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保护区》 第1节 《古代人保护区》 作者:路七酱 【文案—】 保护古代人,人人有责 百年前,某考古队在探寻古城遗址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从来没有人踏足的区域。 那里世界隔绝,保留着古代的帝制,古代的生活生产方式,古代的文化习俗……俨然一个独立古代世界。 在经历几年的考察之后,一纸研究报告呈现在了最高领导人办公桌上。 同年,相关组织决定,将古代区域入口封闭,成立保护区。 挂牌,古代人保护区。 【文案二】 作为保护区特级保护动物的国师大人,这辈子原本应该清心寡欲,一心带头搞封建迷信。 直到他失踪一年后再归位,京都八卦满天飞—— “听说国师穷困潦倒时,在一个叫上海的村子曾卖字为生,现在一字千金,无数人暴富。” “听说国师重病缠身时,曾屈身与一北京镇上的恶妇,一天三顿好打。” …… 新任户部侍郎陆迷弟翻遍群书,不禁秉烛夜问:“北京上海是何地?” 古代外冷内撩小国师vs现代洒脱怂萌女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科幻 现代架空 主角:余初 ┃ 配角: ┃ 其它: 第一章 永昌三年,七月。 北方大旱,连月未雨。 在烈日的持续炙烤下,土地干涸,河水断流,庄稼垂死,人畜饮水艰难。 卖水的刘老三戴着破草帽,赶着牛车刚入城,不知是谁吆喝了一声:“水来了——” 蹲守在墙角的人一拥而上,将刘老三连同牛车上的水桶,围的密不透风。 京城的水井越打越深,水质混浊还带着土腥。 大人还好,孩子老人体弱,喝了腹泻呕吐的不在少数。 家世显贵的门户,则派人去城外山里运水,而普通的人家,便捏着铜板,眼巴巴的等着人来卖水。 只是卖水的人少,喝水的人多。 抢到的人喜气洋洋,后来的人抓着钱袋子,满脸失望。 有人不死心,围着牛车转了一圈。 眼尖的发现刘老三脚下用破包袱盖着一个水囊,伸手就想去抓:“这不是——” “啪!” 刘老三凌空一鞭子,唬的对方抖了抖:“莫上手,莫上手,这水我送往城北的。” “城北……”对方念着这两个字,意识到什么,连忙松开手,“快去、快去。” 人群来得快,散的也快。 刘老三抬起头,目视前方,似是视线透过街头的城楼,看见了巍峨的祭天台。 北城,祭天台。 御林军动用了千人在外围拦截,还是拦不住不断从外面涌入的人潮,他们抬头仰望着台上的人影,眼底带着敬慕和渴望。 那是个一身白衣的青年,身形消瘦,乌发盘起,五官清隽。 他盘腿而坐,双眸紧闭,眉间微皱,带着忧思,细看又沁着些悲悯。 围观者心思各异,有人满目担忧: “国师祈雨七天,滴水未进,粒米未吃,这样下去怕是……” “呸呸呸,你个乌鸦嘴,说什么不吉利的话,国师通天地,问鬼神,自是洪福齐天。” 有人满脸惊叹: “还道老国师仙逝后,新任国师年岁不足,不堪大任,不曾想这祭天七日水米未进,却稳如青松。” 也有人八卦: “陛下连下三道金牌,令国师祈雨,点名要遵古礼。古礼可是绝食绝水,不见雨落就生祭上苍。传言帝师不和,你说陛下是不是……” “慎言!慎言!敢议天家之事,你是有几颗脑袋?” …… 台上的人对台底下的动静充耳不闻, 终于,他似是听见了什么,睁开了眼睛。 远处半空中,一只半红色的纸鸢挣扎着,拉扯着风铃往下坠落。 “叮铃铃——” “叮铃铃——” 叶长谦右手撑地,想自行起身,只是身体刚动,眼前便如泼了墨似的,阵阵发黑。 身旁有护卫看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双眼都是血丝,连忙过来搀扶起来他。 “国师?” 台下细碎的交谈声戛然而止,只有突如其来的风,扯着祭天的旗帜,呼啦啦的招摇着。 他们视线集中在祭天台上—— 那人身形消瘦,挣脱了侍卫的搀扶,一点一点的,摇摇晃晃的站稳了。 叶长谦抽出侍卫的匕首,在自己手腕上割了一刀,鲜血顺着手臂滴露在地面上。 就着满手的鲜血,他两指并起在眉心抹了一道,涂染了最艳丽的一抹血色。 风鼓起了他的衣摆,猎猎作响。 他的声音嘶哑,却清晰的台下每一个人耳中:“民生多艰,我愿以十年寿命祭苍天,换取雨泽大地。” 话音刚落,只听“轰隆!”一声巨响。 一个闷雷在天际炸响。 接着,人们只觉得脸上一凉,再抬头,已经有密密的雨珠砸落下来。 漂泊大雨顷刻间覆盖了整个大地。 无数人脚下一软,跪在了地上,再看台上之人,雨幕之下如苍松挺立,宛若神明。 “国师——” 谁也不知道,那人立在漂泊大雨之中,耳中的耳机正传来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这次人工降雨只能维持两个小时左右,不过冷空气已经北上,两天后北方应该会出现大规模降雨。” 叶长谦眼神一松:“有劳各位。” “医生已经准备好了,就在祭台殿内等着,你现在感觉如何?” “无碍。”叶长仟依旧保持着他那张悲天悯人的脸,低头看着台底黑压压跪成一片的人民,沉默了一会儿开口,“你们那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词?” “嗯?” “封建迷信。” “…咳咳…您说笑了……” 两个世界的人在此交汇,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舞台剧。 …… 百年前,某考古队在探寻古城遗址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从来没有人踏足的区域。 那里如同书里的桃花源,完全和世界隔绝,保留着古代的帝制,古代的生活生产方式,古代的文化习俗……俨然一个独立古代世界。 在经历几年的考察之后,一纸研究报告呈现在了最高领导人办公桌上。 同年,相关组织决定,将古代区域入口封闭,成立保护区。 挂牌,古代人保护区。 于是,一批又一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驻到了保护区,而与此同时,为了保护区工作的顺利展开,也为了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一个独立皇权之外的强权协助,成了必要条件。 一场造神计划也由此展开。 于是,国师说要有雨,世界就迎来了一场人工降雨。 第2节 第二章 “轰!” 睡梦里,宛如闷雷凭空炸起。 余初只觉得全身的神经都被震了一下,眼睛还没有睁开,就从床上滚了下去。 脑袋先于身体落地。 刚有点清醒的脑子又蒙了过去,余初捂着昏沉沉的头,半天没有爬起来 有人掀开帘子,从门外往里探:“初姐,您没事吧?” 余初好半天才抬起头来,额头已经青紫一块,她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几点了?” “七点……多。” “今年不是八点才开市,外面什么情况?” “封总说,界市这些年来一成不变,闷得慌,开市前听几声响,热闹热闹……” “听几声响——”余初抓住重点,“烟花?” 小弟犹豫了一下:“手丨雷。”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沉默了。 古代保护区自从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封闭和保密的状态,无论是保护区里的古代人,还是保护区外的现代文明,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但是基于人道主义和合作协议,一些药物在经过筛选论证过后,被允许送入古代保护区。 而现代文明,对古代的艺术品和工艺品万分赞叹,尤其是书画诗词方面,流出的作品,多被各大博物馆收藏。 为此,在两个世界的交界处建立了一个地下交易集市——“界市”。 而来人口中的封总,全名封肃,界市第五任总领,是从一线退役后提拔上来的高层负责人。 个人能力强,领导组织能力更强。 几年前的那场动乱下,刚刚上任的他带着百来号人,硬是将界市围的密不透风,成为驻地唯一一个没有被波及的地方。 只是,这长相和脾气…… 余初想到这,从椅背上抓了件外套罩上,随口问了一句:“什么事惹你们封总发这么大火?” “这个——”小弟拽着帘子,因为不知道是后怕还是心虚,语气弱了大半,“我也说不清楚,初姐,你要不去看看?” “马上要开市了,我生意还要开张呢。” “您那生意……” 小弟还想说什么,余初戴好自己的钱包,钻出了帘子,只留给了他一个略显单薄的背影 直到看不到背影了,小弟才把剩下的半句嘟囔完。 “开不开张不是一个样吗。” *** 界市位于地下,常年没有日光 为了给古代商人营造出“黑市”的错觉,界市的一切布局,都是基于古代人的文明基础。 使用他们的服饰,他们的文字,他们的计量单位。甚至连街道的商店摊位,都是复刻自他们原有的坊市。 此时街上灯笼高悬,摇曳的烛火投下光线昏暗而斑驳,给界市罩上一层朦胧的色彩。 与正常的市坊不一样的是,界市的摊主由工作人员担任,他们身穿古代服饰,脚踩黑色布鞋,脸扣白色面具。 吆喝叫卖手段尽出,讨价还价信手拈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话。 一派市井气息。 每人摊位大小一样,但是分工有所不同:有卖药的,有卖纸张的,有卖镜子的,有卖头饰珠宝的,甚至还有卖麻小和夜宵的。 而余初—— 她走到角落的位置,从摊位底下拖出几个纸箱,用美工刀划开胶带,露出里面的矿泉水来。 纯塑料瓶,定制无标签。 虽然沾了某人的光,她在界市辈分有些高,几年前入职的人见了她还要喊一声“初姐”。 但是她来的晚,市面上能卖的货物基本上都有人负责了,能选择的余地不大。在矿泉水和茶叶蛋之间,她纠结了几天后,选择了前者。 后来得知茶叶蛋的摊位就在麻小摊位隔壁,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于是这矿泉水一卖就是三年。 隔壁零食部的小陈,会写一手飘逸的毛笔字,免费给她做了个招牌挂在摊位前—— “余记水铺?”一道男人声音响起,听起来颇为年轻。“摊主似乎不在——” 余初正半蹲在摊位底下翻找面具,听见声音下意识侧过头看了一眼,透过摊位底下缝隙,刚好能够看见几双皂靴。 纯手工,做工扎实,最靠前一双靴子,绣有几乎同色的暗纹,竹叶纹理只有在有光处才隐约可见。 竹喻气节,一般清贵门第才会如此讲究。 她的摊位位置比较偏僻,以前八点开市,第一波客人到她这里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九点后了。 今年被手丨雷一炸,看起来开市时间也提前了 余初加快了翻找速度,嘴里乱七八糟的应付着:“在的在的,客官稍等,容我找样东西。” “不妨碍,我只是随意看看。” …… 余初几乎是半趴着,才从一个空箱子里翻出了自己的白□□脸面具,扣在了脸上。从摊子底下爬出来,终于看见了客人。 四个成年男子,脸上戴着界市配发的黑色面具,每个人面具上都有编号,从外露的手可以大概分辨出,这是两个中年两个青年。 他们衣着近乎统一,都是青灰色长衫,玄色腰带,站在后方的两名中年人,各自背了一个采购用的竹篓。 为首的青年身上的布料要好的多,他半俯身,正细细打量摆成塔型的矿泉水。 “我原以为这瓶子是上好的琉璃,细看却不是,是在下孤陋寡了,不知这瓶身是由什么打造?” “树脂。” 虽然是人工树脂——通过加聚或缩聚反应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 余初将沾了一身灰的外套脱了下来,用力抖了抖继续解释:“由独家秘技打造,形似无色琉璃,却坚固耐用。” 四个人看着余初完全没有女子矜持,只穿一身白色中衣,周身漂浮着灰尘,不着声色的往后退了半步,眼神也变得微妙起来。 这摊主听起来年岁不大,行为却放浪形骸的很。 “不信?”余初误会了客人的意思,将外套扔在了椅子上,撸起袖子,抄起一瓶矿泉水。 如同江湖卖艺似的,砰砰砰在柱子上砸了三下,柱子上有细碎的灰尘扑簌簌跌落:“看看看,不怕摔也不怕砸啊,纯正塑料瓶身,纯净雪山融水。” 青年人的注意力从余初身上转回了瓶子上:“这瓶子怎么卖?” “一两银子一瓶,买两瓶送一瓶,只卖水,瓶子不卖。” 塑料这玩意,焚烧污染空气,埋着不能降解,要是流进古代区就太没有公德心了。 “一百两,连瓶带水。” “抱歉。” “二百两。” “这个真不卖……” “五百两。” …… 来人出身极为优渥,一百两两百两往上叠加,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报价一直八百两的时候,余初终于成功打断了对方的喊价:“您就是给我一千两也没用,这是我们这的规矩,这瓶子您带不出去。您要喝水,我换竹筒给您装起来。哎哎哎……您别走呀,这水源来自苍茫的北域,养生美颜对身体十分有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呀……” 首战折戟。 余初也没有多少失望,将手中砸的陷进去几个坑的矿泉水打开,半仰着头喝了小半瓶,拧回瓶盖随手放在了一旁。 她这一向问的多,卖的少,那群或富或贵的古代人,一个塑料瓶花上千两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花一两银子买瓶水,反而会觉得被当了冤大头。 正打算继续将矿泉水塔摆完,余初余光一扫,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塔基背光的地方,空缺了一瓶水的位置。 被偷了。 余初反应很快,先抖开一张白布,将摊位上的货物罩住,然后侧过头对隔壁摊位的摊主打招呼:“明叔,麻烦替我照看下。” “又被偷了?” 这个又字让余初老脸一红,她摆了摆手,含糊道:“我去去就来。” 界市的规定非常严格,为了防止不该进入保护区的东西进入保护区,哪怕是一颗茶叶蛋遗失,也需要进行彻底的追查。 连带工作人员,也是追责到底的。 她摊位刚开张没多久,所遇到的客人只有刚刚那一行四人,连排除都不需要,直接锁定了目标。 余初步伐很快,一路小跑着,沿街往前寻找。 终于在一个药店前,发现了四人,快步赶上前,半喘着气堵在四人前面:“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此时她只穿着一件白色中衣,戴着猫脸面具,撸着袖子,露出肤色白皙的手臂。 “余记水铺?”为首的青年移开目光,眼神盯着余初的鞋子,语气倒还算落落大方,“不知摊主有何事?” 余初开门见山:“你们前脚离开,我后脚就发现丢失了一瓶水,怀疑可能和公子一行人有关。” 为首的青年突然抬起头,直视这余初,声音冷了下来:“姑娘说我们偷,有何凭证?” “公子可能第一次来这里,对我们还有些不了解。”余初用指关节轻轻的扣着自己的面具,听到身后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突然笑了起来。 “在界市,我们做事是不需要凭证的。” 第3节 她话音刚落,闻讯赶来的界卫,将对面一行四人团团包围。 第三章 界卫,顾名思义就是界市的安保护卫。 他们以七人为一个小队编制,分散在不同街区巡逻,利用时间点的交叉,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确保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任何一件事,附近的界卫都能在一分钟内赶到。 他们见惯了界市各种奇葩事情,视线稍稍扫一眼对峙的两拨人,就知道了大概。 小队长和余初相熟,一起搓麻将赖过账一起去厨房偷烧鸡的战友,隔着面具也知道彼此是谁,他朝着余初靠了过去:“又被偷了?” 余初沉默了几秒钟,点头。 眼神说有多悲愤就有多悲愤。 “节哀。”小队声音带着笑意,拍了拍余初的肩膀,将腰侧的电棍卸下来,塞在了她的手里。 等他视线落在前方,气势徒然一变,语气客气而疏离:“劳烦各位合作一下,跟我走一趟。” 对面四人如临大敌。 为首的青年侧过头说了一句什么,站在后方右侧的中年男子将身上的背篓卸下,换到了青年身上。 连同另外两人,将青年团团围在了中间,他们眼中溢出决然,摆出对战的姿势。 这是拒不合作了? 这买卖不成,被顺走货物在界市也是时有发生的事,即使真被确认偷了东西,也没什么。 或拘留几日,或照价赔偿,或赔礼道歉……反正古代区也没有案底着一说,这些处罚力度对他们而言都不大。 怎么对面的架势,像是走错了片场,甚至莫名的让人觉得有些悲壮? 七个全备武装部的界卫,对上四个手无寸铁的顾客,在主场,结果并不会出现意外。 让余初意外的是,这四人的反抗力度,比想象中的要强得多。 四个人中有三个练家子,即使被围在中间的青年底子也不差,出手凌厉,腿脚生风,看见刀也不躲不避,拼死突围。 界卫被鱼死网破弄的有些蒙,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们大部分都是现役选拔来的,单兵素质更是万里挑一。 心态稳定后,很快的便控制住了现场。 直到四人都被制服,准备烤上手铐,背着竹篓青年人用了个巧劲,撞开一名界卫,跌跌撞撞想要逃跑。 余初掂了掂手上的电棍,对着冲过来的青年迎了上去,两个人刚打上照面,还没等对方挟持自己逃离,她却先将对方先放倒了。 好好一个翩翩公子,双手被手铐反剪在身后,仍然挣扎着坐了起来,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涨的通红。 余初若有所思,绕到他面前,半蹲在地上,用手指了指他后背的竹篓:“小哥哥,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是不是藏了什么东西?” 他眼中一片灰烬,半仰着头:“呸!” 一口唾沫狠狠啐到了她的脸上。 有界卫想过来帮忙,被余初伸手制止了。 她抓着中年男子衣摆,在自己的面具上擦了擦,语气不缓不急:“小哥哥,你听我一句劝,火大伤肝。” 她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故意说给旁人听。 外面已经围了一圈路过的顾客,上一秒还因为界卫的翻脸噤若寒蝉,下一秒被她这副样子逗乐了。 这个穿着中衣到处乱晃的姑娘,被人啐到脸上了,还苦口婆心的打算劝着人呢。 也不知道是心胸开阔,还是没心没肺。 僵持的气氛一下子松懈了下来。 余初假装没有听到身后的笑声,放开擦面具的衣摆,起身站了起来,面向围观群众:“都围着干什么,看戏呢?散了散了。” 人群散了一大半,还有一群老油条了解界卫的行事风格,知道他们纪律严明,从不轻易迁怒人,见有热闹就不舍得离去。 有好事者大喊:“小妹妹,你别忙着赶人,哥哥也有个问题要问你。” 余初抖了抖满是褶皱的袖子:“嗯?” “你卖的是什么,哥哥去关顾你的生意呀。” 顿时,起哄声此起彼伏。 “我——”余初拉长了声音,突然转过身去,再次面向背着竹篓的青年。 她抬高一条腿,屈膝重重压在青年的肩膀上,利用全身的重量强迫他侧过头去,双腿“碰!”一声跪坐在了地面上。 隐隐的,有骨头卡啦啦的声音传来,听的人牙齿发酸。 一群老油条看的后脊背发凉,你抬头看看路灯,他低头瞅瞅鞋子,不一会儿尽数作鸟兽散状。 一个不剩。 背对着众人的余初眼底越发澄明,她伸出手,在竹篓上方顿了顿,果断的挑开了竹篓盖子。 ——只见一名面黄肌瘦的小男孩儿正坐在竹篓里,面两颊通红,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怀里抱着的正是她丢失的矿泉水。 受对方不畏死的情绪影响,余初脑补了恐怖袭击的画面和死士刺杀的狗血剧情。 甚至在打开竹篓前,预设了很多种情况,比如□□,或者剧□□散,再不济,就是毒蛇蝎子……毒人毒死一片,要人半死不活什么的。 没料到会只是个病怏怏的孩子。 一大一小,大眼瞪小眼。 她眨了眨眼,在自己中衣袖子里掏啊掏,掏了半天。 ——终于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来。 剥开糖纸,递上前去:“吃糖。” 孩子看了看糖果,又看了看余初,再看了看糖果,慢慢张开了嘴。 也不知道是糖的原因,还是孩子病的有些懵,等他安静吃完糖后,余初很轻易的就把孩子抱了出来了。 没有哭闹,也没有反抗。 看着像是五六岁的孩子,却轻飘飘的,抱着没有什么重量。 他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穿着一件松垮垮的蓝色丝绸衣服,裤子也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一时间也判断不出来了是不是哪里受伤了。 不过—— 她伸出手,覆在孩子的额头上。 烧成这样,不能再拖下去了。 *** “伤口感染导致的高热” 李医生低头写着病例,年近四十的他看起来像是三十出头,戴着银边眼镜,依旧是那张没有波动的脸:“要是再晚上一两天,不仅要面临截肢,内脏器官可能也要开始衰竭了。” 余初低头看着病床上的小孩儿,他刚刚做完手术,右腿和腰上都缠着纱布,即使是在梦里,眉头也是紧皱的。 也不知道是做了噩梦还是麻药过后疼的。 她伸手戳了戳孩子的脸颊,瘦巴巴的,手感并不好:“他的腿能保住吗?” “手术比想象中的成功,虽然以后可能不能剧烈运动,但是正常生活还是没问题的。” 李医生说完,抬起头来,把笔放回大褂口袋,“几年没见,你怎么脾气一点没变,捡个人就往我这送。” 余初也知道自己头些年净给人家添麻烦,然后一消失就是几年不出现,做事儿做的不地道,做人做的也不怎么厚道。 而且驻地的医院也有规定,收治古代区的人,必须要有相关的书面文件。 心一虚说话也没什么底气,笑着打哈哈:“这不是您医术精湛吗?整个驻地,要论医术医德,您都是数一数二的……” 她戴高帽的套路几年没变,嘴里翻来覆去还是那几个词,脸上扬着真诚的笑,眉间因为心虚打成结。 一如刚来驻地时的样子。 李医生眼神恍惚了一下,又瞬间清明过来,垂着眼帘敛着表情,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刚听界卫说,你在界市有自己的摊位了。” 余初早就词穷,见到李医生递台阶,松了一口气:“我现在主要负责卖矿泉水。然后替他跑跑腿,打打杂什么的,需要的话,也会协助安保工作。” “封肃那人和旁人合不来,对你倒是一直都不错。” 余初眼底透出些暖意来:“你别看他脾气看着不好,其实私底下,还是很好相处的。” 当年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如同骤雨疾风,几乎一夜之间,就将黑白分明的世界搅成一团灰色。 等她反应过来时候,自己正坐在医院的楼顶上。 他和封肃虽然都在一线待过,但是彼此并没有真正合作过,说起来,算不上很熟。 所以她这些年一直在想,她从小到大运气都不好,唯一一次运气,似乎都用在了那天上。 封肃恰好从医院路过,顺手捡了她,给了她一个容身之处。 第四章 驻地四大区,共计十二个食堂,医院食堂能杀入前三,小笼包功不可没。 余初安置完古代小男孩,天已经蒙蒙亮了。 一夜未睡,她肚子早就饿过劲了,买了俩花卷随意啃了,然后准备去小笼包的窗口排个队,给自家领导带上两笼。 那人除了工作,其他方面都是一团糟,脾气不好所以人缘一般,生活没有规律,作息颠倒,三餐不定。 开始还会劝上几句,后来知道是无用功,就定期去看看那人,带个早餐水果过去,顺手替他收拾个屋子。 慢慢的,两人也形成了一种默契。 今天排队的人比预想中的要少,一眼看去,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排着,一度让余初怀疑自己走错了地儿。 她退后了了几步,抬头重新看了招牌,才确定自己没排错。 第4节 和往日动不动排到餐厅门口的情形相比,今天实在过于冷清了。 排队的人少,早餐很快就买好了。 两笼小笼包,一杯甜豆浆,一个鸡蛋煎饼,一份蛋炒饭,两根玉米。 两人份的量,吃不完可以留到中午热一下,凑合着当个午餐。 余初将打包好的早点拎在手上,走出了大门。 外面太阳刚刚升起,黎明的光温暖却不灼人,清晨的空气还带着微微的潮气。 余初在界市呆了半个月没有回地上,沐浴着阳光,呼吸着久违的空气,伸了个懒腰 封肃不爱热闹,住处也选在离宿舍楼最偏僻的区域,从医院到他的住处,要横跨半个驻地。 走了一小半后,余初发现出不对劲来。 ——驻地区卫,今天出现的似乎太多了。 一队队的制服的人行色匆匆,像是要赶去什么地方,即使和她擦身而过,也没有停留片刻眼神。 余初停下脚步,视线看向他们离去的方向…… 是界门。 古代世界有天然屏障,从外界无法进入,也无法探知,隔绝于现代世界。 像是从未被发现桃花源,又像是只是叠加在一块的两个平行世界。 互不干扰,各自繁衍。 直到“界门”的发现。 那个位置一直是重中之重,一线指挥部干脆直接在附近落成,方便警戒的同时,也方便协调。 所以—— 是界门出事了。 还是指挥部出事了? *** 封肃住在三楼。 余初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了隐约的争吵声,一男一女,互不相让。 封肃的声音非常有辨识度,即使压低了嗓门,也知道是他。 而争吵的另一方,情绪有些激动。 封肃长成那样,即使性格一般,素日里绯闻女友也不少。 比如后勤部门那个甜美可人的小莉,比如医院那个温柔如水的苏医生,又或是区卫帅气逼人的小徐姐姐…… 无论对象是谁,这种场合下,自己的确是不适合进去了。 余初正考虑是走过去把早点放门外,还是直接扭头回去比较好,就听见争吵声音中,出现了自己的名字。 “封肃,你把余初带走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 她下意识的往前走了几步,封肃压低的声音也清晰的传来。 “是,当年你的确什么都没有说,就连她爬上楼顶了,你们也是冷眼旁观,一句话都没有开口,你们联合冷暴力,不就盼着她能从楼上跳下去么?” “你——血口喷人!” “怎么想的,你们自己心里清楚!” …… 当年的记忆太过模糊。 余初只记得那天的风有些凉,她坐在楼顶,长发散开,糊了半脸。 她曾经熟识的那群人正站在楼底,抬起头看着她。 可能是风的声音太大,她一句话也没有听见。 也可能,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不过,也不怪他们。 余初半蹲在地上,将打包好的早点放在地上,双手抱膝,盯着地板砖。 可能要下雨了,地板砖的缝隙里,密密麻麻的蚂蚁蜿蜒成一道不规则的曲线,正在搬家。 有细小的食物残渣,在黑色的蚂蚁洪流上下浮动。 她从早餐袋里拿出一个汤包,自己先咬了一口,在剩下的部分里,掰出一小块,扔在了地板上。 里面的争吵,开始进一步升级。 “现在国师失踪,京城动荡诡谲,鸽者一名也联系不上,自由人也不知去向,我们甚至连里面发生什么情况都不知道…” 女人基本失去了理智,声音颤抖着,有些歇斯底里:“谭宪也被捕了,生死不明……封肃,你还不明白吗,那边已经变天了!” 封肃冷笑:“即使古代区变天了又如何?驻地四大区,有两个区正在连夜商讨对策,你为什么偏偏要拉上余初?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已经从一线退役了。” “她欠我们的——” …… 余初手中最后一点包子屑都落在了地上,蚂蚁们一拥而上,将包子屑团团围住,眨眼间汇入了运输洪流之中。 她拍了拍手上的残屑,不再听里面的争吵,拎着早餐起身,走到了走廊的另一头。 在拐角的地方站好,听到争吵声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 紧接着是门打开的声音,有脚步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步伐虚浮,踉踉跄跄的消失在了走廊里。 余初从死角的地方慢悠悠的走了出来。 封肃的门是虚掩的,余初在门口停顿了片刻,推开了房门。 屋子里似乎还残留着硝烟战火的味道,几把椅子东倒西歪,杯子的碎片到处都是,沙发套一角脱落,露出沙发灰色的内胆来。 烟灰缸半扣在桌子上,被茶水浸透。 某人坐在沙发上,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闲服,大概是刚洗完澡,短发都是濡湿的。 一张雌雄莫辩的脸彻底黑着,听见开门的动静,抬眼瞬间,布满血丝的眼里冷意凛然。 余初扶正倒了椅子,捡起扔在地上的抱枕,将手中的早点放在茶几上,仿佛没有隔门旁听这场风波,语气随意:“肃美人,我刚从医院出来,给你带了你最喜欢吃的小笼包。” 封肃:“嗯。” 他手里捏着一支烟,不知道是想到什么,还是余怒未消,手腕还微微颤抖着。 另一只手握着只塑料打火机,点了半天,也没有点起烟来。 余初走上前几步,将封肃嘴里的没点着的烟给抽了,顺手把他的打火机也一并接了过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我也没来得及吃早饭,一起。” 封肃抬头看着余初的脸,不知道是看出了什么,还是因为什么都没有看出,周身的低气压一下子就散了。 他垂下眼帘:“好。” 医院的小笼包还是那个味道,肉质鲜美,汤汁浓郁,葱香和调料混合的恰到好处。 余初两口一个,吃的十分满足,眉眼舒展,气色红润。 她吃完自己的这一笼,见封肃正在发呆,面前的小笼包几乎没有动过,从凳子上站起来,悄悄伸出了筷子—— “啪!” 封肃将余初的筷子打偏,好看的眸子微敛:“余初,你胆儿肥了,我的食你也敢抢。” “这顶多算偷。”余初放下筷子,抓着玉米,从当中折断,一截扔给封肃,另一截自己啃着,“再说,偷吃的哪能算偷啊。” 封肃一口一个小笼包:“这医院的包子是越来越难吃了。” 余初见杆子往上爬,第二次伸出筷子:“那我勉为其难代劳——” “啪” 再一次被封肃打偏了。 封肃冷笑,视线落在余初身后的房门上,一语双关:“我的东西,来抢枪试试?” 将最后两个包子一起塞进嘴里,当骨头卡啦啦给嚼了,上下牙齿用力咬合,像是咬着谁泄愤。 一顿早饭,两人胡闹着吃了半小时。 将最后一口蛋炒饭塞进肚子里,封肃从厨房回来,抱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听小周说,你捡了个孩子去医院?” 余初啃着第二根玉米:“那孩子因为伤口感染高烧不退,李医生动的手术,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你记得给我补个书面申请。” “你给我派完活了,自己总不能闲着吧。” 封肃半抬着下巴:“界卫退役和调任的人选已经确定,我想趁这个机会,将剩下的人打散重新编制。你对他们了解,这几天都留在我这帮忙整理整理档案,写写规划草案……” “这活,你还是找小周吧。” 余初将啃完的玉米棒子扔到垃圾头,抽出餐巾纸,擦了擦手:“他是小队队长,分组副组长,头脑灵活有想法,干活细致认真……” 封肃脸色一下子变了,他抬头看着余初波澜不惊的脸,手抓着杯子,似是意识到了什么,打断了她的话。 “你想要进去?” “虽然我不欠他们的”余初无奈笑了笑,“但是藤晓那样高傲的人,能够找到这来,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整个驻地有行动能力的自由人,大概只剩下我一个了。” 第五章 这日,封肃起了个大早。 穿了正装,打好领带,头发用发蜡固定好。 他长着一张雌雄莫辩的脸,眉眼间透出的却是凌厉的英气,下巴半抬着,面无表情,脸上写满了生人勿进。 第5节 这几年,他专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出了名的,往日除了开会,几乎不在一线指挥部出现。 今天他来到指挥部,推开大门,皮鞋咔哒咔哒踏在地砖之上,惹来一群人惊讶的目光。 封肃扫了一眼,大概事情已经到了十分紧急的地步,天刚刚亮没多久,指挥部居然是满座的。 大部分人疲惫不堪,眼带血丝,明显是熬了一整宿。 藤晓的位置在最前方的左侧,她今天穿着件高领薄线衫,坐在自己的办工作桌上,板着的脸上因为倦怠,少了几分冷意。 已经看不出一丝昨日情绪崩溃,歇斯底里的样子。 封肃走到近前,将一打文件扔在了她的桌上,还没开口,眉梢就露出了讽意:“满意了?” 藤晓低头看着简历上的姑娘,顶着的年轻的一张脸,长发扎成马尾,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睫毛微不可闻颤了颤。 封肃嘲讽了一句后,便沉默了下来,直到将工作关系交接完毕,也没有再开口一句。 他也知道,藤晓但凡有第二个人选,也不会找上余初。 在现代文明世界里,环境的差异都是客观存在的。 就像是高原和平原之间,海拔的差异导致了无数人跨越区域时,会产生了不良反应。 头痛、失眠、呼吸困难……更严重者,会导致肺水肿和心脏衰竭。 而古代区和现代区域,几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 氧气含量不同,病毒种群不同,压强不同,甚至连重力都有所差异…… 正常一线人员进入古代区,会产生严重的古代区反应,简称古反。 好一点的高烧不退,四肢浮肿,意识模糊。差一点的,卧病在床,九死一生。 可以说,一线人员送过去时,基本上就是个毫无行动力的伤兵。 需要在特定的护养机构,从吃抗敏抗病□□物+耐受力训练开始,一点点的增加身体的习惯和耐受力。 平均需要半年到一年左右,才能恢复一般的行动,等到身体完全适应,基本上又得一年。 但是一些紧急任务,有时间的限制,一两年后别说完成任务,黄花菜都凉了—— 为此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药物换了一代又一代,提前抗压训练室也在不断的设计修改。 可是人体的适应是有个极限的,无论科技前进了多少,直接接触古代环境,人体该出现的副作用,一样不会少。 直到,偶然发现了一类人。 他们外表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区别,体质却非常特殊,天生带有古代圈菌种免疫力和压强的适应力。 进入古代区域后,直接跳过适应期的这段时间,只需要简单的几天休整,就能投入工作和任务中。 回到现代区时,也不需要经受同样的“现反”。 因为能够自由往返两个区域,驻地给他们起了个名字—— 自由人。 余初猜的不错。 驻地四大区,一共十一名自由人,两个即将退休的老人,一个刚入职还没有执行过任务的新人。 剩下的人,全如同沉入水地的石子,消失在了古代区,彻底失去了联系。 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会想起,驻地还有一个还在界市摆摊卖水的自由人。 *** 时隔几天回到界市,映入眼底的,还是一派市井的样子。 灯笼烛火摇曳,朦胧的光线打在行人身上,像是镀上了一层浓郁的油画色。 戴着黑色面具的顾客往来不息,扣着白色面具的摊主叫卖拉客,零食部的小张,站在凳子上,卷着纸筒做扩音器,挥动着自己右手: “花生,瓜子,兰花豆嘞——” “五香,椒盐,十三香,味道自选——”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界市最好吃的零食,不好吃不要钱。” …… 余初顺了一把花生米,将一颗抛在空中,半抬着头张嘴接住,咬的卡啦啦作响。 这种孩子气的举动,也只有她做起来,既没有油腻感,也不会惹人反感。 小周笑出声,放下纸筒,又给她塞了一把兰花豆:“给给给,多吃点,吃完了哥这里还有哈。” 余初咬着花生米的声音一顿。 “姐、姐、姐,叫你初姐,可以了吧,你这丫头——” 余初眼睛一弯,抓起抛起一颗兰花豆,用嘴接住继续卡啦啦嚼了起来:“谢啦。” 她就这么不着调的走了一路,也吃了一路。 逗逗小哥哥,调戏调戏小姐姐,偶尔帮个忙,看见界卫就伸出手像招财猫一样懒洋洋摆了摆,就算打过招呼了。 直到将所有摊位都晃荡了一圈,和所有她认识的人都打了个照面,她这才手上的果壳扔进垃圾桶,拍了拍上面的残屑,往回走。 余记水铺还是那日离开的样子,挂着招牌,蒙着白色的布,摊位底下散落着没有来得及收拾的空箱子。 余初收起白布,从地上捡起一个空箱,将上面的水一瓶瓶的往回收。 开始第一天她来得晚,矿泉水摆的本就不多,收了两箱基本上收好了。 将箱子塞进摊位底下,顺手关上柜门,用钥匙锁好。 然后捡起一个空箱子,将自己私人东西,一样一样的收了进去。 毛巾、蓝牙耳机、吃了一半的山楂干、拖鞋、扇子,账本…… 账本—— 余初将扔进箱子里的账本又拿了出来,塞在了摊位的抽屉里。 账本还是留在这更合适些。 收拾完私人物品,余初走到摊子外侧,伸手去勾挂在摊位顶上的灯笼。 只是她个子不够,即使垫着脚尖,手也才刚刚勾到灯笼底部,试了几次也没有能成功。 一只手从她后背伸出来,穿过她的头顶,将灯笼摘下来,正好将她整个人都罩住了。 余初回过头,意料中的,看到了熟悉的白色面具。 来人穿着一身红色长衫,却丝毫不显女气,身长如玉,纯白色的面具没有任何装饰,只有系的绳子上坠着纽扣大的狼型玉坠。 他提着灯笼,将灯罩轻轻提起,半低着头吹了一口气。 烛火摇剧烈摇摆后,熄灭了。 “过几天,让小周给你重新钉个钉子。”他将灭了的灯笼又挂了回去,手在余初的脑袋上比了比,“这个高度就差不多了。” 余初失笑:“肃美人,你又把小周当小工使。” 封肃不以为然:“我连你都当小工使,怎么了?再说这点事儿,算不上什么。” “是是是。”余初转过身,抱起纸盒子,“领导说的是——” 她话没说完,只觉得头上一重,封肃的手已经覆了上来。 “告别完了么?” 余初这几年不知道被这只手敲了多少次,他身形精瘦,手关节十分明显,每次敲她的时候,都能脑袋火辣辣的疼。 可是,今天的这一记摸头杀,却让余初眉眼都软了下来。 “嗯,该见的都见了。” “明天我不送你了。” “好。” “出去了,要记得回来。” *** 界市的监狱在地下,要回到地面,需要顺着漫长的楼梯一直往上。 顾文澜的视线一直在四周打量,并没有发现其他的出口。 七天前,他们被这里的护卫捆绑着,押入这暗无天日的监狱之中。 却没有等来意料之中的酷刑和虐待,甚至连基本的盘查都没有,如果不是狱卒三餐按时送到,还有那个男人和他的交易,他甚至以为自己一行人早就被这界市给遗忘了。 坊间对这家界市传言甚多—— 有人说界市上珍奇无数,瑰宝如云,外面鲜少能得一见。 也有人说界市坐拥无数神医,疑难杂症手到病除,神丹妙药信手拈来,但是需要用开膛破肚,挖心炼骨。 有人说界市势力强大,作风狠辣,行事鬼魅,视人命为草芥,许多打探的人进去后,至今连尸首都没有找到。 这许多的传闻交织出来的界市,让人仅仅是听着,就心生惧意。 要不是他的幼弟文青重伤不愈,眼看就要夭折了…… 顾文澜想到这,思路就断了。 前面领路的界卫停了下来,用钥匙打开铁栅栏,推开了沉重的大门。 光线从外面突然涌入,将眼前的视野全部晕染成一片刺眼的白色。 顾文澜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好一会儿没有适应过来。 界卫将他们三人手铐的打开:“有人让我转告你,之前他跟你的协议,还望公子莫忘了。” “不敢忘。” 顾文澜眯着眼睛打量了四周,并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心下着急:“那舍弟?” “你们顺着这往前走,到大门处就能看见了。” 顾文澜带着两个护卫,顺着界卫所指方向走了约莫半炷香,终于看见了他口中的大门。 第6节 纯铁打造,高五丈,气势恢宏。 门前此时正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旁,立着一个青色长裙的女子,她盘着少女发髻,怀里抱着个五六岁的男童。 有风吹过,掀起她的长发,露出一双含笑的眼睛。 第六章 界市每隔一月开市一次,每次开市三到七天不等。 遇上封肃心情好的时候,或是节日庆典,也有过开市十天的记录。 每次开市的时候,界市都会有专门的引渡人,将持有门令的人蒙上眼睛,从预先定好的点运送到界市。 等到闭市的时候,引渡人则会如法炮制,将这些人连同货物一起,原路送回。 和来时的胆战心惊不同,回去时,同样是蒙着双眼,但是顾文澜手里拽着自家幼弟,心平如水。 所以,也听到了与来时不一样的风景。 乘船时,有船破水面,激流拍石,水流荡漾;乘车时有风入长林,树梢震动,鸟虫高鸣。步行时,他们手拽绳索,拾级而上,有人声交谈,或高谈阔论,或喃喃低语…… 随着时间越来越长,顾长澜能感觉到队伍的人越来越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队人从队伍里,悄悄的消失。 最后只剩下他们几个人。 许是过了半天,又许是过了一天。 他们再次停了下来,身边有人轻轻的拽了拽他的袖子,声音清透:“到了。” 顾文澜果然又听到了熟悉的哨音,似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尖锐而急促。 三长两短,是和摆渡人约定好可以摘掉束带的信号。 顾文澜半低着头,双手伸到脑后,将系在脑袋上的长带解下。 眼前是一片山野,小道颠簸,杂草丛生,他们立在一颗百年古树旁,被树荫遮蔽着。 做少女打扮的女子站在一旁,看着最多只有二十岁,鹅蛋脸,羽玉眉,不施粉黛,皮肤白皙,长发微乱,有一咎发丝落在脸颊上,称的她面容愈发姣好。 她将文青从竹篓里抱了出来,半蹲着,将孩子放在了地上。 女子轻轻俯下身,替文青解开系在眼上的长带,侧头靠在他的耳旁,似是轻声说了一句什么,逗得那孩子笑了起来,苍白的脸色也多了几分血色。 顾长澜眼眶微微发热,侧过头。 他们又回到了去界市之前等待摆渡人的地方,只不过和之前所想的不一样的是: 他们一行四人,去而复返,不仅一人未少。 还多带回了一人。 *** 三月的风,还有些凉。 南方春日来的早,长平城外已经一片绿色。 余初将滑到腰上的长毯扯了扯,又密不透风的把自己裹上。 她两颊通红,一脸病容的靠在马车上,身体跟没了骨头似的,随着车厢摇摇摆摆。 顾文澜手里端着本杂书,一个字没有看下去,他余光扫了几次,见她连直起腰的力气都没有了,终是没有忍住,再次提起:“余姑娘,这长平城里有我顾家的一处别院,等进了城安顿下来,我就遣人去请大夫来给你看看。” 余初睁开眼睛,觉察到对方的善意,嘶哑着声音回道:“不必劳烦了,我这是水土不服,过几天就好了。” “水土不服,也轻视不得。” “无碍,无碍——” 顾文澜还想说什么,余初已经闭上了眼睛,像是沉睡了过去,拒绝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 他想起这位余姑娘出自什么地方,收起了最后一点劝说的心思。 余初换了个姿势,将毯子拉高,盖住了半张脸。 其实古反的药余初也有带,不过那药效果一般,副作用却很大,吃完后烧倒是不发了,意识却是模糊的。 现在她身边没有队友,局势又非常混乱,失去意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倒不如现在这样,虽然起着烧,可是思维却是清晰的。 时隔三年,再一次进入古代区,指挥部也没有指望她一个人能力挽狂澜,拯救世界。 也没有不切实际的要求她在大海里捞针,独自一人在几千万人口的古代区,找到失踪的国师。 所以给她下达的任务,都非常的务实。 首要的就是要去古代区的驻点查看一番,了解下为什么古代区这边的工作人员整体失联了。 其次,无论如何,她要把消息送回去。 如果在以上两点都做到的情况下,还有余力,她可以打探打探下谭宪的消息,如果有办法,也能试着救下来被捕的他。 谭宪,自尊心那么强的一个人。 当初,在医院走廊上,他的话还言犹在耳,分明单方面就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了—— 余初其实觉得,即使有那个机会,自己打探到了,问题可能不在于自己能不能救他。 而是他愿不愿让自己救。 可能是顾家还有点身份,马车在城门前只是稍作停留,连盘查都没有,就直接入了城。 余初强撑着拉开帘子,视线在城门前一扫而过,目光落在了城门外的告示板上。 那正贴着几张通缉犯的画像,三男一女,通缉的罪因也不一,有杀人越货的,有强抢民女的,有私贩官盐的,也有谋杀亲夫的。 古代的绘画艺术,走的是意象派,很考验画手的个人素质。 遇上个画技飘忽的画师,就会像城门口那几位一样,抽象的厉害,脸型特征模糊,五官失真。 只不过,她还是依稀能判断出,这些被通缉的人中,并没有她认识的。 余初放下帘子,又重新缩回了毯子里。 顾家的别院在城南,是一座三进的中等院落,看家的老仆提前得到消息,早早的就领着丫鬟仆人在大门前候着。 马车刚停下,就有人迎了上来。 “大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都遣人送信问过好多次了。” “跟老爷报平安了么?” “送信的人,今天上午就出城了……哎哟,这不是小少爷么,您可是大好了?真是祖宗保佑。” “别哭天抹泪的,之前我的口信传到了吧?东园屋子布置好了么……” …… 那边顾家主仆上演着喜相逢,这边余初却烧的有发软。 她扶着马车架,脚步虚浮的下了马车时脚步,所有精神都在跟自己的小脑做斗争,也顾不上一众仆人丫鬟各色的眼神和表情。 没走几步,腿就有些飘,正想着这时要是有个拐杖什么的就好了,手上一抖,就摸上个东西。 温度正好,带着微微的粗粝感,手感却不错,余初忍不住多摸了一手。 低头一看,乐了。 正好是顾文青的小脑袋。 他一只腿虚抬着,只留着一只腿支撑着,却还想着送过来当人形拐杖支撑她。 见余初停下来,半仰着头:“嫂子,到家了。” 余初手一抖。 只见那熊孩子生怕别人不知道,睁大他那双大眼睛眨了眨,加大了嗓门:“嫂子,你有没有好点。” 余初哆哆嗦嗦的收回自己的手。 她现在觉得有些不好了。 顾文青那熊孩子在大门前闹得一出,让顾家仆人脑补了一出狗血的言情剧。 等到第二天,顾家上下已经统一了故事的版本,再看向她的时候,眼里都带着同情。 顾文澜为此还特地带了熊孩子特地过来道歉,只不过他自己就是读圣贤书长大的,还没开口,自己的脸就红了大半。 支支吾吾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能一直逼着顾文青道歉,只是那熊孩子人不大,脾气不小,一脸舍生取义,打死不张口。 他又大病未愈,顾文澜打也不舍的打,骂也不舍得骂,僵持着,越来越尴尬。 余初很大度的表示自己真的没有在意,她这种天天跟在肃美人身后晃荡的人,绯闻女友早就当习惯了。 而且古代人多半比较矜持,还有等级观念,基本上八卦也只是会在私底下八卦一下,从来不会当面说什么。 她自认为自己态度诚恳,眼神真诚,但是明显对这次道歉事件没有什么帮助。 顾文澜的脸更红了。 道歉事件之后,顾文澜基本就消失了,天没亮就出了门,天黑了才回来,即使在家,也跟自己的书房和屋子杠上了。 不止一次看见她后脚刚到,前脚就有个身影,翻飞着青色的长衫匆匆离去。 余初在门口逮了几次也没有逮到人—— 再怎么迟钝,余初也知道,顾文澜这小子在躲着她。 她捡了根树枝在地上画了正字。 到长平城第五天了,没有顾文澜,她也得出去一趟。 第七章 第7节 古代封建社会,父系男权主导,对女性的友好度一直不够。 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社交经营,女性的限制条件都非常多。 所以一线人员中,女性的比例,只维持在三成左右,其中大半女性都有固定的男性队友,以夫妻、兄妹、姐弟、父女……等身份进行隐匿。 单独的女性,更适合在内宅和宫中,其他行动相对就比较麻烦。 比如说出门。 顾家家世应该不错,就连别院,也有家仆打理的井井有条,规规整整。 因为之前熊孩子的闹剧,余初被一干家仆划分到了妾室偏房外室别院小主这样的角色上。 ——正经的正室先不说门当户对,那也必须八抬大轿明媒正娶,不存在随意领回别院的情况。 所以按照风俗习惯,余初出门,必须要有顾文澜的同意或者陪同。 在堵了顾文澜几天未果的情况下,余初决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翻墙。 次日,余初睡到日上三竿。 丫鬟小桃自带谍报属性,余初刚睁开眼,她已经将顾文澜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出门,去的什么地方都一一汇报了一遍。 只是小桃的情报,说着说着总会歪楼。 “这苏公子是咱们顾少爷的同窗,她有个妹妹年方十八,跟咱顾少爷年幼时还一起玩过。” “秦玉堂新出了一款口脂,听说吃饭喝水都不会落色,隔壁宅子的王大奶奶用了之后,看着都年轻了几岁呢。” …… 吃完早饭,余初换了身深色素面衣服,手抓着一把瓜子,磕着瓜子,顺着走廊晃荡到后宅的小院子里。 别院不算高门大院,外墙三米多高,院内种了几棵桂花树,树冠已经远远高于墙面。 在角落处刚好呈现出一个视觉的死角。 余初逗着鸟笼里挂着的画眉鸟,等扫地的仆人消失在了走廊的另一头,将瓜子壳扔到树底下。 她抓着裙摆别在了腰侧,往后退了五六米的距离,助跑,起跳,一脚踩在墙面之上。 借力一跃,两手已经稳稳挂住墙头,轻巧的翻了出去。 她今天要去的地方,是长平城内的一个驻点。 这个驻点一直是作为一线人员适应训练所用,更倾向于后勤补给部门,有自己的商铺和酒楼,坐落在长平城最繁华的地段之一。 为的就是大隐隐于市。 几年前她路过长平的时候,还曾经借地休整过两天,和驻地的负责人卢戈打过几个照面。 那是一个十分小心谨慎的人,微胖,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十分圆滑,八面玲珑。 只不过这人有点恶趣味,好好一个酒楼名字—— 余初站在茶馆门口,看着对抗酒楼招牌上,龙飞凤舞的三个烫金大字。 怡春院。 外面挂着一副烫金的对联,上联:赤橙黄绿青蓝紫。下联:一枝红杏出墙来。横批:春色满园 呵呵。 *** 时值中午,怡春院的大门还是关着的。 余初进茶馆找了个窗口的位置,点了一壶浓茶,给了小二了点赏钱,让他搬了个屏风来。 茶馆喝茶的女眷不是没有,只是单独一人坐着的,有些过于打眼了。 饭点过后,茶馆慢慢热闹了起来。 茶馆的说书人在台上说着某个名将剿匪的英雄事迹,而喝茶的听客,三五成群,聊着自己的八卦。 聊着科举的选题、考官、师从与谁的,大多是准备科考的书生。聊着花魁、马球、美酒、新开的哪家店的,多是一些二代纨绔们。 而聊着粮价、票号、天气、驿站的,多是商人。 还有的吃瓜群众,过着底层的日子,操着一品大员的心,高谈阔论的都是国家大事。 左上方的那一桌,坐着三个成年男子,衣着打扮有些市井,看着出身一般。 他们端着茶杯,用着十分八卦的语气聊开了。 “那位自上次祈雨后,就一病不起,连岁初的祭春大典都未出席。” “那位——是指国师?不是说,他重病缠身,是糟了……天谴吗?” “可不是么,我还听说呀,那位为人跋扈,连圣上都不放在眼里,几次驳斥大臣不说,还拂袖而去。” 第三人低声插了一句:“无论如何,当初千里干旱,是国师用十年寿元换得上天降雨。” “呵,你当为什么会千里大旱?” “难道……” …… 余初手中的资料里,驻地一手扶持教导出来的国师,确确实实是已经失踪了。 可朝廷当局,却用了个“病遁”。 有意思。 余初一壶茶喝了近三个小时,店小二收了赏钱,服务很殷勤,不厌其烦的替她免费续杯。 茶水加第四遍的时候,余初起身付账,临走时像是不经意的问起。 “我正打算找个地儿吃饭呢,对面的酒楼怎么关门了?” “姑娘,您说怡春院呀。”店小二朝着门外看了一眼,“一个多月前突然就关门了。” 他说着眼底露出疑惑:“您说是不是奇怪,这头天晚上还宾客如云呢,第二天就没有开门了。也没有听说过要盘出去的消息,也没有看见遣散伙计,说关就关,连掌柜的带伙计,都消失了。” “王屠户和刘记的酒家,听说还有一大笔账没结呢。” 余初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这些奸商,怎么不报官把他们都抓起来?” “怎么没报官……官也报了,钱也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人,这段日子也难过得很。”店小二被余初逗乐了,“您啊,离那门远一点就是了,前段时间还有两个人找上怡春院,说是找故友,邪门的是,后来也消失了。” “消失?” “王屠户翻了整个长平城都没有找到人,可不就是消失了么?” 喝了一肚子茶后,她的脑子清醒不少。 长平驻点全员失踪不说,之前出发的自由人,貌似也在这不见了。 那么问题来了,人呢? ** 余初走出茶馆,外面春日正好,暖风吹得人微醺, 从兜里面掏出一只怀表,已经是下午三多点了,这个点,倒还有时间压压马路。 驻地这次给的活动资金给的足,金子和银子就给了满满一盒子,底下还压着一叠银票。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第8节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 第八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这腿如果不及时就诊,可能就废了,我得知道你住在哪,明日才好给你送药。” 基础的抗生素和消炎药,她们每个人都会备一些, 对方似是没有料到余初会有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冷笑一声:“姑娘说笑了,我们素不相识,担不起此等馈赠。” “担得起,担得起——” 因为驻地条款第十一条:保护一级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就好像在现代文明里,如果看见受伤国宝滚滚,打电话给相关救治单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而古代区,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救治稀有古代人艺术从业者,也是每一个一线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小哥愣了一下,被余初的话堵得一时间不知道接什么,他心底思绪复杂,拱了拱手:“姑娘止步。” 话说到这,他以为事情就打住了。 没料到等他重新没走几步,后面的姑娘,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依旧亦步亦趋。 他现在拖着一条半残了腿,行动受限,走也走不快,甩也甩不掉,只得再次停下,冷着一张脸半躬身,几乎行了个半礼:“姑娘请止步。” 这次,余初将尾随距离,拉开到了三米。 余初慢悠悠在小哥身后,跟着将半座城都绕了一遍,他不言苟笑,全程没有说话,只有沉重的脚步声和越来越明显的呼吸声。 但是余初的性子,哪里会消停,东扯一句,西问一句。 “我叫余初,不知怎么称呼先生?” “这长平城繁华,我刚来不久,不知道这城内有什么地方值得游玩,先生可否告知一二处?” “今日隔壁摊主大姐,趁别人不注意,塞了个荷包给铁匠铺的大爷,想来好事要近了。” …… 可能是天色越来越沉,也可能是余初一副缠着人到底的架势,摊主小哥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停止了绕路。 一柱香之后,他站在自己租住的屋子前,推开了大门,从包袱里找出火折子,摘下挂在门后钉子上的灯笼。 他一头的汗水,面色苍白,伤口抽搐着,几乎无法站立,拿着火折子的手也颤抖着,几次才点着灯笼。 但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室内被烛火照亮,他沉着一张脸,思考着怎么打发这个跟了他几个时辰的姑娘。 只是他回过头,身后只有空荡荡的巷子。 哪里还有什么姑娘。 *** 余初从一级保护动物那回来,绕道去了一趟怡春院。 夜里大门紧闭,后门深锁。 她甚至爬上了后街一颗老槐树,站在高处往里看,里面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等到踩点结束回到顾家别院,月已中天。 深更半夜,顾家依旧灯火通明。 余初从原地翻墙而入,在夜色下,动作流畅,落地如同猫一样,几乎悄无声息, 当年集训的时候,她的格斗和力量其实都一般,潜入和伪装没有掉过前三。 如果有逃跑计入成绩的话,她可能早就拿了第一。 余初没有着急去屋子,而是去了后厨,顺了蒸笼里冷掉的两个包子和一叠花生米。 等她端着盘子,还没走到东院,就看见一大一小立在走廊底下,提着一盏灯笼,一副等待已久的样子。 余初冲着板着一张小脸的顾文青眨了眨眼,然后视线落在几日不见的顾文青身上:“这么晚了,你们兄弟俩还没睡?” 或许是烛火称的,顾文澜脸色看着不是很好:“余姑娘,你翻墙出门,而且深夜不归,是否能提前打声招呼……” 余初失笑:“我堵了你几天,就为了提前打声招呼,关键你不是一直躲着我么?怎么,今天不躲着我了?” 她说的话音刚落,顾文澜的脸色瞬间就垮了,红白反复交替,张了张嘴,却没有开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余初知道症结在哪,伸手在顾文青的小脑袋狠狠揉了一把:“都是你闹得。” 顾文青张开双手,抱着了余初大腿,死死不放。 这一招—— 余初没有什么抵抗力,她单手把抱大腿的熊孩子从地上抱起来,一把塞到了顾文澜的怀里:“行了,这大半夜的,赶紧带着孩子回去睡觉。” 顾文澜看着余初满身是灰,一身狼狈的样子,半垂着眼帘:“余姑娘也早些休息。” 余初招了招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她得先把一级保护动物的药找出来。 第九章 第二日一大早,小桃就红着一双兔子眼,把余初给哭醒了。 “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她抹了抹眼泪,哭诉道,“昨日大少爷找了你一天。” 第9节 “您不知道,我来顾家七年了,从没有见过大少爷发过那么大的火。” “整个西院的人都被管家领出去训斥一顿,说我们连小姐不见了都不知晓,再有下次就叫来人牙子绑出去发卖了。” “小姐,您就当心疼心疼奴婢,下一次可不敢就这么爬……出门了,好歹——”打了个哭嗝,“好歹要带上小桃。” 余初一口漱口水差点喷出来。 这小丫头看着十七八岁,哭功倒是了得,哭了一早上气都喘不上了,难得思路还这么清晰。 她擦了擦嘴边上的牙膏沫子,走到屋里,翻出一个小纸包,递给了小桃:“昨日顺路给你买的,小姑娘家的,再哭就不漂亮了。” 小桃抽噎着打开纸包,看到是秦玉堂出品的口脂,嘴一撇,哭的更厉害了。 “小姐——” 余初摸摸她的脑袋顺毛。 吃过早饭,余初去找顾文澜,这次倒是轻易的就逮住了,兄弟俩正在花厅吃早饭。 一大一小长得类似,正襟危坐,手拿汤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从拿碗的角度,到吃饭的频率,都像是一个模版里刻出来的。 余初看着觉得有意思,低头扯了扯顾文青的脸颊:“这几天有没有好好吃饭?” 顾文青点点头,圆溜溜的眼睛弯了起来。 孩子不熊的时候,还是挺美好的。 余初逗完孩子,看向一旁的顾文澜,进入了正题:“顾公子,我一会儿要出门一趟。” 她自己每天进出翻墙倒是没有什么,只是闹得顾家不得安生,确实也不是不大好。 就好像顾文澜所说的,既然是借住,出门前理应要跟主人家打声招呼。 “我和门房打过招呼,以后你想出门,随时都可以。”顾文澜放下勺子,抬起头看着余初,俊秀的脸有着不符合他年纪的老成,“不过有一点,你需得在天黑前回来。” 余初笑了起来。 既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 而是从荷包里抓了颗奶糖,剥开糖纸,塞进了顾文青的嘴里:“小文青,我先走了,你好好吃饭。” 顾文青一把拽住余初的袖子,抿着嘴唇,一言不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他大病未愈,又没有很好的后续医疗跟上,脸色浮白,衣服穿在身上都有些打飘。 余初将自己装糖果的荷包都谢了下来,放在他的面前:“来,都给你,下次过来看你再给你带好吃的。” 顾文青半垂下眼帘,放开了拽住余初袖子的手。 等余初离开,顾文青放下喝粥的勺子,看看桌上的糖果,又看着盯着荷包的自家兄长。 领域意识瞬间发出警报。 他一把抓起荷包:“我的!” 顾文澜回过神来,收拾了自己的表情,微眯着眼睛:“顾文青,先生怎么教你的?君子不疾言厉色,回去抄写十遍。” *** 余初在茶馆坐了大半天,听了一肚子的时事八卦和花边新闻。 下午四点,太阳西垂,她走出茶馆,沿着昨日自己晃荡的路线,来到了昨日摔倒的地方。 卖荷包的大姐依旧是昨日那天的打扮,只是头上多戴了一朵乒乓球大的绢花,嘴上的唇色也如同今日的气色一般,鲜艳明朗。 余初走到摊位前,给自己挑了个青色底荷花图案的荷包,付了钱后边系上边问:“今日,写信的先生怎么不在,回去了?” “你说瘸子书生啊——”大姐将之前拿来展示的荷包又挂了回去,“今日都没出摊,听说是去西市买什么东西,这个点,许是直接回去了。” 告别大姐后,余初在街上买了两斤馒头,切了一斤卤肉,半只烧鸭,并上一瓶烧刀子。 然后提着东西,晃晃悠悠的上了摊主小哥的家门。 到了地儿一看,大门紧闭,锁扣上落了锁,人还没回来。 她也不着急,俯身吹了吹台阶上的灰尘,接着一屁股就坐了上去,拿出馒头就卤肉,以天为盖地为桌,吃起自己的晚餐来。 春日的晚霞,美的有些跨次元,云层像是被打散的颜料盒,层云尽染。 渐渐的,有暮色从四周开始聚拢,将天际的色彩一点点蚕食。 摊主小哥回来的时候,余初半梦半醒中。 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中,她只觉得身后有什么抖动着,突然醒了过来,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草药味道。 对方似乎才意识到门旁有第二个人,黑灯瞎火中沉默了一会儿,开口:“姑娘?” 余初大腿正麻着,龇牙咧嘴着,说话就有些咬牙切齿:“先生好。” 摊主小哥引燃了火折子,有细小的火苗在漆黑的夜色中跳跃而起,微弱的光线有限,一站一坐的两人,都看不清相互的脸。 火光跟着小哥脚步消失在了屋内,世界再次沉入沉沉的夜色之中,片刻后,脚步声重新响起,小哥端着烛台一瘸一拐走了过来, 满打满算,两人着才算是打了第二个照面。 余初这边还好,无非是睡懵了后,裙子皱了,头发乱了,顶多算没什么形象而已。 但是小哥那边—— 一身粗布衣已经看不出来了原来的颜色,上面沾满了泥渍、灰尘、汗水、还有草药的墨绿色。 大概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膝盖和手肘的位置,都有不同程度的磨破。 他半倚在门边上,一只脚虚抬着,脸上都是汗水,沉如水的脸色却掩饰不住他手腕的微微颤抖。 余初彻底醒了,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下意识往前跨了一步:“你——” 小哥受伤的腿虚点了一下,重心不稳的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手肘撑着墙面才没有让自己摔倒,豆大的汗水再次涌上额头:“姑娘,止步。” “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了你一个多时辰了。”她收回跨进门槛里的腿,就站着门外的台阶上,给了两个人一个安全距离。 她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布包:“这是药。” “在下担不起姑娘的馈赠,夜深了,请回吧。” “这些药有外敷和内服……” 她初的话没有说完,再次被小哥打断了,他脸上已经有了几分愠怒,提高了音量:“孤男寡女,有伤风化,姑娘为了自己的名节,还是请回吧。” 你说你的,我说的我的,两人完全鸡同鸭讲,谁也没有把对方的话当一回事。 这小哥的对她抵触心理严重,所以言行举止上对她也十分抗拒。 简单来说,这个一级保护动物,在面对她的协助治疗时,有些莫名的暴躁。 余初视线落在他几乎着不了地的右腿上,今天比起昨天,伤口似乎恶化了不少 现在正是春日细菌最活跃的季节,病情耽搁一天只会恶化一天,下一天她自己都不知道,带来的那些药能不能有什么用处。 不能让保护动物自己这么折腾下去了。 余初当机立断,抬腿迅速跨进了门槛,在对方近乎错愕的目光中转过身,将两扇大门同时关上。 “碰——” “咔——” 十分干脆利索的落了门栓。 “你……”小哥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精彩来形容了,他看着余初,就好像在看着疯子,不可置信中掺杂着荒谬,“不可理喻,寡廉无耻!” 余初眼疾手快,趁着小哥烛台倾倒的瞬间,抓住烛台,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至于小哥的怒气—— 余初只是稍稍往后退了几步后,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处在对方可行动之外,就能避开战火。 至于他嘴里什么有伤风化、报官、喊人……余初充耳不闻。 她将小布包放在堂前的桌子上,打开系着的蓝色带子,从里面拿出抗生素药水和一次性针管,还有些外敷的磺胺和口服的消炎药。 酒精她没有带,可以用买的烈酒凑合下。 余初跟摆摊似的,将一系列东西摆在桌子上后,摸了摸鼻头,走向小哥:“得罪了。” 她格斗一般,基本的擒拿底子还在,收拾个没有行动力的病书生,问题应该不大。 原本按照小哥这么烈的性子,余初还认为会遇到激烈的反抗,不知道对方小哥知道是病懵了,还是疼傻了,只是发愣的站在原地,不躲避也没有挣扎。 被余初一招制服。 她拎了把椅子,将小哥压坐在上面,然后抽出小哥的腰带,将他反手绑在了椅背上。 昏暗的烛光下,半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某人,脸一下子黑了。 第十章 余初紧了紧腰带,确定对方挣脱不开后,顺手还打了个蝴蝶结。 抗生素的注射需要先做皮下过敏测试,只是小哥连同这身衣服一同被绑在了椅子上,袖子部分被腰带紧紧勒着。 余初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从抽屉里翻出一把生锈的剪刀,对着小哥的胳膊比划着,顺着他的胳膊剪了一个不小不大的口子。 做完皮下测试注射,她一不做二不休,半蹲下来,掀起小哥的袍子,手在小哥的右腿处碰了碰,确定了伤口的位置,直接将他半截裤腿直接裁了下来。 伤口被草药和布带包裹着,余初看不到伤口,眉头皱了起来。 这个样子,需要先清洗再说。 破旧屋内烛火摇曳,火光在跳跃中哔啵作响。 小哥一言不发,只是垂着眼帘,一脸的汗水,胸膛因为疼痛剧烈的起伏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余初在脑子里提前设想过无数场景。 比如当一级保护反抗剧烈时,自己应该怎么应对,什么情况以理服人,什么情况恐吓威慑。 再比如当他大声呼救时,什么程度去找布条将他的嘴堵上,什么程度直接将人敲晕。 诸如此类。 只不过,她从未想到,对方会如此的安静。 第10节 余初诡异生出了些许愧疚感,她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那个——” 小哥抬起头来 ,眼神意外的冷静,他眼底清晰的倒映出余初的影子,仿佛自己并不是被一个陌生的女人五花大绑剪破衣裤,而是端坐在茶室,倾听着旁人说话。 “厨房在哪?”她不知道为什么,声音也越来越小,“你的伤口,要先清洗一遍,我需要热水。” 小哥张了张嘴,声音疲惫而嘶哑:“右方。” 余初下意识往右侧看了一眼,才明白过来,对方是在说厨房在右边。 “你先在这等等,如果觉得哪里不舒服就喊我,我去烧锅热水。” 古代区条件有限,没有保温壶,热水都是需要现烧的。 余初打起帘子,走到厨房,目光扫了一圈,这厨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柴火,炉灶,烟囱,厨具都有,就是没有食物。 小哥同志,应该不怎么下厨。 余初撸起袖子,将衣摆别在了腰带上,熟练的劈开一节松明,用火折子先引燃,然后再点燃柴火。 不一会儿,灶炉里的火就熊熊燃烧了起来。 余初将水桶的冷水倒进锅中,把脸盆架子上得毛巾、自己带的小刀一同扔了进去,自己则坐到了灶前,看火顺便添柴。 当年她借住在宋家,宋家家主宋天觅是从三品的刑部侍郎,清廉是真,但是穷也真,一家七口靠着宋侍郎的俸禄过日子。 宋家一共三个仆人,一个小厮,一个老管家,一个厨娘,平日里厨娘还算忙的过来,遇到节日或者请客的时候,宋夫人都可能会穿上粗布衣去厨房。 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厨娘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去厨房帮帮忙,多半是洗菜、装盘、烧火这样的杂事,时间一长,也就熟练了。 这些事,她已经几年没有接触过,今日一上手,身体的记忆还在。 柴火燃起来后,水热的很快,等开水滚过几分钟后,余初撤掉一半的柴火,起身将锅内的刀捞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然后连同毛巾和热水,一同盛入脸盆里,端出厨房。 摊主小哥依旧维持着那个姿势,半垂着头闭目养神,听到她的脚步声看了过来,眼底都是血丝。 余初将脸盆放在地上,从袖子中掏出一个一次性口罩,戴在脸上,半蹲着解开小哥缠着的布带。 拧干毛巾,将腿上的草药和凝固的血渍一点点的擦掉,露出里面的伤口时,她心里咯噔的跳了下。 伤口有两指宽,一掌长,一看就知道是刀伤。 伤处已经隐隐发黑,黑褐色和灰白色的皮肉纠缠着胡乱混在一起,周遭的皮肤肿的发亮,显然早就化脓了。 她抬起头看向坐着的人,对上小哥下巴好看的弧度,这么严重的伤口,照理连行走都很困难,他这段日子是怎么撑着在外面行动的? 余初急救知识全源自对自己的实践,可以说对个中滋味深有体会,她握着小刀,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带麻药。 只能将自己的帕子拿出来,卷成一团,递到他的嘴边,干巴巴的解释:“会很疼……” 摊主小哥低头看着他,眼底的复杂一闪即逝,张开了嘴,咬住帕子。 余初稳了稳心神,不再犹豫,握紧了手中刀,将对方伤口的腐肉一一剔除,将脓液尽数挤出。 她的手很稳,半垂着头,专心致志,初时还能听到小哥隐忍的闷哼和沉重的喘气声,到后来似乎慢慢安静了下来。 等敷上磺胺,缠上纱布,彻底处理完伤口后,才发现小哥已经疼晕了过去,一直到注射完抗生素也没有醒过来。 也难为他了—— 余初解开小哥身上的腰带,将小哥背了起来。 小哥瘦的只剩下一副骨架了,近一米八的个子,感觉只有一百来斤,余初一边将人往屋子里背,一边还有心思想。 他家看着也没有什么能吃的,原本自己打算留作夜宵的卤肉和烧鸭,就留给小哥好了。 ** 余初折腾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才迷迷糊糊的醒来。 小桃这次倒是不哭了,而是跪在床前,一言不发,也不知道跪了多久了。 她抓了外套给自己穿上:“怎么跪着了?先起来。” “小姐答应奴婢一件事,奴婢再起来。” “嗯?” “小姐以后出门,能否早些回来,要是再深夜不归,小桃就一直跪着……” 余初没有搭腔 她自己穿好衣服,梳好头发,洗漱完毕后朝着房门走去,径直路过小桃。 她在古代区生活也不止一两年了,要是小丫鬟只是没事对着她哭哭,那问题也不大。 但是这一副做派—— 她揉了揉自己的脸,可能最近自己活得有些傻白甜了。 顾家的丫鬟,余初没有调丨教的意思,置之不理后,去后厨顺了顿午饭。 昨日去茶馆听了一肚子八卦,大抵了解了现今的一些局势。 她将手中的馒头从中间掰开,一分为二。 目前陵朝的局势可以说是两方对立,余初看向右边的馒头,一方是以皇族和贵族门阀为代表的皇权。 她把目光转向了左边的馒头,另一方则是驻地百年来造神造出来的国师,和他门下的寒门所代表的神权+士族。 双方表面上平静,但是利益相悖,自然势同水火,目前国师和新帝还没有撕破脸,但是情形已经不太乐观。 就拿这一代来说, 小国师刚上任的时候,驻地为了造神,将准备两年多的人工降雨用上了,直接将他推上了神坛,吸引了一大波脑残粉。 民间将他视为神明,民意有多高涨,新帝就有多视他为眼中钉。 不过反过来说,只要小国师的脑残粉依旧坚丨挺,新帝就不敢冒着动摇皇位的危险,跟小国师明着撕破脸。 余初将手中右手的馒头塞进嘴里,一口咬掉大半。 也不知道她那些同事,是被殃及的池鱼,还是灭神的开端。 不过她这次来只负责收集消息,分析和解决问题就是驻地和指挥部的事情了。 余初饭量一般,被厨下的师傅塞了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馒头,配上一碟子酱牛肉,吃的扶墙而出。 她还没走上多远,就被顾文澜在后院堵住了。 “顾公子?” “余小姐。”顾文澜今天穿着一身宝蓝色的长衫,通身都是世家养出的气度,他看了一眼余初来时的方向,“下次想吃什么,可以差人去厨房提前打招呼。” 只字不提昨日余初彻夜未归。 “不必这么麻烦,厨房吃的东西更多些,我也更自在些。”余初实话实说,“你特意找我,有事儿?” “是文青找你。” 余初看了看天色:“这会儿可能不行,我要出门了。” “文青有东西想给余姑娘看,不会耽误多长时间,最多一炷香。”顾文澜叹了口气,脸上全是纵容,“他昨晚一直在等你,怎么劝都劝不住,等到三更天实在撑不住,才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今日一大早就爬了起来,那时姑娘你还在休息,他只能眼巴巴的等了一上午。” 眼巴巴这个词,顾文澜用的很准确。 余初刚走到东院的时候,就见一个小豆丁坐在台阶上,脑袋伸的长长的,瞪大了眼巴巴的看向这边。 见到来人,他“啊——”了一声,立刻转身,迈着两小短腿,跟炮弹似的往屋子里冲去。 等余初刚走到房门前,顾文青又跟炮弹似的往门外冲来,直直的撞在了她的腰上。 余初倒退了半步,伸手顾文青抱了起来,捏了捏他的脸:“等我?” 顾文青脑袋跟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把怀里抱着的东西高高举了起来,半是分享半是炫耀:“看。” 余初视线落在他的手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顾文青双手抱着的,是一个塑料瓶。 第十一章 这是一只纯透明的塑料瓶,市场上常见的旋盖运动款,瓶盖和系绳都是深蓝色。 造型简单,实用性强。 瓶身上下干干净净,既没有图案,也没有logo。 瓶子里装着十几个大白兔奶糖,彩色的糖纸称的瓶子十分好看,顾文青摇了摇瓶子,糖果上下翻动着,哗啦啦直响。 听着响动,他满足的露出个笑容,双眸弯成一弯新月。 之前顾文澜带着护卫进入界市,拼成着生命的危险,偷了瓶矿泉水。 现在想来,可能是想着孩子凶多吉少,能让他在“最后”的时间开心一点。 后来被送进医院后,余初把矿泉水放在了这孩子的床头,几次去探望的时候,他都抱着瓶子,连睡觉时都没有放开。 只是规定就是规定,无论他有多喜欢,都无法把矿泉水瓶子带出驻地。 余初掂了掂顾文青,觉得他似乎沉了点:“这么漂亮的瓶子,你的?” 顾文青看了一旁自家哥哥一眼,乖巧的点头:“大哥,送的。” “糖怎么没有吃?” “吃了。”顾文青小声反驳,“我每天都吃一颗。” “晚上可不能吃哦,会牙疼。” …… 顾文青等了余初大半夜,今日一早就爬了起来,那几分强撑着的精神,在见到余初后,慢慢散去。 一大一小并没有聊上几句,顾文青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一会儿就趴在她的肩头睡着了。 怀里依旧紧紧的抱着他喜欢的塑料瓶。 顾文澜将自己熟睡的弟弟接了回去,递给一旁的丫鬟,低声嘱咐道:“把小少爷送回去,好好睡上一觉,晚饭若是未醒,就任他睡。灶上把晚饭热着,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吃。” 他语气温和,眼底都是宠溺,有一种长兄如父的家长风范。 第11节 丫鬟福了福身应是,抱着顾文青退下后,屋子里就剩了两人。 顾文青看向余初,神情郑重,作揖行礼:“余姑娘,谢谢。” 这种大礼—— 余初侧过身,没有受礼:“举手之劳。” 顾文青摇头,引余初入座,给她倒了一杯茶:“不止是今日,那日在界市多亏了余姑娘相救,舍弟才能捡回一条命。” 余初端着杯子的手一顿,侧眸看着顾文澜,有些好奇:“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 “声音。” 余初恍然。 界市中的人,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机会进入古代区,所以从来不掩饰自己的声音。 她一向洒脱,笑了起来:“在界市我也和你打了一架,谢就不用了,不记我仇就行。” 顾文澜端起杯子敬她:“以茶代酒。” 大恩不言谢。 两人说开了,屋子里的气氛,似乎也轻松了不少。 余初脑子里还回想着那个塑料瓶,看向门外:“刚刚文青手中的瓶子……” “那瓶子,是我在西市偶然所得。”顾文澜一脸平静看着余初,似乎料定她会询问这个问题,“我在第一眼时就猜想,这应该是从界市流出的物件,遂派了人去打探消息。打探的人今日传话过来,现在已经有了些眉头,相信不过了多久,就能找到谁是卖家。” 余初知道他想岔了,这塑料瓶其实不是界市流出来的,应该是从驻地流出来了。 不过目前这个不重要。 余初端起杯子:“以茶代酒。” 十分感谢。 余初原本今日的计划,是去街上做些准备,晚上冒险进宜春院一趟,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发地多少就留下些许痕迹。 只是顾文澜递上来的这条线索,让她打消了自己的计划,决定静候佳音。 *** 余初站在房门前,抬头看着院子的上的一方天空,起风了。 午后的天色阴沉了下来,乌云低垂,涌动翻滚,像死死的扣在了长平城上空。 气温也急转而下,早上还是初夏,下午则是初冬。 小桃被别人搀扶着,踉跄的来到她的身侧,“扑通”一声跪下:“小姐。” 余初摸了摸自己发凉的脸,只是用余光看了她一眼:“你还没跪够?” “不是……不是……”小桃放开了一旁丫鬟的手,挣扎着自己要站起来,只是她跪的时间太长,扶着柱子好半天才稳住身体。 看着余初没有情绪波动的眼睛,小桃颤抖的嘴唇,想哭却不敢哭,呐呐的开口,“小姐,奴婢知错了。” 她错不该以为新来的姑娘心善,就想着把姑娘管住了,不仅可以让姑娘更“讨喜”,也可以讨好大少爷。 她错不该觉得姑娘最多是个妾,在府里无依无靠,把姑娘拿捏住了,以后姑娘即使去了云锦府里,有了别的大丫鬟伺候,她也会是头一个。 余初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只是半敛着眸子,整理着自己被风吹乱的衣摆。 小桃面如死灰,几乎要软倒地上:“小姐,奴婢……” “去给我拿件披风来。” 小桃愣了一下。 余初视线落在院子里站着的小厮身上:“我一会儿要出门,今天风大,多穿点。” “是是是……奴婢这就去拿。”小桃摸了一把脸,踉跄着步伐,朝着屋内而去。 小厮遥遥的冲着她行了个礼。 “余姑娘,大少爷让我跟您说一声,人找到了。” ** “那人叫汪小武,今年三十七岁,桃于县人,前些年跟着村里的人一起逃难来的。” 牙郎是个爽利的中年男子,灰色的粗布短打浆洗的发白,脚上踩着黑色千层底,小巷子路并不好,他像是脚底长了眼睛,每一步都避开了垃圾和污水。 步伐的速度恰到好处,既和后方的人保持了一定距离,又不会让别人觉得跟不上步伐。 “汪小武靠卖苦力倒夜香为生,生性好赌,输得多赢得少,家徒四壁,大闺女十四岁就被他卖给了春楼。” “二闺女六岁,在赌场输给别人做了童养媳,要不是他的女人是个病秧子,估计早就当做赌本输出去了。” “这两日,他无端的阔气了起来,呼朋唤友,到处胡吃海喝,买了件新衣服,还给自己买了个小丫头,说要……” 顾文澜握着虚拳,放在嘴边,余光却看向一旁的余初:“咳咳——” 牙郞立刻止声,拍了拍自己的嘴:“哎,您瞧我嘴上就是把不住门,这种事情怎么能说出来污了两位贵人的耳。” 余初对汪小武买个丫头来暖床,还是来聊人生什么的并不在意:“你继续。” 牙郞松了口气,继续说道:“同去喝酒的人,可能套过他的话,回来就传他捡到了个宝贝,卖了个大价钱。” 三人走了足有一炷香时间,才在破旧的一条巷弄里,找到了汪小武的家。 他家的大门基本上已经不能称作是门了,到处都是刀斧砍过的痕迹,看起来,饱经追债人的摧残。 门上坑坑洼洼,大洞小洞一堆,小破洞干脆随意放任,大破洞就用颜色不一的木料钉上。 这种门,连挡风估摸着都很困难,就别说隔音了。 所以三人刚走的近些,就听见屋内有哗啦啦的摇色子声音,还有两拨不同的声音在起哄,声音几乎要掀翻大门 “大大大——” “小小小——” 显然正赌的兴起。 牙郞往前跨了一步,来到大门前,抬手拍门:“汪小武,你在家吗?有人找你!” 他拍了两遍都没有动静,正打算再拍一遍,屋内的动静渐渐小了。 过了一会儿,大门被很不耐烦的拉扯开了,屋门发出几乎悲鸣的摩擦声。 “咿呀——” 从屋内探出半个人,黒瘦的体型,颧骨高起,胡子拉碴,消瘦的脸被胡子遮挡了大半,只能看清一双浑浊充满血丝的眼睛。 他身上挂着件不合适的蓝色精锻长衫,袖子撸到肩膀,下摆皱的像是被风掠过的水波。 汪小武看见拍门的是牙郞后,表情有些不好:“吴牙郞,以前不是求您来也不来握这破屋子,今天怎么有空来看看。” “今日不是我来找你。”吴牙郞侧过半身,露出身后的两人来,“是这两位贵人,找你有件事想要问问。” 汪小武脸色一变,一把抓着门就想关上:“今天我还有事,不见客。” 牙郞速度比他要快,单脚踩在了门缝中间,抵住了汪小武的关门。 “哪天不能赌?”牙郞咬了咬牙,低声劝道,“他们来你这一趟也不容易,你要不就见见?下次做买卖,我让你一层利” 汪小武见关不了门,干脆放开了大门。 他视线落在顾文澜腰上的玉佩上,又在余初脸上打量了一圈。 “进来吧” 第十二章 屋子里,并不通风,刚一踏进去就闻到一股子汗酸和食物腐臭的味道。 和之前牙郞所阐述的完全相反,汪小武的家,不仅不是家徒四壁,还堆满了各种杂物。 装着米粮的框子,放着猪肉的案板,几个锃亮的坛子,不成套的家具,随意扔着的棉被衣物,还有锅碗瓢盆……各种簇新的半新的物件乱堆一气,毫无规整。 几乎无处下脚。 堂前正中间,摆着一张八仙桌,围坐着五六个人,初春的季节他们随意裹着件破衣服,蹬着草鞋,顶着一头油腻 他们脸色发黄,眼睛里布满血丝,却如同打了兴奋剂,精神亢奋的有些近乎病态。 刚好一局结束。 听见脚步声,几个赌徒回过头来,视线落在余初身上。 左边披头散发的瘦高个,摸了一把自己的下巴,脸上的笑容十分放肆:“哟,汪小武,你又领了个小娘子呀,这个可比你那个小青柳长得好。” 身边人跟着起哄。 “你什么眼神,只是长得好吗,那小蛮腰……” “嘿嘿嘿——” 汪小武挥了挥手:“去去去,我有正事呢。” 瘦高个嘴皮一翻,笑的猥琐而暧昧:“你能有什么正事,难道青天大白日的,得了个小娇娘,就要往屋里……” 此时,走在最后的顾文澜,刚好踏进了门,瘦高个像是被掐住脖子的公鸡,彻底没声了。 作为三教九流的下九流,他们最不差的就是眼力 打头那个姑娘还好,穿的是成衣店最普通的衣裳,头上除了素银簪子,全身上下什么饰品都没有。 从走姿和直视男人的眼神,一看就是小门小户才会养出来的,随口调笑几句,看个好看的小姑娘怒红着脸的样子,本没有什么。 但是后面进来的那位公子不一样。 这位公子周身上下,没有一件事起眼的,但是也没有一件是便宜,哪怕是脚上那双靴子,没有几两银子打不住的。 更何况那气度—— 汪小武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知道同伴现在怂的恐怕跟脓包似的了,嗤笑一声:“说啊,怎么不说了。” 那人也是脸皮厚的,一抹脸:“我刚刚说什么了么?我怎么不记得,来来来——愣着做什么,继续继续,押大押小!” 于是,桌子上又赌成一团。 第12节 汪小武自己走到堂前的角落,给自己拉了把椅子,斜歪歪的坐着,伸出右手抓了抓后背。 他看了一眼只站在门旁没跟上来的顾文澜,视线落在余初身上:“今天看在那位公子的面儿上,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说吧,想问什么?” 余初找了个不远不近的位置站着:“瓶子哪来的?” “什么瓶子?” “你在西市卖出去的那个瓶子。” 汪小武掀了掀眼皮,直视着余初,确定了这个小姑娘不是诈他,而是真的知道,买瓶子是自己。 “这个问题,姑娘你问的就有意思了,那种宝贝,当然是祖传的。” “哦?” 这个祖,传的跨区了。 汪小武随口胡诌:“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老汪家也是出过大官的,有田有地有商铺,给子孙留点东西应应急,也很正常是吧?” 余初了解这类人,满嘴跑火车,脑子塞的都是弯弯绕绕,无论怎么问,得到的答案估计差不多。 她看着汪小武,敛起了表情:“那巧了。” “什么?” 汪小武没有听懂眼前这个姑娘的话,只见那姑娘往前走了几步,直勾勾的看着他,笑的十分诡异:“你家老祖宗,今天可能有话要跟你说。” 问候祖宗的话,往日若听起来,自然是骂人。 他跟别人吵架,问候对方祖宗十八代也只是个开场,各种脏话能不间断能骂上半个时辰不重复。 这姑娘这一句,一点力道都没有。 但是汪小武眼皮突然跳了下,意识到事情可能没有他料想的这么简单:“姑娘,你看我也累了,今天就……” 话没有说完,余初伸出一只手,覆在他的耳朵上,见下意识他挣扎,另外一只手伸出食指,贴在了她自己的唇上:“嘘——你听。” 汪小武注意力瞬间被拉了回来。 他只觉得听到一阵“轰隆隆”的惊雷声,随即,一道暴戾男人声音像是凭空钻入耳朵里:“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不肖子孙——” 轰! 寒意像是从天灵盖直冲而下,在汪小武的四肢百骸散开,所有的骨头都被冻结住,后牙槽无意识的打着冷战。 他全身软成一团,只觉得裤丨裆底下一热,有什么正在从身体里倾泻出去。 “我……” …… 直到那姑娘离开,汪小武背后的汗毛依旧是倒竖着,牙齿打着冷颤,几乎强撑着才没有晕过去。 桌子上赌徒原本还想嘲笑一句,等看清他死白的脸色时,吓了一大跳。 几个人面面相觑,并没有无意再留下去,分了赌资,各自道别。 赖着最后走的人,见汪小武还蒙着,顺了汪小武的衣服和吃食往破衣服里一裹,才悄悄溜了出去。 只留下汪小武一个人,跪坐在地上,半天没有缓过来。 ** 余初走出门外,耳朵上扣着的蓝牙耳机还在重复着自家老爹的话:“我怎么有你这么个不肖子孙,别人孩子都老大了,你连个对象都没有,上次你说的那个封肃,不是说人很好么,怎么不好好把握……” 蓝牙耳机,指甲盖大小,用于队友之间的相互沟通合作。 原本,也只用于沟通。 只是各大驻点的风气,在前些年,都被封肃给带歪了。 无论是投影仪、平板、录音笔、蓝牙耳机……只要是能出声能出影的,都被肃美人花式拿出去搞封建迷信了。 古代人碰上不可理解的人声和人影的时候,他们的学识和三观,无法解释这种现象,思维一般只会在神鬼学说上打转。 利用封建迷信,自己把自己说服了。 就好像刚刚被吓得尿裤子的汪小武,如果别人问起来,最坦白的回答估计是:我家老祖宗刚刚跟我说话了。 吃瓜群众:白日见鬼?疯了? 无论怎么想,对古代区的社会,都没有任何后遗症。 和以往差不多,利用高科技搞封建迷信这一招很奏效,暴击了对方的心灵后,她简单有效的问出了塑料瓶的来历。 ——这是他捡的。 在来之前,余初就猜到塑料瓶是捡的,只不过这捡的地方,让余初有些想不通。 路口的马车还在候着。 顾文澜先上了马车,回头的时候,看见余初正在发呆,她表情得体,但是眼神是散的:“余姑娘?” 余初眼中的焦距从思绪拉扯了回来,眼底倒影着顾文澜的影子:“今日劳烦顾公子陪我走这一趟,不过我还有件事儿要去办,公子你先回去。” 顾文澜看了一眼天色,乌云越压越低,像是压在城门楼顶:“眼看要下雨了,我送你?” 余初弯着眉眼:“不必麻烦,我自己去就行了。” 顾文澜见她笑,就知道她已经打定主意,不再劝说:“余姑娘,稍等——” 他掀开帘子钻进马车,不一会儿又打着帘子钻了出来,怀里抱着一把伞,递给了余初。 “把这带上。” ** 压了一天的雨,终于落下了。 豆大的雨点从空中坠下,又密又急砸在街上,一时间行人纷纷躲避,惊呼四散。 余初打开伞,将头顶一片天空罩了起来。 雨中步行,比之前多花了一倍的时间,余初拎着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天已经黑透了。 她站在门前的屋檐下,将油纸伞收了起来,抖了抖上面雨水。 余初并没有忘记,这间屋子的床上,还躺着一个不能动弹的一级保护动物。 门是虚掩的,余初推开门,看到的是满满一屋子的黑暗。她将伞和食材放到一边,走到桌子旁,找到了自己之前放着的火折子。 蜡烛的火光在黑夜里摇曳而起,光明充斥满了整个屋子,余初转身关上大门。 初春的天气不错,她之前在床侧留了药和纸条,详细说了怎么换药怎么吃药。也在屋子里给他留下的水喝食物,按照一个成年男子的食量,正常可以吃上一两天。 这一天多过去了,她无论从哪方面说,都应该过来看看。 不能这一级保护动物她救是救活了,回头却把人饿死了。 虐待一级保护动物—— 什么处罚来着? 余初边想着,边端着烛台朝着紧闭的房门走去,手刚刚扶上房门,脚步却稍稍一顿。 她记起来了。 虐待一级保护动物,拘留七天,学习改造三个月,罚款半年薪资,吃素一年。 吃素,还是一年。 第十三章 对于一个落后两个文明层次的古代区,现代区多少会带着点普世价值,夹杂着那么些优越感和人道主义,外加各种规则束缚和“高等”文明的责任义务…… 这一切杂糅出的态度,连驻地深谙心理学和人类行为学的苏虹博士,都无法用文字做准确的表述。 所以,一向懒得思考大局观的余初,此时还有心思乱七八糟想着,等她回去了,就鼓动界市的狐朋狗友们,将制定条例的人的人肉出来,送到佛学院进修个十年八载的。 让他充分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反人类。 余初推开房门。 她手端着一盏烛台,步伐很稳,火光在轻轻的摇曳中,从堂前一直到了屋内。 病人的屋子味道一般都不好,余初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当她真的跨入后,屋子里的味道,比想象中清爽很多。 屋子里有流动的风,呼吸间都是雨气潮湿的味道。 余初将手中的烛台摆在了柜子上,走到窗前,将打开的窗子关上,倾盆的暴雨被隔绝在了屋外。 她回过头,视线正对着床,烛光的亮度有限,被放下的纱罩隐隐的只能透出一道影子来。 此时,影子正单手撑在床侧,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而放在床侧的食物和水,居然还剩下一半。 余初皱了皱眉,这位受了伤的人民艺术家,吃的委实有些少了。 撸起袖子,将堆在床侧椅子上的盘子和剩下的食物收了起来,边收拾边说:“你现在的情况,不宜下床,开窗透气也不行。” 纱帐中,影子靠在床头:“我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他这两天应该都没有说过话,声音嘶哑而无力,最后半句,几乎是刚挤出口腔,就消散在了空气里。 余初没有听清楚,将没有吃完的食物倒进一旁的油纸包里,才抬起头来:“什么?” “什么时辰了?” 余初进门前刚看的时间,夜里八点多:“亥时还差一会儿,你今天药吃了么?” 纱帐里的人只是靠着床头坐着,没有说话 “那晚饭呢?” “我想留到明天……” 余初:“我明白了——” 她走的时候,小哥还昏迷着,所以小哥醒来的时候,面对的应该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屋子。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来,或者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来,在腿脚不能动弹毫无自理能力的情况下,他想把水和食物,进行更长时间的分配。 第13节 更好的活下去。 怪不得,这两天总共才吃了那么点东西。 余初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她要是再晚一两天过来,真的要去吃一年素了。 初春暖和,剩下的半份食物自然不能要了,她将盘子连同杂物都一起端了起来:“你在这等上一会儿,我去烧水做饭。” “不必麻烦,之前那些就可以了。” 余初没有搭理他,自己说自己的:“刚好我也没吃,我们俩先对付一顿。” 余初手艺一般,所以买的是两个熟菜,随意热一下就好,而且柴火灶米饭得先捞再上蒸,极为耗时,她也提前买好了馒头作为主食。 加上一个青菜豆腐汤和一个鸡蛋羹,也没有花上多长时间。 晚餐说不说丰盛,但也还算过得去。 余初将房间的书桌东西先收到一边,然后将晚餐都放在了上面,用碗分装了馒头、菜和汤,放在了床侧的椅子上。 边撩起纱帐边说:“吃饭了。” 屋子里的烛光蚕豆大小,晕开的光线朦胧而晦涩,从余初的角度往下看,只能看见小哥脸部弧度,连五官都模糊成一团。 她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要不都说是朦胧美呢,这个样子的小哥,比之前绷着脸的样子,顺眼了不少。 两人同在一屋,小哥坐在床上吃饭,余初则在书桌上吃自己的,两个人都没有开口。不大的空间里,一时间只有碗筷触碰的声音,和轻微的咀嚼声。 余初胃不好,已经习惯了细嚼慢咽,这几年吃饭速度一直垫底,等她这边放下筷子,床上那位早就吃完了。 她顺手收拾到带到厨房,然后将厨房烧开的水端进屋子里。 将毛巾投到脸盆里,余初走到床边,十分自然的握住被子一角,将被子掀开大半,视线落在小哥的裤腿上,一本正经问:“你是自己脱还是我脱?” 床上的人如同僵住的石块愣在当场,以为自己听错了:“啊?” “已经两天了,外敷的药不仅要换,伤口可能也需要重新清理一遍,你这样穿着裤子,没有办法处理伤口。” 小哥做着最后的挣扎:“也可以像前日——” “像前日把裤子铰了?原先的话,也不是不行。”余初也知道一个古人,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对她破口大骂,已经是非常好的修养了。 但她现在精力有限,只能选最省事儿路子走,选最直接的话解释:“只是那日你晕过去后,我给你换了身衣服,原先那身破衣服、还有些发了霉的,我都扔到灶膛里烧掉了。你衣服本就不多,今日如果还剪了的话,下次你出门就没东西可穿了。” 末了还不忘补刀:“放心,不该看的我都看了。” 小哥半伸出手颤颤巍巍的,指了指她,张口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你——” 一旁余初脑补四个字: 不知廉耻。 不知道是妥协了,还是已经心如死灰了,他沉默着,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她,眼底的神色越来越复杂。 “你转过身去,我自己来。” “好。” 余初以言转身,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布料摩擦声,以及沉重的呼吸声。 过了很久,久到余初都怀疑小哥是不是又晕过去的时候,身后传来有些虚弱的声音:“好了。” 被子盖在大腿根,露出一双大腿,小哥半靠在床头的被子上,不用看余初也知道,小哥那张脸,恐怕已经红到脖子了。 他侧过脸,闭上眼睛不看余初,手抓着被子,跟个被调戏的小姑娘一样,似乎连头皮都在紧绷着。 这副掩耳盗铃的样子,让余初—— 居然觉得还挺好看。 反正自己过段时间就要永远离开这里了,对于小哥而言,自己只是个路人甲乙。 而对自己而言,他也不过就是自己恰巧救下的义务而已。 她一屁股坐在窗前,伸手去拆小哥大腿上的绷带:“别想太多,你不把我当女人看就行了。” 一级保护动物装死中。 “我要清理伤口了,别忍着,疼就喊出来。” 一级保护动物继续装死中。 余初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却一会儿抓着被子,一会儿扯着中衣,几乎不知道先顾着哪头,不厚道的笑了起来。 …… 小哥的恢复能力不错,伤口没有在继续恶化,两天过去,部分已经开始愈合了。 余初换好药,看对方满头的汗水,闭着眼睛,麻利的把被子重新给人盖了回去。 床上的人意识到事情结束了,睁开了眼睛,他看向余初:“你叫什么名字?” “余初。”她半蹲在地上,拧着布巾,“你呢,叫什么?” 说起来,两人打了几个照面,绑也绑过了,上手也上手过了,是真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空气间突然沉默了下来。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 这句反问的有些奇怪。 余初一手拿着脸盆,一手抓着换下来的绷带正往外走:“我们此前素未谋面,自是不知道先生的名字。” 这之后,保护动物同志就没有再开过口。 余初也没追问,她收拾完东西后,又开始准备食物,直到将所有的事儿都打理妥当,已经是深夜了。 于是,起身告辞。 等到余初跨出房门,以为摊主小哥不会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从身后传了来。 “我姓楚。” 楚是云锦的大姓,而另一个大姓则是叶。 不过,姓甚名谁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余初关上大门,撑起油纸伞罩在头上,一头扎进了雨幕之中。 她得快点回去。 雨天的墙,她不一定能爬的上去。 *** 保护区外的驻地—— 封肃打了个喷嚏,他抬头看着星河灿烂,伸手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鼻子:“奇怪,天怎么突然冷了起来,还是谁在骂我?”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站着的人,像是想起了什么:“小周,今天是第几天了?” “第九天。” 封肃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十二点的秒针刚刚跨过午夜线不久:“已经开始第十天了,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小周摇了摇头,两人又沉默了起来。 封肃性子虽然暴躁,但是不炸的时候,其实很少说话,自己低着头看文件都能看上一天,有时候连着几天不说一句话,也是常有的事儿。 也就余初在的时候,两人才会斗斗嘴,聊聊天。 现在余初不在,小周觉得不仅仅是封总这里太过冷清,整个界市的情绪,似乎也有些不对。 小周在心底默默算了一遍。 算算时间,那丫头现在应该在长平城了。 第十四章 大雨倾倒了一夜,第二日还在淅沥沥的下着。 余初昨夜淋了雨,赶在了顾家宵禁之前回去,走得是大门。 当天夜里,顾文澜就知道了,一大早就送来了郎中,说要给余初诊诊脉。 余初正在吃早饭,听见郎中已经在来路上时,立刻放下筷子,粥不打算喝了,包子也不打算啃了。 而是随意套上件衣服,拿着雨伞就往外走。 逃跑还不忘嘱咐丫鬟:“有人问起来,就说我一早就走了。” 小桃低头:“是。” 看着她唯唯诺诺的样子,余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后来还是放弃了。 直到她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之后,小桃才抬起头来,脸色发黄,眼底都是血丝,像是一夜没睡。 她呆呆的看着外面的雨幕,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转头跑向了屋子里,抱起什么又朝着房门外冲去。 顾家宅院。 一道青色身影在雨幕里急速奔跑着,她身量不高,只顾着埋头,脚上绣花鞋踏在水里也浑不在意。 雨天的路湿滑,她步履踉跄,速度却没有慢下来。 一路从内宅到外院,终于在大门前追上了余初。 “小姐。”小桃两颊通红,胸膛剧烈起伏着,将怀里披风递了上去,眼神忐忑中带着讨好,“天凉,您带着。” 余初看着了一眼全干的披风,目光在半身湿透的小丫鬟身上停住了几秒,移开目光:“不用了,你先回去。” 这么大的雨,自己又是步行,一路走过去,披风也成雨帘了,带着太碍事儿了。 小桃脸上一僵,却是不敢再多说一句,抱着披风的手紧了紧:“是。” 余初对个十七八岁的丫头,跟看着高中生差不多,训过就算了,倒是没有别的心思。 她打开手中的伞:“晚上备一些饭菜,我今日早些回来。” 小桃脸上,终于露出一抹笑容。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