。 随手关上柴门,元尾眼前的林中闪过一道灰影。 “灰灰!灰灰!是你吗?”元尾大声呼唤。 林中半天没有回应。 “肯定是你,我都看到你了,赶紧给我出来!” 又过了一刻,树后期期艾艾的出来一头半人高的灰色山狼。如果这凶猛的山狼出现在山民眼中,不知道会吓破多少人的胆。然而手无缚鸡之力的元尾却像见了好朋友一样欣喜万分。 “臭小子我就知道是你,还敢跟我捉迷藏,看我怎么整你!”元尾说着就迎了上去。 灰狼却不怎么热情,土黄色的三角眼里满是不屑,甚至故意把屁股转过来冲着元尾扭了几下。 元尾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将它搂在怀里,头对头的乱拱一气。这灰狼虽然看着雄壮、其实也只有两岁的年龄,按说还是元尾看着长大的。当年灰狼还没出生,元尾就曾经给它的母亲医治过腿伤。后来母狼多次带着山鸡野兔来答谢元尾,元尾也由此和狼群有了不解之缘。 “灰灰!你今天陪我去黄石村好不好啊!我想看看铃铛妹妹!好不好啊,你说话啊!” 或许对灰灰这柔弱的名字有所抵触,灰狼任凭元尾抱着自己脖子一阵摇晃,硬是不肯有所表示。 “你就陪我去嘛!我自己一个人路上好无聊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灰狼依然一动不动的如同一块山石。 “你真的不陪我?” “求你了行不?” “下次你摔断骨头擦破皮可别来找我!” 不知道是元尾的威逼利诱起了作用,还是灰狼自知熬不过去这男孩的唠叨,它终于妥协了,垂头丧气的站起来向黄石村走去。 一人一狼走在山间,元尾愉悦的声音一直没有停下。 “灰灰你昨天去哪里了?我喊你你听到了没?” “你最近和花花打架没有?你有没有欺负她?” 元尾说的越欢乐,山狼的脑袋垂的越低,低到几乎像个野猪一样把鼻子埋进路上的枯枝落叶里。 穿过一片高大树林,然后是一人深的灌木丛,又过了一个时辰,透过灌木之间的缝隙,黄石村低矮的小房子已经遥遥在望。 “灰灰你低一点,别吓着人!”元尾边说边用手抚摸着山狼的脑袋。而实际上山狼要比他矮上老大一截,隐藏在灌木中外人根本无法看到。 灌木丛与黄石村之间是大片大片的梯田,这是村民们维持生计的土地,好在这些梯田也算肥沃,风调雨顺的年头里还能攒下些口粮。此时正值初夏,田地里伺弄庄稼的人很多,也有几个顽皮的孩子在田间地头嬉戏。 “大叔一家、二叔一家都在地里忙呢!” “我看到铃铛妹妹了!看到了!看到了!” 因为从小被人抛弃,八岁时又被无情驱赶,元尾对于亲情有着特别强烈的渴望,看着所谓的叔父家,小小的心里没有一点憎恨,有的只是亲切。而对于唯一善待自己的堂妹,更有一种浓到无法化开的疼爱。 “小哑巴!小哑巴!长的像朵花! 不会哭!不会笑!长大谁娶她!” 快乐的童谣从田间传出,这让元尾本来美妙的心情布上阴云。 堂妹铃铛秀气可爱,尖尖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淡淡的眉毛,小巧的鼻子和嘴巴,粉雕玉琢般的可爱,论起长相也能算是黄石村的第一朵花。可惜她先天就不会说话,长大后估计无法找到理想的婆家。这本来是二叔一家人的痛,可是现在忙于农活,大人们显然无法顾及孩子们的瞎闹。 元尾心里不痛快,他知道堂妹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却能听得到。 “又是榔头几个熊孩子!铃铛长大了没人娶我会娶!管你们什么事!” 嘟囔了一句,元尾转头看了看趴在地上的灰灰,眉头一皱有了主意。 “灰灰,你跑出去吓唬吓唬榔头他们好不好啊!不过不能咬他们!等他们哭了就赶紧回来,知道吗!” 灰灰似乎很乐意干这样的恶作剧,压低嗓子嗷呜了一声,一条灰影闪电一样从灌木丛中窜出直奔田间那几个男孩。 叫榔头的男孩长的虎头虎脑,十多岁的年纪已经让他有了些许男子汉的气概。但这只是表面上而已,当他看清一头牛犊大小的山狼迎面扑来时,本来哼着小曲的嘴巴像是被撑开一样,嗓子里却发不出任何的声响。由脚后跟升起的一股寒意瞬间凝固了他的身体,这个半大小子像稻草人一样楞在那里,忘记了逃跑。 其他的几个孩子也是这样的情况,两季山的野兽很少出现在村外,灰灰在他们眼里要比梦中的恶魔还要恐怖。 嬉闹的孩子突然闭上了嘴巴,这让田间弯腰劳作的人们感到好奇,当他们看清山狼的身影,脑子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几个孩子没命了。 然而灰灰只是掠过孩子们的身边,然后又像闪电一样消失在了附近的灌木丛里。 片刻之后,几个孩子毫无顾忌的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提着锄头镰刀等农具赶过来的大人们依稀还能嗅到他们身上尿骚屎臭味。 俏立在田间的铃铛望向灰狼消失的地方,会心的笑了。作为两季山的常客,她当然认识元尾的那些山兽朋友,聪慧如她,自然明白这是堂兄帮她施展的小小手段。 藏在灌木丛中的元尾早已笑到满地翻滚,甚至没有发现灰灰趁机悄悄的溜走。 第3章会说话的石头 铃铛的柔情回眸让元尾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他也清楚,在叔父婶娘面前,他无法出来和堂妹见面。好在两个人都比较容易知足,知道彼此就在附近,也不会再有其他的想法。 藏在灌木丛中眼巴巴的看着堂妹、叔父以及婶娘等人,元尾展现出了不同于其他孩子的成熟,他只是藏在那里,深情的看着…看着… 直到晌午,夏日阳光火辣辣的晒下来,即使古铜色的老农也感到一丝疲倦,黄石村的村民们陆续离开田地,相约回村休息。 铃铛故意落在人群后面,一步三回头,元尾悄悄的探出半个脑袋,拼命的向她挥手。 看着铃铛的身影消失在村口,元尾有些惆怅。他转身四处寻找,这才发现灰灰早已不知所踪,元尾无奈的独自向木屋走去。 两季山恐怖的高度让附近的地势都有一个不小的斜坡,黄石村位于山脚下斜坡的底端,元尾的小木屋则位于黄石村正北方,也就是山脚下斜坡的顶端。猴子沟位于小木屋的西方,而小木屋的东方则有一条深不见底的山涧,名字叫回音涧。 幸福与惆怅同时出现在元尾的身上,这让这个十二岁的男孩有些不堪重负,他急需一个倾诉的对象,可惜灰灰怕了他的唠叨,早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挠了挠脑袋,元尾拄着拐杖嗒噗嗒噗的向东方走去。 在两季山,元尾和谁都能说的来,山兽、树木、野花、骄阳、明月以及繁星等等。可是这种交流一直都是单方面,倾诉的只有元尾,倾听的则是其他。 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回音涧的一块巨石。 回音涧,顾名思义,在涧边呼喊一声,便有阵阵回音传来。在森林里讨生活的元尾,四年来不止一次在涧边哭诉、大笑,为的就是听一声人的声音,尽管那还是自己的声音。 可是两年前的一天,在他照例诉说了最近的经历后,一块巨石突然有了回应,它自称“本仙”,对他不断嘲讽、挖苦。然而元尾欣喜异常,对嘲讽和挖苦毫不在意,反而想法设法的套近乎,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能多多交谈一会。 可是巨石像是历经了岁月的沧桑,对元尾有些冷淡,并不是所有时候都会回应他。 顺手采了几个野果,边吃边走蹒跚了两个时辰,直到太阳西斜,元尾才来到山涧边的那块巨石前。 巨石像只巨大的母鸡,足足有十几丈的高度。母鸡石是一块常见的青色山石,遭受了不知道几万年的岁月侵蚀,表面全是坑坑洼洼。 顺手将几只野果放在巨石表面的一个浅洞里,元尾一屁股坐了下来。 “喂!”他清了清嗓子。 山涧里只有他自己的回音飘荡。按照以往的经验,母鸡石会在他倾诉一段时间后才会开口。 “喂——”元尾拖了长长的声音,就如村头母亲呼唤顽皮的孩童一样。 “你小子来了?我正想去找你呢!”一个雄浑的嗓音突然传来,声音里饱含着无法言明的威严。 对于母鸡石这么早就做出回应,元尾有些吃惊。他顾不上多想,急切的想要倾诉自己的快乐与烦恼“嗯,今天我看到铃铛啦!” 好像没有听到元尾的话,母鸡石自顾自得问“昨晚你在哪里?” “昨晚?昨天铃铛妹妹来找我啦,送来五个窝头,金黄金黄的,又香又甜,我都不知道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好吃的美味。可惜昨晚我不在木屋,所以只好今天去找她,你猜刚才发生了什么?”元尾絮絮叨叨的,异常兴奋。 “我猜个屁!我问你昨晚在哪里?”母鸡石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听众。 “昨晚?哦,昨天大红摔伤了后腿,我去给她接骨,耽误了很长时间。可是铃铛原本昨天要来找我的,所以治好大红后我就拼命的往回赶,你也知道我走路不快,所以肯定见不到铃铛,只好今天去找她,你猜我见到她了吗?” “鬼才管你见没见到,我问你,你昨晚在什么地方?” “你怎么不猜呢?我肯定见到她啦!而且我还…” “闭嘴!我问你昨晚在什么地方!” “昨晚?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昨天大红摔伤了后腿,我去给它接骨,耽误了很长时间。可是铃铛原本昨天要来找我的,所以治好大红后我就拼命的往回赶,你也知道我走路不快…” “闭嘴!我只问你昨晚你在什么地方!”母鸡石大声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昨天大红…” “大红大红!大红个屁啊,我问昨晚你在什么地方啊!” “昨天铃铛…” “闭嘴,我问的是你!” “我?我给大红…” “闭嘴!几千年都没见过你这样的小崽子。本仙都要疯了,你别给我绕圈圈,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你昨晚睡觉了吗?” “睡了?” “在哪里睡的?” “树下。原本应该找个好地方的,可是我昨天没见到铃铛,心情不好…” “闭嘴!哪里的树下?” “猴子沟东边的树林里啊,我应该找些干草垫着的,可是…” “闭嘴!昨天晚上那里有什么异常啊?” “异常?昨晚天异常的烟啊,其实找不到干草找些树叶也可以的,你知道昨晚我睡的不舒服,身上全是疙瘩,因为…” “闭嘴!昨晚有没有看到发光的东西?或者听到很大的声音?” “没有啊,我晚上都是睡的很死的,即使昨晚倚靠着那样一棵树…” “你给我闭嘴!”话音未落,回音涧里冲天而上的刮起一股橙色龙卷风,龙卷风夹杂着山石、枯枝败叶,将方圆几里的山林都覆盖在了里面。 元尾勉强睁开眼睛,吃惊的发现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沟底一跃而上,稳稳地落在了他面前。这是一头斑斓巨虎,元尾无法形容它的巨大,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压榨成巨人面前的一只小蚂蚱。 “你给我闭嘴!小崽子!”巨虎低下脑袋恶狠狠的咆哮,巨大的獠牙散发出冰冷冷的反光,让元尾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元尾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交谈了两年的声音竟然不是出自母鸡石,而是出自一头巨虎,而且是一头牙齿都比自己巨大的巨虎! 看着元尾呆若木鸡,巨虎好像很不屑,它抬头凝望西方,自言自语道“我感受到了压迫性的气息,是为我而来吗?只是…我还能躲到哪里?” 元尾仰视巨虎,它浑身暗橙色的毛发里夹杂着烟色的斑纹,如绸如缎的闪耀着刺眼的光华,他很想伸手去摸一摸,但是巨虎强大的王者威严压迫的自己坐在地上爬不起来。 “我说,那个,这两年来跟我说话的都是你吗?我还以为是只母鸡呢…”元尾打断了巨虎的沉思,抬手指了指身边的母鸡石。 “母鸡?你以为本仙是只母鸡?”巨虎勃然大怒,巨爪像乌云一样压了下来,可最终只是停留在元尾的头顶,“难道是本仙老了?怎么对你这小崽子有种难以抑制的好感?” “咳咳,那个虎大人,你的名字叫本仙吗?”元尾在巨爪下挣扎着又问。 巨虎无言,颤抖了几下,最终还是收起来巨爪。 它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屁股蹲坐在地上,尽量放低了姿态,耐心的跟元尾交谈了起来“本仙的名字叫断云,你记好了。大敌当前,我的时间不多,可是我又有点不甘。所以想送你一场造化。不过,在这乱世说不定也是一场灾难。是福是祸就看你自己了。” 断云似乎说的很清楚,可元尾却无法理解这其中的意思。作为一个封闭在大山里的十二岁孩子,他知道的非常有限,他想问些什么,却发现断云腾空而起升到半空化作一团刺眼金色光华,光华从天上狠狠的砸了下来。 “娘啊——”元尾吓破了胆,嗓音也变的尖细刺耳,狠狠的扯了一嗓子后一头晕倒在地。如果此时有人能够从天空俯视大地,一定会发现一圈金色光华冲击波以元尾为中心,轰然一声向四周扩散而去,一直绵延了几百里。方圆几百里的山地、平原、森林、梯田,地震一样颤抖不已。 这个范围圈内的人们无不惊慌失措,黄石村的榔头甚至又一次屎尿崩流,瘫软在地。两季山上的山兽们也都惶惑不安,各种兽群聚集在一起,对日嘶吼。 光华散尽,元尾安然无恙的躺在那里。 而在山顶的位置,又有一股飓风直冲元尾的位置扑来,古树翻腾,隐约一条土色身影隐藏其中,夹杂着浓重的血腥味道。 第4章玄虎变 山顶上冲下来直奔元尾扑去的其实是一条巨蛇。 巨蛇五六丈的身长、水桶一样的粗细。这蛇是两季山常见的土蛇,也就是黄石村村民口中的“土灰子”。普通的土灰子也就成人手指粗细、两尺多长、微毒,而眼前的这条,已经逆了天。 要说两季山的山兽,种类还真的不少,大到夜熊、山虎、野猪,小到豺狼、狸猫、山鼠林林总总突破百数,可真正的山林之王只有一个,那就是这条灰色的巨蛇。 巨蛇从山顶飘忽而下,途中遇树则树弯,遇石则石裂,大有一往无前的气势。不到一袋烟的时间,它已经来到了元尾瘫倒的地方,看到地上的男孩,巨蛇嘶嘶的伸出舌信在他脸上扫来扫去,似乎感觉到了依然存在着的生机,巨蛇像是叹了口气,转而将他缠绕在身体里,顺着原路蜿蜒而回。 其实这条巨蛇是被元尾的声音呼唤来的,因为他昏倒前喊了一句“娘啊——” 说起元尾与巨蛇的关系,还要追溯到他八岁被迫逃到两季山那年。 当年,元尾被叔父婶娘赶出李老汉的小家,慌不择路的进入了两季山。在山上没走多久,他就遇到了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巨蛇。不知道它遇到了怎样的状况,反正当时肚皮上撕开了一条几尺长的大裂口,血肉模糊、内脏什么的暴露在外。元尾看着巨蛇样子可怜,于是大着胆子学着元老汉以前的样子,就地取材做了简易针线,给它将伤口缝合了起来,还找了药材捣碎涂抹在伤口上。 不知道算是元尾运气好还是巨蛇运气好,反正那次治疗非常成功,巨蛇表达了感激之情,和元尾非常的亲近,这让元尾受宠若惊。特别是巨蛇表现出的细腻呵护,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母性亲情。终于在一次巨蛇衔着几枚野果送过来的时候元尾一跃抱住它的脑袋嚎啕大哭“娘,你就是我的娘啊,你怎么现在才出现呢?当初为什么就把我给丢了,是嫌弃我瘸吗?” 从此,巨蛇成了元尾的“蛇娘”。 蛇娘活了不知道几百年,能从普通的土蛇生长成惊天巨兽,灵智自然不同于普通的山野猛兽,尽管不能说人话,简单的意思还是能够明白。当它听到元尾惊声尖叫,尽管感觉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还是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不知道过了多久,元尾昏昏沉沉的醒了过来。他想伸展四肢,却发现自己被蛇娘长长的身躯圈圈层层缠绕着,蛇身那独有的冰凉沁入肌肤,让他受惊而慌乱的头脑清醒了不少。元尾睁开双眼,看到的正是蛇娘关切的眼神,像是询问什么。 在蛇娘脑袋上重重亲吻了一下,元尾说道“我没事。” 蛇娘层层散开盘着的身躯,元尾重获自由。他神情激动的向蛇娘描述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当然他的讲述是从昨天猴子找他疗伤开始,直至晚上怎样往回赶,然后今天如何和灰狼去看铃铛,而后才是与巨虎发生的一切一切。 他神情激动,手舞足蹈,直看得蛇娘神情呆滞,也不知道是否明白了他所经历的一切。 说到最后巨虎变成光华的那一幕,元尾更是合身一扑,并说道“那个山一样大的山虎就是这样一扑冲上天空…” 然而,然而,元尾没有想到,随着他这一扑,自己竟然变成了一头山虎,样子和巨虎完全相同,只是大小上差了好多,也就只有灰狼灰灰那么个尺寸。 蛇娘吓了一跳,巨大的身躯骤然向后弹去,快如闪电,它身后的几棵百年老树被击成木粉,飘飘扬扬的洒落下来。 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不同,元尾看着陌生的毛茸茸的四肢和身躯,又是发出尖锐的叫声“我这是怎么了?我这是怎么了?娘!娘!”他茫然不知所措,完全不知道如何支配这四条腿的身躯,精神上更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 而在蛇娘的眼里,这个莫名突然出现的小山虎像玩自己尾巴的小狗一样,只知道在原地团团转,甚至一头撞向身边的石崖。石崖呯的一声石屑乱飞,小山虎竟然一头撞出个石洞来,而自己深深插入石洞当中,只留下一个屁股和两条后腿。 很显然,小山虎在这猛烈一幢之后也昏了过去。两条后腿在抽搐中逐渐显出了原型,旧裤草鞋当然还是属于元尾所有。 蛇娘战战兢兢几欲离去,但最终心系元尾,还是留了下来。看见那熟悉的两条后腿,它用尾尖碰触了几下,总是未见任何的反应,这才放下心来,最终尾巴缠绕在元尾双腿之上,将他拖出石洞。 重见天日的元尾虽然还是处于昏迷状态,但身体上没有什么伤痕。在坚硬的石崖上撞出石洞,而自身没有任何的伤势,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蛇娘的蛇信在元尾脸上扫来扫去,确认这依然还是熟悉的元尾,确认他依然活着。这才忧心忡忡的将他卷入身体向更远的方向蜿蜒而去。 又过了很久,元尾再一次清醒过来。他揉着发涨的脑袋,发现自己脑子里出现了无数奇怪的信息,有些人、有些事、有些东西、有些地方,好像闪电一样在脑海里只留下残影,却无法抓住,能抓住的隐约只有一个叫做“玄虎变”的名字。 纵然生性乐观、纵然还只是个不经世事的孩子,历经了这样重要的变故,元尾沉寂了好几天,他赖在蛇娘身边,僵直着身子,即使睡觉也是站立斜倚在大树上,生怕趴下躺下坐下就会变成山虎。 在这几天时间里,元尾想了很多,从两年前第一次与巨虎断云交谈开始,直到最后它化成光华扑向自己这一段时间中所有的过程、所有的细节都思索了几遍。最后自己得出一个结论,巨虎是个虎仙,而自己被巨虎附体了。 关于附体,元尾依稀有些自己的了解。 黄石村的村民认为,这个世上除了人、野兽外,还存“仙”这更高一层面的存在,他们来去无踪,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附着在人的躯体之上,搞些莫名其妙的恶作剧。比如,榔头等几个孩子有天晚上去树林里捉知了猴,回家后突然蹲在院子里装蛤蟆,舌头一伸一伸的粘蚊子吃。老人们都说他冲撞了蛤蟆仙,后来还是他爹娘买了好多纸钱,在村头山神庙磕头作揖了好久才让他恢复正常。 思索了好几天,元尾逐渐平静了下来。他甚至开始慢慢尝试着蹲下来、坐下来,甚至是躺下来。令他不解的是,做完这些后他并没有变成山虎。 又回忆了种种细节,他尝试着模仿巨虎的扑身动作,果然,元尾这一次变成了山虎,这让守候在他身边的蛇娘吃惊不小。好在等山虎挣扎着人形直立起来后又变成了人,如此反复几次,元尾有些释然,蛇娘也不再害怕,那神色好像在看自己的孩子变戏法。 不错,就像是变戏法,这变戏法的名字就叫做“玄虎变”! 元尾还只是个孩子,蛇娘的灵智也仅仅处于混沌初开的状态。他们无法多想,在感觉不到生命的威胁后便完全释怀。元尾甚至为自己能够变身而感到高兴,因为变身后的元尾行走如风,力大无穷而且身体硬如钢铁。这让本是瘸子、整天为了行走发愁的元尾喜出望外。他很快就掌握了四足奔跑的技巧,在很短的时间内巡视了蛇娘在两季山所有的地盘,并将两种形态毫不隐瞒的展现在了他的山兽朋友们面前。 至于断云,元尾特意去回音涧母鸡石的位置找寻了很久,无论他怎样呼唤,始终没有得到一丝回应,不知道它是远走高飞还是已经烟消云散。 至于它最后说的那句造化还是灾难,元尾并没有放在心里。 第5章铃铛的婚事 距离上次铃铛的到来已经过了十天,在这十天时间里元尾身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有着非常迫切的心情要将这一切与铃铛分享。一个一个掰着手指头计算到这天铃铛会来看自己,元尾早早就来到了进山的路口等候,他一会站着,一会又变幻成山虎,极力克制着挠心般的躁动。 从清晨到中午,直到天上的太阳有了西斜的味道,铃铛的身影才遥遥出现在山路上。她这次来的很晚,原因是家里发生了一件涉及到她的事。 按照黄石村的风俗,女孩在十四五岁便要定下婚事。现在铃铛才刚刚十一岁,按说距离婚嫁还有一定的距离,可是就在这天的早上,有媒婆早早的踏入她家的大门。 在黄石村南面距离十多里地的地方有一个皂角村。相对于黄石村,皂角村明显的更加富裕、人口也多了几倍有余。村里有个赵姓的富裕人家,家世不算怎么显赫,但也有十多亩良田,雇佣了七八个长工。按说赵家之主应该生活的优哉游哉,可偏偏他的心底有块难以去除的阴影,那就是最小的儿子从出生就身体羸弱,勉强到了十三四岁,却好像到了无法继续的尽头。 眼看着自己的儿子到了这样的境况,赵家之主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一个方法,那就是娶亲冲喜,本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给儿子找个媳妇。 虽然赵家有些钱财,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媳妇就是个寡妇的命,稍稍有些活路的人家谁能把自己家的孩子往火坑里推。再说赵家小公子虽然生机暗淡,但是眼境很高,普通的女孩子还真看不上眼。赵家之主没有办法,只好广招媒婆,大把撒网,以期待让自己儿子满意。 皂角村正好有个黄石村嫁过来的女人,她受不了赵家高酬劳的诱惑,心思落在了铃铛身上。虽然铃铛不能说话,但相貌出众啊,只要铃铛的父母同意,估计这门亲事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在稍稍犹豫了片刻,铃铛的父母,也就是元尾的叔父婶娘,答应了这门亲事。毕竟,自家太穷了,铃铛还有两个哥哥正需要钱财娶妻生子,以一个人的幸福换取两个人的美满,他们认为很值。 铃铛是个聪明人,从媒婆天花乱坠的描述中猜到了自己的未来。独自伤心了很久,她还是悄悄带走了几个窝头,去两季山深处去找那个唯一与自己合得来的哥哥,元尾。 元尾不知道铃铛的痛苦,他兴奋的迎了上去。 “铃铛、铃铛,你知道最近几天我遇到了什么事吗?” 看着元尾天真烂漫的笑脸,铃铛的心情蓦然开朗起来,她大大的眼睛笑成了弯月牙,比划着双手鼓励堂兄讲下去。 “我会变戏法啊!我会变成山虎哦!” 铃铛笑着摇头表示不信,平日里,元尾为了逗她开心,也曾经躺在地上装成小狗小猫的胡乱爬动,铃铛认为这就是他所说的变戏法。 “我会变啊,我会变啊,那我现在就变,你不要害怕啊!” 铃铛笑着摇头。 “真的不要害怕啊!我变了!我变了!” 说着,元尾慢吞吞的向前一扑,像是要让铃铛看清楚自己的变身过程。 虽然元尾已经做了很好的铺垫和说明,铃铛还是被蓦然出现的山虎吓了一跳,她一手捂着嘴巴,差点跌坐在灌木丛中。 山虎起身变回元尾“铃铛是我啊。” 又炫耀着反复变身几次,直到铃铛彻底接受了这种变身的事实。 黄石村是个小地方,铃铛从未见过这样的戏法。在她的认知里,山兽就算是山兽,人就是人,能在这两种形态之间相互变化的能力确实惊天动地,大概只有传说中的仙人才能做到。 “你成仙了啊?”她比划着问。 “不是啊,这就是我这十几天发生的重要大事,早就想告诉你啦,我们先回木屋吧,我们边走边说。”元尾兴奋异常,他憋了好久,早就想跟铃铛打开话匣子。 “你再变身好不好?”铃铛比划着。 “好啊好啊。”元尾又变成了山虎。 在彻底确定这凶猛的山兽依然是自己的堂兄后,铃铛活泼了很多,暂时忘记了心中的烦恼。她围着山虎转个不停,一会捏一下山虎的鼻子,一会摸一下闪亮的花纹皮毛,还调皮的去抓那长长的尾巴。 元尾被揉捏的又痒又酥,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铃铛,到我背上来,我驮着你走。” 黄石村的孩子从小和家畜打交道,铃铛家里有头老驴,小时候也曾调皮的骑在老驴身上。不过这骑老虎的滋味还没尝试过,她雀跃着,侧身坐在了山虎宽阔的后背。 背上传来妹妹的温暖,元尾小心的控制身体平衡。历经了十几天的尝试,他已经熟悉了四条腿奔跑的技巧,此时的铃铛甚至感觉不到骑驴时的晃动。 元尾越跑越快,他带着铃铛巡视了小木屋周围几十里的山林,向那些山兽朋友们隆重的介绍了自己的妹妹,他们甚至遇到了蛇娘,蛇娘眼里含着温柔,让忐忑的铃铛宽心不少。 最后他们来到木屋,元尾絮絮叨叨的描述了这十天以来他所经历的一切,说到了断云、说到了自己的困惑、也说到了自己的开心。 直到夕阳西下,铃铛恋恋不舍的站起身和元尾告别。 在元尾的坚持下,他再一次变成山虎驮着铃铛向山下走去。一路上,元尾感到了异常,越往回走,铃铛的情绪越是低落,好像是充满了不舍。 夕阳,将一人一虎的身影渲染成金色,在大山的丛林里慢慢的行走。 到了丛林尽头,铃铛跳下虎背。 “哥,我以后不能来了。”铃铛比划着。 “叔父和婶娘知道你是来找我所以不让你来了吗?”元尾非常沮丧。 “不是,是因为我…要嫁人了…。” “嫁人?嫁谁?”元尾愣愣的头脑一片混沌。 “说是皂角村一个快要死的人,爹娘定的。”铃铛低垂着头,一滴泪蛛滑下。 “不行,你才十一岁呢。我不同意。” 铃铛神色更加黯然,她明白,元尾同意或者不同意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她摆了摆手,就想离去。 “铃铛,我、我去和叔父婶娘说。”已经变幻成原来模样的元尾热血沸腾,他忘了自己被人赶出家门的身份,坚定的紧拉铃铛,一瘸一拐回到黄石村。 暮色来临,已经是晚饭的时间,黄石村街道上少有人在。轻轻推开铃铛家陈旧的木门,已经冷静了很多的元尾诺诺的喊了一声“叔!” 铃铛家其实早已闹翻了天,在定下她的婚事之后,那个原本存在意义不大的女孩已经成为家里的摇钱树,两个哥哥眼中的幸福生活已经触手可及。可是就在这关键时刻她竟然不见了。要在以前,铃铛的离开或许没人理睬,可现在,仅仅离家不到半天的时间,已经让家人焦躁了起来。 “铃铛,一下午你都去哪里了?哎,这个孩子是谁?你为啥牵着铃铛的手?”铃铛的母亲,一个满脸菜色的女人冲了上来,将铃铛一把拉进怀里;至于四年不见的元尾,她一时没有认出来。 “婶娘…” “这不是瘸子吗?你还活着?你是不是住在山里?我说怎么村里人看到铃铛进了山,原来是找你去了!你给我滚!”铃铛的哥哥一把将元尾推出门外,元尾瘦小的身体在这个强壮农夫的推搡下,枯叶般的飘落在地上。 “还真是死瘸子,铃铛找谁不好,单单去找他玩。”另一个哥哥不甘示弱,也将一腔的怒火发泄在元尾身上。 在铃铛两个哥哥的拳脚之下,元尾只有紧紧的蜷缩成一团,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肤都有撕裂般的痛楚,他想喊,却喊不出口。嘴巴里、耳朵里、眼睛里、鼻孔里满是粘稠的血液流出。那泥地上片刻便洒满了零散的血迹。 元家的喧哗已经引起村里的注意,四邻五舍出来看热闹的已经在四周围了一个圈子,他们议论纷纷,大多惊讶于元尾的到来。 “行了,行了。别弄出人命。把他弄到村外就算了。”铃铛的父亲皱着眉头吩咐两个儿子。 元尾几乎陷入了昏迷,他像一只小鸡,被堂兄提着扔到了村口,这个强壮的农夫在离开之前甚至不忘狠狠的踢了一脚,然后一口唾沫吐在元尾的身上。 入夜很久,元尾僵硬的身体这才抽搐了一下,逐渐有了生机。 村口住着一户元家本家,老头算是元尾爷爷的堂兄弟,曾经对元尾算是和善。对于元尾被扔到村口,他已经趴在门缝看了很久。但是担心元尾此时已经没了性命,所以迟迟不敢出来帮忙。直到看见元尾苏醒过来,这才赶紧招呼了老婆子,将苦命的孩子扶进家里。 “小尾巴,是你吗?”老头颤抖着问。 “三爷爷,是我。”元尾努力的做出一个笑脸,只是这满是血迹的脸在昏黄的油灯下显得狰狞无比。 “怎么下手这么狠啊。你这孩子也是,干嘛跑回来啊?不知道你叔不喜欢你啊?”老婆子埋怨着,但还是端来清水,给他清洗满脸的血迹。 “谢谢三爷爷三奶奶。铃铛说她要嫁人,我看她的脸色好像不怎么喜欢。所以才来找叔父谈谈的。” “这样的婚事她怎么能够喜欢,铃铛这孩子只是哑,又不是傻。”老婆子絮絮叨叨。 “三奶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问铃铛,可她只是哭。” 两个老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叙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其中夹杂了对铃铛命运的叹息。 “明明知道这是个火坑,怎么还能让铃铛去跳呢?不行,我还得去找我叔说说。”元尾挣扎着站起身来。 “你这孩子不想活了啊?你再去你哥真能打死你!”老太太一巴掌拍在元尾头上。 “你去有什么用?你只是个小瘸子,还能把铃铛抢走啊?再说,我琢磨着,说不定铃铛福大命大,嫁过去后夫婿能好起来,要是那样的话对她也是一件好事。”老头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袋,说完深深的叹了口气。 给元尾清洗了伤口,两个老人又在他怀里揣了两个窝头,这才趁着夜色将他送出村外。他们不敢留元尾在家过夜,要是被铃铛的哥哥发现,估计又会凭空生出更多摩擦。 第6章麻皮少年 元尾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回山中的木屋,他如行尸走肉般颠簸在夜色里,耳朵里回音一音一遍遍传来三爷爷的话“你去有什么用?你只是个小瘸子……。” 从懂事开始,这还是元尾受到的第一次打击。即使当年爷爷的离去,他感受到的也只是悲伤。而这次,却让他生出强烈的无力感。他想抗争,想说服铃铛一家,可是他却进不了那个农家小院。 “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元尾一遍遍问着自己,身上的疼痛加上疲劳让他一下子扑到在床,昏迷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 “元尾,元尾,你醒醒!”一个稍显稚嫩的声音在耳边呼唤不止。 元尾睁开涩涩的眼皮,目光扫过屋内,视线里满是茫然。 “元尾!你醒啦!”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稚嫩里透出丝丝沙哑,好像风儿吹过木屋时透过墙缝的一缕,空灵中带着自然,好听之极。 元尾循着声音,看到了一个陌生的面孔,十岁出头,瘦瘦的瓜子脸、细眉、大眼、俏嘴唇,五官极致的清秀。肤色是那种淡淡的褐色,可惜脸上密布铜钱大小的麻斑。 “喂,看傻了啊?没见过这么英俊的少年吗?”说着,麻皮少年伸出手指在元尾面前摇摆了几下。 “你,你是谁啊?”元尾揉了揉麻木的脑袋,从床上坐起身来。 “我?我是来解救你的仙人啊?快快快,乖孩子先给我磕几个响头。”麻皮少年狡黠的眨着好看的大眼睛,向前挺了挺胸脯,摆出一种不可一世的面孔。 “解救我?解救我什么啊?”元尾将信将疑。 “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题啊?跟本仙讲讲?说不定本仙能给你解决啦。”少年继续诱导。 “本仙?你的名字也叫本仙?难题…难题…可不是我正有个难题,仙人,你快去救救我铃铛妹妹吧,我叔父要把她嫁给一个快死的人,你去跟我叔父说说,这样做是不对的…我给你磕头了。”说着,元尾扑通跪倒在少年面前。 “呃…”少年明显被吓了一跳,好像没有料到元尾会真的跪倒在自己面前。 “算了算了,我不糊弄你了。我不是仙人,我是村口三爷爷的大女儿的小儿子啦。铃铛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我姥爷让我来劝导你的。” “三爷爷大女儿的小儿子?那你家住的好远好远啊,我听说那个姑姑嫁到了南方很远很远的村子里。不过…不对啊,我记得以前姑姑回娘家我见过,她只生了六个女儿的…”元尾有些疑惑。 “我是我娘后来生的啦。” “可是我上次见姑姑是在四年前,你都十多岁了…” “我怎么知道,说不定是我娘生不出儿子,捡的呢?” “捡的?啊,对不住对不住,我不是要揭露你的身世。其实我也是捡的,跟我比你还是比较幸福的,至少有爹有娘…”看着少年恼羞的样子,元尾感觉到自己似乎揭露了人家的某些伤心往事,顿时有些愧疚,赶紧转头安慰。 少年松了口气,他郑重的介绍自己“我叫木茴,今年十岁。” “我叫元尾,今年十二岁。那我就是你表哥。” “别啊,你就是我亲哥。反正我们都是捡的。哥、哥、哥。”木茴腆着脸腻腻歪歪的凑过来。 “嗯,那我们就是亲兄弟,弟弟你放心,我会照顾你的。”元尾拍了拍胸口。 “照顾我?”木茴鄙视的目光扫过元尾,“先把你自己的事情弄明白吧。你知道铃铛嫁人这事怎么解决吗?” “怎么解决?我不知道,我只是个瘸子。”元尾顿时变成了苦瓜脸。 “问题就出在这里啊,你如果不是个瘸子,凭着这仅次于我的英俊小脸蛋,然后自己把铃铛给娶了不就行了嘛。”木茴边说边轻佻的用一个手指挑起元尾下巴,细细的欣赏。 “可我就是个瘸子嘛!” “你傻啊,你是瘸子就治嘛,把你腿上的毛病治好不就行了!” “治不了,爷爷说我是天生的瘸子,我自己也清楚…”元尾神色更加暗淡。 “你爷爷说治不了就治不了?你知道吗?出了黄石村,有人口密集的镇,还有规模巨大的城,更有居住着皇帝老子的皇城。在那里,有很多很多医术高明的郎中,他们能够起死回生,长骨生肌。你腿上的这点小毛病,他们一根手指头就解决了。” “镇,城,皇城?起死回生,长骨生肌?木茴,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元尾眼睛里满是憧憬的星光。 “当然是真的。” “爷爷活着的时候说过,黄石村南方有个皂角村,那里有很多很多富人。我以为那就是天的尽头。今天才知道还有更好的地方。可是那里的郎中愿意给我治腿吗?” “有我呢。”木茴拍着自己小小的胸膛保证。“对了,哥,你是不是会变成山虎啊?” “是啊,哎?你怎么知道?这事除了铃铛和我谁也不知道的!”元尾瞪起疑惑的眼睛。 “咳咳,那个,那个,昨天晚上其实我就在我姥爷家厢房,等你走了我又去找铃铛,铃铛把你们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啦,她还让我跟你说,只要你把腿治好了,她就不嫁别人,只嫁你!” “真的?铃铛这的真么说的?”元尾有些激动,他紧紧的抓住了木茴的手。 “当然是真的!”木茴显然很满意元尾的反应。 得到肯定的回答,元尾放心不少。同时他也暗自下定了决心,无论多远多难,他都要寻到一个高明的郎中,把自己的瘸腿治好,然后回来拯救铃铛于苦难之中。 “我爹我娘让我出去见见世面,所以我才想带你去找郎中的,要不然我们现在就走吧!”木茴极力撺掇,好像很期待的样子。 但是想到离开,元尾又有些不舍。这苍茫的两季山是养育了他四年之久的地方,有无数他喜欢热爱的山兽、山石、草木,临走之前,他要叮嘱一番才能放心。 木茴闹着与他同去,于是元尾变成山虎,驮着木茴跑遍了他所熟悉的地域,告别了他所熟悉的一切。蛇娘知道他要远行,神态里很是不舍,不过她似乎对木茴有些畏惧,没有像以往那样亲吻元尾的脸颊。 在告别了一切,元尾驮着木茴离开两季山,第一次向南方奔去。 怕山虎的样子吓坏山民,他们绕开了村落,奔驰在苍茫田野。山虎矫健雄壮,像闪电一样越跑越快。 铃铛是元尾驮过的第一个人,木茴是第二个。可木茴完全没有铃铛的文静,他像骑马一样两腿紧紧夹住元尾的腰腹,两手到处乱抓,一会揪住元尾的耳朵,一会搂着脖子,还有一次竟然抓住尾巴使劲扯了一下,这让元尾非常不适。 “哇,前边有个湖啊,我们去游泳吧!这大夏天的跑了一身汗。”木茴坐的高看得远,被远处一片蓝色吸引。 “是我在跑好不好啊!”元尾在他身下不满的咆哮,不过对于戏水,他也有深切的向往。毕竟这几个时辰的奔跑让他汗流浃背。 看山跑死马,望湖跑死虎。那好像是近在咫尺的一片蓝,让元尾又跑了半个时辰。到了湖岸他没有停下,而是径直带着木茴跃入水中。 湖水的清凉带走了一切疲劳,两个少年在清澈的湖水里打打闹闹,留下串串笑声,即使是元尾,也暂时忘记了忧愁。 “喂,你脱衣服干嘛?”木茴看到元尾在水中将自己脱了个干干净净,好像有些紧张。 “衣服脏了,我洗洗。洗完晒到岸边石头上,那石头已经晒的烫人,等我们过会上岸,衣服也就干了。你也洗洗吧!”元尾游到岸边,把一块岸石当做搓衣板搓洗起来。他其实是个勤快的孩子,衣服即使破烂不堪,但总是干净到一尘不染。在他曾经住过的小木屋,也一直被打扫的清新整洁。 “我不洗,要不你给我洗洗?” “好啊,你扔过来。” 木茴犹豫了一下,还是脱掉上衣和长裤扔给元尾,自己只穿了个短短的裤衩泡在水里,他瘦小的扁平胸膛、后背,甚至四肢的皮肤都密布了铜钱大小的斑点,让人感到诡异。 “裤衩不洗吗?” “不洗,你们这些凡人才光着身子洗澡,我们仙人都是穿着裤衩洗。”木茴双手交叉抱着胸膛游到岸边看着元尾。 “仙人?你还敢糊弄我。”元尾瞪了他一眼。 可能是常年生长在深山老林,元尾的皮肤有种不同于常人的白。可是就在这白皙的肌肤上,有密密麻麻暗红色的伤痕,像无数蚯蚓一样蜿蜒在四肢、躯干,让人触目惊心。 木茴伸手去抚摸那伤痕“哥,你这怎么那么多伤痕啊?怎么受的伤?” “我自己弄的。”元尾淡淡一笑“我不是瘸嘛,那肯定是骨头的问题,所以我就割开肉看了看里面的骨头。” “看到了什么?” “这里多了块骨头。”元尾敲了敲那条瘸腿的膝盖。 “嗯,哥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找到一个能给你去掉这块骨头的郎中!” “所以我才跟你出来啊。”说着,元尾站起身,要将洗好的衣服晒在岸边的山石上,他赤o的身体顿时一览无余。 “哥,你真没个羞臊!”木茴一脚将他踢到深水里,自己却向另一侧游去… 第7章向着南方 半个时辰之后。 元尾和木茴擦干身上的水蛛,穿上干净的衣服,两人顿时神清气爽,一扫之前的燥热与疲乏。 “哥,一会我们去大路走,找个路人问问最近的镇子怎么走。” “等等,我怎么听你的意思是你也不认识路啊?还有还有,最近的镇子是什么意思?我们这次出来难道要随便找个镇子?”元尾虽然未曾见过世面,但他不傻,相反的是,他非常聪明。所以从木茴的言语里听出了些不妙的味道,他也越来越觉得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弟弟有些不靠谱。 “我怎么能不知道路呢?朝着南方径直走就对了,当初我就是这么来的。再说,我才十岁,不怎么记路,去问路总归保险一些。呵呵,哥你就别瞎担心,听我的没错。向南!向南!”对于质疑,木茴倒是毫不在意,回答的滴水不漏。 元尾还想问些他来时的细节,木茴却总以年轻记不住为由搪塞了过去。 此时已是中午,夏日骄阳恶狠狠的盯着凡间的一切,大路上没有一个人影,只有路两边密林里传出夏蝉的聒噪。 两人都有些丧气,元尾依然变幻成山虎,继续驮着木茴向着南方前行。 “进树林!进树林!”木茴突然抓住元尾的耳朵向路边拉扯,就像农夫驱赶拉车的牛马。 “干什么啊,一惊一乍的。”元尾摇头摆脱了耳朵上的魔爪,没有听木茴的指示。 “你个笨虎,前面有杀人掠货的劫匪,你不想活了啊?”木茴有些气急败坏。 “真的?”元尾吓得不轻,他一个虎跃窜入树林,没成想枯叶里藏着一条粗壮的树根,将他绊了个嘴啃泥,连带着背上的木茴结结实实甩倒在灌木丛里。 “你个死虎、笨虎、傻虎,你想摔死我啊。这要是在当年…当年…哎呀、哎呀摔死我了!”这一跤摔的够狠,木茴呼天抢地的在灌木丛里爬不起身。 可是,四周依然只有蝉鸣,元尾伸长了耳朵,听不到任何人畜的声响,他疑惑的问木茴“哪里有打架的?我怎么听不到?” “说你笨你还不承认,过来驮着我慢慢向前走!” 两人低伏着身体,在灌木的遮掩下又向前行走了一炷香的功夫,元尾这才听到叮叮当当打铁一样的声音。他转身想逃,却在木茴的坚持下又向前匍匐了半里地,打斗的双方已经看的清楚。 打斗应该持续了很久,地上已经躺了十几具尸体。看样子像是过路的商队遭遇了劫匪,可悲的是双方势均力敌,所以死了大部分,留下依然拼斗着的只有两个差不多年龄、差不多身材的中年汉子。两人都是狠角色,一把寒铁刀,一把开山斧,你一刀我一斧有来有往,招式上没有什么赏心悦目神秘莫测,有的只是力量及速度上的碰撞,像极了两季山中拼命的山兽。 木茴有些意兴阑珊,招呼了元尾就想离开“走吧走吧,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些笨人。” 打斗的两人却在此刻分出了高低,用刀的耍了个花招骗过斧头,一刀砍掉了对方半个脑袋。而他自己也累脱了力,噗通跌落在尘土中。 “救我!救我!”微弱的呼救声从那人口中传出,他胜了,却也危在旦夕。 呼救声像是有神秘的吸引力,吸引着元尾不由自主的向他走去。 “你要干啥?”木茴一把拉住元尾的尾巴。 “我去救他。” “为什么?” “我是个郎中啊,哪有见死不救的?” “狗屁郎中!你不就是给猴子山狼接过骨头?谁承认你是郎中来着?” “爷爷曾经说过,救人一命胜过七级浮屠。” “你…你…好好好,你去救人好不好先变成人形啊?” 木茴扛不住元尾的坚持,两个人还是来到了那人身边,看他的衣着打扮,像是富贵人家。这人情况很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下百处,其中最致命的还是左腿的砍伤,整条左腿在膝盖以上几乎全部断掉,只留了层薄薄的皮肉粘连在一起,鲜血狂涌,如果得不到治疗,不用多长时间就会血尽而亡。 “救我…”那人恍惚间看到元尾两人的身影,眼睛里有了丝丝希望。 “我会尽力救活你…忍住痛…”元尾从小腿部残疾,看着那人腿上的伤,勾引起自己的伤心事,更加坚定的要给他疗伤。 鲜血、残肢对于元尾来说毫不陌生,在两季山的山兽身上、在自己身上,他都有亲身体验。他小心的扶正断肢,在碎肉里挑出血管,树刺当针,树皮做线,将断开的血管重新缝合到一起,然后是筋骨。那腿骨被重斧砍断,又有了些碎裂的迹象。元尾将骨头周围的血肉剖开,找了坚硬的藤条将其对正夹紧,然后层层缠上树皮。 “这位大哥,为了保住你的腿,这些藤条只能暂时埋在肉里。等你腿骨重新长成一体,你再找人剖开皮肉将它们取出来吧。”元尾嘴里解释,手中毫不停滞,他将碎肉理顺、缝合,然后层层包在断骨上。 那伤者特别骁勇,他忍着钻心的剧痛,硬是没有呻y一声,当然也无法出言答应,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一炷香的时间里,元尾不仅仅缝合了血管、筋肉、还缝合了撕裂的皮肤。在中年汉子大腿皮肤上缝合了最后一针,他长长呼出一口浊气“大功告成!回家服用几副消炎利尿的草药,几个月后依然是条好腿!” 那人当然感激不尽,木茴也在一边看的目瞪口呆,彻底被元尾医术震惊。不过好像想起什么,他拉着元尾快速离去,不让他有丝毫骄傲的机会。 “干嘛急着走啊?我还没叮嘱他以后的禁忌呢,比如不能吃生冷酸辣…”元尾不满。 “那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再说我担心他的对头会回来杀他,那样会殃及我们。所以啊,我们还是离开为妙。” 两人几乎都是手无缚鸡之力,要是真的遇到穷凶极恶之徒,大概也只能任人宰割。元尾也明白这个事实,所以嘟囔了几句,还是顺从的跟着木茴快速离开这是非之地,去找那最近的镇子。 “哥,你的医术不错啊,你真的只有十二岁吗?”木茴侧身坐在虎背,手里摇着一片大大的树叶,逍遥的像个小娘子。 “那是,我其实是个天才。”山虎伸着舌头,热的像条癞皮狗。 “天才还治不了自己的腿?”木茴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元尾无言。 “等我们去镇子里找到绝顶医术高手,一定会治好你的腿。不过,凭着你的医术,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医馆找个活干,赚点银子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拿来!”木茴安慰了元尾,又无限憧憬起他们的未来。 “木茴,刚才你怎么那么远的地方就能听到他们在厮杀?我一点都没听到!”元尾突然问。 “我小嘛,耳朵当然比你好用。不过你也不要太自卑,等我们相处久了,你会慢慢发现我厉害的地方多着呢。我不仅耳朵好用、眼睛好用、鼻子好用、脑子好用,就连手脚都比你好用!” “是啊,那你下来驮我嘛!”山虎突然抖动身体,就像抖动跳蚤一样想把木茴赶下自己的身体。 “你好意思说,你这么大块!天生就是驮我的命!”木茴尖叫着,手脚并用像膏药一样紧紧贴在山虎后背,让元尾目的落了空。 “刚才那个大哥真的强壮,给他接骨硬是没哼一声!”元尾转移了话题。 “虽然没哼,但疼的快昏过去了。我有一些麻槐的刺针,扎在身上麻麻的,没有一点痛觉。不过我不喜欢那人,所以没拿出来。”木茴洋洋得意。 “麻槐?那是什么?是树吗?我怎么没听说过?你不是在吹牛?”如果真的像木茴所说,这种麻槐还真是一种宝贝,但元尾此时已经不怎么信任他。 “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木茴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几根细长的木质针刺,顺手就要插入山虎的屁股上。 “哎呀,你真是皮糙肉厚啊,针刺都断了!”木茴举着折断的针刺苦笑不得“哥,你说你变成山虎时哪里最柔软啊?” “大概肚皮吧,哎呀,你要干什么?麻、麻、麻…麻了…”元尾随口应答,又瞬间警觉。但依然眼睁睁的看着木茴将长长的针刺插入自己肚皮,肚皮立刻失去了知觉,那麻酥又从肚皮四下蔓延,连带着四条腿都失去了活力,整个身体扑通一声卧倒在草地上。 木茴早就有所准备,一个翻身鱼跃漂亮的停落在元尾身旁“我说的没错吧,现在要将你开膛破肚你都不会觉得一丝疼痛。” “没错没错,你说的对。好弟弟,赶紧给我解药啊。”麻酥依然有蔓延的趋势,元尾觉得眼皮发涩,趁着头脑清醒的片刻赶紧告饶。 “额…目前…我没带解药。” “那怎么办?我要睡了…要睡了…” “没关系,半个时辰后麻劲自动消失…额…既然你都睡了,我也枕着你眯一会吧,好困啊!” 于是,一人一虎相拥进入梦乡。 第8章鱼王埠 又经过近一个月的风餐露宿,元尾他们终于来到一个叫做鱼王埠的镇子。 鱼王埠,天启帝国北疆的一个巨镇。 这一路之上,元尾跟着木茴明白了很多东西。比如世上叫做钱的除了铜板还有银子、金子,而要想买些吃的、穿的,必须要有这其中之一。但是、但是,自己和木茴身上,竟然连一个铜板都没有。这要是一个成年人,远行前必定要去考虑盘缠、食宿等这些基本问题,但对于这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竟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 好在两人不是怎么娇生惯养的主,好在元尾可以变幻成山虎,野兔啊山鸡啊什么的顺手就可以捉来。而且盛夏的农田,随处可见瓜果桃李,木茴偷了个不亦乐乎。总之,这看似不靠谱的远行不仅没有缺吃少穿,元尾甚至要比以前胖了一点点、高了一点点。 “鱼王埠!这就是我说的那个镇子!”在详细的询问了几个路人后,木茴言之凿凿的宣布。 “明明是别人告诉你的好不好啊!我觉得你之前根本就没来过这里,或者你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地方!”眼睁睁的看着木茴撒谎,元尾毫不留情的予以揭穿。历经近一个月的相处,两人相互了解了不少。在元尾的认知里,木茴就是个爱吹牛,装老成,不靠谱的熊孩子。但这并不妨碍两人感情加深,亲密无间,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亲成一团。 “我真的知道这个镇子,只是以前忘记了,毕竟我太小了,才十岁嘛!我知道镇子里有个很厉害的郎中姓赵,有个很壮的铁匠姓钱,有个很漂亮的裁缝叫孙姑娘…”木茴伶牙俐齿滔滔不绝,让元尾找不到反驳的机会。 “元尾,到了鱼王镇千万不要再变成山虎的模样,虽然你跑的快,虽然你头硬,但是那些修炼了武功的凡人依然能够将你擒下,说不定会扒了你的皮毛,说不定会把你关在笼子…那样的话,我就失去了一个绝好的坐骑…” 被木茴当做了坐骑,这让元尾恼怒,却也把这警告放在了心里。 鱼王埠规模不大,坐北朝南面向一条大河,银黛河。由于地处平整的平原地带,所以街道建筑正南正北分布的很有调理,同所有的城镇一样,中心区是达官贵人的府邸,四周则是穷人的棚户。 不管鱼王埠有没有姓赵的郎中、姓钱的铁匠以及姓孙的裁缝,反正这个镇子的名字来自于临河而建的一个巨大船埠。 靠水吃水,静静流淌着的银黛河是这一带最为便利的交通要道,河面上航船日夜川流不息。这给鱼王埠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润,这也是这个巨镇之所以兴盛的根本所在。 行走在鱼王埠的大街小巷,元尾明显感到自己的眼睛看不过来,太多太多新奇的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 “乡巴佬进城!”木茴嘲笑着。 “对啊,我就是乡巴佬,也确实第一次进城。” 对于元尾的坦诚,木茴无法反驳,只好悻悻的拉住路人,去打听所谓的赵姓郎中。 “镇子里没有姓赵的郎中啊。”被木茴拉住的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她认真的听了木茴的描述,一口予以否定。 “老妈妈是不是记错了啊,这么大的一个镇子,难道没有个赵郎中?” “小娃娃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们镇子虽然大,却只有一家医馆,馆主郎中姓李,医馆里所有郎中都是他的子侄徒弟,都姓李!”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可能记错了。”木茴挠着脑袋斜眼去瞅元尾,发现对方正笑眯眯的等着自己。不由得脸皮一红,赶紧去问那医馆的所在。 李氏回春堂。 李氏回春堂,一个名声在外的大型医馆,不仅仅在鱼王埠享有盛名,就是远在几百里外的医患病人都有慕名而来的。堂主李雾,医术高明,据说救活了不少达官贵人,并且藉此成为镇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即使提前了解了回春堂的辉煌,但是到了现场,元尾两人还是被其庞大的规模所震惊。在镇子偏中央的位置,方圆近五里的一片建筑竟然都是回春堂的铺子。李雾不仅医术高明,在对回春堂的掌控上也很有见解,他根据世上常见疾病将整个回春堂分成多个分堂,什么正骨堂、明目堂、生肌堂、驱瘟堂、正听堂、生发堂等等,各分堂都有独自门面店铺,以总堂为中心辐射分布在四周,分堂堂主都是李雾的儿子或者得意心腹弟子,因此虽然规模洪浩,人员繁多,最终还是牢牢掌控在他一个人手中。 “好多堂啊,按照你的情况,我们应该去正骨堂。哥,你很快就可以正常行走啦。”欢呼一声,木茴拉着元尾向前冲去。 元尾早已激动到浑身颤抖。他知道木茴是误打误撞的将自己带到鱼王埠,好在老天对自己还不算怎么苛刻,在这里竟然真的有个医术高明的郎中,说不定不久之后,自己可以风风光光的回到黄石村,从水火中将铃铛救出,然后…自己娶了她! 正骨堂门前热闹非凡,排队等候的、看热闹的、卖零食的混杂在一起,一片喧嚣里有几个李家子弟在维持秩序。 “哎哎哎,你们两个小叫花子滚远点!正骨堂前凑什么热闹啊。”一个满脸疙瘩的年轻人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元尾和木茴,嘴里嚷嚷着就过来赶人。 木茴正要张嘴开骂,却发现他身穿浅灰色长袍,左胸前烟色丝线绣了个“李”字,知道他是正骨堂中的李家人,于是瞬间换了副嘴脸“这位大哥,我们不是叫花子,我们是来看病的,给我哥治腿来的。” “看病?给这个小瘸子治腿?”年轻人居高临下的扫视着两人问。 “是啊,是啊。” “你们有银子吗?” “银子?没有…” “哈哈哈”周围看热闹的一片哄笑,不错,没钱就来看病,本来就是个笑话。 年轻人抹着笑出的眼泪每人踢了一脚“赶紧滚,捣乱呢是吧?” 木茴还想说些什么,身边看热闹的也有热心肠,赶紧拦住他劝解“快走吧,你们没钱谁给你治病啊,要不是看你们还是孩子,这正骨堂早就让人把你们打出去了。快走吧,快走吧。” 一路之上,元尾已经逐渐了解了银子的重要性。此刻看到李家子弟因为银子对自己求医的漠然,还是有些心凉。刚才所有的兴奋激动,如同一团火焰遭遇了当头一盆冷水,瞬间熄灭。 木茴还想跟人理论,那个疙瘩年轻人却招呼了几个穿同样长袍的伙计,一脸冷酷围上来“两个小崽子诚心捣乱是吧,那么爷爷成全你们。给我打!” 七八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对付两个瘦弱的孩子,那场面只能形容为残忍。十多只脚轮流踢在他们身上,元尾把木茴搂在怀里蜷缩成一团,咬牙忍受。 这一场景像是司空见惯,无论是候诊的病人还是围观的百姓,都没人出面干预,他们笑吟吟的欣赏着,直到伙计们累了,这才各自散去。 即使木茴心有不甘,最终还是被元尾拉着逃离了现场,毕竟那脚踢在身上,是真真正正的疼啊。 一处无人居住的古宅墙角。 元尾擦去木茴脸上的血污,心里十分的过意不去“木茴,是我连累了你。为了给我治腿,让你受苦了。” 木茴其实受伤并不严重,毕竟在挨打时是元尾紧紧护住了他。 “想不到我堂堂木茴沦落到这种地步,几个小小的伙计都敢打我,气死我了。等到我长大那天我一定让他后悔今天所做的一切。哥,我一定找人给你治好这条腿,你就放心吧。”木茴心里十分不甘,捶胸顿足的朝天怒吼。 “好了好了,我放心。”元尾安慰道。 “我们现在只是缺银子而已。这种俗物,之前确实没有放在眼里,那么我们现在就去赚银子,然后用银子砸死他们,让那个狗屁李雾给你跪着治腿!哼哼!”木茴分析道。 “可是,银子真的那么好赚?”元尾心里嘀咕着,却也不好说出来。他知道这次木茴被人打击的厉害,说话有些歇斯底里。 果然,此刻的木茴言语已经有些混乱“从我出生,还没有人敢这样侮辱我,他们死定了…他们会很惨的…我都被他们揍懵了…刚才怎么没有想到用刺针去刺他们呢?老糊涂了!后悔啊…” 第9章叫花子 对于谋生的经验,元尾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因为走出大山之前,他都是挖野菜、猎野味、偶尔靠着铃铛接济为生。 而木茴,过去的一个月里他曾经无数次的标榜自己历经人生磨难,领略世间百态,至于谋生,毫无困难可言。可是,两人蹲在墙角商量了很久,却无法找到一个确切赚银子的门路,最终决定还是出去走走碰运气。 两人找到一家生意不错的包子铺,老板看起来也算和善。木茴信心满满的上去自我推荐“大叔,你这包子铺需不需要伙计啊?我们两个很能干的。” “不需要,你们一个瘸,一个丑,雇了你们谁还来买包子?走吧走吧。” “什么?!他瘸是事实,可是我丑吗?大叔你是不是瞎了啊?!”木茴勃然大怒。 “嗨,你这小崽子,满脸大麻子还不算丑啊?滚滚滚。” 木茴好像非常在意别人的评价,自从被包子铺老板斥为丑人后彻底消沉了一阵,他躲在墙角,一遍遍的问“我真的丑吗?以前别人都说我漂亮,我不高兴,可现在有人说我丑,我怎么感到这样的伤心?哥,我丑吗?” “额,其实,一个人外貌的美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美…” “滚,我就想知道,我真的丑吗?” “你的五官很精致啊,说话声音也好听…” “滚,你就说我丑不丑。你再不说我就用刺针刺你啦!” “有点丑啊,你的麻子有些多…哎呀,不要刺我,麻了、麻了、完了完了,我要睡了…” 半个时辰后,元尾悠悠醒来。 “哥,我重新问你,我丑吗?” “不丑不丑,你很英俊的。那个包子铺老板瞎了眼,又老,所以我们原谅他吧。” “哥,你说真话的样子好可爱,我太喜欢你了。” “可是,我们还要赚银子。赶紧出去找活干吧!” 后来,两人又找到多家不同的店铺,可惜无一例外的遭到了拒绝。平心而论,元尾和木茴身材瘦弱,像两个没长开的孩子,而且衣衫褴褛,确实不讨人喜欢,找不到收留他们的人也在情理之中。元尾从小身世坎坷,对于这点还是看得开,木茴则不然,每次被人拒绝都像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呼天抢地,骂声不绝。 如此几天,两人一路之上积攒的兔子腿、野鸡翅、野山果已经吃的七七八八。即使骄傲如木茴,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适合这个巨镇。 又是一个一无所获的一天,木茴拽着元尾的衣角,在夕阳的余光里,在周围人们的白眼里,垂头丧气的向着那个古宅墙角走去。两个人的背影,说不出地萧瑟和落寞。 “来了来了…”还没等两人回到赖以度夜的墙角,一阵喧闹从那里传来。元尾定睛一看,竟然是七八个叫花子攻占了自己的寄身地。 “人间无情啊,就连叫花子都敢来欺负我,疯了、疯了,我要疯了,我刺死你们…”木茴早已濒临崩溃的状态,他原本蔫蔫的跟在元尾身后,言语间,手持两只麻槐刺针就想冲过去拼命。 元尾一把将他拦腰抱住,对方七八个人,其中有几个看着身强力壮。这样冲上去,明白着吃亏。 “你这个小娃娃,我们哪里欺负你?我们这是来送你们一场造化!”叫花子当中看着最为年老的那个白胡子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造化?”元尾和木茴都有些莫名其妙。 白胡子使了个眼色,身边的叫花子从怀里掏出两个白面馒头,随手递给两人。那馒头松松软软,好像刚出锅不久,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我观察你们好几天了,一直没吃过饱饭吧?吃吧!”花白胡子很大方。 元尾迟疑了一下,最终禁不住美食的诱惑,大口大口吞咽起来。木茴则秀气了很多,他将馒头外面的那层面条一点点撕下,递给元尾,反复检查了几遍,这才小口小口的吃下去。对于他们这样年纪的半大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一个馒头当然不够。花白胡子也不吝啬,又接连让人递过来七八个。 “咯!”元尾抚摸着肚皮打了个饱嗝。不错,这是他有生以来吃的最饱的一次。 “都吃饱了吧?那我们聊聊?”花白胡子始终笑眯眯的。 “好啊,聊什么?”木茴大大咧咧的坐下来。 “加入我们吧!从此有吃有穿有地方住!”花白胡子的话充满沧桑的诱惑。 “什么?你让我们当叫花子?你瞎了眼啊,像我这样亭亭玉立、玉树临风的富贵公子,你让我去当叫花子?”木茴像只被人踩了尾巴的猫,嗖的从地上弹跳起来。 “哈哈哈。有你这样的富贵公子!”叫花子们毫不留情的哄堂大笑。 元尾则显得冷静了很多,毕竟吃了人家好几个馒头,好话还是要说的“这位爷爷,谢谢你的好意,谢谢你的馒头。不过我们真不是叫花子,我们是来这里求医的。所以我们是想找个活干,赚些银子,然后找李郎中把我这条瘸腿治好,然后我们就回家啦。” 白胡子摆摆手,不让其他人继续嬉笑“我观察你们好几天了,这个镇子虽大,又有谁愿意雇佣你们呢?再说,做叫花子一样赚银子啊。你跟上我们三年五年,保证赚足银子去治病。” “三年五年?我们等不了那么久啊。我们还要尽快回家。”想着铃铛的处境,元尾内心像是被油煎一样。 “说你小娃娃没见过世面吧你可能还不高兴。找李郎中看病怎么也要几十辆银子。这么多的银子你做小伙计十年也赚不到!也就是当叫花子,赚银子才会更快一些!”花白胡子苦口婆心的劝着。 “老爷爷你说的都是真的?”元尾有些心动。对于职业、身份、面子这样高深的东西,他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如果当叫花子能够赚到银子,能够有吃有穿有地方睡,那为什么不去呢? “哥,你要去当叫花子就别说认识我。”木茴尖叫。 花白胡子不理木茴的阻挠,转而认真的给元尾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原来,花白胡子叫白鲟,是鱼王埠东片叫花子的头,手下有几百个兄弟,每天就是沿街乞讨,遇到人家举办红事白事,也跟随着叫好或者哭上两嗓子。虽然被人们所不齿,日子还算过的滋润,吃穿肯定缺不了,镇子上也有几处荒废的古宅,被他们占领成了自己的寓所,等到遇上红事白事,人家也会随手赏些碎银。如果混上叫花子群里的小头目,甚至不用自己出面就能整天吃香喝辣,逍遥无比。 白鲟人长的仙风道骨、满头白发、红光满面、圆圆鼓鼓的眼睛、高耸鼻梁,一把山羊胡子。如果不是满身的破烂衣服,去私塾里一站,一定会被误认为学识渊博的教书先生。他声音浑厚沙哑,透漏出岁月的味道,有着极强的诱惑力。 “白爷爷,如果我加入你们当叫花子,你能保证我赚到银子吗?我真的需要银子治病。”元尾有些心动。 “当然能赚银子,你要加入我们,你将成为我的关门弟子,我会把我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你,让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叫花子!”白鲟信誓旦旦的保证。 “元尾!我再也不理你了!”木茴有些气急败坏。 “木茴,我不会让你当叫花子。等我要到好吃的,好穿的,我会第一时间送过来。我不想让你跟着我挨饿…”元尾捏了捏他的小脸,爱惜的安慰。 “你…你铁了心把我自己扔在这里?好吧好吧,我的人生本来就是这么荒唐,当叫花子又有什么大不了。白老头,我也加入。不过我才不稀罕当你徒弟。” 看着木茴要追随自己,元尾当然高兴。 不过这一切好像都在预料之中,白鲟一直都是波澜不惊。像是一个胸有成竹的将军,最终领着元尾木茴在内的几个人大摇大摆离去。 后来,木茴曾经追问白鲟,为什么要亲自劝说自己,白鲟的回答让他又郁闷了很久“你们两个天生就是叫花子的命,一个丑、一个瘸,还自带了打狗棒,不当叫花子绝对是天地的损失。” 不管怎样,两人还是在鱼王埠留了下来。 特别是元尾,在白鲟的教导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明白了人情世故,学会了察言观色,掌握了二胡、琵琶、竹板的使用,甚至还能识文辨字。这一段生活,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元尾的个性。总之,经过几个月的洗礼,他已经成为一个合格的叫花子。 白鲟不愧是拥有“声望和地位”的人,轻而易举的成为了元尾的第一任生命导师,在他看似无意其实有意的卖弄下,元尾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元尾眼里,师父白鲟是个知识宝库,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竟然还知道男女之间的那些“琐事”,他时常感慨,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英明而又正确。 第10章开业大吉 一所荒废很久的古宅内,元尾睡的正香。 “元尾,起床了。你带几个兄弟趁早去刘家那里等着,今天人多,肯定能要到很多赏钱。”白鲟用打狗棍戳了戳元尾。 元尾睁开朦胧睡眼,屋外一片漆烟。土炕上木茴趴在自己身上睡的正香,初秋的凌晨,空气中已经开始弥漫凉意。木茴嫌弃土炕的坚硬的冰冷,缠着与他同睡,好在兄弟两人情真意深,又都是爱干净的人,睡在一起也算和睦。 “师父,天还没亮呢。”元尾嘟囔。 “懒虫,刘家布庄分店开业是个大事,全镇叫花子都盯着。特别是西片那群王八蛋,早就虎视眈眈。去晚了还会有你们的好处?!”白鲟胡子一翘一翘看起来很生气。 “好吧好吧,我们走。” 看着元尾开始起床,白鲟倒是一转身回到自己房间继续蒙头大睡。元尾无言,只好叫醒了木茴还有其他几个叫花子,摸烟奔向刘家。 元尾带领的大多是年轻人,因为表现出色又加上是白鲟的徒弟,元尾俨然成了他们的小头目。 “刘家真的有钱有势啊,光布店就开了几十家,附近几百里都被他们给垄断啦。” “是啊是啊,刘家小小姐好漂亮啊,每次见了我都会碰碰心跳,要是娶了她,这辈子不用愁了。” “据说那个刘小姐练过武,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名师学艺,是个刺玫瑰呢。不过,这样的玫瑰不管多扎手,我都喜欢采。” “我们都是叫花子啊,癞蛤蟆和天鹅的差别,你就不要做白日梦了。” “天好凉了,白爷他们在被窝里做春梦,我们这几个命苦啊。” 十几个人都是十几岁的年纪,匆匆的脚步里穿插着他们低声的讨论或不满。而此前的活跃分子木茴这次没有开口,他双手紧紧箍住元尾的一条胳膊,头靠在他的肩头,虽然还是被拖带着一起行走,人却依然沉浸在梦乡。 刘家布庄分店位于镇子偏南的位置,毗邻码头。为了此次开业,刘家显然花费了不少心思,早在几天之前已经做了详细的准备,比如门面的装饰、街道的清扫,还在门店对面搭起一个气派的戏台。 元尾一行动身确实比较早,等他们来到布庄分店,四周还是烟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那活动的正主,布庄分店里也是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 “哎呀,我们来早了嘛!白爷真是的,这么早就把我们赶过来。” “是啊,这里也没人施舍打赏我们啊。” 听了兄弟们的抱怨,元尾也有些气恼,但又不好带头质疑师父的决定。只得招呼大家在门口不远找了个干净避风的墙角,眼巴巴的等着天明。 没过多久,西面的大道传来杂乱的脚步。似乎验证了白鲟的担心,那正是西片的叫花子。双方似乎心有灵犀,来的也是十几个年轻人。看到元尾他们,对方领头的有些惊讶。 在鱼王埠,所有的叫花子分为东西两片。东片,也就是元尾木茴所在的这片以白鲟为首,西片的首领则是一个叫做乌年的人。据说白鲟乌年曾经是好朋友,多年前一起来鱼王埠闯荡,携手统治了整个镇上的叫花子界。后来因为意见不合,所以分裂为东西两片,从此不相往来。 上层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了叫花子们的情绪,东西两片的叫花子素来敌对,不管干什么都想要争个高下。这次刘家布庄分店开业,是叫花子讨赏的好机会,也是他们互相比试互相打压的舞台。 西片的小头目叫乌竹,是个四肢健全身体强壮的年轻人,这样优秀的身体条件沦落为叫花子,如果不是他懒或者傻,那只能归结为当世求生之难。 乌竹一行也是起了个大早,原本以为第一的位置非自己莫属,当他看到元尾,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喂,小瘸子,过来单挑啊。” 所谓单挑,就是两个人比着说些讨喜的话,耍点活宝。考验的是叫花子随机应变的能力,这在叫花子之间最为常见。比如看一个人不顺眼,就要约对方单挑。 “单挑个屁啊,白老头和乌老头都不在,挑给谁看?别瞎吵吵,都睡会吧。”木茴从睡梦中被惊醒,他嘟囔了一句,重新进入梦乡。 看着元尾这边的人都没有其他表示,乌竹有些无趣,想想木茴说的在理,于是也找了个自认为更好的位置席地盘腿坐了下来。 秋风里,那阳光来的格外晚。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一向极具领导精神和责任感的元尾都要沉沉入梦之际,布庄分店的大门吱扭一声打开,几个伙计鱼贯而出,看到门外两伙席地而坐的叫花子,他们并没怎么惊奇,只是揉着惺忪梦眼,低头干活。 开业的盛典要在太阳初升之时举行,寓意生意越来越红火,这早已成了鱼王埠的习俗。赶在日出之前把一切准备妥当,要干的工作还是比较繁琐。几个伙计忙着在门面上贴对联、挂灯笼;还有几个伙计在门面外搭起几个简易的货架,在上面挂了几匹样品布料。 叫花子们活跃起来,乌竹一行抢着帮忙贴对联,被伙计们嫌弃太脏。元尾则有更多自知之明,他带人抢着要过扫帚,一边洒水一边扫地干的很欢,只有木茴叉腰站在一边,置身事外像是布庄的东家。 人越来越多,大多是周围闲散的居民,贪图店家开业之后送些针头线脑。还有一些小商小贩,高举着零食玩具,逗弄人群里的孩子。 元尾带人穿梭在人群,叔父婶娘大爷大妈叫的亲切,偶尔也能从阔绰的看客那里得到几个铜板。 翘首期待中,布店里走出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他抱拳团团礼了一下“各位各位,多谢各位父老乡亲赏脸厚爱,一会我们分店就要开业了。我们家老爷今天特地邀请了县城马师爷、镇上里长朱大人、盛世粮仓的赵掌柜、回春堂的李神医、聚仙酒廊的陈掌柜等贵客共贺开业大喜。各位贵客出来后,还拜托大伙多叫两声好,咱们一起热闹热闹。我们掌柜的还请了刘家戏班给大家伙唱些小曲助兴,盛典结束后大家可以去聚仙酒楼吃饭,陈掌柜说了,今天酒钱一律八折优惠!” 管家话音刚落,人群里爆发出阵阵喝彩,那气氛一下热闹起来。 “这刘家真是有钱有势啊,连县城的官员都请来了!” “李神医平日里深居简出,今天竟然也来了,这刘掌柜面子不小哇!” “今天能免费看戏,还能去吃便宜的酒菜,好日子!好日子!” 元尾听到回春堂的李郎中将会露面,心里还是小小激动了一下。不过捏了捏怀里不超过五两的碎银,随即暗叹一声,不由的生出一丝紧迫感。他瘸着一条腿,更加殷勤的穿梭在人群,以求更多的好运。 “各位叔父大爷、大婶大娘,趁着各位大人还没到,趁着开业盛典还没开始,趁着戏班还没表演,我们哥几个抛砖引玉,给大伙表演几个绝活!”乌竹大嗓门压过众人的喧嚣,他抱拳向四周团团稽首。 “好好好!”叫好声此起彼伏。东片叫花子们有些懊恼,好像被西片占了便宜,他们不约而同去寻找元尾商量对策。 元尾也有些意料之外,不过转而释然,他召集了同伙低声耳语一番,然后静静等待乌竹等人表演的结束。 乌竹表演了一个变戏法。他源源不断的从一顶破帽子里掏出些破碗、铜锣、腰鼓等叫花子要饭的工具,最夸张的是竟然掏出一条长长的打狗棒。围观的人群发出阵阵喝彩,乌竹的同伴趁机捧了破帽子四处乞讨,一时之间得到了不少铜板。 元尾看着乌竹停下,立即占领了他的位置“各位各位,乌大哥说得对。抛砖引玉嘛,刚才他们的砖已经抛过,现在轮到我们的玉了。我们小兄弟几个来一段竹板,预祝刘家布庄的生意越来越红火。” 当下不由分说,打着竹板抑扬顿挫的唱了起来 “你不要说秋天凉,其实庄稼收满仓。 不要羡慕春光美,金秋富丽又堂皇。 今日有吉时,刘家开布庄。 天地降瑞旨,说是定兴旺。 财源茂盛东西南北滚滚来,达三江。 生意兴隆春夏秋冬天天忙,通四海。 …” 元尾声情并茂,竹板清脆响亮。每每唱完一句,木茴都会指挥其他小叫花子合音后三个字,就像一场大合唱,虽然尽是恭维刘家的客气话,周围人群听了还是感到心旷神怡,叫好声不绝于耳。 乌竹鼻子都快气歪,自己辛辛苦苦吸引了人们的注意,最终却是为元尾做了嫁衣。特别是元尾故意引用那句“抛砖引玉”,借机抬高自己,让乌竹气到吐血。 乌竹心里不服,还想在众人面前扳回一局,可是刘家布店已经鱼贯而出几个大人物,领头的是刘家管家,然后是刘家小姐,然后才是刘家掌柜、县城师爷等人。他们显然在店内已经听到了元尾的竹板谣,看向他的目光里有些赞许的味道。特别是刘家小姐,她指着元尾脆生生的说“小瘸子唱的不错!赏你的!”随即将一块碎银扔向元尾。 第11章香香刘小姐 碎银到手,凉凉的、沉甸甸的感觉从手掌传来。这块碎银,比元尾怀里所有碎银的总数还要重,他估摸着不会少于五两。 刘家大人物的出场自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原本观众们腾出来为叫花子表演的空地呼啦一下又被人群挤满,元尾等人自然也被淹没在其中。 抑制不住砰砰心跳,元尾刚想把那碎银放入怀里,却有人在后面拍了拍他的肩头,回头看时,却是白鲟。他笑眯眯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已经赶来多久“好小子,干的不错,把银子交给为师吧,为师给你存着。” 这样的情形在之前的几个月里不知道已经发生过多少次,只要元尾讨到银子,白鲟总会适时出现缴收,当然也会给他一些微不足道的奖赏,这次也是如此。 不管元尾心中多么不舍,但总不会去违背师父。白鲟银子到手,立刻眉开眼笑,他将银子放在鼻子下面狠狠的吸了一口,表现出一种无比猥琐的陶醉“香、真香!刘家小姐真香啊。” 元尾未曾感觉。这刘家小姐赏赐的银子除了重,还有就是一股子胭脂香粉的味道。也不知道这小姐涂抹了几斤香粉,轻轻一抓就在银子上留下味道。再从人缝里看到她白皙的精致娇容,元尾开始怀疑那是胭脂香粉涂抹堆砌的结果。 元尾下意识的把手放到鼻子底下,果然一股浓重的香味,那香味让他有些沸腾。 “我呸,香什么香!难闻死了!我只觉得刺鼻!洗掉,元尾你赶紧去洗掉!”木茴嚷着,抓了元尾就想离开,看方向,大概是要用滔滔银黛河的河水去冲刷元尾的双手。 “瞎胡闹,都给我在这里等着。一会刘家肯定还要赏钱,你两个走了,你们的那份赏钱不是白丢了?”白鲟面色一沉,像是能挤出水来的乌云。 木茴最终还是留了下来,他抓了元尾的手,使劲在自己衣衫上擦了不下十遍,直到再也没有一丝香味。 除了元尾,没人在意木茴的小动作,开业盛典已经开始,刘家之主开始讲话。 刘家之主刘乃杰,六十岁出头,中等身材,一幅精明能干的样子。刘乃杰在鱼王埠绝对是一个人杰,据说是白手起家,现在把持着方圆几百里地域的布匹生意,算的上是日进斗金。其人生也算美满,娶妻纳妾,光子女就有十多个,不过目前最疼爱的还是最小的女儿刘瑶,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刘家小小姐。 “各位各位!刘某感谢各位大人、各位乡亲能够来此共同见证我们刘家布庄分店开业盛况。正是各位大人的庇护,我们刘家布庄才能全心全意去纺线织布;正是各位乡亲的支持,我们刘家布庄的生意才能红火持久。我们刘家,也只有全心全意纺织出最好的布匹才能回馈各位的盛情。其实呢,这次开分店是我小女儿瑶儿的意思,在纺线织布方面呢,瑶儿很有自己的想法,这个分店就是她施展自己才华的场所。我相信,分店纺织的布匹肯定能够得到年轻人的喜欢,希望镇上的年轻人以后多来转转!” 刘乃杰中气十足,言语里有很大的魅惑性,惹得一片叫好声。其实他言语里透漏出这样的信息这个分店为刘瑶所开,任她折腾。 其后则是其他大人物的讲话,无一例外,都是恭贺开业,预祝生意兴隆。在这一点上,元尾可谓是把握很准,总体说来,好像这些所谓的大人物都在拾他的牙慧。 这些人里,元尾特别注意到了李郎中,一个强壮如屠夫的汉子,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从容不迫。 略过这段冗长的过程,最后出来讲话的是刘家小小姐刘瑶。刘瑶亭亭玉立,可能是练武的原因,高挑的身材特别富有张力,像一棵柳树,既站的稳又给人摇曳生资的美感。她瓜子脸、细眉大眼、高挺的鼻梁、粉嫩红唇,说起话来干净利落,有种连弩射出的快节奏。 “谢谢各位长辈、谢谢各位兄弟姐妹,这家分店以后就是我的地盘。欢迎大家经常来玩。多谢多谢!” 围观的人群里有不少青春少年,他们见了刘小姐,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激动,朝她挥舞着手臂,奋力呼唤“刘小姐,我一定常来光顾。” “刘小姐,我预定两丈彩绸!过两天给你送银子。” 也有一些富家子弟出言豪爽。 “刘小姐,这是纹银五十两,你先收好,至于什么样的布匹好,全凭你来推荐。” “我呸,五十两能买到什么好布?刘小姐,我这有一百两纹银,你收好……” 刘小姐叫人收了银子记了帐,又吩咐布店里的伙计将客人引进店内,而她自己依然留在外面招呼“各位,为了表达谢意,我在回春堂定制了一批香包。这香包内有的是香料,有的是银子。现在都送给各位,至于你们得到的是香料还是碎银,就看各自的运气了!” 话音刚落,店内走出几个彪形大汉,他们抬出一筐五颜六色的香包,像天女散花一样一把把撒向人群。这一举措无疑又将现场气氛推向新的,人们叫喊着纷纷去争抢。 看着女儿能够掌控整个场面,刘乃杰心里也是非常自豪,他哈哈一笑,引了那些大人物直奔聚仙酒楼而去。而布店对面的戏台上也有几个艺人,依依呀呀唱了起来,一时之间,整个布店保持了热闹的场面长达几个时辰。 这样热闹的场景也是东西两片叫花子乐意看到的,他们窜来窜去如鱼得水。不过元尾的运气好像用尽,他从人缝里抢到几个香包,但没有一个装了银子。 几个时辰过后,众人激情散尽,人群稀疏了不少,就连白鲟等人也失去了踪影。 “哥,把你抢的香包都给我!”木茴手里空空,高傲如他,当然不会去放下身段去抢些所谓的香包。 “呶,给你三个,我留三个。这香包可香了,回去后挂在床边,整个房间也都是香香的。”虽然没有抢到碎银,元尾也不怎么悲观。 “喂,我说都给我啊。我们要什么香包啊。本少爷身上本来都是香香的,反而是这些香包味道刺鼻,真不知道这样的东西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木茴却不领情,他一把抢过元尾手中所有香包,嘟嘟囔囔的抱怨不停。 “这位麻子小兄弟,我们的香包味道不好?”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元尾木茴回头看时,发现刘瑶牵了一匹火红色高头大马来到他们身后。曲终人散,刘家小姐本要回家休息,无奈木茴抱怨的声音太尖而且高亢,这自然引起了她的兴趣。 刘瑶十六岁,在身高上要比元尾高出一头,再加上所处尊贵地位,给人一种睥睨众生的感觉。 木茴当然不爽,他踮着脚尖努力向上拔高自己,语气里同样充满不屑“何止是不好,简直是恶劣。你家大人没教过你吗?鹅冠香本就霸道,凡人吸入太多容易激发,所以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添加兰芷、青蔻、黄粉三样苦、涩、凉性药草予以中和并激发其宁神静心效用。而你们却反其道行之,添加了麝香、蛇床子等同属性药材。用了你们的香包,人人都是大色狼。” 刘瑶脸上神色很精彩,由开始的不屑到怀疑直至最终的深信不疑。其实当初刚刚看到做好的香包,她也曾有所怀疑,毕竟那香味有些恶俗。但是出于对回春堂的盲目信任,自己并没有多想。 这批香包完全是由她负责,盯着裁缝做出香包后,她又亲自去回春堂下面的百草堂订制了这批香料。当然,刘小姐当初订制的标准不可能是激发,而是宁神静心。那么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百草堂堂主李农身上,她的一个疯狂的追求者。 回想起当初交货时李农脸上的笑意,刘瑶一阵阵恶寒,此时她所想到的就是去找李农算账,话说,从记事起还没有人敢作弄自己。 “小麻子,你讲的有道理。这是本小姐赏你的。额,还有小瘸子,早上你唱的那一段也不错,本小姐记住你们两个了。”刘瑶掏出一块碎银随手扔给木茴,又称赞了元尾,这才翻身上马哒哒哒而去。 第12章堂主的报复 回春堂分部百草堂内,李农正和几个小师弟围坐在一起。 李农,鱼王埠神医李雾的得意门生,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在药材方面的研究确实有着过人之处,据说就连李雾都曾经请教过他。 李农还有个外号叫百面书生,说他是书生,自然因为这人外貌文质彬彬,像是熟读诗书的书生;说他百面,则是因为对待不同的人他有不同的面孔。 刘家香囊内香料的小手脚正是李农所做。此时,他一脸严肃的正在百草堂内庭仔细听取身边小师弟的回报,当听到几百个香囊被分发一空,甚至刘婷自己都有留下一个随身携带时,禁不住阴测测的笑了。 还没等笑的尽兴,李农个人单间的木门咣当一声被人踢开,他正要咆哮发作,却发现来人是刘瑶,于是赶紧换上笑脸“瑶儿妹妹,今天你的布店开业,按说哥哥应该去贺喜,可是百草堂实在太多事情需要处理,所以才没有过去。妹妹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你去与不去还真的无关重要。我来找你是想问问,这香囊里的药材是宁神静心的吗?”刘瑶手里捏着一个香囊,像是捏了一只讨厌的虫子。 刘瑶性格外向,又从小习武,所以有些男孩子的气势。再加上刘家在鱼王埠的显赫地位,也养成了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李农脸上笑容不减,心里却咯噔了一下“当然,难道是我师父说什么了?” “李伯伯和我爹去聚仙酒楼喝酒,哪有时间管这些闲事!是一个麻皮小叫花子提醒了我,说这香包虽然香,但根本不是宁神静心的香味。不过既然你不承认,那我就去找李伯伯问个明白。”说完刘瑶扬长而去,她口中的李伯伯自然是回春堂的李雾。 看着刘瑶离开,李农的笑容逐渐冷却,等他转脸看向身边的师弟,那已经是赛过寒冬的冰冷“你去布店看看,到底是哪个叫花子坏了我的好事!我要让他知道多嘴的后果!” 打发了师弟离开,李农又在心里暗自嘀咕“这丫头肯定是去找师父,我得准备好说辞,把这烟锅推给别人。刘瑶,不要嚣张,你终归是我李农手中之物…” 李农是个聪明人,原本不会愚蠢到在师父眼皮底下耍些小花招,而且愚弄的对象还是刘家。但是可悲的是他看上了刘瑶,更可悲的是刘瑶对他毫无感觉。感受到了深深的挫折后李农乱了阵脚,他想用自己的所长,配置一些香料激起刘瑶的情欲,说不定会有自己的一丝机会,即使没有,也算是给对方的一个惩罚。 谁知道这个小小的花招竟然这么早就被发现,而且据说是给一个小叫花子所发现,这如何不让李农恼怒。 木茴和元尾自然不会知道刘瑶所经历的一切。 夕阳西下。 在回家的路上,木茴将碎银扔给元尾“银子给你,好好收起来别让白老头给发现了。等你攒够银子治好腿,我们就脱离白老头,哥哥带你浪迹天涯。” 元尾在木茴脑门上打了一巴掌“给我几两银子就成了我哥哥?银子算我借你的。等我治好腿救了铃铛,我一定赚钱还你。不过,说起来让人佩服,你是怎么知道这香囊里装的是什么?” “嗯?难道以前没跟你说过,我精通草木,几乎所有草木药性用途都藏在心中?” “当然没有说过。” “真的?” “绝对!” “那好吧,今天算是对你讲过了,你要记住啊。因为我喜欢草木,所以精通草木。” “就这么简单?” “你还要怎样?” “那为什么我喜欢刘小姐,怎么不会精通刘小姐?” “元尾你个色鬼,小小年纪竟然觊觎人家大小姐,别忘了你已经有个铃铛!要不然怎么说男人没有好东西。” “我只是打了个比方而已。再说,木茴你以后也是男人啊,难不成你永远不会长大?” 两人打打闹闹,虽然走的慢,但也不知不觉间那据点古宅近在眼前。 推开虚掩的大门,平日里嬉闹的叫花子一个不见,反而院子里站着几个陌生年轻人,他们穿着墨绿色长袍,左胸前白色丝线绣了个“李”字。 “嘿,小麻子回来了!”几个年轻人见到木茴便围成一个半圆包围过来。他们是李农派来的。在短短半个时辰就查到木茴,并能找到他的住处,不得不说李农的实力很强大。 “你们是谁?你们要干什么?”元尾一把将木茴拉倒身后,颤抖的问。 “我们是谁?百草堂知不知道?死瘸子,不想挨揍就滚到一边。今天我们要教训教训这个小麻子,让他乱说话。” “小麻子,识相的话赶紧跪过来,说不定我们兄弟几个会下手轻一些。”李家年轻人胳膊抱在胸前,戏谑的看着两人。 “想必那蹩脚的香囊就是李家人配置。原来是恼羞成怒啊,是不是被那刘小姐骂了个狗血喷头啊!”躲在元尾身后,木茴嘴里不闲着,跳着脚对骂。 “小麻子你知不知道今天你就是死在你的嘴上!有些话你不能说,说了就要付出代价。”领头的年轻人撸了撸袖口凑上前。 “各位大哥各位大哥,我弟弟还小,童言无忌啊。如果得罪了各位,我代他给各位赔不是。请各位大哥高抬贵手!”元尾见势不妙,知道眼前又是两人吃亏的情景,于是赶紧说些好话。 古宅大院是叫花子的据点,那废弃的小姐绣楼就是白鲟的老窝。按说院子里此时不该如此寂静,难道是师父带领着所有人出去乞讨还没有回来?元尾思索着,他示意木茴逃走。大院里废弃的花园很大一片,要是钻进假山丛林,一时半会还很难找到。 木茴却有所依仗,他早就恨透了李家之人,自从上次在正骨堂被人胖揍,他时刻想着复仇,因此趁着斗嘴的功夫,那些麻槐刺针已经悄悄的藏在掌心。 “你给我滚开吧!”李家领头的年轻人一把将元尾摔倒在地,径直冲着木茴而来。地上的元尾却顺势抱住他的腿,声嘶力竭的嚷着让木茴逃走。 其他几个年轻人当然不会袖手旁观,他们张牙舞爪直冲木茴而来。顷刻之间,已经有几双大手抓在木茴肩上、胳膊上。木茴这次倒是冷静,借助衣袖的掩护,将麻槐针刺狠狠扎进那些人的手背。 “哎呀,小麻子用什么扎我…麻了麻了…” “哎呀,我也被扎到了…” 惊叫声里,几个人相继软绵绵的瘫倒在地。其他人不明所以,他们实在想象不出眼前这个营养不良的十岁小麻子有什么危险,当然,大意的他们同样被刺中麻翻在地。 这一幕极大的震惊了领头之人,他的腿还被元尾死命的抱住“你、你、你将他们怎样了?” 这些人毕竟不是枪杀掠掳的凶猛之徒,只是仗着李家势大,平日里做些凌强欺弱的坏事,一旦遇上真正的刺头,也只是些将尿洒在裤裆里的懦弱之辈。 木茴走过来将针刺扎在他的手臂,一边解释说“我就这样扎了他们一下啊。这也没什么,只不过是昏睡半个时辰而已。啊,不对,这次我扎的厉害,应该能睡一个时辰。” “你、你、你…”一句话没有说完整,那人也瘫软在地。 木茴将地上的元尾搀扶起来,他的脑袋上已经布满了鞋印,鼻子流血,脑门上老大一块乌青。 “我的哥,你就不会逃啊,硬拿脑门往人家鞋底钻!”木茴抱怨着,并不感恩于元尾对自己的维护。 “我不是瘸嘛…别说我了,这躺了一地的李家人怎么处理啊?” 还没等木茴发表自己的见解,假山后面站出几个身影,却是白鲟等人“咳咳,我说元尾啊,你们两个可是闯祸啦!” “嘿,我说白老头,你脸皮真厚啊。看着自己的徒弟被打成猪头,自己带人躲在阴暗角落就是不敢出来,有你这样的师父吗?”木茴为元尾抱打不平,别看他年龄小,言语却一针见血的尖锐。 那些从假山后现出身影的叫花子们有些脸红,毕竟元尾挨打真实的发生在自己眼前,他们也确实不敢出来相助。白鲟却没有丝毫愧疚“元尾啊,这事怪不得我们。李家是鱼王埠的大户,师父我可不敢与他们作对。你看,我们有几百个弟兄,我要是出来帮你,这几百个弟兄以后的生活就成了问题。要怪啊,就怪你们不开眼惹了李家!” 听了白鲟毫无根据的辩解,木茴几乎暴跳“你这个不要脸的老头,竟然也不问问这事情的起因经过就怪罪我们,我扎死你算了!” 元尾赶紧将他拦腰抱住。 白鲟确认了自己不会受到威胁,这才大胆的继续发号施令“你们去给李家报信,就说元尾木茴毒倒了李家子弟,让他们过来领人。还要告诉他们,元尾和木茴也已经畏罪潜逃,没留下任何踪迹。” 木茴在元尾怀里继续挣扎,却始终逃不出他的臂弯。元尾心里也苦,这几个月的相处,他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有友情有亲情,被人照顾被人管辖,这所有的一切一切他都无法割舍。但是他也明白,白鲟所担心的并不过分,叫花子本来就是最最底层的所在,如果惹恼了李家,还真的无法在这里混下去。 “师父,那我们走了。”元尾有些哽咽。 “走吧走吧,沿河向东走。也有个镇子,也有个名医。这是我的几件旧衣服,送你们以后穿吧。”白鲟从怀里掏出一个破包裹扔过来,催着他们上路。 第13章刘三少爷 在白鲟的催促下,元尾和木茴离开了古宅。 元尾百感交集,对于白鲟,他分不清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在最困难的时刻是他帮助了自己,而在危机来临,也是他第一时间划清了界限。小小年纪,元尾已经能够感受到人世间诸多的无能为力。 相比而言,木茴则要洒脱的多“白老头,你给我等着,等我长大了,看我回来怎么折磨你。你们也给李家带个话,我木茴记仇,总有一天他们会后悔他们的所作所为…”他还想宣泄什么,却被元尾半拖半拉着离开了。 夜色初上,街道上人影稀少了许多。元尾木茴两人专门走那荒僻狭窄的小巷,就怕被李家人堵住退路。 “白老头真是可恶,两件破旧衣服就打发了我们。要知道这几个月我们给他赚了不少银子,应该快有一百两了吧?话说我们两个还真是叫花子中的天才啊。”即使算是逃亡,木茴也不闲着,他压低了声音,不满的嘀咕。 “师父还是不错的,我知道此事他也是无能为力…哎呀,衣服里是什么?”元尾一边为师父辩解,一边去看那破包袱。包袱里确实有两件长衫,破破烂烂的失去了原来的颜色,让元尾吃惊的是长衫里还包着些什么,他使劲一抖,两个银锭咣当掉在地上。 元尾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银子,但他能估摸出轻重,这是两个五十两锭,也就是说,在这个不起眼的破包袱里竟然藏了足足一百两银子。 “坏了坏了,师父肯定给错包袱了。这应该是他的家底,我得给他送回去!”元尾将银子重新包起来,转头就往回走。 “你傻啊,这明明是白老头心里过意不去送给你的好不好啊。一百两银子藏在包袱里,也只有你个傻瓜才会觉察不到。”说着,木茴抓住元尾的长发将他拉了回来。 “真的?这银子真的是师父送给我们的?”元尾还在将信将疑。 “你长点脑子好不好啊,白老头根本就是个老油条,他怎么能给错了包袱!” “也是啊。师父对我们太好了,竟然给了我们一百两银子。木茴,以后你也不要抱怨了,这几个月我们哪有给师父赚来这么多银子!” “好了好了,快把银子收起来吧。区区一百两银子而已!” 知道白鲟袒护着自己,元尾心里暖暖的,脚步不由的快了许多。 鱼王埠东门,几十个壮丁举着火把,把整个街道照的通亮,他们一字排开分列镇门两侧,像是等待着某人的归来。 看着他们一身烟衣打扮,胸前也没有绣上什么字样,估计不是李家的人。元尾和木茴放心不少,犹豫了很久还是大着胆子直奔他们而去。 “哥,这些肯定不是李家人吧。”木茴声音里有些颤抖,如果真的是李家人,他的刺针断然不能麻倒他们所有,一顿皮肉之苦在所难免,说不定还有生命之忧。 “不会不会。” “万一是李家人,一会你就变成山虎,驮着我冲出去。我真的不想挨揍!” “嗯嗯。你就放心吧,我就是拼着死也会护住你。” 两人边说边走,说来也巧,就在他们即将靠近镇门,外面哒哒哒跑来一队人马,大约几十人的样子。领头的是个中年汉子,强壮的身材、鹰隼一样的眼睛,一把长长的寒铁刀斜斜背在身后,浑身散发出一种震人心魄的霸气。如果元尾和木茴看到这样的面容,肯定会想起这人就是他们曾经救治过的断腿人,可惜此时两人正低着头赶路,生怕被人认出自己。 “三少爷回来了!三少爷回来了!”那些等候着的烟衣人壮丁看到来人非常兴奋,纷纷振臂高呼。 中年汉子虽然满脸风尘,看着迎接的众人也是露出欣慰的笑容,他刚想说什么,眼睛无意之间看到了元尾木茴的身影。其实这两人身材矮小,又是一身标准的叫花子打扮,在夜色里确实不是怎么显眼。但对于这个中年男人,元尾那瘸着的右腿、手里的灰烟色骨杖,像是一条闪电划破夜空一样刺眼,他有些颤抖“那个瘸腿小兄弟,你停下…” 本来战战兢兢的元尾木茴,听到那人的声音,几乎吓破了胆,拔腿就跑,就连变成山虎的本领也忘到九霄云外,元尾那瘸着的左腿,一瘸一拐的更为明显。 “别跑别跑,恩人是你吗?”中年人吃了一惊,用更温柔的声音轻声呼唤,生怕元尾又一次消失在自己视线意外。这个小瘸子,他已经找寻了半年有余,毕竟,自己腿里还有他当初埋下的藤条! “恩人?”元尾和木茴同时放慢了脚步,听对方的声音好像没有什么恶意,再说恩人这个词语非常敏感,要是扯上关系,说不定是场好事。 中年人来到两人跟前,一眼认出就是元尾救了自己。他牢牢抓住了元尾胳膊,元尾胳膊上立刻传来铁石般的力道,要想从中逃脱,估计是难以上青天。 “小兄弟,真的是你啊!苍天有眼,让我有机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中年人不顾身份的大喊大叫,完全不管身后那些随从疑惑的目光。 原来,这中年人叫刘历,正是做布庄生意的刘家三少爷,小小姐刘瑶的三哥。刘历也是自小习武,在鱼王埠也是声名显赫的人物。刘历在刘家负责押送货物钱款,这次就是外出送货归来。而上次则是运送货物被人惦记埋伏,险些就没了性命,好在元尾及时伸出援手。 此时,如果元尾还不能认出眼前的刘历,那只能说他有问题。毕竟他所救治过的,除了眼前这人,其他全是山兽。 “这位大哥,当时救你只是顺路,没什么大不了,那个,今天我们还有急事,就不和你聊天了。”说着,元尾就想挣脱了离开。 “小兄弟,你这话说的。在你这里或许是小事,但在我刘历身上,那可是生死大事。今天,我必须请你们两位去我家,我要好好感谢你们!”刘历哪能放任他离开,这几个月里,他的伤势虽然痊愈,那条断腿也已经行走如常,只是当初元尾埋在里面的几条藤条,像是心头之刺,让他不得安心。 “刘大哥,我们真的不能在这里呆下去,抱歉抱歉…再说刘大哥你也要离我们远一些,可别连累了你…”元尾诚恳的解释。 “嗯?看来小兄弟遇到什么麻烦了?别害怕,在这鱼王埠,还没有敢为难我刘历的人,也没有敢为难我刘历救命恩人的人!”刘历看出了些什么,但依然不放手。 “刘大哥是镇里布店的人吗?”在一边看了很久的木茴突然问道。 “当然,这是我们刘家三少爷,他跺跺脚,别说在这鱼王埠,就是方圆几百里,都要颤三颤。”刘历那些随从们早就不满,纷纷解释刘历的地位。要知道刘家三少爷向来是嚣张的主,哪里看过这样细声细气的说话,温柔程度的都赶上三少奶奶。要是刘历面对的是长辈,这还可以理解,可面对的是两个小叫花子,那就让他们觉得不忿。 “刘大哥你跟我来这边说话。”木茴证实了自己的猜想,拉了刘历避开那些随从,把自己和元尾的遭遇简单说了一遍。 “还有这种事!这真的是李家子弟做的?真的是因为你揭穿了他们愚弄我小妹的伎俩吗?不管怎样,要想对我恩人不利,我打断他们的腿!”刘历虽然有诸多不解,但还是拍着胸脯保证了他们的安全,毕竟,目前他的第一要事就是让元尾将那些藤条从他皮肉里取出来。 不由分说,刘历将元尾二人请回刘家。其中,两人权衡了方方面面的利弊,确认自己是安全的,也就没有过分拒绝。 刘家大院。 平日里,元尾木茴不止一次路过这座大院,那高耸的院墙、恢弘的门楼让他们赞叹不已。特别是元尾,从未想过有一天能够进入这个大院,而且还是被人请了过来。 刘历吩咐下去,早有家丁准备了厢房让元尾两人安歇。至于刘历,因为还要跟父亲汇报这一行的收获,所以独自离去。 第14章翩翩少年 这一夜,元尾木茴睡的很香,切不说累了一天,仅仅是那干净的房屋、柔软的被褥,让人觉得如果不狠狠睡上一觉就是暴殄天物。 “邦邦邦”门外传来敲门声,元尾把木茴的大腿从自己胸前移开,下床拖拉着布鞋去开门。 门外站着两个小丫头,俏生生的,和他差不多年纪,两人都是丫鬟打扮,手里捧着两套干净的衣服。 “呀,你不是那个小叫花子吗?” 小丫头认出了元尾,毕竟他的特点是如此的鲜明,让人过目不忘。 “春纬,你胡说什么。忘了三少爷的吩咐了!”另一个小丫头赶紧打断她的话语。就在刚才,三少爷亲自吩咐她们两个,伺候屋里的两位沐浴更衣,然后请到三少爷的院里。 那个叫春纬的小丫头明显吓了一跳,赶紧严肃起表情,看了另外那个丫头一眼,这才齐声说到“春经春纬伺候两位公子沐浴更衣。” “原来你叫春经啊,那么你就是春纬了,我叫元尾,就是个叫花子,我们以前见过啊。我可不是什么公子。” 两个丫头中,春经明显稳重了许多,而春纬则更活泼,看到元尾并不仗势欺人,两人都是放心不少。毕竟作为丫头,受人欺负是常有的事。 “你的衣服有些破了,三少爷让我们伺候你们换衣服。一会会有家丁把木盆抬过来,等你们沐浴更衣完了,我们再带你们去见三少爷。”两个丫头进屋放下衣服,看到床上依然昏睡的木茴,忍不住低头轻笑。 “你们先出去回避一下,我这兄弟睡觉姿势实在不好看。我这就叫醒他。” 元尾推搡了好久,直到拿着头发戳木茴鼻孔,这才让他哼哼唧唧的醒来。这时候也有几个家丁将两个装满热水的浴桶抬进厢房,屋内顿时雾气弥漫,如同仙境。 “浴桶!热水!这两个东西好像离开几百年了!想不到这里还能遇见!”木茴惊喜的呼唤一声,衣服都来不及脱掉,一下跳入桶里。 元尾看着心痒,他让家丁们带上房门,自己脱了个精光,这才跨入浴桶。他本是爱干净的人,奈何沦落为叫花子,虽然也经常收拾自己,但迫于环境限制,几个月来还是脏到无法直视。 他将整个身子沉入热水,那有些烫人的温度携带着不知名的花香沁入毛孔,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块肌肉都以最大程度的舒展,那份惬意,无法言表。 “门外的,再抬两桶水过来!”木茴大叫。 “为什么还要两桶?”春纬在门外不解。 “水脏了!”木茴无奈的回答。元尾低头,可不是嘛,那水面上已经漂浮了灰白色的一层,毕竟两人太脏了。 门外的丫头们捂嘴偷笑,但还是叫人又抬了两个浴桶。半个时辰以后,元尾率先穿戴整齐。刘历还算不错,叫人送来的衣服也不是下人的装饰。元尾本来模样清秀,穿了一套富家公子哥的衣服,气质立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由一个破落的小乞丐变成了翩翩少年。当他走出厢房,两个丫头似乎不敢相认,迟疑了半天,这才怯生生的凑上前。 “元、元…元公子,你长的可真好看,可是一走路就露了馅。”春纬活泼,说话好像也不经大脑,惹的春经在她后面直跺脚。 “我哪里是什么公子啊,你们叫我元尾就行,尾巴的尾!” “那可不敢,三少爷再三强调,一定要对您恭恭敬敬的。”春经赶紧接过话来,她怕春纬再说些什么,惹恼了对方。 说话间,木茴也穿戴整齐走了出来。相对于元尾,他要逊色很多,毕竟那满脸的大麻子,无法让人将他与英俊二字联系到一起。木茴却不自知,他迈着方步,高傲的抬着头接过春经的话头“吆,那刘历还不错!没忘了我们是他的救命恩人。你们两个小丫头片子,前头带路,本公子要看看他是怎样报恩的。” 刘历为人精明,做事稳重,他一早便去寻了小妹刘瑶,了解了香囊一事的经过。 当时刘瑶去找李雾,却遇到了自己的父亲。在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后,刘乃杰让女儿不要深究,就当做年轻人之间的玩笑,一笑而过。刘瑶虽然不忿,但还是听了父亲的劝告。而至于元尾他们所说的李家之人的报复行为,她更是一无所知。 刘历了解了一切,他认为其实这是个小事,如果此事主谋真的是百草堂堂主李农,那也得给自己个面子,毕竟此时大事化小,也没给他造成什么不良的影响。想到此处,他便有了主意。 元尾和木茴被两个丫头领着来到刘历的院落,刘历和刘瑶早已等候在那里。看了两人的穿着,刘瑶蹦跳着迎上来“人靠衣裳马靠鞍,小叫花子摇身一变成了公子哥。不过,小瘸子你长的真不错啊,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还没等刘历说些什么,一边的木茴不乐意了“我说刘小姐,他好看,难道我不好看?”说着,木茴原地转了个圈,像只骄傲的公鸡。 刘历苦笑不得“好看、好看,你两个都好看。小妹你别口无遮拦。这位是元尾元公子、这位是木茴木公子,他们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刘历不傻,无时无刻的给他们带着高帽,因为他知道元尾的医术,而且还要求着人家取出自己血肉里的藤条。 “哦——,是两位公子啊,刘瑶见过两位公子!”刘瑶爱闹,她假装恭敬,实际已经笑出声来。 刘历无奈,只有装作看不见,客气的将元尾木茴两人请进客厅。 “元公子…” “刘大哥,你就不要称呼我为公子了,我本是叫花子,你这样称呼我还真的不太习惯…” “那好那好,以后我就叫你元兄弟,你也跟瑶儿一样叫我三哥吧!” “三哥!” “好好好,哈哈哈。元兄弟,其实呢我硬把你请回来,还是想请你帮忙把我腿里的藤条取出来。” “藤条?还没取出来吗?你没有去看别的郎中?对了,镇上不是有个李神医吗?你怎么没有找他?”元尾有些意外,在他的想象中,断骨接好后应该立刻去掉藤条,那毕竟是外物,藏在骨肉里没有什么好处。 “回春堂李家和我们刘家是世交,我当然去找过李伯父。但是他老人家只会正骨,对于这剖肉切骨之术却不精通。”刘历老实回答。 元尾却有些失望,当初之所以在鱼王埠停留,就是因为木茴说李雾能够医术高明到长骨生肌,然而现在却听说他竟然不能剖肉切骨。 木茴听着不妙,也不敢去对视元尾的目光,假装欣赏墙上的字画,远离了两人。 元尾无法发作,只得意兴阑珊的应着“既然如此,那去找把锋利的小刀,我给三哥取出藤条。” 看着元尾卷起袖口就地开工,刘历吓了一跳。他是练武之人,日常与人争斗,枪伤刀伤也不少见,但是想到被元尾在这客厅里拿刀割开肌肉,心里还是有些发毛。既然现在条件允许,他还是想要更加稳妥些“不忙,我们先吃早饭。然后我带你们去找李伯父。李伯父虽然不能剖肉切骨,但是也经常缝合伤口,医术器具、止血药物齐全,正好为我所用。再说李伯父对你敬仰依旧,早就想见你。这次正好实现他的愿望。” “去李家?”元尾顾不上失落,被人踩了尾巴一样从椅子上弹跳起来,他和木茴之所以想要逃离鱼王埠,可不正是因为得罪了李家。 “正是李家,元兄弟不要害怕。这次我们去,正是给那些对你不利的人看看,有我刘历在,看谁敢动我的兄弟!就是李伯父,也得给我些面子!”刘历不怒自威,有那股舍我其谁的气势。 元尾将信将疑,也只得吃了早饭,这才跟着刘历骑马打道,来到李家回春堂。 第15章原来是魇骨 李家回春堂。 神医李雾正在他那宽敞的诊室里看书。说是诊堂,其实大多数时间被他当做了书房,毕竟像他这样的地位,需要亲自出面诊治的人,已经少之又少。 李雾,虽然长的五大三粗,面如屠夫,却是崇尚针石药剂,认为药剂可以应对所有疑难疾患。 半年前,半死的刘历被抬到他的跟前,那满身的伤口着实让他吃惊不小,特别是腿上的砍伤,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可是几个月过去,刘历完好如初,那条断腿,除了密密麻麻的缝合痕迹,几乎看不出不同,当然这其中的功劳他占了很少,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刘历嘴里的小瘸子。 而据刘历介绍,那个救治他的人是个十多岁的小瘸子。这让李雾起了惜才之意,如果将这样的人招揽到自己回春堂,那可是不小的收获。可惜,任凭刘历找寻了许久,那个小瘸子依然没有出现,李雾也逐渐淡了好奇之心。 “师父,刘家三少爷求见!”一个小徒弟敲门进来通报。 “刘历?让他进来!” 不久,刘历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李伯父,你猜不到我把谁找来了。” “呵呵,刘历啊,在伯父面前还卖关子!” 说话间,刘历刘瑶兄妹带着元尾和木茴踏入诊堂。 “伯父,这就是当初救我的小兄弟,元尾!” “救你?元尾?”李雾一时没有明白过来。 当着元尾的面,刘历不好明说小瘸子,毕竟之前与李雾谈起那场遭遇,都是称之为小瘸子。刘历只得耐心解释“就是半年前给我接骨疗伤的那位啊。” 李雾恍然大悟,不过看着眼前这个拄着骨杖的俊俏男孩,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这位就是元公子?老夫久仰大名啊。” 对于这位神医,元尾则有些木然。自从听说李雾不能长骨生肌,元尾已经没有了之前强烈拜访求诊的念头。之所以跟着刘历前来,完全是想借用李家疗伤器具,取出之前种下的藤条。 看到元尾平淡的神情,李雾倒是不怎么在意。既然真的医术高超,狂妄一点也算合理,更何况对方只是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只是他哪里知道元尾并不是狂妄而是失望。 听说了刘历一行的目的,李雾眼前一亮“在回春堂剖肉正骨是我回春堂的幸事。元公子,能不能让我儿李矫观摩你的治疗过程?” 整个回春堂,对于剖肉切骨之术确实并不精通。正骨堂堂主李矫,也就是李雾的大儿子,虽然在正骨方面造诣深厚,但是缺少高人的指点,在剖肉切骨方面也是一片空白。既然现在有一个现实案例,不去观摩总是损失。 元尾没有异议,刘历也是如此。 诊堂内,刘历平躺在宽大的诊床上,有些激动又有些恐惧“伯父,给我找块毛巾咬着,我怕痛到喊出声,让大家笑话。” 围观的人有刘瑶、李雾、李矫,当然还有木茴。 木茴眨了眨眼睛说“原来你也怕疼啊?我哥可一直说你硬气,上次接骨的时候没有喊一声痛。你要是真的怕疼,我有些麻针卖给你,怎样?” “麻针?那又是什么?”李雾有些茫然。 “就是这个喽!”说着,木茴拿出麻槐针刺,在刘历小腿上轻轻刺了一下。 “这是什么?哎呀…哎呀…麻了!”刘历的反应说明了一切。 元尾赞赏的看了一眼木茴,他还真没想到这麻槐刺能有这样的妙用,不过既然刘历暂时失去了痛觉,那正是他动刀的好时候。 回春堂的刀轻便锋利,元尾手起刀落,刷刷两下已经在刘历大腿上割开两条极深的血口,只是这位置拿捏的很准,完全避开了筋肉里面的血管,因此流血并不多。筋肉翻开,露出的并不是白骨,而是血红的几根藤条。当初也正是这几根藤条,将已经断开的腿骨固定起来,这才能够重新长合在一起。 藤条依然是当初的样子,排列非常整齐,看来刘历在养伤过程中并没有剧烈的运动。元尾小心的挑断缠绕在藤条上的树皮,那些藤条依然没有散开,经过半年多的肌肉生长,那些藤条已经完全变为红色并与血肉粘连在了一起。小心的将那些藤条分离,又仔细观察了腿骨的长势,元尾这才放下心来。 “三哥,你的腿骨恢复很好,可以说是已经完全康复。”元尾安慰刘历。 由于木茴针刺的较浅,刘历只是下半身失去了知觉,思维还算清晰,当他听到元尾的诊断,内心涌起感激之情,想要结交元尾两人的念头更加剧烈。 元尾麻利的取出藤条。 切口的缝合相对简单,因为没有血管神经以及肌肉的横断创伤,只需缝合表面肌肤即可。 这一切,进行的极快,仅仅耗费了一袋烟的功夫,这其中甚至没有用到任何的药物。 元尾落了最后一针,并在那切口末端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几人长长呼出了一口气,对他的佩服之情浮于脸上,特别是刘瑶,甚至激动的拥抱了他。 “李前辈,这套刀具我用着十分顺手,不知道能不能从您这里买一套。”元尾收拾着刀、针线等工具,爱不释手。而且当前自己怀里有一百多两银子,也算有些底气。 “元公子说的哪里话,这工具你尽管拿去就是,还说什么卖不卖。再者,如果看的起老夫,你就跟着刘历他们喊我伯父好了。”李雾也早有结交之心。一边的刘瑶心里暗自后悔,这元尾在鱼王埠已经有一段时间,自己却不知道他有这样的本领,如果早早招揽,对刘家也算是一份力量,好在现在招揽也算及时。 “那就多谢李伯父了!”元尾乖巧的重新见礼。 李雾非常高兴,他亲切的拍了拍元尾的肩头“元尾,我们初次见面,十分投缘。刘历这边应该还要休息片刻才能移动,不如我们两个去另外的诊堂聊一会,伯父还有许多疑问想要请教。” 元尾毕竟只有十几岁,但他刚才的诊治异常熟练,那种轻松和自如超乎了他的年龄。李雾怀疑在他后面是否有一个更加高明的师父,如果能够结交,当然也是幸事。 两人在另外一间诊堂落座。 “元尾,你的医术是哪位高人教的啊?”李雾亲自递上一碗茶水,看似自然的问。 “医术啊,算是我爷爷教的,其实还是我自己琢磨的,久病成医嘛!”元尾也不算怎么拘谨。 “对啊,老夫一直疑惑,贤侄的腿好像不能弯曲,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我的膝盖骨有些异常而已。”元尾淡淡的说着,心里却嘀咕说了你也无能为力。 “哦,那怎么不矫正啊?依照贤侄的医术,这应该并不困难。” “唉,可这并不是一般的骨头啊,我矫正不了。” “竟然还有这样的骨头?那是什么样子的?我从医几十年,即使没有见过说不定也曾经听说过。”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元尾心里一动,即使李雾无法解决说不定也听说过解决的方法。他卷起裤腿,露出僵直的右腿“不知道李伯父有没有听说过一种烟色的巨大膝盖骨,而又像藤蔓一样四下生长出烟色脉络?” “烟色巨大膝盖骨?烟色脉络?…”李雾敲着脑袋冥思。 元尾心跳加速,暗自庆幸没有贸然离去,说不定这次李家之行会有收获。 半响,李雾起身匆匆离去,而又匆匆而来,他手里拿着一本古旧帛书。李雾小心的将帛书摊开在案几,书页由名贵绢帛制成,只是年代久远,那绢帛有诸多的破损。 “这是我家祖传医书,好像对此有所记载,对了,就在这里…”李雾小心的翻动帛书,在最后一页真的发现了相关内容。 “…骨之疾患,最为诡异者,无名墨骨,形如髌骨,发烟色脉络,蔓延全身,交相缠绕,不可除。见诸弃儿幼童,腿残… …此骨貌丑,如梦魇缠身,毁其身、坏其运,窃以魇骨为其名… …探稗官野史,万余年前,魇骨现…” 文字后面,还附了一幅图,那墨骨长在某个人的膝盖上,从墨骨里牵引出大量烟丝,脉络一样蔓延缠绕了全身骨骼。 好在元尾跟着白鲟学了不少文字,因此也能勉强读懂,他长舒一口浊气,这才明白,原来自己腿上多出来的叫做魇骨。 李雾看他神情,不禁有些疑惑“贤侄觉得你腿上之骨就是魇骨?毕竟树上所说之骨极为罕见,万年来也只出现了一次。” 元尾默默脱下长衫,露出胳膊、身躯上一道道疤痕“我亲自看过,这烟骨所发烟色脉络就是蔓延了全身。” 第16章修仙除魇 看着眼前年仅十岁出头的元尾,李雾也有一丝怜悯,他指着遍布全身的伤痕问“这是你爷爷剖开你的皮肉时留下的?” 元尾黯然“我爷爷死得早,这其实都是我自己弄的。” 李雾突然明悟,元尾所说的久病成医,他的那高明医术,竟然都是在自己身体历练而来。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为了自己的病患,竟然要切开身上的血肉,而且看那密密麻麻的血痕,颜色深浅不一,应该是切开了多次。李雾脑海突然浮出这样的画面一个倔强的男孩,手持利刃切开自己的血肉之躯,在露出的森森白骨上仔细,而那白骨之上,则缠绕了无数烟色脉络。 眼前的这个少年,心性之坚实为罕见,即使李雾,也是暗暗佩服,而之前那些怜悯更是来的毫无根据。 “其实,我从家乡来到鱼王埠,目的就是求医,希望有人能够治疗我这条瘸腿。其间,也曾经听到过伯父您的大名,您也曾是我的希望…不过,看来希望渺茫…”元尾有些恍惚,自从铃铛被许配给别人,自己从未这样渴望像正常人一样两腿行走,而如今这个希望已经破灭,这让他无法接受。 “说来惭愧,我在很小的时候经历了一场变故,因此双手会不经意间颤抖,在剖肉切骨方面没有成就。不过,如果你腿上那块烟骨真的是传说中的魇骨,我倒是认为,确实无法祛除…” 元尾眼圈一红,似有眼泪落下“要在以前,我并在意瘸与不瘸,只是、只是…我需要正常人的模样,去让长辈放心,我也能如正常人一样…结婚、生子。所以,我还是要去求医。我师父曾经讲过,鱼王埠东方,还有一个镇…” 看了元尾的执着,李雾心里一动,有了一个主意。 他深深的叹气道“元尾,其实我要说的是,普天之下的凡人,没有人能够帮你去除这魇骨…除非…除非修炼成仙人。” “仙人?凡人能够修炼成仙?”元尾满脸疑惑,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两季山巨虎断云的身影。 “当然!”李雾满脸向往之情“伯父我虽然愚钝,但也算见多识广之人。很多年前,我曾经医治过一个要死的人。那人祖上曾经有人修仙,为了报答救命之恩,那人把他祖传修仙秘笈送给了我。这修仙秘笈中提及,修仙者修炼到一定境界后能内窥自身之体、脱胎换骨、将尘世间的凡胎肉体升华为仙体。而那仙体能够不死不灭、随性变幻!如果你到了那种程度,我想,去掉那区区魇骨,应该不算什么难题。” “李伯父你说的都是真的?既然您拥有修仙秘笈,那您一定也是修仙者啦?”元尾语速极快,刚才李雾的一番言论,就像那烟暗中的一束,带来了无穷尽的希望。 “呃…我不是修仙者…”李雾满脸愧色。其实,刚才他的言论,过分的强调了修仙的神秘之处;而故意的忽略了修仙之艰难。 诚然,几十年前有个病人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送他一本修仙秘笈。不过那本所谓的修仙秘笈只是残卷。得到秘笈之时,李雾欣喜若狂,将其全身心投入到了修仙大业之后,这也造成了其医术的停滞。然而几十年过去,李雾一无所成,他也逐渐了解,这修仙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去修,而有个必要前提,那就是必须拥有修仙者的资质。悲哀的是,他李雾没有这种资质。 修仙者的资质,李雾并不了解,他只是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朦胧得到的一个想法。但是这个想法,他不会说给元尾听。因为在元尾身上他有所图,他要用这残缺的休闲秘笈,去换取元尾的医术,来弥补自己这几十年的荒废。 “那伯父为什么不去修仙呢?”元尾锲而不舍,言语里已经有了渴望。 “这个,可能是老夫得到这秘笈时年龄太大,或者是些其他冥冥之中的原因。这修仙并不是我能走的路。再说这茫茫凡尘,我不忍割舍的东西太多,所以…所以我最终并没有去修仙。”李雾回答的自认圆满,既没有透露修仙之艰难,也没有故意鼓动元尾去走那条路。 “伯父,那修仙秘笈能否给我一看?如果我能够通过修仙去除魇骨…不管什么代价,我都愿意付出!”元尾眼睛里充满着激动。 “这个…其实当初那人传我休闲秘笈,一再让我立下重誓传内不传外…”李雾满脸难色。 要论心智,十二岁的元尾哪里是李雾的对手,他说出修仙秘笈,本来就有将其传给元尾的意思,但是又不可能白白让他捡到便宜,即使是这个貌似鸡肋的残章秘笈,他要用其换取元尾的医术。 “那怎么办啊?还有没有别的地方也有这修仙秘笈呢?”元尾失落之情溢于言表。 “鱼王埠只是个小地方,相对于我们所在的天启帝国,就如沧海一粟。我虽然不才,但也曾游历小半个天启帝国,可对于修仙一事,平生也仅仅听说过一次而已…” “那可怎么办?…”元尾无语。 “…我这一声一共生有了十三个儿子,但能成才的仅有三人。今天我有意收元公子为义子,这样既可以名正言顺的把修仙秘笈传给你,也能把我李家医术发扬光大,不知道我李雾是否能够高攀的上元公子…” 元尾一生坎坷,尝尽世间白眼,在此之前,也仅仅有两季山的山兽、木茴、白鲟以及刘历兄妹对他客气;此时李雾说的言真意切,元尾内心已经将其规划为自己亲人的行列。 “义父在上,受孩儿一拜!”说着,元尾拖着残腿跪拜下来。 “好!好!好!哈哈哈!”李雾开心大笑。 鉴于李雾在鱼王埠的影响,他收元尾为义子的事情引起了轰动。这其中有明白原因的也有摸不着头脑的,那些有头有脑的大人物们,纷纷第一时间赶来贺喜。 李雾拉着元尾的手,应酬在众人之间“各位,这是老夫义子,元尾。不要看他年纪轻轻,他在剖肉削骨方面的造诣非凡吆…” 鱼王埠多了个医术高明的郎中,弥补了回春堂的短板,这当然是件幸事。只是这样的幸事并不是所有人愿意看到,比如李农。因为在意气风发的元尾身后,除了木茴,还有一个靓丽的身影,那就是充满好奇的刘瑶。 在一切应酬结束,在认子的事情尘埃落尽,元尾被分配到了正骨堂。正骨堂堂主李矫,李家六少爷,是李雾最为喜欢的儿子之一,他遗传了李雾的外貌和智慧,也明白元尾被安排到自己身边的原因所在,因此对元尾这个义弟也算热情。 李雾当然也将那本修仙秘笈送给了元尾,他承诺,只要元尾修仙成功,可以去做他喜欢的所有事情。不过,在成功之前,最好还要留在回春堂。 李雾聪明,他看到元尾重情重义,因此并没有强迫,而是用情感化,用情编制了一个牢笼,将元尾牢牢控制在自己身边,因为他明白,这修仙之道,太难太难。 元尾并没有将修仙秘笈的事情告诉木茴,因为李雾说过,这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第17章经脉的秘密 正骨堂宽敞的专用诊堂里,元尾正在一本帛书上笨拙的描绘出人腿上的血管、筋骨等内容。 “哥,你还记得我们刚来鱼王埠那天吗?”木茴无所事事的看着元尾。 元尾如何不记得。 那天,身无分文的兄弟两人被正骨堂的伙计们狂揍一通。只是时过境迁,不到半年,元尾摇身一变成了他们的十四少爷。 “算啦,如今我们已经成了一家人,过去的就过去吧!” “还有,据我这两天的了解,上次去古宅打我们的,也是百草堂堂主李农指使,原因嘛,就是我揭穿了他的伎俩。” “算啦,这人也不会时常出现在我们面前,眼不见心不烦。等我医好了这条瘸腿,我们还要回到黄石村去救铃铛,这里边的各种纠纷,不久之后也将和我们无关。” “对了,那天李老头跟你单独谈了那么长时间,他跟你说了什么?让你如此充满希望?”木茴又问,在元尾面前他总有问不完的问题。 元尾终于抬起头,面有难色“这事,我和义父保证过,不能告诉别人。” 木茴挖了一下鼻孔,意兴阑珊“神神经经!” 看木茴不再追问,元尾轻松了不少“木茴,你不要乱走。等有时间我们去古宅看师父。” “找白老头?好啊好啊,这次得好好跟他算账,一报那天他赶走我们的大仇!”木茴终于提起兴趣。 “报仇?报什么仇?我是去还银子的。现在这银子在我什么已经没有任何用处,应当还给师父。我还要给他带一些点心,义父家的伙食太好,我得经常带些给师父尝尝…”元尾滔滔不绝。 “哎呀,你真是个滥好人!我还以为你只是对我好呢,原来对谁都一样!”木茴不满。 “你是我弟弟,当然与别人不同!” “真的?那你觉得是我亲一些,还是铃铛亲一些?”木茴挑衅似的扬起眉毛。 “一样一样!” “那我亲一些还是刘小姐亲一些?” 还没等元尾回答,刘瑶清脆的声音传来“谁在提我的名字?” 看着刘瑶一步跨进诊堂,元尾脸红如熟透的苹果,他挣扎着站起身迎接“刘瑶姐怎么有空来我们这里呀?” “我闲着无聊呗!我那布店里挤满了镇上的公子哥,像苍蝇一样惹人讨厌!”刘瑶大咧咧的站过来看元尾的大作。 “据说,苍蝇只会绕着大粪飞来飞去;而鲜花身边,飞舞的才是蜜蜂蝴蝶…”木茴依然扣着自己的鼻孔似乎漫不经心的说。 “你!…”刘瑶一步抢到木茴跟前,居高临下怒目直视。不知为何,只要这两人凑到一起,总会争吵不停,互相斗法。 “怎样?…”木茴毫不让步。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刘瑶姐不要见怪…”小心翼翼的,元尾横插在两人中间,将一触即发的双方分离开来“两位都有闲情逸致,不如帮我分析一下这人身上的脉络穴位吧?我已经与李矫六哥讨论了很久…” 关于血管筋骨,元尾知之甚多。但是经脉穴位这类东西并不是肉眼所能见到的,之前也没有人给他讲解。但是偏偏李雾给他的修仙秘笈上,全部以经脉阐述,这让他大感头疼。 木茴和刘瑶好像又找到了新的斗法领域,各自阐述关于经脉穴位的理解。 “在人身体里血肉可见、筋骨可见、穴位可见,就是经脉不可见。都说经脉纵横,又说有任督二脉,我看都是些虚假杜撰的东西。人要身体强壮,还得多习武,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 不等刘瑶说完,木茴尖声反驳“笑话,看不到的并不说明没有。任督二脉这样重要的经脉你都敢说是虚无杜撰的东西,实在可笑…” 两人高声争辩,木茴更是在元尾帛书上勾勾画画,竟然将那任督二脉一一画出,并标注了几百个相应穴位。 这让元尾大开眼界,刘瑶更是连连惊呼木茴为小妖怪。 最终,这场斗法木茴大获全胜。 此时元尾心里已经是波涛汹涌,因为木茴的描绘隐隐印证了那本修仙秘笈,他虽然惊奇,还是不动声色的把这经络图绘帛书放进怀里。 对于木茴的胜利,刘瑶十分不满,一直叫嚣着另找时间再比。 “小麻子,虽然你会画画,知道的也算不少,但人品太差,人丑嘴臭,要比小尾巴差的远。” “我就知道你们两个私底下勾勾搭搭,狗男女!” “勾搭又怎样?小尾巴这边我先放养着,等他长大了,我就过来招他成亲。至于你这小麻子,倒贴钱都没人要!”说着,刘瑶竟然扬长而去。 刘瑶这不合常理的言论让木茴深受打击,他死死的盯着元尾,那目光要多怨毒就有多怨毒。 无故被卷进来的元尾有些苦笑不得,他知道刘瑶话里的意思,更明白两人之间的距离“木茴,刘瑶姐只是气你罢了,你可不要上当。” 送走刘瑶,元尾带着木茴回到白鲟的古宅。 秋风起,败落的古宅里一片荒芜,桐树落叶、荷叶凋残,仅有的几棵秋菊,东倒西歪的散落在花园。那历经多年不倒的绣楼前,蜷缩着一个身影,秋阳暖暖的照在身上,也算惬意。 元尾鼻头一酸,抢上前去“师父、师父…” 白鲟睁开朦胧睡眼,瞅了好久“小尾巴啊,听说你被李雾收为义子,长本事了啊,一回来就把暖和和的阳光挡的死死的,你是不是想冻死我?” 元尾讪笑着赶紧移开身体,让阳光重新照在白鲟红润的脸上“师父,怎么只有你自己在家?我那些师兄弟呢?” 白鲟翻着白眼“盛世粮仓的赵掌柜新娶了个小老婆,他们都去讨喜钱啦。你这李家小少爷,今天怎么会屈尊来我们这寒窑啊?” “师父你就别笑话我了,我哪里是什么少爷。不论何时何地,我都是您的徒弟。等我治好了腿,攒了钱,一定接您去过好日子。”说着,元尾从怀里掏出平日里积攒的点心零食,当然还有那一百两银子。 白鲟眼睛一亮,脸上那松散懈怠的神情一扫而光,他左右开弓,将那些精美点心源源不断塞进嘴里“嗯嗯嗯,不错,好吃。算你有良心,上次偷走了为师的银子又给为师送了回来,为师也就不生你的气了。要知道,这些银子可是为师的棺材本。” 木茴原本抄手缩在元尾身后,听了白鲟的絮叨,忍不住站出来“喂,我说白老头,明明是你送他银子,干嘛不承认。” “送他银子?有这事?我怎么不记得呢。”白鲟嘴里咀嚼着点心,声音有些含糊。 木茴还想说些什么,却被元尾制止,此刻他只想安安静静的陪在师父身边,看着他高兴。 第18章锻脉经 自从拜访了白鲟,元尾算是少了一桩心事,至此他才真正全心全意在李家正骨堂安定了下来。 白天,他同李矫一起讨论医术、治病救人。夜晚,他才真正有时间去研究那本修仙秘笈。元尾的修仙大业,除了李雾,别人一无所知。原本木茴都是与他同房夜眠,可自从来到李家,木茴居然主动提出独居一室,这对家大业大的李家来说只是小事一件,元尾也没有什么异议。 迎着透过窗棂的月光,元尾从怀里掏出那本修仙秘笈,那是一本崭新的帛书,也是李雾那本原版的手抄本。本着原著的精神,帛书封面被李雾誊写了三个颇有神韵的大字“锻脉经”。 所谓锻脉,其实就是采天地之灵,沉与丹田,然后散于经脉,将凡脉锻造为灵脉,从而改变凡体,迈出修仙的第一步。这个过程也就是修仙中所谓的锻脉期。 这锻脉经薄薄几页,里面的内容元尾早已熟记。但他还是再一次仔细的翻开第一页,一个字一个字的心中默念了一遍。 “…诸仙人说玄说妙,真个玄妙。仙门家诸书,言言道妙…” “…一合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合辟往来见之鼻息,故曰氤氲开辟。凡人呼吸,气足生灵,灵之在人身,有八百十丈,经络相缠,靡刻不运…” “…凝神定气,闭目合口,盘足而坐,右足叠外,平肩分开一字,掌仰相叠,至下丹田…” 这文字说的也算易懂所谓修仙,各有方法和途径,作为凡人,最初都是吸收天地之灵,于经脉中运转不休。但是到了修炼的姿势,还真难住了元尾,毕竟他的那条残腿,让他无法盘腿而坐。权衡很久,最终还是只能双腿直立、双掌叠与脐平的姿势去尝试着修炼。 几个月过去,元尾每天夜晚都是这样对着月光、默念着秘诀,尝试感应那天地之间的灵气。可惜的是,不知道是因为姿势不对还是秘笈有假,尽管他调动了全身的知觉、大口呼吸、深吸浅呼,仍未感到那所谓灵气的一丝一毫。 冬去春来来,转眼又是几个月过去,距离走出两季山,已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此时的铃铛怎样?是否已经嫁给了那个将死的小少爷?是否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元尾不敢去想,他固执的欺骗自己,铃铛依然在那里等待着一个能够正常行走的自己去拯救。 元尾曾去请教李雾,问他为什么感悟不到天地之灵的存在。李雾笑眯眯的捋着胡须劝他不要着急,如果修仙容易,那世间还有几个凡人?修仙,靠的是资质、机遇以及恒心和毅力,需要的是自己在探索中的明悟。 元尾将信将疑,但也毫无办法。 又有几个月过去。 盛夏雨夜。 元尾习惯性的站在屋内,潮湿的草木芬芳从敞开的窗扇阵阵沁入心脾,是窗外的木槿?美人蕉?还是假山后的芍药?凤仙?茉莉?抑或是池塘里的夏荷?元尾散开了神识,视觉、听觉、触觉、嗅觉更加敏锐,灵魂像是脱离了肉体,径直穿透墙体窗棂,漫步在花园内,他看到了雨滴洒落屋檐青色瓦片上飞溅的水花;看到了伸展着的翠叶、蜿蜒着的藤蔓;看到了怒放的花瓣、肆意的花蕊;甚至看到了一缕缕花香袅袅升起,缠绕在空气里… 而正在此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低沉的雷音压顶而来。 元尾一个激灵,屋外雨幕中的神识瞬间回归。也正是此刻,一股清凉被跟随吸入的气息进入肺腑。 那清凉的降临,让元尾此刻无比清醒,他知道,这就是长久以来自己无法感知、捕捉到的“灵气”,他小心的引导着,那清凉如一颗晶莹璀璨的水蛛、如一缕最为精纯的空气,慢慢在肺腑旋转一周,点点消散。 元尾的第一缕灵气,就是这样获得。 修仙,难在入门与破境。如果是在修仙门派或部落,总会有小成者的指点和引导,必然会省去无数的麻烦,这也是这些门派或部落存在的意义。而元尾,正走在自己的道路上,凭借着一本残缺的《锻脉经》,就能感悟到灵气的存在并予以吸收炼化,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如果让李雾知道此事,一定会嫉妒至狂,要知道他自己探寻了几十年一无所得,而这个十多岁的少年紧紧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触摸到了真谛;要知道他赠予元尾《锻脉经》的目的在于交换,而并非真心要元尾修仙成真。 随着那股灵气消失在体内,元尾的感知更加灵敏,目之所及、听之所及、触之所及均以一种极其清晰的影像呈现在脑中;甚至目不能及、听不能及、触不能及的,也以一种朦胧模糊的画面悬浮在眼前。那感觉,方圆几丈的厢房小院,尽在元尾监视之中。 朦胧中,元尾看见,隔壁的木茴像是正在吞噬一株不知名的草药,只不过在吞噬之前,神色里有了一丝迟疑;元尾还看见,几个家丁,七歪八斜、几乎赤身裸体的昏睡在凉席上,呼声四起;他更看见,几个丫头,罗纱帐内拥寝入眠,手里还拿着未曾绣完的丝帕… 压抑住心底狂涌而出的激动,元尾长嘘一口,散开了更为敏锐的神识,继续去捕捉那天地之间的灵气。 有了一个美好的开始,之后的一切来得更加顺利。那捕捉与吸收天地之灵的方法,在经历了几个循环之后变得愈发明晰,已然铭刻在元尾心里。他需要做的,是在漫长的岁月中,将引导灵气一遍遍锻造那任督二脉,直至将其变为灵脉。然而,即使灵脉已成,这也仅仅是是修仙入门… 元尾如饥似渴,彻夜修炼而不觉半点疲顿,直至清晨,木茴过来敲门。 与元尾满面春风不同,木茴似乎心事重重,他盘腿径直上床“元尾,你昨晚睡的好吗?” “好好好,好的很。怎么了?你失眠了?” “是啊,几乎一夜未眠。哥,你在修仙吗?” 元尾一愣“你怎么知道?” “你为什么要修仙?这是李雾的怂恿吗?”木茴不去回答,只是继续追问着,神色里有种说不出的担忧。 “我腿里多的那块骨,名字叫做魇骨,万余年前不知在哪里曾经出现过一例,但是没有被治愈。义父说,要想取出魇骨,唯一的办法就是修仙…”对于修仙的事,原本隐瞒了木茴,这让元尾心中惭愧。事到如今,元尾看着无法继续隐瞒,索性一五一十的把整个经过讲了出来。 “凡人都说修仙好,可谁知道修仙之苦,而且到头来依然是一场空…更甚至是一场灾难…元尾,我叫你一声哥哥,能不能从此断了修仙梦?”说着,木茴眼里竟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沧桑与疲惫! “可是,铃铛需要一个腿脚健全的我,修仙,总归是一丝希望…我不知道这希望到底有多渺茫,但至少是希望…木茴,你说铃铛还在等着我吗?”元尾言语里满是苦涩。 “元尾,我们出来已经一年之久,铃铛…应该已经是嫁了…” “她会幸福吗?” “…” “我能拯救她的命运,给她幸福吗?” “…” 木茴无言,他拼命的摇了摇头,不去体会元尾的纠结,像是对自己也像是对元尾“我要自己想想。” 说完,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关门堵窗,封闭了起来。 第19章偷药贼 其实元尾有很多疑惑,比如木茴为什么会知道自己修仙一事,比如他又为什么对修仙有如此强烈的抵触,等等。 不过看的出木茴的心情很差,任凭元尾在门外呼唤了很久,他都没有任何的回应。 元尾只好掩藏了疑惑,一瘸一拐的去正骨堂医治病人。 与往常不同,正骨堂门口除了熙熙攘攘排队看病的、穿着灰色衣服维持秩序的正骨堂弟子,还站了几个穿了墨绿色衣服的百草堂弟子。 这些人元尾认识,当初正是他们去古宅将自己狠狠揍了一通。想起往事,元尾依然有些恼怒,好在时过境迁,元尾由一个叫花子摇身一变成了李家小少爷。元尾高昂着头,大摇大摆的从他们面前经过,径直来到李矫的诊堂。 诊堂里没有病人,李矫和李农端坐着,看样子像是在交谈什么。 “六哥、李农师兄!”元尾打了个招呼,就想退出去别的诊堂。 “师弟不要走,我这次来就是要找你的。”李农说着站了起来。 “找我?什么事?”元尾停下脚步,对于李农,他并没有多少好感,不仅仅是因为之前李农派人差点将自己和木茴逼走他乡,还有一个原因是李农总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看着元尾不冷不热的神情,李农心里极其不爽。其实自从元尾被李雾收为义子,李农就不太愿意与他接触。他看不起这借势一步登天的小叫花子,毕竟碍于李雾的面子,连他也得装出恭敬和亲热的模样。不过今天他不得不来,因为百草堂所管辖的药库最近丢失了许多名贵的药材,那是一个让他无法承担的数目,而他怀疑,那取走药材之人,就是元尾的兄弟木茴。 听了李农的阐述,元尾吃惊并羞怒万分“师兄,话可不能这样说,木茴还是个孩子,他怎么会干这种偷到的事情!” “可是,最近出入药库的,只有他一个外人,这让我不得不产生怀疑!”其实李农没有撒谎,自从元尾被李雾收为义子,木茴也是水涨船高,经常出入回春堂的各个分堂,更是假借元尾之名,光临过百草堂药库多次。只是之前药库没有出现药材丢失现象,所以没有引起别人注意。可是就在昨天,李农去药库取一株百年血参入药,这才发现那株存放多年的镇库之宝已经不翼而飞,锦盒里躺着的竟然只是一截枯树枝。 更糟糕的是,丢失的贵重药材并不仅仅是那株血参,更包含了几十种罕见名贵药材,这些药材无一例外的被人用一截枯树枝调了包。要是计算这其中的价值,应该是个几万两白银的巨大数目。李农自然不敢怠慢,他亲自仔细探访了所有细节,认定木茴的嫌疑最大,可是等了半天不见木茴的影子,这才来找元尾。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元尾已经冷静了下来“李农师兄,药库失窃这件事情太过重大,千万不要草率的确认谁是嫌犯,毕竟抓贼要抓赃。木茴天天在我身边,我从没见过他携带什么药材…” “小弟说的有道理,这件事情太过重大,不如李农师弟你和我去见父亲,小弟你去找了木茴也去父亲诊堂,这样我们面对面的讲清,说不定能理出什么线索…”最终李矫站起来拿定主意。 李农暗中叹了一口气,毕竟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分堂,算是自己的失误,去见李雾,难免会有责罚,不过事到如今,怕是隐瞒不下去的。 元尾气冲冲的回到自己的小院,发现木茴正坐在树荫里乘凉,只是神情倦怠,甚至没有听到元尾的脚步声。 “木茴,在想啥呢?” “嗯?你怎么回来了?也好…我正想找你谈谈…” “先不要谈了,今天李农去找我,诬陷你偷了百草堂药库的药材。走,你跟我去义父那边,我为你争个公道,这李农太欺负人了…”元尾说着抓了木茴的手就想走。 “他没有诬陷我啊,药材就是我拿的…” “什么?”元尾大惊失色,他捂了木茴的嘴巴,将其拖回自己的房间,咣当一声关上门窗,这才战战兢兢的追问“好弟弟,话可不能乱说啊。你怎能说是你偷了药材呢?” 木茴却不怎么在意“我没乱说,就是我拿的啊。嗯…从去年开始,大约拿了几千株吧。你要知道我现在身体弱,需要些药材来滋补啦,不过这些药材实在差劲,就拿最近拿的那株血参吧,至少需要千年以上才有点作用,可那株仅仅是百年的药材!再说他们保管的方式也不对,怎么能放在锦盒里呢?要放在乌阴木制作的盒子里才对…” 元尾突然想到昨夜无意间发现木茴吞噬药材的一幕,心中更加不安,他在屋内团团转圈“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这可是几万两银子啊?…” 木茴笑嘻嘻的看着他转圈,却也不急。 元尾爱怜的看着木茴,在他眼里,这只是个爱装老成,还不懂事的孩子,自己有责任去保护他“木茴,一会去见义父你不要说话,我就说是我拿的,我会用我的诊费去偿还…” “得了吧,就你那点诊费。再说了,在他们面前我可不会承认自己偷了别人东西…”木茴并不领情。 “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啊?走吧,我们去见李农。早就想整他,我一定会诬陷他,说是他偷了药材。要知道,我说谎的本领可是一流…” 元尾还想说什么,却被木茴反拉着来到李雾诊堂。 诊堂里,听了李农的述说,李雾勃然大怒,要知道几万两的银子不是小数。 “荒唐,那么多的药材失窃,今天才让我知道,李农你想造反吗?” 李农本来正在低头挨训,看见木茴的到来,像是抓到了救命的稻草“师父,我怀疑是木茴偷了药材,这段时间,只有他一个外人出入过药库…” “笑话!我去药库是为了熟悉各种不同药材,你怎能怀疑我是去偷呢?偷东西是不道德的,这种怎么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今年刚刚十一岁而已,你不觉得往一个孩子身上泼脏水是残忍的吗?…”木茴毫不畏惧,那神态,完全就是一个被人诬陷的受害者。 “木茴啊,这药材是大事,很多药材是我费尽心思才收购回来的,要是你拿了,就还给我吧,伯父不会责怪你的…”李雾换了副面孔,情真意切的劝说。 木茴当然不会承认,他眼里泪光闪闪“伯父,你也不相信我吗?我才十一岁,我怎么会偷你的药材,我听说丢了一株血参,这种绝世好药对我没有用处啊。我现在吃穿不愁,对李家充满感恩之心。再说那血参又不能吃,吃了肯定七窍流血而亡啊…” 元尾呆呆的站在那里,木茴的表演太过逼真,要不是自己事先了解了真情,肯定会被他欺骗。 李农也是将信将疑,但他不会轻易相信“木茴,你说你没有偷,你敢让我去搜你的房间吗?” “搜房间?可以啊可以啊。那么多的药材,肯定是一个大大的包裹。”木茴毫不畏惧。 看到木茴没有拒绝,李农反而有些迟疑,他想了片刻又说“说不定你把药材卖给了别人…” “李农师兄,难道你已经认定就是我偷的药材吗?就是卖,也得有人收啊!这鱼王埠就我们一家医馆,我卖给谁?”木茴已经是捶胸顿足、怆然涕下。 “好了好了,木茴你不要哭,这事我得亲自去查,这肯定是个内贼…”李雾被哭的更加烦躁。 “内贼…哎呀,最近我们回春堂经常出镇的好像有李农师兄啊!那么多药材藏在鱼王埠肯定是不安全的,要是运往外地,一次也运不完啊…”木茴像是低声自语,但那声音已经被李雾等人听得清清楚楚。 “木茴你敢乱说!”李农气的脸上变了颜色。 “我没有乱说,好几次我去百草堂找你请教药草知识,师兄们都说你不在鱼王埠,难道是师兄们骗我的?” 听了木茴的话,李雾也起了疑心“李农,最近你真的出镇了?” “出了…出了几次而已…”李农有些吞吐。 “那你去干什么?”李雾追问。 “这个…这个…我其实是去收药材的…” 李农没有说实话,他也无法讲出真相,因为这是一个巨大的秘密。 第20章灭门之灾 李农并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十多年前来到鱼王埠,并不是单纯的找李雾拜师学艺,而是另有所图。 李农祖上曾经辉煌无比,因为那时家族里出现了修仙者,并且修炼到了一个很高的层面。这给整个家族带来了非凡的财富、声望和地位。可是岁月流逝,随着那修仙者身死魂灭,李家家族里没了后盾,逐渐衰败了下来。 到了李农祖父一辈,整个家族分崩离析,剩下的也仅仅是一本残缺的修仙秘笈。可是就连这秘笈,也被当做酬劳,送给了神医李雾。等到李农懂事,留给他的,也只有祖辈的传说。 李农聪明好学,立志光复祖辈辉煌,他曾经无数次的唾骂自己那卑贱的祖父没能留住秘笈,他更清楚的知道无法从李雾手中轻松要回秘笈。于是独自一人追寻到鱼王埠,隐藏在李雾身边。 经过了十多年的静心布置和策划,他勾结了镇外的一批亡命徒,企图找个合适时机抄了李雾的回春堂,找到那本祖传秘笈。当然在这鱼王埠,他还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布庄刘家。他想拥有的,除了秘笈,还有财富、还有一个美人,那就是刘瑶。 最近几年,李农多次出镇联系那批亡命徒。当初刘历押送货物钱款被人伏击,就是李农的安排,只不过他低估了刘历的能力,也没有想到凭空杀出了个元尾挽救了刘历。 以上种种,都是李农见不得光的一面,他当然无法说出。 李雾看了李农的迟疑,难免心中怀疑。但是苦于没有证据,最终只得遣散了众人,扬言要亲自去查个水落石出。 回到自己的厢房,元尾一直忐忑不安,木茴倒是趾高气扬“怎样?当初惹我的时候没有想到今天的下场吧!小小一个凡人,怎能是我的对手?” “木茴,我们这样去诬陷别人,不好吧?”元尾十分心虚。 “我的亲哥呀,你忘了他当初怎样对我们了吗?你这样滥发慈悲才是真正的不好!不过…这个李农出镇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呢?他竟然不敢明说…” 李农本性狂傲、多疑、敏感、偏执,无缘无故的被木茴栽了赃,并且有口难言,这自然是他不能容忍的。于是,当天夜里,李农消失了。 李农的消失自然坐实了木茴的怀疑,即使老辣的李雾,也把他认定为偷药贼,那人财两失的滋味很是苦涩。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刘瑶派了丫头给元尾送来帖子,说是庆祝自己的布庄分店开业一周年,请他前去参加什么月光庆典。 元尾欣然同意,后面当然跟着木茴。 刘瑶是个不安分的女孩,自从拜师学艺练了一身功夫,更加有了许许多多的奇怪想法。比如这个夜晚,她在布店后院架起篝火,布置了烤猪烤羊以及陈年佳酿,想要与自己的好友共度一个浪漫月光庆典。 等到元尾木茴来到后院,那里早有十几个年龄相仿的公子小姐纵酒寻欢。 “哎,这不是李家义子小瘸子嘛,现在一飞冲天了呀…” “小瘸子长的不错,要是不瘸,姐姐愿意嫁给你吆…” “小麻子,你好丑…” “滚滚滚,你才丑,你全家都丑…” “你们不要靠近我哥,庸脂俗粉…” 元尾木茴也不恼,嬉笑怒骂着回应。 一片欢声笑语中,夜色渐深。在鱼王埠的北门,几百个烟衣蒙面人鱼贯而入,他们分为两队,分别奔着李家和刘家而去。那伙奔向李家的领头人,赫然就是此前消失的李农。 李家大院。 偌大的院子里一片烟暗,仅有的几个房间里透出昏黄的灯光,那是无法安然入睡的烦心人,比如李雾,他正在翻着丢失药材的明细账本生闷气。 “咣咣咣”门外传来敲门声惊醒了门厅里的守夜人。 “是小少爷吗?来了来了!”还没睡醒的家丁以为是元尾归来,搓着朦胧睡眼敞开了大门。 “嗯,不是小少爷啊,你们是谁?李农?…”还没等这个可怜人反应过来,明晃晃的刀光已近,他成了李农刀下的糊涂鬼。 对于李家,李农自然非常熟悉,他分配了不同人马分头行动,他的命令只有一个“灭门!” 可怜李家人,很多人在睡梦中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便已经身首异处。 被草药一事折磨着的李雾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来临,当他听到门外的脚步声,还以为是守夜的家丁“去给老爷我冲一壶茶来…” “师父,这茶,你还是去阴曹地府喝吧…” 李雾暮然抬头,这才发现眼前的是李农,他手中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刀刃上,淋漓滴着鲜血。 “李农!…这就是你报答为师传业授道之恩的方法吗?” “哈哈哈,李雾,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要拜你为师吗?事到如今,就让你死个明白。当初是你骗取了我家祖传的修仙秘笈,让我这十几年来不能修仙,只能低声下气的讨好你!我来鱼王埠,为的就是杀了你,我要杀你满门、取回我家祖传宝物!” “原来如此!可是,那修仙秘笈是你家人双手献给我的,作为代价,我治也好了你家人的病…” “献给你?!有些东西,别人献给你也不能拿!” 李雾逐渐明白,李农早已有了杀他的决心。 李雾虽然不会武功,但他长的五大三粗,当然不想束手就擒,他猛然掀翻了眼前的案几,顺手抓起一个摆着的瓷瓶砸向李农。 李农挥手一刀,那沉重的枣木案几一分为二,跌落在他的两侧;刀身平平一颤,又将瓷瓶稳稳的接住“老东西,你知道我最大的爱好是什么吗?不是医术,是练武!为的就是今天能够杀你!” 此时院子里隐约有了惨叫,那声音,好像是李矫。 李雾早已乱了分寸,他抓起一把椅子冲过来“我砸死你这个恩将仇报的畜生…” 可还没等他冲到跟前,李农一脚将他踢到在地“老东西,把那秘笈交给我,我让你死个痛快!” “你妄想!…李农,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哈哈哈,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所有的秘密,不就在你床下那个箱子里吗?”李农毫不在意,经过十多年的潜伏,他早已经掌握了李雾的所有秘密。 “老东西,你竟然敢怀疑我偷药材,我为什么偷?这李家迟早都是我的!我也要谢谢小鬼木茴,要不是他我还不会这么早下决心杀过来!”说着,李农手起刀落。 可怜一代神医,最终死于非命。 刘瑶布庄的后院,依然歌舞升平。此时的元尾木茴,早就有了酒意,他们围着篝火又蹦又跳,忘记了一切烦恼。 “咣!”一个烟影一下子撞开后门,那人自己也收不住身,扑倒在院子里,手里的寒铁刀甩出很远,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随之蔓延开来。 “妹妹!快逃…快逃…” 十几个年轻人一下子炸了锅,他们一哄而散。刘瑶胆大,她凑上前,就着摇曳的篝火,发现血泊里的竟然是自己的哥哥刘历! “哥、哥…你怎么了?元尾、元尾你快过来救救我哥!”刘瑶惊声尖叫。 刘历却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是李农!他勾结匪徒…杀了我们全家!他要抓你!快逃…快逃…去找你师父,为我们报仇…”说完,刘历脑袋一歪,撒手而去。 “哥!哥!”可任凭刘瑶怎样呼唤,刘历始终无法醒来。 刘历功夫高强,但是这次李农准备的太充分,他所带人马足足是李家刘家人马的三倍!而且还是趁着夜色发起偷袭。本来刘历已经安睡,他听到声响出来时被人砍了几刀,带伤与人拼死相争了好久,杀了几个匪徒,也问出了事情的起因。眼看着大势已去,这才挣扎着来找还没回家的刘瑶。 第21章逃离鱼王埠 “李农!我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刘瑶双眼充满了血丝,她抓起哥哥的寒铁刀就想冲出去。 “好啊,我来了!”门外,李农不紧不慢的踱着方步,悠闲而来。他手里提着的是李雾血肉模糊的脑袋,他的身后则是几十个面色狰狞的匪徒。 “原来小瘸子和小麻子都藏在这里,害我刚才在刘家找的好苦。看来上苍对我不薄,今晚注定是我杀人纳妾的好时机。” 刘瑶知道李农外号为“百面书生”,却从未见过他这样的一面残酷如恶魔。刘瑶习武很久,知道不可轻视任何一个对象,面对杀了自己全家的仇人,反而快速冷静下来。 她拼命咬着自己的嘴唇,吮吸着丝丝血腥,激发内心所有的斗志,打算拼死搏命。 她把钢刀横在身前慢慢退回到元尾木茴身边低声说“一会我去杀李农,你们两个逃命去吧。” “完了完了,元尾,我们这次倒霉了…怎么办…怎么办?只有你变成山虎带我冲出去了…不管了…保住这条小命再说…”木茴脸色煞白,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的麻刺已经是毫无用处,也是慌了手脚。 元尾早已满眼泪水、双腿颤抖,他抓住刘瑶的衣袖,努力保持自己的声音不结巴“…刘瑶姐,一会我变成山虎,你和木茴骑在我身上,我带你们冲出去…” 三个人的轻声嘀咕让李农不满,要知道这十几年,刘瑶可从未对他温柔一次。 “小瘸子,我李农的女人你也敢动!” “放屁,我刘瑶生是元尾的人,死是元尾的鬼,跟你李农有什么关系!”刘瑶反唇相讥,她自然知道李农的心思,有了能够刺激他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很好,刘瑶你已经激起我的怒火,一会我让你跪在我的面前求我!至于小瘸子和小麻子,很快你们就会发现,死,也是一种奢望!” 李农拿过一个火把,扬手扔进布庄的屋内。屋内一匹匹名贵丝绸锦缎起火燃烧,那火苗顺风而上,整个后院亮如白昼。 刘瑶双手握刀,突然劈空砍向李农,寒铁刀带起一声呜咽,好像刘历冤魂的呐喊。 李农提刀架住,两刀相撞,火花飞溅,两人都是双臂发麻,齐齐向后退了几丈的距离,两人也都心中震惊,从未想过对方是如此强悍。 “刘瑶,何必在做毫无意义的挣扎?我有了刘家李家的财富,从此雄霸鱼王埠,做我的小妾,可以继续你的生活。” 刘瑶好像没有听到,她抖开寒铁刀,三道刀光几乎没有先后,同时攻向李农,刀锋临近,不等李农抵抗,三道刀光突然又同时消散,隐藏着的寒铁刀一如既往的正面劈来。这是刘瑶最强悍的杀招,对方人多,容不得她磨蹭。 李农虽然周密,还是有些慌乱,他险险侧身躲过,终究还是晚了半步,刘瑶的刀光带着飞溅的血花砍下了他的左耳。 李农伸手去摸那只剩下耳孔的耳朵,顿时感觉到了一种冰冷的痛。他涂抹了自己的鲜血至双唇,脸颊留下了手指的痕迹。 “刘瑶,你会后悔你所做的一切!” 刘瑶再次抖刀,三道刀光重新凝聚,待到刀光消散,寒铁刀又从一个意想不到的位置杀出。李农连连中招,虽然躲过了杀招,却在身上留下不大不小的伤口。 “刘瑶,你已经消耗了我所有的耐心。弟兄们,一起杀!” 李农号令,那些散在四周看热闹的匪徒一拥而上。刘瑶立刻陷入危机,她可以正面对抗李农,却无法躲避背后砍过来的刀枪。 此消彼长,几招之后李农轻松的磕飞寒铁刀,一脚踹在刘瑶小腹之上。刘瑶立刻重心不稳,踉跄蹲坐在尘土中。 李农刀尖逼近她的咽喉“给你最后一个机会,马上将我伺候舒服了,我留你一个全尸。” 四周的匪徒哄笑着,雀跃不已,却没人发现那墙角里原本瑟瑟发抖的元尾,跃身变为一头山虎,山虎咆哮,张着血盆大嘴直冲李农而来。 李农显然没有料到这样的变化,迟疑之间,已被咬住了拿刀的手臂。 元尾撕咬着李农,将所有的悲愤发泄在巨齿之上,李农的血肉入了虎口,更是激起元尾的狂暴。 那些匪徒终究亡命,他们从震惊中清醒,竟然能够毫不畏惧的扑上来,看样子是要将这山虎置于死地。 刀枪砍在身上,元尾依然感受到撕裂般的疼痛,一把沉重的八棱锤狠狠砸在头上,山虎踉跄着几乎瘫倒。 “走啊,快走啊!” 木茴趁乱抓了刘瑶,大声呼唤元尾。 知道报仇无望,元尾强行爬起驮了木茴和刘瑶,趁乱破门而去,消失在夜色里… 元尾跑的很快,在木茴不断的敦促下,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已经穿过了鱼王埠,来到镇南银黛河。 烟夜里的银黛河纵横都是一望无际的烟波浩渺,偶尔过往船只上的点点灯火闪烁,像是天上的星星。 回望鱼王埠,一行火把正在追来,那是李农的匪徒;两处火光冲天,照亮了天际,那是曾经的李家和刘家。 一行三人,只有木茴还算冷静“不要看了,跳河吧,顺流而下,能到哪里算哪里。横竖先逃过一劫再说。” 盛夏银黛河的河水,从未如此的冰冷,刘瑶紧紧的搂住元尾所变山虎的脖子,颤抖不停。哥哥刘历死前那一幕一遍遍浮现在眼前,还有自己的爹娘、兄弟姐妹、成百的家丁丫头不知道又是一种怎样的惨状。“…去找你师父,为我们报仇…”哥哥死前的叮嘱,如洪钟之音,在她耳边萦绕不绝。 睡了…醒了,醒了…睡了… 等到破晓,元尾驮着刘瑶和木茴爬上银黛河的南岸,此去鱼王埠,已经不知道距离几百里。 刘瑶翻身滚落在河边细砂中,此时的少女已经逐渐坚强“元尾,木茴,我们就在这里分手。我要去找我师父,我要培养自己的势力,把李农给我的痛苦,十倍返还给他!我现在很弱,但是十年以后的今天,必将是李农的死期,我发誓!” “十年…好!十年后我们重聚鱼王埠,为你家、为我家报仇!”元尾从未如此的去仇恨一个人,在当他逐渐的把李家当做自己家,逐渐的感受到家的温暖之际,李农破坏了一切。李农手中那颗血肉模糊的人头上,元尾看到了义父李雾永不瞑目的双眼。 “也好…十年后再见!”刘瑶犹豫的看了一眼元尾的残腿,还是答应了他的约定。 看着刘瑶孤独执着的渐行渐远,元尾修仙之意更为坚定,为铃铛、为义父一家、为刘瑶,更为了自己,他已经毫无退路。 “即便是在凡人的世界,依然得不到永久的安宁,弱肉强食是万古不变的规律。即使是在凡人的世界,要想活下去也得成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那种。原来,我的美好愿望只是一个并不存在的泡沫!元尾,从今天开始,我要与你一起修仙!”身后,木茴的声音悠悠传来,昨夜的遭遇,深深的让他感到了一种无力。 “好啊,我把义父交给我的《锻脉经》给你看,我们一起修仙,一起为义父报仇!” 木茴一目十行,随意翻了翻被元尾当做至宝的帛书,又将其扔还给元尾“什么《锻脉经》,狗屁不如!关于修仙秘笈,我有很多,这所谓的《锻脉经》最为残次,根本不入本仙法眼…” “真的吗?那你给我几本参考一下吧,对于修仙,我还有很多疑问…”元尾信以为真,他迫切的伸出双手。 “呃…哥,每个人的修仙路各不相同,资质不一样、感悟不一样,对应着的修炼成果也不一样。所谓的秘笈,只是前人经验的总结,其中有真有假、有好有坏,你不要过分的依赖它们。寻到自己的路并坚持下去,才是真正的修仙者…” 木茴面带严肃、说的一本正经,可从他的眼底,元尾似乎看到了一丝狡黠。自从经历了上次栽赃李农事件,元尾对这个弟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于是毫不留情的揭穿了事实真相“是不是你压根就没有秘笈?” “呃…,其实呢,我只是听说而已。再说了,你已经触摸到了灵气所在,那些入门级别的秘笈已经没有什么用处…” “等等…”元尾从木茴言语里似乎抓住了什么“触摸了灵气…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以为几天没和你睡在一起就有了自己的秘密,以前就跟你说过,我年轻,耳朵好用、眼睛好用、鼻子好用、脑子好用。你的一切全部掌握在我的手心里…”说着,木茴伸手空抓了一把。 “不和你闹了,我们找个地方去修炼吧。《锻脉经》上说,最好的修炼地方是灵气充沛的地方…” “修炼,最好能够加入某个门派,他们所在之地灵气大多充沛,而且可用资源也多。就这么定了,我们去找个门派!”木茴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回应。 “很好很好,我要找个师父…”元尾也是欣然赞同。 第22章加入青丘宗 其实,对于这修仙门派,元尾并不了解。 要知道修仙者大多自命不凡,不愿与凡人为伍。因此门派基地大多选择在凡人难以到达的地方,而且基本布置了隐藏阵法、防御阵法,如果不是修仙者很难发现,更不要说是以进入。甚至是一些修为低的修仙者,根本无法找到门派所在。 修仙门派对于门人弟子的选拔也非常苛刻,要看他们的资质、要看他们的修为、要评估他们的发展前途,毕竟谁都不会招揽一个毫无用处的废物,白白浪费自己的资源。 这一切,元尾都无从所知。他只知道,木茴指挥着自己变成山虎,驮着他穿梭了无数个山头,踏遍了方圆几千里,看着那盛夏的翠绿一点点变为深秋的金黄。 好在元尾一直没有中断自己的修炼,只是成效甚微。 天启帝国中部的青丘山脉,此时也是充满秋的气息,触目所及,天上是蓝湛湛的晴空,地上是枯叶覆盖着的褐色泥土及青色山石,中间的则是一望无际的金色山林。崎岖山道上走着的是一头山虎驮着一个麻皮少年,当然这就是正在寻仙的元尾和木茴。 “哇,好美的秋叶!”木茴纵身跃下虎背,跑向一棵粗壮的枫树。秋风拂过,橙红色的落叶洋洋洒洒,充满诗意。 “几个月过去了,木茴你真的能找到什么门派吗?我们和刘瑶姐的约定,可只有十年啊…”沉闷的声音从山虎口中发出,沙哑又磁性,如果细看,山虎的身形要比几个月前雄壮了那么一点。 “这片山脉充满灵气,里面肯定隐藏了修仙门派…” “每到一个地方你都会这样说,几百次了,我都无力再去失望…” “你、你、你…你敢怀疑我?…等等,有人来了,赶紧收起你这幅山虎的死模样…” 元尾虽然质疑木茴寻仙的本领,但对于他的敏锐感觉还是非常佩服。巨虎龇牙冲着木茴咆哮了一声,起身化为元尾原来的模样。 没过多长时间,山路上果然来了一群人。那是一个老头领了十几个年轻男女,他们叽叽喳喳议论着什么,神情激动。 老头穿了月白色的长袍,一幅仙风道骨的样子。 “咦,哪里来的两个娃娃?也是来寻仙问道的吗?”老头自然看到了路边的元尾和木茴。 “是啊,这位爷爷。家里人让我们两人来寻仙,可我们迷路了,已经在这山里转了好久…”这种谎话木茴张口就来,元尾早已见多不怪。 “哈哈哈,那你跟着我们一起走吧。既然能寻到这青丘山,自然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我也算是行善结善缘吧。” 年轻人活泼好动,没走出多远,元尾木茴已经跟那些年轻男女打成一片。 也算元尾木茴运气好,青丘山脉里,真的有个修仙门派,名字就叫青丘宗。放眼整个夕牧平原,这青丘宗真的不算什么。但在天启帝国,青丘宗是一个修仙圣地。元尾他们所遇老者名叫仓符,是青丘宗的外门弟子,但他并不是真正的修仙者,而是宗门招揽的凡人,平日里负责搜寻些资质好的凡人苗子,输送到宗门以备遴选培养。 此季正是青丘宗十年一度的收徒季,仓符所带领的,正是他多年来观察搜寻的优秀人选,当然也有大户人家千方百计介绍给他的富家子弟。 半天时间过后,仓符带着十几个年轻人走到山路尽头,那是一面青色山石的垂直壁崖,足足百丈的宽度、直上云霄。 壁崖一侧,不知是谁搭建了几个茅草亭子。亭子里,也有一个老头,垂目打坐在蒲团上。老头身后站了几个姑娘,个个是那清新脱俗的美,她们叽叽喳喳在讨论着什么,根本不去关注仓符等人的到来。 仓符紧走几步来到闭目老人面前,恭敬的一躬到底“外门弟子仓符,拜见风艾长老,拜见各位小师妹。” 外门弟子虽说也带了弟子两字,但与修仙无缘。他们都是些没有资质、终生无法修仙之人,但又渴望修仙者的庇护,自愿为宗门处理些世俗的琐事。当然,为了笼络这些人,宗门也会赐予一些灵药,让他们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仓符为青丘宗办事几十年,也算得上功勋卓著,好在他始终清楚自己的身份地位,见了那些内门真正的修仙弟子,都有发自肺腑的尊敬。 打坐的老者名叫风艾,是青丘宗的一个长老,被宗门派了守在山门,负责新弟子的初步遴选。风艾微微睁开双眼扫视一周,目光所及,元尾等人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像是被人扒光衣服看了个通透,几个小姑娘已经有人羞红了脸庞。对于风艾这样的长老级人物,谁的资质好坏一眼就能看穿,世俗间流传的种种考验,其实像个笑话。 “嗯,不错。竟然有五人资质不错,还有个小瘸子已经初具灵力,有意思…”说着,风艾站起身来,指点了元尾、木茴、还有另外两女一男“这几个留下,其他人回去吧。” 仓符喜形于色,同时被宗门选中五个人,这还是他搜寻弟子的第一次,无论如何,这份功劳会被记在自己身上,不久之后,宗门也会分发相应的奖励。他不敢质疑风艾的挑选,赶紧拉走了那些或者失落或者不服气的落选男女。 看着仓符等人的身影隐没在山林深处,风艾转身冲着壁崖大袖一挥,一道青光闪过,那壁崖点点闪烁消失,壁崖原来的所在,出现了一个新的世界。 那是一座牌坊式山门,巨大青石块堆砌了四根方柱,柱身布满了青色青苔,隐约可见一些繁杂花纹浮雕。石柱上方是青色山石雕刻的斗拱,托起一片青色琉璃瓦铺的门顶,门顶上飞檐高高挑起,直入云霄。门顶下方的石质额扁雕刻了三个古典文字“青丘宗”。 山门内一片郁郁葱葱,一条石阶盘山路隐在无数参天巨树里,那胜于盛夏的绿色与门外的秋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股浓郁的灵气扑面而来,留下的五个年轻人情不自禁的深深呼吸,陶醉其中。 “出来五个丫头,将他们送到后山淬灵殿前等着!”风艾长老吩咐了身后的几个女弟子,自己却又回到原地重新闭目打坐起来。 五个闲谈的女弟子摇曳着走来,她们各自掏出一根羽毛输入灵力,将其变为一个一丈多长的风行器,然后各自抓了元尾等人的衣领,跳上飞行器踏风破空而去。 这是元尾第一次飞行,看着脚下升腾的氤氲雾气,听着耳边山风的呼啸,他没有感到一丝的惊险与刺激,因为,此刻的他,恰如老鹰爪下的小鸡。 似乎感觉到了元尾的尴尬,带他飞行的女弟子抿嘴微笑“瞧不出小小年纪,自尊心还挺强啊。这样的男孩我喜欢,以后到了宗内,有麻烦就找我啊,我叫夏荷影。” 夏荷影声音清脆,如山间潺潺溪水叮咚,如清风拂面,如花香散发在风中,元尾听的痴了“谢谢夏师姐!” 青丘宗很大,从空中俯视,几十个山头上隐约可见亭台楼阁。足足飞行了半个时辰,元尾等人才被带到淬灵殿前的广场上。 广场上已经等了十多个年轻人,看样子像是早被送来等了好久。他们有的神情紧张,有的得意洋洋,各不相同的盘腿打坐在地上。而在广场四周,则围了上百看热闹的,那些则是青丘宗原有弟子,他们三两成群,对新来弟子评头论足。 “快看,风艾长老竟然收了个小瘸子,难道宗门沦落到了这种地步?连瘸子都要?” “小瘸子长的好清秀,可惜是个瘸子…” “小瘸子身边那个麻脸真丑…” 元尾抓了木茴的手,以防止他突然暴起,初来乍到就跟人起了矛盾总归不好。木茴好像也在拼命克制,尽管面色铁青,尽管身体微微颤抖,最终还是隐忍了下来。 就这样打坐在广场上等了五天之久,陆续又有新人到来。第六日,广场上新收弟子的人数已经突破五十,这才见得风艾长老的归来,他一一端详自己挑选的弟子,露出满意的神色。 “风艾师弟辛苦了…”人未见其影,一声爽朗遥遥而至。那是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身形清瘦,三缕长须随风漂浮,脚下踩着一只灵鹤,转眼来到淬灵殿前。 此人就是青丘宗掌门青郁,他所驾驭的灵鹤,其实也只是一只灵鹤的羽毛,只不过羽毛里隐藏了一缕魂魄。 “风艾见过掌门师兄,此次总算没有辜负师兄的嘱托,招来弟子五十一人,比往年都要多。” “很好!那我就通知其他各位长老前来选人!”说着,青郁安排了几个弟子去各个山头报信。 很快,各个山头各有长老破空而来,加上风艾,青丘宗的十大长老均已到齐。 这些长老似乎没有青郁的沉稳,他们紧盯着那些新收的弟子,好像野兽盯着一块块鲜肉。 “风艾这次挑出了五十多人,不会是花了眼吧?” “我那百草园里正缺人手,这次我得领走十个…” “我那丹房也缺人,我也要十个…” 僧多粥少,长老们互相争执互相妥协,最终各自满意而去。 然而,然而…广场上还剩了一个,那是尴尬的元尾。 “小瘸子资质不错,其他长老不识货啊…那还是老规矩,这样的好苗子就留给风艾师弟了。告辞…”不等风艾有所表示,掌门青郁匆匆离去。 第23章锻脉一周天 一切尘埃落地,就连周围看热闹的弟子也已经四散而去。 “他们真的不识货…只不过瘸了一条腿而已…”风艾喃喃自语,“走吧,跟我来。” 风艾是这淬灵殿之主,淬灵殿是培养弟子基本功法的地方,每个月初,风艾都在这淬灵殿讲授修仙的道理,所有青丘宗的弟子都可以随便来听。可以说,这风艾长老是所有弟子的启蒙老师,但是,并不是所有弟子对这位长老毕恭毕敬,因为,这位长老的修为有点低。 在整个青丘宗,掌门青郁修为最高,为炼骨期大圆满;其他九位长老低了一个境界,均为聚灵期;而风艾长老,仅仅为锻脉期。青丘宗几百名弟子中,锻脉期大圆满者已有多人,他们自然不会瞧得起这与自己同境界的长老。 元尾不知道这些详情,但对于挑选并收容了自己的风艾,早就感恩戴德。 “加上你,我只收过两个徒弟我。我的第一个徒弟也就是你的师兄叫江离,但他早就离开了青丘宗。也就是说,目前的淬灵殿,只有你我两个活人…” “师父在上,我给你磕头了…”元尾一直担心被他嫌弃,见风艾开了口,赶紧跪拜在地。 “既然拜了师,不如送你一件礼物。嗯…这是一根灵羽,跟着我已经有些年头。等你过了锻脉一周天,就可以输入灵力驾驭飞行…” “多谢师父!” “不谢不谢,这里有件宗门长袍,还有块令牌。这都是宗门的信物,你可不要弄丢了。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为师要去打坐。接下来你的任务是把这淬灵殿打扫干净…对了,记得明天一早在这里听我教你们怎么修仙…”风艾说完,径自去了淬灵殿内室。只留下豪情万丈的元尾和一个偌大的淬灵殿。 第二天一早,淬灵殿外已有人群的嬉闹声。元尾打开殿门,那些等着的新弟子,老弟子一拥而入。 新弟子来听风艾传道授业理所当然,至于那些老弟子则目的各不相同有人看上了小师妹、有人看上了小师弟,还有人则是纯粹看热闹。 “哥、哥、哥…”木茴一叠声的窜过来抓住了元尾的手,元尾暮然心动,因为木茴的手心里藏着一个小小的颗粒,他不动声色的将那颗粒接过握在手心。 “修炼的时候服用…”木茴低声叮嘱。 元尾知道,木茴被百草园的女长老白叶挑走,据说百草园种植了无数灵药,是整个青丘宗的重地。 “灵药吗?不会是你偷的吧?”元尾低声追问,他想起了李家回春堂的曾经。 “不是,因为我对草木的天赋,白长老奖励给我的。但是你不要让别人知道,否则会引起师兄弟们的猜疑嫉妒。” “奖励给你你就服用啊,不用担心我…” “我还有很多…以后有机会我再给你…” 元尾木茴两人嘀嘀咕咕,众多弟子却都找了蒲团盘腿打坐起来。 “咳咳!”风艾扫视众弟子,干咳一声,算是开场。元尾赶紧回到风艾身后伺候着,毕竟作为弟子,分内的事情必须做好。 “…修仙之路分为多个境界,第一境界为锻脉期,修仙者吸收天地之灵气锻造灵脉,此为修仙之路的基础…” “…灵穴冲击顺序为会阴、曲骨、石门、气海、巨阙、膻中、紫宫、璇玑、天突、神庭、百合、风府、神道、灵台、至阳、命门、阳关、腰俞、长强。此为一个循环。灵气环行一周,即为一周天…” “…锻脉期之上为聚灵期,再上为炼骨期,再上为凝魂期,再上为化神,化神之上,再无所知…” … 元尾听的仔细,自从吸纳了灵气,他的神识、记忆能力大增,只要他用心,轻而易举就能记住风艾所说的一切。 风艾讲授了足足一个时辰,弟子们纷纷离去,就连木茴,也跟着自己的师兄师弟消失在另一个山头。 风艾照旧去打坐。 元尾整理了大殿里的蒲团,有些孤独。他取出木茴送的神秘颗粒,原来是一颗火红的果实,只有指甲盖大小。 元尾反复看着,这果实像极了两季山中的野果,没有芬芳的香甜气息,只是红的有些过分。他随手丢入嘴里,还没等咀嚼,那果实咕咚滑入喉咙顺势而下,等到果实进入肚囊,一股火焰般的炽热灵气磅礴涌出,甚至有一团烈火自内而外熊熊燃起,将元尾烧成了一个火人。 红色野果中的灵气实在太多太多。 如果把平日里元尾吐纳得到的灵气当做一条小溪,那果实带来的灵气则如一条涛涛大河。元尾惊恐的挣扎了几下后醒悟过来,这可是他吸收灵气的绝好机会! 他小心翼翼的引导着体内灵气冲击灵穴,灵气消散在灵穴内后,又有新的灵气源源不断,那灵气风暴一路势如破竹,沿着风艾讲授的顺序,将所有灵穴冲击了一遍,等到果实内所有灵气散尽,任督二脉已经融会贯通,元尾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周天! 灵气散尽,元尾身上的火焰也逐渐熄灭,虽然有灵气护体没有烧到自身肌肤,但那火焰依然将他的衣物烧了个精光。 锻脉一周天来的如此之快,这让元尾异常欣喜。 似乎忘记了刚才的凶险,元尾检查自身,感觉到了一种超凡脱俗的力量,好像挥手之间就能碎石成粉,这就是灵气在体内转化而成的灵力! 而且,随着他突破锻脉一周天的境界,膝盖上的魇骨明显的跳动了几下,像是一颗死去的心脏突然有了搏动!于此同时,一股酸麻的感觉传遍全身,而又转眼即逝。 “哈哈,不久之后,我就将你从我身体内取出!”元尾豪气大发! 他放开神识,方圆十多丈内所有的一切都在自己眼皮底下,一静一动尽在掌握。 元尾动了动僵直的身体,那些衣物的灰烬从身体上飘扬而下,一只羽毛、一块令牌还有一根蛇杖掉落在地上。除了这三样,这场灵气之火让元尾一无所有。 元尾将他们捡到手中,看着羽毛,他想起风艾的交代,于是尝试着将体内灵力输入其中,随着灵力的输入,那羽毛呼啦一下变的一丈有余并悬浮半空,元尾惊喜的爬上羽毛,就要破空而去… “这样赤身裸体的飞出去,你觉得好吗?…” 身后风艾的声音悠悠传来,元尾吃了一惊,那羽毛没了灵力的支撑又瞬间缩回原来的样子,而元尾,则四仰八叉的跌落在地上… 其实就在元尾吞下果实那一刻,风艾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看到灵气之火的燃烧,他原本就想出手灭火,但看到元尾始终有惊无险,最终还是没有出手。 风艾掏出一套新衣服扔给元尾“穿上衣服,打扫大殿,再来找我…” 元尾面红耳赤,他手忙脚乱的穿好衣服,又打扫了灰烬这才敢去找师父。 风艾打坐修炼的屋舍居于聚灵殿之内,屋内只有一个蒲团。好在元尾已经站的习惯,当然风艾也没有让他坐下来的打算。 “说说,为什么要修仙?”风艾眯着眼睛问。 “我的膝盖内有块骨头导致不能正常行走,我义父说这是一块魇骨,凡人无法去除,只得修仙…” “魇骨…我倒是没有听说天下还有这种骨头。不过要想改变自己的骨骼,必须修炼到炼骨境才行。这其中的艰难,以后你会体会的到。…只有这个原因?” “等我治疗了这条残腿,我去要解救我的堂妹,她被二叔许配给了一个要死的小少爷…” “救人于水火…还有吗?” “还要给我义父报仇,他们一家惨死在坏人的手里…” “报恩复仇…还有吗?” “没了…” “修仙之路,漫长枯燥,而其中充斥的不乏残酷与无情。人人逆天行事,那初始的愿望和目的会被悄然遗忘。希望多年以后,你还能够记得这三个最初的目的。另外,在这淬灵殿后山,有个洞穴曾经是我修炼的地方,以后你就在那里修炼吧。还有,告诉你那兄弟,你不适合火灵果,要想帮你,就给你弄些蓝色灵果…” 元尾这才知道那火红果实原来叫做火灵果,原来并不是所有灵药都能适合自己的修炼… 作为这淬灵殿之主,作为元尾的师父,风艾自然洞悉徒弟的一切,不过他并不想干预太多,因为修仙者各有各的运气,各有各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