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人》 第1章 一个人的生活 我就是个这样的人,我见不得我的爱人和别人好。我们在一起八年,我没少做过伤天害理的事。他说我就是个妒夫,无理取闹。确实。我也这样认为。我的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一切和他走近的人我都恨不得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我也是这样做了,所有企图破坏我的家庭的人都被我打发的远远的,踩到泥地里,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可我这样努力,还是换不来他的回头,反而离他越来越远,小三更如狂蜂浪蝶,越涌起多。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到底怎样做才能挽回他的心。 我独自坐在镜子前,镜子里的人依旧清秀,英俊,只是眼里再也看不到一丝纯真,充满着阴厉,浓郁地要将人吞噬。一张脸惨白的吓人,跟个恶鬼似的。八年,仅仅是八年时间,就把我折磨成这副鬼样子。 我注视着房里的时钟,此刻时针指在十二,这个点了,我的爱人还没回来,今晚八成是回不来了。我站起身,上了床,盖上被子躺下。冰冷的被窝没有一丝的温度,把我推向了无底深渊,我感觉我整个人都在颤抖,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怎么的,抖得跟筛糠一样。而我的床头,挂着一幅巨照,里面的两个人穿着得体的西装,一黑一白,笑得一脸灿烂,目光柔得仿佛能掐出水来,一股恋爱的酸臭味。看得我心里堵的恨不得把它取下来,摔个稀巴烂,然后再踩上几脚。 大概一点多,在我即将睡着的时候,我听到了开门声,然后是脚步声,再然后是洗漱声,大概半个小时,床的另一边塌陷下来。我装作睡着的样子,翻个身,抱住他的腰,靠到他的怀里汲取温暖。我知道,他不会推开我的,如果我睡着了。果然如我所料,他只是僵了僵身体,然后任由我抱着他了。我勾了勾唇,不着痕迹地笑了。我也只能在睡着时这么幸福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依然是只有我一个人,仿佛夜里的温暖只是错觉,我所触摸的全是一片冰凉。不过,这没什么,反正我早就习惯了。 我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懒洋洋地刷牙洗脸,还颇为耐心地给自己煎了个金黄油亮的荷包蛋。我可惜命着呢,绝对不会虐待自己。我一直很不能理解小说里的人,他们简直把爱情当饭吃,没了爱情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一样,要死不活地折腾自己,最终给自己折腾的生病住院。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了健康的体魄,我怎么有精力跟我的爱人死磕到底,我怎么去缠着他一辈子。是的,尽管我的爱人已经不爱我了,他无时无都想摆脱我,但我是不会成全他的,我是不会让他称心如意的。我没好日子过,他也别想有。 第2章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回到我的办公室没多久,电话就打来了,我按下接听键,电话里立刻就有人来质问我:“你昨天怎么没来这里接受治疗?” 我半天没吭声,对面叹了一口气,似乎实在拿我没办法:“季霖,这个治疗最好不要中断,你是知道自己的情况的,现在你的病情已经越来越严重,如果不按时治疗,我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后果。” 能有什么后果?其实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病,该吃就吃,该睡就睡,从不虐待自己。那家医院非说我得了抑郁症,听他们的描述还很严重,我那好友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一心扑到我的病情研究上,跟个老妈子一样,监督我按时治疗。 他唠唠叨叨说了半天才停,我就满不在乎回了那么一句:“好的,我知道了。”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我从不奢望自己长命百岁,但也不会抽风地去自我了结。我得活着,活着和我的男人走下去,余生漫漫,我死了岂不是正称了他的心意。 下班后,我还是老老实实开着车去了医院。走进心理科,我那好友正在那等着我。看我进来。他向我绽放了一个自以为很迷人的笑容。确实,他是有这个资本。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大学时还是个什么劳子校草,人模狗样地迷倒了万千少女。他那双多情的眼睛更是能放出十万伏特的电。 不过我对他免疫,认识了这么久,我难道还不知道他是个什么鬼样子。 他站起来,拉开椅子让我坐下:“我还以为你今天又要放我鸽子呢。”他笑着打趣我。我连一个表情都懒得甩他。 他在我对面坐下,一下子就看到了我脖子上的痕迹。眸色暗了暗,带着怒气询问我:“他欺负你了?” 我好笑地摇摇头,他哪能欺负我什么,不过是我这个妒夫又搅了他的好事罢了。 见我无意透露,他抓住我的手,语重心长:“何必呢,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离开他!你看你都把自己都折磨成什么样了!哪里还有一点活人的气息!离开他吧,难道你没了他就不能活了?” 今天这是怎么了,一个二个都说我说我成什么样子了。我就纳闷了,我不还是这样吗。只不过以前体重一百三,现在体重一百斤罢了。哦,对了,我是变了,以前我可能称的上是白月光,眼里那叫个温暖,有着闪闪的光芒,给人的是希望。现在倒是成了一个恶鬼,眼里充满着沉郁阴冷。既然都是妒夫了,我也得担起这个名号啊。 我不着痕迹的挣脱他的手,明显捕捉到他眼中的受伤,轻轻开口:“不能,我不能离开他。”我的声音没有一点起伏,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试想一下,你怎么去让一个重度的瘾君子放弃他嗜之如命的毒品。那无异于剜心之痛。沈千宸于我,就是那毒品,我痛苦与极乐的根源。就像鱼离不开水一样,就像人离不开空气一样,我离不开他。 我的好友,也就是我的心理医生秦淮,我看见他那原本直挺的背弯了下来,只余可悲与深深的无力。 他还在做最后的挣扎:“试着喜欢我,不好吗。我哪里比不上他…” 我摇了摇头,只觉得可笑,他们两个哪有可比性。不是说哪个多么好,哪个又多么不好,而是他们连性质都不同,一个是我成长道路上最真挚的朋友,一个是我法律上的伴侣。我不懂,秦淮那么优秀,可以说是温柔体贴又多金,天涯何处无芳草,为何要在我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 他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他应该找个温柔体贴的,阳光善良的,而不是心如毒蝎的我。不是他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他… 我的目光柔和了下来。看着他落寞的神情,仿佛一面镜子,照映出了我自己的样子,我们都是一样的可悲,深陷泥潭,奋力挣扎,却挣扎不出,只能绝望地被拖入深深的泥沼里,窒息而死。 我觉得我应该帮他一把,把他拉出来:“秦淮,不要再喜欢我了,我是不可能喜欢你的。你还是死心吧。” 我知道我的话很伤人,但我能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 一米八几的男子,三十多岁了,我就这样看着他的背一低再低,他的头低的不能再低。我看着那滚烫的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在了纸张上,灼伤着我的心,就像一只手狠狠地拽住了我的心脏,让我无法呼吸。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他几时像这样落过泪?也只有孩提时在父母面前撒娇哭泣吧。想来这次,我是真的伤到他的心了。 我默默地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了他,想来他是不会想让我看到这样落寞的他的。在我走出房间那一刻,我像是听到有什么声音失了控,他在哭,我知道。但是我不会去安慰他。 世间有万般求而不得,如果每个人都懂得释怀,我想也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我尚且做不到这样,也就不要求别人这样了。 曾经,老师问我们,大家觉得觉得幸福是什么,很多人挣着抢着回答,幸福是和 第3章 失约 回到家,仍是冷冷清清的一个人,冷冷清清的锅,冷冷清清的沙发,冷冷清清的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睡觉。我是怎么度过这么多年的?我其实挺佩服我自己的。他知道我是最受不得冷的,我的体温总是偏低,特别是到了晚上,那床在我看来无疑是冰窖一样的存在,我就是那被冰冻的食物,慢慢陷入沉睡。再也没有那个时候了。他在我之前上床,捂暖被窝,看着我到来,嬉皮笑脸地对我说:“媳妇,快上来,床我都给你暖好了,可暖和啦。” 我瞪他一眼,怒道:“谁是你媳妇!”但还是笑着爬上床,立马就被他抱在怀里。捂的严严实实:“你不是我媳妇,那你说谁是我媳妇?咱们可是领过结婚证的人,你可不能不认账。”我竟无言以对,心里甜丝丝的。我以为,我们会这样,慢慢过完一辈子,可也那只是我以为的。 人啊,特别是男人,一旦有点钱,哪有不偷xing的。我的身体不如女子那样抱着柔软舒服,做爱时也不如其他人那样放得开,我更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毕竟我没那个功能。但这并不能成为他出轨的理由。我都没外遇,他凭什么三番两次偷情找小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的饭量变少了,以前有他在身边,一顿吃两碗饭,现在一顿一碗饭都吃不完。可明明饭还是那个味道啊。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睡眠质量不好了。以前的我倒床就睡,一夜不醒。现在的我得借助安眠药才能够睡去,半夜要是一醒来,就是睁眼到天明。 我一夜没睡好,第二天起来头昏昏沉沉的,估计有点发烧。但我还是照常去上班,毕竟我是这个公司的副总。总得为公司做点贡献。 今天是我和他结婚八周年的纪念日,平时他再怎么荒唐,今天我也有必要提醒他回家一趟。我依然没有敲门,推开门走进他的办公室。庆幸地是,今天推开门没有什么香艳的场面,他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头发一丝不苟,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把他雕琢地比以前更加俊朗了。他坐在桌前,连头都没抬一下,专心致志地看着他手里的文件。:“找我有什么事?”语气冷的不能再冷。 自然,他这个语气,本来想跟他心平气和地谈话的我也不会有什么好语气:“今晚早点回家,我做饭。”说完,也不等他回答,我直接走了出去。 下班时,我的头疼的更厉害了,我忍着疼痛,手脚无力地买了菜,回家咬牙坚持做完了饭,晕晕沉沉地趴在桌上睡着了。待我有力气睁开眼时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我睡了四个小时,桌上的饭菜早已冰凉。 我掏出手机,拨下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手机响了很久才接通。:“喂。”对面的声音柔柔地,带着嘶哑,还有一种满足后的慵懒。不是他的声音……这种声音我绝对不会陌生。以前我和他上床后,我的声音就是这样的!不用想我也知道对面刚刚发生过什么。我气的原本一张由于发烧而通红的脸隐隐发青起来,我气的恨不得摔掉手机狠狠地骂上一顿。 第4章 酒店对峙 但我没有这样做。我尽量让我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我是夏季霖,你们现在在哪里?”对面好像受到了惊吓,啊地一声挂掉了电话。 这个男生竟然不知道我是谁!鬼知道沈千宸把我的电话备注的是什么! 我拨打了我的助理刘兰的电话:“帮我查查沈千宸现在在哪,顺便找几个人来。”“好的,总裁。”显然,对于这种事刘兰早已司空见惯了。 我就是这样的人,我的男人,他偷腥,我要是不知道算他幸运,要是被我发现了,焉能坐视不理,嫉妒会把我烧的一点理智都不剩,我不能保证自己会干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我控制不住自己,不进行人道毁灭我就会被逼得自我毁灭。这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有抑郁症,并且病的不轻。 我拖着生病的身体,一路坐车向岚杉酒店飞奔。我的助理不愧为社会精英,办事效率极高。几分钟就查到了那对狗男男的偷情地点。 到达目的地,我推开车门,缓缓下车。身后的几个车门同时打开,齐刷刷的下来一群身材魁梧的黑衣保镖。他们戴着墨镜,面露凶光,搞得我这阵仗整的跟黑社会老大似的,前台那个水灵灵的小女孩都被我吓得花容失色。我那助理刘兰赶忙走过去安抚人家。 我们一路杀气腾腾直奔四楼,在这里得忽略掉我的病态。409,我啪地一下推开门。里面的男女被我吓得惊叫的不能自已。我仓促说了一声:“对不起,打扰了。”然后再啪地一下关上门。他们不在这间房!这时,我身旁的助理小声的跟我说:“老板,你走错房间了,是409……” “这不是409吗?”我疑惑的看向门牌:400……现在的酒店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400的存在!这病生的,让我虚弱地老眼昏花,竟然连门牌号都不会看了! 我还是推开了409的门,那个贱人正窝在沈千宸的怀里睡觉。听到声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那水朦朦的大眼睛困惑地看向我们,一脸清纯,勾的人心肝直颤。不过,我是不会去欣赏他的:“拖出去。”还不待那个男生反应过来,就被拖了出去,迎接他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沈千宸坐在床上,皱着眉头看着我,到底是没有阻拦。我就算不照镜子也知道此刻我的脸通红,是被烧的,也是被气的。 我不想在他面前表现出一丝脆弱,现在的我反而平静了下来。我一脸恶趣味地走到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他似乎很反感这个姿态这个角度和他对视,眉头皱得更深了。我伸出手,轻轻地抚平他额头上的皱纹。 我的话却称不上温柔:“你猜你那个小情人会被怎样对待?是被殴打呢,还是被强奸呢??”他仿佛厌倦了回答我的问题。我附身到他耳边,又接着说:“或者,就像四年前那个季末一样,先奸后杀?” 第5章 罪人 我的这句话仿佛一个导火索,深深引燃了他:“夏季霖,你够了!“他咆哮道。一把把我拽住,按倒在床上,双目赤红地按住我的脖子,越收越紧。我忍不住挣脱起来。但我的劲本来就没有他大,更何况生病状态下的我。 我渐渐地停止了挣扎,感觉意识正在抽离自己的身体。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离死亡原来这么接近。 在我以为我快要死了的时候,他放开了我,突然的通畅让我剧烈得咳嗽起来。我猛地给了他一巴掌!他竟然想掐死我!这一巴掌不重,但也不轻。他红着半边脸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我,这时候我也不想去讲究什么对称美了。我只想逃离这个鬼地方。这里不属于我,是他和他的情人的。是他想掐死我的作案地点。 他却不遂我愿。一把抱住我的腰不让我走。今天我们都有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他第一次掐我的脖子。我第一次扇他的巴掌。以前别说啥那他巴掌,就算他自己伤了一点皮,我也要心疼不已。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送上门的比草都轻贱。 真是个特别的结婚纪念日。特别到让我永生难忘。可笑的是我的枕边人估计连今天是什么日子都不记得。真的可惜了我那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我一直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我听到他在我的背后一声声呢喃对不起。那脆弱的模样让我不禁恍惚起来。我感觉病的不是我,是他。 “沈千宸,你还记得你在我父母坟前的话吗。”我轻声呢喃。这声音不大。但却如针般钻进了他的身体,刺的他浑身一震。我知道,他想起来了。 我们结婚八年,相知却是十六年。如果可以选择,谁会愿意做一个该死的同性恋。我他妈就是犯贱才会喜欢他,我她妈就是该死才会非他不可。 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创业,我陪了他整整十六年,十六年啊,我人生的最好韶华都贡献给了这个负心汉。我什么都没有了,亲情,爱情,青春,我一样都没有。我两手空空地来到这个世界,活了一遭,最终也只能两手空空地离开这个世界。 我是个有罪的人,我太任性了,也就是因为我的任性才害死了我的父母,还有我那天真可爱的小弟弟。假如当初我没有一意孤行,如果当初我听从父母的安排,在本市读个大学,那么现在结局是否会不一样? 空难,那么渺小的概率竟会发生在我的身边。24岁,我偷偷地和他登记结婚,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我的父母,就被告知这样的噩梦。我的父母和我那十岁的弟弟在坐飞机来看我路上发生空难,尸骨无存。猝不及防的灾难,把我瞬间击垮。 我是个罪人,就算死了估计他们都不会原谅我。离家六年,我竟狠心地没有回去看他们一眼。这是老天给我的惩罚,也是我的报应。 第6章 昏迷住院 我永远记得我那玉人似的小弟弟,眨巴着他那纯粹的大眼睛,拉着我的衣角,脆生生地叫着:“哥哥,陪我玩,哥哥,陪我玩…” 我父母离世了,留给了我大额遗产,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我永远花不完的财富。值得一提的是,我家是a市数一数二的富贵之家。 我永远记得,我仿徨自责地跪在我父母坟前忏悔的时候。他跪在我身边,牵着我的手。他对我父母承诺:“伯父伯母,你们放心,我会代你们照顾好他的,我沈千宸一辈子都不会辜负夏季霖,我会让他幸福,快乐。” 他把头埋在我的脖子上,我能感到他呼吸的温热气息喷在我的肌肤上。他只是重复着一句话:“对不起,对不起……” 我懒得听他在充满着其他人气息的床上说些无用的话,挣脱他起身下床,走了出去。 刘兰在房外等着我,“怎么样了?”我面无表情,眼带阴冷地看着她。 “夏总,我已经让人把他教训了一顿,丢在混混聚集的巷子里了。”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么多年我一向是这么对待小三的,连招式都懒得改一下,简单,直接,粗暴。 “夏总,他一辈子都毁了……”刘兰小声嘀咕。 我皱着眉头看着她,眼里满是阴沉与毁灭一切的恶毒。她被我吓得不敢多说一句。 女人就是心慈手软,这点算什么,不过是他们加诸在我身上的十分之一。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有三百六十五天的痛苦。 走出酒店,我伸出手,竟然接住了一片雪花,我仰起头,黑沉的天空不知何时起飘起了大片大片的雪,昏黄的路灯照映着雪花翩翩起舞,在这深夜无人的一点,很少有人去欣赏这纷纷扬扬的雪花。这是y市的第一场雪,真羡慕他们,甜甜睡上一觉,第二天早上起床就可以看到一个冰雪世界了。 我很喜欢雪花,那是个纯白的世界,可以覆盖一切污浊与黑暗。但我很讨厌冬天,它把我父母带离了这个世界。我不再留恋,昏昏沉沉走出了几步,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 当我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雪白的墙,闻的是消毒水的味道。我不适地直皱眉头。 “你醒了。”一个欠揍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秦淮凑到我的眼前,跟个没事人一样跟我嬉皮笑脸。 得了,敢情我之前的话都白说了。这货就是有这样的潜质,自动遗忘所有他不想接受的事。不过话说他一个精神科的医生怎么知道我生病住院,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你不知道,你这发烧烧到四十多度可把我吓死了。”他说完拉着我的手寻求安慰。见我不说话,他欠揍地说:“怎么回事,不会是这个烧把你烧傻了吧?”说完,他又去摸我的头。 我一把拍开他的咸猪蹄。支撑着自己坐了起来:“几点了?”一开口竟然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地不像话。 秦淮赶忙给我递了杯热水润喉。我接过水杯,慢慢喝了起来。“你这一觉,直接把一天都睡完了。现在已经晚上八点了。”他欠揍地说,又补刀:“得了,你也不用起来了,再接着睡吧,反正现在已经到睡觉的时间了。” 我懒得听他的没有任何营养的话,起身下床。他立马拦住我,紧张地问:“你要干嘛?”我没好气地堵他:“上厕所。”他略带尴尬地放开了我。 我拖着无力地身体解决了生理需求。出来就开始穿衣服。 他又挡在了我面前:“你的烧还没退,医生说你得住院观察,怕高烧引起并发症。” “我回家休息就好。”我一口回绝。说实话,我真的很讨厌医院,到处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还有死人的气息。我决定的事,没人能阻拦。 “现在已经晚上了,道路积雪不好走,在这歇一晚,第二天再出院好吗。” 我一分钟都不想多呆在这里。正在我们争执间,房门被推开了。只见沈千宸推门进来,气喘吁吁地看着我。在扫到秦淮时一张脸立刻沉了下来。也是,他们俩从来都不对盘。 第7章 我把你也弄丢了 “哟,终于知道来看你老婆了,我还以为他病死你也不会管呢。”秦淮又开始了他的嘲讽模式。 “关你什么事。”沈千宸吐出这句话,面带寒气。 一下子激起了秦淮的怒气:“怎么不关我的事,我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是他爱人。” 一句话堵的秦淮无话可说。气的恨不得原地爆炸。 我懒得理会他俩幼稚的行为,直接绕开他们向外面走去。两人同时追了过来,沈千宸拉住我,把他的围巾取下来,温柔地对我说:“外面冷,小心又着凉了。”说完把我搂在怀里,向外面走去。我没有推开他,放任自己依偎在他怀里,这个怀抱好温暖,温暖的我想哭。 秦淮停在了那里,没有再追上来。我不用回头都能知道他那那张受伤的脸。 我有多久没有坐过他的车了?四年了吧。这个车不知道载过多少情人,没有我的位置。 因为道路积雪,他开的比较慢,可能是觉得气氛比较尴尬,想缓和一下气氛。他点开了音乐。 安静的车里瞬间环绕着歌声。我认真地听着。也不知道这音乐是不是在跟我作对,像是暗示着什么。特别是放到高潮。那男声撕心裂肺的唱着:“像疯了一样,越想你就越心伤,我多么爱你却难逃你的魔掌。像疯了一样,你缺少了安全感,你让我多么难堪,却还是一样把我伤……” 我越听越憋闷,越听脸色越难看。他估计也发现这首歌放得有点不合时宜,主动关了音乐,车箱里立即安静下来。我觉得整个人都清净了。 回到家,瞥了一眼桌子,看到我出门时的冷菜已经没了,估计是他回来看到后收拾了。我也没问他,径直洗涑去了。出来后接了热水,囫囵吞了一把药片就掀开被子倒床上去了,至于吃饭就算了,一个是不怎么饿,二个是,我懒得做饭。 他进来看了我一眼,又走了出去,我懒得理会他又去干什么了。我晕晕乎乎地只想睡觉。 没多久,他进来了,端来一碗白粥,坐到床前,轻声细语:“乖,先别睡,起来吃点东西。”我最抵抗不了他这种温柔攻势了,乖顺地坐起来端起他的粥喝了起来。 他赶忙拿着一件大衣披在我身上,体贴的我都以为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还在生病,不适合吃刺激的东西,喝点白粥最好。”他接着说。 我嗯了一声就没了下文。吃完,我把碗扔给他,倒床上继续睡了。不过,就算是生病,此时我也没了睡意。我就这样闭着眼睛,听着他洗漱的声音,然后是他轻轻爬上床把我搂在怀里。我顺势往他怀里窝的更深了。 也不知道今晚是怎么回事,不是说生病发烧的人易睡易乏吗。我怎么越躺越清醒。一直到我身边的他都睡着了,我还是不能入睡。 索性,我睁开眼睛,借着微弱的台灯注视着他。我想多看一下他,在我还可以拥抱到他的时候。也许四年前他还属于我一个人,但此时他已经不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总是会在他熟睡的深夜注视着他,端摩着他,一看就是一夜。我总觉得我看不到他多久了,这种感觉毫无由来,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强烈。令我不禁彷徨,不安。 我依靠在他怀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小声的咕哝:“你知道吗我除了你什么都没有了。”我难受地闭上眼睛:“可是最终,我把你也弄丢了……” 第8章 小小的报复 晚上睡不着的后果就是第二天起不来。我记得自己一直到早上六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然后悲催地上午十点才醒来。 我穿着家居服,顶着鸡窝头,哈欠连天地拖着拖鞋去洗漱,整个人都是一副半梦半醒的状态。 “你起来了。”突然一个声音插入。把我吓得牙膏直接掉到了地上。果然,人吓人吓死人!这一吓,把我所有的困意都吓没了。我僵硬地转过头,发现沈千宸神奇的出现在了洗漱间。平时在家一年上头都看不到几次人影的他竟然没去公司!我不得不猜想他是不是抽风了。 他一脸兴味地欣赏起我呆愣的傻模样。竟然毫无压力地笑出声来。“看把你吓得,我是听见你起来的声音了,才上楼喊你吃饭的。” 我也懒得去思考他为什么会在家。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走下楼,果然看到餐桌上摆上了饭菜。也不知道我这吃的是午饭还是早饭。 现在,他就坐在我的身边,我惊奇地发现他许久未戴的结婚戒指竟然又戴上了。看着我的眼睛盯着他的戒指,他唇角微勾。转眼看着我的无名指,空的。他脸色沉了下来,尽量压着自己的怒气,还算温和地问我:“你的戒指呢?” “扔了。”我装作满不在乎地回答,专心地吃着我的饭菜。 啪地一声,他放下碗筷,可能觉得我是在其气他,他深吸一口气,这次的语气已经带着明显的怒气了:“我再问你一遍,你的戒指呢。” 我还是同样的回答:“扔了。” 他再也坐不住了。一把掀开凳子,走到我面前,扯住我的领子,把我提了起来,就像提小鸡一样:“扔哪了?” 我面露讥讽,声音充满着报复的快感:“早就扔臭水沟了。” 他怒不可竭,眼眶都红了,抬起手直接甩我了一巴掌:“你该死!”他估计感觉自己的心意被人践踏了。 他这一巴掌不轻,我被他打得踉跄一下,直接砰的一声栽倒在地。后腰撞到了我身后的椅子上。我疼得脸都皱到了一起,耳朵嗡嗡作响,半天没缓过神来。甚至我的嘴里都出现了血腥味。 他仿佛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再也没看我一眼,怒气冲冲的摔门而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怎么擦都擦不完。 我跌跌撞撞爬回卧室,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一枚戒指安安静静躺在里面,发出银白的光芒。我颤抖地拿起了戒指,哭的撕心裂肺。 我很想说,你别跟我一般见识啊。我有病,我控制不住…我就想那么小小地报复一下… 第9章 他在门外 再睁开眼时,入眼又是刺目地白,我知道我又进医院了。我浑身跟散架似的,火辣辣的疼痛。我抽着气奋力想爬起来却只是徒劳。就在我奋力挣扎是,一双白皙细腻的手伸了过来,将我轻轻地扶起来。我顺着那只手看到了那个人—我的助理刘兰。 “夏总,你醒了。”她的眼里带着同情与悲悯。我知道,我现在这副样子绝对不会好看。又一次被人看了笑话。我无力去探究了。 她端起一杯水送到我面前。我伸手接过。想说一声谢谢却发现我的喉咙发不出一个音符。 刘兰那姑娘眼圈都红了。我不禁惊奇。这姑娘可是强悍地很,从来到我公司就是一副女强人,女精英的模样,今天这么脆弱倒是稀奇果然女人都是矫情的生物。 “夏总,你喉咙发炎了,估计这几天都说不了话,您忍着点。” 我想挤出一抹笑容安慰她。却牵动了嘴角的伤,笑得比哭还难看。该死的,不能说话就算了。连我那迷人知性的笑容都剥夺了。 由于这次病的太厉害,听说差点一命呜呼,我在这家医院心不甘情不愿地住了七天才勉强出院。 我知道,他经常在门外投过门窗看着我,却从不踏进房门一步。 既然他不进来,我就装作没看见。 秦淮那小子倒是经常来我的病房溜达。他第一次进来时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跟个瘟神似的,就这样坐在椅子上静静看着我,沉默不言。那眼里包含了太多复杂的情绪,浓郁地我都不敢直视。后来几次倒是正常了,依然嬉皮笑脸没正经。我就这样过了七天的米虫生活。不过因为有他倒是让我这无聊的住院生涯增添了不少乐趣。 我出院后无异于魔王出山,我想我公司的员工都不想看到我,毕竟我像一个讨命的阴魂鬼司,一点也不亲切。我面无表情地进了公司,自带王者之气,哦不,应该是自带低气压。看到我的员工无不让道,实在避无可避的就赶紧低头,恭恭敬敬的喊声夏总好,还自带颤音。 我冷漠地点点头,向办公司走去。因为有那位坐镇公司,倒是没有积压什么文件,所以我也不忙。刘兰推门进来,公事公办地把一份文件递给我,那是公司正准备合作的一家公司。这几年公司发展规模逐渐扩大,最近准备向z市扩展。而嘉禾公司就是z市的巨头。要想轻松一点,还必须得与这家公司打好关系。 我疑惑地看着刘兰,不懂她把这个文件拿来给我看干嘛,这种事一向是沈千宸出面负责的。她说:“夏总,z市负责人这次点名要你去商谈。” 我略感惊讶,但还是点点头,吩咐下去:“那你去安排吧。” “是。”她干练地走出门去,还是一副金刚女强人样。 第10章 看见死了的人 见面地点选在一家咖啡厅。我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皮鞋擦的油光水亮,连头发都做了个造型。我长的本就不差,额头饱满,五官俊朗。特别是我的眼睛,睫毛又翘又长,笑起来绝对迷人。以前他们都说,我长了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只要一笑,眼眸潋滟如波光流转,跟会勾人似的,祸国殃民。这么一看我还真是觉得自己人模狗样,典型的社会精英范。我的形象怎么样,看我周围那些捂着嘴,眼冒红色泡泡的花痴女人就知道。 我迈着优雅的步伐,沉稳地向约定座位走去。作为东道主,我自然要比那边的代表先到,这是最基本的礼数。 我点了一杯卡布奇诺,百无聊奈地翻看着桌子上的菜单,自顾自看着上面的介绍。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我抬起头,努力挤出一副自以为亲切友好的笑容。正准备说点什么,在看到来人时,僵硬的笑挂在脸上,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他是谁?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恨之入骨的情敌—季末。 我面上不显,心里却是惊涛骇浪。我太吃惊了。他竟然没死!我心里开始恐慌不安起来。他回来了,他要和我抢沈千宸了,我的脑子里一直回荡着这句话。 我就像小说里的恶毒男配一样,使尽手段,棒打鸳鸯,把原本两情相悦的两个人拆散,惶恐不安地过着我那偷来的逐渐分崩离析的日子,像个跳梁小丑一样。 我努力维持表面的冷静,站起来礼数周到地和他握手。我的手在不听使唤地颤抖! 他温和友好地看着我,一副谦谦公子的样子。但我却敏锐捕捉到了他眼里一闪而过的阴毒。那恨意比我更甚。 他是来复仇的,我这样想。 四年不见,没想到他竟然越发好看了,时间让他沉淀出成熟的气质。如果不是他的长相没有太大变化,我简直不敢把他与那个骨架纤弱,楚楚可怜的季末联系起来。以前的他卑微,可怜,现在的他高贵,让人觉得高不可攀。 哦,对了,他的名字也变了,现在的他叫季羡铭,四年,让他脱胎换骨。要知道是他,打死我也不会来的。 “你一点也没变。”他主动打破了沉默,声音充满磁性,温润如玉。 我不知道他说这句话违不违心。明显的我变了。不过与他相反,四年前我也许风华正茂,现在却憔悴沧桑。那双有优势的眼睛也暗淡下来。最近体重更是下降厉害,估计连一百斤也没有了。 “谢谢。”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干巴巴地回了这么一句。 我抽出合同给他,不想再跟他扯旧情。他却看也没看一眼,直接签了名,草率地让我觉得他根本就没把它当回事。 “你知道我为什么回来吗?” 你不是来报仇的会是来干嘛。我对他的问题很无语。但还是回了一句:“不知道。” 他饶有趣味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那我觉得浑身不安,就像被毒蛇盯住一样。 他回来了,不去找他的老相好,找我干嘛。哦,对了,他肯定对我恨之入骨。当然要来找我。 托他的福我这四年没有一天是开心如意的。 他没有解答他的问题,端起他点的咖啡搅动起来,然后轻轻地喝了一口,举手投足间说不出地优雅。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还活着吗?” 我沉默不语。静静地看着他,等他的下一句话。 果然,他接着说:“多亏了你推波助澜,让我知道我竟是嘉禾集团董事长的私生子,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 鬼才相信你会感谢我!你不杀了我就不错了。 这场见面就这样诡异地结束了,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我失魂落魄走在大街上。对我的未来感到深深的恐惧,我觉得我的未来连一点微弱的光亮的看不到了,只剩下黑漆漆的一片。你以为死了四年的人活生生地出现在你面前。有什么比这更惊悚的。 第11章 走路没长眼睛 那天我明明让保镖把他拖到巷子揍了一顿,那程度不死也残。然后我还嫌不够解气,又找人去轮流强奸他,看着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那双迷蒙的大眼睛渐渐失去了光华,眼中满是绝望,整个人破败的好似风中残叶。我还是不放心,无情地把他丢进海里。看着他在海里扑腾着扑腾着,逐渐用尽力气沉了下去。那一刻我没由来的轻松,甚至想要狂笑,我围观了他的死亡。 坏事做多了,果然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我记得我曾经也是善良的,温柔的。高中乃至大学,我人缘都不错。他们经常这样形容我,谦谦公子,温润如玉。岁月深深伤了我。听说人死后有天堂和地狱之分。我这个人吧,身前恶事做的太多,死后估计也只能被打入十八层地狱。 我麻木地走在街道上,眼中毫无焦距,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传入我的耳朵,紧接着是谩骂声:“走路没长眼睛啊,想死到别处死去,别祸害人家。” 我愣了一下,机械搬的转过头,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一动也不动,眼里逐渐汇集了阴冷。像极了一抹幽魂。 那个人像被我盯得全身发毛,骂咧咧地绕过我开车走了。 我左思右想,觉得都是这个季末害我乱了分寸,我不能自乱阵脚。 我发现我已经完全病态了。我恨沈千宸,恨得巴不得他永远活在痛苦中。 但是我也不会放手,就算下地狱我也要拉他一起。我视他的情人如眼中钉,肉中刺,只有拔掉他们我才能安心。 我心神恍惚地回到了家。意料之外地,沈千宸竟然也在家。他围着个蓝色的hello? kitty的围裙,正往桌子上端着菜,样子有点滑稽,但异常可爱。我搞不懂他这又是在来哪一出,打几个巴掌再给个甜枣吗? 他看我回来了,殷勤地走上前,看上去很关切的样子:“怎么脸色这么苍白?”说着又去摸我的手:“手这么这么冰?”我没吭声,只是低下了头,掩盖住了即将暴露的负面情绪。能不冰吗?大冬天的,我就只穿了个西装连外套都放在了车里。 他看上去很心疼的把我的手捧在他的手心里。我任由他牵着我走到餐桌旁坐下:“来,正好可以吃饭了,我给你盛碗西红柿鸡蛋汤暖暖。” 我端起碗,默不作声地喝着。他笑得很温柔:“味道怎么样?我记得你以前最 第12章 季末没有死 那时候啊,我俩事业刚起步,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再过着租房子的苦日子了。他兴奋地抱着我,恨不得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 那时候我们的房子还没有现在这么大,但还是够让我们高兴了。不到八十平米,两个人住足矣。那时候我的整个心都是飞扬的。明澈的眼里流光溢彩,闪现出耀眼的光芒,满目都是浓浓的深情。 当天晚上,他开心地下厨,做了一份西红柿鸡蛋汤,他蛮不好意思地把汤端到桌上,有点忐忑,带点愧疚的说:“我只会做这个,你尝尝看怎么样?” 他其实不用这么紧张,我这么喜欢他,就算他端在我面前的是一碗毒药,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我像品味琼浆玉露一样,小心翼翼地拿起汤勺尝了一口,咸了。这个傻瓜不知道往汤里放了多少盐。真笨,照着食谱都不会做。我还是把汤咽了下去,又连喝了几口,甘之如饴。抬起头想说点什么,就看到他正一脸紧张地盯着我,生怕我自己做的太差毒害到我。 我好笑地看着他,点点头,柔和了眉眼:“真好喝。以后你只能做给我喝,听到没?”我霸道的提出要求。 “好,以后只给你做。”他宠溺地看着我,又雀跃地说:“现在我还只会做这个,等我把别的菜学会了,也只做给你吃。”我感觉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我看着那碗汤,他就在我的手里,可我却却再也没有了胃口。不是说这碗汤多么不好喝,这味道与以前相比真的好喝太多了,堪称美味。可我看着这碗汤心里却堵得慌,颇有一种物是人非的凄凉。 倘使一个人的生活本就是一场凄凉的笑话,那他不会想接触更多的悲凉。 他看着我停了下来,以为不好喝,又说:“不想喝就放下吧,我给你盛饭,咱们吃饭。” “你知道吗,季末没有死。”我语气生寒,幽幽地说道。 他愣了一下,随即又继续给我盛饭,一脸不相信:“怎么可能,你别开玩笑了。”他努力维持着表面的镇静。 “没有开玩笑,我今天见到他了。”砰的一声,碗掉到了地上,摔得四分五裂,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没有捡起来。我想,这就像我们的爱情。 “他不是早被你弄死了吗?你说你亲眼看到他沉到海里的。”他的声音轻地不能再轻,越说越小,还好我耳朵没聋。 我不禁哈哈大笑,像个疯子一样:“是啊,我明明亲眼看到他沉到海里的,你说他为什么没有死!”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哦,对了,他就是嘉禾老总的私生子,估计是人家派人救了他。”我有点不明白,既然他是老总的儿子,为什么看他要死的时候才出来救他?早干嘛去了。 沈千宸沉默了,手里仍我我盛了碗饭,又给他自己盛了碗,坐下来静静吃了起来,看着一点也不在意。 我们就这样同做一桌,各怀鬼胎地吃了晚饭。他早晚都会知道的,我没有瞒他的必要。 一吃完饭,他就放下碗筷,像是再也坐不住了:“我出去一趟,你接着吃。”说完,不等我回答,直接拿了外套走了出去。我嗤笑出声,还以为他能坚持多久呢,搞了半天这么猴急。 我站在窗边,看着他步履匆忙地上了车,驶了出去。心中不由冷笑。 我面无表情地回到桌前,看着地上的我碎片,蹲下去伸手去捡。我想到季末那张可恶的脸,想到沈千宸那迫不及待的样子,他们怎么不去死!我的我眼里狂风骤雨,充满了偏执的疯狂。 手上尖锐的我刺痛拉回了我的神志。我低头一看,我捏了一手的瓷片,很多都刺进了我的肉里,鲜血淋漓。我满不在乎地把手里的碎片扔进垃圾桶,任鲜红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地毯上。 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绝妙的想法。一个可以让我跟沈千宸一辈子在一起的方法。我只用把他杀死,然后再把我自己杀死,就这么结束我们的一生,那么我们就可以过完一辈子了。我不禁露出狰狞的笑容。 我回过神来,被我这突然的念头吓了一跳,我怎么会生出这样可怕的念头我恐慌这样的自己。 我跌跌撞撞地摸回房间,像个发病的人一样,在黑暗中摸索到我的床头柜,抽开抽屉,从里面掏出一堆药,倒在满是血液的手里,混合着血就着冷水急不可耐的吞了下去。 我像是用尽了力气一样,虚脱地跌坐在了地上。眼中变换莫测。一会儿呆滞,一会儿迷茫,一会儿怨毒。 我看着亮起的手机屏幕,面无表情地把它挂掉。 第13章 嵌进肉里的碎玻璃 三天,他出去了整整三天没有回来!我就在家里坐了三天,等了三天!直到秦淮使用非法手段撬开了我家大门。 他在外面一直敲门,大声呼喊我的名字,我头疼欲裂,根本不想见任何人。任他千呼万唤,我自岿然不动。 外面敲了几分钟就没动静了,我以为他走了,不由舒了口气。没想到半个小时不到,他直接串通保安撬开了我家大门!真是太不识抬举了!这可是我家大门!不经过主人同意直接损坏主人财产这样真的好吗!换门不要钱啊!虽然我最不缺的就是钱……好吧,说穿了我就是不想见他。我知道他要来干嘛。 我压根不想动。我觉得我已经在地上扎根,与它亲切地融为了一体,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最高境界。 他进了门,很快就发现了我。我很好找,就坐在我家的地毯上,人不人鬼不鬼。 他看到我的样子,瞳孔猛地一缩,快步走到我面前蹲下,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的双手,像呵护金贵物什一样。看着我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扎满了细碎的瓷渣,血已经呈暗红色干涸在我的手上,显然没经过包扎处理。他的眼里满是心疼,颤抖地说:“这是怎么弄的?” 我没回他,两眼放空地呆愣着,像个精致的木偶一样,没有生气。 “我打你电话你怎么不接?你知不知道我要担心死了?让你去自疗你也不去,都这么严重了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生病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病人已经放弃自疗。秦淮很清楚问题的严重性。 我也知道自己病得很重,但我治疗了这么久也不见有什么起色。既然没起色,我何必再浪费时间? “他知道吗?” 我依旧沉默去。 他见我不回答,心中已是了然。苦涩地笑了笑。“都这么严重了你还不打算告诉他吗?”我眸光闪动了一下,依旧不答。 “住院吧。”他轻声提议。“你现在已经出现了自残行为,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里,你应该知道,你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我的瞳孔狠狠缩了一下。眼中有了一丝脆弱,他说了半天,我终于有了一丝情绪波动。 是啊,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我现在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 但我有我的坚持,我有我的固执,我,就算死,也不会去住院!我很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样了,我能活多久都是个未知数,住院无异于令我更加痛苦。与其痛苦地苟活,我宁愿顺其自然,生死由命。 秦淮估计也知道我固执地要死,现在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径直走到房里找出了医疗箱,帮我处理伤口。 那些深入手掌,扎进肉里的碎渣经过了几天的生长,几乎嵌在了我肉里,挑出它们,比钻心还痛。我却连一声都没吭一下,活像那肉不是我自己的。 我记得我以前是很怕疼的,一点小伤都能让我疼的死去活来。时间果然是个好东西,能让一个人改变得这么彻底。我觉得我现在已经炼就了金刚之区,离极乐世界不远了。 第14章 无话可说 秦淮很细心地擦去我手掌上的血迹,将我的伤口消毒包扎。那专注的样子仿佛在呵护稀世珍宝,让我的心像被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我想,我呀,还真是犯贱,送上门的不要,非要去倒贴,撞的头破血流不知回头。可感情从来都由不得自己,我如果能够随心所欲,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不欲生了。我的心很小,一生也只能容纳下一个人,再也腾不出一点缝隙给别人了。我亏欠秦淮太多了,我真的,不想再欠他什么了…… 时间就这样悄悄溜走。他不愧是个医生,把我两只手包扎地特别完美,一点也不乱。他站了起来,伸出手使了把力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突然的站立那我有些不稳,头晕目眩,差点一头栽倒,幸亏他手疾眼快扶住了我。我在沙发上坐下。他像变戏法一样拎出一个保温桶。“饿了吧?我路过一家店猜你估计没吃饭就给你带了一份。” 骗谁呢,这路过买的连保温桶都带上了。明显是他自己做的,他怎么这么别扭呢。我的心情轻快了不少。并没有戳破他。 我动了动嘴唇,因为长时间滴水未进,干裂地有些不像话,一声谢谢还没说出口就被他打断了:“得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啥时候跟我这么见外了,不就是一碗粥吗?多大点事啊。” 我被他逗笑了,真是受不了他。把我什么话都斩断了。 他打开盖子,一股皮蛋粥的浓郁香气扑面而来。我却被刺激地忍不住干呕起来。 他解释道:“你几天没吃东西了,胃难免受不住,但也不能不吃东西,慢慢来。”我看得出他是真的很担心我。 我点点头。他拿起勺子准备喂我,我赶忙推拒:“不用我自己来。” 他眼神暗示了一下,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自己像大粽子样的两只手。好吧,我现在成了手残了。 我强忍着反胃,一口一口地喝着他喂的粥,我确实该吃东西了,其实我也没想把自己饿死,毕竟在理智状态下我并不想死,我还这么年轻,现在连普通家庭都能温饱了,没道理我混成这样还被饿死,传出去我死都不会安心的。 “你怎么在这?”一个声音打破了宁静。我抬头向门口看去,只见沈千宸站在门口,一脸疲倦,胡子拉渣。眼睛却出奇地愤怒,敌视地望向秦淮。 “你再不回来,你媳妇这条小命都要被折腾没了。”秦淮讽刺他。 他回头,目光温柔地看着我,好像他才是这个家的主人:“我先走了,你接着吃,让门口那位喂你,一定要吃听到没?”我听话地点点头。沈千宸本就铁青的脸黑如锅底。 我看着秦淮故作洒脱随意地站起身,走到沈千宸身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沈千宸的怒气好似皮球一样被戳破了,只余下震惊。 他站在门口,仿佛站成了一棵树,生了根。久久未动。下午的阳光通过敞开的门射了进来,给他的背影镀上了一层金色的柔和光芒。 终于,他迈开步子向我走来。我正在一个人费力地搯着桌上的粥,要有多笨拙就有多笨拙。手受伤了真是太不方便了。跟个萝卜一样,严重影响了我的进食。 他他夺过我的勺子,端起碗开始喂我:“这是怎么弄的?”他看了一眼我那格外显眼的手。 “不小心划伤了了。”我这谎敷衍的成分太明显了,划伤怎么会把两只手都包的跟萝卜一样? 我任由他喂我喝着粥,没有问他这几天去了哪,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回家。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不是吗。我们都在这样,维持着生活表面的太平,一旦掀开,里面不知道有多难堪。 他瞥了一眼旁边的医疗箱和垃圾桶,一眼就明了了怎么回事。见我连真话都懒得跟他说。带着自嘲地苦笑。我和他走到这个地步,已经无话可说了。 第15章 噩梦缠身 果然有钱就是方便,沈千宸那一个电话一call,几分钟时间,维修工人就来了,技术娴熟,修理起来得心应手,不带丝毫犹豫。也就那么五分钟就风驰电掣地离开了,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作为一个三天没睡觉的人,抑郁症来了可能会要死要活的,等理智回笼了我当然要爬到床上补觉。起码睡上个一天一夜。 不过我总是睡不安稳,之前受伤没感觉到疼,现在反应过来了,两只手疼的我痛不欲生,恨不得把他们都剁了,脱离我的身体。 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着了还噩梦连篇。一会儿梦见我死去的父母满身鲜血,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皮肉外翻地看着我,他们笑着,本就支离破碎的脸显得更恐怖了:“霖霖,快来陪我们啊,咱们一家人可以团聚了。” 一会儿又梦到我那十岁的弟弟跟我在花园里玩躲猫猫,我找到他时他发出银铃般的咯咯笑声,不知怎么的,笑声逐渐变得尖锐刺耳,我捂起耳朵去瞧他,只见他如草莓般鲜红的小嘴突然张成血盆大口仿佛要将我吃掉。他凄厉的喊着:“哥哥,我不想死!哥哥,我不想死!你来代替我吧!”边说话边发出诡异的笑声。我吓得失控尖叫起来。 我发现连这些花园的花草都变得诡异狰狞起来了,他们红的妖艳,像是被鲜血浸泡过一样,它们仿佛活了,发出咯咯的尖锐笑声。向我张开他们的血盆大口。 我在恐惧中挣扎着,飞奔着想逃离这个花园,身后凄厉的笑声依旧不绝于耳。我发疯狂奔却怎么也逃不出去,只能绝望地在原地等死,我听着那笑声离我越来越近…… 我一身冷汗地醒了过来,我猛地一下坐了起来,本就不红润的脸苍白地更加吓人,我总觉得那梦跟真的似的,感觉他们就是来向我索命的。我静静坐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缓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我下床看了下时间,上午十点。这个时间点沈千宸早去上班了。 我洗漱好后照常拖着拖鞋走下楼。看到桌上竟然放了张纸条:“早饭放在微波炉里,记得吃。(*^w^*)”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竟然给我做了早餐!这就跟中了彩票一样稀奇! 我还是从微波炉里取出早餐,一杯牛奶,两个煎的金黄的鸡蛋。 我笨拙地吃着早餐,放在桌边的手机想起来了,一个陌生号码。我想也不想就直接挂断。那边马上就又打过来了。 “喂?”我放下正在吃的早餐,两只手捧着手机接了起来。 “有时间吗?”磁性温柔的声音响起。我这才反应过来是季末。我真的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给我打这个电话,他现在不应该幸福地和沈千宸过着重逢后的时光吗? “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冷着声问。 “我能约你见一面吗?”电话那端的声音好听,像春风拂过耳畔,令人沉醉。不过显然我并不懂得欣赏他的声音。 “在哪?”我依旧没多少热情。 “我家怎么样?”那边显然很有耐心。 第16章 如果他真爱我 季末的家在郊区的一个别墅,山青水秀,景色宜人。我踏着青石小路慢慢地走了过去,他家门卫听了我的名字,立刻恭敬地把门打开,把我引了进去。 我看到季末时,他穿着一身灰色的丝绸睡衣,正在客厅里慵懒地品着红酒。一张红色妖艳的唇因为沾上了红酒更加诱惑迷人。 他转头看到我走进来了。一双妖冶的眼睛看着我,微笑地说:“你来了。”声音说不出地友好。 “宝贝,你真勇敢,竟然敢一个人来,不怕我对你不利吗? “我既然敢来就没什么好怕的。”我平静地说道。 “呵呵呵,也不知道你是自作聪明呢,还是傻的天真!”他的声音逐渐加重,到最后一个字符时已经变得阴狠。 这个时候,他的本性完全暴露了出来。他只是顶着谦谦君子的皮囊,其实骨子里已经烂透了,这几年他学会了伪装包装自己。 “别绕弯子了,你想说什么快说吧!”我不耐烦地打断他。 “呵呵,夏季霖,我发现你真的很可爱,守了个这么留不住的人,真是难得情深啊。” “你男人是不是消失了三天?估计你也猜到了,他三天都在我这呢,可销魂了。怎么样,有什么想法?你不是很善妒吗,这次怎么没有来抓人啊?”他自得地笑了起来。 为什么?可能我觉得自己已经留不住他了吧…… “你不是对付小三很有一套吗,怎么不继续用你那套啊?” 我沉默不语。我知道他还有话说。 果然,他的脸色变了,双目赤红,狰狞地说:“你知道我有多恨你们吗?我恨不得扒了你们的皮!抽了你们的筋!喝了你们的血!吃了你们的肉!都是因为你们!都是你们毁了我!”他一边控诉,一边气愤地指着我,他疯了,情绪完全失控,陷在了自己的回忆中。 我注意到了,他说的是你们,不是你。 “如果不是你们,我本来可以平平安安地读完大学!找一份工作!过正常人的生活!都是你们害的!” 他估计是太想找人倾诉了,只是这个倾诉对象却是站在他对立面的我。 “季盛他就是个变态!禽兽!畜牲!该死恋子癖!他不配做一个父亲!不过好在他现在一辈子都只能躺在床上了!哈哈哈!”他的笑容已经完全扭曲了,让我生寒。我不禁后退一步,想离他远点。 我突然知道他们为什么等到季末要死时才救他了,因为根本不在乎。 听着他的话,我突然想通了。我不应该把我的痛苦施加到别人身上。他们也许有错,却错不至此。 真正错的其实是沈千宸。我可以赶走一个,两个,很多个他们,却赶不尽他们。 如果沈千宸真的爱我,如果他肯好好过日子,如果他不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眼睛,也就不会有悲剧的他们了。我痛苦的根源从来都是一个留不住的人。 从相遇起,就注定了这是一场无法挽救的悲剧。 第17章 天道轮回,报应不爽 我突然不想再留在这里了。“还有什么事吗,没有我走了。”我冷漠地说道。 “怎么,知道了我的秘密你还想这么轻易地走出去?”他已经镇定下来了,看着我邪邪地笑了起来。 我不禁又往后退了几步。他慢慢踱步,走到我的面前,挑起了我的下巴,一脸陶醉地闻着我的体味。我发现他竟然比我高!那个原本纤细的身体也强壮了不少!至少看起来比我更壮! “你说,沈千宸他有什么好,我比他好多了不是吗?至少我没他那么花心。不如你跟了我,那咱俩的恩怨就一笔勾销。” 我只觉得一道惊雷把我劈的外焦里嫩。他不是喜欢沈千宸吗?为什么会这样说?我明明是差点害死他的人!我发现他比我还要变态。 他一个受,我也是受,我们俩在一起能有什么结果!我虽然同情他,但我也没有想到要和他一笔勾销啊,他从哪来的自信以为我会跟他! 我看着他的脸逐渐放大,眼看着就要亲了上去,我直接扇了他一巴掌。他这样算什么!沈千宸那么爱他!他怎么可以这样! 我挣脱他,猛地往门外跑。他直接追了上来把我抱住。我的手寸一下子捅上他的腹部,一个过肩摔就把他翻到在地。他倒在地上半天起不来,一脸吃惊地看着我。 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打小就练过跆拳道,并且还不差。 我没有理会他,径直拉开门冲了出去。外面已经围了七八个骨骼强壮的保镖,正好堵住了出路。 我毫不犹豫和他们打了起来。我的功夫再不错,但也难以以少胜多,他们都经过专业训练,我应付地本就吃力,渐渐落到下风。他们逮住空隙,直接把我擒住。 我胳膊被他们别在身后,膝盖被他们使劲一踢直接重重跪倒在了地上。我发出一声闷哼声。 季末走了出来,此时的他已经恢复了他的优雅。只见他悠悠地走到我面前,脚一下子就狠狠地踩在我手上猛地碾压起来,我本就受伤的手哪经得起他这样折腾,不禁发出凄厉的叫声,我感觉我的手要断了。“跑啊,怎么不跑了,再跑啊?”他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我,显然早料到我会这样。 他一把拽住我的头发,我的头皮被他扯得生疼不由向后仰去。他对着我的脸就是一巴掌,像是不解气,又连扇了几巴掌,我的脸立刻肿了起来,有血从我嘴角流出,我硬是不吭一声。他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心中充满了快意。 “乖乖选我不就好了吗?非要这么折腾。呀,流血了,看的我好心疼哦。”他假装关心地说道。 “不过现在啊,我改变想法了。你加诸在我身上的,我也不要多的,就这样一五一十的还回来,你看怎么样?”他像是在跟我商量。 我冷冷的注视着他,眸子没有一丝温度。 “拖下去,别打死了就好。留着他扔巷子里。”他也没想要我的回答,直接下命令,心情颇好。。 “是。”他们把我沿着地硬拖了下去。青石小路的石头直接划破我的皮肤,留下了一串串血迹。 我被他们拖到地下车库,狠狠地揍着,半点也不手软。他们专挑我脆弱的地方揍,例如肚子,小腹。我蜷缩到一起,已经痛的失去了知觉。我想我要死了。可为什么我的脑子现在想的依然还是沈千宸呢。 沈千宸,你会来救我吗?我的心中还存有着那么一点点希翼。 然而,我被他们打的快要断气,也没有看着他的人影。我眼里的微弱亮光渐渐暗了下去,再无神采。 真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我使过的手段现在都用在了我的身上。我恨不得想仰天大笑。可是现在的我已经奄奄一息,哪还有一点力气,连一个音符都发不出来了。我渐渐闭上了眼睛,昏死过去。 我是被一桶水泼醒的,大冬天的,他们直接拿着一桶冰水往我身上招呼。我费力地睁开眼睛。眼前的地点已经换了。 我无比熟悉的小巷子。一群混混像饿狼一样,个个眼睛冒着绿光看着我,像是看到了美味可口的猎物。我惊恐地想要逃跑,可是发现自己只能无力地趴在地上,别说跑了,我连爬都爬不起来。 他们像疯子一样向我逼近,面部是扭曲的狞笑,他们身上满是臭味,我用尽全力喊出:“不要!不要!”也不过是比耳语声稍大一点。一点用都没有。 他们疯狂的撕扯着我的衣服。脏乱的手在我满是伤痕的肌肤上揉捏。一张张嘴迫不及待地吻上我的脖子身体。 我甚至感觉到他们在扒我的裤子,手已经先行探到了我的裤子里……可我连阻止的能力都没有……我心如死灰地地闭上了眼睛,泪水顺着眼角滑了下来。像条死鱼一样,任他们为所欲为。 第18章 宛若天神 “住手!”呵斥声响起。正在对我上下其手的混混看到来人。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他们再也顾不上快活,连裤子都来不及提起,吓得屁滚尿流,慌不择路地逃跑,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给我追!”男人带着怒气,语气生寒地对身边的人说。 我吃力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就看到他向我这边跑来。在他的身后,一轮圆月悬挂当空,那银色的月光映着几片羽毛般的轻云。透过薄薄的云层,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他的身上。宛若天神。 为什么要来救我,在我已经绝望的时候…让我就这样死了不是更好…… 他蹲了下来,小心翼翼地将我抱了起来。我的脸上,身上已经沾满了血和泥巴,像个破碎的娃娃。我冻的连嘴唇都青紫了,脸上透着灰白的死气。 他一点也不嫌弃我的脏乱,轻轻地用衣角擦去我脸上的污浊,疼惜地用大衣将我包裹起来。当机立断,抱着我狂奔起来。 我靠在他怀里,气若游丝地祈求:“不要…不要…告诉…他。”随之哇出大口鲜血。我痛苦地皱起眉头。 他停顿了片刻,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终于吐出一个字:“好…” 我心满意足地瞌上眼睛,彻底失去了知觉。 我费力地睁开眼睛,已经不再猜想自己现在在哪了。进医院对我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我感觉自己浑身上下没一处不疼的。跟被车碾压了几道一样。 噩梦般的记忆如潮水般涌进了我的脑海。没想到我又捡回了一条烂命。有时候就是这样,你想死却连连死也死不了。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一点也不想醒过来。 “你终于醒了!”一个惊喜地声音钻进我的耳朵。我不得不睁开眼睛。只见秦淮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跳起来,猛地扑到床上似乎想紧紧抱住我。考虑到我的脆弱,只能巴在床沿。但这也难掩他的激动,那是一种失而复得的狂喜。“你知不知道你要吓死我了!我以为,我以为你再也行不过来了……”说着说着他眼眶都红了,哽咽起来。 “谢谢。”我轻轻地开口,嗓子像生了绣一样,声音沙哑难听。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只要…还活着就好…”他低声喃喃。 “以后不要一个人去见季末了,他现在的恶毒不是你能应付的了的,听到了没?”他规劝我。 我想点头,却发现脖子动弹不得。我的身上能动的关节都包扎起来了,像个木乃伊一样,只留了眼睛,嘴巴,鼻子在外面。难怪这么疼。无奈,我只能眨眨眼眼睛。我全身上下估计就只有眼睛能转动了。 它把病床的前段撑了起来,那我能够舒服些坐起来。“我睡了多少天?” “你在加护病房呆了三天才转到普通病房,整整六天!你昏迷了整整六天!”他神情激动。 这么久吗?怪不得他脸上连胡子都长出来了,没有了昔日的光彩照人。 我没有提沈千宸,他也默契地没有提。我一点也不担心沈千宸会找到我,我相信秦淮有这个能力。 我就这样平静过了几天。直到他把手机递到我耳边:“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看得出来他很气恼,一点也不情愿。 我知道这几天他手机都要被打爆了。我也不再为难他,就着他的手接听。我还没说话就听到对面暴跳如雷的声音,跟炮弹似的向我砸来:“秦淮你她妈的,你到底把他藏哪了?我警告你最好把他交出来,否则…” “是我。”我直接打断了他的话。那边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没多久就又是一堆话向我砸来,不过温柔了很多:“霖霖,你这几天去哪了?你知道吗,你吓死我了!我找到你的手机,以为你被绑架了!是不是秦淮那混蛋干的?你跟我说,我替你…” “我没事,我只是出去透透气,你别找我了,我想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我不想再听他说这些毫无道理的猜测,直接挂了电话。 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 我听得出来,他很焦急,但我一点也不想告诉他我在哪里,这是对他的惩罚与报复…… “你打算继续瞒着他?”秦淮显然很惊讶我的态度。我看得出来,他还带着隐隐的窃喜。 我默不作声,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的病房采光很好,我一扭头就能看到外面的世界。能看到下方四季常青的植被,能看到上方灰蒙蒙的压抑地我透不过气来的天空。 第19章 是时候该回去了 我被病痛折磨地痛不欲生,瘦的只剩下了皮包骨,几乎不成人形。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阴郁了,脾气也越发地暴躁了。。我动不动就要生气,发火,我恨不得毁灭一切。我的眼里盛满了从来没有过的浓烈的阴郁。 老天为什么对我这么残忍,让我这样痛苦绝望地活着。医生说我的手指就算康复也不复以往地灵活了,我的内伤更是伤重地再也无法痊愈,会一直伴随着疼痛,折磨我往后的日日夜夜。我整个人现在已经千疮百孔。 我的那颗心彻底腐烂了…… 我变了。我经常对着窗外发呆,估算着我离地面的高度,猜测着我跳下去摔死的可能性。如果我能够走动,可能早就纵身一跃了。 本来我的话都少的可怜了,现在的我彻底封闭了自己的嘴,一句话也不会说了。很多时候都是秦淮在那里说着,我空洞地看着他。后来的我我甚至会愤恨地想:他为什么要救我!都是因为多事的他才造成我现在才痛苦地才活着!因为心境的转变,连带我看他的眼神也变得愤恨阴郁起来了。 秦淮的眼神越来越悲伤,绝望,无力,落寞。连带着他的背影也佝偻了许多。他意识到他救不出我了。他只能无能为力地看着我逐渐衰败下去。我就像个死人,就算活着也只是行尸走肉,没有半分人气。我承袭了人类所有的负面情绪。 到我可以活动的时候,我甚至三番四次打破杯子,企图割腕。幸亏他发现地早,及时拦下了我。我像是红了眼,彻底疯魔了,他拦着我,我拿着碎片连他都刺。 看着那血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溅得血花四起。我手中的凶器掉到了地上,撞击着地面,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再也没有了那股狠劲。我为自己感到害怕。我竟然连唯一一个真正在乎我的人都伤害了…… 我木着脸,没有一句关心的话,连对不起都没有说。后来想想,不是他拦着,我早就可以解脱了,他真多事。 他一个人沉默地包扎了伤口,没有一句责怪。现在的他就像一只惊弓之鸟,恨不得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看着他一天比一天疲倦,一天比一天憔悴,身形一天比一天消瘦,眼底色红血丝越来越多,头发越来越长,胡渣越来越厚。 我选择了漠视,无动于衷。我已经从骨子里坏掉了,陷入了无尽的深渊。 这段时间,我安分下来了,没有再想着了断自己。他也放心了不少。等到伤口渐渐愈合,我已经可以自由走动了。除了脸色苍白地像鬼,身体瘦的只剩一层皮包着骨头,身上的外伤已经基本好了。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 这天我开口说出了我几个月来的第一句话:“秦淮,我想吃北街的饺子。” 他欣喜地看着我:“好,我马上去给你买,你乖乖地等我回来。” 我乖巧地点点头,对他露出了我这几个月来的第一次微笑。 他高兴地仿佛要跳起来,立刻拿起外套向外面走去。 我看着他走出房门,面无表情地拔掉正在输液的针头。脱下病号服,换上他为我准备的衣服。之前的衣服早已经破烂地不能穿了,我那条珍视的围巾也丢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我想,是时候该回去了。 第20章 烛光晚餐 我躲过了医生护士,成功地逃离了医院。我输入密码,打开我几个月都没有回到的家。预料之中地,家里没人。屋里并没有什么灰尘,但却很乱。地上堆着乱七八糟的空啤酒瓶,还有一大堆外卖盒,连衣服都是乱扔的。 不是密码正确,我都不敢相信这么乱的地方是我的家。显然,家里是有人住的。 我僵硬着一双手,不怎么灵活地开始收拾屋子。我收拾的很慢也很吃力,再也没有了以前的爽利。不一会儿我就累得气喘吁吁。真是不中用的身体。我不禁自嘲。好在我还是把屋子收拾干净了,虽然速度慢了很多。 我又踏进厨房,开始准备今晚的晚餐。我猜,他今晚会回来。 我用笨拙的手吃力地煎了两份牛排,还布置了餐桌,点了几根蜡烛,拿出了一瓶红酒。我就这样坐着等他回来。也许我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没过多久,我就听到开门声,我站起身走到门口。 只见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几个月不见,他的身体消瘦了很多,连眼睛都没有了以往的明亮,整个人虽然穿着西装,却邋遢了很多,颓废地像只斗败的公鸡,他变得憔悴了,跟之前的意气风发大庭相径。 他打开门,看到我,无神的眼睛猛然迸发出狂喜,他大步向前,一把把我搂到怀里,抱得非常紧,仿佛用尽了全部力气:“霖霖,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天我想死你了,我真的离不开你,我知道错了,求求你以后别离开我了好吗?我今后一定好好过日子,你相信我!”他说着说着,声音逐渐变调,像是要哭出来了。 我的身子本来就没好全,被他勒得生疼,快要喘不过气了。我费力地去推开他。 终于他放开了我。我抬头看他,那双眼睛红了一圈,无助地像个孩子,曾经不可一世的他竟然会有这么一天,早干嘛去了。 我冲他微微一笑:“好了,多大个人了,还跟个小孩子一样,我不生气就是了。来,快来吃饭,看我今晚做了什么?” 我帮他脱下大衣,拉着他走向餐桌。今晚,我特地把餐桌布置的有情调,氛围增添了浪漫。 他开心地坐到座位上,对我说了一句:“老婆,有你真好。”我回他以微笑。 他主动体贴地为我切好牛排。我给我俩的杯子都倒上了红酒。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的脸红彤彤的,一双眼迷蒙,含着潋滟的水光。红红的嘴唇因为沾上了红酒,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我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嘴唇,充满魅惑地看着他。 他的眸色暗了暗,变得幽深起来,欲望在他眼中积蓄。浓烈地要将我吞噬。 他再也坐不住了,猛地起身,一把抱起我向卧室走去。我顺从地勾着他的脖子,没有任何抗拒。 第21章 无处安放 我拢了拢大衣,向手里哈了口热气,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者情侣牵手,开心地笑着,说着什么,不过都与我无关。我觉得他们的存在衬托得我特别凄凉。 a市的天气比y市要冷上许多,才下飞机的我有点不能适应这边的温度。我看着街道上到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这才惊觉原来又要过年了。 我像个流浪汉一样,无处安放。我什么都没有,除了自己,没有人可以一起过年。 我去手机店换了张卡,就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地址。我想回家一趟。去看看我七八年再也没回过的家。当时我家人不幸遇难,我回来替他们送葬,抛了公司股份,断了这里的一切,那时候啊,我以为我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幸福,我以为我除了上坟再也不会回到这里。 没想到最后我还是抛弃了我那所谓的幸福,兜兜转转,又狼狈地回到原点。原来不论走到哪里,我的归宿永远是a市,这个我从小生活的地方。尽管这里现在已经和我无关……我并没有卖掉我的房子,那里有我家人的回忆,我不想以后回忆他们的时候,连个可以看地方都没有了…… 我打开门,扑面而来的是尘灰的气息。房子里落满了灰尘。 我走进去,发现那还是我曾经所熟悉的家,只是已经物是人非罢了。 我走到大厅那架钢琴前,伸手拂去上面的灰尘,眼神充满怀恋的打开他。我的脑海不禁回忆起了那个画面。 我和年幼的弟弟坐在钢琴前。我的大手握着他的小手。弹着我熟悉千百遍的钢琴曲:梦中的婚礼。我的弟弟学的很认真。笑得天真可爱。整个大厅都飘散着温柔的曲子。 一曲完毕,他抬起头,眼睛亮闪闪的:“哥哥,我弹的好不好?“他像是邀功一样,向我炫耀。 “君杰弹的很好。比哥哥还好呢。”我温柔地注视着他。眸光清澈,如水一般令人沉醉。 小孩的眼睛迸发出璀璨的光芒:“那我以后是不是能成为一个有名的钢琴家?”他的声音稚嫩,却也真诚。我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一股强烈的情绪。那是儿时对音乐的笃定与执着。 “我们君杰啊,长大一定能成个闻名世界的钢琴家。”我笃定道。 小小的孩子笑了,像得到心爱的糖果一样满足。 我记得那次,上飞机之前,他还兴奋地告诉我…他拿到了少年钢琴大赛一等奖……我还没来得及为他庆祝呢……怎么转眼变成这样了呢。 眼泪落了下来,打湿了钢琴,我伸出手,却怎么也弹不出我那练了千万遍的钢琴曲…… 我一遍遍走过曾经熟悉的地方,像一抹幽魂,一个人在没有一丝人气的房子里游荡。我看了父母房间的那本相册,看了弟弟房里的玩具,钢琴谱,看了自己曾经的房间。 最终,我锁上了门,离开了这里。之前的噩梦历历在目,触目惊心。我像个懦夫,没有勇气继续住在这间房子里。 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我没有买什么别墅,只是在乡镇择了一处带着院落的平房,那里采光很好,院子里还长了棵老树,如若夏天我支副躺椅在树下该是多么惬意,冬天我还可以懒洋洋在院子里晒太阳。这里过完余生足矣。 人生百味,我品过甜,尝过苦,品过恨,生过怒,见识过大城市的繁华,也参与过背后的肮脏。如今都归于平淡。只希望岁月静好,时光悠悠。 第22章 邻居 我的邻居人特别好,经常来我家串门,给我送来各种小吃特产,我蛮不好意思的。每当我要拒绝时,大姐总是心疼地说:“你说你这么大个帅小伙,瘦的跟个竹竿似的。要过年了,一个人在这,连个依靠都没有,多凄凉,大姐我看着都心酸。”然后我就没有办法拒绝了…… 他家孩子经常来找我玩,听说老大都上大学了,这是二胎。那孩子七八岁大,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可机灵了。跟我那离世的小弟弟很像。 他好像特别喜欢我。总是不走正门,从他家院子院墙翻到我家来。我看得惊心动魄,生怕他摔着了,摔出个什么好歹。 估计因为不是什么发达的地方。孩子的教育水平很落后。这么大的孩子了,学的知识并不多,连那些童话书都没看过。 我经常教他背诗,认些字,有时间还给他讲讲故事。到现在那孩子特别依赖我。老远看到我都甜甜地喊我一声:“夏叔叔。”我眉开眼笑,喜不胜收。 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我过得很闲适,除了那副怎么养都养不胖还日渐消瘦的身子。 那是疼成这样的,也是每晚做噩梦吓的。 这天我抱着小宝,也就是邻居大姐的小儿子,靠在躺椅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跟他讲着小王子的故事。小宝眨着大眼睛认真听我讲着。 我的声音很温柔,悠远宁静却不沉闷:“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只要他喜欢,稍稍挪动一下椅子就能看到一次日落——小王子还拥有一朵玫瑰和三座火山。在他开始旅行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小王子每天的工作就是定期清扫那几座火山,拔掉猴面包树危险的幼苗和照顾他的玫瑰——那株爱美、骄傲,独一无二的玫瑰,他爱上了那枝玫瑰花……” 当我讲完,小孩儿好奇地问我:“那小王子最后回去了吗,他找到他的玫瑰花了吗?” 我看着天,碧蓝如洗,晴空万里。一张脸柔和地不能再柔和:“也许回去了吧,也许他和他的玫瑰花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是,真正的结果如何,谁知道呢。 小孩儿伤感中带着希望地说:“我希望小王子回去了,我希望他和他的玫瑰花开开心心地在一起。” 我好笑地看着怀里的小孩儿,一个故事而已,他太当真了。 我一抬头,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知何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面前,专注地看着我,眉眼柔和。 我放下小孩儿,站起身,惊讶道:“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寻你的我呀,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狠心,说抛下就抛下。”他看我这样问,没好气地回答。 “怎么,不欢迎我啊?”他一脸受伤的表情 “怎么会?”真拿他没办法。说了让他别找我还是来了。医院招了他这么个医生真倒霉。工作说丢就丢,人说跑就跑。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给他搬了个座位,泡了杯茶。他一点也不客气地接过茶,一屁股坐了下来。 “还能怎么找?我在你手机上安了定位。“ 我哭笑不得这,人还真是理直气壮,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敢情他不经过人家同意,擅作主张还对了? 旁边被忽视的小宝不甘寂寞地找存在感“夏叔叔,这位帅叔叔是你什么人啊?” 秦淮像来了兴趣,逗小孩儿:“你觉得我是你夏叔叔什么人啊?” “别闹。”我打断他,生怕他说出什么带坏小孩的话:“这位秦叔叔是我的朋友。” 小宝一副我就知道的样子点点头。 “小宝,回家吃饭了。”隔壁传来大姐嘹亮的嗓音。 “知道了妈妈。”小宝大声回答。 “夏叔叔我有时间再来找你玩。”小宝抬头看着我说。 “快回去吧,你妈等着你呢。”我笑着催他。 第23章 秦淮找来了 他冲我嘻嘻一笑,欢快地跑回了家。 “吃饭了吗?”我瞥了秦淮一眼。 “没有,绝对没有!”他回答地飞快,好像有人跟他抢一样。 我无奈地看他一眼,转身向厨房走去。我随便炒了一盘小白菜,一盘青椒肉丝。用的是隔壁大姐送我的腊肉。 他像是饿鬼超生一样,不住地往嘴里扒菜。嘴里还一直说着:“好吃!” 我恨不得捂住脸表示自己不认识这个家伙!好歹是锦衣玉食的少爷,怎么跟个八百年没吃饱过饭的难民一样。搞得我都以为他以前都受到了虐待。 我就着菜吃了半碗饭就感觉自己吃饱了,于是放下了碗筷。 “你就吃这点?”他惊讶地看着我。我点点头:“吃饱了。” “你现在的饭量怎么跟个小猫一样了?看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他一脸心疼。 我也很无奈,我如果能多吃怎么会只吃这一点。稍微强迫下自己我就反胃地想吐。 最终两盘菜几乎都进了秦淮的肚子。他来了正好,洗碗这种事就理所应当地交给他了,我最讨厌洗碗了。 这个傻子还当这是个什么好差事,乐呵呵地就跑到厨房去了。 自从这家伙来到了这里,我就再没有了清净的老年人的日子可过了。这家伙好像被激发了恶趣味,跟个小孩子似的,动不动就把小宝惹哭院子里经常充斥着小宝伤心的哭叫声。因此他也光荣地得到了小宝给他的称呼:坏叔叔。这是小宝对他一个人的专属称呼,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头疼地要死,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觉得他再这样下去会加速我的消亡的,跟他在一起,我至少得少活十年! 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就因为这家伙的闹腾,我天天都处在暴怒的边缘,估计是情绪波动太大,我连饭都吃的多了起来。整个人还长胖了几斤!本来没肉的脸颊竟然长出了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不科学! 我自从来到了这里,就整天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活像个古代未出嫁的女子。 这天,当我又打算像往常一样在我的躺椅上度过一天的时候,秦淮实在忍无可忍,不顾我的意愿,强行把我拉了出去! 自从秦淮来到了这里,我连饭都不用做了,不是吃了睡,就是睡了吃。彻底开始了我的养猪生活。 我今天才发现他竟然开车来了!可能是我没出过院子的原因吧。怪不得我最近总看到有人在我院子外驻足,惊奇地指指点点,带着探究和兴奋…… 他一路开车带我来到了城里。路不好走,我在车上颠的恨不得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此刻我心里恨不得将秦淮这个混,蛋骂死。都是他出的馊主意!安安分分呆在家多好! 当他把车停下来的时候,我已经虚弱地趴在车床上要吐死。 他一脸心疼地看着我:“没想到你会晕车…我记得你以前坐了那么多次车也没晕过啊…”他满是不解。我没好气地冲他翻了个白眼!以前坐车路也没这么难走啊! 我直起身子往车外一看,发现我们正停在一个小学门口。那是我们共同的小学。 我推开车门走了下来,门口玉锦小学四个金灿灿的大字差点闪瞎了我的狗眼。这么多年没见,这学校怎么完全变了个样! 门卫室的老爷爷百无聊奈地打着瞌睡。看到我们过来立刻就精神了。我以为他会拦着,不让我们进去,毕竟学校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 没想到他走到我俩面前,不敢置信地擦了擦眼睛,很是惊讶地看了看我身旁的那位:“秦少?” 他向门卫点了点头,随即得意地向我挑了挑眉。 “秦少今天怎么有空来我们学校。”门卫大爷一脸热情。 秦淮温和有礼貌的说:“今天路过这里就想来小学转转。”瞧瞧那德行,啧啧,典型的斯文败类。 那门卫赶忙将我们放了进去,他还以为我们是来暗访的呢。赶忙掏出手机要给谁打电话。秦淮拦住了他:“不用怎么麻烦,我们就随便看一下。”门卫爷爷这才不甘心的放下手机,激动地说:“好,好,好!” “我家是这个学校的赞助商,我以前回家时被老爸拉着来这个学校参加过典礼。”秦淮解释道。果然是有钱人的世界! 第24章 只是时光匆匆 “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搞得跟你家里没钱一样。”他无奈且鄙视地开口,仿佛知道了我心里在吐槽他。 是啊,跟他打小是邻居,我的家里能差到哪儿去。 据说我妈跟他妈年轻的时候就是好姐妹,两个都是大美人。那时候她俩都怀了孕。姐妹俩天天串门,在一起讨论自己的孩子,深觉自己优良的基因不能浪费。听说我妈怀我时肚子是尖的,于是他们都默认了我妈肚子里是个女孩儿。她妈笑着跟我妈说:“等以后生下来了咱们两家就订个娃娃亲。”我妈特爽快地同意了。都什么年代了,竟然为了那该死的优良基因订娃娃亲! 然而结果很狗血,我妈生下我后迫不及待地抓着医生问:“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医生笑着告诉她:“恭喜太太,是个少爷。”我妈顿时如遭雷劈,仿佛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直接昏了过去。搞得医生还以为我妈特别不待见男孩儿。 由于她俩都生了个儿子,原本的计划也就泡汤了。 我俩后来性格也是天差地别。我很安静,特乖巧,特听话,我妈也特省心。 而相比秦淮就不一样了,他特闹腾,简直整个就一混世魔王。那时候他家经常传出秦姨暴跳如雷的声音。我妈就特自豪,恨不得把尾巴翘到天上,经常在秦姨面前炫耀他的儿子。 我记得小时候他常拿虫子去吓我,我经常在我的书里翻出一只活蹦乱跳的虫子。可能我这人比较冷血。情绪波动也不大,根本就懒得理他。他却不厌其烦地重复同样的事情。终于,我忍无可忍。直接面无表情地把虫子扔在地上,伸出一只脚,咔嚓一声,等我抬起脚,只剩下虫子的尸体。虫子被我踩死了……他看得目瞪口呆,从此再也没拿虫子来吓我了。 小时候他不爱做作业,经常抄我作业。我们俩的排名一向都是第一。只不过我是正数第一,他是倒数第一,我妈经常自豪地参加她儿子的家长会,被表彰地乐不可支。她的儿子从小都让他省心,从小就是她的骄傲,没想到到头来却是最不省心的…… 那时候我妈还在,那时候我爸也在,那时候我也跟秦淮一样什么都有,真是富有得不能再富有。 我开始还隐隐带着笑意,渐渐地脸暗淡了下来。 秦淮大概知道我又想起了伤心事,赶忙打断我,拉着我的手往里走。 我回过神来,不着痕迹地挣脱了他的手。 我这辈子手只会给四个人握,一个是在我孩提时我的父亲,一个是在我孩提时我的母亲,一个是我年幼的弟弟,还有一个是我的爱人—沈千宸。这不是一种矫情,而是一种我特有的仪式。 他的眸子划过一抹忧伤。装作不在意地继续往前走。我看到他的手不自然地握了握,看似不经意地插进了裤兜。 我们在一栋教学楼停了下来。从窗外看着一群孩子坐在椅子上,他们的手规规矩矩手放在课桌上,跟着老师念着:“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声音悠扬动听。他们的脸上稚气未脱,充满着稚嫩青涩。远远看着就像一个个小矮墩一样。可不是嘛,他们好小啊。 我看见后排的一个小孩特别好动,趁着老师不注意,恶作剧地拽了前面正认真读书的那个孩子长头发。那小孩儿特别生气,回过头瞪了男孩儿一眼。 我惊讶发现那留着长辫子的的小孩竟然是个小男孩儿!这是谁家的孩子?他妈竟然这么恶趣味! 我的心也跟着飞扬了起来。我转过头发现秦淮也正看着那处,眼睛露出了温柔的笑意。我们走过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我看见以前我和秦淮刻过字的小树长成了老树。看见那个特别好翻出的围墙再也翻不过了。看到那墙下的狗洞再也没有了。看到那泥巴地的嬉戏操场铺上了绿茵……而我们也不复年少了。什么都变了,我不得不感叹岁月不饶人。 第25章 逛商场 我们逛完了小学又逛了初中。秦淮这个人简直就是个移动的vip,带着他压根不愁进不去。 走在操场上时,我看到十几个孩子正在踢足球。估计那球和我有缘,看到我的到来,直接滚到了我的面前。那些孩子个个都眼巴巴地看着我,满心以为我会帮他们把球踢回来。 谁知道我直接绕开了那球,对他们的眼神无动于衷,打算袖手旁观。倒是秦淮脚上发力把球踢了回去,对他们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我记得秦淮小学时完全是个学渣,不知道怎么回事,上初中时好像忽然开了窍,成为了一名学霸。跟打了鸡血似的拼命学习。我曾好奇,问过他怎么回事,他却对着我笑得非常欠揍,露出了那一排白花花的牙齿:“当然为了打败你。”我对他的回答特别无语。他还能不能有点追求…… 后来我很惊讶,这货竟然大学也选了y市,三天两头a市y市两边跑,他都不嫌累吗? 他家是经商的,我记得他大学修的明明是经管,不知道后来抽了什么风跑去了医院精神科。果然聪明就是任性。 我们去了小学,中学,却独独没有去高中。那里有沈千宸的存在,他的出现,改变了我们三个人的轨迹。 “要不要去逛逛街?”走出校门,秦淮提议。 我的心情还不错,很爽快地答应了:“好,快过年了,正好我也想要要办些年货。” 我们去了a市最大的百货超市。推着购物车随便逛着。虽说是办年货。我一个人委实没有什么好买的。倒是给小宝买了很多玩具和童话书。后来想着小宝肯定要来给我拜年,就又买了一些小孩子喜欢吃的零食,瓜果和甜品。 秦淮看着我一直在给小宝买东西,实在忍不住拦下了我:“我说季霖,你都没有什么想给自己买的嘛?”他很无奈,一副要败给我的样子。 我努力想了想,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倒是走到了卖对联的地方,我饶有兴致地在那里选了几副对联,想着过年门上贴副对联看着多喜庆,红红火火的样子。我并不是喜欢安静。而是在热闹的地方我会感到局促不安,无处遁形。 买了几副对联,听说做活动,还送了几个红包,正好,我省了买红包的钱。 坐到车里的时候已经不早了。我以为我终于可以结束这颠簸的一天,回家继续享我的清福了。我迫不及待想奔向我那张又大又柔软的床。毕竟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了。 谁知沈千宸凑到我面前神神秘秘地说:“我带你去个地方。”说完也不顾我的意愿,猛踩油门向前奔去。巨大的冲劲把我向前推去,随即又被勒紧的安全带拽了回来。如果不是系着安全带恐怕我早撞上前面的玻璃了!飙车死的快,他难道不知道吗?这家伙是不是嫌自己活得太长了!想把这条小命交代到车上!但是想死也不要拉上我啊!我还不想死! 我看那车子越开越偏僻,人烟越来越稀少。这么多年我竟不知道a市附近还有个这么偏僻的地方!在我煞白着一张脸的过程中,车子终于停了下来,我见此处少有人烟,不知这位兄台把我带到这荒山野岭意欲何为。随即转头疑惑地看着秦淮。 “往上看。”他邪邪一笑。 我把头抬起来,看着天空,只觉今天天气甚好。蓝蓝的天空上还飘着几多棉花糖似的云朵。看着就想咬上一口。 秦淮额头落下几根黑线:“错啦!我说的是让你往山上看……”我估摸着他对我的行为很是无语。 我听话地抬头往山上看。只见青翠的山顶隐隐可以看见一座古寺,因为山很高,整座古寺都隐在沉沉的云雾之中,像是仙境一样,梦幻而遥远。青石小阶蜿蜒而上,通往古寺,好似通往天堂的云梯。 我的第一反应是大冬天的这些树还能这么绿,看来种的都是四季常青的植被。 第二反应是这家伙不会是看破红尘发现自己生无可恋打算剃度出家吧! 第三反应是这寺庙没事修那么高干嘛,连个电梯都没有,爬上去不得累死。当然我没想过我会爬上去。 没等我再继续发散思维,秦淮就催促道:“上去。” 我惊呆了,错愕地看着他。我怕是脑子有问题才会跟他爬上去。 “不去!”我果断拒绝。我没事去寺庙干嘛,闲得蛋疼啊。我想往车里钻。毕竟这里这么荒凉肯定看不到其他车。 可是那秦淮却不遂我愿,直接拦了我的路,固执的将我往山上推去:“走嘛,就当锻炼一下身体,不会有多累的。” 第26章 求而不得 迫于无奈,我只能跟着他不情愿地往上爬。估计是太长时间没运动了,我这骨头都老化了。越往上走越累,累到我感觉我这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反观那家伙却跟个没事人一样,一个劲催我往上走我发誓,不再也不信秦淮这家伙的邪了! 越往上爬,我发现环境越清幽,别有一番韵味。仿佛自己已经远离城市的喧嚣与繁杂。整个人都宁静起来了。连我的累都舒缓了很多。当然时间也越来越晚。 走到半山腰时,忽闻山顶悠扬的钟声,在这寂静的山林格外嘹亮。我这才惊觉太阳要落山了。 我停在石阶上,转身,透过这座山看另一座山。火红的夕阳正在急速落下,给天空铺满一层余晖,给予山尖最后的眷恋与温柔…… 晨昏定省看来不假,至少古寺仍在遵守。 爬了两三个小时,走走停停,我们终于到达了山顶。这时候天色已经暗淡下来了。心里不由舒了口气,再爬下去我估计自己就得累死了。 我看着那古寺,颇觉古色古香,我感觉自己一下子穿梭时空回到了古代。真没想到我这辈子会来寺庙这种地方。果然人生充满了未知。 我深觉这么晚了打扰人家不太好,但既然爬上来了总归是要进去一趟的。 “我听说要登上这座寺庙需走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台阶。如果在这座寺庙许下心愿,灵验的几率很大。”秦淮笑着解释。仿佛一个虔诚的信徒。 我竟不知他什么时候这么玄乎了,竟然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如果每个人来这都能如愿,那么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多不如意了。 “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他笑了笑,不知怎么的,我却从他眼中看到了一抹苍凉。 走进里面,一个老和尚便迎了进来。他披着一身红色的袈裟,头戴一顶和尚的帽子,双手合十,迎面向我们走来。我猜想他之所以戴顶帽子可能是觉得自己光着头不太好看,或是天太冷了戴个帽子保暖。那模样让我想起了西游记里的唐三藏。只不过他已垂垂老矣。 “不知施主此夜到访本寺,所谓何事?”老和尚看着我们。那眼神沉寂,无悲无喜,仿若能洞悉一切。 “大师,但求一愿。”秦淮客气道。没有了以往的玩世不恭。 秦淮这么正经倒是让我有些不习惯。他有什么愿望这么强烈却又无望,竟然已经绝望到只能将希望寄托于神明? 老和尚看了一眼秦淮,竟然有些悲悯。他开口“此为天煞孤星,不祥之兆,一生孤苦,求而不得,英年早逝。” 大师说完,我看见秦淮身子一震,差点站不稳倒了下去,我皱了皱眉。赶紧扶住他。完全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我感觉我们不是一个世界…… “试过总比什么都不做好。不努力又怎么知道结果呢。”他据理力争。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大师继续泼冷水。 “大师,你就让我求上一愿吧。”声音已经是恳求,还带着一丝脆弱,仿佛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老和尚仿佛动容,叹了口气,终于松口:“施主请随我来。” “多谢大师成全。”秦淮语带惊喜。他转头看了我一眼。我无奈跟着他走了进去。 我们来到神向前。我看到秦淮点了一柱香,虔诚地拜了三拜,插入神坛。随后跪下,双手合十。闭着眼,嘴唇微动,喃喃地像是在说着什么。 老和尚看我站在那,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问我:“这位施主可要许上一愿?” 我笑着摇头:“不用了,我没什么想许的愿望。” 一个我不信神佛,总觉得这东西没啥可信度。再个我委实没有什么心愿好许的。 秦淮很快就起来了,好像是了了一个心愿一样,轻松了许多。“你真的不要许个愿?好不容易爬上来一趟,不许多浪费啊。”我再次摇了摇头。 “谢谢大师了。”秦淮很大方的给了一大堆香油钱。搞了半天……还要给这么多香油钱!这寺庙真坑!我不禁吐槽。 “两位施主,天色已晚,如若不嫌弃,可在寒寺暂宿一宿。”老和尚说了一句。 “那真是叨扰大师了。” 真是一来这里什么都不对劲了,连秦淮都变得文绉绉了…… 出门前,我听到大师平静地诉说:“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我平静的心湖被搅乱,眼里划过一丝痛苦。最终还是平静地装作没听见,佯装镇定地走了出去。 第27章 留宿 这座寺庙的客房还挺多的,看来经常有人在这里留宿。我进了其中一个房间,秦淮也跟着走了进来。我没好气地说:“都是你!非要今天爬,现在我连家都回不去了!”我不喜欢留宿在陌生的地方,那样太没安全感了。 “就是要晚上嘛,不仅避开高峰期,还显得我们有诚意。你不知道白天这里多少人,咱们多另类啊。”他笑得一脸欠揍。 “滚!”我一张脸面无表情,说出的话却带着怒气。 “我就不滚能怎么着。”他继续作死,寻了张椅子坐了下来。我阴郁地看着他。那眼神都要将他杀死。他泰然自若,熟视无睹。显然早已习惯这样的我。 “好了,现在回不去已经成定局了,你就安心在这呆一晚吧,就当散散心。” 我也坐了下来,缓和了不少。忍不住好奇,开了口:“你许得什么愿啊?” “说出来就不灵了。”显然,他没打算告诉我。 外面传来敲门声,我扭头一看,一个小和尚端着饭菜,站在门口,恭敬地说:“两位施主,冒昧打扰,我家方丈猜想二位没有用餐,特让我来给二位送些斋菜。“ “请进,真是多谢大师了。”我赶忙开口。 小和尚走了进来,放下饭菜,又添了些茶:“请二位慢用。”说完,平静地走了出去,眼神都不带甩的,一副清心寡欲的样子。 我拿起筷子,开始吃了起来。说实话,味道真心不错,能把素菜做这么好吃,果然是寺庙的独家本领。 “来,多吃点。”秦淮看我喜欢,一个劲给我夹菜。没一会儿我碗里就堆满了菜。也许是今天运动过量,也许是这里的饭菜合我的胃口,我竟然多吃了不少。 吃晚饭,秦淮自觉把碗筷端了出去,说道:“今天累了一天了,早点休息吧,好梦。”突如其来的温柔让我不自然得别开脸,不是害羞,是一种名为愧疚的东西。 我以为今晚的我注定无眠,可没多久我就睡着了。可能是古寺有宁心静气的作用,今晚的睡得特别好,我已经好久都没有睡这么舒心过了,没有痛,也没有噩梦,没有一切纷杂。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蛮早,寺庙的和尚比我起得更早。我再次听到了那悠扬的钟声。 我打开了门,呼吸了一下空气,顿觉心旷神怡。没过多久,隔壁的门打开了,脸黑的要死,显然是被钟声吵醒的。 待看到门外的我,一张阴沉的脸瞬间放晴,比变戏法还快:“早啊。” “早。”我显然心情不错,也和他打了声招呼。 我们和大师拜了别,就决定回去了。走出古寺,正好看到太阳正缓缓升了起来。我第一次在山顶看到初升的太阳,被眼前的景观所震感。 湛蓝的天空像刚刚被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般。那像火一样的太阳,一点一点地露出它那害羞的脸蛋儿,浇灌了一片红彤彤的朝霞。它渐渐升起,速度越来越快,猛地一跃,就跳了出来,瞬间光芒万丈。我感觉到阳光温柔地洒在我的脸上。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