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1章 我在唐朝有套房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少爷,少爷你不要死啊,少爷你要是死了,老奴我可怎么跟老爷夫人交待啊,少爷……”一个悲呛的声音吵醒了林雨。 林雨感觉喉咙一阵刺疼,干呕了一阵,然后便是一通咳嗽。 “少爷你醒啦?你没死?太好了,太好了,老爷在天之灵保佑啊,少爷没事……”那个声音脆声声的,林雨偏头看过去,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小丫环,长得眉清目秀的,就是一身的古装打扮令林雨一阵失神。 自己不是救一个过路的小女生被卡车撞了吗?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这又是哪儿? 林雨满肚子的疑惑。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记忆涌入了林雨的脑海里。 林雨一愣,随即又惊,又喜。 “我,我这是穿越了?还是穿越到了唐朝李世民时代?”林雨满脸掩饰不住的兴奋。 被他穿越的这个人也叫林雨,是长安街上著名的落魄户。 说起来几年以前的林家也是一个富户,在长安城里有店铺十间,在长安城外有良田百亩,算不上纨绔,也算是个小小的富二代。 可惜就在三年前家道中落,先是林父出了意外身死,再是林母受不了打击上吊殉情,好好的一个小康之家就这么毁了。 原本林雨可以借着父辈的余荫好好过一辈子的,但是没有了父辈的照料,林家先后被以前的朋友家族陷害,林雨更是被以前的好友拉着坠入赌局圈套,将家国的良田,店铺输了个精光,最后只剩下所住的林家别院。 林家的仆人都走了个精光,最后只剩下这个被捡来的小丫环小鱼不离不弃。 从富户之家堕落成落魄户,再被朋友戏耍,林雨一时间想不开就上吊自杀了,却不料现代社会的林雨又穿越了过来…… “真是个废物,这么好的家都被折腾光了……”林雨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一阵鄙夷。 “少爷你没事儿真的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你……呜呜呜呜……”丫环小鱼一头扑进了林雨的怀里哭了起来,梨花带雨。 林雨入手温香,一阵心猿意马,但他马上想到了党的使命,富强,民主,正义,和谐,于是他马上推开了小鱼。 “小鱼你不要哭了,从今天起我就要振作起来了,我不会让林家衰败下去的,相反,我会让林家成为整个大唐最大的世家!”林雨说得信心百倍。 之所以有这个信心,是因为他刚刚在接受这具身体主人记忆的同时,也接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 穿越之后,他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但是却有了一个特别的能力! 那便是可以通过这套林家别院来回穿越两个时空! 也就是说,林雨可以从唐朝回到现代,也可以从现代回到唐朝,而这套林家别院便是他的传送阵! 没有金手指? 不怕! 在唐朝,整个现实世界都是林雨的外挂! 而在现实世界,唐朝的东西一样走俏,别的不说,随便捣鼓一样什么瓷器回去都能被当成是国宝的好吗? 想想就让人兴奋! 林雨说干就干,问道:“小鱼,咱们家还有钱吗?” 虽然林雨可以来回穿越,但是却也有一个条件,那便是穿越的时候须要燃烧金钱。 价值是与重量等同的,林雨一个人穿越须要大约一两银子,如果带上与身体等重的物品,则银钱翻倍。 小鱼面露难色:“少爷,您不要再赌了……” 诺大的一个家都被赌光光了,再赌,那就是找死! 林雨正色对她说:“放心,少爷我不赌,我是做正事,我已经洗心革命,重新做人了,你就看好吧!” 小鱼听得很吃力,她根本理解不了洗心革命是啥意思,不过重新做人她还是听懂了的! 虽然少爷已经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了,但是小鱼还是愿意再相信少爷一次……这或许是这个愛慕着林雨的少女表达爱意的方示吧。 几块碎银子被小鱼从各个角落里搜了出来,大约有三两。 林雨拿了钱便夺门而去,他穿越是会凭空消失的,总不能让小鱼也看见吧,不然怎么解释? 小鱼看着他慌张的样子却是失望之至,她认为少爷还是老样子:“这个家,真的要完了吗?”少女眼睛红红的喃喃自语。 这个家不仅仅是林雨的家,更是她小鱼的家,从她有记忆起,被林父林母捡来就住在这里,虽然只是个丫环,但是老林两口子对她却是当闺女似的养着,所以小鱼对这个林家别院的感情非常的深…… 沈城,某出租屋里,林雨凭空出现。 看了看镜子里面穿着古装的自己,林雨终于确定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真的了! “哈哈哈,发了发了,真的发了,在唐代那边我的坐标是固定的,但是在现代我却是可以随意更改,只要是我去过的地方都能直接意念到达,太拽了,哈哈……” 林雨大笑着将衣服换下,换成了自己平常的穿着,就是长长的古人辫子有些麻烦。 余光找了顶帽子将它遮了起来,然后点出自己的全身家当……一共一百八十块钱。 “真是个穷鬼啊……”林雨对自己以前的表现也无奈。 没办法,刚出校门的月光族,连温饱问题都还没解决好呢,存钱对他来说是种奢侈的事情。 不过现在不怕了! 哪怕随便捣鼓出一个唐朝的东西也能卖大钱了吧,林雨这般想着,然后匆匆出门了。 买什么东西去唐朝呢? 现代的东西不论什么对唐朝都是新奇玩意儿,不过林雨现在想要的是赚钱! 可是怎么赚钱呢? 当前最好的办法,肯定是倒买倒卖。 超市里,余光仔细思考着,普通的东西卖不了大钱,要什么才能卖呢? 有了! 最好赚的钱,莫过于女人的钱了! 香水,化妆品,漂亮的服装,包包,都是大钱啊……不过现在林雨没钱买。 所以林雨买了十面镜子,五块钱一面,再买了一堆方便面,火腿肠,小面包之类的吃食,将一百多块钱花了个精光。 带着这包东西,林雨回到了出租屋。 小鱼给的三两银子,还剩下二两,够两次穿越。 “必须要卖到钱啊,不然就没钱穿越了……”余光低声一吼,意念一动,穿越开始。 他手里的一两多一点的碎银子直接开始汽化蒸发,消失不见。 林家别院里静悄悄的,林雨从藏身的地方走了出来,提了大包小包,像是一个货郎。 “小鱼,你在哪儿?快来帮我拿东西。”林雨扯着嗓子吼了起来。 林家别院不小,里外三进院子,最外是店铺,很宽,上下两层恐怕得有三百平,里面的院子更不用说了,三进院子,每进都有一百多平,房间超过三十间,厨房,杂物间,面积加一起估计不会低于两千平。 也就是说,林家虽然现在落魄了,但是在长安街最繁华的地段,还有着一栋两千多平方的独栋四合院。 只可惜唐朝的房价太低,这样的房子,估计也就几百上千两银子吧,放在后世京城的话……没个三五十亿敢开口? 小鱼惊喜的跑了出来,她以为林雨又去赌了,没想到自家少爷转了一圈回来居然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少爷,这是什么啊?”小鱼惊喜的问。 林雨将吃的放开,然后将一面镜子拆开放在小鱼面前。 看到小鱼的反应,林雨便放下了心来:“小鱼啊,这是一位海外异客带给少爷我的宝贝,叫日月宝镜,嗯,这种宝物,世间只有十件,你认为它价值几何啊?” 第2章 败家子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 虽然林雨可以随随便便从现代的超市里拿过来无数面镜子,但是他并不想这么干。 东西太多的话只会造成价值爆跌的。 相反,只有把物品炒作到极点才能让它们出现最大的价值! 小鱼激动得不能自己,手都有些颤抖了。 “日,日月宝镜?”这个名称小鱼觉得实质名归,恐怕只有宝镜,才能如些清晰啊。 跟它一比,做得再好的铜镜都是垃圾! “相传在西方有一个国家的皇帝出嫁女儿,因为女儿要嫁去一个很遥远,很黑暗的地方,皇帝便赐予了他一面宝镜,路过日月山的时候,公主见前方黑暗,她便想到了家中的父母,于是将宝镜抛出去,宝镜抛到了日月山上,宝镜分了阴阳,山颠开了日月,就将那片遥远的黑暗国度给照亮了……这十面日月宝镜,便是仿照那面日月宝镜做出来的,无比珍贵!” 林雨随口将日月宝镜的传说改了一下贴到自己的镜子上,宝镜顿时变得高大上了。 小鱼听得如痴如醉,虽然是个经不起推敲的故事,但是她显然没法深究,只是觉得故事好美。 “这样的宝镜肯定能够卖出天价来的!”小鱼激动万分的道,完了又非常不舍的将手里的镜子小心的还给了林雨。 林雨摇了摇头:“给你了便是你的,收起来吧。” 小鱼一愣,慌张的道:“这怎么行,这可是日月宝镜啊,它这么珍贵,我,我不配拥有它!” “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在我落魄之时都依旧不离不弃,这份情谊比天还高,比海还厚,区区一面镜子,你拿着便是!” 小鱼感动得眼睛红红的,说不出话来了。 林雨摸了摸她的头,这丫头年纪小了点,还没有长开,先好好的培养着,再过两年肯定是个大美人! “小鱼啊,你在家等我,我去一趟怡春院。”林雨说完,取了三面宝镜便打算走。 小鱼在后面红了脸:“少爷,你,你……你别去找那些女人了,我,人家,人家可以陪您的……” 林雨愕然,笑道:“小鱼误会了,我去找那些女人是打算卖镜子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小鱼大囧,羞得抬不起头来了。 林雨哈哈一笑,举步出门。 长安城很大,虽然比不得现代的京城,但是却是当时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也是当前世界上唯一有着百万人中居住的城市。 青楼勾栏的门道其实是很深的,别的不说,这取名上就有很多的讲究。 人分三等,青楼也有个三六九等。 其中一等妓院,才能冠以‘院’‘馆’‘阁’这样的称呼,而次等的妓院则只能用‘室’‘楼’‘班’‘店’这样的称呼。 怡春院,便是长安城最大的三家妓院之一! 这地方林雨其实并不常来,之前败家的时候跟几个哥们儿一起来过几次,有过几次相好的,只是现在都想不起她们长什么模样。 怡春院的老鸨三十几许,风韵犹存,一见林雨,便贴了上来,公子,少爷的一通乱叫,声音酥软,温香阵阵。 记忆中虽然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但是林雨却是实实在在的第一次逛窑子,被迷得差点没分得清东西。 老鸨子一眼便认出林雨来了,林雨不久前还是怡红院的大金主呢,虽然现在成了落魄户,但老鸨子盯上了他怀里的东西,似乎是金银呢。 “公子可好些天都没来啦,春风,秋雨,快来陪着林公子。” 林雨顿时想起了自己是来干嘛的,咳了一声道:“那个,齐妈妈,我不要什么春风秋雨,去,给我把你们怡红院的三大花魁全部叫来,顺便再叫你们的十八金花过来……” 老鸨脸色不变的打量着林雨,嘻嘻笑道:“公子,三大花魁还有十八金花可不是谁都能见的……” 不明说,但是老鸨子的脸上就差写着拿钱了。 “呵呵,钱,我是没有的,但我有一样举世重宝,今日小爷大方,邀请众位姑娘前来一观,这可是真真儿的宝贝啊,只应天上有那种……” 老鸨子顿时就有些不乐意了,没钱来找个屁的姑娘,看来林家真的是破败光了。 “呵呵,公子,什么宝贝啊,能否让奴家先看看啊?”老鸨子想好了,要是林雨敢消遣她,她便将他打出去! “你要看?也行,找个偏僻点儿的地方吧,我这宝贝,可不轻易示人!” “哟,还神神秘秘的,你跟我来!”老鸨子拽着腰,带着林雨直入后院,后院阳光正浓,几位陪着客人的姑娘顿时投来好奇的目光。 “齐妈妈,小心了,我怕我这宝贝闪瞎您的眼!”林雨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站定,慢慢摸出了怀里的宝贝。 老鸨子乐呵呵的笑道:“奴家还是见过世面的,什么走盘珠,定海玉,奴家都见过,你这宝贝……啊,这是什么宝贝?怎么这么刺眼?” 老鸨子的原本镇定自若的表情只到一半便猛的变了,连声音都变得尖锐了起来。 阳光下,林雨将镜子拿了出来,一阵刺目的阳光直直反射在她的脸上,闪得老鸨子快瞎了。 “这就是我的宝贝,日月宝镜!”林雨添油加醋的将日月宝镜的传说又说了一遍。 举世重宝! 这个形容老鸨子觉得一点儿都不过份了。 她比小鱼都更加狼狈不堪的接过了林雨手里的镜子,看着镜中自己的样子,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宝镜啊,真的是宝镜,居然可以照得这么清!” “就头发丝儿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真的是太厉害了,不愧是日月宝镜!” “这种宝物是天上掉下来的吗?怎么会这么清晰呢?”几个陪客的姑娘连客也不陪上,上来围着老鸨子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个不停。 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此时被完全震住了,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镜子可以照得这么清楚后,她们就将这玩意儿认为是神器! “公子,您的宝镜实在是太厉害了,我现在眼睛都还有些花呢。”老鸨子拿着宝镜,呵斥着四周的姑娘,让她们清场。 几位原本醉酒的客人,都被宝镜的神光照得愣住了。 “那是当然,这可是日月宝镜啊,全天下最宝贵的十大名镜之一……”林雨一阵大吹特吹,直接这面五块钱的镜子吹得是天上少有,地上无双。 老鸨子的眼睛里写满了贪婪,身为女人,这样的一面宝镜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具有吸引力了! “这样的宝镜,我觉得只有怡红院的香香姑娘才能配得上它……”林雨不着痕迹的歪了一个楼。 老鸨子眯着眼睛,喘气都粗了许多:“林公子啊,这样的重宝,香香丫头恐怕不敢要,她也买不起,这样,你说个价,我买了!” 老鸨子现在看着镜子的眼神,完全是后世那些拜金女看到跑车,名牌宝宝的眼神,甚至还要更加的强烈。 “这样啊,这宝镜可是我林家的至交好友在海外废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才弄到手的,齐妈妈,你认为它作价几何?” 老鸨子沉吟了片刻,开口道:“奴家认为,它至少值五百两!” 林雨摇头:“这可是日月神镜啊!” “一千两!”老鸨子额头青筋直跳。 “我林家的至交好友九死一生才得到手的啊……” “两千两!林公子,这是我的极限了,再加价,奴家可要翻脸了!”老鸨子几乎是咆哮了起来。 “成交!”林雨愉快得在心里大吼,发了发了发了。 同时,老鸨子在心里欢呼:“这个蠢货,这种重宝,两千两居然就卖了,不愧是败家子!” 第3章 当铺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两千两银子,那可时老大的一堆! 每十两银子为一锭,那也是足足两百锭银子,能摆好几个大托盘。 银子并不是现代那种足银,显得有些灰暗,但是这并不妨碍林雨对它们的喜愛,这可是两千两银子啊。 拿到后世去,这该值多少钱啊? 林雨粗粗算了算,现在银价不高,每克三块多,加上这两千两并非足银,杂志很多,算三块一克吧。 一两银子五十克左右吧,就是一百五十块钱,然后林雨现在有两千两,算下来……这一笔能赚人民币三十万? 林雨的热情当时就退了不少,麻痹才这么点钱? 看来还是黄金更值钱些啊。 不过这也是因为现代银价下降所至,在唐朝现在,白银的购买力还是相当不轻的,两千两算是一大笔钱了。 呃,当然,在现代,三十万,也同样不算少。 老鸨子叫了两个打杂的,帮着林雨把银子送回家里,毕竟这玩意儿着实不轻。 出门是两袖轻风,回来已是白银千两,小鱼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两位杂役将银子放在堂屋,弄不清楚怎么少爷出去一趟回来就会有这么多钱。 “辛苦两位了,这点银子两位拿去打个牙祭吧。”林雨一人赏了一两银子,两位杂役顿时眼亮了起来,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哈哈,小鱼,咱们有钱啦。”打发走了两位杂役,林雨又关上了门,然后才抱着小鱼兴奋的直跳。 小鱼脸色红红的:“少爷,这钱哪儿来的啊?怎么这么多?” “当然是少爷我赚回来的,怎么样,厉害吧?”林雨逗着这个小丫头,她没有经历过现代的洗礼,哪怕只是被林雨轻轻一抱,也都脸红不已,连耳垂都红红的,非常可愛。 “少爷好厉害……”小鱼由衷的感叹着。 林雨又是哈哈一笑,然后将两千两银子分成了两分,一分千两。 “这一千两,小鱼找个地方藏起来,这就是我们的家用了,另外这一千两,我有用,会记帐写字不?以后我们赚得更多,须要一个会计呢。” 小鱼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会一点,以前夫人教过……” “那就好,你记帐,我去去就来。”林雨抱着一大堆银子去了里屋。 一千两银子,重量上足有一百斤了,但是林雨拎着并不费力…… 毕竟这特么可是钱啊! 再出现的时候,林雨已经回到了现代的出租屋里了。 从暗堂的古代里屋一下子回到明的现代出租屋,林雨心情那叫一个美啊。 “得先把银子换成钱才能买更多的东西。”林雨打定了主意,又藏起了六百两,只带了四十两出门。 一开始林雨是想把银子送到那些金银首饰店去卖的,毕竟正规,但是转念一想,不行啊。 万一人家质疑他的银子来路,或者是干脆报警,那不就歇菜了? 所以林雨没有去金银首饰店,而是去了一家比较偏的当铺。 当铺这种行当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了,现代却是已经越来越少,不过能在这个时代开当铺的,身份都不简单。 当铺叫荣升,林雨之前偶然听说过这个当铺老板是混黑道的,有点背景,但是现在他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背了四百两银子,林雨走进了荣升当铺的大门。 这是林雨第一次进来,发现当铺居然还保留着非常古色的高柜台,不过里面没人,倒是一旁的接待室里有几个男子正在喝茶。 其中一个像是小弟的男人看到林雨就走了出来,笑着问道:“当东西?” “嗯。”林雨就将背包放下了。 “啥东西?看样子挺沉啊。”男子过来捏了捏背包,没有贸然打开。 “是银子,白银,请问你们这里收的吧?”林雨问。 男子一惊,后面喝茶的还有两个中年男人,他们闻言也看了过来。 “白银么?你这有多少啊?”捏背包的年轻男人问:“可以打开吗?” “请便。”人家这么有礼貌,林雨对他印象挺不错。 背包打开,暗淡的银子光芒便照了出来。 “这么多……”年轻男人又吃了一惊,回头朝那两个男人看去。 两个中年男人已经走了过来了,其中一个看了眼背包,脸色平静的道:“小东,将这位先生请进贵宾室说话。” 叫小东的年轻男人点头,为林雨指引方向。 贵宾室挺豪华的,真皮沙发,大理石茶几,很大气。 那个发话的中年男人估计是管事儿的人,一进来便打开了背包拿出了几定银子看了起来。 十两一锭的银子拿在手里很扎实,三个人一人拿一个人,脸上又惊又喜。 “兄弟你好,鄙人张成,是这间当铺的东家,兄弟贵姓啊?”中年男人问道。 “免贵姓林,单名一个雨字,张老板,这些东西我打算全部卖给你,你开个价?”林雨不跟他废话,直接说事儿。 “林兄弟快人快语啊,那我也不磨叽了,白银市价现在是三块多,黑市收一般折四成或者一半,加上兄弟你这白银并非足银,所以正常来讲,给一块八算是公道,但我见林兄弟红光满面,定是中兴发财之兆,我张成交兄弟你这个朋友了,给你出价三块!” 林雨微微有些吃惊,他原本以为能拿到两块就不错了,毕竟是黑市,拿到这里来卖的东西一般都是有些来路不明的。 现在张成肯给三块,的确让他有些吃惊。 “成,那便谢过张老板了。” 张成笑了笑,吩咐那个叫小东的小弟称重,计价。 四百两银子,最后称重三十九斤半,四舍五入,计价六十万块…… “希望林兄弟以后还有东西,都可以拿到我店里来。”张成直接拿了六万块钱,送到林雨的手上。 一堆银子换了六十万块钱,林雨心满意足的将钱收好。 “放心吧张老板,下次还有的话一定送你这来。”林雨打了个招呼,然后离开了。 等林雨走后,张成才问旁边另一个中年男人:“白哥,怎么样?” 被称为白哥的男人摇头道:“实在是有些想不通啊,这银子打着开元字样,显然是唐朝的,可是它却很新,并不是古董,可是它的铸造式样,重量,成色,又偏偏符合古银气色,真是古怪,古怪……” 张成笑了起来:“估计是个盗墓的新手吧,不过不管怎么样,银子是实在的,我倒手,并不亏。”三块钱一克收的,转手做成银器,每克起码能卖十几二十块,几倍的赚头。 而离开荣升当铺后,林雨怀揣着两六块钱,再次冲进了超市,这次他能买的东西就更多了。 罐头,薯片,面包,方便面,白酒,啤酒,买了一大堆,花了足足一万多块,超市还特意派了个人给他送回家里,服务很周到。 给了一百块小费,林雨将送货的人送走后关上门,燃烧白银回到了唐朝的房里。 一大堆东西让他心气十足,但是搬着也着实有些沉重。 “早知道该买辆车开到唐朝来了,不过会不会太过惊世骇俗啊?”林雨脑补了一翻,然后哈哈笑了起来。 “你们干什么?走开,不要,啊……”屋外传来小鱼的声音。 到屋外一看,林雨顿时气得肺都炸了…… 第4章 怒装一逼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屋子外,庭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好些人,十来个。 林雨出来的时候,小鱼正被一个男子逼到角落跌坐下来,那个男子正嬉皮笑脸的上前打算动手动脚,其他的跟班打手模样的人都在旁边嘻嘻哈哈,加油助威。 “草!”林雨半门摔上,箭步冲了出来。 “什么人?”有个打手模样的人满脸的忠心护主,一看到林雨马上就迎了上来。 这个打手长得牛高马大,一米八的个子,林雨一米七六的个头比他弱得多。 但是林雨毫不畏惧的冲了上去,然后一棍子杵在了他的肚皮上。 打手哈哈一笑:“蠢货,这般无力的棍子就想打倒我吗?” 林雨眯着眼,狠声道:“不敢你是谁,胆敢欺负我的人,我要让你后悔终生!” 一按按钮,电击发动。 打手顿时浑身巨烈颤抖,嘴里啊啊叫着,像是打摆子一般,歪歪斜斜的慢慢倒下了。 其他的原本都是在看热闹的,那个对小鱼动手动脚的年轻男子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这个手下这么高大怎么会瞬间被击倒了呢? “你们,都是在找死!”林雨冷笑着冲向了下一个人,那个人挥起了拳头来,但是林雨已经一电棍杵了上去。 滋滋滋…… 又倒下了一个。 “上,一起上,他就只有一个人,干死他!”年轻男人大声叫喊了起来。 剩下的三个打手顿时齐齐冲了上来,还有一个找了一条棍子。 林雨念书的时候没少打架,在学校里也算是号人物,现在这种时候被怒气填满心胸,更是毫无畏惧了,杀上去一棍子抽中一个家伙的鼻梁,当时就发出咔嚓一声,鼻梁骨断了,这个打手就只能痛哭的捂着鼻子倒地上了。 “啪!”林雨的背上也挨了一棍子,痛入骨髓,林雨恶狠狠的回头,一棍子杵上去,滋的一声将人电翻了。 最后一个打手还想跑,被林雨撵上去,先一棍子抽在耳门上,再一电棍电翻。 说起来长,但实际上也就一两分钟的事儿。 林雨揉了一下被击中的肩膀,然后顺势又将一个想要爬起来的家伙电翻,接着再一步步的走向了那个公子哥一样的人物。 “你,你别过来,我可是陈郁,我爹是当朝六品中书陈士龙,你要是敢动我你就死定了你!”公子哥一脸的色厉内荏,报上了陈士龙的名字之后,就像是壮了胆气一般,连腰杆都挺直了。 “妈蛋,管你是谁,今天别说是中书了,就算是王子公主我他妈都照打不误!啊打……”林雨根本就没有废话,一棍子抽在陈郁的脸上,当时就将陈郁打得鼻血直流,惨叫哀嚎。 “你,你居然敢打我,你死定了,我这就回去找我爹定你的死罪,你一个落魄户,你死定了……”陈郁哭了,一边哭一边逃。 不过他哪里跑得过林雨,被追上,几棍子敲在脑门上敲了好几个大包,有一处大包估计敲中了两次,打出条血缝,陈郁捂着脑袋,血就从他指缝里流了下来。 “别打了,少爷,别打了,再打就打死人了……”小鱼上来死死的抱住了林雨,阻止林雨将陈郁打死。 “你伤着哪儿没有?”林雨问她。 小鱼赶紧摇头:“没有没有,我没有伤着,就是他们突然冲进来吓着我了……” 没吃亏就好,不过林雨不是瞎子,刚刚明明就看到陈郁打算见色起义了,所以打他这一顿完全不冤。 “哼,幸好你们没有伤着小鱼,不然的话老子把你们一个个儿的都宰了!现在给老子滚!”林雨冲上去对着那些打手猛踹了几脚。 电击效果渐渐过去,这些家伙慢慢的也就能够爬起来了,不过又挨了几脚,痛得他们直叫唤。 “你,你给我等着……”没有敢做过多的停留,被打得满头是血的陈郁被手下搀扶着滚蛋了。 等他们全部的人都走了之后,林雨才想起来:“小鱼,这些家伙怎么会跑家里来的?” “他们来的时候说是要买镜子,后来那个陈公子看到了我,就,就……”小鱼说不下去了。 林雨哼了一哼:“果然婊子无情么,转眼就把老子卖了?无妨,下回再来找你麻烦。” “少爷,您打了陈公子,会不会……” 林雨笑了笑,道:“放心吧,区区一个陈士龙,翻不起风浪。”林雨显得很淡定,心里其实也已经有了计较了。 虽然大唐对林雨来说是一个新战场,但是有着原主人记忆的他对长安还是比较了解的。 长安城里的纨绔子弟很多,但是排得上名号的人里,绝对没有陈郁这个人。 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林,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秦书宝的儿子秦怀玉,魏征的儿子魏叔玉,这些才是纨绔子弟中的顶梁柱,陈郁算什么?陈士龙,又算什么? 不过有些人还是不能随便接近的,比如房遗爱,后来因为造反被李二砍了的。 其他的人一个比一个猴精,林雨想要折腾一个当靠山,程处默,秦怀玉,尉迟宝林这三个人选都不错,长孙冲,魏叔玉这些人就太精了点,不好糊弄。 当下打定主意,林雨回屋找了两瓶茅台,然后带上出门了,同时叫小鱼把门关上,不能再轻易给人开门了。 程处默,秦怀玉这些个人到是时常结伴逛窑子,到是尉迟宝林这人不好碰,这家伙是个武痴,跟他老子一样,头硬,且不好沟通。 林雨的首要目标就是程处默,毕竟程咬金可是安稳活到百岁的大佬,这根大腿抱上很结实。 身上揣着百两纹银,林雨走在街上都大气得很。 他在斟酌着该怎么去接近程处默他们。 突然,街面前方有人大声的吆喝了什么,突然就有马匹的嘶鸣声,然后就是一阵人仰马翻的声音,很混乱。 “马受惊了,闪开,快闪开……”一声雷爆一般的声音从远处惊起,一匹高头大马快速冲来,撞翻了街上的摊位,也撞倒了好些个行人。 行人慌张,惊叫,整条街乱作一团。 林雨看得清楚,马后面跟着一名铁塔似的青年在狂追着,起码两米的身高,面庞黝黑,壮得跟头牛似的。 不过他的速度根本撵不上这马,马冲得很快,眨眼间又撞倒了几个人,被撞的人都很惨,头破血流是轻,骨断筋移者很多。 这铁塔大汉林雨不认识是谁,但这种人肯定不是无名之辈! 林雨打算帮他! 可是怎么帮呢? 用电棍电马?它跑着呢,如何靠近? 林雨心思急转,突然看到跟前空地是一处稍凹的地面,地面有些积水,范围不算大,也不深,积水一拳而已。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 “快闪开!”林雨大吼一声,驱赶着四周的人。 而且他自己则是迎头而上,战马急冲而来,距离他不过三四十米,越来越近,中间的人已经都避让开了,林雨却是不避。 那铁塔大汉的目光跃过马背,好奇的朝着林雨看来。 林雨在水坑前站定,反手拔出了电棍。 周围众人诧异不已,难道这个人打算以一人之力硬阻战马吗? 战马越来越近,有胆小的人已经吓得叫了起来,而林雨却是一动不动。 近了,近了,二十米,十五米,十米,七米…… 按下电棍按钮,林雨猛的一棍杵进了水里。 而这个时候,战马的四蹄也正好刚刚踏进了水里,溅起的水花没过了它的蹄…… 滋滋滋…… 战马高声狂嘶,身影猛然一僵,步子不动,但是身体却因为惯性继续朝着林雨砸来。 林雨起身,旋转,潇洒避过。 战马轰的一声砸在了水坑里,溅起大片水花。 那个铁塔一般的大汉更是目瞪口呆,傻呼呼的看着林雨,嘴张着,却不知道说啥…… 第五章,英雄请留步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在场的众人无不为之惊叹,有些老百姓们对林雨指点而论。 还有几个好事之人,走到倒在地上的马前一看,乖乖,那肌体健硕,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疯一般的战马倒在地上不断的抽搐,嘴里还冒出了白沫。 林雨潇洒的拍拍衣袖,目光微斜,看了一眼那个大汉后,扭头便走,只留下一个雄伟的背影。而这时,那大汉才从震惊之中恢复过来,他急忙上前喊道,“英雄请留步!” “怎么?难不成还要我赔你的马吗?”林雨停下脚步步,回头问道。 大汉被林雨这么一瞪,惊慌不已的拱手说道,“不不不,英雄您误会了。方才我的马儿受惊,才冒犯英雄,还好您出手相助,这才免去一场灾难,在下实在是感激不尽,若英雄不嫌弃,可否交个朋友?也算是相识一场。” “没兴趣!”林雨撂下一句话,扭头便走。 他并不是懒得理这个大汉,而是他方才仔细的思考一下,才发现这个大汉必然不是一般的人物。 在长安敢有人骑着战马乱撞的,绝对又不小的背景。就像在北京里面敢随便飙车的,那都是官二代富二代,一般人哪有这个胆子?不过要是让他这样直接的答应的话,那岂不是太掉价了。 装得高冷一些,让对方以为他的身份也不低,结交以后,就不会被人低看一眼,这招叫做欲擒故纵。 大汉也是一个急性子,一看人家都懒得搭理他,更是急切的拉住林雨的衣袖。 “英雄,英雄,你别急着走嘛。” “嗯?”林雨瞪了大汉一眼,顿时后者立即松开手。 大汉赔笑道,“那个,在下复姓尉迟名宝林,今后英雄如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到尉迟府来找我,虽然我没啥本事,但只要是英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一定尽力去办!” 林雨听心里一阵的激动,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刚才还想该找一个怎样的靠山,本来都把这个尉迟宝林给排除了,结果这家伙还真撞到自己身上来了,这么好的一个小弟,不收白不收嘛。要知道,尉迟敬德是当代门神,开国名将,这样的靠山可是求之不得呢。 不过激动归激动,林雨依旧保持着那高冷的风范,“也好,既然你我相遇,便是缘分。在下姓林,单名一个雨字,就住在城东的林家大院。如果有机会还请尉迟兄前来喝一杯。” “那是那是,不过林兄起来高抬我了,小弟不才,今年十之有八,若您不嫌弃,只管叫我一声老弟即可。”尉迟宝林一听对方都称自己为兄了,真是受宠若惊。 刚才他根本就没看清楚林雨是怎样将他的马撂翻在地,不管怎样,总之这个人的武艺之高,估计都能与他老爹或者是并肩王薛仁贵一较高下。要是能拜这样一位高手做大哥,就是他老爹你肯定对他多有褒奖。 “那林兄现在要去何处?” “我要去拜访一位朋友,如果没事我就先走了。”林雨就显得比较有礼貌,还提前的说一下。嘴上说要走,实际上心里在不断呐喊,“叫我啊,叫住我呀,哎,我说你倒是叫啊,我真要走哎!” 林雨面色平静的,心中却是焦急万分。本来就是要去找程处默,要是有尉迟宝林引见的话,必然会极其的顺利。毕竟程咬金跟尉迟敬德两家算是世交了。 就在他即将迈动步子的时候,反应迟钝的尉迟宝林这才开口说道,“林兄要拜访的朋友,定非常人,可否与我引荐一下?” 林雨故作纠结的说,“说来惭愧,我的那位朋友其实与我并不相熟,只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我见其性情豪放,为人宽厚,特别是在做事的时候,不拘泥于小节,所以我便生出结交之心,就是不知那人是否真的愿意我结交。 ” 尉迟宝林一听,扯着嗓门道,“林兄如此英雄,天下谁人不愿与你相识?这种好事若能落到我尉迟宝林身上,那我不得扛着大旗,满城的吆喝?你快告诉我,那人是谁?凡是在长安城里面的没有我尉迟宝林不认识的,他要是不同意,我就打到他同意!” 林雨此刻心中大喜,他哪里是真要去见程处默呀,就是想试试这个尉迟宝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想到还真是如史书说的那样,性情憨厚,为人直爽,但在为人处事方面欠缺思想,后来在跟随薛仁贵参加征西大战之中,被西凉大将苏宝同用计使其落单,并最后死于苏宝同的飞刀暗算之下。 此刻,林雨也在暗暗的下定决心,既然这个人愿意跟随他,那么他一定要护其安稳,如果真到了征西大战的那一天,如何也不能让尉迟宝林和尉迟宝庆两兄弟前去送死。 林雨连道两声算了,他摇摇头,看看手中提着的两瓶酒,“要是人家不愿结交,我也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志。这事就不麻烦尉迟老弟上心了,我现在趁早前去,要是可以的话,午后便能回来,如果尉迟老弟有心,下午城东,在林家别院等我。” 尉迟宝林一听,连忙摇头,“不麻烦,不麻烦。林兄就跟我说一下,或者是带我去见一见也好,能够入林兄法眼的必然也是英雄人物嘛。如果我认识的话,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你说对不对?” 林雨心中不由得暗笑,心想,这尉迟宝林也实在太容易忽悠了,于是他装作十分不情愿的样子,长叹一口气后,才缓缓道来。 “我见这人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是知道他在城东白虎门的杏花楼坐过。当时我听他说爱酒如命,便将我家珍藏多年的从海外带的好酒前与他分享。如今便去那杏花楼。再去等等,没准能等得到。” “杏花楼?”尉迟宝林惊喜的说,“哎,那真是巧了,林兄有所不知,我早已经与我那三位朋友定宴在杏花楼,今日本想向那三个家伙炫耀一下我新得的乌穗马,可谁知这马儿性烈,一不小心就受惊了,急得我满大街追赶,这还多亏了英雄相助。如不嫌弃,我们两人一同去杏花楼,我也好与那三位兄弟引荐一下英雄您啊。” 林雨爽快道,“也好,今日即使不能见到那位朋友,能遇到老弟你也算是我林雨的福气。” “嘿嘿,林兄过奖了,我就一大老粗,哪能说是福气呀。走吧!”尉迟宝林一边说一边习惯性的搭在了林雨的肩膀上,忽然又觉得不合适,便收回了手。“林兄先请!” 林雨刚走出一步,突然回头看向那躺在地上依旧抽搐的黑马,心想,这马怎么这么不经打?刚才他就想,这马比人大得多,可能需要的电功率就要大一点,于是就索性把电棍电压调到了最高,可谁知这马竟然倒在地上就不起来了。 可他哪里知道,黑马原本就受惊发疯,后来又被电棍来这么一下,此刻已经是离死不远了。 尉迟宝林注意到了林雨的动作,他连忙说道,“林兄不必在意,一匹马而已,就先放在这里,咱们先去杏花楼,离这儿不远,回头我让小厮把马牵走就行了。”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都心惊不已,这可是乌穗战马,虽说不是千里良驹,但也是日行八百难得的好马,到现在他都不明白,林雨到底有什么招数将战马撂倒,而且看这马出气多进气少,估计活不了几刻。 和今日一样,以一人之力将一头牛犊高举过顶,然后猛地摔在地上,活生生的牛,立即暴毙而亡。尉迟宝林咽口唾沫,稍微平复下心情,“都是猛人啊!” 第六章,杏花酒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两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从小到长安内部的零星小事到大唐周围各附属国的战略大计。尉迟宝林越说越心惊,他本以为林雨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武夫,万万没想到竟有如此渊博的学识,甚至一些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对方都能够侃侃而谈。 不仅如此,林雨出口成章,虽然他听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好像很牛逼似的。因此对林雨越发的恭敬,要不是已经到达了杏花楼,估计尉迟宝林都要拜林雨为师了。 长安城有三大花楼,放在现代世界里面就是六星级大酒店,不过古代的酒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了乐趣。在古代的文人自然没有现代人那样直奔目标,一般到花楼里面的,要么是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赢得许多姑娘们的簇拥,左拥右抱快活无比,不过这种人属于是最低俗的一种。 还有一种人就是那些才气颇丰,学识渊博的文人,这些人不用花钱,只用大笔一挥,成诗一首便能得到名牌的欢心,如此一来,就是两情相悦,吟诗作对,情到深处便是水到渠成。 杏花楼坐落在城东白虎门前的一处繁华街道上。这里属于各地贸商往来的交界处,凡是外来的商贾都会在这里停留歇脚,这条街道的尽头还有一个大型的商场,用以交易各人所需要的物品。 尉迟宝林带着林雨上了二楼雅间,从门外边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的吆喝,像是在斗酒。 推开门便看到里面三个人半站着,手里还拿着装满酒的大碗,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桌上的酒水洒得到处都是。 那三人扭头看到尉迟宝林的到来,就将其拉到桌边,其中一个长得高瘦,双眼凹陷,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在桌上倒一杯酒塞到尉迟宝林的手中,他胀红着脸,半醉半醒的吆喝, “宝林,今天你可是来晚了啊,照规矩,罚酒三碗,露一滴,罚一碗,哥们几个可都看着哈。”其余两人跟着起哄,一人又端起一碗酒,一旦尉迟宝林喝完一碗后,下一碗就立刻递上来,根本就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尉迟宝林豪气冲天,一连三碗饮下,连个嗝都没打一下,面色更是毫无改变。“好家伙,你们三个人还想灌我,今天我得把你们三个牲口全都给弄趴下,不然我一世英名往哪放。” “行啊,宝林,几天不见,吹牛的手段又高了不少,今儿个我程勇就陪你喝到底,要是我先趴下了,今天的酒钱我全包。” 叫程勇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肤色稍黑,长着一张大饼脸,看起来倒是挺发福,说起话来也是扯着嗓门儿,一看便知道是和尉迟宝林一类的人。 尉迟宝林虽然起兴,但还没有忘记一旁的林雨,他转身拉住林雨的胳膊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我今天结交的兄弟,他叫林雨。” 然后又对林雨介绍说,“这三位是我的发小,我们四家也算是世交。这位是周达”尉迟宝林指着那个高瘦的一男子说,就是这个人最开始要尉迟宝林罚酒三碗。 林雨拱手道,“幸会” “幸会幸会,”周达裂着嘴大笑,他晕乎乎的,舌头都有些打结,“我第一眼看到林兄便知必然是人中龙凤,来,我敬你一碗。” 一碗酒下肚,林雨只觉这酒味道微甘,说是酒吧,确实有那么一点儿,但更多的像是饮料。 也难怪,唐朝时期,制酒工业还没有达到现代那种发达程度,更多的只是用大米或者是高粱酿的酒,酒精度数顶多也就是到10左右,一些被称为烈性的好酒,也就是十五六度,所以古代的人才敢用大碗的喝酒,不然的话,像现在的这种五六十度的酒,别说是几大碗,就是一碗都够受的了。 尉迟宝林继续介绍,“这位是程勇,是我大唐开国元勋程咬金的侄子。” “嘿,你说我就说吧,提我大伯干嘛?说的好像我真得拿他来长脸似的!” 程勇绷着脸,随后很快喜笑颜开,他也端着一碗酒敬道,“林兄,你别听这家伙乱说,程元老确实是我的大伯,不过就是干的,他跟我爹曾经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对外面,我爹就厚着脸说程元老是他大哥。” 林雨这话哭笑不得的回应,“程兄真性情,干!” 他说程勇真性情还真不是恭维的话,在外人面前这样说自己老爹脸皮厚的恐怕这世上都没有几个。单靠着这一点,他差不多对程勇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位是赵义”尉迟宝林指着最后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对于这个人,尉迟宝林还多添加了一句,“这家伙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现在刚升任为正六品昭武校尉,林兄有时间的话,指点指点他。省得这家伙天天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自己的功夫,不就是拜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嘛。” 林雨的目光落在赵义的身上,此人身型健硕,太阳穴外凸,一看便是练外家功夫,双拳更是大如沙包。 林雨笑道,“哎呀,那有什么呀,我跟你说,像赵兄这样的武将啊,外表看起来很厉害……”话还没说完,赵义面色开始阴冷下来。这时林雨接着说,“就比如说,他一拳头朝我打过来,我可能就嗝屁了。” 尴尬气氛瞬间被扭转,在场众人无不大笑。赵义同样的露出喜悦的颜色,他端起酒碗豪气道,“林兄,从今以后咱们都是兄弟了,今日咱们哥几个不醉不归。” 林雨与赵义同时一饮而尽,在场的人一个劲儿的叫好。男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简单,这句话几碗酒便奠定了深厚的友谊。这三碗酒下肚,众人之间的生分都烟消云散。 五个人相互的敬酒,尉迟宝林等人喝的不亦乐乎。可唯独林雨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似乎并不是那么尽兴。 周达是四人之中最为心思细腻的,他看出林雨对这酒并不感兴趣,便开口问道,“林兄可是觉得今日之酒不对口味?” 林雨面色尴尬,最后还是点了点头,“经常喝家里的酒,喝惯了,一时之间对杏花楼的酒还真喝不惯。” 尉迟宝林听后,便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恰在此时,小厮进来上菜,尉迟宝林喊住小厮,“哎,今天的酒是什么东西啊?喝着跟马尿一样,把你们酒楼最好的杏花酒给我送来。” 小厮被尉迟宝林这么一吆喝,吓得腿一软,结结巴巴的说,“大爷您有所不知,这个月份的杏花酒全部都被人定了,现在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杏花酒了,要不我给您换上杨梅酒可好?” “偌大的一个杏花楼不卖杏花酒,你还开个屁酒楼啊,我限你半刻,如果不把杏花酒给我搬上来,我就拆了你这杏花楼。赶紧滚!” 被尉迟宝林一吓唬,那小厮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不多会儿,一位穿着妖艳,浓妆艳抹,大约有三十岁的女人搔首弄姿的走了进来。 那女人顺势坐到尉迟宝林身旁,自然而然的依靠在其坚实的胳膊上,一副抚媚妖娆的模样,瞬间激发了在场所有人的雄性激素。 第七章,人美酒不美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青姐,您别在这给我们打哈哈了,今儿个你要是不把杏花酒给我上来,那我们可就赖在你这不走了。”程勇眯着眼,眼睛在青姐那呼之欲出的白兔上面来回的扫视,明眼人都能看见他嘴角流成线的口水。 赵义则是目光下斜,死死盯着桌子上的菜肴,仿佛对眼前的美人熟视无睹。实际上就数他的心思最乱,练武之人,阳气最为旺盛,别说如此妩媚的青姐,就是一般的女人,也能让他心乱如麻,只是练武之人最忌阳气外泄 。可怜这个堂堂二十岁的大男人到如今还是未经人事。 尉迟宝林倒是没有显得那么的下菜,不过说话的声音却温柔了许多。“青姐今天我特邀好友过来,总得给我点面子,这样吧,我出两倍的价买你的酒怎么样?” “尉迟少爷,你也知道,这酒真的是千金难求呢。”青姐作出一副为难的模样。 “您这真是难为奴家啊。” “五倍!” “十倍”尉迟宝林扯着嗓子,忍着心底的火气报出了最后的数字。“要还是不行,那我们就只好换个地方去怡红院了。” 青姐就是等着这一刻,凭她多年的人生阅历,自然将这几个小家伙的心思把握的死死的。 “行了行了,还上起火了呢,那奴家就冒一点险,把别人的酒先卖你一瓶好了,你可千万不能把这事说出去啊,不然我杏花楼的招牌可就砸了。” “知道了,知道了,快去拿酒。”尉迟宝林不耐烦的连连挥手。 青姐摇风摆柳的走出门,轻轻地把门给关上,最后还对林雨抛一个媚眼。 顿时林雨心猿意马,他只是一个刚出学校的穷屌丝,哪里经受得了如此妩媚多情的熟女引诱?再加上喝一些酒更是脑子有些发昏,要不是暗暗的掐着大腿,这一会儿肯定要出丑了。 “想必林兄也曾品尝杏花酒吧?”周达问道。 林雨摇摇头,“说来惭愧,虽然久闻杏花酒的大名,可总是没有机会。如果不是今天尉迟老弟特来邀请,恐怕此生都与杏花酒无缘。” 尉迟宝林一听,便介绍说道,“那今天林兄可真得多喝几杯了,杏花楼的名声可全都靠在这杏花酒上面,要说长安三大花楼,怡春院,杏花楼,快活林可是男人的三大圣地,分别是色,酒,财。不过我们都是正经人,平时就来杏花楼玩,另外两个地方还是少去为好。” “啥正经人呀?明明就是没钱,还说的那么高尚。”程勇一句话,弄得尉迟宝林满头的黑线,另外两个人也是低声暗笑。 “嘿,你们听说过吗?前段时间好像也是有人非要在这里喝杏花酒,后来两桌人打起来了,还引来了天策军,再后来,皇上听说以后大为震怒,才下旨把两方平息,从那以后,杏花酒就真正的名扬长安,说是一杯难求都不为过,今天还是看在宝林的面子上,咱们才能一品其味。” 周达恰在时机的插话,不但缓解了尉迟宝林尴尬,同时也把杏花酒推崇到最高的地位。 程勇接话说,“这个我知道,当时我就在这附近转悠,当时是程处默和秦怀玉争酒,双方谁都不让谁,最后就打起来,然后秦怀玉就喊来了四皇子李泰,程处默也不简单,直接请来了三皇子李恪,这两位皇家兄弟一见面,竟然同时撒手不管了,最后没办法,秦怀玉就仗着自己老爹是开国元勋,并且借着李泰的名义将天策军带来了一队。那可是只有皇上才能命令的军队。本来以为程处默会发怂,谁知道这家伙也是个狠人,拿着他老爹的兵符召来了御林军。最后事情闹的太大了,皇上才如此震怒。最后这俩坑爹货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 天策军,御林军,这可是长安两大王牌,为一口酒闹出如此风雨,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林雨听的那叫一个惊心动魄,由此他还不禁有些向往杏花酒了,这酒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他倒是很想尝一尝要是还没有自己带的茅台好的话,那今天可就有的玩了。 “尉迟少爷,您的酒来了!”门外传来一道拉长的戏腔。房门被打开,只见青姐捧着一个比一巴掌大不了多少的陶罐,扭了进来。 看到这个陶罐,林雨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我擦,就这么一小罐,够谁喝呀。” “这是您的杏花酒,让奴家为您打开。”青姐捏起兰花指,将塞在罐口的酒布提起。渐渐的,一股杏花的清香飘荡在房间里面,虽然清淡,但确实有几分味道。 林雨用力的嗅几口,感觉这味道就像是果啤,而且还不如果啤的香味儿大。 青姐抬起芊芊玉手,从小厮端着的盘子上拿起一个青铜酒樽,将酒罐提高半尺,缓缓倾斜,清黄的酒水倾泻而下,一道涓涓细流全然注入酒樽。 青姐介绍说,“我们家的杏花酒用的是三月杏花,此时正是花嫩时期,味道最好,经过十二道工序,九次沉淀,这才最终得来。十斤的杏花才只能酿成一斤的杏花酒。若说杏花酒天下第二,那便绝无任何酒敢作第一。” 话说完,酒也倒满,青姐将酒樽在众人眼前晃悠一圈,最后放在自己的鼻前贪婪的嗅着,脸上露出满足的神色,“美酒,当赠英雄,不知几位谁配得先饮此杯呢?” 勾人的神情,诱人的美酒,就是林雨都坐不住了,不过他可没有忘记其他人的存在,那三个人虽然急切,可依旧极力的压制自己的内心。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尉迟宝林身上,可见这三人是以尉迟宝林为首。 尉迟宝林虽然忠厚老实,但他不是傻子,当初秦怀玉和程处默斗起来的事他不是听说过,而且程处默亲口告诉他,当时就是青姐用只有一瓶酒的幌子,让两个人争斗,最后这俩家伙莫名其妙的给杏花酒打起了广告。所以他就提防青姐再用这一招,于是端起酒送到林雨面前, “兄弟,今天咱们初次相交,你又是我敬佩的英雄,这一杯你可不能推辞。” 林雨没想到尉迟宝林竟然会这么说,意外之时又心生欣慰,他若是再推辞,那就矫情了,在兄弟面前不需要这么的虚伪。 同时另外三人也说道,“对,就应该敬林兄。” “林兄气度不凡,绝对配得上这杯酒。” “林兄,咱们干一杯。” 周达先举起碗,其余人也倒了一碗之前喝的酒,一串杯碗的碰撞声后,众人一饮而尽。 青姐看到这一幕,微微不悦,本想再故伎重演,谁知道这几人竟然不中计。别人喝杏花酒都是一小口一小口的撮着喝,林雨却一口一杯,简直就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如饮甘露,余韵无穷?”尉迟宝林伸长了脖子,笑眯眯的问。 林雨没有说话,双目微闭,好似在细细品味。他先是点点头,其余几人都面带笑容,心想林雨嘴再叼,也得伏在杏花酒的绝世美味之下。然后林雨又摇摇头,这下尉迟宝林嘴角微微抽搐,他试探的问,“难道还不能让林兄满意?” “老弟,实话实说,这酒的味道确实比刚才喝的好一点,但也只是好一点,并无多么稀奇。”林雨睁开眼,失望的说。 “呦,这位小兄弟看来是心志颇高啊,看不起我们小店的浑酒,想必您喝过更好的酒吧?倒不如拿出来给我们众人开开眼界?” 第八章,极品美酒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程勇见此情形,大感糟糕,心想要是惹了青姐不开心,他们几个以后可就甭想再来玩了,更别说那难得一品的杏花酒,估计连闻口气儿都万般艰难。 于是他急忙走到青姐跟前,陪笑着说,“青姐您消消火,这位林兄弟怕是喝多了,你别往心里去,气坏自己身子多不值呀。” 周达也赶紧倒了一杯杏花酒,恭恭敬敬的送到青姐的面前。 “是啊青姐,您大人有大量,就别和他一般见识了,我在此替这位兄弟向你赔罪。” 赵义则是低头看着桌子,他外表上看起来无动于衷,其实早已经是心急如焚,奈何青姐太过妩媚,加上他阳气旺盛无处发泄,憋得满脸通红,两行红流挂在鼻孔之下。不敢擦又不敢抬头,那感觉别提多憋屈了。 程勇和周达两人都一个劲的跟青姐说好话,可后者却爱答不理,将脸往别处一摆,“哼!” 一旁的尉迟宝林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一来,心中有些不满林雨的话语。 就算对方真是眼高过顶,曾经喝过比杏花酒还要好的美酒,可无论如何也应当客气的夸赞两句,也算给他这个做东家的留两分薄面。 二来就是看到自己的两个朋友,竟然如此低下的一个跟花楼老鸨好言好语,实在是有些丢人,要传出去,别人怎么看他? 尉迟宝林也忍不住的劝说 “青姐,这次给我个面子,就当我的兄弟酒后乱言,全当笑话听罢了。” 青姐对另外两个人可以爱搭不理,但是对于这位尉迟家的大公子可不敢摆高架子。 她故作一副委屈,又可怜楚楚的模样,身子一软,几乎要贴到尉迟宝林的身上,“唉,年轻人爱说两句大话本就无可非议,可是人家心里难受的很呢,你说我好心好意的招待你们,却落得如此不快,我这是何必呢!” 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尉迟宝林自然也承受不了青姐这能让人酥到骨头里的撒娇。 他轻轻的拍拍青姐的肩膀,随后又面向林雨,“林兄,要不你就和青姐低个头,你看她女人家开酒楼也不容易,咱们就别给人家心里添堵了。” 林雨心中暗暗冷笑,“这种女人还敢说不容易?她后台可是不小呢,不然一个女人,怎可能开如此大的一个酒楼而安然无恙呢?” 心里的话,林雨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嘴上却依旧没有任何的松口。 “尉迟老弟,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您既然让我照实了说,那我就说心里话,咱们是兄弟,何必玩虚的呢?这酒好是好,但在我看来,也只能算是一般般。” “尉迟少爷,您看他如此的欺负我,你可要为我做主啊,不然我这酒楼以后怎么在长安开下去?倒不如立马关门算了。”青姐泪眼婆娑,微微地抽泣,用纱绢轻点眼角。 如此情形在程勇和周达,还有赵义眼里,就是林雨故意要找麻烦,三人对林雨的好感顿时大降。 周达没好气的说,“既然林兄执意说这酒不好,那么就请你把好酒拿出来,也让大家心服口服。” “就是啊,你敢说这不好,那就得拿出好的来,拿不出来,就是空口大话,我程勇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 尉迟宝林夹在几位兄弟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其实心里还是偏向林雨的,所以一直都给林雨找台阶下。可是林雨偏偏的不顺他心意走,把他弄的既无奈又气恼。 林雨气定神闲,丝毫不为他人的话语所激怒,他缓缓说道,“若我能拿出比这更好的酒,该当如何?” 程勇和周达还没开口,青姐就抢先一步说,“你若能拿出比这更好的酒,我杏花楼全要了。而且今日的酒宴不收你一分银子” 林雨玩味的笑道,“青姐,你真会说笑,您杏花楼的一坛杏花酒就号称是千金难得,我若是有比你这更好的酒,那岂不是万金难求?一顿酒宴就想做彩头把我的酒垄断,您的算盘打的可真响啊!” “那你想怎样?” “这酒是我父亲的故交,从海外历经九死一生才运回来的。整座长安城恐怕也是独此一份,你觉得这样的好酒能值多少钱?” 青姐听后稍有心动,暂且不说酒的味道如何。 单就是从海外运来的这个名头就足以让许多权贵们抛金撒银,那些喜欢张扬的人怎么可能会在乎酒自身的味道?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的面子。 若真是海外之物,那些人必然趋之若鹜,到时候杏花楼不但可以名声大振,还能赚个盆满钵满。 如果这个叫林雨的仅仅只是空口大话,或者拿出一般的水酒来糊弄的话,她完全可以全然嫁祸在林雨身上。 最后她也成为了受害者之一,人们必然要站在她这一方共同攻击林雨,这样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青姐眼眸一亮,语气稍转,“话虽如此,但你也得把东西拿出来,让我们大家伙检验一番才行,若是真有你说的那么好,我自然会拿出来我的诚意。” 随后又目光凛冽,“但若是你想拿大家消遣的话,我一个弱女子倒是没什么,可尉迟少爷……”她目光落在尉迟宝林的身上,她并没有把话说完全,仅用一抹玩味的笑容结束。 “也罢,今日我要是不把这酒拿出来,你们肯定是不会放过我了。” 林雨走到门旁的桌子边,刚才他进门的时候就把茅台顺手放在桌子上面。 因为茅台外形与唐朝时期的酒坛不一样,而尉迟宝林又没有开口提到这个酒,所以其余三人也就不知道这两瓶茅台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雨首先将一瓶茅台放在几人中间的餐桌上,神秘扫视了一眼众人。五人的面容表情各不相同。 尉迟宝林满脸的担忧,似乎生怕林雨拿出来只是一般酒水,那样的话,以青姐睚眦必报的脾性,绝对不会放过他。 程勇则是满怀期待,他心想林雨敢这么说,那肯定有两把刷子。他本身就是个酒虫,有好酒,哪里愿意放过。 周达面色平静,很难看出这人心里到底想的什么,但从其眼神中可以看出这其心中肯定打着小算盘。 赵义外表看起来目光一直盯在酒瓶上,实际上则是用余光瞟青姐那雪白的胸脯,而且还像是一个做坏事的小孩,看一眼,连忙收回目光,显出几分逗趣。 青姐倒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眼睛微眯,好一副慵懒撩人的神情,她早就感觉到赵义那怯生的眼神,也许是为了逗弄对方,不经意的暴露出略微隐私的部位,这一动作又让赵义鼻血狂喷。 林雨嘴角朝右上方微微扬起,“看好了,这就是海外仙山特供琼浆玉液——蓬莱仙酿!” 瓶盖被打开的那一刻,一股浓烈的酒香飘然而起,瞬间便充斥了整个房间。 茅台本就是酱香型酒,以香味浓厚,久聚不散而得名,并且色清透明、醇香馥郁、入口柔绵、清冽甘爽、回香持久,不然也不会被作为国宴供酒来宴请外宾。 在场之人除了林雨之外,几个人都沉浸在这浓烈的酒香之中,他们贪婪的大口吸着空气之中飘溢的酒香,仿佛嗅一嗅便能登临极乐。 青姐虽是女流之辈,但职业的原因,也算是阅酒无数,可这样单是以香味便能使人沉醉其中的美酒,她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仅仅九靠酒香,她便可以肯定,这酒确实无愧为天下第一。 至于尉迟宝林等人更别提了,这四个人完全的沉浸在酒香之中,如梦如幻如痴如醉,犹如行在静谧的山林,又像登临绝世高峰,沉醉其中,流连往返。 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巨大的撞击声硬生生的将众人从美妙的幻境里拉扯出来。 第九章,此酒何名?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被惊醒的众人自然是怒不可遏,尉迟宝林那暴脾气立马就上来了,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面,将盘子都震起一寸多高。 “娘的,谁敢踹老子的门?” “是我!” 只见门外,走进三个白面秀气,年岁约二十左右的男子,三人衣着高贵华丽,走起路来,自带一股让人心生敬畏的气势。 站在最中间的那个人的穿戴更是珠光宝气,光身上的琉璃翡翠,金饰珠宝就让人眼花缭乱,为之屏息。 这三人一走进来,房间内的气氛立刻变了。 而最为震怒的尉迟宝林见了这三人以后,也不得不收敛气息。 青姐连忙起身,一副谄媚的神情飘到那三人面前。 “我说是谁呢,原来是李公子呀,来来,快请坐。”青姐扶着站在中间那个人来到桌旁,那人并没有坐下,转身对尉迟宝林说。 “宝林,别来无恙呀!” 尉迟宝林嘴角抽搐,他心里把这个李公子翻来覆去骂了个遍。 “别来你个屁无恙,老子在这里面好好的喝酒,你踹老子的门,现在却跟个没事人似的,要不是怕你的老子,现在就把你给修理了。” 心里骂归骂,他是万万不敢把这话给说出口的,只能面色不悦的表示,“这次主要是我和故交好友一起吃顿饭,所以就没想劳烦四皇子。” 原来进来的这三人同样的背景深厚,其中站在最中间的就是当今皇上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四皇子李泰。 另外两人其一是赵国公长孙无忌之子长孙冲。便是站在李泰左边的那个身材高挑,面容秀丽,宛如白面书生的男子。 站在李泰右边的则是翼国公秦琼之子秦怀玉。秦怀玉双目炯炯有神,剑眉高挑,偏向小麦般的肤色给他坚毅的面容增添几分英姿。 不算李泰,就论其他两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都与尉迟宝林不相上下。 面对这三位,尉迟宝林都不敢大放厥词,更别说程勇,周达和赵义了。 这三人吓得瑟瑟发抖,他们可是亲耳听见刚才尉迟宝林说了什么话。 李泰若是追究起来,尉迟宝林遭遇危险的可能性不会太大,但周达等人必死无疑。 李泰摆手说,“别跟我玩这些虚的,我就把话给挑明了吧。刚才在门口闻到这儿酒香醇厚,就索性看看,没打扰到你吧?” “不打扰,不打扰”尉迟宝林连连摇头,心里又是把李泰给狠狠臭骂一顿,明明就是来蹭酒的,还搞的这么牛气,当自己是皇子就了不起呀。 这时,长孙冲也开口道,“有这么好的酒不跟大家伙一起分享,却在这吃独食。尉迟兄,你不太厚道呀!” 尉迟宝林鄙视的瞪了一眼长孙冲,懒得搭理这个家伙,别人不知道,长孙冲的脾性,他可是清清楚楚。 跟长孙冲走的近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只有在你对他有益处的时候,他才会对你笑面以待。 如果你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用处,他马上就能把你给踢到一边。 这种虚伪势利之人,尉迟宝林是绝对不会与其结交的。 “我闻酒香四溢,莫非是杏花楼的杏花酒?可是感觉这味道远比杏花酒香醇的多。” 李泰顺着香气立刻就找到了放在桌上的那瓶茅台,他伸手拿去。半道中却被尉迟宝林给抓着手腕。 这时李泰面色立即冷了下来,作为当朝皇帝李世民最宠爱的四皇子,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人敢否定他的要求。 可是此刻却被人给拦住了,他如何不心生怒火? “尉迟宝林,你想做什么?” “嘿嘿,四皇子,不是我不让你喝,只是这酒可不是我的,你问问人家主人的意愿。” 尉迟宝林使眼色,朝林雨看去。 李泰这才注意到,旁边还站着一个人,至于周达三人早就直接被他给忽略掉。 林雨面带笑容,礼貌的问候,“在下林雨,见过四皇子。” 李泰瞥了他一眼,连句话都没有说。心想,这人以前连面都没有照过,没准只是下城官员子弟。 他认为这种人的目的,无非就是攀权富贵,想要借助京城权贵来提高自己的身份。所以他才懒得搭理。 长孙冲则是对林雨拱手道,“幸会!”然后就再无他言。 对此,林雨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他们一个是皇家子弟,另一个是权倾朝野的宰相之子,高傲也是正常的。 况且以他所了解的历史来看,李泰最后因为参与谋反之罪,被贬谪为顺阳王,与其说封王,还不如说是被流放。 而长孙冲则是因为老爹长孙无忌的倒台而被贬谪岭南,成为一介平民,抑郁而死。 对于两个下场如此悲惨的人,林雨实在提不起恼怒的心思。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秦怀玉竟然对他以礼相待,拱手说道,“在下秦怀玉,有幸能与林兄相识,不知林兄家道何方?” “秦兄言重了,林某区区平民百姓,能得见几位高才,才当深感荣幸。”林雨待人就是如此,你敬我一尺,我便敬你一丈。他继续说道, “今日大家能在此相会,算是缘分,我从海外得来两瓶美酒,今日就与大家一同分享。” 青姐很合时宜的拿来了青铜酒樽。长孙冲暗暗点头,眼睛在青姐的身上多停留了片刻。 青姐没有再表现出之前的妩媚,反倒是行为上收敛了许多,如果不了解,别人定以为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 她一手拿住瓶颈一手扶瓶底,瓶口对准酒樽,从低到高缓缓升起,直举过顶,高达二尺。酒水如线,涓涓细流,全然落入杯中,一直都没能溅出,光是这一手就让林雨暗自称道。 一杯又一杯酒樽被斟满,在场之人无不吞咽口水。酒水倒出之时,空气中的香气更加浓郁。 “李公子请!”青姐双手端起第一杯敬到李泰跟前。后者伸手接过,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其余几人各自拿起酒樽,强忍着心中的急迫,几道目光落到了李泰身上。 李泰身为皇子,纵然再急不可耐,也要保持一定的风度,绝不能让外人小看。可面对如此香醇的美酒,他竟然连个话都讲不出来。最后在众人的注视之下,他大喊一声“干”,然后就一饮而尽。 其余等人也都长舒一口气,最怕的就是李泰再来一个长篇大论,作诗一首,大家都知道四皇子喜欢显摆自己的才华,也正是因为如此,李世民才会对其如此的宠爱。 “干!” 大家跟着仰首痛饮。 喝下去的三秒钟内,现场静寂无声,连掉根针的声音都能听出来。 只见李泰的脖子和脸涨得通红,太阳穴上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秦怀玉,双目微闭,细细的体验这种奇妙的感觉。 青姐面带粉色,她一直以为自己酒量不错,纵然不是千杯不醉,也远超常人,可是这仅仅一杯就让她头晕目眩,面红心跳。 尉迟宝林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猛烈的美酒。 他只觉咽下之时,细如流水,一线入喉。入胃稍烫,片刻之后,便仿佛吞下一口热炭,从喉咙直到肚腹炽热无比。紧接着这股热流遍布全身,手脚仿佛都酥软了。 “好酒!”尉迟宝林情到极致,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面。一寸厚的实木桌面竟然被他拍出一个洞。 “好,好,好!”李泰连道三个好字,就算是一朝皇子,他也从未喝过如此猛烈的酒。 “此酒何名?是何人所酿?”公孙冲震惊的问道。 第十章,惊为天人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此酒名为蓬莱仙酿,是从海外的蓬莱山海运而来。”林雨介绍说道。 “蓬莱仙酿,果然不负此名,真有如琼浆玉液,世间难得。”李泰感叹道。 正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喝了林雨赠予的美酒,李泰就是想要高傲也高傲不出来了。不过也仅是对林雨态度有稍好的改观。 他举着酒杯,“给我再来一杯!” “哈哈,这才是真正男人该喝的酒。以前喝的就跟水一样”尉迟宝林扯着嗓子,声音粗狂的喊叫。 “光有美酒,似乎还差点什么”青姐恰在时宜的开口,众人的目光集聚在她身上。 “那以青姐的意思该当如何?”李泰笑着问道。 青姐平举还剩下一半酒水的酒樽,“如此美酒只是这样喝,似乎有些浪费了,若能以诗词将其记下,岂不美哉!” “好,这个提议好!”李泰爽朗的说道。青姐的话,正对他的胃口,他素以才华横溢著称,此刻正是心痒难耐之际,只想赋诗一首,以彰显此刻的心情。 其余人当然不会有丝毫的意见,他们知道接下来就是四皇子表演的时间。 尉迟宝林只是一个大老粗,从小就跟他老爹一样,不爱读书,所以到现在也只会写个自己的名字。 颇有才华的也就只有长孙冲和秦怀玉了,只是这两个人绝不会与皇子相争。 至于周达三人,根本就没他们的事,能让他们喝酒就算不错了,站一旁好好听着就行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博出一个彩头”李泰将腰上的玉佩取下来放在桌子上。 那是一块用羊脂白玉雕成的蟠龙戏珠佩。龙首狰狞,龙身矫健,形盘居之姿,双目圆瞪,口中含着一颗玉珠,其形栩栩如生。 看到这个玉佩,就是家产丰厚的长孙冲都为之惊叹,“四皇子真是豪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当初并肩王征战渤辽之时,渤辽王为求和而进献的三宝之一——蟠龙佩吧?” 李泰得意道,“没错,父皇当初因一首诗赐予我,如今我就再拿来博诗一首。今日就要大家各显神通了。” “既然四皇子如此破费,那我等就却之不恭了。”长孙冲恭手道。 接下来就是李泰,长孙冲,秦怀玉三人吟诗作对,又有美人斟酒,好不快活。 一旁的尉迟宝林急的眼都红了,他不是想去掺和作诗,而是这三个瓜皮竟然下了行酒令,做一首,喝一杯,做不出来的,不准喝。 这下他算是明白了,原来吟诗争玉佩是假,不让他们分酒才是真啊。 尉迟宝林实在受不了了,他靠近林雨,小声的说,“林兄,你倒是想想办法啊,酒都快要被他们喝完了。我才就分一杯,这不明摆着劫道吗?” 林雨当然看的明白,他只是不想先掺和,既然要拼诗,那必须得是精品啊,得留到最后,光听这三人吟诵的那些,多是空白无物,没一点内涵,有的还是强凑到一起的。 所以,玉佩一直没主,倒是酒喝了不少,其余的人都眼馋的看着,张大嘴巴也嘣不出一个字来。 至于林雨会担心? 开玩笑,老子可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从小到大虽然不爱学习,但好歹也是个三本的大学生啊,别的不会,唐诗宋词难道还不会一些?现在是唐朝初期,李白杜甫都还没出生呢,光这俩人的诗作就足够震惊众生了 。 也许是秦怀玉觉得他们这样玩实在耍赖,就问向林雨,“林兄难道就无感想?大家只图个开心,无需追求高雅别致。” 林雨微微一笑,回应道,“秦兄说的是,只是在下实在是胸无点墨,所赋诗作实在难以示人。” “无妨无妨!我等都是俗人,何谈高雅,但说无妨。”李泰微醺,他口吐酒气,一手持酒樽,一手搭在青姐肩膀上,晕乎乎的说道。 “既然大家不嫌弃,那在下就献丑了” 林雨端起酒樽,小酌一口,细细的品味,装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神情,他缓步移动,走到窗边才驻足停下,怅望窗外杏花美景,还有街上来来往往的羁旅商人。 屋内众人都看着他那忧伤的身影,屏息以待。 “蓬莱美酒杏花香,青樽盛来琥珀光” 此句念罢,一股欢欣愉悦之感涌上众人心头,这不正是说的此刻之景吗? 蓬莱仙酿,杏花正盛,青铜酒樽,琥珀酒色。简直是如同天作,光是这两句,便让李泰等人为之感慨万千,这才是真正的有才华啊,他们的诗与此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如拿白水比这蓬莱仙酿。 此时李泰完全改变了对林雨的看法,能吟诵出如此意境的诗句的人,怎可能是常人? 李泰以为林雨只有这两句,就打算上前招呼,心生结交之意。他刚抬起脚步,却被秦怀玉拉住,只听林雨高声颂扬。 “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顿时,众人只觉一股酸苦气息,由心间涌上鼻梁,不知不觉间,两行热泪顺颊而落。 长安城是生养他们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这两句的时候,有种羁旅他乡的感觉。 一个人,背着包袱,行走在不知名的街道上,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亲人朋友,就连同乡人也未曾见过,从始至终陪伴的只有自己的影子。 在场的无论颇有学识的李泰,长孙冲,秦怀玉,青姐,还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尉迟宝林,亦或是一直默默不语的周达等人,无不忧愁感伤。 “我怎么……哭了?”青姐摸了一下脸颊,发现指尖湿润,她稍微的愣神后才轻声道。 李泰长叹一口气,他只觉自己以文称名实在是幼稚,方才自以为良好的诗作现在想来实在丢人。直至此刻才知什么叫做一山更比一山高。 秦怀玉低声呢喃,“这不正是当初我随父亲北伐渤辽时的感觉吗?大武,你在下面,可有人陪你喝酒?” 他先是低声复吟,“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连念两次后突然提高音调,几乎是用哽咽的声音喊出来的,“不知何处是他乡,不知何处是他乡啊!” 秦怀玉情绪难以自控的大笑,最后到大哭,他端起酒樽走到林雨身后,双手持樽,以将士敬将军的酒礼恭敬道,“林兄之诗实在感人肺腑,犹如这蓬莱美酒,透骨三分。我秦怀玉在此敬您一杯!”说完一口饮尽。 林雨心里止不住的大笑,这逼装的实在是完美无瑕,把李白的诗改了几个字,就应时应景,“我真他娘是个天才啊。不当诗人都亏了。” 林雨用力抹了两下眼睛才转过身,他眼睛通红,带上刚才擦眼的动作,别人都以为他是情到深处才有如此大作。 “秦兄过奖了,我只是正好看到窗外杏花正放,旅人匆忙,这才有感而发罢了,不足为道,不足为道。” 这一谦逊,李泰更是将林雨惊为天人,能有如此才华的,整个长安城都屈指可数,又是这等的品行高洁,不慕虚名,实在世间罕见。 要不是林雨年纪太小,李泰都打算行拜师礼,尊其为师。这可比那些顽固不化,执守旧统的太傅,太师强的多了。当然结交是板上钉钉的,他推开青姐,不再摇晃,拿起桌子上的玉佩走上前去。 “林兄实为天纵之才,方才是我唐突了,在此向林兄深表歉意。” 然后他将蟠龙佩放到林雨手上,“今日林兄此作一出,我们哪里还有脸面再比下去?这彩头,非你莫属。”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得瑟,“哟,现在想巴结我?晚了,一开始干啥去了?不过这好东西既然送来,那我就勉强收下好了。” “你若是不收下,就是看不起我!”李泰绷起脸,假装生气道。 第十一章,狠狠宰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那在下就却之不恭啦!” 林雨美滋滋的将玉佩接过来,随便把玩了一下,入手细润清凉,没有任何干涩之感,即便不是行家,也能看的出来这东西价值不菲。 李泰满意的点点头,好像对方接受他的东西,就是对他最大的恩惠似的。 “林兄仪表堂堂,一看便知是饱读诗书,不知师承何人?” 这下可把林雨给问住了,他能咋回答?难道要告诉对方,从一年级到大学,教过他的老师都有百十多位,那样也太装逼了吧。 毕竟这里是唐朝,最看重的便是师承。一个人一生一般只拜一位老师,有两个三个的都是高官贵族。 不然的话以那些老学究们的古董思想,哪里会愿意和别人同教一个学生?更别说百十位老师了。 “四皇子实在是高抬我了,不过是幼时常与父亲在外四处行商,这才认得几个字,怎能说是饱读诗书呢!” “林公子能吟出此诗,在这长安城中也是屈指可数的,你若要再如此谦逊,就是你的不对了” 青姐走到李泰的身旁,面色绯红的对林雨说。 林雨心中暗自鄙夷,刚才是谁咄咄逼人啊,今儿个要是不在你身上狠狠的砍上几刀,我就不姓林。 他点点头,略带歉意的一笑。 青姐见状,心想时机已到,于是就又开口说。 “蓬莱仙酿确实是天下第一,比起杏花酒强了不知多少,我杏花楼希望要收下蓬莱仙酿,林公子可否开个价钱?” “终于忍不住了吗?” 林雨暗自乐道,略带遗憾的对青姐说。 “青姐,不是我不想卖给你,只是这酒我家也不多,你若是想全拿去,那实在是难为我了。” 青姐七岁就开始混迹于街市商会,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只是她不敢以对待别的商贾的手段对待林雨,因为她不敢冒这个险。 “那你现在能够拿出多少来,我全要了。” 林雨苦笑道,“青姐,不是我不愿意,只是……” “只要你答应,今后你在杏花楼设的宴席,我只收一半的钱。若是你在这里喝酒,全部免费。怎样?” 青姐的条件让在场人都为之眼红。 李泰朗声笑道,“林兄,这次青姐真的是下血本了,你若不答应,可就枉费青姐一番心思了。” 尉迟宝林蹭到林雨的旁边,低声的对他说: “林兄,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你可得好好考虑一下。” 林雨故做淡定的站在那里,不答应也不拒绝。脸上满满的都是忧愁焦虑和惋惜。 青姐心中也是焦急,她都开出了这样好的条件,真想不出对方为什么还在犹豫。 “林公子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满意的呢?说出来,奴家愿意全然照做。” “其实吧,蓬莱仙酿并不是真的只此一份,我父亲的那位故人既然能够从海外运来,我也可以,假使这酒能够长久提供的话,不知……” 林雨看向青姐,眼中所流露出的意思很明了。 “如果你能够长久供应的话,我七你三,林公子意下如何?” “这可是蓬莱仙酿,没有正经的渠道,你是弄不来的!” “六四” “我林家别院虽然偏远,但俗话说的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如果能够把这蓬莱仙酿的名头给打出来的话,我想不会有人介意多跑两步吧?” “你!”青姐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对方明摆着就是想要挟她,可她偏偏拿对方没有任何办法。 气急之下,她只好报出五五分成,本以为这下对方该知足了。 可谁知林雨依旧自顾自的说,“据说那海外蓬莱山距离大唐不知几万里。暂且不说蓬莱岛飘渺无影,无处可寻,单要行至那处,没个一两个月是不行的。更别说途中凶险万分了。” “那林公子如何才可满意?” 青姐气得小脸通红,说这话时都在咬着牙关,秀手在衣袖中狠狠的攥着。 “很简单,你一我九,如果不答应的话,那我只好另找别家了,我想应该会很有很多人愿意买蓬莱仙酿吧?” 林雨的目光看似不经意的落在一旁的李泰身上。 “四皇子,你觉得呢?” 李泰当然明白对方这是在把他当枪使,可又因他已经生出结交之心,并且还送出了一块玉佩。不如再给一个顺水人情吧。 “那是自然,这等美酒世间罕见,我还想着像林兄讨要两坛送于父皇品尝呢!” 李泰此话一出,青姐顿时感到强烈的危机。从某一方面讲,李泰和她是站在一条船上的。 可是此刻对方竟然如此的帮衬林雨,那今天就算她打碎了牙也要往肚子里咽。 于是青姐一转笑颜,“林公子真会说笑,咱们明明就是早就谈好的,刚才奴家只是和你逗趣两句,你就当真了呢。奴家就按你说的办。” “是青姐当真了才对,我不过和青姐开个玩笑罢了。”林雨哈哈大笑。 青姐顿时面色发青,表情那叫一个难看。 长孙冲将酒樽之中所剩下的最后一滴倒入口中,心有不甘的说。 “哎,今日还没喝得尽兴,酒就没了,不知何时还能和林兄共饮此杯呢?” “想喝酒还不容易,以后天天来杏花楼不就行了,你长孙冲难不成还缺这几个酒钱?”秦怀玉说。 长孙冲摇摇头回答道,“这怎能一样,花钱买来的纵然美味,但却少了一份情意在其中,总不如和兄弟一块喝的痛快。” 李泰道,“你就是想占便宜,谁还不知道你那点花花心思?” 长孙中哑然一笑,再没有说别的,只是走到桌旁,伸手拿起茅台的瓶子,想要看里面是不是还剩下几滴。 因为刚才一直都是青姐斟酒,众人的心思都放在酒上面,所以未曾注意到装酒的瓶子,直到此刻他拿到酒瓶的时候,才面色大变。 “林兄,这可是西域琉璃所制?”长孙冲拿着酒瓶问林雨。 古代所称的琉璃就是现在的玻璃,因为工业的原因远远做不到现在这样的纯净。 林雨点点头,“一个酒坛而已,长孙兄若是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他这么一说,当场众人顿时炸开了锅。 尉迟宝林眼疾手快,上去一把抓住另一个酒瓶揣在怀中,双臂紧紧的抱住,死活不松开。 秦怀玉想要夺取,却晚了一步,论力气他自然比不过尉迟宝林这么一个大个子。 于是他把目标放在长孙冲的身上。然而后者连忙后退两步,说道,“秦兄,此物虽好,可也是有能者得之,你可不能夺人所爱呀。” 秦怀玉:“……” 那时候琉璃可是千金难求,也就在西域诸国进献的时候,可能会遇见一两件精美的琉璃制品。而且还都只是做工一般,哪里有茅台的瓶子做的这么精美。 李泰本觉得自己是个皇子,不便与其他人争一个人家不要的酒瓶,可是那实在是太精美了,他大为心动。 在其余人争抢酒瓶的时候,李泰低声问林雨,“林兄,这等宝物你还有多少?我想换来几个,你看……” 林雨豪气的大手一挥,“四皇子说笑了,若你喜欢,送你十个八个都没问题,咱俩谁跟谁呀?” 李泰听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心中更是把林雨当作了至交好友。 “林兄,此等恩情我无以为报,我李泰愿与你结为异性兄弟,不知林兄意下如何?” 尉迟宝林一听,立马说道,“还有我,我最先认识林兄的,可不能把我给忘了。” 长孙冲当然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若是林雨答应,那他就等于间接的和李泰结拜为兄弟。 秦怀玉同样的想要与林雨结交,在他看来,林雨不但博学多才,而且也为人正气,这样的朋友如不交好,实在可惜。 “若林兄……” 李泰面色稍有不悦,“难不成林兄觉得我等都是俗人,不配与你成为兄弟?” 第十二章,结拜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急忙解释,“四皇子误会了,只是在下家道中落,后来又得罪了一个仇家,此人位高权重,心狠手辣,只怕会连累几位。我能得几位赏识已经是万分荣幸,若非如此,怎敢拒绝几位的好意?” 尉迟宝林脸一横,顿时变得凶狠无比,“娘的,还有人敢欺负我兄弟?告诉我这人是谁,干他丫的!” “整个长安城敢和我们几人对着干的还没有几个呢,林兄只要说出此人姓名,我长孙冲保证明日此人便跪在贵府门前。” 李泰语调虽然没有那么凶悍,但也底气十足,“林兄若真与此人不共戴天,那就让他从此在世间消失吧。” “就是,快告诉我这家伙是谁?我现在就过去扭断他脖子!”尉迟宝林把拳头握的咔咔响。 众人都等待林雨回答,可是林雨依旧苦笑,众人问何故,林雨答道。 “诸位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男儿当世,凡事不可假手于人。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解决就好了。若是遭遇不测,至少也曾认识几位兄弟,再无遗憾。” “林兄果非常人,单论独面一方的勇气,我等甘拜下风。”长孙冲感慨道。 李泰哪里肯让林雨遭遇危险?他面色阴沉,气愤道,“看来林兄是不把我等当兄弟看了。” “四皇子你误……” “若你真当我是兄弟,就别叫四皇子,”李泰激动的大吼,把林雨都吓了一跳。 其余的人都看着这两人,现场立刻静寂。 五秒钟后,林雨先是小声发笑,然后音量逐渐变大,最后放肆的仰天大笑。 笑毕,林雨双目放光,仿佛做出了某种决定。 他扫视了一遍在场的几个人,目光在每个人都身上都停留几秒,最后落在李泰身上。 他声音近乎哽咽,却又饱含激昂之情,“好,你们这几个兄弟,我林雨认了!” 众人顿时笑逐颜开,但林雨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感觉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 “只是有些事情必须我自己去解决,若是利用自己的兄弟,那我林雨还不如死了的好。” 众人眼中微微湿润,林雨继续说,“我与那人已是深仇大恨,不死不休。那人为夺取我家运来的海外奇珍,逼死我的父亲,设计害得我几乎家破人亡。所以我才要靠自己的力量将尊严找回来。” “可是……”尉迟宝林想说什么,却被林雨打断。 “兄弟莫要再劝,我心意已决。” 李泰叹了口气,心中不由得又对林雨高看几分,也正是如此,他才更加的想要拉拢林雨。 尉迟宝林绷着嘴,憋了一肚子的气,终于忍不住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砰!” 桌子应声破裂,酒坛,菜肴撒了一地。 林雨瞪大眼睛问,“尉迟老弟这是何故?” 尉迟宝林口鼻一齐出气,呼哧呼哧的说道,“既然林兄当我们是兄弟,那今日我们就在这里结拜,你若不想让我们掺和你的事,我们不管便是。但这结拜礼,必须得行!” 秦怀玉点头道,“是啊,择日不如撞日。” 青姐同样说,“杏花楼后有一个杏花园,若是去那里结拜,应时应景,岂不美哉?” “好主意,林兄,请!”李泰这回根本就没有问林雨的意思,感觉就像是逼对方,但其心意却是好的。 这时候林雨要是再拒绝,那就矫情了,弄不好还会弄的大家都不愉快。 他自然不会那么没眼见,于是大步前行,李泰紧随其后,长孙冲跟着走出门,秦怀玉几乎是和尉迟宝林一起走的,不过尉迟宝林让周达等人在这里等着,因此走到了最后。 而这前后的顺序,恰巧印证了他们之间的大小关系。 不多时,几个人便来到了杏花园中,刚一入园便觉春风迎面袭来。风中夹杂着一丝花香,深吸一口,只觉沁人心脾。 远远望去,满园尽是一片的银白之色。犹如雪后梅林,使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但走近了看,杏花却是粉红色的。 白色的花边,粉嫩的花瓣,像是一个含苞待放的处子擦上粉色的胭脂,让人看一眼就欲要一亲芳泽。 行在杏花园中,恍如走在与世隔绝的仙境,纯洁无瑕的花海,不沾染一丝凡尘的气息。 林雨贪婪的嗅着空气中迷人的香气,一时之间竟流连忘返,不愿再移动脚步。 “这里便是杏花园了,我现在就拿小店珍藏多年的杏花酒来”青姐刚要离开却被李泰叫住。 “不必了,尝过林兄的蓬莱仙酿之后,世上再无酒水能入口,今日便不用酒,只需对天起誓即可。” “四皇子说的没错,我们就在此对天起誓,结拜为兄弟。”秦怀玉说。 林雨此刻的心情激昂澎湃,他要是回到现代,跟别人说自己跟李世民,秦叔宝,长孙无忌,尉迟敬德等人的儿子结拜成为兄弟的话,没准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 林雨说,“既然我们要结拜,就当有个先后,只是该怎么排序呢?” 李泰先说,“若是我们与常人一般按照年龄的话,那岂不是太过于俗套?依我看,就以文韬武略来作为标准好了。” 尉迟宝林哈哈一笑,说“要论武功,你们三个可都不及我,唯独林兄能在我之上。” 李泰轻咦,问道,“能让宝林说出此话,想必林兄定然身手不凡。” 林雨还没说话,就被尉迟宝林抢了去,“那是自然,你们是没有见过林兄将战马高举过顶的样子,能做到这一步的,即使朝中大将,也极其少有。” 众人听此言,再看林雨的目光又变了变。 他们感觉自己跟林雨完全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论武功,连尉迟宝林都自叹不如。 论才华,众人都有目共睹。 论财力,虽然还不知道林雨的家底如何,但能够随便拿出这琉璃酒坛来随便送人的,必然也是富甲一方。 他们觉得自己唯一能够比得过对方的就只有自己有一个有本事的老爹了。 众人心中都暗叫惭愧,李泰率先发言,“既然如此,那我推举林兄做我们的大哥,尔等可有异议?” “那是必须的,也就林兄有此资格。”尉迟宝林说道。 秦怀玉和长孙冲不约而同的点头,表示同意。 大概的位置确定了接下来的小弟们这排序很快就确定了。 李泰作为皇子当仁不让的成为老二。 长孙冲的父亲长孙无忌,作为当朝的宰相,并且是开国元勋之一,凌烟阁二十四大臣,无论哪一方面都远超秦怀玉和尉迟宝林,因此就站在了第三位。 至于尉迟宝林与秦怀玉两人则是谁也不服谁,最后秦怀宇随口赋诗一首,尉迟宝林便怂了下去。谁让他大字不识一个,更别说吟诗诵词了。 五人并跪一列,恭手朝天。 林雨领头道,“皇天在上,今日我林雨” “李泰” “长孙冲” “秦怀玉” “尉迟宝林” 众人同声道,“共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富贵相望,生死相托,若有二心,天诛地灭。皇天后土,实鉴此心!” 然后五人朝天三拜,之后相互搀扶起来。 “小弟拜见大哥,二哥,三哥,四哥”尉迟宝林哈哈一笑的拱手朝四人叫道。 “小弟拜见大哥”李泰同样拱手向林雨说道。 “四皇……”林雨刚一开口,忽见李泰面色稍有不对,便立刻改口道,“二弟!” 至此,李泰才面露满意的笑容。 李泰说,“大哥,既然我们已经结拜,那么你的事情,就当是我们的事情” 长孙冲跟着说,“二哥想的果真周到,那么我就送与大哥两名侍房丫鬟,杏花楼的小兰和小玉就不错。” 第十三章,欺上门来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秦怀玉见此情形,便笑着说道,“既然二哥三哥都有所表示,我也不能落后” 他唰的一声,抽出腰间的宝剑。 那宝剑剑长三尺,剑刃、剑端如空中闪电,光芒四射,冷如秋水,寒气逼人。 剑柄之处有雕刻四爪金龙。除了皇帝可以使用五爪金龙做装饰之外,其他人最多只能用四爪金龙,而且能够用这样装饰的人,绝对是皇亲国戚。 剑脊根部很明显的刻着一个“秦”字。 秦怀玉介绍说,“这是我当初护驾有功,皇上特地赐予我的潜渊宝剑。有此宝剑,可斩贪官污吏,乱臣刁民。” 林雨听得小腿肚都一阵哆嗦,这可是仿版的尚方宝剑啊。 据说那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上斩皇亲国戚,下斩奸佞馋臣。而这潜渊宝剑虽然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但也足够他用了。 林雨接过宝剑,手微微一沉,估计这宝剑得有五斤多重,不过他还是能够拿的起来。 尉迟宝林见别的人都送的有东西,他开始急切起来。 他老爹可从来都没有给他过什么好的宝物。 平时自己又没有立下功勋,今天唯一得到的那匹战马也难以拿出手,谁知道那马到底是死是活。 后来他灵机一动,一溜烟的跑了。 众人都还以为他去跑茅房了,结果不一会儿这家伙带着周达,赵义及程勇跑了回来。 “大哥,我没别的东西可以送你了,这三个人你就拿去使唤吧!” 林雨对此哭笑不得,别人都是送手下送美人,但好歹也是人家自己拥有的,尉迟宝林倒好,把自己朋友给送出来当下人。 “五弟万万不可。” “哎,大哥你就别谦让了,你问问这仨人,他们巴不得跟着你呢!” 尉迟宝林,周达等的人推到跟前。 周达,程勇,赵义三人立刻单膝跪地,拱手道,“我三人追随林兄,请林兄成全。” “这……” 林雨这下为难了,刚才大家还在一块儿喝酒聊天,不一会儿就成了自己的手下。这换谁都接受不了。 李泰则是在一旁劝说,“大哥就收下他们吧,我看他们也是真心实意的想跟随你,身边总要有几个心腹帮手。” 林雨略微纠结一下后,才点头同意。 “那好吧,不过我们可要约定在先,”林雨正色道。 “首先来说,你我不是仆从关系,我这人不喜欢高高在上,所以对我就像对待朋友一样就行了,可以做到吗?” “可以”三人同时答道。 “第二,我这人就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要把你们当朋友就不会有任何避忌。所以以后你们三人之中若有人背叛的话,当知如何!” 周达立即发誓说,“我周达今日誓死追随林雨,如有违背,不得好死!” 另外两个人也同样的发誓。 林雨这才满意的将三个人扶起来。“好啦,既然是朋友就不要跪着了。” 然后林雨又对其他人说,“能与四位弟弟结拜,是我的林雨之荣幸,今日酉时,长安城东林家别院,我在那恭候几位光临,到时咱们不醉不归!” “成啊,介时可有蓬莱仙酿?”尉迟宝林抹了下嘴巴,几乎要流出口水来了。 “管你喝饱!”林雨豪爽的回答让其连连叫好。 “好,今日到此为止,我需要回去准备一下,咱们就此别过!”林雨说。 其余人以李泰为首,供手奉送,“大哥慢走!” 于是林宇带着周达,程勇,赵义三人,两名御林军,还有杏花楼的两大头牌小兰小玉,左手把玩着蟠龙玉佩,腰间挂着潜渊宝剑。 大摇大摆的走出杏花楼。 这就是两瓶茅台的魅力,换来了手下,护卫,美人,蟠龙玉佩,高仿版的尚方宝剑。 这还只是明面上的东西,看不见的还有与李泰等人之间的关系。 林雨算了算,现在距离李泰被贬的时间还有几年,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他足够发展壮大自己。 有了能够来回穿越的本领,还有什么得不到的呢? 他走在路上,气势昂扬,备受瞩目。 当然大多数朝这边看的绝对不是看林雨,而是看其身后跟着的那两位杏花楼的头牌。 一路走回去,林雨觉得这才是真正人过的日子,以前的屌丝生活他是一天都不想再过。 不想落后,那就要奋斗,从今天开始,他就要重新做人,啊呸,重新开始。 不但要在唐朝混出名声,就是在现实世界,要成为与两马一王并肩的人物。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前途广阔无垠,未来无限美好。 等我将来站到世界顶峰的时候。要让以前看不起我的人,全都跑来跪拜。 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哼! 林雨哼着小调,几乎是小跑小跳着回去的 可是在他即将走到林家别院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原本门可罗雀的林家别苑的门口竟然围上了一层又一层的人。而且还吵吵闹闹,远远都能听到砸门声。 “有情况赶紧去看看!”林雨沉着脸,说了一声,就快步的朝门口跑去。 打开围挤的众人,才看到陈郁竟然指示手下搬石头砸门。 这还得了? 林雨大吼一声住手! 瞬间几十道不怀善意的目光 落在他身上。 陈郁摆摆手示意停下,然后面带笑容的走到林雨身前。 “哟呵,这不是林家大少爷吗?怎么不做缩头乌龟,翻墙跑出来了?还是说你同意让你那小丫鬟送给我玩两天了呢?” “陈郁,今早没把你打够,现在又来了,你真是作死啊!”林雨冷声道。 陈郁听后哈哈大笑,指着林雨对身边人说,“听见没有,这傻子说我找死,那今天就让他知道,到底是谁在找死!” 然后他厉声大喝,“给我上!” 那原本看起来像是在围观的人群,竟然将林雨围了起来。 这些人露出不坏好意的笑容,暗暗的从袖口里抽出一尺长的木棍。 林雨右手按住剑柄,面对如此多的人,他就算有电棍也不能对抗所有。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程勇从人群外面忽然大喝一声,“我看谁敢动手!” “哪个吃饱撑着管闲事的,滚一边去!”陈郁看都没看一眼,便开口吼道。 本来以为这样可以把对方给吓跑,可结果却是那围起来的人群被人三两下给挑开了一条道。 程勇率先跑进去,其余几人跟在后面。 陈郁刚要开口说话,眼睛却停在了小玉和小兰两人身上。 他心想小玉和小兰可是杏花楼的头牌呀,平时他想去见都见不到一面,今天竟然跑这来了,难不成是林雨给带过来的? 可是再转念一想,不对呀,林雨也没这么大本事啊,一般人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见到小兰和小玉这两大头牌。 不过陈郁就是一个精虫上脑的主,一看到两个清秀可人的美女就完全扑到了这两人的身上,别的事啥都不想了。 他说,“林雨,你那小丫鬟我就不要了,这两个给我玩玩,咱们以前的帐一笔勾销。” 小兰冷哼一声,“世上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今个可真是开眼界了呢?” “小兰姑娘,若想开眼界,今夜便让你好好的开开,保证让你……”陈郁两眼发迷,眼睛都快长到小兰,小玉两人身上。 林雨飞起一脚,踹在陈郁的肚子上,将后者踢出三米多远。 陈郁捂着肚子爬起来,呲牙咧嘴,愤怒喊道“打,给我打死他。” 围观的人同时动手,两个御林军和赵义挡下大部分人。 林雨将小兰与小玉两姊妹送到程勇与周达手里,然后自己左手抽出电棍,右手拔出潜渊宝剑加入战斗。 御林军不愧是御林军,两人打将近二十人都游刃有余。 赵义一打五毫无压力。 林雨更狂,把电棍开到顶级电压,碰着就倒,挨着就昏,没两下就倒地七八个人。 有了帮手以后,他根本就没有受到一点伤,就解决了所有的人。 陈郁愣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他觉得自己又要重蹈早上的覆辙的时候。 “都停手,想闹事啊!” 陈郁面露喜色,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好兄弟刘原。 第十四章,原谅你是上帝的事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陈郁心想这回林雨算是完蛋了,刘原可是他好兄弟,平时两个人来往密切,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情同手足。 今天中午的时候,他就跟刘原说了早上的事情,对方一拍桌子就发誓一定要把这个林雨往死里整。 刘原是长城这一片区域的官长,放在现代就是片警,地头蛇般的存在。 于是两个人就商量着下午由陈郁先来挑事,等把林雨给收拾一顿以后,刘原再及时赶到,随便扣给林雨一个帽子,把他弄到牢里面。 到时候林雨的生死就完全落在他们两个人的手中了。 两人当时还为自己的计划大加赞赏,以为今日便是林雨的死期。 可谁知林雨竟然如此的强悍,陈玉带来的那一帮手下家丁没几个回合就全部被撂翻在地。 陈宇此刻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他狰狞的笑道,“林雨,你完了,我看今天还有谁能救得了你!” 然后又朝刘原喊道。 “刘兄救我!” 刘原走近来一看,心里兀自纳闷。 不是要教训林宇吗?怎么陈郁带来的这一群人全倒下了? 虽然听到陈郁的呼喊,但他表面依旧故做不知。 刘原打着官腔说。“竟然敢在长安城中聚众闹事,都给我压回去!” 陈郁面带喜色,他趾高气扬的对林雨说,“林雨啊林雨,你牛个屁啊,有能耐大牢里面打去。” 林雨面色生冷的瞪着陈郁。 周达上前一步,刚要开口,却被林雨伸手制止。 陈郁以为林雨这是怕他的表现,就继续得瑟。 “等你走了以后,我会好好的替你照顾你那小丫鬟还有这俩美人,我还会把你加在我身上的,全部都给还回去,你说这小丫鬟的身子骨能受得了吗?” 他满脸奸诈的笑容,连性情温柔的小兰都看不下去了。 “刚才说你无耻,真是高抬你了,简直就是下流”小兰一脸厌恶的说。 陈郁直挺起腰走到林雨的跟前,他料定对方不敢轻举妄动,便更加有恃无恐。 “你不是挺厉害的吗?来打我呀,我就站在这里让你……” 话还没说完,陈郁整个人就又飞了出去,这回被林雨踹的更远,一直到五六米的地方才在地上打几个滚,最后擦着地面才停下来。 刘原见自己兄弟在自己面前被打了,那还得了? 这不只是在打他的兄弟,还是在打他的脸,因此不由得怒从心生,他大喝道。 “呔,在本官面前还敢动手,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跟着刘原的一队官兵中立即走出来四人将林雨团团围住。 林雨右手横剑挡在身前,青冷的剑刃散发出悚目的寒光。 四名官兵手持长枪指着林雨。 两名御林军同时冲到林宇身边,三下两下就把那四名官兵的长枪全部挑飞。 刘原刚要发怒,但目光落到两名御林佩刀那一刻,顿时遍体发寒。 两名御林军穿着普通人的衣服,看起来就如常人一般,可是他们的佩刀却是御林军的专属。 别人认识,但刘原却很清楚,因为他的兄长便是一名御林军。 就是靠着自己的兄长,他才成为此片区域的官长。 其余的官兵见状,立即将几人团团围住。 双方锋芒相对,在即将动手之际。 刘原忽然大喝一声 “退下!” 那些官兵一脸懵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是该进还是该退。 直到刘原发疯一般又重复了一次,他们才收起长枪。 此时刘原已心起退意,他板着脸对林雨说。 “今日之事,你们两人都有过责,念你初犯,就次作罢,如果有下次,定不饶恕。” 说完,他刚要急着走,陈郁又一瘸一拐的小跑过来。 “林雨,我今天要把你碎尸万段,把他给我绑了!” 刘原在一旁满脸黑线,他心里还怪陈郁没把林雨家底交代清楚。 两名御林军那是好找的?就是花钱也请不来。 要是林雨背后真有靠山,那他刘原就要被陈郁给坑死了。 林雨冷笑道,“有本事尽管来呀!” 陈郁见他就官兵无动于衷,就对刘原说。 “刘兄,快下令把他给绑起来,我定要……” 话还未说完,林雨执剑一挥,剑尖便点在陈郁的喉咙上。 后者吓得冷汗直冒,一动不动的站着,嘴里再没蹦出一个字来。 刘原本想回去好好查一下林雨的底细,可没想到对方竟然纠缠不放。 既然不给他面子,那么他也无需忌惮。 在官长面前拔剑伤人,那可是重罪。 刘原怒喝道,“尔敢!” 他手按腰间的官刀,还未拔出,忽然瞥见长剑上刻着一个“秦”字。 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刘原只觉背后寒毛直竖,浑身冰凉,怒火也好像被浇上一盆冷水,完全熄灭。 他心中暗道,“这把剑莫不是当今圣上赐予翼国公之子秦怀玉的潜渊宝剑?怎么会在林雨的手上?他与秦怀玉又是什么关系?” 一念至此,刘原再无任何异心,只想赶忙逃离此地。 丢脸就丢脸吧,总比丢命重要,秦怀玉对他来说可是庞然大物,人家动一根小指头就能把他给捏死。 他刚要命令撤退,陈郁又不合时宜的喊道。 “刘兄救我!” 刘原心里大骂蠢货,连对方的底细都没摸清楚就上门招惹,这长安城中有几个是寻常人家? 可是陈郁与他兄弟一场,又不可就此弃之不顾。 刘原咬着牙说道,“林雨,把剑放下。” “让我放下?就你也配?” 林宇将剑尖又转移到了刘原的面前。 “你!” 陈郁唯恐事情闹得不够大,连忙退后两步,怂恿道,“刘兄,此人如此大逆不道,必有反叛之心,按罪当斩!” “斩你个姥姥,”刘原心里快要把陈郁骂死了,他重义气没有把陈郁撂在这,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不义,拿自己当挡箭牌。 刘原强忍着心中再次被激发出来的火气。 “林雨,你敢拿剑指我,难道不知这是何种罪名吗?” 林雨面带微笑,一副老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老子——乐意!” “我看你真是活腻了,今日林家上下,谁都走不了!”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脾气,一直被人恭敬的刘原,今日在这么多人面前被林雨拿剑指着脖子,他如何忍得下这口气? “别以为有人给你撑腰,我就不敢动你,犯大唐律法,谁都救不了你” 恰在这时,周达走上前来,他拿出一块铜制令牌。 “刘大人好大的口气啊,你可认识此物?” 刘原一看,眼睛都快蹦出来了。 那令牌上赫然刻着“尉迟”两字。 整个长安城姓尉迟的除了尉迟敬德那一家之外还能有谁? 而且长安城的人都知道,姓尉迟的一家人,全部都是出了名的无赖护短。 有道是,宁挡阎王道,莫踩尉迟门。 从尉迟敬德到尉迟宝林,一家上下,没有一个会讲道理的,再加上人家权势滔天,就是朝中重臣也不愿意轻易的去招惹。 刘原心道,这下算是彻底完蛋了,同时也把陈郁的祖宗18代骂了个遍。 陈郁不是傻子,他可以不认识御林军,不认识秦怀玉的潜渊宝剑,但在京城混的,他绝对不可能不知道尉迟一家。 直到此刻他才心生退意,再不敢说要如何对付林雨。 “林……林兄,”陈郁脸上肌肉抽搐,强制性的让自己露出笑容。 “今天的事是我陈某不对,我在此向您赔礼道歉,您大人有大量,别跟小的一般见识。” 林雨嘴角微扬,邪魅的一笑。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那林兄是原谅我了?”陈郁赔笑的问。 林雨缓缓说道,“原谅你,那是上帝的事,我的任务就是送你去见上帝!” 他目光落在刘原的身上,后者此刻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你叫什么名字?” “回林兄的话,在下刘原。” 刘原再没有一开始唯我独尊般的气势,而是弓着身子,跟个太监一样卑微的回答。 可尉迟家的人不一样,弄不好他连明天的太阳都见不到。 第十五章,轻吻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用剑脊拍在刘原的脸上,“你丫的,识人不清,还给人强出头,被坑了都不知道。” 刘原连连应道。 “那是那是,林兄教训的是,我有眼无珠,竟认识这么一个损人利己的家伙。” “明白就好,我好心提醒你,以后离这种人远一点。” 林雨把剑收回剑鞘,神色平和的看着陈郁。 后者连忙露出讨好的笑容。 “林兄,哦不,林爷,你有何吩咐?小的一定照办。” “吩咐嘛……没有!不过咱们的帐可得算一算!” 不等对方有所回应,林雨一电棒把陈郁给打倒在地。 陈郁只觉脸上一疼,然后刺痛之感从被击中的面部传开,身体瞬间麻痹。 他想要开口求饶,竟发现舌头根本就不受自己控制。 “我今天就杀鸡儆猴,让所有人都知道,敢招惹林家的,断手断脚,绝不轻饶!”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 那些之前倒地的家丁全都恢复过来,想要上来救援,却被官兵挡在外面。 “刘原!”林雨叫道。 “在” “这事就交给你办了!” “这……”刘原面露难色。 他走近了说,“陈郁的父亲可是当朝六品中书陈士龙,要不打一顿教训一下算了,得罪死了的话,会有很多麻烦的。” 刘原的话正好提醒了林雨。 “是啊,六品中书呢” 林雨喃喃说道。 他这么略微的一迟疑,刘原暗暗长舒一口气。 要不然的话别说林雨了,就是刘原自己也要一并的将陈士龙给得罪了。 陈郁也心感庆幸。 不过林雨接下来的话让两个人如坠冰窟。 “小小一个六品中书的儿子,都敢骑到我的头上撒野,我要是不好好整治一下,别人还以为我林雨有多好欺负呢?” 林雨大手一挥说,“把他的手脚砍断,挂在院子里的歪脖树上,暴晒三天,要是不死,就算他命大。” “林雨,你不得好死!” 陈郁颤抖的声音吼道,奈何他依旧全身麻痹,动也动不了,不然的话早就跑了。 林雨眉毛一横,眼睛一瞪。 “敢骂我?我让你骂” 随之一脚踹在陈郁的两腿之间。 顿时陈郁感觉像是有上百根骨头同时断裂,好似看到把人生的跑马灯。 “我让你骂,我让你骂个够” 原本第一脚就把陈郁踹的几乎昏迷,然而第二脚又把他给踹醒,第三脚把他踹得欲仙欲死…… 陈郁捂住下面撕心裂肺的大叫,林雨越踹越起劲,边上的人没有一个敢上前拉住他的。 “你倒是骂呀,骂呀。” 陈郁不知遭受了多少脚,在这生不如死的剧痛中昏迷了过去。 林雨踹的脚都快抽筋了才停下来,他大口的喘着气说,“刘原,动手!” 说完便走到门前,拍着门喊道。 “小鱼,小鱼,开门!” 喊了几声,却没有人回应。 林雨心道不好,他立即让一名御林军翻墙过去将门打开。 他冲进院子,四方张望,却没有见到一个人影,继而跑到大堂,依旧是空无一人。 “小鱼,你在哪里?我回来了!快出来!” 林雨扯着嗓门大喊,却没有人做出回应。 他心脏狂跳,生怕小鱼遭遇不测。 从记忆里面知道小鱼一直对他暗生情意,能够陪他坚守到最后的也就小鱼一个人。 得此女子,夫复何求? 林家别院一共有30多栋房舍,林雨一间一间的找,疯狂的呼唤。 直到他踹开最后一间房的时候,才见到小鱼正蜷缩在屋子的角落里,怀中抱着他送给小鱼的镜子。 “小鱼” 林雨冲过去,将其抱在怀中。 “少爷!” 身处恐惧之中的小鱼见到林雨那一瞬间,心中所有情感喷薄而出,泪眼婆娑的将林雨抱住。 “他们来了好多人。少爷,我好害怕,我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小鱼不怕,有我在,谁也不敢欺负你。他们已经全都被我给打跑了。” 小鱼轻推林雨的胸膛,想要帮他检查身体,并担心的问。 “少爷你没受伤吧,让小鱼看看。” 林雨用力将小鱼再次拥入怀中,使得对方不禁轻吟一声。 此刻这是无人之际,又如此娇柔美人在抱怀中,一时之间,林雨心猿意马,恨不得一亲芳泽。 不不行,我不能这么禽兽,她还只是个小姑娘。 林雨暗暗告诉自己 要不……再养两年? 天真无邪的小鱼哪里能猜得到,此刻林雨,正在进行着何等激烈的天人交战。 最终林雨把持住了欲望,他安慰自己说,反正都是他的,啥时候吃都一样,倒不如再长熟一点味道更好。 片刻之后,小鱼忽然觉得有些不妥,可是又不愿意放手,便暗暗对自己说,“就抱一次好了,就这一次!” 这两人还想要继续享受这片刻的温存,程勇周达等人不合时宜者冲了进来。 “林兄,找到了……没” “额……” 几双眼睛相互对视三秒。 小鱼啊的一声,连忙推开林雨。 她以为只有林雨一个人回来,如何想不到竟有这么多人跟着一起来,而且还看到他们两个做出那样的事情。 小鱼小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 程勇尴尬的咳嗽两声, “那个……我们啥都没看见,两位继续,继续” 原本只是一个道歉,可是配上程勇那欠扁的表情。林雨就忍不住想要打死他。 好好的兴致被打乱,哪里还有接下去的可能,就算他想,小鱼也不再愿意。 林雨叫住要退出房门的程勇等人。 “无妨,把陈郁处理得怎么样?” “全都按林兄的吩咐去做了。” “很好,你们几人先到大堂里面坐会儿,我即刻就来。” 程勇等人离去以后,林雨坏坏的看着小鱼。 后者感受到他那热切的目光之后,头低得更紧了,小脸爬上两抹绯红。 “小鱼!” “啊?” 小鱼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鸟,身体一颤,抬一下头,又立即低了下去。 林雨语气缓和,用男人独有的磁性的声音说。 “记住,从今以后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害怕。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小鱼虽然年龄只有十五六岁,但是因为一直以来经历的事情,让她的心智提前的成熟。 在她眼里,林雨一直都是一个孩子。 如今林雨突然说出这样的话,第一次激发了她的少女心,她忽然感觉这样被人保护的感觉真的好幸福。 “少爷!” 小鱼怯生生的抬起头,看到对方那坚毅的眼神,心都要被林雨给暖化了。 两人对视良久,林雨忽然低下头,亲吻了一下小鱼的樱桃红唇。 猝不及防的一个吻,彻底打乱了小鱼的心。 不知怎么的,她的眼泪如泉水般喷涌而出。 把林雨都吓了一跳。 “别哭,别哭,是我不好,是我混蛋,你打我吧。” 说着就抓住小鱼的手,往自己的脸上打。 小鱼用力的抽回,并且上去将林雨一把抱住,她低声的抽泣。 “少爷!” 林雨愣了,他一个屌丝从小到大只谈了一个女朋友,还是连嘴都没有亲到,就被人家给甩了。 所以别说是泡妞了,就是连女孩的心思都捉摸不透,哪里知道小鱼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林雨抱住小鱼,轻轻的拍着她的肩膀。 “好啦,别哭了。你出去接待一下我的朋友们,我先办点事,等我一会马上回来!” 小鱼听话的点点头,同时也担心的说。 “那少爷你出去的时候要小心点,我怕他们会伤害你。” 林雨捏了一下小鱼嫩红的的脸蛋,“傻妮子,放心吧,长安城中没人敢随便动我。” 等小鱼走后,林雨立即将自己传回到了现代。 他上一次把传送的地点定在了自己的家里,当他穿越回来的时候,感觉恍如隔世。 “穿越系统真是个好东西啊!”他不由得感慨道。 林雨换了一身衣服,旋即打车来到了沈城最大的五星级酒店。 第十六章,偶遇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宏兴酒店,沈城最大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也是沈城所在的省份中唯一一个被官方认定的米其林三星餐厅。 别看只是三星米其林,要知道整个世界才只有40多家酒店有此殊荣。中国只有三家,这就是其中一家。 一星米其林代表的是同等级别中的菜肴不错。 二星米其林代表的是出色的菜肴可绕道前往。 三星米其林则是具有最佳的菜肴,值得专程前往。 由此可见,宏兴酒店的级别之高。 林雨一下车,便径直到朝大门走去。 可刚到门口,就被保安给拦了下来。 “对不起请您出示通行卡!” 林雨愣了一下,他这是第一次去五星级酒店,也是第一次听说到五星酒店需要拿通行卡。 “什么通行卡?我吃个饭难道还需要卡吗?” 那保安立即猜出林雨绝对不是有钱有势的人,于是他就对其不再恭敬,说起话来也是满带有看不起的意思。 “这里是高等贵宾酒店,只接待在这里注册过的会员。” “嘿,你给我蒙谁呢?” 林雨这暴脾气顿时就上来了。 保安也不是善茬,他朝保安亭里面招呼一声。 “刘头,有人闹事。” 之后保安厅里面传来一阵叫骂,“妈了个巴子,老子正打着牌呢。你要是敢让我知道你又在骗我,你就死定了” 走出来的是一个虎背熊腰,傻头傻脑的40岁左右的大汉。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的保安制服,可感觉就像是给大象强制的套上一件马甲似的。 一身肉紧绷着,一看就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 被称作刘头的大汉原名叫做刘柱,因为力大无比,脑子又不太好使,所以总是被别人当枪使。 其他保安都叫他刘头,好像把他给当做领头的人一样,实际上就是让他甘心乐意的受人使唤。 刘柱左手捏着一把牌,嘴里叼着烟头朝这边走来。 他看到林雨以后,面带不屑的说,“就这么一个小个子,你还用叫上我?自己解决吧” “哎哎,刘头,不你知道这人麻烦的很,死活都不走,要在这儿时间长了被主管看到,咱们可要被扣工资了。” 那边保安急忙拉住刘柱。 刘柱一甩胳膊,厌烦的说。 “真是麻烦,屁大的事儿都干不了,给我让开。” 然后晃着身子,走到林雨跟前,居高临下的俯视说道 “小子,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赶紧走,别惹我生气。不然就把你给扔到垃圾桶里面去。” 林雨听得嘴角抽搐,刘柱本来就长了一副傻大个的模样。 说起话来,还有些顿挫。 说是普通话吧,又不像是普通话,也不像是某个地方的方言,总之就是杂乱在一起,听起来让人不禁为之发笑。 “这里是饭店,我是来吃饭的,凭什么不让我进去?” 刘柱听后,挠挠后脑勺说,“也是啊?” 他又将看向那个保安。 “他来吃饭的,又不是来闹事的,干嘛要赶人家走啊?” “你不知道这种人根本就没钱在这里吃饭,他就来闹事的,你要是不把他给赶走的话,万一出点什么事,你就得被炒鱿鱼了。” 刘柱皱起眉头,又看向林雨,“你真是来吃饭的?” “那是当然。” “那你进去吧,不过别闹事就行。” 刘柱说完就把栅栏打开,一旁的保安拦都拦不住。 “哎,万一他是搞推销,贴广告的,怎么办?这责任你能付得起吗?” “你让开,人家是来吃饭的。” 林雨不由得对刘柱多看了一眼,他总觉得这个人不一般,体型高大是高大,可身上肌肉却一点都不含糊。 当然,他也只是稍微注意一下而已,并没有想到,这个憨厚老实的人,今后就会成为自己的得力帮手。 同时也是与他一同创办下世界上第一个被各国承认的雇佣兵组织国的人,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在林雨走进去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急促的汽车鸣笛声。 他刚回头就被远光灯照得头晕目眩。 “娘的,天还没黑呢,就开远光灯,眼瞎啊!”林雨低声骂道。 远光灯仅仅只是开了两三秒,就关闭了。 然后那车中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嘿这不是某位立志要成为沈城第一富豪的林富豪吗?” 话语之中嘲讽的意思露于其表。 林雨一听便知此人是谁? 不等他回应,车窗缓缓打开,那人将头伸了出来。 “林富豪这是怎么了?咋还被保安给拦住了呢?” 林雨想不理这个人,可是对方依依不饶,他也没必要一直的躲避。 这个嘲讽他的人名叫郑华,本市最大的商务集团——华龙集团就是他家的产业。 这人曾经和林雨称兄道弟,关系好的不得了。 可是林雨万万没有想到,此人竟是如此面目可憎。 原来郑华接触林雨的目的便是他的女朋友。 后来结果自然是被郑华给得手了。 从那以后,两人反目成仇,往日的兄弟之情一如撕碎的纸屑随风飘散。 林雨无数次想要将郑华好好教训一顿,可奈何对方家大势大。 他则是个父母双亡,孤苦无依的穷屌丝,怎么可能斗得过郑家大少爷? 于是他就一昧的躲避,不想要见到对方,可是每一次总能恰巧碰见,然后被狠狠的羞辱一顿。 这次想必也是如此。 郑华见林雨一直不开口,便又对保安说,“哎,别拦着,还不赶紧放林富豪进去?惹怒了富豪,你担当得起吗?” “好嘞,郑少!” 第一个拦住林雨的保安,点头哈腰的应道,活像一条哈巴狗。 而这时刘柱则傻愣的说。 “我们没拦,正准备让他进去呢。” 顿时,郑华的脸拉下来,他冷哼一声,一脚油门便朝大门开去。 路过林雨身边时,郑华对他竖起一个中指。 而林雨也通过打开的窗户看到副驾驶上正坐着衣着鲜艳的前女友——沈红月。 沈红月目视前方,好像没有看到他似的,但他却清楚的知道,这是沈红月故意为之。 等到车尾消失在进入车库的拐弯处以后,林雨才移开脚步朝里面走去。 而这时也听到了身后传来吵骂的声音。 大概意思就是说刘柱没脑子,惹得郑少不高兴,就等着卷铺盖滚蛋。 林雨对刘柱的印象不错,不过他此刻并没有想太多,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赶紧去点菜。 现在差不多是四点,约定的时间是酉时,换算成24小时制,就是5点到7点之间。 进到酒店,他立即被服务员带领到座位上, “您好先生,请问你想吃点什么呢?” 林雨打开菜单,琳琅满目的各种珍稀菜肴映入眼帘。一时间竟不知道该选什么。 一来是东西太多了,二来是这里的东西也太特么贵了。 随便的一盘水果沙拉都要300元,还是单人吃的那种。 看了这些菜谱,他忽然觉得好像自己赚60万并不多。可能吃顿饭就没了。 于是他更加渴望赚更多的钱,他有这个穿越系统,想要钱,那来的还不是太容易? “给我先来一盘夫妻肺片,然后是明炉烤鸭,西湖牛肉羹,银耳煲老鸡,红酒烩牛肉,米兰煎鱼排……” 林雨这一点就停不下来了,竟然一连点了50多道菜,估计着算下来就得有7,8万。 这下那服务员的脸色都变的十分难看。 明明就一个人,还点这么多菜,能吃完吗?明显就是消遣人呢。 再加上林雨这身衣服并不是名贵品牌,一看就是一个普通人,哪里会花这么多钱吃一顿饭啊。 不过还好服务员一直接受的思想,就是无论客人如何,都要根据客人的意思去办。 服务员以为这人难道没完没了的时候最后林雨以一道甜品,椰汁西米露收尾。 “好了,就点这么多吧,做完之后给我打包好,我要带走。” “好的,您稍等!” 服务员彬彬有礼的说道,一转身就显露出一副厌恶的神情,轻声的说,“穷屌丝,装逼也不是这么装的,看你一会结账的时候咋办。” 林雨又点了一杯咖啡,在品尝之时,只见沈红月挽着郑华的胳膊从门口走进来。 一个肤白若雪,貌美无双。 两人在一起犹如天作之合。 第十七章,分手费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郑华走进来的时候,犀利的目光立刻锁定到了林雨的身上。 他朝林雨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另一只手不着痕迹的按在沈红月挽着他胳膊的手背上,两人显得十分甜蜜。 林雨虽然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故作不识,自顾自的品尝着冒着热气浓香的咖啡。 郑华感觉自己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心中不免有些恼恨。 他暗下决心,今天一定要让林雨在这里丢尽脸面。 不过他还是没有忘记今天自己的任务,便携着沈红月一同朝内厅走去。 过了一会儿,林雨已经将咖啡喝完了,可菜还没有上来,他看看手表,此刻已经是4:20。 在宏兴酒店里用餐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个大厅是四人以内的用餐专座。 正在这吃饭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但是服务员却有30多位,还有一个专门负责演奏的钢琴师。 舒缓的音乐,柔和的灯光,舒适的环境让人心情渐渐宁静。 林雨自在的享受着这一切。 要是在以前的话,别说进来吃饭,就连门都不敢靠近。 贫穷带给了他极大的自卑,让他在人前抬不起头,也因为贫穷失去了自己曾经认为最爱的女人。 不过也因为贫穷,他看头了许多人的心。 今天就让你再得瑟一次,不就是华龙集团吗? 等到了我把华龙集团搞垮的那一天,我让你跪着求我。 还有沈红月,一个眼中只有钱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和我在一起。 恍惚之间,林雨想到了小鱼。 整个林家只有小鱼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一直陪伴着他。 当所有家奴都离他而去,众叛亲离之时,小鱼拿出了自己所有的储蓄,要帮他渡过难关。 虽然当时小鱼陪伴的是唐朝那个林雨。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给小鱼一个美好的未来。 唐朝的林雨家道中落,父母惨死,又被朋友算计,可以说是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 现代的林雨从小就是个孤儿,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贫困潦倒。曾以为自己遇见了可以相守一生的人,最后却被自己认定的唯一的一个兄弟给抢走。 现在这个兄弟也要与他为敌。 林雨十分不明白郑华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两人相识之前,绝无任何的仇怨。 明明是对方抢了他的女朋友,却好像是他对郑华有夺妻之恨似的。 唐代与现代,两个世界的林雨有着几乎相同的遭遇,如果不是这一次的意外,现代的林雨依旧要卑微的生活下去。 可现在不同,他有了这个穿越系统。今后富可敌国,名扬天下,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林雨又续了一杯咖啡,他坐在那里,静静等待,不时的看着手表上的时间。 两分钟后,一个西装革履,年纪大概30岁的男人走到了林雨的身边。 这个男人礼貌的微微欠身,然后对林雨说,“先生你好,我是这里的经理,非常抱歉,你点的菜之中有几样原材料暂时匮乏,能否再换几样?” “做不出来啊,那好吧,菜单给我。” 林雨没有多想他,伸手说道。 但那个男人无动于衷,对方脸上带着职业性的笑容,语音和气的对林雨说。 “先生,冒昧的问一句,您点这么多菜是要宴请宾客吗?” 林雨很纳闷了,点菜就点菜呗,咋还问起原因了,这五星级大酒店难道服务就这么周到? 他点点头,“是啊,朋友都在我家里等着呢,有问题吗?” “这个当然没有,不过这些菜肴有许多是需要现做现食的,不然凉了的话会影响口感。另外,本店需要先付账后,才能够确定您所需的菜品,先生,您是现金还是刷卡呢?” 说到这里,林雨算是明白了。 磨叽了半天,不就是怕他没钱付账吗? 他没好气的把银行卡往桌上一拍,“拿去刷,不够再来找我!” 卡上一共有50多万,那是他当银子得来的。 “哟,这是没钱吃饭吗?” 郑华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沈红月跟在其身边,两人亲密的拉着手,好像就是故意要给林雨看。 林雨拿起汤勺,低头搅拌着咖啡,并提起高腔的说道。 “这么好的酒店怎么还有苍蝇啊?你们也不清洁一下?” 郑华顿时脸色发青,但却面不改色的说。 “林富豪来这里不会就是为了喝一杯咖啡吧,莫不是连买咖啡的钱都没有,要拿信用卡付账吧?” 一旁对沈红月看着一直低着头的林雨,心中些许不忍,她捏了下郑华的食指,换来的却是后者的冷眼一瞪。 沈红月不敢说话,看到林雨做的这些事情,她眼中微微发酸。 郑华因为沈红月的原因,加大了握着她的手的力道。 疼的沈红月几乎要叫出来,她紧咬嘴唇,强忍着眼中的泪水,但终究还是发出一声轻哼。 林雨感觉心好像被刺了一下,他抬起头,正看到沈红月那发红的眼眶。 他忽的站起身,大声道,“郑华,把手给我放开!” “呵呵,我拉我女朋友的手,关你屁事。我想松就松,想拉就拉,你凭什么管我?” 说着郑华还把手抬到了林雨的眼前。 此时他手上的力气更加大了几分。 沈红月那秀白的手指被捏的发青,可是她却不敢有丝毫的挣扎。 林雨怒目圆睁,他有些不理解,沈红月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男人? 他纵然再生气,也知道这也不是闹事的地方。 因为宏兴酒店的老板这是当地最大黑帮的二当家,敢在他家酒店闹事的人第二天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 正是因为如此,林雨刚才才敢那样的骂郑华,就是吃定对方绝对不敢在这里跟他动手。 两人虽然只是站着说话,但他们的动静却影响到其他人。 一旁的经理连忙提醒,“两位先生,请注意影响!” 郑华瞥了经理一眼,又想起自己今日的任务便,立即收敛了怒火。 习惯性整理一下衣襟后,将沈红月的手一甩,转身离去。 沈红月站在原地,她不敢与林雨对视。 几秒钟后,林雨开口问道。 “现在过的还好吗?” 沈红月苦笑的摇摇头。 “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林雨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或许此刻最应该说的就是,祝你幸福。 可是看到郑华对沈红月的所作所为之后,林雨只能暗暗叹息,他看不到沈红月有任何的幸福可言。 沈红月深吸一口气,又缓缓的吐出来,开口说道。 “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普通人就应该有做普通人的觉悟,有些人的境界,你是永远都达不到的。所以以后不要为了引起我的注意而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从包里取出一叠百元大钞放到桌子上,“这是3000块钱,你拿着用,不用还了,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林雨顿时如遭雷劈,他感觉自己在沈红月面前仅剩的尊严被狠心的击碎。 望着桌子上的一叠钱,他心中万分苦涩,那种犹如心绞般的痛苦使他身体一软,坐回椅子上。 他大口的喘着气,感觉气血在朝头顶涌动,脑子里一片空白。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分手费?我一个大男人竟然要一个女人给钱分手。” 他喃喃自语,心情竟由愤怒逐渐变得平静。 他拿起那3000块钱,起身快步往内厅走去,还没走两步,就与一个同样朝内厅走的人撞了个对怀。 林雨没有注意周边环境,眼中只有沈红月离去的背影,撞到人后也只是说一声对不起! 谁知那人却将他拉住。 林雨抬头一看,才发现他撞到的这个人就是荣升当铺的老板——张成。 第十八章,解气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张成之前和林雨有过一次银子的交易。 对方给他的价格比较公正。林雨便不能无视对方,因为他以后还有更多的银子需要通过张成转换成现代的钱。 林雨语气稍有急切之意,但表面上却表现得比较平静。 “哦,原来是张老板!真是巧啊,你也来这里吃饭吗?” 张成对于林雨这个人感觉还是不错的,当然他更在意的是林雨那些银子的来源。 “是的,今天和朋友聚会。抱歉不能作陪,下次一定要请林兄弟喝一杯!” “无妨,我正好也要和一位朋友叙旧,张老板,各自请便吧!” 两人客套两句后,张成忽然看到林宇的口袋中露出来的那一段绑着玉珠的黑绳,那是李泰送蟠龙玉佩的挂绳。 他是做古董生意的,自然是目光如炬,所有的物件在他眼前一过,便知真假。 而这一段吊绳,虽然只是露了个头,但张成可以肯定必然是古董无疑。 而且这种吊绳的编法,只有古代皇室工匠才掌握的有,并不流传于民间。 那颗玉珠一看便是经过千万次的打磨而得到的。 锃亮的珠面有光辉流动,给人一种温润平和的感觉。 远不是现在机械工艺所能制造出来的。 张成虽然很想一探其全貌,但却最终都没有开口。 一来他和林雨并不太熟,二来这里人多眼杂,如果是出土的物件,还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个人在内厅的十字交叉口分开,林雨径直的往前走。 他不知道郑华所在的是哪个房间,只能一个一个的去找。 林雨转了一大圈都没能够找到,最后他又回去找那个经理,这才问出了郑华的房间。 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那是因为他放下的那张银行卡上有50多万。 这钱对于酒店经理来说不算太多,但是这一次消费就有九万七,经理不得不认真对待。 人家的钱都付了,经理也不敢再多说什么,不然的话林雨一投诉,那他这经理的位置就难保了。 “天香阁” 林雨喃喃念道,再次的进入了内厅。 那是由一个又一个的具有古风风格的房间组成的。 每个房间都有独特的名称,而且还赋予其含义。 不同的房间又是不同的风格,有的是古色古香的苏州园林,有的是金碧辉煌的古代皇宫,还有的是静谧优雅的流水人家。 天香阁排在第四个,是仿照红楼梦的天香楼而建造的。 传说月亮之上的一抹阴影,就是月宫桂树。所以也有用天香指代月桂。 天香牌格子的两边各列一句诗词: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林雨一把推开门。 天香阁内的几人本是有说有笑,交谈融洽,此刻却同时止声,朝门口看去。 林雨一眼便看到郑华,后者正端着红酒杯,优雅的摇晃着。 而沈红月则是侍立一旁,手里捧着红酒瓶,眼圈还有些微红。 在场的除了郑华,便是那位张成以及另外一位与张成看起来差不多年纪的中年人和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那老人便是郑华的老爹——郑延。 郑华见林雨闯进来,先是一愣,随后大声呵斥。 “谁让你进来的?给我滚出去!” 今天本来是郑华的老爹郑延给郑华安排的一次见面会。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以后在商场上做事能够顺风顺水。 郑延也是花费了极大的心思,今日好不容易才将这两位大佬请来,就是希望郑华能与其交好。 而且刚才郑华表现的不错,语言大方得体,行事彬彬有礼,给张成等人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可是洽谈之时就有人竟闯了进来,不仅如此,郑华的表现实在太过激动,使得郑延大为不悦。 郑延抬起手挡在了郑华的身前。 他将手中的酒杯放下,语气平和的说。 “年轻人,是不是走错房间了?” 林雨否定道,“没有!” 他看了一眼张成,后者并没有表示与他认识的意思,仅仅只是如同局外人般的看着这一幕。 “年轻人,我们正在吃饭,有什么事情一会再说,你暂先出去吧!” 郑延态度和蔼,但是语气中却有着不可拒绝的命令的意思。 林雨没有顺承郑延的意思,反而走到郑华的跟前,从那一叠百元大钞抽出来一张,剩下的全部都塞到对方的上衣口袋里。 郑华不明白林雨为什么这么做,不等他开口询问,林雨就说道 “这是你女朋友给我的分手费,不过嘛,用不了这么多,房费对半分就行了,我拿这一百,可没占你的便宜哦。另外祝两位百~年~好~合!” 说完便是潇洒回头走出门口。 沈红月见到那一沓子钱的时候,娇躯一震,手中的红酒瓶差点掉落在地。 她万万没有想到林雨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郑华的脸也是一阵青一阵红,他愤怒的回头瞪着沈红月,嘴里低声骂道“臭婊子!” 沈红月张口欲言,可是却不知如何的辩驳,那钱确实是从她的钱包里拿出来的。 可她和林雨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最亲密的动作就是拉拉手,连拥抱都没有过,仅此而已,又怎能做出那样的事情? 沈红月知道自己不管如何辩驳都没有用了。郑华肯定不会相信她的。 郑华气愤的就要追出去,郑延低喝一声,“给我站住!” 郑延的话语好像有着无穷的魔力。 郑华果真停下了脚步,他心有不甘的看着离去的林雨,心中的怒火简直要将他自己焚烧殆尽。 可他又不敢违背郑延的话,只能就此作罢。 而一旁的张成则是事不关己的品味着红酒,心中越发觉得林雨真是个有趣的人。 “郑叔,我看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我想你们最重要的还是先把家事解决掉比较好,日后咱们还有很多见面的机会。” 喝完最后一口,张成放下酒杯,对郑延说道。 郑延虽然想挽留,但对方已经说到这个地步,便只能同意。 张成和另外一个中年人一同离去。 半路上,中年人问张成,“老弟,我看你肯定是认识那个家伙吧?” “谈不上认识,倒是有过一次合作,不过他确实是个有趣的家伙。” …… 林雨出来以后别提心里多爽了,感觉身上的包袱一下的全部给卸下来。 从现在开始,他与沈红月真正的再无瓜葛。 等他回去以后,那些饭菜都被打包好了,并且被装在专用的运餐车上面。 经理还特地配送了一瓶零五年的红酒,用以表示歉意。 酒店专门派人将点的餐送到林雨所住的地方,半途上他又到贡酒商场买了十瓶的茅台,以及一些玻璃酒杯,花了有两万多。 带着这些东西,他又赶忙的穿越到了唐朝的林家别院。 因为穿越的地方只要是在林家别院内部都可以随便的挑选,所以他这次直接传到了厨房。 林雨来到大堂,见众人正围坐在一个大圆桌边喝茶。 小鱼怎不知怎么的,表情有些不太高兴,但一见到林雨回来就立刻展开笑颜。 “少爷,您回来了。” “嗯,我刚才去准备了一点小菜,你们过来帮我把菜给端过来吧!” 小鱼一听,便不由得生出担忧之色。 她拉拉林雨的衣袖问道。 “少爷,这菜可是你自己做的?” “这个嘛……那是当然了,今天请大家尝尝我的手艺。”林雨嘿嘿一笑,回答道。 小鱼面色更加难看,当初这位林家大少爷非要自己做菜玩,结果差点把厨房给点了,不知如今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反正肯定比以往好不到哪去。 林雨哪里想到唐朝这个主以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他不顾小鱼的劝阻,招呼着众人就往厨房走去。 小鱼焦急万分,不忍心去看厨房,没准又是情景再现。 林雨有些心虚:“嗐,都是家常便饭,大家别嫌弃哈。” 第十九章,大敌当前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厨房灶台上摆了满满的珍稀菜肴,即使都装在餐盒里面,也依旧无法隔离那诱人的香味。 “少爷,这些都是你做的?” 小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万万没有想到,当初那个能把厨房给烧了的少爷,竟然能在短时间内做出如此多的菜肴。 “那是自然,大家一起端过去吧!” 林雨得意的说道。 “咦?林兄,这装菜的盘子好奇特呀!” 周达端着由硬性塑料制作的餐盒问道。 “这个嘛……”林雨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也就如往常一样,把所有的现代科技都归给海外之物。 “这个是我父亲的那位故友,从蓬莱岛带来的,据说是可以让烧过的饭菜保持着原有的温度,即使放上半天也不会凉呢。” “这蓬莱岛真是个奇妙的地方啊,若有可能,真想过去看看。”周达向往的说道。 众人将菜都端走了以后,小鱼拉住林雨的衣袖。 “少爷,你告诉我,这菜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我做的呀,你难道不相信我的话吗?”林雨脸不红心不跳的说。 “可是我看到这里面许多菜品都不是我们这里的,你老实说,这菜到底从哪来的?” 小鱼疑惑的问,她面容上稍显担忧。 林雨捏着小鱼的嫩红脸蛋说。 “好了,你就别问那么多了,总之能吃就行了,你少爷我有天大的本事呢。” 然后他又低声的趴在小鱼的耳朵边说。 “告诉你个秘密,我其实——是个神仙呢!” 小鱼一把将其推开,“你当小鱼是傻子呀,我可是看着你长大呢,你要是神仙,那我岂不是……” “我的小老婆吗?” 林雨一脸邪恶的说。 “你……”小鱼顿时小脸通红。 “你再这样,小鱼不理你了。” “好啦,小鱼乖”林雨拉住小鱼的手,对方竟然没有反抗。 “以后不管怎么样,少爷永远是你的少爷。我会用自己的努力让林家成为长安城最大的世家。而你,愿不愿意做林家的少夫人呢?” “我……” 小鱼面色纠结,她心中进行着,无比激烈的挣扎。 “少爷……” 林雨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的看着。 他觉得小鱼才是那种可以和他真正同甘苦,共患难,执手一生的女孩。 唯一不好的就是小姑娘年龄实在太小了,现在就下手的话,是有点禽兽。 所以要先挂个名,省得到时候长熟了,被别人给摘了去。 “其实我……” 小鱼微微抬起头,双眼朦胧,那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把林雨的心都快要给软化了。 “林兄果真……” 一听到这声音,林雨恨不得一脚踹在程勇的屁股上,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程勇也真真切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要再有第三次,他敢肯定林雨非得把他给活剥了不可。 程勇立即转身,一溜烟的逃跑了。 好不容易创造好的气氛,这下全被打破了。 林雨无奈的长吐一口气,心道天意。 而小鱼也抽回了自己的手。 她低声的说道,“少爷,小鱼只是一个奴婢。请少爷莫要再以这种话逗弄小鱼。” 说完,她赶忙的逃开。 林雨落寞的站在原地,他摸摸自己的脸, “难道我还不够帅吗?这么没吸引力啊。” 随后脸上又浮出一抹邪笑。 “不过,这样求而不得的感觉才是最让人兴奋的,小鱼啊小鱼,你能不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呢?” 一张直径三米的大圆桌上摆满了菜肴。 众人站在桌旁,等待林雨的到来。 “你们怎么都不坐呀,先坐下吧。估计他们几个马上就要来了。” 周达说道,“林兄,我们站着就行。” “这哪行啊,谁听说站着吃饭的,坐坐,都赶紧坐下。” 众人依旧没有任何行动。 “你们怎……” “里面人给我滚出来!” 林雨还没说完就听院门外面传来这道中气十足的吼声。 他带头跑了出去,其余人跟在他的身后。 打开门一看,好家伙,外面此刻最少站着一百多名身穿盔甲的士兵,每个都精神抖擞,手握钢刀,完全不是之前陈郁带来的那群乌合之众能比的。 站在最前面的是两位白发老者。 其中一个脊背稍微佝偻,脸型细长,两眼向内凹陷,穿着一身绿色长袍。 另外一个则是身着银色盔甲,虽然满头苍发,但是站在那里,犹如一座大山一般,肃杀之气萦绕其身。 “你就是林雨?” 身形佝偻的老者咬着牙问道。 林雨故作傻愣的回应道,“是啊,找我有事吗?” 顿时,那老者面目狰狞,伸出枯干的手指,指着林雨怒骂道, “竖子小贼,敢伤我儿,今日定叫你林家上下死个通透。” 林雨刚出来的时候就认出这人就是陈郁的老爹陈士龙。 对方既然带这么多人来,那必然是要大干一场了,只是现在形势不利,打是肯定不能打的,只能拖延时间,等到尉迟宝林等人的到来。 “陈中书嘴巴还挺大的呀,也不怕这风大闪着舌头?” 林雨讽笑道。 这时另外一个老人说,“黄口小儿,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林雨定睛在这人身上,在记忆里面搜寻一番后,发现根本就没有见过对方。 对于这个人,林雨还是留了个心眼,因为能在长安城里调动士兵的人绝对不简单,所以能少得罪一个,就少得罪一个。 至于陈士龙,他压根就没有放在眼里。 陈士龙对这位老者说道。 “周兄,今日之事就全要靠你了。” 这人名为周星,是刘原的顶头上司,管理着长安城东区的十区九街。 周星点点头,他看向林雨,光那一副冷漠表情,便不怒自威。 “小子,你是自己束手就擒还是要老夫亲自动手?” 林雨哈哈一笑,“束手就擒如何?让你亲自动手又如何?” “哼,若是束手就擒,还能留你一条狗命。否则断手断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呵呵,这么可怕呀,那我就不劳你大驾了。” “算你识相!”周星冷声道。 林雨继续说,“不过我也不想束手就擒,两位的哪来的回哪去吧,我这里可不招待!” “竖子,尔等竟敢戏耍老夫?” 周星振臂一挥。 “给我抓住他!” 顿时一百名士兵齐时动手。 与此同时,赵义和两名御林军也抽出了腰间的佩刀。 林雨在最前方直面百人,他面不改色的拿出了盘龙佩。 “尔等可识得此物?” 周星眼睛猛然瞪大,他立刻大喊住手。 陈士龙面色铁青,他当然认识这蟠龙佩,但是他不甘心,仅仅因为一块玉佩就放过林雨 周星低声对陈士龙说,“今日之事怕是不简单呀,此人若是四皇子的人,我等……” 陈士龙咬着牙,狠狠的说道。 “难道我儿的苦就白受了吗,今日周兄只管放手去做,一切后果由陈世龙一人担着。哪怕是闹到圣上那里,我也要还我儿子一个公道。” “如此便好” 周星心中大定,只要对方能揽下一切罪责,那么他就没有任何问题。 他继续下令,“都给我上!” 林雨眼见那百十名士兵都要冲进来了,他后退几步,正要关门。 只听了一道铿锵有力的暴喝,“住手!” 尉迟宝林大步的跑了过来。 可那些士兵根本就不听他的话,就在双方即将交手之际。 周星再次下令停手。 只见周星连动都不敢动的站在那里,尉迟宝林手里的匕首就停在他的喉颈上。 第二十章,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你说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听话?非得让我动手?” 尉迟宝林扯着喉咙道。 周星那威严气势顿时烟消云散,他声音打颤的恳求 “尉迟少爷,您轻点儿,我这一把老骨头可经不起你折腾。” “你说你都这把年纪了,不在家好好养老,来我兄弟面前耍威风?信不信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 尉迟宝林说着,又将匕首往上靠了靠,更加贴近周星的脖子。 这下可把周星给吓坏了,要是换成别人他可不怕。 可偏偏遇到的是这么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大爷,周星可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让你的人给我退一边去,挤成一团站在这儿,看灯会啊!” 周星赶忙下令,让众士兵退去。 之后,尉迟宝林才松开。 他将匕首放回腰间,大步走到林雨的身前。 “大哥你没事吧?我们才分开多久,你可就被堵门了,看来你这仇家,急着想要你的命啊。” 说这话的时候,他故意的提起了语气,让在场所有的人都听到。 “不过只要有我尉迟宝林在,谁也别想动你一根头发。” 林雨这才长舒一口气,心道,总算是把你这位大救星给等来了,要是再晚一会儿,那后果不堪设想啊。 他回忆道,“有人想要我的命,可他也得有本事要得到才行,我林雨的命虽然不值钱,但也不是随便哪条阿猫阿狗就能拿的。” 陈士龙听这话,脸都涨成了猪肝色。 他抬起枯瘦的手指着林雨说, “竖子休要猖狂,就算你搭上了尉迟家,以你今日的所作所为,终究难逃一死。你林雨公然对抗巡城军,必有谋反之心,我定要将此事禀告圣上,诛你九族!” “陈中书,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说呀!” 李泰悠闲的走来。 陈士龙脊背发凉,他没想到李泰竟然会来到这里。 他急忙行礼,“中书陈世龙拜见四皇子” 周星也同样的行礼,“见过四皇子。” “好了,别整这些没用的礼节。咱们先把今天这事给说清楚吧。” 李泰面带不悦的说道。 “刚才我听闻陈中书要诛我大哥九族?不知是真是假?” 大哥? 陈士龙觉得是不是自己耳朵听错了,四皇子怎么能称林雨为大哥呢。 陈士龙拱手问道,“四皇子所言何意,恕老臣愚昧。” “你还愚昧?你可是精明的很呐。” 李泰语气颇高,略带讽刺的意味说。 “林雨是我的结拜大哥,你说诛他九族岂不是连我也要带上?” 陈世龙吓得浑身冒冷汗,他急忙跪在地上。 “四皇子息怒,微臣不敢!” “我看你倒是敢得很呢。” 陈士龙将头埋低了一分,浑身发抖。 周星赶忙说,“四皇子错意了,今日之事,实属误会。我等立即退去,不扰皇子雅兴。” 李泰皱着眉头说。 “现在知道误会了,刚才干啥去了?是谁口口声声喊着要诛九族的?” 他又加重声音,弯下腰问陈士龙。 “这是谁给你的权利?还是说你心有叛意?” 陈士龙一听,吓得浑身哆嗦,他连连叩头,不住的求饶。 “四皇子息怒,是老臣年纪老迈,头脑浑浊,还做出如此荒唐之事,还请四皇子宽恕。” 李泰直起身,没好气的说。 “行了,我看你一把年纪,别在大街上跪着了,走吧!” “微臣叩谢四皇子!” 陈士龙这才稍稍安定,只是心中的那股怨气却越积越大,他暗自发誓,一定要让林雨用性命来补偿他今日所受的耻辱。 李泰不再去管陈士龙,迎身前走两步,对林雨道 “大哥,让你受惊了。” “无妨,一点小事罢了。”林雨故作洒脱的说。 殊不知刚才那一百个人冲过来之时,吓得他小腿都软了。 陈士龙刚站起来,一听两人的对话又差点倒下去。 堂堂的四皇子竟然会问一个市井之民叫大哥,这真是天方夜谭。 林雨说,“来了就进去吧,别在这站着,不然别人还以为我不懂礼呢。” 众人刚要进门,便听陈士龙哀声道。 “四皇子请慢!” “还有何事?”李泰面色不悦,原本对方年纪老迈,他也不想对其怎样,可是一次又一次的让他心烦。 陈士龙声音悲哀,“四皇子,老臣老来得子,我陈家就只有这么一根独苗,可如今,我儿生死不知,请四皇子为我做主啊!” 李泰将目光投向林雨。 后者呲着牙说,“哎,你说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陈郁在后院养伤呢。” 陈士龙一听,心情稍安,心想陈郁好歹是自己儿子,林雨就算再狂,也不敢对其怎么样。 可是当他过去见到陈郁以后,老眼一花,脑袋一歪,便倒了下去。 陈郁手脚全失,被吊在一棵歪脖树上,生死不知,直到众人来了以后才被放下来。 周星在陈世龙人中上用力的掐一下,后者这才醒来。 “我的儿啊!”陈士龙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他伏在地上用力的捶着地面,身形更加的佝偻。 林雨看到这一幕,心里有些发酸,他觉得自己做的,好像有些过分了。 这么一个年迈的老人,对自己只剩下一口气的儿子痛哭,任谁都心有不忍。 “林雨!” 陈士龙狠狠的说,“老夫多谢你对我儿照看之恩。” “哈哈,不用谢,不用谢!你儿子来我家,我自然要好好招待一番,是不?” 陈士龙晃悠着,在周星的搀扶下,站起身,他对李泰恭手说道。 “四皇子,今日老臣叨扰,还请皇子见谅,老臣告退!” 说完,他便朝被放在树下的陈郁走去。 正如林雨吩咐的那样,陈郁手脚全被砍断,虽然被抹上了金疮药,并包裹上,但是血水还是往外面渗着。 要不是那微微起伏的胸膛,众人一定会以为陈郁已经死了。 “哎,等等!”林雨挡在陈士龙跟前。 “陈中书先别着急嘛,咱们还有件事得谈谈。” 陈士龙面色生冷,他恨不得将林雨生吞活剥。 “还有何事?” “哎呀这个嘛,你说你儿子来我家了,我又费心费力的照顾他,你是不是得意思意思?” 林雨此话一出,众人大惊。 就连李泰和尉迟宝林都看不下去了,主要是刚才陈士龙哭得实在太惨了。 即使这个人再恶毒,在关系到血肉亲情之时,也会变的十分柔弱。 林雨也这样想过,但是他确实已经把对方给得罪死了,可以说两家现在到了不死不休的局面。 与其就此放过,还不如趁着此刻再多捞一把。 更何况,假如今日没有尉迟宝林和李泰,那他的下场恐怕就要和陈郁一般,甚至比后者更加悲惨。 陈士龙双目布满血丝,他喉咙沙哑的问道。 “你想要多少?” “这个嘛,其实也不多,你看你儿子值多少就给我多少了,不然我一条胳膊一条腿的卖给你,或者咱论斤称也行。” 陈世龙听后,再也无法忍下去了。只觉喉咙一甜,便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最后以周星将这父子两人带走而结尾,并且周星还替陈世龙签下了三万两纹银的欠据。 众人回到大堂,围桌而坐。 两名御林军和周达三人本来不愿意落座,后来在林雨的强烈要求下才坐了下来。 李泰坐在林雨的身旁,脸色稍微有些不对劲。 不单是他,其他人也是因为刚才的事而心情微恙。 林雨看明白了众人的心思,便开口说道。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做的太过分了?” 众人各自沉默,没有回答。 林雨继续说,“你们有没有想过,假如今日没有二弟和五弟的话,我们的下场会怎样?难不成认为以我们几人之力便可以对抗那百名军兵?” 听到这里,所有人都抬起头看着林雨。 “想象一下,假使我们落在他的手上,会遭受怎样的待遇?” 林雨顿了顿,给大家一个思索的时间。 几秒钟后他说道,“我林雨本性如此,对于兄弟,愿意两肋插刀。可对于敌人,绝不手软!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希望你们能明白。” 李泰暗自点头,他细细的品味那句,“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等待明白之后,差点控制不住拍案叫绝。 第二十一章,冰玉琉璃盏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大家对林玉所作所为也报以理解,但是现场气氛依旧有些严肃。 “砰砰砰” 这时一阵急促的拍门声传来。 众人抬起头,朝院门方向望去。 小鱼立即站起来,轻声的说。“我去看看!” 然后小跑着就离开座位。 不一会便传来一道抱怨的声音, “林兄啊林兄,你可让我找得好苦啊,今个也没给我说清楚你这人家别人到底在哪个地方,让我们顺着街道,在这长安东城,一条街一条街道的挨个询问。” 只见长孙冲和秦怀玉并肩跟着小鱼朝这边走来。 林雨招呼说, “是为兄考虑不周,两位弟弟见谅,快来落坐吧” 秦怀玉和长孙冲走到空座边,两人都没有立即坐下。 长孙冲拱手说道。 “大哥,今日不管怎么样,是小弟来迟了,你们都不要劝我,我自己罚酒三杯!” 众人一听,无不为之发笑。 尉迟宝林扯着嗓门说道。 “三哥,你精明啊,来晚了不说还能讨三杯好酒,要这样,我下次也得来晚一点,俺没那么贪心,只要一杯就够了” 这话让众人哈哈大笑。 林雨说道,“三弟,你就别贫了,快坐下吧,等会儿不会少你的。” 当一个个饭盒的盖子被打开后,勾人馋虫的香气飘散在空中,众人无不为之侧目。 尉迟宝林瞪大眼睛,他微微起身,把脸朝桌子中间靠过去,差点就站了起来。 其余的人也是不断的吞咽口水,这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本来大家都不是太饿,但是一闻到这味儿,就好像有三天没吃饭似的 肚子里的馋虫,那是一骨碌一骨碌的蠕动。 李泰身为皇子,几乎吃遍了天下的山珍海味。 可是在这一桌子菜肴前,他也难以保持自己从容的形象。 他的手在桌下面不停的虚抓,心里那叫一个急痒难耐。 不过纵使众人多么饥馋,今日的东道主林雨没有动筷子,别的人都自觉保持礼节。毕竟谁也不想被别人给看扁了。 “人到齐了,大家请便吧,都别拘谨,该吃吃,该喝喝,就跟自己家一样。” 说完,林雨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夫妻肺片。 众人齐时动手,一开始大家都有些拘谨,吃姿都较为优雅。 可两分钟后,尉迟宝林好像觉得用筷子不满足,直接下手抓起一个红烧肘子放在嘴里大啃特啃,啃的满嘴流油,脸上全是幸福的表情。 李泰看到他这一幕,嘴角不由的抽搐。感觉有些丢人了,大家都是皇宫贵族,却吃得如此下菜,好像800年没吃过饭似的。 刚开始李泰只夹身前的那一盘冬笋蜜瓜,他觉得这就已经是十分的美味了,于是就多吃了两口。 一旁的林雨见状,问道。 “二弟怎么不吃菜?难道是不合口味?” 李泰礼貌的回应道,“没有啊,这盘菜口感清脆,非常美味。” “别光吃一盘啊,凉菜有啥好吃的,来,尝尝红酒炖牛肉。” 林雨给对方夹了一片。 李泰谢过后,夹起牛肉片放在嘴里一尝。 牛肉口感劲道,肉汁浓郁,一口咬下去,整个嘴巴里面都是一股淡淡的酒香。 肉香与酒香的融合,就像世上最美好的事物的交织,红酒立刻激发起了他深埋藏在心里的那股狂野劲儿。 李泰咽下后,长呼一口气,顿时感觉神清气爽,犹如脱胎换骨一般。 “好吃!” 他暗自惊呼,除了用这两个字来代表着菜肴的美味外,他再也想不到别的词语。 他又尝了一口清蒸薄荷鸭。 顿时感觉犹如漫步在青草地上,一股带着青草土地的的芳香传入鼻息。 远处鸡鸭相望,河边的溪水汨汨流淌。 “好吃!” 燕窝炖黄鸡 “这个也好吃” 花雕桂鱼 “这个太特码妈好吃了,世上怎么有如此美味?比起这来,我曾经吃的东西简直味同嚼蜡” 李泰彻底忘了自己刚才对尉迟宝林的鄙夷,这就像一个逃难的难民见到山珍海味一样。 长孙冲吃的最快,他将身前的几个盘子都扒拉干净之后,又盯上了尉迟宝林跟前的菜。 结果他的筷子还没有放过去,尉迟宝林狼吞虎咽的就把剩下的菜一扫而光,吃完后,还对长孙冲嘿嘿一笑,打个嗝。 在场的除了小兰小玉和小鱼之外,那些男的无不狼吞虎咽,那场面别提多残暴了。 只要让别人看来,绝对不会想到这些人都是朝廷权贵的儿子。 饭都快吃完了,林雨才想起来,还没有开酒呢。 他便起身,拿了两瓶茅台和十个玻璃酒杯。 “你们这几个来的时候喊着要喝酒,到现在没有一个说话的,来,先满杯。” 他将十个酒杯分给大家,并给满上。 长孙冲端起酒杯一看,两眼冒光,他连忙揉了揉双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双手端着酒杯,小心翼翼的举到眼前,仔细的端详。 “林兄,这宝物你从何得来?” “宝物?” 林雨先是一愣,然后就释然了,这个年代哪里见过这么纯粹的玻璃,他料定长孙冲肯定把酒杯当成了宝贝。 “这个是……” 林雨刚准备给酒杯编个超级牛逼的来历,结果长孙冲这家伙就先一步的说。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传说中的冰玉琉璃盏,” 长孙冲仿佛在抚摸初恋的情人脸颊,手指在酒杯上的磨砂牡丹花纹上划过。 秦怀玉同样端起酒杯,他可不懂得什么叫冰玉琉璃盏,但这酒杯真的是他今生所见过的最漂亮的酒器。 于是他问道,“三哥,可否确切一点?”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到了长孙冲的身上。 长孙冲轻咳两声,回答道。 “据说冰玉琉璃盏取天山之玉,沉于北海百年,用北海海底的千年寒水日日夜夜的冲刷。百年之后,由北疆密族的能工巧匠取来,以上古秘法制成,透如水,寒如冰的酒盏,世人称之为,冰玉琉璃盏。据说那可是玉皇大帝上的使用的宝贝。” 众人听了这话,端着酒杯的手都不禁一抖。 一旁的林雨更是听得目瞪口呆,心道这家伙比自己还能吹,简直是令人佩服呀。 当然,此刻大家心里最佩服的还是林雨。 有的人赶紧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生怕手一抖,把这么一个宝贝摔碎了,岂不是可惜? 林雨说道,“让我们为兄弟之谊,干一杯!” 他端起酒杯先行站起来,其余的人也跟着站起来,可是除了长孙冲之外,其余的没有一个人再端起酒杯。 “嘿,你们这是干什么?” 尉迟宝林憨厚的说。 “嘿嘿,大哥,要不你给我换个酒樽吧,这么好的宝贝拿在手上,我心里不踏实。” 林雨听后哈哈大笑,“你们呀,此杯虽好,可终究是死物,如何抵得过我们几个兄弟之情呢?如果大家喜欢这冰玉琉璃盏就送给大家。” 众人大惊,连道此物太贵重,不可如此。 就连李泰也说冰玉琉璃盏太过贵重,如赠送与他,实在是受之有愧。 林雨把脸一拉,“你们是看不起我林雨吗?” “大哥这是哪的话?”秦怀玉说,“我等拜你为大哥自然是对你恭敬无比,又怎能看不起你呢!” “要是看得起,就拿起杯子,与我一同畅饮,若是不愿意的,我林雨也不做强求。” 几人面面相视,最终都拿起酒杯,不过全都是双手捧杯。 武易哭笑不得的看着小心翼翼的众人,也不知该说什么。 几杯酒下肚,大家完全的放开,有说有笑?总之乱的就跟菜市场样。 酒醉之时,林雨忽然说他想要在这长安城之中开一家店铺,就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一个位置良好的空闲的店铺。 这时长孙冲重重一拍桌子,红着脸说。 “那为兄在此就先行谢过,我敬你一杯!” 第二十二章,姑娘不可以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一番推杯换盏之后,各自都稍有微醺。 有人说,别的民族喝醉了以后,都是能歌善舞,唯有我大汉族喝醉了以后,一个比一个能吹牛逼。 尉迟宝林扯着嗓门儿,手里拿着大扫把当武器,气冲斗牛。 情景再现了当年攻打渤辽,率军直上天门山的场面。 他把自己吹的那是一个英勇无比,骁勇善战,进出百万大军中犹如入无人之地。 还说渤辽的将士们一听他尉迟宝林的名字,便肝胆俱裂,神魂皆灭。 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四皇子李泰也不甘落后,说起自己当初舌战数十名博学多广的国子监太傅,太保。 他博古通今,上论天文,下讲地理,诗词歌赋,民俗风情,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把那群老顽固们给说得痛哭流涕,连道白活数十载,又感叹四皇子实为天人之姿,千年难遇。 听别人这么吹牛,林雨当然不甘落后。 “我跟你们说,想当年我出生之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据我父亲讲,那一夜北极晨光起,天地星斗移。在我来到世间的那一刻,忽有天雷落在我家后院,那院中间的三棵百年老树顿时火光四溅,顷刻便灰飞烟灭。” 林雨越讲越兴起,他那站起来一只脚蹬在椅子上,那叫一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在我出生三日后,有一名老道从我家面前走过,便觉院中,紫气高升。然后拍开门对我父亲说:此子乃是武德天君下凡,尔等可要好好引导,今后必将造福万民。” 别人都是讲自己过去的经历,虽然有的地方稍微夸大一些,但还算是事实。 可林雨倒好,这么一通胡编乱造,把众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大家又喝了些酒,由此对林雨的话,深信不疑。 正是因为如此,在那几人的潜意识里,就把林雨当做了非凡之人。也更加奠定了林雨大哥的地位。 六个酒瓶七歪八倒的散落在桌子上。 有的人倒在桌下,有的人则是神智不清的咕哝着:再来一杯,我没醉。 林雨一干人等,几乎都烂醉如泥,两名御林军也被林雨灌了好几杯,走起路来都微微摇晃。 两名御林军先将李泰扶到客房以后,才一个又一个的将其他人带到不同的房间。 小鱼则是忙活着将客房打扫干净,铺上床被 小兰小玉一人一边的架起林雨,朝卧房走去。 林雨面容通红,嘻嘻哈哈的笑着说, “都别走,别走,咱们接着喝。” “不醉不归” “我跟你们说哈,我,林雨,就是个人才,不,是天才,我知过去500年,今五百年,后五百年……现在是李世民当皇帝,然后就是……” 此话一出,吓得小兰小玉两位姑娘花容失色。 这话可是大逆不道,要是被揭发了,是要满门抄斩的,两位姑娘连忙捂住了林雨的嘴巴。 后者将其拨开,又要继续说,便只觉胃部一阵的翻涌,一弯腰就翻江倒海的,全部给倾倒出来。 林雨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房间的。 他一直以为还在酒桌旁,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好像抓住了一个馒头。 他还纳闷儿,好像没带馒头来啊?哪来的? 小兰无奈的挪开林雨的手,心道天下的男人都一个模样,一有机会就占便宜。 不过既然她被送给林雨,也不能避免这些事情。 两位姑娘相视一眼,便都明白对方的意思。 林雨迷糊之中,只觉有人在拉自己的衣服,他以为碰见了个小偷。 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把小偷惹怒的,对方再捅他一刀咋办?然后就将拉住他衣服的手给推开。 可是那只手好像不依不饶,再次抓住他的衣服,而且这一次好像要把衣服给扒下来。 这回林雨可受不了。 你说你偷东西就算了,还想要扒我衣服,提醒你一下还不收手,还敢来? 于是他喊道,“兄弟,你再这样我可报警了啊!” 然而那人根本就不予理会,继续我行我素。 而这时林雨鼻下一凉,闻到了一股芳香的气息,香气入鼻,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清醒了许多,当然还有一个地方也同样的昂扬向上。 这便是杏花楼秘不外传的醒酒香,还有提性的功效。 林雨迷迷糊糊的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正看到小兰俯视着他。 林雨嘟囔道,“原来是女小偷啊。” 这时小兰终于把林雨的外套脱下来,小玉则是脱下林雨的靴子。 忽然一阵凉风袭来,林雨清醒了些,他完全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一幕的时候,猛地打个激灵。 他先是呆了一下,忽然啊了一声,好像是良家妇女被调戏了一样。 这一下把小兰小玉也吓住了,两人退后两步,看着林雨。 林雨捂着自己的胸口,急忙蜷缩在床角,惊慌失措的问道。 “你们两个要干什么?” 小兰上前一步说,“林公子,你喝醉了,我和小玉前来服侍!” “服侍?”林雨脑子一转。不由得惊呼道,“侍寝?” 小兰小脸微红,小玉更是低下了头。 看到这么两位楚楚动人的姑娘站在自己跟前,任何一个男人都很难把持得住。 林雨虽然曾经号称见多识广,那几位老师的名作,他都多次勤奋钻研。 可是到如今真枪核弹的时候,他却怂的不能再怂了。 我还是个处男啊,别这样对我好不好? 我还没有任何准备。 人家第一次是要留在洞房花烛夜的。 林雨欲哭无泪。 小兰开口道。 “林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早点休息吧!” 说着就要上来继续解林雨里面的衣服。 林雨吓得连忙抱胸蹲在床角落处 “别,别过来,你再靠近,我可要叫人了。” “公子这是何故?难道嫌弃我姐妹两人是娼妓不成?” 小兰面带哀怨,小玉的脸则红的要滴出血来。 林雨连忙解释说。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别多想,只是我觉得今日之事太过突然,而且我刚喝完酒,身体不舒服,想早点休息,两位先出去吧。” “那也要让我们姐妹两人服侍你睡下才好” “别,我喜欢一个人睡。” “公子还是嫌弃我们姐妹了。” 小兰神情低落的说。 “我们走到这一步,也实非所愿。谁会不想做一个良人呢,这是生活所迫,不得不走上这条路。” 林雨张张口,不知该如何安慰对方。 小兰继续说,“公子若是嫌弃我非完璧之身。那么就让小玉服侍公子。她还未经人事。” 她又对小玉说。 “小玉,林公子就交给你了。” 小玉红着脸低头应承。 她小步走到床边,小声说,“小玉全听公子吩咐。” 林雨倍感无奈,你们两个怎么就不明白我的意思呢? 这会儿说又说不通,只能打感情牌了。 林雨问道,“小兰,小玉,时至今日,你们可曾后悔?” 两个姑娘同时点点头 林雨又问,“你们想不想像寻常家的姑娘那样,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与自己心爱的人相夫教子?” 小兰苦笑,“曾经是想如此,可我现在这副模样,只能沦为男人的玩物,谁会真心与我携手白头?现在连想都不敢想了。” “若是你们想我便可以给你们!”林雨忽然正色道。 小兰与小玉眼前一亮,两人同时问道。“公子此话当真?” “我骗过你们吗?” 两个姑娘相视一眼后,摇头否定。 “那不就行了嘛” 小兰又问,“公子不嫌弃我们两人吗?” “嫌弃啥啊,在我们那里,这事多了去了。不过我可没说要娶你们啊,我可是有心上人的。”林雨说道。 两位姑娘听后,神色稍有落寞。 林雨继续开口说,“如果你们两个愿意的话,就住在这儿,林家别院就是你们的家。保证让你们今后不会像以往那样受人欺负。日后若是有中意的人,我便为你们说媒,给你俩找个好婆家。” 小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她眼睛微红,上前一步,颤抖着声音问道。 “公子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比珍珠还真!” 她们每天都担惊受怕,如今有人愿意给她们一个安稳的家,对她们来说,就如同梦境一般。 第二十三章,坏人好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将小兰与小玉两个姑娘送走。 他长舒一口气,躺在床上,原本晕乎乎的脑袋,此刻几乎全部清醒。 不知怎么的,他突然想到了小鱼。 想到那个天真无邪,听话可爱的姑娘,除了年龄小发育的不太熟之外,好像没有哪里不好。 其实他也明白,一个可以过日子的人,并不在于她有多高的学识,才华,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在甜蜜的念想中,林雨沉沉的睡去。 与此同时,小鱼则是趴在床上,伤心的哭泣着。 “你这个坏蛋,臭林雨,为什么要骗我?” 小鱼用力的捶着床,把头埋在被窝里,低声的哭着。 眼前又浮现出林雨左搂右抱的跟小兰小玉走进房间的那一幕。 和这样的两个女人在一起。,还能有别的事情吗? 一想到这,小鱼便心痛的不能自已。 她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真正喜欢上林雨的。 或许是在对方送她那面日月宝镜的时候吧。 她只是一个16岁的少女,在这情窦初开的年纪,遇上了林雨,便被轻易的夺去了心。 小鱼恨起了林雨,恨对方玩弄她的感情,明明不喜欢,却要做出承诺。 她自知出身卑贱,配不上林雨。所以愿意一直为奴为婢,陪伴对方走过一生。 可是今天她突然害怕,害怕以后这个林家再也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林雨后必然是要成亲的。 未来的少夫人会容许她这样的一个丫鬟一直伺候林雨吗,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 “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谁能告诉我?” 小鱼恨不得大哭一场,可是她又害怕惊扰到别人,更怕被林雨厌烦,所以只能极力的压制自己哭泣的声音。 在这撕心裂肺的痛苦中,小鱼也睡了过去。 林雨和小鱼,在这一晚同时梦到对方。 只不过一个是相守,一个是分离。 第二天一大早,林雨走出房门,在朝阳的照耀下,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又是一个艳阳天啊!” 他感叹道。 这时小鱼端着一盆水朝他走来。 “嘿嘿,小鱼昨晚睡得怎么样?” 小鱼低着头,微微欠身,“回少爷的话,小鱼很好。” 说完就走进林雨的屋子准备收拾。 “这丫头……” 林雨感觉今天小鱼有点怪,不过他根本把这事放在心上。 小鱼进门便看到床铺已经被叠得整整齐齐。 突然,鼻子一酸,眼泪便要滴下来。 一直以来都是她给林雨叠被子的,可是现在这被子已经有人给叠好了。 “少爷已经不需要了我了吗?” 小鱼心想。 林雨走进屋说,“以后这种端水的事情,你就不要做了。我又不是没胳膊没腿的,自己能做。” 这时小鱼更是心痛万分。 林雨接过水盆放在架子上面,突然感觉小鱼似乎不太对劲。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小鱼声音低落,“少爷,厌烦小鱼了吗?” “你这说的什么话?没睡醒吧” 林雨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的问。 “如果少爷厌烦小鱼的话,小鱼现在就可以走。绝对不会让少爷为难” 林雨这才察觉小鱼真的是出问题了。 他忽然想到,昨天小兰跟小玉和自己一起进了房间。会不会那时候小鱼看到后想多了? “傻瓜,瞎胡说什么呢?你少爷我亲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厌烦呢?” 说着伸手就要摸小鱼的头发。 小鱼惊慌退一步。 “小鱼只是一个下人,少爷请自重” “你这丫头,该让我说什么好呢?” 林雨张开双臂,霸道的将其抱在怀中,任由小鱼如何的挣扎也难以脱离。 “我跟你说过,你是我林家未来的女主人!以后不准说这样的话,知道吗?不然我可要生气了!” 小鱼心如针扎,她多么想相信林雨说的话,可一想昨日那副场景,便更加心痛。 “少爷” “我不管你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总之你是我的人,逃也逃不掉。以后不许再说这样的傻话。” 林雨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彻底的融化了小鱼的心。 她本就是一个16岁的小女孩,随便一些好听话就能被骗得团团转。 更别说林雨这不容拒绝的攻势 ?她如何能逃得过林雨的手掌心? 小鱼不再反抗,完全沉浸在林雨那宽厚结实的怀中。 她伏在对方的胸膛之上,听着那一声又一声有力的心跳,感觉好安心,好幸福…… “林兄,有……” 小鱼惊慌的推开林雨,一溜烟的跑出房门。 “程勇!” 林雨抄起一把凳子便朝慌忙逃窜的程勇追去。 这都第三次了,林雨每次的好事都被这家伙给弄砸。 他真想问问程勇是不是故意的。 程勇也是欲哭无泪,他哪里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巧?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林雨追上程勇,一阵的猛揍之后,才撂下椅子,气喘吁吁的问, “你是掐着时间出现的啊?” 程勇委屈的回答,“我也不想啊,哪里想到林兄您这么风情啊!” “得,得,得,别说这没用的。刚才你到底想说啥?” “啊,我差点给忘了。”程勇拍拍身上的尘土说,“今天一大早青姐就来取蓬莱仙酿,现在还在大堂里等着呢。” “她亲自来的?” “是啊,所以我才这么急着找你,不然哪敢叨扰林兄你啊。” 林雨听后,心中暗暗嘀咕,“这青姐到底耍的什么花招?派个人过来不就行了嘛,咋还亲自跑一趟?” 然后他又问,“四皇子他们呢?” “四皇子他们一大早就走了,并且说不要叫醒你。” “嗯,咱们先过去吧”林雨说道。 青姐今天穿了一件紫衣轻纱,里面则是束身霓裳裙,把那凹凸有致的身体体验得淋漓尽致。 她坐在客位上,慵懒的品着香茗,时而抬头远望,一举一动间满带着魅惑风情。 这一幕看的周达赵义一口有一口的吞咽口水。 “青姐大驾光临,林某有失远迎,还请见谅。” 林雨大步走进来,拱手说道。 青姐颦眉低目,轻轻的放下茶杯,一脸幽怨道,“林公子可是日理万机,奴家怎么敢怨您呢。只是等的久了,难免心中不愉。林公子你可要赔偿奴家。” 林雨心中冷笑, 果然没好事,打算搞价吗,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青姐想要怎样赔偿呢?” 青姐站起身,忽然脚一颤,身子一倒,就朝林雨撞去。 后者条件反射的伸手将其扶住 于是青姐顺势伏在林雨的胸口,整个人几乎要贴在他的身上。 “哎呦 坐的久了,人家腿麻。” 感受着贴在胸膛的细软的矫躯,还有杏花味儿的发香。 林雨面红耳赤,心猿意马,不由得抱着青姐的手又紧了些。 这时,青姐突然推开林雨,略微带着哭腔说 “林公子外表看起来是个谦谦君子,没想到竟趁人之危,你,你……” 林雨一脸懵逼,他才想起青姐可是老虎,要真是把她当做一般女人看,非被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林雨赔笑道,“青姐话可不能这么说,林某可是规规矩矩的。” “你若是规矩,刚才那手放哪了?” “青姐貌似天仙,肤若凝脂,林某这是对美女的欣赏,绝无二意。” “哼,油腔滑调。” 青姐面带不悦,心里则是美滋滋的。 她问道,“东西呢?拿来吧!”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 这时程勇端着盘子走来,盘子上一共放着三瓶茅台,用一面大红布盖着。 青姐见后,两眼放光,不过还是保持了自己的从容。 “只有三瓶吗?” “这等仙酿,青姐还想要几瓶?” 青姐略微沉思后,说,“怎么也不得十瓶?不然我咋卖啊?” “怎么卖,那是青姐的事情,林某存储不多,一日三瓶已经是最高限度了。” “也罢,有总比没有好。”青姐让跟来的下人接酒。 青姐脸色一变问,“林公子这是何意?” 第二十四章,拍卖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嘿嘿一笑,说道,“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也敢让别人来拿?还是青姐自己动手吧。毕竟在自己手里比较安心的嘛。” 青姐狐疑的看了林雨一眼,她想不明白对方到底要耍什么花招?不过还是照做了。 在青姐端接过盘子的以后,林雨走到她身后轻声道,“青姐,可要端好了,这要是掉地上,没准几百两银子就没了呢。” 然后右手不着痕迹的在青姐的臀部上摸了一把。 “你……” 青姐这才明白对方的小心思,她娇怒的说道, “看来我还真没说错,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说完便扭动着身躯朝门口走去。 “青姐慢走,林某不送!” 林雨高声喊道。 青姐故作没有听见,然而刚到门口,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林雨心道,“跟我玩,切!先让你的杏花楼多开两天。” “林公子,您这样得罪青姐,可要小心呀。”小兰端来一杯茶,担忧的说。 “怎么了?难道我还怕她不成?” 林雨端起茶杯,喝了一小口后,反问道。 小兰说,“对于青姐,你倒是不用上心,但是他背后的人是当今太子李承乾。那可是一个惹不起的人物。而且太子素来心眼极小,恐怕他会报复你呀” “李承乾啊!” 林雨从记忆中搜寻这个太子的生平。 李承乾是李世民的大儿子,小的时候聪慧可爱,深受李世民的喜悦。 不过这俗话说嘛,人都要长大的。 李承乾长大之后,十分的叛逆,不但对李世民阳奉阴违,反而还要刺杀自己的老师。 后来又嫉恨自己的同母弟弟李泰,后者深受李世民的喜爱,李承乾便生出杀意。 他以为这个弟弟对自己会有夺嫡之心,就预谋将其刺杀。 可惜最后刺杀失败,事情败露的李承乾无奈之下,被逼与杜荷,侯君集等人起兵逼宫。 而其结果是起兵失败,被抓之后,李世民念骨肉之情,将其充军黔州,这才保住了一命。 至于杜荷与侯君集等人以造反之名被全部处死。 林雨暗自说道,“一个即将落魄的太子而已,不足为惧,且看他还能蹦达几天。” 随后他又对小兰说,“别人敬我一尺,我敬别人一丈。但若是有人在我面前耍些小心机,我绝对不会轻饶他。你看着吧,过不了多久,她就会跪在我面前求我的。” 小兰看到林雨那自信的神情,心中的担忧更甚。 经过昨晚的一番谈话,她与小玉两人完全将自己当做林家的人,她们与小鱼一样,都不希望这个家倒下去。 “对了,我只知道你叫小兰,你姓什么?” 林雨忽然问道。 “回公子的话,小兰打小就被卖到了杏花楼,所以有名无姓” “那就跟我姓林吧,反正你们也是林家的人了。你问问小玉,她若是同意,也便如此。” “小兰谢过公子。” 林兰当即跪下,这可真把林雨给吓了一跳。 他赶忙将其扶起,“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要再做这种无谓的礼节,我这人比较随性。互相当做朋友即可。” “是,林公子。” “还叫公子?” “林……”小兰眉头微颦,不知该如何称呼。 “你就和小鱼一样,都叫我少爷好了,听着比较顺耳。” “是,少爷。” 喝完茶,林雨起身说道,“我到长安城各处转转去,你们想干啥干啥就干啥,不要拘谨。” 他又说道,“程勇,周达,赵义” “林兄,有何事?”三人从座位上站起身问。 “你们三人若是无事的话,就住在这里吧,人多热闹一点。” “没事没事,我们现在都是大闲人,只要林兄您不厌烦我等就行” 周达连忙说道,他早就想跟林雨说这件事情了。 他父亲的官职并不高,这才攀上了尉迟宝林,现在又能抱上林雨这个大腿,简直就是步步高升呢。 要是以后能跟皇子聊上两句,那未来可就前途无限了。 林雨独自的在长安城的街道上转悠。 路上人影绰绰,道路两旁摊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好一副繁华的长安城盛景。 “这就是古时候长安啊,果然与现在有不同的韵味。” 林雨一边走一边感慨。 走了几分钟后,忽然看到远处人头攒动,一群人挤在一块,而不是在看什么,时而还穿出高声的呼喝。 “咦,那不是杏花楼吗?青姐又在搞什么花样,看看去!” 走近了后,一打听这才明白事情的原委。 原来青姐将茅台拿回去了以后,并没有直接拿出来售卖,而是将其大肆宣扬,并且要以拍卖的方式出售。 说起拍卖,必须要有噱头,这噱头便是此酒乃海外仙岛蓬莱特产,远飘海洋千里,又经过重重叠嶂,方才送到长安。 然后青姐又让杏花楼的头牌—紫云献琴三曲。 一曲弹罢,便引来无数人的高喝。 于是人们口耳相传,很快就有更多的人聚集在这里。 二曲弹罢,杏花楼外已经是人山人海,少说也有三千人。 人们摩肩接踵,将这一大段的街道都给堵得死死的。 三曲弹罢,楼上远望,下方已是漆黑一片。 其中的许多才子文人,拼命的挤到最前方,只希望能够瞧得紫云姑娘嫣然一笑。 林雨被挤的左倾右斜,只能勉强用脚尖点地,他感觉自己抬起双腿都能够定到空中。 “今日杏花楼得三坛蓬莱仙酿,本想赠与诸君品尝,可奈何,酒少人多,唯有君子英雄方可配得上这等美酒。” 青姐站在二楼的窗台前朝下方大声的喊道。 “现在杏花楼决定拍卖蓬莱仙酿,诸君请各倾其囊,价高者得。此外若能得到仙酿的人,还可以听紫云姑娘弹唱一曲。” 此话一出,现场气氛立即沸腾起来,且不说这蓬莱仙酿到底如何? 单就听紫云姑娘弹唱一曲便是人间极致的享受了。 青姐对下方人们的表现十分的满意。 她说道,“闲话不多说,现在拍卖开始。” 一个侍女端着一个盘子,茅台正放在其中央。 “这便是我所说的那蓬莱仙酿,其味之甘美,强过杏花酒百倍有余。酒坛又是以西域琉璃所制,本就价格不菲。现如今以五百两纹银起始,请诸位开始报价。” “我出五百两!”一个衣着华丽,宛如富家子弟的人,举手喊道。 另一边立刻便有人喊出六百两。 “七百两” “一千两” 林雨在一旁都听得心惊。 这些人把几百上千两银子报出来,简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他不禁感慨,有钱人就是任性啊 不一会儿,报价便达到了两千两的。 林雨吓了一跳,心想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一瓶茅台他在现代买,也就是两千一瓶。 放在古代,随随便便就是两千多量。 换算成现在的钱,得有一百多万呢。 到两千两的时候,报价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被一人以两千三百两的价格包揽下第一瓶蓬莱仙酿。 “这个人是谁啊?” 林雨问旁边的人。 那人惊讶地回应说。 “连他都不知道?你是长安城的人吗” “我是从外地回来的商人,有些事情还有所不知,请多多指教” 那人回答道,“此人名为程处默,乃是当今卢国公程咬金的嫡子。” “原来这就是程处默啊。”林雨暗暗说道。 他心想,如果不是半路上碰见尉迟宝林的话,估计现在跟对方关系会不错。 第二轮拍卖开始。 这次人们的热情更加高涨,报的价格也越来越高,最后定在了两千八百两。 拿走第二瓶的人是杜如晦之子杜荷。 到了第三瓶也是最后一瓶,那些原本没有抓住机会的人更加疯狂,报价一次比一次的高,一次比一次激烈。 “四千两” 在叫到两千两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喝一声,惊到在场所有的人。 报数的人朝周边看了一眼,他扬着下巴,得意洋洋的说道。 “五千两!” 第二十五章,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倒不是非要插这么一脚,而是他看不惯这个人如此嚣张的模样。 一叫出四千两,便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这人的年纪约有40岁,体格魁梧,黑面长髯。 穿着一身黑锦绣虎袍,足踏金丝蹬云靴,手上戴着青玉大扳指。 放在现代就是脖子上挂着金链子,手腕戴着大金表,嘴上叼着雪茄,脸上戴着一个蛤蟆大墨镜。 从内到外都透露着暴发户的铜臭气。 那人走过来,往林雨身前一站,整就比林雨高了一头有余。 “小子,刚才是你报的?” 林雨仰着头,不卑不亢的回答。 “是我,怎么了?” 恰在这时,长孙冲挤到了靠近林雨的人群中,他认出那人身份,不过没有立即出现,而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那人高声说道,“你可知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青姐说了,价高者得,你能出四千,为什么我就不能出五千?难道说你的钱是钱,我的钱就不是钱了?” 林雨一番话把这人说的哑口无言。 这人两眼一瞪,高声说道,“我乃吏部尚书侯君集,小子,说话可注意点,别口无遮拦。否则得罪你不该得罪的人,后悔都来不及。” 侯君集? 林雨对于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据史籍记载,此人只有武力而胸无点墨。 无非就是当初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虽无功劳,但也无大错。 后来在玄武门事变中因拥护李世民有功,才被封为吏部尚书。 不过侯君集贪图功绩,爱慕钱财,又极其好色,后来下场也不怎么样。 今日亲眼一见,果真如此。 林雨没有搭理他,而是抬头对青姐问道, “青姐,你说价高者得,我报的五千可算数?” 青姐秀眉一颦,不明白林雨到底要干什么? 只道是他与侯君集有间隙,而青姐自己则是一个卖酒的,两只老虎打架也伤不到她。 相反,她更希望这两人相互叫价,反正最后获利的都是她。 “当然算数,奴家已经说了,价高者得,就看两位中,是谁能拿走这的最后一坛蓬莱仙酿。” 青姐说完,她看了一眼侯君集,又补充道, “若是谁能拿走这最后一坛,便可和紫云小姐共度晚宴。” 侯君集一听,老眼都直了,他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紫云。 不然也不会等到最后一坛才出价这么高,就是为了赢得紫云的注意。 “六千!” 侯君集高喝一声,他得意的瞥了林雨一眼,高傲的说 “小子,劝你哪来的滚哪去,你侯爷的事不是你能来瞎掺和的。别现在图得一时爽,一会儿没钱,老子非打断你的狗腿。” 呵,没钱?可笑,这酒就是我的,顶多把差价给青姐。 前两瓶能卖到将近六千两银子的价格,林雨已经很满意了,至于这个侯君集,他倒想跟其耍耍。 “七千!” 林雨回以同样的眼神 “侯尚书,林某别的没有,但这钱,还是有一点的。” “你!” 侯君集怒目圆瞪,同时他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高处坐在琴边的紫云。 后者此刻正注意着这边的情况。 侯君集想要紫云已经很久了,可奈何这杏花楼是太子的地盘。 紫云又是杏花楼的头牌花魁,卖艺不卖身,就是他想跟其说两句话,几乎都不可能。 今天青姐放出这样的诱惑,他急的手心直痒,下定决心一定要拿下这坛酒。 侯君集咬着牙喊出了八千的数字。 在场的人无不惊呼。 原本紫云连弹三曲,引来了五千多人前来驻足观赏。将这一段白虎大道都堵的死死的。 这下林雨又和侯君集相互争价,便有好事之人大肆传播,更多人闻声而来。 白虎大道上,放眼望去,人山人海。 道旁店铺里,楼上,也挤满了人。 成千上万的目光都落在林雨和侯君集两人身上。 长安城里没有一套良好的拍卖体系。 不过却有一条潜在的规则:凡是竞价的人都站在最前排,其余没有财力的自动退后。 现在两人可谓是万众瞩目,人们以他们两人为中心,自动让开一个直径五米的圆形空地。 人群中的长孙冲嘴角微微扬起,似乎在讽笑。 他往前挤了两步,心想这下该结束了,倒不如趁机给林雨解个围,以自己的身份,侯君集也不会无视,也等于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可青姐这时却还唯恐天下不乱的说道,“侯爷真是阔气,只是不知到底是爱这美酒,还是爱美人呢?” “若是能以美酒敬佳人,岂不快哉?” 林雨说完,立即高声道,“一万两!” 此话一出,长孙冲迈出的脚步又缩了回来,他面色惊疑,不明白林雨为何还敢争抢? 这样下去,两人必然交恶。 侯君集虽然不是一品大臣,但也算是朝中元老,不能轻易得罪。 于是他继续静看事态发展。 侯君集那张黑脸都气得黑里透红。 “你是谁的人?故意要与我作对不成?” “我不是谁的人,只是看你不惯而已,你咬我呀?” “尔等小贼,今日之后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要知道侯尚书的厉害,何必在今日之后?倒不如你现在显示出来,让大家有目共睹呗。” 林雨丝毫不受对方的威胁。 “好,好,好!” 侯君集连道三个好字, “我就看你到底能撑到几时?” “一万五千两” 在这个数字喊出来的时候,所有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侯君集面容狰狞,简直要将林雨抽筋扒皮,饮血食肉。 林雨依旧悠闲的喊道 “我出……两万两” 他扬起下巴,一副高傲的模样说道。 “侯尚书怕是不行了吧?不过,这两万两要是能求得紫云姑娘的芳心,倒也不亏啊!” 林雨抬起头看向紫云,他提高音调说, “只是不知紫云仙子心有何想?” 紫云低头含笑,好一个欲语还休。 这下侯君集急了,此刻已经不是在争一瓶酒,或者是争一个女人了,在众多人的见证下,他争的是自己的面子。 堂堂官居正三品的吏部尚书,若是在杏花楼前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年轻人给抢了风头,那他这张老脸上哪搁呀? 岂不成为朝中之人的笑柄? 侯君集大喝一声,“三万!” 然后他上前抓住林雨的衣领,拉到自己的面前,恶狠狠的说, “你若是知趣,现在就给我退去。再敢坏我好事,别怪我让你血溅五步。” 长孙冲藏在袖中的双手紧握,心中万分纠结。 他深知以侯君集的性格,还真敢动手。 可尉迟宝林却说林雨武力高强,并且据周达等人说,林雨使得一手好短棍,磕着就倒,碰着就昏。 这两人若是打起来,谁胜谁负还无从知晓。 但若是林雨杀死了侯君集,依照唐朝律例,刺杀朝廷官员,是要满门抄斩的。 那他这个结拜弟弟虽然不会被斩,却也要受其牵连。 于是他就想,若侯君集真要动手,便立即出面阻止,决不能让两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林雨面色如常,古井无波。 他玩味的看着怒不可遏的侯君集,右手微微抬起,却被对方立即按住。 “你这是找死!”侯君集已心生杀意。 他自衬以自己吏部尚书,再加上二十四凌烟阁大臣之一的身份,李世民也不会定他死罪。 恰在这时,长孙冲从人群中挤出来。 “大哥!原来是你在这里啊,” 然后又故作惊讶的对侯君集行了一礼, “小侄见过候叔叔” “三弟?你也来了,现在正有一场好戏要让三弟来看一看。” 林雨微笑着说道。 侯君集正在气头之上,但一听长孙冲喊的那一声大哥,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此子怎与长孙冲如此交好?莫非这是长孙无忌那老家伙的一计?” 他虽然胸无点墨,但还有几分智商,长孙无忌与他同为二十四凌烟阁大臣之一。 可是在朝廷中,他处于中立地位,既不偏向长孙无忌,也不偏向魏征。 反正就是抱着一个坐山观虎斗的心思。 “难道说长孙无忌要对我下手了?” 侯君集暗自猜测 “我若真的当场杀死了此子,那长孙无忌必然会借题发挥。” 朝中上下,谁会不知道长孙无忌的心那是蔫儿坏。 一念至此,侯君集便对长孙无忌恨之入骨,同样对于长孙冲也没好脸色。 他松开手,冷冷的看了林雨一眼,随后又将目光移到长孙冲身上。 “我道是谁,原是长孙家的娃娃。你这一手玩的真妙啊!” 长孙冲在人群中早就看了许久,也明白其中原委。 他故作不明的问“侯尚书何出此言?” “哼,姓长孙的心果真一个个都是蜂窝眼。” 侯君集别过头,不再去看这两人。 林雨也觉得差不多了,毕竟三万两白银绝非少数,更何况他还真怕侯君集怒不可遏之时对他动手。 还是小命要紧啊。 林雨整理一下衣服,对侯君集说,“侯尚书财大气粗,今日竟以三万两白银买下一坛酒,林某实在佩服。想必这酒必然是琼浆玉液,人间仙酿吧?若是有机会,林某还想讨要一杯” 侯君集以为对方如此,便是要激怒他,他更加显得平静。 说完便走进杏花楼。 第二十六章,商铺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和侯君集的对擂此刻算是完全的落幕。 最后受惠最大的自然就是青姐。 她收到银票的时候,眼都快要笑没了。 她还本想让这两人争得两败俱伤,只是不曾意料到长孙冲的出现。 否则她赚的钱会更多。 杏花楼外,白虎大道上的众人倾刻间便全然散去。 长孙冲对林雨说道, “大哥,今天此事实在太过冒险。” “怎讲?” “大哥有所不知,这侯君集是出了名的没脑子。但武力又极强,若要动手,你我二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啊。” 长孙冲作出一副担忧的模样说道。 林雨毫不在意的说,“三弟多虑了,我既然敢跟他对着干,又怎会怕他?更何况,我心中自有分寸。” “如此便好。” 长孙冲长吁一口气说道。 “对了,昨日听闻大哥要在长城开一个店铺。我今天连赶半日才找到一处不错的楼阁,大哥跟我一同去看看吧。” 林雨才想起来,自己好像是说过这话。 既然对方都给他找好店铺了,那也省得自己麻烦。 现代的东西放在唐朝可都是稀罕物件呢。 单看镜子和茅台就已经大有搅动长安城东风云之势。 两人走一段路,便来到白虎门的正大门后,这是林雨第一次真正的来到白虎门。 那白虎门飞阁流丹,气势恢弘,如同沙场上的铁甲军墙,檐角飞翘,钩心斗角,延至天边,瓦上碧绿,囷囷焉拔地而起,棱角似一笔白描,凌空潇洒。 纵然记忆中有此情景,但临到此地,依旧看的林雨一阵恍惚。 “大哥,这便是我精心为您筛选的店铺” 林雨被长孙冲的话所惊醒,他别过头一看,在那白虎门大道口东侧正有一栋三层高楼 高楼的大门敞开着,门沿上方挂着一个用朱砂描红的“米行”二字的招牌。 其中不断的有人进进出出,看得出这生意着实不错。 长孙冲追问道,“对于这个店铺,可应大哥的心意?” 何止是应啊,简直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白虎大道本就是商贾聚集之地,而这大门更是客流量最多的地方,在这里开一家店铺,可是比长安城皇宫边上开更加赚钱。 林雨都能想像将来这个店铺门庭若市,人们排着长队在这里买东西的场景。 又想到那大把大把的白花花的银子往兜里赚,别提多爽了。 “果真是个好地方,三弟有心了。” 林雨赞叹道,然后他又问。 “只是不知买下这家店铺要多少钱?” 长孙冲听后,连连摇头 “大哥这是说的哪的话?你若用便拿去用即可。大哥昨日赠与的那冰玉琉璃盏已是无价之物,今日大哥若要推脱,便是看不起兄弟我了。” “你呀,”林雨道,“那我就收下了。” “行,大哥稍等半日,我便派人将这里收拾干净。只是不知道大哥想要做什么生意?” “这个嘛……” 林雨略微一思考,便回答说。 “我要开个海外高科技产品专卖店。” 长孙冲哪里知道什么是高科技产品,他不由得问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林雨打着哈哈说那是海外之物,等货物回来了以后就知道。 两人分开以后,林雨立即回到了林家别院。 “小鱼,小鱼?” “少爷,有何吩咐?” 小鱼赶忙放下擦桌子的抹布跑到林雨的身前。 林雨捧着小鱼的小脸说,“小鱼啊,这两天我要出去一趟,你就在家里好好呆着,不要担心。” “少爷要去哪里啊?” “这个嘛……”林雨想一下后回答道 “我想在长安城中开一家店铺,至于这货物嘛,自然要从外面进了。我这次出去就是为了调查一下做些什么生意好。” 小鱼听后心中便觉一股温暖。 她这几日一直担心林雨又会回到以前那样。 但今日林雨竟然主动的说要开店铺,看来真的是要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小鱼在心中暗暗的祈祷。 夫人老爷你们看到了吗?少爷他现在长大了呢。 求你们保佑他平安的去,平安的回。 我相信林家在少爷的手里一定会发扬光大的。 老爷夫人,你们在天之灵可以安心了。 然后小鱼又对林雨说。 “那少爷早去早回,我这就为少爷准备衣物盘缠。” “嗯,衣服就不用了,你给我取100两银子就行。” “少年你稍等,我去去就来。” 望着小鱼离去的背影,林雨大感欣慰。 与小鱼比起来,沈红月她算是个什么东西? 拿好钱以后,林雨又对小鱼说。 “今日若无事,你便与尉迟宝林一同去杏花楼,将咱们的银子取回来。” “多少银子啊?” 小鱼一边给林雨整理衣衫一边问。 林雨想了想,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后,回答说, “应该有三万多两吧!” “三万多啊,还可……” 小鱼的手忽然顿住了,她不敢相信的问。 “少爷又拿小鱼寻开心了,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 林雨刮了下对方的琼鼻 “傻丫头,我何时拿你寻开心过?让你去拿便拿,到时候别不好意思。让尉迟宝林跟着你,也能给你个照顾。” 小鱼低下头,不知道想什么,过一会儿竟抽泣起来。 “怎么了,咋还哭了呢?” 小鱼擦着眼角的泪水,回答说,“没事,小鱼只是高兴,假如老爷夫人能够看到今日的少爷,一定会很欣慰的。” “好了,傻妮子。我该走了,在家乖乖等我哦。” 林雨冷不丁的低头吻向小鱼的额头。 吓得后者忙缩脑袋,却没能逃掉。 小鱼只觉脑袋里突然嗡的一声,眼前刷白一片,等她回过神时,林雨已经不见了人影。 时空变幻,林鱼又站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立即找一个本子,开始罗列自己所需要买的东西。 唐朝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什么都落后,跟现在完全都不能比。 要是能拿现代的东西在那个地方卖,那可是独一份呢。 定价多少还不是他说了算。 打火机必须得有,那个地方点个火,都得用火石打半天才能打出个火星来。 还有卫生纸,这是必须,必须,必须得有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没有卫生纸上厕所怎么擦呀。 要让他用唐朝时期的厕筹(就是木片),那还不如杀了他好呢。 镜子暂时倒是不需要,之前他带过去的还有几面,这东西就是物以稀为贵。 还有牙刷牙膏,这些也得有,唐朝人都用手指蘸盐巴来刷牙,压根儿就刷不干净,最重要的是还有口气。 对了,还有本子和笔,用毛笔实在是太麻烦了,宣纸也挺贵的…… 林雨罗列了一大堆日常的生活用品,满满的写了一页纸。 “好了,就这么多了。” 林雨打算的是先把这些便宜的东西卖到唐朝。 让那个时代的人们慢慢的接受带有科技性的产品。 习惯了新奇的事物之后,他就可以把更高科技的产品带过去,也不会引起人太大的反感。 不然的话,别人肯定要把他当作妖怪来看待的。 林雨将身上衣服换掉,并把银子放起来之后,拿着手机银行卡就出门了。 与此同时,他不禁感慨在信息化时代就是方便的多。 出门旅游只需要带一部手机和一个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本就不用像唐朝那样,背着一大包沉甸甸的银子。 林雨直接到了百货批发市场。 每样的便利商品各批发一千份,那便利店老板看林雨就跟看财神一样,脸上挂满了笑容。 还说要免费给林雨送货物。 只是这么多东西,一时间还真没地方放。 林雨交了定金后,给老板留下手机号。 准备等找到安放的仓库之后,再让对方给送过去。 离开了批发市场,林雨百无聊赖的走在街上。 这一下子就花了他20多万,手里现在只剩下十几万了。 他不由得感慨,钱真虚,还没怎么花呢,就快没了。 由此,他不得不考虑如何在现实世界中赚钱。 原本还想着拿银子去找张成,可是这样大批的银子很容易引起人怀疑。 走着走着,林雨忽然被百货大楼的LED电子荧屏上的广告给吸引住了。 第二十七章,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电子荧屏上面播放着时装秀,不过这个并不是那种能露多少就露多少的维密秀。 而是满带着中国本土韵味的古风装束。 古朴典雅的汉服,华丽贵气的唐装,古色古香的明装,高雅清新的清旗袍…… 只可惜那些模特们把这些美丽的古装穿的不伦不类。 哪有人穿古装还走正规的猫步? 中国女子的血液里面都流淌着优雅的气质。 走起路来,应该是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衣带低垂,微风拂袖。 可这屏幕上的,竟是风风火火,衣袂飘扬,不知道的还以为穿梭在八级大风里呢。 光看衣服,虽然与古代的出入比较大,但也看得过去。 毕竟古代工艺经过历史的变迁,许多绝妙的手工技术都沉没在了历史长河中。 可是整体这么一看,简直辣眼睛啊。 模特们的脸上就跟糊了一层白灰似的,眼窝黑的都比得上国宝了,嘴巴就更别说了,红的,黑的,紫的,白的…… 林雨摇摇头,感叹现在的人把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都糟蹋的不像样了。 不过这个时装秀让他灵光一现。 这个时代只能模仿制作古装,手工艺都不行,更多的还都是使用机械制造。 千篇一律的风格,毫无感情的制作,别说专业人员了,就是一般人都能看得出来手工与机械制造的差别。 即使现在有手工制造,那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真正有本事的人每做一件衣服,那都是绝品。 被当做艺术品欣赏的,哪里会拿出来卖给别人穿? 除非是很有钱的人需要到一个十分隆重的场合。 比如说当年不是有个当红的女明星在走国际电影节红地毯的时候,穿的就是金龙旗袍。 她成为了那一次电影节的焦点中心。 后来爆出那一件旗袍的价格竟然高达一个亿。 而那个女明星也只是穿穿,脱下以后,衣服就被放到博物馆里珍藏起来了。 现在古风盛行,许多年轻人做梦都想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古装。 于是各服装厂家都盯上了古风服装这一块儿。 只可惜真正有技术的人很少,懂的人也少的可怜。 于是就有了市场上那些不伦不类的古风服装。 外表看起来还不错,实际上跟古装千差万别。 “那就先从服装市场开始入手吧。” 林雨寻思道。 别人弄不来古装,他能啊,而且保证是百分百唐代出品,童叟无欺。 于是他立即拨打屏幕上的联系电话,准备跟这个服装厂的负责人谈谈。 只要对方开的价格不错,他就能源源不断的输送。 到那时候来钱岂不是大把大把的? 可惜想像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电话里林雨刚说完自己的意图,对方直接一口回绝,并说有固定的取货渠道。 林雨觉得可能是自己没说清楚,就又打了一个电话,那人还是直接拒绝。 林雨好说歹说,对方才同意见面,地点就是百货大楼的会客室。 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有一个身高不过一米六,肚子高隆的矮胖子推开会客室的门。 那人甩着胳膊,仰着头,大摇大摆的走来。 那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样,看的林雨手心直痒,恨不得一拳打在那人的脸上。 “你好,我是……” “我不管你是谁,让你来就是为了给你说一件事,早点收起你那点破心思,你这种商业骗子我见的多了。” 矮胖子连坐都没有坐,就扯着一张谁都不服的脸,对林雨说。 林雨顿时哑然,原来是对方把自己给当成骗子了,那也难怪。 他解释说,“我想你误会了,我是真心想和贵公司合作的。” “来的人都是真心的,骗钱嘛,不花点心思怎么可能行?” 矮胖子直接把话堵死。 “我不知道是谁给你的勇气。穿着这身破衣服就来跟我流动资金上亿的公司来谈合作。你要骗钱,那也得有个做骗子的职业操守吧?” 林雨听得一阵发愣,看来对方咬定了他是骗钱的。 矮胖子口若悬河,“看看你穿的,啧啧,都是地摊货吧?一身下来还不够我一双鞋值钱。知不知道啥叫丢脸?你就这还敢进我公司?你以为我让你来是想跟你谈合作啊?想想吧,人家别的骗子好歹还租个写字楼,弄个空壳公司,整的像模像样的。就你这样不认真的态度,干啥都成不了气候……” 这下林雨实在受不了了,他高声说道, “死胖子,老子跟你说清楚,我今天是跟你好好谈合作的,我有正规的货物渠道。如果你今日错过了,以后后悔都来不及。” “哟,拼嗓门啊。被揭穿了,就发火?” 矮胖子挑起眉毛,得意的说 “都说明白了,你还不赶紧滚?我这是为你好,知道我们总公司是什么吗?说出来吓死你。华龙集团啊,不早点打听打听,这你也敢骗?就算给你钱,你也得有命花才行啊。” “华龙集团?” 林雨面色忽然阴冷,那是郑华家的产业。 最近一年的时间里,华龙集团的触手伸到了各个行业。 餐饮,服装,家具制造…… 无论是哪一个市场,一旦被华龙集团进军,市场内部就会被弄的混乱不堪。 许多原有企业都说华龙集团是企业中的败类,贪得无厌,啥都想吃一口 林雨冷笑道,“既然是华龙集团,那就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不过你们等着,我会让华龙集团从此在世上消失。而你,终是丧家之犬。”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大步朝门外走去。 矮胖子在后面摇晃着肥头大耳的脑袋,“啧啧,害怕了?想靠嘴巴找回场子?滚吧,回去好好练练再回来。” 两个人交谈失败五分钟后,郑华来到了百货大楼。 那个矮胖子屁颠屁颠的接待,跟在其身后,就像一条哈巴狗似的。 “最近这一次的服装展,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决定我们未来是否能够在沈城长远的立足,所以一定要保证万无一失。” 郑华翻阅着系统数据说道。 “郑少,您放心,我一定把事情办的妥妥的。” 矮胖子面带微笑的说道。 “嗯,那就好。最近公司有没有发生不好事情?” “没有,一切都很正常。” 矮胖子说完,突然又说道,“刚才有个骗子说他有唐装的供货渠道。我把他给骂一顿,刚走没多久。” 郑华只是嗯了一声,随口问道,“什么人啊,连我郑家也敢骗?” “他好像说,他叫林雨吧?” “林雨?”郑华抬起头,随后他又摇摇头,自言自语道。 “可能是同名同姓吧!” 林雨气愤的走出了百货大楼,他不但恨这个矮胖子,更恨的是自己竟然没有提前的查询清楚。 既然如此,那就跟华龙集团死磕到底。 林雨上网查了一下,在服装行业中能华龙集团对抗的公司。 很快他便查到了在沈城排行第二的服装企业——独月鸣。 独月明曾经是整个沈城最大的服装企业,占据了服装市场的60%。 可是在半年前,贪得无厌的华龙集团将目光瞄向了服装产业。 于是沈城的服装产业在华龙集团的全面进军并大肆破坏之下乱成一团。 许多的小型公司都被华龙集团给强制收购。 唯有独月鸣,还能够勉强的坚持。 只是从目前的数据来看,独月鸣恐怕也坚持不了几天,毕竟诺大一个公司只占有服装市场的2%到5%。 这样下去,该公司迟早就会破产。 林雨便立即选定了这一家。 华龙集团很强势? 你们有良好的进货渠道? 那就看看到底是谁的服装质量更好。 冒牌的拍马也永远比不上原版的。 上周日刚过二十五岁的兰莹坐在办公室里,她面容焦急,如坐针毡。 刚刚又有一通电话打过来,彻底的断绝了她唯一的希望。 这是最后一家服装供货厂商,也是从独月鸣创建开始就一直合作的。 可现在也拒绝继续合作下去。 她深知这是谁在后背后搞的鬼。 “郑华!” 她掰断手中的水笔,好像这就是郑华一般。 第二十八章,只有我能做到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独月鸣的进货渠道全部被郑华所截断,为的就是要逼迫兰莹就范。 兰莹又哪里不知道郑华的心思? 只是她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将母亲辛辛苦苦创办的公司给拱手相让。 她父亲早亡,与母亲两人相依为命。 母亲是一个女强人,不甘心安于现状,于是创办下了独月鸣。 经过十多年的拼搏,才将一个小商铺经营成为沈城曾经最大的服装企业。 原本母女两人生活幸福安康,可天有不测风云,华龙集团盯上了服装市场。 华龙集团想要占到领衔位置,那么首当其冲要对付的自然就是作为曾经服装产业龙头老大的独月鸣。 可就在两个公司激烈交战的紧要关头,兰莹的母亲突发脑溢血,现在正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 于是整个企业的重担就全部压在了兰莹的身上。 在这紧要关头她接任了独月鸣公司的董事长,希望能够力挽狂澜,让独月鸣在这一次危机中存活下去。 可眼前看来,这根本就不可能。 砰砰砰! 兰莹听到敲门声便无力的说道。 “请进!” 走进来的是一个头顶半秃的中年人。 “马叔,有什么事吗?” 兰莹一转笑颜,轻柔的问道。 这个中年人名叫马友,是在她母亲创办独月鸣之时就跟着干的老员工,可以说是元老级别的存在了。 马友尴尬的笑了笑,他将手中的一封信,恭敬的放在兰莹的桌子上。 兰莹忽然心生一种不好的预感。 在看到那信笺上的“辞职”两个字时, 兰莹的心咯噔一下,瞬间凉了下去。 “马叔,你这是什么意思?” 马友低着头,不敢看兰莹的眼睛。 “小莹啊,叔叔年纪大了,也该退休了,所以今天就想给你告个别。” “马叔,你能否再考虑一下?”兰莹站起身,用恳求的语气说。 “现在公司正在危机关头,您是这里的老员工啊,假如你要走的话,公司的其他员工该怎么想呢?很可能会人心涣散的。你就为公司着想一次,晚些时间再辞职吧,那时候我会给你一笔可观的退休金,你看可以吗?” 马友面带纠结之色,眼神飘忽,仿佛在刻意的躲避兰莹那恳切的目光。 沉默片刻之后,他才开口, “小莹,我真的是干不下去了。你也知道咱们公司现在被华龙集团排挤,其他以前合作的公司也都落井下石。好多员工都看不到我们未来的希望。就算再垂死挣扎下去,结果还是一样” 兰莹看着马友,心是彻底的凉了。 马友神情落寞的说道, “我跟着老董事长干了十多年了,经历过各种各样的风风雨雨,现在我真的是累了。所以今天才给小莹你提交辞职。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离开” 兰莹身子一软,噗通的坐在了椅子上。 她双眼无神,怔怔的看着马友。 一个50多岁的男人,在她面前竟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子般的垂着头。 她哪里不知道这原因在何处呢? 必然也是郑华暗中所为。 “我批准了。” 兰莹无力的说道,此刻想要挽留已经不可能了,倒不如大家都干脆一点。 马友深深的鞠了一躬,转身离去。 “砰砰砰!” 马友前脚刚走,又响起了敲门声。 “请进” “小莹,这是我的辞职信!” “刘姨,你怎么也……” “……” “好吧,我准许了。” 砰砰砰! “进!” “兰董事长,我想辞职” “好。” 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兰莹记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前来递交辞职信,她也不想去记。 此刻她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 一个25岁的女人,如何承担这般压力? 今天是她25年来,最煎熬的一天,也是最痛苦的一天。 她感觉整个天都要塌了,她捂着胸口,用力的呼吸着,好像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她的胸口,压的她喘不过气。 诺大的一个公司,现在满打满算,带上清洁工也只有不到20个人。 公司都到了这样的地步,还如何运作? 她恨不得现在就宣布破产,将这一个烂摊子甩的远远的。 可是她不能,不甘心,更害怕破产的噩耗若是传到自己母亲的耳朵里,必然会使其病情加重。 兰莹忽然想起郑华在两个多星期前跟她说过。 如果她愿意嫁给郑华,那么郑华就出手帮独月鸣渡过难关。 兰莹苦笑,难道她要以卖身的方式来拯救独月鸣吗? 要真是这样,那独月鸣岂不是也就划到了郑家的名下。 郑华给了她一个月的时间,现在只剩下一个多星期了。 兰莹右手颤抖着拿起手机。 她想要拨打郑华的电话,想要放弃,她实在忍受不下去了,也确实看不到未来的任何希望。 兰莹流着泪照着郑华名片上的电话按键。 每一个数字都像是一个锤子,狠狠的砸在她的心上 就在按完最后一个数字,准备播通时,桌子上的电话却响了。 兰莹暂先作罢,她拿起电话。 “什么事?” “董事长,有一个人在会客厅里等你。” 兰莹心想,莫非又是郑华来了? 她立即回答道 “让他走,就说我不在!” “可是他说他有一个古装生意想和您谈一谈,你看是不是……” 兰莹心想郑华难道已经无耻到这种地步了吗? 把她所有的进货渠道给切断了,又想办法把她的员工给驱散,现在竟然要来骗她的钱。 她怎么会不知道,如今整个沈城再也没有一家服装厂商愿意跟她合作。 兰莹刚想要拒绝,但转念一想,她又同意了。 万一这个人不是郑华派来的话,那她岂不是错过了一次机会? 即使这个人就是郑华派来的,那么也好探知对方的意思。 “让他现在就来我的办公室!” “好的,董事长。” 林雨被一个年纪差不多20岁的女秘书给带到在办公室里。 走进门,正看到已经整理好情绪的兰莹正坐在办公室前,忙碌的审阅着厚厚的一摞子文件。 “兰董,你好!我是林雨。” “啊,” 兰莹故作惊讶的抬起头,回应道 “你好!请坐,稍等一下,我马上就结束。” “嗯!” 林雨坐在会客的沙发上,并扫视了一下周围环境。 办公室里的庄横清秀典雅,看得出其主人必然是一个不喜奢华,生活简朴的人。 他的目光又落到了兰莹的身上。 发现这个女人由内而外的散发着成熟稳重的气质。 按照分类,这就是标标准准的御姐啊 兰莹赶忙着在文件上签几个名字后就将其合起来,优雅的站起身,走到林雨的对面坐下。 这时秘书也端来了两杯水,放在两人跟前。 林雨接过后,道一声“谢谢。” 单就这个细小的动作,就让兰莹对林雨生出了些好感。 “听说你要与我谈一笔生意?” “是的,我这里有一批上等的唐朝古装,想与贵公司合作出售。” 林雨说道,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兰莹,观察对方显露出的任何细微的表情。 兰莹脸上稍显失落,因为独月鸣公司主要销售在于现代时装方面。 至于古装,市场上还只属于小型领域。 而且众口难调,一般的古装很难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要求。 很少有正经的服装公司愿意做开路先锋。 所以现如今市场上的古装类型的衣服全部都是小型的代理厂商的小打小闹而已。 “林先生,你应该知道我们独月鸣并不涉及古装。而且现在也没有人愿意穿着古装逛街吧?” “兰董先别急着拒绝,我想作为曾经沈城服装企业的龙头老大,贵公司必然对该领域行情有深刻的了解。古装将是一个最大的市场,其需求量之大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我们不做便宜的服装,要做就做最精美的,能够被称为艺术品的古装!” 林雨这话让兰莹不禁发笑。 后者摇摇头说,“林先生说笑了,那等精美的制作工艺,肯定是出自手工,怎么可能成批的生产?就算世界最顶级的服装企业也做不到这一点。” “别人做不到,但是我能!” 第二十九章,六块钱的麻辣烫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兰莹只是扫了一眼照片,却被上面的内容吸引住了。 确切的说是被照片上的衣服给抓住了目光。 她满脸都是震惊之色,一把抓住了手机,放在眼前,仔细的观察。 她声音发抖,脸上浮出惊喜的神情。 “这,这莫非是出土于唐代初期,已经失传了的流云绣工?你怎么会有这一套衣服?” 林雨悠闲的答道,“这件衣服现在就在我家,兰董如果有意向合作的话,我可以把它拿来让你好好看看。” “林先生,您真是说笑了。这种衣服的制作工艺早就已经失传一千多年了,现在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哪里还有流云绣的制作工艺。想必这衣服是您家里族祖上传下来的古董吧?能保存的如此完好,实在是不容易了。” 兰莹将手机还给林雨,面带微笑的说。 “另外冒昧的问一下,不知道林先生愿不愿意把这件衣服转手给我,我会给您一个满意的价格。十万,您看可以吗?” 兰莹对这件唐装真的是心动了,那缠宗复杂工艺,精妙绝伦的绣工,从上到下无不显示着历史的古韵。 她想,如果能够得到这一件衣服,然后从中分析出失传了的流云绣的工艺步骤,那她真的可以在古装领域,卷起一股狂风巨浪。 林雨听后,却摇摇头。 兰莹以为对方嫌价钱太少,就又报出十五万。 奈何林雨还是无动于衷。 “林先生,您的这件衣服真是太完美了,比那些出土的文物更加的美丽。但是十五万已经是它的极限价格。这样吧,我给您十七万,这也是我所能承受的最高限度。如果你觉得还是不够,那我也只能为此感到遗憾了。” 这时林雨开口说,“看来兰董事还是不相信林某啊,我来这里是想与您合作,你却花如此多的钱买我这一件衣服。是不是觉得我之前的话都在拿你寻开心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兰莹急忙说道, “只是我实在不敢想象这么精美的衣物,能够做到量产。” “我说过,别人做不到的,我能!” 林雨这句话霸气无比,也着实将兰莹给镇住了。 过了好半天,后者才恢复过来,她再看林雨的眼神变得恭敬起来。 就连说话的语气也突然严肃, “假若林先生所言非虚,那么我愿意和林先生合作。只是我还需要看到真正的衣服。” “那就请兰董事稍等片刻,我一会儿就回来。” 林雨说着站起身来。 兰莹也跟着连忙起来 “林先生客气了,称我为小莹即可。” 她又说,“林先生准备去哪里取,如果远的话,我开车跟你一起过去。” 林雨一想,有人开车送倒也不错,索性就与兰莹一起到了自己的住处。 当兰莹拿到衣服的时候,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依旧被衣服的制作工艺给惊得失去常态。 她捂着久久无法平静的心,感觉这一切都像是做梦一般,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她都觉得是幸运男神看她可怜,因此专门照顾她。 在她最艰难的时候,把林雨带到她的面前,将她从绝望深渊之中救出来。 “林先生,您真能量产这种古装?” “那是当然!而且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再也没有别的人有这个本事。怎么样?要不要考虑合作的事?” “合作,当然合作。你有多少货物,我全要了。每件衣服我给你三万。” 兰莹生怕林雨反悔,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情。 只要对方保证每一件衣服都是纯手工制作,并且使用流云绣的工艺,那一件衣服最少也得五万起步。 至于买这衣服的人,肯定不是一般人了。 那都是艺术家,明星,考古学者…… 全部都是曝光率极高的存在,这样也顺便做了个免费广告。 可就在兰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时候,林雨却摇摇头。 吓得兰莹连忙道歉。 “林先生,之前我万万没想到您真能拿出这衣服。我在此真切的向您道歉,请您原谅。” 说着就要鞠躬。 林雨制止住对方, “小兰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兰莹满脸疑惑的问,“那您是……” “我希望你能够创办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古装品牌,服装价钱不能高,就卖轻奢装。一件成品衣服最高不能超过一万元。” “一万?” 兰莹不由得惊呼,她实在想不明白林雨为什么要把这种绝版的衣服买的如此便宜。 就以这衣服的稀有度来看,别说一万,就是十万一件,也绝对有人挤破了脑袋要来买。 一万元实在是太低了,根本配不上这衣服的价值。 林雨解释说,“无论什么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当这种衣服以后卖的多了,你觉得还有多少人愿意拿那么高的钱来买?即使有,人数也会骤减。” 兰莹听后,如梦惊醒,恍然大悟。 她不禁为自己刚才贪婪的模样而感到羞愧。 为了一时之利,就做出竭泽而渔的事情,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决策者该做的。 由此她更高看了林雨一眼,她很奇怪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住在这么简陋的廉租房里。 就连穿着打扮都是这么的低调。 兰莹不禁心中暗道:“真是个谜一样的男子啊。” 兰莹开着车,带着林雨一切又回到了公司。 此刻公司的人走了一多半,空荡荡的公司显的无比的落寞。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兰莹心中的阴翳全然消散,她都能看到幸运男神在向她招手。 两人到办公室里紧锣密鼓的筹划了接下来的一切的事务。 首先林雨要兰莹尽快举办一场古装秀,而且要和华龙集团的古装秀放在一天。 兰莹立即明白林雨这么做的深意,她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她确信靠着林雨提供的古装绝对能够让华龙集团的古装秀一败涂地。 此外就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将独月鸣古装品牌给申办下来。 这样的话,流云绣就是独月鸣的专利,若是有人敢盗版,那就是侵权,要吃官司的。 至于品牌的创始人自然就是林雨和兰莹。 最后谈起资金归属时林雨提出了要五五分红。 兰莹爽快的答应了,她已经把林雨当做是她的幸运星。 没有林雨,她现在还在为公司的去向焦头烂额呢,即使对方提出三七分也没问题。 不过林雨为了对付华龙集团,绝对不会让兰莹太难办。 毕竟还需要与对方一起打断华龙集团在服装行业的爪子。 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不得不说,兰莹真的是干董事长的料,无论是眼光还是办事能力都让林雨赞叹。 林雨说出一点想法,兰莹就能立刻做出执行方案,两人相互配合,仅仅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将一切都准备好了。 “结束了!” 兰莹点击保存,她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那紧致的正装箍在身体上,将她凹凸有致的身体暴露无遗。 这一伸展,肚脐都露了出来。 林雨不经意的看到了这一幕,顿时血气上涌,他赶忙将目光挪开。 兰莹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她连忙坐正身体,不觉间,脸颊竟然有些发热。 兰莹从小都被母亲教育,上学期间不能谈恋爱,所以听话的她连和男的说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一般的女孩到了高中时代就春心萌动,很容易陷落到男孩们猛烈的攻势中。 但兰莹却因为家境原因,竟然从高中到大学,最后上完研究生都没有与一个男生交往。 本来打算研究生毕业以后谈一场恋爱,可谁知遇上这样的事情。 于是谈恋爱的期望也随之破灭。 所以即使年过二十五的兰莹从某种方面来说,还是一个纯情女孩呢。 “那个……” 兰莹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便开口道, “现在已经快两点了,咱们去吃饭吧。” “啊?还真是!”林雨看了一眼手表,差十分钟两点。 原来两人不知不觉间竟然工作了两个多小时了。 “走吧,我知道有个店卖的麻辣烫可好吃了,每个月都要去吃上一次呢!” 兰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对林雨说, “保证只要吃一次你就会爱上它。” “麻辣烫?”林雨脑袋里突然浮现出这几个字,“十三次?” “六块钱的吗?” 第三十章,秀恩爱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对了,我一直奇怪你为什么要跟华龙集团对着干呢?” 兰莹吃了一口丸子后问道。 林雨略微想了一下后回应说。 “因为我看不惯华龙集团的所作所为,人啊,做事就得规规矩矩的,吃相太难看了,谁都厌恶。” 兰莹听后,就没有继续问下去,她心想,或许林雨和她的遭遇一样。 “那你的古装是从哪里进的呀?这可是现今绝无仅有的。” “这个就是属于商业机密了,很抱歉不能跟你说。不过有一点可以向你保证,那就是不管你要多少的货量,我都能给你拿出来。所以只用安心的做好销售就行了。” “这两天如果有人要求定制,你打算收取什么样的价钱?” 兰莹正是问到了点上,许多有钱的人,更喜欢定制的衣服,所以这一点必须考虑的到。 林雨心想,若是定制的话,那肯定要麻烦一些了,他心中衡量一下,回答说。 “要是有人想订做衣服,那就二十万一套,让他把所想要的花样找设计师给描绘下来,你只要把数据给我就行了。” 兰莹心想这价钱倒也合情合理,毕竟这种衣服属于奢侈品,某品牌的包包还十万八万的卖呢。 最后两人有说有笑的,谈了一些其他的与合作无关的事情。 “对了,”林雨话题一转 “你公司还有没有空闲的仓库?” 兰莹点点头,“有啊,因为现在处于销售旺季,所以许多的存货都已经卖光了,我正打算过段时间去提货呢。你要是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 她并没有将真实的情况说出来,为的是不想让对方心生疑虑。 林雨点点头,“如果可以的话,那当然是最好。我只需要大小一百平米的就可以了,多少钱我一会给你转账。” 兰莹刚要拒绝,不经意间透过窗户看到路对面的一家西餐厅门口停下一辆车。 本来她没有在意,但是车上下来的人却让她不由得捏紧了筷子。 只见郑华下了车后,昂首阔步走进西餐厅。 隐约的可以看到里面有个人招手示意。 “是他!” 兰莹突然之间心生怒火,她想过郑华会耍些手段,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如此的卑劣。 郑华坐在了临窗边,在他对面坐着的正是最早提出辞职的马友。 “你做的很不错,这是你的报酬,可以回去养老了。” 郑华将一张支票推到马友的跟前。 马友满脸笑意,他双手接过,谄媚的说道。 “郑少真是爽快,华龙集团有你做接班人,未来必定是蒸蒸日上。那小小独月鸣迟早要成为华龙集团产业。” 郑华面带一丝冷笑,他只是拿对方当做一条狗罢了。 而且还是一条不忠心的狗。 对于这种叛徒般,他发自内心的鄙视。 “拿着钱你可以走了。我不想多看你!” “是是是,我就不在这里碍郑少的眼了。” 马友提起包,赔笑着,快步离开。 不多时,沈红月走进西餐厅。 “你在看什么呢?” 林雨见兰莹没有回答,便询问道。 兰莹这才收回神,她略微失措的回答说,“没,没事只是想到了以后公司的运作。” “嗯,其实你不用那么劳累的,独月鸣一直都处于服装领域的前端,即使现在重点售卖古装,运作上也不会有多大差别。” 林雨劝慰说, 兰莹点点头,目光时而瞟向西餐厅的郑华。 “我吃完了,你吃饱了吗?” 林雨放下筷子问道。 兰莹优雅的用餐巾纸擦着嘴角,点点头说, “我也饱了。” “嗯,那走吧!” 林雨起身就要去付账,却被兰莹拉住。 “咱们之前就说好了,我来请客的,不许跟我抢!” 林雨耸耸肩,“好吧” 兰莹小跑到柜台前付账,而林雨则走出店外。 就在这个时候,郑华和沈红月也一起从西餐厅里走出来。 三个人隔路相望,目光交汇之时,郑华眼中满满的都是鄙夷。 林雨本来不想与其多做交涉,可奈何郑华竟然拉着沈红月的手走过马路,来到了他的面前。 “哟,这不是林富豪吗?出来吃饭呀?” 郑华一开口便是阴阳怪气。 沈红月没好气的看了一眼林雨,就把目光放到别处。 她心里恼恨,怎么又碰上了这个人,简直就是阴魂不散。 而且她更相信是林雨跟踪她,故意要制造偶遇,上一次是这样,这次又是这样。 林雨满不在乎的回答,“是啊,这不是懒得做饭嘛,就出来开开荤。” 郑华抬头看看麻辣烫的招牌,讽刺的说, “林富豪就是林富豪,做起事来都与众不同,吃个麻辣烫就当是开荤。那我改天也得来开开荤。” “郑少请便!” 林雨目光在沈红月身上扫了一下后,说 “有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在身边,那你不得天天开荤呀!” 他这话似有所指,郑华脸色立即变了。 郑华又想起那天晚上在五星级大酒店里面,林雨退给他的两千九百元,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沈红月听后也气得浑身颤抖 她觉得自己原本好心给林雨钱,让对方渡过难关,却没想到这人竟如此不知好歹,还狠狠羞辱了她一番。 害的她当天晚上被郑华打的遍体鳞伤。 一个劲儿问她第一次是不是给了林雨。 沈红月别提多委屈了,她当初跟林雨在一起的时候,连吻都没接过。 郑华就跟变态一样的逼问着她,她说出自己跟对方第一次的时候有落红为证。 不曾想郑华却来了一句,医院三百块钱就能做一个,你当我是傻子? 本来郑华差不多要把这事给放下了,今天林雨又给提了出来。 沈红月再忍不住自己内心的怒火, “林雨,你就是一个穷鬼的命,别不知好歹,这辈子也就只能吃麻辣烫。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别再纠缠着我了!” “纠缠你?” 林雨冷冷一笑, “你也配?” 郑华面色阴沉道, “够了!” 沈红月身体猛地一缩,后退了半步,她怯生生的站到了郑华的身后。 “林雨啊林雨,我真不知道是什么能让你这么自信。要钱没钱,要势没势,就连你女朋友现在都是我的,你拿什么跟我比?” “老公!” 忽然,林雨耳边传来熟悉而陌生的声音,他扭头一看,只见兰莹正笑嘻嘻的挽住他手臂。 郑华见此情形,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霎那间,他只觉胸中火气乱窜,就好像自己心爱的蛋糕被人咬了一口似的。 他确实想要将独月鸣给收入到的华龙集团的名下,但同样的也想将兰莹给娶回家。 因为无论是能力,长相还是名气,兰莹都远在沈红月之上。 可以说,郑华和沈红月在一起,完全就是为了报复林雨。 对于沈红月,郑华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要真说想在一起结婚的,他就只看中了兰莹。 可是现在看到兰莹和林雨竟然如此的亲密,他便怒不可遏,再加上那一声老公,简直要原地爆发。 林雨稍微一愣,便立即明白了兰莹的意思,他宠溺的揉揉后者的脑袋。 “吃饱了吗?” “吃饱了,还出了好多汗。不如我们去泡温泉吧?” “好啊,听老婆的。” “老公真好!” 兰莹撒娇的在林雨肩膀上蹭了蹭。 这一幕可把郑华气的肺都快要气炸了。 他强忍着怒火,讽刺道, “呵,没想到堂堂独月鸣的董事长,竟然还包起了小白脸呢。这要是让行内的人知道了,岂不笑掉大牙?” “郑华,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天天包情人啊。林雨是我的男朋友 正儿八经表白过的。” 兰莹又看了沈红月一眼,说道, “哎呀,才几天啊,又换了一个?郑少可要注意身体呦,别把身体累坏了,偌大一个华龙集团,可就没人继承喽。” “不用劳烦兰董事长操心。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让你的公司渡过难关吧。” 郑少又加重了语气说, “还有,上一次我说的话全部作废。你就算后悔也晚了。等着给你的公司收摊吧。” 林雨说,“郑少现在说这话言之过早,到底谁笑到最后,还未可知。而且……” 他走到郑华侧边,只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 说完,林雨撞开郑华,拉着兰莹的手离开,留下一对甜蜜的背影。 第三十一章,开店准备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郑华,”沈红月伸手拉住郑华的胳膊。 却被对方猛的甩开。 “滚开!你这贱女人!” 郑华目呲欲裂,他望着林雨和兰莹离去的方向,口中恶狠狠的说道。 “很好,一对狗男女。我会让你们为今天所做的事情付出沉痛的代价!” 他转身走向马路对面,沈红月在后面低声骂道, “林雨,我刨你家祖坟了!” …… 林雨和兰莹回到公司,两个人哈哈大笑。 兰莹对林雨竖起大拇指说。 “你演技可真厉害啊!可以去当演员了!” 林雨也同样赞叹道,“彼此彼此,奥斯卡欠你一个金奖!” “现在想到郑华那气急败坏的模样,就忍不住想笑。半年来,我第一次感到这么爽。” 兰莹强忍住想笑的感觉,又说,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郑华身边那个女的表情多精彩。我估计啊,俩人回头就该分手了。” 林雨瞬间面色平静,他摇摇头, “不会的,以那个女人的性格,绝对不愿意放手。” 兰莹看到林雨神色有些不对劲,便问道。 “你认识那个女人?” “是的,她是我的前女友” 兰莹惊讶的捂住小嘴,她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的话。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朋友。” “干嘛要跟我道歉啊” 林雨笑了笑说, “我都说了,只是前女友而已。更何况,我已经看清了那女人的本质。现在更多的是庆幸,不然的话谁知道会被她给整成什么样呢。” 兰莹看得出对方虽然看似洒脱,但心里依旧有些芥蒂。 男人女人都是一样,对于前任,总是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感。 “嗐,别想这事了,你这么优秀,未来肯定还会有很多女孩子追你呢。” “谁啊,你吗?” 林雨打趣道。 兰莹脸一红,立即板起了脸, “说什么呢你,刚才不过是逢场作戏,你还当真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刚才林雨问的时候,她的心竟然猛地一跳。 从未尝过爱情滋味的兰莹,压根就没有意识到,对方对她说这样的话,而她又没有反感,就说明她有接纳对方的可能。 不过想起双方年龄差别那么大,也就释然了,毕竟很少男人愿意娶个比自己大的女人。 “对了,你不说想要一个仓库吗?我带你去看看。” 兰莹又带着林雨到了堆放服装的地下仓库。 “这里共有十个仓库,你看看哪一个合适就给你腾出来。反正现在货物比较少,我们也用不了那么多。” “我只是放一些杂物而已,不需要太大的,一百平米就行了。”林雨说道。 “那就用那个十号仓库吧,这是最小的一个,差不多一百五。” 兰莹指向最后面的一个房间。 林雨走进去看了看,方形空仓,是十二乘十二,正好符合他的预料。 于是他索性将这里作为第二个时空穿越传送点,以后货物就放在这里了,传送着也方便。 林雨对兰莹说,“这个仓库租一个月要多少钱?” “说了这是提供给你的,不要钱。” 林雨也不矫情,便欣然领受。 两人随便聊了一会儿后,兰莹就去着手办古装秀的事务,而林雨则是给便利商场的老板打了电话,让其将货物送到独月鸣公司的十号仓库。 那位老板做事十分爽快,不一会儿就亲自开车把一小卡车的便利物品给带过来。 还带上了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前来帮忙卸货。 仓库中小山似的便利商品在林雨的眼中,那整就是一个小银山呢。 这银子是有银子了,可是想转换成现代的钱有些麻烦,于是他想到了张成。 林雨跟张成只见过两次面,曾经最多也就是听说过这人混过黑。 所以他并不相信这个人,不过要想换别的渠道的话,一时之间还真不好找。 于是林雨打算找张成探探口风。 他从口袋中翻出上次张成给的名片,并拨打过去。 那边很快接通了。 两人有的没的聊了一会儿后,林雨就进入正题,要求和对方见面。 张成自然表是示同意,但又说现在不在沈城,最快也要第二天才能回去。 于是两人就约定明天上午十点在何时来咖啡厅。 挂了电话,林雨心中忽然有些不安,他总觉得和这个张成走的太近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他又意识到光有钱还不行,钱再多,没有势力,只能任人宰割。 在唐朝还好,四皇子,尉迟宝林,秦怀玉,这些人还可以给他作为靠山。 但在现代,他连一个有权势的人都不认识,万一哪天被人惦记,没准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个念头在他的心中就此形成。 林雨锁好仓库门,出去打了个滴滴,到了全城最大的五金灯具商场。 既然要开店铺,没个招牌怎么能行? 作为一个现代人,难不成还要他LOW到用牌匾,挂灯笼? 开玩笑,用那玩意儿能显示出他店铺的特色吗? 走进五金灯具商场,五颜六色的灯光照的他眼都快睁不开了。 别说古代人,就是他这个现代人来这里也新奇的不得了。 平时家里的不是电棒就是电灯泡。 而这里则是各种富丽堂皇的欧式吊灯,超富有科技感的立体投光灯,古色古香的红檀木雕花大灯笼…… 一时之间,林雨竟然拿不定主意要买什么来装饰店面。 都太漂亮,太华丽了。 他感觉任何一种放在店铺里面都能吸引来大批的客流量。 最后在导购员的忽悠下,花了两万多元,买了一套彩色豪华尊贵版酒店灯具套餐。 然后又花了5000元专门定做了一个立体投影广告牌,名字就定为:万宝楼。 不过这光有灯没有电可不行,唐朝可没有发电厂。 于是林雨索性将一套的发电设备全部都买了下来,单单这一套发电机就花了他5万元。 林雨付钱的时候那叫一个肉疼,银行卡里的二十多万再次缩水。 后来转念一想,这都是为了未来赚更多的钱,也就释然了。 整,怎么豪华怎么整, 怎么派气怎么整, 他就是要将万宝楼造成全唐朝最大最豪华的商场。 当然,凡事都是从基层做起。 别看现在的万宝楼是一个小楼阁。 但林雨确信,经过他不断的发展,万宝楼一定会成为美国时代广场那样的最大的综合性购物中心。 到时候整个唐朝的生活用品全部都要从他这里进货。 那他就是当代的商业皇帝,执掌一国的商业市场。 不对,不只是一个国家,像周边的那些个东瀛,土火罗,新罗,高丽……都得求着买他的东西。 至于西方的拜占庭帝国和阿拉伯帝国,都得向大唐俯首称臣。 敢不听话? 呵呵哒,新世纪高科技枪炮坦克教你做人。 不过这些都是暂时想想罢了,林雨自认为还是个维护世界和平的好人。 只有在盛世才有商人的发展机会,他现在不过是个倒卖小玩意儿的小商贩罢了。 林雨租了一辆车,将东西全部拉回仓库,恰在回去时见到了兰莹。 兰莹对林雨这些东西很是惊奇。 询问其故,得到结果,却是:玩玩。 可哪有人闲着没事买发电机玩灯的啊。 兰莹没有多追问,将一下午的成果告诉了林雨。 独月鸣品牌专利申请已经被交上去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能下来。 至于时装秀的开展也预定到了下一星期的周六上午,地点就在百货大楼对面的剧院里。 对此林雨感到非常的满意,他没想到兰莹一个女人竟然办事如此利索。 不过兰莹还是有些担心的说, “古装秀的话,我们差不多需要30件,每一件走三场,一场大概二十秒的时间。如果一时之间拿不出来的话,20件也可以的,中间插播一些其他的节目,倒也不错。” 林雨摆摆手,“既然要秀,那就别整的太寒碜,我给你弄一百件,保证三天之内运到。而你要做的就是把声势给我弄到最大,要多夸张就有多夸张,反正咱们有的是实力。” 兰莹惊得张大了嘴巴, “一百件,你上哪弄去啊。一个人一件制作下来都得半个月吧?你有这么多的人手?” 兰莹忽然觉得林雨这莫名自信的样子好帅啊。 第三十二章,交谈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晚上,兰莹想和林雨一起去吃饭,却被林雨婉言相拒。 “早点休息,再见”兰莹将林雨送到他住的地方之后,就开车走了。 “再见!” 林雨望着消失在转弯处的车灯,暗暗的说道。 躺在出租房的床上,他感觉这些天发生的事都太过惊奇,如梦如幻。 似乎随时都会从梦中醒来一样。 穿越唐朝,和李世民,尉迟恭等人的儿子拜把子。 在现代又和沈城曾经最大的服装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这要是放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莫名其妙的得到了穿越唐朝的能力。 有时候他很害怕,害怕某一天能力消失,那他该何去何从? 如果在唐朝,无法穿越到现代,该怎么继续的生存下去? 假如正好在现代无法穿越到唐朝,那他又该如何面对现实? 林雨想了好多,他发现自己以前一无所有的时候,好像无事一身轻。 那时候,郑华无论对他如何羞辱他只会闷声忍受,就像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反正那时的他就当是破罐子破摔。 但是现在他有很多的牵绊,他开始害怕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来,需要为未来做更多的打算了!” 林雨自言自语的说。 既然要在这个世道上混,光有钱是不行的,一定要找一个有权有势的靠山,顺着这个靠山,慢慢的往上爬。 直到自己能够独当一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 林雨早就看透了这一点。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用利益将一些人和自己捆绑在一起。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夜半之时,窗外星星点点。 林雨透过窗子望着斑斓的星空,渐渐的进入了睡梦之中。 第二天一早,林雨将唐朝穿的衣服和一百两银子拿到了独月鸣的十号仓库,并将蟠龙佩放入裤子口袋。 然后打车去了与张成约定好的何时来咖啡厅。 他到达的时间是9:30,可没想到张成已经坐在咖啡厅里等待。 “嗨,张老板!” 林雨上前打了个招呼,坐在张成的对面。 后者面带微笑的说, “在外面就别喊老板了,听着跟暴发户似的,我比你大不了多少,就叫成哥好了。” “是,成哥!” 张成见林雨如此上道,感到十分的满意。 “想喝点什么?我请客!” “一杯星巴克。” 林雨说道, 其实他只知道星巴克这一种咖啡。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看同学们在空间里发星巴克咖啡的照片,好像喝一杯咖啡就提升了生活档次一样。 “昨天你说有要事跟我相商,是什么事啊,搞的这么神神秘秘的?”张成问。 林雨本来想要拐弯抹角一番,可没想到对方竟是如此的直接。 既然这样他就没有必要再多做迂回,于是就开门见山的说。 “是这样的,我想问一下,上次给成哥送的那批,质量如何?” 林雨没有直接把银子说出来,而且谈话的时候也是很小心的避开了关键字眼。 因为这些东西是属于比较敏感的,所以他不得不谨慎一些。 虽然话说的不是那么清楚,但是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张成点点头,“很不错,如果还有的话,可要再联系我呀。” “说实话,我这里还有一点存货。不知道成哥能吃下多少?” 林雨眼睛盯着张成的脸,保证对方做出任何细微的表情动作时,他都能够捕捉到。 因为面部表情是人心理情况的第一反应。 如果张成有意继续合作下去,林雨当然是很愿意的。 假如对方存着别的心思,林雨就必须想其他办法,并且要与张成进行周旋,那样的结果是他最不想看到的。 张成眼中闪过一缕精芒,林雨的话与他预料中的一样。 一般这种具有时代特征的银子,只要出现一次,那数量绝对不在少数。 要说林雨只有那区区千八百两,他压根就不相信。 张成面色如常,说道:“不管林兄弟有多少,我这里都能吃得下。” 林雨回应说,“成哥能吃下多少,我这里就有多少。” “哈哈,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有魄力,我这一代都老了。” “成哥正如日中天,怎么能说老了呢,以后我还要多多仰仗您呢!” 林雨同样笑着说。 然后他面色稍显平静,低声的问道。 “冒昧的问一句,成哥难道就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这时,服务员将咖啡端了过来。 林雨接的时候,忽然服务员手一抖,咖啡倒在他的裤子上。 “啊,对不起,对不起!” 女服务员吓得花容失色,连忙用纸巾给林雨擦裤子。 林雨站起身抖了抖被咖啡弄湿的那一块,好在没有被烫伤。 只是不经意间,露出了口袋里的蟠龙佩。 而他又有意无意的将佩拿在右手中,等服务员将他裤子擦干之后,这才将蟠龙佩放入口袋中。 这一幕被张成看在眼里,他激动的差一点站起身来。 之前在五星级酒店的时候,他只看了玉佩的吊绳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现在看到蟠龙佩的真面目,更是让他为之震撼。 张成作为一名古董商,对于历史也是有所钻研。 蟠龙佩这种东西在历史上出现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而且全部都是皇家之物。 假如这个蟠龙佩是真的,那必然是无价之宝。 可是他实在想不出,这么一件宝贝,竟然会被林雨,随时带在身上,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林雨没有责怪女服务员,整理好衣服之后,他又坐了下来。 “成哥?看什么呢?” “啊,没事。” “刚才我……” “林兄弟放心,下家不问上家道,这是行内的规矩。” 张成的回答让林雨稍稍的放下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林雨和张成有的没的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其中还有林雨和郑华的间隙。 期间,张成多次的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没有请问蟠龙佩,而这也让林雨有些疑惑。 难道张成不识货?不对呀,他是古董商哎,就算不知道蟠龙佩的来历,也应该能看得出,这玉价值不菲才对。 林雨刚才也是有意的让对方看到蟠龙佩。 即使没有这个女服务员的失误,他也会故作无意的让对方看到。 张成是商人,那就应该让他看到有价值的东西。 那时,对方肯定想要拿下这东西,两人就会相互周旋,相互利用。 只有这样,林雨才能保证对方一直跟他合作下去。 只是这样的行为,如同与虎谋皮。但正所谓危险与利益同在,既然想要发财,那就得走走险路。 两人聊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林雨才借故离开,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一部分银子带到现代,然后卖给张成,这是他最快的来钱渠道。 当然,只要未来独月鸣公司完全起来以后,他就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冒险了。 林雨走后十五分钟,张成依然坐在原位,他品着咖啡,好像在自言自语的说话。 “认识吗?” 接着,在他后面的那个桌子上,与他背对背,穿着黑色布衣的老人开口说。 “不认识,身上也没有阴气,不是抓土的。(倒卖墓里的陪葬品的人)” “会不会是外眼(其他地区盗墓贼)的小手(替盗墓贼露面卖盗墓品的人)?” “不可能,凡是道上的,都知道规矩。来到新地方,必须拜堂。这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 两个人说话都没有扭头,就好像都在自言自语。 老人问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这人绝对有问题 。” 张成喝一口咖啡,让那浓郁的苦涩在口中溢散开来,他自信满满的说 “送钱的,接。送命的,也接。” 老人回答说,“现在你是堂主,你看着办吧。不过我还是劝你多留个心思,上面最近又开始严查了。” 第三十三章,专业导购员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三弟,这是……” “此乃圣上在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时候,赐予我长孙家的金牌,虽然没有特别的作用,但若有不长眼的敢来寻隙滋事,出示此物,他必不敢妄行。” 林雨忙做推脱的样子,“三弟,这万万使不得,圣上自己的东西怎能随便送人。要是皇上知道了,岂不怪罪与你?” “大哥请放心,皇上,宽宏圣明,绝对不会以此事而降罪于我。” “那我就暂且收下,若是你有需要,尽管拿去便可。” 林雨将这沉甸甸的金牌揣入怀中,心里美滋滋的。 这可是金子呀,虽然纯净度不高,但放在现代也能值不少钱呢,怎么也不比白银贵的多? 林雨左右张望,问道,“你见过二弟了吗?” “圣上召见二哥,所以他今夜不能前来,想必明天,他会立即赶来的。” “如此也好,三弟到处看看吧,我这些东西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实用性还是很高的。喜欢什么就尽管拿,今天你们三个免单。” 长孙冲嘿嘿一笑,“那小弟就却之不恭了。” “哎,掌柜的!”一个富家公子的模样的人喊道, “这可是传说中的日月宝镜?” “没错,正是日月宝镜。”林雨答道 此话一出,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这边。 人群里立即有人嚷嚷道, “日月宝镜?莫非就是怡春院老鸨子整天手里拿的那面?” “她不是说天地之间只有那一面吗?” “天哪,果然如传言中所说那般,竟如此明亮。” “……” 林雨并没有把所有镜子都摆出来,而是只摆出了三面。 这叫做饥饿营销,在求大于供的情况下,才能够将物品的价格提到最高。 一听说有日月宝镜售卖,那些富家子弟们一个个挤破了脑袋也非要买一面。 后来才知道,原来怡春院的头牌香香发话说。 若谁能够送她一面,她便作陪一日。 这曾经可是花多少钱都不一定能够买来的。 那些富家子弟们,当时几乎把整个长安城卖镜子的店铺都翻个遍,结果连个日月宝镜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后来有人想要买老鸨的那一面送与香香姑娘。 结果这老娘们竟然狮子大开口,张口就要十万两银子,少一个子儿都不卖。 这不明摆着要把价钱给敲死吗,哪里会有二傻子愿意花十万两银子去换一个青楼艺妓的一天呢? 正在在这些人感到绝望的时候,林雨的万宝楼正好开业。 三面镜子明码标价,一面一千两。 这可比十万两少的多了。 于是一干人等争的头破血流,非要买下这三面镜子。 几十个人你推我攘,差点把柜台给撞倒了,林雨见状急忙大喊。 “都给我停下来!再敢吵嚷,我一个都不卖!” 这一喊果然有用,那些富家子弟们赶忙停下来,所有的目光落在了林雨的身上。 每个人都急切的想要买镜子,可人多物少,如何分配都是个大问题。 林雨说道,“诸位请听我一言,此镜并非日月宝镜。” 众人一听,又炸开了锅。 “啊,不是日月宝镜?” “怎么可能?” “我见过日月宝镜,就是这个模样啊” 林雨继续说道,“日月宝镜在天地间确实只有一面。但是既有日月必有星,这三面乃是日月星宝镜。” “日月星?” “莫非比日月宝镜还要厉害?” 林雨又说,“那是当然了,不过这三面镜子,实为一体,密不可分,所以要买的话必须要成套买。一面一千,一共三千。如果诸位都想买的话,那就价高者得。” “我出四千。” 立即有人举手喊到。 “我五千!” 接着又有人喊。 本来林雨想着如果走拍卖的话,肯定会有很多人报价,可是没想到只报到了五千就戛然止息。 这时他才想起,这些人虽然是富家子弟,但是五千两银子不是少数目。 让他们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肯定肉痛的不得了。 林雨可不想只卖五千,于是就说, “这位公子报价五千,三面镜子就要归公子所有了。其实若是平时用的话,只要一面就足够了,可奈何这日月星宝镜是成套的,不能给诸位分开,真是遗憾呀。” 此话一出,顿时有人低声商量,然后就有人立刻报出六千的价格。 这些富家子弟们联合报价三个人合伙抢三面镜子。 “六千,还有没有更高的?六千一次,六千……” “七千!” “八千!” “……” 最后一直报到一万二,这才停下。 林雨此刻心里都美开花了,这次让这些富家子弟们还真是人傻钱多,花一万二就买三面镜子,这要放在现代,那就活脱脱的二傻子呀。 “一万二,一次,还有没有更高的?” “一万二,两次!” “一万二,三次!恭喜这位公子,买下日月星宝镜三面。” 林雨将一万二银票拿到手的时候,手都有些抖, “这可是一万二呀,” “两千两银子都能换六十万现代的钱,一万二就能换三百六十万。真是发财了。” “不对,才三百六十万而已,我有这穿越的能力,别说三百六十万,就算三百六十亿又能算啥?” 林雨趁着大家注意力都在他身上的时候,又拿出了打火机, “诸位请看,这是由海外火山上的火石所制成的点火的用具,名为打火机。这比我们所用的火石和火折子要方便的多。你们看啊,” 林雨一按,火苗立即窜出来,然后用一张纸往上面一放,立即点燃。 众人对此赞不绝口。 林雨又说,“而且这打火机防水防潮,即使是在雨天,也照样能够打得着,可用度达到一千次。简直就是居家外出,旅行游玩的必备神器。” 这时,有人喊出了众人心中的想法。 “如此神奇的宝贝,得多少银子啊” 林雨喊道,“不要九千八,也不要九九八,只要九十八,点火神器带回家。心动了吗,想买了吗?那就快点行动吧。” “并且今日为了庆祝万宝楼开业,凡是在这里购买东西的顾客都可以免费领一个打火神器。” “也就是说只需要九十八两银子,就可以得到两个打火神器。” “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来买吧!只有前一百名才享有福利哦!” 众人一听,赶紧拿出银票,可是银票最低的都是一千两。 有人想直接买十个,然而却被林雨拒绝。 “物品有限,每人只限买一个。” 然后一群人商议了一遍后,由一人出价,买十个,然后分发下去。 林雨这算是让利于民,实际上他自己早就赚得盆满钵满了,给这些人一点甜头,促进消费观念,这也是一种营销手段。 “来,大家再看这个。” 林雨又拿起一卷纸。 “这是海外的卫生纸,有人问这么软的纸能写字吗?我跟你说,这纸可不是用来写字的。” 有人问,“不能写字,难道拿来擦屁股吗?” “哎,这位公子说的可真对,它就是这个用处。” 林雨说, “我知道这个时候大家肯定有人要说了,用纸来做那种事情岂不是暴殄天物?嘿,这你们就不懂了吧,这叫享受,这叫奢侈。” “其实这纸是带在身上当做手帕来用的。擦擦手,擦擦嘴什么的,用完就可以扔了,一次性,特别方便。” “但是你们想啊,要是不长眼的在你面前显摆阔气。然后你就可以把这纸拿出来对他说,看见没?万宝楼的精品特制卫生纸,我都拿来擦屁股的。你在我面前显摆个屁呀!” “如此装逼摆阔的神器,低调奢华有内涵,你值得拥有!” 被林雨这么一说这些富家子弟们又心动了。 然后争相购买,一卷纸十两银子,顷刻间就卖出了一百多卷。 林雨趁热打铁,又推销出了牙刷牙膏, “你还在为自己满口黄牙而自卑吗?你想拥有清新口气吗?想让你的爱人沉浸在你的气息之中吗?用它,立刻让你自信的笑起来!” 后来在长安城中,有钱人的标志就是: 手里拿着打火机,腰上挂着卫生纸。 没有这些,你就别装是有钱人,很容易遭人鄙视的。 第三十四章,装修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回独月鸣公司的路上,林雨正好路过一个4s专卖店。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上大学期间,随波逐流的考了一张驾照。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着以后买辆车想去哪里,快捷方便。 可是真正到了大学毕业以后才明白现实的残酷性。 别说是买车了,就连正常的温饱也只是刚刚的顾得上。 林雨查一下银行卡上差不多还有十二三万,这点钱买不上好车,但是一般的车倒是绰绰有余了。 他刚走到4s店门口,忽然想到一件事。 一辆suv的重量大约在两吨左右,而且他这一次带的银子只有一百两。 每次传送,一百斤需要消耗一两银子,他顶多也就带一万斤的货物,一辆车是远远带不走的。 “哎算了,先不整这个。反正暂时也不急着要,等以后赚到钱了,就买一辆好的。” 于是,他便转身离开,而在这不经意之间,又看到4s店旁边的越野摩托车专卖店。 “按照唐朝的路况,骑摩托车更好一点。既帅又拉风” 林雨拐个弯便进了越野摩托车专卖店。 20分钟后,林雨满脸喜悦的走了出来。 他选中了一款藏獒牌的摩托,炫酷的外形,流线型车身,黑色更彰显出男人的霸道。 不过因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所以他没有直接骑车回去。 好在厂家免费配送,不一会儿便将他和摩托一同送到了10号仓库。 一辆越野摩托花了3万多元,对于这点钱,林雨早已无感,几十万都出手了,难道还差这三四万? 林雨从仓库的内部将其反锁,换上了唐朝时穿的衣服。 景物变幻,林雨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瞬间便传到林家别院的后院里。 “终于可以大干一场了!” “小鱼,本少爷回来了。” “少爷!” 来的人并不是小鱼儿,是小兰。 小兰看到林雨旁边那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东西后,愣了一下,问道。 “少爷,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啊?” “这些都是我从海外带过来的高科技产品。咱们的万宝楼要开张了,过段时间你和小鱼还有小玉三人就有的忙活喽。” 林雨说, “哎,对了,小鱼呢?” “小鱼她……” 小兰面带惊慌之色,她吞吞吐吐的说, “小鱼她今天有点不舒服,在房里休息……” “不舒服?” 林雨的心一咯噔,连忙问道。 “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又有人找上门来了?” 小兰掰着手指,面色尴尬。 “哎,你倒是赶紧说呀,要急死我吗?算了,我自己去看。” 林雨立即朝小鱼的房间跑去。 小兰则是紧随其后。 “小鱼,小鱼,你怎么样了?” 推开门,林雨慌忙的奔到了床边。 只见小玉蹲在小鱼的床边,正在洗毛巾。 盆里的水泛着红色。 小鱼面色苍白,痛苦的睁开眼睛, “少爷,你回来了!” 说着,她就要坐起身,却被林雨按住。 “别动!” 林雨这才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来大姨妈呀,我当还是什么事情了?吓我一跳。 “是不是感觉肚子很痛?” 小鱼无力的点点头, “少爷不用担心,小鱼没事,过两天就好了。” “那这两天咋办?”林雨反问,“我还有很多事需要你帮忙呢。” “那小鱼……应该可以做的。” 小鱼强忍着痛苦说。 看到她这副模样,林雨的心都在滴血。 他立即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拿来了一个自热盒和一袋卫生巾,还有一袋小袋装的红糖。 然后林雨就在三人疑惑的目光中,用自热盒烧了一碗开水,然后将红糖倒进去。 “来,先喝点红糖水。你现在痛经,得注意这两天不要碰凉水,不要吃辣的东西” 林雨温柔的将红糖水端到小鱼的跟前。 受宠若惊的小鱼赶忙说使不得。 但林雨的强势,又怎是她能拒绝的? 等小鱼喝完红糖水之后,林雨又将小兰给叫了出去,并将卫生巾的使用方法教给了对方。 小兰听完,面红耳赤的问,“少爷,这真有用吗?” “那还用说,这是海外的高科技产品,你让她用一下就知道了。” 小兰半信半疑的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她惊喜的跑了出来。 “少爷,果然有用,这东西太神奇了。小鱼说,她肚子已经不那么疼了,没想到少爷还是个神医呢。” 林雨哈哈一笑,“治一个痛经就算神医了?那神医可就太便宜了吧。” 小兰摇摇头说,“少爷就别谦虚了,就算城东最好的郎中,也很难治得了我们女人这些病,更别说药到病除。在杏花楼里的很多姐妹,每个月那几天都痛的死去活来的,吃了多少药都不见好。” 小兰的话提醒了林雨。 这倒是一个好活头呀!开个店铺,专卖女性用品,那生意岂能不火爆? 林雨心想,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把万宝楼给开起来。 “对了,这两天长孙冲有没有来过?” “长孙公子于昨日来过一次,见少爷不在,就走了,只留话说,店铺已经收拾好了,少爷随时都可以用。” 林雨听了小兰的回答,心中暗道。 “没想到长孙冲这小子的速度挺快呢。既然这样,那今天万宝楼就开张。” 林雨让周达找了十多个伙工,把那一些东西全部装上车给拉到店铺。 原本卖米的店铺此刻已经完全搬空,而且还被从头到脚的清扫了一遍。 望着干净整洁的店面,林雨满意的点点头。 “这里将是我林家商业帝国划时代性的第一步!” 其实店铺里面已经不需要再多作装横。 这对于古代来说,算是中高档的店铺了,前台,柜台,客桌椅,应有尽有。 林雨只用将需要售卖的东西放在柜台上就行了。 不过林雨可不打算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开张。 既然是万宝楼,那得显出宝气呀,没点宝哪敢称万宝楼? 于是林雨一下午都指挥着那些苦力们给一楼店铺装彩色豪华尊贵版酒店灯。 “那边,那边放高一点,对对,好,就在那里,把钉子给钉上” “哎哎,你轻点儿,这玩意一碰就碎。” “让那边把音响给我装上。” “音响是啥?好吧,就是那个大黑疙瘩,到了门口就行。” “……” 周达和程勇跟赵义看得眼花缭乱,当然也忙得不可开交。 不过他们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些东西好看是好看,但有点不大实用。 光是一个叫大灯的东西都有二十几斤重,挂在房梁上,顶多也就是个装饰,谁闲着没事儿抬头看这玩意儿。 还有那放在门口的两个黑色的大疙瘩,难道是定用来风水的?还不如放两座石狮子好看。 最让他们不理解的就是林雨让几人把一个两三百斤重的大铁疙瘩搬到后院,还往里面倒了许多油。 这是某种开业习俗吗? 林雨懒得跟他们一个一个的解释,只是说到了晚上就知道了。 20多个人一直忙活了一下午,到了晚饭的时候,这才将所有的东西全部给安放到位。 “好了,大功告成,” 林雨站到门外的街道上,看着自己一手创造的万宝楼,心里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诸位们辛苦了,今天不用走,我请大家吃饭!” “好!” 十多个伙工齐声欢呼,他们平时遇到主顾,除了扣钱还是扣钱,更别说请客吃饭了。 最后林雨阔气的在杏花楼大摆三桌。 留干活的人在那里吃饭,他和周达等人则是回到了万宝楼。 “现在时间是五点多,刚到酉时。” 林雨对周达程勇赵义三人说,“你们三个现在分别找尉迟宝林,秦怀玉,长孙冲,能通知李泰最好,让他们把能认识的富二代官二代全都给我叫过来。咱们万宝楼马上开业,就定在戌时。来的人越多越好!” “啊?”周达一脸茫然得问 “林兄没说笑吧?除了花楼,哪有店铺是晚上开业呀?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见,咋做买卖?” “这你就别管了,” “山人自有妙计!” 第三十五章,给我嗨起来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回头赶紧将柴油发动机打开试了一下,确定没有任何的问题后,就把总电线给连接上去。 好在他在灯具五金店的时候就让商家把所有的电线插座给整理好,而他只需要插上插座就行。 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他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东西,想了许久才发觉开业都要放鞭炮的。 现代的城里面全面实行禁鞭炮政策,可是唐朝不禁止啊! “你去买两挂鞭!” 林雨拿出一两银子递给御林军,然而御林军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买鞭炮呀,明白吗?” 御林军回答道,“林少所言何物?属下实在不知。” 林雨一拍脑袋,“哎哟喂,我怎么把这条给忘了,火药是在宋朝发明出来的。算了,我还是亲自去买吧。” 于是林雨又跑回林家别院,穿越到现代买了两挂万响鞭,六台轰天雷,十二支超大型礼花炮。 在回去路上路过药店,他顺手买了一盒月经宝颗粒。 “少爷,您回来了。” 小鱼此刻已经可以下床了,在看林雨时,眼中尽是浓浓的感激之情。 林雨将月经宝颗粒塞到小鱼手里, “把这里面的塑料袋撕开,用热水冲服,一天三次,一次一袋,你很快就会好的。” 小鱼泪眼婆娑,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少爷,谢谢你这么关心小鱼。今天你说需要小鱼做什么?小鱼这就去做。” 林雨宠溺的揉着对方的小脑袋说。 “瞧你傻的,我给你说着玩呢,好好养身体。咱们林家的店铺要开张了,我现在去准备一下。” “少爷慢走。” 林雨抱着两台轰天雷刚一跑出门口,突然停下脚步。 “哎呦喂,我这脑子有坑啊,明明有摩托车不骑,还偏偏要跑。” 于是他回到后院,将鞭炮全部挂在摩托车上面,开着就走。 此刻已经快七点,天色已黑。 夜晚的长安城比白天寂静了许多,路上行人也是稀稀拉拉。 林雨骑着摩托,穿梭在街道上,刺眼的车灯,低沉浑厚的轰鸣声,把那些夜行之人吓得大呼小叫,屁滚尿流。 顿时大街上乱作一团。 “救命啊,妖怪来了” “啊,别吃我!” “我还不想死,求求你放过我吧!” “……” 林雨骑着车,在街道上横冲直撞,凡是见到他的行人都远远的躲到一边,瑟瑟发抖的看着摩托车那红色尾灯逐渐远去。 然后第二天就有传言说,长安城内出现了一头超级恐怖的鬼怪。 那鬼怪叫声震如虎啸,长着一只西瓜大的眼睛,还能射出白光,有好几个人都被鬼怪给吞吃了。 从此一段时间里,一些胆小的人都不敢再出门走夜路,生怕遇见那个吃人的鬼怪。 林雨很快便来到了店铺,此刻还没有人来,他将摩托车放到了后院,把鞭炮全部都搬到大门口。 然后在两个御林军的帮助下,把两挂万响鞭分别用长木棍挂在店铺的两边。 林雨又将震天雷,超级礼花炮给摆放好,然后坐在黑漆漆的店铺里,等待尉迟宝林等人的到来。 过了一个小时,八点的时候,尉迟宝林最先到来。 他带了七八个穿着华丽,举止文雅的年轻人到了店铺门口。 店铺还没开业,客人是不能进去的,这是不用说的规矩。 “大哥,你在里面吗?” “五弟,终于把你给盼来了。” 林雨小跑出来,一把抱住了尉迟宝林说道。 尉迟宝林问,“大哥,你这是干什么呀?就是花楼开张也是在白天,你这是不是有点着急了?” “嗐,五弟有所不知,我保证今天万宝楼开业,绝对能够轰动全城。” “那小弟我就拭目以待了!” 两人谈话之时,忽有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这么一个小店也敢请我们来,连个蜡烛也不点,难不成是黑店?” 林雨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小白脸儿站在人群之中,要是把头发散下来,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 尉迟宝林赶忙圆场,“大哥,我来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他一一介绍,林雨对每一个都面带笑容,大家也是客客气气的,毕竟第一次见面嘛,当作是给尉迟宝林一个面子。 可唯独到了那个小白脸的时候,小白脸把脸一撇,摆出一副高傲的神情。 林雨这下火了,他暗暗的记下,等一会儿,非要让他出个丑不可。 20多分钟后,长孙冲与秦怀玉也都带着一群人到来。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三人的朋友自然也都是高官子弟。 长孙冲恭手道,“大哥,我方才听闻,你今夜就要开张,这才连忙赶来。只是不知为何,大哥如此的急切?” 林雨说道,“不是我急切,而是有好东西想和大家一同分享。” 秦怀玉问道,“莫非大哥又有好酒相赠?那我等今夜又可以大饱口福了。” “哈哈,你呀。” 林雨笑道,“今夜虽无美酒,但有比美酒更好的东西,你们可要睁大眼睛看哦。” 然后他站到正门口,大声说道,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兄弟们,大家晚上好。在这个星光璀璨的日子里,有幸邀请各位前来参加万宝楼开业大典。在此,我谨向诸位献上真挚的感谢……” 林雨早就准备好了开业致辞,然而他声情并茂的刚说了几句,正要走向高潮之时,下面围观的人就开始吵吵嚷嚷的纷乱起来。 “这开的什么破店啊?还万宝楼?” “连个蜡烛都舍不得点,能有啥宝?” “我咋记着前两天这里还是米行呢?” “还宝楼?穷的连牌匾都没有。” “……” 路上的行人都围在门口指指点点的说。 林雨被这一弄也没心情做演讲,就直接喊了一声。 “我宣布万宝楼现在开业!音乐起!”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一名御林军早就被林雨安排负责开音响,只要林雨一下令,御林军立即按下开关即可。 音乐刚一响起,围观的人全都被吓一大跳,立刻往后退了好几步。 然而在听了一会儿之后…… “这什么歌?听起来竟让人热血沸腾” “为什么我听了,有种想跳起来的感觉呢” “此女的歌声实在是天籁之音。” “恐怕快活林的凝月姑娘唱不出这如此动人的歌曲” …… 那些官二代们纷纷侧目,神往的赞叹道。 众人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顺应着节奏,微微晃动身体。 事实证明,音乐没有国界,没有时间的界限,无论在哪个时代里,音乐都是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最好载体。 林雨也不由自主的跳动,他拿起话筒,大喊道 “歌声好听吗?” “好听!” 众人齐声应和,这实在是发自内心。 “想不想继续听?” “想!” “那就给我嗨起来,一起摇摆!”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人们高举双手,就跟迪厅里蹦迪的人一样,也不管会不会,反正就是个蹦跶 “我们要唱就要唱得最痛快……” 在众人跳到情迷其中之时,林雨又喊一声,“亮灯!” “嗡!” “万宝楼”三个立体投影出的幽蓝大字顿时出现在众人头顶上方。 这三个字又时而转动方向,变换颜色与形态,五彩缤纷的炫光引来众人高声惊呼。 林雨再次高喊,“给我嗨起来!” 这下把众人的情绪推向了高潮。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人们简直就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一个个鬼哭狼嚎的,不管唱的着不着调,反正就是一个吼。 渐渐的,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路上的行人凡是路过的都停下脚步。 一些还在家里的人都被邻舍给叫了出来。 然后长安城东白虎大门的后面就出现了这样一幕。 这简直就是古代版的群魔乱舞。 第三十六章,开业大典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一直跳了二十多分钟,人也越聚越多,林雨自己都跳的腰疼,他赶忙叫停,然而人们还意犹未尽的跳了好大一会儿才消停下来。 “诸位,为了庆祝万宝楼开业,今日凡在本店购物的,一律八折优惠,买的越多,优惠越多。” “好!”众人齐呼。 接着林雨拿出一个打火机走到小白脸面前。 后者见他过来,不爱搭理的别过头。 “这位兄弟,帮个忙如何?”林雨嘻嘻的笑着说。 小白脸摆出一副冷漠高傲的神情,“要我帮什么?” “你按下这里,它会冒火,试一试。” 小白脸将信将疑的接过打火机,疑问道,“真有如此神奇?” 他用力一按, 噗! 火苗立即在打火机上方出现。 “哇,” 小白脸吓了一跳,他拍着胸口说道, “好神奇?这是何物?” 林雨介绍说,“这叫打火机,乃是海外火山石所制,极其稀有,只要你帮我这个忙,我就把它送给你。” “真的吗?” 小白脸如获至宝,继而又一转高傲的表情,收起打火机说, “一个打火机怎能让我甘心乐意的出手?我只是看在宝林的面子上才帮你的。” “好好,随你怎么说。” 林雨懒得听这娘炮的说辞,心道一会儿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他指着挂在店门的一挂万响鞭说, “看见那下面露出的那一节绳子没?” “看到了,怎么了?” “用打火机把它点着就行。” “这么简单?”小白脸有些不相信。 林雨肯定的点点头,“就是这么简单。不过我可提醒你,点完以后赶紧跑,不然出什么危险我可不负责。” “我还用得着你负责吗?哼!” 小白脸斜他一眼,走到鞭炮的边上。 林雨总感觉这家伙对自己咋一直都有敌意呢?好像没得罪过这号人吧。 不管了,先点鞭。 他先对众人道,“这是海外的炮竹,声音会很大,不过没有危险,大家不要害怕。” 然后又对小白脸说,“准备好,我数到三,一起点。一,二,三!” “滋~” 林雨一点着就赶紧跑,然而小白脸却站在原地不动,还一脸的得意,好像在说, “看你那胆小样儿,丢不丢人,还不如本公子从容。” 林雨心中暗喜,他就知道这家伙肯定不会动。 一秒,两秒,三秒…… “噼里啪啦……”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不绝于耳,靠得近一点的都赶紧捂着耳朵慌忙四散。 而距离万响鞭最近的小白脸更是吓得花容失色,没错,就是花容失色。 小白脸瞬间变成了个疯女人,连滚带爬,一路尖叫的跑到尉迟宝林身后,恐惧不已的将其抱住。 看到这一幕,林雨不由得嘴角抽搐,心道,“这家伙,不会是断背吧?” 由此不禁心生恶寒,怪不得小白脸对他总是一副看不顺眼的样子。 尉迟宝林认他为大哥,小白脸肯定把林雨当情敌了。 小白脸眼泪汪汪的靠在尉迟宝林的肩膀上,“宝林,他害我。你还管不管了。” 尉迟宝林尴尬的一笑,拍拍他的肩膀,“没事,大哥又不是故意的,你自己也得小心一点啊。” 一个轻柔的男人,抱着五大三粗,体格健壮的尉迟宝林,那场面别提多辣眼睛了。 好在围观的人都散开了,没几个人看到这一幕。 万响鞭炸完以后,人们才又围了过来。 长孙冲夸赞道, “大哥,你这炮竹可真是厉害。比过年烧的竹子可响多了。今年过年,我也要买点挂在门口,威风威风。” 林雨笑笑说,“这只个开胃菜,正料还在后头呢!接下来请大家擦亮眼睛,可别眨眼哦!” 他又走到小白脸跟前,这回后者怯生生的躲在尉迟宝林背后。 “拿来吧!” “拿什么?”小白脸气呼呼的问。 林雨笑笑,“还能有啥?打火机啊。” “你不是说我帮过忙就送给我吗?你说话不算话!” 林雨伸出食指在他的面前摇了摇,“不,不,我说让你帮忙,可是你没帮完啊。再说了,你帮我是看在五弟的面子上,难道还在乎一个打火机吗?还是说五弟的面子不如一个打火机?” “你胡说!” 小白脸腰板一挺,“帮就帮,还需要干啥?” 林雨指着地上的轰天雷和礼花炮, “看见没,把这些点着了,打火机归你。不然就还给我。不过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很危险的哦。要不我让五弟帮忙好了。” “才不要!” 小白脸攥紧打火机,走到一台轰天雷前,打量那奇怪的大方疙瘩。 “看见突出来的绳子没?点着,然后跑就行了。” 林雨也选一台轰天雷,并对小白脸说。 后者甩给他一个人白眼,“不用你说。” 然后蹲下身就将其点着。 这一次小白脸学聪明了,一点完就赶紧跑。 然而等了一会儿,引线都燃尽了,却听不到响声,他心生疑惑的走过去查看,刚一靠近。 “嗵!” “啊!”这一声尖叫几乎压住炮声,他一屁股坐在地上,蹭着地后退。 只见一道光芒冲天而起,然后炫目的烟花在天上绽放。 一声声炮响,一朵朵烟花,天空都被其填满。 花炮升腾,五彩斑斓。时而犹如金菊绽放,又如牡丹盛开,时而彩蝶翩翩,巨龙腾飞,时而火树飘舞,纷纷坠落。 一瞬间的美丽,仿佛将时间定格。整片天空都是它们的舞台,星光都黯然失色。 瞬间的绽放,就像点燃的希望,即使昙花一现,也依旧明亮璀璨。 “好美!” “今生能见此景,也算是没有白活一场了。” “海外之物果真奇妙非凡。” “……” 人们不再惊呼,而是静静的看着天空怒放的烟花,一同的沉浸在这短暂的温存。 小白脸则是坐在地上痴痴的望着天空,心神不知跑到了哪里。 剩下的轰天雷和礼花炮都被林雨一个人给点完。 二十多分钟以后,天空重归寂静,人们依旧仰头望着天空,意犹未尽的张望着。 而此刻更多的人挤到了白虎大道上,估摸着得有五六千。 “诸位,开业大典结束,请大家移步店内,这里有许多神奇的海外高科技产品供大家挑选,前一百名购买的并有礼品相赠。” 说完,林雨示意御林军打开店铺内部的豪华尊贵版酒店灯。 顿时万宝楼内部灯光璀璨,犹如白昼,房梁上的那个大吊灯更是珠光宝气,富贵十足。 店外围观的人们惊呼不已,刺眼的灯光照的人们眼睛都睁不开。 “这都是什么宝贝?” “难道是传说中的夜明珠?还放满了屋子?真不是一般的阔气啊。” “好刺眼,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万宝楼果然名副其实,这等宝物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 林雨让过身,“诸位请进,小店不大,所以一次只能进五十人,还未进来的请在外面耐心等待,当然大家也可以——一起摇摆!” 音响顿时响起,“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人们不用领头,自己就跳了起来,白虎大道上又是一幕群魔乱舞。 最先进去的自然就是尉迟宝林,长孙冲,秦怀玉带来的朋友们。一行人进去后,两名御林军守在门口。 “林兄恭喜!” “祝林兄开业大吉!” “……” 这些富二代官二代们说着祝福语走进店门,林雨则是面带笑容一个个的回应。 “客气客气” “大家随便看,喜欢啥尽管说,不懂的我给大家介绍。” “前一百名购买的都可以得到价值一百两银子的海外打火机一个。” “机会难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哦!” 然后从腰间取出一面金牌,金牌上刻着长孙两字。 第三十七章,收保护费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这一晚直到半夜十二点,万宝楼依旧是门庭若市。 要不是最后林雨关灯赶人,估计这群人能赖到第二天。 “小鱼,算账去吧!” “是,少爷!” 林雨瘫在椅子上,一手接过小鱼递来的茶水,一手扣着手机说。 过了一会儿,他无聊的将手机放到一边,“没信号真没意思,以后有机会在这里建一个信号塔倒是不错。” 想到今天生意之火爆,林雨闭着眼睛都能笑醒。 要是以后万宝楼的生意天天都是如此,那要不了几年,整个长安城岂不是到处都是万宝楼分号。 那时候万宝楼才是真正的商业帝国。 “少爷,算好了!” “嗯?” 林雨猛然惊醒,他竟然累的睡着了。 接过小鱼的账簿一看,林雨心脏狂跳, “十二万三千五百二十两!这么多?” 林雨感觉自己的手都在发抖。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一万两能换三百万,十万两换三千万。 这都三千多万呢,还只是开业的第一天,林雨感觉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 这钱来的可真快啊。 商人真是赚钱,这是往死里转啊。 不过林雨可没想过要将这些银子都换成现代的钱。那可就太傻了。 没准还没来得及换,就被枪毙了。 林雨暗自沉思,有钱是不错,但得把钱用到地方,不然的话就是垃圾。占地方不说,还让人操心。 在他思考之时,小鱼满脸激动的说道, “少爷,您真是神了。这才一个多时辰,就赚了这么多。” 林雨得意的说,“嗐,这都算不得什么,你少爷我手段通天,又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想赚钱还不容易?” “少爷,为什么你以前不这做呢?那样的话……” “唉,我以前太年少轻狂。那一次寻死过后,就彻底明白了。以后我一定要让林家成为大唐第一世家,不仅如此,我还要让那些曾经欺负过我们的人都得到应有的报应。” 林雨说道,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林雨可不是好欺负的。” 噪乱已久的长安城东,随着万宝楼的关门也趋于平静。 这一夜很多人都无法入眠。 林雨:“这么多钱,该怎么花才能花到正路呢?” 小鱼,“少爷好厉害,林家一定会在他手中发扬光大的。” 小白脸:“那个林雨是个什么东西,宝林为什么那么的崇敬他。不就是能从海外运来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长孙冲,“林雨真是个奇人,只是他这些东西是从哪里走货的?要是能求得其门路的话……哼哼,哪里还有他的事?” 买到镜子的三个人:“哈哈,香香姑娘,我来了!” 第二天八点半,一曲荷塘月色在万宝楼门前响起。 人们纷纷驻足,很多人也都知道这万宝楼里都是宝贝,但是同样的贵的吓人。 最便宜的一卷纸都要十两银子,也就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能买得起。 普通人家一家五六口人一个月还花不了十两银子。 但经过昨晚林雨这么一折腾,人们竟然喜欢上了跳舞,那种完全释放自己的感觉实在太舒爽了。 因此万宝楼前集聚着一群老人小孩随着音乐节奏摇摆。简直就是活脱脱的现代版广场舞。 还是那句话,音乐没有国界,有音乐的地方就有快乐。 林雨也乐得这样,正好还可以给自己的万宝楼打广告呢。 青姐每天都派人来去茅台,林雨则是一次只给三瓶,反正是要多了没有,货物倒是能源源不断的供应。 林雨计算着现在的收入。 每天茅台的销售能够赚五千两左右,万宝楼上道以后,一天下来能赚两万两。 那么一天也就是两万五千两。 十两银子能换一两黄金,也就是是两千五百两黄金,一两等于五十克,两千五百两等于十二万五千克。 现代的黄金价格是三百,但却是足万足金的价格。 唐朝时期的黄金不太纯。 折算下来估计也就一百块钱一克,那么也就是说这些金子能在现代卖出一千两百五十万。 这可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即使张成也不一定能够吃得下。 “其实,在现代做个金器生意倒是不错。” 林雨坐在柜台前捧着香茗,自言自语道。 今天进万宝楼的人虽不如昨天多,但依旧络绎不绝。 好在林雨早上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教会了小兰,小鱼和小玉使用店内东西的方法,然后就把一切都交给三个姑娘做了。 不得不说,女人做导购员比男的要强的多了。 在美女面前,是个男的都想要撑起自己的颜面。 想一下,当你正在购物的时候,忽然来了个美女导购员,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问你要买什么。你忍心拒绝? 再不行,也得买一卷纸,意思意思吧。 为了提高业绩销售量,林雨还给三人做出提成保证,只要卖出一样商品,就提成百分之五。 三个小姑娘高兴的不得了,来个客人就赶紧上去询问。 小兰更是使出了在杏花楼时的看家本领,把那一群公子哥们挑逗的不要不要的,纷纷从口袋里拿出钱来。 最后也就小兰的业绩最高。 到了中午,进店的人逐渐减少,林雨打算回林家别院传到现代买点吃的,来犒劳一下三位姑娘。 然而刚到门口就被六个人给堵了回来。 “这不是林大老板吗?你这店……生意不错啊!” 走进来的是一个穿着富贵,头束发冠,年龄约为二十三四岁的男子,跟在他身后的则是五个凶神恶煞的壮汉。 小兰三人刚要说话,却被林雨制止住。 他面带笑容的说,“几位……想要点什么?” 打头的男子将林雨往椅子上一推,用脚蹬在桌脚上说道, “别给我打哈哈,明人不说暗话,这条街是我罩着,平时那些小贼小盗绝不敢来。你也知道,这很费神费力的。” 男子边说边伸出手,食指拇指摩挲着说,“但是如果你不表示表示的话,我们就不保护了。到时候丢点什么的话,可不管我们的事。” 林雨一听,便明白了,“好家伙,唐朝还有收保护费的。” 他又对男子说,“收钱可以,只是你们有什么资格拿我的钱?” “资格?我就告诉你我的资格!” 男子拿出腰牌几乎按在林雨的脸上,“我爹是正三品兵部侍郎张维景,这个资格可以吗?” “哦?这个倒是可以的。” 林雨点点头, “不过小店刚开业,也没挣多少钱,您看这……能不能通融几天?” 他说这话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害怕的样子。语气上更像是在戏弄对方。 男子握起拳头,“还想通融,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说完就要打下去,林雨赶忙求饶说。 “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然后伸手摸向怀中,他一共摸到了两个东西,一个是长孙冲送的金牌,要是把这个拿出来,眼前之人肯定不敢在造作。 但林雨哪肯放过这个家伙,于是就将蟠龙佩拿了出来。 “这是我家传宝玉,您看的上眼的话……” 他还没说完,就被一把夺走。 男子把玩着蟠龙佩说道,“这个……还不错,算你识相,我们走!” “您慢走!” 林雨站起身赔笑说。 等男子走了以后,小兰走过来气愤的问, 林雨笑着摇摇头说,“小兰呀,我们现在是商人,要会动脑子。这东西好拿走,但不好送回来。等着看吧,到时候他们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第三十八章,这就是历史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到了晚上,整条白虎大道都黑漆漆的,很多店铺虽然点着灯笼,但是那萤火之光实在照不亮多大地方。 唯独有一家店铺灯火璀璨,人影戳戳,那就是万宝楼。 夜晚的万宝楼比白天的客流量更多。 林雨悠闲自在的坐在柜台前等着收银。 大概到了晚上9点多的时候,李泰来了 刚一进门就被店里面的灯光给照的赶忙捂住眼睛。 “大哥,这是何物?为何如此刺眼?” 林雨起身迎过去说, “这个叫做电灯,是从海外运来的,怎么样,不是比蜡烛亮多了?” 李泰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明亮的灯光。 他感叹道,“海外之物,果然神奇非凡。” 然后又拱手对林雨说。 “昨天我父皇留我有事,所以没能前来,还请大哥莫要见怪。” “二弟这是哪的话,昨日三弟已经跟我说过。圣上召见,我就是想找你也不敢找呀。不过今日既然来了,那就和我一起喝两杯” 林雨转身对小兰说,“把后院收拾一下,把今天我带的凉菜茅台给摆上,我要与二弟把酒言欢。” 两人坐在后院里,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李泰有些醉了,他对林雨说。 “大哥,你知道……我这辈子从来没有佩服……服过谁,但是对……对你,我那是佩服的五……五体投地。” “二弟高抬我了,我一个商人,能有啥值得让你佩服?” “你别……谦虚了,无论才华还……还是学识,你都远远高过于……我,你总说自己……穷,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看出来什么?”林雨问。 李泰又喝一杯酒,继续说道,“你这……蓬莱仙酿,一坛能卖两千两银子,一面日月宝镜,可……可值两千,更别说那冰玉……琉璃盏,更是无价之宝。还有你那铺子里的电灯,你跟我说实话,那是不是……传说中的南……南海夜明珠?” 林雨听后哈哈大笑,“二弟你喝醉了,我扶你去休息。” “我没醉!” 李泰红着脸推开他说道,“你虽然……让我佩服,但是……你肯定还有做……做不到事情” 林雨点点头,“二弟说的极是,我本是一介平民,怎能说什么事都能做得到呢?” 他拿起酒杯说,“可正是因为对很多事情无能为力,才使得人生显得更精彩些。” “大哥……你可知昨日我为何没来?” “你不是被圣上召了吗?” “是,确是……如此。”李泰大着舌头说。 “但我真正……来不了的原因,却是父皇与我一题,让我……苦思半夜,也未能求得。” “那二弟今日可有所思?” “若是有,今日也不会如此忧愁。” 李泰说,“我是万般无奈,才来求大哥的,你可一定要帮帮我啊。” “圣上的题是什么?” “父皇要我与大哥(李承乾)为……为竹作诗。” 林雨心想,写竹子似乎并不难啊,李泰不说是学富五车,也算是有点学识了,怎么可能连一首写竹子的诗都写不出来呢? 接下来李泰的话解开了林雨的疑问。 “这本来……无可非议,但是父皇却要我的诗中不带一个竹……竹字。你说这让我如何去做?” 林雨听后方才明了,咏竹却不能说竹,李世民还真是会难为人啊。 李泰又说,“大哥,我知道你博学多才,若是连你……都做不出来,我真不知还有谁能……能做出。” 林雨拿起酒杯,缓缓站起身。 装逼时刻,现在开始。 林雨沉默更给了李泰几分希望。 李泰放下酒杯,睁大了眼睛望着林雨那宽厚的脊背,月光下仿佛站着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 “二弟,圣上也真是难为你了。” “可不是嘛,唉,只怪我才疏学浅。”李泰恨的直拍大腿。 就在此刻,林雨忽然高声吟唱, “咬定青山——不放松” “立根原在——破岩中” 到了此刻,他略顿了一下, 李泰仰起头,屏息凝神,仔细聆听,急切的想要知道下一句。 十多秒后,林雨继续吟出, “千磨万击还坚劲,” 他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猛然回头, “任尔东西——南,北,风!” “这……”李泰懵了,他问道, “大哥这是在……咏竹?” 刚问完,他心神如遭雷劈,醉意也去了大半。 他立即起身 “绝诗,绝世好诗啊。” 他不自禁的再次吟咏一遍,越吟越觉得其中余味无穷。 仔细考究之下,眼前竟然浮现出一副生动的画面。 一株绿竹扎根在悬崖边的岩石上,无论风霜雨雪,都丝毫不为之折腰。 李泰只觉得自己的身心灵都被这幅画面给同化了,好像自己变成了一株坚韧不拔的绿竹,骨子里天生着的就是刚毅,挺拔。 “大哥啊” 林雨刚想要继续装下去,结果被李泰这么一声大哥给吓了一跳。 他心想这家伙不会喝蒙逼了吧? 李泰神情激动的说,“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咋回事?不就是一首诗吗?咋还跟性命搭上了?” 李泰这才将事情的发展全部说了出来。 原来李世民昨天晚上突然召见李泰和他的亲大哥李承乾。 到了以后,李世民才说想要派一人去黔州查看民情,只是思来想去,都不知道让谁去比较好。 于是就叫他们两人来,准备选其中一人过去。 要知道那黔州自大唐建立以来,一直都很混乱,时而都会有叛乱出现,要是去了那里,弄不好命都要留在那里了。 于是李泰和李承乾相互推让,李世民顿时龙颜大怒,最后让两人各作一首诗。 三日之内,若能做出来,便不用去黔州,若是做不出来那便过去。要是两者都能做出,那么就以诗的好坏定去留。 这两个人无奈之下只能答应,本来李泰还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因为论学识,论聪明才智,他远远高于李承乾。 李世民出的题目是竹,要求两人分别作诗。 李泰听后心里更是惊喜万分,这明摆着就是要让他大哥去黔州。 可万万没有想到李世民竟然又给李泰多加一个条件,那就是咏竹却不能说竹。 林雨听了以后这才恍然大悟。 他心中暗道,“看来这次是李承乾去黔州了,原来历史上李承乾忌妒李泰才智过人,深受李世民宠爱的原因竟是如此。” 一切都是因为他今夜给李泰吟出了这首诗。 后来在历史之中,李承乾因为嫉妒李泰,并且害怕自己这个同父同母的弟弟替代自己太子的位置。 就在黔州与杜荷,侯君集等人密谋起兵逼宫,最后被李世民下令镇压。 而那些参与起兵的人最后都被李世民以叛乱的罪名处死。 至于这个无能的太子则是因为自己有个好爹,逃脱了死亡,不过最后却被流放黔州。 其实李世民这样做也是为了自己孩子好。 原本现在李承乾就要去黔州,肯定会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势力。 以后再被流放以后,李承乾依旧能够在那个远离中央管辖的地方舒舒服服的做自己的小皇帝。 只是李泰就倒霉了,因为自己大哥的过错,他也被牵连进去,后来被李世民封为顺阳王,徙居均州。 林雨张张口,却没有将自己想说的话给说出来。 因为他不知道如果现在阻止了李泰之后,历史的轨迹会变成怎样? 本来他以为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会让历史随之改变。 可是今天的事情让他发现,好像并不是如此。 他自己就是历史中的一个人,他所做的就是历史。 就好像是一个莫比乌斯环带,不管怎么走,还会回到原点。 第三十九章,房遗爱买镜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两个人又多聊了一会儿后李泰的醉意已经完全消失。 而就在这时,小鱼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 “少爷,少爷,外面有个人非要吵闹着买日月宝镜。我说没有,他就赖在这里不走,还说要把我们的万宝楼给砸了呢!” 李泰在旁边一听,眉毛倒竖,冷声道,“长安城中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我倒要去看看,是 谁的口气敢这么大!” 三人快速的从后院走到了店铺里面。 只见大厅中央里有一个体型精瘦的人背对着他们站在那里。 林雨示意李泰先不要过去,他自己则走上前询问道。 “这位公子想要买什么?” 那人闻声转过身,顿时把林雨惊退两步。 好家伙,这人长得可真叫一个惊心动魄。 那张脸简直就如一层人皮贴在骷髅上一样,瘦的不像人样。 头发稀少发黄,面色也是像黄纸一般,双眼深深的凹陷下去,黑色的眼圈就像是带了墨镜。 在看人的时候,那一双眼睛目光涣散,飘飘忽忽。 小兰连忙过来扶住林雨,小鱼和小玉则是躲在一旁不敢过来。 小兰低声的对林雨介绍说, “这个人名叫房遗爱,是房玄龄的儿子。” 林雨这才松一口气,这他妈原来是个人啊,不知道的还是以为是个鬼呢。 这才想起之前房遗爱好像也参与了拍卖茅台。 只不过当时他也没注意,没想到历史上真正的房遗爱竟然长得如此模样。 你说你长得丑就算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啊。 就这副模样还要买镜子? 是想看恐怖片吗? 这话都是林雨自己心里说的,嘴上肯定不会这样说。 他上前一步再次问道,“客官看上了什么尽管说。” 房遗爱一张口便是发出刺耳的声音,就跟他的外形还真是及其般配。 “我想要日月宝镜,听说你这里有卖的,赶紧给我拿出来。” “日月宝镜?那宝镜可是天下间只有一面,你让我如何再拿出第二面来?” 林雨无奈的说道。 房遗爱不依不饶,怒气冲冲的说道,“那昨日为何有人从你这里面买走了日月宝镜?这分明是欺骗于我,难道你这店铺不想再继续开下去了吗?要真如此,我今日便将其砸了。” “好,好,好。” 只听后院的门后有人连道三声好。 房遗爱闻声望去,大声喊道。 “是谁在那里装神弄鬼,给我滚出来!” 李泰从门背后缓步走来,“房常侍好大的威风啊!是不是如今刚晋官级,就目中无人了?” 房遗爱见来者那是当朝皇帝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四皇子,那发黄的脸色立即变得苍白。 他的怒火立即止息,连忙道歉说,“在下不知四皇子在此,言语冒犯之处,请皇子恕罪。” “哼!”李泰脸一别,“我怎敢怪罪堂堂的房常侍呢?” 房遗爱姿态放得更低 他快步走到李泰身前,“请四皇子莫要与房某人一般见识,只是今日有烦事在心,无缘无故便突发怒火。” “那你的怒火就降在我身上喽?” “房某人绝非此意。” “那就是想撒在我大哥的店铺里面了?” “这……” 房遗爱以为这家店铺是李承乾的,于是更加恐惧万分。 他连忙说道,“四皇子息怒,我实在不知这里就是太子的地方。” “我说的大哥不是李承乾,而是这一位” 李泰指着林雨说, “这位是我刚结拜的大哥林雨,这家店就是他开的,你若是想闹事,尽管来,我李泰在此接着!” “四皇子真是说笑了,我刚才无非就是一句玩笑话,怎能当真?” 房遗爱连忙辩解。 “玩笑话?要是我不在,恐怕就要动手了吧!” 李泰又拍在房遗爱的肩膀说, “房常侍啊,你可要长点心吧!别以为自己当个常侍就目中无人了。要知道这长安城中比你强的数不胜数!” 房遗爱连忙应道, “四皇子所言极,是房某人今日唐突了,在此特向这位林兄弟的道歉。” 他面向林雨拱手的说道,“今日我言行不端,还林兄弟请见谅。” “算了算了,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嘛。今日之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好了。若是客观没有其他事情,那就请便吧,我这铺子也该打烊了。” “等等!”房遗爱连忙说道。 “我还有要事与兄弟相商。” “啥事?” “我听闻,长城中近日出现了一宝物,名为日月宝镜。这次前来,想要买一面,送与我夫人。” 房遗爱说道, “只是我打听两日都没有寻得这宝镜产于何处。也就在今日才有所听闻,我这才急忙赶至,希望能买来一面。” “这……” 林雨略显无奈的说, “房常侍,实不相瞒,那是日月宝镜天地之间唯有一面,你说在想要我从何处给你弄来呢?” “可是昨日不还有人从这里买来三面吗?” 房遗爱立即问道。 林雨摇摇头,说道,“此宝镜非彼宝镜。” “可否详说?” 林雨解释说, “怡春院老鸨的那一面名为日月宝镜,可照人如对面相视。而我在这里卖的则是日月星宝镜,三者为一套。那可是比日月宝镜还要高档一些呢!” 房遗爱一听,面带喜色的问, “那现在可还有日月星宝镜?” 林雨再次摇头,“那日月星宝镜也是天地之间只有这三面,若要再多去寻找,可就再也找不到。” “那该怎么办?” 房遗爱怔怔的后退两步,他自言自语的说道。 “今日我若无法把宝镜拿回去,夫人岂不是要闹个天翻地覆?不行,我必须想办法,无论如何也要把日月宝镜给拿回去。” 恰在这时,林雨开口说道。 “这些宝镜虽然世间只有一面,但与其相同的宝镜,我这里还有一面。” 房遗爱听后,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他急忙的抓住林雨的衣袖,问道, “在哪里?快给我看看!” “你若是不松开,我怎能去给你拿?” 林雨这话让房遗爱如触电般的收回了手。 对方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有些激动了,林兄弟还请见谅。” “房常侍真是个性情中人啊,。能为夫人急得近乎失去理智,也是世间少有” 林雨说道,“好吧,看在你如此深爱夫人的份上,我里有一面天乾镜卖给你。” 房遗爱拿出三千两银票塞到林雨的手里。 然后赶忙的从对方手中夺过镜子,像是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抚摸着镜面。 “果然传说中一样的明亮,这可真是宝贝呀!就连脸上的细纹也看得清清楚楚。” 林雨心中暗自的鄙夷, “你这副模样也敢照镜子?真不怕把自己吓死?” 房遗爱小心翼翼的收起镜子,拱手对林雨说道,“房某人叨扰了林兄弟了,请林兄弟多多包涵。如果这里有好东西,一定要告诉房某人,房某人一定前来捧场” 说完他又向李泰拱拱手,刚要离开,却被林雨喊住了。 “房常侍请留步!” “何事?” 房遗爱转过身疑惑的问道 林雨走上前低声的趴在他的耳边说道。 “敢问房常侍最近几日是否感觉双腿发软,脚底麻木?时常头晕目眩,浑身无力?” 房遗爱睁大眼睛问道, “你竟然还会看病?” 林雨摇摇头说,“看病倒不会,不过学了点医术。” “那可有医治良方?” 房遗爱急切的问道。 林雨略微思考一下,回应说。 “治是可以治,只是想询问一下,房常侍在房事之时,可有几息?” 房遗爱的面色忽然变得尴尬起来。 他吞吞吐吐的说,“时间不长,也就半个多时辰罢了。” 林雨一听便不由得嘴角抽搐, 半个多时辰,一个多小时? 你当别人是傻子呀,就你这副肾虚鬼的模样,别说一个小时了,一分钟都不一定能坚持下来。 林雨又上前问,“房常侍,病不忌医,你可要老实回答呀!” 说完他便气呼呼的就往门外跑。 第四十章,医者父母心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房常侍若真是如此的话,为何走两步就满头大汗。若非不是身体虚弱又是如何呢?” 林雨在后面低声说道, “我这里本有一良方,可医治体疾,但医者有心,患者无意,可惜,可惜啊!” 房遗爱刚走两步便停下来,他将信将疑的回过头问道。 “林兄,此话当真?” 李泰走到林雨身边,说道。 “大哥,咱们继续喝酒去。你看人家都不愿意搭理咱们,你何必热脸去贴冷屁股呢?” 林雨神情落寞的点点头说, “唉,常言道,医者父母心。我虽然不是医者,但见到病人,总想救其脱离病痛。不过治病也讲究一个缘字,既然人家不愿意医治,我就不做强求。走,咱们哥今晚俩不醉不归。” 房遗爱赶忙回头拉住了林雨说道。 “林兄真的有治病良方?” 林雨摇摇头,“没有没有,我哪里有什么良方?我不过是一个小商贩而已,入不了你房常侍的眼。” 这下可把房遗爱给弄急了。 想他房遗爱曾经也是个风流公子哥,号称连战三夜,金枪不倒。 那时候可是在杏花楼与怡春院等地出了名的真男人。 可就是这么一位伟神一般的男子,最后却败在一个女人的手中。 这切实的证实了一个千古不变的真理,“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而这片地正是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女儿之一——高阳公主。 历史上记载,高阳公主侍宠骄纵,喜于淫乐,在嫁给了房遗爱之后得不到各方面的满足。 竟然与和尚辩机厮混在一起,后来事情败露,辩机被腰斩,高阳公主一怒之下竟找来二三十个道士,和尚与其行房。 然后就是夜夜笙歌,好不快活。 不仅如此,高阳公主还专门找了两个美女送给房遗爱。 其实就是告诉对方说:我玩我的你玩你的,咱们互不干涉。 可怜房遗爱本来就性格懦弱,又害怕高阳公主在唐太宗面前告状,于是只能忍气吞声。 高阳公主越来越放纵,不仅心无悔意,而且还将那些面首全部带入家中。 房遗爱敢怒不敢言,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老婆跟别人享受鱼水之欢,床笫之乐。 因此他也被后来人们称为绿帽王。 今日一见,林雨差不多明白了个大概。 原来不是房遗爱不敢管,而是真心害怕啊。不是怕被高阳公主告状怕得却是精尽人亡。 有男人帮他分担,他当然是高兴的不得了,哪里还会制止? 林雨啧啧的暗道, “这家伙也真是够可怜的啊。这都被吸成人干了。估计那东西也没啥作用了吧!” 再看房遗爱那脚步虚浮的模样,感觉好像一阵风都能把他给吹倒。 男人到了这地步,跟死了有啥区别? 估计这家伙出来买镜子就是为了讨好高阳公主,少对他“施暴”吧。 林雨忽然又想到了一个笑话。 结婚以前,男女朋友吃完饭,女的温柔的说,“把这些碗洗了,我今晚就……听你的。”男的屁颠屁颠的去洗。 结婚以后,俩人吃完饭,女的拿筷子往桌子上一撂,“碗都给洗干净,今晚老娘就放过你!”男的激动的都哭了…… 房遗爱噗通的跪在地上,几乎用哀嚎的声音哭求,“林兄弟,你若是真有良方,求求你救救我吧。再这样下去,我都要死了!” 林雨瞥了他一眼,面带怀疑的问,“没那么严重吧?你不过是瘦了点而已。多吃点会胖的。” “我吃再多也没那败家娘们吃的多啊。我都快变成人干了。” 房遗爱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都是扭曲的,这足以看出他对于高阳公主是多么的恨恶, “我怎么说也是个堂堂七尺男儿,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可如今,如今……我……唉!” 说着说着,竟然真的委屈的要哭出来了。 林雨赶忙将其拉起来,这时候还没打烊呢,要让别的客人看到了,岂不是以为他店大欺客呢。 “你先起来再说,我有办法帮你。” “林兄所言当真?” 房遗爱紧紧抓住林雨的胳膊,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如果林兄真能救我,我愿意拿出我房家拥有的一半的店铺给你。” “这倒不用,”林雨连连摇头,“都说过这看病啊,就是看一个缘字,若是无缘,你给多少都可以,但咱们是有缘分的,所以谈钱多俗?” 房遗爱神情一变,语气坚定说,“林兄若是不接受,那就是看不起我房遗爱了,既然如此,我现在就走。” 林雨哀叹一声后说,道“唉,房常侍啊,你要我怎么说你好呢?其实我非常不喜欢医者与病患之间用钱交流的,这会让我感到自己的医者之心被钱给染臭了。” 一旁的李泰此刻都听不下去,他几乎都快要忍不住笑场了。 这要是之前林雨这样说的话,还有几分可信度。 可是现在呢,李泰再清楚不过了,这是典型的要当了婊子还得寻思着如何立牌坊。 不过房遗爱可没想到这么多,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将自己的身体给弄好。 然后珍爱生命,远离高阳公主,不对,应该是远离女人。 估计房遗爱这辈子都对女人有心里阴影了,以前肯定没少经受摧残。 房遗爱哪里肯请放过这一次的机会? 他恳求道,“请林兄一定要救我,我必定向世人传颂您的功德。” “哎呀,行了行了,我又不是菩萨,传啥功德啊。你今日暂先回去,我得把药给准备一下。两日之后,前来取药。另外把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好。” 这话其实说的很明白了, 你不是要给我房产吗,那就赶紧把地契准备好,空口无凭可不行。 房遗爱也算是聪明人,立刻便明白了林雨的意思,他连连应是,临走之前,还非要放下一千两银票的押金。 说是采购药材的钱,要用就用上好的药材。 林雨自然乐的接受,不仅仅如此,还故作迟疑,对方问起原因,他吞吞吐吐两下后又说, “房常侍有所不知啊,这不仅只有药材,还有别的器具,一整套下来,可要花不少钱呢。其实这一千两实在……” 房遗爱一听,立即又要从怀中拿银票,林雨此刻突然话锋一转 “不过没关系,相识即是缘分,区区几千两,我林某人还未放在眼里。房常侍今后佳音静候佳音即可。” 房遗爱哪敢让林雨自掏腰包,他赶忙推推搡搡的又取出一叠银票,估计得有五六千两。 可林雨死活不收,最后在李泰的调说下林雨这才又收下一千两表示意思。 房遗爱揣着天乾宝镜,心里美滋滋的走了,一路上还哼着小曲儿,看的李泰都一阵发愣。 “大哥!” “啥事?”林雨将银票叠好放到柜台里。 李泰由衷的说道,“小弟佩服!” “这有啥好佩服的啊?” 林雨摆摆手说,“诚信经营,心为顾客。这是商人的准则,你要是能做到,你也可以这样。” 李泰哭笑不得的问, “大哥,这里就咱们几人,也都不是外人,您就告诉我,你说的这药,到底价值几何?” 他作为四皇子,即使不明白药理,但也清楚世间药类繁多。 但只要不是那种有活死人肉白骨的神效的药材,绝对卖不了这么贵。 难不成林雨的药都是起死回生的神药? 林雨嘿嘿一笑,神秘的说, “这药啊,对你我来说,一文不值……” “啊!那大哥还如此……唉,真是可怜了房遗爱啊。” “不过呢,” 林雨又说道, “对于房遗爱这种人,那就是起死回生的神药。” “大哥的意思是……”李泰刚问一半,忽然哈哈大笑。 林雨和小兰也跟着笑起来,唯独小鱼和小玉不明白什么意思。 两个女孩问起来的时候,林雨跟李泰死活不说,把两位小姑娘急得直跺脚。 这又引得林雨和李泰一阵哄笑。 第四十一章,全民大逃亡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夜色已晚,李泰走到门口,两人道别。 临行之时,李泰还打趣说, “大哥这钱来的可真是快,才不到一刻,就收了五千两银子。要不以后我就跟着大哥打下手吧?也能弄点小钱花花。” 对此,林雨哈哈一笑,“你这小子,放着好好的皇子不当,来跟我打下手,圣上要是知道了,岂不要扒了我的皮?” “父皇要是知道我能结交大哥这样的人才,定然也会同意我这么做的。没准跟着大哥做事,我以后也能富甲一方呢” “你呀!” 林雨微微一笑,那笑容之中稍显落寞,又带着几许无奈,总汇到一起只是一声叹息。 李泰立即感觉对方有些不对劲儿,就询问道, “大哥所为何事忧虑?方便的话,可与小弟一言?” 林雨看着紧张兮兮的李泰,摇了摇头说,“没事,我能有啥事?天天吃好喝好赚大钱。活的逍遥自在,谁还能比我快活?” 李泰哪里肯相信这话,他脸色一板,“大哥是不把我当兄弟?” “二弟这是哪的话?” “明明有事,却不跟兄弟我说,怎是拿我当兄弟?” “二弟啊,这……这……唉” 林雨长吁短叹,把李泰急的可不轻,百般追问之下,才套出实情。 林雨说出今天上午自己被人收保护费的事情,而且还添油加醋一番。 听的李泰勃然大怒,继而又听到自己的蟠龙佩被人拿去时,李泰更是差点暴动。 “岂有此理,世间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真以为天下没有王法吗?竟然还敢拿我送给大哥的蟠龙佩,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他又说, “大哥放心,这人敢如此嚣张,我定不饶他。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我现在就把他抓来给大哥你赔罪。” 林雨连连摆手,“二弟莫要冲动,这事全怪大哥,可千万不要伤了官员之间的和气啊。” “官员?那是朝中之人?” 李泰眼睛滴溜一转,说道 “如此更好,我明日便在父皇面前与其对质。真以为自己当个官就无法无天了?” “使不得,使不得!”林雨赶紧说。 “若是如此,恐怕会伤了君臣之间的和气,这对于你也是大大不利的。若是因为为兄而牵连到你,那为兄心里如何过得去?这万宝楼还是早点关门罢了。” “那你说该如何?”李泰怒不可遏的问。 “要不……咱就这么算了?” “大丈夫当事应该顶天立地,怎能如此受屈辱?” 李泰高声说道, “大哥既然不愿说出此人名字,小弟我自有办法,大哥胸怀宽广,你能咽下这口气,我可咽不下!” 说完,不等林雨再多说半句,李泰一拱手,“大哥莫送,告辞!” 林雨望着快速远去的背影大声的喊了两句“二弟,二弟!” 见对方压根就不回头,他自己便嬉笑着回到万宝楼。 坐回掌柜台前,林雨乐悠悠的翘起二郎腿,心里把自己都快要夸上天了。 我真是个天才,哈哈,奥斯卡欠我一个金奖! 我要是当演员,还有那些小鲜肉什么事? 唉,只可惜英雄埋没风尘啊! 就给那些孩子们一点机会吧,毕竟我是要建立商业帝国的男人…… 开业的第三天,林雨完全不用呆在万宝楼了,昨天是他一时疏忽,没让御林军跟过来。 但今天可不一样,两名御林军守在门口,不怀好意的人都别想进这个门。 要是就昨天这样做的话,那些人压根就连门都进不来。 至于林雨自己,则是骑着摩托车威风凛凛的行在街上。 他还要给独月鸣公司进货,白虎大道的南头有几家卖衣服的店铺,他正打算去看看。 一路上人们纷纷躲避,无数人对他指指点点,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一千。 摩托车发出的轰鸣声,更是让一些人以为这是和老虎一样的野兽,从他们身边过的时候,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 有的一溜烟的爬上了路旁的大树上。 林雨也不管别人的目光,反正自个乐悠悠的骑着,速度也不快,差不多二十码。 即使大街上人影绰绰,但只要是他过的地方,人们都自动让开一条宽敞的大道 行走之时,那种受万众瞩目的感觉,林雨不由得暗唱:那feel倍儿爽 不过他还没得意多久,就出事了。 一个两米高的壮汉挡在路中央,肩膀上扛着四袋大米,一边两袋,估摸着得有两百多斤重。 这人在前面走,林雨在后面骑着,这不是良好的显示了礼让行人的美德嘛。 然而那个壮汉不知怎地一回头,突然停了。 “你跟干啥?” 壮汉冷不丁的冒出这么一句。 林雨也莫名其妙。 “老哥啊,不是我非要跟着你,而你是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一个人都把路给堵死了,你让我往哪走?” 壮汉一听,寻思道,“我没走歪啊,我娘说回去要走大道。” 他又打量了一下林雨,心想,“这个人看着就不向好人,肯定跟在我身后要有我的米。” 然后这个壮汉竟然还真把心里的话给说了出来,“喂,你是不是要偷我的米啊?” “啥玩意儿?” 林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到底是哪跟哪啊。自己咋还被当成了偷米贼?这个大个莫不是个傻子吧? 他回应说,“谁要偷你的米了?” 壮汉一听,双目原瞪,说道“你就是要偷,我娘说了干错事的人都不会承认。” 林雨刚要解释,那壮汉放下米袋就朝他抓来, “偷米贼,我要抓你去见官!”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啊,自己走的好好的,咋还碰上这么一个二傻子呢? 紧张之中,右手一紧油门 顿时摩托车发出低沉浑厚的轰鸣声,接着只见那壮汉头一缩,往地上一躺,蜷成虾米状。 口中还连连直叫,“妖怪啊快走,,别吃我,我不好吃!” “额……”林雨愣在原地,心道今天碰见的这都是啥事啊。 他索性关上油门,下车走到壮汉的身边拍拍对方说, “哎,别怕,它不咬人。” “啊!”壮汉突然大叫一声,差点把林雨的心脏病给吓出来。 “你搞什么啊,大惊小怪的。没见过摩托车吗?”说完,林雨忽然好像说错了,唐朝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摩托。 他再去看这壮汉时,忽然想到前天晚上,他骑车的时候,好像有一个和壮汉差不多高低的人在路上大喊大叫。 别的人都慌忙逃窜,唯有这家伙哭爹喊娘,还是扯着嗓门儿不要命的喊,把摩托车声都硬生生的压下去了。 壮汉蜷缩成一团,无论林雨怎么说都不听,此刻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只不过终究没人敢靠近。 大家都怕那一身黑皮(摩托车)的怪物突然之间就起来咬人。 无奈之下,林雨只能大喊一声,“去,咬他!” 壮汉一听,更是吓得魂飞魄散,他叽哩哇啦的跳起来,冲开人群,撒腿就跑。 林雨在后面大喊,“哎,你的大米没拿!” 那壮汉哪里还有胆回来拿米?两条腿跑的跟马似的,就算是马也不敢像他这样拼命。 林雨摇摇头,心想若是将大米放在这里,肯定会被人给拿走的,这人傻傻的,倒也可怜。 于是他索性将四代大米放到摩托车上,开着就朝壮汉逃跑的方向追去。 那壮汉也是个极品,一边跑一边大喊有妖怪,把路上的行人都吓了一跳。 一些人对他指指点点 “这老麻子家的二愣又犯病了。” “唉,真是可怜,这么好的一个人,却是个傻子。” “别理他了,小心惹祸上身。” “救命啊,妖怪吃人了” 壮汉依旧拼命的狂奔,林雨很快就追过来, 路上的行人一见林雨,又想到壮汉刚才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都跟壮汉一样的夺命狂奔,还不停的喊着,妖怪吃人了。 那些还不知道发生啥事的,一看这么多人都在朝路南逃跑,也以为真的有妖怪,跟着人群就跑了起来。 然后白虎大道上就见到这样一幕。 林雨骑着摩托在后面追着,前面一大群人拼了命的跑,有的一脚踩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爬起来接着跑。 即便如此,前面的那群人依旧仓皇逃窜。 第四十二章,退货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最后,一群人从城东白虎大道跑到城南玄武大道,所过之处,一片荒凉。 林雨无奈的望着前方的人群,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算了,先干正事吧!” 他将摩托车停到一家名为百家的布坊门口,下了车就往里面走。 而这时只听一道尖叫从内室里传来。 林雨赶紧往里面跑去。 然而还没有进门,就被人用扫把劈头盖脸的给打了出来。 “打死你这妖怪,打死你。” 一个年龄三十多岁的女人疯狂的拿着扫把朝林雨身上摔打。 林雨抱头后退,连忙说道,“别打别打,我是人,不是妖怪。” 谁知道那女的根本就不听,还是跟疯了一样,手从来都没停下过。 “够了!” 林雨忍无可忍,大吼一声,这下倒还真有用,把那女的给喝住了。 “啊!” 女的把扫把一扔,又跑回屋里。 林雨无奈的拍拍身上的灰尘,又走进去,推开里门,只见那个女的抱着两个孩子蜷缩在角落处,瑟瑟发抖的看着他。 “大姐,我不是妖怪,我是买布的。” 女的慌乱的恳求,“妖怪,别吃我的孩子,要吃就要吃我吧。” 林雨顿时心里一酸,他是个孤儿,哪里感受到过母爱呢,看到眼前这一幕,心中仿佛有种东西在牵动。 他微笑着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一些。 “大姐,我说了,我真的是买布的,妖怪已经跑远了。” 女的怯生生得问,“你不是妖怪?” “不是。” “你真的是来买布的?” “没错,现在能让我看看布吗?” 女的将林雨打量一番,确定眼前的就是一个人,便稍稍松了一口气。 她站起身将孩子挡在身后,面带歉意的说, “客官莫要见怪,刚才街上都是喊着有妖怪进城,我这实在害怕,所以,所以……” “无妨,人都会害怕嘛,再说我也没受伤,到是让您如此惊恐,实在让我心里过意不去。” 林雨温柔的说道。 女的见他这么的彬彬有礼,也就完全放下了戒心。 “客官要买什么布匹?” 女的带林雨走到前铺,指着柜台上放着的第一排列的布匹说。 “这些是粗麻布,四百文一匹,” 林雨看一眼就摇摇头, 布料实在太差了,间隙宽的能钻手指头,一看就让人难受的很。 女的见林雨并不中意,就指着第二排的说,“这是火麻布,贵了一点,六百文一匹。” 火麻布到是好一点,就跟路上普通老百姓穿的布料一样,但终究不符合林雨的期望。 女的又指向第三层,“这是生绢,一两银子一匹。一般这种布匹都是有钱人家才会愿意买的。客官认为怎样?” 生绢确实细腻了不少,摸上去手感就跟现代棉布衣一样。 只是如果用这些来开展时装秀的话,还是远远不行。 “还有没有更好的布匹?贵一点没关系,我要的量很大。” “更好的?”女人不由得再次打量一番林雨,确定这个人的穿着打扮确实像是富家子弟。 便说道,“好布是有好布,只是店内只有一匹。你要看看吗?” “拿出来吧。” 不一会儿,女人从后屋里拿出来一匹大红细布。 林雨远远的都能够看到布匹上竟然有些闪光。 拿近了一看,才发现这不是麻布,而是蚕丝布。 女人介绍说,“这是丝绢,十两银子一匹。” 林雨一摸之下,果然丝感柔滑,比现代的丝棉要强的多,而且这个时代的丝绢绝对不掺一点假。 “这个你有多少?” “现在铺子里只有这一匹,若是想要更多,还得去青州。” 女的说道, “若是客官早几日来此,我家郎君便是前去青州进购布匹,那里的丝绸比这更好,种类更多。” 林雨听后,旋即拿出六十两银子放在柜台上。 “这里是六十两,十两是买布,还有五十两算是定金,以后我就在你家买布匹,你男人啥时候回来?” “郎君他刚走三日,算这时间,明日便会回来。” “那行,明天让他带着同样的布匹五匹到万宝楼来。我要跟他商量一下合作的事。” 女的听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又真真切切的看到那柜台上白花花的银子,想不信也不行。 她连忙说道,“郎君他这次只是进购麻布,并没有说要进购丝绢。那这五匹布实在没办法给客官送去。” “这就是你们的事了。明天我要看到五匹布,若是能送来,今后一年的时间里,我都在你百家布坊进货。不然的话,我只能另找一家了。” 女的听后,连忙应道,“客官放心,明日我便让郎君给你送去。” 林雨点点头,又问,“对了,城中哪一家店铺做的衣服最好?” 女人想了想后,回答说,“要说衣物做的最好的就数城南的七月坊,不过那一家只做丝绢,根本就不做麻布衣服。” 这正中林雨下怀,他要的就是丝绢衣服,不然咋跟华龙集团硬拼? 他又问,“那哪一家的刺绣最好?” “城南刺绣有两家,一家青绣坊据说是宫中艺人开的。还有一家是蜀绣坊,好像是从蜀地迁来的人家。” 林雨一琢磨,心想,“蜀地自古以来都是刺绣圣地,蜀绣坊技艺肯定很高超。而青绣坊既然是从皇宫里出来的,肯定也不简单。干脆去看看,哪一家好就用哪一家。” 他点头对女的说,“谢谢了,记住明日一定要按时将布匹给我送到万宝楼。” 说完,他就抱着布转身离开。 “客官慢走!” 女的出来相送,结果看到林雨骑着摩托绝尘而去。 “啊,妖怪!” 林雨懒得管那女的咋想,大不了再换个地方,反正长安城卖布的多得很,无非就是百家布坊距离林家别院近了一点罢了。 他很快来到城南,然后又是出现了在城东的一幕。 大街上的人纷纷四散,商铺老板都见了他赶紧关门,真的就跟见到妖怪一样。 林雨无奈之下只能将摩托车骑回了万宝楼,然后独自的走到城南。 半天的时间,转完了青绣坊,七月坊还有蜀绣坊。 然后和三家都建立了合作关系。 并且当时就在七月坊买下一百件成品丝绢衣服,那些衣服都是带有刺绣的成品衣,一件五十两银子。 可把七月坊的掌柜的给高兴坏了,亲自将一百件衣物整整齐齐的运到林家别院。 林雨也看不出蜀绣跟宫廷绣有啥区别,干脆就各买了五套的绣画。 中国的刺绣可不仅仅只是给衣服上做装饰,还有各种宗教画作,山水景色…… 只要能够画出来的,刺绣也能做到。 一张绣画就贵了一点,一百两银子。 但那一面绣画长达三米,宽一米,展开来看,其上人物形态栩栩如生,山水景色更是犹如附在丝绢上一般。 这转了一圈,就花了林雨六千零五十两银子。 虽然如此,他却没有丝毫的肉痛,这可是钱换钱呢。 只要到了现代,分分钟就能全部出手。 回到林家别院,林雨清点了一下货物,然后拿一万两银子就穿越到现代。 他这一次传送到十号仓库,换好衣服,就跟兰莹打电话。 不一会儿,兰莹就来了,当看到那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唐装时,激动的一把将林雨抱住。 “太好了,我还一直担心你上哪弄这么多的衣服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带来了。” 林雨尴尬的看着近在咫尺的兰莹,后者这时才发觉自己有些失态,连忙送开手。 “这那个,抱歉,我太激动了。不过真的很谢谢你。” 他将一件衣服拿起来放到兰莹的手里,“来,验下货。” 第四十三章,飞一般的感觉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兰莹用手摩挲着丝绢,又用面颊感受其无与伦比的丝滑。 这衣服上面正是与林雨之前拿来的衣服一样,全是使用流云绣的工法。 她几乎将眼睛贴到了衣服上,一寸一寸的欣赏,对其爱不释手。 半晌过后,她才将其放下,满脸惊喜的对林雨说, “这真是上等的丝绸啊,纺织密集,一丝一线都如此的规整。就是机器也做不到这一点,这真是人工做出来的?” 林雨得意的说,“那是当然了,要是有一件是用机器做出来的,我百倍赔偿。” 与此同时,他心里却在说,“开玩笑,唐朝有机器?可能吗?” 林雨又将一面刺绣拿起来,“你再看看这个,我看着不错,要还好的话,我们可以多开一个项目。” “我看看”兰莹压制住心中的激动。 本来她对林雨做的就已经很满意了,而对于这个却并不看好,因为现在真正的刺绣真的很少。 一般都是机器制作,一面这么大的十字绣只需要一千到两千,根本就不能和唐装比。 她自己是非常喜欢古代的刺绣的,其中蕴含着中国的古道风韵。如果是人工刺绣的话,一针一线都蕴含其感情。这远远不是机器能够制作出来的。 “这个不是流云绣,” 兰莹自言自语道, 她继续探查,忽然手一抖,丝绢从她手中滑落,就在这一瞬间,兰莹看到刺绣竟然活了。 水在流动,山上的树木随风摇摆,其上的人物则是双眼微闭,屏息凝神,仿佛随时都会醒来一样。 “这……这……” 兰莹猛地抬起头,质问道,“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林雨对于兰莹这么大的反应感到莫名其妙 “当然是从别处进的啊。” “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做什么犯法的事情了?” “啥?犯法?怎么可能。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林雨说,“我是彻底贯彻实行马克思主义思想,遵行富强民主和谐……” “停停,”兰莹可不是要听这样的的回答的,她继续说 “这刺绣是蜀绣的一类,蜀绣一共有十二大类,一百二十种,常用的技法有飘针,滚针,压针,盖针,沙针等等,而我刚才看到的那一面,就蕴含了八种针法,这还是我能认出来的。至少还有十四种针法是我认不出来的。” 兰莹攥紧了丝绸问,“我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机械制造,因为现在世界上最顶尖的机器都没有办法同时使用两种截然不同的针法。这是人工无疑。” 林雨听后,笑道,“是人工的不就行了吗,省得有人说我们卖假货。” “可是!” 兰莹音调突然起高,她双目圆瞪 “这刺绣我只在一个地方见过。” “什么地方?” “博物馆!” “那有啥关系?” “有啥关系?” 兰莹反问, “有啥关系难道你还不知道吗?你这是犯法的,你这是盗取国家文物,要坐牢的。” 然后她立即将丝绸放好,对林雨说, “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做了不光正的事?这些是不是墓地的陪葬品?” “额……” 林雨真佩服这个女人脑洞大开,不过既然对方这么说了,那他也不甘心被冤枉。 他随即面色一变,变得凶恶起来,一步步的逼近兰莹。 “呵呵,既然你发现了,那我就只好杀人灭口了。” 兰莹吓得花容失色,她想要逃跑,却被林雨一把抓住胳膊,任由她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 她刚要开口大喊,却被林雨捂住嘴巴。 从希望坠落到绝望之中,又想到自己要真是被杀死在这个仓库里面。 那她的母亲和独月鸣可怎么办? 兰莹一念至此,心如死灰。 林雨狰狞的笑道,“桀桀,你叫也没用,今天你跑不了的。” “呜呜” 兰莹不住的摇头,眼泪吧嗒吧嗒的顺颊流下,她几乎可以想到自己的接下来的命运。 她开始暗恨自己的命运为什么如此的悲惨。 先是被逼的走投无路,然后希望出现,当她为自己的未来感到向往之时,残酷的现实将她死死的钉在绝望之中。 “呀,咋还哭了?” 林雨还想继续装下去,但一见兰莹那梨花带雨的模样,心立刻软了下去。 他立刻将对方放开。 然而刚一松手,就被对方一个飞踢踢中下部,疼的他呲牙咧嘴。 兰莹挣脱了以后就要跑,但还是被林雨拉回来。 她死命的挣扎,还不断的呼求,林雨大吼一声, “再喊,我打死你!” 兰莹也不知是真被吓到了,还是觉得自己逃不掉只能屈服。 她急促的喘吸着,胸口撑的紧紧的制服一开一合,拼命支撑中点的那个扣子好像随时都会被崩掉。 林雨一只手捂着裆处,疼的蹲下身,另一只手还是抓着兰莹的胳膊。 兰莹惶恐的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瞄上我的?” “啥玩意儿?” “你已经盯我很久了吧!才会选则这个时候跟我合作。就是想要出手这些陪葬品。” 兰莹将自己心中的想法说出来,可把林雨给笑坏了。 林雨试着直起腰,“我说兰董事长,咱们能长点心不?” 他感觉这女的有时挺聪明的,有时这智商咋欠费这么多呢? 他见兰莹没有说话,继续说道, “脑洞这么大,不去写小说真是屈才了!你啥时候见过陪葬品拿出来的时候都跟新的一样?” 兰莹被这么一说,恍然大悟。 “好像是这个道理啊” 她又拿起丝绸一看,发现还真是这样,上面几乎不沾一点灰尘,一眼看去,清新靓丽。 那刺绣更像是刚刚刺上去一般,细微的检查还能发现一些起毛的线头。 兰莹终于明白自己是误会林雨了,当看向对方的时候,对方正弯着腰捂住那不可描述的部位。 “林雨,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我刚才真的很害怕。” “算了算了,早知道我就不吓唬你了,真是自作孽啊。” 林雨疼的钻心,疼的双腿发软,他还在地上跳几下也不管用,那一脚,实在踢到了实处。 蛋疼这种感觉真是痛彻心扉呀,那玩意儿不会不能用了吧? 呸呸,都不会往好处想想。 兰莹看着痛苦不堪的林雨,心里更加惭愧,她开口道, “那个要不我们去医院看看?” “去医院?不去不去,要被人知道了,我这张老脸往哪放啊。你先出去会儿,我活动活动就好了。” 兰莹没有移动,她红着脸站在那里。 都已经二十五岁的她自然知道刚才那一脚肯定很疼,但是有多疼,那就不得而知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林雨才能差不多得将腰直起来。 他额头上都是细汗,感觉身体就像被掏空了一样。 兰莹关切的问道,“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没,没事,估计还能用!要不你来试试?” 林雨本想打个趣,然而这下又惹到了兰莹。 后者秀眉一挑,“我看你就是装的吧!” 然后不等林雨开口解释,又是一脚踢过来,不过这次是踢在他的小腿上。 即便如此,那从小腿传递上来的震动依旧让林雨连连惨叫。 兰莹拿出一张支票,快速在上面写上了字后,直接塞给林雨。 “拿好,丢了我可不负责任啊。” 然后她就小跑的出了仓库。 林雨在后面根本就看不到此刻兰莹脸上的笑意,她是如此的开心。 他将支票拿到眼前一看,“咋会这么多?整整120万?不是100万吗?” 仔细一想,这才想起来当初跟对方约定好的是一件衣服卖一万。 而这古装秀的衣服则是兰莹出钱买下,一百件一共是100万。 至于多出来的20万,应该就是买这刺绣的钱吧。 林雨中几乎都能够预见到那样的场景,更能想象的到郑华那气急败坏的表情。 第四十四章,给我来一百盒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拿着支票去了银行,将钱全部给转入自己银行卡中。 小票上面一连串的数字,依旧让他有些恍惚。 120万呀,这是他以前从来都不敢想的。 林雨忽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身无分文的时候,梦想着如果有钱的话一定要去吃烧烤吃到吐。 喝雪碧,只喝第一口,把他最喜欢的猕猴桃买一箱回来,一个只吃一口,好吃的,继续吃,不好吃的直接扔掉。 还有要买一大堆的巧克力将其融化在锅里,做一个超级大的巧克力饼,一次吃个够。 这就是曾经贫穷时候,想象的有钱时的生活。 现在他完全有这个能力去将这些想像完全变成现实,只是却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的向往。 “改变人的不是时间,而是这一段时间里所经历的事情。” 林雨怅然说道,他忽然感觉自己好像成熟了许多。 再看这世界的时候,已经不如以前那样的单纯。 出了银行门,他直接打车去了一家最近的两性药店。 “老板,把你店里的能增强那方面的药给我拿来。” 一进门,林雨就对老板喊道。 老板是一个五十岁的中年人。 一看有客人来了,连忙的应喝道,“小伙子,你想要多厉害的,我这里都有。” “那就要最厉害的!” 老板看了他一眼说,“小伙子,我看你精神头不错呀,应该不用要这东西吧?要是第一次的话,可别着急用药,不然以后依赖上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林雨摆手说,“哎呀,老板,你尽管取吧。” 老板这才从柜子里面取出一盒放在桌子上。 “这个是劲儿最大的,一盒里面只有一片,一片顶三天,不过可要懂得节制啊。” 林雨拿起药盒看了看,上面的介绍说明只是说增强能力,延缓时间。 主要他以前没有买过这东西,效果是好是坏,也没试用过。 所以对老板的话也是半信半疑。 “老板,这到底有没有你说的那么神啊。万一不行,到时候可就丢脸丢大了。” 老板打保票的说,“这您放心,我这店已经开了十多年了,绝对童叟无欺。要是不行,你回头过来,我当场直播吃十盒。” “哎哟,有您这保证我就放心了。这个东西给我拿一百盒来。” “啥,你要多少?” “一百盒啊!没有这么多的话,50盒也行。” 这个时候老板看林雨的眼神都变了。 老板担心的劝说,“年轻人,你现在身体还好,得注意节制啊。要我说你根本就不需要这药。平时多锻炼身体素质自然就上去了。” 林雨依旧说,“你就放心了,我知道分寸。” 知道分寸,还买这么多? 老板心中鄙夷的说。 林雨继续问,“您到底有没有啊?没有的话我可要去别的地方。” “有,有”老板说着,就从柜台最下面翻出了一整箱。 “这一盒是198,一箱一百盒。一共一万九千八百元。你是网银还是现金?” “我还要再看看别的东西,先等等。” 然后林雨就把整个药店的东西全部都给翻一遍。 中间好几次老板都想问他是不是专门来消遣的,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药店里面不只有药,还有各种各样的工具。 许多工具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林雨竟然一个一个的挨着问,连老板解说的都感觉要受不了了。 刚看完了所有的工具之后,林雨不由得感慨道。 “果真是饱暖思淫欲啊,现在人吃饱喝足穿暖了以后,啥都能想得出来。人的智慧真是无限的大呀。” “老板!” “哎,你还有啥不懂?” 老板解释得都快要厌烦了。 林雨指着几样东西说,“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让那边的几个全都给我装起来,每样要二十个,还有这几种药,分别要一百盒。还这套,给我拿一千盒。” 老板嘴巴张的老大,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这种东西还成套成套的买,难道是要批发拿出去卖吗? 直接去批发市场不就行了,真是搞不懂现在年轻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老板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嘴上却答应的爽快的很,手脚也是十分的麻利,不一会就把东西给装好了。 算过帐后,一共是六万三千五百元,抹了个零数,一共六万三。 林雨打电话给兰莹,让对方给他准备一辆车到这边。 最后他坐着车一起回到了10号仓库。 这回他一共带了一万两银子,带着这些衣服穿越,根本花费不了几个银子。 于是他又问兰莹要了一辆车,搬五千两银子到车上,然后自己开车去找张成。 他刚才就已经跟张成约定好了时间,地点还是在荣升当铺。 “成哥!” “林兄弟,请坐!” 张成给林雨到了杯茶,不过林雨却没有去碰。 他将一个大手提包放在桌子上,就听里面传出呼啦啦的响声。 张成一听便知其中必然满是白银,他脸上的笑容更深。 “林兄弟这手段通天啊,竟然能够弄来这么多的货。这次还是上次的价格一克三元,你看怎么样?” “当然可以,成哥信誉那是不用讲的。不过这次量有点多,再安排人手过去给我搬一下?” 张成看了一眼桌子上那袋手提包,他估摸着这里面银子最少得有三四十斤。 然而林雨说,还有更多,难不成有一百多斤? 张成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的表情立刻恢复了平常,如果不是一直观察的话,根本就看不出他刚才一闪而逝的疑虑。 “那行,二头,出来干活。” “好嘞!”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光着膀子从后面小跑着过来。 “老板要我干啥?” 张成指着林雨说,“跟着这位林兄弟,把东西搬过来。” “好嘞。” 林雨将后备箱打开,银子被他分别装在三个大麻袋里面。 因为是银子,所以看起来体积并不是那么大。 二头对于那么一点东西,嗤之以鼻。 “我还以为是多大的物件儿呢,原来就这几个麻袋啊。” 说着,弯下腰,一手一个刚一用劲儿,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头。 “乖乖,这里面是铁块吗?这么沉?” 他松开一只手,直接抱起一个往屋里面走去。 三个麻袋跑了三趟。 张成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直了。 他赶紧点了根烟压压惊。 “林兄弟,你这出手一次可真够阔的。是不是缺钱啊?要缺钱的话跟哥说,我能帮的尽量去帮。” 林雨拒绝道,“成哥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还希望靠自己的本事去赚钱。这一共是五千两,你点一下吧。” 张成立即走到门口将大门给关住,顺手又打开灯。 林雨心中暗道不好,以为对方准备给他来阴的,于是手按在腰间。 既然敢来,那就肯定有所准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把一把匕首藏在腰间。 张成看出他的担忧,便立即解释说。 “林兄弟别紧张,这是我们道上的规矩。一旦有好东西,那就必须得关门看。这叫财不外露!” 林雨这才稍稍定心。 张成打开麻袋,里面的银元宝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银白色的光芒。 “好东西!” 张成只打开了一个麻袋,就让二头将其全部都给搬到后面。 林雨问,“成哥难道不把它全部都给查验一遍?” 张成笑道,“不用这么麻烦,林兄弟的人品我放心。五千两就等于是二十五万克,也不说三元一克,我给四元,只要你今后过来照顾照顾生意就行。” 林雨说道,“那我在此就谢过成哥了,以后有好东西定然先让成哥过目。” 张成直接用转账的方式给林雨转过去。 现在林雨的卡上一共有二百一十多万。 临走之时,张成将一个黑卡递给他, “以后要是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拿这张卡去老街修锁铺,找张老头,他会给你帮助。” 张成站在原地,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第四十五章,买首饰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回到独月鸣,林雨心想还是去找兰莹一下比较好,虽然这妞后来也没说啥,但仔细一想,当时好像确实把人家给吓坏了。 他停在一个金店门口,想着进去买一个项链手镯什么的,女人不都喜欢这个东西嘛。 刚走进店门,年轻漂亮的导购员小姐就迎了过来。 “您好先生,请问您想要买什么呢?” “我想问下,这里的金子都多少钱?” “您是要买金饰吗?” “额,算是吧。” “您这边请!” 导购员带着林雨走到了一个满是金子制作的首饰的柜台前。 “先生,这是本店最新进的一批首饰,都是依照阿康尼大师的设计制作出来的,并且由工作多年的锻金师打造而成。” 林雨看着琳琅满目的金子,根本就没有听见导购员的话。 他趴在玻璃柜台上,一个个的看着。 每一个金器都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看得人眼花缭乱。 怪不得女人都喜欢金子,明明金子看起来挺俗气的,但是一戴在自己身上,瞬间就感觉高大上起来。 林雨的表情让导购员一阵的鄙视。 感觉这人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就没见过世面,丢人丢到家了。 “先生,你想要买哪一款?” 导购员问道。 林雨就跟没听见似的,依旧趴在玻璃柜台上,嘴巴微微张开,似乎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导购员看的一阵恶心,再加上林雨穿的还是以前那一套衣服,从上到下都是一副穷酸样。 这时候金店又有人来了,是一对年轻的情侣。 另一位等待已久的导购员迎上去接待。 这对情侣脸上都显露着甜蜜的笑容。 给林雨导购的导购员叫小晓,今天早上刚和男朋友吵架。 本来想着今天不来上班了,但是一想这月没了全勤的八百元,就感觉肉痛。 没办法只能带着气来上班。 一上午都没有完成一个订单的她已经很沉不住气了,这会儿又碰上了林雨 小晓别提心里多憋屈了。 此刻又看到那一对年轻的情侣亲密无间的选戒指,小晓心里顿时不平衡了。 想到自己那好吃懒做的男友,就恨不得马上打电话提分手。 再看这位顾客,一副痴呆的模样,她心里更是生气。 “我怎么净遇见这么些奇葩啊。” 不过纵然她心里再不乐意,也不敢暴露出来,只能面带微笑。不然被摄像头录下了,她就只能卷铺盖走人了。 在林雨看的一段时间里,陆陆续续走进来了好几个人。有的甚至都买好离开了。 小晓急得直跺脚,她都怀疑这个顾客是不是自己男友找人来耍自己的。 正在这时,一个扛着老板肚,穿着西装的五十多岁的男的跟一个二十岁出头,衣着妖艳,体型修长的女孩走了进来。 以小晓多年的经验来看,这绝对是一个大客户。 那女的九成就是男的养的小蜜,这可是一块大肥肉。 小薇是金店的导购员之一,今年刚大专毕业,出来就应聘了这个职位。 不过因为不会抢客,老是被人排挤,这都应聘快一个星期了,一个任务都没完成,她满心的焦急,但是软弱的性格让她根本不敢去和的导购员抢顾客。 这次好不容易别的导购员都有顾客,终于要轮到她了。 小薇面带笑容的走上前,刚要开口,却发现一个人影已经出现在自己的身前。 小晓露出甜蜜的笑容对中年胖子说,“先生,女士,您要买些什么呢?” 小薇心里气愤万分,却不敢说什么,因为小晓在这里已经上班三年了,她不敢跟人家对着干,即使打碎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中年男人摩挲着身边女孩的小手,肥硕的大脸上全是恶心的邪笑。 “亲爱的,想要什么,尽管拿。钱不是问题。” 女孩嗲声嗲气的说,“哎呀,人家不太喜欢带金子,人家喜欢玉石。天然的才漂亮嘛。” 小晓一听,心里更是乐开了花。玉石可比金子贵多了,给她的提成也相对的高。 她急忙说道,“本店也售有玉石,而且全是a货,两位这边请。” 中年男人和女孩走到另一边的玉石柜台前,慢慢的挑选。 小晓跟过去的时候,还回头瞥了小薇一眼,似乎在说,“看什么看?有本事你别让我抢走啊,以后学着点儿。” 小薇眼睛红红的,她强忍着心里的委屈,这样的事情已经是这星期的第六次了。 她感觉自己好没用,打算干完这一个星期,就找经理辞了这份工作。 林雨从柜台头,看到柜台尾,感觉这些饰品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有些便宜了,这里最贵的才一千多块钱,似乎有点配不上兰莹。 “哎请问还有没……” 林雨抬头一看,发现那个导购员已经没影子了。 他只好自己随便转,转到门口的柜台时,看到正背他的小薇。 于是就喊道,“嗨,你好!” 小薇回过头,见到林雨身边没有人导购,就赶紧擦擦湿润的眼角,迎过去说道 “先生,你有什么问题吗?” 林雨说,“刚才看的那些都不咋样,有没有好一点的?最好是比较高雅的。” “高雅的,那就只有珠宝玉石了。” “在哪儿,带我去看看。” “您这边请!” 小薇带着林雨来到玉石区域。 女孩还时不时的哼唧两声,好几次都让胖子把持不住想要更进一步,结果都被女孩给婉拒了。 中年胖子整颗心都扑在女孩身上,一双手也一次次的触碰女孩的底限。 “呀,这个手镯好漂亮。我能看看吗?” “当然可以了,尽管拿来看。” 小晓这时已经将女孩看中的翡翠手镯取出来了。 这机会可是一转即逝,男人只顾着看女孩,要是一看手镯的价钱,就不一定会答应了。 只要能让女孩戴上,就等于卖出去了。就算男的想退货,也不容易。 小晓见过太多这种情况,她就像提前跟女孩配合过一样,速度飞快地给其戴上。 “您的手真是漂亮,这翡翠玉镯也就只有戴在您的的手上才能显示出它的价值。” 小晓跟着夸奖了一句,把女孩说的心花怒放。 女孩倾身抱住中年胖子的脖子,“老公,你看它好漂亮啊。送给我好嘛~” 一边说一边晃中年胖子的脖子。 中年胖子涨的脖子通红,用力的咽下一口唾沫,说道,“买!” “好的先生,我这就给您装起来。” 小晓心中暗笑,这么简单就把玉镯给卖出去了,这男人真是人傻钱多。 女孩将手抱在怀中,“不要,我就要带着。” “好好,宝贝喜欢就带着。多少钱啊?” 先生,一共是“六万八千元整!” “啥?” 中年胖子瞪大了眼睛, “就这破玩意儿就要六七万?你抢劫啊。” “先生,这是缅甸的冰种翡翠,绝对是天然无裂,六万八还是店庆活动价,比市场价都低一万多呢。” 小晓解释说,当然这也只是嘴上说说,她知道这手镯是退不回来了。 果不其然,女孩恰在这时抱住了胖子的脖子,趴在对方耳边说了两句话。 中年胖子立即喜笑颜开,“小宝贝儿喜欢就买,钱都不是问题在,只要你今晚能那个,把这金店买来给你都行。” 女孩嗲声嗲气的轻锤了他肩膀一下,“老公你好坏啊,人家不理你了。” 林雨走过来,只是看了一眼这两个人,眼睛又在女孩脸上停留片刻,就继续看玉器。 “看啥呢?没见过美女啊。再看眼珠子给你抠出来。” 第四十六章,滚吧!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没有搭理这个人,继续看着玉器。 女孩脸上也闪过一丝慌乱,她连忙抱起中年胖子说, “好了老公,别跟这人一般见识。咱们赶快回家吧,然后可以……那个。” 中年胖子奸邪的一笑,“哈哈,就听小宝贝的。像这种穷狗,这辈子都别想买这里的一样东西。” 林雨听在耳里,却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只是点头的看玉器。 一旁的小晓心里都在鄙视这人,她心里更确定这个家伙是男友派来整她的。 所以她面色十分不善,说起话来也是尖酸刻薄。 “就是,某些人啊,没钱还装阔气。只能趴在柜台上看看,连个盒子都买不起。” 这时小薇看不下去了,她说道。 “顾客想不想买那是人家的事情,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我想说什么是我的事情,关你什么事?跟着这个人就只会浪费时间,我就看你今天能不能完成一个任务。” “你……”小薇张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不得不承认,以林雨这副穿着打扮来看,确实买不起这里的东西。 只是她本着一视同仁的职业操守,这才要给林雨做导购,不管对方提出要看什么,她都会带着去看。 这时一直闭口不言的林雨,指着一个手镯说道。 “这个看着不错,给我取出来!” “好的,先生,我这就给您取。” 小薇走到柜台边,刚要将柜子打开,却被小晓给挡住。 小薇气愤的质问,“你这是干什么?” 小晓嘲讽的说道,“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你看看这人像是能买得起的人吗?万一弄坏了,你看他赔得起吗?” “可是经理不是说了顾客想要看什么,都不能拒绝吗?” “经理说的是顾客,而不是某些无赖!” 说这话的时候,小晓还瞥了林雨一眼,那眼神中满是看不起的意味。 林雨说道,“算了,不拿算了也罢。这东西太便宜了。” “啥,便宜?” 小晓眼睛瞪得老大,话语之间更是句句刻薄 “也不看看你这穷酸样,还便宜?这可是二十万的手镯,你十年都挣不了这么多钱。” 小薇实在看不下去,她推开小晓,“小晓,你这样我可要告诉经理了!” “告啊,你倒是去告啊?看到底今天是谁滚蛋!都来一个星期了,连一个任务都没完成,你以为店里养你是吃白饭的?” 小薇被说的哑口无言,眼睛红红的就要哭出来了。 也就在这时,中年胖子开口道,“宝贝看见没?这种穷酸人也就敢动动嘴巴。要真让他买啊,那不得扒了他一层皮?” 女孩急着想要走,她从胖子的腿上跳下来,拉着对方说道。 “老公你快点跟人家回家嘛,人家想要了。” “嘿嘿先不急。”中年胖子反倒不着急了,他指着林雨说, “我就看这家伙今天能把这逼装到什么程度?” 小薇知道再这样下去,林雨一定会被赶出去的,于是就带着哭腔走到林雨身边,对他说。 “先生,对不起,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向您道歉。请您还是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林雨看到眼泪汪汪的女孩如此维护他,便开口说道。 “不用了,我就在这里买就行了。把你们这里最贵的给我拿出来。” “呵呵,这逼要装到顶天啊!” 中年胖子说道。 “小伙子,年轻的时候,我跟你一样,后来自从差点腿被人打断了以后,我就开始脚踏实地了。” 他手指又敲着玻璃柜台说, “换句话说,你今天要是能把这镯子给买了,我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这桌子给吃了。” 小晓在一旁说道, “您还相信他说的呀,我们这里最贵的他买的起吗?还不如趁早滚出去,省得在这里恶心人。” 这边吵闹的声音越来越大,导购员和其他的顾客,都朝这边围观过来。 而在办公室里的经理也闻声赶过来。 经理是一个年纪大约35岁左右的男的,他走过来时,看到现场后,没有显露出丝毫的慌乱,而是先问道。 “小晓,小薇发生什么事了?” 小薇刚要开口,小晓抢先说道,“经理,这个人来这里寻隙滋事,赶紧让保安把他给赶走。” 小薇辩解说,“事情根本就不是她说的那样。这个客户想看手镯,她不让看,还骂了这位顾客。” 经理看看小薇,又看看小晓,再打量了一番林雨。 他走到林雨身边,问道,“先生,您要说点什么吗?” 林雨看了对方一眼,目光落到了小晓的身上,说道, “我朋友生日,所以我就来想选个礼物送给她。只是没有想到你的店员竟然以我买不起为由拒绝给我看。不仅如此,还用十分恶毒的语言辱骂我。在场人都可以作证,我希望你能为此表示一下。” 经理点点头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公正的处理这件事情。” 这时,中年胖子开口说道, “我说经理啊,你的这个导购员可真没有眼色。什么人都往这边带。本来想给我的女朋友买一个手镯的,六万八也不算贵,可就是因为看见这个人过来,我感到非常的不爽,你要是处理的不好,这手镯我就不买了。” 这下小晓回给中年胖子一个点赞的目光。 女孩焦急的看着这一幕,她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插不上话,她也不敢说。 经理走到小晓面前说,“员工小晓因为在店内售卖顾客,所以扣除这个月的全勤工资。” 小晓根本就不在乎,卖出这一个手镯,就够她两三个月的全勤了。 然后经理又对小薇说,“员工小薇,在实习期间任务未完成,评估不合格,不予录用。” 小薇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门外走来一人,这人昂首阔步的走到经理面前的问道。 “小赵啊,这是怎么回事?” 经理把事情经过完完整整的说了一遍。 这人点点头,看向林雨,说道, “咦,小伙子,原来是你啊!来我的店里买东西吗?” 林雨先是一愣,方才想到那一晚上在五星级大酒店里,去找郑华的时候,当时屋子里面除了郑华,郑延,沈红月,张成之外,还有一个人就是这人。 “你好。” “我姓刘叫刘伍。你可能不认识我,不过老张倒是说起过你。” 刘伍又问,“你来这里想买什么?” 林雨说道,“我本来想给朋友你买一件生日礼物,可是这里的东西好像都不怎么样,所以就想问问你店里最贵的是什么?” 刘伍一听,眉头微皱,他忽然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些狂妄了。 “那恐怕也只有我的镇店之宝紫薇之泪能入你法眼了。” 这时经理靠近低声说,“老板这人估计是来找事的,您看要不要把他给赶出去?” 刘伍摆让其退下,继续对林雨说道,“不过这紫薇之泪可不便宜啊,得一百六十八万。你确定要买吗?” 这个数字一报出来,在场人无不惊呼。 就是中年胖子也惊得张大了嘴巴。 林雨说,“刘老板,我如果能买下,今日之事,是否应该给我一个好的交代?” “那是当然,我这店虽然不大,但是规矩可是死得很。要是有人敢违反员工守则,立马给我滚蛋。” 刘伍不知怎的,总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没准真有几分本事。 林雨嘴角微微扬起,将银行卡递到刘伍的跟前。 “刘老板,我刷卡可以吗?” 刘伍给经理一个眼神,后者赶忙接过。 经理忽然害怕了,他颤抖着手,将银行卡插在pos机上面。 所有人都踮起脚,伸长了脖子,想要看最后的结果。 小晓这回也有些担心了,刚靠近一些,立刻在心里骂自己。 我干嘛这么疑神疑鬼啊,一个穷逼而已,怎么可能拿出来168万? 中年胖子则是心中冷笑,“小伙子,这回装逼装大发了吧!只是打脸事小,敢惹刘伍,你这辈子就等着在床上度过吧!” 小薇则是默默的祈祷,希望老板一会儿别为难林雨。 滴! 银行卡刷过pos机,那一瞬间,经理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他颤抖着手,将银行卡递到刘伍面前。 然后又对小晓说,“还有你,也滚!” 第四十七章,你倒是吃啊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经理垂头丧气的回到办公室收拾东西。 小晓则是抱有最后一丝希望的恳求道, “老板我知道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不能失去这个工作!” 然而刘伍的一声暴喝让她彻底的绝望。 “还不快滚,要让我亲自请你吗?” 小晓吓得脖子一缩,立刻闭上嘴巴,怯生生离开。 刘伍将卡递到林雨的面前说, “兄弟,对不住了,下面的人不长眼,你别见怪。” 林雨接过以后说道, “没关系,我又没受什么损失。不过想请刘老板见证一下,刚才有个人说,只要我能将这个手镯给买下来,他就把桌子给吃了。” 说完,他指着柜台里的玉镯对小薇说,“麻烦把这个给我装起来。” “好的!” 小薇应了一声,轻手轻脚的打开玻璃柜门,将玉镯拿出来。 就在林雨递出卡的时候,刘伍开口阻止道, “兄弟,今天这事儿一大部分是我店里的问题,这样吧,紫薇之泪给你打八五折。这手镯你直接带走就好。” 林雨没做过多的推辞,欣然领受。 当小薇把装好的手镯放到林雨手上的同时,林雨看向诚惶诚恐的中年胖子。 中年胖子满头大汗,不停的用衣袖擦着额头。 要是在别处的话,就算林雨拿刀逼着他。他想走就走,压根就不惧对方,难不成还能把他给杀了? 可今天偏偏是在刘伍的面前,哪怕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耍赖。 只要是在道上混过的都知道刘伍可是出了名的杀伐果断,砍人都不带眨眼的。 后来刘伍混的地位高了,也就慢慢的将自己洗白。 毫不夸张的说,这金店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多少都带着血。 对此,中年胖子只能恳求刘伍或者林雨放过,他强颜欢笑的说, “哎呀,大家都是成年人,说着玩呢,咱别当真啊。” “到底当不当真,得看大家的意思!” 林雨扫视一下周边围观的顾客,高声问道, “刚才这位先生的话大家应该都听到了吧,他如此的羞辱我,我是否应该给予些回报?” 众人皆沉默不语。 林雨继续说,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放出了狠话,就应该为自己的言语,付出代价。” 不得不说好事之人哪里都不会缺,有顾客轻声的说道。 “这胖子刚才那么得瑟,现在咋这么怂啊!” 只要有人一开头就有其他人跟风。 “就是啊,不是说吃桌子吗,咋还赖账呢。” “大家都成年人,说话得算话,别跟孩子似的,说吃就吃,咱不怂啊” “……” 中年胖子见众人如此叨嚷,他怒了,伸手指着一群人骂道, “老子说话关你们屁事?我说你妈炸了,难道就真炸了不成?一群闲的蛋疼的家伙,嫌事情闹得不够大是不是?” 要说这个中年胖子本是管着百十名工人的老板,平时吆喝人吆喝惯了,这一张嘴便将所有人都给得罪了。 这下人群的愤恨之声更是十足。 “吃,就让他吃!” “大家伙看着他吃,不吃干净就别想走!” 这时也有人认出了中年胖子的身份,说道。 “不就是个包工头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有这带着的可不是个小三嘛。” “谁说的,他妈给我站出来!” 中年胖子气的满脸通红,他可不是真想和这个女孩好上,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更何况家里还有一个母老虎,要是让那位知道了,非得割他十斤肉不可。 所以他今天特地的找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出来玩,可是没想到还有人认识他。 刘伍见场面越来越吵闹,便不耐烦的大吼一声。 “还有完没完啊,给我闭嘴!” 中年胖子立刻跟着说。 “听见没有?刘老板让你们闭嘴!跟炸锅的苍蝇似的,烦不烦人?还怎么让人家做生意?” 人群是静了,但刘伍满头黑线,他指向中年胖子, “我说的是你!” 中年胖子赶忙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烟恭恭敬敬的递给刘伍,笑的跟哈巴狗似的, “刘老板,您消消火,今天这事是我不对,晚上我在宏兴酒店宴请两位就当是赔罪了,顺便交个朋友。您看怎么样?” 刘伍没有接烟,而是将目光投向林雨。 中年胖子赶忙又把烟递给林雨, “小兄弟,刚才真是对不住。是我有眼无珠,你看这就算了吧,事后一定给您赔偿。” 林雨脸一别,连搭理都不搭理他一下。 而这时,跟中年胖子一起的女孩儿也走过来,尴尬的叫了声,“林雨!” 她没敢直视对方,只将眼睛望向一旁, “看在你我同学一场的份上,就放过他吧!” 林雨看着这个面容清秀,如花似玉般的女孩,不由得深深的叹一口气, “也罢,今天事就算了。” 中年胖子如获大赦,他笑的跟花似的,连连道谢, “谢谢,谢谢,小兄弟宽宏大量,胸阔似海。我再次诚心的向你道歉。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咱们交个朋友如何?” 林雨冷声道,“朋友就算了吧,以后说话的时候长点脑子,别狗眼看人低!” “那是那是,这回是我有眼无珠,我心里也是十分的后悔。” 中年胖子连连应道。 林雨目光转到女孩的身上,对她说道。 “大学毕业之后大家各忙其事,多少人都已经失去了联系。有时间的话,你组织一下,咱们聚聚吧。毕竟你当初也是班长呢。” 女孩惭愧的点点头。 林雨又说,“另外,找个正经的工作吧,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求人不如求己。你好自为之吧!” 女孩心中五味杂陈,她没有想到当初班级里最平平无奇,最贫困的林雨如今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富豪。 她不知是后悔还是惭愧。 特别是看到对方买下168万的紫薇之泪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时。 她心想自己的条件也还不错,要是当初追林雨的话,对方肯定不会拒绝,那么今天这紫薇之泪的女主人肯定是就是她了。 “你愣什么呢,还不赶紧走?” 中年胖子拉着女孩就要离开。 “等等!” 刘伍说道, “先把手镯的钱给结了!” “哎,我差点忘了。我这就去结账。” 这时林雨说,“我还需要再提醒你一点,这桌子就先放在这里,若是有哪一天你再不长眼的话,我就让你吃个干净。” “是是,您放心,我以后一定把招子放亮堂。” 中年胖子快速的结好账,赔笑着走出了门。 至此,金店风波才结束。 林雨接过刘伍送过来的紫薇之泪。 他打开只看了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动目光。 紫薇之泪是一条铂金翡翠项链。 除去那做工精美的铂金链条不说, 项链吊坠是一颗水滴形状的紫色翡翠。 幽深的紫翡翠仿佛带有摄人心魂的魔力,光滑如镜般的相面,好似被一层朦胧的水雾所遮掩。 晃动之时,又如同有清水在其上流动。 正如诗中所言, 莎草江汀漫晚潮,翠华香扑水光遥。 林雨不禁感叹大自然的奇妙,忽然他又想起在唐朝时期,似乎就有翡翠制造了。 只不过当时玉器制造行业并不发达。 所以玉器在唐朝也是十分昂贵的,在朝为官,只有正三品以上才可佩戴玉带。 而那些富家子弟,很少有人身上能佩戴一个玉器,倒是金银饰品对他们来说是稀松平常。 在唐朝有很多人很愿意花大把的钱来买一件玉器,因为这是身份的象征。 虽然制造上虽然不行,但是唐朝时期的玉石原料却是十分丰富的。 由此林雨脑海中又闪过一个念头。 “要是能把唐朝的翡翠原料给运到现代,然后把其中比较次的,用现代工艺制作出来,再卖回唐朝。那这岂不是就形成了一个环型生产链吗?至于那品相比较好的,肯定要放在现代卖了,毕竟现代人的要求比古代更高。” 一念至此,他就再也逃不出自己的这个想法的樊笼。 联想到未来在唐朝和现代又要创立一个举世瞩目的翡翠帝国,他心里那叫一个美呀。 刘伍的话,将林雨从臆想中拉了出来。 第四十八章在,这是假货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拜别了刘伍后,林雨便开车回到了独月鸣公司。 他手里拿着紫薇之泪来到兰莹办公室门前,可是总也抬不起敲门的手。 “送这东西,她会收吗?要不,换一个手镯?” 林雨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总觉得突然之间送这么贵重的东西,似乎有些不正常。 对于现在的林雨来说,钱就只是一串数字而已,以他现在本事,想要赚多少钱,那还不是伸手就来的。 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即使是多年的好友之间,也不会赠送价值168万的礼物。 更何况两人才认识没几天。 虽然这是作为道歉的赔礼,但谁知道兰莹会不会多想呢。 “对了,就说这是假货,那样她肯定不会拒绝。” 踌躇之间,门突然开了。 兰莹刚接到来自商标事务所的电话,让她过去再次确认一下独月鸣服装品牌申请的信息。 结果刚打开门,两人就撞了个满怀。 “你站在这儿干什么啊?吓我一跳!” 兰莹轻拍着胸口,余惊未定的怨声道。 林雨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他将精致的木盒递到兰莹的面前。 “那个,今天早上的事情,我向你说声抱歉。我不是有意要吓唬你的。” 兰莹没好气的说,“你还知道道歉啊?我还以为你都把它给忘了呢。唉,还算你有点良心。” 她伸手接过,在打开的同时又问道。 “这什么啊?” “这个叫做紫薇之泪,我看着挺好看的,所以就想着买来送给你。” 林雨说这话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好像说的本来就是大实话 他眼睛盯着兰莹的脸,希望从对方的表情上看出什么来。 “好漂亮啊!” 兰莹惊呼道,紫色的翡翠映在她的眼睛中,闪烁着几许光芒。 女人对于这种亮晶晶的东西,总是难以拒绝。 她抬头看向林雨问道,“你确定这真的是给我的吗?” “当然了,这是作为赔礼。喜欢吗?” 兰莹会心一笑,但是却依依不舍得将木盒合上。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所以还请你拿回去吧!” 林雨将递过来的盒子又推了回去,他赶忙解释说。 “这个不贵,真的不贵,这个是我在店里淘来的高仿品。看着虽然好看,实际上是假的。要是贵的我也买不起,你说是不是。” 兰莹一听,脸色突变, “道歉就道歉,还买了个假货的给我,你什么意思啊。我看你的道歉不是诚心诚意的!” “兰莹,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林雨想继续说下去,却被兰莹一把推开,后者气呼呼的下楼,一路不停的走到车里,一脚油门,便绝尘而去。 林雨在后面拼命的追,也没能追上。 无奈之下,他只能就此作罢,不管怎样,兰莹总的还是把礼物给收下了,至于原不原谅,那还用想吗? 林雨来到10号仓库,大致清点一下今天进购的货物。然后就将其传送到了,林家别院。 此刻已是日暮西山,他去万宝楼转了一圈之后,就到怡红院周边转了转。 怡红院坐落在城东白虎大道与城北朱雀大道的交界处,这里可以说是人流量最大,最为繁华的地区之一。 怡红院在这里的生意可以说红火异常,在这里面消费的人,不是富甲一方,也是位高权重。 反正就是一个有钱。 林雨刚走到怡红院的门口,就被两个姑娘招呼, “公子,快进来玩呀!” “公子是好久不来,人家都想你了” 额……淡定,淡定。 我是经受过马克思主义思想缔造的共产主义接班人,绝对不能够被这世俗所迷惑。 林雨心中暗道。 “公子,你就不想人家吗?” “就是啊,你都不理人家,人家好伤心哦。” 林雨哪里能忍受得了如此诱惑,两个姑娘的声音简直让他骨头酥软。 算了,就这一次。 其实我不是为了进去玩的。 我是要视察市场,预估未来产品的销量。 对就是这样,我得进去看看。 然后林雨就在两个姑娘的拉扯下走进了怡红院。 怡红院的老鸨看到林雨进来,那更是热情无比,就跟看到自己老爹似的。 老鸨立刻让两位姑娘把林雨扶上楼,并吩咐要好生招待。 “公子,你今天更英俊了。” “公子,来,吃一块酥糕。” “公子,来陪人家玩游戏嘛,谁输了要罚酒哦” “公子……” 这一声声公子把林雨叫的那是一个神魂颠倒,整个人完全沦陷到了温柔乡之中。 “房兄,你怎么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 高升左搂右抱,快活的不得了。 而坐在他对面的房遗爱却是面带愁苦之色,对于身边姑娘的挑逗,爱答不理,甚至还有些厌恶的感觉。 房遗爱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叹出无奈的摇摇头说,“我没事,高兄尽兴。” “哎呀,你不就是怕你家那位吗?放心吧,今儿个我亲眼看到她去佛寺上香,现在这个时候肯定还没回来呢。你就放开来玩,就算喝醉了,我亲自把你给扛回去。” 房遗爱听后,更是深深的叹息。 黄瘦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身旁的姑娘想要亲近一些都没有办法。 更何况谁愿意和一个干尸一样的人亲近呢?抱一下都能被肋骨硌着。 房遗爱满心愁苦,不经意间,看到楼上的人好生熟眼熟。 “那人……” 他指向二楼问高升。 “你看那人是不是万宝楼的掌柜?” 高升抬头定睛一看,说道 “那可不是嘛,对了,我跟你说的日月宝镜你买了没?” “当然买了,我要是敢不买,还能有命在这里跟你说话吗?” 房遗爱连忙起身,并说道。 “你在这继续玩,我有要事找他” “哎,那你请便!” 说完,高升继续和那两个姑娘相互调情。 “公子,人家要喝交杯酒。” “好,喝,喝!” “公子,你看都把人家衣服给弄脏了,你要赔人家。” “好,赔,赔!” 林雨被两个姑娘给迷惑的不要不要的 一杯一杯的酒杯往他嘴里灌,迷糊之间,也不知道做出了多少的应承。 “林兄,你玩的可好?” 房遗爱走过来对林雨说道。 林雨眯着眼,醉醺醺的问, “你是……” “林兄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房遗爱啊。” 房遗爱坐到林雨对面,说道, “林兄前日对我说,要我两日再来找你取药,不知这药……你准备好了没有?” 林雨虽然有些迷糊,但脑子还算清醒。 他摆手说,“房兄尽管放心,你的药,我早已准备好了。” 然后就从口袋里面拿出来了一盒威神拍在桌子上。 这本来就是他拿的试用品,准备给别的客人弄一粒看效果。 正好房遗爱过来,那也省得找试验品了。 “拿去吧,一次吃一粒,一粒顶三天。” 房遗爱如对待宝贝一样的拿起药盒,翻来覆去的看了看,也看不出任何门道。 “林兄,此药该如何服用?” “把盒拆开,就吃里面的那个蓝色的药丸。吃了它以后,能让你找到男人的自信,重回往日巅峰,甚至还能更进一步!” 房遗爱听后,那枯干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这药对他来说已经不再单单是药,而是男人的自尊。 自从娶了高阳公主以后,就没有一天停歇过。 高阳公主几乎要把他给榨干殆尽,害的他现在在高阳公主面前都不敢穿的稍微清凉一点。 久日的劳累使他的身体越来越虚,那玩意儿已经是能看不能用。 偏偏高阳公主每天都要逼着他干活,工具不行了,那就只好从别的地方获得乐趣。 也不知道高阳公主从哪里学的虐打的招式。 这可苦了房遗爱,天天都要承受各种各样的刑罚。 不仅仅只是身体,就连心智和尊严都一并的摧毁。 每次和朋友们一起到怡红院的时候,房遗爱总是最早交代的。 久而久之,就被好事者称作是一息男,意思就是从头到尾只够一个呼吸的时间。 房遗爱因为这事,在这些朋友面前很难抬起头,关键是那群家伙还天天拿这说事。 恨得房遗爱牙根直痒,可也无可奈何。 “有了这神药,我要让他们明白,老子不是废物!” 第四十九章,钱丢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高升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把玩着身旁姑娘的小脸,看看着房遗爱面露喜色的坐回座位上。 对此,他心中不免有些疑惑,难不成这万宝楼的掌柜给了房遗爱什么宝贝? 再想那万宝楼从上到下,处处是宝,要是房遗爱真求得些什么,他也想分一杯羹。 于是便问道, “房兄,这么快就回来了。难不成那万宝楼的掌柜不接见你?” 房遗爱下巴一抬,说道,“我是谁呀?当今驸马,他敢不接见我。” “如此说来,万宝楼的掌柜肯定是对您毕恭毕敬的吧。不知房兄有没有从他那里……弄点什么出来?” 房遗爱摆摆手说,“哎,话不能这样讲,我与他平心相交,怎能看在这利益之上?” 高升听后,心里暗自嘀咕。 “这房遗爱肯定弄来了宝贝。倒不如我诈他一诈,没准那宝贝就是我的。” 他亲自给房遗爱满上一杯酒说。 “房兄为人刚正不阿,与朋友那自然是管鲍之交,来,我敬你一杯!” 两人喝过之后,高升又说。 “今日尽兴,不如咱们两个……” 他做出一个你懂得的表情。 房遗爱正想提及此事,没想到对方竟然先说出来了,既然如此,那就顺其而下。 “既然高兄有此雅兴,那我只好作陪。” “好,光是玩的话感觉有些腻了,倒不如咱们赌个彩头如何?” “这事还能有彩头?” 房遗爱压根就猜不出高升打的是什么主意,他以为对方又发现了好玩的东西。 高升笑了笑说道,“早就听闻房兄身怀秘技,今日咱们两人就比一比谁坚持的更久。” 房遗爱一听,便知高升必然不怀好意,现在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那一息男的称号。 而对方竟然还要比这个,明摆着就是为了让他难堪。 若是之前,他必然要勃然大怒,然而今天却不一样。 他心中暗想,“既然你要自找不快,那就别怪我了。从今天起我金枪不倒房遗爱又要回来了!” 但表面上得把功夫做足,就摆摆手说道 “高兄言重了,我要真有那本事,又怎么会整天的被人奚落?我看呀,不比也罢,我自甘认输,你看如何?” 房遗爱猜到对方要拿彩头,肯定价值不菲,既然如此,那就狠狠的再多敲一点。 虽然他不知道这药效如何,但就是有种莫名的自信。 就像是一个小孩拿起一根木棍,就以为自己变成孙悟空似的。 这话正中高升下怀, 他心想,“要是你不拒绝,我还真觉得有问题呢,看来你永远都是那个,只能在一息之内就完事的废物。” 高升哈哈大笑说道, “房兄实在过谦了,你要是这样说,那就没意思了啊。这样吧,我以此物拿来作为彩头,你若是赢了,这便是你的。” 他将一个打火机拍在桌子上。 精巧的打火机顿时便引来几位姑娘的惊呼。 其中一位说道,“莫非这就是全长安城唯独万宝楼才有卖的打火机?” 高升得意的说道,“没错,正是此物。” 房遗爱因为在万宝楼开业的当天晚上没有过去,所以也就没有买到打火机。 他只是听闻只要拥有此物,便可随意唤出火来。 所以他也一直想要拥有一个,只可惜这打火机卖的实在太快了。仅仅只是一晚上,林雨的存货就被全部给抢空。 房遗爱不愿过分表现出自己对打火机的渴望。因此他眼睛一瞟而过,毫不在意的说道, “不过是一个打火机而已,也就值个一百两银子罢了,若是拿此物作为彩头,岂不令高兄脸上无光?” 高升拿起打火机在对方面前晃晃说,“房兄有所不知啊,这打火机当时卖的是100两银子,可是万宝楼里的已经卖光了。若是想要,就必须从他人手中易得。你可知现在值多少两银子?” “最多不过五百两。” 房遗爱泯了一口酒,轻描淡写的回答道。 这下不单是高升,就是旁边的姑娘们听了也都暗暗发笑。 一位姑娘说,“公子有所不知,今日一早,便有一位公子从他人的手里易得一件此物,据说两人还是至交好友,这才花了一千三百两银子。” 房遗爱一听,差点被一口酒给呛着。 “当真?” 高升哈哈一笑说,“那还有假?今日易得打火机的那人便是柳生。没准这两天就会到你面前显摆了。” 房遗爱摇摇头说,“那小子就是喜欢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咱们暂且不谈他,就说这彩头,你觉得够吗?”高升说。 房遗爱心想: “这高升都拿出打火机了,我若是拿出一般的金银珠宝的话,必然要嘲笑我。可是到底有什么能比这更好呢?” 思索之时,忽然想到林雨给他的威神共有两盒,每盒之内又只有一粒。 “倒不如我先用一粒,剩下这一粒作为彩头。若真有神效,不但没有任何损失,反而还多得一个打火机。若没有用处,那我便立即找上林雨,让他给一个说法。” 想到这里,房遗爱的底气就更加足了,他语调提高,自信满满的说道, “够是够,但与我将要拿出的彩头相比还远远不如。” 高升听后,心中便暗暗叫好,“果然上当了,估计这林雨给他的宝贝非同一般。不过那又如何?我就看你这一息男到底能坚持多久,一息,两息还是三息?” 他旋即又将一支绿箭和打火机放在一起。 “这叫口香糖,价值十银子。你可别看它便宜,但这用处可是大的很呢,” 然后他又说出了林雨介绍口香糖的广告,“清新口气,你我更亲近。” 房遗爱微微点头,“那便就此说定,” 他将一盒威神放到桌子上,“这就是我的彩头,暂且不说它有何妙用,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哟,还装神弄鬼起来!”高升打量着药盒,却看不出有丝毫的端倪,他站起身说, “那么,房兄请!” “高兄请!” 两人就像是关系十分要好的合作伙伴,一人拉着一个姑娘分别走进了两间相邻的客房。 林雨喝酒喝的直打嗝,即使唐朝酒的酒精度再低,喝的多了也会醉,他摇摇晃晃的要站起身,却被两边的姑娘一起给拉住。 “公子,你还没给人家钱呢!” “就是啊,公子,你不能说话不算话,你要是骗了人家,人家会很伤心呢。” 林雨口齿不清的说道, “我林雨……一言既……既出,驷马难追,咋会赖账?看我……给你们拿钱啊!” 林雨撑不过两个姑娘的磨硬泡,他将手伸进怀里,可是一摸之下,却什么都没有。 他又摸了摸里衣口袋,依旧是空空如也,这时他猛然惊醒,醉意也退去一半。 他惊呼道,“我的钱呢?我钱丢了!” 两位姑娘见状,嘟着嘴气呼呼的说。 “公子不会故意装作没钱吧?” “公子肯定在逗我们玩呢,公子好讨厌,快给人家嘛。” 林雨推开两个纠缠他的姑娘,又把浑身上下都摸了一遍。 这次他终于可以确定,自己的钱确实丢了。 他仔细的回想,从万宝楼出来以后,就直接来到了怡春院,一路上也没人碰过他。 “丢那了呢?” 林雨万分焦急,虽然只有两千两银票,但多少都是钱啊。 更何况他现在在这怡春院里面,如何也不能让小鱼知道。不然的话,这妮子肯定要伤心了,因此派人回去求救的办法是行不通。 两位姑娘互相对视一眼,然后就一声不吭的退去。 林雨又找了一会儿,四处望了望,见没人注意他,就打算脚底抹油。 然而还没走离座位五步,就被四个手拿漆红短棍的打手给挡住了去路。 老鸨则是从这四人中间穿到前面,她将衣袖往上一挽,粗壮肥硕的手臂抱在胸前,眯着眼质问道, “林大少这是要去哪里?” 林雨又不傻,立即明白,今天要是不把钱拿出来,那就别想走了。 于是林雨满脸赔笑的问“老妈妈,日月宝镜,用着还行吧?” 第五十章,金枪小霸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老鸨眼睛一瞪,“好不好用关你屁事,反正日月宝镜已经是我的了,你就算拿两万两来买老娘也不会给你。” “老妈妈,不是这意思,您就看在我卖给你日月宝镜的份上,这一次的就算了吧?” “算了?不行!” 老鸨双手掐着腰,就一副泼妇骂街的模样,咋呼道, “俺这可是小本生意,你说算了就算了,那明天我这不得关门?今天你要是把这帐给我结了,就不想走出这门。” 林雨苦笑,他又说道,“那这样你看行不行,我先给你打个欠条,等明天我拿钱来找你。” 老鸨嘴一歪,讽笑说,“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你要是明天赖帐怎么办?一张纸就想换几千两银子?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今天你要拿不出来,就找人去你家里拿。反正钱不到,人不能走。” 这下林雨别也急了, “哎,你说你这老鸨子怎么就不知好歹呢,说了我明天就给你送来,我林雨的名声难道连这区区几千两都不如吗”? “哟,那您这是拿您的名来压我了?” 老鸨伸手指着林雨说道。 “我还就告诉你了,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要不把钱拿来,要么打断一条腿给扔出去。” “你……” 林雨气急败坏的指着老鸨,干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今日本想在怡春院视察一下市场情况,谁知道竟碰见这种事儿,这下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砰!” 高升撞开了房遗爱的门。 就只见那春光乍泄的两人,正做着某种令人心旷神怡的运动。 高升愣住了,房遗爱愣住了,还有那位姑娘也愣住了。 顿时,房间里传出来一声尖叫。 两秒钟后,高升这才反应过来,连忙退出去,并连连道歉说。 “房兄息怒,我只是担心房兄的身体,这才赶忙过来看看,不曾想竟然打扰你的兴致。” 房遗爱兴致满满的收工起身。 要是平常人在这个时候被撞见,肯定气着不得了偏偏房遗爱就是为了想要证明自己,才跟高升打赌。 刚刚他还想,光隔着墙听声音还不够,要是能当面展示一下,那就再好不过了,到时候看这群孙子们还敢不敢再说长道短。 而这时高升正好又把门给撞开,这一幕完全的展现在他的眼前。 此刻房遗爱的心情别提多好了。 “高兄不必道歉,若真如你说的这般,我还得向你道一声谢。” 房遗爱将衣服穿好,打开门对高升说道。 高升满心的疑惑,房遗爱速度快,那是全长安城都知道的,可这一次这家伙怎么这么厉害? 他在隔壁的时候差不多一刻钟的时候就投降了。 别看他的身体看起来还不错,实际上整日花天酒地的他,也就比他那些狐朋狗友好上一点而已,不过倒是比曾经的一息男房遗爱要强得多。 高升房间里面安静下来以后,隔壁房间的声音更加的汹涌澎湃,听的人血脉喷张。 高升不甘落后,强制的让自己再次雄起,又一轮过去之后,隔壁依然叫声不断。 这可把他给急的额头冒汗,心想难不成是房遗爱唆使那姑娘假装的? 这都到将近三刻钟了,就算是头牛也该累了。 可偏偏听这声音,却感觉好像才刚刚开始。 高升忍不住内心的疑虑,就来到了房遗爱的门口,然后就发生了一开始的那一幕…… 房遗爱穿戴整齐以后,潇洒的走了出来。 即使是宽厚的外袍也依旧遮掩不住身下那微微隆起的小土包。 见到此景,高升都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他心中暗道,“乖乖,房遗爱的玩意儿是驴的吗?怎么这么大?” 房遗爱也猜到对方的心思,便更加得意。 “怎么样?高兄认为胜算几何?” 高升这哪里还有脸耍赖,他忙说道, “房兄威武,怪不得有传言说您是长安城的金枪小霸王,我之前不服气,今日一比之下,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哈哈”房遗爱朗声的笑道 “那些都是虚名而已,做不得真。” “若是没有真本事,哪里会有这样的传言呢,更何况房兄真的是技艺高超,无人能比。若是我能学到一招半式,也可风流整个怡春院了。” 高升的一番吹捧,直把房遗爱给说的心花怒放,后者也完全放下心中的芥蒂。 也就在这时,高升旁敲侧击的问道, “房兄如此厉害,是不是有什么房中秘术啊?可否教小弟一招半式?” 房遗爱摆摆手说道, “我哪里有什么秘术,不过就是仰赖……” 话还没说完,他连忙住口,只示以对方一个神秘的微笑。这可把高升急得不要不要的。 然而任由高升用尽浑身解数都没能问出个半点信息。 也就在此时,林雨这边的动静闹得越来越大,怡春院内许多客人的目光都盯在那里,各自也都乐得看这一场热闹。 房遗爱定睛一看, “咦那不是林兄吗?看样子,这形势不对呀,我得赶紧去看看!” 他都顾不得回应高升的问题,就急忙跑上了二楼。 “快说,是让人取,还是打断一条腿?” 老鸨一脸嚣张当然逼迫林雨,而那四个壮汉也都逼近了他。 “你们要干什么?还不给我退下!” 房遗爱突然窜到林雨面前,怒斥那四人。 他的名声可比林雨要大得多,并且背后的势力更是实打实的。 就算他砸了这怡春院,老鸨也得笑脸相迎。 老鸨一见房遗爱要插手这件事,心中暗道不好,可又不敢反驳房遗爱,便只能气愤的说道。 “房大爷,今天这事你可得评评理,这人他来白吃白喝还白玩,叫他结账还不乐意。你说天底下怎能有这样厚颜无耻之人?” 老鸨本想这样一说,房遗爱必然会稍作考虑,谁知道对方脸一横,大骂道。 “林神医来你这就是给你面子,你竟然还不知好歹!若你今日敢将神医给赶出去,我便砸了你这怡春院,” 老鸨听得心一揪,她稍有不安的看向林雨。 她想这不就是一个万宝楼的掌柜吗,咋还成神医了呢? 难不成这人还有不为人知的身份? 想到这里,老鸨不由得有些后悔了。 其实今天这事并非巧合,而是有人委托她这么做。 本来那人已经给了十分丰厚的报酬,可老鸨贪得无厌,以为林雨开的是万宝楼,不说钱有多少,那宝贝肯定是大把大把的。 如果能弄来点宝贝,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谁知半路竟然杀出了个房遗爱,把她的计划全盘打乱。 老鸨连忙说道,“房大爷,你可听清楚,是他不愿意结账在先,我只是按规矩行事而已,您不能黑白不分吧?” 房遗爱一听,高声道,“那以你的意思,我这是蛮不讲理了?” 老鸨慌忙的连连摇头,“房大爷说笑了,老娘就是想也不敢这么想啊。” 房遗爱又说,“不敢就行,今天神医的所有钱全算在我的头上,若是少一个子,我跟你没完。” “是是,老娘知道了。” 老鸨赶忙应道,对此她心中不住的怀疑,这林雨到底是什么来头? 先是被那位给记恨上,然后房遗爱对其竟如此的恭敬,据说此人跟四皇子尉迟宝林等人还有些关系。 莫非此人真实身份是皇亲国戚? 老鸨不敢想太多,害怕万一想中了,那她这怡春院也就开到头了。 “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滚?敢坏了神医的雅兴,我让你们一个个吃不了兜着走!” 老鸨吓了一跳,她伸手拍打在那几名打手的身上。 “你们几个是木头人呀,还不赶紧走?” 那四人这才在老鸨的驱赶下下了楼。 等那几个人走了以后,房遗爱拱手对林雨说道。 “神医呀,您真是神了!林神医请受房某一拜。” 说着就要弯下腰,却被林雨给扶起来。 林雨说道,“房兄万万使不得,今日你能替我解围,我心中已经是感激万分,你若是再如此,便是要让我羞愧了。” “林兄有所不知,您对我简直就有再造之恩啊!” 第五十一章,极乐堂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Array 第五十二章,定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青姐端着一小坛杏花酒,摇风摆柳的坐到林雨身边,将满上的酒樽送到他的面前。 “林公子久日不来,可让奴家好生想念呢!” 林雨刚一张口准备说借衣服的事,酒樽就送到了嘴边。 青姐羞涩的说,“林公子来了,那就应该先饮一杯,让奴家尽一下地主之谊。” “额……好!” 林雨一口饮下 然而这一杯还没放到桌子上,就又是一杯, “这第二杯当是赔罪了,那日公子欺负奴家,让奴家好生羞愧,至今想来,还让人面红心跳呢。” 林雨心想,这是吃错药了? 你豆腐被吃的还少?没准老茧都出来了吧! 不过他还是喝了第三杯,毕竟有求于人,而且也只有青姐跟兰莹的体型差不多。一时半会儿,做又做不出来。 第二杯还没喝完,第三杯就又送了过来。一次青姐一手一杯,面浮桃红的说:” “这一杯酒,是奴家敬你的,可不要推辞哦!” 好家伙,这是要把我给灌倒啊! 林雨心想, 就看你葫芦里到底买的什么药! 他与青姐碰过杯后,一饮而尽。 正当他以为青姐又要再来的时候,青姐却放下了酒樽。 她抚着洁白如玉的前颈,双目婉转含情的注视着林雨,身体倾斜几乎要靠在其身上,轻声细语的问, “林公子,今日来找奴家是有何事?” “我这次主要是……”林雨刚说几个字,就被青姐用食指点住其嘴唇。 她吐息如兰,“别说话,让奴家猜猜,若是猜对了,你就要喝一杯酒,若是猜错了,那就奴家喝!如何?” 林雨愣愣的点点头,不是他心智不坚定,而是他到现在还未品尝到异性的滋味。 昨天那俩姑娘都能把他给叫过去,更别说此刻千娇百媚的青姐了,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穷屌丝,就算现在有了钱,还没来得及挥霍,对于女人,那是没有一丁点的抵抗力。 何况青姐可是掌握一手御男之术,对于什么样的男的就有什么样的对付方法。 像林雨这样的小处男在她手中,那还不是任她玩弄? 青姐靠近了一些,贴到林雨的胳膊上,轻声道, “林公子来找奴家,可是有要事相商?” “额……算是吧。”林雨呆呆的点点头。 “公子喝吧!” “好!林雨一口饮下。 青姐倒满酒后,双手紧紧的抓住林雨的胳膊,贴近林雨的耳朵, “呼~” 林雨只觉左边半个身子都是麻嗖嗖的,特别是耳朵,透凉透凉的。 “林公子,是不是觉得奴家很美?” “是!” “公子请!” 林雨刚接到酒樽,忽然意识到不对劲,他说道 “这不是我今天要来找你的事情啊。” 青姐皱起眉头,抱住林雨的胳膊,气呼呼的说, “那难道奴家说错了吗?林公子嫌弃奴家了,不理你了!” “别别,我喝,我现在就喝!” 林雨总觉得自己好像又被下套了,可他又不敢拒绝,毕竟有求于人,于是就又一口杏花酒下肚。 杏花酒虽然度数低,但却也有十多度,在加上他空腹喝酒,才五杯,就有些微醺。 此时青姐更进一步,完全的贴在林雨身上,用食指在后者的胸口画圆圈,把林雨逗的心痒难耐。 她伏在林雨胸膛上,低声的喃喃细语,“林公子,是不是喜欢奴家啊?” 林雨舌头有些发麻,但意识还是比较清醒的, 他回答说,“那不是,你不是我喜欢类型。” “是吗?那你喜欢谁?你家的那个小鱼儿?” “嗯!” “那好,这一杯我自罚!” 青姐推开林雨,撑起身体就要去拿酒,她本想林雨会阻止,然后后者主动喝这一杯。 这招可以说是百试百灵,可偏偏林雨对此无动于衷。 气的青姐心里直骂他木头。 她端起酒樽,忽然身子一斜,再次靠到了林雨的胸膛上。 “哎呦!” 酒樽一晃,里面的酒一滴不剩的,全部洒到了林雨的衣服上。 青姐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说, “公子见谅,奴家有点醉了,我这就给你擦干净!” 说着,取出一只手帕,轻柔的按在林雨的胸膛之上。 那芊芊玉手缓慢而有规律的抹擦,然后渐渐的探上了林雨的脖子。 她伸手勾住其颈项,另一手按在对方的心口,脸颊更是几乎贴在林雨的脸上, “公子的心,跳的怎么这么快?是不是……奴家……” 她一手撩拨林雨的后颈,红唇微启,靠近了林雨。 林雨完全傻了,他一动也不敢动。 此刻林雨的心跳却是犹如惊涛骇浪一般。 他沉重的呼吸着,跟青姐比起来,怡春院里的那些姑娘简直就是在玩过家家。 任何一个男人,在如此情景之下都无法坐怀不乱,林雨的两只手微微抬起,但终究没有抱上去。 “林公子,我……对你心仪……已久,倘若能与你共度一朝,也算了个心愿!” 青姐模样更像是在恳求对方,那一副我见犹怜的神情,林雨的心都被融化了。 两人就相差不到一厘米,说句话都很容易碰到。 可偏偏青姐就是不再近前一步,她就在原地等待着林雨的回应。 “青姐,我……” 林雨沉重的呼吸着,此刻又是酒劲冲头,说句话来,舌头都有些打结。 青姐满怀期望的望着他, “我……其实……” 林雨如何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也许是酒喝的有点多了,也许是因为不忍心。 不等他把话说完,青姐立即神情低落下去,她闭上眼睛,眼角似有泪痕出现。 “不用说了,我知道了。” 青姐忧愁万分,别说男的,就是女的看到这副模样都会为之心碎。 “奴家出身卑贱,自认配不上林公子。” 她推开林雨,刚要直起身,却被林雨忽然环抱住腰间。 青姐吓得惊呼一声,立刻捂住嘴巴。 林雨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做? 原本离开的青姐再次贴到他身上。 “公子!” 青姐缓缓放下手,低声呢喃。 “这是何……唔~” 青姐话还未说完,林雨便一下子贴了上去。 她故作挣扎,结果越挣扎对方的手握的越紧。 原本只是想着逢场作戏,谁知道青姐自己竟然沦陷到了林雨那青涩的亲吻之中。 两人此刻忘了世界,忘了自己,尽情的寻求内心最深层的欢愉。 林雨加大了拥抱的力度。 青姐也对此作出回应,她轻哼一声。 欲要逃走,却被林雨给抱的死死的。 一般情况下,都会有个不合时宜的人打碎这片温情气氛。 “砰砰砰!” 三道敲门声犹如一道晴天霹雳,将两个人立即分开。 此时门外响起这熟悉而又令林雨讨厌的声音。 “林兄,都收拾好了。你来看一下吧!” 林雨跟青姐尴尬的看着对方。 青姐脸颊上爬上一抹绯红,她低着头,不敢去看林雨。 林雨则是尴尬的笑了笑,然后才连忙道歉, “对不起,我刚才不是故意的,你……你……” 门外之人似乎也察觉到屋内的不寻常,赶忙又说道, “林兄,我先走了,你尽快过来吧!” 脚步声越来越远。 林雨暗暗握住了拳头, 心中犹如火山爆发,“程勇!” 再看青姐此刻楚楚盈盈,好一副娇滴滴的面容,令林雨内心的小野兽狂乱不定,急切的想要冲破自我底线的牢笼,恨不得立马其一口吞下。 林雨用力的咽了一口唾沫,舔舐发干的嘴唇。 “青……”青姐忽然站起身,她羞涩的将手绢塞到林雨的手上便低着头跑了出去。 第五十三章,借衣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糟糕,衣服!” 林雨猛然惊醒,他这才想到自己来的真正目的。 可此刻也不知青姐跑到哪去了。 他赶紧起身追了出去,正好撞上了一个人。 林雨感觉自己好像没用多大力气,那人竟然连连退后好几步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 “哎呦 是哪个不长……咦,神医!终于找到你了。” 房遗爱拍拍屁股,起身笑脸道, “林神医我正急着找你呢!” 林雨哪里有时间跟他磨蹭? “你见到青姐没有?” “青姐?” 房遗爱先是一愣,随后便露出一副我懂得的表情。 “林神医果真非同一般,想那青姐可是整个长安城……” “少废话,赶紧说,她往哪去了?” 林雨恨不得一巴掌摔在房遗爱的脸上。 房遗爱指向身后说道, “我刚见青姐从那里过去,也不知是去往东边还是西边。哎,神医你别走啊,我还有要事找你呢。” 林雨在前面跑着,房遗爱在后面气喘吁吁的追赶。 虽然上下回转加起来只有50多米的路程,就让房遗爱面色苍白。 他扶着墙壁,捂着肚子,大气不接小气的喊道, “林兄,别……别跑了,我……我真……有要事。” 林雨左右观看都没有看到青姐的身影。 他愤恨一跺脚,回头看向那跟条死狗似的房遗爱。 “你到底有什么事儿,赶紧给我说!” 房遗爱嘴唇发干,他大口的喘息着,用力的咽一口唾沫后,这才缓和过来。 “林兄,你那威神可还有?” 林雨这才明白,原来是要威神啊,他刚要回答,突然想到, 不对呀,昨天刚给他两盒,今天怎么又来了? 难不成昨天他把两盒全用了? 这家伙不要命了! 他观察了一下房遗爱的脸色,发现其面色蜡黄并且泛着苍白,明显比昨天还要差劲。 林雨暗叫不好,他要是继续再给房遗爱提供药,那这人若没个节制,一天吃个七八颗,岂不就给吃死了? 林雨可不想背这个黑锅,连连摇头说 “没有了,一颗都没有。想要的话下个月再给你。” “啊!” 房遗爱张大了嘴巴,他立即恳求道, “林神医,我知道你一定还有,求求你再给我几粒吧!我给钱,你要多少钱我都给。” 林雨说,“房兄,不是我不给你,而是那药,药性太强。若是常人服用,三日才可服用一粒。一旦服用过多将会精神萎靡不振,身体虚弱不堪。更何况你呢?” 他又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对方, “我这是为你好,才让你七日一粒,可不曾想,你竟然一日就吃下去两粒。医者父母心,我若是还卖于你,那就是在害你呀!” 房遗爱不住的点头, “林神医医德高尚,我房某对您实在是感激不尽。” 然后他话语一转,说道, “神医有所不知,我昨日只用一粒便觉浑身充满了力量,那体下之力更是源源不断,坚韧得就如金枪一般。” “你只用一粒,不还是有一粒吗?用得着这么着急的问我要?” 对于林雨的问题,房遗爱也不敢含糊,他回答道, “说来实在惭愧,只要有如此神效我便与几位至交好友言语一番。结果那几人非要我向您再要几粒。你看这值多少钱,我买好不好?” 林雨点点头心想, 本来还想借着房遗爱把广告给推出去,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快就给我找到了买家。 这广告的含金量也是满满的啊。 林雨说,“明日隔壁的极乐堂就要开业了,那是我名下的,里面就有,你自己去看吧!” 说完就想走,却被房遗爱又拉了回来。 “你又想干啥?” 房遗爱趴到林雨耳边低声问道,“那日神医你跟我说,与这药配合在一起使用的,还有一样器物,是什么呀?” 林雨忽然想到,好像自己是说过这话。 他回应道,“那器具还是在极乐堂里面,名字叫蹦球。你去说一下,里面的店员就会给你拿。至于使用方法,那店员会跟你说的。” “谢谢 谢谢!” 房遗爱高兴的脸都笑成了花。 他是开心了,林雨却愁容满面。 见此情形,房遗爱试探的问道, “林神医可是为青姐而忧愁?其实我想提醒你,别看青姐只是一介女流之辈,那手段就是男人也难以企及。更何况她背后那人……” 他放低了声音说,“可是当朝太子。” 房遗爱的话已经说的很明白,青姐是太子的人,所以才有能力在此地开杏花楼。 林雨对此并没有多么的在意,他又不是要追青姐,只是刚才青姐那番行为实在让他欲火难耐。 此刻又听说青姐是太子的人,他心里多少有点不舒服。 “一个即将落魄的太子而已,我还会怕他?” 这话林雨此时只敢在心里面说。 李泰应该已经将诗交给李世民了,那么太子也快该被派遣到黔州了。 黔州到了,逼宫还会远吗? “不过若是神医想要玩一玩,倒是可以,反正都是你情我愿的,天知地知你知她知即可。” “停停,”林雨觉得这家伙越说越不靠谱,本来就只是借件衣服,还弄到感情方面。 “我没你想的那么龌龊。” “那是,神医光明磊落,怎会做出此等苟且之事?” “我只不过是想问她借一件衣服罢了。” “神医果真兴致高……” 说到一半,房遗爱忽然停下了,他嘴角抽搐,印证的再问了一遍, “你……确定?” “那是当然,我只是想要一件衣服。”林雨肯定的回答说。 房遗爱默不作语,他看林雨的眼神都有些怪,他心想, 平时有听说过一些变态会喜欢女人的贴身衣物 万万没想到,这神医竟然有这癖好,真是一点都看不出来。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林雨忽然觉得气氛怪怪的,在看到房遗爱那眼神的时候,只觉浑身恶寒。 “你别想歪啊,我只想要一件衣服,没别的意思。” 房遗爱应承道,“是,是,知道,我明白,咱们都是男人嘛。” “我真是单纯的想要一件衣服!” “哎呀,神医你有这爱好也是人之常情嘛。我出去玩的时候,还偷藏姑娘的亵衣,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看到房遗爱那无所谓的神情,林雨彻底急了。 就怕这家伙万一口无遮拦,把事情变味儿的一说 那他林雨的名声可就要臭了。 于是林雨抓住房遗爱的衣领,大声说道, “我再次告诉你,我只想要她的一件衣服,我朋友要参加宴会,没有合适的衣服,所以才要借,懂不懂!” 房遗爱被林雨给弄的愣呼呼的,半晌,才点点头, “懂,懂了!” 林雨松开手,淡淡的说,“你若是将此事传出去,坏了我的名声,这辈子都别想再得到一颗威神。” 威神是房遗爱下半身的幸福,他可不敢拿下半身当代价去泄露这么一件鸡毛蒜皮的事。 林雨长叹一口气,心想今日估计青姐是不会再轻易见他了,看来又得想别的办法。 而这时,房遗爱突然问, “神医真要找一件衣服让你的朋友穿去参加宴会?” “骗你有糖吃?” 房遗爱略做思考,右手握拳在左手心一锤,说道,“神医若是不嫌弃,我娘子有一件霓裳红雾衫,乃是宫中司织坊所制,用的是青州进贡的锦蚕丝,其上的刺绣更是宫中司绣坊用金线穿引。又缀以青玉,蓝玉,羊脂玉等多种宝玉。此衣普天之下也只有一件 。只要神医一句话,我即可将其拿来送与你。” “这……”林雨说,“不太好吧?” “有何不好?神医对我有再造之恩,一件衣服又能算的了什么?” 林雨稍作思考,问道, “高阳公主的身材与青姐相比如何?” “相差无几!” 林雨一拍手,“好,那就劳烦房兄了。” “哪里哪里,神医在此稍作等候,我即可就回。”房遗爱大步走出门,小跑着离开。 第五十四章,霓裳红雾衫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这一等就是大半天,一直到极乐堂都装点好了,也不见房遗爱的人影。 他着急的团团转,眼看都已经快七点了,就在他想着亲自去找房遗爱时,房遗爱这才抱着一个木盒,快马加鞭的跑了过来。 “神医,让你久等了,我娘子她今日在家,也不离开。我想取也取不到啊。” 房遗爱翻身下马,面带歉意的对站在杏花楼前等候已久的林雨说道。 林雨心里一咯噔,心想这下完了,他假装镇定的说, “无妨,我再去找找青姐。” 说完刚要进杏花楼,却被房遗爱给拉住胳膊。 后者脸上浮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不过我自有妙计,你看!” 房遗爱将手中的木盒缓缓打开。 一袭红纱轻衣展现在林雨面前。 那衣料薄如蝉翼,其上绣着青鸾金凤合鸣图,一根根羽毛都清晰可见,以青玉做目,宛如画龙点睛,两只神鸟目露青光,晃动之下,仿佛活了一般。 微风撩过,轻纱飘起,若非有点点玉石压重,恐怕一口气都能给吹飞。 林雨伸手摩挲着霓裳红雾衫,手感丝滑,入手冰凉,仿佛摸在冰面上一般,没有任何的涩感。 对于衣服的制作工艺,他赞叹不已,怪不得初中历史书上有节专门讲的唐朝纱衣。 据说有一次高丽使节前来朝见,一位接待的官员与其聊天时。 高丽使节赞叹官员的衣服真薄,隔着一层衣服都能看到其胸口的一颗痣。 官员不禁为之一笑,他让使节靠近了看,原来他穿的不是一层,而是六层。 由此可见当时唐朝的制衣技术已经达到了一种怎样的高度。 据说曾有一唐朝墓穴内部出土一件衣纱,重只有二两,也就是一百克,这等工艺,就是放在现代也很难做出来。 以前林雨都觉得那是书上夸大其词,可今日一看,他不得不叹服古人的智慧和技术。 林雨突然有些不解,不是说高阳公主不出门吗,房遗爱是怎么拿到的? 房遗爱朝周边望了一下,然后心虚的趴在他的耳朵边说,“其实啊,我用迷药把她给迷晕了。不然怎能拿来?” 林雨一听,由衷的感叹这家伙真是奇葩,唐朝第一人啊 为了拿老婆的衣服,还把老婆给迷倒了 房遗爱低声说道,“所以这衣服你就不要再还回来了,不然娘子要是知道了,我非被打死不可!” 看到房遗爱如此怕老婆的样子,林雨忍俊不禁的说, “房兄高义,林某不知该以何为报。明日一开张,我就将极乐堂里的宝贝赠你一套。” 房遗爱一听,眼睛都笑没了, “哈哈,神医实在是太客气,不过神医都这么说了,我就却之不恭了!” 林雨告别房遗爱,自己抱着装衣服的盒子,一路小跑到万宝楼。 然后也不顾影响,骑着摩托车就回林家别院…… 兰莹此刻穿着一身蓝色晚礼长裙,亭亭身姿,宛如一朵蓝玫瑰,即使是即将降临的夜幕,也没能够遮掩她的美。 来来往往的行人不断的回头,甚至有人驻足而立拿起手机拍起了照。 “这林雨怎么还不来啊,都七点了!” 兰莹急切的在公司门口来回踱步,她时不时的打开手机打电话。 可是里面传来的都是机械式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拨。” 合上手机,她朝路两边张望,希望能够看到林雨的身影,可终究没能见到。 “这家伙怎么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啊!就不该原谅他,气死我了!” 她气的直跺脚。 然后又拿起手机, “对不起……” 兰莹关了手机,气愤的自言自语道, “林雨,你要是现在出现在我面前,我还能原谅你,不然……” “不然怎样?” 突然她的身后传来一道熟悉又沉稳的声音。 “林雨!” 兰莹猛地回头,她提起裙摆,朝林雨跑去。 “你干什么去了?又是打电话不接!你急死我了你!赶紧去把西装换上!现在走还不晚。” 兰莹拉着林雨的胳膊就要进公司,后者却一用力,将她拉了回来。 “啊,你干什么呢?” 兰莹轻声惊呼,却见林雨正脸色庄重的看着她,看的她心弦颤动,耳根发红。 “你……” 林雨声音浑厚,散发着无穷的男人的魅力, “原谅我了?” 兰莹才发现原来林雨的眼睛一直盯在她戴的紫薇之泪项链上。 顿时,急躁,气愤,害羞混为一体,她想要吵林雨没有时间观念,但一张口却是, “嗯!” 既而,她忽然意识到这样岂不是太掉身价了?便转口说道, “不对,谁原谅你了?送个礼物就这么没诚意,还送个假货!” 她推开林雨,绷着脸, “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赶紧走?宴会要迟到的话,那今天可就真的完了。” “等等!” 林雨再一次的拉住了她的手。 “把这个穿上!” 林雨将木盒放到兰莹的手中。 后者愣了一下,她看看木盒,又看看林雨,疑问道, “这是什么?” “我精心为你挑选的衣服,试试吧!” “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回来再说,咱们快走吧。” “不,我就要你现在穿上,它一定会让你在今晚的宴会上大放异彩。” 兰莹看到林雨那坚定的眼神,心中微微触动。 但此刻已经7:10了,时间不容许她再换一次衣服,兰莹纠结的说。 “可是……” “没有可是,要不我在前面开车,你在后面换衣服?” 林雨说话的时候脸上浮现出邪恶的笑容。 “流氓,真不要脸。” 兰莹面颊发烫,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25岁的她依然会有少女怀春似的感觉。 然后她低着头不敢看林雨的眼睛,低声说道, “去我车那边,你在外面等着!” 两人一前一后的跑到停车场,不一会儿,林雨开着车就出来了。 兰莹坐在后座上,脸更加发烫,心脏也是狂跳不止。 她小心翼翼的抚摸着身上的纱衣。 这衣服与她身形正好,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似的。 穿在身上,轻若无物,但无形之中便散发出一种超然脱俗的气质。 她一开始穿的礼服是以前花两万元定制的,虽然不高档,但是却有一种别样的女神味道。 但若是与这霓裳红雾纱比起来,简直就是地摊货。 兰莹其实不喜欢穿红色的,只是看到这红纱衣的瞬间,便被其精妙的工艺所吸引。 穿上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仿佛成了一位公主。 天下的人宠爱都集聚在她的身上。 那一刻,她差点哭了出来。 看着在前座认真开车的林雨的背影,兰莹的心乱了。 “他到底是什么人?明明有这么大的本事,却依然甘心的住在一个破旧的房子里面。” 这是她一直怀疑的事情。 “即使想要和郑家对着干,也不需要来找我呀!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到底有什么目的?” “莫非……” 不得不说,女人的脑洞有时候真的很大,能装一下一个太平洋。 想着想着,她就把事情给想歪了,直到车忽然停下,才将她从幻想之中给拉了出来。 “这就到了吗?好快呀!”兰莹看向窗外,果然是宏兴大酒店。 林雨看了下手表之后说道, “还好,不算太晚。还有七分钟八点” “那我们快去吧,要是晚了的话,会让别人觉得我们很没礼貌!” 林雨到大门口,兰莹将请帖拿出来给门卫。 林雨不经意的往保安亭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刘柱的身影。他回想起来,自己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被那几个保安给刁难,还是刘柱最为实诚,这才让他顺利的进去。 第五十五章,宴会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酒店大厅内,百十名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和打扮的大方得体的妇人相互谈笑。 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应付性的笑容。 凡是在这里的.每一个都是服装领域界,新闻媒体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郑华只告诉兰莹今晚来的只是沈城的服装公司的老板,实际上周边几个城市的所有老板董事都被请过来。 当然他自己是没这个本事了,能做到这一步的只有他老爹郑延。 郑华这么做,一来是为了能够将华龙集团旗下的服装公司百货大楼的名声推广出去。 二来是想要打头打开古装市场,然后成为沈城甚至周围几个城市中首个真正进军古装的大型企业。 这第三嘛,自然就是顺便将兰莹彻底击败,让这个女人臣服于他的面前。 然后让林雨像个丧家犬一样的滚蛋。 今天的计划,郑华准备的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当初准备要对付独月鸣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着手。 毁灭的计划一步步的实行,独月鸣也随之一点点的崩塌,今晚这一次就是最后全力一击,让独月鸣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 “兰莹,你迟早都是我的。总有一天你会跪在地上哭着求我。” 郑华几乎能想象得到那个画面。 “至于林雨,哼哼,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也配跟我斗?” 他喝了一口红酒,目光投向几米外正被十名贵妇围着的沈红月。 沈红月身着一袭红旗袍,看上去像是静静地倔强的从墙角开出的野蔷薇,就像一只翩翩欲舞的红色蝴蝶,充满了那种旧时代与新时代气质的完美融合 正如有一位诗人所写: 如果说岁月是一首动听的旋律,那么穿旗袍的女子则是一曲令人心动的歌词,一颦一笑仿佛都是歌者笔下的一字一句,幻化出灵气与韵味。 纵观全世界,也唯有中国女人才能将旗袍的气质和风韵展现出来。 沈红月面带微笑,她礼貌而又优雅的回应贵太太们问的问题。 这也是她第一次与这么多上流名士在一起,感觉自己好像也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而且还被这么多贵妇们簇拥着,她只觉得这是她人生二十年以来,最为光荣的时刻。 沈红月心里越发感激郑华,如果没有这个人,她或许只能成为一个销售员,或者是公司里的一个小职工。 也许这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这些社会高层人士。 更别说被她们羡慕了。 今晚她穿的旗袍就是百货大楼所推出的三大衣种之一,这实在是让她出尽了风头。 “沈太太,你这旗袍是定做的吗?” 一位身材高挑,虽然年龄五十有余,但依旧风韵犹存的贵夫人拉着沈红月的手问道。沈红月受宠若惊的回答,“是的,这是百货大楼推出的定制精品型旗袍,设计师会依照顾客的身形和气质,精心设计一款旗袍样式。可以说是全世界独此一份。若是夫人您穿上特制的旗袍,一定更加华贵。 ” 那贵妇满意的点点头,她眼中闪过一抹亮光,不住的打量着沈红月的衣服。 这时,另一位贵妇问, “那这一件不便宜吧?” “夫人,设计连带制作,只需要十八万元。而且这个布料全部都是人工制作的,完全不使用机器。穿在身上非常的舒适。” 众多贵妇人心中都暗自赞叹这价钱确实便宜。 这群人几乎都是身价过亿的富豪,一件平常的衣服都是五六万,贵点的包都要几十万。 一件如此美丽的定制的旗袍才十八万,对于她们来说根本就是物超所值。 又有人问,“听说百货大楼在这个周六有时装秀,主要概念是什么?” “本次的时装秀主打古装。” “是古风装吗?” “不是的,古风装并非真正的古代装束。而且也不是高层主流。为了设计出真正的符合古代风韵的装束,我们特地邀请了多位历史考古学家,服装制作大师,江口古镇和黄龙溪古镇的传统刺绣传人。” 沈红月侃侃而谈,这些都是来之前死记硬背下来的,也是郑华给她的任务。 “经过多位专业人士的努力,才终于制造出真正的古装。完美的再现了古人诗情画意的生活意境,拥有极其厚重的历史感。” 众妇人听后,又是一阵的赞叹。 忽然有眼尖的一位贵妇人指着沈红月脖子上的项链问道, “咦?你脖子上戴着的,莫非是之前在宝玉展览上获得桂冠的紫薇之泪?” “是的,这是我的男朋友送我的!” 沈红月俏脸微红的说道。 那名贵妇人羡慕的说, “你真是有福气呀,这紫薇之泪虽然也不算太贵,但也价值近百万呢!男人能这么为你花钱,肯定是非常爱你的!” 沈红月没有正面回答,她红着脸微微低头。 女人们只要一聊起衣服首饰,那就是个没完。 那些贵妇人一个劲儿的提问,沈红月则是一一解答,从头到尾都没有显露出丝毫厌烦的情绪,这一点又让那些人暗暗称赞。 郑华看看手表,距离开始还差十分钟,他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笑容。 他走到一群五十岁上下的男人中间,与其敬酒。 这几人都是沈城的不同类型服装领域的巨头,平时大家在生意上没多大的摩擦,甚至还会相互帮助,所以相处的也算融洽。 郑华想要在沈城的服装界成为龙头,那就得跟这几人打好关系。 那几个人都是人精,自然知道郑华都意图,所以大家都装傻,跟郑华表面上交情亲密,背后则是该干啥干啥。 曾经沈城服装市场几乎都被独月鸣公司给垄断,多数的企业只能选则去跟独月鸣合作。 因此就有一些人心里觉得非常不爽,恰巧这一次郑华愿意领头,一些人就拿着合作共赢的名头,让郑华将独月鸣挤掉。 然后这些公司就在独月鸣垮台与百货大楼重新整合的这段时间里,迅速发展,只要能够达到一个高度,然后众多公司联盟,别说郑华了,就是郑延来了都没用。 这些老板董事们的心理就是, “大家合作可以,想压在我们头上,不可能!” 现在郑华所做的差不多已经达到了他们的目的,那么就要对其先行牵制,然后他们暗暗的进行发展。 当然郑华也不是傻子,绝对不会让别人把自己当枪使。 他的目的很简单,借助这些老总们将独月鸣击垮,然后清扫服装领域。 至于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就让那些企业先长长肉,养肥的羊,宰着才有成就感。 大家都是一副应付场合的笑容,说起话来也是十分融洽。 郑华虽然年纪小,但论地位却和这一群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一个层次,不过他还是稍微放低了姿态。 “郑总年少有为,我们这些人跟你一比,那可真是由衷的惭愧啊。” 一位半秃着脑袋,个子不高,却挺着一个老板肚的男人对郑华说道。 郑华礼貌的回应, “庄老板言重了,我不过继承了家里都生意罢了,怎么能和几位白手起家的前辈相提并论。” “哈哈,年轻人谦虚点可以,但是过于谦虚,可就虚伪了。” 又有几人开口道, “是啊,郑总一上任,就大刀阔斧的扩建华龙集团,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就已经在各个行业立足。” “现在只要一旦在服装领域打开市场,那沈城一半的商业可都在华龙集团的名下了。” “我们都老了,也不想拼了,以后就全仰赖郑总的照看。” 郑华笑了笑,回答道,“几位叔伯说笑了,我何德何能敢受几位如此高看?不过是试试手罢了。以后生意上也得几位多多照顾。” “照顾可不敢,合作倒是可以,大家互利共赢嘛!” 一个老板说出这话时,大家心里都忍不住发笑,谁的心里咋想,各自都跟明镜似的。 还共赢,有人蹲在你头上你会愿意? 郑华对此也是笑笑不说话。 这时有一人四处张望了一下问道, “今晚的邀请函上不是有独月鸣公司吗?怎么没见到代表人来呢?” 另外一人说道,“你觉得他们还会来吗?当初可是把我们压的喘不过气,现在落魄了,当然要躲在一边了。” 郑华同样说道, “独月鸣曾经做法确实太过分了。今天肯定是不会来了,依我看以后这沈城的服装界再无独月鸣”他刚一说完,门就被服务员打开。 第五十六章,引人瞩目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不早不晚,正好七点五十九。”林雨看看手表说道。 此刻宴会厅内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在他们两人的身上。 兰莹挽着林雨的胳膊,两人并肩而行,缓步走进大门。 她一身红纱,犹如一团烈焰,身边所有的景物瞬间变为黑白。仿佛整个世界都只有她一人存在。 漫步轻摇,兰莹腰间到小腹处绣着的青鸾金凤竟然翩翩起舞。 点点玉片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走过之处恍然有残影存留,看的众人目瞪口呆。 郑华手里的酒杯差点滑落,他看的几乎忘记呼吸。 他见过的女人数不胜数,玩过的,双手双脚加起来都数不过来。 可偏偏如此清新脱俗,不濯凡尘,恍如九天玄女降世一般的,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兰莹本就颜值高,此刻更是美的不可方物。 原本嘈杂的宴会厅,在两人走进来的这段时间里,竟然寂静无比。 就连高谈阔论的那群贵妇人也被兰莹给美到了。 当女人真心的承认另外一个女人美的时候,那么这个被承认的女人就真的是举世无双。 兰莹虽然只有25岁,但这种场合曾经也有所接触,可今日却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好像自己成为了宴会的主角,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她身上,看得她怎么做都觉得有些放不开。 她挽着林雨的手臂的手紧了一些,林雨轻轻的拍拍她的手背。 两人同时望向对方,从对方的眼神中得到了几分安定。 兰莹那走到众人中间,开口说,“抱歉,我来的有些迟了。” 直到此刻,那些人才如梦初醒。 顿时有许多男的围了上来,一道道目光热切的打量着兰莹。 郑华捏紧了酒杯,看到如此美艳的兰莹挽着另外一个男人的胳膊,还是他最恨的男人,便火冒三丈。 他恨不得立即上去将两个人分开,但要顾全大局,绝不能这么做。 “小莹你来了!” 一个中年男人笑道。 兰莹礼貌而不失气质的点头回应, “刚刚路上堵车,耽误了点时间才晚了一点,请大家见谅。” “没关系,还早着呢!” 有人问道, “最近公司的事务怎么样?” 兰莹面带微笑的回答,“还可以,各部门配合的都还不错。” “听说独月鸣最近也要办时装展?” “是的,确切的说,应该是古装展。这次我们主打唐朝服饰。” 这时有一个贵妇人挤过来问道, “兰兰,你还记得阿姨吗?以前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金姨,我怎么会把你给忘了呢。我妈妈最近还念叨你呢!” “唉,是有段时间没有去看你妈了,过两天,我把公司的事务安排好了以后就去你家串串门,不会不欢迎姨吧?” “金姨,这是说的哪的话?你能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不欢迎呢。” “那真是太好了。” 那个贵妇人面露喜色,最后又问, “这件礼服真漂亮,是哪买的呀?” “这……林雨?”兰莹向林雨投以疑问的目光,她也很想知道答案。 林雨回答道,“这件衣服是我独月鸣品牌的主打装束。是唐装的一种,名为霓裳红雾衫。用的是天然蚕丝,金线刺绣,从头至尾完全使用手工制作。” 有人插话问,“这个量产吗?” 量产? 听到这个词的时候,林雨眼神怪异的看着那女的。 这衣服别说现代,就是在唐朝也只有一件,你还量产?脑子呢? 林雨摇摇头,礼貌回答说,“抱歉,这件礼服独一无二。” 众多妇人显露出遗憾的神色,不过她们也知道,这样完美的衣服若是多了才是真正的遗憾。 “那你们的古装展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服装?” “那是当然了!” 林雨答道,“古装展上全部都是唐朝古装,不只有青纱衣,还有绢丝装,蜀绣山水图等等,如果大家方便的话一定要去捧捧场啊!” “若真是如此,那必须要去看一看了!” “那你们在什么地方开展?” “我们于本周六上午九点半在沈城歌剧院开展,不需要门票,每个人都可以去参赏。” 那些高层人士纷纷点头,表示一定要去一饱眼福。 正当众人还想继续问下去的时候。 郑华走上台,拿起话筒说道,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今夜的到来。” 这时众人的目光转向到郑华的身上。 郑华这才满意的继续说,“今天邀请各位来,主要是为了能够相互交流各自的经验,在今后的生意上相互扶持,互利共赢。” 说完以后,他稍作停顿,众人们也都配合的鼓掌。 “今日我们有幸邀请来时代周刊的总负责人(实际上是副总)王强先生,接下来让我们欢迎王先生讲话!” 掌声中,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的走过去接过话筒,“大家晚上好,众所周知,我们时代周刊是记录当代服装潮流的报刊。今天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向大家了解一下,未来我国的装饰潮流将会往哪个方向发展,以此拟作为本年度周刊的主题。希望大家今晚上都 可以畅所欲言,谢谢!” 话还未落,便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在场每个人心里都非常清楚,王强这是来给郑华撑腰呢。王强将话筒交给郑华。 郑华接着说,“时代周刊的实力想必大家都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畅所欲言哦!外话不多说,我正式宣布舞会现在在开始!” “舞会?” 兰莹微微皱起眉头,她还是低估了郑华的心机。 今晚她本来穿的晚礼服根本就不是舞会可以穿的,若是贸然穿来,被这些服装业的大佬们看到的话,肯定会沦为笑柄。 不过还好林雨准备充分。 对此,她恨恨的瞪了台上郑华一眼。 舒缓的音乐缓缓升起,来的人都与自己的舞伴跳起了交际舞。 兰莹则是拉着林雨,这下林雨作难了,他哪里会条交际舞啊,那都是有闲情逸致的人干的。 “我,我不会啊!”林雨尴尬的说道。 兰莹低声的说,“没关系我教你!” “可我真的不会,这样会让你出丑的!”林雨拒绝说。 兰莹绷起脸,“你到底跳不跳,你要是不跟我跳,我就找别的男人跳去。” 林雨四周张望一番,今天来到这里的除了他们两人和郑华,沈红月之外,剩下的全部都是四五十岁的老男人,中年妇女。 一想到兰莹要与那样的人拉着手跳舞,林雨实在不忍心。 他说道,“那还是我来吧!要是被别人占便宜,我岂不是心疼死了?” “切,谁要你心疼啊!” 兰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她将手搭在林雨手心,两个人漫步的舞动起来。 郑华两手扶着沈红月的腰间,后者则是搭手在他的肩膀上,轻柔的扭动。 “哎呀,”兰莹低声叫道,“你轻点儿。” 林雨尴尬的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听我的口令做” 兰莹靠近林雨的耳朵,这样可以让他听的清楚,又不让别人察觉。 “走,走,走,退,退,走,走,退,转身……” 几套动作下来,林雨已经掌握了这种节奏,不再踩到兰莹的脚。 这一幕看在郑华的眼里,那就是两个人搞暧昧,他极其不爽,但眼睛还是直勾勾的盯着那两人。 他一不小心走错了一步,只觉脚趾一痛,沈红月连忙退后。 郑华看了她一眼,然后将其一把推开,冷冷的说道,“我不想跳了,你歇着去吧,记得把任务完成!” 沈红月心中满满的失落,她怨恨的看着郑华走向兰莹的背影,不觉便有些愤恨。 差不多这个时候第一首音乐刚刚结束。 郑华走到兰莹身边,直接把林雨给忽视了,他目不转睛的问兰莹。 “莹莹,陪我跳支舞可以吗?”兰莹嫌弃的看了郑华一眼,撇撇嘴说,“我有舞伴,对你没兴趣!郑少若是不接着跳的话,就先站在一边,别挡着别人了。” 第五十七章,惊艳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郑华面不改色的再次说道,“莹莹,听说独月鸣最近期形势不太好啊。今天这么多行业的前辈在这里,可是一个不可错过的机会呢!” 这话中满含着威胁的意味,意思就是说,“你要是不跟我跳舞,今天就让你独月鸣彻底的身败名裂” 兰莹别过头不去搭理他。 郑华以为这是屈服的意思,就想要再近前一步。 忽然一只手将他远远推开。 “我说郑少,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没看见我这男朋友在这里?没看见我女朋友根本就不想搭理你?当着我的面舔着脸挖墙角,你是没脸啊还是没脑子啊。” 林雨的一番话将郑华说的火冒三丈。 郑华瞪着眼说,“哪来的杂碎,这是你能呆的地方?哪来的给我滚哪去!” “郑总,今天是你邀请我们赴会,我也是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才来的。现在你又要让我们走,是何道理?” 兰莹字字珠玑, “若是郑少以为我们在场的这些人都是你家的下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话,那我们无话可说,我们现在就走。” 说完,她便拉着林雨的胳膊,就要离开,这时忽然有几位老总围了过来。 他们也不跳舞了,从兰莹来的那一刻,就从兰莹的衣服上嗅到浓浓的商机。 “小兰,是你男朋友吗?真是一表人才啊!” 兰莹微微颔首,面容羞涩的回答道,“是的,常伯伯,他叫林雨,我的礼服就是他亲自找人给我定做的。” “哦?” 被兰莹称为常伯伯的那个中年男人不禁多看了林雨几眼。 他心想,这人长得倒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端端正正的,要说帅气,也还就那样,反正在偶像剧里面一抓一大把。 可是有能力找人定做出如此精美的服装,那可就不一般啦。 商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够有别人找不到的货物渠道。 一旦这这一条渠道,那么以后的钱就滚滚而来了。 “林雨,嗯,从事哪方面工作的?” 林雨回答说,“我刚大学毕业没有多长时间,所以现在还没有工作。” 一听这话,那几位老总便不觉有些鄙夷,心想,“刚大学毕业,能有什么出息?不会是小兰养的小白脸吧!” 至于兰莹说的服装是林雨找人定做的。压根就没有人相信。 “哦?林雨,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么大的本事啊,真是深藏不露呢!” 这时郑华阴阳怪气的说, “我记得你好像从小都在孤儿院里长大。那么你是从哪儿找人制作的?不会门路不正吧?” 林雨听后,心中虽然不爽,但却没有任何生气的表现,反而语气平和的说, “我虽然是孤儿,但一直都受到村里人的照顾,如今我大学毕业了自然也要用自己的能力给他们回报。” 众人听到这里,都默默点点头,心想这个年轻人真是懂得知恩图报,不像现在有些大学生,简直就是白眼狼。 不是有一个报道吗,一位明星资助贫困山区的学生上了大学。 那明星就觉得这个学生已经成年了,就停止了资助,结果被资助的学生一个劲儿的要钱,还散播谣言这个明星就是在作秀,一个月才给他一千元,根本就不够花。 林雨继续说道,“我左思右想,忽然发现村里有几家做衣服的的手艺很好,就把他们做的衣服拿到城里来卖。” “我第一次去的地方是百货大楼,谁知道竟然被里面的总经理给赶了出来。” “第二次才找到了独月鸣公司,小莹她慧眼如炬,就看出这衣服的制作手艺在行内早已经失传。” “然后我们就建立了合作关系!一来一往的,也就在一起了,我相信这就是缘分!” 林雨把话说完以后,郑华的脸色别提多难看了。 他忽然想起,好像在几天以前,他去百货大楼的时候,那个经理跟他说过这事。 他以为那个林雨只是重名重姓,可事实竟然如此的巧合。 以他的眼光,又如何看不出这衣服的精妙之处? 郑华恨不得立刻将那个经理给拉过来揍一顿,世上怎么有这样不长眼的人? 要是当初先隐瞒着林雨,让其将衣服供给百货大楼出售,那一定会惊艳整个服装界。 可这一切都已经晚了。 郑华冷哼一声,“不过是乡村的土工罢了,能做出什么好衣服来?” “郑少家大业大,我们这些人肯定是不能比的。不过这也不代表穷人就没有资格穿好衣服。” 这句话是兰莹说的, 她又高声的问道, “在场的各位都是服装界的前辈,那么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流云绣这种刺绣工法?” 顿时围着他们的老总和贵妇人立即谈论起来, “流云绣?那不是隋末唐初的一种刺绣工法吗?” “据说那绣法绣出来的图案栩栩如生,稍微一晃动布料,绣图就如同活了一样。” “只可惜这种工艺已经失传一千年了。” “……” 兰莹嘴角微扬,她再次说道, “是的,在我们的认知中,流云绣确实已经失传了。但是大家好好看一看这是什么?” 说着,她原地转了一圈。 只见那红纱上的青鸾金凤竟翩翩起舞,仿佛要从衣服上飞起一般。 那闪烁的玉石更是将此景衬托得如梦如幻。 顿时在场之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然后现场又静得连呼吸声都没有了。 十多秒后,突然有人惊呼道, “流云绣!” “这真的是流云绣!跟史料记载的一样!” “天啊,竟然还没失传!这要传出去,全国的服装行业都得为之震动!” 立时又有人切近前来问林雨, “小伙子,哦不,林先生,这样的衣服你还有多少?” 林雨伸出一根手指头说, “我说过了,这是天下独一无二的,绝对没有第二件。” 这话顿时引来一群人的哀叹。接着林雨又说道,“因为这是我送给我女朋友的。不过大家认为不错的话,本公司接下来推办的古装展全部都是使用流云绣工艺制作的。并且在今后,独月鸣会主攻古装市场,希望能和大家进行愉快的合作 。” “太好了,既然能够开办古装展,就一定能量产,小兰啊,你可要给伯伯留一单啊!” 被称为常伯伯的中年人说道。 这下别人不乐意了,大家都是搞服装的,不过是看在这么多人的份上,不好直接说出来。 没想到还是有脸皮厚的人。 被称作金姨的凑过来鄙视的看了那人一眼,对兰莹说道 “小兰,金姨一直都挺喜欢你公司的衣服的。这一次咱们合作继续,等一会儿结束了,咱们就签个合同,怎么样?” “哎哎,你们咋这么心急呢?没看到小兰还没说话吗?” 又一个老总开口说道, “小兰,你别急着答应,咱们先说说价钱,你现在还年轻,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小心别被这群老家伙给坑了” 这人的话引来一群人的鄙视。 “老周,你几个意思啊,我们都是正经做生意的人。” “哼,也不知道是谁的道道多,那心就跟马蜂窝似的” “敢说我们坑人?你这周扒皮的称号难道是白白得来的?” “……” 众多老总和贵妇人们从一开始的遵规守礼,到现在都快要到吵起架来的地步。 郑华一看,暗叫不好。赶紧上台准备拿话筒宣布下一项的活动。 接下来的才是今天的重头戏,本来已经提前跟王强打过招呼,让对方宣布今年的时代周刊的主题暂先定为古装。 如此一来,那些老总肯定会趋之若鹜的跟他合作。然而在他即将拿到手的时候,却有人先他一步拿起了话筒。 第五十八章,真假难辨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把话筒给我!”郑华怒声道。 林雨得意的晃了晃手里的话筒,回应说, “行啊,那先让我说两句吧!” 他面像台前 清清嗓子, “咳咳,女士们,先生们,相信各位一定很想知道独月鸣的服装和百货大楼的有何异同,那么接下来就请郑少将贵公司的古装拿出来展示一下,让我们都开开眼界。” 郑华听后,脸都黑了,他哪里不知道林雨的意思? 就是想让独月鸣踩着百货大楼往上爬。 他本想拒绝,突然有人说, “沈夫人穿的旗袍不就是百货大楼即将推出的古装之一吗?” 林雨看向下方的沈红月,因为兰莹的到来,围观沈红月的贵妇人都跑光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角落处。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现在有请沈夫人上台来给我们展示一下。当然为了更给大家一个直观的概念,小莹你也一起上来吧。” 人们都目光分成两批,分别落在沈红月和兰莹的身上。 兰莹大大方方的走上台,沈红月却因为突如其来的安排让她稍微一愣,然后看到郑华那绷着的脸后才小跑着上去。 暂且不说衣装如何,光是上台的动作和气质就高下立见。 兰莹一上台就走到了林雨的身边,两人对视一眼,眉目之间尽显浓浓情意。 沈红月则是跑到郑华的旁边,后者没好气的扫了她一眼,接着就目光平视的看着下方。 兰莹和沈红月都是一袭红衣。 一个红纱飘扬,青鸾金凤翩翩起舞,顿时仙气缭绕。 一个身材纤瘦,却丰胸翘臀,将女人的身材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要说这两个女人在任何一个场合,都是焦点般的存在。 可是偏偏放到了一起,就有了高下之分。 兰莹落落大方,没有丝毫的怯意,站在台上更显得高贵优雅,一看就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沈红月以前只是个大学生,家境也还一般,根本就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大型高档场合。 跟一群人说说话还行,让她上台面对那么多的人,便不免有些拘谨。 两人这么并排一站,沈红月的形象就立即变成了村妇。 她一开始的雍容,优雅,华贵荡然无存。 在兰莹的身边更像一片枯萎的树叶,唯一的用处就只有衬托玫瑰花的鲜艳。 下方的老总和贵妇人们指点而论。 郑华多少都能听到一点,下面人所说的,多数都是贬低沈红月,他脸色越来越黑。 在最前方站的是王强,这个人的眼睛一直都盯着兰莹,还时而微微的点头,这让郑华更是心急。 “咦,你看她们两人的项链好像一样哎。” 下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出这道疑问。 顿时人们又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的炸开了锅。 “还真是哎,一模一样。” “紫薇之泪不是只有一条吗?” “我记得上次宝石展的时候,刘伍说过紫薇之泪是独一无二的,代表着双方对爱情的坚贞。” “那肯定有一条是假的吧!” “……” 郑华一听,面色大变,沈红月的项链是他以前在宝石展花一万买下的高仿珍藏品。 是按照与紫薇之泪一比一的比例制造出来的,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其真假。 他当初就是拿着这个追沈红月的,后者一看是紫薇之泪,就直接答应了。 沈红月分不出真假,可不代表在场的都是外行人。 沈红月本来还心里有些自卑,连她都觉得兰莹实在是太美了。 但一听下面下面这些人说的话,她立刻有了底气,胸也挺的高了些。 她挑衅的侧脸看了兰莹一眼,嘴角不自觉的扬起嘲讽的笑容。 兰莹则是心里一咯噔,她惊慌的看向一旁的林雨。 后者则是给她一个宽慰的眼神。 兰莹默不做声的站着,她双手叠放在身前,呼吸也稍有些急促。 “沈夫人的肯定不是假的,以郑总的身份怎么可能会送假的东西?” “对啊,倒是小兰那一条……” “以小兰的身家,肯定也不会戴假的饰品吧?” 这时有人问, “兰总,你的项链是林先生送的吗?” 兰莹原本就心神不宁,被这么一问,更是轻呼一声 “啊?是,是的!” 她的表现更印证了所有人的想法。 郑华在一旁则是暗暗发笑, “就知道林雨买不起将近两百万的项链,反正大家都是假的,谁也高不过谁。” 下面的人议论的更多了。 “这个小伙子人品不怎么样啊!送女朋友的东西都能送假的,那他所定做的衣服会不会……” “刚毕业大学生能有啥本事?我公司里面,打扫卫生的都是大学生。” “还好没有签订合同,不然的话就要被坑了。” “……” 众人的话让兰莹慌忙不定,她焦急的又看向林雨,谁知道后者还是跟没事人似的。 她心中暗骂,“这个家伙怎么这么不靠谱啊,真是要被他给害死了,这下可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郑华上前一步开口说,“诸位,今天我们主要是谈论服装,不聊其他的东西。大家没必要在小事上多做纠结。” 他一说这话,下面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兰莹的项链是假的。 因此,又衍生出许多不好的言论。 恰在这时,林雨开口说, “各位,你们都是服装行业的老前辈,看衣服的眼光肯定不会差。不过俗话说的好,隔行如隔山。即使是在服装上面精通的你们也不一定会对首饰上有多少的了解。所以你们说这话有些为时过早了吧?” 他一说话,得意满满的沈红月立即反驳说, “你的意思就是大家都是有眼无珠咯?那么多双眼看着,难道还能走眼不成?” “沈夫人误会了,” 林雨面带笑容,礼貌的回应, “我的意思是,还是经过专业人员鉴定之后,再下结论比较好吧,不然的话怎么能让人信服呢?” 沈红月气冲冲道,“行,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们就照着做好了。等一会儿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我看你还怎么狡辩。” 郑华对此也没有阻止,要真找专业人员,那也是他找,到时候私下里吩咐一声,真假还不由他自己定夺? 于是他对兰莹说,“小莹,你确定要鉴定?” 兰莹哪敢同意,要知道鉴定结果出来以后,那丢脸就丢大了,还不如现在赶紧的承认。 “其实我的项链是……” 她刚一开口,就林雨拉住了手。 林雨自信满满道,“你没听懂我刚才说的话吗,现在就找人来鉴定。” 郑华冷笑,“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这就找人来。” 这时,台下的王强眼中精光一闪,突然阻止道, “郑总,林先生,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吧,毕竟大家都是生意人,没必要为这么一点事情闹得这么僵!正所谓和气生财嘛!” 郑华回应说,“王先生,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可是这人他喋喋不休。那我也只好照他的话去做了,不然的话,白白的受人诋毁,我心里也不舒服!” 听到这话以后,王强暗暗的摇摇头,不再发表任何言论,只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事情的发生。 郑华拿出手机拨通以后高声道, “来一个玉器鉴定师到宏兴酒店,尽快!” “等等!”林雨抬手阻止。 郑华拿开手机问,“怎么?改变主意了?” 林雨摇摇头,“不不,郑少身家高贵,我可不敢用您请来的鉴定师。” 沈红月插话说, “我看你就是心虚了,你的意思是你自己找人来?那这项链的真假还不是由你说了算?当我们都是傻子吗?” “林雨,算了吧,咱们还是坦白吧,假的怎么可能会变成真的呢……”兰莹恳求道。林雨握紧她的小手,低声说,“别担心,我说过,别人做不到的事情我都能做到!” 第五十九章,谁的胆子这么大?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那一刻兰莹的心变得好平静,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无理由的相信身边这个男人. 虽然她对这个男人了解并不深透,但是总觉得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很安心。 林雨对郑华说,“不管是你找人和我找人,都不能够让大家信服。既然如此的话,那就请在场的诸位有谁认识刘伍的,请他过来鉴定一下吧!项链是他家的,他总不会作假证吧!” 台下的人窃窃私语,大家都在说林雨真是不知好歹,如果只是找一般的鉴定师来的话,顶多就是丢丢脸。 可如果刘伍来了,那林雨可就麻烦了。 大家都知道刘伍以前在黑道上的地位,所以绝对不会去招惹这个人。 可以说刘伍就是沈城的地头蛇,就算是市长,也得对他礼让三分。 林雨的话让郑华心里一咯噔, 他老爹曾经就跟他说过,在沈城里面有几个人绝对不能够惹,刘伍就是其中一个。 正所谓自古以来官商匪是一家,但官为最高,匪为第二,商为最低。 所以只要不是利益上有极大冲突,商人绝对不会跟官匪作对。 但今天沈红月戴的假的紫薇之泪已经触犯到了刘伍的利益,这是明摆着要打对方的脸。 因为当初刘伍在展览紫薇之泪的时候就曾放出言论:紫薇之泪只有一条,代表着男女双方对爱情的坚贞。 郑华买的只是纪念版的紫薇之泪,若是平时拿来看看好,但在这种大型的场合里面以假乱真,那就是公然要与刘伍对抗。 郑华见事情不对,赶忙说,“好了,一条项链而已,没必要这样的认真。” 林雨呵呵一笑,“是啊,这种项链很多地方都有卖的,买成一样很正常呢!” “正常?你懂不懂什么叫紫薇之泪?” 沈红月尖着声音说, “紫薇之泪在世界上只有一条,我这是真的,那你的呢?林雨啊林雨,你就是一个穷大学生,妄想把自己包装成为上流人,但终究遮盖不住你让人厌恶的内心。就连送个项链都送假的,真是丢人!” 林雨看她像是在看一个傻子一样,等沈红月说完了之后,林雨用小拇指挖挖耳朵,不屑的说, “你说的没错,我只是一个穷大学生,但是总比某人着急把自己送出去,成为别人玩物,要强多!对吗?” “你……” 沈红月一时气结,她空张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林雨面向郑华说,“如果你认识刘老板的话,那你也可以把他给请过来。我想他的话应该比任何人都权威吧?” 郑华气的嘴角抽搐,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还有这一招。 他猜测林雨可能知道沈红月的项链也是假的,所以才敢这样的有恃无恐。 如果刘伍来的话,他们两个人都要被刘伍给记恨上,如此一来,谁都占不到便宜。 “林雨,你以为我会怕你?今天我就让你真正的身败名裂,甚至死无葬身之地。” 郑华心中暗道。 “就算我的项链是假的,刘伍也会看在华龙集团的面子上,不做追究。但我就看你林雨有什么本事能够承受下刘伍的怒火。” 然后他高声对林雨,也对台下的人说, “那好,我现在就跟刘老板打电话,希望他来的时候,某人也能这么的硬气!” 郑华拿出手机打了过去,但很快里面就传出机械式的声音,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郑华面子上有些过意不去,他解释说道,“刘老板现在可能有事,林雨,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不然刘老板真的来了,你想跑也跑不掉。” 林雨轻蔑的笑道,“看来郑少与刘老板的交情不太深啊,要不让我试一试?” 说着他就把自己手机拿出来拨了一个号。 手机滴了几声就拨通了,他开的是免提,在场所有人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 手机在那头传来浑厚而有力的声音。 “喂,你是?” “刘老板,我是林雨,现在我有点小忙,需要麻烦你一下!” “啊,原来是林兄弟呀,有啥事尽管说,我能做的都尽量帮你。” 那边的声音十分的爽朗,让人听起来有一种和多年的老朋友交流的的感觉。 林雨说道,“是这样的,今天我在一个宴会上碰见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这里出现了两条紫薇之泪,不知道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这话一说出来那边立刻传来不平静的声音。 “什么?哪个王八蛋敢拿我的东西造假?” “额,刘老板,这个我可不敢确定到底哪一条是假的,所以得让您亲自过来检验一下。” “好,你在哪里?我马上过去!” “就在宏兴酒店,我们就在此等刘老板的到来。” 说完便把手机给挂了。 林雨的手机也开着免提,他与刘伍的对话,众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郑华心中还疑惑,他心想,“林雨怎么跟刘伍走在一块儿?难道说这两人私下又有什么交流吗?” 不知道为什么,郑华从林雨打通电话的时候起,他的心跳的很快,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他还自我安慰说,“没事,刘伍来了又怎样?就算我的是假项链,林雨那还能是真的不成?到时候刘伍肯定会选择先对付林雨。我等事后给他赔礼道个歉吧。” 一想到之后赔礼的数目肯定不小,郑华对林雨就更恨了一分。 沈红月则是讥笑道,“哼,别以为你认识一个刘伍,你就尾巴翘上天了,殊不知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的眼界永远都是最低层的。” “红月!”郑华喝斥道,“闭嘴!” 在场的都是上流高层人士,即使大家跟刘伍不熟,但也会经常见面,要是有人把沈红月今天的话给说了出去。 别说沈红月没有好下场,就是他郑华都要掉层皮。 “郑华!” 沈红月叫道,她还想借此更多的羞辱林雨一番,好吧一直以来所受的气全部给倾泻出去。 郑华不耐烦的说道,“我让你闭嘴,不然就离开,别在这给我丢人现眼的!” 这话虽然说的语气还算平和,但任谁都能听得出其中的怒意。 林雨牵着兰莹的小手,得瑟的看着沈红月,他说道 “看来沈夫人在郑少的面前并不得宠呀,大庭广众之下,都被如此的呵斥。两位是不是感情出了点什么问题?” 郑华立即冷声回应道, “我们两个人的事,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来管。你还是先想想一会儿自己怎么脱身吧!”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五分钟的时候,大门被人一把推开。 刘伍气势冲冲的走向台子,那些企业老总们自觉的让开一条道。 “林雨,” 刘伍登上台子问道, “怎么回事?给我好好说说!我倒是要看看是谁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郑华见对方上来,虽然心不安,但却没有显露出任何颜色。 他上前说,“刘叔,事情是这……” “我没问你!一边去!” 刘伍气愤的吼道,作为曾经黑道的大哥,那就是他说一别人不敢说二,他决定了什么事情,别人能做的就只有服从。 即使是在经商以后,因为以前的威望,依旧没有人敢违背他的话。 所以这次一听到林雨说有人假冒紫薇之泪,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要是有哪位大佬这样做的话,意思就是要与他对着干,他肯定得上心一点。 假如是一个小喽罗敢干这种事情,那就是等于对着那么多人打他的脸,那他还能忍?就是因为如此,刘伍这才急火燎的跑过来,非要看个究竟。 第六十章,一滩祸水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不紧不慢地回答说, “刘老板,事情发展是这样的,您听我细细道来……” 然后林雨就把沈红月跟兰莹走上台的那一刻起到后面所发生的事全都给复述了一遍。 下面人都静静听着,确定事情真实的发展,与林雨说的相差无几。 刘伍听完了以后,他的目光从兰莹身上扫到沈红月的身上,最后定睛在了郑华的身上。 郑华这才说道,“刘叔,这您可得评评理呀。不然的话,我个人的名誉是小,那是华龙集团的名声一旦被毁了,那损失可就大了。” 听到这句话以后,刘伍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 他曾经作为沈城的黑道大哥,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什么样的话没听过? 郑华暗含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今天晚上让我出丑,那么就是和整个华龙集团做对,但是假如你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那么就会有很丰厚的报酬。” 刘伍指着兰莹和沈红月说道,“你们两个人走过来,让我好好看一看!” 沈红月自信满满的走过去,兰莹担心的看向林雨。 后者温柔的抚摸一下她的秀发,“没事尽管去,别担心!” 沈红月听到两个人对话不禁冷哼道,“真不知道是谁给你勇气,梁静茹吗?” 兰莹对林雨点点头,小步的走到刘伍面前。 刘伍说道,“现在把你们两个人的项链给我拿下来,让我看一看。” 沈红月率先取下来,放到刘伍的手中,刘伍翻来覆去检查了一遍,眼神忽然阴冷下来。 他抬头打量了一番沈红月,然后举起项链说,“这个是假的!”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这怎么可能,郑少送的是假的?” “是不是刘老板弄错了?” 有人问道。 刘伍冷声道,“这是我卖出去的东西,我会认错?” 他将项链平举到胸前,展示给大家看。 “请大家都看清楚,真正的紫薇之泪的翡翠吊坠是天然纯紫色的,没有一丁点的杂质,所以才会有如此高的价格。但是这一条……” 刘伍顿一下说, “却是淡紫色,并且细看的话,其中会有许多的杂质。在行内话说就是飘絮。所以说这一条必定是假的无疑,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应该是当初在宝石展览之后,我发行的纪念版紫薇之泪。” 说完这句话,场面立刻变得难以控制。 沈红月更是犹如身体被抽空一般,怔怔的后退两步。 她连连说道,“不可能,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是假的。你就是看错了,你再好好看一看。” “你这是在质疑我?”刘伍犀利的目光瞪了她一眼。 吓得沈红月脖子一缩,将求助的目光投向郑华。 “他说的是真的吗?” 郑华赶紧打圆场说,“刘叔,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些误会,请让我慢慢跟你道来。” 他本来想承认沈红月的紫薇之泪是假的,不过还要把林雨也给拖下来。 可谁知刘伍根本就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 “还有什么误会?现在一切都已经解开了,这就是假的紫薇之泪,你还有什么话说?” “刘叔,其实这……” “我不想听,”刘伍一口回绝,“你爸当年在行里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做事都有规有据的,也知道分寸,可到你这里怎么成这么个玩意儿?” 郑华什么时候被人这么呵斥过?而且还是在这么多人的面前,丝毫不给他留一点的颜面。 他刚要发作,只见沈红月一把将项链给夺了回来,她指着兰莹说道。 “你说我的是假的,难道她的就是真的吗?林雨他一个穷光蛋连一万块钱的东西都送不起!” 刘伍冷着脸说,“真是不知好歹,那今天我就把实话告诉你,两天前林雨刚从我这里买走了紫薇之泪。而她身上戴的确实是真的无疑,不信你可以自己检查一下。” 一听这话,沈红月傻了,郑华愣了,兰莹呆住了,在场所有的人无不哗然。 兰莹捂住小嘴,她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她朝林雨看过去,根本就想象不出这将近200万的项链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送出来的。 且不说当初她给了那120万的支票,还有几十万,林雨从何而来? 此刻她越发不相信林雨只是个简简单单的大学生,真是谜一样的男子。 林雨耸耸肩,无奈的笑笑,以此来回应兰莹那吃惊的眼神。 这时郑华说道,“刘叔,你这玩笑可就开大了,他怎么可能会买得起紫薇之泪呢?” 刘伍嘴角往上一翘,反问道,“他买不起,难道你就买得起吗?对了,我差点忘了你郑家大少爷家大业大,怎么会在乎这区区几百万呢?可我就纳闷儿了,为什么你会买一个假货来送给女朋友呢?连对自己女朋友都不真心,可见,你是 个什么样的人!” “我……”郑华气得火冒三丈,他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如此针对他,就算他买的是假货,但也没必要如此的讥讽吧! 更何况他的背后可是庞然大物般的华龙集团,难道刘伍就不怕得罪了他。 而此刻刘伍也是怒不可遏,他来的路上就想,是不是自己隐退时间太长了,让有心思的一些人蠢蠢欲动。 到了现场,其实他一眼就看出了结果。 故意说那么多,就是要警示郑华, 是老子我拿不动刀了?还是小子你飘了? 别以为自己仗着有个华龙集团,就没人敢动,敢在我头上动土,谁都保不了你! 这时沈红月指着刘伍说,“我明白了,你们两个就是串通在一起的。他给你打电话你就过来,肯定早就说好了的!故意要让我们出糗!” 刘伍此刻面色阴沉的想要杀人,他低着声音说道, “小姑娘,你是这几年来第一个敢这么对我说话的人。曾经敢这样做的,现在坟头草都二尺高了。” 他向前走两步,几乎要贴近了沈红月。 后者吓得花容失色,她惊叫着,跑到了郑华的身后。 郑华一时之间进退两难,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他只能赔笑着说。 “刘叔,今天这事是我做的不对,我向你道歉,身为前辈的你,希望你能够原谅我,事后我一定登门拜访!” “登门拜访?你也配?” 刘伍冷哼一声, “就是你老子也不敢在我面前整这破事!” 郑华暗暗的握紧了拳头,但脸上还是带着笑容。 沈红月被刘伍吓得瑟瑟发抖,她躲在郑华的身后,偷偷的看着万分凶恶的刘伍。 刘伍也注意到了沈红月,就指着她说 “这是你的女人?” “是,是我的女朋友!” “有这么一个女人在身边,我看你这辈子也到头了。红颜祸水,红颜算不上,倒是一滩祸水!” 刘伍的话让郑华心中一惊,他扭头看向身后的沈红月,心中的怒火便上涨一分。 他刚要有所动作,林雨却开口说, “刘老板,今天真是麻烦你了,不然的话我可就要遭这不白之冤了。” 刘伍摆摆手说,“别这么说,倒是我应该谢谢你才对,不然的话我还不知道现在还有人有这么大的胆子。真把我留我当成浅水游龙不成?” “哈哈,刘老板在任何地方都是人中龙凤,岂能浅水?” 林雨说道,“不过我还是请刘老板看在我的面子上,今天这事就算了吧,改天我一定请您吃饭。” “行,既然林兄弟都这么说了,我便给你一个面子。” 刘伍出人意料的应了下来。 这让在场的人都为之震惊。 凡是有点资历的人都知道,刘伍那可是一个狠人,说干啥就干啥,以前谁的面子都不会给。 但这林雨,又是何德何能?竟然能卖给刘伍面子。由此,那些老总,老板们各有所思。 第六十一章,走着瞧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在刘伍走了以后,郑华脸都黑的跟锅底似的,他握紧拳头,指甲几乎要刺进手心的肉里。 他一直想不明白,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林雨到底有什么奇遇?竟然从曾经那个一无是处的孤儿,变成了今天连刘伍都与其称兄道弟的人。 他感觉这个世道都变了,变得让他越来越恐慌。 先是林雨跟兰莹在一起,用失传的流云绣工艺将独月鸣起死回生。 然后又买下了价值将近二百万的紫薇之泪送给兰莹。 这都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能够跟刘伍搭上关系,这可绝对不是光有钱就能够办到的。 沈红月也是犹如深处梦境里一般,她越看越觉得,眼前这个林雨已经不再是她曾经的那个没有用处的前男友了。 如今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了与郑华般的存在。 她有些后悔,她在想,当初如果没有分手的话,现在会不会又是另外一种景象? 那紫薇之泪就是她的,林雨所拥有的一切也是她的。只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今天所发生的事情种种,都在表明着,林雨与她已经是毫无关系了。 兰莹怔怔的看着手中的项链陷入沉思。 为什么这是真的紫薇之泪? 他明明告诉我,这是假的。 花了这么多钱,只为了给我道个歉吗? 他真的只是为了道歉? 兰莹不觉间,心已经在开始潜移默化的朝林雨靠拢,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已经越来越依赖林雨了。 难道说……他…… 兰莹朝林雨看去,后者正好也朝她望过来,两个人的眼神对视的那一瞬间,似有火花碰撞,撞得兰莹赶紧移开了目光。 她不断的暗示自己, “不是,绝对不是这样的。他不过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小屁孩而已,我都二十五了,比他大三四岁呢!他怎么可能会……” “小莹,还愣着干什么,让我把项链给你戴上。” 林雨走到兰莹身侧,温柔的说道。 兰莹下意识的把项链递给对方。 林雨转到其身后,以怀抱的姿势,将项链给她戴上,又不着痕迹的撩一下她颈边的一丝秀发。 这一细微的动作,让从未与男人亲近接触的兰莹的心,如同小鹿一般的砰砰乱撞。 林雨拉着她的手,露出幸福的笑容。 继而又以冷面面对台下的老总贵妇人。 “今天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宴会,但是我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么多不愉快的事情。” 林雨高声说道,这一次他没有拿话筒,但台下人却听得清清楚楚。 “既然有人不欢迎我们,那我们也没有必要蹭着脸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另外,还有人觉得我独月鸣公司的信誉不好,那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合作了!” 说完,他那个兰莹的手走下台。 但是很快那些老总贵妇人们就把两人给围住了。 “林先生别生气,刚才大家确实是有些误会,您看咱们的合同还是早点签了吧。” “你等等,我马上就让人把合同送来。” “小兰啊,我就一直觉得你这么漂亮,怎么可能会带假货呢。我一早就看出来了,你这个男朋友对你可真心的呢!” “就是啊,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天造一对地设的一双。再也没有比你们两个人更般配的。” “小兰,姨明天就去你家看你妈妈,你能腾开时间吗?要是不行的话,我再找时间过去,你看你啥时候有空?” “……” 兰莹与林雨两个人被团团围住,根本就脱不开身,那些老总们嘴巴就不停,要么恭维,要么道歉,要么就是谈合同。 听的两个人耳朵都快生茧了。 台上面的郑华看到这一幕,气的咬牙切齿,他心里暗骂这群势利的老东西。 沈红月则是集羞愧愤恨于一心,她恨林雨为什么会来这儿,恨林雨为什么会送给兰莹那么美丽的衣服,恨林雨为什么会给兰莹买真正的紫薇之泪。 她此刻就算再想要说林雨只一个穷大学生,也说不出口了,因为事实已经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林雨面对如此多人的嚷嚷,他高声的说道, “人家主人还在这里,咱们就谈生意,似乎有些不妥吧?不如明天到独月鸣公司来,咱们慢慢详谈合作事情。” “好好,明天上午九点可以吗?” “那我八点过去,只要你们一有时间咱们就坐下来好好谈谈” “林先生放心,我一定准时到!” “……” 那些老总们一个个都跟见了宝似的。 林雨对此只是付之一笑。 如果不是刘伍来,这些人还会这样吗? 有些人看重的不只是古装市场的广阔前景,他们还看重林雨跟刘伍的关系。 “那明天上午八点半,我们准时开个会详谈!” 林雨说, “不过,现在我们两个还有事,失陪了!” 这次,那些老总们自动的让开了一条道路,当两个人走到门口的时候。 郑华突然喊道,“林雨,别以为有人给你撑腰,就能目中无人。有些存在是你永远都不能惹的!” “是吗?” 林雨连脚步都没有停下,边走边说。 “那咱们走着瞧?” 然后就甩给了郑华一个潇洒的背影。 林雨与兰莹径直的走出了大门。 “林雨!” 郑华低声的吼道, “我就看你能得瑟到什么时候!” 沈红月走过来, “林雨真是不知好歹……” 这话还没有说完,却被郑华暴吼一声,“滚!” 沈红月被吓的娇躯一震,后退两步,看到那双几乎要吃人的眼睛,她什么也不敢再说,默默的走下台。 那些老总和贵妇人们知道,再待下去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就一个接一个的跟郑华道别…… 最后诺大的一个酒店大厅里,只剩下时代周刊的副总王强跟郑华两人。 林雨开着车载着兰莹行驶在路上,两个人从上车到现在都没有说一句话。 兰莹心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总之眼前总是会浮现起这两天和林雨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细细算来,两人在认识的时间还没有到一个星期,可是为什么总有一种感觉好像已经认识了好久。 特别是经历了今晚的事之后,林雨彻底改变了他在兰莹目中的形象。 不经意的,兰莹幻想自己是不是变成了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呢?有一个霸道总裁,故意装成穷小子来亲近自己。 一想到自己未来可能真的会沦陷在林雨的怀抱中,兰莹赶紧的摇摇头。“怎么回事?我在瞎想什么呢!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啊,而且……他也不是那么的霸道!相反还有点小可爱,要是真能那样的话……哎呀,我怎么又想多了!兰莹,不能够再想了,你和他不过是假装的 情侣罢了……” 不经意间看到兰莹摇头晃脑的模样,林雨不由得发笑。 兰莹也注意到他的神情,就问道 “你笑什么呢?” “我没笑什么呀!” “你是不是在笑我刚才那窘迫的模样?” “没有,你翩翩玉立,落落大方的,哪里有窘迫的样子?要我说啊,就是那些国际名模也比不上你!” 林雨的话让兰莹心里美滋滋的,但对方嘴上还是怨道, “油嘴滑舌,男人果然没有一个正经的。” 她又说, “还有,你把我骗的好惨啊,明明是真的项链,干嘛要说假的,刚才把我的心脏都快要给吓出来了,你知不知道!” 林雨回答说,“我要是说真的话,你还会收下吗?” “那你就不怕我嫌弃它,然后转头就扔垃圾桶里了?” “这个嘛,你已经收下了,它就是你的喽,你想扔就扔吧,反正是你的东西,我又不心疼!” “你!”兰莹无话可说,她嘟着嘴抱臂在胸,看着车窗外飞逝的景物,不由得再次陷入了沉思。 第六十二章,食髓知味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把车停到车库里以后,两个人都没有立即下车,而是静静的坐在车里面。 沉默片刻之后,兰莹摸住脖子上的紫薇之泪,开口说道, “这个你还是收回去吧!” “嗯?” 林雨侧过头,看向兰莹, “怎么了?不喜欢吗?” “不是,我很喜欢。只是这个太贵重了,我……我……” 兰莹结结巴巴的说, “我受之有愧!” 林雨笑道,“那怎样才能算是受之无愧呢?” 兰莹侧过头看了他一眼,又立即低下了头,她沉默着,没有说话。 林雨又说道,“只要你喜欢,便是无愧。更何况我再也找不到任何能够与这条项链如此般配的人。” “可是……” 兰莹抬起头,刚要说话,却被林雨打断。 “没有什么可是的,区区一两百万而已,对我来说还算不了什么,只要能够让你开心,花多少钱都值得!” 该说这些话的时候,林雨心里叫一个爽啊。 其实在买下这项链的时候,他有一半是负气,一半是觉得普通的首饰确实配不上兰莹。 而花这168万,也确实让他瞬间变成了穷光蛋。 不过既然买都买了,也送出去了,那就不能装的太小气,大话谁不会说呀,反正兰莹也不知道他银行卡里还剩多少钱,倒不如充得大一点,省得兰莹感到愧疚。 一个穷光蛋能装逼装到这份上,也算是独此一家。 兰莹看着他,眉目之中流转出几许的莹莹之光。 “林雨” “嗯?” “你到底是什么人?” 兰莹问道,“别跟我说你是大学毕业生,我可不是三岁小孩那么好糊弄。” 林雨看到对方严肃的神情,他不由得笑了笑,伸手在对方的琼鼻上刮了一下。 “你以为你比三岁小孩聪明?” “最少也得是五岁吧!” 两个人都不由自主的笑了,他们笑的很开心,很快乐。 兰莹都忘了有多久没有这样的开心过了,仅仅是一句简短的话语,就远胜过价值昂贵的礼物。 其实开心就这么简单,它并不奢华,也不昂贵。 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有权利拥有它。 笑完以后,林雨说,“好了,时间不早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那你呢?”兰莹问, “现在都九点多了,你就算继续开车回去也要到快十点。要不就在公司里面将就一晚吧!晚上开车挺危险的” 在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问题,但又说不出来。 林雨听后,心想, “现在开车回去的话,确实有点晚了。一会要再回唐朝一趟,明天早上又要赶紧过来开会。跑来跑去确实挺麻烦。” 于是他索性就回答说,“那好吧,今晚就住在公司里面。对了,这里有睡觉的地方吗?” “额……”这下可把兰莹问住了。 兰莹为了方便,就在公司里面给自己腾出来了一个房间,作为休息的地方,有时候不想回家,就睡在那里。 但别的员工可不会这么的敬业。 所以整个公司除了她休息的那个房间之外,再没有可以供睡觉的地方。 兰莹看到林雨那期望的眼神,脑子一抽,回答说。 “有的!你就跟我住……” “啊?”林雨问道,“你说啥?跟你?” 兰莹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她声音突然放得很低,娇羞的模样说, “公司里面只有我住的那个房间里有被子,要不一会儿你就把我的被子拿过去好了!” 林雨立刻拒绝,“那可不行,我要把你被子拿走,那你怎么办?我们的兰大董事长要是因为我而生病了,那员工们岂不是要把我的给皮给扒了?” 兰莹噗嗤的一笑, “就你会说,现在哪里还有员工啊。整个公司满打满算20个人都不够,现在估计还有很多不告而别的呢。” “这样不是正好吗?有道是患难见真情。这个时候他们走了,当我们的品牌建立起来以后,他们想要回来,那可就难了。而且以那些老员工的性格,你觉得假如他们还留在这里的话会不想要分一杯羹?” 林雨的话着实让兰莹陷入沉思。 片刻之后,兰莹才点点头的回答说。 “你说的没错,正是因为这一场磨难,才让我看清了更多人的心。” 她脸上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也就是因为这一场磨难才让我认识了你!” 这一刻,那满含柔情的目光,让林雨心神一颤,他忽然感觉好像心底某一处,被深深的触动到了。 寂静而又空旷的停车场,两人在车中四目相视。 仿佛就在这一刻,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个人,而他们的眼中也只有对方,再也存留不下别的东西。 “林雨!” “兰莹” 气氛越来越柔和,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他们就这样心无旁骛的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两人从对方一双清澈的眼睛中,仿佛能够看透对方内心。 林雨呼吸越来越急促,他的手不自觉的伸了过去。 兰莹同样也伸出手,两个人在空中紧紧的握在一起,继而又变成了十指紧扣。 “林雨!” “兰莹!” 他们仿佛都能够感受到对方鼻息的沉重,在这死一般的静寂之中,又能清楚的听到对方那勃勃的心跳。 林雨经过青姐挑逗之后,更是食髓知味,他多么想要再试一次。 那种触之柔滑,品之糯嫩,尝之醇香可口,回味无穷的感觉,让他流连往返,不知今宵几何。 兰莹在这方面则是彻彻底底的小白,别说是接吻了,就连拉手也只是存留在小学时期的记忆里面。 上了初中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的有过亲密的动作。 她的面颊上爬上了两抹绯红,那鲜红欲滴的颜色,看的林雨鼻孔直冒热气。 林雨另一只手慢慢的搭上了兰莹的肩膀,后者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不过却没有拒绝。 两人距离越来越近,到了只剩下三厘米的距离的时候,林雨停止了靠近, 他认真的欣赏着自己眼前的这个女人,突然觉得好梦幻,若是在一个月之前的话, 他如何也不敢想,有一天他竟然能够与美貌与能力并存的兰莹坐在一个车里。 更不敢想,这样的一个女的会因为自己而脸红。 而这一切的不可能都在这一刻实现。 他声音很轻,很柔和的说, “小莹,” “嗯!” 兰莹那一副娇娥似水,不同于青姐的妩媚诱惑,却更加激发了林雨的保护欲。 不单是他,任何的正常男人都无法抵抗女人如此娇弱的神情。 不然怎么说会撒娇的女人都会很好命呢? 突然,林雨一把将其抱在怀中,低头便吻了下去。 “啊……唔” 兰莹低声惊呼,可还没有真正的叫出来,两瓣温热的嘴唇便印了上来。 她反射的用力的想要把林雨推开。 可越是这样,林雨抱得越紧。 渐渐的,兰莹放弃了抵抗,她身体发热发软,几乎瘫倒在林雨的怀抱之中。 两个人沉浸在二人世界之中,一开始兰莹还是紧闭着嘴唇,可很快就被林雨给攻陷了。 她微微张开口,极力的迎合着对方,汲取着对方对自己的情意。 林雨吻的很深,很深,深到让兰莹几乎窒息。即便如此,后者依然不舍得让他离开。 许久之后两人才恋恋不舍的分开,一条晶莹的细线连接两个人的嘴唇中间。 两人用力的呼吸着。 兰莹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事之后,她羞愧的低下头捂住了脸。 “啊,怎么可以这样啊!” 林雨嘴角微扬,他用手捏住对方的下巴,慢慢的将她的头抬起。“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 第六十三章,我本书香门第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谁是你的,流氓!” 兰莹羞涩的将他一把推开,然后打开车门,一溜烟的跑了。 林雨坐在车里看着消失在车库拐角处的娇瘦的背影,心中的那份悖动,久久不能平静。 他没有去找兰莹,而是在停好车之后,直接来到了10号仓库。 然后给对方打了电话说自己在公司边上的宾馆开了房间。 通话结束之时,林雨又调戏的说了句, “要不今晚来陪我啊!” “谁要陪你,臭不要脸的!” 兰莹气呼呼的挂了电话,她摸着自己发红的小脸,心思也是乱如一团糟麻。 这个时候现在是九点多,穿越到唐朝也是如此,两个时空的时间点是一样的。 林雨先去了万宝楼一趟。 小鱼把这一天的销售记录拿给他看。 “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两” 林雨点点头说, “效绩还不错,你们继续努力啊。对了,小兰跟我过来一下,我还有个地方需要你来打理。小鱼和小玉你们两个也辛苦一天了,今天早点关门休息,要出去转的话出去转转。” “是,少爷!” 小鱼和小玉欣喜的欢呼道。 这几天以来,她们几乎就没有好好的歇息过,一直都在忙里忙外。 不得不说万宝楼的生意实在是太火爆了,当然也得源于长安城里的有钱人实在是太多了。 一天到晚,万宝楼的宾客络绎不绝,三个姑娘也乐得如此,因为每卖出一件商品她们都有5%的提成呢。 若是一人一天卖出一万两银子,那就是50两的提成,这要是在以前,她们根本就不敢想象的。 50两银子在当时可是够普通老百姓一家五口人节俭的吃喝大半年呢。 林雨领着小兰到了极乐堂。 小兰一看到杏花楼,就放慢了脚步,林雨察觉到了她的异样,便回头问道, “怎么了?走的这么慢!” 小兰眼睛肿红的恳求道, “少爷,你是要让我回到杏花楼吗?是不是小兰做的哪些地方不合你的心意。你告诉我,我马上改,求求你不要让我再回去好吗?” 林雨恍然大悟,原来对方是以为他找青姐退人呢,于是他安慰说, “别胡思乱想了,既然你都认我为少爷了,我哪有把你往外推之理?我在这里开了一间极乐堂,以后就交于你打理了。” 听了这话,小兰才放定了心,她赶紧擦拭掉眼角的泪水,脸上重新挂上笑容。 “少爷见谅,小兰让您见笑了!”林雨摆了摆手说,“没事没事,我也明白你的心情,你本来就跟青姐熟了,以后合作起来也方便。另外你要记住,现在你的身份是极乐堂的总经理,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以下人自居,不然可是丢我的人,懂 吗?” 小兰不明白总经理到底是什么东西,但听林雨说自己不要以下人自居时,感动之情油然而生。 “不过……”林雨又说, “这个极乐堂里面卖的东西有些隐晦,希望你不要介意。” 小兰微微欠身说道, “只要少爷不赶小兰走,让小兰做什么都可以。” “那行,我就把这里面的东西的使用方法都教给你,明天开业以后,你就给顾客们介绍使用方法,这里的提成也是5%,如果业绩好的话还有嘉奖。” 说着,林雨带小兰进了极乐堂。 一走进门,只见程勇周达两人同时拿着一本“教育书”趁着微弱的烛光,看得津津有味,居然还发出淫荡的赞叹声。 “哇~” “嘶~” 两个看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嘴巴上都挂着晶莹的口水,简直就像是两个一辈子没见过女人的色狼看到少女出浴一样。 这一幕连林雨都觉得尴尬得不得了,他不禁感慨 真是好兄弟,有福同享啊! 一本书而已,用得着这么下菜吗? “咳咳!” 林雨咳了两声,哪知这两人看的实在是太入迷了,竟然熟视无睹。 “咳咳!”他又加重了声音, 可程勇淫邪的叫声比他的还要大。 “嗷呜~” 如此发浪的声音,远在大门外的人都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 听得林雨起一身鸡皮疙瘩,就连小兰都忍不住低下头。 林雨上前一把夺过书本, “瞧你们俩鬼哭狼嚎的,在干什么呢?” 周达程勇正看到激情的地方,兴致正高,却被夺去了书本,两个人勃然大怒,刚要发作,却见林雨那一张阴沉的脸。 程勇自知不止一次坏了林雨的好事,心想不会是对方要来找他麻烦吧,于是他赶紧嬉笑道, “林兄,我们已经把极乐堂给装点好了,您检查一下?” “不用了!” 林雨没好气的说,对于程勇每一次的几乎掐点的偶然,他也是没脾气。 “你们两个在看什么呢?” 他说着,随手翻了几页书,原来是药店老板赠送的几本教学杂志。上面无非就是一些明星写真或者高级姿势。 周达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赶忙解释说。 “那个,我们两人在此等候林兄,只是闲来无事,我本书香门第,对书有着非同常人的热爱,所以随手拿来看看,没想到竟然是此等秽物,真是……真是……有愧先圣。” 听了周达的话,林雨都佩服这人的嘴巴,看黄书就看黄书了呗,还把自己扯成书香门第,真是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 一旁的小兰听了也轻轻发笑。 这书对于唐朝的人确实有着难以拒绝的魅力。 毕竟那个时候最多看的也就是春宫图而已,看到如此高清的图片,还都是一顶一的气质美女,周达程勇能有此反应也正常。 不过对于林雨这阅片百部的“圣人”来说,这事简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书是珍藏版的一百零八春宫图,本来想着你们两人若是有人想要的话就送给他了,既然你不喜欢,那……程勇,你要不?” 程勇像是抢夺一样的拿过去,抱在怀中,美滋滋的说道。 “谢谢林兄,嘿嘿,我不是书香门第,我就喜欢看这玩意儿。” 这一幕看的周达愣了半天,他那叫一个后悔啊,没事装什么逼呀,书香门第哪能比得上一百零八春宫图。 这才是书中自有颜如玉啊! 他暗下心道,等事后借程勇的看看,大不了给点银子。 谁知林雨又说,“程勇啊,这书你可得保管好,记住,除了你自己,千万不要示于他人。” “为啥啊?”程勇问道。 周达也竖起耳朵。 林雨回答说,“此书可是珍藏版,单单一副图就价值百两银子,你看看一共多少页?难免有人心怀不轨啊,要是随便撕下来一页……” 程勇赶忙翻了一下,估计最少得有五十张,于是立即像是护宝贝一样的把书给藏到怀中, “多谢林兄提醒,就是我老子都不会让他看。” 周达心里那叫一个悔恨啊,刚才自己装什么逼呀,这下好了,逼没装成,连春宫图都看不了了,而且还是一百两银子一幅的啊,把他卖了都不一定能买到这一本。 林雨这么说,就是要治治周达, 他最烦的就是那些口是心非的家伙,想看就想看呗,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说不出口的。 周达眼睛滴溜一转,说道, “林兄,刚才我又一想,觉得这话不能画的实在是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想必是哪位大家执笔,林兄要是还有,能否借我一幅,让我好好欣赏一番,也好从图中学得些书画技艺,以补自身不足?” 林雨听后,看着周达的眼神,那叫一个鄙视。 周达又说,“如能有幸一观,我周达此生无憾啊。” 林雨这下是彻底无奈了, “得得得,听的我尴尬症都犯了。程勇,这本书你们拿去看吧,就当是对你们今天工作的奖励。”周达赶忙道谢,程勇则是怨恨的看了一眼周达,心想这家伙脸皮是真厚啊。 第六十四章,舞剑老人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赶走了周达跟程勇,极乐堂里只剩下林雨跟小兰。 微弱的烛光让林雨很是不适应。 “你先等一会儿,我把灯打开” 他用手机打着光把超静柴油发电机打开,然后接上线。 顿时屋子里红光四起。 “额……” 在这种环境中,林雨感觉身体好像燥热起来。 不得不说,在这种灯光下,真能激发出人的兴奋劲儿。 小兰也是一脸羞涩,她低着头,等着林雨发话。 “那个,我赶紧跟你说说,然后咱们早点睡吧!” 林雨刚出口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又改口说。 “哦不,是早点休息,” “啊不,是你早点休息” “不对……啊……还是先教你吧。” 林雨就拿起一个女人用的蹦球, “这个叫蹦球,是用来……” 然后他咋都说不口,在小兰专注的目光中,他又将其放回原位。 “算了,这个先不说,换一个,” 他又随手拿起一个假体,“这是……” 小兰的脸更红了。 林雨将其扔一边,“我还没弄明白,看看别的。” 一连拿了好几个,都是女人用的那种。 林雨那叫一个尴尬,特别是在这种环境下,还怎么让他开口? “算了,过两天我再跟你讲,明天咱们就专门卖威神,这种药一盒一粒,一盒一百九十八两银子,不管他买多少,一分钱都别给我降下去。另外一定要跟他们说清楚,最多三天吃一粒,否则后果自负。” 小兰懵懂的点点头。 林雨这么说也是为了不想多惹麻烦,毕竟有些人一玩起来没个限度,万一一天就吃它个十粒八粒的,就是头牛也得吃死。 “另外,以后你没事的话就住在这里就行了。后面有专门腾出来的一间住房。” 林雨当一切都交托停当以后,他就跟小兰一起回了林家别院。 次日一早,林雨穿回现代。 兰莹那就在公司里面等待着他。 “早上好!” 林雨打个哈欠对正坐在餐桌旁的兰莹说道, “起的挺早嘛!咦,你的精神好像不太好哎!” 兰莹昨天一晚上都没有睡着觉,怎么可能会精神呢。 脑海里一直都浮现出林雨和她一同在车里面做的那些事。 兰莹越想越睡不着,越睡不着越会去想,弄得她焦虑不安,一晚上都在骂林雨。 兰莹顶着两个熊猫眼仇恨的瞪了林雨一眼, “哼!” 林雨当做没看见,自觉的坐下来, “哇,早餐这么丰盛啊,正好我饿了!” 他刚将手伸向筷子,就被兰莹给打开 “谁让你吃的,这么自觉?” “嘿,你一个人能吃这么多呀,这不得替你分担一点?要不然吃胖了以后还有没有人要喽” 兰莹一撇嘴,“我就算吃不完,也不让你这流氓吃。” 林雨猜测对方一定还对昨晚发生的事情念念不忘。 “那就不吃好了,如果我真的饿急了的话……” 他靠近兰莹,奸邪的低声说道, “某个人就要被我给吃了!” “你!” 兰莹小脸通红,可又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低声道了句, “流氓!” “我不是说了吗?你已经是我的了,不对你耍流氓,我对谁耍流氓啊!” 兰莹推来林雨靠近的脸, “谁是你的啊,你以为我是懵懂无知,以为吻一下就会怀孕的小女孩儿吗?” 林雨拿起一根油条放在嘴里,慢慢的咀嚼,并说道 “是呀,吻一下是不会怀孕唉,可是如果……” “没有如果,吃你的饭吧!” 兰莹一杯八宝粥往林雨手里一塞,说道, “现在都快要八点了,一会儿八点半还要开会的!” “管他们呢,先吃饭最重要。他们要是来了,就让他们在会议厅里面等着。这种人就应该摔打摔打,不然以为我们真的着急跟他们合作吗?” 林雨一边吃一边说,一旁的兰莹无奈的叹口气说, “我感觉你这人越来越奇怪了。” “哪里奇怪了?很正常的好不好!” “一开始的时候你还彬彬有礼,可现在……唉,真不知道你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兰莹小口的喝着粥,偷偷的打量着林雨。 林雨则是毫不在意,他吃饱喝足以后,擦擦嘴说,“我是什么人就不要想了,因为我是你想象不到的人!” 他突然觉得这样跟兰莹在一起聊天挺好的,没有那么多的烦累。 “要是以后一直这样,那就好了!” 林雨看着兰莹细嚼慢咽的吃着东西,不由得自言自语的说道。 “你在说什么?” “没,没啥。”林雨站起身,“你慢慢吃,我出去转转!” 兰莹点点头,看了下手表,对林雨说道, “现在已经7:40了,你别走太远!” “知道了!” 林雨一边开门,一边回答。 他在外面转了一圈,一大早的就闻见一股浓重的汽车尾气的味道。 “还是唐朝好啊,天是蓝的,水是绿的,空气是新鲜的,菜是无农药的,水果是不用洗就能吃的,孩子的父亲也是明确的。” 林雨顺着独月鸣公司前面的一条大马路边往前走。 走了有两百米左右,看到一个小型公园,平时这里就是老大爷老太太们的锻炼圣地,打打太极跳跳广场舞什么的。 反正闲来无事,林雨索性就到公园里面随便的转转。 公园不大,直径也就是500米左右,不过里面的建设还是不错的,古代园林式的建筑,还有用各样的花草树木,正好适合老年人们在这里修身养性。 林雨顺着鹅卵石小道,漫步的前行,又走了不多远。 只见一个步履轻盈,身形矫健的老人正手持一把太极剑,缓慢的舞动。 那剑招时而刚硬,时而柔软,一点一扫,一劈一划间,尽显儒雅风范,看起来倒不像是在练太极剑,而是在用剑写书法。 林雨不由得站住脚步,在一旁静静的观看。 那老人也知有人在观看,但手中的动作依旧不紧不慢,直到他舞剑完毕,收势之时,依旧心静如止水。 林雨走过去赞叹道,“老爷子这剑法真是出神入化,犹如浮光掠影,无迹可寻。” 老人性格十分爽朗,他哈哈一笑回答说。 “马马虎虎而已,年轻人,你也懂剑法?” “哈哈,我是不懂的。但依旧能看得出老爷子这剑招之中,刚柔并济,后劲绵绵。” 林雨走过去与其交谈起来, “老爷子舞的这是不是太极剑呢?” 老人将剑入鞘,然后放在一旁的石凳上,又拿起凳子上的保温杯,打开后,边喝边说。 “我这剑法名为张式太极剑,传自张家沟,是结合儒道与太极武学为一体的剑法,比一般的太极剑法要难的多,当然对身体的好处也是很大的。” 听到这里,林雨赞叹说, “原来如此,怪不得看老爷子身形矫健,体格健魄,我真是自愧不如呢。” “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啊,不是扣手机,就是在那玩电脑,长时间的坐着不动,时间久了,颈椎腰椎都出了病症,能健康得了吗?” 老人说, “也就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才开始注重养生。” 说着,他喝了一口茶润润嗓子。 林雨嗅到一股中药的味道,他指着老人的茶杯问, “老爷子你这不是一般的茶吧?” 老人平举起茶杯,看了一眼后,回答说, “小伙子鼻子挺尖的嘛,这确实不是一般的茶,是我祖上传下来的三宝茶。是以人参黄芪党参为主引,配合其他18味药材为原料泡出来的。喝着对身体有大好处呢!” 听完以后林雨忍不住问道, “这人参还敢早上喝呀?” 老人摆手回答说, “如果单单只是人参的话,确实不能早上空腹喝,不过要是有我这秘方的话,空腹喝参茶才是对身体是大有脾益的” 说完,老人又喝了一口,像是一个老酒鬼,品味着美酒一般,嘴巴啧啧两下,又摇头说道,“只是可惜呀!” 第六十五章,新业务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可惜什么?”林雨问。 老人合上杯盖说, “现在这世道呀,什么都是假的,什么都是虚的。我这祖传的药方必须得用真正的野山参黄芪党参泡着才有效,不然的话,那就跟一般的茶水一样,没多大作用。” “这些药物不都可以在网上买到吗?” 林雨问,“而且都是野生的呢。” 老人摇摇头说,“什么野生的,都是骗人的。野生的种植的,行内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也就那些不懂行的,才会被人拿来忽悠。” “那野生的跟种植的差别应该不算太大吧,毕竟都是从土地里面种出来的。” 林雨问出内心的疑惑。 老人回答道, “那差别可大了去喽,就单拿人参这一位味药材来说。它的生长可是吸收天地之精气,一株百年野生人参的长成,方圆一公里内的土壤的精华都会被它给吸收掉。” “所以说两株野生人参的距离最少在一公里以上。你想想那些种植的人参,商家们恨不得整块地全部都种给种上。” “这些人参除了能从肥料里面吸收点精华外,哪里还有什么天地精气?吃这些人参就跟吃肥料渣一样。” 林雨对方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那个道理,他刚要承认这个事实,忽然脑海有一道灵光闪过。 “对了,现代的野生药物少,那是因为人们极度的开采,再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山地林地越来越少。但是唐朝不一样啊!” 他心想, “那我要是把唐朝的药材给运到现代来卖,岂不是要出现万人空巷的局面?这全都是真真切切的野生药材呢!” “小伙子,你在想什么呢?” 老人的话打断了林雨的思路,但这个意念已然形成。 林雨笑着问道, “老爷子,现在市场上一株一斤的人参,能卖多少钱?” 老人听了以后哈哈大笑。 林雨问其故。 得到的回答却是,“小伙子你这话问的可就外行了。” “那劳烦老爷子指点一下!”林雨谦卑的说,老人正好也看他上眼,就解释说, “一株野生的人参不是看重量,而是看年份的。年份主要看芦 ,芋 ,体,须,珍珠点。” “这芦菀就像是人参的年轮,一年生一个,越是秘籍,证明说人参的年份越高。而野山参的芦菀则是需要30年才能显现出来。” “还有就是参须,人参在地下长了数十年以后,它的根须会腐烂,烂掉后的根须,会长出新的嫩芽,当嫩芽长成了之后,它的伤口处就会出现一个圆结,圆结就叫做珍珠点。珍珠点越多,年份久远的高……” 林雨仔细的听着老人的话语,才发现原来自己真是孤陋寡闻。 “小伙子,如果是十年份的野生人参的话,最少得这个数。” 老人伸出一根指头。 林雨猜测说,“一百?” “一百?那只能买一根参须。最少得一万元,野生的人参实在是太少了。年份越高,价格都是成倍的上涨。” “那要是千年的呢?”林雨问。 老爷子玩味的说道, “那你只能得500元加一面锦旗了。” 林雨立即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好的东西都是要上交国家,毕竟那是从国家的土地里挖出来的,一个平民老百姓也敢占有? 两个人哈哈大笑。 林雨又跟老人聊了别的东西,从中得知老人姓黎,林雨所以就称呼其为黎老。至于其家世,老人闭口不言。 谈了一会儿之后,林雨的手机响了,他一看,是兰莹打过来的 “喂!” 电话那头传来急切质问的声音, “你又跑哪去了?现在人都来齐了,你怎么连个影都没有啊?赶紧过来吧,大家都等着你呢。” 说完那边就挂了电话。 林雨跟黎老道过别后,就往公司的方向走去,他不紧不慢,丝毫没有慌张的感觉。 而这原因就是为了磨磨那些老总的性子,不然的话都还以为他这衣服没处卖了呢。 从打电话开始,过了二十分钟,林雨这才磨磨蹭蹭的推开了会议室的门。 顿时里面的场景把他给吓住了。 那一百多平方米的会议室,此刻竟然人满为患,除去中间那个大会议桌,站着的最少有一百人。 那些老总们更是你挤我扛的想要冲上前来跟林雨说话。 经过昨天的事情之后,这些人都明白,真正管进出货渠道的人是林雨,所以他们都极力的想要讨好他。 不再被围困的兰莹长舒一口气,心想,林雨真是太不靠谱,现在都已经九点了,她都怀疑如果今天不打电话的话,林雨是不是会在外面转一整天? 林雨见会议室里根本就没有落脚的地,便说道, “这里有些拥挤了,我们出去说!” 然后他就带着一大群人走到了独月鸣的公司门前的空地上。 “好了,我们就在这里开会吧!” 这下,那些老总们都纷纷议论起来。 这算是哪门子的开会? 简直就跟超市员工早晨培训一样。 林雨这是玩真的吗? 就连兰莹看不下去了,他走到林雨的身边,低声说道, “你别闹了,咱们换个地方吧!这里不太方便。” 林雨立刻拒绝, “换啥地方啊,这儿多方便了,地方宽广,空气……阿嚏,还不赖。” 林雨揉了揉鼻子说。而此刻,他心里想的却是, “就你们这些墙头草两边倒的,还想跟我合作,因为我年轻就可以随便坑我吗。今天就让你们这些平时高高在上的老总给我站一次街。” 老总们不知道多少年没有这个时候还在一起站在公司门口听候发落。 “那么现在正式开会。” 林雨拍拍手掌, “首先来说呢,接下来本公司会主要经营古装市场,而且是轻奢型服装。当然啦,其他类型的服饰也会有所涉及。” 他说话的时候一直在观察在场的老总们的表情。 其中几个明显有些不耐烦,还有几个似乎面带忧色。 他继续说,“不过还有个不好的事情,要跟大家说一下,那就是本公司现在因为经营初期,并没有多大的财力物力,所以说一批古装最多只有一千件” “我打算和50家公司进行合作。每家分发20件,我们会先进行初期的商品统计。” “然后根据顾客的喜好进行改进,第二批的时候我们就会大量的生产。大家有问题的话可以提出来。” 有人举手问, “请问这一千件全部都是手工制作吗?” “当然,我可以将公司的名誉拿来保证,从我们这里出手的任何一件衣服都是完完全全的手工制作。所以大家可以放一百个心。” “那么请问那古装都是一样的吗?” “不不,天下间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所以说也没有一模一样的古装。每一件都是制作衣服的手艺人,一针一线的制作出来的。根本就没有相同之说,每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 “那么请问一件衣服您要预算多少的进价?” “这个嘛……” 林雨一时之间纠结着,还不想说出来,在此之前,他想着能够赚几百块钱就已经知足了。 兰莹走过来,在他耳边轻声的说, “要不稍微提点价?之前的实在是太低了。” 林雨点点头,“那行,就听你的。” 然后他高声说道,“进货价定为五万,如果有人要定制的话起步价为十万。” 此话一出,那些老总们相互点头谈论。 “价格倒也公道啊。” “是啊,这种轻奢的品牌,一般小资都能买得起。要是再大力的推广一下的话,肯定会吸引来许多顾客的。” “看来未来的古装市场要被独月鸣领头了。” “……” 正当的大家都为这个价格感到满意之时,林雨再次开口说,“不过呢,如果想要和我独月鸣公司合作,那就还有一个条件,如果做不到的话,大家各自请便!” 第六十六章,打倒华龙集团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众人立即又安静下来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一个字。 林雨扫视了众人一眼,高声说道,“明人不说暗话,之前某些人对独月鸣做出的一些小动作,大家都有目共睹。至于是谁,我就不在此一一点名,反正都心知肚明嘛。” 那些老总听了以后,都暗暗的低下了头,不敢去看林雨的眼神。 这百十个人里至少有八成的人落井下石过,所以他们都怕林雨秋后算账。 一个个心怀忐忑,要是被独月鸣给反扑的话,可不单单只是在古装市场受到损失那么简单。 其他企业公司一定会如同之前一样的对他们进行资源抢夺。 那后果的严重程度实在是难以想象。 林雨停顿了片刻,给这群人一点心理准备时间。 别看这些人表面光鲜,凡做企业的,哪一个不是欠了一屁股的债?企业搞的越大,爪子伸的越长,债务就越多。 因为他们所有的钱都放在了资金流动里,生产出售链十分紧密,一旦某一处有丝毫的差错,那就会造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局面。 另外人类的贪欲是永远不能够满足的,刚赚一点钱就全部投入生产,一旦有机会就问银行贷款。 然后就是贷款越来越多,企业做的越来越大。 只要资金链没问题,企业就能一直运行下去,银行也不会有任何的担心。 但是假如生产出售链中的某一处出现问题,那么银行就会立即开启追债模式。 企业若没能及时还贷,银行就会降低其信用度,其他的企业也可能会因此而拒绝和这样的企业合作。 没了生产资金,又没了合作伙伴,再加上同行的排挤,再大的企业也会在一夕之间轰然倒塌。 所以这些人不得不为此担惊受怕。 “不过呢……”林雨话语一转, “这些都过去了,我也不做过多追究,如果大家愿意和独月鸣合作,我们将非常欢迎。” 听到这句话,人群中传出一阵的松懈的长呼声。 “但是!” 林雨这一转折,又让众人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对于华龙集团的百货大楼,我绝不姑息。不是说我太小气,只是华龙集团吃像实在太过丑恶。他们贪得无厌,不单单是服装市场,其他行业也被搞的乌烟瘴气。所以,对于这种企业败类,我独月鸣一定要 与其对抗到底。” 林雨的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听的那些老总们都纷纷点头,其实这个事实他们都知道,只是面对庞然大物般的华龙集团,他们只能默默哀叹。 没看到曾经的服装领域的龙头老大都被整垮了吗?他们要是再与其做对抗,那就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更何况华龙集团也给了不少的好处,大家都是生意人,怎么可能会跟钱过不去? 但现在林雨这么一说,就等于是将大半个服装江山给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华龙集团,这样虽然依旧有风险,但也确实是可行的。 “现在,大家可以自行决断,”林雨说, “想留下来合作的,我非常欢迎。不想留下来的,您自个走好,但也提醒一句,后果自负。”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就连兰莹都担心的将十指扣在一起。 她觉得这一次林雨可能真的过火了,这时候应该做的是说些好话,将合作伙伴给留下来,然后一同抵抗华龙集团对服装行业的侵袭。 而不是态度如此强硬,任谁听了都心里不舒服。 而林雨则是仿佛吃定了这些老总一般。 他知道凡是今天能来到这里的,那肯定都做好被华龙集团报复的思想准备了。 他这样做就是为了将这些人的后路截断,全部拉到自己的这条船上面。 刚才他说只和五十家企业合作,那是为了给这些人一点压力,让他们内部相互竞争。 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留下来。 不得不说,林雨这一次是赌对了,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他看了那群人一眼后,又说道, “没人离开吗?是不是不好意思啊?那这样,我换一个方式问,” 他举起右拳, “愿意留下来对抗华龙集团的,举起右手。” 一开始还没人举,一秒,两秒,三秒 这时有一人举起拳头,这人就是昨晚非要去看兰莹母亲的金姨。 只要有一个人,剩下的就都不成问题,老总们一个个拳头高举过顶,所有人都同意了。 这时,林雨往上一挥拳,大喊道,“打倒华龙集团,还服装界安宁!” 那些老总还没反应过来,就跟着挥拳大喊, “打倒华龙集团,还服装界安宁。” 林雨再喊, “打倒百货大楼,还服装界清静!” 老总们继续跟着喊,“打倒百货大楼,还服装界清静!” “打倒华龙集团,还服装界安宁!” “打倒华龙集团,还服装界安宁!” 众人越喊,情绪越激昂澎湃。 不得不说这种几乎洗脑性的口号最能激发人的斗志。 不然那些进传销的人咋会那么坚信自己能够赚大钱呢,其实多数都是喊出来的。 兰莹看到这一幕,激动得热泪盈眶,她做梦都没想到,独月鸣竟然还会有这一天,能够获得如此多公司企业的拥护。 相比之前独月鸣巅峰时期还要强。 此刻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路上车辆行人来来往往,人们对独月鸣公司门前的这一幕纷纷议论起来。 “都九点多了,还早训?”锻炼完的老大爷看看手表说道。 一个三十多岁的出租车司机路过时感慨,“看这公司的员工,年纪这么大,精神头还这么好,自愧不如啊!” 还有的人站住脚步拍起照来。 年轻人早训,都是司空见惯了,但一群年纪四十起头的中年人早训,还这么朝气蓬勃,实在是难得一见。 在国内总会有一种现象,那就是有热闹大家一起看。一旦有人停下脚步,就会有更多的人停下来围观。 久而久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就是那些见过各种各样大场面老总们都觉得被看的浑身难受。 可奈何林雨好像还上瘾了,不停的宣号,压根就没有停下来的迹象,那些老总们也只能跟着喊。 人群里面有一个业务员看到这一幕,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张的能塞进一个灯泡。 他指着其中一个人,结结巴巴的说。 “这,这不是睿锋公司的董事长陈施吗?怎么会在这里?” 然后他又看到另一个人, “那个,不是明悦公司的金绣云吗?” “天啊,这些全都是服装企业的老总?” 经他这么一说,顿时现场炸开了锅。 有人立刻反应过来,指着那些老总们说, “是啊,那不就是赵伟吗?我在沈城经济资讯频道见过。” “咦?那个人也面熟啊!” “能不面熟吗,洛洛内衣的老董陈盛,沈城的一整条女人街都是他旗下的产业。” “这些……都是董事长级别的人物,怎么会站在这里喊口号呢?” “他们喊的好像是打倒华龙集团?” “华龙集团不是沈城最大的企业吗?听说过两天要开展时装秀,估计要进军服装领域了。” “难怪呢,这些企业大佬们是恐慌了,现在要团结一起了。这下有好戏看喽” “咦,你看那个领头的竟然是一个年轻人?难道那人有大来头?” “……” 不一会儿,几名记者闻声跑过来,对现场进行各种各样的拍照摄影。 林雨又喊了几声,这才停下来。 那些老总们总算能放下酸痛的胳膊了,一个个都在心里暗骂林雨。 刚一停下来,那些记者就立刻将林雨团团围住。 “这位先生你好,请问您贵姓?”挤在最前面的记者将话筒伸到林雨跟前问道。“免贵姓林。”林雨面带微笑的回答,看起来还真像是那么回事。 第六十七章,完美装逼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先生,请问您今天组织这么多位服装行业中知名公司的董事长在此宣誓,是为了和华龙集团宣战吗?” 林雨回答说,“宣战?不不,我们并没有这个意思。” “那您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记者问。 “我们只是要驱逐行业败类,还我服装界一个安宁的商业环境。” 另一位记者挤过来问,“林先生,您的意思就是说华龙集团是行业败类吗?” “是的”林雨点点头,他义正言辞的说道。“华龙集团曾经本来是一个主打食品产业的企业,但是近些年来他不断的扩张,在不同行业领域进行大肆的毁坏。贵重金属,医药,钢铁等多个领域都被其染指,把那些行业给弄得乌烟瘴气的。现在又想要 侵袭服装界,这事我独月鸣公司绝不答应!” “那么您认为您可以与巨龙一般的华龙集团做对抗吗?”“如果以我个人的能力的话,当然不行,但是我背后是整个服装界,这些董事长们对华龙集团的行为同样深恶痛绝。所以我们今天就联合在一起,共同抵制华龙集团的入侵。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之下,华龙 集团连服装界的大门都进不来。” “看来林先生真是自信满满,那么在此,您对华龙集团有什么想说的话吗?” 林雨面对镜头,神色平静却又略带一丝高傲。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你郑华这么的膨胀,你的思想让我害怕。但是,若你想要进入服装界,那就低下你的高傲头颅,在这个领域里,尔等永远只是后辈。” 说完以后,林雨点头示意,又说道, “好了,我的时间并不充裕,今天的采访就到这里吧。” 说完就带着一干老总董事进了独月鸣的大楼。 此刻林雨的心那叫一个激动, 太爽了,这要是让郑华看到,不得把他给气死。 装逼的感觉就是好,特别是还有这么多老总陪我装逼。 不过以后还得多适应适应这种场合,吓得我腿都在发抖…… 到公司里面,兰莹把早就准备好的一百多份合同让那些老总们直接签了。 只要这一签字,那就是生出了法律效益,要是有人违背的话,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 当所有人走了以后,兰莹是激动的抱住了林雨,这一次亲自献上一个香吻。 对此,林雨愣住了。 这也太快了吧, 竟然主动的亲我,真刺激! 兰莹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她羞涩的将脸埋近了林雨的胸膛。 “别想多,只是奖励你一下!” “只是……奖励吗?那这奖品可有点凑合呀!一点都不深刻。” 林雨撇撇嘴说。 兰莹推开他, “哼,别得寸进尺!” “嘿嘿,总有一天让你主动的献上!” 林雨一脸邪笑的说道。 兰莹不理会他的话,而是拿起一沓签好的合同说, “有了这些合同我们就有了和百货大楼竞争的资本。后天就是古装秀了,只要我们一旦将这些古装公布于世,那么一定能够迎来许多人的追捧,到时候在古装领域绝不会有人能撼动我们的地位。” 林雨摇摇头说,“我们不只要开拓古装市场,就连原来公司所经营的现代时装市场也一并要积极发展。反正这些老家伙们都已经和我们合作。谁赚钱不是赚?” 兰莹担心的问,“可是这样会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抗?” “那就让他们反抗好了,现在时装进货渠道可多了去了,那是真正的古装渠道,也就独此一家,现在是他们求着跟我们合作的,懂吗?” 林雨解释说, “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独乐鸣古装品牌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打响。最好是让国外的人都知道。” “嗯,我知道了”兰莹点点头。 她现在完全就成了一个秘书,大小事都听林雨的话。 林雨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 “快十点了,我还有一些别的事情,你先着手准备吧!” 告别了兰莹,林雨来到十号仓库传回唐朝。 他首先去了万宝楼,本想把音箱和播放器给拿到极乐堂,尽快把极乐堂开张。 不曾想居然有个年纪大约30岁的男人正站在万宝楼的门口,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你是?”林雨上前问。 这时小鱼小跑出来, “少爷你来了!” 那男人一听少爷两字,脸上立即挂满笑容,拱手说道, “林掌柜,小的姓赵名誉,是百家布坊的管事。您要五匹丝绢全在这儿,您点点看!” 林雨这才想到之前跟百家布坊的那个女的说让她的丈夫回家以后带布匹来万宝楼。 他隔过赵誉看到其身后摞在凳子上的丝绢,点点头说, “不错不错,进来说话!” 他大步走进门,赵誉则是跟在他后面。 林雨大马金刀的坐下,顿时气场就变得不一样了,好像是一个在商场滚爬多年的老手,不给对付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我听闻青州的布匹是全唐上佳,你在那边有多少门路?” 赵誉微微躬身站立在林雨跟前,恭恭敬敬地回答说, “回林掌柜的话,小的认识几家制布坊,平时就在他们那里进的货物。” “那有没有比丝绢更好的布料?”林雨问。 赵誉想了一会儿,回答说, “若是要比丝娟更好的话,就只有绫罗绸缎,和紫纱轻绢了。不过这两样都是朝廷三品以上的官员才能穿的,所以即使在青州也只有三家御贡布坊才有。” 林雨琢磨着,“单单只是丝娟的话,还不一定能够满足现代人的需求。若是以后再出品绫罗绸缎和紫纱轻绢的话,可以做成高档奢侈品。” 于是他便对赵誉说, “这样吧,我需要你以后不只是给我提供丝绢,还要给我弄来绫罗绸缎,紫纱轻绢。” 赵誉听后,作上难了, “林掌柜,这绫罗绸缎可不便宜呢,若是私人去买,可得要三百两银子一匹呢,紫纱轻绢更是贵的吓人,要五百两银子。而且咱们平民老百姓也不敢穿啊。” 林雨摆摆手,阔气的说道, “只要你有门路,钱不是问题,身份也不是问题。我要的是货物,不是你这些废话!你要是不行的话,我另找他人!” 赵誉哪舍得放弃这绝世的大好机会,他赶紧应道, “能,一定能弄到。林掌柜的,您放心,七天以后,我必定将您想要的送到这里。” “行吧,就看你的本事了!” 林雨站起身, “对了,如果你做的不错的话,我打算在青州开连锁布坊,到时候你就去管着吧。” “哎,多谢林掌柜的抬举,小的一定让您满意。” 林雨又让小鱼给赵誉取了一万两银票。 后者接到银票的时候,那一双手如负千钧,抖的跟帕金森似的,眼睛几乎要印到银票上面。 赵誉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钱,他暗自的掐了一下身上肉。 “疼!这不是梦啊。” 他感觉幸福来的太突然了,那可是整整一万两银票啊,够买他好几个百家布坊了。 他越来越确定今天来这里真是来对了。 “好啦好啦,别这么没出息,把银票收起来,该干啥干啥去。” “谢过林掌柜,小的这就去办。” 赵誉小跑着出了万宝楼。 等其走远了之后,小鱼担心的问道。 “少爷,这人与你素不相识,你就这么给他一万两银票,会不会有点……太果断了?” 林雨摇摇头,自信满满的说道 “假如今天我只给了他100两银子的话,他还有可能拿着100两银子逃跑。但是这是一万两,再借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干呀。” 小鱼疑惑的问, “少爷,为什么这么说呢?他要是拿走一万两,岂不是得到更多?” 林雨弹了小鱼小脑袋一下,笑道,“这你就不懂了,有些人他只能干那么大一点事。就算是强盗,他最多抢你个万八千两银子,但若是你直接给他几千万两,能把他吓得问你叫爷爷。所以说,钱越大,分量就越重,薄薄的一张银票就能把一 个人压得喘不过气呀!”小鱼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她顺着林雨的目光望向门外,细细的品味着对方的这句话。 第六十八章,痒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将两个音箱放在摩托车后面,骑到了极乐堂。 和以前一样,依旧是把一条街道给弄的鸡犬不宁。 林雨无奈的将摩托车放到了杏花楼的杏花园。 然后将音响和播放器摆好了,把提前准备好的一挂万响鞭给挂出来点上。 噼里啪啦的一通乱响之后,人们集聚于此。 林雨实在是有些扯不开面子在极乐堂门前吆喝,他直接的喊了句, “极乐堂今日开业,各位客官没事的来看看哈!” 说完就赶紧跑到堂内打开了音频 接着就是一道妩媚娇柔,浪气入骨的歌声, “来~啊~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造作呀~反正有~大把方向。” 围观的人一听,顿时从脚底麻到头顶,感觉骨头都要被这歌声给唱软了。 “这到底是何歌曲?听起来挺让人……浑身起痒。” “我受不了了,我得赶快找一个女人解决一下。” “我也是,正好杏花楼在旁边。” “……” 半个小时之后,极乐堂里面没进一个人,倒是杏花楼人满为患。 这可把青姐忙活的不可开交。 “哎呀大爷,人都满了,你换家地方吧。”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只是今日来的人实在太多了,看着一旁等着的都有二三十个人,要等下去,可要等到天黑呢。” “真的很对不起,请您见谅,明个再来我一定给您提前准备着。” 青姐发丝带汗,一颦一笑之间更加妩媚动人。 林雨跟小兰在店里等了许久,都不曾见有人进来。 “嘿,今天没人来了?” 林雨走到门口,四处张望,只见那一个个男的急不可耐的往杏花楼里面跑。 然后青姐又将其一个个的请了出来。 两人不经意间的对视,青姐颦眉颔首,娇羞的一笑。 林雨嘿嘿的露出痴痴的神情。 青姐也听到了极乐堂门前放的歌声,她轻柔的扭动着腰肢走过来, “哎呀,我说今天的客人怎么这么多呢,原来是你搞的鬼啊。这歌声就连我听了也都心里发痒呢。” 林雨挠挠头, “嘿嘿,青姐明智啊,这歌的名字就是痒啊!” 青姐轻捋鬓须,眉眼盈盈的说道, “那人家现在心里痒了,这怎么办呢?你这罪魁祸首岂不得给人家挠挠?” 她切近身,握住林雨的手,然后用另一只手指在其手心中画圈。 “如若不然,人家可要心痒难耐了,若是做出些什么出格的事情,你就——不伤心吗?” “我……”林雨被撩得呼吸急促。 “你摸摸人家,心跳的好快呀!” 说着就要把林雨的手放到她的胸口。 然而林雨赶忙将手抽了回来,他微微低头,尽量不去看对方的眼睛。 “青姐说笑了,若是你不喜欢听这歌曲,我现在就换了一个如何?只是这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如此行事,实在有些……不合礼仪。” 青姐听后脸一板,她娇怒道, “林公子这是在说奴家无礼了?若是如此,那便不要再有所来往了。” 说完她就要走,林雨将其叫住, “青姐且慢。” “林公子还有事?” 林雨扭扭捏捏的说,“小店刚刚开业,要是可以的话,还劳烦您多多照顾。” 青姐抬头看了一眼招牌,说道,“林公子过谦了。您的万宝楼在这长安城中都是名声赫赫,如今又把这极乐堂开到我杏花楼的旁边,是要跟我争生意吗?” 林雨连连摇头, “青姐误会了,极乐堂与杏花楼可以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要是合作起来,生意一定非常好。” “是怎么个合作,还请林公子与我细细道来。” “是这样的,我这里面所卖的是男女的器物。” 林雨介绍时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青姐却是面色如常,古井无波,对于林雨所说的,她也是心知肚明。 “既然如此,我们两人不如好好商榷一下该如何……合作?” 她又贴近了林雨,林雨想要退后,却不敢再躲开,两人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显出一副卿卿我我的模样。 青姐又调戏了林雨一下后,便抽身离去。 她发出铃铛般的笑声, “奴家本以为林公子是个正经人,没想到竟然也做出这种勾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 林雨无奈站在原地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对此他不由得暗道,“唉,到现在我对女人还是没有一点的抵抗力啊,得找个机会好好练习练习才行,不然老是被青姐这么调戏,没准哪天就要被吃了!” 林雨转身刚要进屋,只听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唤, “林神医,林神医。” 光听这声音,便知道是谁来了。 他回过头,只见房遗爱面色苍白,气喘吁吁的挥手大喊。 等到房遗爱跑到他面前的时候,那模样简直了,估计一阵风都能把它骨头给吹散掉。 “房兄,何必如此慌张,我不是站在这里吗?” 林雨说道。 房遗爱大口的喘着粗气, “林兄,你真是让我好找呀!” 林雨听后,心里一颤,心想莫不是偷衣服的事情败露了,要来问他拿衣服吧。 可是衣服已经送给兰莹了呀,总不能腆着脸要回来吧,那也太丢人了。 林雨试探的问道, “房兄这是有何要事?” 房遗爱用力的直起腰,他两眼几近翻白,“林神医,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何事还跟人命搭上了?”林雨更加确定,房遗爱肯定是来要衣服的。 这长安城中能让他如此惊惶害怕的,恐怕也只有那一位骄横的高阳公主吧。 “林神医,我昨日不是跟你说过吗?我那些好友让我向你再要来几粒威神,结果昨日我没拿到,今天他们非要把我到怡春院的事情告诉我娘子。要是让她知道了,我这命可就到此头了!” 林雨听后哭笑不得,他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于是大手一挥说。 “房兄请放心,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今日我这极乐堂开业,你又是第一名顾客,我给你打八折。你看上什么尽管拿。” 房遗爱一听,连连道谢,他几乎是滚爬着进了大门。 等他进去以后,琳琅满目的商品把他看得眼花缭乱,形式各样的用具都摆在柜台上面。 房遗爱伸手拿起一个假体,他问, “这如此的相像,莫非是……” 林雨趴到其耳边低声的说了两句,两人同时发出奸邪的笑声。 男人之间谈这些事情,根本没有任何尴尬的感觉。 房遗爱连道,“这真是好东西。” 将其放下以后,他又拿起蹦球问 “此物也是做那用处?” 林雨点点头。 房遗爱又问, “可是这也太小了吧,似乎有些不足吧?” 林雨嘿嘿一笑,将包装拆开,按下按钮,那球嗡嗡直响。 两人相视一眼,同时发出贱贱的笑声。 两人的动作神情,看的一旁的小兰直发迷。 “林兄这可真是奇宝啊!多少钱?” 林雨略微一想,回答说, “这个若是常人来买,那得五百两银子,但是房兄不是外人,就收个友情价,四百两好了。” 这话听的房遗爱心花怒放,他脸上布满了笑容, “林兄真是爽快,那我就买下了,回去正好赠与我娘子来用,那我晚上也不用再累的跟牛似的。” “若是高阳公主的话,我推荐再加上这一款,效果更佳哦!” 林雨拿起超大型按摩棒,一按之下,震动得手都麻了。 房遗爱伸手一摸,激动的都快要哭了。 “好宝贝,好宝贝呀!这个我也要了,有了它,我就有活路了呀!” 接下来房遗爱又买下了五六件器具,有大有小,加上二十盒的威神,这一下子就卖出额六千多两银子。只是东西实在太多了,最后在街上征用一辆马车,才给拉走。 临走之时,房遗爱连叫恩人,把林雨的手都跟握红了。 好不容易把他送走,林雨站在门口怅惘的望着远去的马车,“唉,可怜人呐!” 第六十九章,我赶着投胎?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极乐堂开业的第一天,进来的人寥寥无几,但是第二天一开门,简直是人潮涌动,几乎要把门槛给踩烂了。 进来的人都一个劲儿的喊着要威神,有的拿着大把的银票往小兰手里塞。 小兰手忙脚乱,也顾暇不及,她一个劲儿的喊着让众人不要着急,一个一个的来。 然而那些人根本都不听,拼了命的往柜台处拥挤,生怕慢了一点就买不到了。 林雨早上想着再去极乐堂看看,要是形势还是不好的话,得想办法打打广告。 等他悠闲地快走到极乐堂的时候,眼前一幕,吓得他心脏差点跳出来。 只见那极乐堂门口围满了人,大家都往里面挤,有的甚至大喊大骂,还有恼怒不堪,甚至到了要动手的地步。 “不会是昨天房遗爱买的威神吃死人了吧?” 一想到医患纠纷,林雨就吓得背上冷汗直冒,这才开业第二天,要是吃死了人,那他不但得吃官司,这店也别想开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去。 “让一让,让我进去。” 林雨扒拉开围挤着的人,哪知他这么一整可惹了众怒。 一个体型壮魄的大汉回过头,见到林雨在拉他的腰带,便随手将其推开, “挤什么挤,赶着投胎啊,滚一边排队去!” 一旁的人也鄙视的看着林雨, “没见到我们先到的吗?没道德!” “肾虚狗!” 林雨一听,明白了个大概,原来不是医患纠纷,这些人都是来买东西的。 这心放下来的同时火气也上来了。 “嘿,在我的店门口竟然还被人驱逐。老子今天还就不做你们生意了!” 他往后站一点,双手掐腰大喊道, “小兰,给我出来!” 在里面忙的不可开交的小兰依稀听道门外有人叫她,可眼下这么多的人挤着买药,她就没把那声音放在心上。 过了一会儿,又是一声, “小兰,出来!” “是少爷!” 小兰这才听出来,她可不敢怠慢,立即推开重重围堵,只见林雨没好气的站在大街上看着她。 从对方的神色来看,明显不对劲,小兰赶忙道歉, “少爷见谅,里面的人实在太多,声音也太嘈杂了,我方才听到少爷的传唤。” “没事,”林雨摆摆手说,“咱们进去吧。” 那些围堵的人见此情形,都明白林雨的身份,也不敢再说什么,自动让开一条道。 林雨走到那个壮汉跟前,瞥了对方一眼,啥也没说,脚步都没停顿就走了进去。 站到柜台前,林雨大声说, “诸位,今天极乐堂不开张,大家请回吧!” 众人一听,不乐意了,纷纷攘攘道, “嘿,哪有你这么做生意啊,大开着门竟然不开张?” “我们又不差你银子。” “就是啊,凭啥不卖给我们?” 林雨猛地一拍柜台,“砰!” 顿时在场的人都静下来了,所有的目光都定在林雨身上。 林雨高声回答道, “凭啥?就凭我赶着投胎,就凭我没道德,就凭我是肾虚狗!” 众人默不作声,四处瞟望。 那个壮汉跟两个骂林雨的人心里那叫一个忐忑,三个人低眉顺眼的看着林雨。 后者也看过来,人们自动退后,同时将这三个人给推了出来。 林雨走过去,来到壮汉身前 “我赶着投胎?” 壮汉连忙低头说, “不不,是我赶着投胎,是我,是我!” 林雨又走到第二个人跟前, “我没道德?” “是我没道德,我没教养,我有眼不识泰山。” 他走到第三个人跟前, “肾虚狗?” “是是,您说的对,我肾虚,我肾虚……” 林雨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算你们还有点眼色。小兰!” “少爷!” “继续开业!一人只准买一盒,多了不卖。” “是!” 那三人听后,眉飞色舞,正好这时候三人又在最前面,连忙拿出一大包银子放在柜台上。 后面的人又是你挤我扛,看到这一幕,林雨大喝一声, “不排队的都给我滚!” 顿时人们又是寂静无声,来这里的,大多数都是家境殷实,背后有点势力的,不然也不会拿将近两百两银子来买一粒药。 但来的都是跟房遗爱有点关系的,大家都从后者那里得到消息。 极乐堂林神医的医术高超,其神药更是有枯木逢生之功效。 但是这个神医的脾气有点怪,千万不能惹怒了,不然人家不给药,你哭着求着也没用。 所以他们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林雨再来个关门大吉。 林雨喊道, “来这里的,大家都是有身份有教养有学识的人,怎么连个排队都不会?还要我教吗?” 那些人听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自动的排成一队,一直从柜台排到大街上还拐了三个弯。 林雨对此倒是很满意,他又喊住走到门口的壮汉和另外两人。 “你们仨,对,就是说你们呢。到外面看着,谁要是插队,直接撵滚蛋。” 那壮汉脸瞬间冷了下来,他的老爹还是从五品官员,平时养尊处优的他哪里被人这样使唤过? 刚才那是有求于人,为了下半身幸福没有办法才低声下气,现在药都到手了,还叼你是谁? 另外两个也是心生不悦。 但林雨接下来的话让三人立即屁颠屁颠的跑出去站岗。 “表现的好的话,一人奖励可多买一盒。” 就这样,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八十盒威神,三百盒其他同类型的药买得一干二净。 期间还有人买了一些玩具,林雨随便的讲说了下用法,那些人立即欣然买下。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这些富家子弟从来都没有为生计发愁过,反正家里有的是钱,倒不如找点刺激。 其中还有一人竟然买了低压假体电击棒,还高兴的跟抢到宝似的,炫耀着大步走在街上。 那场面,真叫一个辣眼睛啊。 林雨口干舌燥的瘫坐在椅子上,接过小兰送来的茶水,猛地大灌几口。 “累死了,卖东西真是要命啊。小兰,你都不感觉累?” 小兰擦擦额角的细汗,欣喜着回答说, “少爷,比起以前受的苦,这点累算什么啊!那时候累死累活的一天还拿不到十两银子,可在这儿不到一个时辰,就赚了将近四千两,要是在以前,哪里敢想?就是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得到这么多。” 林雨哈哈一笑, “我说过,只要你跟着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以后再给你找个好人家,相夫教子,那日子才快活呢。” 小兰听后,立即跪在地上,可把林雨给震住了,他坐起身问 “小兰,你这是干啥?” 小兰眼泪汪汪的说, “小兰本是娼妓,承蒙少爷恩典,才能脱离那等地方。小兰早已下定决心一直跟在少爷身边。小兰自知身份卑贱,不求少爷垂爱,只求少爷多看小兰一眼即可。”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他将对方扶起来说, “小兰啊,我不是早跟你说过吗?虽然你叫我少爷,但我们是一家人。你叫林兰,知道吗?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了。如果不愿意离开林家别院住,那就招婿入赘。反正咱有的是钱,还怕找不到男人?” 他的话让小兰破涕为笑。 恰在这时,青姐进来了,看到这一幕,她不免心生怨气。 “哎,林公子,这是惹了我家小兰伤心了?” 她走过来推开林雨,一手搭在小兰肩膀上。 后者擦擦眼泪解释说, “没,少爷对我很好。他没欺负我。” “傻妮子,没受欺负还哭的这么伤心。你当我眼睛是摆设了。” 青姐拉住小兰的手,温柔的问, “来,跟姐姐说说,他要真是对你不好,你就回来。大不了咱们不要那钱了。” 小兰一听这话,吓得赶忙抽回手,她跑到林雨身边说道, “姐姐不用劳心了,我没事,少爷对我真的很好。” 林雨也说,“青姐怕是误会了,小兰就是想起不开心的事才……” “哼,就算不开心,肯定也是你害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贪得无厌。” 青姐用手绢打了林雨胸膛一下,转身就走,到了门口,她又停下脚步回头说, “今日奴家还没问林公子要蓬莱仙酿呢。”林雨嬉笑道,“嘿嘿,青姐不必麻烦,我一会儿就派人给你送来。” 第七十章,得意的青姐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极乐堂在杏花楼边上这么一开,杏花楼可谓是门庭若市,每天进进出出的客流量,能比以前多三倍。 许多人都慕名而来,这慕的名当然是极乐堂了。 于是杏花楼不仅经营蓬莱仙酿还加强了娼妓项目,由此,杏花楼的名声在长安城内,一时风头无俩。 这青姐高兴了,有人却忧愁了。 怡春院的老鸨在大门口急的团团转,院内依旧是门可罗雀,来的人三三两两,最后都是败兴而归。 老鸨留了个心眼,她偷听到那些客人们说, “唉,怡春院是越来越不行了,还不如杏花楼好。” “就是啊,杏花楼不但有好酒,还有美人,最重要的是那花样还多,如果不是那里人太多,都抢不到姑娘,哪用得着来这里凑合?” “杏花楼生意这么好,其实这都是极乐堂的功劳,你是不知道,那里面卖的可都是宝贝呢!” “是吗,那我得去看看!” 老鸨心里还纳闷儿,“不是杏花楼吗?咋又多出来一个极乐堂?青姐到底在搞什么鬼呀!” 她心下又一想, “对了,先去看一看,就当是串门好了!” 她立即左手拿着镜子,右手捏着手绢,故作姿态的朝杏花楼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还不断的显摆着自己手中的镜子,时而拿来照照,做出对镜贴花黄的动作,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手里拿的是镜子似的。 不多时,便来到杏花楼,站在外面远远一看,可把她给羡慕的不得了。 那进去的人根本就不是走进去的,而是挤进去的。 有的人为了先一步,甚至为此发生了争吵。 怡春院的老鸨都愣了,这简直超过她的想象。 “这还是花楼吗?里面到底有什么新奇的东西就能让人如此趋之若鹜。” 她越想越心急, “我得去好好看一看。” 于是她就扭动着那水桶似的粗腰,抖着一脸的肥肉,朝里面走去。 进去以后,还专门找个人多的地方拿起镜子顾影自怜的照一照, 此刻青姐正在招待客人,不经意的瞥见老鸨,故作没看到,自己该干啥干啥,连搭都不搭理她一下。 老鸨摆弄了一会儿,自知无趣,便将镜子收起来走到青姐身边。 “哎,青姐,你忙着呢。” 青姐一边招呼人一边说, “是啊,老妈妈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儿?不管你那怡春院了?” 老鸨听后,那肥厚的大脸不由得抽动几下,她假笑着说, “怡春院可以天天开着,但咱们可不经常见面啊。今天不是找个闲暇时候,来看看青姐嘛,不管怎么说,当初咱们也是姐妹一场,这情谊总算是不能忘的。” “老妈妈话可不能这么说,当初你对我恩惠有加,一直以来我都想着该如何报答你呢!” 青姐在说恩惠和报答这两个词的时候,语气还特地的加重了一点。 老鸨知道其话语中的含义,就尴尬的笑笑, “这以前的事儿都过去了,何必再提呢?再说了,我那时候不还极力的把你给捧红吗?若非如此,太子爷怎么可能会与你相见?” 青姐淡淡道,“老妈妈说的是。” 老鸨光在这儿站这一会儿就见有几十名客人满面春光的离开,看起来都十分的满意。 她便顺势问道, “你这里的客人精神头都不错啊?” “客人们玩的开心了,当然有精神,要是玩的不尽兴,那还来这儿干啥?上花楼的,不都是寻乐子吗?” “话是这么说,可也得有法子让客人们高兴啊,青姐你有什么窍门儿,给我说说?” 青姐鄙视的看了她一眼,语调高起的说, “我这窍门儿可都是从老妈妈那里学的,论巧技,这长安城中哪有人敢跟您比呢?” 老鸨听后,更加确定青姐一定有不为人知的手段,她满脸堆笑的说, “青姐,我知你对以前我的做法心有芥蒂,但那不都是为你好吗?你看你能有今日,不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如今你春风得意,可也要帮帮我啊。” 她见青姐神色不动,又说,“若是你愿意把这法子给我说说,这日月宝镜,就赠与你,如何?” 老鸨拿出日月宝镜的时候,脸上肥肉都狠狠的抽动了几下,这可是她花了两千两银子啊,而且其真正的价值远远超过两千两。 但是一想到要是能够寻得让客人们快活的诀窍,别说两千两,就是两万两也很快就能赚回来,到时候想买啥买不到? 青姐不屑的看了镜子一眼,无感道, “不就是日月宝镜吗?我还以为是什么稀罕物件。” 老鸨听这话不高兴了, “这可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日月宝镜,怎么不是稀罕物件了?有能耐,你拿出来一面给我瞧瞧!” “是嘛,那你可看好了!” 青姐拍拍手,两个姑娘走到搭着红布的屏风前,将那红布给掀开。 顿时全场哗然,在场的客人和姑娘都双眼放光,朝那屏风望去。 老鸨更是嘴巴张的能塞下一个拳头。 只见那高达一米五,宽一米的屏风竟然是一面镜子。 青姐冷笑道,“老妈妈你看我这宝镜如何?” 老鸨看看那大镜子,在看看手里拿的这个,简直不能比啊。 两者相较,犹如皓月之辉与萤火之光,她自己都感觉羞愧。 她低声骂道, “原来还有如此宏大的日月宝镜,这个骗子,竟骗我说日月宝镜独此一面。” 青姐听到了这话,她解释道, “老妈妈,话可不能这么说。你那日月宝镜,确实天地间只有一面,而我这则是玄光应天镜,同样独一无二。我为了买这面镜子,可是花费了不小的代价呢。” “你给多少银子?” “银子没给,倒是把杏花楼旁边的阁楼送出去了。” “什么?一个阁楼最多不过三百两银子,就换一面这么大的宝镜?” 老鸨更是没脸在这里待下去,她心里那叫一个恨啊,连自己来的目的都忘了,挪动着身体愤愤的出了杏花楼。 青姐冷哼一声, “就凭你,还跟我斗!” 她又吩咐道,“将这玄光应天宝镜摆在正门口,让来的人都能看到。” 老鸨一出门,就看到旁边的极乐堂同样的是顾客盈门,多数从里面出来的人,马不停蹄的就往杏花楼跑,还一脸兴奋的表情,就跟要见新媳妇似的。 “有问题,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得去看看。” 她想到怡春院的客人们谈论的话里面就有极乐堂。 于是老鸨又朝极乐堂走去,可还没进门就被赶了出来。 小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扫把说道, “不准进!” 老鸨本来就生一肚子的闷气,现在又被小兰给赶出来了,她怒不可遏的指着小兰骂道, “小骚蹄子,别以为我不认识你,你不就是杏花楼举牌的吗?还敢赶我,今天我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她撸起袖子就要上去跟小兰打起来。 瘦弱的小兰哪里是将近两百斤的老鸨的对手? 眼看那一堆肉都要碾压过来了,忽然四个人出现在小兰身前。 老鸨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撂倒在地。 “你谁啊?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老鸨从地上爬起来,还没看清楚身前的人,就扯着嗓门骂道。 “老鸨子,睁大你的狗眼给我看清楚,连我尉迟宝林都不认识了?” “啊,原来是尉迟公子,” 老鸨打一激灵,她满脸赔笑, “你看我这被摔糊涂了没看到您。您来此有何贵干?” 尉迟宝林冷哼道,“我来干啥还要跟你说说?倒是你,敢到我大哥地盘上闹事,活腻歪了?” “啊,你,你大哥?” 老鸨脑子飞快的转起来,继而惊呼道,“林雨?” 第七十一章,买人参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老鸨心想,这个林雨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与如此多的大人物有关系。 不仅如此,好像每个人对他都敬佩有加,难道这人跟太子还有些关系? 一想到这儿,老鸨算是怂了,别说有关系,就算是没关系,这么多官二代护着,她一个花楼的妈妈有啥资格去跟人家斗? 不过她也不是完全的就将这口气给咽下去。 老鸨厚着脸皮,好说歹说才说通跟林雨见上一面,但还需要让小兰通报一声。 尉迟宝林跟周达,程勇,赵义四个人看店,小兰则是跑回林家别院。 回去的时候林雨正好从现代穿越回来,带了十几箱子的威神,整整一千八百盒,将整个药店半年的存货全部都给搬空了。 可把药店的老板给高兴坏了,老板不仅亲自送货还告诉林雨,只要以后从他这里进货,就是进价。 这可不是老板傻,而是他每卖出一盒药都有各方面的补贴,光靠这补贴就够他发一大笔了。 林雨自然是乐的如此,他刚传回来,就见小兰匆匆忙忙的跑来找他。 “怎么回事?这么慌张?” 林雨问道。 小兰把事情的发展全部都说了出来。 林雨听后,得意的笑道, 嘿嘿这才三天就坐不住了吗?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以后还有更狠的。 敢搞我难看,我就让你关门。 林雨回应说, “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让她等着,我一会儿就到。对了,到了以后让周达带人来把药给带走啊。” “是,少爷!” 等小兰离开以后,林雨摩挲着下巴,奸诈的说“嘿嘿,怡春院,是个好地方啊,我要了!” 他并没有立即去极乐堂,而是去了白虎大道的一家名为和芝堂的药铺。 一进门,那药徒就说, “坐堂(郎中)的不在,请明日再来吧!” 林雨径直走到药柜前对药徒说,“我不是来看病的。” “不是来看病?”学徒打量了一下林雨,确定这人确实没有病症的样子,就问道, “那您来是有何事?” “我来抓药!” “那倒是可以,你想要什么药?铺子里都有。就算是虎骨豹筋,灵芝仙草,我这儿也是一应俱全。” 学徒得意的说道,而这也更加刺激了林雨。 林雨打算着这要是运到现代,那可都是宝贝般的存在啊,那就不是药了,而是一沓沓的钞票啊。 他开口说道, “既然有这么好的东西,那就给我取一只人参好了。” “那您要几两呢?”药徒问。 林雨听后,忽然想起之前跟黎老提问题的时候,对方说按重量问人参价格的都是外行。 可是这个药徒应该不会这么外行才对啊。 林雨仔细一想才反应过来,“原来是给我下套啊,我要是说买几两的话,肯定要被坑。” 于是他一拍桌子斥责道, “少在这儿给我玩花花心思,我要百年份的赶紧拿来。” 药徒吓得脖子一缩,态度立即变得恭敬起来。 他本觉得林雨眼生,就想着要是个小白的话,借机坑一把。谁知道竟然碰见一个懂行的。 他从身后两米多高的药柜中抽出一个抽屉,然后将一个木盒给拿出来放到林雨跟前打开。 “你看看这个怎么样,正经一百一十年份的老山参。一百两银子一支。” 林雨靠近仔细观察一番,他按照黎老跟他说的方法去检验,果然从其中看出了点苗头。 药徒问, “您若觉得不行,那就再给您换一个。” 林雨摇摇头说,“不用了,把这个给我装好了。多少钱?” “过百年份的都要按年份加价。超一年一两银子。百年份的是五十两,这一支一共六十两。” “什么?” 林雨一副暴躁的模样, “就这么一支就要五十两?太黑了!” 学徒不以为意的说, “那没办法,行规就是这样,不是我决定的,你要是觉得不公道,那就找我们家掌柜啊。” 林雨冷哼一声,指着人参说, “一株人参的年份多少,主要是看芦,芋,体,须,珍珠点……” 他把当初黎老给讲的差不多给复述一遍,并且指出这一支人参最多八十年。 药徒听得直发愣,最后还是被林雨给拍醒过来。 那药徒赶忙道歉, “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把这事给告诉掌柜的。” 林雨摇摇头说,“年轻人啊,以后眼睛得放亮一点,别把人当傻子。为那么点钱去坑人,你良心不会痛吗?” 药徒连连称是,并且嘴里还不住的道歉。 林雨最后扔下三十两银子就离开了,那药徒待他走了以后,像是虚脱了一样的坐在椅子上。 药徒抓了六年的药这才摸到了点药理的灵性。 他深知刚才林雨说的那一番话是多么的专业,也就只有坐堂才能说出来。 若是此人身份特殊,以后在掌柜的面前随口说上两句,那他就别想在这里抓药了。 林雨拿着人参来到了极乐堂,到那里的时候,只见老鸨正百无聊赖的站在门口。 他背着手,上前问道, “呦,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老鸨一见正主来了,连忙腆着笑脸说, “林少好久不见,您更加玉树临风了。我今日前来就是为瞻仰您……” “停停,” 林雨阻止说, “屁话少说,说得好像我跟快死了似的。你就直说吧!找我有何事?” “这不是听闻林少开了一家极乐堂吗?我特地前来恭贺你啊!” 老鸨说, “同时也有一些要事想与你相商,你看要不咱们进去说?” 林雨挡在一只脚已经抬起来准备跨进门的老鸨身前, “站住!有啥事不能在这儿说非要进去?更何况我这极乐堂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 老鸨问道,“那到底是何人能进?何人又不能进呢?” 林雨高高地扬起下巴说道, “人人都可进,唯独老鸨与狗不得入内!” “唯独老鸨与……” 老鸨一开始还没想明白,又重复一遍之后,才知道原来这是在拐弯骂她。 她顿时气得七窍生烟,浑身肥肉都直哆嗦,可还是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愤恨,假笑着说, “林少可真会开玩笑,不过这门口站着也挺好的。” 她一边说一边看着林雨的表情,小心翼翼道, “是这样的,我听闻您这极乐堂中宝贝极多,特地前来长长见识。所以还请林少给个方便。” “想看宝贝啊?可以,想进来呀?没门!” 林雨嘴角微扬,玩味的说道, “我看你是猪油吃多了,糊了脑子了吧。当初是谁把我堵到怡春院里,声张着要打断我的腿?正所谓有仇不报非君子,您觉得我当如何回报您这大恩大德?” “这,这……” 老鸨一时之间无言以对,她眼睛滴溜一转,又眯着眼睛憨笑说, “瞧您说的,那日不过是与你开个玩笑,何必如此耿耿于怀?要不这样吧,我现在就向你赔罪,你就莫要多做计较了。” 林雨别过头,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 老鸨又转到林雨的面前,笑着说, “你看怡春院的姑娘们可都水灵很呢,要不今日我做东请几位过去坐坐?” 林雨冷哼一声, “你那些姑娘啊,还是留给别人吧,要是没有别的事情,就请走吧,别挡着我的生意。” 眼看林雨都要赶人了,老鸨连门都还没有进去,她急得心里直上火。 不经意间看到林雨手中的木盒,那上面有和芝堂的标志,于是她挡住对方 “等等,” “还有何事?” “林少刚从和芝堂过来吧?” “是又如何?” 老鸨嘿嘿一笑, “若是我猜的没错,这里面必然是十分珍贵的药材吧?” “没错,你想说什么?” 林雨心想,就看你这老鸨到底要玩什么花招。 老鸨一副我明白了的表情,然后靠近林雨,一手侧挡着嘴巴,低声道, “林少少年有为又英俊潇洒,哪个女孩儿不爱慕?只是男人嘛,总要注意点身体。” 这话听的林雨一脸懵逼,根本就不知道这老鸨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后者继续说,“我那儿有一良方,可让林少夜夜笙歌!” 听到这里,林雨脸一拉,一脚将其踹到在地,“给老子滚!” 第七十二章,小人参,大价钱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老鸨在地上连打三个滚儿才停下来,她狼狈不堪地爬起来,怒火再也无法压制,指着林雨大骂, “你这泼皮,我好心帮你,你不但不感谢我,竟然还敢打我?你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林雨冷冷地看着她,同时,在屋里面一起看“教科书”的尉迟宝林等人都闻声跑了出来。 顿时老鸨蔫儿了,她恨不得扇自己的嘴巴,怎么把尉迟宝林这位煞星给忘了。 尉迟宝林扯着嗓门儿吼道,“老鸨子,你胆子可真大啊,敢站在门口骂街,你那怡春院是想要关门儿吗?” 老鸨脸都变成了苦瓜色,这下就是想狡辩也狡辩不了。 林雨面色阴沉,语气冰冷的说, “骂人一时爽,全家火葬场。老鸨子,今天这事儿我林雨记下了,改天定要到怡春院找回场子!滚吧!” 老鸨刚想要说话,尉迟宝林走近前一声暴吼, “还不快滚!等着留你吃晚饭吗?” 老鸨连滚带爬,连头也不敢回的逃走了。 尉迟宝林等人在后面指着老鸨那狼狈的如球一般的背影哈哈大笑。 “好啦,都进来吧,有啥好笑的?” 林雨转过身进门时也不由得噗嗤一声笑出来。 等到周达把那十八箱威神送来以后,那群富家子弟们又像是闻到了花蜜的蜜蜂似得,蜂蛹而至。 不多时,极乐堂门前又是如同闹市一般,这一次干脆摆成了三队售卖。 小兰,赵义,周达三人负责卖药,尉迟宝林,程勇则是站在门口专门监督插队的人。 整整一个下午,极乐堂门前的白虎大道都处于交通拥堵状态。 因为排队的都有四五百人,每人一次只能买一盒。 所以就催生了黄牛这种职业,有些人买到药之后不是自己用,而是暗地里以更高的价钱卖给那些懒得排队,或者是排不上队的人。 林雨虽然知道这些勾当,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他该赚的已经赚到了,让别人喝口汤倒也无妨。 把极乐堂交给小兰和尉迟宝林之后,他立刻前往长安城东的七月坊,与其坊主下了一千件衣服的订单,并且又联合了周边的各个制衣坊加大力度的制造。 这一跑又到了半夜,林雨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极乐堂。 上一次在拉音箱的时候,他把摩托车放到了杏花园里面。 从这里到邻家别院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他实在不想再走回去,就骑上了摩托车,一拧油门。 在发动机低沉的咆哮声中绝尘而去。 至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全部都在意料之中,半夜路上行人虽少,但依旧引起不小的骚动。 回到林家别院以后,林雨将摩托车停在后院的一间废弃的房子里,心想估计短时间内是不能再骑了,不然的话,整个长安城非乱了套不可。 只是不曾想,正是今夜的这个夜骑的举动,让他从鬼门关走了一圈。 次日清早,林雨草草的吃了些饭,便拿着人参传到现代。 此时正是七点半,朝阳初升,老大爷老太太们都在公园里面锻炼。 林雨出了独月鸣公司,径直的跑到那个小公园里,还是在原来的地方,他找到了黎老。 在一旁静静地等对方打完一套太极拳之后,林雨才上去搭话。 黎老本来对林雨的印象不错,但今日见对方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木盒来找他,便不由得心中产生几分厌恶。 林雨刚说要黎老看一样东西,盒子还没打开,黎老就绷着脸说, “年轻人,你有这心思还不如把它给用到正路上面。年纪轻轻的就想着歪门邪道可不行啊!” 这话把林雨说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问道,“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黎老不搭理他,而是走到石凳边上拿起茶杯,并拧开喝了一口。 忽然黎老又皱起眉头,他自言自语道, “都说过了不想喝这种洋茶,怎么又给我弄成这些,唉。” 林雨朝黎老走过去, “黎老,您今天是有啥不顺心的事儿?” 黎老否定道, “我能有啥不顺心的?倒是你,得学会脚踏实地的干事,不然以后处处不顺心。” 林雨一听,才明白对方话语中的意思,原来黎老把他当成那种喜欢送礼走后门儿的人。 这种想方设法跟他套近乎的人黎老可不是第一次遇见了。 林雨解释说, “黎老,我昨天听你讲完那一番话后,犹如醍醐灌顶,这才想起我家乡那边盛产各样的中药,这不,我来这里的时候还带上一点,所以就想让您过目,看看这品相到底咋样?” 黎老半信半疑地问, “你真的只是让我看看?” “那是当然了,但要是你喜欢的话,卖给您也成啊!” “那好,把盒子打开。” “好嘞!” 林雨一只手抠着底座,一只手扣着上面,一用力之下竟然把盒子给成上下两部分。 “哎呦,这玩意可真不结实。” 林雨笑道。 但是黎老可笑不出来了了,他两眼瞪得老大,缓缓地靠近人参。 “这人参还行吧?” 对于林雨的问话,黎老置若罔闻,他眼睛都盯在人参上面,从头至尾,一寸一寸,一分一分的仔细观察,就像是欣赏出浴少女的身体那般认真,甚至眼中还闪过一丝欲望。 看的林雨都不由得屏住呼吸,生怕再打扰了这位老人。 整整过了五分钟,黎老才依依不舍地挪开目光,他抬起头问道, “这人参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林雨愣乎乎的回答说,“从我家乡啊!” “你家住在哪里?” “沈城的北边啊。” “北边的什么地方,哪一个村庄?” 黎老追问道。 这下可把林雨给问住了,他哪里知道什么地方,从头到尾都是他瞎编的,总不能老老实实的说,在长安城吧? “那个,就在北边的……” 他支支吾吾的说, “北边的……挨着群山的……” 黎老被林雨给急的直跺脚,就等着他把话给说完,最后实在等不下去就说, “是不是林庄?” 林雨连连点头,“对,就是林庄,就是林庄!” 黎老没好气地说,“你这年轻人啊,怎么连自己老家的名字都给忘了?” 林雨不好意思地挠头,回答说, “我这不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该怎么说嘛,俺那边的土话都叫那里是林幄,要换成普通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叫。” 黎老也是随口一说,根本就没在意这一点,他最在意的是林雨手中的这一只人参。 “你这人参确实是野人参,而且还是九十年份的。” 黎老一边观赏一边说,说完又忍不住叹着气摇了摇头。 “可惜啊!” 林雨见对方如此神情,心想不会又啥问题吧?他问,“可惜什么?” 黎老心痛的回答说, “可惜挖早了,要是能让它再长个十年。那就是百年人参,其药效能再增长三到五倍。这真是太可惜了,简直是暴殄天物呀。” 林雨对此倒是没有任何的感觉,他更在意的是这人参的价值。 他问出心中的问题后 黎老回答说, “九十年份的野山参现在已经是十分的稀有了。论市场价至少值这个数。” 黎老伸出三个指头。 林雨猜测道,“三万?” “三万?”黎老哭笑不得的说,“我给你三万你给我买去!” 他又说,“最少是三十万,而且还是底价?!碰见有人想买的五十万都能够卖出去!” “啊,这么贵?” 林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他怎么也没想到,一支小小的人参,竟然能够卖到这么高的价钱。对此,他更加的确定自己之前的想法。 第七十三章,骗子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黎老眼看着林雨将盒子给盖上,纵使他已经年过古稀,也依然忍不住自己心中的那份勃动。 眼看林雨就要走了,黎老喊住了他, “小伙子,你问这人参的价钱是要拿来卖吗?” 林雨点了点头,他看着手中的盒子说, “我最近有些缺钱了,所以就想找个门路赶紧把这人参给卖了,估计能卖不少钱呢。” “你这么着急弄钱,是因为家里出了事吗?” 黎老关切的问道。 林雨点点头说,“主要是最近遇到一些事情,我非常需要这笔钱。” 黎老略微思考一下说, “小伙子,我实话告诉你,如果就这样直接拿去卖,估计能卖个几千块钱就算多了。那些收购中药的药店,一个比一个心黑,没有正经渠道,根本卖不到你期望的价格。” 林雨一听就立刻明白黎老自己想要把人参买下来,于是他就故作为难的问, “啊,那可怎么办呀我还急着用钱呢。一时半会儿,上哪去找正经门路?” 黎老暗暗点头,心想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啊,真是实诚。 他指着装着人参的盒子说, “这样吧,你把这人身参卖给我,我就按市场价再提个十万,你看怎么样?” 林雨一听,心想这还真是个老狐狸,他敢肯定一株九十年份的野山参绝对不止四十万。 他故作为难的模样,看看黎老,又舍不得的看看盒子,良久才说, “黎老有所不知啊,我们当地有个习俗,就是外出的人要从山上采一株药材带在身上,可保在外平安。这药材越贵重,人就越安全。我从小无父无母……” 说到这儿,林雨眼睛红红的好像哭出来似的,“是我二叔把我长大的,后来知道我要来城里打拼的时候。他亲自上山给我采了一株人参,为此他还崴了脚。如今我落魄到此地,也只有它是我生命中最贵重的东西,现在突然要卖了,我感觉我真是愧对我 的二叔。” 为了渲染气氛,林雨还硬生生的挤出了两滴眼泪。 黎老虽然半信半疑,但看到对方眼角流落的泪水,有些心软了。 他伸手拍了拍林雨的肩膀安慰道, “小伙子,人人都会碰见难处,最重要的是在困难面前,千万不要低头。今天你把这人参给卖了,只要你明天努力。就不枉费你二叔对你的一片心意。” 林雨向黎老露出感激的目光,低声说了句谢谢。 黎老继续说,“这样吧,我看你都做到这一步了,一定是非常急着用钱。我就再多出五万,四十五万买你这一株人参怎么样?” 林雨还是依依不舍,他双手紧紧的抱着装着人参的盒子,脸上流过的两道泪痕,更让他显出几分可怜。 “我……我真的不想……二叔他已经走了,这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黎老见状,一狠心,说道, “孩子,我知道你对你二叔感情非常的深。我最多出五十万,如果你还是觉得无法放手的话,我也就不多做勉强。” 林雨见势就收,但还装作万分不舍的模样。 “黎老,我知道你是为我好。自从我二叔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这样对我。与其卖给那些黑商,倒不如卖给你,我相信你一定会好好的让它发出最大的功效。我二叔的在天之灵也一定会非常的宽慰。” 黎老听后,既是激动又是感动,他颤抖的双手即将伸过去的时候,林雨却把盒子抱的更紧了一些。 黎老稍有不快的问, “怎么啦?难道又变卦了?” 林雨摇了摇头回答说, “黎老,不是我不相信你。只是常言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若是不把钱给我拿来。这人参我是不会先给你的。” 黎老听后心中大定,他笑道, “小伙子,你可真是小心呐。不过这也正常,我这就让我女儿来给我送钱。你稍等一会儿。” 黎老打了个电话,说了两句之后,忽然和电话那边的人吵了起来。 “丽丽,今天你必须给我把钱送过来。” “怎么?连你老子的话都不听了?” “那是我的退休金,怎么就不能拿来用了?” “就这样,赶紧给我过来。” 说完黎老就气愤的挂了电话。 他对林雨说,“孩子们不听话,让你见笑啦。” 林雨摇摇头,没说话,因为他现在的情绪必须得是非常的悲伤,这戏当然得演到位了。 没过五分钟,一辆白色路虎停在了公园门口。 一个穿着黑色正装的女的从车上下来。 一米七的身高,身材凹凸有致,精致的小脸上满是胶原蛋白,即使没有化妆,也依旧靓丽可人。 女的一下车,就快步的往公园里面走去。 一个交警见了,刚想要上前拦住她警告这里禁止停车,但走没几步,看到了那车牌以后,就装作没有看见,转身离开。 黎老时不时的安慰林雨两句,说话间,那女的大刺刺的走了过来。 林雨和黎老都还没有说话,女的立刻从钱包里抽出两张红币甩到林雨胸口。 “给你两张辛苦钱,演戏演够了,走吧!” 林雨看了看落到地上的两百,又看看那女的,莫名其妙的问 “你给我这钱是什么意思?以为我是骗子吗?” “呵呵,都承认自己是骗子,还有什么好说的。趁早给我走的远远的,别让我再看到你。不然的话,我让你在这个沈城都没有办法混下去。” 黎老此刻脸都黑了,他怒声斥责, “丽丽,我怎么教你的?没一点教养的,让人看了岂不笑话我?” 黎丽急切的说, “爸,你难道没看出来吗,他就是一个骗子。哪有人没事儿抱着价值几十万的野山参乱跑呢?这就跟农民工大街上摆地摊卖古董一样道理。” “丫头,你意思是说我这几十年白活了?还能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子给骗到?” “爸,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 黎丽知道黎老牛脾气上来以后拉都拉不回来,就转而对林雨说, “你!拿着钱现在马上从眼前消失!” 林雨微微皱起眉头,他回应说 “这位小姐,我不是骗子,所以请你放尊重态度。” “呵,哪个骗子会把自己是骗子挂在嘴边啊。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限你三秒钟内给我离开,不然的话,我分分钟让你进局子里,你信不信?” 黎丽趾高气扬的说,没有丝毫怀疑的就把林雨认定成骗子。 黎老实在看不下去了,对林雨说, “小伙子,是我管教不好,你别见怪。不过这野山参,希望你还给我留着,回头我自己取钱给你送来。” “爸!” 黎丽气得直跺脚。 林雨则是生气的说, “黎老,这不怪你,既然有人认我是骗子,那这次的交易就算了吧。我本来也不愿意卖,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了。” 他正要走,黎老赶紧挽留说, “小伙子,今天这事儿是我的错,买卖不成仁义在,咱们就当是交个朋友。以后生活上有困难的话,给我说,算是我对你的一些补偿。” 这时黎丽说,“爸,这人你也敢交朋友?你看他那模样就不是个正经的人。好在今天是我来了!要是换成我哥,他现在准在局子里喝茶呢。” “丽丽!” 黎老怒道, “我说过多少遍了,不要以你自己的主观想法去看人。我让你现在给这个小伙子道歉。” “爸!” “道歉!” “我不。” 黎丽扭过头,抱臂在胸,气呼呼的说。 黎老也是气的没法子。 林雨制止说, “黎老,道歉就算了。我也没受到啥损失。” 他又看向负气的黎丽, “不过某些人的脾气可得改改啊。不然的话,以后可要吃大亏呢。”黎丽低声嘟囔,“要你管 第七十四章,参观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爸,你快上车啊!” 黎丽开着车缓慢的跟在黎老的身后,黎老昂首阔步的顺着马路牙子走,压根都不搭理黎丽。 “爸,我难道说的不对吗,那就是一个骗子。要不是我来,这50万就被骗走了,你知道嘛!” 黎老停下来,气愤的说,“你懂什么?我十岁从师学医,距今已经有50年了,难道我连一根野山参都看不出来?” 黎丽刚要解释,黎老又说,“还有,这还不是令我最生气的,你今天的表现真是让我失望。从小到大,我不断地教育你,为人要谦和,不可以貌取人,不可露己锋芒。看看你今天是怎么做的?” 黎丽心里委屈,可又无可辩驳,为了能够让李黎老上车,她只能服软。 “爸,刚才是我不对,你就别闹脾气了,赶紧上车吧!” “不上,我两条腿好好的,干嘛非要坐车?你该干啥就干啥去,别管我。” 黎老脾气一上来,任由黎丽如何劝说他都不听。 黎丽万分无奈,心里更加的憎恨林雨,心想要不是这个人,她爸爸怎么可能会这样生气。 “死骗子,别让我再看见你。” 她内心恨声道。 同时又对黎老好言好语, “爸,这时间也不早了,我带你去吃顿饭,好不好?” 对于这话,黎老置之不理。 黎丽继续说道,“你看我得三个月才能回来一次。好久都没有陪你一起吃饭,你就跟我一起吃顿饭,好不好嘛。” 任由黎老再气愤,在这情感面前依旧是低下头,他没好气地说道, “三个月不回来,回来就开始惹我生气,我养你这么个女儿到底图啥啊。” 话虽这么说,但他已经站住脚步。 “真是从小到大把你惯坏,以后看谁还敢娶你。” 黎丽嘻嘻一笑,“我才不要嫁人呢,我要多陪你两年。要不就找一个上门的。” “你呀” 黎老打开车门坐到后排座上。 “胡闹!” “嘿嘿,就是要专门闹你啊!谁让你是我最亲爱的老爸呢?” “油嘴滑舌,看着路!整天干啥事都风风火火的。真不知道我到底是养个小子还是养个女儿。” 黎老打开杯子喝口水,露出一副苦涩的表情。 “这种洋茶真是难喝,是你这妮子给我弄的吧?” 黎丽撇撇小嘴说, “爸,你不懂,这叫咖啡,我给你泡到是纯天然咖啡豆磨制出来的,有提神醒脑作用。第一次喝不惯,以后习惯了就好。” “我这都一把老骨头了还习惯喝这玩意干啥。咱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不好吗?” 黎老盖上盖子,嫌弃的说。 黎丽没有说话,黎老又问道, “你这次回来,是有啥事吗?” “周刊的副编辑给我打电话说这里即将开办一个古装时装展。所以我就来看看,总是报道那些潮流的衣服实在太无趣了,我都快审美疲劳了。” 黎老听后点点头, “还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传承才是最美的,有文化,有内涵,有历史的沉淀,岁月的沧桑。” 然后他又指出, “你看现在的年轻人穿的那叫什么衣服?衣不遮体,破破烂烂,还花里胡哨。有些女孩呀,真是把中国人的脸给丢尽了。” 黎丽反驳说,“话可不能这么说,那些衣服都是顺应时代潮流而改变的。只是你这个老古董啊,不明白年轻人的世界。” “……” 林雨离开了公园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九点了,他赶紧回到独月鸣公司,将人参放到仓库里面。 黎老没有买下人参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个遗憾,他已经知道人参的真正价值,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从唐朝大批进货,然后在现代开一个中药药房。 那时候肯定是一药千金,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会有人愿意因为药贵而轻易放弃治疗。 因为从某种方面来讲,药物就是生命的延续。 等林雨从十号仓库里面出来的时候,兰莹早已经等他多时了 “九点整古装秀都该开始啦!你这个负责人还是慢悠悠的,真是不称职!” 兰莹将车开到林雨的身旁,摇下车窗,对其说道。 “快上车!我们现在得赶紧过去。” 林雨坐上了车,他问, “对了,百货大楼的古装秀是什么时候?” 兰莹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说,“同样是九点,我们跟他们是一个时间段。” 林雨略微沉思一下,他开口道 “我们再推迟半个小时开始。” “为什么?” 兰莹很疑惑,之前他们就已经说好,要跟百货大楼,同时开展古装秀。 可是临场变卦会很麻烦的。 兰莹问出心中的疑问,林雨也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是这样的,你好好想一想,在我们还没有参加宴会之前。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到时候会有多少人前来参加,所以我们需要想办法蹭一下热度。” “不过现在不同了,我们已经和那么多公司签订协议合同,那些人肯定都是要来的。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利用这一次的古装秀,与百货大楼的衣服进行对照。” 林雨说, “孰好孰坏,一看便知,这个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呢。” 兰莹听了以后也立即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于是立刻打电话给沈城歌剧院的负责人,让其晚一点开始。 之后两人很快的来到了歌剧院。 而与此同时,黎丽也到了百货大楼。 王强早已在门口等待多时,他一见到黎丽下车,就小跑着走到其跟前说道, “黎编,时装秀已经开始了,我们快进去吧。” 黎丽点点头,她对身旁的黎老说, “爸,你是国学大师,一会儿你可得给我参谋呢!” 黎老摆摆手说,“你这妮子,我说你今天怎么会跑的这么勤快,还特地的请我吃饭。原来是要我干活,你这可是纯属坑爹啊。” 黎丽嘻嘻一笑,挽着黎老的胳膊,在王强的带领下进了百货大楼。 “对了,这次的时装秀是主打古装,还是全部都是古装?” 王强刚要开口回答,一道温和而又雄厚的声音传了过来, “黎老先生,黎小姐,两位能来捧场,真是让此地蓬荜生辉啊。” 黎丽定睛一看,只见郑华身着一袭黑色西装,板正的身材,帅气的面庞,给他平添了不少分值。 黎老爽朗的回答说, “是小华啊,怎么没见你爸呢?” “我爸前不久刚去国都办点事,估计还得再有一个星期才能回来。所以这段时间我就暂时接管公司的事务,如有做的不好的地方,还请黎老先生及时指出,我一定多加改正。” “哈哈,你这小家伙跟你老爸当年是一个样子呀。说话做事都彬彬有礼,老郑是打算把他自己所有本事都教给你呀。” 郑华谦虚的说,“黎老先生说笑了,我说是有我爸1/10的本事,肩负起这一个公司也绰绰有余啦,至少不会像如今这般的手忙脚乱。” 他抬手看看手表, “时间差不多了,黎老先生,黎小姐,两位这边请。” “好,好。” 黎老应和着,走到了贵宾席。 两人坐下了以后,黎老指着继续去招待贵宾的郑华,对黎丽说, “看见没有?这气度,这风范。这才是受过高等教育,有教养的人。再看看你自己简直是天壤之别,好歹你还出国留过学呢。” 黎丽嘟起嘴巴,不高兴的说, “切,什么有教养,从头到尾,我看到只有虚伪,这样的人我见多了,人前一套,背后一套。” 黎老摇摇头说, “正是这样的人才能适应现在的这个社会呀。你才刚毕业几天?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说着,他有忽然问道,“对了,你今年都二十七了,是不是该找个婆家?” 第七十五章,古装秀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黎老没有在意黎丽那不悦的神情,自顾自的说, “我看这个郑华就不错,一表人才,年少有为,为人倒也谦和。要说起家世还算不错,跟我们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你看看,要是中意的话,两个人可以坐一起聊聊。” 黎丽皱起眉头, “我才不要呢,这人一看就是虚伪至极。” “哎,不是刚跟你说过吗?不要以貌取人,更何况,人家长得着实不错呢。” 黎老笑眯眯的说, “正好我跟郑延关系还过得去,要不我跟你俩撮合撮合?” “爸!” 黎丽气呼呼的说, “你要再这样,我可就不理你了。结婚这事儿不是一蹴而就的。你就别管那么多啦,到了一定时候,我自然会结婚的。” 黎老白了她一眼“你天天都这么说,都几年了,也没见你带回来一个了。” “谁说没人要的你信不信我明天就给你带回来?” “明天?” 黎老呵呵一笑, “别说明天了就这个月你要能给我带回来。以后关于你结婚的事我一个字都不提,行不行?” “好,这个你说的啊……以后……不许反悔。” 黎丽说道, “你就在家给我等着吧,我肯定给你带回来一个超帅超正的男朋友回来。” “不是给我,是给你自己。你看看你都二十七了,快成斗战胜佛了都!” “你……” 黎丽气的哑口无言,她干脆一句话不说,就坐在那里,死死地盯着台上的灯光。 黎老也不在说话,只是脸上洋溢着胜利的笑容。 不一会儿,主持人上去进行了一段声情并茂的演说之后,时装秀拉开了序幕。 那一套套精美绝伦的古装,在人们的眼前闪过,一次又一次的惊艳了众人。 刚开始黎丽还不以为觉得这是非常普通的古装而已,到后来他才发现,每一套服装上都蕴含着一丝古人的气息。 每个朝代都他独特的文化内涵,汉服的儒雅端正,唐装的潇洒飘逸,清旗袍的优雅高贵。 看完这一场时装秀,给人感觉就是纵观了古今2000年的华夏历史。 每个朝代的鲜明特色都彰显在这古装之中。 叹为观止的时装秀,最终满落幕! 观众们依旧屏息凝神,生怕打扰了这庄严的时刻。 黎老也同样的深色庄重,他那稍微有些老花的眼中泛起光芒。 主持人上场宣布结束后,一直过了一分多钟,人们才恍然醒悟,所有人都站起身来,献上了真挚的掌声。 黎老也微微点头,情绪激动地说道, “吴刀剪彩缝舞衣,明妆丽服夺春晖” “现如今能够有如此精美的古装,只怕在这华夏大地,也独此一家。” 黎丽同样赞许地说道, “我一直以为古与俗同等,直到今日才明白,原来真正的潮流不是时代的前端,而是历史长河的沉淀。” 她难以忍耐心中的激动,时装秀刚一结束就想找王强,希望后者能够和她一起去见见郑华。 可还没走出几步,就听见有人说, “百货大楼,这一次的时装秀还算不错,不过要是跟独月鸣比起来就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了。” “独月鸣不是刚刚宣布延迟了半个小时吗?正好这里结束,我们现在去那里再看看。” 黎丽听后,心想这百货大楼的古装就已经有人叹为观止了。他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样的衣服能够比这还要美丽,还要吸引人。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拉着黎老去了百货大楼对面的沈城歌剧院。 刚一进去就见兰莹身着霓裳红雾衫现在台中央讲述着唐装的历史。 这段历史内容不得不说还是比较枯燥,若是一般的主持人来讲的话,讲不了两句绝对会被下面的观众给赶走。 可偏偏换成兰莹以后,那些观众们一个个都神情向往的看着她,那眼神中流露出满满的羡慕之情。 那些男人们甚至整颗心都扑到了兰莹的身上。 这哪里是凡间女子,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这就是此刻兰莹在所有男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黎老走进大厅,他原本对这里感到不以为意,无论是装横还是条件,歌剧院远远比不上百货大楼那般的高档。 可是当他看到台上的兰莹的时候,突然惊呆了。 过了半晌,被黎丽推醒过来的时候,他长吟道, “华服锦绣,绫罗绸缎,美衣服,遍身罗绮,金缕衣,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 “这世间竟然有如此美丽的衣服,这才是真正的唐装,从头至尾,尽显唐朝初期文化的浓重色彩。” 说着,他的眼中竟然浮起一层薄薄的雾气。 黎丽倒不是没有被迷住,而是她心生嫉妒,阻挡住了自己对美的追求与向往。 任何一个女人都有一颗嫉妒比自己漂亮女孩的心。 黎丽自认为自己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的优越,无论是长相,学识,家境都远远超越了她身边所有的女人。 可是在看到兰莹衣着如仙的身形时她便不由得心生嫉妒。 宣布完古装秀开始以后,那一名名素颜的模特金足轻摇,缓缓的朝观众走来。 那些观众们全然屏住呼吸,他们在进行着某种庄重的祭祀仪式。 当那些模特从他们身前经过的时候,每个人都发自内心的说着好美。 也许因为被美艳到了,也许是再也找不到能够与这衣服相匹配的词语,心中纵然有万千的激动,也只能发出这一声赞叹。 一百套各式各样的唐装犹如一只只巨锤重重的捶打在观众们的心上。 将他们的心锻造的无比坚韧,好让他们能够承受接下来的这一幕。 一百套服装展览结束后,又有两个人为一组,十个组中每组大展着一面长五米,宽一米的刺绣画在舞台上巡回走动。 那刺绣有山水,花鸟,人物……每一面都栩栩如生。 最后分成两个小组站一排,立时又有十道灯光从高处垂下,照耀在丝绸刺绣画上。 20个人又同时抖动丝绸,瞬间,全场观众无不惊呼。 黎老揉揉眼睛,根本就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这一幕。 黎丽用力的喘息,她想要极力的压制自己不平静的心,可越是压制越是跳动的激烈。 那刺绣画在这抖动之下,又在这光束之中,竟然跃然而起,好像真的从丝绸上面跳跃下来一样。 每幅画面,每根线条,若虚若实,好似立体成像,又让人感觉好像是眼睛昏花,看不清楚。 但是那一幅幅精妙绝伦的画面,都深深的印在脑海之中。 黎老站直了身体,伸长了脖子,口中喃喃的说道, “难道说,这就是……失传千年的流云绣?” 他再次揉揉眼睛,将自己口袋中的老花镜给戴在眼上。 刹那间,眼泪如何也止不住的滑落。 “流云绣,竟然是流云绣,真的是流云绣啊!” 黎老忍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高声地喊道。 黎丽距离黎老最近,黎老这么一喊 把她给吓了一跳。 “爸,你这是干什么?” 黎老被自己女儿这么一提醒才想到自己刚才做些什么?他老脸一红,低声的解释道, “情之所至,没有能控制住,下次我会注意的。” 然后他的目光又落在那十面刺绣上面,再也无法移开。 黎丽虽然对古装方面不太了解,但是她对于流云绣早已有所耳闻。所以当她听到自己父亲说的那三个字的时候,她整个人如遭雷劈。 第七十六章,此路不通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爸,你在我这里等我一会儿。” 黎丽说着的同时,就往舞台的方向走去,记忆中,那里有通往后台的回廊。 此刻她心里想的是,赶紧找到这场古装秀的负责人,并且与其签订合约。 绝对不能让其他的媒体抢先报道。不然的话,时代周刊很有可能会被别人给挤下去。 毕竟这可是流云绣啊,失传了差不多一千年的刺绣工艺技术,如果一旦正式的发布开来,必然会引起国内服装界的轩然大波,甚至在世界上都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作为一名资深的媒体工作者,黎丽很清晰地感知到了这次报道的重要性。 穿梭在人群之中,黎丽心中万分焦急,发现了好几个沈城媒体的记者,虽然只是记者,但依旧有着不小的威胁。 “后台,我记得好像是……在那边……” 黎丽在回廊处转了好几遍,这始终没有找到歌剧院的后台。 她只是在很小的时候来这里看过几次舞台剧而已,多年过去之后,歌剧院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曾经有恶性事件的发生,所以歌剧院方面的负责人将歌剧的前台与后台之间的行人通道给全部封住。 怕的就是个别居心不良的观众趁机溜到后台,作出一些非正常的举动。 “怎么回事?这里应该有个门才对呀?” 黎丽急得团团转,她自言自语的说道, “难道是我记错了?不可能啊!这地儿才多大呀!” 可眼前过道上立着的这面墙厚厚的墙壁明确的告诉她——此路不通! 黎丽立即转身寻找其他的路,当她又穿入到人群之中时,因为行走慌忙撞到一个人。 “啊呀!” 黎丽整个人撞在了那人的怀中,然后她后退两步急忙道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当她借着灯光看清楚了撞到的那个人的面容的时候,歉意的表情立刻变了, “怎么是你?” 林雨也是感觉莫名其妙,他不过是去上个厕所,回来之后竟然被黎丽给撞了个满怀。 他心想真是冤家路窄,但对于这个女人,他又没多大的好脾气。 “怎么不能是我了?” 黎丽本来就着急,此刻看到林雨,心里更是烦闷到了极点,她感觉自己今天怎么这么倒霉呀 她原本要做出回应,找回场子,但一想到正事,就懒得跟骗子多费口舌。 “给我让开!” 林雨就跟没听见似的,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黎丽再次喊道, “我叫你让开,你聋了?” 林雨挖挖耳朵,不屑的说, “这路是你家的?我站在哪里还有你来管?富家女,你的教养呢?” “你……好,很好。既然你这么想找死,那就走着瞧!一边去!” 黎丽双手抓住林雨的胳膊,一把将其拉开,风风火火的朝前面走去。 林雨在后面大喊道, “亲戚来了吧?厕所在右手边左拐!” 黎丽听后,怒不可遏的回头大喊, “你亲戚才来了呢,老娘要去后台办正事!” “后台啊?” 林雨心想这女的闲着没事去后台干啥?不过他还是告诉了她, “出剧院门,右边走廊的侧门进去才能通往后台。” 黎丽哪里肯定林雨的话,她回应道, “我信鬼也不信你,死骗子!” 然后踩着高跟鞋,快步的走进另一个走廊口。 林雨摇摇头,无奈道, “这年头好人难做呀!” 最后,黎丽把自己给转的晕头转向的,始终都没有找到通过后台的路。 她走的脚跟生疼,气喘吁吁地坐到靠门口的座位上。 一边揉着酸痛的脚踝,一边搜索小时候的记忆。 可记忆清清楚楚的告诉她,舞台左边的走廊就是通往后台的自由通道,可为什么就没有呢? 坐了一会儿,古装秀落下了帷幕观众们发出雷鸣般的掌声,然后兰莹在上面发表了关于独月鸣品牌未来运作方向的演讲。 并且说明非常欢迎各个跨界公司前来合作。 可这些黎丽都没有听进去,她一心只想着要如何到后台,然后跟这一次服装秀的负责人进行联系。 而且她非常自信,负责人只要知道她的身份之后,肯定会非常同意与她合作的。 因为时代周刊在服装界内的地位就等于是体育赛事的解说员。 只有通过它才能够让所有人知道某种商品的优劣性 所以说,许多服装公司都巴不得的能够与时代周刊进行合作。 过一会儿,黎丽的脚不是那么的疼了。 她站起来,想要继续寻找的时候手机响了。 “喂!” 手机那边传来着急的男性声音, “黎编,你现在在哪呢?我们接下来是不是要商榷一下,下一期周刊的主题呢?” 王强委婉的说, “正好郑总也在这里等着你呢!我们可以好好讨论讨论。” 黎丽此刻哪有心情再去找郑华呢? 就像是明明有一个鸡腿儿,谁还会愿意先吃馒头呢? 黎丽回应道, “这件事等等再说吧,我现在在外面,还有一些事。郑总如果有安排的话就让他先去做吧,接下来我会抽时间和他见上一面。” “好的,我这就转告郑总!” 王强挂了电话,对郑华说, “黎编说她还有些事,今天估计是不好见面了。” 郑华表情依旧,没有显出任何失望的神色,反而说道, “没关系,我时刻恭候黎总大驾。快中午了,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吧!” 王强歉意的点点头,虽然他的辈分比郑华大一些,但对方是给了他好处,他才同意把黎丽给请过来。 现在丽没有能够真正的到来,就等于他办事不到位。 可郑华依旧没有违背承诺,这让王强感到非常的亏欠,同时也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让百货大楼的古装上到时代周刊的封面。 而此刻的黎丽踩着高跟鞋在散去的人群中来回的走动。 她心中越来越着急,她越来越怕有些媒体会先她一步和负责人签订合约。 这样的话,周刊就失去了一次在时装界的领衔机会,这是她万万不能容忍的。 再次回到门口,她想到了林雨的话。 “难道他告诉我的是真的吗?”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就被她彻底的否定。 “不对,他肯定是在耍弄我。后台怎么可能会从外面进呢?” 但是转念又一想, “算了,还是去看看吧,反正都跑到这么久了!不差这几步。” 于是她又顺着林雨给她指的路找到了后台门前。 敲开门以后,果然发现里面全是换装的模特,黎丽欣喜过望。 她心想总算这个骗子没有骗自己,先原谅一点这家伙好了。 对开门的人说明了自己的来意之后。她就走进了后台内部。 一件件精美的唐装,看得她眼花撩乱,黎丽呼吸逐渐沉重,她越来越为自己的决定而感到庆幸。 之前在百货大楼看的古装展虽然惊艳,但远远达不到震撼人心的地步。 而这里的唐装,每一件都仿佛浑然天成,好像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 她曾经做过一次关于古装的栏目,还有幸近距离地观察一下出土的服装。 那一次,即使是陈旧的几乎腐烂的服装,也依然让她为之叹息,古人的有些智慧和技巧是今人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的。 同时也让她明白,只有真正用心的做出的衣服,才能够让人体会到它来自心灵的震动。 如今能够见到实实在在穿在人身上唐装时,她才又明白,衣服也是具有生命的。 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肯定这批唐装将来在服装界的成就与地位。所以她告诉自己,这次绝对不能再用以往那般高傲的姿态去对待古装秀的负责人,而是要在平等地位上与其相商合作。 第七十七章,老顽童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黎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歌剧院的后台负责人。当她问起这些唐装的所有权的时候。 那个人却告诉她,自己只是负责舞台展演,服装提供方是一个名为独月鸣的公司。 在黎丽的不断追问下,负责人指出该公司的董事刚才就在台上演讲。 至此黎丽才恍然想起那个在舞台上惊艳四方,让她都为之嫉妒的女子竟然是这场古装秀的发起人。 “唉,早知道就找人问问了,白耽误这么长的时间。” 黎丽恨恨的说道,她赶忙又跑出后台,从正门进去。 这个时候人都已经走的差不多了,留下来的都是各个公司的老板董事。 那些人将兰莹团团围起来,又是夸赞又是称颂的,兰莹在其中间只是礼貌的微笑着回应。 黎丽长舒一口气,平复好心情,用纸巾轻按了两下渗出细汗的额头,撩拨了下鬓发,确定自己没有任何不端之后,昂首挺胸的走过去。 预备好的话还没说出口,一个人忽然将她拉到一边,她刚要发火,才发现原来是黎老。 黎丽到嘴边的话又被她生生的咽了下去,转而问道, “爸,你要干嘛啊?” 黎老松开手回答道, “你这妮子刚刚跑哪去了?我找了老半天都没找到。还以为你背着我去找小华去了呢。” “哪能啊,你别瞎说好不好,我去办正事了。” 黎丽解释道,说话的时候,她的目光时不时的扫向兰莹。 眼看还有几名记者正围着那群人一个劲儿的拍照,她心里那叫一个急躁。 于是就对黎老说, “爸,你在这等会儿,我还有事,马上回来。” 可还没抬起脚,又被黎老拉住了。 “爸,你到底要干啥啊,有啥事一会儿再说,你要真想要那支人参,等会儿结束了我给你买行不?” “行啊,我等着你。” 黎老笑眯眯的说, “你不就是想找那个姑娘谈合作吗?” “你咋知道”黎丽对此很疑惑,她记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说过这事吧。 黎老得意道, “你是我闺女,你抬抬屁股,我都知道要放啥屁。放心吧,老爸我都跟你约好了,一会儿她会让你单独采访。” “啊!你怎么跟她说的?我可不是那种小记者,你别搞砸了。” 黎丽最怕的就是黎老跟对方说她只是一个记者,然后进行简单的采访。 这样的话,签约合作的事可能就要泡汤了。 黎老摇摇头说 , “你老爹我办事你还不放心?我跟那小姑娘的妈妈认识,论辈分,她还得叫我一声伯伯呢。” “哦!” 黎丽这才稍稍放定了心,然后又开始抱怨起黎老来, “爸,你早说你认识她不就行了,害得我跑的腿都快要断了。” “嘿,你这妮子还怨我?是你自己一声不吭的跑没影了,把我一个老头子扔到偌大一个剧院里,真不怕我丢了?” 听了这话,黎丽不得的翻起白眼, “全沈城的人都能丢,就你丢不了,半个沈城都是经你手的设计的,你还能找不到路?” 黎老嘿嘿一笑,没有说话。 黎丽又瞟了兰莹一眼,问道, “不过话说回来,你是怎么跟她妈妈认识的?不会是年轻时候的风流债吧?” 黎老一听,脸马上绷起来,面对黎丽的打趣,他一转往日笑呵呵的面容,愤愤的说道, “你这妮子,我好心帮你,你竟然还诬赖我,真是好心没好报。你还不如别回来呢。” 黎丽看黎老的眼神越加玩味,她嘴角向上微扬,胳膊搭在黎老肩膀上问, “老爸,你就老实交代吧。到底有没有?你看我妈都走十几年了,你难道不孤独吗?” 黎老脸涨的红彤彤的,他别过头,压根儿就不去看黎丽。 黎丽伸手将对方的头掰过来,她张大了眼睛,认真的说, “你要是想续弦的话,我很支持呢,我哥以前也跟我商量过。我俩都不会反对的。毕竟你这年纪大了,总得有个人相互照顾嘛。” 黎老被说的心动,然而看到黎丽那坏笑的眼神,他立即摇头否定, “不行,我对你妈的爱,那是……” 话还没说完,黎丽就不耐烦的接话说, “坚若磐石,韧如蒲苇。哎呀,这都啥年代了,还这么守旧。要不断尝试新事物,才能够确定发展新方向。” 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兴奋的劝说, “再说了,我妈泉下有知,肯定也会很开心的,毕竟她也不想你余生都孤苦无依吧!” 黎老心志再次有些动摇,想了一下后,他又一个劲儿的摇头, “不行,绝对不行,你妈的脾气你不知道,我要是敢那样做,她非天天半夜来找我不可。” 黎丽恨铁不成钢的用力拍了对方肩膀一下, “哎呀,怎么就跟你说不通呢?我这都是为你好。” “好了好了,甭说了。” 黎老一副不耐烦的模样, “我的事还轮不着你操心。先想想你自己吧,都快三十的人了,天天还没个正形,我就看谁会要你。” 黎丽撇撇嘴说, “我还不稀罕他们要的,再说了,瞎猫还会碰上死耗子呢。” “就怕你这耗子连瞎猫都不肯要!” “爸,有你这么损闺女的吗?” 黎丽气的直跺脚。 黎老也得意的笑着,闭口不再说话。 这时,兰莹也跟那些老总们聊完了,她快步的走到黎老跟前,微微欠身行礼道, “黎伯伯,让您久等了。请到后台休息室坐一会儿吧。” “好嘞,正好也站累了。” 黎老颤巍巍的迈动脚步,一手朝黎丽平伸过去,并对兰莹说, “这是我闺女,名叫黎丽,论年龄,比你还大几岁呢。” 黎丽没好气的瞪了黎老一眼,伸手搀扶住后者,同时微笑的对兰莹说, “你好,我是时代周刊的总编辑,想跟你聊一聊关于本次古装展览的事。” “嗯,那我将感到非常荣幸” 然后黎老在黎丽的搀扶下,跟着兰莹走向后台的休息室。 路上兰莹还夸赞黎丽孝顺,黎老脸都笑成了花,黎丽却在心里暗暗鄙视黎老, “天天舞刀弄剑的,没见你这么羸弱过,装给谁看啊。” 黎老倒是乐在其中,走起路来还摇摇晃晃,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摔倒似得。 这可把黎丽给气的不行,好几次连她都差点走不稳,还是暗暗的掐了黎老胳膊一下后,后者才安分一点。 到地方以后,兰莹给两人倒杯茶。 黎老跟兰莹先是随便的谈沦了一些生活上的事情,然后黎丽插话问古装秀的含义。 “本次古装秀主要是为了让国民们真正的认识到中国文化的魅力。” 兰莹说 , “现在这个时代,各种文化相互碰撞、促进、融合。但是我们在进步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属于我们中华自身纯正的民族文化。” “所以我们公司一致认为,应该行动起来,挽救中华文化。我们并不是说要抵制外来文化,而是要铭记祖先们赠与我们的思想和内涵……” 兰莹简短的一番话,赢得了黎老的赞许,他不住地点头,对于眼前这个小姑娘,他是越看越顺眼了。 此刻再看看身边的黎丽,他又暗暗的摇头叹息, “人家的女儿都是温柔婉雅,仪态大方。我怎么生了个假小子呢?基因的问题吗?” 还好黎老没把这话说出来,不然的话,胳膊是肯定逃不过黎丽的摧残。 黎丽又问了几个关于古装的概念性问题和发展前景以后,就立即确定一定要跟兰莹签约。 因为对方有着集齐敏感的方向性,对于市场的细微的变动都能够有十分清晰的认知。 这种人才在媒体界都是炙手可热的。 可是在提出要签约的时候,兰莹却并没有表现出如同黎丽想象中那样的迫切,而是稍有顾虑的说, “独月鸣不是我一个人的,所以如果要签约合作的话,还需要问另一个创办者的意见。” “谁啊?”黎丽问。“林雨!” 第七十八章,来一瓶八二年拉菲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那麻烦你把他叫过来吧,相信他一定很愿意和我们杂志合作的。” 黎丽有自信说这话。 兰莹点点头,打电话的时候,黎老摸着脑门想, “林雨,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咦,想起来了,卖人参的小伙子不就叫林雨吗?不会是一个人吧?” 想到这儿,黎老忍不住跟黎丽说了一下, 后者露出嫌弃的表情,“就他?得了吧,一个骗子而已。爸,你就那么想要人参啊,等结束以后我去市场上给你买一根好的行不?” “切,你还是算了,别被人给坑哭就谢天谢地喽。” “也不知道是谁差点被坑哭,哼!” 黎丽撇嘴道。 不一会儿,林雨来到了休息室。 兰莹还很高兴的给黎老和黎丽介绍林雨。 黎丽看着似笑非笑的林雨,嘴巴张的能塞下一个灯泡,黎老也是稍微愣了一下,然后得意的看向黎丽。 兰莹微微皱眉,女人的直觉告诉她,黎丽跟林雨之间肯定有关系。 虽然她自己跟林雨只是名义上的男女朋友,但还是感到很不开心,好像自己的东西别人惦记上了似得 。 于是她在介绍完以后,又挽住林雨的胳膊,加了句, “他还是我的男朋友!” “就他?” 黎丽不由得惊呼。 在她看来,兰莹如此优秀的女孩,别说在沈城,就是国内都十分少见。 能与其般配的只有那些国都的高官子弟,而且无论学识还是能力都十分拔尖。 可林雨咋看都不像是那种人。 不仅如此,还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怎么可能是兰莹的男朋友? 她心想,“兰莹一定是被骗了,这个骗子,骗钱也就算了,竟然还骗人感情,这个杀千刀的,真是该死。” 黎老见黎丽如此失态,他用胳膊肘碰了对方一下然而黎丽根本就没有感觉,然后他又用力的撞了一下,黎丽这才反应过来。 “啊,你,你……” 黎丽实在说不出你好两个字,她心里把林雨早都给骂了个通透,特别是看到林雨脸上莫名的笑容以后,恨得手心都是痒的。 要不是黎老跟兰莹在,她绝对会对着林雨那张可憎的脸狠狠的揍上两拳。 “你好,我叫林雨!” 林雨伸出手,黎丽都没有反应过来,就鬼使神差的要握上去。 兰莹看着这一幕,眉头不由得微微皱起。 可是在两人即将握住的时候,林雨忽然把手一偏,又伸到了黎老面前。 “黎老,久闻大名,幸会,幸会!” 黎老与其握手,爽朗的笑道, “小伙子,你可是把我这个老家伙给骗得好苦啊。” “黎老可不能诬陷我啊,我哪里骗你了?” 黎丽一旁尴尬的收回手,幽怨的看了林雨一眼。 这一动作又被兰莹给精确到捕捉到,她更加确信,林雨跟黎丽肯定有一腿。 黎老哈哈大笑, “也罢,是我没有想到这一点。倒是你那人参,真是个极品好东西啊。” 他切近了林雨,低声问道, “还能卖给我不?” 林雨嘿嘿一笑,神神叨叨的说, “自古以来,天材地宝有能者得之,有缘者得之。黎老与这人参无缘,实在怪不得我了。” “嘿,你这小伙子,还跟我谈起道了。” 林雨跟黎老一说起来就没完,黎丽在一旁坐立不安,她又气又后悔。 她心想兰莹签个合约都要听林雨的意见,肯定是被林雨骗的了。 这么宠这个小白脸,要是林雨说不行,那今天的目的也要泡汤了。 于是她脑子极速转动,思考如何才能挽回。 过了一会儿,她打断了林雨和黎老的对话。 “爸,我看你和林先生一见如故,不如一会儿去胜利酒店,咱们一起吃顿饭,你们好好聊聊?” 黎老点点头说, “也行,那你们先聊工作,我这老头子一边等着。” 说完,他自个默默的喝起茶来。 黎丽则是略带歉意的对林雨伸出手说, “林先生,我们之前没有好好的认识,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叫黎丽,时代周刊的主编。” 林雨一动不动,只是随意的打量了她一眼,半晌才蹦出了个字, “哦!” 黎丽尴尬的收回手,笑着说, “今天早上由于我们都不太熟悉,所以我可能对你有些误解,希望不会因此影响我们未来的合作。” 林雨摆摆手说, “那倒不会。” 黎丽欣喜道, “我就知道林先生这么有绅士风度的人,肯定不会在意这种细枝末节的。我想我们未来的合作一定会十分愉快。” “等等!” 林雨打断了她的话, “别想多,我可没说要跟你合作啊。” “什么?” 黎丽以为自己听错了,她说, “你不是说不在意吗?” 林雨矫正道, “我说的不会,是指我们不会有任何的合作可能。” “为什么?”黎丽质问。 林雨显出一副无赖的样子, “因为……我是个骗子!” 黎丽顿时气结,然后又看向兰莹, “兰董事,你怎么想的?这次的合作对于贵公司的重要性,你是最清楚的。难道你就任由这个人乱来? 兰莹点点头说,“黎小姐,林雨是独月鸣品牌的创建人之一,又是我的男朋友,所以我无论从各方面来说,都有理由听从他的意见。” “可他这样太胡闹了吧?这可不是小事!” “抱歉,我只听他的意见,不问缘由。” 兰莹淡然的态度同样让黎丽气的手抖,她实在想不透林雨到底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让兰莹如此的死心塌地。 难道说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漂亮的女孩没大脑? 黎丽胸口一上一下的起伏,林雨本来没有在意,但不经意的一瞥。 “哇~” 他不由得用力的咽了一口唾沫。 黎丽发现对方神色不对,想明白缘由后,鄙视的冷哼一声。 兰莹同样察觉到林雨的目光后,忽然用力的抱着他的胳膊,并用胸部不着痕迹的蹭了两下, “林雨,一会儿去哪吃饭呢?” 林雨被这么一刺激,鼻血差点儿流出来,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去,去宏兴!” “好啊!” 兰莹高兴的说,“正好你也想和黎老先生聊天,我们一起去吧!黎老先生,你觉得呢?”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五星级呢,可不是经常能去的哦!丽丽,扶我起来!” 黎老虽然一直都在品茶,可从头到尾发生的一切都被他看在眼里。 他都是过来人,这其中的道道他再清楚不过。 黎丽本想拒绝,可被黎老这么一说,她不得不一起去。 四人一行很快就来到了宏兴酒店。 林雨又注意了一下门卫亭,可还是看不到那个高个子,就不再去想了。 几人坐下来以后,林雨做东,从黎老开始点菜。 黎老的口味比较清淡,只是点了一样素菜,一碗珍珠汤圆。 可轮到了黎丽的时候,她一肚子没处撒的气,全部都撒到了点菜上。 那气魄犹如杀神降世,挥舞着菜单牌大砍刀,拼命地朝林雨砍去。 “清蒸九头鲍,鸡翅大龙虾,油焖椰子蟹,鱼翅燕窝汤……” 一连点了七个菜,全部都是饭店里最贵的,七个菜中最便宜的都要三千元,最贵的要两万二。 黎老在一旁都看不下去了,伸脚踩了黎丽脚一下,给她使眼色。 然而后者置若罔闻,压根都不理他。 兰莹皱起眉头,看黎丽的眼神也有些不善。 林雨则是面色如常,古井无波。 他拿起菜单,然后又放下。 黎丽心中得意的冷笑, “哼,肉疼了吧?看你还敢不敢耍大牌,跟我斗,你差远了。” 兰莹猜测林雨可能没有那么多的钱,毕竟给她买的紫薇之泪就花了那么多。 于是她靠近了林雨的耳边说 , “一会儿我去付账,你别动。” 林雨轻拍了下她的手,给她一个安心的微笑,然后用几人都可以听到的声音说,“再来一瓶八二年的拉菲!” 第七十九章,我喝的是西湖毛尖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此话一出,不单单是林雨这一桌子的人,就是周边的顾客也都侧过脸往这边看来。 服务员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并且又再次的确认了一遍, “先生,本酒店有各种年份的拉菲,请问您要哪一种?” “还有哪一种?八二年的,就是段子里经常说的那种,来一瓶八二年拉菲,放心,咱们不差钱儿。” 林雨说起话来,活像一个暴发户,如此也引来周边人的嘲笑。 虽然来这里吃饭的都是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上流人士,但听到如此放狂的话后,忍不住低声嘲笑。 “还八二年拉菲?电视剧看多了吧。” “一看就是没文化的暴发户,跟这种人一起吃饭真丢人。” “……” 林雨对此不为所动,黎丽脸皮薄,极力的想要跟对方画清界限,于是也就跟着嘲笑林雨。 “拉菲多少钱,你知道吗?装可以,但别装过头了,我这是为你着想,打肿脸充胖子,一会儿有你后悔的。” “我想喝啥还要你来指点?我有钱,我乐意!” 林雨就这么跟黎丽对上了,一旁的黎老和兰莹赶紧劝开两人。 黎丽满心怒火,她觉得这个人简直就是专门来气她的,从认识开始,她就没有一刻不生气的。 点完菜,四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直到酒店的大堂经理的到来,才打破尴尬的局面。 宏兴虽然是五星级酒店,但是来这里吃饭的,只要不是有极其重要的人物到来,绝对不会点太名贵的酒水。 首先大家的钱都不是风吹来的,其次就是如果不是重要人物,贸然的买名贵酒水,很容易被好事人给传开,对名声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可林雨偏偏打破了这个不成文的规矩。 经理走过来后,看到点酒的人竟然是林雨,这个客人上次可是差点让他丢了饭碗,所以他这次无比的恭敬。 “先生您好,请问是您点的拉菲吗?” 林雨点点头,“没错,是我点的,八二年的。” 他还专门又提醒一次是八二年。 这话让黎丽听来,更加看不起林雨。 经理露出职业性的微笑,他解释说道, “先生,八二年的拉菲需要醒酒两个小时,您是现在就要饮用还是预订下一次呢?” “当然是现在了,这两位可是贵客,只有好酒才能配得上两位的身份。” 经理不禁用余光看了黎老和黎丽一眼,对于这两人,他的脑海中没有任何的印象。 但黎老超然的气质让他又不得不郑重以待,他心想这两人应该是从国都来的,那就更要好好招待了。 经理离开不久就双手抱了一瓶红酒过来。 他向四人展示了一下瓶子的完整性,并且介绍了拉菲的来历和八二年年份的特色。 而此时,其他的顾客也都把注意力放到这边,那可是名声在外的八二年拉菲,世界上仅存三十万瓶,开一瓶,少一瓶。大家都在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刻。 “啵!” 木塞与瓶口分离发出的沉闷的声响,引起众人低声惊呼。 这一拔之下,中薪阶层一年的工资可就没了。 艳红的酒水倒入环流醒酒器,顿时四座皆能嗅到那股独属于红酒的清香 紫罗兰?玫瑰?桂花? 不同的人会嗅到不同的香味儿,那是来自大自然的赠予。 黎丽不是没有见过拉菲,以前在公司周年庆的时候,版总总会用一瓶拉菲来进行庆祝,不过都是零几年的,差不多意思意思就可以了。 她从没有想过竟然有人会为自己开一瓶八二年的拉菲,而且还是在这种情况下。 此刻她看林雨的眼神都有些变了,她心想这个男人到底是要干什么? 装阔气也装的有点过头了吧?难不成还有别的心思? 可思索一番后,她也不知道林雨到底能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 名利?林雨压根儿就不跟她签约。 金钱?她虽然有一点点钱,但是远远阔绰不到林雨这个地步。 美色?好吧,黎丽承认自己确实有几分姿色,但与兰莹比起来,还差那么一点。 林雨已经有了兰莹,黎丽觉得对方也不一定会看上自己,毕竟男人们都喜欢兰莹那种温柔的女人,不是吗? 兰莹对于林雨的做法也有些不明所以,她握住林雨的手又紧了些。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林雨这么做就是为了黎丽,不管是装还是什么,都让她感到心里很不舒服。 同时她对于黎丽的印象也差了许多,时而皱起眉头瞥后者一眼,两人眼神对撞之时又立即挪开。 黎老这个情场老手把这一切都看得明明白白,但就是坐在那里悠然自得,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在他看来,这种小事就留给林雨自己解决。男人嘛,跟鸟一样,要是不能吸引异性,那还咋繁殖后代? 林雨忽然也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儿,刚才是尴尬的沉默,现在是沉默之中夹杂几丝醋味儿。 感觉到兰莹都手又紧了些,他立即明白咋回事,同时也纳闷儿,兰莹这都会吃醋?没道理啊。 黎丽也察觉到了那道不怀好意的眼神,心里那叫一个不舒坦。 她心想你男朋友气我也就算了,你也跟着对我敌视?怪不得人们常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们这一对儿竟然合起伙来欺负我一个柔弱女人。 林雨见状,赶紧打破沉默,找话题说, “那个,菜还没上来,咱们喝点茶吧?黎老,你喜欢喝啥?” “我啊,信阳龙井!” 黎老给他一个暗示的眼神。 林雨立即了然于心,然后就说, “黎老口味独特,那我就来一杯西湖毛尖好了。” 两个人都这么说了,兰莹和黎丽竟然都没啥反应。 林雨暗叫不好,他心想这明明是他跟黎丽之间的事,兰莹咋还插进来了,问题是现在好像黎丽根本就不屌他,反而和兰莹给对上了,这弄得都是什么事啊! 他将求救的目光投向黎老,后者却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然后把头一撇,意思就是说,“别看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林雨无奈的收回目光,他拉拉兰莹的手问, “莹莹,莹莹。” “啊?什么事?” 兰莹如梦惊醒的回应道。 “想喝点什么吗?” “我……” 她看着林雨,又用余光看了一眼黎丽,回答道, “你喝啥我就喝啥,你喜欢的我也喜欢。” 黎丽同样说道, “林先生的口味一定很独特,我也想试试。” 林雨哭笑不得,心想你们这俩人又是在搞啥?就不能好好吃顿饭吗?还有,黎丽你的战线转变的也太快了吧,让人猝不及防啊。 “我喝的是——西湖毛尖,你们要喝吗?” “西湖也有毛尖?” 兰莹露出质疑的神色。 黎丽则是故作淑女的莞尔一笑, “林先生见多识广,我倒是想尝尝西湖毛尖是什么味道。” 兰莹气呼呼的哼了一声,她对林雨道, “切,哪有什么西湖毛尖,肯定是你瞎编的。我还是跟黎老先生好了,他的品味肯定比你高。” 黎老爽朗的笑道, “还是小姑娘有眼光,我喝的是——信阳龙井!” 兰莹:“……” 黎老又说, “你看这服务员都不过来,茶得到什么时候才能喝到啊?丽丽,你去把茶给端来。” 林雨同样说, “莹莹,你也去帮忙吧?” 黎丽听后,立即起身,不着痕迹的瞪了为老不尊的黎老一眼,同时在离开座位的时候,狠狠的踩了一下黎老的脚。 疼的后者只能用笑容来掩饰痛苦。 同样的,兰莹暗中对着林雨的胳膊内侧狠狠地拧了一下,疼的他眼泪都快出来了。 那里可是软肉啊,林雨差一点叫出来,还好及时忍住了。等两女离开后,林雨与黎老对视一眼,同时摇头苦笑。 第八十章,女人是种奇怪的生物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小伙子,你玩的够花的!” 黎老笑道。 林雨脸都成了苦瓜色, “黎老,你就别在这个埋汰我了,赶紧给我想个办法吧。黎丽可是你闺女呢!你难道就不怕她吃亏?” “嘿,就她那脾气,吃亏就是福啊,不然,还以为她自己有多了不起呢!” 听了这话,林雨不由得叹息道,“黎老,黎丽是你捡来的吧?” “反正我不管,你自己的事儿自己解决。不过先提醒你一下,黎丽他哥的脾气比她还暴,你得多为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 “你要搞哪样啊?” 林雨怎么会听不出对方话语中威胁的意味。 黎老摆明了要让他陪黎丽玩玩,但是还不能让其吃亏,这真是把林雨往火坑里面推。 黎老还安慰说, “这男人嘛,有几个女人追求是很正常的,但是得把握好分寸。做到面面俱到才行。”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恨啊,他心里抱怨道, “合着你们这对父女是轮流欺负我老实人啊,你也不看看你闺女那是真想追我?压根就是玩我的好吧!” 过了一会儿,黎丽跟兰莹回来了,每人端着一个托盘,盘上放着两个带托盘的茶杯。 黎丽跟兰莹各自把茶送到林雨和黎老的跟前。 林雨做了个请的姿势,然后端起茶来就要品尝。 可拿开茶盖以后,眼前的一幕却让他顿时胃里翻腾涌动。 那茶杯里面装着黑黢黢的液体,还散发出一股莫名的腥味儿。 林雨抬头看了眼黎老,后者以相同的眼神看着他。 兰莹和黎丽则是悠闲自得的品着茶。 林雨合上盖子刚要放下却被黎丽叫住, “林先生,你怎么不喝呢?难道这茶不合你的口味?” 林雨还没有开口回应,黎丽又说 “这可是十分珍贵的西湖毛尖啊!据说是茶中极品,凉了可就不好喝了。” 林雨感受到对方那逼迫的目光,他讪讪一笑说道, “喝,我喝。” 黎老偷偷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谁知林雨又说, “黎老的信阳龙井想必也是世间少有,倒不如我们一同畅饮如何?” 黎老一听,那张脸顿时拉下来。 此时兰莹也说,“黎老先生,这茶可是让我找了好久呢,您品尝一下,是不是您要的味道。” 黎老苦笑着回应, “好好,你有心了,我……我尝尝。” 林雨和黎老同时将茶碗放到嘴边,强忍着恶心轻轻的抿了一点。 那滋味儿入口粘稠,一股腥臭的气息从口腔又入鼻息,顿时两人胃中翻腾涌动,差点把隔夜饭给吐出来。 喝完之后,两人还得装作十分满意的模样,点点头品鉴道, “不错,入口轻柔,后味甘甜,余香绕舌,果真是茶中极品。” 说这话的时候,黎老恶心的直翻白眼。 林雨捂住嘴巴,喉咙里发出咕噜的声音。 兰莹和黎丽嘻嘻一笑, “既然好喝那就多喝一点,别担心,后面还有很多呢!” 林雨一听,顿时脊背发麻,他连连摇头。 “不了,这茶虽好,一杯即可。一会儿还要吃饭呢!” 兰莹听了以后问, “这样啊,那我再带点回去。每天都泡给你喝好不好?” 黎丽也对黎老说, “老爸,我这次回来也没给你带什么礼物。我多买点西湖毛尖回去,你不是不喜欢喝咖啡吗?那就每天给你泡这个好不好?” 黎老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不不,这玩意儿太贵了要天天喝还真消受不起。我还是喝我的药茶吧。你有这孝心我就很欣慰了。” 说完以后,两人又悲哀的暗暗对视着摇摇头。 接下来四个人总算没有那么的尴尬了,兰莹跟黎丽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谈论一些女人的话题。 黎老跟林雨则是全程陪笑,有时候他们两个人也会有的没的搭两句话。 林雨越来越想不通,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刚才跟仇敌一样,又是吃醋又是生气的,这一转眼,又变成了好闺蜜。 他自己都快要崩溃了,此刻内心不住地哀嚎, “老天啊!你要玩死我吗?” 红酒倒上大约有四十分钟左右,菜就全部的上齐了。 四个人都动起筷子,兰莹时不时的给林雨夹菜,还叮嘱其多吃点,林雨全然领受。 只是兰莹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事情不对劲。 虽然他俩现在是表面上的恋人,但是兰莹这样做的有些太亲密了,就跟初尝恋爱滋味的小情侣一样,腻歪的不得了。 黎丽则是一个劲地给黎老夹菜,可怜黎老上了年纪,根本就不愿意吃这些油腻的食物,也不敢多吃。 可自己女儿夹的菜,他又怎么舍得拒绝呢? 于是就一个劲儿的笑着点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可盘子里面夹的菜却是一点都没有少。 吃了将近四十分钟以后,林雨撑得受不了,肚子圆滚滚的,感觉自己吃下了一个星期的饭。 然而兰莹依旧给他夹菜, “来,林雨,多吃点,看你瘦的,我都心疼了呢。” 黎丽也干脆夹起一块鲍鱼,送到黎老的嘴边, “爸,小的时候你总是喂我吃饭,可是我还从来没喂过你。你就让我喂你一次吧,就当是尽孝心。” 黎老还能咋样?这都饭来了,他还能不张口吗? 于是只能强忍着难受的感觉,吃下黎丽送到嘴边的鲍鱼。 吃到了一个小时的时候,林雨都快要哭了,他实在吃不下去了。 黎老心里把林雨恨了个通透, “你这小伙子可把我这个老头子给害惨啦!我到底造了什么孽呀,我跟着你遭这罪。” 林雨抓住兰莹的手,连连喘气说, “别,不,不敢吃了……真吃不下了。” 兰莹这才罢手, “那好吧,你先歇一会儿。我和黎丽在去取茶的时候,还点了两份甜点,可以边品酒边享用。” 林雨听了,差点晕倒。 黎老颤巍巍的站起身,这一次,他真的是差点站不起来了。 “你们先吃,我去走动走动。” 他此刻想的只有赶紧离开,只怕再待下去,这条老命都要没了。 黎丽却在这时拉住他 “爸,我扶你!” 黎老想拒绝,后者的手却抓的死死的,根本就不让他有逃跑的可能。 无奈之下,黎老只能同意黎丽跟着去了厕所。 这时,餐桌上只剩下兰莹跟林雨。 兰莹也不再跟林雨那么的亲密,反而还很冷漠的用质问的语气说, “老实交代,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林雨无力的回答说, “我跟她真的是啥关系都没有啊。我俩才刚刚认识不到半天。还能有啥关系,你别想多了好不好!” 兰莹鄙视的看着他说, “哼,你少骗我了,刚才黎丽把一切都跟我说了。你追求过她,人家却不同意,你就想以此报复,对不对?” 林雨听后,气不打一处来,他最恨的就是别人诬陷他,而且还有这种方法。 害得他从头吃到尾,连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几乎都要把肚子给撑破了。 他愤愤的暗自说道, “好你个黎丽,竟然敢跟我挖坑,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然后他又问刚才喝的是什么东西? 兰莹只回答三个字,就让他头脑发昏,胃里翻江倒海起来。 “墨鱼汁!” 黎老出了厕所,看黎丽的眼神都躲躲闪闪的。 他刚要走,却被黎丽给拉了回去。 “说吧!后面还有多少套路给我留着?” 黎老听这话,只觉得莫名其妙。 “你啥意思?” 黎丽不耐烦的说, “爸,你就别装了行不?我知道你在剧院的时候就跟林雨又见了一次面。你要真的想要那根人参,就直接说呗。我马上给你买,行不行?” 黎老听后,心中大惊,他赶紧解释,却被黎丽一句话堵住, “别说话,解释就是掩饰。走吧,他们估计都等急了。”等两人坐回座位以后,餐桌上的气氛又再次发生了变化。 第八十一章,把酒倒满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扛着大肚子,几乎是躺在椅子上,他对黎丽说, “黎小姐,我很仔细的想了一下,关于签约,我确实做的有些不对。” 他显出一副歉意的神情,话语之中也满怀着歉意, “刚才吃饭的时侯,我就想着该怎么跟你开口,才能求得你的原谅。” 黎丽装出毫不在意的模样, “其实合不合作没多大关系,毕竟贵公司在沈城之中也是地位颇高,根本就不需要我们时代周刊的宣传。” “不不,我还觉得只有合作才能够共赢。你看咱们要不要再多聊聊工作上的问题?” “对不起!”黎丽否定说,“我不习惯在餐桌上谈工作。” 林雨讪讪笑道, “那咱们就不谈好了,一会儿吃完了再说。” 这时经理过来了,他说两个小时的醒酒时间已到,可以品酒了。 于是将醒酒器中的酒倒入高脚杯中,并送到四人面前。 林雨端起杯子说 “黎小姐,为了表示歉意,我先干为敬!” 说完就一饮而尽。 这一幕可把经理,还有其他的顾客给惊住了。 哪有人喝红酒跟喝白酒似的一口闷啊,当自己是梁山好汉?要不要再来个摔杯为号啊! 一旁站着的经理嘴角抽搐,看着林雨牛嚼牡丹般的行为,他都感到肉痛,这一口下去可是好几万呢! 有钱人的世界真是不懂。 黎丽也是表情怪异的看着林雨,心想这人真是够奇葩的。 不过为了回礼,她也礼貌性的喝了一小口。 这下林雨可不乐意了,他就跟耍起酒疯了似的嚷嚷道, “干啥呢?还剩这么多?你养金鱼啊!看不起我是不是?” 坐在他旁边的兰莹在下面掐了他大腿一下,可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反应。 黎老自顾自的品酒,还默默的把椅子给挪远了一些,生怕自己再被波及到。 黎丽没办法,只能将酒给喝光。 林雨立即又让经理给满上,没错,就是满上,他还说, “我们国人跟那些洋家伙们不一样,咱们讲究茶七,饭八,酒斟满。不把酒倒满,那就看不起人。” 然后他又举杯对黎丽说, “这一杯,算是庆祝我们今后合作越来越好,也祝贵报刊大卖,来干杯!” 他又不由分说的喝完杯中酒。 那些周围看着的人,眼睛都瞪得老大,还有的人,忍不住用力的咽了口吐沫。 有人暗暗赞叹,这可是真男人啊! 当然这话指的不是林雨的酒量,而是一口几万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黎丽没办法拒绝,也跟着闷完第二杯。 林雨又给自己满上,正好红酒倒完黎丽那边没有了。 他说,“这一杯,是我为刚才的失礼而道歉,不过我知道黎小姐肯定不会把那事放在心上,所以这杯我干了,你随意!” 黎丽听了以后,还以为林雨说这话是看不起她,不让她喝多,就感到很不爽,好像被小看了似得。 再者这红酒虽然度数不如白酒的高,但两杯下肚后,本来就没有吃多少东西的黎丽有些晕乎乎了。 她借着酒劲站起身,一把夺过兰莹手中的红酒杯,豪气的说, “你都干了,凭啥我不能干?” 说完便一饮而尽。 林雨大声叫好。 经理站在一旁,被吓得心惊肉跳。 这可是五星级酒店,来到这里吃饭的人非富即贵。 那些人多数都希望有一个安静的就餐环境。 可偏偏林雨在这里大喊大吵,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那他这个经理也就别干了。 可是说又不敢说,生怕这位爷一投诉,酒店再把他给开了。 林雨正喝得起兴,可酒没了哪行?于是他就对经理喊道, “去给我再拿一瓶八二的拉菲。” “啊?” 经理吓了一跳,他最怕的还是来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林雨这是喝醉了。 这时候顾客说的话,他可不敢全部的相信。 何况一瓶八二拉菲可不便宜,要是出了点差错,别说被辞退,估计得倾家荡产的赔偿了。 经理可不愿意担当这么大的风险,于是他就说, “这位先生,非常抱歉,我们这里的八二拉菲只有一瓶,你已经给喝完了。所以我建议您买其他的红酒!” 林雨醉醺醺的说, “没有了?偌大一个酒店才一瓶?你坑谁呢?” 经理解释说, “先生,我们真的是只有一瓶。要不咱换换其他年份的。味道也都相差无几。” 林雨摆摆手说,“那行吧,给我来一瓶九二年的。” 九二年的拉菲也着实不便宜,经理依旧不愿意承担风险,他又说, “先生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九二年的存货,您看零二年的怎么样?” 林雨摇头晃脑的想了一下,他回应说, “那行吧,赶紧给我拿来。别耽误了我跟我兄弟喝酒!” “好的,您稍等。” 经理屁颠地往后厨跑去,看起来活像是古代的店小二。 不多时经理就抱着一瓶红酒过来给众人解释说, “这种零二年的红酒需要醒酒一个小时。您看……” “拆开!” 林雨说道。 经理虽然心有抵触,但不得不去照做。 林雨嫌经理动作太慢,于是就夺过来,自己开瓶。 然后给黎丽和自己满上。 “来,咱们继续喝!对了,说到哪里了?” 那三人都没有回答,黎丽更是小脸微红,站着的身子都有些摇摇晃晃。 林雨又说道, “算了,算了,说到哪都一样,咱们相见便是缘分,来我再敬你一杯!” “黎小姐真是豪气冲天,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这一杯,我再次敬你。” 两人推杯换盏一番之后,各自微醺,说起话来都有些打舌。 没两下,第二瓶又喝完了,林雨要了第三瓶。 期间兰莹好几次要阻止,都被对方给呵斥一顿。 同时黎老竟然也规劝她不要说话,静观其变即可。 兰莹火气上冒,可又无可奈何,只能坐在座位上看着这两人拼酒。 第三瓶,林雨伸手挡在黎丽的酒杯上方说道, “咱们光这样喝也没啥意思,这样吧,咱们划拳,谁输谁喝,不许反悔!逃避的是王八蛋。” 黎丽立即叫好,边上坐着品味红酒的黎老听了这话,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 “真是坑爹的货,老子都还在你旁边坐着呢!” 黎丽开始和林雨划起拳来, “哥俩好啊,六六六啊,五魁首啊。” 林雨第一次输了,他都不做推让,一口一杯。 “继续!” “哥俩好啊……你输了,喝!” 林雨指着黎丽说道。 黎丽同样的硬气,根本就没有一点女人的矫情,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她的豪爽赢得了周边人的喝彩。 两人推杯换盏,一直喝到了第四瓶才停了下来。 要不是林雨刚才吃的太饱,估计还能继续喝下去。 第四瓶喝完,两人都醉的差不多了。 黎丽伸手搭在林雨的肩膀上,指着后者的鼻子,醉醺醺的说, “老哥,不是我……看不起你,论喝酒,不是我吹……吹牛,你根……根本就喝……喝不过我!” 林雨暴脾气马上就上来了, “哎呦喂,敢这么对我说话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呢,咋滴,要不要来比比!谁输了,当场问对方叫爷爷!” 黎丽立即答应,“比就比,谁怕谁呀!” 然后两人又让经理拿了两瓶,一人一瓶对嘴吹。 兰莹实在看不下去了,她刚要阻止,却被黎老又拉住了。 后者说,“继续看就行了,看看看俩人谁先倒。” 兰莹焦急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喝了好多瓶了,再这样下去会酒精中毒的。” 黎老得意笑道, “放心吧,有我在,还能让他们给喝醉了?这两瓶是纯甜味儿的葡萄酒,我偷偷跟那个经理打过招呼了。” 听了这话,兰莹才稍稍放下了心此时黎丽与林雨各自打开一瓶,箭在弦上,两人相互对视,迷糊的视觉中感受到对方不屈的勇气。 第八十二章,强吻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干!” 林雨一声令下,两个人同时嘴巴对着酒瓶就往肚子里灌。 黎丽晕的不成样子,扶着椅子的靠背才没能倒下去。 红酒顺着嘴角流到颈项,继而弄得满身都是,如此一来,那职业正装显得更加诱惑。 酒店里吃饭的人也都没心吃了,大家都围观过来,有的还拿起手机照相录视频发朋友圈。 还有的总嫌场面不够火爆,一个劲儿又是鼓吹加油,又是喊着再来一瓶。 被他们这么一刺激,原本想放弃的黎丽又起了劲儿,拼了命的把剩下的半瓶红酒全部都灌倒肚子里去。 而林雨早就撑得不行,刚才又喝了将近两瓶的红酒,此刻这一瓶要是喝干净,非把肚子给撑爆不可。 但黎丽都快喝完了,他也不甘落后,在喝酒上面被一个女人压制,那他的脸还往哪搁啊? 不行,拼了命的也得喝完。 林雨张大了嘴巴,对准红酒瓶口,豪气冲天的畅饮。 那模样就跟电视剧里举着坛子喝酒的侠士一样,不过明显的可以看出来,这撒出来的酒可比喝下去的要多多了。 两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空完酒瓶。 “砰!” 他们用力的把瓶子往桌子上一磕,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不服气。 黎丽扯着嗓门儿,跟个男人似得, “你……瞅啥?” 林雨气势上也毫不示弱, “瞅……瞅你咋地?” “你是不是……不……不服气?” 黎丽说起话来,舌头都大了。 林雨做出张学友的招牌表情包式动作, “老子……不服,有胆……再……再来!” “我……擦,老娘今天……喝,喝死你!” 黎丽又大喊着要酒,黎老这次可不能在袖手旁观了,要是再比下去还真容易出事,对于自己女儿的德行,他再清楚不过。 兰莹也劝阻林雨,这下两人才消停。 休息了两分钟,黎丽又主动跟林雨勾肩搭背起来。 “兄弟,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能喝的。” 林雨也指着黎丽说, “嘿嘿,俗话说:酒……逢知己,喝……喝不够,咱们……一见……如故。” 黎丽哈哈大笑,没轻没重的拍打着林雨的后背, “兄弟,多读书……那是酒……酒逢知己……千……千杯少……你喝个头……不……不够啊。” 林雨傻愣愣的跟着笑。 兰莹实在受不了了,她起身想去结账,然后把林雨带回去。 可是刚站起来还没走出一步,就被林雨给拉回座位。 后者红着脸,塌朦着眼,嘴含糊不清的问, “你干……干啥去?” 酒味扑面而来,兰莹皱着眉头捂住口鼻, “我去下洗手间。” “不许去!” 林雨呵斥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要……要干啥。今天的客……我,我请!” 他指着黎老跟黎丽说, “你们……谁都……别跟我抢!谁抢我跟谁急!” 一听这话,黎丽不干了,她抓住林雨的衣襟,扬起下巴说道, “老弟,跟……跟谁说话呢?” “今天这客……老娘请了!” 林雨连连摇头,就要起身去付账,却被黎丽一把推坐回在椅子上。 黎丽一脚踩在林雨的双腿之间前的椅子上,高跟鞋与椅子的撞击声让在场的男同胞们都下意识的捂住下面。 “小逼崽子,不听话是不?再比比一句,老娘废了你!” 黎丽这霸气的动作把林雨黎老还有兰莹都给吓了一跳。 林雨大气不敢出一下,他怔怔的看着黎丽,就跟吓傻了一样。 这时,黎丽也不知道脑子里想的啥,低头就吻了下去。 林雨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机会,就被强了。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众人彻底傻眼了,兰莹瞪大了眼睛,黎老也不知如何是好。 围观的人中立即有人大声叫好,竟然还夹杂着口哨声。 这可是五星级酒店,硬生生的被林雨跟黎丽弄成了酒吧。 兰莹反应过来的时候,黎丽已经起身。 那可是她的名誉男朋友啊,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别的女人给亲了,要是传出去,她还怎么见人? 兰莹气急败坏的正要上去动手,黎老赶紧拉住她并劝道, “别生气,喝醉了,都不知道干的啥。” 黎丽不屑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嚷嚷道, “什么嘛,没一点儿感觉!” 她放下脚,转过身又魅惑的对经理勾了勾手指。 经理脸都笑成了花,他以为自己的桃花运要来了,准备拿出多年练就的黄金舌,尽情跟这位绝色女王缠绵一番。 然而还没走近,一个响亮的耳光在他的脸上响起来,顿时只觉天旋地转,耳道长鸣。 “让你拿去刷卡,墨迹什么呢?赶紧去,耽误了老娘的好事,分分钟阉了你!” 快被打懵逼的经理又回到现实世界,他捡起黎丽扔在地上的卡狂奔到前台。 兰莹靠近了黎老低声问, “她练过?看起来好厉害的样子?” 黎老不咸不淡的回应道, “学过一点,黑带五段罢了。” “啊!”兰莹吃惊的捂住了嘴巴。 黑带五段,可不是随便练练就能达到的。 跆拳道黑带分为九段,其中一到三段是初中级水平,但这个段位已经达到了参加国内比赛的标准。 而四到六段则是高级水平,达到了参加国际比赛的标准。 可不要以为五段很平常,大陆内段位最高的才只有七段。 世界上九段的也就那一两个人。 如果是没有任何水分的黑带五段,可以同时单挑四五个普通人。 由此可见黎丽实力是多么的强横。 也正因此,兰莹为林雨捏了一把汗,要是真惹得黎丽不高兴,后者借着酒劲儿动手,估计林雨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腿的。 经理刷完卡,小心翼翼的将卡送到黎丽的手里,他本想赶快后退,谁知道黎丽忽然一脚正面踹来。 那角度之刁钻,犹如羚羊挂角,避无可避。 “刷了卡跟生孩子似得,慢死了!” 经理哎呦一声翻倒在地,同时黎丽也一个没站稳,斜躺到林雨的怀中,后者下意识的伸手抱住 此刻又赢来一片叫好。 “放开我,你谁啊!” 黎丽张牙舞爪的抓着空气,林雨烦透了的去按她的胳膊。 兰莹见状,对黎老说道, “黎老先生,我们还是赶紧把他们送回去吧再这样下去非出事不可。” 黎老点点头, “也闹得差不多了,不过现在还不能回去,你我都喝了酒,不能开车,再说这俩人这副模样,哪能回得去啊?” “那怎么办?” “还能咋办,这里是酒店,给他们开个房不就得了。” “啊!”兰莹捂住小嘴,很明显她是想错了地方。 “还愣着干啥?” 黎老说道, “动手吧!” 然后两个人再加上一干服务员一同将林雨和黎丽给抬到了开好的两个房间里。 搞定一切之后,黎老这才跟兰莹一起坐到黎丽的床边。 他目光慈祥的看着熟睡之中时而说几句醉话的黎丽,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兰莹不明所以的问, “黎老先生!” 黎老抬起手阻止说,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其实这样做也不是我所愿意的。” “那为什么您还……” “你不知道啊,她妈走得早,我当时又处于事业的上升时期,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管过她。从小就跟一群男孩子玩,造成了她现在这副大大咧咧的性格。想改也改不了了。” 黎老神情有些低落,眼神中更多的是愧疚。 “后来因为一些事,我跟她吵了一架,她一怒之下就去了美国。过了几年才回来。” “我一直以来最担心的就是她了,没有好好的教育过她,也没给过她应有的关爱。现在想要弥补也晚了。”“别看她现在都二三十的人了,心还是跟孩子一样,不懂得社会上的人心险恶,所以我早就打算让她吃点亏,好长个心眼。省得以后做错事,后悔都来不及。” 第八十三章,人老精,鬼老灵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兰莹总算是明白了黎老的一片苦心,她再看黎丽的时候,眼神也温和的许多。 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她爸爸也是走了有十多年了,一直以来都是她的妈妈一手把她辛辛苦苦的拉扯大。 只是她比较幸运,虽然她的妈妈总是忙于工作,但女人带孩子总比男的要好得多。 但即便如此,兰莹依旧渴望父爱。 黎老离开房间以后,只剩下兰莹跟黎丽。 黎老来到另一个房间,对着睡在床上的林雨的腿就是一脚。 “还装?两瓶红酒还能把你给灌醉了?” 林雨依旧是鼾声直响,不为所动。 黎老干脆坐在床边说道,“丽丽还在那边吵闹着要找你呢,要不我把她带来你们继续?” 林雨一听,呼的就坐起身,嘿嘿一笑:“黎老您好啊!” “好个屁!” 黎老的脸绷着,“灌我闺女不说,还刷我闺女的卡。你这算盘打得啪啪啊!” “那也不是我要求的啊!她自己非要刷,我能有啥办法?” 林雨起身晃晃悠悠的走到床头的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他边喝边说:“不是我说,你这闺女也是够狠的啊。” “刚才那一脚,差点给我弄废了。这精神损失费你得赔偿吧?” “嘿,小伙子,你这心可真不是一般的黑啊。” 黎老起身朝林雨走来,步步生风,手脚刚健,林雨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过肩摔给摔到床上,疼得他娃娃大叫。 “我滴腰啊!黎老,您不赔偿就算了,还准备给我弄个二级伤残?” “哼,灌我闺女,骗我钱财,我不废了你就算好了,今天你要是不把钱给我还回来,我就让你知道太极文化的厚重!” 黎老摆出一副要动手的架势,吓得林雨赶忙起身,连连求饶道, “别别,我给还不成吗?就不劳烦您老亲自动手了。” “这还差不多,算你小子识相。”黎老收手道, “算算这饭钱估计得二十多万,再加上你欺负我闺女,这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 他扳着指头粗略的算了下说:“给你打个八折,两百万就行了。” “啊!” 林雨的嘴巴张的差点脱臼,他哆嗦的指着黎老, “你。你比我还黑,还有你那医疗费咋回事儿?她好像没有进医院吧?” “喝那么多酒,身体各个部位的机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事后不得到医院进行个全面检查?然后再随便保健一下,清理身体内部的毒素。这哪一样不需要花钱?” “你……” 林雨干张着嘴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最后无奈的叹一口气。 “算了,真是栽到你手里了。” “嘿,小伙子,想跟我斗,再多练几年吧!” 黎老得意的说道,然后他突然又语气温和下来, “不过话说回来,年轻人爱玩闹是很正常的。我虽然上了点年纪,但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这样吧,赔偿我就不要了,你们就当是朋友之间闹着玩。” 林雨一听便知这和气的背后必然没好事,他警惕的看着满脸慈祥的黎老, “你……真有这么好心?” “嗐,瞧你把我想成啥人了?” 黎老依旧是一脸的笑容,他伸手拍拍林雨的肩膀,又给他倒了一杯茶递过来。 “你看我对你都这么的宽宏大量了,你不意思意思?” “意思?” 林雨接过茶,迟疑的看了黎老一眼,从对方的眼神中他察觉到了奸诈的色彩。 他喝了一口,试问道:“要不,把人参送你?” 黎老一听,立即笑逐颜开, “哎呀,送啥人参啊,我又不是买不起,不过你既然这么上道,那我就勉为其难了。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啊,以后可别玩得太过火了,不然像我这么开明的家长可不多见啊。” 林雨这才恍然大悟,好家伙,原来这黎老就等着这句话呢。 顿时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黎老,你真不厚道,弄半天不就是想要我的人参?真是鬼老成灵,人老成精啊你!” 黎老嘿嘿笑道:“别光说我,你自己心里是啥打算难道我还不清楚?你不就是想灌醉了我闺女,然后忽悠她去买单吗?还点八二年拉菲,这比装的是够大,但就是太不厚道了。” 林雨鄙视的瞥了他一眼,心想,“你这老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眼睁睁的看着我灌你闺女还不阻止,肯定早就给我预备好坑了。” 他又转念一想,嘻笑着对黎老说:“黎老啊,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把人参给你,你帮我把你闺女那边给解决了,千万别让她缠着我,我这小身板儿消受不起啊!” 黎老不屑的说:“切,就你这模样?癞蛤蟆都没你想得美。我闺女会看上你?” “那不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我是真害怕!” “那行吧,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不过你尽快把人参给我,不然我可不确定会发生啥事儿!” “您放心,我这就给您去取!您老稍等哈!” 林雨脱下了沾满酒水的外套,里面着一衬衣就晃晃悠悠的出去。 黎老则是暗暗的发笑,隔壁房间昏睡中的黎丽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被老爹用一根人参给“卖了”。 林雨打了车回到仓库将人参取来,火急火燎的将其送到黎老手中 黎老拿到人参的时候,笑的眼睛都没了,他像是抚摸初恋恋人的面颊一般,温柔而又细致,看的林雨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红酒后劲儿也不小,林雨倒在床上,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与此同时的唐朝朝堂则是乱作一团。 从早朝开始,大臣们就争乱不断,先是西域哈密国有动兵的迹象,而且已经有两年没派遣使者上贡,众多武将联名上奏,要李世民派兵镇压。 可还有一群文臣认天下好不容易恢复安定,人民刚刚开始平静的生活,如果此刻开战,实在是不应天意,不顺民心,必然会使得更多怀有谋反之心的人起兵造反,那时候恐怕天下又是要陷入一场乱局。 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的局面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文臣们都认为应该放宽政策,或者与哈密国联姻,以此来彰显大唐的宽厚胸襟,福泽万民。同时大办婚礼,好让哈密国知道大唐的雄厚实力,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就是这么一件事,朝中大臣分为两派,其中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要求出兵征战,另一派则是以魏征为首,认为应该以和为贵。 这两派争的面红耳赤,两个小时都没能敲定个结果。 李世民坐在朝堂上听得头都大了,最后只能让大臣们消停一点,暂且放放。 可还没安静下来,长孙无忌就又上奏要求将太子李承乾召回朝,不能让当朝太子去一个混乱之地。 这下可把李世民给难住了,当初他可是对李承乾跟李泰承诺过的,谁的诗好,谁就不用去黔州,李泰诗的水平明显远超于李承乾。 正所谓君无戏言,李世民总不能在自己的儿子跟前说瞎话吧。 这次要是让李承乾回来的话,李泰会怎么想,肯定会认为李世民偏爱李承乾,而李承乾也一定会因为曾被派到黔州而恼怒李世民的同时又与李泰反目成仇。 可这回不单是长孙无忌,还有房玄龄,杜如晦,李孝恭等多位大臣都请柬召李承乾回朝,并且换另一个皇子过去,而且这个皇子还得是个经国之才。 其中意思就很明白了,这些人想要推举李承乾成为皇帝,然后将他的兄弟中有能力争皇位的人给提前解决了。 黔州那种地方简直就是叛乱之地,若是心有大志的皇子过去,必然心中不平,以为自己被放弃了,然后就会起兵逼宫。到时候趁着李世民还健在,众多开国老将尚能征战,以雷霆之势镇压,那么这个皇子就是再厉害,也蹦跶不起来。 第八十四章,请命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对于这件事,李世民也是头痛不已,一方面是血缘亲情,一方面又是群臣之心。 让他一时做取舍,实在是万分艰难。 于是李世民就让群臣再次将此事放下,另作商议。 然而还没消停片刻就又有人上奏说,近日以来,长安城中有鬼怪作祟。 弄得百姓惶恐不安,白日行走在街上都心惊胆战,夜间更是无人敢出门。 这件事立即引起了众多大臣的关注,就连李世民也提起了兴趣。他立即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后一些大臣们各执其词。 有人说那鬼怪只在夜间出没,站起来高达两丈,只有一眼,却大如灯笼。 还有人说,鬼怪声如虎啸,一吼之下便能震碎砖墙。 更有人说,这鬼怪也曾在白日出没,在白虎大道上横行肆虐,吓得整条街道人民四处逃散。 顷刻间,路上便不存半个人影。 还有人说,鬼怪其实就是一个人,这个人却是骑着怪物。 被他们这么一说,群臣们更是心惊不已。 李世民问到底有没有人真正见过的鬼怪的模样。 这下可把他们给问住了,这群人都是深居简出,哪会闲着没事在街道上转悠? 看到这群刚刚还热火朝天的大臣们突然间雅雀无声,李世民无奈的摇摇头。 这时魏征开口说道, “皇上,微臣认为无论这鬼怪到底是何物,都不应当掉以轻心。自古以来,有多少人以鬼怪之名行谋反之事。所以皇上应该尽快的找到鬼怪。” 长孙无忌哼一声,说道, “既然都是鬼怪了,还如何去找?若他是穷凶极恶之物,难不成要让将士们拿命去填吗?” “无论是鬼怪还是人,只要它是个活物,敢在街上行走,就必然是无恐之物。” 魏征回应说, “再者说长孙大人你难道就真的认为这是鬼怪?” 长孙无忌蔑视道, “哼,人言皆言,三人成虎。我就不信真有鬼怪敢在这长安城中,天子脚下肆虐。” 这时李世民问, “那么依照众爱卿所言,该当如何对待这个……鬼怪?” 魏征拱手说道, “回禀皇上,微臣认为应当尽快的将其找到,如果是一个人,那微臣恳请皇上恩泽于他。如果真是一个鬼怪,那就另当别论。” 李世民点点头表示同意 “爱卿所言极是” 这时长孙无忌立即否定说, “皇上,万万不可。此鬼怪若是人,必然是居心叵测,绝对不可以存留,应当立即将其格杀,以绝后患。假若是鬼怪,那就更要当即处死,以平民心。” 李世民深吸一口气,他默默的思量着,这两个人说的都有道理。 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长安城中有此一物必然会扰乱民心。 若是不想多此一举,方法就是让其消失。 魏征见李世民犹豫了,他赶紧说道, “皇上,若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将此人格杀,那必然会污损皇上的英明,假如此人是有人故意放出来的诱饵,皇上若是此行便是中了人家的圈套啊。” “那……”李世民万分纠结。 魏征说, “我看倒不如将此人请来,让皇上与众位朝臣一同看看,如真是穷凶极恶之辈,杀了,倒也无妨。” 长孙无忌刚要开口,魏征却先一步说, “我看长孙大人如此急切,想必是要毛遂自荐去请这个人吧?” 长孙无忌脸色微变,他一甩衣袖, “这事我可干不了,还是魏大人自己去请吧。” 李世民说,“众位爱卿,谁愿意去请这个鬼……额,人来呢?” 众多大臣听后低声细语,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始终都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 李世民目光向众人身上扫过去时,有的人明显地在试着躲避。 张维景是正三品兵部尚书,近几年来新晋的官员。 按正常情况来说,他走到这一步已经是到头了,再也没有更上一层楼的可能。 再加上他与当初一直跟随李世民的那群老臣不同,他错过了玄武门之变,所以没有一个扎实的根基。 因此只能在朝廷中本本分分,始终都不敢有所表现。 而且他也是少有的中立派人物。 眼看那些文臣武将都不愿意前去,他便觉得这正是一个让他大展宏图机会。 如果这件事给办成了,怎么他在皇上面前就多了一点话语权。 可别小看这一次机会,这就跟敲门砖一样,一旦敲开了,那以后就是康庄大道。 张维景咬咬牙,不管那鬼怪到底是何物,跟他的前程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 “皇上,微臣愿意前去!” 这道铿锵有力的声音在朝堂之中回荡,许多人都偷偷的朝这边看来。 长孙无忌眯起眼睛看向张维景,呼吸稍加沉重。 原本他对于这个张维景并没有多大的戒心,虽然后者属于中立派,但一直以来都安分守己,不曾有过任何的表现。 时间长了,他都快将这个人给忽略了,不曾想,今日竟然蹦达出来。 李世民欣喜道, “那此事便交与张爱卿了,不过若是有危险,便不必强求。” “承蒙皇上厚爱,微臣即刻去办” 受到皇上关心的张维景,那叫一个兴奋,他几乎可以想到以后平步青云的日子。 眼看此刻已是接近午时,李世民也觉得倦了, “众爱卿可还有本要奏?若是无奏,即刻退朝。” 众多大臣同时说道, “恭送皇上!” 散朝以后,个别人看张维景的神色都有些不对。 张维景本想与往日交好的几人说说话, 却不曾想那些人竟然惶惶恐恐的逃开,只有他的老师,一个年纪老迈的老臣对他说, “维景啊,你鲁莽了!” 张维景问,“先生这是何意?” 那老臣摇摇头, “这其中对错,我也不可说,只是你这条路的选择……冒险了。” 老臣走后,又有一人走来,这人眼角上斜,眉毛稀薄,脸型消瘦。 “张大人,今日可是得宠了呢,以后飞黄腾达了,可莫要忘记我等!” “刘大人言重了,我们都是为皇上办事,应当尽心尽力。” 刘姓大臣轻蔑的说, “只怕你有这心没那力吧。告诫你一句,做事莫要强出头,否则……” 他靠近了张维景的耳朵, “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说完便如风一般走了。 长孙无忌从他身边经过,只是眼睛一斜,上下打量了一番。 张维景出于地位之嫌,拱手打了个招呼, “长孙大人。” 长孙无忌皮笑肉不笑的说, “张大人威风!” 语气之中既有威胁又有鄙夷的意味。人走的时候也是呼的甩了下长袖。 魏征随后来到张维景跟前,先是行了一礼,然后关切的说了几句话。 虽然只是浅淡的聊了几句,但张维景依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不悦。 等所有人走了以后,他站在空荡荡的朝堂之中,暗暗的发誓, “以往你们都看不起我,但我张维景绝非软弱无能之辈,终将有一天我会让你们望尘莫及。” 张维景这一次算是将所有的筹码都压到了这个鬼怪身上,他回去以后,立即发令全城搜查鬼怪的踪迹,一旦发现,立即逮捕。 回到家,他正为此时兴奋,却见他的儿子正吊儿郎当的从偏门回来。 看到这个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花钱惹麻烦的儿子,他就感到一阵的头痛。 此刻他恰巧心情大好,就开口叫住了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文儿,从何处回来?” 张文在外面蛮横无理,但一见张维景就跟耗子见了猫似得。没办法,都是从小挨打,打出来阴影了。 他就是怕被老爹看到,才走的偏门,谁知道还是碰上了。 一听到张维景的呼唤,张文腿一软,笑嘻嘻,屁颠屁颠的跑到张维景跟前, “爹你回来了!” 张维景想趁着好心情跟自己的儿子说说话,不然换成平时,光看见张文这副模样,他就忍不住动手。可还没来得及开口,不经意看到了张文腰中一物,顿时张维景喉咙骤缩,好像被人硬生生的给扼住一般,眼前猛的一黑,差点仰后摔倒。 第八十五章,刹那的心动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突入其来的一幕可是把张文给吓坏了,他慌忙上前扶住张维景, “爹,爹,你怎么了?别吓唬孩儿啊!” 虽然张维景从小都对他严加管教,张文也是一直都处于叛逆状态,可张维景终究是他的生身父亲,张文不可能没有一点的感情。 张维景只觉得天地都昏暗了,脑子里一片混沌,头内嗡嗡直响。即使张文大声的呼唤,在他听来也是细若蚊蝇。 直到鼻子下方的人中一阵刺痛,他才回醒过来。 张文余险逢生的说道:“爹,你没事了吧?刚才你真是吓坏孩儿了。” 张维景脑子里依旧是一片空白,他沉思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刚才……” 不经意间,他又瞥见了张文腰上的物件,然后就是一巴掌扇在正处于欣喜之中的张文脸上。 “你这畜生!” 张文一脸懵逼,还不知道自己为啥挨打,他莫名其妙的问, “爹,你这是何故?孩儿做错了什么吗?” 张维景手指发抖的指着张文, “你,你天天游手好闲不说,还给我惹麻烦,你现在已经惹祸上身了,知道吗?” 张文不明思议。 张维景伸手抓住对方腰间的物件, “老实说,这蟠龙佩是从何而来?” 张文心中大定,他不屑一顾的说,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原来就是因为这个?” 他解释道, “这是我从一位朋友那里要来玩的,玩几天没意思了就还回去。没啥大不了的,爹要是喜欢,就送你好了。” 听了这话,张维景气不打一处来, “你……你……唉!” “爹,你今天这是怎么了?难不成这玉佩还有啥来头?” “儿啊,你真是太无知了,我们张家可能就会因为这玉佩而满门抄斩的。” 张维景瞬间苍老了十多岁,他颤巍巍的抬起手指着蟠龙佩说: “这蟠龙佩乃是皇上亲赐于四皇子。那是满朝文武大臣都见证的。只是前几日四皇子放出话说,他用玉佩换了一首诗,那诗连皇上都赞不绝口,每逢饮酒之时都要吟诵一番。” 张文一听,差不多也明白了,他后怕的说道, “难道说万宝楼的掌柜就是那个作诗的人?” 张维景叹气道:“八成就是这样了,哎。四皇子还说那个人的玉佩后来被人给抢走了,最近正严令追查那个抢夺的人。皇上对此也曾过问。” “那,那也不会满门抄斩吧?”张文结结巴巴的说,他觉得自己老爹怎么说都是个正三品兵部侍郎,皇上难道会因为一块玉佩就下如此重罚? 张维景无奈的摇摇头,对于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他是啥办法都没有。 “你从小都处境优越,不知这官场黑暗,你以为我能走到今天是简单的?那是如履薄冰啊,朝堂之内不知道有多少人等着扳倒我呢。一步错,步步错啊!” 张文虽然已经成年,但还是没有真正的进入到那个黑暗的地方,他只是有个笼统的概念。 “那我们……不如将玉佩还给四皇子好了。” “给四皇子?” 张维景眉毛一挑, “你认为四皇子会要吗?送出去的东西再转折到自己的手上,这不是明摆着打四皇子的脸?” “那我把这玉佩亲手送还给那个人?” 张文解下蟠龙佩说道。 张维景点点头说:“如今之计也就只有这样。不过还不能草草的送去,咱们得先礼后兵。” 在张维景这边的筹划之时,林雨还做着建造唐朝商业帝国的黄粱美梦。 他梦见唐朝的人们穿着阿迪达斯,一人一部手机,街道上车水马龙,清一色的国产汽车。 道路两旁高楼大厦层层林立,歌剧院,百货商场,电子游戏厅……数不胜数。 最重要的是长安城城楼上的LED电子荧屏上面,是他跟李世民的直播,下面还有一行滚动的字: “皇上与商业帝国创始人林雨先生在长安城养心殿杯酒商谈,并制定了今后大唐商业发展的方向。皇上册封林雨为商国候,位居正一品,封地万户。” “哈哈……” 林雨握着李世民的手仰天大笑。 李世民先是同样跟着笑,渐渐的表情就变得狰狞起来,然后一巴掌扇在林雨的脸上, “笑个屁啊,给我滚起来!” 接着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他吓得哇哇大叫,慌忙逃窜。 这时又有一道雄厚声音从天而降, “还不给我醒过来?” “啊!” 林雨猛地坐起来,只见兰莹脸红的快要滴出血来,又用手捂着胸口,气鼓鼓的瞪着他。 而在一旁的还有连连摇头的黎老。 黎老见林雨醒来,他无奈的说:“小伙子,你这火气有点大了。” 林雨不明思议,他看向兰莹,后者别过头不肯与他对视。 然后他右手虚抓了抓, “这种手感……不像是手啊!” “废话,那当然不是手了!” 黎老哭笑不得,他心想这家伙瞎编也编的像一点啊,明明摸了人家女孩的胸,还装傻充愣的说是手,除去说的话,那神情动作简直可以得奥斯卡了。 兰莹红着脸,将热毛巾扔向林雨的胸口,小步的跑开了。 林雨尴尬的一笑,他对黎老说, “我说我梦见跟李世民握手了,你信不?” “信信,你说啥我都信。” 黎老的眼都笑没了, “我纵横沈城这么多年,你这样吃人家豆腐还不赖账的,我是第一次见。真是后生可畏啊。” “可畏你个屁,” 林雨说道: “我说真的。” 黎老还是一个劲儿的奸笑,露出一副我懂得的神情。 林雨懒得解释那么多,便转而问道:“现在几点了?” “嗯,差不多早上九点了,我刚锻炼完就来了,倒是兰莹那个小姑娘,似乎照顾了你一宿啊。” 林雨听后,沉默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心里多了些什么,那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以前从未有过,好像也不需要,可一旦拥有了以后,就再也无法割舍,那将与他的生命同在。 “兰莹!” 林雨叫道,他起身就要去将其找回来,黎老却抓住了他。“你着什么急啊,干都干了,咋滴,还要追上去道歉?先让她冷静会儿。我看的出来,你们虽然是男女朋友,但是关系还没好到那种地步。只怕是空有其名而无其实吧。只要抓住这个机会,就是你们进一步 发展的锲机。” 黎老犹如一位对学生谆谆教诲的老师,恨不得将自己毕生所学都拿出来塞给对方,然而林雨还不领情。 “得了吧,我们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 林雨从床上下来,他晃了晃沉重的脑袋,又问道, “黎丽呢?还没醒?” 黎老摊开手耸耸肩回答说, “从昨天一直睡到今天,睡得跟头猪一样,唉,这模样也不随我啊。” “那就是随老王喽。” 林雨随口说道。 黎老虽然上了点年纪,但也经常上网,知道林雨话语的亮点在哪里。 他轻喝一声,一个擒拿手就抓住了林雨的胳膊,对其反身一扭,左手抓住其手腕向内翻,右手五指扣住对方的肩胛骨的筋肉衔接处,顿时林雨发出杀猪般的叫声。 “小伙子,敢骂我?信不信我让你尝尝太极拳的厉害?” 林雨疼的哇哇大叫,他吐槽说, “你这算个屁太极啊,明明就是龙爪擒拿手好不好,欺负我外行?” 黎老被见自己被识破了,也就松开了手, “嘿,还挺识货得嘛,不过不管是什么手,只要能抓到你就是好手。刚才的滋味儿如何?要不要我给你再松松筋骨?” 林雨立即从床上翻滚到另一边阻止道:“别,怕了你了,我以后一定不乱说话。” “这还差不多!”黎老满意的收手而立。 “啊!” 两人刚一消停,隔壁房间传来一声细微的尖叫。黎老与林雨对视一眼,立即动身前往。 第八十六章,烈女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推了下门,没推动,黎老从后面将房卡递过来。 两人都没多想,直接就把门给打开了。 只见黎丽坐起身双手抱住自己,洁白的被子只盖了个下半身,上半身全都露在外面。 那令人鼻血喷张的一幕,被林雨完完全全的看在眼里,这是他第一次真实的看到异性的身子。 顿时他只觉大脑极速充血,心脏都快要跳到嗓子眼儿,四肢百骸稍微发麻,某个地方即将昂扬向上。 黎丽本来就刚醒,对于发生的一切都十分惶恐,发现自己没穿衣服的那一瞬间,她都想到了种种不良后果。 心还没有安定下来,就见到林雨推开了门。 “啊!” 黎丽再次发出尖叫,刺激的林雨耳朵发鸣,他也意识到自己太过冲动,扔下一句对不起,就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黎老一直都被挡在外面,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要进去看看,却见林雨又退了出来,并且顺手把门给带上了。 “丽丽怎么了?” 林雨摇摇头,“没,没啥!” 黎老眯起眼睛,立即明白了刚才林雨看到了怎样的一幕。 顿时他那张老脸都难看的要死,本来想借着林雨吓唬一下黎丽,可没想到还是让这个小子给占了便宜。 黎老只得安慰自己, “没事,只是看看而已,没啥大不了的,又不会掉块肉。” 可那种糟心,如何也放不下来。 林雨呼吸急促,口舌干燥,他极力的调整自己的心,可总是忍不住的去想刚才的一幕。 黎老见状,对着林雨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 “赶紧把看到的东西给我忘了!” 林雨捂着头,心里那叫一个委屈, 又不是我看的,为啥打我? 我也是受害者好不好! 就你闺女那暴脾气,一会儿出来非杀了我不可! 可还是事已至此,想赖都赖不掉了,林雨只能祈祷黎丽酒已经完全醒过来了。 不然以昨天那气势,他这小身板真的是扛不住啊。 一分钟,两分钟…… “我还是先跑路吧!” 林雨低着头就要走,黎老抬手一抓,揪着他的衣领就给拉回原位。 “占了便宜就想跑?给我老老实实呆着,一会儿进去道歉。” 林雨苦着脸说, “黎老,你说过要帮我的!” 黎老回应说, “我只说帮你解决昨晚的事,现在的事情,你自己办。” “啊!你都不做个全套服务?现在让我进去,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 “那我不管。” 黎老耍赖说, “好汉做事好汉当,男人嘛,得有点担当才行。” “好汉个屁啊,一会儿没准我就不是个汉子了。” “林雨,给我滚进来!” 房间内传出这道细微的声音,可见这酒店的隔音效果还是不错的。 林雨心立刻凉了半截,想到昨天黎丽脚蹬椅子霸气的一幕,顿时腿都软了。 此刻的他哪里敢进去? 黎老还不停的催促, “走啊,赶紧进去。过一会儿她要出来了,我都救不了你。” “黎老,你进去吧,我在这先等着,我还年轻,不想英年早逝啊。” 黎老摇摇头, “不不,男子汉……” “我不是男的,我是女的行不?” “小伙子,放胆去吧,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黎老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林雨听了这话,心彻底凉了,他索性蹲在地上。 “不进去,打死都不进去。” 这下黎老也来气了,他掐着腰, “嘿,你这孩子,我活这么多年,还第一次见到这么怂的。看来我不动手是不行了。” 他对着两手淬口唾沫,两掌搓了搓,然后一手抓住林雨的脖子,一手扣住其手腕,用力一崴。 别看林雨一百三四十斤的体重,在黎老这练家子的手里,还真算不得什么。 林雨本以为这样还能多赖会儿,却忘了黎老的本事。 只觉右臂筋骨酥麻,紧接而来的就是抽筋般的疼痛,黎老把胳膊往上一提,疼的林雨赶忙站起来。 他五指大张,房卡被黎老夺下。 门刚被打开一条缝,黎老抓住林雨手腕的手往里一送。 林雨踉跄两下,差点栽了个狗抢食。 他想出去,却只听嘭的一声,黎老彻底断绝了他的后路。 “别关门啊,放我出去!” 林雨回过头拼命的捶门,同时用力的扭门把手,却发现门被从外面反锁了。 “吵什么吵,闭嘴!” 绝望瞬间笼罩全身,林雨顿时遍体生寒。 林雨僵硬的扭过头,脸上做出僵化的笑容,他左右挥手, “嗨,早上好!” 黎丽上身穿着染了一大片浅红色的白衬衣,下面是职装短裙,赤着脚踩在木质地板上,别有一番风味。 不过林雨可没心情去欣赏,他极力的用身体贴着门,想要以此来找到一些安全感。 黎丽步步逼近,她冷着脸,双眼发出道道寒光,一双秀手握紧了拳头,发出咔咔的声响。 林雨舔着脸笑道, “你先淡定淡定,别冲动啊,冲动是魔鬼。” “咱们有话好好说,你不是想签约吗?咱们现在就签。” “还有那个人参,我也送给你” 黎丽越走越近,林雨也越说越怕。他侧过身,几乎是趴在了门上。 他用近乎求饶的语气说, “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你放过我吧,再也不敢有下次了。” “嘭!” 林雨话还没说完,一个结实的拳头从他的鼻子前穿过打在门上,他的脸都能感受到门的震动。 黎丽双目通红,其间更有血丝密布,此外还有几许晶莹的泪水, “林雨,你竟然敢这么对我?” 黎丽质问道, “你胆子可真是不小!” 林雨傻愣的嘿嘿笑道, “误会都是误会,我其实啥也没干!” 黎丽目光如炬的瞪着他, “到底?” 林雨双手在胸前连连摆动, “没有,到底也没……啊!” 说是迟那时快,黎丽收回拳头,抓住林雨的一只手, 抬高过顶,转身,踏出一步,躬身前甩! 砰! 林雨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天旋地转,后背剧烈的阵痛让他忍不住惨嚎。 此刻他疼的直骂娘,心道这两人还真是父女一对啊,打人都用同样的招式。 黎丽的过肩摔力道更大,摔的更结实。 林雨感觉整条脊椎都要断成18节了。 他挺起肚子躺在地上,连翻动一下都不敢,实在是疼入骨髓。 黎丽拍拍手掌说道, “这次就算给你个教训,以后不想再见到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下一次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林雨那叫一个后悔。 我闲着没事灌她酒干啥呀?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还不如我自己买单,哎呦,我的老腰哇~ 黎丽打开门,见正趴在门上偷听,笑的跟花一样的黎老。 后者抬头见她板着脸出来了,便直起身严肃的说, “真是胡闹!” 说完转身就走,在黎丽看不到的方向,他的嘴角还是忍不住扬了起来。 过了许久,林雨这才缓和过来,走出门的时候,黎丽跟黎老已经不见人影。 就连兰莹也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林雨一手扶着腰,一手扶着墙走出了酒店,在门口打了个的士回到十号仓库,然后穿回唐朝。 “小鱼,小鱼……” 林雨大声呼唤,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回应,他这才想起来小鱼肯定在万宝楼卖东西。 此刻的林家别院就只剩他一个人。 他都有点后悔了,就应该让小鱼留在家里,有啥事还能使唤使唤。 他找个最近的房间,想着休息一会儿。 可刚刚趴到床上,就听见外面传来重重的敲门声。 “谁啊,这么会找时间?” 林雨怒骂道,他原本打算置之不理,但那敲门的人好像只要他不开门,就不停似的。万般厌烦的林雨只能忍着疼痛去开门。 第八十七章,狠狠地骂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停了别敲了,催命啊!” 林雨猛的打开门,他刚要开口大骂,却看到在门前列着三队身着铠甲的官兵。 这些人将林家别院的大门围的水泄不通。 林雨还发迷这无缘无故来了这么多官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 张维景官兵们的中间走了过来。 他面带笑容,一脸和谐的说道, “林掌柜,别来无恙啊!” 林雨一听,更蒙了,他打量了一下身材高瘦,两撇八字胡的张维景,如何也想不出,到底啥时候认识过这么一个人。 “这位……老哥!你找我有何贵干?” 张维景听到老哥这两个字,嘴角不由的抽搐两下。 单看林雨的年龄也就是20出头一点,而他自己都快五十了,当林雨的爸都绰绰有余,然而在这里被人家喊哥,辈份被硬生生的压了一大截。 不过张维景没有否认,而是依旧笑眯眯的说道, “久闻林掌柜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一表人才啊。” 林雨挑起眉毛,心想这老家伙一上来就满嘴不着调,事出反常必有妖,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老哥过奖了。” 林雨淡淡的报以回应,说完就看着张维景下面说啥。 张维景见话越说越尴尬,于是他侧过身,指着身后的两个大箱子, “先前听闻万宝楼开张,我本应前来恭贺,只是事务繁忙,错过了时间,所以今日特来弥补一下。” 他见林雨一副茫然的神情,又说, “林掌柜难道不请我进去坐坐?” “额……” 林雨那叫一个无语, 这人谁呀?我好像不认识这么个人物啊。 再看那两个制作精美,长一米,高半米的大木箱,肯定不是随随便便的小物件。 只是这人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送东西呢? 至于对方的理由,林雨直接忽略。 老子开业的时候,你指不定连老子是谁都不知道呢!还公务繁忙,无暇前来恭贺,骗鬼呢。 张维景笑脸面对,两人就这么尴尬的站了一会儿,林雨才又开口说, “那个……老哥贵姓?” “免贵姓张,名维景,字长淮。” “张维景?” 林雨暗暗的思索,他总觉得这个名字好像有些熟悉,再看眼前之人,好像在哪里见过。 “对了!想起来了!” 林雨忽然想到几天前,他在万宝楼时,有个纨绔夺了他的蟠龙佩,自称是朝廷正三品兵部尚书张维景的儿子,当时他也没在意。 像蟠龙佩这种烫手的山芋可没有几个人敢拿在手里,毕竟李泰听了以后,那火气可不小呢。 如此一来,这张维景如此行,也就顺理成章了。 林雨一拍脑袋, “我想起来了,你看我这记性,怎么把您给忘了?来,快请进,怠慢之处,还请您多多包涵。” 突然间的热情,把张维景给吓了一跳,他眼神怪异的看了眼林雨,还没说句话就被对方给强拉进门。 外面的官兵站立着,没有一个人进去。 张维景莫名其妙的就被拉进了大堂。 他被林雨热情的按到椅子上,并接过对方送来的茶水。 林雨坐在张维景身边,就如同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 “老哥啊,这几日我也是忙啊,要不然我早就去看你啦。你也知道这刚开业嘛,难免会有些忙乱,这安定下来以后,就清闲多了。到时候咱们哥俩坐下来好好喝一杯!” 张维景表情怪异的看着热情的林雨,要不是确信自己以前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个人,他都差点信以为真了。 “林掌柜……” “哎~” 林雨绷起脸说, “还叫林掌柜?老哥这么喊可就见外了,你也知道我比你没小几岁,叫我一声老弟就行了,咱俩谁跟谁啊!” 张维景嘴角抽搐,让他去问一个年纪不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叫老弟,简直就是乱了纲常。 可是他确实有求于人,要是不把事情办好,不说前途,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朝廷之内拥护四皇子李泰的人可不在少数。 他只想着先把眼前的麻烦给解决掉,然后再找到那个“怪人”,到时候借机更上一层楼,收拢朝中中立官员,与长孙无忌,魏征分庭抗礼,那未来可就高枕无忧了。 张维景强制着自己,“老……老……” 林雨皱起眉头 “老哥这是也不愿意改口啊,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只怨我林雨身份卑微,没这个资格。” 张维景一听 慌了,他脱口道 “老弟这是哪里的话?你莫要如此想。” 林雨一听,立即笑逐颜开,他一拍桌子, “嘿,这才是我的老哥嘛!既然来了,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一会别走,咱们弄两个菜,好好喝一杯。”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张维景心里其实是拒绝的。 在唐朝,人分四等,士农工商,商贩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连农民都不如。 作为当朝三品官员的张维景,能愿意屈身和一个底层人物一起吃饭? 可是为了自己的前途,他不得不去这么做。 张维景略微沉思片刻,他开口试问道, “林掌……哦不,老弟可否还记得多日前四皇子送您的那蟠龙玉佩?” 林雨眯起眼睛,故作沉思的说, “听你这么一提醒,好像还真有这事,不过后来被一个小逼崽子给抢去了。” 张维景听得脸上肌肉都在抖动,林雨说的那小逼崽子不就是张文嘛,等于是拐弯骂他。 可他还不能有任何的表现,又问道, “老弟可知道抢去的人是谁?” 林雨一拍桌子,吵嚷道, “我哪知道呀!这个小王八蛋抢了之后就跑,我要是知道这狗杂种的名字,非找上门扒了他的皮不可。真是有爹生,没爹养的家伙,没一点教养。” “你说这世界上还有这种人?难不成爹妈也是这副狗模样?对的,肯定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真是娘鳖鳖一个,爹狗狗一窝。” “指不定这人祖宗十八代以上都不是个东西。” 林雨越说越起劲儿,干脆站起身,指着张维景, “来,老哥,你说说这狗杂种是不是该死?要我是他爹,当初就应该把他射到墙上去。不对他爷爷就应该射墙上,小的没教养,老的肯定也不是个东西……” 张维景听得那叫一个气他的脸都涨成了猪肝色,缩在袖袍下的拳头都握的发紫。 可脸上还得笑眯眯地劝说道, “老弟,消消气,年轻人嘛,犯点错是很正常的,但贵在知错能改才善莫大焉,你说是不是?” 林雨往地上吐口唾沫, “我呸,还善莫大焉个屁,除非他跟他老爹现在跪在我跟前磕头求我,我心情一好兴许还能够原谅。” “额……” 张维景胸口极速起伏,他哪里被人这么侮辱过?要不是想到现在形势严峻,不能有丝毫差池的话,早就让那些官兵们进来了,哪里还会听林雨这些话? “哈哈,老弟别因为这人气坏了自己。” “唉,这我何尝不知?但那蟠龙佩非同一般,四皇子知道这事后,大发雷霆。发誓一定要找出那人,并且禀报皇上。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财物,依照大唐律例,该当如何,老哥肯定比我还清楚吧?” 林雨斜眼看想张维景,后者心咯噔一下,手心都冒出了汗。 如果只是牵扯到四皇子的话,还不算太难办,说些好话就当过去了。 可是一旦闹到皇上那里,就再没有任何周旋的余地。 他立即起身说, “那四皇子现在可曾与皇上说过此事?” 林雨摇摇头,“人都还没有找到,就跟皇上说,那不是给皇上心里添堵吗?四皇子说要亲自押着这个人到朝堂上,让皇上与众多大臣们好好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老王八,能生出这么个小王八蛋来。” 第八十八章,别坑爹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张维景听了以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对于林雨的那些话,他只能尴尬的陪笑。 林雨又是一通谩骂之后,觉得口干舌燥,喝了一口水说, “算了,懒得跟那狗杂种多费口舌,说两句就行了,反正他也听不见。” 张维景此时恨不得将林雨按在地上狠狠的暴打一顿。 你那是说两句吗? 把我张家他祖宗十八代都给骂了个遍,要真骂起来还得是什么样? 可无论他心里多不爽,还得面带笑容的跟林雨说话, “老弟胸襟宽广,自然不会与此等人一般见识。” “唉,老哥啊,我这人啥都好就是有一个坏毛病——心太善。面对再深仇大恨的人,也提不起一点恨意。” 张维景听得手心直痒,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呆下去了,不然的话真的要杀人了。 而这时林雨又说 “这都到中午了,我去给你收拾点酒菜,咱们边吃边聊。” 张维景哪里还有心情跟他一起吃东西,拒绝道, “老弟这好意我就心领了,只是还有要事,这酒改日再喝。其实今日我来更重要的是要跟老弟说一下。” “啥事?” 张维景纠结的说, “此话只是不知如何开口,这样吧,我让你见一个人。” 林雨故作一副疑问的表情。 张维景对着大门外高声喊道, “进来吧!” 话音落地,只见张文昂首挺胸从正大门中间走进来。 虽然不是趾高气扬,但理直气壮的感觉。 还没走到大堂门口,林雨大骂一声, “好哇,我还没去找你,你这小王八蛋竟然自己来了。” 说着,冲过去一脚踹在张文肚子上。 张文猝不及防之下,被踹倒在地,捂住肚子,身形弓成虾形。 林雨还不解气,跟上去一脚接着一脚的朝其肚子踢去,一边踢,还一边骂道 “你狗杂种,进我家还这么拽?你不是很牛逼吗?” “你不是有个有本事的老爹吗?你爹呢?那老杂种死哪去了?” “你爹白把你养这么大,敢抢你爷爷的东西?” “……” 张维景怎么也没想到,林雨竟然如此的暴躁,他本以为再骂几句就算多了,这还动起手了。 他快步走过去上前拉开林雨, “老弟,老弟,咱消消气,先坐下来喝口茶,别伤了身子。” 林雨刚被拉开,又上去踹上几脚才消停。 “哼,狗一样的东西,你倒是起来横啊,你的牛逼哪去了?” “再看?再看老子把你眼睛给挖出来。” 说着就又要动脚,吓得张文赶紧抱住头,綣缩成一团。 张维景看到这一幕,心都快碎了。 虽然他经常打骂张文,可那终究是他的亲生骨肉,如何也不会下这种重手。 眼看张文差点都要被打废了,他恨不得跟林雨拼命,但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能够这么做。 “老弟,你先坐下,我正是要与你说这事。” 张维景给林雨倒杯茶,送到其跟前。 林雨气呼呼的接过来,喝了一口说, “老哥不用多说,我知道你为了找到这崽子费心了,今后有啥事尽管给我,我一定尽力去办。” 张维景脸上肌肉抽搐两下,他说, “这个……” “老哥想说啥?” “实不相瞒,此子是我的孩儿。” 同时,张维景将蟠龙佩从怀中拿出来放到桌子上。 林雨双目圆瞪,满脸的震惊。 他手突然发颤一下,杯中的水撒了一身。 “啊!” 林雨赶紧站起身,把杯子扔到桌子上。 张维景连忙为其擦拭。 弄的差不多的时候,林雨皱着眉头,神情复杂的看着张维景。 许久,林雨深吸一口冷气,又长长的吐出来, “老哥啊……让我怎么说你呢?” 张维景面带苦笑。 林雨摇摇头, “弄了大半天,竟然整出这么个乌龙。你说你……为什么就不早点说呢?” 张维景唯唯诺诺, “唉,都是我教导无方,才让犬子如此蛮横无理,冲撞了老弟。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此事就揭过去吧。” 林雨看着对方,然后摇摇头。 张维景问,“难道老弟连这点面子都不给老哥?” “唉!” 林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老哥,不是我不愿意给你这面子,只是这不是我说的算啊。” “老弟的意思是?” “你也知道,四皇子虽然为人谦和,但也是有仇必报的。你儿子要是抢我别的东西还行,那都不算啥。可是你说他怎么那么不长眼的去抢玉佩呢?” 林雨说的直摇头,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四皇子说。但是老哥出面了,那我就不多做追究。至于蟠龙佩,烦请老哥替我送到四皇子的手中。” 他将玉佩放到张维景手中, “我想以你的身份去求情,四皇子肯定会多做考虑。” 张维景哪里肯接?他又推到林雨手中, “老弟,你先别急着拒绝,我还有东西要给你看。” 张维景转过身对门口大喊, “抬进来!” 然后就有四个士兵吃力的抬着两个大箱子进来。 箱子一打开,其中一个里面全是黄灿灿的金子,看的人眼都恍惚了。 另一个则是装满了珍珠玛瑙玉石。 看到箱子里东西的一瞬间,林雨心猛的颤了一下。 装珠宝的那一箱子暂且不说,单单这箱金子,就让他心脏有如被人重重的锤了一拳。 那可是一整箱子的黄金呀! 虽然唐朝的炼金技术还不咋地,但也是有八成的含金量。 现代1克万足金是300元,要是走黑市,估计得折一半,然后因为含量原因,差不多一百元一克。 那一斤就是五万元,这一箱子,少说得有三百斤吧?那就是一千五百万。 这还不算那箱珠宝,要是估价,珠宝会更贵。 “太疯狂了!” 林雨心中暗道。 可他还得表现出一副十分不屑的模样,不然的话让对方看出来,就会留下不好的把柄。 他长叹出一口气, “老哥,你这让我很难办啊!我不是不想帮你,只是这……” 张维景又从怀中取出一沓子银票, “辛苦老弟了,这二十万两银票就当是给你买点茶润润口。” 林雨没有立即收下,而是闭上眼睛,半晌才张开, “也罢,老哥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了。我要是再推辞,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张维景笑道, “麻烦老弟在四皇子面前多说两句好话,老哥在此多谢了。” 说话的同时,它将银票放在桌子上,用蟠龙佩给压住。 两人寒暄几句后,林雨便送张维景离开,走到蔫儿的跟霜打的茄子一样的张文身旁的时候。 张维景瞪了张文一眼,恨铁不成刚的斥责说, “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赶快道谢?要不是林老弟如此出力帮忙,我看你还能不能保住这条命。” 张文恐慌的小声对林雨说, “多谢林兄……” 话还没有说完,林雨笑道, “哈哈,谢啥啊,咱们哥仨可是好兄弟,说谢谢就太见外了。” 此话一出,张维景脸都黑了,他抬起一脚踹到张文腿上, “林老弟是何许人?也是你能够成兄道弟的?” 张文腿一弯,单膝跪到地上,他低着头又说, “晚辈张文,谢过林叔叔。您的大恩大德,晚辈没齿难忘!” 说这话的时候,张文那是几乎要把牙齿给咬碎了,这等屈辱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他的十指扣在地上,指尖被磨破,在石板上留下十点血指印。 林雨笑道, “好啦,真是孩子家,起来吧,你爹都跟我说那么多,我这做叔叔的要是不出点力,岂不是要被人说不近人情?” 他将其扶起来,拍了两下对方的脸 “孩子啊,记住了,以后凡事多动脑子,不是啥人你都能欺负的。” 他看了一眼张维景,继续对张文说,“你爹也不容易,别再坑爹了!” 第八十九章,新功能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张维景临走之前,千恩万谢,把林雨都说的不好意思了。 送走了父子两人和那一群官兵以后,林雨回到大厅,看着那两箱财宝陷入了沉思。 对方做到这种地步绝对不仅仅只是因为李泰的缘故,肯定还有其他的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何原因,所以也不会轻易的相信张维景。 一个正三品的官员,即使俸禄再高也绝对拿不出这一箱金子和一箱财宝。 “果然当官的没有一个底子是干净的。” 林雨暗叹道。 这句话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定理。 他伸手拿起一块金条,沉淀的金条好像比同等分量的铁还要沉重一些。 可是在碰到金条的一刹那,林雨的耳边忽然响出一道机械式的女性的声音。 “发现新能源,是否汲取?” 林雨顿时吓得寒毛直竖。 他左顾右盼,确定家里除了他外,再也没有别的任何人之后,才疑惑地将目光投向手中的金条。 他慢慢地将其放下松开手,心中默数三秒之后又将起拿了起来。 接着那道声音再次出现, “发现新能源,是否汲取?” “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雨满心的疑惑,他自从穿越到唐朝以后,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 当他再试一次时,那一道声音再次响起。 林雨按耐住激动的心,他低声的说了句,“是!” 然后那一块金子就在他眼前消失了。 他翻来覆去的看着自己的右手,那一大块金子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 “咦?去哪里了?” 林雨眼看自己还是站在原地,也没有穿越时空,而且四周也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 在他为之心疑的时候,又有一道声音在耳边响起, “汲取到新能源一百克,传送点直径扩大一米。” 林雨立刻明白,原来林家别院是一个传送点,专门用作现代与唐朝之间的时空传送。 每次传送需要消耗一定量的能量,这能量也就是银子。 而这传送点也可以扩大,只是每次扩大需要大量的金子。 一百克的金子可以扩大一米的直径,那一千克岂不是扩大十米的直径? 若是一万克,十万克,百万克…… 林雨不敢想下去,他越想越激动。 也就是说,只要有足够的金子,那这个传送点就可以无限的扩大。 甚至是覆盖到整个大唐疆土都不是没有可能。 一想到以后可以随便的在唐朝各处穿越。 想到哪里就去哪里,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那样的话,我岂不是就等于说可以瞬移了?” “整个大唐啊,那得多大的面积?” “不对,还不只是如此,到时候周边的那些小国全部都是大唐的,而大唐万里疆土就是我的林家别院。” 一念至此,林雨便不由得仰天大笑,这实在是一个意外之喜。 如果是能够做到那种地步,那就不仅仅只是卖些小东西了。 各种现代科技都要带到这个世界来,真正的打造出一个现代化的大唐天国。 想到这里,林雨又不禁想到之前自己做的那个梦。 人们穿着阿迪达斯,手里拿着手机,路上车来车往。 张口还是之乎者也,其中却又杂着几句小段子。 他几乎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心脏犹如受惊的小鹿,扑通的乱跳。 他赶紧自己倒一杯茶,也不顾烫不烫,直接一饮而尽。 咽下之后,才感到那颗躁动的心稍稍的平静下来。 同时他也明白一点,这个林家别院,并不仅仅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其背后必然还有更大的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这些秘密都需要他去一点点的探索。 既然知道了金子的作用,林雨也不吝啬,直接拿出箱子中的一半金子来扩大传送点面积。 到最后一共汲取了七万零二百克的金子,如果拿到现代换成钱的话,就是七百多万。 一想到自己几乎是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就用光了七百多万。 林雨那叫一个肉痛,不过即使用了七万多克,扩张的直径却只有三百米。 他也明白,每多扩大一点,肯定是需要更多的能量。 圆的面积是π乘半径的平方,若是始终如一的话,那岂不是越到后面,单位金子的扩张面积就越大吗? 不过即使300米的直径也是够大了。 现在以林家别院为中心,往外再扩300米圆的范围内,他可以随意的穿越。 当然,他更加确信这只是一个开始。 “不如先立一个小目标,把长安城变成林家别院好了!” 林雨嘴角微微扬起。 然后他又试着拿起其他珠宝,可是全部都没有任何的反应。 他期望的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当他再次拿起金子的时候,那道声音还是没有出现。 不过在他想着吸收金子的时候,那金子又凭空消失。 由此,林雨总结出来,只有在遇到以前不曾碰到过的新能源的时候,才会响起提示的声音,以后就不会再有。 到目前为止,她所知道的只有金子和银子。可以作为能源使用。 一个扩张面积一个穿越时空。 于是他又想着会不会还有其他的能源,有着不同的用途? 只是这种新能源是可遇不可求的,从他把珠宝箱子里面的东西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第三种之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金子啊金子,你可真是个好东西!” 林雨感叹道。 他之所以没有把金子全部给用完,就是为了以后不备之需。 金子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交易的硬货。 曾经有一位旅行家说过,即使是在原始部落里面,你拿着一块金子就可以换到你所需要的食物和水。 他将珠宝装好之后,把两个箱子推到靠墙的边上。 能够随时进到林家别院的都是他最放心的人,所以也不用担心这些东西有所丢失。 林雨想着去万宝楼去看看,然后再去药店谈谈生意,至于制衣坊那边虽然一直都在赶制,但速度还是太慢,七八家制衣坊所有的存货的衣服加起来还不到两万件。 衣服的销路很多,但进货源就有点不尽人意。 “真正能够做衣服的,不仅仅只是长安城这一个地方。或许别考虑一下到其他城池转一转了。” 林雨心中不断的思索,他决定过一段时间,等独月鸣真正的上市,并且打出一片名声以后,就开始扩多进货点。 不仅仅只是长安城里面的制衣坊,还有青州,甘州…… 因为早上被黎丽摔得那么一下,到现在他的后背还是疼的。 再加上踢张文的时候用力过猛,现在稍微剧烈的动几下都疼的要命。 “哎呦,我还是先去药铺里看看吧。” 他走着都疼的钻心,只能骑摩托车了。 他也不顾摩托车造成的影响,开着出了大门,就往和芝堂的方向行去。 到了地方以后,他直接停在门口,连锁都懒得锁,就弓着腰走进药铺。 那名药徒看到林雨的到来,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他立即上前招呼道, “呦,您这是怎么了?伤到腰了?” 林雨在药徒的搀扶下坐到椅子上,他强忍着疼痛问道, “快把医生给我叫来,我快疼死了。” “啊?您刚才说什么?” 药徒疑惑的问。 林雨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唐朝,根本就没有医生一说。 于是他又该口道, “就是郎中,你赶快请他过来呀。你光站在这儿有什么用?” 林雨刚才不觉得,但到了这一会儿是越来越疼了。 他心想会不会是在踢张文的时候,用力过猛,把自己弄出个二级伤残? 药徒点点头,一溜烟的跑到了后院。 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白须老人步履轻盈的走到了他跟前。林雨明显的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药味儿。 第九十章,老神医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那位老人走过来伸手按在林雨的背上,从颈椎按到尾椎骨,到了腰间的时候,林雨疼的呲牙咧嘴,他连连痛叫。 老人这才松开手说道,"腰脊受损,怕不是被打的吧?" 林雨回应道:"您说的还真对,快给我治治吧,我都快疼死了。" 老人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布袋,在桌子上缓缓打开。 看到其中的物件的时候,林雨的眼都直了。 那一根根尖锐如麦芒的金针有序排开,他从小就害怕打针,更别说针灸了。 吓得顿时他浑身汗毛倒竖,赶紧起身,然而还是没有老人的手快。 老人虽然看起来瘦弱,但是手上的力道却不同寻常,林雨感觉背上就像是被压上了一座五行山,任由他如何挣扎,都逃不掉。 "啊!疼,轻点儿" 林雨一动之下,只觉脊背上的骨头像是被捏断了一样,疼的他浑身直冒汗。 老人说,"怕疼就别动!" 将布袋完全打开以后,里面八十一根由细到粗的金针闪闪发光。 老人说道:"你之前受过外伤,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又接着做了重活,现在已经是血瘀入体,若是不加以救治,恐怕会形成内伤。到时候血气攻心,五脏衰竭,神仙来了也救不了你!" 林雨一听,吓出一身的冷汗,他还没想到不过是被摔了一下而已,竟然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老先生,您可一定要救救我啊,我还年轻,可不想英年早逝。" 林雨恳求道。 老人点点头说:"若是在别人那里,这恐怕会很难治,还好你碰上了我,只需十七道金针刺穴,加以推宫过血,你就能彻底复原。" 林雨听后,心一横, "那就劳烦老先生了,来吧!" 比起小命来,这点恐惧算什么? 老人放下帐子,将林雨的上衣撩开,露出凹凸不平的脊背。 此刻他的后背异常的吓人。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又一片巴掌大的青紫血瘀印,脊柱部位的皮下更是像穿了一根小木棍一般,高高的隆起。 老人看了以后,神情复杂的说, "你到底干什么了?能伤到这种地步?" 林雨听了,心咯噔一沉,他忙问道, "怎么了,是不是很难治?" 老人点点头说; "若是之前按照我的判断,只需要十七根金针即可,现在看来,最少得三十六根才行。你这伤势之重,远远超乎我的想像啊!" 林雨听后,他握紧了拳头,心中愤愤的说道, "黎丽,算你狠。有仇不报非君子,看我怎么整你!啊~疼!" 老人没有直接的施针,而是先用推拿的手法,将林雨的脊背完全的过了一遍血,这一个过程可把林雨给弄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连连嚎叫,简直就跟杀猪一样。 老人实听不下去了,呵斥道, "别叫了,堂堂七尺男儿,连这点小痛都忍不住,丢不丢人?" 林雨哭丧着脸, "可是真的很疼啊!" 老人无奈的摇摇头, "先忍忍,一会儿就舒服了!" 推拿过后,他用食指中指二指夹针,在点燃的油灯上飞速的过了一下后,迅即刺在林雨背上的一个穴位。 林雨本来还以为会非常的疼痛,都把衣服揉成团塞到嘴里,防止一会 儿太丢人。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脊背已经麻木了,只觉的好像是被蚊子叮了一下似的。 然后老人手如疾风,针如闪电。三十六根金针,几乎是一气呵成,当扎完最后一根的时候,老人额头布满丝丝细汗,面色苍白,无力的坐到椅子上。 他急促的呼吸着,好像刚跑完百米冲刺似的。 林雨扭过头疑惑得问, "老先生,你这只扎几针而已,用得着这么累吗?" 老人鄙视的瞥了他一眼,接过药徒送过来的茶,喝一口后,脸色才泛起红润。 "你知道什么?这是我白家祖传的金针刺穴法,从第一针开始,绝不能间断,施针过程中需要全神贯注,下针处不可有半分错位,就连气息也不能换。" 林雨听了以后,才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原来如此啊,那真是劳烦白老先生了。" 回过头,他用下巴压在双臂上,感受着金针刺穴给他带来的舒适。 过了一会儿,林雨忽然问道, "白老先生这间药铺开了多少年了?" 老人略微沉思了下,回答说, "这个我也不清楚了,估计得有三百年了吧?" "额," 对于老人回答,林雨也是无语了,他又问, "我看你这药铺挺冷清的,平时是不是也是很少人来啊?" 老人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将碗放下,沉默片刻之后,才说, "宁可药柜三尺尘,不愿世间有病人。没人来,不就证明生病的人少,这是好事啊!" 话虽这么说,但老人语气中依旧是满满的无奈与落寞。 这时药徒搭腔了, "什么嘛,明明就是北边新开的一家益仁堂不守规矩,这才造成所有人都不愿意来我们这里看病的。" "休要胡言,这关人家什么事?做好自己本分即可!" 林雨一听便知道这其中肯定有不为人知的事情,只不过他不方便过问,就一转话题说, "对了,我看你这药铺里面应该有不少的好药材,一时半会儿也卖不出去,倒不如卖给我,如何?" 林雨本来是想跟老人好好商量一下,这样他就可以有一个固定的药材源头,可谁知老人脸色一变,冷哼道, "我本以为你只是来医病的,不曾想你竟然与那益仁堂作这同样卑劣的勾当。你马上给我走,这病我不治了!" 老人生气的起身,林雨一脸懵逼,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说错了什么。 他赶紧伸手抓住对方的衣袖说道, "白老先生,你听我说啊,我真是想和你合作的,这样对你也有好处啊!" 老人一甩衣袖,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心里想的什么,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野狼。不就是想收购大量药材,妄图提高药价吗?真是异想天开!" 林雨一时间还不明白咋回事,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往这一方面去想。 追问之下,还是药徒说出了事情的根本原因。 原来这条白虎大道上本有四家药铺,可是后来不知怎地,街北又开了一家名为益仁堂的药铺。 这家药铺刚开张不到一个月,就将原来三家药铺给收并了,只剩下和芝堂一家孤立着。 益仁堂也曾经多次的派人来交涉,可老人实在不愿意让出药铺。 一来这是他祖传下来的家业,二来是他知道益仁堂用心险恶,想要收并城东所有的药铺,并且与城南城西城北三方的药铺结盟,一同提高药价,从中牟取暴利。 这样大大的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老人如何也都不会答应的。 然后益仁堂就暗地里散播谣言说和芝堂里卖假药害人,而且还找来了群演,上演了几场医患纠纷,结果大家信以为真,都不愿意来这里看病。 用益仁堂的话来说,他们的药虽然贵点,但是用的都是好药材,绝对不会害人性命。 人就是这样,在着急的时候,总觉多花点钱就能买到安心。 久而久之,和芝堂就越来越冷清。 林雨听了以后,心里那叫一个不痛快,他也为自己刚才的话语道歉,并说 "白老先生,我之前真的是不知道这些事情,请您见谅。不过以在下愚见,这样下去,您这药铺,怕是撑不了多久啊。" 老人无奈的摇摇头, "撑不下去也要撑,我可不想让白家三百年的医德佳名在我的手里毁于一旦。” 他神情惆怅的说, “若真是到了关门的那一天,我就算把这些药材全烧了,也绝对不会给那些人留半根草!" 林雨被老人不屈的高尚品格给感动了,他下定决心似得说道,"白老先生,这种事既然让我遇见了,那我就不能不管,更何况我还要多谢你的针灸。你若是信得过我,益仁堂的事你大可放心,我让他一个月内关门大吉!" 第九十一章,再见二楞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老人听了以后,欣慰的说道,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此事非同小可,所以就请你不要掺和此事,不然白白惹了一身麻烦。” 林雨笑道, “无妨,我要是不这么做,你不得又要把我当成与他们蛇鼠一窝的人吗?” “唉,你还是不明白这背后的利害关系,若没个靠山,那人怎敢如此的放肆?” 老人叹口气,无论哪一个时代,权势人物都是站在最顶峰的存在。 他走到趴在床上的林雨身边, “好啦,时间差不多,我来为你拔针。一会给你再进行一次推宫过血,就差不多了,配上我给你开的药,吃上十天,就可以完全康复。” 林雨了一声,他继续趴着,脑海中却在开始想着该如何帮助这位老人。 其实最简单的就是让李泰出面对其打压一番,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粗暴的办法。 不过仗势欺人实在不是他的作风,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绝对不会将李泰搬出来。 老人手法迅疾的将那一根根金针给拔出来,准确的扔到准备好的装着酒的铜碗里面。 最后一根针拔出的同时,老人伸出拇指按住林雨的脊椎。 另一只手则是按住腰椎的部位。 两只手同时缓慢的向中间靠拢等碰到一起的时候,又迅速一转,化指为掌在脊背上向两边抹开。 如此一番摆治,林雨只觉得浑身舒爽,一开始的那种疼痛感荡然无存。 他放松的趴着,完全的沉浸在这舒适的按摩当中。 老人逐渐的加大力道,林雨忍不住呻吟起来, “唔~” “啊~好爽!” “用力~” 老人满头黑线,他一巴掌拍在林雨的脊背上, “给我闭嘴!让人听到了,还以为我在什么做奸淫之事!” 林雨嬉笑着连连答应,刚才那一巴掌差点把他的魂儿给打散了。 十分钟之后,老人收回手,林雨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他发现已经结束了,才笑着起身穿好衣服,伸伸懒腰,浑身舒爽的感觉让他不由得的赞叹。 “白老先生真是医术高明啊,我刚来的时候连腰都直不起来,现在一点疼痛感都没有。” 老人一边洗手一边回答说, “你也别高兴太早,现在只是化去了部分的淤血,还有一些存在你的体内,一会儿取药给你,记住一日一剂,不可断去。此外还要切忌饮酒。” 林雨点头答应。 在老人开药方的时候,他走过去问道, “白老先生,还不知您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老人回答说, “我不过是个老郎中罢了,哪里还能说尊姓。单名一个芪字。” “嗯,在下记住了。” 林雨又说, “在下刚才说的那些话永久有效,如果哪天白老先生愿意与我合作,尽管来万宝来找我即可,在下别人扫榻相迎。” 白芪淡淡的说道, “你就不要有这念想了,虽然我药铺里面生意冷清,但也不想将药材用做生意,那违反了我的祖训。” 林雨没有再说什么,付了银子以后,他拿着药就出了门。 可刚走没几步,就看到药铺门外的左边围了一大群人。 林雨以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转念一想,他好像把摩托车给放到那里了。 于是便大步走过去。 人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将摩托车团团围了起来,并且对其指指点点的说。 “嘿,你看这不是那个怪物吗?” “不对不对,我前几天见过,是那个妖人的坐骑。” “听说这妖怪不是很凶猛吗?怎么一动不动的?” “既然是妖人的坐骑,必然是非同寻常,我们还是站远一点比较好。” “……” 林雨从人群中挤了进去,他径直的走到摩托车边。 走过去的时候,还有人好心的提醒。 “这位兄弟,莫要过去,那是妖物!” 林雨并没有搭理那人,而是将药放在了后备箱里面,然后骑上去。 如此行为可是把围观的人给吓了一跳,有的人不禁闭上眼睛。 还有的人高声惊呼。 当所有人都以为林雨死定了的时候。 他们所说的妖物却没有任何的动作。 有人疑惑的问道, “咦?莫非这妖物已经死了?被人骑上去竟然还一动不动?” 紧接着,林雨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拧开油门。 “轰~嗡~” 发动机的轰鸣声让众人大惊失色,那些围观的人急忙后退好几步。 这时才有人恐惧万分的指着林雨说。 “是他,是他,就是他,他就是这妖物的主人!” “啊!” 顿时现场乱作一团,人们慌忙四处逃散。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要是一直这样的话,他怎么安心的骑车? 每次出门都像是鬼子进村似的。 正他准备骑着摩托车去万宝楼的时候。 “抢米贼,还我米来。” 左侧方向传来一声暴吼,林雨警惕的望去,只见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壮汉双手握着一截一米长的铁棍朝他砸来。 林雨立时弃车而逃, 那人一棍子打在摩托车的轮胎上,震的其双手发疼。 林雨定睛一看,才想起来这个人不就是几天前,他骑着摩托车在路上吓走的那一个半傻不傻的人吗。 这个人当时还扛着四袋大米,落荒而逃以后,他就将大米先带回万宝楼,本想抽时间给送回去。 结果这几天事务繁多,就把这事给忘了。 那壮汉名为二愣,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难产而死,此后便与父亲麻子相依为命。 二愣本来就有些痴傻,但是力大无比,成人之后更是身高达到两米多,站在那里就跟小山一样 这让林雨不得不联想到了宏兴酒店的保安刘柱。 二愣回家以后发现米没有了,他急得团团转,他壮着胆,又回到了原地,可哪里还有半个米子儿。 那可是他给别人帮工一个月才赚来的,家里的粮食都快吃光了,正等着他的米呢。 然后几天以来,他为了能不让身患重病的父亲饿着肚子,就谎称说自己帮工的主家每天都供应饭食。 然而他真正吃的,这是从城外地里挖的野菜。 几天下来,他的脸都快要给吃绿了,身体也消瘦了一些。 可该干活还是得干活,本想这样就可以坚持下去,但身体一天天的虚弱,让他感受到了危机的来临。 这天他做工的时候,听人谈论说有怪物出现在和芝堂附近。 他便立马抄起一根铁棍就急急忙忙的赶来。 和对怪物的恐惧比起来,他更害怕自己和老父亲没有饭吃。 二愣壮着胆子,双手握着铁棍,高举过头就朝林雨砸过去。 林雨就地一滚,堪堪躲避开来。 那铁棍砸在地面上,一块长宽的石板顿时四分五裂。 碎石崩到了林雨的脸上,刺痛之感让他认识到此刻实在是万分危急。 再次躲开对方的铁棍之后,他来到摩托车旁,伸手从其上抽下许久没有用过的电棍。 那还是他上一次骑着摩托车去买布的以后才决定放上一根电棍以作防身之用。 林雨将电棍开到中档,眼看铁棍迎面砸来,他侧身躲过。 原本以为自己身手没有一点问题,可是却忘了还有伤在身。 只觉腰间一阵剧痛,他闷哼一声,接连后退几步,身体一歪倒在地上。 二愣眼看是个这个机会,大步上前。 林雨咬咬牙,将电棍开到高档,朝对方掷去。 二愣用铁棍随手一挡,心想这妖怪也没有什么厉害的地方,还不如一个普通人呢。 可谁知就是这一挡之下,他眼前蓝光闪烁,浑身麻痹无力。 然后脑子一抽,眼中的世界陷入了黑暗。 二愣浑身颤栗的倒在地上,那些远远观望的人看见以后,更是慌不择路的逃窜。 还有人还喊着这是妖法,妖怪要杀人了。转瞬间,街道上的人消失一空,只留下林雨跟抽搐的二愣。 第九十二章,我不是妖怪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强忍着疼痛,艰难的爬起身 他走过去拾起地上的电棍,将其关掉后塞到腰间。 然后又来到已经昏迷的二愣身边查看了一下,发现气息还算稳定。 “还好没死,不然就麻烦了。” 林雨庆幸的说道。 然后他快步的走进和芝堂,由于刚才的一幕,把白芪和药徒都给吓住了。 两个人一见林雨,惊慌的后退。 白芪哆嗦的说道, “妖怪,你别过来!” 药徒挡在白芪跟前, “掌柜的,你赶紧走,我在这里挡着。” 白芪立即被感动了,他说道, “孩子,你还年轻,赶紧跑吧。我都是半截身子入黄土的人了,死不足惜。” “掌柜的,你别说了,一直以来我都想要拜你为师,可是现在看来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眼睛通红,使着哭腔说, “我现在能不能叫你声师傅?” “孩子,我早就已经把你当做徒弟了。” 林雨听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不耐烦的说道。 “好啦好啦,别再这给我整苦情戏,赶紧救人呀!” 学徒顿时来劲儿了,他怒目对林雨说, “你这妖怪竟然恩将仇报,我师傅他救了你,你却要来吃我们。” 林雨急的挠头,他指着学徒骂道,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妖怪?我是人,你看清楚了,我是真真切切的人。” “什么个屁妖怪,大白天的做梦呢你!” 学徒依旧不肯相信他, “你说你不是妖怪,为什么还能使用妖术?” “妖术?” 林雨发迷了。 学徒说, “你刚才没有碰到人,他就倒地不起,浑身哆嗦,这不是妖术又是什么?” “哎呀,我再跟你说一遍,那不叫妖术,我也不是妖怪。现在你们赶紧给我过去,把人给救醒,不然人要是死了,你们也难逃责任!” 林雨急的不可开交,同时他也痛恨自己,刚才太冲动了。 为什么要把电棍开到最高档呢,在这种高强度电流之下就是马都能给电死。 虽然二愣接触电流时间短,但也是十分危险的。 白芪也林雨不像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妖怪,他试探的问道。 “你真的是人?” “千真万确,你刚才把我几乎都给摸了个遍,难道还不知道吗?” 林雨解释得都快要烦死了。 白芪小心翼翼的走近前,学徒伸手拦住,却被他劝开。 “没事儿,我这把老骨头也不好啃。” 他走到林雨跟前,虽然说他更多的认定林雨不是妖怪,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感到恐惧。 林雨抓住白芪的胳膊就往外面拉。 学徒惊呼, “妖怪,放开我师傅!” 然后抄起凳子就追了出去。 结果跑到林雨身后准备去砸的时候,却被白芪阻止。 林雨指着二愣, “白老先生,你快把他给弄醒。不然晚了的话,恐怕会有生命危险。” 白芪心有恐惧,却更多的把心思放在了昏迷的二愣身上。 他掰开二愣的眼睛观察一番,又按住其颈项,最后把脉。 林雨在一旁急切的问道。 “怎么样啊?到底好不好够救醒?” 白芪皱着眉头迟疑的说道, “奇怪,真是奇怪!” 林雨追问,“奇怪什么呀,你倒是给个准信儿啊!” 白芪说, “我行医多年以来,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症状。明明昏倒了,却脉搏紊乱如麻。这脉动好像是经过长久的奔跑,又像是从高处坠落一般。” 林雨哪里是为了听这般分析,他催促道, “我说神医哟,算我求你了,赶紧救醒他吧!” “要救他也不难,”白芪抬头对药徒说, “徒儿,将三寸薤取来一根。” 药徒一听,整个人愣在那里,他试问道, “掌柜的,您叫我什么?” 白芪抿嘴一笑, “你这孩子,手脚都不会麻利点,想让我把你逐出师门吗?” 药徒哇的一声,激动的跑回和芝堂,不到半分钟,手里拿着一段干枯的草药奔来。 他满脸兴奋的将三寸薤恭恭敬敬的递到白芪跟前, “掌柜的,您要的药。” 白芪接过以后,撇撇嘴, “怎么还不愿意改口?” “啊,师……师傅,” 药徒高兴的嘴巴都不利索了。 白芪将那草药揉成一团,掰开二愣的嘴巴塞进去。 然后再后者的胸口腹部按了按,又推拿了几下。 二愣突然咳嗽两声,猛得坐起身, “呸,这是什么玩意儿!苦死我了。” 二愣五官都扭曲成了一团。 他抹抹嘴,这才看清楚眼前的人 一个老头,一个小孩,还有一个…… “妖物!” 他大吼一声伸手摸向地上的铁棍。 林雨立马抽出电棍指着对方, “给我安静点,苦头还没吃够是不是?” 二愣虽然脑子有点不灵光,但也不是完全的傻。 他想起来就是自己用铁棍碰了一下这根黑漆漆的棍子,才倒地不起的,而且现在他浑身麻痛,双手的手心更是火辣辣的疼。 他不敢轻举妄动,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雨。 林雨依旧用电棍指着对方,现在他一时之间还不敢放松,毕竟要真的单打起来,他根本不是对手。 “高个子,我现在郑重的声明,我不是妖怪,别把我当妖怪看。还有你的米我没有偷,现在正在万宝楼那边放着,一会我带你去取。” 二愣眯起眼睛,胸膛一起一伏,他扯着嗓门问道,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你本来就是妖怪,敢做不敢认,算什么好汉?” 林雨满头黑线,他大吼道, “老子再说一遍,我是个人。要是再敢瞎逼逼,我让你再试一遍刚才的感觉。” 二愣实在害怕了,他瞪着眼,闭口不言。 林雨安定了下心情, “现在能起来不?” 二愣点点头。 林雨收起电棍,对白芪说, “白老先生,多谢你了。”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白芪摆摆手,林雨的行为虽然有点过激,但他看的出来,此人绝对不是凶恶之徒,至于怪物一说……呵呵,不伤人的怪物,还有什么可怕之处呢。 他想了想,又说道, “刚才我老眼昏花,误会了你,莫要见怪啊。” 林雨没有说话,只是付之一笑。 然后对二愣说, “走吧,我带你去万宝楼!” 说完,就走到一边,将倒地的摩托车给扶起来。 一打开油门,二愣和白芪还有学徒又都紧张起来。 林雨解释说 , “别害怕,这不是怪物。这坐骑叫摩托车,是海外之物,高科技产品。我托人从海外带来的。只是不曾想,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 众人听了以后,这才放下心。 白芪直感叹摩托车可真是一匹神奇的坐骑。 学徒也是睁大眼睛打量着林雨跟摩托。 林雨试了一下,摩托本身没有任何的损坏,他对二愣说, “过来吧,你坐我后面,这个坐骑可是比马快的多了。” 二愣听了直摇头, “不了,我还是自己走吧。” 林雨懒得多说,心想,以后你就知道,今天绝对是你的人生巅峰,但是你却偏偏错过了。 因为他打算开发交通工具这一市场,首先从自行车开始,等到人们都差不多掌握了骑车的技巧以后,在推行摩托车。 至于汽车那就暂先不想了。 林雨在前面骑的很慢,但跟在后面的二愣依旧跑的气喘吁吁。 等到了万宝楼,二愣脸色发白,浑身都冒出热汗。 林雨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这么大的高个子没看出来呀,竟然这么虚?有机会,可得补补了。” 二愣撇撇嘴, “我不虚,我这是饿得了,吃饱饭以后,我力气比谁都大。” “呵,还嘴硬呢!” 他把摩托车停在了后院,又带着二愣来到仓库。 二愣一见到地上的四袋米,两眼冒出精光。他上去就一手抓一袋先全部扛在左肩。腾出的右手还没有抓到第三袋,他身体一歪,坐倒在地上。 第九十三章,吃好吃的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赶紧上前把对方给扶起来。 二愣不好意思的拍拍屁股上的灰尘。 “嘿嘿,谢谢啊!” 林雨见他面色白里透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于是便问道, “你是不是好几天没吃饭了?上次见你可没这么虚啊!” 二愣苦笑道, “是,是啊,这不是没米了嘛?所以……” 听了这话,林雨大感愧疚,此事虽然与他关系不大,但也有他的一部分原因。 要是他早一点将米送到二愣家,后者也就不会如此狼狈。 林雨拍拍二愣的肩膀说, “先不着急搬,来吧,咱们先吃饭,我请客!” “嘿嘿,那……那多不好?我回去自己做点儿就行了,不用麻烦你。” “有啥麻不麻烦的,我正好也饿了,咱们一起,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 二愣本想继续拒绝,可是不争气的肚子恰在这时响了起来。 他尴尬的笑笑, “那……就全听你的安排了。” 林雨带着二愣去杏花楼,刚到门口,二楞死活都不进去,拉着林雨说, “兄弟,这里面东西可不便宜。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吃吧,我知道有一家面馆,味道可好吃了呢。每个月我都要去吃一顿。” “哎,反正我请客,你尽管吃就行了。” 说着林雨就拉着他走了进去。 青姐一见林雨,立即过来招呼,热情之中还带有一丝羞涩。 林雨直接开了一个单间,并且点了一大桌子的饭菜。 肉的素的,果盘酒水应有尽有。 二愣哪里见过这等场面?他坐立不安,双手在大腿上挠来挠去,想吃却又不敢吃。 只能一个劲儿的盯着跟青姐打情骂俏的林雨。 “这么久不来看人家,是不是把人家给忘了?” 青姐用食指点在林雨的胸口上,幽怨的说道。 林雨拂开对方的手说, “这几日事务繁忙,所以……” “哼,哪里是事务繁忙,我看你就是找到了新欢吧?你就把人家给丢在一边,让人家孤苦伶仃的,你就忍心?” 青姐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她别过头不去看林雨,两手食指纠缠着一条手绢。 林雨嘿嘿笑着说, “你别生气,我真的是有些忙了。这不是刚开了极乐堂嘛,我总得去进货,你说是不是。再说了,咱俩这关系我还能把你给忘了吗?” 青姐眉目流转,嘟起嘴, “关系?谁跟你有关系?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她幽幽的说, “这几天,你除了派人给我送酒之外,我就与你再没有任何的来往,你说我们还能有什么关系?你连来这里的酒客都比不上。” “嘿嘿……” “还笑!” 青姐转过身,正对着林雨, “老实交代,你跟小兰是不是已经有了……” “哪能啊,你想多了!” 林雨哭笑不得, “我跟小兰就是朋友,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情?” “朋友?” 青姐若有所思的问, “莫非是可以行鱼水之欢的那种?” “额……” 林雨哑口无言,他始终都弄不明白青姐到底是要搞哪样啊。 若真是动了感情,怎会对他如此的挑逗?若非如此,又是为了什么? 他不由得心中暗叹: 女人心,海底针。网友诚不欺我也。 “咕噜噜……” 在这个时候,二愣的肚子又响了。 林雨赶紧转移话题说, “哎,你看这一大桌子菜,再不吃就凉了,咱们还是吃饭吧,有啥事儿吃完了再慢慢聊。” 青姐还不乐意的答应,同时也瞪了二愣一眼,心想怎么每次都会有一个破坏气氛的人啊,难不成是林雨故意安排的? 二愣一开始还十分的拘束,他只吃自己眼前的那盘白切鸡。 即便如此,也把他吃得满嘴流油,就连骨头也一并嚼碎咽了下去。 鸡肉这东西可是他一年都不一定能够吃到的。 林雨指着其他的菜说, “别光只顾着吃那个呀,还有这羊肉,肥肠,都好吃的很呢!” “呜……唔,” 二愣塞的满嘴都是肉,一开始还是用筷子,后来吃到大骨头的时候,索性直接下手。 林雨看的直摇头,唐朝时候的菜,也就是蒸煮炸烩,调料也只是除了盐醋酱就是辣椒了。 论味道连现代的大排档都不如,所以他只是随口吃了些,一桌子菜,几乎都是被二愣给吃完的。 青姐光看二愣吃饭的架势就已经给看的直打嗝。 她一边给林玉倒酒,一边关切的说道, “听闻近日以来,城东这里有鬼怪出没,逢人便吃,你可要多多小心呢!” 林雨刚拿到嘴边的酒杯停下来,他尴尬的一笑,点点头说, “好,好,我会小心的,你也是啊!” 他都不敢把事实给说出来,生怕青姐知道他就是那个怪物的时候,会做出不同寻常的事情来。 所以只能等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让人们对摩托车有个好好的认识。 “其实弄个车展倒也不错!” 林雨心想。 青姐用手指捣了他的额头一下, “哼,就会用嘴说。你要真关心我,那就每日来陪我好了。有你在人家才安心嘛。” “我也想每日都来啊,可这不是忙嘛!” “哼,都是借口。” 青姐幽怨的说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每次都去极乐堂看小兰,咱们两家这么近,难道就不会往我这里走走吗?” “额……下次一定注意。” 林雨喝一口杏花酒说。 青姐听后,生气的说, “切,男人都是这样,只会动动嘴而已。我巴不得你赶紧被那鬼怪给吃了,省的我天天生你的闷气。” “好了,别生气了,来,我敬一杯,就当赔罪好不好?” “哼,你想得到还挺美!” 青姐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拿起了酒杯。 林雨刚要与其碰杯,却被她给阻止住, “哎,你要真有诚意,就与我喝一杯交杯酒,不然休想求得我的原谅。” 林雨看了眼一旁猛吃猛喝的二愣,后者根本就没有注意两个人,或者是自动把他们给忽略了。 于是他索性答应道, “喝就喝!” 两人手臂交挽在一起,看着对方的眼睛,然后仰头喝下杯中酒水。 恰恰在两人要分开的时候,青姐忽然倾身一倒,前身都贴在了林雨的胸膛。 她伏在林雨的耳边,柔声道, “喝了交杯酒,可要对对人家负责到底哦!不然就是始乱终弃。那样的话,我会……” 她更低声,却语气坚定的说, “与你同归于尽!” 林雨还没开口回应,就觉得耳朵一痛。 青姐紧紧的咬住他的耳朵,呼吸越渐急促。 林雨想要将其推开,却也不敢用力。 片刻之后,青姐松开了牙齿,然后用柔软的舌头在其耳廓上舔舐滑动。 顿时林雨被挑逗的心痒难耐耐。 他的右手不由得抱紧了青姐的水蛇细腰。 “咳咳!” 二愣只顾着埋头大吃特吃,忽然抬起头找水喝,不经意的就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 他一个没反应过来,被呛的剧烈咳嗽起来。 刚沉浸到温柔乡里的林雨立即被二愣给拉了回来。 他心中大叫好险,庆幸差一点就又被青姐给勾住了。 青姐则是皱起眉头,换身伏在林雨胸口,厌恶的瞪了一眼二愣。 后者也知道自己犯的错事,他赶忙抹抹嘴, “我,我吃饱了!嗝~” 林雨微微一笑问道, “那现在有力气了吧?” 二愣点点头。 林雨继续说, “那我们就即刻回去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明显感到了青姐的不乐意。 可是很无奈啊,青姐简直就是一头猛虎,时刻想要把他这个纯情小处男给吃掉。 青姐拉住已经起身的林雨, “吃饱了就想走?拿钱来!” 林雨摸摸口袋,继而两手一摊,皮着脸笑道,“不好意思,没带钱!” 第九十四章,一个吻 便能吃遍长安城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这样说也无可非议,曾经青姐为了得到茅台酒的售卖权,忍痛给林雨立下了协定。 只要他愿意将茅台酒拿出来让杏花楼卖,那么林雨以后在杏花楼所有的开销全部免费。 不仅如此,只要是以林雨名义所举办的酒席,全部五折。 虽然这一桌子菜值不了多少钱,但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 青姐眯起眼睛威胁的说, “敢在我这里吃白食,你是独一个呢。我不让你知道一下我的厉害的话,人人都来白吃白喝,我这生意还做不做了?” 林雨微笑着说,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看着办吧!” 在一旁看着的二愣傻眼了,他心里那叫一个苦啊。 “我说兄弟,你没钱还带我来这儿胡吃海喝。现在完了,人家不让走了,我们哪有钱付账啊。” 他又哭丧着脸,对青姐说, “大姐,您看能不能赊账,我以后慢慢还,行不?” 暂不说青姐如何表态,林雨听了都暗叫不好。 女人最忌讳的是啥?还不是别人说她老嘛。 青姐虽然年近三十,但依旧貌如少女,语言行为上确实成熟些,可是那一张脸蛋却是如十八岁的少女那般精致可人。 这下被二愣子这么一叫,青姐脸色立即变了。 林雨赶紧转移对方注意力, 他勾住青姐的下巴,神色专注的说道, “若是我以别的东西来做补偿,可以抵消吗?” 青姐抬起头,挪开下巴,眉眼盈盈的问, “那要看你拿什么东西了!” 林雨邪魅一笑,低头吻下, 虽然只是蜻蜓点水,但青姐已然沉浸其中。 几秒钟后,两人分开,林雨问道, “这个如何?” 青姐羞涩的低下头,用粉拳轻捶了他胸口一下, “勉强可以!” “那我走了,过段时间再来看你!” “最好别太久!” 青姐为林雨整理了一下衣衫,不经意的看到其怀中一条秀着青字的手绢,嘴角的笑容更深几分。 这一幕可是把二愣给看傻了。 他跟林雨出去了以后,还一个劲的追问,亲一下就可以不用付账? 林雨则是回答说, “是啊,我就靠这一招吃遍长安城都没有付过钱。” 然而二愣就这么傻傻的相信了。 结果几天后,他去面馆吃面,吃饱后,冷不丁的亲了老板一下,说用这个来付账,然后被两个伙计跟老板给打得鼻青脸肿。 若不是林雨及时赶到,差点就被送去见官了。 回万宝楼的路上,林雨问, “哎,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林雨,你呢?” “我没有名字,从小我爹就叫我二愣,别人听了也得跟着叫。” 林雨又问, “你家住在哪里啊,要不我骑车给你送过去?” 二愣听后直摇头, “不不,谢谢兄弟了,我家住在城外,路挺远的,就不麻烦你了,我现在有力气,扛着米就能走。” “嗯,你家里都有几口人啊!你平时都做些什么工作?” “我家现在只有我跟我爹两个人,现在我一直在做帮工,就是搬些石头,砍些树什么的。” 二愣的回答没有让林雨感到丝毫的意外。 因为他知道像二愣这种情况,也只能够干一些苦力活。 不过他看来,这个人为人忠厚老实,招来在万宝楼干一些力气活倒是不错。 万一需要搬重物,总不能让小鱼小玉这样的小姑娘家动手吧。 于是林雨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且开出了每一个月十两银子的价格。 二愣顿时站住了脚步,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再次确定的问道, “林兄弟,此……此话当真?” “骗你有糖吃?” 林雨挑挑眉毛, “你干不干?不干的话我找别人了。” 二愣激动的一个劲而的点头, “干,干,我当然干,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行。” 林雨撇撇嘴,“我又不是拉你上山当强盗,怎么可能让你杀人放火?” 二愣傻乎乎的笑道 “那就行,我爹说了,我家虽然穷,但是不干那违法乱纪的事儿。有林兄弟的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说话之间,两人已经到了万宝楼。 话说回来,张维景回家后,关上大门把林雨的祖宗十八代给骂了个遍,一肚子的气还是没处撒。 看到低眉顺眼的张文,那气更是不打一处的来,端起的茶杯还没碰到嘴边,就砸向了张文。 “你这个天天惹祸的东西,害的老子跟你一块挨骂,还得跟人家陪笑。老子啥时候干过这种丢人的事?” 张文大气不敢出一个,只能侍立在张维景跟前。 张维景好像找到了出气筒,不停的骂,骂累了,对张文呵斥道, “滚去祭堂给列祖列宗跪着,不到子时不准起来。还有这个月都不许出门,否则我打断你的腿!” 张文默默的离开,连个不字都不敢说。 片刻后,有线人跑来上报说在长安城东有鬼怪出没 这凳子还没暖热,张维景立即风风火火的带着一群人又回到长安城东,然后以白虎大道为中脉,分枝四处搜寻。 可是找了大半天,连半个鬼影都没有找到。 他抓住几个人询问,那些人一个个都支支吾吾的不敢说,其实都还是害怕被鬼怪报复。 气的张维景把那几个人打了一顿之后就放了。 后来路过万宝楼,张维景笑眯眯的跟林雨打个招呼,并说明自己的来意。 问到鬼怪的时候,二愣差点说出来,结果被林雨给阻止。 “鬼怪?大白天的,哪里有鬼怪呀?我刚刚从杏花楼回来,一路上都平平静静的。” 张维景的笑着说, “老弟福星高照,那鬼怪怎敢与你近身?不过若是你见到的话,可一定要跟老哥说啊。” “那是那是,得配合公家办案嘛。” 林雨打着哈哈说。 张维景临走的时候,不知是讥讽还是在劝告, “老弟,这杏花楼虽好,可也得节制啊!光顾着风流快活,可别轻视了身体。” “哈哈,多谢老哥提醒。” 林雨说道, “等过段时间,我在杏花楼摆一桌酒席,请老哥过去喝一杯。老哥可得赏脸呐!” “好好,我一定去,一定去!” 张维景也只是过过面子,搪塞一下。 在他看来,跟一个商人吃饭喝酒,那就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等人走了以后,二愣问道, “林兄弟,你刚才为什么不跟他说清楚啊?让官府贴个告示,那些人不就不会误会你了吗?” 林雨摇摇头说, “二楞啊,有些事你还不懂,所以不要乱说。你没看这家伙带了一大群官兵吗?我要承认自己便是他口中说的鬼怪,恐怕现在都已经锁链缠身了。” 二愣很惊讶, “那你就跟他说清楚啊?他难道还能把是非黑白倒转过来不成?” “这世上哪有黑白之分?都是人说出来的罢了!” 林雨回到柜台,端起茶来,慢慢的品味。 就是因为张维景的行为,让他不得不推迟自己的计划。 一时之间突然把摩托车给亮出来,恐怕还没到人们都接受的时候,他自己就已经被官兵给带走了。 一下午的时间里,林雨就坐在柜台前收收钱,陪小鱼小玉聊聊天。 到了晚饭的时候,他估摸着单单这一下午,最少赚了一万两银子。 一旁打扫卫生的二愣都看傻了,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赚钱能够赚得这么快,还这么轻松。 不过他却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 在他看来,林雨能够给他这个机会,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 晚饭的过后,林雨依旧坐到柜台前一边品茶一边让小鱼给她按肩膀,那小日子别提多滋润了。 而在差不多八点的时候,一个身形消瘦的男子走进来。 那人一袭白衣,肤色暂白,就连小玉跟小鱼两个姑娘都自叹不如。这还不算什么,最让林雨震惊的,是那人长得就跟某个陆姓明星似的,只是气质上更加超然。 第九十五章,快活林来客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那人走进来以后,眼睛在几人身上扫过一遍,最后锁定在了林雨的身上,他走过去恭手问道, “想必这位就是林掌柜吧?” 林雨站起身回应道, “正是在下,敢问阁下是?” “敝人刘枫,乃是快活林管事儿的,今夜前来叨扰,还请林掌柜见谅。” 一听说是快活林,林雨便明白了对方来此的目的。 必然与那怡春院的老鸨一样。 果不其然,刘枫坐下后,与林雨讲了几句客套话,接着就说起了关于杏花楼的事。 “听闻林掌柜与杏花楼的青姐交情甚好,在您的帮助下,她的杏花楼如今可是如日中天呢!” 林雨摆摆手说道, “刘兄误会了,我与青姐也不过是普通的朋友而已,至于杏花楼如今正值火热,与我可没有半分的关系。” “林掌柜谦虚了,我还听说您开了一家极乐堂,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我不过是想做点小本生意,赚个茶钱罢了!” 林雨说话总是模模糊糊,对方在打他底细的同时,他也在打探对方。 刘枫的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他暗暗的点头,然后又开口恭维说, “林掌柜可真会说笑,您那极乐堂的东西可不便宜呢,若只是为了赚个茶钱,那你这茶可真是世间少有啊!” 他又靠近了点,低声的说, “而且我听闻极乐堂里所卖的东西,男人用了以后可以——喜登极乐。这极乐堂,就是因此而起的吧?” 林雨哈哈大笑, “刘兄此时前来找我,应该不只是为了跟我探讨极乐堂的事情吧?” 刘枫跟着笑道, “林掌柜是个聪明人,那刘某就不再拐弯抹角了。” 他从怀中拿出厚厚一叠银票放到桌子上。 “杏花楼之所以客源滚滚,其原因,林掌柜一定比我还清楚的多。” “不过,她家的客人多了,那我家的客人可就要少了。所以我希望能够得到林掌柜的帮助,这些小钱就当是给林掌柜买茶喝了。” 林雨只是看最顶上的银票一眼——五千两。 他估计这一叠,最少得有五十张银票,算起来可是有二十五万两呢。 这要在他之前看来实在是天文数字,单单一张就足够把他给压得喘不过气来。 可现在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叠纸而已。 林雨没有露出任何心动的样子,反而十分淡然的说道, “刘兄这是什么意思?” “林掌柜问这话可就没意思了!” “那这又是几个意思?”林雨用目光示意了下桌上的银票。 刘枫笑了笑,“就是意思意思,也没啥意思。” “我不懂你的意思!”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打着哑谜,一旁侍立的二愣被弄的晕头转向。 他忍不住问道, “林兄弟,你们在说什么呢?我咋一句都听不懂?” 林雨和刘枫对视一眼后同时笑道, “不懂就对了!” 二愣急得直跺脚,他唉叹一声,转身就往后院快步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说, “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读过书的人,连句话都不好好说,不听了,心烦!” 一个小小插曲,并没有打扰到两个人的谈话。 刘枫看着林雨,等着他做决定。 林雨则是笑看着刘枫,一副不为所做的神情。 几分钟之后,刘枫脸色稍微起了些变化,他的耐心已经被磨灭了一些。 “林掌柜难道还没有想好?” 林雨摇摇头, “不是没有想好,而是根本就没有想。” 刘枫正要再开口劝说,林雨先一步继续说, “极乐堂在这长安城中,只用开一家就够了,绝不可能开第二家。所以刘兄就放下这个念头吧。” “林掌柜,我想你这样做决定太过草率了,快活林与杏花楼相距遥远,这客人也不一定都愿意跑那么远的路程到杏花楼来。” 刘枫分析道, “若是您同意与我快活林结盟,你要什么,只要我能给的起的,我都给!” “那我若是要快活林的一半股份呢?” “股份?”刘枫皱起眉头。 他虽然不知道股份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他能够猜得出,林雨肯定是狮子大开口。 林雨解释说, “这股份其实和分红差不多,也就是说快活林的一半是我的,以后所赚的钱财也有一半分与我。你觉得这样行吗?” 刘枫站起身,脸色阴晴不定, “林掌柜,我好心与你相商,不曾想你竟如此的消遣我。既然如此,那么就再也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告辞!” 林雨并没有直接的出手挽留,而是悠闲的品着茶,高声说道, “快活林虽是花楼,但还是以开赌场为主要收入。我有一个好办法,可让你的赌场收入翻倍!” 一听这话,刘枫刚要踏出门口的脚,又收回去。 他转过身,半信半疑的问道, “林掌柜,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 林雨说, “只要用了我这方法,不仅只是让收入翻倍,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将赌场开在长安城,就是官府也没有办法。” 林雨的话实在是抓住了刘枫的心,后者虽然怀疑,但是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坐回到了座位上。 此时他面带笑容,语气变得温和, “林掌柜有何妙计,可否说与我听?” 林雨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道, “以刘兄见闻,现如今的赌法有几种?” 刘枫想了想后回答说, “我快活林里面开设的一共有七种,分别是:六博、樗蒲、塞戏、马吊、押宝、花会、字宝。” “那这其中之中,最赚钱的是哪一种?” “最赚钱的……” 刘枫略微思考一下说, “那当属押宝无疑了。林掌柜问这,是何意?” 林雨喝了口茶,不紧不慢的说道, “我要是说我的赌法是押宝赚钱效率的十倍,刘兄可相信?” 刘枫连连摇头,“林掌柜说笑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他又看到林雨那自信满满的样子,心里不禁有些狐疑,他神情严肃的低声问, “真有这种赌法吗?” “当然!” 林雨神秘的回答道, “不仅有,而且非常的简单,只需要找人看着场子,别有人闹事即可。” 刘枫听后,语气更加的谦和, “那烦请林掌柜的告诉刘某,刘某感激不尽!” “只是感激?” 林雨玩味的看着他。 刘枫心脏猛烈的跳动,他明白对方的意思,但又十分的为难,片刻后,他叹口气说, “林掌柜,对于你的要求,我实在是难以做到。实不相瞒,这快活林仅仅只是存在于我的名下,真正拥有的另有其人。只是这位的名字我不能说出来,希望你能够理解。” 他怕林雨不相信,又补充暗示, “这位背景极大,与杏花楼背后的那一位,相差无几!” 这么一说就十分明白了,在长安城中,许多富家子弟都知道杏花楼的后台是太子。 那么按照刘枫的说法,快活林背后的那个人,必然也是一位皇子。 林雨点点头, “既然如此,那可就太遗憾了!我这方法世间仅有。若非我开了万宝楼,又开了家极乐堂,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再开一家赌场。不然的话我肯定是要自己用的。” 刘枫听后陷入沉思,他心想, “现在快活林已经有些入不敷出了,还有那几位大人也暗暗的朝这条道上伸手。” “如不尽快的做出变革,必然会被那几家给挤下去。若真如此,那位必定怪罪与我。” “与其那样,倒不如暂先答应他的要求,要是真有奇效,那……” 他嘴角扬起一抹邪笑, “方法都已经给我了,就算不认账,那又如何?他还能斗得过那一位不成?” 林雨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品着茶。 刘枫一拍桌子,下定决心似的说, “就依照林掌柜的意思。” 林雨看了他一眼,问道, “你是这么说的,你背后的那一位咋办?” 刘枫斩钉截铁的回应, “刘某必当竭尽全力去说服,若林兄的方法真有效果,我想那位也一定很乐意答应你的要求!” “那就这么说定喽!” 林雨放下茶杯,他站起来伸出右手。 刘枫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疑惑的看向林雨。 后者解释说, “双方握住对方右手,这在海外的意思是合作愉快,也是两个人结盟的标准手势!” 刘枫起身微微伸出手来,林雨伸过去与其紧紧的握在一起。“合作愉快!” 第九十六章,宏兴风波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在唐朝呆了一晚,然后一大清早的就传送到现代十号仓库。 换好了衣服,打开手机一看。 乖乖!五十多条消息,还有十几个未接电话。 其中有三十多条消息是兰莹发过来的。 “林雨,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无耻!” “以后都不要再来见我!” “……” 兰莹前面发的那十多条都是指责林雨占她便宜,并且说了些比较严重的话语。 然后隔了一两个小时,则是语气缓和了许多, “算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毕竟你那个时候还醉着呢。” “哎,你怎么不回我的话啊?你在干嘛呢?” “林雨,快给我出来!” “……” 林雨拨动着消息不由得发笑,忍不住再往下面看看,这时候差不多晚上十点了。 兰莹也着急起来,先是打了三四个电话,发现打不通后,又发了几条。 “你在哪儿?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错了,我不应该那样的说你,你别生气好不好?” “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可是我当时真的被吓到了。” “你要是原谅我的话,就接电话吧!” “……” 林雨看的忍俊不禁,他忽然觉得这样似乎……挺好的,还有个女的一直惦记着自己。 虽然只是个名义上的女朋友。 他又翻看了别的消息,是黎丽发来的好友申请。 好家伙,一连十多条申请,也是够狠的。问题是这妞把好友申请介绍当成聊天界面了。 “我是黎丽,赶紧同意!” “喂,死了没有?没死的就赶紧给我喘个气儿!” “干啥呢你?给你发几个申请了,还不同意?耍大牌呢?” “林雨我告诉你!赶紧给我同意,不然我弄死你!” “……” 林雨看得嘴角抽搐,心想黎丽也太彪悍了吧?真是人不可貌相。 他本来以为黎丽只是走的女王风,没想到竟然是女汉子,而且还是纯爷们儿的那种。 继续往下看, “给你打电话咋还不接了?咋滴,没挨够是不是?信不信我现在去你公司,把你做的好事都给声张一下?让你身败名裂!” “林雨,你真行!孬种一个!” 这个申请隔了二十多分钟,后面跟着的一条则是满满的都是威胁, “姓林的,看你干的好事!去网上搜搜“宏兴风云”,老娘的脸都被你给丢光了!” 额…… 林雨搜了一下,果然第一条就是他们在宏兴酒店喝酒的视频。 一大群人围观,两个人喝的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弹幕评论全部都是: “这女的厉害了!” “女版东方不败啊!” “在她喝完第一瓶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她了!” “这女的看着咋那么熟悉呢?好像在哪里见过!” 林雨越看越觉得逗,这弹幕可比视频好看多了,竟然还有人发, “这谁把我的老婆传上去的?” 后面的人紧跟, “前面说是你老婆的站住,我保证不打死你!” “加我一个,肛到你放屁都是呼出来的!” 接着就是弹幕炸弹,满屏都是, “菊花茶,满地伤!” 视频中,两人每干完一瓶,都迎来一阵的叫好。 这还不算什么,最劲爆的是黎丽脚蹬林雨两腿中间,霸气的一吻。 简直把气氛推送到了巅峰。 不但是围观的人,还有弹幕也是全屏护体, “女神威武!” “太霸气了!” “那男的是谁?知道的报个门牌号,我四十米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长得这么挫,女神也能看得上眼?” “受不了了,我的心啊,疼!” 一大群的人把林雨给骂了通透。 林雨看到这里就把视频给关了,不经意的看了眼点击量 “354万!” 他惊呼一声,两眼都直了。 视频的上传时间是昨天的下午四点多,这才十多个小时啊。 而且点击量还在不断的攀升。 林雨估计沈城一多半的人都知道他们在宏兴酒店的事了。 因为这个视频的点击量是最高的,其他小的短视频还有十多个。 不仅如此,很快就有人将两人的表情包都给制作出来了。 林雨对此是万分无语,他干脆把网页给关了,然后给兰莹打了个电话。 兰莹对他非常的担心,一接电话就是各种道歉,各种的询问。确定他没有生气,也没有出事以后才放心。 林雨安抚几句,挂了电话,就又照着昨天的一个陌生的未接来电打过去,刚一接通,对方就是一通大骂。 “还知道跟我打电话?我以为你死了呢!” 这语气一听就是黎丽无疑了。 林雨挑衅的回应道, “我死了你不就成寡妇了吗?你可是光天化日之下亲了我唉,得负责啊。” “去你的,一说这我就来气,都是你整得好事儿!我看你咋办?” “还能咋办?凉拌呗!反正我又不吃亏。” 林雨无所谓的说。 黎丽气的咬牙切齿,她虽然性格大咧,但是在男女交往这方面实在是小白,平时交的一些人都是兄弟。 勾肩搭背,喝酒喷话,在她看来再正常不过,可是不论玩的再疯,也没有这样的亲吻过别人。 这个度,她把握的还是很好的。 可是昨天不知是怎么回事,竟然做了那么脑抽的事。 晚上看到那视频的时候,她简直要羞愧的无地自容了。 黎丽大吼道, “姓林的,你是皮痒了不是?信不信我马上过去拆了你的骨头!” 林雨贱贱的说, “你来啊,你倒是来啊!顺着无线来揍我,我在公司等……额……” 林雨心道坏事儿,咋嘴欠的把自己的位置给说出来了。 他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 “行,有种!你给我等着,谁跑谁孙子!” 林雨赶忙解释, “哎哎,我随口说说,你别当真,喂,喂……” 手机里面传出一阵盲音。 他转而硬气的对着手机喊, “来就来,谁怕你啊!还孙子?老子大丈夫能屈能伸!” 继而熄灭屏幕,马不停蹄的跑到马路边,打个出租车就开始了大逃亡。 不跑?不跑那是傻子! 林雨一想起来昨天被摔的七荤八素的场面就心里发寒,这哪里是女汉子啊,简直就是女金刚。 二十分钟后,他来到了沈城最大的电玩城。 一进门,那热情如火的气氛将人的心都给带动起来。 震撼的音乐,疯狂的尖叫,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那哗啦哗啦的钱币的撞击声。 一融入到这种环境之中,肾上腺素就极速分泌。 跳舞机,老虎机,投篮机,穿越枪战,时空赛车,嗨歌室…… 五花八门的游戏设施看的人眼花缭乱。 那些染着五彩发,杀马特头的青年小混混们疯魔一般的跳着自以为神技的尬舞。 还有拿着一大框游戏币的毛胡子中年人站在老虎机口一个一个的往里面投,眼睛挣得比铜铃还要大,嘴上低声的喊着, “落,落,落!” 还有的玩投篮,简直就是球神附体,百发百中。 玩枪战的完全把自己带入游戏世界中去,扔一个手雷后,赶紧蹲下躲避。 林雨走在其中,心脏比平时跳得更快。 这就是他想要的感觉,听里面要是不能给人一种汹涌澎湃的快感,谁还会来玩? 来这里的大都不是为了玩游戏的,而是为了找到活着的感觉。 就好像许多人去酒楼喝酒不是为了品尝酒的味道,而是为了买醉。 林雨转一圈,挑中了几台机器。 然后就去找到了游戏厅的经理。 林雨提出要买游戏机时,经理非常的高兴,并立刻跟老板打了电话。 不一会儿,游戏厅店的老板就来了。 那是一个身材粗壮,面色黝黑,身高一米八的中年大汉。 远远看去,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老板,无论是从神态,走路的姿势,还有摄人的气场 ,都像极了身经百战的雇佣兵。一看就是个心狠手辣,杀伐果断的人物。 第九十七章,游戏机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游戏厅的老板一过来,经理就分别给两人介绍了对方。 这个老板的名字叫:吴越。倒是一个颇富文艺气息的名字。 吴越对林雨咧着嘴豪放的笑道, "就是你要买游戏机?" 原本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被他这么一说出来,就变了味道,好像是绑票的人对拿赎金的人的态度一样。 林雨不由得多看了这个人一眼,他报以微笑 "是的,你看能不能让我几台?" "这个嘛," 吴越一副不舍的模样,接着就是若有所思的说, "你既然想要,肯定也是来做生意的,所以也明白这些游戏机是多么的难弄。要是卖给你了,我这游戏厅咋办?" 他说这话不无道理,因为游戏厅就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说是赌博吧,这又不算是。 可依旧是祸患无情,因为很多的年轻人都深受毒害。 曾经就有报道说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玩老虎机,一晚上输了十二万元,最后被逼债无奈,跳楼致死。 那老虎机可是真正的吃钱,不管有多少你都想要按进去多少,输了要赚回来,赢了还想玩,最后的结果就是输的一干二净。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林雨心里很清楚,如果这个人确实不想卖,那就绝对不会跑的这么快。 说的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要坐地起价。 林雨说道,"这样啊,那就很遗憾了,我其实就是一时兴起想要弄两台在乡下开一家,让村里面的孩子们玩玩,要是你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 说着就打算走。 吴越一听,赶紧挽留, "哎,等等,这么着急走干啥?咱们先聊聊呗!" 林雨摇摇头说, "算了,我就不打扰您了,我去别的地方看看!" 林雨刚走到门口,就听见身后一声暴喝, "站住!" 顿时他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好像被老虎盯上了一般,用武侠小说里常称这种感觉叫做杀气! 林雨回过头,勉强着自己尽量显得淡定。 "吴老板还有何指教?" 吴越黑着脸,面色生冷,但林雨异一转过身,他就立刻转换成笑脸, "林兄弟,你这就没意思了啊,我不过是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来,先坐下,咱们慢慢聊,对了,你想喝点啥?” 林雨转身走到沙发边坐下,淡淡的说道:"白开水!" 经理在一旁很有眼色的出去端来了一杯咖啡和一杯白开水,分别放到了吴越和林雨跟前。 吴越端起咖啡杯,有模有样的品味了一口,说道:"还是咖啡味道香醇,我就喜欢喝这个。" 林雨没有喝茶,在陌生的地方,最好是什么食用的东西都不要碰。 等对方放下杯子,他开口问道, "依照吴老板的意思,您也不是不可以割爱的了?" "要说这游戏机嘛,就是个玩头,我这里这么多,给你几台都没问题。毕竟大家都是同行嘛。" 这话说的林雨都觉得不和逻辑,人们常言同行是冤家,哪有互帮互助的道理? 可吴越一副十分乐意的模样,这就让林雨多了一分警惕。 "吴老板这么想真是太好了。您别说,我还真看上了几台,咱们商量下价格?" 吴越连连点头, "行,只要你给的公道,我是没问题的。” 他越是这样的急切,林雨就越觉得这其中必然有猫腻。 后来在一番看似无意却实则有意的谈论之后。 林雨终于明白为什么吴越这么急着要把机器卖出去。 原来最近沈城正在全面严打游戏厅,歌厅,酒吧等多种营业性场所。 以前吴越还能够靠着自己跟上面的关系打点一下。 可是据说这一次下命令的是某位最严厉的省级领导,根本就不是沈城的领导敢挡的。 所以吴越急着把游戏厅里的东西给出手掉,省的招惹是非。 林雨抓住了这个机会,便下定决心一定要狠狠的宰他一刀。 林雨一共看中了16台机器, 其中抓娃娃机三台,大型老虎机五台,跳舞机一台,飞车三台, 小型老虎机四台。 结算的时候,林雨又是晓之以情,又是动之以理,把吴越给弄的无话可说。 最后总的算起来一共20万,比行价低了四成。 林雨付了钱以后,就让吴越将游戏机给拉到独月鸣公司的10号仓库。 吴越很爽快的答应,不过并没有让他立刻离开,而是像跟好兄弟聚会一样的拉着林雨坐下,又畅谈了一番。 话语中隐晦的表明了他自己想要把这游戏厅给转卖出去的意思。 吴越说这个店面是他买下来的,估计面积得有五百平米,也算是不小了。 林雨要是打算要的话,带上里面所有的游戏设施,一共六百万。 六百万! 听起来很多,但是如果能够买下一个游戏厅,那真是算不得什么。 要知道像这种大型的游戏厅,每天进账最少得在3万以上,只需要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能回本。 林雨知道其中肯定没有表面的那么简单,但是他却并没有直接问出来。 他之所以不去买新的游戏机,一来是怕被警方给盯上,二来则是这游戏机都是可以更改设定的。 更改的尺度还得把握的非常好。 让玩家输的多了,玩家就不想玩了,赢了多的话,最后亏本的还是自居。 游戏厅里面游戏机的概率已经设定的非常的好了,所以就省了一大把的力气。 带着这一大堆的游戏机传回唐朝,林雨派人去快活林将刘枫找来。 后者一听,以为林雨要将昨天说的办法告诉他。 于是就快马加鞭的赶过去。 可是到了地方之后,听到办法就在于这么一大堆铁疙瘩上,他的表情那叫一个怪异。 林雨看出来对方的疑惑,便解释说道。 “刘兄有所不知,这几样每一个都是吸金如虎啊!现在它看起来虽然平淡无奇,但是到时候,必然是财源如汪洋大河般往你口袋里灌呢。” 刘枫有点不敢相信,他低声的问道, “林兄,你这莫不是在消遣我吧?” 林雨摇摇头回答说, “是真是假,到时一看便知,现在你赶快安排人手,把这些东西给小心的搬到快活林。” 说完他又补充了一遍, “切记不可有任何的碰撞,不然的话,功亏一篑。” 刘枫只好死马当活马医。 一个时辰之后,所有的游戏机全部被搬到了快活林的后堂。 这里摆着十几个大赌桌,还有各种各样的赌具。 林雨在半路上还让人从万宝楼取来发电机。 没有这玩意儿,那十几台机器,完全就是一堆破铜烂。 林雨忙活着将线路连好,然后拿起一把游戏币给刘枫介绍说。 “这个叫做游戏币,所有的项目都需要它。” “然后又指着老虎机说,说,这东西叫做老虎机,只要将这个钱币投进去,然后通过两层机器的推移,最后会把这些游戏币给推出去,如果最前面的一堆游戏币掉下来,那就是客人的了。” 刘枫看了以后,对于这个会发出响声并且灯光璀璨的老虎机来了兴趣,不过他依然问出了心中的困惑。 “林掌柜,这如何让人心甘乐意的往里面投游戏币呢?似乎也没有多好玩呀?” 林雨邪笑道, “你说的没错,这确实很没意思。” 此话一出,刘枫的脸上露出失望的神情。 “但是,”林雨话锋一转, “如果你将这里面多放一堆游戏币的话,那些人一定会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把这最前面的一堆游戏币给推下去,然后他们就会一个劲的往里面投币。” 他得意的说, “这就叫做侥幸心理。” 刘枫眯起眼睛,半知半解。 因为对这种东西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所以他也不敢立即否定,只是存有很强烈的怀疑心。 然后林雨就又给他介绍其他的几种游戏机。 当说到时空飞车的时候,刘枫立即来了兴趣。在他看来,最好玩的就是这个了,也正因为如此,引发了林雨的思考。 第九十八章,游戏厅开业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刘枫对于时空飞车大加赞赏,他一摸上手就离不开了。 那炫酷的画面,带感的音乐,简直让他感受到了从所未有的震撼。 虽然刘枫玩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但是他乐此不疲的玩了一局又一局。 最后在林雨的催促之下才恋恋不舍的从赛车上面下来。 刘枫兴奋的快要跳起来了,他拉着林雨的手,激动的语无伦次的说, “神物啊,真是神物!林掌柜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竟能给人带来如此畅快的感觉?纵然是骑马飞腾也远远不如。” 林雨得意的笑道, “刘兄有所不知,此物名为游戏机,乃是海外高科技产品,在咱们中原是根本就看不到的哦!因为如此才能被称为为独一无二嘛。” 刘枫脸都笑开了花, “海外高科技产品?看来真是刘某孤陋寡闻了呀,如此有趣的东西直到现在才能得见,我这前二十八载的光阴,真是虚度了。” 然后他神情兴奋的问道, “这游戏机多少银子?我还要多买几台,将这里,哦不,整个快活林全部都给装满。” 他仿佛能够预见将来快活林顾客爆满的样子。 一念至此,眼都红了。 林雨摆摆手说道, “既然是高科技产品,那就说明非常的稀有,能弄这么几台我都是已经用尽了所有的门道。更何况这一台可不便宜呢。10万两,你确定要买?” 一听这话,刘枫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10万两银子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不过再看眼前有这16台也算是不错了。 刘枫可以肯定,这些新奇的海外高科技产品,一定能够引起整个长城赌界的轰动。 只要有这十六台聚宝盆在,难道还担心赚不到钱不成? 他想了想,又问, “林掌柜,依你所言,这一台就要10万两。那16台,岂不是要160万两?这么多银子,在下实在是囊中羞涩。你看我能不能先给你50万两,余下的……隔些日子再给你?” 林雨大手一挥,说道, “刘兄说这话可就见外了,我与你一见如故,谈钱多伤感情?这样吧,我吃点亏,那80万两就当是我跟你结盟的投资,以后的收益咱们对半儿分怎么样?” 刘枫听了以后,激动的眼泪汪汪,他看林雨的眼神都变得万分热切。 此刻他恨不得跟林雨叫声爹,那可是八十万啊,亲爹都不会拿出这么多来给他。 至于林雨的要求,直接被忽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盈利多了,能分俩子儿出来就算不错了。 “好,好,好!林掌柜的这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了。你若是不嫌弃,咱们就结为兄弟如何?” 刘枫紧紧拉住林雨的手说道。 林雨哪里肯跟这个人结拜?虽然对方在长安城中有些地位,但林雨依旧看不上眼,他此刻心里想的是, “就凭你还想跟我结拜?做梦呢你!老子的结拜兄弟可是当朝皇帝,左右门神尉迟恭,秦叔宝,凌烟阁第一功臣长孙无忌等人的儿子。” “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个看场子的而已。” 当然,林雨不会把这话直接给说出来,但是眼神中的轻蔑确是实打实的。 刘枫也感受到对方的冷漠,他以为自己太热情了,让对方以为他是心怀不轨,于是就理了理情绪 稍微正常的说, “若是林兄愿意,咱们挑个黄道吉日,一同结拜。” 这话已经说的很委婉了,意思就是,你要是不同意,也没关系,以后再说。 林雨点点头, “那就隔日再论。今天咱们可得把这里装点一下,你总不能让客人就在这么乱的地方玩吧,那样也不尽兴啊!” 刘枫连连点头, “林掌柜说的是,我现在就派人把这里给收整一下,请林掌柜移步正堂。” 林雨没有动,而是说道, “我这里倒有一个计划。刘兄若是信得过,不如让我来帮你规划一下?” 刘枫深色微疑, “林掌柜有何妙计?” 林雨笑而不答,一副神秘的模样,让刘枫捉摸不透。 最后刘枫安排来了二十个人把赌场里面原先的东西全部给搬空扔了出去。 那些赌具在他看来根本就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哪里能比得上游戏机? 后来林雨又穿越到了现代买了一些彩灯,四台音响,两台柴油发电机,两挂鞭炮还有一些其他的小物件。 既然要整,那就整得漂漂亮亮的,林雨可不喜欢龌龌龊龊的。 毕竟这里的收益将来可都是他的,因为他可没想过要跟刘枫分一个字儿。 俩人这是相互算计,就看谁更狠一点了。 经过一天一夜的装横,快活林的赌场已经被做成了游戏厅的标准风格。 炫目的七彩灯光,振奋人心的低音小钢炮音响,当然还有美女陪伴,酒也是必不可少的。 两挂鞭在门口那么一放,立即吸引来了一大批的看客。 刘枫随便的说了几句话,就把话语权交给了林雨。 “咳咳,” 林雨清了清嗓子,拿着话筒说道, “这个……快活林是个好地方,十个男人九个爽,还有一个正在爽。欢迎大家前来捧场,快活林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将会以一个全新的面目展现给大家。” 他侧过身, “那么这里面到底有多爽呢?玩了才知道!现在我宣布,新快活林正式开业!” 林雨与刘枫两人站在门口迎接进去的宾客,不一会儿,赌场就满了。 当然,快活林不只是有开设的赌场,还有吃饭喝酒和特殊服务,有的宾客看人太多,索性找个地方喝着小酒,叫个姑娘先玩着。 每一台游戏机旁边都有一个长相出众的姑娘作为指导。 这十六位姑娘全部都都是林雨细心挑选的,专门找那种长相清秀,能给人强烈保护欲望的女的。 男人嘛,想让他兴奋还不简单? 漂亮的女人就是行走的荷尔蒙,有美女在,那腰包里面的钱岂不是大把大把的往外拿? 林雨和刘枫商定的是,前三天,一折销售游戏币,一两银子十个币。 先勾引起人们的兴趣,这种东西一玩就上瘾。 等过了三天,一两银子一个币,他们照样会抢着玩。 反正来这里的都没几个正经的人,有钱人的钱,不赚白不赚。 一开始人们都满心的疑问,大家都是第一次见到游戏机这东西,一个大盒子,里面的东西碰又不能碰,只能看着,都不觉得有啥好玩的。 还有一些人大吵着被骗了,这简直就是玩弄人啊。 “这是什么玩意儿?不就好看点儿吗,怎么玩?” 一个年纪差不多二十四五岁的人踢了大型老虎机一脚,顿时里面的游戏币哗啦啦的掉下来。 他眼瞪得老大了, 这游戏币不但可以买,还可以卖呢,这一大把可是值不少钱呢,他正要弯腰去捡。 一旁的姑娘赶紧上来劝阻, “这位公子,你不可以这样!” 那人眉毛一横,眼一瞪, “咋滴不行?没看到我是靠本事给弄出来的吗?难道你这赌场还想耍赖?” “你这样做是不合规矩的!” “滚一边去,老子就是规矩!” 那人弯腰从下面游戏币出口处将一大堆的游戏币拨到小塑料框子里。 这一幕被刘枫看到了,他正要上去给对方一个教训,却被林雨拉住了。 林雨回给他一个自信的眼神, “让我来!” 他走过去,轻轻的拍了那人肩膀一下。 对方不耐烦的说, “老子让你滚一边去!”“这位兄弟,我看你样貌不凡,骨骼惊奇,万中无一啊,莫非你就是传说中逢赌必赢的长安赌圣?” 第九十九章,等着关门吧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不得不说,人都喜欢听一些好话,特别是那些不着调的“马屁。” 那人站起身来回过头打量林雨一眼,问道。 “你谁啊你?” 林雨依旧是恭恭敬敬, “请问您是否就是长安赌圣?” 那人一听之后便得瑟起来, “还有个长眼的人呢!” 他昂首挺胸,双手叉腰,下巴高抬的说, “没错,我就是逢赌必赢,赌场之圣,人称赌圣的白千!” 林雨听完以后,显得十分震惊,他连忙拱手说道, “哎呀,今日能得见赌圣真是小的三生有幸呐。您能来此捧场实在令小店蓬荜生辉。” 他扭头立即呵斥刚才阻止白千的姑娘, “你还愣着干什么?赶快给赌圣搬个椅子来,难道让人家站着吗?” 姑娘也是震惊不已,她先是愣了一下,立即过去搬凳子。 搬来了之后,林雨又呵斥, “怎么没一点眼色,快去倒茶呀!” 白千得意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了,他翘着二郎腿,一手扶着椅子扶手,一手在空中虚摆, “哎,不要斥责人家姑娘了,我这人不爱喝茶,倒点酒就行了!” 林雨恭敬的说, “赌圣说的是,”他又冷着脸对那姑娘, “快去!” 姑娘以为自己惹到不该惹的人物,花容失色的跑去拿酒。 接着林雨一脸谄媚的对白千说, “听闻赌圣一生之中从未失手,所过赌场片甲不留,我这小店,实在是没啥可玩的。所以请赌圣的手下留情啊。” 白千洋洋得意,晃荡着框子里的游戏币,哗啦哗啦的声响让他更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哎呀,是没事儿,到你这儿玩玩,诺大一个快活林,还能被我给玩完不成?” “可是小的这儿真的是小本生意啊。您随便动动指头,我们都得元气大伤,您看要不……随便少玩几把,图个乐呵得了?” 林雨用乞求般的语气说。 不远处的刘枫看这边事情有些不太对劲,他便快步的朝林雨走过去。 “林掌柜,你这是在干什么?” 林雨直起腰回应道, “刘兄,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他双手放掌平身指向不可一世的白千, “这一位就是名震长安城的赌圣,你还不赶紧跟人家行礼?” 刘枫蔑视的看了一眼白千,冷哼一声, “就他?一个地皮边上的走狗,也敢自称为圣?真是可笑!” 这话白千可不爱听了,他瞪着眼,坐直了身体,指着刘枫说, “哎,姓刘的,怎么说话啊,懂不懂规矩?我可是赌圣,小心我把你这快活林给玩倒了!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 “呵呵?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我今儿个就看你怎么把我快活林给玩倒?” 刘枫双臂抱胸轻蔑的看着对方。 林雨见此情形,慌忙的跑到刘枫的身边,拉住他的胳膊说, “刘兄,就少说点吧。这位可是赌圣,万一惹恼了人家,他真把咱们的铺子给赢走了咋办?” 刘枫表情怪异的看着林雨,继而起高音调说, “我说林掌柜,别说他不是赌圣,就算真是,我也有底牌让他玩。” 然后他又对白千说道, “赌圣是吧?那来玩玩呗?只要你不逾越规矩赢多少,全是你的!” 白千一拍扶手,站起身来,与刘枫针锋相对, “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别后悔。” “谁后悔谁孙子,请!” 刘枫做出请的姿势,他一脸的不服气。 对此白千心中冷笑, “等一会儿我大把的赢银子的时候,不知道你的表情如何?” 他大摇大摆的走到老虎机前,抬脚就要踢。 林雨立即阻止, “赌圣,使不得,使不得啊!” “怎么?反悔了?” “这……” 林雨将为难的目光投向了刘枫,后者冷笑一声说道, “还赌圣?可笑,连规矩都不懂吗?” “规矩?”白千很疑惑,他确实不知道什么是规矩。 但是这逼得装到底啊,不能别人给识破了,他硬着头皮说, “我当然知道规矩,是想试试这东西结实不结实罢了。” 然后他看向林雨,后者谄媚的低声说, “这个只能用您手中的铁钱从这个口扔进去,不能碰其他的地方的。” 白千听得不明不白,他想这算是什么玩法?但是为了面子,还是拿起两个游戏币塞了进去。 游戏币顺着管道轱辘进去,然后两层推进台将其推了出来,最后挤到最外面的一堆游戏币。 只听一阵哗啦啦的声响,几十枚游戏币落到了出币口。 白千脸上挂满了自信的笑容,他得意的对刘枫说道, “看见没有?现在你要是后悔还来得及,不过你得给我5000两银票还要当众道歉!” 刘枫咬着牙说道, “我就不信你的运气能那么好?有种继续玩呀!” “哼,不知死活!” 白千冷冷一笑,然后就抓一把游戏币准备往里面塞。 这时林雨抓住他的手腕,阻止说, “赌圣啊,咱这玩玩就算了,还请您高抬贵手,可不要为难了我们呀。” 白千一把将其甩开, “不是我为难你,是他为难我。如果不给我道歉,并且赔偿,今天你这快活林就等着关门吧。” 然后一个接着一个的将游戏币给塞了进去,只是并没有任何的钱掉出来。 刘枫恰在时机的嘲讽, “哟,不是逢赌必胜吗?看不出来有多厉害啊!” 白千顿时觉得脸面上有些过意不去,他辩解道, “我只不过是试试手罢了,等一会儿,有你哭的!” 接着就是一把又一把的游戏币给扔进去,可依旧是什么都没有掉出来。 白千额头上冒出丝丝细汗,刘枫脸上嘲笑的意味更加浓重。 林雨在一旁不停地劝慰。 “赌圣,这一台不行,要不咱们换一台吧?没准就能转运了呢!” 白千顺着阶梯就下,他面色古井无波,老神在在的说, “今天一出门,我就算到我与西位对煞,这里正好又是正西,所以与我不对头。我得换到东位才行。” 他围着大型老虎机转半圈,站到对面。 “把你的眼睛给我睁大一点,我就让你好好看看什么叫做赌圣!” 接着就是一把又一把的游戏币扔进去,可还是什么都没有。 到最后他那框子里面的游戏币全部都给扔完了可还是一个子儿都没有掉出来。 这时西方位来一人,投了几个币,就听见了让人振奋的哗啦啦的声音。 白千眼睛瞪得老大,随后眼珠滴溜一转,对刘枫说, “这赌桌上无非就是输赢,我刚才不过是给你们演示一下什么叫做输。现在我要让看看,我是如何赢的。” 然后他又站到西方位。 刘枫耻笑道, “哎呦,您不是说您今天与西方对煞吗?怎么还站在这西方位?” 白千摆着脸回答说, “哼,老子想站在哪里就站在哪里,还要你来管?” 林雨劝道, “刘兄,你少说点吧,赌圣今日已经是高抬贵手了,他没有跟咱们计较,就是咱们大福,你怎么还如此惹怒赌圣呢?” 刘枫不说话,白千倒是硬气的不得了, “姓刘的,我必定让你后悔今天对我所说的话。” 说完,就从怀中拿出一锭银子给林雨, “去,给我换点铁钱来!” 林雨双手接住,然后递给姑娘, “快去,麻溜点儿!” 不一会儿,几十个游戏币被拿来。 白千将其全部抓到手中,然后老虎机里面塞。 那老虎机果然就跟老虎一样,还是光吃不拉的老虎,塞多少,他就吃多少。 不到一分钟,几十个游戏币又没了。 白千在身上摸了摸,可什么都没摸出来。 刘枫走近了问, “赌圣,这是没银子了吗?” 白千瞪他一眼, “放屁!” 他结结巴巴的说, “我……我不过是没带在身上而已。” 林雨也帮腔说,“就是啊,赌圣是谁?走到哪里,随手一挥便是白花花的银子到手,还用的着自己带银子?” 第一百章,赌海无涯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白千连连点头说道, “对,就是这样,我平时出来都不带钱的。到哪里不得有人供着?我是给你面子才来这里转一转。想不到你竟然如此不知好歹。你给我等着,我现在回去拿钱。” 说着就要走,林雨赶忙将其拉住, “赌圣莫要动气,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哼,我要是不露两手,今日岂不是要让人给看扁了?把手给我放开!” “赌圣,这样吧,我借你钱行不?输了算我的,赢了你拿走。但是还请您高抬贵手,可以吧?” 林雨的语气十分的恳切,白千心想这样,他根本就不吃亏,输了就输了,赢了还能得钱呢。 白千趾高气扬的说道, “看你这么有诚心,那我就勉强答应了。这次我就当是欠你一个人情!” 林雨满脸堆笑, “多谢赌圣高恩,您的人情可是千金难买呀。” 他让姑娘拿来一百枚游戏币送给白千。 “这是小小心意,请您笑纳。” 白千接过以后,一句谢谢也不说,好像真的把林雨当成那种地位卑微的下人。 然而一百枚游戏币根本就不够他玩的,不到两分钟就输了个精光。 白千脸上浮起阴翳,这时他的正对面又来一人,又是扔了几个游戏币之后,哗啦啦的落了一大堆。 他心里那叫个后悔呀,心想刚才一直往里面投就好了,那样的话也能够弄出来那么一大把。 这时林雨又说, “多谢赌圣高抬贵手,要不您再玩玩?” 白千黑着脸说, “再给我拿一百个。” “好嘞!” 然而一百个游戏币又是一分多钟就没了。 林雨刚一开口询问,白千就不耐烦地说, “再给我取一百个,不,一千个!” 林雨这下犯难了,他结结巴巴的说, “赌圣,我们这里都是小本生意,您一次拿这么多,实在是……小的承受不起啊。” 白千一听,脸色忽变,他对林雨怨声道, “拿不出来,你说个屁呀!没用的东西,要你干啥?” 他此刻心思完全投进了老虎机中,心中急痒难耐,坐立不安,身上就像是爬上跳蚤一般,急得他直跺脚。 林雨又说道,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给你游戏币,你给我写个借据,我想以您的名声肯定不会赖账吧?” 白千一心都在老虎机上,只要能够让他拿到游戏币,干啥都行。 林雨的提议自然通过。 刘枫让人拿来了笔墨纸砚,白千伸手写下借据,一借就是一百两银子。 按完了指印,二话不说的就拿起已经为他准备好的一千枚游戏币,继续玩老虎机。 这次的时间稍微长一些,大概十分钟左右,一千枚游戏币消耗殆尽。 这回不用林雨说,白千吆喝着说道,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我准备铁钱!” 然后顺手又写一张借据,拿走了一千枚。 接下来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一共写下了五张借据,当他还要继续借的时候,林雨出主意了。 “赌圣啊,您看您这样玩着实在是没啥意思。要不咱们玩一场大的?” 白千双目布满了血丝,他压根就不去搭理林雨,眼睛死死的盯着玻璃窗里面的游戏币。 嘴里不停地低声喊着, “落,落,落!” 不一会儿,他手里的游戏币又没了。 当他再问林雨要的时候,林雨给他出主意干脆一次借五千两,玩个痛快,也省的总是不停的写借据,还浪费时间。 白千本来就玩的头脑发昏然后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林雨的要求。 拿到5万枚游戏币的时候,他的眼睛都发出了精光。 到了这个时候,林雨不屑的看了他一眼,随后又与刘枫四目相对,两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狡诈。 此刻白千全身心都投入进去,外界就算是地震,他都不一定能够发现。 林雨也懒得继续呆在这里,接下来该发生的事情都可以预料的到了,于是他走到鲜有人问津的赛车旁。 虽然这里围了几个人,那个姑娘也再不断的解说,但是他们好像对赛车玩法一点都不清楚,只是看着那个画面炫酷,对其指指点点。 林雨一过来,那些人自动的让开了一个过道。 他往里面塞了三个游戏币,坐上去,一边玩一边解说。 “这叫赛车,你们看着这个屏幕啊,进去以后先左晃一下赛车,这叫做选择地图,然后在左晃一下,就是选择了一个地图,右晃一下表示准备,再右晃一下,就是正式开始比赛了。” 林雨平时不怎么玩这个游戏,但却远比这些唐朝的古人强多。 极速漂移氮气加速,看的一群人一阵阵的惊呼,他们都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总觉得好牛逼的样子。 周边的人后来都看呆了,那带感的发动机声,就算是他们也都为之振奋。 特别是那漂移时的一声刺啦,将每个人的心脏都给抓了起来,他们不由得屏住呼吸,生怕因为一丁点的震动,就让林雨分心。 “砰!” 左边忽然冲过来一辆电脑赛车,撞得林雨的赛车猛的右飘,人们看到这一幕,身体也跟着猛的往右颤了一下。 林雨漂移之时,人们深吸一口气,直到平稳直行时,才肯舒气。 短短的三分半钟,林雨没多大的感觉,但周边的人却却仿佛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似的。 有的人脸上爬上了潮红,大口的喘着粗气,心脏依旧是砰砰砰的猛烈跳个不停。 林雨起身对众人说, “怎么样,大家都应该学会了吧?来试一试吧!” 话音还未落地,便有一人抢跑上去塞了三个游戏币。 那个人紧张的手心冒汗,额头上都渗出细细的汗水。 林雨站在一旁细心的指导,即便如此,开的时间最长的也不过是40秒。 多数在十几秒的时候就给崩了。 过了一会儿,林雨不经意间的看到老虎机那边围了一大群人。,他便移动脚步往那边走去。 “赌圣唉,你怎么又输了呢?五千两银子就这么给没啦。” 刘枫阴阳怪气的说道, “哦,对了,不是五千两是五千五百两。你不是赌圣吗?你不是很牛逼吗?你不是要把我的快活林给赢走吗?你倒是赢啊你!” 白千两眼几乎被血丝布满,看起来十分的恐怖,他右手颤抖着,一看就知道是不停的往老虎机里面塞币,最后造成的短暂性神经记忆。 他用恳求的语气说道, “我写借据,你再借给我点钱吧。我很快就能翻本了。” “还想要借?先把你欠的还了再说!” “我保证明天就给还清,求求你先借给我吧,我已经知道诀窍了!” 林雨走过来,也不再如一开始那般的谄媚,反而像是看到一个陌生人一样,他问刘枫, “这是怎么一回事?” 刘枫嘴角微微扬起,讽笑道, “没钱玩不说,还问我借了一大堆的钱。现在还也还不起,还想要借。你说我是借不借?” 林雨皱起眉头, “世上还有这样无赖的人?” 林雨的话引起白千的注意,后者对其呵斥说, “正找你呢,快去给我取铁钱来!” 林雨轻蔑一笑, “还敢命令我?你算老几呀?” “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老子是赌圣,逢赌必胜的长安赌圣!” 白千大叫道,他的声音引起了在场人们都注意。 林雨一副懒得搭理的样子, “赌圣?没听过。” 这下白千怒了,他抓住林雨的胳膊, “我是赌圣,我是赌圣啊,还是你告诉我的,你竟然敢说没听过?” 林雨烦了,一把将其推开,后者后退两步滚坐到地上。 “我管你是赌胜赌输,那借据,可是你写给我的。今天要是不还,就别想走出这个门儿!” 白千一听,顿时全身无力的瘫坐在地上。他傻愣着看向林雨,心里那叫一个悔恨。 随即又伸手指向林雨,恶狠狠道,“全部都是你给我下套!我杀了你!” 第一百零一章 尔虞我诈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白千爬起身朝林雨冲过去,但还没有靠近,就被四名壮汉挡住了路。 快活林作为赌场,那自然得有自己培养的实力,不然的话,这里聚众的牛鬼蛇神岂不要翻了天了? 刘枫手一招,说道, “带下去,按规矩办事。” 白千一听,腿都吓软了,他被两名壮汉给拖着往外走,哭的那叫一个凄惨,但周边围观的人都没有一个伸出援助之手。 敢向赌场借钱的,那都是些亡命之徒,哪有人愿意救这么一个人呢? 白千只觉这世界都灰暗了,要是真被弄走,那不死也得残废啊。 所有赌场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欠债十两不还,断一根手指头,一百两断手,两百两断脚,五百两挖一只眼睛。 而他欠了五千五百两,岂不是要被做成人彘? 一想到自己悲惨的后果,白千吓得屎尿横流,地上拖出一片的秽迹。 围观的人都厌恶的捂住口鼻,向后退出许远。 这种场面刘枫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他吩咐其中一个壮汉拿东西把地面擦干净,然后宾客们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得,该怎么玩还怎么玩。 林雨虽然有些于心不忍,但对于这种出头的家伙就应该这样予以重击。 开赌场的就重在一个狠字,你要是不狠,就有人来找你的麻烦,只有你表现出足够的强势,那些人才会有所顾忌。 也正是因为如此,林雨才会慢慢的给这个白千引套。 否则要是光打一顿赶走的话,那就是赌场方面不占理了。 刘枫对林雨拱手说道, “没想到林掌柜还有如此妙计,真是佩服,佩服!” 林雨谦虚的回应说, “哪里哪里,对于此等无赖,就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倒是刘兄的表现更是让在下叹服。” 说完,两人同时哈哈大笑。 快活林自从有了游戏机以后,那简直犹如闹市一般,去玩的人几乎要把门槛给踩破了。不单是赌场的经济,就连酒宴和特殊服务的业绩也跟着上涨。 毕竟就十六台机器,一次同时玩的也就是二十多个人,一些没有排到队的,自然会先找一些其他乐子,要么喝点酒吃点点心,要么就找姑娘们聊聊人生什么的。 林雨后来又着重培训一批形貌妖媚,特别是身材好的不得了的姑娘,让她们作为陪玩。 客人们玩完游戏玩姑娘,一条龙服务,保证宾至如归。 反正快活林也是个花楼,怎么玩不是玩? 快活林自从被林雨整顿了之后,几天的时间内名声大噪。 先是整个南城,然后东城西城北城的人都听说快活林里有好玩意儿,一些纨绔子弟便一群又一群的结伴而行,排大半天的队,只为开开眼界。 看着络绎不绝的来客,刘枫笑容都没有停过,晚上睡觉的时候,面部肌肉都是酸痛的。 他由衷的佩服林雨,这么好玩的东西都能弄到。 只是对方说要分一半的这个要求,他打心底里的不愿意。 他想的是自己都拿出八十万两银子了,以后这钱就应该全是他自己的,而不应该跟林雨平分。 “此人非善类,得想个办法给解决了。不然留着终究是个祸患。” 刘枫躺在床上沉思。 而此刻林雨也是如此想, “刘枫可是个心狠手辣之辈,看来得费点心神了。” 为了逃避黎丽,这两天林雨一直都在唐朝,除非要购买点什么东西的时候,才传到现代,他也不敢去十号仓库,生怕黎丽堵公司门,只能回到自己一直都不怎么去的廉租房里。 每次回去的时候,他都主动和兰莹打个电话,询问关于公司的发展状况。 独月鸣在兰莹的掌控之下,运作的非常顺利,不仅仅只是古装领域,连带着女装,男装,童装,内衣等多个领域的生意都死而复生。 仅仅只是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兰莹就经历了人生的一次大起大落,她时而还会担心眼前的一切会不会只是一场梦,等梦醒来以后,就会归于原样。 同时她也知道改变自己处境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林雨,所以她对于林雨越加上心。 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对林雨越来越依赖了,每天最开心的事情不是听到产品销售率上涨的报告,而是林雨的那一通电话。 至于黎丽,并没有像林雨想像的那样天天都只想着怎么修理他。 作为时代周刊的主编,她的工作其实更加忙碌。 自从时装秀结束以后,郑华不止一次的要求与她谈谈合作的事情。 副主编王强也是多次的跟她提出尽快确定合作的公司,因为距离下半年的周刊时装主题确定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可别以为这一个多月很长,在这段时间里面,时代周刊必须要将整个主题行业内部的行情,特点,还有比较有看点的事件进行整改编辑,光搜索材料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更别说后期的制作了。 那都是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黎丽一开始就确定了要签约独月鸣公司,其原因完全与林雨无关,她一开始就看中了独月鸣的古装风格和制作工艺,只要报道出来,绝对是能够引起不小的轰动。 可是王强却与她产生了分歧,王强认为现在独月鸣公司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未来在服装领域真正强势的只有百货大楼。 而且百货大楼的背后是华龙集团,该集团又横跨许多的商业领域,与这个集团进行合作,对于时代周刊是十分有利的。 两人争执不下,虽然黎丽是主编,但是王强拉了总部的一些领导加入了他的阵营,所以两人一直僵持着。 而且眼前的形势对于黎丽来说是十分的不利,因为王强在一次辩争的时候,竟然无耻的将黎丽跟林雨在宏兴酒店喝酒的视频给拿了出来。 在所有领导的面前,王强说黎丽跟林雨的关系不清不楚,不然两人怎么可能会在酒店里面喝的如此狼狈? 对于王强的污蔑,黎丽怒不可遏,但也无话可说,证据就摆在那里,她还能怎么样?最后只能沉默。 后来经过领导们的商议决定,因为黎丽的行为大大的损害了周刊的形象,但念在其曾经有功,所以暂停黎丽的主编职务。 至于最后的合作公司,还需要再进行一次实地考察,考察工作全权交由王强负责。 在得到这个答案的时候,黎丽气的当场掀翻了桌子,一个飞踢将洋洋得意的王强踢了个肋骨骨折。 然后潇洒离去,对于她如此行为,那些领导们也是无可奈何,谁让人家有一个牛逼的老哥呢,不然以她的这个年纪,就算能力再出众,也绝对坐不到主编这个位置。 出了总部的门,黎丽开着车就踏上了回沈城的路。 接下来的几天里,王强带着领导团队到沈城走形势的考察一番,见了郑华以后,就直接敲定了方案。 对于这一切,林雨是一点都不知道,他在唐朝也是乐得悠闲,一天到晚就是收钱,跟几个结拜兄弟四处游玩,没事了逗逗小鱼小玉两个小姑娘。 再要不就是去杏花楼喝两口茅台,被青姐引诱几下,一来一往的,林雨也喜欢上这样的感觉。 青姐身上有小鱼小玉没有的那种妩媚成熟的气质,她勾引人的手段也是林雨以前从未体验过的。 除了这些闲事之外,倒是有一件事让林雨感到非常的意外。 这天他正在万宝楼里面悠闲的品茶。和芝堂的掌柜白芪忽然到访,并且说要将和芝堂卖给他,看样子好像是十分的迫切,问其原因,林雨实在是哭笑不得。 第一百零二章 爱子心切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啥?你儿子叫白千?” 林雨确认的问道。 白芪丧气的点点头, “唉,也不知道作孽啊,我竟然生出这么一个逆子。现在人家赌场的要他三天之内将钱还清,不然就要断手断脚,挖眼拔舌。我可就这么一个儿子啊!” 白芪老泪纵横,看的林雨心里万分愧疚。 如果不是他,白芪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要知道前几天老人家还信誓旦旦的说,就算药铺倒闭了,也不会把药给卖出去。 可是在儿子的安危跟前,这位性格坚毅的老人最终还是败给了亲情。 林雨不愿意趁人之危,他本想拒绝,但没想到白芪竟然噗通的跪在他的面前。 “求求你将我的药铺给买下来吧!我左拼右凑也没能凑够五千五百两银子,今天是最后一天的期限,我已经是走投无路了,若是还不把钱送过去,我儿子可就没命了。” 林雨见状,赶忙将其扶起, “白老先生莫要如此,你也曾救助过我,如今你有难,我怎能坐视不管?你放心,我有办法将你的儿子救出来。” 白芪一听,顿时便觉昏暗的世界闪出一道亮光,不管对方是不是在骗他,总算还有点希望,他惊问道, “你真的愿意救我儿子?” “当然!知恩图报是我林雨的天性,相信我,一个时辰之后,你的儿子会原模原样的站到你的面前!” 林雨义正言辞的说道。 白芪听后,泪眼汪汪, “林大人的大恩大德,小老儿无以为报,请受我一拜!” 说着就要在此叩谢,林雨及时的扶住了他。 “白老先生,你要是在这样,我可就不帮你了啊!” “啊,那我……就谢过了!” 当然,林雨没有接受白芪的药铺,而是与其签下了合约,以后白芪要定期给他供给药材。 白芪走了以后,林雨去快活林给刘枫打了个招呼,后者的意思是,反正白千是给林雨写的借据,就算还来的钱也都是给林雨,让他自己看着办。 然后林雨就去见了白千,后者被关在一个小黑屋里,三天三夜没有吃一顿饭,饿的眼都绿了,最痛苦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三天之中时刻都要等待刑罚的降临。光想想都要被吓破胆了。 当林雨派人将他从小黑屋里拉出来的时候,白千简直就不成人样了。 身体瘦弱如柴,两眼凹陷,眼圈发黑,面颊内凹,精神萎靡不振。 他一看到林雨,就像是看见阎王一般,吓得屎尿齐流,滚坐在地上往后磨蹭。 “你,你别过来!” 白千颤抖着手指向林雨。 林雨双臂抱胸,玩味的看着白千,过了一会儿,开口道, “时间到了,钱呢?” 白千一听这话,胆子都被吓破了,他没想到三天的时间竟然这么快,平时咋都没感觉呢? “我,我有钱,只要你让我回去,我马上把钱给你送过来。” “那就是没钱喽?来人,把他的手脚给我卸下来!” 两个膘形大汉上去就要抓白千,后者张牙舞爪,不让碰,林雨让大汉先后退,然后靠近了白千,威胁的说道, “给你提个醒,一会砍手的时候,千万不要乱动,不然的话,一刀砍不断,就要来第二刀,这两刀可不会砍到一个位置哦。” 白千面色苍白,脸上的肌肉紧绷在一起,他赶忙恳求道, “求求别砍我的手,我爹有钱,我爹很有钱的,他肯定很快就把钱给送来,你们再稍等一会儿,我让他给你们六千两,不一万两。” “你爹?” 林雨笑道, “就是那个卖药的老头儿?得了吧,就算把你家的药铺家当全部卖了,也卖不了两千两银子。你爹到现在都还没有来,看样子是把你放弃了吧。” 他数着手指说,“你看啊,你爹得有六十岁了吧?养你这麽个儿子也真是费心了。光倒贴钱,就算真有五千五百两银子把你赎回去,家里一贫如洗,你能干啥?但是要是不救你的话,一年就算花一百两银子,他也能花五十 年呢。乐滋滋的度个晚年,不好吗?” 白千一听,整个人都瘫了。 他思前想后,觉得林雨说的真是在理,要是他站在他老爹的角度,那是怎么都不会愿意拿钱来赎他的,但是他怎么也不愿意放弃,还是极力的恳求, “林掌柜,我爹不会那样的,他肯定会给你钱的,你再等等!” “嘿,这等嘛,也可以!” 白千听到这句话,仿佛看到了希望,他满脸的欣喜,连连道谢。 林雨逗趣的说,“不过我也不知道啥时候你爹能把钱送来,这样吧,咱们看着时间,从现在开始,过一刻钟没来,剁你一根在指头,两刻钟两根,一个时辰一只手以此类推。我估计你能等四个时辰,那时候都天黑了吧!你 爹肯定能来。” 白千顿时又瘫了,他眼中尽是绝望,连一点亮光都没有了,他知道今天是保不住手脚了,一想到以后断手断脚,双目失明的日子,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而正在他完全放弃的时候,林雨的话又将他的希望之火点燃。 “其实要是不想断手脚也不是不行,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那么我就可以放过你,就连银子也都不用你还。” 白千抬抬眼皮,他被林雨耍的心力憔悴,虽然知道对方不会给他留好路,但还是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机会,他无力的问道, “你要我做什么?” 林雨歪了歪头,若有所思的说, “我家里缺了一个仆人,最近正到处找呢,可是却没有人愿意卖身……” 白千一听,赶紧说道, “我愿意,我愿意做你的仆人,只要您放过我,我这辈子都跟在您左右。” 林雨不屑的看了白千一眼, “就你?” 他摇摇头说, “太差劲儿了,好吃懒做,还好赌成性,我要你有啥用?” 白千急忙说, “我不懒,我真的不懒。端茶倒水,洗衣叠被,我都会。” “额……” 林雨无语了, “那些我的丫鬟都会,要你干啥?长着一副熊样,看着我都倒胃口。” “那我还晓得一些医药之术,可以为您做诊治。” “得了吧,你对我恨之入骨,我哪里敢让你给我治病?我还想活命呢!” 林雨头一别,摆摆手说, “算了算了,还是砍吧,留着你也没用。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啊,不要啊,我求求您,您收我当奴仆吧,我就是您身边的一条狗,您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白千跪爬到林雨的脚边,抱住后者的鞋子恳求道。 林雨嫌弃的踹了他一脚, “滚一边去,有没有一点骨气了?真不像是一个男人。” 白千在地上滚了两圈,继续爬过去, “我不是人,我就是您的一条狗。您让我咬谁我就咬谁!” 林雨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也着实明白一个人的求生欲望到底有多强,为了能够活着,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好了好了,起来吧!” 两人签订了契约画了押后, 林雨说道, “立下这契约,以后你就是我的奴仆,要是胆敢有二心,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白千听后,如获大赦,他发自内心的感激,再次跪下,磕头磕得邦邦响。 “谢谢主人,谢谢主人!” 林雨懒得再理这个人, “好了,起来吧,回去看看你爹。几天不回去,他肯定担心。” 白千跪在地上,直起身愤恨的说, “哼,那个老东西都不来救我,我还看他干啥?到他死我都不会再回去看一眼。” 林雨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对着白千的脸就是一脚, “妈的,世上还有你这等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白千被踢得七荤八素,他两眼冒金星的趴在地上,不明就里。 林雨将白芪所做的都说了出来,渐渐的,白千两眼湿润,最后嚎啕大哭起来。哭了一会儿才强止住泪水,拜谢了林雨之后,他踉跄着朝和芝堂小跑过去。 第一百零三章 你心有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没有在快活林多做久待,四处看了看之后,就回到了万宝楼。 这两天万宝楼的收入比以前少了许多,也就是卖一些日常用品。 虽然每天都有差不多一万两银子的进账,但林雨还是觉得有些不太满意。 “看来还得进点新货啊,得激发起人们的消费兴趣。” 他坐在椅子上,摸索着下巴自言自语的说道, “再进点啥好货呢?” 眼看着琳琅满目的货架,总觉得还是差点什么,但又想不起来到底差的啥。 就在这个时候,小鱼从他的身边走过,飘来一股浓重的香气。 “啊嚏!” 林雨揉揉发痒的鼻子喊道 “小鱼!” “少爷,您叫我?” 小鱼笑着回头跑来,她一靠近,那香味儿更是重的让人窒息。 林雨捂着鼻子,皱起眉头问, “小鱼,你这是上哪了?身上是啥味儿啊!” 小鱼脸上爬上一抹桃红,她扭扭捏捏的回答, “回少爷的话,今天小兰姐姐来了,她带我去玉香阁了。” “那是什么地方啊?你们去那里干啥?” 林雨问,他觉得小鱼身上这么香,肯定是与玉香阁有关。 果不其然,小鱼虽然害羞,但对于林雨的问题,她都毫无遮掩的回答。 那玉香阁其实就是香水店,古书上记载古代的女子多数都是身带体香,行走之处,清香四溢。 其实就是玉香阁的功劳。 古代的女子会定期的去玉香阁进行沐香料浴,使得身上带有香味儿,即使是过去几天,也依旧淡香盈体。 小鱼就是去做这个了,当然古代的女孩都比较保守,说起沐浴自然就会面容羞涩。 “香料浴啊!” 林雨喃喃道,忽然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猛地一拍大腿, “想起来!” 他的这一举动,把小鱼吓了一跳。 小鱼心有余惊的问,“少爷,您想起什么了?” “嘿嘿,小鱼长大了,得学会收拾一下自己了。” 林雨打量着小鱼说道, “想不想变漂亮?” 这一问,可是把小鱼问的小心脏乱跳,她心想, “少爷怎会问这种话?难道他真要娶我吗?” 这个念头刚一产生,又被她给熄灭, “不对不对,少爷肯定是在逗我玩,上次他都跟小玉和小兰姐姐同寝了,怎么还会看上我呢?” “可是如果我真的变漂亮了,少爷会不会多看我一眼?那样我也知足了!” 林雨看着神情奇怪的小鱼,她失神似得站在那儿,时而微笑,时而一副忧愁的模样,时而又显得窃喜不已。 “喂,你傻了?怎么不说话?” 林雨伸手捏了下小鱼的鼻子,后者这才从那种幻想之中醒来。 她突然啊的一声跑开,想到刚才自已那副模样肯定被林雨给看到了,顿时脸颊火辣辣的。 林雨根本就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女人真是奇怪,不对,是女孩儿。” 这件事虽然是一个细小的插曲,但是林雨却想到了新产品。 沐浴用品,化妆用品,这两样东西可是现代的的女的必不可少的。 特别是化妆品,对于姿色一般女人来说简直就是救星。 某个短视频软件上不是流行一种摆拍吗? 一个女人或者男人长的要多磕馋有多磕馋,然后那一条毛巾往镜头上一甩,瞬间丑小鸭变白天鹅。 女的靓丽妩媚,男的英俊帅气,这就是化妆的魅力所在。 所以林雨打算多进购一点化妆品,以及香水什么的。 说干就干,不过他没有直接回林家别院,回去一次来来回回的跑着挺麻烦的,所以他打算再带点药材回现代,转手一卖,那就是大把大把的钱呐。 来到了和芝堂,就见到白芪白千一对父子正坐在桌旁吃饭。 白千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他狼吞虎咽的大吃特吃,将白饭和菜混到一起往嘴里硬塞。 白芪一手拿着筷子,没有吃,而是目不转睛的看着白千,眼中满满的都是怜爱。 “慢点吃,你饿的太久了,吃一碗就停下来吧,不然胃腹会很难受的。” 白千哼哼咛咛的回应,但嘴里还是一个劲儿的塞个不停。 林雨一走进门,白千赶忙把碗筷放下,走到其跟前跪下。 “主……主人,嗝!” 白芪也起身相迎, “恩人,您来了,还没吃饭吧,我这就给您准备饭菜!” 林雨摇摇头道, “不用了,你们吃吧,我来就是想拿点药材。” 白芪恭敬的说道, “恩人需要何等药材,我这就给您拿。” “别叫我恩人,听着不得劲儿,就叫我林少吧!” 林雨摆手说道。 白芪微微躬身, “全听恩……林少的。” 林雨想了想,他对于中药一窍不通,只知道人参灵芝很贵,其他的顶多也就是听说过而已,于是就要了三根百年份的人参,和两棵灵芝。 白芪刚要动身去取,却被林雨叫住。 他让白千去拿,然后借这个空子对白芪说, “白老先生,我想事情的经过你已经知道了吧?” 白芪点点头,林雨又问, “你难道就不憎恨我?” 白芪摇摇头说, “何来的憎恨?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哎都是我对这个儿子太过娇惯,才让他从小到大都目中无人,自以为是。” “后来又染上了赌瘾,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我的所有积蓄都被他给花光了,不然这一次也不会走投无路。” 说着,白芪不由得摇摇头, “您既然收他为奴仆,那就让他跟着您,只要以后不再碰赌,那我就可以安心了。至于发生的那些事,也是他的命,怨不得别人。” 林雨暗暗点头,他就是担心白芪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以后,会对他怀恨在心,有一个恨自己的合作伙伴,那是非常危险的,好在白芪通情达理。 就在这时,从门外走来三个人,中间的那个神态斐然,两边的两个看起来像是下人,明眼一看能知道这三人绝对没好事。 中间的那个身着华服,身材微胖的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进来就嘲笑道, “哎呦,这儿子还被人抓着,你这老小子还有闲心吃饭?菜都还不错,看来你对你儿子的死活是根本就不上一点心啊。” 白芪一见这个人,脸色阴翳的说, “我儿怎样,管你什么事?” “哼,老头,别硬气了,赶紧把这破药铺卖给我,给你五百两去救你儿子吧。” 林雨低声问, “白老先生,这人是谁啊?” 白芪恨声回答, “这就是那益仁堂的掌柜,吴良。” 林雨恍然大悟,他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人一进来就说要买药铺。 “原来是吴良啊,” 林雨问道, “那请问你是不是有个弟弟叫吴心啊?” 吴良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林雨所说的话的意思,他只否定道, “我乃吴家独苗,哪来的兄弟?” “是嘛,那你要是死了,吴家岂不是要绝后了?” 这句话吴良可是听得明明白白,他怒道, “我说是谁这么放肆,原来是万宝楼的林掌柜啊,你这不在你那小货铺里呆着,来这里作甚?莫不是身体有病,求人医治吧?” 林雨摸着下巴说, “嘿,您还真说对了。不过这身体有病有药可医,但心一旦有病了,那可就只能等死喽。” “你心有何病?” “不是我的心,”林雨指向吴良,“而是你的心。” “我心有啥病?” 吴良瞪着眼睛疑惑地问。 林雨走到他跟前,指着对方的胸口,“居心不良,为医者应当一心为病人,而你却借机收敛钱财,这是一病。心存恶念,趁人之危,想要用白菜价收购人家的药铺,这是二病。心思邪恶,长的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这是三病。有了这三病。你说你是不是无药可治了?依我看,不如回家等死吧!” 第一百零四章 死狗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一派胡言!” 吴良打开林雨的手, “林掌柜,你我井水不犯河水。何必要为这个糟老头子出头?” 林雨揉揉手背,语气强硬的说, “就因为白老先生医德高尚,而不像是有些人,人面兽心。老子最恨的就是黑心医生。” “哼,看来今日之事,你是非管不可了?” 吴良呲咬着牙,威胁的说, “不过我可要提醒林掌柜一句,和芝堂迟早都是要关门的。以后长安城中的药铺全部都是我益仁堂的。我就不信你这辈子不会有个头疼脑热的,到时候,我看谁还给你治病!” 林雨满不在意, “那就不劳烦您费心了,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 “我有何可担心的?” “呵呵,有句俗话是这么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如此黑心,不知道坑害了老百姓多少钱财。这可是要断子绝孙的。” 林雨用食指捣了捣吴良的胸口, “所以我刚才才说,你要是一死,吴家可不就绝后了?” “你……” 吴良伸手就要打林雨,这时白千拿着药材出来。 他一看到林雨要挨打,立即将要药扔到桌上,冲上林雨跟前挡住,同时双手推了吴良一下。 只是吴良吨位可比他要大的多,再加上白千几天不吃饭,根本就没有一点的力气。 没把对方推走,倒是他自己退后好几步。 吴良定睛一看, “呵,我说你这老小子怎么一点都不慌张了,原来儿子已经回来了。钱凑够了?” 白芪懒得搭理这个人,只是淡淡的回应一句, “不劳你费心。” 吴良刚要继续说话,就被林雨给打断, “我说姓吴的,你说你长得胖也就算了,偏偏脸皮还这么厚。没看到这里不欢迎你吗?还死皮赖脸的站着?这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你的肉都长在脸上了。” 吴良气的浑身直哆嗦,他退后两步,唆使身边的两个手下上去教训林雨。 那两人长得五大三粗,裸露的胳膊上都是块状的肌肉,看着都很有爆炸性。 别说此刻的林雨,就是再加上白芪,白千和药徒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林雨被步步逼退,其中一人戏谑的说, “林掌柜,你不是挺能说嘛,怎么不说话了?来,骂两句让爷爷我听听?” 另一个也说道, “就是啊,看看到底是你的嗓门儿大,还是我俩的力气大?” 吴良在后面怒斥, “你们两个跟他废什么话,还不赶紧动手?” 他又指着林雨说 “敢骂我,我就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厉害!真以为自己开个破店铺就可以目中无人了。” 林雨被逼退到一角,那两人把指头握的咔咔响,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白千与药童立即上去帮手,谁知道还没靠近,就被对方一巴掌,一脚给击飞,两人被摔得天旋地转,七荤八素。 林雨恰在这时赶紧钻过两人之间的空子逃跑。 吴良眼见林雨出了门,他指着后者恨恨的喊, “快给我追,追上了给我往死里打,出事我扛着!” 那两名手下立即追出去,可是却不见了林雨的影子。 于是两人便分头搜寻。 林雨跑到巷道一角,他大口的喘着粗气,朝左右两方窃望,看看有人追上来没。 好在那两个手下并没有追踪到他。 他稍微定下心,估计那两人跑远了以后 才出来,可刚露个头,眼前便闪出一道人影,他急忙后退,不经意间有看又身后同样如此。 两个吴良的手下把他堵到了巷道中间,使得他进无可进,退无可退,简直就是死路一条。 那两人也着实累的不轻,他们可是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周边的几条能躲人的巷道都被搜查过了。 其中一人咧着嘴,讽刺的问道, “跑啊,你怎么不跑了?” 另一人一边靠近,一边说 “腿挺溜的嘛,可把爷爷我给累死了。不过……接下来该换我来给你摆置摆置了。” 林雨眼看已经是穷途末路了,他下定狠心,要来个鱼死网破。 就在即将动手之时,忽然巷道口传来一声暴喝, “呔,休要动手!” 吴良的手下朝那巷口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高达两米有余的人影朝他们碾压而来。 两人一时之间心生胆怯,但还没有乱了阵脚,他们干脆把林雨夹在中间,对着那冲来的人喊道, “益仁堂办事,闲人靠边。” “嘿,动我家少爷,还让我靠边?俩杂碎,给我滚!” 那人冲近前来,林雨看清了以后,方才心中大定,原来是二愣来了。 那俩人也不是吃素的,见到二愣如此蛮横,根本就不把益仁堂放到眼里,又听对方称林雨为少爷。便立即明白这一场恶战是少不了了。 其中一人束住林雨,另一人朝二愣走过去。 两人对着这么一站,高下立判。 二愣不但身材高大,块头也是大的吓人,就算本身就身材健壮的吴良的手下在二愣的跟前也完全不够看。 那手下大喝一声,出手便是直拳。 二愣嘴角一撇,似乎对对方十分的不屑,待到那人冲到跟前时,蒲扇般的巴掌呼的扇过去。 “啪!” 那声音就像是木棍抽在猪肉上一般。 那名手下只觉左脸一麻,半个脑袋瞬间失去知觉。 往前跑的身体朝右边极速偏离,砰的一声撞在青砖墙上昏了过去。 另外一名手下见到自己的兄弟被一招制服,他想都不想,立即放开林雨,亡命般的逃跑了,连那昏迷在地的也不管不顾。 二愣往地下吐口唾沫, “呸,怂货!” 然后他走到林雨跟前, “少爷你没事吧?” 林雨摇摇头,庆幸的说道, “还好你来的及时,要不然我可就在劫难逃了。对了,你怎么来这里了?” “小鱼让我去药铺买点药,我刚到这边就看到你被围住了。” “这样啊!” 林雨点点头,忽然又问, “小鱼让你买药干啥?她是不是生病了?” 二愣摇摇头, “不知道,她把药方和银子给我,要我来买。我转了两家药铺,都太贵了,我想着给小鱼省点银子,就来这边看看。” 林雨没有再继续问下去,而是带着二愣回到了和芝堂。 刚到门口就听见吴良那令人厌恶的声音, “唉,老头,你可真是顽固不化啊。敬酒不吃吃罚酒。别以为攀上了林雨那小子就以为自己找到了靠山。” “哼,你也别得意,一会主人回来了,定让你好看!” 白千护着白芪,话语虽然硬气,但总有点中气不足。 “呵呵,我就在这儿等他回来,不过是等他跟死狗一样的被拖回来。” 话语还未落地,林雨昂首阔步走进门,身后跟着巨人一般的二愣。 “死狗?说的是你吗?” 吴良刚才还是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 然而在看到林雨以后,他惊讶的坐直身体,指着林雨问,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雨嘴角上翘, “你不是等我吗?我这不来了!” 他一步步走向吴良,后者不由得从椅子上站起来。 吴良眼见林雨来者不善,他便要先下手为强,可手还没抬起来,二愣闪身到他跟前,一把将其制住。 任由吴良如何的挣扎,也没能挣脱开二愣铁钳般的双手。 林雨面带微笑的审视了吴良一番,说道, “想整我?” 吴良刚要开口,只觉两腿之间传来一股剧痛,身体猛的后撞到二愣身上。 顿时细细的汗珠布满额头,吴良疼的双腿发软跪在地上,他空张口,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林雨用脚蹬在对方的头上,冷冷的说道, “那你可真是不知死活。” 然后一个侧摆腿,将其横扫在地,吴良头撞在地上,脸皮蹭出丝丝血痕,他躺在地上不住的打颤,发出哼哼咛咛的呻吟。“对了,这才是死狗的模样!” 第一百零五章 欠下的总要还的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坐在椅子上面,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将杯子里面剩下的茶水全部泼到吴良身上。 后者恢复了点意识,却敢怒不敢言,生怕林雨对他更加残暴。 林雨平复了下心情,起身走到白芪身前, “白老先生,人家都闹上门来了,你难道都不做个表示?” “表示?” 白芪一脸茫然。 林雨提示道, “这开武馆的,有踢馆的来,还要有个应对,你这药铺可不能就这么忍气吞声的受人欺负啊!” 白芪眼前一亮,他恍然道, “林少说的是,对于这样的人绝对不可以姑息。” 他阔步走到吴良跟前,俯视着或者, “吴良,我与你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你却总是加害与我,我若是一如往常,谁知你今后该做出何等丧心病狂的事来。” 说着,他从怀中拿出一包金针。 林雨本来想让白芪出口恶气,哪知对方竟拿出了吃饭家伙。 吴良微微抬头,见到那金针之后,顿时目呲欲裂,他挣扎着要起来,可刚一动,三根金针就刺到他的颈项上分三个穴道。 仅仅只是一瞬间,白芪就拔出金针。 他面无表情的说道, “金针刺穴,原来是我白家祖传的要术,本不应该拿来害人,但与你所做的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今后你若是再不思悔改,下半辈子就等着在床上过吧!” 此话一出,吴良吓得连连求饶,他跪在地上不停的给白芪磕头,后者衣袖一甩,飘然而去。 林雨走过去将吴良一脚踹开, “还在这赖着啊?给我滚!不然现在就把你给废了!” 吴良吓得大气不敢出一下,他惊慌的挪动身体,到了门口,扶着门框起身,逃也似的跑了个没影。 白芪回过身,神色郑重的恭手对林雨说道, “林少,你的恩情,我白家上下没齿难忘,今后如有任何吩咐,我绝不推辞。” “白老先生客气了,” 林雨笑道, “这都算不了什么,对于这种人就应该用一些特别的手段。哎,对了,你刚才给他扎的那三针,真的能让他半身瘫痪?” 白芪哈哈大笑的回应道, “想让一个人瘫痪,哪有那么简单?我不过是在他颈部三穴刺了一下,只会让他在这几天的时间里感到后颈酸麻而已。” 林雨听后,会心一笑的对白芪竖起了大拇指。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呀!” 等他回到林家别院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他拿着药材回到了现代。 因为长时间没有在廉租房里面居住,房子里面已经起味儿了。 林雨以前虽然穷,但也是个爱干净的人。 于是他索性将房子里面又给收拾了一遍,打扫完毕后天已经完全黑了。 “呼,累死了,去吃个饭!” 他换好衣服刚要出门,手机忽然响了。 打开屏幕一看, “黎丽?” 林雨心神一颤,下意识的就想要拨动拒接,但是一想,总觉得这样不妥。 “喂!” 他按下接听,小心翼翼的问了句, “你找我有事吗?” 只听手机那边声音十分嘈杂,震撼的低音炮的声音夹杂着怪叫。 黎丽大声吼道, “林雨,你给我滚过来!” “啊?你说啥?” “我说:你给我,滚~过~来~” 黎丽竭尽全力的嘶吼,林雨赶紧将手机远离自己的耳朵 他问道, “你是不是喝醉了啊?” “老娘没醉,滚过来陪我喝酒!” “啊?我,我这还有事呢,公司里忙!” 林雨推脱道,他现在躲还来不及呢,哪里敢过去找黎丽?不然的话岂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嘛! 黎丽哪里肯听他的说辞,只是一个劲儿的对着手机喊, “你给我听着,今天你要是不来,我明天就跑到独月鸣,说你灌我酒,然后非礼我。反正老娘的名字也被你搞臭了,我还怕啥?” 林雨哭笑不得,只感叹这天下竟然还有如此狂野的女子。 对方都说到这份上,他要是再不去,真的害怕黎丽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林雨问了地址,立刻出门打的过去。 根据黎丽说的,他找到了那间酒吧,一进去就觉得浑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在跳跃。 里面的人都跟疯了一样,跟着音乐扭摆着身体。 女人衣着暴露,男人则是趁着昏暗的灯光在女人的身上蹭来蹭去。 反正大家都是你情我愿,也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突然大叫非礼。 这个点来这里面的有哪一个是正经品酒的人? 都是一些青春期荷尔蒙萌动的男女,到这儿来寻找都市夜生活的刺激。 所以有人说夜晚的酒吧就是一个军火仓库,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擦枪开火。 林雨一手捂着耳朵,一手打着电话。 最后终于在一处吧台前找到了喝的醉醺醺的黎丽。 今天的黎丽没有穿职业装,而是上衣着皮夹克,下面是黑丝丝袜外套着铆钉皮短裤,脚蹬铆钉长靴。 脸上画着浓艳的烟熏妆,左耳挂着大圆圈耳坠,长发披肩。 整就是一副经常混迹于风月场所的社会女人的模样。 要不是看见她也拿着手机打电话,林雨还真看不出来这就是那个虽然性格泼辣大咧,但着装肃重的黎丽。 “黎丽?” 林雨还是有些不确定的喊道。 黎丽抬起头,睁开朦胧的眼睛看着他,然后嬉笑着,伸手拉住了他的胳膊。 “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快来,陪我喝一杯!” 林雨坐到黎丽身边,看着后者如此模样,便知道她肯定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 他点了一杯黑啤,却被黎丽换成了威士忌。 黎丽一手搭住林雨的肩膀说道。 “你可是男人啊,竟然只喝啤酒。尝尝烈焰威士忌,保证让你一口就爱上它!” 林雨刚要拒绝,对方就已经将酒杯对到他的嘴边。 无奈之下只能意思的喝了一小口。 那种奇怪的味道像是烧焦的轮胎,入喉之时,只感觉苦涩无比。 这酒的酒精味道极淡,只是和下去以后,肚子里面却火辣辣的疼。 林雨第一口喝的有些猛了,呛得连连咳嗽,黎丽却是兴奋的拍打着他的肩膀嘲笑说, “哎,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喝酒都会被呛到?话说上次可不是这样啊,你肯定是装的,对不对,我说的没错吧?” 黎丽两眼飘忽,脸上的粉底这也不住她那发红的面颊, “你骗不了我的,赶紧给我喝完了。养金鱼呢你?” 林雨无法推脱,只能将剩下的大半杯威士忌一口饮下。 顿时只觉胃里面像是火山爆发一样,他忍住没敢打嗝,生怕一张开口就会喷出火来似的。 杯子刚一放下,黎丽又推过来了一杯伏特加。 “来,尝尝这个。我最喜欢的酒之一,喝了能让人飞天哦!” 看着黎丽那一脸奸诈的神情,林雨心里发悚,可是对方的语气又十分坚决,不容拒绝, “如果你要是不喝的话,那就别怪我亲自动手帮你喝了!” “额……我喝,我喝!” 林雨接过酒杯,用舌头轻点一下,顿时整个舌头都麻痹了。 他表情痛苦的连连咳嗽,那滋味儿就跟吃了满满一嘴的朝天椒一样。 黎丽一手握住林雨的拿酒杯的手,一手扣住其下巴,强硬的将酒全部倒到对方嘴里。 这下,林雨整张脸都涨得通红,他只觉好像喝下了一口化了的铁水,从嘴巴到喉咙,顺着食道流入胃中。 所过之处,尽是一片焦炭。 他双目圆睁,右手死死的握住杯子,身体不住的发抖,胃部更是一抽一抽的,连呼吸都停了。 他这幅模样,看的黎丽笑的直拍桌子。 “哈哈,那可是九十六度生命之水,你还真咽了,不想活了吧?” 林雨一听,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九十六度,那可是远超过普通的白酒啊,一般的医院酒精浓度才七十度。他只觉胃里面翻涌奔腾,然后撂下一句,“我去下厕所!”就跑没影了。 第一百零六章,先下手为强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还没有跑到厕所就哇的吐了一地。 顿时觉得胃都被翻了过来似的,里面所有东西被清除的一干二净。 他一直吐到空张着口,嘴里只能流出口腔粘液形成的细线为止。 林雨脑门上青筋暴起,喉咙一缩一缩,两眼直翻白。 当他直起身的时候,肚子就像是被撕裂了一样。 “这女人……真狠!” 他捂着肚子,暗暗说道, “娘的,早知道就不来了,明明就是给我下套。” “林雨啊林雨,你可真是够憨的!” “这种女人的话也敢信?” 他心里那叫一个悔恨,索性也不回去找黎丽了,转身正要走。 不经意间却看到黎丽的身边坐了一个混混模样的男人。 那人头发染的花花绿绿的,穿着印花衬衫,一看就不是个正经人。 林雨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看到那个男人竟然对黎丽动手动脚。 这下他可不能置之不理,他阔阔胸,大步朝黎丽走去。 “妹妹,你看你一个人多寂寞,我来陪你喝两杯呗?” 混混凑近黎丽,舔着笑脸说。 黎丽斜了他一眼,厌恶的说道, “滚,老娘不跟你这种丑逼喝酒!” “嘿,现在你觉得我丑,一会儿咱们个地方好好聊聊,你就觉得我很帅了。” 混混说着,一只手朝黎丽的大腿上伸去。 就在即将摸到的时候,林雨一把抓住起手腕,然后伏在黎丽的耳畔, “老婆,天也不早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黎丽没有回应,那个混混却火了,他甩开林雨的手,指着林雨骂道, “小子,你他妈混哪的?老子看中的女人也敢截?” 林雨直起身,蔑视的看着混混,中气十足的说, “你看中的?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这是我老婆!滚一边儿吃屎去!” 说完,拉着黎丽就要走,混混一闪身挡在林雨的前方,他凶着脸,恶狠狠道, “妈的,不知好歹的东西,今天你要能直着出了酒吧的门,我名字倒着写!” 混混大喊一声, “兄弟们快来,有人挑事儿!” 几秒钟后,来了五六个同样的混混,几人都是一副凶恶的模样。 林雨一手抱住黎丽,一手抄起桌子上的酒瓶,对着领头的混混的脑袋就是一瓶子。 “呵呵,那你就现在就学着写吧!” 啪! 顿时玻璃渣四溅,被击中的混混噗通的倒在地上,脑门处流出鲜红的血液。 其他的混混愣了一下,他们没想到今天竟然碰上了硬茬,一出手就下死手。 同时酒吧里也炸了,本就疯狂人们就像是被点燃导火索一样。 场面立时混乱不堪,吵骂声,酒瓶碎裂声,尖叫声不绝于耳。 林雨趁着混乱从人群中朝外面挤。 他以前也不是个好学生,打群架也在行,他知道这个时候就不能怂。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个道理他再清楚不过了。 后面的那几个混混紧追不舍,但混乱的人群你挤我扛,几个人被冲散到各处,如何也追不上林雨,最后只能放弃。 林雨要拉着黎丽的手,此时心中的信念只有一个,那就是赶快的逃出去。 转过几个弯,终于看到了门口的彩光,他加把劲儿冲刺,可恰巧不巧的黎丽脚踝崴了。 她跪坐在地上,疼的眼泪汪汪。 林雨想都没想,弯下身就将其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夺命狂奔。 跑出去以后拦下一辆出租车,随口报出廉租房的位置后,司机都不由得回头看了林雨和黎丽一眼,然后感叹说, “小伙子行啊,能泡到这么美的小妞,也真是本事。” 司机知道林雨报出的地理位置是属于廉租房区,在那里住的都是些农民工或者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到了地方,林雨背起黎丽进了门。 他本想将其送回家,但是却不知道她的家到底在哪里,就连黎老的联系电话都没有。 黎丽在林雨去之前就喝了不少的酒,此刻正是酒精上头的时候。 她昏昏沉沉的,根本不知道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只是朦胧的记得打电话给了林雨。 俗话说醉汉重如山。 林雨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涵义,黎丽一个女人本来就不过一百斤,可此林雨背着她,感觉就像是扛了两百斤的石灰一样,压的他喘不过气。 最后费尽所有的力气,总算是将黎丽扔到了床上。 “谁啊!别碰我!” 黎丽撒酒疯似的胡乱的蹬踢一番,鞋子都被踢飞,差点砸到林雨。 林雨看着床上醉醺醺的黎丽,无奈的摇摇头。 “唉,这可咋办呢?” 他想拿到黎丽的手机给黎老打个电话,可是在对方身上找了两遍,都没有找到,他这才想到有可能手机丢在了酒吧。 “真是麻烦啊!” 林雨摸着额头,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黎丽睡的倒是舒服,时而吧唧两下嘴,好像吃到了好吃的东西。 林雨烧了些热水,看到厨房角落的箱子里面还有两包方便面。 想到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吃饭,便将其泡了一下,将就着吃。 面刚泡好,兰莹突然打来电话。 林雨想也不想的就接听, “喂,莹莹!” “林雨,你现在在哪呢?” 兰莹声音轻柔,好像待家的妻子问候自己在外的丈夫。 林雨想了想,回答说, “我在外面呢!怎么了,有事吗?” 兰莹稍顿了一下,继续说, “没,没事,我就想问问你吃饭没有,没吃的话,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林雨抬头看看床上醉的跟个死猪一样的黎丽,又看看身前的泡面,他强忍着心痛, “不了,我正在吃饭。时间不早了,你一个人别在外面转悠,早点回家休息。” “嗯嗯,那好吧,我正好出公司,准备回去呢。我妈妈这段时间恢复的不错。” 兰莹似乎有意无意的说道了她的妈妈。 林雨倒也没在意,只是随口说, “那真是太好了,这几天你带我去看看阿姨吧!” 兰莹听了这话,面红耳赤,她忍住激动的心情,声音依旧的回应, “那样会不会……快了点?” “快啥啊,早该去看看了。” “那,那好吧,明天怎么样?” 兰莹小心翼翼的问道,她刚说完这句话就觉得有些不妥,便又补充说道, “当然,如果你明天有事的话,咱们再抽时间也行啊!” “不用了,就明天吧!” 林雨看了眼桌子上的几根人参,既然要去,那就要带见面礼,一般的牛奶了,饼干了,都太俗气了。 像兰莹这样家境的,就应该送高档一点的,送人参再合适不过了。 兰莹在那边嘴角微扬,窃窃的偷笑,她忽然想起要跟林雨说的正事。 “对了,今天有人……” 她话还没说完,林雨这边,黎丽突然大叫一声, “林雨你这个王八蛋,你禽兽不如!” 霎那间,林雨惊了,兰莹愣了。 然后兰莹怒了, “你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会有女人的声音?” 林雨刚要解释,手机却自动关机,他恨不得要将其摔个稀巴烂,但还是忍住了。 赶忙的把手机充上电,开了机后,无论打多少电话也打不通。 林雨彻底凉了,他无力的坐到破烂的沙发上,脸都成了苦瓜色。 他一拍桌子,站起身就朝罪魁祸首走去。 “黎丽,我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站在床边,他指着黎丽大吼道,本来想借此出气,然而他还是小看了对方。 黎丽不知怎的脚背挂在林雨的腿弯,另一只脚对他一蹬,林雨身体一个不稳,便失去重心扑到床上。恰在这时,黎丽条件反射似的使出了苦炼多年的缠拿手,林雨双手跟脖子被死死的制住,稍微动一下,被钳制的关节都疼的钻心。 第一百零七章 吃醋到心痛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快放开我!”林雨疼的大喊。 可黎丽却不为所动,林雨越挣扎,她束的越紧。 林雨只能放弃,他无力的躺在床上,呼吸越来越困难。 他恍惚的想到自己会不会就这样被嘞死,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一分多钟后,黎丽手臂上的力量逐渐的减小,最后整个人松软的从林雨身上脱落。 林雨大口的喘息着,他赶紧爬起身,发誓以后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离这女的远远的。 清醒的时候给他过肩摔,喝醉了都不忘记给他来个锁喉。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跟黎丽有冤孽在身,怎么受伤的老是自己啊。 林雨揉了揉发红的脖子,摸到后颈时,突然间,针扎一般的疼痛让他倒吸一口冷气。 “竟然还用上指甲!我跟你有仇啊?” 黎丽躺在床上梦呓般的说, “给我滚蛋!老娘不想看见你!” 林雨可来气了,他指向对方, “我还不想看见你呢,见一次受一次伤。在我家还敢让我滚,你够牛逼的啊!” 黎丽睡梦中随手抓着枕头朝他扔来, “再不滚,老娘打断你的腿!” “你!” 林雨那叫一个气,但对黎丽又是倍感无奈,他只能自我安慰好男不跟女斗, “行,我滚还不行吗?” 这时黎丽又喊, “站住,回来!” “你不让我滚吗?” 林雨都纳闷儿,黎丽到底是真醉,还是在装醉? 他站住脚步,朝黎丽看去,后者忽然大笑, “对对,就是这样来回滚,小家伙真可爱!” 黎丽翻了个身,抱住被子,脸上挂着傻乎乎的笑容, “叫妈妈,给你根骨头吃!” 林雨顿时满脸黑线。 他从柜子里面抱出一床被子,跑到沙发上面睡。 至于黎丽,他实在是懒得管了,睡的跟死人一样,时而还会来个诈尸,谁能受得了啊。 与此同时,兰莹坐在车里面掩面哭泣,今天本来想着将林雨叫出来好好吃顿饭,然后说一下关于公司的事情。 可没想到竟然听到有女人的声音,她的直觉告诉她,林雨一定是背着她干了什么坏事。 在听到那个女人的声音的一瞬间,她的心忽然像是被揪住了一样。 那种酸楚,那种疼痛,实在难以言喻。 她本想听对方的解释,可是林雨却直接把电话给挂了,这对她来说无异于伤口撒盐。 于是,她直接将其号码拉黑。 事后,她也曾安慰过自己,林雨和她不过是表面上的情侣而已,对方想要做什么都是人家的私事,就算跟别的女孩上床,她也…… 可是那种心痛却是真真切切的。 她只觉得胸口上仿佛被压上一块石头,令她难以呼吸,脑海中除了林雨与别的女人在一起欢欣愉快的情景之外,空白一片。 不觉间,眼前的视线已经模糊,两颗热泪滑过脸颊。 “林雨,你这骗子!” 她涕声道,纤细的十指被攥的发白。 这种撕裂心脏的疼痛是她从未感受到的。 背叛? 抛弃? 兰莹不知道这到底是属于哪一种感觉?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它可以让人充满愤怒的力量,又可以让人身心俱疲。 这难道就是属于爱情的痛苦吗? 兰莹自问,从未尝受过爱情的她,突然对一直向往的爱情产生了恐惧。 “不,我没有爱上他!这绝对不是我想要的。我们只是合作伙伴,他只是我——假的男朋友!” 兰莹不断的告诫暗示自己,可无论如何,林雨的模样在她脑海中都挥之不去。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明明不喜欢还非要玩弄?” 她趴在方向盘上面痛哭起来,恍惚间,耳畔响起了大学时代的室友失恋时对她说的, “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只会玩弄女人的感情。” 这时,手机响了,她擦擦脸上泪水,平复好语气, “喂!” 手机里面传出威胁的声音, “兰董事长,你到底想好了没有啊,到底是私了还是公了,你给我个准信儿,要是再拖下去,我们就走法律程序了。” 兰莹本就肚子的火气,到时候再被那人一说,她一反常态的大声道, “行啊,咱们法庭上见!” 然后啪的挂了电话,电话那边也是一脸懵逼。 郑华坐在沙发上摩挲着额头,王强还有打电话的那个人都看着他。 片刻后,郑华开口道, “既然她想上法庭,那就依她的好了。” 打电话的人有些担心的说问 “可是我们这是诬陷,按法律,是归于商业诈骗,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险了?” 郑华斩钉截铁的说, “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这次一定要把事情给我办好,不然的话,后果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便起身离开,王强紧随其后。 百货大楼与独月鸣两家的古装,无论在样式还是在制作工艺上都无法相提并论。 无论懂不懂行,只要看一眼,摸摸布料,就知道孰好孰坏。 这种轻奢服装,大家都愿意买好一点的,毕竟是要在正式的固定场合穿的。 衣服品相差的话会很没面子。 独月鸣古装刚正式销售,就立即被争抢一空。 要不是兰莹做出了饥饿营销的决策的话,林雨提供的一千套服装根本就不够卖。 古装品牌名声一崛起,连带着其他衣服的销量也跟着快速的提升。 郑华本以为在古装领域不行的话就转战其他领域,可事实让他始料不及。 在用过各种办法都没有任何成效的情况下,他只能出此下策。 让人用独月鸣古装欺骗消费者的理由,向独月鸣公司索取赔偿,然后通过媒体大肆的宣扬,借此将其击垮。 即使不能够将其打败,也能让对方元气大伤。 这种手段是在商业竞争之中严禁出现的,也是所有商人最为痛恨的。 郑华这样做也不是没有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一旦被人揭发,那百货大楼的名声可就臭了,华龙集团也极有可能从此退出服装界。 但商业一途,机会转瞬即逝,要是不抓紧,以后后悔就晚了。 如果能够借此将独月鸣扳倒,把林雨狠狠的踩在脚下,那么这个险倒是值得一冒。 兰莹沉默了许久,她擦干眼角最后一滴泪水,尽量让自己显的坚强, “林雨,别以为没有你我就不能活了!” 她打开火,哼了一脚油门,来了个原地漂移,风风火火的冲出车库。 林雨累的不行,再加上晚上喝的生命之水多少吸收了一点,因此一觉睡到大天亮。 可在醒了以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身体关节被晾衣绳缠的死死的,任由他如何挣扎,都没松开半分。 “喂,来人啊,黎丽?”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黎丽,他清楚的记得昨晚关上了门,绝对不会有别的人来。 他喊了几声,根本就没有人回应。 没有办法,林雨只能照着电视上演的自救方案行动。 他先从沙发上滚到地上,然后用头顶地想要坐起来。 可试了几次后,他绝望的发现,自己的肩膀和双腿被绳子给缠连着,他一弯腰,双腿上的绳子就会拉紧。 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能起身,他只能在地上打滚,累的气喘嘘嘘,都没有任何的效果。 他最终还是放弃,躺在地上怅望着天花板,仿佛在等待死亡的来临。 想到黎丽之前在电话里恨不得吃了自己的语气,而他偏偏又作死的挑衅,林雨便只觉脊背发寒。 “哒,哒,哒!” 门外传来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响,接着就是钥匙开门的声音。 林雨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他惊恐的看着慢慢被推开的门,仿佛那是为他打开的地狱之门。当看到进来那人时,他整个人都愣了。 第一百零八章 我就是饿死也不吃你的包子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进来那人当然还是黎丽,只是此刻的她不再是昨天的那一套社会姐装扮。 而是穿着大号的白衬衫,下面一条牛仔短裤。脸上的浓妆没了,素颜更显得青春可爱。耳垂上的大号耳环也不翼而飞。 这一副模样,简直就是标准的邻家小妹,哪里像是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比之正直芳华的二八少女也不遑多让。 林雨看的两眼发直,他都忘了让对方给自己松绑。 黎丽随意的将早餐放在桌子上,然后蹲下身玩味的看着林雨,片刻后,她噗嗤的笑了出来。 这一笑犹如初晨阳光,温暖和煦,将林雨心中的恐惧完全消融。 “我是不是很漂亮啊?” 黎丽细声细语的问。 林雨点点头, “漂亮!” “你喜不喜欢我啊?” “喜欢!” “是不是想和人家做羞羞的事情?” 那还用说?要是换成青姐,林雨肯定会深情的对她说, “在遇见你之前,我身上一共有二百零六块骨头,但现在,我有二百零七块。” 接着潇洒的撩起额前刘海, “没错,我——硬了!” 不过对于眼前的女魔头,林雨就算是色胆包天,也得保持清醒,毕竟小命要紧。 他瞬间回醒过来,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 “不不,我对你只有纯正的爱慕之心,你对我来说就是洁白无瑕的女神,我不敢有任何的非分之想,否则就玷污了我心灵世界的唯一一片净土。” 黎丽听后,只是呵呵一笑, “鬼才信呢!” 她站起身走向厨房,林雨还更加肯定的大喊, “我说的都是真的,要是有半句假话,就天打雷劈!” 黎丽没有回应,几秒钟后她又反回,只是手里多了一把菜刀。 林雨吓得直哆嗦,他蠕动着身体往后退,面色惶恐的说, “哎哎,我真没骗你。别冲动,冲动是魔鬼!” 黎丽走到他身侧,一脚踩在他的小腹上,菜刀直接架在裆口,惊得林雨下面猛的一缩。 他吓得声音发颤,连连求饶, “黎丽,不,黎姐,咱淡定点,别冲动,别乱来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有话咱们好好说,何必动手动脚的呢?” “谁跟你玩了?” 黎丽将刀下压一分。 林雨瞳孔骤缩,心都揪起来了,不用看也知道下面的小林雨肯定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林雨啊林雨,你可真色胆包天啊。老娘你都敢碰?这专门伤天害理的玩意儿还留着干啥?割扔了算了!” 说着就要动手 林雨两腿发软,他哇哇大叫,同时还恳切的求饶。 但黎丽哪里肯听?她手起刀落,接着就是响起杀猪般的惨叫。 林雨身体颠抖,双腿更是软的没一点力气,下面几乎要失禁了。 一想到自己还是个小处男就没了工具,以后一辈子都要过太监生活,他就觉得生不如死。 黎丽站起身,鄙视的说道, “看你那怂样,没把你吓尿了吧?睁开眼好好看看还在不在!” 林雨听后,才发现好像下面并不疼唉,他强弓起身,只见那菜刀正放在自己的两腿之间裤裆只有不到一寸的距离。 这短短的一寸简直就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差距。 林雨从头到脚没有一丁点的力气,他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急促的呼吸着。 黎丽喝着豆浆,吃着油条。 看到林雨的样子,轻蔑的说, “看你那没出息的模样,不就是二两肉嘛,就算割了又能怎么样?反倒还能救回不少的女孩儿呢?看你的长相就不像是个好东西。” 林雨抬起头望向对方, “哎,那可是我的宝贝,传宗接代用的东西,那是你能说割就割的?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看清楚,我是坐着说话滴。” 黎丽晃着脑袋,俏皮的说道,但这模样在林雨看来一点都不可爱。 “喂,你打算把我绑到什么时候?” “那要看我的心情喽。心情不好,你就自个在那躺着吧!” “呦嘿!” 林雨说道, “我说你难道就没有一点感恩之心吗?昨天可是我在酒吧里拼了命的把你给救出来的。你就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林雨不说还好,他刚一说出口,一个包子就朝他脑袋砸来,他避无可避,只能硬扛着一下。 黎丽气愤道, “你还有脸说,昨晚那事都闹到警局了,你知道吗?要不是我早上给我哥打电话让他帮忙处理,你还想安安生生的在这躺着?去蹲牢房吧你” 她喝口豆浆,然后继续说, “你说你看起来一副若不经风的模样,动起手的还真不是一般的狠呐。我听说你上去就把一个人给开瓢了?” 林雨得意的回应道, “哼,咱当初可是混过场子的,啥场面没见过?就昨天的几个混混,要不是需要保护你,我三拳两脚的就能把他们解决了。” “这么说你胆子还不小呢。” “那还用说?只要不是违法的,这天下间就没有我林雨不敢干的事儿。” 黎丽放下手中的豆浆和油条,神色庄重的问道, “那昨天晚上……也是你干的喽?” “那是……啊,啥事?” 林雨话刚说一半,瞬间感觉杀气临近。 黎丽起身走到他跟前,右脚蹬在他的胸口,俯身道, “敢趁我喝醉的时候占我便宜。你可是第一个呢!” 林雨舔着脸,嬉笑道, “那个……我冤枉了,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碰过你一根指头。” “那你是怎么把我给弄上床的?” “额……” 林雨无言以对。 黎丽继续说道, “要不是你昨天晚上没干什么做过的话。你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变成太监了。” 她转身回到沙发上,继续喝着豆浆,若无其事的说 “所以你现在就先躺着吧,当是碰过的代价,好长个记性,省的以后再犯错。不然的话,我就真的阉了你。” 林雨连连点头,对于对方的话,他没有一句否定的。 毕竟他可不敢拿自己下半身的幸福开玩笑。 黎丽吃饱喝足了以后,大伸了个懒腰,肚子上的嫩肉裸露出来,看的林雨鼻孔冒热气。 他赶紧扭过头,不去看对方。 黎丽拿起林雨的手机拨弄了十多分钟后,才抬头看向他。 “喂,饿不饿?” “不饿!” 林雨嘴上说的十分硬气,但肚子却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逗得黎丽哈哈大笑, “不饿是吧?那我就不把你松开了,继续躺着吧。” “哎别,我饿,我真饿,求你先把我给解开吧!” 林雨恳求道。 黎丽则是把脸往别处一扭, “切,谁信啊!” “我是真心饿的受不了了。我几顿没吃饭了好不,要是再不吃饭,我就要饿死了。” “啊,这么严重啊?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骗你是小狗!” 黎丽听后点点头说, “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 林雨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他就等着松绑呢,谁知黎丽竟然说, “那我就把地上那个包子赏给你好了!” “你!” 林雨怒火中烧,他愤恨道, “你这什么意思?把我当狗吗?” 黎丽一副与我无关的神情说, “这可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哦。再说了,你不是快要饿死了吗?应该不会在意食物卫不卫生吧?” 她对着地上的肉包子努努嘴, “快吃吧,吃完呢我就给你松开。” 这会林雨来劲儿了,他显出一副英勇壮烈的表情, “士可杀,不可辱!今天我林雨就是饿死,也不吃你的一口包子!” “哎呦,还挺有骨气的!那就加油吧!看看到底能坚持到什么时候?”她用黑屏的手机当镜子,细致的将头发整理了一下,并偷偷的看了躺在地上的林雨一眼,发出一声冷哼之后,打开门就离开了。 第一百零九章 真香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喂,那是我的手机!” 林雨扯着喉咙大喊,回应他的只有越渐越远的脚步声。 其实他并不是怕黎丽翻看手机里的东西,而是昨晚被兰莹误会以后,他就一直想着找机会跟对方解释。 可这下黎丽把手机拿走了,万一兰莹打过来,那误会就更大了。 “哎呦,我这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啊,老天你要这么搞我?” 林雨哀叹道,忽然间,他的目光落在地上的菜刀上面。 “对了,用这个!” 他小心的挪动身子让背在后面的双手摸住刀,然后对着双手腕中间的绳子慢慢的划动。 他的动作很小心,因为看不到背后的情况,很容易把手给割破。 很快,他割断了第一根绳子,可已经是手酸的发抖,他不得不暂时先将刀放在地上活动了下手腕。 然后再次拿起刀来,继续割,接连割断了三根绳子,可是还没有被松开的迹象。 林雨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这女魔头到底给我绑了几根?这是要缠死我的节奏啊?” 他忍着酸痛的手腕继续割,这时,冷不丁的门开了。 黎丽又换了一身衣服,这次是御姐风范,白色长裤,上身小西装,白衬衣被撑得鼓鼓的。 林雨一见到她,手一抖,没握紧的菜刀咣当的一声掉在地上。 黎丽挑挑眉头,将刚买回来的包子放在桌子上,踩着猫步朝他走来。 林雨嘿嘿傻笑,身子向后挪了挪, “你,这么快就回来啦?” 黎丽没有回答,眼神中闪过一丝精芒,略带有几许挑逗的意味,她的右嘴角微微扬起,继续朝林雨走去。 林雨依旧是满脸堆笑, “那个,这身衣服真漂亮!” 他又往后挪动半米, “这气质,顶尖的明星都比不过,太酷了!我……我……” 黎丽走到他的正前方,一脚虚踩着林雨的裆部,逗弄的语气问道, “你怎么样啊?” 她稍微加重了脚的力道,仿佛对方的回答只要令她不满意,就会啪的踩下去。 林雨都快要哭了,他都为弟弟悲哀,明明啥坏事都没办过,偏偏今天还总是被针对。 他都害怕万一形成了心理阴影,以后再用不了了咋办? “我求求你放过我吧!” 林雨哇的哀嚎起来, “我从小缺钙,长大缺爱,姥姥不疼,舅舅不爱,驴见驴踢,猪见猪踩。我的人生实在是惨不忍睹啊!” 他也不管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了,跟小弟弟比起来,那点小自尊算啥?他又强挤出两滴眼泪, “你就可怜可怜,放了我吧?” 黎丽看他这副模样,嗤之以鼻道, “切,没一点骨气,真不是个男人。你这玩意儿干脆也别要了,割了以后,当我闺蜜好了。” “别介,咱有还好好说,让我当你男朋友都行,别动手,哦不,别动脚啊。” “哼,让你这种人当我的男朋友,我还嫌恶心呢,哪远的给我死哪去!” 黎丽嫌弃的说,然后转身走到桌子边。 林雨还没松口气,对方又走过来,一只脚有意无意的踩在他的裆部。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悲愤啊,他的小林雨本来应该是征服女人的存在,可现在却成了女人踩在脚下的死穴,估计全天下也就他的弟弟活的最窝囊了。 黎丽露出温柔的笑容,她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包子送到林雨跟前。 “饿了吧?吃吧!” 林雨狐疑的看着她,心想这黄鼠狼给鸡拜年,肯定没好事。 但只是迟疑了一下,就赶紧张口,因为他感受到下面那只脚加重了力气。 黎丽见他吃了,显出很开心的样子,还关心的问道, “味道怎么样?” 说实话,林雨闻闻味儿都知道这包子绝对是楼下拐角处,二壮小吃店做的。 同样的配料,同样的味道,但此刻吃起来,却是不同的惊心动魄。 他立即显露出感动而又幸福的神情, “真香!” 黎丽点点头,细心的把包子给他喂完,给他喝了豆浆后,不忘轻柔的用纸巾为他擦擦嘴。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恐慌,要是对方对他大发脾气,甚至对他拳打脚踢都没问题。 可此刻如此的温柔,却让他打心底里的发悚。 “黎姐,你想让我干啥就直说吧,我能做到的,我都愿意做,只要你能够放了我就行。” 黎丽捏了捏他的脸,调皮的说道, “看把你给吓得,舌头都捋不直了。” 林雨心道, “我能不怕吗?弟弟都在你的脚下踩着呢,一句话说的不对,你这一脚下去,我都要半残了。” 黎丽想了想后,问道, “你是不是真的觉得我很漂亮?” 林雨点点头,这绝不是敷衍,论身材相貌,黎丽绝对能打个九十分。 而兰莹则是八十七分,青姐八十九分。 黎丽对这个回答很满意,继续问, “那你想……” 还没等她问完,林雨赶紧哀求, “黎姐啊,你别玩我了好不好,你最漂亮,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我对你的爱慕之心天地可鉴,但是绝对没有不轨的想法,如有一句假话,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哎呀,我知道了,又没要问你这个,你那么激动干啥,还发那么吓人的毒誓。” “那你到底想问啥啊?” 林雨欲哭无泪。 黎丽想了想,说道, “我就想问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男朋友?” “啥?你说啥?” 林雨一头雾水,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黎丽又重复了一遍, “我问你,愿不愿意做我男朋友?” “姐啊,别搞我了行不?” 林雨感觉今天是自己被玩弄的最厉害的一天,简直生不如死啊。 黎丽笑容立马僵化,继而凶恶的吼道, “老娘问你愿不愿意,意思是给你个通知,现在就做我男朋友,敢说一个不字,立马废了你。” 说着,脚加大了力度。 林雨吓得一愣一愣的,但感觉到弟弟的压迫的时候,他连连点头, “愿意愿意,我非常愿意,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呢。傻子才会拒绝。” 黎丽听后,这才满意都松开脚。 林雨长舒一口气,只觉得自己好像从鬼门关走了一圈似的。 随后,他怯怯的问道, “那个……我能知道你为啥让我当你男朋友吗?” “哼,还不是你干的好事?” “我?” 林雨不明所以。 黎丽回答说, “宏兴酒店的视频上传以后,都以为我跟你有一腿,现在我又因为这事被停职了。你说关不关你的事?” “啊?” 林雨没想到那一次的一时兴起,竟然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这可是不亚于砸人饭碗。 “那个,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他小心翼翼的道歉。 黎丽倒是显得洒脱, “切,不就是停职吗,老娘还不稀罕呢。正好空闲几天四处转转玩玩。不过倒是你……” 她靠近了林雨,这一动作,吓得下面的小林雨条件反射的说缩了缩。 她眯起眼睛,撇撇嘴, “长的还能看,就是太娘了。算了我就勉为其难吧。当了我男朋友,看他们还有啥能造谣的。” “额……你就是因为谣言才跟我在一起的?” “放屁!” 黎丽鄙视的说, “我只是让你做我名誉上的男朋友。还在一起?懒蛤蟆都没你想的美。” 她板着手指道,“做我男朋友以后,第一,不能跟别的女人说话,走的近一点都不行,不然显得我没魅力。第二,我想干啥干啥,不许在我耳边叽叽喳喳的。第三,随叫随到,哪怕是半夜召唤,你也得给我火速赶到。以上 三点,有一个做不到,我灭了你。” 黎丽霸气的模样,看的林雨都傻了,半晌,他崩出一句, “那你还是杀了我吧!” “嗯?” 黎丽伸手摸向地上的菜刀,林雨吓得赶紧改口,“保证完成任务!” 第一百一十章 锄禾?当午?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哎,你这男朋友是不是还欠我一个表白啊?我可不喜欢将就。” 黎丽的话引起林雨低声的抱怨, “哼,都威逼我了,还不算将就?” “你说啥?” “没啥,没啥!应该有的,表白是必须的环节。不过你看我这样也没办法给你表白啊,要不先放了我?” 林雨嬉笑道。 他心想的是一旦被解开,立马逃跑,银子就放在柜子里,只要将其拿到手,想跑还不容易? 可是他的小算盘注定落空,黎丽笑道, “别在我面前耍小聪明,老娘比你多吃几年的饭是白吃的?现在就给我表白,直到把我感动为止。” 林雨不由得叫苦,这是要做哪样啊?逼着他当男朋友,还得要被他的表白感动。 世上咋还有这样的奇葩? 林雨欲哭无泪,连拒绝都不敢,只能吞吞吐吐,故作深情的说, “黎丽,在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啊!” 黎丽蹬了他大腿一脚, “少跟我说烂大街的话,俗套!” “其实,我一直都在寻找一个人,穿越了人山人海,走过了沧桑世间,直到我蓦然回首……疼,轻点儿!” 林雨躺在地上,身体弓成了虾形,这一次黎丽对准了他的肚子。 黎丽鄙视道, “你嘴不是挺能说的吗?咋说出来的话这么低级?幼儿园的孩子都比你强。” “那你教我啊?站着说话不腰疼” 林雨随口一抱怨,又是迎来一阵的修整。 撒了气,黎丽站起身,居高临下的命令, “给我好好打个草稿,三分钟内想不出来,我就只能给你动点小手段了!” 话语中满满的威胁的意味,听到林雨心里发毛。 他脑海极速的转动,思考以前看过的小说,电视剧,电影……反正所有跟爱情有关的东西,他都极力的思索,希望能够找到一句新奇的表白。 黎丽看着手机上的表, “一分钟!” “两分钟!还没想好吗?” “三分钟,” 她右手提起刀, 林雨慌乱之间,脑海一片空白,但却脱口而出, “我是锄禾,你就是当午。我是清明,你就是河图。” 此话一出,黎丽刚开始还不明白什么意思,想明白以后,脸上立即爬上一抹绯红。 林雨说出来之后才明白自己干出了怎样作死的事情来。 他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制裁。 可黎丽却没有任何攻击的动作,而是惊讶的捂住了小嘴。 林雨一看,心道原来女魔头好这口?于是他大胆的继续说, “我爱你,我爱上你,我更爱上你后醒来有你。” “我的拳头和下面只会为你而硬,我的心里装的,怀里抱的,身下压的都是你。” 黎丽脸红的像是能滴出血来,她手一松,菜刀掉到地上。 继而一手捂住脸, “别说了,够了!” 林雨却不依不饶,心道, 刚才你玩弄我,现在轮到我来挑逗你了,这叫天道有轮回。看我把你撩的不要不要的。 他声音起高,更加情真意切, “除了在我的身下的时间外,我不会让你流泪。黎丽,做我女朋友吧,我跟你还有一个两亿的项目要谈!” 黎丽面带桃红,含羞默笑。 林雨还要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对放打断说, “我答应你!” 林雨还没玩够,对方就这么缴枪了,他虽然有些不爽,但还是得把戏做完。 “那么,今生今世,你只是我一个人的。我也是你一生的守护。” 林雨在说这话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差一点被感动了。 他心想,话都说到这地步了,你还不赶紧投怀送抱,那可真算我林雨无能。 黎丽按了下手机,得意的说道, “搞定了!做的不错,奖励你一个包子。” 林雨一脸懵逼,他还没清楚黎丽到底是什么意思,手机里面就传来一道撕心裂肺的吼声, “林雨,你这无耻下流的卑鄙小人,算我瞎了眼了!祝你不孕不育,子孙满堂。” “你,到底做了什么?” 林雨愣着问道, 黎丽轻松的回答, “没什么啊!刚才出门以后,兰莹打电话要你去找她一趟,我还没说几句话,她就骂我,说的话可难听了。” “然后呢?”林雨哭丧着脸。 “然后我就说你已经答应做我男朋友了。她非说不信,接着我就把你那段表白语音发给她喽。现在总可以相信了吧。” 林雨听完,算是彻底无力的瘫软在地上。 心里只道:完了,完蛋了! 想起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连他自己都觉得难为情的话,心里那个恨呀,压都压不住。 他忽然瞪起眼,对黎丽呵斥道, “都是你,一切都是你给我下的套。我到底是怎么得罪你了?干嘛要这样的玩我?” 他这次是彻底怒了, “就算是我之前玩的过火,我郑重的向你道歉好不好?你为什么还要这样的报复?” 黎丽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喂,刚才是你自己那样表白的,可别怨我啊。有贼心没贼胆,敢说不敢承认。算什么男人?” 林雨气的胸口直发闷,他刚张口,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只是长叹一口气。 落寞的神情挂在脸上,黎丽也意识到自己好像玩的确实过火了,她想要道歉,却被林雨喝斥, “你到底还想怎样?都把我整到了这个地步,还不满意吗?” 黎丽抿抿嘴,直起身说道, “算了,懒得搭理你。不就是让她知道了而已嘛。反正她也不是你女朋友,干嘛生那么大的气。以后不还有我吗?” 林雨别过头,闷气的不再说话。 黎丽继续说, “得了吧,少在这儿给我装。” 她见林雨还是一声不吭,也觉得自己确实过分了些。 “要不就算我错了行不?我正式的向你道歉,对不起!” 她对着林雨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用菜刀把对方的绳子给割开,割的时候发现已经有四根断了,便打趣道, “呦,这还会自救呢?要是换成了别人绑的,没准还真被你给逃了。可我绑的是水手死结,一个圈一个结,不全部割开,你一点都别想松,而我习惯缠九圈。” 林雨被完全松开之后,他活动一下酸痛的手腕,生气的说道, “这下你看怎么办?兰莹已经当真了,要怎么去跟她解释?” 黎丽像是个做错事的小孩子,委屈巴巴的说, “你都当我男朋友了,难道还要跟她出入成对吗?再说了,你跟她不也是名义上的恋人吗?难道做我男朋友就亏了你?” 林雨皱起眉头, “这不是亏不亏的问题,你知道现在形势多严峻吗?” 他叹口气,无奈道, “郑华一直都在想着如何找独月鸣的破口,在这个紧要关头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差错。可是你……唉~” “那怎么办?” “我还想问你呢?你把事情弄到这种地步还问我?” 或许林雨说话的语气稍微重了一些,黎丽也起了高腔, “要不我亲自去,三跪九叩给她道歉?告诉她这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求着她原谅我行不?” “你……” 林雨指着黎丽, “真是不可理喻!” 黎丽能够如此放低姿态已经是前所未有,眼看林雨一直不原谅她,她也懒得说好话, “哼,姓林的我告诉你,别敬酒不吃罚酒。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男朋友,要是敢让我知道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让你后悔一辈子!” 说完,她把菜刀往地下一扔,转身朝门口走去。 路过沙发时,将手机甩到沙发上, “以后记着把手机设个密码,别自己犯了错还怪别人。” “砰!” 门被她摔得直响,继而屋子里归于平静。林雨无力的走到沙发边,拿起手机翻了一遍,已经找不到兰莹的微信号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超级黑暗料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出门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了,他虽然想要尽快的找到兰莹,向其解释清楚昨晚和今天所发生的事情。 但是转念一想,这个时候对方正处于十分愤怒的阶段,一定不会听他的话。 于是他便强压住自己心里的那份冲动,准备在等两天,等到兰莹心情平复了以后,再慢慢坐下来聊聊。 不过他的任务还是不能够拉下。 林雨专门雇了一辆小皮卡,来到批发市场,买了一大批的香皂,洗衣液,洗发水,沐浴露。 然后又在专卖店里成套成套的买了一大堆的护肤品跟化妆品还有香水。 他当然不会买那些动辄成千上万的名牌,一般都差不多能用就得了。 但即便如此,卡里剩下的十多万,几个小时的时间就给刷个干净。 当需要的东西都买完了以后,他和司机一同将其搬运到廉租房里面。 事后,林雨感慨,真应该自己买一套库房,不然的话,光这楼上楼下的搬着,就够累死人的。 至于十号仓库,他现在可不敢过去。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银子,正要穿越到唐朝,忽然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他赶紧把银子给藏起来。 只见黎丽弯腰提起放在地上的两大包的蔬菜,走了进来。 林雨惊讶的问, “你怎么来了?” 黎丽将蔬菜放到厨房里,走出来反问道, “我怎么不能来了?你现在是我男朋友啊,我来你家难道有问题?” 然后她又看到林雨穿着一身古装,还有那一地大大小小的箱子,问道, “你这是要干什么?演宫廷剧吗?看着真滑稽。” 接着就发出铃铛般的笑声。 “不是……” 林雨压根弄不透这女的到底咋想的, “哎,不是说,只是名誉上的男朋友吗?” “对呀,当然做戏要做全套嘛,我要是不来你家,怎么让别人以为我是你女朋友?” 林雨对此算是彻底无语了,感觉自己好像摊上大事了。 黎丽这一来,他也就别想再回唐朝了,不然事情肯定败露。 黎丽倒是一点都不在意林雨的想法,她忙活着将围裙围在身上。 猛地一看,还真像是个贤惠的妻子。 但见识过她狂暴样子的林雨可是万万不敢这么想的。 “你这是要做饭?” “那还用说?我可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居家贤惠,在外明媚的绝佳女友!跟了我,算是你这辈子的福气!” “我看摊上你算是我的晦气吧!” 林雨低声喃喃道,即便如此还是被对方听到了一些,黎丽左手锅铲右手菜刀,温柔的笑着问, “你刚才在说什么呢?我的小水滴?” “额……没什么,我什么也没说!” 林雨立刻否定,他生怕要是晚一点,小命就要受到威胁。 只是忽然觉的哪里有些不对劲, “你刚才叫我什么?” “小水滴啊!听着多可爱呀!” “可爱你妹啊,一个大男人叫水滴?” “雨不就是水滴吗?不然难道还能叫你冰雹吗?” 黎丽撇撇嘴,懒得跟林雨在争下去,她转身朝厨房走去,然后里面就发出叮叮当当的锅铲碰撞声。 林雨没办法,只能坐到沙发上百无聊赖的玩着手机,等待黎丽做好饭。 他想着吃完以后对方一定会回去的,那时候估计还不会过八点。 他也还能来得及回唐朝把货物给搬到万宝楼。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厨房里面传来惊喜的声音, “大功告成,开饭喽!” 林雨起身去厨房端菜,但是却被黎丽给挡在外面, “不准进去!” “为啥?我这不是帮你端菜嘛。” “哪用得着你啊,你先坐着,我来就行。” 黎丽轻柔的说道, “你现在是男朋友,我不得好好服侍服侍你?先去坐着吧,马上就开饭!” 林雨倒是乐得自在,这会儿觉得此刻的黎丽倒还不错,挺像是一个,会持家的女人。 但脑海中突然闪过的对方之前那一抹奸诈的笑容,便令他顿时遍体生寒。 他赶紧摇摇头,让脑海中的这种思想,消失一空。 黎丽端来一碟碟被碗或盆扣住的盘子,看起来多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林雨满怀期待的看着摆满了桌子的盘子,这都有八个菜了。 他等不及的要伸手,掀开碗盆下的秘密,却被黎丽拦住。 “等等,让我拍个照先。” “喂,人家拍照都是看菜色,你就拍一桌子的碗盆底?咋滴?还打算来个现场直播掀盘子开大奖?” “去你的,闭嘴!” 黎丽瞪了他一眼,解释说, “你不明白,这样才有神秘感,等我一个一个的掀开碗盘之后,整个世界都会被包揽其中。” 林雨质疑的问, “你这是在说真的?” “咋滴不相信啊,不信的话,咱们手下见真章?” 黎丽扬起下巴,摆出一副骄傲的神情。 林雨伸手打开一个最小的。 顿时惊呆了,他半张着口,久久没有说话。 看到他这副模样,黎丽更加的得意, “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不过没关系,我知道我的厨艺很好,你这次算是有口福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林雨对她那超级鄙视的眼神。 林雨看着盘子里面两个完整的西红柿,一个完整的鸡蛋,不由得长叹一口气, “唉!你这菜可真是不一般啊,这叫啥?” “嘿嘿,其实也就一般的西红柿炒鸡蛋罢了,别惊讶,后面还有更厉害的!” “更厉害?” 林雨心想世上还有比这更奇葩的菜吗? 当他打开第二盘的时候,他哭了, “还真有啊!” 虽然第二盘里面一盘黑乎乎的,蚯蚓一样的东西盘卧着,碗一打开就闻到一股焦臭,发腥的味道。 “这是啥?”林雨捂着鼻子问。 黎丽闻到那味儿也微微皱眉,她远离了两步答道, “这个呀,我给你取名叫做鲱鱼意大利面。赶紧尝尝,看看味道咋样?” 林雨只觉世界都要崩塌了,他心里直呼喊, “苍天啊大地啊,这到底是些什么玩意儿啊?别吃死人了!” 他可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冒险,只是皮笑肉不笑的说了声,再看看。 打开第三个盘子,好吧,这个还好一点。 一盘清水上面撒了一层的——鸡蛋皮。 “这个是……” 黎丽更加得意了, “这可是,一盘极富有诗意的菜呢,名字叫做,门泊东吴万里船。” “门泊东吴……万里船?” 林雨嘴角抽搐,不知是笑还是哭。 黎丽又手脚麻利的这接连打开了三个盘子。 分别是一个里面两个煮熟的鸡蛋黄放在两根连切都没切的韭菜旁。 一盘是白菜叶上摆上一排炒熟的鸡蛋白。 一盘是厚厚的面粉。 黎丽指着这三盘菜说, “这三盘加上刚才你打开的那一盘,正好是一首古诗。” 她不懂英语,开口就自顾自的介绍起来, “这第一盘呢,叫做两只黄鹂鸣翠柳。” 好吧,林雨不得不承认,两颗蛋黄加韭菜确实有那种意境。 “这第二盘叫做,一行白鹭上青天。” 林雨也点头,还真有点意思。 “这第三道就是窗含西岭千秋雪,带上你打开的那一盘门泊东吴万里船,正好是一首古诗,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厉害,快夸夸我,放心,我不会骄傲的!” 看着黎丽那一脸的兴奋劲儿,林雨是真心不想让对方难过,当然更怕的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 他只能一个劲儿的叫好, “真是太富有诗意了,这菜我都不舍得去吃了,碰一下都觉得像是在玷污艺术。做出如此精美的菜肴,真是让你费心了。” 黎丽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说,“哎呀,都说了是随手做做而已,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好。” 第一百一十二章,中毒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夜半十二点,林雨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我他娘的咋这么嘴欠啊!” 黎丽坐在一旁担忧的看着林雨,满脸的愧疚之色,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会食物中毒,我真的只是想要给你做顿饭,没有害你的意思,真的!” 林雨生无可恋的望着天花板, “也罢,至少我还活着。” “那你还生我的气吗?” “我……” 林雨欲哭无泪,他心里苦笑, “我敢生吗?又是肉体残害,又是下毒,我还想多活几年啊!” “林雨!” 这时,一个女护士拿着一支针剂走进来,黎丽赶紧起身答是 。 林雨扭了扭头,问道, “是不是还要再洗胃?” 护士微微一笑,俯下身将林雨手上的吊针从衔接处拔开,然后将针剂注射到塑料管里面,同时回应说, “洗一次就可以了,胃部的食物已经完全清除出来,不过因为来的不及时,已经造成了中度食物中度,所以需要住院观察两天。” 护士声音很轻柔,让人听了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而且真实的医院里的护士跟某小电影里的一点都不一样,多数都还穿着白大褂,根本就不会出现露太多的现象。 这个护士虽然面容清秀,动作细腻温柔,但是林雨根本就没有任何心思去欣赏。 他微微闭眼,屏息凝神。 护士看到他这副模样,噗嗤的笑道, “放心吧,只是吃错东西而已,不会危及生命的。怎么还一副看淡生死的样子?” 林雨长叹一口气,感慨自己哪是看淡生死,那是对生不如死现境的妥协。 以前他还能跑,可现在……跑的了吗? 护士注射完后,将针头拔掉,嘱咐道, “对了,这两天不要吃硬的食物。最好是只喝点汤,不然会引起胃部不良反应。” “好的,谢谢你了!” 黎丽欠身道谢。 护士走到了门口,忽然回过头对黎丽说, “对了,相邻的床位暂时没人,这都半夜了,你也休息一下吧。如果不需要的话,我把灯关了?” “啊,好,谢谢!” 病房里漆黑一片,黎丽躺在相邻的病床上,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过了一会儿,轻声问道, “睡了吗?” 林雨默不作声。 她继续道,“喂,我真不是故意的。” 林雨开始响起了鼾声。 黎丽平躺着,自言自语道, “我就是想要体验一下那种当人女朋友的感觉。” “从小到大跟我玩的都是男孩子,他们也都当我是兄弟。我也把自己当成是男孩子。要不然我也不会到现在都没有结婚。” “我以前在国外也试着谈过,可是……唉不说了,都死了好几年了,不然我也不会回来。” 林雨听得那叫一个惊心动魄,他心道原来这一切都不是平白无故,黎丽真弄死过人啊。 想到这,他恨不得赶紧拔了管子逃跑,再跟这个女魔头待下去,名字迟早要刻到碑上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雨在恐惧之中沉沉睡去。 梦里,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黑暗的屋子里的床上,手脚全部被束缚住,任由他如何挣扎都挣脱不开。 他大声喊叫,却没有人回应,恐惧一点点的降临,几乎要把他的胸膛压碎。 过了许久,床正上方的天花板忽然照下刺眼的白光。 然后就听到一连串的缓慢的脚步声。 “哒!哒!哒!” 每一步都仿佛踩在林雨的心脏上,每一声响,他的心就猛烈的跳动一下。 十多秒过后,亮光的一部分被一个人挡住。 那人穿着白大褂,带着手术帽和口罩。 林雨问, “我在哪里?你是谁?要对我做什么?” 那人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用剪刀将他的腹部的衣服剪开。 从那人眼神中,林雨看到一股邪意。 他立即大声叫喊,极力的挣扎,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回家!” 那人停下手中的动作,目光停留在林雨身上,眼神中似有奸诈的意味儿。 林雨胸膛极速起伏,他大喘着气,在他的恐惧的目光中,那人缓缓摘下了脸上的口罩。 “黎……丽?” 林雨的精神像是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的毛驴,他猛的尖叫,叫的毛骨悚然。 接着只觉身体忽然下坠,仿佛掉入了无底深渊。 “林雨,林雨!” 林雨的眼睛睁开一条缝,刺眼的灯光让他再次闭上。 头脑混沌的他还没理清思绪,稍微适应亮光的他睁开眼,看到距离他不过一尺的黎丽的脸,那一瞬间简直比见鬼还可怕。 “啊,别过来,别过来!” 林雨蒙上被子,吓得瑟瑟发抖。 房间里的声响惊来了护士, “怎么回事?” 黎丽焦急的说, “我也不知道啊,刚才我去了下厕所,就把灯给打开了。回来以后,他就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寻思着问他是不是不舒服,然后就成这样了。” 她急得都快要哭了, “我真的是什么都没做啊!也不知他为啥会这样。” 护士刚要说话,黎丽又低声的问, “他会不会精神上有病啊?” 护士哭笑不得,解释说 “放心吧,办住院手续的时候,我们已经审查过了,他没有任何的精神病史。我看估计是做噩梦了,先别打扰,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就行。” 护士走了以后,黎丽也睡不着了,她担心的坐到床边,看着将自己蒙在被子里的林雨。 过了一会儿,黎丽实在支撑不住,趴在床边就睡着了。 林雨可没睡着,过了一会儿,他听外界没动静,就从被窝里钻出来。 想起刚才自己的行为,真觉得丢脸丢大了。 他看到睡得深沉的黎丽,正对着他的那温馨和煦的面容,在月光的照耀下,那样的恬静,舒和。 若是不经意间的一眼,肯定会怦然心动。 “唉,长得倒挺漂亮,也会关心人,就是这脾气不太好。不然的话,娶回家……” 想到这儿,林雨赶紧摇头, “额,我这是在想什么呢。要真娶回去,那才是自掘坟墓。” 他小心翼翼的坐正身体,不经意的看到黎丽右手摩挲了下左手臂。 林雨叹口气, “唉,要是能一直这么安静就好了,那样的话,当你男友也没啥!” 他起身从门口的衣架上取下自己的唐装,轻轻的将其披在黎丽的身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躺下安心的闭上眼睛。 渐渐的,天空放亮,明媚的阳光将林雨从睡梦中给拉回现实。 他醒来后,发现黎丽已不知失踪,唐装被端端正正的叠放在床头。 他刚要起床,门就开了。 黎丽提着一大兜的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各种各样的食物。 那一瞬间,林雨真的感动了,看黎丽眼神都温和许多,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他始料不及。 “饿了吧?” 黎丽将食物放在床头柜上,食物的香味勾起了林雨肚子里的馋虫。 林雨伸手朝袋子伸去并说道 “真贴心,知道我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来,让我看看有啥好吃的。” “啪,” 黎丽打开他的手, “这不是给你的,难道忘了吗,护士说不能吃硬的食物的。” 她从神秘的从背后拿出一杯豆浆, “噹,噹,噹!美味的晨曦豆浆,给你一个难忘的早餐体验。” 黎丽插好吸管喂到林雨嘴边, “喝吧,这可是我跑了好远才买到的,这家豆浆在整个沈城都很出名呢。” 林雨苦笑着接过,经过洗胃,肚子里空空如也,别说豆浆,就是凉水都能拿来填肚子。 他喝了一大口,只觉一股炽热的从口腔进到食道,继而整个胃都是火辣辣的疼。“烫死我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索性把豆浆放在一边,等凉了再喝。 此刻肚子里面空空如也,感觉就像是有一个吸尘器在吸着胃一样,肚皮深深的凹陷下去。 而一旁的黎丽居然左手拿着炸鸡腿,右手拿着可乐大吃大喝,完全不顾作为女人的形象。 “嗯,这家的鸡腿真好吃,比国都卖的味道还好,还有这炸肉丸,好酥脆,好香哦!” 黎丽大快朵颐,吃得不亦乐乎, “你要不要尝一口啊?” 她把啃了一半的鸡腿送到林雨跟前。 那味道浓香入脾,闻一口就让人胃口大开,林雨瞬间化作了饿狼,哪里还把护士的话放在心上? 他一伸手,黎丽突然的将手缩回, “哎对了,我咋把这事给忘了,护士说,你现在还不能够吃硬的东西。所以就先忍忍吧!” 然后在林雨那可怜巴巴的目光中大啃一口。 林雨心里那个委屈哟,真是无处话凄凉,他侧过身往下一滑,把被子蒙在头上,特别的还把耳朵给堵得紧紧的。 眼不见,心不烦,耳不听,心不乱。 黎丽依旧是自顾自的吃着,时而还会点评几句。 她本来就是报刊主编,点评起来,自然是将食物的味道和口感给展现的淋漓尽致,甚至还犹有过之。 那若有若无的吃东西的声音,好像是无孔不入的钻到林雨耳中。 他终于忍无可忍了,爬起来叫嚷道, “黎丽,你到底有没有同情心啊?我一口饭不能吃,你还在这里吃得美滋滋,这不明摆着挑逗我吗?” 黎丽从忘我的境界中回转过来,她又嚼了几下,将口中的食物咽掉之后,露出歉意的表情。 “不好意思啊,我平时吃饭就这样,您多担待点儿,再说你总不能让我跑到大街上吃吧?那有多难看。” “你还知道难看?” 林雨倍感无语,他急得手心直痒痒, “那你还吃的这么放肆?你是女人哎,就不能含蓄一点?跟个难民似的。” “知道了知道了,那我慢点吃好了!真是的,不就是把你给弄个食物中毒嘛,屁话真多。” 黎丽不满的嘟囔,她幽怨的啃了一口肉丸子,又喝了一口可乐。 林雨听着咀嚼食物的声音,嘴里直流口水,感觉肚子都要造反了。 他伸手摸了摸放在桌上的豆浆,感觉凉了几分,赶紧拿起来喝了几口,这才缓和了一些。 等他们吃完以后,护士又来了。 “林雨?” “是的!” 林雨点点头。 护士看看手中的记录单,说道, “你今天一共有六瓶,一会儿我来给你挂上,需要去厕所的话,早点去,不然的话一会不方便。” 说完,便转身出去。 黎丽看了眼离去的护士的背影,然后低声的对林雨说, “喂,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呀?” “啥样的?” 林雨一脸迷茫。 黎丽努起嘴指向门口, “就像这样温柔体贴的女孩?” 林雨想了想, “嗯……也不算是吧,毕竟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过多数人还是喜欢安静一点的,太过暴躁的话,恐怕降服不住。”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不停的观察着对方。 黎丽眼神中果然闪过一丝的失落,她轻轻哦了一声,便没有后话。 林雨又开口说, “不过更多的男人喜欢的是女人的忠诚和专一,一个男人可以忍受自己女人的相貌丑一点,脾气差一点,但是绝对无法忍受的是——绿帽子!” 一说这话,黎丽不高兴,她一拍床头桌,眼睛瞪得老大,仿佛是质问的语气, “谁说我们女人总给男人戴绿帽子了?明明就是你们男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想着没做好的。贪得无厌,有一个好的,总想要更好的” 她愤愤道, “天下的男人都一个德性,就像是乌鸦一般黑一样。” “近十年的离婚案件中,只要是有第三者的,多数都是男人出轨,然后女人受伤。你们男人都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的,就会花言巧语。” 黎丽指着林雨,说着,这一幕还有后半句话语正好被护士给听见 女护士的眉头在那一瞬间皱起来,不过也只是一闪而逝。 等她走到林雨跟前的时候,眉间趋于平和,面容表情也与以往一样,没有任何刻意的掩饰。 护士将装有挂针工具的,盘子放在床头桌上。 她手法娴熟的给林雨加上压脉带,用力的在其手背上拍了两下之后,就拿起针头朝林雨的手背上刺了进去。 “嘶~”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好像特别的疼,林雨在没有任何的准备之下,他疼的低声闷哼。 护士将药瓶挂好,测试的将输送速度加快了些,然后就看到林雨的手背上鼓起一个高高的包。 她立刻道歉, “哎呀,真的对不起,跑针了。” 接着她二指捏着针柄,还没等林雨反应过来,就把针给拔了下来。 林雨惊叫一声,条件反射的伸手捂住拔掉针的位置。 护士连连道歉,林雨只道小意思。 然后护士在他的另一只手上扎了一下,结果又是跑针。 这回,护士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林雨强忍着疼痛, “没事,没事,咱们再来,别紧张啊,慢慢整。” “好的,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第三针…… 林雨惆怅的望着天花板, “我得罪了倒霉神了吗?” 他右手捂着左手背,因为那一只手上扎了两针。 护士再次道歉,并且保证下次一定会成功。 林雨极力的平复下自己的心情,然后将颤抖的右手递到对方的跟前。 这一次,护士看起来十分的认真的,她精细的找到了血脉,然后精准一扎,接着加快药水流速。 林雨眼睛圆瞪,注视着自己的手背,一分钟之后没有任何异样,他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太好了,终于扎上了。” 那护士也放定了心,她擦擦额头上的细汗,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林雨还不忘鼓励她, “你做的非常棒,继续努力多练习,相信以后一定会成为一名受人敬重的白衣天使。” 护士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 刚走到门口,就碰见了另外一个护士,那个护士看起来很匆忙的对她说, “隔壁邻床有个病人的血管实在太细了,根本打不进去,连护士长都不行,你快去看看吧,咱们医院也就数你的技术最好了!” 护士应了声,急忙跟过去,留下林雨在病床上凌乱。 黎丽反应过来以后也嘲笑的说, “看来你真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哟,连温柔的护士小姐姐都不放过你,啧啧……林雨啊林雨,真不知道你背着我到底做了啥。” “做你个头啊,就会幸灾乐祸,看见我这样你心里爽了吧?” 林雨呵斥道,黎丽可怜巴巴的模样说道, “哎呀,我就是随口一说,开个玩笑嘛,活跃一下气氛都不行?再说了,说你一句,难道还能掉块肉吗?” “……” 林雨万分无奈,跟这样的女人斗嘴下去,他感觉自己要么会被他杀,要么自杀。 黎丽见他表现有些不对劲,便转移话题说,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跟你说了,我想你应该有权力知道。” “啥事啊?” 林雨没好气的问。 黎丽不紧不慢地回答说, “这事儿还得从一件商业纠纷说起。” 然后她就把独月鸣被人诬陷的事情从头到尾的给说了出来,并且还告诉他今天就是一审开庭的日子。 林雨坐起身激动道, “怎么可能?这才几天,法院批示的就这么快?难道就不需要传票吗?” 黎丽一摊手,“那没办法喽!背后是谁做推手,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有一些手段是很正常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女护士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听后,掀开被子就要起身走。 黎丽一手将其按了回去。 “你干嘛,还挂着针呢!” “你别拦着我,我得赶紧去,光她一个人哪能对付郑华啊?” “那你准备往哪去?公司还是法院?” 黎丽没好气的对他说, “现在已经一审开庭,你就算到法院门口,也进不去。” “那我难道就袖手旁观?” 林雨反问, “独月鸣品牌是我和她一起创立的,郑华要动手,多半也是冲着我来的,我要是一声不吭,这不是正好切合了郑华的意思?” 黎丽听后,沉默片刻,然后回答说, “我知道你现在气不过,也很着急,但是想要解决这件事,绝对不能够如此的草率。” 林雨看着她,期待她接下来的话。 “郑华用这样的办法来对付你,已经是触犯了商业的底线,我想肯定有很多人看他们不顺眼,如果这时候能够集合起这些人的话,绝对会给他一个沉重的打击!” 黎丽的话赢得了林雨的肯定,但他还是沉声道, “你说的是没错,但总要顾及眼前,不是吗?要是这次独月鸣再垮了,那可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黎丽听后,也沉默的点了点头,片刻后说道, “一审不过是基本确定情况而已,只要及时的上诉,还会有二审。我们只需要在二审的时候,拿出足够的证据,或许可以扳倒一局。” 她继续说, “二审在一审三个月内结案,所以我们需要在三个月之内找出证据。” “三个月……时间上倒是可以了!” 林雨点点头。 黎丽则是摇摇头, “不过我看,翻案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为什么?” “你傻啊,难道你忘了这次是谁在后面做推手的吗?郑华绝对会以雷霆之势将案件结了,或者是将这案件直接压下去,不再受理,只要让独月鸣关门三个月,你觉得郑华还会有任何的后顾之忧吗?” 林雨无力的躺在床上,他静静地望着天花板,心中那份急躁此刻竟平息下来。 那种感觉就像是看破了一切,仿佛在现实面前林雨只能无奈的低头。 但是……低头?不可能! 林雨再次坐起身, “黎丽!” “啊?啥事?” “去帮我弄点东西来。” “你想要啥?” 黎丽迷茫的问道。 林雨将所需要的内容告知了对方后,黎丽点点头,就小步快跑到的出了门。 林雨独自一个人坐在病床上,他双眸微闭,呼吸逐渐平和。 “郑华!” 他用细若蚊蝇的声音说道,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 说话的同时,他眼中闪过一丝寒芒。 到了晚上6点,药水总算是挂完了,但黎丽还没有回来。 女护士拔了针之后正要走,林雨忽然叫住她, “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你有很重要的事情吗?” 护士问,她语气一直都十分的轻柔,让人听了后如沐春风。 但是早上她做的事情,却让林雨铭记在心。 林雨摇摇头,他面容稍显疲惫。 “也没有啥大事,就是想出去转转,待一天了,总觉得有些闷!” 护士听后,微舒一口气说道, “想转的话可以出去转转,不过尽量不要去太远哦,你的情况还没稳固呢。要是贸然出院的话,会很麻烦的。” “放心吧,绝对不会走远,我就在这附近转转就行了。” 护士听后便不再说什么,当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问道 “昨天晚上陪你的女的是不是你女朋友啊?” “额……” 这下可把林雨给问住了, 他愣了一下,默认的点点头,女护士俏皮的一笑, “她对你可真好,好好珍惜吧,这样的女朋友可不多哦!” 林雨面带鄙夷的看着她,他心想, “要是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就不这么说了!” 接下来一直都是他一个人呆在病房里面,半个小时后,他感觉实在无聊,便想要起身到处转转,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护士又进来了。 她端着一个白色的铁盘,上面放着一根针管和一瓶浸在药水中的棉签。 “现在需要再进行一次抽血检查,先把衣袖撩起来。” 林雨只能暂且作罢,他躺在床上伸出胳膊。 这次护士没有下狠手,一次就成功了,抽血的时候,她还跟林雨说笑, “你女朋友那么漂亮,追的时候一定花很大力气吧?” “差不多吧,” 林雨想了想,回答说, “反正是差点丢了半条命!” “那么可怕呀?” 护士拔起针,并对他说道, “那你一定很爱她喽!真是好羡慕呀。” “羡慕?” 林雨哭笑不得的教导说, “不要羡慕任何人,因为当你羡慕别人的时候,你也是别人羡慕的对象。” “还懂哲理呀?” 护士笑笑说。 “不过类似的话,我在中学课本上就见过了呦!” 林雨按着止血的药棉,第一次正经的观察这位护士, 一张精致的脸蛋上镶嵌着两颗,黑曜石般的眼睛,微高的鼻梁正恰如其分的挂在樱桃红唇之上。 身体虽然被白大褂所掩藏,但从她的颈项与锁骨以及肩宽,就可以看得出其身材绝对是一顶一的。 “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可以告诉我吗?” 护士秀眉微挑, “怎么?问出了名字是不是还想要微信号呢?然后,再聊聊人生,喊着出去玩玩,到了晚上借故车子坏了,正好宾馆只剩下一间房,最后就做你们男人想要做的事情了。” 她下巴一扬, “你们男人难道就没有别的套路了吗?” “额……” 林雨汗颜,他不过是出于礼貌,想问一下名字而已,真没想到这女的脑洞也太大了吧。 护士见他默不作声,便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她撅起嘴哼一声, “天下的乌鸦一般黑,男人脑子里都是一样的东西。早知道就应该给你喂点CPA。” 说着端起盘子就要走,这时,林雨忽然又喊道, “等等!” “干啥?” “CPA是什么东西?” 林雨不明所以的问。 护士回答说, “CPA的中文名称是醋酸氯烃甲烯孕酮,用来阉割宠物的。” 说完便潇洒的转身离去。 只留林雨表情怪异的躺在病床上。 过了一会儿,黎丽回来了。 “怎么样,有消息吗?” 林雨坐起身问道。 黎丽将手提包放在床上,从里面拿出了十多张复印件,还有一个微型照像机。 她露出得意的神情, “老娘出马,一个顶俩。来看看,这些全部都是关于独月鸣案件的资料,还有这些是法院评审现场的照片,你看一下。” 黎丽个个的指照片上的人物,对林雨进行介绍。 林雨刚开始还很兴奋,但过了一会儿,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对了,你不说开审以后不能够再进去吗?这些照片你是从哪来的?” “嘿嘿!在别人不行,在我这里,那都是小菜一碟,看见这个没有?” 黎丽拿出一个证件, “这叫做国际记者证,只要拿着它,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正式场合,我都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去,而且没人敢拦。” “这么好的东西给我也弄个呗?” 林雨打趣道。 黎丽鄙视的瞪了他一眼, “你以为这是街上大白菜啊,全世界拥有它的也不过五百名。我当初可是在美国费了好大力气才搞到的。” “得得,你厉害。” 林雨摆摆手说, “别显摆了,你先跟我说说,具体的情况到底是什么?今天的一审判决到底怎么样?” 黎丽神色忽变沉重,如此神情,让林雨心都猛的揪了一下。“一审判决结果对独月鸣非常不利,郑华果然有些手段,这回恐怕……” 第一百一十五章,复仇行动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根据黎丽所说的,那个上诉独月鸣的人指出其唐装的制作原料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元素,他穿了唐装以后,身体上就出现了疱疹一类的过敏病症。 于是当庭要求独月鸣公司要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因为那个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剧明星,身上出了疱疹,所以就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演出。 兰莹本来是要辩驳的,但是对方竟然早有准备,将所有的证据和医院开的病例全都拿出来了,并没有任何伪造得成分。 当厅之上,兰莹请来的律师都没有任何的良好的对策,只能依照各种法律条案,极力的减少独月鸣的损失。 这点包赔的损失对于独月鸣算不得什么,只是经过这样的事件以后,独月鸣的品牌名声受到了极大地影响,就算最后能够胜诉,也无济于事。 此次的判决,对于犹如初升朝阳的独月鸣这个古装品牌来说,绝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不过兰莹请的律师还不傻,审理结束后,立即提交上诉,本来这一次的审讯就没有经过真正的程序,那法官也不敢随意的驳回,所以就同意了申请。 只不过郑华如此的精明,必然会留有后手,兰莹几乎不抱任何的幻想,只是希望公司还能继续撑下去。 离开法院的那一瞬间,兰莹忽然又想到了林雨,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好害怕,就像是失去父母的怀抱的小孩,好想大哭一场,但是残酷的现实让她强忍住泪水。 黎丽当时就距离她不远,看到这个原本幸福的女孩因为她变得如此的可怜。黎丽心就像是被扎了一样,她本来是想要上去安慰一下,但是一想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不由得生生止住了脚步, 原本那只是气话,但似乎真的玩过头了。 望着兰莹那远去的瘦弱的身影,黎丽捏紧了手中的照相机。 这一次郑华真的是准备充分,将全沈城各大媒体的记者都请来了,这是属于商业案件,完全可以进行公开审讯。而他就是要利用媒体这把剑,直刺独月鸣的心脏。 林雨听了黎丽的话以后,他没有动怒,甚至表现的十分平静,他微闭双目,身体放松的靠在床头,深吸一口气,继而缓缓吐出。 黎丽默默的看着他,也不做声。 许久,林雨睁开眼,此刻的他仿佛是一头苏醒的洪荒巨兽,由内而外散发着煞气。 黎丽屏住了呼吸,她从来没有见过林雨如此的神情,那活像吃人的眼睛里爆出凶光,每一道呼吸仿佛都能压碎人的心脏。 林雨终于开口了, “帮我查一下华龙集团的产业链,要确切的数据,我想这些你应该能办到。记住,不只是服装产业,是所有的。” 他的语气不像是求人办事,反而像是在命令人,即使这样的语气让黎丽感到十分的不爽,但是她却没有任何的拒绝的勇气,只是弱弱的点点头。 林雨此刻的神态实在是吓住她了,也将她内心的反抗情绪死死的压制。 林雨又深吸一口气, “需要钱的话,尽管跟我说,要多少我给你多少。” “你到底想做什么?” 黎丽试探的问道, “是不是要跟郑华撕破脸皮?” “哼,我跟他早就撕了,只是以前我还不想做的那么绝,当然也是实力的原因,只是现在……是他逼我的!” 林雨目光冷冽,攥紧的手将床单揪成一团。 黎丽点点头, “那行吧,这两天我给你找一下。” 她将照片还有资料整理好放到床头柜里面,接着问, “对了,还没有吃饭的吧,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去,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应该可以稍微吃一点硬的食物了。” “我不饿。” 林雨的话依旧冰冷,黎丽也不敢多说什么。 林雨侧过脸看着对方,忽然觉得自己这样似乎不合适,明明是别人的过错,他却无形的将愤怒施加于身边帮助他的人身上,于是他语调缓和了一些, “在医院里待一天了,我想出去转转,如果你不累的话,能不能陪陪我?” 黎丽原本就因为他造成的低气压而大气不敢出一个,现在林雨忽然态度转变,黎丽感到十分的惊讶,她定睛在林雨的脸上,从对方的表情上看到温和的笑容后,心忽然加速的跳起来。 “啊,当,当然没问题。我经常跑惯了,这单小路程算不得什么。你想去哪里?” “嗯……我以前听说沈城市中心有一家自助寿司店不错,咱们去尝尝?” “吃寿司啊,你的胃……没事吗?” 林雨抬头怅惘天空四十五度角, “我想……应该可以的,要不我做给你吃也行,至少我的手艺不会让你住院。” “林雨,你还记仇呢!我那是第一次做饭哎。” 黎丽气鼓鼓的说道,顿时现场的气氛缓和的许多。 林雨安抚道, “好了好了,又没怪你,是你做的太好吃了,我一次没把握住,吃太多了好不?” 听了这话,黎丽才讪讪罢休, “这还差不多,那穿着你的衣服走吧!” 林雨穿好唐装,黎丽开着车,很快便到了那家自助寿司店。 “和风物语!” 黎丽停好车,抬头看了下招牌, “没错,就是这一家,下车吧!” 一进门,就见到两边跪坐的女伎叩身迎接, “依拉夏以马赛!(欢迎光临)” 走进去后,入目的便是一个大型的旋转寿司场,许多人围坐在其周边,从旋转盘上拿起转到身前的寿司。 放眼望去,来到这里的大都是些四十岁以上的男女,三十岁到四十的就十分的稀少,像林雨跟黎丽这样的几乎就没有。 当然这样的情况与消费观念有一定的原因。 毕竟年轻男女都比较向往浪漫,吃东西大多喜欢选择在西餐厅,吃着牛排,喝着红酒什么的,只有到了中年阶段的人,才会选择其他各种享受的方式。 不得不说,倭国人在这方面做的还真是不错,正统的寿司的味道也可以用美味来评判,当然这饭吃的还是享受。 一般成功的人士,都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别的地方,就算服务态度再好,人家服务员也不会给你跪着吧? 但在这里可不一样,人家倭国的习惯与我们还是有些不同的,他们觉得跪着是礼仪的表现,根本算不得什么,只是国人们就不是这样想喽。 不管怎样,反正有人给自己跪着说话的感觉就是爽,特别是漂亮的美女,更让人有征服感。能有这样的待遇,多花点钱也值啊。 原本那些食客们都平声的谈论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但林雨和黎丽两人一进来,立即成为了瞩目的焦点。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两人身上,这次多数人的目光竟然出奇的落在了林雨的身上。 人们指着他议论纷纷。 林雨早知道会是这样,毕竟这是现代,谁会闲着没事穿着古装到处转悠。 所以他若无其事的拉着黎丽找了个边缘区的空位坐了下来。 这家寿司店每个人只要一千零八十元,就可以随便的吃自助寿司,当然也可以自己拿原材料制作,还有专门的寿司师傅手把手的教学。 两人坐下后,立即有一个身着和服的女伎踩着木屐小步走来。 “先生,女士,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吗?” 林雨故作老练的说, “先把菜单拿来,我看看!” 女伎听后,忍俊不禁,黎丽倒是噗嗤的笑了出来, “你傻啊,哪有去寿司店要菜单的?” 在林雨迷茫的目光中,她手掌侧挡住嘴角,朝对方低声说道, “这家寿司店点的是做寿司的师傅,咱们做的是自制寿司的位置,要吃自助的话,要去旋转盘那边。” 林雨明白的点点头,他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得,一点都不显得尴尬, “那个,请一位寿司师傅来教我们做寿司吧!” “好的,您稍等。”女伎鞠了一躬,退后三步,才转身小步离开。 第一百一十六章 松下原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不一会儿,一位穿着白色厨师服,戴着白色帽子,大年纪约五十岁的男人大步走过来。 “先生,女士,非常荣幸能与两位一起做寿司。我叫松下原,清多多指教。” 林雨和黎丽同样起身回礼, “你好!我叫林雨!” “黎丽!” 松下原非常的健谈,普通话说的虽然不是那么的标准,但还算流利,三人交谈起来没有任何的困难。 林雨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各样的家务做起来,手脚都十分的麻利,至于做饭,就更加是他的强项了。 以前虽然没有做过寿司,但是经过松下原的教学后,很快就上手了。 他捏出来的寿司糯而不散,形式端正,不像黎丽那样的跟四不像似得。 松下原在教他们制作的同时,也介绍了寿司的来历。 “寿司一直以来都带着倭国的标签,实际上却是起源于天朝。” 这话在林雨听来,感到十分的惊讶。 松下原仿佛预料到林雨的吃惊神情,他笑了笑,就继续说道, “实际上在一千八百多年前,寿司就已经在古天朝流传了。” “至公元700年寿司开始传入倭国。当时是一些商旅,用醋腌制饭团,再加上海产或肉类,压成一小块,作为沿途的食粮。” “后来广泛地流传倭国,当时的配料更用上各种剌身,并名为“江户散鮨”亦称“握鮨”,即是现今最受欢迎的寿司。” 松下原的解释让林雨恍然大悟,心道 原来这小倭国吃的东西都是从我大天朝传过去的。 也对,据说秦朝时期,徐福带领三千童男童女去海外仙岛,为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药,结果一去不复返。 那仙岛实际上就是倭国,仙岛也就是倭国所在的岛屿。 松下原说话很谦和,也很风趣,根本就没有电影上上演的倭国那样的变态。 其实对于倭国人的偏见也是因为当初的侵略战争。 不过人都有好坏,倭国有穷凶极恶之人,也有善良可爱的人。就像天朝有好人,也有坏人一样。 林雨虽然对这个国家依旧保留偏见,但此刻却与这位师傅相处的还算融洽。 松下原不时的还夸赞天朝的名胜和文化,其中特别推崇的就是唐朝。 “唐朝是天朝历史文学与艺术发展的一个高峰。我的国家有许多的文化都是都是从唐朝时期传过去的。我们两国也曾是友好的盟国。” 林雨听后只能默笑,表面上点头说是,心里却在鄙夷, “还盟国,当初明明是你们给我大唐王朝跪舔的好不。各国来的使者,哪一个不是求着让我们送东西?哪一个不是一心盯着我们的生产技术?” 三人说说笑笑,二十分钟后,林雨已经完全可以独立的制作出简单的寿司。 至于黎丽,直接放弃了,在她的面前,放了一大堆的被捏成柿饼的“糯米泥”。 “来,张嘴!” 林雨将一个舰艇寿司送到黎丽嘴边,后者稍微迟疑了一下,又朝林雨看了一眼,仿佛在问对方,吃了这个不会中毒吧? 最后她还是狠狠心,张口吃下。 她闭着眼睛咀嚼,想着就算进医院,也就当是还债了。 她本想嚼两下就赶紧咽下去,不是怕林雨整蛊,而是不相信对方的技术。 可是真正嚼两下之后,忽然一股浓厚香纯的味道在舌尖绽放,那是鱼子酱在口中爆碎,与糯米和寿司醋融合在一起时的滋味。 满口的海鲜味儿让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她微微皱起的眉头缓缓舒展开来,脸上也露出享受的神情。 “哇!真好吃呢!” 黎丽睁开眼,不敢相信的感叹, “这你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样好的厨艺,不错嘛!” 她拍了拍林雨的肩膀, “果然是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看来我占到大便宜了呢!” 林雨用额头顶了下对方的脑袋,亲昵的说, “那必须的啊,我要是不学两手的话,刚靠你给我做饭,那不得在医院办个vip卡?” 听了这话,黎丽脸上爬上一抹红霞,她握起拳头朝林雨的肩膀轻轻锤了下, “不想吃我做的饭算了,排队吃的人有的是,改天我做给别人吃去。” “别啊,我就过过嘴瘾,我巴不得天天吃呢。” “这还差不多。” 黎丽嘟起嘴,别过头骄傲的说, “你也别得意,我以后也要学做饭,非要把你养成猪不可。” 她的话引来了林雨跟松下原爽朗的笑声。 松下原虽然面带笑意,但眼中却有泪光闪烁, “两位真是恩爱啊,连我都羡慕了。” 黎丽嘻嘻的笑这说 “你性格这么风趣,阿姨一定也天天都很开心吧?” 松下原咧着嘴摇摇头,眼神中闪过一丝灰暗, “唉,她虽然表现得很开心,但我知道她都是为了让我安心罢了。” 现场气氛瞬间冷却下来,黎丽也收起笑容,她试问道, “难道你的夫人还有别的事吗?” 松下原摇摇头 “嗐,我怎么能在顾客面前显露不快呢?不说了,我们做寿司吧,不能影响两位的心情。否则就是我的失职了。” 他不说,黎丽自然也不会继续追问,倭国人都很注重自身的隐私。 林雨又做了一些,黎丽将其吃的一个不剩,直到实在饱腹才停下。 收起制作寿司的工具,松下原又邀请林雨品尝了下日本的清酒和刺身。 有些海鲜刺身比较好消化一些,林雨倒是可以食用。 期间,松下原跟林雨谈论了许多的关于天朝古代文化类的问题。 林雨发现,这个寿司师傅并不简单,这人对于天朝的古典文化不说精通,但至少比一般的天朝人了解的多。 特别是对于唐朝,各个时期的文人墨客,文学作品,更是了如指掌。 后来,松下原问到林雨的唐装。 林雨总算是明白了对方的用意,说了这么久,唐装的来由才是松下原最关注的。 只是如果直接问出来的话,容易引起人的反感,所以松下原就选择委婉一些。 “松下先生难道就不知道独月鸣?” 林雨问。 松下原沉思了片刻,回应道, “我来沈城已经多年了,独月鸣公司也有所耳闻,只是我记得这个企业应该是只做现代时装销售吧?从没听说过还出售如此精妙绝伦的唐朝服装。” “哈哈,你有所不知,独月鸣公司在不久之前已经宣布破产,不过又转型为服装品牌企业。现在主打古装市场,我这衣服,就是从那里买的。” “是吗?” 松下原露出”惊讶的神情,继而又沉吟道, “那我可真是孤陋寡闻了。” 林雨对此只是笑笑,拿起杯品尝了下清酒。 味道非常的淡,可以说跟水差不多,酒味也就一点点,味道还不如唐朝时期的一般的酒水。 松下原看出林雨对酒似乎并不满意,连忙解释道, “林先生可能喝不惯我国的清酒,这酿酒之法其实是从古天朝传来的,我们为了保证它最原始的味道,所以不做蒸馏,所以酒劲儿比不上蒸馏酒,只是其滋味儿确是绵延无穷。” 林雨放下杯子, “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只是希望松下先生不要见怪。” “但说无妨。” 松下原伸手做出个请的姿势。 林雨说道, “要论古法酿酒,当是我天朝为尊,只是现在各样的烈酒充斥市场,让人忘记了真正酒的滋味。不过恰巧我倒是有一套酿酒秘方,保证是正品的古法纯酿。” 松下原听后,满不在意的笑着说, “林先生有此秘方,怪不得看不上我这清酒。哈哈!” “松下先生的意思是不相信喽?” “不是我不相信,只是几千年来,历史变迁,真正的古法酿酒秘方早就不复存在了。” 松下原伸出两根指头正色道, “实不相瞒,我从倭国来到天朝十余年,为的只有两件事。”“哪两件?” 第一百一十七章 遇事莫慌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第一件,” 松下原伸出食指,神色庄重的说道, “我要寻找一个人,他是我妻子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岳父。在多年以前,我的妻子因为一些事情,离开了天朝,到倭国嫁给了我,此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的神情变得稍有些伤悲,“后来她想家了,可是回来以后,却发现自己的亲人全部消失了。经过多方的打听,才知道家里出了事故。只剩下父亲还有一点的音讯。我不忍心看她伤心,所以就辞去了工作,然后来到天朝来寻找她的父 亲。只是这么多年了,却如何的找不到。” “你在沈城找了十多年?” 林雨问,他心想应该没人这么傻吧,在一个城市找一个人找十多年还找不到,肯定不在这个城市了。 松下原摇摇头说, “不,我们找了好几个城市,只要是她父亲有可能去的城市,我们都找过了,可是却什么结果都没有。好多次她说要放弃,想要回倭国,可是我已经喜欢上了这里,于是就索性呆在这儿好了。” 黎丽听了以后,眼眶有些湿润,她用纸巾沾了沾眼角,开口道, “正好我是做媒体的,我想我可以帮你。” 松下原笑着摇摇头, “要是真能找到的话,早就该找到了,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一切都是缘分,天注定的。你们天朝不是有句话吗?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对于他的说法,黎丽也只能置之一笑,人家都看开了,她又何必揪着不放。 其实这样也挺好,在没有找到的时候,还能有个盼望,万一最后得到的是不好的结果,那岂不是要伤心垂泪? “那么另外一件事呢?” 林雨问。“另外一件事,就是我要找到天朝的真正酿酒古法。这个是我从大学时期就开始寻找的,三十多年了,可是还是没有一点的结果。其中也有好几次都以为自己找到,最后验证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空欢喜罢 了。” “所以你就以为我是骗你的喽?” 林雨反问道。 松下原连忙摆手否认, “不,不,我没有这个意思,” 他神情低落的解释说, “只是多年的失望,已经让我的希望破碎的再难复合。这个愿望对于我来说,也只是个虚拟的人生方向罢了,我也知道是绝对找不到的。” 林雨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后者抬起头,迷茫的眼神中果真是灰暗一片。 林雨露出自信的笑容,他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可以拿到这样的酒,只是制作的秘方,我却不能给你,不是小气,而是这是只属于天朝的文化遗产。” 听了这话,松下原眼中闪过一丝希望的光芒,他握住林雨的手,神情激动的说, “三十年了,我寻找了整整三十年,如果你真能让我尝到这样的酒,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如果你有这样的酒,我愿意拿出一万,不,两万元来买一瓶。” 说着,松下原屈伸跪下俯伏下拜, “如果您同意的话,我将非常感谢!” 他的行为引起的店里面其他人的注意,要是换成别人的话,大家都不会太意外,毕竟倭国都是这样,有事没事的就跪地给人磕头。 但这个人可不一般,因为他是这个寿司店的老板,其身份地位也不是像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不然一个倭国人,怎么可能在繁华的沈城中心把店开这么多年呢? 林雨点头回应, “当然可以,我试试吧!” 松下原听后,欣喜不已,他起身端起酒杯, “林雨君,我敬您一杯!” 林雨举杯回应。 对方此刻用君来称呼他,证明已经将他当做是朋友了。 接下来,松下原请林雨和黎丽上楼开了个单间,然后上了一桌子的菜,两个男人把酒言欢。 因为有黎丽的缘故,就没有找艺伎陪酒。 在这推杯换盏之间,松下原又问了关于古装的事情,并且对此非常的感兴趣。在林雨的指示下,他立即给一个经常来这里吃饭的客人打电话预定了一件。 那个客人也是与独月鸣合作的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 酒足饭饱以后,林雨被松下原热情的恭送。 刚刚走到门口,转盘寿司边上的一个座位上,一个人忽然身体抽搐,倒在地上。 周边的食客都吓坏了,一些女人更是发出尖叫,现场更是混乱不堪,有人甚至叫喊着寿司有毒。 松下原神色微变,他低声对林雨说声抱歉后,就急忙走过去。 林雨和黎丽对视一眼后,也跟着过去。 走近了看,那人约莫三十岁左右,身体不住的抽动,脖子上,脸上涨的通红,口眼歪斜,看起来就跟癫痫一样。 林雨皱起眉头,一时之间还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周边围观的人还指指点点的,有几个好事之人甚至还喊着食物有问题,要赶快去医院检查洗胃,弄得人心惶惶。 不过还好松下原表现的淡定,他让人立即打医院电话,然后蹲下身来掰开人的眼睛,又用手指按了按其颈项和面颊,又趴在其侧脸颊边上,也不知在干什么。 “大家不要慌!” 他站起来高声说道, “大家请放心,食物绝对没有问题,本店的海鲜刺身都是新鲜的,不会造成任何不良的现象。” 这时有人不相信的问, “那地上躺着的这个怎么解释?难道是他自己有问题?” “没错!” 松下原解释说, “相信在大家进来的时候,应该都看到了门口贴着的温馨提示,” 大家顺着他的手指望去,门口的进门以后左边有一个立着的一米高的牌子,上面用荧光彩笔清清楚楚的写着: “海鲜过敏者,请勿食用海鲜类寿司及刺身!” “这位先生的情况就是海鲜过敏,所以要尽快的送到医院,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大家放心,本店的海鲜也全部都是自然野生的,不添加任何的激素,对人体没有任何的危害。” 经过此番解释,虽然还有少数的人心存疑虑,但是多数人都释然了,来这里吃的,多数都不是第一次,而且这家店也算是老店了,平时也没出过啥的问题。 接着松下原又说, “因为这种现象的发生实在是始料未及,也是本店的过失,所以今天大家的餐费全免,请各位尽情的享用吧!” 不得不说,人们都喜欢占便宜,经他这麽一说,即使一些有疑虑的人也都鼓起掌来。 一件原本会毁坏饭店名誉的大事就这样的被松下原给化解了,林雨在感慨的同时,忽然如遭雷震,他脑海中忽然又灵光闪过,他转过身双手搭在黎丽的肩膀上,兴奋的问, “黎丽,二审什么时候开始?” “什么二审啊?” 黎丽一脸的茫然,她还不知道林雨问的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突然问起二审来了? 林雨着急的说, “就是独月鸣被陷害案件的第二审啊,啥时候开庭,你知道吗?” “这个还真不清楚,那是兰莹决定着,这次是她上诉,所以只要她先提出开庭审讯,然后找到了原告就行了。”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出席审讯?” “可以啊,不过你得跟独月鸣有关系才行,不然连门估计都进不去。” 黎丽的话,如一盆冷水浇在林雨的头上,他立即冷静下来,思考之时,松下原面色轻松的走过来,地上躺着的那个人被他安排了两个女伎照顾。 “林雨君,让你受惊了!” “没事,倒是松下先生的反应真是让我感到佩服。” 松下原哈哈一笑, “这种事对于你来说可能很稀奇,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司空见贯了。不过是有人想要毁坏我店的名声,碰见这种事最忌慌乱。” “哦?” 林雨惊讶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第一百一十八章,神奇的化妆术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原来松下原在给这个人做简单的检查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人是在假装。 而他则将计就计,好像真是在帮助这个人,在趴到那人耳边的时候,跟对方说不管是谁请来的,他都愿意花三倍的钱。 有这么好的机会,那个人当然愿意了,于是就继续装下去,松下原自然就顺理成章的说是海鲜过敏,食客们信以为真,也就不作多追究,再加上松下原送出的福利,大家都很满意。 林雨暗暗点头,这才是经商之道,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要想在商业行当上走的顺利,那就不能只怀抱着邪不压正的思想,毕竟不还有句诗为,人间正道是沧桑嘛。 离开了和风物语寿司店,天已黢黑,林雨跟黎丽就一起回到了医院。 林雨躺在病床上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手机,无意中竟然看到了沈城新闻的头条竟然是:独月鸣服装造假,害人不浅! 在文字的下方则是兰莹神情低落的站在被告席的照片,那副孤苦无依的样子,顿时让林雨心一紧。 接着看到报道的内容以后,他更是火冒三丈。 文章里面写着兰莹利用低廉的工业化学废料来制造服装,一位买家穿了之后,身体上出现过敏性的疱疹,还好救助的及时,这才脱离生危险。 还说那个卖家这次是为了众多消费者讨回一个公道,3.15刚过去没多久,竟然还有黑心的厂家顶风作案,一定要让大家看清楚独月鸣公司光鲜的背后是何等的肮脏。 “胡扯,真是胡扯!” 林雨颤抖的手紧握着手机,太阳穴上青筋凸起,他咬牙切齿,低声怒吼。 他没想到郑华做事的效率竟然这么快,一审刚结束,事情的结果还没有敲定,这种负面的报道竟然就已经出来了。 这明摆着要将独月鸣打入万劫不复之地啊。 次日清晨,林雨经过检查后出院,临走之时,那个女护士才俏皮的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他。 “白梅,挺有诗意的名字。” 林雨自言自语道,旋即摇摇头, “知道又怎样,反正以后也不会有来往了。” 当然这也是他不愿意有来往。毕竟谁闲着没事喜欢老往医院跑啊。 林雨收拾好以后,就独自回到廉租房,他找出银子带着一堆的洗浴用品跟化妆品传到林家别院。 他让周达带人将东西搬到万宝楼的二楼,这里以后就主营洗浴化妆用品。 “光这样还不够,嗯……得做个广告!” 林雨左思右想,最后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他穿越到现代,定制一个二乘二米的电子荧屏,找人将某音上扔毛巾变妆的视频剪了一下,后面加几个化妆品的广告。 结果在付钱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买化妆品的时候竟然把钱给花光了,就舔着脸问黎丽借了五万元垫付。 “钱啊,啥时候都缺!” 林雨看着黎丽后来发的嘲讽的信息,无奈的摇摇头。 再次回到唐朝,他将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简单化妆的教学视频让小鱼和小玉学习。 两个女孩看到播放影片的手机就倍感稀奇,她们翻来覆去的查看着。 小鱼问, “少爷,这是什么东西呀?竟有如此神奇?这么小的盒子竟然能装下一个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容纳万物的宝贝吗?” 林雨哈哈大笑, “没错,这是海外高科技产品,它的名字叫做手机,它可不只是能装人,有用的地方多的去了。你们两个先别问那么多了,赶紧把上面所教的给学会,一定要学的精准一点,千万别画错了。” 他将视频调到开头,并说道, “如果你们表现的好的话,我给你们一人送一个,再教会你们怎么玩,很有趣哦!” “是吗?太好了,谢谢少爷” 小鱼和小玉两个小姑娘,兴奋的快要跳起来了。 女人对于这种化妆东西可以说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分,两个人只学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完全的学会了淡妆的画法。 接着,林雨让人把电子荧屏安在了二楼外面,顿时吸引来了不少的人站在楼下举目观看。 对于那些变装的女人,百姓们一个个都指指点点的,有的说像娼妓,有的说妖艳,有的说伤风败俗。 当然了,这些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 特别是看到那些长得奇丑无比的女人瞬间变的美貌无双的时候,几乎所有的男人的眼睛都直了。 万宝楼门前空地上站满了人,时不时的异口同声发出惊呼。 林雨看人都来的差不多了,便走到门外用话筒说道, “诸位!本店引进了一大批海外特供胭脂水粉,你们看到这上面的女人了吗?她们就是用了这胭脂水粉之后瞬间变得美如天仙。” 说话一出,顿时引来人们的一阵嘲笑。 “林掌柜,你这是骗谁呢?明明就是两个人好不好。” “就是啊!做生意得厚道,可不能昧着良心做事啊!” “你当我们眼瞎吗?难道连是不是一个人都看不出来?” “……” 林雨伸出双手,安抚的说道, “大家莫要骚乱,请听我一言!” 他指着电子荧屏, “我们万宝楼从来都是童叟无欺,卖一分东西,说一分话。长安城中从未有过海外得化妆产品,你们也没有见过真实的效果。这样吧,口说无凭,咱们手下见真章!” 林雨拍拍双手,二愣立即将一张两米长的大长桌,搬到大街上。 小鱼和小玉一人手里拿着一个30厘米长宽高的化妆包。 两个人搬好凳子端坐在桌前,此刻两人已经化好了淡妆。 面如雪,唇如丹,两眼清秀有神,颜值比平时最少要高出十分。 两人一出现,便惊艳了众人,不少男人看得目瞪口呆,有的甚至还彬彬有礼的亲近两人。 “你们来找一个女人试试,保证让你们眼前一亮。” 可是在这里聚集的都是那些专门看美女的男人,就算一开始有女人也羞愧的离开。 毕竟与那电子荧屏上面的一比,她们逊色太多了。 众人们左顾右盼,终于找来了一个皮肤黝黑,脸上长着麻子,嘴大鼻矮,两眼眯得像一条缝的女的。 林雨一看,心中便不免鄙视起这群人, “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专门给我找难题,不过也好,这样才能体现出来我的化妆品的神奇之处。” 那女的十分的不情愿,因为她本身从小就长得难看,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出门的。 而且每次出门都会受到一群人的嘲笑,在背后指指点点。 从小造成的心理阴影让她一看见人群就赶紧绕到躲避。 今日本想出来买点菜,一转弯就碰见了这一群人,结果刚一回头准备离开,就被那些好事之人给拦住了去路。 这女的低着头,不愿意坐下,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林雨上前慰问了几句,问她是不是想要变漂亮,变得万众瞩目。 女的抬起头,灰暗的眼中流露出来的,满满都是渴望。 林雨便让她放轻松的坐下来,然后由小玉给她化妆。 人们踮脚引颈,想要一探究竟,但是却被林雨给用四片布幔给挡住了。 “嘿嘿,大家少安毋躁,静等片刻即可,保证给你们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 这时有人站出来不服气的说, “得了吧,你这不过就是障眼法,不就是想卖出点东西吗?用得着在光天化日之下欺骗我们吗?” “就是啊,你当我们是傻子?这么丑的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变漂亮?” “她要真能变漂亮,我立马娶了她!” 说此话的人立即成为焦点, “马震,这话可是你说的,一会要真变漂亮,你就把她给名门正娶的娶回家,咋样?”有人跟话道。 第一百一十九章,在一起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马震本想是过过嘴瘾,谁知道竟然有人还揪着不放,他瞬间怂了。 但是想到面子问题,便硬着头皮,伸长了脖子说, “行啊!老子一个唾沫一根钉,她要真能变漂亮,我现在就宣布娶她过门。回头让媒人去她家提亲!”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到时候可别反悔!” “谁反悔谁孙子!” 马震发话引来一片的叫好。 20分钟以后,遮挡的帘子被掀开。 当那个女人的面容彻底的显露在众人目光中时,众人齐齐的倒吸一口冷气。 那女的原本一双门缝一般的眼睛此刻变得大而有神,塌下的鼻梁也高高的隆起,黝黑的肤色,更是变得洁白无瑕。 特别是原本那布满斑点的脸庞光滑如玉,一颦一笑尽展风姿。 眼前的一幕震惊了所有人,说不出话来,纵然空张口,也只会用来重重地喘气。 过了一会儿后,人们才低声细语, “太漂亮了吧,这海外的胭脂水粉竟然如此神奇?” “这哪里是抹粉啊?简直就是换了脸!” “天哪,我好像爱上她了!” “……” 在有人说出最后这句话的时候,马震急眼了,他立即走到最前面,用身体挡住那女的。 他指着人群,大声喊道, “你们嚷嚷什么?吵什么吵?这是我未过门的媳妇,哪能轮到你们?” 这下可有人不乐意了, “马震,你算是哪根葱啊?人家姑娘同意嫁你了吗?赶紧给我让一边儿去,别耽误大家欣赏美人儿!” 听了这话,那还能忍? 马震走进万宝楼,抄起一把凳子便冲了出来。 他指着众人怒骂道, “刚才那话是哪个孙子说的?给我站出来。老子今天就给你在这玩玩。” 这一整,一群人都怒了,众人们撸起袖子,一副要干架的仗势,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指着自己的鼻子横道, “小兔崽子,就是你爷爷我说的,不服来打我呀!” “娘的,老子给你拼了!” 马震哇哇的喊叫着就要冲上去跟那人一较高下。 见此情形林雨赶紧让二愣上前阻止。 要不是二愣人高马大,光站在那里就有足够的威慑力的话,恐怕这两人还真会打个头破血流 两人好不容易被拉开,林雨也被惊的满头大汗,他心想化妆的魅力也太大了吧,竟然会让两个男人为一个并不好看的女人当街大打出手。 那女的此刻含蓄的坐在桌边,眉目之间,有着喜悦之情流转。 从小到大,第一次见到有男人为了她如此的震怒。 因而对于马震,她竟心生出些许情意。 林雨劝说两人, “两位稍安勿躁,咱们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吵闹,成何体统,岂不让人看笑话?” 马震将凳子摔在地上,气愤的说道, “夺妻之恨,无异于杀父之仇,此人要如此做,那必然与我不共戴天!” 那个人则是伸长了脖子,一副欠扁的模样说, “嘿,我说你这人好不知羞耻,你什么时候娶了人家二妞的?第一没有媒妁之言,第二没有父母之命,第三没有摆宴待宾,你怎能证明她就是你的妻子?” 一番话噎的马震哑口无言,他狡辩道, “刚,刚才众人为证,我马震今日平时要娶了二妞,你若还要胡搅蛮缠,我马震可不是好惹的。” 林雨再次安抚道, “好啦好啦,你们两人也别争了。争来争去有个什么结果呢?我看不如这样,你们问问这位姑娘到底看上了谁?咱们总得尊重人家自己的意愿吧!” 马震抿了抿嘴,他心里有些许不安。 因为他平时就没少欺负过二妞,还时常拿着人家的长相开玩笑。 可今日看到二妞变得如此貌美,他就恨不得扇自己的脸,气愤自己当初怎么那么嘴欠呢。 要是好言好语,那二妞岂不就要主动的投怀送抱吗? 林雨走到二妞的身边,低声的说, “姑娘,人的幸福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你的机会来了,你是愿意跟这位马公子呢?还是跟另外一个人,现在给你一个选择?” 二妞刚要开口说话,林雨出言阻止, “你先别着急回答我,先好好的思索一下。这可是关乎于未来终生幸福的。” 接下来他声音起高,好让所有人都能够听见, “一个男人的成功,便是征服了这世界,而一个女人的成功,便是找到一个这样的男人。你好好想一想吧,如果一个男人愿意为你花钱买化妆品,那么他一定是非常爱你的!” 他的话说的二妞面颊微红,头埋的更深了。 而那些听到这句话的男人们也都不约而同的沉默。 片刻后,马震第一个反应过来,他赶紧走到二妞跟前,先是恭手行了一礼,接着含情脉脉, “二妞,你有所不知,其实在幼年之时,我便将心许于你。我们两人也算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了。” 在说出这话的时候,顿时引来人们一阵的哄吵。 马震对那些人的杂言碎语不管不顾,反而更加的情真意切, “虽然往日我曾多此嘲笑与你,实际上只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我希望能够用这种方法在你心里留下烙印。” 他捂住胸口,向前一步,两人之间只差半步之遥, “无论你是爱我还是恨我,只要你能够记住我,我便心满意足了。” 二妞哪里见过这阵势,别说是表白了,除了她老爹以外,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愿意跟她多说一句话。 此刻的她心乱如麻,如发疯了的小兔子似的,砰砰乱撞。 她双手手指相互的缠绕着,喉咙间好像塞着一块东西,让她的呼吸也变得愈加困难。 马震心里比她还要着急,本来他就不愿意说那些暧昧的话的,但是为了今后的幸福,干脆豁出去了。 “二妞,你愿意与我做一对羡煞人间的鸳鸯,白头偕老吗?” “我……” 二妞不知是矜持还是羞涩,刚开口说了半天也没说出来接下来的字。 恰恰这个时候,林雨有节奏的拍着手掌高喊道,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小鱼小玉,还有二愣以及两位御林军也都跟着拍手喊, “在一起!” 很快的,那些人们也都跟着拍手, “在一起!在一起……” 在这一群人的哄声中,二妞好像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 她深吸一口气,抛开世俗的眼光,一下子扑到马震的怀中。 “喔~” 所有人齐声高呼。 那一个跟马震争抢的人默默地消失在哄闹的人群中。 许久,马震依依不舍的松开怀中的丽人,他首先来到林雨面前拱手道, “林掌柜,之前是我有眼无珠,竟然不认识如此神奇的胭脂水分。没想到果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在此,我正式的向你道歉!” 说完,马震拱手深深的鞠了一躬。 林雨点点头,就像是一个前辈, “无妨!你不了解也正常。从今以后,可一定要好好对待你的妻子啊。” “那是自然!” 马震连点头应道。 忽然他又恍然大悟般的问, “对了,就海外的胭脂水粉价钱几何?我想买来作聘礼。” “要做聘礼啊,那可不便宜呢。” 林雨故意皱着眉头, “这单一的物件,也就是几十几百两银子而已,但若是一整套的话……” 马震明摆着就是要讨好二妞,他底气十足的说, “贵点没关系,只要她喜欢就行。毕竟我是立志要让我的女人成功的男人!” 这一番话引来众人的一致鄙视。 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不拐着弯的夸自己吗? 林雨赞赏的点点头说,“不错不错,丈夫赚钱给妻子花,那是天经地义的。看你对你的老婆这么好,二楼的化妆品专区就给你打个九折好了!赶快带着你的老婆去购物吧。” 第一百二十章,可为何落泪竟无人擦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有了马震做领头羊,其他人自然不甘落后,你争我抢着,要上到二楼去买所谓的化妆品。 既然已经眼睁睁的见识到了化妆品的神奇效果,那还有啥顾虑的呢。 有妻子的人当然要给自己家的黄脸婆好好打理一番。 这简直就是变脸啊,要是家里的妻子能因此变得靓丽可人,那他们的婚姻岂不就焕发第二春吗? 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来的好事儿呢。 小鱼跟小玉上到二层楼上给顾客们细心的讲解各种化妆品还有洗浴用品的作用。 虽然她们也是刚认识这些东西不久,但是女人嘛,总是对于能够让她们容颜保持的东西特别上心。 一瓶小瓶洗发露一百两银子,大瓶三百两。 一瓶洗面奶一百五十两银子。 懒人必备化妆七件套一千两。 单支口红五十两…… 虽然这里的东西价格高得吓人,让普通老百姓看来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可是能够进到万宝楼的哪一个不是富得流油又闲的发慌。 银子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个稍微重要点的数字罢了。 不一会儿两个货架上面的化妆品和洗浴用品被抢购一空。 当场进账五万两,而且,闻声而来的公子哥越来越多,甚至要把门槛给踏破了。 林雨收钱收的不亦乐乎,他不由得感慨在唐朝,钱可真不是一般的好赚呀。 但是如果要把这里的银子换成现在的钱,那多少会有点麻烦。 忙碌中,他还不忘记这一茬,毕竟现代才有更多的享受。 “对了,我怎么忘了这事儿了。” 他刚想起跟松下原说过的话。那个时候他就想着把唐朝的酒给弄过去,百分百是古法酿制。 虽然这酒不怎么好喝,但是在养生方面,远超现代的蒸馏酒。 没准,还会受到现代人的追捧,以后要是能远销国外,那就更赚大发了。 客流量从早到晚就都没有断过,一天下来,他进的那十多箱洗浴用品跟化妆品竟然卖了有一半。 至于进账,粗略的算一下,得有二十多万。 到了晚上八点多的时候,他让小鱼替他坐柜台,自己拿着一套化妆品出了门。 临走之时,小鱼还叫了他一声,等他回过头问其缘由时,对方却含糊不清。 无论怎么追问对方都不说话,最后他只得该干啥干啥。 小鱼坐在柜台前,神情稍显落寞,但很快就释然了,她手脚麻利的收着银票,嘴角不自觉的露出幸福的笑容。 林雨径直的来到杏花楼,并且如愿的见到的青姐,当他将化妆品送给对方的时候。 青姐眼中竟然泛起了泪花。 “怎么了?就一盒胭脂而已,为何如此感动?” 林雨不明所以的问,他觉得以对方的身份来说。 别说胭脂水粉,就是金银珠宝,只要她想要,肯定有大把的人愿意送到她的面前。 青姐微微一笑,他没有伸手擦掉眼中的泪水,而是双手紧紧的捧着那一盒化妆品。 沉默片刻后,才开口说道, “公子有心了,这是我今生,第一次收到男人送的胭脂。” “啊,难道以前没人送过你吗?” 林雨感到有些惊讶。 青姐摇摇头说, “愿意送我金银财宝的人,数不胜数,但是肯为我画眉的,却从未有过!” 听到这句话,林雨的心微微阵痛,突然想到了曾经听过的一句歌词, “愿为你倾城者遍布天下,可为何落泪竟无人擦?” 想到这里,他不自觉的伸出手,为青姐擦拭眼角的泪水。 那一瞬间,对方娇躯一颤,继而深深的投入林雨的怀中。 她低声的抽泣,把脸埋在他的胸膛上。 林雨轻轻地将其环抱,此刻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再也无人能够打搅他们。 许久,青姐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她这一次并没有对其有任何的引诱行为,反而更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 那样的温柔,含蓄。 “让公子见笑了!” “没……没事!咱们是朋友嘛,如果你不开心的事,就跟我说说,这样会好受一点。” 林雨摆摆手说道。 听了这话,青姐既高兴又心痛。 高兴的是,她能够遇见这么一个,心思纯净的男人真的是她的幸运。 心痛的是,对方竟然只是把她当做朋友而已。 她承认自己之前确实,只是想要拿林雨玩玩,就当是给平静的生活找一些乐趣。 可是当对方将这一盒胭脂送到她手中的时候,她那平静已久的心在那一瞬间,居然颤动了一下。 青姐捂住胸口,微微低下头露出自嘲的笑容,接着她点点头说, “林公子说的没错,我们是好朋友,无论是感伤还是喜悦,都应该给好朋友分享。” “嗯嗯,是的!” 林宇嘿嘿的笑着,他并没有察觉到,对方脸上闪过的那一丝落寞。 “对了,我还有一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林雨开口道, “你这里现在还有多少日常喝的酒水的库存?我想弄一点。” 青姐眼中显示出疑惑的神情, “你要那酒有何作用?要知道蓬莱仙酿已是酒中极品了,喝了这酒,其他酒入喉简直如井水般无味。” “这个山人自有妙用,你给我几坛,让我先拿去用用,要是可以的话我再来向你买。” 青姐听了以后,立即发出铃铛般的笑声, “在我面前说什么买不买的,你若喜欢就拿去好了,不过我可要给我留几瓶蓬莱仙酿哦!” “嘿嘿那是自然!” 林雨吐了吐舌头,忽然间,他鬼使神差的靠近青姐的面颊,亲了她一下,然后就扭头跑开了 青姐愣在原地,许久之后她右手抚摸着被吻到的面颊,又不自觉的发出了笑声。 从12岁那年入行以来,想要亲近她人很多,多数都是为了她的身体。 可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只吻过她的面颊,就离开了的。 林雨的这一动作,再次让她心神震动。 “真是个有趣的小家伙!” 林雨出门一拐弯便钻到了极乐堂。 刚一进去就看到尉迟宝林,周达,程勇,赵义四个人围在一块儿,干的叽叽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时而发出低沉的哄笑声。 小兰则是百无聊赖的坐到柜台前看着进进出出的客人。 现在凡是来到这里的,都已经熟悉里面药品还有用具,根本就不太需要小兰一个一个的解释。 一看到林雨进来,小兰脸上浮现笑意, “少爷你来了!” “嗯,这两天的生意怎么样?” “与往常无异,不过就是买药的人少了些,买用具的人多了些。” 对于小兰的回答,林雨并不感到意外。 因为他知道药效只能坚持一时,而这些用具都是能开发出许多新姿势。 “嗯,不错,继续努力。” 林雨随口说了句,然后就朝尉迟宝林那一圈人走去。 他就纳闷了,这四个人到底在干啥?竟然连他的到来都不闻不问。 等他走近了后一看,眼前的画面让他倍感无语, 这四个人竟然翻着图像几乎发白的报刊,这不正是当初林雨送给程勇的那本吗? 光看那书脚已经磨得发亮的纸张,就知道这本书一定没少被翻阅。 “喂,你们看的也太入迷了吧?” 林雨猛地说话,吓得那四人虎躯一震。 程勇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将书一合塞到怀中,整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拖沓。 当事人见到来的人是林雨时,是他们便长舒一口气。 尉迟宝林站起来尴尬的笑着, “哎大哥,我找你两天了,都没找到,今天这不又来了吗?谁知道这小子在看这种玩意儿,我正准备教训这群无耻的家伙呢。” 其实人一听,立即投来鄙视的眼光,还敢说我们无耻,刚才也不知道是谁笑得最淫荡。 第一百二十一章,可怜的尉迟宝林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捂住额头,无奈的摇摇头,心想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老实巴交的尉迟宝林咋还能如此的厚颜无耻呢? “额,算了,这种东西以后少看,对身体不好!” “嘿嘿,知道了大哥!我本来就不爱看低俗的东西,没有一点文化内涵,我平时可是读论语的。” 说完,尉迟宝林再次迎来了众人的鄙视目光。 林雨问道, “你说你找我,有啥事没?” “嘿嘿!” 尉迟宝林那将近两米的大个子一个劲儿的傻笑,笑的林雨心里发毛。 “你到底想说啥赶紧说,笑的我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大哥,弟弟我这不是想着咱们好几日都没有好好聚聚嘛,你平时也忙,动不动就没影儿。我寻思,要不咱们一起吃个饭?” “吃饭?” 林雨狐疑的看向外表老实的尉迟宝林,要是别人这么说,他倒不会怀疑,但是这家伙…… 他还从对方嘴里听说过吃饭两个字,因为尉迟宝林好酒,凡事跟吃搭上关系的,就说喝一杯,似乎生怕别人不请他喝酒似得。 “宝林啊,老实交代,是不是有啥事瞒着我?” 尉迟宝林一听,脸色微变,嘴上却否定说, “没,绝对没有!我就是想和大哥联络联络感情!嘿嘿!” 他越是这么说,林雨越是觉得其中必然有事情。 于是林雨索性袖袍一挥, “也罢,既然你不肯与我坦诚相待,那这饭不吃也罢!我还有事,先走了。” “哎,大哥,别呀!” 尉迟宝林急了,他赶紧伸手拉住林雨的胳膊,不好意思的说, “大哥明察,弟弟我真是一点心思都躲不过大哥的法眼。” 林雨暗笑,果然有事情, “说吧,到底啥事弄的这么神神秘秘的?” 尉迟宝林结结巴巴的说, “那个……那个……” “你倒是快说啊,咋还跟个女人似的?” 林雨听得都急了。 “实不相瞒!” 尉迟宝林语气沉重道, “上次在大哥家中喝酒之时,大哥送了我一个青玉琉璃盏,我深知此物价值不菲,也十分小心的保存。可是天有不测风云……” 说到这儿,他面容显出积分愧疚之色, “不知怎地,我爹竟然知道了我有这么一个宝贝。非得问我要,你也知道,我爹那脾气比牛还倔,他决定的事情,谁都无可辩驳。” “可是我又怎能将大哥送的东西转送给他呢?虽然他是我爹,但这绝对不合道理的。然后我们争抢之时,就弄碎了青玉琉璃盏。” 林雨听了后,释然的安慰道, “嗐,我当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原来就是一个小酒杯嘛,没事的,那东西在贵重,还能重得过咱们的兄弟之情?” 尉迟宝林听了,心中大感宽慰,然而马上脸就成了苦瓜色, “可是我爹不依不饶啊,非说是我打坏了他的宝贝,拿起打王鞭就打,那打王鞭上打昏君,下打谗臣,大娘二娘都不敢劝阻。” 他委屈巴娇的说, “两天了,我两天都没敢回家,四处游荡,我爹还到处找我,扬言非要扒我的皮不可。” “额……” 林雨没想到尉迟敬德竟然是这么个人物,不讲道理不说,连自己儿子的东西都抢。 可是不应该啊,一个开国大将,怎么会拘泥于一个小酒杯呢? 但看到尉迟宝林如此可怜,他都为其打抱不平, “对了,你咋不去三弟或者四弟的府上避避风头?” “大哥啊,我哪敢过去啊,四哥他父亲可是跟我爹有八拜之交,我要是去了,岂不是羊入虎口?三哥父亲跟我爹平时也有来往,也是不能去的。” “那二弟……哦,对了,二弟住在皇城,更不能去了。” 林雨若有所思道, “那你以后就住在林家别院好了,尉迟将军应该不会找到你。” “大哥啊,你是我亲哥。” 尉迟宝林激动的将林雨抱住,忽然来的这么一出,把林雨都弄懵了。 林雨推开尉迟宝林, “好了,光天化日之下,两个男人搂搂抱抱,成何体统?” “嘿嘿,我这不是太开心了嘛,这两天四处东躲西藏,每一个地儿都不敢多待,就怕被我爹闻到风声。” “我不在家的事时候,你也可以去林家别院啊,咋不去?” 林雨问道。 尉迟宝林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 “我这不是不好意思嘛,毕竟打坏了大哥送的宝贝,心有惭愧。” “得了吧!” 林雨拍拍对方的肩膀, “咱们兄弟之情,还抵不过一个酒杯?” 他接着又移开目光看向周达等人。 周达眼眼睛一亮,立即勤快的问道, “林兄有何吩咐?” “你们三个去招几个可信的手下到和芝堂去,给那边保护起来,这段时间估计益仁堂会去闹事。” 不等周达答应,赵义拍拍胸脯说道, “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了,我堂堂的昭武校尉,几个人手还是调得出来的。” 林雨点点头, “那就好,过两天我给你们每人配备一个高科技武器,保证让你们实力大增。到时候你们三人分别镇守万宝楼,和芝堂还有极乐堂。” 众人听后,虽然开心,但是又都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这好好的,林雨怎么变得如此小心? 当他们问出心中的疑问后,林雨并没有立即回答,因为他怕这四个人自己主动去找益仁堂的麻烦。 在不知道对方的底细的情况下,林雨不会贸然行动,更何况以势压人也不符合商业竞争的规矩。 他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将和芝堂的名声打开,让益仁堂再无立足之地。 这样做才有成就感,不然的话,岂不是太无味了? 三人走后,尉迟宝林又贴上来嬉屁笑脸。 林雨知道这家伙肯定还有事, “说吧!别再拐弯抹角了。” “嘿嘿,大哥,那个咱们哥几个还是聚一起吃顿饭吧?就在杏花楼,咋样?” “可以啊!” 林雨一听便知道这家伙打的是啥主意,他说道, “不过我最近身体不舒服,不能喝酒,咱们就不喝了,毕竟吃饭还是为了联络感情嘛。” “啊!” 尉迟宝林面带苦色,他好久都没有喝过蓬莱仙酿了,毕竟那玩意儿实在太贵,他老爹又不给他钱花。 这一次好不容易蹭上了林雨,结果对方还不喝,这可让他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他怕要是再不喝酒,肚子都要被酒虫给咬穿了。 林雨则是像是没看到似得, “你是站在这儿干嘛,还不赶紧去找他们?这都什么时辰了?再过一会儿,杏花楼都要关门了。” “哎,好,好,我现在就去。” 尉迟宝林失望的去找李泰等人。 林雨则是又一次回到杏花楼,让青姐摆了一桌子的好菜,当然还有茅台酒,对于自己的兄弟,他可不在乎银子,反正这也都是他自己的。 不多时,尉迟宝林,李泰,长孙冲一同走进单间。 “大哥!” 三人恭起手,异口同声的喊道。 林雨报以回应, “二弟,三弟,五弟,快来坐。” 众人落座后,林雨问, “怎么不见四弟呢?没找到他?” 话还没落地,只见李泰等人神色低落几分,林雨立感不对劲儿,他追问道, “难道四弟出了什么事了吗?” 李泰开口说, “大哥莫要惊慌,四弟他自己没事,倒是翼国公他……” 话没说完,李泰便就下,只是一个劲儿的摇头,现场的气氛也被带的压抑万分。 林雨心里此刻仿佛压着一块石头,他本以为自己来到唐朝以后,可以看看曾经功勋卓越的名臣勇将。 可没想到还未曾与这位门神见面,对方就…… 林雨虽然难受,但也对世事感到无力,他说, “逝者已矣,我们也莫要在此相聚,咱们一起去看看四弟吧!” 此话一出,众人大惊,长孙冲忙道,“大哥莫要如此说,此言大忌啊!” 第一百二十二章,鬼怪再现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三弟何出此言?” 林雨有些疑惑,难道唐朝还有不为他所知的习俗或者规矩吗? 长孙冲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目光投向李泰。 后者尴尬的解释说, “大哥误会了,刚才是弟弟我没说清楚。其实翼国公仍然在世。” “既然还健在,那你刚才怎么……” “大哥有所不知,据父亲说,当年伐隋时,翼国公勇冠三军,每一战都身先士卒,隋兵闻之皆为胆丧。” 李泰说着,便不觉间流露出惋惜之情, “只可惜英雄迟暮,现在翼国公年老体衰,前些日子又因大意使得旧伤复发,一直卧床不起。这两日伤情忽然加重,眼看已是只剩下半条命了。父皇寻遍长安城都没能找到能医治的郎中。” 英雄老矣,总是会激发人的伤感之情。 想当初秦叔宝犹如擎天之士,跨下一匹黄骠马,掌中一对虎头锫棱金装锏,杀得各路诸侯闻风丧胆。 几十年过去后,当年那位七尺男儿竟变成了苟延残喘的老人。 这如何不让人唏嘘? 李泰继续说道, “今日早朝,父皇又下令从各城邑寻求神医,不求能够使翼国公恢复如初,只要不受伤痛的折磨就行。” “唉,秦伯与我父亲情同手足,听我父亲说,他当初对我家也是颇有照顾。如今秦伯有难,我却束手无策,唉~” 尉迟宝林一拳头砸在桌子上,自怨的说道。 林雨也是暗暗的摇头,不过人还没死,总算还有点希望。 一般老兵伤口复发,无非就是曾经受伤时没有注意卫生清理,造成真菌感染。 年轻的时候,身体的自我免疫反应还能够对其进行抑制,可一到了老年,身体各项机能衰退,这种真菌就开始肆虐开来。 “既然如此,我们更不能在这里大吃大喝了,想必弟弟们也都没有这个心情。” 林雨说道, “咱们现在去秦府吧,看望一下秦老英雄,这不但是我们作为兄弟的本分,也是作为大唐子民对开国功臣献上一分敬仰之情。” “好,我同意!”李泰点头说道 “现在时刻还不晚,咱们尽快过去吧。”长孙冲跟着说。 “我现在就弄来马匹,咱们即刻启程。”尉迟宝林一拍桌子站起来就要出门。 林雨转念一想,赶紧喊住半只脚踏出门的尉迟宝林, “五弟且慢” “大哥还有何吩咐?” 林雨略显尴尬的说道, “那个,你三个骑马就行,我就不骑了!” 一旁的李泰问, “大哥,秦府可是在内城,与这里有十里地的路程,若是不骑马,可得走大半个时辰呢!” 林雨面带苦色,他不是不愿意骑,而是自己根本就不会骑马,连上去都够呛,别说狂奔了。 要是让这三人中的一个和他骑一匹的话,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当然也是因为他有更好的选择, “我有坐骑在林家别院,离这里不远,咱们即刻过去。” 三人见他一副神秘的模样,都感到很稀奇。 不过李泰等人都还听了林雨的话。 他们一行人快步走到林家别院,在林雨的带领下来到一个人废弃的小房子里。 当林雨揭开搭在摩托车上面的盖布时,那三人都露出疑惑的神情。 他们没有见过摩托车,更不会把这东西跟前些日子流传的鬼怪之说联系到一块儿。 尉迟宝林上前敲了敲油箱,发出闷闷的响声。 他问道, “大哥,这就是你所说的坐骑?咋不动呢?是不是死了?” 李泰也问, “此物看起来雄劲不凡,不过鞍头怎么还是铁质的,坐起来不会不舒服吗?” 长孙冲没有说话,他若有所思的打量着摩托车。 林雨笑道, “这确实不是活物,它的名字叫摩托车,是海外高科技代步产品。”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反正带上海外高科技五个字,就足够让他们理解这绝对不能够以常理度之。 李泰明白的点点头, “我说怎么从未见过此物啊,原来是海外之物。那它如何行走呢?有马快吗?” “嘿嘿,不是我吹,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匹马能够比得上它的速度。” 林雨的话引来了尉迟宝林的不服, “大哥,你少唬人,这普天之下,还有能比我父亲的抱月乌骓马快的坐骑?那匹马三日不吃粮草,仍然能够日行千里。” 林雨哈哈一笑, “五弟,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我这坐骑自生来就不用吃东西,只需要喝油即可。” “喝油?真是稀奇!” 长孙冲暗道。 林雨不多说,他坐上摩托,一拧钥匙,打开车灯。 哼~哼~ 刺眼的车灯正好照在站在摩托前方的尉迟宝林身上,吓得他连退几步,坐倒在地上失声呼喊, “这是何妖物?” 李泰与长孙冲也惊慌失措的退到墙边,他们心都跳到了嗓子眼。 看到那声如虎啸,目射白光的怪物,两人都不淡定了。 长孙冲眼睛一转,指着摩托大叫道, “莫非这就是传言中的鬼怪?” 顿时其余两人瑟瑟发抖,鸡皮疙瘩爬上脊背。 林雨不想给这三人留下心理阴影,熄了火后,下车走到恐惧不已的尉迟宝林身边,将其扶了起来。 “看把你吓得,有那么恐怖吗?” 尉迟宝林虽然人高马大,但也没见过这样的阵势,特别是他距离摩托车还很近。 他心有余悸的说, “大哥,你就不能给我打个招呼吗?我都快被吓死了。” “那能怪我?” 林雨两手一摊,说道。 李泰与长孙冲走来,惊奇的审察着摩托车。 片刻后,李泰不由的感慨, “神奇,真是神奇!” 他小心翼翼的伸手摸了下摩托车头, “原来前些日子传言中的鬼怪竟是此物。” 公孙冲也附和道,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圣上心念着想要见的奇人,竟然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还不知道。” 他又指责似得对林雨说, “大哥,你可把我们瞒的好苦啊!” 林雨嘿嘿一笑, “这又不算什么,有啥好瞒的。不过是前些日子我骑着出去转了几圈,感觉影响太大了,就先放着。” “大哥,父皇一直想要找你,要不明日你跟我一起上朝吧?” 李泰问道。 林雨摇摇头拒绝说, “不不,我不太喜欢那种庄重的场合,现在也没必要去。更何况圣上日理万机,我就不去叨扰了。” “可是……” 李泰还想要劝解,却被林雨阻止, “好了,我们赶紧出发吧,后院马棚里正好有三匹马,是我之前给两位御林军和二愣买的。咱们尽快走吧。” 四个人三马一摩托驰在白虎大道上,在中路交叉口径直进入内城。 长安城分为外城,内城和皇宫。 一般的平民老百姓和商贾都住在外城,分布在四圣大道附近,外城与内城还有一座低矮的城墙。 一路飞驰而行,百姓们一看到亮光,听到那声响,就吓得手足无措,有的直接趴在地上,机灵点的还知道找个地方躲避。 因为之前有被传的沸沸扬扬的鬼怪一说,这次造成的影响更甚。 当然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所行之路,畅通无阻,不出十分钟,他们就远远看了秦府。 一路上林雨控制着速度,行驶在三人中间,尉迟宝林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抽打胯下的马。 他始终冲到最前头,李泰跟长孙冲相视一笑,都知道这家伙刚才觉得自己丢脸了,特地的找回场子。 “哈哈,大哥,你的坐骑是厉害,但还不够快啊。” 尉迟宝林一边用鞭子抽马,一边大喊。 林雨回应道, “五弟是想比一下吗?” “就等大哥这句话,谁先到秦府门口谁赢,你要是输了,得送我一坛蓬莱仙酿!” 说完,又狠狠的抽了下马屁股,一骑绝尘。 林雨笑着摇摇头,“这个酒鬼!” 第一百二十三章,英雄迟暮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眼看尉迟宝林距离秦府只不过百米,长孙冲和李泰都不看好林雨。 然而林雨毫不在意,他嘴角扬起一个弧度,一紧油门,哼的一声冲出许远,飞速的与尉迟宝林拉近距离。 尉迟宝林听到后面的摩托声,便不由得脊背发麻。 即使知道这东西是海外的东西,但大半夜的听到这种跟野兽吼叫一样的声音的时候,还是会心生恐惧。 啪! “驾!” 他将所有的恐惧化为力量抽在马屁股上,谁知这用力一过猛,那马立时惊了,前蹄高抬,嘶鸣一声。 接着噗通的侧倒在地上,尉迟宝林被甩出去,在地上滚出五六米的距离。 林雨正好行驶过来,突如其来的一幕把后面的李泰和长孙冲吓了一跳。 林雨的速度本来就快,要是不及时停下来,从尉迟宝林身上碾压过去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大哥,你快勒马!” “我不快乐!” 林雨随口回了一句,同时捏紧双刹车。 吱~ 在刺耳入髓的刹车声中,摩托车停在了距离尉迟宝林一米的地方。 后者眼睛直直的看着那刺目的车灯,都不带眨一下的,估计是被吓得连条件反射都停止了。 林雨熄了火,下车为尉迟宝林查看了下伤势,公孙冲和李泰也赶到关怀的询问。 林雨将尉迟宝林扶起来说, “没啥事,算你命大,只是擦破了点皮,擦点药休养几天就好了。” 尉迟宝林重重的喘息,刚才的一幕仍旧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下子心里阴影算是彻底形成了,他一见到摩托车都躲得远远的。 “能走吗?” 林雨问。 尉迟宝林咽口唾沫,动动手脚,回应道, “还可以,就是右腿有点疼。” “你先活动一下,马上就到秦府了。” 林雨没好气的说, “为了一瓶酒,至于把自己摔成这样吗。要想喝,我那里多的是。” 尉迟宝林嘿嘿一笑, “我这不是不好意思开口嘛,毕竟那可是最低两千两银子一坛的。” “得了吧。” 林雨说道, “回头给你拿两瓶。” “嘿嘿,谢谢大哥!” 尉迟宝林虽然被搀扶着,但非要行礼,一激动,疼的他哇哇大叫。 林雨接下来一句话又让他如坠冰窟, “不过别开心的太早,我意思是给你取两瓶送给尉迟老将军,一来做见面礼,二来让他保证不会再揍你。你要是有本事,从他手里拿。” 听了这话,尉迟宝林脸立即拉了下来,他幽怨的说, “那你这不是跟没送一个样嘛,我哪敢从我爹手里要酒喝,这不是虎口夺食吗?” “那就看你自己的本事喽。” 林雨无所谓的说。 尉迟宝林休息的差不多了,他在林雨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走进秦府大门。 门口的守卫根本就不敢拦这一行人,几乎是把他们给请进去的。 一进门,就看到丫鬟仆人们匆匆忙忙的走来走去。 林雨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他拉住一个人问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回答说老爷病情加重,大夫让抓蟋蟀做药引子。 这话一说出来,别说林雨,就连尉迟宝林都不淡定了, “啥?立春刚过,哪来的蟋蟀?这大夫脑袋被驴踢了吧。” 李泰打断了他的话, “哎,五弟莫要妄作断言,既然大夫此刻要蟋蟀,那必然有他自己的道理,我们去看一看吧!” 尉迟宝林讪讪的嘟囔句, “明明就是嘛。” 四人在下人的带领下走到了秦叔宝房门前的台阶边,里面传出一道苍老但中气十足的话语声。 “老哥,你这身体挺好的哈,没事儿,就是小病,过两天就好了。” 本来大家都不在意,正要走上台阶敲门,谁知尉迟宝林腿一软,瘫坐在地上。 林雨也没料到会出现这一幕,他只当对方受伤的地方没有发现,现在显出症状了。 “五弟,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到哪里了?” 尉迟宝林哆嗦着,一张黑脸都被吓得乌紫。 “我,我不进去了,你们去吧!我得赶紧走。” 他低声的说道。 “不行,都来了,怎能走呢?我们五个可是好兄弟,你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李泰言辞拒绝。 尉迟宝林堂堂一个八尺大汉都快哭了,他低声恳求, “二哥啊你声音小点吧,里面是我爹。他要是见到我,非打死我不可。” “这是何故?” 李泰还不知道打碎青玉琉璃盏的事情。 “其中原由我以后再给你细细到来,我现在必须走,不然……” 话还没说完,只听里面传出一声苍老而又不失威严的怒喝, “门外何人,鬼鬼祟祟的,给我进来!” 一听此话,尉迟宝林绝望的恳求道, “完了完了,这会跑也跑不掉了,大哥二哥三哥,你们可一定要救我啊。” 与此同时,门吱呀一声被打开,秦怀玉神色不悦的走出来,看到林雨等人时,表情便舒缓开来, “大哥二哥三哥五弟,你们怎么来了?” 林雨回应道, “四弟,我前些日在外忙碌,今日回来才听说秦老英雄身体不适,特来看望。” 秦怀玉听后,露出宽慰的神情, “多谢大哥的关心,父亲他……唉,你们进来吧!” 林雨和长孙冲架着生无可恋的尉迟宝林与李泰在秦怀玉的带领下走了进去。 一进门,就闻见一股浓浓的中药味儿。 这个屋子由两个隔间组成,外间的放着一张床,铺着整齐的被褥,应该是秦怀玉守夜休息的地方。 里屋的床上则是平躺着一个人,应该就是翼国公秦叔宝了。 而在床边的客椅上笔直的坐着一个身体壮硕,面黑如漆,黑白相间的头发平添几分历史的沧桑。 他一对牛眼圆瞪,朝这边看来。 这人的面容与尉迟宝林有六分相似,肯定就是门神之一的尉迟敬德。 李泰率先开口, “见过翼国公,鄂国公!” 本来以他的身份不需要这样,但是他不忘李世民曾对他说,莫以为天下大定,就小看了武将。 特别是那些劳苦功高的,一定要恭敬对待。 李世民所指的就有尉迟敬德跟秦叔宝。所以他必须对其毕恭毕敬。 长孙冲跟着拱手道, “小侄见过秦世叔,尉迟世叔!” 尉迟宝林被这么一瞪,舌头直打结, “秦……秦伯,爹……爹!” 林雨挺胸抬头,身体站的笔直,一副刚正不阿的神情。 这不是高傲,而是对军人的尊敬,因为军人不用人来谄媚,最好礼节就是军礼。 他抱拳在胸,中气十足的说道, “小子林雨,见过秦老英雄,尉迟老英雄!” 尉迟敬德神色庄重的回应道, “嗯,不必多礼,都坐下吧!” 李泰等人谢过后,坐到客椅上,与尉迟敬德对面。 其实他们本不应该坐下,但是李泰都行礼了,尉迟敬德也不好摆架子,更何况他最烦这一套。 不过在小辈面前,还是得保持长者风范。 李泰带头慰问了一番,秦怀玉一一回应,尉迟敬德暗暗点头。 李世民的众多儿子之中,他最看中的还是李泰,所以才同意尉迟宝林与其交友。 只是尉迟敬德身份摆在那里,他不能与李泰保持的亲近,不然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那麻烦就该成堆的来了。 几人谈话之时,尉迟宝林如坐针毡,他大气不敢出一下,就怕自己这牛脾气老爹忽然抽出打王鞭来,这种事可不止发生过一次。 聊了一会儿,尉迟敬德突然转问尉迟宝林, “宝林,为何不说话?” “啊!” 尉迟宝林吓得抬起头,当看到对方那凌厉的目光时,又立即低下头,小声道, “我没啥说的!” “啪!” 尉迟敬德一巴掌把椅子的扶手给拍得粉碎,怒骂道,“天天就知道吃,连句话都不会说,真是个饭桶,我要你何用?” 第一百二十四章,震怒的门神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尉迟敬德的脸比平时还要黑,他心想自己咋就生了这么个儿子? 同样是门神,看看秦叔宝家的,看看自己家的,差距咋这么大呢。 “咳咳!” 闭目躺在床上的秦叔宝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他强撑着身体侧过身,张口就吐出一摊褐色的液体。 顿时屋子里面弥漫开来一股浓重的酸臭中药味儿。 林雨等人闻之欲呕,可又强忍住,也不敢捂口鼻,在两位开国大将面前,他们这些小辈怎敢露出嫌弃的神情。 秦怀玉急忙的将叠好的干布垫到秦叔宝的脸颊下面,轻轻的拍着其后背。 直到吐干净了,又用热水洗过的毛巾为其擦拭。 如此细心的呵护,让林雨心中都升腾起一股暖意。 莫要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秦怀玉做的正好。 另外林雨也发现秦叔宝吐的东西全部都是很稀液体,没有任何的结块状物质,也就是说他至少在十二个小时以内没有进食。 一个病人最重要的不是使用多少药,而是保持足够的营养,不然的话,身体根本就没有能量运转自身的免疫系统。 林雨开口问道, “四弟,秦老英雄几日没有正经进食了?” 秦怀玉将秦叔宝放平躺,心疼的看着自己痛苦不堪的父亲,他语气悲哀的说, “已经有三天了。父亲他什么都吃不下去,连下咽都难。这样下去……唉~” 林雨走到床前,仔细的观察着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战将。 接着他朝秦怀玉示意了一下,征得对方同意以后,伸手握住秦叔宝的手。 那是布满老茧的手,整面掌心全部都是厚厚的茧皮,那种厚实,似乎连图钉都扎不进去。 就是这只手,曾在战场上挥舞着金锏,破敌甲,碎头颅,杀得敌将闻风丧胆。 可无论往日多么的辉煌,终究抵不过岁月。 骨瘦嶙峋的秦叔宝仿佛感受到林雨热切的敬意,他用力的将眼睛睁开一条缝。 那一双浑浊的眼睛,仿佛还能散射杀敌的锐光。 那一瞬间,不知是错觉还是怎样,林雨好像看到了那位手持双金锏,身着银鳞九曲锁子甲,脚蹬青姣踏云履。 率领千军万马,杀敌破城,血流成河,伏尸百万的景象。 秦叔宝握住林雨的手,仿佛一个铁钳,刚劲有力。 他气若游丝,但说起话来,气势却不减当年, “尔等何人?” 林雨用另一只手轻轻的按在对方的手背上, “回秦老英雄的话,小子林雨,是怀玉的结拜兄弟。” “兄弟?” 秦叔宝眼睛转向侍立一旁的秦怀玉,后者立即恭敬道, “是的父亲,前些日子孩儿已与您说过这事,孩儿与四皇子,长孙冲,尉迟宝林还有林雨我们四人结拜为异性兄弟。” 听后,秦叔宝脸上浮现满意的神色, “好,好!” 道完这二字,支撑不住似得再次闭上眼睛。 秦怀玉对林雨说道, “大哥,时日不早了,要不你们先回去吧。” 林雨点点头,但是却并没有急着离开, “四弟,秦老英雄现在是何人医治?” “是老夫!” 一位着黑色道袍的白发老人昂首阔步走进来,他足下生风,神色肃穆,由内而外的散发着上位者的威严。 众人的目光都集聚在这位老人身上。 按理说若是有人如此的无理,以尉迟敬德的性子,绝对不会有善罢甘休,但是这一次他却没有任何的动作,反而显得有些和气。 老人审视了众人一番,最后目光落在林雨身上, “方才可是你在问话?” “正是!” 不管对方是谁,林雨行的正坐的直,有没干亏心事,自然不会露出胆怯的神情。 老人微微点头, “不错,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胆大了,敢直视着老夫说话。你叫什么名字?” “小子林雨,不知前辈高兴大名?” “哈哈,你还没资格问我的名字,自己打听打听去吧!” 老人走到秦叔宝床边,伸手在后者的喉咙处按了两下,面色阴沉下来,他似在责问 “没有服药?难道没找到药引吗?” 秦怀玉诚惶诚恐, “易居士,下人们已经在找了,可是这天里,怕是不能轻易找到。” “哼,没用的东西!” 老人甩了下衣袖,不满道, “这都三个时辰了,连个药引都找不到。若是耽搁下去,叔宝的病何时才能好?” 这话听在林雨耳中,异常刺耳,骂他的兄弟没用,那不等于是骂他也没用吗? “易居士,我这就加派人手……” “这位易前辈,现在去找七月的蟋蟀,似乎不太可能吧?” 林雨打断了秦怀玉的话,他的行为可把屋里的几人吓坏了。 长孙冲身体前倾,欲要起身。 李泰则是直接站起来。 尉迟敬德瞪了眼尉迟宝林,后者明白后连忙挡在林雨跟前,劝说道, “大哥易居士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你别插嘴。” 李泰走到易姓老人跟前毕恭毕敬的说, “易居士,我大哥生性耿直,还未闻易居士之高能,还请居士见谅。我在此向您赔罪。” 老人冷哼一声,像是在教训林雨也像是说给在场的人听, “年少性烈,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哇!看来老夫隐居多年,变得现在无人识了?” 尉迟敬德这时起身走过去说道, “易居士莫与小儿动怒。” “哼!” 面对好脸贴过来的尉迟敬德,老人竟然也不给一点的面子, “叔宝的伤病不能再拖了,从现在开始,十二个时辰之内若是还找不到药引,我也没办法,你们另请高明吧!” 说罢,就要走,众人都上去挽留。 老人还非要走,好像谁都拦不住。 这时,林雨却突然道, “易前辈请便,恕不远送!” 此话一出,顿时整个房间内部无声。 尉迟敬德的脸气的发黑,心道这小儿到底是何等任人物,竟然如此不识时务? 长孙冲和尉迟宝林还有李泰更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老人回过头,质问道, “方才你说什么?” “我说!” 林雨高声道, “既然易前辈要走,我们何必强留?你自个请便。” 老人面色阴沉,目露凶光,一看就是个杀伐果断的凶人。 “好,很好,非常好!” 他拱手对秦怀玉说, “看来你今儿个是请到了高人啊!那也就没老夫什么事了。莫送!” 他身体一震,竟将拉住他胳膊都尉迟宝林还有长孙冲震退几步。 老人大步流星的离去,尉迟敬德望着那消失在黑暗处的身影,面色阴沉的仿佛能渗出墨水来。 “林雨!” 尉迟敬德冲到林雨跟前就要动手,却被尉迟宝林还有李泰给挡住。 长孙冲也走过来劝说, “尉迟世叔莫要动怒,大哥他也是无心之言。我们现在最紧急的是想办法如何让易居士回来继续给秦世叔医治。” “都到了这个地步,难道还有挽回的可能吗?” 尉迟敬德大吼道, “给我让开,我要拍碎这竖子头颅,没准还能消了易居士的怒气。” 尉迟宝林忽然上前熊抱住尉迟敬德,并大喊道, “大哥快走!” 李泰跟秦怀玉也劝说林雨, “大哥,你先走吧,尉迟老将军怕是不会轻易绕过你的。” 林雨怡然不动,反而正气浩然的说, “我不会走,因为我有办法治好秦老英雄!” “大言不惭,你一个黄口小儿,能有这等本事?” 又对尉迟宝林吼道, “给我滚开!” 尉迟敬德不愧是身经百战的将军,左手抓住尉迟宝林的腰带,右手揪住起后衣领,硬生生的将其提了起来。 他将其扔向一边,咔嚓一声,尉迟宝林将椅子砸的粉碎。“小子,拿命来!” 第一百二十五章 用生命装逼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你若是杀我,秦老英雄的病,恐怕永远好不了了!” 林雨连动都没有动一下,尉迟敬德那蒲扇般的巴掌呼的拍下来。 尉迟宝林躺在地上目眦欲裂大喊不要。 李泰抬手要挡住这一掌,那一瞬间他都没想过自己这行为根本就是螳臂当车。 长孙冲则是身子一缩,朝侧方退去。 然而当手掌落到距离林雨额头只有一寸的距离时,骤然停下。 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林雨依旧双手背后,面色从容的看着对方。 尉迟敬德也不由得被他这份处置坦然的态度给惊住了,这绝对不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能够做到的。 尉迟敬德收回手,疑惑的问道, “为什么不躲避?” “你不杀我,我为何要躲避?” 林雨淡淡的说道。 别看他此刻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其实他腿都在直打哆嗦,刚才那一瞬间,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尉迟敬德的一巴掌,绝对可以碎石断木,要真打下去,不死也得脑震荡。 但是都到了那个紧要关头,他躲避也没用,于是就出现了装逼的一幕。 接着的一句话更是将逼装到颠峰。 尉迟敬德迟疑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心中狐疑, “难道他知道我心所想的?便不做躲避……” 林雨看着沉默的对方,心脏跳的那叫一个厉害,他心里都在懊悔, “不装逼了,以后再也不装逼了。这是玩命啊,吓得我蛋都揪着。” “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尉迟敬德面目狰狞起来,立时气势大增,浓重的杀气让刚放松的李泰等人再次屏住呼吸。 林雨摇摇头, “不!” 他转过身弯腰假装在为秦叔宝查看病情,背对着尉迟敬德说道, “我不过是一介草民,您想杀我,随时都可以。只是我希望能够等到治好秦老英雄以后。” 他这样做不是没有道理,别看尉迟敬德脾气暴躁,但是却一身正气,必然不会做偷袭之事。 尉迟敬德疑问道, “你真有把握能治好?” “九成!” 林雨自信满满的说, “当然,若是治不好,你完全可以将我就地正法!” 在听到九成两个字的时候,尉迟敬德眼瞪得跟个铜铃似得,就连易姓的老头也只敢说有六成把握。 他果断的说道, “好,那就让你医治,若是治好了,我尉迟敬德登门道歉,若是治不好……” “悉听尊便!” “好!需要什么,尽管说来,哪怕是天山雪莲,千年灵芝我都能给你弄来。” 尉迟敬德阔气的说道,听得林雨心都痒痒的。 千年灵芝?那得值多少钱啊。虽然他不想讹诈,但是就刚才发生的恶性事件,他不得要点精神损失费? 此后,现场的气氛才缓和了许多了,几人围在床边。 林雨细细的查看了下秦叔宝的伤口。 他发现后者复发的伤病在于腹部,那是一道长达十五厘米的刀伤。 只是不知为何多年的刀伤结疤处突然间溃烂,原始的伤口开始化脓。 虽然烂肉已经被清除一些,但那斑白发黄的脓水却在缓慢的外渗。 即使没有多少医学专业知识的林雨也能够看得出来,这应该是伤口真菌感染造成的。 在古代,医疗条件不好,一个小病都会造成死亡事件的发生。 再加上卫生条件差,战场上的士兵很多不是被杀死,而是死于伤口感染。 不过这些病放在现代那都不算事,只要处理的当,用药正确,绝对能够治愈。 林雨用手机给秦叔宝的伤口拍了几张局部的照片,准备拿到现代去请医生看看该如何用药。 “尉迟老英雄!” “哎,别这么叫了,听着别扭,你就跟他们一样,叫我世叔就行。只要你能治好我这老伙计,以后我罩着你,只要不做出大逆不道的事,没人敢动你。” 尉迟敬德拍拍林雨的肩膀。 疼的林雨呲牙咧嘴,他心想刚才没下手,这会儿是准备报复呢。 林雨和李泰等人告别了尉迟敬德,尉迟宝林跟着也要走,却被尉迟敬德喝住。 还是林雨要求尉迟宝林要跟他一起去找药材才将其带走。 秦怀玉送几人离开,牵出了一匹马把那匹受伤的换掉。 四个人在内城与外城的交界处分开。 回到林家别院,林雨进屋后就传到现代,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但对于现代的人们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他打个出租车,再次回到了本来以为永远都不可能再去的医院。 挂上了专家号,又等了半个多小时,才轮到。 可是当林雨把照片拿出来的时候,医生竟然拒绝诊治,非要患者亲自到医院才行。 于是两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争吵。 “我交的钱挂的号,为啥就不能给我看?” 林雨站起来嚷嚷道。 医生是一个年纪约有四十五岁的中年人,名字叫白杨,是沈城小有名气的医生。 但就是他多年养成的气度,此刻也是忍不住指责, “你这只是几张照片,我没有实地的进行查看,根本没有办法正确的判断。贸然的诊治就是对病人不服责任。” 他又说, “你要是真想让病人尽快好,那就带他来医院进行全面的检查。” 林雨那叫一个急,他心道要真能带过来,我还用照相? “我说你能不能别这么固执?有啥事我单着,你先给看看行不行?” “不行!” 医生义正言辞的拒绝, “对病人负责是我的底线,绝对不能逾越。” “你……” 林雨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对于这种固执的医生,他还能咋办? 他拿起手机转身就走,手刚一握住门把手,门就自己开了。 “咦?是你啊,你不是刚出院吗,又不舒服了?” 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给林雨扎针的护士白梅。 林雨一肚子的怒火,本想发泄,但一见白梅,便生生的止息,总不能平白无故的对一个女孩子发火吧。 “没事,我就来看看病。” 他侧身斜眼看向办公桌边的白杨, “只是这里的医生忒不识趣,走了,换一家!” “哎,你别诬陷人啊” 白杨指着他说道, “你就拿几张照片让我给你看病,这怎么能看啊?要是万一出点差错谁负责?” “我负责还不行吗?你不就是怕事后担责任?咱们现在立下字据怎么样?” 这时白梅开口了,她对林雨说, “你这样做确实有点不符合规矩,如果可以的话,尽量还是让病人来到医院检查一下比较好。” “可问题就是,病人根本就来不到这里,不然我也不会出此下策。” 林雨着急的调出照片给对方看, “你看,伤口已经成了这样子,躺在床上动都不敢动一下。稍微一动就疼的钻心,现在我就希望能够弄点药,先让伤口恢复一些。等能够活动了再来医院检查。” 白梅接过手机翻看了一遍,她沉默片刻,然后对白杨说, “爸,要不你还是给他看一下吧。” 爸?林雨一愣,接着他回头看向白杨,顿时觉得尴尬无比。 在人家闺女面前说老爹的不是,这也太…… 白杨沉吟一会儿之后,长叹一口气说。 “算啦我就给看看好了,省得你到处污蔑我的名声。我白家世代为医还从来没有被这样说过呢。” 林雨大喜过望的将手机拿来,恭恭敬敬的递到白杨手中,他嬉笑着, “嘿嘿,那就谢谢您了。刚才是我太激动!是我不对,您别生气啊。” 白杨没好气的说, “算了,年轻人火气大也正常,不过可别再平白无故的就冤枉人,毁人清誉,可是极为不道德的事。”“谢谢教导,嘿嘿,您快看看吧,救人如救火啊。” 第一百二十六章,这是给你爹的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好了,差不多可以确定了。” 白杨仔细的观察了每张照片,最后得出结论是,老伤加新伤,并且有细菌进入伤口造成不可愈合性感染。 然后白杨给林雨开出了几种内服加外用配合起来的药物。 并且保证只要用过两个疗程之后。伤口就可以逐渐的愈合。 不过后期治疗也是一个麻烦。因为这种伤口极容易复发,所以还是要求能够到医院来治疗就尽量到医院里。 林雨谢过了白杨后,正要走,却被白杨喊住。 “我跟你说的药物不要在本医院买,去其他地方买。” “为什么?” 林雨疑惑的问。 白杨没好气的说, “我连病人的面都没有见到,就这样给你贸然的进行诊治。要是真出了什么问题,我岂不是要负全责?” 白梅也附和道, “这个确实要注意点喽,毕竟现在医患纠纷很麻烦的。” 林雨点点头, “行吧,为了让你们放心,那我跑远一点买。” 然后他拿出手机,对白梅说, “方便加一个微信吗?如果有问题我还想多请教你一下。” 白梅迟疑了一下,眼睛又偷偷斜瞄了下白杨,见后者并没有露出不满的情绪, “那好吧,不许骚扰我哦,否则我拉黑你!” 林雨耸耸肩,他本来就没想过撩白梅,只是他在照看秦叔宝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很多护理方面的问题。 所以必须找一个能够解答这些问题的人。 两人加了微信后,林雨才离开。 白杨这时才露出不高兴的神情, “梅梅啊,以后这种人少来往,一看就不是个好人。” “嘿嘿,知道啦爸,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过他真的是个好人哦!” 白梅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她靠近白杨,拉住对方的胳膊, “爸,今天下班咱们去吃火锅吧?” “不行!上星期不是刚吃过吗?总是吃火锅的话会上火的,而且那也不干净。更何况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 “我就是要吃嘛,我给我妈打个电话,让她下班的时候来接我们。” 白梅不等他回应,立马拿出手机打了出去,白杨叹口气无奈的摇摇头,对于这个女儿,他真的是束手无策啊。 林雨快速的到另一个医院,按照白杨所说的药全部买齐,并且多买了几瓶葡萄糖水,然后就掂着一大包的药品回去。 半路上,他又到超市里面买了一些酸奶,纯奶,燕麦,面包。 秦叔宝不能吃饭,可能就是因为唐朝时有营养的食物多属硬物,如果是流食的话,应该没多大问题。 等回到廉租房的时候都已经夜里11点多了,他将药品放在桌子上,就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熟悉的闹铃声将他从睡梦中拉出来,他看了眼手机,发现上面有一条信息,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的手机已欠费23.5元,为了保持您的电话畅通,请及时充值!” 林雨将手机扔到一边, “哎!穷人的日子不好过呀!” 再看看银行卡信息,就剩下1000多块钱了,这还是上次借来剩下的。 “不行,得赶紧弄钱。” 林雨心中暗暗说道。 他仔细的想了一下,发现自己还真没有弄钱的门路,当然除了当东西之外。 “对了,人参!” 林雨突然想到自己从唐朝还带来了三只百年份的人参和两棵灵芝,这要是转手一卖,那可是大几百万呢。 “喂,黎老!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 林雨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好像是一个谈生意的大老板。 然而电话那头的语气却并不缓和, “姓林的,你要是不给我打电话就还算了,一听到你声音我就来气。” “嗨,怎么啦黎老?啥事能让你这么动怒啊。” 林雨嬉笑着说, “要是不开心的话,咱们一起出来喝杯茶,随便聊聊,打打太极拳?” “聊你个头啊!你把我女儿都给聊走了,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黎老怒声道, “我说你小子吃相也太难看了吧。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有兰莹那姑娘还嫌不够,连我的女儿也要勾搭上?” 林雨一听便知道肯定是黎丽把事情都说出去了,他赶忙解释说, “黎老您消消气儿,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也是有苦衷的,你听我解释啊!” “听个屁解释,赶紧把事情给我处理好,别让我女儿背个小三的名头。” 林雨还想继续说,黎老啪的把电话给挂了。 听着电话里面传出的盲音,林雨松松肩息了屏幕。 看来这条路又走不成了,他换了衣服,从柜子里拿出银子,带着药品食品穿越回唐朝。 他与尉迟宝林还有小鱼等人一起吃了早饭,正准备去给秦叔宝治病,小鱼却端着一碗褐色的汤药朝他走了过来。 “少爷,先把这喝了吧!” 林雨看了看手中具有浓重中药味的汤药,又疑惑的看向小鱼, “小鱼,我没病啊!” 小鱼面带桃红,她低下头羞涩地说道, “这个不是治病的……” “那是啥?” “是……是……哎呀,你喝了就是了,反正对你好处。” 小鱼支支吾吾,神情显得异常的不对劲儿。 “什么嘛!” 林雨虽然疑惑,但是他相信小鱼是绝对不会害自己的。 汤药虽苦,他却一饮而尽。 抹抹嘴,林雨将碗递给小鱼, “我记得之前你让二愣去买药,” “啊,你都知道了?” 小鱼像是做了坏事的孩子,他把头埋得更深了,双手紧紧的捧着碗。 林雨摇摇头,他也猜不出小鱼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当然,他也懒得猜,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女人心,海底针。 一个男人要是想猜到女人心里想的啥,那真是闲的慌。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对了,万宝楼生意挺忙的吧?今天就给你和小玉一天都假期,想去哪玩就去哪玩,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玩的开心了,继续工作。” “啊!那……好吧!” 小鱼轻声的惊叫,她的脸更红了,很明显是误会了对方的意思, “那少爷今夜早点回来,莫要太晚。” “嗯,知道了。” 林雨到这个时候还没有注意到小鱼那怪异的神情,他掂着两大兜子东西与尉迟宝林一起去了秦府。 过了一夜,秦叔宝的伤病恶化。他腹部的伤口溃烂得更加厉害。 林雨先是查看了一番,然后将酸奶纯奶还有燕麦面包都拿了出来。 “给我尽快烧两壶热水然后给我拿三个碗来。” 吩咐下去后,不一会儿热水来了。 林雨将一盒纯奶放到装满热水的碗里面,将燕麦倒到另一个什么都没有装的碗里。 然后第三个碗里面倒入酸奶。 秦怀玉在一旁看着林雨忙活,他疑问道, “大哥,你这是在做什?调制药物吗?” “这个是要让秦老英雄吃的东西。” 林雨一边等待纯奶被加热,一边给秦怀玉解释。 等纯奶加热到一定温度的时候,就将其倒入装有燕麦片的碗中。 搅拌几下过后,林雨将碗递到秦怀玉的手中, “尝尝,看看温度咋样?” 秦怀玉看着跟稀饭似得燕麦牛奶,上面好像还飘着一层麦皮,还有那浓重的牛奶味让他感到十分的不舒服。 “大哥,这玩意能喝吗?”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额……” 秦怀玉强忍着恶心,他用勺子舀了一点放入口中。 他眉头皱起,双目紧闭,那狰狞的面容,表情就像是吃了苍蝇似得,接着一口咽下。 只觉一股甘甜滑过舌尖,流入喉咙最后化成一股浓香热流充斥心脾。 秦怀玉的表情渐渐的舒展开来, “咦?这汤……味道不错!” 他再舀了一勺, “甜甜的,香香的,真好喝!” 然后又一勺, “哇,真是极品美味,我从来都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汤。” 在他正要喝第四勺的时候,林雨看不下去了,“你到底准备喝多少?这是给你爹的!” 第一百二十七章,军神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秦怀玉如梦初醒,他赶紧将燕麦牛奶端到床边,用勺子舀一点放到秦叔宝的嘴边。 后者微微张开嘴,牛奶顺着其嘴缝流进去。 秦怀玉并没有急着喂,因为以前以前这个时候,秦叔宝总是会将吃下的食物全部吐出来。 他静静地等待,一秒,两秒,三秒…… 当秦叔宝呼出一口浊气的时候,秦怀玉的脸上布满了兴奋的神情,他大喊道, “吃了吃了,我爹他能吃下去了!” 他关切地靠近了秦叔宝问, “爹,感觉怎么样?” 秦叔宝眼睛缓缓睁开,然后眨了两下,表示没问题。 秦怀玉赶紧又要舀一勺放到秦叔宝的嘴边,如第一次那般顺利的吃下。 秦怀玉高兴的手都在颤抖。多少天了,他父亲终于可以吃饭了,这就证明说秦叔宝有活下去的可能。 他一勺一勺的舀给他父亲,眼睛逐渐的湿润。 当喂了大半碗的时候,林雨制止了他, “好了,停下吧。秦老英雄几天没有进食,胃里面正空着。一次性吃太多,身体扛不住。要少食多餐才能把身体养过来。” 秦怀玉点点头,将碗放到桌子上,忽然扑通的跪在地上, “大哥,您的大恩大德我秦怀玉今生没齿难忘。只要你能治好我父亲,今后我愿为你上刀山下火海,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林雨赶忙将其扶了起来,他斥责道, “四弟,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你我兄弟一场,早已是情同手足,你的父亲就是我的父亲。我救助自己的父亲,难道还要你来为我做些什么吗?” 秦怀玉怔怔的望着林雨,他闭口不言,低着头眼睛朝地下看,好似在为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而感到惭愧。 是的,就像林雨说的那样,他们是兄弟,是可以同生死共患难的好兄弟。 他们之间并不需要任何的承诺,也不需要付什么代价,只要一句话都可以为对方舍生忘死。 秦怀玉擦掉眼角的泪水,他先是低下头,然后抬起来故作坚强的笑道, “大哥,让你见笑了” 林雨拍了拍他的肩膀, “放心吧,我会竭尽全力把秦老英雄给治好的。” “嗯!” 秦怀玉重重的点头。 秦叔宝吃完东西,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林雨将其胸腹部的衣服全部都给扒开。 露出渗人的伤口,那伤口最少得有15cm,在秦叔宝的轻微的呼吸下一张一合。 林雨不忍心的闭上眼睛,继而又睁开,死死的盯着。 按照白杨说的那样,先用棉纱布将其碎肉还有流脓的地方给擦去一些,然后用双氧水清洗。 因为买不来麻醉药,所以林雨只能够直接的上手。 他右手拿着消过毒的棉纱布,左手拿着一瓶双氧水, “秦老英雄,您是我林雨一生最敬重老将!现在我要为您清洗伤口,会非常的疼痛,您忍着点儿!” 秦叔宝因为刚吃了些食物也有些力气。他睁开眼睛看向林雨,强迫的让自己露出笑容,并且点点头。 秦怀玉将干毛巾放到秦叔宝的嘴边,想让其咬着。可后者却摇摇头。 作为一代名将,他有自己的尊严。 林雨示意的对秦叔宝点头,表示自己开始动手了。 他先是用棉纱布轻轻地在伤口处蘸几下,每一次按上去再抬起来都能带起一团的碎肉,还有那发黄的浓水。 每一次触碰到秦叔宝的皮肤的时候,都能够感到其身体的颤抖。 连带着的,林雨的手也在发抖,他用力的眼口唾沫,强制自己把心境放平。 此刻的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些医生在做手术的时候,会有一个人在旁边帮其擦汗。 这种在活人的皮肉上动手的事情,谁的心里都会有很大的压力,只要这个人还正常。 十分钟过去了,他才刚把表面的脓水差不多擦干净。 “秦老英雄接下来会非常痛,您忍着点儿。” 说罢,林雨把双氧水从伤口的一端一直倒到另一端,双氧水与皮肤接触之后立即发出呲呲的声音,还冒出白色的泡沫。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酸味儿。 秦叔宝骤然双目圆瞪,他身体不住的颤抖,但是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林雨屏住呼吸,换了一块新的棉纱布继续的清洗伤口。 直到把碎肉全部清除干净,脓水也都给擦完之后,才敷上创伤药,将伤口包扎好。 接着注射了青霉素,才算大功告成。 林雨长舒一口气,他仿佛虚脱一样,瘫倒在椅子上面重重的喘息。 秦怀玉赶紧倒一杯茶,递到林雨面前, “大哥,你辛苦了,喝杯茶吧。” “嗯,谢谢。” 一股热流入喉,林雨才感觉心中稍定,他看了眼躺在病床上面。同样满头大汗的秦叔宝。 便对其更加的敬重,清洗伤口的,这一过程一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 也就是说,在这半个多小时里,秦叔宝一直都在极度痛苦中度过,但是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这是何等的坚强? 放下茶杯,林雨走到床边说道, “这两天先喝燕麦奶茶,等胃养的差不多的时候,试着吃点面包,就是那个透明袋子里面装的东西,直接吃就行了。” 秦怀玉点头应是。 “对了,你把那个衣架给我拿来。” “嗯,好!” 秦怀玉现在对林雨是言听计从,让他往东就不往西,让他抓狗就不杀鸡。 林雨同时将输液的东西准备好。 以前他也曾在医院里面看过别人给自己扎针,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真正上手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无从下手。 将葡萄糖药瓶挂在衣架上,他手里拿着注射针,在秦叔宝那枯瘦的手背上面找了半天,才小心翼翼地扎了下去。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人生的第一次扎针,竟然还扎上去了。 “你就坐在这里看着这个瓶子。里面的药水如果没有的时候赶紧再换一瓶。一共三瓶,三瓶全部用完了以后。把这个针拔掉,按上药棉就可以了。” 林雨吩咐完准备走,秦怀玉对其感激倍至,非要送其离开。 而在这时,下人在门外说有人前来拜见。 等那人进来的时候,林雨眉毛一挑,轻蔑道, “哟,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益仁堂的掌柜——吴良。 吴良一见到林雨,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吹胡子瞪眼说, “我来这里自然是有我的事情,与你有何关系?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然后他又趾高气扬的对秦怀玉说, “秦少,昨晚之事,我师傅他老人家非常的生气,今早已去拜见圣上,我特此提前向你打个招呼。” 秦怀玉面色阴沉,他冷着脸说道, “那又如何?难不成这天下,还就只有他一人能医治我父亲不成?你告诉他,我大哥已经为我父亲医治,就不劳烦他老人家了。” “你大哥?”吴良审视了下林雨, “就凭他?秦少,我看你是病急乱投医吧!如此一个毛头小子,连我药铺的药童都不如。若真如此恐怕翼国公危在旦夕喽。” 吴良压根就不认为林雨能把秦叔宝的病给治好,说起话来也是满带着讽刺,就连最后那句话也敢说出来。 秦怀玉气的牙根直痒痒,但是却没有做出任何动作,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够再节外生枝。 林雨呵呵一笑, “老子再不济,也比你那熊师傅要强得多,老子连他都不放在眼里。你算是个什么东西?” “你,你……敢口出狂言!你可知你所说的人是谁?” 吴良颤抖的手指着林雨说。 林雨不屑道, “我管他是谁,不过是一个老杂毛罢了。会点医术的皮毛,就把自己当成什么了?实则不过是个井底之蛙。” “小子,你凭什么侮辱我的师傅?” “就凭我能治好秦老英雄的病。” “你个黄口小儿也敢如此狂妄?真是大言不惭!” “怎么……要不打个赌?” 林雨得瑟道,“你敢不敢啊?” 第一百二十八章,打赌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有何不敢?” 吴良高声说道, “不过是跟你这种黄口小儿打赌,不免污了我的名声。” “那说到底还是不愿意喽。” 林雨讽刺的说, “只怕你对自己没有信心吧。不过也对,一个只知道坑害百姓的无良奸商,肯定日日心虚。” “一派胡言!既然你这么不知好歹,那就别怪我以大欺小。” 吴良怒斥道, “今日我便替你的老子好好管教你。” “就凭你?还不配!” 林雨与他针锋相对,两人之间完全爆发出浓重的火药味。 吴良目光投向躺在床上的秦叔宝,当看到那衣架上的瓶子,还有床边盆里的血棉布的时候,心中已经认定林雨绝对是在喷大话,就更加确认秦叔宝好不了了。 于是就有恃无恐的说道, “你如果能治好翼国公,我就将益仁堂的药铺全部都送给你。并且我从此在长安城消失,如何?” 林雨摇摇头, “你这跟没有下赌注有何区别?” 吴良露出疑惑的神情。 林雨继续道,“你以为益仁堂能开多久?我早就说过了,不超过一个月,你就得关门大吉,到时候益仁堂岂不是全部都是我的吗?至于你,认为自己还能在长安城待下去?” “你……口出狂言!” 吴良指着林雨道, “先别高兴的太早,等你治好了翼国公再得瑟吧。” “若要到时候真治好了,我还怕你耍赖呢。你这人脸皮厚的跟城墙似的,啥事儿干不出来?” “那你想怎样?” “我要让你到时候跪着走遍长安城,并且说出自己提高药价,坑害百姓的事实。” 林雨狠狠道,“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无良奸商,而你,可真是对得起这名字!” 吴良冷哼一声,“那你也得能治好才行,若是治不好呢?” “那我就三跪九叩到你益仁堂门前,以死谢罪!” “好!要得就是这句话!我就把益仁堂门前扫干净,等你来跪。” 吴良拍手说定。 林雨说,“那么就请四弟做个公证人吧,省的到时候某些人耍赖。” “哼!用自己的人做证人,恐怕准备耍赖的人是你吧?” 吴良道, “秦少的身份地位虽然不低,但他总归与你有些关系,让他来做工的人怕不能让人信服。” 秦怀玉听了这话,刚要发作,只听门口传来一道铿锵有力的喝声, “嘿!” 三人的目光转向门口,只见一个挺着将军肚,身材肥硕,面泛红光的老人走进来。 这位老人面带喜悦之色,一走近来就用那超出常人说话一倍的音量说道, “刚才我听见有人下赌,我这人生平最爱两样东西,一个是我的斧头,一个就是赌了,快加我一个” 他说的虽然轻巧,但是吴良无不为之惶恐,他赶紧拱手道, “小的见过宿国公” 秦怀玉也恭敬的说, “程世叔,您请坐。” 林雨虽然不认识这人是谁,但从刚才他们三人说的话里面,大概就可以猜到,这位慈祥和睦的老人八成就是程咬金了。 程咬金摆摆手,示意不想落座,他从进来开始,脸上就一直带着笑容,好像没有什么事能够让他忧愁似的, “嘿,坐啥啊,能站会儿就多站会,趁自己还能站起来。” 继而他话语一转, “对了,我听说你们要打赌。准备赌什么呀?我也想玩玩。” 他的这副似有顽皮意味的模样让林雨忍俊不禁。 秦怀玉就把刚才林雨跟吴良的事,一五一十的给复述出来。 程咬金听了,眉飞色舞道, “嘿,这还真有意思,比赌钱好玩多啦。想当年从瓦岗下来以后就再没有这样玩过了。” 然后他又对林雨和吴良说, “既然你们差一个公证人。那就由我来当好啦,你们不会嫌弃我糟老头子吧。” 吴良诚惶诚恐,连道不敢。 林雨自然没意见。 “那就太好了,” 程咬金兴奋的两手一拍,对秦怀玉说, “不过,口说无凭,怀玉去拿笔墨纸砚来,这句为正谁也跑不了。” 秦怀玉应声后,很快的,就从书房里面将文房四宝拿来。 他研磨执笔,不一会儿就写好了赌约,念过后,大家都觉得没问题,便签字画押。 程咬金将其收起来, “嘿,成了!结果如何,拭目以待哦。” 吴良自知待下去没意思,欲要告别,这时林雨突然喝道, “站住!” 吴良问其还有何事。 只见林雨一脸奸诈的说, “咱们赌约是立了,但是您可能贵人多忘事,忘了自己刚进门的时候说了些什么?” “我说什么了?”吴良莫名其妙,也不知对方到底想干什么。 林雨眯起眼睛,看向秦怀玉, “四弟,刚才这家伙刚进门的时候可是说我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说我是狗倒没关系,但我可是在为秦老英雄治病,你说这能忍吗?” 秦怀玉一听,面容立即狰狞起来,吴良顿时脊背发凉,他万万没想到,林雨还会有这么一损招。 “吴良!” 不等吴良解释,秦怀玉暴吼一声,他冲过去伸手抓住其脖子, “我看你是易居士的徒弟,才再三对你忍让。你今日竟然敢辱骂我的父亲,真是该死!” 吴良身体虽然微胖,看起来也有些力气,终究比不过秦怀玉这等练武之人。 他双手扣住秦怀玉的手指,大张着口,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 秦怀玉推着他出门,程咬金恰如其分的说, “怀玉啊,他好歹也是易居士的徒弟,杀了不好,教训一顿算了,好让他长长记性。” 秦怀玉脚步一顿,随即将吴良摔倒在地,后者连打几个滚才停下。 吴良抬起头,鼻下挂着两道血痕,脸也磕在台阶上花了。 秦怀玉喊道, “来人啊,将此人乱棍逐出。” 立时有四名家丁手里拿着二尺短棍朝吴良走来,吓得他连连求饶,秦怀玉一甩衣袖进到屋里。 那几名家丁一个个面生横肉,坏笑的朝他走来,短棍啪啪的打在手心上。 吴良见形势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想不都不想,拼了命的连滚带爬的逃跑,后面四名家丁紧追不舍。 虽然最后逃出生天,但身上依旧挨了不少棍子。 吴良躲到一处小巷,见左右无人,便将心中所有的愤恨都发泄出来,他宣誓的朝天大吼。 “林雨,秦怀玉,我与你二人不共戴天!” 结果刚吼完,觉得正心情舒畅,忽然又两道人影出现在左边的巷口。 吴良脊背发麻,正要从另一处逃跑,却见那里也被两个人堵住。 顿时他仿佛陷入绝望的深渊,身体紧贴着墙,一动不动。 巷口的其中一人呲着牙,笑道, “嘿嘿,敢骂我们秦少,看来哥几个今天得给你松松皮子了。兄弟们,给我打!” 接下来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小巷里都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再看林雨,他正站在床边为程咬金说明秦叔宝的情况。 此刻的程咬金不在如刚才那样的老顽童模样,而是神色肃穆,气息一轻一重。 听完,他长叹一口气,握住秦叔宝的手说, “老兄啊,你可是掌管三十万兵马的左武威大将军,,二十四凌烟阁功臣,翼国公!咱们几个出生入死,好不容易打下大唐江山,这还没好好享受几天呢,你可不能就这么把兄弟给抛下啊!” 秦叔宝嘴角微微的上扬,被程咬金握住的手用上了力气,仿佛在回应自己的老兄弟。 程咬金顿时面露喜色,“嘿,老家伙,知道你劲儿最大,不过留着点儿,回头跟我对两招。我那三板斧好久都没动了。大老黑那家伙老是跟我耍赖,打不过就喊腰疼。嘿,想来,也就你能跟我一较高下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刘枫的阴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两位老将聊了很长时间,药都换了一瓶。 话都是程咬金说的,秦叔宝最多也就是眨眨眼,点点头,即便如此,程咬金好像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最后还是林雨出言劝阻了还要继续谈下去的程咬金, “宿国公,翼国公他身体还虚弱,现在需要静养,所以……” 他没有把话说的太白,能让对方明白即可。 程咬金恍然道,“嘿,我真是老糊涂了,这一说起来就没了个头。” 他关切的看向秦叔宝,“老兄弟,今天就说到这里了,等你好了,咱们哥几个把酒言欢。” 他为秦叔宝掖好了被子,便起身对林雨说, “嘿,小伙子,有点魄力啊,敢跟那个怪老头的徒弟较劲儿,有几分我当年的风范。” 林雨笑道, “我只是看不惯这种奸商,趁人之危,压榨老百姓的血汗钱。有机会当然要好好教训一番。” “嗯,是这个道理,可是你可知道他的师傅是什么人? 林雨迷茫的摇摇头。 程咬金缓缓说道,“吴良是易居士唯一的一个还在世的弟子。易居士乃是一位得道高人,据说已有两百岁。曾经在薄云岭一战中,我和大老黑带两万精兵,久攻不下。后来徐茂公请来了易居士,他只用三个晚上,就让敌军溃 不成兵,我们轻松的攻下薄云岭。” 他仿佛沉浸在回忆之中, “我只记得攻进去的第一天,眼前的一幕让我至今心有余悸。” 程咬金闭着眼,沉默片刻后睁开眼问林雨, “你可知我们看到了什么吗?” 林雨摇头。 程咬金叹了口气,语调也阴森许多, “我看到满地碎肉,人的五脏到处都是,简直就是地狱。路上的人就像是疯了一样的到处咬人,吃人。我当时七天都没好好吃下饭,前三天更是吃多少吐多少。” 林雨听得脊背发麻,心想这咋听起来感觉像是丧尸病毒爆发呢?难道说那个易居士有丧尸病毒? 然后他晃晃脑袋,让自己这个不切合实际的念头全部都消失掉,继续听程咬金的讲述。 “一开始易居士没出手的时候,我和大老黑还有罗白脸都在嘲笑他,可是自从那一次,我们再也不敢笑了,就连圣上也要与其平声谈论。毕竟那种人太可怕了,要是将其惹恼的话,恐怕后果不堪设想。” 林雨听后,心也沉重了些,他之前看那个易居士不过是太过狂妄,没将其多放在眼里,不曾想还有这等厉害的手段。 让一军队的人发疯发狂,互相啃食,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指不定易居士就是那种炼丹狂人,无意中炼出这种邪恶的毒药。 “多谢宿国公的提醒,我会小心的。” “嘿,别一口一个宿国公的,我最烦这个了。你要是能治好他,对我们几个兄弟来说都是恩人,而且我看你倒也对眼,以后就叫我世叔吧。” “是,程世叔!” 林雨拱手行礼。 程咬金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拉住秦怀玉低声道, “怀玉啊,上次处默那事都过去了,别放在心上。咱们几家都是老交情了,你们这一辈是未来的大唐的希望,可别暗地里对着干。” 他这话有安抚也有敲打的意思,总之上次秦怀玉还有程处默把事闹得太大了,连李世民都为之震怒。 要是不给这群后辈们提点醒,恐怕下一代就该乱搞派别,各自为政了。 秦怀玉自然明白程咬金的深意,他重重的点头, “程世叔放心,我一定不会忘记您的教诲。” “嗯,别的我也没啥事,该走了!” “我送你。”秦怀玉正要移步,程咬金却将其阻止。 “不用了,我还能走!好好照顾你爹。唉,越老越孤独,看着兄弟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不好受啊。能留一个是一个吧。” 此刻离去的程咬金与来时大不相同,肥胖的身体似乎显得有些孤独,他脚步依旧刚健,只是少了几分飘然。 在他走不久,林雨也离开了。 与林雨的忙碌不同,刘枫悠闲的坐在快活林的前台品茶。 看着大把大把银子的进账,他别提多开心了。 自从快活林安上这些游戏机以后,那几乎可以说是日进斗金,连带其他的产业也都繁盛起来。 他每天都在幻想自己富可敌国的日子,那将是多么的辉煌,那时才是真正光宗耀祖的时刻。 嘈杂的环境,嘶声叫喊的客人一点都不影响刘枫做白日梦,想着想着,突然一个人影挡在他的跟前。 刘枫不耐烦的指着右方的柜台说, “换游戏币的去那边!” “呦呵,刘兄啊,这是赚到大钱来,都把兄弟我给忘了?” 那人拍着桌子说道。 刘枫抬起眼皮一看,立即直起身说, “嗐,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张老弟啊!前几天跑哪风流去了?我开张都不见你来捧场。” 所来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张维景的儿子,张文。 张文气愤的拍着桌子, “哼别提了,都快要被那个王八蛋林雨给害死了。我爹关我一个月的禁闭,今天要不是我实在闷得慌偷跑出来,还得再去祠堂里跪着。” 刘枫一听,眼睛滴溜一转, “张老弟这是何故啊?” “唉,说一次气一次,这个林雨要是敢落到我的手里,非把他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张文握紧了拳头,愤恨道, “要不是他,我也不会如此的落魄。真是气煞我也!” 刘枫给他倒了杯茶,让其落座, “来,咱们慢慢说,那林雨到底怎么对你了?” 张文喝了一口,只觉口中无味,身上又没带一两银子,他眼睛做瞄右瞟,寻思着该怎么说服刘枫请自己喝顿酒。 熟谙世事的刘枫当然看得出张文心里的想法,他笑了笑说, “咱们兄弟二人久日不见,应当喝一杯,今儿个为兄请客,你我喝个痛快。” “好,要得就是刘兄这句话!” 张文拍桌道,“你是不知,我这些日子光吃素斋,嘴都淡出鸟来了。” “哈哈,保证让你吃好喝好!” 刘枫单开一个房间,让人给张文上了一大桌子肉菜,酒更是摆了两大坛。 两人喝酒划拳,神情激奋,张文更是喝的忘乎所以,把关于林雨的事全部都抖落出来。 还有张维景奉命寻找鬼怪的事也一点不留的说了。 刘枫对此多留了个心眼儿,过了一会儿,他若有所思的说, “老弟哇,有句话为兄不知当讲不当讲。” “刘兄……但……但说……无妨。” 张文喝的已经是神志不清,还强撑着非要跟刘枫继续喝下去。 刘枫沉思片刻后,开口道, “你跟林雨有如此深仇大恨,可他似乎与四皇子交好,你要是想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恐怕不能摆平他啊。” “废……废话,我要能……还会如此狼狈?” “而令尊最近又为寻找那恐怖的鬼怪而烦恼……” 刘枫说到这儿,顿了顿,缓和了下,他伸出两根指头并在一起说, “若是能够将这两件事变成一件,岂不是少了很多麻烦吗?” 张文不明所以,塌蒙着眼,疑惑发看着他。 刘枫四处张望,靠近了点,低声道, “若是能够想办法让令尊认为林雨就是那鬼怪,然后将其抓起来,若是反抗,那就往死里打,先出一口恶气。抓住以后,拔了舌头,挖了眼睛,断手断脚。弄成个妖怪的模样送到圣上跟前。” “这时林雨眼不能看,口不能言,脚不能跑,手不能用,逃都逃不掉。” “如此一来,那圣上的旨意不就完成了吗?同时你的仇不也报了?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嘛!” 张文刚才还是迷迷糊糊,听完这话,立即来了精神, “刘兄有何高见?”刘枫趴在他耳朵边低声的说,一会儿后,两人对视一眼,接着同时哈哈大笑。 第一百三十章,沈城第一渣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在接下来四天的时间里,林雨不断的穿梭在现代与唐朝。 他竭尽全力的为秦叔宝医治,每次照了照片给白杨看了之后,后者都满意的说伤口正在愈合,已经没有感染的迹象了。 这让林雨听来无不为之欢欣雀跃,此外他还买了一大堆的补品。 秦叔宝在他与秦怀玉的关切照料下,身体差不多恢复了正常的机能。 除了可以说两句话之外,还能够稍微大范围动动手脚。 这无疑是给了林雨最大的鼓励和回报。 期间程咬金,尉迟敬德,魏征,长孙无忌等人都来看望过。 林雨也认识了这几位震铄古今的名臣大将。 当他们听说为秦叔宝医治的是二十岁出头的林雨时,一个个都为震惊,惊叹真是少年英才,年纪轻轻就有如此高明的医术。 长孙无忌曾经也听自己的儿子说过林雨这个人,不过没有放在心上罢了,但经此一见,便心中多了些想法。 到了第四天,林雨刚回到现代准备再买最后一个疗程的药品给秦叔宝,内服加外用,这样下去,不超过一个月就可以下床走路了。 在去医院路上,他的手机突然想响了。 “喂,你好!” 显示的是陌生号码,林雨礼貌的问道, “请问您找谁?” 电话那边传来都是蹩脚的中文, “你好,我是松下原,找林雨君。” 林雨这才想到还有这么一个人,虽然在几天前刚认识,但是因为这两天实在太忙碌了,一心都扑到了秦叔宝的身上。 所以将与松下原的承诺抛之脑后。 松下原并没有因为林雨的怠慢而生气,反而十分关切的问道, “林雨君,最近身体还好吗?” 林雨不免有些疑惑,他记得当时好像没有跟松下原说自己身体的情况。 电话那边又解释似的说, “我记得上次您来到我店里面的时候。你的面色有些发白,我想你应该是病刚好。不然也不会不吃饭团寿司,只吃生鱼片了。” 林雨暗暗嘀咕,这倭国人观察的可真细腻,看来在他面前得保持几分警惕了。 毕竟两个人都不是熟络的朋友,不方便让对方知道太多关于自己的事情。 “多谢松下先生关心,我没事了。” “哦!那真是太好了,我这些日子一直在担心你呢。” 林雨听了以后,不禁发笑, 担心我?蒙谁呢!要不是惦记着酒,你会在跟我打电话? 当然,这话他是不会说出来的。嘴上面还是十分的客气, “有劳您担心了,现在已经完全康复。” 松下原说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如果林先生闲来无事的话可以来小店里坐一坐。我们两人也能把酒言欢。” 他在说最后四个字的时候特别的把酒字读音加重,其中意思十分明了。 林雨应承了几句,表示自己今天办完事之后就会过去。 松下原非常开心,但话语中多少带些怀疑。 挂了电话,林雨随手扒拉一下屏幕信息,不经意间看到沈城新闻推送的头条。 “独月鸣将接受终极审判,恶人终要落入法网!” 消息评论下面许多人将独月鸣骂的面目全非,那些键盘侠跟风跟得不要不要的,各种侮辱性的词汇层出不穷。 林雨都怀疑这些人到底是什么学历的?那么会发文,咋不去搞创作啊,每个字堪称是网骂的经典。 除此之外,竟然还有人扒出他跟兰莹的合照。 合照下面的留言除了渣男还是渣男,原来有人又将他跟黎丽的喝酒视频发了上去。 于是他们三人就成了沈城第一三角恋,网友们还专门为他开了一个渣男贴吧,以他为主引,里面全部都是曝光各种渣男。 一时之间,渣男贴吧火爆的几乎要到了系统崩溃的地步。 有的女的被甩后,直接将自己前男友的照片还有各种断章取义的聊天记录发上去,为她们的前男友招来各种谩骂。 网上最不缺的就是键盘侠。有的人好像天天就没有啥事,专门在网上逛贴水经验,看到有意思的,就秀一波。 林雨随便翻了几下,就将手机关闭。 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气的肺都要炸了。 人家明明是纯情小处男好不好?哪里渣了?怎么渣了? 我被人拿刀逼着做男朋友还算我错了? 竟然还以我为引 开设这么个无聊贴吧,跟那些后面贴上来的渣男比起来,我真的是纯洁的都不能在纯洁的了。 他自我抱怨,到了医院以后,刚见到白梅,就被对方狠狠鄙视了一通。 “哟,这谁来了?” 白梅强忍住嬉笑,故作严肃的说, “这不是传说中的沈城第一渣吗?咋滴,泡了俩还不过瘾,想来残害人家这个祖国的花朵吗?” 林雨没好气的说 “得了吧你,我都快要被烦死了,你还有心情嘲笑我。我到底啥样你还不知道吗?” “我知道吗,我哪里知道啊?你跟我是什么关系呀?” 白梅伸长了脖子俏皮的说, “我爸前两天还说呢,不要让我跟坏孩子玩。” “好了,大姐啊,咱别闹了行不,帮帮忙,带我去见见你爸爸吧!我现在真有急事儿!” “想见我爸,还不简单,去挂号呗。排队是美德,插队是不道德行为!” 白梅歪着头说, “可别当了渣男,连品德都不要了哦!” “啊,你闹够了没?专家号都能排到下午了,我还有急事呢!” 林雨着急的说道。 白梅想了想说, “要是想让我帮你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别说一个,十个都行,你赶紧问。” 林雨不耐烦的说。 白梅露出一副街头八卦老太太的模样,她靠近林雨,低声问, “哎,我问你啊,你到底是喜欢兰莹呢,还是喜欢黎丽呀?” “啥?”林雨慕名奇妙的看着她。 他不明白这姑娘闲着没事儿问这干啥?难道女人都是这么的八卦吗? 不过还真是,只要是与感情有关的事情,女人都想知道。 白梅露出急切而又兴奋的神情,拉着林雨的胳膊说, “快说,快告诉我,不准骗我哦。” 林雨也是无奈了,他心想咋还能碰见这种奇葩的人呢。他拗不过对方,只好随口说道, “两个都不喜欢!” “都不喜欢?” 白梅好像是听到了不得了的事情,她惊讶的捂住了小嘴,怔怔的后退两步。 似乎跟看到陌生人一样,满脸都是不敢相信的神情,她指着林雨说, “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我以为你会喜欢她们两个人呢,可是……你太让我失望了,我讨厌你!” 说完还真生气的扭头就走,留下林雨在原地懵逼。 此刻他脑海中只有三句话,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刚才干了什么?” 他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竟然让白梅这样的指责他。 过了一会儿,白梅快步走来,眼圈微红,明显是哭过的, 林雨刚要开口询问,却被对方冰冷的阻止, “什么都不要解释了,走吧,我带你过去。” 然后白梅快步的走在前面,林雨在后面跟着,他几次想要喊住她问到底怎么了。 但是对方那冷漠的背影,仿佛已经将他拒之在外。 林雨压住心中的疑问,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将秦叔宝的伤口照片给白杨看,后者在一天前就说伤口恢复的很好,只要再用一次药就可以完全抑制感染了。 所以他才火急火燎的来请对方检查。 白梅只把他送到门口,打开门,冰冷的说了声, “进去吧!” 林雨感谢地向她点头,大步走进门,接着就听到身后传来巨大的关门声。光从这关门声音中就可以判断出此刻对方是多么的生气。 第一百三十一章,艺术,灵魂,信仰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将照片给白杨看过以后,白杨又给他开了几种有助于伤口愈合的药。 林雨道了谢,出门左拐走出没多远,就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原本他没有在意,但是听到那人竟谈到了自己的名字,就索性趴在拐角处听听看那人到底再说些什么。 可以分辨的是谈论的是三个女人。 其中一个语气刻薄的说道, “我真是没想到,林雨竟然是那样的人。本来还以为他是多么的专情呢。” 另一个呵呵一笑说, “天下这乌鸦一般黑,男人都是这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想着没做好的。” 第三个人还带一些哭腔, “这个臭林雨,我恨死他了。” 林雨一听到这声音,猜测八成就是白梅了,但是他很疑惑,自己好像没有得罪过对方唉,可为什么好像跟抢她糖似的。 于是他带着疑问继续偷听。 第一个人说, “唉,你还年轻呢,梅梅,以后多见见世面就知道了。” 第二个则是安慰说, “梅梅啊,好在这次不是你,不然的话,你可就惨喽。看见没有,男人就是这样,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人心隔肚皮呢!” “可是他竟然一个都不喜欢,怎么能够这样呢 ?好歹也要喜欢一个。” 白梅还是过不去心里的坎儿。 “好了,梅梅。事实就是如此你就算不愿意相信也没办法喽。愿赌服输,拿来吧!” “哼,这个臭林雨,害我输钱!再也不想理他了。” 听到这儿,林雨瞬间石化了,弄了半天,原来就是跟人家赌钱,结果输了。 估计多的就是他是到底喜欢兰莹还是黎丽。 好吧,那真是没办法了,算是遭了这么个无妄之灾。 林雨耸耸肩,转身从另一个出口离开了医院。 等到买完药打车回道租房之后,只剩下十多块钱。 回到唐朝,他先是去给秦叔宝换上药,然后到杏花楼找青姐要酒。 青姐直接给他取了十坛杏花酒,每一坛大约一公斤。 接着辗转到林家别院传到现代,将酒送到寿司店。 松下原一看到林雨酒热情如火的上前与其拥抱,然后邀其坐下, “林雨君,多日不见,甚是想念。” 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睛向林雨的身边瞟了一下,那十个古老的酒坛端端正正的整齐排列开来。 顿时松下原眼前一亮不过他并没有把注意力过多的放在酒坛上面,而是跟林雨聊了些家常。 林雨懒得跟他多费口舌,便直接说道, “前些日子,我有点重要的事情要去办,今天特准抽出来一整天的时间来把酒送给你。” 松下原脸上爬上了喜悦之色,但是其中不免有夹杂些疑惑。 他张张口,却停下来,接着又说了些与酒无关的话语。 林雨知道他想要验酒,但是又不好的说出来,于是便开口道, “松下先生,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松下笑眯眯的抬起头,挺直了身子,全身贯注的听他接下来的话。 林雨继续道, “我们两个人也算是一见如故了,择日不如撞日,咱们喝两杯!” 松下原两手一拍,“哈,林雨君与我想到了一起了,这不正是中国的那句诗所说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吗。” “额……” 林雨嘴角不由得抽搐两下,他哈哈笑着化解尴尬, “松下先生的中文真是一级棒啊!不知道是谁教的呢?” 松下原得意的说, “林雨君过奖了,我的中文是我的体育老师教的。” “……” 林雨赶紧起身去拿酒,顺便在对方看不到的地方,狠狠地大笑几声。 搬来了酒,松下原正襟危坐,一副神色肃穆的模样,好像是在参加某种十分重要的宗教典礼。 林雨拍着酒坛上对松下原笑着说, “松下先生,这可是我珍藏杏花酿,不谦虚的说,这世间除了我,谁也拿不出来这个。” “嘿嘿,如果是别的人这样说,我一定不会相信,但是中国人都十分的谦虚。可是林雨君依旧这么说,肯定物如其名。” 松下原夸起人来也是抓住了人的心理。 林雨手拿起女伎送来的小铜锤,轻轻的将酒坛上封口的酒泥给敲碎,接着一手扣住婴儿巴掌布塞,用力一拔。 酒坛刚被打开,便闻到一股淡淡的杏花的味道。 那味道虽然清淡,但让人感到清新的入脾,那是完全属于大自然的芳香。 虽然在林雨闻来不过是花香而已,但是对于松下原确实意义非凡。 松下原原本还带有些疑惑,更多的是不相信。可是在酒坛被打开后的第三秒。 他愣住了,一双眼睛瞪的如铜铃一般,嘴巴微张,脸上肌肉瞬间绷紧,身体稍稍前靠。 他先是缓慢的呼吸,然后贪婪的就着空气中那淡若无闻的杏花香。 松下原仿佛沉浸到了这个迷人的花香里面,他双目微闭脖子稍微上仰,面容露出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欧意诗几(好味道)……欧意诗几……” 他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双手撑着桌面,接着躬身靠近酒坛,忘情的呼吸着。 好似在嗅初恋情人的秀发,那样的甜蜜,温馨,仅仅这味道就让人得以满足。 后来,松下原的表情实在让林雨感到一股恶寒,林雨赶紧喊他 “松下先生?松下先生?” 林雨推了推松下原,可是后者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他的呼唤,甚至连被推的感觉都没有。 松下原一脸的幸福,甚至还发出了怪异的叫声,那种怪异的声音就像倭国小电影里面的。 林雨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感觉自己看到一个变态,心想, “这小倭国也是够奇葩的啊,闻个酒味儿都能到高峰?那要是喝一口的话,岂不是得爽死了?” 此刻已经有不少人超这边投以目光,有的还一副发现新大陆的的表情。 林雨觉得这要是再让这家伙继续下去。那他想解释都解释不清了。 他灵机一动,就将酒坛重新盖好。 清淡的花香没了,正处于那种沉浸状态之中的松下原感觉嗅不到梦寐以求的味道时他猛的睁眼眼睛 双目之中流露出凶狠之色。 但是在看到林雨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不合适的事,赶忙一转笑脸,对杏花酒连连称赞。 “这酒真是太香了!我从未闻过如此美味的酒乡,它就像是春天照射在身上的阳光,让人感到温和惬意。好似自己的爱人,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 说着,他闭上眼睛,细细的回味刚才的那种奇妙感觉,半晌他有说出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再没有酒能够比过它。” 林雨心里都在呵呵,杏花酒确实味道不错,但他感觉远远没有啤酒好喝。 松下原急不可耐却有怯生生的问道, “林雨君,我可以尝一口吗?” “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我们两个人喝的。来,我为你倒酒。” 说着,林雨就要伸手拿起酒坛,却被松下原阻止。 只见松下原神色庄重,一脸严肃的说, “林雨君,这已经不是酒了,它是艺术!是灵魂!是信仰!你不能这么草率的去触碰它,不然会玷污了它的身体。” 松下原收回手,一边说,一边后挪了点。他直起身,然后恭敬的朝酒坛下拜,还是那种五体投地式的。 接着又让女伎拿来檀香,铜制的装有水的脸盆。 松下原的举动吸引许多的食客朝这边看了过来,有的人甚至离开座位,站到他们周边。林雨满心疑惑他根本就看不明白对方到底要闹哪样啊。 第一百三十二章,穷装逼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只见松下原点燃檀香,在烟雾缭绕之中,跪地叩首,然后起身用铜盆洗手。 他就像是一个人虔诚的信徒,为自己的信仰而敬拜。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直起身,双手合十高举过头顶,嘴里念念有词。 周边的人都好奇的拿起手机拍照录像,林雨如坐针毡,有镜头朝向他的时候,只能尴尬的微笑。 松下原做完拜礼,双手捧起酒坛,小心翼翼的倒在三个杯子里。 林雨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一幕,心道这小倭国到底要搞什么鬼? 接着,松下原说了一大串的倭国语,叽里呱啦的,林雨是一句都没听懂。 说完,将第一杯倒在檀香炉里面,接着又是一串倭国语,第二杯又倒在檀香炉,第三杯也是如此。 最后又进行一次的叩拜,等这一套仪式完全结束后,松下原才露出轻松而又激动的神色,他笑的眼角的鱼尾纹都多了几道。 倒了两杯杏花酒,恭恭敬敬的将一杯推送到林雨跟前, “林雨君,您请!” “嗯!” 林雨双手接过,他没有立即喝下去,而是仔细的端详了一番。 杏花酒他喝的可不少,之前在青姐那里,每次去不是喝茅台就是杏花酒。 感觉也没啥特别的,只是在松下原举行过一番仪式后,总觉得这杯酒好像带上了神圣的光环似得。 松下原端起酒杯说, “林雨君,我敬您一杯。” 酒杯一碰既分,林雨一口饮下,入口微甜,杏花余味饶舌,此刻饮来,别有一番风味。 松下原细细的品味着杯子中的每一滴酒水,喝完后,他的头还呈现着仰起的状态。 他双目微闭,仿佛在回味每一丝入肺的酒香。 许久,才缓缓睁开眼睛,脸上露出满足的神色。 “简直是太美味了!用天朝人的话来说就是: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 松下原神情激动的说道, “我曾走遍无数的国家,穿过万水千山,领略了各个国家的美酒。但是我终究没有忘记大学时代说所看过那篇有关于天朝酒的记文。” 他回忆的说道, “就从那一次看到那篇文章开始,我才知道原来酒不仅仅只是饮料。而是一种对人生的思考,对艺术的追求,灵魂的满足,信仰的依靠。” 接着他有叹了口气,摇摇头说, “只可惜,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面,美酒终究是无法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人们越来越追求高档品牌,却忘记了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财富。” 林雨问道, “莫非松下先生就是因为那一篇记文,才远过重洋,来到天朝寻求古酒吗?” 松下原点点头,他自豪的说,“没错,就是因为如此,才建立起我大学时代所追求的目标和希望。现在我虽然心志不如当年,但是依旧有一颗求知的心。所以我才能够在这里寻找了十多年。没想到今日竟然被林先生给带来了,您真的是 我的贵人啊,” 林雨尴尬的意思摇头,心想一个杏花酒而已,真把他给美成这么个模样。 这要是在唐朝他看都懒得看一眼。 松下原到了第二杯,两个人喝完之后,松下原就将酒坛的盖子给盖上。 林雨不明所以,他刚要问,就见松下原歉意道, “林雨君,非常抱歉,我实在是不能够再喝了,如果继续喝下去我会有非常沉重的负罪感,这种美酒每天喝一杯,都是对它一种亵渎。” 林雨听了,心中直呼神经病,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就是一坛杏花酒吗?还真把自己当成宝贝了? “松下先生对于酒的敬仰实在让我佩服至极,既然你喜欢,那么这十坛酒全部送给你好了。” 松下原一听,腾的站起来,把那些看热闹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他震惊的面孔上满含着喜悦,激动的手脚直哆嗦,连说话的声音也因此而颤抖, “林雨君,此话当真?” “当真,比珍珠还真!” 林雨点头回应道, “要是换成了别人,别说是十坛,就是一坛我就不想给他。但是,松下先生对酒的痴迷以重庆实在是感染了我。让我明白原来酒不仅仅只是酒。” 说着,他伸手按在酒坛盖上, “天朝文化博大精深,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知埋没了多少的可歌可泣的艺术。” “如今这酒也算是绝版了,若是继续放下去,恐怕还有可能会被不懂得酒的人给糟蹋了。与此相比倒不如送给松下先生,我相信你一定会好好地珍惜它。” 松下原听后,热泪盈眶,他跪伏在地上,深深的感谢道, “承蒙林雨君高看,我一定会将这些酒看得如同我的生命一般珍贵。” “嗯,相信你能做到!” 林雨伸手将其扶起来,松下原擦擦眼角的泪水,接着就紧紧握住林雨的手说, “林雨君,您的恩情我无以为报,如果用金钱感谢您,那么就是对酒的一种亵渎,对你也是十分的不尊重” 一听这话,林雨懵逼了, 我来把酒给你就是为了卖钱啊,不然我找你干嘛,闲着没事儿。 大哥哟,咱们谈信仰能不能分个场合?我穷的都快要想去偷人家了。 咱们多少给个一二十万的,意思意思呗!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苦啊,可他又没办法说出口,连连苦笑道, “是的,松下先生若是给我钱的话,那我还就以为自己找错了人。” 话刚一说出来林雨就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巴掌。 你嘴咋这么欠呢?逼不是这么装的!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你还想装逼?活该穷死你啊! 这时松下原说, “哦,我突然想起来了,之前我买了一件贵公司的唐装,真的是非常漂亮,简直就是美妙绝伦。我家乡的人看了后,他们都迫切的想要一件,但是最近听说贵公司遇到了些麻烦,是吗?” 林雨微微皱眉,稍停了片刻,然后摇摇头说, “没事儿,不过是受到奸人陷害罢了,总会水落石出的。而那些人也休想逍遥法外。” 松下原看到林雨在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不自然,并且右拳紧握,一副仇恨的模样。 他便断定,事情一定没有对方说的那么简单。 不过他也是个聪明人,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而是一转话题说到了别的地方。 两人又谈论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才分别,林雨临走之时,松下原执意要求要将寿司店的股权分20%给林雨。 林雨正缺钱的,当然是欣然接受,这百分20的股份可不仅仅只是几十万那么简单啊。 其实能够让松下原做出这个决定的,还是林雨有意无意的谈到自己还能够弄来次一点的酒。 那就自然就是唐朝时期最一般的酒水。 虽然在林雨看来食之无味,但在松下原眼里,那可真是不可多得的美酒。 松下原一听说林雨可以大量的出售这种酒,让律师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合同打好。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两人就立下协议。 以后林雨需要在预定的时间内给寿司店提供足够的清酒。而寿司店20%的股份全部归林雨所有。 此外,松下原还给林雨转账了10万元,他生怕林雨会反悔,所以用尽一切的办法将其牢牢的抓住。 林雨心里都笑开了花,本来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松下原这反应竟然这么激烈。 不过这也难怪,这个人光寻求古酒的酿制方法,就寻了二十多年,如今好不容易看到希望,那还不抓住机会? 林雨坐上出租车,不知为什么,愉悦的心情忽然沉重下来。当出租车司机问他要去哪里的时候。他竟然鬼使神差的说了句,“独月鸣公司!” 第一百三十三章,原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差不多到了十点半的时候,出租车停在了公司的门口。 他抱着忐忑的心情走进大门,辗转的来到了兰莹这办公室门前,他抬起手,准备敲门,想想又放下去。 该怎么跟她说呢? 林雨心脏狂跳,给了就像是做错了坏事的小孩要跟家长道歉一样,惶恐不安。 她会不愿意原谅我呀?完了,肯定不会原谅了。都做到这一步了,真是麻烦。 我这造的是什么孽呀! 林雨抓耳挠腮,不知道该怎么般。 忽然,只听里面传来一声叫喊, “滚!” 林雨吓得虎躯一震,他心想, 不是吧,我还没有进去呢。就让我滚? 不会对我真的这么恨之入骨吧? “郑华,我就不信真能一手遮天,沈城可不是你郑家的天下!” 里面又传出这么一句话,林雨才拍着胸口放下心, 还好,不是说我的,吓我一大跳! 有了这个小插曲,让他原本忐忑的心情稍微好了些,林雨深吸一口气,推开门。 兰莹刚挂了手机,被身后的开门声吓得啊了一声,她转过身,见林雨嬉笑着站在门口。 “嗨,莹莹,好久不见!” 林雨尴尬的挥挥手,问道, “我可以进来吗?” 兰莹坐回办公椅上,面色生冷,自顾自的敲打着键盘,但屏幕上显示的却是桌面。 林雨敲敲门又问, “莹莹,我能进吗?” “都进已经进来了还废话?找我有事?” 兰莹眼睛由始至终发都盯着电脑屏幕,语气也是十分冷淡。 “嘿嘿,没事就不能找你啊?毕竟我还是你男朋友嘛。” “男朋友?我可没有。再说,你不是要跟黎丽讨论两亿的项目吗?还来找我干嘛?” “莹莹,你听我解释嘛,我当时也是被逼的,那真不是我的本意啊!” 林雨苦心的劝告,但兰莹哪里肯听?她停下手指的动作,抬起头,轻蔑的笑道, “莫非还是黎丽拿着刀架在你的脖子上逼你这样说的?” 林雨一拍大腿,激动道, “哎呀,真被你给说中了,她当时就是拿着菜刀逼我这样说的,真不是我自愿的。你要相信我啊!” “好,我信你!” “你真信我?莹莹,你终于不误会我了!” 林雨还想硬挤出几滴眼泪,凑合下气氛,但下一秒便有一个文件夹劈头砸来,他侧身躲开,文件夹啪的砸在门上,飞散的纸张撒了一地。 兰莹猛的站起身,指着他说, “我信你个头,你当我是傻子吗?林雨啊林雨,我是万万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原来一开始你都是在玩我。现在好了,玩完了就抛弃!” 林雨捡起散纸,将其重新装订好,小心翼翼的走到兰莹跟前, “莹莹,你别生气啊,我说的是真的。我知道那很难让人相信,但我从来都没有骗过你啊。至少也要相信我一次吧?” “滚,马不停蹄的给我滚!” 兰莹指着门口喝道, “我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你!” “莹莹!” “走!” 看着如此暴怒的兰莹,林雨也没有办法在继续说下去,他一直以为对方是那种温柔得不会生气的女人。 可是他却忘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女人对于另一半的忠诚看的是多么的重要。 当他失望灰心转身去那一刻,办公室里瞬间安静,兰莹的心也逐渐平复。 一道道沉重的脚步声,不像是踏在地上,倒像是踩在兰莹的心头。 她忽然心痛了,也害怕了,害怕这个唯一一个让自己欢欣快乐,在绝望中给自己带来希望,夺走自己初吻的男人离开自己,更害怕这种离开不是暂时,而是永久。 或许走出了这个门,他们两人就完全成了陌生人,至于朋友……那是不可能的。 直到此刻,兰莹才敢承认,自己真的爱上林雨了。 只是这段爱情犹如昙花一现,美丽而又凄凉。 或许美妙的事物都是短暂的吧。 兰莹这样安慰自己, 也许爱情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匆匆的来,却被世界给驱逐。 她眼角湿润了,心在痛,喉咙仿佛压着一个秤砣,压的她难以呼吸。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 “他只是玩玩而已,你为什么要动心?不过没关系,他一走,你的世界就清净了。” 林雨心也在颤抖,他更害怕是,如果他真的不管不顾的就走了,那兰莹怎么办? 郑华的手段可不一般,兰莹真能够应付得了? 他的脚步越来越慢,也越来越沉重,当他得手碰到门把手的时候,骤然停下,而几乎在同一时刻,兰莹突然说道, “明天二审开庭!” 林雨回过头,两人望着对方,眼神中显露出一丝期待, 兰莹继续道,“上午十点,你要去吗?” 林雨微微一笑, “我也是独月鸣品牌的创建者,不去怎么行?” 兰莹听后,偷偷的松一口气,林雨继续道, “而且我们一定会赢!” 他那招牌式的自信笑容让兰莹心中再次燃起希望的火焰。 两个人会意的一笑,就再没有说任何话,因为他们知道接下来不管说什么话,都很平白无力,只要有林雨的那个保证就足够了。 林雨来到尘封已久的十号仓库,里面在什么也没有,不过角落处还有他堆放的银子。 经过黎丽那一次在出租屋把他给绑起来的事件后,他开始让自己习惯在身上时刻放几两银子,好在危机时刻传送到唐朝。 拿好东西,他先是去药店进了几箱威神,然后又去批发市场给万宝楼进点货物。顺便买了几根高压电棍。 将这些东西全部都运到了十号仓库,一起穿越到唐朝。 他一回去,就将高压电棍分给了两名御林军,二愣,周达,程勇,赵义还有一起在当场的尉迟宝林也分了一根。 林雨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怕益仁堂在暗地里面找麻烦,这两天和芝堂还有万宝楼以及极乐堂倒也平安无事。 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先做好一切的警备。 “记住,你们手里的武器叫做电棍,里面有非常厉害的高压电。” “啥叫高压电?这个……就是……哎呀,跟你们也解释不清楚,就当是一种内力,一旦全力释放开来,就能致人于死地。” 林雨这么一解释,让尉迟宝林等人神情为之一振,他们仔细地端详着手中的电棒,可总有看不出这个黑漆漆的棍子到底真有说的那么厉害吗? 林依依继续道, “所以说平时如果只是在防卫的情况下,只用在低挡就可以了,要是遇见紧急情况,那就中档,如果对方要杀你,那就直接用高档。到时候就是磕着就死,碰着就伤。不过要记住,千万不要误伤到自己。” 尉迟宝林听了,恍然大悟的叫道, “哦!我终于想起来了。” 他指着电棍说, “大哥,我记着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手里也拿着这个。就是用这个直接把我的马给打死了,对吧?” 林雨顿时尴尬无比, “这事都过去多长时间,你还记着啊?” 尉迟宝林嘿嘿一笑, “大哥,你可真不厚道,当初直接把实话告诉我不就行了。害得我还以为你真是武林高手呢。” “是你自己以为的,还能怨我吗?” 林雨摊开手说, “更何况我要手里拿着这神兵,你觉得这世上还有几个人能与我一战?要知道凡是铁质的兵器,都躲不过高压电。” 尉迟宝林挠挠头, “嘿嘿,你还别说,有这宝贝,咱们同辈的还真没人能打得过。估计也就那几位朝中老将才能拼得过吧。” 林雨没有继续跟他嬉笑下去,而是神色严肃地说,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形势非常严峻,秦老英雄的病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医治好,但是就怕有人捣鬼,我不想让我身边的人受伤害,所以就有劳你们几位了!”说完,深深鞠了一躬。 第一百三十四章,高阳公主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啪! 一个四十多岁长着长须的中年男人一巴掌拍在红木桌上,瓷杯里的茶水被震得的四处飞溅。 “到底怎么回事?我把这诺大的怡春院交给你,你就是这样给我打理的?” 老鸨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在他身后,同样跪着十几名管事,伏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起来。 那中年男人双目圆瞪,顿时一股无形的威压降临,那些人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说话啊!怎么一个个都成了哑巴?老鸨,你来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老鸨左思右想,可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就怕哪一句说的不对头,自己这条命就别想在要了,最后在中年人的逼迫下,她才开口说道。 “回大人的话,这……这都是林雨那小子干的好事。” 老鸨这么说也无可厚非,毕竟也正是因为林雨开了极乐堂,和给快活林安上了游戏机,才使得怡春院门可罗雀,大半天都不会进来一个人。 “林雨?” 中年人仔细思索了下,随之问道, “是不是就是那个再白虎大道开了一家万宝楼的掌柜?” “正是此人!” 老鸨恭恭敬敬地回答说, “就是此人从中作梗,把我们这里的客人全部都给拉到了快活林和杏花楼。我最近又招来了一批姑娘。水灵水灵的,若不是他,我们这里依旧如往常一般红火,甚至还犹有过之。” “哼,我怎么听说那林雨不过二十余岁。你个毛头小子,就把你给弄成这样。你的饭是白吃的吗?还是你这几十年的年岁活到狗身上了?” 中年人一巴掌又拍在桌子上,吓得那些人浑身一颤。 老鸨解释说, “大人息怒,恳请大人明鉴啊。那林雨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一堆奇怪怪的玩意儿,竟然能让人兴致勃发。而且出售房中秘术,都是我等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她擦擦脸上滚成珠的汗水,这下妆容也花了,但是嘴却不闲着, “别看那林雨年纪不大,但依我看来,必然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淫贼。有些房中秘术,连我看来都为之汗颜。若真是一个正经人,怎么能想到那等污秽不堪的事儿来?” 中年人听了以后,捋起长须,不禁陷入了思索。半晌,才说道, “你去把那林雨给我叫过来,我要当面问话。” 老鸨心里一咯噔,她就怕对方让她去喊林雨。上次被羞辱的让她好几天不敢从极乐堂门口过,即便有什么急事儿也是绕道走的。 可是这个大人的话,她又不敢不听。于是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而几乎在同一时刻。 房遗爱紧紧的抱着她,望着镜子中两人清晰的面容,,脸上满满洋溢着幸福之感。 只是房遗爱的脸色发白,面容枯槁,没有一点阳气。与高阳公主那富态丰韵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这还是得益于林雨,如果不是他,我怎能有今日。要说起来,我还得多多的谢谢他呢。” 高阳公主也曾经听说过林雨这个人。当时还为了一面镜子,逼得房遗爱半夜的跑去万宝楼买。 后来万宝楼又新推出了化妆品和沐浴用品,高阳公主刚使用过一次就成为了万宝楼的铁粉。 最近用了海天丝洗发露后,发质更佳,走路都带有一股迷人的香味。 而且她还特别喜欢万宝楼前的会显现人的宝物(LED显示屏)上说的那句话:实力派,就用海天丝! 这回又听到房遗爱提到林雨,她便不由得对于这个人越加的好奇。 一时之间,高阳公主春心萌动,虽然房遗爱现在身体可以了,但是却一副病殃殃的模样,而且骨瘦如柴,实在硌人。 要不是因为对方确实厉害,高阳公主碰都不想碰一下,于是她就说, “夫君总是谈起林雨,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就能让你推崇备至!” “他的底细,我也不清楚。只知道他曾经是长安城东林家的少爷,以前没听说过他,但后来自从开了万宝楼之后就名声大噪。现在又开了一家极乐堂,红火的不得了。可以说是日进斗金。” 房遗爱话语之间也不禁流露出羡慕之情。 当然,换成任何人都会为之眼红。 毕竟每天几万两银子的进账实在是不少了,长此以往下去,富可敌国,都不是不可能。 “若真如此,夫君可要与其交好呀。” 高阳公主用食指在房遗爱的左脖颈画圈,弄得他心里直痒痒。 房遗爱抓住其双手,吻在对方的秀发上,并说道, “夫人说的没错,但是林雨的身边可都不是一般人呐,我若真要与其交心,得有点本事才行。” 听了这话高阳公主不高兴的抬起头注视着他,语气高傲的说, “你怎么了?你乃是当今司空,位列三公的房玄龄之子,又是当朝驸马,难道这不身份还不够吗?那林雨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介平民。论权势威望,怎能比得过你?” 房遗爱听后,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他虽然有一个厉害的老爹,也有一个背景极大的老婆,但是这样更显得他自己没用啊。 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太府卿,而且根本就是一个闲职。 这是啃老加吃软饭的节奏啊。 他面色稍变,沉默了片刻后回答说, “林雨有四个结拜兄弟,李泰,长孙冲,秦怀玉,尉迟宝林。这四人都非泛泛之辈,此外周达,赵义,程勇等人都甘心乐意的做他的手下。” 此话一出,高阳公主也不由得将林雨重视起来,她不是那种胸大无脑的女人。 这些人代表了什么,她再清楚不过。她也根本就不相信,如果只是一个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和这么多高官达贵走在一起? 这其间必然有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情。 如此看来,这个林雨倒真是个神秘的人物。 “夫君,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好奇了。能不能让我与其见一面。好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三头六臂。” 房遗爱轻拍着对方的肩膀,搪塞道, “行,我过两天将他邀请到府上喝酒。届时就劳烦夫人在一旁斟酒。” 高阳公主与其生活了几年,自然明白对方的习性,知道房遗爱一说这话就是不想去请的意思。 于是她撒娇的说, “夫君~你就去请一下嘛!人家真的很好奇!” “哎呀,一个鼻子两个眼儿,没啥好看的。” 房遗爱自知高阳公主的品性,林雨长得也不错,两人若是一见面,万一…… 高阳公主见对方不愿意,便趴在其耳边低声地说了几句, “你若是现在将他请过来,妾身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任何的都可以……” 说完,还妖媚的眨了几下眼睛。 房遗爱露出坏坏的笑容,他捏了下高阳公主脸蛋,“赶快收拾一下,我一会儿就回来。” 第一百三十五章,房府赴宴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送走了尉迟宝林等人,林雨坐在万宝楼的柜台前翻阅着账本。 这几天一直都忙着去给秦叔宝治病,所以没有注意看进账多少。 他粗略的算了一下从开业以来到现在,一共进账四十三万五千两,这可着实不少。 不过有一点不好的就是这些全部都是银票,不能够用来做穿越经费也不能够扩展传送面积。 于是他暗地里就在打算,该怎么样才能将这四十多万两银票全部换成银子和金子,他现在最缺的还是这两样东西。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老鸨笑嘻嘻的走进来, “哎呦,林掌柜这是在干什么呢?这么专注啊。” 林雨抬起头,冷着脸回答说, “我说谁大中午的在这叽叽喳喳,跟鸡叫似得,原来是你啊!” 不等老鸨开口,林雨就继续说道, “是不是我今天没把老鸨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挂门口啊。” 老鸨强忍着怒火,脸上堆起肥腻的笑容, “林掌柜可真会说笑,我……” “我有必要跟你开玩笑吗?早跟你说过,凡是我开的店。老鸨与狗不得入内,滚!” 这下老鸨再也忍不住了,她掐腰尖着声音骂道, “好你个林雨,开了家杂货铺子,就尾巴翘上天了?我奉劝你规矩点儿,李大人要见你,你最好现在就跟我走!” 林雨低头随意翻看的账本儿,语气平淡的说, “二愣,把这满身骚味儿的东西给我赶出去。闻着就恶心,一会儿还得吃饭呢。” 二愣手里拿着棍棒,走到老鸨跟前,身体往那里一站,顿时把老鸨给吓得一声不敢吭,他扯着嗓门儿道, “你是自己滚,还是让我把你给扔出去?” 老鸨冷汗直冒,她在二愣的威逼下,步步后退,最后绊在门槛上,向后倒去边的地上打了几个滚儿,滚到了街上。 她爬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刚要破口大骂,却见二愣跟着跑出来,一副要动手的架势。 老鸨到嘴里的话又被她硬生生的憋回去,最后撂下一句,“你若不去,后果自负!”后,小跑逃走。 那一身晃动的肥肉看的二愣哈哈大笑,而这时,房遗爱走来了。 “二愣,何事如此开心?” 他也认识二愣,不过就是将其当作是林雨的一个下人。 “没啥,就是那老妇人一把年纪了,还浓妆艳抹,一身肉比俺邻居家的老母猪还多。看着就好笑。” 房遗爱跟着笑了两声,错过二愣,直接进去。 “林神医!” 一见到林雨,他便拱手打招呼。 林雨抬起头,笑道, “房兄,今儿个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神医,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我这几天每次来找你,你都不在。还道你是故意躲着我呢?” “哈哈,我又不欠你钱,干嘛要躲你呀。咦?房兄的气色好像不错呀。” 林雨随便打量了下房遗爱,发现对方的体型稍微匀称了点,比以前皮包骨头的样子好了许多。 房遗爱也是十分高兴的回应道, “不瞒您说,最近我食之有味,身体也比以前强了,这还要多亏神医的灵丹妙药呀。” 林雨听后心里直嘀咕, “不是吧,威神也有健胃消食的作用?要不以后我也试试” 这个念头刚一出来就被他立即全盘否定, 不,绝对不行!我身体可好着呢,万一依赖上了,可得不偿失。 接着他又问道, “房兄来找我有何事?” “我这不是一直想要找机会答谢神医吗?可是神医多忙碌,我也不便多做叨扰。但是如果真的什么都不做,又让我良心难安。所以今日我想问神医有没有时间去我府上小酌一杯?” 房遗爱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直直的看着林雨,见后者没有任何的反应,就继续说, “当然,若是神医没有空闲的时间的话,我们改天再去。” 此刻,林雨心想的则是, “想请我吃饭?还要到他家?何况现在都大中午了,这似乎有些不太对劲儿。” 他又看向房遗爱得手,发现对方的双手都缩到了袖子里面,从心理学方面来讲,这是一种心虚的表现。 由此林雨断定房遗爱跟他去,绝对不只是吃饭那么简单。 “那个……真的是非常抱歉啊,今天我恰巧有事,所以还不能去你府上。咱们改天要是有时间的话,到杏花楼一聚,如何?” 房遗爱听了之后果然面色有些稍微不对劲,但他依旧保持着笑容, “那个……其实我还是希望神医能来舍下一聚,毕竟在外总不比在咱家吧。” 林雨摩挲着下巴,挑眉打量着房遗爱,就看他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林神医啊,您看我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您就……” “行吧,既然如此,我也不好推辞,二愣你跟我一起去吧。” 只要有吃的,二愣巴不得跟着。 原本按照房遗爱的想法是要骑马过去的,但是林雨不会骑,他们只好走路过去。 半路上,老鸨远远的看到这三人,她眼睛滴溜一转,便计上心头。 “好你个不识好歹的林雨,既然让我难堪,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回到怡春院,老鸨将林雨的所做所为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气的那中年人把桌子给掀倒在地,接着将管事的全部踹翻在地。 虽然如此,依旧是火气未灭,他脑门上青筋暴起,发尽上指冠, “林雨,真是不错,我记住你啦。” 他转身走上楼, “让香香到房间来!” 老鸨哆嗦着应是,当关门声响起的那一刻起,众人提起来的心才放下去。 走了有半个多小时,林雨等人才来到房府。 一进门,就见到打扮端正的高阳公主端坐在大厅的八仙圆桌旁。 见众人到来,她眼前一亮,目光在林雨身上过了一下后,便定在跟在其身后的二愣身上。 二愣身高马大,拳头都快比的上房遗爱的脑袋了。 顿时高阳公主目放精光,她粉面含春,护唇窃笑。 房遗爱走到高阳公主的身边,对林雨介绍说, “这是贱内。” 接着又对高阳公主说 “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林雨,林神医。” 林雨行礼道,“林雨见过房夫人。” “奴家李玲,见过林公子。” 高阳公主双手叠加扶腰,微微屈膝行礼。 房遗爱招呼说, “来来来,别站着,咱们坐下说。” 落座后,他又吩咐道, “夫人,去把酒菜给端上来,我要与林神医把酒言欢。” 这时,高阳公主看的正入迷,根本就没有将他的话听到耳朵里。 房遗爱说完,见对方还是一动不动的,觉得脸上有些挂着不住,他拍了拍桌子。 “说你呢,发什么愣啊,还不赶紧去!” 平日在家里,房遗爱软的跟柿子似得,哪里有今天这么刚硬? 高阳公主眉毛一挑,两眼一瞪,正要发火。 房遗爱见状,吓得脑袋往后缩。 但高阳又看到林雨与二愣在场,不好博房遗爱的面子。 她就说道, “按照夫君的吩咐,酒菜早已准备好了。一会儿下人就会给呈上来。” “哦,夫人有心了。” 房遗爱如释重负,轻轻的吐口气,心里把自己狠狠地骂一顿。 要不是高阳公主看在有外人在,估计今天他就惨喽。 林雨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就当做是什么都不知道,反正人家自己家里的事儿,他根本就没必要过问。 上了酒菜后林雨与房遗爱相谈甚欢,反倒是高阳公主与二愣两人沉默不言。 他们两人一个只会倒酒夹菜,一个只知道埋头大吃。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房遗爱稍有微醺,便开始喷起大话来, “林兄弟,不是……我吹,想当年我在长安城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你到各大花楼打听打听,我金枪小霸王的名头那个不是盖的。”林雨听到这话的时候,忍俊不禁。一旁倒酒的高阳公主的面色更是一阵青一阵红,端酒壶的手都在发抖。 第一百三十六章,红颜祸水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喋喋不休的房遗爱终于倒在了桌上,但嘴里依旧嘟嘟囔囔,听不出在说些什么。 林雨见状,便起身说道, “房夫人,房兄醉了,我们不便多留,告辞了!” “林公子” 高阳公主楚楚动人的眨着眼睛, “我听闻万宝楼新进了海外的胭脂水粉,叫做化妆品,是吗?” “是的,不过化妆品只适用于相貌一般都女子,不过是装点面容,用来自欺欺人罢了。像房夫人这样的天生丽质,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粉饰。” “林公子真会说话!” 高阳公主掩面含笑,她站起来走到林雨身边,一手轻轻的按住对方的胳膊,眉眼盈盈的注视着他问 “那你觉得我有多美?” “房夫人绝代芳华,世间难出其右,是在下生平仅见的美人。” 林雨身体一颤,他立即推开对方的手,后退两步,低着头恭恭敬敬的说。 他这样做倒不是高阳公主真的美得不可方物,而是他知道这个女人生性放荡,历史上记载连和尚都搞。 最后更是聚集三十多个面首在家糜乱,正因为如此,房遗爱的绿帽王的名头才戴的稳稳的。 至于那个最初跟她搞上的辩机和尚,落了个腰斩的结局。 所以林雨可不想跟这个私生活糜烂的女人走的太近。 他早就料到对方会纠缠一番,可没想到竟然如此的大胆。这可是在房府,来往的下人都看着呢。 他这么一退让竟使高阳公主心生窃喜,她又伸手拉住林雨的衣服, “林公子~” “房夫人还有何事?” “我夫君他醉了,你帮我把他送到房里吧?我这一个柔弱女子,可弄不动他。” 高阳公主用手指缠着林雨的衣袖,身体越来越靠近,林雨都能嗅到其身上牛奶味儿的沐浴露香。 林雨暗中鄙夷,你家下人都能组成一个连队了,还用得着我帮忙?当我傻啊。 但对方都说出来,他要是拒绝,谁知道后面还有啥怪异的要求等着他呢。 于是林雨将身体极力的后仰,扭头对二楞说, “二愣,你去把房兄扶回房。” 二愣从头至尾一个劲儿的吃,他虽然头脑不太灵活,但是知道自己啥能看,啥不能看。 听到林雨的话,他一抹嘴,低着头走到房遗爱的后面,右手一抄,往背上一送,扛起来问, “要弄哪儿去?” 林雨笑容僵硬的对高阳公主说, “房夫人,请您前面带路。” “哦,那跟我来吧!” 高阳公主嘴角上扬,松开手,继而转身带起一股发香, 林雨给二愣使个眼色,让其跟去,至于他自己则是落在最后。 高阳公主对于他来说是在有些麻烦。 二愣刚把房遗爱放到床上,林雨还只是站在门口,高阳公主竟摇晃着醉步,来到林雨跟前, “哎呀!” 她突然扑向林雨。 林雨见此情形都无语了,难道说女人都爱用这一招?古代这样,现代也是,千年绝技吗? 他侧身后退,失去平衡的高阳公主意料之中的扑倒在地。 “林公子,你这是何故?” 她幽怨的抬起头问, “难道都不会扶一下人家吗?” 林雨早就料到高阳公主肯定会对他依依不饶,所以他时刻注意对方的一举一动。 “房夫人,男女有别,恕在下不能从命。” 接着他又说, “二愣,咱们走吧!” 二愣哦一声,朝门口走来,路过高阳公主的身边,后者忽然哎呦叫喊,接着伸出秀手。 二愣也是性子直,他随手一拉便将其提起来,然而高阳公主则像是奸计得逞似得,伸手在其下身不着痕迹的滑过。 顿时,她小口微张,两眼放光的看向二愣离去时高大的背影。 “少爷!”刚出门,二愣开口叫道。 “莫要多言,快走!” 林雨说着并加快了脚步。 回到了万宝楼,林雨才长舒一口气,他躺在椅子上接过小鱼送来的茶水大口的喝着。 等缓和了后,二愣又问, “少爷,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很怕房夫人呢?”“这个……解释起来很复杂,总之你要记住,这世界上可怕的并不只是凶神恶煞的强盗土匪,还有一种比这些更可怕的,就是能够引诱你走向深渊的东西,人们常称之为红颜祸水。沾染上的那一刻,就是身 败名裂的开始。” “啊,那么可怕?” 二愣左顾右盼,然后俯身靠近林雨,低声道, “你是说,房夫人就是红颜祸水?” 林雨点点头, “所以说,离这种女人远点儿,不然出了事,我也保不住你。” “嗯嗯” 二愣连连点头,接着又问, “那房遗爱娶了她,为什么就没事呢?” 林雨哭笑不得的说, “还没事儿?你没看他都快成人干了?” “啊呀,你别说,还真是。” 二愣忽然面色惊恐, “那房夫人是不是妖怪啊,我听我爹说,女妖怪都很漂亮的,还喜欢吸人精气,被吸过的人最后都成了干尸。” “额……这话别乱说,不然小心被妖怪,哦不,那个女的惦记!赶紧干活去,把今天的事都给忘了,对人不要提起。” 林雨吓唬道。 二愣点点头,拿起扫帚打扫起来。 林雨细细品着茶,陷入了沉思。 可以肯定的是,这次房遗爱叫他过去,绝对不是其本身的意思,八成受高阳公主的指使。 可是林雨确定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过对方。 “不会是房遗爱偷拿他老婆衣服事情败露了吧?可也不对啊,就算高阳公主知道了,也没必要勾引我吧?真是奇怪……” 他手指敲着桌子,如何也想不出高阳公主这么做的原因,最后只能厚颜无耻的归结于自己太帅了。 晚上,林雨来到秦府,为秦叔宝换上药,上次取的药今晚算是彻底用完了。 从明天开始就是使用新药,也是最后一个治疗疗程,结束以后,秦叔宝就能完全的康复。 所以这一晚林雨没有回林家别院,而是在秦府住下,晚上和秦怀玉随便聊了些后,就睡去了。 他睡得虽然舒服,可是这一晚却注定不那么的平静,漆黑的夜里暗潮汹涌,阴谋往往衍生于黑暗之中。 “果真如此?”张维景问道。 “千真万确,小人可以用项上人头做担保,林雨就是前些日子把长安城搅得鸡犬不宁的鬼怪。” 一个穿着布衣,留着一对小八字胡,身材精瘦的男的跪在地上说道, “我就曾真真切切的见过他摇身一变,成了个两眼放光,人面狼身的怪物,青面獠牙,吼叫起来能吓死一头牛。” 那人说的自己都心里发毛。 张维景在厅堂里踱着步,心乱如麻, “林雨与四皇子交好,若是如此行,岂不是得罪了四皇子?” 他暗自说道, “只是不知道四皇子知不知道他真正的身份。若真是鬼怪,那恐怕就不只是市井纷乱,而是牵连到争权夺位了。” 张维景可不是傻子,他知道什么该碰,什么不该碰。 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根本就无法在争夺皇位的皇子之间生存,能做的就只有坐山观虎斗,这也是他一直保持中立的原因。 以目前的形势来看,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两人就是太子李承乾和四皇子李泰。 这两人能力上虽然不能说是不相伯仲,但李世民对他们的宠爱确是一样的。 所以朝中大臣除了中立的以外,都分为两派。 一派推举太子李承乾,一派推举四皇子李泰。 两派大臣地位相当,都曾立下过汗马功劳,李世民也是左右为难,因为一旦没有安抚好一方,很容易出现内乱。 他当初就是杀兄弟逼父上位的,可不想自己也落到那种地步。 因此李世民用了很多的小手段试探大臣们,要看看到底哪一个儿子的呼声最高,同时也锻炼一下李泰跟李承乾。 但不管怎样,之前的那些都是小打小闹,有的大臣明眼看出来也装傻故作不知。 可这次的不一样,林雨如果是李泰手里的一颗棋子,那说明后者要准备动手了。 但若还是李世民试探大臣的手段,那么也就是说,李世民要做出最后的决断了。 张维景想了许久,终于开口吩咐道,“来人,备轿!” 第一百三十七章,过敏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这个林雨果然有几分本事,但终究不过是个毛头小子罢了!” 易姓老人老神在在的坐在蒲团上,在他身前摆着一尊两米高的雕像,那雕像不是三清,也不是道教的任何一位仙人,而是他自己。 老人手里拿着一串菩提珠,缓慢的拨弄,珠子已经被披上了一层厚厚的包浆。 红的发亮的珠子表面仿佛有水波流动,看起来十分的诱人。 在他身后,吴良跪在地上,额头碰地,屁股高高抬起,样子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师傅,林雨不但口出狂言,还对您大加侮辱,难道您就真的要置之不理吗?” “我派以修己为任,这些俗世之事,不应放在心上,否则只会徒增心魔,坏了修行。” “可是!” 吴良抬起头辩解道, “林雨实在是欺人太甚,若是不对其加以惩戒,世人该如何看待我派?恐怕连师父的名声也要被玷污了。” 老人静默不语,片刻后,开口道, “也罢,若是不讲此人惩治,你这心魔恐怕难以消除。” 说着他将一个拇指大小的瓷瓶放在右手边的地上, “将这瓶药给叔宝服用!” 吴良顿时心中大惊,他额头上渗出汗液,强使自己镇定下来, “师父是要……” “非我派之人,性命皆为尘土。叔宝一路走来实在艰辛,就助他早日脱离苦海吧。” 吴良跪爬过去,将药瓶紧紧攥在手中,又回到原位,狠狠的叩三个响头, “师父高义,弟子代翼国公叩谢!” 若是林雨看到这一幕,必然会大骂世上竟然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暗害别人,还自以为大慈大悲。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吴良恭敬退出门以后,老人缓缓睁开眼睛,那阴翳的双目如同豺狼一般。 他手里拨弄着菩提珠,依旧如开始那般淡然。 “平心而论,此子确实是个可造之材,若能归我所用,必然事半功倍,可惜,可惜啊!” 怡春院内中,香香拥抱着中年人,两人倚靠在床榻。 别看这个中年人已经将近50岁,身体却比一般的年轻人还有厉害。 从中午香香进到房门的那一刻起,一直到晚上,两人除了吃饭以外,就再也没有停过。 这等战绩,着实令不少年轻男人汗颜。 香香柔情的问道, “大人,还在为那事而烦心吗?” 中年人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他双目微闭,片刻后才回答说, “一个宵小罢了,我是不屑于出手,否则的话连两下他都蹦哒不起来。” 香香往他的怀里缩了缩,说道, “既然如此的话,大人就不要为之忧烦了,有香香陪着您还不够吗?” “哈哈,够啦,足够了。有美人陪着,我要这荣华富贵还有何用?平白的拖累人而已。” 中年人将其揽紧,低着头说, “来,让我好好看看你这小狐狸精,是多么的勾引人。” “讨厌啊,大人。人家不喜欢你那么叫人家。好像我很可恶似的!” 香香扭了下头,躲过对方锋利的目光。 中年人宠溺的问, “那你觉得该叫什么好呢?” “人家不是有名字吗?” “可香香二字万人皆呼,我不愿意于他们同为一派” “呃……那就叫香儿好了。” 香香想了想后说。 “嗯,果然是名如其人,这名字美,人却更加的美。” 中年人的夸赞让香香忍不住心花怒放, “大人总是拿香儿寻开心。” “难道这样不好吗?或者说香儿不喜欢我?” 中年人在问话的时候,语气也稍加冰冷,他抱住香香的手臂加大了力气。 香香疼的轻咬住下嘴唇不让自己叫出来,但对于中年人的问话,她还得必须回答, “怎么可能呢?香儿的心都扑在大人的身上了呢。您这样说可是冤枉了香儿。人家要生气了。” “哈哈,香儿不要难过,我只是开个玩笑话罢了,无须当真。只要你服侍好了我,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说着,中年人的手脚又开始不安分起来。 香香则若无其事的说, “其实大人若是真为林雨而忧烦,香儿有一妙计,既能让大人出口恶气,又不会使您招惹是非。” “何计?快说来与我听听。” 中年人也不顾着继续了,而是仔细的听香香说话。 后者趴到他的耳边,轻声的说道, “大人,您只需……” 第二天早上七点左右,林雨就开始给秦叔宝进行扎针。 多日以来的练习,他跟医院的护士都有一拼了,扎好了针,又让秦怀玉给秦叔宝喂一碗燕麦牛奶,再加上一个面包。 秦叔宝吃饱了后,对林雨非常的感激,他说道, “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医术竟然如此高超,真是世间罕见啊。” 林雨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说, “秦老英雄过奖了,都是些小打小闹罢了。” “哈哈,如果你这都只是小打小闹,那岂不让整个长安城的郎中都惭愧的无地自容吗?” 秦叔宝用没有扎针的手拍着林雨的手说, “另外,你与我孩儿结为兄弟,以后不要如此的见外,称我为叔伯即可。” “知道了,秦世叔。” 林雨收拾着桌上的药品回应道, “对了,这些药物一定要按时吃,不要间断。你的伤口正在长肉,不能久躺,等再过两天你可以试着下床走走。这样有助于伤口愈合。” “嗯!” 秦叔宝点点头,这时下人走进来说有人在门外求见。 秦怀玉跟林雨都纳闷儿,这一大早的谁会来呀? 就算是程咬金,尉迟恭等人,这个时候都还没下早朝呢,更何况那种身份的人根本就不需要求见,直接走进来就行了。 秦怀玉吩咐道, “让他进来吧!” 当那人到来以后,在场的人没一个给他好脸色看。 林雨还耻笑道, “吴良,你这是着急了?还没到时候呢,就想给我磕头认错啊?” 吴良冷哼一声,脸上的肥肉跟着抖动一下, “猖狂小儿,你别得意。结果没出来之前,别大放厥词,不然的话到时候打脸的可是自己。” 他这幅狐假虎威的模样,看的秦叔宝一肚子的气。 朝中的老臣大将都给易姓老人面子,才对吴良比较和气。不然纵使吴良的钱财再多,也不过是个平民。怎能比得过权高势重的朝中重臣? 可吴良偏偏作死,对于那些老臣并不恭敬,最多也就是做做样子。所以使得秦叔宝,尉迟恭等人对其非常不满。 “尔等鼠辈,在我秦家还敢这等猖狂,给我滚!” 秦叔宝,虽然年纪老迈,身患伤病,但这一声依旧杀机重重。 吴良吓得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他强使自己保持冷静,正要开口说话,却见秦叔宝瘦削的脸竟然逐渐的开始臃肿起来。 他指向对方,惊讶的说道, “你,你的脸怎么……” 林雨回头一看,顿时心里咯噔一下,凉了大半截。 只见秦叔宝的脸出现了浮肿,发红的脸颊像注水似的涨得高高的,两只眼睛都很快被挤成了一条缝。 此外,脖子上手背上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血豆。 秦怀玉吓得脸都白了,他握住秦叔宝的手, “爹,你怎么了?感觉怎么样?” 接着又急忙的问向林雨, “大哥,怎么会这样?我爹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雨一时间有些手忙脚乱,他的大脑在迅速的思考,仔细的想着自己是不是某个地方出错,才造成这种现象的发生。 不经意间,他看到了桌上收拾好的注射药品盒,拿起一看背部的使用说明,才恍然大悟,同时也令他冷汗直冒,“不好!是药物过敏!” 第一百三十八章,与死神赛跑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秦怀玉哪里知道什么叫做过敏,他只知道自己的父亲现在正处于危急关头。 “大哥,你医术高明,求求你快救救我父亲。”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在这一刻也慌乱了,他跪在地上拉住林雨的胳膊恳求道。 林雨此刻也是心乱如麻,一般药物过敏在三个小时之内都会出现剧烈的反应。 一旦超过了七个小时就会有生命的危险。 但眼看秦叔宝的情况绝对不是普通的药物过敏,恐怕比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林雨心脏狂跳,他强迫让自己让冷静下来,同时也安慰秦怀玉, “四弟莫要紧张,只不过是一般的药物反应而已。” 他将惊慌不已的秦怀玉扶起来说, “你帮我把秦世叔的衣服全部脱下来。让我看看具体的情况,然后才能够对症下药。” “好,好!” 秦怀玉此刻大脑一片空白,林雨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拔了输液针,两人慌忙的将秦叔宝的寝衣完全脱下后,眼前的景象让他们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这……” 林雨瞪着眼,呼吸都因此而停止。 秦叔宝腹部的伤口不但没有愈合,反而撕裂的更大,黄白色的液体往外流,肚子更是涨大到原来的两倍,看起来异常悚目。 他重重地咽了口唾沫,拿出手机来,虽然用两只手紧紧拿着,但依旧照了好几次才照清晰。 “你现在这里等着,记住千万不要随便的触碰,我现在就去取药!” 林雨嘱咐完,夺门而出。 吴良脸上露出奸诈的笑容,他暗暗的将手中的瓶子给收起来, 哼哼,真是天助我也。倒也省的我自己麻烦。 林雨啊林雨,你这次是在劫难逃了! 林雨发疯一般的朝林家别院跑去。 十里的路程,一刻也不敢停歇,即使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他也不敢放慢速度。 时间就是生命,此刻正是与死神赛跑。 快点! 再快点! 林雨只觉双腿发软,身体出现力竭的迹象,可还只是跑了一半的路程。 不行,我不能停! 他咬着牙,感觉呼吸都不顺畅了。 秦世叔在等着我,我必须回去! 他现在多么想有一辆车,就算只是自行车也行啊,那样的话,他这速度绝对可以加快一倍。 呼哧! 呼哧! 他耳边只剩下风声,大脑开始因为缺氧而剧烈疼痛,眼前的景象也逐渐的模糊。 两条腿仿佛已经失去了知觉,仅仅靠着本能的向前奔跑,随时都会跌倒在地。 他咬破了嘴唇,让自己清醒,竭力前行。 十分钟过后,他终于看到了林家别院。 快点!马上就要到了! 他手里抓着银子,随时准备穿越。 眼看只剩下也不到百米的距离就到了,忽然冲出来百十名手持长枪的官兵挡住了去路。 林雨停下脚步,长时间的奔跑使他的大脑处于昏沉的状态,他无法判定这些官兵是恶是善,但接下来出现了一个人,却让他如坠冰窟。 “林掌柜,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 张维景面带笑容,得意的走来。 “我早就料到你会回来的,所以特地派人在此守候多时,这下看你还能往哪儿逃?” 林雨咬着牙,嘴角渗出鲜血,时间紧迫的让他根本不想与这个人多费口舌, “给我滚开!” “呵呵,好大的戾气!” 张维景眯着眼睛,越加放肆的嘲笑, “鬼怪就是鬼怪,就算变化成人又如何?不过是空有一张臭皮囊罢了,终究是改不了其暴戾的本性!” “张维景,你找死!” 林雨握着拳头,可是双手没有一点力气。 此刻的他就要失去理智,但他还是告诉自己,秦叔宝在等着他去救助。 “呦!都死到临头了还大言不惭。我到要看看你如何杀我?” 张维景一挥手, “都给我上,要活的!” 百余名官兵齐声大叫,手持长枪朝林雨冲来。 林雨后退几步,他想跑,但是官兵已经形成包围之势,无路可逃。 “拼了!” 林雨低吼一声,朝着林家别院的方向到官兵迎上去。 可是力竭的他怎么可能是强壮的官兵的对手,仅仅是一个照面就被挑翻在地。 打了几个滚后,被十多杆长枪架在地上,一动也动不得。 张维景哈哈大笑,他挤进人群,俯视林雨说, “我还以为所谓的鬼怪有多厉害呢?没想到竟然这么弱,真是让人失望。” 他对着林雨的肚子狠狠踹上一脚, “当初你对我儿所做的,我今日必然加倍奉还!” 接着又夺过身边一个官兵手里的长枪,对林雨的胳膊刺去。 林雨绝望的闭上眼睛,此刻他心里想的不是自己,而是秦叔宝臃肿的身体,还有秦怀玉那痛苦的神情。 “啊!” 他握紧拳头,发出最后的吼声。 然而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而是传来数道惨叫声。 林雨睁开眼一看,发现身旁躺着几个打冷颤的官兵。 “少爷你没事儿吧?” 二愣一手提着张维景问道。 其余的官兵持枪杀来,被周达赵义还有程勇三人手持电棍击退,尉迟宝林暴喝道, “都给我滚!不认识你爷爷了吗?” 那些官兵自然认得尉迟宝林,一时间,他们都不敢轻举妄动。 林雨被周达扶起来,感激的说道, “谢谢你们,不然的话恐怕我都要命丧黄泉了。” 尉迟宝林笑道, “大哥这是哪的话,兄弟有难,我怎能坐视不理?” 林雨问,“你们怎么知道我会被埋伏?” 二愣回答说, “这老家伙今天早上就带人到万宝楼找你,虽然啥都没说,但小鱼说这人来者不善,让我提防着。所以我就喊上了周达他们来了。” 林雨点点头,从周达手里拿过电棍,一步一步走到张维景的跟前。 后者被二愣提在半空中,手脚乱蹬,根本无法逃脱,他看到林雨那要吃人般的神情,吓得浑身发抖, “你,你不要乱来,我是朝廷命官,你不能杀我。” 林雨一句不坑,他目眦欲裂,握紧了电棍,连电压都没开,一棍子下去抽在张维景的膝盖处。 只听一声脆响,接着就是杀猪般的惨叫。 电棍脱手而出,落到官兵官兵中间,那些人急忙让开一片空地,生怕自己被砸住。 张维景疼的冷汗直冒,他张牙舞爪的抓向林雨,并且发疯般的大喊, “抓住他,圣上有令,阻挡抓鬼怪者杀无赦!” 官兵们一听,顿时来了底气,开始朝林雨等人逼近。 杀无赦这三个字对尉迟宝林等人也是个最大的震慑。他们握紧手中的电棍,时刻准备火拼。 林雨捡起张维景掉在地上的长枪,一手抓住其衣襟,对着众多官兵喊道, “谁敢向前一步,我立马杀了他!” “大哥!” 尉迟宝林正要劝说,却被林雨打断, “兄弟,你们能为我做这一步,我非常欣慰,但是有些责任必须由我来担当。不能够连累你们。” 周达等人也刚要开口,林雨又说, “当我是兄弟的,就站在原地别动。” 这一句话说出来,尉迟宝林等人眼眶不觉有些湿润。 二愣松开手,张维景扑通的瘫坐到地上。 林雨用枪指着其喉咙, “站起来!” 张维景万分不愿,也只能照做,他咯噔着一条断腿,极力的保持身体平衡。 林雨搀扶着对方,用枪尖抵在其喉咙处,朝那群官兵走去。 官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他们持枪对着林雨,却步步后退。 林雨走的并不快,但心里却是万分急切,他掺着张维景走到林家一个巷口,这里离林家别院只有二百多米。 他低声对张维景说, “老东西,今天你带给我的,日后我会加倍奉还!” 他用力将其一推,又补上一脚。 张维景踉跄两步摔倒在地,官兵们赶忙上前去扶,却被他气急败坏的喊道, “管我干啥?抓他,抓住他啊!” 可等官兵们冲入巷口的时候,里面却空无一人。林雨摔倒在出租屋的床上,大口的喘着气,他庆幸自己当初扩张了传送面积,不然今日形势必然还要严峻几倍。 第一百三十九章,敢抗旨吗?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当初存了白梅的微信,微信电话打过去后,过了好一会儿再接通, “人渣,找我干嘛?” 白梅语气不和的问,林雨顾不得与其多费口舌,他急忙问道, “你爸呢?快叫他接听,我有急事!” “你有事找他就打他的电话呀,干嘛跟我说?” 白梅平白无故的气恼,她正要挂断,却听到林雨气急败坏的声音, “我说大小姐,咱发脾气能不能找个时候?我现在真的是有急事,人命关天你知不知道?快点让你爸给我接电话。” 被这么一吼,白梅顿时蔫儿了,她抽两口气,委屈巴娇的说, “又没说不给你接,发那么大火干嘛,稍等一会儿,我这就去找他!” 林雨这才气息稍定,他从床上起身,刚一站起来便觉得头嗡的一声响,眼前一黑,坐回床上。 那一瞬间,就像是坠入了黑暗深渊,什么都看不到,也什么都听不到。 林雨锤了锤后脑勺,过了一会儿才清醒了一些,这时白杨也接到了手机。 “喂,有什么问题吗?” 林雨脱去唐装,随便披上一件风衣,一边快步出门,一边说道, “是这样的,我的叔叔用了最后一次药之后,突然出现了过敏症状。现在情况十分危险,我想问您应该怎么办?我这就把这些发给你看一下。” 林雨站在路边,把照的那几张照片全部给发过去,然后拦了一辆出租车去往医院。 电话那边久不出声,沉默的时间越长,林雨的心就跳的越厉害。 他紧紧的攥着手机,等待对方的回复。 过了好一会儿,手机那边传来声音, “你叔叔的情况属于正常,这种药物有3%的人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过敏症状。” “那我该怎么办?用什么药能治好?” 林雨迫切的问。 白杨回答说, “你先过来吧,我把药给你准备一下,你尽快给他带过去。对了,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林雨想了想,说道, “大概早上七点半。” “那还好,现在刚八点十分,时间不太久。” 白杨解释说, “这种过敏症状反应比较剧烈,所以不用太担心,只不过我看伤口有些肿胀,千万不要随意的去触碰。否则容易引起二次感染。” “嗯,知道了,我会注意的!谢谢您了!” 林雨依旧不敢放松,他抖着腿,目光投向窗外飞逝的景物。 到了医院,他径直的找到了白杨的办公室,也没有挂号,直接走进去。 白杨正在给人看病,见他来了,也不做声。 林雨急得来回踱步,终于等到那病人走后,他上前问道, “白医生……” 白杨抬手阻止,并说道, “病情我已经清楚了,你赶紧拿这个药给他注射一针,内服药是早晚各一顿一次两片,两天就好了,之前的药停了,用我给你的新药。” 林雨接过对方塞到手里的一大袋子药品,感激万分,刚要开口道谢。 对方却又说, “这些药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不用再去交钱。当然也不用还给我了。” “这怎么行,我这么的麻烦您……” “只要你以后不再打扰我的女儿和我的家庭就好。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医生,不想掺和太多你们的事。我只想要一个平静的生活。” 林雨还不明白对方的意思。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还是将药给送到秦府,他鞠了一躬说声谢谢后,快步离开。 白梅走进来问白杨, “爸,你为什么让我离他远一点?” 白杨忧心道, “梅梅,你还不懂,这世道可不是像你看到的那样美好。暗地里可是有着不少见的光的人” “那你的意思是说林雨就是那样的人喽?” “不,他还不算。不过他叔叔百分之百就是那种人。” 白梅听后,很不理解,追问道,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有见过他叔叔。” 白杨叹口气,从桌子上拿起白梅的手机,打开微信里的图片给对方看, “你看这个人正面的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最少有20处,特别中间腹部这一道感染的伤口,绝对是被长刀砍的。” 他反问道, “你觉得现在这个世道,一般人身上会有这么多刀伤吗?” 白梅没有回答,她若有所思的看着图片。 林雨转角来到医院的卫生间,关好门,攥着早准备好的银子穿越到林家别院内。 这时听到院内各处传来踹门,摔碎东西的声音。 林雨传的是放摩托车的房间,还没有被搜寻到,他骑在摩托上,一并传到租房,又传回林家别院的外部。 他一哼油门,独特的响声立即引起官兵们的注意。 忽然有人大喊, “在外面,他不在院子里!” 张维景点着脚,又疼又气又急,头发都湿了一大半,指着大门口叫喊道, “快去,一定要将他抓住!” 接着,他握住拳头,牙关紧咬, “林雨,我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林雨骑着摩托车一路绝尘,哪是那些官兵能追上的。 即使后来强征到了马匹,也失去了林雨的踪迹。 得知又追丢了林雨后,张维景气的乱蹦,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人都抓不住,要你们何用?滚,都给我滚!” 说完,他又指使道, “所有人,把林家给我砸了,我就不信,他还能躲一辈子?” 林雨开得飞快,达到了九十码的速度,即便如此,他心里依然只求再快一点。 纵然一路上惊吓到了不少的路人,他也顾不得了,几分钟后,终于到了秦府。 “四弟,四弟,我把药拿来了。” 他将摩托车往地上一放,拿着药袋冲进秦府,可到了秦叔宝的门口,却被四个下人给拦住。 “别挡路,快让我进去!” 林雨说着,就要进门,可谁知那四人竟然将他推了回去。 “你们……” 他忽然意识到事情可能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于是便朝里面喊道, “四弟四弟,快出来。” 只见从里面出来的不是秦怀玉,而是吴良。 吴良奸笑道, “林雨,别急,一会儿我让人把益仁堂门前打扫干净了,你再去谢罪也不迟。” “你说什么?” “哈哈,别装傻了。你自己做的事情,你难道还不清楚?你竟敢使用蛊术来对待翼国公,还蛊惑秦少。哼,可你终究骗不了我!” 吴良指着林雨说, “现在我师父正在竭力的挽救翼国公,若是成了,你或许还可以逃脱死罪,若是不成?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受死吧。” “你……” 林雨正要冲上去,却见秦怀玉从后面拉住他, “大哥!” “四弟,你怎么没在里面?” 秦怀玉一脸的悲愤, “易居士有圣上诏书,特为父亲医治,不得任何人打扰,就连我……” 他低下头,丧气的说, “也不能在其身旁。” “怎么可能?皇上下诏书会这么快?” 林雨觉得从秦叔宝出现状况开始到现在才不过五十分钟,怎么可能让李世民知道,然后下诏请那老人来,这也太快了吧,要知道古代可没车的。 吴良得瑟说, “我早就说了,师父他老人家几日前便去见过圣上。那时候圣上就下诏书只允许师父一人医治。只是前些日子师父寻找良方才没有过来。现在找到了,便来此医治喽。” 林雨听后,幡然醒悟,原来对方早已准备,给他打这个赌就算定了他一定会输。 不管他能不能将秦叔宝治好,在最后关头,那个老人肯定会插一脚,无他,人家有皇上的诏书,谁敢抗旨? 吴良又说, “快走吧,趁着你现在还要几个时辰的活头,做点想做的事,好让自己临死之时不那么的遗憾。” 林雨像是泄了气般,身形迅速佝偻下去。 秦怀玉低着头,眼眶中有泪水流动, “大哥,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若要谢罪,我秦怀玉陪你。” 林雨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四弟,敢抗旨吗?” 第一百四十章,点摩托车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顿时,秦怀玉眼中闪过一丝精芒,他咬着牙, “命都不要了,怎么不敢?” 林雨欣慰的笑道 “有骨气!这才像是我的好兄弟。” 他看向吴良,冷笑道, “想要用空口白话将我挡住。真是异想天开。” 吴良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他指着林雨说, “你,你想抗旨不尊吗?” “哼,莫说没有皇上的旨意,就算有,为了开国功臣的性命,我也要抗上一抗!” 林雨朝门口走去,秦怀玉跟上去与其并肩而行。 两人步步逼近,四名下人不知该如何是好。 秦怀玉喝道, “还不退下?难道还要跟主子动手?” 吴良说道, “给我挡住他们,若是进去一个,就叫你四人满门抄斩。” 那四个人本来就是秦府的下人,但此刻却进退两难,其中一人恳求道, “少爷,求求你放过我们吧,我们几个上有老下有小。实在……实在……” 秦怀玉冰冷的回应, “你的家人是人难道我的父亲就不是了吗?误了给我父亲治病,你们谁都别想活。” “秦少,你少在这吓唬人了,你的话还能比圣上的话更管用?我劝你们还是别白费力气了。” 吴良得意的说道, “今日你俩若是能进这门半步,我吴字倒着写。哼,敢抗旨的,也就你们俩不怕死的吧!” “还有我!” 话音还未落,就听一道铿锵有力的声音,所有人都朝声源方向望去,只见尉迟宝林手提电棍,与李泰并肩走来。 两人走近后,李泰说, “加我一个!” 吴良这下没底气了,别人抗旨的话,还会受到惩处,可一旦牵扯上李泰……李世民真会这么无私? “四皇子,你这……” “费什么话,要打便打,吃我一棍!” 尉迟宝林暴喝一声,抡起电棍便跟那四名下人扭打在一起,林雨,李泰,秦怀玉跟着上去。 砰砰砰! 尉迟宝林三下五除二的就将那四人撩翻。 吴良欲要开口阻止,尉迟宝林呵斥一声, “聒噪!” 随即一棍将其抡倒在地。 四人冲进门,只见易姓老人就坐在椅子上入定,根本就没有出手救治秦叔宝的意思。 老人一见林雨等人冲进来便喝斥道, “都给我出去!” 尉迟宝林等人面对吴良可以不惧,但对上这个人,还真有几分惧怕,他们站在原地都不敢轻举妄动。 林雨一把夺过电棍冲上前, “去你妈了个头!” 老人面带嘲讽,他见林雨这一手平淡无奇,没有任何的技巧,于是伸出右手朝空一抓。 林雨也是在气头上,直接开到最高档。 只听一声惨叫,老人像是羊癫疯发作,扑通的倒在地上不住地抽搐,两眼泛白,右手还死死的抓着电棍。 见到这一幕,秦怀玉,李泰都惊呆了,尉迟宝林先是一愣,然后捂嘴窃笑。 林雨懒得理这人,他将袋子放在桌子上,从里面拿出针剂给秦叔宝注射。 后者此刻身体到处都是浮肿和红痘,脸更是肿大了两倍,神智也有些不清了。 林雨一边注射一边说, “秦世叔,对不起,是我的一时疏忽才害得你变成这样。不过你放心,我现在已经给你上了药,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恢复原样的。” 秦叔宝好像听懂了他的话,微微的点点头。 林雨又将内服药拿出来对秦怀玉说, “等消肿了以后,让他把这个给吃了,早晚各吃一次,一次两片。” 秦怀玉点头应是,随后又问, “大哥,你是不是还有急事?” “嗯,我那边还有点问题需要解决一下。” 走到门口,林雨忽然回头, “三弟怎么没来?” 尉迟宝林回答说, “我去找三哥的时候,他被禁足了,也不知道是咋回事。” “嗯,我知道了。” 林雨点点头,又拱手道, “兄弟们,谢谢!” 说完便快步的跑开,他骑着车回到林家别院附近的小巷。 摩托车的声响惊动了官兵,不过林雨没时间管这个,随手在巷子里一放就穿越回现代。 后来张维景带人围住摩托车。 一开始没有人敢靠近,后来有人用枪刺了几下,发现根本没有反应,就有人更大胆的踹一脚。 结果摩托车连动都不会动一下,有人问张维景该怎么办,可他哪里知道,但又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便故作深沉的说, “这想必就是那鬼怪的坐骑了,也是害人的东西,堆上柴火把它给烧了。免得再伤人。” 众官兵纷纷应是,不一会儿就搬来了一大堆的柴火,另外还泼上了半桶油。 一人拿着火把,正要点燃,却被张维景给拦住,他夺过火把,严肃的说, “让开,这种行刑之事当然要我做了,还能轮的到你?” 说罢,将火把扔到柴火堆上面,在油的作用下,顿时火光大涨,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张维景得意的看着这一幕,心想,即便今天没有抓住林雨,依旧可以上奏说自己亲手焚毁了鬼怪的坐骑,这也是大功一件呢。 可还没等他高兴够,摩托车轰然爆炸,四射的火焰充满整个小巷。 那些官兵们还没来的及躲避,便被火焰吞没。 一时间,小巷里惨叫连连,衣服被烧着的官兵们躺在地上来回打滚。 张维景最惨,从头到脚,鲜血淋漓,身上火焰燃烧着,发出一股焦臭味儿。 他大叫着要逃出小巷,可前面的人堵住巷口,他想挤都挤不出去, “啊,救命,就我!” 张维景撕声嚎叫,那些一直在巷外没有被波及的官兵立即七手八脚的提水救火。 同时街道上也响起锅碗瓢盆的敲打声, “着火啦,救火啊!” 不一会儿,老百姓们都提着水就来了,可一看到是官兵,一个个突然又临阵摔倒,水撒了一地。 有百姓还大喊, “快救张维景大人啊!快来人啊!” 可是越喊人越少,最后一个老百姓都没有了。 官兵们都一脸蒙逼,可回想过来后,就都明白了怎么回事。 张维景虽然做事不那么的放肆,但他那个儿子可谓是臭名昭著。 欺良霸女,搜刮民财什么的都敢干,因而老百姓对于这张家两父子都恨之入骨。 最后还是在官兵们的齐心协力之下灭了火,张维景也捡回一条小命。 他半死不活的躺在大街上,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肉,全部都是焦黑一片,头发被烧成了短卷毛。 有官兵想把他抬到药铺,可一碰都疼的他哇哇大叫,无奈之下只能请药铺的郎中前来救治。 这时候都已经八点四十了,二审开庭时间是十点。 林雨暗道一声还不晚,他换了一身正装,出门打车前往法院。 法院靠近市中心,他则是在近郊区,本以为四十分钟足够赶到,可谁知路上竟然堵车。 林雨将头伸到窗外焦急的观望,可前面一望无际的车队告诉了他什么叫做失望。 这时出租车司机说, “你要有事的话,就从这里下去吧。我不收你钱了,前面出了车祸,连撞八辆,估计没个俩小时是解决不了的了。” 林雨看看手机,“九点十分了。” 他咬咬牙,一狠心,推开车门狂奔。 不就是跑吗,今天我就跑个马拉松。 后来手机不停的响,林雨接听后,里面传来黎丽急切的责怪声, “你到底要不要来呀,都快要开庭了还不到?你是被告方唉。” 林雨呼哧着说, “等……等我三十分钟,马上就到。” 黎丽挂了电话,着急的跺着脚, “搞什么鬼啊,还要等?” 林雨跑着跑着,突然一拍脑袋, “我傻啊我,这是现代啊。”于是他四处搜寻,终于找到了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买下一辆,骑着就走。 第一百四十一章,来晚一步?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穿街过巷,林雨把电车的速度开到最大。 本以为可以在十点之前赶到,可祸不单行,偏偏到一个拐弯处,对面也有一个骑自行车飞快的人冲来 虽然捏住了刹车,但两人还是对头撞在一起。 林雨和对方同时被撂翻在地,他定睛一看,对方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 “你怎么样了?没受伤吧?” 林雨揉按着摔得疼的麻木的右腿问道。 那孩子看了看蹭出血的胳膊,露出痛苦的神情。 这时候林雨就算再着急,也不能将这个孩子丢下不管,他送其去了最近的医院,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并交了医疗费。 当他赶到法院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十分了。 法院正式开庭,谁都不允许进入。 兰莹站在被告席上,双眼空洞无神,时而看向门口,可是终究等不到心中所想的那个人。 法官先念了上次的判决,又讲述了兰莹对于一审判决的不满,因此开始二审判决。 法官说了一大堆,兰莹却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接着就是原告和被告方律师的争辩,两方各执其词,一开口就争得不可开交。 郑华坐在陪审团的位置上翘着二郎腿,玩味的看着兰莹,好似在享受对方此刻的落寞与无助。 他暗暗的发笑,心道, “兰莹啊兰莹,当初不选择我,现在后悔了吧?若是你现在求我,我还有可能心软放过你一马。” “至于林雨,哼,迟早让他身败名裂,一个孤儿,也敢染指我的东西。” 兰莹双手紧握,渐渐低下头,不再去看任何东西,在她的眼前,一切都是模糊的。 耳朵也不愿意听任何的声音,她只想把自己关在一个小黑屋里,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去想。 这样就不会难过,更不会失望。 林雨打给黎丽,后者在记者团中间坐立不安,她时不时的看着手机,微信也发过去好几条了,可就是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复。 “这家伙不会退缩了吧?还不来,到底要闹哪样啊?” 在她发牢骚之时,忽然手机震动,出现了电话的页面。 黎丽将其挂断,起身离开,出去接林雨。 她是国际高级记者,无论何时,都可以去一个国家任何的可开放性的机构。 并且可以带领一个陪同进去参观。 林雨与她一同快步跑去朝判案厅。 兰莹长长叹了一口气,她嘴角仰起细微的弧度,似乎在嘲笑自己, “他不来了,也不可能来了,兰莹,你真傻,被骗了一次还不长记性。竟然还傻傻的相信他。” 她自言自语的说道。 一旁的律师使出浑身解数为独月鸣压低赔偿的数目。 对方则是咬定了不松口,并且指出来独月鸣的许多弊病和使用的违背商业规则的手段。 实际上对方说的这些都是商业内部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不过只要做得不过分,同行之间是不会说出来的。 但若是在国家法律面前一摆,就算是再细微的违规都不行,必须受到应有的责罚。 在律师争论到白热化的时候,兰莹忽然大声说道, “不要再说了!” 顿时两名律师停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她。 法官敲敲法槌,严肃的说, “原告请保持安静,遵从秩序。” 郑华眯起眼睛,猜测是不是兰莹又有什么未知的手段。 只见兰莹神情低落,苦笑道, “我撤诉,遵从一审判决。要多少赔偿,我都给。” 顿时全场皆惊,那些早就准备好的记者团都拿起相机一个劲儿的对着兰莹拍摄。 所有的摄像机都对着她。 这一刻,兰莹才觉得,自己真的只是一个人,从始至终都是。 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从来没有人体谅过她,就连林雨都一次次的玩弄她。 她累了,真的累了,想要就此放弃。 什么独月鸣,什么引领潮流的古装公司,都不过是个虚幻的臆想罢了。 梦醒时分,这些都会散去,而她则只是一个捂无助的女人,此刻她最想做的就是趴在母亲的怀中大哭一场。 可即便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也是个奢望。 之前因为林雨都出现,独月鸣死而复生,听到这个好消息后,她母亲的病也逐渐的好转。 可若是知道了现在的真实情况以后,她无法肯定会有怎样的后果。 面对众多记者的疑问,兰莹闭口不言,只是颓废的站着,头微微朝右边倾斜,两眼盯着前方的地面。 法官再次敲两下法槌, “保持安静!” 乱糟糟的厅堂瞬间安静。 “被告人确定要撤诉?” 兰莹微微点头, “是的,我确定。” 法官站起来,扫视了一遍众人,接着神色严肃,声音高昂的宣告, “那好,我宣布……” 砰! 一道响亮的踹门声打断了法官的话,众人惊呼一声,都朝门口望去。 兰莹扭过头,随便的一瞥,顿时目光止在来者身上。 林雨见这么多目光注视着他,只觉浑身都像是被针扎了一样,于是嬉笑说, “嘿嘿,不好意思哈,我以为门是锁着的。” 对于他的突然到来,法官震怒, “安保人员,把这个扰乱纪律的人带走。” 两个身着警服人早在林雨到来之时就朝他走去。 当两人靠近之时,黎丽才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她手按在林雨肩膀上上气不接下气的指责道, “你逃命啊,跑那么快干啥?” 接着又拿出记者证, “我是……国际高级记者,有权带……一名……陪同人员进场。你难道……要违反……国际条例?” 两名安保人员止住脚步,同时看向法官,法官旋即回应道, “你是有这个特权,但是他扰乱现场秩序,就要被赶出去。” “哎~等等!” 林雨双手高举, “法官大人,我其实是被告,就是今天路上堵车,来晚了。这不才赶来听审嘛。” “胡说,被告就在这里,你还想伪冒?” 原告律师指着兰莹说。 林雨整理下西装领带,一步步走到被告席上,给了兰莹一个放心的眼神。 后者顿时面红耳赤,为自己刚才误会林雨的事而自责,同时以为自己刚刚做出的决定懊悔不已。 林雨挺起胸膛,理直气壮的回应, “独月鸣品牌是我和我的女朋友一起创建的,所以我也是该品牌的负责人。你告了独月鸣,不就是告我吗?” 原告律师顿时无言。 一时间,记者们又纷纷议论起来,都说林雨不是跟黎丽走到一起了吗,怎么又回到兰莹身边了。 这件三角恋关系一直以来在沈城都占着头条呢。 记者的八卦之心被点燃,各种各样的问题朝林雨抛来 法官制止众人,这才稍稍安静。 这时郑华说道, “林雨,你这么死皮赖脸的追人家兰小姐,你爸妈知道吗?” 他知道林雨是个孤儿,这么说就是为了侮辱对方。 林雨古井无波,回应说, “这里是法院,什么时候轮得着你这杂种放屁?蹲在一旁听着就好了。” “你!” 郑华怒火中烧,猛的站起来。 林雨赶忙道, “法官大人,你看他要动手打人,你可得管管。” 法官敲敲法槌, “被告,请不要随意发言,注意你的措辞。” 随后又无奈的说, “请郑先生坐下,遵守秩序。” 林雨得瑟的对郑华竖了个挑衅的中指。 原告律师说, “被告方刚才已经说了要撤诉,不能更改。所以请法官宣布结果。” 这下兰莹急了,她争辩道, “不,我不撤诉!我要求继续审判。” “咚咚咚!” 法官放下法槌, “原告,你这是在扰乱纪律,戏弄我们所有人?” 兰莹急忙解释说, “不是的,我刚才没想好,现在……” “现在已经晚了!” 郑华开口道, “败诉就是败诉,你就算进行三审四审,结果都一样。” 林雨打断说,“你早上吃坏肚子了?老是放屁。不比比,没人把你当哑巴!” 第一百四十二章,祝你幸福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你还有什么资格嚣张?哼,独月鸣完了,你认为兰莹还会继续养你这个小白脸吗?” 郑华字字珠玑,连讽刺带挖苦。 林雨则是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 “喂,说完没有?” 郑华正要继续开口,有听见法槌的声响,他最终还是忍住。 林雨高声说道, “是的,我是败诉。这一点我无可否认,但是法官大人,能不能允许我问原告几个问题?” 法官回答说, “只要不是威胁性的,都可以。” 林雨看向原告席上的那个男的,问道, “请问原告的诉讼内容是什么?” “这还用说?你家公司生产的衣服不合格,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 原告的律师说道。 林雨不耐烦的斥责, “老子没问你!” 又对原告说, “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男的想了想,回应道, “我从你的公司直接销售店铺买了一件唐装,穿了以后身上出现许多皮癣和红色斑点,到医院检查后被告知严重过敏。要不是我去的及时,可能会危及生命。” “好,原因是这个,所以你就要上诉,要求赔偿?” “是的,你家的衣服里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原告后面加的那句,让郑华非常满意。 林雨点点头, “这样啊,那请问你有没有对身体进行全面的检查呢?” “检查了,没有任何内在的问题。” 男的回答的很利索,想都不用想。 “那你看一下这张检验报告单是不是你的?” 林雨从裤子口袋里面拿出来一张打印纸,通过兰莹的律师送到原告手中。 原告看了看后,吃惊的问, “你怎么会有这个的?” 林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是黎丽之前给他所有关于案子的内容中夹带着的一张照片。 他说道, “上面有说你对花粉过敏,对吗?” “是的,有一点点!” 原告不明所以,就算他想否定,可报告上面写的确是清清楚楚的。 “啪!” 林雨两手一拍,微笑着看向那些记者们, “那么事情的真像就揭晓了,我们也愿意赔偿原告的所有损失。不过有一点我需要澄清一下。” 他用最大的声音说, “由于独月鸣的所有服装制品,无论是布料还是染料,全部都是百分百的纯天然。” “染料是从各种具有色彩的植物之中提取出来的。所以个别敏感体质,特别是对植物过敏的人们一定要注意,在发现自己有过敏症状的时候立即停止穿戴。” “这一点是本公司疏忽的地方,给大家带了的不便之处,我在此深表歉意。请求大家原谅,如果要退款的,请直接联系本公司客服,我们会原价赔偿。” “此外,以后独月鸣将会继续推出更多款式的服装,请大家拭目以待。” 说完,他以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一秒,两秒,三秒…… 他一直都保持鞠躬的动作,当到了第七秒的时候,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那些记者们不停的拍照,所有的摄像机早就聚焦在林雨的身上。 到了第十二秒,他才直起身,十二秒的鞠躬是最高级别的鞠躬礼,现场的法院工作人员也被林雨真挚的情感所打动。 最后法官在林雨的要请求下宣布了原告胜诉。 但原告极其律师都高兴不起来。 他们将目光投向郑华,后者站起身,恶狠狠的瞪了林雨一眼。 林雨同时又回应一个中指。 “哼,别得意,咱们走着瞧!” 郑华踹了椅子一脚,转身朝门口走去。 林雨正得意之时,一群记者围了上来,好几个话筒都要戳到他的脸上。 他一转身,正与兰莹热切的目光相对。 后者赶紧低下头,不敢直视。 “莹莹,我回来了!” 轻轻的一句话,竟成为了压倒兰莹坚强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一瞬间,痛苦,疲累,委屈,所有的负面情绪犹如黄河决堤,全部爆发。 她哇的哭了出来,一把将其抱住。 林雨拍着对方的后背,柔声道, “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兰莹抽泣着说道, “你知道我多害怕吗?我一个人,好累,好想放弃。可你到哪去了?” 林雨听了,心怀愧疚的说, “我还在,一直都在!” 他轻推开兰莹,温柔的为对方擦拭眼泪, “哭丑了,我不想要你了!” “不行,不要也得要!” 兰莹也不顾周边围着的众多记者,再次环抱住林雨的腰,将脸埋在其胸膛上。 后者也是无奈的笑着,宠溺的揉揉对方的脑袋。 忽然,兰莹松开手,转而搂住林雨的脖子,踮起脚吻向他。 突如其来的一幕,把林雨都弄得手足无措,他愣在原地。 记者们发挥出职业抓拍技巧,相机一顿咔嚓,将两人历史的一瞬间定格下来。 逐渐的,林雨沉浸在兰莹的热情之中,他予以同样感情的回应。 他们旁若无人的相拥亲吻。 兰莹脸颊滑过两行热泪,这一刻,她在幻想中准备了好久,本以为不可能实现。 但在这一刻,她不愿意放手,打破了自己怯懦的性格,主动出击。 因为经过这一系列的事件后,她终于明白,自己真的离不开林雨了,对方融入了她生活的点点滴滴。 所以她要抓住机会,绝对不能再错过属于自己的幸福。 这一幕,也被门口的黎丽看的一清二楚。 她抿着嘴,眼中露出羡慕的神情,但很快又灰暗下去。 她深吸一口气,耸耸肩膀,告诉自己,游戏结束,各家欢喜。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洒脱点,可是却发现,不知在何时,林雨的影子已经种在她的心底,挥之不去。 转过身离去的那一瞬间,各样的情绪喷薄而出,痛苦,酸楚,不甘…… 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四十五度抬头,终究止不住眼泪的流落。 往事的一幕幕从眼前闪过。 第一次见林雨,以为对方是个骗子,大肆的辱骂。 后来在歌剧院被对方耍。 宏兴酒店里两人不顾形象的拼酒,最后醉的不省人事。 被停职,不开心去酒吧喝闷酒,迷迷糊糊的把林雨喊过去。 接着与流氓打架,当林雨用酒瓶子砸在小混混头上那一瞬间,黎丽忽然觉得,他真的好帅。 之后在出租屋,即使孤男寡女,各自都喝晕了,林雨也没有对她有非分的行为。 反倒是她拿着刀逼对方表白,害得其与兰莹产生误会。 在她的意识中,她其实和林雨约会过的,就是那一次去和风物语寿司店。 林雨做寿司喂她吃,那一刻,黎丽感觉真的好幸福。 她多么想要一直这样下去,享受着自以为是的小幸福。 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一场梦,是梦终要醒来,现在林雨重新回到了兰莹的身边。 她觉得是时候离开了,毕竟她也不想背负一个小三的骂名。 “哒,哒,哒!” 寂静的廊道里回荡着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有力,却显得凄凉。 走到法院门口,阳光直射在她的身上,可依然暖不了那颗凉了的心。 她强忍着泪水,自言自语道, “他们和好了,你应该高兴才对。不能哭,不然他会笑话你的。” “林雨,兰莹是个好女孩,她真的很爱你,和她在一起,一定比和我在一起要开心的多。” “以后你就是有妇之夫了,别再沾花惹草。要是惹兰莹不开心,我第一个绕不了你。” “我走了,这辈子,或许不会再相见,我会一直记得你,但希望你能把我忘记,好好对她。” “死骗子!臭流氓!”“祝你幸福!” 第一百四十三章,闹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和兰莹两人依依不舍的分开,他们痴痴的望着对方。 半晌,兰莹问, “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 “当然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了。” 林雨显露出一抹邪笑, “郑华对我们出手,那我们也要礼尚往来。” 话刚一说完,忽然冲进来一队身着警服的人,这些人来势汹涌,那么径直的走到了法官的跟前。 走在最前面的人拿出一份证件,和一张法令, “我们是纪检监察队,你涉嫌受贿,判冤假错案,现在对你进行抓捕,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法官像是脱力一般的瘫坐在椅子上,他双目空洞无神,嘴里一个劲的说, “完了完了,这下完了!” 与此同时,郑华开着车疾行在路上,忽然手机响了。 “喂,什么是事?” 电话已经传来焦急的声音,而声音的主人正是,百货大楼的矮胖子经理, “郑总出事了,出大事了!” 郑华心里正烦着,又听到这话便怒骂道, “你妈死了吗?叫什么叫?” 然后又问, “快说,出什么事了?” 经理回答说, “今天上午有一个人来我们这里买衣服,但是刚穿上,还没出门就突然出问题了。” 在郑华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事儿,但从对方说话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事情绝对不是说的那么简单。 经理继续说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人忽然身上就长满了红疹,还倒地不起。非要赖着说是我们公司的衣服有问题。” 郑华听完,算是明白了怎么一回事, “这种人不就是要个钱嘛,把钱给他,赶紧把她给打发走,不要影响我们的生意。” “不是啊,不是这样的。” 经理解释说, “一开始我还想着给她钱,可是她偏偏不要,在商场中央大喊大叫的,要告我们,说我们卖的衣服检验不合格。可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个,而是……” “那你还不赶快办法把她给弄走?给我打电话有个屁用。” 郑华斥责道, “在我回去之前把这事给我处理好了,不然的话,准备卷铺盖滚蛋。” 挂了后,他啪的将手机摔在副驾驶座上,突然,前面的车猛的停住,他也立即踩刹车,可还是追尾了。 郑华用拳头狠狠的捶在方向盘上,将头伸到窗外大骂道, “脑残啊你,怎么开车的,大马路上急刹?” 被追尾的那辆车上下来了一个壮汉,这人正式是游戏厅老板吴越。 吴越本来就气恼,无故的被组织上头训了一顿,正一肚子气没处撒呢,刚好碰见郑华。 郑华仗着这是在大马路上,又有这么多人,对方绝对不敢动手,于是也下了车,回复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吴越嗓门大,说起话来就跟大喇叭一样, “小王八羔子,你在骂我?” “怎么,骂你还不行啊?” 郑华站到吴越跟前,整整低了一头,但气势上依旧不输半分。 吴越立即变得嗜血起来,他舔舔嘴唇,握响指头, “妈的,敢这么跟我说话的,都到地下跟阎王报到了。” 郑华正要讥笑,突然迎面一个沙包大的拳头打来,眼前一黑,便啥都不知道了。 吴越擦擦手上的血迹,不屑得说道, “真没意思,碰一下就倒了。” 他又抬头看看前方, “乖乖,咋就堵车了呢?” 百货大楼里,几十名的记者对着矮胖子经理一个劲儿的照相,无论后者如何的阻拦,也没有一点的用处。 而站在一旁的则是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妇女,那妇女手里还拿着一件旗袍。 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和一个约莫70岁的老人也站在人群中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矮胖子经理不停的用衣袖擦着额头上渗出的汗水,之前他还能解释几句。 可后来那些记者们不停的追问,再加上这个中年妇女不依不饶,他连嘴都不敢张开。 “郑总啊,你怎么还不来呀?” “要再不来,百货大楼可就要完了。” 矮胖子经理,急得团团转,可怎么也等不来郑华。 最后郑延亲自出面,他本以为以自己的身份来的话,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能把它给压下去。 可真正到了百货大楼以后,他才发现,事情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矮胖子经理说明了事情的原委之后,郑延要求私下谈谈,但没想到那妇女根本不愿意和谈,非要上法庭解决。 郑延在商道上混了几十年,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可是对方偏偏软硬不吃,让他非常的费劲。 最后干脆一甩手,就让那妇女报案。 可还没等他松口气,就发现了中年男人和那个老人,顿时他只觉如坠冰窟。 “泽田先生,您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郑延大步的走到老人跟前,恭恭敬敬鞠了一躬,说道, “这里不方便,请您跟我一起移步会客室,让我好尽一下地主之谊。” 泽田老人面色不悦的说, “不用了,我这次来就是到处看看,听小原说沈城出了一批十分精美的古代服装。本想开开眼界,但是……” 说到这儿,老人失望的摇摇头, “没想到你家的商场竟然还会出现这种丑事。” 郑延赶紧解释说, “哦,泽田先生可能误会了,那个妇人就是要讹诈我,所以才会闹出这种事情。” “是不是讹诈,难道我还不知道吗,用你们天朝人的话来说,你是当我老眼昏花了吗?” 老人摇摇头,转身就走,郑延想要继续说清楚,却被中年人拦住, “郑先生,老师已经生气了,请您不要再打扰他。” 这个中年人正是和风物语,寿司店的老板——松下原。 郑延还不甘心, “松下先生,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向泽田先生解释清楚。我真的是被冤枉的。” “对不起,我不能让你这样做。当然我也相信或者老师不会误会你。” 松下原对他行了一个礼后,就跟向老人。 郑延还想要追上去,却被一群记者给围住。 “郑先生,请问您对这一次的事件有什么看法?” “真的是讹诈事件吗?还是说您的服装确实有问题?” “……” 郑延烦透了,他眼看着老人与松下原走远,却无可奈何。 最后在众多保安以及矮胖子经理的帮助下,郑延才得以脱身。 郑华从医院里面醒了过来。 他捂着酸痛的鼻子,晃了晃发沉的脑袋,他仔细的回想着昏迷之前的事情。 当确认是那个高个把他打昏时,顿时火上心头,拳头狠狠的锤在病床上, “妈的,不管你是谁,老子绝对不会放过你!” 这时,郑延来了。 郑华本来想要安慰对方,说自己没事,可没想到郑延一进来就对他冷漠以视。 顿时,他心里一咯噔,暗叫不好。 因为从小到大,郑延对他还有他的弟弟都没有打骂过。 最恶的时候就是绷着张脸,那个时候就是郑延最为气愤的时候。 很明显,此刻的郑延就是处于那种状态。 “爸,您来了?” 郑华小心翼翼的问, “是出什么事了吗?” 郑延冷冰冰的说道, “这些日子你到底背着我做了些什么?” “没什么啊?我就依照你的嘱托,试着打理百货大楼。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做呀。” “你还想骗我多久?” 郑延语气加重,他将一张卷起来的报纸甩在郑华怀中, “看看你干的好事!” 郑华莫名其妙的将其抻开,发现是一个星期前报道的独月鸣造假的那期报纸。 看完,他抬起头不明所以的问, “这有问题吗?” 郑延气愤的说,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谁啊?”“泽田春!” 第一百四十四章,那一抹温柔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泽田春?哪一个泽田春?” 郑华疑惑的问道。 郑延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回应说, “还能有哪一个?正是倭国的那一位服装设计大师,也是世界上仅有的三个享誉全球的服装艺术品鉴家。” 听了这话以后,郑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在倭国,我最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怎么可能会得罪他。” “这恐怕跟你陷害独月鸣有关吧!” 郑延缓缓说道, “泽田春绝对不会平白无故的出现在百货大楼,他的到来与商场的突发事件以及突然冒出那么多的记者,都不是偶然。” “你是说……” 郑华坐直了身体,竖起耳朵。 郑延继续道, “有人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林雨?” 郑华脱力般弓下身,他如何也想不出来,林雨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别说一个小小的独月鸣,就是华龙集团都邀请不到泽田春,因为人家对他根本就不屑一顾。 郑延之所以认识泽田春,还是几年前参加了一场玉石艺术交流会,才有幸跟其说上几句话。 所有也算不上认识。 “我不管你之前做什么,现在尽快的把事情给我解决了,越快越好。” 郑延语气严厉的说道。 “可是……” 郑华刚要反驳,却被对方喝住, “别跟我说你那些私人恩怨,你给我记住,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敌人也是一样!” 郑延走了以后,郑华狠狠的锤在病床上,他双目通红,低声怒吼, “林雨!你给我等着!” 啊嚏! 独月鸣公司的办公室里,林雨揉了揉鼻子,说 “哪个王八蛋背后骂我?” 兰莹噗嗤一笑,说, “指不定是哪个被你骗了心的女孩,骂你是个负心汉呢。” 话还未落,林雨忽然将其抱住。 兰莹轻啊一声,像是一个受惊的小鹿,两颊绯红,眼神飘忽的看向别处。 此刻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公司办公室,四方寂静,天也蒙上了一层黑色的帐幕。 噗通! 噗通! 他们可以清晰的听到对方,心跳的声音,以及轻微的呼吸声。 林雨深情的注视着对方,仿佛对方就是全世界,怎么欣赏都欣赏不够。 兰莹被看的实在害羞得不得了,可又不敢乱动,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心跳越来越快,看周围的环境也逐渐的迷糊 唯独林雨一人清晰可见。 终于,林雨开口了,这声音很轻,很柔和,却带有一股不可拒绝的霸气, “嫁给我,从今以后我护着你!” 兰莹的脸唰的一下,红到了耳朵根部,脸蛋更是如同熟透的红苹果,红的要滴出血来。 她紧张得心跳不已,目光更是摇摆不定,始终不敢聚焦在林雨的脸上。 此刻的她是多么想要说出心中的那句话,可是她又害怕,害怕这又是一场不现实的梦境。 失去了一次之后的女人,会倍加谨慎。 她索性闭上眼睛,强制自己什么都不去想,可脑海里,耳朵边,像是着魔一样的回荡着那句话——嫁给我! 她咬着牙,微微的摇头,双手用力想要将林雨推开。 可对方将她抱在怀中,根本就不给她挣脱的机会。 “怎么,难道你不愿意?” 林雨问。 兰莹摇摇头。 林雨继续追问, “那是为什么?” 兰莹被逼无奈的说, “对不起,我……我……” 她皱着眉,低下头,痛苦而又纠结的模样看的林雨心里一阵刺痛。 林雨按住对方的脑袋,将其紧靠在自己的肩头, “抱歉,是我太着急了,不应该逼你作出决定。” 兰莹还是一个劲儿的摇头,她说, “给我点时间,我现在还没有办法完全的接受你。可能是还没有足够的安全感吧。” “没事儿,我可以等。等到你觉得可以把你自己完全交给我的时候,我再娶你。” “可是……” 兰莹抬起头, “如果等不到呢?我是说……假如……我……嫁给了别人。” 这次,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林雨的脸,想要从对方的表情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林雨微微一笑,语气坚定而带有一丝戾气, “那你可得做好守寡的准备。” “你……” 兰莹没想到对方等回答就是这个,一时间不知是该失望还是该高兴,她挥动粉拳,锤了对方肩膀一下,怨声道, “书上说,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你的话,他不会想着该如何得到你,而是衷心的祝愿你幸福。” 说完,她又低声嘟囔了句, “看来你还不是真心的爱我!” 林雨哭笑不得的说, “你说的是哪本书?我现在就去把那个作者给打一顿,说的什么屁话呀?让他对象给他带几顶绿帽子试试?到那时候看他还有没有这份淡定。” 兰莹听后,脸更红了,她用力推开对方, “你脑子里想的都是啥啊!” 林雨上前一个熊抱,两人鼻尖相抵,对方的呼吸声清晰可闻,时间瞬间静止。 “我的脑子里想的都是你!” 两道目光一刹那的触碰,犹如触电一般,心神俱震。 兰莹赶紧别过头,不敢直视他。 林雨深深的陷入兰莹温柔的眼神中,他低头吻下,兰莹稍有拒绝,但终究敌不过对方如火般的热情。 两人相拥在一起,刚过了一会,林雨的手就不安分起来。 兰莹心有所感,竭尽全力的将对方给推开,而她自己则靠在办公桌上,气恼的望着林雨,满脸通红的说, “让你亲一下,还得寸进尺了,大色狼!” 说完,她别过头,显露出一副不高兴的模样。 林雨退后两步,顿时心惊不已,刚才的所作所为,完全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就好像本能一般。 若是继续下去,那后果……似乎很美好啊! 林雨既懊悔,又庆幸。 他懊悔的是自己错过一个大好的摆脱20多年处男身的机会。 庆幸的只是自己被及时的拒绝,这样的话,两人还有继续交往下去的可能。 不然的话,以兰莹的性格,绝对不会再理他。 林雨低着头,显得很惭愧。 兰莹随手整理了下衣服,低声说道, “算了吧,不怪你!” 林雨刚要开口,对方继续说道, “那个……该吃饭了,今天一下午都在整理大数据,早该饿了吧?” 原本林雨还没什么感觉,但听她这么一说,肚子还真有些空空的, “唉,还真是。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 兰莹捂嘴笑道, “哪能让你请啊,应该是我才对,今天要不是你赶到的及时的话,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也怪我太任性了,考虑不全面。” “没事的,现在不是皆大欢喜了吗?别想那么多了。” 林雨走到其跟前,拉住她的手说, “对啊,我知道一家寿司店味道不错,咱们去尝尝?” “好啊!全听你的!” 兰莹像是一个听话的小姑娘,抱住林雨的胳膊,十分亲昵。 两人没有坐车,夜晚压马路是每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都喜欢做的事情。 他们走走停停拍拍照,看看路边卖地摊上的小饰品。 一直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来到和风物语寿司店。 刚坐下来,林雨还在等原材料送来时,松下原就不请自来。 “林雨君,别来无恙啊!” “松下先生,请坐!” 两人十分的和气,看的一旁的兰莹都有些疑惑,她心想林雨怎么会认识这松下原呢? 要知道松下原虽然是倭国人,但是对于天朝十分的敬仰,待人也很友善。再加上其有一点势力,所以在沈城也是个人物。 第一百四十五章,谈合作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两人随便闲聊了两句,松下原便邀请林雨来到二楼的隔间。 进去以后,林雨发现,里面跪坐着的只有一个年纪大约在70岁左右的老人。 但是老人却与众不同,他没有一般老年人的沧桑,仿佛依旧散发着无穷的活力。 双目之中英气逼人,坐在那里更是犹如一尊伟岸的雕像,从内而外都散发着高贵的气质。 那老人见林雨进来依旧是老神在在,好像根本就没有察觉似的。 林雨也不气恼,虽然对方是个倭国人,但年纪摆在那里,有点脾气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这人要是想着敌对林雨,那他绝对会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 松下原对着老人鞠了一躬,恭敬的说道, “老师,这位就是如果一直跟你说的林雨君。” 接着他又对林雨说, “这位是我家乡的一位大学老师——泽田春,也是我的伯乐。如果没有他,我根本就不会踏上寻找天朝古酒的道路。我曾经跟你说的那个文章便是出自老师的手笔。” “原来是泽田先生,幸会幸会!” 林雨走形势的说道。 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泽田春这个名字,至于这个老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他压根就不放在心上。 就算这个泽田春在倭国能够呼风唤雨,在大天朝也得规规矩矩的盘着,不然有的是人教他怎么守规矩。 林雨这样想,但是跟在他身边的兰莹可是震惊的小嘴微张,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先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位只可能在杂志上面看到的服装界的伟人,如今正坐在她的跟前。 或许在别的领域,泽田春并不是那么的有名。但是在服装界,他就是引领一个时代服装走向的人物,被称为新时代革新装之父。 在世界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 兰莹激动的手足无措,她真想上去让对方给她签个名,可是在这种场合,她也不便说话,只能暗暗的拉拉林雨的手。 生怕后者小心说错话,得罪了这位老人,那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华龙集团虽然厉害,在沈城几乎是一手遮天的存在。在任何的商业领域都处于领先地位。 但是即便如此,想要整垮独月鸣也要费一番手段。 可若是泽田春想要让独月鸣倒闭,那只需要一句话的事。 这位是国际服装界中真正巨头般的存在,没有哪一家总公司敢对其不恭敬。 不然的话,就别想在这个领域里面站住脚。在四面楚歌的境况下,没有谁能一直坚持下去,最后只有垮台破产一条路可走。 泽田春慢慢的睁开眼睛,瞥了一眼林雨,用苍老却不失威严的声音问, “你就是独月鸣的董事长?” 他说话的语气和声音跟天朝人几乎一模一样,根本就听不出对方是倭国的人。 若是换成兰莹回答,肯定是诚惶诚恐。在自己偶像面前,即使见过的世面再多再大,也只能束手束脚。 可偏偏林雨对其根本就是不屑一顾,在他看来,泽田春就是一个大学老师,没准是来看松下原。 泥 泽田春脸上闪过一丝失望, “看来是我错了,我本以为你的年纪最少也得有40岁,可没想到竟然如此年轻,但能做出这种成绩,我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难不成新时代要来了吗?” 这话说的就好像是他,曾经统治过一段时期,现在感慨后生可畏了。 林雨对此嗤之以鼻,这种装逼的手段实在太低劣了,他都不屑去用。 不过脸上还是报以谦卑的神情, “泽田先生过奖了,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在天朝,比我强的同辈人如同海边沙,天上星,数不胜数。” 泽田春不再说话,松下原恰在时机的,让林雨和兰英两个人一起并排坐到泽田春对面。 兰莹姿势标准的跪坐,不经意间的一瞥,差点把她鼻子都气歪了,她拽了下林雨的衣袖。 靠近他低声的提醒, “跪坐礼不是这么做的,你学我这样!” 林雨不屑的说, “干嘛要那么标准啊,咋坐着咋舒服就行了?看清楚,这可是我们天朝上炕的标准坐姿。你那算是什么姿势?感觉不别扭吗?” 一番话说的兰莹小脸羞红,她坐直了身体闭口不言。 这回轮到林雨不依不饶了, “不是让你跟我学吗?这样,左腿蜷起来,右腿盘在左腿上,两个脚从腿弯底下钻出来,这样才是最标准的天朝炕头坐姿。” 兰莹不想在自己偶像面前出丑,她故作不悦,松下原则打趣道, “林雨君说的没错,我们倭国人喜欢这样的坐姿,已经持续了一千多年之久,也都习惯了。所以如果这位小姐不喜欢这样的坐姿的话,请自行随意。” 兰莹气鼓鼓的瞪了林雨一眼,然后在后者嬉笑的注视之下,跟着林雨盘起腿。 这下,林雨才笑逐颜开。 这样才对嘛,咱们坐着,让这俩小倭国的就跪着好了,反正他们跪习惯了。 松下原打头说, “林雨君,之前我不是买了一件贵公司生产的唐装吗?我的老师见到了之后非常的喜欢,所以特地连夜的坐飞机赶来,非要来见你。” 林雨点点头, “嗯,那我将会感到非常的荣幸!只是不知道泽田先生远隔重洋的来找我,到底为了什么?” 泽田春说, “我是一名服装艺术鉴赏师,但是现在无论是市面上还是比赛上设计出来的服装,没有一件能够让我满意的。” 话语中有种英雄孤寂的感觉,林雨没有打断他的话,仔细的听着。 “直到我前天看到小原给我发的唐装的照片时,我真正的被唐装的精致的设计和绝妙的制作工艺给吸引住了。” 他怅惘道,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才恍然明白,原来我一直以来见到的都很浅薄,还有很多我不曾看到的东西。那些才能被称为是真正的艺术。” “所以我也非常悔恨,为什么直到现在才见到这件衣服。若是能够在早上十年,世界的服装格局走向一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说这话的时候非常有底气,就像是宣布一件简简单单的小事一样。 若是换成别人说,一定会惹得所有人嗤之以鼻,但他是泽田春,全世界仅有的三个顶级服装鉴赏师之一。 他曾经就是那位引领服装潮流长达20年的传奇人物,被称为是服装界前端走向的指向标。 林雨摇摇头说, “但那也是不可能的,不是吗?在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凡事皆为缘。缘分不到,就算你竭力的追求,也只会阴差阳错。所以,静观其变,不要太过操劳,没准金子就会滚到你的脚底下呢!” 泽田春听后,低声笑道, “林先生真会说笑,你这所谓的鸡汤文,在我这老朽面前可是没有一丁点的作用。” 他两手放在大腿上面,在林雨看不到的地方,食指中指不停的弹动。 “哈哈,泽田先生说话真是风趣,我哪敢跟您说道呢?对了,你还没有说找我的真正目的呢?” 林雨笑着问。 松下原为了避免泽田春直接回答的话会显得身份低,不回答又会显得尴尬,便说道, “是这样的,我的老师就是为了能够阅览更多的唐装设计,才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想与您见上一面,如果可以交个朋友的话,那是再好不过” 这时,泽田春的神色逐渐严肃起来,他坐直了身体说, “我非常喜欢贵公司制作的唐装,所以我希望能够与贵公司建立起友好的国际合作关系。” 林雨神情怪异的看着这个人,心想,“到头来都是看中了我的衣服,还拐弯抹角的。白高兴一场。” 第一百四十六章,添油加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听了这话,兰莹高兴的不得了,他强忍着心底的兴奋,在桌下拉拉林雨的裤腿。 后者自然是明白了她的意思,一只温和的手掌握住兰莹小手。顿时兰莹羞涩的埋下头。 林雨心想这个人竟然能让兰莹这么激动,肯定在服装界肯定有一定的地位,倒不如借此对付郑华。 于是他假装的陷入了沉思,继而苦恼的摇摇头, “泽田先生,不是我不愿意和你进行合作。实在是我的公司,现在所处于的形势环境不允许我这么做。” 泽田倾身问, “林先生能不能详细的跟我说一下,或许我可以帮助你。” 林雨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他就添油加醋的把郑华如何的陷害他,还有独月鸣所处的紧迫的形势全部都说了出来。 泽田春跟松下原听了之后,同时哈哈大笑。林雨问他们原因。 松下原说, “林雨君可能不知道,今天上午的时候,我和老师已经去了百货大楼,也看了那里的服装,确实有一些问题。虽然问题不大,但是对一个大型的服装公司来说,这是十分致命的。” “哦?” 林雨露出疑惑的神情。 松下原接着说, “而且我们还遇到了一件十分恶劣的商品质量纠纷事件。本来我们不准备在那里多呆,但是老师执意要等百货大楼的负责人,看看他们是如何处理这种事情的,可结果实在让人失望。” 林雨听到这里算是明白了,之前他跟松下原说过一点独月鸣的事,所以对方这次是特地帮他。 由此,他对于这个倭国人产生了一点好感,至少对方没有背地里害他。 至于那纠纷估计,也是对方一手策划出来的。不然沈城可没有几个人敢在,百货大楼里面闹事,还正好被泽田春给看到了,这种巧合都能写成书了。 “哎呀,这种事在百货大楼那边多了去了,几乎是三天两头就有一件。人家早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无非就是赔点钱得了。” 林雨另一只手拍了下膝盖,厌恶的说, “可人家钱多势力广根本就不惧,事情闹得再大,没两天就给压下了,哪像是我们这些小厂子,就一个都差点给弄倒闭” 泽田春听了以后,气愤的拍了下桌子, “哼,这种公司在服装界里面简直就是败类,我最恨的就是这种对于产品质量不负责,对于顾客态度恶劣的企业。” 他说着,喝了杯清酒,一杯酒下肚也没有熄灭他心中的怒火。 林雨接话说, “谁说不是呢,他百货大楼不过是刚刚加入了服装行业,就把我们行业给弄的乌烟瘴气的,许多的同业人都怨声载道,可也奈何不了人家。” 他像是怨妇诉苦, “我的公司当初就是因为拒绝与他们合作就差点被弄倒闭了。你说这让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该怎么办呀。” “是的,这种公司确实不能够再继续这样存在下去!” 泽田春低声的说,但这声音足够让林雨捕捉到。 林雨低下头,无奈的说, “唉,我也就能在这里说说,过过嘴瘾罢了。华龙集团在沈城就是一个庞然大物,没有人能撼动他的地位。那旗下的百货大楼也是如此啊。” 他用余光观察泽田春的表情,后者果真是一副沉思的样子,于是他继续说, “所以啊,我们只能萎缩在他们的淫威之下,苟且偷安罢了。” “如果没有百货大楼呢?” 泽田春眼中闪过一丝狠辣的精芒。 林雨稍愣一下,继而笑着摇摇头说, “不可能有那个如果的,只要在沈城里面,没有人能撼动他的地位。” “若它真的从沈城的服装领域消失,你是不是就愿意与我合作?” 泽田春神色十分严肃,语气也有中不可一世的威压。 林雨有的收起笑容,正色道, “如果泽田先生说的是真的话,那我当然十分乐意。” “嗯,那就好!” 泽田春恢复刚才坐姿,显得很轻松。 这时松下原说, “林雨君,我有个请求,希望您能够答应。” “但说无妨!” “老师千里迢迢来到这,我想请他品尝杏花酒,恳请您应允。” 松下原双手按膝盖,低头说。 林雨莫名其妙的说, “那些酒是我已经送给你的,所以,如何的处理是你的事情,没必要再来请求我的意见吧?” 松下原否定道, “不!虽然你送给了我,但依旧是林雨君所拥有的,我不能够在你的跟前擅自的处理它,这是基本的礼仪。” 听了这话,林雨不由得对倭国的礼数感到无语,这也太假惺惺了吧?以前天朝也没这么严重哎。 经过了他的同意后,松下原毕恭毕敬的亲自去抱了一坛酒,还是那一坛开过封口的。 泽田春对杏花酒也是十分的期待,他早就听说松下原获赠几坛绝版的好酒,可介于身份原因不好张口去要。 当他看到装杏花酒的坛子的时候,顿时两眼发光。 “等等!” 松下原正要打开酒布,却被泽田春叫住。 “老师,你有什么问题吗?” “这酒坛,不是一般的坛子!” 泽田春双手轻轻地在酒坛的表面细细的抚摸,好像在触摸初恋情人的面颊,温柔而又惜爱。 在场的人都不明所以的注视着他。 半晌后,泽田春才恋恋不舍的松开,继而语重心长的说道,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坛子应该是唐朝制品。” “唐朝?” 松下原,林雨,兰莹异口同声的惊呼。 松下原跟兰莹惊讶的是这装酒的坛子竟然是唐朝的古董,那可是价值不菲。 林雨则是惊讶这人眼光竟然这么毒辣,虽然这酒坛确实是从唐朝带来的,但是却没有一点岁月的痕迹,就跟刚制作出来的没多大两样。 即便如此,都能够被这人一眼都看出来,可见其确实是有几分手段。 松下原把脸凑到酒坛边上,瞪大眼睛仔细的观察,同时用指尖在上面的花纹路上划动。 片刻后,他呼吸都急促起来, “是的,真的是唐朝古董” 震惊之余,对于林雨更觉得深不可测,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对方, “林雨君,您之前不知道这是古董吗?” 林雨立即恢复平静的样子, “知道啊!” “那它可是价值不菲啊,您还……” 林雨耸耸肩, “那有啥?如果能够用这几件古董交一个朋友的话,可是值得很呢?你说是不是?” 松下原惊得张大嘴吧,什么都说不出来。 泽田春看林雨的时候,眼神都变了。 他之前只是以为林雨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就算有几分成就,也只是在服装行业。 但是此刻他却看不透林雨这个人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 按照正常人的想法,送出这么贵重的东西,一定是有所求。 可是很明显对方没有什么能够得到的东西。而且之前松下原可没有跟林雨说其与泽田春认识。 林雨跟他们都不说话,就自己打破现场的静寂, “好了,咱们不说这个,咱们开坛吧,总不能因着一个坛子,就不喝酒了吧?” 松下原愣愣的点点头,他打开酒布,给众人都斟一杯酒。 片刻后,隔间里面飘散着淡淡的杏花香味。 泽田春将其放在鼻翼下轻嗅,顿时精神一振, “这酒……堪称极品啊!” 松下原笑道, “那是当然,否则我也不会说自己追求了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这还是要感谢林雨君,不然我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 泽田春又问林雨, “林先生,冒昧的问一下,这酒您是从哪里得到的?” 林雨笑着回应说,“这个嘛,天机不可泄露!” 第一百四十七章,无证驾驶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和松下原以及泽田春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就到了十点。 散场以后,兰莹又拉着林雨去转了沈城最大的一个音乐喷泉,两人嬉闹着玩到了很晚。 回到公司时,已经晚上十一点半了,林雨担心兰莹一个人开车不安全,就提出要送她回去。 兰莹侧身坐在副驾驶上,痴情的望着林雨。那种眼神,就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初中生望着自己崇拜的男神一样。 林雨余光看了她一眼,笑道, “我脸上有东西?” “没。” “那干嘛这样看着我?” “因为我喜欢!” 兰莹伸伸舌头,俏皮的说。 这一幕让林雨忽然想到了医院的小护士白梅,他自言自语道, “是得找个机会答谢人家一下了。” 兰莹疑问道, “你说什么?” “没什么,就是一个朋友帮了我不少忙,我总不能连个谢字都没有吧。” 听了这话,兰莹神情立即暗淡下去,她坐正身体,低着头,两手十指扣在一起,低落的反问道, “是黎丽吧,她确实帮了我们不少。” 林雨侧目看了兰莹一眼, “你呀,想什么呢?我说的不是她。” “不是吗?” 兰莹皱起眉头疑问道 。 “那是谁?” “一个医生。” 林雨的回答让兰莹放下心,同时也感到很羞愧,她暗骂自己太敏感了,明明没有的事情,却偏偏喜欢联系到一起。 林雨见她没有说话,以为对方不相信,就继续说道, “有时间的话,咱们一起去拜访一下吧!” 兰莹点点头,依旧是一言不发。 林雨又转移话题说, “对了,你妈妈在哪个医院?我们一起去看看,早就跟你说过要去看她了。只是最近事太多等到现在还没去。感觉心里挺亏欠的。” 这回,兰莹不再沉默了,而是小脸通红,她把头埋得更低了,双手紧紧的攥着衣角,腿也用力的并拢在一起。 “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要不我们去医院看看?” “没,没事,我……” 兰莹结结巴巴。 林雨则是如平常一般的说道, “今天下午已经把大部分的事务处理完了,明天应该没啥事,而且还是四月十六,是个好日子,早上九点我去接你,去看看你妈妈,怎么样?” “可以,但是这样是不是太快了?” 兰莹扭扭捏捏的说。 “什么快啊,早就应该去看看了。” 林雨说着一只手从方向盘上离开,轻轻的握住兰莹的秀手上, “而且我们的事也应该让她知道,算是送给她惊喜吧。” 兰莹羞涩的挣脱对方的手掌, “什么惊喜啊,我不知道。” “喂,你可是我女朋友唉,送给她这么帅的一个女婿,难道还不够惊喜吗?” 兰莹听后,嫌弃的说, “谁是你女朋友了,没鲜花,没蜡烛,没表白,就想泡我,想得美。” “嘿,今天你自己说的话都忘了?” “我说啥话了,我啥都没说,都是你自己想的。” 兰莹抱胸娇嗔道, “反正明天你去的时候给我规规矩矩的,乱说话。我在我妈妈的眼里可是一个好孩子呢。可不会私自的跟男生交往。” 林雨噗嗤的笑出来, “好孩子,都二十五了,还小?我要是不要你,估计都没人要了吧?” “哼,你别小看人,追我的男的可多着呢,能绕世界一圈。” 话刚说完,林雨忽然一揽手将她抱住。 兰莹吓得花容失色,只听林雨在她耳边轻声道, “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这一声呢喃收获了她的芳心。 兰莹刚被感动,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在拦车,她急忙推开对方! “有人!” 林雨也是立即踩下刹车,两人身体狠狠的往前方冲震了一下。 林雨定睛一看,只见那是一个穿着黄绿色马甲的交警,交警面色威严的走来, “请出示驾驶证!” “好的” 林雨微笑着说,并伸手朝裤子口袋里摸去。 忽然他面色尴尬,继而嬉笑着说, “那个……我没带!” 交警瞪了他一眼又说, “请出示身份证极其有效证件!” 林雨又犯难了,他穿这套衣服的时候,啥也没装,除了习惯的放口袋里一锭银子, “这……我也没拿,今天刚换了衣服,走的匆忙,所以都忘家里了。” 这下交警的面色变了,他说道, “什么证件都没有,那你这就属于无证驾驶了!下车,拘留十五天,罚款两千。” “哎,别介!” 林雨刚说出口,一个驾照递过来,他扭头一看,原来是兰莹。 “先把我这个抵押下来吧,明天你拿着自己的驾照去换就行了。” 交警接过后看了一眼,问林雨。 “叫什么名字?” “林雨!” 交警复述了遍他的名字后,就将驾照还给了他,并语气严厉的说。 “只此一次,下次不许这样了。还有,你不按规定开车,扣三分,罚款两百元。明天去报销。” “好嘞,好嘞,谢谢您啊。交警同志辛苦了。” 林雨开着车离开以后,还跟兰莹打趣的说, “现在的交警真的是越来负责了。这都半夜了,还一个人工……” 忽然他猛的一踩刹车,两人身体前冲一下,被安全带拉回撞到靠背上。 兰莹以为撞到了什么东西,她将脑袋伸出车窗往前面看了看,发现什么都没有,就疑惑的看向林雨。 见后者神情有些不对劲,就问道, “怎么了?是不是忘拿东西了?” 林雨思考了一下,回答说, “没事,我忽然想到我的驾驶证好像在出租房里。” “那明天你回去拿一下就行了。” 兰莹宽慰道, “扣几分而已,下次注意点就好了” “嗯!” 林雨点点头,继续开车,却没有把心里想的跟兰莹说,因为他不想对方害怕。 交警正常下班时间是晚上六点半,然后会有夜间执勤交警替班。 但是替班的大都是查酒驾的,他们会几个人一起在大马路上执勤。 这样还能保证自身最大的完全,毕竟晚上都是不法之徒活跃发时间。 何况许多喝醉酒的人比较冲动,做事情不经大脑。谁都不想摊上事。 可是林雨走的这条路虽然不是小道,但也来往车辆稀少,更何况现在都快十二点了,正常交警绝对不会一个人在这种地方执勤。 而且对方不要兰莹的驾照,没有任何的抵押,只需要问一个姓名,这也太匪夷所思了点。 事出反常必有妖,刚才的经历林雨心中些许的后怕。 思索着,林雨转动方向盘,进道路侧面的一条小路。他更希望是自己多疑,但也绝对不能因为放松警戒而遭受不测。 智能导航报出走错路线,要求掉头,林雨却伸手将其关闭。 兰莹察觉到事情的不对劲,就问,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寂静的夜空下,开着车走在无人的小路上,前方的黑暗仿佛永无止境,正如我们的未来没有尽头。” “什么意思啊?” “就是我想和你一直走下去,不觉得很浪漫吗?” 林雨的回答惹得兰莹一阵发笑, “你花招数真多,靠着一张嘴就够骗到不少无知的女孩了。” “那要是骗你呢?” “呃……” 兰莹用食指抵住下嘴唇,思考了下, “还差那么一点儿!” “是吗?还差哪一点儿……” 林雨露出一副邪恶的神情, “这里可没人哦,要是回答错了,我就……嗷,吃了你!” “啊,说什么呢你,你要真敢那样做,我就……我就……” “就怎样……” “报警,告你非礼我。三年起步,最高无期。” 林雨嘿嘿一笑,他将脸靠近了兰莹说, “那是对未成年来说的。不过要是能一品芳泽,无期不亏,三年血赚呢!” 兰莹一把推开他, “色狼,看着路,小心再被扣分。” 林雨不再逗她,专注的开车,但脑海里还是不断的在想着刚才遇到交警的那一幕。 而在他们离开后不久,那个交警就拿起手机拨通电话,“十号路口!” 第一百四十八章,速度与激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兰莹的家实际上是一栋别墅,位于沈城的有富豪聚集区之称的沧澜区。 那个区里面全部都是独立的别墅群,没有一家楼房,而在里面居住的则非富即贵。 即便不是位于市中心,价格也比市中心的房子相持平,达到了每平方米两万三的高价。 一栋别墅最少得有一千平,也就是说买下来得两千多万。 这要是在林雨以前看来简直想都不敢想,但对于现在他来说,似乎并不是那么的高昂。 只不过现在他银行卡上的数字还是没超过十万,说到底还是个穷光蛋。 “好了,就送到这里吧!” 林雨将车停在门口说道。 兰莹点头应好,她解开安全带,正要推开车门,却被按住了手,顿时她的心脏就像是一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的乱跳。 “还有事吗?” “你……不请我进去坐坐?” 林雨试问道,按理说这个时候女方应该问男的要不要进家里喝杯茶或者是喝杯咖啡什么的。 可兰莹似乎不按剧本走。 她挣脱开林雨的手掌,推开车门,走出去说道。 “太晚了,你赶快回去吧,一个人要注意安全哦!” 说完就小跑着进了别墅,只留林雨在车里面苦笑不得。 他摇摇头,心想,难道我就这么像坏人吗? 不过他也只是说说罢了,要进了去,还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毕竟他可是个正常的男人,还是个有二十多年资历的老处男。 开出别墅区,林雨他看了看左右,然后顺着大路朝前面走。 可刚走不超过一百米,就发现有两辆黑色的suv从自己后方跟了过来。 他淡定的继续向前行驶,后面那两辆车越来越快,好似要从左右两方将他给超越。 寂静无人的街道上面,三辆车行驶着。 林雨摸摸身上,发现没有带烟,当然他也不习惯抽烟,不过这个时候抽烟才会有种酷炫的感觉。 他速度一直没有增快,反倒是后面那两辆车在加速到一定速度的时候,开始处于平衡状态。 三辆车的距离一直就保持着,暂时过两条街道后,忽然那两辆车再次加速。 出现到了林雨车的两边,这两辆车的车窗关得紧紧的。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任何情况。 “嘀嘀嘀!” 那两辆车打开警示灯,按响喇叭。 林雨却像没有听到一般,继续朝行驶着。 接着左面的那辆车开始朝他靠近。 “砰!” 林雨身体一震,方向盘差点没握紧,车头也极速朝右边漂移。 而右边那辆车也架在实际的装来,要不是林雨系着安全带,光这两下只够将他甩离座位。 “妈的,真够狠的!” 他坐直身体,双手握紧方向盘,接着往左面狠狠的打大半圈。 “砰!” 与左边的车狠狠相撞,车头立即瘪下去,溅出无数发火花,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林雨一脚油门,哼一声冲出两辆车的夹击。一套摘挂档的操作一气呵成。 他不是职业的赛车手,但是在这种危急关头,却超常的发挥出自身的潜力。 五档百码的速度在大街上飞驰,后面两辆车也不甘落后,跟着就追上去。 林雨趁着其中一辆刚靠近,他轻踩刹车,让车尾与头部其撞在一起。 接着他慢慢的踩紧刹车,想要将这个人给逼停下来,可是,那人似乎发狠的心,一直踩紧油门。 并且要将他往路边道牙上撞。 “真想跟我拼命?” 林雨从后车镜中看到了开车的司机,对于这个生面孔,他没有任何的印象,不过看其穿的衣服倒像是一个马仔。 那人面目狰狞,双手也死死的握着方向盘。 这时另一辆车追上来,二话不说的就对着林雨的车凶猛的撞击。 林雨只觉被震的五脏六腑都移位了,他既愤恨又疑惑,到底是什么人想要他的命? 郑华?有可能,但是就算他再厉害,也不可能雇凶杀人吧?这可是触犯到法律的事。 要真闹大了,光靠着华龙集团那点势力完全不够看。 可是除此之外,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人是他得罪的。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将这两个人给解决掉,既然对方都要杀他,那他何必再心慈手软,当个烂好人呢? 林雨又猛踩油门,将方向盘左打死,车身极速左滑,那让人骨头发麻的摩擦尖鸣几乎要刺破耳膜 左边开车的司机见状,急忙刹车,可还是慢了一步,它撞在林雨车的侧面,将其铲了起来。 当场林雨的车冒出火焰来,在地上翻滚好几下才停住,好在最后四轮着地,那两辆车也停了下来。 林雨晃晃晕乎乎的脑袋,眼前的景物也有些模糊了。但依稀的能够看到两辆黑色的SUV在二十多米的地方与他对峙。 其中一辆车的前盖都被掀开了,发动机时不时的迸溅出火花。另外一辆车的前挡风玻璃如蜘蛛网般密布。 要不是有钢化玻璃贴膜,早就成碎粉了。 在他们行驶过来的一路上,路边的垃圾桶全部被撞成碎片,隔几米就能看到一个车身零件。 滋滋! 林雨听到车里面似乎有漏气的响声,估计是发动机破裂了。 他深知这个时候是绝对不能下车的,因为来的人绝对不会让他安然的逃跑。 这也证明了他之前遇到那个奇怪的交警绝对是个冒牌货。 嗡~嗡~ 他脚踩离合器,当其打到半连动状态。 对面的车也开始启动,双方都在等对方。这可是在赌命,看谁的命大。 不过从理念上来讲,林雨的存活率低的吓人,对方是被称为是小越野的suv。 而他的则是宝马x1,当然这还是兰莹的,今晚让他开着回家。 要是撞在一起,他不死也得残废。 可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对方两辆车也是下定了狠心要把他给解决掉。 “来吧!看谁先死!” 林雨大吼一声,他松开刹车,猛踩油门儿,只听哼的一声便冲出去,短短二十多米的距离,双方根本都没有任何的反应空间。 对方也在他吼叫的那一瞬间冲来,三辆车,二一对头撞到一起。 林雨的车被撞得飞起,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才落下,而正好又砸在其中一辆车的车顶。 其司机瞬间毙命,而后失控的车偏移撞在另一辆车上面三辆车簇拥翻滚,在地上划出半寸深的沟痕。 机车零件,轮胎都七零八落的散了一地。 后来被撞的那辆车的司机大难不死。 当他以为只有自己侥幸活下来,还没来得及高兴,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 “汽油?” 寂静的夜空下冉冉升腾起一朵火焰蘑菇,剧烈的爆炸声惊动了周边的居民。 二十分钟后,四五辆警车停在其旁边,而这三辆被烧的只剩下骨架的车的周围被拉上了警戒线。 即使是半夜十二点,也拦不住喜欢看热闹的人的步伐,当然其中多数还是记者。 要知道这附近可是富人别墅区,发生这么惨烈的车祸,没准就是哪个闲着没事干的富二代官二代半夜出来飙车。 这可都是人们热于乐道的大新闻呢。 几年前不还有一个官二代开车撞了人,一句我爸是李刚红遍全网络。 当时这句话可是年轻人的口头禅呢, “不让插队?我爸是李刚!” “赶紧给让个座,不为啥,我爸是李刚!” “……” 要是再出点什么乐子,又足够网民们乐道一段时间了。 警察们用警戒线将现场围住,一个身形有些肥胖的警察站在警车边,打着哈欠。 另一个年纪差不多二十岁左右的年轻警察拿着检查报告跑来, “刘组长,检查结果出来了。” “嗯,让我看看!” 姓刘的警察拿过后,满不在意的翻看,在看到死亡人数时忽然惊疑一声,“三两肇事车辆,死亡的只有两个人?那一个呢?” 第一百四十九章,神推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可能是逃逸了吧?” 年轻的警察想了想后,回应道。 “放屁!” 刘警察斥责道, “你哪只眼睛看到他逃跑了?没有经过验证的猜想绝对不能够作为答案说出来,这是办案的大忌,明白吗?” 年轻警察像是小鸡啄米般的点头。 刘警察仔细的翻看几页报告纸,继而有抬头看看那三辆焚毁在一起的车。 “小郑啊,你是大学生,以你学过的知识来看,这则肇事案件怎么分析?” “这个……” 被称作小郑的警察迟疑了下,说, “我觉得应该不只是简单的车祸,很有可能是谋杀案件。” 说完,他还偷偷的观察刘警察的表情,后者点点头,若有所思的说, “嗯,继续说下去。”“你看其中两辆车都是一个型号的SUV,这种车都比较便宜,还都没有挂牌。我想开车的人一定想着用这车撞人以后,将其丢弃。SUV在近些年来十分的普遍,黑车也很容易买。所以即便我们想要查,也无 从查起。” 郑警察的话再次得到了刘警察的肯定, “没错,要是不同的车的话,还好解释,但两辆相同型号的无牌黑车就有些明显了。” 刘警察又翻看了下报告,提问道, “两辆suv的司机几乎都被焚烧殆尽,不过似乎他们的死亡方式不太相同。你能看出点什么来吗?” 郑警察沉思片刻后,拿出刚刚照出来的两张照片说, “组长你看,其中一个司机的颅骨是完全破碎的,要知道如果是尸体燃烧的话,骨头并不容易碎成这种样子,即使成灰烬,也会多少有相连。” “什么意思?” “就是说,其中一个是在车辆燃烧的时候就已经死的,而且死之前头部受到剧烈的撞击。” “继续!” 刘警察神色越来越严肃。 “而另一个则是与我说的那样,不过从现场焚烧的迹象来看,应该是被困在车里面,被活活的烧死。” 说这话的时候,郑警察都觉的脊背发麻,大活人被烧死,怎叫一个惨字了得。 刘警察点点头,赞许的说, “不愧是留过学,分析的确实全面,比起当初的我可是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呢。” 被这么一夸奖,郑警察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 “嘿嘿,都是您教的好。这半年以来,我跟着组长学习的,可比在学校的多多了。” “别谦虚了,说你行,你就行。不过你能不能复述一下当时的案发现场?” 这下可真是把郑警察给难住了,他只能看到满地的汽车碎片,还有两具尸体,至于还原案发现场,他还是远远做不到。 刘警察拍拍对方的肩膀,说道, “小伙子,你需要学习的还很多呢。” 接着他走在前方,郑警察跟在后面,他犹如指点江山一般, “从那里三辆车前后追击,宝马被逼到道牙上面,撞到了垃圾桶以后,突然的朝左打转向,然后碰到另一辆车。” 刘警察竟然将案发当时的情况说的八九不离十,就连最后宝马被撞飞砸在suv上那一幕也被他推理出来。 要是林雨听了肯定会大为惊讶,简直就像是亲眼目睹的车祸发生一样。 “最后三辆车撞在一起翻滚,宝马漏油了,又撞出了火花,正好两者碰在一起,轰!就这么简单。” 刘警察做了个爆炸的手势。 郑警察仔细一想,佩服的五体投地,继而又追问道, “那你知道另外一个司机去哪里了吗?” 这一问,刘警察沉默了,他又翻看了下检验报告,许久之后,说道, “这辆宝马的车主是一个名叫兰莹的女企业家。据说前几天还因为衣服质量问题吃了官司,也不知道最后结果是什么情况。” “会不会是她耍手段胜得了诉讼,然后被对方记恨,就被设计谋杀?” 郑警察眼前一亮,问道。 刘警察不否定,也不肯定, “这还说不准,但也有这种可能。不过理由实在是牵强了些。因为衣服质量就杀人灭口,你当是在古代啊。现在是法治社会,就算高官贵族也不敢这么放肆。” 说完,两人共同沉默片刻后,他又开口说, “对了,之前看报道新闻的时候,见到你哥也在现场做旁听。要不你回去问问具体情况?” 郑警察一听,脸立即拉了下来, “不,我才不想跟那个人说话,我都半年多没回过家了。” 刘警官拍拍他的肩膀说, “哎,毕竟那是你从小玩到大的兄长,能有多大的仇?再说了,我要是你,绝对不会干警察这活。累不说,还危险。你家家大业大,躺在家里睡大觉,钱都一大把一大把的来。何必在这里受累呢?” 原来这个郑警察就是郑华的弟弟郑龙,华龙集团就是以他们两人的名字命名的。 之前郑龙在外国留学,近一年才回来。 不过两兄弟之间因为关系不和,郑龙就跑出来了。他从小立志要当一名警察。 于是郑延就动用关系,将其送到沈城警局里当差。 而这个刘警察名为刘发,曾经是省级刑侦队的队长,后来负伤退役。 在家里闲不住,就到了警局当个小组长,几乎所有难办的案子在他手里都超不过一个月就给解决了。 所以郑龙对刘发十分的崇敬,立志也要成为一名像对方一样优秀的警察。 对于刘发的话,郑龙并不认同,刚要反驳,却听到有整理现场的警察喊道, “组长,有情况!” “看看去!” 刘发将报告塞到郑龙手里,大步走过去。 而这时被挡在警戒线外面的记者们也都如同嗅到了腥味儿的猫咪一般。 竭力的朝里面挤,手里的相机不断的闪烁。 刘发带上皮手套,接过一个铁质的吊牌,上面刻着“浩然”二字。 “浩然堂?” 刘发皱起眉头,突然间,他觉得事情并不是那么的好办了。 郑龙刚回来没多久,许多事情还不了解,就问, “浩然堂是什么?” 刘发抿抿嘴,将吊牌收入密封袋中, “没什么。” 他直起身的时候,忽然看到人群中有两个手里拿着照相机的记者行为有些奇怪。 他快步的走过去,那两名记者看到他的到来,先是迟疑一下,然后慢慢的后退出人群,最后扭头就跑。 刘发大喊, “站住!” 对于这种废话,对方是绝对不会听从的。 郑华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刚追出没几步,继而转身钻进警车。 以最快的速度点火起步,开到正在追逐的刘发身旁放满了速度,让后者上车。 “这两人有情况,快追。” 刘发大喘着气,说。 郑华本来就年轻,这种只有在电影里面才能遇到的开车追匪徒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因此肾上腺激素瞬间飚升,踩开了油门追上去。 那两个记者也机灵,分头而逃,有一个直接跑到只由一人通行的小路里,车根本就过不去。 另一个钻到路边的灌木丛,郑华脑子一热,开着车就追向第二个。 然而刚冲出灌木从,刘发大喊刹车,同时伸手夺过方向盘,猛的朝右方向打死。 一阵颠簸,车才停下来。 郑龙很不解的看向刘发,却被对方一个大耳瓜子扇到脸上。 “妈的,你不要命了?睁大眼睛看看外面是啥?” 郑龙委屈的将头探出车窗,顿时从头凉到尾,在他们车侧方的不足半米处,是一个深达十多米,直径有百米的大坑。 那是建设大型商场的地基用的。 郑龙心有余悸的瘫坐在车座上,过了一会儿,他问 “组长,你是怎么发现那两个人有问题的?” 刘发不屑的说,“哼,当记者的会没一点职业习惯?哪有拍照不打开相机前盖的。” 第一百五十章,小兰出事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唐朝林家别院,林雨趴在床上哇哇大叫。 白芪拔出其脊背上的金针,然后进行两遍推宫过血。疼的林雨惨叫连连。 做完以后,白芪整理着金针说, “林少,你这是与人斗殴了?” “啊,是的。那人下手真狠啊,疼死我了,还好有你,不然我非得残废不可。” 林雨动动身子,感觉比之前轻了些。 他到现在腿都发软,还好他习惯在口袋里装上银子,以备不时之需。 要不是在撞到的一瞬间穿越回来,他这次就真的在劫难逃了。 那种境况想想都后怕。 白芪笑道, “半夜三更的与人打斗,还伤成这样?怕不是遇上武道高手了吧?” 他用被子将其脊背盖上, “皮肉没多少伤害,倒是内脏受损的可不轻,这几天你可得注意着点儿,不然烙下病根,可就麻烦喽。” “嘿嘿,知道了。倒是今夜麻烦你跑这么一趟。小鱼!” “少爷!” 一旁侍立的小鱼连忙擦擦眼角的泪水,回应道。 “去给白老先生取一百两银子,顺便带他去客房休息。” 白芪听了连道不可,最后拗不过林雨,这才收下。 小鱼带其离开后,小玉走过来行礼道, “少爷,你这是到底怎么了?” 刚才她就去了个茅房,回来的时候,林雨就出现在她的房门口,让她又害怕,又惊奇。 林雨将头趴在胳膊上说, “不是说了吗,被打的啊,不过你可不要声张啊。太丢人了。” “嗯,小玉知道。” 接着她又拿起林雨扔在地上的西服衬衣还有领带。 看着这奇怪的衣服,她以为是林雨的夜行衣,也就没敢多问,只是说道, “少爷,这衣服都脏了,我拿去给你洗洗。” “哎,别!” 林雨赶紧阻止,这可是他花了几万块钱买的西装,只能干洗,手洗一次就会坏掉。 “那个你先放着吧,我暂时不穿。时间也不早了,你去休息吧。我也瞌睡了。” “是!” 小玉将衣服挂好,吹灭了蜡烛,关上门离去。 林雨趴在床上,眼中闪过狠辣之色, “不管你是谁,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林雨也不是好欺负的!” 他握紧拳头锤在床头,这一动,又疼的他哎呦痛叫。 这一夜很短,也很漫长,许多人都没能安心入睡, 林雨,兰莹,郑龙,郑华,刘发还有小鱼…… 第二天,林雨就觉得身体的疼痛感轻了许多,他稍微的活动活动身体,感觉正常的走路还是可以,不过就是不能剧烈运动。 他刚要打算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却被小鱼拉住。 “怎么了?” “少爷,昨夜夜深,我不敢打扰你,所以有件事没给你说。” 小鱼眼泪汪汪的看着他。 林雨温柔的为其抹去, “啥事啊,是不是有人欺负我家小鱼了?” “不是我,是小兰姐姐!” “小兰?她怎么了?” 小鱼便将昨天发生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原来林雨在给秦叔宝送药,并躲避张维景的追捕的时候,怡春院的人到极乐堂,将小兰带走了。 青姐虽然也带人去拦阻,但却没能拦住。 最后对方发话说,小兰卖身在怡春院,要林雨在三日之内带上赎身金去赎人,不然就让其接客。 林雨听了以后大发雷霆,立即喊上二愣要去怡春院,却被小鱼拦住。 小鱼告诉他在他昨天逃掉之后,张维景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小巷里面被火烧了,整个人烧的不成人样。 后来下令要官兵把林家别院给拆了,挖地三尺也要找到林雨。 最后还是李泰出面才防止那些官兵胡作非为。不过林家附近都有官兵把守。 林雨只要一露面,就会被发现,到时候又是一场恶战。 对此,林雨不得不多加考虑,张维景确实是个麻烦,还有怡春院,这此经验趁火打劫,真是作死。 至于那个易姓居士,被他打一电棍,也不知道死了没有。要知道在最高电压下,能打死一匹马。 那老家伙那么大年纪了,估计是凶多吉少了。 按照程咬金之前所说的,这个人连李世民都对其尊敬,地位必然不低。 但一个皇帝就算再圣明,也绝对不会希望有人能够与自己平起平坐。 所以只要林雨处理得当,李世民也不会太过怪罪。 林雨思考着该如何解决这么一大摊子事情。 小兰是必须要去救的,不过现在如果没有任何的准备还不行,他得想个办法。 还有今天要去跟兰莹一起去看她的妈妈,恐怕也要毁约了。 今天肯定会有报道说昨天晚上发生的车祸,他绝对不能第一时间出现。 否则的话,第一可能会成为被怀疑的对象,第二会打草惊蛇。 所以他要以不变应万变,等那个幕后者路出马脚,然后一步步的报复回去。 “小鱼,你去找尉迟宝林,让他纠结一些人手,一会儿到万宝楼等着。” “嗯,好的。” 小鱼又担心的问, “少爷是要去救小兰姐姐吗?” “嗯,我暂时还有点别的事情。不要让人来打扰我。” 林雨走回房间换上西装,穿到了十号仓库。 现在时间还早,估计兰莹还没有来。 作为一个服装公司,里面最多的就是衣服,林雨挑选了几件嘻哈风。 穿在身上,顿时变成了一名街舞少年,头上戴一顶帽子,再加一个大墨镜,就算兰莹站在他的面前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 出了独月鸣,林雨走到最近的一个报刊亭,手机支付买了几份不同报社的报纸。 发现所有的头条都是说,兰莹败诉,渣男出面道歉,两人法院相吻。 林雨看了两张,都将其搓成一团扔到垃圾桶里, “写的都是些什么垃圾文章,狗屁不通,侮辱事实。” 他又拿起第三张,上面依旧是跟前两张一样,报道的还是法院的事。 不过在其副标题上则是报道了百货大楼在昨天上午也遇到了商品质量的纠纷,而且连郑延都出面了。 至于百货大楼的直系负责人郑华则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 此外上面还附上一张照片,是郑延姿态很低的站在一个老人面前,似乎在请求着什么。 这个老人林雨当然认识,就是昨天刚一起喝过酒的泽田春,旁边的中年人是松下原。 由此,他对泽田春的看法又改变了几分,能够让郑延表现出这种表情的,绝对不是一般的人物。 之后又翻了几下,才看到车祸现场,仅仅是从照片上看,都惨不忍睹。 三辆车都焦黑一片,几乎不成车样子了。地上全是零零散散的碎片。 报道的解释是富二代半夜飙车,出事故惨死街头。 林雨对此嗤之以鼻, 还富二代?谁见过富二代开着十多万的SUV飙车的?有眼睛的都知道其中有内幕。 他翻阅了剩下的报纸,发现上面几乎都是写到了三件事, 兰莹败诉,百货大楼身陷质量风波,富二代夜间飙车全部惨死。 将所有报纸都扔到垃圾桶里后,打车到批发市场。 路上兰莹给他打了十多个电话,他都没有接听,因为他现在还不能告诉对方他还活着,不然的话,警察来找过去的时候,会不自觉的路出马脚。 到了批发市场,他想要还按照之前的门路去弄几根电棍,不过后来在走到一家鞭炮店的时候,忽然计上心头。 于是他买了二十个震天雷,三十个轰天炮,十挂万响鞭,一百颗超级飞老鼠(点燃后会到处乱窜。最后发出爆响。) 这些鞭炮即使是在现代都是十分危险的,别说在唐朝了,简直就是像现代的ak,火箭弹般存在。他让商家送到一个废弃的工地里,确定四周都没有人,就立即带着鞭炮穿到唐朝。 第一百五十一章,炮轰怡春院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找到张维景送给他装满金子的箱子,里面还有半箱的黄金。 他一狠心,伸手按在黄金上面,将其全部用于传送面积的扩增。 当半箱黄金消耗殆尽后,他发现半径只扩大了两百米。 上次是扩增三百米,这加起来就有五百米了,也就是一里地,也算是不短。 然后他就在家里等着,不一会儿,小鱼回来了。 “少爷,你这么快就办完事了吗?” “嗯,找到他了吗?” 小鱼回答说, “找到了,而且尉迟宝林直接带上家里的二十名护卫到万宝楼了。” “很好,我们走吧!” “可是……” 小鱼拉住林雨, “我刚在门口就见到有官兵,你这样出去……” 林雨揉揉她的小脑袋,笑道 “你少爷我神通广大,还能让一群宵小抓住?你先去,我一会儿就来。” 他回到屋里,带着一大堆的鞭炮穿越到十号仓库又立即到林家别院外正东南面的五百米处,这里正好是一处无人的庭院。 据说这里是一位五品官员的家,后来犯了欺君之罪被流放,庭院就一直空置着。 林雨看这地方也不小,寻思着做个仓库也不错。 因为门是紧锁的,所以他又穿到了庭院外,去万宝楼找到尉迟宝林。 与其一起砸了锁,将鞭炮运到万宝楼。 被尉迟宝林带来的那些全都是个顶个的高手,一般情况下一打三是没问题的。 但是这一次林雨并不想多动手,首先要把小兰给救出来,然后快点离开,毕竟还有官兵盯着呢。 至于那个怡春院,等到把手头上要紧的事情全部都给解决完以后,在慢慢与其玩玩。 林雨跟那些人讲解了鞭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这些人也是见过血的,至少在对付这种场面时候不会惊慌失措。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来到怡春院大门前,以往宾客来往不绝的花楼,此刻竟如同残花败柳的寡妇——无人问津。 “老鸨子,给我滚出来!” 林雨大喊一声,里面立即传出回应, “呦,我说是谁这么大的气呀?原来是林掌柜呀。” 出来的还是那浓妆艳抹的肥胖的老鸨,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她手里也没有再拿镜子。 林雨冷声道, “少废话,把小兰给我交出来。” “林掌柜说这话,怎么还好像兴师问罪似的。我可是将小兰姑娘给请过来,好吃好喝的供着的。” 老鸨捏着兰花指,朝林雨虚点。 林雨懒得与其废话,若是僵持下去,肯定会引来官兵前来围堵。 他正要招人动手,却见里面传出一道稳重的男人的声音, “先放他进来!” 老鸨也不敢多说,只能侧过身请让林雨与尉迟宝林两人进去,其余的都被林雨留在外面。 怡春院和杏花楼的大概布置都差不多,进去以后是一个屏风,绕过去后就看到一个约摸四五十岁的男人。 身着华服,靠坐在红木太师椅上。 两旁两名长相秀美的姑娘一边给他喂糕点,一边给他喂酒,好不自在。 那人见了林雨,不屑的笑道, “我还道你林雨是个什么三头六臂的神人?不过是个毛头小子罢了,竟然还想跟我斗,真是不知死活!” 林雨身子挺直不动如松,不卑不亢的说, “到底是谁不知死活,还未可知。小兰在哪里?我要见她。” “放心!你那小姑娘我可给伺候的好着呢。只要你听我的话,我就把她完完全全的交给你。” “你想要极乐堂?” 林雨问。 那人点点头, “没错!只要你肯把极乐堂给我,我保证以后在这长安城东,没有人敢动你。否则的话……” 那人倾身威胁道, “我让你给你的极乐堂从此在长安城消失” 林雨冷冷一哼, “就凭你?也有这个本事?” “怎么,你还真以为自己会点小手段,就可以睥睨天下,目中无人了,要知道人上有人,天外有天。若是执迷不悟,那就是自找死路。” 那人一副吃定了林雨的神情,悠然自得的吃着两名姑娘送到嘴边的糕点和酒。 林雨上前一步,“那么,这死路倒是想走一走!” “嗯?” 那人斜视他一眼,一抬手,顿时一楼二楼三楼的各个房间里涌出一队又一队的官兵,眼看其数目少说得有三百。 “既然你自己寻死那就怪不得我了。好好享受一下吧?” 他站起身,左拥右抱的进了一楼的一个房间。 林雨和尉迟宝林严阵以待。 楼上的官兵全部下来,就在他们被团团围住,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插翅难飞的时候,忽然一群官兵中间发出一声爆响。 接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绝于耳,十挂万响鞭同时爆炸,那场面不可谓不宏伟。 一时间,那些官兵们乱成一团,怡春院里面烟雾缭绕,刺耳的鞭炮爆炸声叫喊声混成一片。 尉迟宝林在前面开道与门口冲进来二十名护卫会合,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可手持的大型轰天炮。 他们对准了混乱的官兵, 嗵,嗵,嗵! 每一声发爆炸,后面都跟着一连串的惨叫。 许多官兵身上都燃起火焰,向着各处奔跑逃亡。 当所有人都朝出口来的时候,护卫们又同时点燃了立方体的震天雷。 放在地上,将炮口对准人群,上百名官兵硬是冲不开这炮火的压制,面对迎面射来的震天雷,官兵们避无可避。 所有人又推搡着往回跑,护卫列排逼近,将出口封的死死的连只老鼠都跑不出来。 这下可真是倒霉的那些官兵。 最后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大声的喊着投降。 一个人喊不顶用,但一个人开了头以后,其余的人也都跟着喊。 越来越多的官兵们将手中的长枪长刀扔在地上。 “停手!” 林雨下令说。 护卫们同时停止前进,也就是这个时候,震天雷和轰天炮也熄火了。 林雨对那些人喊道, “所有人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不许动。” 那些官兵果然照着做,一个个瑟瑟发抖的蹲着,时而抬起眼皮偷瞄。 任谁都想不到,300名官兵竟然被20名护卫给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整个怡春院内部烟雾缭绕,火药味儿充斥着鼻息。 林雨走在其中,官兵们自动的让开一条道路,他走到那个人进到的房门前,一脚将其踹开。 砰! 只见那人躲在两个姑娘身后,惶恐不安,见到林雨时,更是面色惨白,但依旧装作出威严的样子 “没想到你还有几分本事。” “然后呢?” 林雨逼近。 那人继续道, “我想……我们还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 “我要是不想谈呢?” 林雨将其逼到一个角落,两名姑娘被他喝走。 “小兰在哪里?” “我没对她怎样,她现在很好。” “我问你小兰在哪里?” 林雨涨红了脖子,一拳打在那人脸上,那人虽然身体壮硕,但也不敢有任何的反抗。 林雨转身拿起瓷瓶,将其摔碎在其脚边,吓得那人身体一颤。 继而他弯腰拾起最大的碎片抵在对方的后颈, “我数三声,三声之内我要见到她,否则的话小心你的狗命。” “我,我是河间王李孝恭,你不能杀我。” “河间王?” 林雨轻蔑道, “我管你是河强王还是河奸王,敢惹我,你就别想好过!” 虽然话这样说,但林雨还是有理智的。 李孝恭也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他不同于侯君集,后者也就是兵部尚书,其他再无势力,并且人品不好,四处交恶,因此不足为惧。 可李孝恭不但是河间郡王,他的祖父李蔚是李虎的第七个儿子,而李虎的第三个儿子李昺是李世民的祖父。 也算的上是李世民的表兄弟。 所以林雨不得不慎重考虑一下。 正是林雨的迟疑,让李孝恭信心倍增,以为对方真的怕他了,就又摆出之前的高傲, “咱们这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我便与你相交,这事暂且放下,如何?” 林雨冷冷一哼, “你不配!” 他一拳将其打倒在地,接着转身出去,李孝恭以为对方这样就走了,便大声骂道, “无耻小贼,当今之辱,他日必然百倍偿还!” 林雨让二十名护卫手持二十颗超级飞天鼠,同时点燃,扔到房间里面关上门。 顿时房间里面咻咻直响,还有噼里啪啦的爆炸声。 只听李孝恭哇哇惨叫, “这是什么东西,快滚开!啊,救命!” “尽管扔,扔到他肯服软为止。” 林雨扶起凳子,坐在上面揉着拳头,“这老东西,骨头可真硬!” 第一百五十二章,兄弟相争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孝恭后来对林雨破口大骂,啥难听的话都有,林雨一拍扶手,提起还没有点着的轰天炮跟震天雷。 放在房门口点燃,接着打开门,李孝恭见状,眼都直了,浑身颤栗的说道, “你,你敢?” “没什么敢不敢的,但我绝不会让你死的那么痛快。” 林雨一脚踩着震天雷,左右手各拿一根轰天炮,对准了李孝恭。 嗵,嗵,嗵! 李孝恭叽哩哇啦的惨叫,四处躲避,身上到处爆出火光,他穿的还是蚕丝衣服,一遇火就着,吓得他在地上不停打滚。 “你这竖子小贼,我定要上奏皇上,将你满门抄斩。” “你倒是试试看啊!” 林雨瞄准了他的身体,手里的轰天炮喷吐火蛇,炮火在李孝恭身上肆虐。 “别以为你有这点手段就目中无人!” “不不,我只是没把你当成人看罢了。” 两根轰天炮燃完,林雨又点了两根,同时对尉迟宝林说, “五弟,挺好玩的哈一起来玩玩。” 尉迟宝林虽然知道李孝恭身份不凡,但敢惹他大哥的,就是皇亲国戚,那也得溜上一溜。 两人一人手持两根轰天雷,玩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李孝恭可是真惨,房间里到处焦黑一片,有的地方甚至都燃起了火焰。 三分钟之后李孝恭再也忍受不了炮火的摧残,终于开口求饶。 小兰被老鸨带了出来。 “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小兰暗暗窃喜,心想少爷竟对她如此的关心, “回少爷的话,小兰没事,只是让少爷担心了。” “没事儿就好,回去吧,今天就不要去极乐堂了,回家休息一天。” 临走之时,林雨又看了一眼解脱的躺在地上,头发焦黄,衣服破烂不堪的李孝恭,对护卫说, “剩下的飞天鼠一并放了吧,毕竟都是拿银子买的,扔了怪可惜。” 走出怡春院大门,只听里面传出咆哮的惨叫, “林雨,我与你不共戴天!” 林雨轻蔑道一声, “傻狗!” 林雨半路与尉迟宝林跟小兰等人分开,他自己跑去了那个无人的庭院。 一个小时之后,李泰,长孙冲,秦怀玉,尉迟宝林四人来到这个庭院。 “大哥!” 四人同时行礼,林雨点头回应, “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李泰说, “大哥,鬼怪之事实属于子虚乌有,只要我们跟父皇说清楚即可,至于那张维景,根本不足为惧。” 秦怀玉同样附和, “二哥说的对!以圣上之英明,必然能够谅解。至于易居士……” 他稍有停顿,林雨竖起耳朵。 “易居士因为被你打了一棍,现在瘫痪在床,不能自理。” 听此话,众人皆惊,长孙冲更是心有退意。 若是得罪了别的人还好,可是那易居士实非常人,而且与李世民交好。 他早就听说林雨跟易居士敌对,没想到竟然演变到了这等后果,由此长孙冲到嘴边的话,又憋了回去。 这四人的神情动作被林雨尽收眼底,他略微沉思的一下说道, “所以我现在身陷困境,还请弟弟们帮帮我。如若不然,必是死罪难逃。” 这是尉迟宝林扯着大嗓门儿说, “大哥,你怕什么呀,我让我爹跟你一起去上朝,跟圣上请命,免你罪责。” 秦怀玉点点头, “今天我爹的病情已经好转了很多,若是在过几日他应该也能够行至朝堂,想必圣上看在他们的面子上,不会为难你。” 李泰也说, “是啊,父皇最为念旧情,要是知道你救了翼国公,肯定会龙颜大悦,如此一来功过相抵,你应该不会收到惩处。” 长孙冲一直没有说话,直到众人都说完了,他才又沉思了片刻说道, “大哥,你别怪弟弟我说话直,我觉得你这次真的是凶多吉少。而且圣上最恨的就是以过去的情意,作为要挟。” 他看了眼尉迟宝林还有秦怀玉, “秦世叔和尉迟世叔虽然是功勋卓越,但是那是过去的事,如果放在现在恐怕起不了多少作用。反而会使得圣上不悦,届时你就不只是性命堪危,恐怕还会连累到两位国公。” 对于他的话,林雨却也有所考虑,但是林雨更多明白的是长孙冲这个人的品格。 而长孙冲此刻也在考虑如何说服林雨自行谢罪,这样一来,他就免去了许多的麻烦。 毕竟要真按照尉迟宝林所说,那他父亲长孙无忌必然也要站出来为林雨开脱。 李世民若是放过还好,要是不放过的话,不但林雨死罪难逃,他父亲以后在朝堂之中必然会失势,从而步履维艰。 所以他不得不考虑这一些。 这时,尉迟宝林听不下去了, “三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让大哥去自首吗?” “什么自首?话不能这么说。” 长孙冲辩驳道, “我的意思是让大哥亲自面见圣上,只要大哥将事情的缘由说清楚。圣上一定会网开一面。我们几人可以一同去,但是绝对不能用上一辈的功绩来逼迫圣上,否则就是欺君。” “你说到底还是不想帮大哥,别以为我不知道,昨日去找你帮大哥的时候,你推脱说自己被禁足。下午就听人说你与魏叔玉去城外狩猎。” 尉迟宝林越说越气愤,他逼近长孙冲跟前, “我就想知道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们几个兄弟?” “怎么没有?我长孙冲要真不把你们当兄弟看,我现在就应该禀报圣上,你们此刻定然深陷在御林军的包围之中。” 长孙冲也是涨红了脖子, “再不济,我也应当带上家里的护卫前来围堵,要是能把大哥给抓起来,也是大功一件。你说圣上该如何的奖赏我呢?我又何必在这里听你对我狐言匪语。” 尉迟宝林目次欲裂,他脑门上血管蹦起, “你要真敢那么做,我第一个扭断你的脖子。” “那你倒是试试啊!” 林雨听到这儿,爆喝一声, “够了!” 两人才闭上嘴巴,别过头谁也不看谁。 林雨闭上眼,尽力让自己心平气和,随后睁开眼说道, “我知道两位弟弟这么做是为了我好。所以,你们不必为此争吵了。我也知道有些事情必须要独自一个人去面对。” 尉迟宝林一听,关切的说道, “大哥,其实……” “不必多说!” 林雨抬手阻止, “我自有打算,这两日我想先静一静,你们不要让人打扰我就行了。” 李泰刚要开口,林雨给了他一个眼神,他便心神领会。 长孙冲说, “那大哥好好考虑一下吧,若是有需要的地方尽管跟弟弟们说,我等必然竭尽全力。” 此话一出,引来尉迟宝林轻蔑的冷哼,后者斜了他一眼,目光中尽是鄙视的意味。 林雨看了看时间, “时侯不早了,你们都回去吧。” 几人谁都没有动,最后长孙冲率先行礼, “那我等先走了。” 说完转身离去。 尉迟宝林朝地上吐口唾沫, “什么东西?当初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这一碰上事蹿的比老鼠还快。” “哎,五弟莫出此言,三弟与你的考虑方式不一样。他的想法更加长远,所以不要枉作猜疑。”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说的就不对了?” “哈哈,对,都对,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 林雨大声说完,哈哈一笑,随之神色暗淡下去,他眼看着门口,拳头握起。 秦怀玉也说, “是啊,三哥思考问题比较缜密,他说的也都在理。” “那大哥的意思是……” 李泰问。 林雨摆摆手,示意众人不要再问了。 接着林雨送走了秦怀玉跟李泰,尉迟宝林却死活不走,因为他还害怕尉迟恭,虽然后者这两天不吵他了,但他还是恐惧那一张绷着的大黑脸。长孙冲躲在暗处见秦怀玉跟李泰一同离开后,皱起的眉头才稍有些舒展。 第一百五十三章,知人知面不知心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接下来半天的时间,林雨就一直待在那个废弃的庭院里面,他擦擦桌子收拾了一下,差不多收拾出了一个大厅。 尉迟宝林跟着干了半天,累的气喘吁吁,他将抹布往地下一扔,抱怨的说, “大哥,你到底想怎样啊?给兄弟我一个准信儿行不行?你这样连我都心惊胆战的。” 林雨这是一副淡然处事的样子, “你呀,就是太急躁了,我说过我有自己的打算。明天,就你知道了。” 尉迟宝林还想说话,可一见到林雨那一点都不着急的模样。就将其咽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尉迟宝林见林雨正拿着一个方圪垯点着玩,就好奇的问, “咦,这是什么东西?也是海外之物吗?” 林雨抬起头回答说, “对啊,这个东西叫手机,是海外高科技的产品,而且是最为风靡的。比打火机还要高大上哦。” “真的啊!那给我看看。” 尉迟宝林惊讶的说,可将其拿到手里以后,也不知道怎么玩,翻来覆去看了看,最后只得还给林雨。 “这根本就不能玩!没一点意思。” “哈哈,你是不懂得它的乐趣所在,不过没有联网的手机确实没多大用处。” 林雨再说这话都时候,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 对啦,在唐朝如果能够有一个信号站的话,岂不是可以远距离的打电话了? 到时候人人手里拿着手机…… 不不,绝对不能把现代人的坏毛病带到唐朝。 林雨摇摇头,随后他暗自说道, “不过要说进去的话,用对讲机,倒是不错,得给他们几个弄个对讲机,以后联系起来也方便。” 说干就干,他跟尉迟宝林打了个招呼,找个对方看不到的地方辗转传到邻家别院。 他换上街舞装,又回到十号仓库,结果刚一出门,就见到有几辆警车停放在露天车位那边。 而在办公室里面,兰莹眼圈微红,她极力的压制着自己内心的痛楚。 “就当昨天晚上11:50左右,他将我送到家里后,他就开车离开了。” 在她面前坐着的两个警察,正是郑龙跟刘发。 郑龙仔细的记录兰莹所说的每一句话,刘发则是不断的发问。 “那他最近有没有和一些特别的人接触过?” “没有,他绝对是一个正经人,不会干那些不正当的勾当。” 兰莹摇摇头,她轻轻的抽泣,几乎要压制不住内心的悸动。 刘发与郑龙对视一眼,然后又问, “那我请问你,你对你的男朋友了解有多少?” “我……” 兰莹忽然愣住了,她发现这一点是她一直都忽略的问题。 她只知道林雨是刚毕业不久大学生,还是个在福利院长大的孤儿,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了解。 她曾经想要问过对方到底那些衣服是从哪里来的? 可是林雨每次的回答都是一样,兰莹也没有去查林雨所说的那个村子。 因为她觉得当真正信任一个人的时候,就应该相信对方所说的每一句话。 刘发见其沉默,以为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就继续想要追问,忽然兰莹抱住头痛哭起来, “别问了,求你们不要问了。你们现在不是应该抓那些不法之徒吗?为什么非要逼迫我呢?” “兰小姐,请您配合我们的调查,因为这一次的案件确实不是普通的谋杀案件。因为其中还有许多蹊巧之处,我们不能够轻易的逮捕人。” 刘发说道。 郑龙这个时候也说, “兰小姐,如果你希望你的男朋友尽快的得以昭雪,就请把你所有知道的都告诉我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找到幕后的黑手。” 忽然,兰莹其实爆发了一般,她站起来指着郑龙斥责说, “你别在这里给我假惺惺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郑华的弟弟吗?你们兄弟俩合伙想要害我们。先是制造商业纠纷让我们吃官司,然后又要杀人灭口。” 郑龙皱着眉头说, “兰小姐,请你不要污蔑人。你现在所说的每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我污蔑你?用的着吗?你们哥俩把我们逼成什么样了?” 兰莹凄凉的说, “你回去给你哥说,别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有点势力就可以胡作非为。我兰莹从今天开始,就跟他死拼到底!就算粉身碎骨,我也要断他一条胳膊!” 郑龙愣了,他想不出郑华到底对这个女人做了些什么,竟然能让对方对其如此的痛恨。 由此他也想到了一些东西。 郑龙站起来,对着兰莹深深鞠了一躬,然后义正言辞,铿锵有力的说, “兰小姐,如果是我哥哥使用了卑鄙的手段,那么,我在这里代他向你道歉。假如这场案件的幕后操纵者真的是他,我向您保证,一定不会让他逍遥法外。” 兰莹咬着牙,泪水从眼角流落, “你认为我会信你的鬼话吗?” 郑龙低着头,刘发立时起身说道, “兰小姐,今天的询问就到这里了。之后案件有任何的发展,我会尽快的通知你。” 兰莹瞪着郑龙,眼中充满着无尽的怨恨恼怒。 郑龙被刘发带走,当门关上的一刹那,兰莹像是被抽空了身体一般,瘫坐在椅子上。 她怔怔的望着地面,如何也不敢相信,林雨就这么地走了。 昨日的嬉闹一幕,仿佛还在眼前。 两个人一起压马路,一起吃饭,一起去看音乐喷泉,相约一起见她的妈妈。 可是现在……一切都如浮光掠影,眼看着希望化成了泡沫,她的心是何等的悲痛。 “林雨……” 她掩面哭泣,恨自己昨晚为什么不把林雨留下来,那样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 一个活生生的人,如今却尸骨无存。 她后悔,真的好后悔…… 郑龙刚打开主驾驶的车门,却被刘发拉开, “我来开车,看你魂不守舍的模样,路上万一一走神,咱俩都得完蛋。” 郑龙听话的从另一边坐上车。 刘发看了他一眼后说, “心里是不是很不痛快,很不爽?” “嗯!” “被人污蔑的感觉如何?” “这不是污蔑!” 郑龙的话引起刘发的注意,他继续说道, “这种事,我哥他有很大的嫌疑。” “所以你怀疑你哥了?” 刘发打火启动,并问道。 郑龙抱着头,痛苦的说, “我希望不是他。他虽然就是喜欢耍一些手段,但是我相信他不会残害人命。至少他干不出来谋杀这种事。” 刘发说道, “小郑啊,有句话虽然不好听,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把它放在心上。” 郑龙抬起头,看向刘发,后者表情严肃的目视前方, “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要用你的习惯或者过去的看法,去看待一个人。要依据事实,遵从真实原则。即使现在真正的结果是兰莹谋杀了林雨,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为什么?” 郑龙惊奇的问。 刘发回答说, “他们是男女朋友,为什么回家以后没有在一起,而是大半夜让林雨一个人开车离开,你不觉得这有些不合常理吗?” “万一他们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呢?” 郑龙辩解。 “案发时间是十二点前后不差五分钟,十一点五十左右林雨将兰莹送到家,刚出来就被人开车谋杀。这是巧合,还是别的什么?” 刘发仔细的分析,郑龙还想辩论,他根本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 “你想问作案动机?现在的独月鸣品牌是他们两个人开办的,即使是财产也是共有。若是其中一个死了的话……” 刘发并没有把话说完,但已经令郑龙瞠目结舌。接着,后者陷入深深地沉思,他掏出笔记本,将兰莹的名字写在了郑华的下方。 第一百五十四章,张老头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坐在出租车里,陷入深深地自责,他几乎可以想象到当兰莹听到他死讯时歇斯底里的样子。 可他依旧不能出现,因为既然有人要治他于死地,一次没杀死,可能会暂时销声匿迹。 但长久以往,他不可能时时的防范着,如果想要永绝后患,那就必须釜底抽薪。 他在这半天的时间里面并非表面上那样的收拾庭院,而是在思索该如何的对付眼前的事情。 张维景,李孝恭,易居士,还有那个暗地里要谋杀他的人。 这些都是麻烦,如果不尽早的解决,一旦令其抓住机会,那他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他辗转几番,买来了工用对讲机,可以三公里近距离对讲。 还有一些科技产品,既然打算见李世民,那就应该让对方认识到自己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而是可以对他产生很大作用的。 只有最大的提升自己的价值,才能够保证自己最大的安全度。 他不敢将东西运回十号仓库,或者出租房,因此只能和上次一样,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将其偷偷的传到林家别院。 这时候差不多都晚上七点了,夜幕降临,林雨从唐朝又传到出租屋,只有这种方法才不会让人发觉。 他翻箱倒柜的找了一通,终于从抽屉底层找到了一张黑色的卡片。 如果不是遇见这事,他几乎要忘掉这张当初张成送给他的黑卡。 虽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处,但是既然是张成给的,那肯定不是明面上能用的。毕竟对方可是混过黑道的人物。 “老街修锁铺!” 林雨喃喃念叨,他辗转到了十号仓库,然后打车去了老街。 老街是沈城还没有开发的地区,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菜市场,居民区,服饰杂货店。 据说老街在九十年代是沈城最为繁华的地区,后来改建新城市,就在其西边的郊区画了一大块地。 没过多久,百米高楼拔地而起,商业区,游乐广场……沈城的市中心由此开始迁移。 原本上面讲老街也划入规划区里,但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放弃了,将其摆置一边。 有人说是城政府没钱了,所以就不建设了,还有人说那些钉子户一个劲儿的要拆迁款,贪得无厌,上面一恼怒,就罢手不建了。 老街就像是一个苟延残喘的老人,在沈城这个年轻人面前一日一日的且过着。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结束了它几十年的历史。 “老街到了!” 林雨还在盯着黑卡发呆,就被司机的提醒拉回现实。 “这么快?” 林雨抬起头一看,乖乖,还真不愧是老街啊。 清一色的瓦房,那叠在楼顶的发灰色的瓦片就像是一百岁老人嘴里固守的几颗牙齿,好似随时都会功成身退。 老街里来来往往的也都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 每个人都面容和善,相互之间热切的打着招呼。 此时正是晚饭过后,身体强壮的老爷子们昂首阔步,在公共健身器材上悠闲地锻炼着身体。 老奶奶们坐在门口聊着家长家短。 走在老街内部的街道里,心灵仿佛都要被净化。 这里没有城市中的快节奏,老人们连走路都像是在享受,或许是他们不愿意时光溜走的太快,所以故意的活的慢一点。 也没有那么多为了金钱名利而尔虞我诈。大家都是大半身子入黄土了,还争什么?能舒舒服服的过完余生就行了。 天天争来争去,没准啥时候一口气没上来,嗝屁了可不值得。 林雨也在感叹为什么多数老街的老人们都愿意留下来,就是享受这种时光。 跟新城市一比,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 他问了好几个老人,才找到了修锁铺,这也是老街唯一的一家。 铺子从外面来看,稀松平常,没有什神奇的地方。 那就是一个跟厕所间一样的小屋子,门口挂着一串钥匙,立着一台配钥匙机器。 满地都是金属碎屑,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扫过了。 门框上挂着泛白的对联,上面的字迹已经不清楚了,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春”,“福”,“至”三个字的轮廓。 林雨走进去,本以为里面会与武侠故事中一样,外表看起来一般般的山洞,里面藏着武功秘籍。 再不济也得是内有乾坤才行。 可眼前的一幕远超乎他的想象 地面上胡乱的摆放着钥匙串。一股皮胶味侵略着房间里面的每一立方米的空气。 “有人吗?” 林雨喊道,他小心翼翼的躲开脚下散落的钥匙,没有发出一丁点异样的声音。 房屋里的灯并不明亮,黄色的灯泡上粘上了一层油灰,扣一下都能刮下来一指甲灰。 往里面走了几米,墙上四张发黄的黑白老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 三张七寸,一张十二寸,都用玻璃相框裱着。 其中一张七寸照片里,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坐在椅子上,旁边站着身材笔挺,梳着油头的男青年。 一个端庄大方,一个清秀帅气。 还有一张则是一个小女孩手持大风车,被另外一个年轻的女人抱着,两个人都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最后一张则是第一张那个男青年(不过已经留起长发)搂着第二张的女人。 即使在时隔几十年的照片上,也能够感受到两人浓浓的情意。 最后一张则看起来像是全家福。妇人坐在最中间,后面站的是一手抱着女孩,一手拉着女人的男青年。 一家人幸福甜蜜的笑脸,给这冷清的铺子增添了几许温馨。 正当林雨要走进了欣赏时,一道苍老而又冰冷的声音吓得他虎躯一震。 “你在干嘛?” 林雨闻声看去,原是一个年纪老迈,身形佝偻还驼背的老人。 那老人走近前来,他极力的抬着头,一双浑浊的眼睛让人怀疑到底还能不能用。 林雨脸上的肌肉抽动一下,他心里祈求这个老人可千万不要是张老头。 这么一个骨头都勉强连合在一起的老人,能有什么用处?估计一阵劲儿大一点的风都能将其给吹散。 “老爷子,你好!我来找张老头,您认识他吗?” 老人上下打量了林雨一番,喉咙里咕咕噜噜的发出几声声响,他自顾自的走到柜台上找个位置坐下。 林雨目光一直跟在其身上,可终究没有得到任何的回答。 他小声道, “原来是个聋子!” “你说谁聋子,现在的年轻人就这么不懂事儿了?” 老人明显不高兴,他手里把玩着两颗血红狮子头,发出圆润的摩擦的声响。 纵然林雨不是文玩行家,也能看的出来这一对狮子头少说得有三十个年头了。 上面的包浆红润如血,反色光亮,不知道开了多少次片。能玩到这个地步的,绝对不是一般人。 这需要极多的时间,还有耐心。另外盘完的时候还得洗干净手,这就要求玩者有一定的讲究。 林雨语气谦卑的说, “老爷子,是我失言,您别见怪。我据朋友介绍,来这里找张老头,请问您认识吗?” “咳咳,” 老人咳了两声,低沉的说道, “就是我!” “额……” 林雨顿时无语,还真是怕啥来啥。 张老头抬抬眼皮,问道, “信物呢?” “信物?”林雨想了想,拿出黑卡双手递过去。 对方接过后一摸,点头道, “没错!” 还了卡,张老头又问, “需要我帮你什么?” 这一下把林雨问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一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二不确定该不该把自己的事给全盘托出,要是这个人心思不正,那他岂不是羊入虎口? 老人见他久不回应,便说道,“要是没想好就回去,黑卡只有一次机会,要懂得珍惜。” 第一百五十五章,朝堂之上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等等!” 林雨立即说道,他大脑极速的转动,分析了所有的利弊,想到眼前他除了这条还算明确的路子之外,还真没有别的办法。 而且张成为人也算可以,毕竟混过黑的人,多少讲一点义气。 于是他便将自己被谋杀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后来,经历了很多的事情后,他还在后怕,当初真是个愣头小子,这么轻易的相信人。 不过也还好张成与他是真心的结交,不然的话,今天可能就走不出这道门了。 张老头闭目养神,听完了林雨的叙述以后,也停止了狮子头的把玩。 屋子里陷入死一般的静寂,林雨没有继续多言,而是看着这位神然的老人。 一分钟之后,张老头睁开眼睛,那浑浊的双眼之中仿佛掩藏着一刻灼热的太阳。 看的林雨浑身发燥,心脏砰砰的乱跳,他试问道, “请问……” “不用说,我知道了。” 张老头抬手阻止,似乎不太高兴,他又说道 “你回去吧,这事我会解决的。” “啊?” 林雨不明不白,他觉得还有很多细节都没有说出来,对方又怎么会知道他心里所想的呢? 本想再多说几句,但看到张老头那一副厌恶的神情,他硬生生的僵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 他眼睛随意一瞥,看到墙上的照片,想着舒缓下气氛,就问道, “这是你的全家福吗?你女儿真漂亮!” 张老头眼皮,目光落在照片上,陷入短暂的沉思,继而忽然斥责道, “与你无关,电话留下,没事的话就走吧。事情解决以后,我会通知你。” “哦,那我在此先谢过张老爷子了。” “不用,倒是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张老头朝门外摆手, “走吧!” 走出门的那一刻,林雨那沉重的心突然轻快起来,虽然不知道对方会如何的解决,但总算可以给自己一个心里安慰。 而在他走了以后,张老头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 “给我查一下,最近谁活动了。把不守规矩的都给我揪出来。” 挂了电话,张老头的目光再次落在最大的一张照片上,久久之后,他沉重的叹了口气。 林雨走到无人的角落,传到林家别院。 他一刻也没有停歇,将几样东西让二楞给找了辆马车给送到秦府,而他则是从无人的庭院离开,暗暗的去找秦怀玉。 之后又与李泰汇合,还有尉迟宝林三人一起商定了下接下来的事情。 次日早朝,李世民看了大臣们的奏折,其中多是关于边疆西凉国的不轨之举,还有请求将太子从黔州调回来。 总之还是前段时间的老一套,根本没什么新意。 对于这两件事,李世民有自己的想法,但时机还不成熟,贸然下旨可能会造成意料之外的结果。 放下奏折,李世民目光在下方的大臣身上扫过,继而叹口气。 大臣们你看我我看你,暗自的猜测皇上心中的想法。 望着那年纪老迈的大臣,李世民心中无比的酸楚。那些都是跟着他打下大唐江山的忠臣老将,现在却都犹如老骥。 一个个神采萎靡,看了都让人心里发酸,好似日暮西山,气息奄奄。 李世民怅惘道, “叔宝近来如何了?” 此话一出,大臣们一时之间还没能反应过来,大眼瞪小眼的。 因为李世民在朝堂上从来都不这样称呼一个人,多数都是说某位爱卿。 长孙无忌知道李世民是挂念秦叔宝,而且这个时候亲密的称呼,更表现了李世民心中的孤独。 爱卿二字虽然是爱称,但终究给人一种君臣之间的隔距,叔宝二字,则是说明李世民没有将秦叔宝当成臣,而是当成自己的朋友。 于是长孙无忌率先说道, “回禀圣上,翼国公身体还算康健,病情已经有所好转,还请圣上莫要担忧,以免伤了龙体。” 他这么说也不是空口无凭,之前去看望秦叔宝的时候,他亲眼的看到秦叔宝都能做起来喝东西了。 比一开始连口水都喝不下去的情况相比,可是好了不少。 “嗯” 李世民点点头,像是得到了很大的安慰,心想今日下朝,定要去看望一番。 这时,陈士龙站出来说道, “皇上,臣有禀要奏!” “说!” “皇上,您可还记得前些时日您令尚书张维景起去请长安城中的那位奇人?” 李世民点头应道, “嗯,当然记得。” 然后他扫视了一遍下方,问道, “咦?今日张爱卿怎么没来?” 陈士龙立即跪下,俯伏在地,声音悲怆道, “陈士龙代张维景恳求皇上为微臣做主!” 他这一行为引来了众多大臣的低声议论,李世民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陈爱卿有何事,尽管说来。” 于是陈士龙就说张维景竭力找寻几日,终于找到了那个奇人,当张维景恭敬去请的时候,那奇人却使用妖法将张维景以及其随从重伤。 还说那个人大言不惭的说即使天子到来,也得在门口等着,开心了就见,不开心了就撂一边。 最后还把自己的儿子被林雨虐残的事也给一并说出来。讲述的时候,泪如雨下,哭的通彻心扉。 话刚说完,整个朝堂都要炸了,李世民也是面色阴晴不定,他知道朝堂上的上奏不能全听,但出了这摊子事,他也是极其的生气。 侯君集脾气爆,听了以后,开口道, “皇上,这哪是奇人,分明就是鬼怪,臣恳请皇上下旨,将其捉拿,臣愿意率兵前往。” 李世民眯起眼睛,注视着陈士龙,后者立即狠狠地在地上叩头, “请皇上下令将那鬼怪捉拿,以免再为祸百姓。” 看到这一幕,李世民即使怀疑,也不免对于鬼怪憎恨入骨。 “准了,此事就交给候爱卿与陈爱卿了。” “微臣叩谢圣上恩德。” 陈士龙再次伏地叩拜,趴下之时,嘴角扬起奸诈的笑容。 众大臣依旧在低声讨论着,李世民揉揉太阳穴,疲累的说, “爱卿还有何事?若无奏,那就退朝吧!” 众人四顾,见无人说话,刚要一同叩拜,众人之间响起一道响亮而有力的声音, “父皇,儿臣有话要说。” 数十道目光落在李泰身上,他视若无睹,两眼就直盯盯的看着李世民,后者抬抬手, “何事?” 李泰回答说, “父皇还记得那句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句诗吗?” 李世民点点头, “当然记得,此诗意蕴非常,可谓是千古绝唱,我记得这是你一个门客写的,对吗?” 李泰否定道, “不是门客,是兄弟!” 他高声说道, “那人名为林雨,是我的结拜大哥!” 李世民听了,立即来了精神,他深知李泰生性高傲,别说是平民,就是那些功臣子嗣,如果是没有一点本事的,对方都不屑一顾。 但是现在能够认一个平民做大哥,其中必然有不为人知的地方。 其余的大臣不过是轻声的议论几声,都没有在意。 可是有几人却心里一咯噔,他们仇恨的用余光扫向李泰,其中就有陈士龙。 李世民问李泰什么时候能够见见这个才子,能写出如此诗句的,必然非同常人。 李泰回答那人正在外面侯着,只要李世民点点头,林雨就会进来。 李世民自然是欢欣的同意。 传话太监高喊了三声, “传林雨觐见!” 朝门大开,所有人都朝门口望去,可是却连个人影都没有。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之时,一个碟子一样的东西飞了进来。 大臣们的目光都被其吸引,对着在他们头顶的高空中盘旋着的鸟不像鸟的东西指指点点。 李世民也向前倾身,伸长了脖子眯着眼观看,他问李泰, “这是何物?” 接着,只听飞进来的东西传出一道怪异的声音, “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 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 听到这道声音的人,无不为之色变,大臣们惶恐不已,四处奔逃,有的躲到柱子边上,角落里,反正离那飞在空中的东西越远越好。 甚至有年纪大一点的连连惊叫“鬼怪!”李世民也害怕,但为了保证自己的颜面,只能故作淡定的端坐身体,实际上已是汗毛倒竖,脊背发麻。 第一百五十六章,污蔑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泰即使在昨天被林雨提前给打了招呼,依旧心惊胆战,毕竟这种东西在唐朝是不可能出现的 一个怪异的飞盘能说人话,人们第一反应的就是见鬼了,怎能不为之胆颤? 他高声回应道, “父皇,这就是我大哥!” 顿时,躲在角落处的大臣们小声议论 “什么?这是个人?” “分明就是个妖怪。” “四皇子怎能与这等妖物为伍?” 就连李世民也不淡定了,他问道, “这真是林雨?他不是个人吗?怎会……是这个物什?” 李泰笑道,“父皇莫要惊恐,此物为海外高科技产品,并不是妖怪,只是我大哥给诸位开了个玩笑。” 接着门外行来一人,所有的目光又定睛在那人身上。 只见林雨踩着一团白云驶进朝堂,所过之处烟雾缭绕,地面都是一层白白的云气。 他双手背后,平稳飘行,犹如腾云驾雾的闲人一般,引得大臣们一阵的惊叹。 躲在一旁李孝恭还有陈士龙一见林雨,眼都直了,两人怒上心头,恨不得上去将其撕吃了。 但他们还是忍住了,一来这里是朝堂,若是惊了圣上,那可是死罪。 二来则是林雨出场方式实在惊艳,这哪是市井街民,简直就是仙人临世啊。 林雨停在李泰身边,林雨拱手道, “草民林雨,拜见皇上!” 李世民还没从震惊之中还没回复过来,只是回应的点点头。 在场的人也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林雨,没一个人敢说话 要是放在平时,肯定有九成的人斥责林雨见了皇上还不下跪,这是目无君主,往重了说,就是想与皇上平起平坐,那可是造反。 李泰牵话说, “父皇,这就是我常跟你说我的结拜大哥——林雨!” 李世民打量着林雨,见其比李泰高了一头,面容清秀如白脸小生,年纪也不大,但脚下那团云雾实在神奇,云雾内仿佛还有五彩光芒闪烁。 实际上那就是林雨买的电动独轮车,至于那云雾,不过就是一大块干冰搁在脚踏板上的效果。 干冰能在常温下能散发出大量的白雾,舞台上烟雾缭绕的仙境就是用这个来制造的。 两样东西结合在一起,就造成了林雨驾云而来的假象。放在现代不足为奇,但在唐朝,足够把这群高官们唬的一愣一愣的。 李世民开口问道, “林……居士,你年岁几何?所居何方?” 林雨微笑着,不卑不亢的说, “草民二十有三,现住在草民的祖院。” 李世民一听,这也没啥稀奇的啊,很普通人一样。但是这人总给他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 他抬头再看那平稳悬浮在空中的飞盘,指着问, “林居士,那这为何物?怎能发出人言?” “皇上,这个啊,叫做无人机,是海外高科技产品,九州之内绝无仅有。有了它,可目视千丈,传音百里。” 林雨进来之前就用远程操控令其悬浮不动。 “真有这等神奇?” 李世民惊讶的问。 这是陈士龙抓住机会,指着林雨急忙说道, “皇上,莫要听其妖言惑众,他正是那长安城中的鬼怪。” 林雨扭过头闻声望去,心道, “这老家伙真是不长记性,看来上次下手还不够重!今天就把你一并整了。” 李孝恭也跟着说, “没错,就是他,皇上,我可以作证,他绝对是鬼怪无疑,请下令将其拿下,以绝后患。”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其余的人更加的恐惧,他们本以为无论鬼怪之言是真是假,都不会让他们碰上。 可谁知在这朝堂之上,天子跟前,竟然还有鬼怪敢在此招摇,有的心脏不好的,吓得脸都白了。 唯有长孙无忌跟几位见过林雨的人还好,但为了表现不那么突兀引人怀疑,因此也都故作一副惊恐的样子。 林雨扬声大笑,随后问道, “卷毛,你哪只眼睛见我是鬼怪?” 那句称呼在别人听来不明其意,但李孝恭确是清清楚楚。 昨日林雨将他一顿炮轰,头发什么的都烧焦了。还好有官帽戴着,才没有被人发现。 “放肆!尔等竟然侮辱朝廷命官!” 陈士龙大声指责,来给自己壮胆。 林雨轻蔑一笑, “朝廷命官若都是这等草包窝囊废,那大唐命不久矣!” 话语未落,大臣们无不惶恐,所有人的目光又积聚到了李世民的身上。 这话可是大逆不道,弄不好满门抄斩都可能,李泰也提醒的拉拉林雨的衣袖。 李世民皱起眉头,他没有轻易发怒,但心里着实不爽,便质问道, “林居士何出此言?” 林雨转身面向李世民说道, “皇上日理万机,当是十分的劳累,但你深居皇城,不到民间查看民情,怎知道老百姓过得好不好?” “朕怎么不知?朕也曾走入民间,访查民情,大唐正处盛世,人人安居乐业,哪里不好?” “呵呵!那么请问,你上次体察民情的时候,是多少年前啊?” 听了这话,李世民立即陷入沉默。确实,他上次去民间的时候,还是在五年前,五年过去了,期间他所知道的信息都是从大臣的口中传来的。 李孝恭见李世民露出思索的神情,心道不好,要是真被林雨给说动了,那以后他的日子就该难过了。 于是他赶紧说道, “皇上,此人实数一派胡言。我看他就是个鸡鸣狗盗之徒,欺骗了四皇子,如今又要迷惑皇上。” 这话李泰不爱听了,他语气不善的问, “河间王的意思是我识人不清,被欺骗了还不知道?” 李孝恭还未开口,李泰继续逼问道, “一开始污蔑我大哥是鬼怪,现在又说他在欺骗父皇,河间王,你这样诋毁我大哥到底是何居心?” “四皇子,我这可都是肺腑之言,绝无他心。这林雨本就是鬼怪之身,我怎敢欺骗皇上?” 李孝恭苦口婆心的解释,好像跟真的一样。 这时长孙无忌忽然开口说, “皇上,既然李大人与四皇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微臣倒有一计能够解众人之疑惑。” 李世民问道, “长孙爱卿有何高见?” 长孙无忌走上前回答说,“林雨不是以文采著称吗?那就请皇上考研他一番,若是真有其功底,证明确实是个人。臣听闻鬼怪一类生性凶恶,且不善于精思,如何也不能精于文理。如此一来,既能够表明其身份,又可验证其是否是 可用之才,一举两得,岂不美哉?” 李世民听后,点点头说, “长孙爱卿说的有理,那么诸位爱卿谁愿意出题考验一番?” 众人听后,无不躲躲闪闪现在没确定林雨的身份,谁敢与其对句? 弄不好将其惹怒,若现出真身,那第一个倒霉的还不是出题人? 李孝恭见没人上,一咬牙,心想反正都已经得罪死了,还怕啥,其实他也不知道林雨到底是不是鬼怪,但只要能将其整死就行。 只是希望林雨没有什么真才实学,那样的话就百辞莫辩了。 林雨此刻眼睛斜瞄了下长孙无忌,心想这一对父子还真是一类的货色。 暗地里一套,嘴上一套。看起来是为他好,实际上就是在试探。 林雨要是真能对答如流,届时龙颜大悦,不但不将他治死,还大加赏赐。 到时候他第一个要感谢的可是长孙无忌了,但若是答不上来,众大臣一致要求将林雨处死,那长孙无忌肯定要做那个领头的。 如此一来就是为皇上出谋划策,解去了一桩祸患。那皇上就算不赏赐,也会口头赞扬。 不管怎样,长孙无忌都能落得个好名声。林雨都不得不赞叹一个人竟然能算计的如此精妙,真是在这方面下了不少的苦工啊。 第一百五十七章,绝对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孝恭走到距离林雨五米的地方,就此再也不敢靠近半步,昨天被炮轰的事件对给他还是存留下了心里阴影。 林雨对他示意微笑,不过这微笑之中却隐藏着深深的寒意,唯有正面的李孝恭才能感受得到。 李孝恭咳了两声,算是给自己壮胆,他用力咽口唾沫,目视前上方,说道, “我给你出三对,若能对上便算你不是鬼怪。” “随你便喽!” 林雨不屑的说道,同时心里也在冷笑, 哼,想当初我在学校可是被称为小鬼才,别的不行,对诗对对联还从来没输过。 李孝恭眼睛滴溜一转,立即便有一绝对涌上心头,他嘴角一撇,手指林雨说道, “两猿截木深山中,问小猴儿怎能对锯。” 上联一出,在场人无不心里暗中发笑,李泰脸上显出几许不悦,同时也为林雨捏了把汗。 这对联之中暗含谐音——对锯(句),意思就是说看你林雨怎么对句子。 不管林雨对答什么,即使再工整,也等于是陷入了对方的圈套。 只要回答出来,那就必须挨骂 这样就等于是低人一头,看起来对上了,但实际上跟没对上一样。 谁都没有想到李孝恭竟然一开始就出这么难的题。那接下来两道就更不必说了。 林雨看着洋洋自得的李孝恭,轻蔑一笑,他踩在电动独轮车上转身朝李孝恭行去。 立时可把李孝恭给吓坏了,他赶紧后退,面色惊慌道, “你莫要过来,朝堂之上,天子跟前,还想行凶不成?”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都在发颤,到最后一点底气都没有。 李世民也微微起身,准备时刻下令让御林军进来,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李孝恭受伤。 林雨停下来,玩味的看着李孝恭。 后者顿时觉得面子过不去,他指了下林雨问, “你倒是对啊,根本就对不上来吧?我劝你束手就擒,圣上嘉恩还能饶你一命,早日回归山林,别再行凶害人。” “呵呵,李孝恭!” 一声暴喝,李孝恭腿一颤,要不是及时扶着柱子,估计都要坐在地上了。 以前他还没将林雨当成鬼怪,可说多了,心里就默认了,他脑海中都浮现出这个外表人畜无害的林雨的里面藏着一只恐怖的妖魔。 再加上对方昨日对他的摧残,心里的阴影面积都能盖上一栋小别墅了。 林雨呲着牙,嘿嘿笑道, “你裤裆咋湿了呢?” 李孝恭赶紧低头摸了摸下面,发现自己上当时,恼羞成怒的看向林雨,他这副模样,引得众人低声发笑。 正要破口大骂,林雨朗声道, “你给我竖起耳朵听好了!” 他双手背后,朝李泰行去,同时道, “一马陷身污泥里,问老畜生……如何出蹄。” 在说出最后四字时,忽然转身指向李孝恭。 “好!” 全场寂静,唯独李泰高声叫好。 李世民皱着眉,但还是暗暗点头赞叹。 其余的大臣们互相交换目光,无不为林雨的回答而感叹。 这对出来的句子干净工整,最为绝妙的地方就在于后半句“问老畜生如何出蹄”。 蹄与题谐音,其含义就是老畜生(李孝恭)你怎么出蹄(题)? 立时李孝恭面色青白,他拳头握得咔咔响,恨不得一拳砸在林雨脸上。 自他束发以来,人人见他都毕恭毕敬,即使敌对的官员,表面形式做的到位。 可今天却在众多大臣面前被一个年轻人辱骂,这让他老脸往哪搁? 这口气,不出不行! 李孝恭直腰挺身, “哼,有几分斤两,别得意,还有两道。” 林雨抬手做出请的姿势, “出题,老畜生!” 李孝恭要炸了, “稻粱菽,麦黍稷,这些杂种,哪些是后生?” 上对出来,连李世民都觉得不妥,这已经不再是暗喻了,明摆着的骂林雨是杂种,一个朝廷老臣,在大庭广众之下失态,实在不应该。 林雨稍微歪着头, “就这?” 李孝恭本以为对方一定会怒不可遏,可没想到竟然显得这么的平静, “你对一个给我看看!” “哼!老畜生,接好!” 林雨摇头晃脑, “诗书易,礼春秋,许多正经……” 他忽然停下来看向李孝恭,众人都急等着接下来的话, 偏偏林雨不说了,就这么直直的看着。 大臣们因而也去看李孝恭,都心想难道这下对还在后者身上? 李孝恭被看的浑身不得劲儿,便问道, “看我干嘛,下一句是什么?” 林雨嘴角微扬,等的就这句话,他脱口而出, “何必问老子!” 老臣们“……” 李泰摸摸鼻子,也不说话了。他相信林雨应该能对的上来,但这种自称人老子的话,实在不好放在明面上。 李世民也低声咳嗽两下。 李孝恭骂林雨是杂种,林雨自称是李孝恭老子,这不雅对不雅,倒成了绝对。 大家都不说话,就当是对上了。 当事人李孝恭气的脑门儿只冒烟儿,干指着林雨蹦出十多个“你”字,也说不出话来。 林雨嬉笑着提醒道, “只剩下一个喽,你要是再不显露点真本事来,可就没机会了。” 李孝恭双手抓住胸口的衣服,狠狠的撕裂,喉咙发出野兽般愤怒的吼声, “鼠无大小皆成老。” 这话是说林雨是鼠辈,还自称老子。 李世民这回对李孝恭的对联还有些赞许,总算不明摆着骂人了。 可林雨一出口让人差点喷血, “龟无雌雄总姓河。” 长安位于内陆地区,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海,所以见到的龟都叫河龟或者乌龟。 这李孝恭被任命为河间郡王,人们都对其敬称河间王。 林雨说龟姓河,那不就是在说李孝恭就是龟嘛。 “啊!” 李孝恭几乎要暴走了,他又跟着说, “一二三四五六七”(忘八——王八) 林雨立即回答, “孝悌忠信礼仪廉”(没有耻——无耻) 李孝恭两眼发红,脸青的跟涂上一层颜料一般,他向前蹒跚几步,颤抖着手指指着林雨, “国之不兴,必有子!” 林雨挑衅的看着他,眼神中尽是鄙视 “老而不死,是为贼!” “你……咯……咯” 李孝恭指着对方,张着口,嘴里发出咯咯的声响。 接着在众人的注视下仰天大笑,李世民看不下去,一个朝中老臣竟然被一名后生连番侮辱,什么老畜生,被人自称爹,乌龟,无耻,特别是最后那句老贼,真是将人凌辱的体无完肤。 他刚要开口劝慰,却见李孝恭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仰头喷血,血沫撒上空中。 最后其砰的一声直挺挺的倒在地上。 倒地之时,眼睛还瞪得老大。 李世民吓坏了,连叫, “太医,快叫太医!” 大臣们也低声议论,乱作一团。 林雨控制着车后退几米,这才没让血沫落在自己的身上。 经过太医检验,李孝恭急火攻心,陷入暂时的昏厥,只是那一双眼睛却如何也不肯闭上,就像死不瞑目一般。 李世民一听没有生命危险,就松了口气,让人将李孝恭抬下去。 此后,朝堂上的气氛便紧张起来。 虽然李孝恭变成这副模样不是林雨直接造成的,但也与其脱不了干系。 当然,又因为林雨通过了考验,大臣们也都坚信长孙无忌胡诌出来的理由,认为他是个人,而不是鬼怪。 大家静默不言,等着看李世民该如何对待林雨。 李世民也是对林雨又爱惜,又恼怒,很明显林雨表现出来的姿态,非同常人。 可若是不惩处,又没办法给李孝恭交代。 在他为之纠结之时,陈士龙忍不住了,一开始要求抓捕林雨的就是他跟李孝恭还有侯君集,现在后者下去了,那林雨下一个对付的没准就是他了。 正所谓先下手为强,于是他开口道,“皇上,此子性情暴劣,辱骂朝廷忠臣,依律当掌嘴一百,收押三月,请皇上明鉴!” 第一百五十八章,急火攻心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泰极力回应, “我大哥应对工整,何来辱骂之说?反倒是河间王心存狡诈,故意设计侮辱他人。” 陈士龙争辩道, “可此人污言秽语,在皇上面前说那等有辱斯文的话,还将河间王气的急火攻心,血溅当堂,惊扰了圣上,可是死罪。” “老匹夫,你早上吃人金(粪)了?嘴真臭!” 林雨直接回骂,他行到陈士龙跟前。 后者嘴里喊着,天子跟前,休要逞凶,脚却不停的后退,明显连胆子都壮不起来。 李世民看不下去了,他总觉得这林雨一来,原本肃穆的朝堂变得跟街头杂耍一样。 “够了!” 他清淡的声音却饱含上位者的威慑,陈士龙应声下跪,林雨也停了下来。 李世民继续道, “陈爱卿多虑了,李爱卿身体欠安,既然已经无恙,就莫要再提。” 这话在众人听来,都认为是在敲打陈士龙,由此人们对林雨更看重一分。 之前的顾虑大都消除,年轻一点的官员们暗暗的朝林雨靠近。 若论才能,在场的许多人实际上都高于林雨,但是没有机会显示,总不能大张旗鼓的买弄吧? 论势力,虽然林雨只是一个平民,但是人家明显有四皇子撑腰,而且过了今天,皇上必然会对其重视,到时候就是一步登天,独蒙圣上恩泽了。 有这等前景的林雨,那些大臣们怎会不生出结交之心? 继而,李世民又问, “一开始你说朝廷官员都是草包窝囊废,这话何意?莫非就因为那就有这点文采,就可以轻易污蔑治国之臣吗?” 林雨面对李世民,义正言辞的回应道, “皇上,文采与治国干系不大,即使一个瓜农老叟也可以治国。” “放肆,你是说我们这些经世之臣连个瓜农老叟都不如吗?” 陈士龙指责道。 同一时间,一直一言不发的侯君集也开口了,他每想起当初杏花楼前时的憋屈,心里就跟压了块秤砣一样, “林雨,你口出狂言,真将我们这些臣子当做是三岁小儿耍弄吗?” 要不是对方不说话,林雨都没注意到角落里竟然还有这么个人。 “呦,这不是侯尚书吗?” 他不屑的说道, “我可不敢耍弄您,毕竟您可是能当街一掷三万六千两银子只为买一瓶酒的土豪大佬呢!” “三万六千两!” 一些老臣们无不震惊,在现代等于是上千万元,这么多钱只为了买一瓶酒? 有钱人的世界真不是穷人能懂的。 还有一些大臣则是低头掩面,他们不敢发表评论,也没资格,毕竟在朝当官的,有几个底子是干净的? 侯君集一听,心神一颤,再看李世民的脸拉的老长,他急忙辩解道 “你血口喷人,我哪里有那么多的银子?污蔑人也当符合实际吧?” “呵呵,侯尚书说的没错,你一月俸禄不过一百两纹银,一年也就是一千二百两,十年一万两千两,三十年不吃不喝才能存三万六千两,你看我说的对不对?” 侯君集迟疑了下,心想就看对方能有个什么说辞,就回答说, “没错。” “那就奇了怪了,你三十年存了那么多钱,只为了买瓶酒?你脑子秀逗了?” 林雨指着自己的太阳穴问。 侯君集怒道, “我说过我没有买酒,你不要信口胡言。” 林雨双手背后,高高抬头, “哼,公道自在人心,你到底做了什么,大家的眼睛可都看的清清楚楚。如若不然,咱们寻人来做个对证如何?当日的场面可是人山人海啊。” 侯君集一听,不敢应答。 李世民皱起眉头,他不是傻子,从两人对话的表情,就能看出到底谁说的才是真话。 林雨继续道, “皇上,虽然草民不该涉问朝政,但人民实在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不得不站出来。” “正所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既然今日我站到这里,那就没想过活着回去。只要皇上能够听我的愚言,为人民剔除祸害,造福百姓,那我这条命就算搭上去,也在所不惜!” 这段话说得激昂澎湃,好似真有一颗为国为民的必死之心。 那些老臣们也被忽悠了,心道这年轻人竟然有如此无私的精神,可比一些大臣要忠心为民的多。 李世民也是点头赞叹,他又何尝不知道朝廷中的猫腻? 但众多大臣就跟一张大网,别看所有人都听他的话,但这张温柔的大网却用规矩将他牢牢困住。 没办法,谁让他是皇上呢?大臣们左一个江山社稷,右一个百黎民百姓,他哪里还能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想法? 正好,既然有人今天敢站出来,指出朝廷中的弊病。 那对于李世民来说简直就是刚想睡觉就来了个枕头,别提多舒服了。 所以李世民很愿意借着林雨的手,将朝堂完全整治一番,以免有些蛀虫,将朝廷这个椽沿给蚕食的到处都是洞。 “林居士,依你所言,侯爱卿却又不端之处?” “何止不端?” 林雨呵呵冷笑,他看向躲躲闪闪的侯君集,斥责道, “侯尚书不但豪掷千金,还为博得美人一笑要当街杀了草民呢!若不是长孙冲及时手拦阻,恐怕我现在已是一具白骨了!” 侯君集吓得脊背冒汗,这些事他不是没做过,但绝对没有那么严重,可如今很明显皇上有维护林雨的意思,他是怎么都逃不掉的。 于是他急忙跪地, “皇上,您要明查啊,这小子信口雌黄,根本没有的事情都被他捏造出来。微臣……微臣冤枉啊。” 李世民没说话,将目光投向林雨,林雨则是行到侯君集跟前斥问, “侯尚书,既然你说我冤枉你,那么在圣上面前,你可否回答我几个问题?” 侯君集被逼的只能点头,他心里发怂,没想到竟然被林雨摆上一道,想到这恨不得狠狠的甩自己几巴掌。 当初是争个啥劲儿啊,白花了几万两银子不说,还被人落了把柄。 他看得出来李世民是生出了整治之心,没准林雨就是皇上早早设下的一颗棋子,为的就是今天。 而今天要是过不去,就是死路一条,连平反的可能都没有。 林雨问道, “第一,你是不是在杏花楼花了三万六千两银子买一瓶蓬莱仙酿?” “我……” 侯君集刚要开口,林雨又说, “你想好了在回答,别以为我没有准备,杏花楼的青姐可在外面候着呢,还有几名在场的人,对了,房遗爱跟长孙冲当时可都在。要不咱们当堂对质?” 侯君集恨不得伸手掐死近在咫尺的林雨,对方是要把他往死路上逼,根本就不留一点的生存的余地。 “是,我承认” 侯君集无力的回应,接着又说, “可那蓬莱仙酿实在是时间极品,我生平仅见的美酒。是人都知我侯君集爱酒如命,有这等百年,哦不,千年难得一见的好酒,无论如何都要弄到手。” 他这么只是为了淡化自己花那么多的钱,让所有人都有一种这酒确实值这个价格的假象。 殊不知经他这么一说,没有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好处,倒是给蓬莱仙酿打了个免费的广告。 后来朝中大臣都偷偷的派人去杏花楼买酒,谁知道蓬莱仙酿每天只有四瓶特供。 不管你是谁,来晚了,没有就是没有。 这种饥饿营销的方式,让人们一下子将蓬莱仙酿的价格推升到五千两银子一瓶。 就这还是有价无市,许多人排着队争相购买,甚至还有几乎股势力暗中大大小小的斗过好几场。 其中一些人买来不是为了喝,而是用来储藏。准备等以后升值了再转手一卖,那可是几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呢。 第一百五十九章,告状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等其说完,又问, “当日杏花楼头牌,紫云姑娘可在?” 侯君集瞳孔骤缩,他似乎预料到了什么,对方这是给他挖坑,让他一步步的往里面跳啊。 这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根本就是把他往死路上逼。 侯君集别过头,气愤道, “我不知,当日只想着买酒,不在乎女人。” “是吗?” 林雨冷哼一声, “那你可知买下酒,有什么附加的优惠?” 侯君集冷汗直冒,他干脆闭口不言。 林雨抬头高声对众人说道, “当日杏花楼的青姐说了,最后一个买下蓬莱仙酿的,可以与紫云姑娘共赴晚宴。这其中含义,想必大家都懂吧?” “我哪里知道?” 侯君集狡辩,林雨忽然将脸靠近其面前两寸的的地方,两人四目直勾勾看着对方。 “你若不知,怎会气愤的要当街杀我?” 侯君集一肚子的怒火无处发泄,可偏偏对方在他眼前,他还不能动手。 气的他浑身发抖,腿肚子都抽筋了。 “林雨!” 侯君集吼道, “我买我的酒,你要你的女人,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我为什么要杀你?” “哼,你要真是买酒,为什么在拍卖前两瓶的时候出手买,而非要等到第三瓶?你当所有人都是白痴吗?” 侯君集,“……” 林雨见其面容狰狞,极速后退,来到李泰身边,对李世民说, “皇上明鉴,侯君集恐怕不是为了酒,而是为了一个花楼女子。就算放下不说,那三万六千两银子的来路,恳请皇上明查。” 侯君集终于忍不住了,他知道接下来自己必死无疑,反正横竖都要死,他还不如拉林雨垫背,总算出口恶气,省的死后还不安生, “林雨,你血口喷人,我杀了你!” 可当他冲到林雨跟前,将要挥出沙包大的拳头的时候,一根黑色的棍子先一步打在他的身上。 在电棍的中度高压电下,他扑通的倒在地上,浑身发颤,双眼泛白,几秒钟后眼一闭,不再动弹。 顿时大臣们乱成一团,武将冲上李世民的所在的阶台,叫喊着护驾。 同时门外御林军护卫冲进来挡在李世民下方。 林雨将电棍插回腰间,拱手对李世民说, “皇上此人惊扰圣驾,已经被我给治住,不必担忧!” 李世民揉揉眼睛,那些个武将们也都纷纷低声议论。 侯君集当初可是一员大将,虽然为人暴躁,不要人喜,但却非常的勇猛,打仗从来没怂过,就是因为不怎么带脑子,才不敢予以重任。 按理说这样的人可远远不是林雨所能对付的。 即使林雨手里后武器,所有人也都相信他在侯君集的手下过不了十个回合。 可结果恰恰相反,侯君集明显还没出手,就倒地不起,可见林雨在武功造诣上也是非同一般。 李世民顿时两眼冒光,心中暗叹林雨真是个文武双全之能者。 这文采不必多说,将李孝恭对的吐血,武力更是可怕,就连以前的那几位瓦岗猛将,也不敢说一招就将侯君集给击倒。 或者说只有那位一字并肩王薛仁贵才有这本事。 “都退下!” 李世民下令道。 众大臣与御林军虽有担忧,但也不敢违抗,因此只能遵从。 李世民没有因为林雨当着他的面与侯君集动手而愤怒,反而大喜今日竟然能够见到这等人才。 他本就富有爱才之心,因而对于林雨格外的看中。 刚才被传召太医再次过来,给侯君集查了一下,后者的情况令其大感疑惑,但在李世民的追问下,只能回应说还是因急火攻心而昏厥。 于是侯君集又被人给抬下去。 这下,大臣们对林雨的看法完全改观,他们靠近了林雨,也不把他当做鬼怪,有的甚至还小声慰问林雨是否受惊。 对于这些人精,林雨只是表面的回应下,他最烦给这些心口不一的人来往。 一个个心都跟马蜂窝似得,里面的眼儿都四通八达。 李世民对林雨赞扬一番,说这次林雨功不可没。 本要对其进行赏赐,却被林雨回拒,问其原因,竟是还有更多的贪污腐化的人没有被揭发,他今天来就是为了整治这些人。 林雨一开口,那些大臣们腿都软了,一个个深埋着头,有的偷偷看向林雨。 只有个别几个昂首挺胸,光明磊落的站直了身体。这几人在众人之间是何等的突兀,但这种突兀又是让人极其自豪的。 李世民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不禁摇摇头。 林雨先是让人将一大箱珠宝搬进来,那是张维景送给他的。 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再说林雨现在也不把这些东西看在眼里。 “皇上,这些都是张维景大人送到我府上的。当初为了让我给他掩饰那些不端之行,送我金银珠宝。” 林雨坦坦荡荡的说,“可我生性嫉恶如仇,不可能与其同流合污,就严词拒绝。谁知他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故意不收回贿物。我以为相安无事,没想到他竟然用这种奸计来陷害我。要不是我命大,肯定被张维景给抓来当做鬼 怪处死了。” 李世民听后,心生怒意,他没想到只是随口一句话,竟然还有这么多的牵连。 其中的门道,可比想象中的还要多。 他一拍扶手, “长孙无忌!” “微臣在!” “朕命你速去将张维景押入大牢,听侯审判,如若违抗,杀无赦!” 李世民这回是真的怒了,长孙无忌急忙应是,转身便离开。 剩下的人无不惶恐,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朝堂之上立时寂静无比,连掉根针都清晰可闻。 林雨拱手说道,“皇上英明圣见,百姓能有这等明君,实在是苍生之福,天下之幸。” 李世民面容稍微缓和,他深吸一口气,稍稍闭目养神 ,继而说道, “那么林居士还有事吗?” “有!” 但就这一个字,便令众多大臣再次提心吊胆,一个个身体疆直,一动不动。就像是上课怕老师提问的学生一样。 只听林雨说, “皇上,若有人纵子行凶,奸淫掳掠,强抢良家妇女,逼良为娼,该当如何?” 李世民眯起眼睛,胡须抖擞,双目犹如两团火焰,随时都能将人烧成飞灰。 “一律处死,定斩不饶!” “好!” 林雨抬手指向陈士龙,后者顿时从头凉到脚, “陈士龙,纵子行凶!强抢民女,被我阻止后,其子带奴仆围堵我的院门,要将我打死打残。皇上,您说该怎么办?” 陈士龙听完,吓得屁滚尿流的趴在地上,涕泗横流的求饶,奈何李世民都不正眼看他。 “拖下去,听候发落。” 陈士龙遍体生寒,一口气没上来,嗝一声,倒在地上。 那太医第三次来的时候,他觉得事有蹊跷,再一看,似乎是惊厥了,刚要说话,林雨开口道, “别看了,估计又是急火攻心!” 太医不愿多做辩解,便点头应是。接着陈士龙也被抬了下去。 太医走的时候,刻意多看了林雨一眼,心道,今天恐怕不同往日啊。 李世民接着问, “林居士,你指认的陈士龙只有前两项,那么后两项……” “后面的便是李孝恭了,他趁我不注意抢了我的婢女,要我用店铺来换,否则就强迫其接客。” 李世民听后,感觉有点不太对劲儿,他咋感觉这几人都是跟林雨有过节的。 若不是故意针对,那就有点…… 于是他问道, “那后来怎样了?” “后来啊,后来……” 林雨嘟着嘴,笑道, “我带人把我的婢女救回来了啊。就是李孝恭的手下太弱了,没一点挑战性。” “……” 李世民无语了,说到底好像林雨没吃一点亏,结果那些人却收压的收压,处死的处死。 这时李泰说, “皇上,我大哥所言都是千真万确,没有半点虚话。” 李世民无奈的笑了笑,他还能咋样,刚才话都发出来了,只能下令囚禁李孝恭,并派人调查,若是属实,便依法惩治。 发布完施令后,他再问林雨还有问题没,林雨略微沉思了下,所有人都屏息凝神的看着他, “回皇上的话,草民这里有一份调查册,您看看……”当林雨从怀里拿出一本笔记本的时候,全场颤栗。 第一百六十章,草民还有一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那些大臣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雨手里的笔记本。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太监将笔记本送到了李世民的手中。 李世民也有些惊讶,迟疑的看了眼林雨,继而又向下面的大臣扫了一眼。 每个人的神色都不是那么的正常,他暗暗叹了口气,伸手将笔记本打开。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虽然有些好奇,但却更加在乎笔记本里面的内容。 笔记是林雨让李泰用毛笔写下来的。 毕竟在这个朝代简体字是没人认识的,其中的内容则是他在现代从网上查了一些唐朝初期的官员。 没有名的,官位低的就不说了,凡是历史有记载的贪赃枉法以及作恶多端的人,全部都被他记了下来。 李世民一开始只是怀疑,继而面容表情变得惊讶,随之震怒,最后双手都在发抖。 朝堂之中一片的寂静,只能听见悉率的翻纸声,有的人重重地咽口唾沫,喉咙如同被噎住一般,连呼吸都不顺畅。 林雨则是百无聊赖的东看看西看看,并与李泰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他看到了几许无奈。 这笔记本中所包含的内容实在是太大,大到能够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为之惊怖。 跟其中记载下来的相比,逼良为娼,作奸犯科都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 往大了说,还有意欲谋反,通敌叛国,这都是株连九族的死罪。 怪不得李世民看到这些的时候,脸色发青。 如果不是他曾经暗中的安排人手调查了一些大臣,所以对情况有几分了解的话,他万万不会相信这本子上面所说的话。 事实证明,他所掌握的证据不足的罪案,在这上面都有着清晰的标识。因此李世民恨不得将所记下的人立刻全部五马分尸。 可是他是皇上,不能够意气用事。正所谓官官相护,若只是一人,两人敢这么做,那倒也没什么,直接斩了即可。 可有胆的,那都是上下交心,相互作用。一旦揭发了一个人,牵连着的,就是一整条脉络。 就是一些朝廷重臣,手握兵马大权的将士也会被牵连其中。 这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他不能像处罚侯君集和李孝恭等人那样的直接将其收押。 而是要实行安抚政策,先让其安定,没有戒心。 然后从长计议,抽丝剥茧的将那些心怀二意的大臣给一个个的剔除,顺便对一些手握重权的将领和文臣进行打压。 只有这样才能够稳固朝政。 可眼前这些名字全部都落入眼中,那些大臣们的表现,也正说明了一些含义。 就算李世民想要睁一只闭一只眼也不行了,毕竟那些大臣们都眼睁睁的看着他翻阅了笔记本。 就算现在不找事,这些人也害怕李世民秋后算账。 如此一来,岂不是更激发了某些人的反叛之心? 李世民心中抱怨, “林雨啊林雨,你真是给朕出了个大难题啊!” 许久之后,林雨见李世民久久不肯开口,大概也猜到了对方此刻心中顾虑。 于是他便打破了死一般的静寂。 “皇上,草民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世民的目光从笔记本移到了林雨的身上, “林居士但说无妨。” “皇上,这其中还有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请让草民为你一一指认。” 李世民听后又粗略的翻阅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便满怀疑惑的让太监将本子送到林雨的手中。 只见林雨左手拿着笔记本,右手掏出打火机将其点燃。 李世民惊呼一声,甚至站起身来,欲要阻止,可燃烧着的火焰很快将笔记本化成一只“黑蝴蝶”。 这火简直就是那些大臣们的希望,他们从没见过如此妙不可言的火焰。 见此情形,有不少人暗暗的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林雨这是什么意思? 但总算不用太过担心。 李世民坐回龙椅,恼怒的质问道, “你这是干什么?戏耍朕吗?” 林雨摇了摇头,神色淡然的缓缓说道, “这就是我想说的!” 他一脚踩在灰烬上,李世民还是不明白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林雨继续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最重要的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若是因为一个人在无意中犯了一些小小的错误,就要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的话。那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 在他说这话的时候,大臣们一个个都万分惭愧,同时对他心怀感激。 林雨顿了顿,继续说道, “我希望皇上能够网开圣面,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知晓皇上的恩泽。若是有人不知悔改,旧过再犯,皇上再从重处罚也不迟。” 李世民听了之后陷入了沉默,他仔细一想,也确实如此,但是刚才所见的那些罪状,无一不是杀头之罪,又怎能说成是小小的过错? 可眼下再也别无他路,他暗下决定,开口说道, “林居士言之有理,既然你都开口了,那朕也不多做追究。众爱卿听命!” 他庄严含威的说, “尔等所犯之罪,朕已了然于胸。但看在众位爱卿平时一心为国的份上,朕暂不作追究,就当是给你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若是日后再犯,定当诛连九族,任何人不得求情。” “臣等领命,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林雨恰在时机的恭维, “皇上圣明!” 李世民好像是脱力了一般的靠在龙椅上,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比以前每次上朝都要多。 这也是看到那些违法乱纪的大臣的名单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眼前所见到的,并不是那么的真实。 他苦心经营的大唐王朝,外面看似光鲜,实则内里枯槁,若是不加以整治,顶多三代,必然会有叛乱之事发生。 自古以来,多少皇帝都以为自己的王朝可以传到千代万代。 可是王权富贵让一代比一代腐朽,最后多数都灭亡到自己子孙的手中。 这是不可改变的,李世民也深有感触。 他揉揉太阳穴,正想要退朝,林雨却又一次叫住。 “皇上,臣还有一事要说!” 听到这话,李世民头都要大了,他心想这人的事怎么这么多呀,还每一次开口都犹如雷震。 他都对林雨这句话产生了心理阴影,可人家都开口了,他总不能不让说吧,于是便抬抬手示意继续说下去。 林雨笑道, “皇上,半年前,长安城中开了一家药铺名为益仁堂,你可知道?” 李世民点点头, “朕略有耳闻,那是易居士的关门弟子所开设的济世救人的药堂。” “呵呵,” 林雨耻笑道, “皇上只是说对了一半,这济世救人是假,谋取钱财是真!” “哦?何解?”“开设药铺那人名叫吴良,他将长安城西南北所有的药铺建立起联盟,同时还用各种低劣的手段,将城东的所有药铺都归于他名下。有一家名为和芝堂的药铺掌柜不同意,他就到处污蔑其医死了人,还日日 派人去闹事。害的百姓们都认为和芝堂真是个黑心药铺。” 林雨气愤的说, “除此之外,他还联合所有的药铺抬高药价,美其名曰便宜没好货。害得许多百姓却有病无钱可医,最后被活生生病死。这种黑心之人,真是万死不辞。” 李世民听后也是气愤异常,之前林雨上报的那些不过是个体事件。 但药铺可是关系到众多的黎民百姓,若是在这方面出了问题,那很容易使得民心晃荡。 那等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他刚要询问,却听大臣们之间有人说,“皇上,我听闻易居士被这位林居士发生争执,被其打伤。请皇上明察!” 第一百六十一章,老将登场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易居士的名头在长安城中都是如雷贯耳,所有人都知道那一次的薄云岭之战中,易居士的丰功伟绩。 不仅如此,在百姓之间,还将其传得神乎其神。 有传言说易居士是天神下凡,特来相助李世民夺得天下。 也有说易居士乃是修炼高人,只差一个功德就可以得到飞升,出手帮助李世民就是为这最后一个功德。 但在朝臣眼中,易居士却是既神秘又富有危险性的人物。 别的人不知道到底当时薄云岭发生什么,但那些老将领们却清清楚楚。 整个薄云岭,数万之众,三日之内全部变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而且自相残杀,最后只剩下寥寥几人还能够苟延残喘。 如果易居士将这种手段放在了长安城中的黎民百姓身上。 那后果不堪设想,恐怕繁华似锦的长安城,一夕之间也会成为一座满是鬼哭狼嚎的死城。 正因为如此,那些老臣才会对其毕恭毕敬,就连李世民也对其敬重有加。 虽然林雨刚才说的那番话让李世民没有对犯下罪行的大臣们过多的追究,但是其中还是有一些人对林雨恨之入骨,认为如果不是他的话,李世民根本就不会知道这些。 所以,这个时候就有人站出来,想要借此攻击林雨。 只要跟易居士挂上了钩,那就绝非小事 李世民之前是连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此刻突然被人提起,心里一咯噔,身上冷汗增增的往外渗。 不是他胆小,实在是他也亲眼目睹了那薄云岭的惨状,实在是触目惊心,他不得不对其进行防范,以免百姓因此而遭殃。 所以就算他想要保林雨,恐怕都难了。 林雨连看都懒得看说话的那个人,他及其淡定的说道, “皇上,其中缘由说来话长。若是出自我口,恐怕难以服众,所以我想请您见一个人,这位会将当日的真相,一五一十的告诉你,届时该如何评断全凭你的旨意。” 李世民手心都是汗水,他抓紧了扶手,装作古井无波的样子, “那人是谁?快请来!” 林雨对着门口大喊, “四弟,进来吧!” 众人目光又齐聚于此,只见秦怀玉,推着轮椅走进来,其上端坐着骨瘦嶙峋的秦叔宝。 虽然后者此刻依旧是一副病殃殃的样子,但是其神采却是如同壮年骑马上阵时一般。 众人惊呼,李世民忍不住站起了身,他万万没想到秦叔宝竟然来了。 于是三步并作两步的走下台阶,来到秦叔宝跟前。 “叔宝,你身体还未痊愈,怎么不在家养伤?” 秦叔宝拱手说道, “皇上,老臣不能起身跪礼,请圣上赎罪!” “哎,我怎么会怪罪你呢?本来我今日就要去看望你,没想到,没想到……” 李世民万分激动,他紧紧的拉着秦叔宝的手,好似多日不见的兄弟。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秦叔宝旧伤复发的这一段时间里面,李世民一直因为事务繁忙,仅仅去过一次。 这次,李世民对秦叔宝一直心存亏欠,他们曾经一起携手打下这天下。 最后,当兄弟卧床不起的时候,他却没能在身边照看。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这皇上当得实在是委屈,仿佛不是他执掌这天下,而是天下执掌着他。 “哎,你身体如何?今日恢复的怎么样?” 秦叔宝回答说, “承蒙皇上惦记,老臣的身体已经日渐好转,过不了多少时日便可恢复如初 ”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等何时完全康复,一定要与朕大杀三百局。” “老臣遵命!” 李世民之欣喜在众人看来无不感到宽慰。 自古以来,助皇上得天下者,多数都没有好的下场。 就像汉朝开国之将韩信,萧何,都不曾落下个好结果。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是大家心中都明白的道理。 可李世民却对这些老将关怀备至,丝毫都没有对其产生任何的杀心。 而有些老臣在后来犯下一些过错,李世民都会对其从轻罚落。 所以那些老臣们多数才会忠心如一的对李世民。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那些近些年上任的新官们。 李世民激动的说道, “易居士果然没有欺骗朕,他真的把你给治好了,真是太好了,回头一定要好好赏赐他。” 这时一旁的秦怀玉辩解说, “皇上,家父能够快速的康复,全靠林雨的高明医术,不然,若是真靠易居士的话,恐怕我爹他……” 说到这儿,便不再说下去。 听了这话李世民疑惑的看向林雨,之后又落到了秦叔宝的身上。 秦叔宝开口说, “皇上,事实确实如小儿说的那般。易居士虽然有几分医道,但是,他所行的实在是太过刁钻。而且我看起根本就没有对我有任何的救助之心。” 他语气之中稍有愤恨, “如果不是后来有林雨出手相救,老臣今生怕是不能再见到皇上。” “叔宝……” 李世民看着秦叔宝那苍老的面庞,对易居士也心有不满, “你放心我一定会找易居士给理论个明白,无论如何都会让他给你一个交代。” “不用啦!” 外面传来一道厚实的声音, “皇上,人我已经给你带来了!” 尉迟敬德拿着一根锁链,锁链的另一头绑着一个微胖的中年人,正是吴良。 而与其一起进来的则是程咬金,他扛着一个白发老人,不过看不清楚其面容。 两人走近前,程咬金将老人往下一放,众人皆呼,“易居士!” 程咬金说道, “嘿,皇上,你看我都把人给你带来了,你让我问啥就尽管问。” 李世民见此情形,愣住了。 他没想到那一直以来都高傲的易居士此刻竟然瘫在他的面前,这个让他许多个日夜都难以入睡的人,终于没有了威胁。 半晌,他才反应过来,有这么好的机会,还不赶紧抓住,一旦过去了,万一让易居士恢复过来,那可就麻烦了,于是也不询问,就直接说, “易居士与其弟子谋财害命,罪无可赦,拖下去午时斩首!” 吴良本来还想挣扎一番,以为皇上会看在他师傅的面子上将其赦免。 可没有想到李世民竟然如此的绝情,根本就不在乎往日与易居士的情谊,连句话都不问就直接斩首。 他跪在地上,拼命的求饶,可还是被御林军给拖了下去。 尉迟敬德和程咬金默契的相视一笑。 程咬金说, “皇上这次捉拿易居士可全部都是林雨的功劳,您看……” 李世民自然明白他意思,因为除去了易居士这根心头刺,他高兴的不得了,便大手一挥说, “林居士,你想要什么事尽管说来,朕一定满足你!” 林雨回答说, “多谢皇上厚爱,不过草民并无所求。” “那你可想入朝为官?这样也可你己身之力造福百姓。” “草民不喜朝政,只想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过一生,所以恕难从命。” 林雨的回答让李世民不知该如何继续说下去。 一旁的李泰提醒说, “大哥,父皇的笔墨可是一绝……” 李世民听了这话,心里美滋滋的,无形中就对李泰更喜悦一分。 而这也是林雨之前就跟李泰商量好的。 既然跟李泰结为兄弟,那就一定要给自己的兄弟创造好机会。 虽然不知道历史能否改变,但是他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即使李泰最后成不了皇帝,那也一定不能落得个被贬的下场。 “皇上那草民斗胆求您一副墨宝!” “哦?你想求什么?诗辞还是字画?” 李世民面色喜悦的问道。 林雨笑着说,“我想求三个字——和芝堂!” 第一百六十二章,皇上的计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早朝结束之后,李世民大摆宴席,宴请朝中阁老,皇亲国戚前来赴宴,为的就是庆贺秦叔宝身体痊愈。 当然其中真正含义只有那些上过早朝的人才知道。 林雨几乎将所有的大臣们都给得罪了,李世民要是不弄这么一出的话,指不定还有某些心怀鬼胎的人在私下里暗害林雨。 毕竟所有的名单都在林雨那里,只要他存在的一天,有些人心里都没法安生。 不过在宴席上,李世民没有当众嘉奖,只是随口提了一下林雨的名字,即便如此,也令得在场的某些人心惊胆颤。 宴席上,程咬金提出了当初易居士纵使徒弟吴良阻止林雨救助秦叔宝的事,并且还将两人打赌的协议给拿了出来。 李世民看后,便立即下令让吴良跪着走完长安城,否则凌迟处死。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插曲,众多大臣们都没有放在心上,一来吴良这是罪有应得,二来易居士已经失势,吴良的死活更是无人在乎。 宴会结束后,林雨直接跟秦怀玉与秦叔宝一起回到了秦府,他简单的为秦叔宝检查了下伤口,确实愈合的差不多了。 这也是得益于古代人没有用过什么抗生素的药物,因此西药的药效在古人身上发挥的效率比现代人高两到三倍。 林雨又去了万宝楼一趟,从小鱼口里得知,百家布坊的掌柜赵誉今天下午前来求见,说是从青州带回来了绫罗绸缎三十匹,紫纱轻绢两匹。 林雨立即赶去,从赵誉那里得知,绫罗绸缎虽然是高级布料,但一般的有钱人家也都能买得起 唯独这绫罗绸缎乃是朝中三品以上官员才能穿的,一般的渠道根本就没有货物,这两匹还是走了暗道才弄来。 确定货物没有任何问题,林雨便让赵誉将其全部送到七月坊全部制成高档的衣服,若谷是做普通的衣服的话,一匹布可以做六件,但若是高档一些的,就只能做四件。 三十二匹可以制作出一百二十八件衣服,当然这些可不是按照一般的价钱卖的,林雨打算在开展一次古装展览,而这次则是以博物馆的形式开展。 这样一来,就再次的提高了古装的档次,能进博物馆的可都是极品,怎么说不得三五十万一件? 这次的衣服全部都用作于博物馆展览,之前运过去的衣服卖完以后就停止一段时期,钓钓那些以为晚一点买会便宜点的人的胃口,等到他们发现古装售罄的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这叫饥饿营销,供货太足的话,顾客们就不会有那么高的购买欲望。 然后顺路又去了和芝堂,白千兴奋的讲述了今天吴良游街的境况,简直是轰动了整个大半个长安城。 要知道益仁堂在长安城中都是赫赫有名的,吴良也是人人皆知。 但是吴良今日的狼狈模样实在是让众人惊讶不已,同时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直名以医病救人的益仁堂的真面目竟然是提高药价,趁机敛财,从中谋取暴利。 由此受人敬仰的吴良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要不是有官兵拦着,益仁堂都要被愤怒的群众给砸了。 此外就是人们也都知道以前是误会了和芝堂,由此今日这里门庭若市,其中多数都不是来治病的,而是前来道歉。 这世上有谁不生病?自从长安城东的除了和芝堂以外的所有药铺都被益仁堂吞并了以后,百姓们看病便没有了选择。 现在益仁堂垮台了,那么以后恐怕就是和芝堂一家独大,那些以前对白芪冷眼相待的人当然得来巴结巴结,不然以后有个头疼脑热什么的,上哪去医治? 要是急性病的话,再跑到城南城北?那恐怕命都要拉在半路了。 林雨听了以后,满意的点点头,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敢欺负到他头上,那得有一定的觉悟,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至于吴良因为从城东北端跪行到了城南中部的时候就累晕了,还是被御林军骑着马给拖完了剩下的一半路程,最后到了刑场时都不用行刑了,拖都拖死了,不过为了完成皇上的命令,还是将其斩首示众。 等回到了林家别院的时候,天色已晚,林雨倒头便睡,这一晚是他这些日子里最为安心舒适的一晚。 等到睁开双眼的时候,窗外的阳光已经斜照在他的身上,温暖而又舒适。 他没有立即起床,而是躺在床上枕着双臂,怔怔的望着房梁。 昨天一天的时间,他解决了最近在唐朝所有的问题,张维景,李孝恭,侯君集,陈士龙,易居士,吴良,这几人算是林雨在唐朝交恶的。如今关押的关押,处死的处死,也算是报了仇了。 没有了这些麻烦,林雨更可以大展拳脚,仅仅只是卖一些杂货已经不能够再满足他了。 而这次从给秦叔宝治病的事件中,他发现西医在古代绝对吃香。 古代人追求药到病除,要的就是一个速率,至于其副作用,根本就没有想过。而且因为古代人根本就没有用过西药,因此药效也会比用在现代人身上更强一点。 如果西药再便宜一点的话,想不火爆都不行。 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在长安城开一家西药药铺,至于医生嘛……白千就不错。 还有就是李孝恭倒台了,那怡春院就是个无根浮萍,想将其弄到手还不是信手捏来的事而?不过要是弄来以后,该用来干什么呢,这倒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林雨给未来做了个大致的规划,然后就起床立即着手进行。 首先他找到尉迟宝林让其将那个空庭院的地契给弄来,将其建造成一个临时的仓库,以后唐装,药材,酒水全部都放在这里,他运输的时候也都方便,省的在跑来跑去。 然后刚要去秦怀玉家与其一起收取怡春院的时候,长孙冲就来了,后者先是恭贺一番,接着拿出怡春院的地契交到了林雨的手中。 “大哥,昨日是小弟我思虑不周,还请您见谅,我早知道大哥看中了怡春院这块地,所以就派人将其取来,就当是给你的赔礼,还请你手下。” 林雨冷笑道:“三弟真是有心了,为兄我怎么会生弟弟的气呢?要知道我们可是结拜兄弟呢!” 他说结拜二字时特别的加重了语调,长孙冲不傻,立即明白对方依旧是心怀不满,继而又从怀中拿出一沓子地契, “大哥,我知道你现在需要商铺,所以特地的给你带来了益仁堂的四间商铺,还有地利极佳的四间长安城南的铺子,请您收下吧。” 林雨瞥了他一眼,伸手接过,看都不看就塞到怀中, “嗯,四弟既然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收下了!” “大哥敞亮,” 长孙冲伸出个大拇指,然后又靠近了林雨低声问道, “大哥,能不能给小弟透露一下,你是怎么搜索到那么多朝中大臣的罪行的呢?” “想知道啊?” “想!” 林雨对其勾勾手指, “隔墙有耳,靠近点,我告诉你!” 长孙冲怀着激动的心将耳朵靠到林雨的嘴边, 只听林雨轻轻的说 “瞎蒙的!” “什么?” 长孙冲满脸疑惑,他笑道 “大哥说笑了,这可是欺君之罪啊!” 林雨下巴一扬, “爱信不信,皇上的用意也是你能猜的?我当你是兄弟才告诉你的,我等只需把嘴巴闭紧就行了,不然的话……后果自负。” 说完,他大步走开,留下一道潇洒的背影。 长孙冲站在原地迟疑了下,忽然面容惊惧,暗暗说道,“果然是皇上!” 第一百六十三章,怡春院遗女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有了这一次张维景围堵的事件以后,林雨不再跟以前那样的放松警惕,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想要暗害他。 要是只顾着赚钱而忘记统筹自己的势力的话,没准到了一定的程度,连李世民都会对他看不下去。 像易居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没有瘫痪之前,那可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上至文武百官,下至黎民百姓都对其万分恭敬。 虽然如此,但不知道有多少想要杀死这个老头,其中怨念最大必然是李世民。 人家可是一代帝皇,怎么能跟一个糟老头子平起平坐? 不然也不会在看到瘫痪的易居士的一瞬间那么的欣喜,连问都不问,直接就给判了死刑。 如果有一天他林雨达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那李世民或者说以后的皇上也会这样对待他。 不过既然要组建自己的势力,那就不能在长安城里面大张旗鼓。 否则天子脚下,你有一点不端的行为,都有可能被人秘密举报,到时候管你真是目的是啥,反正抓起来一阵严刑拷打,让你说的啥你就得说啥。 “青州地域富庶辽阔,人人安居乐业,那里倒是一个发展商业的好地方。” 林雨走在去益仁堂的路上暗暗说道, “不过要想发展势力,那还得找个乱一点的,要的就是刁民,不然还不好控制。” 想着想着,忽然一拍手, “对了,黔州!” 他右手握拳砸在左手掌上, “那里连年内乱,几乎就是一个鸡鸣狗盗之徒的天堂,连官兵都不愿意去管理。里面的人更是为所欲为。” 这些都是在史书上记载的,因此林雨差不多能想到李世民把李承乾送到那里的原因了。 李世民有意培养这两个儿子,但是两个都很优秀,想要从其中选出继承皇位的人实在是不容易。 于是他肯定是想着让其中一个去以混乱著称的黔州,只要其能将黔州治理得当,那么就可以顺理成章的选其做皇帝。 一来是彰显有治理国家的能力,那么乱的地方都能给治理好,别说差不多处于和平安宁之中的大唐了。 二来就是堵住那些大臣们的嘴,省的他们再胡说非语,估计李世民听的耳朵都生出老茧来了。 想到这里,林雨愤恨的拍了下脑袋, “哎呦喂,我咋现在才想明白啊!” 他此刻真是后悔不已,当初李世民给李泰出难题,其中意思肯定就是想要让李泰去啊。 估计暗中都派遣了人手去帮忙,李泰过去就只是一个过场而已。 结果李泰把这当做是坏事,又来求助林雨,林雨也没想那么多,直接给出了《竹石》。 估计当时李世民听了以后,既不满,又高兴。 现在的李泰在李世民的心中估计就是一个才子文人的形象,不能来治理天下。 恐怕,以后都要将李泰给放弃了。 林雨此刻就是再懊悔也没有用了,事已至此,还能怎样? 到了益仁堂,他一脸的失落,虽然实现了自己曾经放出的话,在一个月之内让益仁堂倒闭,将吴良驱逐出长安城。 但是一想到自己曾经竟然硬生生断了李泰的大好前途,他就愧疚不已。 不过还好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定局,若是及时挽回,似乎还不晚。 益仁堂原本只有一家,但是之前横行霸道,将城东区的三家药铺都给占了,因此等于说是有四间。 林雨扯下封条进去看了看,惊喜的发现里面所有的药材都还在,只要把门打开,那就能继续开业,连本钱都不用扎。 不过他绝对不会再继续使用益仁堂,毕竟这名头在长安城已经烂透了。 他大致检查了下,没有发现任何的问题,于是就将门关好,去其他三家,发现都是一样的,这就让他大为惊喜。 之前吴良胃口太大了,无限的收购药材,同时又提高药价。等于是收购多少,就能赚多少。 一家药铺里储藏的药材,怎么说不得卖个五六十万两银子? 四家就是两百多万两呢,即使现在林雨对于钱这东西已经不感冒了,但是这两百多万两想来也依旧让人心神一震。 要是全换成现代的钱—— 四亿啊! 那可是四个亿,都能把人给压死。 林雨臆想着, 嘿嘿,到时候我也买一栋大房子,里面空空如也,一面墙,一个冰箱,一张床,足矣。 咱们就是要遵行勤俭节约的精神,不需要什么豪宅,有个住的地方就可以了。 饿了就吃碗炸酱面,见人都说“我是一分钱都没花过啊!” 开药铺连锁店那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不过怡春院倒是个问题。 总不能继续干花楼吧,虽然不犯法,但是怎么说都有点那个。以后要是传出去,那他岂不就是老鸨吗? 林雨连连摇头, “不行,怡春院绝对不能继续开下去。” 他边走边想,可走到了怡春院门口都没有想到到底该弄啥。 而此刻的怡春院门可罗雀,里面的姑娘们也都惶恐不安。 因为李孝恭完了,老鸨跑路了,她们多数都是些无依无靠的女子。 有的从小被卖到这里,这里虽然污秽,但总还是她们的家,要是怡春院都倒闭了,那她们只能够流落街头。 而且出去以后,姿色一般的根本就没人要。 只有才艺双全的姑娘才可能被哪家公子哥给看中带走。 林雨走进去,只有两个姑娘前来接待,她们还不知道李孝恭垮台都是林雨搞得鬼。 “公子,您这边请!” 其中一个姑娘面带笑容,温柔的说道。 另外一个看起来很是沮丧,她只是一手搀拉着林雨的胳膊,默然不语。 三人坐下后,却没有任何的酒菜,厨子跟她们可不一样,人家有手艺,老鸨逃跑的时候,厨子跟着就走了。 林雨指着桌子上的干果说, “诺大一个怡春院,难道就有这么点吃的东西?就让我拿这个下酒?” 神情沮丧的那个姑娘说, “公子,莫怪,我这就让厨子给您做菜。” 正要起身,却被林雨一把给拉了回去,那姑娘猝不及防的吓得惊呼一声。 “得了,以为我不知道吗?” 林雨松开手说, “这怡春院还能剩下几人?都跑干净了吧!” 两个姑娘低着头一句不吭。 林雨继续说道, “看看这里,原本是多么的繁华,你说那老鸨没事做什么死呢?唉,真搞不明白。现在好了,人跑了,东西也被搬得一点不剩,最后留下来受罪的不还是你们这些姑娘吗?” 他摇摇头,悲天怜人道, “算了,在这里也找不到乐子,走了,换个地方。” 然而他刚一起身,就被那个姑娘给拉住,后者强颜欢笑, “公子莫生气,我这就去给您做菜。我妹妹她会唱几个小曲儿,给公子您解闷。” “哦?” 林雨伸手捏住姑娘的下巴,将其头抬起来, “你会做菜?” “略懂一二!” “你们俩叫什么名字?” 林雨问,要知道怡春院是完全以出卖色相为主的地方,这里的女的要说会得一手房中秘术,他还信。 要说会做菜……你当你是新东方毕业的啊。 姑娘回答说, “回公子的话,我叫铃儿,这是我的妹妹珑儿。” “玲儿,珑儿。” 林雨默默重复了一遍,然后又问, “那我问你,现在怡春院还有多少姑娘?” 玲儿想了想后回答说 “一共还有二十八个。” “那也不少了啊,那你们接下来咋办?一直在这里待着?” “我们中有些是被拐卖到此,有些是走投无路。如今我们已经将这里当做是唯一的家了。若是离开,我们真不知道要往何处去。”珑儿眼神中含了几许忧愁。 第一百六十四章,黄鹤楼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玲儿也说道, “妈妈走的时候,能带走的都带走了,不能带走的都弄到当铺给当了。现在姐妹们都难以为继。若不是往常偷偷藏下的那点钱,我们,我们……” 林雨听后,深深的叹了口气, “真是神仙打架,百姓遭殃啊。” 他一手抚在玲儿身上,这一对姐妹明显是对双胞胎,不过姐姐稍微有点婴儿肥,倒也是童颜巨……那啥。 妹妹样貌可人,特别是忧愁时的样子,真是我见犹怜 林雨不断的告诉自己, “我可不是看她们漂亮,只是觉得她们无家可归很可怜而已。绝对没有别的想法。” 这时珑儿握住林雨的手掌,那一双小手柔软如棉,真是让人爱不释手。 “公子,你就让我姐妹二人服侍您吧,你若满意,随手打赏点也可。” “额……” 林雨听此,赶紧抽出手,心里暗道好险。 玲儿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让他不满意,就赶紧问道, “公子,是不是我……” 林雨打断了她的话, “别,咱有话好好说,别走太近,我今天来不是玩的。” 玲珑两姐妹听后便心生疑问,心想来花楼不玩女人,难道还真只是为了吃不成? 只见林雨从怀中拿出一样东西,顿时两个姑娘嘴巴长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林雨晃晃手中的地契, “看到了,以后怡春院就是我的了。你们要是想在这里待下去,那就乖乖的听我的话,我保证让你们过得比以前要好。” 玲珑两姐妹听完,先是一愣继而反应过来后,惊喜道, “全听公子吩咐。” “别叫公子了,听着好像我跟大嫖客似得。叫老板就好了。” 这话引来两姐妹的轻笑。 玲儿说道, “公子……老板,您稍坐一会儿,珑儿这就给您做菜。” “不用了!” 林雨阻止道, “我来这里也不是为了吃饭,我是……” 忽然他顿了下,脑海中有道灵光闪过, “吃饭,对了我咋没想到呢?不如把怡春院开成饭店,现代的饭食,唐朝肯定没人吃过。” 于是他话语一转, “你把你的姐妹们都给叫出来。我有话要说。” 玲儿立即去招呼所有剩下的二十六个姑娘。 众人站成一排,林雨扫了一眼,虽然不说是国色天香,但至少都还是纯天然。 比现代的那些化了妆的女的要养眼不少。 那些姑娘们在被叫过来的时候都知道了林雨的身份,因此对其十分敬畏。 她们的去留也只是林雨一句话的事,每个人都抬头看着林雨,即使站着不动也极力的表现出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 好让林雨注意到她们,然后将其留下。 “你们……都想不想留在这里?” “想!” 姑娘们齐声应道。 “留下来到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就是得干活,明白吗?” “明白!” 姑娘们以为林雨会将怡春院继续开下去,毕竟花楼可是暴利。 而且据传现在怡春院如此冷清,都是林雨一手造成的,要是换他接手,那肯定要把怡春院重新开起来。 到时侯客人一多,肯定要累了,不过即使累点,也比无家可归要强。 因此林雨在说这话的时候,姑娘们都面露喜色。 “既然如此,那就说定了,你们的卖身契,我也没有,所以现在你们是自由的。如果不想在这里干了那就走。我不拦着。” 林雨的话让其中几个姑娘立即否定, “公子,我们都是自幼被卖到这里的,根本没有卖身契。只要您不赶,我们愿意一直留在这里服侍您。” “是啊,公子,我们真的是无处可去。” “哪怕公子让我们做牛做马也好。” “……” 林雨无奈的捏了捏眉头,心想原来这些女的把他被当成豢养后宫的了。 “哎哎哎,我还没说当你们做啥呢,别乱说好不好。我做的都是正经生意。” 有人低声道, “可怡春院不也做的正经生意嘛。” 林雨无语的看了那人一眼,继续说, “以后怡春院不再做粉色行业,所以大家要进行转职。” “粉色行业,什么意思啊?” “转职又是什么?” 姑娘们议论纷纷,她们对于林雨口中的新奇的词汇很稀奇。 林雨咳了两声,解释说, “粉色行业就是接客,转职的意思就是换一个工作,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你们能干什么,该干什么,要有明确的分工。” 他张望了下四周,怡春院一共有三层楼,每一层都有二十个小间,第一更是有大厅,舞台。 这里只要随便改建一下,就可以开饭店。“我知道你们以前来到这里也是迫不得已,现在我给你们新的机会,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不要再做顾虑。以后只要跟着我好好干,保证你们能够褪去以前的身份,重新出现在人们眼中。到时候,想要嫁个如 意郎君,相夫教子都不是问题。” 林雨再说这话的时候,有的人眼角泛起泪水,她们都是从小被卖到这里,刚过十三就开始接客。 从来都没有被当做人看过,她们也是女孩,也想要嫁一个好人家,然后幸福生活。即便苦点累点也没关系。 可是古代人的思想观念摆在那里,她们根本就不可能被人所接受,所以只能背负着花楼女子的名头活着,直到她们死去的那一刻。 因此林雨的话对她们触动的非常深,即使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依旧满怀激动,至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给她们希望。 林雨让玲儿珑儿当剩下的二十六人的主管。 剩下的就是安排点菜员,迎宾小姐,端菜员…… 细致分好工以后,林雨给了她们几天的时间将怡春院大致的进行整理。 走出怡春院大门,林雨一抬头, “怡春院!听着都别扭,得换换名字了!取啥名字好呢?” 苦思冥想之下,终于灵光一闪, “对了,就叫黄鹤楼!” 他让周达找人给怡春院帮忙给整修一下,准备过两天开业。 一天的时间在林雨的兜兜转转之中很快就消磨完,他回到林家别院休息一晚,隔日一早就传到现代。 唐朝的事情都给解决了,那接下来就专注现代的事情了。 他打开手机翻看了下这两天报道的事件,发现没有任何关于那一夜三车相撞的消息。 不知道是被人给压下去了,还是风头已经过去了。 他又翻开短信,有一个陌生号码发过来的, “找黎**他能帮你。” 短信中所说的人就是黎老,林雨不禁有些疑惑,心想这人难道知道他还没死? 正当他思索这人到底是谁时,忽然,手机响了,林雨打开一看, “兰莹?” 这一刻,他喉咙有些哽咽,对方肯定是知道他的死讯的。 可几天了,还是不停的打电话。 这到底是执着,还是傻了? 林雨将其关掉,虽然他也很心痛,但是不得不这么做。 “呼~” 他长吐一口气,抬头望天,许久之后,才低下头来。 他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迈开步子朝前方大步走去。 公园里,黎老还是一如既往的练剑,不过此刻的他却有些忧心忡忡。 无论是步伐还是剑招都有些杂乱。 林雨站到其身后,黎老练到一半,就停了下来。 只见其叹口气,走到石凳边收剑入鞘,打开保温杯喝了一口,继而若有所思的怅惘远方。 林雨走到黎老身边摘下帽子,低声说道, “黎老,想啥呢?” 黎老被呛得连咳几下,他惊恐的看向林雨,手中的保温杯啪嗒的掉在地上。 其中泡的药茶撒了一地。 “你是……林雨?” 黎老抓住林雨的胳膊,不敢相信的问。 林雨嘿嘿一笑, “林雨嘿嘿一笑,您还能认出我啊!” “废话,你化成灰我都认得!” 黎老喜上眉梢, “我听说你不是出车祸了吗?怎么……” 林雨做一个噤声的手势低声说道,“此时说来话长,我们找个地方单独聊聊!” 第一百六十五章,有问题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事情就是这样!” 林雨端起茶喝了一口后说道, “我也不确定背后到底是谁在指使。” 黎老陷入沉思,他摩挲着胡子,吸了一口冷气说, “要按你这么说的话,我想有一个人的嫌疑是最大的。” 两人对视一眼,林雨点点头,他们都知道对方想的那个人是谁。 “不过话说回来……” 黎老问道, “你怎么会突然找我呢?这时候你第一时间不是应该去找兰莹吗?” 林雨苦笑, “若是我说有一个神秘人,指示让我来找你,你信不信?” “神秘人?” 黎老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林雨, “这神秘人怕是并不神秘吧?” 接着,他又低声的抱怨道, “这死丫头,真会给我找麻烦,还不是惦记着这没良心的家伙。” “你说啥?” 林雨问, “什么没良心?” “没,没啥!” 黎老端起茶杯刚到嘴边,便被烫的嘴一撮, “哇,烫死了!” 林雨无奈的看着对方,说道, “反正我现在是不能去找兰莹的,这样的话容易打草惊蛇,如果让那个人知道我没有死的话,估计他会采取下一步行动。” “你觉得这样也对,不过干等下去,对方是肯定不会轻易出现的。” 黎老分析道, “而且时间越长,恐怕对于独月鸣越加的不利。” 林雨点点头, “我也这样想的,所以我现在就在暗地里勘察,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黎老揉着太阳穴,他先是倒吸一口冷气,接着缓缓吐出,林雨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说话,等待对方开口。 “我觉得你可以适当的活动一下,既然还不知道那个人是谁,那么我们就把他给钓出来。” “具体该怎么做?” “这样,你先去……” 黎老靠近了林雨,对对方低声的说着其预想的计划。 林雨不断的点头,听完以后,不由的对黎老的老谋深算竖起大拇指。 “果然是姜还是老的辣呀,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想到如此妙计,真是诸葛亮在世都比不过你呀。” “一边儿玩去,就会耍嘴皮子,好事儿不想我,这种麻烦事老是找我。” “嘿嘿,这才证明我对你的信任啊!要不然我怎么会不找别人光找你呢?” 林雨拉着对方的手神秘的低声说, “等事成之后,我有大礼相送,您可得接好喽!” “哼,你个穷小子能送个什么大礼?只要离我闺女远远的就好,这回算是栽你这个坑里面了,差点把闺女赔进去。” 黎老抱怨道, “要不是我闺女眼界高,指不定就被你给骗了。” “嘿黎老,这就你的不对了,我怎么了?好歹也是一个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时尚型男,咋还配不上你女儿啊?” 黎老师上下打量了一下林雨,撇撇嘴说, “长得倒还是一副人模狗样,说话也不错,只是……” 他点着林雨的胸口说, “只是这颗心啊,花的有点厉害了。我可不想我女儿以后跟你屁股后面生闲气。” 林雨听后,哭笑不得的说, “她会跟在我屁股后面生气?黎老啊,你是有多不了解你的女儿啊,她不把我打死,我都算祖宗保佑了。” “切,我闺女可好着呢!再敢污蔑她,出门就喊你还活着,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想杀你。” “哎哎,别别,黎老消消火,我刚才给你开玩笑呢。” 林雨嬉笑道, “嘿嘿,对了,你有现金没?我现在这情况,不能用银行卡,不能用网银,所以只能用现金了。” 黎老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从口袋里面摸出了几张红票子, “给你,这可是我几天的伙食费,省着花!” 林雨欣喜的接过, “谢了,回头还你!” “你小子,这空口套白狼的功夫可真是出神入化啊。” 黎老说道。 林雨只是笑着, “那接下来也没啥事了,我先去着手办事了,您早点回去吧!” 两人分离以后,林雨立刻打的来到百货大楼,他脱下帽子跟墨镜,大摇大摆的在里面转了一圈。 大概在里面停留了有十分钟的时间就离开了。 这是黎老给他出的计策——打草惊蛇。 接着又辗转了几个地方,这些都是敏感地区,做完就回到唐朝完全消失,看看那些人的表现如何。 沈城警局,郑龙冲到刘发的办公室,后者整仔细的端详案发现场的照片,被他的撞门声吓的虎躯一震。 刘发训斥道, “干什么呢,毛毛糙糙的,不知道敲个门吗?” 郑龙连连道歉,刘发也没有多少追究,只是问道, “到底是有什么急事?” “组长,有,有人上报说发现了林雨的踪迹。” “什么?” 刘发腾得站起身,按着桌子问道, “你再说一遍?” 郑龙按捺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说, “刚才有人报案,说他们见到的林雨,而且还有监控视频作为证明。” “这……” 刘发都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他逐渐握紧拳头,咬紧牙关, “这才没几天就开始露面,他到底是个什么人?” 其实刘发不是没有设想过,假如林雨没有死的话,那他第一个见的人应该就是兰莹。 可事实证明兰莹并不知道林雨是生是死。 那么林雨为什么会出现在人多密集的地方呢? 难道就不怕被人发现吗? 刘发思考之时,郑龙问, “组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现在去找林雨吗?” 刘发没有回答。 郑龙着急了,他再次问道, “要不我带几个兄弟过去,把他给抓回来?” “你认识他吗?” 刘发突如其来的一个问题,让郑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个……你别说,我还真不认识。” “对了,就是不认识!” 刘发一拍桌子, “我们只是向外界新闻透露出死亡的都是些富家子弟,而却没有说死的人到底是谁,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林雨开车出事了” 他仔细的分析道, “知道林雨出事的人,除了我们警局的几个之外,就是兰莹了。他这样的大张旗鼓,就只说明一件事。” 刘发看向郑龙,好像是在对他反问。 “你是说……” 郑龙低头略微思考一下,忽然抬头, “他要试探!” “没错!” 刘发两手一拍,赞许的说, “不错不错,思路很明确。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做,你应该知道吧?” 郑龙点点头, “我这就去办!” 刘发坐在办公椅上,手里依旧是拿着那几张照片。 接着他又打了个电话, “行车记录都弄出来没?” “组长,只能模糊的恢复出来一小段,毕竟那行车记录仪已经损坏的非常严重了,现在我已经尽很大的全力,可还是不太理想,我在想想办法!” “不用了,先发过来,让我先看看!” 不到两分钟,电脑消息声音响起,点开视频后,看到对面两辆黑色suv正在启动中。 这是林雨开的宝马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只是出车祸的时候将其损坏在加上后来焚毁,简直已经没有任何用处 不过现代科技发达,在刘发的敕令下,才花费几天的时间将其复原。 只见对面的两辆车朝这边飞驰而来,刘发都捏了一把汗。 最后眼睁睁的看着对面两辆车撞过来,然后车辆在空中打了俩滚,落下时,正好车头砸中其中一个车顶棚。 接下来就是满目小雪花,伴随着刺刺拉拉的声音。 刘发懒得再看,因为从这里面根本得不到任何的信息,还都是黑白色的。 许久之后,郑龙敲敲门走进来, “组长,这是他出现的几个地方的具体标示,而且我也派人去盯着。此外这是当时他出现那段时间的视频,你看一下。” 刘发接过u盘插在电脑上,不小心又点开刚才看到那个车祸视频。 郑龙仔细的边看边问, “这是当场车祸的情景?” 刘发并不热情的点头答应,当他想要换一个视频的时候,郑龙突然叫道,“有问题!” 第一百六十六章,恋爱中的女孩智商为零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郑龙伸手按住鼠标,将视频的段落往前挪了一点,正好是两辆suv发动时的那一刻。 刘发周期眉头,问道, “哪里有问题了?” 郑龙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不停的将视频前进后退,如此几下后,刘发不耐烦了。 “小郑,现在是办正事,别胡闹!” “找到了!” 郑龙惊喜的叫喊,把刘发吓了一跳,后者还心想这孩子是不是神经绷得太紧,魔怔了? “组长,你看这里!” 静止的视频中,两辆suv正对着屏幕,昏暗的灯光下,只能够看清楚那两个司机是带着口罩的。 刘发看了半天,都没有从中看出什么东西来。 他催促道, “你到底有啥新发现就赶紧说,别再这里卖关子了,要急死我啊?” 郑龙拿起桌子上的水笔点在一辆suv上面的正挡风车窗的斜角落处。 “你看这里,是不是有一道人影?” “人影?啥人影?” 刘发还是不知道对方要说些什么,他凑近了看,才看出一个大致的轮廓。 果然从那车窗上可以看到一个男人的影子,而且还是笔挺着腰,身上几乎都是黑的,只有胸口中间是白的。 “组长,我觉得这个人应该就是林雨了。经过镜面反射,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轮廓。” “那又怎样?” 刘发不明所以,现在案情已经超过这个失踪神秘的阶段了,此刻最重要的是要找到那个背后操控的人。 郑龙安抚说, “你别着急嘛,我们接着看。” 刘发将视频播放到三秒后停下来。 这次车窗上的轮廓更加明显,虽然还没有充足的证据确定那人真实身份,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当场再没有任何一个除了他们三人之外的人。 刘发依旧是满脸疑惑,要不是早知道郑龙生性恳实的话,刘发早就发火了。 可当下一幕出现时,他震惊了。 再次的揉揉眼,可还是如此,刘发夺过鼠标,跟郑龙一样的前后进退视频。 那个人影,在suv即将撞上来的那一刻,忽然凭空消失,这时候应该还系着安全带啊。 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这一幕一闪而逝,但是却死死的印在刘发脑海中,挥之不去。 即使在四月天里,两人还是觉得头皮发麻。 刘发不用说,郑龙可是经过科学思想熏陶的留学生,绝对的无神论者。 可是这一刻他们都动摇了,刘发更是好像觉得前几十年的世界观全乱套了。 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凭空消失?这可不是变魔术啊。 刘发揉着太阳穴,这个本来就复杂的案件的难度瞬间提升三倍。 要真是灵异事件,那到底该不该上报?上报国家的话,肯定会被认为危言耸听。 不上报吧,这案子该怎么破呢?难不成要林雨抓到然后烧成灰撒在案发现场,造出普通的车祸焚毁尸体的案件? “小郑啊,你怎么看?” 刘发抚摸着太阳穴,问道。 郑龙目光往下方左右扫了下,接着看向刘发, “组长,我觉得我们现在最紧要的任务就是找到林雨,然后询问清楚这其中内幕。” “你打算怎么找?” 刘发面色不悦的说, “难道贴寻人启事吗?” 见郑龙低着头,他语重心长的说, “你难道还没看明白吗?这案件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大的一张网。” “啊?” 郑龙惊讶的问, “这不是一起谋杀案吗?” “是谋杀案不错,但是谋杀的这个人的目的恐怕不是那么简单。” 刘发深吸一口气,继而缓缓呼出,好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反问道, “假如你是林雨,现在最先做什么?” “当然是报仇了!” “嗯,那你找谁报仇?” “额……我哪知道,这或许只有林雨自己清楚吧!” 郑龙想了想后回答。 而刘发却说, “假如他也不知道是谁要杀他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郑龙犹如醍醐灌顶,眼前一亮,瞬间便明白了, “我知道了,林雨不会直接去找兰莹的原因是他怕打草惊蛇。而去各个人员密集的地方,则是为了打草惊蛇。” 刘发听后,会意的笑了,他指着对方说, “你小子学的还挺快啊。” 说着,他将郑龙给他的视频打开, “对了,这次是谁报的案?” 郑龙回答说, “不认识,不过看样子应该是个经理。现在正在外面做着笔录呢。” “一会你把他资料给我拿来看看,把这个人给盯紧一点。” 刘发点开视频看了下,摄像头似乎正是对着林雨拍摄的,周边几乎没有任何标志性的物体。 也就是说,这段视频是经过剪辑的,由此可想,有人想要借警方的手找到林雨。 刘发握着鼠标,心里发沉,要真是要有人有这样的想法的话,那他也没办法。 办案事警察的职责,但是要被别人给拿来当枪使,换谁都不爽,特别是被可能是主谋的人利用,那他这个警察还以有个屁用? 刘发给自己点根烟,吞云吐雾几口,总算是平复了些心情。 忽然,眼睛盯在屏幕上的他停下了手中弹烟灰的动作。 视频被拉回到刚才那一秒,在里面出现了一件类似于古代服装的衣服。 “独月鸣?” 刘发喃喃道,他调查案件的时候,也调查了兰莹打官司的事,所以对这古装一类的东西很敏感。 “不对!” 他腾地站起身来,将椅子都给撞到在地,继而脸上浮现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我知道了,哼,真是会躲啊。” 他把u盘拔下来装到口袋里面,大步流星的走出门,这时候正好郑龙又过来, “组长,口供出来了,那个人是独月鸣的合作商,叫马……哎,你去哪啊?” “别管他了,跟我去找你哥聊聊!” 刘发严肃的表情让郑龙身体一颤,他似乎也预料到了什么,把口供给了另外一个警察后,拿起警徽就走。 坐上车,刘发说, “把警徽收起来,我们不是办案。” “不办案?那是干啥啊?” 郑龙很疑惑。 “串门!” 说完,刘发猛踩一脚油门。 林雨坐在酒吧里悠闲的品着酒,他相信光是转那一圈,就足够让某些人紧张起来。 而在此刻,兰莹已是魂不守舍,因为她收到了一段视频,那段视频就是刘发看的那一段,不过后面还有下半部分,“林雨”绑在一个黑屋子里,昏暗的灯光下大致的照出他的身形。 其穿着与视频中的一样。 视频末尾附上一段话:不想他被分开邮寄到你的手里,那就乖乖的待在家里别动。 兰莹看后,吓得手机差点掉在地上,她第一时间就是想到报警,可对方好像知道她的想法,又发过来一句: 报警的话,死的更惨哦! 这句话让她不敢轻举妄动,她坐立不安,发信息过去,问那人要多少钱。 对方一直没有回应,等待是痛苦的,可兰莹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这事关林雨生死,万一把对方逼急了,那人真的撕票了咋办? 不过此刻的她也很欣喜,因为之前她再三的追问下,得知车祸现场并没有发现林雨的尸体。 现在又接到林雨的视频,那证明说至少此刻林雨是安全的,她只需要知道这一点就好了。 兰莹在家里来回踱步,拿起手机又放下,然后又打开书本,可看了两页就再也看不下去。 心中全部都是关于林雨的安危。 最后她忍不住又给那个陌生的号码发了个短信,问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林雨。 对方这次回复了: 一个星期后,只要你不出门。 一个星期,想到一个星期就能见到林雨,兰莹开心的不得了,丝毫没有想到对方可是绑匪。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是零,要是让林雨知道了,肯定抱怨这哪里是零啊,简直都成负数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比赛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两天的时间里,林雨一直潜伏不动,可也没有任何的发现,郑华跟那些人都没有一点的动静。 就好像根本没人注意到他一样。 但也不可能啊,他可是留下了名字的,把那几个人给骂了个遍。 只要他们一调查监控,肯定能有所发现。 于是他又猜想会不会不是这几个人干的?或许另有其人呢? 可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儿,他细思了下,忽然想到别人或许只是以为这是个恶作剧,但郑华可谓是睚眦必报。 别人骂他一句,他能还一拳,这样的骂他,怎么可能没有人反应。 林雨暗暗心想, 莫非他就是主谋,知道我没死,怕我报复所以不敢轻易露面? 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总是有点牵强。 林雨最终还是放弃了猜疑,他找个没人的地方穿到唐朝,直接来到了和芝堂。 此刻的和芝堂可谓是光鲜亮丽,里里外外修整了一遍不说,光新挂上的牌匾就受万人敬仰。 为啥? 那可是皇上御笔亲书,要不然林雨干嘛让李世民写这仨字呢。 烫金大字的牌匾左边还用小字标示: 皇上御笔。 古代的百姓们对皇上都有一种盲目性的崇拜。 因此光靠着一张匾,就让来看病的人好了个大半,然后白芪照着平常的方子抓几味药,调理一下就完全康复了。 林雨将忙活不停的白千拉到一边,问道, “想不想成为一名举世无双的神医?” “当然想了,” 白千一脸向往的说, “我现在做梦都想要成为跟我爹一样济世救人的郎中。” 继而他又失落的说, “可是我以前浑浑噩噩,现在再开始学,都有点晚了。” 林雨摆摆手, “只要你想学,啥时候都不晚。我现在给你一个成为神医的机会,你要是抓住了机会,未来绝对是睥睨天下的神医。” 白千被说的心里直痒痒, “主人,你那快告诉我该怎么办?” 林雨伸出一个手指头, “想知道可以,但是你得给我立个保证,要是敢拿这些医术害人的话,那我就要将给你的都夺回来。明白吗?” “明白,小人明白。小人一定尽心竭力,全心全意的跟在您左右。” 白千就要磕头,却被林雨拉住, “好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少爷,主人俩字听着咋跟变态似得。还有,你以后要是成神医了,脊梁骨就给我硬一点,别动不动就跪的。” “知道了,多谢少爷教诲。只是少爷你收我为奴,我必须这样,不然按大唐律法我可是要断脚的。” “这样啊,真是麻烦,” 林雨撇撇嘴,他从怀中拿出一个mp5,“这个是海外科技产品,里面有关于海外医术,那是完全不同于我大唐的。你好好学学,上面针对一些日常病症的治疗方法有很多。后面还有疑难杂症的治疗。到时候你跟你父亲一起研究研究。争取学精学 通” 白千早就听说林雨手里总是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因此没有过多的惊讶。 他之前还是见过林雨拿着一个会发光的小盒子点来点去的,而这个好像比林雨的还大一点。 林雨很快的教会了白千怎么使用mp5,里面下载了5个g的医学教学视频,还有十多本医学书籍,还都被林雨给转换成了繁体楷书。 这些都是两天来林雨无聊之中弄的,既然要想在唐朝开药店,那就得有个会西医的。 白千会一点中医,对于普通的病症也有所了解,因此上手特别快。 对于视频中还有书中讲述的新型治病方案,白千十分的感兴趣,他从早到晚不停的看,就跟入迷了一般。 仅仅一天的时间里,林雨给他准备的三个充电宝都给用没电了。 这让林雨既无语,又感到欣慰。 此刻的白千完全没有当初在快活林的样子,这才算是真正的浪子回头了。 说到快活林,林雨想到差不多给刘枫提供的游戏机该分红了。 这半个月来,少说也得有几万的进账吧。 于是他又悠闲地来到快活林,一进去就看到一群人高声起哄。 走进了看,原来是刘枫在和魏叔玉比赛赛车。 两个古代人的水平竟然都还不低,他们两人旗鼓相当,相互追逐,谁都不愿意落后。 围观的人群一个劲儿的高喝,每到一个大转弯,就引起一阵惊呼。 魏叔玉双手灵活的把控方向盘,踩着油门的脚时紧时松,整就是一个游戏老手。 激情的现场让林雨差点误以为回到了现代。 最后魏叔玉以一秒零七领先的成绩险胜。 众人像是追星族般,围着自己心悦的明星,发出激烈的喝彩。 魏叔玉微微一笑,他并没有立即起来,而是侧过头对刘枫说, “刘兄,你这技术可不行啊!才两日不见,就退到这种地步了?” 刘枫白摆摆手, “唉,我哪能比得过魏兄?你可是曾经连占这台游戏机三天三夜,这等毅力我自愧不如。想必那三日之中,魏兄定然有所领悟吧?” “哈哈!” 魏叔玉高声大笑,但还是表现出一副很谦虚的样子, “刘兄说笑了,不过是略有所感,回去之后,又深入钻研了一番,才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得。不足挂出,不足挂齿啊。” 听到这里,刘枫又立即说道, “我早已为你准备好的酒宴,咱们二人边喝酒边交流经验,可好?” “那我就不负盛请了。” 魏叔玉刚一起身,刘枫忽然看到人群中的林雨。 他顿时脊背发凉,但外表还是保持平静。 张维景是昨日被完全定罪斩首的,家里上下老小,该充军的充军,该发配的发配,听说张文逃跑被抓回来后,下到大狱里面被折磨的不成人样。 现在官员圈子里的都知道林雨不可惹,虽然其并非皇上身边的红人,但是万一惹的他不高兴,将罪证再往上一报,那可就惨了。 “林掌柜,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刘枫乐呵呵的说道,好像看到林雨是他最开心的事。 林雨当然也要报以回应, “刘兄,多日不见,富态多了。” 刘枫一听,便知对方是来收钱的,这富态背后的意思可不就是富得流油嘛。 由此他也算是放下了心,林雨能这么说,肯定不知道他在背后捣的鬼。 只要把银子拿出来,将这尊大神打发走就万事大吉了。 “哪里哪里,林兄说笑了。来,容我向你介绍一下。” 刘枫做请的姿势指向魏叔玉, “这位是魏叔玉,当朝光禄大夫魏征之子。” 然后又要向魏叔玉介绍,却被后者阻止。 “林掌柜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啊。今日得见,果真不同寻常。” 林雨听后,对其第一印象就是很虚伪。 什么如雷贯耳,什么不同寻常,老子不就是帅点吗?又不是三头六臂。 “不过是些虚名罢了,微不足道。” 林雨谦虚的说。 这时,刘枫说道, “魏兄,林掌柜就是提供游戏机的人,想必定然技术不凡,不如你们两个角逐一番?” 林雨无所谓的摊开手, “我随意喽,就看魏兄有没有这个雅兴了。” 魏叔玉眯起眼睛,笑着说, “如果可以跟林掌柜切过一下的话,我将深感荣幸。” “好!” 刘枫两手一拍, “光比赛没意思,我拿个彩头,五万两,赢方当场拿走。当然在场的诸位也可以下注。” 顿时围观的人发出一阵的欢呼,大家都将怀里的银子银票往外拿,有专门的侍女做记录。 “好,买定离手!” 刘枫高声喊道,接着对已经坐在赛车椅上准备好的林雨和魏叔玉说,“两位,一,二,三,开始!” 第一百六十八章,拜师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嗡~嗡~哼…… 两人同时出发,林雨异样的看了魏叔玉一眼,他没想到对方竟然也知道起步前压油门。 这是赛车游戏中前人流传下来的大家都知道的秘诀。 但是唐朝可没人教,那么对方一定是无师自通,这就有点意思了。 两人一开始齐头并进,林雨并不是游戏机的发烧玩家,因此对路况并不熟悉。 但魏叔玉不同,他曾经连玩三天三夜,从中摸索到了不少的技巧。 无数次体验中,对于各种路况都了然于胸,甚至哪里有个小障碍,小滑坡都一清二楚。 因此在行至中程的时候,林雨已经落后于魏叔玉一大截了。 魏叔玉不屑的暗哼一声,他自认为整个长安城在赛车游戏上无人出其右。 再次踩下氮气加速,轰的一声,魏叔玉的赛车在一道蓝色火焰的加持下,消失在拐弯处。 这时,压在林雨身上的人都唉声叹气,有的甚至要扭头就走。 刘枫嘴角扬起一个弧度,能让林雨吃瘪,也算给他一个心理补偿。 毕竟一会而他可是要大出血呢。 魏叔玉说道, “林掌柜,是不是时间长没有玩,手不顺畅了?要不我放慢速度等等你?” 林雨胸有成竹的回应, “你还是用全力吧,不然没啥挑战性。” “嘿,敢在我面前说这话的,全长安城都没有一个。” “那现在有了!” 林雨踩下油门儿,发动氮气加速。 魏叔玉斜了他一眼,立即收集晶核,为第二次氮气加速做准备。只要再来一次,他就能到达终点。 他似乎已经看到了林雨气急败坏的样子。 “林掌柜,我听说你万宝楼可是有不少的好玩意儿。要不咱们也赌一把如何?” 林雨无所谓的说 “没问题,想要赌什么?尽管说来。” 魏叔玉看到前方两个拐弯处有一颗晶核,而林雨早被他甩十万八千里地。 对胜算更加一筹的他自然要狮子大开口,刚要回答,刘枫开口了,“听闻万宝楼有三宝,一宝是“万宝楼”这个招牌,夜中依旧光亮如昼。二宝是门前的镇门兽,可发邈邈妙音。三宝是就是林掌柜这张嘴。魏兄,愚下认为,一宝和三宝都不可取,唯独这二宝倒是真宝物呢。 ” 刘枫这话立即煽动了魏叔玉的心,他当然也听说过传说中万宝楼三宝,若是能弄来,那肯定在圈子里面能显摆显摆。 “那我就要第二宝了。” 魏叔玉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在伸手问林雨要,仿佛胜负已定一般。 林雨笑着说, “想要我的镇门兽,那你呢?总得拿出响应的东西吧,我那镇门兽可是价值三十万两银子。” 魏叔玉一时气结,别说三十万两银子,就是三万两他一时之间也拿不出来。 魏征清正廉洁,也不会给他那么多钱。 这时刘枫说, “那我便借给魏兄三十万,届时只需将镇门兽借我玩两天即可,你看如何?” 魏叔玉终于吃到了晶块,同时大喊一声, “成交!” 刘枫又说, “那两位就算立局了,在场的都是长安城有头有脸的人物。相信两位不会事后反悔。” 林雨心中耻笑,这是有多想坑他啊,不过嘴上却说, “哎呀,魏兄已经超越我这么远来了,我得加快速度。” 魏叔玉轻蔑的一笑, “现在才想追?晚了!” 他开启氮气加速,车尾喷薄出蓝色火焰,车身罩上一层防护罩,极速朝终点冲去。 他身体往后仰,脚更是用上了最大的力气踩油门。 反观林雨却不紧不慢的开着,对此,胜利在望的魏叔玉发出嘲笑之声, “林掌柜,镇门兽我暂且收下啦。” “哦?可惜,你还不行!” 林雨猛的左打方向盘,只见赛车冲破了左边的护栏,伴随着咔嚓的声响,这车竟然飞跃到空中穿越了两条赛道,最后落到终点前方。 众人不由得惊呼一声,魏叔玉的眼瞪得老大。 他用力的不停的一上一下的踩油门,可那短短的距离,恍如天堑。 林雨的车在地上横向漂移了一段路程后,冲过终点线。 围观的人群静悄悄的,一声不吭。 魏叔玉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眼睛。他的脚还踩在油门上,双手扣紧方向盘,整个人定在那里。 林雨站起身,走的魏叔玉的身后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 “服不服?” 魏叔玉身子一软,躺在后靠背上,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刘枫也愣了,他原本以为林雨这次是必输无疑!可是结局怎么突然给反转了? 刚才林雨那一手真是前所未见,堪称稀奇。 魏叔玉窜起来, “不对,你没有按照路线走!” “谁规定比赛就一定要按照路线了?” 对于林雨的反问他哑口无言。 林雨说道, “世上有个更为高深的境界叫bug,你还远远没有触碰到那个境界,好好练练吧,我看你骨骼惊奇,是个玩游戏的好苗子,前途无量哦。” “巴哥?” 魏叔玉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下,他上下看了看林雨,牙一咬, “好,林兄,我这三十万就当是交了个学费,请您把巴哥教给我好吗?” “不好!” 林雨别过头。 魏叔玉皱起眉,他虽然不是无恶不做的纨绔子弟,但总算有个官位不低的老爹。 所以没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的博他面子。 他正要发作,却被刘枫劝住, “魏兄,林掌柜,比赛归比赛,别伤了和气。我在后院已经摆好了酒菜,咱们共饮一番。” “那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雨回应说, “不过魏兄,这赌钱是赌钱,我可没有给你附加的福利。要真想学,那就拜我当师傅好了,我一定倾囊相授。” 魏叔玉原本不愿,可耐不住心中的那份焦急。 他实在太想学bug了,就算万分不愿,也只能如此。 “林兄,” 魏叔玉低声道, “我愿拜你为师,你什么时候可以教我?” “想拜师啊,那得有拜师礼才行,那个三跪九拜……” 魏叔玉脸色立即变了。 但林雨接下来却说, “就不用了,不过就是形式罢了。以后见面喊声师父,基本的礼节得做到。” “好,师父!” 魏叔玉也是个快性子,在这么多人面前直接开喊,要换成别人指不定得多推辞几下。 “好,好,恭喜林兄喜得爱徒啊,来,我们入席庆贺。” 三个人都推杯换盏,喝的差不多的时候,魏叔玉一个劲儿的喊着要林雨教他bug。 林雨拗不过,只能将自己刚才使用的那一招教给他。 于是后者也不喝了,一溜烟儿的跑去试验。 饭桌上只剩下林雨和刘枫两人,林雨就只是喝酒,一句话也不吭。 刘枫嘿嘿一笑, “林掌柜,咱们这次……” “你就直说吧,能分多少?” 刘枫本想套个近乎,却被林雨一句话给咽回去,他只能老老实实说道, “按照我们当初的约定,你可以分十五万两,再加上今天的赌钱,一共四十五万。” “嗯,拿来吧!” 林雨吃一口菜,喝口酒,将杯子往桌上一磕,伸出手来。 刘枫看着对方的手,用力的咽口唾沫,即使万分不愿,他也不敢说个不字。 “您稍等!” 刘枫回房取来了一沓子的银票,放在林雨的手上的时候,心都在滴血。 林雨将银票往怀里一揣, “好了,饭也吃了,酒也喝了,钱也拿了,我就不做多留,咱们下次再见。” “额,您慢走。” 刘枫站在原地攥紧拳头,五指发白,目呲欲裂的看着林雨离去的背影。 当其走远后,刘枫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林雨,别得意 咱们走着瞧。” 第一百六十九章,进圈套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泰很快的就将,那个无人庭院的地契送给了林雨。 林雨让程勇周达两人监工将庭院的房子进行改建,分成四大仓库。 其中三个是用作装药材,唐装,酒水,以后只要有货物就运到这里,方便林雨传送到现代。 而另外一个则是用作万宝楼卖的杂货和极乐堂药品器具储存。 有了固定的储存仓库,以后运输货物的时候就方便了许多,省得再来回的跑。 第二天,林雨大概早上十点多传到现代,在十号仓库中,再次换了一件衣服。 他偷偷摸摸的走出去,不经意间发现兰莹的车位空空如也。 一开始他并没有在意,只是纳闷,这个时候兰莹应该会来公司才对啊。 即使他出了车祸,按兰莹那负责任的态度绝对不会将整个公司置之不理,毕竟还有许多员工要靠着工资吃饭呢。 他走到门口,见到门卫老大爷正坐在亭子里面喝茶。 便与其打了个招呼, “张大爷,你好啊!” “林总,好几天没见你了,跟兰董事长去度蜜月了吧?” 张大爷年纪约有六十岁,据说曾经是一名抗洪老兵,只是负伤之后就退伍了。 他跟兰莹有点远房亲戚,兰莹照顾他请他来当门卫,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每月还有两千块钱。 所以张老头在跟林雨还有兰莹说话的时候,都不是那么的拘谨。 虽然是随口一说,但是却引起了林雨的注意, “兰莹这几天也没有在公司?” “没有啊,她不是跟你一起?” 张老头疑问道。 林雨心下一想,暗道不好,他抬腿就要走,却暂时先停下脚步,对张大爷说, “张大爷,我回来的事你先不要跟任何人说。” 他想了想又补充一句, “我想给兰莹一个惊喜。” “好好,我不会说。” 张大爷一副我懂得的样子,看着匆忙离去的林雨的背影,乐呵呵的笑道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会浪漫!” 林雨打开手机纠结了片刻后,终于忍不住拨通了兰莹的手机,现在顾不了那么多了,如果兰莹出了事,那他非要后悔死不可。 好在对方很快就接了,电话那边传来欣喜的声音, “林雨,你没事吧,你在哪?” 兰莹急切的问道。 林雨听后,悬着的心落了下来,心想既然兰莹还能接电话,证明对方现在没有危险。 他问道, “放心,我怎么会有事呢,你现在在哪?我这就去找你。” 兰莹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电话里哭的稀里哗啦的,除了“在家”二字之外,根本听不出她到底说的什么。 林雨一边安抚,一边打车去往沧澜别墅区。 到小区门口,出租车不能进去,林雨只能下车徒步而行。 他按着记忆,快步的朝兰莹家跑去,可快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从兰莹家的门口的隔道里走出四名来势汹汹的穿着保安服的人员。 他一回头,只见身后也有四个人包抄过来。 这八个人一看就是来者不善,林雨握紧了拳头,这才明白原来这只是一个圈套。 而兰莹则是被人给利用了。 林雨愤恨的咬着牙,看着前后缓慢靠近的八个人。 若是一对一,他绝对没有问题,一对二也能逃跑,只是独战八人就有点……他又不是李小龙。 其中一个人拿一张照片给林雨对照了下,命令似的说道, “就是他!上!” 八个人将林雨前后夹击,林雨大喝一声,对朝着小区出口的方向冲了过去。 很快对于其中四个人照面,林雨挥起拳头正对其中一个人的脸上砸去,另外三个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出手。 虽然那一人被击退,但三个人的攻击降临在了林雨的身上。 林雨后退两步,他一抹流血的嘴角,往地上吐了口血沫。 “妈的,就你会打?” 他再次冲上去,那四人刚要应战,却不曾想林雨一个拐弯,竟然从他们侧放绕到了过去。 林雨心中冷笑, “傻了吧,你真以为我会给你们拼啊。” 后面八个人奋力追逐,林雨拼了命的逃跑,他呼哧呼哧的大喘气,肺部隐隐作痛。 可后面那八个人穷追不舍,无论他怎么甩都甩不掉。 眼看就要到门口了,那八个人与他的距离也逐渐的拉近。 刚才被打了几拳,使他脑子暂时有些发昏。 就在即将跑出去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黑,只觉好像是被石头击中了一样,噗通的仰头倒地。 林雨晃了晃昏沉的脑袋,刚要起来,却被八个穿保安服的围上来。 其中一个人对他的肚子就是一脚,钻心的疼痛让他躺在地上蜷缩成虾型。 这时听到一个雄厚的声音, “哎呀别打了,万一要打死人,是要蹲监狱的。他不过就是个小偷罢了,直接报警吧。” 林雨一只眼刚才被击中,眼睛很快就肿的不成样子,他用另一只眼睛看到有一个堪比巨人一般的同样穿着保安服的人。 不过这个人倒是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就是第一次去宏兴酒店时见到的门卫刘柱。 林雨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会来暗算自己,这回算真是认栽了。 这时,另外一个人开口说, “不行,不能报警。敢在沧澜区里偷东西,得让他知道知道我们的厉害。哥几个把他带走。” 说着就要动手,刘柱横手挡在他们跟前, “喂,你们这是犯法的,不能这样做。我看还是交给警察吧。” “警察顶个屁用,给我让开。” 那人推向刘柱,却发现对方连连动都没有动弹一下。 刘柱抓住那人的胳膊, “不对,我好像没有见过你。你不是这里的保安!” “少废话!” 那人一个上勾拳打向刘柱的下巴,同时其他的七个人也都动手。 刘柱侧身躲避,不悦的问道, “你们想干嘛!再动手我可要报警了。” 那个领头的见刘柱张口一个报警闭口一个报警,心想真白瞎了这么大一个子,原来是个软柿子。 于是他们更加的无所忌惮,刘柱连退好几步,双手挡在身前喊道, “喂,我不想跟你们打,” 话还没说完,就被八人给团团围住,领头的说, “今天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们不会为难你。” 刘柱一愣,继而反应过来, “好啊,原来你们是要绑架人,我是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八个人齐时动手,刘柱没有丝毫慌乱,他一拳头轮过去,两个人应然倒地,其余的人打在他的身上,却跟打在钢板上一样,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反倒是刘柱再次张开蒲扇般的手掌一手抓住一个人的脖子,对着一撞,两人顿时眼冒金星,身子一软瘫倒在地。 三个回合不到,就有四个人失去了战斗力。 领头的见势不妙,心有退意,这时有一个人正对着刘柱的裆部踢去,后者伸手一抓,正好抓住其小腿。 “娘的,真够阴的,去你的。” 刘柱双手握住其脚踝,用力一甩,那个人整就被抡了一圈,刘柱一松手,那人飞出五米外,最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这时,领头的再也不敢继续打下去了,谁能想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门卫竟然这么厉害,一打八还拿了个五杀。 要是再继续下去,八个人全都得躺这儿。 于是,剩下的还能跑的三个人狼狈逃窜,连他们带来的几个兄弟都不顾了。 刘柱鄙视的往地上吐口唾沫, “呸,没一点本事还想跟我打架,我还没活动开呢就跑了,真没意思。” 然后他走到林雨身边,将其扶起来,歉意的说,“对不起啊,刚才我以为你是小偷,他们才追你呢。” 第一百七十章,兰莹被绑架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摆摆手,刚要说话,一张口,鼻根一酸,眼泪便流出来。 接着身体后仰,要不是刘柱及时扶着,他又要倒下去了。 刘柱干脆将其往肩头一扛,背到门卫亭里边并放到床上。 林雨头脑还是发昏,总感觉眼前好像有一圈星星围着自己转,但定睛去看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 就这样缓和了一会儿后,状况才好一点。 他坐起身,看到窗外刘柱将那五个人的手脚都绑在一起,最后还试了下到底绑紧没有。 看样子其中一个人还不安分,似乎跟刘柱争吵了两句,结果被后者一巴掌给扇晕。 林雨看着都疼,联想到刚才估计就是被刘柱给来了那么一下才晕倒的,让他惶恐不安。 不会鼻梁骨被打断了吧? 他急忙拿出手机照了下, 还好,除了眼肿了外,帅气依旧。 刘柱搞定那几个人后,就回到门卫亭,见到林雨回转过来,他赶紧倒了一杯茶送到对方手里。 “嘿嘿,你先喝口水压压惊,我刚才下手重了点,你感觉咋样,要不我现在带你去医院?” 林雨摇摇头说, “没事,已经好了。” 一边说,一边将茶杯靠近嘴边, “哎呦!” 他手一颤,水撒了一床。 刘柱赶紧又拿毛巾给了林雨擦手, “哎,烫着你了?” 后者捂着嘴,痛苦的说道, “不是,嘴上有伤,不小心碰到了。” “嘿,你说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胆大了,竟然敢在大白天绑架人。对了,你认识那群人吗?” “不认识,我才刚到这边,就突然被他们给追着打。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好在他们都跑了,以后得小心点。” 刘柱说道。 林雨问, “对了,我记得你不是在宏兴酒店当门卫吗,怎么换到这里了?” 刘柱一副吃惊的样子, “咦?你咋知道我以前在那里干过呢?” “因为我曾经去过一次,见过你。怎么,不认识我了?要不是你,我还进不去宏兴酒店呢。” 刘柱打量了一番对方,他挠着后脑勺,片刻后恍然大悟道, “啊呀,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天晚上阿力不让进去的那个人。” 林雨歉意的点点头, “那次真是麻烦你了。” “唉,没啥,应该的。不过那个经理可真不是东西,第二天竟然因为我左脚先进门而把我给开除了。” 说着他气愤的拿起桌子上撒了一半水的杯子一饮而尽。 林雨暗暗苦笑,心想看来这人没有意识到被开除的真正原因啊。 刘柱把被子往桌子上一磕,又说道, “我本来也就不想在那里干,哼,那里的人都以为我傻,啥事都让我去干,可我根本就不是傻子,他们那点心眼儿,我看的清清楚楚,就是不想说出来罢了。” “那你为什么不做些别的事呢?当门卫没啥前途,钱也不多。” 刘柱听后摊开手,无奈的说, “我也想去干别的啊,但是我没上几天学,啥也不会,就有一身的力气。” 林雨想了下,说, “那你可以搬砖,努力的话,一天可以搬三四百呢,可比这里多。” “我搬过,刚从部队下来的时候,我去砖厂干了一星期,那时候我一天能搬一千多,不过后来那些工人都不让我干了。非要撵我走。” 刘柱委屈的说, “我都没惹他们啊,光欺负我老实。” 林雨哭笑不得,一天搬一千多,人家不赶你赶谁啊。 砖厂老板可是人精,工人们也不差。 别的工人都是搬得差不多了,歇一会儿,一天下来控制在三百块左右。 这样老板有时候为了提高效率,还会加价。 但老板一看一个人实际上一天能搬那么多,肯定要压工价,那些工人们能愿意吗。 林雨问, “你以前当过兵?” “是啊,我可是……” 刘柱得意的正要说,忽然想到什么似得赶紧转口说, “额,不说了,都过去了。” 林雨见其神情不对,便没有追问下去,不过想到其伸手不错,而他也确实缺一个有实力的保镖。 不然万一再遇见像那天晚上和今天的事情的话,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就拿今天来说,虽然他拿的有银子,但是还没有来得及拿出来穿越,就被击倒。 那种情况即使有银子也没用。 “对了,你在这里干,一月工资多少钱?” “两千五,你也要来吗?” 林雨笑了笑,又问, “那你会开车吗?” “当然会了,啥车我都会开,就连坦克飞机我都会。” 林雨嘴角微扬,心想看来这回是捡到宝了。 在部队里当过兵没啥,坦克兵就不一般了,坦克兵的筛选可是很严格的。 至于空军就更难了,即使不是空军,会开飞机的,在部队肯定不是寻常之辈。 因此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刘柱给挖到手。 “对了,我现在缺一个司机,你愿不愿意给我开车?一个月我给你三千,提成按你的业绩算。” 刘柱一听,喜悦之情流露言表, “真的啊,一个月三千?” “不是三千,是三千起步,你要是干的多了,五千,一万都不是问题。” “啊,那么多!” 刘柱高兴的像个孩子。 “怎么样,愿不愿意?” “愿意,当然愿意了。” 刘柱连连点头,随后又突然变得失落。 林雨以为对方有什么难处,就问道, “怎么?还有问题?” “嗯,” 刘柱点点头, “我在这里干了还不到俩月,得干到月底。不然这个月都没有工资拿。” 林雨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大手一挥, “不就是钱嘛,我给你。能发多少工资,我给你双倍。只要你现在跟我走就行。” “那不行,我没给你干活,不能拿你的钱。” 刘柱偏偏犟脾气,根本不愿意要林雨的钱。 林雨思索一番后,说道, “你怎么没给我干活啊,你帮我解决了那几个人,我得感谢你啊,不然我都要被绑架了。我给你感谢费正常的。” “嗯,说的也是。” 刘柱挠挠头, “那我现在就去辞职。” “嗯,去吧!” 等对方走后,林雨忽然想到他来此地的目的,便快速又冲进小区。 可到了兰莹家门口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他的心忽然凉到底。 那铁门开了一半,里面的屋门也开着,地上还落下一只拖鞋。 他确定刚来的时候还不是这样,这才过了多久,竟然出了这档子事。 他用力的锤在铁门上,暗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过来,想必肯定是那几个逃走的三人干的。 突然,手机响了,林雨接了电话后,听到了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声音, “林雨,你真是命大,两辆车都没把你给撞死。不过没关系,我要你死,你就非死不可。” 林雨目呲欲裂,拳头握得咔咔响,但他还是保持理智,按下了录音键。 “郑华,果然是你在背后搞得鬼。真没想到沧澜区附近的那场车祸是你安排的,今天又派八个人杀我,我的面子可真大啊。” “呵呵,别把话说的那么难听,我今天只是想请你来吃顿饭,没别的意思,可惜你不愿意,我就只好把你的女朋友先请来了,晚上十二点,宏兴酒店,咱们不见不散。” “我去你……喂,喂!” 那边已经挂了电话。,林雨按下录音暂停,这也算是重要一项证据。 当然林雨也不会将所有的希望放在这上面,毕竟这个时代,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他折回门卫亭,刘柱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你去哪了?我回来的时候没见人,还以为你走了呢。” “没事,我们走吧。” 林雨低落的说道,正要走,刘柱却拉住他, “等等,这些人还得弄到警察局呢。” “他们?算了,放了吧,反正抓了也没用。” “不行,犯罪就得得到惩治,我已经报警了,这里附近就有一个警察厅,一会儿就到。” “什么?”林雨惊讶道,他心想这时候绝对不能跟警察相遇,不然就走不了了,结果刚走出门口,两个穿警服的人正好给他撞了个对面。 第一百七十一章,人形坦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那两个警察不是别人,恰好是郑龙跟刘发。 因为林雨的一只眼睛还肿着,所以两人并没有立刻认出他。 林雨低下头,低声说了句抱歉,然后从两人身边走过。 “站住!” 郑龙转过身对林雨说道, “我们还需要让在场的人做一个笔录,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林雨心道不好,记忆中,这两个警察似乎找过兰莹,有很大可能认识他,因此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紧走。 但是如果表现的太突兀的话,肯定会被对方怀疑。 林雨只能点点头,声音沙哑的说, “好,没问题。” 刘发已经走进门卫亭跟刘柱了解了大致的情况,林雨紧跟在郑龙身后。 当后者进门的一刹那,林雨忽然将门关上,将门栓从外面插上。 意识到不妙的郑龙和刘发用力的拉门,想要将其打开,却发现门被从外面给锁上了。 刘发用力的踹门,可奈何这门是钢制的,两脚下去,门没事,他的脚却疼的不得了。 刘柱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他一脸懵逼的站着,看着两人气急败坏的模样。 窗户也有钢筋焊着,可以说这里就是一个大铁笼,被锁上了,如何也出不去。 “妈的,那小子有问题。” 刘发骂道,接着又对着门踹了一脚。 郑龙皱着眉头,心中有着几许的自责,他本来就应该想到,这个人让他们就急着走,那肯定不寻常,可是他却没有放在心上。 “没想到竟然被人摆了一道。要让我抓到他,非打断他的腿不可。” “长官,用私刑是犯法的。” 刘柱弱弱的说。 刘发这才意识到他的存在, “你认识他?” 刘柱点点头。 刘发拿出小笔记本,将水笔盖咬开, “把那人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给我报出来。” “啊,我,我只知道他叫林雨。” 刘柱说道, “别的我不清楚。” “林雨?” 刘发与郑龙两人相互对望一眼,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惊讶之色。 郑龙立即抓住刘柱的胳膊, “快点找人把门给打开,我们有急事。” “那得再等四个小时才有人替班。现在找不来人。” “不行,我们现在就要出去。要不然我就告你妨碍公务,要坐牢的,懂吗?” 刘发从刚才说话间,察觉到刘柱似乎并不是那么的机灵,于是就诈了他一下,没想到刘柱还真上当了。 他走到门后回头说, “那我可把门打开了,可是要赔钱的。” “赔多少我给你!赶紧的。” 郑龙催促道。 刘柱身体下沉,腰马合一,用右侧臂膀对着大门猛的一撞。 “嘭!” 钢制的门竟然凹陷下去,门框也松动了。 这一幕可是把刘发等人吓了一跳,这得有多大的力气啊。 刘发屏息凝视,刚才他是亲身试验过门的硬度,一脚下去把他腿都给震麻了,门都没有一点儿事儿。 刘柱攒起劲儿,又撞了一下,门更凹陷深了一分,门框明显脱离了墙体。 这哪里是人,简直就是个坦克,要是打起群架来,那都是屠杀级别存在。 第三下,门成了“c”型,眼看胜利在望,刘柱一个侧身踢。 只听嘭的一声,门被踹出五六米远,在地上摩擦出刺耳的声响。 见到这一幕,刘发和郑龙都惊呆了。 不过他们没有忘记追找林雨,两人将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拍在桌子上后,立即追出去。 林雨这时候已经坐上了车,远远逃遁。 他不停的回头朝后面看,直到确定没有警车追来以后,才放心 手机铃声响起,他一看是张老头,就按下接听, “到我店里来!” 张老头好像惜字如金,只说了这五个字,就把电话给挂了。 林雨听得一头雾水,不过还是,让司机把他给带到了老街。 将近中午的老街比傍晚时分稍微活跃了一点。 老爷爷老太太们有的忙活着买菜做饭,有的还在树下下棋。 总之,急切的生活方式在这里根本就行不通。 司机将他送到了新城与老街的交界处就停了下来。 说是里面道路太狭窄,不好走。 其实林雨知道这人是害怕碰上那些老头老太太。 这个世道,讹人的可不少。 即便是老人,中间也有一些心肠蔫儿坏蔫儿坏的。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司机开十年八年的车,也不过挣那么几十万,万一碰上个讹诈的老人,就要一朝回到解放前了。 林雨也表示理解,下来之后,他又径直的跑向了老街修锁铺。 到地方后,见到铺子里面除了忙活着的张老头之外,还有一个年纪40多岁,头发梳的光亮,穿着一身西装的中年人。 林雨谁让这个人可能是来配钥匙的吧,于是他也没在意,走进去以后就对张老头说。 “你好,你叫我来有事吗?” 张老头抬起眼皮看了眼后,就再次盯着自己手头的工作。 半晌之后,他才说, “这事让他给你解释吧!” 林雨疑惑的看向旁边的这个中年人,他本以为对方只是一个配钥匙的,没想到,张老头找他原因竟然是因为这个人。 他伸出手,和气的问好, “你好,我叫林雨,敢问贵姓?” 中年人本不想跟他握手,但是看了眼一旁专注工作的张老头后,只能与林雨握手,并和颜悦色的回应, “免贵姓周单名一个礼字。” 他又看向张老头,可对方根本就不屌他,于是只能硬着头皮说, “之前关于你的那场车祸,我报以深深的歉意,是我管教不严,手下竟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接私活。请你原谅!” 说完,他又弯腰将脚边的,一个箱子给拿起来,放在桌子上。 “这里是100万,是我的一点心意,算是给你压压惊,可以吗?” 林雨看了看钱,又看了看周礼,才恍然明白,原来杀他的那两个人是周礼的手下。 不过听这个周礼所言,应该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手下私自接活,这样的理由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多少都有些牵强。 如果不是周礼的话,郑华怎么可能会直接找上他的那两个手下? 要说他这个当老大的一点都不知情,那林雨绝对不相信,他又不是一个三岁小孩。 “依你所言,全部都是你那手下的过错?” 林雨反问道。 周礼否定说, “不,不,是我的问题,如果我管的严的话,他们绝对不敢接私活做。” 林雨盯着对方,不过眼神中却没有露出任何的恼怒,只是跟平常看东西似的盯着。 周礼本来就是一个上层人士,面对林雨这样的人,他本是十分不屑的。 可奈何有张老头在这里,他也不敢造次,不然的话,就是抵抗整个组织。 周礼突然笑了,他伸手拍拍林雨的肩膀, “小伙子,我知道你心里不满,我也向你表示了,那两个人,也已经得到应有惩罚。这事儿就过去了,咱们交个朋友,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怎么样?” “没问题。” 林雨回以同样的微笑, “不过,如果再有人对我不利呢?谁让我在一些人眼中,只是一个小蝼蚁而已。人家伸伸手指头就能把我给捏死。” “放心,有我在,整个沈城还没有人敢动你。” 周礼拍拍胸脯说,他这样做也是实属无奈,谁让张老头在一旁看着。 而且今天张老头可是把他给训得狗血淋头,就差点要把他给降位了,吓得他浑身冒汗,心里也是把郑华骂了个遍。 一开始不是说只是一个小人物吗,咋还跟张老头这尊大神给牵扯到一起了。就算他周礼财大势大,在张老头面前,也根本算不得什么。 第一百七十二章,浩然正气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并不将周礼的话放在心上,他只是象征性的点点头。 事已至此,他就算再不依不饶也没用,现在最重要的是该怎么对付郑华,对方既然邀请他半夜十二点赴宴。 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这绝对是一场鸿门宴,他要是去了,可以说是十死无生。 要知道郑华可不会跟项羽似得优柔寡断。 但要是不去,不但伤了兰莹的心,而且还会让郑华针对这件事大做文章。 谁知道对方还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想到这儿,林雨便不想在此多留,于是他说, “张老爷子,既然这位周先生已经认错了,把我也不多做追究,我还有事,先告退了!” “等等!” 张老头放下手中的工作,抬起头先对周礼说, “没你的事了,先去了吧,以后管好自己的手下,别再给我捅娄子。” “是,是,我一定对下面的人,严加管教。” 周礼弓着腰,恭敬的说, “那我先走了!您老先歇着。” 张老头喉咙里发出嗯声,算是同意。 周礼小步走出去,路过林雨身边的时候,还多看了林雨一眼。 等他离开三四分钟的时候,张老头说, “你要的事,我已经给办成了。你下来是不是该谈谈规矩了?” 张老头双臂垫在桌子上问道。 林雨一愣,心想最开始的时候不是说免费吗?咋还要报酬? 他心想着,同时伸手从周礼送的箱子里面拿了一沓子钱。 红色的纸币看起来比红烧肉里还要诱人,这就是无数人拼了命也要弄到的东西。 确认这些都是真钱以后,林雨拿起五六沓子地方在桌子上, “这些算是对您的谢意,请您收下。” 张老头见状,神情一滞,随后哈哈大笑,笑的林雨一头雾水。 林雨感觉这点钱足够再买一个修锁铺了,对于老人来说应该不少。 他迟疑了一下,又从中拿出几沓子,估摸着一共得有八九万。 张老头将一堆钱往林雨跟前一推,拿起桌子上的狮子头,靠在椅子靠背上把玩着。 “小伙子,黑卡是谁给你的?” “张成。” “他有没有给你具体的说它的用处?” “……” 面对张老头的问题,林雨如实回答。 张老头听完以后,点点头说, “原来如此,呵呵,这小子现在也会坑人了。不过不管你懂不懂规矩,用了黑卡,那就等于是加入了本帮。既然你是张成引荐,那就归于正气堂了。这是你的身份号牌,拿着。” 林雨接过张老头丢过来的一条项链,拿在手中一看,其上的一块方形铁片上刻着“正气”二字。 “张老爷子,这是……” “有话问张成,你以后就归他管。” 张老头说道, “只要不触碰本帮的规矩,都不会有啥大问题。” “额……” 林雨听着咋感觉好像回到了古代似得,还帮派,以为是武侠小说啊,青龙帮,白虎帮? 要不要再弄个武林大会? 不过林雨没有将心里的话说出来,而是对其表示感谢。 临走之前,张老头还叮嘱了一句,说如果有人要对付本帮的人,那就是跟整个帮成员为敌。 其中意思很明确,林雨虽然莫名其妙的进了“正气帮”,但是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应该是件好事,因为他现在在沈城没有任何的势力,有个靠山的话,对付郑华也简单一些。 于是他下一站就是去荣升当铺。 到地方后,张成恰好在,当见到林雨脖子上戴的项链后,他发出爽朗的笑声, “林兄弟,你总算还是进来了!” 林雨故作生气的模样,将项链摘下往桌子上一拍, “张老板,我当你是朋友,你却在背后给我整手段,是不是不太厚道啊?” “哈哈,林兄弟干嘛发这么大的火?这可是好事啊!” “什么好事?逼着我让我加入帮会就是好事?接下来我该干什么呢?走私,贩毒,还是杀人?” 林雨双臂抱胸,面朝门口,气恼的说道, “把我拉到坑里,你对我可真是好啊!” 张成听了以后,并没有生气,反而对林雨还和和气气的,他拿起项链递给林雨,后者却不接,由此,他只能暂先握在手中。 “林兄弟,这其中你或许有些误会了,先坐下,我给你慢慢解释。等你听完了,再好好考虑一下,要真是万分不愿意,我也不强求,亲自去找张老头给你划去名字。” 林雨站着不动,冷声道, “你说吧我听着!” “哈哈,你知道我们帮派叫什么吗?” “正气帮!” 林雨脱口而出,他其实也不知道,不过项链上写着的正气两个字,想必就是正气帮了。 张成摇摇头否定道,“不不,正气帮只是我们这个堂的名字。我们帮派的全名叫做浩然正气帮。下面分为浩然堂和正气堂。只要是本帮的地盘,里面的每个城市都有分堂,叫做浩然堂和正气堂。我所在的就是正气堂。而我也是 这一届的正气堂的堂主。” 林雨听后,不由得对张成刮目相看,他本以为对方只是一个倒卖东西的小老板,但没想到竟然是正气堂的堂主。 虽然不知道堂有多大,但想到浩然正气帮能够以城市为地盘基数,那么肯定是个庞然大物。 如此说来,张成必然地位不低。 张成从他的脸上看出了惊讶,于是继续说道, “正气堂和浩然堂在城市里的分工是很明确的,正气堂依靠明面上的商业贸易为主要收入源头,而浩然堂则是走暗道,也就是黑色行业。” “那些都是触犯法律的,所以也都是些心狠手辣之辈。杀人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 “对了,浩然堂堂主叫做周礼,以后我给你引荐一下。” 林雨心里一咯噔,心想这下麻烦了,刚才还跟周礼摆脸色。 对方要是回去了一定会对他实行报复。 这时张成又说, “如果你不小心惹到浩然堂的人,也不用担心,因为本帮人员严禁互相争斗。否则双方当老大的就得扛锅。不过要是非本帮人员,那谁还管啊,直接杀了扔到天桥底下。” 听到这儿,林雨算是完全明白了,对方就是逼他,要是不加入,那就是死路一条。 林雨问道, “那如果本帮人员受到威胁呢?” 张成暗自得意,只要对方这么问,就证明有加入的意思,他解答道, “如果有恶性事件发生,本帮的人绝对会全力保护帮派人员。有必要的话,浩然堂会派人出手,将威胁的人给解决掉。” 这几乎就是给林雨一个绝大的保证,当然林雨也怀疑对方肯定是将自己里里外外的调查了一遍。 否则也不会没一句话都正中下怀。 “怎么样?考虑好了吗?” 张成倒了两杯茶,拿到林雨跟前,好像吃定了林雨一定会答应似得。 而林雨则是看起来摇摆不定,实际上他心里是愿意的,不过既然对方费这么大的心思要将自己拉进来,那一定有所图。 倒不如趁机捞一笔,当是入帮福利。 “张老板,你说的若是属实,确实不错,但是我现在过得很好,何必再多此一举?弄不好还会被警方盯上。” “哈哈,很好吗?” 张成反问, “如果好,那干嘛还要去找张老头?” 林雨默然不语,张成继续说, “男儿当世,就该活的豪迈点,有人想搞你,那就连本带息的还回去。让那些人知道,咱们不是好惹的。” “我知道你有后顾之忧,所以我可以给你保证,只要违反法律的事,绝对不让你碰。” 面对张成的信誓旦旦,林雨根本不敢全信,他问道,“那你需要我干啥?” 第一百七十三章,尔虞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张成低头笑了笑,继而收回端茶水的手,说道 “放心,咱们都是生意人,做的是正经的生意往来。而且,以后再来交易,价钱我给你加百分之五十。” “而加入帮派以后,需要在一定时间里完成上面分派下来的任务。当然了,这些任务也都是能上得了台面的。” 他好像谈生意一般,先是将利益说明出来,然后一步步的引导,从而要将林雨收入麾下。 他见林雨依旧不那么的信任,于是又保证说, “如果你发现我让你做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的话,你随时都可以走,我绝不拦你,至于张老头那里,由我来解决。这样总可以了吧!” 说完,他又讲茶杯推送到林雨的跟前。 后者皱着眉头,深吸一口气,接过茶杯,目光落在晃动的,泛着淡黄色的茶水。 在张成的注视之下,一饮而尽。 后者见状朗声大笑,接着也将自己杯中茶喝完。 喝罢,还道一句:爽快! 林雨把玩着茶杯,说, “呵呵,张老板把本帮的底细都说出来了,我要是还拒绝,岂不是不知好歹?” 张成讪讪的说, “林兄弟多想了,以后咱们都是一帮的兄弟,虽然我是堂主,但是从来不喜欢摆架子。咱们定个时间,给你开个大宴,顺便给帮里的兄弟照个眼。” “嗯,这事以后再说,眼下还真是有个小麻烦需要成哥帮我解决一下。” 既然的算是一帮的人,林雨又恢复了以前对张成的称呼,刚才称其为张老板,主要是实在气愤自己平白无故的被张成给阴了一把。 张成也是豪气,左手搭在林雨肩膀上,右手一挥,大有指点江山的气势。 “林兄弟你的麻烦就是我的麻烦,尽管跟老哥我说,就算是砍了市长的儿子,也照样能给你解决。” 林雨暗自冷笑,心想: 我到底有啥麻烦你还不知道?都把我底细打听了一遍了。 他时刻防范着张成对他可能产生的危险。 “成哥,实不相瞒,最近兄弟我被郑华那小子给搞了,我气不过,但又对不不了,正为此事食不下咽呢。” 张成恍然大悟似得点点头, “哦,原来如此啊,小事一桩。我给你安排个饭局,将你们之间的问题调节一下,都是年轻人,血气方刚的,有点摩擦很正常。” 听了这话,林雨对其更是鄙夷,暗骂以前怎么没发现张成竟然是这么个人物呢。 明摆着就是另有所图还不想出力。 心中虽然多有不愿,但表面上还是得表现得十分感激,而且还不能露出一点的马脚。 “那真是谢谢成哥了,我已经为此事发愁了好几天了,没想到在你这里如此简单的就给解决了,等事成之后,我一定请你喝酒,到时候还请成哥赏脸。” 话语之间略微流露出崇敬之情,张成听了也很舒服,他笑道, “哎,都是举手之劳,你以后多为正气堂出点力就行了。” 他拍了拍林雨的肩膀, “咱们正气堂现在一共有一千八百余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各行业的骨干精英,其中还有不少的行业巨头。这些人以后你会慢慢认识。” 林雨听后,不由得大吃一惊,要真是这样,那正气堂在沈城的地位可真是举足轻重啊。 可一千八百多人,,要真跟他这样的一个一个的邀请,那得多麻烦? 张成好像看出了他的疑惑,解说道,“其实这么多的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通过黑卡进来的,黑卡只有堂主拥有,而且为数不多。持黑卡的可以从城市总负责人那里得到一次帮助,代价就是入帮。大多数人都是求着要进来的,而且还得经过层 层考核,比考公务员还要难呢!” 林雨听后,更加疑惑了,他感觉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地方值得张成重视的吧,竟然把这么好的机会送给他。 由此,他对对方的戒心更加重了一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还有问题没有?” 林雨摇头否定,然后又说, “不过,郑华已经约我今晚到宏兴酒店吃饭,到时候……” “我跟你一起去!” 张成敞亮的说道, “别说郑华那毛头小子,就是他老子也得给我几分薄面。” 林雨暗暗发笑,心想这次总算找到帮手了,不过光这一个还不够,他必须得给自己多加一层保险。 要知道,鸡蛋绝对不能放在同一个篮筐里。 找借口告别了张成,他提着钱箱坐车又去了沧澜别墅区,发现刘柱正郁闷的坐在门卫亭里。 问其原因,刘柱说以为林雨跑路了,他又没处去,只能坐在这,还表示一会儿就去跟负责人认个错,继续当门卫。 林雨将钱箱往放桌子上一打开,顿时刘柱的眼都直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那可真是:山丹丹那个开花呦,红个艳艳个鲜。 林雨得意的问, “怎么样?多不多?” 刘柱小鸡啄米似得点着头 眼睛都不离钱箱,更确切点说是离不开钱。 林雨又问, “想不想要?” 刘柱抬起头,看着他,连连摇头。 这下林雨可郁闷了, “这么多钱你不想要?” “不是我的,不能要。不然就是偷盗!” 刘柱回答说。 “额……” 林雨有些无语,这人还真是实诚,让他想到了二愣,不过二愣比刘柱还稍微机灵了那么一点。 “那你以后跟我干活,我给你开工资,干得好了,你总有一天能攒这么多钱的。” “好啊,好啊!只要不违法,让我干啥都行!” “嗯,现在跟我一起去吃个饭,然后还需要办点事,晚上在和我一起赴个饭局。” 林雨吩咐道,刘柱一口答应,反正只要给他钱就行,根本不看去哪里,哪怕让他去乱葬岗都行。 两人找个饭店点了一份大份大盘鸡,十五份儿面,还有四瓶啤酒。 其中林雨只吃了一点,剩下的全进到了刘柱的肚子里,林雨看他吃饭都能看饱了。 那嘴巴简直就是一个粉碎机,无论什么东西进去,咔嚓咔嚓几声,就全都进肚子里,一整盘大盘鸡,连根骨头都没吐出来。 就连服务员来收拾的时候都纳闷了, 骨头呢?骨头哪去了?没见扔出去啊? “哎,真舒服,好久没吃都这么舒坦了。” 两人坐在车上,刘柱挺着肚子,一脸的满足。 林雨笑问道, “怎么,你天天饿肚子?” “也不是,就是不能吃的太饱罢了,不然一个月的花销不够。” “两千五还不够你吃的?” 林雨惊讶问,但很快他就释然了。 刘柱今天一顿就吃了一百多,那点工资哪能顶得住他这样天天的花销啊。 不过刘柱却摇摇头说, “不是,我的钱还有别的事要做呢,不能光花在吃上面。” “要养你父母吧,也是,这样确实得省一点。” “不是,我爸妈早都死去世了,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去当兵了” 刘柱眼圈红红的。 林雨忽然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他拍拍后者的肩膀, “没事,都过去了,你爸妈在天之灵也不会愿意看到你伤心的样子的。” 刘柱擦擦眼角的泪水,说道, “我知道,所以我现在过得很好,就是不想让他们担心。我还帮助很多需要帮助的人。” “他们会为你而感到自豪的!你的好心也会有好报的。加油,继续努力。” 刘柱重重的点头。 接下来,出租车里面出闲了长达一分钟静寂,一分钟后,刘柱开口问, “咱们接下来要去哪啊?” 林雨嘴角微微仰起,他低声答道,“咱们晚上要去赴宴,那么当然不能两手空空去了,得带点东西才行。” 第一百七十四章,赴宴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置办完需要带的东西后,林雨和刘柱去找黎老。 并告知黎老如果林雨没有在凌晨一点的时候给他打电话的话,就在第一时间报警。 两人在黎老的家里待到了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林雨给张成打电话约定了三十分后在宏兴酒店会合。 挂了电话,林雨跟刘柱一起坐车去往酒店。 一路上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刘柱也不是傻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林雨刚才跟黎老说话时,他在旁边听的一清二楚,明白这次去绝对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吃饭。 “组长,咱们回去吧!这样根本找不到人的。” 郑龙开着车,在大马路上漫无目的的行驶。 刘发右胳膊架在打开的车窗上,两指夹着着烟,目光望向窗外,惆怅的吸一口,片刻后突出一股娟娟如流水般的烟雾。 这一口,仿佛抽尽了所有的不快,吐出积聚在心底的忧愁。 “你不懂,我不是要靠这种无脑的办法来找林雨。” “那你是为啥啊?现在都十一点多了。” 郑龙疑问道。 刘发又抽了一口,回答说, “散散心,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的感觉,胸口好似压着一块大石头,喘都喘不过气。上次有这种感觉时,还是在南海追杀毒贩,一队七人,死了六个兄弟。” 原本平心静气的他突然骂一声娘,右手握成的拳头狠狠砸在车窗边沿。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可是把郑龙吓了一跳。 “组长,别生气,总能抓到他的。” “我不是气他,我是气自己。人家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我竟然在一个人坑里栽两次。上次就是我的一次疏忽,葬送了六个兄弟的性命!” 刘发情绪非常激动,他重重的捶打着车窗边,眼角泛起泪花。 “如果今天他不是把我们关在里面,而是偷袭,那第一个中招的就是你。我还有什么脸去跟你爸交代?” 郑龙安慰说, “我这不是没事嘛,再说了,我们是警察,一般人哪有胆子袭警啊。” “可他是一般人吗?” 刘发反问,顿时郑龙哑口无言。 刘发深深叹口气, “我决定了,这一件案子办完,我就辞职。老了,脑子不灵光不说,还拖后腿,唉!” “组长,你别这么说,我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向你请教呢,你可不能就这么退了。要不再续两年?反正你离退休还有十多年呢!” “不用了,我意已决” 刘发摆摆手, “拳怕少壮,以后沈城的大案子可都要压到你的身上了。那群饭桶,也就只能抓个坐台小姐,盗版商贩,没啥大用处。” “难道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郑龙还想要改变刘发的想法。 刘发摇摇头, “你就别劝了,想让我收回决定,就跟现在碰上林雨的概率一样,几乎不可……” 话还没说完,他忽然呆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右面的车道。 接着,他兴奋的拍打着郑龙的胳膊, “快快,快掉头!” “干嘛呀!” 郑龙莫名其妙的问。 刘发急切的止不住怒火, “费什么话?让你急掉头就掉头,” 他又接了句, “林雨在那辆出租车上!” “林雨?” 顿时,郑龙也来劲儿了,他猛的将方向盘左打死。 伴随着一道刺耳的车轱辘摩擦地面的声音,车辆从顺向行驶变成逆向行驶。 气的那些差点撞上的司机们破口大骂。 郑龙对此一点都不在乎,他的眼中只剩下最左边车道前方行驶的唯一的一辆出租车。 “组长,抓紧了!” “好嘞!” 刘发跟郑龙眼中都显露出狂热之色。 郑龙一脚油门踩到底,汽车嗡的一声响,速度猛然提升。极速逆行在车流中的警车左躲右闪,灵巧的躲开了迎面而来的车辆。 最后在一个侧方路口,郑龙一转方向盘,驶入了左边道。 他们依旧是以非常快的速度更跟进。 林雨看了眼倒车镜,发现后面有警车紧跟过来,他往后面望去,发现其驾驶员就是白天那个年轻的警察。 “这都能被跟踪?” 林雨暗骂,真正抓歹徒的时候也没见过有这么高的效率。 不过他表面上还是一副淡定的模样, “刘柱,我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东西没带,你先过去到门口等着,我一会儿就跟过来。” 然后又对司机说, “到前面路口右转,我下车!” 郑龙打左转向灯,准备超车将其强制逼停。 可刚一行到左边车道上,前面道出租车竟然在前方的一个路口右拐了。 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路过了,他再次掉头,到了路口以后,那辆出租车正要启动。 “停!里面的人全部下车!” 郑华示了警官证,出租车司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哆哆嗦嗦的下了车, “警官我没犯法啊!” 司机一下车就双手抱头,低眉顺眼的说道。 刘发没好气的回了句, “又没找你,一边站着。里面还有人吗?快出来!” “出来了,等等!” 刘柱那大高个子艰难的从乌龟壳般的后车座里钻出来。 他嬉笑道, “警察同志,有什么事?” 刘发打量了刘柱一眼,嘀咕道, “怎么又是他?” 随后又有问, “里面的人呢?” “没有人啊,就我一个!” 刘发说道。 刘发给郑龙使了个眼色,后者进去检查了下,拿着一个皮箱走过来, “确实没人,只发现了这个。” 刘发皱着眉头,心想这才多大时候还能跑没影了? 他的目光落到皮箱上,问道, “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里面都是纸!” “纸?” 郑龙有些疑惑,如果真是纸,何必用这么好的皮箱呢?于是就问, “可以打开吗?” “没问题!” 郑华跟刘发对视一眼,打开了皮箱,映入眼帘的是两沓子a4纸张打印的文档,最上面印着几个黑体大字。 不过两人都没有看仔细,只是确定里面没可疑的东西以后,就将其合上。 刘发对着出租车轱辘狠狠的踢了一脚,看的司机心疼不已。 郑龙将箱子送到刘柱的手中, “谢谢配合,你可以走了!” 望着远去的红色出租车尾灯,郑龙失落的叹口气,他双手扶着膝盖弯腰看着地面。 “又白忙一场啊!本来还以为能抓住的,谁知道连根毛都没见到 ” 刘发眉头皱成“川”字型,他眼睛左右瞟动,忽然双目圆睁, “小郑,你还记不记得箱子里面的纸张上面写的是什么?” 郑龙闭上眼睛仔细的回忆, “是……独月鸣公司!” 听他一说,刘发也突然惊叫道, “不好,后备箱!竟然让他这样从眼皮底下溜了,快追!” 两个人赶紧上车追逐,可是出租车已经没影了,郑龙愤恨的拍着方向盘。 “妈的,真亏!” 刘发让自己尽量的保持淡定,他拿起手机拨打出租车总公司,接到后,他报出自己的警号,让其追踪那辆刚从这条路行驶过的出租车。 最后等了十多分钟以后,才得知其确切位置。 郑龙加大油门追寻,终于在又过了十多分钟以后在城南追上了。 一问之下,原来刚才载的那个高个去了宏兴酒店。 酒店在城东,他们在城南,中间隔直径最快也是十五分钟的车程。 两个人又急忙的驾驶汽车向宏兴酒店驶去。 而在十多分钟以前,林雨就已经和刘柱会和。 原来林雨下车以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传到唐朝,又传到十号仓库,那里距离宏兴酒店比较近,打个车几分钟就到了。 他们先后之差不超过三分钟。 林雨看看手表,他有些不悦,明明约定好的这时候与张成碰面,结果对方还没来。他等了一会儿后,对刘柱说,“走吧,咱们先进去!” 第一百七十五章,老子跟你玩到底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刚走进门就见到一名侍者走上前来,对林雨恭敬的说道, “林先生,郑少已经在房间里等候你多时了,请往这边走。” “呵,等候我多时?老子就看看你能玩什么花招!” 侍者走在林雨的身边,为他指路。刘柱则是很规矩的跟在他们身后。 穿过一条长廊,拐两个弯,到了“香榭水阁”前。 林雨抬头一看,心道, “哟呵,还真有点古风雅韵,只是这里面藏的是什么阴谋诡计就不得而知了。” 走进门,就见到正放在房间中央的大红木八仙园桌。 而周边则是摆放着假山流水,青叶嫩枝,放眼望去,满目青葱,仿佛投身于山水之间,顿时心旷神怡不少。 而在八仙圆桌的正东面坐着一人,那人便是郑华了。 在他旁边,兰莹端端正正的坐着,后者一见到林雨,立即激动的站起身来。 也正是如此,眼前的一幕让林雨大发雷霆。 “郑华,我们男人的事就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别在这我丢人。快把兰莹给我放了!” 原来,兰莹的双手双脚都被红绳绑住,根本无法挣开,连嘴巴都被胶带给封住。 郑华听了以后哈哈大笑, “何出此言呢?我可是恭恭敬敬的将你的女朋友给请~过来的。你怎么能说是丢人呢?” 他一手抚摸兰莹的脸颊,后者极力的躲避,脸上露出厌恶的神情。 “林雨啊林雨,你可真是艳福不浅呢,这么美的妞,竟然都能被你给泡到。你爸妈要是没死的话,肯定高兴的不得了!” 郑华就是要用这种方式激怒林雨,好报自己以前所生出的愤恨。 林雨深知对方的目的,但是看到兰莹处于这种环境之下,他很难让自己心平气和,但他还是极力压制自己心中的怒火。 “郑华,你到底想怎样? 我不明白到底哪里得罪了你,竟然对我三番两次的侮辱。你堂堂郑家大少,似乎跟我这平民老百姓八竿子打不到边吧?” 郑华冷冷一笑, “你说的没错,我是天上的盘龙啊,你只是地上的一只蚂蚁。你我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交集。但是……” 他面色忽然阴沉下去, “或许你不记得,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大三的那一次运动会上,你竟然领先我跑到第一。” 林雨本以为自己可能在以前跟对方在无意之中落下仇恨,可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要不是对方现在提起他都差点给忘了。 当时是全校的运动会,原本林雨只是被朋友拉去充个人数,但没什么经历,可没想到最后竟然跑了个第一名。 偏偏最奇怪的是,那些原本以体育见长的体育生,竟然都跑的跟龟爬似的。 最后只剩下他跟郑华两人角逐第一。 不过养尊处优的郑华怎么可能比得过林雨? 就这样,林雨轻轻松松的得了第一名。 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件事,才让郑华一直记恨他到今天。 “喂,我说你能不能别这么小肚鸡肠?屁大的一点事,你把我想的好像给你爸带绿帽子似的。至于吗?” 林雨气愤的说道,原来一开始到现在,郑华就这个原因处处针对,诋毁,侮辱他。 要不是突然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他此生都要夹着尾巴做人,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一念至此,他心里的火气就越来越大,见过心眼小的,没见过这么小的,估计连根头发丝都穿不过去。 但是郑华不这么想,他骂道, “你懂个屁,当初我花了大价钱才买通所有的比赛选手,可偏偏你不照规矩来,害得我输了比赛,还丢了人。” 林雨冷哼, “这种事还挂在嘴边,你丢不丢人?废话少说,把兰莹给放了!” “呵呵,林雨,我看你是没有认清时势吧?现在是在我的地盘,你耍个什么横?” 林雨听后,面色微变,这一变看在郑华眼中,不知道有多爽。 林雨对刘柱示意了一下,后者将皮箱打开放在桌子上,正对着郑华。 “说这么多,其实都是虚的,我知道你最想要的还是独月鸣公司。” 林雨拿起最上面的一张纸,那是公司的转让合同封面。 “这是我邀请律师给我拟定的公司交接合同,上面有我的亲笔签名,只要你在上面签过名之后,合同就生效,那么公司就属于你了。” 他将皮箱往前面一推, “我用它来换兰莹,就看你肯不肯。” 站着的兰莹不住的摇头,可是林雨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反悔的意思,那一对坚定的眼神,让她终生难忘。 郑华迟疑的看了一眼林雨,他抬手招来一个身着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 “崔律师,看看这合同有没有问题?” 崔律师仔细查阅以后,回答道, “没问题,各方面的手续都十分齐全,具有法律效益。” 听到这样的会回答,郑华不禁对林雨刮目相看,他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这么大方,愿意将独月鸣恭手送给他。 “林雨,我不得不佩服你可真是专情。只是不知道,你到底喜欢哪一个女人?” 林雨面色阴沉,他手按在桌子上,撑着身体说道, “合同给你了,可以把兰莹放了吧?” “哈哈,我说你可真是傻啊,我什么时候说过,你把独月鸣让给我以后,我就会放了她?可笑!” 郑华发出奸诈的笑声。 林雨握紧拳头,目露凶光。 郑华则是同样狠辣的目光看着他, “今天我不但要独月鸣,我还要你林雨死!来人!” 一声令下,顿时从外面冲进来二十多个人,将整个屋子都快要填满了。 “你好像很能打呀,就是不知道你一次能打几个?挑战一下!” 众人同时围攻林雨,林雨立即退到墙边,刘柱挡在其身前。 二十多个人同时攻击,强如刘柱也无法全部防守,林雨没有一味的躲避,而是加入战斗。 可双拳难敌四手,两个人即使能够对抗二十多个人,即使刘柱可以将所有人打倒,但也绝不是一两招就能做到的。 期间,林雨挨了不少的攻击,脸上一片青,一片紫。 兰莹见此情形,焦急万分,她被封住的嘴巴发出呜呜的声音。 郑华捏住她的下巴,大声的问, “怎么?是不是心疼啊?想不想救他呀?” 兰莹连连点头,眼中泛起泪花。 “那这样好不好?咱们玩个游戏。你只要陪我睡一晚上,我保证他不会少一根头发,怎样?” 郑华说这话本来就是给林雨听的,后者更是怒不可遏, “兰莹别信他的话!” 林雨一分身神,肚子被硬生生的踹上一脚,疼的他额头冒冷汗。 见状,兰莹更是心痛,好像是一拳一脚,全部都打在她身上一样。 郑华这时又问, “考虑好了没有?他可坚持不了多久了!” 兰莹闭上眼睛,点点头。 郑华发出胜利的笑声,这也极大的激怒了林雨,刘柱更是跟发狂一般,抡起椅子对着人群猛砸一通。 碰着就倒,磕着就残,一时之间,那些人竟然没有敢靠近刘柱的。 仅仅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林雨竟然反败为胜,占到了上风。 郑华揉揉眼睛,他不敢相信二十多个人是怎么将近全军覆没的。 不过他没有丝毫的恐慌,没点底气,怎么敢到这边来撒野? 于是他又命令一声,这回来的人更多,加上刚才进来中还剩下的那些,一共有30个人。 而且这次的人都从衣袖里,怀里,腰间抽出匕首和砍刀。 这下就算刘柱也有些怕了。 林雨咬紧牙,拳头上虽然渗出的鲜血,但是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疼痛。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的时候,人就会处于极度兴奋之中。“郑华,今天老子就跟你玩到底!” 第一百七十六章,拒捕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我本想饶了你,可现在却是你自己找死!那就不能怪我了,给我上,往死里打!” 三十多个手持刀兵的人一哄而上,刘柱紧了紧手中的椅子,严阵以待,就在双方即将交手的时候,门突然被踹开。 巨大的开门声伴随着的还有一道怒喝, “住手!” 那些人果真停手,众人目光投向门口,只见一名西装革履的人昂首挺胸,不可一世的站在那里,注视着在场的所有人。 郑华见后,笑着迎接, “周老板,有点小事而已,何必让你亲自过来呢。我的这点人手就可以解决了。” 周礼面色发青,他打开郑华伸过来的手,又将其推到一边,从其身旁走过。 “哎?” 郑华肚子里火气立马就上来了,他这周礼的脊背, “周老板,你这是几个意思?” 周礼对他不理不睬,径直的走到林雨的跟前,笑道, “林兄弟,不好意思,让你受惊了,我刚一接到下面人的汇报就赶紧从城西赶过来了,你没事吧?” “事倒是没有,不过……周先生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你派人跟踪我?” 林雨的问题让周礼神情一滞,便哈哈大笑,说道, “林兄弟真会说笑,不过是这宏兴酒店是我手里的产业。这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我当然了解。” 说完,他扭头看向郑华,眼神中露出几分阴狠, “有人想要在我的酒店里面闹事,我当然要管了,不然的话是个人就想在我这里撒野,那我这酒店还开不开了?你说是这道理不是,郑大少爷!” 郑华眯起眼睛,他明明早就跟周礼打过了招呼,而且还特地的将整个酒店全部包下来,就是为了防止走漏风声。 可是为什么周礼会突然跟他反目成仇,临阵倒戈呢? “周老板说的是,是我今天唐突了,我再此向你道歉。” 郑华微微欠身,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情愿,实际上他确实是倍感恼火,只是情况发生的突然,他又不知道其中的内幕,因此暂时不敢造次。 更何况他清楚周礼在沈城的地位如何,不说比得上他老爸郑延这种老一辈的第一阶级,但至少算是第二阶级的人物。 可能等到十年二十年之后,周礼这一类人在沈城就跟郑延的地位不相上下,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周礼冷哼一声, “该给道歉的不是我,而是这位林兄弟。” 郑华咬着牙,问, “凭什么?” “就凭他是我正气堂的人!” 张成从门口走进来,正气凛然的说道, “郑大少爷,别来无恙啊!” “张成?” 郑华之前见过张成,也从他爸的口里得知张成势力不小,别看只是一个小小当铺的老板,实际上暗地里还做着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所以面对张成还有周礼,郑华都不敢轻易的得罪,他缓和了颜色,问, “张老板,你来有什么事吗?” “没事!” 张成高声说道, “只不过是听说我的兄弟被人欺负,所以来帮帮场子!” 他走到林雨身边,与周礼正好相对, “林兄弟,没受伤吧?” 林雨摇摇头, “没有,不过要是你来晚一点的话恐怕我就只能躺着跟你说话了。” 林雨这话中既有感激,又有讽刺。如果他真以为这两个人是及时赶到来帮助他的话,那他可就真是傻子了。 稍微有点脑子都能看得出来,张成和周礼早就在外面等着了,不过没有提前出面,不然的话郑华还哪里能打得起来? 两人到来就是为了让林雨欠下人情的,提前到了,事情一句话就可以解决了,这样的人情能值几个钱? 但是如果两个人在林雨最危难的关头出现的话,那就不仅仅只是调和恩怨,而是上升到了救命之恩的层次。 那么以后无论林雨是否发达,都得还这个恩情,不然让外人知道了,那林雨就要背上忘恩负义的骂名。 对此,林雨不得不佩服这两人心思狡诈,啥都能算计,一点亏都不吃 郑华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林兄弟,请放心,肯定是有我在,没有人能动得了你,就是郑延来了也不行!” 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投向郑华,好似在挑衅。 郑华怒目而视,心想,今天恐怕是要跟着两个大佬撕破脸皮了,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过林雨。 不然的话,计划了这么久,就完全泡汤了。不仅如此,若是之后周礼供出了他买凶杀人的事,那肯定要吃牢饭的。 “张老板,周老板,看样子今天这事两位是非管管不可了?” “没错!” 周礼说, “毕竟这可是我的酒店,得为了顾客的人身安全负责!” “我正气堂的人,你也敢动?” 郑华气势逼人。 郑华冷笑, “有何不敢?不过是一个混混组织罢了,还真以为我怕你?” 他一招手,命令道, “都给我上!” 这下周礼,郑华都怒了,他们万万没想到郑华竟然真敢跟他们对着干,这种事在沈城的历史上都是少有的。 “警察!都不许动!把手里的武器放下!” 郑龙跟刘发冲进来,手里拿着枪指着冲在最前的那几个人。 郑华刚要开口,却见来的人竟然是郑龙,以为林雨唆使他的弟弟过来,不由得暗骂一声“卑鄙!” 郑龙刚进来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在场的人,当人们安定的时候,他才发现郑华的身影。 “哥?你怎么在这儿?” 郑华别过头,不去予以回应。 郑龙也没有追问,两兄弟的关系本来就不好,这个时候相见,更是让他对郑华的印象差了几分。 刘发拿着枪指着前面站着的拿刀的几个人, “把刀放下,说你们呢,聋了?动作快点!” 那几人左右看看,最终还是选择放下手中的武器。 “所有人双手抱头靠着墙蹲下去!” 在刘发的指使下,那30个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人,此刻却老老实实的抱着头蹲成两排。 郑龙走到林雨跟前,从腰间拿出手铐,要拷住对方,但是却被躲开,当他想要抓林雨的手的时候,又被周礼和张成挡在中间。 “警察同志,我兄弟他犯了什么罪,需要用上手铐?” 张成问道。 郑龙回答说, “他和一场汽车追尾案有关,同时肩负的两个命案,所以我现在要带他回去审问,请两位不要阻拦,否则告你们妨碍公务。” 周礼呵呵笑着说, “你在逗我们呢?我兄弟这几天一直跟我们在一起,怎么可能会制造命案?” 郑龙之前就从刘发嘴里得知沈城的几大势力,其中最大的就是浩然堂,正气堂。 现在是两个堂的一把手都在这里,让郑龙更加确信林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就在三人争执的要起冲突的时候,林雨轻轻地拨开挡在自己跟前的张成和周礼。 他问道, “这位警官,你说我跟命案有关,那么请问是哪两条命?还有就是这么多的人手持违规刀具,你把他们给抓起来,专门抓我一个受害者,这算什么?难不成你们警察就只能欺一些弱小吗?” “少在这给我胡言乱语,乖乖的跟我走,如果你真是清白的话,我绝对不会冤枉你。” “你觉得你这话可信吗?放在你自己身上你都不愿意答应吧!” 林雨抬高了下巴, “警官,麻烦你申请下来拘捕批文以后,再来抓我吧!” 郑龙反驳说, “别给我强词夺理,你现在是嫌疑人身份,就算我什么也没有,只要还是警察,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将你抓捕归案。” 说着就又要拉住林雨的手将其拷上手铐,但还是被林雨躲开。 “林雨,你这是拒捕,罪加一等啊!” 郑华讽笑道,而这话也引起了林雨的反讥。 第一百七十七章,兄弟反目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郑华,你绑架人口,纵凶杀人还有脸说我?” 林雨又看向郑龙和刘发 “两位同志,如果你们真的是依法行事的话,我想你们两位这个最应该抓的是他吧!” 郑龙看向郑华,后者眼神稍有躲闪,同时他也看到了被束缚的兰莹。 虽然不愿意相信,但眼前证据不成,他咬咬牙, “所有人,一并带走!” 在场站着的人都跟看傻子似的看着他,没有一个人移动脚步。 刘发靠近了郑龙,低声道, “赶紧通知局里,人这么多,能抓得了吗?” 郑龙赶紧拿出电话,这时候郑华开口了, “不用了,我已经让人给马局打过电话了,相信他很快就来,到时候咱们慢慢讲理。” 几个人相互对视,目光之中饱含敌意,刘柱手里的凳子也被郑龙给夺去。 对峙了一会儿,马局带着四个条子过来,一进门,看到在场的几个人后,顿时大感棘手。 但他是被郑华给叫过来的,肯定要站在郑华的一方。 由此,刚进来就开始唱着官腔,要将寻事斗殴的人带到局里暂时收押。命令其余人尽快散去,不得逗留。 今天要是换成别人,还真被他这样给糊弄过去,毕竟一个警察分局局长在沈城也有点势力。 但是今天在这里的,除了林雨跟刘柱还有刘发三个人外,其余人的身份没有一个比他低的。 因此马局的话对于周礼张成的等人根本起不了多大的实际性作用。 “马局长,你这样做是不是草率了点?怎么说不得现场问话,然后做个基本调查?” 张成说道。 马局长先是绷着一张脸,虽然他平时和张成暗地里有一些来往,但是今天他为郑华出头,就得跟张成对着。 毕竟从长远来看,郑华给他的利益更多。 “张老板,原来你也在啊。我刚收到群众举报,说这里有打架斗殴事件,就带人来了。没想到竟然能够遇到张老板。是不是张老板闲着没事,特地的找点乐子玩?” 马局长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又是带着笑意,就像是两个老朋友,在相互交谈一样。 张成脸上肌肉抽了下, “马局,这里是什么形势你也看得出来,我想作为分局局长,应该会秉公办案的对吧?” “那是当然!” “那么我举报郑华涉嫌绑架,你要不要审理一下?” 马局长看了眼兰莹,回答说, “绑架?我怎么不知道,再说了有绑架案件为什么不及时报警?还一群人聚集到这里干嘛?黑帮大火拼啊!” 他挥着手说, “好了好了,都散了吧,不然全部抓到局里,免费请你们品尝牢饭。” 郑华讽刺的对林雨说道, “听见没有,局长让我们散去,我走了,有时间去监狱里看你喽!” 说完,他正要走,却被郑龙拦下, “站住!” 刘发在一旁拉都拉不住郑龙,后者神色肃穆,一身正气的说, “你不能走。” “为什么不能?” 郑华眯起眼睛,自从上次郑龙从国外回来以后,他们两兄弟就一直不合。 但他总都以为这是家庭内部的事,可没想到今天郑龙竟然会拦他的路。 郑龙义正言辞的说,“我怀疑你参与斗殴事件,涉嫌绑架勒索,跟我去局里录个笔录,并且接受调查。” 一听到这话,郑华的脸都青了,他将脸靠近郑龙的脸颊,恶狠狠的说道, “我如果是不同意呢?” “那我就能够将你强制拘捕!如果你有异议,可以找律师上诉。” 郑龙反正就是一副我今天就不让你走了的样子,气的郑华真想一巴掌扇下去。 “你到底想怎样?我是你哥!” “法律面前没有亲情,我现在是JC!” 郑龙高升说道。 这句话引来林雨的喝彩, “我说郑华,同样是一个爹的孩子,你跟你弟的差别怎么这么大?” 郑华揪住郑龙的衣襟, “郑龙,我警告你,最好别乱来,不然我看你怎么跟咱爸交代!” 郑龙挺直了脊梁,扬着头说出, “我是JC,不能放过任何有罪案的人!” “屁,要不是咱爸,你连穿这身皮都不可能!给我让开!” 郑华用力一推,郑龙连退两步。 马局长恰在时机的呵斥 “郑龙,让开!” “局长!” “我让你让开,连我的话都不听了吗?” 面对马局长的训斥,郑龙愤恨的让到一边,拳头握的咔咔响,也没有任何办法。 刘发不忍心看这一幕,只将目光放在林雨的身上。 郑华得意的从郑龙身旁走过,并低声的对其说道, “弟弟,这世上,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好好学着吧!” 郑龙双眼同猩红,目呲欲裂。 马局长指着墙边蹲着的几人说道, “你们列成一队给我走,老实点!” 然后指着林雨说, “还有,你也走一趟!” “凭什么?” 林雨压根就不为所动,一个分局长,势力说大也大,说小也就那样。 “就凭我身上的这个警徽!你要是乖乖的配合还好,不然的话就是拒捕!” 周礼开口道, “马局长,这是我的朋友,就来吃顿饭,给个面子,这事就算了。” 张成也说, “给个方便,随后我会去局长家拜访!” 他们两个虽然势力大,但是大盗不压小官,这是规矩。即使黑帮老大,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对一个JC局局长进行欺压。 不然的话就是自找不快,因此只要不是撕破脸皮,张成跟周礼对马局长还是会保持明面上的高低关系。 马局长看了两人一眼,说道, “行,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事儿,无非就是做个笔录吧,可有可无。” 他指着林雨说, “小伙子,以后火气别那么大,不然容易引火烧身。还有啊……” 他靠近了点说, “干啥事动动脑子,衡量一下自己的身份,有些人你这辈子都是惹不起的!” 林雨说道, “马局长,那郑华到底给了你多少好处,竟然让你跟个狗腿子似的,随叫随到!” “你!” 马局长本想着就此结束后,大晚上的谁不想抱着情人舒舒服服的睡大觉? 可是林雨这句话实在是激怒了他, “小子,你找死!” 他转身走开,并说道 “带走,统统给我带走!妈的,等到了局里老子看你嘴还能不能这么利索!” “马局长好大的威风啊!” 这时,走到门口的马局长突然止步,他脸上闪过一瞬间的惊讶,继而,化作谄笑, “赵局,您怎么来了?” 一个穿着黑皮衣的中年男人从马局长身旁走过,对屋子里的人扫视了一眼。 顿时周礼和张成心里都一惊,心想这个人怎么来了? 这个被称为赵局的人名为赵国伟,是沈城JC局局长,虽然地位比马局长高了一级,但是权利却远远不是后者能比的。 要真是撕破脸皮的话,周礼和张成根本不惧于马局长,但是面对赵国伟就有些无力了。 至此,周礼跟张成心有退意,为林雨得罪一个总警局局长,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然而周礼刚要说话,赵国伟率先开口, “这里是怎么一回事?” 马局长连忙解释,却被赵国伟呵斥住, “没问你!” 他看向林雨,觉得这年轻人还有些面善,就指着林雨, “你来说!” 然后林雨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他本以为赵国伟是郑华喊来的人,但是眼下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赵国伟又问站在门口的郑龙, “是这样吗?” “嗯!” 郑龙点点头。 顿时马局长汗如雨下,他不住的擦着额头的虚汗,连忙解释 “赵局,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是……” “你还要狡辩?哼,马局长啊,我真是没想到你竟然有这么大的胆子。收受贿赂不说,还办冤假错案。” 赵国伟说, “上面纪委派人来了,你自己看着办吧!”马局长听后,两眼一瞪,瘫靠在墙上。 第一百七十八章,我爱你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把他给我带走!” 赵局国伟对郑龙说道。 后者点点头,刚要过去搀扶,赵局突然怒道, “你那手铐是做摆设的吗?” “啊,好,知道了!” 当郑龙将手铐铐在马局长的手上的时候,后者完全绝望了。 赵国伟看了看林雨,问道, “你就是林雨?” “我是!” “嗯,我接到实名举报,是你的吧?” “啊,我?” 林雨心想自己好像没有打过举报电话吧,而且还是对发那个还是警察总局局长。 后来一想便释然了,没准是谁在背后帮他呢,于是他点头承认, “是的!” “有什么案件,具体到警局再说。我们当警察的一定是为人民服务,绝对不会姑息那些作奸犯科的人。” 赵国伟说这话的时候,周礼跟张成都愣住了,他们两人在看林雨的眼神,也有些变了。 “对了,” 赵国伟又说, “外面那个叫郑华的是不是也和这次的案件有关?” “嗯,他是案件的关键人物,我这里还有一些证据!” “到警局再说吧!” 赵国伟让带来的人将蹲墙角的一干人等全部带走。 林雨赶紧过去将兰莹松绑,或者一把将其紧紧的抱住。 她涕泗横流,无法言语,只是拥抱的双手越发的用力。 林雨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 “没事了,有我在,别害怕!”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兰莹带着哭腔说道,她粉拳轻轻的捶打着林雨的肩膀,仿佛要将心中一切的委屈都发泄在后者的身上。 “乖了,多大人了,还哭鼻涕。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可是我那几天以为真的以为你死了,我以为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一切都有了!” 林雨捧着她的脸颊温柔的说道, “放心,从今以后,我一直陪在你身边,不会再不辞而别了。” “你说的!” 兰莹泪眼婆娑,抽泣着, “你要是敢骗我,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你给找回来!” “遵命!老婆大人!” “谁是你老婆了,不害臊!” 兰莹害羞的将脸埋在林雨的胸膛上。 八仙桌,另一边的周礼和张成说说笑笑。 “年轻就是好,谈情说爱都这么有感觉!” 张成听了,回应说, “你跟你家那一位,年轻的时候不也是浪漫的不得了吗?听说北城区的烟火库爆炸就是你干的,好像原因是有人想看烟花?” 周礼指着张成说, “你也不差嘛,把慈禧的翡翠戒指当婚戒,够阔气的,国家博物馆没给你送面锦旗加五百奖金来?” 林雨对张成和周礼表示感谢后,就带着兰莹坐上了警车。 经过做一个多小时的笔录,大致确定了郑华故意伤人的罪行,最后只是做暂时收押以及罚款的处罚。 郑华在警局的过道里与林雨正面相遇。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此刻郑华已经被判定要被暂时收押。 “林雨,你给我等着!” “嗯,我等你出来。放心,这几天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林雨拉着兰莹手,得意的说道, “郑大少爷山珍海味吃多了,倒不如……尝尝牢饭!” “你别得意,等这几天过去以后,我会让你后悔的!” “是吗?” 林雨拿出手机在对方面前晃了晃, “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录音了,里面有你蓄意谋杀的证据。如果把它上交的话,你说你能坐几年?” 他最后还加了句, “别忘了,这案子里面可是有两条人命呢!” “你真卑鄙!” 郑华咬牙切齿的说。 林雨抬脚前行,扔下一句 “多行不义必自毙~” 郑华还要开口骂,却被带他走的警察推了一下, “老实点!赶紧走!” 兰莹搀着林雨的胳膊,边走边问,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那么多人的?那个周礼还有张成都不是一般的人物,还有赵国伟,他可是警察局长。” “嘿嘿,老公我厉害吧?” “切,没准就只是认识而已!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兰莹撇嘴说。 林雨靠近了她, “你真想知道?” “想!” “那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想得美!” 兰莹嫌弃的推开对方那张大脸, “还在警察局呢,这么多人看着,你羞不羞啊!” “我老婆亲我,羞什么?再说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儿,我得好好亲热亲热?” “啊,不跟你一起走了,我回家去!” 兰莹生气似的推开他,踩着小步打头走。 林雨没有立即追上去,这样松弛有度的感觉才让人欲罢不能。 不过他的目光总没有离开对方的背影。 走到警局门口,见到郑龙正坐在台阶边上叼着一根烟,惆怅的抽着。 林雨走到他身边说, “亲手抓自己哥哥的感觉很不爽吧!” 郑龙抬头看到是林雨,没有露出什么一样的表情,而是平淡的回应, “将犯了罪的人绳之以法,让好人得到正义的伸张。这是我们作为警察的职责。” 他说着,吐出一口烟圈, “不过没想到我哥真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虽然他……” 他顿了下,长叹一口气,不过却没有说出下文。 林雨也给自己点了根烟, “你是个好警察,但是你哥他为了达到某些利益,的确有些不择手段。所以,你不必要感到愧疚。” “嗯!” 林雨将烟叼在嘴里,打开手机将里面的所有照片信息全部移到手机内部储存里以后,将只剩下录音的内存卡取了出来。 “这里面有我给你哥通话的录音,是指认他设计制造车祸谋杀的有力证据,我把它交给你,该怎么处置你自己看着办。” 将内存卡放到郑龙的手里以后,他大步离开。 郑龙看着手心中的那枚小小的内存卡,怔怔出神。就这小小一个东西,能够决定他哥未来的前途。 因为之前的证据不足,无法确认郑华涉嫌谋杀,就连绑架勒索都没有判定。 他知道这全部都是他家庭的原因,如果不是华龙集团在背后撑腰,光是聚众打架伤人,就够郑华判两年了。 他将其握紧,目光投向星光点点的夜空。 林雨奔跑着,快追上来的时候,将烟扔在地上踩灭。 “兰莹!” 他轻轻的呼唤,对方只是顿了一下脚步,就继续向前走,只不过速度也明显慢了许多。 林雨紧跟在其身后,就是不拉住她。 兰莹走了一段路后,气呼呼的回过头, “你都不会走的快一点吗?追大半年都没追上!活该你单身一辈子!” 林雨嘿嘿一笑说道, “那就单身喽,反正都单了20多年了,再来二十年又何妨?” “你,你气死我了!怎么还有你这样的人啊。” 兰莹气的直跺脚。 林雨立时伸手拉住其双手,两人距离瞬间拉近。 兰莹顿时浑身僵直,不敢乱动。 林雨附在其耳边低声呢喃, “如果我单身一辈子,你愿意陪我一起单身吗?” 兰莹“……” 林雨继续道, “兰莹,我从小无父无母,一个人孤零零的长大,从来都没有感觉到什么叫做爱。可唯独遇上你以后……我才慢慢的学会如何去爱一个人。” 兰莹默不作声,但明显能够听到其沉重的呼吸。 此刻四周静谧无人,银色的月光洒在两人的身上,在他们身旁正开着一树桃花。 “一直以来,我都不敢对你说承诺的话语,因为我怕如果自己能力无法,实现这些承诺。可是直到这次事件发生以后,我才幡然醒悟。爱,要尽快说出来,不要等到与他失之交臂的时候,才后悔!” 林雨伏在兰莹耳边,嗅着那芬芳的体香,犹如进入魔幻梦境,他轻吸一口气,听了三秒钟后,情真意切的说,“兰莹,我爱你!” 第一百七十九章,我就抱抱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子都是在你的脸上,他迷糊着眼睛,用手挡住直射的太阳光。 他望着这个陌生的房间,脑海中不由得回忆起昨晚的荒唐之事。 “你去别的房间,我们还没结婚!” 兰莹推了他一把,躲进房间里。 林雨跟着要进去,却被锁在外面,任由他如何拍门,兰莹都丝毫不为所动。 他插着腰,沉思片刻,忽然灵光一闪,跑出了大门。 绕着别墅转了大半圈,来到了兰莹房间的后窗下。 他靠着自己灵活的身手,靠着一楼的防盗窗,爬进了二楼兰莹的窗子。 一开始兰莹强烈的拒绝,但是林雨无限的情话攻击中,终于沦陷。 “放心我只隔着被子抱着你睡,什么都不做。” “外面有点冷,我进被窝里抱着你吧” 兰莹感到林雨的手不安分,抓住他的手问, “你干嘛?” “我什么都不做,放心好了。” “来个晚安吻好吧!” 兰莹:“林雨,你流氓!” “……” 林雨侧过头望着怀中恬静的睡着的兰莹,心中多了许多的安慰。 他望着天花板,感受到肩头担负着责任的重量。 “兰莹,我一定会给你幸福!” 他暗暗的发誓。 这时,兰莹哼咛一声,更加用力的抱着林雨,咂咂嘴,脸颊还在他的胸膛上蹭了两下。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 在外面就像是一个女神的兰莹,睡觉样子竟然是这么的可爱,那红扑扑的脸蛋,让人真的忍不住,上去咬上一口。 而林雨也确实这样做了,不过只是浅浅的一个吻。 他的动作很轻,生怕弄醒了对方。 眼看阳光就要照到兰莹的脸上,林雨小心翼翼的用手掌挡在兰莹的眼前。 接着兰莹又睡了一个小时,林雨也保持架这动作一个小时。 兰莹又哼咛了一声,她渐渐醒来,当看到低头凝望着她的林雨时,她先是一愣,好像大脑短路了一样。 当通电以后,她忽然发出刺耳的尖叫,聒的林雨赶紧伸手捂住对方的嘴巴。 要是不这么做,他怀疑自己的耳膜都会被震破。 “好了,别叫了!” 兰莹随即露出一副委屈的神色,继而又呜呜的哭了起来。 林雨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他急忙为其擦去眼泪, “别哭啊,是不是弄疼你了?还是哪里不舒服?” 兰莹用那小粉拳狠狠的捶打着林雨的胸膛, “臭林雨,你这流氓,你竟然对我做那样的事,让我怎么跟我妈交代啊。” 林雨抓住对方的双手,将其拉近到脸前,嘿嘿的笑着, “不是你妈,是咱妈,我们今天就去看她,顺便提一下咱们的婚期,怎么样?” “不要!” 兰莹一口回绝。 林雨问, “为什么呀?难道你还有啥不满意的吗?只要你说出来,我都能够做到。” “我妈她现在还生着病,更何况我觉得还是太早了,我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兰莹目光斜落在林雨头下的枕头上,根本就不敢与后者对视。 林雨用鼻尖顶住兰莹的鼻尖, “没有准备吗?我们走到这一步,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讨厌,明明就是你耍流氓,要不然我才不会让你得逞呢!” “那还不是你愿意啊!你要真是强烈的拒绝,根本就不给我机会的话,我哪里还能躺在这里呀?” 林雨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看的兰莹恨不得扇他一巴掌。 林雨环抱住对方的盈盈细腰, “兰莹,做我的妻子,我会把自己所拥有的全部给你,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兰莹低着头红着脸,红唇微启,似乎要说什么。 林雨深情都注视着她,接着她突然说, “要是敢骗我,你就惨了!” 林雨笑嘻嘻的捏了下她的鼻子, “怎么?还想谋杀亲夫啊?那你昨天当了新娘,今天就得守寡喽!” “你……” 兰莹推开他,将被子盖到头上, 林雨伸手到被子里揉揉她的脑袋, “累了,再睡一会儿,我起床了。” “你要去哪?” 兰莹不舍的抱住他的胳膊,从被子下露出半个头,楚楚可怜的问。 “傻瓜,我当然是要起床给你弄点吃的啊,早上不吃饭可不行。” 他说着的同时拿起手机一看, “呦,可快十点了!得赶紧起床!” 林雨快速的穿好衣服,去洗手间洗漱完毕以后,又到厨房做了点米粥,简单的炒了三盘菜。 “懒虫该起床吃饭喽!” 喊两声后,没有听到兰莹回应,他心想肯定又睡着了,就上楼去看了看。 发现对方哭丧着脸, “好疼,动一下都疼!” 林雨哭笑不得,才想起两个人昨晚都是第一次,而且从来都没有尝过女人滋味的他太过贪婪。 林雨也奇怪,不是说男的第一次都秒吗,怎么他好像挺厉害的样子,不过这绝对是好事。 但他不可能知道,之前小鱼给他熬的那些药汤就是增强能力的,长久的喝,才让他身体如此强健。 中医的神奇之处就在于缓慢的调理,能够将全身的机能都提高上去。 但最大的弊病也是速度实在太慢,所以古代虽然有增量能力的药,但服用时间太久,根本不能满足人们即时的需要。 正因如此林雨从现代带去的威神才会那么的受欢迎。 兰莹下不了床,林雨只能将饭菜端到床边,给对方用毛巾擦过脸和手之后,两人就开动。 然而兰莹非要让林雨喂她,还说是补偿,林雨无奈的笑了,没办法,谁让他睡了人家呢,总得负责到底不是? 于是兰莹靠在林雨怀中,一口一口的吃着心爱之人喂的饭,那感觉,别提多幸福了。 吃完饭,兰莹依偎在林雨怀中, “林雨,你说我们以后真的会结婚吗?” “当然会了,你可是我老林家的女人呢!必须嫁给我!” “哼,那要看你表现了!如果表现好了,我就吃点亏,嫁给你。” “那如果表现不好呢?” 林雨问。 兰莹伸手捏在其肋间的软肉上, “那我就把你给调教好了再嫁!” 林雨噗嗤的笑了,他伸手摸住对方的腰间,轻轻的骚挠,痒的兰莹一边大笑,一边挣扎,拍打着林雨的胸膛。 “啊!疼!” 兰倒揪紧了林雨肚皮上的肉,疼的林雨倒吸一口冷气。 “老婆轻点,疼!” 啪! 兰莹一巴掌拍在其肚子上, “活该,谁让你欺负我。遭报应了吧!” “嘿嘿,这种报应我恨不得天天遭受呢!” “无耻!” 兰莹鄙视的瞪了他一眼,继而又缩到被窝里。 这时候林雨的手机响了。 “喂!” “老板,你在哪?” 林雨一听这语气,便知道是刘柱, “在床上,大早上的,你打电话干啥啊?” “我刚从警局出来,昨晚在那里面睡了一晚上。” 刘柱问, “我怎么找你啊,老板?” “暂时不用找我,也别老板老板的叫,听着我都别扭。” “那叫什么啊?” “我比你大点,叫我雨哥就行!” “好的雨哥!”刘柱很上道的爽快的喊。 林雨说道, “现在打车去贸易市场给我买些东西,买的东西,我一会给你用短信发过去,照着买就行了,等全部买到之后,再送到独月鸣公司门口就行。” 然后林雨万宝楼所需要的东西全部都列表了出来,还有指明要买一百瓶茅台 兰莹在一旁听了这些购物清单以后都觉得有些奇怪, “你要买的东西好奇怪啊?全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用品,特别是卫生巾,没必要买五百袋吧?你要开杂货铺?” 林雨神秘地一笑,“天机不可泄露!” 第一百八十章,面见丈母娘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两个人在床上一直腻歪到下午,兰莹才穿好衣服,不过走起路来总是与寻常时候不同。 林雨对着她的屁股拍了一下,疼的兰莹追着他打。 两人先是回了公司一趟,将事务都处理好,安排完工作以后,林雨去十号仓库拿了一支百年人参和一颗灵芝作为礼品。 林雨开着车带着兰莹去往她母亲所在的医院。 路上,林雨问道, “一会儿我见咱妈是叫妈呢,还是叫阿姨啊?” “当然是叫阿姨了,八字都还没一撇就想占我便宜?” “没一撇吗?” 林雨奸笑道, “那昨晚……还有今天早上……” “林雨,你……讨厌!” 兰莹气呼呼的抱胸望向车窗外,她小脸通红,好似鲜红欲滴的苹果。 “哈哈,不说了,不说了,老婆别生气,越气越丑!到时候成了黄脸婆了 ” 兰莹娇怒的剜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再不理他 林雨则是乐得其道, “对了,咱妈喜欢吃什么东西?我给她带点过去。” “还有,她有喜欢的衣服品牌吗?” “对了,她平时用的什么化妆品?” “……” 林雨一路上不停的问,问的兰莹赶紧都快要无语了。 这哪是跟她谈恋爱啊,简直就是要娶她妈,由此还生出了些许醋意。 自从过了昨天晚上以后,兰莹的性格上在不知不觉中的发生了变化,她不再那么的自立好强,更倾向于依赖。 虽然这种变化从见到林雨之时就开始了,但是经历了男女之事以后,她就像是变了一个性格一样。 像是从妇女退化成了少女。 虽然年过二十五,但是有了依靠的女人的心理年龄总比外表年轻要年轻十岁。 她觉得只要有林雨在,啥事都不用担心,只要快快乐乐的就好了 林雨也非常喜欢她这样,毕竟找老婆就是要疼爱保护的,最基本的安全感必须要有。 二十分钟后,两人到了医院门口,停好车,林雨拿礼品盒的时候,忽然发现手在抖。 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他极力的让自己放平心境,可是随着脚步的前行,路程的缩短。本以为不会害怕的他竟然怯场了 电梯里除了他们两人外还有几个老人。 林雨低声问兰莹, “在几楼啊?” “十三楼!” “哦,你看我头发乱没?” “没啊,好好的!” 兰莹若无其事发回答 ,实际上她早就感受到了林雨手心正在冒汗。 两人牵着手,一前一后的出了电梯。 兰莹没有告诉他病房号,因此每路过一个病房,他的心脏都猛的跳一下。 对此,林雨都看不起自己,明明是见丈母娘,却跟媳妇见婆婆似得,有那么吓人吗? 终于,兰莹站到病房门前, “到了!” 林雨的心跳的更加的厉害,他深呼吸一口气,一瞬间,脑海中闪过了无数的种见面情形,至少有一百种初次见面打招呼的方式。 兰莹敲三声门就推进去, “妈,我来……” 林雨一紧张,也跟着喊, “妈……” 但看见房间里的一幕时,顿时两人都愣住了。 而在房间里的两个人也没有反应过来。 林雨不自禁的疑问道, “黎老?” 只见黎老坐在病床边,手里还拿着削了一半的苹果。 床上躺着一个头发浓黑的妇女,也就是兰莹的妈妈吴敏,她看起来只有四五十岁,实际上已经六十多了。 四个人,四双眼睛尴尬的对视良久。 “莹莹,这位是?” 兰莹这才从惊讶中会转过来, “妈,这是……” 她忽然顿住,想到刚才林雨进来时候喊的那声妈,她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早就想好的理由,现在用着岂不是太牵强了。 吴敏也是过来人,看得出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于是就打破尴尬的笑着说, “是莹莹的朋友吧?快来坐。” “嗯,谢谢……阿姨!” 林雨下意识的拉住兰莹的手,却被对方甩开。 兰莹走到床边时,吴敏的面色立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略带恼恨的目光投向林雨,随后又瞪了兰莹一眼。 光从走路的姿势看,她都知道了两人肯定已经有过鱼水之欢了。 作为家长的,肯定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吃亏,以前还从来没有听兰莹说过有这么个男朋友。 现在突然跳出来,会不会是骗兰莹的啊。 于是吴敏对林雨的第一印象就降了一分。 林雨靠近了黎老站着,后者低着头,自顾自的削水果,也不搭话,就跟不认识他一样。 兰莹撒娇的拉着吴敏得手, “妈,我这两天公司太忙,没能来看你,你别生气啊!” “嗯,我知道,公司忙~” 吴敏特地的还把“忙”这个字加重音,同时扫了林雨一眼。 兰莹抿着嘴,不敢去看对方。 随后吴敏又说,“工作虽然忙,但也得注意点,别太累了。得懂得节制。” 这下,兰莹脸更红了,她埋低了头应道。 “对了,都不跟我介绍一下你的这个朋友?” 这时林雨总算抓住说话的机会,他连忙自我介绍, “阿姨,我叫林雨,是给独月鸣公司提供古装的。我和兰莹……认识了有一段时间了。” 说完,他又将礼品盒子放到床头柜上, “阿姨,这是我家乡的特产,略表心意!” “嗯,好,谢谢了!” 吴敏点点头。 林雨嘿嘿的一笑,而旁边的黎老看到礼物盒的时候,眼都直了。 这两个盒子跟上次林雨给他的那一支人参盒子如出一辙,而且看样子包装更为华丽,至少上面的雕纹就高档不少。 吴敏又跟兰莹聊了关于公司的事情,对于后者这段时间都表现非常满意。 黎老削好了苹果,想要递给吴敏,但又觉得不合适,就切两半给林雨。 两个人干瞪着眼,看着这母女俩谈笑,说话又插不上嘴,别提多尴尬了。 过了一会儿,护士进来了, “吴敏家属过来取药!” “嗯,好的!” 兰莹正要起身过去,却被黎老叫住, “你跟你妈妈聊天吧,我去就行。” 林雨见黎老出去了,剩他一个人在这里更显得尴尬,于是就说, “我也去看看去” 他刚一出门,就被黎老拉住,后者看了眼屋内交谈着的吴敏和兰莹母女,然后低声质问, “喂,你怎么来了?” 林雨莫名其妙的回问, “我还想问你呢!你认识兰莹她妈?” “我跟她是老朋友啊!没事,过来说说话看望一下,不是很正常吗。” “是吗?” 林雨仔细的端详了一下黎老, “我咋觉得不像是一般的看望啊。” 黎老辩解道, “咋不是?你这小子管那么多干啥?管好你跟你的女朋友就行了。” “切,你当我闲着没事干啊!” 林悦撇撇嘴,说道。 黎老看了下周围,见附近没有几个人,就靠近了林雨低声说, “我跟你说,昨天晚上我可帮你不少。别忘恩负义,今天这事谁也不准给说出去,听见没有?特别是丽丽那丫头,要不然我日子就没法过了!” “黎丽,我好久都没有见到她了!” “她工作需要,去了国都,暂时你见不到她,不过嘴巴可一定要严实啊。” 对于黎老的请求,林雨拍拍对方的肩膀说, “放心吧,我的嘴可牢靠着呢,一般情况是绝对不会泄密的。” “那要是特殊情况呢?” 黎老问。 林雨笑着说, “没有特殊情况,不过我还得让你再帮个忙。” “还要干啥?,你别坑我了,我一个糟老头子能帮你个啥嘛忙?” “嘿嘿!” 林雨轻声说, “你不是跟兰莹的妈妈正在发展期吗?替我说说好话,你说了,我就不说,你不说,没准这事啥时候就给传出去了。” 黎老连连答应,两人达成了协议,统一战线,想尽一切办法提升吴敏母女对两人的好感。 “吴敏的家属,你怎么还没去取药呢?” 护士面色不悦的走来问。。 “来了!”两人忙跟上去。 第一百八十一章,倒追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病房里,吴敏拉着兰莹的手,关切的问, “莹莹,你老实跟我说,那个林雨是不是你找的男朋友?” 兰莹一听,刚缓和的脸颊又攀上一抹绯红,她结结巴巴的说, “不,不是,怎么可能呢。虽然他长得还行,为人也务实,工作有上进心,对我也挺好的,但是我没理由跟他在一起啊。” 吴敏白了她一眼, “你说的那些还不够理由吗?” “有,有吗?” 兰莹心怦怦跳,像是做错了事情,等待家长责罚的小孩子。 吴敏拍着对方的手背说, “你也老大不小了,我以前不让你谈恋爱,是怕你吃亏受到伤害。要知道女孩对爱情是很执着的。但是现在你都二十五了,也该成家了。而且你也有自己的看法,这方面我不会做太多的干涉。” 一番话,听的兰莹心里酸酸的,她轻声的唤了声, “妈!” “孩子,不过妈可要提醒你,女人和男人一样,不是拥有了爱情就拥有了一切,你还要过柴米油盐的生活。所以在经济上要独立,不能靠男人,知道吗?” “嗯,我明白。” “嗯,明白就好。” 吴敏赞许的看着她,又说道, “还有就是,男人总会用甜言蜜语来骗女人,你要学会分辨什么是真话,什么是假话。别被一时的甜蜜蒙蔽了双眼。不然会吃亏的。” 兰莹点点头, “好的,我会注意的。” “还有!俗话说天下的乌鸦一般黑,男人也是一样,没有不偷腥猫,你可要管好他,别被别的女人给勾引跑了。” “嗯嗯。” 吴敏看着只会一昧应答的女儿,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 “你呀,哪都好,就是太温柔,性格太软弱。我就怕万一以后结婚了,你会受到欺负。” “不会的,妈,放心好了,他对我可好了呢!啥事都听我的。” 兰莹解释道。 吴敏无奈的瞥了她一眼,抱怨的说道, “对你好还那么的不爱惜你的身体?看看你自己,路都走不直了!” 兰莹一开始没明白怎么回事,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哼咛一声,羞愧的把头埋在被子上。 “好了,妈妈都是过来人,啥没见过?就是那小子太可恶了,竟然敢这么对你,看我不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妈,你别说了,丢死人了!” 兰莹恳求道。 “你呀!” 吴敏心疼的抚摸着她的脸颊, “妈不说,不过以后要注意点。过两天去记着检查一下,可别心大的什么都不在乎。女人在这方面可一定要注意点。” “知道了,妈!” 兰莹脸红的快要滴出血来。 接着,两人又聊了关于林雨的其他的一些事情,吴敏整就将林雨当成了未来女婿的候选人。 而此刻林雨则是搬了一箱子的注射液,边走边问黎老, “哎,你们俩啥时候开始的啊?我听兰莹说,她爸都走了十多年了。你不会一直都是情夫吧?” “你小子怎么说话呢!” 黎老低声训斥, “我跟小敏是多年的好朋友,一直以来都没怎么联系,还是上次兰莹说她妈妈生病了,我才来看看。” “呦,结果一看就挪不动脚步了?” 林雨抛给他一个我懂的眼神。 黎老没好气的回瞪他一眼, “跟你这种嘴上毛都没上长齐的家伙说不清楚。” 说着,他快步的向前走,林雨在后面小跑的追着,还不敢跑快,因为医院地滑,就怕一不小心摔倒了,那一箱子的可都是玻璃瓶。 将药交给护士,林雨跟黎老两个人就站在病房门口边上,也不进去。 “黎老,昨天那个赵局长真是你请来的?” “啥赵局长?” 黎老一脸疑惑。 林雨见其神情,就知道肯定不是对方请的赵局长,便没有问下去。 过了一会儿后,兰莹从里面走出来,见到两人站在门口, “黎老,林雨,你们怎么不进去?” 林雨摸摸鼻子, “那个……屋里热,我出来透透风!” 见状,黎老也咳嗽了一声, “我陪他一起出来凉快。” 说着,眼睛不经意间的顺着门缝往里面看。 兰莹说道, “那你们还进去不?” “进!” “不进!” 林雨和黎老分别回应,他们两人对视一眼,又改口, “不进!” “进!” “哎,你们俩这是干啥呢?我妈在里面等着呢,来吧!” 林雨被强拉进去,黎老则是幸灾乐祸的跟在其后。 黎老心想估计兰莹刚才把一切都给全盘托出了,那接下来就等着吴敏咋训话了。 要知道那可是沈城第一的女强人啊,白手起家,曾经在服装界只手遮天,那等成绩,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阿姨!” “林雨啊,非常感谢你最近以来对我的公司的照顾。” 吴敏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林雨心中宽慰,有这个开头总是好的。 “这是我应该做的!” “不过我只有莹莹这一个女儿,实在舍不得她吃苦,所以有些事情不能操之过急,明白吗?” 林雨立即明白其所指,肯定是看出了兰莹已经不再是完璧之身,对他有些不满。 这事本来就是他理亏,所以对方这么说也无可厚非,就算训他一顿他也不敢顶嘴啊,毕竟这可是未来的丈母娘呢。 “阿姨说的是!” 吴敏暗暗点头,心想这个孩子倒真是跟兰莹所说的那般实诚,面相也不像是那种心眼儿多的人 两人以后结婚了,至少兰莹不会受到伤害。 于是她也就不想过多的为难林雨,于是将目光投向兰莹, “莹莹,以后公司就全交给你了,不管结果如何,尽管放心去做。胆要大,心要稳。” “嗯,我知道了妈!” 兰莹乖巧的回应。 之后,吴敏又扭过头对黎老说, “黎哥,你过来。” 黎老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不是再说他们的家事吗,咋还带上自己了,不过他还是走到吴敏的床边。 吴敏微笑着坐直了身体,从枕头下拿出一个小方盒子。 打开以后,里面静静的躺着两枚钻石戒指,顿时黎老惊了,他待在原地不知所措。 吴敏拉住黎老的手,从盒子中拿出一枚戒指。 黎老下意识的挣了下,却没有能够挣脱。 吴敏紧紧的抓着他那布满皱纹的手,将戒指戴在其无名指上。 刹那间,林雨也愣住了,兰莹捂住小嘴。 这场面,实在是太劲爆了,简直比看美国科幻大片还震撼人心。 黎老颤抖着手靠近了脸,揉揉眼睛再看,那闪着炫光的戒指牢牢的戴在他的指头上,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不松也不紧。 吴敏拽了下他的衣服,将盒子递到他跟前,不好意思的说, “都给你戴上了,你还不给我戴?” 黎老激动的手都差点拿不住戒指,他小心翼翼的将钻戒戴在吴敏的无名指上。 两个人牵着手,深情对视,眼睛都湿润了,这一对曾经相恋又不得不分开的恋人,在时隔几十年以后,终于又牵起了手。 “黎哥,这回,你可不会再放手了吧?” “不会了,死也不会放手!” 一把年纪的黎老竟然哭的像个孩子,他双手紧紧合住吴敏带戒指的那只手。 “哼,就会玩嘴,当初你说过要娶我,要给我办一场盛大的婚礼。结果呢,还不是跑没了影儿,让我白等那么多年。” 吴敏说着,眼角的泪不住的流落。 黎老说, “还不晚,等你病好了,我给你补一个,我要让给你举办一个全沈城,不,全世界最隆重,最盛大的婚礼。” 吴敏听了这话,噗嗤的笑了, “得了吧,都一把年纪了,还玩什么浪漫?别让孩子们看笑话。” “嘿,可不老,你还年轻漂亮着呢,还是我当初最心爱的小敏。” “不害臊!”林雨和兰莹看到这一对老情人,不禁为之感动,他们相互依靠在一起,羡慕的看着“打情骂俏”的两个人。 第一百八十二章,酒的诱惑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就这样,黎老和吴敏算是宣布在一起了,这速度可把兰莹跟林雨给惊到了。 林雨都暗自赞叹吴敏真是新时代女性的光辉代表,为了爱情,猛烈出击。 将还处于老旧思想的黎老都给收服了。 之后,四人又交谈了几句,林雨和兰莹实在受不了这对老情侣,刚宣布开来,就腻歪在一起,简直比年轻人还放的开。 于是两人借口公司还有事就离开了,正好给两位长辈留点私密空间,好好过过二人世界。 林雨开着车,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兰莹对此还嬉笑他, “我妈还没同意呢,你就高兴成这样?至于嘛?” “嘿嘿,你还没看明白啊,咱妈都暗示过了,铁定的赞成。” “你又不是我妈,你咋知道?” “你没听咱妈说吗,让我好好照顾你!这意思不就是把你托付给我了吗?” 兰莹听了,满心的疑惑, “她好像没这么说吧,你是不是幻听了,还是发烧了?” 说着,她伸手去摸林雨的额头,却被后者用手打开, “哎呀,我正常着呢。咱妈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那意思就这样,心里知道就好了!” “切,想的可真美!” 兰莹撇撇嘴,但心里却是比林雨还高兴。 两人到了公司,刘柱已经将货物全部带过来了。 “雨哥,这都是你要的,一件不少,你点点。还有你给我转的八十万还剩下十五万,我这就转给你!” 林雨摆摆手, “不用了,那些钱你买一辆小货车,以后拉货物用,如果还有剩下,就全是你的。” “好嘞,谢谢雨哥!” 刘柱憨笑着说道。 在林雨的带领下,拉货司机将车开到十号仓库,司机跟刘柱两人把东西全部搬到仓库里面。 兰莹在一旁看着,对林雨的行为还是很不理解,明明他们是做服装生意的,怎么还进这么多的生活日用杂货呢。 不过她也没多问,因为在她看来,只要是林雨做的,就一定有其理由。 关了仓库,林雨跟兰莹回到办公室,翻阅了最近的销售资料。 两人发现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林雨出的一些事情,百货大楼再服装方面对他们的打压力度很大。 各种促销活动层出不穷,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赔本买卖。 也正是因为如此,百货大楼的生意火爆的不得了,各种爆款衣服引来了众多女性消费者的追捧,往往一种类型的衣服只要挂出来半天就被抢购一空。 客户资源量是固定的,一个商家的是销售量上去,别的就得惨淡一点。 因此这段时间独月鸣品牌的其余服装的销售实在不景气,而那一千套唐装早就被抢购光了。 每天都会收到好几个来自明星大腕的要求定制的信息。 不过对于这些人,林雨暂时不去管。 他更在意的是如何将独月鸣这个品牌做大做响,将百货大楼死死的踩在脚下。 由此,他也想到了在唐朝还有一批上等的丝绸正在紧锣密鼓的制作。 一旦全部制作完毕,那么绝对还能够掀起一番不小的浪潮,那时候一件唐装就不只是十万八万那么便宜了。 要想将名牌做大,那就得有足够档次的奢饰品做根基。而使用紫纱轻绢和绫罗绸缎制成的衣服再加上早已失传已久的蜀绣技法,无疑是在合适不过得了。 不过要想将百货大楼给压下去也不是那么的容易,至少短时间内很难。 不过要是有人帮忙的话,那就容易多了。 林雨又想到了松下原和泽田春。 “这俩家伙几天都不见动静。当初不是还信誓旦旦的要让百货大楼关门吗?” 他暗暗嘲讽, “倭国的人,总都是利益为上,既然如此,那就给他们扔根骨头,先尝尝味。” 林雨跟兰莹打了声招呼,到十号仓库,带着里面的一大堆货物传到林家府库。 林家府库就是林雨在唐朝占用的那个无人庭院的新名字。 林雨让人将除了茅台酒以外的东西都搬到万宝楼。 然后到七月坊买了二十件普通布料的衣服,上面零零散散的点缀着几个刺绣,于唐朝看来只是普普通通,但是在现代人看来,却是古韵十足。 接着林雨又赶去杏花楼。 到地方以后,不免跟青姐一番纠缠,不过此刻的林雨多少都能够控制住自己。 反正就是跟对方逢场作戏,弄来了三坛五十斤的酒。 等运到林家府库的天色已经暗淡下来。 林雨连夜赶回现代,并让刘柱开着新买的车载着一百五十斤的酒去往和风物语寿司店。 松下原热切的接待了他。 当看到哪三大坛的酒的时候,松下原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之后林雨又将二十件唐装放在其跟前。 这下松下原对其更是崇敬无比。 “林雨君,您辛苦了,来,喝杯茶!” “嗯,谢谢!” 林雨不紧不慢的说, “这几日我遇到了点麻烦事情,所以一直耽搁了,没能及时将酒送过来,松下先生别见怪!” 松下原听这话,目光忽然暗淡,眼睛向斜下方看,然后很快就用惊讶来掩饰, “啊,麻烦事?我可以帮上忙吗?” 林雨心中冷笑,暗道这个倭国惹人装的可真像,如果不仔细观察,还真以为这人是在关心他。 “松下先生不用挂念,已经解决了,不过后面还有个尾巴,需要收一下。” “哦,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当然,以林雨君的才能,我想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难得到你。” 松下原捏着茶杯的手松了些,明显的可以见到发白的指肚侧边正在回血充红。 “哈哈,过奖了。” 林雨笑道,然后又让人把酒搬过来, “这酒跟之前送给你的杏花酒不同,这是一般的粮食酿造的酒。不过酿造工艺还是使用天朝古法。咱们先打开来尝一尝。” 松下原对他行了鞠躬礼,接着起身拿着锤子小心翼翼的将酒坛周边的酒泥敲碎。 打开坛塞,一股淡淡的粮食发酵的香味飘散出来,环绕着两人。 松下原贪婪的吸一口气,一股酸酸的酵子味沁入心脾,其中略带一丝露水的甘甜。那是纯天然不含任何化学产品的香气,是粮食浓缩出来的精华。 再用食指在酒坛边沿抹一下,放在空中品尝,淡淡的酒味在舌尖跳跃,挑弄着味蕾。没有蒸馏酒的刺激辛辣,温和如初恋恋人的浅吻。 他百分百的确定的,这就是地地道道的古法酿出来的酒,跟古籍上说的一模一样。 现在的市场上没有任何一种清酒能比得上这种酒。 林雨默默的喝着茶,目光不移的注视着松下原,就看其到底有什么反应,以便一会儿加价。 松下原眼中闪过一抹亮光,他惊喜的问, “林雨君,请问这酒还有吗?” 林雨眯着眼睛,端到嘴边的茶杯停下来,心想这家伙可真贪啊,一百五十斤还不够,难不成还想将我搜刮殆尽? 他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一口喝完茶水,松下原立即给他又倒上,林雨把玩着杯子,叹口气说, “哎,光是这三坛酒就花费了我不小的力气。这都是我朋友那里蹭的,这不光要钱,还要面子啊。” 松下原一听,便知道还有戏,至于倒底有没有“朋友”这个人,他不在乎,只要林雨能给他提供酒就行。 他虽然爱酒,也崇拜酒文化,但是几十年来行走在商业路上,让他也沾染了商人的恶习,见什么都会去考虑其销路。 果然,林雨表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松下原见是个机会,又说道, “林雨君,这次的酒您花了多少钱,我双倍给您!” “哎,你我一见如故,谈钱伤感情,说这干啥?送你就送你了。”林雨大手一挥,豪气道。 第一百八十三章,天价运输费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松下原绝对不会真的收下,不然的话,就是自断后路。 商人的眼光总是会看远一点,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事情不会轻易去做。 “林雨君对我这么推心置腹,我怎么能,白白的要你的东西呢?这样吧,就按我之前说的一斤一万,收购你所有的酒,怎么样?” 林雨摸着下巴,啧啧两声, “松下先生,你这就可是他看不起我林雨啊,我根本就不是看重这点钱,还是看中松下先生你这个人呀,你若是拿钱给我,那就是羞辱我了!” 松下原一听,便猜到林雨对这个价钱并不满意,于是就笑着说, “我知道林雨君为人好讲义气,但是不能白白占你的便宜啊。如果你不希望我来买你的酒的话,那么我就不要了,请你将酒收回去吧。” 他暗暗的观察林雨的面部表情,后者听完,叹息一声,正要开口 他又继续说, “酒虽好,但也是林雨君花大力气弄来的,我若是没有任何的表示,实在是良心难安。” “松下先生一身正气,林某佩服,这酒如果不是送给你的话,别的人就是花十万一斤,我也不卖给他。” 林雨靠近了低声说, “以后知道这个是绝版酒,喝一点少一点。要想重新的酿制,那需要经历十年的时间。还不一定能成功呢。” 听了这话,松下原更加热切,他琢磨不定对方到底说的是真是假,但万一是真的,可就错过了这个大好的机会。 这种品质的清酒,在倭国绝对是备受欢迎的,那些高等身份的贵族定然会花大价钱来买。 到时候卖出的价换成天朝钱可就不只是几万元了,因此松下原心一横, “林雨君,我十分感谢你能对我如此看中,那么我也不能拒绝了你的好意。我看你将酒运过来,也花费了不少的力气,运输费用就由我来出吧!” 林雨听完,思考了片刻之后,点点头说道, “也好,我只是想把酒送给你而已,不过既然你想要自拿运费,那我也没理由阻拦。不过在开车来的路上,我的车不小心碰了一下,估计得花点钱修理。也不多,五百万吧!” “五百万?” 松下原刚听这个数字的时候,差点儿晕倒, 林雨则是一副爱买不买的无所谓样子。 500万就买这三坛酒,傻子才愿意,可是在松下原计算中,卖出酒后,所剩下的利润也就是这个价钱。 从来没有想到林雨竟然这么的黑,一张口就要这么多,平均每斤酒三万多。 但是这个价又十分的中肯,他买下来,也不会亏本。 松下原抓紧了衣服,脑海中不断的思索着如何将成本赚回来,久久的纠结之后,他答应道, “那就依照林雨君的意思!” 他从怀中拿出准备好的空头支票,在上面写上价钱,并双手呈上。 林雨接过看都不看一眼就揣在怀中,最后还不忘来上一句 “松下先生也知道,我是真心送你的,当然以后你要是还想要,那咱们再说价钱这回事。不然你也不会要啊,是不是?” 松下原听得嘴角直抽搐,但脸上还得陪着笑, “是是,林雨君“不睦利益”,就跟天朝古代的宋江一样讲义气。” “哈哈,松下先生严重了,喝茶,喝茶!” “哎,喝!” 两人喝着茶,心里都在盘算着对方。 喝完后林雨又说, “其实我对你的老师仰慕已久,上次见其尊颜,多少有些胆怯,也不敢说话,就怕冲撞了他。现在想来,还真有点后悔。只怕以后是不能够再见喽。” 松下原脸上笑嘻嘻,心里妈卖批, 你还胆怯?上次见我老师的时候就跟见老朋友似的,压根就没把自己当外人,现在又说怕冲撞了他。 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是嘴上还是,对林雨比较恭敬, “我的老师他也经常提起你啊,他昨天刚回倭国,不过你还想见我老师是为什么呢?” “自从你老师说喜欢唐装以后,我就费尽了精力到处寻找。这不,今天上午才终于集够了20件,就赶忙的送过来,本想得见你老师一面,可是……唉!真是不凑巧啊!” 林雨遗憾的说,以茶代酒忧愁的喝着。 一听是二十件唐装,松下原立即来了精神,他切进了问, “林雨君真的收集到了20件?还全部都是唐装?” 林雨看着对方,得意的说道,“那还有假?别忘了我的公司就是卖这个的,不过就是我们不生产,只是从别的地方,收购来,然后再转而卖出去。上次收购的,那些已经全部被抢购一空。我现在也处于断货层啊,现在好不容易弄了20件 ,可着实不容易。” 松下原当然知道独月鸣唐装的稀有性,他之前也才只是买了一件,主要还是因为对服装不了解,不然的话,肯定要多买几件存起来了。 要知道现在一件独月鸣唐装能卖五十万,这还是有价无市,而三个星期以前,专卖价才不过是十万而已。 “林雨君,其实我的老师只是回家一趟,过段时间他还会过来,所以你不会遗憾。” “哦,是吗?那真是太好了,哎呀,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啊。” 林雨一拍手,惊喜的说, “那你到时候可一定要记得通知我啊!” “一定一定。” “哎,这就对了嘛。其实我对你的老师啊,十分的景仰,看着他的著作长大的。如果能够再见一面,我一定会把我内心所有的敬仰之情都倾诉出来。” 林雨说的真情流露,如果不是最后又加了一句“我很想把二十件唐装都送给他。”的话,松下原还真有点相信了。 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松下原心里可是把林雨翻来覆去给骂了个遍,这是坑完他,接着坑老师啊。 不就是没有及时的帮忙吗,至于这么狠? 可偏偏林雨狠到了点上,有这些唐装,泽田春就算是不想来都不行。 要知道那种层次的人物,世界的金钱物质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了多大的吸引力了。 那些人更追求的是精神层次的满足,像一开始的松下原一直在寻求天朝古法,为了就是能够酿出天朝古代的酒。 但是在得到了好酒以后,就会很大程度的激发内心的私欲。而人的最大欲望不过就是贪婪。 因此他才会拿酒来卖钱,慢慢的抛弃了对酒的信仰,忽视了酒的灵魂,最后将其完全看成是一件可交易的商品。 这也是一种悲哀,一种只属于人类的悲哀。 最后林雨没有把衣服放到松下原那里,后者也没办法张口买,不然谁知道林雨又会怎么狮子大开口,第二个冤大头就让自己的老师当吧。 两个人又随便的谈论了一会儿后,林雨以天色已晚为由离开,松下原将其送到了车上。 两人你拉我让的,就像是多年不见的好兄弟,实际上各人心里所想的怎样,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刘柱一边打开火一边问, “那家伙,是倭国人?” “嗯!” 林雨点点头。 刘柱显得不太高兴,握响拳头说, “雨哥,你咋能跟倭国人交朋友啊?当年的战争他伤害了多少我们,天朝儿女。我看着他就想把他的脖子给扭断。” 林雨摆摆手, “你说错了,第一,我跟他可不是朋友,而是合作者。第二,不是所有的倭国人都是坏人,坏的是那些侵略别的国家的人。第三……” 林雨别过头,严肃的看着他, “当初他们从我们国家抢走了不少的钱,我这是在收利息,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始,以后我会让他们将抢走的钱全部都给吐出来。” 说完,他扣上安全带,忘靠背上一靠,“走吧,回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章,黄鹤楼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老师,你准备怎么对付这个林雨?” 松下原跪坐在泽田春的跟前,急切的问道,两人虽然在房间里,但还是用日文交谈,以免被别人听去。 被林雨坑了一下,松下原心里实在不舒服,可是他还要依靠对方来给他供送酒水,所以不能与其撕破脸皮,因此只能够求助于自己的老师。 泽田春不紧不慢的端起一杯酒放在鼻下轻嗅,小嘬一口,感受清酒在口中绵延的感觉,继而露出享受的表情。 品尝完了一杯清酒后,他才开口, “这酒——多少钱?” “大约150斤,” 松下原顿了顿,他眼睛往下方看了下,又看了看闭目享受的泽田春,继续说道, “用了500万!” 泽田春睁开眼睛,目视前上方。半晌,说了句, “值得!” 松下原暗暗舒了一口气,心想既然这些老师都说值得,那证明说这酒必然的是好酒。 由此,他心里都不舒坦也好了些。 但是接下来对方说的话,就让他的心一沉, “500万买个教训,真值得。” 听了这话,松下原傻了,他爬起来,激动道, “难道说这酒是假的?不可能啊,我尝过的,跟古籍里面所写的一模一样。” 泽田春摇摇头, 像是一个拥有高深学识的老僧,他闭着眼睛教训说, “松下君,为什么要以金钱来评断一件物品的好坏呢?这酒确实非常好,而且是我生平仅见。” 松下原又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听着,连呼吸也放得很轻。 泽田春就这么说着, “可是你应当知道,我大倭国的子民在这些人跟前都是高等地位的存在。极品的东西不应该花钱来买,而是他们亲手奉上在我们跟前。” 松下原听了,虽然心有所感,但是却不敢说出来,他只能应是。 泽田春虽然没有经历过那场战争,但是从小都接受的是倭国贵族的思想。 特别的把天朝人给看的很扁,除非是遇到能够让他都刮目相看的天朝人,否则的话所有人在他看来都只是奴隶。 由此松下原暗暗庆幸,还好泽田春不是经常的生活在天朝,不然的话,迟早要被打死。 “好了,如果没事的话你就回去吧,我该休息了。” 泽田春说道。 松下原刚要应是,忽然想到了林雨说的话,他又将其收集了二十套装,要送给泽田春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你说什么?20套唐装?” 泽田春失去了往日的淡定,他双手按住松下原的肩膀问, “你确定他没有说谎?” “老师,他将20套唐装都拿给我看了,虽然我对服装方面造诣不深,但是我大概能够看得出,那确实是唐朝时代特有的制作工艺。” 松下原说道, “不过最后他没有把衣服留下来,而且他还说,改天能够再见到你的话,他会把这些免费送给你。” “真的吗?那实在是太好了!” 泽田春高兴的忘了尊礼,他站起来哈哈大笑,忍不住自己心中的喜悦。 “他现在在哪里?我立刻就要去见他” “老师,我跟林雨说你回了国家,现在你要是去的话会不会有点……” 泽田春才想到自己好像激动过头,失去了应有的淡定,于是他又回到一开始的样子。 “既然这样,那就等两天吧,反正也不急于一时,对了,他有没有说别的话?” 松下原想了想,回答道, “他什么都没有说,只说要把衣服送给你,不过,在聊天的时候,他无意中透露出前段时间遇到了些麻烦,跟百货大楼有关。” “哦,什么?” 泽田春摩挲着衣襟,片刻后说道, “这个小伙子年龄不大,心智却不低,这招借刀杀人用得可真是不错!” “那老师你是否要帮他呢?” “哼,帮,当然要帮,不过得等到他们互相残杀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再出手,那时候就是渔翁得利。” 泽田春闪过一丝狠辣之色,他恶狠狠的说, “这世上从来都没有能够利用我的人,他也不例外。这两天先不要理会他,暗中把他的真正底细给我查清楚。” “是,老师!” 林雨让刘柱把他送到了独月鸣公司以后,就让后者回自己的住处,而他自己则是传到唐朝度过一晚。 太阳初升,林雨早早的起来去百家布坊找赵誉,现在的百家布坊已经不再卖低等料子了,而是按照林雨的意思,成为了中转商的存在。 赵誉的工作就是经常从青州买回来高等布匹,然后送到绣坊跟制衣坊去进行加工。 等到制作完毕以后,直接把衣服运到林家府库。 从中赚取劳务费,不过即便如此,赵誉得到的钱是他以前开店赚得两三倍。 因此他干的越发卖力,林雨去的时候,赵誉就准备收拾东西,等下午将做好的衣服送给林雨,然后自己就拿着钱继续去青州采购。 林雨向他了解了关于布料的一些浅淡的知识,也知道了在唐朝的布料其实没有那么贵,只是制作衣服的费用很高。 因此很多百姓都不会真的拿着低级的麻布去制衣坊做衣服,而是自己动手,因此做出来的衣服多少都不太合身。毕竟都不是专业人员嘛。 有实力林雨就打算着在古代开一家现代的时装店,将现代的退下来的衣服拿到古代来卖。 要知道古代的平民都是穿不起秀袍的,全部都是清一色的粗布衣短褐,所以现代的衣服也符合古代劳动人民的要求。 说干就干,林雨让人将长孙冲送来的几家店铺都给重新装修了一遍,其实无非也就是多弄点衣柜衣架子。 至于衣服的种样,他暂时打算进一些学生们穿过的军训装。 那些高中生大学生们穿的军训装都是穿一个星期就脱扔了,每年都会有很多制衣厂收购军训装,十块一件,无限收。 收回来再稍微加工一下,来年一百块一套给卖出去,可以说是循环利用,节约资源。 林雨又去怡春院(这时候应该叫做黄鹤楼了)看了看,这几天都时间里,怡春院改的并不多,无非就是将一些应该该被和谐的装饰给去除了。 由此也成了真正的饭店。 在玲儿和珑儿的带领下,林雨巡视了一圈,对于现场格局倒也满意。 “这两天辛苦你们了!” 玲儿欠身道, “老板吩咐,我等不敢推辞。” 她一直都记得林雨让她称“老板,”虽然不知道老板是什么意思,但总还是要听林雨的话。 不过这叫的软绵绵的,听得人心里直痒痒。 “嗯,不错。” 林雨看向两人, “这里的姑娘都会些舞蹈吧?” “回老板的话,我们从小学习琴棋书画,各项才艺多少略懂一些。” “那就好,给你们两天的时间,我给你们准备一首歌曲,按照歌曲给我编排舞蹈,到时候开张要用。” “是,老板!” 林雨背着手,离开了黄鹤楼。 珑儿见其走后,低声问玲儿, “姐姐,你看林少怎么这么奇怪?开一家饭店能赚多少钱?若是还开怡春院,再加上他那巧计,岂不是日进斗金?” 玲儿面色微变,捂住了对方的嘴巴, “妹妹住口,以后这种话千万不要多言,你我二人尽心竭力的做就行了。还有,要称老板,不要一口一个林少,他不喜欢。” 珑儿被玲儿过激是反应给吓到了,她怯生的点点头,什么也不敢说。 林雨从林家府库传到十号仓库后,直接给刘柱打了个电话。 “喂,雨哥!”刘柱秒接电话。 “起床了吗?” “起了,早起了,现在正吃饭呢。” 电话那边还传来咀嚼的声音,听着都让人肚子饿。 林雨说道,“吃完来公司一趟,我们去批发市场。” 第一百八十五章,吃货主播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坐在副驾驶上,林雨问, “刘柱,你最喜欢吃什饭菜?” “我啥都喜欢吃,只要能吃饱,我不挑食。” 刘柱憨笑着回答。 林雨又问, “那你最想吃什么?”“最想吃的,有很多啊,我以前在宏兴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去后厨抓老鼠,我看到那螃蟹跟电动车轱辘似得,龙虾比猫还大,看着都让人流口水。后来我偷偷的拿了一根虾腿,回去当下酒菜。跟同事喝了两 瓶白的,才只吃了一半。” 刘柱回味似得说, “不是那玩意儿太大,而是太贵了,喝口酒,撕下来发丝那么一点儿放嘴里,都能品半天。最后我们把剩下的虾腿壳磨碎了拌面条吃。” 林雨听得一阵的心酸,真是应了那句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有钱人随便浪费,穷人就只能吃点别人不屑的东西。 “既然那么想吃,走,我先带你去大吃一顿。” “哎,不不,可不能。我听说那一只龙虾好几千呢,太贵了,还不如面条来的实惠。” 刘柱憨笑着。 接着他又说, “不过雨哥要是真想请客的话,你带我去吃自助海底捞吧” 林雨听了,不由得疑惑, “海底捞有自助的?” “当然有了,咱们这边新开了一家自助海底捞火锅店。听说里面啥好吃的都有,只要拿了门票钱,里面的东西可以随便吃。嘿嘿,我到时候一定得吃回本。” “嗯,那就去你说的那一家店,正好现在都快十一点了,人还不算太多。” “可是你不是要去批发市场吗?” 刘柱问。 林雨答道, “民以食为天,啥都没吃重要,更何况一会儿得要你出大力气,不得把你给喂饱了,你不用力干活咋办?” 刘柱面容严肃的说, “那可不是,我收了你的钱,肯定可卖力的干绝对不会偷懒。而且你是第一个没有小看我的人,我下定了决心跟你混了。” “哈哈,开个玩笑,那么认真干啥?过话说回来,你刚吃完早饭没多久,再接着吃,肚子里有空位儿吗?” “嘿,雨哥,不是我吹,我饿的时候能吃一头小羊羔!” 刘柱拍着肚子自豪的说,好像在故意显摆自己的食量。 林雨只是会意一笑, “那一会而就看你的表现了!” “好嘞” 沈城新开的海底捞火锅店确实不小,占地面积大约有一千平米左右,一共是三层,每层大约一百张桌位。 里面的卫生条件,环境设施,灯光亮度,都十分符合大众的需求,而且海底捞的服务是出名的好,只是不知道这个自助的到底怎样。 当刘柱得知每个人要交六百六十六元都时候,眼都红了,怎么都不肯坐下去,非要出去吃面条。 弄的林雨超级尴尬,那些店员们也都指着他们两人窃笑。 最后还是林雨用老板的身份命令他,他才消停。 刘柱刚一坐下来,忽然想到什么似得,又站起来,林雨怕他跑出去,就问, “你要干啥啊?” 刘柱气愤的说, “我去下厕所,清理一下肚子,不把这里的老板吃赔本儿,我誓不罢休!” 林雨顿时汗颜,心想看来这家伙是要发狠劲儿了。 在刘柱离开的那一会儿,林雨端着盘子在自助食材边上转。 这里的食材看起来都还挺新鲜的,各种各样的有机蔬菜,热带水果,色泽诱人,看起来很让人有食欲感。 走到海鲜区,入眼的是一只只巴掌大的大闸蟹,还有六寸长的龙虾,个头不大但也不算小。 此外还有生蚝,生鱼片,海蚌…… 再往走下去就见到有一几个厨师在专心的制作西式牛排,香味入鼻,勾人肚中馋虫。 另外还有几个在制作寿司, 林雨暗暗点头,觉得这家店确实不错,各样材料都很齐全,也算对得起每人的六百六十六元门票钱。 然后他选了一份牛排,一杯青梅酒就坐下了。 来到这边吃饭的大都是些小资,重在吃个心情,没有人真会想着吃回本。 就算想要吃,也会适可而止。 林雨刚坐下,就看到刘柱回来了, “好了吗,选点东西吃吧。” 刘柱哎的答应一声,然后端着盘子就朝食材杀去,那背影仿佛冲锋陷阵的大将军,颇有一去不复返的意思。 林雨一开始也没放在心上,他自顾自的吃着,过了一会儿,刘柱端着盘子回来。 盘子里面的龙虾大闸蟹生蚝摞得跟小山似得,清一色的全是海鲜。 光看这一盘,至少得有五斤重,林雨吓了一大跳, “刘柱,你能吃完吗,弄这么多?” 刘柱愤慨的说, “放心吧,这都还只是开胃菜,厉害的在后面呢!” 说完,就狼吞虎咽的将熟食往嘴里塞,生的食材一股脑的全部倒在汤锅里面。 看着左手大龙虾,右手大闸蟹的刘柱,林雨都觉得有点饱了,再看自己盘子里的牛排,实在是小的可怜。 “慢点吃,咱不着急啊!反正也没啥事,迟到下午也可以。” 他忍不住劝道,生怕刘柱吃得快,吃坏了胃。 刘柱狠狠的咬下一块大龙虾肉,满嘴流油的说, “唔……注倒,房……辛巴。” “额……” 林雨看了下四周,那些服务员们都对他俩指指点点,脸上都显露出厌恶的神情。 而刘柱根本不在乎那些人的看法,反正就是一个劲儿的吃,不一会儿,桌子上摆满各种海鲜壳。 像蚌,生蚝一类的海鲜都没啥吃头,壳比肉还多。因此刘柱端来的那一盘的壳一类的东西都有两斤左右,满满的摞成小山,堆在桌子上。 吃完盘子里的东西以后,刘柱将垃圾一撮,全部弄到垃圾桶里,然后拿起筷子夹起汤锅中的肉片鱿鱼大快朵颐的吃起来。 林雨这时候已经把牛排吃完了,他端着青梅酒闲适的喝着。 光看刘柱吃东西,他都感觉撑得直打嗝。 捞干净后,刘柱再次端起盘子再次杀回去。 那海底捞的女经理看到这一幕,轻蔑的一笑,心想开店两个月以来,想要吃回本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可结果根本没人能做到。 除非那几个大胃王吃播来,不过那样更好,免费给店铺做广告呢。 至于刘柱,顶多也就是吃个小回本儿而已。 林雨观察到经理的神情,他默默的扬起嘴角,一声不响的品味着青梅酒,那种酸酸的口感还是挺开胃的。 就在刘柱端来第二盘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长相甜美的小女生手持自拍杆走进来,一边走,一边对着手机说, “现在我来到的是沈城唯一的一家以自助餐形式的海底捞火锅店,我们来看一下都有什么好吃的。” 她一进来,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就连林雨也被她甜美的声音给吸引。 经理立即上去恭迎,就像是见到财神一样。 “阿狸,欢迎欢迎,今天要挑战什么呢?” 阿狸嬉笑道, “呃……一百个龙虾!” 然后又对手机屏幕说, “大家觉得阿狸能挑战成功吗?认为能的扣1哦!” 这时立即有人弹幕: “天呐,一百只龙虾?我觉得不可能,扣2” “是小龙虾吗?我要挑战两百个!” “阿狸好厉害,永远支持阿狸小妹妹!” “……” “嘻嘻谢谢小哥哥小姐姐们的支持和礼物,我现在要准备一下喽,” 阿狸坐在距离林雨比较近的桌子边,正好背对着林雨, “因为我是第一次挑战吃龙虾,所以如果失败的话,大家不要欺负阿狸哦。” 弹幕: “我家阿狸最厉害了,加油!” “没关系,你吃不完,我马上过去帮你吃!等我,马上到!” “阿狸不要勉强啊,不然我会心疼你的!” “……” 经理让后厨立即准备一百只龙虾,阿狸在等待之时,顺便跟看众们聊天,忽然有眼尖的看到了阿狸身后的林雨正在端杯酒,注视着她。 于是就说,“阿狸,你坐远点吧,我看到你背后有个色狼一直在盯着你看。” 第一百八十六章,拼吃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哪呢,色狼在哪里呢?” 阿狸四处张望,回头的一刹那,与林雨的目光撞个满怀。 不过她并没有多看林雨,而是有些惊讶的捂住小嘴,望向刘柱, “天哪,世上还有人能够把食物吃得这么香的,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直播镜头也朝向了刘柱,后者那副吃像,把那些看众们都给惊呆了。 弹幕: “这人是八辈子没吃过饭了吗?感觉快要把盘子都给吃了” “乖乖珑叮咚,看着他吃我都饱了。” “不知道我的小阿狸能不能够吃过他呢?” “赞成阿狸跟那个人比拼的扣1” “1” “阿狸,跟他比,赢了我送你一个火箭” “111” “火箭算啥,我送一个月的守护!” “……” 在这群人的唆使之下,阿狸走到林雨桌边, “你好,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林雨点点头,绅士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当然可以,请坐!” 阿狸将自拍杆固定好,正好能够录到三个人。 “你好我叫阿狸!” “林雨!” 阿狸说话的时候,用余光瞥见刘柱就是一个劲的吃,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现她的存在。 她又朝刘柱伸手, “你好!” 刘柱塞的满嘴食物,只是抬头看了她一眼之后,哼哼的点点头,就继续埋头痛吃。 阿狸只能尴尬的收回手。 这可是把那群看众们给气到了, “这人是什么东西竟然敢不理阿狸?” “没看到他只知道吃吗,没准是饿死鬼投胎的。” “真是饭桶,看他那吃相,我都够了。” 阿狸对林雨说, “我是一名小主播,今天有一个挑战,需要有两名路人参加,你愿意加入吗?” “哦?那真是非常荣幸!请问是什么挑战?” 林雨摇晃着酒杯,优雅的回答。 这幅模样又引来了看众的群嘲热讽, “小阿狸,快离他远点,这人一看就是个衣冠禽兽。” “阿狸小妹妹快走,危险!” “阿狸别怕,我正在路上,十分钟后帮你解决这两个家伙!” “……” 林雨瞥了一眼屏幕,笑道, “阿狸小姐,看来我并不受欢迎啊!” “没事没事,他们都是我的狸家军,只是关心我,没恶意的!” 阿狸又指着刘柱问, “这位是你的朋友吗?” “嗯!” “那你能不能够和他说说,让他也参加我的挑战,他怎么都不理我啊!” 阿狸做出恳求的样子,林雨笑道, “你误会了,他不是不理你,而是在想着这么才能吃回本儿。” 阿狸听了,发出铃铛般的笑声, “哪有人自助能够吃回本的,我都不敢轻易这么说呢。” “我想也是!” 林雨抿了一口酒说, “不过我对于阿狸小姐可是久闻大名,竟然连你这大胃王都吃不够本吗?” “呃……这个我不能多说,毕竟这么多人看着呢,我可不想让老板把我给撵走,嘻嘻。” “那好吧!不过你需要我们做些什么?” 林雨问。 阿狸想了想,回答说, “今天要挑战吃一百只大龙虾,你要是能够比得过我,今天的自助我买单,怎么样?” 林雨微微一笑, “我怎么可能比得过大名鼎鼎的阿狸小姐呢?这明显,我是必输无疑嘛!” “嘻嘻,不让你跟我吃一样的份量,只要我吃十个,你吃一个就行了。” 林雨估量了一下后,回答说, “这个倒是不错,不过我的饭量比较小,如果你跟我的朋友比的话,他应该会非常乐意。” 然后他对刘柱说道, “刘柱,这里有个免单的机会,你要不要啊!” “啥?” 刘柱立即竖起耳朵,抬起头问, “还能免单?” 林雨点点头, “没错,只要你能在吃上面比得过她,她就请你吃饭。” 刘柱啃下蟹壳里面最后一口蟹肉,往桌子上一放,打量了下眼前这个瘦瘦弱弱的小姑娘。 他笑问道, “雨哥,你别逗我,就她,还能跟我比吃?我吃的东西堆起来比她还重!” 阿狸是个要强的女孩子,刘柱这么一说,她不干了, “怎么看不起人啊?要不咱俩比一比?你要是能比得过我,今天我请客!” “嘿,小丫头片子还来劲儿了,我是不想欺负你,就你那小肚子能吃几两粮食?一边儿玩去,别妨碍着我吃饭。” 听了这话,阿狸火了,看众们更暴躁, “阿狸,咱们不跟这种没品德的人说话,你那么漂亮,他竟然说话那么难听。” “跟他比,缠着他,实力打脸,看他还敢不敢目中无狸!” “我们支持你跟他比,这饭桶,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 这时候大龙虾也都端上来了,围着桌子摆了一圈,一个桌子不够,一连摆了四个桌子才放完。 每只大龙虾都有七寸长,也算是大个了,这一只大龙虾都有两斤多重,去掉皮壳也得有一斤多。 一百只啊,差不多能顶的上两个阿狸的体重了,林雨肯定对方吃不完,弄这么多,无非都是噱头而已。 其余在场吃饭的食客们看到这一慕,也都围观过来。 而刘柱不经意间的一抬头,看到这么多的大龙虾,也惊呆了。 阿狸得意的说, “要不要跟我比?这些龙虾可都是特制的哦!” 刘柱咽下口中的食物,面对对方的挑衅,回应以无限的战意。 “好!输了可别哭鼻子!” “哼,我会输吗?瞧好了!” 阿狸跟刘柱面对面对着站,两人严阵以待。 阿狸说, “看你刚才说的不少东西,我就让你三个!” “不用,现在就开始!” 刘柱说道。 两个人顿时针锋相对,林雨站在一边,又续上一杯桑葚酒,味道甘甜爽口,安然自得的看着这一幕。 而围观的那些人也都拿出手机,开始对着两人一个劲的拍照。 经理作为裁判, “一,二,三!开始!” 一声令下,两人同时开吃。 阿狸毕竟还是女孩子,吃东西的时候总是顾及自己的动作,因此速度比不过不快。 而刘柱就不一样了,有这么多的大龙虾,明显的比他刚才吃的要大得多,口味也美味些。 他一手扣住虾脊,一手扣住虾头,往两边一掰,鲜嫩的白肉从壳下钻出来,还冒着热气,一看就让人食欲大增。 扔掉虾头,右手两指贴着壳上壁插进去,再一扣,整块虾肉就被弄出来。 从头到尾一套动作,犹如行云流水,手法十分娴熟。 刘柱两三口就将一块虾肉吃下肚,继而又开始第二只。 再看阿狸那一边,还只是刚刚剥开了虾壳,然后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虾肉,她更像是一个品尝的食客,不紧不慢。 因为她自信,就算刘柱再能吃,顶多在吃三个就到头了,因为对方之前吃的那些东西都能顶的上十只大龙虾了. 而她最多的时候吃下去二十三个,所以根本不用那么急。 刘柱就像是个人型剥虾机,剥开一个放嘴里,接着立刻拿起下一个。 三个,四个,五个,六个…… 周围观看的人都傻眼了,这根本就不是人啊。 有的人看他吃的一脸满足,都想尝尝龙虾,看看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当刘柱吃下第十只的时候,阿狸才吃下第三只。 这下阿狸着急了,她本来以为对方肯定吃不下多少可没想到,竟然这么的出乎意料。 于是她加快了速度,刘柱也是不遑多让。 两个人一个劲儿的往嘴里塞,不一会,刘柱吃到了十五个,阿狸吃到了十一个。 但是两人那就没有停下来的迹象,速度依旧在吃着。 林雨喝完一杯桑葚酒,又续了一杯猕猴桃酒。口感甘甜如霖,拥有猕猴桃独特的味道,林雨比较喜欢这一种酒,据说猕猴桃酒还美容养颜呢。 第一百八十七章,认输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可是逐渐的,两人的速度开始变慢,刘柱鼓着腮帮子用力的往下咽。 阿狸也是有些痛苦,她吃到了第十八个,要是平时的话,还能够再吃个七八个左右,可是刚才因为想要急切的赶上刘柱,吃的速度比较快,胃也有点承受不住。 更重要的是咀嚼肌都快罢工了,她看向刘柱。 对方吃到了二十四个。 阿狸眼泪都快要出来了,她逼迫着自己,可是感觉送到嘴边的虾肉就像是泥巴一样。 不但没有任何的味道,反而还让人作呕。 几分钟前,她的一些距离近的粉丝也都赶到,并且掏了门票费,以此想要一睹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可看到阿狸第一次显露出这么难过的样子,也都心痛的劝阻她。 “阿狸,别吃了,我好心疼你啊。” “就是啊,那人就是个饭桶,你干嘛跟他比啊,快停下来吧!” 阿狸看着关心自己的粉丝,又看向同样不好受的刘柱,以及自己手中食之无味的龙虾。 她心有万般不甘。 这时刘柱也注意到她,一口吞下一整块虾肉,将虾壳往桌子上一扔,鼓着腮帮子说, “呜登你,来啊!” 阿狸都快要哭了,她心里不住的抱怨, 世上怎么还有这么不懂的怜香惜玉的人啊。都不会让着点儿女孩,这人肯定是个单身狗。活该单身一辈子。 她再次的试着将龙虾放在嘴边,但是刚闻到那一股海鲜味儿,就差点吐了出来。 “我认输!” 她终于放弃了,此刻连坐都坐不下去,只能用双手按着桌子以便支撑身体。 刘柱则是撑的两眼翻白,林雨走过去刚要跟他说话,却被阻止。 “水,水!” 说着,一把夺过林雨手里的猕猴桃酒,一饮而尽。 至此,稍微涨红的面色才舒缓开来。 “吃饱了吗?” 林雨问道,说实话,他真是被这两个人给刷新了人生观,第一次近距离见到这么能吃的。 原来古代所说的每顿饭一斗米,十几斤酒不是吹出来的啊。 刘柱打着饱嗝,出一口气儿都是满嘴的龙虾味儿,酒都压不下去。 “饱,饱了!嗝~” 然后林雨走到阿狸的跟前, “阿狸小姐,你怎么样?没事吧?” 阿狸可怜楚楚的看着他, “你的朋友实在是太能吃了,我比不过他,愿赌服输!” 这时,女经理走过来, “三位的账单我已经给你们免去了,非常感谢两位在我们的饭店里用餐,这是十次的免费消费券,请两位收好。” 经理很热心的给他们一人十张优惠券,共价值六千六百六十元。 刘柱一看,两眼冒精光,心想世上竟然还有这等好事,白吃白喝不说,还免费送消费券。 林雨自然是明白对方这么做的原因,光是阿狸的粉丝今天就来了五十多位,每个进来都是要掏钱的,而且这些人都是为了看阿狸,几乎没有吃东西。 等于是饭店白赚的,再说了,阿狸肯定也是被他们请过来的。 一个大胃王主播不会轻易到一个饭店里吃东西,许多食材都需要提前的准备好,不然的话很容易出现食物供给不足的现象。 吃东西时一旦停下来,几分钟后就不想吃了。 林雨将免费券递到刘柱手里,并说道, “赶快去谢谢人家吧,算是沾了人家的光。” “哎!” 刘柱晃悠悠的走到阿狸跟前,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大汉站在一米六的小姑娘面前,让人不经意的就联想到曾经风靡的电影《美女与野兽》。 “我叫刘柱,谢谢你啊!” 刘柱伸出手的时候,把阿狸吓得怯生生的后退两步,那些个粉丝团都要出来护驾了。 阿狸却阻止他们,并握住了刘柱的三根指头,没错,就是指头,两人的手掌大小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两人手掌一比,阿狸简直就跟婴儿一样。 而这一幕也着实让那些粉丝们痛心疾首,这可是他们的女神啊,竟然被这个饭桶给碰到了。 简直是亵渎,是猥亵,是非礼了他们的灵魂和对美好的期望的行为,实在是为人所不齿。 阿狸见对方那憨厚的笑容,也就没有多少害怕的感觉,她嬉笑着说, “你很厉害哦,我甘拜下风,不过我还会再来挑战的。” “嘿嘿,行啊,尽管来,不过你得请客。” “为啥啊?” “因为要是让我自己花钱,我不舍的吃。” 刘柱老实的回答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而他自己还不明白怎么一回事,只是跟着大家一起笑。 “我们还有其他事情,先走了,阿狸小姐,以后再联系!” 林雨看了下手表说。 不过阿狸却是怨声道, “以后联系?那你有我的联系方式吗?” “额……” 林雨哑然一笑,他本来只是打个哈哈,没想到对方还真认真了。 眼看阿狸拿出来专属手机,他只能将微信给对方。 之后阿狸还抱怨说, “什么嘛,不就是要你微信号嘛,还跟割了你一块肉似得。” 见此情形,众多粉丝恨不得当场撕吃了林雨,阿狸女神的微信号是他们多少人都求之不得的。 有人甚至开价一万元求得阿狸的私人微信号,可是终究没有弄来,没想到这个小子这么的不识趣。 “对了,你的微信号也给我吧!” 阿狸又对刘柱说,但刘柱却摊开手, “我没微信。” 这时,粉丝团更炸了,世上怎么还有这样的人呢?难道他们是gay?这么可爱的女孩对他们都没有一丁点儿的吸引力? 阿狸又说, “那你手机号给我,这总可以有吧!” “额,有,等等!” 刘柱后知后觉的样子,气的粉丝们牙根直痒痒。 接着林雨跟刘柱与阿狸合了影,后者才放过他们两个人。 开着车,刘柱满足的说道, “嘿嘿,这顿饭吃的,真是爽,得劲儿得很!” 林雨笑道, “一连吃二十多个大龙虾,真有你的啊!” “我就说我要是真饿了,一头小羊羔都能吃的下。要不是开头吃的多,我还能再多吃十五个。” “哈哈,你呀,这不是有十张免费券吗,有你吃的了。” “嘿嘿,说的也是!” 刘柱美滋滋的说。 “前面左转,去蔬菜批发市场。” 林雨突然说。 刘柱按照他指的路,来到了一家冷冻海鲜店。 林雨一次性买了五万的冷冻火锅丸子一类涮火锅的材料,还有青虾,冻鱼片…… 弄了整整一车。 现在温度话不算太热,用保温箱可以保证一天一夜的时间材料不会坏。 然后两人又买了两台大型冰柜,让老板送货上门。 他们将这些海鲜全部运送到十号仓库,好在仓库面积大,足够放置冰柜。 一开始林雨只是想要买一些液化气灶,然后弄到唐朝黄鹤楼。 找些当地大厨教他们学会怎么使用,那么做菜的速度肯定能提升,然后找一些现代教做菜的视频给他们看,肯定能培养出一批出色的厨师。 不过在吃了海底捞以后,林雨又有了另外的想法。 火锅这东西虽然在商朝的时候就有了雏形,但是至唐朝一直都没有怎么发展。 那么倒不如将现代的火锅带到唐朝,肯定能够赢得很多人都喜爱。 不过林雨可不会那么傻的开展什么自助餐,必须得按材料收费,吃多少就付多少钱,不然要是遇见像刘柱这样的,就算不赔本,也心疼啊。 放置好了冰柜跟材料,林雨又跟刘柱一起去买了一百套火锅专用锅。 至于燃烧料就用超强性固态酒精,据说燃烧起来的温度跟液化气不相上下,相比起来方便还安全。 最后就是批发一吨的火锅汤底。买完东西以后,林雨手里也没剩多少钱了,最后他干脆拿剩下的钱去做了一个霓虹灯招牌——黄鹤楼。 第一百八十八章,吃火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黄鹤楼真实建立于三国年间,当时是为了守土安邦而建。 后来唐朝时代,李白等诗人所去的黄鹤楼是后人又修建的,位于湖北武汉武昌长江南岸蛇山峰岭之上。 林雨以此为名,当然是为了蹭蹭热度。不过这个时代黄鹤楼的名字并没有太响亮,所以还得在广告推广方面多加工一下。 他将十号仓库里面所有准备的东西全部都给传到了林家府库,又派人将东西全部都转移到转移到了黄鹤楼。 刚开始都没有人知道这些都是做什么的,一个个都莫名其妙的看着林雨。 后来经过林雨的一番示范,怡春院的姑娘们才了解,并且对于固态酒精燃料大加赞赏。 这样免去了烧火的麻烦,只要有个桌子就可以吃火锅,还没有任何的烟味儿,简直是做饭神器啊。 下午半天的时间里,姑娘们按照了林雨的要求,将桌子什么的再次进行合理的摆放。 这可是火锅店,楼房建筑到处还都是木头,要是不小心什么地方着火了,没个安全通道可不行。 林雨这也是防范于未然,安全第一嘛。 此外林雨又审查了下姑娘们排练的节目,婀娜多姿,令人赏心悦目。 他心想这古代的花楼就是高档,哪像是现代的啊,去了以后交钱进房,速度慢了人家还得加价钱。 哪像是这里,先欣赏一段小曲儿,谈谈心,等建立了浅淡的感情以后,再办正事。 那跟萍水相逢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不但身体舒服了,灵魂都得到了升华。 古代的花楼是真的可以谈情说爱的,而现代的不过是一场交易罢了。 每念至此,林雨都为大天朝历史文化的丧失而感到深深的哀痛。 最后,林雨将霓虹灯招牌挂了出去,这个时候天差不多都快黑了,不过灯却没开。 “好了,大家都还辛苦了,今晚睡个好觉,明天下午,额……申时准时开业。” 林雨对大家招呼了声,众人都累的不得了,半天的时间里虽然看起来啥都没干,但是做的零零碎碎的琐事是从来都没停过。 因此,林雨又宣布说, “另外,今天大家也都辛苦了。我邀请大家先品尝一下咱们店里的特制火锅,好不好!” “好!” 众人齐声应喝,特别是那些姑娘们,更是开心的不得了,围着林雨团团转,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捏腰捶背。 而同样在场帮忙的周达,赵义还有程勇三人更是手脚麻利的将吃饭家伙全部都搬了出来。 在场的人一共有三十二个,正好拼八桌。 各样的海鲜,丸子端上以后,众人都口水都流出来了,长安城附近虽然有河流,但是却没有多少人吃过海鲜。 点燃固体酒精燃料,放入火锅专用锅下,再掰一块火锅底料,几分钟后,鲜红的汤汁翻涌沸腾,火辣颜色,刺激的香味儿。 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得老大,用力的吞咽着口水,没有林雨发话,他们还是会谨守尊卑规矩。 林雨见大家都不动筷子,立即明白怎么回事,于是便招呼说, “汤都热了,大家快下料啊,不然锅底都烧干喽!” 说完,他先将一盘冻青虾一股脑的倒进去,然后是鱼肉丸子,牛肉丸子,金针菇。 姑娘们见状,也都跟着做,不一会儿,一股浓重的海鲜味飘然而起,闻者皆口舌生津。 林雨用筷子拨弄了一下,红色的虾蜷缩一团,浮滚起来。 “熟了,我先开吃!你们请便” 说着便用筷子夹起一只虾去头去尾放入口中,他吐着热气,并用筷子指着火锅高声说道, “这吃火锅啊,是有讲究的。” 众人一听,都抬起头来。 “哎,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但是火锅偏偏相反,它就得趁热吃。” 林雨一边说,一边走离座位,围众人转, “经过烈火的煮沸,使汤料里的麻辣味渗入菜中,让食物在口中流转。” 他伸出筷子在身边一个桌子上的火锅里夹出一颗丸子放在嘴里,又嚼又大呼气, “呜,一口咬下去,发烫的肉丸在口中爆裂,麻辣,鲜美,哇~那感觉,一个字——爽!” 林雨把众人说的口水直流,都快忍不住了,他却忘情的继续说, “吃火锅还有一个秘诀,必须得知道,不然你绝对吃不爽。”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注意力又凝聚在他的身上,林雨偏偏还卖了关子,他走下一桌,夹了一筷子,换一桌,又夹了一筷子…… 直到走到了最后一桌。 这时,程勇忍不住了, “林兄,到底是啥秘诀啊,你快给大家伙传授下呗。” 林雨一边咀嚼,一边回答, “不是都告诉你了吗?” 大家听的一头雾水,相互询问到底啥时候说的,结果所有人都莫名其妙的摇摇头。 林雨又夹起一块蟹排,说道,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火锅桌上没礼仪,你让别人,自己就得饿肚子。哈哈。” 说完,咬了一口蟹排,嚼两下,再把剩下的一股脑的塞到嘴里,大块朵颐的吃着。 众人听了,先是一愣,想明白其中含义以后,那些姑娘们便接连的抱怨道, “老板真坏,竟然戏耍我们,你自己吃的倒好。” “嘿嘿,谁让你们不吃呢?这不,好东西全都进到我的肚子里了。哎呀,味道真是不错。” 经过林雨这么一整,现场立即活跃开来,一个个都吆喝着,大口大口的吃,根本不顾什么形象,更别说礼仪了,有的还争抢起来。 吵闹之中夹杂着大家都欢声笑语,一个个都吃的十分欢畅,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她们平时吃饭都是厮守礼仪,即使以前是做这个行业的,但是为了迎合一些高官贵族的喜好,都得恪守规矩。 在私下的时候,都是食不言寝不语,不然老鸨就要对其一顿的乱骂。 这种吆喝着吃饭,真的是第一次,也真正的享受到了吃饭的乐趣。 林雨拿来一瓶茅台,刚一放到桌子上,顿时周达等人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 “这是……蓬莱仙酿?” 程勇鼓着腮帮子问道。 林雨点点头, “正是,前段时间,你们三位也都辛苦了,以后这个店开张,更要你们三人劳神,所以特地打开一瓶,犒劳犒劳三位。” 程勇,周达还有赵义一听,感动的都快要哭了。 这可是底价两千两一瓶啊,还是有价无市,每天仅仅供给三瓶,就是皇上的御品贡酒也没有这个贵。而且这味道,绝对是天下一品。 以前他们三人也就是趁尉迟宝林的光才喝过两次。 也就是从那以后,再喝别的酒都没有味道。日日夜夜都想再品尝一次蓬莱仙酿,简直就跟上瘾了一样。 三人当场表态,无论林雨有什么吩咐,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三人都在所不辞。 这话都是他们发自内心的。 不是他们没骨气,被一瓶酒就给收买了,而是他们感到了自己被尊重。 当初跟尉迟宝林,也是因为尉迟宝林把他们当朋友,但也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而林雨虽然不是把他们当成生死兄弟,但是从这些日子来看,林雨也着实与他们三人交心了。 士为知己者死,更何况林雨还被李世民在百官盛宴上大家赞叹,他的未来绝对是前途无量。 因而周达等人是真心的愿意跟随林雨,为其冲锋陷阵。 四人光喝酒还不起劲儿,又开始了划拳行酒令。 一时间,呼喝声起,觥筹交错,好不快活。 吃到一半,大家正在兴头上,忽然大门被推开了。嘈杂的现场立即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投向大门口。 第一百八十九章,好吃哭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怎么回事?” 林雨直起身,问道。 门外的那些人你看看,我看看你,谁也没说话,最后一个人被推了出来。 这人是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远比常人胖上三圈的身体,就像是一个球,一看就知道是遗传了程咬金的优良基因。 林雨对这个人有过几次照面,不过都是远远的见过一次。 一开始刚来到唐朝的时候,他还想找程处默当靠山,谁知凑巧半路碰上了尉迟宝林,于是就跟这个人完美的错过。 林雨心想自己好像跟程处默没啥交集,对方找他来干啥,不过看其没啥敌意,他也就没多做防备。 “你们要干嘛?” 林雨问。 程处默拱手道, “程处默,见过林兄!” “哦,是程兄的,此夜找我来有事吗?” 林雨和颜悦色的说,他做人就是这样,别人敬他一尺,他就回敬一丈。 程处默眼睛往林雨身前的火锅瞥了一眼,看到桌子上堆着的虾壳蟹壳,喉咙都痒了。 他当初也下过南方,那里多水产,也尝过虾蟹之美味。 只可惜到了长安以后,就再也没能吃过,刚回来那段时间,可真是让他夜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鱼虾蟹蚌。 为了吃,他不止一次偷偷下南方,每次被程咬金发现以后,都派人把他给揪回来暴打一顿。 即使这样,还是记吃不记打。 这不,今晚刚吃过饭的他出来溜达,谁知道刚走到黄鹤楼门口就闻到一股前所未闻的香味儿。 那味道像是烫菜,又像是南方的虾蟹,还有一股煮牛肉的味道,夹杂在一起,简直就是人间极致。 听他四处张望,只见黄鹤楼门口站了一堆的的人,趴在门上,撅着屁股像是在偷窥什么。 于是他就好奇的加入到人群中,他发现,越靠近门,那香味儿就越重。 肥胖的身躯在人群中极力的往里面挤压,终于门扛不住他们一群人的压力,将拴好的门给撞了开,就出现了现在的一幕。 程处默嘿嘿的笑着说, “久闻林兄大名,今夜特此前来摆放,多有叨扰,莫要见怪。” 话光刚说出来,肚子就不争气的叫起来,声如滚雷。 “咦?要变天了吗?” 珑儿自问道。 程处默顿时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直直的站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林雨看出了些睥睨,便欢迎道, “程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是你不要见怪才是。还没吃饭吧,要是不嫌弃,与在下一同落座如何?” “好啊好啊!” 程处默巴不得林雨邀请他,可话刚说出来,准备跑过去时,忽然觉得有些不合适。 因而,他双手恭合, “林兄盛情难拒,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完,程处默这才大步的走到林雨的桌边,程勇给他搬了一个凳子。 程处默跟程勇打了个招呼,因为程勇的父亲跟程咬金有些矫情,虽然不是八拜之交,但也是兄弟。 因此两人算是世交了。 外面的人一看,都挤着要进来,还都说是来拜访林雨的。结果都被林雨一个不剩的给赶出去。 “走走,明天晚上才开业,想吃就等明天吧!” 撂下这句话,嘭的就把大门给关上。 林雨坐回座位上的时候,程处默一点都没察觉,他的眼睛都快要掉到锅里了。 用力的吞咽着口水的模样真是憨态可掬。 不过有一点表现的不错的是,他竟然能忍住没有动筷子。 而因为他的到来,姑娘们也都安定下来,一声不吭的吃着,时而还会有怨恨目光落在程处默的身上。 大多数人都不欢迎他的到来,不然气氛也不会突然的冷却下去。 不过林雨对程处默的印象不错,没听说过有别的啥不良习惯,只是太喜欢吃了。 “程兄来尝尝这个,品点下味道如何?” 林雨用筷子指着火锅说。 程处默应了一声,赶忙的夹起一块蟹排放入口中, “啊,烫!” 他条件反射的张口就要吐出来,可是那股不同寻常香味儿让他硬生生的止住了这个动作。 他大口的往外呼气,使嘴里的食物尽快冷却,等吃完以后,他惊呆了,不敢相信的看着沸腾的火锅,嘴巴微张。 林雨问, “程兄,感觉咋样?还合胃口吗?哎,程兄?” 他推了推程处默的胳膊,后者打了个颤,忽然眼泪汪汪的看向林雨,林雨还以为这家伙被辣哭了。 “程兄,是不是不合你口味啊?要不我重新再给你做一桌?” “慢!” 程处默伸出手挡住林雨,另一只手夹起一个鱼丸,这次他学聪明了,先吹凉了些,再品尝。 吃完后,他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悔恨不已的惨叫, “晚了,太晚了!太晚了啊!” 突然整这一出,可把在场的人给吓住了,姑娘们都胆怯的看着他。 林雨问, “怎么了?什么晚了啊?” 这一问,程处默哭的更惨了,边哭边说, “我为什么没有早点吃到啊!长安城中竟然有如此美味佳肴,我还大老远的,跨过千山万水的南下个屁啊。还白白的挨了几顿打。我这是图什么啊!” 林雨一听,就明白了,不过要是想提前吃到火锅,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林雨来到这个世界还没多长时间呢。 他安慰道, “程兄,莫要悔恨,至少你现在吃到了,以后就可以经常来吃了。也省的南下了,你说是不是?” 程处默挤着钢子儿,泪汪汪说, “可是我真的悔啊,为什么我没能早点认识你啊,我竟然一度错过了天下最美味的佳肴,真是天妒英才啊!” 林雨听这话,尴尬症都快要犯了,明明就是个吃货,偏偏的自拟为英才,还认为被老天嫉妒,这种自我感觉都不再是良好,而是优秀了。 接着,程处默将所有的愤慨都转化为力量,埋头痛吃。 对于林雨的问话,他只用哼哈来回答。 程勇对林雨尴尬的一笑,无奈的捂住了脸。 谁能想得到,程咬金的儿子吃饭时候的吃相竟然会这么难看。简直就是逃荒的难民。 也不顾多烫,随便吹两下就往嘴里塞,两边的腮帮子都被撑得鼓鼓的,手上的动作却没放慢一点。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种吃法不胖才怪。就这还是因为唐朝时期的饭食营养不高,要是换成现代,轻松过四百斤。 吃了一会儿,程处默才发现还有酒,他也不再客气,随手拿过林雨的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接着就要再次下筷子,突然定住了动作,他先是把喝干净的酒杯放在鼻下一嗅,瞳孔微张,继而别过头看向桌子上的酒瓶。 当看到上面不认识的“茅台”两个字的时候,吃惊程度不比吃第一口火锅时低。 虽然那两个字他不认识,但是却是“蓬莱仙酿”的专属标志。 “林兄,这可是蓬莱仙酿?” “嗯!是的。” 林雨平静的点头,好像喝蓬莱仙酿只是稀松平常的事而已。 这可把程处默给惊呆了,当初蓬莱仙酿刚出来的时候,房遗爱拍下过一瓶,这家伙天天炫耀,可牛逼不清了。 当时程处默对其还是嗤之以鼻,笑房遗爱没有见过世面。可后来巧合之中尝过一次后,就再也无法忘怀。 可惜蓬莱仙酿实在是太稀有了,就是他费尽了所有的力气门道,也才只是弄来了一瓶。 然后计量着每到月初和月中各饮一小杯,其余时间坚决不喝。 没办法,实在是太珍贵了,有钱都买不到。但此刻见林雨不但吃海鲜火锅,还喝蓬莱仙酿,程处默那叫一个羡慕,在他看来,这才叫享受,这才是理想中的生活啊。 第一百九十章,跟着大哥有好吃的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酒足饭饱,要不是程处默实在吃不下了,他根本就不会放下筷子,不过茅台酒却一杯接着一杯的喝。 他也不管丢不丢人了,能喝的这么畅快,一点面子算个啥? 林雨也是见其杯空就斟满,不一会儿半瓶酒全下到程处默的肚子里去了。 可把程勇等人气的不轻,本来大家伙儿好不容易有解馋的机会,结果这家伙一来倒好,全被他给喝了,偏偏别的人还都敢怒不敢言。 程处默虽然性格和善,胸怀宽广,但是有一点不能碰,那就是别跟他抢食。 对于他来说,抢他的食物就犹如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分分钟拼命。 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跟秦怀玉争一瓶酒,而把皇上都给惊动了。 而且他可是程咬金的儿子,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俩人几乎是穿一条裤子的,还都是护短的主。 尉迟敬德没啥脑子,碰见啥事非打即杀,人们惹不起,躲着就行了。 但程咬金不一样,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阴险,不过这里的阴险不含有狡诈的意思。 而是只要得罪了程咬金,他能想出一百种骚主意摆置你,直到你求饶为止。 所以大家都很小心,见到程处默从火锅里夹东西吃的时候,自动的停下筷子,等其夹完以后在伺机而动。 林雨也发现了这一个规律,不过他可是不怕这个程处默。 白吃他的火锅还想要他让着,可能吗?刚才好几次,林雨都跟程处默夹到了同一只虾。 当时可把众人给吓住了,以为这回程处默要发怒了,谁知道后者憨厚的一笑,赶紧松开筷子,去夹另一只,并抢似得放在嘴里。 几次以后林雨已经让程处默形成了林雨高其一等的潜意识,由此在碰杯的时候,程处默的杯沿都放低一点。 这时才真正的惊呆了程勇等人。 要知道在酒桌文化上分地位尊卑的就是杯沿,碰杯的时候,谁的杯沿高,谁在众人中的地位就高。 程处默这样做就证明了他在心中对林雨是崇敬的,也说明刚才林雨那几个简单的小动作起了作用,当然更大的原因还是程处默真心想结交林雨。 跟着这一位有蓬莱仙酿,还有海鲜火锅,就算是叫声大哥又如何? 等一瓶茅台喝完,程处默醉醺醺的,圆滚滚的身体摇摇晃晃,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肉皮球放在椅子上,嘴里嘟囔着, “林兄,这顿饭是我这辈子,吃的最爽快的一顿。嘿嘿,这酒……” 他端着空杯子,谄笑的看向林雨。 后者会意一笑,不知从哪里又拿出一瓶, “程兄放心喝,今晚酒管饱!” 程处默那两只眯成缝的小眼睛立即放出一千瓦大灯泡的精光,简直就像是饿了三天的流浪汉看到了大烧鹅。 满满的都是激动之情,也不喊林兄了,一个劲儿的喊着大哥,叫的那是一个真情流露。 林雨直接将其打开,又给程处默满上。 后者小口慢嘬,喝完后,满足的叫一声——爽! 林雨正要给其倒第二杯,却被阻止。 “大哥,别,别倒了,浪费!咱们明儿个再共饮此酒。” 林雨顿时对程处默的印象好感度又上升了一分,能在喝晕的时候还能控制自己喝酒的,可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因为正常人这时候的反应应该是一个劲儿的吃牛逼:给老子满上,我没醉,还能喝! 林雨放下酒瓶,对程处默说, “程兄醉了?” “我没醉!” “那怎么不喝了?” 程处默无奈的摇头, “唉,酒喝到一定量,就会失去了其滋味儿,再喝下去,就不是品味了,而是浪费。浪费可耻啊,林兄!你是不知道啊,我每看到有人糟蹋粮食,都恨不得上去将其暴打一顿,不然难解我心头之恨。” 说着说着,竟然声泪俱下, “可我方才应当喝足了,但是却贪心不足,非要在喝一杯,入口中虽有滋味儿,但已失去其根本。我恨啊,如此饮酒,真是玷污了蓬莱仙酿的美名。我……我……呜呜……悔恨啊!” 林雨只觉莫名其妙,心想这个家伙真是对食物的态度达到了等同生命的层次,估计和松下原对待酒有一拼。 这种人要是放到现代,那妥妥的著名国际美食点评家,试问世界上还有谁对待食物能像他这么的痴情? “程兄莫要再心怀愧疚,一杯酒而已,算不得什么,这也不是你的过错。” “别小看一杯酒,那是一斤粮食的精髓,是酒工们的汗水,是苍天的恩赐,我怎能这样浪费呢?” 程处默的一番话可把林雨到嘴边的话全部打回去了。 林雨心想: 得,这还能咋劝?竟然把老天都给搬出来了。 于是他又说, “那这样吧,我把剩下的酒送给你,以后你慢慢品尝!” “多谢大哥慷慨,小弟感激不尽!” 突然间,程处默化成灵活的小胖子,嗖的从椅子上跳起,拱手鞠躬,那一套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拖沓。 这根本不是一个喝醉人的反应速度啊。 林雨终于明白,原来这家伙就等着他说这句话呢,不由得感叹,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 程咬金天天一肚子坏水,这家伙也不差,为了嘴,真是啥都能干出来。 就刚才那演技,要是不给他颁一个奥斯卡金像奖,都要天理不容了。 程处默乐呵呵的抱着酒瓶,就跟宝贝似得,时而用衣袖给擦擦,生怕弄脏一点儿。 见此情形,林雨计上心头,心想这家伙既然这么爱吃,那就用食物将其收为所用。 要知道程咬金在朝庭上的权势丝毫不输于尉迟敬德还有长孙无忌,只是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样的武将压根就懒得跟那些文官们搞什么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因此靠着当初的功绩,过得逍遥自在李世民也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 只要这些老将们能安享晚年即可。 “程兄……” “哎,别这么叫我,称我小默就行了,你是我大哥,嘿嘿,小弟不敢被称兄。” 程处默憨厚的笑着说,要不是林雨刚才看到他的那一番表现,肯定以为这家伙天性老实。 但现在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小默,我的酒楼明天就开业了,你看就今晚这饭菜,口味如何?” 程处默听后,立马伸出一根大拇指, “好!天上地下都难得此美味,若是有幸能尝一口,给个一品大官也不做。” “哈哈,小默真会说笑,一顿饭而已,怎能与那荣华富贵相提并论?” 对于这句话,程处默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 “大哥此言差矣,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世间万般荣华富贵,归根结底都离不开一个“食”字,若是真能天天吃这等美味,我程处默给你当下工都成。” 林雨拍案叫好, “小默真是直爽,就喜欢你这性格。实不相瞒,我这里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劳烦你。” “大哥尽管说来,我定当竭力相助。” 林雨想了想,先问道, “如果让你能天天有这等美食可吃,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了,我巴不得有这样的好事呢!不过大哥这酒楼开张以后,我就有口福了。” 林雨摇摇食指说, “不不,我说的是比这更美味的食物” “不可能,世界上再无比这更好吃的了。” 程处默坚决否定道。 林雨嘿嘿一笑, “小默,你可尝过比铜盆还大的螃蟹,比胳膊还长的龙虾?能吃下一个人的海鱼?” 听了这话,程处默还以为林雨在说笑, “大哥别逗我了,别说尝,就是见都没见过,那可是志怪小说里,龙王的子孙,就算有,谁敢吃啊?” 而这时,林雨显露出一副严肃的神情, “我若说我能弄来呢?”此话一出,程处默当即脸色渐渐变得凝重。 第一百九十一章,势同水火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我若真能弄得来呢?” 林雨玩味的问道, “你愿不愿意与我共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拍案而起, “大哥,要是能天天吃到比胳膊还长的龙虾,比脸盆还大说螃蟹的话,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我绝无二话。” “哈哈,好!那就一言为定,三天之内,我就让你开开眼界。” 林雨说道, “那我这个酒楼还缺一个伙计,你要不要过来?” “伙计?打杂的吗?” 程处默问。 “呃……也不算,就是看个厂子,别让人在这里闹事就行。你也知道,有的人这酒喝多了,一碰点小事,难免就会火气上头,万一把我的小店给砸了,咋办?” 林雨摊开手一副无奈的样子。 程处默当即拍拍胸膛, “大哥你放心,有我看着,没人敢乱来,不然的话,我一斧子劈了他。” 他继承了他老爹的三板斧,据说这家伙天资卓越,仅仅用了三个月就学会了三板斧。 后来又用了三年的时间,按照程咬金所说的口诀心法,自学了三十六天罡斧所有的招式。 当时可是轰动全长安城啊,程咬金也是见人就得瑟, “我儿处默乃是练武奇才,万中无一” 就连李世民也亲自的接见,可谁知这家伙聪明归聪明,就是太懒了,练功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天到晚只知道吃。 胖的不成型,斧头在他手里就跟稍微大号点的玩具似得。 有了程处默的允诺,林雨便放心了,心想找了这么个保安,连打手都省了。 就这家伙往那一站,谁敢动手? “那就谢过了,现在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明天就开始忙活了。” 程处默点点头,他刚才喝的有点猛了,虽然那一会儿没啥感觉,但是这会儿头就开始有点发晕了。 他也不强忍着,就在玲儿的带领下去房间里休息了。 没了他,大家又再次的大吃大喝起来,相互之间没有一点的芥蒂。 最后一直吃到半夜十一点多,才都各自找地方睡去。 玲儿跟珑儿本想服侍林雨,但林雨还保持点清醒,言辞拒绝了,若是以前,没准还真可能靠着一点酒性放纵一次。 可现在有了兰莹,他就只想专心的对她,不论对方知不知道,他自己要问心无愧才行。 次日一清早,就听到外面传来嘈杂的声音,林雨翻来覆去十多分钟都没能睡着。 最后终于忍不了了,他揉揉眼,看看手表,才八点多。 他还心想到底是谁一大清早的扰人清梦,结果一打开门,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只见那从楼上到楼下,所有的桌子都坐满了人,而且一个个衣着华丽,腰间栾鸣佩环,看起来身份都不低。 而拍门的人正是玲儿。 “这都是咋回事?还没开业呢!” 林雨问。 玲儿焦急的回应: “老板,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早本想打开门通通风,可没想到早已有人守候在门口,刚一开门,那些人就涌进来了,赶都赶不走。” “额……” 林雨无语了,他万万没想到,美食原来对于这些人来说是这么多重要啊,连几个小时都等不了。 那些人中有的百无聊赖的坐着,有的干脆拿起书,摇头晃脑的读着,还有人拿出筛子四人围成圈赌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林雨也很无奈啊,本想着下午开业的,这可得了,都是被逼的啊! “老板,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啊?他们都在催。” “还能咋办?现在开业!给他们上料。” 林雨挥挥手说道。 于是那些姑娘们开始忙活起来,又是放固体酒精燃料,又是加汤加火锅底料,这些都是林雨教会给给她们的,所以做起来也都没那么的生疏。 从楼上到楼下,一共有五十张桌子,每个桌子够做四到六人,因此光是坐下的就有两百多人。 就这还不算那些来了以后,没处坐,只能讪讪离去的人。 食客们一开始都不知道怎么吃,也不懂得如何的使用火锅,一开始乱哄哄的。 那些人都围着一锅汤干瞪着眼,也没有点菜。 有的人忍不住舀起一口汤一尝,立即大加赞赏,邻座的人看到了,都相互效仿。 一时之间,大家都赞不绝口。 有人为了彰显才华,还站起来吟诗一首: 半碗朱丹浸镬汤, 缕缕凝烟过五江。 一杯愁绪剪不断, 万水千山寻此香。 众人听后,无不拍手叫好。大家喝的更起劲儿了。 林雨站在楼上看着这一幕,嘴角抽搐,感慨道, 真是史上奇葩代代有,唯有唐朝特别多啊,第一次见吃火锅专喝汤的。 最后,程处默终于忍不住这群人瞎装逼,便站出来将火锅的吃法介绍一遍,并且一顿夸赞,上达穹苍,下至九幽,吹的天花乱坠。 把那些人说的一个个口水直流。 就连林雨听了都不禁赞叹这家伙不当销售真是可惜了。 那些阔少爷公子哥们听完,一个个面红耳赤,那个颂诗的更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本想出个名,谁知道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不过尴尬的气氛转瞬即逝,在一道点菜声响起后,在场的人又立即活络开来。 原本定下来的开场舞也跳不成了,五十张桌子可是把姑娘们忙活的不可开交,都急匆匆的来回上下楼端菜送水。 在姑娘们细心的服务下,让那些人体会到了宾至如归的感觉。 因此,那些阔少们还给了不少的小费。 林雨看着下方热闹的场面,满意的暗暗点头,在他看来,下面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黄鹤楼的火锅料可是不便宜,一份牛丸一共五颗,就要一两银子,至于虾蟹就更贵了。 青虾一盘二十只,十两银子,大闸蟹一只十五两,凡是海鲜,都不便宜。 不过能来到这里的,哪个不是家财万贯?只要能吃好吃爽,花点银子算什么。 更何况一桌子下来,顶多也就是五百两银子,反正也不是花他们自己赚的钱,压根儿没有心疼那一说。 站了一会儿,林雨正要回房,不经意间却看到了李泰,长孙冲,秦怀玉和尉迟宝林进来了。 四个人后面跟着十多个下人,全部手里都拿着红布盖着的箱子。 林雨刚要下去,又见几人朝程处默走去。 他停下脚步,默默地观看。 只见秦怀玉等人对程处默怒目而视,而后者面对这四人丝毫不惧,挺着大肚子势要与其分庭抗礼。 然后这五个人似乎发生了争吵,周边吃饭的人都急忙离开,生怕被波及。 眼看几人就要打起来的时候,林雨出面了。 “都给我住手!” 众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他的身上。 秦怀玉气愤道, “大哥,这人与我有隙,上次就是因为他,我被我爹罚了一个月的禁闭。” 这时程处默抖动着一身的肥肉道, “你发一个月禁闭算啥,我也被罚了,还吃了一个月的大白饭,我都饿瘦了三十斤,那可是三十斤啊,我得吃多少肉才能补回来?” “哼,冤家路窄,既然遇见,那就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秦怀玉摆起架势。 林雨重咳一声, “你们是想把我的酒楼拆了吗?啊?” 李泰赶忙说道, “大哥别生气,我们没有这个意思,听闻你的黄鹤楼开张,还特地来送贺礼呢。” “这就是你们的贺礼?把我的客人都给吓跑了!我还怎么开店?” 林雨恼怒的模样,可是把一干人等给吓到了,他们还从没有见过林雨对他们发这么大的火。 尉迟宝林笑着说, “嘿嘿,大哥消消火,四哥也是气上心头,忘了分寸。” 接着又对程处默说, “猪头程,有胆子的跟我出去,别扰了我大哥的生意。” 程处默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心想我家老爷子跟你爹交情至深,咱俩也算是世交了,你这家伙竟然还这么不给面子,看来今天非得教训教训你不可。 论武力,程处默完虐尉迟宝林,也就他们四个人加起来才能跟程处默差不多打个平手。 程处默指着尉迟宝林道,“黑皮子,老子今天非得替你爹好好修理你一顿不可。走!” 第一百九十二章,试探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几人正要移步,却被林雨一声暴喝,吓得他们一动也不动。 这里的情况也引起了所有吃饭的人的注意,有些在楼上面没有看到下面情况的纨绔子弟一摔筷子,骂骂咧咧的走到栏杆边, “谁家的狗乱吠?惹的老子连吃饭的心……” 然而刚说到一半的话堵到了嘴边,一个字儿都蹦不出来。 当看清楚下面的几个人以后,那人腿一软,瘫扶在栏杆上,从头凉到尾。 他恨不得狠狠的扇自己几个大嘴巴子,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嘴欠啊。 李泰不说,堂堂皇子。尉迟宝林,程处默,秦怀玉,长孙冲,那全部都是爷啊,他今天竟然一股脑的全给得罪了。 他爹才只是一个区区五品小官,即使他爹来了,也得好言好语。 他倒好,直接骂了起来,这下全长安城都没他的容身之地了。 此刻这人也只能祈祷下面的几位大爷没有听到他的话,不然可真是死路一条了。 而就在他担忧之时,一道高昂有力的声音传来, “刚才说话的是何人,请移步下来。” 长孙冲说道。 那人顿时如坠冰窟,身子再一软,晕倒在地。 这人的出现,也只是一个小插曲,不过却也缓和了,下气氛。 林雨再看向几个人说道, “小默是我店里的伙计,你们是我的兄弟,我不希望你们中间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他对秦怀玉说, “四弟,我知道你以前跟他斗过,但总归都过去了,没必要再牢记于心。” 接着又对程处默说, “小默,这是我的结拜兄弟,你要是跟他斗,不是跟我斗吗?你当初为一瓶杏花酒,我今天送你一瓶蓬莱仙酿作为赔礼。此事就当过去了,如何?” 程处默低下头,低声道, “大哥不必如此,我知道自己有错在先,此事确非大事,以前是我小心眼了。” 林雨再看向秦怀玉, “你呢,准备怎么解决?” 秦怀玉没有回答,只是沉默着。 林雨再次说道, “秦世伯跟程世伯都是生死之交,可是你们两个却因为一坛酒闹得不可开交,都是二十多岁的人了,丢不丢人?” 两人都不说话,惭愧的低下头。 “要我说,你们都是将臣之后,何必把关系搞得这么僵?和和气气的为大唐繁荣建设一起努力不好吗?” “大哥说的是” 李泰说道, “那就依大哥所说,四弟,程兄,你们两人就冰释前嫌吧。” 秦怀玉深吸一口气,别过头看着地面说, “程兄,以前是我不对,你多包涵。” “不,是我太自私了,不应该为了一坛酒闹得全城皆知,让大家看了我们的笑话。” 程处默也说道,不过两人说话时都有意无意的躲开对方的目光。 林雨走过去,分别拉住两个都胳膊, “好了,既然都道了歉就没事了。来,握个手,今后都是好朋友。” 两人的手被强制的握在一起,一开始,他们的内心都是拒绝的,但真正握住的时候,两人逐渐的放开的抵制的心。 “哈哈,这才对嘛,以后都是兄弟,今天我请客,大家好好吃一顿。” “太好了,终于等到这句话了,嘿嘿,我一进来闻到味儿都肚里咕咕响。对了,有蓬莱仙酿不?” 尉迟宝林一开口,便引来哄堂大笑。 林雨专门弄了个单间,六个人围坐在一起,边吃边聊,再加上酒得催化,程处默不一会儿就融入了秦怀玉的圈子。 最后还是秦怀玉提议让程处默也加入他们的兄弟阵营。 程处默当场拍案同意,不说别人,就单跟着林雨有好吃的就让他巴不得赶紧结拜。 几人没有在结拜,只是由程处默一人歃血,至此便成为了老六。 乐得尉迟宝林一口一个六弟,喊的别提多顺畅了。 程处默也不在乎,别说当老六,只要能吃到林雨所说的珍馐美味,当奴仆都愿意。 吃饱喝足,各自也都离去。 程处默还是留在黄鹤楼看场子,林雨则是跟秦怀玉一起去看望秦叔宝。 上次照的照片发给白杨以后,对方告知伤口没有任何感染的迹象,恢复的也非常理想,只要持续用药,就没有一点问题。 这次见到的秦叔宝已经是神采奕奕,正坐着轮椅在院子里晒太阳。 林雨为其再次检查伤口,愈合的也差不多了,对于这个唐朝的开国名将,他满心都是敬佩之情。 他搬个凳子,坐在其身边聊了些当年的战役,看到眼前这位老人在回忆之时,眼中闪过的盈盈精光。 林雨只觉胸口被压着一款石头,喉咙也像是塞了一块东西 他不禁感慨,岁月啊,再顽强的生命都抵不过时间的摧残,恐怕能够一直活下去的,也就只有这种为国家人民舍生忘死的精神。 秦叔宝好像憋了好久,一开口就停不下来,从少年从军来护儿账下,到后来的玄武门事变,讲故事般全部倾倒而出。 说到兴起之时,还以木枝做兵器,演示当年的飒爽英姿。 讲到最后,却以一句哀叹结尾, “唉,只可惜我这些人都老的老,死的死,再也看不到这世间繁华了。” “世伯仍然力壮,必然能够长命百岁。” “嘿,你小子还挺会说话。我早就想过,活那么久没什么意思。倒不如早点去,下面那些老兄弟们肯定等着我喝酒呢!” 秦叔宝浑浊的眼睛看向林雨, “只是不曾想竟然遇上了你,才捡到一条性命,不然的话,估计我就要去见那几个老家伙喽。” 他握着林雨的手说, “这天下总要交给后生,你们才是今后大唐的顶梁柱。林雨啊,我从怀玉口中得知一些你的事迹。” 林雨谦逊道, “那都是些小事,不足挂齿。” “果真是小事吗?” 秦叔宝虽然脸上满是皱纹,两眼也昏花了,但这正是阅历的见证, “我知道你非常人,不管你是下山历练的居士也好,寻阅世间的奇人也罢,总之这大唐的天下必须得守住。因为这关乎天下黎民苍生,绝不能落入阴险狡诈之人手中。” 林雨伸手按在对方的手臂上,微笑道, “世伯廖赞了,我不过是个倒卖东西的商人,根本不懂什么江山社稷,您若是想要新奇的玩意儿,我倒是可以给你弄来玩玩。” 秦叔宝用另一只手紧紧钳住林雨的手,将他抓的钻心的疼,那一双浑浊的眼睛中暗露杀机, “这么说,你是要摒弃这天下苍生于不顾?任由乱臣贼子祸国殃民?你难道就没有一点良知吗?” “良知?良知能值几个钱?” 林雨哈哈大笑,说道,“我见过一个好心人人,路上见到一位摔倒的老太太,这人好心将其扶起来以后,不曾想,那老太太咬定是这人把她撞倒的,后来老太太的家人一起将这个好心人告到衙门,最后衙门判好心人赔偿老太太一 千两银子。” 他讽刺道, “知道那个好心人结局是什么吗?呵呵,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林雨眼睛通红,身体都在发抖。 秦叔宝也怔住了,他扣住林雨的那只手忘记了用力气,但对方却没有把手抽出来,而是继续说, “一个人有良知,那天下人有良知吗?这世界根本不需要善人,因为所有人都自私自利,就连你也自私,私的是你和你兄弟们打下的这天下。” “若你们肯放手,让天下人都不分国家,不分民族,大家过得其乐融融,安居乐业多好?可你们为什么要建立大唐?为了能让你们自己和后代,享受荣华富贵吗?” 林雨脸贴近秦叔宝,义愤填膺的说,秦叔宝干瞪着眼,却也无可反驳。 一秒,两秒,三秒…… 秦叔宝松开手,叹口气, “唉,你既然无此意,那就算了,我也不强求,你去吧!” 林雨没有说话,只是拱拱手就离开了。 等他走后不久,从其屋子里走出一人,那人正是李世民。 “此子……确实无心参政,陛下可以放心了!” 秦叔宝像是脱了力气一样的说道。 李世民望着林雨离去的方向,不知在想什么,今天他来看望秦叔宝,也问了对方对于林雨的看法,而恰好林雨也来了,就临时弄了这么一出。 李世民张望半晌,问了句, “他若是同意参政呢?” 秦叔宝闭上眼,缓缓道,“斩草除根!” 第一百九十三章,英雄逝世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当夜,天空中电闪雷鸣,春雷滚滚。 林雨站在黄鹤楼三楼在一个房间里,望着窗外雷光闪烁的天空,心中有着些许不安。 “这天可真是奇怪,刚才还好好的,才一会儿,就成这样了。” 他摇摇头,关上了窗户。 而与此同时,秦府之中,秦叔宝躺在床上拉着跪在床头,满面悲痛的秦怀玉,他有气无力的说道, “怀玉,爹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已经是十分的满足,我曾经不过是一个小民,历经大小战争无数,终于封国将相。我手下有太多的亡灵,这些年间他们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我也被他们纠缠的厌烦了。” 秦怀玉万分悲痛,他说道, “爹,你的身体还很强健,我大哥说过,很快你就会好的,你就会没事的。我现在就派人去将他叫来。” 秦叔宝拉住他,摇头笑道, “不要白费力气了,身体上的伤确实已经好了,可是心上伤如何也好不了。” 他抓紧了秦怀玉的手, “孩儿,记住,无论何时都不要背叛自己的兄弟,你可以以恩报怨,但是绝不能以怨报德。所做之事,应当堂堂正正,无愧于心!” 秦怀玉连连点头,他眼含泪水,却忍住不让去其流落。 秦叔宝继续道, “还有,林雨非同一般,你要用心跟随他,不论他做什么事,都尽力去支持。” 他忽然又用力,拉近了秦怀玉,伏在其耳边低声说道, “若他有心反叛,你定要竭……力……相……助!” 说完这句话,只听外面一声震耳欲聋的炸雷,秦叔宝咯的一声,闭上了眼睛。 “爹!” 秦怀玉声泪俱下,他死死地抓着秦叔宝的手,将其按在额头上。 这一晚,名震天下的翼国公秦叔宝寿终正寝。 当天夜里,天降暴雨,城内外积水一尺。 第二日满城悲恸,天下缟素,李世民亲自上堂奠基,程咬金,尉迟敬德,长孙无忌,魏征,房玄龄等众多大臣接连到秦府祭拜。 等这些人都拜完离去以后,林雨才过来,当他看到站在灵棺旁失神的秦怀玉时,他心突然一痛。 三拜过后,他走过去,按在其肩膀上, “兄弟,节哀顺变!” “知道了,大哥!” 秦怀玉点点头,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林雨才发现他的两只眼睛都肿了。 林雨知道这个时候不管说什么话都会显得平白无力,便只能对其点点头,然后头戴白素,一起站着。 接着李泰,长孙冲,尉迟宝林,程处默都来了,四个人祭拜完以后,也都站到秦怀玉的身边。 秦怀玉看了一眼身边的兄弟,严重泪水流转,他低声道了一句, “好兄弟!” 林雨等人陪秦怀玉一直晚上十点左右,才被秦怀玉遣散,因为在唐朝有个规矩,就是守灵的晚上一定要让死者有血缘关系的人看守。 如果外人太多的话,会冲散死者的灵魂,致使其无法顺利的投胎轮回。 林雨心情沉重的回到林家别院,他躺在床上,望着房梁,渐渐的出了神。 想到昨天还与秦叔宝有说有笑,可刚过一个晚上就阴阳两隔。 他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用药不对。可秦怀玉一口咬定秦叔宝是自然死亡,与伤痛无关,至此他也没办法深究。 逐渐地,他沉沉的睡了过去。等到窗外再次照射进来阳光的时候,已经又过了一个晚上了。 他立即传送到现代,刚一回来就接听到了兰莹的电话。 “喂,莹莹,早安。” “你还知道早安啊,这两天跑哪去了,又给我玩失踪,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也不接。” 电话那边传来气愤的声音,不过只要是有点经验的男的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好啦,老婆对不起,我向你道歉,回家跪榴莲好不好?” “谁是你老婆了?不准叫我老婆!” “不叫老婆叫啥啊,媳妇儿吗?” 只听电话那边气的直跺脚,“林雨,你想气死我吗?哼,不想理你了,挂了!” 嘟嘟嘟! 林雨看一下手机,无奈的摇摇头, 他从公司开车到兰莹所在的别墅区里面。 到了门口,后者蹦蹦跳跳的跑过来给他开门,根本就没有电话中那般的无理取闹。 因为秦叔宝的去世,林雨也没心情做一些男欢女爱的事情,因此他只是给兰莹做了一顿早饭。 两人吃完以后,他又开车带着对方去了公司。 “哎,你知道吗,我妈已经出院了唉。” 兰莹惊喜的说道。 “出院了?不会吧,怎么可能这么快啊。我觉得上次去的时候不还挂着药水吗,当时护士还说这一次要挂一个星期。” 兰莹解答说, “哎呀你不知道,我妈想要出院去马尔代夫旅游,当然还要带上黎老。俩人要度蜜月呢。” 林雨一听,不由得嘴角抽搐,他说, “咱妈可真是与时俱进啊,咱俩都没干过事情,她竟然想要全干了。” “她的思想可是比你要新潮的多呢,跟她一比,你简直就是个老古董。” 林雨耸耸肩,没有辩驳,当然也是因为无话可说。 到公司以后,他们按照平常的工作程序,查看了一下昨天销售额度。 这两天的销售量一直都在处于稳步上升的状态,兰莹对此十分的满意。 “对了,莹莹,你能联系上一些收购旧衣服的厂家吗?” 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的林雨突然问道。 兰莹轻咦一声,回答说, “当然可以喽,你要干什么?” “我看网上有一些资助贫困乡村的项目,想着做些慈善,你要是能给我弄来一些军训衣服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这个没问题,我这就跟刘总打一个电话,他是搞这方面的。” 在兰莹打电话的时候,林雨的手机也响了,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他迟疑了片刻后,将其点开, “喂,你好,请问你是哪位?” “林先生你好,我叫郑龙,请问你现在有时间吗?” 林雨听后,心中些许不安,他想到自己之前出车祸的案子一直都没有结,心想郑龙不会是特地的来调查的吧? 不过这事要是拒绝的话,难免会显得自己有些心虚,因此他回应道, “当然,有需要帮忙的吗?” “这样的,因为上次车祸……” 果不其然,郑龙找他就是为了那个案件,林雨与其约在了独月鸣的会客室。 两人见面以后,表现得非常和气,没有任何敌对的意思。 “林先生,非常感谢您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接受我的调查。” 郑龙先是微微欠身,并伸出手与林雨握手。 林雨微笑着说, “协助警察办案是每个公民应该做的事情,只要是我知道的,我愿意,一字不漏的全部都告诉你。” 接下来郑龙问了一些关于车祸当时的情况,以及发生的原因和具体的时间地点。 早有准备的林雨从头到尾对答如流,说的郑龙都分不清对方说的到底是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林雨暗暗得意,这些问话可都是他当冥思苦想之下才得出来的。几乎可以说是万无一失,也不会给对方留下任何的证据。 可是当郑龙,从怀中拿出了两张照片的时候,林雨顿时一头雾水。 两张照片,其中一张SUV车正对面的图片,林雨清晰的认出,这辆车正是那天晚上撞他的两辆车之一。 而另一张还是那一辆SUV,不过这一张拍摄的距离又近了许多,好像临近咫尺。 林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两张车是一样的唉,怎么没有另一辆车的照片呢?” 郑龙眼睛死死地盯着他,“我想这两张照片的出处不用说了吧,那么问题来了。我想知道,当时在开车对撞的时候,撞到一起的那一瞬间,你在干什么。” 第一百九十四章,审讯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听了之后,莫名其妙的呵呵一笑, “我说郑警官,你是没事拿我寻开心啊!我开车的时候撞上去时,当然是在主驾驶位置上了,难不成我还能弃车而逃?你当是拍电影啊。” 郑龙知道对方绝对不会轻易的说出实情,于是便指出了导航玻璃边角处的反光图像, “你看看这里,两张照片其中一张是有你的影子,另外一张没有你的影子。也就是说没有影子的那个时刻……” 他一边说一边用犀利的目光盯着林雨, “你根本就没有在车上。也正是因为如此,你才躲避了这场车祸。你是用的什么方法?” 立时,林雨的表情从嬉笑逐渐变得严肃,他注视郑龙的眼睛,片刻之后,直起身说道, “单单只是依靠这两张照片来判断,似乎有些果断了吧?没准只是反光,没有照到,你就这么肯定我当时没在车上?” “哦,既然这么说,那么我想请问你,最后是怎么脱离车祸现场的?” “我跟他们撞在一起之后,当时差一点昏迷,晕晕乎乎之中,自己就爬出来了。后来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就晕了过去,等我醒来以后,天都已经亮了。” 郑龙紧跟着问, “那么也就是说你是经历过车祸之后又跑出来的?” “没错。” “那么问题又来了,从车祸现场检验之中,有没有发现你所驾驶的宝马车的安全气囊没有任何的使用过的痕迹,按照常理来说上面会存留一些你的体液。” 林雨刚要辩解,郑龙就打断了他的话, “还有就是,从事故现场来看,椅子是往后压的,车顶完全内陷,中间没有存留任何的空隙。如果你曾经卡在中间的话,你现在身体最少也是胸骨塌陷。” 对于郑龙一步步的逼问,林雨心中越觉得这人麻烦,不过他丝毫不惧,就算有再多的疑点又如何? 只要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任何可能终究只能存在于猜测之中。 林雨将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并且暗示对方最好不要再胡搅蛮缠。 不然的话很容易被扣上一个办案不力,以灵异事件为借口掩盖事实的帽子。 郑龙说了半天,只得出个这么个回答,怎能不生气,但是还是理智的控制自己。 他又对林雨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总之我一定要查到事情真相。” “祝你成功!” 林雨满不在意的说。 郑龙起身就走,刚打开门又转过身说, “说件私人的事情,我哥他今天下午就会出来,我想他一定会全力的报复,希望你小心点。” “你这是在给我通风报信?你就不怕被你哥给知道?” 林雨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问道。 “这件事你迟早会知道的,再者说,他管不了我。” 郑龙关上门离开,林雨靠在沙发靠背上,惆怅的望着天花板, “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啊!” 他回到办公室找兰莹转了50万的金额,然后让刘柱自己去采购涮火锅的材料。 黄鹤楼的生意实在是太火爆,今后的那些只能供两天的消费,而且一个大型冰柜也不够,必须得要两个,这样一来 又得再加一台发电机。 另外林雨总觉得那黄鹤楼里面似乎又缺了些什么? 后来转念一想,才发现原来少了黄鹤楼的灵魂主题——黄鹤。于是他又购买了一个3d投影仪,并且将人与自然中的黄鹤那一段记录片输入的内部储存里面。 等回到唐朝以后,将投影仪往舞台中间一放,这黄鹤楼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黄鹤楼了。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情,随手而为。 真正让林雨挂心的还是公司运营,现在正处于品牌上升阶段,可不能再有任何的差错。 郑华既然出来了,那肯定会对他动手,既然如此,那倒不如先下手为强。 林雨打开手机再次给松下原打了过去,对方很快就接住了。 电话室中,两人相谈得十分融洽,松下原表示他的老师刚刚到来。 林雨就说自己迫切的想要见泽田春一面,因而两人就约定好在寿司店。 林雨驾车来到和风物语,松下原亲自站在门口迎接,两个人一前一后到了内间。 泽田春见到林雨那一瞬间,没有看到唐装,眼中从期望变成了失望,继而又恢复平常。 虽然只是转瞬即逝,但是却被,林雨捕捉到了。 “泽田先生,你好!非常有幸能够再次见到你!” 林雨虽然语气很谦和,但还是盘腿坐下,要让他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别说什么倭国人的礼仪就是这样,这里是天朝,就要按照天朝的规矩来。 “林雨君,我也非常高兴能再次见到你。” 泽田春低头说道,这是倭国常用的行礼动作。 松下原在中间插话说, “我的老师前两天回国以后,大力的宣扬你的唐装,引起了国内许多该方面专家的共鸣。” “哦,那真是谢谢泽田先生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对于艺术的追求,是我用尽毕生都要做的事情。” 泽田春笑道。 头到尾,他的目光一直都停留在你的身上,没有丝毫的偏移。 林雨知道对方在等待着什么,可是他根本就不说,就是要急一急这老东西,不然一会儿怎么提要求? 松下原看了眼泽田春,又看了看林雨,心中焦急。 刚才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说了关于那20件套装的事,现在又谈到了唐装,可林雨怎么就不表示呢。 于是他提醒道, “林雨君,我记得你如果有东西要送给老师。” “东西?啥东西?” 林雨故作不明白的样子,抓着后脑勺冥思苦想。 泽田春急的屁股都不着脚跟,坐的直直的,他嘴巴微张, “唐装,就是唐装啊。” 林雨这才恍然大悟, “哦,原来是这个啊,你瞧我这脑子,竟然都给忘了。” 他笑嘻嘻的说, “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正在外边,也没有回公司,那衣服全部都在公司里面放着呢。要是急着要的话,我现在就回去给你取!” 泽田春哪里会让林雨去,不然就好像他很需要似的。 那样的话,没准对方就会借此提出一些条件。 实际上林雨连站都没有站起来,他一脸不好意思的说道, “你放心,明天我肯定给你取来。衣服又不会长腿,在仓库里放着也跑不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故意的加重了“跑”字,听到这句话的泽田春的表情明显变换了一下。 “林雨君说的没错,它确实跑不了。” 泽田春说, “不过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林雨君能够答应。” “啥事,说来听听?” “众所周知,我国文化源远流长,而且曾经与天朝有所交流,因此在双方的相互学习之下,也融合一些天朝的文化。” 林雨一听这话,心里不由得暗骂无耻, 什么源远流长,还不是从我大天朝传过去的,还相互学习?真是可笑,当初是倭国求着我大天朝给你们传递文化。 “你想怎样?” “我希望贵公司能够资助一些精品的唐装,送到我国,以供学者们研究。” 林雨这回真是忍不住了,心想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空口套白狼的功夫,还真是不含糊。 再看那泽田春衣服奸诈嘴脸,林雨恨不得一拳砸上去。 但是理智却告诉他,打一拳也只是一时爽,没准还会背上激化两国矛盾的罪名。 倒不如换种方法,将倭国的钱大把大把的赚过来,然后再从商业方面进行攻击。 用 倭国的钱来对付倭国,这样才有成就感。 “泽田先生说的没错,我们可以详谈一下。”林雨嘴角扬起一抹弧度。 第一百九十五章,这feel倍儿爽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不断的与其周旋,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反正就是一个想帮你,但是又帮不了的态度。 泽田春谈那叫一个焦灼,后来干脆上酒上菜,边吃边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林雨醉醺醺的搭着泽田春的脖子说, “小弟啊,不是老哥我不帮你,实在是没办法,哎,你也知道郑华那小子一直针对我的公司,我现在就是在苟且偷生,活的那就一个凄惨。” 泽田春可没喝醉,他听到林雨喊小弟的时候,脸都绿了。 他堂堂一个国际知名服装鉴赏大师,如今还已经年过七十,竟然被一个天朝的毛头小子称小弟,这要是传出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可偏偏他还有求于人,不能发作,因此一直忍着。 松下原在一旁端着酒,不知该不该继续倒,他神情怪异的看着这两人,心中佩服自己的老师真能够隐忍。 林雨端着空杯子放到嘴边,发现没有酒,他吆喝着对松下原说, “喂,小二,你愣什么呢?倒酒啊,没一点眼色,鼻子上那俩玩意是灯泡吗?” 松下原顿时满头黑线,但嘴里还是得来连连应是,伸手给林雨倒酒,谁知后者把杯子往他身边一摔, “算了,不喝了,越喝越生气。” 弄得松下原万分尴尬,动作还是保持倒酒的姿势。 林雨轻蔑的笑笑,又对泽田春说, “你看这家伙好不懂规矩,哥哥我都不喝酒了,他还倒,不是找骂吗?” “林……” 松下原愤怒的正要起身指责,却被泽田春一个眼神给瞪回去,他只好讪讪坐回去。 泽田春跟着应是,林雨又说, “哎,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你说你给我准备了一些唐装。” “嘿,对了,我就是给你准备了二十套,” 林雨红着脸,醉醺醺的说道。而泽田春脸上也浮上笑意,只是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笑容尽无, “那二十套在公司放着,明个就给你拿来,不过今天郑华那小子发话,要我给他准备五十套唐装赔罪,不然就封了我的公司。我现在左拼又右凑,也才只是弄来了二十多套,距离五十套还差一半。” 林雨唉声叹气,又信誓旦旦的说, “不过你放心,我绝对不会用你的那二十套冲量,我林雨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在这世道败坏,人心不古的时代,我这颗心绝对是闪亮闪亮的。” 他拍着胸膛,继而又指着松下原,扭着头对泽田春说, “不像有的人,他娘的说话不算话,就跟放屁似得,还是蔫儿屁。” 泽田春跟松下原就跟吃了苍蝇一般,脸色别提多难看了,但嘴上还得附和。 泽田春轻轻按下林雨的胳膊说, “那就谢谢林雨君了!” “哎,不用谢,咱哥俩谁跟谁啊?放心,以后,我照着你,跟着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林雨开启了吹牛模式,一时之间唾沫星子乱飞,泽田春想躲都躲不掉,被林雨搭在肩膀上的感觉,别提多憋屈了。 最后林雨说得自己都没啥说的,才停下来, “哎,今天的饭吃的真不赖。” 林雨晃悠悠的站起来,那两人也跟着起身。 “我就不多留了,还有事呢,先走了。” “哎,林雨君,你醉了,不能开车。” “放屁!” 林雨骂骂咧咧道, “老子两瓶老白干儿,照样上高速。站一边儿去。” 他推开松下原,左摇右晃的走到车上,用胳膊架在车窗口, “回去吧,不用送了。” 说完,打开火,又把头伸出窗来, “哎,味道不错,就是寿司有点咸了,下次少放点盐!” 松下原刚要开口,林雨一脚油门便绝尘而去。 松下原恨恨的朝空气锤了一拳,胸中更加气闷,他对泽田春说, “老师,就让他这么走了?就算他喝醉了,也是无法饶恕的。” 泽田春望着汽车拐弯的地方,语气平淡的反问, “你真以为他喝醉了?” “难道不是吗,走路都走不稳。” 松下原回答说。 泽田春摇摇头, “天朝人生来就十分的奸诈,他根本就没有喝醉。” “什么?我现在就追上去,一定要让他道歉!” 松下原怒不可遏的说,不过行动却被泽田春阻止了, “即使道歉又怎样?我们已经被他给羞辱了。” 泽田春眯着眼睛,收缩了眼中的凶光,他恶狠狠道, “侮辱我大倭帝国的子民的人,我绝对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以祭拜天皇的英明。” 林雨开着车,将车载音乐放的老大,想到刚才泽田春跟松下原吃瘪的模样真是—— feel倍儿爽~爽爽爽! “哼,先要点利息,以后的慢慢还。” 林雨自言自语道,忽然手机响了,他接了电话, “喂,莹莹,啥事?” “林雨,郑华出来了,没想到他竟然这么的快。” “正常,家里有钱嘛!蹲两天,也就是意思意思,郑延才不会让自己的宝贝儿子受累呢。” 林雨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反正对方跟他早已经是不死不休,那么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既然出来,那就继续斗呗,咱们天朝大伟人不是说过那么一句话吗: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以前他是斗不过,至于现在,郑华就像是手里的玩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随便拿捏。 “对了?” 兰莹又说, “据说这次郑延没有插手,是沈红月将郑华保出来的。” “哦?” 林雨耻笑道, “这女的……是真爱啊!” 从兰莹说的那句话的语气中,他明显感受到一些不安,于是林雨就又补充了一句, “放心,凡是与我们敌对的,不管是谁,我都不会让他得逞。另外……我爱你!” 最后这三个字就让是定心丸,让兰莹放下了心,她知道林雨对沈红月没有感情。 但是女人都是敏感的,而且他她也怕林雨会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对初恋会存有特别的情感。 挂了电话,林雨又给黎老打了过去,那边黎老不耐烦的说, “喂,干啥呢?大半夜的打电话?” “大半夜?” 林雨懵逼了,这才刚到下午好不好,接着就想起兰莹跟他说过黎老跟吴敏一起去马尔代夫旅游了,估计这时候正旅游度假呢。 可转念又一想,不对啊,马尔代夫跟北京时间时差是三个小时,现在那边也不应该是半夜吧,难不成这俩人飞越了半个地球? 于是就问, “黎老,你到底在哪?” “我在拉斯维加州玩呢,要一起来吗?” “我擦,你飞的够远的啊,护照咋办的?这么快?” 林雨一拍方向盘,吃惊的问道。 黎老嘿嘿笑着说, “我有门路,就不用你操心了。喂,话说回来,你到底有啥事?” 林雨才想起正事, “我想问问你,认不认识沈城里在F院工作的,有点权势的人?最好是熟一点的。” “咋了,你又犯事了?” “啥叫又啊,我这不是想着熟络下社交关系,没有人际关系,寸步难行啊。” 林雨嘻笑道,他也只是想着碰碰运气,再沈城他认识的人没几个,黎老算是比较靠谱的,而且有身份跟年纪在那里摆着,应该会有些关系网。 至于周礼跟张成属于黑道的人物,他暂时不想跟其走的太近,至少也得自己稳住了脚跟,再慢慢交涉也不迟。 他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过了一会儿,黎老发过来一串电话号码,说是F院院长的,已经跟其打过招呼,让他自己看着办。林雨看了下那串号码,没有立即打过去,而是开着车去往老街。 第一百九十六章,请喝酒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自从加入了浩然正气帮以后,林雨也认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正所谓有光明的地方,就必然会有黑暗,别看沈城明面上繁华似锦,实际上也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 明面上的沈城确实是个美好的童话世界,而暗地里,各种罪案,黑市交易层出不穷。 黑道并不是人们只是想象中的那样,身上纹着纹身,光着头,脖子上带着大金链子。 然后大晚上的一群这样的人坐在烧烤摊上,吆五喝六。 那些不叫做黑道,是小混混。 真正的在黑道上面有名望的人全部都是,穿着打扮光鲜亮丽,衣衫整洁,看起来表里如一。 男的风度翩翩,一身西装革履,像极了商业界成功人士。 而女的则是仪态端正,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高雅富贵。 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 他们就不需要拿枪,也不需要对法律有任何触犯,但是钱确实大把大把的来。 而周礼和张成就是这样的人,即使在沈城明面上,也是高等地位的存在,不然郑延也不会对他们那么的客气。 所以,只要他们注意点,不去做天怒人怨的事情的话,一生都可以活得十分安稳。 林雨这种现象也没有任何反感,主要是靠自己努力赚得的,那就是应该得到的。 如果有人眼红,那也跟着去做啊,就跟投资一样,有本事的人家投资赚大钱,没本事的,连裤衩都赔掉。 整个沈城只有一个浩然正气帮,可以说是称霸了整个沈城底下交易场。 所以,如果想要得到些什么,或者是想要了解到些什么,都可以通过这个地下交易场从中获得的。 当然了,一定的代价是必须要付出来的。 而他现在就是要去找张老头,也正是因为加入了浩然正气帮,才知道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窝在一个漆黑的小修锁铺的老人,来头竟然比张成周礼还要大得多。 浩然正气帮的地盘分布于天朝许多个城市,每个城市里面都会落下一个浩然堂和正气堂。 原本正气堂主要任务是扩大关系网,给浩然堂拉生意。 不过后来正因为关系网太大,所以许多城市的正气堂才开始做起了生意。 那生意一旦做大,来的钱就比浩然堂赚的还要多,这时候就很容易的激化了两个堂的矛盾。 虽然林雨和张成还有周礼的交情还没有那么的深,也不知道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 但是他可以察觉到,周礼对张成并不是那么的友好,因为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会自动的拉开一点距离。 从心理学方面讲,这是在面对陌生人或者不喜欢的人的时候,潜意识做出的反应,如果刻意避免的话不会让人发现,但是人不可能时刻的都注意自己的所有行为。 而那个张老头则是沈城中浩然堂和正气堂的裁决者。 如果两个堂里面有人做出一些不符合帮规的事情的话,就会由张老头出面裁决。 张老头权力甚至可以罢免堂主。 上一次林雨被暗杀的事情就是浩然堂有人私下里面接了私活,张老头把与这件事有关的人全部都可以按帮规处置。 就连周礼也被严厉的批评了一顿。 正是因为有了张老头的存在,沈城才能保持明面上的安稳。 不然的话,两个堂难免会有一些摩擦,事情一旦被激化开来,必然会产生内讧,这样很容易被别的小势力给渔翁得利。 因此,张老头的地位在沈城黑道中绝对是无法撼动的。 林雨这次去找张老头,也是为了了解一些事情。 老街修锁铺还是那样的寂静,昏暗的灯光,还有那孤零零的身影伏在案台前。 “张……张老先生!” 林雨对其打了个招呼,得到的却是冷漠的回应, “说!” “那个,我想向你打听一些事情可以吗?” “浩然堂里面有的是消息,别在这儿烦我,我没那个时间。” 张老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 林雨又说, “这个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想从你这里得知。” 张老头停下手中的工作抬起头问道, “那你可知道规矩?” “知道!可以刷卡吗?” “先看看你的问题值多少钱把。” 林雨点点头,他从边上拿起纸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递给对方。 张老头一手拿纸,一手拿眼镜,看了下, “二十万,三天后带钱过来。” “嗯,好的!谢谢张老先生。” 他微微欠身,表示尊敬,但对方却不喜欢这样, “别给我搞那些虚的,叫我张老头就行了,叫什么老先生,好像我有多高贵似的。” “嘿嘿,您这是真人不露相,这沈城之中,身份能比你高的,估计屈指可数啊。” “别在这给我卖嘴皮子,没事的赶紧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张老头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脸上却还带着淡淡的笑容,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孤苦伶仃,要说不感到寂寞,那是不可能的。 如今能够有一个年轻人愿意和他说说话,倒也感觉不错。 “对了,你平时难道一直在这里吗?” 林雨突然问。 张老头鄙视的看了他一眼, “我又不是没腿,要是天天窝在这里,憋也得给我憋死。” “也是,像你这样身体这么好,应该多出去转转,呃……你平时喝酒不?” “现在老了,喝的少了,也就是时而尝上两口。” 张老头回答道,说这话的时候,他嘴还咂了两下,在回味酒的味道。 林雨听了,欣喜的说, “能喝就行,下次再来的时候,我带两坛好酒,咱俩碰一杯?” 张老头顿时哈哈大笑,他一手指着林雨说, “你小子想的可是真美呀,想当初年轻的时候,有多少人想跟我喝酒,都没那个机会。就连省里的那几个人也得主动找我来敬酒,而你一句话,就想跟我一起喝?” 林雨本来对于这个老人的来头有些心理准备,但没想到竟然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像张老头,这么大年纪的人肯定不屑于说大话。 那么也就是说,张老头当年在整个天朝都算是一位风云人物。 林雨嘿嘿笑道, “你就当我有眼不识泰山,我还是斗胆的想跟你喝一杯。可以不?” 张老头笑了笑, “行吧,不过我要看你能带什么好酒,若只是一般的茅台,拉菲,人头马一类的话,那就算了吧,这些酒喝的太多了,都腻了。” 林雨立时傻眼了,这可都是世界名酒啊,都能喝腻? 他相信张老头所说的茅台,绝对不是他在唐朝卖的那种最低级的。 这可是把他难住了,道过别后,就离开了修锁铺。 虽然碰了点壁,但心情还是十分的愉快,张老头的身份地位越高,那他的选择就越正确。 他即使不是那种野心勃勃的人物,但也绝对不会跟着张成干事。 自古以来都是老大吃肉,小弟喝汤,他可不想沦为小弟,成为别人的鹰犬。 因此要想往上爬,就必须有一个足够的靠山。 白道上,得有个高级点的官员罩着,黑道上,也得有个德高望重的人物提拔他。 张老头无意就是这个人的最佳人选。 他开车到半路,去找了个三星级的酒店买了几只做熟的澳洲大龙虾,每一只都有九寸长。 又买了两只帝王蟹,带上钳子,确实跟古代洗漱用的铜盆有一拼。 回到公司,他跟兰莹打了个招呼,借口说是晚上有一个酒席,然后就带着东西立即回到了唐朝。程处默见到澳洲大龙虾和帝王蟹的时候,激动的差点抱着林雨的大腿叫爹,对他来说,林雨简直就是再生父母。 第一百九十七章,谁怂谁孙子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黄鹤楼的生意一直都十分的火爆,从早到晚就没有一个空席,甚至还出现了一座难求的现象。 一天下来,最少有五万两银子的进账,可是把周边的那些酒楼饭店老板给眼馋死了。 林雨道黄鹤楼还没坐一会儿,好几个酒店的掌柜的就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前来找他。 大概意思就是想要分一杯羹,可是林雨哪里会同意? 像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要是给别人做了,那他挣啥钱? 于是严词拒绝,任由那些掌柜如何的恳切哀求,他也丝毫不动颜色。 好话说不成,又有人压低了自家酒店饭菜的价格,想跟林雨打价格战。 可是黄鹤楼的菜价本来就比其他的饭店要高出许多。 平常的饭店一桌八盘招牌菜下来也不过是十两银子,林雨这里随便一盘青虾都十五两 不过既然敢来这里吃的那肯定就是最富即贵,有钱人吃饭是为了享受,而穷人吃饭就是为了活着。 所以,就算你再便宜,人家有钱人该不去吃还是不去吃,不但没有稳定住老顾客,相反还赔了不少的钱。 因为饭菜价忽然降到低于制作出来的成本,那么一些平时不太富裕的人们都开始争相购买。 如此一来,那些酒店明面上看起来,门庭若市,实际上入不敷出,有几家店差一点被自己玩倒闭了。 林雨懒得管那些人,钱就那么点,有人赚大头,别的人肯定就要在后面捡些漏下的了。 他又不是大善人,干嘛要顾及那么多的人啊。 黄鹤楼的名声在长安城中,一时间风头无两,许多朝廷命官都前来品尝,就连李世民都有所耳闻,但是介于身份原因不能前往。 最后林雨亲自带了一套家伙去了皇宫,李世民品尝后,赞赏不已,问林雨要什么赏赐。 林雨还是要了李世民的一幅书法,后者又问及他想要什么字的时候,林雨忽然面容悲恸, “皇上,黄鹤楼开张那一天正是秦世伯离世之时,我本想邀请他前来品鉴,不曾想……唉” 李世民也为之动容,他更明白秦叔宝的死绝非偶然,他知道以秦叔宝的性格,绝对不会以怨报德。 但是这次对于林雨,秦叔宝却做出了违背他原则的事情。 或许正是因为愧疚,他才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李世民也有很大的责任。 因此李世民对秦叔宝的愧疚更甚,想到昔日一同征战的好兄弟,如今又为了江山的安稳,发挥了自己最后一点的余热,他扣紧了龙椅的扶手。 林雨眼看李世民双目低垂,似要落泪,便说道, “所以,草民斗胆请皇上给黄鹤楼写一首诗,以祭奠秦世伯在天之灵。” “诗?说来看看!” 李世民起了兴趣,他知道林雨才华出众,对对方说的诗很期待。 林雨酝酿了下情绪,他深吸一口气,双眼望天四十五度,诗好不好在于其次,首先得走心,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此句吟出之时,声泪俱下,感伤之情溢于言表。 李世民心中大震,他好像看到了那道战场中的飒爽英姿,一对镀金熟双铜锏,一杆虎头湛金枪,胯下呼雷豹马,枪锏指处,所向披靡。 但是下半句更加渲染了悲凉气氛,空余黄鹤楼,这哪里是黄鹤楼,说的明明就是他这个孤家寡人。 当年一同征战天下的好兄弟,此刻还能剩下几个? 李世民眼中的泪水再也无法忍住,一滴滴的流落。 林雨也是眼角湿润,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此句更是将孤独,悲伤的情感推上高峰。 李世民不忍心去想,他闭上眼睛,可那一个个逝去的兄弟的样子总是会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 那都是曾经有过生死之交的好兄弟,每一个都跟秦叔宝一样。可岁月无情,那些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 他本来就是个孤独的人,从他坐上龙椅,被别人跪在地上呼喊: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注定孤独。 黄鹤已去,白云千载。 “晴川历历——汉阳树,” 林雨再次吟唱,他微微的摇头,脸上挂着一道泪痕, “芳草萋萋——鹦鹉洲。” 李世民此刻已是涕不成声,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人的面前如此失态过,手指扣在龙椅上都出了血,他却浑然不止。 心中所念得皆是那往日的好兄弟。 他多么的想要和那些兄弟们好好酣畅淋漓的跟当初在瓦岗时一样的喝一次酒,大醉一番。 可是却再也不能了,即使他们都还在,却也不能。 因为在他们之间隔着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永远无法突破的东西——君臣之礼。 他恨,恨这个皇位,恨这个称呼,让他失去了所有。 从坐上皇位那一日起,他就再也没听过任何一句玩笑话,开口皇上三思,闭口吾皇圣明。 那些人似乎只会说这些话。 就是面对心爱的女人,也不知道她们到底爱的是荣华富贵,还是自己的这个人。 失去了一切,得到江山又如何? “日暮乡关何处是?” “够了!” 林雨正准备吟唱最后一句,突然被李世民喝住。 此刻再看后者,恍然苍老十岁,不再是一个威压天下的君王,反而像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人。 李世民低着头,泪水凝聚在鼻尖,低声哭泣,继而高声大哭,哭的畅快淋漓,将心中多年压抑的感情全部喷薄而出。 林雨没有继续念完最后半句,只是站在原地看着这位悲伤的老人。 许久,李世民哭的眼泪都干了,喉咙也哑了,他双目通红的看向林雨, “林雨,你可知罪?” 林雨挺胸抬头,不卑不亢的回应, “皇上,草民何罪之有?” “你让朕如此悲恸,以至于伤及龙体,便是行刺之罪。” “哈哈” 林雨仰头大笑,继而说道, “皇上可真会给草民按罪名,半首诗就是行刺,若是我在家里放一把兵器,岂不就是私囤军械,有造反之意了吗?” 李世民默言不语的看着他,林雨继续道,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看你就是一个昏君!” “昏君?” 李世民红着眼, “你骂我昏君?哈哈,骂得好,骂得好啊!” 他狂笑不止,把林雨都笑的浑身发毛。 林雨还心想这人不会伤心过度脑子出毛病了吧? 笑完,李世民说, “很好,很好,你是第一个敢当着我的面骂我为昏君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想,却只能埋藏在心里,他们难道都不憋屈吗?” 林雨没有说话,他差不多能够体会得到李世民这时候的感觉。 看似拥有了全世界,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实际上却感觉全世界都在欺骗他。 林雨回应道, “你是九五之尊,千金圣躯,万岁爷,谁敢跟你面前大放厥词?就算是普通的玩笑话恐怕也不敢说吧。你要是一个不高兴,随便安一个罪名,给人家来个满门抄斩,那不得更憋屈?” “还有啊,常言道伴君如伴虎,那些大臣们带你面前那都是诚惶诚恐,大家都是有宗族妻儿的,谁敢闲着没事拿自己和亲人的性命来冒险取悦你?除非脑子有毛病。” 李世民听了,暗自点头,然后又问道, “那你呢?为何敢如此说?” “嘿嘿,我父母已经亡故,孑然一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真想干,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啪啪啪! 李世民鼓起三道掌声, “好一个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啊。那你敢不敢陪朕一醉方休?” “何惧与你?” 林雨胸一挺,“谁怂谁孙子。” 第一百九十八章,一张破字能值几个钱?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世民派人再去黄鹤楼去火锅料,刚才他都已经吃饱了,但是此刻要喝酒,菜是必然少不了的。 可是吃了火锅后,宫廷里的菜全然无味,犹如嚼蜡,刚吃一口就吐了出来,当时就把端菜的太监给吓跪了。 李世民也没有追究做菜的厨子,在林雨的要求下,派人去黄鹤楼,还要带上茅台酒。 李世民早就听说过蓬莱仙酿的名头,可终究没能尝到,以前他是怕大臣们上谏说他大肆挥霍,也不敢要人去买。 这回碰到了林雨,当然要借口喝上一杯。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在林雨的要求下,李世民派人取来笔墨纸砚写诗。 刚要落笔,却突然问, “这首诗还没有结尾吧?最后半句是什么?” 林雨笑着说, “既然圣上让我住口,那诗自然就停在这里了。后面再无他物。” “那岂不残缺?让人心有不甘?” “大道五十,遁去者一,这世间什么不残缺?完美就是一种残缺,既然如此那就让它残缺一点好了。” 林雨说道, “更何况……那份不甘只是皇上心中的不甘,不是我的不甘。我的诗诵读完了,但是皇上的诗却没有完。” 李世民听了恍然大悟,同时也震撼林雨不但才华出众,竟然还通晓至理。 这样的人,可是比那个易居士强上百倍。 因此,他急忙放下笔,双手恭合对林雨鞠躬, “夫子,还请指点!” “哈哈,不敢当不敢当!”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爽,被皇帝叫夫子,那岂不是李世民的老师?这地位,普天之下还有什么能比得过? “指点谈不上,只是提醒你,抓得太紧,会累,倒不如早点放下。” “早点放下?” 李世民不明所以。 林雨点点头, “是的,你因为什么而累,就放下什么,何必如此操劳。太阳没了谁第二天照样升起。” 李世民恍然大悟,他神情激奋,赶忙再次恭手, “多谢夫子指点。” “都说别叫我夫子,你是皇上,我哪敢当这个身份?更何况,我跟你儿子李泰是结拜兄弟,你这样叫,李泰又成什么了?” 林雨浅点李泰,就是为了提高李泰在李世民心目中的分量,这样的话,以后传位之时,李泰很有可能胜过李承乾,登上皇位。 李世民又说, “那我还称你为林居士如何?” “我又不是隐士高人,又常被人叫做毛头小子,哪能担当得上居士二字?” “那……” 李世民这下也犯难了。 林雨笑道, “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叫我雨哥好了。” “雨哥?” “是啊,在海外,人们都会对心爱的晚辈的名字后面加一个哥字,表示喜欢。” 林雨一脸正经的解释,心里实际上都快要笑开花了,能让堂堂大唐皇上喊哥的,除了那死去的李建成外,估计就他一个人了。 结果李世民还当真了, “嗯,雨哥,叫起来真是朗朗上口,海外人士果真有意思。” “好了,请皇上作诗吧!” “好!” 李世民不愧是皇上,记忆力过人,只听一遍就把诗句给记在心里,下笔之时,没有任何的停顿,一气呵成。 林雨虽然对书法不太懂,但依旧对这龙飞凤舞的笔法拍手称赞。 “好字,好字,笔力劲挺,气势磅礴,不愧是皇上,这等君领天下之资,也唯独一人能拥有。 ” 李世民听了心中大快,他书写之时还心存悲伤,但写下字的时候,仿佛把所有的不开心都印在纸上。 落下最后一笔的那一刻,心中有如拨开云雾见天日,再无任何阴霾。 这一副诗中,每一个字都是一种情感,单个诗句看来,无不让人心有悲痛,好似一对战场上的兄弟生离死别。 每一句都在极力的压抑着自身内心最深处的情感,犹如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头,难以挪去。 可是通篇看来,却是酣畅淋漓,犹如在极度干渴的时候喝下一杯水, 刚开始可能会刺激喉咙,好像正在吞咽下一块拳头大的石头。 真正喝完了以后,才能体验到那种舒爽,简直难以言喻。 李世民也感慨,或许自己有生之年,再也无法写出这等字迹,要送给林雨,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接而又表示君无戏言,只能忍痛割爱。 林雨将其叠正,用李世民准备好的盒子收好放在一边。 这时候带材料的人也都赶了回来,两人这次一同入座,把酒言欢。 李世民刚尝到茅台,便惊为神品,大呼蓬莱仙酿一出,天下再无美酒之名。 并且兴趣极尽之时,再次忍不住提笔——酒中至尊。 如此一来,蓬莱仙酿在长安城的名声达致巅峰。 就连一些偏远的地区后来也都听说在长安城有一种酒,修道之人喝了,可以提升公功德,甚至立地飞升。 常人喝了则可益寿延年,堪比彭祖。 就连后来的李白,后半生都寻寻觅觅的要品味传说中的蓬莱仙酿。 酒足饭饱,林雨乐呵呵的抱着两幅字回了黄鹤楼,然后立即用两块玻璃将一裱,把诗句放在了一楼的正中央,当屏风。 食客们都只是赞叹这写字的人功法深厚,乃天下之大家。 后来有几个周边酒店的掌柜联合起来要对抗林雨,一干人又找了些地痞无赖到黄鹤楼闹事。 刚一进门就看到裱起来的诗句,但是本着没事找事的精神,先把这首诗批评的狗屁不通,说是三岁小孩写的都比这个好。 林雨则是站在一旁不搭不理,用手机默默的拍摄下了这一幕。 那些掌柜道也奇怪,怎么骂到这个地步了对方怎么还没反应,要知道泥人也有三分脾气呢。 由此,他们认为一定是林雨怕他们了,于是就更加的放肆,都准备将那诗句给砸了,然而还没动手,就被林雨阻止。 “哎,别动!弄坏了你赔不起的!” 其中一个张的膘肥体胖,一脸横肉的男人扯着嗓门儿吼, “一张破字能值几个钱?老子看着就不爽,今天非要砸了它不可。” 这人外号猪肉刘,曾经是养猪卖猪的,后来赚了钱,就开了家酒楼,日常生意还不错。 以前怡春院开着的时候,有李孝恭坐镇,猪肉刘虽然眼红,却也不敢动。 现在怡春院换成了黄鹤楼,而且生意比以前更加的红火,因此这些人就起了邪心。 偏偏这些掌柜都不曾混过官场,只是给那些官员们按时上礼,压根就不知道林雨的身份。 因此这次来也是为了逼迫林雨跟他们结盟,有钱大家一起赚。 林雨无所谓的说, “那你自己看着办喽,我又没阻止你,不过到时侯赔多少,那得慢慢算了。” 猪肉刘吼道,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吓唬我啊?我今天不但要咋了这字,连你这酒楼也一并砸了。” 这时一旁脸颊瘦削,身形精瘦的男的尖声尖气说, “林雨,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跟我们结盟。那样我保证你的酒楼还能照开。不然的话……” “不然该当如何?” 林雨双臂抱胸,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这两人,那个精瘦的男的恶狠狠的说, “不然这长安城再没有黄鹤楼!” “好,说得真好。” 林雨说道, “你这勇气,实在可嘉,是梁静茹给你的吗?瘦猴儿?” 那精瘦的男的刚要说话,却被猪肉刘推到一边, “给我滚一边去,跟他费什么话,砸了再说!” 于是,抄起椅子就朝台上的裱框走去,就在他即将动手的时候,林雨又叫道, “哎,你可想好,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的。这字很贵重的。” “哼,能有多贵?难不成还是王羲之写的?” 猪肉刘骂骂咧咧道, “就算是天王老子写的,我也照样砸。” 林雨玩味的答曰, “嗯,差不多,是当今圣上御笔题诗。”话语的声音比不大,但是顿时全楼寂静,连掉根针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第一百九十九章,我没骗你吧?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而猪肉刘抡起到半空的椅子久久不敢落下,他手在颤抖。 “圣上御笔”四个字犹如千钧重石压在他的身上,让他动弹不得。 接着,周边响起了咋咋的悄悄话声,人们都在低声讨论,有人各执一词,说林雨不过是在吓唬人,皇上怎么可能会给他题诗。 有人却坚信林雨说的,因为和芝堂的招牌就是官方认证的皇上御笔赐下。 那么再写这一首诗也不是不可能。 不管议论如何,那些刚才批评掌柜的皆如坐针毡,他们胆怯不已,即使还不确定林雨说的到底是不是真话。 而身处于风口浪尖的猪肉刘更是满头大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万一退了,那以后就要永远被林雨压上一头,他还怎么做生意? 而这时,那精瘦的男子说, “林雨,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冒充圣迹,这可是要杀头的。” “呵呵,是啊,我知道,那又怎样?你们倒是砸啊。” 林雨得瑟的说,丝毫不以为意。 这样反而让那些人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其中有胆小的想要退出,可是却被精瘦的男子拉住,并对林雨说, “你还真是不怕死啊,我现在就报官,看你有几颗头够砍的。” 林雨赶紧捂着脖子,故作惊吓状,继而又嬉笑说, “我就一个,不过它在我脖子上的时间绝对比你的长。” 这时猪肉刘啪的将椅子摔在地上,气愤的走下台, “哼,一个疯子罢了,老子懒得跟死人一般见识。” 说完,就要走,却被林雨喊住。 “壮士请留步?” “干嘛?” 猪肉刘扭过头抖了抖脸上的横肉问道。 “嘿嘿触犯了龙颜还想拍拍屁股走人?想的倒挺美!” 精瘦男子呸的一声说, “你还喘上了,真是不知死活,等着被砍头吧。” 那些掌柜的一直都在安慰自己林雨在欺诈他们,在加上猪肉刘和精瘦男子说的话,他们更加确信林雨这回是真作死。 因此一个个都不再走了,反而找凳子坐下看热闹。 大概几分钟过后,门外忽然传来一道呼喝, “敕旨到,林雨接旨!” 林雨大步走出去,也不跪迎,只是站着,李世民都要问他喊哥,一道圣旨而已,有什么资格让他下跪? 而其余的人一听说是敕旨,吓得腿一软,自动跪下。 念敕旨的太监稍有差异,但也没有说什么,他是服侍皇上的,今天亲眼见到李世民与林雨把酒言欢,心想此人身份必然不凡。 否则要是放别人身上,早就怒斥其不尊了。 “宣雨哥,今朕反复灼思,只觉此诗实在少一句,敕雨哥以此引经天下之能人,弥补此憾。” 唐朝时代的敕旨就是圣旨,不过可没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种格式。 而是直接该说啥说啥,反正把意思表达清楚就好。 林雨双手接过, “草民接旨。” 然后又低声问那太监, “皇上有没有别的明示?” 太监小声回了句, “圣上说,火锅很好吃。” 林雨哈哈大笑,又问了太监的名字,给其塞了几千两银票,将对方打发了。 “罗闭?闭户吗,还真适合当太监” 他摇摇头暗笑了一句。 然后再看跪在地上的一群人的时候,那些掌柜一个个面色惨白,就跟极度贫血似得。 “都听到了?” 一群人没反应。 “皇上御笔,我没说错吧?” 还是没反应。 林雨不耐烦了,他拿出手机打开视频,正是那群人谩骂的情景,而且还是高清图像,对猪肉刘举凳砸裱框的姿势更是来了个特写,狰狞的表情清晰可见。 “有视频,有真相,回头就给皇上看看,得给他提个醒,百姓们都说他这字不好看。” 顿时,凄惨声起,一众掌柜嚎啕大哭,跪爬到林雨的脚边抱着他的大腿痛哭流涕。 那场面,就跟哭丧似得,别提多劲爆了。 林雨躲都躲不及, “哎哎,别哭啊,你们刚才的气势哪去了?继续站起来啊。” “还有那个胖子,你不是要砸牌子吗,你倒是砸啊,我看着。” 猪肉刘哭的更惨,鼻涕一把泪一把,别提多痛心了,他对着林雨磕头磕的梆梆响, “林掌柜,哦不,林大爷,您大人有大量,小的有眼无珠,求您饶了我吧。” “额……” 林雨眉毛一挑, “饶你,是皇上的事,我能做的只有送你去见皇上。” 一听这话,猪肉刘顿时被吓得屎尿齐流,别的人也是拼了命的磕头求饶。 那可是在临大街上啊,这场面可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围观。 林雨实在不想听这群人哭丧,便说道, “那好,我可以不上报给皇上,或者说,可以给你们求一个人情” “谢谢林大爷,大爷活菩萨啊。” 一干人等千恩万谢,磕的头可真是诚心。 “不过呢……” 林雨话语一转, “我得有什么好处啊?白白的闹了我的黄鹤楼,还吓走我那么多的客人,这可咋办?” 猪肉刘立即说道, “林大爷,我还有一间酒店,一块地皮,全部都给您,算是孝敬您老的。” 林雨一脚将其踹开, “滚一边去,打发要饭的呢?就这么点儿东西,还不够我一个张嘴钱。知道啥叫金口玉言不?啊!” 其余等人吓得脖子一缩,对于林雨所说的话,他们只是敢怒不敢言,这时候谁要是说个不字,那所有人都得玩玩。 于是他们一个个的全部都把自己的房产店铺都给林雨,有的甚至要把老婆女儿加小妾送给林雨当暖床丫鬟。 气的林雨一个个把他们踹翻几个滚, “你们用完的二手货给我用?当我林雨是什么人了?都给我滚,老子不想见你们,明儿自己去衙门报名,杀不杀你们,就看皇上决定。” 这下,哀嚎遍地,那些人捶胸顿足,后悔自己不应该惹到林雨,少赚点钱就少赚点钱吧,这可好,命都没了。 最后,在那几个掌柜的请求之下,林雨才勉为其难的收下他们的东西。 那几人就跟吃了糖似得,高兴的不得了,立马回家就把房契地契都给拿了过来,该画押的画押,该转接的转接。 不一会儿的功夫,林雨的手下就又多了三十多套房产,其中十一家都是酒店。 等把那些人弄走以后,林雨开始琢磨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之前长孙冲给他的八套店铺,再加上益仁堂的四套,这里又有是十一套,那就一共有二十三套店铺。 其中一个准备做服装店,那么别的也不能空闲着。 要知道白虎大道临街的店铺虽然都不算太贵,好一点的也就是千八百两银子。 但是是有份额的,一个人最多买下两家,多了官府就不买给你了。 而私下里交易的则都不算在内不过没有人愿意在买下好的店铺以后再转卖出去。 随便做点生意,那都能赚来不少的钱。 现代还够很多东西在唐朝都是可以实行的,像一些不需要电波的东西,比如说收音机,视频播放器了一类的,只要将所需要的内容下载到内存卡里面就可以了。 所以林雨打算再专门的弄一个电子商店,里面全部都卖些关于电子的东西。 还有万宝楼买的化妆品,洗漱用品一类的,也不能够全部都放在一块儿。 还得专门开一个店来卖,要有专精嘛。 另外交通工具得遍及一下了,家里还放着几辆自行车,有时间得拿出来晒一晒。 只要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这远比马要强上不少的坐骑肯定能够风靡全长安城。 还有就是饭店也不能只是卖给有钱人吃,小资生活的百姓们也得有所顾及。 那几间酒楼就全部换成液化气灶,然后将现代似得调味品全部都带到唐朝,要知道这个时候还有很多的调料都还没有引进来呢。 再招一些大厨,让他们看着新东方厨师教学视频全部都给学下来,学会了再开始做菜上桌。到时候平民们也能吃到美味佳肴了。 第二百章,策反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晚上,林雨抱着裱起来的“酒中至尊”,用红布盖上,前往杏花楼。 青姐一见他过来,立刻装作一副不认识的模样,独自进了房间。 林雨连忙跟了进去, “青姐,多日不见,想我了没?” 若是放在刚见面的时候,他绝对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是这么久以来,两人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 相互之间也都有所了解,您大概也知道青姐对他其实不过是有一丝的爱慕。 但对方是绝对不会选择跟从他的,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一类的人。 不过相互之间的慰藉,倒是可以有,林雨也一直都很好的把握住分寸。 要知道,古代花楼姑娘们可都是玩情的高手,不知不觉中就陷入了她们所设计的情网之中。 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爱情,谁也很难说得清楚,要不然也不会有那句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的话。 “你这登徒子,谁认识你?” 青姐一甩衣袖,正要往外走,却被林雨挡在前方。 “哎青姐,这怎么了?几日不见你就与我这般的生疏?还是说我做错了什么?让青姐不高兴了。” “你林大人做什么都对,我们这些小民怎敢说您的不是?” “嘿,咋还叫起大人了呢,我连个芝麻大的小官都不是。何德何能敢被这世界上最貌美女子称为大人。” 林雨说着,便用食指勾起青姐的下巴, “哎呀,青姐是越来越美了,我都忍不住要尝上一口!” 他轻嗅其发, “真香,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蒂花之秀吧!” 青姐姐波弄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那还不是你送给我用的吗?用起来倒真是不错呢。” “只要你喜欢,送你一辈子我也心甘情愿啊。” 林雨眯着眼,故作色眯眯的样子。 青姐撇撇嘴,她伸出手指点在林雨的额头上, “你这小子到底是跟谁学的,这么油嘴滑舌。当初那个娇滴滴的小少年跑哪去了?” “嘿嘿,当然是跑到你心里了来,让我帮你找一找。” 林雨刚走进两步,就被青姐推开, “你这无耻之徒,要是再敢进一步还要叫人了。” 青姐假装生气的说,身子却跟着林雨的后退而靠近。 当两人即将碰在一起的时候,林雨一侧身, “嘿嘿到底是谁无耻还两说呢。” “哼,别在这儿给我废话了说吧!到底有什么事?” 青姐缠弄着手绢问道。 林雨知道自己的计谋被人家给识破了,便不再继续演下去,他说道, “我想送给你一幅字。” “什么字啊?难不成就是圣上御笔的那一首诗?” 青姐问道,她今天也听说了黄鹤楼的事,不过她确定林雨绝对不会拿那么贵重的东西送给她。 林雨也是摇摇头,青姐才放下来心,要林雨真送那个 她还不知道该不该要呢。 只见林雨神秘的说道, “你只猜对了一半,还有一半没有猜到。” “哪一半?” “想知道啊?亲我一口,我就告诉你。” 林雨指着自己的脸说。 青姐脸色一摆, “哼,真是异想天开,你让我亲我就亲,把我当什么了。” 她语调轻快的说, “你想送就送,不送就算了,我也不强求。” “哎哎,青姐,不是这样演的吧。” 林雨也发现青姐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以前的青姐,恨不得把他给吃了,就像一只狼一样。 可现在青姐更像是在玩欲擒故纵。 “哈哈,也罢我就不卖关子了。” 林雨走到裱框的边上,一把将红布拿开。 青姐虽然对书法并不是专精,但是多少也懂一点,等她看到那四个字的时候,着实震惊了不少。 “这字刚劲有力,气势威严,想必写这字的人肯定是一个。胸怀宽广,心智过人的人吧。” 林雨哈哈大笑, “没想到你竟然这么了解书法,没错,这正是当今皇上所书写的,当时他一共给我两副,一副放在我的黄鹤楼里面,另外一副就是这个——酒中至尊” 青姐一听,更加的震撼。 当朝皇上所写的书法,那可是千金难求,不管你出多少钱都没用,毕竟这全天下都是皇上一个人的。 因此她更加的不信林雨会把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她。 要知道只要有皇上的笔迹,那杏花楼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客人,除非大唐亡国。 从眼前看来,这种可能似乎并不存在。 对于青姐的怀疑,林雨回答的则是, “这四个字送给你,当然也不是白送的,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我希望你能够将太子以后的行踪告诉我。” 青姐一听呵呵的笑着说, “你可真会开玩笑,现在太子身在黔州,你让我怎么去了解他的行踪?那让我也去黔州吗?” “不,太子很快就会回来,而且他很快也会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到时候我希望你能够以国家为重。” 对于林雨的话,青姐大概的了解了情况,她沉默片刻后回答说, “太子与我有恩,如果不是他的话,我现在还在怡春院接客人,要我背叛太子……那你真是找错人了。” 说完她转身正要走,却被林雨拉住了胳膊,后者稍微一拉就将她拽入怀中。 “青姐,我可是说真的,你当我是在开玩笑。” 林雨俯视着怀中的俏佳人。 青姐说, “我也说真的,而且我还是看在你的份上。没有叫人把你给打出去,不然的话,我看你能不能活到明天。” “呵呵,青姐” 林雨邪魅一笑, “我知道你对太子并不是那么的衷心,你只是需要一个保护伞。只要这个人能够保护得了你,你就会依附于他。”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盯着对方的眼睛,也就是因为如此,他差不多能够猜到到青姐心中所想。 “太子对你到底怎样?你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是帝王之家,你觉得他会允许你与他有所沾染吗?” 青姐不说话,只是看着林雨。 林雨继续道,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假如他真的当了皇上,第一个杀的人会是谁?我想应该是知道他秘密最多的。并对他名声不利的人吧。” 青姐伏在他的怀中,秀手在暗中攥的紧紧的。 “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以后不管怎样,你还是杏花楼的掌柜。你可以卖蓬莱仙酿也可以卖杏花酒,随你怎样。” 在说这话的时候,青姐的眼睛往一边瞥,很明显,她在考虑林雨的话。 过了一会儿,林雨问, “怎么样?考虑好了没有?你是打算一直跟着太子呢?还是,良禽择木而栖。” 青姐微微一笑,抬头吻住了林雨。 不等对方反应过来,她便立即将其推开,在原地转了两圈后,邪魅的望着林雨, “我本以为你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绵羊,不曾想,原来是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林雨用大拇指抹了下嘴唇,回应说, “那只看青姐你愿不愿意进我这圈套了。” “哼!” 青姐一甩衣袖,大步走出房门。 林雨则是成竹在胸的自言自语, “天命不可违?那我便要违抗一下试试。” 他这么做的原因就是想要让李泰成功的坐上皇位,若真是那样,证明历史是确实可以改变的。 到那个时候,他想要当皇帝或者做些别的违背历史的事情,就再没有任何的顾虑。 他也是经过多方暗地渠道才了解到,青姐是太子的得力干将,不但为其赚钱,还利用一些特别的计谋收拢了一大批的官员。 论权谋能力,青姐或许不怎么样,但是要说抓男人的心,这全长安城恐怕都没有她有经验。 所以,林雨的第一步就是要策反青姐,不过这不是一朝一夕之时。 林雨之所以敢直接跟青姐说,就是因为对方脑子比一般女人都要机灵的多。 知道权衡利弊,不到事情危及到她利益之前,她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而在这段时间内,林雨必须成功将其策反。 第二百零一章,买药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自从黄鹤楼挂上李世民送的诗之后,客流量越加增多。 生意更是火爆的不得了,每天都是座无虚席,从早上开门到晚上打烊,从来都没有见过哪里空座位的。 其中也有很多人是慕名而去,只是为了一睹皇上的御笔亲书。 同时也因为李世民的那一道敕旨,引来了无数自以为才高八斗的学者们前来对句。 可是所有人都没能工整地对出最后一句。 要么对的上下文不通,要么干脆只是硬生生的套进去几个字。 后来林雨直接发话了,如果谁能够将这首诗对完整,那就将其送给这个人。 可是来来往往足足有上千才子,也没有一个能对的出来的。 过了许多年以后有一个叫崔颢的人来到了黄鹤楼,刚看到这首诗的第一眼,便不禁赞叹为千古佳句! 最后在苦想三日之后,终于对出最后一句——烟波江上使人愁。 当对出那一日,全长安城无不轰动,所有的儒家学者都不信有人能对完整这首诗。 可是当他们在看了崔颢对的句子后,顿时感慨万分,惊为天人。 由此,崔颢也得到了这首诗,他在众人的催促下为其提名——《登黄鹤楼》。 不过那都是将近百年以后的事情了。 除了黄鹤楼名声在外,就连杏花楼也跟着沾光,因为林雨送的那幅李世民赐下的《酒中至尊》。 天下间好酒之士皆为之痴狂,无数人日夜守在杏花楼门口,只为了能够抢到一瓶蓬莱仙酿。 当时一瓶蓬莱仙酿就能卖一万两,足足翻了五倍,青姐也听从了林雨的话,把每天四瓶改为每天一瓶,如此一来,更加引发了人们都哄抢。 后来民间流传一句话,“纵然家财万贯,不如蓬莱半杯。” 就连后来的诗仙李白也寻觅半生,只为寻得一杯蓬莱仙酿。 林雨眼看黄鹤楼已经步入正轨,他干脆就当个甩手掌柜,只用让珑儿和玲儿管着账簿,按时上交金额。 至于安保问题,全权交给程处默负责,有这家伙镇场子,放眼长安城中敢闹事的的估计也没几个。 白千后来也找到了林雨,说他已经将那些西医学完了,一般普通的感冒发烧流鼻涕从理论上讲,都可以医治。 只不过苦于没有实际经验,而且找不到视频中的那种药品,由此只能止步于理论。 林雨答应其在短时间之内一定弄来足够的药物,同时也将之前益仁堂的一家药铺给收拾出来当西药铺。 可是药品这东西跟日常的生活用品不一样,是受国家监管的,你买一点没关系,要是买的多了,肯定被国家某些部门给监管,到时候就麻烦了。 所以这件事还不能走明道,于是林雨到现代找到了张成。 “林兄弟,我记得你的公司是卖服装的啊,咋还弄起药品了啊。” 对于张成的疑问,林雨只是搪塞回答说, “我这不是看某些乡村地区得医学条件太落后了,所以想着做点善事嘛。但是药品吧,咱们没啥证书,又不能从国家那里直接拨,所以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可别的办法似乎并不是那么好找啊。” 张成眯着眼睛,看着林雨, “你也知道,就算是一个感冒药,一旦买的量大了,就很容易被查的,一不小心可能就要进去啊。” “这个我当然明白,不过我想成哥一定会有很安全的门道。” “呵呵,确实,不过要贵上不少!” 张成双臂垫在桌子上面靠近了林雨, “你确定真要弄这个?” 林雨肯定的点点头, “确定,而且我要尽快弄来。有急用。” 张成坐直了身体,从烟盒中拿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并将其点着,他抽了一大口,吐出来后说, “老弟啊,你可要想好,这可是把脑袋提在裤腰带上的买卖,风险很大的,而且如果被查出来的话,很难保你。听老哥一句劝,在没有入行之前赶紧收手。” 原来张成是把林雨当成了药品倒卖商。 那种倒卖商都是将快要过期的药品便宜收购,然后高价卖给那些比较穷困国家的人,比如天朝邻国,或者是战争频发的国家。 干这行业的,都是一本万利,同时也是玩命,一旦被抓住,那就是枪毙,罪名跟贩毒同等。 林雨看着桌子,陷入沉思,这样做确实是有点冒险了,要是真被查到的话,那他所做一切都功亏一篑,就算花尽所有的钱,估计也得在里面蹲上几年。 张成看见他这副犹豫不决的模样,随手递给了他一根烟, “我看你的公司开的挺好啊,已经是全省闻名,要是继续干下去,走向世界,都不是不可能的。到那个时候,这点钱算什么嘛。” 林雨闷一口烟,久久的长舒一口气,烟雾缭绕中,让他坚定自己的选择。 他将还没有抽多少的烟头狠狠地按在烟灰缸里,双眼盯着对方的眼睛斩钉截铁的说, “成哥,我决定了,干!” 张成见自己劝告无效,便随手拿来一个本子,在上面写上一串数字,撕下来并推到林雨跟前, “那你自己看着办吧,虽说富贵险中求,但要记得凡事小心。” 林雨拿起纸张看了一下,同时张成又说, “这人叫桦,浩然堂的,你自己找他,见面时出示你的身份牌就行。” 林雨道了声谢,就走了。 而在他离开之后,张成又抽出一个烟惆怅的望着门口,一口接一口的抽着。 过了一会儿,他拿起手机播了一串号码, “有件事需要你帮一下忙。” “……” 林雨打了桦的电话,那边很快就接着了,然后去找了那个人。 两人刚见面的林雨惊呆了,他指着桦,结结巴巴的说, “白,白大夫?” 桦则是无趣的鄙视他一眼, “大白天的说什么梦话?老子跟他没一点儿关系!” 如果不是这句话,林雨还不会多想,但是此刻他便怀疑这个桦是不是跟白杨是兄弟? 毕竟两人长得这么像,当然,桦打扮的更为时髦一点。 桦坐在老板椅上,看着林雨问, “你想做倒卖?” “不是。” “想开私人药店?” “也不是。” 林雨连说两个不是激发了桦的好奇心,虽然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人,但是似乎玩性还比较大。 他倾身趴在桌子上,神秘叨叨的问, “你不会想要制那个吧?” 不等林雨回答,他就自言自语似的又说, “看这样子,像是上过学的,一副木头样。现在的孩子啊,心比天高,以为自己了不起,什么都不放在眼里。” 他啧啧两声,然后拿出一支烟,递给林雨。 林雨刚拿到手中,忽然觉得这烟的头部似乎有些瘪了,可是桦看起来绝对不是那种勤俭节约的人,而且抽的还是几百块钱的名烟。 由此,他多了些戒心,没有立即将烟点着,而是在手里把玩。 桦见其不说话,就继续说道, “不过年轻人闯荡一下,吃点亏,得到点生活经验也好,这样的话,以后的路也会好走一些。不过你要是准备做那个的话,加我一个,所有的药,我免费提供,只要你有技术。” 林雨听这话,他去差不多明白对方所说的是什么事情了,制D,这才是真正玩命的。 而对方给他的烟里面,恐怕也塞了不少的那种东西。 “不,我的是其他的用处,怕是要让你失望了。” “其他用处,什么啊?难不成是救死扶伤?” 桦说这话的时候都忍俊不禁,在得到林雨肯定回答以后,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我说小伙子,早上洗完头没擦干净吧?脑子进水了?咱们是干什么的你心里没点数?你还搞这一套,想掩人耳目还是真想当个大慈善家啊。” “我只是想救一些无辜的人,没别的意思。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你不明白我的所作所为没关系,但是不要诋毁。” 桦听了这话后,被林雨的气势所惊到,面色恢复往常般平静,他抽了一口烟后,说道, “行,林大善人,我不过问那么多,说吧,你想要什么药?” “你这里有什么?”“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有!” 第二百零二章,董事会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出了门,林雨重重的吐了一口气,他看了看手里点了一半的烟,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恶狠狠的将其扔到了垃圾桶里。 而那坐在老板椅上的桦则是一脸奸诈的继续吞云吐雾,舒服完以后,伸了个懒腰,拿起电话播了出去, “喂,成哥,办好了!” “嗯谢谢了改天请你吃饭。” 张成声音低沉的说道。 桦哈哈大笑, “成哥,咱们多少年的兄弟了,知道你这一手玩的溜,说定个时间,不然这顿饭估计到我进去的时候,都不一定能吃到。” “你呀,呵呵,明天晚上,拐角楼,请你吃“大餐”。” “得嘞,倒时候你可别心疼。” 桦挂了手机,得意的靠在椅子靠背上,两腿翘在桌子上,自得其乐的唱着小曲儿。 林雨跟桦说定要了平时感冒发烧的药品,而且全部都要新出产日期的。 桦没有拒绝,只是让他抽了那根烟,他知道里面装着的是害人的东西,可是对方非要他抽,估计如果拒绝的话,这场交易也就完了。 为了药品,也因为侥幸心理,以为一次而已,不会上瘾的,殊不知这种东西只要一碰就别想摆脱,就像是跗骨之蛆。 林雨也是没有想到今天抽的这半根烟,差一点要了他的性命。 之后,他又回到了公司,兰莹这个在办公室里分析数据,一见到他的到来,立即迎上去。 “又跑去哪里浪去了?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人影了。” 林雨抱着对方,宠宠溺的揉揉对方的头发, “我出去给你找个好姐妹,不然怕你孤单。” “林雨,你找死啊!” 兰莹假装生气的掐住林雨腰间的软肉,疼的他连连求饶, “媳妇媳妇,轻点儿,疼!” “还知道疼啊,还敢不敢沾花惹草了?” 兰莹还没松开手,忽然被林雨公主抱起来, “嘿嘿,既然不让我沾外面的花,那我就沾家里的好了。” “啊,你干嘛,快放我下来,这里是办公室,被发现了,我还怎么见人啊。” 兰莹低声叫着。 林雨一脸坏笑的说, “那就不见呗,让我金屋藏娇。” 说着就要吻下去,却被兰莹伸手挡住, “好了,死样,快松开了,不然被发现了,就真的丢大人了。” “那某人刚才说的……” “我错了,好不,求求你放过我吧” 兰莹可怜巴巴的模样,看得林雨心神颤动,他将其放在地上,吻一下额头说, “好了,看把你给吓得。” 然后捏了下对方的小脸。 兰莹给他到了一杯茶,并说道, “对了,你让我找的那个服装厂,我联系上了,都是些没有出产就被收回去重新制作的。而且按照你的要求,我还让他们定做了一批低廉的军训服。” “定做?你干嘛定做啊,有回收过来的就行了。定做多花钱?” 林雨喝了口茶,听了兰莹的话后,吃惊的说道。 兰莹笑了笑,解释说, “你不知道,这种军训服不同于正经的军装,都是使用人造布制作,一件衣服的进价不过十元,咱们做一大批,那老板给咱们按七元一件。” “不是吧,有这么便宜?” 林雨惊讶道,同时心里也在恨那些无良奸商,明明几块钱的东西,被硬生生的买到了百八十元,简直就是坑人啊。 “对了,郑华出来这两天有没有什么动作?” 兰莹想了想,然后摇摇头, “没,自从他出来以后,好像安分了许多,根本没有一丁点儿都动静,不仅如此,百货大楼也恢复了往常的物品销售金额,好像不打算打价格战了。” 林雨点点头, “这样啊,难道就这么怕了?可也太无趣了点。还想跟他再斗斗。” 兰莹鄙视的瞥了他一眼,抱怨道 “得了吧,还想斗,之前都快要把人给吓死了,要是再来一次,心脏可受不了。” “嘿嘿,说说而已,不过以郑华的习性,他可不会就这么的善罢甘休,所以啊,还是防着点儿。我倒是没问题,就是担心你受到伤害。” 林雨温柔的抚摸兰莹的面颊,仅仅只是这一个动作就让她面红耳赤。 “好了,一会儿有一个董事会,你要去开吗?” 兰莹抓住他的手问。 林雨耸耸肩, “随便咯,反正你是董事长嘛。” “切,你也是品牌的创始人之一。怎么不得露个面?要不是那场官司,估计都没人认得你。” “没人认得岂不是更好,别人看到你堂堂兰大董事长天天办公室里呆着个男的,肯定都还以为你养了个小白脸儿呢。” 兰莹气呼呼的锤了对方一拳, “你……无耻!” 过了一会儿,董事会召开,会议室里面清一色的全部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男女,有的甚至头发都花白了。 他们一见到兰莹进来,都只是淡淡的问候了句,唯有零散的三四个人站起身说了声, “董事长好!” 兰莹微微皱眉头,她隐隐的感觉今天的气氛有些不正常,不过没多在意。 可当坐下来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那几人都是之前在独月鸣公司在最困难的时候,离职的几个人,其中就有当时的中坚支柱之一的马友。 兰莹对此很不解,但也没有多说,只是按照平常的流程, “大家好,今天邀请各位股东来,是为了……” “兰董,我有事想要发个言。” 马友打断了兰莹的话,还理直气壮的样子。 兰莹面色不悦,在场的人竟然没有人阻止,反而好像等着看乐子。 兰莹问道, “马叔叔,你已经不是独月鸣的股东了,我不想办你难看,请你不要影响我们开会。” “是吗?” 马友摸了下半秃的脑袋说, “我可没说过不在独月鸣干啊,你怎么能把我辞退呢?难道你这董事长的权利就这么大吗?” 此话一出,就连一直脾气较好的兰莹都忍不了了, “马友,当初可是你自己要辞职的,我挽回过你,但是你却执意要离开,那时候独月鸣正处于困难时刻。” “嘿嘿,小兰啊,我那时候是真的不舒服,想要休养两天。等休养好了,就还会回来为独月鸣出力。可你倒好,直接把我给开除了。你看你弄的这是什么事啊。” 马友说这话的时候,面不红,心不跳,好像占了多大的理似得。 林雨就坐在兰莹的身边,不动声色的把玩着煤油打火机。 兰莹不明白马友怎么成了这样的人,她妈妈吴敏在住院的时候,还说马友这个人垦实能干,有啥事可以跟这个商量。 可没想到,此刻的马友竟然是这一副嘴脸。 “马友,不管你今天说什么,我都不会再让你再回到独月鸣,就算你求我也不行。” 兰莹语气坚定的说道。 马友大笑三声, “小兰,你当真以为我想在你这破公司上班?省省吧。我今天来是要找你算账的。” “算账?” 兰莹有些莫名其妙。 “算什么账?” “哼哼,当然是我在独月鸣勤勤恳恳这么多年,你总得给我弄个百十来万的退休金吧?还有这些老员工们,你不得表示表示?否则可真是让人寒心呐。” 他怎这么一说,其他来的老员工也都跟着应和。 还有原本就在场的股东相互的点头,表示确实应该这样。 那些真正想要反对的,此刻也是不敢说话,他们只能向兰莹投向无奈的目光。 兰莹冷冷的回应,“在公司最危难的时候,你们一个个趁机逃跑,现在公司兴起来了,却又回来要退休金。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我今天就把话说白了。退休金,一分都没有。你们现在赶紧给我走,不然别怪我不念旧情让 保安来赶你们。” 兰莹难得霸气一次,林雨都想要暗中拍手叫好。但马友等人明显有备而来,根本不将这话放在心上。 第二百零三章,冲突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马友将一份合约重重的拍在桌子上,理直气壮的说,“小兰,看清楚,这是你妈当初给我们几个老员工的合约约定,只要我们退休离职,这份合约立即生效,我这里有百分之三的股份,其余人每人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不等,我们这里可是有百分之十呢。 ” 兰莹顿时从头凉到脚,她记得她妈妈曾经说过这事,不让她把股份放出去的太多,就因为一些员工手里还有股份。 可她怎么还把这事给忘了,今天真是被这群人给摆了一道,同时也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心险恶。 马友像是打了胜仗一般,狂笑道, “怎么样,你到底是打算怎么进行补偿?要我们每年都分红呢?还是一次性将我们手里的股份都收回去?” 对于这等逼问,兰莹一时之间也无法抉择。 要是分红,那每年分出去的百分之十可真是不少,而且着实让人愤慨。 若是买回来,这选择固然不错,但是百分之十的股份,需要的资金实在是有点多了。 因为这种大公司是没有剩余金钱的,所有的资金都投入到了市场运作中去,一时之间,她真的很难拿的的出来。 马友一脸奸诈的看着左右为难的兰莹,说道, “我看不如这样吧,小兰你也不用纠结,咱们走司法程序,把这事交给法院去判决。你也省的劳心费神不是?” “马友,你真要做的这么绝吗?” 兰莹红着眼说道, “我妈跟我对你都不薄,你当时辞职我都没有说什么,现在还想打劫?你的良心呢?” “小兰,话可不能这么说。” 马友摆着一张险恶的嘴脸,“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当初也是无奈之举,我家里几个儿子都还要结婚,我要是还在这个破公司里面待着,钱从哪来?不客气的说,当时公司连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了。谁愿意跟你共患难?大 家都有自己的家庭好不好。” 兰莹握紧拳头,指甲都快要刺进肉里,她用拳头抵着桌子支撑起身体说, “看来你今天是铁了心的一定要我给你这笔钱了。但是我告诉你,从今以后,你一分钱都甭想从独月鸣拿走一分钱。给我出去!” 马友硬气着指着兰莹, “赶我走?我们这么多人都是人证,这合同是物证,你今天要是不给我把事办利量了,我们只好走司法程序了。” “哼,法院我去的还少吗?你尽管试试看。” 兰莹抱臂在胸,霸气的回应。 马友刚要说什么,林雨忽然站起来,一言不发的走到马友身边,后者怡然不惧的斥问, “怎么,说理不过,还想动手,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打了我,我……啊!” 林雨扣住马友的脖子,对方本来就比他低,一脚别住其右腿弯,轻轻的一推,马友便摔了个仰八叉。 见状,在场的人都要去拉林雨,有几个老员工还要上来跟林雨对垒,那几名股东也是劝架。 顿时林雨的火气就上来了,看那些股东们也都不是好东西,刚才不吱声,这时侯充当好人劝架,真是够狗的。 明摆着就是帮这个马友。 林雨拿起杯子摔在地上,那些上前来的人立即后退两步,躲开乱溅的碎瓷屑。 兰莹站在位置上,一句话不说,此刻已经是两眼发红,心里的委屈无处倾诉。 有一个年龄差不多有四十岁的,跟着马友一起来的女员工指着林雨咋呼说, “你别乱来,小心告你行凶。” 又有人接着说, “我们今天来就是为了把股份换给独月鸣,没别的意思,你要是买下还好,要是不买下,我们必须维护自己的权益。” “是啊,你大公司做事不能不讲道理啊。” “就是,还当场打人,我已经照下来了。” 就连那些董事会的股东们也劝林雨不要冲动,干脆就把这些散股份拿到手,以免以后再出问题。 还有两个甚至要威胁林雨,说有百分之十的股份在外,公司就存在不稳定因素,要求立即把股份买回来,不然就撤资。 林雨对于这些人只是冷冷一笑,接着大吼一声, “都给我闭嘴!” 那些都是混迹在些职场商业的人,根本就没有感受过街头混混打架的气势。 林雨左手把玩着打火机,一着一灭,右手拿起桌子上的一叠合约,当着都没所有人的面将其点燃。 马友从地上刚要爬起来却被林雨踹到肩膀上,仰面躺在地。 林雨踩着他的胸口,弯下腰, “你想说什么?” 马友愤慨的说, “这是我们的合约,你这样是犯法的。” “犯法,犯哪门子的法了?” 林雨加重了脚上的力道, “你给我说的啊,说啊!” 然而马友刚要开口,林雨一只手崩开煤油打火机的后盖,将里面的煤油的倒在马友的脸上,虽然不多,但是足够糊其一脸,还有嘴里鼻孔里也灌进了一些。 马友呛的不停的咳嗽,他双手抹着脸,想要将其抹干净,却弄的手上脸上,全部都是煤油。 林雨居高临下的问, “怎么,想要这个?行啊,我给你!拿好,不谢。” 说着,就将燃烧一半的合约朝马友的脸上放去,马友想要用手将其打开,但想到自己手上也是煤油,这种东西燃烧的非常快,一但碰上,两只手估计都要烧残了。 他吓得挣扎着要逃跑,但是却被林雨踩得死死的,眼看火焰距离自己越来越近,马友赶紧求饶, “不要了,我不要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不要?那哪行?我们公司可是讲道理的,我用钱来买你们手里的股份,那是天经地义。要多少,我给你。” “不要,一分也不要了。” 马友吓得身体发抖,脸侧贴在地上,紧紧的闭着眼睛。 “那么我问你,到底是你自己组织人来闹事的,还是有人指使你?” 林雨感觉一个小小的马友翻不起什么大浪,背后肯定有人。 马友这时候哪里还会保密,一股脑的全说了出来, “是郑华让我们干的,当初也是他给钱让我们辞职的,真不管我们的事啊。” 林雨听后,狠狠的对着马友的肚子踢上一脚,后者一声惨叫,并蜷缩着身体,一动不动。 再看周围的人,一个个好似也都怕了他,谁都不敢说话。 林雨一手插着裤口袋,一手拿着快要烧完的合约 “我跟你们说,独月鸣不再是当初那个服装公司,那个公司早就宣布破产了,现在的是独月鸣品牌公司,没你们的份,合约无效,懂不?” 说完,将还燃烧着的合约扔向众人。 那些人哄得一声,赶紧后退散开。 林雨报以嘲讽, “就这副熊样,还跟别人学收钱,回家带孙子吧。” 这时,董事会的一个股东忽然指责说, “林雨,你太暴力了,我不会和你这样的人合作,我要撤资。” 兰莹一听,有些担忧,这个股东掌握的资金在公司里占有不小的份额,要是直接撤资,对于公司来说可不是件小事。 接着又有一个人要求撤资,要么就撤销林雨在董事会的职务。 紧跟着又是一个,好像吃定了要剔除林雨似得,一时之间林雨四面受敌。 兰莹赶紧站出来替林雨说好话,但是那三人态度十分的坚决,说林雨就是一个小混混,街上的流氓,根本不配加入董事会。 任由兰莹怎么说都没用。 一群人吵吵嚷嚷把林雨都弄烦了,当那三人再次强调自己的要求的时候,林雨一句话甩过去, “滚,拿着你们的破钱,麻利的给我滚!” 顿时,全场寂静,那三个股东也呆了,他们没想到林雨竟然敢说这话。 独月鸣要是突然没有他们三个人的支持的话,可以说是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资金断链。 其中一人不可置信的问了句,“你说什么?” 第二百零四章,以暴制恶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上去一把揪住其领带,吓得兰莹也赶紧过来拉架 打了马友什么问题,但是这可是股东,不能随便打的。 林雨将其拉到跟前说, “老东西,听好了,我让你滚蛋!” 说罢便重重的推开。 又有一人指责林雨说, “哼,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你这是诚心要让独月鸣倒闭。没了我们,我看你上哪弄来资金支持运作。” “那就不劳烦三位了,不过现在你们是要我赶呢,还是你自己滚?” “林雨,你别嚣张,郑华已经拿着公司交接合同来了,你就是只秋后蚂蚱,蹦哒不了几下。” 那个被林雨推开的股东嘲讽道。 顿时,兰莹面色苍白,她忽然想起林雨为了救她,将交接公司的签了名的合约全部交给了郑华,这下可真是遭了。 同时怨恨自己当初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呢。 反观林雨却是一脸的无所谓, “说完了吗,来人!” 嘭! 会议室大门被一股强大的力道给撞开,刘柱手里拿着胳膊粗的钢管走进来,后面跟着十多个保安。 一干人等气势汹汹的挡在门口,当时就把在场的几个人吓得腿软的差点坐在地上。 刘柱扯着大嗓门儿, “雨哥,怎么整?” 林雨抬抬手, “一人留一条腿,打走算了,我这人心善,不喜欢太暴力。” 众人听后,顿时心里把林雨祖宗十八代问候了遍, “这还不暴力?都要打断我们的腿了。” “我只是来充个人数啊,我啥都不知道。” “这要算心善,那恶起来岂不是要杀了人?” 同时那些人也嚷着求饶,十多个人挤来挤去,马友刚爬起来就又被踩趴下,纷乱的人群根本没有注意到地上的他。 剩下的几个股东本想劝说,但被林雨两眼一瞪,屁都不敢放一个。 兰莹站在林雨的身旁,双手紧紧的抓着其手臂,但不管林雨今天做什么,她都全力支持。 保安说是要动手,实际上也就是挥舞几下警棍,吓唬吓唬人而已。 “停手!” 林雨喊了一声,那群保安立即停下里,但把前来闹事的人还有三个股东包围起来。 这些人早就没了一开始的硬气,他们以为人多都可以压迫兰莹,谁知道半路蹦出个林雨。 更没有意料到林雨竟然没把法制放在眼里,敢这么对待他们。 林雨从一个保安手里夺来警棍,走到马友跟前,后者还趴在地上,一抬头,魂都要被吓飞了, “董事长,饶饶了我吧,我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 林雨摇摇头, “你这条狗腿子,当的不错,不过还差一点,我来帮你。” 一棍子下去,只听咔嚓一声,继而就是撕心裂肺的惨叫。 在场的人要么别过头,要么捂住眼,不忍心看这一幕。 继而,林雨又走到那三个股东跟前,这三人吓得直哆嗦,但嘴上功夫还是很溜,他们指责道, “你恶意伤人,等着坐牢吧。” 林雨回应的只是呵呵。 其中一个股东见情况不对,赶紧大喊, “大家刚才都听见了,他去要打断我们一条腿,今天谁都跑不掉,大家齐心协力对抗,就不信他能打的过我们!” 结果话刚说完,就被林雨一棍子抽在脸上,原地打半圈,瘫软在地,满嘴都是血沫,地上零零散散的散落几颗牙齿。 经过这人一动员,那些人果然有团结起来的意思。 另外两个股东架起地上的那个,狡诈的看着林雨。 而林雨却只是耸耸肩,将警棍往地上一扔, “其实我心善,不喜欢动手的。” 此话一出,顿时又是被一群人心里一阵臭骂。 “不过呢,总是有人想要挑战我的底线,那么我就不能忍了。今天本来想要放过你们,既然如此,那就非得见点血不可了。把家伙都给我亮出来。” 花还未落,十多个保安同时腰后面抽出一把二十厘米的匕首,刃上光亮无比,发出悚目的寒光。 还好刚才林雨看事情不对劲就提前给刘柱发短信,这下足够镇场子了。 一时间,那群人又立即紧张起来,要是对拳,他们还有逃跑的肯,可是对上匕首,一不小心就完蛋了。 这时候,林雨又开口了, “不过啊,我也不想跟大家闹得太僵,给你们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他指着三个股东, “把这三个老东西的腿给我打断,我放你们走。” 话刚说完,两个还清醒的股东吓出一身冷汗,并急忙喊道, “那家别信他,我们团结起来,就不信他还敢杀人?难道他就不怕被枪毙?” 林雨两手一摊的说, “又不是我杀人,关我屁事。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我只给三十秒的时间。三十,二十九……” 那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敢先动手。 “二十一,二十……”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秒秒的过去,两个股东头上汗流如注。 “九,八……” 还是没人动手,林雨念着数字,右手抬高过头顶,准备随时落下。 “三,二” 就在要喊出一的时候,忽然有一个人大吼一声,从人群后面冲出来,拾起地上的棍子就朝其中一个股东的右腿上砸去。 这一幕任谁都没有料到,就连林雨都被吓了一跳。 那个股东当场右腿反向骨折,这一人的动作仿佛激发了众人,全部一哄而上。 顿时凄惨声起,惨叫的钻心,直让人脊背发麻。 林雨一手挡住兰莹的眼睛,将其抱在怀中。 几分钟后,众人散开,三个股东倒在血泊里,双腿都弯的跟拆开的麻花似得。就连马友也遭受了牵连。 地上全是血水,碎瓷杯片,折断成几节的拖把杆子。 林雨满意的点点头,继而蔑视的看了这群人一眼,从鼻息发出一道不屑的哼声, “老子告诉你们,想要搞我独月鸣的,最好掂量一下自己的本事,都滚吧。” 众人如获大赦,慌张的就要夺门而出,在门口又被林雨给叫住。 林雨让他们将身体上所有的手机还有摄像用具给拿出来,然后那些人一个个都好很听话的将手机全部拿出来,并且摔碎了一地。 至此,一群人才被放走,离开的时候还千恩万谢,活像一条条哈巴狗,早就没了当初来的时候的汹汹气势。 刘柱指着地上的四个人问, “他们咋办?” “叫救护车啊,毕竟还是法治社会。可不能死在咱公司里。” 林雨说的很平淡,没有丝毫怜悯的感觉,兰莹像是看陌生人一样的看着他。 林雨看向兰莹,笑着捏捏其琼鼻, “看什么呢,我脸上有脏东西?” “啊,没,没有。” 兰莹低下头,脸上愁容一闪而逝,接着双手抱住林雨,将脸贴在其胸膛上,低声说道,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会爱着你。” 林雨有些莫名其妙,后来才明白原来是自己刚才的表现吓到了兰莹。 但那句话着实让他心里一暖。 “没事的,别瞎想。” 林雨牵着她的手,走出了会议室,只剩下那些余下的股东大眼瞪小眼。 今天的这件事情一发生,无论是股东还是那些员工,都知道了林雨的心狠手辣。 所以做起事情来都勤勤恳恳,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还有传言说林雨是黑社会老大,还亲手杀死过人。 谣言总是传播的最快,没多久,就以讹传讹的说林雨是国际黑帮组织的领头,家里的长辈还是国都里的人。 总之是要多厉害有多厉害,背景要多深厚就有多深厚,就差三头六臂,白日飞升了。 由此,公司里的人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对林雨更加的敬畏。甚至后来林雨在公司里的一句话比兰莹的话还要管用。 第二百零五章,瘾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在董事会事件的下午,桦给林雨打了电话,说货物已经到了,要提供一个存放地点。 要是平常的东西的话,当然就是放在十号仓库,可是药物不一样,这种敏感的东西绝对不能够和独月鸣掺和到一起。 因此林雨在郊区租了一间大仓库,那个仓库以前是粮仓,面积有四百多平米,足够堆放好几卡车的药品。 不过桦告诉他那个仓库比较潮湿,不能够长时间的存放药品,不然的话很容易使得药品变质。 这一点倒是提醒了林雨,他不是担心这里的药品,只要一拉过来,肯定要直接弄到唐朝,在这里放夜长梦多。 于是他又购买了一批的保温干燥器材,将其传送到唐朝,并安放在了白千所在的西药铺。 林雨也将药品仓库定成为穿送地点,因为传送地点只有五个,目前还不知道如何增加传送地点,所以他需要一再的考虑才行。 不然要是用光了,想要再安放,那就没办法了。 再桦临走之时,又给了林雨一根烟,这回林雨没有拒绝,而是鬼使神差的将其放入自己的口袋中。 如此一来,和芝堂总算是中西医俱全,只要看白千的医术如何了。 对此林雨没够多做过问,他又不是专业医生,操心也是瞎操心。 不过要说起医生,林雨忽然想起那个小护士白梅,那个小丫头片子,当初可是把他给气的不轻。 不过他更在意的事其父亲白杨,白杨与桦长得如此相像,林雨觉得,这两人肯定有很大的关系。 况且两人还都是跟医药打交道的,于是他思索着有时间一定得想好白杨聊聊,没准还能问出点什么。 再看时间,明天就是跟张老头约定的时间了,林雨还寻思到底张老头有没有把事情给办好,而他也说过一定要带好酒过去。 可是这好酒能是什么呢?茅台,人头马都不行,这可是把他给难住了。 后来,他只能硬着头皮打算弄一坛杏花酒,看看张老头好不好这口。 这一晚,林雨没有离开,毕竟现在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那不得好好宠爱一番。 总让人家独守空房,林雨都不由得暗道罪过。 这一晚,林雨又跟兰莹来了一场芙蓉帐暖度春宵。 两人最后都没了力气,不过那份温柔却更加的让人沉醉。 林雨揽着兰莹,低声尴尬, “真没想到,我一个穷屌丝竟然能够得到这么温柔漂亮的女神的青睐,是不是我上辈子拯救了全宇宙啊。” 兰莹娇嗔道, “别哭穷了,就咱俩人你还装?” “我哪里装了,我真穷啊,你看我口袋里,比我脸都干净。” “切!我才不信。” 兰莹抱紧了他的胳膊,把头埋在其胸膛上好似陷入了回忆,许久之后,缓缓开口道, “其实今天你真的是把我给吓到了,那种样子,就跟电影里演的黑社会一样。” “是吗?” 林雨笑问, “那你就不怕我?” “怕啊,但是我也爱着,我说过,不管你变成什么样,都会爱着你。” 兰莹将头在林雨胸膛上蹭了蹭。 林雨抬手揉揉她的脑袋, “我就算杀尽全世界的人,也会给你摘一朵最美的鲜花,为你戴在发间。” “嗯,我信你!” 兰莹娇滴滴的说,她的这副模样可是把林雨的心都暖化了。 本来他还想要一直享受这样的温存,可是突然之间脑子突然一蒙,然后耳边就传来翁嗡嗡的声响。 那声音越来越大,不像是从外界传来的,更像是脑内发出的,然后两眼发涨,好像要憋出来似得。 更让人难受的是体内的的血液开始沸腾,表皮又受着一股无形的力量的压迫,犹如沉在十米深的水底。 他的身体突然的抽搐,把兰莹都吓了一跳,她拍着林雨的脸颊,急切的叫道, “林雨,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她的叫喊声在林雨听来缓慢而又模糊,就像是穿过了水在进入耳朵一半。 兰莹以为林雨可能犯了羊癫疯,赶紧把床头灯打开,昏暗灯光照耀下的林雨的面庞异常的恐怖。 太阳穴山蹦起着青筋,他双目圆睁,眼白上布满了血丝,牙齿打着颤,腮帮子高高隆起。 兰莹赶紧将被子的边沿塞到了林雨的嘴里,生怕他咬到自己的舌头,然后立即拨打救护车电话。 林雨只觉得整个世界都虚幻了,肠胃开始痉挛,他不得不蜷缩着身体,接着体内,像是爬满了蚂蚁,并且在撕咬着他。 “咯咯咯,” 他空张着嘴巴,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眼前的光芒是五光十色的,就像是整个世界都被彩虹充满了一般。 恍惚间看到一道十分模糊,就像是穿过毛玻璃投影出来的人影。 残余的意识让他认识到这道身影就是兰莹,他也明白自己这是怎么回事。 他强支持着身体爬起来,但手脚好像都不是他的了,最开始那一会儿的时间里,还是不错的,因为那时候他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现在还好一点,至少能够稍微的操控身体。 但是这个时候却是最为难受的,在半醒半迷的状态下,真切的感受到那种万虫蚀骨的痛苦,却又无可奈何。 林雨相信,若是再过一会儿,他完全的清醒的话,绝对会抓烂身上的皮肉。 甚至还会做出让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情。 但是此刻他根本就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此刻兰莹还在身边,他感受到对方将他抱在怀中。 或许平时这样会让他感到非常的开心,但是此刻却异常难受。 他用力将其推开,爬到衣裳架边,拿起上衣就跑了出去。 任由兰莹在后面追逐哭喊,都无济于事。 林雨跑到一个拐角处,此刻他的脸色已经变得惨败无比,拿烟的手都在发抖。 第一次没能把烟成功的拿在手中,掉在了地上,第二次还是如此,他发现发抖得手根本就捡不起烟。 此刻地上的那折断的烟简直就是他的救命稻草,可是却可望不可即。 林雨哆嗦着,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打了三下才打着,然后对着地上的烟点起来,即使火焰烧到手指,他也依然不顾。 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地上被点着一点的烟头,然后像是争抢食物一般,趴在地上用嘴对着烟尾用力的吸。 这样吸了两口以后,身体才缓过来。 他感觉身体里那种痛苦没有了,手脚也都可以活动,他拿起烟叼在嘴里,吞云吐雾。 好像这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时间。 抽完了以后,身体也缓和过来了,同时也明白了自己在做些什么。 他心中的恨意如烈焰般喷涌,还未完全熄灭的烟头被他钻在手中,任由灼热的烟火灼烧着手掌心。 他双眼依旧通红,其中充满了无限的怒火, “桦,我要你不得好死!” 拳头砸在地上,蹭破了指骨上的皮肉,血水渗了出来,但他的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林雨摇晃着,刚要起身,就听见了救护车的声音,他只好继续将自己隐藏在黑暗之中。 他不想让兰莹知道自己此刻的样子,不想让爱自己的人为自己担心,更害怕她的失望。 许久,等救护车走远了以后,林雨像是个无助的小孩子一般,低声哭了起来。 哭了一会儿,他擦去眼角的泪水,无论前途多么的艰难,他都要勇往直前。 他曾经因为以自己的自制力能够控制自己,可是没想到真正到那个时候,他是那样的无力。 这也让他知道,再坚强的人,也绝对忍受不了犯瘾的痛苦和求生的欲望。 如果以后有人告诉他那个人可以控制自己不上瘾,林雨绝对会毫不留情的回上一句,“滚回你妈怀里吃奶去吧!” 第二百零六章,皇族无亲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大概一个多小时之后,趁着夜色,林雨小心翼翼回到了别墅,他的这幅模样,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兰莹看到。 外套的上衣口袋里面有别墅里门的钥匙,他轻轻的打开门,却见兰莹正躺在沙发上,似乎睡着了。 原本两个人就够累的,他大半夜的又弄出这么一档子事,兰莹早就体力不支。 他轻手轻脚的走过大厅,然后准备上楼,平时他会把银子装在裤子口袋里。 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到唐朝,然后再从长计议。不然他连别墅区都出不去。 正当踩上第一个楼梯的时候,兰莹突然大叫, “林雨,别走!” 林雨吓得定住身体,回过头来一看,发现兰莹只是翻了个身体,好在沙发比较宽大,才没有掉下来。 接着兰莹又嘟囔说, “求求你,带上我。” 这句话犹如一把喂了毒药的利剑,轻柔的扎进林雨的胸口,刺穿心脏。 他喉咙哽咽,想到才刚刚生活有点起色,什么困难都克服了,正当时享受新生活的美好时机。 却遭受了这样的重创,他也相信,为什么电视上面的那些瘾君子无论用什么办法戒除瘾,都没能成功。 原来这是依附于生命的东西,沾染上了,除非你把自己这条命也给戒了才能将其摆脱,不然的话,这辈子都会附着着人的身体和精神。 那是能把欲望无限扩大的东西,更何况欲望本身就有。,无可避免,戒除就更不用说了。 林雨狠狠心,悄悄的上了楼,他从裤子口袋里面拿出来银子,念头一转,便回到了林家别院。 他穿整齐衣服,准备吃点早饭,刚用餐没多久,李泰便风风火火的来了, “大哥,吃饭呢?” “嗯,二弟怎么如此匆忙,有事情吗?” 李泰喜上眉梢,他坐下来说道, “父皇那次吃了你的火锅和酒以后,就喜欢上了,非要我去给他往宫里面再带去一点。” 林雨说, “那好事啊,皇上喜欢就成,你尽管去拿,一两银子都不要你的。” 李泰面露难色,摇摇头拒绝道, “那可不行,父皇说了,绝对不能白白的吃你的东西,他好歹也是一国之君啊,白吃白喝的算什么?” 林雨一听,便知其话中有话, “说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皇上就算再想吃,也不会派你过来问我讨要吧。” 李泰连连摆手, “大哥,我说的是千真万确,父皇他确实喜欢吃火锅,也爱上了那蓬莱仙酿,只是这些都太贵了,他可不敢明目张胆的吃。” “为啥?” 林雨感觉有些莫名其妙,堂堂一国之君,治理天下的皇上,所有人的生死都在其一念之间。 咋还连顿火锅都不敢放明里吃,难道还要偷偷摸摸的? 李泰解释说, “你有所不知啊,有些个大臣们一个个都好似衷心无比,嘴上心系社稷,忧国忧民,实际上你也知道,暗地里干的都是些什么破事儿。” “对啊,这不都是当官的习性吗?没毛病啊!” “哎呀,这不是重点,重点这群家伙自己吃好的喝好的,却老是不让我父皇有一点点的浪费。每次开一次国宴,都要被上谏好几天。说什么国之将亡,在于淫乐。国之兴盛,在于忧患。简直……” 李泰越说越激动,愤愤不平。 他本来就跑着来的,再一连串的说了这么多,只觉口干舌燥,林雨将一杯酸奶送到手里。 “慢慢道来,不着急。” 李泰喝一口,忽然神情一滞,他咂了两下嘴,只觉这白色的奶酸甜可口,入口柔糯,好似喝下放凉的面汤。 可是却比那面汤爽口的多,酸酸甜甜的,实在美味。 “咦,大哥,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如此神奇的味道,闻所未闻啊。” “这叫酸奶,小孩子早上喝点这个,有助于骨骼发育,长得更高。男人喝了更威武雄壮,女人喝了更加妩媚动人。” 李泰一听,如获至宝的将酸奶瓶捧在手种, “世上竟有这等好东西!” 接着又舔着脸嘿嘿笑问, “那想必大哥这里还有不少吧,弟弟我想向您讨要几瓶。” 林雨还没回应,他又说, “你放心,绝对不会白白的要的,我父皇还特地的说,要礼尚往来,等有时间我带你去太子府参观一下,看上什么了,尽管拿。” 林雨一听,不对劲儿啊,这太子府可是李承乾的老窝,李泰这是借花献佛呢,这小子啥时候变得这么会搞事了。 李泰见其稍有疑虑,便又解释说, “我哥去了黔州,估计短时间呢不会回来,我父皇也就将太子府赐给我。里面原来的人都跟着我哥去了黔州。所以说太子府就是我的了。” 他一脸的庆幸, “你不知道,我哥可是个喜欢收集各种宝物的人,他的府库里面,可是有着不少的宝贝呢。虽然不及你万宝楼里的有意思,但也是绝世珍品,肯定有几件能入你的眼。” “额……” 听了这话,林雨无语了,李泰或许没看出点什么,但是他这个局外人却是明白 这样的安排绝对是李世民的计谋。 李世民将李承乾送到黔州,大臣们就以为太子失去了皇上的宠爱,由此都开始在其他的皇子中间站营,然后相互争斗。 而黔州早就已经被安排了人去管理,李承乾就是去那里避难去了,同时也是养精蓄锐。 把太子府送给李泰,那就是要将李泰推到风口浪尖,让一些不愿意站到李泰阵营的大臣去针对李泰,转移所有人的注意力。 任由皇子大臣们相互争夺,最后,那些人会发现残酷的现实,那就是真正的太子还是李承乾。 而那时候李世民可以说李承乾镇压了黔州,拥有治国之能,然后又有安排在黔州的老将,大军支持。 那些大臣们肯定连个屁都不敢放。 由此,林雨不由得感慨,自古以来,皇家无亲情,为了能让一个稳步登基,竟然不惜将另一个孩子推出来挨刀。 甚至要让臣子皇子们自相残杀,在此景之下,亲情何在? 林雨一脸的惆怅,看的李泰有些莫名其妙, “大哥,你想什么呢?” “额,没什么,刚才你说那些大臣们怎么了?” 林雨打了个机灵,会转过来问道。 李泰这才又说道, “唉,说来就生气,他们自己花费在多也没坑一句,我父皇随便干点事情,他们就开始劝谏。盖个阁楼,说是大型土木,劳民伤财。吃点珍品佳肴,他们说是饱暖思淫欲,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他拍着桌子说, “我就不明白了,这孔孟之道,在这群人嘴里,咋变得干啥都不成了呢?弄的我父皇现在吃的是粗茶淡饭,一件素服能穿好几年。别看他是个皇上,实际上这辈子都被忧心苍生四个字给困住了。” 林雨听了也是直摇头,皇上当到这个地步,实在有些不堪了,不过对于老百姓来说倒真是好。 一个国家的兴亡,实际上不就是看国君如何嘛,国君勤俭节约,多数时候,百姓生活也会好那么一点。 “皇上为了国家苍生,实在是受苦了啊,实在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对于林雨的话,李泰也表示赞同, “谁说不是呢,这不,父皇他这次是实在想吃火锅了,又怕被大臣们唠叨,所以就让我偷偷的来取,只是那蓬莱仙酿……嘿嘿” 林雨一听,便明白了对方的话中含义, “好小子,转了这么大的弯子,从君臣之礼聊到江山社稷,就为了要一瓶蓬莱仙酿。” “大哥,这不是实在弄不来嘛,我也不敢私下里去找别人要,万一传出去了,父皇最后的怒火肯定是要被我一人承受的。” 林雨哭笑不得的拍拍对方的肩膀, “行吧,既然如此,那我就送你四瓶。”李泰听到“四”这个数字时,惊讶的嘴巴都张成了“o”型。 第二百零七章,仙酿赠明君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泰连道喝不了那么多,太贵重了。 要知道现在一瓶蓬莱仙酿市场价最低一万两银子,四瓶就是四万,但是此刻要是有人敢拿出四瓶拍卖,得到的绝对不止四万。 李泰虽然是皇室,但是因为受李世民的影响,也不会大手大脚的花钱。所以平时出行也就是几百几千两的,要是一次拿出四万,他也受不起。 林雨推让道,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不需要你银子。就当是我为皇上表示的一点心意,毕竟他为了国家劳心费神了那么多年,才给我们一个安稳的生活环境。表示点心意是应该的。” 李泰实际上也是对于蓬莱仙酿垂涎三尺,只是没有那么多的钱,也怕受到大臣们的指责,又碍于面子,所以好几次想要跟林雨讨酒,最后都做罢。 反倒是平时老实巴交的尉迟宝林经常跟着林雨喝好酒吃好东西。 每次听到尉迟宝林的讲述林雨带来的东西有多少吃,酒有多美,他嘴里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如今又尝到所谓的酸奶,更是新奇不已,也万分后悔自己这是摆什么臭架子。 最后李泰还是收下了酒,两人又谈论了一些寻常的琐事后,李泰酒骑马离开了。 而林雨也从对方的口里得知,最近西凉国似乎并不太安分,三年没有上贡不说,就连使者来朝的时候,也是高傲的让人恼火。 边疆也传来战报,说有山匪多次的搅扰,而且是一开打就逃走,最多留下两具尸体。 把将士们搅扰的厌烦不堪,再见到那些山匪,将士们都不想出战。 偏偏那些个家伙都跟苍蝇似得,弄不死,也赶不走。好像就只是为了在那里的恶心人。 有将士上报说,曾经在山林中看到西凉国士兵的兵甲。许多大臣都猜测这肯定是西凉的阴谋。 想要试探大唐的军力,贼子知心,显而易见。 林雨对此事也有自己的见解,不过他的眼睛更盯住于赚钱上面。 这次如果交战的话,肯定会消耗大量的粮草,到时候,粮食绝对会涨价。 如果这时候囤积大量的粮食的话,肯定会引起一些敏感人的注意,弄不好还会被人拿来说成是发战争财。 要知道在古代,一个人的名声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在贵族官员眼中,名声甚至大于性命,因此他可不能做竭泽而渔的事情。 不过却是可以用其他的办法囤积财富。 林雨找道尉迟宝林,让他带人去钱庄换银子,越多越好。 现在因为买卖做的大了,收到的全部都是银票,可是那银票真没啥作用,在现代还不如银子值钱,而银子却不如黄金值钱。 不过一次性换取大量的黄金的话,容易被人盯上,或者抬高金价。 而银票上都是写的明明白白的白银两数,钱庄就算是想要抵赖都不行。 换来的银子全部都堆放在林家府库里,一个仓库不够放的,就往地下挖,用银子来填地。 从来到唐朝以后,林雨利用万宝楼,极乐堂,快活林,还有茅台以及陈士龙送的,一共赚了三百二十五万两。 其中三百万两都是银票,这个数目可以说是天文数字了。 一开始张成给的价钱是三元一克,后来直接提高到六元一克,那么一两银子就是三百元,三百万两就是九亿。 恐怕就连张成看到这些银子,也要被吓得腿软了。 林雨就这么的把九亿全部埋在了仓库的地下,只剩下二十多万两算是做个资金流通,没准啥时候需要用上了。 林雨刚从各个店铺转了一遍回来,就又碰上了李泰。 李泰从马上跃下,手里提着一坛酒,坛子大小估摸着得能装五斤。 “大哥,这是父皇送给你的!” 林雨一脸迷茫,他刚接过酒坛,顿时一股迷人的果香透过封坛的酒泥飘然而出。 “哇,这是什么酒?这么香?” 林雨本来以为杏花酒就是唐朝制酒的极致了,可没想到还能碰上这么香的酒。 李泰神秘的解释道, “这可是我父皇他珍若瑰宝的好酒,来头可大着呢!” “哦?什么来头?” 林雨提起了兴趣,他让李泰进大厅坐下,听其道出原委。 李泰说道, “大哥,你可听说过猴儿酒?” “当然听过,听说这种酒是具有灵性的猴子酿造的,将水果雨露放在树洞中,汲取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日久天长,最终形成清若甘霖的猴儿酒。” 林雨回忆着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报道,有一个农夫巧合之下弄来了猴儿酒,当时就有一个富商用一百万买下来那小半塑料茶瓶的猴儿酒。 据说这种酒滋阴补阳,特别对男人那方面有奇效,估计那个富商也是病急乱投医,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李泰惊喜的低声说道, “大哥果然是识货之人,这就是那猴儿酒。” “啊,这么多?” 林雨惊讶的再次审视了下酒坛,他轻轻一晃荡,里面传出沉闷的水撞坛壁的声音。 “这还是我父皇喝剩的呢,据说是当初暴君杨广为了尝到猴儿酒,竟然派兵搜了四十八座山,杀了无数的野猴,这才弄到二十斤的猴儿酒。我父皇后来得到的时候,只剩下十斤。” 李泰有些不太好意思的说, “现在其实只剩下这不足三斤了,你就吃点亏,收下吧。” 林雨顿时眼都瞪大了,这可是猴儿酒啊,一百万小半斤的,要是现在再炒作一下,估计能拍卖两百万一斤,单单这一坛,可就将近六百万了。 他实在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等意外之喜,对这坛酒实在是爱不释手。 李泰见林雨那欣喜的神情,便松了口气,心想这个礼回的还是可以,总算不是那么的丢人。 眼看天也快黑了,李泰告了别,林雨虚意思的留了下,李泰也只是借口回拒。 然后林雨立即找来三个曾经装杏花酒的小酒坛,这一坛差不多有一斤。 将大坛的酒分出来以后,差不多三个小酒坛都到了三分之二的地方。 林雨带着三坛酒立即传到现代十号仓库,再看时间七点零五,心道正是时候。 他从公司开一辆车直接去了老街修锁铺。 本来就约定好的今天去找张老头要答案,同时也要陪对方喝酒。 现在有了猴儿酒,就不信张老头的嘴还能刁到哪里去。 到了地方后,张老头还是趴在台子上做着工作,好像他手里的钥匙永远都做不完。 “张老头,晚上好!” 张老头没有抬头,继续专心致志的做着钥匙。 林雨尴尬的笑笑,然后将小酒坛放在台子上, “这个是我给你带来的好酒,先尝尝?” 一听说有酒,张老头这才起了注意,他抬头瞥了一眼,就只是这一眼,就再也挪不动目光。 片刻后,他用审问的语气, “这坛子是谁做的?” 林雨一愣,心想不是应该先问酒吗?咋问起坛子了,难不成张老头也看出坛子出自唐朝? “这个……买酒附带的。” 他随口撒了个慌,却不曾想被张老头当即拆穿, “呵呵,唐朝的酒坛,你还敢这样拿着招摇过市?” “你说什么呢?什么唐朝的,就是……” “我还没说完呢,” 张老头打断了他的话, “这制作工艺和手法确实是和唐朝时期的一样,但是……这绝对不可能是唐朝的。” 林雨听来,又是一头雾水, “什么意思啊?” 张老头仿佛被勾起了回忆, “这是赝品,而且还仿造的极其相似的赝品。不过即使仿造的再像,也无法仿造出历史的痕迹,岁月是无法模拟的。” 林雨嘴角抽搐了两下, “确实,仿造样品容易,时间却很难。” “不!” 张老头否定道,“全天朝,或者说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能够达到这种完全没有任何破绽的手法和工艺水平。” 第二百零八章,这是啥酒?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谁?” 林雨好奇的问,不料张老头却摇摇头说, “算了,不说他了,应该死了不少年了,估计骨头都化成灰喽。” “额……”林雨看其神情依旧,也没有什么感伤的意味,心想应该这人跟张老头非亲非故,他也就懒得追问。 张老头继续着手里的工作,一直到二十分钟后,才停手。 他擦了擦手,站起身从身后的一个柜台里面拿出一个土黄色的档案袋递给林雨。 “喏,你想要的,都在这里,拿去吧,看完记得烧了。” 林雨双手接过, “好嘞,谢谢你了。” “别谢,拿钱来。刷卡还是支票啊?” 林雨刚要开口,忽然想起自己的银行卡上好像又没钱了,他尴尬的笑笑, “那个……能不能先缓两天,我回头就给你!” “嗯?” 顿时张老头气势逼人,他皱起眉头, “咋滴,还想赖账?小子,全沈城都没有人敢赖我的帐,你胆够大的啊。” 林雨连连摆手, “不不,我不是想赖,这两天都把钱压在货上了,饶我两天,保证给你送来。” 说罢,他又赶紧捧起酒坛, “这个就当作是利息,怎么样?不好喝,我给你多加钱。” 张老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再看看这酒坛,心中不免思绪万千,要不是因为这酒坛,他绝对不会答应林雨的要求。 “成,我就看你这酒怎么样!” 他出了柜台,走到后门口对林雨招了招手, “来吧,晚饭还剩点菜,将就着吃吧。” “好嘞!” 林雨喜悦的跟着进去,可接下来眼前的一幕让他恍如隔世。 在那小门后面,是一个黑黢黢的隧道,张老头点亮了灯从里面穿过。 走到了尽头,林雨这才明白什么叫做别有洞天。 出了隧道,放眼望去整就是一个豪华别墅内部构造标配,最中间的天花板上垂着一盏富丽堂皇黄金的大吊灯。 光这一盏灯最少得要一百万才行,那上面除了灯泡和灯丝外,可都是用黄金做成的。 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名人字画,看的人烟眼花搅乱,地面上铺的是貂虎皮,走在上面,感觉就像是君临天下一般。 张老头对此好像习以为常,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东西。 他走到桌边倒上茶让林雨坐下,自己去端菜。 林雨屁股刚一站沾到木椅上,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总觉得有一股若隐若现,厚重的香味儿。 他寻味找去,发现原来这香味儿是从椅子上发出来的,再仔细一看, “黄花梨木!” 这可是把他吓得不轻,仔细一瞧,整张椅子都是使用黄花梨木制作,而且还是工艺一流。 要知道黄花梨可是木中极品,原木一斤五千元起步,这还是在不知道内部木质好坏的情况下。 一旦制作成成品,那价格就成几十倍的往上涨,一串黄花梨珠子,也得万八千。 更别说一整套家具了,少说不得有五百万起步? 而张老头这里的椅子有四把,还有一张桌子,看样子应该是一套的。 一整套的黄花梨木家具啊,放在任何普通家庭都是不得了的,肯定恨不得将其用香案供着。 而在张老头这里,不过是个吃饭的桌子。 一会儿,张老头来了,他将托盘上的几叠小菜放在桌子上,当即林雨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 原本他觉得张老头这么有钱,就算不是海参鲍鱼,那也得是珍奇美味吧,可是这…… 油炸花生米,咸萝卜干,韭花,芥菜丝,凉调白菜。 林雨心道这哪能下酒啊,除了花生米还能吃点儿。 张老头将两个碗,两个酒杯放在两人跟前,并搭上两双筷子。 这一套餐具也是把林雨震惊了一番。 筷子的制作原料绝对不是普通的材质,拿在手里触感光滑。 经询问,原来是象牙制作,林雨立即将其放在一边,这种东西,他向来心里有些抵制。 再看酒杯,通体墨绿,薄如蝉翼,拿在手里空若无物。 饭碗则是成纯白色,不过却是十分的透亮。 林雨也是见过世面的,他知道这两样东西实际上全部都是价比黄金的玉器。 那酒杯应该就是使用墨玉制作,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墨玉,上面的墨迹犹如盘龙回旋,应该是墨心玉,也就是整个玉矿最中间的一小部分,十分的稀有。 而碗不用说,绝对是羊脂白玉无疑,也就只有羊脂玉能有如此无暇之资,一眼看去,真如脂油一般,温润柔和。 张老头随即又拿了一双银筷子,林雨这才接下。 此刻,林雨只感慨有钱人世界,穷人真是不懂啊。 “菜都上了,你这酒也该给我打开了吧?我倒是要看看,你能拿出怎样的东西。” 张老头双臂垫着桌子问道。 林雨立即从震惊只不过回转过来,他立即将酒坛拉到自己的跟前,说道, “嘿嘿,我跟你说啊,这可是我找了整整三天的好酒,千金难买。” 张老头对此嗤之以鼻, “小伙子,吹牛要吹的低一点,要不然砸的可是自己。听说过零四年国际名酒拍卖会上的第四名八百万的赖茅吗?” “额……听,听说过。” 林雨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张老头自豪的说, “那个就是我拍下来的,味道确实不错,就是放置时间太长,有点散味了。这种酒啊,放久了也不好,三十年才最正点。” 林雨只是讪讪的点点头,其实他哪里懂得那么多?几个月之前还是个为生计发愁的穷屌丝,茅台什么的,都是听说过而已。 张老头夹了一颗花生放在嘴里咀嚼,并继续说, “这世界上啥酒我没喝过?别看你用这坛子装,只要过了我的口,啥酒都能给你说出来,甚至连年份也不差。” 林雨一听,心中暗笑,他说, “那就请你品鉴一下这是什么酒?” 当酒塞被缓慢的打开的时候,两人立即被一股浓重的果香所环绕。 那是满含大自然的气息,吸一口,就像是置身于果林一般,但又不是单一的某种水果。 多种果香夹杂在一起发酵,经过时间的沉淀,才形成了这令人魂牵梦绕的猴儿酒。 当闻到酒香的时候,张老头先是一瞪眼,继而面带疑惑,他伸长了脖子往前探,嗅着更为浓重的香味,眉头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林雨先给他满上一杯,再给自己倒。 “张老头,我敬你一杯,算是赔罪。” 林雨端起酒杯推向跟前,然后一饮而尽。 而张老头端着酒杯放在跟前瞪大了眼睛观察。 半晌,又放在鼻下轻嗅,接着小嘬一口,咂咂嘴。 林雨从其开始端起酒杯的那一刻就开始观察,张老头的表情先是疑惑,继而惊讶,最后竟有点不知所措。 林雨嬉笑着问, “咋样?这是什么酒?啥年份的?” 但看到张老头那涨红的脸时,林雨心里别提多爽了,这可是隋唐年间的猴儿酒。 别的不说,要是张老头能说出个年份来,那他就佩服的五体投地,不过真能说出来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张老头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又喝了一小口,只觉好像一口吃掉了上百种水果,各种各样的口味混杂在一起,竟然凝合出前所未有的味道。 即使将酒咽下肚,依旧唇齿留香,让人流连忘返。 张老头不说话,拿过酒坛,给自己又倒上一杯,一饮而尽后,还是不知是何种酒。 而且最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明明是一坛里的酒,味道也一样,但只每一口酒喝完以后,脑海中都会想到不同的水果。 他可以断定这是果酒,但是却不知道是哪一种水果酿造。 直到他喝到第五杯的时候,才猛然惊醒,一拍桌子道,“这是百果酿!” 第二百零九章,再犯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哈哈大笑,恭维道, “果然是品鉴过世界名酒的专家,才几杯就尝出来了。” 这话把张老头说的面红耳赤,他哪里是尝出来根本就是瞎猜的,没想到还真说对了,由此他还又多喝了两杯,确定一下。 林雨又说, “其实这就是三十年陈酿的猴儿酒,乃是山间野猴所酿造,纯天然,无任何添加剂。” 张老头刚又将杯子碰到嘴边,听林雨这么一说,立即将其放下, “你说啥?” 他表现的有些激动, “这是啥酒?” “猴儿酒啊,怎么了?” 得到了肯定后,张老头痛彻心扉,他端详着酒杯,哭丧着脸, “原来这就是猴儿酒啊,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 林雨一脸茫然,心想咋还可惜了呢?难不成张老头跟松下原一样,都对酒有一种特殊的情怀? 还不等林雨开口询问,就被张老头训斥一番, “你怎么不早点给我说?这么好的酒能这样喝吗?白瞎了大半坛!” 看着张老头肉痛的模样,林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不由的拿向酒坛,却被对方阻止。 “哎哎,干啥呢?” 张老头像是护宝一样的将其抱在怀中。 林雨讪讪的收回手, “咱们不是喝酒吗,你总不能让我看着你喝吧?” “去,那边的柜子里面的酒你随便拿,这一坛是你送我的,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林雨听的嘴角抽搐,但看到张老头这么喜欢猴儿酒,心里也十分的欣喜,他的手里还有两坛。 以后需要其帮忙的话,也有份礼送。 他走到张老头指的柜子前时,着实被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 那玻璃柜子看起来高两米,长一米,宽半米,但真正站到其正前方,才能看清楚,原来这个柜子只是一个门。 后面被镂空的墙壁形成了一个仓库,里面的空间非常的大,昏暗的灯光下,似乎望不到头,道路两边权势陈列着各式各样的酒瓶。 光从外面看,都能感受到其中深厚的酒蕴。 按照张老头的要求,他打开柜子门,随手拿了一瓶最近的酒。 张老头接过一看, “嗯,还不赖,八八年的汾酒,味道还是不错的。你喝那个,我喝这个。” “额……” 林雨万分无语,心道不就是一瓶酒吗,你的冷酷呢,你的高傲呢? 猴儿酒的度数不比一般的红酒低,一开始张老头还喝猴儿酒,后来看没剩多少了,就打开了一瓶酒库里的果酒。 两人你推我让,一直喝到大半夜,桌子上的咸菜花生都吃干净了,林雨才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他们的酒量都还可以,张老头喝的不多,倒也没有多晕。 不过男人之间,只要一碰酒,就敞开心扉,啥话都能说,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就算把牛皮吹破天,人都相信。 林雨说了自己跟郑华的恩怨,还有加入正气堂的诚心,以及愿意为正气堂办事的决心。 张老头此刻对眼前这个年轻人也非常的看好,这年头都是利益至上,当年他闯荡江湖的时候所说的兄弟义气,此刻早就不知道被社会扔到哪个角落里了。 他拍着林雨的肩膀, “小伙子,好好干,只要你对咱们帮衷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提拔你的。现在的世道啊,人心不古,一个个把钱看的比命都重要。” 张老头惆怅的喝杯酒,继续说, “咱们沈城还安定一些,有的地方,打打杀杀的事情照样时有发生,说到底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群不开化的人,不知道靠自己本事赚钱,天天想着一些歪门邪道,最后把自己的命都给赔了进去。” 林雨拍拍胸脯, “你放心,我肯定对帮派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帮派需要我的地方,尽管说,服从安排。” “好,” 张老头爽快的叫了一声,他将酒杯推到林雨跟前, “林雨啊,你的资料我也看了,没啥暗底,干净得很。以后办啥事也都方便点。所以好好表现,你的上升空间很大呢。” 林雨与其碰了一杯,一饮而尽,他重重的吐出一口气说, “您放心吧,我会好好干的。” “嗯,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的,但一定要警醒自己,不要走邪路。不然谁都救不了你。” “受教了!” 林雨边说,边拿起酒瓶,就要给自己倒,忽然那种痛苦的感觉再次出现,他手一抖,酒瓶啪的掉在地上,应声而碎。 张老头身体一颤,反应灵敏的退开两步,警惕的看着林雨。 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身体就像是被无数蚂蚁撕咬一般,又像是被火灼烧一样,疼痛难忍。 “啊!” 他惨叫一声,从椅子上摔倒在地,在酒水中打滚,脊背,胳膊还有胸膛上都被碎瓷片给划开数道伤口。 张老头当即看出这是D瘾犯了,因而顿时怒了,他上前用膝盖顶住林雨的胸膛,双手扣住其肩胛骨,极力的制止着胡乱挣扎的林雨。 一开始犯瘾的时候,人都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弄不好就把身体弄残了。 只有过了这段时间,才会引起对毒品的渴望。 过了大概两分钟,林雨稍稍止住了动作,张老头赶紧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木质的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小袋子的白色粉末。 他将其扔到恢复一点神智的林雨跟前, “赶紧用吧,不然过一会儿更难受。” 林雨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袋子就往嘴里塞,他哪里用过这玩意儿,顶多就是在电视剧上见过。 看到这一幕,张老头更加愤怒,他夺过袋子,看着地上痛苦不堪的林雨,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 “难道还有人敢强迫人吸D?” 嘴上说着,张老头帮助林雨给他使用,不过却是小心翼翼,没敢让其过量,不然就是让他死的更快。 当将粉末都用完以后,他才缓和过来。 他爬起身坐在凳子上,惭愧的低下头。 张老头没有对他发火,而是坐在其旁边, “告诉我,是谁让你吸的?” 林雨没有回答,他可以在别的事上找张老头帮忙,但是唯独这一件不行。 有人要搞他,他必然要百倍偿还,而且绝对不会依靠别人的帮助。 张老头又问, “你吸多久了?” 林雨伸出两根指头, “两次,这是第三次。” “两次?你距离第一次吸的时间有多长?” “两天!” 林雨无力的回答道,他虽然刚吸完,但张老头的这个明显没有桦的好,给他的感觉也赶不上那一根烟。 张老头看得出林雨根本就不是自己愿意吸的,不然的话,一个瘾君子出门就算不带脑子都会带上D品,以保证自己在犯瘾的时候能有东西吸。 要真是这样的话,林雨绝对是被逼迫,或者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人给害的。 一想到这么好的一根苗子被D品给毁了,张老头恨不得将那个搞林雨的人碎尸万段。 如果是帮内兄弟干的,那更是公然违反帮规,视他于无物。 这种情况,张老头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 林雨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呼吸着,头脑中空白一片,每一次毒发都让他对桦的仇恨更深一分。 在他看来若是仅仅的将桦给杀了,那就太便宜那家伙了,他一定要慢慢的玩弄,让那个人生不如死。 就连林雨自己都没有发现,因为吸毒,他的性格和心性已经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张老头无奈的摇摇头,对于始终情况他也是无能为力,D品这玩意儿,只要沾染上了,就别想轻易戒除。 所以他只能将几袋不纯的D品送到林雨手里, “先用着,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吸。”林雨将几小袋白色的粉末紧紧的攥在手中,猩红的双眼发出嗜血的寒光。 第二百一十章,一百文明买不了吃亏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将车开的飞快,所有的窗户都大开着,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 穿梭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于他好像再没有多大吸引力。 他今天晚上再一次的明白了,当毒瘾犯的时候真的是拥有的一切都可以抛弃。 金钱,名利,甚至老婆孩子都不如那一小袋白粉重要。 特别在听了张老头的一番话之后,心情更是低落。 张老头告诉他,凡是吸过的人,从来都没有一个成功戒除掉毒瘾。 这话彻底让他感到了绝望。 他知道毒品是非常昂贵的,若是一般人沾染上了,那就是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结局。 即使是非常有钱的人,身体也会被毒品一点点的残害,最后精元枯竭而死。 而林雨自己也是十分的清楚,独月鸣公司虽然大,但也经不住他这样的挥霍。 道路两边的景物向后飞逝,林雨两只眼睛盯着前方,不觉间,两颗泪珠从眼角滑落。 他用力的挵了下鼻子,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噎住了似的,心中更是压着一块大石头。 林雨本来想到公司,可是却鬼使神差的到了沧澜别墅区,在别墅小区门口,林雨停下来车,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他拿起来一看,上面赫赫显示着莹莹二字,他看了许久,直到其自动挂断。 但是很快的又响了起来,林雨内心万分纠结,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的面对兰莹,更不知道两个人到底有没有未来。 如果不是沾染上毒品的话,两人未来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幸福快乐。 但是这美好的憧憬都被如风暴般的毒品完全的摧毁,破烂不堪的希望已经让他无力再去重新构建。 等响到了第三次,他才下定决心似得按下接听, “林雨,你没事吧,现在在哪?” 电话那边传来兰莹急切的快要哭的声音。 林雨听到的声音一瞬间,眼泪便不争气的流下来,他强制让自己声音低沉些,以防兰莹听出些什么, “我没事的,不用担心,昨天晚上可能是食物中毒了。我自己去医院检查一下。” “啊?那现在怎么样了?” “经过洗胃已经好了差不多了。” 兰莹放下心的舒了一口气,恋爱中的女人永远都是无条件的相信自己心爱的那个人,即使对方的谎话再蹩脚,她也会深信不疑。 “对了,你在哪个医院,我现在就去找你。” 林雨赶紧拒绝, “不用了,我现在已经出来了,时间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我今晚在出租屋那边休息。” 兰莹语气之中显得有些失望,她哦了一声,又说, “我们定制的军训服已经到了,一共是一万件,我放在十号仓库里了。” “嗯,知道了。” 林雨语气显得有些冰冷但实际上,已经心痛的无以复加。 兰莹虽然感知到了对方的冷漠,但却没有多问。 两人互道了晚安后,便挂了电话,在挂断的前一刻,林雨突然低声说道, “老婆,我爱你!” 当放下手机之时,两个人都泪流满面。 林雨当即掉头回公司,然后将十号仓库里面所有的军训服全部都弄到林家府库。 这一晚他哪里都没有去,就躺在摞起来的军训服上面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一早,林雨就立即让人将军训服运到新开的店铺里面,然后打算按照每件衣服一百文钱出售。 他现在可不是一开始那么的缺钱了,所以这一次也就没有抬高价钱。 为的就是能够从百姓中间获取名利,不然光赚大钱,结果落下个坏名声,那可不行。 当然衣服也不是这么简单的就直接卖出去。 要有一个营销的过程,首先得抬高价格,让一般人都买不起,然后打着还富于民的旗号,将价格往死里压。 到时候老百姓们必然对林雨感恩戴德,即使一百文在这个年代里对于中下层人家来说已经不少了,但是咬咬牙买上一件曾经有名的奢饰品还是可以。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的人,都具有向往富有的心理。 越穷的人,就越不会说自己穷,并且依靠各种方式来炫耀自己的富有 以此来遮掩自己的不足。 说干就干,林雨让人搬着音响一类的物件到之前收拾好的一家店铺里面,这店铺的牌子也都早就挂上——海浪之家。 “走过路过的看一看,过了这村,没了这个店。今天是海浪之家第一天开业,我林雨非常高兴能够跟大家共同庆贺这美好的时刻。” 话刚出口,顿时海浪之家门口围来了一大群的人,不过其中少有平民老百姓。 都是那些高官达贵在路上闲着没事儿溜着玩的时候,正好碰上开业。 那些人就嫌平时没事儿干,所以到处找乐子。 而林雨的名声在这长城中可不是盖的,有传言林雨开的单单一家万宝楼就真正的日进斗金,因此大家都称其为小财神。 一听说小财神林雨又开店了,那些权贵们怎么也不得过来看看又有什么好东西。 要知道林雨之前开了那几家店,都是轰动了长安城的,可以说改变了不少权贵们的生活方式,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乐趣。 不过就算不进店,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小财神卖的东西绝对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林雨将店里的衣服大肆宣扬了一通,听的众人心里直痒痒。 一般达官显贵,纨绔子弟们都是想方设法的显示自己有钱有势,因此就喜欢用各种奢侈的东西来装点自己。 平时出门也是带着几个恶奴,到处张扬。就差拿个锣鼓敲着,让人都来看他。 在平时,一件衣服最多一千两银子就到头了,那些人就算再有钱,也不会花两千两银子去买一千两的衣服,不然那就不叫阔气,叫傻子。 但是林雨开的店不同,大家对于他卖的商品的高价格已经习以为常,一个小药丸都能卖几百两银子,更还别说一件衣服了。 而且这衣服肯定还有很多有趣的作用。 在众人的期待之下,林雨终于开业讲话完毕,不过他却没有让众人进去,而是话语一转, “大家也知道,我林雨开了几家小店,也确实赚了点小钱,虽然不多,但也能顾住自己的一张嘴。” 此话一出,众人皆嗤之以鼻,光一面宝镜就能卖几千两银子,随便一套化妆品也是几千两,那还能叫小钱吗? 还顾住一张嘴?你难道是吃千年人参灵芝长大的? 林雨没有理会这群人的反应,接着说 “不过嘛,为了酬谢大家以往对我的支持,我林雨今天就还富于民,海浪之家的所有衣服都只卖一百文。” 顿时,全场惊呼,有人急切的问 “林掌柜,你说多少?” “一百文,你没有听错,一百文买不了吃亏,一百文买不了上当,原价一千两,两千两,三千两的衣服,通通一百文,全场一百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大家一定要抓住机会。” 众人听后,犹如泉涌般冲进去,也都不看号码牌,拿着就去结账,没有零钱的,扔下一两银子就走。 这可是小财神卖的衣服啊,就算不穿,光名头往那里一摆,就价格不菲。 林雨在人群外面用话筒大喊, “哎哎,别挤别挤,每个人限买一件,多了按原价算啊,还有要实名认证。” 一开始进去的都是权贵纨绔,后来那些人买完走了以后,一些稀奇的老百姓听了林雨的喊话,就抱着试探的心理去买了一件,发现真能用一百文买到。 一时之间,海浪之家的名声果真犹如海浪一般风靡长安城东,百姓们纷纷拿着钱去买衣服。一万件军训服,仅仅在半天的时间就售罄了,那速度不可谓不惊人。 第二百一十一章,又爱又恨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看到如此火爆的场面,林雨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钱人的钱虽多,但也只是少数人,要是只卖奢饰品的话,有钱人买够了,那就会出现货物滞销的情况。 所以,如果能够迎合百姓们的需求的话,没准可以赚更多的钱。 因此林雨就开始思量到底卖些什么好呢。 在他冥思苦想之时,赵誉来了,后者告知他之前定做的上等唐装也都做好了,还有一些用廉价布匹制作的衣服也都完工。 林雨让其将所有的衣服都放在林家府库,然后又给了赵誉五万两银票,让对方在青州开一家服装店,专门卖现代的衣服。 这样做是为了试探市场需求,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各个城市都要安置一个服装卖点。 再看海浪之家,刚开半天就被搬空了,林雨也是无奈的摇头,他还是太小看唐朝时代人们的需求了。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现代的造衣服场多的是,只要有钱,要多少有多少。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还是先将唐朝的钱换成现代的钱,这里是有几百万两,但现代的他却是时常的断资。 这也是为了他自己,毕竟毒品这玩意儿比黄金还要贵的多,要想保证自己不受毒瘾的痛苦,只能不断的去买。 林雨见海浪之家是没啥事了,他随即去和芝堂西药店看看。 还没到地方,就远远的看到门口围了一群人,林雨暗道不好,以为是出了医患纠纷,要真这样,那就麻烦了。 可是等他走近了一看,那群人都有序的排着队,不过这队伍排的九曲十八弯。 人们病态的脸上显露着期待的神色,一个个的引颈往里面看。 林雨想要挤过人群,结果却被推了出来, “哎哎,干啥呢,想看病排队去。” “就是,没一点礼仪道德。” “小心惹了白神医不高兴,大家都玩完。” “……” 林雨愣了,这下几天啊,白千就成了神医,这神医的名头是不是有点廉价了? 他百思不得其解,旋即又从一个角落处钻进去,远远的看到白千正一手拿着听诊器,一手按着病人的手腕。 这一副架势,简直就是中西医结合啊。 检查了片刻,白千用毛笔在竹简上写了一些字给那个病人,病人拿着站在一旁等待。 然后轮到下一人过来诊治。 林雨见其看了三个病人都是如此,就挤到其跟前问, “忙着呢?” 白千抬头一看,立即起身道, “少爷,您来了,快请坐。” 林雨连连摆手, “使不得,我可不会看病啊。” 白千被林雨按坐回去。 “看起来你的生意还不错啊,这么多人都来找你看病,肯定是因为你那妙手回春的医术吧?” “惭愧惭愧,我只是按照视频中老师讲解的做而已。没想到用了这种药以后,效果非常的神奇。可是说是药到病除,比草药快上三倍不知。” 白千眼中有精光闪烁,说起话来也是万分激动,他曾经一个小混混,差点被断手断脚,后来还是林雨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如今又给他传授了神奇的医术,也让他感受到了救治他人的快乐,林雨对他有着再造之恩,因此白千对其越加恭敬。 林雨笑道, “这只是皮毛,你好好学,以后还有更多的医术要教给你呢。” “白千在此谢过少爷。” 白千就要跪地,被林雨及时拉住, “好了,啥时候了,没看到那么多的病人呢,赶紧治病。” “好,好,招呼不周,请少爷见谅。” “没啥,我到处看看,你该干啥干啥。” 林雨小步的朝药柜走去,上面清一色的都是感冒灵,治咳嗽,治发烧一类的药物,此外还有治疗跌打损伤的云南白药什么的。 看起来琳琅满目,实际上也就是平时最为常用的。 有这些药,在唐朝就足够了,这时候可没那么多的大病,古代人的身体都不错。 不过就是医疗条件差了点,没钱人家可能一个重感冒就能要了大半条命。 林雨闲来无事,就看着白千给人治病,一直过了半个小时,白千才停下来。 他让那些看病的人等待着,然后自己又从看过病的人手里接过之前写好的竹简。 按照竹简上写的来取药。 看到这一幕,林雨有些不明白,他问道, “对了,你怎么自己抓药啊,找个人帮你多好。” 白千笑着回答说, “少爷有所不知,这药瓶上面的字不是我们平常看的文字,一般人一时半会儿也认识不了。我也是死记硬背好久,才认清楚这些药的。后来有心想要找个学徒,但却没有时间。” 林雨恍然大悟, “说的也是,不过你这样太麻烦了,我给你招几个学徒,让她们辅助你,你也轻松点。对了,还有以后别用竹简了,用纸写,这样不容易弄掉墨迹。” “可是纸实在是太贵了,我这……” 白千面露难色,林雨大手一挥, “给我干活难道连纸都用不起?等着,我回头让人给你送来一箱子,你顺便也练练字,看人家别的医生,写的那叫一个龙飞凤舞,你这字太工整了,不专业。” 白千连连称是,他还以为林雨嫌弃他字不好看,于是后来又花了大把的时间练字,以至于后来除了医术被人称道以外,连字也被称为一绝。 有很多人去找他都是为了要他一张药方,不看方子上的药,而是收藏其真迹。 林雨有坐了一会儿,然后到万宝楼查看了下生意。 现在的万宝楼卖的最多的不是一楼的杂物,而是二楼的洗漱用品,虽然新的洗漱化妆品店铺已经开业了,但是老顾客们还是喜欢在这里买东西。 主要还是有小鱼跟小玉在这里,那些富家女们一看到这俩姑娘就走不动路,一个劲儿讨教该如何化妆。 两人随便一推销,那就是几百几千两银子的到账。 林雨见小鱼跟小玉两人被围的水泄不通,便心生一计。 他制作了一张大字报,上面写着万宝楼开展化妆教学课堂,仅限二十个名额,一共七节课,一节一千两银子。 这样一来,小鱼跟小玉两人也不会一直的被询问,有专业的课堂,那些女人们就算是人老珠黄了的,也都挤破了头要报名。 结果刚贴到万宝楼外面不到一个小时,名额就报满了。 林雨让周达去收拾一间店铺,作为以后的培训机构场所。 至于培训的教学内容,当然是从网上找的视频了,然后由小鱼跟小玉作为化妆顾问,每询问一个小时三百两银子,赚的钱全凭个人所有。 经他这么一整,全长安城的女人都轰动了,不管是待字闺中的,还是已经出嫁的,甚至还有有了儿孙的,都要来听课。 主要还是林雨后来在做广告的时候,又用了那个某音甩毛巾的视频。 一个看着就倒胃口的丑女,一条毛巾甩开,挡了一下视线,就变成了绝世美人。 这如何不刺激女人们? 自从开展了化妆培训以后,化妆品卖的更快了,同时万宝楼也成为了男人们又爱又恨的存在。 爱就爱在如果遇见了心爱的女孩,不需要费劲心思的去想对方喜欢什么,只用买一套化妆品送给对方就搞定了。 但恨就恨在有了对象或者老婆的男人最害怕的就是自己老婆撒娇。 一撒娇,就得大出血,光一支普通的口红都要几百两银子,但偏偏那些女的还都不知足,一般的不愿意要,必须得是香奈儿的,一支两千两。 多少男的跟老婆一起出门的时候,都绕着万宝楼和那个化妆品店走,万一被拉进去了,那可是要被狠狠宰的。 你要不买,女的温柔点还好,可能会生个闷气,几天不理你而已。要是有个不讲理的,就等着被闹腾吧,到时候街坊邻居间一传开,那男人还咋混下去? 第二百一十二章,虞,诈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万宝楼,极乐堂,海浪之家,黄鹤楼,和芝堂(中西)这五家店铺算是林雨今后在唐朝最大的财产制造地。 现在他可以说是长安城极少数的富商之一,并且还被一些小商贩走卒们恭为本行业的标杆榜样。 小财神的名头在长安城也越加的响亮,但是林雨却并不满足,他想要的更多,他所向往的商业帝国这才只建立了小小一隅。 由此,他着手扩大商业规模,不过要想做这些,那得有足够的钱,古代的钱是很多,但是在现代的时候,总是囊中羞涩。 他将堆放在林家府库的那些唐装全部给弄到现代的十号仓库,并且当即给兰莹打了电话。 “莹莹,我把新货放在仓库里了,你尽快着手操办古装博览会,最好三天之内能够开展。” “林雨,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不用了,我还有事,这两天你辛苦一点。” 林雨最终还是拒绝了。 兰莹沉默了片刻,她语气平淡,不起波澜的说, “郑华要我移交公司所有权,他手里有你当初签字的合约文件。” 林雨嗯了一声,回答说, “答应他,但是不要签任何字。后面的事我再告诉你该怎么做。” 兰莹听完以后,突然间的爆发, “林雨,你到底想怎样?为什么忽然的对我这么冷漠?我做错了什么吗?你告诉我啊!” 林雨没有立即回答,他停了好一会儿,才说了句, “我还有事,先挂了!” 兰莹听着手机里传出来的嘟嘟声,她不敢相信刚才说话的那个人是林雨。 那个人的语气是那样的冰冷,毫无感情,简直就是一个陌生人,不,连陌生人都不如,至少陌生人还会礼貌的说声再见。 “啊!” 兰莹歇斯底里的抱头大叫,继而趴在办公桌上痛哭起来。 林雨将手机装在口袋里,又将普通的唐朝服装装起来二十件放到车上。 然后又回到林家别院拿了六块金砖,每块有两斤重。这是他特地的让尉迟宝林换来的,金子这玩意儿不管是在任何地方都是硬货。 他将金砖一并的放在车上,然后开着车就去了和风物语寿司店。 到地方以后,直接拿出二十件衣服放到松下原面前, “松下先生,真是不好意思,我上次说了第二天给你送来呢,可是出了太多的事情,忙的无法顾及,想必泽田先生生气了吧?” 松下原开心的眼都笑成了月亮,他双手抚摸着唐装说, “不不,林雨君能给送给我的老师这么多的艺术品,他非常的高兴,更何况,好的物品值得用时间等待。” “哦,那真是太好了,你不知道啊,上一次差点就要把这几件衣服赔给郑华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间就不要了,唉,你知道想我也是实再没有办法啊。不过既然答应你老师了,那就必须办到。” “林雨君信守承诺的精神让我非常钦佩。” 松下原对着林雨拜了一下,实际上心里在鄙视对方懦弱无能,竟然被一个小小的郑华给逼迫的走投无路。 林雨走了以后,不一会儿泽田春走了出来,他一看到地上的唐装,顿时眼都直了 “这就是传说中使用失传工艺制作出来的古装!天阿,果然是不同凡响。” 泽田春像是抚摸自己初恋情人一样的抚摸着衣物,两眼闪出莹莹光芒。 松下原问, “老师,那我们之前答应要帮他的事情,要不要去做?” “当然要!” 泽田春满意的观赏着手上的衣服,感觉其每一针,每一线都包含着一股浓烈的感情 “其实林雨比我们想象的要有用的多,先留着他。” “嗨!” 林雨一手开着车,一手拨通一串号码,那正是之前黎老给他的法院院长的电话。 这是他早就设下的一个计谋,本以为郑华不会上当,毕竟这是那么的低级的手段。 但是殊不知郑华在做过两天看守所后,竟然失去了理智,最终一步步的进入了他的圈套。 林雨与法院院长通过电话以后,对方让他去其家中见面。 因为黎老曾经打过了招呼,所以名义上就只是晚辈拜访长辈。 林雨把车停到一个超市门口,买了两箱酸奶。 到了目的地,林雨正式的进行了下自我介绍,院长对他的效绩稍加赞扬。 当然这都是明面上的话,林雨提抱着两箱酸奶进门道时候,明显看出院长的不悦。 两人聊了一会儿,院长就显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对此,林雨没有用任何的表现来取悦对方。 说的差不多的时候,林雨稍微的点了下独月鸣之前吃官司的事情。 院长听到这件事的时候,不禁打了个机灵,他不再对林雨感到厌烦,而是有些狐疑的看着对方。 要是平常,他根本就不会在意这件小事,但是那次的判决之后,当庭的法官就被检查了。 后来因为受贿而判刑,这可不是偶然,而且据说也跟省里的那一位有关。 接下来的商谈就变得十分融洽,又说了一会儿,林雨便起身离开,临走之前还不忘提醒院长,酸奶要趁凉的时候喝才爽口。 他好像真的只是来看望一下长辈,没有提别的任何的要求对方关照的事情。 院长也有些怀疑,按理说来找他的都是求他办事的才对,可这个年轻人似乎并没有那个意思。 等林雨走了以后,他打开酸奶箱,里面的东西看的他心惊肉跳。 在灯光的照耀下,橙黄色的金子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他赶紧将箱子盖住。 半晌,才又打开检查一遍,确定里面满满的都是黄金以后,更是吓得魂不附体。 他估量了一下,两箱黄金估计得有十多斤,现在的黄金价格大概是三百,那就是一百五十多万。 这钱对他来说并不是算太多,而且黄金比钱要好放的多,不容易被查出来。 但是此刻不是钱多少的问题,而是送黄金的人是林雨,而林雨是黎老介绍来的。 院长摸着黄金,简直就是烫手的山芋。 最后,在几经纠结之下,他终于下了决定,将两箱黄金立即装到车上,并驶出家门。 林雨又马不停蹄的找到了桦,后者好像预料到他会来似得,表现的十分的热情。 “嗨,兄弟,这么快就用完了?准备再进点什么货?” 这话一语双关,有说药品,也有说毒品,总之在桦说来都一样,反正是等着林雨送钱。 林雨此刻心中充满着无限的怒火,特别是看到桦的那张令人恶心的嘴脸,就恨不得用锤子将其砸的稀巴烂。 可是他更清楚的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直接杀了这人太便宜了,慢慢的让其感受绝望,再经受过无限的折磨以后死去,方可解心头之恨。 林雨笑眯眯的回答说, “哎,哪有那么快啊,慢慢出手,太张扬了不好。” 桦蛮有趣味儿看着他,林雨表现的有些不太自然,他顿了顿,又靠近了说, “桦哥,那个……” 他伸出两根手指放在嘴边, “还有没有,再给我弄点儿。那玩意儿挺过瘾的。” 桦终于露出奸诈的得逞的笑容,他拍了下林雨的肩膀说, “还是兄弟你识货,那可是上等的好东西,一般人我都不给他,你要多少,我九折给你。” “那……先来这个数!” 林雨伸出五根指头,桦嗤之以鼻, “兄弟啊,五根能过啥瘾,没意思的。” “什么啊,我说的是五盒!” 林雨低声道。 桦惊喜不已,他一拍脑袋说, “你看我这脑子,兄弟这么爽快的人,咋可能这么小气啊。那就给你五盒,再多送三根,喜欢了再来买。” “好,那就谢谢桦哥了!”两人共同哈哈大笑,而且笑声中都暗含奸诈。 第二百一十三章,傻木头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坐在桌边等待,手边里的茶杯从烫手到发凉,也还没有等到桦。 林雨看了三次时间,再也等不急了,他刚一起身,桦就立即回来了,后者脸上挂着歉意的笑容, “兄弟啊,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你也知道这玩意不能见光,万事都得小心啊。” 林雨的不耐烦的神情一闪而逝,他接过桦送到跟前的用报纸包着的物件,并笑眯眯的说 “哎,有道是唯有爱情与D品值得等待,这才哪到哪啊。” “哈哈” 桦拍着林雨的肩膀, “大学生就是大学生,出口就是大道理,我喜欢,哈哈。” “那个……咱们是转账还是现金?” “要啥钱啊,先放着,不着急。” 桦显得很阔气,好像丝毫不把这点钱放在眼里似得。 林雨可不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这个行业的规矩,谁都不愿意赊欠。 毕竟这是掉脑袋的事,谁知道你出门会不会被抓起来呢,所以账底一次请,下次还有好生意。 最后在林雨的强硬要求之下,桦报出了价格。 一盒两万,单均价是一千一根,这可天价了,不过林雨知道这只是个开始。 一般像桦这样的人必然是放长线钓大鱼的,开始还是挺便宜,到后面想方设法的提高价钱。 就像一只吸血的寄生物,狠狠的吸食宿主的鲜血,直到将其吸干才肯罢休。 林雨二话不说,直接网上银行转账,而同时桦也隐晦的告诉他,这只是最低级的,后面还会有更好的东西,问他想不想试一试。 林雨当然要表现的十分好奇,以此来麻痹桦,让对方以为他真的被吸引上了。 桦一开始也是有点怀疑,但是看到林雨那迫切的神情,就暗自道好,不过他说的那些肯定不会现在拿出来。 那玩意儿更加害人,再有钱人都不敢乱玩,就算你钱多,但是你命就一个啊。 万一林雨没把控好,嗝屁了,那最后他还是要清理一屁股的麻烦。 最后林雨当着桦的面迫不及待的抽了一根。 两人一边抽一边聊,说说哪个酒店里的小姐最有味,哪里的地下赌场最好玩,还有被人津津乐道的某些道上大佬们的英雄往事。 桦说的那叫一个天花乱坠,林雨时而应和,就跟一对从小长到大的好兄弟一样。 “桦哥,这时间也不早了,我得回去了,有时间带上好酒来找你喝一杯。” “成啊,只要兄弟你来,我肯定扫榻恭迎。” 两个人站在门口又寒暄了一会儿才真正道别。 林雨走后不久,桦打了个电话出去, “成哥,这小子上钩了,你打算咋办?” “先钓着,等过两天我这边的事忙完了,再收线。” “好嘞!” 桦挂了手机,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抽了起来,如果把他的烟跟林雨的一对比,绝对能够发现,他抽的烟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动过手脚的痕迹。 林雨开着车去往独月鸣的路上,兰莹正在跟郑华做交接。 郑华也是奇怪,他将文件给兰莹看的时候,后者竟然没有一丁点的抵抗的情绪,直接召开董事会,宣布郑华成为新一任的董事长。 而那些股东们好像也是早就预料到一样,除了个别的几个人,其他的对于郑华的接手感到非常满意,并且当即就有人愿意加大投资。 郑华得意的看向面无表情的兰莹,本想得瑟几下,但是却感觉有种一拳头打在软棉花上一样,实在不舒坦。 兰莹在做完交接任务以后,一句话也没有留就离开了,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走了个过场一样,没有多大的存在感。 郑华对此感到非常的疑惑,他总感觉这样有些太顺利了,如梦如幻一般。 不过不管怎样,他总算是接手了公司,接下来就是剔除与自己无利的因素,然后将独月鸣完全的归入到华龙集团的名下。 林雨在即将到达独月鸣的时候,兰莹给他打来了电话, “郑华来了!” “嗯,他来做交接吗?” “是的,我已经开过董事会了。” “好的,我知道了,你累太久了,趁着这两天歇息一下。” “……” 两人的语气都很平淡,就像是认识不久的人在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一样。 林雨挂了电话,他想了下,然后在下个路口打方向掉头。 这个时候,兰莹一定在独月鸣,他现在还没有办法去面对兰莹,虽然逃避是很懦弱的行为,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 林雨来到了许久都没有去的出租屋,虽然这里面没有任何重要的东西,但是对他来说却是唯一一个可以给自己安全感的地方。 他躺在床上,拿着手机给刘柱打过去, “刘柱,有时间吗?” “闲着呢,雨哥,要进什么货?” “暂时先不用,我一会儿把钱打到你的卡上,你去帮我办点事。” “没问题!” 刘柱答应的非常爽快,之后林雨告诉他该怎么做后,刘柱立刻着手去办。 挂了电话,林雨传到了唐朝,黄鹤楼的名声日益响亮,许多其他州城的儒者才子都慕名而来。 只可惜没有一个能够完美的对上那首诗的最后一句,因此那些人只能败兴而归,不过如此一来倒是顺带给万宝楼的名声连带着给传扬开来。 自此以后,所有人都知道长安城中有一个收聚海外奇宝的万宝楼。 由此也引来了无数商人的追寻。 林雨在得知这件事后,他就打算着要将万宝楼的连锁店开到别的州城之中。 虽然长安城中有钱人多,但比起天下人来,还是远远不如。 不过要是贸然的去一个州城里面开一个店铺的话,估计境况不会太好,并且可能会受到当地小势力的骚扰。 毕竟常言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嘛。 因此,林雨并没有立即扩张万宝楼,而是先从除长安城以外最为富饶的青州入手。 青州以丝质布料闻名,赵誉就在林雨的嘱托之下,在那里开了一家服装店,主要卖现代服装。 介于赵誉对于青州的了解程度,林雨让其又开了一家万宝楼分店——千宝楼。 然后打算让小玉过去主事,谁知这个决定刚定下来,二楞不干了,非要去跟着小玉过去。 别看二楞平时对林雨言听计从,但是这一次却好像非常坚定自己的信念。 林雨自然看出其原因,平时他就发觉二楞好像对小玉特别的好,有啥重活累活都抢着干。 有一次他无意中还见到二楞拿着一个盛满火锅丸子的小碗偷偷给小玉。 从那以后,林雨就多观察了几下这两人。 二楞憨厚老实,对他忠心耿耿,同时也对小玉非常的关心,而小玉也是没有拒绝二楞好意。 并且时而教二楞玩手机,那还是林雨之前兑现自己的诺言,给小玉和小鱼两个人各送一个。 即使在唐朝时期不能够用手机进行上网或者通讯,但是林雨在手机里面下载许多好看的古装电视剧以及小游戏。 也算是给两个女孩的生活平添了很大的乐趣。 平时这俩人可是把手机看的宝贵的很,有一次尉迟宝林想要问小玉要手机玩,都被后者婉转拒绝。 但唯独对二楞,小玉非常的大方。 由此足见两人之间的关系。 可惜二楞就跟木头一样,心里喜欢,也专心的对待小玉,但就是不说出来 小玉作为一个女孩,当然不能太主动,因此两人就一直的保持着朋友之上的关系。 林雨看这两人确实都相互有好感,就计划着该找个机会给他们提一提。 不然以二楞的脑子,估计再等十年也不会说出来。 如此以来,也正好应了他当初让小兰小玉进到林家时立下的承诺。让两个姑娘以后都能够褪去以前的污名,找到一个如意郎君,相夫教子,过上神仙都羡慕的生活。 第二百一十四章,吃了吗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黄鹤楼成了长安城中大官权贵们最爱去的酒楼,只要有人说要请客,那么呼声最高的就是去黄鹤楼吃火锅。 而平民老百姓们也有喜欢的地方,那就是新开业的大排档。 这个名字是林雨想了好久才想到的,其中有几层意义。 首先来说,这个饭店主要是为了能够让平民老百姓们吃上可口的饭菜,使林雨的名声更能亲民。 不然的话,说好听了的他是小财神,不好听了的话就是林扒皮。 意思就是只要进了他开的店铺里,要是不扒下来一层皮就休想出去。 大排档在现代都是十分受人们欢迎的,无论是穷屌丝,还是开着豪车的富二代,都有喜欢在夜间路边的大排档吃小炒烤肉。 所以唐朝的这个大排档的饭菜可谓是物美价廉,无论你贫穷还是富贵,都可以去里面大快朵颐。 老百姓们围坐在一吃着快炒,喷着今天一天所见的趣闻乐事。 达官显贵们则是单独落座,品尝这从未吃过的美味佳肴,纵然环境不如杏花楼黄鹤楼那样的优雅别致,但别有一番民俗风味。 不过在开业两天之后,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浮现了出来。 因为大排档只是两个连锁的酒店,而里面饭菜的价钱都比较便宜,所以每天酒楼里都是门庭若市。 可是正因为如此,很多人想要一品其味都极其艰难。 林雨本想要扩张酒店,可是之前的第一批的厨师才刚刚出师,酒店的名声和效益还没有真正的稳定下来。 如果贸然的去迎合市场扩张,恐怕会适得其反。 不过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既然有人排不上队买饭,那就不让他们排队,于是唐朝的第一批外卖团队开始出现。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整个长安城大街小巷,各处都可以看到穿着印着繁体字“吃了吗?”的马甲的人匆忙的奔跑。 林雨用VIP登记的形式,吸取了第一批有叫外卖权利的顾客。 这些人都是一些家境殷实的官员或者富商,他们或许不想跑路,或许不喜欢在嘈杂的环境中用餐,或许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去吃饭。 总之各种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办法亲自到大排档里面点菜,也就无法吃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美食。 “吃了吗?”就是给这群人提供一个用餐的机会,让他们在家里或者在外面,只要是在长安城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吃到大排档的美食。 每个VIP用户需要缴纳一百两银子作为入会费,可以享用一个月的免费送餐服务。 如果超过了一个月的话,每一次的订餐需要外加十文钱的送餐费,而这些费用完全归于送餐员所有。 外卖的送餐员则是林雨招收的一些对长安城街道十分熟悉,并且是腿脚麻利的人。 每个人在加入团队的行列以后,需要将自身的所有信息都写出来作为留底,为的就是防止有人在出现问题以后戴罪潜逃。 每一次的外卖送成功以后还需要客户给他们点好评,每个月好评数达到一定值以后,还会有额外的奖励。 因为唐朝的通讯技术非常不发达,不像现在一样拿到手机就可以点餐。 对此林雨也想到了对策,他将长城分成十二大区域,每个区域都会有一名主管。 这些主管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集整理该区域所有客户的订餐信息,然后通过对讲机来进行报菜。 每个区域,又有一定数量的外卖送餐员,他们负责获知客户的点餐信息,最后汇总给主管。 趋于完善的“吃了吗?”外卖机制,优秀的外卖服务,使得大排档的生意越加红火。 再中,下层的老百姓中间,大排档的呼声远高于黄鹤楼,他们认为大排档的饭菜比黄鹤楼的更加丰盛,样数更多。 “吃了吗?”外卖团队发展的十分迅速,后来俨然成为了长安城第一职业。 这不,就有女子待嫁之时,要选如意郎君,问起要求,只含蓄的回答, “不求富贵,不求良才,只希望他是个外卖员,如此便好。” 媒人们更是将“姑娘啊,遇到外卖员,就嫁了吧!”作为至理名言。 就连李世民曾经与长孙皇后在皇城后花园赏花之时。 李世民无意中问长孙皇后中午想吃些什么? 长孙皇后嫣然一笑, “皇上,尚食局做的菜都吃的腻了,我看不如点“吃了吗!”外卖吧……” 高阳公主将桌子上的盘子全部摔在地上,可是把房遗爱吓得不轻,他舔着脸,笑着说, “夫人,这是何故?难道是饭菜不合你的胃口?我这就命下人再做一桌。” “算了吧!天天就这几样菜,吃的我嘴都没味儿了,要再这样下去,我非要饿死不可。” 高阳公主气愤的坐在凳子上,将脸挪到一边。 此刻的房遗爱已经没有一开始的那么瘦弱,相反身上长了些肉,看起来总算像是一个人了,这还要归功于黄鹤楼,平时一有时间就去黄鹤楼占座,大吃大喝,一段时间下来,身体匀称了不少。 他走上前去,从其身后抱住高阳公主。 “夫人若是不想吃家里的饭菜,我便带你去黄鹤楼吃你最爱的火锅怎样?” 高阳公主娇哼一声,转过身将其推开, “得了吧你,早点干啥去了,这都到了饭点了,现在去还能抢到位置吗?难不成你让我站在一旁看着他们吃?” 房遗爱一时气节,高阳公主说的并不假,如果他们这个时候去的话,还真得先排着队,而且短时间是轮不上了。 假如换成了别的饭店,他们俩只要一去,那必然会受到掌柜的恭迎。 可偏偏林雨不一样,他背后的势力可也不小,房遗爱上去巴结还不行呢,更别说让其开门迎接,估计也就只有李世民和那些朝中老臣能有此待遇。 房遗爱这下算是无奈了,在他苦恼之时,管家进来了, “少爷,您这饭还吃吗?” “吃个屁吃啊,这是人吃的饭吗?厨房的人都是饭桶?天天就给我吃这个?让他们全部都给我滚蛋。” 房遗爱压了一肚子的火,全部都撒在了管家的身上,当然说这话也是给高阳公主听的。 管家默默地承受,等房遗爱吵闹完以后,才不紧不慢的说, “少爷,若是这些都不合您与少夫人的胃口的话,老奴以为,您可以点一个“吃了吗?”外卖,据说那外卖味道独特,老爷最喜欢吃。” “外卖?” 房遗爱忽然想起最近好像是见很多穿着“吃了吗?”的马甲的人在大街上乱窜,因此他好奇心更重几分, “我爹咋还吃那玩意儿?好吃吗?” “回少爷的话,老爷平日公务繁忙,四处巡视,经常没时间吃饭,老奴担心老爷的身体,因此私自买了外卖会员,方便随时给老爷送饭。据老爷说,他从未吃过那么可口的饭菜。” 一旁的高阳公主一听,也来了兴趣,催促道说道, “那还愣着干什么?话不快去叫外卖啊?” 管家问, “不知少爷与少夫人喜欢吃什么菜品,我这就去报。” “都有啥菜啊?” 房遗爱问。 管家回答说, “有炒面,炒河粉,炒凉皮,宫爆鸡丁盖浇饭,红烧茄子盖浇饭,西红柿炒鸡蛋盖浇饭……” “这菜名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心真是稀奇,还有那西红柿是什么玩意儿?” 房遗爱问道。 管家也是只知道这些菜名,都还没有吃过, “老奴也不清楚,不过老爷最喜欢吃的就是西红柿盖浇饭,要不您也点一份?” 房遗爱点点头, “那就给我来一份吧!夫人要吃些什么?” 高阳公主想了想,慵懒的用一只手抵着太阳穴说, “就按照刚才说的,每样都给我来一份好了!” 房遗爱“……”管家“……” 第二百一十五章,两情相悦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慢点喝,屋里还有呢!” 小玉心疼的给二楞擦着汗,后者蹲在万宝楼门前的台阶上大口的喝着橙汁。 二楞红着脸,气喘吁吁的说, “真好喝!我刚才都快渴死了,现在好多了,谢谢你啊,小玉。” 小玉娇怒的戳了对方额头一下, “你呀,干嘛那么拼命呢,难道是缺钱吗?” 二楞傻傻的摇摇头,笑着说, “不缺钱,不缺钱。” “那你为什么还要跑外卖啊?在万宝楼里面做工不好吗?风吹不到雨刮不着,还挺清闲。看看你现在,这才几天都瘦了一大圈了。” 小玉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对方的脸颊,眼中露出痛心的神色, “要不你就别干了,还是回来吧。如果你需要钱的话,我那里有一些,可以给你。” “不了,我腿长,跑得快,正好是干这一行的,就连少爷也都说我送外卖的效率比别人高。” “你呀,可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呀,不然的话,容易累着。” 二楞傻傻的笑着说, “放心吧,我没事” 他将空瓶子还给小玉, “这个真好喝,等我有钱了,我要天天请你喝这个。” 小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干嘛要天请我喝橙汁啊!很贵的哦!” 二愣挠挠后脑勺说, “因为它真的很好喝,我想让你每天都能喝到这么好喝的东西。少爷说只要给女孩儿好吃的好喝的,她就会跟你走。” 小玉哭笑不得,他心想这少爷肯定又交给了二愣什么歪门邪理, “少爷说的玩笑话,你还真相信啊。难道你忘了当初是谁吃一碗面条不给钱,还亲了人家掌柜一下呢。” 一听这话,愣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他结结巴巴的说 “我那不是没弄清楚嘛,要是知道少爷跟青姐认识,绝对不会跟少爷学。” 小玉捂着嘴唇轻笑,而正在这时,二愣腰间的对讲机响了, “一百四十八号有订餐,加急一两银子。” 二愣立即来了劲头,他气不喘,脸也不红了,嘴上赶紧答道, “好嘞,马上到。” 二愣将对讲机挂在腰间,激动的对小玉说, “我先干活了,现在有一家阔气的客人,加送一两银子,我得抓住这个机会。” 说完,就跑了,小玉站在原地双手握着瓶子,眉头微皱,担心的看着远去的背影。 同时也为自己的怯弱感到暗恨。 如果是在没见到林雨以前,一两银子对她来说确实不少。 可是现在卖一瓶化妆品,光提成都能达到几十两,更别说其他更为宝贵的东西了。 她一天都能弄到成百上千两银子,二愣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还不如她的一个零头。 看到如今二愣这么努力的挣钱,她又如何不知道其原因呢? 其实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她,二愣虽然傻了点,但是心里还是明白的,他知道想要娶一个人老婆不容易,必须要很多很多的聘礼才行。 而二愣又不知道以前小玉做的工作,所以他就努力的赚钱,争取先把聘礼钱给挣够。 小玉在想,如果告诉了对方自己曾经是风月场所的女子的话,二愣会不会嫌弃自己。 因为在这个时代中的许多人把贞洁看的比生命还要重要,即使她什么都不要,甚至还会倒贴钱,估计都没有几个人愿意娶她。 那些人即使活的虚伪一点,也不想让别人说自己娶了一个花楼里面的女人。 否则的话一辈子都可能会背上这种污名。 “在想什么呢?站在门口当真人模特吗?” 林雨缓步从万宝楼里面走出来问。 小玉被吓了一跳,她惊慌的将橙汁的空瓶子放在身后,并赶紧道歉, “对不起少爷,下次不会这样了,我马上就去做事。” 林雨笑了笑说, “反应这么大干嘛,又没批评你。钱是赚不完的,该歇歇的时候歇歇,或者谈场恋爱,也不错哦!” “啊,少爷,什么恋爱,你在说什么啊,我去做事了!” 小玉害羞的捂着脸,逃也似得跑上二楼。 林雨耸耸肩,感情这东西,还真不是外界因素能强制的,这俩人要真是有心在一起,他倒也不介意给两人做一场盛大的婚礼。 再看二愣累的满头大汗,背上背着一个一立方米的大型保温箱,所有的外卖员中,也就他能一次性送这么多的饭菜了。 正因为如此,每跑一次,都能赚到差不多一百文的送餐费。 这一次竟然能够遇上加价的,他更是开心不已,那可是他跑十次的工价。 一般来说,他从早到晚,能赚二两银子,一个月就是六十两左右,早上晚上去万宝楼摆放东西,打扫卫生,一个月工价就是十两银子。 七十两人月收入在当时的平民阶层中可以说是高的吓人。 所以外卖员也是当时很亮丽的职业,人们都以能穿着一件“吃了吗?”的独家马甲而自豪。 二愣虽然累得慌,但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因为这次的送餐费不低,所以脚步也更加的轻快。 每个跟他交面都同行都行礼似的打着招呼,从那些人的眼中传出羡慕的神色。 别人一天下来,也就是五六百文,还累的半死,二愣一个就顶他们四个,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奔跑了一路,他终于到了地方。 “房府?” 二愣暗暗嘀咕, “这不是房遗爱家吗?对了,少爷说不能进这里,会有危险的。” 于是他也不进去,就站在门口大声喊管家的名字。 要不是看到他身上穿的马甲,门口守卫都忍不住要动手了。 好在其中一个守卫进去通报,不然以房府的浩大幽深,估计他喊上半天也不会有人出来。 不一会儿,管家出来,他让二愣赶紧进去,后者纠结了下,但为了一两银子,还是进去了。 一进门,房遗爱看到来者是二愣,便热情的说, “二愣,原来是你啊,天气炎热,辛苦了,快坐下喝杯凉茶。” 虽然明面上二愣与林雨是主仆,但是在房遗爱看来,二愣时常跟在林雨身边,估计两人的关系并不那么的简单。 房遗爱想要亲近林雨,也得从其身边的人入手,因此对二愣就倍加亲切。 二愣受宠若惊,他连道不用,并说 “我还有餐饭要送,就不做多留了。” 高阳公主看到二愣,两眼都冒着精光,当然那目光注意的地方是对方的肚脐以下的地方。 她劝阻道, “哎,既然来家里了,那就坐一会儿再走。要不一起坐下用餐吧?” “不行,少爷说了,我们只管送餐,别的什么都不能做。” “规矩是人定的,有啥不敢的,我跟林雨可是好兄弟,今儿个请你吃顿饭,难道还不行?” 房遗爱好像下定了决心要留下二愣似得。 二愣没办法,只好同意,不过他要求只喝茶,不吃饭,然后将一整箱的餐饭全部拿了出来。 房遗爱看着琳琅满目的菜肴,那余香绕梁,吸一口都让人口舌生津,胃口大开。 “真香啊,我以前都没闻过这么香的饭菜。” 高阳公主听后,鄙视的道了句,“出息。” 两人忍不住肚中馋虫的催促,拿起筷子各夹起一块西红柿炒鸡蛋放入口中。 咀嚼片刻,高阳公主哇的叫出声, “真是太美味了,入口滑嫩,刚一品有些鸡蛋的鲜味儿,继而有种难以说上来的酸爽,还不是放了醋的酸。后味绵延无穷,是我长这么大,吃的最好吃的菜肴。” 房遗爱也说, “嗯,是啊,确实非比寻常。这家菜比国宴还要好。” 接着他问二愣, “这菜是哪一家做的?” 二愣一口一杯茶,听了问题,差点被呛到,他赶忙回答说,“大排档!” 第二百一十六章,论孝道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大排档?没听说过啊?” 房遗爱心中狐疑,按理说长安城里面好吃的酒店他都去过,可是却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口味的饭菜。 但此刻又看到二愣,忽然便明白了,房遗爱肯定大排档必然是林雨开的无疑。 只是以前林雨开店都弄的气派宏伟,又是放鞭放炮,又是歌舞升平,而这一次的大排档开业却没有多大的场面,房遗爱自然不了解。 不过既然知道了,那必须得表示一下,旋即房遗爱一拍桌子, “赏银一百两!” 二愣被呛的直咳嗽,继而赶紧拒绝说, “不行,这太多了,少爷不让收。” 房遗爱拍着他的肩膀说, “咋不让收啊,又不多。更何况这是赏给大排档的,还要劳烦你帮忙送一下。” 二愣这才点点头, “好,那倒是可以。那你们吃吧,我得走了。” “行,你慢走啊。” 房遗爱又对管家说, “你去给他取一百两银子。” 管家点头应是,带着二愣走出了门。 房遗爱仔细的品味着桌上的美食,高阳公主则是用牙齿咬着筷子头,目光随着离去的二愣的背影移动。 二愣拿了钱,背起箱子就跑回大排档,可是回去以后,一查钱,多了二十两。 这下他作难了,仔细回忆,房遗爱确实只赏一百两的啊,可是为什么管家给了一百二十两? 而且他的送餐费还没给,但想到这二十两要是自己拿着的话,就顶上辛苦十天的钱呢。 对他来说实在是个不小的诱惑。 他将一百两给了大排档里记账的,自己背着装了二十两银子的保温箱,继续送餐。 一直到下午三点半才又回到万宝楼,小玉又给他拿了一瓶橙汁。 二愣咕咚咕咚几大口又给喝完了,他将瓶子放在桌子上叹口气。 心思细腻的小玉看出他有心事,就问怎么回事,二愣一五一十的给说了出来。 小玉思考了片刻后,回答说, “我看房遗爱可能有心试探你,以后他肯定还会想办法得知你到底有没有把钱全部都给送到大排档。” 二愣听的迷糊,他问, “送不送到有啥问题啊?” “要是全部送到的话,他肯定会认为你为人诚恳,但是没有主见,这样的话,他可能会用这二十两银子要挟你,让你去做一些事情。” “那就做呗,大不了我免费给他送几个月的外卖。” 小玉戳了他脑袋一下, “你傻啊,他是那种欠二十两银子的人吗?他让你做的事情,可能会对少爷不利。” 她细细的分析说, “不过你要是给他的话,他会认为你比较诚实,肯吃亏,但也有心机,也许以后对你会更近一点,然后利用你亲近少爷。但是少爷说不让你跟他走的太近,所以也不能这样做。” “那我就不给呗,省的那么麻烦,我还多了二十两。” “那就更不行了,要是不给的话,没准房遗爱还会借题发挥,挑拨你跟少爷之间的关系。” 二愣一听,烦恼的不得了,他挠着头发,苦恼的抱怨道, “这送也不行,不送也不行,让我怎么办呢?我看房遗爱人挺好的,对我还很热情。”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这句话可是少爷经常说的,所以你要小心一点。而且你一个林家的下人,他可是官宦之家,这么可能对你好脸相待。这其中必有隐情。” 经小玉的引导,二愣心里对房遗爱生出些许抵制。 小玉思考片刻,又说, “我看不如这样,你将钱给少爷,他聪明睿智,肯定知道怎么解决最好。” “哎呀,二十两银子对少爷来说什么都不算,我还为此这么的苦恼,肯定会笑话我。” 二愣拿起保温箱, “算了,我直接送回去比较好,我爹说别人的钱,咱不能拿。” 他看着手中用包银子的布包说, “哪怕再缺钱,也不能这么做。” 说完,刚要走,林雨从后院走来, “哎,二愣,正有事找你呢。” 二愣赶紧把布包扔到保温箱里, “少爷,啥事?” “你跟我一起把这个给怀玉送点东西。在府库放着,跟我走吧。” 二愣心想晚一点送钱也行,先把少爷的事办了。 两人一起到林家府库搬了四箱奶,林雨跟二愣走着去往秦府。 路上二愣还问为啥不骑马,得到的却是林雨白了他一眼, “刚吃过饭,散散步,哎,走慢点,说了要散步的。” 二愣还嘀咕,这半晌的,午饭太晚,晚饭太早,吃哪门子的饭啊 林雨心里都在鄙视这家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难道不知道自己不会骑马吗? 要不是害怕骑摩托车太招摇,弄不好又是弄得满城风雨。 所以只能走着去了,更何况今天去秦府,确实不适合太引人注目。 大概走了三四十分钟,总算是到了秦府,林雨根本就不用通报,直接进去。 门外就是白布飘飘,里面的人更是身着缟素,放眼望去满目凄凉。 下人们都低着头走动,做着自己手中的工作,说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一走进来,就能感觉到那股阴森的气息并且让人感到十分的压抑。 “少爷,为……” 二愣刚开口,就被林雨制止, “别说话,跟我走。” 林雨大步走在前面,凭着记忆朝奠堂的方向走去。 转过几个拐角,才见到曾经放秦叔宝棺材的地方,不过此刻这里空空如也,唯有秦怀玉依旧悲恸的跪在地上。 林雨走过去,与其一同跪下,侧眼一看,秦怀玉瘦了整整一圈,脸颊都凹陷下去了,衣服都大了一个码号。 他的到来,只是赢得秦怀玉睁了一下眼。 林雨语重心长的说, “秦世伯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秦怀玉闭着眼,没有回答。 林雨问, “你准备跪到什么时候?” “十月恩胎重,三生报答轻。” “三生?三年吗?” 林雨笑道, “三年啥都不干,就跪在这儿?你来玩笑的吧?” 他看向秦怀玉,后者根本不为所动,于是就扬声说道, “秦世伯啊,晚辈林雨,前来拜见您嘞。这是我给你带的好东西,你生前都喜欢吃的,我这就给你烧过去。” 然后给二愣使个眼色,后者将奶摆放到灵牌前方,林雨拿出打火机就要点,这时秦怀玉阻止道, “大哥,烧祭品请去墓前烧。” 林雨瞥了他一眼, “在哪烧不都一样吗?这有什么说法吗?反正只要烧给世伯就行了。” “可是……” 秦怀玉想要说话,却生生止住。 林雨扭过头来, “四弟,你是不是想说在这里烧着没用,要到坟头烧着世伯才能接到?” 秦怀玉默默的点点头。 林雨又说, “那就不对了,你在这里跪着,世伯能看到,我烧祭品咋还要跑老大远的呢?不是一个道理啊。” 秦怀玉刚要说些什么,林雨先一步打断他的话, “我觉得吧,人有灵,处处可在,世伯此刻一定在天上看着我们两人。当然他看的更多的是他的宝贝儿子。” 听了这话,秦怀玉稍有动容,但是却不明白林雨的意思,他抬起头来看向对方。 “只可惜啊,他这宝贝儿子成天到晚就一副行尸走肉的模样,他老人家才走几天啊,儿子就饿的不成人样了,真是可怜哦。” 林雨啧啧的说, “要是世伯还在世的话,他肯定不会愿意看到这样儿子,不然可真是死不瞑目啊。” “大哥!” 秦怀玉开口道, “我知道你来是劝我进食的,可是书上有言,至亲者,居丧三年,常悲咽,不饮酒,不食肉,是为孝道。” “你这家伙平时精能精能的,这时候脑袋咋跟个榆木疙瘩一样?” 林雨指着秦怀玉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这样饿着自己,是为了给人看你的孝道,还是让你爹痛心啊?” 秦怀玉空张口,“我……” 第二百一十七章,报国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一手搭在秦怀玉的肩膀上, “你觉得阮籍此人如何?” “阮籍乃建安七子,才行不随法度宗礼,乃是方外之人。” 秦怀玉的回答让林雨点头应是, “没错,阮籍此人猖狂,但也猖狂的有理,他天性放旷,不崇尚礼制。当年他在母亲病危之时,依旧与人下棋,你觉得这样做对不对?” 秦怀玉想了想,回答说, “若是于常人来说,乃是大不孝,但放在阮籍身上,倒也无可指责。” “为什么?难道阮籍就这么特殊?” “因为阮籍虽然没有按照常人所应做的,但他事后依旧大饮二斗酒,吐血数升,呜咽不能言。” 林雨点点头说, “是啊,如此悲伤,如果不是真的爱着自己的母亲,装也装不出来。那你觉得自己于阮籍比,如何?” 秦怀玉自嘲的说, “阮籍高才,我自愧不如!” “不不,我觉得你比阮籍要强得多了。” “为何?” 秦怀玉疑惑的问。 林雨回答说, “阮籍装不出来的事,你却能装的得心应手,难道不是比他强吗?” 秦怀玉一听,愤而起身,但还没站直身体,腿一麻,又跪回地上。 林雨看了大笑, “站都站不起来,还想跟我比高低?笑话!” “林雨,你这是什么意思?欺辱我吗?” 秦怀玉气愤不已,怒目圆瞪,也不叫大哥了,而是直呼其名。 林雨摇摇手指, “别发火,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老实交代,跪在地上的这些日子,你可曾时时刻刻都思念着你父亲?” 秦怀玉咬着牙,目次欲裂,他刚要张口,林雨又一句, “世伯在天上看着我们哦,你骗得了我,但别让世伯心凉。” 听了这话,秦怀玉愤恨的别过头, “不曾!” “嘿嘿,那你可曾吐血数升,而不能饮食,才导致身形瘦削?” “不曾!” “既然你说在这里烧祭品,世伯不能收到,那为什么你还要跪在这有房屋顶层的秦府,而不是荒郊野外的墓地呢?” “我……” 秦怀玉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而林雨问的那些问题则如一根根钢针,狠狠的刺在他的心脏上。 林雨摇摇头,叹口气, “唉,逝者已矣,活人还得过日子啊。你可以悲愤,可以伤心欲绝,可是等过了这段时候,就振作起来吧,你还是得活着,不是吗? 他将秦怀玉缓缓的扶起来, “四弟啊,你所做的,相信秦世伯已经看到了,但是你根本不用守那些没有用的法制。你应该做的是挑起秦家大梁,做一个和秦世伯一样英雄,别让人家说你是虎父犬子。” 秦怀玉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鼓励,他重重的点头,然后再次单膝跪地朝林雨下拜, “我知道了,大哥,对不起,刚才是我误会你了。” 林雨赶紧将其扶起, “四弟莫要如此,我们是好兄弟嘛,咱们还能说这些见外的话?你振作起来就好,我刚听宝林说你日夜不眠,茶不思饭不想的时候,心都揪到一起了。现在看来,还不是那么的榆木。” 秦怀玉惭愧的笑了,林雨从地上拿起一瓶奶, “喏,喝吧,肚子老空着也不行。” 秦怀玉感激的接过奶,用力的咽了口唾沫,他嘴唇干裂,面色枯槁,看起来确实像是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秦怀玉便告诉林雨他打算应皇上的旨意,担任征西大先锋,不久之后,前往紧接西凉的边疆,震慑那些宵小。 林雨一听,心道不好,这时候西凉国还没有那么动乱,顶多也就是骚扰一下。 可是现在李世民就开始对西凉动手,是不是早了一点,而且跟历史事件不符合啊。 他记得在在征西之战中,秦怀玉还有尉迟宝林都葬身沙场,那样的结果绝对不是他想看到的。 于是他立即阻止, “四弟,伯父刚走不久,你若是现在就离开的话,一来引人非议,二来家里各样事务都不曾搭理到位,我觉得这件事情你还是先缓一缓,别着急” “没事大哥,家里有管家,我现在是去征西,谁敢说个不字?” 秦怀玉拍着林雨的肩膀说, “大哥,等我凯旋,咱们兄弟几个不醉不归。” “可是……” “别可是了,我知道你担心我,不过我秦怀玉虽然不及大哥你智勇双全,但也不是个草包,我会惜命的。” 秦怀玉没有了一开始的忧愁,这个人充满了豪情壮志,但是这种壮志却不是林雨所希望看到的,但对方已经这么选择,他只能尽量让秦怀玉多注意一点。 “到了西凉以后,不要急着开战,如果可以的话,让人打探一下内部情况,记住,不是国家内情,而是百姓生活的情况。” “这是为何?” 秦怀玉有些疑惑,正常情况不都是知其兵力将领才对。为什么要调查老百姓呢? 对于他的疑惑,林雨做出了解答, “一个国家要出兵打仗,必然会引起百姓的不满,整天受到战火摧残,必然要引起人民的公愤。那么支持的人就会越来越少。那么挑起战斗的一方就算是弥天大火,没了后援也会逐渐熄灭。” 秦怀玉明白似得点点头, “好像是这个道理,那如果百姓们安居乐业,并且都战意高涨的话,该怎么办?” 林雨深吸一口气,继而缓缓吐出,他微微仰首望天,怅然道, “那就唯有屠城了!” “啊,为何?” 秦怀玉很惊讶,自古以来,两国交战,不伤及无辜,屠城这种事情虽然发生过,但无不遭人辱骂,而指挥屠城的将领也会留下千古骂名,子孙后代都要蒙羞。 林雨解释说, “没人喜欢战争,如果老百姓们都欢喜西凉跟大唐打的话,必然是皇上残暴无比,鱼肉百姓,使得民不聊生,只有这样,才会造成百姓们的反抗。” “可是皇上爱民如子,为了苍生操碎了心,怎能说是残暴呢?” 秦怀玉辩解道。 林雨说道, “所以啊,那些百姓们必然是另外一种情况,他们喜欢战争,希望混乱。那么他们就都是敌军,而不是无辜的百姓。如此一来,还留着他们干什么!等西凉军卷土重来吗?” 一番话,听的秦怀玉心神巨颤,这种言论是他从未曾听过的,就连秦叔宝当初也没有告诉他。 或许是老一辈的人都觉得世界已经太平了,不会再有战斗的发生,所以才没有将战争的残酷告诉他们。 屠城,这两个血淋淋的大字如烙印班般印在他的心上。 林雨伸出手,秦怀玉与其握在一起。 林雨说 “要是有什么事,尽快告诉我,解决不了的人,别逞强,交给我来办。” 秦怀玉忽然笑了,而且笑的很爽朗, “大哥,你就安心做你的富商吧,冲锋打仗这事,让我来就行了。” “哈哈,你小子还敢小看我,那等到时候我也去前线冲两下,让那些西凉国的人看看我的厉害。” 林雨脸上布满了笑容,实际上心里却十分的沉重。 他开始计划着给秦怀玉准备一些东西给带上,虽然可能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但勉强可以保住性命。 秦怀玉一连喝了五瓶奶才打了个饱嗝, “大哥啊,你那里的好东西可真不少,到底海外之境到底在哪里?你有时间带我去看看呗。” “行啊,等你打仗回来,我就带你去看。那是一个你完全想不到的世界。” “难不成天上地下都有仙人啊?” 秦怀玉又打开一瓶奶,一边喝,一边打趣。 林雨回答说, “也差不多,那里的人,人人都会飞天遁地,千里传音,甚至可以日行八千里。” 秦怀玉噗的将还没咽下去的奶全部给吐了出来, “大哥,你在戏弄我啊?” “没有啊,实话实说。” 林雨耸耸肩膀,“不过需要一种名为RMB的能量体。有了它你就是那个世界的王,可以为所欲为。” 第二百一十八章,我不是卖的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跟二愣回到万宝楼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主要还是秦怀玉强留他两人在秦府吃饭,又喝了点酒才到这么晚。 林雨自己查寻万宝楼的货物,看看哪一种销路好,准备多进点货,而二愣则是偷偷的跑去房府。 林雨一边查看,一边问小鱼, “小鱼啊,最近是不是买化妆品的人多了?我看好些柜台都空了。” “是啊,自从少爷的化妆培训班一开始,许多人都来争抢化妆品,很多都断货了。” 林雨听后,伸手捏了下小鱼的鼻子, “哎,那你也不跟我说一声,要是没货,谁还来咱家买东西啊。” 小鱼笑嘻嘻道, “可是少爷不是说了吗,这叫饥饿营销,不能把货物供给的太足。让顾客产生欲求心理,这样能更好的出售货物。” “你这小丫头,学的还真快。不过经你这么一提醒,似乎还真得再提一些价格。” 从这段时间账簿上看,购买洗漱用品的人是越来越少了,第二楼主要是化妆品的销量最高。 “在外面挂个牌子,就说货物运送时,遇上了山贼,暂时断货。让他们着急几天。” “是,少爷。” 小鱼虽然应答,但是却没有移动脚步。 林雨有些奇怪, “你怎么不去啊?” 小鱼红着脸,扭扭捏捏的说, “少爷,你曾说过等小鱼到破瓜之年,就会娶小鱼,是真的吗?” 林雨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刚来的时候说过这话,那时候他是真心的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姑娘。 可是他已经二十多岁了,要是再对十六岁的小姑娘有非分之想,那就罪过了。 三年起步,最高无期哎。 “那个……是这样的,不过你现在不是还小嘛,在等两年,等你长大了再说。” 小鱼立即不高兴了,拉着脸, “好吧!” 看着小鱼那瘦弱而又失落的背影,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如果没有兰莹的话,小鱼倒也不错,只是他现在这副模样,还是不要再去为祸人家小姑娘了。 毕竟古代跟现代人的认知不一样,古代的寡妇是很少有好出路的。 林雨接着巡查了一遍以后,跟小鱼小玉打了个招呼就去极乐堂了。 要说他名下是几个大型商铺里最赚钱的就数极乐堂了,虽然这里的东西比起万宝楼来说都便宜不少,但是需求量大啊。 即使身体好好的男人,也想让自己更厉害一点,几百两银子不但让自己爽了,还赚回来面子,何乐而不为呢? 此外还有一些电动的玩具,被经常流连于花楼的公子哥们誉为神器。 因此极乐堂可不仅仅只是极乐堂,还是欲望男女们的天堂。 小兰以前刚开始卖东西的时候多少有点害羞,但是现在已经习以为常了,对于一些顾客们的调戏,也能轻易的应对。 林雨走进极乐堂,见一个佝偻着身体,走路都颤巍巍的老人刚买完一盒威神。 等其走了以后,林雨笑着对小兰说, “这老家伙还真风流啊,头发都白完了还能玩的动?” 小兰捂嘴轻笑,低声回答说, “那个不是老人。” “不是?我看少说得有七十了吧?走路都不稳。” “那你可错了,他啊,连而立之年都不到。” 林雨差点被吓倒,他回想起那个人的样子,好像在哪里见过。 小兰又说, “他叫杨单,父亲是正六品官员,家里有点钱财,只是这人后来与其父亲的小妾苟合被他父亲发现,从那以后人就废了。” 林雨感叹道, “这家伙,估计这辈子都有心理阴影了吧!”“谁说不是呢,一连十年都没再碰过女人。不过有一次用了威神以后就雄风再起,从那以后,他就依赖上这个了。每个月都要买一些,把个人额定的用完以后,再找人来买,并高价收入。这不,才不到一个 月就从一个壮年变成了老头。”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人也太可悲了,十年动不了女人,估计心理都扭曲了。 突然之间又这么的放肆,唉,可悲,可叹啊。 不过他也没管那么多,反正药卖出去了,就不管他的事了。 “对了,最近都是哪些东西卖的快,我再进一点。” 面对林雨的问题,小兰想了一下后回答说, “也就威神卖的最好,还有电动假体,蹦球。听以前的姐妹说,现在的客人都是有备而来,可比我在的时候厉害多了。她们都觉得挣得那点钱,都不够药费。” 林雨哈哈大笑,对此他也是没办法啊,总不能拉一条横幅,让客人们多节制点吧,那岂不是砸自家招牌? “对了,还有很多人求着要春宫图。几乎每天都有人来要想我都快要烦死了。” 林雨一拍脑袋, “哎呀,我咋把这个给忘了,还多亏你提醒。等我进点货,三天后正式售卖一百本春宫图珍藏版,这两天你给大力宣传一下。” “啊,少爷,你还真要卖啊?” 小兰面色尴尬的问。 林雨阔利的回答, “卖,咱们就开这种店的,当然要卖……” 林雨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啥叫我要卖啊?我又不是鸭子,我不卖。” “那就是不卖了?” “卖啊,我当然要……” 小兰迷糊了, “少爷,你到底卖不卖?” 林雨都快被弄晕了,他歇斯底里道, “我只卖春宫图,不卖自己!” 喊完,总算顺气了,总算是说通了。 但是…… “林掌柜,我买十幅,多少钱?” 一人踉踉跄跄的跑进来,差点栽到林雨脚边。 林雨与小兰相视一眼,继而共同将目光投向门外,顷刻之间,大门都被堵死了。 一群人你推我抗,挤在门口进不来,谁要是先走一步,必然被无数双手给拉回来扔到后面。 “林掌柜的,我要五十幅,要多少凭你说。” “我要一百幅,喂,哪个变态摸我的屁股?” “都别挤,咱们先排队,一个一个来。” “放屁,轮着我们都卖光了,我要两百幅。” “……” 见这场面,林雨都被吓了一跳,这些可都是对春宫文化有着极其强烈的求知欲望的学子。 其渴求程度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林雨笑着说, “大家别激动,别激动啊,暂时小店里可没春宫图。” 此话一出,立即引来了人们的骚动。 “瞎说,我刚才都听到了。” “你是不是准备压箱底啊?” “奸商,真是奸商,大家都听好,两百两银子一幅,一分都不能多,不然这奸商还想要抬高价,那样谁都得不到。” “就是,两百两,爱卖不卖!多一分文都不给你!” “……” 这喧闹的场面,看的林雨嘴角抽搐,两百两一张纸,亏这些人也能喊的出来。 不过这样也省的他麻烦,这还没开始销售,客流量都这么大了,真是饱暖思淫欲啊。 “诸位!” 林雨高声说, “不是我不想卖,也不是我要压价,而是春宫图还没运回来,三天以后大家再来,保证每个人都有份。” “行,就相信你一次,到时候不许加价啊!” “二百两,多一文都不行!” 人群逐渐散去,人们陆陆续续的离开,到最后还剩下一个人的时候,这人偷偷摸摸的走到林雨跟前,将几张银票塞到林雨手中,一脸猥琐的低声说, “林掌柜,这是三千两,我三百买一幅。你给我留点好的!” 说完,便立即逃开。 林雨哭笑不得,心道世上还有这样的人? 他随手将银票给小兰,后者说, “少爷就是厉害,一张口,这银子就大把大把的来。” 林雨还没说话,就见小玉匆忙跑来,气喘吁吁的急切说道,“少爷,不好了!” 第二百一十九章,二愣戏公主?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小玉的汗水浸湿了两鬓,纱织衣衫也紧贴在身上,林雨见此情形,还以为万宝楼出事了。 经过询问才知道出事的不是万宝楼而是二愣。 谁也不知道二愣怎么又跑到房府去了,就连小玉也只是猜测后者可能是因为银子的事情。 但是谁知道二愣竟然被官府抓了起来,而且还是直接押入了死牢,那地方只要一进去,就别想在活着出来。 里面押解的犯人那可都是罪大恶极的匪徒,都是等死的人。 小玉也是刚刚得到消息,所以她才会披着夜色跑到极乐堂找林雨。 “小玉,你先别着急,这其中可能有什么误会,你们在店铺里等着,我去官府看一下。” “少爷,求求你一定要救二愣啊,他那么善良老实的一个人,肯定不会做什么恶事的。” 小玉拉着林雨的衣袖,不知所措。 林雨跟小兰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她,林雨立即动身去往官府。 到了官府之后,那府衙的官员也知道林雨的身份不低,因此没有多做为难,但只让他远远的看一下二愣,还不能说话。 林雨深知其中门道,但不论他底气再强,这时候二愣是在对方手里,他还是选择软的来。 因此他直接给那官员塞了一千两银票,只求说几句话。 当他见到二愣的时候,后者面对着侧边的墙壁,歪着头,嘴里嘟囔着, “我没偷,我没偷,我没偷……” 林雨心生疑惑,难不成二愣遇见啥事,魔怔了? 他呼喊其名字,二愣一听,呼的坐直了身体,继而扭头一看,立即惊喜万分,爬着到了牢室边,双手扣紧了钢铁闸门, “少爷,少爷,你终于来了,我是冤枉的啊,求求你救我出去,我今晚还要回家照顾我爹。我不能一直在这里啊。” 林雨连安慰道, “放心吧,没事的,你爹那边我先安排着,不会让他难过的。倒是你……” 林雨担忧的问, “你是怎么弄出事的?慢慢把事情的起始原由都说一遍,这样我才能帮你解决。” 二愣都快吓傻了,他哭丧着脸,两手穿过牢门拉住林雨的手,扑通的跪下来,“少爷,我也不知道啊,我就是去送个银子,我寻思着房遗爱多给了我二十两银子,我不能多要,就留下了一两送餐费,剩下的都还回去。可是那个房夫人非要跟我把银子送她屋里,还说十九两银子太重了 ,她拿不动,要我帮忙。” “等等,房夫人?” 林雨打了个机灵,一听到这个称呼,那此事必然要麻烦了,高阳公主性情放荡,要是二愣被诬陷了,那就麻烦了,他便立即问道, “房遗爱人呢?他就没出面?” “房夫人说他不在家,出去了。” “那你咋办了?” 其实这个问题不用问都能猜出来,只是林雨这样是为了更加确定一些。 果然不出所料,二愣真的傻乎乎的跟着高阳公主进了其房间。 按照二愣的叙述,高阳公主先是要给他倒茶,然后忽然摔倒在其身上。 林雨都无语了,这女的都不能换换花样,天天假摔,现在用这招勾引汉子,以后是不是还打算上街碰瓷啊。 一杯茶水也弄到了二愣的身上,后者条件反射的用衣袖擦,可不知咋滴,却触犯到了高阳公主的某些地方。 那一幕着实把二愣吓坏了,他赶紧闭上眼睛,可越是这样,高阳公主就觉得越好玩,她伏在其身上,不断的挑逗着二愣。 二愣也是愣了一下,接着赶紧将其推开,并要告退离开,可是高阳公主怎么可能会让到嘴鸭子飞走了? 于是就各种的威逼利诱,甚至出到了一万两银子,要求二愣陪她。 听到那一万两的时候,二愣头脑发热,恨不得立即答应,一万两啊,他要做多少年才能赚到这么多? 只要有了一万两,他就可以将小玉明媒正娶的娶回家了,这样也能让村里的父老乡亲们看得起他。 但他又害怕,万一被发现了,那小玉肯定就会讨厌他了,最后他没有选择一万两银子,转而离开。 气急败坏的高阳公主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于是当即大喊求救,转瞬间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 下人们和管家见高阳公主衣衫不整的模样,又看到惊慌失措的二愣。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用想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一群人要抓二愣见官,但那一群人又如何是身强力壮的二愣的对手? 后者没几下就给全部撂倒,后来二愣还跪在地上恳求高阳公主给他作证。 奈何高阳公主翻脸不认人,咬定了就是二愣见色起意,对她无礼。 后来管家带着一群官兵过来,就算二愣再厉害,也没胆子跟官兵对抗,于是只能束手就擒。 林雨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一拳砸在闸门上, “这女人真是够贱的,逼迫不成反栽赃。” 继而他又安抚二愣说, “放心吧,这件事我给你解决,不过这段时间里你什么都不要说,有人让你画押什么的,都不要做。” 二愣重重的点点头,此刻他呢个指望的只有心目中神通广大的林雨了。 离开了死牢,林雨立即去找了尉迟宝林,后者听了以后也是愤恨不已,当场要求直接带人将二愣抢出来。 那些衙门官员都是吃人饭不干人事的,肯定收了高阳公主的好处,要指望那些人还给二愣清白。 但是林雨却不同意这样做,他让尉迟宝林立即去找官府的官员,让其延后几天判案。 别人面子不大,尉迟宝林还是可以的,谁让人家背后还有一个牛逼的护短老爹呢。 长孙冲听说了这事以后,不需要林雨开口,自行帮其打理关系,并且私下里跟房遗爱聊了聊。 但得到的回答却是十分的不好。 长孙冲告诉林雨,这一次二愣是真的惹到了房遗爱,欺侮公主,盗取财物,伤其奴仆,这简直就是啪啪的打房遗爱的脸。 房遗爱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在他看来,原本还想与林雨正式结交,而不是一直保持着主客的关系。 可没想到林雨的下人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不把他房遗爱放在眼里。 要是忍气吞声,那他的脸面何在?更何况家里还有一个母老虎逼着他,要是不闹一下,岂不是让天下人都看了笑话? 林雨听了长孙冲所说的话以后,心中有些不明, “不对啊,二愣打伤了他家的仆人说得过去,又被诬陷欺侮高阳公主也没错,可是这偷到财物算什么?就因为那十九两银子?” 长孙冲摇摇头说, “若真因为十九两银子,那房遗爱岂不是给自己找笑话让人看?二愣偷的不是银子,是一个枕头?” “算了吧,枕头都可以?” 林雨吃惊道, “难道房遗爱没事找事,专门来羞辱人不成?” 长孙冲解释道, “大哥有所不知,那玉枕不是寻常玉枕,乃是皇上所赐的金华玉枕,通体由白玉雕琢,其上镶嵌金饰,可谓是价值连城,但就这一个偷玉枕的罪名,就可以将他的双手废除。” 林雨听后,瞬间明白,他暗道无耻,他只知道史书上记载的高阳公主曾经也是为爱痴狂,后来却风流成性,其中有许多令人唏嘘的事情,也让人为之感慨。 只是没想到现在竟然还做出这等污蔑人的事情来,说她厚颜无耻都算是看轻了。 此刻要想解救二愣,真是万分艰难,既然高阳公主决心要陷害,那必然不会改口。 林雨心下一想,继而咬咬牙, “好一个李玲(高阳公主)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他拉住长孙冲的手腕说, “三弟,眼下也只有一计能救得了你哥哥我了。”长孙冲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道不是二愣被关押了吗,管你啥事? 第二百二十章,不作不死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看得出长孙冲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便说, “三弟有所不知,二愣本就是一个下人,若真是犯了那等罪名,那还用押入死牢吗,必然是斩杀当场了。” 他仔细的分析,长孙冲也竖起耳朵听着。 “但是现在二愣被关押,又没有说什么时候开始审问,虽说人证物证皆在,但总归还是与我无关。恐怕房遗爱是想要借此除掉我啊。” “什么?” 长孙冲眯起眼睛,他反握住林雨的胳膊, “大哥此话当真?这是你自己猜测,还是证据确凿。” 林雨环顾四周后,低声回应道, “恐怕他们是知道我跟皇上的关系了,现在故意的要诬陷我,不管怎样,如果我坐视不理的话,我这项上人头怕是保不了多久了。” 这话在长孙冲想来也有几分道理,不过因为之前的一些事件,长孙冲知道林雨已经不相信自己,所以特地的多留了个心眼,他忽然笑着安慰,“大哥想多了,他们要是知道了,那应该更加的小心翼翼才对,怎么可能做这种没有把握的事情呢?别说只是一个下人做了那等事情,就算大哥你……亲自做了,有你这一层关系,皇上也不会动你的。毕竟 他还要用你来镇压那些臣子的心。” 林雨长叹一口气,他苦恼的摇摇头, “三弟有所不知啊,皇上已经不是那么的需要我了,那些大臣们也不是傻子,有些人还是能看明白的,就比如说令尊。”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偷偷的看了眼长孙冲,后者脸上明显洋溢着骄傲的神情,林雨接着说, “所以只要我做的不是太过分,就没啥事,可是之前房遗爱与我一同喝酒,欲要与我相交,共同辅佐皇上。被我断然拒绝,也许因此怀恨在心。” “大哥为什么要拒绝呢?要知道房玄龄可也是位高权重呢!多一个这样的靠山,难道不好?” 长孙冲试探的问,林雨的回答正重他的下怀, “皇上曾经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有些事皇上不说,我等也要有所揣摩……” 话到这里就停了,长孙冲也是聪明人,他立即明白林雨的意思就是说皇上有意疏远房玄龄。 不过这也没毛病,虽说皇上是一代明君,但脾气再好的人也不愿意有几个跟屁虫一样的人,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说自己这不好,那不好。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啊,少说点就不行?偏偏魏征还有房玄龄等几人就喜欢找皇上的不是。 皇上能忍到现在已经是极为不易了,就算知道这些大臣是好心,但也多少有些厌烦。 如此说来,疏远是应该的,那么林雨这个选择也无可非议。 但反过来说,林雨此刻跟他说那么多,岂不是证明皇上有心对待长孙无忌? 一念至此,长孙冲心中大喜,眼前看来,正是如此。 估计是林雨觉得在皇上面前失宠了,想要找下一个人当靠山呢。 于是他当即问道, “大哥说有一计可以救你,试问是什么?弟弟我能帮的上忙的,必当鼎力相助。” 林雨故作沉思片刻,继而严肃的说道, “此事事关皇族名誉,若是一不小心,那就是粉身碎骨的局面,本不想让三弟帮忙,可是眼下也唯有祈求你了。” “大哥莫要如此说,你我兄弟二人情同手足,为了兄弟,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林雨听了,感动的几乎要痛哭流涕了,他抱住长孙冲的双肩,道了句, “好兄弟!” 接着他说出了心中的计策,长孙冲听完以后,面色大变,手脚都在不住的发抖。 这消息实在是太劲爆了,当然对他来说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没想到那李玲竟然是如此浪荡女子,真是妄为公主。” “谁说不是呢,唉,堂堂的金枝玉叶,谁能想到能干出这样的丑事,甚至连街头乞丐还不如。” 林雨摇头感慨, “所以啊,二愣成了替罪羔羊,而我则是他们最后要谋害的,真是个一石三鸟之计。” “哼,她休想!” 长孙冲冷哼一声,他义正言辞的说道, “虽然这是他们的家事,但是若是想要以此来谋害大哥你,我第一个不答应。大哥放心,我这就去会昌寺,将那糟和尚抓来对质。” 林雨赶忙劝阻, “三弟莫要着急,此事万不可这么做,否则恐怕龙颜大怒啊,你总先要找到物证,不然就是欺君之罪。” 长孙冲静下心来一想,果真如此,于是他谢过林雨以后,就愤愤离开。 实际上此刻是长孙冲心里不知道有多激动,这可是扳倒房玄龄的大好机会啊。 高阳公主虽然是李世民的女儿,但是总归现在嫁到了房家,做出这样的事情,那房家也有责任。 李世民虽然明白事理,但作为一国之君,也不想把这样的脏水往自己身上倒,那么最后替罪的肯定就只有房家。 那么一旦有这件事情作为隔阂,李世民还会再亲近房玄龄吗,答案是否定的,至少明面上也要给其摆脸色看。 到时候,就不怕房玄龄还能翻起什么大浪。 林雨看着离去的长孙冲,也是常舒了一口气,他以前就暗示了几下,让长孙冲以为他之前所做的都是李世民的意思。 从而让对方以为他是李世民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前些日子他对长孙冲一直都是爱答不理,但后者依旧不厌其烦的想要与他亲近。 这其中原由,不用想都知道。 现在他又这么一说,主要还是想要借着长孙冲的手收拾高阳公主一顿,反正高阳公主这个时候还不会死,但也算是一个不小的惩罚 只是可惜了那辩机和尚,白白丢掉了一条性命。 不过也不算亏,一个和尚本来连个女人的手都碰不得,但是却跟貌美如花的高阳公主苟合到一起。 倒也是千古奇谈,而高阳公主后来也将李世民赐下的金华玉枕送给辩机当信物。 说来这女人也是作死,你上床就上床呗,还送啥东西,生怕别人不会发现这等丑事? 当然最作死的还是诬陷二愣偷了金华玉枕,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或许是高阳公主害怕被发现,才这么说的,要不是林雨,二愣绝对是要背这个大黑锅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既然早知道金华玉枕在辩机那里,那就寻一下好了,最好是人证物证俱在。 不过单单靠着长孙冲还是不行,林雨还得靠自己。 他穿到了现代,买了几个针孔摄像头,然后又买了一台ipad,再加上之前的那一架无人机,总算还有点用处。 买齐了东西以后,他并没有急着回唐朝,算算时间,郑华接替独月鸣公司也有两三天了。 走在大街上,各处都是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全部都关于绝版精品唐装博览会的内容。 就连百货大楼上的LED大型电子显示屏上面都滚动着广告 由此林雨还感叹在宣传这一方面,郑华手段确实比他高,甚至还预告某个知名的唐朝网络小说要开拍,其中的唐装就是使用的精品唐装中的一件。 而女主角则是林雨熟悉的那个女人——沈红月。 对此,林雨只是耸耸肩,毫不在意,那个女人此刻在他心里轻如鸿毛,只是气愤世上竟然还有这样下贱的女人。 被踹了以后,还费尽心机的再爬回到主人的身边,林雨有时真有种日了狗般的感觉,但转念一想,好像还没日到哎。 他将车停到了沧澜别墅区附近,拿起电话,拨起熟悉的号码,“差不多可以收网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最憋屈的事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兰莹一开始听来只觉一头雾水 ,但转念一想,忽然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林雨的计谋。 可无论如何,她都有种被戏弄了的感觉,好似这都是林雨一手导演出来的一出戏,或许疏远她也只是为了麻痹郑华。 气恼,委屈各种情绪杂糅在一起的兰莹质问道, “有意思吗?” “什么?” 林雨有些懵逼。 “我问你这样做有意思吗?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兰莹声音带着哭腔, “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时而亲近,时而疏远,你把我当什么了?难道我就是你的一颗棋子吗,或者是你的玩物?” “莹莹,你在说什么?我没听懂。” “够了!” 兰莹歇斯底里的大吼道, “我受够你了,林雨,你一直以来都是为了玩我,你一直都在欺骗我。我还傻傻的相信你那些鬼话。我恨你,再也不要见到你了。” 林雨听了,突然察觉事情的变化似乎超乎了他的预料,原本只是为了对付郑华,可不知怎的,兰莹竟然也入戏了。 他可口婆心的解释,可是对方根本就不听,最后直接将手机挂断。 结束通话的那一瞬间,林雨听到了刺啦的声音,估计是兰莹直接把手机给摔了。 他无奈的挂了电话,明明预算好的,现在兰莹突如其来的弄这么一出,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有些麻烦了。 林雨重重的锤了下方向盘,看着近在咫尺的沧澜小区,或许兰莹就在这里,只要他肯进去,把一切事情都说清楚。 可是这吸D……就在这时,林雨只觉胸口气闷,喉咙发痒,他面色稍变,赶紧拿出特制的烟来,抽上一根。 一番吞云吐雾之后,总算是平复下来,这两天发作的几率越来越频繁,好像一天不用就浑身难受。 就是那种出汗出不出来,在身体内部憋着的感觉。 平复了心情,他原本那一小点找兰莹的心思,此刻荡然无存,他打开火,一脚油门,转而离开。 他先报警,然后去法院告郑华诈骗。 郑龙正好在警局,他听了林雨的报案描述以后,立即接下了这个案件,并且要着手调查。 林雨懒得注意这个人,郑龙不喜欢商场斗争,所以也不会去跟他斗心眼,至于背后下手,林雨更不用担心。 出了法院大门,他总算是放松了些,上诉申请成功,接下来就看郑华什么时候能够收到法院传票了。 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林雨可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喂,桦哥,现在闲吗?” 林雨语气高扬,就像是和老朋友打招呼一样,手机的那边传来同样爽朗的声音, “当然闲了,兄弟找我,我就算有事也得放在一边。” “哈哈,看桦哥你说的,兄弟我受宠若惊啊。” 林雨哈哈的笑了两声,说道, “那个想找你喝两杯,咋样?” “成啊,时间地点你说,就算天上下刀子我也一定及时赶到。” “行,只要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不过我想跟你聊一点私事,所以咱们最好找个安静的地方,你看你那里有地方吗?” 林雨试探的问了一下,没想到桦没有任何的犹豫,立即答应。 三十分钟后,两人在桦的家里会面,而桦也早就将酒菜给准备好了。 林雨与其一见面,就开始了拼酒,喝的那叫一个痛快,不一会儿,就都醉醺醺的了。 这走商场的,凡谈生意必然是在酒桌上面,酒足饭饱,大家都有了亲近感,才能好好的谈判。 有的时候一方酒量不行,那就等着被对方给坑,就算打碎了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咽。 而这个时候,林雨和桦正是这个状态。 林雨又给桦满上一杯,断断续续的说, “桦哥,不是我说你,你有那大的本事,怎么还屈居一隅,要是换成我,就算不上国都那也得下南海,总有大展身手都地方。在这破地方干啥?” 桦喝了一小口,呲牙咧嘴的,他红着脸,嘟囔着回应说 “兄弟啊,你不知道,这行……水深的很!” “切,能有多深啊,不就是买进卖出嘛,中间赚个差价,没啥了不起的,要换成我,我也能干!不说别的,至少在这沈城,我能给弄的风生水起的。” 桦哈哈的嘲笑道, “兄弟,我能明白你这份志向,俗话说得好嘛,初生牛犊不怕虎,你不了解,乱说话,我不怪你,但是可千万别这样做。不然完蛋的可不只是你一个。” 他说着,打了一个酒嗝,感觉有一股热流顺着食道上来,他赶紧吃口菜,往下压压,然后接着说,“这一行,水深得很,你别以为加入了正气堂就厉害的不得了,说老实话,浩然正气帮也就是在咱们这个省里面说话算事,要是换成最南方,那也得小心点。咱们多数是为了赚钱快活,那些个地方的人,都 把脑袋别在腰上。说玩命就玩命,根本不跟你谈。” 林雨默认的点点头,他夹着菜,默默的吃着,桦好像抓住的话机,根本停不下来, “你说,你现在受过最憋屈的事是啥?” 林雨歪着头看天,片刻后说, “那应该是我当初被郑华给当众羞辱吧,他骂我没爸没妈,野种都不如。妈的,说起来就来气,要不是他有个牛逼的老爹,我分分钟捏死他。” 桦听了以后,哈哈大笑,他指着林雨的鼻子不屑的说, “所以说你小子还嫩着呢!” 他给自己夹了一口菜,然后喝了杯酒,爽口过后,用筷子指着装炖鸡的砂锅说, “当年我在越北的时候,因为被当时的老大给算计了,我跟我三个兄弟带了钱去买货。到交易的时候,差了四万。四万呐兄弟,在当时够买下一层小洋楼了。” 他面色平淡,但眼中却显露杀机,“那些越北佬不但扣下我们所有的钱,还不让我们走。本来话语都不通,我们几个人也是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其中一个兄弟就要上去对干,结果被打的不成人样。我们给老大打电话,老大让我们自己看着 办,明摆着就是不管我四人的死活了。” “那后来呢,你怎么回来了?” 林雨好奇的问,而正是因为这一个问题,桦硬生生的捏碎了手里的酒杯,他双眼猩红,任由手掌被碎玻璃扎的鲜血淋漓, “那些越北佬人那我们开涮,让我四人喝尿,看谁喝得多,谁就能活下来。” 林雨一听,差点吐了,此刻再看桦的眼神的时候,那叫一个怪异,不用说,这家伙肯定是靠着喝尿活下来的。 桦丝毫不在意林雨的眼神,自顾自的说, “那群人给我们提来了四个大桶,一个顶这三个锅,那桶底的尿垢都有半厘米厚,那味道,比化粪池还要难闻一百倍,站在一米的地方都熏得眼睛都睁不开,擦,当时就连胃酸都吐出来了。” 林雨听的都差点吐了,他喉咙不停的发出咕噜声。 桦越说越激奋,“我那几个兄弟,刚开始的时候都硬气的说绝对不能低头,脑袋掉了,也不过碗大的疤,有什么了不起的。谁知道那尿一端到跟前,一个个就跟饿猫见了鱼一样,二话不少,抱着就咕咚咕咚的喝。简直不要 太爽,我当时慢了一点,见他们那样子还以为这里面装的是啤酒呢。” 林雨强忍着笑意,他一口一口的夹菜吃,生怕慢一点,就要吐出来了。 “然而我一靠近,卧槽,这群畜生简直了,特别是被快要打残喝的最厉害,把那一干越北佬都给吓呆了,都还以为他们弄错了桶。” “那最后呢,你们四个应该都被放了才对啊?喝的那么爽。” 桦摇摇头,喝了一口酒,叹息道,“都死了,除了我,没一个活口。” 第二百二十二章,密室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三个人?都死了?” 林雨有些吃惊,他看桦的眼神越加的不对劲,于是就试探的问道, “是不是都被越北佬杀害了?” 桦摇摇头,回答说, “不是,都是被我给杀死的。” 顿时,林雨从头到脚汗毛乍起,身上冷汗直冒。 若是普通人的话杀也就杀了,因为在自己的生命面前,别人的生命都算不得什么,可是如果连兄弟都杀的话,那恐怕就有些问题了。 桦又拿来新杯子喝口酒,继而将杯子用力的砸在桌子上,他愤恨道,“原本我是想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都走到这一步,那就无话可说,大不了死在一块儿,下辈子还做兄弟。可是我就气愤那三人喝的一个比一个人下劲儿,那是尿不是啤酒,为了活着,他们连这种事 都做得出来。” “然后你就把他们给……” “是啊,那一个个喝的肚子圆滚滚的,跟怀孕了的母狗似的。连走路都费劲,我对着他们三人的肚子,一人一脚踹去,三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就没了气。” 林雨听完以后,才明白桦原来是这样活下来的。 然而接下来桦的话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把他们踹死以后,就抱着尿痛,一口气喝光,当时嘴跟喉咙都麻了,后来俩月内喝的水都觉得一股子尿味儿。到现在都不想喝啤酒,一看到那黄水,就感觉像是在喝尿。” 林雨不由得咽了口唾沫,那才是真正的“勇士。” 他举起酒杯说, “桦哥,啥也不说了,就一个大写的佩服,全在酒里,干!” “干!” 两人一饮而尽,桦抹了下嘴说, “后来我跟着越北佬干了两年,才知道,当时他们只是让我们四个人刷尿桶。” 林雨听了,差点把刚咽下去的酒给吐了出来。 这误会实在是……有点逗了。 桦摆摆手说, “唉算了都是过去了,不提了,最重要的是现在我能有你这么好的兄弟,足够啦!干杯。” 林雨讪讪的说了句干杯,此刻他听对方嘴里说的这个兄弟二字,总觉得有些讽刺。 连兄弟都可以随便杀,谁敢做他兄弟啊。 “哎,对了,我可能听你说你想进这一行?” 桦突然问。 林雨先是一愣,然后回答说, “其实我只是好奇,不过要是有桦哥带路的话,我当然是愿意的了,这顺便给自己弄点口粮嘛。” 桦用筷子指着林雨的鼻子说, “兄弟你可要想好,进了这一行以后,想再金盆洗手,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哈哈,一将功成万骨枯,天底下没有那么多的好事情,我要是干了,那就是不怕死的。” “够胆量,我喜欢,既然你想搞,那就搞啊,人难得活着一辈子,那不得风风光光的?天天的穷的跟狗似的,还有啥活头。” 桦拍着林雨的肩膀, “兄弟你放心,只要你跟着我,以后有我一口肉,就一定分你半口,咱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林雨嘴角抽搐,心想当初跟你说这话的人,现在估计骨头都要化成灰了。 现在这世道,谁要是真相信这种屁话,那才是真正的傻瓜,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两个人喝的都差不多了,林雨哆嗦着点了根烟,顺带着给桦递了一根,桦却反常的拒绝,而是从自己烟盒里面拿。 这一幕引起了林雨的注意,桦也感受到林雨异样的目光,他笑笑说, “抽的久了,一般的都不行了,我这个得好上一点。” 林雨讪讪的笑笑,他自顾自的抽着,虽然这个时候他喝的有点晕了,但是心智还是清醒的,他对此也留了个心眼。 “桦哥啊,你这货都从哪里来啊?” 对于林雨的问题,桦瞪了他一眼, “兄弟啊,这种话可不敢乱问啊,要是问错了人,命都保不住喽。” “还有这一说?” 林雨惊讶道。 桦回答说, “这门路啊,都是一条道,要是一个点被揭了,连带着一串都要被带出来。那人命可是成百上千条的,要是换成别人,人家以为你准备坏事呢。” 林雨嘴上连连道谢,不过接下来桦又说, “不过咱们都是兄弟,我不会对你怎样的,以后你要是跟着我,我保证你也有自己的一条道。” “那就谢谢桦哥了。” “别谢,我也是跟你看对眼,要是换成旁人,我理都懒得理。” “嘿嘿,我跟桦哥也是一见如故。对了,那个整你的老大最后咋样了?” 桦听了以后,蛮不在意的说, “还能咋样,当然是被我砍掉手脚,身上粘上狗毛,弄到马戏团表演去了。妈的,敢搞我,我弄他全家。” 林雨暗道此人果然是心狠手辣,不过若非如此,恐怕也难走到这一步。 “桦哥啊,你看我这烟都快抽完了,给我再弄点货呗。” 林雨又给自己点了一根,并说道。 此刻桦也惊讶万分, “我说兄弟,你可不要逮着这东西就不停了,它可不能当烟抽。到一定的时候,抽一根还挺不错的。看你这一会儿两根,有点吓人了啊。” 林雨听了以后,哈哈大笑, “放心吧,我有分寸。今晚这不是开心嘛,多抽一根没事的。” 桦抿了抿嘴,他将吸完的烟扔在酒杯里面,起身道, “你等我一会儿,我去给拿。” 然而刚一站起来,身体一晃,差点摔倒。 林雨哎的一声赶紧扶住对方, “你这可喝醉了?酒量不咋滴啊!” 桦将他推开, “谁说我醉了,我好好的,还能走直线呢!看着啊,我给你走个猫步。” 可刚走两步,就吧唧的摔倒在地上。 林雨上前将其扶起来, “我扶你去,连个路都走不直,你可别给我拿错了,把我给抽死。” 桦还想要拒绝,林雨继续道, “难不成你连兄弟我都不相信了?我林雨对天发誓,绝对不会说出关于这里的半句话,要是违背,你就把我的手脚砍了,身上粘上狗毛,送到马戏团里表演去。” 听了这话,迷迷糊糊的桦也只好答应。 林雨扶着桦,两人拐了几个弯,然后到一面墙跟前。 桦输入了一串密码,又将眼睛对准两个摄像孔,接着又按上指纹,,只听咔嚓一声,两人的左边地板收缩起来,出现了地下室入口。 两人互相搀扶着走进去,里面是声控感应灯,顿时黑暗的地下室被照的光亮如昼。 那是一条隧道,隧道两边则是一扇扇门,桦没有推开任何一个,林雨也就不去多看,以防后者怀疑。 走了大概有一分多钟,桦才在一个红色的铁门前停下来,他还是用指纹和密码解锁,门一打开,映入眼帘的便是叠在一起的木箱子。 走起去,能够明显的闻到一股腐臭味儿,桦说,“这里做的再安全,总也逃不过老鼠这玩意儿,咬箱子不说,还吃货,我也曾治理过,但这玩意越治越多。后来懒得管了,才发现老鼠根本扛不住那东西。一口下去,分分钟嗝屁。嘿嘿,估计死老鼠都能攒 一箩筐了,有时间得清扫一下。” 林雨只是应和的点点头,他跟着桦来到一个木箱子前,后者扣住一个箱子,往地上一摔,顿时箱子在四分五裂,里面也四散出来一大堆的木屑,当然还有林雨期望的烟。 见此情形,林雨心中稍有波动,他立即将剩下的两个穿送地点之一定到了这里。 而这一切,桦一点都不知道,他拿起一大把的烟对林雨说, “一箱子的烟能装十盒,这次给你这么多,可得悠着点。不然按照你那抽法,没准哪天就猝死了。” “嘿嘿,知道了桦哥,谢谢您嘞!”林雨嘴角微扬,笑的些许奸诈。 第二百二十三章,打仗亲兄弟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和桦没有多做逗留,拿了货物以后就离开了,从拿到货物到走出隧道,林雨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这一切都看在桦的眼里,后者就算喝醉了,疑心依旧很重,如果林雨表现出任何的贪婪的神情,那么桦必然会做出相应的行动。 好在林雨一心都扑在货物上,对于其他的东西没有一点的好奇。 这一点让桦对林雨多了一分赞许。 将东西搬到车上后,林雨当场将钱转给桦,后者非常满意他的表现, “兄弟啊,以后需要了,尽管跟我要,有好货老哥我也给你留着。” “嗯,谢谢桦哥,那我就先走了,改天我请你喝酒!” “我等你,去吧,路上注意安全,沈城虽然查的不严,但也得凡事小心。” 林雨重重的点点头说, “知道了,你多休息会儿!” 桦嘿嘿一笑, “小子,我可没醉,好着呢。你都敢开车,我在家里还怕啥?”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道了声再见后,便绝尘而去。 快速的拐了两个弯,他赶紧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银子连带着车传送到唐朝。 林雨跟桦一共喝了两瓶半的汾酒,刚开始酒劲儿还不是那么的厉害,但一冲风,脑子就昏昏沉沉,好像被抡上了一锤子一般。 要是这种状态还敢开车,那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浑噩中,林雨按照记忆走到了自己房间,一碰到床,倒头便睡,等他酒劲儿过去后,天色已经昏暗,。 林雨睁开眼,却见小鱼正趴在他的床边睡得沉沉的。 他揉揉脑袋,回想喝醉时的情景,不过脑子里却空白一片,好像真是喝断片了。 再看小鱼此刻衣衫完整的趴在那里,林雨不由得松口气,还好没有做什么,不然真是罪过。 他小心翼翼的从床上下来,却发现自己上衣还在,裤子没了,连内裤都不翼而飞。 林雨赶紧用被子盖住下面,他的动作惊醒了小鱼,后者揉着眼睛,迷迷糊糊的说, “少爷,你醒了!我给你去倒茶。” 林雨见其没啥多大的反应,心想应该没发生啥事,也就稍微的安定下心来。 接过茶水,泯了一口说, “对了,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晚上店铺关门,我回来以后,少爷就睡在我的床上了。我看少爷喝醉了,只好在这里服侍你。” “啊,这样啊,还好……” 忽然林雨突觉不对劲儿,他问, “你说啥,服侍?” 小鱼害羞的说, “是啊,我已经是少爷的人了,少爷想怎样就怎样。小鱼没有任何的怨言” “啊,你说咱俩已经那个了……” 林雨惶恐不安,他都不知道发生怎么回事,便急忙询问, “小鱼,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快告诉我” “没啥事啊?” 小鱼面红耳赤的回答,两眼低迷,不敢看林雨。 看到对方这副模样,林雨心一颤,暗道坏事,估计在酒醉之中已经将人家姑娘给…… 他一手捂住脸,痛悔不已,可之前发生的事情,如何也是想不起来了。 “额……小鱼啊,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少爷……” 小鱼面色微红,别过脸说, “其实小鱼不在乎名分的,只要能跟少爷在一起就好。” 林雨听后,更是在心里大骂自己是个畜生,竟然对这么个小女孩下毒手,九年义务教育真是白上了。 他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思绪乱的犹如一团糟麻。 小鱼给他盖好被子,坐在床边,双手撑着脸静静的盯着林雨,眼中尽显爱意。 林雨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他说, “那个,要不你先去休息吧?” “少爷让我去哪里啊,这里就是我的房间啊!” “额……那我走!” 林雨刚要掀开被子,却突然想到自己内裤都没穿,他又赶紧按紧了被子, “那个,你能不能出去下,我把衣服穿上?” “少爷还有事情吗?” “我,我回房间睡。” “难道在这里你睡不着?既然都休息了,就别乱动了,容易生病” 小鱼安抚说道,她是那么的温柔体贴,让林雨心里一暖,同时也让林雨更加的愧疚。 这么好的女孩被他给动了,以后还怎么嫁人啊,这古代可没几个人愿意娶寡妇的。 可是如果不给对方名分,那岂不是太人渣了? 最后经过一番天人交战,林雨终究还是下定决心,要将小鱼给娶了,毕竟对方已经是他的人了。 而且他本来对小鱼就有点意思,只是后来遇见了兰莹,他才放下这个念头。 只是这个关头遇上了这事,实在让他难以接受。 这一夜,他睡意全无,惆怅的望着床梁,时而目光落在床边执着要留下来的小鱼身上。 天蒙蒙亮,林雨刚一起床,秦怀玉忽然到来,跟着一起的还有尉迟宝林。 “大哥,这么早过来打扰你了。” 秦怀玉拱手对林雨说道。 尉迟宝林嘿嘿一笑,两人好像是有什么好事情要跟林雨说似的。 “四弟五弟,看你两人面生喜意,是不是有好消息啊?” “嘿嘿,我就说啥事都瞒不过大哥,肯定早就猜到了。” 尉迟宝林拍了秦怀玉肩膀一下,秦怀玉对林雨说, “大哥,晚上已经答应了我的请求,封我为征西大先锋,今日我便和宝林一同去征伐西凉。” 林雨原本已经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但此刻一听,心还是忽然间的冰凉,但他脸上又不能显露异样,只能笑着说, “啊,这真是个好消息呀,哎,对了,五弟也要参加征西?” “是啊,我怎么可能让四哥一个人跑那么远?正好我也跟他一起做个伴,省得到时候想喝酒没人一起。” 林雨暗暗点叹口气,点点头说, “这样也好,你们两个也相互有个照应。” 他两手分别握住尉迟宝林和秦怀玉的手腕说道,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总之身在前线,要万事小心,再加上你们两人都是统领,一步走错,便可能会连累无辜的性命。所以凡事三思而后行,切不可逞一时之勇。” “谨听大哥教导!” 两人异口同声道。 林雨总觉得心神不宁,他又问, “那这次去的将领都有谁?” 秦怀玉回答说, “这次征西大元帅是一字并肩王薛仁贵,他早在前些日子就从龙门率军出发了,我和五弟两人若是骑快马,应该三日之内能够赶上大军。” “如此啊!” 林雨更是心绪不安,这次的征西之战从历史轨迹上说,确实是薛仁贵率军,可是在遇到巨大的险阻之后,李世民为激发军心,御驾亲征。 也就是在李世民去不久,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葬身沙场。 林雨是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四弟五弟,你们两人可否再留三日?” “这是为何?” 尉迟宝林问。 秦怀玉说, “我二人只要在大军达至西凉之前赶上就可以。按照正常的行军速度的话,从龙门到西凉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如此便好,我这里这两天正有一些麻烦事需要两位弟弟帮忙,若是可以的话,你们先留一留,待事情办完以后,你们再走也不迟。” 秦怀玉和尉迟宝林两人相视一眼,回答说, “既然是大哥有事,那我等晚出发几日也没关系。只是不知道到底是何事能让大哥愁烦?” 这时尉迟宝林一拍脑袋说, “啊,我知道是不是二愣戏弄高阳公主那件啊?” 秦怀玉听了以后,疑惑的问道, “什么?调戏高阳公主,二愣能这么大胆?什么时候的事啊?” 林雨道, “在前天,但二愣绝对是被陷害的,我正想该怎么帮他洗脱罪名。” 尉迟宝林挥挥手道, “哎呀,这都不是事儿,还按我说的,直接从死牢里劫出来就行了。” 秦怀玉斥责道,“五弟不可,劫死牢可不是闹着玩的。” 第二百二十四章,辩机和尚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切,死牢有什么了不起的?当初我爹不也将魏世叔从死牢里面劫出来吗?” 尉迟宝林不屑的说道。 秦怀玉皱着眉头, “那能一样吗?当初皇上也就是把魏世叔押牢里吓唬一下,出出气,根本就没心真要杀他。要是现在你真去劫一下,我保证没有人能救得了你。” 林雨也说, “五弟你就不要胡闹了,既然被理法所制,那就用理法来回应。看谁最后占理。” “那大哥现在准备怎么办?” 林雨靠近了两人,低声说道, “你两人这样……” 尉迟宝林听完了以后,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说, “高真是高,大哥不愧是大哥,这种骚主意都能想的出来。” 林雨白了他一眼,心道“怎么说话呢!” 秦怀玉也赞叹说, “也就大哥能做到这个,换成我们,哪敢想啊!” 林雨嘿嘿一笑,从口袋中拿出几个微型摄像头, “那这就交给你们两个人了,将这些放好位置,事后必有好玩的。” 秦怀玉跟尉迟宝林笑眯眯的接过,两人翻来覆去的查看, “我说大哥,你的这东西真有那么神奇?” “就是啊,这么小一个玩意儿怎么可能是传说中的千里眼?” “哎呀,放心吧,我还能骗你们两个不成?” 林雨催促道, “事不宜迟赶紧去吧。” 尉迟宝林和秦怀玉拱手道, “那我们走了,大哥莫送。” 望着两人离去的身影,林雨脸上露出几分狡黠。 在秦怀玉离开还没有超过一个小时,长孙冲就来了,他满头大汗的说道, “大哥此事恐怕并不是那么好办。” “三弟难道没有查出些什么来吗?” 林雨为其倒了一杯橙汁,并问道, “还是说遇到了别的拦阻?” 长孙冲回答说,“大哥有所不知,那辩机和尚身份不一般,乃是圣上钦点的翻译唐三藏取回来经书的和尚。他所在的地方一般人根本就进不去,我也是靠着自己的这个身份才与其见面,只是若说要找物证,恐怕是万般艰难 呀。” “哦原来如此,那麻烦三弟了。” 林雨审视着对方,长孙冲额头上尽是细小的汗珠,看起来好像非常的匆忙跑来,但仔细一想,他根本没必要这么着急。 反正什么东西都没得着,大早上的跑那么快干啥? 由此看来,长孙冲一定是在演戏,林雨本想靠着这家伙给自己提供点方便,可没想到对方根本就没想过真心的帮自己。 长孙冲无奈的叹了口气, “哎,不能够完成大哥给我交托的任务,实在是心有惭愧呀。” 说完,他一口饮下杯子里的果汁,顿时口舌清爽,那酸甜的味道让人流连忘返, “咦?这不是可乐!” “这叫橙汁,比可乐还高档多了。” 林雨说道, “三弟若是喜欢,你那里还存有几瓶,全给你吧。” 长孙冲故作推脱, “使不得,大哥让我办的事我都没办成,怎能再要大哥的东西,岂不是打我的脸吗。” “哎,这也不能怪你,给你你就拿着,别见外。” “那弟弟我就却之不恭了。” 林雨笑着说, “这才对嘛。对了,我想要去拜访辩机,你能不能给我引荐一下?”“大哥不是我胆怯,只是那辩机确实动不得,三藏法师历经14年才取得经书,现在又交于辩机翻译,以此来教化万民。由此便可知皇上对此必然非常的关心,若是不小心再闹出点别的事情来,那就更麻烦了 。” 对于长孙冲的劝说,林雨不可置否,但他还是笑着回答, “三弟放心,我这次去就仅仅只是拜会,没有别的意思。要是实在不放心,你和我一起去看着总行吧?顺便我也给他带些尘世的好东西。” 长孙冲心下一想,虽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答应了他。 林雨没有多等,便和长孙冲一起去了会昌山。 会昌山风景如画,放眼望去,尽是一片青葱翠绿,流水叮咚,时鸣山涧。 如此一幅大好景色,林雨不由得感慨,还是这纯天然的风景,最让人心旷神怡。 不像是现在那些制造出来的,虽然看起来美,但总觉得少了几分大自然的神韵。 流连其中,他越加喜欢这种曲径幽深的山林,并且心中也赞叹辩机还真是有福气。 远离世俗繁华,脱离尘俗娇媚,在这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竟然还有美女公主相伴,简直是不要太爽。 若是寻常的话,他必然不会,闲着没事找麻烦,所以辩机就算要怨恨,也只能恨高阳公主做事不带脑子了。 山上建有一座宏大的寺庙,辩机就住在这里面。 林雨还没有进去,就被一些官兵给拦住,还是由长孙冲出面,两人才顺利的进去。 在寺庙中小沙弥的带领下,林雨走过长亭环廊,最后来到一座由茅草搭建的草屋前。 小沙弥让林雨和长孙冲先等着,他去通报。 等待之时,长孙冲解释说, “辩机每日都要翻译经文,不让人打搅,据说有时一旦顿悟,便是三日都不曾离开这座茅草亭。” 林雨道, “是吗?想必也是一位得道高僧啊,怪不得皇上对他如此重视。” 而此时,他心里却说, 哼,就算懂得再多佛理,到最后不还是拜倒在高阳公主的石榴裙下? 说是六根清静,不过是在这山穷野地,远离诱惑罢了,要真四大皆空,还能被那女人给祸害了? 过了一会儿,那小沙弥小跑过来。 “施主,师父请两位前去论经。” 林雨和长孙冲相视一笑,齐步走去。 进了茅草亭,亭中所设只有一桌一壶三杯三蒲团而已。 而坐在其中一个蒲团上的,就是声名在外的辩机。 林雨看其面容清秀,虽然是光头,但眉宇之间藏有英气,两眼更是炯炯有神。 这种人若是持刀剑,便是谋略在胸,杀伐果断的大将军。 若是执笔入朝,必然是满腹经纶,熟得阴谋鬼略的文官。 可是偏偏这两条道路这个人都没有走,反而成为了一个超脱凡尘的和尚。 如此一来便是摆脱了世间尘俗的烦扰,也少了一个可能乱国的隐患。 本来若是不遇见高阳公主的话,辩机的地位即使不比唐三藏,也不会差到哪去。 只可惜凡事皆有定数,辩机生来便是注定要与高阳公主有一段可泣的爱情。 林雨站定,拱手说道, “辩机法师,在下林雨,幸会!” 辩机露出如温风和煦般的微笑, “林施主,我等你已久,请坐。” 长孙冲心生疑惑,暗道难不成对方预料到了自己会跟林雨再来? 林雨没有露出任何疑惑的神情,端坐在辩机正对面,长孙冲也跟着坐下。 林雨刚要开口问话,辩机却说, “凡俗之事萦绕于心,让人心中充满了污秽,小僧请林施主先尝一杯濯心茶,以洗去心中的些许污垢。” 林雨端起茶杯放在鼻下轻嗅,又将其放下说, “法师的茶确实清香可人,但茶终究只是茶,怎能洗的了人心?能洗人心的唯有法度礼制,若单靠一杯茶,难免荒唐了点。” 辩机双目低垂,他看着身前的茶杯, “心是佛,茶是心,茶便是佛,茶清如露,心洁如佛。佛者,茶也。” 长孙冲心中暗自的琢磨,虽然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但佛法在于一个辩字,他确是无法论辩。 而此刻林雨将杯子拿起来喝了一口不紧不慢的吟唱,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念完之后,他将剩下的茶喝光,把杯子放在桌子上,静静地望着辩机。辩机此刻双目突发精光,他盯着林雨,将其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半晌,才从口中吐出一个字——“妙!” 第二百二十五章,论佛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坐在一旁的长孙冲傻眼了,他根本就没有听懂两个人到底说的是什么玩意儿。 他自认为也算是饱读诗书,学富五车的,可是一到这两人跟前,好像成了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 他仔细的去品味回想两人刚才所说的一字一句。 辩机嘴角微微扬起,不紧不慢的说, “林施主所言极是,小僧看来真的是等对人了。小僧请林施主与小僧解惑,可否?” “法师廖赞了,不过是个街井市民,商贩走卒而已,怎么能够与法师论禅?” 话虽这么说,林雨还是倒了一杯茶,推到辩机跟前, “你看这茶叶青葱翠绿,这茶水平静无波,人生若只能如这茶一般,那岂不就是死透了?所以说,这人生在世,总有些坎坷,说是总想追求无谓的平静,那倒还不如死了好。” 辩机双手合十, “阿弥陀佛,林施主此话,小僧有异解。” 林雨伸出一只手来,说道, “法师请讲!” “茶叶青,茶水静,这正是经过釜中煎熬所致。正如一个人的一生,需要经历过八苦七难。就在无数的苦难之中,濯洗凡心,才可做到心如止水,视万物如尘土。” “呵呵,如法师所言,叶如身,心如镜,唯有身体经历了汤火,才可铸就明心?” 辩机点点头, “正是。” 林雨摇摇头,微微一笑再次吟诵道,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辩机一听,双目圆瞪,他身体上引,欲要站起身来。 林雨说, “不需经历人生繁杂,只需要时刻眼观鼻,鼻观心,日三省吾身,善者继之,不善者而改之,如此便可心如明镜。” 话语刚一落地,长孙冲,突然惊叫道, “我明白了!” 他这一咋呼,倒是提醒了辩机,后者赶紧恢复自身的常态,面色平静的问, “长孙施主明白了什么?可否一言?” 长孙冲就像一个即将打鸣的公鸡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站起来说道, “辩机法师论的是茶,我的大哥则是以琴禅破之。你们的对话听起来虽然是驴唇不对马嘴,但仔细一想,却是内涵玄机。” 他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采, “茶道乃是证人心与佛心,而琴禅则是用一种巧妙的问法,引出如果够没有佛性使然,物终究只是一种物。而茶也是如此,若是没有佛心,茶终究只是茶。”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看到辩机微微点头,便知道自己说中了其心思,由此更加的激动,辩机可是公认的博识天下。 年轻一代之中,少有能出其右者。 如果今天他能够说中辩机的心思,那也可以吹嘘几个月了,于是他更加卖力的说, “辩机法师讲的仅仅只是茶,而我的大哥讲的这是万物之道,茶也是万物之一,因此这一辩是大哥胜了。” 说完以后,他那激动的目光落在林雨的脸上,好像是刚获得第一名奖状的孩子站在爸爸跟前领受表扬。 林雨看着辩机说, “舍弟不明就里,胡言乱语,请法师莫要放在心上。” 这话听到长孙冲的耳朵中,他差点要炸了,这明明就是分析的十分清楚好不好?凭啥说是胡言乱语呢? 辩机摇摇头说, “不然,长孙施主所言极是。是小僧落了一着。” “哈哈,法师谦虚了。” “倒是林施主所说的心如明镜,小僧不解,可否再言具体?” 长孙冲一听,心中不由得感到疑惑,不是论茶吗?怎么又跟镜子扯到一块儿去了? 接下来林雨的回答更是让他羞愧无比,他才知道自己只顾着琢磨一开始的谈话,人家两人已经说了大半天了,他才反应过来 长孙冲顿时脸颊发烫,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他尴尬的咳嗽两声, “那个,我出去透透气儿!” 说着,迈起大步便走出茅草亭。 林雨都不带搭理,双目一直盯着辩机,他说道, “人之初,性本善,心本是明镜,若是肯时时擦拭,不让其沾染上世俗的恶习,无论何时,它还是一面明镜,哪里需要世间的苦难来濯洗?” 辩机暗暗点头,但心中的疑惑总也不解, “若是如林施主所言,佛祖便是如此时常净心?” “呵呵,何为佛?” 林雨的反问让辩机更加不解,这个问题在第一天入寺门时,老方丈就已经讲过了,难道还要以此来为难他? 不过辩机还是回答了, “佛是觉悟的意思,自觉,觉他,觉行三者圆满,便可成佛。从此以后,超脱生死,度一切苦厄。” 林雨摇摇头,只说了句 “那不是佛!” 辩机直起身,有些生气的质问, “这若不是佛,那林施主认为什么才是?” 林雨伸手遥指一座大殿, “佛在那里坐着!你想看他到底是什么做的,砸了便是。” “不可胡言!” 辩机激愤的站起身来,他指着林雨说, “施主,神佛在人心中,你若是有心污秽佛门,请您离开吧!” 林雨呵呵一笑,他拿出一瓶橙汁放在桌子上, “法师莫要激动,我所说的难道有问题吗?你且先坐下来听我一言。若是还觉不对,在赶走我也不迟。” 辩机这才讪讪坐下,他一双清秀的眼睛恼恨的盯着林雨,就连对发推到自己跟前的装有橙汁的茶杯也置之不理。 “法师的茶我是尝过了,只是我这茶,还请法师品鉴。” 林雨缓缓说道,他举起茶杯,做出请的姿势,辩机才反应过来。 后者拿起茶杯,先是放在鼻下轻嗅,怪异的神情爬上面庞, “林施主这茶,怎么是凉的?” “谁规定茶不能是凉的?只要味道好,凉热又何妨?不需循规蹈矩,自守正心即可。” 单就这一句话,辩机便只觉其中内涵禅机,他的目光又放在橙黄色的橙汁上,继而恍然大悟道, “我明白了,施主是说拜佛需在于己心,不用走前人的路,自创佛理,由此便可成佛?” 林雨无语的看着他,心中对其万分鄙视, 傻秃子,你加热一个试试,酸死你,哪来那么多的大道理。 不过这也只是心里说说,明面上还是赞许的点头, “不错,法师悟性高超,远非常人所能比拟。” 辩机惭愧的说, “在我看来,林施主可是比我高了不止一个层次啊。” 说完,他将杯中的橙汁一饮而尽。 林雨观其神情,辩机狐疑的看着茶杯,眼中尽是不可置信的神色, “此茶,此茶……” “如何?” 林雨问。 辩机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的品鉴,连道三声好,继而又问, “这茶是林施主从何得来?”“此茶乃是从南方一种名为橙子的树上提取,用四十九道工序制作而成,色泽发黄,味酸且甘甜。只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据说喝多了,容易神游天外,亲近天地根源大道。若是留恋其中,要么魂飞魄散, 要么与天道合二为一。 ” “若是合二为一会怎样?” 辩机倾身急问道。 林雨双目向上斜视四十五度, “仙,佛,皆是天道!” 辩机听完,顿时神情恍惚,他的主管意识告诉他这绝对不可能,不然的话,那么多人苦修一生寻求佛理是为了什么?还不如一杯茶有用? 于是他笑了笑说, “林施主真会说笑,不过这茶确实是好茶。” “法师以为我在戏弄你?” “非也,林施主……” 辩机想要解释,林雨打断了他的话, “此茶世间一共有四小坛,据传说最早的一坛是被释迦牟尼得到,二坛则是被达摩得来,南方五祖那里也有一坛,我寻求多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才找到这一坛。” 林雨给辩机斟满,“今日既然来拜会法师,那么就不能空着手,这茶算是聊表心意。” 第二百二十六章,业火焚身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辩机端着茶,看林雨的眼神变得奇怪起来,而林雨却视而不见,他笑道, “一杯感悟人间俗事,二杯超脱三尺凡尘,三杯感知天道轮回,四杯证得上乘大道,五杯得以天人合一,六杯魂归故里,再度今生。” 这一番话把辩机给听得一愣一愣的,他此刻感觉手里端着的这杯橙汁好似犹如千钧之重。 虽然林雨说的话确实有些玄乎,但是辩机听其所言,包含至深佛法,与他比起来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他只能是半信半疑,再看杯中黄色的茶水,果真有些虚幻。 见到辩机如此神情,林雨不由得暗自发笑, 嘿嘿小秃驴,96度的生命之水了解一下,整整半瓶哎,就不信灌不倒你。 原来林雨在来之前,将橙汁倒出一半,然后加入半瓶的伏特加。 这种酒精度高达96度的伏特加,没有浓重的酒的味道,特别是在掺入饮料中之后,很少有人能够品尝出来,只有在喝了几杯之后,感觉到头脑发昏才能发现。 而辩机自幼进入佛门,从未触碰过酒肉之类,更加难以察觉。 喝完第二杯,辩机便觉得头脑有些昏沉,看事物的时候,眼前的景象竟飘忽起来。 至此,他更加的确定林雨所言非虚,喝了茶之后,果然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并且总有一种莫名东西出现在脑海中,想要去追寻,却又追寻不到。 他晃晃脑袋,拿着空杯子在眼前打量着, “林施主,这茶,到底是何物?为何我觉得身体这么轻呢?” 林雨一看就知道对方这是要晕了,于是就说道, “法师难道没有认真听我刚才所说的话吗?二杯正是超脱凡尘的时候,你现在身体觉得轻飘飘的,不正是要超出凡尘,脱去这一身皮囊吗?不要说话赶紧进行感悟吧!来,再喝一杯。” 这次辩机来者不拒,端起酒杯摇晃着手臂,好不容易对到嘴边一饮而尽。 第三杯下肚,他更觉得眼前之景虚若幻境。 他伸出手来,想要摘下伸进亭子里的一片青葱的绿叶。 眼看那一片绿叶,他的手在空中播动,可如何也抓不住,就好像是虚无一般,只能见其形而无实质。 大口的喘着气,脸越加的发烫, “林施主,我怎么觉得腹中犹如火烧一般?” “哈哈,法师可曾听说过业火焚身?” “自然知晓,恶业害身必如火,后生以前世知所行而感故,是为地狱之火。” 辩机虽然昏昏沉沉,但是依旧能够对答上来,可见其思维之敏捷。 林雨一拍手,说道, “法师说的没错,这火便是地狱之火,而你现在所感觉的腹内犹如烈火燃烧,就是这业火的作用。” 辩机听了,大惊失色的连连摇头说道, “不可能,不可能,我今世修行断去尘缘,应当是从头来过,怎能受到业火的焚烧?恐怕是林施主弄错了吧?”“不,我可以弄错,但是相信法师你自己绝对不会弄错。一会儿不仅仅只是由前世孽缘而形成,今生所做的秽事也会形成业火。只是法师你六根清净,四大皆空,应当不会做这种有辱佛门之事吧?可为何还 是会受业火之苦?” 听了这话,辩机清醒半分,也因此而面色苍白,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自七岁拜入佛门,诚心向佛,从那以后,秉承三戒五戒八戒,清六根,平七欲。从未做过为愧佛心之事,我……” 他还要继续说下去,只是林雨又给他倒了一杯, “喝吧,这是第四杯,前世之怨,今生苦难,尽在这一杯之后,全然褪去,从此以后,你就不再是一个人了,所有的爱恨情仇都离你而去,过往皆为过往,旧人化作灰烟,一切才是真正的从头开始。” 这次辩机迟疑了,他颤抖的手端着茶杯在眼前,迟迟却不肯放到嘴边。 他嘴角在微微的颤动,双眼迷离,仿佛看到了某种让他难以忘怀的情景。 眼前之景,虚幻若实。双眼迷离之刻,那一张让他彻夜难眠,魂牵梦娆的面庞出现在眼前。 两人相距是如此之近,仿佛唾手可得,却好像何等之远,隔如天堑。 辩机的表情由惊讶变得悲伤,到恍惚,接着惆怅,最后竟变得没有任何神采。 他嘴唇微微启动,却不知在说些什么。 看到这一幕,林雨差不多也明白为什么辩机最后会落到身败名裂的地步。 原来都是因为爱情啊,一个和尚爱上了一个当朝公主,还是已经为人妇的,这是何等的可笑,又何等的可歌可泣。 要说辩机,他是没有什么错的,他本来就是一介高僧,或许是因为自幼深藏在庙院之中,从未经历过凡尘俗事,所以对于一些诱惑难以抵挡。 那么高阳公主,也是没有多大的错误。作为皇室人员,她们的婚姻本来就不能够自己做主,有的是被抓到藩国,有的被赐婚于大臣。 总之,她们的存在就是作为一个枢纽来维持一定的关系。 高阳公主确实不喜欢房遗爱,毕竟没有哪个女人会希望自己的男人,风流成性整日与话楼女子厮混? 没准就是因为房遗爱太风流,高阳公主才会变得越加的需求,最后把房遗爱给榨成人干。 他们两个人都没有错,只是错在两个人在一起相遇。 一个欲求不满,一个清心寡欲,可要是碰在一起,那便是干柴烈火。 正是因为心中那一份情种,辩机最终还是倒在了高阳公主的石榴裙下。 “法师为何不饮这第四杯茶?莫非心中还有什么执念不敢放下吗?” 辩机的双眼突然盯在了林雨的脸上,那双眼通红,好像大哭了一场似的,只是那干涩的眼中没有一滴泪水, “我心早已清静,于这世间凡尘没有任何的牵挂,唯独这经书,还没有翻译完,不能够以此来教化万民,实在有些不甘。” 林雨心中不由得冷笑,爱就爱呗,直接说出来啊,喝醉了还不敢透露自己的心声,真是个怂蛋。 “既然法师有苦渡众生之心,那就不要再喝了,以防止忘记了一切,连如何普度众生都不知道了。” 林雨说的这话暗带嘲讽,辩机却听不出其中的爱的含义,他只是点头, “林施主博学多广,知小僧心意,这杯茶还是再放放吧。” “茶放下了,可是那颗心什么时候才能放下?难道你一辈子都不准备再端起这个茶杯吗?这可是成佛的一条大道呀,你追寻了多少年?就这么甘心的放弃?” 辩机摇着头,也不知自己到底是在肯定还是在否定这句话,他心中万分的纠结,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这正是他心魔所在,一边是深爱的女人,一边是佛法,选择了佛法就要抛弃高阳公主,选择了高阳公主,那么从此刻起,佛便与他无关。 那么前二十多年的苦心修行将功亏一篑,同时所有的名望也要被弃如黄土。 可即便如此,放弃了一切的他,也不可能与高阳公主坐在一起。 毕竟人家已经嫁给了房遗爱,而他,将会一无所有,甚至受人唾骂。 选择的结果仿佛已经放在那里,可是他却是不愿,他害怕自己曾经心中所衍生出来的一丝温暖,从此以后化为冰冷的深渊。 辩机不由得暗自感叹道, “佛法,爱情,终究是不能两全。” 但与此同时林雨,似在感慨又是悠然的吟诵,“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安得世间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第二百二十七章,情难断,佛难舍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霎那间,辩机猛然站起身来,他摇晃着身体,撞到了桌脚,将桌子上茶杯里的橙汁都溅出了些。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林雨,眼神之中尽显着的恐惧, “小僧不明白施主所说的意思,哪里有什么多情?小僧只是心系苍生罢了!我,我……” 他扶着额头要离开,却被林雨叫住, “若真是如法师所言,那么这第四杯茶,你当是喝下才对!世人一切苦厄,需要靠他们自己去渡。” “不,人不可自渡,唯有佛法才可使人到达彼岸。” 辩机极力的想要辩解,却连他自己都觉得所说的平白无力。 林雨哈哈大笑, “请法师坐下来听我讲一个故事,听完以后你再看要不要喝这杯茶?” 辩机稍微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坐下来,他端正身体,却还是不自觉的摇摇晃晃。 林雨缓缓道来,“从前有一个书生他要去山上的寺庙求拜佛,可是恰逢半路遇上大雨,于是他就躲在一处破落的屋檐下面,眼看这雨越下越大,天色也越渐昏暗,书生以为今晚要在这里过夜。可是就在他不再抱有任何希望 的时候,看见佛撑着伞,走在雨中。”“于是他就呼喊了佛,要佛渡他。可是佛却说:你在屋檐下,而我在雨中,你并不需要我渡。于是书生就跑到了雨中,对佛说:我现在也在雨中了,你可以渡我了吗?佛却回答:你我都在雨中,可是我却渡 不了你,因为现在是伞在渡我,而不是我在渡伞,你若是需要渡,自己去找伞来吧。” 林雨说完,笑着看相辩机,后者的目光落在桌子上的杯子上面,半晌,才开口问道, “佛终究还是没有渡他!或许是无缘吧!” “是啊,佛说渡人要一个缘分,可什么叫缘分?四方菩萨,五百罗汉,满天神佛,你可见他们曾插手过人间任何俗事?对于他们没有利益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的,所以他们不过是自私自利罢了。” 辩机当即否认, “不,我佛心怀天下苍生,怎么可能会有私心?” 林雨倾身质问,“若说佛不自私,为何要叫人拜,还要敬他为上?如说佛不贪婪,为何还要人间的香火?若佛可渡苍生,为何还要硬撑着,看着苍生都在苦难之中?佛说只渡可渡之人,可什么人才需要他来渡?你见过吗? ” 辩机被说的哑口无言,他想要辩解,大脑中却是空白一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所有读过的佛理,在此刻都无法说出口,无奈的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杯中的橙汁。 林雨冷冷一笑, “怎么,无话可说了,你的佛便是如此,无需辩解。若真想知道答案,就去问他呀!” 辩机本来就头脑发昏,此刻在被林雨这么一说,心中便不免产生了一股冲动, “全听施主所言。” 他端起茶杯,仰头一饮而尽,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见此状林雨便知计谋得逞,他旋即给对方又倒了一杯,辩机想都没想,再次饮尽。 当时,辩机脸色通红,两眼几乎要翻白眼,他时而望天,时而看地,时而观望四极。 可惜他没有看到想要看的佛,而看到的仍是那让他痴醉的笑颜, “玲儿!” 他终于忍不住的说出了声,紧接着便是悔恨的嚎叫,痛苦的捶着桌子,用头撞在桌角。 林雨仅仅只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幕,没有做任何的行动。 辩机在疯狂过后,无力的瘫卧在地上,他仰着头对林雨说道, “我看到了,看到了,但却不是佛。” “那你看到了什么?” “是我此生的孽缘,是我红尘的业火。罢了,此生我成佛无望,林施主,谢谢你!这茶果然非比寻常。” 林雨为其倒了满满的一杯, “这是第六杯,喝下去以后,你便能恢复如常,如何取舍还看你自己。” 辩机从喉咙中发出一道哼声,脸上挂着无奈的笑容,他伸手拿住茶杯,惆怅的想了片刻后,忽然又大笑三声。 继而将橙汁喝的一滴不剩。 “啪” 茶杯脱手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碎裂声,而辩机也倒在地上,昏睡过去。 林雨看着这个醉和尚,摇了摇头,恍然间,他有点可怜这个人了。 当他起身就要去将其扶起来的时候,辩机突然喃喃念叨,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菠萝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林雨耻笑道, “最后你还是选择了所谓的佛。呵呵,虽然我恨恶李玲,但更恨你。猥猥缩缩,不敢爱,不敢恨,还是个男人吗?” 他对其胸口踢了一脚,对方只是重重地咳嗽两下。 林雨将早就准备好的几个摄像头安在亭子的几个位置,还有一个微型监听器扣到了辩机的袭衣上。 做完这一切后,他拿起只剩下一点橙汁的瓶子便一声不吭的离开了。 跑出不远,再回首看那亭子,总觉得心中有些许惆怅。 仔细一想,他所看不起的辩机不也正是他自己吗? “大哥,你们论完禅了?” 长孙冲迎面走来,林雨回应道, “是啊,我们现在开始回去吧!” “啊,好的。” 长孙冲对林雨说话时,总觉得低人一等。 他可是长孙无忌的儿子,家中财产之多,富可敌国。而他从小就流连于学院之中,所接触的都是名流学士。 耳濡目染的,自然是积攒了许多的知识。 所以不管是钱财还是文采,长孙冲都觉得自己在长安城中也是首屈一指的。 可偏偏到林雨这个曾经没有一点背景的人跟前,总是被狠狠的压了一头,这就让他无比的郁闷。 假若林雨再有一个当官的老爹,那岂不是要镇压长安城所有的纨绔了? 就是带着这种郁闷的心情,他跟着林雨走了一路。 与之相反,后者却是心情愉快,走起路来是啊,一蹦一跳的,嘴里哼着小曲,别提多喜悦了。 回到长安城后,林雨找了个理由将长孙冲给支开,然后自己来到林家府库。 “好了,这里的事情都办的差不多了,那么……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林雨将自己传到了桦的地下密室里,在传送之时,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一个能力,那就是只要选定了传送地点,就可以到达这个地点空间的任何一个地方,并且能感知到这个空间内所有的物体。 这个能力在很久之前他就知道了,可是当传到这个密室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这个能力真的是非常的逆天。 可以选的地方也就证明说这个地方内的所有事物他都知道,在传送之时,他还发现了密室里有两个摄像头,于是就顺手给其调了个方向,让其无法录下他的身影。 接下来当然是要大干一场,林雨直接将密室里面所有的D品传送到了林家府库,满满当当的密室顿时空空如也。 传送走了D品后,他又一次来到密室,因为他刚才发现角落处的地面有些不对劲儿,那地高高的隆起着,好像埋着什么东西,抱着好奇的心情,他走过去,用脚扫了几下。 不过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可是那个小土堆实在太突兀了,于是林雨用脚多蹬了两下土。 这不蹬不要紧,可这一蹬之下,差点把林雨的魂都给吓没了。 那土层下竟然露出半截手臂,而且还发出腐烂的臭味,林雨脸都要被吓白了。 他硬撑着胆子,自我安慰要遵从正确的科学理念,世界上是没鬼的,一个死人而已,怕什么? 可是当他用脚尖拨开地上浅浅的土层的时候,眼见之景更是把他吓得魂不附体,差一点叫妈。 此后几个月的时间里,他总是会时不时的想起那张腐烂冒脓水的脸,一想到,就恨不得把胃酸都给吐出来。 林雨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桦说这里的味道是死老鼠的,恐怕是怕他发现什么。一念至此,便觉得脊背发凉。 第二百二十八章,窃听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这个时候虽然极度的害怕,但还是没有将这一具尸体就此放在这里。 他这么做,并非是闲来无事。 如果只是D品消失,那么一定会引起桦对他的怀疑,即使从正常的道理上来讲他没有任何的作案的可能。 假如将这一具尸体一起弄走的话,桦肯定会将注意力放在别的有关事情上面去。 于是林雨强忍着心中的恶心,将那具尸体也传送到了林家府库。 从尸体身上所穿的衣服来看,应该是一个女人。不过这个女人现在实在是没有任何可以让人欣赏的地方。 身上的烂肉似乎碰一下就要脱离骨头,林雨刚带回来就跑到一边吐了,最后吐的连腰都直不起来,胃里面的胃酸都快要吐尽。 缓和了大半天,林雨心想也不能将尸体就放在这里发臭发烂,不然时间长了的话也会引起周边人们的怀疑。 因此就拿了一桶汽油倒在水上面,一把火给点着了。 只是他没有想到,滚滚的黑烟上升到天空,让人们都以为这里着火了。 许多人重重地拍着大门要来救火,林雨出去解释说只是在烧烤,没有注意,一不小心给烧糊了,并且向大家道歉。 众人们听了这蹩脚的谎言,竟然都相信了,各自散去。 大火一直烧了三十多分钟,把骨头都给烧成了炭块儿。 林雨第一次处理尸体,即使是个死人,但也将他吓得不轻,他双手哆嗦着用锤子将烧焦的骨头一点点的砸碎。 然后把骨灰铲起来放到准备好的盒子里面,可是在铲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金属撞击的脆响。 他停下手中的铲子,弯下腰从那骨灰之中拨拉出来一个长方形的牌子。 这玩意儿对他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若是其他东西,他肯定能碰都不会碰一下,可是这个牌子确确实实的引起了他的主意。 林雨用布条将其包起来,先把骨灰给铲干净,再将盒子放到早就准备好的坑洞里面。 这也算是有个埋的地方。 之后林雨将牌子扔到水中进行冲洗,刷去上面黑色的烟熏痕迹后,一面赫然跃现两个字——浩然! 林雨低声道, “原来是浩然堂的人,这个桦还真是够胆量的。” 要知道,浩然正气帮的帮规之一就是不准残害同帮的人。 一旦犯了这条帮规,那么将面临的可不仅仅只是死亡的威胁,将会有各种生不如死的惩罚降临在身上,所以即便是生性残暴的人也不敢对自己帮内的人下手。 可是桦根本不把帮规放在眼里,这个女人的死亡就是证据。 林雨觉得这是一个搞垮桦的切机之一,正当他准备将牌子收拾起来的时候,又发现牌子后面刻着一个“婷”字。 他猜测这个女人可能就叫做婷吧,不过也没多在意,就将其重新用净布包好,装了起来。 刚才的经历让他心惊肉跳,到现在还没能够缓过来,于是他打开一瓶茅台猛灌了几口。 在酒精的作用下找回了几分胆量,他离开林家府库,回到了林家别院,而秦怀玉和尉迟宝林早就在这里等待他。 “大哥你回来了!” 秦怀玉见林雨走路有些摇晃,上前扶住,并问, “你这是……喝酒了?” 林雨摆摆手说, “没事,只是喝了两口,你们两个早就到了?” “按照大哥的吩咐,办完事以后我们就回到了这里。对了,还有一件不太好的消息要跟你说一下。” “啥事?” “关于这次的案件,不知为何,竟然惊动了皇上,皇上下令要彻查此事,没准到时候是皇上亲自审讯。” 秦怀玉小心的说,生怕林雨一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也难怪,高阳公主可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自己闺女被人家给侮辱了,李世民会轻易放过。 既然李世民要自己审案,那必然会偏向女儿的一方,那么二愣就更加的危险了。 没准不但要被判死罪,还会落得个凌迟的结果。 但林雨听了这话之后,不但没有露出任何忧愁的神色,反而兴奋的叫道,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我还怕若是普通的官员,他会循私舞弊。皇上那是圣德明君,必然会秉公处理。” 秦怀玉欲言又止,他与尉迟宝林相视一眼后无奈的叹了口气。 主要是从眼下来看,二愣没有一点的生还下去的可能,再加上皇上插手了这件事,那他们就更无法从中取巧。 最后反倒是林雨安抚了两人,眼看天色不早,三人又坐在一起喝了几杯,晚上就都睡在林家别院。 夜里,林雨又偷偷的传到林家府库,然后将那一个个木头箱子全部都拆开,将里面卷起来的D品都拿出来。 他一开始就想着不往回送,可是后来再一考虑,还是送回去比较好,这样不会立即被发现,而且在桦与别人交易的时候,假如对方发现桦给的是假货的话,那一定很有趣。 林雨到现代买了几条烟,将其装回木箱之中,再次封好后,全部按照与原来差不多的摆放样式送到密室。 可刚要离开,忽然听到外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成哥,这批货是不错,可惜就是少了点儿,外面对这可是需求着呢。” 林雨立即听出这是桦的声音,接下来另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 “桦子,你也知道这玩意儿不是那么好弄的。整个地球上也就那么多量,你以为我是开矿的啊!” 林雨心下暗道, “是张成,他也来买D品?” 为了能够了解到两个人到底在搞些什么猫腻,林雨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手里攥着银子,准备随时的传送。 门的隔音效果并不是那么好,两个人说话也不算太重,但总还是能隐约听见些什么。 “成哥,你就别谦虚了,我知道你神通广大,门路多的很,上次出手的银子,我可听说有不少呀,跟兄弟我说说是不是弄到大坑(古墓)了?” “哎,哪有那么多的坑让你挖?我那是有幸碰到一个大财主,这才狠赚了一票。现在你就算是问我要一斤的银子我都弄不来啊。” “嘿,瞧你说的,哎到了!” 两人的脚步停了下来,不过却没有停到林雨所在这个房间的门口。 吱呀~ 外面传来生锈铁门的开门声。 “看看这些咋样?都是好货,保质保量,哑火一个,你来找我,赔你十个。” 桦很自信的说,那张成却是略带一些讽刺的语气, “要哑火一个,命都没有了,难不成变成鬼来找你?” “嘿嘿,管它是什么玩意儿的,只要来我,我就接着。” “得了吧,多少钱,给个整数。” 明显张成并不想听桦的那一番言语。 桦爽快的伸出一只手, “500万,整个仓库里全部都是你的。” 张成顿了下,说道, “成交!” “嘿嘿,还是跟成哥做生意舒坦,省得讨价还价。” “只要你给的是行价,咱就没必要为了一点小钱吵嘴,毕竟都是出来混的,脑袋别在腰上,不差那几个钱。” “这话说的我爱听。对了成哥,你让我整的那个林雨,准备咋办?我看这人好像还不错呀。” 张成听了,冷哼道, “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真实的人品,狼子野心,要是不用这玩意控制着他,我还真不知道有啥办法能让他对我服服帖帖的。” 林雨一听,心中不免便生起熊熊怒火,直至此刻他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张成搞的鬼。 桦疑惑的问道, “那小子到底是有多大本事呀?还让你如此费尽心机?难不成有啥背景?” 张成语重心长的说,“背景咋样我是不知道,但是这个人一定不简单。” 第二百二十九章,打官司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张成与桦的谈话一句不少的被林雨全部听到,至此,林雨恨意丛生。 最后听到张成跟桦走了以后,他才传到林家府库。 “好个张成,真是贼心不死,还惦记我的东西,既然你那么想要,我就给你好了!” 倒腾了大半夜,林雨也累的不行,他没有回到林家别院,而是传到自己的小出租屋里面,美滋滋睡自己的大床房。 因为太劳累的缘故,林雨竟然一觉睡到早上九点多,最后还是兰莹给他打电话,说是已经开庭审理了,要他出面。 刚睡醒还迷糊着的林雨都没听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直到兰莹说到郑华已经来了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于是林雨换好衣服,连三赶五的往法院赶,这次运气倒是不错没有遇到堵车事件的发生,一路上畅通无阻,半个小时后顺利到达。 在法院门口,他见到了躲避已久的兰莹,后者穿着一身正装,站在法院门口,亭亭玉立,宛如一朵染成黑色的莲花。 兰莹刚见林雨之时,一脸幽怨,继而被冰冷的神情所取代,语气也是冰冷的让人心痛。 “来了?进去吧,十点整开庭,还有几分钟准备的时间。” 说完她转身朝里面走去,林雨想要拉住她,却总也伸不出手,这其中有些许的无奈。 他刚一走进法庭,记者们就围了过来, “林先生,听说这次的您是原告,请问是什么原因让您的位置神反转呢“ “林先生,兰莹小姐不是您的女友吗,为什么她没和你并排走?是不是你们之间的感情出了问题?” “林先生……” 林雨没有回答那些人的问题,因为他知道要是回答一个,后面的就没完没了,所以只是一昧的微笑着说麻烦让一下。 独月鸣和百货大楼之间的恩怨可是日久天长的,几乎都成为了沈城人民时常津津乐道的事情,不论男女老少,都很关注这两家公司最后的结果。 当然,主要还是八卦太多,把林雨,兰莹,郑华,黎丽都推到风口浪尖,让人们不得不去关注他们。 好在有保安把那些记者与林雨隔开,他才能顺利进到审庭。 站到原告位置上,林雨的目光停留在对面被告台的郑华身上。 此刻郑华一脸的傲然,根本就不把林雨放在眼里。即使被告上法庭,他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感受到林雨的目光,郑华对其冷哼一声,得意的整理下衣服,嘴角扬起嘲讽的笑容。 林雨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对其竖起了中指,郑华手按在台子上,正要动身,法官敲三下法锤 。 “现在我宣布正式开庭,原告状告被告欺诈转移团体固有财产,接下来,请原告讲述诉讼原由。” 林雨清了清嗓子说,“法官大人,事情就这样的,郑华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欺骗我的共同合作伙伴将我们共同创建的独月鸣品牌公司转接到他自己的名下。并且在这几天的时间内,将公司的财产转移到其个人账户上,所以我 要以此提出诉讼,要求郑华将所有转移的资产全部归还,并且赔偿公司间接损失。” 法官听了以后又对郑华说, “对于原告方的诉讼,请问被告方有异议没有?” “当然有异议,林雨他明明就是把公司的转接合同签上名字送给了我,而我则是在事后进行公司的交接,在这方面,他的合作伙伴兰莹小姐也是经过确定认证的,所以我并不认同这是一种欺诈的行为。” 郑华说这话的时候理直气壮。 法官点点头,然后问向兰莹, “原告兰莹,被告所说的是否符合事实?” 兰莹淡淡回应, “没错,他说的正是这样,但是我也是在看到林雨的转接签名之后,才答应将公司转交给他。” “既然如此,那么请被告出示公司的转接合约。” 法官说道。 对此,郑华早有准备,他让崔律师将档案袋拿出来出示,经过检验,上面确实是十分详细的说明了公司转接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最后的法律权益分配。 “被告的合约是拥有法律效益,所以原告并不能对此进行申诉。” 法官的话让兰莹心里一沉,既然她早已经想到这个结果,但是她还是非常不甘心。 她的双手抱紧双臂,头微微的往下低。对此,她并没有怨恨林雨,因为公司本来就是两个人创建,并且是由林雨一人撑起来的。 这时兰莹给找来的律师说这个合约在当时签订的时候,只有林雨一个人的签名,没有兰莹的参与,所以即使要进行公司交接,应该是兰莹与林雨所属资产股份分开的,而交接的股份只是林雨个人所有。 而崔律师却说,公司的合约交接确实是林雨个人的签名,但是后来兰莹也同意了,将公司全权转让给郑华,因此无论如何公司的所有权是属于郑华的。 兰莹的律师又说,当时兰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接,那么郑华在这方面确实属于欺诈行为,甚至怀疑当初郑华获得林雨的签名都是利用欺骗的方式。 崔律师又辩解当时他是在场的,并且作为公证人,看着郑华与林雨两个人签下合约。 兰莹的律师还要辩论,却被林雨喝住, “行了行了,吵来吵去成什么样子?” 接着他指着郑华说, “哎,我就想问一下你与莹莹交接公司的时候,有没有过任何的交接仪式,或者是认证签名?你既然说跟我签合约的时候有公证人,那么跟兰莹也应该如此吧?” 郑华得意的回答说,“林雨啊林雨,当初是谁那么好心的把公司给我?现在又厚着脸皮想要回去。告诉你,死了这条心吧。当初兰莹已经开过董事会,所有董事会的成员都可以作证,独月明已经是我的了,你就算是想狡辩,也 没用的。” “是吗?” 林雨毫不在意的耸耸肩,他咧着嘴笑道, “那么也就说明你没有和兰莹做过任何书面证明?” “有必要吗?我已经进行的申请,明天独月鸣品牌所有者的名字就要换成我的了,你还能拿我怎样?” 郑华仰着欠扁的脸,对林雨说道, “到了明天,独月鸣就真正的归属于华龙集团了,而你,只是一条丧家之犬。” “哦?那我真好怕怕哎,不过我很想问你一下,你手里拿的那些合约,到底是谁签的名?” “废话,当然是……” 郑华笑着嘲讽,但话刚说到一半就停顿了,他看到林雨那奸诈的面容,顿时心里一咯噔。 崔律师拍了下脑门,他竟然也忘了这一点,当年在司法课上可是天天学的,竟然把最基础的给忘了。 林雨对法官说, “法官大人,我要状告的是,郑华伪造我的签名,以此来欺诈骗去公司的所有权,我请求当场进行笔记验证。” 法官点点头,然后给林雨笔和纸,让其写上姓名,然后由专业人员对合约上的签名进行比对印证。 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两者的笔迹相似率仅仅只有百分之零点一,可以说根本就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林雨得意的说道, “郑华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堂堂的华龙集团的大公子,竟然还用这种低劣卑贱的手段来欺诈我的一个小公司,是不是丢人了点?” 郑华重重地锤在桌台上,不过他还没有放弃,因为他还可以进行第二次申诉。 他老爸早就告诉过他,打官司,讲的不是理,是钱。只要钱到位,白纸也变黑。 可是不等他要提请二次申诉,法官便敲定了法槌,宣强制郑华将所有转移的资产归还,并且赔偿公司这段时间的财务损失。宣判结果一出,郑华当场傻眼了,此刻再看林雨道嘲笑的表情,他好像瞬间明白了什么。 第二百三十章,相爱相离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算你狠!” 撂下这一句话,郑华转身离去。 顿时无数的镜头对向林雨,有记者问林雨,对于这次的诉讼结果是否满意? 林雨只是摆手示意,他和兰莹一起被安保人员请下原告台,参与公司资金以及亏损的计算。 忙完这一切之后,林雨与兰莹坐在等候室里,两个人一开始谁都没有说话,都是默默的看着地面,或者是把玩着手机。 许久之后,林雨忍不住此刻的尴尬,他开口说道, “那个,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我……” “不用说了,我不想听你解释。” 兰莹语气前所未有的冰冷。 一句话把林雨噎的哑口无言,他右手拍在椅子扶手上,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懒得解释。回去以后我们做个协议,将独月鸣全归到你的名下。以后我和公司不再有任何关系。” 兰莹抬头看向他,眼神之中充满了戏谑, “林雨,你是不是要把用在郑华身上的手段在我身上用一次?这样是不是很有意思啊,把别人放在手中玩弄,看着别人气急败坏绝望的样子,你是不是很开心?” “你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自己明白,不用我多说,我也算是看出来了,你根本就没有对我付出过真心。以前的事就算了,我就当是被狗咬过一口,从今以后天各一方,互不相欠。” 兰莹又回到了当初初次见到林雨的女强人的模样,突然之间,林雨感觉眼前的这个人就像陌生人一样。 他皱起眉头,咬着牙说, “有些事你不明白,所以请不要妄下断言,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以后你会懂的!但是如果你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兰莹,那么请你拍拍你自己的良心说说,我对你所做的事情怎样?” 兰莹别过头,不去看他,只是两眼微红,其中仿佛有着泪水流动。 林雨继续说道, “纵然你那么想,但是我依旧要告诉你,你是我唯一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人。” 他自嘲的笑了笑,抹两下嘴角, “但是世事无常,有些事情注定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美好。既然这段感情不能继续下去,那就把它封存吧。你可以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但是我不能!” 兰莹依旧是一声不吭,脸上挂着两行热泪。 林雨腾的一下站起来,他走到兰莹身前,按住后者的双臂,居高临下,神情严肃的说道, “兰莹,我从未忘记我跟你说的话,今生今世,永生永世,我都爱着你。但今生无望,来世再说吧!” 说完,他转身离开。 而兰莹怔怔的坐在椅子上,她的指甲紧紧的扣在皮质的扶手上。 短暂的天人交战过后,在林雨拉开门,即将离去的那一刻,兰莹突然从座椅上窜起来,跑过去从背后抱住林雨。 霎那间,她泪如雨下,那种痛苦就像是用刀在心脏上刻字,刻完以后再销掉,继续刻。 林雨低着头,僵硬的脖子不敢回头,因为他害怕一旦回头就再也离不开了。 如今的他若是和兰莹在一起,必然是没有好结果的。 吸D的那一刻,就已经将他人生的轨迹完全的改变,幸福美满的生活,从此与他无关。 有的人为了吸D,倾家荡产,卖掉自己的妻儿,最后惨死在无人的深夜。 他虽然不一样,可以拥有足够供给他的钱财,可是那总归是摧残人身体的东西。 新闻上多少报道的碰上这玩意儿的人,即使有钱,最后也是骨瘦如柴,神智恍惚。 若是让兰莹陪伴他这样的人走过一生,那不是爱情,是仇恨。 甚至,他都不知道这样下去能活多久,三年,五年,十年? 长痛不如短痛,这就是他的选择,或许一段时间之后,兰莹会把他忘却,只当他是人生的一个过客,留下一个无法触及的背影。 林雨用力的掰开兰莹的双手,后者用尽了力气,终究没能将其留住。 兰莹蹲在地上,双手抱着肩膀,无助的哭泣。 林雨冲到厕所,传送回唐朝。 郑华回到家,把门甩的山响,郑延坐在沙发上喝着茶,见他如此气愤,问道, “怎么回事?发这么大的火。” 郑华坐在沙发上端起茶杯,刚放到嘴边,高温的茶水烫的他手一抖,洒落一身。 他又急忙的拿起毛巾擦干净 郑延瞥了他一眼,不紧不慢的品着茶,指责道, “多大的人了,做事还这么毛毛糙糙。什么时候才能稳重一点?” “爸,你不知道!林雨这家伙实在是可恨至极,竟然敢给我挖坑。” “林雨,还是那个小子?你不是已经把独月鸣公司给收来了吗?又出岔子了?” 郑延不紧不慢的问,同时又品味着茶香。 郑华靠在沙发上,无奈的说道, “今天上了法庭,被他给弄回去了。他以前给我的那份合约是假的,现在又狠狠的敲了我一笔。” “哦,要这么说,林雨倒还有几分本事。不过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郑华冷哼一声,答道, “不过是耍个无耻的小手段罢了,还以为我会给他赔偿?只是可恨他竟然敢戏耍我,我定要十倍奉还。” 郑延听了以后,他手里拿着杯子,同时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郑华, “别说那么多没用的,干实事。” “我知道!” “对了,明天跟我去接见一个人,这个人能够极大的影响百货大楼的未来,你可要注意点儿。别再给我弄出乱子!” 郑华满不在意的伸了个懒腰, “谁啊,能让你这么重视?” 郑延抿了一口茶,缓缓道, “泽田春!” 回到唐朝,林雨无力的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愿意去想,心情差到了极点,他紧紧的闭着眼睛,任由时间流逝。 脑海中不断的浮现出当初和兰莹在一起的场景,想起当初花前月下的誓言。 可这一切都已经成为泡影,他愤恨的握着拳头,怒火几乎要将他燃烧殆尽。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传来官兵吵喊声,他捂住耳朵不想去听,但是那声音实在嘈杂,吵的他心烦。 林雨从床上跃下,冲到外面,大吼一声, “吵什么吵?都给我滚!” 此刻那正搜查房屋的官兵愣了,十多道的目光都盯在他身上,其中还有小鱼小玉小兰。 带头的官兵看到林雨,走到他跟前说道, “我等奉命捉拿重犯林雨。” 接着扭头对其他的官兵说道, “把他带走!” 林雨昂首挺胸,不但没有丝毫的怯意,反而质问道, “抓我,你也敢?” “哼,区区平民,有何不敢?” 两个官兵一左一右的走向他,林雨当即左一拳,右一脚将其击退,不等领头官兵开口,正面一拳头下去,打的其眼冒金星。 其余的官兵见状,都围了上来。 小鱼等人大惊失色,刚要呼喊林雨反身后踢,正中后面一人裆下,接着上钩再次撂翻一人。 他当即从缺口处突围跑入房间,那些官兵紧追进去,可是却什么都没有寻到。 官兵们还以为房子里面有密道,便四处巡查,可终究什么都没有找到。 当他们为之疑惑之时,忽然房内射进来一颗光弹,瞬间发出震耳欲聋的爆响。 当即人群大乱,各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往外门外跑,可是门口都被火力封锁,。 无数的光弹从房门和窗户射进来,避无可避,那些官兵们被吓的哇哇大叫,四处逃散不成,便找可躲避的地方。 炮火延续将近十分钟,那燃烧的火焰弹发出震耳欲聋的爆响,将一干人等吓得魂儿都没了。火焰跃上了被褥,桌椅,书画,当即燃烧起大火,那些人逃也逃不出去,火势又不断增大,他们只能在绝望中大声呼救。 第二百三十一章,怒寻三皇子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小鱼不忍心看这一幕,她开始向林雨乞求,林雨本来就想给这些人一些教训,并没有下死手。 因此在几个方形震天雷发射完以后就没有再点燃。 林雨手持一根电棍走向房门,对着里面逃出来的官兵一棍子一个,全都撩翻在地。 “喂,别装死,把眼睛给我睁开!” 林雨从中找到那个领头的官兵,用没有打开开关的电棍顶着对方的下巴问道, “到底是谁让你来抓我的,给我老实交代,要是敢说错一个字,我就把你扔到里面给你做个干桑拿。” 官兵赶紧求饶,也不顾什么忠义,全盘托出。 “是三皇子让小的来的,小的只是奉命行事,全无己意。您大人有大量,就饶过我等吧。” “三皇子,” 林雨有些疑惑, “李恪?” 他记得自己好像跟这个人没有什么交集,可对方为什么会来针对自己呢。 旋即他又问道, “李恪有没有说,如果叫我抓到之后送到哪里?” 官兵诚惶诚恐的回答, “三皇子吩咐,若是将你等抓到,要带到太子府。” 林雨一听,便明白李恪的所做的原由。 在李承乾去往黔州以后,李世民就将太子府送给了李泰。 而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林雨跟与李泰的关系非常的友好,李恪又在这个时候将他绑了送到李泰跟前,那用意无非就与争夺皇位有关。 “好你个李恪,本来不想搭理你这个短命鬼,没想到你还敢先对我动手,那就好好的会会你,看你有几分本事。” 林雨将官兵尽皆驱散,有的被电晕的就被其他人给抬走。 他关切的问候小鱼等人, “怎么样没有受伤吧?” 小鱼摇摇头, “有劳少爷担心了,我没事,不过小玉她的手被扭伤了。” 林雨看向小玉,后者的左手原本洁白的手腕此刻肿的高高的,看着都让人心疼。 他当即狠声道, “我不会让李恪好过的!” 小玉听了赶紧劝说, “少爷,我没事的,只是扭了一下,过两天自己就会好的。就算了吧,毕竟那是三皇子,不要得罪了。” “哼,三皇子算个屁,敢动我林家的人,那得做好觉悟。更何况,要是被二愣知道你受伤了,我还无动于衷,他岂不要恨死我?” 一番话说的小玉脸颊发红,她低下头不再说话,小鱼也知道林雨要做的事情没人能改变,因此只告知其要小心点。 林雨把电棍塞在腰间,然后走到后院,将汽车开走。 这还是之前在和桦喝完酒以后直接传送过来的,这时候正派上用场。 汽车行驶在大路上,造成了人们的大面积轰动,当然更多的还是恐慌,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林雨只想赶紧找到李恪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时候李恪应该是在太子府等着他。 他起先将车速控制在四十左右驰行在大路上。老百姓们一听说怪物又来了,而且更大更吓人。 当初被摩托车支配的恐惧再次笼罩在人们的心头,人们慌忙逃窜,能找地方躲起来的就赶紧躲藏。 因此一路上畅通无阻,林雨逐渐的加速,最后竟然开到90码。 随着一道刺耳的刹车声,汽车停在太子府门前。 看门的侍卫看到这么大一个家伙,吓得瑟瑟发抖,但还是斗着胆,拿长枪指着林雨说, “来者何人?” 林雨透过窗户喊道, “李恪呢?让他给我滚出来。” 全长安城从来都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这么称呼李恪,要是换成别人,这两个侍卫必然会为邀功将其抓起来。 但是面对这么个东西,他们只能故做硬气的回应, “三皇子与四皇子去马场了,刚走不久!” 林雨摇上窗户,一脚油门绝尘而去。 此刻李恪还跟李泰悠闲的一边骑马一边聊天, “四弟,近来可遇见过什么有趣的事情?跟三哥说说。” “哈哈,哪有啊,不过是日日观看古籍,枯燥的脑袋都快要变成木头了。” 李恪笑道, “古人之法是要学,可如今许多事情已经不适用于古人的方法,所以眼光要放在前面,可不要总是回顾过去,以免跌倒了都不知道。” 李泰知道对方所说的话含有别意,回答说, “三哥说的极是,但是父皇也曾经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若是不好好借鉴历史的话,恐怕不知何为得何为失吧?” “也是,四弟不愧是读圣贤书的人,比我这等莽夫要强的多。” “三哥谦虚了,我不过是认识几个大字罢了,不值一提。” 李泰在对方面前还是表现的十分的谦卑,他也知道在皇族之中,亲情是最为廉价的。 因此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都一定要注意关系,不要想着是父母宗族就可以置之不顾。 相反,这一类人要在表面上更加的亲近,否则的话,没准哪一刻就会在你的背后捅上一刀。 两人随便聊了一会儿之后,李恪又在不经意间谈到了林雨, “四弟我前些日子游玩回来,听说长城出了一个奇人,名叫林雨?” 一听到这个名字,李泰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一般来说,在这个时候交谈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但是对方突然提到了林雨,那么就证明说,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没准今天邀请自己前来就是为了林雨。 李泰点点头,嗯了一声,准备听对方接下来到底要问些什么? “我还听说,他在长城里面开了一家万宝楼,里面聚集天下财宝,可是如此?” “并非如此,万宝楼不是聚敛财宝的地方,还是在售卖海外的产品。” “海外产品?那是何物,我游历天下三年,还未听说过何为海外之地。” 李恪追问道。 李泰也是摇摇头回答说, “这个我也不知,或许唯有林雨才知道吧,不过三哥要是好奇的话,可以去万宝楼看一看,里面的宝物,可实在是有趣的很呐。” “呵呵,也好,有时间去看看。” 李恪干笑两声,又问道, “对了,我听说,有一个叫二愣的人触犯了玲姐,可有此事?” 李泰虽然对这件事知道的不多,但也有所了解,他摇摇头说道, “此事或许是虚言吧,毕竟玲姐是金枝玉叶,一般的人怎敢靠近?怕是其中有些误会吧。” “哦,可能是如此吧,不过既然有误会,那就应当当面的解决开来。所以我便决定将有关的人等全部抓来审问,四弟觉得如何?” 李恪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就不停的打量着李泰,仔细的观察着他的反应。 李泰拉紧了缰绳,胯下白马因此而停下脚步,李恪洽在时机的说, “咦,四弟怎么不走了?” 李泰笑了笑, “没事,我只是在想,那是无缘无故的将这些人抓来会不会引起民愤?毕竟我可是听说林雨在百姓之间的名声还是很不错的。” 李恪摆摆手说, “名声是名声,罪行是罪行,可不能够混为一谈,那林雨就算是散尽家财去周济穷人,犯了事,照样要按唐朝律例惩治。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呀?” “三哥说的是,是弟弟我太糊涂了。” “嗯一时糊涂还好,但是可千万不要一辈子的糊糊涂涂的。” 李恪说话起着高腔,听起来异常刺耳,李泰还是点点头表示同意。 “四弟,还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 “哎其实也不是啥大事,我刚刚派人去将林雨请到太子府,一会儿咱们两人可一定要好好审问审问这个人。” 李泰一听,面色突变,“你……” 第二百三十二章,狩猎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正在赶往马场的路上,此刻他义愤填膺,到了野外,油门踩得更足。 所过之处,满天尘土,犹如猛兽狂奔,一些距离远一点的人察觉到汽车的存在,都胆战心惊,回去后大肆传扬城外有猛兽出没,还要大伙们准备家伙为民除害。 李恪和李泰依旧骑着马随意的谈论,只是李泰心神不宁,他几次表示想要离开,李恪偏偏强力的要求他留下,或许是怕他跟林雨通风报信,护着后者。 “四弟,好久没有与你一同打猎了,咱们来比试一场如何?” 李泰回应道, “这里四处空旷无垠,哪里有猎物啊,要是三哥想要狩猎,我们改日去玉赖山,那里珍禽野兽可是很多呢。” 李恪哈哈大笑, “这你就不懂了吧,狩猎不一定需要上山,在这里就可以,我已经派人抓来活的山鸡野兔,小玩一把就行。都是为了开心嘛。” “额……那……也可!” 李泰知道对方早就准备好了,他骑马到休息地让仆人拿弓箭,借机与仆人交代了几句,便让其离开。 李恪走来, “四弟这是干嘛呢,这么慢,野物可都放出来了。” “啊,我查验一下弓绳,时日久了,怕糟碎。” “哈哈,那好,我们开始比试吧!咱们每人十支箭,不论大小,射到就算一个,谁射的多谁赢。” 李恪说着就已经搭弓拉箭,李泰同样的定睛于一只肥大的白兔,不过他还是心不在焉。 李恪见状,轻蔑的一笑,他将对准野鸡的箭头突然移动,李泰不经意间察觉到对方的异动,伸手阻止, “不要!” 可惜还是晚了,箭嗖的一声急射而出,划破长空正中远处奔跑的仆人后背。 那人惨叫一声,前扑倒地,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面对李泰仇恨的目光,李恪只是耸耸肩,笑道, “哎呀,怎么还有个人呢?唉,看来时间太久没有练箭,手法生疏很多啊。” 李泰瞪了后者一眼,目光落在那死去的仆人身上,这个仆人对他忠心耿耿,可如今竟然在他眼皮底下被杀死,这不仅仅是打脸了,简直就是在剜他的肉。 他咬着牙说道, “三哥箭术高超,只是一时失误也难免,不必放在心上。” “是啊,咱们兄弟几个,可没人能比得过我的箭术呢。不过虽然失误了,但按照咱们约定好的,不论大小,都算是一个,你看是这样吗?” 当即,李泰差一点忍不住要跟李恪动手,可是李恪本来就流连于战场,武艺高强,他根本就不是对手。 更何况今日他只带了一个仆人,李恪看起来只身一人,实际上马场各地到处都暗藏着兵丁。 就是因为如此,李泰才一直忍气吞声,可将他的仆人当做是猎物,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恪看到他这副模样,满不在乎的说, “唉,死个奴仆还不如死一只兔子呢,兔子死了还能拿来下酒。平时杀的人多了,尸体也都看的厌烦,本以为回长安可以清净一些呢,唉……” 他惺惺作态,故意的要激发李泰的怒火,但李泰终究一直隐忍着,只是那目呲欲裂,握紧了拳头的指甲狠狠的刺入掌心。 李恪此刻一招呼,立即有两个人从地下暗道里钻出来将那仆人的尸体带走,这对于李泰也是一种警示,告知对方不要乱来。 “四弟,我已经发了一箭,轮到你了。” 李泰点点头,对准一直野兔,一箭射出,正中其身,并将其钉在地上,野兔挣扎了几下便断了气。 李恪啧啧两声,说, “这箭术不错,有我当年的几分风范,只是这么可爱的兔子就这样死了,有点残忍了。” 李泰闭上眼睛不去看李恪那副丑恶的嘴脸,杀人不残忍,杀兔子就残忍了,这是什么道理? 李恪搭弓拉箭,正要开弓,忽然说, “这站在地上射着也没意思,咱们上马玩吧,狩猎不上马,那跟屠户有何区别?” 两人上了马,驱逐奔跑,那些野鸡野兔被吓得四处逃散,两人不时搭弓拉箭,最后李恪狩到十个,李泰只有六个。 李泰心急要求回去,但李恪却强制再来一局,射完就走,无奈之下,李泰只能继续陪同。 李恪意气风发的骑着马走在前面,李泰跟在其后。 “四弟,你这箭术还有待提升,有时间跟我去军营走走,保证比你读圣贤书有意思的多。” “三哥说笑了,我手无缚鸡之力,怎能去的了那等地方?” 李泰委婉的回拒,他又不是傻子,到了军营里,那就完全是李恪的天下,到时候让他生,让他死那还不是动动手指头的事? 无非就是获个护弟不利的罪名,顶多被他父皇责骂一番罢了。 李恪听了,置之一笑,对于这个弟弟更是蔑视,他又一次搭上弓箭正要发射,忽见远处滚起沙尘。 他随即先行放下,对李泰说道, “咦?那是什么?” 李泰眯眼远望,但那尘土飞扬,只见得其中间好像有个黑色的东西朝这边奔腾而来, “看不清楚,也许是某种野兽吧?我们还是先避一避吧!” “大丈夫当顶天立地,怎能因一只莫名的畜生躲避?你若是胆小,就去往一边,我单独会会这畜生!” 说完,他抽马屁股一鞭,朝沙尘方向奔去。 林雨开着车看的最清楚,虽然他只认识李泰,但另外一个身着华服的,稍微动动脑筋就知道其必然是李恪。 看到李恪朝自己奔来,他也加大了油门儿,在凹凸不平的土地上咯咯噔噔的冲去,要不是汽车减震性能好,光这一段路都能把人颠的七上八下的。 当距离拉到箭程以内,李恪撒开缰绳,抽出一支箭矢搭在弓上瞬间射出,整一套动作有如行云流水,即使在颠簸的马背上也依旧稳健。 林雨发觉对方的敌意时,箭矢已经穿在玻璃上,好在这种玻璃硬度较强,还有上面还贴了一层粘合贴膜,更加大了防护能力。 因而那箭矢只是在镶在上面,透过两厘米而已,即便如此也让人心心惊肉跳 林雨大骂, “妈的,敢射我?” 他立即将油门踩到底,只听汽车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地面上擦出一道深深的车辙。 面对在尘土掩饰下急冲而来的汽车,李恪还没看清楚其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他心道这家伙皮挺厚的,于是一次性抽出三根箭矢,三箭齐发。 啪啪啪, 三声脆响,三支箭矢全部钉在前挡风玻璃上,这无疑将林雨的怒火激发到了极致。 “小王八蛋,老子撞死你!” 此刻两方距离不过三十米,李恪也看到汽车的模样,他从没见过这玩意儿,还疑惑是不是未知物种。 远处的李泰看清楚以后,也是汗毛倒竖,他也猜到了这肯定是林雨搞出来的,若是以前,他肯定会为李恪求饶,可是刚才对方所做实在让他恼恨,于是就骑马远远看着,一声不吭。 三十米在百码车速面前简直不值一提,李恪还未有恐惧之心,操纵着马朝林雨奔去,双方会面的一刹那,李恪的马忽然高高跃起,正从汽车顶上跳过。 李恪在那跃起的一瞬间,也看到坐在车里面的林雨,他暗道一声, “装神弄鬼!” 双方交错过后,李恪冲出五十多米勒马回头,林雨也是来了个半圈大飘移,他没停下,再次踩开油门,朝李恪撞去。 李恪当即连射六箭,依旧没有破开汽车的防护,此刻箭袋中已是空空如也,他旋即扯马奔逃。林雨紧追其后,他逐渐的加大油门,极速的拉进两方的距离。 第二百三十三章,夺命飞车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恪眼见危机临近,他大喊一声,顿时有三百名全副武装的兵丁从四方地下钻出来。 至此李泰才明白,李恪带他出来骑马,可不仅仅只是为了防止他告密林雨,而是另有所图,不然为何布下这么多的人在这里? 由此他更心惊刚才没有轻举妄动,不然他现在可能就是一具尸体了。 道理上是李恪不敢杀他,可是若对方诬造证据,找个合适的理由让他永远的葬身此地,他又能怎样? 三百名兵丁左手拿盾右手拿刀追逐排列在一起组成方阵,李恪驾马冲入方阵,被紧密的保护起来。 他扯着缰绳,马匹原地兜转两圈,发出一声嘶鸣。 林雨开到方阵跟前突然刹车,与李恪对视。 当时一车独对三百人,那气势不可谓不宏大,特别是方阵构建之紧密,简直连个苍蝇都飞不进去。 李恪自认为训练的精兵天下无敌,即使连御林军与之相比都略有不如,因而有恃无恐的高声喊道, “尔等小贼敢在此装神弄鬼,速速报上名来!” 林雨没有回应,冷着脸望着对方,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按住档杆。 李恪以为林雨胆怯了,声音更加洪亮, “少玩这一套,爷爷我南征北战多年,什么玩意儿没见过?识相的,自负双手滚来!” 众兵丁齐声高喝 “滚来!” 见此情形,李泰开始担心林雨,毕竟林雨只有一人,李恪这边的可都是训练有素的士兵。 以一敌百,就是朝中重将都不可能做到,更何况林雨呢?他勒紧缰绳,如果林雨逃不掉的话,他准备随时出面相救。 即便李恪借机要将他除掉也在所不惜。 面对傲气凛然的李恪以及其手下,林雨就像是看几条狗一样的看着他们,他不紧不慢的点上一根烟,上了精神后,挂上倒挡。 李恪见状,耻笑道, “鼠胆小贼,还想逃?” 他挥手直指, “给我追,要活的!抓住者,赏金千两!” 三百名兵丁犹如打了鸡血一般,疯狂的挥动着长刀,朝后退的林雨冲去。 三百人听起来不多,但要是让一个人面对三百道凶恶的目光,一般人直接都能给吓跪。 林雨此刻十分的冷静,他熟练的操控者汽车,人跑的再快,也不如汽车快,片刻之后,林雨就与最前面的人拉开了一百五十米的距离。 刚才兵丁聚集太多,如果贸然撞上去,很容易造成车身侧翻,那样的话,以他一人绝对不可能对抗三百号人,最后还不是束手就擒。 所以他就来一个引蛇出洞,将聚集在一起的兵丁们化整为零,这样连同李恪也都暴露出来。 停住车身,林雨推送前进档位,他一脚踩刹车,一脚缓缓踩下油门,然后将吸完的烟从嘴里拿下,屈指弹到窗外,并关上所有的窗户。 当那些兵丁冲进到一百米的范围时,他松开刹车,顿时汽车犹如离弦之箭猛冲出去。 一群人只见那方形的怪物超自己冲来,心下一喜,仿佛看到了一大堆金光闪闪的黄金。 但白日梦还没做完…… 砰!砰!砰! 几个冲在最前面的人被继续驰行的汽车撞飞十多米,又在地上擦出七八米的距离,当场死的不能再死了。 突如其来的一幕吓愣了最近的那几个人,但也仅仅只是愣了一下,他们都是经过残酷训练的死士,早已将死亡置之度外。 于是去势不减的朝汽车劈砍过去。 林雨双手握紧方向盘,管他三七二十一,见人就撞,脚下的油门就没松一点。 车前的挡风玻璃都布满蜘蛛网一般的裂纹,整个车前身全被红色的热血所刷洗。 他也不知道撞死了多少人,总之只要车咯噔一下,便最少是一条生命,最后震的他的手都发软,满头是汗,车前面的玻璃都支离破碎,直到不再听见士兵的喊杀声。 随着一道刹车声,世界都安静下来了。 李恪骑在马上,眼睁睁的看着这单向屠杀的一幕,整个人都傻了。 这种场面就是出入战场多年的他都不曾遇见过,一人之力,屠杀三百全副武装的将士,就算站在那里让他砍,都能砍到手软吧,可是眼前这个坐在方疙瘩里的人竟然…… 满地的残肢断体,汽车所过之处尸体铺路,地面上还流淌着留有余温的血液,放眼望去犹如炼狱一般。 还有些没有死透的发出惨叫之声,更是如同来自地狱的哀鸣,让闻者双腿直发软。 李泰对于这触目惊心的一幕也是惊颤不已,他从未想到往日脸上不减笑容的林雨竟然如此残暴,那可是三百条命啊。 突然间杀这么多人,只要是个正常的人心智都会受到影响,难不成林雨人畜无害的外表之下竟然是个嗜血的恶魔? 林雨与李恪遥遥相对,他抽出腰间的电棍,三下五除二的将已经支离破碎的前挡风玻璃给砸掉,车前台上尽是沾满血迹的玻璃碎渣。 此刻李恪再看林雨之时不敢有任何的轻蔑,他抓缰绳的手都在哆嗦,但却还是死撑着表面的气势, “哈哈,不错,是条汉子,兄台高姓大名,你我就当结交一场。” 林雨将警棍扔在副驾驶上,再次点上一根烟,然后挂挡,油门。 李恪一看事情不对劲儿,他就要调转马头逃跑,林雨在对方马侧身之时,打开远光灯照射马眼,同时猛按喇叭。 受到刺激的马前蹄高抬,仰头嘶鸣,李恪死死抓住缰绳,高声求救,可这时候谁还能救他呢。 也正在此时,一百码车速的汽车狠狠的撞了上去,马与李恪同时飞起。 飞出十多米摔落在地上,马在空中发出一声惨鸣,落地之后又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刚翻腾的站起来,还没站稳,便忽然僵直倒地,再没能动弹一下。 这可是李恪的爱马,平日上战场都骑着,与他一同征战多年,也算是与他一同出生入死。 平日若是洗马人梳理下一根马毛,都会被李恪吊起来抽打半日,如今被林雨活生生的撞死,李恪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自身难保,如果不是马当时站起来,撞的就是他了。如此一来,李恪受伤倒不是太重,但也依旧断了一条腿,几根肋骨。 他爬在地上,双目恐惧的看着如同魔鬼一般都林雨,后者嘴里叼着烟,打开车门顺手带上电棍一步一步的朝李恪走去。 靠近了后,李恪吓得心神胆丧,他双手强撑着地面扭身要爬走,可是哪能逃的掉呢? 林雨将电压调到最低,追上去狠狠的踩在李恪已经变形的腿上去,后者疼的仰头惨叫,当即一棍子抽在其后背,他当场哑声。 李恪高高仰着头,空张着嘴,嘴里流出的血液糊在下巴上,双目瞪如铜铃,身体不住的颤抖。 如此狼狈的样子,实在看不出哪里跟当朝身份显贵的三皇子放在一起。 林雨猛吸一口烟,吐出一股细长的淡淡的烟雾,他发现这东西在吸的时候,会让人特别的亢奋,而且能够压制住内心的恐惧。 他用关了电压,用电棍头摁在李恪的后脑勺,质问道, “逼崽子,叫什么名字啊?” 恢复过来一点的李恪回应道, “我乃当朝三皇子……” “三你个头,老子问你叫啥!” 林雨当即对其脸上就是一棍子,打的李恪满嘴喷血,牙都打掉几颗,这下后者恐惧万分的说道, “我叫……李恪。” “李恪?这名字听起来挺眼熟啊,就是你派人来抓我?胆子不小啊!” 接着又是一棍子,李恪真是欲哭无泪,老实说话还挨打,他还不知道对方叫啥呢。 而恰在这时,李泰走过来,“大哥你没事吧?” 第二百三十四章,威慑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恪听了感动万分,心想自己这弟弟还是关心自己的。忽然又一想,不对啊,我排行老三,李泰也一直喊自己三哥啊,哪来的大哥,不会是喊错了吧? 林雨拿开烟,对着李恪吐口唾沫,回答说, “没事,一些小杂碎,还不能把我怎样,但是确实恶心到我了。额,这是你家的,你看咋办?” 李恪听了林雨的话,顿时明白自己是自作多情了,他也猜到林雨的真实身份,顿时浑身汗毛倒竖。 但又听林雨要将自己交于李泰处置,便赶紧说道, “四弟,救我啊,我……” 话还没说完,林雨一电棍下去教他做人,那满地的碎牙,疼的李恪哇哇直叫,但看在林雨即将再次落下的电棍时,赶紧闭嘴,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见状,林雨只道了声怂蛋。 李泰原本不忍看到自己的兄长被如此的残害,但是对方所做之事实在让人恼火。 他把李恪当兄长对待,但李恪却想方设法的给他使绊子要除掉他,这样的人兄长不杀了,难道还留着过年? 于是李泰一狠心,语气冷淡的说道, “此人虽然是我三哥,但既然要害大哥,那就全凭大哥一人决断,我决无二言。” 这句话仿佛给李恪下了死亡判决,李恪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刚想要张口,就见漆黑的电棍指着自己的脑袋,吓得他动都不敢动一下。 林雨抽一口烟,目光鄙视的看着李恪,后者瑟瑟发抖的抱着头,怯懦的目光时不时的扫视下林雨。 “那好,二弟你走远一些,别溅你一身血。” 李泰点点头,朝一边走去。 李恪顿时如坠深渊,眼看林雨真的是要将他棍杀当场,因而他拼命的求饶, “你不能杀我,我是当朝三皇子,父皇对我十分宠爱,你要是杀了我,就要遭受无尽追捕,天下更无你的容身之地。” “放屁!” 林雨对着对方的胳膊就是一棍, “吓唬人也不看形势,堂堂的皇子就是这觉悟?真他娘的丢人,九年义,啊呸,四书五经就教出你这么个玩意儿?” 说完,又是一顿乱揍。 李恪马上老老实实的求饶, “别打我,让我干什么都行!我可以给你银子,很多银子,要权要势,我都可以给你!” 林雨哦了一声,说道, “这些确实诱惑人啊!” 李恪咧嘴开笑,露出那还坚守岗位的几颗带血的牙齿。 接下来林雨话语一转, “不过这些李泰也能给我啊,我还要你干啥?万一回头告我一状,把我押入大牢,你当我傻啊!” 说完,开起电压狠狠摁在李恪的肚子上,让对方享受了下灵魂的蹦迪。 李恪被电的直翻白眼,林雨才将电棍抽离,此刻李恪再看林雨的眼神不仅仅是害怕,还有极度的惊惧。 刚才那种感觉,他从来都没有遇见过,那种全身痉挛的感觉简直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像灵魂被硬生生的抽离身体一样。 他心下一想,强忍着痛苦说道, “四弟他虽然善良,不工于心计,但做事却高格调,少有衷心的跟随者。如此性情若是在日后争权夺位之时,必然与其他几个兄弟有所差距。你要是放了我,我一定会全力推举四弟,助他登上皇位。” “呵呵,你说的倒是不错,只是皇上如今健在,你竟然还敢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真够胆大的啊?” 林雨用电棍拍着李恪的脸说道,后者回以笑脸,“父皇他本就积劳成疾,别看他现在还好着,但我听闻太医说他已经是病入膏肓,活不过多久了,现在朝廷上下都在暗地里商讨这件事。明面上大臣们都对皇上报以期望,实际上暗潮汹涌,更何况前些日子 李承乾被发配到黔州,他的太子之位再难保住。” 李恪动之以理,将当前的局势分析的句句在理,“我二哥李宽早已经被过继给李智云,名分上不再是父皇的儿子。因此无法参与皇位的争夺。四弟他不喜斗争,其余人更别说了,根本没有一点势力。只要大哥一倒,我就是最大的竞争者,如果我甘愿放弃 ,那么……” 林雨居高临下的注视着暗自得意的李恪,对方所说的确实在理,若是换成了别人,绝对会信以为真,但是林雨早就看透他的心思。 林雨微笑着,李恪也嘿嘿的憨笑,林雨扬声大笑,李恪跟着大笑,只是胸口被重重的撞击过后的他不停的咳嗽。 林雨的笑声骤然停止,李恪还没反应过来,触及到的电棍再次让他欲仙欲死。 之后,林雨将电棍在后者的衣服上擦了几下,一只手将惊惧不已的李恪提拉起来,为其整理下衣襟。 李恪哆嗦着,受宠若惊,他眼神低迷,不敢去看林雨。 那可是个一言不和就动手的主,根本不管你说的是对是错,全凭心情,他真的是被打怕了。 林雨抬手拍了下李恪的肩膀,仅仅只是这个随意的小动作,都把李恪吓得赶紧闭上眼睛。 “行了,就按照你说的,不过要是以后想要反水的话,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 他靠近了李恪的耳边,威胁的说道, “到那时,我会让你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地狱!” 李恪连连称是,丝毫不敢违背林雨的话。 林雨则是又点上一根烟,抽了一口,然后送到李恪嘴边, “来一口,很舒坦的。” 李恪哪敢接啊,连摆手说不要,就被强制的塞到嘴里。 “让你吸你就吸,少废话!” 他无奈只能小心翼翼的吸一口,浓烈的烟味儿呛得他咳嗽的满眼泪水。 李恪心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啊,呛死人了,可摄于林雨的那对凶悍的目光,他硬着头皮将烟全部吸完,最后眼都红了,脸上的血水泪水融合到一起,成了个大花脸。 “这还差不多,过段时间要是不舒服,来找我,再给你一根吸吸。” 林雨看的不由得发笑。 李恪也跟着笑,只是这次的笑小心翼翼,眼睛一直注意着林雨的脸色。 “好了,走吧,在这待着也没意思,你咋样?能骑马不?” 李恪强使着自己刚走一步就摔倒在地,他的一条腿已经完全断了。 林雨摇摇头,走回去将电棍扔在车上,开着车过来。 此刻的李恪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被这么个玩意儿撞那么一下,这辈子都有了心理阴影。 林雨强制将其拉到车上, “给我坐好,别乱动。好好一辆车,被撞成这么个胎唇样,回去给我报修啊。五十万两银子,一个子儿都别想少。” 一听五十万两,李恪恨不得骂娘,五十万,抢劫啊。不过还真别说,林雨就是在抢。 屈居人下的李恪只能委屈的答应下来,但是心里却想着等回去以后一定要将所受到的苦痛十倍奉还。 林雨跟李泰交谈了下,后者看看满是血污的汽车,咽口唾沫,最终选择骑马回去。 于是林雨开车载着李恪,在前面飞驰,李泰在后面跟着,一路上尘土飞扬,回到了长安城。 这一次造成的恐慌的更大,在撞上马的时候,车前盖都翻起了些,远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嗜血的大嘴巴。 再加上车身上面全是红的发黑的血液,带着一股浓重的腥味儿,走在大路上可是把百姓们吓得魂飞魄散。 以前都只是说鬼怪会吃人,但谁也没有见过鬼怪真正的吃过人,可此刻满身是血的汽车已经无声的证明了这一点,百姓们如何不恐惧? 不过林雨也不在乎,这样的车别说在古代了,就算是现代都会引起不小的骚动 最后,汽车停在皇城东门门口,林雨扭过头,李恪刚放下的心立即提了起来。 “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吧?” 李恪怔了下,然后赶紧说道, “多谢林兄救命之恩,我李恪必有厚报!”“不错,有眼色,下车吧!” 第二百三十五章,电影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开着几乎要支离破碎的车回到林家别院。 小鱼小玉,还有小兰三个姑娘都在家担心的等着他,刚看到带血的汽车的时候,都以为林雨受伤了,慌忙请求对其检查。 林雨拒绝了众人的好意,只是眼看着原本好好的车差不多完全报废,有点心痛,毕竟这车放到现代也好几十万呢。 小玉担心的询问林雨到底做了什么,后者笑了笑说道, “放心吧,已经替你报仇了。我撞断了李恪一条腿,要是有幸治好了,以后还能走,治不好下辈子就要和拐棍过日子了。” 听他这么一说,众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那可是堂堂三皇子啊,林雨竟然完全不放在眼里,这等气魄,天下间绝无仅有。 “那二愣他……” 小玉担心的问道, “他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 “有我在,没人能动的了他,小玉手腕受伤了,你们三个也借此机会一起歇歇吧。放开心,该干啥干啥,二愣的事我来解决。” 林雨的话,就像是一颗定心丸,让三个担忧的姑娘放下心,不过那三人也没有因此给自己放假,而是继续营业,两个店铺的销售额加起来一天可是几万两银子上下呢。 当日,赵誉来到林家别院找到林雨,告诉他青州的现代服装卖的非常红火。 百姓们争相购买,海浪之家的名声在短时间内便传遍了整个州城。 又因为青州这个地方又是丝绸的盛产地,所以很多富商来此购买丝绸之时发现了海浪之家售卖的现代服装,因此有许多其他城的商人都下了很多的订单请求海浪之家给他们供货。 对此,林雨严辞拒绝,他之所以利用海浪之家卖服装,就是为了能够将他的品牌名声在平民之中传播开来。 单单赚少数人的钱,总有一天是会挣完的,但天下人的钱永远挣不完。 再过一段时间,他就打算用低层次消费物品全面打开平民市场,并且在各个城池都开展连锁分店。 所以现代服装是绝对不能够大量供货给那些商人的,不过可以少量的供给,林雨定了一个量,每个商人的供给在一百件之内,而且还需要出示店铺的地契,以防止有人赚中间商差价。 报告完这个问题,赵誉又告知林雨,近段时间又收购了一大批高档的布料,而且其中一半在青州直接制作成了服装。 林雨满意的点点头,这些高档的布料即使在现在都很难获得,毕竟现在社会的假玩意儿太多了,一斤奶粉都能掺和八两的三聚氰胺。 如果想要拥有一件完全有丝质的服装简直难如登天,现在的服装工艺多多少少都会夹杂一些虚假。 林雨带着那些服装传送到十号仓库,即使他现在决定和兰莹分开,但是独月鸣的货物来源还是要靠他。 他发个短信给兰莹,让对方有时间到十号仓库取货物,并且要五万件军训服,还有五万件便宜的杂牌服装,这些对于兰莹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兰莹从法院出来以后就直接开车回家了,当她看到林雨发来短信的时候,恨不得摔了手机,可最终还是忍住了,她点开内容,顿时泪流满面。 她安定了一下情绪,打电话给服装制造商,按照林雨道要求下了订单。 从此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两个人就像是密切合作的商业伙伴,他们一般情况下不会打电话,只是用信息交流。 而兰莹也会按照应该分给林雨的份额往他卡上打钱。 每当看到那上百万的到账短信时,林雨总是无奈的叹口气,那些钱对于他来说就好像一串数字,再没有多大吸引力。 而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有的人会说钱越多,人就越空虚,心里就会越寂寞。 原来是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陪伴在他的身旁,分享这份富足的喜悦。 林雨回到唐朝,算算时间,安放微型摄像头也有两天了,而且当天晚上尉迟宝林就前来告知林雨,说高阳公主在今天早上坐轿离开房府,听跟踪之人所述,应该是去了会昌山。 林雨暗叫一声好,这高阳公主可真忍不住寂寞,这才几天?就又要去找情夫了,不过这样也好,给他留了一个大好的机会。 于是林雨立即让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安放的摄像头给拿回来,然后将里面的内存卡抠出来并复制到几个早就准备好的视频播放器里面。 这样视频播放器操作起来十分的简易,而且一个也就是百十来块钱,林雨稍微跟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说了一下,他们就学会了。 然而在看到那录像内容的时候,三个人都不安定了。 这些摄像头都是被尉迟宝林和秦怀玉偷偷的安放在房遗爱的房间里面,当时两人分别借机支开了房遗爱和高阳公主才好不容易安防好的。 原本林雨只是想拍摄一下两人的某些刺激的情节,然后借此以为威胁,让高阳公主不敢乱说话,这个把柄用来对付房遗爱也十分的不错。 可没想到拍摄下来的内容让人为之惊叹。 经过几下快进,就见到高阳公主一人在房间里自娱自乐的玩的不亦乐。 那可是大白天啊,林雨感慨高阳公主真是奇女子啊。 有一些动作只有在倭国电影里面才能看到,而高阳公主竟然无师自通。 看着这一幕,尉迟宝林和秦怀玉都不由得闭上了眼睛,这画面实在是太劲爆了,任何男人看了都控制不住。 林雨快进了些,然后就看到三个穿着奴仆衣服的高大的壮汉走进了屋子。 接着又是不可描述的一幕,见多识广的林雨都不禁重重地咽了口唾沫。 他只感慨高阳公主真是生错了时代啊,要是到现代的倭国拍一些启蒙的小电影的话,估计就没有苍老师什么事儿了。 这场面绝对比苍老师的佳品还要高一档次,市面上流行的一些与之更无可比性。 林雨又快进了几下才达到房遗爱与高阳公主的画面,那接下来的情景不用说都知道了。 看完这些后,三个人面面相觑,尉迟宝林挠着下巴45度望天,秦怀玉不停的咳嗽看着地面。 林雨也是不由得嘴角抽搐,心想房遗爱还真是挺可怜的。 家里有钱有势,却当了个上门女婿。天天受到高阳公主的欺负,头上这绿帽子还是一打一打的扣,估计都快要高过珠穆朗玛峰了。 怪不得后世有人称为他是绿帽子王,果真名副其实。 同时也佩服高阳公主,不都是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吗?这高阳公主看起来还年纪轻轻的,竟然这么欲求不满。 要知道从第一幅画面开始的时候,天还亮着,先是高阳公主自娱自乐,然后中间加上三个壮汉,最后房遗爱回来。 高阳公主可以说根本就没有消停过,算算这时间,得有四五个小时,简直是极品女人啊。 这换成任何一个男的,看见她都绝对双腿发软,这可是准备好了要榨干人的节奏啊。 此后,林雨等人对房遗爱的看法发生了巨大的改观,都活到了这种地步,难道还不可怜吗? 林雨将几个有用的视频全部剪辑下来,然后存放在几个内存卡里面,将几个视频播放器给尉迟宝林和秦怀玉,让两人先拿着,等待时机送给几个重要的人物。虽然这样做有些卑鄙,但林雨也是为了多给自己留一手不得不这么做,要是高阳公主适可而止还好,若是还继续作死,那就干脆请全长安城的人观赏一部由高阳公主倾情出演的电影。 第二百三十六章,问世间情为何物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话说李恪回到皇城以后,就把林雨给记恨上了,不过因为身上的伤,他没有立即的去找麻烦。 在一群宫医竭尽心力的救治之下,李恪的腿总算是保住了,但是在短时间内却不能够大程度的活动,这一点也着实让李恪对林雨恨之入骨。 坐在椅子上,李恪狠狠的拍着扶手, “林雨,我若不杀你,誓不为人!你不是很厉害吗?那就让你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死去,想救也救不得。” 随之,他叫人请求李世民立即审理高阳公主被侮辱一案,同时暗地里跟几个与他亲近的大臣招来商谈如何一致对付林雨。 可谁知那些个大臣竟然该推脱推脱,该拒绝的拒绝,一个都不愿意帮助他 最后恼怒不堪的李恪将发烫的热茶泼在那几个大臣的脸上。“废物都是一群废物,平时见你们说的头头是道,暗地里玩起心眼来,也是一个个的蔫儿坏,可真到用你们的时候竟然连个屁都放不出来。说到底不还是怕林雨,你们这么大的年纪,难道都活在狗身上了吗 ?” 李恪的一段辱骂,骂的那些大臣低头不敢看他,没有一个人反驳他的言语。 正所谓伴君如伴虎,这些人能够跟同在皇上身边这么久,即使没有些才干,也懂得察言观色,量力行事。 大家都看得出李恪这是要跟林雨不死不休。 若对方只是一般人的话,这些大臣们不介意随手将那人给解决掉,甚至让其在长城之中从此消失,也不是不可能。 可偏偏这个人是林雨,如此一来,那些大臣们别说要对抗,就是连站在其对立面,都没有这个胆子。 谁都知道当初的李孝恭是怎么被林雨给气吐血的。 据说现在的李孝恭身患重疾,卧床不起,若不是李世民网开一面,恐怕早也跟那陈士龙一般,斩首示众了。 所以,林雨的身份虽然只是个平民,但是在朝廷之中却没有几个人敢真正的对付他。 因为还有人暗暗的猜测,林雨可能就是李世民的一颗棋子,用来震慑众多大臣,以免他们有反叛之心。 没能争得大臣们支持的李恪并没有因此放弃,转而将意念投向了高阳公主的身上。 他腿刚装上木板,就坐在轿子上前往房府,只是不知为什么,高阳公主竟然不在。 回去的路上,他正当纳闷之时,只见尉迟宝林朝这边走来。 “宝林,宝林!” 李恪从轿子里面钻出一个头来,挥手朝尉迟宝林喊道。 尉迟宝林手里拿着视频播放器快步的往家的方向走,刚听到有人喊自己,他便抬头闻声遥望,只见李恪在朝他招手,便走过去行了个礼, “三皇子,你叫我有啥事?” “没啥事儿,咱这不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嘛。路上相见,怎能有不招呼之理?” 李恪长长的伸着脖子,打量着尉迟宝林手中的视频播放器问道, “这是什么玩意儿,来给我看看!” 尉迟宝林见状,赶忙把那几个视频播放器给塞到怀中,他嬉笑着说道, “哎,没什么呀,就是小物件儿,我看着不错,拿回家中观赏。” “哦,那必然是有其珍贵之处啊!” “哪有啊,就一铁疙瘩。对了,三皇子要往何方去?” 李恪瞥了对方一眼,心中暗暗说道,这个人倒也不傻,只是太老实忠厚了点。 要是跟他老爹一个德行,那以后收编过来倒也不错。 李恪回应道, “只是随意转转罢了,你这是从何而来,到何处而去啊?” “啊,我刚跟我大哥喝完酒回来,我得回家跟我老爹复命嘛,最近我家老爷子管的严,不让我经常出门儿。” “哈哈,尉迟老将军还真是教子颇为严厉啊。正好我刚从军营里归来,按理说应当去拜会一下尉迟老将军,我便与你一同去吧?” 尉迟宝林听来便觉这李恪说话都有点不对劲,对方要真想去看望他老爹,那按照礼数,也得先行告知,然后礼乐相随。 可现在这样子就好像散步一般,而且他还发现李恪脸上还有些淤痕,看起来就像是被人给暴揍了一般。 不过这些疑问,他最终还是藏在心里,没有问出来,至于对方的要求,他也是随口拒绝, “他对我突然想起来,我爹好像是出行打猎了,估计回来以后都要到深夜了,若是三皇子想要见他,不妨约定一个时间,我与父亲一同在府中恭候。” 李恪看出对方的拒绝之意,便笑了笑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打扰了,你回去吧,我去程老将军府上拜会拜会。” “也好,告辞!” 尉迟宝林拱手让礼,继而转身便走,没有任何迟疑。 其实林雨并没有告知尉迟宝林,他与李恪之间的恩怨,只是李恪这人心性本就偏向狡诈。 别人不知道,但那些朝中老臣一个个都清楚明白。 因此尉迟敬德总对尉迟宝林说要离李恪远一些。 望着尉迟宝林离去时雄壮的背影,李恪眯起眼睛,心下衍生计谋。 他放下挡帘, “走,回皇宫!” 这天下午,林雨看时间差不多在三点左右的时候,有尉迟宝林安排盯着高阳公主的下人前来报告,说高阳公主已经回府。 林雨暗暗一笑, “昨天早上去的,今天下午才回来,看来真是应了那句英雄难过美人关。哦,不对,应该是和尚难过少妇关。” 他当即动身前往会昌山,到六点多的时候,他次来到那一座茅草亭。 可此刻却不见辩机的身影,林雨没有过多的奇怪,毕竟辩机只是一个凡人,不可能做到抛除一切外物。 更何况,现在的辩机所背负的东西可是在不少呢。 林雨索性走进茅草亭坐下来,感受着耳畔轻抚的微风,还有那晚间飞鸟归林的相互鸣叫。 整个人仿佛从内到外都完全的放空,什么也不愿去,想什么也不去做,只要将自己融入这静谧的大自然之中。 “真是个养老的好地方啊!” 林雨感慨道。 这时从他身后传来一道平淡的声音, “会昌山本数十八名山福地之一,在此修心有事倍功半之神效,林施主若是愿意在修禅,必然会大有感悟。” 林雨不用回头便知道说话,这人是谁。 “法师,林某在此等待已久。” “林施主为何等待小僧?” “我不是在等你,而是在等一个没了禅心的和尚!” 辩机一听,当即心神一颤,他迅速回复平静,但语气已经与刚才的平淡略有不同, “这里的和尚都有禅心,林施主怕是等不来了吧。贫小僧劝你还是尽早下山,莫要在此浪费光阴。”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以有心等无心,有何不可?” 这次,辩机没有说话,他转身站到茅草亭边,面向亭外,望着天空那隐隐出现的月牙出了神。 林雨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坐着。 许久之后,辩机缓缓说道, “林施主到底为了什么?” “为了一条命!” “何人?” “兄弟!” 辩机嘴角微微扬起,他自嘲的说道, “出家人从不知道何为兄弟。” “但我不是出家人。” 林雨立即回应。 辩机道了声佛号,然后说道, “三日后,便是小僧入佛门满二十载,小僧这二十年全归与我佛,从来没有一天为自己活过。” “你要怎样?” “还俗!走过一日红尘,轰轰烈烈的爱一场!” 林雨长叹一声,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辩机闭目不言,林雨将视频播放器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我有东西要给法师看,看完以后,你再做决断。” 第二百三十七章,和尚不懂爱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辩机看着那视频,从头到尾都是面色平静,古井无波。甚至连林雨都觉得是不是对方根本就对高阳公主没有任何的感情? 从高阳公主自娱自乐,到与人相交欢,到最后和她的丈夫享受床第之乐。 辩机就这么平静的看完了,甚至连一口气都没有叹一下。 林雨试探的问道, “法师,你现在是什么感觉?” 辩机道一声佛号, “阿弥陀佛,多谢林施主相助,小僧心中再无疑惑。” “那你还要继续入世?” “当然!” 林雨笑了,但这笑容却是在可怜辩机, “为这么一个浪荡的女人,值得吗?” “在小僧的心中,万物都如尘土,无污于心,唯有玲儿牵挂在心头,难以放下。” “可她都跟那么多男人睡过了,你难道就没有一点的介意?” 林雨猛地站起身大声说道。 辩机平淡的回答, “身体不过是泥土,与我何干?更何况小僧爱的是玲儿的心,而不是她的身体。正如人人都说高阳公主长的一副国色天香之容貌。难道我就要以纱遮其面,不让人看吗?” “可这能一样吗?她做这种事就已经对不起你了,你还……” “阿弥陀佛,那是玲儿的意思,她喜欢便好。小僧心无芥蒂。” 听到这话,林雨实在想不通,这小秃驴脑子里想的到底是什么? 难道有喜好绿帽之癖?真是奇葩代代有,唐朝特别多啊。 虽然说高阳公主就算和别人混的再多,也不算是给辩机戴绿帽子,但是凡是一个男人,肯定都不愿意和自己时常交欢的女人与别的男人睡在一张床上。 辩机依旧面色平淡,他双手合十说道, “林施主要给小僧看的,小僧已经看了,还有话要对小僧说吗?” 林雨冷静下心情,告知自己这都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然后他说道, “我刚才跟你说,我来这里是为了我兄弟一条命,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小僧愿洗耳恭听。” 林雨点点头,解释说, “高阳公主诬陷我的兄弟偷了她的金华玉枕,现在我兄弟被关押在死牢之中等候审判,只怕十死无生。” 辩机听完,双目紧闭,连道 “罪过,罪过……” 接着他说, “一些事件皆有小僧而起,便由小僧一人承担,林施主现在即可放心离去。” “法师难道要……” “阿弥陀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那好,林某告辞!” 在林雨即将离去时,辩机突然叫住他, “小僧可否问林施主一个问题?” “说吧!” “前日施主给小僧所喝的是什么?” 林雨低下头微微摇动,继而仰首看天,道出一字, “酒!” 辩机哑然一笑。 林雨离去的身影,满含着惆怅。 次日,李世民派人押解二愣进宫,林雨,尉迟宝林,秦怀玉,长孙冲跟着同去。 等他们到了以后才发现,高阳公主和房遗爱早就到了。 不过这次审案的地点不在朝堂,而是偏殿,在场的没有一个老臣。 估计是不想让那些老臣们借题发挥,再给李世民弄出一大堆麻烦来。 李世民先对二愣进行审问, “二愣,你以外卖员身份之便,混入房府之中,对公主心又不轨,此事当真?” “皇上,不是那样的,我就是给房遗爱还银子,他多给我十九两银子,我不能昧着良心自己私藏啊。” 一旁的侍奉太监罗闭尖声斥责, “大胆,皇上问你什么话你愿就怎样回答,是或者不是,废话少说!” 二愣本来就被吓的不轻,又被斥责一顿,立刻蔫儿了下去, “不是!” “那为何公主要告你呢?难不成是诬告?” “我也不知道啊,高阳公主说给我一万两银子,让我陪她一晚上,我不愿意,她死活拉着不让我走!” 此话一出,太监罗闭再次斥责, “大胆刁民,竟敢如此污蔑公主,公主可是金枝玉叶,怎能做出这等伤风败俗的事情来?” 高阳公主,房遗爱就站在一旁,乐呵呵的看着这一幕,结果怎样他们都已经知道了。 高阳公主早就来到皇宫,使出大招一哭二闹三上吊,可把李世民心疼的不行,最后好说歹说,一定要将二愣处死,才将其哄住。 正所谓君无戏言,所以高阳公主和房遗爱根本就不用说任何话,只要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就可以了。 而林雨也看出了事情的端倪,那太监总归只是个太监,就算李世民对其在宽容,光这两次的插嘴,就足够将其抄斩了,可李世民就跟没听到一样,这明摆着就是默认了对方这么做。 有些话,皇上不便说出口的,都会由一个太监来说,就算有过失,那也是太监的问题,与皇上本人无关。 林雨不由得暗自赞叹,李世民这一手牌打得真是好,再看二愣被吓得浑身直哆嗦,对于李世民的问题根本回答不上来。 于是林雨就说道, “皇上,草民有一事不明,想请高阳公主为草民解答。” “说来听听。” “明明二愣是去送银子,可是为什么会送到高阳公主的房中,这其中怕不只是二愣个人的原因吧?” 高阳公主听后,回答说, “那是因为当时夫君不在家,我一个女流之辈,怎能拿动那么多银子?所以只能让他送到我房中了。” “哦呵呵,你说你是一个女流之辈,我信。可是若连二斤的东西都提不起来,高阳公主,这未免也有些太唬人了吧?” 高阳公主摆着一张脸,反正就认定了自己的回答。 林雨继续道, “还有,就算二愣把银子给你送进家,也应该是送到账房才对,怎么会送到您的房中呢?要不是你带领,我想二愣绝对不在诺大的房府中找到你的卧房。” 此话一出,高阳公主的脸色立马变了,愤怒瞪了林雨一言, “怎么?难道你还真认为是我勾引一个卑微的奴仆?” 林雨当即反驳, “二愣不是奴仆,是我的兄弟!高阳公主,你眼高于顶,看谁都低。但在林某人看来,你算个什么东西?” 原本罗闭曾经接过林雨的钱财,所以才没有打断他的话,可是此刻若是争吵起来,必然会引得龙颜大怒。 若是皇上降下罪来,他也必然要受到牵连,因此罗闭便低声斥责林雨, “皇上还未问话,尔等争吵什么!” 林雨双手抱臂,玩味的看着高阳公主,后者气急败坏,欲要以恶言回应,却被李世民一个眼神给瞪回去。 李世民问, “二愣,如此说来,你是不会认罪了?” “皇上,我真的没有做那种事情,我是冤枉的,我就仅仅只是送十九两银……” “父皇……” 高阳公主突然撒起娇来,她挤了两滴眼泪,楚楚可怜道, “这人怎么可能承认自己的罪行?我家的管家下人全都可以作证,就是此人要侵害与我,若非下人们来得及时,我恐怕……” 房遗爱洽在时机的跪在地上说, “皇上,微臣请求皇上治二愣之罪!” 高阳公主也跟着跪下来。 当场可把李世民逼到了绝路,正当李世民要下旨之时,突然有一道尖刺的太监声音从门外传来, “三皇子求见!” 李世民大手一挥, “传!” 只见李恪坐在椅子上被人抬了进来,李世民见状,心疼的问道, “恪儿,你这伤是怎么一回事儿?” 李恪摆摆手笑着回答道,“父皇不必担心,儿臣不过是骑马不小心摔倒罢了。今日我来是想要告知父皇一件隐秘,姐姐之事,恐怕并非表面那么简单,其中还另有隐情。” 第二百三十八章,祸水东引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哦?恪儿何出此言呢?” 李世民疑问道, “莫非你知道这其中许多原由?” 李恪拱手回道, “回父皇的话,儿臣是了解到一些,但这件事牵连众多,儿臣斗胆请父皇听后不要动怒。” “无妨,细细道来。” 此时,李恪的目光落在林雨身上,那不会好意的眼神立即让林雨明白对方此时的用意。 不过林雨却并没有表现过多的反应,只是那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让李恪暗暗冷笑,心想, 敢对我动手,得看你有多少条命让我来玩。 “父皇,儿臣认为,二愣不过是一个下人,就算再色胆包天也不敢对姐姐怎样。要说背后没人指使,那必然不会有人相信。” “恪儿的意思是……有人指使二愣这么做?不可能吧,谁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而且与其有何益处呢?” 李世民笑道,他听出来李恪这是要祸水东引,将一切都嫁祸给林雨。 可林雨不同于二愣,在李世民眼中,二愣始终都只是一个下人,但林雨不一样,后者手里拿着众多大臣的罪案,而且其在长安城中影响着实不小。 若是将其惩罚,恐怕后者会在惹急的情况下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来。 李恪辩解道, “父皇,这等人心中所想,儿臣怎能知晓,但若有人想要做以下犯上的事情的话,父皇就不得不管管了!” 他将目光再次投向林雨,眼神之中满含着威胁, “儿臣虽然常日在军营之中,但仍然心系朝堂,我大哥前往黔州制事之时,我也曾前往过。那黔州虽然地处于几个州城的交界,可牛鬼蛇神混杂。大哥不曾带兵,我便助其平息乱贼。” 李世民听后,眉头微皱,明显李恪这么做不是他所希望的,不过没有打断对方的话。 “要说那些乱贼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几次围剿之下,就四处逃散,再无凝结之势,可是当儿臣准备离开之时,发现了大哥与皇城之内的某些大臣的信函。本来儿臣对此毫不在意,但是……” “但是什么?” 李世民问道。 李恪顿了顿,回答说, “儿臣偶然发现这些信函之中有与林雨的一份!此人之名,儿臣曾经从未听闻,突然之间冒出这么一个人,儿臣心有疑惑。于是就做出了违背圣贤教训之事。” 说到这儿,李恪又故意停了一下,留足了悬念,他不怀好意的看向林雨,后者依旧是懒得搭理他。 “也正是因为如此,儿臣才明白,原来林雨是大哥安排在长安城售卖黔州青州等地奇异玩物的商贩。想必大哥手头短缺,需要些银子吧 ” 这话说的虽然很轻巧,可真正内在含义却是十分敏感的问题。 林雨的吸金能力,众人都是有目共睹的,李承乾要是想要大量的收集钱财,并且身处于叛乱之地,其心可想而知。 李恪简短的几句话,就将事情给扩大化了,而且将林雨连同李承乾都给带进去。 高阳公主跪在一旁,一句话不说,心里却是对自己这个弟弟佩服的五体投地。 李世民沉吟片刻,问道, “恪儿所言,似乎与今日之案无关吧?” “当然有关!” 李恪解释道, “当初我发现大哥他还有许多大臣没能联络上,于是对于某些不愿意与他交好的大臣施以手段。恐怕这次的目标就是房玄龄或者是房遗爱吧?” “够了!” 李世民心情差到了极点, “这些不过是你的臆测,不能当真,更何况今日就事论事,不谈别的。” 李恪欲要再次开口,被李世民狠狠瞪了一下后,闭上了嘴巴。 李世民宣布道, “二愣大胆侮辱公主,罪无可赦,明日午后……” “等等!” 林雨抬手道, “皇上,草民还有一话要说,请皇上恩准。” “讲!” “草民一直在想啊,高阳公主指责二愣欲行不轨,家里的下人也是众口如一,可终究不能让人信服。这人证都是她家里的人,如何让人相信呢?还有这断案讲究人证物证,物证呢?” 高阳公主一听,立即又哭泣起来,那一声声叽咛的,听的人浑身发毛。 李世民被闹得心烦,他斥问道, “她没有物证,难不成你还有?若是能证明二愣没有做出那等行为,我就赦他无罪。” 林雨微微一笑,手从怀中伸去,就在即将把视频播放器拿出来的时候,门外又传来一道声音, “长孙冲求见!” 李世民招其进来,只见长孙冲双手抱着一个金华玉枕,其后跟着一个小沙弥。 李世民一眼认出金华玉枕,问道, “长孙冲,此物,你从何得来?” 长孙冲指着身后的小沙弥回答说, “皇上,这是今日长安城府衙捉拿到的一个小贼,他所盗窃的正是这金华玉枕。皇上若有话要问,就请问这个小贼吧!” 高阳公主见到金华玉枕,眼都瞪大了,同时心神恍惚,也忘了哭泣。 李世民又问那小沙弥, “你住哪个寺庙?” 小沙弥惶恐的回应, “回,回皇上的话,小僧出家于会昌山,会昌寺。” 此话一出,高阳公主心脏都快要跳到嗓子眼儿了,她捂着胸口,尽量让自己平静。 “那你为何偷盗,又从何偷来这金华玉枕?” 对于李世民的疑问,小沙弥老实回应, “小僧不甘于寺庙终日诵经食素之苦,又见辩机师兄藏有此玉枕,便生出偷盗之意,求皇上赎罪!” 小沙弥跪在地上连连叩头,语气恳切。 李世民一听,当即扣紧龙椅,这其中原由,一想就明明白白。 好在多年的修身养性,让他没有爆发出来,反而挥挥手, “下去吧,念你还是僧人,心魔突起,今后要以此为戒,不要再犯。” “叩谢皇上隆恩!” 小沙弥退去以后,在场的之人没有一个先开口的,气氛变得很诡异。 尉迟宝林,秦怀玉,李泰,都面面相觑,都奇怪这是不是林雨突然搞得一出,就连长孙冲也感到十分奇怪。 这个小沙弥还是今天一大早被抓获,他也是恰巧碰上经过询问才赶紧将其带到皇宫。 他也觉得这件事肯定是林雨安排好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巧,估计着上次林雨肯定跟辩机说什么了。 而高阳公主则是心中踹踹不安,身体不住的颤栗。 一旁的房遗爱两眼微红,拳头紧紧的握着。 李世民更是气愤不已,没想到自己最宠爱的女儿竟然做出这等丑事,真是家门不幸。 唯独那太监罗闭如老僧入定般,弓着腰侍立在李世民旁边。 半晌,李世民开口道, “玲儿,你来说说这是怎么了一回事?你不是说金华玉枕是二愣偷走的吗?” 高阳公主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旁的房遗爱当下一想,继而说道, “皇上,臣认为这是林雨的奸计,二愣偷金华玉枕。在二愣被抓以后,林雨让一个小沙弥拿着在外面招摇,以此来洗脱二愣罪名。皇上明查啊。” 李世民听了,虽然知道这样的说法太勉强,但为了名声,只能点头应是。 林雨见此情形,心里把房遗爱翻来覆去骂了个通透,“活该你被戴绿帽子,真以为你老婆就跟一个和尚搞过?她搞过的男人比你搞过的女人都多,她一天十来个没问题,你顶多七个都能成人干。娘的,竟然还这么维护她,活该你被戴绿帽子,我要是你,早就 打死这骚娘们儿了。”高阳公主也跟着赞同说肯定是这样,林雨心中更加恼火,心道真不愧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想把白的说成是黑的,那老子就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不见棺材不落泪! 第二百三十九章,帽子歪了,我给你扶正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拱手说道, “皇上,事情是真是假确实不可妄作断论,但是这金华玉枕在这里,小沙弥也说了其来路。这可是人证物证俱在。要是还不能让人信服,那草民真不知道皇上是如何相信高阳公主的一面之词的。” 李世民哑口无言, “这……” “父皇,他陷害我,我怎么可能将父皇赐予的金华玉枕送给一个和尚呢?” 高阳公主再次使出撒娇的手段,不过这一会次不起作用了。 林雨又说, “皇上若是还不相信,那么大可以请辩机前来对峙,我想他本人所说的话,应该不会有假吧?” 李世民哪里敢让辩机来啊,这要是弄出事来,他的老脸都要都丢光了。 可谁知偏偏高阳公主突然脑抽了的非要让辩机过来。 林雨也纳闷儿高阳公主这是哪来的勇气?竟然敢叫情夫来?这不是闲事情不够大吗? 奈何高阳公主的强硬要求,房遗爱也想知道这其中到底是否与他所想的一般,因此这小夫妻两人一同请命。 李世民无奈之下,只能答应他们的要求,可会昌山到皇宫要将近两个时辰,还要派人前去通信,最快也得三个时辰才行。 几个人不可能一直的等到辩机的到来,因此林雨等五兄弟围在一起畅聊起来,李世民离开散心,毕竟这种事情放在谁的心上,都不舒坦。 高阳公主,房遗爱和李恪三人则是坐在一起,恼恨的看着林雨等人。 二愣因为还是有罪之身,所以被押解到一旁,不容许任何人靠近。 林雨看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闲来无事,便让尉迟宝林去黄鹤楼弄一套火锅用具材料,并带上两瓶蓬莱仙酿,以及一盒扑克牌。 尉迟宝林屁颠儿屁颠儿的跑了去,余下几人随口交谈,时而说说近些日子杏花楼又来了几个漂亮的姑娘,时而聊到往昔的将军英雄…… 过了一会儿,尉迟宝林回来了,几个人立刻七手八脚的搬来桌子,把火锅往上面一架,倒上水,加一块大红袍火锅料,最后点上固体燃料,静静的等待汤滚。 趁着这段时间,林雨拿出了扑克牌,教几个人玩拖拉机,斗地主,金陵十三钗。 等汤热了以后,将材料往里面一下,过汤既出,那香味儿顿时逸散开来。 偏偏尉迟宝林几乎拿的都是海鲜,那味道更加诱人,刚一下锅鲜香的海鲜味就从汤里钻了出来。 闻的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几个人你争我抢,谁也不让着谁,这都是跟林雨学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林雨提议一边玩一边吃,谁知那几人谁也不愿意停下手中的筷子, 开玩笑,慢一点好吃的都被抢走了,更别说玩牌了,等玩完了,好东西也都被吃完了,所以要先吃饱了再玩。 林雨无奈,心道还都是世家子弟当朝皇子呢,这抢菜的劲儿头就跟800年没吃过饭似的。 他抢出来一大碗涮羊肉,将几张银票折叠几下,藏在手心里,走到太监罗闭身前。 “公公,我的兄弟好几天没有吃饱饭了,我想请公公帮个忙,把这个送给他。” 不等罗闭拒绝,林雨就将碗接到对方手里,并且带着银票也送到对方的手中。 罗闭笑着点点头,将碗端给二愣,后者吃了几天牢饭,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一看到肉,两眼放精光,也不顾烫嘴,抓着就往嘴里送。 林雨等人又是吃火锅,又是喝酒,好不自在,反倒高阳公主等人闻到了香味儿,急的直流口水。 他们三人伸长脖子朝林雨那边看,喉咙里不住的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声响。 林雨感受到那三人热切的目光,便朝那三人望去,并调侃道, “来呀,一快吃啊,正好弄东西多,不吃都浪费了。” 可那三人怎么有脸面去跟他们住在一块吃饭? 李恪冷哼一声,让人抬着他朝外面走去,刚到门口,就被两旁设立的守卫给拦下来。 “皇上有令,不准任何人离开这里。” “什么,睁开你们的狗眼看清楚,我是三皇子,谁敢拦我!” 李恪大发雷霆,那两个守卫低着头不说话,但手里的长枪始终交叉在他的跟前,挡住其去路。 这时罗闭走过来对他说, “三皇子,这是皇上的谕旨,我等怎敢违抗,还请您不要为难小的。” “哼!”李恪冷哼一声便令那几人转身回去。 罗闭吩咐外面侍立的太监前去御膳房弄些菜肴来。 但御膳房的菜怎么可能跟色香味俱全的火锅相比?更别说还有被誉为酒中至尊的蓬莱仙酿。 高阳公主等人吃着御膳房准备的酒菜,味同嚼蜡,怎么也咽不下去。 眼看林雨等人吃着喝着,玩得热火朝天,三人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这幅情景,咋看咋感觉林雨像是状告的一方,真是得意到天上了 一顿火锅,一直吃了两个小时才算完,然后在林雨的带领下打起了斗地主。 又是吵闹,又是吆喝,高阳公主捂着耳朵都能听到几人喊闹的声音。 最后,她终于忍无可忍了,便冲到林雨跟前,拿着他手中的牌往地上一摔。 “都给我安静!” 众人抬头看着她,林雨更是表情异样的说道, “高阳公主,你这是何故啊,我们玩我们的,你玩你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还不行?” “哼,不知死活的东西,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就敢在此喧闹?若是让父皇回来看到,非砍了你们几个的狗头。” 听了这话,李泰不高兴了, “玲姐,说话要慎言!” “我就不慎言,怎么了?你还能管得了我?李泰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你不不但不帮助我,你还帮着外人来对付我。” 林雨站起来,打断她的话, “高阳公主此言差矣,李泰他是帮理不帮亲,这才是真正的大丈夫所为。反倒是某些人将自己的老婆给惯的不成样子,连被带了绿帽子都不知道。” 房遗爱不懂的什么叫做绿帽子,但他知道林雨这句话是指着他说的。 于是上前道, “林雨,我以前对你敬重无比,可后来你竟然纵容下人来害我的夫人。今日我必然要与你不死不休。” “那行,” 林雨拍拍手, “咱们骑驴看唱本儿,走着瞧!不过我提前提醒你一下,有时间多在家呆着,看好你家那老娘们,不然老了以后呀,迟早得颈椎病。” “你什么意思?” 房遗爱质问道。 林雨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伸手朝向房遗爱, “哎哟,别脱乱动,帽子歪了,我给你扶正一下。” 房遗爱打开他的手退后两步,随后拉起高阳公主的手就往回走。 林雨坐下后,尉迟宝林靠近他低声问, “大哥,你刚才说的绿帽子是不是指高阳公主干那事儿?” 因为尉迟宝林说话本来就是大嗓门,虽然低着声音,但是几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林雨刚端起的酒杯立即塞到其嘴边,并斥责道, “你给我小声点,准备让所有人都知道啊。” 尉迟宝林可没放过到嘴的美酒,喝完以后才问, “怎么了?咱们不都看过了嘛。” 林雨:“……” 他倒上一杯喝完,说道, “那是你看了,我可没看过啊。” “切!” 尉迟宝林撇撇嘴,白了他一眼,自言自语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肯定也是晚上自己偷偷躲在被窝里看的。” “噗,啥玩意儿?” 林雨刚喝到嘴的酒一口喷出来,对方立即反应过来自己说漏嘴,赶忙捂住嘴巴,连连摇头说, “没啥玩意,我啥也没说!” 林雨眼神怪异的看着尉迟宝林, “老实交代,视频播放器是不是不会亮了?” “没,没有,还会亮,就是声音不那么清楚……”林雨:“……” 第二百四十章,同床异梦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几个人吃饱喝足玩美了以后,觉得坐太久不舒服,就找东西铺在地上继续玩。 要是一般的人还真不敢这么放肆,不过这几位的老爹可一个个都是朝廷的顶柱人物,再加上此刻皇上还不在这里,都随意的很。 林雨找张虎皮坐垫往地上一铺,舒舒服服的翘着二郎腿躺在上面。 尉迟宝林,李泰和秦怀玉三个人玩斗地主算是玩上瘾了,不停的吆喝着喊, “对三” “对六” “管上” “压死” “王炸,我就剩一张牌了!” “……” 长孙冲找了垫子,盘坐在林雨的身旁, “大哥,辩机法师要是来的话,会不会出差错啊?” “我哪知道?我又不是那秃驴。再说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证物证俱在,他还能睁眼说瞎话不成?” 林雨斜了他一眼,说道, “你就别操心了,有这时间还不如躺在这舒舒服服的睡一觉。吃饱喝足睡大觉,天下再没有比这还要舒坦的事情了。” 长孙冲称是,心里只觉得这一次似乎有些冒险了。 对于他来说,林雨的作用确实不小,但是若是因此而让李世民心里不痛快,暗地里给他老子穿小鞋,那就得不偿失。 他暗暗盘算着,心想,若是一会儿要是出别的什么岔子的话,他好有个准备。 再看高阳公主,虽然的私生活糜烂,但是在人前还是表现出一副端庄的女人形象。 她端坐在凳子上面,时不时的抿上一口茶,然后用手绢擦擦嘴角,看起来还真有几分雍容华贵。 由此林雨对这个女人更是作呕。这不是明摆着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 眼看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也差不多到时候了,林雨忽然从虎皮上窜起朝高阳公主走去。 后者此刻一只手正握着拳头抵在太阳穴上,歪头小憩。 房遗爱见此一幕,跨步挡在林雨跟前, “林雨,你想做什么?” 林雨笑道, “没什么,就是看高阳公主瞌睡了,想请她过来一起睡觉,坐在凳子上,岂不难受?” 房遗爱当时脸都绿了,他一只手抓住林雨的衣襟,要将对方给提起来。 可是他那骨瘦如柴的胳膊干往上提,对方就是没反应。 林雨挡开他的手笑道, “好了,肾虚狗,省着点力气,用在你家婆娘身上吧,省得她欲求不满,再出去找人。” 之前大家说话的时候也只是委婉的点一下,毕竟做出这种事的女人在古代是要浸猪笼的。 所以大家都不会点明,此刻林雨一说,房遗爱恼怒不堪,立即动手要打林雨,却被罗闭给阻止, “驸马爷不可,皇宫之内不得闹事!” 房遗爱听后,只能讪讪收手。 两人的争吵将高阳公主给惊醒了,后者站起来掐着腰就要大骂,林雨先一步拿出了视频播放器,两人都还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林雨嬉笑着说, “两位先不要生气,我这里有好东西想给两位看一下,等看完了,林某任由两位处置,如何?” 房遗爱与高阳公主狐疑的看着林雨,最终他们还是相信了对方。 坐在一旁的李恪见状,便要一起来看,却被林雨阻止住, “哎,人家小夫妻的事,你是瞎掺和什么?腿都瘸了不在家里面好好养伤,出来乱跑不说,还到处咬人。你说我干嘛那么好心救你?” 李恪当场大怒,命令下人将林雨抓起来,却又被罗闭给阻止了。 怒火中烧的他怒骂道, “林雨小贼,等出了皇宫,我看你还能得意多久。” “不多不多,至少还能在你坟头上面多抓几把土。” 说完林雨带着房遗爱和高阳公主两人来到一个角落处,他把视频播放器的声音调为零,然后打开视频给两人看。 这一幕被尉迟宝林看到了,忍不住笑出了声,秦怀玉随之望去,喝到嘴里的酒当场喷出来。 李泰跟长孙冲都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恳切询问,然而这两个人却死活都不说,只是笑前仰后合,在地上滚来滚去。 再看房遗爱,那张脸……啧啧,瞬间发白,继而转红,接着又变成紫色,到最后整就黑成了包公。 高阳公主看到了第一瞬间,眼睛瞪得老大,突然高叫一声,捂住了自己的胸口。 接下来的画面让她脸颊发烫,不由得捂住眼睛,但还是忍不住去看,那一张圆嘟嘟的小脸红的都快要滴出血来了。 林雨没有看视频,因为他早就检阅好几十,啊呸,剪辑好几次了。 他只是打量着两个人的面部表情变化,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笑容。 十分钟后,房遗爱像是脱力一样的瘫坐在地上,双眼无神的望着前方。 高阳公主捂着脸,不敢再去看林雨和房遗爱。 林雨将视频播放器放到房遗爱跟前的地上, “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啊?我想全长安城中很多人都想要大饱眼福吧。这东西,我还有三个,你说十万两一个有没有人愿意买?” 房遗爱一听,突然窜起来双手抓住林雨的衣襟,目露狠光的等瞪着他,狠狠道, “你要真敢那样做,我就让你林家上下绝户。” 林雨丝毫不在意对方的恐吓,只是将其的手拿开说道, “你说我敢不敢啊?把我逼到这个地步的人不是你吗?这还只是我抽出来的一些,还有更劲爆的,你要是想要后续,都可以给你呀。” 他的目光转移到高阳公主身上, “其实老夫妻在一起久了,难免会有些腻,要是换种方式,没准还能够点燃激情呢,你说是不是?” “林雨!” 房遗爱放低了声音, “这些东西你到底从哪来的?” “这个就与你无关了,你现在该想的是如何料理接下来的事情。至于这个……送给你回家好好欣赏。” 林雨站起身回到原位,他将地上的虎皮拿起来放到座椅上面。 正好看到对他两眼放光的尉迟宝林, “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吗?” 后者立即收回了目光,不过转而幸灾乐祸的投向了房遗爱。 房遗爱双手抱头,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在三个时辰之前,他还只是猜测高阳公主可能与辩机有染,可是没想到,自己的老婆竟然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高阳公主恨得牙根直痒痒,她死也想不到林雨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她的脑海中不断的回想起自己那种神情,羞愧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过了一会儿,太监通知辩机来了,在场的人都将目光投向这个中心人物。 只见辩机穿着一身破烂僧服,缓步走来,那神情如往常一般,让人察觉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 林雨就纳闷了,难不成这家伙是面瘫? 辩机在罗闭的带领下坐下来,不让其与任何人交谈。 几分钟后,李世民回来,众人拱手迎接。 李世民坐在龙椅上,问道, “辩机法师近来安好?” 辩机回应道, “小僧,还好。” “嗯,别的话朕就不再多说了,只想问你一句,金华玉枕是不是你的?” “回皇上的话,那不是小僧的!” 听了这话,高阳公主也算是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回应却让她目定口呆。 “这是高阳公主送与小僧的信物。” 李世民语气瞬间冷下去, “什么信物?” “定情信物!” 辩机简洁的回答,不带任何的解说。 高阳公主腿一软,差点倒下去,她很想质问辩机是不是脑子被门儿挤了?这种话也敢说的出口?就算是事实,但这后果如何承担。 李世民听了后,啪的一掌拍在龙椅扶手上,大怒道,“辩机,尔敢?” 第二百四十一章,辩机的爱情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都以为辩机一定会跪在地上恳请饶恕,他在佛门身份本来就不低,而且影响力也足够大,在加上李世民曾经对他十分看中。 只要认个错,求求饶,没准李世民就看在其翻译经书的份上就放过了。 至于这事肯定是要严密的封口,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可谁知辩机不但不服软,反而说起话来还有些义正言辞, “皇上,小僧确实对公主心生爱慕,山河易破,此情难移。” “你……” 李世民胸膛不住地起伏,他颤抖着手指指向辩机, “你可知你再说什么吗?你可知后果如何?” “阿弥陀佛,小僧明白,但出家人不打诳语,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至于后果,无非度那三万三千劫难,再入凡尘。” 高阳公主听后,眼中涌出泪水,她摇着头,想要向李世民求情,可手却被房遗爱紧紧的抓住,她的理智告诉她此刻求情,若是李世民心软饶恕还好,可若是不饶恕,两人都要落于万劫不复之地。 因为皇族就是这样,人命远远没有名声重要。 李世民恼怒不堪,他咬着牙问, “既然如此,来人,将这为祸一方的妖僧捉拿下去,三日后腰斩!” 守卫走进来,辩机配合的站起身与那两人一同离去,走到林雨身边,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微笑。 林雨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笑,这件事应该已经结束了,可是却总觉得心里有些沉重。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开始就做错了,本来不需要牺牲辩机的,可为了多一张底牌,把辩机也给拉了进来。 高阳公主强忍着眼中的泪水,不去看被带走的辩机,那灼热的眼神定在林雨身上,仿佛要将他燃烧殆尽。 李世民语气生冷,看高阳公主的目光也不是那么的宠溺, “今日之事就到这里了,都走吧!” “等等!” 李恪叫道, “父皇,还有二愣……” 这时高阳公主抢先一步说, “父皇,我承认栽赃陷害二愣,他什么都没有做,是我的错!我愿意受罚!” 李世民冷哼一声, “胡闹!这等事关人命的事也敢做,看来我真是太惯着你了,从今日起,给我待在房府,半年之内,不准踏出半步,若有违背,丈责八十!” 高阳公主跪下领命。 李世民对林雨说道, “这次的事情是玲儿的不对,给你们带来了麻烦,说吧,你想要什么,朕都给你作为补偿!” 林雨回应说, “皇上,这事的最大受害者是二愣,要什么补偿,那你得问他啊。” 于是李世民又转而问二愣,后者诚惶诚恐的想半天,都不知道该要什么。 后来林雨提醒了他一下, “你不是一直想娶小玉吗,让皇上给你赐婚啊!” 二愣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说了出来,李世民都觉得这赏赐也太小了吧,不过还是答应了。 而且赐予长安城东的一座府苑,以及黄金千两,这可把二愣给吓呆了,他刚要推脱,就被林雨给阻止。 这可是李世民自愿附送的,不要白不要,更何况一家子结婚过日子,那不得有一套房产嘛。 只不过二愣的房产稍微大了一点,差不多等于现代国都的一座小四合院。 二愣被释放,李世民在罗闭的搀扶下离开,李恪还想要开口,突然面色不对,整张脸骤然扭曲,他双手掐着脖子从椅子上滚倒在地。 把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后来被那几个下人七手八脚的抬走了。 林雨知道这是犯瘾了,但他连看都看得看一下眼。 房遗爱摔碎视频播放器,一人怅然离去,也不顾哭的撕心裂肺的高阳公主。 林雨带着众多兄弟和二愣高高兴兴的回去。 当天夜里,几个人在林家别院一起喝庆祝酒,不过在兴起之时,林雨却一人离去。 众人都喝的有些晕了,因此并没有多注意他此刻的情绪,唯独长孙冲眼睛一骨碌,拿起一杯酒就寻迹找上了林雨。 两人并排坐着,林雨望向满天星斗的天空,今夜没有月亮,从心底里感觉静谧许多。 “大哥,怎么了,不开心?” 林雨看是长孙冲到来,心中些许不快,别看这次长孙冲有不小的功劳,但其目的却不是真正的要帮他。 但不管怎么说,表面上得表现得融洽一点, “还行吧,就是想起来四弟五弟要走,总觉得舍不得!” 长孙冲听了以后,劝道, “大哥不必为此忧愁,四弟五弟可不是常人,他们武艺高强,四弟又博学群书,通晓兵法,绝对不会有什么事的,更何况还有常胜将军薛元帅在,这一次西凉之行,不过是征伐小国而已。” “唉!话是这么说,但刀剑无眼,他们毕竟是肉体凡胎。” 林雨摇摇头,将杯子送到长孙冲跟前,后者立即拿着酒杯与其碰了一下,两人同时轻泯一小口, “只希望他们能早日归来,我们兄弟几个还能在一起喝酒快活。” “放心吧,他们一定会凯旋而归的。” “哈哈,现在说这话似乎早了点,那俩家伙还在外边拼酒呢。” 两人大笑,这一夜所有人都醉了,全部倒在酒桌下面,唯独林雨控制着量,等把所有人都安置好了以后,林雨传到现代。 这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他给桦打了个电话,那边很快就接到, “兄弟,又抽完了?你这有点快呀!老哥我好心提醒你一下,注意身体,别老顾着爽啊。” “桦哥,哪能啊,这才几天儿,我还是很惜命的。” 林雨笑着说道。 桦听了后,疑惑的问, “那你是要请我喝酒啊,这也太晚了点,明天吧!” “不是,请客得请客,不过今晚我有点急事想找桦哥帮个忙。” “啥事啊,只要是我能帮的,保证给你办的妥妥当当的。” 桦说的很义气,但林雨知道这都是根基于钱上的。 林雨委婉的说他想要几把枪,对方当即回绝, “兄弟,我就做点小买卖,不是军火商,你问我要那玩意儿,我上哪给你弄啊,老哥我是真没办法帮你了。” 桦打了个哈欠, “你看这都大半夜了,早点休息吧,那东西你也别想买,咱这不是国外,你以为跟便利店的方便面一样,说买就买啊。倒卖军火是要判刑的。” 林雨知道桦肯定有,因为那次弄走D品的时候,都听到了对方与张成的对话,于是就杠了一句, “你卖的那玩意儿难道就不判刑?” “这能一样吗?好了,好了,我该睡觉了,你也早点洗洗睡吧!” 正当他要挂电话,林雨突然说, “我拿两倍的钱!” “我说兄弟啊……” “三倍!” “这真是……” “五倍!桦哥,我真的很需要,人命关天!” 林雨语气低沉,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后,回了句, “怕了你了,来我这儿吧!” 林雨立即起身出去打了个车前往桦的家里,什么刚上车,司机还说好在遇上了他,不然这时候这地段根本不可能打到车。 林雨嗯了一声,表示同意。 他没有多说话,心里盘算着该买多少的东西。 要说尉迟宝林跟秦怀玉两个人的武功本来就不低,单打独斗一般情况下不会输多惨,只是在战场上可没人会跟你单挑,就算有大将打头场,也轮不到他们。 思考之时,已经到了,付钱下了车,就见桦站在门口叼着烟等待。 一看到林雨,桦关切的询问道, “兄弟啊,你是不是碰上仇家了,你也不是干这行的,咋还要这玩意儿呢?” 林雨回答说,“桦哥,此事说来话长,我现在急切的需要,等事后兄弟我慢慢跟你讲。” 第二百四十二章,买军火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桦将林雨带到一个小房间里,屋子里面全是书籍,唯有桌子上放着几把枪和几盒子子弹。 桦拿起一把普通的手枪,介绍说, “M1911,米国军队制式武器,枪管短,后坐力小,半自动射击。一战二战时期的神器。方便携带,易操作,不错吧?” 林雨将其拿在手中,冰凉的触感,带着一股无形的杀机。 每个男孩心中都会有一个军人的梦,同样的也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枪。 只是在天朝,如果不是当兵的话,很难摸到枪,这也是林雨第一次摸到真枪。 桦见他爱不释手,就说, “这把枪市场价五千,你……” “桦哥,容我说一句,这个似乎……还不行,威力太小,穿透力也不强。” 林雨摇摇头,把枪放在桌子上。 桦笑笑说, “要威力大的啊,那这个绝对可以” 桦拿起另一把手枪, “HKUSP统称usp,自动填充型半自动手枪,9mm鲁格弹,初速285米每秒,百米内打穿三毫米钢板没问题。日常防卫什么的足够用了。这个贵一点,八千。” 林雨拿来检查了下,比M1911确实重了一些,要说这个程度的穿透力比弓箭确实好上不少。 不过这把手枪最多也就是十六发子弹,并不能够很好的保护自身。 于是林雨拿起了另外一把冲锋枪, “这个似乎……” 桦当即介绍说,“这是mp5冲锋枪,适用于近身作战,可以点射可以扫射,点射的精准度比较高,二十米内用三到四发点射,弹孔偏差不超过两厘米。该枪的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后坐力非常小,可以单手持握。使用的是9 ×19毫米的子弹,这算是我这里最好的枪了,你要是还看不上的话,那可就真的没有了。” 林雨翻来覆去的把玩了一下,感觉还不错,用这个的话,在战场上对敌人的威胁就会更大一些,那么自身安全系数就会更高。 他将枪放在桌子上笑着对桦说, “桦哥,我知道你本事大的很,肯定还有好东西藏着吧,拿出来瞧瞧?又不差你钱儿,是吧。” 桦啧啧两声,摇摇头说, “我的兄弟呀,你是要去打歼灭战吗?这枪已经是非常好的了。毕竟咱这是小城市,治安啥的都非常好。平时哪有那么好的枪啊,随便一把手枪就足够吓唬人了。” “哎呦,老哥,有没有你就一句话来说。兄弟我命都交给你手里,要真没有的话,估计你再过两天得到我坟头上面送烟去。” 桦一听,心道不好,林雨是张成要的人,要是就这么死了,也是个麻烦,他考虑了一下后,说道, “得,既然你都说到这份上了,老哥要是还藏着掖着,那岂不是明摆着要把你往火坑里推?先等一会儿,我去取。” 林雨在其背后叫了声好兄弟,等了大概有十多分钟,桦抱着一大堆的枪械,呼呼拉拉的放到桌上, “行了,这都是我这里绝版的,要是别的人,打死我都不会拿出来。” 林雨定睛一看,这些枪械之中有许多熟面孔。 比如说驰名世界的ak47,被网络游戏玩家们誉为神枪的左轮,还有一把霰弹枪。 桦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这些个玩意儿咋样,你应该都清楚,想要什么尽管挑,没把钱给你配备一百发子弹。” 林雨谢过以后,拿了两把ak47,两把mp5,三把左轮,一把霰弹枪。 “好了,我就选这么多。桦哥,你算算多少钱吧。” 桦看到林雨选出来的枪械以后,目瞪口呆, “兄弟啊,你真要玩黑帮大火拼吗?是不是在别的城市闹了矛盾?有啥问题跟哥说,又不是啥大事,能解决就给解决了,别老是动刀动枪的,都啥年代了。” 林雨嬉笑着说, “就不劳烦桦哥了,都是些小事,我一个人能应付的过来。不过倒是华哥,你可要早点给我准备货喔,没剩多少了。” 桦叹口气,回答说, “行吧兄弟,那你小心点。现在天朝管的可严的很,这么多枪,最少五年呐。” “嗯,我自己会小心的,谢谢提醒。” 桦拍拍林雨的肩膀,然后拿出手机算了下, “一共十五万三千,算你十五万好了。” “哎,那我给你转七十五万” 林雨拿出手机正要转钱,却被桦给拦住, “兄弟,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就咱们这交情,我会问你要高价?该是什么价位就是什么价位,多一分我都不要。” 说完,两人逐渐的笑出声来,林雨还是给桦转了七十五万,桦故作生气,话还没说出口,林雨阻止道, “桦哥你听我说,这多出来的钱是想买一辆车,主要是需要走山路,你看看……” 桦听了后,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 “你小子啊,见外了不是?跟我来,这边有几辆,我后面还停着几辆大越野,得有两三年没开过,喜欢哪个尽管开走。” 最后林雨在桦的车库里选择了一辆牧马人越野车,该车通体墨绿,长四米七,高宽都是一米八左右,四门五座,属于前置四驱型。 这是他第一眼就选中的,外表霸气十足,速度也可以,特别适合野外行驶,唐朝可没那么多的马路,要是开一般的车,不出一百公里都得废一半。 桦将枪支全部都放在车的后备箱的隐藏箱中,另外还配备了ak47子弹一千发,冲锋枪子弹一千发,左轮子弹五百发,霰弹枪两百发,以及防弹衣四套。并说这些钱足够买这么多了。 林雨与其告别以后开着车来到独月鸣公司,因为他没有带上足够供给汽车传送的银子,所以只能到十号仓库拿。 然后带着车一起传到林家别院,他没有立即睡觉,而是按照桦教给他的使用枪的方法,自己动手摸索。 这一玩就玩到了凌晨三点多,越野车的内部空间非常大,他索性在后座上躺着眯了一会儿。 天蒙蒙亮,林雨来到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所在的房间里,此刻两人正在收拾这东西准备离开。 “四弟,五弟,准备走了吗?” 秦怀玉和尉迟宝林两人惊奇的朝门口望去, “大哥,你醒了?哈哈,昨晚一定是耍赖,没喝醉吧?” 林雨笑道, “我的好兄弟们要去打仗,我这个做大哥的怎能不送一下?不然的话,我岂不是太失职了。” “大哥言重了,我等只是不喜欢那种离别之景,所以昨夜特地的跟大家多喝两杯,没想到大哥你还是醒了。” 秦怀玉稍低着头说。 林雨走上前去,两只手分别拉着两个人的手, “既然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不过在你们离去之前,我有几样东西要送你们,跟我来。” 林雨带着两个人来到越野车边,并打开了车门, “上来吧,我们先去一个地方。” 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疑惑的对视一眼,然后坐上车。 林雨将几箱油放在后备箱里,开着车出了长安城。 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都非常惊奇车是什么东西,人坐在里面,它自己会跑。 两人一开始还四下寻找到底是什么东西拉着车动,最后林雨还是用摩托车的原理给他们解释, “这东西就跟我之前那个坐骑一样,也是从海外的高科技产品,不吃草,不喝水,只能喝点油就行了。 ” 尉迟宝林兴趣黯然的说, “大哥,这么好的宝贝,还有吗?” “有啊,只不过就怕你不会开。” “咋不会了?我骑马可是一流的好手。” 尉迟宝林不愿被小看,自夸的说, “只要是坐骑,我都能骑。” 林雨笑了笑说道, “行,那等你回来以后,我就把以前那个坐骑再弄来一辆送给你,就看你敢不敢骑了,别到时候还是吓得坐在地上爬不起来。”车内传出哄笑之声。 第二百四十三章,神兵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将两人带到了荒郊野外的树林之中,三个人下了车,尉迟宝林和秦怀玉都还纳闷儿林雨到底要干什么的时候。 林雨已经将几把枪从后备箱里面取出来。 提前近两个小时的摸索,他也已经差不多可以使用这些枪。 尉迟宝林问道, “大哥,这是什么玩意儿?” 林雨先拿出一把左轮手枪,装上子弹上好膛,回答说, “这个东西叫做枪,与平时使用的长枪同音,但是这种武器与弓箭相似,并且威力更大。” 尉迟宝林走近了看来看去,都看不出这东西有什么厉害的地方, “大哥,就这玩意儿能有什么作用?头尾都是钝的,伤人都伤不到,难不成是用来砸的?” 林雨呵呵一笑, “它的力量可是远超你的想像” 他指着远处的一颗碗口粗细的树说, “五弟,我觉得以你的箭术能否射中那棵树?” 尉迟宝林定睛一看,答道, “那么大一棵树,我闭着眼睛都能射中!” 林雨又问, “那你能射穿吗?” 尉迟宝林愣了下,随后笑道 “大哥,你在说笑吗,弓箭怎么可能射穿那么粗的树?就连手臂粗的都不一定能够射穿呢。” “我是说我这东西能做到,你信不?” “唉,大哥,不是我不信你,只是这也太不可能了,依我说,这世上能够射穿这么粗的树的,唯有薛元帅的九霄穿云箭才有那等威力,但九霄穿云箭也不是一般人能拉的开的,至少我是远远不行。” 林雨又问向秦怀玉, “四弟你呢?” 秦怀玉笑着摇摇头说, “我也没有那个实力,不过我倒是相信大哥的能力,你从来都没有让我失望过。” 林雨哈哈大笑, “行,那今天就让你们两个看看什么叫做神枪!” 他对着远处的那棵树,瞄准好了以后,扣下扳机, “砰!” 一道巨大的枪响,把三人都吓了一跳,尉迟宝林和秦怀玉都被这道响声给吸引了注意力,根本就没有看到远处树木上的枪洞。 林雨也是从来都没有开过枪,第一次开枪,巨大的后坐力震得双手发麻,那枪响也让他两耳发鸣,此刻他不禁暗骂某些抗日神剧, “什么破玩意?难道我买到了假枪?后坐力这么大?电视上不是这么演的啊。” 他甩甩发麻的手,虎口都差点被撕裂了。 尉迟宝林说道, “这玩意不大,响声倒不小,都快赶上鞭炮了。不过也没见有啥作用啊?” 林雨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你在那棵树木说, “走近点,去看看那棵树咋样了。” 尉迟宝林走过去一看,高声叫道, “乖乖,这么大一个洞?” 秦怀玉闻声赶去,看到那树上发黑的洞的时候,也吓了一跳。 顿时两个人面面相觑,心中不由得对林雨更加的敬畏一分。 他们平时也经常练习弓箭,对于树木的坚硬程度了如指掌,他们知道像这种树木,用弓箭射的话,顶多也就是入木一寸,再想进去半分都是十分艰难。 而眼前这棵树却被穿出一个大洞,可想而知,若是这种力量打在人的身上,将是何等的可怖,估计连盔甲都挡不住。 林雨招呼两人回来,尉迟宝林和秦叔宝立即对枪感起了兴趣,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神器啊,若是在战场上拥有这种武器,于万军之中取敌将性命,岂不是易如反掌? 尉迟宝林两眼瞪得老大,嘴里哈喇子都快要流出来了, “大哥,这种枪真厉害啊,也是海外的?” “没错,这是海外战争之中最普通的武器。不过要是放在我们这儿,足够应对一般的战斗。” 秦怀玉感慨说, “有如此大的威力,竟然还只是最普通的,那么要是最强的该如何?” 林雨顿了下,回答说, “最强的武器可以毁天灭地,瞬间屠杀百万条人命。” “嘶~” 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同时倒吸一口冷气,瞬间屠杀百万条人命,那是有多可怕啊,多来几个,岂不是能真正的灭掉一个国家? 其实林雨还只是往小了说的,要是告知对方能够毁灭地上所有的生灵,那岂不把两人吓瘫痪? 林雨将左轮递给尉迟宝林, “你先拿着!还有更厉害的!” 尉迟宝林小心翼翼的将左轮捧在手里,仔细的端详着这个神器,但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从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威力,竟然连弓绳都没有。 林雨拿起ak47,装了半梭子弹夹,枪托抵住肩膀对准了不远处的大石头, “你两个看好了,别眨眼。” 尉迟宝林和秦怀玉果真睁大了眼睛,盯着林雨手中更长的枪。 哒哒哒…… 黄色的火舌喷吐,半梭子很快就打完了。 ak47的后坐力比想象中的还要大,林雨退后两步才稳住身形,他揉揉麻痛的肩膀自豪的说道, “怎么样?还不错吧?” 这哪里是不错,简直就是太神了,尉迟宝林和秦怀玉惊的说不出话来,两人眼睛死死的盯着被打成马蜂窝的石头,感觉像是在梦境一般。 这哪里是枪啊,简直就是法术,一般的箭射在石头上面,顶多崩下一块石片,更多的还只是在上面留一个孔洞。 可这枪…… 尉迟宝林用力的咽了口唾沫,两眼精光更盛,比起手里这个一次只能打一个洞的枪,他还是更喜欢林雨手里那个能把石头打成马蜂窝的,简直不要太帅。 林雨收起ak47,伸手在愣神的尉迟宝林和秦怀玉眼前晃了晃, “喂,发什么呆呢?” 秦怀玉回转过来,赞叹说, “海外之物真是威力无比啊,比弓箭要强上不知多少,要是能用这个打仗,那才是真正的所向无敌。” 但林雨接下来一番话将他的一腔热血给浇灭了, “想多了吧你,知道这一把枪多贵不?别说一个军队,就是一个小营要是配上这装备,国库都得空虚。” 他这么说就是为了能让那两人认识枪的价值,不然万一两人脑子一热,送人了咋办,这可是给两人保命用的。 接着,林雨教两个人如何的使用枪械,怎么装子弹,怎么瞄准,以及再遇见卡膛的时候怎么解决。 一直教到差不多中午十一点的时候,尉迟宝林和秦怀玉才差不多掌握了三种枪的使用方法。 三人随便的吃了一点干粮。 然后林雨将防弹衣给两个人让他们穿好,现代的防弹衣具有极强的防护作用,比古代的铠甲要轻便的多,只要注意点,弓箭对身体造成不了多大的致命伤害。 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两人分别腰间别着左轮,冲锋枪,背上背着ak47,还有一大包子弹,看起来还真有现代士兵那么一回事。 有了这些,他们的安全还算有一点保障,有时候林雨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做的太多余了,但是转念一想,多点准备总是好的,至少多一点安全。 他拍了拍两人的肩头, “好了,上车吧,哥哥我再送你们一程!” 三人上了车,但是这次谁都没有再说话,一路上都沉默着。 尉迟宝林将目光投向窗外,用手摸索着左轮,两眼露出一丝惆怅。 秦怀玉双目微闭,面色平静无波,实则心脏跳动的很厉害,他默默的念着, “爹,孩儿不会给您老丢脸的。” 林雨走的是官道,虽然是黄土路,但总归比野地要好的多,而大军也正是走的这一条道。 林雨开的并不是很快,也就七十多码的速度,即便如此,也极快拉进与大军的距离。大概开七个小时的时候,远远的看到前方行路的军队,林雨一踩油门追了上去。 第二百四十四章,白袍战将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大军慢步前行,一眼望不到头,而领兵的将领都在前方,看这形势,估计队伍得有几里地。 因此林雨一转方向盘,顺着大路左方的斜坡上上去,在岭上驰行。 汽车的轰鸣声以及其后面带起的飞尘,顿时引起了士兵们的注意。 一时间之前,士兵们对左边岭上极速奔的东西都大感惊奇, “咦?那是什么?” “好大啊,是不是野兽?” “你见过长这样的野兽?” “这吼叫声可不一般啊,要真是下来吃人咋办?” “怕啥?咱们几十万大军,还怕这畜生?只要它敢下来,今晚就能加餐。” “……” 林雨在岭上开着车,伸长了脖子往前面看,可是却只见蜿蜒的大道上密密麻麻的人头攒动,根本看不到将领所在。 于是他加大了油门儿,跟着行进,由此越加惊动下方的士兵, “快看快看,跑的更快了,是不是要逃跑啊?” “那还用说?这么多人,就算它是老虎,也得绕着走。” “此物我这辈子真是第一次见,这才离龙门多远?看来我爹说的真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啊。” “别酸了,听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读两本书,还真得瑟起来了。” “……” 过了一会儿,终于看到了尽头,林雨再次加速,在最前头的一处下坡口斜驰而下,带动岭上沙石滚滚,最后横拦在大军正前方。 “吁” 大军正前方一人,身着银白盔甲,背披锦白长袍,手中倒提一杆方天画戟,胯下神俊白马。 其英姿飒爽,意气风发,眉宇之间尽显仁者之气,但若双目一瞪,必然煞气临身,化为修罗杀神。 那人一停下来,后面的大军也立即停止脚步,顿时嘈杂的大道安静下来,没有任何人抱怨一句,由此可见军纪之强。 尉迟宝林跟秦怀玉激动的指着白袍将领对林雨说, “大哥快看,前面骑白马的便是一字并肩王薛仁贵。” 林雨大量了一番,果真是不同寻常,单就那一双眼,都仿佛是一对利剑,隔着反光玻璃都仿佛能直刺人心。 面相虽不凶残,却让人自然而然的心生敬畏。 薛仁贵透过正车窗看到车里面有人,便提戟指着问道, “尔等何人?报上名来!” 林雨打开车门,拱手笑道, “薛元帅,在下林雨!” 薛仁贵没有见过林雨,但是在龙门县听过这个名字,便问道, “你可是为秦伯治病的那个林雨?” “正是!” 薛仁贵一听,面色便缓和许多,他笑着说, “早就听闻林雨不但医术高超,而且博学多识,只是不曾想竟然如此年轻,真是后生可畏啊。不知你为何来此?” “哪里哪里,薛元帅廖赞了。我冒昧来此是为了给薛元帅送两个得力助手。” 林雨从外面拉开后排车门,全副武装的尉迟宝林和秦怀玉从其中钻了出来,来到薛仁贵跟前单膝跪地行军礼, “征西右先锋秦怀玉拜见元帅” “征西左先锋尉迟宝林拜见元帅。” 薛仁贵抬手笑道, “都起来吧,我还当你这俩小子胆小不敢来呢!不错不错,没丢你们老爹的脸,入军吧!” “是!” 两人站起身回头看向林雨,依依不舍的说, “大哥,我们走了!你要珍重” “嗯,珍重!” 林雨又与薛仁贵道了别后,回到车上,顺着斜坡上到岭上。 薛仁贵看着那爬上坡的汽车,对尉迟宝林和秦怀玉说道, “此乃奇人啊!” 尉迟宝林自豪道, “那是当然,我大哥可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的文武全才。” 一旁的秦怀玉立时瞪了他一眼,后者才讪讪闭上嘴巴。 薛仁贵脚踢一下马腹, “驾!” 大军继续缓慢前行。 林雨开着车回头走,望着与自己错过的大军,半晌,他忽然一个急掉头,追了回去。 他开车行驶在岭上,引来了下面所有人的目光,他打开窗户大喊, “四弟五弟,等你们凯旋,我为你们摆十里庆功宴接风!” 尉迟宝林和秦怀玉骑在马上,斜望着林雨,眼角不由得湿润,尉迟宝林大声回应, “大哥,等我们的好消息!” 林雨这才缓慢停下车,望着离去的两人以及绵延无尽的军队。 看了眼落后的车影,薛仁贵又说, “看来他更是一个好兄弟!” 林雨驾车回到长安城的时候,已经是半夜,车还没进家门,就见从家里面跑出来一个年龄不过十七八岁的青年。 那青年看起来十分急切,一听说林雨回来了,打开门就要找,可一看到汽车,吓得扑通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叽哩哇啦的往院里跑。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他将车开进去停好,这时小鱼拿来的毛巾, “少爷,擦擦吧!” “嗯,” 林雨开了几乎一天的车,即使开着空调,身上也是黏糊糊的,他一边擦,一边问, “刚才那个傻子是谁?” 小鱼回答说, “不知道,只听他说是三皇子的人,在此特地等少爷你,赶都赶不走。” 林雨哦了一声,将毛巾递给小鱼,然后朝那人逃窜的方向走去。 在大厅的桌子下面,找到了那个瑟瑟发抖青年, “喂,出来,躲着干嘛呢!” 那人以为是妖怪,哇哇大叫,抱紧了脑袋,林雨看着烦人,干脆一把将桌子掀倒,并抓着其衣襟提了起来, “小子,到我府院里大喊大叫,想干啥呢?给我滚出去!” 那青年定睛一看,发觉不是妖怪,而是林雨,便立即跪在地上, “林大人,求求你救救三皇子吧!” “啥玩意儿?” 林雨眯起眼睛笑问道, “你说救谁?” 在他刚才听小鱼说这是三皇子的人的时候,就猜测到了对方的目的,不过此刻再一确认,便是不慌不忙的拉来一个凳子坐下。 年轻人跪在地上再次恳求, “救救三皇子吧,他现在癫狂发疯,谁都不认,一个劲儿的打砸东西,没有人能够拦阻。” 小鱼这时候端来一杯茶,林雨接过以后,先嗅嗅茶香,然后再吹吹,轻泯一小口后,语气冷漠的说, “他发疯,找我干啥啊?我又不是郎中,难不成还可以给他治病?” 年轻人一听,连连叩头,语气更加的恳切, “求求林大人您出手救治三皇子吧,他说唯有你能够救他。您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疯癫掉吧?” 林雨撇撇嘴, “切,咋不能?他用尽心机来谋害我,我干嘛要救他,更何况我可没眼睁睁的,就算他躺在我跟前,我眼一闭,不就得了!” 年轻人听林雨都语气是绝对不会答应了,他几乎要绝望了,磕头磕的地上印出一朵血花,林雨见状以为这小子竟然对李恪这么忠心,实在罕见,殊不知对方的话让他火冒三丈, “林大人你若不去,三皇子恐怕是要杀了小的啊,我来之时他已经说过,若是不能请你去过去,就把小的剁碎了喂狗。求求你就当是救救小的吧!” “哼,这李恪到啥时候都是死性不改!” 林雨愤怒道,继而他看到那人恐慌的神情,便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的话,小的王财。” “噗!” 林雨喷了王财一脸的茶水,心道, 起了个狗名儿,真够奇葩的。 随后他问, “这名字是谁给你起的啊?” “回林大人的话,是我娘给我起的,早些希望我能给家来带来财源,可没想到……唉,越来越穷,最后给人当了下人。” 林雨将茶杯递到王财跟前,后者连忙双手接住。 林雨见其还有几分眼色,便说道, “以后你就跟着我了,别跟那个疯瘸子。一会儿我让人通知李恪!”此话一出,王财吓了一跳,他心想,李恪的身份在大唐都是极其尊贵的,林雨竟然敢用疯瘸子来形容,难不成林雨比李恪还要厉害? 第二百四十五章,可怜的三皇子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让一个御林军前往李恪府上通信,然后自己传到现代,买点夜市小炒,烧烤什么的,弄一大堆回来。 回来的时候,王财已经把倒地的桌子摆好,地上打扫的干干净净。 林雨点点头, “还不错,是个经常干活的样子。以后每月十两银子,好好干,还有加薪。” 王财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再次确认过后,连连道谢。 林雨将桌子上摆满吃的,小玉小兰二愣等人都没睡,便让他们一起过来吃。 虽说唐朝的大排档也有一些现代的菜,可总不如真正的现代原汁原味的路边小炒好吃。 几人大快朵颐,一脸的满足。 而李恪此刻却是疯一般都砸东西,他双眼圈发黑,面色青白,一条腿夹着竹片还不能限制他的行动力。 咯噔着脚到处跳,只要是能拿动的,易碎的,见什么砸什么,眼看满地的碎瓷片,烂木凳,还有被摧残的鲜花,散落一地的珍珠帘,好像就是被扫荡过了一般。 那些侍女和下人们都躲在一边不敢靠近,有几个之前走近一点的,都被砸的头破血流,差点没命。 都不知道为什么三皇子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明明昨天早上出门还好好的,结果今早从皇宫昏迷着被送回来,醒了以后就成这样了。 整整闹了一整天了,没人能制止得了,郎中找来了好几个,都没人能看出个所以然来。 后来还是李恪自己喊着让人去找林雨来,可这都到大半夜了,也不见林雨的影子。 一群下人都不敢睡觉,只得在门口盯着,万一出现什么意外,就是拼了命的也要保住三皇子,不然那就真要杀头了。 在下人们的惶恐不安中,御林军来了。 当告知李恪让其自己前往林家别院求林雨,后者才可医治时,李恪更加癫狂,他拿起地上断掉的凳子腿就朝御林军砸去。 好在御林军身手敏捷,轻易地躲开,并按照林雨吩咐的,扔下一句话, “三皇子若是不愿,大可不来,没人求你!” 说完,根本不等李恪的回应,御林军大步离开,任由管家如何挽留,他连头也不回一下。 三皇子虽然厉害,但御林军可是只听从皇上的命令的,而他又是皇上赐予给李泰的,那就听李泰的话,最后李泰又送给林雨,当然对林雨唯命是从。 至于李恪,即使其再位高权重御林军也不会多看一眼。 气急败坏的李恪在地上胡乱的摔了一通,忽然全身颤栗,双眼外突,面色惨白如纸。 下人们还不知道发生了怎么一回事,李恪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抽搐不止。 他想要爬起来,双手按在地面上的碎瓷器上面,鲜血淋漓。 下人们都给吓坏了,众人一拥而上,将其抬到床上, “滚!” 李恪大吼一声,翻腾一下,将那些人给撞开,他又翻掉在地上痛苦的打起滚来。 管家靠近了恳求道, “皇子,我们去找林雨吧,他能治好你。” “滚!老子就是死,也不再跟他低头。” “可是您这……” “再敢多说一句,我剁了你的狗头!” 李恪随手拿起碎瓷片甩到管家身上,管家只能闭口退却。 接下来,李恪在地上翻来覆去,时而全身抽筋,痛苦不堪,时而如坠冰窟,瑟瑟发抖…… 好好的一个皇子,此刻衣衫破烂,头发散乱,涕泗横流的爬在地上。 脸上,手上,身上全部都是血液混杂着的泥污。 最后,他实在受不了了,也恢复了些神智,然后慢慢爬起身,流着长鼻涕,哭的成了花脸, “林雨,我要去找林雨……呜呜” 管家早就准备好了轿子,众人将其抬着放到轿子里,急急忙忙的前往林雨家。 结果去了以后,林雨还在吃饭,眼看都吃到尾了,李恪被侍女架着来到饭桌前, “林雨,快,快给我……” 林雨抬头一看,手里还拿着一根吃了一半的羊肉串, “哟,这是谁啊?” 李恪泛白着眼 有气无力道, “林雨,快给我那东西。” “啥东西啊,我不知道哎。” 林雨一边吃,一边说,反正就是装傻充愣,这可把李恪气的七窍生烟, “林雨,你别装蒜,老子让你……啊……” 他推开两边侍女再次在地上痛苦的打起滚来。 林雨用竹签指着李恪对众人说道, “看见没有?这叫多行不义必自毙,坏事做多了,犯羊癫疯了。大家可要引以为戒啊。” 小鱼等人只是低着头默默地吃东西,谁敢应答林雨的话?那可是三皇子啊,也就林雨一个人敢,并且有本事这么说,要是换成别人,那就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李恪疼的痛哭流涕,语气也不如刚开始那般强势,他开始祈求,可是林雨根本就不搭理他,自顾自的吃着,还跟一旁的人有说有笑的。 李恪常年在军中,本来脾气就大,此刻能够把姿态放到如此之低,已经是破天荒了。 可奈何林雨无动于衷,李恪火气高涨,恨不得吃其肉,饮其血,可这种深入骨髓的痒痛,把他所有的傲气全部都给磨灭了。 谁也想不到,平时高高在上,眼高于顶的三皇子,竟然噗通的跪在了林雨的跟前。 这一幕可是把当场的人给吓坏了,小鱼等人微微起身,目光看向林雨,只见后者还是该咋吃咋吃,连看都不看李恪一眼。 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一般,他左手茅台酒,右手烤羊肉串,吃的满嘴流油。 当那一道道目光投射过来的时候,林雨若无其事的笑道, “都愣啥啊,这不还多着呢,吃啊!” 众人就安定坐下来接着吃烧烤,李恪带来的下人侍女们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这一幕,都被这位叫林雨的给震慑到了。 这得有多大的后台才敢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众人心中不约而同的衍生出这个疑问。 等林雨吃饱喝足打个饱嗝后,他揉着撑起来的肚子满足的说道, “月夜烧烤配蓬莱仙酿,简直是人生的一大享受啊!吃饱喝足睡大觉,美滋滋!” 林雨将吃完羊肉的竹签往桌子上一扔, “小鱼小玉小兰,收拾完东西也早点睡吧!” “是,少爷!” 三人当即开始准备收拾剩下的东西,这时李恪傻了,他跪爬到林雨身边,抓住对方的裤腿,涕泗横流的请求林雨救他。 林雨啧啧的说道,“我说你这家伙贱不贱?昨天还挖空心思的来陷害我,又是谋害房遗爱,又是意欲谋反,这罪名,啧啧,够砍我好几次头了。现在倒好,跪着求我。是你脑子有坑还是我脑子有坑?真是的没见过这样的人, 滚一边去!” 林雨一脚将其踢开,可李恪就像是牛皮糖,黏上以后踹都踹不开,李恪又死命的抱住林雨的大腿不放手。 他知道,如果不获得对方的原谅,连今晚都过不去,必然要经受那种地狱般的痛苦。 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断掉一条胳膊一条腿,也不愿意经受那样的感觉,简直是生不如死啊。 李恪苦苦哀求, “是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以后保证对你忠心耿耿,绝对都不会有二心,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若有违背,天打雷劈!求求你,救救我吧,我真的好难受,好想死啊……” 林雨见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抹的自己裤腿上都是污垢,顿时心生厌恶,但好歹对方也是堂堂三皇子,还是有点利用价值的,就按其之前说的,有李恪做推手,李泰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不过要是这么简单就给的话,那还真不行,他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悠闲的吐出一口烟圈,“那个……上次我的车为了就你撞报废了,五十万两修车费啥时候给啊?” 第二百四十六章,公主算个屁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李恪听了以后恨不得骂娘,明明林雨就是用那东西撞死了他手下的300甲士,还把他的宝马给撞死了。 到头来竟然还想要问他要银子,这天底下哪里还有这种无耻的道理? 可一想到自己身受如此痛苦,就算是打碎了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咽, “我给我给,不就是五十万两嘛,只要你把那个给我吸一口,我就把五十万两银子送到到你跟前。” “哎,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就算是做生意的,也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吧,你这点钱都没有,就要我的货,想黑吃黑啊你?” 林雨吸了一口烟,舒坦吐口烟圈说道, “哇,真是神清气爽啊,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 看到林雨如此神情,李恪的眼睛都红了,他猛的朝管家吼道, “给我拿五十万两银子来,快点!” 这下管家可为难了,李恪虽然是当朝的三皇子,但是府库之中并没有那么多的银子,因为有许多钱都被他用在军营之中,以此来培养自己的势力。 管家哭丧着脸说, “三皇子,这么多银子,恐怕一时之间……难以弄来啊!” “那就给我去找刘枫,快点,不然我剁了你的狗头!滚!” 管家被吓得屁滚尿流,赶忙跑了出去 李恪这么一说,林雨忽然想起来,据说快活林的背后主使者在长安城中也是一位位高权重的人,甚至比李泰都要强。 一开始他以为可能是二皇子,但后来一想,二皇子在很小时候就给过继给别人了,如此一来很有可能就是李恪了。 此刻再被一提醒,林雨计上心来, “哎呀,三皇子真是富有,这么多银子说拿就拿出来。” 李恪舔着脸笑道, “这不是不能让您有任何损失嘛,毕竟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林雨拍着他的脸说, “总算是知恩图报,没白救你。不过呢,修车钱一回事。你这条命可是我救的,说说吧,该怎么感谢我?” “这……” 李恪知道对方今天是铁了心要敲诈他,若是答应,后面必然还会有层出不穷的要求,可是不答应,难道要日夜遭受那种煎熬吗? 最后一刻,李恪选择了让自己活的舒坦一点, “嘿嘿,应该的,应该的,你要什么尽管说,只要我有的我都给你。” “这个嘛,怎么说呢?” 林雨仰头45度看天, “你说我要别院有别院,要钱有钱,我能缺个什么呢?好像没啥缺的呀。” 李恪眼睛滴溜一转,说道, “哦,想必你还缺一个暖床的丫鬟吧。我近日以来娶了一房小妾,长得可叫一个沉鱼落雁,那身姿绰约,有如掌上灵蛇,功夫也是首屈一指,我马上让她来给你暖床。” “去你妈的,自己用完的二手货就想塞给我?当劳资是垃圾回收站啊,滚一边去,看见你我就恶心。” 林雨一脚将其踹开,转身坐回椅子上,吧嗒吧嗒的把烟抽完。 李恪不怒反喜,他跪着爬到林雨的跟前,谄媚都多, “原来你喜欢雏啊,这好说呀,我有一个妹妹,年方二八,正是出嫁时节,父皇曾准备将其许配到西凉,可如今两方战事紧急,怕是不行了。您若是喜欢的话……我可以帮您给父皇说说。” 此话一出,小鱼顿时面露慌张之色,她心痛看向林雨。您要真是同意了,那就是当朝驸马,从此以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而她不过是一个侍女,以后恐怕连小妾都做不成了。 林雨也是眼神怪异的看着李恪,心想这人也真是够狠的,为了讨好自己,竟然连自己亲妹妹都愿意往自己床上推。 他当场拒绝,娶公主岂不是就等于当上门女婿吗,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做出那等有辱男人尊严的事情? 万一那公主跟高阳公主一个性子咋办?不得把他吸成人干?还带几顶绿油油的帽子。 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站得正,坐得直,顶天立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额扯远了。 “去你的,老子是那种缺女人的人吗?真是可笑,公主有什么了不起的?她是会给我端茶倒水,还是能给我洗衣叠被?一天到晚娇生惯养的,老子娶个村妇都不要你那公主。” 一听这话李恪犯难了,连公主都不要,他还得咋整啊? 接着转念一想,他忽然发现林雨身边的小鱼跟小玉都不像是经历过人事的,由此便以为林雨有断袖之癖,于是笑嘻嘻的低声对林雨说, “嘿,这个我懂,您放心,我肯定在军营中给你找几个白白嫩嫩的娈童,保证让你满意!” 顿时,林雨一阵恶寒,他揪着李恪的衣襟一把推翻,后者直在地上打了个滚儿,爬起来后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 “娘的,是你脑子有毛病,还是老子表达不清楚?再敢给我出这种馊主意,马上给我滚!” “是,是我的错,我没脑子,我下流低俗。” 三皇子跪在地上磕头,这一幕可真是将那些送她来的下人和侍女们给雷得里焦外嫩。 大家都想着还是当初的那位不可一世的三王子吗,简直就是一条狗,比奴隶还要下贱,简直贱到了骨头里。 林雨接过小鱼送来的茶水,后者特地的还给他一个亲昵的眼神,林雨会意一笑。 他喝口茶,说道, “那个,我也不跟你拐弯抹角了,我看那间快活林倒是不错,拿来给我玩玩。” 李恪听完,长舒一口气,他还怕对方会提出些什么高难度的要求,原来这是一间快活林而已,于是他当即答应,将快活林送给林雨。 过一会儿后,管家匆匆忙忙的奔跑过来,从怀中拿出一叠银票恭恭敬敬的放在林雨的手中。 林雨将茶杯放在桌子上,重新的点一根烟叼在嘴上,随便翻阅了下,五十万不多不少。 顿时,他喜笑颜开,微笑着将李恪扶了起来,后者还受宠若惊的低着头 “干的不错,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爽快的人合作,来抽一根!” 林雨将烟塞到李恪的嘴里,后者当即贪婪的吸食着,脸上露出放松的神情。 当一根烟抽完以后,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真舒服。” “舒服吧?想以后这样都这样爽的话,尽管来问我要好了。” “那,那真是……谢谢您了。” 李恪心中满怀着激动,他颤抖的声音说道。 林雨摆摆手,大方的说, “谢啥呀,咱俩谁跟谁啊,一千两银子一根不搞价,只要你喜欢,要多少都给你。” 李恪一听,顿时脸都黑了,一千两,只吸这么一会儿?合着要是一天到晚不停的吸,那就算十万两银子也不够啊。 林雨见他表情有些不对劲,就问, “怎么,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 李恪连连摇头,这回真是打碎了牙齿往肚里咽,心里那个憋屈呦,不可名状。 最后,在无限的憋屈之中,李恪被下人们给抬了回去,林雨将银票往桌子上一拍, “小鱼收好!” “得嘞!” 小鱼笑嘻嘻的拿起银票,并疑惑的问道, “少爷,你为什么不愿意娶那个公主呢?听说当驸马爷都很神气的。” “神气?哦呵呵,你还没见过房遗爱那小子吗?都被抽成人干了,估计现在也就一口气吊着命,还神气?呵!” “可是,秦怀玉不也是娶了公主吗?我看他挺好的,而且跟你称兄道弟的。” 林雨撇撇嘴,白了她一眼, “就你会抬杠,收拾好银票早点睡觉去,明天不上班啊?” “嘻嘻,遵命,大少爷~” 小鱼嬉笑着说拉长了音说道,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林雨看着对方的背影,无奈的摇摇头,“唉,造孽啊!” 第二百四十七章,锦上添花你是谁?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安稳的睡过一夜,早上起来以后,林雨传到现代的廉租房里,这两天他一直都在忙着二愣的事情,以至于忽略了独月鸣的情况。 他刚一回来就立刻打开手机翻阅,这两天关于沈城的所有新闻。 不得不说现在的媒体的时效性远远高于唐朝。 在唐朝的情况是,远房某个亲戚的孩子刚出生,要去参加庆生宴。等到了以后,人家的孩子都会喊爹了。 这现在就好了许多,只要有什么新闻,十分钟之后马上就有人编排出来放在网上。 给很多人造成了方便的同时也制造出了不少的麻烦。 不过总的来说,这种时效性对于林雨来说还是很好的。 毕竟他时常的在古代现代之间来回穿越,不能够全面顾及现代与古代所有的事情,因此手机就成了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神器。 翻动了一遍近些天的新闻之后,林雨躺在床上默默的望着天花板,心中大石头总算放了下来。 根据新闻所说,独月鸣公司在前天的时候举办了大型的唐装博览会。 这是现今天朝内,唯一的一家以公司的名义举办的博览会,若是放在平常,那些老板们最多也就是做个展览,至于博览会,那是远远达不到那种层次的。 并且博览会是属于国家层面的,一般的私营企业是绝不敢轻易举办,必须通过无数道国家检查的关卡,历经过无数的磨难后才能够将批文拿到手中。 这其中的过程是实为不易的,可是偏偏独月鸣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唐装的展览会硬生生的举办成为了博览会的程度。 但也正因为如此,才会获得巨大成功,据媒体报道,在博览会开办的当天,周围各个省份的大型服装公司都前来进行参观。 不过林雨知道,那些人并非全部都是真心的前来观赏精美的唐装,而是为了从鸡蛋里面挑骨头。 在服装界之中,各处都有着激烈的竞争,如果大家都差不多,也可以相安无事。 但是假如有哪一个公司突然标新立异,说出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举动,并且才有可能获得巨大成功,那么其他公司的老总就不会那么淡定了。 不过虽然他们有心挑刺,但是精美绝伦的唐装将他们狠狠的震惊了一番,同时也改变了他们的心思。 由此,那些前来挑刺的老总们,当场转变心思。明眼看着独月鸣无懈可击,那么倒不如与其合作,互利共赢。 与赚钱比起来,那点不爽的感觉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所以,报道上说,在博览会的举办当天,独月鸣的董事长兰莹小姐就又开办了新品合作新闻发布会。 这也让许多的老板看到了商机,根据照片上面的还有许多,国际上面都有名的服装界的大腕,都前来希望与兰莹合作。 眼看着兰莹被众星捧月一般的簇拥着,林雨心里有着些许的不快。 明明此刻他可以以男友的身份站在兰莹的身边,明明可以拥有属于自己期望的幸福。 可是就是因为一根烟,未来的人生轨迹就彻底的改变。 也可以说从照片到现实的距离,只有一根烟的长度。 他继续的翻看着手机,发现最近比较重大的新闻中,除了独月鸣的博览会举办成功之外,还有令人震惊的一件事就是百货大楼竟然被封了。 林雨仔细的查看了几个比较牢靠的新闻播报。 “好家伙,多行不义必自毙,真是老天有眼啊!” 他大叫道,心里别提多爽了。 原来在前天的时候,泽田春突然的访问百货大楼,据说是要勘察这个地方的服装产品。 郑延立即让人摆下一百米的红地毯,找来了一千名礼仪小姐手捧鲜花站在两边迎接。 那仗势,比迎接他爹都大得多,由此也惊动了不少新闻媒体记者前来拍照 郑延满面春光笑脸相迎,大清早就开始在路边等待,等到泽田春从车上下来的那一刻,急忙走过去迎接,那模样就像狗腿子一样。 偏偏泽田春压根都不搭理他,照片上泽田春的下巴扬了有45度高。 就照片上来看,郑延化身成为了清朝的一位名人——和砷。 从新闻报道上得知,泽田春在与郑延还有郑华交谈的时候,态度还算是不错,虽然语气中稍有傲气,但大家将其当作是一位大师应该有的特性。 你要是没有一点特别之处,都不敢说自己是个大师,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装饰的更加神秘,在人心目中的地位才会进一步的得以提升。 可是,这种还算是融洽的交谈只存在了十多分钟,当泽田春在审查百货大楼的服装店样品的时候,突然大发雷霆。 当时在场的人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以为泽田春是不高兴郑延的接待,或者是郑华不小心说错了话。 毕竟倭国虽然传承于天朝,但是还有一些自行衍生出来的文化,使得图天朝人的行为习惯有所不同。 如此一来,若是一不小心还真容易惹怒了对方。 然而,在大家都为之迷茫的时候,泽田春说出了事实和真相。 原来百货大楼所售卖的所有古装,都是使用现在机械技术制作的。 泽田春告知所有人说,一件古装,无论是制作的精美绝伦还是普普通通,无论它用了多么好的材料,还是只用粗织麻布,都必须是人工制造,而不是使用没有灵魂的机器。 真正古装的灵魂在于制作古装时,工人的一针一线都带着对服装的尊崇。 当汗水滴落在线布之间时,便是灵魂的铸就。 古装并不仅仅只是一件衣服,而是对于祖先们勤劳与智慧的信仰。 他说自己虽然不是天朝的子民,但是他的心是属于天朝的,艺术无国界。 如果可以,他愿意将自己的骨肉分离,一份骨头留在倭国,因为那是生养他的地方,一份血肉放在天朝,因为这里是他灵魂向往的天堂。 据新闻上说,此话一出,当场人们都沸腾了起来,虽然说倭国曾经做出了不可饶恕侵略之行,但是此刻泽田春完全已经抛弃了自己倭国人的身份。 他将自己当做了世界的子民,化身成为了炎黄子孙,因为对艺术的热爱,放弃了所拥有的一切,全然尊从自己灵魂的指引。 这等精神实在是可歌可泣,世界上少有这样看破一切的人的存在,真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林雨看着报道,不由得暗暗讽笑, “这写的都是个什么破玩意儿,看起来语句不通顺不说,还捏造子虚乌有的东西.” 泽田春就一个小倭人而已,煽情的话他也是张口就来。不就是一点心灵鸡汤吗,还把一群人给说的迷三倒四的,恨不得将自己的炎黄子孙的身份拱手送出去。 “出息!” 林雨冷哼一声,对于这类精倭分子,他都懒得搭理。 在那群人眼里,好像什么都是国外的好,外国的月亮都比国内的圆。 不过有一点林雨不得不承认,这次泽田春是真正的开始出手了,以前在他个人以及公司情况还是飘忽不定的时候,泽田春总是用各种理由躲避。 但是这一次,总归将百货大楼狠狠的重伤了一下,当然这也得益于独月鸣这次开展的博览会,实在是把泽田春都给吓了一跳。 也正是因为如此,泽田春认为时机成熟了,便来到了百货大楼搅扰一番。 林雨并没有因为泽田春所做的而对其感恩戴德,反而对于后者多加防范。 网络上不是流行过一句话吗,雪中送炭你不在,锦上添花你是谁? 第二百四十八章,沈红月到来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最大快人心的不是百货大楼倒闭,而是在泽田春发怒之后,郑延还没来得及安抚好对方,忽然就有一队警察走了进来。 当时一群人都是一头雾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领头的郑龙走到郑华跟前,将手中的一纸拘捕令展示了下后,就送给自己老哥一对冰凉的铁手镯,不过就是连在一起的。 郑华当场大怒,质问郑龙到底要做什么,郑延也是对其斥责,可是郑龙却面色冰冷的当场宣布, “郑华涉嫌诈骗,私下获取金额一千多万元,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上面批文要将其逮捕,事后判决获刑期限。” 郑华顿时一脸懵逼,郑延查看了拘捕令,当场晕眩倒地,有人猜测那拘捕令不单单只是一个局部批文,里面肯定还有别的内容,只是郑龙不管怎么说跟郑华都是亲兄弟,不可能把对方弄的下不来台面。 由此,一场准备隆重的接见倭国服装品鉴大师的典礼以闹剧结尾。 因此前两天的有几刊报纸的头条都是百货大楼售卖假货,郑氏兄弟反目成仇,弟弟为维护法律尊严铁面无私。 总之各样的头条报道都有,看的林雨直摇头,心想真是一报还一报。 当然,这样的结果也实在让他唏嘘不已,俩兄弟同样是一个老爹生的,怎么差距就这么的大呢? 看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手机,眼睛都昏了,他揉揉眼角,将手机放下。 他也不需要急着知道郑华最后的下场了,诈骗一千多万,要是一般人,足够关他十几年了。 不过谁让人家有个有本事的老爹呢,估计郑延会都用自己的关系,或许关他个一两年,等风头过去了以后就出来了。 而从目前的发展趋势上来看,一年以后,林雨的财力差不多都可以和华龙集团相提并论。 到那个时候,对于林雨来说,郑华不过是个跳梁小丑罢了。 林雨放松的躺在床上,如此一来,早上是将郑华彻底的解决了。 忽然之间,他还有一些不舍得,毕竟那也是跟他斗好长时间的对手。 如果不是郑华的话,林雨也不可能认识兰莹,更不会与独月鸣有任何的交集。 如果不是郑华,或许他会过另外一种生活,但那种生活绝对没有如今这样是丰富多彩。 正所谓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只有在不断的奋发向上的斗争中,人才可以获得想要的满足感。 虽然现在郑华倒台了,但是林雨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因为他知道,倒下一个郑华,后面还有许多个郑华要他去对抗。 张成和桦是两个,而郑延肯定也会对林雨进行报复,此外郑龙也在不断的追查他的底细。 就怕对方查出点什么,那对他是极为不利的。 “呼~” 林雨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将以前所有的不快,委屈和痛苦都给吐了出来。 只是沉重的心情却没有轻松一点,而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的号。 林雨疑惑的按下接听键,只要里面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你在哪里?” 这个声音的问话,许久不曾出现在他的耳畔,若是在以前,他必然是欢喜欢乐,可是此刻听来却是倍感恶心。 林雨冰冷的回应, “关你屁事,给我打电话干什么?你家小男友刚一入狱,就打算吃回头草啊?这可不是一匹好马,该做的事情。” 电话那边传来抽泣的声音, “林雨,我知道你对我有很多误会,我也非常后悔以前所做的事情,求求你,看在我们曾经在一起,我真心爱过你的份上,让我见你一面吧,我真的有好多话想要跟你说。” 林雨一听,倒是觉得像吞了一口苍蝇似的恶心的不得了, “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少他妈给我来这一套,滚!老子不想看见你!” 吼完,立即按下挂断,然后顺手将其拉入了黑名单中。 不知怎的,一听到这个女人的声音,林雨从内到外地都不舒坦,就想喉咙里长疮似的,挠也挠不成,就只能干痒着,别提多难受了。 他继续的躺在床上放空自己的心,许久都不曾像今天这般有如此安静的环境供他放松。 以前都是来回穿梭在现代和唐朝,传送的他脑袋都大了,有时候说话都会不自觉的将两个时间段的说话形式混淆在一起。 常常弄的与他的说话的人都莫名其妙。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林雨终于起身,放松完了,总要起来找些事情做。 毕竟他又不是一个废人,不能一直都躺在床上,当他刚要准备出去的时候,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 他问了一声,那边却没有人答应,他还纳闷到底是什么人会来这里找他? 按理说,知道他住在这里的人并不多。 特别是在拥有独月鸣公司以后,许多人都以为他飞煌腾达了,别人更加不会有人相信,糖糖一公司的董事长之一,所住的地方竟然是一个一个月不超过300块钱的廉租房。 林雨带着满心的疑惑将门打开,但所见之人却让他面色一变,他不耐烦的说道, “我说了,不想再见你,滚?” 说完就要关上门,沈红月的脚早先一步的卡在了门缝中,她神情焦急,一副恳求的模样说, “林雨,我们之间只是有一些误会,我想来这里跟你解释一下,求你听完。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能够让你原谅我的话,我立刻就走,绝对不会再烦你。” 听了这话,林雨心中暗骂一声,“靠,” 他大声的斥责道, “你她妈演电视剧啊,以为自己是女主角?装个可怜,说一段悲情故事,全天下的男人都可以原谅你。绿帽子都戴到老子头上了,还打算给我扶正?给老子滚!” “求求你,求你听我解释好不好?我真的是有苦衷的,你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去死啊?” 林雨眯着眼睛,他忽然感觉好像这其中有许多他不知道的事情,便放松了关门的手,只是一脸冷漠的说道,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说吧,我听着!” 沈红月揉了揉被夹出几道红印子手臂,眼泪吧嗒吧嗒的流了下来,那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真是看得人我见犹怜。 若是在以前,林雨肯定会心疼的要死,可是此刻……哦呵呵。 沈红月见对方无动于衷,便将手臂放下,就那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林雨, “外面好冷,能让我进去吗?” “草,5月的天气你还敢说冷?骗鬼呢!” 沈红月可怜巴巴的说, “我身上没钱了,昨晚在网吧里面待了一晚上,所以……阿嚏!” 林雨见其真的是感冒了,便不耐烦的打开门,后者灵巧的从门缝里钻了进来。 关上门,林雨走向坐在沙发上的沈红月问, “别在这给我废话,长话短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个……那个……其实我……” 沈红月面色有些尴尬,她吞吞吐吐的,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不然就滚蛋!” 林雨实在不想看这个女人,就算对方外表如何光鲜亮丽,但他只觉得恶心。“林雨,其实是我爸爸欠了高利贷跑路了,他所有的债主都找上家门,我妈妈也是因为这个得了脑溢血。当时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我必须想办法把家里的债务都还清。可是你也知道,我们当时只是刚刚的大 学毕业,什么都没有。要想还完几百万的债务,谈何容易?”沈红月红着眼睛说,看的出来,她当初很不愿意做这件事情,可是却不得不去做。 第二百四十九章,前任求复合?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从头到尾都冷着脸,这绝对不是他背叛自己的理由,而且曾经对方所做的事情实在过分。 戴绿帽子就算了,一对奸夫淫妇,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来羞辱他,践踏他的尊严,这就让人无法忍受了。 沈红月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她怨恨有一个坑女儿的老爸,又怨恨自己没本事,还说自己自从和郑华在一起之后,从来都没有开心的笑过一次。 每天都在对方的训斥中,低眉顺眼的活着,就不像是一个正常人过的日子,郑华也是将她当作奴隶一般,说打就打,说骂就骂。 即便如此,她也要笑脸相迎,因为她需要对方为她偿还债务。 听着听着,林雨竟然还有些心软,他叹了口气说, “算了,别说了,都已经是过去了。自从你离开我的那一刻起,咱们就已经分道扬镳。不会像你曾经对我所做那样的侮辱你,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再出现在我的眼前。” “林雨,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心吗?” 沈红月从沙发上站起来,朝林雨缓步走过去, “你知不知道我这几个月的日子是怎么过的?我日夜的都在想着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对你的思念更加是犹如泉涌一般。我真的好难过,好痛苦,我也很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决定。” 说着,她的脸颊上滑下两道泪痕,泪珠滴答的碎在地板上,林雨见此一幕,好像明白了对方当初的痛苦,但是明白归明白,事情该咋办还得咋办。 这样的女人,难不成还要收回来?估计都被郑华给玩烂了吧 沈红月声音嘶哑, “真的,我真的好后悔。林雨,你会原谅我吗?” 林雨别过头,眉头微皱的敷衍道, “会!” “我不要你这样的回答,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跟我说,你是不是还爱着我?” 此话一出,林雨顿时心生厌恶,他将其推开, “你有完没完?让你进来说话是看在我们当初还是同班同学的份上,但是别得寸进尺了,现在马上给我出去,别让我动手赶你!” 谁知这话竟然激怒了沈红月,后者突然神情激愤的吼道,“你动手啊,动手打我呀,今天不打我,你就不是个男人。我这么的爱你,你竟让还要把我往外赶,你知道我来找你,提起了多大的勇气吗。不管你现在怎样对我,我都不会跟你提这一点的怨恨。因为我知 道这些都是我欠你的。” 她说的头头是道,好像自己所做的是对的,而且语义中一直暗示林雨应该接纳她,因为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你和兰莹在一起,我不怪你,你在郑华面前陷害我和你睡过,我也不怪你。你后来在众人面前侮辱我戴假货,让我丢尽了脸面,我也不怪你。即使你现在设计将郑华送进了监狱,我依旧不会对你有任何的 怨言。” 沈红月走近了林雨,她伸手触摸到对方的胸膛,眼神中带着几许的真挚, “因为我爱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你是对的。即使你现在拿着刀对着我,我也只觉得,你是为了给我削水果。” 林雨听了以后,不由得发出一声冷笑,他真的怀疑沈红月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这种无耻至极的三观,是一个正常人所应该拥有的? 明明是沈红月自己作死,还要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他的身上,还口口声声的说着“因为爱所以原谅”之类的话,由此,沈红月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落到最底层。 这种奇葩,也真是够了。 林雨嘴角抽搐,呵呵一笑, “我说沈红月,咱做人能要点脸行不?自己长一身绿毛,还说别人是妖精,好好想想你以前怎么对我的,要是换做你,你咋办?” 他一把将其推开,一边朝门口走去,一边说, “哪远滚哪去,别在这恶心人!” “林雨!你这个王八蛋!” 沈红月突然撕心裂肺的吼叫, “枉我一片真心的爱你,竟然这样对我?你这样真的很伤我,知道吗?我这次来就是想要告诉你,我依然爱着你,我不介意和你重新开始。只要你愿意,我们还可以再回到以前的时光。” 林雨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站着不动,沈红月以为自己打动了对方,就继续说, “现在我明白了,能够和一个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不管我们的生活如何的差,只要我们肯努力,总会有一片美好的蓝天。我只想坐在自行车上面笑就好。” 林雨摇摇头,冷笑道, “哎,那真的是很抱歉,我现在改开宝马了,找你的自行车去吧!” “不要!” 沈红月小跑过去,一把从后面抱住林雨, “我只要你一个人,从今往后,只要你和我在一起就好。” 林雨身体一颤,他语气忽然间又变得温柔起来, “你真的,愿意这样做吗?永远和我在一起,无论贫穷还是富贵。”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沈红月兴奋的叫道,她紧紧的抱着林雨,压抑不住心中的激动。 林雨忽然转过身,将其抱在怀中, “那好吧,从今往后,我们忘记以前所有的一切重新开始,可以吗?” 而此时他心里却在说, 我倒要看看你打算搞什么鬼? “嗯嗯!” 沈红月重重的点头,眼角流出欢欣泪水,林雨擦擦眼角, “瞧你,都哭成了小花脸了,以后不能再哭了,越来越丑。” “哼,丑也是你的,不准不要我。” 林雨宠溺的揉揉她脑袋, “真傻!” “我饿了!” 沈红月撒娇的拉着林雨的手,摇晃着他的胳膊说道。 “那我们去外面吃吧,我知道有个寿司店的味道不错。” “不嘛,我不要。我想吃你做的饭,好久没吃过了呢。” 林雨笑着说, “那当然可以了,不过我家里没有菜,我们需要去买一点。你在家里等着,我现在去。” “不要!” 沈红月突然给林雨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不要跟你分开,想和你一直的在一起。” “让我们一起去?” “不,我只想单独的跟你在一起,就这样抱着你过一辈子!” 沈红月轻轻的靠在林雨的胸膛,双臂抬高,揽住了林雨的脖子, “我们等会再去好吗?” 林雨一愣,察觉到了不对劲,竟然不跟他一起出去,那肯定是要图谋些别的东西了。 虽然心中疑惑,但脸上还是不动声色的说, “可以啊!我给你倒杯茶!” 林雨附她的耳边轻声的说。 沈红月却摇摇头, “在这个时候不是应该用一杯酒来庆祝一下吗?” “这倒也是,不过家里只有白酒,我记得你是不喝这个的。” “偶尔一次没关系的!” 在沈红月的催促之下,林雨将白酒拿过来,53度的白酒,两人一人一杯。 沈红月端着酒杯对林雨深情的说道, “愿我们最后永远都不要分离。干杯!” “干杯!” 林雨一饮而尽,沈红月呛的直咳嗽,她靠在林雨怀中,柔情的说, “你知道吗,从大学时代我就准备好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你,可是你这个木头竟然什么都不懂,白费我一片心意。” “哈哈!当初也年轻嘛,什么都不懂,而且我真的想要一直的守护着你,不让你受伤,让你幸福的生活一辈子。” 林雨只觉腹中灼热,每说一句话,吐出来的都是浓浓的酒气,片刻之后,头脑有点懵了。 沈红月闭着眼睛,她仿佛十分享受此刻的温存,她一只手握着林雨的手, “其实能走到今天,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当初我以为当我选择了郑华的时候,我们真的就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没想到你还是……” 她笑道,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而且会奇怪你怎么突然之间变得那么厉害?连郑华都被你给耍了。” 林雨骄傲的说, “郑华算是个什么东西?他也配能跟我相提并论?”“是啊,郑华什么都不是,只有你最厉害,对了,你能告诉我,你怎么把他给陷害的?” 第二百五十章,第一滴血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得意洋洋的说, “那小子脑子挖出来也不过是二两重,想搞他不是简单的很?我跟你说啊,当初我就是……哎,你问这干嘛?” 突然间的停顿,使得沈红月手突然紧了一下, “没啥事儿,我就是好奇嘛。想看看我老公有多厉害。” 林雨捏她的下巴,笑着说, “我厉害的地方多着呢,等晚上让你好好试一试!” “哎呀!讨厌!你好坏哦。” 沈红月轻推了林雨一把,撒娇的说道, “那你快给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做的?” 林雨面色微红,说句话也有点不利索,吹嘘的说道,“我跟你说,其实当初你跟郑华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那时候好像表面上给我过的挺好,我知道你都是为了不让我伤心。这一点,我也挺感谢你的。后来郑华他竟然想搞我,切,真是可笑。光脚的 不怕穿鞋的,我还能怕他?” “你当然不怕了,你是最最最厉害的。” “那是当然,我是谁呀?我是林雨,全沈城都没有我怕的人,别说是郑华,就说他老子来了,我也不怕。” 林雨挥舞着胳膊,一开口,满嘴的酒气,明眼人看着都是喝晕了的。 至此,沈红月更是温柔的抱着林雨, “那你到底是怎么整他的?快跟我说说嘛,我很好奇。”“哎呀,太简单了。我不是找到靠山了吗,然后忽悠兰莹将股份分给我一半,当时我就想着把公司卖给郑华,那样的话我岂不是就成富豪了,还要受兰莹的鸟气?不过后来签合同的时候,我假装右手受伤, 用的是左手签字,法庭上我是用右手签的字,所以我当时咬定那份合同是没有作用的,就连郑华都没有反应过来。他就被安上了诈骗的罪名,你说他是不是傻?” 沈红月听了以后,心中暗喜,嘴上称赞林雨真是聪明,这种绝妙的办法都能想得出来。 林雨当然是很自豪的接受了对方的夸奖。 接着,沈红月突然站起身说,她要出去买菜,让林雨在家里先准备着。 但是林雨不答应,非要跟她一起,沈红月推搡了林雨一下,林雨顺手拽了她的小背包,结果从背包里面掉出了正在录音界面的手机。 林雨定睛一看,刚要弯下腰将其拾起,却被沈红月抢先一步, “啊不小心掉了,没事,我先走了。” “等等!” 林雨拉住她, “刚才那什么玩意?” “手机呀,你傻吧你?” “不是,你手机怎么还录音呢。” 面对林雨的质问,沈红月知道纸包不住火,旋即将手臂一扬,打开林雨的手, “要你管,你算老几呀你!” “嘿,沈红月,你犯毛病了?刚才你怎么叫我的!怎么这个态度?” “我就是这个态度,怎么了?林雨,撒泡尿照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你算是个什么东西,用点奸诈的小计谋就想陷害郑华,真是异想天开。” 沈红月晃着手机说, “从我进门开始,我们所有的对话都已经在这里面了,只要我把这个送上法庭,郑华马上就会被无罪释放。而你就等着承受法律的制裁吧。” 林雨假装慌张,伸手要拉住沈红月,却差一点被对方猝不及防的一脚给踢中。 沈红月嘲讽的笑道, “你也就这么点脑子?抠出来,放在秤上,连一两都不到。” 林雨当即声音低沉,满带着威胁的说 “我不会让你走出这个门的。” “哦,是吗?那我今天就不走出这个门好了,不过你也别想走出去。” 沈红月打开门,顿时冲进来八个戴着墨镜,一身黑色紧身装的肌肉壮汉,估摸着每一个都有两百斤。 八个人将林雨团团围住,若是一般人,早就求饶了。 就论体型而言,一个人就足够将林雨给解决了。 不过林雨好似没有任何的恐惧,反而还讥笑沈红月, “就这几个虾兵蟹将,都不够你一个人玩的吧?” 然后他指着其中一个光头男说,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长的怪壮实,但是脚步虚浮,脚后跟都不着地,哼,一看就是肾虚。怎么?不服气啊?不服你打我呀。” 沈红月抱臂在胸,然后手一挥, “把他给我抓起来。” 当即八个人同时动手,不管林雨如何的反抗,瞬间便被死死地按在地上。 林雨涨红了脸,脖子上爬满了青筋, “放开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有种的跟我单挑!一群人打我一个,算什么男人?” 沈红月抬手示意,两个壮汉将林雨架起来,她走到其跟前,捏住林雨的下巴说, “你就是一个跳梁小丑,以为自己很能干,其实什么都做不了。你暗地里做的那些阴谋诡计,实际上不过是有钱人眼里的游戏罢了。真是幼稚!” 林雨愤怒道, “沈红月,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过来找我就是为了骗取我的信任?还说了那么多的誓言,装假可怜,弄得跟真的一样。”“没错,我就是为了骗你啊。不然你以为我真的很想跟你复合啊。不过是个穷鬼罢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兰莹已经闹掰了。你现在是净身出户,一分钱都拿不到。难不成要我跟你一起住着四面透风的廉租 房,喝着西北风谈恋爱吗?” 沈红月拍着林雨的脸说,“小伙子醒醒吧,现在已经不是用嘴说爱情的年纪了。有这份心,好好想想该怎么赚钱才是正道。连爹妈都没有,自己还不赶紧好好努力,别总想着害人。要不是因为你,我跟郑华现在不知道多好呢。偏偏 你要当个搅屎棍,从中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你可真是够恶心的。” 林雨呵呵一笑, “是啊,我承认,我就是个搅屎棍。但你也不想想,搅屎棍搅的是什么东西?” “你……” 沈红月气的不得了,她一挥巴掌朝林雨打过去,后者将脑袋往后一缩,便躲了过去。 “沈红月,我本想给你一次机会,可是你却没有抓住。既然你那么蠢,我就没必要跟你说那么多了。记住你此刻说的话,可千万别后悔。” “后悔?自打出生以后,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你在一起。我当初真是瞎了眼了,怎么可能会看上你这样的垃圾?” “哼!你连垃圾都不如,有什么资格说我?” 林雨冷哼一声,说道,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我更加的认清你。” “嗯,认清了,那又如何?” 沈红月揪住林雨的衣襟,使其靠近了自己,恶狠狠的说, “我说过,今天你甭想走出这扇门,给我往死里打!” 她将其一推,忽然从林雨口袋中掉出一盒烟,林雨下意识的伸手,却被那个光头男给踩扁,掉落出来的烟支被碾碎,露出里面的白色粉末。 这一幕吸引到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沈红月大叫一声等一下,林雨也被两名壮汉再次的架住。 捡起地上的烟盒,沈红月将其鼻下一闻,随后奸诈的笑道, “好哇,真是没想到啊,你竟然还吸D,这下你死定了,等我把这个交到警局,到时候你能说的,也就只有遗言了吧。” 林雨一听,嘴角扬起一抹邪异的微笑, “好吧,既然不小心被你发现了,那我就不陪你玩了。本想着跟你演一场戏,放松一下,只可惜你太早选择出局,那么……” 林雨突然间原地消失,架住他的那两个人一脸茫然,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沈红月如见鬼魅,她大叫一声,躲到一个壮汉的身后。 顿时,众人惊慌不已,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邪门儿的事情。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四处搜寻林雨的身影,可是小小的租房里面一览无遗,没有任何可以躲人的地方。 其中一人拿出了一把短匕首,来增加自己的胆量。 几分钟后,他们没有任何的发现,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林雨又凭空出现。 他抓住那个握匕首人的手,在其猝不及防之下,将匕首刺进那人的喉咙,当场鲜血直飚,腥热的血液喷溅到几人身上,当即引来沈红月死命的尖叫。 杀死一人,林雨再次消失,连带着消失的还有那把杀人的匕首。顿时,一股浓重危机感降落在众人身上。 第二百五十一章,八连杀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众人屏息凝神,四处凝望,可是终究寻不到林雨的影子,寂静的房间里面都可以听到每个人的心跳。 沈红月紧紧的抓着其中一人的胳膊,她恐惧的张望着,一分一秒的都像是在折磨中度过。 几分钟后,还是没有任何的异动,其中一人说, “我们先出去。” “不行!” 沈红月突然脑抽似的说道, “这里死了一个人,我们要是现在离开,肯定会被误认为我们杀了他,必须要将林雨抓住。” 其余人一听,倒也觉得在理,而且大家一致认为林雨不过是使用某种障眼法,在他们没有注意的时候突然消失出现,当然这也是他们自我安慰的一种手段。 毕竟大家都是九年义务教育出来,深受无神论马克思主义思想教化的,如何也不会相信鬼神一说。 至于穿越,那只是小说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情节罢了。 沈红月壮着胆子命令道, “你们两个,去检查一下厨房,还有你,你,两人去厕所看看。剩下的把柜子和床都给我翻过来!” “好!” 剩下的七个壮汉齐时行动,说是搜寻,其实就是肆意的打砸。床,柜子全部都给掀翻砸烂,就连腌糖蒜的陶罐都不放过。 “啊!” 突然,厕所传来一声惨叫,众人急忙冲到门口一看, “嘶~” 顿时只觉后颈仿佛吹来一口凉气,厕所的地板上躺着一个脖子被划开的人,双脚还在抽动,他的手紧紧的捂着往外滋血的脖子,想要延缓自己死亡的时间。 只是即便如此,也阻止不了他死亡的结果。 痛苦的挣扎了几下之后,那人终于停止了动作,双手一摊,两只瞪大了眼睛望着天花板,地板上的鲜血顺流入下水道,贴着瓷片的墙壁上的血珠滚落下来。 全场寂静,跟死的人一组的那个人傻愣的瞪着眼坐在地上,明显被吓傻了。 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死的,或许就连其本人都不知道,不然怎么会死不瞑目呢。 剩下活着的人重重的喘息,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就死了两个人,而且都是割喉毙命,虽然他们知道第二个肯定还是林雨干的可是其手法实在是匪夷所思。 一时之间,大家都动摇了,他们目目相望,身体也靠近了些,希望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带来一点勇气。 可是……嗖! 一道寒光闪过,站在最边沿的一人捂着自己喷血的脖子,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他眼睛同样瞪得老大,仿佛看到了令他不可置信的一幕。 刹那间,挤在一起的人群一哄而散,那些人什么也不顾了,拼了命的朝门口逃去,可是这个屋子仿佛化身为一只恶魔,欲要吞吃进来的每一个人。 一群人惊叫着,冲在最前面的是个体型高大的胖子,眼看即将触碰到门把手,忽然在他脖子的前方凭空出现一把匕首,林雨面无表情的站在其侧方,带血的匕首划断他的大动脉。 顿时破口的脖子狂飙鲜血,他的速度也变慢,艰难的向前走了两步,就趴在地上,直到死的那一刻,他的中指才碰到门边。 其余人也都被吓住了,一个人当即下狠心跳窗逃跑,可是在即将跳出窗子的一霎那,林雨割开其大动脉。 最后尸体摔在楼外空地上,三楼不高,但也摔了个肢体变形。 林雨的闪现在出租房里,面无表情的朝剩下的四个人走去,沈红月躲在最后,她恐惧的求饶, “别杀我,我是爱你的,真的很爱你。林雨,你要相信我。” 林雨微微一笑,他的语气十分阴冷,听的人脊背发寒, “嗯,我怎么会不相信你呢?毕竟……你那么爱我,是不?” 他一步步的靠近,走向剩下的三个壮汉,那三人虽然身型高壮,但是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 林雨那匪夷所思的神出鬼没的能力,也着实将几人给吓住了,他们一步步的后退,原本想要逃离出去的他们已经放弃那个不合实际的念头。 他们此刻所想的就是该如何让对方放过他们。 林雨越加靠近他们越加恐慌,一群人挤在角落,瑟瑟发抖。 沈红月强颜欢笑的说道, “既然我那么爱你,你也爱着我,那么我们就永远的在一起吧,永远都不分开好不好?” “这样啊?” 林雨歪着头,露出一副邪魅的微笑, “不好!” 有一个壮汉突然跪在地上, “求求你放过我,只要你放过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林雨点点头,将目光看向剩下的两个壮汉,那两人同样的急忙跪下, “我们也愿意,我们什么都可以做。” “哦?那么我现在要你们做第一件事情,那就是……” 林雨抬起手指指向沈红月说道, “三个男的一个女的,共处一室,难道不应该发生些有趣的事情吗?” 那三个壮汉相视一眼,目光之中满是迷茫的神色。 林雨说道, “机会只有一次,要抓住了哦!” 沈红月当即面色大变,还不等她开口,其中有个壮汉并明白似得笑道, “明白,我们肯定让你满意。” 随机抓住沈红月的一条胳膊,后者惊叫一声,挣扎着要逃跑,余下的那两名壮汉也明白似的,起身将沈红月给抓住。 任由沈红月如何拼命的嘶吼,都没办法挣脱三人的魔爪。 那三人发出令人惊悚的笑容,其中夹杂着沈红月的哀求和惨嚎。 林雨就站在那里,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无论沈红月如何的恳求,如何的痛哭流涕,他表情都没有任何的变化,犹如古井无波。 十分钟的时间里,沈红月的衣服被撕的满地零碎,而她也着实经历了什么叫做地狱,那煎熬在她心中留下深深的阴影。 把三人用各种方法折磨着沈红月,根本就不把其当人看。 也难怪,在自己的生命面前,其他的东西都不重要,甚至别人的性命也犹如草芥一般。 完事之后,三人谄媚的跪在地上, “都按照您的吩咐做,您满意吗?” 林雨看了眼躺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失声痛哭的沈红月,他摇摇头,那三人见状,再次拉起沈红月。 后者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痛苦的目光投向林雨,可奈何刚才还和她谈情说爱的男人,此刻竟然冷若冰霜。 她满心的怨恨,却忘了自己对林雨所做的一切。 在那三个人动手的时候,林雨忽然消失,再次出现之时,匕首已经刺在那个满脸兴奋的壮汉的脖子,另外两人吓傻了,可不等他们反应过来,林雨再次消失。 他们将沈红月扔在地上分别从门和窗户逃跑,但是却被林雨分别的杀死,死法与之前的几个相同。 最后只剩下躺在地上的沈红月,后者看着这一幕,仿佛习惯了林雨鬼魅般的神出鬼没。 突然之间,她心中生出了许多的后悔,后悔自己明明能够和这么厉害的人在一起,可为什么还要偏偏舍近求远,去追郑华呢? 可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此刻再后悔又如何?她肯定也是要死在这里的。 而就在她满心绝望的时候,外面传来了警笛声,她仿佛看到了希望的到来,心中燃起了对活着的渴望。 林雨捡起地上的一片衣服,把别说了,把手给磨擦好几遍,然后扔在了沈红月的跟前, “我说过你在我的眼中不过是一个垃圾,你连公交车都不如,至少上公交车还要掏钱。自己解决吧,杀你脏我的手。”他转身走向沈红月在挣扎之时掉落在地上的手机,而与此同时,沈红月拿起地上的匕首,两眼泛红的盯着林雨的后背。 第二百五十二章,超能力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捡起手机的那一瞬间,沈红月手拿着的匕首,已经临近他不超过三寸,只要再进一步,就能刺进其腰间。 沈红月就是等着这一刻,她双臂僵直,面色凶狠,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刺了出去。 说是迟那时快,就在她即将触碰到林雨身体的那一瞬间,林雨突然原地消失,沈红月踉跄几步,趴倒在地上,当时一脸懵逼。 也就是在这一刻,一队警察踹开门冲了进来。 五分钟之后,换了一身正装的林雨从10号仓库里面走出来,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昂首阔步,好像中了大奖一般。 走到门口,他抬手跟门卫老张聊了两句,也就是这时,郑龙开车进来,老张给他开门。 林雨打招呼道, “郑警官,啥风把你给吹来了?” 郑龙知道林雨没有犯任何的罪行,但是打心底不喜欢这个人,总觉得对方好像有什么事情在瞒着他。 而且关于那次车祸之时的怪异事件,他一直都在坚持调查,不过表面上还是要以笑容, “我要跟兰小姐谈一下关于郑华诈骗案件的赔偿数目,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法院就可以判定索赔了。” “哦,是吗?,那真是太好了,那么法院预赔的是多少?” “对不起,这是机密文件不能够随意的透露,我要去找兰莹了!” 说完,郑龙开着车驶了进去,林雨笑了笑,跟老张聊了会儿天,随意的看了眼手表, “哎呀,都快该吃饭了,老张,今天想吃什么我请客。” 老张摆摆手说, “不用了不用了,我从家里面带的有饭,老婆子做的饭吃习惯了,别的吃不下去。” “哈哈,你可真是有福啊,还有人给你天天做点饭吃。不像我,天天就一个人,出去吃顿饭都没人一起。” 老张听了以后指责林雨说, “你们年轻人啊,就喜欢玩所谓的爱情,其实哪有什么爱情啊。只要长久的陪伴在一起,俩人好赖能够拼对着过日子就行了,到老了以后能相互搀扶,有个伴儿,那就是最让人心满意足的事儿。” 林雨摇摇头,叹了口气说, “说起来很简单,其实有些事情并不只是想象的那么容易。我也不想啊,但奈何天意如此,我还能咋办?算了,不说了,我得去吃饭了,再见。” 老张看着他孤寂的背影暗暗的说道,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能折腾。” 他坐在椅子上,拿出被洗的锃亮的铁饭盒。 郑龙刚要坐下跟兰莹谈论关于赔偿款的事情,忽然手机响了,他接听以后,顿时面色大变。 他将手里的档案袋放到兰莹的手里, “兰小姐,这是所有的赔款协议,你看看,如果没有问题的话,请签上你的名字,我之后会来拿走。抱歉我现在有急事先走了。” 他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开着车就驶出公司。 林雨也还没有走几步,就见郑龙风风火火的离开。 他暗暗发笑,观其车速,必然是遇到了十分紧急的事情。 但从他所知道的事情中看来,也只有出租屋那边的事儿才能让郑龙如此着急。 林雨没有去吃饭,而是坐出租车到了老街,这里90%以上都是老人,他在这里四处寻觅了一栋老房子,以三十万的全款买了下来。 好在兰莹这段时间给他打了不少的钱,买完房子以后,卡里的金额还有一百二十多万。 在他离开廉租房的时候,就将安定在廉租房的传送点给取消了。 他一共有五个传送点,一个放在了十号仓库,一个在药品仓库,一个在桦的地下密室。 而这栋房子将代替他的廉租房,毕竟一个男人总还是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 躺在新买房子的床上,望着洁白的天花板,冰冷的床板上面没有任何的铺盖,但依旧让他感到一丝的安逸。 他不敢闭上眼睛,因为一旦闭眼,便会看到那血腥的一幕。 人是他杀的,但那也是借着怒火和酒劲儿才敢连杀八人。 之后在传送到唐朝的时候,他几乎要把胆汁都给吐出来了,弄的满身都是。 杀人总是一件让人心里难以逾越的坎儿,但一旦越过,便觉得没有什么。 也就是因为这一次愤怒的杀人,让他发觉到了穿越能力的强大之处。 林雨第一次发现,无视空间来回穿越,几乎是等于瞬移,而他只需要在某个方位进行定位,就可以出现在固定的空间。 那么也就是说,在这个空间里,他拥有足够的主动权,可是假如是在极小的空间内呢? 是不是也可以随意的穿梭? 一念至此,他便忍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枚硬币,将最后一个传送点定在这个硬币上面,然后取消这个房子的传送点。 这样他传送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这个屋子本身拥有传送点而弄混了,这叫做去除不确定性。 如果他的猜想是真的话,那么他就可以再次回到这个房子,因为硬币上有传送点,如果回不来的话,那他的猜想就是错误得了。 他将硬币扔到空中,瞬间传送到唐朝。 他握着手里的银子,然后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气,瞬间传送过去。 他没有立刻的睁开眼睛,因为他不甘心失败。 半分钟过后,林雨安定好心情,猛的睁眼,眼前的景物让他大为欢心。 “yes!” 他激动的握拳在空中挥舞了一下,他脚下踩着的正是硬币所在的地方。 然后他来回的实验几次发现只能传送到微型物体所在的周围,并不能够如同在房间内部一样的随意的穿越到任何地方。 不过有一点好的是,他根本不需要通过触碰一个物体来收放传送点。 只要意念一动就行,这个发现让林雨更加的兴奋,这简直就是超能力啊,如果能够使用得当,绝对有无与伦比的威力。 他极力的安定自己的心情,从此以后,他可以做更多想要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有钱了不起啊,我有超能力。有超能力了不起啊,我有超能力又有钱! 他打电话给刘柱,让对方过来跟他一起去看家具,有个房子也不能太随性了,总得把该买的东西都买齐,才有过日子的样子。 两人一起去家具市场转了半天,以前在没钱的那会儿,林雨买东西是货比三家,然后选最便宜的,也不看质量。 现在他是只要到哪一家,看中什么了,问个价钱, “这床多少钱?” “先生,这床和柜子是一整套的,全部使用红木制作,如果您喜欢的话,现在正打折……” “别说那么多没用的,就说多少钱吧!” 林雨挥着手,那模样像极了超级暴发户, 售货小姐尴尬的一笑, “先生,这套床最后的定价是八千元!” “啥?八千?” 售货小姐满脸的鄙视,心想装什么大款呢,穿一身西装就以为自己是高品味的人了,才八千都吓成这样,丢人。 不过脸上还是带着职业性的笑容, “先生,如果您对这一套不满意的话,我们还有其他的,比如这一套是使用杨木制作,全套四千。” 刘柱站在一旁扒着指头算,估计自己得工作快把月才能买一个床,因此只能暗暗摇头。 售货小姐见状,撇撇嘴,心里更加的鄙视林雨,同时语气也产生了厌烦, “那个,如果您还不喜欢这样的样式的话,我们这里还有很多,你自己看看吧,看中哪一款给我说。” 林雨点点头,他听得出对方潜在的意思,便说道, “这么多,我也懒得看,把你们这你最贵的给我装车!” 一听这话,售货小姐露出轻蔑的神色,“先生,请您想好,很贵的哦!” 第二百五十三章,我只想找个能过日子的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面对售货小姐如此恶劣的态度,林雨也不生气,他将卡拿出来, “去刷吧!” 这时,售货小姐有点害怕了,眼见卡都拿出来了,怎么可能没点真材实料? 她略带尴尬的笑了笑,接过卡在poss机上刷了一下,立即显示一大串数字,虽然并不是她所见过都最多的,但依旧让她大为吃惊。 要知道有钱的老板可不会将钱存在银行卡里,那是最愚蠢的行为。 他们会把钱放到资金链里面,钱生钱。有道是穷人想方设法的往银行里存钱,富人想方设法的从银行里贷款拿钱。 如果有人的银行卡里有一百二十万,那么很可能对于这个人来说,一百二十万并不算什么。 售货小姐心道完了,竟然惹到了这么个大神,林雨面带和善的微笑看着她,也不说话,但足够令其心里发毛。 “那个……先生,这是您的卡,你一共消费三万九千元,请您留下您的地址,我们会雇人将床免费给您上门。” 林雨摆摆手, “先等等,我再看看。” 他扭头对身后的刘柱说, “你是不是还在住出租房?” 刘柱点点头,嘿嘿的笑道 “是啊。” “那你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那儿的房子挺大的,我一个人住太孤单了。” 说完,林雨又对售货小姐说, “就刚才的那一套床,再来一套。” “啊!” 售货小姐,不由得惊讶的叫了一声,她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平平无奇人竟然出手如此的阔绰。 虽然这床再有钱人眼里并不算贵,但是即便如此,这款最贵的床每年销量也只是五套左右。 今天竟然一次性就买出去两套,其中的提成足够她一个月的工资了,如何不让她为之激动? 此时售货小姐的语气变得更为温柔, “好的,请您稍等,两位需要什么饮品吗?” “一杯六十度的白开水。” 林雨坐在会客沙发上说,这是他以前跟兰莹一起出去吃饭时学到的。 以前有钱人出去吃饭都是点一杯咖啡,那叫格调。但是现在都知道咖啡喝多了有害身体健康,所以只有那些穷屌丝们才会用咖啡来装逼。 真正有内涵的人都会在服务人员询问的时候,要一杯白开水,表示已经度过了奢华外露的阶段,拥有内敛的品性。 如果再加一个温度,那就是奢华的内涵,有格调的生活方式,随意但不肆意。 售货小姐一听,顿时心一惊,她再次的打量了一下林雨,她虽然不在高级职场混,但也是阅人无数,有没有钱,她一眼都看得出来。 可是这回竟然走眼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人,竟然如此老成,若不是对方拿出银行卡,她还以为林雨是在装逼呢。 “好的,请问这位先生你要啥?” 刘柱想了想,又看看林雨,回答道, “跟他的一样!” 听了这话,售货小姐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若说林雨喝的有内涵,那刘柱就全属跟风了,而且明显的刘柱就是林雨的跟班。 售货小姐给两人准备饮品时候,刘柱切近了林雨,他不好意思的笑着说 “雨哥,你能不能借给我十万块钱?” 林雨一听,疑问道, “十万?当然可以啊,你要做生意?” “不是。” “家里出事了?” “也不是。” 刘柱否定的回答,让林雨产生了怀疑,他严肃的说, “刘柱啊,这十万不算什么,我可以借给你,但是你可不能拿去赌钱啊!” 刘柱连连摇手, “不不,我不赌钱,绝对不赌。” “那就好,不过那到底拿来干啥啊?总得有个落地的地儿吧?” 在林雨的不断追问下,刘柱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自从上次在海底捞自助餐厅根阿狸吃完饭以后,阿狸就总是跟他打电话邀请他去吃饭。 他一开始不忍心拒绝,就去了,谁知一去就没停下来过,有时候早上,有时候晚上,有时候甚至大半夜的被阿狸叫去吃夜餐。 两个人的胃口都很大,最初的时候,刘柱还不好意思吃那么多,但是阿狸告诉他,她是当吃货主播的,吃的越多越好。 于是每次刘柱都放开了吃,那一顿饭量,足够让所有的吃货主播望而兴叹。 林雨也知道刘柱那吃相,就算是啃馒头都能看的人胃口大开。 他随之问道, “你是不是被吃没钱了,所以才要借钱啊?” 刘柱摇头回答, “不是,因为每次都是阿狸请客,我还吃那么多,实在不好意思。我不去,她又老催我,非要我跟她一起,而且去的都是看起来高高档的餐厅。我想着下次我早点过去请她吃饭。” “请吃一顿饭花十万?” 林雨震惊道, “你也是真够狠的啊,哈哈,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喜欢上阿狸了?” 刘柱听了,一个两米多高的大汉,竟然脸红了,他深深的埋着头,低声说, “哪有,她怎么会看上我呢,我妈都说我长的跟泥捏似的,老难看了。” “哈哈,还说不喜欢,我问的是你是不是喜欢她,看你答得,牛头不对马嘴,怎么?露馅儿了吧!” 林雨一边笑,一边给刘柱转账, “我给你二十万恋爱资金,祝你把阿狸给拿下,多动点脑子,搞点小浪漫。这女孩嘛,不要你多少的钱,只要你真心实意的对她好就行。” 这时售货小姐端来白开水递给林雨和刘柱。 林雨喝了一口,润润口继续说,“没事搞个小浪漫,小惊喜,就足够打动她们的心了。比如买个钻戒,送一套高档化妆品,也不贵一个七八万就行了 她们看的不是你的礼物,是你的这份心。加油吧,不够在问我要,恋爱初期就是要烧钱 的。” 刘柱傻傻的点点头,他心理暖暖的,本来以为林雨会少借或者不借给他,没想到竟然借给了他二十万不说,还教他怎么泡妞,让他感激涕零。 “那谢谢雨哥了,这钱从我工资里面扣吧。” “哎,工资是工资,借钱是借钱,以后等你有钱再还我也不迟。对了,你对女孩有啥要求没?” “没要求,只要能安心跟我好好过日子的就行。” 这时,售货小姐眼前一亮,她靠近了刘柱,手在口袋里面按了一下,接着手机铃声就响了,她歉意的笑了笑, “对不起,我接个电话” 她走到刘柱身后不远处,声音略大的说,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们不可能的,别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我虽然只有二十岁,但是我只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你还是找别人耍着玩吧!” 售货小姐的话被林雨和二愣听的清清楚楚,二愣没啥反应,林雨却差点笑喷,他强忍着将窜到嘴边的水给咽了下去。 售货小姐将手机放到口袋里,走过来道歉说, “真不好意思,打扰到两位了。请问你们还需要什么吗?” “不用了!” 林雨捂着嘴,强制不让自己笑出来。 刘柱跟着摇摇头。 售货小姐以为对方会问些什么,哪知道这两人一个看的透透彻彻,一个还是傻愣着啥都不知道。 她尴尬的笑笑,从上衣口袋中拿出名片递给刘柱, “先生,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的话,尽管打给我,手机号码就是的微信号。随时等候您哦。” 刘柱接过,看都不看就要给林雨,却被对方示意他自己拿着。 林雨签了送货地址以后,就离开了,坐在车上,他狂笑不止,刘柱还一头雾水,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林雨说了以后,刘柱赶紧把名片扔出车窗,林雨问为啥,得到都回答却是,“我怕阿狸看到了不高兴!” 第二百五十四章,蛋糕藏戒指 我在唐朝有套房 作者:自贡吴彦祖 接下里半天的时间里,林雨和刘柱在家具市场买了别的家用物品,就连厨房全套也都买了。 “好了,都置办的差不多了,你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的没?” 林雨拿着手机,上面全是密密麻麻写着购买的清单。 刘柱想了想,回答道, “没了吧,都买这么多了,够用了 ” “嗯,那就打道回府,估计都差不多送到了。” 他们买的都是最贵的,所以拥有优先送货权,即买即送。 这一圈下来,差不多花了有五十多万,比房子还要值钱,不过林雨不在乎,生活嘛,就应该有点品味。 像张老头,外表上守着一个破修锁铺,谁知道下面竟然还藏着一个地下宫殿? 里面椅子桌子都是金丝楠木,小叶紫檀的,翡翠茶杯,象牙筷子,喝着几十万的酒,就着酸榨菜,油炸花生,这才是真正的低调奢华有内涵。 在刘柱即将开回老街的时候,阿狸打电话来了,刘柱接了以后,看了看一旁的林雨,不好意思的说, “那个……今天我去不了,明天我请你吃饭吧?” 电话里传来萝莉音, “啥事啊,每次你都有事,你是不是不喜欢和我一起吃饭啊,还是你不喜欢吃那些,那我们换个地方好了,你喜欢吃什么,给我说下!” 一旁的林雨给他打了个手势,刘柱点点头,说道, “行吧,不过我请你。” “好啊,那我等你哦!” 阿狸兴奋的说道,不等刘柱再次开口,就把电话给挂了。 刘柱用求助的眼神望着林雨, “雨哥,你让我答应下来干啥啊,咱们不是还要搬家具吗?” 林雨听了后,哭笑不得的说, “傻木头,搬家具哪有泡妞重要?去市中心,我带你去找地方。” “市中心?那里都很贵啊,要不去别的地方吧!” 刘柱纠结的说, “我怕钱不够。” 听了这话,林雨恨不得一巴掌拍在其脸上, “出息点儿,咱吃的是饭,又不是金子。二十万还能不够?赶紧的,别让人家姑娘等急了。” “哦,好,好!” 刘柱加快了行驶的速度,不一会儿就到了西餐厅。 林雨点了两份加量牛排和一个心形蛋糕,以及一瓶零五年的红酒,一共消费三千元,就这都把刘柱看的肉痛不已,刘柱还想着这牛排得多大才能这么贵。 在林雨的嘱咐下,餐厅给了两人订了一个靠边的位置,这样也算是顾及了女孩害羞的心理。 然后林雨带着刘柱去了隔壁的金利来。 金利来是全城最大的钻石售卖店铺,其钻石质量属于高档行列,价格当然也是让一般人瞠目结舌。 刘柱进去的时候,还是一脸懵逼,不知道林雨带他进来是为了什么。 “雨哥,你要选戒指?” 刘柱跟着林雨走到钻石戒指的柜台前问道。 林雨应答, “嗯!” “那么说,你跟兰莹和好了?啥时候准备结婚啊?” 林雨听了,当即脸往下一拉, “真是哪壶不开你提哪壶,我们俩早掰了了。” “那你还买?自己带吗?”“我说你能不能动动脑子啊,今天是你主场,别搞得跟二傻子似得。一会儿学机灵点儿,阿狸肯定对你有意思,到时候试探一下,要是真对了,也省的麻烦,要是不对头,再慢慢说。要靠你自己,谁知道啥 时候能成事?” 林雨无奈的说道,他真感觉这个刘柱咋跟二愣一个模样,真跟俩兄弟似得。 刘柱哦了一声,竟然没有反驳,可见他也默许了林雨的猜测。 然而在看到柜台里的戒指的价钱的时候,吓得手一颤,赶紧离开玻璃柜台,生怕一不小心把玻璃给按碎了,弄花了戒指,人家讹他不让离开。 林雨则是看来看去,终于看中一款, “这个不错,给我拿出来!” “先生的眼光真好,这是本店今年新进的名为永恒之心的款式,是澳大利亚的钻石设计师莱茵尔特设计的。” 导购员将戒指拿出来,一边展示一边说, “它的设计理念是莫比乌斯环,象征着爱情与时间的无限。环带由铂金制作,其上镶嵌着一颗一克拉的钻石,代表着爱情的坚贞。” 林雨带上白手套,拿起戒指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迷人的光芒,细小的切面,仿佛都是一幅幅记忆的画面,虽然看不到,但可以通过反光而感知。 “真美啊,怪不得都说宝石对女人的吸引力是致命的,别说女人的,连男人都拒绝不了它的诱惑。” 刘柱不明白一个透明的玻璃渣有什么好的,他一低头一看盒子中的价格,不由得深吸一口气,然后按住林雨的手腕, “雨哥,咱们要不去看看别的吧?” “看啥啊,有那么多时间吗,这个就不错。多少钱啊?” 林雨低头一看, “才六万,这价钱很中肯了,贵的话不好,便宜了太掉价,就这个吧!” “雨哥……” 刘柱焦急的叫道,奈何林雨不耐烦的说, “你个大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六万找个女朋友可不贵,当年周幽王为博得美人一笑,还烽火戏诸侯,倾国倾城都在所不惜。你看看你,花几万块钱都心疼成这样,活该你单身。” 说完,他将戒指放在盒子里, “把这个装好!哎,对了,还不知道她指头尺寸呢!” 这时,导购员微笑的提醒道 “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您能请女朋友来试一下,大小不合适的话,对手指有损伤。” “那不行,带她过来就没有惊喜了。” 林雨否定道。 导购员出主意说, “那这样吧,您可以买一个回去,如果不合适的话,一个月内,随时可以到店里更换。” 林雨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太妥,到时候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要是戴不上或者戴上太松了,岂不是让刘柱丢人丢大发了? 哪个男朋友给女朋友买戒指,还不知道尺寸的?虽然两人还没够认证过。 刘柱又劝道, “那要不不买了吧?我请她吃点好的,多花点钱。” “吃吃,就知道吃,你肯花十万请她吃饭,咋就不肯给她买个钻戒啊?” 林雨斥问道,刘柱委屈巴巴的说, “那不是吃的东西都进到自己肚子里了嘛,花钱也不亏。可是这玩意儿不能吃还咯牙,实在太亏了。” 这话引来了导购员铃铛般的笑声,旁边的几个顾客也跟着低声发笑。 林雨算是彻底被这个家伙的天真给打败了。 他将戒指盒朝导购员一推, “收起来吧!” 后者顿时显出一丝失落,不过大店铺的导购员的素质就是不一样,她瞬间又恢复了一开始的笑容, “好的。” 当她将戒指放在柜台下面的时候,林雨突然叫道, “干嘛呢?让你把这个收起来带走。” “啊?” 导购员一愣,差点没反应过来,林雨继续道, “不单是这个,同样款式的,女性佩戴的六个型号各来一个。” “啊!” 这回不但是导购员傻了,连带着刘柱还有周边的顾客也都被惊到了。 这得是多有钱的人才能干出这种事情啊,要知道这都是一个款型的,一次也就只能戴一个,买那么多,怎么戴的过来? 刘柱拉拉林雨的衣袖,纠结的说, “雨哥,你这……” “干啥,给我兄弟未来的幸福做准备,我乐意。你少在这儿瞎掺和,到时候按我说的做就行了,保证你能够收获芳心。” 最后,林雨刷了三十六万,买下六个戒指,在众人惊讶的我目光中离开了金利来。 回到西餐厅,林雨将戒指给后厨,让他们将戒指点缀在蛋糕表面,用金线链接。 这种方法虽然很low,但是不得不承认,实用起来真的很有效。接下来就是等阿狸的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