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节 本书名称: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本书作者: 鸩离 本书简介: 村里人提起程建同都说是他是个没福气的,原本是村里老实巴交地种地人孩子,因为祖辈在抗战期间帮助了组织,让他这个子孙获得入伍当兵的机会。 他在部队里成为了一名通信兵,参加无数大小战役,立下许多战功,但在一次战场中,为救一个首长,身负重伤,弄瞎一只眼睛。 首长在他伤好后,本想在城里给他及他的家属安排轻省的工作,他听了他家老娘哭哭啼啼一番话,鬼迷心窍地把城里的活计推掉,要了一个回到自己家乡的邮递员工作。 他在乡里风雨无阻送信件包裹,勤勤恳恳地干了二十多年的邮递员,眼看再干几年就能退休了。 谁成想,在送一次偏远山区信件中,程建同从陡峭的山道摔了下去,在山里躺了一天一夜才被人救起来,成了半边瘫,没法工作了。 村里人都叹息:“这邮递员可是铁饭碗香馍馍,程建同没儿子,只有倆闺女,都说女儿迟早要嫁出去,成为泼出去的水,程老太太又是偏心眼的,一直偏她大儿子一家,这邮递员的工作,怕是要落到他大哥家的侄子身上了……” * 程英一梦醒来发现自己重回到七零年代,上一辈子,她不屑于接替父亲的工作,干那些爬山过水,风雨无阻给人送信件的苦差邮递员。 她在父亲所救的首长推荐下,入伍成为女兵,邮递员的工作落入了堂哥身上。 父亲病逝前,她守在父亲病床前,看见一向要强的父亲流着眼泪问她:“你为什么不愿意接替爸爸的工作?你知道吗?做邮递员,不仅仅是一份工作,它还肩负着身上的道德责任,相亲们的期盼信任……爸爸是多么想你当初能接替我的工作,去当邮递员啊……” 程英后来才知道,父亲当年从山上摔下去绝非偶然,而堂哥做了邮递员工作后,丢失不少信件包裹,干了不少坏事,坏了父亲常年以来在乡亲们对邮递员的好印象。 而这份失信,是父亲死之前最大的遗憾。 重回七零,程英决定,按照父亲的心愿,接替邮递员工作。 上任没多久,她送往一处偏远山区的信件时,不慎从陡峭的山道摔下山。 迷迷糊糊之际,看见一群穿着苗族少数民族服装的男人将她团团围住。 其中一个男人兴奋的喊到:“少族长,有女人,漂亮的女人!” “女人”一道低沉悦耳的男人声音响起:“抬回去,做压寨夫人。”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种田文 美食 年代文 正剧 主角视角:程英 龙卜曦(阿诺)配角:魏牧成 一句话简介:女邮递员x苗族首领 立意:独立自强 第1章 “你为什么不愿意接受爸的工作?你知道吗?做邮递员,不仅仅是一份工作,它还肩负着身上的道德责任,相亲们的期盼信任......爸是多么想让你当初接替我的工作,去当邮递员啊......” 人生的尽头,半鬓发白的程建同躺在病床上,双眼死死盯着自己的大女儿,“小英,爸后悔了,后悔把邮递员的工作给纯富了,爸一直没有告诉你,当年我摔下山,是纯富推我下山的......” 程英五官周正,眉眼自带英气,身上穿着一套笔挺的军绿色军官制服,头戴一顶军绿色大盖帽,坐姿笔挺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爸,您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程英握着程建同干瘦的手掌,眼眶微红,心里止不住地难过,“如果当年我知道是程纯富那个王八蛋把您推下山崖,害您成了半边瘫,我一定会把那个畜生活活揍死!” 程建同眼神涣散,濒临死亡了,脑子却很清醒,“我就是知道你是个暴脾气,我才没跟你说,当年纯富突然说要跟我一起跑邮,说看我腿脚不便,想帮我背包裹,孝敬我,我还欣慰,以为他懂事了。没想到在经过阿依山,我们在山顶歇脚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推下了山。他可能以为摔死了我,就能接替我的工作了,没想到我福大命大,那么高的山摔下去,都没摔死,还被普苍寨的苗民给救了。我醒来以后,一直以为他是无心之过,直到他顶替了我的乡邮员工作,做了那些丧心病狂的事情,被我知道了,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阴谋......” 程建同说到这里,手掌忽然往下滑,眼睛失去了光泽,没了呼吸。 “爸!爸!”程英和程雪一同叫了起来,都站起身来,伸手去探他的呼吸。 待察觉到他是真死了,姐妹俩一同伏在他的身边,痛哭起来。 “程英,你别哭了,你爸出了什么事情了,让你哭成这样?” 程英猛地睁开眼睛,眼前一个穿着笔挺军装,五官俊朗,特别眼熟又年轻的男人,正一脸关切地看着她。 程英见到这人,顿时阴沉下脸,咬牙切齿道:“魏牧成,你个人渣,你怎么突然变这么年轻了?还敢出现在我的面前?想死?” 魏牧成皱起眉头,“程英,你怎么了?就算我们之前吵了架,已经冷战了一个多星期,但今天我是来跟你道歉,跟你求和的,你也没必要对我说这些狠话吧?我哪对不起你了,怎么就成渣男了?” 程英楞了一下,忽然觉得不对劲,面前的魏牧成太年轻了,年轻的仿佛只有二十五岁,压根就不是那个已经人到中年,体态发福,挺着个啤酒大肚子,背着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还生下一个孩子,嘴上却一直嚷嚷着,只爱她一人,他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得错而已。 她看向魏牧成背后的窗户,透明的窗户里,出现了一张熟悉又陌生,却青春洋溢,明媚阳光的一张五官精致的脸,那是她自己的脸,一张年轻了三十多岁的脸。 而窗外,是她记忆中熟悉又宽敞的部队训练场,场上正中央一个水泥台子上,立着一根木头旗杆,一面五星红旗整迎风飘扬。 训练场上,一群穿着军绿色军装,头戴军帽的女兵,正沿着训练场哼哧哼哧地跑着步,嘴里喊着响亮的口号,看起来精神十足。 这一切太熟悉了,熟悉得像是她在做梦一样。 明明她在家里操持父亲的丧事,几天几夜都没合眼,只是在跪迎宾客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紧接着眼前一黑,不醒人事。 如今醒来,却好像回到了她二十岁这一年,她心里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 作为一个女军官,她从一名普通的女兵,一步步做到大校级别,其中的艰辛与付出,自然是常人无法想象到的,她也为此付出了许多代价。 她在部队所接受的文化和信仰,让她成为一个无神论者,但她并不是个老古董,她也时常关注时代变迁后飞速发展的各种网络信息,在她妹妹程雪的影响下,没少关注和看过关于重生、穿越之类的小说电影。 那个时候她只是当成一种娱乐消遣来看,并没有往心里去,可当看到她父亲临死之前,那痛苦悔恨的表情,那对于邮递员工作交给程纯富后的耿耿于怀,她头一次生出,要是能重新活过一回就好了。 那样的话,她绝不会让父亲的工作落入程纯富的手里,她也不会再当女军官,不会再跟魏牧成纠缠、痛苦一辈子,她要走出不一样的人生。 没想到,现在这个想法,竟然实现了。 她忍不住伸手重重捏了自己大腿一把,疼,疼得她忍不住龇牙,这不是梦境,这是真实的世界,她重生了,重生到了二十岁那年! 程英低头,将手中拿着得电报拿起来一看,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父摔下山,病重,危矣,速归!” 这分明是三十多年以前,她爸做邮递员,送信的路途中摔下山,陷入昏迷,她妹妹程雪给她拍得加急电报。 程英笑了起来,笑容格外苍白无色,她望着眼前的魏牧成,眼神冰冷道:“魏牧成,我们分手吧,我不再爱你了。” 前世,在十年大运动的形式影响下,十六岁正在读高中的她,学校突然关闭了,老师们纷纷被打成了坏分子,受尽各种折磨,她没书读了,又不愿意跟着她爸一起跑邮,在家里呆了半年,便央求着她父亲给他当年的领导写了一封推荐信,入伍当了兵。 她爸程建同原本是清水村老实巴交的种地孩子,因为祖辈在抗战期间帮助了组织,让他这个子孙获得了入伍当兵的 机会。 他在部队里成为了一名通信兵,参加无数大小战役,立下许多战功,但在一次战场中,为救一个首长,身负重伤,弄瞎了一只眼睛。 首长在他伤好以后,本来想在城里给他及他的家属安排轻省的工作,他听了他家老娘哭哭啼啼一番话,鬼迷心窍地把城里的活计推掉,要了一个回到自己家乡工作的邮递员工作。 他在乡里风雨无阻运送各种信件包裹,勤勤恳恳地干了二十多年的邮递员,眼看再过几年就能退休了。 谁成想,在送一次偏远山区信件中,程建同从陡峭的山道摔了下去,在山里躺了一天一夜才被人救起来,成了半边瘫,没法工作了。 此时程英已经在部队里呆了四年,她从最普通的女兵,一步步干到如今的排长级别,虽然目前军官职位不大,但一个女兵要做到这样的级别,除了是她在部队各方面都很优秀之外,还因为她有一个根正苗红的父亲和家庭加分,再就是她父亲所救的首长做靠山。 她父亲所救的首长,就是魏牧成的父亲,西部军区某师师长,为人严肃又随和,没少来女兵军营看望关心她,为她的前途保驾护航。 魏首长是首都人,魏牧成是他的小儿子,从小就很顽劣不堪,是首都出了名的纨绔子,魏首长怕他在特殊时间里闹出事情出来,影响整个魏家的前途,一脚把他踢到了西部战区的军区当兵,让部队的军官狠狠磋磨他的性子。 魏牧成在部队里被磋磨了好几年,从一开始的桀骜不顺,到渐渐收磨了性子,变成十分开朗随和好说话的模样,中间的过程,可谓是十分艰辛。 只有程英知道,魏牧成表面开朗的性子下,隐藏了怎样一个阴狠疯批的性格。 魏首长每次来看程英,魏牧成都会随着他父亲一起来看她,一来二去,他们渐渐熟悉起来,可能是彼此都要强,在某一方面特别像,两个人都是狠人,无论是在部队训练,还是外出执行任务,两人都要做到最顶尖的那个,久而久之,两人生出一种志同道合,相见恨晚的感觉,渐渐地对彼此生出好感,最终处上了对象,走进了婚姻殿堂。 程英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会和魏牧成相爱一辈子,魏牧成起初也的确爱她,他不顾父母和家族的反对,把程英娶回了魏家,对于魏母和魏家其他人的诸多刁难,他处处护着她,他们恩恩爱爱过了好几年。 可是在婚后的第五年,她因为去军区参加女兵男兵对抗训练,领头做了高强度的一串训练动作以后,在她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肚子里的孩子流掉了,魏牧成为此跟她大吵一架后,她也不愿意低头服输,他们两人的感情渐渐出了问题。 他们从恩爱夫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到谁也不愿意搭理谁,谁也不愿意为对方低头,无话可说,无法呆在一起,再到程英受不了这种冷暴力,想低头哄哄魏牧成,跟他和好的时候,魏牧成的母亲,抱了一个襁褓里哇哇啼哭的男婴儿回来,告诉她,这是魏牧成在外面跟一个女人生的孩子,已经满月了。 那一刻,她心如死灰。 第2章 那个时候程英已经三十五岁了,在部队已经是团部级别,她跟魏牧成十年婚姻,换来他出轨,他跟别的女人生了一个孩子。 这让程英觉得,自己上了当,受了骗,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爱她一辈子,承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会站在她这边,与她生死与共,不离不弃的男人,她跟他之间的婚姻,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她几乎没有一丝犹豫,找到了魏牧成,将这个负心之人往死里打了一顿,提出了离婚。 魏牧成任由她把自己打得鼻青脸肿,全身都是伤,直到她解气了,这才跪在她的面前,哭着对她说,他并不是有意出轨的,而是喝醉了酒,在他迷迷糊糊地情况下,把另一个女人当成了她,才会犯下这种错误。 他从始至终都爱着她,他就是怕她知道这件事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他才选择隐瞒,谁知道那个女人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孩子,对他进行要挟,他只能给与那个女人要的各种好处,硬着头皮把孩子抱了回来,想向她坦白,结果被他妈捷足先登。 魏牧成一副无比后悔的模样,哭着对程英说孩子不重要,他只想跟她过一辈子,孩子可以记挂在她的名下,她可以不用生孩子,把这个孩子当成亲生骨肉养,她要是不喜欢这个孩子,他也可以把孩子送给同族的堂兄堂弟养。 魏牧成的母亲抱着孩子,对她说:“程英,你不要不识抬举,你跟牧成结婚十年都没有一个孩子,你又是农村出身,当年牧成非要跟你结婚,我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架不住牧成寻死觅活要娶你,我不忍心看我儿子难过伤心,这才同意他娶你。这么多年来,因为你这个出身乡野的儿媳妇,我在京圈这些大家族夫人们嘴里受了多少白眼笑话,我们魏家家大业大,你十年生不出一个孩子出来,牧成在外面弄了一个孩子出来,要抱给你养,记挂在你的名下,外面那个女人,早用钱打发了,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程英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十分难受。 的确,她一个乡下农村姑娘,不管她自身多么优秀,她嫁进了首都大家族中的魏家,在外人的眼里,那都是一朝山鸡变凤凰,风光无限。 可是嫁入大家族以后,里面的是非门道,婆婆的刁难,魏家其他人各种看不起,使绊子,里面的煎熬苦楚,只有程英自己知道。 程英从小到大都是个要强的性子,不然她也不会在军中做到如此地位,关于魏牧成出轨还生孩子的事情,无论他和他母亲说得天花乱坠,她都坚持要离婚。 可魏牧成惯会伏低做小,会拿捏她的心思,先服软对她一阵哄,哄不过就拿她亲朋好友的前途威逼利诱,最后再来一场苦情戏,企图挽回她的心。 她那个时候还不知道魏牧成是个疯子,坚持要跟他离婚,并且搬离了魏家,单独出去住。 很快,她的亲朋好友陆陆续续失去了工作和各种合作机会,她的家人,三五不时总是出事,更甚至,她的工作仕途也遭到了阻拦,原本早就提了升职的她,忽然被撤销了名额,她便知道,魏牧成出手了。 她并不是那种坐以待毙之人,她也用自己的方式进行还击报复,还故意开启了一段新的恋情,结果那人被魏牧成折磨的生不如死,直接放弃跟她处对象,她气愤之下,想跟魏牧成鱼死网破,却被他囚禁了在一处偏僻的老宅里,日日遭受他的非人亲密折磨。 她自然不甘被囚,想着法儿逃了出来,直接告到她公公,也就是魏牧成的父亲,魏首长面前,扬言要是魏首长不管好他的儿子,她便要告到中央,让整个魏家都受到牵连。 有魏首长出手,魏牧成总算收敛了许多,但他依旧不愿意跟程英离婚,一直拖着她,不愿意离。 程英也不在乎能不能跟他离,只在军中专心奋斗自己的事业,心里发誓一定要往上爬,做到一个权力高位,把庇佑魏牧成的魏家拉下地位,将魏牧成这个人渣送进监狱里,让他一辈子都不能再翻身。 从此,她便开始和魏牧成相互折磨,直到魏牧成人到中年,身体发福,又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和那个小三又生下一个孩子,日日与那小三双宿双飞掏空了身子,对她失去了热情,她才终于找到机会,将他扳倒,送进了监狱。 这么一磋磨下来,她也人到中年,年近退休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被魏牧成生生磋磨耗尽,她由衷的后悔,由衷的感到不值。 她不明白魏牧成到底怎么想的,明明他们两人已经缘分已尽,两看相厌,他还找了两个女人,生下两个孩子,却一直对她纠缠不休,对她做了很多恶心又疯狂的事情,这不是纯粹有病!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节 想到这里,程英看到眼前年轻的魏牧成,满眼的厌恶,但她心里清楚,如今表面开朗温和,幽默风趣的魏牧成,私底下是怎么样的疯狂性子。 硬跟他杠是不行的。 程英垂下眼帘,遮掩住眼中的厌恶,一副无比委屈的神情说:“你妈妈前儿才找到我,说我是乡下泥腿子出身,说我不配跟你处 对象,不配做你们魏家的儿媳妇,警告我不要靠近你,让我想办法跟你分手,不然让我和我的家人好看。你妈还说,你这次回京,她给你安排了许多大家族的大家小姐跟你相亲,你对其中一个女同志倍有好感,跟那女同志单独约会吃了一顿西餐,晚上还送她回家,你跟我处对象,不过就是图个新鲜,图个乐子,玩玩我而已。我一直在等你的解释,你一直没有解释,我思考了许久,觉得你妈说得很有道理,我不过是个乡下丫头,何德何能,能入您这魏大公子的法眼,你跟我处对象,也只是玩玩我而已。既然如此,我们分手吧,这样对你,对你妈,对你整个魏家家族都好。” “因为这些事情,你就要跟我分手?”魏牧成眉头拧得很紧,“我已经跟你解释过了,我跟于同志约会,是看在于家跟我们魏家的交情上,为了给我妈一个交代,敷衍约会的,并不是真的想跟她约会。我们已经处了一年的对象了,我是什么人,你来不了解吗?我要嫌弃你的出身,我当初为什么要找你处对象?你不能因为我妈的只言片语,就否定我对你的真心啊。” 程英不为所动,“我不否认你对我的‘真心’,但横亘在我们俩之间的问题,不止是你母亲对我的不认同,对我的百般挑剔讨厌反对,还有你动不动就跟我吵架,跟我冷暴力,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都不搭理我,对我百般冷落。我受不了这种冷落,我要的爱人,该是处处围着我转,事事以我为优先,不冷落我,不欺负我,一切为我着想的人,而你,显然不是这种人。所以,我们不合适,分手是最好的选择。” “程英,你别闹了,你说得这些,我改还不行吗?”魏牧成以为她还在生气,还在耍小性子,伸手去拉她的手,“我回头就给我妈打个电话,让她不要跟你说一些有的没的,我跟你处对象,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她就算是我妈,也不能插手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我承认我有些时候脾气急躁了一点,你不听我的话,我总忍不住想跟你发火,跟你吵吵。你性子跟我一样倔,不愿意向我低头,不愿意哄着我,我就想冷着你,磨磨你的性子,但你不要意气用事,说分手就分手,你对我就没一点感情吗?” “别碰我!”程英一把拍开他的手,“你太脏了!” 他光靠近她,她都觉得恶心,他还想牵她的手,她真想把他那只脏手一刀砍下来解气。 “好好好,不碰你。”魏牧成往后退了一步,抬手看着自己手上的些许黑灰道:“我刚从外面训练回来,没来得及洗手,的确把手弄脏了,我现在就去洗。” 他说着就要走,却听见身后的程英,一字一句说:“魏牧成,我们到此为止,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各自安好。” 魏牧成眼皮一跳,回头看她,“什么意思?你铁了心要跟我分手?” 程英压根不理他,走出了通信室,直接走到驻地办公室,找到王政委,要求办理退伍转业手续。 “怎么,你跟牧成那小子又吵架了?这次又闹什么脾气让他哄你?”王政委坐在办公桌旁边,推着眼镜框问。 “政委,我没闹脾气,我要退伍返乡,继承我爸的邮递员工作。”程英坐在他面前,神情严肃道:“我爸做了二十年的乡邮员,是附近几个村落村民特别信赖的邮递员,他十分重视这份工作,二十年来一直风雨无阻为乡亲们送信件报纸包裹,他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一直让村民和我深受感动。如今我父亲病重在床,他的工作为此耽搁,我要回到我的家乡,继承他的工作和意志,为人民服务。” 王政委愣住了,看她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犹豫一下道:“小程,你是我们军区最为出色的女军人之一,无论是训练还是出任务,你都是拔尖的那个,你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排长职位,将来更是前途无量,你真要为了一份邮递员的工作,放弃这么好的前程?你真的考虑好了?” 程英毫不犹豫地点头,“我已经考虑好了,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之途,枉顾我父亲的意愿。让我做乡邮员,一直是我爸的心愿,我要回家,完成他的心愿。我想回到家乡,活出不一样的人生。” 王政委皱起了眉头,“这事儿,牧成和魏首长知道吗?” “他们知道。”程英面无表情地撒谎。 他们要知道她要退伍返乡,肯定会各种阻拦,魏首长是出于爱才之心,魏牧成是出于私心,无论他们有什么想法,她在办理退伍之前,都不会让他们知道这件事情,从而阻拦她回乡的脚步。 王政委又问:“办理退伍手续以后,你将不再是军人,不能再返回军中就职,不能享受国家多种福利补贴津贴,你可想了,不后悔?” “想好了,我绝不会后悔。”程英斩钉绝铁道。 王政委沉默了许久,最终幽幽地叹了口气,从柜子里掏出一张退伍申请表递到她面前,“按照格式填表吧。” 作者有话说: ---------------------- 专门跑村镇之间送信和邮件包裹的邮递员,也被称呼为乡邮员。 第3章 “哐当哐当——”老式绿皮车在山野之中加速疾驰。 程英闭着眼睛,坐在临窗的车厢位置上,脑子里思绪万千。 上辈子她最大的梦想,是为祖国效命,为保护人民而奋斗。 尽管魏牧成一直跟她纠缠不休,给她制造了不少麻烦,依然没能改变她的信仰,她为国为民,在部队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重活一世,她其实很后悔前世一直在军中当军官,后悔嫁给魏牧成。 她在军中当兵,拼了老命的训练、出任务,往上爬,不断升职,这就意味着,她一直都呆在部队里,没有时间去陪自己的家人,去孝顺自己的父母,没有时间回到家乡,看看那些可爱的乡亲们。 她为数不多的私人时间,因为结了婚,成了魏牧成的妻子,魏家的儿媳妇,下了班,就得跟魏牧成在一起,给他洗衣做饭,做各种家务,做到一个外人眼中,妻子该做的事情,还得抽空去首都的魏家,跟魏家人在一起,联络所谓的感情。 她前世算是一个女强人,却还是无法摆脱世俗的观念和规矩,做着自己不愿意做得事情,生生磋磨了自己最好的青春时光。 她永远没办法忘记,前世魏家许多亲朋知道她是女军官,在西部战区级别不低,比魏牧成还高两个级别之时,他们总是夸魏牧成好福气,娶了个能干的媳妇,从不夸她一句。 她为此替自己不值,她所有的努力和成就,在别人的眼中,她终究是魏牧成的附属品,甚至她还得遵循他们的规矩,为魏牧成洗衣做饭,生儿育女,还得忍受魏牧成和魏家之人诸多刁难情绪,她真不知道这样的婚姻,于她来讲,有什么意义。 重活一世,她不想再结婚嫁人,去伺候男人,她就想为自己而活。 哪怕她以后想要生孩子,她要么找个男人借种,要么娶个倒插门女婿上门,让男人入赘,为她洗衣做羹。 她再也不想为了一个男人,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年华。 想到这里,她睁开了眼睛,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对于即将回到自己的家乡,心里开始激动期待起来。 “同志,你是哪个部队退伍的?”坐在她对面,一个穿着碎花短袖衬衫,一条黑色长裤,梳着两条麻花辫儿,五官长得不错,但可能在乡下呆久了,皮肤被太阳晒得颇黑,有些风霜的年轻姑娘,对程英微笑着发问。 程英回神,望着她脸上纯真的笑容,还有附近绿皮硬座上坐满的乘客,都穿着七十年代陈旧淳朴只有黑蓝灰颜色的衣服,每个人都看向她,充满好奇的神色。 她心中终于有一种重生回来的真实感觉,态度温和的说:“具体部队我不能说,我只能跟你说,我是西部军区的。” 她是退伍了不错,不过身上还穿着退伍后允许穿得一套军绿色军装,胸口斜挂着一条写有‘光荣退伍’的红色绶带,胸口还戴着一朵大红花,以此来表明她曾为国 防和军队建设贡献了力量,让看见她的百姓,对她表示尊重。 她其实不想穿军装,不想挂红色绶带和大红花坐车的,主要是不想让魏首长和魏牧成知道她退伍了。 但是王政委态度严肃地告诉她,她必须要穿戴,这是部队军人退伍转业的章程,她穿上军装,戴上绶带和红花,能靠这身装扮,免去一次返乡的火车票钱,回家的途中,还能享受各种优待,她为了节约一点路费、伙食费,妥协了。 临上火车之前,魏牧成终于知道了她申请了退伍返乡的事情,在火车启动之时,气喘吁吁地赶到了火车站台,一直追着火车,嘴里大喊:“程英,你敢背着我申请退伍返乡?你以为你回到了你老家,我们之间就算断了联系吗?我告诉你,我不同意分手,你就永远是我的对象,我会来找你,好好谈谈我们之间的事情。” 神经病!谁稀罕做他对象,对于他这个人渣,她想分手就分手,还需要他同意?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一回事了! 程英心里骂着魏牧成,面上态度还算平静,趴在窗户对魏牧成挥手道:“回去吧,你我缘分已尽,你别再来找我了,你回家好好反思一下你的问题,好好想想你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我本就不合适,我们俩在一起就是个错误,你把我忘掉吧,重新找个好的女人处对象,相信你一定会跟她过得很好的。” 魏牧成又说了什么,她没听清,因为火车已经开远了。 不过她能看到魏牧成一直狂奔追着火车,从站台追到田野,再从田野追到轨道。 期间他没注意脚下的路,摔倒好几回,摔得头破血流,依然不管不顾地爬起身来,一瘸一拐地继续追火车,好几次都差点追上了。 他这举动,引起了车厢其他乘客和乘务员的注意,众人纷纷开口询问,是不是那位同志买了火车票,错过了时间没上车,要不要通知前面的列车长,把车速慢下来,让那位同志上火车。 程英心里暗骂魏牧成疯子,面上严肃地让乘务员不要多管闲事,耽误其他乘客行程。 乘务员看她穿着军装,还有军衔,知道一个女军人要在部队里升职有多么不容易,除了自身要很优秀以外,还要有一定的人脉靠山才行,当下也没多言语,将这事儿压了下去。 如今这辆火车已经行驶了两天一夜,进入了临市的地区范围,即将到达一个名叫青石县的县城,程英从上火车开始,就一直闭目眼神,不跟周围的人交谈,其他乘客就算有什么八卦之心,也不好开口打扰她的清净。 那年轻女同志一听,眼睛亮了起来,“同志,我看你年纪也不大,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吧,你这么年轻就有军衔了,为什么要退伍呢?你要一直呆在部队,说不定能做上更高的女军官位置呢,那走出去,多风光啊......” 程英笑了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开口问:“如今大动乱已经过去,很多人都想着办法办理了回城手续,我看你的模样,像是知青,你这是还要回到乡下,继续建设农村?” 她在部队呆久了,习惯对部队的任何事情进行保密,不愿意向任何陌生人提起自己丁点事情,巧妙地把话题转移。 现如今是1977年的七月,距离十年大动乱已经过去了一年,距离全国恢复高考还有一个月。 因为各种原因下乡的知青们,在这一年都蠢蠢欲动,想着办法办理回城手续,全国各地的知青们为了回城名额争破了脑袋,闹出了不少事情出来。 能回城探亲的,基本都冲着死皮赖脸留在城里,想办法找个工作,不再回乡的想法。 倒没想到,这一车有不少知青,这么老实巴交地继续回到所分配的乡下劳动。 那女知青脸色一下暗淡下来:“谁不想办理回城手续回城啊,可是回城的名额有限,地方的名额,总是给那些有关系,有人脉的人,我这种没钱没关系的,哪能抢到名额。只能请假回家,厚着脸皮呆了十天半月,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工作,解决回城的问题。但工作哪是那么好找的,回程的知青太多了,临时工的工作都给占没了,我一直呆在家里,被邻居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不停举报,一直要督查办和公安局的公安把我遣返回乡下劳动,我想不下乡都难啊。” 周围好几张年轻的面孔,都很赞同的点点头,纷纷抱怨现在的政策不够宽容,回城名额太少了,他们想回城都没办法。 程英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作为一个重活一世的人,她深刻知道,知青全面返乡,是在两年后的1979年,到那时候,压根就不需要什么回城名额,这些下乡的知青都能回到自己的家乡。 不过这些知青不会知道以后得事情,也不会知道一个月后国家会恢复高考,即将改变他们的人生。 他们现在还沉浸在不能回城的苦恼中,程英也不会傻到去提醒他们这些事情。 对于恢复高考的事情,程英没有任何期待和参与的想法,她已经规划好了自己这一生的道路,她要做乡邮员,要走出跟前世不一样的道路。 前世她看过繁华,过了好些年的好日子,也尽力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和职责,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今生她只想走在父亲的道路,看看父亲无法忘怀的乡邮之路。 接下来的行程十分安静,程英不愿意多说话,车厢里的其他乘客也很识趣地不再打扰她。 半天时间过去,火车停到了青石县的站台,到这个站的乘客们,陆陆续续拎着自己的包裹下车,程英也不例外。 程英的包裹并不多,只有两个装了衣物和随身物品,一些军用罐头、麦乳精之类食物的军绿色包裹。 她一手拎一个包裹,下了火车,随着人群走到车站门口。 此时已经临近傍晚,天边满是如火焰一般燃烧的晚霞,那色彩斑斓的光芒,让人看着就心生愉悦。 霞光之下,五官清丽,身形有些圆润,脸上有些婴儿肥,十八岁的程雪,站在火车站门口,看到程英出现,激动向她招手:“姐,这里,过来这里!” 第4章 “姐,你总算回来了,我想死你了。” 程英从入伍开始,因为所在的部队比较特殊,四年来她一直都在部队里,没有休过一天探亲假,程雪已经四年没见过自己的姐姐了,看到她出现,激动地上前去帮她拿行李,同时打量自己的姐姐。 四年不见,当初白白瘦瘦的程英,因为训练的缘故,皮肤被晒成了蜜色皮肤,乌黑亮丽的长发也剪成了齐耳短发。 她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红,五官比以前长得更加精致漂亮,眉目之间自带英气,看人的眼神自带凌厉感,配上她身上的军装,又美又飒,给人一种她是管理上位者,很不好惹的感觉。 程英感受到程雪的目光,不甚在意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开口说:“四年不见,你长高了不少,也长漂亮了不少,我也很想你。这些年我不在家,辛苦你在家替我向爸妈尽孝了,我不在家里的日子,大伯、三叔、程纯富、程纯贵他们兄弟俩,没有欺负你和咱妈吧?” 程英从小性格就很要强,事事都要自己去做,自己去扛,不仅仅是因为她本性就比较坚强,还因为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大家庭里。 她爷爷奶奶都是重男轻女的主儿,她妈只生了她跟程雪两个女儿,没生一个儿子,一直被大伯一家和爷爷奶奶欺负打压。 程英的爷爷奶奶一直骂她妈是不下蛋的老母鸡,从小就想着法儿克扣她们家的吃食用度,趁她爸妈不注意,经常打骂她和她妹妹。 她爸是个愚孝之人,程老爷子程老太太打骂他,他声都不吭一下,任由他们打骂,他又干着邮递员的活儿,一个月最多在家里呆个三五天,时常不在家。 面对程英她妈各种被公婆针对欺负的哭诉,她爸说得最多的就是:“忍忍吧,都是一家人,我要为了你跟我爸妈吵架动手,闹得鱼死网破,成为村民眼中的不孝子,我的邮递员工作也别想做了。我们已经跟我爸妈分家了,虽然吃住在一起,不过我们迟早会在公社买房子,单独分出去住,到时候你就不用看我爸妈的脸色过日子了。” 她妈为了他所说的买房子,忍了 一年又一年,可等她妈手里攒了足够买房子的钱,打算去公社买房子时,她奶知道他们二房手里有钱后,在她爸面前一哭二闹三上吊,非逼着她爸把钱借出来,给她三叔娶媳妇用。 她爸心一软,把钱借了出去,结果她三叔拿到钱,娶了媳妇以后,十多年都没把钱还回来,她妈为此气出一身毛病,也跟她爸吵了不少架,闹出不少矛盾,现在夫妻俩的感情,已经降到了冰点。 程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为了给自己的妈妈撑腰,也为了不让自己一家人一直被爷爷奶奶、大伯、三叔一大家人欺负,她不得不要强自立,成为一个要强的人,成为村里人人公认的泼辣女子,最终不顾所有人的阻拦,逼着她爸给他所救的首长写了一封信,入伍成了女军人。 她成为女兵之后,她的爷爷奶奶、大伯、三叔一家人不敢再欺负她妈跟她妹了,因为他们知道她是什么性格的人,要把她逼急了,她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她可是说一不二的狠人。 程英性格泼辣要强,从小不会说好话,不会向任何人服软,这就导致她整个人看起来冷冰冰,硬邦邦的,不近人情,程家其他人都不喜欢她。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节 程雪跟她性格相反,程雪从小性格开朗大方温柔,心地十分善良,心思很单纯,很容易被人欺负,也很容易相信人,这样的性格,注定让她吃不少闷亏。 前世程雪就是执拗不过她奶的眼泪和撺掇,最终嫁给隔壁村儿一个看似家境较好,实际一身毛病,隔壁村大队长的儿子,被那个男人一直欺负磋磨,一直对她家暴,差点将她打死。 程英知道了自己妹妹的遭遇,脱去了身上的军装,亲自把那渣男一家人往死里揍了一顿,将半死不活的程雪抢了回来,救回她一条命,再强逼着两人离了婚,程雪才渐渐地活了回来。 可是经由这一段婚姻,让程雪备受打击,身体也因为被前夫一家人一直逼着生孩子,落了许多毛病,最终心脉受损,年纪轻轻白了头发,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焦虑症,多次做出傻事。 后来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真心对她的男人,结果在魏牧成的搅合下,两人的婚姻维持不到两年就终止,那个男人被魏牧成生生逼死,程雪也变得有些疯疯癫癫的...... “姐,你放心吧,有你的信件在,他们可不敢对我跟妈怎么样。你是军人,你在外面保家卫国,程家其他人要敢欺负我们,我要告到公社书记那里去,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只能暗地里使使绊子,对我们骂骂咧咧,不敢做出太过分的事情。” 程雪拎着包裹,跟程英一边往外走,一边说:“姐,你不知道,我给你拍电报的时候,县医院的医生给咱妈下达了咱爸的病危书,让咱妈做好做后事的准备,我跟妈吓得六神无主,我这才给你拍了加急电报。可是你怎么退伍回来了啊,这要是让咱妈知道,她会多难过。” 因为程英在部队当兵,每月都给她妈寄钱回来,她妈的腰板这才直了起来,偶尔敢跟程老太一家人叫板。 现在程英退伍了,往后的日子,不知道她妈又要受程老太一家人如何磋磨。 万淑慧,也就是她们的母亲,这会儿正在县医院里照料程建同。 “我退伍回来,是来接替咱爸的邮递员工作,顺便照顾她和你,她难过什么啊。”程英说着,跟程雪走过县城老旧的青石道路,往县医院方向走。 半个小时后,她们到达了县医院。 因为穿着退役军装,程英一踏进医院,医院就有领导来接待她。 得知她的父亲是乡邮员程建同后,负责救治程建同的医生说:“小程同志,你的父亲从山顶上摔下山沟里,全身多处骨折,受伤十分严重,尤其他的尾椎骨神经受到了永久性的伤害,即便我们外科医生对他进行了手术,他的神经也没办法恢复如初,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你爸恐怕会成半边瘫,半瘫在床,哪都去不了。” 程英毫无意外地点头,“知道了,谢谢你告知我这些。” 旁边程雪听到医生的话,脸色唰得一下白了,她跟着程英往程建同的病房里走,“姐,咱爸真的成了半边瘫可怎么办?” “成了半边瘫就在家里养着,他的工作由我来代替。”程英推开病房门道。 “可是纯富哥他.......”程雪欲言又止。 病房里,程建同已经清醒过来,万淑慧正端着一个装了白粥的饭盒,往他嘴里喂粥。 看到程英走进病房里来,两人都楞了一下。 “爸、妈,我回来了。”程英把手中的包裹放在床头柜上,转头问程建同,“爸,你感觉怎么样?” 程建同个子不高不矮,身形偏瘦,四十五岁出头的年纪,因为长年风雨无阻送信,饱受风霜侵袭,皮肤晒得黝黑,满脸沧桑,皱纹横生,看起来像个五十五岁的中老年男人。 程建同回过神来,没来得及高兴,看到她身上戴着的‘光荣退伍’的红色绶带,嘴里的话卡在喉咙里,好一会儿才瓮声瓮气地说:“我没啥事儿,医生已经给我做了手术了,让我在医院里好生修养就好。小英,你,你咋突然退伍了。” “我在部队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程纯富跟你一起跑邮,趁你在山道刮鞋底上的泥土之时,将你推下山崖,想把你害死,继承你的邮递员工作。之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奶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你把工作转让给程纯富,逼着程雪嫁给隔壁村的大队长儿子,把程雪害得生不如死,还逼着你跟我妈离婚,把我妈送回我外婆家,任由她自生自灭。”程英将身上的红色绶带和大红花取了下来,塞进包裹里放着,站在病床边,以做梦的形式,把自己上辈子经历过得事情都说了出来。 程建同三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实在是她说得这些话,太过荒谬虚无了。 万淑慧率先反应过来,“你是说,纯富突然要跟你爸跑邮,是奔着你爸的邮递员工作,故意推他下山的?” 程建同第一个反应是,“不可能!纯富是好孩子,他不可能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 程建同是这个年代典型的和稀泥老实型男人,在他的眼里,女儿妻子,远没有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作要。 无论他父母兄弟姐妹是什么样的人,对他家做了什么事情,他始终都相信他们不是故意的,始终念着儿时一起长大,被父母养育的恩情,对他们从不计较。 对于兄弟姐妹的子女,他也十分的看中,只因为他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由衷的觉得,儿子就是家里的根,女儿就是颗草,女儿迟早会嫁去别人家,远没有儿子重要。 在他大哥生了两个儿子,他三弟生了两子一女,而他只有两个女儿的情况下,他一直被他妈洗脑:“建同,你得把你赚得钱多拿点给你大哥、三弟用,对你几个侄子好一点,你两个女儿迟早要嫁出去,成为别人家的人,只有你侄子会给你养老,你现在不对他们好,你老了怎么办,他们以后怎么给你养老?” 因此不管几个侄子如何欺负程英、程雪两姐妹,他总是会和稀泥,明面呵斥几个侄子,实际没对他们进行实际性的惩罚。 他从骨子里就觉得自己四个侄子都是好孩子,不可能做出害人的事情,程英说得话,他很难相信。 第5章 程英心里很清楚,她爸在工作上勤勤恳恳,是个好员工,好工作伙伴,但绝不是个好父亲、好丈夫。 她接替他的工作,并不是只是为了他上辈子的心愿,还为了她自己。 她要一直留在部队当兵,势必会被魏牧成纠缠一辈子,上辈子被魏牧成纠缠的经历,让她身心疲倦,她不愿意再过前世那样的生活,她只想回归乡野,过跟上辈子不一样的人生。 程英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爸,程纯富要真是好人,之前你腿疾犯了,你让他帮你代班几天,他干了什么?他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帮你送信,转头就在家里睡大觉,生生把你的工作耽搁了几天,被支局长骂了一通,事后还找着借口,说他忘了这茬事儿。从前他不愿意给你代班,如今怎么忽然想通了要跟你一起跑邮?你现在清醒过来,你信不信他来看你,就会告诉你, 是大黄不小心撞到你,把你撞下了山崖,把他干得事情,推锅在大黄身上。爸,你要不要跟我打个赌,看看程纯富是会不会说那些话?” 大黄是程建同养得土狗,已经四岁了,当初万淑慧怕程建同一个人行走在乡野之间送信、送报纸、包裹之类的,会遇上猛兽,一个人没办法自保。 从程建同跑邮的第二年开始,就不顾程家人的反对,找了一条高大威猛的土狗,养在程建同的身边,让程建同带着狗一起跑邮。 程建同跑邮得这二十多年里,一共养了四条狗,前面三条,一条为了保护他,跟狼群搏斗而死,一条不小心落入山崖摔死,另一条活到了老死,大黄是那条老死的土狗后代,十分聪明激灵,平时跟着程建同跑邮,给他解决了很多麻烦。 程建同闻言沉默了,他当时掉下山,掉得太突然,由于伤势过重,今天才清醒,压根就没细想当天的细节。 现在想起来,当时程纯富跟他跑邮的那天,到了阿依山顶,天气不太好,路上十分湿滑泥泞,他穿得解放鞋鞋底糊了一层厚厚的黄泥,实在不便走路,这才在跟程纯富停在路边刮鞋底下的黄泥。 他摔下去之前,感受到了一股力道撞在了他的后背上,大黄当时就在他的身边,他也以为是大黄忽然发神经撞了他一下,没往程纯富的身上想。 现在想来,大黄虽然是条狗,但它十分聪明懂事,跟他跑邮的这四年里,从未乱跑乱蹿,更没在危险的道路撞过他一回,大黄不可能将他撞下山崖。 程建同固然愚孝,且重男轻女,可他不是傻子,他是当过兵的人,很多事情他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只是他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己不愿意承认罢了。 他不说话,万淑慧却是忍不了,她十分气愤道:“我早跟你说过了,你爸你妈,你大哥、三弟一大家子,都在算计你,算计我们一家人,想把我们两个女儿往死里打压,好吃绝户。偏偏你被猪油蒙了心,对你那一大家子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他们一家人欺负我们母女。老程,我告诉你,我忍你那一大家子很久了,现在小英回来了,我也有靠山主心骨了,程纯贵年纪轻轻就想着害你,要你的命,对你做出那种丧心病狂的事情,这件事情你要再想着和稀泥,当没发生过,咱俩也没必要再在一起过日子了。咱们趁早离婚,各过各的,省得我再受你爸妈那一大家人欺负!” 万淑慧脾气好,性格软,很多时候受了委屈,只敢对别人抱怨几句,从不敢做出真正的反抗动作,程老太一家人就是知道她性子软,立不起来,才可劲儿的欺负她。 万淑慧也知道自己立不起来,自己的丈夫愚孝又时常不在家,在两个女儿长大之前,她一直都是忍气吞声,背着人默默流泪,拉扯养着两个女儿。 等到程英从十岁起展现泼辣自强,很有主见的一面,时时跟程老太一家人对峙吵架甚至动手,护着她跟程雪,万淑慧虽然觉得女儿太过泼辣,在十里八乡出了名,有个泼辣的名头,以后不好找婆家嫁人,但正因为大女儿这样的性格,让她不至于吃那么多亏,受那么多的苦,她便渐渐地视程英为自己的靠山主心骨。 看到程英退伍回来,万淑慧起初心里还有点生气,这丫头放着军队大好的前途不要,非要退伍回来,说什么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不知道她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转念一想,女儿退伍回来也好,那样就不用担心她的生命安全,不用担心她出任务之时,会受伤,会流血,甚至会牺牲死亡的事了。 而且有大女儿在自己身边,给自己撑腰,守着自己,她就再也不怕程老太一家人磋磨欺负她们母女了。 想到这里,万淑慧看着穿着军装的程英,眼中隐隐含着泪水,“小英,你回来也好,你爸这人我靠不住他,以后咱们家就由你当家做主,你说什么,妈都听你的。” “姐,我也听你的。”程雪立马举手,“咱爸这么多年来,在咱们家毫无存在感,一点当爸的样儿都没有,我跟妈说不过别人,吵不过别人,也打不过别人,他从没替我们出过头。你回来就好了,咱家有个能顶事的人,以后我跟妈再也不怕被奶他们欺负了。” 两人的话,说得程建同羞愧难当,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他以为的家和万事兴,以为他只要好好工作,就能赚钱养家的道理,对自己的妻子女儿,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 程英看他脸白一阵,青一阵的,态度强硬地对程建同说:“爸,程纯富干得事情不能这么算了,他这是杀人行行径,必须报警,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你可不许再像以前那样心软和稀泥,把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我妈的话你已经听见了,我现在已经二十岁了,已经长大,有足够的能力撑起这个家,我不管你看不看中我跟妹妹两个女儿,你需要明白一件事情,别人的孩子终究是别人的,哪怕你对他再好,人家也不会对你好半分,人家还有人家的爹妈要养呢,怎么可能给你养老,你就别做梦了!你能靠住的,只有你的亲生孩子,你的两个女儿! 你要再执迷不悟,不对自己的女儿妻子好,一味地听从爷爷奶奶和别人的话,对别人的儿子好,那你这个父亲,我也没必要再认你了。 从今以后,我们家里由我来做主,你的邮递员工作,我来接班,谁也不能代替抢走,你好生养着,等我爷奶大伯父他们一家人来看你,你最好闭上你的嘴,不该说的话别说。” 这些话,要是放在以前,程建同少不得要说程英太过狂妄自大,自私自利,没有亲情,不把他这个当爸的放在眼里。 但现在,或许是人到中年,身体糟糕的缘故,又或许看到了大女儿那穿着军装,可以独当一面的模样,程建同以往冥顽不灵的愚孝、重男轻女思想,在此刻渐渐松动。 他抬头看着程英,叹着气说:“我老了,如今也成了半边瘫,很多事情没办法再向以前那样做主了,你回来当家做主也好,纯富的事情,你看着办吧。” 程英没有废话,当即离开了医院,坐上县里的小巴车,来到县里的武装部,找到武装部的武部长,又坐车去县邮电局,找到邮电局的局长,把自己大堂哥推自己父亲下山,意图谋财害命,顶替自己父亲工作的事实,告知他们。 两个干部一听,那还得了,这程纯富竟然趁军人不在家,在外保家卫国之时,去害人家的父亲,把人家的父亲害成了半边瘫,而程英因为她父亲的事情退伍返乡,为这件事情讨要公道,这事儿要被地方部队和军部、上面知道了,他们整个县的领导都吃不了兜着走。 当即两个部门的领导去找到县里各个部门的领导,先到医院里,对程建同表达了慰问,接着找来县公安部的一群公安,派了一辆专车,把正好要办理出院的程建同弄到车上躺着,一群人再跟着车子,来到先锋公社,对公社一众领导各种呵斥之后,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回到了清水村。 到了村口,程英和万淑慧、程雪、一众领导都下了车,程英婉拒了公社领导们帮忙抬程建同担架回家的提议,和程雪两人,一人抬一头,把程建同往程家老宅里抬。 程家老宅坐落在江水环绕的清水村中间,靠一座小山的位置,由于程家祖辈在抗战期间,为当时的八路军提供了不少物资,也救治了不少八路军和地下党,其中还有好几个祖辈参加了抗日战争,为此牺牲,因此建国以后,村里重新分化土地,程家人获得了一大块地皮,程老爷子便在那块土地上修建了一套大房子。 程家那房子是用传统的山石修的房屋,屋顶用的瓦片,也算是瓦房了,白墙黛瓦坐立在一大片碗口粗大的竹林前。 房子坐北朝南,共有八大间房屋,除了程老爷子、程老太太和他们最小的女儿住两间屋子,其他三房各自占两间房间,房子左右两侧则修着厨房、柴房、鸡圈牲畜棚,中间有个挺大的院子,院子四角种着果树,从外面来看,程家的房子,算是村里的大户屋子了。 第6章 七月的天气如火如荼,哪怕是上午,依旧热得人心里 烦躁。 程英姐妹俩抬着躺在担架上的程建同进到村子里,身后跟着一群穿着干部服、公安制服的人,浩浩荡荡地往程家走,引来很多村民的围观。 “出啥事儿,怎么程老二家的大闺女回来了?她不是在部队当兵吗?” “估计是知道她爸从山上摔下来昏迷不醒,可能回来给她爸准备后事。” “程建同这不是好好的嘛,准备啥后事啊。” “这谁知道呢,我看事情没那么简单。” “简单的很,程建同从前一个人送信,送了二十多年没问题,这次跟程老大的儿子去送信,就从山上摔了下去,我看八成是程纯富那小子不安好心,把程建同推下山,准备顶替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 整个村里人都知道,程家老爷子程一国和他家那老口子黄翠芝,在村里那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 程建同的妻子只生了两个女儿,没生个儿子,程一国跟黄翠芝老两口子,一直对程建同这一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平时没少趁程建同不在,欺压苛待万淑慧母女三人。 哪怕程建同在家,这对老夫妻,也是明目张胆地偏心生了儿子的大房、三房,什么好吃好喝好用的,全都往这两房塞,还让程建同每个月拿一半的工资出来孝敬他们老两口子,转头全都用来补贴大房、三房上面。 当初要不是黄翠芝一哭二闹三上吊,程建同从部队退回来以后,原本可以要个县里的工作,在县城里吃商品粮的。 黄翠芝怕程建同去县里过上了好日子,就不管家里的兄弟姐妹和他们老两口子了,非逼着他回家,给他娶了十里八乡脾气最好的万淑慧给他做媳妇,这么多年来一直拿捏他们夫妻俩,让整个程家人都过上了吃穿不愁的好日子。 可以说,程家其他人,都是靠吸着程建同一家人的血,才有如今的好日子过。 毕竟程建同做得邮递员工作,在这个年代,是干部编制,一个月的工资从三十元,渐渐涨到了四十元,在这个一元钱就可以买好几斤粮食的年代,哪怕程建同每月给程一国老两口子一半的工资,都足以养活整个程家人了。 平时清水村不少上了年纪的老人,都很羡慕黄翠芝生了程建同这样听话的好儿子,又娶了一个好拿捏的儿媳妇,能把二房一半的钱拿在手里,养着一大家人,日子过得美滋滋。 年轻人却觉得有黄翠芝这样的母亲,是程建同的悲哀,他上交一半工资没错,但每月上交了这么多的钱,还让自己的父母拿捏欺负自己的妻子女儿,也难怪程英一个姑娘家,年纪小小性格就变得十分泼辣,后来还以死相逼,让程建同写了一封信,入伍当了兵。 要不是程英当了兵,每月都写信回来敲打程一国老两口子,只怕程英到了十八岁的年纪,就会被这老两口子想着法子嫁给一些鳏夫或者有病、歪瓜裂枣的男人,换取高额的彩礼,给他们的孙子们用了。 这次程英回来,带了这么多的干部和公安,来势汹汹,眼看程家就要闹起来了,大家伙儿都没心思下地去干活了,都一窝蜂地跟着往程家走,去凑热闹。 程家老房子里,大房、三房的人都聚集在客厅里,听着程一国说话。 身形干瘦,背部有些驼背,年约七十岁的程一国,坐在客厅八仙桌的上方座位,嘴里抽着旱烟,眼神阴狠地盯着跪在客厅供奉了祖先牌位先人板下的程纯富,“你二叔跑邮跑了二十多年,从没有出过任何乱子,你跟他跑一趟,你二叔就摔下山崖,摔成了半边瘫,纯富,你说是大黄不小心撞到你二叔,才让你二叔摔下山去的,你把老子当傻子?!” 程一国固然重男轻女,但在大事上,他还是拎得清的,尤其程建同是他四个子女里,最听话,最勤快的那个,他再看不上程建同生了两个女儿,程建同这么多年来,给他们老两口子上交了不少钱,他难免要为他说上几句公道话。 从程建同摔下山,到被住在阿依山的苗民发现救起来,送进县里的医院救治,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节 程建同摔下山的那一天,程纯富一个人跑回来,说他二叔不小心摔下山去了,找着村里大队书记,要让大家伙儿去帮忙找程建同,没想到他们还没出发,程建同就被一群穿着苗服的苗民送了出来。 当时看到程建同摔成重伤,浑身是血,人却没死,程纯富的脸上明显有一些慌乱,程一国看到程纯富的表情,就知道这事儿有蹊跷。 这些天以来,他一直坐着村里大队的牛车,往县里的医院来回跑,去关心自己的儿子,无暇去管程纯富的事情。 如今程建同做完了手术,各方面都很稳定,医院里的医生说可以出院回到家里好好修养,程一国这才有时间来处理这件事情。 程一国是参加过抗日战争的人,身上自带一股杀伐狠戾气质,他的脾气也特别暴躁,年轻的时候动不动就打骂妻子孩子,老了脾气还收敛温和了许多,程家的子孙都很怕他。 程纯富小时候没少干偷鸡摸狗的事情,每回他干了坏事,村里人告到程家来,他爸妈舍不得揍他的时候,都是他爷爷往死里揍他,揍完又给他糖吃,给他零钱用,他对这个爷爷是又爱又恨。 在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吃穿不饱,身形干瘦的情况,程纯富跟他的弟弟,还有三房的两个堂弟,因为靠吸二房血的缘故,都被养得白白胖胖,身形圆润。 尤其程纯富,是几个兄弟里面长得最胖的一个,他是家里的长孙,从小就得程一国老两口子的偏爱,二十二岁的年纪,身高不过一米七五,体重却高达两百五十斤左右,一张脸胖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走路都喘气。 之前程一国的确有想过,程建同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了,想在他退休之前,把他的邮递员工作,换给大房、三房的孩子做。 程一国只是随口一提,没想到程纯富就这么沉不住气,竟然干下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孙子再好,却害自己儿子的命,程一国忍着内心滔天的怒气,想听听程纯富如何狡辩。 被程一国阴沉沉的目光盯着,程纯富吓得身体止不住地颤抖,刚要开口狡辩,门外匆匆跑过来一个人喊:“大哥,你快出来,程英回来了,她带着她爸,还有县委办、县革委、武装部、县邮电局、县公安部等等县里的领导,公社领导、以及十几个公安下来了,马上就要到你家门口了,我看这丫头是要闹事儿啊!” 喊话的是程一国的本家兄弟,平时跟程一国要好,观念也挺符合,都是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平时在家作威作福的,把自己当成一回儿事儿。 他在村头看到程英回来了,再看到她身后的一群开着车来的干部,直觉不妙,连忙抄小道,提前来通风报信。 程一国、程纯富和程家其他人眼皮一跳,心里都有种不好的预感,纷纷往院子里走。 程纯富想起他这个堂姐从小到大的暴脾气,心里暗叫不好,赶紧躲在他奶的身后,“奶,程英那泼妇带了这么多人回来,一会儿指不定怎么对付我,奶,我可是您最疼爱的大孙子,您可要护着我啊。” 黄翠芝一看他的表情动作,就知道自家那口子刚才问的话,八成是真的了。 她是又气又无奈,气自己疼爱的大孙子,竟然丧心病狂地去害自己的儿子,虽然老二她一直看不上,但老二是四个子女中最孝顺她的一个,她可没想过要让自己的儿子去死。 无奈程纯富已经干了这种事情,以程英那六亲不认的暴脾气,一会儿指不定闹出什么事情出来,她来不及呵斥程纯富,将他护在身后,“我回头找你算账!” 没过多久,程英跟程雪抬着程建同进到了程家大院子里,万淑慧站在她们的身边,她们身后跟着的县里、公社、公安、大队、村民等等,纷纷都走进了院子。 黄翠芝看着程英两姐妹把已经清醒过来的程建同放在院子中央,小心扶着程建同半躺在院子中央,平时只能是程一国坐躺的摇椅上。 她满是皱纹的干瘦脸颊上,挤出一抹笑容喊:“英子,你回来了啊,你回来咋不提前写封信给我们说说,我们好去接你啊。你这么不声不响地回来,还把你爸从医 院里抬回来,带了这么多领导上咱家来,这是闹哪一出啊?你爸才动了手术没多久,你就让他出院,这合适吗?你还是一如既往地不为长辈考虑一点啊。” 黄翠芝不识字,人却很精明,这一番话说出来,就是在大家的面前,明里暗里地刮刺程英一如既往地不孝顺,是村里出了名的自私自利的逆女。 一时间围观的村民,神色各异。 程英在村里忤逆不孝的名头已经有很多年,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英为什么会忤逆不孝,但是在这个较为偏僻落后,思想还很封建陈旧的清水村,一个年轻的姑娘不孝顺长辈,忤逆长辈,那就是自私自利的主儿,人品有很大的问题,是被很多老人家所不屑的存在。 第7章 程英无视村里人的目光,站在院子中间,冷冷看到黄翠芝道:“奶,您跟爷爷,还有大伯、三叔一大家人是什么德行,您自己心里清楚,这么多年来,您们一大家人是如何欺负我跟我妈、我妹,大家有目共睹,我心里也记着每一笔账。 我要不回来,替我爸主持公道,以您这偏心劲儿,肯定会偏袒程纯富这个杀人犯!我爸自己跑二十年的邮路,没出任何事故,程纯富突然自告奋勇跟我爸跑一趟,就把我害成了半边瘫,他就是个杀人凶手! 他还老当益壮,我跟我妈、我妹都还没死呢,你们就这么着急慌忙地想害死我爸,想吃绝户,你们也未免太心急了点,真当我们母女三人是摆设吗! 奶,您用心真歹毒,我人还没怎么着呢,你当着大家的面儿,上来就给我扣一个不孝的名头,既然如此,那也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她话说完,抬脚直冲黄翠芝面前。 黄翠芝眼皮一跳,以为她要打自己,吓得嘴里惊呼一声,急忙往后退。 程英冲到她面前,露出一抹冷笑,接着一个转身,一脚狠狠踹到同样正准备躲的程纯富心窝上。 她在部队四年,训练一直都很刻苦,也是拔尖的那个,由于她各项训练及体能都十分优秀出色,再加上魏首长特别关照下,她进入了一个男女混合的特殊训练部队中,专门负责执行各项危险的任务。 四年训练下来,程英练就了一身超强的格斗体能本领,看似纤瘦的身躯,这么一脚踢过去,却是爆发性的力量,直接将体重快要两百五十斤,像头大肥猪一样重得程纯富,一脚踹飞好几米远,重重地撞在墙面上,发出呯的一声巨响,震得墙和地面都跟着震动了一下,接着传来程纯富那杀猪一般的痛嚎声。 这一幕把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程家大房、三房、黄翠芝一群人直接吓傻了眼,完全没料到程英会突然动手。 程纯富被程英一脚踢得吐出一口老血,胸前的骨头像是被踢断了一样,痛得他伸手捂住自己的胸口,嘴里不断发出痛嚎。 程纯富何时受过这种委屈,从小到大,因为他是家里的长孙,他一直备受家里人的宠爱,家里什么好吃好喝好用的都先紧着他,他说往东,家里人不敢往西,谁让他是程家的根呢。 程家人都捧着他,宠着他,唯独这个程英,从小到大一直跟他作对,一直看他不顺眼,总想着法儿找他茬,跟他吵架动手。 小的时候程英母女三人因为被他爷爷奶奶一直欺压的缘故,三人吃不好睡不好,程英长得干干瘦瘦的,压根不是从小就胖的程纯富对手。 他经常一拳把瘦小的程英打趴下,骑在她身上,专门揍她的脸,把她揍成猪头,接着再带着一群小伙伴,把她扔到臭水沟里,拿棍子敲打她的头部,让她泡在臭水沟里,一边笑着骂她是猪头,一边不准她起来。 万淑慧知道事情起末以后,抱着程英来找他算账,他爸妈、爷奶都站在他这一边,他二叔也只是不轻不重地骂了他两句,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他没受到实际性的惩罚,就越发去欺负程英、程雪姐妹俩,把她们打得鼻青脸肿是常有的事情。 一开始的时候,程英还只知道哭,不知道还手,直到有一天,她去了她外婆家,她小舅舅听她妈说了挨打的事情,气得她小舅舅带着一帮小孩儿,把程纯富揍了一顿,之后又给她灌输了被人打,一定要打回去,不然人家觉得你好欺负的各种理念,这才离开。 程英牢记小舅舅说得:“不管谁跟你动手,他打你一下,你就还他十下,不要怕打不过他,一定发狠,打到他怕你,再也不敢对你动手为止。” 程英从那以后就变了性子,只要程纯富打她,她也不管体型悬殊,打不打的过他,发了狠的咬他,扯他头发,踹他致命部位等等,打得一次比一次狠。 渐渐地,程纯富怕了她了,也不敢再随便欺负她了,之后两人相安无事了好几年,直到程英十五岁那年,程纯富跟村里几个不学无术的年轻人,合伙欺负了程英一个女同学。 虽然没到最后一步,但那个女同学却因此跳河自尽,差点给淹死,程英知道事情起末以后,设下陷阱,将他们引到陷阱里,抄起大棍子,把每一个人往死里打了一顿,打得他们头破血流,又引来一群野狼,想让野狼把他们都吃掉,后来被村里人发现,救了他们...... 当时程英那近乎癫狂,脸上带着浓厚杀意,站在陷阱旁,居高临下像看死人一样看着他们的眼神模样,程纯富现在想起来都头皮发麻。 程纯富长这么大,只在程英的手里吃过几次闷亏,如今看到程英眯着眼睛一步步向他走来,他想起她近乎疯子的德行,都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疼痛,皮球一般往黄翠芝的身边滚,嘴里大喊:“奶,救我,救我,她疯了,她要杀我!” 黄翠芝也被程英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心脏呯呯直跳,她一直都不喜欢这个大孙女儿,除了是因为她重男轻女的缘故,还因为这个大孙女儿特别的叛逆心狠手辣,做事不管不顾,不受世俗观念束缚,只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有时候心狠起来,连家里的长辈都敢动手。 黄翠芝跟她动心眼儿,她压根不理她,想跟她道德绑架,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跟她动手,小的时候还能打她,大了压根就不是她对手,这么多年来,黄翠芝从她身上讨不到半点好处,还落下不少笑话,黄翠芝对程英的厌恶程度,比她妈还多。 当兵前的程英就已经让黄翠芝感到头疼,当兵后,听说还是在特殊部队当兵的程英归来,上来就一脚把胖子程纯富踢出好几米远,这超凡的力道,让黄翠芝明白,这个孙女儿已经今非昔比,家里没有一个人是她的对手,她要想打死程纯富,没有任何人能拦住她。 但程纯富是黄翠芝最疼爱的孙子,她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程纯富被程英打死。 黄翠芝顾不上害怕,双手朝后,呈现老母鸡护鸡崽子的状态,把程纯富护在身后,咽着口水看着程英道:“英子,你发什么颠,你爸从山上摔下来,关纯富什么事情!纯富一片好心跟着你爸跑邮,就算是他不小心撞到了你爸,你爸这不是好好的,你至于对纯富下这么重的手?他可是你堂哥啊!” 程英嘲讽地看向程建同,“爸,你都听见了?在奶的心里,你这个儿子,远没有她的大孙子重要呢。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听奶的话,推掉了县里的好工作,娶了好脾气的我妈,赚得工资上交一半到奶的手里,还把我妈攒了大半辈子的钱借给三叔娶媳妇儿,我妈要讨回自己的钱,人家不但不还钱,还找着借口把我妈臭骂一顿,把我妈撵出家门,理直气壮地不还钱,一家人都使劲儿欺负我们母女。你用自己的血汗钱,养着奶,养着大伯、三叔他们一大家子,可是你在他们的心中算什么呢?不过是个只知道赚钱的傻子。” 程建同面如死灰,他从很久以前就知道他爸妈不太喜欢他,他不是他们第一个孩子,也不是他们最小的孩子,他夹在中间,不上不下,自小又很听话懂事,注定会被父母忽视一辈子。 他为了得到父母的喜欢和重视,一直很听他们的话,他们让他做什么,他就去做什么,从没有过叛逆,也没有一点怨言。 他以为自己只要按照父母的话去做,哪怕他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父母心里也会认可他,会对他的妻子女儿好。 没想到,他这么多年对他们的无怨无悔的付出,都抵不过他们所疼爱的大儿子生的儿子! 程建同闭了闭眼睛,艰难地开口,“妈,我自认为我这么多年来,从未苛待过几个侄子侄女,也从未薄待您和爸,纯富对我做了那样的事情,您为什么要护着他?我不是您的儿子吗?” 黄翠芝欲言又止,她对这个儿子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儿子跟孙子比,哪个重要,她心里清楚的很。 只不过程英带了公安局那么多公安过来,院子里还有县里和公社的领导在,这要是让公安带走了程纯富,落实了程纯富的杀人行径,程纯富这辈子就被毁了呀! 旁边程纯富的爸妈看她犹豫不决,都急了,纷纷开口,“二弟,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纯富是你侄子,是你看着长大的,他小的时候的确有些调皮捣蛋,但他本性不坏,你之前不是一直想让纯富接替你的邮递员工作?他前些年年纪小不懂事,不愿意去,现在想通了,跟你一道去跑邮,你的工作迟早会落在他的手上,他吃饱了撑着要害你?害了你,对他有什么好处?” 说这话的,是程建同的大哥——程建立,一个长年下地干活,个子偏矮,体型偏瘦,脸庞晒得黢黑,眼中看起来十分精明的五十岁中年男人。 “是啊二弟,你别听你大女儿瞎扯,她突然从部队退伍转业回来,我们事先都不知情,她肯定是在部队犯了什么大错,被部队退了回来,知道咱们纯富想接替你的工作,她想跟纯富争工作,故意乱说,让你记恨纯富呢!二弟,你可要想清楚其中的门道。”说这话的,是程建立的妻子刘桂芬,一个体型矮胖,脸大如饼,眼眸细小,看人的目光自带几分刻薄的五十来岁中年妇女。 第8章 个子长得高大,五官还挺英俊的四十来岁,程老三,程建业,则开口和稀泥:“二哥,英子,算了算了,都是一家人,你们何必带这么多人过来斤斤计较,有什么事儿,我们关起门来商量不就行了。” 程建业的妻子,黄晓红,一个身材矮矮瘦瘦,长得还挺漂亮的三十五岁妇女,手里抱着她不满一岁的小儿子,眼睛骨碌碌地在他们身上来回转,没开口说话。 程建同长年被黄翠芝夫妻洗脑,脑子里有重男轻女的观念,但这么多年来,他在吃食住行上,从没有亏待过程英、程雪两姐妹,只是偶尔在大事上脑子拎不清。 程英归来,将她所做之梦告诉了他,程建同本来觉得荒谬,不太相信,可现在,看到他母亲为了保护程纯富这个孙子,理直气壮不顾他的死活,他从前觉得对他很好的大哥、二哥,变着法儿来挑拨离间他跟自己女儿之间的感情,他忽然意识到,从前他对他的父母,他的兄弟姐妹,他的侄子侄女们的百般付出,不过是一场笑话。 他由不死心地问躲在黄翠芝身后的程纯富,“纯富,当时我跟你在阿依山山顶的时候,我感受到一股力道在撞我,是你推我下山的吗?” “不是!”程纯富立马否认,目光闪烁道:“二叔,我是你侄子,你从小到大都对我好,我怎么可能对你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我推你下山,对我有什么好处?是大黄不小心把你撞下去的!” 程建同一颗心凉完了,程纯富说得这话,分明是程英在医院跟他说过的话,程英做得梦,竟然是真的! “你是为了偿还你的赌债,看我爸迟迟不答应把工作交接给你,这才痛下杀手吧?” 程英脸上挂着一抹冷笑,“我爸此前的确说过要把邮递员的工作转交出去,可他并没有说要转交给谁,哪怕咱爷奶,你爸你妈想着法子逼迫他,在这件事情上,他都没有松过口。 程纯富,你跟村里、公社那群不学无术的二流子天天混在一起,没事儿就打牌赌博,欠下一屁股债,你爸妈,咱奶没少给你平账。 这次你欠下的赌债实在太多,你爸妈和咱奶都不愿意再给你填窟窿了,对方看你不还钱,把你往死里整了两回,让你尽快还账,你被整怕了,对我爸起了歪心思,以为弄死了我爸,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接替我爸的工作,谁知道我爸福大命大,根本没有摔死,还被苗民给救了。” 程英说到这里,看到程纯富脸上的血色唰得一下白了,她嗤笑一声道:“你一定在心里想,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对吗?我告诉你,我不仅知道你干下的所有坏事,我还知道程家人所有人隐藏的秘密。爷爷,要不要我当着大家的面儿,都说出来?” 上辈子魏牧成为了不跟她离婚,为了把她留在身边,什么手段都用尽了,其中就包括调查了程家整个家族所有人的身份背景和他们隐藏的秘密,以此来要挟她。 天知道她上辈子知道程家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藏的秘密时,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原本沉默的程一国,猛地撩起眼皮看程英,眼神十分犀利,“你回来,就是为了搅合的家里家宅不宁,你心里才高兴?” 程英面对他迫人的目光,毫无畏惧地直视他道:“爷爷,这么多年来您一直重男轻女,苛待我跟我妹妹,我敬您是我的长辈,到现在还愿意叫您一声爷爷,已经是我大度。什么叫我搅合的家宅不宁?若非您的好大孙谋杀我父亲,你以为我愿意回来,跟你们这一群烂透了的程家人呆在一起?我呆在程家,我只觉得恶心!二房如今是我在做主,您要一直偏袒您的大孙子,那您做得那些事儿,我可要公之于众了。” 程一国平时在村里还挺有威望的,除了是程家祖辈在抗战期间做出巨大贡献,公社、村里的领导干部都对程家人优待的缘故,还因为程家人一直都有当兵的子孙在部队里,这在平头老百姓的眼里,能当兵的家属,地位都不一般,都该受到人们的尊敬。 程一国本身也当过兵,参加过战争,一条腿因为抗战瘸了,脾气也很暴躁阴沉,大家都觉得他不好惹,不敢跟他靠太近,对他半是害怕,半是尊敬。 如今听到程英要挟起程一国,程家院子外面凑热闹的村民都睁大了眼睛,三五交头接耳地议论:“程家人有什么秘密啊?程英一个丫头,居然敢威胁她家那脾气暴躁的老爷子。” “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说不定这程一国以前干过什么杀人放火,或者害人的事情,又或者给日本人当过汉奸,组织上被他给蒙骗了,他特意隐瞒下来,享受着咱们村儿各种优待呢。” “这不能吧,咱们组织部的政审是很严格,程一国真干过坏事,当过汉奸,他的子孙能进部队当兵?” “这谁知道呢,我看八成是干了什么偷蒙拐骗的事情,他跟他那口子,一直对程老二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难不成,这程老二不是他跟黄翠芝生的种?” ....... 村里人议论的话越来越偏,听得程一国脸都黑成了锅底,目光冷冷地看着程英道:“你真是长大了,翅膀长硬了,我从前真是小瞧你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管不了你了!” 他已到古稀之年,虽然长年下地劳作,身体还算硬朗,到底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不复从前年轻时候的力气体能。 他深刻知道,如今程家几个子孙,远没有眼前的大孙女有出息,程家大房两个孙子,被他的老妻和儿子媳妇惯坏了,一个有勇无谋,一个胆小如鼠,都不成器。 老三大的儿子才十五岁,性格倒挺好,就是做事太过优柔寡断,难堪大任,小的儿子才一岁多,看不出什么名堂,女儿则忽略不计。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节 整个程家的孙子孙女中,只有程英这个孙女,有勇有谋有力气,无论是头脑,还是体能,又或者是心狠手辣的暴躁脾气,程英都跟他很像,也只有程英参了军,成为了军人。 程一国很看不上程英这个孙女,他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不会轻易改变,偏偏他看中的孙子一个比一个不成器,只有程英这个孙女长他脸。 程一国自然不信程英会知道他埋藏在心里的秘密,但他心里明白,程英来势汹汹,拉来县里公社那么多领导,今天要不给她一个交代,以她 那疯狂的性格,只怕会拖整个程家人下水,也就默认了程纯富做下的事情。 程英勾了勾嘴角,转头看向站在院子里县公安局的局长:“李局长,你听到了吧,凶手就在眼前,请你秉公执法,将杀人凶手抓住,绳之以法,给我父亲一个交代。” “程同志你放心,我们公安部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不会寒了咱们军人同志的心。”李局长手一招,十几个公安一拥而上,去抓程纯富。 “你们干什么,你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听了程英那小贱蹄子的话,就抓我儿子?!”刘桂芬尖叫一声,冲上去阻拦公安抓程纯富。 程建立、黄翠芝母子也上前,纷纷阻拦公安抓人,嘴里还大喊着:“纯富,你还愣着干啥,快跑啊,你想被抓吗!” 程纯富楞了一下,转头就想跑。 一直没说话的程雪,忽然大喊:“奶,大伯,大伯母,你们疯了吗?你们敢阻拦公安办案,敢包庇罪犯,你们也会被抓起来,判刑坐牢的,你们想吃牢饭?” 三人都楞了一下。 黄翠芝跟刘桂芬都没读过书,不认识字,对于法律一窍不通,程建立却是读过小学的人,他心里很清楚,高中毕业的程雪,是不会乱说话的,一时怔楞在原地,帮也不是,不帮也不是。 他们停顿的功夫,程纯富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要跑,程英哪会让他跑了。 在程纯富突然开跑,打算翻院墙逃跑之时,程英疾步冲上前,一脚踹向程纯富背部,同时纤瘦的双臂抓住正在费力攀爬围墙的程纯富的手臂,将他往下狠狠一拉。 呯——的一声,程纯富那肥胖的身躯重重摔倒在地,激起一地尘土,程纯富再次发出痛嚎。 接连被程英揍,程纯富恼恨万分,他心里明白,他今天逃不出去,他一辈子都会毁了! 可周围那么多公安围了上来,他想逃也逃不了! 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的程英! 明明按照他的计划,程建同死了,以他爷奶偏心他的程度,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就能落在他的身上,他只要干上几个月的邮递员,就能把欠下的赌债还清了,谁想到,程建同不但没死,还被苗民救了回来。 而这该死的程英,居然退伍,连夜回来带人来抓他,他要被抓住了,他就算不死,也得坐几十年的牢,他怎么可能坐以待毙。 程纯富眼见自己逃不了,恶胆从生,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尖刀,直插程英胸口。 他就算死,临死前也要抓程英给他垫背! “小心!”万淑慧见到这一幕,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大步跑过来,想保护程英。 程英头也不回,背后像长了眼睛似的,动作迅速地侧身一躲,顺势一个旋身绕到了程纯富的身后,劲瘦的双臂抬起来,交叉勒到了程纯富的脖颈上,手下一使力,进行裸绞。 程纯福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绞晕了过去,她像扔死狗一样把他扔在地上,抬头看着睚眦欲裂,张牙舞爪要过来帮程纯富的刘桂芬、程建立、黄翠芝三人,表情冷淡地问:“谁想跟他一个下场,可以上来跟我过过手。” 黄翠芝三人,程家其他人,包括村民都张大了嘴巴,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程英,皆没想到她看起来纤瘦的身板,竟然轻而易举地把肥猪一样的程纯富弄翻倒地。 所有人在此刻意识到,程英入伍当兵四年,能做到排长的位置,那真不是吃素的! 光从她一人轻松制服程纯富来看,就知道她的格斗本能不是一般人能动的。 这个女人,以后在村里,谁也不敢动她,不敢打她主意了! 第9章 程纯富很快被县公安局的人带走,趁县里的领导还在院子里,程英当着诸多领导的面道:“各位书记、领导,我要告程一国夫妻重男轻女,连同他们的大儿子一房、三儿子一房,多年欺负虐待二房儿媳妇,欺负虐待两个孙女儿。十年前,我母亲以死相逼,跟他们分家之时,他们老两口就没正儿八经地分过家,直接把我们赶到了程家最烂的两间破屋子里,连锅碗瓢盆都没分一个给我们,这分明就是土匪行径!这样的老顽固,有什么资格享受公社优待退伍军人的待遇?!” 程一国本来看自己的大孙子,因为程英这个大孙女被抓走,眼见这一辈子都毁了,他还没找她算账,她居然还敢找他发难,简直反了天! 程一国气得一瘸一拐地大步走到程英面前,抬手去扇她的脸,“你个好吃懒做的赔钱货!你迟早要嫁出去,做别人家的媳妇,你就是泼出去的水,你跟你那不下蛋的妈一样,有啥资格分到程家的家产?当年我就该让你奶把你溺死在尿桶里,省得你成为家里的祸害!” 程英动作敏捷地往后面一跳,轻松躲过他的巴掌,眼神轻蔑地看着他道:“程一国,你以为我还是当年那个时常被克扣吃食,任由你打骂的小姑娘?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我身上这身军装,我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任由你打骂的小丫头了,我现在是共和国的战士,曾经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四年,我在军中有军职,你打我,就是打领袖的脸,跟领袖作对!你想造反?!” 一番话,说得程一国面色全无。 1977年,是一个特别的年代,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曾经人们敬爱的主席和重要领导相继离世,如今新上任的主席和其他重要领导,皆摩拳擦掌,准备大干出一番大事业,决不允许国内再发生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因此这一年,国内的形式依然敏感。 程英打定注意,要趁今天县里公社村上的领导都在,要把欺压她们母女多年的程家人全都掀翻喽,为她们自己讨要个公道,她怎么可能给程一国开口的机会。 程一国最是要面子的人,不管家里人如何闹矛盾,他都不允许家里人把家丑往外扬,生怕丢脸,因此往往会做一些面子功夫,比如给万淑慧说些大道理,或者象征性地给她一些钱和小恩小惠,让她不要在村里到处乱说话。 万淑慧一开始还能忍,随着程家人的人对她们母女做得事情越来越过分,爱女心切的她,哪怕性子很软,也忍不住要在村里找上一些相熟的人家婶子,诉诉苦。 程一国想狡辩,想说是她们自己受不了一点气,自己分家什么都没要的。 程英完全不给他开口的机会,继续道:“我本来在部队里出任务,忽然收到我妹拍得加急电报,说我爸摔下山崖,程纯富陪同,我爸命悬一线,我本来想请探亲假回家,转念一想,程家人惯会做面子功夫,我在家的时候,程一国夫妻、程家大房、三房看在我是军人的面子上,或许会假惺惺地装装样子,不会做什么事情,我一走,他们又会变本加厉地欺负我脾气好的妈妈和妹妹。我爸又被他们打压了过年,是个软骨头,立不起来,我们二房一家人都太过老实,一直被他们欺负,我短暂回来不起什么作用,于是我痛下决心,决定退伍返乡,以后就呆在家里,由我接替我爸的邮递员工作。以后有我在,谁也不能再欺负我妈我妹,谁要不识抬举,就别怪我痛下杀手。我这四年在军中所受的训练,那可不是闹着玩得!” 她的话,带着浓厚的杀气。 她冰冷的眼神,一一扫过程家每一个人,接着又看向程英院子外看热闹的村民,似乎在思考,要从他们身上哪里下手,可以将他们一击致命。 那带着杀意的眼眸,那睥睨猎物,不屑、藐视所有人的强大眼神,看得在场所有人都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他们太熟悉那种眼神了,那是杀过人才有的那种狠戾眼神,村里好些个参加过抗战的老军人,就有那种眼神。 比如当过兵的程一国,他在村里溜达散步,不说话的时候,看人的眼神就十分阴狠,看得人心里悚然一惊,压根不敢与他对视,能离他远点就远点。 万淑慧听程英说到这里,忍不住掩面哭泣,当着大家的面儿,诉说多年的委屈,“当年我生下小英,建同还在山里送信,公公一听我生了个女儿,看都没来看我们母女一眼,扭头就走了。婆婆很嫌弃地说了一句‘怎么生了个赔钱货’,也走了,就剩下我一个刚生完孩子的产妇在卫生所里, 照顾饿得哇哇大哭的小英。 我生完孩子流了很多血,身体很虚弱,动弹不得,肚子很饿,没人照顾我,没人给我送吃的,我连奶水都没有,让小英生生饿了两天,后来是卫生所的医生看不下去,通知了我娘家人过来,给我送吃得用的,照顾我坐月子...... 这么多年来,建同一直在外面送信,手里一半的工资都交到公公婆婆的手里,他跟我说,他时常不在家,无法在父母面前尽孝,让我替他向他的父母尽孝,所以无论公公婆婆如何打骂我,欺负我,我给他们洗衣做饭,端茶送水,他们生病,我都跑前跑后的伺候,从没有过懈怠的时候。 可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苛待我两个女儿,我可以没有口粮吃,可孩子们不能没有,我那偏心眼的公公婆婆,让他们的大孙子吃得满嘴是油,我两个女儿却在一边捡他们不吃的烂菜叶,俩孩子从小就饿得黄皮寡瘦。 我在地里忙活了一整天回来,他们分给我们的黑面馍馍,都不够我一个人塞牙,俩孩子从小受了委屈,也不敢跟我说,怕我知道后担心,直到有天夜里我起来上厕所,看见我两个女儿饿得直舀缸里的水喝,小小的肚子圆滚滚的,里面全是水,我泪眼忍不住往下流,再也忍不住,闹了分家...... 都是做人儿媳妇,只因为我没生儿子,就生了两个女儿,我和孩子就在程家就受如此刻薄虐待,要不是我十年前以死相逼,逼着建同跟公公婆婆分了家,我们母女单独开火,只怕我跟小英小雪饿死在程家,都不会有人知道。 我以为,只要我勤俭持家,辛苦劳作,养大两个孩子,我就能苦尽甘来,过上好日子了,没想到程纯富那个黑心肝的畜生,竟然干下杀建同的事情,想吃绝户......” 万淑慧固然性子软,脾气好,但她在程家这二十多年里,所遭受的委屈和不公,早就把她的脾性磨得坚强无比。 从前没人撑腰,她就默默忍受着,如今大女儿回来了,大女儿要给她撑腰,要拆程家的台,要给她们母女讨个公道,她立刻就跟上。 她是真委屈的哭,程雪也同样如此,母女俩哭成一团,旁边还躺着一个满是绷带、石膏的半边瘫程建同,外人一看,简直是人间惨剧! “这程一国夫妻俩实在太过分了,再怎么没生儿子,人万淑慧好歹是他们家的儿媳妇,咋能这么刻薄虐待自己的儿媳孙女呢?”有村民看不下去,开口替万淑慧母女说话。 “就是,再怎么重男轻女,也不能不把自己的儿媳、孙女当个人看啊,就他家这样恶毒对待儿媳孙女的样子,以后谁家姑娘敢嫁进他们程家。”村里其他人纷纷出言。 程家的事情,因为程一国好面子,强压着万淑慧的缘故,村里人隐隐约约听到一些事情,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好议论评判。 毕竟程家人三代从军,他们可不敢随意议论军人家的谣言事情,要被程家人知道了,告去公社的领导那里,说他们抹黑军属,他们可就没有好果子吃。 如今程英这个女军人退伍回来揭程家人的老底,有那早看程家其他人不顺眼的村民,吃完瓜以后,纷纷杖言,“我说小英、小雪这俩闺女打小就那么瘦小呢,黄翠芝还说是她们妈身体不好,打从娘胎就落下病根的缘故,原来是从小就刻薄虐待人家啊,这俩闺女也是个傻的,小时候一直饿着肚子,都不知道跟外人说,也不找她们爸闹,就这么熬着。” “俩闺女小的时候能懂个啥,万淑慧那脾气看着就是个受气包,好欺负的,她们妈都饿着肚子,她们能跟谁说,能跟谁闹啊?她们爸有跟没有没区别,只一根筋的听他爹妈的话,自己的妻子女儿被他爸妈哥嫂这么欺负,他跟瞎了一样没看见,俩闺女对他能有什么指望。” “没想到这程英姐妹,小的时候这么可怜,还好程英熬出来了,她可是我们村儿这么多年来,唯一去部队里当兵的女军人,就算她现在退伍回来了,以她那要强的性子,以后在村里过得也不差。万淑慧有她这样的女儿做靠山,以后腰杆也能挺起来,硬气一回。” “你们说程一国、黄翠芝到底是咋想的,这么重女轻男,没有女人,他程一国能出生,能娶老婆子生孩子?这不是脑子有病!黄翠芝也是,她自己也是个女人,这么轻视自己的儿媳妇跟孙女儿,那不是打自己的脸。” ....... 第10章 村民们议论的声音,一句句落入程建同的耳朵里,让他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内心羞愧无比。 他到现在才知道,自己从前盲目听从父母的话,忽视了妻女所受的委屈,只一门心思放在邮递员的工作上,错得有多么离谱。 他现在就算有心想弥补她们,以他现在的身体,也做不出什么实际行动,只能懊恼无比地看着程一国、黄翠芝、程建立等人。 一脸失望道:“爸、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听你们的话,你们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没有忤逆违背你们的时候,你们让我不要去县政府工作,就呆在公社做邮递员,把挣得工资上交一半给你们,帮衬几个兄弟姐妹,对他们的子女好,我都一一照做。 可我因为做邮递员,时常不在家的缘故,我托你们帮我照顾妻女,对我的媳妇女儿好一点,你们就是这么对她们的? 从前淑慧跟我说你们刻薄虐待她们母女,我还不信,总觉得你们不至于对她们如此,因为我每次跑完邮回家的时候,总是看见你们对她们和颜悦色,弄不少好吃的,我以为是淑慧觉得我常年不在家,她一个人带俩孩子难受,故意说这些,想让我放弃工作,回到家里陪她,没想到.......” 程一国黑着脸道:“你听她们瞎咧咧些什么,谁欺负虐待她们了?是她们自己不识抬举,天天都吵吵,她们自己过不下去。” 都到这个地步了,他还颠倒是非黑白,别说程建同不信,就是村里人都不信。 黄翠芝气急败坏地去拉万淑慧、程雪母女,“大白天的,你们哭丧呢,你们哭给谁看?怎么就这么会作呢!” 转头又瞪程英,“你闹够没有?你这么闹,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别忘了,你也姓程!我们要讨不着好,你也别想好过!” 程英不屑道:“如果可以,我真不想姓程,我宁愿跟着我妈姓,也不愿意跟你们姓。你们当初干下这一桩桩欺负我们母女,欺负我们二房事情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今天!俗话说得好,一报还一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她说完,转头看向院子外凑热闹的村民们道:“乡亲们,程家人不仅百般欺负我们母女,连我这四年来部队发的津贴,我邮寄给我妈用的钱,都被他们找着借口,连同我妈以前的嫁妆钱,多年前存得体己钱,一并哄了去。他们说是借钱,结果从十多年前陆陆续续借到今天,总共借了一百五十块钱,到现在都还没归还! 我妈为此气出了一身毛病,吃药都没钱买,我爸如今更是被程纯富害成了半边瘫,需要大量的钱票治病,他们却只想着弄死我们一家人,吃我们的绝户。 如果今天我没回来,我爸、我妈、我妹,恐怕已经被他们吃得骨头都不剩,我妹说不定被我那黑心的爷奶给卖了,给他们的大孙子换钱用。这样黑心烂肺的程家人,我不找县里、公社、村里的领导给我做主,我难道要告去部队,告去军部,告去中央,让他们给我做主吗?!” 黄翠芝最近的确有偷偷给程雪找婆家,要越过程建同、万淑慧夫妻俩,直接把这个二孙女儿嫁出去卖了换彩礼钱,给她大孙子用的想法,村里不少人都收到了风声。 听到程英说完这些话,那些正义感爆棚的村民们,还有平时被程家人欺负过的人家,纷纷愤怒地涌进程家大院里,举着捏成拳头的手高喊:“太过分了!各位领导,必须严惩程一国一家人,给我们女军人一个交代,不然我们就跟小程同志一起告到部队和中央去!程一国一家人,连他们自家人都敢往死里下手,我们跟他们是一个村儿的人,要不把他们绳之以法,以后我们指不定会被他们怎么对付害死!” 程一国、黄翠芝等人都害怕起来。 群情 愤恨,村民们集体闹起来可不是件小事儿,往前几年,但凡让村里人知道他们做下的事情,哪怕他们程家三代从军,是军人家属,他们往死里害自家人,对付军人真正的家属,那些小红兵,早把他们一家人折磨的生不如死,哪还有他们今天站在这里说话的份儿。 现在虽然十年大动乱已经过去,但国内的时局依然不太理想,这个时候,要是一个村儿的村民都往上面闹,上头肯定会引起重视,问责下面一干领导,可能还会换掉一批领导班子,必须保证军人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扼制住这股歪风邪气。 副县长和武装部的部长相互看了一眼,交换了一下眼神,程英穿着军装,专门到县里找他们下乡来主持公道,她身上所发生的事情,不仅仅是家事,还牵扯到国家,牵扯到军部,他们想不管都不行。 按照程英在部位里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他们要不管这件事情,她回头就会把事情闹大,闹到部队、军部、中央上面去,到时候上面问责下来,只怕他们职位都难保。 这么想着,副县长开口:“小程同志,你有冤屈,有不公,你们村的人都有目共睹,我们国家和政府无论何时何地,都绝不会不管那些欺负军人极其家属的事情,你有什么诉求,尽管跟我们说,我们能在这里解决的,都给你一并解决好。” “对,咱们国家养得子弟兵,可不是谁都能欺负的!谁敢欺负军人及其家属,就算他是天王老子,也得给我滚下来认法!”武部长五大三粗地站在程英的面前,眼神凶狠地看着程家人,一副替程英撑腰的姿势。 “谢谢领导替我主持公道。”程英伸手推开拉住万淑慧手的黄翠芝,护着自己的妈妈和妹妹道:“我第一个诉求,程家三房和程一国夫妻俩、程建立夫妻俩,多年以来借我妈和我爸共计一百五十块的钱,三天之内还清,如若不还,我就将程家整个祖宅卖了还我们的钱。 第二个诉求,我要求重新分家,把属于我们二房的家产、牲畜、田地重新分配给我们,由村里的干部主持。 第三个诉求,我爸现在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工作,无法赡养他的父母,他这么多年来给了他爸妈很多钱,他的父母身体都还康健,理应照拂他的日常生活起居。 第四个诉求,程纯富杀我爸未遂,把我爸害成了半边瘫,作为程纯富的父母,他的监护人,程建立夫妻俩,要赔偿我爸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三百元,同样限时三天内偿还清,如若三天内没还清,请各位领导将他们夫妻俩以杀人嫌犯帮凶及包庇罪,将他们抓起来,进行重判,关个十年再放出来,继续还钱!”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节 程建立第一个跳脚:“程英你个千人骑的赔钱货!我儿子什么时候害你爸了,你张口就在这里胡乱咧咧,还想要我们拿三百块钱赔钱,你在做什么春秋大梦,我打死你个......” 话还没说完,程英就冲到他的面前,抬手照着他的脸,左右开工,啪啪狠打几个巴掌,又往他的肚子狠踹几脚,“别以为你是我长辈,仗着我喊你一声大伯,你就可以满嘴喷粪,这么骂我。我身上的军装还没脱下来,你骂我,就是辱骂军人,辱骂国家!你儿子不是一个好东西,你这个当老子的也不是个什么好玩意儿,这么多年来,你们两口子撺掇着爷奶不停地欺负我们二房,你以为我不知道,我今天打你几巴掌都算轻了!” “程英你这个不孝女,你敢打长辈?”程建立捂着被踹痛的肚子,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打你就打你,难道还要挑日子再打你?我小的时候,你打我的时候还少?” 程英眼神轻蔑地看着他道:“我可一直记得,小的时候,我妹饿极了,奶给程纯富吃了好几个大肉包子,程纯富吃都吃不下了,也不愿意给我们吃,要把那大肉包子喂给鸡吃,我情急之下,去抢他手里吃剩下的包子给我妹吃,结果你看见,对我一阵拳打脚踢,把我揍得鼻青脸肿,倒在地上爬不起来,肚子痛得要死。当时你还骂我们是赔钱货,不配吃你儿子吃过的东西,还威胁我们,不准把你打我的事情说出去,我那时候小,被你凶神恶煞的模样给吓住了,一直不敢跟我妈说。但类似这样的事情,我可都记得,你在我眼里就是个畜生,你还给我拿捏起长辈的架子起来,你也配!” 万淑慧听到这话愣住了,好一会儿反应过来,嗷得一声发出凄厉的痛哭声,冲过去揍程建立,边打边嘴里哭着大喊:“程建立,你不是个东西!我敬你是建同的大哥,一直对你很尊重,很客气,你时常在我面前叫苦,说你们大房过得不容易,我还省吃俭用地借钱给你们大房用,结果你背地里,就是这么欺负打骂我女儿的?我打死你个王八蛋,我打死你!” 这是万淑慧第一次当着大家的面儿,有如此泼辣的一面,实在是两个女儿就是她的底线,她的软肋。 她从没想过,本就受程家人欺负磋磨,从小就十分可怜的两个女儿,居然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受亲大伯如此毒打,这让她这个当妈的如何受得了! 她现在恨不得亲手把程建立活活打死,给自己的女儿出气! 作者有话说: ---------------------- 第11章 一旁的刘桂芬见状,也嗷得一声冲过去,去打万淑慧:“姓万的,你万人睡得骚婊子,你敢打我男人,我跟你拼了.......啊——” 程英听她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自己母亲,抬手就是给她两巴掌,“闭上你的臭嘴!你是什么臭东西,你跟你家那个老畜生这么多年欺负我妈,欺负惯了,以为我妈还会像以前那样任由你们欺负,我这个当女儿的没能力制你们?” 她是长年训练的人,这么一巴掌一巴掌得扇下去,刘桂芬一张脸,直接被她扇得又红又肿。 刘桂芬气得跳脚,想跟程英拼命,被程英两脚踹翻在地,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三房两口子过来拉偏架,程英懒得多看他们一眼,给这两口子也一人甩两巴掌,两人顿时老实了。 黄翠芝本来也想过去拉偏架,一看程英这架势,止住了脚步,往地上一躺,开始乡下老太太惯用的伎俩,撒泼打滚哭嚎起来,“反了天了啊!一个晚辈居然敢打长辈,程英她压根就不是人,她是畜生啊,你们这些当干部的,就任由她打长辈,欺负长辈吗.......那邮递员的工作是我大孙的,她一个小丫片子,凭啥做那工作啊......” 院子里一众干部冷冷站在院子看着她撒泼打滚,没有说话的意思。 还是村里的书记,一个年近四十岁,头发有些秃顶,名叫向正光的男人,忍不住呵斥程一国,“程叔,赶紧叫婶子、建立他们别闹了,这么多县里的干部看着呢,他们这么闹,也不嫌丢人,你们就按程英的要求,把借二房的钱该还的还了,把属于二房的家产、田地、牲畜用具啥的,重新分配,你们再这么闹下去,是真的想吃官司坐牢,把你们家的房子卖出去抵债吗!” 程一国也气得不轻,觉得程英就是个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居然敢对付起他们这些长辈,打起程家老宅的主意。 但他心里很清楚,程英如今非同昔比,他们要不随她的愿,她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 他闭了闭眼睛,嘴里大喝一声:“够了!都给老子消停点!” 在黄翠芝等人一同噤声之时,程一国深吸一口气道:“书记,在座各位领导,程英说得事儿,其他都好办,唯独她说得第三条,让我们老两口子去照顾老二的饮食起居,这不是胡闹吗!老二生了病,就该让她们当子女的伺候,哪有让当年老体弱的爹妈去伺候孩子的道理,这不是倒反天罡。” “你家老二变成今天这副模样是谁造成的?不就是您和您的妻子,纵容你们其他子孙害他成这副模样?说到底,是你们两口子欠你家老二的,程英让你们伺候老二,不是理所应当。”向正光看不下去了,说了几句公道话,“你们做父母的,不能光享受了程二哥对你们这么多年的好,你们就坐享 其成,什么都不付出啊。” 程英适时插话,“你们要不想照顾我爸也可以,每月就出个十五块钱的照顾钱,给我妈,让我妈替你们照顾我爸就行了。你们要不想出钱,那前半个月,我爸由你们照顾,后半个月就由我们来照顾。” 黄翠芝跳起来:“你做啥白日梦呢!想让我们老两口出钱照顾你爸,你还不如去抢!” 程建同以前每月给她十五块钱的工资孝敬她,她全都拿去补贴生了儿子的大房、三房了,现在让她每月拿这么多钱出来养老二,这纯粹是要她的命啊! 程英要得就是她这句话,她看一眼面如土灰的程建同,脸上似笑非笑道:“爸,你听见了吧,你在你妈的眼里,抵不过十五块钱呢。” 程建同垂着脑袋,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他垂在身侧的两只手掌却是握紧成拳,手背上的青筋根根暴起,暴露了他的心情。 副县长眼神冷冷地看着程一国道:“程老爷子,枉你是老军人,老革命,解放军的精神你没学到半分,反而如此刻薄虐待自己的儿媳孙女一家人。你退伍这么多年,享受了国家那么多福利待遇,完全是玷污了退伍军人这份殊荣,你家的事情我已经看清了,从今天开始,你们家按照小程同志所说,该还钱的还钱,该分家的分家,该照顾人的照顾,三天后你们没做到以上的事情,你们一家人等着坐牢吃官司吧,程家这处房子,也归于小程同志所有,任由她发配。” 他这一拍板,等于板上钉钉,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没有转圜的余地。 程一国一家人气得浑身直哆嗦,想吵,想辩解都没有办法。 因为副县长一招手,剩下在院子里的七八个公安一拥而上,要将他们抓走。 自古民不见官,哪怕程家人三代从军,在部队上有点关系,到底是没怎么读过书,没啥见识的乡下人,看到公安来抓自己,还是由衷的害怕。 程一国一大家人再不服气,在这么多领导的施压下,也不得不硬着头皮,认下程英所说的诉求,当着领导的面儿,先还了一百块钱给万淑慧,接着又在公社和村里的干部牵头下,进行重新分家。 给了二房一些锅碗瓢盆,几十斤粗粮,三斤细粮,另外又给了一头猪,两只鸡,两只鸭,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往二房屋里搬。 然后又在程英的要求下,强逼着程家人签下三天内还清所有钱款的欠条,这事儿就算暂时压下来了。 程英站在院子里,向一众领导及村民们郑重鞠了一躬,假意擦了擦眼里根本不存在的眼泪道:“各位领导,各位乡亲们,多谢你们今天杖义直言,替我们一家人主持公道,以前我年纪小,在村里有不懂事,有得罪大家伙儿的地方,我给你们郑重道个歉,以后但凡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只管跟我吱一声,我能帮则帮,一定不会推迟。” 程英本就生得很好看,完美继承了她父母的优点,长了大双眼皮儿,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嫣红的小嘴儿,哪怕她因为在部队长年训练的原因,晒得肤色偏黑,呈现蜜色的皮肤,但是对比站在她身边,肌肤似雪的程雪,便可以知道,她底子就是雪白的皮肤,只要不被太阳直晒,在家里养上半年一年,她的皮肤也会变成雪白的皮肤,成为十里八乡排得上名号的美人儿。 现在的她,身穿军装,头发剪短,这会儿眼泪汪汪地看着众人,表情却很倔强坚定,顿时激发了村里人心中的正义之感。 谁让这年代的人们都是发自内心的拥军爱军呢,不管大家伙儿以前跟程英有没有过过节,她一个军人,哪怕现在是退伍军人,在程家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待遇,大家伙儿难免对她的遭遇起同情心,纷纷出言,以后程家人再欺负她,她只管找他们,他们一定会帮忙。 有了村民的支持,程英心里有了底,她一一客气地送走凑热闹的村民们,接着又对着县里的领导们一番感谢,要请县里、公社、村上的领导们去公社国营饭店吃饭。 副县长摆手拒绝了,“饭我们就不吃了,小程同志,你刚从部队退伍回来没多久,按照规定,你可以到县里的武装部,申请一份适合你的县里工作做。我看你的模样,是要接替你爸的邮递员工作?你确定要去做乡邮员?那可是一份苦差事。” 邮递员虽然在这个年代是干部编制,是普通人眼中的铁饭碗工作,可是邮递员每天都要风里雨里的送信,要承担信件、包裹丢失之类的责任,尤其是跑乡下路线的乡邮员,爬山涉水,独自一人遇上蛇虫猛兽是常有的事情,一般男同志干乡邮员都受不了这种苦,程英一个女同志去干,副县长是真怕她受不了那种日晒雨淋的苦。 “我确定要去做邮递员的工作。”程英神情认真道:“我爸不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但他却是一个好的乡邮员,他做邮递员的这二十多年里,他所送得信件包裹从没有出过差错。乡亲们对他的期盼,对他的那份信任,是有钱也买不到的,我想续上乡亲们对我爸的这份信任,不辜负每一位等待信件包裹的乡亲们。” 程英当然知道乡邮员是一份苦差,以她现在的退伍经历,她其实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和人生。 她上辈子就选择当兵、升职、通往更好的道路。 可没人知道,她要往上升职,她要付出多少心血和努力,就比如最开始的当兵来说,每日高强度的各种训练,训得她头皮发麻,浑身都是伤,手上脚上全是磨炼得厚厚的茧子,练得她月事都没了,每日精神高度集中,浑身紧绷,就没有一次松懈的时候。 而每出一次任务,总有许多潜在的危险,受伤流血都是小事,要命确是真的,前世程英没少亲眼目睹跟自己同吃同住同训练的战友们,血肉模糊地在她面前死去,而她无能为力,没办法拯救她们。 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下来,她的心里早已留下了严重的战争创伤后遗症,前世她虽然身处高位,在别人的眼中过得很好,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选择的那条道路,对于她来说,其实十分的痛苦。 她太累了,她只想好好的歇一歇,做个平凡的人,平凡安静地过完此生。 今生她不愿意再走前世那条路,做乡邮员,只是她想过不同人生的一个选择性工作而已,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她的父亲。 第12章 送走了村里人和县里的领导干部,天色已经快黑了,程英和程雪、万淑慧三人,把新分到的锅碗瓢盆啥的,全都往二房住得西屋放。 万淑慧看着程英扛着一麻袋红薯,程雪端着一笸箩的玉米粒儿进屋来,心里激动的要命。 自己大女儿是真有本事啊,不愧是从小就要强,当过兵的人,就大女儿今天对付老程家的一家人的招儿,看得她既解气,又一愣一愣的,以后有大女儿在家,她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受老程家的磋磨欺负,也能腰板挺起来,从此立起来了。 母女三人有条不紊地收拾着分到的东西,程英把分到的猪和鸡鸭关进西屋外面的柴房里,转头对万淑慧说:“妈,明天我去后山运点黏土回来,在咱们屋子外面修一堵墙,跟老程家的院子隔开,以后我们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省得看见老程家的人,给咱们自己添堵。” 黄翠芝夫妻俩一直忽视程建同的存在,当初分给程建同的两间屋子,是老程家最小,最偏僻的。 屋顶不仅漏雨,还挨着柴房牲畜房,一到夏季天热的时候,隔老远都能闻到牲畜房那股粪便臭味儿。 程英上辈子多次跟万淑慧、程建同夫妻俩提过,不要住在这里了,她出钱,给他们在公社或者县里买套大的房子住,两人都不愿意。 程建同是愚孝,不愿意离开自己从小长大的居住地,万淑慧则是思想陈旧,觉得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丈夫住哪,她就该住哪,不想离开这里。 程英重生回来,要重新买房子居住是必然的事情,不过她并不会勉强万淑慧夫妻俩跟她一起住新房子。 老一辈的人都很念旧,无论后代有多大的出息 ,其他地方有多好,他们住不惯就是住不惯,他们宁愿留在自己的家乡,自己的老家,吃糠咽菜,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 既然如此,程英随他们好了。 万淑慧有些犹豫:“你要修堵墙,把咱们住得屋子外面的院子隔开,到时候你奶他们要来柴房抱柴火,养牲畜,就得绕着墙走,他们指定会生气,会骂我们,这不太好吧。” “妈,都到这个地步了,咱们都已经跟爷奶大伯三叔他们撕破脸皮了,你还担心他们会不会生气,会不会骂我们,你管他们干啥,反正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仇人了,不用理他们!”程英无奈道。 程雪在他们西屋靠竹林地儿搭建的临时窝棚厨房里烧着火,煮着红薯稀饭,附和道:“妈,你别想那么多,别管老程家的人怎么想,也不用怕得罪老程家的人,今天咱们该得罪的都得罪光了,以后老程家的人是死是活都跟我们没关系,不用管他们说什么做什么,姐回来了,姐就是咱们家的主心骨,姐说做什么,咱们就照着姐的话去做,准没错儿。” 她虽然脾气跟万淑慧很像,心肠很软,心地善良,到底她是读过书,读过高中的人,见过不少人心险恶的事情,脾性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坚强,也越来越明事理。 程雪深知道自己跟万淑慧的脾性是立不起来的,很容易被人哄骗,牵着鼻子走,既然她们没有独立的性格,不如就跟着她有主见和想法的大姐做事,保管不吃亏。 万淑慧想想也是,叹了口气道:“小雪你说得对,我吃了这么多年的苦头,都是我心太软,狠不下心的缘故,老想着看在你爸的面子上,对他们忍一忍。可越忍,他们对我们一家人就越来越过分,害得你们姐妹俩也吃了不少苦。既然今天我们跟老程家的人彻底撕破了脸面,以后我们就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小英你要砌墙就去砌墙吧,明天一早,妈跟小雪一同跟你去运土。” 程英嗯了一声,没说什么,帮着程雪把饭菜做好,一家人坐在灯光昏暗的万淑慧两人住的屋子里吃饭。 吃饭的时候,万淑慧下意识地要拿勺子给程建同喂饭,被程英严令禁止,“妈,爸虽然是半边瘫,但他右手还能动,您让他自己吃饭。” 万淑慧手一顿,看着程英欲言又止。 程英当没看见她的眼神,低头吃着碗里的红薯块儿。 程建同知道程英是什么意思,她这是在惩罚他多年的不作为,故意让他难堪。 他也好强地半靠在垫了枕头的墙上,饭桌就摆在床边,他坐靠在床上,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拿勺子舀着稀饭,花了好半天的功夫,才把碗里的稀饭吃完。 吃完饭,程英跟程雪把碗筷洗了,饭桌收拾好,程英重新走进程建同住得屋里,坐在床边问他:“爸,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后悔这么多年一直愚孝,听从爸妈的话,没有好好对妻女,落到如今的地步吗? 程建同低垂着脑袋,不敢看程英的眼睛,他想起今天在院中,他父母、他大哥大嫂、三弟三弟妹,对他说得那些寒心话,他的就如刀割一般疼痛。 没人知道,他为了孝敬父母,为了帮衬兄弟姐妹,为了养活妻子女儿,他成年累月爬山涉水,勤勤恳恳地干着邮递员的工作,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一双腿还因为长年冬季淌冰冷的水落下老寒腿,这么多年来,他每走一步路,都难受的要命。 他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钱,一半交到父母的手里,兄弟姐妹遇到困难,开口向他借钱,他能借则借,自己的解放鞋走烂得都脱底了,也舍不得换一双。 每次跑邮需要跑的三天时间里,他自备干粮,也舍不得多花钱带些好吃的白面馒头、煎饼之类的干粮,只带几个黑面馍馍,夏季馊了也舍不得扔掉,就这么囫囵吃下去。 他时常在跑邮的路途中淋雨感冒发烧,也不看病吃药,就自己在跑邮的路途中随便找点草药吃了,生生熬过去......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换来的是父母苛待虐待他的妻女,兄弟姐妹理所应当的压榨他的钱财,欺负他的孩子,他怎么不后悔,怎么不痛心呢。 他抬头,看着程英那无比冷静的眼眸,看着站在她身后,头发出现不少白发丝,眼角出现许多细纹,不复当年年轻俏美模样,变得苍老许多的万淑慧,看着站在万淑慧旁,已经长大成人,不再每次他跑完邮回来,软软糯糯叫他爸爸,粉糯团子形象的程雪,心里那如刀割般的疼痛越发强烈。 这么多年来,他为了做好邮递员的工作,他究竟错过了多少事情。 错过了妻子的年轻美貌,妻子对他的好,错过了两个女儿的成长,没有护着她们长大,反而给她们造成了无尽的伤害,他这么多年来,究竟在干什么! 他痛苦得伸出还能动的右手,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眼中含泪,低声说:“对不起,淑慧,我不是一个好丈夫,我对不起你,让你受我爸妈、大哥、三弟他们这么多年欺负。对不起,小英,小雪,我不是一个好爸爸,我没有护着你们,让你们吃了这么多的苦。” 万淑慧眼泪一下流了出来,走到床边,坐在他身边,抹着眼泪说:“我不怪你,你也是没办法,你不去做邮递员的工作,就没钱来养我们娘仨。你爸妈、大哥、三弟他们,又惯会做面子功夫,你在家里和你不在家,他们完全是两副面孔,你不相信他们对我们不好,也是情有可原。只是可怜我的小英和小雪,这么多年来吃尽了苦头。” 程雪也跟着抹泪,小时候她跟姐姐被爷爷奶奶克扣吃食,被堂哥堂弟欺负,被大伯、三叔一家人时常打骂的场景历历在目,即便她心里不恨程建同这个父亲,也很难说出原谅他的话出来。 程英自然也是这种想法,程建同以前的不作为,就是他这个当父亲的失职,哪怕他现在后悔,现在幡然醒悟,已为时已晚,曾经造成的伤害,永远不会弥补,她是不可能原谅他的。 不过她身体里终究流着他的血,其实从程建同的角度来看,他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的过错,因为乡邮员的特殊工作性,程建同每周要跑两次邮,一次要跑三天,只有周末才能休假回家,平时吃住在公社,也就是镇上邮电所附近租得房子里,一年四季都是这么工作,回家的时间很少。 每次回家,老程家的人都一副父慈子孝,家和万事兴的模样,从没有当着他的面儿,欺负虐待过他的妻女,他如何能相信自己的父母兄弟会欺负自己的妻女呢?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7节 而在乡下,尤其是六七十年代,思想落后的村子里,生儿子,几乎是家家户户,当家男人们的执念。 在他们的眼里,儿子就是家里的根,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才能当起一个家,才能让自己的家人不会被村里其他人欺负。 女儿是迟早要嫁出去,做别人家儿媳妇的,因此生儿子,几乎是所有男人的执念。 很多家庭为了生出儿子,连续生了六七个女儿,还继续要求自己的老婆生到儿子出生为止。 而程建同虽然被他爸妈洗脑,有重男轻女的观念,觉得自己该有个儿子继承家业才行,到底他不是那种糊涂人,没有彻底被黄翠芝夫妻俩同化,在万淑慧生了两个女儿以后,身体不太好,不愿意再生孩子的意愿下,他也没有强迫万淑慧再生孩子,更没想着要跟她离婚,另娶他人生儿子。 以前每次休假的时候,程建同也会给妻女买不少好吃好喝的,还会带程英姐妹俩去镇上赶集、县里去玩等等,做到一个父亲的基本责任。 因此程英即便小时候被老程家的人百般欺负虐待,她也恨不起程建同这个父亲,毕竟除了重男轻女这一点,他在她的眼里,也算是一个好父亲。 第13章 程英等万淑慧哭完,对程建同说:“爸,你既然看到了你爸妈、你兄弟的真面目,从今天开始,你就不要再插手管他们家的事情,以后我们家跟他们老程家老死不相往来,家里的事情由我做主,你不允许插手我所做下的任何决定的事情,包括我跟小雪的婚事,这是命令,不是请求,也不是跟你做商量。 等 老程家把账款结清,我就去镇上邮电所接替你的邮递员工作,到时候我会在公社买套房子住,你跟妈愿意去住就去住,不愿意住,你们就呆在家里。等你身体养好了,好好的做康复运动,别真瘫在床上,连累我妈伺候你下半辈子。” 这话说得有些无情了,程建同听到心里,多少有些难受,不过他心里也清楚,他如今这副模样,的确是当不了家了,程英这个大女儿从小就很有自己的主见,又是当过兵的人,如今她回到家里,家里的的确确需要她做主,也就没说什么,点点头,算是默认了她这番话。 万淑慧却是一脸惊讶道:“小英,你要在公社买房子啊?你不回家里住啊?” “妈,我要接替了爸的邮递员工作,我就会跟爸一样,一个星期里,有六天都在外面,每次跑邮的时候,都得一大清早去拿信件包裹,我要住在家里,这一来一回要耽搁很多时间,到时候要耽误了送信,这份邮递员的工作也做不下去了。” 程英从兜里掏出一把钱票道,“我在部队当兵的时候,每次出危险的任务,部队都有相对应的津贴补贴,加上我这四年自己存得津贴,退伍返乡的退伍费,我手里有大概五百块钱,要在镇上买一套小院住完全够了。到时候你跟妹妹来镇上赶集,可以在那里住,妹妹如果嫌弃家里吵,也可以就住在镇上的屋里,复习学习资料,备战高考。” 国家要在今年十月末才发布新闻,告知全国人民恢复高考的事情,程英之前以做梦的形式,就在医院里跟家人说了以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就算万淑慧她们不相信她说得话,她也不会担心她们会走漏风声,对别人乱传这些话。 她们可是她的至亲,她们很明白,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万淑慧第一个反应是,“你要在公社买房子,只怕不便宜,你那钱够吗?要不够,你奶刚还的那一百块钱儿,你都拿去,妈手里还有几个钱儿,手头够用了。” 她说到这里,叹了口气道:“其实你在部队当兵,有大好的前程,你干啥非要回来,接替你爸的工作,你一个姑娘家,要跑你爸那条邮路,多危险啊。妈也知道,你是不放心我跟你妹妹,怕我们一直被你爷奶大伯他们欺负,这才放弃了部队那大好的前程,回来给我撑腰,我也挺高兴你回来,但我一想到,你因为我们,自毁大好前程,妈这心里就十分难受。” 程英笑了起来,像个小女孩一样,扑进她的怀里,伸手环抱住她纤瘦的腰身,撒着娇说:“妈,我是您的女儿,您含辛茹苦的把我养大,我总不能在明知你在乡下受苦的情况下,我还在部队里做着别人所谓的好工作,不顾您的死活,任由您被老程家的人欺负磋磨,那样就算我过上了所谓的好日子,又有什么意义。我手里的钱足够我在镇上买套小点的农家院了,您别总想着把钱全都掏出来给我们姐妹俩用,您也得留点体己钱,给自己用啊。” 上辈子,万淑慧一直不愿意离开家乡,不愿意跟着程英去城里享福,也不让程英请保姆伺候程建同,说保姆伺候程建同没有她尽心。 她就呆在老程家的房子里,一直伺候半边瘫的程建同吃喝拉撒睡,把自己生生熬出了一身毛病,最后在五十五岁那年,因为熬夜过度,突发脑梗死亡,很快就病故了。 当程英收到程雪的电话,告知她,妈妈去世了,那一刻,她的心痛和后悔席卷全身,致使一向要强的她,站不住脚,哭成泪人,一路哭着回到家乡,看到了母亲被装进棺材里,埋进了那一冢小小的,冰冷的坟墓里。 亲人的离去,是一辈子的潮湿,没有人会对一堆泥土堆产生感情,除非那土堆里,埋葬的是自己所爱的亲人。 儿时那艰苦又难熬的岁月里,万淑慧艰难抚养着程英姐妹俩,一直温言细语教导她们姐妹俩,给她们洗衣做饭,笑着跟她们讲故事,偷偷给她们开小灶的等等事情历历在目。 程英没能让妈妈过上好日子,妈妈却与世长辞,程英蜷缩着躺在妈妈坟墓旁,像是躺在了妈妈的怀抱里,任凭程雪和其他人劝说她起来,让她离开,她就是不肯离开。 她在坟前哭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三天,直到身体受不了,半晕厥了过去,被程雪强硬的带走,她的情绪才渐渐恢复过来。 重活一世,程英毅然决然退伍返乡,接替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为了一直守在万淑慧的身边,想好好的孝敬妈妈。 当然,程英成为了邮递员,注定不能一直守在万淑慧的身边,不过能每周都看到自己的母亲,给自己的母亲撑腰,给她钱用,跟她说说话,感受母亲的温暖,程英也很心满意足。 就像现在,万淑慧被她抱着,她能闻到万淑慧身上带着肥皂味道,独属于妈妈的气息香味,感受到妈妈温暖的怀抱,那颗重生回来以后彷徨不定的一颗心就此安定下来,脑海里只有一段话,“妈妈在,家才在,妈妈要没了,家也没有了,从此她便没有了归属。” 程英不管在外人面前装得多么坚强冷静,在万淑慧的眼里,永远都是小孩子,看她在自己的怀里如此撒娇,万淑慧一颗心软软的,伸手爱怜得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说:“你自小就很有自己的主意,你要觉得钱够买房子,妈就不给你钱了,你自己拿定主意就好。等你大伯、爷奶他们把欠咱们得钱都还了,妈把这些钱都存起来,以后给你们姐妹俩当嫁妆。” “妈,我不嫁人,这辈子就守着您。”程英抬头看她,神情认真道:“您要真想让我结婚的话,我可以给你招个上门女婿,您就不要想着把我嫁出去了。不然我一走,您又被人欺负的话,谁来给您撑腰。” 万淑慧哭笑不得,“就咱们家这穷光景儿,这上门女婿哪是那么容易招的,你要真能招个女婿上门,妈脸上不知道多有光呢。” 这年代的上门女婿,少得可怜,能做上门女婿的,要么家里很穷,不得不去做上门女婿,要么是少数民族,有上门的传统,但放在比较传统的汉族乡下,十里八乡,有一个上门女婿,都算女方家族有本事了。 万淑慧只有两个女儿,自然有私心,希望自己的女儿能陪自己久一点。 不过女儿长大了,终究要出嫁的,她再怎么舍不得两个女儿,也要考虑两个女儿的婚事。 如今被程英这么一提,万淑慧忽然觉得,招个上门女婿也不是不行,毕竟大女儿马上要顶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多少算个干部编制,工资也不低,从底层做起,工资都有三十多块钱,每月有三十多斤的定额商品粮,要养一个上门女婿完全不是问题。 而且大女儿要真能招个上门女婿,大女儿就不用嫁到别人家,受男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磋磨,可以一直呆在家里,守着自己,生的孩子还可以跟她们姓,不用担心自己女儿被男方欺负......这么一想,招个女婿上门,好处多多呀。 万淑慧顿时动了心思,心里盘算着,赶明儿有空,拉上相熟的姐妹大婶儿,在十里八乡打听一下,有没有那种品行端正,容貌不错的年轻后生愿意上门的。 自家大女儿今年已经二十岁了,要不是大女儿入伍当兵,她到了十八岁的年纪,万淑慧就会跟其他乡下父母一样,张罗着给自己的闺女寻找挑选条件好的年轻男性和婆家,准备让她出嫁。 在没跟老程家闹开之前,黄翠芝这个当奶奶的,从程英十八岁开始,就不停地给她找婆家,什么歪瓜裂枣的男人都答应相看,不停地在万淑慧的面前吹嘘对方家里有多么多么好。 万淑慧虽然性子软,但在女儿的婚事上,立场十分坚定,坚决不同意让自己的女儿嫁去黄翠芝说得那些人家,坚持要让自己的女儿亲自挑选合适的人家,因此程英才会到如今都没有被家里催过婚。 程雪则比较关心高考的问题,“姐,你说得是真的吗?咱们国家,真的会在十月末恢复高考?” “是真的。”程英点头道:“我前两个月在部队出任务受伤,伤口感染发烧,做了一连串的梦,梦里像是多活了一世,经历了很多事情。我醒过来后,发现梦里很多未来的事情都能印证且发生,高考这件事情板上钉钉。小雪你学习成绩好,你 要备战高考,我相信你一定能考上理想的大学。” 不管前世还是今生,程雪的学习成绩都很好,一直是班里的前三名。 前世因为黄翠芝乱给程雪拉郎配,让她嫁了一个渣男的缘故,她荒废了她的学业,没有参加高考,吃苦受累了一辈子。 今生程英不会再让那种事情发生,自然希望程雪能继续高考,考上大学,过上与前世不一样的人生。 程雪一听,顿时激动起来,“如果能恢复高考,那可太好了,那样咱们村儿的知青都能考大学回城了,我也可以去报考我理想的大学,跟那些知青一同读书。” 她说完,不忘关心程英几句,当时在部队受得伤严不严重等等。 程英回了她两句,说都过去了,脑子里却在思考着,她记得他们村儿有一个男知青,是上辈子程雪嫁得第二个男人,他们当初在乡下就互相心生情愫,兜兜转转多年才在一起。 结果两人结婚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被魏牧成特意报复自己的手段下,把那个妹夫给害死了,害得程雪从此郁郁寡欢了下半辈子,没有再嫁。 如今听程雪那说话的口气,说要跟知青们一起读书,难道那两人在这个时候,就有那么一点意思了? 看来,她得抽空问问程雪是怎么回事儿。 作者有话说: ---------------------- 第14章 清晨,朝阳从绿水环绕的清水村东边升起,暖红色的阳光下,村里鸡鸣狗叫此起彼伏,村民们陆陆续续地起床洗漱做饭。 程英被鸡叫声叫醒,穿好衣服,起床推开木头窗户,迎面吹来一阵清晨的凉风,带着一股青草气息。 清水村三面环水,背靠大山,地理位置既偏僻又风景秀丽,哪怕是炎热的夏季,村里的早上水汽很多,凉风习习间,带着乡土特有的泥土青草清新味道,人身处在这样秀美的山村中,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享受。 程英深吸一口清新的气息,回头把头发梳理好,推开房门走去外间窝棚厨房里,从厨房的大水缸里舀了一些山泉水,刷牙洗脸后,开始烧火做饭。 窝棚的厨房修的是农村三孔土灶,烧火用得柴火,都是万淑慧和程雪下完工以后,去山上拾得柴火,整整齐齐地捆成一捆一捆的,放在窝棚角落里。 十年大动乱虽然已经结束,但土地集体制度还没改革,作为村里的社员,为了挣工分换钱换粮食吃,万淑慧一直都在生产队上干农活。 程雪本来十五岁就跳级考上了高中,读了一年的高中,结果高中受时局动荡的影响,很快停了课,她呆在家里没事做,也跟着万淑慧一起下地干活赚工分。 万淑慧心疼女儿,怕程雪天天下地干活把皮肤晒黑了,很多时候让她不要去干农活,就呆在家里做做家务就行了。 程雪也不矫情,就在家里洗衣做饭,什么家务活儿都包圆了,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万淑慧下工回家就能吃上热乎饭,在程英不在家的日子,她们母女俩也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程英坐在灶膛前的木板凳上,左手拿着火柴盒,右手从盒子里拿出一根火柴,把红色椭圆头的部分往火柴盒子上擦了擦,伴随着嗤啦一声轻响,火柴引燃了,亮起一簇小小的明亮光芒。 程英望着那簇光,神情有些恍惚,前世她一直要强,在部队里拼了老命的往上爬,日子不说过得多好,那也是别人眼中顶好的好日子,她回到自己家中,每次做饭都是用先进的煤炉、燃气之类的炉灶做饭,像这种原始的,用火柴烧柴做饭的事情,她已经很多年没做过了。 她坐在老旧的用泥土砌得土灶前点燃火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姐,你干嘛呢,火柴都烧到你手了,不烫吗?”程雪在程英起床的时候就醒了,她想着她姐今天要砌院墙,也没贪睡,跟着穿好衣服起来进到厨房里打算洗漱,结果看见程英点着一根火柴,望着灶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火柴都烧到了她的手,她都不知道。 “没什么,我想事情,想出了神。”程英回过神,感受到指尖被火烧得火辣辣的疼,她不甚在意地把燃尽的火柴芯仍在地上,又从火柴盒子拿出一根火柴擦燃火,从后背成堆的柴火堆里抓一把晒得蓬松的松树针叶点燃,往灶膛里一塞,再拿几根小柴棍放在燃烧的松树针叶上,很快将火引燃起来。 程雪没问程英在想什么,她从水缸里舀了一盅凉水,洗脸刷牙以后再次走进来,看锅里烧着一小锅水,开口询问:“姐,我们今天早上吃什么?” 程英没入伍当兵之前,万淑慧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程英心疼她,从六岁起就学着做饭,家里的饭菜之前都是由她来掌勺,程雪的厨艺是后来学的,远不如她。 程英往水缸旁边放着得一个破旧瘸腿的木头碗柜看了一眼道:“煮面吃吧,昨晚吃得稀饭不顶饿,我半夜饿得起来喝了两盅水。” 她们家的条件如今不好也不坏,十年前万淑慧以死相逼,跟老程家分家以后,她们单独开火做饭吃,虽然吃食上依旧寒酸,但不用跟老程家一家人掺和着吃饭,她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看老程家的脸色,日子还算过得去。 程雪知道部队上的伙食比普通乡下人家好,听说里面白面馒头管够,三五不时就能吃上肉,她姐在部队呆了四年,吃了四年的精细粮食,一时回家吃不惯家里的粗茶淡饭也是很正常的。 遂点点头:“那我去竹林那里掰几根夏笋回来,合着房梁上妈一直舍不得吃得腊肉切成丁,做成面臊子吃。” “好,去吧。”程英用力掰断一根手腕粗的木棒,往灶膛里添,头也不抬道。 她倒不是非要吃什么精细粮食,她从部队里申请退伍,到坐火车,再到县医院,再到回来,近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她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光吃清汤寡水的红薯稀饭,她真的顶不住。 她在部队的时候,一直训练出任务,运动量很大,胃口也很好,她吃得食物,跟军队男兵们的份量没什么区别,她胃里饿得火急火燎的,急需一些有油水的食物填饱肚子。 程雪拎着一把小锄头和小篮子出去了,没过一会儿,气呼呼地跑回来说:“姐,竹林里冒头的笋子都没了,我前儿明明看见冒头了十多根,想着让它们多长两天,今早采一些回来吃。谁知道我一去,那些竹笋全没了,连刚冒头的都没放过,地上全是新鲜挖过的痕迹。” 程英不用想也知道,这是老程家干得事情,最有可能干这种事情的,不是黄翠芝就是刘桂芬。 她昨天带那么多领导上老程家讨要公道,要她们还钱,偿还医药损失费,还重新分了家,分走不少好东西,她们能咽下张口气才怪。 程家这一小片竹林是程家祖辈建国以前种得,里面种了好几种品种的竹子,属于程家人私有,由于清水村地处我国西南地界,气候宜人,这片竹林一年四季都长笋子,程家人每年都能挖不少笋子吃。 不过黄翠芝比较爱财,以往每年笋子冒头,她都会挖了拿去黑市卖钱,或者跟村里其他人家没有种竹子,没笋子吃的社员以物换物,很少挖了自己吃。 万淑慧、程雪母女知道她的德行,每个季节不同品种的竹笋冒头之时,她们都会记在心里,等竹笋长得差不多了,她们就赶紧挖上一些,一部分拿来自己吃,一部分晒干,送给万淑慧的娘家亲戚,或者邮寄到部队,给程英吃。 为了抢挖笋子的事情,她们母女往年没少和老程家的人吵架闹矛盾。 但不管怎么吵,往年黄翠芝他们不会把竹林的竹笋全都挖光,还是会留一些给万淑慧母女,不然全挖光了,这母女俩闹到程建同的面前,他们也懒得编谎话来骗程建同。 这次黄翠芝两人居然大半夜把所有竹笋挖干净,这是存粹挑衅程英她们啊! 程英沉下脸:“他们可真会膈应人,这是算准了你今天要去挖笋子,故意把所有竹笋挖光了吧,他们以为挖光了竹笋,我就吃不上了?” 她站起身,大步走出窝棚厨房,直往老程家的灶房 里走。 此时老程家的人正陆陆续续起床,一排排地蹲在程家院子靠墙的位置刷牙。 看她阴沉着脸,大步流星,急冲冲地往老程家的灶房里走,黄翠芝眼皮一跳,连忙吐掉嘴里的牙刷泡沫,站起身去追她:“你个赔钱货,你去我们灶房干啥?你想做什么?”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8节 程英懒得理她,一脚踹开半开的老程家灶房大门,把正在里面剥笋壳叶的刘桂芬和黄晓红吓一跳。 见她进门来,刘桂芬下意识地把地上三十多根竹笋往一旁的碗柜里藏,嘴上冲着程英大声嚷嚷:“你个扫把星,你来干什么?我们已经分家了,你一个外人,有啥资格来我们家灶房?你走我们家的院子,经过我们家人同意了吗!” 程英冷笑:“刘桂芬,你这话说得好,我们是分了家,你们三更半夜,没经过我们二房的允许,踩我们二房的院子,挖我们二房的笋子,你们还有脸在我这里逼逼?都给我起开,我家的笋子,谁也别想碰!” 她说着,大步走过去,伸手去拿装在筲箕里的嫩笋。 那笋子是刘桂芬跟黄翠芝婆媳二人咽不下昨天被程英连番针对的气,两个人特意大半夜起来,偷偷去那竹林里,把新长的麻竹笋、绿竹笋、慈竹笋等夏笋品种全都挖了,一个不留。 本来黄翠芝是舍不得把那些刚冒头的竹笋给挖了,毕竟竹笋一般要长到十厘米以上,才又嫩笋肉又多,能卖个好价钱,低于五厘米的竹笋,挖出来都没什么笋肉,白白浪费一根竹笋。 可一想到二房那娘仨都爱吃竹笋,每年她们要挖不少笋子来吃,来送人,黄翠芝和刘桂芬都不愿意便宜她们,于是不管竹笋大小,全都挖了。 新鲜的竹笋挖回家,如果不卖给别人的话,一般都要剥去笋壳,对半切开,放进锅里稍微煮一下焯水,再放进冷水里漂一段时间,之后用来煎煮蒸炸炖烧,笋子就没有那股苦涩味,吃起来就很脆嫩香甜。 由于昨晚两人挖了半天笋,身上被蚊子咬了一身包,又痒又难受,就没把笋子剥出来煮,也没打算卖,就想着一家人弄来吃算了。 一大早婆媳两人就起来了,还把三房爱偷懒睡觉的黄晓红也叫起来,让她们两个儿媳妇在灶房里剥笋子,准备烧水焯笋子。 刘桂芬两人剥了好一会儿的笋壳,手都剥痛了,才把笋子都快剥出来了,这会儿程英上来就抢剥好的笋子,刘桂芬跟黄翠芝哪里肯干,立即上前去争抢。 第15章 “你个贱蹄子,你别给脸不要脸!那竹林是我们老程家的,啥时候成你家的了,你还敢来抢笋子,你活腻歪了啊!”刘桂芬上前去抢程英手中装了嫩笋的大筲箕,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 程英抬手一巴掌狠狠扇到刘桂芬的爪子上,将整个筲箕拉到怀里,冷冷看着她道:“我们二房的屋子被划分到西屋,院子也从那里划分开,从西屋的地界开始,西边的柴房、牲畜房、竹林都是我们二房的,这些竹笋就是我的!你们白吃白拿我们二房十年的竹笋、柴火十年,没给过一分钱,这也就算了,毕竟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不斤斤计较。但现在,我们已经彻底分家,畜生是没资格吃我家笋子的,想吃我家的笋子,拿双份的钱出来买,否则就是偷窃,我完全可以把你们当小偷抓起来,送到公社公安局里关起来!” “我x你个骚蹄子,你骂谁是畜生呢,你.......”刘桂芬被她使出全力打了一巴掌,右手手腕像被用木棍狠狠敲了一样,疼得她睚眦欲裂,手腕顿时红了一片。 她气得胸口起起伏伏,一听程英这话,气得脑瓜子嗡嗡的疼,也顾不上手上的疼痛,继续骂着脏话,发泄自己内心的怒火。 “谁回我的话,谁就是畜生,畜生可是说不了人话的,你再继续骂那些不干不净地话,你看我怎么收拾你。”程英都懒得多看她一眼,抬手往她的嘴上狠狠扇几巴掌,直扇得她惨叫不停,一张嘴扇得又红又肿,肿成了一张猪嘴,又往她肚子上狠狠踹一脚,端着筲箕往外走。 黄翠芝看到这一幕,既心寒,又害怕地半堵在门口,张牙舞爪道:“程英!你真是翅膀长硬了,你连长辈都敢打,敢骂,你还有没有一点敬老爱幼的道德观念了!你把笋子给我放下!那竹林是我们老程家的老太爷种得笋子,关你一个赔钱货什么事儿!你要不放下,别怪我揍死你!你个操蛋玩意儿!” 程英轻蔑地看她一眼,“奶,注意你的措辞,我要是赔钱货,你也是个赔钱货,毕竟我们可都是女的,我身上还流着三分之一你的血脉,你骂我任何话,都会反弹在你的身上。那竹林就是我家的,你要觉得有异议,可以去找村支书和公社书记,重新评理,看看那竹林到底是谁的。在此之前,你们敢背着我们二房去偷我家的竹笋,这一次就算了,要让我再发现你们去偷笋子,你们等着坐牢吃官司吧!” 她说完,狠狠撞开堵在门口的黄翠芝,往门外走。 黄翠芝被她撞得一个趔趄,伸手捂住被撞疼的肩膀,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恨得牙齿直痒痒。 昨天程英带来了县里那么多干部,还把程纯富给抓走了,她本事这么大,公社和村里的领导不管以前怎么看待她,出了昨天的事以后,估计都不敢得罪她,什么事儿都会以她的意见为主。 在这个年头,能一下动员这么多县里干部下乡来的人,可不是普通人,公社、村上的干部哪里敢得罪她,自找苦吃。 黄翠芝要真闹到村里干部去,村里的干部也不会站在她这一边,只会站在程英那死丫头片子那边,黄翠芝想想都气得心里发狂。 那片竹林,种了六种竹笋,一年四季都有笋子生长,往年黄翠芝靠挖竹林里的竹笋卖了不少钱,换了不少东西,这一下被程英那死丫头占去了,她还不能白把她怎么样,她是越想越气,气得脑袋一阵头晕目眩,身体往旁边倒。 “妈,您没事吧?”一直闷声不吭,在烧火的黄晓红,见到她摇摇欲坠的模样,赶紧过去扶她,嘴里故意大声嚷嚷:“程英,你看看你干得好事,你奶都被你气晕了!” 程英像没听见她的话,头也不回地走出灶房。 程建立一听到自家老妻和老娘在厨房被程英欺负了,气冲冲地跑到程英面前,捏着拳头就往她脸上揍,嘴里咬牙切齿道:“老子忍你很久了,昨天在院子里老子就想揍你了,今天你还敢来我们家灶房打你长辈,你个忘恩负义,吃里扒外的下贱货,你还想着让老子陪你钱,你给老子做梦!看老子不揍死你!” 程英偏头躲过他一击,神情冷静地快速弯腰,将手中装了笋子的筲箕放在地上,趁这个机会,纤瘦的右腿往程建立下盘狠狠一扫。 程建立不妨她突然出手,脚上一个没站稳,整个人往地上倒。 程建立连忙用尽全身力气稳住身体,程英压根不给他站稳脚的机会,伸出右腿勾住他的左腿,朝他膝盖狠狠一撞,同时伸手摁着他蠢蠢欲动的一只手臂,反手狠狠一拧,直听咔嚓一声,程建立的右手发出令人一阵牙酸的骨裂声,他的右手手腕直接被程英弄折,程建立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整个人毫无招架之力,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她面前跪下去。 程建立感觉不妙,都顾不上疼痛,为了不给她下跪,使劲稳住身体,像个□□蹲在程英面前。 他刚稳住身体,程英直接伸手,摁住他的脑袋,往下一用力,让他顺势直挺挺地跪在她的面前,接着朝他微微一笑,“大伯这是干什么,这大清早的,为了几根竹笋给我下跪,多不值当。你想吃笋子跟我说一声就好,我心情好,兴许能赏你两根吃吃。” 说完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哦,我倒忘记了,大伯你以前没少打我和我妹,让我跪在你的面前认错,我不认错,你就让我们一直跪着,直到我们跪得双腿受不住,晕过去为止。这么多年来,你还是头一次向我下跪认错,可惜啊,我不会原谅你。” 程建立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完全没料到,程英如今的身手竟然这么敏捷,格斗技巧这么丰富,出手快准狠的同时,力气还大的离谱,压根就没给他任何反 击的机会。 程建立是程家干农活的主要劳动力之一,身体因为长年下地干重活劳作,练得十分结实,身上全是腱子肉,打起人来十分的疼,村里人都不敢跟他对打。 哪怕程建立现在年约五十,身体也依然十分康健,家里的女人孩子都不敢跟他吵架顶罪,不敢招惹他,他自觉自己还正值壮年,不管程英再怎么嚣张,再怎么当过兵,也不敢跟他动手,因为他自诩,能打过任何人。 可现在,他跟程英短暂的交手,他被程英单方面的碾压摁着打,他这才惊觉,程英的力气和格斗技术,完全不是他这个乡野鲁莽村夫能匹敌的。 想想程英能在部队呆短短四年就做到排长的位置,她要不出色,要不是一个狠人,如何在众多女兵之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名小军官。 如果不是因为程建同出事,程英退伍返乡回来主持公道,只怕以程英那股狠劲儿,她在部队中该有更大的作为和军职。 一时之间,程建立看向程英的目光惊惧莫名,他在此刻已经意识到了眼前的大侄女儿,已经今非昔比,再也不是小时候任由他拿捏打骂的黄毛丫头片子了。 他急急忙忙从地上站起身来,左手捂住骨折的右手,疼得脸上直冒冷汗,不服输道:“你给老子住嘴!你就是这样对长辈的?!你这种不肖子孙,敢动手打长辈,你就不怕被人戳断脊梁骨?” “你们欺负弟媳,虐待侄女孩子,都不怕被人戳断脊梁骨,我不过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以牙还牙而已,我怕什么戳脊梁骨。” 程英把地上的筲箕端了起来,伸出一只手,弹了弹身上不存在的泥土,看着脸色涨红成猪肝脸的程建立道:“大伯,你还有两天的时间筹钱,超过两天的时间,没把赔偿我爸医药精神损失费的三百块钱拿出来,你跟大伯母就准备坐牢去吧。你们坐牢以后,你们的二儿子,程纯贵接着偿还你们欠下的钱,他要不还.....” 她顿了顿,抬头望向县城的东方向,轻飘飘地说:“听说县城东面的矿场,卖一个黑工过去,能赚五十块钱呢,你们要还不了,不如将你们一家子都卖过去做黑工算了,剩下的钱,把爷和奶,三叔、三婶,还有狗蛋他们一起卖过去,说不定就能凑够钱了。” 老程家人听到她这话,脸色一变,程一国忍不住呵斥:“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还想把我们一家人都卖去做黑工,谁给你的胆子?!你就不怕......” “我怕什么?”他话还没说完,程英抢过话头:“我敢把你们卖去当黑工,自然就有人脉关系暗中操作,让别人不知道这件事情,让你们一辈子呆在矿场里出不来,永世不得翻身!我这人向来是个睚眦必报的记仇性子,我小时候怎么受你们磋磨的,我都一笔笔的记在心里,你们最好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不要想着做什么妖,该偿还的债,按期偿还,以后安安分分地过日子,别整天想着怎么对付我们二房。你们要不肯老实、安分下来,不肯本分做人,惹急了我,我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你们一家人,大人,小孩,我全都不放过,该死的都去死!”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冰冷骇人,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剜着在场所有老程家人的心脏。 明明她长得挺漂亮的,脸上的表情却充满浓厚的杀意,看老程家人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具具尸体。 所有老程家人被她那种可怖的眼神给震慑住,皆不敢与她对视,因为他们知道,程英从小到大,就是一个什么都干得出来的疯子! 她向来说到做到,这也是黄翠芝、程一国两人不喜欢她的原因,她的性子跟年轻的程一国太像了,特别的凶狠叛逆,发起疯来不管不顾,黄翠芝看到她都害怕。 程英说完那话,也不再跟他们废话,端着筲箕转头回到二房窝棚厨房去了。 作者有话说: ---------------------- 第16章 “姐,你可太厉害了!三两下就把大伯给制住了,还让爷爷他们哑口无言,以后有你在家里,我看他们还嚣张的起来不。”程雪站在二房门口,全程目睹了事情经过,看到程英端着满满一筲箕嫩白的笋子回来,看向她的目光,满是崇拜之色。 程英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说:“你得学着点,永远记住人善被人欺,只有你自己自强自立起来,自己狠下心来,别人才不会欺负你,你才能主宰自己的人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别总是心软、耳根子软,别人说什么你都信,都去做,当个烂好人,把自己往死里折腾。你要不自己立起来,我要是去当邮递员跑邮去了,不在家里,别人又来欺负你和爸妈怎么办?总不能等着我回来处理吧?” 程雪郑重地点点头,“姐,我记住了,从今天开始,你教我打军体拳,还有你们部队教得格斗武术吧,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勤加练习,争取变得跟你一样厉害,那样就没人欺负我们了!” 程英欣慰地笑了起来,“你有这个想法很好,等会儿吃了早饭,把院墙修好了,我就教你。” 要想不被人欺负,除了要有一颗强大的心理素质,还要有能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本领。强身健体,只是是自保的其中一步。 前世程英无数次在程雪面前提要教她格斗技术,她总是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推脱了,觉得她就是一个女同志,学格斗技术没什么用,她不会遇上什么大危险,死活不愿意学。 后果就是程雪被第一任丈夫家暴,她无力还手,很多时候被打得鼻青脸肿都不敢吭声,不敢跟娘家人讲,自己默默忍受着。 她第二任丈夫被魏牧成的人折腾,她也没有力气推开那些人,眼睁睁地看着她丈夫被魏牧成的人弄死。 如今程雪愿意学习军体拳、格斗技术来保护自己和家人,这何尝不是一种觉醒呢。 炊烟袅袅,饭菜很快做好,姐妹俩端着煮好的面条和肉臊子,进到万淑慧住得屋里,放在屋里的小桌子上。 四碗面条,份量最多,最足的两碗,分别放在万淑慧、程建同两人面前,程英端起装了鲜笋腊肉丁肉臊子的碗,拿起勺子分别往他们两人的碗里舀臊子,万淑慧碗里的肉臊子,明显比程建同多。 要是在以前,家里不管做了什么好吃的东西,万淑慧总是会留最多最好的食物给程建同吃,她们娘三吃剩余的。 现如今程英当家,万淑慧看见她的动作,欲言又止,好一会儿无奈地笑道:“小英,如今家里是你当家,以后我们一家人要靠你的工资养活,你干活儿最多,应该吃最多的面条和肉臊子。” 程英放下勺子,坐在她对面,把程雪偷偷往她碗里扒拉的一筷子面条拨回她碗里,边吃面条边说:“妈,我心里有数,我不会亏着自个儿,你赶紧吃吧,面条一会儿起坨了,就不好吃了。” 万淑慧没说话了,低头吃面,趁程英两姐妹不注意,习惯性地往程建同的碗里扒一大夹面条,她怕程建同碗里面条不够,饿着。 程英姐妹俩当没看见她的动作,埋头吃自己碗里的面条。 面条是程英手工揉搓拉扯的细面条,用得面粉说是精细面粉,按照现在的面粉加工厂技术,远不及后世的面粉白和细腻,这年头的面粉用得麦子是没完全脱壳就打出来的,因此面粉有些发黄,质地有些粗糙。 不过正因为如此,赋予了手工拉面面条特有的麦香和劲道口感,配上夏笋的脆嫩,腊肉丁的咸香,再加上一小勺猪油在面汤里化开,各种盐、味精、花椒辣椒粉之类的调料做底,再烫上一些嫩绿的蔬菜,撒上一些清香的葱花,一碗颜色诱人的夏笋腊肉丁拉面做好,吃起又香又滑又劲道,还十分入味,吃得一家人酣畅淋漓,连碗里的面汤都没放过,喝了个精光。 吃饱喝足,程英放下碗,舒了口气,对程建同说:“爸,一会儿我送您去爷跟奶的屋里,我们昨儿就说好了的,您现在受了伤,成了半边瘫,爷奶拿不出钱来养您,每个月前十五天,该由他们来照顾您吃喝拉撒睡。” 程建同半靠在床上,低垂着脑袋没吭声 。 程英也不管他心里怎么想,继续道:“爸,您也别怪我心狠,这么多年来,您一直愚孝,帮扶着爷奶和您的兄弟姐妹,您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们不可能当个甩手掌柜,让我妈、我们两姐妹一直照顾您,都脱不了身,什么也不干,就守着您,那对我们极为不公平。他们受了您这么多年的恩惠,必须要照顾您!我要接替您的工作,没时间呆在家里,小妹要复习学习资料,备战高考,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照顾你吃喝拉撒睡,我妈白天要去地里干活,下工回家已经累得半死不活了,不可能一天到晚守着您,我们每月照顾您已是尽职尽力,希望您能明白其中的难处。” 程建同缓慢地抬头,有些苍老的黝黑面孔上,满是无奈和受伤的神色,“小英,爸爸明白的,以前是爸对不起你们娘仨,现在家里是你当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程英满意地点点头,跟程雪收拾好桌子碗筷,准备把程建同送去老程家去。 万淑慧终究是心软,在院外悄悄地拉住程英,在她耳边低语:“你真打算把你爸送去给你爷爷奶奶照顾?他们能照顾好你爸吗?” 程英把散落在耳边的短发别在耳边后,“妈,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就是怕我那对强势的爷奶,会照顾不好我爸,不放心我爸吗。您放心,要他们真照顾不好我爸,苛待我爸,我爸那么大个人了,一墙之隔,他不会喊?您为他和我们姐妹操劳辛苦了一辈子,我爸成了半边瘫,总不能一直连累你,让你一直照顾他,把你自个儿累坏身子。 爷奶照顾不好我爸,那就让大伯、大伯母照顾,他们照顾不好,就让三叔、三婶照顾,他们要再照顾不好,不还有那些多侄子侄女可以照顾他嘛。 总之,我爸去老程家那边,您不用担心,他们要敢苛待我爸,我就去村里敲锣打鼓,让全村人都知道,我爸这么多年养着老程家一大家人,他们是如何回报我爸的?他们要敢做那种事情,我就要他们老程家的人在村里脸面尽失,名声尽毁,以后看谁家姑娘敢嫁进他们家!” 老程家的人最是好面子,不管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允许家里的人往外传,生怕坏了老程家的好名声。 程英这一举动,不仅仅是要报复膈应整个老程家的人,还要让她那愚孝的父亲看清楚,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侄子,那一大家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嘴脸。 最主要的目的,是不想累着万淑慧,因为一旦她做上了邮递员的工作,程雪参加高考读书去了,她们姐妹俩不在家,照顾程建同的事情就落到了万淑慧的身上,程英是真不想让她一年四季都照顾程建同,把自己累出一身毛病。 为此,程英再三叮嘱:“我爸每月月初送去老程家,月中十五接回咱们家,由咱们照顾,期间要是发什么了事情,不管是老程家的人不给我爸饭吃,不给他水喝,或者不给他洗澡等等事情,妈,你直接当没看见,当没听见,直接找我出面解决,你不能私自把爸接回家照顾。你要是心软,不听我的话,我就带着程雪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以后你就守着我那愚孝的爸,一辈子老死在老程家吧!” 万淑慧性子固然立不起来,喜欢依附男人生存,把丈夫视为家里的天,一直围着自家男人转为主,到底经过这么多年的时间沉淀和磋磨,程英、程雪两个女儿在她心中已经超过丈夫的地位。 她知道程英是那种说到做到的人,只能无奈点头,保证把程建同送去老程家的那段时间,绝不会插手老程家的事情。 很快,程英抱着受伤的程建同,走进了老程家的堂屋。 彼时老程家人还在为早上程英抢走黄翠芝婆媳弄得竹笋生气,暴揍程建立生气呢,见她抱着程建同进门来,正在吃早饭的老程家人都楞住了。 黄翠芝第一个跳出来,伸手指着程英的鼻子骂:“你个不孝女,你还真把你爸送来给我们养,你就不怕.......” “我怕什么?我是接受过部队新时代思想的共和国战士,我从不信任何鬼神之说,也不惧任何牛鬼蛇人之人对我指指点点,我管别人说什么,惹毛了我,该打得打,该骂的骂,谁也别想从我身上占便宜!奶,你们一家人能不能说点新鲜的词儿?” 程英把个子还算高大的程建同放在客厅摆放的一张躺椅上,嘴角噙着冷笑道:“昨天我们在副县长一众领导面前就已经说好了,以后每月前十五天,由爷奶、大伯大伯母、三叔三婶,纯贵、狗蛋等你们一家人来养我爸,毕竟你们受了我爸这么多年的恩惠,不养我爸说不过去。你们要不想养,也可以出钱,每月十五块钱,一分不少,一份不多,月初打钱,我们就不用送我爸过来。一晚上过去了,你们既没有给钱的意思,也没有来接人的动作,我只好把我爸亲自送过来了。你们可得把我爸照顾好了,要是我爸在你们家,被你们苛待饮食,照顾不周......”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9节 她脸上浮现一抹意味不明的深冷笑容,“你们是知道我性格的,惹毛了我,我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记住,你们还有两天的还钱时间,要到时间没还钱,你们等着吧,鱼死网破,只是第一步。” 第17章 她一走, 老程家的人都气得吃不下饭。 程建立一只手打着绷带,那是让村里的赤脚医生帮忙打得,他用完好的另一只手气得拍桌, “她凭什么这么嚣张!我们就算不还钱, 她能把我们咋滴,能把我们都给杀了啊?” “杀你们倒不会, 她只会把你们都卖进黑矿里,在里面当一辈子苦力。”程建同半躺在躺椅上, 好心得提醒他这个好大哥。 程建立:....... 他转头看向程建同,怒叱:“二弟,你是怎么教你女儿的, 你看看你大女儿被你教成了什么德行,她这么无法无天,对付起我们这些长辈, 早上那会儿还打了我一顿,把我的手弄骨折了,痛得我要死, 你就任由她这么折腾我们?” “那还不是你们自找的,我这么多年一直在外面跑邮,你们是如何欺负她们母女三人的, 你们自己心里没个数儿?我变成今天这副模样, 全拜你的好儿子所赐!你们养我, 照顾我, 理所应当, 你们还敢找小英的茬,我没揍你们都算不错了,你还敢在我面前叨叨。”程建同晃了一下椅子道。 程建立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不明白以前一直被他们一家人忽悠的程建同,如今怎么突然清醒过来,这么护着程英。 程建同看到他的表情,猜到他在想什么,自哂一笑,“从前我被你们所谓的亲情、兄弟之情蒙蔽了双眼,看不到我的妻子女儿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我落到如今的地步,是我咎由自取。但是大哥,做人不能没有良心,我从前怎么帮扶你们的,你们心里都知道,你们儿子害我至此,你们做父母的,理应照顾我。你们也别想着在我面前说小英她们母女的坏话,我愧对于她们,无论你们说什么,我都不会再信你们半句。如今我们二房是小英在当家做主,她的性格,你们是知道的,她发起疯来,我这个当爸的都害怕,你们最好不要挑战她的底线。” 程建立和程家人都沉默了。 小的时候,无论他们老程家人如何苛待打骂程英、程雪两姐妹,程英始终护在程雪面前,替程雪挡下所有的棍棒和巴掌,用一双充满仇恨的眼神,恶狠狠地看着他们所有人,从来不服输,不认错,也不求饶。 十岁以前,程英太小,不懂得跑,不懂得还手,十岁以后,她去了一趟她外婆家回来,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只要老程家的人打骂她们姐妹,苛待她们姐妹,她转头不是把公社分配给他们家养得任务鸡鸭鹅猪弄死,就是放一把火,把他们几房住得房子烧了,又或者骗欺负她的程纯富几个堂兄弟去山上的陷阱,用自己的血引来一群猛兽,想让猛兽把程纯富几个给吃了....... 这样的事情一多,老程家的人也知道她是个狠人,他们越打她,越苛待她,她就越来越疯狂,干得事情一件比一件狠。 最终还是程一国受不住,生怕 她小小年纪干出放火烧死全家人的事情,下令老程家人的不要动不动就打骂她,克扣二房的粮食,她这丧心病狂的性子才收敛了许多。 如今程英在部队当了四年兵,退伍返乡回来,有力气,有手段,有人脉,有丰富的格斗技术,她心狠手辣的性子,比从前更甚,老程家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她的对手。 程一国无奈地叹了口气道:“都别说了,老大、老三,你们把该还得钱都还了,以后尽量不要去惹程英那丫头,她是彻头彻尾的疯子,比我年轻的时候还要狠,你们要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别折腾了!” 程建业几人对视了一眼,皆从彼此的眼里看出不甘心,那么多钱啊,要让他们还,他们得砸锅卖铁才能还上,还完了,他们以后要怎么过日子啊。 可是不还,程英那个疯子,指不定会干出什么事情出来。 一时之间,老程家愁云惨淡。 程英不管他们怎么想,送走程建同之后,她向邻居借了一辆木推车,带着万淑慧和程雪两人去到后山挖黏土,一车车的往家里送。 接着花了一天的时间,修建一堵一人多高的土墙,将老程家的院子和她们二房住得西院分隔开。 砌墙的期间,黄翠芝婆媳三人站在院子里各种指桑骂槐地骂她,她毫不客气地一一还回去,连一向脾气好的万淑慧、程雪两人,也忍不住跟她一起跟黄翠芝三人吵,几人险些到了要动手的地步,最后还是程一国怕丢脸,喝止住黄翠芝三人,这事儿才算过去了。 不管他们怎么吵吵,院墙修好的第二天,大房、三房不情不愿地都把钱都拿出来,扔到万淑慧的手里。 大房给了三百块钱的医药赔偿费,三房给了当年借钱娶亲的一百五十块钱,一共是四百五十块钱,都是砸锅卖铁,东拼西借,凑起来还的。 万淑慧拿着手里厚厚一沓大团结,不敢相信三房欠自己多年的钱,就这么回来了,她握着钱,又哭又笑一阵子,拿出一沓钱往程英手里塞,“小英,这三百块钱你拿着,这钱要不是你做主,让大房赔偿你爸的医药费,大房根本不可能出一分钱。这钱你拿去镇上,合着你的钱买套大点的房子,以后我跟你妹也可以去镇上住宽一点。” 程英本来想拒绝的,转念一想,镇上的房价也不便宜,她不可能做一辈子的邮递员,迟早会随着时代的步伐,去做别的工作。 再过几年,国家土地制度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她要未雨绸缪,替程雪和万淑慧寻找新的出路,比如盘个带店铺的屋子,让她妈在镇上做点小生意,给她找点事情做,不要围着她爸转,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活出自我。 想想,也就没有拒绝,当下坐着村里的牛车,前往公社,也就是青曲镇,寻找合适的屋子买房。 当然,她没直接去买房,而是先去了一趟公社邮电所,找到支局长,向他说了自己父亲被侄子推下山,摔成重伤,成了半边瘫,以后不能在做邮递员,他的工作由她来顶替做的事情。 支局长叫冯东远,是一个快五十岁的干瘦中年人,听说以前也是当过兵的。 他坐在邮电所的办公桌后点头道:“你爸的事情我知道,前两天县邮电局的局长还专门给我打过招呼,说了你要接替你爸工作的事情。你爸养伤的这半个多月,他跑得那条邮路,是我在给他临时顶替送信的,你要接替他的工作,没啥问题,填个入职申请表,去后勤部领一套工作服和邮电包裹,再去县里邮电所培训两天,你就可以跑邮了。不过在你办理入职申请之前,我要问你一些问题。” “请问。”程英端坐在他对面道。 支局长目光炯炯地看着她道:“你明明在部队里有大好的前途,为什么要退伍返乡回来顶替你爸的邮递员工作?你知道你爸跑得那条邮路有多难走吗?你一个女同志能胜任乡邮员这份工作吗?你知道一个人独自行走在山野之间,是一件多么艰苦又寂静孤独的事情吗?你还年轻,你能胜任这份工作多久?” “支局长,我退伍返乡,有很多种原因,这个问题我不回答你。我爸干了二十多年的乡邮员,我小的时候也曾经随他跑过一次邮路,知道他送邮的那条路线有多艰苦。但跑邮再苦,也不及我当兵训练、出任务辛苦。我是退伍女兵,我有丰富的格斗技巧,您不用担心我一个女同志独自一人在山野之间跑邮会出事,我有足够的能力保护我自己。我这个人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就喜欢一个人呆着,孤独和寂静对于我来说,是理想的状态。未来的事情谁也不能保证,我只能说十年之内,我会干好邮递员的工作,十年后还做不做,那就要看我自己是怎么想的了。”程英一番话,说得十分诚恳,没有一丝隐瞒。 支局长喝着他的老山茶,沉默了一阵,开口说:“你填入职申请表吧,领了工作服、培训后,我带你跑一趟你爸跑得马山乡邮路线。” “不着急。”程英道:“我打算在镇上买一套房子住,方便我跑邮,这两天我要把房子买好,把屋子收拾好,再来所里报道。到时候我直接跑邮,支局长您不用陪我跑,我认得路,我就算不认得,大黄也认得路。” 程建同出事以后,他养得大黄狗就一直呆在程建同租在镇上的出租房里,由他的同事帮忙养着。 程英要跑邮,自然是要带上大黄一起跑,一是让大黄带路认人,二是有大黄同行,她跑邮就没那么孤单,她要遇到什么事情,大黄还会帮她忙。 支局长楞了一下,“你这个小丫头倒跟你爸一样,是个有想法的人,你要买房子是吗,正好我的爱人认识镇上几个妇联的人,她们对镇上的事情了如指掌,你跟着我爱人去找请她们帮忙给你找房子,保管给你找到你满意的房子。” 程英眼睛一亮,“那样最好不过了,谢谢你啊支局长,你真是一个为下属着想的好领导,难怪我爸时常在我面前念叨你的好。” 能不好么,邮电所总共三个邮递员,风里雨里都得跑不同的邮递路线,哪个邮递员要是家里出了事,生了病,或者出别的什么问题,不能送信件包裹,都得支局长这个领导顶替去送。 他虽然是领导,但他没有领导架子,爬山涉水从不喊苦,也不收顶班的钱,一直免费顶班,时时关心下属,借钱给下属用等等,是一个真真正正为下属做实事的好干部。 好听的话谁都爱听,支局长也是,他乐呵呵地笑起来,“别贫嘴了,把入职申请单填了吧,一会儿我带你去后勤部领工装,再带你去找你婶子。” “好,谢谢支局长。”程英从他手里拿过入职申请单,拿上他递得一只英雄牌钢笔,刷刷刷,填写入职申请。 第18章 青曲镇, 原名青石镇,因为建国以后,把城镇重新划分, 县里占了青石两个字, 因此改名叫青曲镇。 青曲镇临江而建,是一个很小的水乡古镇, 不大的镇上,房屋绝大部分都用灰白色长方块的山石建造, 窗户和门都是用木头做得,特别是临街道的房屋店铺,每个店铺的门全是用一块块不足十厘米宽, 大约一米七左右的长块木板,一块块拼接成店铺门,外表看起来特别的古朴陈旧。 程英跟着支局长的爱人, 还有公社一名妇女主任,行走在青曲镇纵横阡陌的小道中。 她们脚下的道路全是用大块的青石块铺就,石块与石块之间的细缝, 长着一些低矮的小草和青苔,人行走在这样的青石道路上,在这炎热的夏季, 有种特别的幽凉舒爽感。 巷子道路大约两米宽, 路边两侧基本都是建国前的老房子, 有不少房屋残破, 每走一段距离就能看见一些残垣断壁, 这是建国前,青曲镇遭遇了日军飞机轰炸,把很多老式的类似于徽式建筑的古宅大院给炸成了废墟, 现如今镇上住人的房子,大多是后来政府重新分配翻修居住的。 镇上的常住居民基本是老人 小孩,年轻人要么去县里的工厂上班打工,要么去很远的矿场、窑厂上班,要么天一亮就要跟各个生产队的社员们一样,要下地干农活,干到傍晚快天黑了才回来,一直住在镇上的年轻人不多。 小镇十分安静,除了远处码头传来的横渡船鸣声,近处就只有那些老人家三五个人凑在一起,摇着蒲扇,吃瓜闲聊的低语声,孩童们在青石巷子里追逐跑闹的嬉笑声。 程英跟着李主任两人连看几处屋子都不满意,三人围着镇子转了一大圈,实在累得慌,不约而同地停在一处房门前放了两个石墩的屋子前,除了程英,李主任、方大婶都坐在那个石墩上,暂时歇息。 对面有四个年纪在70-90岁左右的老爷爷、老太太看他们坐下来,其中一个脸上皱起许多褶子,头花全白,看起来十分慈祥的老太太,眯着浑浊的眼睛,看了程英好一会儿,张开没有牙齿的牙床,瘪着嘴开口问:“你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儿?” 程英走过去,“是的奶奶,您认识我?” “认得,谁不认得你啊。”老太太笑了起来,“你爸是公社邮递员,给我送了二十多年的信了,他常常跟我提起你,总是很自豪的跟我说,他的大闺女可厉害了,在部队里是女军官呢,以后大有前途。” 程英楞了一下,倒没想到程建同会在别人面前提起她,心里五味陈杂,她爸也会为她感到自豪,会在别人面前提起她的存在么? 他心里,有她这个女儿啊。 旁边一个老爷爷接话说:“闺女,我也知道你,你是咱们青曲镇建国以后,唯二做上女军官的人,当时你入伍参军,你们公社敲锣打鼓送你和其他新兵入伍的时候,我还去看过你呐。” 公社每年都在管辖下的十五个大村里征兵,征兵的人数不多,每年就几个,女兵的名额更是稀少,可以说,一年都有可能招不上一个女兵。 程英出生在三代从军的家庭里,她爸又是邮递员,当年她穿着新兵军装,戴着大红花,坐上公社送往县武装部的小车上,吸引了整个青曲镇的人围观,实在是女兵入伍,在他们镇是罕见的场景。 程英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爸受了伤,没办法再做邮递员,我已经退伍回乡,回来顶替他的工作,以后他的信件包裹,由我来送了。” 四个老头老太太没有意外的点点头,青曲镇本来就不大,谁家发生点事儿,第二天就能传遍整个镇。 程建同一个邮递员被侄子推下山,他女儿带着一群县干部回来讨公道,把程建同侄子抓走的事情,当天下午就传遍了青曲镇,这些老人家本来就没事做,时常聚在一起闲聊,他们想不知道都难。 老太太摇着蒲扇问程英,“闺女,你来这里弄啥咧?给我送信啊?这也没到送信的时间啊。” 程英说:“奶奶,我想在镇上买套房子住,这不跟着李主任她们一起找合适的房子。” 老太太噢了一声,看向坐在对面的李主任两人,显然她也是认识她们的,她看一眼,又收回目光看着程英问:“你想买啥样的屋子啊。” 程英想着这老太太是镇上的人,又居住在房子较多的居民区里,说不定她能帮自己找到合适的房子,于是开口说:“奶奶,我想买一套临街的房子,房子要宽敞,房间最少要有四间以上,最好带个大院儿,价钱什么的,好商量。” 老太太点点头,转头看向坐在她身边的一个老头,“老余头,你不是有套房子在东大街临街的位置要卖?你这卖了好些年都没卖出去,不如带这丫头去看看。” 老余头是个年近八十岁的老人家,建国以前是裁缝,建国以后国家各种制度改革,他就在镇上的国营裁缝铺里当老裁缝,赚一点工资,帮衬着家里。 可惜的是,他一对儿女还有一个孙子都是镇上的老师,在十年大动乱期间,因为老师的身份,儿女孙子儿媳饱受红小兵的欺辱折磨,他的儿子儿媳不堪受辱,一个吊死在家里,一个投江自尽,孙子目睹父母的惨状,跟小红兵拼命,结果被一群小红兵给打死,留下老余头和一个重孙女相依为命。 老余头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随时都有可能驾鹤西去,他的重孙女才十三岁,他有两套房子,他跟重孙女就住在附近一处小点的两居室屋子里,他想把那套原本一家人住得大套房子卖了,给重孙女在银行里存一笔钱,这样就算他撒手人寰,有那笔钱在,他的重孙女靠那笔钱,也能把自己养大。 可因为他的儿媳妇吊死在那套房子里,想买房的人都忌讳这件事情,觉得晦气,很少有人愿意买,想买的人价钱给得很低,那套房子就空闲了七八年,也没有卖出去。 东大街的房子? 程英心念一动,东大街按照现在镇上的格局,离江边码头较远,地势有些偏僻,要在东大街做生意,基本没什么人光顾。 但在千禧年以后,东大街将被政府重新规划修建,会成为青曲镇政府中心,到时候会十分热闹繁华,东大街的地段也会水涨船高,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做旅游景点的民宿,生意都会很好。 要能买下来,也不失一个投资的好良机。 程英当即表示:“余爷爷,我可以去看看你家的房子吗?” “可以,不过我那房子......”老余头是个实诚的人,一看程英想去看他家那套房子,他把自家房子的情况跟她说了遍,着重说明自己儿媳妇吊死在家里的事情,表明如果她看中了他家的房子,价钱其实可以好商量。 程英倒不在意那些吊死之人的鬼神之说,在那疯狂的十年里,很多善良的人被逼自尽,他们生前不会伤害人,死后更不会伤害人,只要房子合她心意,其他都不重要。 李主任一听,也说老余头那个房子符合程英想选的房子,李主任之前是怕她在意有人吊死在屋里的事情,没跟她讲,现在她主动要去看那套房子,三人便跟着老余头往东大街走。 老余头领着她们,没走主街道,而是沿着镇子那些幽凉的青石巷子小道,弯弯绕绕地来到东大街的附近。 在一处巷子的拐角处,一只通体皮毛都是黑色的玄猫,坐在拐角位置,像是在专门等老余头一样。 看到老余头过来,它小跑着跑到他身边,用毛茸茸地脑袋轻轻蹭了蹭老余头的脚踝,尾巴还打着卷儿去勾老余头的裤腿。 老余头艰难地弯腰,伸手摸了摸玄猫的脑袋,说了句:“小黑,走吧,回家。” 小黑喵了一声,转头往另一条巷子跑,跑两步还回来看着老余头,看他跟上没有,等他跟上了又往前跑。 “余爷爷,这猫是您养的?”程英跟在老余头身后问。 这年头的人们绝大部分都还处于温饱不济的状态,很少有人养猫狗,镇上的猫狗绝大部分都是野生野养,要么就是富裕点的家庭才会养。 眼前这只猫,皮毛光滑发亮,巷子透进来的一处阳光底下,能看见这只猫漆黑的皮毛散发出一点赤红色的光芒,体型有些圆润,显然是有人精心喂养的。 “这猫不是我养的,是我重孙女养的。”老余头眼神黯淡道:“我孙子很喜欢猫,他没死的时候在家里养了一只黑猫,他死后的第五年,他的黑猫带回了一只玄猫在我们院子里看家,之后不到三天,黑猫就死了。我重孙女在我家后院看见了小玄猫,想把它带回我们小家去养,它不愿意去,就呆在老宅后院里,我重孙女儿担心饿死它,每天都会去老宅那里喂养它,它也会在这巷子拐角处等我们,已经等了三年了。” 程英恍然大悟,看来这只玄猫,是在替领它回家的黑猫,守着老余头的家。 这可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猫啊。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0节 第19章 嘱托 一行人跟着玄猫走出了巷子, 来到东大街街头后面的小路,一处用灰白色山石修建的古老院墙出现在众人面前。 那院墙同样是用山石修建的,院墙两侧爬满了蔷薇、月季花藤, 一丛丛粉白、大红的蔷薇月季开满院墙, 从远处看,特别的漂亮。 玄猫停在院墙中间的一木门前, 低头舔着自己腿上的猫毛,等着老余头开门。 这道门是老余头所卖房子的后门, 院子也是后院,前门在东大街,既可以住人, 又可以开门做生意。 老余头从兜里掏出一串古老的鎏金缕空钥匙出来,拿出其中一柄钥匙打开后门,示意程英三人跟他往里走。 玄猫率先跑跳进院子里, 冲着老余头喵喵叫了两声,接着自己跑屋里去玩了。 程英跟着老余头走进后院,四处看了看。 后院挺大的, 约莫五十来个平方,地面全是用青石板铺就,夹缝中生长着一些翠绿的杂草, 院子四角种着一些果树, 尤其右侧的角落, 搭着一大片葡萄架, 上面硕果累累, 挂满青色葡萄串,在阳光照耀下,散发出诱人的光芒。 老余头指着那葡萄架下粗壮如大腿粗的葡萄藤说:“小程同志, 这颗葡萄树是我儿时种得,已经有六十多年的树龄,我儿子孙子他们没出事之前,每年到了夏季,这颗葡萄树都能结五六十串葡萄,我孙子特别爱吃。可是他们出事以后,我不愿意回到这个伤心地,我重孙女儿一个人也吃不过来,这些葡萄,就这么挂着了。小程、李主任、小方,你们都别客气,都摘来吃吧。” 水果在这个年代是稀缺玩意儿,这年代的土地都归集体,都以种庄稼粮食为主,很少有村子以种水果为生,很多人为了解馋,都是在自家的院子里种几颗果树,待果子成熟,也都舍不得让自家人多吃,都把好一点的水果拿到副食品收购站卖点钱用。 像老余头这种家里有这么大一颗葡萄树,结了这么多串葡萄自己不吃,也不拿去卖的人,实属罕见。 程英三人以为是这葡萄不好吃,老余头祖孙俩才不吃,纷纷伸手去摘那些看起来已经成熟的青色葡萄吃进嘴里。 想象中的那比较酸涩的口感没有出现,葡萄吃进嘴里清甜多汁,七分甜三分酸,吃得李主任、方大姐两人瞪大了眼睛,忍不住多摘了两串葡萄,拿在手里有一颗没一颗的在嘴里吃着。 两人都想把这好吃的葡萄留一点在手里,回家给自家的孩子尝尝鲜呢。 老余头像没看见她们的动作,领着三人往屋里走。 这套房子是典型的西南建筑风格,房子修得很高,正门对着东大街的位置,修建了一处类似于门面的前院,前院后面横着一排修建着住房,左右两侧各两间正房,中间夹一个客厅,院子两侧修建着厨房、茅房、柴房、杂物房,每个房间都有一扇木头修的窗户,窗户玻璃许久没被人擦拭过,上面有一层厚厚的灰尘,站着院子里,从模糊的玻璃隐约能看到屋里一些摆设。 老余头领着三人先在客厅里转了转,又去各个房间看了看,除了厅堂摆放着一张雕花的圆八仙桌,雕花红木大长沙发凳子,几张小桌子外,其他房间的桌椅板凳,木床柜子之类的所有用具,全都被打砸一空,地上满是木板碎片垃圾,左侧两个房间的玻璃窗户还被砸了个稀巴烂,地面上满是尖锐的碎玻璃。 李主任看到屋里的垃圾,问老余头,“这是不是当年那些小红兵打砸的?” 老余头沉痛地点点头,眼里满是哀痛,“当年形式一变,我那在中小学当老师的儿子、儿媳、孙子,一时成为人人喊打的臭老九,那些他们曾经教导过的学生,摇身一变成为了红袖兵,一群又一群地上我们家里,各种打砸我们家用具,羞辱、欺辱我儿子他们,家里值钱点的东西都被这些小红兵搬走了,我重孙女儿也被他们吓出了毛病,胆子小的很,再到后来亲眼目睹她奶上吊的场景,她吓疯了好久......” 程英看到屋里那些垃圾,就猜到老余头的儿子儿媳孙子当年在那场浩劫之中,遭受了多少非人的羞辱和虐待,她看到右侧屋墙角有一幅被打碎了的相框,捡起来看了看。 照片是黑白照,长时间的曝光之下,照片已经很模糊,四周边缘隐隐有水痕发霉的迹象,照片上是一家人的合照,老余头坐在中间,抱着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女娃娃,他左边站着两个年纪在四十七八岁左右的中年男女,脸上都带着斯文又得体的笑容,右侧则站着两个在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同样满是笑容。 然而到现在,照片上的人,只剩下老余头和他的重孙女,老余头只提起他的儿子儿媳孙子,没提起孙媳,程英也不会傻到去问人家孙媳的下落。 房子看完,李主任、方主任问程英有什么想法。 程英没说话,似在考虑这套房子适不适合她买下。 老余头说:“小程同志,你是玄猫认可的人,你要想买房子,我可以便宜一点卖给你。” 程英挑眉:“这有什么说道?” 老余头指着在客厅里,跟一个柱子做的小圆球玩耍的玄猫说:“我儿子他们出事以后,我不想回到这里触景伤情,很少回这里,平时都是我重孙女,隔三差五回来看看。外面的人知道我家有果树,尤其到了夏季葡萄成熟之时,总有附近的半大孩子翻墙来后院偷葡萄吃。小黑不喜欢他们,他们一来,它就发了疯地抓他们,挠他们,他们想抓住它,想把它打死,它跑得太快,身手太过敏捷,他们都抓不住它,还被它抓得伤痕累累,好几次找到我的面前,要我付医药费,我懒得理他们。偶尔有邻居或者想买房子的人想去我家看看,小黑也不让他们去,他们只要一踏进我家后院门前的小路,小黑就会抓挠他们,再往前就会往死里咬他们,不允许他们进我们家,哪怕我随同也不行。唯独你今天来,小黑什么反应都没有,还主动带路到我们家里来,说明它是认可你的。” “哦?”程英感到稀奇,半蹲下身体,朝玩球的玄猫招了招手,轻柔的喊了一声,“小黑,过来,让我摸摸。” 小黑听见她呼喊,扭头冲着她喵叫了一声,接着猫尾巴竖立地高高的,朝她小碎步跑过来,拿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她的手掌,看起来跟她特别的亲昵。 程英手心被它蹭得痒痒的,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玄猫毛茸茸的脑袋,她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听话,这么有灵性的小猫,内心一片柔软。 “看吧,小黑是真喜欢你,平常除了我跟我重孙女儿,外人别想摸到它一下。”老余头笑着说。 “有这么邪乎吗?”旁边的李主任不信邪,弯下腰,伸手去摸玄猫的头。 玄猫转头就对着她一阵哈气,吓得李主任哎哟叫唤一声,往后退一步,抚摸着自己的心口说:“这小东西还真是邪乎了,怎么小程同志摸你摸得,我就摸不得了。” 方大姐笑着说:“都说玄猫通灵,自古以来就是贵人们喜欢的灵宠,通常养来镇宅辟邪用,兴许这玄猫比较喜欢小程这种为国为民的军人,李主任,你跟我都是普通人,它看不上咱们。” 这一番话说得李主任心里好受了很多,嘀咕了一句:“这猫比狗都凶,用来镇宅倒是挺好的。” 程英心念一动,玄猫通灵,它喜欢她,是不是它看出来,她是重活一世的人,它看见了她的灵魂,从某种诡异的科学角度,怕她或者敬她,才愿意靠近她? 老余头看她一直摸着玄猫的头,有些意动的模样,开口劝,“小程同志,你买下这个房子吧,价钱咱们可以好商量。” 程英还是很犹豫,“余爷爷,您这屋子,到底,嗯,出过事儿......我还是再想想吧。”她说着就要走。 老余头急了, 连忙拦住她说:“小程同志,我儿媳是好人,哪怕她吊死在这屋里,她生前没害过人,死后也不会害你,你不要相信那些鬼神之说,这世道,就没有鬼害过人,只有人害人,人可比鬼可怕多了!你要诚心想买,价钱我可以给你用最低的卖给你,到时候我再找上一些相熟的邻居,把这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你再重新粉刷过,不留以前的老物件,老模样,就是一套新居了。不过,这样做的话,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程英顿住脚,转头问。 她说想想,要离开,这只是她压价的说辞,实际她对这套房子非常满意,毕竟要买一套临街可以做生意,又能住人,还有一个大后院的房子,在青曲镇可真是不好买啊。 老余头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目光哀切地说:“我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了,说不定哪天就会故去,可我重孙女还小,我家那些个亲戚,都不是省油的灯,也不是值得托付的人。小程同志,你是当过兵的人,你的人品和品行是国家认可的,你若能答应我,在我故去以后,替我照拂着我重孙女儿长大,这套房子,我也可以不要你的钱,直接给你住。” 程英沉默了一下道:“房子,我买,价钱就按你说得价钱卖,你的重孙女儿我也可以替你照顾,但我要你找到镇上的公社领导、妇女协会、街道办事处等等多方面的人,当着他们的面儿,立个遗嘱,说明你故去以后,由我这个外人接替您的职责,担当您重孙女的监护人,直到她长大成年为止,在此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打您重孙女的财产注意,您看可行?” 这是防止老余头故去以后,他那些亲戚打着养他重孙女儿的旗号,来跟程英争抢他重孙女抚养权,从而进行的撕逼之争。 程英不想为了一些三瓜两枣,跟老余头的亲戚不停地撕逼,那样实在太累了,她可没有那么多耐心耗在这些莫须有的事情之上。 她也不愿意白住老余头的房子,宁愿花钱买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她要真白住了老余头的房子,以后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情出来。 还是花钱买的好,花钱买了房子,到县里的房管局做个登记,转让地契,房子真正属于她,她住着才放心。 老余头欣喜若狂地点头,“好,就依你说得办!” 程英是当兵退伍的人,她爸又是镇上有名的靠得住的邮递员,她爸是个好人,她自然也是个好人,有她答应帮忙照拂自己的重孙女儿,老余头就算现在故去,也能放下心来,含笑九泉,当下就跟程英商量起卖房的价钱。 第20章 程英最终以三百块钱的价钱, 买下了老余头的房子。 老余头最初喊价六百块钱,镇上不是没人想买他的房子,但由于那套房子里吊死过人, 他又不肯谈价降价, 于是他的房子七八年都没卖出去。 现在程英承诺会在他故去以后,帮他照顾他的重孙女儿, 跟着他到镇上公社、妇联、街道一众领导面前签订了协议书,又看着他立了遗嘱, 他最终折算了一半的价钱,把房子卖给了程英,两人一同去了县里的房管局做登记、转让地契。 接下来的几天, 程英带着万淑慧、程雪母女,还有老余头找得几个人,把屋里打扫得干干净净, 再把房子重新粉刷了一遍,把屋里坏掉的地方,该修补的修补, 接着重新拉了电线,牵了水管,坏掉的玻璃窗户换上好的, 再定做了新的家用具, 搬进焕然一新的屋子里, 添置了锅碗瓢盆、灶炉什么的, 家里总算有模有样了。 万淑慧站在客厅里, 看着屋里满满当当,又干净整洁的模样,十分满意的说:“这房子收拾出来, 还挺像样的,就是小英啊,你买啥房子不好,非得买这吊死过人的房子......” 万淑慧是乡下传统的农村女性,从骨子里就特别信迷信,惧怕鬼神,她当初听程英说在镇上买了老余头的房子,就好一通埋怨,说程英手里有钱,想买好一点的房子不是没有,干啥要去买死过人的房子,而且还答应老余头,在他死后帮他照拂着他的重孙女儿。 程英对此,淡淡一笑,伸手指着后院角落的葡萄架道:“妈,别的不说,余爷爷这套房子又大又宽敞,咱们一家人一人住一间房都不成问题,前面还有个门面,正对着东大街,以后您没事做,自己在门面做点小生意不好吗?再说了,后院那颗葡萄树,每年都硕果累累,葡萄吃起来酸甜多汁,味道很好,咱们每年都可以吃葡萄,吃不完可以拿去副食店卖,不也挺好的嘛。 至于帮忙答应余爷爷照拂他重孙女的事情,我是觉得余爷爷一家人挺可怜的,他们一家人都是老实本分的教师家庭,他的儿子儿媳,在我小的时候,还当过我跟小雪的老师呢,以前我跟小雪饿得吃不上饭的时候,余老师还偷偷得分了几个红薯给我吃。 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曾经受过余老师的教导,吃过人家给得粮食,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下,我是不介意帮忙照拂余爷爷重孙女的。 他的重孙女我看了,是个十分乖巧听话的小姑娘,如果余爷爷去世,没有父母庇佑,她一个小姑娘会遭遇什么事情,妈你应该很清楚,我不愿意看到那样的事情发生,咱们都是一个镇上的人,能帮则帮吧。再说了,余爷爷还便宜了一半的价钱,把这房子卖给我呢,我觉得挺好。” 一番话说得万淑慧沉默了,她本就是个心软之人,她知道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在没有父母家人的庇佑下,会经历什么事情。 她终究不忍心看到那小姑娘遭遇非人之事,也就没再说房子和程英答应的事情了,反正这套房子她不来长住,是程英住,程英是个有主意的孩子,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三天后程英在县邮电局培训完相关工作事宜,穿上了深绿色的邮递员翻领夏装短袖衬衫,同色长至小腿的裙子,脚上穿着一双万淑慧给她缝制的鞋底很厚的千层底黑色布鞋,头上戴着有红色五角星的大盖帽,斜挎着一个帆布材质,印有‘邮政’字样的挎包,手里拎着一个很大的邮包,出现在支局长的面前。 其实她本来想穿裤子的,奈何这年头的女邮递员跟男邮递员的着装不同,上面的规矩制度就是要求女邮递员穿保守的长裙,一直要到八零年代中后期,才逐渐允许女邮递员穿裤装,她想穿裤装也不行,只能妥协。 而她爸从前走得马山邮路,要爬山涉水,为了方便爬山走山道,程建同一直穿得是解放鞋。 万淑慧觉得程英一个姑娘穿解放鞋跑邮,脚会很难受,连夜赶工给她做了一双厚底的千层鞋出来。 千层底针脚细密,用多层布料缝制鞋底,穿在脚上又透气又舒服,万淑慧还在鞋底特意弄了像解放鞋一样的齿轮,这样就算遇到下雨天,程英行走在山路间,也不怕脚底打滑摔下山。 她突然出现在镇上邮电所支局长面前,支局长楞了一下,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眼,接着笑了起来,“培训完了啊,挺好,这身工作服穿在你身上,比你爸穿着好看。你准备好了的话,明天开始你就开始跑邮吧,我把你爸跑邮的路线给你画个地图,明早五点钟,你就得来邮局拿信件包裹,走得时候记得把分配给你的自行车骑走。噢,对了,你会骑自行车吧?” 每个邮递员都分配的有自行车,方便邮递员以最快的速度,把信件包裹交到收件人的手里。 不过自行车只能在道路比较平缓的村道骑行,像程建同跑得那条绝大部分都是山里村庄的路线,他的自行车也就骑着发四条街道和一个地上平缓的村子信件而已。 程英说:“会骑。” 她不仅会骑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小轿车、甚至是军用坦克、直升飞机,她都会开,不过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那你把你爸骑得那辆自行车推走吧。”支局长说着,领着程英,往邮电所后面的后勤部走。 邮电所总共就四个工作人员,上面就分配了四辆自行车,程建同平时都是先送镇上和清水 村的信件,送完了再骑着自行车回到他租的房子,把自行车停在出租房里,再背上沉重的邮包,出发送信件包裹去。 程建同出事以后,住在他隔壁的同事,把他的自行车推到了后勤部,由给他顶班的支局长暂时骑着,现在程英来顶替程建同的工作,这辆自行车自然分配给程英骑。 支局长从车篷里推出一辆半新不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出来,推到程英的怀里,“这自行车有二十多年的车龄了,你爸很爱惜它,平时没事的时候,给自行车轮胎、零件修修补补,没少拿抹布把这自行车里里外外擦拭干净,用他舍不得吃的精油给这自行车车链上油,因此过了二十年,这辆车依然十分好骑。” 程英明白他说这话的意思,这是在告诉她,她爸有多重视邮递员这份工作,有多心疼这辆自行车,让她也学着她爸一点,把工作放在心上。 她双手握着自行车头说:“支局长,您放心,我既然决定做邮递员,就一定会把这份工作做好,绝不会遗失任何信件、包裹,我会继承我父亲的工作态度,将每一份信件、包裹,都交到乡亲们的手里。” 支局长笑了起来,“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不过你确定你明天跑邮,不用我陪你一起跑一趟,帮你认认路,认认人?” “不用。”程英摇头,“我现在去杨叔那里领大黄,明早就跟着大黄一起跑邮。” 杨德海是跟程建同是关系最好的同事,两人年纪相仿,都是同一个镇上的人,合租在一个院子里,平时有不少话题聊,他早前在程建同摔下山住院的时候,他就专门骑着自行车跑去县里看望了程建同一趟,后面程建同回到家里,他也拎着东西上门去看了两回。 杨德海是认得程英的,看到程英骑着程建同的自行车过来,他没有一丝意外道:“英子,你是来带大黄走得吧?” “是啊。”程英把自行车停靠好,走进杨德海租得农家院里,一眼就看见正趴在院子一颗槐树茵下乘凉吐舌头的大黄。 大黄是正宗的田园犬,个头高大,四肢健壮,皮毛为土黄色,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上面有两撮小白毛,外形十分英武威猛。 它本来脑袋趴在自己健壮的前爪上打瞌睡,程英一走进去院子里,它瞬间睁开了眼睛,条件反射地龇牙咧嘴,嘴里发出低吼,想咬程英。 但它听见了程英骑得自行车链子发出来的声音很熟悉,上面还有熟悉的味道,它把低吼的声音吞进喉咙里,疑惑又警惕地爬起身来,围着程英转一圈,湿漉漉的狗鼻子,不停地嗅着程英身上的味道。 “大黄,是我啊。”程英朝大黄伸手,“你不认得我了?我是你小主人啊!” 大黄是在程英入伍前的两个月出生的,它满月以后,程英每天都带着它下地干活,上山找野果子吃,两人相处了两个多月,程英才去了部队,一别就是四年,不知道大黄还认不认得她。 大黄一听她喊自己的名字,尽管记忆中没有她这号人物,还是很热络的朝她摇了摇狗尾巴。 不过它并没有凑到她的面前来,反而跑到了杨德海的身边,昂着狗脑袋,一双黑白分明的狗眼睛,一直看着杨德海,仿佛在问他,这人是谁啊? 杨德海见状,笑着对它说:“她是你主人,程建同的女儿,也是你的小主人,你主人受伤了,由她顶替你主人的工作,以后你就跟着她去送信了。”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1节 大黄不知道听懂他的话没有,总之,在听见程建同三个字以后,它嘴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声,狗尾巴也不摇了,尾巴朝下,一副很委屈的表情。 程英对杨德海说:“它已经快半个月没见到我爸了,应该是想我爸了,杨叔,一会儿我带它回去见见我爸,让我爸跟它说说话,让它带我跑邮,省得它不愿意带我跑。” 杨德海点头,“行,你有空的话,让你妈过来把你爸房间里的东西收拾收拾,找房主退租吧,你不住这里的话,我打算把这套院子退了,重新租个小点的房子住。” “好,我回头就跟我妈说说。”程英骑上自行车,朝大黄喊:“大黄,跟我走,去见我爸,你的主人,程建同。” 大黄没动,又去看杨德海。 杨德海伸手指着程英,“去,去见你主人去!” 大黄这才汪了一声,朝程英的方向跑去。 第21章 凌晨五点, 天色还很暗。 村子里笼罩在一片雾气中,程建同从老程家费力的起床,大声叫着被黄翠芝、程一国夫妻俩, 让他们夫妻俩扶着他到二房程英住得屋子前。 彼时程英还在梦中沉睡, 听到门口有动静,长时间处于训练, 睡梦中也对外界格外机警的她,瞬间清醒过来, 听见程建同在门外说:“小英,起床了,你该去邮电所拿信件、包裹了。” 程英‘嗯’了一声, 没有二话,动作轻巧的从床上起身,梳理好头发打开房门, 看到外面脸色阴郁地黄翠芝夫妻俩,站在程建同的身边,她把梳好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道:“爷、奶, 我跑邮去了,我不在的日子里,你们对我爸好一点, 要让我知道你们苛待我爸, 我妈, 你们是知道后果的。” 黄翠芝、程一国两人鼻子里一同哼了一声, 冷冷盯着程英没说话。 程英在镇上买房子的事情, 他们老程家的人都听说了,原本以为二房的钱都被他们打着各种名义借走拿走,只能被他们拿捏, 程英、程雪姐妹俩的婚事还得由他们做主,把她俩‘卖出去’,换两大笔丰厚的彩礼钱回来。 谁知道程英回来,一切都变了,他们老程家不仅陪还了二房大量的钱财,还把老二的邮递员工作弄没了,最重要的是,现在程英顶替了老二的工作,又在镇上买了一套大房子住,以后二房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她们姐妹俩的亲事,谁都不能做主。 而他们老程家的日子,因为程纯富谋害亲叔叔的缘故,在附近几个村镇出了名,他们的只会越过越糟糕。 想到这里,黄翠芝两人心里越发难受,看程英的目光,像要把她吃了一样。 程英无视他们的目光,她看程建同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开口问:“爸,你想说啥?” 程建同望着她漂亮的面孔,犹豫了一下说:“小英,你真不后悔做邮递员?这份工作,不是一天两天的早起,而是长年累月的早起。不管刮风下雨,还是下雪有洪水,你都得风雨无阻地早起送信。” 程英道:“爸,我想好了,你不必担忧,我已经长大成人,不再是三岁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程建同沉默了,望着眼前个子比他矮一头的年轻姑娘,脑海里还浮现出当年她出生之时,她在自己怀里嗷嗷啼哭的场景。 一晃多年过去,那个粉粉嫩嫩的小姑娘已经长成大人,凡是都能独挡一面,有自己的主见,能自己保护好自己,不用再寻求他这个当父亲的庇佑和保护,他的眼睛有些模糊,心里头梗的厉害,他知道,大女儿是真的长大了。 “去吧。”程建同将满腹的话语,汇成一句,“路上小心,记得跟着大黄歇脚。” 大黄原本睡在他的床脚下,听见他开口喊黄翠芝夫妻俩,这两人装死当没听见,不吭声,也不理他,大黄忍不住冲他们汪汪汪大叫。 这两人还当听不见,它急了,就跑去两人的床边,对着两人的衣角一阵撕咬,把黄翠芝两人气得要死,也不装了,对着它臭骂一通,这才扶着程建同起床到二房来。 他们到二房来,大黄自然跟着,现在就坐在程建同的脚边,俨然一副保镖的模样。 听到程建同说到它,大黄的狗耳朵动了动,抬头看着程建同,冲着他小声的汪了一下,似乎在询问程建同叫它干什么? 程建同伸出还能动弹的右手,爱怜地摸了摸它的狗头,指着程英说:“大黄,以后由你的小主人来顶替我的工作,你要代替我,带着小英去山里,给山 里的那些人送信哩。你要保护好你的小主人,别让那些豺狼虎豹伤害她,也要撵走那些不识趣的蛇虫,不怀好意的人,平平安安地带她回来。” 大黄不知道听懂他的话没有,只是感觉到主任情绪很低,有些伤心的模样,它对着程建同嘤嘤低声叫着,似乎在询问主人,为什么伤心难过。 这是程英第一次跑邮,因为要让程建同给大黄做‘思想’工作的缘故,程英带着大黄回到村里住一晚,没有在镇上的房子里住。 程建同过来的时候,万淑慧也掐着时间起了床,到外间的窝棚厨房里,给程英煮了一大碗炸酱面给她吃。 程英洗漱完毕,吃完万淑慧的面条,程雪也起床了,一家人就站在二房隔开的小院子,看着程英穿着邮递员的工作服,把绿色的邮递斜挎包背上,大号的空邮包放在自行车后座上的铁夹子给夹着,接着骑上自行车,准备带着大黄走。 万淑慧终究是不放心,红着眼眶不停叮嘱,“小英,路上小心啊,遇到洪水猛兽,该避就避,千万不要逞能。路上多看着点路,让大黄走前面,它不走的地方,你千万不要去。你虽然是当过兵的人,到底你是一个姑娘家,在山里要是遇上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你能避开就避开,实在避不开,要么找村里你爸认识的人或者村长帮忙,要么......” 她后面的话没说,程英却是明白,“妈,你放心,我敢接爸的工作,就做足了应对一切的准备。” 这也是她要退伍返乡,接替她爸邮递员工作的原因之一。 她爸跑得邮路,全是大山里的村子,里面的村民虽说大多都很淳朴善良,到底这些村子比较偏僻,村民没接受过什么教育文化,很多人愚昧无知,不知道纪律王法。 加上村子偏僻,村里的许多老人重男轻女,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山村里的男人都娶不上媳妇儿,就动了歪心思,欺骗、强拐女人的事情没少发生。 如果让她妹妹程雪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以程雪那温软的好脾气性格,只怕去了那些地方,会被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而她则不同,她是当过兵的人,她的格斗技术在部队里是拔尖的,在山里不管遇到什么状况,她都能很好的应付,因此由她来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最好。 程雪也不放心她姐一个人上路去送邮件,不过她知道她姐的性格,她姐向来是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姐决定的事情,谁都不能改变。 程雪悄悄地往程英怀里塞了一把小刀,一小瓶辣椒粉,在她耳边嘀咕:“姐,给你防身用的,你要是遇到坏人,用辣椒粉撒他脸上,再拿小刀废了他!” 程英拿着她给得东西哭笑不得,她是军人,退伍的时候身上拿了一把仿军用的军匕,那军匕连着刀身不过十厘米长,却异常的锋利,能一刀割喉,将人直接刺杀,她要真遇上坏人,不用她动刀,徒手就能把人给废了。 不过这是程雪的一片好意,她也没说什么,全都尽数收下,临走前叮嘱程雪说:“你多去老程家听听动静,看看老程家的人对咱爸是好是坏,要是老程家的人对爸、或者对咱妈不好,我回来说给我听,我好好的收拾收拾他们。你没事儿也去镇上的房子看看,我多打了几把备用的钥匙,放在你跟妈的枕头底下,你可以去镇上的房子摘葡萄吃,也可以在你的房间里安静的看书,顺便帮我喂喂那只名叫小黑的玄猫。我教给你的军体拳、格斗术,你每天也得练,不能偷懒,等周末我回来,我是要检查你的格斗练习技术的。” 程雪顿时捂住脑袋哀嚎,“知道了姐,别的事情都好说,那军体拳、格斗术是真难练啊!” 她打小就不爱运动,一直是个文文静静的性格,她在学校里,连运动会都不愿意去参加,她姐回来才半个多月,就一直给她上高强度的军体拳、格斗训练和跑步训练。 这段时间她在她姐的严格训练下来,训得腰酸背痛,手脚都软成了面条,正打算等她姐一走,她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呢,结果她姐说回来以后要检查她的训练成果,这不是要她的老命嘛。 程英似笑非笑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等你有一天练得跟我一样厉害,你走去哪里都没人敢欺负你,你也有底气应对任何状况,你就知道我让你练的苦心了。” 程英双脚踏上自行车,对大黄喊一句,“大黄,走了。”骑着自行车向着雾气蒙蒙的村镇道路行去。 大黄没有跟着她跑,依旧坐在程建同的脚边。 程建同只得费劲地弯下腰身,伸手在大黄的屁股后拍了一巴掌,接着伸手指着程英离去的方向道:“大黄,去!跟着你的小主人去,以后,你要跟着她了!” 大黄屁股吃痛,嘴里发出嘤得一声,站起身来抬头看着他,表示十分诧异,小主人为什么骑上了主人的自行车,又为什么穿上了它熟悉的绿色邮政工作服,带上了邮政包裹,主人又为什么要它跟着小主人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但不管怎么样,主人的命令,它是要听的。 大黄一步三回头地看自己主人的反应,见自己主人一直伸着手,指着小主人离去的方向,嘴里一直叫着它去,它没再犹豫,向着程英的方向追去。 第22章 五点钟的清晨, 天色还是黑得,村镇的人们都还在睡梦中,程英骑着自行车行走在雾气蒙蒙的村道间, 大黄不快不慢地跟在车子后面, 偶尔发出两声轻微的汪叫声,在空旷乡野中传得老远。 程英听见大黄的声音, 偶尔停下车速,看看大黄跟上来没有。 最后忍不住, 让大黄坐在车后座后面,接着蹬着车子,快速来到了镇上的邮电所。 支局长早在邮电所等候多时, 看到她来了,支局长道:“我还以为你睡过了头,要迟到, 或者心生退堂鼓不来了,现在来看,时间刚刚好。喏, 桌子上左边的报刊、信件、还有包裹是你这次跑邮要送的,报刊有十五份,信件三十八封, 八份包裹, 其中有一封信、一份包裹是要送去阿依山的普苍寨, 那里住着少数民族——苗族, 你爸跟你说过那边的情况没有?” “说过了。”程英把大号邮包打开, 把放在邮电所正门大木桌上,属于她的报刊、信件包裹等东西,分门别类, 一一装进邮包多个不同的小包袋里。 昨天下午她带着大黄回到清水村程家,找到程建同,说了大黄的事情,程建同便对大黄说了一堆以后要跟着她跑邮的话,让大黄跟着她,接着又跟她讲了一堆跑邮的事情,讲了好几个小时。 程建同说的,无非是哪个村儿的哪位老人家身子骨不好,哪位不识字,需要绕道多跑些路到他家,又或者要念信给她听,要么是某个村儿的某个人脾气不好,给他送信要小心,又或者要在哪个村相熟的人家住一晚...... 其他说得最多的,就是普苍寨。 程建同说到普苍寨的时候,脸色十分严肃,他说普苍寨的苗民是战乱时期从湘西那边迁徙逃难过来的一支苗族,那个寨子的苗民会下蛊,虽然没有人见过那里的苗民下蛊,但程建同就是坚信那里的苗民会下蛊,一直叮嘱程英,不要跟那里的苗民过多接触,送完信件包裹就走,不要停留,也告诉她许多苗族的忌讳,让她不要触犯了苗民忌讳的规矩。 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一直在优待普苍寨的苗民,普苍寨自成一个小社会,不像外面的其他村镇,遵循什么集体制度,他们自给自足,生活在自己的地盘里,除了每年上交必要的粮食税收,投递一些与外界联络的信件包裹,整 个普苍寨的苗民很少外出,也很少跟外人交流,因此凸显的十分神秘。 程建同摔下山的时候,很意外会有苗民救助他,还把他送了很远的地方,到了地势较为平缓,人群较多的清水村,让村里人救他的命。 程建同往年给普苍寨送信、送包裹,不管天黑还是天亮,送了信件就走,绝不多停留。 他对普苍寨内里的情况也不太了解,只是本能觉得普苍寨的苗民都很神秘,且很危险。 不过那里的人救了他的命,他对普苍寨的苗民也很感激,昨晚一再跟程英嘱咐,到了普苍寨,要找到救他的几个苗民,代他向他们跪地磕头,表达救命之恩,又拿了自己多年所存的五十多块体己钱,让程英把那钱分给救他的苗民,以表示感谢。 程英把他给得钱放在了随身背得邮政斜挎包里,里面不仅有他的钱,也有她一部分钱,另外放了程雪给她的辣椒粉、小刀,她自己的军用匕首,外加一些洗漱用品,还有一个军用水壶,一些昨晚万淑慧给她捞得干饼、干粮……鼓鼓囊囊一大袋。 旁边杨德海和另一个中年邮递员,都把自己的信件包裹装进了各自的邮包里,看程英一边收拾着自己的信件包裹,一边整理着报刊,杨德海忍不住问:“英子,你难道不怕吗?” 程英把所有东西都装好,背起沉重的邮包在身上,抬脚往外走,“怕什么?” 杨德海也背着邮包往外走,“下蛊啊,你不怕普苍寨的苗民对你下蛊啊,听说那里的苗民跟湘西的苗民一样,十分擅长制蛊、下蛊,他们要是遇上心仪的对象,为了留心仪之人在自己的身边,不管对方愿不愿意,直接给对方下蛊,让对方‘甘愿’跟自己在一起生活,附近几个村落的汉人都挺怕他们。你是一个年轻姑娘,你还长得很漂亮,尽管你是退伍女兵,身手不错,可是在那种玄妙的蛊虫面前,你身手再不错,也是无济于事。” 程英骑上自行车,对着杨德海笑了笑,“杨叔,我爸给普苍寨送了二十多年的信件包裹都没事,我只是接替他的工作,去给普苍寨的人送信件包裹而已,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下蛊?现在是法治社会,国家再怎么优待这些少数民族的人,也绝不允许他们做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吧?这点,请你放心。” 杨德海欲言又止。 倒是另一位名叫赵刚的邮递员,忍不住说:“你爸当年第一次去普苍寨送信,就被那里的苗民下了蛊,好几年身体都不舒服,后面可能是看他只是一个送信的,对他们寨子没什么威胁,那里的苗民才给他解了蛊。” 程英楞了一下,“普苍寨的苗民给我爸下过蛊?我爸怎么没跟我说过,那些苗民为什么给他下蛊?” “这......”赵刚说不出个所以然。 杨德海叹了口气说:“这事儿我原本是不想跟你说的,你爸不提,我也不好说,不过都到这个节骨眼儿上了,我还是给你说两句。你爸当年给普苍寨送信的时候,还是一个长相十分英俊的大小伙儿,虽然他那个时候因为参加了抗m援朝,弄瞎了一只眼睛,不过他身上的军人气质,还有那英俊的相貌,深得不少未婚女同志的欢心。普苍寨在你爸去之前,只有几个政府工作人员去那里,做过寨子的老族长思想工作,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外人去过,你爸第一次去给普苍寨送信,他就被寨子里一个苗族姑娘看上了......” 他后面的话没说,程英却是了然,估计是她爸不喜欢那个苗女,无论那个苗女怎么向他示好,他都不愿意跟那苗女在一起,苗女恼羞成怒给他下了蛊。 即便如此,她爸还是不愿意,还跟她爷奶安排的她妈结了婚,那苗女估计心灰意冷,又不忍心看着他死,这才给他解了蛊。 难怪她爸昨天跟她说起普苍寨的事情,都是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坚信普苍寨的苗民会下蛊,原来他曾被那里的人下过蛊。 程英道:“谢谢杨叔、赵叔的提醒,我会小心行事,到了普苍寨,我送完信就走,绝不会多停留,也不会跟任何人有过多的瓜扯,尽量不被他们下蛊,平平安安的回来。” 她说完,叫上大黄,一人一狗,向着东大街的几条巷子送信件去。 支局长三个人男人望着她离去的背影,纷纷担忧的叹了口气。 程英骑着自行车,沿着青曲镇弯弯曲曲,铺满青石板的街道,跟着在前面小跑着的大黄脚步,把属于她这条线路的信件一一送到相对应的人家里,接着又骑着自行车,去送清水村的信件。 那个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村里的人都醒了,不是在院子里蹲着洗漱刷牙,就是在灶房里做饭。 当看到程英穿着属于邮局的工作装,背着邮包,带着大黄,来村里给有信件、包裹的人家送信时,不少人都惊奇地跟她打招呼:“英子,你真顶替了你爸的工作,来给咱们送信啊?” 程英礼貌地向他们点头,“是啊,大叔/大婶儿,以后咱们村儿的信件包裹都由我来送,你们有什么信也可以直接交给我,由我去镇上给你们投递。” 女承父业,众人纷纷笑起来,“好啊,以后我们有信件,就直接给你,省得我们去镇上跑一趟了。” 程建同以前也会帮村里人收信件,这是邮递员自愿做得事情,不是邮局规定的,一般都是给比较偏远的乡村人家收,因为他们要出一趟村子可不容易,程建同就帮他们收了。 不过这样一来,程建同就要驼很多信件和包裹来回走,相当的吃力、累人,说起来干这样的事情,只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程英当然不会像她爸那样,谁的信件、包裹都帮忙捎去镇上的邮电所。 她可以帮忙捎东西,但那些要她帮忙垫邮费、邮票,又或者人品不行,跟她和她妈有过过节的人,他们让她帮忙,她直接当没听见,骑着自行车走了。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2节 等送完清水村的信件包裹,程英骑着自行车回到镇上买的东大街屋子里,把自行车放在院子里。 接着去到老余头住得地方,跟他和他的重孙女说了自己要去跑邮,三天后回来的事情。 让他们在此期间,帮忙照看她家的院子,免得有那些不识趣的人,知道她跑邮去了不在家里,去她家偷东西。 老余头两人都答应了,老余头的重孙女儿,一个名叫余玲玲的小姑娘,握着她给得备用钥匙,十分郑重地点头:“小英姐姐你放心去,我会随时去我家,不,去你家,帮你照看、打扫家里,再喂喂小黑,不会让任何小偷偷走你家的东西。” 程英笑着点头,“嗯,我相信你。” 她自然是相信这小丫头的,这处老宅,承载了这小丫头许多记忆,小丫头对这处老宅的感情非比寻常。 尽管老宅卖给了她,但有老余头说得协议在,余玲玲被她认做了干妹妹,她给余玲玲一把备用钥匙守家,也合情合理,余玲玲自然不会让任何外人来破坏她的家。 第23章 朝阳高悬空中, 旭日阳光洒撒满山林。 绿意笼罩的怪石嶙峋群山之间,有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着, 一路往山顶盘旋。 阳光照应在程英那张漂亮的面容上, 让她那张脸看起来红彤彤。 身上背着沉重的邮包,程英跟着前面带路的大黄, 走在羊肠小道上,从山脚下, 一路往山顶行去。 程英跑得这条邮路,大约有两百多里路,每天得走大约七十里山路, 中间要在一个老乡家里歇脚,来回得走上三天,行程相当累人。 根据程建同和支局长画给她的地图, 她第一天要送两个村的信,第一个村子就在这座山顶,然后爬过凉风山, 往山底下走,来到凉风凹,在凉风凹一个老乡家里吃顿饭, 送完信, 再往上翻过马鞍山, 在马鞍村夜宿, 第二天起来, 接着再送两个村的信,最后爬过阿依山,来到普苍寨, 送完信件包裹,再往回返。 这三天的路程十分要紧,除了程建同指定的歇脚地方,其余时间都耽误不得,要耽误了时间,她就没办法按时返程,送下一批的信件 包裹。 如果耽误了时间,要想在指定的时间内返程,她就得牺牲中间夜宿的时间,早起早走。 程英是在部队成年训练的人,她沿着蜿蜒曲折的山道连走三个小时,也没有很累的迹象,没有停下来歇过脚。 大黄的体能也很好,它才四岁,正是壮年的年纪,原本它跟程建同一起跑邮,程建同因为长年跑邮,落下腿疾的缘故,行走的速度远不如从前,大黄不得不跟他的速度齐平,慢慢地走,以免跑得太快,把主人给落下。 现在它跟着程英一起跑邮,程英年轻,腿脚利索,走得速度很快,它从慢悠悠地走,到加快速度,再到时不时在前面奔跑,顺着以前程建同跑得邮路路线,一路领着程英往前走,也就去了半个小时的功夫。 大黄的颈子上绑了一个项圈,项圈上绑了一圈麻绳,程建同走不动路的时候,就把随身的斜挎包和一些日常用品绑在它的身上,让它帮忙托着往前走,减轻自己的负担。 到了过马鞍村河流的时候,程建同还得拉着大黄颈子上的麻绳,一人一狗,淌过湍急的河流,往马鞍村爬。 这要是在往常,程建同跟大黄跑邮,总是一边走,一边跟大黄说话姐们。 他长年一个人独自跑邮,跑邮的路都是不平整的山路,遇到的人不多,他要不跟大黄说话,时间久了,自己得憋出一身毛病。 程英第一次跟大黄跑邮,还没体验到程建同那种常年在路上无人交流的孤寂感,她跟大黄没话说,只埋头跟着大黄爬山路。 大黄走着走着,时不时回头看她一眼,心里估计想着它这个小主人可真奇怪,一句话都不跟它说,是不是个哑巴。 程英也不管它在想什么,走走停停,每次停下来,都是在欣赏山里的风景。 绵延不绝地群山,长年清晨都被雾气笼罩,不过太阳升到高空中之后,雾气便会渐渐散去,那些被雾气笼罩的村落、梯田、山野、树林便渐渐地显现出来。 近处的树木枝条有鸟类在啾鸣,远处的梯田,则能看见不少村民在田野之间劳作,时不时传来人们交谈说话声。 山里的上午是十分安静祥和的,程英行走的狭窄山道,靠右侧的地方是旱土地,没看见什么人在劳作,反倒是山道左侧空着的,像悬崖一样的峭壁,中间有个山谷,对立的梯田里,有不少人在。 有人看见了大黄和程英,隔着老远长声喊:“哎——对面的邮递员,有我家的信吗?” 程英听见声音,停在一处用石头垒砌的土路石阶上,也大着嗓门儿冲对面喊:“婶儿——你是哪家的?” 对面的人听到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声音在回答,伸手笼罩在眼睛上,仔细往她所在的位置眺望,发现不是原来的那个邮递员,又大着嗓门喊:“我是曹石家的——同志,你是新来的邮递员吗?之前的邮递员去哪了?” 两人相隔的距离太远,那位大婶儿喊得话若有若无,顺着山风吹到程英的耳朵里,程英猜了个大概。 她把背上的邮包放下来,仔细看了一下她即将到达的,名叫矮门村的信件,确定里面有一封名叫曹石的人写得信,这才直起身子,对着那位大婶儿喊:“婶儿——有您的信,我马上到你们村里村委去,您过去领信吧。” 对方兴奋地“哎”了一声,合着另外几个人,往他们村子所在的村委会走。 矮门村的村委会,设立在快要到山顶的山道旁一个地势较为平坦的院坝里。 大黄在距离村委会大约一百米的地方,站在山道旁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冲着村委会的方向“汪、汪、汪——”叫了几声,提醒村里的人,邮递员来送信了。 这年头养猫狗的人很少,主要绝大部分的人自己都吃不饱饭,哪有那个多余的粮食去养猫狗这样的牲口。 也只有程建同,多年以来习惯带一条狗跟他一起跑邮,不仅给他排除一路上的寂寞,还能在关键时刻替他解决麻烦和危险,因此程建同跑得这条邮路的村民,都认识他的狗。 程建同深知道这年头的人们是个什么性子,像大黄这种体型威猛的土狗,在很多人的眼里那就是活脱脱的一盘肉,只要大黄不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很有可能会被一些愚昧无知的村民打来吃了。 因此程建同跑邮得这些年,养得几条狗,他都会从小进行训练,让它们尽量不要离开他的视线,吃住都跟他在一块儿。 他也从不把大黄带回老程家,就怕老程家的人,趁他一个不注意,把他的狗给打来吃了,他宁愿把狗交给他的同事代养。 程英临行前,程建同也再三跟她叮嘱,要看好大黄,不要让别人把大黄打了吃了,程英自然应下。 大黄的声音十分洪亮,在山谷之间,不断回荡回声。 它的叫声,带来许多村民的期盼。 因为它一出现,就代表着邮递员带来了信件包裹,带来了在外闯荡人们的思念,是村民们期盼着想见到的人物。 很快村民们都听到了它的叫声,纷纷往村委会赶。 当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跟着大黄来到村委时,村委旁的路边已经等候了不少村民。 这些村民大部分都面黄肌瘦,皮肤因为下地劳动干活晒得黝黑,穿着灰黑蓝三种带有补丁的老旧衣服。 看到程英出现,不管男女老少,都露出惊奇的目光,七嘴八舌地议论,“还真换了邮递员哩,以前的老程同志不干啦?” “这邮递员咋是个女同志?我还没见过女邮递员跑我们这偏远山区的邮路呢,他们邮电所放心她一个女同志跑这条路啊?” “这女邮递员长得可真俊,我都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俊的闺女儿了。” “哎?这不是老程同志的大黄吗?它怎么跟着这女邮递员,这女邮递员长得有点眼熟啊。嗳,女同志,你跟程建同是什么关系?” 面对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询问,程英把背上沉重的邮包,放在村委门口靠路边的一张木桌子上,歇了一口气,这才一一回答他们的问题。 “以前的邮递员——程建同,前段时间从阿依山摔下山去,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继续做邮递员的工作了。我是他的大女儿,我叫程英,他的工作由我来做,以后马山这条邮路的信件包裹,全都由我来送和接收,各位乡亲父老,还请多多关照。” 程英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红,五官精致漂亮,眉目之间自带英气,一头乌黑亮丽的齐耳短发,藏在脑袋戴得绿色五角星大盖帽下,蜜色的皮肤在阳光底下散发出健康的光泽。 她不笑的时候,看人的眼神自带凌厉感,一笑却又阳光灿烂,明艳动人,让人心生好感,配上她身上那套类似于军装的邮政绿色工作服,在场所有村民一瞬间对她好感倍升。 “原来你就是老程同志嘴里一直念叨的大闺女,我听老程说过,你在部队里当着女军官,你咋突然来当邮递员了?”村民们得知她是程建同的女儿后,大家伙儿对她好奇又喜欢的紧,一个个围着她问。 程英笑了笑,刚要开口解释,一个穿着半旧中山装,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看起来像个村干部的男人走过来,呵斥那些村民:“不该问的话别问,别戳人家的心窝子,老程的事情,早都传遍方圆几个村儿了,你们故意问这些话干啥。” 先前问这些话的几个村民,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男人转头看向程英,换了一副脸色,笑着道:“程英同志是吧,你好,我叫葛胜利,是矮门村的村支书,你爸之前送得邮件包裹,都是放在村委会。除了老葛家和老田家的老人家不认识字,不方便行动,由我代他们领取,其他的信件包裹,都由邮递员送到大家的手里。” 程英点点头,“我爸跟我说过了,你好葛书记,你说得那两位老人家,这次没有他们的信件,只有别人的。” “好,我知 道了。”葛胜利往旁边站开,示意旁边看热闹的村民,“有信件的过来拿信件,需要邮寄包裹的提早回家准备包裹,等小程同志跑完邮回来,再把包裹给小程同志捎去邮电所。” 第24章 那些有信件包裹的村民, 一窝蜂地上前,围着站在桌子旁的程英问:“小程同志,有俺家的柱子写得信没有?” “我家大闺女春分上月说要给我寄一些城里稀罕的罐头和麦乳精回来, 她寄回来没有?” “小程同志, 我儿子大牛在市里的钢铁厂工作,他每月都会给我寄一张汇款单, 这个月已经迟了好久,你看看有没有我家大牛的汇款单?” “我家老二给我定了报纸, 每月你爸都给我准时送来,这次你爸出了事,那报纸也没按时给我送来。” ...... 程英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 从厚重的绿色邮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属于矮门村的信件包裹,挨个发放给围着她的十来个村民:“李家大娘, 这是你家柱子给你写得信。春分她爸,这春分邮寄给您的东西,里面有两罐麦乳精, 一罐牛肉罐头、一罐黄桃罐头,你打开包裹看一下,看看有没有破损, 没有问题的话, 在我的单子上签个字, 表示你已经收到了东西。你要不识字, 不会写字, 就在单子上摁个手印。许家大妈,这是你家大牛给你的汇款单,你得自己去镇上的邮电所取款。曹石家的, 这是你家的挂号信,里面好像是份文件,你仔细看看是怎么回事。黄会计,葛书记,这是你们订得报纸,另外还有一份报纸,是你们村上邓老师的......” 被这么多人围着,嚷嚷着,程英没有一点慌张,十分沉着冷静,做事不浮不躁,干净利落地把事先整理好的矮门村所有信件包裹都发放给相关的村民,又对没有收到信件包裹的村民解释,镇上邮电所没有收到相关的包裹,请他们再等等。 最后她拿出一张邮电所签收单和一块红泥印,让春分她爸摁了个手印,再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对村民说:“各位乡亲们,咱们全镇就三个邮递员,要跑二十五个大队,五十多个村儿,每个邮递员除了周末休息日,每天都在跑邮的路上,实在是忙不过来。这次因为我爸摔下山的缘故,我们支局长年纪也挺大了,也不熟悉我爸这条邮路,有些邮件包裹为此耽搁了时间,实在不好意思。以后我会风雨无阻,准时把邮件送到大家手里,请大家放心。” “原来如此,那我们就放心了。”村民都表示理解,邮递员这份工作,看似是国家干部编制,工资不错,实际却是个十分辛苦的活儿。 邮递员不管春夏秋冬,无论路途多遥远,又或者是刮风下雨,他们都要跋山涉水,坚持把邮件准时送到收件人的手里,很少有丢失邮件或者迟到的情况,村民也知道邮递员干这份工作有多不容易。 李柱子娘拿着手中的信,上前来热情地拉着程英的手说:“谢谢你嘞小程同志,你走了老半天路,一定又累又渴吧,你到我家喝口茶,歇歇脚吧。你爸以前每次帮我送了信,都会在我家坐会儿,我家就在山顶的路边上,离这里不远,你喝了茶就走,不耽误你的路程。” 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却看见大黄直接跟着李柱子娘往山顶上一套土屋走,她楞了一下,转头无奈地把邮包重新背在背上,跟着李柱子娘走。 临走前,一个老太太对程英说:“小程同志,你跑完邮回来,记得来村上找我们书记,让我们书记喊我,我要给在城里工作的孙子孙媳,邮寄一些家里晒的笋干、红薯干,还有一些粮食鸡蛋给他们吃。” 程英脚步一顿,回头问:“这些东西加起来有多重?” 老太太笑眯着眼睛说:“不重,也就一百来斤。” 程英:...... 她是邮递员,不是牛马,这么重得东西,让她背着下山帮着邮寄,这老太太是认真的吗? 旁边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十五岁小姑娘,立马拉着那老太太的手说:“奶,您在胡说些什么啊,这么多的东西,您怎么好意思让邮递员给您送啊,小程同志没有那个义务帮您背这么重的东西送去镇上,她只是送信的,不是送货的!我跟您说了多少次了,您真要给我哥他们邮寄粮食,也得是我跟我爸他们背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您不要老想着让邮递员帮您送。” 老太太撇嘴,“她反正要经过我们村儿回镇上去,她帮我带点东西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怎么了,她年纪轻轻的,这么点东西都背不得,还做什么邮递员。想当年,我年轻那会儿,我什么活儿都能干,两三百斤的东西,我随随便便都能背起来......” 程英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知道世间奇葩多如牛毛,尤其在乡下,那些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的农村老太太老头子更是奇葩中的奇葩,她想过自己会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难缠的奇葩,没想到这才短短半天的世间,就遇到了这样的人。 程英望着那老太太,皮笑肉不笑道:“不好意思老太太,我的工作是邮递员,我的职责就是送邮件,请您听清楚,是‘送’,不是收。我们邮递员没有义务帮人收揽包裹送去邮电所,如果大家伙儿有什么轻省一点的,不涉及钱财的东西,比如一封信、一件衣服,或者三两斤干货,自己不方便去镇上的邮电所,对我们态度好的话,我们可以帮忙收揽信件包裹送去镇上,其他的,都免谈!请您记住,我们是邮递员,不是您的专属牛马,您想邮寄什么东西,我们不会给您专门送。” “你、你这是什么态度?!”老太太立即变了脸色,伸手颤巍巍地指着她,“你爸以前每次经过我们村儿,我让他帮忙带东西去邮递,他都帮忙了,怎么到你这里就不行了?就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你怎么有资格做邮递员?!我要去你们邮电局投诉,让你们的领导撤了你的职,让你当不了邮递员,换一个人来做。” 程英笑了起来,“欢迎您去投诉,我爸是我爸,我是我,我爸在工作上是个烂好人,在家里又是另一幅模样,我可不像他,我一直都是表里如一。您家以后得信件包裹,我也不会再收揽,您自个儿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去吧。” “你、你你你.....”老太太气得手都在抖,她看程英抬脚要走,气急败坏地伸手去打她。 葛胜利见状,连忙抬手抓住她的手,对着站在她身后的一对中年夫妻大声呵斥,“田老大,管好你的老娘,别一天到黑到处撒泼耍混,真以为邮递员是你家的,你家想邮递啥东西,人家就得帮你捎去镇上邮?以前老程同志是想着大家都是乡亲,偶尔帮帮你家忙也没什么,你老娘倒好,这么多年人家免费帮忙下来,你老娘就觉得理所应当,让人家小程同志一个邮递员帮你家背这么重的东西去镇上,人家不愿意就要去邮电所投诉,让人家没工作做。程建同这么多年对你家的好,都是喂狗吃了?让你们家老太太这么恩将仇报,这么对人家的女儿!我告诉你们,哪怕换了一个邮递员,人家不愿意给你们带邮件包裹,你们怎么举报、撒泼耍横都没用!” 田老大夫妻俩尴尬又丢脸的出来,一边对老太太说:“妈,您怎么又拿您那一套老做派来欺压别人,您要给您大孙子邮递东西,我们俩背去镇上邮寄就行了,你干啥在这儿丢人现眼。” 一边对程英低头道歉,“小程同志,实在对不住,我妈年纪大了,有些老糊涂,你别把她的话听心里去,我们要邮寄的东西,我们自己会去镇上邮寄,不会麻烦你。” 程英看了一眼葛胜利,心道这个村支书倒是个明事理的,及时出来解决矛盾,是个好干部。 她也不跟田老太计较,说了一句没事儿,跟着李柱子娘走了。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3节 两人一狗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来到山顶,李家 的房子就在山顶路口一颗巨大黄角树后面,是一个用泥土修建的大套屋子,靠近路边的位置,有一个平整的大院儿。 两人一到黄角树下,一股清凉的山风,带着黄角兰花特有的迷人清香吹来,吹走夏季的闷热。 程英忍不住停脚,站在黄角树下吹凉风。 实在是现在已经进入了八月,天气正热的时候,太阳高挂枝头,火辣辣的阳光晒得她浑身都是汗水。 李柱子娘看她站在树下没动,笑着跟她说:“我家门前这颗黄角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每年从四月到九月都会开花,又正好在山顶路口的风口上,一到夏季,村里人都喜欢到我家黄角树下乘凉,到了傍晚,我家门口可热闹了。” 黄角树下放了好几个竹子做得,已经褪去青绿色外皮,变成灰扑扑陈旧的竹椅子,看起来像是李家人放在那里,专门给路人和村里人坐下乘凉的。 大黄热得直接跑到黄角树下,一个靠角落的阴凉地方趴着,伸着粉嫩的狗舌头,不断喘气,给自己驱热。 它这样的动作,显然是程建同以前每次跑邮,经过这里,会在这颗黄角树下,坐在竹椅上歇歇脚,它跟着程建同歇脚,才会停下来喘气。 程英忍住想坐在竹椅上的冲动,双手嘞着肩膀上的邮包背带问:“李大婶儿,你叫我来你家喝茶,是想请我帮你念信吧?” 李柱子娘笑着点点头:“是的,我不认识字,也不想让村支书和会计帮我念信,就只有让邮递员给我念信。你爸以前每次来给我送信,我都请他帮我念信,顺便再喝口茶,歇歇脚。” 第25章 程英跟着李柱子娘, 走进李家的院子,大黄跟在她的身后,看见堂屋里走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 冲着那老爷爷直摇狗尾巴。 老爷爷笑容和蔼地伸手摸着大黄的狗头, 从屋里拿出一根大骨头扔给大黄吃,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大黄, 好久没看到你了,这是我上次去县里走亲戚的时候, 特意打包了亲戚家不要的骨头给你留得,你吃吧,吃吧。” 那根骨头已经十分干巴, 呈现褐色的颜色,上面没有一丁点肉,但大黄看见那骨头却是十分高兴。 毕竟这年头大家都缺油水, 人们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肉,有人念着它这条狗,给它骨头啃, 已然很不错了。 大黄冲着老爷爷摇了好一会儿的尾巴,这才去咬那根骨头,趴在李家收拾的干净利落的堂屋角落啃骨头。 “小程同志, 进来坐。”李柱子娘热情地招呼程英进门, 跟她介绍起老爷子说:“这是我的公公, 也是柱子的爷爷。” 又跟老爷子介绍起程英, “爹, 这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名叫程英,程建同不做邮递员了, 由他闺女顶班,以后咱家柱子的信,由她送过来。” “原来是建同那老小子的闺女啊,长得倒挺像他的。”老爷子上下打量程英一眼,从屋里抓了一大把自己平时舍不得多吃的龙眼干到程英手里,“闺女,吃吧,好吃的很,这是我家大柱给我跟他娘邮寄回来的好东西。” 青曲镇后世会种很多龙眼树,可是在七零年代,龙眼树只有零星几颗,种树的人家都舍不得吃,都拿去副食店卖。 龙眼干在这年代人们的心中,算是金贵的零嘴了,程英连忙推拒,“李爷爷,我不要,我喝口水就行了,我给你们念完信就走。” 李柱子娘给她端来一盅自家摘泡得老山茶出来,放在她面前说:“小程同志,你就收下吧,也没给你多少,就一把,你在路上当个零嘴吃,也不会那么寂寞。” “那......好吧,谢谢李爷爷。”程英礼貌道谢,把龙眼干放进斜挎包里,再把身上沉重的邮包,放在堂屋门后的一根大椅子上。 她接过李柱子娘手中的信封,小心的撕开信封,发现里面有两张信纸,两张大团结,她连忙把大团结拿给李柱子娘。 这年头的人们,很多人会把钱票塞在信封里,由邮局直接运送到收信人的手里,这是大家对邮局的信任。 因为本县信件邮费仅需要四分钱,跨省八分钱,能把信件直达收件人的手里,是这个年代较为低廉费用,又比较普遍的寄钱方式。 远比在邮局汇款,由对方所在地邮电所拿到相应的汇款单,再让对方去邮电所拿钱方便。 不过这样的信封,也有丢失的时候,通常都是运输工作失误,一旦失误,那一条运输路线都得追责,很少出现工作人员知道信封里有钱,进行独吞的事情。 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 有些收件人是聋哑人,又或者是目不识丁的老年人、孤儿寡母,家里没啥亲戚撑腰,就有心怀不好意之人,进行私吞。 上一辈子,程建同在黄翠芝、程一国夫妻俩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下,把邮递员的工作给了程纯富做,程纯富便找着借口,私吞了好几个人的钱,过了好些年才东窗事发,被人发现,举报到了邮电所那里,被邮电所的领导给开除,并且被公安局的人抓走判刑。 这李柱子写得信封,就是被程纯富私吞过信中钱的其中一户人家。 上一辈子程英曾听程建同提过,李柱子是矮门村唯一到沿海地区当海军的士兵,他爸在他出生的那一年就去世了,他是遗腹子,他娘就生了他一个孩子,他奶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最后留下他爷爷、他娘、他,三个人相依为命。 他十八岁那年,因为考上高中,又正好遇上十年大动乱,县里下乡来招兵的缘故,他毅然决然地选择参军,最后被划分到了沿海地区当海军。 他在南海地区当海军的第三年,因为军事冲突,壮烈牺牲,临死前他怕他娘、他爷爷接受不了他死亡的事实,请求他的战友告知所在的部队,不要把死讯告诉他的家人,求战友每月模仿他的口气文风,给他的家人写信,给他家人一线希望。 他的战友遵从他的遗愿,每个月都给他的家人写信,信中从原来每月塞十块钱,变成塞二十块钱,这钱是他活着的战友,好几个人,每人每月凑五块钱邮寄的,已经寄了快四年。 除了钱,他们还经常打着李柱子的名号,给李家人邮寄当地的特产,替李柱子尽孝。 而李柱子牺牲后的一大笔烈士抚慰金,也由当地政府部门,找着借口发放给了李家人。 有了那笔钱,李家人的生活明显比以前好。 知道事情缘由的程英,看着李柱子的母亲和爷爷,眼里难免生出几分难过。 李柱子的母亲,为了养大李柱子这个遗腹子,不顾娘家人的反对,坚持把他生下来,顶着村里人的风言风语,和公公婆婆,好不容易将他拉扯养大,他选择去当海军,他的母亲和爷爷都以此为荣。 可李柱子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祖国的南海边,他还年轻,没给家里留一个后,他怕自己的母亲爷爷受不了他离去的打击,宁愿让部队、让当地政府不给家里报丧,不发放烈士牌匾,也要请求自己的战友模仿自己给家人写信。 这样一个孝顺又为国牺牲的好男儿,谁忍心破坏他的遗愿呢。 程英将信纸缓缓展开,双手捧着信,声音清润温和地念起来:“爷、娘,你们好。 自从离家出门,已经有七年了,由于我所处部队比较特殊的缘故,我一直在海上执行任务,跟往年一样,无法归家看望你们,我深感愧疚,又很无奈。 我是一名海军,一名祖国战士,祖国需要我,我就会一直为国效命,为此我不能回家,请你们体谅。 我会定时给你们写信寄钱,钱虽然不多,但是我的一份心意。 我在部队这边吃得好,睡得好,身体康健,一切都很好,请你们放心。 娘,上次您托邮递员给我写信,说爷爷的身子骨越来越不好了,有时候会犯糊涂,到处乱走,摔得 头破血流的,不知道爷爷身体好点没有? 娘,您在信中说,很想念我,想去我所在的部队来看我,我很高兴你想来见我,但我所在的部队一直在海上执行任务,不方便接待军属见面,这事儿就算了。 娘,您上次给我邮寄的老家特产我都收到了,我很喜欢吃,但我战友他们吃不惯,您下次想邮东西,就邮我一人份的就行了,别邮多了,浪费钱。 最后,祝娘和爷爷身体健康,长命百岁——爱你们的李柱子留笔。 此致敬礼!” 下面落款了写信的日期。 李老爷子听完她念得信,乐呵呵地说:“大柱还是老样子,在外面玩疯了,就不肯回家了。” 程英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李柱子娘。 这李老爷子是老糊涂了?还是有痴呆症? 李柱子娘伸出食指,竖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眼中含着眼泪,配合着李老爷子说:“爹,柱子是那样的脾气,他一向很调皮,一出去就不想回家了。” “是啊,他可皮实了。”李老爷子呵呵一笑,躬着身体,慢悠悠地走到门口,一只手扒着木门,嘴里喊着李柱子的名字,叫他赶快回家,别再外面玩了,仔细把自个儿晒成黑炭。 李柱子娘望着李老爷子趴在客厅半米高门槛上,喊李柱子回家的干瘦身影,眼中的眼泪越积越多,最后忍不住双手捂住脸,坐在凳子上掩面低声哭泣。 大黄听到她的哭声,停止啃骨头,爬起身来,走到她的脚边坐着,仰头看着她,嘴里发出低声的呜咽声,似乎在问:人,你怎么了,你怎么在哭?你身上闻起来好像有伤心的味道,需要我帮忙吗? 李柱子娘听到它的声音,松开双手,看到它乖巧地坐在自己腿边,黝黑的狗眼睛,一副很担忧的表情,她红着眼眶,伸手摸着它毛茸茸的狗头,一句话都没说,默然无声地流泪。 程英看到李柱子娘的动作,心里忽然产生一个想法,李柱子娘是真不知道李柱子牺牲的事情吗? 都说母子连心,很多母亲,在孩子出事的时候,都能感应到孩子出事,李柱子牺牲之时,李柱子娘真没有心灵感应吗? 李柱子当兵三年,牺牲了四年,前后加起来已经过去了七年时间,尽管李柱子所在部队的战友,一直模仿他的口吻给李柱子娘写信,可是李柱子七年没有返乡探亲,也没在信中提起自己升职的事情,就算李柱子娘目不识丁,不认识字,不知道部队的规矩制度,四年前县里武装部和相关政府部门来给她送一大笔钱,她心里也应该猜到了什么吧。 程英转念一想,也许李柱子娘猜到了,但不敢问,不敢相信。 李柱子是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是她从小放在心尖里疼爱的孩子,就算她心里猜到了,只要有一丝希望,她都不会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死去的事实。 她把所有的期望,都放在她‘孩子’每月给她写得那封信上,只要信件准时到达,那就代表着她的孩子平安无事。 尽管心里觉得不对劲,她还是把那份期望,放在了每月给她送信件的邮递员身上。 只要信件送到她手里,她的孩子就还活着,她就还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和盼头,这是她后半生唯一的念想。 程英在这一刻,忽然体会到了程建同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风雨无阻给乡亲们送信,原来,他们邮递员送信,真的不止是单单给乡亲们送邮件包裹,还承载了每一位乡亲们的期盼和希望。 这份邮件必达的责任感,是每个邮递员都该做到的。 第26章 离开了矮门村, 程英背着邮包继续跑邮。 大黄领着她,从山顶往下走,前往下一个名叫凉风凹的村子。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 因为没修公路, 路是老一辈人们开垦出来的羊肠山道,多半都开在不占用农田的崖壁旁, 呈现盘山的模样,道路弯弯曲曲。 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 下山之时必须小心谨慎地往下走,以免脚滑稳不住力道,摔下山去。 大黄熟悉这条邮路, 走这条路没有任何压力。 从下山开始,它就一直在奔跑,它以为年轻的小主人会像先前那样, 脚步稳健地跟上它的脚步,于是撒丫子着欢乐奔跑着。 结果它跑出很远的距离,程英都没有跟上来, 它不得不噌噌噌地跑回来,站在半山腰狭窄山道路边靠悬崖的一从杂草堆旁,偏着脑袋看着程英, 冲着她:“汪、汪、汪!”叫了三声, 像是在说, 你怎么跑得这么慢。 程英探头看了一下路边的悬崖, 下面是好几百米的悬崖陡壁, 崖壁上零星长着一些绿油油的树木植被,悬崖下一条水流湍急,但水却是清澈宝石绿色的河流, 能清楚听见河水流动的声音。 山对面是绵延不绝地大片树木山林,山林的上空,高悬着圆日,这里风景秀丽的同时,带来一阵阵清凉的凉风,倒让人行走在这样陡峭的山道之间,没那么晕眩恐怖。 凉风凹离这座山头还有三个小时的路程,程英抹了一半脸上的汗水,双手拉扯着肩膀上的背带,减轻因长途跋涉,沉重邮包肩带磨损肩膀的疼痛,对大黄说了一声:“走吧大黄。” 一人一狗,顺着半山腰一条弯曲陡峭的峭壁山道,往东面方向的凉风凹行去。 山风徐徐,山林中偶尔有鸟雀啾鸣,伴随着野兽嘶吼的声音,山崖下流水潺潺,远处的山坳还隐隐带着一些还没完全散去的雾气,程英置身在这样的清山绿水之中,仿佛心灵都被净化了一般。 上辈子,程英活在好强要强的性格和部队事业中,与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过上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可在好日子的背后,是数不尽的心酸,止不住的心累,还有身体无法磨灭的伤痛。 上辈子程英活得太累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方面,她都饱受摧残,从没有过过一天安静祥和的日子。 重活一辈子,她想活出跟上一世不一样的人生,回归乡野,回到她从小生活的地方,感受农村山野河流,过上平静安宁的生活,是她上辈子和这辈子,两世的梦想。 这大概是每个在外闯荡的农村孩子,在外面过得不好,又或者受到了什么伤害,都会想着回到老家,回到自己熟悉长大的乡下,种种地,种种菜,养养猫狗鸡鸭,吃着粗茶淡饭,守着父母,感受着农村一草一木的芬芳宁静,用乡土生活,抚慰自己的伤痛,安安静静,平平淡淡,过完此生。 程英本就是农民的孩子,她的心灵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城里日子过得再好,她也不愿意再去城里折磨自己。 她宁愿留在乡下,做着外人不看好的苦力邮递员,也要穿行在这山野之间,用山川草木生灵,抚慰自己内心的伤痛。 深吸一口山间的清冽气息,将自己内心纷杂的情绪倾吐一空,程英勒着肩带,继续前行。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4节 这会儿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火红阳光撒满大地,河流两面的山顶都是金红色的一片,风景好看是好看,就是热得人要命,就算山脚下的河流往上吹来一阵阵凉风,也还是热得程英满头大汗。 程英走了两个多小时后,实在热得受不住,停在一处被人工开凿出来的斜坡悬崖口子下,把邮包放在靠里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邮包上,进行短暂的歇气。 大黄也热得不行,看她停下来了,就蹲坐在她的身边,面向悬崖的方向,吹着凉风,张着嘴巴,吐着舌头,吭哧吭哧地喘气。 程英从斜挎包里拿出军用水壶,拧开盖子,咕噜咕噜一气喝下半壶水,接着把邮包上,用一根绳子绑挂着的一个老旧陶瓷水杯取下来,将军用水壶里剩下的半壶水都倒进杯子里,放在大黄的面前,“大黄,渴了吧,喝吧。” 这个陶瓷水杯只有巴掌大小,是程建同以前用过的陶瓷水杯,他每次跑邮都背在邮包上,口渴之时,遇到河流溪流,直接舀水来喝。 这样虽然解了渴,但有两个坏处。 一是程建同真正渴了的时候,不一定能走 到有溪流河水的地方舀水喝水,人一直处于饥渴的状态中,身体很容易渴出毛病。 二是那些河水溪水虽然看起来清澈见底,喝起来也十分清甜,到底水没被烧开过,里面有许多微生物、寄生虫和看不见的蚂蟥幼虫存在,长期喝生水下去,身体难免不舒服,会出问题。 万淑慧心疼程建同,在他上任邮递员后没多久,就给他买了一个军用水壶,劝说着他背着装有白开水的军用水壶上路,他总不听,嫌弃背军用水壶麻烦。 后来上了年纪,他有次喝了山间的山泉水,一个没注意,把一条蚂蟥喝进了肚子里,身体不舒服了许久,人越来越瘦,送去医院一检查,蚂蟥都是老大了,需要做手术把蚂蟥取出来。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喝生水了,一直带着军用水壶,这个用来喝生水的陶瓷水盅,也没落下,一直背在邮包上,拿给跟他一直跑邮的狗喝水。 水盅是程建同强烈要求程英一起背着的,除了拿来给大黄喝水用,还因为水盅挂在邮包上,程英每走一步,水盅就会撞击在邮包上,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叮叮咚咚撞击声。 过路的路人,或者是村民,听到这样的声音,就知道是邮递员来了,能给她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大黄连跑半天的山路,自然渴了,程英给它倒好水,它低头吭哧吭哧一阵喝水,将杯子里的水全都喝个干净,没往外撒出一滴水。 程英见状,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嘴里夸赞,“大黄你真是条乖狗狗,喝水没有喝得到处都是,我爸把你教得真好。” 大黄跟所有狗类一样,喜欢被认识的人抚摸,也能分辨人类的情绪。 它知道程英是在夸赞它,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不过大黄十分高兴。 它昂着头颅,狗脸露出一副人性化的笑脸,圆圆的狗眼睛笑眯着眼,蓬松的狗尾巴一直摇啊摇,任由程英抚摸着自己,一副好脾气又温驯的模样。 程英摸了它一会儿,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将大黄喝水用的水盅挂绳重新绑到邮包外面的手柄上,接着重新背起邮包,站起身来,拍了一下大黄壮实的后背说:“走,大黄,我们继续送信去。” “汪!”大黄叫了一声,速度不紧不慢地率先往前走。 安静的山道中,再次响起程英走路之时,搪瓷水盅撞击在邮包上,发出来的叮叮咚咚不大不小的声响。 这次一人一狗走了大概半个小时,走在前面的大黄忽然停住脚,冲着拐弯的山道,程英看不见的地方,一阵汪汪大叫。 “怎么了大黄?”程英不明所以,从斜挎背包中掏出军匕握在手里,应对突发状况。 大黄回头看她一眼,转头继续冲着前方“汪、汪、汪”地叫,这次叫得声音,明显没有前面的声音大。 程英看它的表情动作,不像是戒备要咬人的模样,正疑惑它为什么这样叫的时候,前面拐弯处,被一大块凸起的山石挡住视线的地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喊声:“老程,是你吗?你来给我们村儿送信了啊?” 很快,一个身形干瘦,皮肤黝黑,留着一小撮八字胡的四十七八岁中年男子,出现在拐弯处的山道上。 他身后跟着两名同样黑黑瘦瘦的二十多岁年轻人,模样长得跟他有些像,三个人,每个人手里都用绳子牵着一头皮毛漆黑的山羊,看到程英背着绿色的邮包,三人都愣住了。 大黄在此刻冲着那三人摇了摇尾巴,显然是认识他们的。 大黄认识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程英放下心中的戒备,将手中的军匕悄悄放进衣兜里,身体朝里面的崖壁靠了靠,在不足一米的狭窄山道,给对面的人和羊让道,同时跟他们打招呼:“叔,你好,我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儿,我叫程英,我爸不做邮递员了,他的工作由我来做,你们是凉风凹的么?以后你们村儿的邮件都由我来送。” “你是老程的大闺女啊?我就说你看着眼熟,你是不是小的时候跟你爸送过信?那次你爸带着你到我们家吃饭,你还跟我家臭小子打了一顿呢。” 中年汉子认出她是谁,笑着拉住手里蠢蠢欲动,想撞陌生人的黑山羊道:“我是你广盛叔啊,我旁边左边这个就是跟你打架的二喜,右边这个是当时劝架的大喜。他们比你大不了几岁,当时你大婶儿看大喜一直拉偏架,一直护着你,跟你爸说,让你跟我家大喜定个娃娃亲,你爸不答应,说你的婚事得由你妈做主,他做不了主。你也不乐意,直说让你跟大喜定娃娃亲,你非揍死大喜不可。” 第27章 郭广盛这么一说, 他两个儿子和程英都恍然大悟。 程英十一岁的时候,因为好奇程建同跑邮的工作,在那一年的夏季, 软磨硬泡着程建同, 非要跟着他跑邮。 程建同执拗不过她,就带着她跑了一次。 程英跟着程建同, 认识了他这条邮路上的许多人和村民,也见识过他跑邮有多么辛苦。 由于过去了九年, 再加上程英多活了一世,上辈子她人生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部队的事业,还有跟魏牧成的爱恨纠缠上, 儿时发生的事情,其实她很多都忘记了,或者记忆模糊了。 如今听郭广盛这么一说, 程英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原来是你啊广盛叔,这时间过去的太久, 我一时没认出您,想起您,还请您勿怪。” 她说着, 又向着高郭广盛一个个头, 都穿着白色短褂, 黑色长裤的两个年轻人喊:“大喜哥, 二喜哥。” 大喜有些腼腆, 脸庞微红的点点头,声如蚊呐喊了声:“小英妹子,好久不见。” 二喜则咧开嘴, 露出一口白牙,满脸笑容道:“小英妹子,我听你爸说,你在部队当女兵呐,好端端的,你怎么突然回来当邮递员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我爸出了事,他没有儿子,我不得不回来主持公道......”程英将程建同身上发生的事情,简短的跟郭二喜解释了一遍。 二喜听完,先是愤愤不平地臭骂了程纯富一番,接着打量着程英道:“你现在顶替了程叔成为了邮递员,以后你跑这条邮路,到了我们凉风凹村儿,你就去我家吃饭吧。有空咱们再像小时候那样切磋切磋,看看你这个当过兵的人,身手有多厉害。” 程建同跑得这条邮路,每个歇脚的地方都有讲究,歇得早,歇得频繁,就容易错过几个村儿的饭点时间,到时候人家吃完午饭都下地干活去了,家里没什么人在,他想在村子喝口热茶,给钱吃口热饭都不行,因此他早跟程英说了要在哪里歇脚,在哪个村里吃早饭。 程英五点钟起床,到邮局拿到邮件以后开始送邮件,送完青曲镇上和清水村的信,返回到镇上,就是早上七点钟左右。 接着她走三个小时的山路,来到矮门村村委停留送信,再在李柱子娘家短暂停留后,接着出发到现在,已经到了正午十二左右。 她得抓紧时间往前赶,务必在一点钟以前赶到凉风凹,要错过了这个时间,凉风凹的村民都下田地干活去了,她就只能吃自己带得干粮了。 程建同跟郭广盛认识,两人小的时候曾经在镇上的学堂一起读过书,念过字。 不过两人都没读两年书,世道就乱了,他们镇上在打仗,就都没再读书,各自回家干活逃难去了。 程建同以前跑邮之时,途径凉风凹村,经常在郭广盛家,还有凉风凹一个带有一点亲戚关系的远房表亲家吃饭。 郭广盛还记得他,对他这个当过兵的邮递员特别的欢迎,程建同第一次跑邮到凉风凹,郭广盛就热情地邀请程建同到他的家里吃饭。 程建同不好老是在他家吃白食,一周跑两次邮,一次在表亲家吃饭,一次在郭广盛家吃饭,每次吃饭,程建同在临走之前,都会往郭广盛家桌子底下压五毛 钱的饭钱。 在这个两毛五分钱就可以买一大碗有肉有菜的肉丝面,或者3到五毛就可以买一份小炒肉、红烧鱼、炖猪肉的年代,他给五毛钱的饭钱,已经是很高的规格了。 郭广盛每次看见他给得钱,都会在他下一次来的时候把钱还给他,要是程建同不肯收,他就会让家里的妻子杀鸡炖鸭给程建同吃,以此抵钱。 久而久之,程建同也不好老是在家他吃饭,也不好每次都给钱,怕太过热情的郭广盛,把家里为数不多的鸡鸭鹅都给杀没了。 后来郭广盛开玩笑要给程英和大喜订娃娃亲,程建同知道程英主意大,万淑慧又特别护两个女儿,没有答应这件事情。 他又怕自己时常去郭广盛家里,郭广盛夫妻俩再次提起这件事情,他不答应,两个人闹得尴尬,渐渐地,他去郭广盛家里吃饭的时候少了,一直在他一个远房表姐嫁去的家里吃饭。 现在换成程英跑邮,他也嘱咐程英,到她的表姨家里去吃饭。 山里的村民和亲戚都比较淳朴,很多时候客人上门,山民们都会热情好客的招待客人吃饭,不收一分钱。 哪怕程建同长年跑邮在他的表姐家吃饭,他表姐一家人从没有不高兴的时候,反倒觉得自己没有好的饭菜招待程建同,时常感到愧疚。 而程建同也不是吃白饭的人,她表姐一家不愿意收他饭钱,表姐一家要寄信写信,他就给她们家买邮票,或者镇上买些糕点水果的,拿给表姐一家吃,给表姐得孩子买衣买鞋……这么多年以来,两家人一直来往的很愉快。 程英望着眼前笑容爽朗的二喜,点头答应,“可以,有空我们一起过过招儿,看看你是不是还像小的时候那样,蛮横无理。” 说起来,当年程英跟着程建同到郭广盛家吃饭,郭家人很热情的招待他们父女,她原本该跟郭广盛这两个儿子相处很愉快的。 可郭家兄弟还有一个妹妹,二喜小的时候,对着他妹妹吆三喝四,时常手贱去打她,招惹她,还去抢他小妹妹手里的拨浪鼓玩,逗得他妹子哇哇大哭。 小时候的程英看不过去,帮着他小妹把拨浪鼓抢回来,二喜自然不乐意,两个人为此大打出手。 别看当年才十一岁的程英身形特别的干瘦,她是从老程家百般苛待下长大的女孩子,打架特别的凶狠。 小时候看起来挺胖乎的二喜,完全不是她的对手,被她一阵拳打脚踢,打在地上嗷嗷哭。 她还薅着二喜的头发,一巴掌一巴掌扇着二喜的脸,问他知道错了没有,把他的脸扇成了猪头。 郭家人在家里做饭闲聊,听见哭声,到院子一看,吓了一跳,连忙将两人拉开。 大喜在旁边拉偏架,一直护着程英,致使二喜在大人拉扯开两人的过程中,又挨了程英好几脚,痛得他嚎哭不止。 程建同为此不断向郭家人道歉,说自己没管好孩子,是他的错。 郭家人说没事儿,都没往心里去,因为他们知道自家孩子,二喜的性格有多不讨喜。 二喜小时候就是典型的说不听、教不听的熊孩子性子,他经常欺负他的小妹,郭广盛一家人时常揍他,他也不改。 程英揍得二喜鼻青脸肿,他们反而开心,觉得终于有人能治住二喜这个浑小子了,于是跟程建同提了一嘴结娃娃亲的事情,结果被程建同当面婉拒。 如今再见到程英,看到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加上她是退伍女兵转业,接替了程建同的工作,成为了邮递员,郭广盛心思一转,再次生出了要让自家儿子娶程英的心思。 像程英这样优秀的年轻女同志,又有国家铁饭碗的工作做,在乡下的山村里,可是个香馍馍,谁家要娶了她做儿媳妇,那指定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郭广盛两个儿子,郭大喜已经二十五岁了,郭二喜二十三岁了,早就到了说亲的年纪。 郭广盛早在大儿子十八岁的时候,就让自家那口子张罗着在十里八乡给他相看姑娘。 结果他这个不满意,那个不喜欢,东挑西选的一个都看不上,死活不愿意跟他们夫妻俩介绍的姑娘们处对象。 这么一年又一年的磋磨下来,跟他同龄的年轻后生都已经当爹,孩子都生几个了,他还是不愿意结婚。 气得郭广盛跟他家那口子,想摁着他的头,逼着他跟一个他们夫妻俩看中的姑娘结婚,他转头就跑了,一跑就是一年,了无音讯,让他们夫妻俩,成了十里八乡的笑话。 逃婚的姑娘大家时常见,逃婚的年轻小伙儿,这么多年乡民们还是第一次见,大家伙儿可不就觉得稀奇么,想不议论大喜都难。 这事儿之后,大喜又回来了,回来后就跟他们夫妻俩说,他只会娶他喜欢的姑娘,他们要再逼他,他会继续跑,下次再跑,就不会再回来了。 郭广盛气得狠狠揍了他一顿,到底心疼自家儿子,怕他真的又跑了,再也不回来了,就把之前说好的婚事给推了,各种赔礼道歉以后,没再逼大喜结婚。 两年时间过去,大喜还是没有看得上的姑娘。 二喜也学着他哥的样子,说什么也要娶自己喜欢的姑娘,兄弟俩到现在都还单着,都是光棍儿,郭广盛跟他家那口子都急得不行,又没办法逼这兄弟俩,两口子愁得头发都白了许多。 先前程英跟大喜、二喜打招呼之时,郭广盛没错过自家大儿子那突如起来的脸红,还有那腼腆的模样。 知子莫如父,郭广盛忽然就明白了大儿子这么多年来,一直抗拒他们两口子给他找媳妇的事儿。 原来这小子,从小就记挂上了程英这姑娘啊。 郭广盛看着面前的程英,那是越看越满意,他笑着跟程英说:“小英,你来得正是时候,我们找了羊,正要回村里去呢,你跟我们一到去村里,到我们家吃饭去吧。” “这......不太好吧,我爸让我去我表姨家吃饭。”程英看了一下日头道:“广盛叔,你们不是从对面过来的吗?怎么要掉头回村里去?” “我们是在找村里养得丢失的山羊,已经找到了三头,还剩一头小羊没找到,不知道是掉在哪个山坑里,又或者被野狼和其他猛兽吃了。我们已经找了一上午的时间,肚子饿得慌,这会儿已经到了饭点的时间,我们也得回家吃了饭,才能继续找剩下的羊。” 郭广盛伸手扯着颈子套了粗绳的黑山羊往回走,边走,边对程英说:“我跟你爸熟得很哩,你表姨也经常到我家来,跟你大婶儿唠嗑说话,你到我家去吃饭,你表姨跟你爸都不会不高兴的。正好你婶儿今天过生,家里杀了只鸡,捞了一些河鱼,要请一些亲戚来吃饭,你跟着我们一起去,吃点好吃的吧。” 他如此热情的邀请,程英要再三拒绝,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5节 她是邮递员,未来的日子里都要跟这些山民们打交道,再加上有她爸的交情在,还有大黄对他们也很熟络,他们也不是什么坏人,程英也就没再拒绝,说了一句:“那麻烦你们了。”跟着郭广盛父子三人往凉风凹走。 第28章 青曲镇地处西南, 由于地界的特殊性,青曲镇管辖范围内绝大部分的山村,都跟矮门村一样, 一半是常见的山土旱地, 另一半则是梯田。 八月初,青曲镇绝大部分地区种植的水稻都已成熟, 凉风凹一整个斜山都是金黄色的一片。 烈日高悬,火热的阳光下, 还有不少村民在金黄色的梯田里割稻打谷。 远处田间树林旁,零零落落坐落着房屋,屋顶升起一缕缕袅袅炊烟, 家家户户都在做饭,每户人家前面都有一个院子,站在山道进村的道路口, 隐约能看见一些孩童在农家院子里嬉笑玩闹。 出了陡峭的悬崖山道,原本走在程英前面, 又在郭广盛父子三人后面的大黄, 咻地一下跑到前面,接着跳到进入凉风凹村子山道上,立着写有‘凉风凹’三个字地界的石碑上, 冲着村子‘汪汪汪’地一阵喊叫, 然后跳下石碑, 兴奋地摇着尾巴, 转跑回来到程英的面前, 黑黝黝的狗眼睛一直看着她,似乎在跟她说:“人,下一个送东西的地方到了。” 程英看它的表情, 就知道它想说什么,她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低声说:“嗯,我知道了,凉风凹到了。” 大黄听懂了她说得这句话,高兴地冲她摇了摇尾巴,接着又转头兴奋地往前跑,动作之大,吓得郭广盛父子三人牵得三只山羊一阵乱动,咩咩直叫。 郭广盛三人手忙脚乱地牵住挣扎着想跑的山羊,等山羊情绪稳定下来后,郭广盛率先牵着羊往前走,边走,边回头跟程英说:“你爸养得狗,一条比一条聪明,帮了你爸不少忙呢,以前你爸养得那条名叫大白的狗,还救过你爸的命呢。” 这事儿程英知道,那是她爸养得第二条狗,在她十岁那年,有一天晚上,她爸收到邮电所一封加急电报,要送去阿依山的普苍寨。 他爸连夜带着大白往普苍寨赶,在到阿依山的第二天晚上遇到了狼群,大白为了保护她爸,与狼群奋力厮杀,最后被群狼咬死,她爸也受了很多伤,不过平安的将电报送到普苍寨的首领手里。 后来她爸借了苗民的猎枪,只身上山,打死好几头野狼给大白报仇,又把大白的尸体背回了程家,就埋在程家竹林后面。 程建同很少带他养得狗回家,程英对他以前养得狗,记忆不算深刻,救他的大白模样却还记到如今,那是一条皮毛纯白,四肢健壮,爱拿狗尾巴‘攻击’人腿部的狗。 程英从小对猫狗和其他生灵,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属于那种,看着猫狗可爱,她也有想撸一撸的想法,但让她养,她就觉得麻烦。 不过她这个人很护短,如今她接替了她爸的邮递员工作,她爸把大黄交给她,让大黄跟她同行,以后大黄就是她的伙伴,由她来养,大黄就她的家人。 自己的家人被外人夸赞,程英脸上也有光,“大白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它的确是条好狗,我们一家人都很感谢它保护了我爸。说起来,我爸养得狗都是咱们本土的中华田园犬,它们可是从古时候就被咱们老祖宗认证过的好狗,它们聪明、听话、忠诚、懂事,战斗力强,身体强壮,很少生病,养它们一路跟着我们跑邮,是真能帮我们不少忙。” 就比如大黄,它外表看起来就很威猛,实际也很聪明懂事,它明明是程建同养得狗,本意上来说,是不会认第二个主人的。 但是它记得主人的工作,接受主人给它下达的命令,从跟程英一同上路到现在,它没有到处乱跑,也没有出现消极怠工,抛下程英跑回镇上的事情。 大黄尽职尽责地给程英带路,在前面给她排除未知的危险,每到一个村落,提前大声狂吠,提醒她新的村子到了,也提醒村里人,邮递员来了。 这样聪明又敬业的大黄,那可是百里挑一的好狗啊! 郭广盛哈哈一笑,“是咧,我们家也养了一条土狗,不过是条母狗,时常跟着我一起上山打猎,你们大黄很喜欢跟它玩,可惜的是,去年冬天,山上下来一群野猪糟蹋咱们村儿的粮食,我带着它跟村里人去撵猪,它被一头大野猪给撞死了。” 青曲镇下的每一个山村占地面积都很广,每个村儿都能分成十来个生产队,凉风凹村除了能种地的几个山头,还覆盖好几座高山,绵延的群山。 这些群山之间,中间有一条类似于峡谷的河流,被命名为青河。 在比凉风凹更高大的群山上,全是陡峭的山坡以及大面积的树林、山林,里面有许多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 建国以前,这些山林里还有猛虎,一到粮食匮乏的冬季,这些猛兽总会下山吃人、吃村民们的粮食。 建国后,为了杜绝虎患,当时的政府部门还组织过民兵进行剿虎、撵虎,后来山林里穿梭的老虎没了,其他的猛兽撵之不尽,政府也不能可能年年都干这种劳民伤财的事情,村民们只能自保。 在这个年代的山区村庄,都有民兵的存在,可以合法持枪,击杀祸害村民的猛兽。 也有不少村民为了自保,自制猎、枪藏在家里,只要不用来干杀人放火的事情,村民偶尔用猎、枪上山打个野兔子、野鸡之类的野物打打牙祭,村里的干部们都当看不见。 郭广盛是凉风凹老的一批民兵,他虽然不像程建同那样受过部队的训练,上过战场,但他做民兵的期间,也是学习过军体拳之类的格斗术,学习过如何开枪、开炮、拉手、雷,体能相当健康。 他农闲之时,会带着两个儿子去凉风凹对面全是山林的高山打野鸡兔子,因此他也会养狗,平时看家护院,偶尔随他上山打猎。 自家的狗为了保护村民一个孩子,被成年野猪锋利的獠牙撞顶在肚子上,破了一个大洞,肠子鲜血流了一地,当时那条狗还怀孕了,大着肚子跟着他去撵野猪,为此送了性命,郭广盛说起来也是痛心不已。 程英诧异地看着在前面奔跑的大黄,大黄是条公狗,他要是跟郭广盛家的母狗玩得好的话,那条狗又怀孕了,那估计,多半是大黄的孩子。 就目前这个年代来说,小山村里养狗的人家不多,能养狗的人,家里的条件都算是比较好的。 毕竟多养一个生灵,就要多吃一份口粮,绝大部分的村民家里养了一堆的孩子,还有老人要赡养,他们自己饭都吃不饱,怎么可能多分出一份口粮给猫狗吃,他们不吃猫狗就算不错了。 因此,郭广盛一家人在凉风凹村,条件算不错了。 可是那条母狗死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死了,不知道大黄知不知道那条母狗死去的事情,会不会跟人类一样伤心难过。 郭广盛家在凉风凹的山脚下,靠近青河边,一处种了好几颗梨树的地方。 郭广盛领着程英,从半山腰上的山道,顺着弯弯曲曲的道路一路往下,偶尔超近道,从金黄色压弯枝头的稻田田埂边走过。 大黄看他们不走正确的道路,还急得跑回来,咬着程英的裤腿,嘴里发出低低的哼唧声,想把她拉回正确的道路上去。 程英不得不说:“大黄,我们走近路,不走主道。” 连说几遍,大黄都不听,直到郭广盛说:“大黄,到我家看小花去。” 大黄顿时支棱起毛茸茸的狗耳朵,看向郭广盛,一副,你说真的?你没骗我? 郭广盛说:“小花已经死了,我带你去埋它的地方看它。” 他养得名叫小花的母狗,死后埋在他家祖坟那边的树林里,离他家挺远的,之前程建同跑邮带着大黄来他家吃饭,大黄每次都在他的屋子里团团转,不停地叫,就是在找小花。 他好几次都想带大黄去看小花,程建同都在赶时间,吃完饭就走,就一直没带它去。 大黄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目光看向程英,嘴里一直低声呜呜咽咽哼唧着,似乎在恳求着什么。 程英手一挥,“大黄去吧,去跟着广盛叔,看看你的小花吧。” 大黄汪了一声,急切地跑到郭广盛的身边。 郭广盛把手中牵山羊的绳子,拿着郭大喜牵着,叮嘱他:“你带着小英先回家里去,到了家里,跟你妈好好的说一说,别吓着人家,我带大黄看完小花就回来。” 大喜嗯了一声,牵着两头羊,领着程英和二喜往山下的家里走。 路上,二喜一直跟在程英的身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一会儿问她邮包重不重,要不要他帮忙背,被她婉拒后,又接着问她,军营里是什么样的,当兵苦不苦、累不累,开枪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她杀过人没有...... 程英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郭大喜在前面默不作声 ,时不时回头看程英。 程英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特别火热明亮,那眼神分明就是一个大小伙儿看喜欢的姑娘才有的眼神。 这种眼神,她在前世,魏牧成没背叛她之前,她看过很多次。 这郭大喜,该不会喜欢她吧? 可是她跟他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啊,除了今天,她跟他唯一的接触就是九年前,年少之时在他家吃了一顿饭。 他比她大五岁,难道那个时候他就喜欢上她了? 那也太奇怪了吧! 有了这个认知在,程英浑身都不自在,开始后悔答应郭广盛,去他家吃饭了。 在到郭家的路途中,时不时就有村民看见程英,进行一阵打招呼和盘问,程英一一客气礼貌的回答。 等到了郭家,郭家人早已收到风声,一群人站在院子里迎了出来,七嘴八舌地说:“这就是老程的大闺女呀?长得可真俊!” “能不俊么,她小的时候就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我家那口子跟她爸提一句结娃娃亲,她跟她爸都不同意呢。” “哎呀,我可记得她,她小时候的脾气可大着呢,她跟她爸跑邮到我们家来的那次,她就跟二喜干了一架,把二喜打得鼻青脸肿,屁都不敢多放一个!” “哈哈,我就说二喜从那之后老实了许多,不敢再欺负小姑娘们了,原来是被她收拾过。” “嗳?我听说,她是我们镇上这几年唯一招去部队当兵的女兵,她这是退伍,接替她爸的工作了?” “你还没听说吗?老程摔下山,是被他同行的大侄子推下山去的,这姑娘从部队退伍回来,是给她爸主持公道的。” ...... 郭母今天过四十五的生日,请了关系近的本家亲戚和一些相熟的邻居,在院子里摆了三桌,院子里站了三十多号人。 郭大喜领着程英走进郭家院子,怕程英脸皮薄,不经亲戚们说,连忙说:“各位爷爷奶奶叔伯婶子、兄弟姐妹们,小英是来送信的,本来要去她表姨家吃饭,我爸让她来我们家吃饭,你们就别在她的面前东说西说,吓着人家。” “哟,大喜,我这还是头一次看见你这么护一个姑娘呐。”一个本家大婶,揶揄地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 她话还没说完,郭大喜偏黑的面庞红了起来。 大家都惊奇地瞪大眼睛,看看大喜,又看看程英,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 郭母见状,连忙拉了本家大婶一把,示意她别在往下说,别当着程英的面儿打趣大喜。 年轻人脸皮薄,要把程英给吓着了,把事儿搅浑了,大喜还指不定怎么怪她呢。 “你就是小英啊,女大十八变,你比小的时候长得更漂亮了。小英,你还记得我不?我是大喜的妈,你叫我郭大婶儿的。”郭母走到程英的面前,热情地拉着她往院里走,“来来来,小英,里面坐,你来得正好,我们饭菜都做好了,就等着你广盛叔回来开饭呢。” 程英跟着郭母走到客厅里,将背上的邮包放下来,礼貌地跟她打招呼:“你好郭大婶儿,我记得您,九年前我跟我爸跑邮来你们家吃饭,您还单独给我煮了一个白煮蛋吃,也不怪我打了您家的二喜,我很喜欢您。我不知道今天是您生日,什么都没买,就到你家来蹭饭吃,实在不好意思。” 白煮鸡蛋在这个年代可算是好东西,一般的人家,家里每年只能养两只鸡,大家把鸡养大都舍不得吃,留着鸡生蛋卖钱,或者孵化小鸡仔,自己家里养,生更多的鸡蛋卖钱。 一般的山民家里,自家人都不怎么舍得吃鸡蛋,只舍得给小孩儿吃,程英一个外来的小姑娘到郭家来,郭母不但不怪程英打了她的儿子,还煮了一个水煮蛋给程英吃,这不仅仅是郭母为人大方善良,她还很会来事,脾气温和讨人喜。 这么多年过去,程英不记得郭广盛父子三人,却记得郭母曾经给她煮了一颗香喷喷的鸡蛋吃,可见郭母为人有多厚道。 郭母哈哈一笑,“你还记得你那年来我家的事儿啊,你喜欢吃鸡蛋是不,一会儿我单独给你蒸个鸡蛋羹。你爸这几年来我家吃饭的时候都少了,他摔下山去,我们都没时间去看他,你哪会知道我今天过生呢。你不用这么客气,你来到我家,就是我们的客人,来来来,别在屋里站着,去院子里入座吧,我们一会儿就开席了,你多吃点肉。” 她说着,拉着程英走到院子里,安排她坐在中间的主桌上面,转头招呼郭大喜,“大喜,给小英舀瓢水来,让小英洗洗手。” 又叫郭二喜,“二喜,你去小田坎那里摘一篮子梨回来,一会儿分给小英和大家吃。” “哎——”郭二喜应了声,拎着篮子,跑去离郭家不过十米远,一个水田边,一颗高大的梨树上摘梨。 郭大喜则默不作声地,从郭家左侧院子摆放着两个水缸旁,拿起一个葫芦瓢,舀了一瓢清水过来,示意程英洗手。 程英站起身来,不好意思地说:“大喜哥,我自己去洗手就行了。” 郭大喜不说话,就端着葫芦瓢站在她面前,眼里全是执着。 程英没办法,只能往院子边缘走,伸出自己精瘦的双手。 郭大喜走到她身边,把葫芦瓢里的水,缓缓倒在她的手上。 她就着清冽的山泉洗干净手,又用剩余的水抹了一把脸,瞬间感觉凉爽了许多。 郭大喜见状,又去水缸旁给她舀了一瓢水,示意她接着洗脸。 程英:...... “大喜哥,我洗好脸了,不用再洗了。” “那点水,不够洗,你再洗洗吧。”郭大喜又把水往她手上倒。 客随主便,程英无奈,只能双手捧着他倒得水,接着洗脸。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6节 院子里,郭家的亲朋友好友都坐在饭桌旁,一个个看稀罕似地,紧盯着两个小年轻的动作。 众人见到郭大喜那傻愣愣的模样,一个个忍俊不禁地低笑起来,三五交头接耳,低声议论,“这大喜这么多年了,对他爸妈介绍的姑娘家,从没有个好脸色,看到村里那些未婚的姑娘,他也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这次咋这么主动给人家小程同志舀水呢,他还真看上这小程同志了啊?” “我看八成是,不是说广盛以前跟老程提过,要给他家大闺女和大喜定娃娃亲的事情吗?估计大喜那个时候就动了那个心思,所以这么多年来,都不同意娶他爸妈介绍的其他姑娘。” “啊?我听大喜妈说过,老程以前当着他们夫妻俩的面儿,婉拒了两个孩子的娃娃亲,这小程同志自个儿还说绝不会嫁给大喜。你看大喜脸红成那样,小程同志没有一点脸红的模样,这两人一准不会成。” “这很难说,女大十八变,小时候不愿意嫁,现在长大了,相处久了,说不定就愿意了呢。你看咱们村支书的大闺女桂枝,小的时候不是挺讨厌大喜,说他是闷葫芦,一天说不上几句话,跟他在一起玩没意思。现在长大了,看大喜长得浓眉大眼,挺俊一个大小伙儿,不就喜欢上了大喜,一直嚷嚷着要嫁给大喜,让她爸跟广盛两口子结亲。结果大喜跑了,两人的婚事也退了,两家人闹得老死不相往来,那桂枝还是偷偷摸摸地往郭家跑,来看大喜呢。” 众人想起桂枝,都颇为可惜的叹着气,桂枝也长得水灵,脾气也挺好,家里家外干活都很麻利,十里八乡不知道多少后生都看中桂枝,想娶桂枝做媳妇儿呢,咋滴大喜就看不上桂枝呢? 程英的耳力很好,尽管郭家亲朋说话的声音很小,她还是将他们说得话,听了个大概。 她没有半分羞涩,面色如常的坐回座位去,当不知道郭大喜的心 意。 她是活了两世的人,在经历了上辈子魏牧成的纠缠不休之后,她对男女感情彻底的失望,不会再轻易动心,也不会再嫁去别人家做媳妇。 她这辈子,只想过好自己的生活,就算要结婚,她也只会招个男人上门做赘婿,让男人围着她团团转。 要她嫁去别人做媳妇,在别人家洗衣做饭,伺候公婆,围着男人转,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很快,郭二喜拎着一篮子青翠碧绿的青梨回来,郭母把篮子里的梨子,分给了包括程英在内的十几个年轻人和小孩儿,让他们分着吃。 这梨很大,一个有巴掌大小,是老式的青皮鸭梨品种,一个都有半斤重。 往年郭母这颗梨树上的梨,她是舍不得分给大家吃的,是要摘去镇上的副食店卖,或者换其他东西的。 今天是看着程英来了,想摘几个梨给程英吃,又怕亲朋说闲话,才忍痛让郭二喜摘一篮子梨分给年轻人吃。 没分到梨的长辈们也没有任何不高兴,毕竟水果在这个年头,算是稀罕的东西,郭母每家都分了一个梨,有些家里孩子多的,还分到了两个,孩子们也很懂事,没有直接咬来吃,都放在自己的桌子面前,等着吃完饭,拿回家里,一起分着吃。 二十分钟后,郭广盛带着大黄回来了。 他进院就开始热情地招呼院里的亲朋,同时向大家介绍程英,大家伙儿跟他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大黄则蔫头蔫脑,狗尾巴下垂,一副精神萎靡的模样,动作缓慢地走到程英的身边,趴在她的脚边,没吭一声。 程英弯腰下,在桌子底下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低声安慰它:“大黄,狗死不能复生,你想开点,一会儿开席了,我给你夹肉骨头吃。” 大黄无精打采地哼唧了一声,狗脑袋趴在地上,眼睛半眯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有几个年纪小的小孩儿看见它,一窝蜂地跑过来摸它,拉扯它的狗耳朵和尾巴,力道下得重了一些,把它弄疼了,它也懒得抬头搭理他们。 程英心疼它,找着由头把小孩儿都撵走了,将它护在脚下,等着开席。 第29章 饭菜很快上桌, 在这缺乏油水的年代,郭家人拿出家里珍藏已久,过年大队上分给社员们的过年猪肉做成的腊肉香肠, 切成腊味拼盘, 端上了桌。 另外有郭广盛父子前两天上山猎得野鸡野兔子,用盐腌制过后, 炒的辣子鸡,仔姜兔。 还有今天从他们自家水田里抓了三条两斤重左右的稻花鲤鱼, 做成了整条的泡椒脆皮鱼。 除此之外,还杀了一只老母鸡,合着自己采摘的蘑菇炖了一锅金黄诱人的老母鸡汤。 煮熟的老母鸡又捞起来, 剁成一小块小块的,用菜籽油烫得喷香辣椒油,放上花椒面、白糖、盐味精、酱油、葱段之类的调料, 弄成一盘盘色诱油亮的麻辣凉拌鸡块。 早上郭广盛还专门向大队买了一头羊,跟村里另一户过两天要办事的人家,分买一头羊。 他这半边羊, 羊腿和肉多的地方,被郭母和她婆婆,还有其他到灶房帮忙下厨的女人们, 切成肉丝, 合着郭母泡得泡椒、泡生姜、新鲜采摘的芹菜, 炒成了芹菜泡椒炒羊肉丝。 剩下的羊排、羊骨等等, 则剁成了块, 放进锅里炖羊汤,分到的一半诸如羊血、羊肠、羊肝之类的羊杂,也一并洗净丢进锅里炖。 等羊肉炖得快熟的时候, 又往里煮了一些萝卜块和白菜,再舀进大盆里,上面放些葱花和切碎的香菜端上桌来,院子里飘着浓郁的羊肉汤香味。 这么多肉菜,一盘盘,一盆盆地上桌,除了肉菜,还有几个时令的蔬菜,比如干煸四季豆、凉拌茄子、凉拌黄瓜、辣椒炒笋子等等,每一道菜份量十足,颜色诱人,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这么多的菜肴,哪怕程英多活了一辈子,也觉得郭家人办得过于浓重了一些。 要知道,山里普通人家,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做肉吃,通常只做一种肉,只做一点点,让家人解解馋就行了。 请客吃饭,最多做两个肉菜,搭配一堆素菜,怎么今天郭母过生日,办得这么浓重。 等到郭广盛和郭母站在院子中间,举着装了白酒的大碗,招呼着大家吃好喝好了,说了一堆的话语,程英这才明白,郭家人为什么办这么隆重的宴席。 原来今天是郭喜儿,也就是大喜、二喜的妹妹,当年二喜抢拨浪鼓,程英给他妹妹出头的那个小姑娘的订婚宴。 郭喜儿今年才十四岁,就被他们村儿一大队队长的二十岁儿子看中,两个人偷偷摸摸处上了对象,差点擦枪走火,偷食禁果,被郭母发现以后,跟那大队长的一家人闹了好一通,最终两家人商定,先给两个小年轻定亲,等再过两年,郭喜儿大一点,十六岁了,两家再办婚礼。 一大队的队长,提前给了一百块钱的彩礼钱,拎了两只鸡鸭、一些白糖、糕点之类的彩礼物品上门,给自家儿子下定。 郭母想着自己生日就在这两天,干脆把郭喜儿的定亲礼订在自己过生的这天,正好在这天多做些好吃的,招呼着亲朋好友过来,见证两个小年轻定亲礼,这才备下这么多好吃的。 郭喜儿长了一张鹅蛋脸,脸上还带着婴儿肥,一笑就有一双月牙眼睛,一对小酒窝,一副清秀可爱又善良的面相。 现在,郭喜儿正在郭广盛夫妻俩的招呼下,穿着一件新做的斜襟暗红色短袖罩衣长裙,长头发朝后绾成一个类似于丸子头的盘发,中间插了一支银鸡心簪子,扮成成年人的模样,跟一个长相老实,但一双眼睛不太安分,总是有意无意看程英的男人,挨桌敬酒。 两人在郭广盛夫妻俩的指引下,来给程英敬酒,郭喜儿看到程英,冲着她甜甜一笑,声音清脆地喊:“小英姐姐,好久不见,你今天来得真巧,凑巧碰上了我跟阿牛哥的订婚宴,来来来,我们姐妹喝一杯。” 程英站起身来,手里端着一碗装了郭家人自己酿得烧刀子酒,轻轻的跟她碰了一下碗,喝了一口酒说:“好久不见喜儿,你怎么突然定亲了,你这个年纪,该去镇上念书啊。” “嗐,念书有什么用啊,念再多的书,最后的结局也不一样要回来嫁人生子,我还不如早点结婚,跟阿牛哥生几个孩子,过我们自己的小日子呢。”郭喜儿不甚在意地说。 他们凉风凹村儿的孩子跟其他山区的孩子都一样,家里人不重视孩子读书的事情,主要是很多山区里的村子没有学校,山里的孩子想读书,就得天不亮起床,走很远的山路,去别的村,或者去镇上的公社小学读书,十分辛苦不说,很多孩子成绩还不好。 山里那些目不识丁的家长,觉得他们读书存粹就是浪费钱,远不如就在家里帮忙带弟弟妹妹,或者帮着家里做家务活儿、农活来得实在。 尤其是山里那些女孩子,很多重男轻女的家庭,更是不愿意花钱让她们去读书认字,就怕她们长了见识,有自己的想法了,以后不听家里人的话,自己跑了。 由于缺乏文化知识扫盲,山里很多女孩子,十五六岁的年纪就被父母撮合介绍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为那些男人生儿育女,洗衣做饭,伺候公婆,家里地里的忙活,辛苦劳累一辈子。 这种情况在山里是常见的,大家也习以为常,哪怕有姑娘自我觉醒,勇于反抗,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地逼对方嫁到男方家里去。 这样做得后果,要么是那个姑娘认命嫁过去,要么拼了命的逃出大山,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要么就是自我了断,落得众人唏嘘的下场。 像郭喜儿这种,小小年纪不读书,甘愿跟大自己六岁的男人订婚结婚,不是傻,就是被那男人给骗了,程英真不知道郭喜儿心里是怎么想的。 郭家人在凉风凹村里,算是条件不错的家庭之一,除了郭家祖上是干卖货郎的,积累了一些家产外,还因为郭广盛为人踏实勤奋肯干,一直干着重劳力活儿,赚着高工分 ,以前又是民兵,每年都有一些工资补贴,两个儿子干活也是一把手,都赚着满工分,一家人都很勤快,家里光景很好。 郭喜儿是郭母唯一的女儿,郭广盛夫妻打小就很疼爱她,在村里好些女孩子不被家长允许读书的情况下,郭家人是一直支持郭喜儿去读书的。 郭喜儿也不笨,成绩一直在中上游,只可惜她读完小学,因为大动乱的缘故,镇上的中学不开学了,她就一直呆在家里,帮郭母干些家务活儿。 有村里人觉得一个女孩子在家里闲着吃干饭不行,劝说郭母,让郭喜儿也跟着她两个哥哥一起下地干农活挣工分,给她自己挣点口粮。 郭母心疼喜儿,觉得她年纪小,去地里干活会被晒黑,会把她还没完全长成熟的身子骨给累坏,没听村里人的劝说,就让喜儿在家里帮着做做饭,洗洗衣服就行了。 谁知道自己宝贝的女儿,一眨眼就被张家的小子张阿牛给勾走了,还哄骗着喜儿在村子半山腰一处偏僻的玉米地里,差点偷食禁果。 当时是被村里一个有名的长舌妇发现,把郭喜儿两人吓一大跳,才没有酿成大祸。 长舌妇转头告诉了郭母,郭母气势汹汹地去抓两人,一阵打骂之后,郭喜儿寻死觅活地就要嫁给张阿牛,而那长舌妇也把两个小年轻的事儿传得全村都知道了。 两人没有进行最后一步,但两人在玉米地里,衣衫不整的模样,被长舌妇看见,跟村里人传得有模有样,郭母的脸都丢尽了,她也不可能真的看着女儿去死,母女俩僵持了好一段一时间后,郭母上张家闹了好一通,最终妥协。 程英听完郭喜儿的话,还想说些话劝她好好想想,张阿牛突然开口,“你就是程建同的女儿?长得倒挺不错,你这个年纪不结婚,不嫁人,不生孩子,学着男人做什么邮递员?这是你一个女人该做的事情吗?!你劝喜儿读书做什么,读书有什么用,读再多的书,你们女人最后不也要嫁给男人,给男人生孩子?既然迟早要嫁人,要生孩子,还浪费那个钱和时间读书干什么,尽瞎折腾!” 他说完,又指了指程英手中捧着的酒碗,“你这人也不厚道,喜儿跟你敬酒,你咋不喝完,就喝一口,敷衍了事,你这是看不起喜儿,看不起我呀!” 此言一出,热闹的宴席安静了下来。 程英冷着一张脸,将手中的酒碗啪得一下放在桌子上道:“首先,我爸是邮递员,在你们村这条路上跑邮了二十多年,无论是你们村的人,还是别的村的人,见到我爸,不是尊称一声程叔,就是喊他老程同志,你一个晚辈上来就直呼我爸的名字,未免也太不懂礼貌,不懂礼数了一些! 其次,我们女性不输于你们男性,读书认字,是让我们女性有更好的见识,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让我们能看到更广阔的天地,有更多的觉悟思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困在这小小的山村里,听你这种自以为是,把自己当根葱的男人洗脑嫁人生子,围着你这种臭男人转! 我做邮递员又怎么了,已故的毛主席曾经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我不仅做了邮递员,我还当了女兵,为国家浴血奋战四年,经历无数生死,你是男人又怎么了,你能做到这些事情吗?你做不到,就不要在我面前逼逼! 外面的世界,有无数女性同志在各行各业工作,她们比男性工作更加认真,更加细心,工作能力也很突出,在每一个工作岗位闪闪发光。 很多国家领导人都有女性同志的身影,你这种目不识丁的井底之蛙,以为自己是个男的,多长了一个玩意儿就不得了,把自己当成一回事儿,对我们女性这么大男子主义的指手画脚,你以为你是谁? 我就不给你面子怎么了?你这订婚酒,我喝着膈应!这饭,我不吃也罢!” 她说着,转身大步走进郭家的客厅里,背起邮包就走。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张阿牛和他的家人都变了脸色,郭家人也都沉下了脸。 郭母连忙去客厅拉住程英,一面赔礼,一面小声劝道:“小英,对不住啊,让你受气了。这张阿牛是他张家的独子,打小就被他爸妈宠坏了,他一直是这个德行,对谁都不会说什么好话,你别往心里去,当他放屁就行了。你难得来婶儿家里一趟,今天又是婶儿的生辰,你给婶儿一个面子,吃完饭再走吧。婶儿特意给你蒸得鸡蛋羹马上就好了,你别为了那起子不相干的人,气坏了自个儿,饭都不吃了。” 程英也是一时气愤,才会背着邮包直接走人。 郭母这么一劝她,她也觉得自己行事太过冲动了一些,不给郭家人面子。 她忍着内心的气愤道:“大婶儿,你跟广盛叔究竟是怎么想的?那张阿牛,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喜儿才十四岁,就被他这么蒙骗着跟他定了亲,要是以后喜儿真跟张阿牛结了婚,那等于跳进了火坑,喜儿后半生的日子该怎么过?” “可不是,我们两口子也知道那张阿牛不是个好东西,一直不让喜儿跟他多接触,可是喜儿像是被他下了降头似的,死活要跟他在一起。之前我跟你广盛叔把她关在她屋里,不让她出去,把张阿牛揍得半死不活的,她就在屋里闹绝食,闹上吊,拿刀抹自己的脖子,弄得一地都是血,把自己往死里折腾,说什么都要跟张阿牛在一起,我跟你广盛叔也是没办法,这才答应让她跟张阿牛订婚。” 郭母说起郭喜儿也是痛心疾首,明明他们夫妻俩对喜儿不错,从小到大好吃好喝的供着她,跟她两个哥哥一样一视同仁,从没有亏待过她,也让她去学校读书。 可是她到了十三岁开始就十分的叛逆,一直跟他们夫妻俩作对,唱反调,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跟张阿牛搅合在一起,在玉米地里干下那种丢人的事情,闹得全村的人都知道了。 哪怕知道喜儿年纪小,要真嫁给张阿牛,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可是喜儿一意孤行,加上他们夫妻俩觉得女孩子没了名节,不嫁给张阿牛,喜儿以后可能就嫁不出去了,他们夫妻俩只能妥协。 不过郭母两人也不是那种糊涂之人,他们为了喜儿,狠狠敲打了张家人一通,要了一百块钱的彩礼钱,掏空了张家人的家底。 这钱是打算以后喜儿跟张阿牛结婚以后,一分不少地拿给喜儿,当成嫁妆,陪嫁到张家去。 郭母夫妻俩人,特意让喜儿跟张阿牛今天定亲以后,两年后再跟张阿牛结婚,也有他们的打算。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短,会让郭喜儿长大不少,兴许她到十六岁的年纪,就会比现在懂事,会看清楚张阿牛是个什么样的人。 到时候她不喜欢张阿牛了,不愿意嫁给张阿牛了,他们夫妻俩也可以顶着被人唾骂,戳脊梁骨,把喜儿跟张阿牛定下的婚事退了,将张家的彩礼钱退回去,另外给喜儿找一户好的人家。 反正他们家也不是第一次退婚了,虱子多了不怕咬。 程英听完郭母的话,沉默了一阵,好一会儿开口说:“婶儿,您跟广盛叔的做法,其实也挺好的,喜儿这个岁数,正是叛逆,识人不清的时候。不管张阿牛用了什么方法接近喜儿,给她洗脑,改变了她的想法,终有一天,她会看清楚张阿牛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我想给婶儿你们提个建议。” “你说。”郭母洗耳恭听。 在郭母的眼里,程英是受过高等教育,又在部队当过兵,提拔成了女军官,是一个见过世间,很有见识的人,她的话,郭母是绝对会听的。 程英道 :“你跟广盛叔这两年,不要再阻止喜儿跟张阿牛相处,她想做什么就让她去做,但要跟她说清楚,她跟张阿牛在一起时,不管什么状况,她都要坚持自己的底线,不能把自己的清白交出去。她如果不听,你就说你们会去镇上报警,让镇上的公安以强j的罪名,把张阿牛抓走枪毙。 她如果答应了,做到了,您跟广盛叔、或者让大喜、二喜哥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带去她县里、市里,甚至是省里、首都之类的大城市,带她出去玩玩,旅旅游,长长见识。 同时让她多跟一些未婚、长得比较英俊的年轻男性相处,让她知道,世上比张阿牛好的男人多的是!也要找着机会,给张阿牛下套,比如花钱请人勾搭张阿牛,让喜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7节 这样的事情一多,不管喜儿再怎么叛逆,她都会渐渐地改变自己的想法,相对应的,可能会花不少钱。” 这年头乡下的农民,基本温饱都不能解决,哪有那个多余的钱外出旅游。 很多农民活了一辈子都没出过自己的县,没去过市里和大城里见过大世面。 去看看首都,看看夭、安、门,看看已故毛主席的遗体,是很多老人家一辈子的梦想。 郭母活了四十五岁,去得最远的地方,也只是去县里买过东西,再远的地方,她是从没有去过的。 她也想去大城市看看,想去首都之类的地方见见世面,可一想到,这一去,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家里地里的活儿要因此耽误,他们走了,家里的家禽牲畜该怎么办等等,未免心生踌躇。 她自然也想拯救自己的女儿,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折损在一个烂人身上,想了想,郭母道:“小英,这事儿我得跟你广盛叔、大喜、二喜他们商量商量,看看他们是个什么样的想法,我自己做不了主。” 程英表示理解,在郭母的劝说下,她把背上的邮包重新放在客厅一张小木桌上,跟着郭母走出堂屋,回到外面院子的主桌,继续吃席。 她们两人在堂屋里说话,外面的人听不真切她们在说什么,看她俩走了出来,程英面色如常的继续吃饭,郭家的亲戚什么话都没说。 郭广盛则在骂郭喜儿,“这就是你挑选的好男人?你们俩还没结婚,他就把手插到我们家来,管起我们家的客人来了,对着小英这么大放厥词,他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人家老程给咱们村儿送了多少年的邮件?他张家的信件包裹,人老程从来都是帮忙捎去镇上邮寄的,他不知道感恩也就算了,还这么对老程和他闺女,对老程没有半分尊重。这样忘恩负义的男人,指定也不尊重我跟你妈,这样的男人,要来做什么!” 郭广盛本就不喜欢张阿牛,这张阿牛,长了一张老实憨厚的脸,实际为人一点也不老实本分,年纪轻轻不学好,整天在村里游手好闲,偷鸡摸狗,偷看人家闺女和媳妇儿洗澡,没少被人家指着鼻子骂。 也不知道喜儿是看中了他哪一点,非要嫁给他,还被人家长舌妇看见他俩在玉米地里不清不白的,丢尽了郭家的脸面。 要不是喜儿跟张阿牛在玉米地闹了一出,名声清白全毁了,就张阿牛那样的二流子,郭广盛怎么可能答应让喜儿跟张阿牛定亲。 如今张阿牛当着他诸多亲朋好友的面儿,对着程英说那些难听的话,郭广盛气得要命,恨不得现在就让喜儿跟张阿牛退了亲,两家的事情就这么算了! 喜儿被他骂得眼睛一红,想说什么,又顾及着郭家和张家的脸面,只能拉着张阿牛的手说:“阿牛哥,你跟小英姐道个歉吧。” 张阿牛一把甩开她的手,大声道:“凭什么让我给她道歉?!她算老几,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资格对我评头论足!她这样泼辣的女人,哪个男人敢娶她,敢要她?喜儿,你男人被一个臭娘们儿骂了,你不但不跟我站在一起,一起骂这个臭娘们儿,你还要我跟她道歉?你脑子秀逗了?你连你男人都不护,胳膊往外肘,我要你来有什么用?我看我们也不用定亲了,我们的亲事就这么算了,叫你爸妈还钱,爷爷我可不伺候你们这一家不知好歹的人!” “退就退!当谁稀罕你!要不是我妹被你这块猪油蒙了心,你这种下三滥的人,也配进我家!” 二喜也是个暴脾气,唰地扔掉手中的筷子,站起身来,撸起袖子,直接给张阿牛脸上一拳,“我忍你很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对我妹用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把她弄成现在这副德行,你要退婚可以,先让老子揍你一顿再说。” “你敢打我?”张阿牛也不是个吃素的,挨了二喜一拳后,立马还手,跟二喜扭打成一块儿。 “别打了,别打了!这大喜的好日子,你们在干什么啊!”郭家人和张家人连忙上前拉架。 郭喜儿看院子里乱成一团,忍不住嚎啕大哭,“爸、妈、大哥二哥,你们别再闹了!我就喜欢阿牛哥,我这辈子只想嫁给他,无论你们怎么说,我都不会改变我的想法,你们就别再折腾了!” 众人动作一顿,一同回头看她。 见她哭得梨花带雨,张阿牛和他的父母,张家两个叔伯脸上都浮现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张阿牛的父母一脸嘚瑟的看着郭家人,无声地说:“看吧,你们女儿自个儿要往我们阿牛身上贴,那可真是下贱,怪不了我们阿牛了。” 郭家人脸色黑成了锅底,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偏偏郭喜儿一根筋地就认准张阿牛这个人,他们要逼她退亲,她指定又会巡短见,他们也不可能把喜儿往死路上逼。 不管心里再怎么气愤,郭家人生生咽下这口气,没再提退亲的事情,当做刚才的事情没发生。 郭母强挤出一抹笑容,说了一些场面话后,招呼着亲朋好友继续吃饭。 第30章 吃完饭, 程英也没多停留,她向郭广盛夫妻一阵道谢后,又十分抱歉地说自己冲动了一些, 没给张阿牛好脸色看, 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郭广盛说:“没事儿,我本来就看张阿牛和他爸妈不顺眼, 要不是今天是喜儿的订婚宴,家里有不少亲朋好友在, 就冲张阿牛对你无礼的话语,我少不得要揍骂张阿牛一顿。” 郭母则拉着程英,仔细地盘问了程英一番, 问她有没有处对象,有没有心仪的人,想找个啥样儿的对象。 程英说:“婶儿, 我暂时没有想处对象的打算,就算以后我要处对象,要结婚, 我也是招个男人上门,不会嫁去别人家。” 她说得比较委婉,“我爸妈只生了我跟我妹两个女儿, 没生个儿子, 等他们老了, 家里总得有个顶事的男人才行。” 乡下人家的儿子, 哪个不是家里的根, 家里的壮劳力,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没有哪户人家愿意让自己的儿子, 入赘到女方家里当赘婿。 对于很多乡下人家来说,让自己的儿子上门当赘婿,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这是在告诉所有人,他们家活不下去了,才让自己的儿子当上门女婿。 郭家在凉风凹村算家里条件不错的,郭母夫妻两人再好,也不可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做人家的上门女婿,程英这是在委婉地拒绝程大喜。 果然,郭母和郭广盛听完她说得话,都一同沉默了下来。 他们是觉得程英不错,也想替自己大儿子争取争取,探探程英是个什么想法,合适的话,就上她家提亲去。 谁能想到,程英第一个要求就是要招上门女婿,他们郭家又不是活不下去了,不可能让郭大喜去做上门女婿,两人瞬 间没了话头。 郭大喜却是不在乎这些东西,他年少之时遇见了程英,就被她那泼辣的性格,漂亮的容貌所吸引,以至于他长大成年了,依然对年少的程英念念不忘,没少偷偷跑去镇上赶集,顺便看看程英。 在程英不知道的地方,郭大喜见证了她的成长,目送着她穿上新兵军装,戴上了大红花,坐上了县里的车,去部队当兵去了。 此后无论郭广盛夫妻俩给他介绍多少姑娘,那些姑娘长得有多水灵、漂亮,他一个都看不上,他的心里只有程英。 当程英归来,穿着邮递员的工作服出现在他面前,他见到了魂牵梦绕之人,天知道当时他有多激动。 可是程英像是忘记了他这个人,看他的眼神平淡无波,跟他一直很客套疏离,他满腔的爱意、热情,一点点被浇灭,他知道,程英不喜欢他,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年幼时护过她的大哥哥看。 即便如此,面对心仪之人,他还是想为自己争取一下。 程英没有对象,没有喜欢的人,他就还有机会。 她想要招上门女婿,伺候她的爸妈,他愿意上门,愿意在她家跟她过一辈,不管别人怎么想他,说他吃软饭也好,说他没个男人样也行,他只想跟她在一起。 郭大喜脱口而出:“小英,我愿意去你家做上门女婿。” 程英楞了一下,没想到郭大喜会这么直接了当的说出来。 她看了一眼沉着脸色的郭广盛夫妻俩,笑着对郭大喜说:“大喜哥,我就是说说而已,我招上门女婿也是有要求的,我招也得招自己喜欢的人才行,你在我眼里,就是大哥哥一般的存在,我们成不了夫妻。” 她说完,朝郭广盛夫妻俩挥了挥手,“广盛叔、郭大婶儿,谢谢你们热情招待我,我还得送信件去,就不多停留了,你们要是有什么信件包裹要邮寄,等我返回来的时候,帮你们捎去镇上邮寄,你们回去吧,不用送我了。”她转身,向着凉风凹村的村委会走去。 郭大喜想追她,说一些心里话,被郭母喊住:“大喜,你给我站住!你想干啥!” 郭大喜顿住脚,回头看她,满脸焦急道:“妈,我喜欢小英,你看不出来吗?我等她,等了好多年了。” “你喜欢她有什么用?你看她喜欢你吗?她都说了,她要招上门女婿,还要招她喜欢的人上门,她对你没有半分喜欢的模样,你这么上赶着去追人家干什么?别做个讨人厌的赖皮糖!” 郭母是一个十分有分寸感的人,自家大儿子头一次向她表露喜欢一个姑娘,那人还是程建同这个老邮递员的女儿,两个年轻人只在年幼的时候见过一次面,也不知道自己大儿子是怎么惦记上人家的。 郭母吃惊的同时,也忍不住呵斥郭大喜,让他看清楚事实,人家程英不喜欢他,他死皮赖脸的去跟人家说话也没用,反而会让人家讨厌。 郭大喜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她喜不喜欢我不重要,我喜欢她就够了。妈,你这么阻拦我,是怕我去做上门女婿,丢您跟爸的脸吗?” 郭母心口一窒,发火道:“是啊,我就是怕丢脸,我们郭家不愁吃穿,没有穷到要卖儿子,让儿子给人家做上门女婿的地步!你再喜欢程英又怎么样,你跟她的事情,只要我不同意,你们就没有可能!” “妈!你怎么能这样!你逼我一次不够,你还想逼我两次,让我死吗!”郭大喜双目通红,睚眦欲裂,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情绪激动地看着郭母,手臂上的青筋根根暴起,一副要跟郭母动手的模样。 郭广盛见状,抬手一巴掌狠狠扇到郭大喜的脸上,怒叱:“混账东西!你妈辛辛苦苦养大你,你为了一个女孩子,就想跟你妈动手?你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人家程英怎么可能看得上你,你别白日做梦了!” 他是长年下地干活的人,身体十分健壮,这一巴掌打下去,郭大喜被打得脸侧到一旁,右半边脸被打得通红一片,有个清晰的五指印,很快就红肿起来。 郭大喜眼眶红润起来,眼里隐隐有泪光,他刚才情绪是很激动没错,但他还到失去理智,要到对自己母亲动手的地步,他爸误会他了。 他倔强地昂着头颅,想再次为自己争辩,郭二喜怕他又说出什么话出来,气得郭广盛再揍他,连忙上前拉住他,低声劝说:“好了大哥,别再说了,爸妈养大我们三兄妹不容易,三妹的事情已经让爸妈在村里丢尽脸面,抬不起头来,之前把妈的老毛病都气出来了,你别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再犯浑,惹得爸妈生气。小英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来日方长。” 郭家人起争执的事情,程英听见了动静,却没回头,让大黄领路,带着她去了村委会。 村委会就在离郭家不到两百米远的地方,早前她在郭家吃饭的时候,村委会的干部就听到了风声,还隔老远凑了凑热闹。 她到了村委会,找到里面的村干部,例行公事的进行自我介绍,交代了一下程建同不再干邮递员的事情,请村支书在村里的喇叭里喊了几声,让有信件包裹的村民来村委会拿邮件,在那里停留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凉风凹的邮件都送出去后,又背着邮包,叫上大黄,继续上路。 她得在天黑之前,赶到马鞍山村,在一户姓陈的人家寄宿,不能在这里停留太多时间。 要耽搁了时间,说不定会在夜晚碰上野狼和猛兽,她的时间很紧迫,得加快速度走。 大黄在郭家颓废了一阵子,吃了程英偷偷丢给它的几块肉和两根肉骨头,喂它吃了两个大玉米饼子,它又满血复活,带着程英爬过两个山头,下了一座山,走了大概四个小时的时间,来到一处三面都是山,中间夹着青河的低浅河滩前。 过了这里的河水,再爬一座山,就能到马鞍山了。 山里的河都是雪山上融化汇集在一起的河水,河本身不大,秋冬季节,水少滩浅,河床干涸,到处是鹅卵石,踩在石头上,或者脱了鞋,随便都能淌过河去。 可到了春夏季节,尤其是夏季,雪水化得多,又或者下了雨,河水暴涨,河面比秋冬季节宽了大约五米左右,河水浑浊且十分湍急,水变得深不可测,而且周围的地质结构松垮垮,没办法修桥,也没办法修路,前往马鞍山最近的路线只有这一条,别人可以绕道走,程英这个做邮递员的不行,她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绕路。 往年程建同到了这个名叫四七湾的地方,不管春夏秋冬,不管刮风下雪,严寒酷暑,他都会毫不犹豫地脱掉鞋袜和裤子,将衣物和邮包双手举顶在脑袋上,冒着被湍急河流冲走的危险,一步步地往对面淌过去。 这么长年累月下来,他的腿在冬季冻出了老毛病,走路不再像以前那样敏捷,很多时候都需要跟他同行的狗狗,帮他分驼一些包裹。 过河的时候还要狗狗游在前面,将狗狗颈子上的绳索绑在他的腰间上,避免他脚底踩滑,稳不住身体,被湍急的水流冲走之时,狗狗可以拉住他,往岸边游。 第31章 支局长给程建同顶过几次班, 知道他这条邮路有多艰苦,在他上了四十岁年纪的时候,还考虑给他换条邮路, 调去隔壁镇送邮件, 让年轻的邮递员来跑他这条邮路,被程建同拒绝了。 程建同拒绝的原因很简单, 他跑习惯了这条邮路,跟这条邮路的山民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四七湾这里的河水到了夏季太过凶险,别的邮递员来送这里的邮件他不放心,怕新的邮递员一个不注意, 被湍急的水流冲走淹死,没了性命。 程建同是在江边长大的,从小水性就很好, 四七湾这个水湾里的河水他淌了二十多年,对湾下河水的深浅很了解。 从哪个位置下河比较好,哪个位置有极易凹陷的河床软泥, 哪个位置的河底下鹅卵石青苔多,容易打滑,又踩着哪块大鹅卵石容易过去, 他比谁都清楚, 也将这些注意事项, 一件件地说给了程 英听。 程家所在的清水村, 外面有一条大江, 村里的孩子打小就在江边长大,男孩子基本都会游泳,女孩子们会游泳的少, 主要是不能像男孩子那样,光着膀子或者穿着极少的衣服在江边游泳,怕被人说闲话。 程英不一样,她很小的时候被程纯富和一帮不学无术的混账小子,推到了江边,差点把她淹死。 她为了报仇,想把欺负过她的程纯富一帮坏孩子也推到深水区的江里,让他们也尝尝差点被淹死的滋味,只要程建同放假在家,她就会让程建同教她游泳,很快她就学会了游泳,且水性很好,报了仇。 正因为知道程英会游泳,程英要做邮递员的工作,程建同知道她的水性,这才放心让她独自来跑邮。 这段时间山里没有下雨,青河的水不是浑浊的,也不是很湍急,河水清澈见底,能清楚地看见河床下的细白泥沙,五颜六色、大小不一的鹅卵石,还有许多青苔在鹅卵石上浮动,许多小鱼在水里游动,时不时钻进青苔和石头底下,躲躲藏藏。 从外表来看,这四七湾,山清水秀,河水看着也不深,没什么大的问题。 但程英是生活在乡下的人,深刻知道,这样看似水浅、水清的水域,其实只是一种视觉错觉,越看起来清澈见底,水浅的水域,底下的水越深不见底,人要是大意,贪图凉快,往那蓝宝石般的水域游去,水性不好的,很容易被淹死。 炎炎夏热,程英走了一整天的山路,脚痛、腿痛、四肢酸痛的同时,身上也起了一层汗渍,看到这样清凉绿油油的山水,她自然也想脱了衣服,跳到河里好好的游泳一番。 可她是邮递员,她背上背得邮包不仅仅是邮件,更是责任,是乡亲们的期盼和信任,不能见一点水,不能把邮包信件打湿,她的时间也很紧迫,不能多停留,更不能儿戏。 程英把背上的邮包放了下来,将随身背得斜挎包放在了邮包上面,接着脱掉了鞋子袜子,长到脚踝的工裙,露出里面一条贴身薄棉的黑色紧身薄款棉麻长裤。 这条裤子是她特意穿在里面的,为得就是遇到突发情况,身上穿得邮递员工装裙子影响她行动的情况下,直接把裙子给脱了,就穿着裤子与猛兽进行搏斗。 她四处看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外人,无人看她的情况下,她把那条长裤子也脱了,就穿着短内裤,将衣物绑在邮包上面,接着叫大黄:“大黄,过来。”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8节 大黄在下山的那一刻,就跑到浅滩边的河水旁,低头一阵哐次哐次猛河水。 跑了几个小时的山路,它也是又累又渴。 听到程英的叫声,它转头跑到程英的身边,冲着程英甩了甩脑袋,示意取下它脖子上绑着得一条绳子。 程英蹲下身体,将绕在大黄颈子上一圈圈的筷子大小的尼龙绳子绕开,接着将绳子的一头捆在大黄的项圈上,另一头绑在她劲瘦的腰间上。 那条绳子大约五米长,程英跟大黄一人绑一端,一人一狗有足够的活动空间,遇到了危险,也可以方便拉扯对方一把。 别看大黄只是一条狗,它的身体十分健壮,个头高大又威猛,又常年奔走于山间,从小就被程建同训练,四肢肌肉十分发达。 程建同一个成年男人遇到危险,被湍急的山洪河水冲走,它都能拼命拉着程建同游到河岸边上,比程建同瘦的程英,它自然也拉得动。 绑好了绳索,大黄安安静静地站在程英的身边,等着她把空了一小半的邮包举顶在头上,它再慢慢走到河边一个有点像鱼嘴的浅滩位置,对着程英“汪、汪、汪”叫三声,示意她从这个位置下水。 “好,我知道了,我爸跟我说过了,要从鱼嘴这里下去,这里的水要浅一些。”程英举着邮包,走到大黄所在的位置下水。 下水的那一刻,雪水化成的山川水,凉得她嘶了一声,忍不住低声嘀咕:“我爸说得没错,山里的水是比山外的江水凉,这还是夏季呢,这水凉的跟放了冰块一样,要到了冬季,这水不得冻死人啊。” 大黄冲她汪了一声,示意她看着脚下的河水,别掉以轻心。 它则走到距离程英大约一米左右的上方位置,哗啦一声跳进水里,用自己的身体,吃力地抵挡着流水,缓解水流冲刷程英双腿的冲力。 这是它四年来,一直随程建同跑邮,养成的习惯。 程建同年纪大了,长年跑这条邮路,人日渐消瘦,两条瘦消的腿冻成了老寒腿,大黄要不给他挡上游的水流,他很容易稳不住脚,站不稳身体,脚底打滑摔倒,把邮包里的邮件都打湿。 那样的话,程建同会十分自责内疚,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如果有收件人举报,他还会扣工资,人会更加的削瘦。 大黄心疼自己的主人,不用程建同教,它就从以前那只老死的狗身上,学会了替主人挡水流。 程英举着包裹,感受到自己下水之时冲刷的水流慢了许多,她偏头,看见大黄始终保持着跟她同步的脚步,用身体给她挡着上游水流的冲刷力度,不由感动道:“大黄,你以前也是这么给我爸挡水的吧,其实你不用给我挡得,我还年轻,有的是力气,这点水流冲刷力度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我能自己走过去,不会摔倒,你省点力气,自己游过去吧。” 大黄看了她一眼,不知道是不是程英的错觉,她总觉得大黄的眼神,像是在鄙视她不知道好歹。 程英:...... 算了,人家大黄好歹一片好心,它愿意挡就挡吧。 一人一狗,在大约七米宽的水域,哗啦啦地淌着水,往对面的浅滩行去。 走到河道中间,大黄突然冲着程英汪汪叫了两声,拉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 “怎么了大黄?为什么不直接从这里走过去?”程英不明所以。 程建同说过,从鱼嘴这个位置淌水过河,中间有一个回旋涡,水会深一些,河床有些坍塌,会难走一些。 不过这里的青苔比其他地方少,不容易打滑,只要稳住身体,就能快速过河,现在大黄突然拉着她换位置干什么? 大黄不会说人话,只能汪了一声,叫她跟着它走。 见她站在原地不动,它急了,嘴里发出低声的哼唧声,拉着背上的绳索,使劲把她往旁边带。 程英被它拉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她看了一下面前的回旋涡,除了水深一些,水上有一些白色的泡沫,看起来没什么大的问题。 不过动物对危险有着极强的感知能力,程英也不是那种不听劝的犟种,她没有二话,跟着大黄往右侧走了大约五米的距离,在长满青苔的鹅卵石上,小心地淌着河水,走了七八分钟,安全地到达了河对面一小片满是鹅卵石的浅滩上。 上岸以后,程英就把绑在自己腰间的绳索解开了,重新把绳子绕了大黄项圈上绑着。 大黄等她绑好绳子,转头就跑到岸边长满杂草和树林的林子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程英也不管它,它对这条路熟得很,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她转头看着大黄刚才不让她走得鱼嘴回旋涡的位置,发现水面上本来只有一个小小的,不甚明显的水流旋涡,现在是越来越大,水上的泡沫是越来越多。 她站在岸边仔细一看,发现那回旋涡下的河床似乎凹陷了一个大洞,同时河水正在暴涨,顿时恍然大悟。 大黄应该是发现那处回旋涡下的河床塌陷了,害怕她踩到塌陷的河床,一不小心摔倒,打湿邮包。 而水上的白色泡沫在增多,说明上游发了洪水或者在涨水,水很快就会流到这里来。 如果她的腿深陷在河床里拔不出来,水流来得太快,她很容易被水流冲走淹死。 果然,在她观察回旋涡的时候,河里的水,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快速飞涨,同时河水变得浑浊起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河水就把刚才近三米宽的满是鹅卵石的浅滩全都淹没,水流变得十分湍急,上游裹着一些树枝泥土冲刷下来,水流之大,看得让人触目惊心。 程英手忙脚乱地举着邮包,跑到距离河道大约五米高的土坎上,站在一颗高大的丝绵树下,看着涨满洪水的河道,心里一阵 后怕。 要不是大黄拉着她换个方向淌河,她要不跟着大黄走,执着地走回旋涡那个位置的话,只怕这会儿凶多吉少了。 程英看着暴涨的河水,思索着回来的时候该如何淌过河的时候,身后传来汪汪声。 她回头,看着大黄嘴里咬着几根细小的干枯树枝,从沿河的树林里跑出来,放在她旁边较为空旷的土地上,接着又转身跑进不远处的林子,衔来一些干枯的茅草、一些木棍,来来回回往她面前放。 程英楞了一下,想起来,身上穿得裤子是湿的。 程建同跟她说过,他每次淌过了四七湾的河水,都会在河岸边把自己打湿的裤子用火烤干,再穿着烤干的裤子上路。 在秋冬两季,烤裤子的空挡,正好可以暖暖身子,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吃点干粮、休息休息,一举两得。 大黄跟着程建同跑了四年邮,自然对程建同要做得事情很熟悉,过了河,它就十分自觉地帮程建同捡干柴,让他烧火取暖,相当的贴心懂事。 程英看着来回奔跑找柴,不一会儿就在她面前堆放了一小堆柴,累得吭哧吭哧不停喘气的大黄,心里不住地感慨,难怪后世的人们养猫狗之类的动物,总称呼它们为‘毛孩子’,大黄可不就是像个孩子一样听话懂事么? 甚至养大黄还比养孩子好,因为大黄不会像小孩一样哭闹耍横闹脾气。 小孩不会陪她走这么远的山路,没有半点怨言,也不会在自己很累的情况下,帮她排除危险不说,还兢兢业业地给她捡柴烧。 大黄可真是一条绝世好狗! “大黄,别找了,你歇会儿,我去找吧。”程英爱怜地摸了摸大黄毛茸茸的狗头,示意它在丝绵树下趴着歇息。 她则走去大黄跑过的地方,捡了不少干柴抱回来,从斜挎包里掏出一个老式柴油打火机,摁着打火机的齿轮,把火烧了起来,将身上打湿的底裤脱下来,放在一根树杈上,在火堆旁边烘烤。 为了避免有人经过这里,看到她光着屁股尴尬,她把长裙子套在了身上,在烤裤子的时候,把她妈万淑慧给她做得干粮饼子拿出来,穿在两根削尖的木棍上烤着。 大黄离她远远的趴在地上休息,实在是大夏天的烧火,温度太高,热得不行,它不是傻子,不会凑到火堆前热死自己。 在程英烧火烘烤湿裤子的时候,它时不时地抬头,四处观望道路两边密林草丛的动静,只要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它会立即大声叫喊,给程英提醒有危险。 有它在,程英安心地烘烤着裤子和饼子,等到饼子烤香、烤得软和了,她拿着两块大饼子走到大黄的面前,从旁边的草丛摘了一片比巴掌还大的杂草叶,将饼子放在它的面前,又取来它专用的搪瓷水杯,里面倒了半杯从郭家装得干净水,伸手摸着它的狗头说:“吃吧大黄,吃完我们多休息一会儿再走,你也累了,咱们不急着赶路。” 往常程建同走到这里,时间会到下午六七点左右,再走两个小时的山路,天黑的时候赶到马鞍山村。 程英比他年轻,体格健康,行走的速度很快,虽然不太认识路,第一次走这么远的山路,整个人累得慌,最后下山的时候速度明显慢了很多。 不过还是比程建同提前一个多小时到达了四七湾,现在才五点左右,夏季天黑的晚,要在八点二十分左右才彻底天黑,程英不用着急慌忙地继续赶路,多休息一会儿也没什么。 饼子被烤得松松软软,香喷喷的,大黄也不客气,低头把饼子吃干净,又把水喝干净了,脑袋趴在自己往前伸展的前腿上,就这么闭着眼睛,进行暂时休憩。 它这样的动作,说明这附近是没有什么猛兽和危险的,程英把剩下的饼子吃了,将烤干的底裤穿上,接着用沙土和水仔细地把火灭了,走到大黄的身边,靠在丝绵树高大的树冠下,也闭上眼睛小憩。 或许是行走了一天的山路,程英累得慌的缘故,她靠着树干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汪汪声,程英猛地睁开眼睛,速度极快地站起身来,握住随身的军匕,眼神警觉凌厉地看向周围,四处梭巡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和危险的人物。 她把目光看向大黄,它正低头咬着她的邮包,拖拽到她的身边,对着她汪了一声,似乎在说:人,时候不早了,该上路了。 程英抬头,看到落日垂挂在西边的山头,最后一抹余晖将天边的云层染成了橘红色,云层如被火烧一般,灿烂无比地绽放着橘红光色彩,绵延的群山在那样的光芒照耀下,宛如水墨画一般,美得不可思议。 程英看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住西边落日的耀眼光芒,低头抬起左手,看了看手腕上一只梅花牌石英手表,已经六点钟了,她靠着树干睡了一个小时。 她手上的这只手表,是她今年年初,执行了一次较为危险的任务,获得了一笔丰厚的津贴补贴费用,她自己去买的。 那时候魏牧成看她手上没有手表,说要买一只手表送给她,说普通的手表戴在她的手上不配她,他要去香江那边,买贵的,上千块的劳力士金钻手表给她带。 当时她婉拒了,说金表带着俗气,而且她是时常要出任务的人,带着一块金表出任务,很容易让人记住,容易带来许多未知的危险,也容易把金表弄坏,叫他买只普通的,常见的手表就好。 结果魏牧成不同意,觉得她不懂浪漫,不懂他的一片心,两人为此吵架冷战了许久。 程英一气之下去了百货商店,买了当时商店里,最便宜的一支梅花牌石英手表,花了七十八块八毛钱和不少工业劵,故意戴在手上,在魏牧成面前转悠,把魏牧成气得要命,好几个月都没跟程英说过话。 现在想来,当时的一时之气,买了手表,倒方便今天行走在山里看时间了。 程英再次背好斜挎包、邮包,招呼着大黄,跟着大黄继续上路。 河岸边除了一条狭窄往山上走得道路,周围全是生长着比人还高的杂草,还有许多树木,从这条山道往山上爬,山的另一面就是马鞍山,她今天借宿的地方。 橘红色的夕阳光芒照耀下,绿意笼罩、怪石嶙峋的高大群山之间,有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着,一路延伸到山顶之中。 前往马鞍山的这面山,是一座处处都是山岩的陡峭石山,山道就修建在那些陡峭的山壁旁边,山道两旁的树木绝大部分是野生的,也有不少是马鞍山的村民种植得,目的就是防止村里人出村之时,走这样陡峭的山道,没个阻拦,摔下山去。 不过即便如此,那些陡峭的山道依然有很多地方没有树木遮挡,要从那些狭窄难以落脚的地方走过去,得万分小心。 程英跟着大黄,从满是杂草的山脚下,一路往上走。 通往马鞍山还有另一条比较宽阔好走的道路,因此这条山道很少有人走,道路上长满了各种杂草,里面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蛇虫,被跑在前面的大黄赶走,或者被它的叫声吓走。 偶尔还有野兔子、野猪、野狐狸、臭鼬之类的动物一闪而过地跑过,还有野鸡、野鸟呼啦啦地一群飞走,也有比程英大腿粗的眼镜蛇游走,把程英吓一跳。 程英不惧怕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她有足够的战斗技巧,可以与山里的猛兽进行周旋,护住自己的性命。 但她比较惧怕山里带有毒性的蛇虫鼠蚁,比如她在一个弯道边看到的眼镜蛇和其他种类的毒蛇,这些毒蛇跑得速度很快,毒性又强,稍有不慎被它们咬上一口,送医不及时,被这些遥远的山路给耽搁了救治时间,就会活活毒死,任你身手再厉害也没用。 因此在她出发之前,程建同就提醒她,要带一些比较刺鼻的花露水、雄黄之类的涂抹在身上。 虽然这些东西,对于有毒的蛇虫来说,压根不起什么作用,只能给自己一点心里安慰。 不过刺鼻的味道,的确能让一些 嗅觉灵敏的蛇类、动物退避三舍,放弃对她攻击,她想不涂抹都不行。 她停在一片松树林下的道路旁,从斜挎包里掏出一瓶花露水,给自己浑身上下都涂抹了一遍,当然也不忘记给大黄身上涂一遍,最后又撒一些雄黄粉在腿部,准备继续走的时候,忽然发现路边一颗松林树下有好几朵黄色的菌子。 她走过去一看,是她小时候经常跟万淑慧和程雪上山摘得丛毛菌,是可食用,且很好吃的菌类。 她想起以前程建同每到夏季雨水多的时候,都能带不少菌子回来,给她们母女三人吃,估计是在路上看见了这些野生菌子,顺手摘回来的。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到了雨水丰沛的夏季,青曲镇管辖下的许多山村树林都会长许多种类的菌子,很多山民一有空就上山捡菌子,凑成一堆,背到镇上的副食店去卖,能卖不少好价。 如果卖不掉,又或者不想走那么远的山路跑去镇上卖,还可以把吃不完的菌子晒干,等到要去赶集的时候,一并背去镇上卖,也能卖一些钱。 程英是很喜欢吃菌子的,雨季里诸如鸡枞菌、松茸菌、鸡油菌、牛肝菌等等菌类,还有野生的各种木耳、香菇、茶树菇之类的东西,在人少的山里很常见。 她既然碰上了野生的菌子,那自然是要采得,她把那几朵丛毛菌摘了,放进斜挎包里,又往离路边近的松树林看了一圈,找到一些牛肝菌和一颗二两重的松茸,全都放在包里,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个地方,继续爬山。 虽然知道这片松林更远的地方,肯定生长着很多好吃的菌子,可她是邮递员,职责所在,菌子再好吃,她也不能为了捡菌子,耽误了工作。 大黄是知道程建同有捡菌子的习惯,看她也捡,它每走一段路,闻到了能吃的菌子香味,如果离路边近得话,它就会停下来,冲着程英汪汪叫,带着她找到菌子生长的地方,把菌子捡了再继续往前走。 一人一狗走走停停,到达快要到山顶,一段没有任何树木生长遮掩的陡峭山道时,程英的斜挎包已经鼓鼓囊囊,装了不少菌子。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19节 第32章 山风凌厉, 道路陡峭狭窄,程英背着邮包,双手扒拉着陡峭山石凸起的坚硬石头, 小心翼翼地踩着脚下不足十厘米宽的逼仄山道, 费力地在靠近山顶的一条十米长的山道上爬着。 她的左侧是山岩,右侧是千米高的悬崖陡壁, 脚下每走一步,都有细碎的山石, 顺着她脚踩的位置,往悬崖下面滑落,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山顶上的风很大, 吹得程英瘦削的身体摇摇欲坠,她双手青筋根根暴起,不敢看右侧的悬崖, 怕自己看多了,脑袋一阵晕眩,情不自禁地会跳下去。 程英集中注意力, 望着左侧的岩石,挑选看起来十分坚硬的岩石,双手攀着一块又一块的岩, 小心谨慎地在十米左右的陡峭山道走过, 有惊无险地来到山顶一个拐角处的平坦土地前。 她回头望着不远处的悬崖峭壁, 那陡峭的崖壁如刀锋般锐利, 一直笔直延伸到看不见的深渊底下, 能看见几只山鹰在半山腰的崖壁洞穴间飞舞盘旋,人站在山崖边,只觉得脚下空虚, 双腿发软,一不小心就会跌入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程英暗自舒了口气,想起程建同说得,这还只是马鞍山村山脉一小段陡峭的山岩,只要小心行走,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等到了阿依山,那里会有更难的路走,那才要真正的提起十二万分精神爬山,否则一个不注意,就会摔下山去。 她跟程建同觉得难走的山路,大黄像是感受不到一样,刚才那段没有树木遮拦的陡峭山路,大黄一个劲儿往上冲。 它每走一步,脚底都会打滑,脚底下的山石被它踩滑到了悬崖,它也不管,一鼓作气,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冲到了山顶拐角处。 接着它伸着狗脑袋,黑黝黝的圆眼睛一直看着程英攀岩的动作,一脸担忧地看着她,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惊扰了她。 等到她安全地走过来,大黄高兴地汪汪叫了两声,摇着蓬松地土黄色狗尾巴,一直围着程英团团转,时不时舔舔她的手心,似乎在夸奖她:人,你真厉害,这样难走的路,你一次就能平安走过来,你太厉害了! 程英笑了笑,再次摸了摸狗头,“走吧大黄,时候不早了,带我去村里借宿吧。” 大黄汪了一声,带着她往前面下山的道路行去。 程英站在山顶,已经能看到马鞍山村的光景了,这个村子跟凉风凹村一样,从山顶到山脚下,田埂地头、树林、竹林边,错落着许多高低不一的黑色、灰色屋子屋顶。 暮色中,有许多村民还在地里挥舞着锄头挖地,又或者三五个人弓着腰身,在梯田里收割着稻谷,旁边还有人举着成捆的稻谷,往一个个很大的圆桶里,刷刷刷地打着谷子。 大黄带着程英,从弯弯曲曲的山道,一路下到半山腰,然后跑到四处都是梯田,每块梯田都长满金黄色稻穗的田埂边,对着一个穿着湛蓝色短袖斜扣罩衣,同色长裤,一头黑亮的头发编梳成一条长长的马尾辫,脑袋上方斜着绑了一条捆成蝴蝶样的红绳,额前留着齐刘海,造型有点像《红灯记》女主的发型,脸蛋红红似苹果,长得特别俊俏水灵的十八岁姑娘面前,高兴地冲她汪汪叫两声,一直围着她团团转,然后坐在她身边不走了。 那姑娘正在割稻谷,看到它来了,惊奇地哟了一声,喊它:“大黄,你来了啊,程叔来了吗?” 她直起身子,一只手握着割好的稻谷和镰刀,一只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水灵灵地眼睛,往山上的山路寻找老邮递员的身影。 当看见是一个年轻漂亮,身形纤瘦的女同志,背着邮包从山上走下来,那姑娘楞了一下。 她放下手中的活计,往程英所在的方向奔跑着过去,站在程英面前,上下打量她好一会儿,伸手去接程英背上的邮包,“你是老程叔的大女儿是不?我记得你,你小的时候跟着老程叔来我们村儿送过信,当时你跟老程叔住在我家,我俩睡得一个屋儿,你跟我睡一床,我叫陈灵,我们俩同姓不同字,很是合的来哩。” 她这么一说,倒让程英记起来了,程英看着陈灵那张红扑扑似苹果的俏丽,笑着喊:“灵灵,是你啊,我就说怎么大黄径直下山,往你身边凑,原来是你在这里。” 陈灵的父亲——陈定,跟程建同原本没有什么交集,在程建同第一次跑这条邮路,来到马鞍村,给村里人送信的时候,当时陈灵一个叔伯养得猎狗看见有陌生人进村,一蜂窝地冲上来攻击程建同,其中一条狗咬了程建同腿部一口,流了不少血。 陈家人进行了好一阵的赔礼,得知他是邮递员来送信时,陈家人把他送到学过一些赤脚医术,是马鞍山村唯一赤脚医生徒弟的陈定那里,进行了止血包扎。 经过简单的治疗以后,两人聊起天,程建同得知他跟陈定同姓不同字,年纪还相仿,陈定以前也在镇上的学堂念过字,只是两人所在的课堂不同,觉得两人很有缘分,就此交集起来。 陈定是一个厚道人,觉得程建同因为自己叔伯猎狗的缘故,害得程建同一个邮递员受了伤,程建同不要他叔伯赔钱,也不要赔礼,他觉得程建同人很好,打那以后,就让程建同每次跑邮到了马鞍山,就住在他家,吃顿晚饭和早饭,不用给钱。 陈定是赤脚医生,村里人有个头疼 脑热什么的,都会来给他这里看病,看完病,有钱的给钱,没钱的给各种票劵,或者一些自己家里种得瓜果蔬菜也行。 他也时常上山采摘一些药材去镇上的药材收购店换钱,他家里的条件还算可以,多一个人偶尔吃两顿饭也没啥。 程建同推迟不过,加上他跑邮的这条线路时间很长,的确需要半道借宿,也就没再推迟。 陈定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陈灵是陈定的大女儿,算是程建同看着长大的,每年陈灵生日的时候,程建同都会给陈灵买一些头绳、镜子之类的小玩意儿,当成生日礼物给她,把她当成半个女儿来看待。 陈灵很喜欢程建同,每次看到程建同跑邮来村里,她都会热情地招待程建同。 程英小时候跟着程建同跑邮的那次,来到陈家住,跟陈灵相处的十分愉快,主要是程英大陈灵两岁,陈灵跟她一样,模样长得好看不说,很有自己的主见脾气,又都是家里的老大,什么事儿都要扛。 两人的爷奶又都是重男轻女的人,小时候在爷奶那里受了不少气,两人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两个小姑娘一直吐槽彼此的爷奶,在同一个屋儿、同一个床上睡觉,也说个不停。 一晚上过去,两人都把彼此当成了姐妹一样看待,可惜的是,程英后来没再陪程建同跑邮来马鞍村,而马鞍村离镇上的路途又实在太过遥远,陈灵跟她爸去镇上赶集的时候不多,去了也会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两个姑娘家也为此九年多没再见过面。 不过陈灵会经常向程建同打听程英的状况,毕竟村里跟她同龄的孩子再多,能跟她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的只有程英一个,她把程英当成姐妹来看,自然希望知道程英的许多事情。 陈灵这么自来熟地取程英邮包,程英很不自在:“灵灵,邮包我自己背,你不用帮我拿。” “没事儿,往年你爸跑邮到我们村儿,大黄总能找到在地里干活的我,我就会帮程叔背邮包,让程叔轻松些。你跑了一天的山路,背了一天的邮包,你不累啊?” 陈灵动作麻利地将她背在背上的邮包取下来,背在自己的背上,亲热地拉着程英的手,往先前干活的那块梯田喊:“爸,你看谁来了?” 一个穿着灰白色的立领短袖,脸庞晒得黝黑,但五官长得还算周正,年纪大约四十七八的中年男人,放下手中打完的稻穗,抬头看向陈灵。 见她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绿色邮递员工装,头上戴着红五角星的绿色大檐帽,五官长得有些眼熟的年轻姑娘,不由楞了一下,“她是......?” “她是程英,程叔的大女儿,她小的时候跟程叔来我们村儿送过信,在我们家住过一晚,您忘记啦?”陈灵领着程英,走到离他不远的田埂边上。 陈定恍然大悟,“原来是她啊。” 程英向他笑着问好,“陈叔,好久不见,今晚我要在您家借宿一晚,叨扰您了。” “嗐,说什么叨扰,你爸在我家借宿了二十多年了,我们关系亲如兄弟,你如今做上了邮递员,顶替了他的工作,你就是我半个女儿,你以后跑邮就住在我家,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就行。” 程建同的事情,陈定是听说了的,在程建同住院的时候,他还带着了自己制作的药膏和药包拿给程建同,让他吃喝他配得药,兴许能好起来。 他看到程英穿着邮递员工作服出现,心里就已经猜测到了事情起末,不用程英解释,他就知道程建同恐怕是光景不好,程英才会顶替他的邮递员工作,女承父业,跑上这条邮路。 陈定说完那话,放下手中的工作,对不远处一块梯田里,一个个子有些矮的三十来岁男人喊:“老三,天快黑了,家里来了客人,我跟灵灵今天早点回家招待客人去,你一会儿别给我跟灵灵少记了工分啊。” 他喊得老三,是他们所在大队的记分员,平时要劳作的同时,也负责给他们这个队的社员记工分。 社员们有事要提早离开干活的地方,都会跟他打招呼,像陈定父女俩这种,再过半个小时就可以下工,提前离开的情况,一般记分员不会扣工分,超过半个小时就要扣工分。 老三哎了一声,大声问:“这是新来的邮递员?有没有我家的信呐?” 附近几块梯田干活的村民,也纷纷发问:“有没有我家的邮件包裹?” 程英回答:“乡亲们,不用着急,一会儿我会去村委会,到时候你们有信件包裹的,可以来村委会看看。有你们的,你们就拿走,没有的或许下一次就送来了,有腿脚不便,不方便去村委会拿邮件的,我再送上门。” 村委会就在半山腰一片竹林后面,村里人干完活以后,都会将手头的农用具,归还到村委会的农具保管室。 往年程建同也是到了马鞍山后,连夜在村委会,把邮件派发给干完活的村里人。 要是村里有老人家,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不便来到村委会拿邮件包裹,他再亲自送上门。 村民们也习惯了程建同的做法,程英这么一说,大伙儿纷纷应声,“好嘞,一会儿我去村委会找你,看看我家大闺女给我写信没有。” 陈定领着自己的闺女和程英回到他家去,大黄经常去他家,知道他家在哪里,就在前面的田埂上屁颠颠地跑着,时不时回头看看他们跟上没有,偶尔跳下田埂边,在那些还没有收割的半人高金黄稻谷田里,追着一群吃稻谷的麻雀,吓得一群麻雀呼啦啦地飞走。 程英见状,忍不住喊:“大黄,你别乱跳进人家的田里,小心压倒了稻谷,把稻穗压地里去了。” 梯田里的稻谷,到了收割的季节,都会提前把梯田里的水放干,方便村里人割稻打谷子。 没收割的梯田则有不少水,里面还养着稻花鱼,大黄在田里跑跳两次,四肢和身上糊满了不少黄泥,看起来脏兮兮的。 人家村子收谷子在即,程英担心大黄把人家村里的稻谷压垮了,到时候弄湿了稻谷,不好割,也不好收,人家会骂它。 陈定笑呵呵地道:“没事儿,大黄心里有数,它不会弄倒稻谷的,它跟你爸以前养得那些狗一样,都很听话懂事。” 陈灵也说:“小英姐,我们村儿的人都认识大黄,大家都很喜欢它,因为它一来,就代表着邮递员来了,要给大家送信了,它就算弄倒一些稻谷,村里人也不会怪它。” 村里人这么包容大黄,不仅仅是因为它是邮递员程建同的狗,听话懂事的缘故,还因为马鞍村身处于大山之中,山里平时太安静了,没有什么别的新鲜事物,村里零星几户人家养得狗又太过凶恶,要咬人,大家伙儿看着都害怕。 不像大黄,只要不对它心存恶意,不欺负它的主人,谁都也可以摸摸它的狗头。 它的脾气也很好,不会突然乱喊乱叫,吓唬小孩子,村里很多老人小孩都喜欢它,对它格外包容。 程英闻言松了口气,没再说什么,跟着陈定父女俩,从弯弯曲曲的田埂走过,又走了一条石头修的小道,来到陈家。 陈家在半山腰,离村委会不远处的地方,是一处用灰白色的山石垒砌的石屋子,有四间屋子一间厅堂,一个大院子。 三人走进院子,程英就看到院子里放着十来个很大的竹编簸箕,里面晒着陈定摘得各种药材。 院子中间拉着一条晾衣绳,上面晾晒着一些衣服,旁边的地上晒着一些花生和黄豆,院子角落还有只老母鸡,领着一群半大的小鸡,叽叽咕咕叫着,回到院子角落的鸡笼里睡觉。 院子里有一个穿着浅灰色斜襟短袖罩衣,年纪大约四十五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坐在屋檐下,揉搓着装在筲 箕里的散落黄豆。 她身边有个一岁多,头发剃得精光,只留囱门位置没剃,光着屁股的小男孩,坐在她身边的地上,嘴里咬着什么东西,咿呀呀说个不停。 旁边还有两个年纪在15岁、8岁年纪不等,模样长得挺像,挺俏丽的两个小姑娘,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都在纳千层底鞋。 看到陈定三人进院来,还有大黄跑进院子里来,小男孩兴奋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叫声,手脚并用朝大黄爬过去,去抓大黄的狗尾巴。 大黄朝他摇了摇尾巴,任由他的小手抓住自己,就算被他抓痛了,它也不吭声,老实地受着。 中年妇女和两个小姑娘一同抬头,看到是陈定父女俩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陌生的穿着邮递员工作服的年轻姑娘,陈灵的母亲,于桂枝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站起身,迎出来,“孩子她爸,今天这么早就收工了?是因为这个女同志吗?” 陈定点点头,放下扛在肩膀上的锄头,指着程英给于桂枝介绍说:“你是知道的,老程被他大侄子从山上推下了山去,摔成了半边瘫,这是他的大闺女,程英,在部队当兵的那个,她现在回来顶替了老程的工作,以后我们村儿的邮件,都由她来送。” 于桂枝好奇地打量程英一眼,“难怪我看着她有些眼熟。她长得跟我好像中的一样,漂亮的跟山里的山茶花一样,明艳动人,一看就是个美人儿。只不过你一个姑娘家接替你爸做邮递员,跑这样难走的山路,你累不累啊?来来来,别光站着,快坐下歇歇吧。” 后面的话,是对程英说的,眼里是止不住的心疼。 于桂枝是心善的人,把程英当成自己的闺女一样心疼、关心。 她身后站得两个女儿,大的那个,一副弱不禁风,病殃殃的模样,但很有眼力劲地给程英递了一根板凳,示意程英坐。 小的那个则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程英。 被人夸赞和关心,程英心里流过一丝暖流,她对那名拿板凳,名叫陈莹,排行老二的陈灵妹妹道了声谢,坐在板凳上,抬头,笑着对于桂枝说:“于婶儿,好久不见,您还是那么的年轻漂亮,跟我记忆中的您一模一样。我做邮递员还好,今天第一次跑邮,是有点累,不过做久了就会习惯,不会太累。” “你这丫头,可比小的时候嘴甜了许多。”于桂枝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只是五官端正,面庞清秀,皮肤比一般的农妇白。 她的性格十分温柔,加上陈定心疼她生了小儿子,还在喂奶,没给小儿子断奶的缘故,不让她去地里干活,她这两年都在家里将养着,看着比同龄人年轻许多罢了。 听到程英这样夸赞自己,于桂枝心里很是高兴,她指着陈莹说:“莹莹,你去给你小英姐倒碗凉水来喝。” 又指着八岁的女儿——陈月说:“月儿,你跟你大姐拿着竹笼,去咱们家的水田里抓几条大的稻花鱼回来,一会儿妈做烤鱼和酸汤鱼吃。” 村里梯田多,每家每户都会分一些边边角角的梯田自留地,让村民们自己种些粮食吃。 许多村民在自留地种水稻的时候,也会养一些鱼苗,等到稻谷成熟之时,吃稻谷杂物和稻花的稻花鱼,也会长得十分肥美,正好收了谷子,可以捉鱼犒劳辛苦大半年的家人。 程英连忙站起来说:“婶儿,不用那么麻烦,我已经吃过饼子了,您不用特意做好吃的招待我。” “你那干巴巴的饼子,吃了也不顶饿,你难得来我家一趟,我要不做点好吃的给你吃,你陈叔一会儿得怪我怠慢了你。你且歇着去吧,一会儿我就把饭做好了。”于桂枝说着,就去灶房生火做饭了。 陈定接过陈灵手中的镰刀,要扛着锄头和镰刀去村委大队部归还农用具,闻言也说:“小英,你好生的歇着吧,你走了一天的山路,应该很累了,让你婶子她们忙活去吧,一会儿吃完饭,我再带你去村委给大家伙派邮件。” 他都这么说了,程英只能客随主便,不过她也没闲着,一直在厨房里,帮着于桂枝洗菜切菜烧火。 很快,晚饭做好,饭菜十分的丰盛,除了于桂枝拿出家里舍不得吃的腊肉炒了一盘野葱炒腊肉,拿了两条两斤多重的鱼,放了一些花椒、辣椒面之类的调料在鱼身上,用炭火烤熟,滋滋冒油,放在盘子里,再炒了一个鸡蛋炒辣椒,两个素菜外,最后就是一锅于桂枝拿手的酸汤稻花鱼。 酸汤稻花鱼放了许多于桂枝自己泡得酸青菜、酸萝卜、酸辣椒、酸生姜等等,合着她昨天自己做得,没有吃完的豆腐,一些时令蔬菜,做成了酸汤鱼。 鱼是鲤鱼和草鱼两种鱼混合切片煮得,鱼片又大又薄,稍微一煮就卷边,雪白的鱼肉,肉嫩味美,带着浓郁的酸菜香味,吃起来没有一丝鱼腥味,回口又有点微辣微麻,汤底却是奶白色的,看不到一点辣椒,好吃又下饭,酸汤还十分的开胃,程英连吃两碗包谷饭,喝了两碗酸汤,这才舍得放筷子。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0节 吃完饭,天色彻底黑了下来。 陈定点燃一盏老式带玻璃罩的煤油灯,拎着煤油灯,在漆黑的夜色中,带着程英前往村委大队部。 大黄和陈灵都跟在程英的身边,跟她一同往大队部走。 他们到达大队部的时候,里面已经等候了大半个村儿的人,除了十来个人是来拿信件包裹的,其他人都跟矮门村的村民一样,是来看热闹的。 程建同出事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他所跑这条邮路上的几个村子,村民已经知道了程建同大闺女顶替他工作的事情。 大家伙儿就想来看看程英长什么模样,是不是跟他们见过的小时候程英长得一样,也好奇她一个姑娘家,一个女同志,哪来的那么大的胆子,敢孤身带条狗就自己跑山路。 第33章 在这么多的人目光下, 程英神情淡定地向大家伙儿做起了自我介绍,又跟大家伙儿解释了一下程建同不再做邮递员的事情,接着从邮包里拿出属于马鞍山村的信件包裹, 一一郑重交给每一位收件人。 很多收件人, 当场就把信件或者包裹撕开,当着村里的人面儿炫耀自己的子女亲朋, 也有不少人家里有认识字的子女,不想让村里人看见自己的信件包裹, 拿着信件包裹匆匆离去。 在收件人都拿到了信件包裹以后,程英准备背着邮包,跟陈定父女俩回陈家时, 一个脸颊干瘦,双眼凸起的跛脚六十多岁小老头,突然冲着程英大喊:“我的信里怎么没有钱?是不是你给我拿了?” 程英和周围准备离开的村民都顿了一下, 一同回头看他。 他手里的信封拆开了,一直皱着眉头看打开的信封。 程英站在大队部院子点亮的一盏昏黄路灯下,看着那个名叫柯山贵的小老头, 面色平静道:“柯爷爷,我们邮递员不会侵吞任何收件人的钱财,您的信件从我在邮电所拿到, 再到交到您的手里, 上面的封口都是完好无损, 请您仔细核对信件, 不要随口污蔑人。我虽然才上任, 第一次给您送信,但我是退伍女兵,我的人品在军队那边有目共睹, 我要贪污侵吞下您这点钱财,我这邮递员的工作还要不要做了?您的信封里没有钱,说明寄信人没有在您的信封里塞钱,您该去询问寄信人,而不该上来就怀疑是我侵吞了您的钱。” 她一番话说得慷锵有力,眼神自带凌厉感,她又穿着绿色的邮局工装,带着绣有五角红星的绿色大檐帽,这身装扮,跟军绿色的军装很像,她站姿笔挺得站在院中,神情平静从容,脸上看不到一丝气愤、生气的情绪,她站在那里就还像是在部队里当兵的模样,身上那股冷静威严的军人气质,就让人不得不相信她说的话。 “柯爷爷,说话要讲证据,您不能因为小英姐是个女同志,您就胡乱污蔑人。”陈灵第一个替程英讲话。 陈定也说:“柯四叔,您得让您家老三帮您写信,或者去镇上的邮电所打封电报,问问您家老七有没有给您寄钱,您才下定论。人小程是邮递员,她爸在咱们村儿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了,您信不过她,还信不过她爸吗?” 村里其他人纷纷开口:“是啊,人小程才刚上任,她是疯了 才会吞你那点钱,她要真吞了你的钱,她的邮递员还能干吗?” “对,老程同志给咱们村儿送了二十多年信,从没有出过差错,这丫头小的时候跟他爸来过咱们村儿一次,看着可机灵讨人喜了,我相信她不是那种乱吞钱财的人。”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得柯山贵心里头直窝火,他梗着脖子说:“我家老七是我最孝顺的女儿,她嫁去县里十五年了,每月都给我邮十块钱。往年程建同当邮递员的时候,我女儿给我写信问好的同时,就会往信封里塞十块钱,以前年年月月都是如此。怎么现在换了个人,这钱就没有了,我说她吞了我的钱,也没什么问题吧。” 村里人一听,没了话头。 的确,老柯头有个孝顺的女儿,他跟他妻子一共生了三女四子,除了老二女儿和老五儿子,因为当年闹饥、荒的缘故饿死了,剩下还有两个女儿,三个儿子。 这几个孩子,除了老七,其他早已各自成家立业,生了一堆的孩子孙子,自己一家人都顾不上,更顾不上养两个老的。 老柯头从年轻的时候脾气就很犟,他跟老妻到了要养老的年纪,三个儿子都互相推脱,不想赡养他们夫妻俩。 老大女儿又嫁到矮门村去了,也生了一堆孩子要养,家里光景不太好,顾不上他们夫妻俩。 他一气之下,就带着老妻住在摇摇欲坠的土屋老房子里,在村委干部那儿闹了一通,让每个子女每月给钱给粮,他们老两口子自己做饭吃,自己照顾自己,日子也还过得不错。 他这几个子女中,给钱最多的,就是他那个嫁去县里的七闺女。 当年她闺女运气好,跟县里一个挖矿的工人对上了眼,就嫁给了那个工人,跟着她男人进到县城,到矿场找到了一份临时的筛石工工作,过上了吃商品粮的好日子。 打那以后,他七闺女每月都雷打不动地给老柯头寄一封信,信里再夹十块钱,逢年过节会带着她的男人孩子,大包小包买一堆东西回来看老柯头夫妻俩,不知道羡煞村里多少长辈们。 要知道,在还是集体制度,大家都在地里刨食,用劳力赚工分,换取钱粮的年代,很多人一年累到头,所赚的工分,到了年底换取一家人的口粮,剩下的工分压根换不了多钱。 那点钱,除了家里人的日常开销,再给孩子交学费,买点心、衣服鞋袜之类的,就不剩下几个子了。 像老柯头的小女儿,每月给他们老两口邮寄十块钱,一年就是一百二十块钱,这在村里,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啊,很多村里人一年忙到头,都攒不下二十来块钱。 老柯头其他儿女给不了这么多钱,每年就给他们足够的粮食当做赡养费,他们老两口子又不是老的不能动弹,还能干活赚工分。 两口子是既有钱,又有粮,别说村里老人家羡慕了,就是年轻人也挺羡慕,毕竟有个子女每个月给工资的三分之一孝敬父母,让父母有钱花,这样孝顺的孩子,谁不想要啊。 村里人想了想,觉得老柯头说得也有几分道理,老柯头的小女儿给他邮寄了这么多年的钱都没出过差错,怎么这个程英一上任邮递员,人老柯头信封里的钱就没了,这里面没点古怪,怎么也说不过去。 一时之间,村里人看程英的目光,怪怪的。 程英也不多辩解,而是指着老柯头手里的信封说:“柯爷爷,您要不要先看看您女儿在信里说了些什么?” “能说什么,不就跟往常一样,问我跟她妈身体好不好,她几个哥哥对我们老两口好不好,说一些她几个孩子的事情给我们听。” 柯山贵不耐烦地甩着信封,“你别想转移话题,我这信封里的钱不见了,你要不给我把钱拿出来,我就上你们邮电所找你们领导去讨说法去,再去派出所,找公安同志,把你这个小偷给抓起来!” “你说谁是小偷呢!你别以为你年纪大了,你就可以倚老卖老,胡乱污蔑人!”陈灵很生气地去拿老柯头手中的信,“小英姐都说了,让你先看看你七女儿在信中说了些什么!” 陈灵从小到大的性格都很泼辣,主要是她爸她妈都是老实人,被她爷奶叔伯欺压了一辈子,她跟程英一样,想不立起来,想不泼辣都不行,不然她们一家子都会她那些叔伯吃得死死的。 正因为她从小到大脾气泼辣,村里人也是见怪不怪了。 看她上手去抢老柯头手里的信,村里人没有什么反应,还一个劲儿地劝说老柯头,先看看他女儿在信中说些什么再说。 老柯头被陈灵抢了手中的信,心里那个气啊,本来还想把信抢回来,谁知道陈灵身手敏捷地躲开他的手,把信封里的信拿出来,当着大家的面儿,大声念起信来,“爹、娘、展信佳,一个月不见,您们两老的身体可还康健.......” 信里的内容,跟老柯头所说的那样,先是对他们老两口进行一阵问候,接着又询问家里的三个哥哥有没有按时交粮,有没有帮衬他们老两口,又说了一下柯老七家里发生的事情。 柯老七说,县里的高中要开学了,她的老大考上了高中,要去高中读书,小的两个孩子,一个在读初中,一个在读小学,要交不少学费。 她的丈夫上个月在矿场上班,被矿石砸中腿部和腰部,受伤很严重,暂时上不了班,还要给一笔巨额医药费,给她男人治病。 另外她的公公身体也不好,长年都在吃药,婆婆一门心思在她小儿子身上,不帮衬着她的丈夫,很不靠谱,她一个人上班养一大家子,实在没有多余的钱邮寄回家了。 她觉得自己孝敬了柯老头十五年了,给了柯老头夫妻俩近两千块钱的赡养费,已经是尽了她这个当女儿的义务,现在她的日子难过,她没有像父母借钱渡过难关,已经是体谅他们。 她决定以后不再给老两口寄钱,老两口还有三个儿子,一个大女儿,都是做兄弟姐妹的,他们不能只给一点粮食就了事,以后老两口要是缺钱用,就去找他们的三子一女拿,她是不会再拿钱了,主要是她自己的日子也难过。 信念到最后,村里人都沉默了,看向老柯头的目光,有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羡慕嫉妒恨的,更有不怀好意的。 村里人知道柯老七月月年年都给老柯头邮寄钱,没想到一邮就是十五年,邮寄了上千块钱,这钱在这个年代里,绝对是比巨款。 按照老柯头夫妻俩那抠搜节省的劲儿,他们平时很少用钱,也不会把钱拿给几个白眼狼儿子用,多半都是存了起来,就是不知道,这两口子是把钱存放在了家里,还是存去了镇上银行里。 有那不学无术之人,心思开始蠢蠢欲动。 柯老头不识字,平时都是请村里的书记或者其他干部,背着其他人给他念信。 现在陈灵当着村里这么多人的面儿念信,暴露了他有钱的事情,他也顾不上冤枉程英了,拿着信件,狠狠瞪陈灵一眼,骂她一句多管闲事,赶紧灰溜溜地带着他的老妻回家里去了。 众人看他着急慌忙离开的模样,都猜测,他估计是把钱存放在家里呢,现在暴露了有钱的事情,他指定要换个地方藏钱,以免被人偷了。 程英身上的冤屈被洗清,村里人说了一些关于柯老头夫妻俩的闲话后,渐渐散去。 程英跟着陈定父女回陈家,在路上跟陈灵道谢:“灵灵,谢谢你替我说话,帮我解围。” “嗐,没事儿,那老柯头不分青红皂白地冤枉你,我肯定要替你说两句公道话。”陈灵跟她并排走着,不甚在意地说。 “你当着大家的面儿,念了他女儿写得信,让大家伙儿都知道他有钱的事情,他的钱要是被其他人偷了,他会不会怪 你、恨你?”程英一脸担忧。 “怪肯定是要怪的,不过老柯不是傻子,他的钱被暴露了出来,他指定不会再把钱藏在家里,让贼惦记。”说话的是陈定,“你看吧,明天一大早,他指定会找到村干部,让干部跟他们夫妻俩一起去镇上的银行存钱,不会让人偷,也不会让他三个儿子抢走,更不会借钱给亲朋好友和村里人,那小老头,可精着呢。” 陈灵点头,“我爸说得是,老柯头看钱看得比他命重要,有钱也不会给他的儿子孙子多花半分,抠搜的不得了,这也是他三个儿子跟他闹翻,要分家,自立门户,都不愿意养他们老口子的原因。他那三个儿子都想贪占他小女儿每月邮寄的钱,他不答应,就都闹掰了,除了村干部给他们协调的赡养义务,平时他那三个儿子都懒得多看他一眼。他这样嗜钱如命的人,是不可能让村里那些二流子有机可乘,偷走他的钱。” 他们这么一说,程英心里放心了许多,不然老柯头的钱因为她的缘故暴露了,又被人偷走了,她的良心会有一点难安。 第34章 回到陈家, 陈莹姐弟三人已经入睡,于桂枝还没睡,留着一盏昏黄的油灯, 坐在客厅的木桌上做着针线活儿, 等他们回来。 看他们回来了,于桂枝也没有多问, 只让三人都去洗澡,又问程英能不能洗山里的冷水, 不能的话,她再去厨房给她烧点热水洗澡。 程英自然是能接受洗冷水的,炎炎夏热, 正是最热的时候,很多村民为了节约柴火,都会在夏季洗冷水澡, 程英从小洗到大,不是那种矫情的人。 于桂枝又问她有没有换洗的衣服,听她说没带, 又让陈灵给她拿了一套干净的换洗衣裳,拿上一些洗漱用品,领着她往陈家院子旁, 一条潺潺流水的山涧小溪洗澡去。 马鞍山有多条小溪, 从山顶弯弯曲曲一路顺着大块平整斜面的暗红色山石, 往山下流。 村民为了解决吃水和梯田种水稻用水的问题, 会在那些小溪旁修建沟渠和分叉口, 不用水时,用大石头或者泥土之类的东西堵住分叉口,用水之时把这些东西弄开, 溪水便会流到每家每户的田里,或者是家里。 陈家房子左侧是一条不到半米宽的小溪流,他们在溪流旁边修建了一个分叉口,平时用水的时候就把清冽的溪水引流在家里用,不用水的时候就把岔口堵上。 到了夏季天气炎热的时候,陈家一家人都会在入夜以后,在小溪里洗澡。 溪水干净清冽,又是流动的活水,洗起来很舒服。 马鞍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每户人家相隔的距离都有一百米以上,不用担心会有人来偷看洗澡,其他人家也是这么洗澡的,大家都这么洗,都见怪不怪。 陈灵用一个木盆子,端着洗漱用品,领着程英走到陈家后面,有一块凸起的岩石,正好可以挡住外人偷看的溪水山沟旁,拉着程英下水洗澡。 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天边挂着一轮快要满月的月亮,一些厚重的云层遮挡着月亮,朦胧的月光洒在山川大地上,能让人隐约看清地面,又不会太亮,这对于在山沟里洗澡的程英两人来说是极为方便的。 入夜之后,山里的温度也跟着降了下来,入水的一瞬间,那冰凉的溪水,冷得程英直哆嗦。 不过在身体适应了溪水的温度以后,程英又舒服地眯着眼睛,学着陈灵的模样,一阵洗漱之后,靠在那块半人高的山岩上,浅浅地泡澡。 山里的夜晚十分宁静,凉爽的夜风从山上吹下来,带着附近诸如玉米、高粱之类的庄稼作物,还有高大的树木枝叶,一阵轻轻摇曳,带来一股股属于庄稼的清香气息。 这份宁静并没有持续多久,程英听见附近的草丛里,有许多蟋蟀、虫子不停地啾鸣,不远处的梯田里,也有许多青蛙和癞、□□,此起彼伏地呱呱叫着,使得这宁静的盛夏夜晚,变成了山村交响曲。 陈灵低声嘟囔:“这些虫子青蛙太吵了,真想把它们都抓住,烤来吃了。” 山里的孩子,在闲来无事之时,都会在夜晚,跟兄弟姐妹,或者小伙伴们,拿着煤油灯,拎着桶,拿一把火钳之类的东西,四处下田去抓青蛙、黄鳝、泥鳅、蚂蚱之类的野味带回家烤来吃,或者拿给大人们做菜。 这不仅仅是孩子们的乐趣,还能给家里的大人弄点‘肉菜’解解馋,最重要的是,蚂蚱之类的虫子抓多了,还能侧面给村里除害。 村里的大人都不会反对孩子们晚上捉这些野味,只是叮嘱他们,别去村里人自留田里捉,因为那是人家私人的东西,要捉了,人家发现了,少不得要发生矛盾,只准去村里集体的田里捉。 这段时间是稻谷、玉米、花生之类的作物收割季节,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齐上阵干活,小孩儿们累得都没力气在晚上出来捉虫子青蛙,它们得以生养喘息,陈灵就觉得它们吵。 程英仰躺着,看着天上零星几颗闪闪发亮的星星道:“我倒不觉得吵,我还觉得挺好的,我就喜欢这种夏季夜晚虫子啾鸣,青蛙呱声一片的声音。这是我儿时记忆中熟悉的乡村交响曲,是让我能安心入睡的记忆。在城里呆久了,回到乡下听到这些,我都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前世,她在在部队和城里修建的钢铁似的房子里呆了大半辈子,哪怕生活条件很好,到了夜晚,她也不能很好的入睡。 城里的夜晚,那些车水马龙,冰冷器械和邻居们发出的各种城市噪音,让她很习惯,总觉得城里太过喧嚣吵闹,不适合她住。 午夜梦回之际,她会梦到自己躺在老家老房子的凉席上,在没有空调的年代里,她的母亲总是会拿着蒲扇,给她和妹妹摇着蒲扇,扇着风,直到扇到她们入睡。 而小时候的她,在梦中,总是会听见青蛙在水沟田里、又或者是在荷花池里,发出一阵阵呱呱叫声...... 如今重活一世,程英走上了跟上辈子截然不同的道路,她也听到了她上辈子梦寐以求的盛夏呱声,程英忽然眼睛红了起来,有种十分幸福,又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的错觉。 陈灵打趣她,“没看出来啊,你还是这么感性的人呐,咱们乡下的人,哪个不想着去城里,在城里安家落户,吃上商品粮,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哩。你倒好,放着好好的女军官不做,非要退伍回来干邮递员这个苦差事,真不知道你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1节 程英笑了笑道:“人和人不一样,所追得自然也不同,乡下人都想往城里跑,却不知道,以后的城里人,也想往乡下跑。” 陈灵偏头看她:“你说话怎么奇奇怪怪的,以后的城里人会往乡下跑?他们是疯了不成?城里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样样都好,他们干什么要往乡下跑?” 程英自然没办法跟她解释,未来科技高速发展,城里房屋建筑一栋栋高楼崛起,道路四通八达,生活、交通是便利了,但同时生活压力也变大了。 普通人,光房贷、车贷、各种贷款都压得喘不过气,生活成本却一直在增高,加上衣食住行处处都充满不安全的各种添加剂等等,很多人都想放弃现在的一切,往乡下跑。 那些住在乡下的农民,虽然日子过得穷苦了些,但他们自己种得庄稼作物,自己生产的生活用品,自己养得家禽牲畜,没有任何添加剂,也没任何打农药,吃用都十分健康安全,反而是城里人稀罕羡慕的。 那些在城里活下不去的人,或者是有钱有权的人,总会想方设法在农村买些地,修建属于自己的房子,过上吃瓜种 菜,自己自足的田园悠闲日子。 程英说:“这只是我的猜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也就说说而已。” 看时候也不早了,程英把陈灵给得一套棉麻做得长裙穿在身上,还别说,两人的体型相仿,这条长裙穿在她的身上,还挺合身。 陈灵看着她笑,“这条裙子我还嫌它小了点,没想到你穿着刚刚好,还挺好看,尤其是胸脯那个位置,你可比我丰满多了......对了,小英姐,你有对象,或者有喜欢的人吗?” “之前有个对方分手了,我现在没有对象,也没有喜欢的人。”程英就着陈灵带来的皂角,用一块小山石,把皂角砸碎揉搓在她的工装衣服上,把衣服全都洗干净。 夏季天气热,衣服薄,晚上洗了衣服,把衣服挂在屋檐下,一晚上就能被夜风吹干,第二天就能继续穿了。 程英第一次跑这条邮路,没有经验,没带换洗的衣服,觉得可以跟程建同一样,将就穿着身上的衣服,跑完邮回家再洗衣服也行。 现在想来,这么热的天儿,她就穿着这一套工装跑邮,实在不合理,等这次回去以后,她再来跑邮,还是要带套换洗的衣服,不然总穿人家陈灵的衣服,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陈灵也把自己的衣服洗了,用木盆端着,跟她一起回到陈家的院子,把衣服挂在院子里,接着领着程英到她住得屋子里,两人躺在床上继续交谈。 陈灵摇着蒲扇说:“你以前的对象长什么样儿啊,你为什么要跟他分手?你不跟他处,以后打算处个什么样的对象?” “不喜欢了就分手,没什么特别的缘由,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不一定非要处对象。” 程英不愿意多说自己的事情,她把陈灵床上破旧的蚊帐拉拢,避免外头围着蚊帐嗡嗡叫的蚊子飞进来,转头转移话题问陈灵:“你呢,你有对象?有喜欢的人吗?你这个年纪,于婶儿和陈叔该给你介绍对象了吧?” 陈灵已经十八岁了,山里的姑娘结婚都挺早,她这个年纪正是说亲的时候。 “我啊,我其实有个喜欢的人,但那个人,我连他叫什么名儿都没弄清楚,只是我一厢情愿,我爸妈都不知道。他们说过段时间,要给我相看附近几个村的年轻后生,我正苦恼呢。”陈灵说起这件事情,一脸惆帐。 程英顿时来了兴致:“你喜欢的那个人长啥样儿,你在哪见过他?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喜欢上人家了。” 陈灵想了想,红着脸说:“我是对他一见倾心,那个人,长得浓眉大眼,五官挺俊的。大概两年前,我二妹心脏病犯了,我爸救不了她,被我们一家人着急慌忙地往县里送,我们是连夜走大路,套着村里的牛车去的,结果我爸太着急,一个没注意,把牛车赶到沟里去了,一家人都摔得鼻青脸肿。我妈当时刚怀孕,差点摔流产,那个人发现了我们,将我们救了起来,把我们一家人送去了医院,一直忙前忙后的给我们帮忙,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肯说,悄悄地走了。” 程英恍然大悟,难怪陈灵的妹妹陈莹看着身体不大好,一脸病态,弱不禁风的样子,原来是有心脏病。 她就说陈莹只比陈灵小三岁,按理,陈莹和陈月都该跟着陈灵父女俩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的,怎么会留在家里做针线活呢,原来是有这层原因在。 “他从你们村通往镇上的大道上路过,证明他就是附近几个村落的人,正好于婶儿、陈叔他们要给你介绍对象,你让他们去附近几个村儿,打听一下这个人,兴许能找到他也说不定。”程英分析过后,认真提出自己的意见。 陈灵欲言又止,“其实,我跟你想法差不多,这两年,我没少在方圆几个村,打听那个人。可是都没什么人见过他,也没什么人听说过他,我心里隐隐有个猜测。” “什么猜测?” “那个人,可能是阿依山——普苍寨的人。” 程英立马翻身,支棱起一只手臂,托着脸颊,看着她道:“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那个救你的人,穿着苗服?说得苗语?” “不是,他穿得是我们汉人的装扮,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说得也是我们汉族话,可我就是觉得,他是普苍寨出来的人。 陈灵细想当初的细节,“他的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不太合宜的诡异感,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总觉得,他虽然穿着汉人服装,说着一口汉话,但他不是汉人。” 程英皱起眉头,“灵灵,别怪我提醒你,普苍寨的苗民生活在偏僻的阿依山里,平时深居简出,很少与外界的人交流,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我听说普苍寨的苗民都是生苗,会下蛊,会炼蛊,而且基本不与外族人通婚,你喜欢的那个人要真的是从普苍寨出去的,那多半是苗民,我劝你最好歇了对那人的那份心思,免得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提起苗族之人,尤其是生苗,还是这个年代生活在大山深处中的生苗,汉族人都是一副敬畏的模样。 原因无他,生苗自古以来都以那神秘的制蛊、下蛊、制药、下药闻名全国,他们是一支古老又神秘的民族,对于闯入他们隐居之地的外人,他们通常不会心慈手软,不是下蛊,就是想方设法的灭掉外人,或者下药让人成为哑巴,彻底闭嘴。 虽然这只是传闻,却被外面的人,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实际普苍寨在建国以后,当地政府部门就有公职人员,前往普苍寨一探究竟,劝说里面的苗民实行土地集体化,与外界接触,送里面的孩子到外面的学校去读书等等。 如此过了好几年,也没能改变普苍寨苗民的生活习惯,他们依然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生活在阿依山下的山谷里。 公职人员劝说无果,只能根据国家的优待政策,每年都会派相关的公职人员进入普苍寨,跟里面的寨子首领进行联络,在里面设立一些国家的基础设施装备,方便里面的苗民生活,比如拉了为数不多的两根电线,让苗民有电用,设立了邮局邮箱,让邮递员跋山涉水给他们送邮件等等。 不知道内情的外人,对普苍寨苗民的敬畏多过好奇。 知道内情的人,比如程建同,提起他们,也是讳莫如深。 程英对所谓的生苗谈不上畏惧,但对生苗有起码的敬畏心,她从程建同的同事嘴里得知程建同当年在普苍寨的遭遇之后,就下定决心,到了普苍寨,她送完该送的邮件,找到救助程建同的几位苗民进行感谢后,她转身就走,绝不多停留,以免生出事端。 陈灵听她这么一说,沉默了许久,才闷闷不乐地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知道那人身份不简单,我会尽量忘记那个人,挑选一个合我心意,又合我爸妈心意的男人嫁了,不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出来。我才十八岁,有的是时间慢慢挑选男人,我要是不愿意嫁人,我爸妈也不会逼我嫁人,所以我找对象,结婚嫁人的事情,也不着急一时。倒是你,小英姐,你一个女同志,还是一个未婚,长得很漂亮的女同志,你单独去普苍寨送信,你可得小心些,别被那里的苗民看上了,给你下蛊,把你强制留在普苍寨里,结婚生子。” 程英打了个哈欠,躺回枕头上说:“我是邮递员,也算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就算被普苍寨的苗民看上了,他们也得掂量掂量,给我下蛊是个什么下场,你就放心好了。” 陈灵想想也是,普苍寨的苗民不管再怎么神秘,再怎么厉害,他们能厉害得过国家?他们敢动国家的人,那不是找死,也就放心地挨着程英沉沉睡去。 大黄则睡在两人的木床下,身体窝成一团,跟着两人酣然入睡。 它以前跟程建同跑邮的时候,每次程建同来 陈家借宿,都住在陈家专门给他腾出来的一间小杂物间里,程建同就让大黄睡在他的床脚底下,主要是怕大黄在院子外面,有人饿得慌,半夜三更来偷大黄,把大黄给杀来吃了。 在多年前的六零年代,全国闹饥、荒时,青曲镇也受到影响,很多人在那个时候饿死。 程建同养得第一条狗,带着进山送邮件时,那条狗就在院子外面睡觉,结果一群饥饿的村民,三更半夜跑来偷狗。 幸好那条狗十分机灵,在那群人跑来的时候一阵狂吠,不停地扒拉程建同的房门,把程建同和陈家都给吵醒了,打开门出来,护住了那条狗。 哪怕时隔多年,程建同依然记得那天夜里,他走出房门,看到陈家院子里,站着一群冒着绿光的饥饿人群,死死盯着他的狗的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从那以后,他只要来山里跑邮,不准狗狗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晚上要跟他睡一个屋里,就怕自己的狗被人打死吃了。 大黄跟着程建同同吃同住四年,早已习惯程建同在哪,它就在哪。 虽然它现在在程建同的命令下,跟着程英跑邮,不过它以前跟着程建同的习惯没有改变,陈家人也不反对大黄进到家里睡,它就这么睡在陈灵的屋子里,两个姑娘家反而觉得安心。 一夜好梦。 凌晨五点钟左右,程英听见大黄在屋里轻微跑动的‘哒哒哒’声,没过多久,睡在床上外面位置的她,感受到自己垂在床边的右手,被大黄温热的舌头舔了舔,接着大黄发出很轻的哼唧声,似乎在叫她起床。 程英睁开眼睛,抬手看了一下在夜晚中散发出微弱光芒的石英手表,时针正好指向五点钟。 程建同往年送邮件,都是五点钟起床,大黄习惯了他的生物时间,到了点,程建同不起床的话,大黄就用自己的方式‘叫醒’他,对程英也是如此。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脑袋,低声说:“好大黄,我知道了,到时间出发了。” 她轻手轻脚地下床,不打扰陈灵睡觉,走到外间,把自己挂在院子里,已经被晚风吹干的工装换上,把陈灵的外套整齐地叠好放在她睡得枕头上,接着简单地洗漱一番,准备走得时候,听见陈家东屋有开门的动静。 于桂枝睡眼惺忪地从屋里走出来,喊她:“小英,灶房里有我昨晚给你留得粥和菜,放在灶房里的水缸里,你吃完饭再走吧,免得路上饿着。你也别客气,都是些剩菜剩饭,你别嫌弃就好,你爸以前跑邮的时候,我都是这么给他留饭的,这是你陈叔特意嘱咐我留的,你要是不吃,你陈叔醒来看见,又该怪我小气了。” “谢谢于婶儿。”程英知道她是一片好心,这年头大家都吃不饱饭,谁家也不会有什么剩饭剩菜,拿给别人吃的道理,于桂枝夫妻俩存粹是心好,特意给她留得饭菜,她也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 程英没客气,走进陈家的灶房里,打开盖住水缸的竹编大斗笠一看,里面有一大碗红薯、玉米、大米熬得稀饭,一些昨晚吃剩的剩菜,隔着水缸底下的山泉水‘冻着’,在山里没有冰箱的情况下,用这样的冷山泉水,上面放着漂浮的饭菜盆碗,隔水‘冻’着,饭菜不至于馊得那么快。 程英端着那一大碗稀饭,找了两片大包谷叶子放在地上,分了一半的饭菜倒在干净的叶子上,给大黄吃。 一人一狗在还没天亮的夜色中,安安静静地把饭菜吃光。 程英把碗筷都洗干净,回到陈灵的房间里,把她的斜挎包、邮包都背在了身上。 她退出屋子,将陈家的大门都拉拢,在天边亮起一抹鱼肚白的晨雾中,跟着大黄,继续往剩下的两个村庄送信去。 第35章 程英接下来跑得两个村子, 没什么出奇的,就沿着山里弯弯曲曲的道路,每隔三个小时, 就是新的村子落脚。 她一般都会直接去村里的村委会, 跟两个村子的村长、村支书介绍自己,说起程建同不再做邮递员的经过, 然后请村长帮忙在村里通知村民,有信件和邮件包裹的, 在她那里来拿。 不过,在去第一个名叫南坪村的时候,大黄没有领着她直接进村, 而是领着她走了一条两边长满杂草的小道,从山顶来到一个山湾之中,一处用木头修建的屋子前。 那屋子就是普通的农家院子的格局, 但房子的整体都是用木头建造的,年代应该很久远,木头都呈现了灰黑的景色, 很多地方都烂了,一副破破烂烂的景象。 大黄领着程英到那户人家院子的时候,才早上八点左右。 没有围墙的院子里, 有个头发花白, 穿着一件深蓝色斜襟长罩衣, 头发往后梳成一个鬓, 双目无神, 眼睛浑浊的五十多岁中年妇女,坐在院子中间,手里啃着一个看起来已经发霉的干饼子。 她的脚下围着十来只羽毛嫩黄色的小鸡, 叽叽喳喳叫着,她时不时地就摸索着把手里的饼子掰一点下来,扔在地上给小鸡吃。 大黄跑到院子里,冲着那个妇女汪汪叫了两声,摇着尾巴,走到她的面前,呼哧呼哧喘气。 “大黄?你来了?”中年妇女听见它的声音,十分惊喜地放下手中的饼子,双眼无神地四处乱看,双手在空中乱摸。 大黄舔了一下她的手,似乎告诉她,它在这个位置。 她双手摸着大黄的脑袋,满脸笑容地说:“大黄,你跟你主人有好一段时间没来过了,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 她说完,又朝前方虚空的位置喊:“老程,是你来送信吗?我听你们支局长说,你被你侄子从阿依山上推下去了,受伤很严重,你身体好点没有?你伤得那么重,怎么不在家里多养养。” “卓姨,您好,我叫程英,我是程建同的大女儿,我爸摔成了半边瘫,没办法继续做邮递员的工作了,所以我顶替了他的工作,以后您的信,由我来送。”程英走到她面前,自我介绍。 这个名叫卓醉蓝的中年妇女,听程建同讲,她是普苍寨的苗女,也是第一个从普苍寨嫁到外面,嫁给汉人的女人。 她嫁得男人,当时是村里一位长得十分英俊的年轻后生,她为爱不顾普苍寨之前不与外人通婚的规定,当时闹了很多事情出来,普苍寨的人来抓她回寨子,她还跟那些苗民动起手来,差点闹出人命。 程建同听人说,她之所以跑出来嫁给那个男人,是因为寨子里,她的父母早给她定了一桩婚事,她有未婚夫,她不愿意嫁,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她喜欢的那个汉族男人,两人一见倾心,约定私奔。 结果没跑成,反而惊动大半个寨子里的人来抓他们两人,普苍寨的人见她冥顽不灵,就把她的心上人抓回寨子里去了,她为了救心上人,只能回去。 后来过了大概三年,卓醉蓝和她的心上人回到了村里子,只不过卓醉蓝成了瞎子,她喜欢的人也变得有些痴傻。 再后来两个人结了婚,生了一儿一女,俩孩子倒挺聪明的,可惜的是,卓醉蓝的丈夫在老大孩子八岁那年,上山放羊的时候,不甚从山顶上滑脚摔死。 她的公公婆婆觉得她就是个祸害,要不是她看上了他们的儿子,非要跟他们的儿子在一起,惹怒了普苍寨的苗民,把她和他们的儿子抓去普苍寨,他们好端端的儿子,怎么会变成傻子。 她的公婆不喜欢她,连带着她两个孩子也不喜欢,在她的丈夫死后没多久,她的公公婆婆就把她们母子三人赶出了家门。 卓醉蓝是个很有个性脾气的女人,尽管她成了瞎子,被赶出家门,母子三人没有落脚之地,但她不是那种任由别人欺负的女人。 当年她直接带着两个孩子上村委会,在一众村干部面前哭闹许久,最终在村干部的主持下,从她公婆手里分到了一半属于她们娘三的家产。 她利用那些家产,远离村里集中住人的地方,花钱请人用木头在这个较为偏僻的大山山湾去修建了一个房子。 平时就靠着做一些苗族特色的纺织布、治病的苗族药,在两个孩子充当眼睛的情况下,种种自留地,养养鸡鸭牲畜、采一些草药等东西赚钱,艰难地把两个孩子养老成人。 如今她的一对儿女,儿子成了医生,在县里的医院工作,很少回来,女儿嫁去了省城,回来的时间更少。 她的儿子女儿觉得她年纪渐渐大了,又是瞎子,一个人住在这深山老林的木房子里不方便 ,又危险,都想接她去城里享福。 她不愿意去,不管她的儿女怎么求她,逼她,她就是不去。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2节 她的儿女实在没办法,只能托村里一些心善的长辈帮忙照拂她,每个月给她写信,或者给她寄挂号信,由程建同帮忙代领钱,送到她的手里。 因为她眼睛,不方便去村里拿信的缘故,程建同每次都会特意带着大黄绕路,来到她家,把钱和信亲自送到她的手里。 “原来是这样啊。”卓醉蓝了然得点点头,“我以前没少听你爸说起你,你爸说你很有自己的主见,脾气泼辣,也挺倔,跟我很像,我一直都想见见你,今天总算见到你了。可惜啊,我这双眼睛不能看见你,来,闺女,你把脸凑过来,让我摸摸你的脸,我摸了你的脸,就能猜到你长什么样了。” “好。”程英把脸凑到她面前,也不嫌弃她刚才摸过大黄,任由她摸着自己。 卓醉蓝双手抚上她的脸颊,一一摸过她修长的眉毛、大大的双眼皮眼睛,高挺的鼻梁、嫣红的嘴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是个英气十足的大美人。” 卓醉蓝松开了程英的脸,她那张美人迟暮布满细纹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问:“程英是吧?你吃早饭没?没吃的话,我给你做碗面吃吧。” “不用了卓姨,我已经在我昨晚借宿的人家家里吃过早饭了。”程英连忙拒绝,好心提醒她说:“卓姨,你的饼子已经发霉了,你怎么还在吃?不怕吃坏肚子?” 卓醉蓝准备起身的姿势一顿,她把放在自己双腿衣摆上的饼子拿了起来,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微微叹息道:“自从我眼睛看不见以后,我是看不到食物有没有发霉变质的,我只能靠闻,味道变了,或者馊了,我才不吃,不过这种时候都很少。以前家里的光景不好,我们娘三整天饿得前胸贴后背,煮多少粮食就吃多少粮食,没有剩的。也就是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懒得每顿都烧火做饭,就多煮了一些,以为装在盘子里,放在山泉水上冰镇着,不会坏那么快。没想到这东西都发霉了,我也没闻到馊味,我是真的老了......” 程英望着她头发上面隐约能看见的些许银发,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她能猜到卓醉蓝为什么不愿意跟着她的儿女到城里生活,除了是跟山里很多老一辈的人一样,不习惯城里的生活以外,还因为舍不得山里的一切,以及他们生活在乡下的记忆。 卓醉蓝当年宁愿跟普苍寨闹翻,也要跟她的丈夫私奔,可见她是很爱她丈夫的。 只是闹到最后她眼瞎、她丈夫痴傻的地步,真的值吗? “卓姨,天气炎热,您尽量少做一些吃食,够您一个人吃一整天的就行了。吃得东西做多了,放坏了,您吃了身体不服输不说,真坏了,也得丢掉,浪费粮食不是。您要是眼睛不方便,不好做饭,以后我来跑邮,经过您家的时候,我可以帮您做好饭再走。” 程英温言细语地劝说卓醉蓝一番,把背上已经快干瘪的邮包放下来,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出来,递到卓醉蓝的手里,“需要我帮您念信吗?” “不用。”卓醉蓝摇头,“这俩孩子,每次写信就劝我去城里跟他们一起住,要么就是让我注意点,别干这,别干那的,你爸每回给我念信,念得内容都差不多,我耳朵都听得起老茧了,我可不想再听他们念叨。” 她说着,双手摸着两封信,将信封一一撕开,从每封信里掏出一张大团结。 她将一张大团结,揣进衣襟内里的兜里,另一张放在程英的手里,“好闺女,下回你来得时候,记得给我在镇上买一些灯芯,家里的油灯灯芯烧没了。另外再给我买半斤桃酥、半斤江米条,一斤烧酒,在镇上的国营饭店买两只酱焖猪蹄回来.....孩子爹的忌日快到了,这些东西都他爱吃的,我要放在他的坟前当贡品。买完这些东西,剩下的钱,你都留着,就当是我给你的跑路费。你是个好孩子,还想着给我做饭吃呢,我现在还能自己煮,等我老得煮不了饭了,你再帮我煮吧,现在就不劳烦你,耽搁你送邮件了。” 程英刚想拒绝,卓醉蓝不由分说地把钱摁在她手里,又让她等一等。 卓醉蓝站起身来,双手往前伸展着,摸索着进她屋里去了。 没过多久,她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银色绣了繁复花样,类似于香囊的东西出来,放在程英的手里,“这个东西你拿着,阿依山下的普苍寨蛇虫鼠蚁很多,这个东西能让你避开那些东西,你爸以前也有个,后来被他弄丢了,才会被......”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脸色严肃地叮嘱程英:“记住,这个东西不能丢,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人,这个东西,关键时刻,兴许能救你的命。这可是我这三十多年来,费尽心思研制出来,应对普苍寨的好东西!别的人,想求我给,我也不会给,制造这个东西,要费很多时间功夫,我也就看你是程建同的女儿,看你心善,才给你一个。” 程英握着那个跟婴儿拳头大小的香囊,总觉得卓醉蓝说得话奇奇怪怪的,她这话,像是在说普苍寨很危险一样。 可程建同说,普苍寨风景其实挺美的,只要不跟普苍寨的人多接触就行了。 程英想起生苗下蛊的传闻,拽紧了手中的香囊,算了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她就是个送邮件的邮递员而已,普苍寨的人再危险,也不至于对付她一个邮递员吧。 第36章 群山绵延起伏, 天气十分炎热。 程英背着邮包,跟着大黄,行走在阿依山脉一座八百多米高山上的狭窄道路上。 山顶两侧十分陡峭, 没什么树木, 只有一条大约一米宽的山道,道路两侧长满杂草, 山风不停地吹拂,在没有树木遮挡的情况下, 人行走在这样的山顶道路,身形干瘦一点的,很容易被吹到山下去。 不过现在是夏季, 山顶上的风没有秋冬季节大,没有那么的冷冽,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吹, 程英完全能接受这种山风,走起路来不会感觉吃力,山顶上的风还吹走了燥热的空气, 行走起来十分凉爽。 大黄长年行走在这条山道上,已经习惯山顶上的风,它比程英矮, 山道两旁的杂草有人的半腿多高, 能遮挡很多山风, 大黄没什么阻力, 跑起来很快。 一人一狗在笔直偶尔弯曲的山顶上行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 大黄停在一颗不足一米高的小松树旁,回头看着程英“汪”了一声。 两人走了这么久,路上偶尔也会看见零星几颗不太高大的树木, 生长在道路下的崖壁上,像这种生长在路边的树,是没有的,路边长得全是杂草。 程英停下脚步,仔细看了一下那棵树,发现那棵树旁边的草丛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草丛上面还有干涸开裂、黏在叶子上的黄土,都往右侧的山崖一边倒。 程英恍然大悟:“大黄,这颗树是我爸之前歇脚的地方,也是被程纯富推下山崖的地方?” “汪!” 是的,人,你真聪明! 大黄想起那天那个坏人推他主人下山的场景,情不自禁地龇着狗牙,嘴里发出低低的威胁似的咆哮声,似乎想咬死它幻想中的那个坏人。 它估计当时也没反应过来,那个跟着自己主人跑邮的年轻人,会把自己的主人推下山崖。 它看到主人摔下山的那一刻,着急慌忙地也想跟着跳下去,去救自己的主人 。 不过它很聪明,知道自己跳下去必死无疑,于是着急慌忙地绕道走了很远的路,下山去找程建同,事后才想起那个坏人,想去咬死那个坏人,程建同把它养在他租的房子院子里,让同事帮忙喂养,没人开门,它出不去。 程英看到它的模样,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别生气了,那个推我爸下山的坏人,已经被公安局的人抓起来,要不了多久就会判刑,在牢里吃一辈子的牢饭。我爸虽然成了半边瘫,不过命还在,你还是可以经常回我家去看它。” 大黄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不再低声嘶吼,伸出舌头舔了舔程英的手心,表示亲昵的同时,也示意她,它渴了。 两人走了大半天的路,不仅它渴,程英也渴。 程建同选择这里作为暂时歇脚的地方,显然是有道理的。 程英放下只剩下一封信,一份很小包裹的干瘪邮包,坐在那颗小松树旁,把斜挎包里的水壶掏出来,分一半水给大黄喝,自己喝完剩下的半壶水,又掏出两个干巴巴的饼子,一人吃一个。 吃喝完,歇息了一会儿,一人一狗继续上路。 程建同跟程英说过,过了这山顶上歇息的地方,再走一个小时候左右,就到普苍寨所在的位置了。 普苍寨在阿依山下的峡谷中,想到普苍寨,要从阿依山顶上往下小心走,因为山高路抖,如果不小心往下爬,很容易摔下山去。 当然,国家为了方面普苍寨的人出行,在阿依山对面一座矮了一半的金子山修建了一条可以开车过来的崎岖公路。 但那条路公路,山路十八弯,多半修建在陡峭的半山腰之间,且绕得路实在太远,这年代的汽车都是稀罕物,普通人买不了汽车,也不会开车,那条路没什么汽车走,也没什么人走,久而久之就荒废了。 程建同没有时间走那条路,这么多年来,一直选择走这条普苍寨人时常走的山道。 好在,普苍寨不是每个月都有信件包裹,程建同给人送得包裹通常不是很大、很重的东西,都以小件为主,到了最后的普苍寨,基本就剩下零星两封信或者小东西,邮包空唠唠的,背着不重,他背着邮包上山下山完全不是问题。 山里的气候是多变的,尤其普苍寨所在的位置,身处于绵延不绝的大山和密林之中,程英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原本烈日高照,蓝天白云,站在山头能清楚看见远处山脉翠绿一片密林的好天气,忽然间变了脸,天色一下阴沉下来,山顶上的风一下变得很大,吹得她差点稳不住身体。 “糟糕,要下雨了!”程英感觉不妙,稳住身体,往前加快速度。 大黄也感觉不妙,回头冲她“汪汪”叫了两声,示意她加快速度,领头往前奔跑。 程英邮包后面一个口袋里,放得有邮局发放的军绿色开衫雨衣,下雨的时候,她可以穿着那件比较大套的雨衣在身上,将邮包给护住,找个安全的地方避雨。 但现在她在山顶,没有任何可以避雨的地方,加上风越刮越大,山顶上的温度骤然下降,山道两旁的杂草被大风吹得剧烈左右摇摆,时不时就有干枯的杂草和泥土吹得漫天都是,吹到程英眼睛里,差点睁不开眼。 她赶紧穿上雨衣,将邮包套在雨衣下,一心赶路,下山要紧。 一人一狗在山顶上狂奔,远处的天边乌云越积越厚,隐隐有雷电在云层中攒动,没过多久,就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闷雷炸响声。 大黄“汪”了一声,被雷吓得条件反射地四肢打了个哆嗦,原地停留了一秒钟,又继续往前飞奔。 猫狗之类的动物对声音及其敏感,它们的听觉十分灵敏,一点点小动静它们都能听见,同时,巨大的声响,也会把它们吓得惴惴不安。 很多猫狗在雷雨天的天气,听到巨大的打雷声响,比人都害怕,会条件反射地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大黄是土狗,平时再怎么聪明厉害,因为听觉比较灵敏的缘故,也很惧怕这种雷声巨大的声音。 它跑得很快,程英速度也不慢,程英在部队可是体能格斗训练拔尖的女兵,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每个星期都会经历好几次连长、团长突如其来的半夜吹哨拉练,背着沉重的行军行囊,进行几十公里的负重跑步拉练。 这种地形的山路,背着一个快要空了的邮包跑路,对她来说,是小儿科。 原本半个小时的路程,一人一狗夺命狂奔之下,硬生生节省了一大半的时间。 很快,大黄停在一大团草丛旁,趴在草丛边不停地喘气。 程英也停下来,双手拄着膝盖喘了会气,问大黄:“到了吗?” 大黄踩着那团草丛,狗爪子扒拉一下草丛,似乎在说,是的,到了。 程英走到那处草丛所在的位置,站在草丛边往下望,陡峭微往下斜的山崖下,有一条一块块不足十厘米长宽大小的石阶,蜿蜒到山下看不见的地方。 那些石阶,每块相隔半米左右,是普苍寨的苗民,建国前用铁撬铁锤之类的铁具,沿着山崖上的石壁,一块块地开凿出来的。 那些石阶旁边,还挂着一条十分黝黑,看起来有小孩手臂粗的铁链子,随着石阶一直往下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 这个位置的山崖崖壁是暗红色的,崖壁上生长着一些植物和草木、树木,将石阶遮掩得七七八八,如果人不站在这个位置,不往下仔细看,是看不到那些石阶的。 而越往下的地方,生长的草木、树木更多,最后与山下成片茂密的树林连接在一起,形成密不透风的密林,人站在山顶,压根看不到山底下的情况。 程英望着那条陡峭的山石阶梯,以及那条看起来很黑,很灰旧,不知道是否完好的铁链子,情不自禁地皱起眉头。 那条铁链的一头隐藏在草团之中,刚才她把草丛扒开来看了一下,发现草丛底下有一块很坚硬的岩石,中间被人为打造了一个圆孔在里面,那条铁链就穿过了个圆孔,连接处被铁水浇过,形成一个封闭的铁扣,草团旁边长满了杂草,将粗壮的铁链完全遮掩住,要是有人经过这里,不注意看,是看不到铁链的。 普苍寨的人果然神秘,连这个以前进入他们村的老入口都做得如此隐秘,难怪在建国以前,没有外人进过普苍寨。 程英在部队过了新兵期,由于训练特别优秀突出,她被上级看中,加入了女子特训队伍,此后的岁月里,上刀山、下火海,什么危险的地形都去过,也在那些地方做训练。 面对这样看起来十分危险,只靠一条在风中摇曳的铁链,往八百米高的山顶下山,普通恐高的人,只怕会吓得两脚发软,死活不愿意下去,程英却是跃跃一试。 她先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自己腰间上,接着将邮包之类的都背好,伸手拉着那条铁链子,往外扯了扯,试了试链子的坚硬度,确定链子没有断裂的迹象,双手拉扯着链子,身体背朝空气,面向山崖,双腿试探着往下踩着一块石阶,招呼着大黄,跟着她一起往山下走。 大黄小的时候,程建同是把它绑背在背上,一起背下山的,它长大了,胆子也变了大,就训练着它跟着他一起下山。 下山的路并不是笔直陡峭的,是呈现斜坡的趋势,越往下走,坡度越斜,同时道路两侧有树木遮拦,加上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程建同的身上,一旦大黄脚底打滑,绳子还可以拉住它,不让它摔下山去,因此大黄已经习惯走这样的石阶山路,跟着程英下去,它也没有丝毫害怕的样子。 程英下降的速度很快,没踩着石阶,直接拉着铁链子往下滑,每滑几米就稍微停顿一下,避免滑得太快,握不住链子,掉下山。 天色越发黑沉,大中午的天气,天黑得都快成锅底颜色,能见度越来越低,雷电闪烁越来越多,眼看就要下暴雨了。 程英还在六七百米高的阿衣山上,没有地方进行避雨,很容易被雷劈中,不快点往下滑不行。 大黄跟不上她的速度,好几次都被她拉得四肢悬空,笔直一条挂在绳子上面。 它也不吭声,或者说,在巨大的雷声下,它那点低低的哼唧声,程英没听见。 一连下去快一百米的位置,程英才觉得自己 下降的速度实在太快,大黄跟不上,连忙拽进铁链,双脚蹬在一块石阶上,稳住身体后,一只手青筋暴起,单手拽着铁链,另一只手把大黄拎着,放在她双脚所在的狭窄位置,利用长年锻炼的腿部肌肉力量,双腿夹着大黄的身体,手一松,继续往下快速滑。 失重的感觉,让大黄忍不住哼唧,小小的挣扎了一下。 程英在雷声中大喊:“大黄,不要乱动,你乱动,我没拽紧铁链,我俩都会摔下山去,我这是带着你,尽快下山。” 大黄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她的话,很快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做她腿部挂件。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狂风一直吹着铁链和程英,让她很难稳住身子,一直随着铁链在石阶附近摇摇晃晃,时不时就要撞上坚硬的山岩,被石阶两旁生长的崖壁植物树木枝叶划伤,疼得她龇牙咧嘴的。 程英全身发力,尽量稳住身体,不让自己撞在山岩上,在越来越黑的视野中,下降的速度越来越慢。 天色太黑了,她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快速往下滑,很容易被一阵阵猛烈的山风吹下山去,她得稳扎稳打,脚下踩着石阶,尽量稳住身体往下走。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3节 她刚想双腿松开大黄,踩住崖壁上的石阶,“轰隆隆——”一阵巨响,天边炸起一道震天动地响的巨雷,在一道刺目的雷电闪过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噼里啪啦,如瓢泼一般的倾盆大雨。 酝酿了快二十分钟的乌云,在此刻从天边倾泻大地,山林之间,全是哗啦啦如流水一般,冲刷到树木枝叶上的巨大下雨声音。 还好程英事先穿好了雨衣,不至于淋成落汤鸡,不过雨势太大,她头上的连体雨衣帽子很快被吹歪,暴雨淋了她一头雨水,让她睁不开眼睛。 她在轰腾的雨声中,大声喊:“大黄,你看得见吗?” “汪!”没有雨衣遮挡的大黄叫了一嗓子。 人,天好黑,雨好大,汪看不见! 一人一狗停留在半山腰上,雷电时不时打在他们附近的岩石上、树木上,不断在山顶上聚集轰鸣,这样下去,他们迟早会被电击中。 程英咬了咬牙,双腿又夹上大黄的身体,决定赌一把,深吸一口,忍住没戴手套,拽着铁链快速往下滑,手心摩擦着铁链,已经磨破皮,刺痛又火辣辣的感觉,双腿继续夹着大黄,飞快地往下滑。 也不知道往下滑了多久,程英手上被铁链摩擦的血越来越多,疼得她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之时,一道刺目的闪电忽然划破苍穹,唰地一下,近距离地击打在离程英不足半米远的岩石上,击打出了些许火花,吓得大黄发出一阵阵鬼哭狗嚎,身体不断挣扎。 程英怎么安抚大黄都没用,它挣扎地越来越厉害,程英不得不使出全身的力气,既要在风雨之中稳住身体,抓紧铁链,双腿又要夹着不停挣扎的大黄,继续往下滑。 渐渐地程英感觉到自己的力气被消耗殆尽,身体越来越乏力,在大黄又一次挣扎中,她双腿没能夹住大黄的身体,大黄近六十斤的体重,直直往下坠落。 大黄颈子上绳子的另一头,绑在程英腰上,它往下掉,也拉着她一起往下坠。 程英耗尽力气,没办法再抓住铁链,手一松,就这么跟着大黄以前往山下掉。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程英有一瞬间的空白,很快她清醒过来,冷静的计算自己下了大概多远距离的山路。 当计算出她离山下不过两百米距离时,她咬牙费力地伸手,尽可能地抓住身边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减缓她跟大黄下降的速度。 最终在下降了快一百多米的时候,右手成功抓住一根崖壁上生长的柏树树枝,在树枝一阵剧烈晃动下,暂时稳住了身体。 大黄则直挺挺地悬挂在她腰部下方五米远的绳子上,嘴里一直发出害怕的嚎叫声。 程英抓住的根树枝不过两根手指头大小,树干很小,树龄不是很大,程英拽住得树枝弯曲的很厉害,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 而她跟大黄此刻所在的位置,偏离下山的石阶和铁链,她身上力气耗尽,没办法攀着陡峭的岩石回到石阶的位置,她只能借助天边时不时划破苍穹,一下又一下骤亮的刺目闪电,低头查看山下的情况。 山下雨水白汽萦绕,看到不到山下底部,因为山下全是树林,那些高大的树枝树叶层层叠叠遮挡住了山崖下的地貌,让人无法窥探山下的风景。 程英看了好一会儿,没看见有什么好落脚的地方,反而发现那些树林里,似乎有一些五彩斑斓的什么东西,在树冠之间移动着。 她皱起眉头,在天边一亮一黑的闪电光芒下,往下仔细看,突然发现,那些五彩斑斓的东西,像是不同品种的蛇和蜘蛛,还有许多虫子,正沿着崖壁,往她所在的地方爬过来。 她吃了一惊,怀疑自己眼花看错了,费力伸出没拽住树枝的左手,抹了一把眼睛上的雨水,继续往下看。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些五彩斑斓的蛇和蜘蛛,还有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虫子,竟然已经快到他们脚下不足十米远的崖壁上了,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大黄似乎也看到了那些东西,嗅到了危机,不停地狂吠挣扎,这让本就岌岌可危,处于随时断裂的树枝,忽然发出一阵清脆的断裂声响。 “啊——!”程英脑子一懵,嘴里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惨叫,和大黄一同往山下掉下去。 好在掉落的过程中,不断有树枝做阻拦,缓冲下降力度。 山脚下长满了各种植被,密林长年无人砍伐清理,树下堆积了厚厚的掺和了泥土和干枯树枝的落叶,程英所在的位置距离山下也不是很远,她和大黄掉下去,不会直接摔死,也不会摔成肉泥。 饶是如此,落地的一瞬间,程英感觉自己骨头都快摔散架了,身体和脑子撞击地面的剧烈疼痛感,使得她脑袋一阵阵发黑,耳朵一阵轰鸣,意识开始渐渐模糊。 然而她并没有就此晕过去,她就躺在充满腐败味道的落叶堆中,感受到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砸到她的脸上,疼得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水不停地在她脸上冲刷,她也睁不开眼,只听见大黄似乎在她不远处,低声的哀嚎着,声音很弱,似乎也受伤不轻。 她想动,剧痛的身体,让她动弹不得,她想大声呼救,嘴巴张开,却怎么也喊不出声,眼前只有模糊漆黑的雨水景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她脑子浑浑噩噩,即将晕厥过去之前,她听见了一连串窸窸窣窣,像是许多蛇虫蜘蛛在树林间爬行的声音。 她眼皮一跳,这个时候出现这样的声音,可不是一件好事。 想起程建同和卓醉蓝说过的,普苍寨山谷里有很多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毒物话语,她心中一凉,难道她今天要命丧于此? 很快,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抹五彩斑斓的颜色,似乎有一只比巴掌大的蜘蛛,爬到了她的脸上,耳边还传来一阵蛇吐蛇信子的嘶嘶声响。 程英毛骨悚然,她想过自己这辈子很多种死法,比如老死,或者病死什么的,就没想过自己会被蛇和蜘蛛、虫子活活咬死。 关键现在她还有意识,浑身却不能动弹,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看起来就很毒的蛇虫蜘蛛爬在她的身边,要将她活活咬死。 她究竟是做了什么样的孽,这辈子要死于这样堪比凌迟的恐怖死法中。 程英绝望地闭上眼睛,心里只觉得对不起大黄,她头一次跑邮,大黄就跟着她出了事,从山上摔下来,被这些毒虫毒蛇咬死。 要是她妈看到她跟大黄的尸体残骸,不知道会有多伤心。 迷迷糊糊间,蜘蛛和蛇咬没咬她,她不清楚,她似乎听到了一连串的脚步声,紧接着一道兴奋的年轻男人声音喊道:“少族长,有女人,漂亮的女人!” “女人?”一道低沉悦耳的男人声音响起,“抬回去,做压寨夫人。” 程英听清楚了这两句话,只觉得他们说话的声音语调特别的奇怪,像是有人在说生硬的汉话一样,听着就让人别扭。 她想问问那两人是谁,是不是普苍寨的苗民,但她倔强挣扎许久的意识,在听到有人说 话的声音后,意识像是得到了暗示般的放松,逐渐变得模糊。 最终她什么话都没问出来,就这么晕了过去。 第37章 “叮铃铃——” 一阵又一阵清脆又悠长的铃铛响声, 由远而近,像是催魂一般,将人吵醒。 程英猛地睁开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满是奇怪花纹和绣有蓝色蝴蝶的床帘, 床帘两侧挂着两只小小的椭圆形银色铃铛,正随着屋里的清风, 微微晃动,发出轻微的叮铃铃声响。 原来她梦中听到的铃铛声, 是这两个不足两指大小的铃铛发出来的声音。 程英望着床帘上那栩栩如生,大小不一,活灵活现, 仿佛下一刻就要飞起来的蝴蝶,怔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摔下了阿依山, 晕过去了。 她记得自己晕过去之前,听到两个年轻男人说话的声音,她这是被救了? 程英试着爬起身来, 发现先前摔下山崖那全身剧痛,骨头散架似的,浑身不能动弹的感觉没有了, 她能爬起床来, 不过身上依然很痛。 她低头一看, 发现自己身上穿得绿色邮局工作装不见了, 上身穿着大开领对襟紫色短袖上衣, 下穿同色百褶裙,衣服和裙子都用银线绣着精美的桃花格纹、许多花鸟、蝴蝶,看起来十分漂亮精美的同时, 衣服穿起来还很绵软透气凉快舒服。 除此之外,她露出的胳膊、双腿,包括颈子上,都孵着墨绿色的药膏,身上一股子奇怪的药味。 那味道既有药材浓烈的苦涩味道,也混杂了一些奇怪的腐臭味,夹杂着一些血腥味、皮毛味,总之,闻起来很不舒服。 此刻程英已经猜测到,是普苍寨的苗民救了她,她身上穿着苗服,敷着苗族特质药,她才没有之前那种动弹不得的疼痛感。 就是不知道,她昏迷了几天,是谁给她换得衣服,敷得药,大黄又在哪?她爸他们知道她摔下山的事情了吗? 怀揣着疑问,程英四处打量了一下她所在的房间。 她所住的房间,是一间类似于卓醉蓝家的木头修建的房子,房间格局跟外面汉人住得房间没什么不同,靠里的地方摆着一张雕花木床,床边有床头柜,柜子上面放着一个碗,碗里有一些干涸见底的黑乎乎药汁,床尾则有两个不大不小的木头雕花衣柜,床对面,大约五米左右的距离,有两扇朝外打开的木头窗户,有凉风从窗户吹进来。 窗户下,摆了一张长条方桌,桌上放着一些瓶瓶罐罐和捣药的石舂,方桌左右两侧,又放着一些木头做得椅子、木盆、衣架、放洗脸盆的架子......另外就是一个白色的搪瓷水盅,一个红色铁皮外壳,银色鱼嘴,印有劳动最光荣的热水瓶,墙上还贴着几张伟人画像,一些破封建、除四旧,不信迷信之类的大红色标语话。 整间屋子,充满苗族特色的同时,又与时代共同进步,充满古朴陈旧的气息。 屋里有股很浓重的霉臭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处阿依山下峡谷,普苍寨密林的缘故,山底下一直很潮湿,时常下雨,弄得屋里也是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程英从床上下床,穿着地上放着得一双黑色带刺绣红花的布鞋。 那布鞋的尺寸,是她双脚能穿上的,她穿上去刚刚好,布鞋针脚细密,鞋底鞋面很柔软,穿在脚上很舒服。 程英心想,救她的人还挺心细的,给她换得衣服鞋子都挺合适。 她穿着鞋子,站在地上活动了一下身体,除了身体各个关节部位有些疼以外,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比如手脚背部被摔得骨折断裂,内脏什么的也被摔破等等。 她又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体上的伤口,除了四肢有一些摔下山,擦挂在那些树枝上的擦伤外,其他地方没有明显的伤痕,或者说,有伤痕,她看不见。 比如她右手在下山之时,摩擦在铁链上破皮出血的伤痕,被厚厚的一层墨绿色药膏敷着,她只感觉到手心有些疼痛,还有一些药膏带来的微凉感,除此之外,没有太大的感觉。 房间里的窗户是朝南的方向,程英走到那两扇雕刻了许多具有苗族特色的窗户旁,站在窗户往外看。 两座绵延不绝的崇山峻岭间,夹着一条十分宽阔的峡谷,这条峡谷,远处是密不透风,层层叠叠的密林,近处是一条宽不过三米,长度未知,流淌着清冽山水的小河。 在河边的右侧,有一片较为低矮,不过两百多米高的矮山山脉,在那些矮山上,可以看到一大片依山而建的吊脚楼。 每一栋吊脚楼都呈现三层或者多层楼的模样,每户相隔的距离都不远,许多吊脚楼二楼修建着走廊一样的平台,平台上有穿着苗服的苗民在走动,也有人站在平台上,向她所在的地方张望着。 在那些吊脚楼的对面,也就是河边左侧,也有一大片低矮的山脉,那些低矮的山头,全都开成了能种庄稼的土地。 那些地被田埂分成一块又一块的,里面种着许多作物,其中一半的地都是梯田,种植着水稻,呈现青黄色的一片,还没有收割,估计是峡谷温度比较低,作物还不够成熟的缘故。 在那些低矮的山脉下,靠近河岸边的地区,则是一小片宽不过一百米,长度未知的平整地方。 这些地方,临河修着一排吊脚楼,这些吊脚楼修着十分宽大宏伟,屋顶用得都是瓦片,不像其他在山上的吊脚楼,有不少屋顶是茅草屋顶。 河边的吊脚楼屋檐上还放着各种镇房年兽,但是底部跟其他吊脚楼一样,用一根根细而长的木头,密集地支撑着整个房屋的重量,从外表上来看,有一种不合时宜的诡异感。 这其中,有一座十分宽大的吊脚楼旁,还修建着一座木头支撑的吊桥,连接对面的河岸。 这些河边的吊脚楼像是没什么人居住,因为程英没看到什么人在里面走动。 在河边吊脚楼的旁边,有一条主干道,若干小道,通往四处,在那些道路两旁空着的平整地方,种了一些花花草草和一些药草之类的作物,开着一朵朵鲜艳的花朵,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绝美景象。 程英万没想到,在大山深处的偏远峡谷,有这样漂亮的地方。 难怪程建同跟她说,普苍寨里面的风景很好,就是里面雨水多,长年被雾气水汽萦绕,外围全是密林,有很多蛇虫鼠蚁,不认识路的人闯进这里,很容易被毒蛇毒虫咬死。 莫名地,程英想起自己昏迷前,看到的成群的五彩斑斓颜色的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东西。 她很确定自己看到了,也不是她的错觉,但是她身上并没有任何被这些东西咬过的痕迹,这是怎么回事? 当务之急,她得找到救她的人问个清楚,另外还要找找大黄在哪里。 程英所在的吊脚楼,像是在左侧处于中间矮山山下的吊脚楼,周围生长着一大片竹林,竹子很高,几乎将这栋三层楼高的吊脚楼掩映在其中。 程英所住的房间在三楼,她走出房门,外面是一条不到两米宽的木制走廊,她住得房间在最右侧靠里的地方,左边还有三个这样的房间,看起来,这处吊脚楼还挺大的。 她走到中间,顺着中间一个木制楼梯往下走。 这栋吊脚楼有些年头了,木头都呈现灰白的颜色,她从木制台阶走下去,每走一步,台阶都会发出轻微的嘎吱嘎 吱声响。 很快,程英下到二楼。 二楼跟三楼的格局完全不相同,二楼没有房间,是一个很大的开阔的大客厅。 客厅里的陈设既简单又复杂,四面都有木头做得雕花窗户,但都关着,使得客厅里的光线十分昏暗。 里面桌子椅子,甚至还有木头做得木沙发,各种待客用具都有,正中间的位置则修建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下沉围灶,上方垂挂着一根黑乎乎的铁长钩子,钩子上挂着一个烧水的水壶,围灶四周放着一些砍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木柴,看起来主人家平时就是在这里做饭吃的。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4节 整个客厅顶部,没有电线电路,没有灯泡灯光,屋子里也没有灯光,黑漆漆的,看起来特别的落后。 程英看了一圈,视线被靠山崖的那一面墙,整个客厅最暗的区域吸引。 那里放着一张长桌子,上面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一个年轻高瘦的男人身影正站在那个长桌子前,手里拿个椭圆形的长条鹅卵石,对着一个石臼捣鼓着什么。 听到程英下楼来的声音,那个男人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看着程英,开口:“醒了。” 那有些耳熟的悦耳声音,那即便光线昏暗,也能看到年轻男人绝美容貌的长相,让程英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那个男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岁,他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抿,肤色很白,长了一张比女人还漂亮精致妖艳的脸。 偏偏他的脸上看不出一点女气,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男的,他还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额前留着细碎的刘海,将他斜长入鬓的长眉遮掩不少,让他的眉眼看起来不至于那么英武,看起来更加的柔和漂亮。 他身上穿着一件湛蓝色对襟绣了许多蓝色蝴蝶和花朵的苗服,同色长裤,他站在光影背光处,让人看不清确切的容貌,就能惊艳看到他的所有人。 程英上辈子也见过不少好看的男人,但像眼前这样俊美到让她呼吸都为止停顿,生怕说话惊扰对方的漂亮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程英怔楞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你救了我?” 第38章 “是啊。”年轻男人放下手中的东西, 朝程英走过来,站在距离她半米左右的距离,上下打量着她。 程英留着一头齐肩的短发, 眉目精致, 五官漂亮,尤其一双眼睛, 格外英气明亮,看人的目光平静无波, 但脸上又自带一些威严锐利的气息,皮肤也不是许多女孩子那样的肤白如玉,她的皮肤是健康的, 富有光泽的蜜色皮肤,那套紫色绣了繁复花鸟花纹以及蓝色蝴蝶的苗服穿在她的身上,倒让她看着白净了许多, 也好看的很,秀美又英气动人。 感受到年轻男人打量自己的目光,程英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也没有不悦的情绪,因为她知道,对面的人, 只是单纯的在看她, 没有任何恶意。 两人离得近了, 又快临近中午时候, 外面的阳光穿透窗户上的玻璃, 投进客厅里,让昏暗的客厅光线一下明亮起来,同时也让程英将眼前的男人看得更加清楚。 男人生得很高, 头发乌黑,身上穿得湛蓝色苗服,绣着精美复杂的刺绣,那些刺绣图案,全都用银线绣的,有尾巴很长的鸟,有大小不一的蓝色蝴蝶,还有一条龙,两条蛇。 龙缠着他劲瘦的腰身,往身后张牙舞爪地扭曲着,两条蛇则蜿蜒在他笔直的裤腿上,都看起来栩栩如生。 他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没有任何图案。 他的左手手腕戴着一串细小的缕空雕花银色手镯,镯子上每隔一段距离,串着筷头大小的椭圆形小铃铛,共有四个,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走动,手跟着动的时候,那些铃铛都没有响。 程英把目光落在男人雌雄莫辨地绝美面孔上,有一瞬间失神。 这个男人的容貌,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可她想破了脑袋,也不记得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男人盯着她看了几秒,忽然弯唇笑了起来,“程英,我好看吗?” 程英回神,皱眉:“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叫程英?” “你还没回答我。”男人固执地摇头,“是我先问的你,你回答了,我才能回答你的问题。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有来有往?” 程英这才意识到问题,对面的男人,会讲汉话,虽然他讲得比较生硬,而且每个字都停留在想不到的地方,比如,是,我先,问,你的。 磕磕巴巴的,像个结巴。 程英听得有些好笑,很认真地说:“好看,你是我平生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男人直直盯着她的眼睛,确定她说的是真心话,没有撒谎,他绝美的面容上浮现一抹摄人心魄的笑容,声如山间清泉一般,温和地说:“我叫龙卜曦,寨子里的人都叫我阿诺,你也可以叫我阿诺。” “龙卜曦,阿诺......”程英喃喃自语:“龙是苗族七大古老姓氏之一,包含12支宗族,姓氏仅次于五宗之首的吴姓,卜曦是苗族传统人名,代表着古老部落。阿诺,来自苗语中的‘山鹰’,象征着勇敢和自由......你的名字虽然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但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在苗族里都具有特殊的意义。龙卜曦,不,阿诺,你不是普通人吧?我在昏迷之前,听到有人喊你少族长,你是普苍寨老族长的孙子?” “你对我们苗族,还挺了解。”龙卜曦也不否认,转身走到他的药台前,继续捣鼓他的药材。 “你爸程建同,给我们寨子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我们寨子里的人都认识他,他没少提起他的两个女儿,其中提起你的次数最多。你爸一个月前从阿依山西山脉掉下山崖,被我们寨子里的人救了,按照他的伤势严重程度,他应该不能再做邮递员的工作了。而你长得跟他有些相像,你又穿着邮局的绿色工作服,我跟嘠羧可以断定,你是程建同的女儿,你顶替了他的工作,来给我们普苍寨送信。” 程英恍然大悟,“所以,我昏过去之前,听到你说要把我抬回去当压寨夫人的话......是你们故意说给我听的?” 龙卜曦捣药的手一顿,“开玩笑的话,不要当真。” 莫名的,程英松了口气,又问:“我摔下山之前,看见很多五彩斑斓的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生物向我靠近,但是它们没有咬我,那些东西,是你们普苍寨养得蛊物吗?” “你看错了。”龙卜曦头也不回地说。 “我很确定,我没看错,在你们来救我之前,我的意识是很清醒的。”程英十分笃定道。 龙卜曦没有说话,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他捣药的咚咚声响。 程英看他不愿意说,很识趣地问其他话:“我昏迷多久了?我爸妈他们有来找过我吗?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按理来说,我的腿脚身体该有被摔断骨折的迹象,但我身体除了有些痛以外,好像没什么受伤特别严重的地方?你救我的时候,看见我的狗了吗?我身上的药是你给我做得,给我敷得吗?我的衣服是不是也是你给我换得?” 龙卜曦停止捣药,将捣好的药,倒在一个装满各种粉末的小药罐里,进行一阵搅合。 搅合好了,他端在手里,走到她的面前,也不嫌弃她的问题多,一一耐心回答她的问题:“你昏迷了一个星期,我救你回来的第二天,就派嘠羧出山,到邮电局说明你摔下山的事情,告知你父母,你在我们寨子里养伤。这段时间是我妹妹娅琳在照顾你,药是我做得,她给你敷在身上,也是她给你换衣服,你的狗今早已经恢复的差不多,跟着娅琳去里寨了。” 他说完,将手里巴掌大小的药坛子递给程英,“这药你拿回去,你现在已经清醒,可以自己上药。罐子里的药,一会儿吃完午饭全都敷在你身体关节上,要不了几天,你就会完全恢复,可以出山。” 听到大黄平安无事,程英放心下来,她接过罐子,接着问:“我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龙卜曦似笑非笑,“程英,你觉不觉得,你问的太多了?” 程英:...... 龙卜曦道:“你没事的话,可以上楼休息,到午饭的时间了,我要去找些菜回来做饭。” 程英说:“我觉得我休息的够久了,你要出去吗?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出去?” 龙 卜曦没有拒绝,他转身背起一个竹编的小背篓,朝楼下走。 程英把小药罐放在地上,跟着他一起往楼下走。 他们沿着楼梯走到一个大约十米高的山岩上,这处房子楼下的吊脚木棍就立在这块巨大的岩石上。 他们又从山岩上的石阶,一阶又一阶下到铺满了细碎小石头的石头主干道上。 路边开满了紫色和蓝色的鸢尾花,那些花如一只只紫蓝色的蝴蝶,在如一支支狭长青翠长剑的鸢尾草叶上,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在翩翩起舞,美得仿佛油画一般。 空气中,传来鸢尾花特有的淡淡香味。 那种香味十分奇怪,它并不是很浓烈扑鼻的香味,也不是全然没有香味,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一丝若有似无的甜香味,清新中又带着一些药草的气息,还带着潮湿的泥土土腥味。 香味极其寡淡,风一吹就散了,只有一直呆在花的旁边,才能一直闻到淡淡的香味。 程英看着那些鸢尾花一路开着到看不见的地方,花开得这么好,却好像没有人摘,手有些痒痒的,想摘两朵花下来。 又想着这是普苍寨,寨子里的苗民都是生苗,有诸多忌讳,她要贸贸然摘下来,还不知道闹出什么事端来。 想了想,她问走在前面的龙卜曦:“这些鸢尾花,我可以摘两朵吗?” 别看她性格泼辣独立,她也是个女孩子,女孩子所有的爱美、爱花之心她都有,她在野外看到那些开得好看的野花,都会摘一些回家,插在花瓶里观赏,让自己身心愉悦。 龙卜曦回头,“为什么想摘鸢尾花?” “因为好看啊,这么多鸢尾花,就在路边开着,不摘两朵回房间插在花瓶里好好欣赏,不是太可惜了。”程英理所当然回答。 龙卜曦眉梢微挑,淡色的薄唇微微张合着:“你可知道,鸢尾花是死人花?” “还有这种说法?”程英不明所以。 这么好看的花,被他说成死人花,是有什么缘故? 龙卜曦目光落在一朵快要枯萎的蓝色鸢尾花上,声音缥缈地说:“在我们寨子里,一直有个传说,鸢尾花通常生长在死人的坟头上,尤其是那种生离死别恋人的坟墓上,花开得最好,这条路边,以前埋了很多有情人。” 程英被他说得毛骨悚然,准备摘花的手,立即收了回来。 她直起身,四处看了一圈说:“你们普苍寨的人真奇怪,人死了不该埋进坟墓里,立个墓碑吗?怎么把人随便埋在平坦的路边下,还在上面种这么多鸢尾花,要是有人从鸢尾花丛中走过,踩到这些亡魂,他们生气怎么办?” 龙卜曦眼神奇怪地看着她,“你不是军人吗?你还信所谓的亡魂?” 程英:...... 她爸真是的,不是说跟普苍寨的人不熟吗?怎么什么事都跟这里的人说? 她面无表情道:“我曾经是军人,信仰是一回事,尊重又是一回事。我到你们普苍寨苗族地界来,我总要尊重你们这边的习俗,尊重你们这边已故之人,不能随便践踏他们的坟墓吧。” 龙卜曦好笑地摇摇头,低声说了一句:“你们汉人还真是单纯,我们说什么,你们都信。” “你说什么?”程英没听清楚。 “没什么。”龙卜曦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喜欢鸢尾花?” 程英道:“我不是喜欢鸢尾花,我只是看它们长得好,觉得好看,想摘两朵下来。我最喜欢的花,是白色的茉莉花,还有微黄的黄角兰。” “喜欢茉莉和黄角兰......”龙卜曦低声念着。 “为什么不喜欢鸢尾花呢?”他又问。 程英答不上来,只说:“各人爱好不同,鸢尾花虽然也很好看,可是鸢尾花不是常见的花朵,颜色也跟其他常见的花朵颜色不一样,让人看着,无端就生出一股诡异的不和谐感,它们看着......” 像有毒,就跟眼前的他一样,明明容貌很漂亮,说话也很温和,可她就是觉得他那张极其漂亮的妖艳面庞下,其实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 这是她长久呆在部队里,上辈子和这辈子见过太多人,经历过太多危险的事情,本能的直觉。 尽管龙卜曦没有回答先前她问的问题,可龙卜曦是普苍寨少族长的身份是不争的事实,她很确定她摔下山之时,她看到了许多五彩斑斓的毒物,按照程建同和卓醉蓝的说法,普苍寨的人是会炼蛊下蛊的。 苗族人炼蛊,通常会选择毒蛇、蛇虫、毒蜘蛛、毒蝎子之类的毒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特殊的炼蛊方式,最终炼成蛊虫,再用他们苗族秘不外宣的驱蛊术,驱动蛊虫,为他们做事。 那些被炼制出来的蛊虫,通常都是几十上百只一起放在特定的容器中,不停地相互啃咬厮杀,直到最后一只存活,吃着苗族特质的苗药,挺过苗药各种烈性药性以后,才能成为蛊虫。 而要想驱使这些性情暴烈的蛊虫,蛊虫的主人,性情要比它们更加的阴狠凶残,能够从多方面碾压制服它们,它们才会甘愿被主人驱使。 程英在多年前,曾在图书馆看过一些关于苗族部落的文献,知道苗族部落的族长交接,不一定是子承父业,还有谁炼得蛊最强,谁能驱使更多的蛊虫,就能成为下一任族长的传承可能。 她不知道龙卜曦是哪一种的传承,他身上传来的一股淡淡的阴冷气息,让她本能的觉得不舒服。 她其实不想跟龙卜曦有太多的接触,不过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她还住在他的吊脚楼里,用着他的药,她还想去找当初救了她爸的几个苗民当面道谢,少不了要跟龙卜曦接触,了解情况,也就跟着他一起出来,有问必答。 “看着什么?”龙卜曦等着她的下文。 程英总不能当着他的面,说他坏话,只能说:“看着就觉得很美丽。” 龙卜曦笑了起来,他皮肤很白,是那种常见不见光的惨白颜色,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一笑,五官尤其艳丽,像生长在山野之间的鬼魅妖精,总能吸引人的目光,摄人心魄。 他弯下腰,伸出骨节分明,惨白无色的左手手指,摘了一朵开得正好的鸢尾花下来,手腕银镯上的铃铛,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但还是没有响铃声。 他将那朵枝干挺长的鸢尾花,递到程英面前,“拿着,我再给你摘一支。” 程英没接花,“我看你年纪不过二十岁,比我还小一点,你应该没结婚吧?我看书上说,你们苗族忌讳很多,你们苗族的人,尤其是未婚的人,不管男女,只要送给另一方东西,都带着特别的意义,你给我摘花,我不敢收。要摘,也是我自己摘。” 龙卜曦楞了一下,大概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也没想到她的提防心这么重。 他无可奈何地笑道:“程英同志,现在已经是建国以后快三十年的年头了,我们普苍寨的人,并不是你们汉人想象中的那么封建愚昧,你没发现,我会说汉话吗?” “发现了。”程英点头,“所以你为什么会说汉话?”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5节 “国家每隔几年都会派公职人员来我们这里定时扫盲教书,我们村里有好几个外嫁女,也有两名外娶的汉人媳妇,四名入伍参军的军人,你跟你爸送到我们普苍寨的信件包裹,就是他们跟家人联络邮寄的。”龙卜曦拿着那支鸢尾花,往前 走着说。 程英跟上他的脚步,有些惊奇,她倒没想到,看似神秘古老的普苍寨,其实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封建落后。 她问:“我的邮局工作装,和我的邮包在哪里?” 龙卜曦头也不回,“衣服,娅琳给你洗了,和你的邮包都放在你所住房间的床头柜子里,里面的东西,没人动你的。你也不用着急送邮件,大家都知道你受伤了。” 都知道她受伤?那岂不是整个普苍寨的人都知道她一个邮递员摔下山了? 莫名地,程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一片,有些丢脸,有点后悔跟着龙卜曦走出来了。 两人往前走了大概一百米,原本空无一人的主干道,突然冒出几个穿着苗服的大人和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看着她。 其中有两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孩主动跟她说话:“姐姐,你终于醒了,你是新来的邮递员吗?” 那是个长相十分秀丽,眼睛圆圆的苗族小女孩,穿着粉色拼接紫色的苗服,看起来特别的聪明可爱,却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程英比她还好奇,“是啊,我是新来的邮递员,你会说汉话?” 女孩说:“我们这里有汉族老师教汉话课,我妈妈是寨子里的老师之一,她是汉族人。” 程英惊奇的看着她身后一个穿着黑色拼花苗服的女人,她看起来大约三十五岁左右,长得五官小巧,容貌秀美,身形窈窕,哪怕已经是中年的年纪,依然看得出来是个漂亮的美人。 不过她看程英的目光很奇怪,有探究,有好奇,还有一丝丝同情之色。 程英还想跟那小女孩多说两句,了解一下普苍寨里的情况,龙卜曦突然看她们一眼,那小女孩和她的妈妈,还有旁边几个苗民跟受惊了的鸟兽似的,赶紧四散离开了。 程英转头看向龙卜曦,“他们怎么走了?” 龙卜曦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伸手指着左边一处低矮的小山说:“我要去这座山头的地里摘些菜,我们走这边。” 程英没动,“一个月前,我爸从阿依山西山脉摔下山,被你们寨子里的人救了,我爸很感谢他们,让我来到这里后,要当面向他们道谢。” 龙卜曦偏头看她,“救你爸的人,在对面的山上住着,我建议你吃完饭再去找他们。” 见她还是站在原地不动,他又说:“你非要现在去也可以,但你不要乱走去别人的家里,不要踩别人家的门槛,也不要乱碰别人家的东西,更不能乱吃别人给你的东西,记住了吗?” “知道了。”程英低声应下,也不问他为什么,询问他,救助她爸的三名苗民名字。 龙卜曦给她说了三个名字,看着她走了,这才转身往矮山上的山道走去。 程英沿着主干道,走到河边那一排修建的十分宏伟的吊脚楼前,从中间那栋最大的吊脚楼二楼,走上那条通往河对岸的吊桥上。 那吊桥全是木头做得,长约二十米,距离河面大约十米高的距离,河水却只有三米宽,河岸边的吊脚楼离真正的河岸又相隔好几米的距离,想来这条河水,雨水多的时候,也是会涨水,河面变很宽,吊桥才会修得这么长。 程英走上吊桥,吊桥上的木板被踩得嘎吱嘎吱作响,整座桥随着峡谷里不大不小的风,摇摇晃晃的晃动着,人走在上面,还得扶着吊桥上的半人高木头栏杆,才不至于晃得太厉害。 程英很快过了桥,下桥就是一段宽展不一的石头铺就的石路,蜿蜒曲折地往山上的吊脚楼延伸上去。 程英踩着那些石阶,没爬多久,就听见一阵清脆的呼喊声,“程英——程英——”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程英循着声音望去,看见半山腰一个靠着山坡修建的吊脚楼二楼走廊上,有一个穿着红色苗裙的十六七岁小姑娘,正在向她招手。 在她旁边,站着个头高大的大黄。 大黄看见程英,似乎很激动,老远冲着她汪汪叫了两声,接着一转身,从那栋吊脚楼跑下楼,从半山腰的石阶,一步步快速跑到她面前。 大黄整条狗都往程英身上扑,嘴里一直发出吚吚呜呜的声音,似乎在说,人,你终于醒了,你没事吧? “大黄,我没事,你也没事吧?”程英摸了摸大黄的狗头,将热情地大黄抱在地上,仔细看了看它的身体。 见它四肢后背都涂抹着墨绿色的药膏,刚刚跑下来的时候,除了左前爪有些瘸之外,别的地方没有明显的伤痕,不由松了口气。 ----------------------- 作者有话说:嘠羧(g suo) 第39章 那名呼唤程英名字的红衣苗族少女, 也很快从半山腰上下来,站在程英的面前,好奇地打量她一, “程英, 你感觉身体如何?” 这名苗族少女脸庞小巧,肤白貌美, 身形窈窕,眼睛很大很水灵, 看起来特别的娇俏。 她说话跟龙卜曦一样,虽然说得是汉话,但汉语十分生硬, 每个音节都停留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听起来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 程英看向她, “你是” “我是阿诺哥的妹妹,我叫娅琳。”娅琳冲她友好地笑了笑,“不过我不是他的亲妹妹, 我是他的表妹,这些天是我一直在照顾你。” “原来你就是娅琳,谢谢你这段时间一直照顾我。”程英也笑了起来, 看见大黄朝娅琳摇了摇狗尾巴, 她问:“你怎么认识我和大黄?” 大黄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跟着陌生人走, 也不是那种看见人就摇尾巴的狗, 它能跟着娅琳走, 说明它之前就认识娅琳。 果然,娅琳说:“你爸爸往我们寨子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我从小就认识你爸爸, 我叫他程叔呢。我有个姐姐嫁到了外地去,我还有一个亲哥哥去了军队当兵,他们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写信、寄东西回来,程叔时常给我们家送邮件,我没少听程叔说起你。阿诺哥救你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让我去照顾你,我一眼就认出你是程叔的女儿了。” 难怪大黄会跟着她跑,看来是没少见娅琳,知道这姑娘对它没什么威胁,才跟着她往寨子里跑。 娅琳说完,又问她:“程英,你来外寨做什么?” 程英听她的意思,“你们这寨子,还分外寨里寨?” “当然分了,外寨就是你看见的这些吊脚楼,你可以在外寨随意走动,里寨嘛......”娅琳顿了顿,神神秘秘地说:“里寨外人不能进去,我们普苍寨的人也不能随便进去,要是有人不听劝告,执意闯入里寨,后果是很严重。” 程英很想问她里寨在哪里,之前听龙卜曦说她去里寨了,不知道她去里寨干什么。 倒嘴的话,程英又吞了回去,主要想起她一个外人问这些问题,不合适。 她回答娅琳之前的问题,“我来这里,是想找当初救我爸的三个人,代我爸向他们磕头感谢。” “你要去找他们啊?正好我现在没事做,我带你去找他们吧。” 娅琳带着程英往石阶上走,“说起来,救你的人,其中之一,是我阿爸呢,那时候我阿爸正在西山脉半山腰摘药草,正好看见你爸从山上摔下来,就回寨子里找了两个相熟的阿伯,一起把你爸抬进村子进行简单的救治,又把你爸抬出山,送到你家去了。幸好西山脉比我们寨子所在的东山脉矮,你爸在下坠的过程中,一直不停地拉着沿途的崖树缓解下坠冲势,他又很幸运地掉进山下的河水里,要不然从那好几百米的山上摔下来,你爸早摔死了。” 程英听得颇为感慨,“那还真是凑巧了,我两手空空地上你家门去道谢,有些不好意思。” 她带得钱放在她工作装的衣服包里,不知道娅琳给她洗衣服的时候看见没有。 “没事,我们寨子里的人,不在乎你们汉人那些礼节礼数,心意到了就成。”娅琳满不在乎道。 两人一狗,顺着石阶小路一直往低矮的山上走。 一边走,程英一边四处张望。 她第一次来到普苍寨 ,难免对这深处大山之中的神秘苗寨产生好奇。 在她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依山而建的吊脚楼,每座吊脚楼之间的间隔距离大约五十米左右,但从山脚下开始,每座吊脚楼的上方又修建着另一座吊脚楼,看起来层层叠叠,跟豆腐块似的,整齐又密集。 那些吊脚楼旁边都修着木制楼梯,连接下面蜿蜒穿插在整座小山的石头山道上,一座矮山,最少修建了一百栋吊脚楼。 旁边还有好几座同样修建着吊脚楼,绵延不绝的矮山,程英初步计算了一下,这些吊脚楼加起来至少有五百栋,也就是说,生活在普苍寨的苗民,至少有五百户,上千人。 一个峡谷里的小寨子,竟然住了这么多人! 程英听说普苍寨的苗民是以前打仗的时候,从湘西逃难过来的,这么多人迁徙到这深山老林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吧。 大概是看出她在想什么,娅琳说:“我们寨子里,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人,当初我们迁移过来,只有七百多人,房子修得不够多,不够住,我们就不停地扩建修建吊脚楼,房子就越来越多。 后来抗战战争实在打得厉害,战火漫延到了青曲镇,当时的镇长听说我们普苍寨的苗民会用蛊,苗族男儿身强体健,苗刀十分锋利,派了好多人请求我们族里的人出山杀鬼子,我们老族长最终被说动,派了近三百名壮年男儿出战,结果死伤无数,回来的不过五十人。 事后当地政府要给我们寨里死去的英灵追为烈士,要上报表彰,我们老族长直接拒绝,要求当地政府隐瞒此事,不能对外宣扬我们普苍寨的存在,只为了隐居在阿依山下,保护好剩下的族人。 经过好几十年的时间变故,寨子里的人,死的死,走得走,现在寨子里的人口不过三百多人,房子太多,很多年轻人都自己住一栋吊脚楼。” 程英恍然大悟,想起龙卜曦,“你哥,不,龙卜曦,他的那栋吊脚楼,是他自己住吗?” “是啊,阿诺哥很小的时候,他爸妈就死了,他是我们老族长养大的,他自己住在河对岸中山下的吊脚楼里。那栋楼,平时只有他一个人在。” 娅琳说着,忽然回头看她一眼说,“你在我们寨子人的面前,尽量不要称呼阿诺哥的大名,他的名字,在我们寨子里有特殊的意义,你要直呼他的大名,我们寨子里的人听见会不高兴,你叫他阿诺就好。” 程英:...... 真是规矩多。 因为程英的到来,山上许多吊脚楼二楼的走廊上,站着很多好奇的苗民,看着程英一步步地爬上山来,时不时三两个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说着程英听不懂的苗语。 程英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一一看过去,他们也不避开她的目光,全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 很快,娅琳停在半山腰一栋吊脚楼前,带着她往二楼的客厅里走。 娅琳塌过客厅前半米高的木制门槛,大喊一声:“阿爸!” 接着说了一堆苗语,一个穿着深褐色苗服,带着灰蓝色苗帽,身形干瘦,体型不高,目测只有一米六五身高的四十多岁中年苗族男人走出来,目光看向程英,上下打量着她。 程英还记得程建同的嘱托,不能踩苗族人家的门槛,因为踩了人家的门槛,在苗族人眼里,会破坏、带走他们的未来一年的财运,他们会很生气,因此她把脚提高,从门槛上跨了过去。 程英看到那个中年男人打量着自己,她没有任何不自在的地方,眼神看向站在男人身边的娅琳,“这是你爸爸吗?” “是。”娅琳点头。 程英噗通一下,跪倒在中年男人的面前,对着他哐哐哐磕三个响头,抬头看着男人说:“多谢大叔对我爸的救命之恩,我代我爸向您磕头,我出门出得急,没带感谢礼钱,下次我来寨里,一定带上好礼来报答您。” 娅琳在旁边,充当翻译,将她刚才说得话,翻译成苗语,说给了中年男人听。 中年男人拧着的眉头松动,连忙扶起程英,开口说了一堆苗话,最后说了三个字:“由踏沙。” 程英明白由踏沙在苗语里欢迎的意思,其他的话,她则听不懂。 娅琳翻译说:“我爸说他只是举手之劳,程叔是邮递员,他从山上摔下来,我爸看见了,理应救程叔,让你跟你爸不用放在心上。我爸还说,你远道而来就是客人,现在快到饭点了,我妈正在屋里做饭,你留下来一起吃吧。” 程英记起龙卜曦说得,不要随便吃寨子里其他苗民的食物,虽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她直觉可能跟蛊虫有关。 普苍寨苗民会下蛊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这些看似和善的苗民,对外人可没有那么友善。 程英顶替了她爸的工作,成为了邮递员,是国家干部编制,普苍寨里的苗民应该不会给她下蛊,不过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好。 她婉拒道:“谢谢叔叔的好意,龙卜,不,阿诺去山上摘菜了,他说他要做饭给我吃,我等下感谢完另外两家人,我就要回阿诺那里吃饭。” “阿诺哥做饭给你吃?”娅琳面色古怪。 “是啊?怎么了?”程英看见她的脸色,奇怪的问:“他做饭不好吃?” “不,他做饭很好吃,只是我很少看见他做饭。”娅琳指着东方向密林深处说:“他从十岁起,就一直在里寨老族长那里吃饭,很少他自己做。” 程英顺着她指得方向看过去,一大片密密麻麻树荫遮顶的密林中,隐约能看见几栋宽大吊脚楼的黑灰色屋顶。 那里就是里寨么?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6节 看起来离这里挺远的,不知道那里有多少栋吊脚楼,除了老族长,还有谁住在那里。 她想问问龙卜曦的事情,又觉得她是一个外人,跟龙卜曦没什么关系,打听得太多,会让人误会,也就什么都没说,请娅琳带她去其他两户人家进行登门道谢。 娅琳爽快地带着她,往山上住在不同地方的两户人家男主人进行道谢。 不同于娅琳父亲及时将程英搀扶起来,那两个人在程英向他们磕完头后,只是木然的看着她,没有伸手扶她的意思,听完娅琳翻译她的感谢话以后,他们也只是略微点点头,没说什么话语,表示自己知道了。 娅琳领着程英往山下走,跟程英解释:“你不要介意他们的态度,他们跟寨子里很多人一样,思想比较封建顽固,十分排斥外人进寨子,哪怕你是程叔的女儿,你是邮递员也不例外。要是在以前,他们可不会听你说什么,早把你撵出寨子去了。也就是现在,我们跟外界联络的多了,村里出去了不少年轻人,也来了不少外人,他们才收敛许多。不过你放心,他们知道你是邮递员,对我们寨子没有恶意,他们不会对你做什么事情。” 这话程英听得奇怪,难不成有外人踏进寨子里,他们还要对外人做些什么事情? 程英发现一件事情,普苍寨的人,好像对大黄格外的包容,她跟着娅琳在石道上爬上爬下的,那些在二楼吊脚楼走廊,或者站在路边看她的苗民,看得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好奇、探究、同情之类的奇怪眼色,他们看到大黄,眼神却十分的友善。 有些苗民甚至在大黄经过的时候,还去摸大黄毛茸茸的狗头,大黄也不抗拒,任由他们摸,给人一种奇怪的人与动物和谐的相处感。 很快,他们回到龙卜曦住得吊脚楼楼下。 娅琳说:“你上去吧,我要回家吃饭,我就不跟你一起上去了。你的伤势还要在我们寨子里住个几天才能完全恢复,接下来的时间,你要是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来我家找我帮忙,也可以天天来找我玩。反正我呆在寨子里闷得慌,你从外面来,你正好可以跟我说说外面的世界,给我解闷。” “好。”程英答应下来,在她临走前,指着路边开满的鸢尾花问:“娅琳,这些鸢尾花我能摘吗?” 娅琳毫不犹豫地地说:“可以啊,你想摘多少都可以,鸢尾花又没毒,我们寨子里长得到处都是。” 程英默了一瞬:“龙卜曦说,路边这 些鸢尾花下埋着你们寨子许多有情人尸体,花开在这些死人骨上,是死人花。” 娅琳噗嗤笑了起来,“你听他胡说,我们寨子里,的确有人把鸢尾花种在死人骨和坟墓上,不过我们寨子里的人死了,会专门埋葬在死人谷里,怎么可能随便埋在路边下,他在逗你玩呢。” 程英:...... 她目送娅琳离去,恨恨地从路边采了两支鸢尾花拿在手里。 亏她觉得龙卜曦身份不简单,他说的话就代表普苍寨人的话,没想到他还这么瞎编话骗她玩。 程英气冲冲地带着大黄上到二楼的客厅,想质问龙卜曦一番。 没想到上去就看见龙卜曦端着正好做好的饭菜,放在二楼靠南窗路边的一张木桌子上。 看到她回来,他说了一句:“回来了?吃饭吧。” 桌上的菜,有一盘笋片炒腊肉片,一锅萝卜炖腊排骨,一条清蒸鱼,一盘清炒红薯叶,还有一锅蒸得晶莹剔透的米饭。 饭菜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不断在屋里盘旋。 程英喉咙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本来想质问龙卜曦的恼怒心情没有了,她看着桌子上摆放着的两副碗筷问:“这都是你做得?这么多菜,就我们两个人吃?” “嗯,我做得。”龙卜曦拿着木勺子,往两个碗里舀上米饭,放一碗饭在她面前,示意她坐在他的对面。 他指着乖乖坐在她脚下,不停流哈喇子的大黄说:“不止我们两个人吃饭,还有你的狗——大黄一起吃。你第一次在我家吃饭,作为主人,我得好好招待你一番。当年你爸来我们寨子里,我姑姑也是这么招待你爸的。” 程英入座,好奇地问:“你姑姑是......” “她叫湄舒,有机会,我再带你认识她。”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筷子鱼肉,又夹了一块带肉的腊排骨,扔在地上,给大黄吃。 那块排骨上的肉很多,至少婴孩半拳大小,要是在外面的村子,人们长年缺乏油水,这么大一块肉,别说给狗吃了,就是给自己家人吃都心疼。 他倒好,直接扔给狗吃。 真奢侈,程英心想。 大黄可不管程英是怎么想的,有肉吃,有骨头啃,它开心得不行。 它冲龙卜曦汪了一声,摇了两下尾巴,就趴在地上,埋头吃肉啃骨头。 “怎么不吃?”龙卜曦看程英不动筷子,皱着眉头问:“这些饭菜,不合你的胃口?” “不是,饭菜做得很好,就是我......”程英拿着筷子,想着他年幼父母双亡,应该没人教过他怎样照顾病人,纠结了一下说:“我这不是大病初愈吗,我们汉人,生了病,都会熬米粥给病人吃,养胃的同时,也方便病人吞咽食物,消化食物。不过我不是病得很严重,肉菜什么的也能吃,我只想问问你,你不会给我在饭菜里下蛊吧?” 龙卜曦撩起眼皮看她,“你为什么觉得我会给你下蛊?” “我听过你们寨子的传说,你们寨子里每一任族长都会炼蛊下蛊,你是少族长,也就是下一任的族长,你绝对会下蛊,我不想被你下蛊。我是邮递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我有自己的工作生活,我对你们寨子没有任何恶意,我只是给你们送邮件,我不希望被你控制。”程英望着他那双幽深的眼睛,直言不讳道。 龙卜曦挑起眉毛,狭长眼眸里,闪着一丝意味不明的光芒,“我要说我不会下蛊,你信不信?” “不信,你已经骗了我一次。”程英指着她放在桌边的两支蓝色鸢尾花说:“你说路边那些鸢尾花下埋着死人骨,娅琳说没有,你们寨子里的人死了,会专门埋在一个叫死人谷的地方。” 龙卜曦不予置否地扬了扬眉毛,“所以你不打算吃饭了?你还要在寨子里呆最少五天的时间,需要我特质的药,伤口才能完全复原,如果没有我的药,你强行离开这里,你会痛不欲生。在这五天时间里,你不吃我做得饭,要去别人做得饭?你确定其他人不会给你下蛊?还是说,你打算不吃不喝五天?” 程英神情一滞,她其实心里很明白,她从七八十米高的山崖摔下山,哪怕在这过程中,她抓住了树枝,掉在了厚实的落叶泥土堆上,但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她不可能毫发无伤,不可能不出现摔断手脚,背部骨折断裂的事情。 当时她摔在地上,那浑身剧痛,无法动弹的感觉,她历历在目。 可是现在,她只在普苍寨躺了一个星就期醒过来,身体居然毫发无伤。 身上虽然还有些疼痛,但能四肢能活动自由,这完全不合常理。 而她爸,一个月前从阿依山西山脉近八百米的山上,掉进山下的河水里,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哪怕有河水做缓冲,也不可能相安无事。 她爸却捡回了一条性命,成了半边瘫,好好的活着,这说起来,别人可能都不会相信。 程英曾经看过得关于苗族的一些文献中,曾经提过,苗族某些古老的部落苗医医术精湛玄妙,古时候这些苗医所制造的苗药,能化腐生肌,起死回生。 但制造这些苗药的药材十分难寻,且往往运用许多毒虫毒物在里面,药性通常很烈,跟炼蛊似的,一般人都受不了。 不过就算如此,许多生了重病的人,为了治好自己的病,总要冒险花上重金试一试,于是就有苗族特效药千金难求的说法。 程英抿了抿嘴,问:“我爸从山上摔下来,被娅琳的爸爸他们救了,他们抬着我爸回到你们寨子里做了简单的包扎处理,他们给他上了一些苗药,那苗药该不会是你做得吧?” “是啊。”龙卜曦直接承认,似笑非笑道:“算起来,我救了你爸跟你两条性命,你该怎么报答我?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程英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对我们父女的救命之恩,我无以回报,今后我发了工资,每个月给你点钱,再给你买些吃的用的行不行?” 龙卜曦摇头,“那些东西,我不缺,也不需要。” “那你想要我怎么报答你?”程英拽着手中的筷子问。 龙卜曦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先吃饭吧,报答的事情,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第40章 不得不说, 龙卜曦的厨艺很好,那笋片炒腊肉,笋子挖得是鲜的四季笋, 笋子炒之前焯过水, 合着切成薄片,晶莹剔透, 半肥半瘦,瘦肉呈现嫣红色的腊肉片, 腊肉片先下锅炒得微卷,再放切好的笋片,放一些简单的盐味就出锅。 炒腊肉片带着浓郁的西南烟熏腊味, 吃起来肥肉不腻,瘦肉不柴,一口下去, 满是焦香。 而笋片吸饱了腊肉片炒出来的多余油脂,吃起来清脆爽口的同时,又带着丰富的油香味, 十分下饭。 另外的萝卜炖腊排骨、清蒸鱼、清炒蔬菜也都十分好吃。 腊排骨炖得酥烂,一咬就脱骨,萝卜块也炖得软烂, 吃起来特别的清甜。 鱼肉蒸得火候刚刚好, 肉嫩而不腥, 蘸点酱油就美味无比。 清炒的红薯叶, 炒得碧绿不黑, 吃起来清脆爽口。 吃腻了肉,再喝点萝卜汤解腻,简直是完美的一餐。 最重要的是, 龙卜曦 蒸得米饭,是他们寨子里的梯田自己种植的,他们有国家的优待政策,不用像外面的汉族人一样,集体干活,集体上交供粮,他们的米,是自己用石舂石磨慢慢碾压磨出来的,米粒雪白干净,吃起来十分美味香甜,不像外面的米,发黄带一些壳,吃起来割拉嗓子,普苍寨的米,更像后世机械打磨得精米。 程英重活一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了,也没有想到龙卜曦的厨艺会这么好,每一道菜都做得十分合她口味。 原本她还担心龙卜曦会给她下蛊,纠结要不要吃饭,转念一想,她命都是龙卜曦救回来的,她跟他无冤无仇,她又是邮递员,以后要给普苍寨送信,他是吃饱了撑着才会给她下蛊得罪她,也就放心大胆的吃起饭。 这一吃,顿时惊艳的瞪大了眼睛,筷子不自觉地夹遍了每一道菜肴。 龙卜曦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吃饭,他夹菜的时候很少,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他觉得比自己吃饭更有意思。 他已经很久没做过饭给别人吃了,上一次做饭给人吃,还是做给他那病得快死的父亲吃。 程英感受到他的目光,啃着排骨嘴里含糊不清说:“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你不吃?” 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想,是不是她吃得太多了,她先前说不吃,结果吃得比他多,他可能觉得她这个人出尔反尔,有些奇怪吧。 “我以为我做得饭菜,会不合你胃口,现在看来,你应该是喜欢吃这些菜的。”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块嫩嫩的鱼腹肉,“我对饭菜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吃饭对于我来说,只是为了活着。饿了,我会吃,吃多少看我心情而定。一天两天不吃,我也不会死,我比较喜欢看人吃饭。” 程英抬头看他,一脸疑惑,还有人不喜欢吃饭的? 在这个人人都很饥饿,恨不得一顿吃三大碗饭的年代,这么多好吃的饭菜摆在他面前,他就没一点吃饭的兴趣? 难怪他看着身形挺瘦,脸也比一般的男人看着小一圈。 看他又往她碗里夹菜,她连忙伸手挡住自己的碗:“够了,我吃得差不多了,你别给我夹菜了。还有,我们算是初次见面,初次认识吧,你一直给我夹菜,搞得我跟你多熟似的,你太热情了,我不太习惯,你吃你自己的,别再给我夹菜了。” 吃完,她又问,“那条清蒸鱼是哪来的?还挺好吃的,你这么短的时间,做这么多菜,肯定很辛苦吧。辛苦你了,吃完饭,我来洗碗吧。” 她住在人家家里,敷着人家给得药,吃着人家做得好饭好菜,她不能白吃白喝,总得干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行。 龙卜曦目光温和,“鱼是我下田里抓得稻花鱼,我做饭没花多少钱时间,你要是喜欢吃,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 “不用了,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会腻,我只是觉得用稻花鱼做清蒸鱼,比我想象中的好吃。”程英直接拒绝。 西南地区的稻花鱼,一般都是在春季稻谷还是秧苗之时,放一些鲤鱼、草鱼、鲫鱼之类的鱼苗进水田里养。 这些鱼类生活在田里,以吃田里的水草、水藻、各种微生物和稻谷、稻花长大,因此有稻花鱼的称呼。 因为生活在田里,稻花鱼难免会带一些土腥气,西南地区的人们做稻花鱼,通常会煎炸烹煮,用泡椒、泡菜之类的辛香料盖住稻花鱼那一点土腥气,就会使得鱼肉变得十分美味。 像龙卜曦这样,用来清蒸的情况很少。 龙卜曦用一条两斤重左右的草鱼来清蒸,就只是在鱼肚子里塞了一些姜片和葱白,蒸出来的鱼肉,又嫩又没有土腥气,只蘸一点酱油就十分好吃,爱吃鱼的程英是真觉得不错。 吃完饭,程英洗了碗,捧着龙卜曦之前给得药罐,上到三楼,她所住的房间里。 她把药罐放在床头柜,打开柜子,看到了自己的邮包,还有被娅琳洗干净,放在邮包上的邮局工作服。 程英把衣服、邮包、还有斜挎包都拿了出来,都打开看了看,衣服里踹得三十来块钱都在,斜挎包里军用匕首、辣椒粉、水壶、卓醉蓝给的香囊之类的杂物也都在,邮包里的两封信件,一个小包裹也都完好无损。 程英松了口气,她还以为她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她身上的东西会掉落一些,没想到全都在,这下她就放心了。 她站直身体,准备擦药,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天气及其炎热的情况下,她昏迷了一个多星期,娅琳虽然在照顾她,但她当时应该伤得很重,娅琳没时间给她洗澡吧,最多用水给她擦擦身体,她现在身上满是浓郁的药味,还有一股若有似无得馊臭味,她觉得,她该洗个澡,再上药才行。 程英下到二楼,四处看了一圈,询问龙卜曦:“我可以洗澡吗?我感觉我身上都有味了,你平时在哪洗澡?” 龙卜曦站在客厅暗光处的药台前,不知道在干什么,闻言,他转过头说:“我平时都在里寨的温泉池子里洗澡,你想洗澡也行,得用我给你熬得药水,否则你洗一般的水,你会很痛苦。” 里寨竟然有温泉?!这普苍寨还真是深不可漏啊。 龙卜曦重复提起,不用他的药,她会很痛苦。 程英心里忽然生起一股叛逆之心,很想试试她不用他的药,她会不会如他所说的那样,会很痛苦。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7节 犹豫了几秒,最终她还是压下了心里那股叛逆劲儿。 还是那句话,她跟龙卜曦无冤无仇,他没道理害她,而且她从山上摔下来,毫发无伤,只昏迷了一个星期,本就不合常理,她没必要作死。 二楼左侧一扇窗户下,有数节对半破开的大竹筒,一节节的对接着,里面流着潺潺的溪水,从窗户下开得一个木洞口子里,流到靠近龙卜曦药台旁边的一个大瓦缸里,里面装了满满一缸水。 龙卜曦从阴影处走出来,惨白无色的手臂,拿起漂浮在水缸的葫芦水漂,将水一瓢又一瓢地舀进一个大木桶里。 又用左手,单手拎着满满一通水,走到二楼中间的围灶前,同样单手将那桶水,倒进围灶旁边一个弯嘴大铁水壶里,再将水壶挂在上方的铁钩上,开始烧火。 程英没想到,龙卜曦看着挺瘦的一个人,力气居然那么大,单手倒几十斤重的水毫不费力的感觉,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她还看见他拎水的时候,那精瘦的胳膊上隐约可见肌肉线条,还有鼓鼓囊囊的肱二头肌,这跟他高瘦的身材,完全是不合的比例存在。 这人的肌肉究竟是怎么长得,他穿着露胳膊的短袖苗服,不用力的话,压根看不出来他胳膊有肌肉啊。 程英忍不住把目光落在龙卜曦的身上,看着他烧火。 龙卜曦烧火的用具,还是古老的火折子,他将圆筒状的火折子一端扯开,用嘴吹了吹火芯,将火芯吹红,对准一把引火的松树针叶上。 很快一小簇火苗燃了起来,将他那张俊美惨白的脸,照成暖色,看起来比平时的模样多了一些活人气。 火烧起来,龙卜曦转身走到他的药台前,从药台下的多个小抽屉里,抓了许多药材,放在一个小簸箕里,走回来,打开大水壶的盖子,把那些药材都往水壶里倒。 程英晃眼间,看见那些药材中,似乎有活的蝎子和一些扭曲的奇怪虫子,顿时瞪大了眼睛,连忙伸手拉住龙卜曦倒药的手,“你给我弄得什么药,怎么还有蝎子、虫子在里面?” 她往水壶里一看,里面果然有两只黑黝黝,张牙舞爪地蝎子,几条红色筷子大小,不过五厘米长的虫子,在一堆药材和渐渐烧开的热水里,不断挣扎。 她顿感一阵恶寒,抬头盯着龙卜曦,“哪有人给人熬水洗澡,用这些毒物的。” 那蝎子和虫子的颜色,一看就有毒,她身体好得这么快,该不会用得药,也有这些东西在里面吧? 龙卜曦把目光看向她抓住自己左手手腕的纤细手掌,她的手掌不大,手很热,手心还有一 些老茧,握住他冰凉的手腕,烫得他有些不适应。 不过他并没有推开她的手,而是睁着那双狭长幽深的眼眸,目光幽幽地说:“这些毒物是我们苗族秘药的配方之一,毒物越毒,药性越烈,越能治重病。我做得药,外人千金难求,你要不是程建同的女儿,不是邮递员,这么好的药,你是用不上的。” 他幽黑的眼眸,看起来十分认真,又清澈无辜,让人不自觉地会相信他说得每一句话。 程英慢慢松开他的手,尴尬地笑了笑,“对不起啊,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没事,你是汉族人,你第一次来我们普苍寨,之前又在外面听说了我们寨子里很多离谱的传言,你不信任我,也很正常。”龙卜曦无所谓地将水壶的盖子盖上,往围灶里添了两根木柴,慢慢给她熬药水。 大夏天的,在火塘边烧火很热。 程英看他烧火烧得脸色通红,满头大汗,也没有离开围灶,就站在围灶旁,观察水壶里的药材熬煮情况,时不时往里添一根木柴,渐渐地,心里有些愧疚。 她直觉龙卜曦是个危险人物,一直对他很提防,总是质疑他做得每一件事情动机。 龙卜曦像是不介意她的疑神疑鬼,无论她怎么质疑他,怀疑他,他都不往心里去,总是以德报怨的给她解惑,还在这么热的天给她熬药水,她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龙卜曦再危险,至少,他对她没什么恶意,她没必要这么提防他。 第41章 烧好了水, 龙卜曦把熬好的药水装进一个大桶里,往里兑了一些冷水,接着把水拎到二楼客厅右侧的卫生间里, 示意程英洗澡。 程英回到三楼, 把娅琳给她洗干净的工作服拿到手里,下到二楼, 让大黄守在门口,她则关好门, 开始洗澡。 她倒不是怕龙卜曦偷看洗澡,而是她潜意识地对龙卜曦这个人不放心,尽管他表现的温良无害, 可她总觉得龙卜曦不是表面上她看到的那副模样,有些事情还是避讳着一点的好。 龙卜曦看她把大黄叫在厕所门口,大黄老老实实地蹲坐在门口, 像一尊狗佛一样,吐着个舌头,眯着眼睛, 一副笑眯眯眼,没心没肺的模样,不由好笑的摇摇头, 转头走到外面去, 去晒他采摘的药材去了。 厕所里, 程英脱掉了衣服, 用桶里温热的墨绿色药水, 将身上仔仔细细的洗干净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脚、身体各处,看看有没有受伤的地方。 木头修的厕所朝北的方向有个窗户口, 阳光从窗户倾斜进来,里面的光线十足。 程英站在阳光充足的厕所中间,仔细看了一圈自己的身体,除了四肢关节处有一些淤青和难以洗干净的药汁痕迹,以及后背她看不见的地方隐隐作痛以外,身体各处没有明显的伤痕。 不过她在自己的四肢关节各处发现了一些被虫子啃咬过的痕迹,那些痕迹十分细小,且已经快愈合了,她很怀疑,是她一个星期前摔下山之时,被她所看见的那些毒蛇毒蜘蛛给咬了。 她当时浑身都在痛,晕过去前,不知道那些毒物究竟有没有咬过她。 现在看来,是咬过的。 虽然她今天醒过来,身体没有太大的不对劲,但一想她被那些不知道是不是蛊虫的毒物咬过,她心里很不舒坦。 她得找机会,好好的问问龙卜曦,关于她身上这些被毒物咬过的痕迹是怎么回事。 洗完澡,程英身上变得清清爽爽,她从厕所里走出来,看到龙卜曦在客厅外面的走廊上晒药材,大黄趴在门口打盹。 她之前问过龙卜曦关于那些五彩斑斓毒物的事情,龙卜曦矢口否认了,现在她又去问她身上咬痕的事情,他也不一定会回答。 程英想了想,决定暂时不去问身上咬痕的事情,等她跟龙卜曦熟悉一点,龙卜曦对她没有那么大的戒心了,她再问。 等龙卜曦从走廊回来,程英十分礼貌地问:“你家里有没有花瓶,有的话,能给我一个吗?我要把我先前采摘的鸢尾花放在瓶子里。” 她刚洗完澡,脸被水蒸气蒸的脸色绯红,乌黑简短的头发随意披散在耳边,滴着水珠,穿着绿色的邮递员工作服,看起来跟女军人一样,格外英气的同时,姿容又绝美。 两人离得近,龙卜曦闻到她身上浓郁的药水气息,夹带着属于她的一股若有似无的幽兰女人香味。 两种味道混合起来,特别的好闻,让他忍不住动了动鼻翼,嗅着她身上的味道。 龙卜曦看了程英一眼,往客厅里靠墙的一个专门放碗柜的地方走,“花瓶没有,碗可以吗?” 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类似于捣药的深凹小圆碗出来,递给程英,“你看能不能用,不能的话,我去砍根竹子回来,给你做个竹花瓶。” 程英伸手接过碗,看了看,“不用那么麻烦去砍竹子,这个碗够用了。” 那个碗直径不过八厘米,约摸十厘米高,又小又深,用来插两只鸢尾花,是完全足够了。 程英从饭桌上拿起自己采摘得两支鸢尾花,放进那个深碗里,往里倒了一点水。 原本被采摘下来,过去一个多小时,有些蔫得鸢尾花,吃到水份后,变得跟之前一样水灵起来。 两只蓝色鸢尾花插在白色的深碗里,有种别致又十分优雅好看的美。 程英看得十分喜欢,跟龙卜曦道了声谢,捧着碗上楼去了。 她爬上三楼,回到她住得屋子里,将装了花的‘花瓶’放在床头柜上,观看了一番。 又把龙卜曦拿给她的小药罐打开,忍着那药罐里发出来的奇怪味道,将那些墨绿色的药膏一一涂抹在关节各处和身体后背,又把大黄的身体涂抹了一遍,这才放下药罐,用手理着头发,让头发尽快晾干。 也许是吃了午饭,吃的太饱,晕碳水的缘故,程英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听到窗户外,风吹着床上两头帘子上挂着的铃铛叮当当作响,有催眠的效果,她开始昏昏欲睡,不停地打哈欠,等到头发彻底晾干,干脆倒头就睡。 她睡得这张床,被褥是新的,不知道是不是龙卜曦特意拿得新的,被褥十分软和。 床面却垫着竹编凉席,躺在上面冰冰凉凉的,普苍寨又身处于大山下的峡谷中,温度一直很凉爽,不用开空调、吹风扇也很凉快,到了夜晚,温度还会下降十来度,得盖上被子才行。 屋里凉风习习,程英躺在凉席上,肚子盖着柔软的被子,很快睡了过去。 大黄也跟她一样,不停地打瞌睡,看她睡了,它就趴在她的床下,蜷缩成一团,也跟着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从里关上的房门,忽然被一把尖刀从外面撬开门栓,房门发出“吱”地一声,被人轻轻推开。 程英毫无所觉地翻了个身,精瘦的右手胳膊垂落在床边,露出胳膊上涂抹的药膏。 大黄在听见声音的那一刻,警觉地竖起耳朵,站起身来,冲着门口“汪”地叫了一声。 它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凸显的十分大。 平时十分警觉地程英,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完全听不到大黄的叫声,没有一点反应。 大黄看她没反应,急得有‘汪汪’叫了两声,她还是睡得很熟。 也就在这个时候,龙卜曦从门口走进来,对着大黄说了一句:“嘘——安静些,别把你主人吵醒了。” 大黄看是他,果然没叫了,不过它没有像对别人那样,看到有些眼熟的人,就朝对方摇尾巴。 它的尾巴是下垂,黑亮的狗眼睛一直盯着龙卜曦的一举一动,狗嘴微微龇着牙,这是典型的,狗面对危险的人和事物,做出的戒备和随时都会攻击对方的反应。 大黄跟程英一样,从见到龙卜曦第一次起,就觉得这个人很危险,潜意识地不想跟他多接触。 哪怕大黄第一次见龙卜曦是四年前,是跟着程建同来普苍寨跑邮认识龙卜曦的,这四年里,他们没少见面,可大黄就是惧怕龙卜曦。 因为龙卜曦身上总是散发着令它畏惧的血腥味和阴冷气息,还有死亡的腐烂味道,这比山里的猛兽更加恐怖,它平时看着他都绕 着走。 大黄虽然只认程建同一个主人,却也知道,程英是它的小主人,主人不在,它就得替主人保护小主人。 哪怕龙卜曦喂它吃了不少肉和骨头,看起来也没要对它下手的意思,但只要龙卜曦伤害它的主人,它会毫不犹豫地跟他拼命。 “我是来看你的主人,有没有把药好好的擦在身上,我不会对她做任何坏事,你用不着对我龇牙咧嘴。”龙卜曦像是觉得大黄能听懂他的话,他说完这话,走到床边,低头看程英。 大黄并没有因为他这一番话,降低对他的戒心,反而龇得牙越来越多,嘴里低低的咆哮警告声,警告他离开自己的小主人。 它咆哮的声音越来越大,龙卜曦也没有离开的意思,还伸手去握住程英的手臂。 “你太吵了。”龙卜曦皱着长眉,手一挥,“我说过,让你的主人好好休息。” 话音一落,大黄忽然发出一声低低的痛嚎声,紧接着整条狗瘫倒在地,无声地抽动着。 龙卜曦看也不看它一眼,抬起程英垂下床边的手臂仔细看了看,又看了看她另一条胳膊,两条腿的关节处,看着上面涂抹的药膏都变成了干涸的墨绿色,转头看了看放在床头柜上的小药罐子,里面的药膏全都被用得干干净净,显然程英把药膏也涂抹到了身上和后背的地方。 “倒是听话。”龙卜曦喃喃自语了一句,站在床边,看着程英那张眉目精致,五官带着英气的漂亮面庞好一会儿,转身将手中那支他摘得那支蓝色鸢尾花,放在程英床头柜上的‘花瓶’里。 接着,他把程英原本放在里面的两支鸢尾花,拿走其中一支,慢慢走出了房间,关上房门。 程英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早上。 她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快亮了,手表上的指针显示早上六点左右。 她竟然从中午一点多左右直接睡到了第二天天亮,这是她自从进了部队以后,睡过的最长的觉。 以前她最多睡九个小时,就会清醒,这次怎么睡这么久也没醒。 程英十分疑惑,想爬起身来,结果因为睡得头晕脑胀,一爬起来,脑袋一阵眩晕,又差点晕倒回去。 她稳了好一会儿心神,才将那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压下去,感觉喉咙干涸的厉害,想喝水,肚子又十分饥饿。 她挣扎着下床,发现大黄仰躺在她的床下,嘴里发出轻微的呼噜声,一副睡得很熟的模样。 难道大黄也是跟着她一起睡到了现在? 她睡着的时候,没听见大黄的叫声,也没感觉到大黄舔她手,或者咬她腿脚的动静,想来昨晚是十分安全,它才会这么呼呼大睡。 程英好笑地推了推大黄,“大黄,快醒醒,天亮了,别睡了,我们下楼去弄点吃得喝得。” 大黄被她推醒,小脑瓜仁一下记起昨晚的事情,身体一个哆嗦,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惊恐地瞪大狗眼睛,四处查看。 没看到龙卜曦的身影,它疑惑地“汪”了一声。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8节 在发现自己能发出声音以后,它更疑惑了,它明明记得,昨天那个浑身是药味的男人,闯进小主人的房间里来着,怎么现在没人了,小主人看起来也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真是奇怪…… 第42章 程英带着大黄往二楼走, 在下楼的时候,她忽然发现大黄走路的姿势不对劲,两只前脚都有些瘸。 她记得昨天看到大黄的时候, 它只有左前腿有点瘸, 怎么今天右前腿也瘸了。 她在楼梯间,低头查看大黄的右前腿怎么了。 这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大黄右前腿的关节处, 有一个很明显的被虫类叮咬过的咬痕,用手一摸,还有一个小小的筷头大小的小鼓包。 “大黄, 你怎么突然被咬了?在哪咬得啊。”程英检查了一下大黄全身,发现除了右前腿那里有被咬过的痕迹以外,其他地方都没有明显的痕迹, 不由有些担心。 如果是在别的地方,大黄身上出现被虫子咬过的痕迹,最多就是被蚊子之类的虫子叮咬, 过一两天就会好。 可他们现在身处在大山之中的普苍寨,这里的苗民会用蛊,寨子里的每个地方都有可能存在蛊虫, 大黄莫名其妙被咬, 如果是被蛊虫咬到了, 那很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一时之间, 程英焦急不已, 领着大黄急急忙忙下楼,想找龙卜曦,询问是怎么回事。 龙卜曦正在二楼的围灶前, 铁钩钩着的一口圆锅旁熬着白米粥,看程英带着大黄下来,他站起身来,面带微笑问:“睡醒了?昨晚睡得如何?” “还行,就是睡得时间太长了,睡得我醒过来头晕脑胀,全身骨头都在痛,我长大以后还从没有睡过这么长的觉,真是太奇怪了。” 程英伸手揉了揉太阳穴,缓解睡久了之后的头痛,指着大黄右前腿问:“龙卜曦,大黄的腿被咬了,你能帮我看看,是被普通虫子咬的,还是被蛊虫咬的?如果是被你们寨子里的蛊虫咬的,可有什么破解方法?” “我看看。”龙卜曦放下熬粥的木柄圆勺,转头去看大黄。 大黄看到他走过来,像是看到了什么蛇虫猛兽一般,吓得嗷叫一声,四腿颤颤,夹着尾巴躲在程英的后面,同时龇着牙,对着龙卜曦发出低低的嘶吼声,似乎在大喊:“你不要过来!” “怎么了大黄?”程英看到大黄被吓成那样,疑惑不已,“龙卜曦是看你的腿,不会把你怎么样。” 大黄冲着她汪了一声,委屈吧啦地哼哼唧唧。 人,他是坏人,他是坏人啊!我的腿是被他放得虫子咬得! 可惜它不会说人话,程英纵然看出它的不对劲,觉得龙卜曦可能对大黄做了什么,它才会怕成这样。 转念一想,昨晚大黄一直跟她睡在一个屋子里,大黄在她睡觉之前都还是好好的,一觉睡起来就变成了这样,她的房间门关得好好的,龙卜曦没道理大晚上跑来她的房间,来做伤害大黄的事情,一时不知道大黄为什么会怕龙卜曦。 只能归结于龙卜曦是普苍寨的少族长,他会用蛊,身上有股阴冷气息,大黄可能也觉得他危险,惧怕他吧。 龙卜曦半蹲在大黄的面前,笑容温和地朝大黄伸手:“来,大黄,让我看看你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汪!” 滚!别碰我! 大黄朝他怒叫一声,龇着尖利的狗牙,恶狠狠地看着他,嘴里发出威胁似的咆哮。 程英担心它会咬到龙卜曦的手,连忙蹲下身体,双手抱着大黄的脑袋,轻声安抚,“大黄乖,让他给你看看是不是被蛊虫咬了,这是为你身体做想。” 大黄转头看她,黑黝黝的眼睛又露出委屈的眼色,嘴里哼哼唧唧不停。 龙卜曦趁它转头之时,凑到它面前,仔细看了看大黄的右前爪,做下结论:“没事,它就是被普通的虫子咬了一口,过几天就好,不是被蛊虫咬。” 大黄听到他说的话,转头冲他汪汪叫几声,像是在破口大骂。 程英松了口气,站起身来,看着龙卜曦说:“谢谢……你这是变相的承认,你们寨子有蛊虫的事情了?” “我从没有说过,我们寨子没有蛊虫。”龙卜曦转身走到围灶旁边,将煮得沸腾的白粥圆锅端开,揭开锅盖,让白米粥散热,接着从一旁的柜子里拿出一个小铁锅,放在柴火堆上,熟练地烧火炒菜。 围灶边热气蒸腾,萦绕在龙卜曦的身边,让他那忙活炒菜的身影,看起来模糊许多,也俊美无比。 程英发现他拿锅的柜子上方木梁,出现一条新的小竹竿,上面挂好了十来串,用棕榈叶串挂着一块块两三斤重的长条嫣红腊肉,还有一条腊鱼,一大块腊排骨,不由惊讶道:“你这些腊肉从哪来的?我记得你昨天没有呀。” “我看你喜欢吃腊肉,跟寨子里的人买的。”龙卜曦把炒好的菜装进盘子,放在靠近二 楼左侧窗户,视野很好的长方桌饭桌上,笑着喊她:“吃饭吧,今天我煮了你说得病人要吃得清淡的粥,做了一些爽口菜,你试试看合不合你胃口。” 他说着,舀了一大碗熬得浓稠适宜的白米粥,放在程英的面前,再往她手里塞了一双筷子,转头拿起一个有些陈旧的粗瓷大碗,往里舀了满满一大碗米粥,稍微吹凉,放在坐在程英腿边的大黄面前,示意大黄也吃饭。 大黄再怎么讨厌龙卜曦,到底一夜没吃东西,自己肚子饿的厉害,很想吃东西。 加上大米粥在这个年代是精细粮食,外面的汉族人每人每月的精细粮食定额就一两斤,自己吃都不够,哪有多余的精细粮食给狗吃。 普苍寨没有实行土地集体制,这里的人们自给自足,粮食也吃自己的,龙卜曦熬得大米粥,熬得时间挺久,把米油熬出来了,闻起来十分香浓,大黄闻到那喷香的米粥味道,饥肠辘辘,决定暂时不跟龙卜曦计较,埋头一阵猛吃。 程英捧着手中的白米粥,看着桌上摆着一盘炒的碧绿的清炒空心菜,一盘红油凉拌的蒜末黄瓜,一盘红彤彤很开胃的麻辣萝卜干,四个对半切开,中间流油的咸鸭蛋,心里很复杂。 她昨天就随口一说,生病的人要吃白米粥养胃,他就把她的话记在了心里,今天一大早就起来给她熬粥,还做了好几种她爱吃的下粥小菜,特意去其他苗民家里买了腊肉回来挂房梁上,他对她,是不是好得太过分了点? 她记得娅琳说过,龙卜曦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都去世了,他好像是养在老族长那里长大的。 她并不知道龙卜曦跟老族长是否是亲生祖辈的关系,但看龙卜曦年纪不大,独自一人住在这栋吊脚楼里,衣食住行都做得很好,很会照料人来看,他应该跟老族长的关系不太好,老族长不太会照顾他,他才会变得如此独立。 就是不知道,他这个年纪定亲、结婚没有。 山里的孩子,不分汉族、苗族,结婚的总是很早。 昨天程英在寨子里给程建同的救命恩人磕头,就看见两个十七八岁的苗族姑娘,怀里抱着,背上背着小婴儿,一副已经结了婚的打扮。 龙卜曦看她端着碗,没动筷子,往她面前放半只咸鸭蛋:“这饭菜,做得不合你的胃口?要不是不合胃口,你想吃什么,我再重新给你做。” 程英回神,“饭菜做得很好,都是我爱吃的,谢谢你为我做饭。” 她说着,吃了一口白米粥,是她喜欢的,浓稠适宜的香软米粥,再配上咸咸的,沙沙的咸鸭蛋,爽口清脆的凉拌黄瓜,麻辣开胃的萝卜干,清清爽爽的炒空心菜,米粥又不是很烫,她一下胃口大开,吃了两大碗米粥,这才心满意足放下筷子。 吃完饭,她收拾了碗筷,又要去洗碗,被龙卜曦拦住了,说她身体还没复原,洗碗这种事情交给他做就好。 程英不好意思吃白饭,就站在龙卜曦修得石头水槽边,帮着龙卜曦清碗。 两人一边洗完,程英一边忍不住问:“龙卜曦,你今年多少岁了?有没有订婚、结婚、或者处对象?你就一个人住在这里吗?你跟老族长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他的亲孙子?” 面对她一连串的发问,龙卜曦将用食用碱清洗第一遍的碗递到她手里,定定看着她问:“为什么突然想了解我的事情?” “就......好奇嘛。”程英把洗好的盘子,放在竹筒潺潺流水下冲洗干净,放进柜子里。 “我以为,你是喜欢我,对我有意思,才会问我这些。”龙卜曦垂下眼眸,低声说。 两人离得近,他说话的声音再小,还是一字不落的全都落进了程英的耳朵里。 程英一愣,偏头看他,正好对上龙卜曦的眼睛。 他的眼睛狭长深幽,十分好看,是典型的多情桃花眼,漆黑的眼眸直勾勾地看着她,充斥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炙热。 程英不自觉地移开目光,他的眼神让她不知所措,她下意识地想避开。 他那样的眼神她太熟悉了,上一辈子,魏牧成和其他对她有意思的男人,每次看到她,都会露出那样炙热的眼神。 可她才跟龙卜曦相处不过两天,他们两人并没有太多的深入了解,龙卜曦长得比她还美,她不信龙卜曦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一副好看的皮囊,她的容貌略逊他一筹,他应该不会对她一见钟情才对。 他露出那样的眼神,程英心想,一定是他的眼睛生的太过好看,看狗都是一副深情炙热模样,给她的错觉。 大概是看出她的局促,龙卜曦笑了起来,转头继续洗碗,回答程英的问题:“我今年20岁,没有对象,也没有未婚妻,更没有结婚。这栋吊脚楼是我爸妈的家,他们死后,我一直住在里寨,很少回这里住。直到成年以后,我就回到这里常住了。” 顿了顿,他接着说:“我不是老族长的亲孙子,我只是被他养大,我们的关系不太好。” 第43章 程英有些惊讶, 龙卜曦不是老族长的亲孙子,却做上了普苍寨的少族长,难道跟她所猜想的那样, 龙卜曦是靠炼蛊、驱使更多的蛊虫, 才做到少族长的位置? 那他为什么不肯承认,她摔下山崖的那天, 看到的那些五彩斑斓的毒物? 龙卜曦看她又不说话了,对她粲然一笑, “你问了我这么多问题,现在该我问你一些问题了。” “你想问什么?”程英皱眉,“如果是关于你信件邮件包裹的事情, 我得回家问过我爸才知道。” “不是关于邮件包裹的事情,我父母双亡,我没有兄弟姐妹, 也没有朋友,很少出普苍寨,基本没有人给我写信寄包裹。”龙卜曦那双狭长的多情眼睛, 满是寂寞眼色。 他道:“我是想问你,你多大了,有喜欢的人或者对象没有?有没有嫁人结婚的打算?” 程英懵了, 他问她这些做什么? 转念一想, 她问过他这些问题, 他也问她这些问题, 算是礼尚往来, 也很正常。 她道:“我跟你一样,今年20岁,我目前没有喜欢的人, 也没有对象,更没有嫁人结婚的打算。” “哦?为什么没有嫁人结婚的打算?”龙卜曦嘴角不自觉地勾了起来,“我们寨子里,像你差不多大的姑娘,很多都已经结婚生娃了。” 碗全都洗好放在柜子里,程英甩了甩手上的水渍,往客厅开阔的地方走,“不想嫁人就不想嫁人,没有什么缘由。” 她不愿意多说关于自己的事情,主要是觉得她没什么可说的。 龙卜曦却是不理解,执着地继续问:“为什么?” 程英看他眼里满是疑问,明白要是不跟他说清楚,只怕他会一直问下去,只能无奈道:“因为嫁人,不是我们女同志唯一的出路。我读过书,受过教育,不愿意像山里的姑娘,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嫁了,生一堆孩子围着男人团团转,失去自我。我这个人比较自私,凡是都以我为主,我想做邮递员,想做我自己的事情,如果嫁了人,生了孩子,男人和孩子势必会阻拦我想做的事情,这么麻烦的存在,我宁愿不要。” 龙卜曦恍然大悟:“所以,你是打算一辈子不结婚?” 程英摇头:“不,如果遇到有缘分的人,我还是会结婚的。真遇到有缘之人,也得是他入赘到我家当上门女婿,而不是我嫁给那个人,到他家结婚生孩子。” 龙卜曦漆黑的眼眸动了动:“我们寨子里,也有苗族姑娘让男人上门入 赘的习俗,我听寨子里的老人说,你们汉族男人上门入赘的情况很少见,尤其附近几个汉族村子,基本没有男人入赘的情况,我还以为你们汉族的人不流行这种婚嫁入赘习俗。” “想不到你们寨子,还有让男人入赘的习俗啊,我还以为你们寨子里不允许跟外人通婚呢。”程英倒是很惊讶,普苍寨这样一个封建落后的村子,允许苗女招女婿上门。 “建国以前确实不允许对外通婚,建国以后,我们深居在此地,寨子里就几百户人家,多多少少带点亲戚关系,如果一直族内通婚,全都是近亲血脉关系,很容易生出怪物。老族长再怎么封建顽固,为了寨子长远发展,也得同意寨子里的人跟外面的人通婚,改善族里的近亲血缘。”龙卜曦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白玉一般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阴冷之气。 程英没错过他脸上的表情,脑海里想起卓醉蓝。 卓醉蓝是大概二十六年前从普苍寨离开,嫁到外面去的,也是普苍寨第一个嫁去外面的苗女,算起来,她离开的时间,是建国后的第三年。 也许就是从卓醉蓝毅然决然带着她丈夫离开普苍寨,在外面结婚生子,寨子里的苗女被她那种果敢的行动作风所触动,纷纷效仿她的举动,要往外嫁,加上寨子里的确近亲血脉太多,老族长才允许寨子里的苗民跟外面的人通婚,渐渐对外开放了许多,接纳了国家派遣的公职人员存在。 程英无意探究普苍寨血脉的事情,转移话题问:“龙卜曦,你是几月份出生的?” 龙卜曦想了想,“应该是农历十二月份的最后一天,我阿妈曾经跟我说过,她生我的那一天,是汉族人过春节的那一天。” 程英点点头,“那你比我小两个月,我是农历十月中出生的,你该叫我一声姐姐。” 龙卜曦长眉微挑,脸带戏谑,“做我的姐姐,是要付出代价的,你确定要让我喊你姐姐?” 程英:...... 她就随口开个玩笑话,他却像是要当真。 如果他是普通人,她少不得要继续跟他开玩笑,毕竟逗弄一个貌美年轻男人,实在有趣。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9节 但他偏偏不是普通人,是普苍寨的少族长,也是未来的苗王,一言一行都极具深意,也不适合开玩笑。 “算了,当我没说过。”程英把手上的水渍晾干后,往楼上走,“我感觉我今天身体好的差不多了,我得完成我的工作,把你们寨子的信封、邮件送出去,你忙你自己的事情吧,不用管我。” “我也要去寨子里做一些事情,我跟你一起去吧。”龙卜曦站在楼梯口说。 程英没反对,想着他要是跟自己顺路的话,遇到那些不会说汉话的苗民,还可以帮她翻译一下苗语。 很快程英背上自己的邮包,跟龙卜曦一同下了楼,往对面好几座山头的外寨走。 这会儿天气还早,大概是早上八点钟左右,河对岸的吊脚楼绝大部分都冒着炊烟,都在烧火做饭。 缕缕炊烟随着晨风往上空蜿蜒,在一片峡谷一片青山绿水的景象中,倒像一幅很有意境的山水画一样。 两人并排着走过那条摇摇晃晃的吊桥,一阵风吹来,程英身体站不稳,下意识地伸手去栏杆。 她手刚伸出去,没抓住栏杆,反而抓到了一只温热的手。 程英偏头一看,龙卜曦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右侧,伸出他那惨白无色,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十分好看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 “小心。”龙卜曦那温润又悦耳的声音响起,“早上寨子里的风有点大,吹得这吊桥摇摇晃晃的,你不是寨子里的人,走这条吊桥没有经验,很容易摔倒,我扶你过去吧。” 程英看着两人交叠的手掌,龙卜曦的肤色很白,是白到在阳光底下透明的那种,她的肤色是蜜色的肤色,是之前在部队长年训练,太阳下挥洒汗水晒黑的肤色。 距离她退伍返乡已经一个多月,她的肤色要比之前白了一点,可因为她做邮递员,一直在路上跑,也一直晒太阳的缘故,她的肤色也不会变成小时候那样白净。 两人一白一‘黑’肤色的手握在一起,看起来特别奇怪不说,程英心里还有种难以言喻的不适应感。 她总感觉,龙卜曦对她的举动过分亲近,亲近的像过了某一条线,让一向心思敏锐的她,感觉到有一些不适应。 转念之间,又觉得,龙卜曦做出这些举动,会不会是因为他本人和寨子里的苗民都是如此,对寨子外的人面冷心热。 会不会是龙卜曦没接触过太多外族人,不知道男女之间的分寸感,又或者是她多想了。 她把手抽了回来,扶着一旁的栏杆说:“没事,我走吊桥没经验,多走两次就有经验了,不需要人扶。再说,我是退伍女兵,我在部队训练吃得苦不少,我要真摔倒了,也就疼一下,不会有什么事,谢谢你的好意。” 她说着,手扶着栏杆,大步往前走去。 龙卜曦黑眸幽深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又低头看着自己空唠唠的左手,手心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 他将手心慢慢收拢拽紧,低声说了句:“警惕心还是那么重。”抬脚跟上她。 两人刚走下桥,第二个低矮山头半山腰传来呼喊声:“阿诺哥——阿诺哥——” 程英循声望去,看见一个穿着淡粉色苗服的十七八岁年轻姑娘,趴在一栋黄木黑瓦,修建的十分宽大,看起来还挺气派的二楼走廊前,向着他们所在的方向欢快地招手。 隔得老远,程英都能看见那姑娘生的十分漂亮,她肤色雪白,唇红眼大,鼻梁高挺,眉目之间自带一股骄矜之气,头上戴着她们苗族典型的银冠刻花鸟蝴蝶头饰,胸前戴着一串花样好看的银圈项链,双臂戴着许多雕花的银镯,苗服用银线绣着各种精美的图案,看起来特别的端庄漂亮。 程英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这样漂亮又浓重的苗服,在她的记忆里,这样浓重的苗女打扮,一般都出现在电视里各种大型活动,或者配合电视台拍摄的。 苗族人尚银,觉得银器具有通灵特性,觉得诸如银铃、银角之类的银制物品有驱邪避灾的功效,加上苗族人进行多次大规模的迁徙,为了方便携带财富,银子做成银饰,层层叠叠戴在人的身上,跟着人走,不用担心丢失,也可以随时当成货币出售,又没有金子那么贵重,真丢失了也不会太心痛,迁徙的路途中,也不担心会有人来抢银饰,因此苗族人喜欢银子,比喜欢金子多。 日常生活中,苗族人最多戴个银手镯、项圈、耳环什么的,好看的同时,也方便自己行动,不会像那个漂亮姑娘一样,在身上穿戴层层叠叠的银饰。 一旦穿上这样的银饰,这代表着,她即将出嫁,或者他们寨子里是要举行什么活动,又或者是什么仪式,才需要穿得这么隆重。 第44章 程英看着那名年轻姑娘后面有好几个苗民, 穿着打扮都挺隆重,不由好奇地问龙卜曦:“有人在叫你,那姑娘是谁呀?她长得真好看, 衣服也穿得很好看, 你们寨子里,最近是要举行什么活动, 或者举行什么仪式吗?还是说,那姑娘要嫁人了?” 龙卜曦皱着眉头, 没说话。 程英看他脸色不好,目光阴沉,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也没有追问。 直到那个姑娘拎着裙摆,从半山腰跑下来,一溜烟地跑到龙卜曦面前, 亲热地挽着龙卜曦的手,一脸娇嗔地模样看着他说:“阿诺哥,我叫你, 你为什么不理我?” 她其实说得是苗语,但程英从她说话的语气和神态,大概猜到她在说什么。 龙卜曦抿着一张嘴, 伸手将她的手指掰开, 用苗语对她说了句什么。 那姑娘气得跺了跺脚, 偏头看程英一眼, 眼神很不友善, 用生硬的汉话对她说:“你怎、么、还在、寨、子里。” 程英刚要开口,龙卜曦忽然对那姑娘说了句什么,紧接着转头, 一脸抱歉地对程英说:“我要去里寨一趟,可能晚上回不来,不能陪你了。中午和晚上, 你自己看着做饭吃吧,家里米面肉菜都有。你送完邮件就回我家去,不要一个人到处乱走,更不要随意吃别人给得东西,晚上睡觉,记得锁好房门,我会尽量晚上赶回来。” 程英也不问他要去里寨干什么,为什么要去这么久的时间,只是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那名苗族姑娘不管他俩在说什么,跟龙卜曦说了几句苗语后,拉着龙卜曦的胳膊就往山上走。 龙卜曦跟着她走了几步,不放心地回头,叮嘱程英:“记住我的话,不要到处乱跑。” “知道了,你去忙吧,我不是三岁小孩子,我能照顾好自己。”程英朝他挥手。 等他们一走,程英先把程建同给得感谢救命恩人的钱,分别给了昨天磕头的三个人。 除了娅琳的父亲推辞一番,其他两个人都没有一丝客套,全都收下钱。 本来程英还想问问娅琳有没有时间,陪她一起去送邮件,顺便跟她一起在寨子里逛逛,她好熟悉熟悉那些可能写信的人家。 结果娅琳的父亲说娅琳一大早就去里寨帮忙了,至于帮什么忙,娅琳父亲没说,程英也不好问,她只能看了看包里两封信和一个邮包的住址,往第三座矮山走去。 第一封信,是要送到山顶,一个名叫宝来的男人家里。 看信封上写得歪歪扭扭汉字字迹,应该是龙卜曦所说的,他们寨子里有四个在部队里参军的苗族军人,写给自己父亲的信。 程英顺着同样修建了许多石阶的道路,往山上走,又吸引了许多在家吃早饭的苗民,纷纷捧着饭碗,站在走廊上,边吃,边看她。 她已经习惯为常,不理会那些苗民异样的眼光,将那封信,交到那个名叫宝来,大约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手里,十分抱歉地说:“对不起大叔,因为我摔下山受伤的缘故,导致您的信送迟了,还请您原谅我的工作失误。您有没有什么信件,需要我帮您寄得,您拿给我吧。” 宝来是地道的普苍寨苗民,一辈子都没出过苗寨,一直在苗寨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靠种地,养活孩子妻子,老实本分的生活着。 他不认识汉字,也听不懂汉话,不过自从三年前,他的大儿子在程建同和国家派来扫盲的公职人员影响下,决定跟另外三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小伙去部队参军,每隔一两个月会给他写信,或者给他寄挂号信回来,由程建同代领钱,送到他的手里,他跟程建同渐渐熟稔起来。 为了听懂程建同在说什么,也为了跟程建同交流,他艰难地学习了一些汉话,现在能听懂汉话,也能说一些简单的汉语。 宝来说:“不寄信、我儿子,他懂我,在做什么。” 程英又问:“那你的信,需要我给你念吗?” 宝来家里好像就他一个人,没看见他的妻子,也没看见他其他孩子,不知道他是不是孤家寡人一个人住在家里,程英也是好心,担心他不认识字。 宝来摇头:“不用,我儿子,写得苗语,我能、看懂。” 苗族人有自己的语言文化,程英是知道的,听他这么一说,程英也放心了,当即背上邮包,就要走。 “阿勒(姑娘)。”宝来叫住她,“你养、好伤以后,尽量离、阿诺,远点,不要、跟他在一起,他、不是、好人。” “为什么?你为什么说他不是好人?”程英回头问。 宝来欲言又止,想到程建同为人不错,程英是他的女儿,又是退伍女兵,宝来咬咬牙,四处看了看,见没人盯着他,这才小声凑道程英的面前道:“我们寨子里,历任族长都会炼蛊、养蛊、驱使蛊虫,阿诺是下一任族长,他从小就会炼蛊,他炼得蛊,跟他这个人一样,阴狠邪门的很,他的父母,还有他的大哥,都死于他的蛊虫之下,当年......”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声音压得很低,“他爸妈、他大哥都死的很惨,他姑姑看他爸妈一家人有几天没出门,就去他家看了看情况,结果发现他爸妈、大哥都倒在血泊中,他大哥头还被砍了下来,而他手里拿着带血的斧子......当年的惨状,按照我们的族规,族人自相残杀,由我们老族长放进蛊池里解决。可他被丢进了蛊池里,非但没死,还把蛊池里所有的蛊虫炼成了他的蛊虫,带着那些蛊虫闯了出来。我们老族长看他炼蛊天分极高,加上他自我辩解,不是他杀了他的父母大哥,我们老族长想着寨子里的年轻人炼蛊技术没有一个比他强,于是力排众议,留下了他,养在里寨里,把他立成了少族长。” 程英:...... 她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宝来说得话,听起来是挺邪乎。 说得龙卜曦跟个杀人狂似的。 但作为普苍寨的原著居民,宝来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把他们寨子里会炼蛊、养蛊,有什么蛊池,甚至未来族长的秘事这么说给她听,目的是什么,是真的为她考虑吗? 龙卜曦不管有什么过去,为人如何,他至少救了她和大黄的命,也用他的药,间接救了她爸的命,她相信龙卜曦做事,一定有自己的缘由。 他要真是那种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老族长怎么可能让他做少族长,将整个普苍寨苗民的性命交到他的手里。 当年的事情,一定有外人不知道的真相。 程英并不完全相信宝来的话,她想起龙卜曦说过,他还有个姑姑,名叫湄舒,当年他父母、大哥死亡之时,他姑姑看到了他家里的惨状。 兴许,他姑姑知道当年一些事情也说不一定。 程英把剩下的一封信送了后,询问那位收件人,湄舒的住处,得知龙卜曦的姑姑住在远离外寨人多的地方,住在峡谷左侧密林里,和她送剩下一个包裹吊脚楼的地方相近,她便顺着那位苗民指得路走去。 根据那位苗民所说,普苍寨跟外面一样,是个小型社会,里面什么人都有,什么矛盾也有,有不少人,因为家族矛盾,或者是自身性格,又或者这样那样的原因,不愿意跟族人聚居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两看相厌,于是会选择远离人多的地方修建吊脚楼,单门独户的居住。 不过因为寨中土地有限,好的地方和土壤都被开垦出来种庄稼作物,这些单独出来住的人,另建的吊脚楼都必须建在不占用好土地的地方,基本就选择建在崖壁上,或者蛇虫蚁鼠,有不少猛兽的密林边缘处。 湄舒所住的房子,和包裹主人的房子,都在寨子苗民称呼的‘左雾林’靠河边的位置,离外寨大概有一千多米的距离。 左雾林,就如其名,长年被雾气笼罩,里面不但是有水雾,还有独属于西南地界的瘴气。 平时寨子里的人都很少在这边走动,因为里面蛇虫鼠蚁太多,人行走在其中,很容易被咬,而且里面雾气萦绕,不熟悉路的话,很容易迷路。 但住在密林里的人,对这里的路却是很熟悉,而且他们有自制的驱虫药,或者克制林子里蛇虫的蛊虫,他们在里面走,完全不成问题。 以前密林里住的人有邮件包裹,程建同都会让对方自己到他那里去拿,或者请寨子里的人帮忙送进去,他自己绝不会踏进密林半步。 程英如今顶替他成为邮递员,其实完全可以效仿他,让对方来她这里来拿包裹。 程英这是心存疑惑,想顺路找湄舒,问问当年龙卜曦父母、大哥死亡的真相,也想看看寨子里不同的地方,这才选择往密林走。 她并没有在密林盲目走路,而是顺着密林边缘的河边往前走,这样她既然不会在迷雾中迷路,又不至于遇到那些苗民口中可怖的蛇虫鼠蚁。 第45章 然而, 程英还是低估了这片密林。 这片密林遮天蔽日,雾气笼罩,能见度很低, 只能看清方圆五米的距离。 就算程英沿着河边往密林里走, 依然能看到林子里的灌木丛、杂草、树干、树枝、树叶,有许多肉眼能看见的蛇鼠虫蚁。 当看到草丛里出现第一条蛇时, 大黄就绷紧了神经,冲着河边一片绿油油的草丛“汪汪汪”直叫。 程英偏头一看, 发现是条全身青翠的小绿蛇攀附在草丛中 ,它的颜色和草丛混合在一起,不注意看, 还真看不到。 根据大黄的表情来看,那小绿蛇应该是有毒的竹叶青,不是无毒的翠青蛇。 听到狗叫声以后, 原本藏在草丛里的小绿蛇突然拔高身体,露出蛇脑袋,冲着程英吐蛇信子, 身体微微弓着,一副即将攻击程英的姿态。 程英从身上背得斜挎包里,默默掏出放在包里的雄黄粉、石灰粉、以及花露水之类的东西, 在小绿蛇即将弹射出来咬她的时候, 她速度极快地朝小绿蛇撒了一把石灰粉。 小绿蛇动作一滞, 从半空中摔倒在地, 接着在地上扭曲了一会儿, 转头弹射进一边草丛下的河水里,很快游没了动静。 “这石灰粉还挺有效果。”程英暗自嘀咕一句,拍了拍手上的石灰粉, 叫上大黄,继续往前走。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0节 越往前走,一人一狗遇到的蛇虫就越多。 除了草丛、灌木丛里隐藏着许多蛇类,地上干枯的树叶里也隐藏着许多蛇,还是跟枯叶融合在一起的五毒蛇之类的剧毒蛇。 你以为安全无比,看起来干燥好踩的干枯树叶地面,一脚踩下去,几条土麻麻颜色的五毒蛇,从干枯叶子底下探出头来,睁着一双双冰冷的竖瞳眼睛,吐着暗红色的蛇信子,冷冰冰的看着你。 饶是程英胆子很大,看到这样的场景,人还是麻了。 除此之外,树叶之间,挂着一串串蜘蛛网,边上垂吊着一只只花花绿绿,看起来就有毒的蜘蛛,树枝树干无处不在的各种爬行、飞舞的虫子,时不时就能看见几只通红或者通黑的毒蝎子,从树干底下爬出来,听到有人经过,还有成群不知道是蚂蟥还是虫子,拼命往人身上跳,想吸人血,跳下来的各种窸窸窣窣声音。 程英看得头皮发麻,没走多远,就开始后悔来这片密林了。 可她已经走进了密林,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这要掉头走回去,被那些苗民知道了,他们还不知道会在心里怎么笑话她,也就咬牙继续往前走。 那些蛇虫听见有人经过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往程英所在的方向冲过来,但在靠近她两米距离的时候,又纷纷停留在原地,不敢往她身上攻击,似乎在忌讳着什么。 程英看到两条比手腕还粗的五毒蛇,伸长着脖子,立在一块岩石后面,身体弓着,一副要攻击她的姿态,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迟迟不攻击她,就这么扭曲着在石头后看她,实在奇怪的很。 她起初以为,这些蛇虫是惧怕大黄,因为大黄自从进了密林开始,就一直龇着尖利的狗牙,不停地冲着那些蛇虫汪汪叫,时不时还去撕咬它们,想把它们赶走。 程英害怕大黄被这些毒蛇毒虫之类的毒物毒死,一直喊着它,不要去咬那些毒物。 走了一段距离,程英发现那些蛇虫并不是怕大黄,只要大黄离开她身边两米左右的距离,它们就会一窝蜂地冲过来攻击大黄。 还好大黄跑得快,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往她身边跑,才堪堪躲过它们的攻击。 这个时候,程英基本可以确定,那些毒物是在惧怕她,或者说,惧怕她身上什么东西。 她不认为自己一个外寨的人,会让那些毒物惧怕,唯一可以让它们惧怕的东西,可能是卓醉蓝送给她的那个锦囊。 程英这么想着,从自己的衣包里掏出那个淡蓝色的锦囊出来,往一条一直跟着她走动的小黑蛇面前一伸,那条小黑蛇就像看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一样,往后一缩,转头就跑没影了。 这下程英很确定,那些毒物之所以不攻击她,是因为她手中有卓醉蓝锦囊的缘故。 她拿到卓醉蓝给得锦囊以后,就打开锦囊看了看,里面是一些切碎的药材,一些粉末状的东西,另外就是一些干了的蝎子、虫子之类的,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就是闻起来有些臭。 如今看来,这锦囊,应该是给她驱逐这些毒物用的。 想到这里,程英放心了许多,她捏着手中的锦囊,拉着大黄颈子上的绳子,让大黄一直靠着她,一人一狗,放心大胆得走到河边长有一大片竹林的地方。 在那片竹林的背后,每隔一百米左右,屹立着十来栋修建的比较宽大的吊脚楼。 她要送信的那户人家,就在中间的那一户。 在距离那栋吊脚楼大约八十米左右的时候,她忽然听到身后一阵轻微的翅膀扇动声。 她敏锐地回头,看见一只幽蓝色,筷头大小的虫子,从她身边飞过,飞去前方竹林中,不见踪影。 那虫子从程英身边飞过之时,她看见了它的模样,它的长相很奇怪,既像一只放大版的隐翅虫,身体尖长,屁股是红色的,上半身和翅膀是幽蓝色的,又像熊蜂一样,胖乎乎,毛茸茸的,看起来有点可爱,飞起来像颗移动的璀璨蓝宝石,带着奇异的幽蓝色尾光,好看的让人想把它抓住,当成宠物来养。 程英还是第一次遇到能在大白天发光的虫子,她直觉这只飞过去的虫子肯定不一般。 不过秉持着越好看的东西越有毒的原则,她不会那么手贱地去抓那只虫子,自讨苦吃。 她跟大黄走过河边茂密的竹林时,下意识地往竹林里梭巡了一圈,没看到那只发光的虫子,她便转头,顺着路边久违的,出现一条用石头修的小道,往远处的吊脚楼行去。 她刚走出竹林,中间那栋吊脚楼就下来一个年轻的男人,向着她所在的方向走来。 很快,男人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着她,开口说话:“程、英?程、建同、的女儿?” 依旧是一口生硬的汉语,音节停留在想不到的地方。 这个年轻男人,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眼睛深邃,鼻梁高挺,古铜色的皮肤,生了一副标准的浓颜帅哥好模样,穿着双襟对扣的藏青色长袖苗服,同色长裤,颈子上的扣子扣得很高,高衣领将半个颈子都裹住了,脑袋上还带着插了一支红白颜色羽毛的苗帽,看起来有些严肃老成。 “我是。”程英点头,从包里掏出一个只有巴掌大小,用尼龙口袋层层裹住的小包裹,递到男人的手里,“龙金,这是你的包裹,很抱歉,因为我摔下山受伤的缘故,给你包裹送迟了。你把包裹拆开,看看里面的东西坏没有,如果坏了,我会按照我们邮局规定,对你进行原价赔偿。” 龙金目光落在她的脸上,看了好一会儿,才摇了一下手中的包裹说:“不、用看,里面,东西,没事。” “你还是看看吧,我从七八十米高的山崖摔下来,里面如果有易碎物品,很容易摔坏。”程英劝说。 “不、用。”龙金摇头,“里面、是我阿妈、用的药、用塑料白、瓶子装、摔不坏。” 原来是药,她就说这个包裹怎么这么小,这么轻。 程英了然,又想到一个问题,不是说苗药能治百病吗?怎么龙金还要从外面买药? 大概是看出她在想什么,龙金说:“里面是哮喘药,苗药药性太烈,我阿妈承受不住,只能用外面的药。” 这下他说汉话连贯了许多,不再是磕磕巴巴的,程英听着也顺耳了许多,“原来是这样。” 龙金的邮件包裹是县内包裹,应该是有人帮忙从县里的医院给他妈开药,从县里邮递到青曲镇,再由邮递员送进山里,倒是很方面。 “我没给你送药的这段时间,你阿妈没事吧?”程英不免关心询问。 “没事。”龙金指着不远处,站在他家二楼走廊上,穿着苗服,戴着苗帽,看起来干干瘦瘦,脸色蜡黄,年纪大约五十 多岁,看起来身体不太好的中年妇女说:“你们邮递员送邮件,很多时候因为天气或者别的原因,送迟包裹,我担心我阿妈等不到邮递员送药,会提前让社长帮忙邮寄药,够我阿妈吃到你们下次送药。你们要实在送不过来,我阿妈也可以吃我自己做得药,不过我做得药,她吃了会很难受。” 程英知道他口中说得社长,是公社社长,也就是镇长。 公社干部对普苍寨的苗民既有属于国家公派的照拂优待之心,会帮忙解决许多苗民提出来的各种问题,也对这些苗民有敬畏、惧怕之心,他们请求政府部门帮忙的事情,就算是他是干部,他也不得不去帮忙做。 程英彻底放下心来,询问龙金有没有要寄出去的信件包裹,得知没有,她转身就要走。 龙金却叫住她,“程英,时候不早了,快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了,你在我家吃完饭再走吧。” 程英:...... 这寨子里的人,到底是好客,还是有什么毛病,怎么人人看见她,都叫她去他们家里吃饭? 程英委婉拒绝:“不了,我还要去蒙旺大叔家里找湄舒阿姨,午饭的事情,我自己解决。” “你去找湄舒阿妈做什么?”龙金问。 “问一点私事。”程英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龙金笑了一下,忽然问:“程英,左雾林里蛇虫鼠蚁众多,还有蛊虫在,我们寨子里的人都很少来,你不是我们寨子里的人,你怎么能安地走到我这里来?” 程英道:“有人送了我一个东西,那东西应该能驱虫。” “是龙卜曦送给你的吗?”龙金又问。 程英拧眉,觉得龙金的话太多了,她跟他之前不认识,也不熟,他问这么多做什么。 看她不说话,神情不悦,龙金似乎意识到自己问多了,英俊的脸上挂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道:“你在寨子里呆了好几天了,你应该知道,龙卜曦可不是什么好人,而湄舒,很多年以前,还给你爸下过蛊,他们姑侄俩,在我们寨子里的名声可不好。我劝你最好不要去找湄舒,伤好之后,尽早离开龙卜曦,离开我们寨子,不要被他的那副好看的皮囊所蒙骗。” 程英不明白龙金,或者说整个普苍寨的人,对龙卜曦的敌意为什么那么大。 当年龙卜曦父母、哥哥死亡的事情,是他们亲眼所见吗? 还是说,龙卜曦这些年里,在寨子里做了什么对他们不好的事情,导致他们都对他印象不好,谁都不待见他。 她今天来密林这边,就是为了湄舒而来,她不可能不去找湄舒。 尽管她之前就猜测过当年是谁给她爸下的蛊,心中有几个人选,但从龙金嘴里听到是湄舒,龙卜曦的姑姑以后,她还是免不了吃惊。 她并没有将龙金的话听进去,直接沿着碎石铺成的石道,走去左侧吊脚楼的第一户人家。 那栋吊脚楼不大不小,修建在一片盘根错节,树干巨大的榕树中间,榕树高大的树冠遮挡了整个吊脚楼的屋顶,吊脚楼可能是年代久远,又挨着河边,十分潮湿的缘故,整栋房子呈现灰败,长满青苔的景象,跟几颗榕树融为一体,在外面不注意看,看不到这栋吊脚楼的存在。 那栋吊脚楼下,有两个五六岁年纪的小男孩小女孩在玩耍打闹,看到程英走过来,两人停止玩闹,相互对视一眼,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苗语。 接着小女孩看向程英,开口问:“你是新来的邮递员?住在阿诺表叔家里的那个?” 她说得汉话没那么流利,但也没那么生硬,发音虽然有些不准,不过程英听起来没什么问题。 “是啊,我是新来的邮递员,你叫什么名字?你家里有个叫湄舒的人吗?我能去你家里,找她问点事情吗?”那小女孩眼睛圆圆,皮肤雪白,一副美人坯子的容貌,身上穿着得苗裙干干净净,颈子和手上都戴着项圈银饰,看起来干净又漂亮,说话也奶呼呼的,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程英跟她说话,不自觉地放柔了嗓音。 “我叫阿朵,湄舒是我奶奶,你找她有什么事?”阿朵仰头看着程英一会儿,忽然说:“阿姐,你长得真好看,你要小心我们寨子里的蛊虫哦,你要是被情蛊咬了,没人给你解蛊的话,你就只能嫁给情蛊的主人了,就像我的奶奶一样,不然你会生不如死。” 她年纪小,说话有些口齿不清,程英勉强将她说的话听了个大概。 她还没来得及吃惊,楼上传来一道暴躁的呵斥声,“阿朵,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程英抬头,看到吊脚楼二楼走廊上,站着一个穿着黑褐色苗服,同色苗帽,年纪大约在五十五岁左右,个子不高,身形干瘦,长得苦大仇深,看人的目光特别阴鸷,看起来脾气就很不好的一个中年小老头。 阿朵听到那道声音,小小的身体忍不住抖了一抖,躲在跟她年纪相仿,长得也挺像,应该是她双胞胎的哥哥身后,不再说话。 程英看着那个小老头,礼貌打招呼:“蒙旺大叔,您好,我是老邮递员程建同的女儿程英,我接替了我爸的工作,成为了新的邮递员,以后普苍寨的邮件由我来送,我今天来,是找湄舒阿姨说几句话,没有恶意。” 蒙旺听到程建同三个字,脸黑成了锅底,十分暴躁的用苗语说了句什么,还朝程英不耐烦地挥手。 程英听不懂苗语,看他的动作也知道,他是在赶她走。 主人家不欢迎她,她也不好强行进人家的家里找人,她正打算离开,听见二楼一道声音喊:“程英?程建同的女儿?” 程英循声望去,看见一个年纪大约在四十五岁左右,穿着一身花格子苗服,梳着一头利落朝后的绾发,容貌秀美,眉目精致漂亮,哪怕已经四十多岁,依然看起来风韵犹存的美貌中年妇女,站在蒙旺身边,用一双跟龙卜曦如出一辙的含情目,上下打量着程英。 “是的,我是程英,我是程建同的女儿,您是湄舒阿姨?”程英询问。 “是啊,我是湄舒。”听到程英的话,看到程英那张跟程建同有些相似的英气面孔,湄舒一阵精神恍惚,“你找我有什么事?” 程英看她一眼,站在她身边,气得脸都快扭曲的蒙旺,小声说:“我想问你一些事情。” 湄舒偏头看着蒙旺,用苗语跟他说了两句话,蒙旺怒气冲冲地回她两句,她表情不为所动,眼神冷冷地看着他。 两人对峙了大约一分钟的时间,蒙旺败下阵来,偏头恶狠狠瞪程英一眼,转头怒冲冲地走了。 湄舒回头看向程英,笑容温和地喊:“上楼来吧程英。” 程英跟着阿朵和她哥哥,一起上到湄舒家里的一楼。 湄舒家的吊脚楼,共有三层,一楼就待客大厅,格局跟龙卜曦的二楼差不多,十分宽大,里面桌椅板凳什么都有,中间是个四四方方的围灶炉子。 围炉上挂着一口锅,一个容貌端正的二十多岁苗族已婚打扮的年轻女人,正在钩子钩着的铁锅旁做饭。 旁边有一个同样二十多岁,肤色黝黑,长相也不错的年轻男人,烧着火,跟那个女人说说笑笑。 阿朵上楼,扑进那个女人怀里,喊了一声阿妈,又喊那个男人一声阿爸,接着用苗语跟他们说着什么,程英估计阿朵是在告状。 “这是我儿子、儿媳。”湄舒看出她的疑惑,简单跟她做了一些介绍,示意她跟着自己,上到二楼一个阳光开阔的房间,坐在两张木凳上说话。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湄舒边问,边给程英倒一杯她自制的花茶。 程英坐在她对面,哪里敢喝她泡得茶,将茶放在一边的小桌子上道:“湄姨,你应该知道,我摔下山,被龙卜曦救了,住在他家里的事情吧?” 湄舒看见她的动作,也不在意,喝了一口茶道:“知道,这跟你今天来找我,有什么关系。” 程英犹豫了一下道:“我听到一些关于龙卜曦不好的 传言,有人说,当年龙卜曦杀了他的父母和他哥哥,您到他家里看到了惨状,是真的吗?” “你为什么想知道他的事情?”湄舒放下手中的茶杯,目光锐利地看着她。 “因为好奇。”程英直视着她的眼睛,眼神无波,如实回答。 “小姑娘,对一个男人好奇,可不是一件好事。”湄舒像是想起了往事,那张依旧漂亮,但布满细纹的面庞,满是落寞的神情:“当年,我就是对你爸产生好奇,闹出很多事情出来。”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1节 程英沉默几秒,“湄姨,我爸同事说,当年你曾经给我爸下过蛊,是真的吗?” “真的。”湄舒大方承认,“不过我给他下得是普通的蛊,是想让他生几天病,多在寨子里呆几天,多跟他相处,并不是外人传得我给他下得情蛊。我那时候很喜欢你爸,你爸却不喜欢我,无论我怎么对他好,他都不为所动。我也曾动过要给他下情蛊,让他一辈子离不开我的想法。最终还是不忍心让你爸丢失工作,也不愿意看到他恨我的嘴脸,没有给他下情蛊,也给他解了普通的蛊,最后两人相忘于江湖。” 可她的样子,分明没忘记她爸啊,程英心想。 湄舒看她不说话,笑了笑问:“你爸从山上摔下山后,娅琳的爸爸把他抬回寨子里,我以为他要死了,就去找阿诺给他制了一副药,救你爸一命。当年阿诺父母和他哥哥的事情,我也说不清楚,是不是阿诺动得手。因为阿诺这孩子,自小脾气就很古怪,十分孤僻,不爱说话,也不爱跟人交流,不爱跟同龄的人玩耍,一天到晚都在跟蛇虫鼠蚁打交道,很小的时候就炼就了自己的蛊虫,用蛊虫杀死了寨子里许多小动物,死相都很惨,同龄的孩子都很怕他。” “所以,您没亲眼看到龙卜曦杀了他父母、他哥哥的事情对吗?” 湄舒点头,“没错。” “您不是龙卜曦的亲姑姑吗?在没有亲眼看到龙卜曦杀死他家人的情况下,你们寨子里的老族长,把年纪小小的他扔进蛊池里,任由蛊池里的蛊虫啃咬他,让他自生自灭,您就没有想过要替他解释几句,去救他?”程英面色平静,语气却有些愤怒。 湄舒楞了一下,笑起来,“你在生气,龙卜曦跟你非亲非故,不过是救你一命,你为什么要对他的过往生气?” 第46章 程英面色平静, “我没有生气,我只是在他的身上,看见了我小时候的影子。” 一个小男孩因为性格的原因, 从小不被自己的亲人、寨子里的人待见, 他家人死亡,人们不探究事情真相, 一味怀疑是他杀了他的家人,还要用寨子里的规矩处置他, 如果她是龙卜曦,她从蛊池里活着爬出来,第一件事就是要杀了整个要她死的寨子所有人! 这个想法一过, 她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龙卜曦对于她来讲,是个不熟悉的人, 按照她的性格,对于不熟的人,她不会多关心那人一分, 怎么现在一直想知道龙卜曦的事情,还为小时候的龙卜曦说话,这太不合常理了。 湄舒没错过程英脸上一闪而过的迷茫之色, 她伸手将程英放在桌子上的花茶拿起来, 递到程英的面前, “说了那么久, 口渴了吧, 这茶是我今年新炮制得山茶花,味道很独特,你试试。” 程英没接她的茶, 面露犹豫之色。 湄舒轻笑,“是不是阿诺告诉你,不要随便吃喝寨子里其他人给你的水或者食物,小心被下蛊?” 程英抿了抿,没说话,表情说明了一切。 “你就这么信任他?”湄舒拇指摩挲着茶碗,眼神玩味,“你有没有想过,他也会给你下蛊?” 程英瞳孔一缩,猛地抬头看向湄舒,忽然明白自己这两天为什么总是想着龙卜曦,想知道龙卜曦的一切,甚至她明明对龙卜曦的事情不好奇,却总是忍不住要探究他过往的奇怪举动了。 “你是他姑姑,你曾经给我爸下过蛊,你应该也是炼蛊高手,你知道我中了什么蛊吗?”程英呼吸急促地问。 “你喝下这碗茶就知道了。”湄舒将手中的茶,推到她面前。 程英看着那碗漂浮着一朵颜色艳丽的山茶花茶,内心五味陈杂。 她现在既不相信龙卜曦的话,又不信任湄舒会这么好心的,给她一碗没有问题的花茶喝。 可她又实在太想知道,她这些反常的举动,是不是中了蛊的缘故。 她犹豫了几秒,一咬牙,端起那碗茶,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 湄舒勾着红艳艳的嘴唇,看着她把花茶喝下以后,饶有兴致地问:“喝完了,你有什么感觉?” 感觉?程英仔细想了想,“没有。” 湄舒拧眉,伸出修长好看的纤纤手指,敲击着桌面,“不急,再等等。” 一分钟过去了,程英没反应。 五分钟过去了,程英还是没反应。 十分钟过去了,程英忽然觉得心口的位置有些痒,忍不住伸手挠了挠。 “别动!”湄舒厉声一喝,猛地伸手用力扒开她的衣服,看见她左胸口雪白皮肤下,有个小小的血红色米粒大小的活动印记。 湄舒喃喃自语,“心蛊,好久没见过这玩意儿了。” 程英听得毛骨悚然,“湄姨,心蛊是什么蛊?龙卜曦为什么要给我下蛊?他又是什么时候给我下得蛊?这蛊能解吗?” 湄舒道:“心蛊,是一种能控制人心,改变一个人思想行为的蛊,通常用来制作傀儡。在古时候,我们这支苗族,用尸体和活人,制造傀儡军队,替我们卖命,或者控制一个人的思想,利用贵族身边亲近的人,进行刺杀行动。” 湄舒伸出食指,轻轻指着她胸口那个印记说:“心蛊如今在我们寨子里,是不允许炼得蛊,也不允许对任何外人下得蛊,因为心蛊及其难炼,又极其阴毒,老族长怕寨子里的人炼出心蛊,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惹得外面的人,也就是你们汉族的公安来我们寨子调查,因此建国以后,明令禁止寨子里所有人炼心蛊。” 她松开手指,仔细地看了看那个印记,“是不是阿诺给你下得蛊,还不一定,当年我的确看到了我弟弟、弟媳、大侄子死亡的惨状,阿诺在浑身是血的站在他们尸体旁边,手里拿着带血的斧头,但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他杀了他们。 他的父亲跟他的母亲是表兄妹,是近亲血脉结婚,他们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阿诺的哥哥,是一个双头双脑的畸形怪胎哥哥。 他哥哥无论是思想,还是行为都十分怪异,且十分凶狠暴躁残忍,曾经活活咬死寨子里一个孩子。 原本阿诺的哥哥生下来,按照我们族规,怪胎要被处死,可是他母亲拼死护着他的哥哥,不惜用自己炼得血蛊,跟整个寨子里的人对抗。 他的母亲当年是我们族里炼蛊最厉害的苗女,连老族长的蛊都斗不过她的蛊虫,眼见她的血蛊要血洗整个寨子,老族长只能妥协,让她留下孩子,跟她约法三章,让她好好抚养、教育孩子,不允许那个孩子出寨子 ,也不允许他们夫妻二人再生孩子,以免生出第二个怪胎,吓到别人。 没想到他们时隔五年,生出了正常的阿诺。 阿诺的出生是个意外,他的母亲也想过不要他,用了好几种方法想流掉他,都没流掉,他母亲就觉得,天不绝这个孩子,她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为了不让族里的人发现她怀孕了,她一直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直到足月生下了阿诺,是个健康正常的孩子,阿诺的母亲才将阿诺正大光明得带到众人的面前。 阿诺从小就不喜欢他哥哥,不愿意跟他哥哥在一起,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哥哥是个怪胎,寨子里跟他同龄的孩子,总是用他哥哥的事情嘲笑他,叫他哥哥大怪物,叫他小怪物。 他没有亲近的伙伴一起玩,只能跟他母亲炼得蛊虫玩,渐渐地,他就学会了他母亲的炼蛊真传,小小年纪就炼制了属于他自己的蛊。 他父母出事的那年,我早已嫁人多年,一直住在这密林里,我脾气不太好,平时跟他们一家人来往的也不密切。 当我看到我弟弟、弟媳、大侄子的惨状之时 ,我也曾问过他,是谁杀了他们,他没有回答我。 我又问他,为什么他手里拿着带血的斧头,是不是他杀了他哥哥,他只回答了一句,斧头不是他的。 所有人都认定是他杀了他家人,要送他去蛊池,让蛊池里的蛊虫把他咬死,他没有挣扎,也没有辩解,就这么浑身是血地走进了蛊池里。” 湄舒说到这里,长舒了口气,接着道:“后来,阿诺不但没被蛊虫咬死,还把蛊池里的蛊虫炼成了他的蛊虫。老族长觉得他继承了他母亲的炼蛊天赋,命不该绝,力排众议,将他养在身边,在他成年以后,将他立为了少族长。他跟我这个姑姑平时没什么接触,也没有什么亲情可言,我们俩虽然是姑侄关系,但实际跟陌生人一样陌生。” 她抬头看着程英道:“心蛊虽然难炼,但整个寨子里除了阿诺,也有其他人偷偷炼心蛊也说不一定。你这心蛊种蛊的时间不长,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干扰着它,让它没办法植入你的心脏,一直在你皮肤下徘徊,寻找能进入你心脏的机会。没有种蛊成功的心蛊,想把它解开,并不难,不过你要吃一点苦,并且还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才能给你解蛊。” “什么条件?只要是我力所能及,不杀人不犯法的事情,我都能做到。”程英可不想被一条莫名其妙地蛊虫,控制自己的思想行为。 湄舒笑了笑:“条件很简单,你附耳过来,我跟你说。” 一个小时后,程英脸色惨白的抚着胸口,离开了蒙旺家。 程英回到了龙卜曦的家里,趁他不在,从一楼到三楼,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下他的家。 这两天住在龙卜曦的家里,她顾及龙卜曦是苗族人,又是主人家的缘故,她一直没好意思在他的家里闲逛乱看。 龙卜曦家的一楼,一直是封闭关着的,他家的楼梯直达二楼的客厅,她曾经问过龙卜曦,一楼怎么没人住,龙卜曦含糊不清地说,一楼装得是他父母以前的旧物和杂物,他不愿意让外人看,她也就没勉强去看。 现在龙卜曦不在,程英利用从部队学得开锁技术,用她的军匕尖头处,对着门锁一阵鼓捣,很快就把锁打开。 一楼有跟三楼一样,有三个大房间,第一个房间除了一些破旧的衣柜床铺,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第二个房间,也差不多。 但是第三个房间,没有一扇窗户,里面光线十分昏暗,走进去一大股呛人的灰尘味儿,还有一股若有似无的血腥气,一看就是很久没有人居住,才会这样。 程英走进去,四下看了一圈,房间里堆着许多杂物,什么坏掉的锅碗瓢盆,床褥椅子,什么东西都有,最引人注目的,是正中间摆着得一副漆黑的棺材。 在房间其他杂物满是灰尘蜘蛛网的情况下,唯独中间那副棺材,没有一点灰尘、蜘蛛网,整副棺材通体黑亮,又宽又大,足以躺下两三个人。 程英眉头一跳,直觉龙卜曦应该经常来这间屋里,动那副棺材,才让这副棺材如此光亮。 棺材里面装得是什么?是死人,还是...... 程英决定把棺材推开来看看。 然而她刚靠近棺材,就听见她专门让大黄守在门口的汪汪叫声。 她吓了一跳,心想龙卜曦回来了?连忙走出去查看。 她走出去一看,倒没看到龙卜曦,而是看到之前在密林里见过的那只幽蓝色的虫子,正趴在木门门锁旁,蒸着一双睁针眼大小的眼睛,在看她和大黄。 大黄盯着它,汪汪直叫,时不时往门上跳跃,想咬它。 它却在门把上,慢条斯理地用两只蜜蜂一样的前爪,梳理着毛茸茸的毛发,一副很不屑的样子。 明明是一只虫子,程英却能看出它的表情,感受到它想说什么。 程英心里怪异不已,可以肯定,这只虫子,一定是龙卜曦养得蛊虫。 从她到密林,到现在她回到这里,这只虫子似乎是一直跟着她。 难道龙卜曦不在,就派这只虫子来监视她? 想到这里,程英心里一阵恶寒。 她不知道是不是龙卜曦给她下心蛊,她其实很想当面质问龙卜曦,但龙卜曦好歹是她的救命恩人,如果当面质问他,怀疑他居心不良,不知道龙卜曦会怎么想。 她这才想着查看他家里一番,看看湄舒和寨子里其他人说得关于他的事情是否属实,她再下判断。 现在看见这只幽蓝色的虫子,她忽然就没了探究的兴趣。 龙卜曦为人如何,他有什么过去,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无论是不是他给她下得心蛊,他救她一命,湄舒已经给她解蛊,她也不想在这些事情上继续纠缠,她只想尽早离开。 她是一个邮递员,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管龙卜曦有什么目的,她都不愿意在普苍寨多停留。 是时候离开了。 有了这个想法,程英把一楼房门重新锁好,回到她所住的房间。 她打算再住一晚上,等到龙卜曦回来,当面向他道谢一番,她就离开。 这一晚,她照旧锁好房门,让大黄睡在床脚下。 也许是心事重重,她睡意全无,眼睛不自觉地看向窗外。 窗外刮起了一阵又一阵风,带动着窗外的竹林枝叶不停摇动,发出一阵窸窸窣窣地声响,配上枝条摇曳在窗户上隐隐绰绰的扭曲影子,无端给人一种闹鬼的诡异感觉。 程英想起龙卜曦的父母、哥哥惨死在这栋吊脚楼里,心里没由来得觉得不安,她爬起来,下床穿鞋,走去窗户前,把窗户关上,从里扣上插鞘,这才放心的继续回到床上入睡。 大黄听见她走动的声音,抬头狗头,小声地汪了一声,似乎在问,人,你怎么了?我好像闻到你身上有不安的情绪味道。 程英那颗不安的心,在听见大黄的叫声后,忽然安定下来。 那种感觉,是一个人在一个陌生诡异,处处充满危险的地方,不知所措之时,忽然有只高大威猛,且对你十分忠诚的狗子,一直在身边守护着你,瞬间就有了抵御一切不安因素的底气。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低声说:“没事,外面快下雨了,我把窗户关了,免得雨飘进屋里来。” 大黄汪了一声,轻轻舔了一下她的手背。 人,别怕,我会保护你。 程英心里暖暖的,又摸了它的脑袋几下,重新躺在床上,强迫自己入睡。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2节 没过多久,外面果然下起了雨,雨水窸窸窣窣地落在地上,拍打在窗户上,传来一阵轻微的噼里啪啦声。 程英听着雨声,困意渐渐上涌,睡过去之前,她想,普苍寨还真是奇怪,雨水多不说,怎么到了山底下,下雨就不打雷了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半梦半醒之中,程英听见大黄汪汪汪叫的声音,同时感觉到大黄在咬她的手腕。 她从梦中惊醒,发现大黄跳到了床上,正用前爪刨着她的胸口,似乎很着急的样子。 “怎么了大黄?”程英不明所以。 大黄见她醒了,停止刨她的动静,看着窗户,汪汪汪直叫。 程英顺着它看得方向望过去,除了窗户上依旧有隐隐绰绰的影子,依旧是熟悉的下雨窸窸窣窣声,没什么奇怪的。 下一秒,她就发觉不对劲了,因为那些隐隐绰绰的影子,明显不是竹林枝叶。 仔细一看,窗户外面似乎贴着许多奇怪的虫子、飞蚁、甚至是蛇类的东西,密密麻麻贴在窗户外面,不停地蠕动着,发出类似 于下雨的窸窸窣窣声响。 而她紧闭的房门,也同样有这样的动静,甚至在门缝底下,还爬进来了许多稀奇古怪的虫子,已经到了她所在的床脚下。 难怪大黄一直在叫,原来是有虫子进房间里来了。 程英汗毛倒立,她连忙将放在床上的邮包和斜挎包拿在手里,摸索着将斜挎包里的老式柴油打火机拿出来,摁住齿轮,将打火机点燃,就着火光,看了一下房间。 一看吓一跳,房间已经汇集了数以万计,密密麻麻大小不一,形状不同的虫子,有常见的蜘蛛、蝎子、螳螂、火蚂蚁之类的生物,也有她不认识的许多甲壳虫、昆虫之类的虫子。 它们的颜色,基本都是黑色,或者褐红色的,一看就有毒,正形成一个包围圈,对着她虎视眈眈。 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它们跟之前在密林中的那些蛇虫一样,在距离她两米左右的位置,它们就停止了脚步,就围着她的床,团团转。 被这么多虫子盯着,程英头皮直接麻了,什么科学论,什么社会主义思想,都在这一刻抛之脑后。 她只想知道,这些鬼东西,究竟是从哪冒出来的,它们想干什么? 程英想起湄舒给她看心蛊之时,跟她说过,心蛊似乎在忌讳什么东西,没有种蛊成功,湄舒才能给她解蛊。 当时她还奇怪,心蛊能忌讳什么东西呢? 现在联想起密林那些蛇虫,还有屋里这些虫子看到她的表现,她几乎可以肯定,它们是在忌讳卓醉蓝给她的锦囊。 她二话不说,将放在衣兜里的锦囊拿了出来,往床下围着她的诸多虫子面前一伸,那群虫子顿时如潮水一般,往后退了一圈。 它们果然在怕卓醉蓝做得锦囊! 卓醉蓝曾经说过,这个锦囊,关键时刻兴许能救她一命,看来是真的。 确定了心中所想,程英心里放心了许多,可不到三秒钟的时间,那些虫子又围了过来,并且还有一些毒蝎子,蠢蠢欲动地挥舞着钳子,似乎有往前冲的趋势。 程英:...... 卓醉蓝的锦囊,恐怕也撑不了多久。 程英不知道这些虫子从哪来,看它们的包围趋势,想也知道,它们是想将她和大黄咬死,啃食他们身上的肉。 按理来讲,程英该恐慌,该害怕,可她是活过两世的人,又是退伍女兵,什么样的情况,她都经历过。 面对这样被虫子包围的情况,她很冷静的将军匕拿了出来,一手握着军匕,一手握着打火机,脑子里思索着,该如何从这些层层包围的虫子群里脱身。 大黄嗅到了危险,看她如此冷静,它也跟着冷静下来,停止叫唤,安安静静地坐在她的身边。 一人一狗,就这么跟那群虫子对峙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黄坐不住了,准备跳下床,跟那群虫子拼了的时候,门口的虫子突然像受惊了一般,在屋里四处乱窜。 程英感受到那些虫子的异动,点燃打火机,就着火光看向门口,看到一只幽蓝色的虫子,从门缝里飞了进来。 从它飞进来的那一刻,屋里的虫子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飞快往外飞爬,慌慌张张的,很多都撞飞在一起。 屋里窸窸窣窣声一片,全是虫子快速爬行飞舞的动静。 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屋里密密麻麻的虫子,全都消失不见,连贴在窗户上隐隐绰绰的蛇虫也不见了影子,屋外不再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屋里安静到了极点。 打火机被火光烧得滚烫,程英不得不让打火机暂时歇火,等打火机头子不再那么烫了,再摁燃打火机,将火苗对准飞在床头柜上的幽蓝色虫子。 似乎知道她在看它,那只虫子抬起头,用两个针孔大的小眼睛看着她,同时嘴里发出细小的吱吱声,似乎在跟她说话。 有那么一瞬间,程英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 大黄是聪明的犬类动物,她能明白大黄许多时候表达的意思,很正常。 可是一只虫子,还是她没见过的奇怪虫子,她能听懂一只虫子说得话,那真是见鬼了。 她这么想着,试探性地开口问那虫子:“你是龙卜曦养得蛊虫?” 那虫子黑黝黝的眼睛看着她,没有反应。 程英想了想,换个方式问:“如果你能听懂我的话,你点点头,或者扇扇你的翅膀。” 接着又问一遍,“你是龙卜曦的蛊虫吗?” 这次那只虫子有了反应,它既没点头,又没扇翅膀,只是吱了一声。 果然是龙卜曦的蛊虫,程英也没有一丝意外,继续问:“是龙卜曦让你监视我,还是让你留在我的身边保护我?刚才那些虫子,又是怎么回事?” 这么多问题,那只虫子明显没办法回答。 它冲程英吱吱叫了两声,似乎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让我怎么回答你问题的无语感。 程英还想问什么,它直接用翅膀捂住脑袋,胖乎乎的小身体直挺挺地趴在床头柜上,一副我要睡觉了,你别说话吵我睡觉的姿态,程英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程英就在暗黑中盯着那只虫子许久,见它一直没动静,似乎真的睡了过去,而之前屋里出现过的那些虫子也没再出现过,时间才半夜三点钟左右,她实在困得慌,干脆不再纠结先前的事情,将大黄抱在怀里,躺回床上,继续睡觉。 第47章 这一觉, 程英睡得十分安稳,再次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她回想起昨晚发生过的事情, 下意识地看向床对面的位置。 昨晚的蛇虫都没有了, 连那只奇怪的幽蓝色虫子也不在,只有大黄在她身边睡得四仰八叉, 仿佛昨晚发生的事情,是她的错觉。 程英坐在床上怔神了许久, 听到窗户外面传来寨子里此起彼伏地鸡鸣声,她抬起左手手腕上的手表一看,时间大概是七点半左右, 不知道龙卜曦回来没有。 她打着哈欠,进行一番的简单洗漱,往楼下走。 “早, 昨晚睡得好吗?”二楼烟雾缭绕,龙卜曦又在围灶边熬粥。 他的脸色比昨天程英看到的更加苍白,那双狭长眼眸下, 有很重的黑眼圈,一看就是没休息好的缘故。 程英心中怪异,走过去道:“昨晚我睡得不太好, 半夜有很多虫子进入了我的房间, 幸好有你的蛊虫, 那只幽蓝色的虫子出现, 救了我。你怎么一大早就回来了, 你的事情忙完了?你昨晚没睡?” “昨晚的事情,阿蓝已经告诉我了。”龙卜曦伸出修长的指头,指着在客厅左侧饭桌上趴着睡觉的幽兰虫子说:“我知道你遇到了危险, 但里寨昨晚发生了一些事情,我实在没办法抽身回来保护你,只能让阿蓝回来。我回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那只名叫阿蓝的幽兰色虫子,听到他说话,抬起小脑袋,有气无力地吱了一声,看起来也一副没睡好的模样。 这是龙卜曦第一次承认他有蛊虫,也第一次让蛊虫正大光明出现在程英的面前。 程英没有太多的惊讶,开门见山地问:“昨晚那些虫子是怎么回事?” 龙卜曦用勺子搅合着锅里沸腾的白粥,“有人想利用你,转移我的视线,逼我出里寨。” “什么意思?”程英皱眉,“你们寨子里的人,还搞内部分裂矛盾?” 沸腾的粥水渐渐往下沉,粥熟了,龙卜曦放下手中的勺子,把煮好的粥放在一边,回头看着程英,目光带着一丝疲惫:“有人的地方就有 江湖,我在寨子里不受寨子的人欢迎,有不少人一直反对我做少族长。老族长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随时都有可能仙逝,他们不愿意让我做下一任的族长,难免会想尽办法,做一些事情,对我威逼利诱,想让我做不了下任族长,也让老族长对我的印象越发嫌恶,最终让我免任。” 他说完,又问程英:“昨晚,你没被咬吧,没受伤吧?” “我没事,也没被咬。”程英摇头,看他清瘦的身躯,走路都摇摇欲坠,连忙过去帮他拿碗筷,也不问他在里寨做什么,怎么累成这副模样。 她刚靠近龙卜曦,龙卜曦脸色猛地一变,抬头看她,“你中蛊了。” 不是询问,也不是疑惑,而是确定她中了蛊。 程英挑眉,“你怎么知道我中蛊了?” “我闻到了陌生的蛊虫味道。”龙卜曦往她面前嗅了嗅,脸色越发难看,“是心蛊,谁敢对你下这种禁忌的蛊虫?!” 他目光阴沉地看向在她身后饭桌上的幽兰虫子,“阿蓝,我让你看着她,你就这么看着她?!” 阿蓝感受到他的目光,一下跳了起来,四肢趴在桌子上,肥胖的小身躯呈现跪拜的动作,低垂着脑袋不敢看他,嘴里小声的吱吱叫两声,一副做错事情的可怜模样。 龙卜曦目光沉沉地看了它好一会儿,才喃喃自语,“你说你被一只幻蛊干扰了,没注意到有蛊虫靠近她......” 幻蛊,那又是什么奇怪的蛊虫? 程英打断他,“不是你给我下得蛊?” 龙卜曦看向她,白玉一般的俊美脸上带着一丝戏谑,“我说过,我不会对你下蛊,我要是想给你下蛊,也是下情蛊,让你没办法离开我,何必下心蛊这种,能彻底控制人的思想,把人变得跟木头一样无趣的蛊。那样的你,还有什么意思。” 程英听得心惊,抽了一口气道:“不是你给我下得心蛊,那是谁下得,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大概是想利用你,对付我,要我的命吧。”龙卜曦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寨子里想要我死的人,不少啊。” 程英想起他的身世过往,沉默了。 龙卜曦是普苍寨人眼中弑父杀母,杀哥哥的怪物,偏偏他又是个炼蛊奇材,性格十分的乖张孤僻,不愿意跟寨子里的人多交流亲近,老族长一意孤行的要让他接任下一任族长的位置,寨子里的人认为他是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怪物,怕他、嫉妒他、讨厌他的人比比皆是。 在老族长身体日渐不佳的时候,族里反对他的人,难免会生出其他的心思,跟古时候那些夺权的权谋心思没什么区别。 程英对龙卜曦说得话,并不完全相信,有了中心蛊的经历,她对整个普苍寨的人都有了一份戒心。 她不想探究龙卜曦这两天在在做什么,直接了当道:“我在你家呆的时间太久了,我感觉我身体好的差不多了,我的邮递员工作耽误不得,一会儿吃过早饭我就离开,继续工作。谢谢你救我一命,这段时间一直好吃好喝的招待我,还给我熬药,让我的身体恢复得这么快。你对我的恩情我无以回报,有机会,你到镇上来的话,我请你吃饭。” “你要离开了?”龙卜曦眉头蹙了一下,“你的伤还没完全复原,还需要再呆三天,才能完好无缺的行动。” “我的伤已经好了,我要离开,去做我的工作。”程英坚持道。 龙卜曦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你要走也行,走之前得带上我做得药,每天都要敷在你的身上,连敷三天才行。” 程英想想没拒绝,不放心地问了一句:“你的药,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龙卜曦听出她的话外之意,无可奈何道:“程英,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坏?我如果想害你,我为什么要救你?你从山上摔下来的那天,我干脆看着你死好了。” 程英面无表情:“我是邮递员,我第一次上任,跑你们寨子里的邮路,就摔在你们寨子里,你救我,无非是怕我真死在寨子里,给你们寨子里惹来麻烦,你可不是出于什么好心。” 龙卜曦被她说得哑口无言,头疼得揉了揉太阳穴道:“我说不过你,你把衣服脱了。” 程英: 龙卜曦道:“你要走,不把心蛊解了再走?不脱了衣服,让我查看,我怎么知道心蛊种进心脏没有。”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3节 “谢谢,心蛊已经被你的姑姑,湄舒解了。”程英神色淡漠道。 龙卜曦像是知道她去找了湄舒,也不意外:“她居然好心地给你解蛊,也是稀奇。” 程英没说话,定定的看着他,眼神表达了自己想说的话。 龙卜曦眼神无辜:“我跟我姑姑关系不太好,我以为她不待见我,你爸又曾经跟她有过一段过往,你中蛊,她肯定不会帮你,没想到啊......” 他顿了顿,接着道:“我倒是很想出寨子,到你住得地方去看看,可惜,我是少族长,我肩负着保护整个寨子的责任,我不能随便离开寨子到外面去,你要请我吃的饭,我怕是吃不上了。” 可能是没睡好觉,又可能是知道程英要走,龙卜曦心情不佳的缘故,早饭他没吃,一直在他的药台,用石臼舂着药材。 直到程英早饭吃完,他才把所有药材都舂好,制成三天的药量,放在一个挺大的药罐里,用一块布头裹着,放在程英的邮包,再三叮嘱她记得擦药。 在程英临走前,他拿出湛蓝色的香包递到程英手里,“这个东西你拿着,有驱虫效果,有了它,你在路上遇到蛇虫鼠蚁都不会咬你,还能避开寨子里绝大部分的蛊虫。” 程英:...... 很不想收下,不想再欠龙卜曦的人情,可是她跑邮的道路实在偏僻荒芜,路上总是会遇到蛇虫猛兽,她不想被那些蛇虫咬,耽误跑邮,也不想再来普苍寨送邮件时,再被寨子里的人下蛊,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把那个香包收下了。 她跟龙卜曦道了声谢,背上邮包、斜挎包,带上大黄,下了吊脚楼,沿着出寨子的道路往阿依山走。 走到开满鸢尾花的石子路时,她忽然想起,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她放在床头,已经过了三天,原本该渐渐枯萎的鸢尾花,其中有一朵没有任何枯萎的迹象,鲜艳得像新鲜采摘下来的,心中顿生疑窦,忍不住回头看一眼龙卜曦的吊脚楼。 这一回头,却是愣住了。 龙卜曦站在二楼走廊上,目光幽幽地看着她。 昨晚才下了雨,今天却是一个艳阳天,明媚的阳光照耀在走廊上,龙卜曦站在光晕里,让他那张冷白如玉,姿容绝美的脸,更加美得如这山谷里开满的紫蓝色鸢尾花,妖艳又清冷。 龙卜曦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修长如玉的双手扶在走廊围栏上,默默地看着程英离开不出声,莫名地,给人一种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脆弱感。 看到程英回头看他,原本他幽暗的眼眸亮了起来,眼里渐渐浮现笑意,如夜空中璀璨善良的星辰,亮得让人无法忽视。 龙卜曦伸出修长的手臂,对程英挥了挥手,朗声喊:“程英,再见,路上小心。” 分明是一个无父无母,被所有人憎恨讨厌,却依然阳光明媚的少年模样。 程英心里颇不是个滋味,也朝他挥挥手,“再见龙卜曦,你回去吧,等下次来,我给你带些好吃的东西。” 龙卜曦嘴角微勾,笑容格外明媚,“好,我等你。” 第48章 或许是龙卜曦给得香包缘故, 程英回邮递员的路上十分顺畅,一路碰到的蛇虫鼠蚁看到她都像见鬼似的,跑得格外快, 她回家见到那些蛇虫再也不用怕被咬了。 她背着邮包, 回到邮电所,把一路收到的山民需要帮忙邮寄的几个信封, 两个轻便的包裹拿出来,再拿出山民们给得邮票钱 , 买好邮票,一一贴在信封上,放在邮箱里, 包裹放在邮局,等着县里运输信件、包裹的专用车来收走包裹。 支局长看见她回来了,震惊之时, 不免关心几句。 支局长说,她迟迟没按照跑邮的三天时间返回,不仅他急, 她爸也急,哪怕她爸人已经成了半边瘫,还是指挥着万淑慧和程雪母女两人搀扶着, 来到邮电局询问情况。 支局长也不知道程英为什么没在规定内的时间内返回, 他直觉她出了事, 正打算亲自跑程建同那条邮路的时候, 看到一个穿着苗服, 自称叫嘠羧的年轻后生,说程英摔下山,被他们普苍寨少族长所救, 大概要在寨子里养伤十来天的事情。 程建同长年跑邮,一直给普苍寨送信的人,他了解普苍寨的苗民是什么样的性格,也知道普苍寨的龙卜曦的过往往事,他下意识地觉得程英留在普苍寨不安全,想去普苍寨带走程英。 奈何他已经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走去普苍寨了,他的几个兄弟、侄子已经跟他们家闹掰,他们是不可能为程英走那么远的路,去把程英背出来。 他也不可能让自己的妻子和没什么格斗经验的程雪进深山,怕程雪入了普苍寨以后,会被那些没什么学识文化的蛮横苗民看中,被人下蛊,如他当年中蛊一样,生不如死。 最终他在支局长等人的劝解下,决定相信程英,让她伤好以后自己再回来。 如果她没在嘠羧所说的时间内回来,他再花钱请人去找她,或者干脆报警,让当地的公安,随着支局长去普苍寨走一趟。 如今程英提前平安归来,支局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直言不讳地跟程英说,程建同想着她迟早会回来,也想着支局长如今的年纪大了,不适宜跑马鞍山那条崎岖的山路,因此这十来天,从县里拿回的属于马鞍山邮路的信件包裹,都还在邮局里放着,就等她回来,继续送信。 程英表示理解,在这个交通不发达,信息不发达的年代,邮局送信,很多时候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会延迟送邮件,是很正常的。 尤其在偏僻难走的山村邮路,只要没有加急邮件需要尽快送达,邮递员能把邮件完好无缺地送到收件人的手里,收件人都不会多说什么。 山里的人们大多都很淳朴,深知跑邮山邮路的邮递员有多不容易,如果没有邮递员送邮件,他们就得自己爬山涉水地来镇上拿邮件,邮件延迟时间送到手而已,他们不会怪邮递员。 程英离开了邮局后,带着大黄,马不停蹄地回到清水村家里。 彼此快到傍晚了,程雪正在他们小家外面的院子里,把晒在地上的自留地花生,一铲铲地装进麻袋里。 看到大黄跑进院子里,冲她汪得叫了一声,朝她摇着蓬松的狗尾巴,她先是一愣,接着看见穿着邮局绿色工作服的程英进到院子,程雪睁大了眼睛,激动地扔下手中的小铲子,喊了一声:“姐!” 又扭头朝屋里喊:“妈、爸,姐回来,我姐回来了!” 她则小跑到程英面前,一把抱住她,红着眼睛哭:“姐,你可算回来了,你不知道,普苍寨的人出来给你们邮电所支局长报信,说你从阿依山摔下去,被普苍寨的苗民救了,你却昏迷不醒,要在里面养伤,我跟妈、还有爸不知道多担心。妈这些天,天天都在哭,还偷偷去山上的庙子给你祈福,希望你能早点回来,你现在完好无缺的回来,可太好了。” 万淑慧正在厨房里做饭,听到程雪喊,她连忙拿着锅铲走出来,一看到程英回来了,她哎哟叫了一声,急急忙忙跑到程英面前,上上下下打量程英一眼,确定她没缺胳膊,少条腿,她这才伸手抱住程英,眼泪花儿直流,“小英,你总算回来了,妈都快担心死你了,你不在家的日子,妈吃不好睡不好,夜里做梦都是你摔得粉身碎骨的身影,我想去那苗寨找你,你爸偏不让,说啥那个苗寨的人不欢迎陌生人......” 有家里人心疼,程英心里流过一丝暖流,也跟着红了眼眶,伸手轻轻拍着万淑慧和程雪的后背,轻声安抚她们:“妈,小雪,我没事,我跑邮到普苍寨的那天,正好遇上狂风大暴雨,我下山的时候被大风吹着没拉紧铁链,这才摔下山去。还好我摔下山的距离不高,又恰巧被普苍寨的少族长所救,他给我用了他们寨子里的秘药,我受得伤很快恢复。这不,我已经好得差不多,知道你们担心我,我就连夜赶回来了。” 万淑慧止住眼泪,松开她,又从头到尾,前面后面看了一圈,确定她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擦着眼泪抱怨,“你这丫头,我都说了让你不要去做邮递员,你退伍回来,随便在镇上做个什么工作,都比邮递员好。你非不听,结果第一次跑邮就从山上摔下去,妈可真担心你摔个什么好歹。” “妈,我这是第一次跑邮,路线不熟悉,才会摔下山。下一次跑邮,指定不会再出事了,你放心吧,我做事,心里有数。”程英拉着她的手,脑袋拱着她的胸口撒娇,“妈,我有好几天没吃您做得饭菜了,我饿得不行,您能不能做些好吃的东西给我补补身体。” 她一撒娇,万淑慧就没辙了,“本来我们打算晚上随便做点吃得对付一口,你回来了,妈就给你做些好吃的,灶房还挂着半扇腊猪脸,妈拿来烧了,煮来吃,再煮最后两条腊肠,给你蒸个蒸蛋行不行。” “行,太行了,还是妈你对我好。”程英笑眯了眼。 万淑慧是过了很多苦日子的人,以前没跟老程家分家之时,她们娘仨天天饿肚子的日子是历历在目,哪怕后来分了家,家里的日子终于好过了许多,但对于这种一年到头,村里才分几斤肉,平时村里发给每个社员的肉票也不多的情况下,她买的肉,做成的腊肉,都跟村里很多人一样,只有家里来客人,或者逢年过节才舍得弄来吃。 这次程英归来,万淑慧舍得把灶房里最后的半扇腊猪脸,两截香肠煮来吃,可见是真的心疼程英。 程雪跟万淑慧去灶房里做饭了,程英也没闲着,她把程雪没收完的花生都收好,装进袋子里,拎着小半袋花生走进万淑慧的屋里,将花生放在门背后,对躺着床上的程建同道:“爸,我回来了。” 已经是下半个月了,老程家早迫不及待地把程建同送回了二房,程建同这半个月都呆在屋里,由程雪伺候着。 程建同早在屋里听见程英母女三人说话的声音,知道程英平安回来了。 他看到程英和大黄出现,干瘦的脸颊上,明显带着激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大黄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冲到他床边,对着他不停地摇尾巴,嘴里一直吚吚呜呜地哼唧叫着,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程建同伸出能动的左手,摸着大黄的狗头,眼神爱怜:“好大黄,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小英摔下山不是你的错,你也受伤了对吗,你好点没有?” 大黄舔着他的手心,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似乎在说,主人,我没事。 程建同笑了起来,一边摸着大黄的狗头,一边看向程英,仔细打量了她一眼,见她看起来身体康健,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松了口气,压低声音问:“小英,你在普苍寨的这些天,寨子里的那些苗民,还有那个叫龙卜曦的小子,有没有对你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 “他们能对我做什么不好的事情。”程英坐在床尾,神色平静,“爸,你是指他们对我下蛊吗?” 程建同浓眉一皱,她的这话的意思,听起来就不太妙。 程英也不隐瞒,将自己被人种心蛊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着重讲明湄舒给她解了蛊,另外就是湄舒给她解蛊提出来的条件。 程英道:“她的条件很简单,她要我代她向你问两句话,当年,你爱过她没有?对她可曾有半分心动的感觉?” 程建同毫不犹豫摇头,“没有,我对她从未动心过,也从未爱过她。” “为什么?”程英既是替湄舒提问,也是想自己知道为什么。 她的母亲万淑慧固然长得不错,性格也很温柔,可是比起湄舒那倾国倾城的容貌,终究还是差了点。 程英以为,绝大部分的男人 ,都会对年轻漂亮,且性格个性分明的苗女产生好奇,会从好奇渐渐对苗女动心,从而爱上苗女,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倒没想到,她爸是个另类。 程建同道:“在我跑邮之前,我就认识了你妈,那时候我才十五岁,我俩心心相印,约定好我退伍回来以后就娶她。我深知道你爷爷奶奶有多偏心,他们要是知道我跟你妈认识,并且我俩年少时就处上了对象,指定会想方设法拿捏你妈,甚至拆散我俩,所以我俩年轻时候处对象的事情,没告诉任何人。等到我退伍回来以后,他们给我相看对象,觉得你妈脾气很好,觉得她好拿捏,主动给我说了亲。很快我跟你妈定亲了,湄舒长得再漂亮又如何,我的心里自始至终只有你妈。” 第49章 程英挑眉, 倒没想到,她爸会是个情种,从始至终都只爱她妈一个人。 “我会把你的话如实告诉给湄舒。”程英说着, 就站起身来离开。 “等等。”程建同叫住她。 “?”程英回头看他。 程建同犹豫了一下说:“那个叫龙卜曦的年轻人, 我知道他长得很看,但他的父母, 都是下手特别狠戾的疯子,他们寨子里的人都怕他们一家人, 还有不少人跟他们家有过节,他的处境很不好。爸希望你找对象,要擦亮眼睛, 不要光看表面。”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你觉得我会看上龙卜曦?”程英气笑了,“我承认, 他长得的确好看,不过我目前对他可没有什么想法,他是普苍寨未来的族长, 我是邮递员,我们注定不在一条线上。就算未来有一天我真跟他有什么,如果他不愿意出寨, 不愿意入赘到我们家里, 他长得再好看又有什么用。” 程建同松了一口气, “你能这么想最好, 你自小就是个有主意的, 普苍寨里的人对外人不太友好,你是国家公派的邮递员,他们都敢给你下心蛊, 要是外人,说不定会直接下蛊要了人的性命。这也是我不让你妈、你妹妹去普苍寨找你的原因。你不要怪爸狠心,在你摔下山后不托人来找你,我也是怕外人去了普苍寨,不懂那些苗民安忌讳,会惹怒那些苗民,的丢掉性命。” “我不怪你,毕竟,在你的眼中,外人都比我这个女儿重要。”程英嘲讽地说完这句,也不看他是什么脸色,走出了房间。 天快黑的时候,晚饭做好了。 晚饭很丰盛,一盘炖得烂呼,切成晶莹薄片的嫣红腊猪脸肉,一盘红彤彤色泽诱人,同样切成片的腊肠,一碗蒸得嫩嫩的淡黄色蒸鸡蛋,一碗翠绿飘香的丝瓜汤,再配上加了碎玉米、小米煮得黄白相间的糙米饭,看起来就十分美味。 母女三人照旧是把饭菜端进万淑慧夫妻俩住的屋里,放在一张小方桌上,边吃边聊。 万淑慧主要是好奇程英在苗寨的这几天发生过什么事情,程英不想让她担心,隐瞒了自己中蛊的事情,挑着捡着说了一些事。 当程英说湄舒之时,万淑慧不但没生气,没吃醋,反而一脸叹息地说:“湄舒是个可怜人,当年她喜欢上了你爸,你爸却不喜欢她,哪怕她给你爸下蛊,你爸也不愿意就范,还专门带着我去见她一面。她心灰意冷后给你爸解了蛊,在我跟你爸结婚的第二个月,我听你爸说她也结婚嫁人了,当时我还以为她是跟你爸赌气,这才嫁人,后来才知道,她是被她丈夫下了情蛊,不得不嫁人,一辈子都跟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 说到这里,万淑慧看着程英,脸色严肃道:“小英,我跟你爸去过一次普苍寨,知道那里的苗民,无论男女,长得都很好看,模样十分出挑,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喜欢上他们。可他们行事乖巧,性子古怪,思想落后封建顽固,一言不合就给人下蛊,把人往死里整。你可别被那寨子里的苗民好看外表给蒙骗,轻易相信他们的话,被他们拿捏,也不要对他们起不该有的心思,小心他们给你下蛊!” 程英吃着一片肥瘦相间,带着果木熏香的腊猪头肉,感受着舌尖油润咸香的味道,点点头,“妈,我知道。” 普苍寨的人在她们县里是独特的存在,不仅仅是因为那些苗民是少数民族,国家和当地政府有优待政策,还因为那些苗民都是生苗,他们会炼蛊、用蛊,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不能招惹的存在。 平时普苍寨的苗民基本不会出寨子,外人也不能随意进入他们的寨子,如果有外人误闯寨子,尽早离去就相安无事。 可若是抱着一些别的目的入寨,惹怒了那些苗民,被苗民下蛊,折磨死亡,就算家属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干警找不到杀人痕迹,也找不到是谁下得蛊,只能按照感染了寄生虫,送医不及时自行死亡结案。 程英以前没见过蛊虫,觉得她是邮递员,是国家公派的干部编制人员,普苍寨的苗民应该不会对她下手,认为旁人对普苍寨的讳莫如深,只是传说。 谁能想到她会中心蛊,在龙卜曦家里看到那些数以万计的虫子之后,她直接老实了。 那些苗民还真是目无王法,无法无天,蛮横不讲理,为所欲为,连她这个邮递员都敢下蛊,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以后她给普苍寨送信,绝不会多停留,省得惹来诸多麻烦。 吃完饭,程英跟程雪收拾了碗筷,蹲在院子左侧角落的水缸旁洗碗。 “小雪,我不在家的时候,家里情况如何?”程英拿着老丝瓜瓤,擦洗着盘子问。 程雪在水缸旁,冲刷着她洗好的盘子,小声说:“姐,你不知道,老程家的那帮人,知道你从山上摔下来以后,他们那个幸灾乐祸哟,没少在咱爸咱妈面前阴阳怪气说话。说你害了程纯富,老天都看不下去,出手帮他们整治你,活该你摔下山……又说咱爸没个儿子,还把邮递员的工作拿给你做,存粹是糟蹋邮递员这份好工作......把咱爸咱妈给气得,咱爸罕见地跟咱妈一起,对着老程家一家人破口大骂,差点动起手来。” “他们还真是改不了恶心人的臭毛病。”老程家的人是什么样的性子,程英心里很清楚,按照他们的德行,她出事,他们不作妖,她才觉得奇怪。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4节 她比较惊讶的是,她那个愚孝的爸,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终于看清楚他爸妈兄弟是什么样的人,终于站在她妈那一边,知道维护她,跟老程家的人吵架,也算是迟到的幡然醒悟了。 姐妹俩把洗好的碗筷拿去灶房的碗柜里放着,弄好一切之后,两人烧了水,洗完澡,回到两人居住的屋子里,准备睡觉。 睡觉前,程英坐在床边,从邮包里掏出那罐药膏出来,均匀地往身上涂抹一层墨绿色的药膏,屋里弥漫着一股药材,和腐烂的虫子奇怪味道。 程英对龙卜曦这个人的行事作风半信半疑,不过不影响她用龙卜曦做得药。 不管龙卜曦出于什么目的救她一命,光他的药能在短时间内治好她的伤,她不用白不用。 程雪好奇地看着程英抹药:“姐,你说你从八十多米的山崖摔下山去,你醒过来手没断,脚没断,后背和身体都没什么大问题,只是身上敷着这种奇怪的药,关节各处都有被虫子咬过的痕迹,你不觉得,这事情太过奇怪吗?咱们普通人,从二十米高的地方摔下来,都得骨折,断手断脚的,你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昏迷了不过一个星期左右,怎么可能毫发无伤。” 这个问题程英也想过,“龙卜曦说是给我 抹了他做得特效苗药,我才会好得这么快,其实我心里知道,他们寨子里的苗药再好,也不可能达到光速修复伤口,让伤口在短时间内快速愈合的效果。我更倾向于,他救我的时候,感觉我快摔死了,给我喂了他做得特效苗药之后,还对我用了蛊虫,让蛊虫治愈我的身体。” “有这种可能。”程雪趴在床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她身边的药罐,“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能解释你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山,还能好胳膊好腿的行动了。我听过不少关于苗族的神秘传言,绝大部分的传言都说那些苗族的人,擅长用五毒之物炼蛊、制毒、药,通常都是下蛊下药害人,很少有救人的传说。真有这种玄妙能救人的蛊虫,把你救了吗?” “谁知道呢。”程英也很迷茫,“如果没有,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醒过来浑身都是好的,胳膊关节处都有被虫子咬过的痕迹,该怎么解释?还有咱爸,他当初也从山上摔下去,伤得比我还重,却捡回来一条命。换做别人,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去,早就该摔死了,哪可能还活着。” 她擦好药,把剩下的药膏罐子盖好,小心地放回邮包搁着,转头问程雪,“你跟妈当初看到爸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他身上有被虫子咬过的痕迹?” 程雪仔细地想了想,“当初我跟妈知道爸从山上摔了下来,我们俩都慌了神,急急忙忙地找了牛车把他往医院里送,当时他浑身是血,身上各处都擦着跟你用得差不多的墨绿色药膏,送他来的苗民说是他们少族长给他抹得救命药,我跟妈当时急得要命,没注意到他身上究竟有没有被虫子咬过,当时爸都昏过去了,他估计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咬。” 程英是程建同从山上摔下去快十天才赶回到青石县,那个时候就算有被虫子咬过的痕迹,也快消散了,加上她当时也很着急,没想过关于蛊虫的事情,也不会注意这些事情。 “不管龙卜曦有没有对我和咱爸用蛊,他救我们父女俩一命是不争的事实,这份救命恩情,我得想办法偿还呐。”程英等身上的药膏都干了,往床上爬,准备睡觉。 程雪依偎在她身边,像小时候那样,睡在她一只胳膊下,“姐,妈说普苍寨的苗民大多都长得很好看,那个龙卜曦也长得很好看吧?” “嗯,是挺好看的,长得跟个妖精似的,雌雄莫辨。”程英伸手揽住她纤瘦的后背,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像小时候那样哄她入睡。 能让自己姐姐夸赞好看的人,那得长得多好看啊! 程雪顿时来了兴趣,十分八卦地将脑袋凑到她面前问:“那个龙卜曦长得真有那么好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好看法,姐,你仔细跟我说说,让我长长见识。” “就那样,有鼻子有眼睛的......”回到熟悉的家里,闻到房间里被褥洗干净后的肥皂香味,程英紧绷许久的神经松弛下来,困意上涌,说话都开始含含糊糊。 程雪看她困得不轻,本来不想继续打扰她,但她实在对普苍寨的少族长十分好奇,加上她想起一件事情,连忙推了推昏昏欲睡的程英,“姐,前天魏牧成那个渣男,穿着军装上门来,说着一口京腔,开着一辆军用吉普车来,说他是你的对象,叫我咱爸咱妈岳父岳母,叫我小姨子,还给我们买了很多好东西来,说要见你。” “什么?!”程英瞬间从睡梦中惊醒,“你说谁来了?” “魏牧成,就是你在医院跟我们说得,那个你梦中负你,跟另外的女人搅合在一起,还不放过你,一直对你纠缠,害你痛苦一生的男人,也就是咱爸多年前在战场所救的老首长儿子。 当时在医院,咱爸咱妈对你的话,半信半疑的,觉得你说得那些太过荒谬。可是经过程纯富的事情以后,爸妈都觉得,你说得可能是真的,可能是程家的老祖宗显灵,见不得咱们一家人受苦,这才给你托梦,让我们一家人免遭苦难。 爸妈看到魏牧成,都对他不待见,直接跟他说,你没跟咱们说过跟谁处对象的事情,他怕不是弄错了,将他拒之门外。我听邻居说,他好像打听到你在镇上买了房子,他现在就住在镇上的招待所里,估计是在等你回来呢。” 程雪本来准备拉灯绳,跟程英一起睡觉,说完这些话,把手收回来,“姐,听你的口气,你好像不待见他啊?” 程英当然不待见魏牧成,那个纠缠了她上辈子大半辈子,间接害死程雪第二任丈夫,对万淑慧夫妻俩各种威逼利诱的渣男,她不仅不待见他,她还恨不得他去死! 好在,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在两人没有完全确定彼此就是要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心意之前,她都没有告诉家里人,她跟魏牧成处对象的事情。 上辈子,她跟魏牧成处了近两年对象,在魏牧成两次的求婚下,才答应跟他订婚,再通知的父母。 这一世,她跟魏牧成处对象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因为魏牧成的性格阴晴不定,对她时好时坏,忽冷忽热的,她从潜意识里觉得魏牧成不靠谱,没有选择将两人处对象的事情告诉父母,万淑慧夫妻两人不知道他们处对象的事情,很正常。 还好,万淑慧夫妻俩人相信她之前给他们说得‘梦中事’,将魏牧成赶出了家里,没有因为他是魏首长儿子的身份高看他一眼,将他留在家中‘澄清’误会,她不用一回来就看见魏牧成那张脸糟心。 一想到这人还呆在镇上,估计在等她回来,死皮赖脸地缠着她,程英又觉得头疼不已。 她把夏季盖得薄被子往脸上一扔,捂着脸,瓮声瓮气地说:“那就是个渣男,我在梦中的上辈子,我们一家人被他害得很惨,你喜欢的对象被他害死,你为此郁郁寡欢了大半辈子,我也被他折磨了半辈子,我何止不待见他,我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这些事情,程英之前没对程雪细讲过,程雪听得心惊,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张斯文俊秀的脸。 如果姐姐说得是真的,那人会被魏牧成害死,程雪说什么都要站在她姐这一边,把魏牧成这个祸害想办法解决了。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她都要保护好那人,因为他是她黑暗生命中的一束光,没有他,她或许活不到现在。 当下她拉上灯绳,在黑乎乎的屋里,依偎着程英,问了很多事情,程英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两人渐渐入睡。 第二天一大清早,程英起床,特意在老程家门口转了一圈,什么话都没说,就想告诉老程家的人,她好手好脚的回来了,他们要敢在她不在家的时候作妖,小心她收拾他们。 老程家的人看她回来了,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十分不待见她。 他们想骂她,又骂不过她,想跟她动手,也打不过她,唯一可以拿捏她的,大概就是万淑慧夫妻俩,以及那个自称是她对象,穿着军装,看起来十分英俊,说他来自首都的京圈高、干、子弟。 想到那个名叫魏牧成的英俊军人,大房刘桂芬那张比饼还大的大饼脸上,满是嫉妒和不甘。 程英这死丫头片子,不过是个赔钱货,小的时候被他们老程家一家人打得要死不活,时常饿着肚子,跟个野狗似的,带着她那个只会哭的妹妹,在村里路边到处找能吃的野果子吃。 他们老程家的人,想怎么拿捏她们母女,就怎么拿捏母女,谁知道这死丫头片子十岁以后就转变了性子,撺掇着他妈跟他们老程家分了家,分家后的日子是越过越好。 反观他们大房,在二房分家以后,她没生一个女儿,就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在她婆婆黄翠芝的眼里就是宝贝疙瘩,平时舍不得让他们干一点活儿,啥好吃的都优先给他们吃。 以前被他们当丫鬟使唤,在老程家,必须给所有人洗衣做饭,才能有饭吃的程英姐妹俩走了,这些活儿就落在她跟三房的黄晓红身上。 黄晓红惯会偷奸耍滑,总是找着借口不干活,一天到黑抱着孩子在村里东逛西逛,到饭点了才回来,把活推给她做。 黄晓红是黄翠芝娘家村里的,都是一个姓,带着一些出了五服的亲戚关系,黄翠芝总是会护着黄晓红。 她不服气,跟着黄晓红偷懒,总被她婆婆抓到,被骂得狗血淋头,不得不做。 如此过了十年,刘桂芬不仅怨恨黄翠芝婆媳,也怨恨上了二房。 当年要不是程英作妖,让万淑慧分了家,这些家里的家务活儿,本该是程英、程雪两个死丫头片子做,结果现在啥家务活儿都是她在做,她心里能平衡吗。 如今,刘桂芬的大儿子还因为程 英闹腾的缘故,被抓,被判无期徒刑,一辈子都出不来。 她对程英恨之入骨,看程英居然有个从首都来的高、干、子弟,自称是她的对象,她的嫉妒和愤怒,都摆在了明面上。 本来知道程英从阿依山摔下山,刘桂芬还幸灾乐祸,觉得恶有恶报,如今看到程英完好无缺地在老程家门口转悠,她心里恨得直痒痒,脑海里一直盘算着,该如何报复程英,在她那个好对象面前,戳穿她是个什么人的,拆了她这桩好姻缘,好好的替自己和自己大儿子出口恶气。 她心里是怎么想的,程英当然不会知道,程英回到了二房屋里,吃完早饭,就带着大黄去镇上了。 今天是周末,也是她跑完邮该休息的一天,她想回到镇上的房子里,独自一人好好休息一番,再跟魏牧成当面对峙,让他有多远滚多远,她可不想跟魏牧成再纠缠一辈子,害得她家人都不安宁。 程英到达镇上东大街,她买的房子时,已经是上午九点左右了。 她刚到门口,老余头的孙女,余玲玲就从巷子里跑过来喊她:“小英姐,你回来了。” 余玲玲今年十一岁,长得脸庞小巧,肤色白净,身形干瘦,梳着两个麻花辫儿,辫子有些枯黄,看起来跟个营养不良的豆芽菜似的。 她十一岁的年纪,看着跟七八岁的孩子一样大,想也知道老余头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儿,不太会照顾孩子的缘故。 程英转头看向她,微微一笑,“嗯,回来了。” 余玲玲上前,“小英姐,我听人家说,你从山上摔下去了,伤得挺严重,一直在普苍寨疗伤,你现在好点了吗?” 小地方就这点不好,发生了什么事情,能传得整个镇的人都知道。 程英无奈地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往屋里走,“我没什么大碍,基本好全了,明天我会继续跑邮。我不在的日子里,还得你帮我照看家里,喂喂小黑。” 进屋里以后,她四处看了一圈,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家里的家用具都没有灰尘,本来在院子葡萄藤下睡觉的小黑,看到她跟余玲玲进院来,小黑马上从地上站起身来,竖立着尾巴朝她走过来,脑袋蹭着她和余玲玲的小腿咕噜噜撒娇,可见余玲玲在她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来帮她打扫屋子。 “小英姐,你就放心跑邮去吧,家里我会帮你照看好的。”余玲玲跟着她走进客厅里,看她放下邮包,坐在客厅的木椅子上休息,她很有眼力劲儿地跑去厨房,给她生炉子烧热水喝。 程英瞧见她的动作,连忙喊住她,“玲玲,你别忙活了,我不渴,我就是想歇一歇。我想喝水的话,我自己会去烧。” “小英姐,你歇着吧,反正我没事情做,就烧个开水而已,我会烧。”余玲玲手脚麻利地将煤炉引燃,拿起一个大蒲扇,一边给煤炉底下的口子扇风,让蜂窝煤烧得更旺些,一边跟程英说话。 老余头年轻的时候就没干过什么家务活儿,一直是他老口子洗衣做饭,他就负责赚钱养家。 后来他妻子死了,家务活儿就落在了儿子、儿媳的身上。 再后来余玲玲的爸妈都死了,剩下年幼的余玲玲需要他照顾,他不得不学着洗衣做饭。 可他厨艺实在不佳,做得饭菜,连他自己都难以下咽,加上他年纪越来越大,行动越来越不方便,眼睛也不好使,经常看错调料,放错调料,做得饭菜不是咸了,就是齁甜,或者酸死个人,还经常把饭菜烧糊,切菜的时候手抖得不行,还会切到自己的手,血流一菜板。 余玲玲看不下去,小小年纪就学着洗衣做饭,做家务,把家里里里外外收拾的干干净净,也把自己和年迈的老余头照顾的很好。 自从程英买了她家的房子,老余头告诉余玲玲,他将她托付给了程英,万一他死去,就由程英代他将她养大。 尽管余玲玲跟程英接触过几次,觉得这个大姐姐人很不错,对她也很好,可是失去父母的庇佑,在自己爷爷不知道能活到多久的情况下,她在程英的家里,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总会忍不住做一些利索能力的家务,来讨好程英。 第50章 程英哪里不知道这小丫头在想什么呢, 连忙走进厨房,从余玲玲手里拿走蒲扇,接替她手上的活儿, 很认真的对余玲玲说:“玲玲, 我答应了你爷爷要照顾你长大,却因为邮递员工作的缘故, 很多时候不在家,只能你自己照顾好你自己, 也算是我食言了。 你会干家务活儿,能照顾好你和你爷爷,已经很厉害, 很优秀了! 从我答应你爷爷照顾你开始,我就把你当亲妹妹来看待,你没必要做这些事情来讨好我。 你这样做, 不仅我看着心里难受,你心里也会别扭,以后我们还怎么相处? 这里原本就是你的家, 你是我认得妹妹,你在家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必要约束着自己, 让自己难受。 只要我在一天, 我就会保护好你, 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 你所遇到的所有事情, 我都会尽力帮你解决,以后我就是你的靠山,你只需要躲在我的身后, 好好长大就行了。” 余玲玲情不自禁地红了眼眶,自从她父母被划上下九流的成分,受尽各种折磨耻辱后,为了不影响她这个女儿的下半辈子,他们毅然决然地登报跟她断绝父/母女关系,一个在家自尽,一个跳河自尽,把家里的家产用性命保存了下来,免遭她被流放去牛棚吃苦受难的处境。 可这样一来,她没了父母,只有一个年迈的爷爷,她的处境,跟一个孤儿没有什么区别。 她的亲戚叔伯都在打家里的财产主意,从各方面对她进行打压要挟,她既要照顾身体不好,随时都会死去的爷爷,又要提防那些对她不怀好意的亲戚和陌生男人,每天都活得战战兢兢,神经紧绷,小小年纪,就承受了不该承受的各种痛苦。 突然有个当过兵的军人姐姐告诉她,她会做的靠山,会保护她,解决她的所有事情,余玲玲感受到了久违得被人关怀的温暖,这让她想起为了不让她被牵连在那场大动乱中,毅然选择死亡,只为让她活得堂堂正正的父母。 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眶里滑落,平时装得再怎么坚强的余玲玲,到底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女孩,她再也控制不住,抱着程英哭得十分伤心。 “姐姐,呜呜呜......谢谢你......我好难过,他们都欺负我,他们说我爸妈是坏分子,说我是没爹没妈的野种,明明我爸妈是学校里的老师,对每一个学生都很好,可是大运动一来,他们曾经教过的学生,就把他们往死里折腾,要他们要死! 我爸妈死了以后,那些人还不放我和我爷爷,经常在我家门口堵我,朝我家泼粪泼泔水,还有几个男同学,叫上他们的哥哥,脱了我的衣服...... 我的堂叔堂婶们也变着法儿骗我欺负我,想让我拿出我爸妈留给我跟爷爷的钱给他们用,还想哄着我把我们家的房子过户给 他们,说只要我给了钱和房子,他们就会养我长大.......” 余玲玲把她这些年受过的委屈,一桩桩一件件地都说给程英听。 她这个年纪承受了太多的痛苦,她没地方发泄哭诉,如今遇到一个愿意保护她的人,这个人还是她值得信赖的退伍女兵,她下意识地说出自己的痛苦,只为了寻求安慰。 “这些畜生,真该死!”程英耐心地听完余玲玲诉说的遭遇,双眸里满是阴霾。 她当然知道余玲玲一家人在那十年大动乱里处境很不好,但那是时代的过错,不是他们一家人的过错,更不是其他人可以往死里折腾他们一家人的理由。 当她听到余玲玲被一群年岁不大的男孩子猥亵,却不敢对外声张,也不敢告诉老余头,只能自己默默哭泣,躲在家里不敢外出之时,程英心中的愤怒,如火焚烧,恨不得将那些小畜生全都废了根才好。 她当然不可能这么做,这是法制社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都会受到相应的律法惩罚。 她很冷静的询问了一下余玲玲一些细节,得知余玲玲拼命反抗,没让那些人得逞,没有进行最后一步,她松了一口气,轻轻拍着余玲玲的后背,安抚了她一番,心里盘算着,该如何整治那些欺负过余玲玲的畜生。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5节 余玲玲在她的安抚下,心情好了很多,她跟程英闲聊了一会儿,临走之前,对程英说:“姐姐,昨天下午有个穿军装的军人叔叔来找你,他说是你的对象,给了我一些糖果,让我看到你回家以后,就跑去公社旁边的招待所通知他。我不认识他,也没听你说过你有什么对象,我没要他的糖果,也没答应他的请求,我只说你不在家,我觉得该把这件事情跟你说说。” “你做得很好玲玲,陌生人给你糖果,哪怕是穿着军装的军人,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你不能收下糖果,更不能吃掉糖果,因为对方很有可能是披着军人皮的坏人,你吃下他的糖果,他可能会把你绑架了,将你卖去深山做人家的媳妇。” 程英摸了摸余玲玲有些枯黄的头发,从兜里掏出五块钱,塞到她的手里,“这钱你拿去买些糖果点心,给你和你爷爷吃,以后你嘴馋了,想吃什么东西,只管跟我说,我在家的话都给你买,给你做好吃的。” 余玲玲才下去的眼泪,又涌上眼眶,红着眼睛直摇头,“姐姐,你的钱我不能要,我家里其实有钱的,我爸妈给我弄了一个折子,钱存在那个折子里。” 那个折子是她爷爷在保管,她爷爷想把那个折子里的钱留给她以后做嫁妆,从没动过折子里的钱。 平时她爷爷给人家做一些零工赚取微薄的生活费,维持他们爷孙的基本生活,这也就是余玲玲身材瘦小,看着比其他同龄孩子小几岁的原因。 因为她爷爷挣得那点钱,只能让他们爷孙俩吃个半饱,没有多余的钱粮去买好吃的东西,更别说买糖果点心之类的零嘴了。 余玲玲虽然很想吃糖果,可是她父母在她年幼时,给她得各种教导和良好的教养,让她没办法心安理得收下别人给的钱财和零食,总会下意识地拒绝。 程英对她的好,让她感受到久违的温暖,情不自禁地为这份仅次于父母爷爷给她的温暖哭泣。 “让你拿着,就拿着。”程英把钱往她手里塞,“你是我妹妹,姐姐给妹妹钱用,让妹妹买些好吃的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小时候有一毛钱,都会分五毛钱给我妹妹花,或者买糖果平分给我妹妹吃,你也不例外。再说了,我不在家的日子里,你一直帮我打扫家里,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还把小黑照顾的很好,没有小偷来偷走我的东西,这算是我付给你的劳动报酬。你要不收,我怎么敢放心地把家里交给你啊。” 余玲玲眼角浸出了眼泪,脸上却带着笑容,手里紧紧握着那张五块钱,真心实意的喊程英一句姐姐,又对她说了一句谢谢后,转身离开了院子。 她走了以后,程英把房门关好,回到左侧的主卧,她住的房间里,躺在床上睡觉。 从普苍寨回来,她连夜赶路,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回到镇上,不仅心累,身体也累。 昨天跟程雪睡在一个屋里,又被程雪扒拉着说了大半晚上的话,她没睡多久,一大早又被万淑慧叫起来吃早饭,那叫一个困啊。 难得的休息时间,程英当然要好好的睡一觉才行。 她在床上睡觉,大黄则跟小黑在房间里悄无声息地打架。 说起来也奇怪,对这套院子有极强领地意识的玄猫,在看见程英带着大黄进院子里,它只懒懒散散地看大黄一眼,并没有将大黄驱逐出院子里。 大概小黑也明白,那条狗是这座房子新主人养得狗,它不能将大黄赶走。 可是大黄看到小黑,却是十分的激动,它跟所有的狗类一样,看到猫咪,总会忍不住想逗猫咪玩,想犯犯贱,往猫咪身边凑,扒拉扒拉猫咪,跟它一起玩。 绝大部分的猫咪性情都很高冷,不愿意跟狗玩,觉得它们跑来跑去,时不时轻咬自己一口,或者扒拉自己一下身体,实在很烦,总会挥舞着猫爪子,给狗子‘邦邦’几拳猫猫拳,把它们打到服气,不敢再在它们身边跑跳,挨着它们为止。 大黄进院的时候,就跑到小黑身边,热情地舔舔了小黑黝黑的皮毛,又拱了拱小黑的肚子,轻轻咬了咬它的颈子,想跟它玩,小黑早就烦透了大黄。 这会儿程英躺在床上睡觉,安静好些年的大院,终于有人住了。 新的主人还睡在小黑主人以前的房间里,虽然房间重新粉刷过,家用具全都换成了新的,可是家里终于迎来了主人,新主人被褥铺得软软的,看起来就很舒服,小黑等程英睡着了,就跳上床,想挨着新主人睡觉。 结果大黄不识趣,看到它跳上床去,挨着它的主人睡觉,大黄怕它吵到小主人,走到床边,狗嘴叼着小黑的后颈,想把小黑叼走。 小黑进行反抗,反手饶大黄一爪,嘴里轻声哈气,警告它离自己远点。 大黄吃痛,松开了小黑,不服气地用狗爪子去扒拉小黑。 小黑又挥舞着猫爪子,照着它的脸,给它邦邦几拳,把大黄打得痛得要命,大黄却是一声不吭,也不去咬小黑,就用狗爪子扒拉小黑。 一猫一狗,在程英的房间里打闹得不知天地何物,程英听到了它们的动静,也没喝止他们,随便它们打闹,她就这么安安心心地睡过去。 她再次醒来,是被一阵又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程英睁开眼睛,天色还是亮的,她抬起手上的手表一看,正好是中午十二点,她才睡三个小时,也不知道是谁在饭点敲她的门,还敲得是临近东大街的前门。 程英爬起身,看见小黑睡在她的床上,在她双脚的位置,顿时奇怪的咦了一声。 按理来说,这种不是自己从小养到大的猫科动物,不会那么容易亲近新的主人,也不会跟新主人走得很近,需要长时间的饲养相处,才会接纳新的主人。 这只玄猫却是异常的亲近她,让她心里感觉怪怪的。 看到她起身,小黑睁开薄绿绿的猫眼睛,对她喵了一声,打了一个哈欠,慵懒地爬起身,弓着身体,两脚往前伸,伸了一个拦腰,走到她面前,蹭了蹭她的脸颊,表现的十分亲热。 程英稀罕得用脸在它黑亮的皮毛上蹭了蹭,“小黑,你怎么这么可爱呀。” 前院敲门声继续,大黄蹲在前院门口汪汪直叫,显然敲门的人是陌生人。 这个时候上门来找她的人,她不用想,也能猜到是谁。 她懒得搭理外面的人,慢悠悠地起床,叠好被子,又慢悠悠地上个厕所,晃到厨房里,再到厨房里生火,煮了一碗汤面吃。 新家重新修好后,家里的家用具都是万淑慧请清水村有名的木匠打得新家具,花了不少钱。 她还怕自己女儿会饿死,家里柴米油盐酱醋茶,啥东西都添置了,厨房五斗橱柜子里放了三把五斤重的挂面,那可是他们全家人一年多的细粮指标,全都买给程英了,就怕程英饿着。 门外的人听见屋里有动静,忍不住大喊:“程英,我知道你在里面,你开开门,我们好好谈谈。” 程英一言不发,慢条斯理地将一大碗面吃完,连面汤都喝个干净,心想,光吃面条,没点绿色的蔬菜、葱花、泡菜下面条吃,味道就总觉得差了一点。 她走之前,万淑慧让她带一些家里自留地种得菜回来吃,她嫌带着麻烦,今天带了菜,明天又要走,要三天后才回来,带得菜早就蔫了坏了,她还不如自己随便煮点东西来吃,或者干脆骑着自行车回村里吃饭,反正路途也不远,骑自行车大半个小时就到老家了,何必带菜。 现在有点后悔了,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爱吃面条之类的食物,每次吃面,总少不了放一些青菜、葱花、自己泡得泡菜,炒的各种肉臊子,她才觉得面条酸爽清香好吃。 现在没这些东西,她吃起来有点兴致缺缺。 她端着碗走到厨房,把碗清洗干净,想着后院沿墙的地方修建了一圈花坛,花坛里长满杂草,空着也是浪费,干脆趁今天有空,把后院的杂草清理干净。 一会儿再去镇上的农销部买些时令蔬菜的种子,撒在花坛里,再种些葱头,要不了多久,它们就会长出来,她跑完邮在家休息的时候,也有菜吃。 她说干就干,抬脚走到后院,开始拔后院围墙下花坛里的杂草。 小黑跟在她的身后,时不时跳进花坛里,去抓她拔杂草时跳出来的各种虫子。 外面持续的敲门声,狗叫的声音,以及敲门的人一直在叫程英开门,终于引来街坊邻居的注意。 不少老头老太太汇聚在程英家的前院门口,询问敲门之人是什么情况。 当听见敲门的人说里面住得是他对象之时,大家伙儿惊讶的同时,有老太太忍不住喊:“小程,小程呐,你在家吗?你在家的话,开开门呀,你让一个军人同志一直在你门前敲门,看着多不好啊。” “小程回来了?不是说她从阿依山摔下山,摔得不轻,在苗寨里养伤的嘛?”外面有人在议论。 “是有这么回事,不过昨天我大侄女儿看见她背着邮包回到邮局交差了,看起来没啥问题,应该摔得不严重。”有人接话。 “所以这个军人同志到底是不是小程的对象呐?我怎么之前听程建同两口子说他大闺女没有对象,她妈还托我给她留意一些品行好的年轻后生呢。” “这谁知道呢,不过看这个军人同志长得一表人才,还穿着军官制服,应该不会说假话吧。” ...... 前院闹哄哄的一片,连住在后院巷子里的老余头和余玲玲都听到了动静,纷纷走到前院去一探究竟。 程英听到前院隐隐约约的议论声,很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她很确定,前院敲门的是魏牧成。 她原本以为,以魏牧成那霸道又无赖的性格,知道她在家里,他敲了一会儿门,她不出去,他就会彻底失去耐心,翻墙进来跟她质问。 倒没想到,他现在转变了性子,竟然这么耐心地一直敲门,利用他身上穿得军装,利用周围街坊邻居看热闹的好奇心,利用他们的言论,逼得她不得不开门,当面与他纠缠。 程英鼻子里哼了一声,手中抓着一把刚拔掉的带泥土杂草,大步走到前院,将门打开,将手中的杂草径直往站在中间的高大军绿色身影脸上扔去,毫不客气道:“是谁在我家面前狗叫呢?哦,原来是我的狗啊!” 大黄很配合地“汪”地叫了一声。 门口吵吵闹闹的一群人顿时安静了。 余玲玲站在人群中,看到门前站着好几个街道片区有名的八卦长舌妇,一脸吃瘪的表情,再看那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满脸是泥,脑袋上挂着一簇绿色的杂草,有些忍俊不禁,轻轻地笑了起来。 有人听到她的笑声,回过神来,指责程英,“小程啊,人家一个军人同志上门来找你,你说你在家,干嘛不早点开门呐,让人家一直在门口喊。” “是啊,你有啥话儿不能好好的跟人家说,怎么上来就丢人家一脸泥,你也太过份了吧。” 说话的这两人,长得有模有样的,但是眼睛和表情充满算计。 程英一眼就认出这两人是余玲玲的堂叔和堂婶,嗤笑一声道:“怎么?许婶儿,你心疼这个人啊,你心疼你把他领回你家去住啊,少给我道德绑架!这是我家,我爱什么时候开门就开门,谁也管不着。” 名叫许月珍的四十来岁女人气上心头,“程英,你怎么说话的!你别以为你接替了你爸的邮递员工作,你是国家干部编制,你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骗了余叔的老房子,我就不能把你怎么着。” “哦,你也知道我是国家干部编制啊。”程英皮笑肉不笑道:“我的房子是我从余爷爷手里正大光明买得!街道主任和公社社长、书记都可以给我作证!你有质疑,你只管去找公社书记质疑去,别给我在这里混乱嚼舌根,造我的谣!但凡我从别人嘴里听到一点关于我买房子不好的谣言,小心我拔了你的舌头! 我怎么收拾我堂哥的事情,相信你已经听说过了,如今我买了余爷爷的老宅,这套房子姓程,不姓余,余玲玲是我收的干妹妹,在街道办那里做了登记,你和你的丈夫从前对玲玲和她父母做过什么事情,我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这个人,想来睚眦必报,你跟你丈夫最好趁我现在心情好,麻溜地从我家门口滚开,要不然,我可不能保证,我会对你们夫妻俩做出什么事情出来。” 许月珍脸色一变,胸口像被堵了一口气,憋着难受,她拿眼恶狠狠地瞪一眼站在人群中的余玲玲。 真是藏不住话的贱骨头,什么话都敢对外人说,当真活腻了! 余玲玲吓得躲在老余头的身后,她父母去世后,许月珍没少变得法儿哄她骗她,让她给她父母存得钱。 她要不给钱,许月珍就打她,专门打她见不得光的地方打,还不许她跟任何人说,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惧怕许月珍。 老余头看到许月珍扭曲的神情,伸出手,将余玲玲护在身后,回瞪着许月珍。 刚想开口说话,一开口就咳嗽起来,咳得像生锈的拉风机,一直在喘气,身体都往下躬,咳得脸红筋胀,脸色却惨白如纸。 “爷爷,您没事吧......”余玲玲顾不上害怕,担忧地伸手帮老余头轻拍着后背。 “我没事......”老余头倔强地直起身体来,忍住咳嗽,直直与许月珍夫妻俩对视。 他知道这夫妻俩是什么心思,他们巴不得他早点死,只等他死后,侵占他儿子儿媳和他留下来的财产、房产,将余玲玲吃干抹净,什么都不剩下。 他自然不能随他们的愿! 他把目光看向站在他家老宅门口的程英,她今天就穿着一套简单的湛蓝色斜襟民国风短袖上衣,同色长裤,输着整齐的齐耳的短发。 尽管程英没穿军装,依然能看出来,她站姿笔挺,双手劲瘦有力,漂亮的面孔上,眉眼自带犀利杀伐气息,看起来锋芒毕露的同时,又给人一种很可靠的感觉。 老余头望着程英,心中那种对自己即将逝去,无人照顾自己孙女儿的担忧消失殆尽,他对程英笑了笑,转头轻轻拍着余玲玲的后背说:“走吧,咱们回家去,你的小英姐姐能处理好她的事情。那些无关紧要之人,咱们不要怕,也不用管,小英会帮你解决他们。” 余玲玲本来是担忧程英遇到了什么事情,可能需要她的帮忙,所以过来看看。 现在听老余头这么一说,她有些懵懵懂懂的,很乖巧地跟着老余头走了。 许月珍夫妻俩看他俩走了,都知道程英不是个善茬,毕竟青曲镇就这么大一点,底下离镇上比较近的几个村落发生了什么大事情,都能传得整个镇的人都知道。 他们知道程家发生了什么事情,知道程英就是个彻头彻脑的疯子,也不敢真跟程英起冲突,夫妻俩一合计,灰溜溜地走了。 周围安静下来,魏牧成站在程英面前,打量着他日思夜想的女人,一脸痛苦地问:“程英,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对我?” 杂草和泥土还挂在他的脸上,让他有些滑稽,却依然无法掩盖魏牧成那堪比刀刻版的英俊容貌。 他眼眸狭长深邃,鼻梁又高又挺,嘴唇很薄,下巴削瘦,穿着笔挺的军装,人高马大,身形修长, 这样的容貌,别说周围围观的人看着都觉得他帅得不行,就连程英,看得也是神情恍惚。 第51章 曾经何时, 程英就是看着魏牧成这样英俊的相貌身材,原谅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出轨,以为自己的大度和原谅, 能够挽回他那颗在外浪荡不羁的心。 可终究是她一厢情愿的笑话。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6节 四合院里, 那个不是她的孩子,却嗷嗷哭嚎的婴儿哭声, 魏牧成母亲抱着那个孩子欢喜的眼神,魏牧成一副做错事情, 跪在她面前,向她磕头,请求她不要离婚, 不要离开他的画面,一幕幕出现在她眼前。 上辈子,她说什么都不肯原谅他, 坚决要离开他,他又变成偏执的疯子,将她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偏远别墅地下市里, 日日不顾她的意愿,对她做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从身体到心理, 将她逐渐击溃。 她逃跑多次, 依然来逃他的手心, 最终选择跟他同归于尽, 却被魏牧成父亲的人所救...... 面对眼前一脸深情的魏牧成, 程英除了觉得恶心,还有一股深深的恐惧。 她一直低估了魏牧成对她的影响,以为只要逃离了魏牧成, 她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 可是上辈子魏牧成跟她纠缠了那么多年,对她所做的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每每她想起来,都如噩梦一般,午夜梦回总是会害怕。 如今看到魏牧成出现,尽管他今生还没对她做那么多恶心的事情,程英看着他,还是很想跑。 她竭力控制自己想关门的冲动,心里很明白,魏牧成看似放荡不羁,性格散漫,一副玩得很开的高、干、子弟形象,实际他性格阴晴不定,十分偏执,死缠烂打的本事让她上辈子受够了。 这辈子,她绝不想再经历上一辈子的事情,注定不能跟他硬碰硬,激怒他。 程英调整情绪,当着周围围观的街坊邻居面,声音平静道:“魏牧成,我想我离开部队的时候就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我们已经分手,不再是对象的关系,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那是你单方面的分手,我同意分手了吗?”魏牧成漆黑的眼眸紧紧盯着她,眼里满是失而复得的狂喜和炙热。 他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大步走上前,伸出双臂,将程英整个人用力抱进怀里,在她耳边低喃:“程英,我好想你,你走后的每一天,我无时无刻都在想你。” 两个月前,程英突然跟他分手,并且不顾他的阻拦,义无反顾退伍返乡,坐上火车回到她的家乡。 他心中的惊愕、不解、受伤,全都化成了怒火,追着程英所坐的那列火车跑了许久,很不甘心,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变了心,忽然不爱自己,忽然要离开。 他追逐无果,本来要去火车站买票,直接追到程英的家里去。 可在这个时候,他爸收到风声,派了一支特战队伍将他拦下,让他不要为了感情,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出来。 他的身手本来在部队里算不错的,可再不错,都打不过那些受过特训的特战士兵。 他很快被他们制服,在车站拼命挣扎反抗,眼睁睁地看着程英所坐的那辆火车,越行越远。 之后他被他爸他送去了特训队,在那里关了一个月。 他在那里日日受训,茶不思,饭不想,夜不寐,想不通程英为什么要跟他分手。 很快他在一次训练中受伤,从很高的地方摔下去,受了很重的伤,在医院躺了很久。 他在医院昏迷的时候,一直在做梦,梦中像是过了一辈子,他跟程英的爱恨纠缠,在梦中清晰呈现。 等他清醒过来,想起梦中所梦见的每一件事情,他忽然就明白了程英那些反常的举动。 也许,程英跟他做了一样的梦,记得梦中的上辈子,他负了她,对她做了许多不理智的事情,她才会毅然决然地跟他分手,连女军官都不做了,也要离开他。 又或许是他受伤太严重,他的灵魂已死去,所谓的做梦,其实是他真实经历过的一辈子,他重生了,所带来的西伯利亚蝴蝶震动,致使程英做出了跟他梦中截然相反的行为举动,毫不犹豫地离开他。 不管是哪一种,他醒过来以后,都想迫切地找到程英,想与她再续前缘。 他爱程英,无论是梦中的上辈子,还是这一辈子,他都爱程英。 他承认,上辈子他不断出轨,对程英造成了很多的伤害,可在他的心底里,他一直是爱程英的,因为只有程英跟他志同道合,只有程英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知道他的所有爱好,包容他所做的一切,灵魂一直跟他很契合。 同样的,程英也是一个性格十分自立顽强的人,在她发现他负了他之后,她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没有一丝商量转圜的余地。 魏牧成是个自大又傲慢的人,他出生高、干家庭,含着金钥匙,从小就被众星捧月长大。 他那样的家世,注定让许多人对他阿谀奉承,许多漂亮的女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断往他身上贴。 他只是跟那些女人玩玩而已,又没想过要娶他们,他的妻子之位一直是程英,他不明白程英为什么那么生气,那么绝情的要离开他。 他对程英的爱,自始至终没变过,不仅仅是因为两个人都是彼此初恋的缘故,还因为程英要离开他,要扑进别的男人怀抱,他内心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愤怒和嫉妒,让他不愿意放程英离开,对她做出很多不理智的事情。 现在不一样了,不管他梦中的事情是真是假,不管他是否多活了一辈子,今生,他没有出轨,没有背叛程英,他还很年轻,他对她的爱是干净存粹的,他不会再做任何负她的事情,不会再让她离开他,他会和她好好的过一辈子,不会重蹈覆辙。 魏牧成紧紧抱着程英,内心里的煎熬、不安、忐忑、恐惧等诸多情绪,渐渐安抚下来。 这是他的程英,是对他笑,跟他闹,和他并肩作战,只要他一个眼神,她什么都能懂的程英。 不是做梦,也不是他在幻想,因为在梦中的上辈子,两人撕破脸皮以后,程英就再也没有对他笑过,也不肯让他靠近她半步,更不愿意跟他拥抱。 尤其在那栋偏远别墅的地下室,无论睡前他怎么抱着她,怎么亲吻安抚她,她始终闭着眼睛,不愿意多看他一眼,不愿意对他任何回应。 午夜梦回之时,他醒过来,她永远背对着他,身体蜷缩在靠墙角的地方,离他远远的,两人之间的距离,像一道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可是在她醒过来后,她又会假意顺从他,只为了能够杀了他,随时逃跑。 为此,他从来不敢给她松绑,用铁链将她一直锁在地下室的床上...... 今生,他在来找程英的路途中,也恨过程英,恨她的薄情寡义,恨她的心狠绝情。 上辈子,她总是会逮 着机会,用刀子一次又一次捅进他的心窝子,要置他于死地。 哪怕她没有他的经历,不知道上辈子的事情,可今生的她,居然跟上辈子的她一样,说不爱他,就不爱他了,说分手就分手,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说走就走。 如此绝情的女人,他想,他见到她以后,一定要找着机会,让她体验一下,他上辈子被她无数次刺伤的刻骨之痛,也要让她知道,今生她没经过他的同意就离开他,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他来到了青曲镇,打听到她生平过往,听到了程家周围邻居对她的各种传言,也知道了她从山上摔下山,重度昏迷的消息,他心急如焚,迫不及待地想见她,谁知道她给他吃了个闭门羹...... 现在,见到她了,将她拥抱在怀里,她好好的活着,他所有的恨意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魏牧成心想,就这样吧,这样也挺好,她只要待在他的身边,继续跟他在一起,从前过往,他可以既往不咎,他依然会对她掏心掏肺好,什么恨意,什么上辈子的纠缠,都不重要了。 周围的邻居看到这一幕,一起倒抽一口气,纷纷交换眼神,程英不是说没处对象吗?怎么这会儿,跟这个男人,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的。 要知道,这年头的人们思想行为都很保守,未婚男女在结婚前处对象,通常就去看个电影,吃个饭,或者去公园、河边散散步,两人之间的距离得隔开个两三米以上,以免被人看见说闲话,也怕被特殊时期的红袖兵们抓到,以男女作风有问题,抓去p斗折磨。 情到浓时,小年轻们最多偷偷躲进林子里,或者不见光的地方,牵个小手,亲个小嘴,自己偷偷摸摸干就行了,哪像程英这样,大庭广之下跟一个男同志搂搂抱抱,这像什么话。 一时间,围观的人们,对着程英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什么不好的话都说了出来。 被魏牧成抱在怀里的程英,感觉浑身气血都在涌,恨不得伸手打破魏牧成的狗头,让他在大庭广之下对她搂搂抱抱,完全不顾她心里是什么想法,也不顾她的脸面。 这个渣男,还是一如既往地脑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从不考虑别人,永远是那么的自私自利。 他紧紧抱着她,力度大的像要把程英融进他的骨血里,程英不是那种娇气的人,也被他这种力度嘞得浑身都疼。 程英心中戾气横生,忍住自己想拧断魏牧成脖子的杀意,将魏牧成用力推开,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住心中的怒火道:“魏牧成,我说过,我早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们已经分手了两个多月,你何必对我苦苦纠缠,还当着这么多的人,对我做出如此失礼的事情!” 这个年代风气保守,魏牧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她抱在一起,这些街坊邻居看见他们,无论以后她怎么解释她跟魏牧成没有关系,他们也会觉得,他俩婚都没结,就有一腿,觉得她个人作风有问题,弄得她名声不好。 以后她要再想找别的男人处对象结婚,指不定会传出什么闲话。 上辈子程英十九岁就跟魏牧成处上对象,魏牧成是她的初恋,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她没有恋爱经验,很多事情都懵懂无知。 魏牧成一直是个放荡不羁的性格,在跟她处对象之后,一直对她搂搂抱抱,亲亲热热,再加上时代的保守风气,让她觉得,既然跟魏牧成搂了抱了,又处对象结婚了,即便后来发现魏牧成出轨了,在魏牧成不断对她发誓,说只爱她一个人,又跪在她的面前,一直哭求着说他离不开她,请她原谅他,她便心软了,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后来她终于幡然醒悟,终于明白,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品,也不是他们的所有物,女人可以自强自立,可以选择很多条道路走,可以活出自己的人生,没必要为了一个一直伤害自己的男人折磨自己,更不应该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大好的前程,于是她开始反击。 虽然后来反击的结果不尽人意,至少,在上辈子,她为自己活过,努力过。 如今重活一世,看到魏牧成一反常态的追到乡下来找自己,程英心里奇怪的同时,也很清楚,魏牧成如今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正是年轻气盛,对对象浓情蜜意,有激情的时候,他没把她弄到手,她跟他断崖式的分手,他怎么可能就此放手。 她得想办法跟他周旋,既不能惹怒他,又不能让他一直纠缠她,让她看着心烦。 想来想去,只能从魏牧成的父母那里下手。 魏首长为人刚正不阿,作风清明,是个军官,好首长,他对自己的子女管教一直都很严苛,绝不允许自己的子女做出任何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不允许他们利用家里的身份背景和他们夫妻俩的职位,做出任何害人的事情。 一旦出现这些事情,他会毫不留情地大义灭亲,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法庭,接受律法的惩罚。 正因为他这样雷厉风行的性格,魏牧成十分惧怕他,他上辈子做得那些荒唐事情,全都是背着他爸做得,还从侧面断绝了程英可能去他爸面前告状的可能,导致程英后来吃了很多苦头。 而魏牧成的母亲,是地道的京都名门望族出身,自小就过着吃穿不愁,有人伺候的大小姐日子,她打从心眼里就瞧不上乡野出身的程英,觉得他们魏家,家大业大,家世显赫,魏牧成发了疯一样非要娶程英做她家的儿媳妇,简直丢尽他们魏家的脸面,所以在上辈子在他们结婚之前,魏牧成的母亲是想尽一切办法阻拦他们结婚的。 程英如果从这夫妻两人身上下手,兴许能让魏牧成滚蛋。 不过在此之前,她还得稳住魏牧成,毕竟她的家人都在镇上,她不想让她的家人,再被激怒的魏牧成针对折磨了。 魏牧成被她推开,也不恼,伸手握住她的双手,小声说:“程英,你别跟我闹了,我说过,我上次回首都,我妈只是安排我跟于同志吃了一顿饭,没有别的意思。我不喜欢于同志,我只喜欢你,你不在的日子里,我已经跟我妈明确说明,我只会娶你,不会娶其他人。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尽快说服我妈,让她同意我们俩结婚。” 程英不动声色地挣扎开他的手,用周围看热闹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道:“你也说了,你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处对象,你爸妈家世显赫,你们家在首都那是排得上号的大家族,你爸妈怎么可能同意你这个公子哥儿,娶我一个乡下女人。你妈不待见我,故意给你介绍首都那些跟你门当户对的名门大小姐给你认识,不就是摆明了不同意我们俩的事情。我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身份德行,自知配不上你,配不上你家的高门大院,我跟你分手,对你,对我都好。” 围观的人们一听,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他们就说这穿着军装的男同志,看着就长相不俗,器宇不凡,原来人家是出身首都的公子哥儿。 程英也并非作风有问题,而是人家男同志的父母看不上她,对他俩进行棒打鸳鸯,她为了这男同志着想,不得不放弃自己大好的部队前程,一个人退伍返乡,回来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 这分明就是一对十分恩爱,又因为各自家世不相同,不得不分开的苦命鸳鸯啊! 一瞬间,围观的街坊邻居脑补了各种苦情戏,对程英的各种猜疑没有了,只有同情叹息。 魏牧成看程英眉目带着一丝忧愁,以为她对自己还余情未了,抬起右手手掌,对她发誓,“程英,你放心,我这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只会娶你一个人,无论我妈同不同意我们结婚,只要你愿意跟我结婚,我马上赶回部队,向我爸打结婚报告,我们直接结婚,不用管我妈在想什么!只要你嫁给我,我发誓,我会对你一辈子好。” 程英忍不住低头翻了个白眼,“你能不能成熟一点,你不顾你妈的想法,让我跟你结婚,不仅没考虑过我心里怎么想 的,也没考虑过你妈是什么感受。我不是那种为了自己的事情,可以自私自利,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我虽然出身农村,家境没有你家好,可我也是有自己尊严的,我不愿意为了你,不管不顾,做出类似于私奔,令所有人诟病的事情来。” “所以你心里究竟是怎么想得,你就不能为了我,暂时委屈一下自己?”魏牧成低头看她,“只要我们结了婚,生米煮成熟饭,就算我妈不同意,我们结婚成了事实,她也改变不了。而你所受的委屈,我会在婚后一点点的补偿你。” 程英心里像吃了苍蝇一般,恶心的不行,她抬头看着魏牧成,一字一句道:“我是正经人家的孩子,我不可能为了一个男人,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出来,我的教养和父母的教导,不允许我去做。你想跟我结婚,先把你妈的问题解决了再跟我说,别在我面前胡搅蛮缠,我没工夫陪你闹。” 魏牧成以为她还在生他的气,再耍小性子,连忙哄她,“行行行,都听你的,我回头就去求我妈,我跪在她面前,求也要求得她答应我们结婚为止。到时候我再叫我爸,亲自上你家门来提亲,给你家足够的脸面!你别跟我闹行不行......” 程英懒得理他,“我累了,明天我还要上班,我们现在是分手的状态,你最好不要一直往我面前凑,免得别人误会,坏我名声。” 魏牧成来青曲镇的这两天,已经将她的事情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她顶替了她爸的邮递员工作,跑邮的路线十分遥远艰险,他跟在她身后:“你说你好好的不在部队做军官,非要回来接替你爸的工作,吃那没多苦干什么。你干邮递员的工作多累啊,你以后要跟我结婚了,不能再去做这种劳累的工作了,你就呆在家里,给我生孩子就行,我养你一辈子......” 回答他的,是程英啪得一下关上院门的声音,将他拒之门外。 关好门,程英回到院子洗了手,骑着自行车,带着大黄,从后院离开,回到清水村村里,将魏牧成上辈子跟她的纠缠,挑着捡着跟万淑慧夫妻俩、程雪说了一遍。 又讲了魏牧成今天在她面前说得话,提醒他们,魏牧成不是个好东西,要他们处处提防着魏牧成,别被魏牧成一点蝇头小利所欺骗。 同时要求程建同以他的口气,写一封信给在军区的魏首长,说他在程英很小的时候,给程英定了一门娃娃亲,虽然这年代的父母不能强行给子女搞包办婚姻,不过有口头婚约在,他就不同意自己的大女儿跟别的男同志处对象,也不同意大女儿远嫁。 更深知道自家门楣低,大女儿配不上魏牧成这个高、干、子弟,恳请魏首长劝说魏牧成不要再缠着自家女儿,做一些伤人伤己的事情,让魏牧成尽早回到部队,跟自己女儿彻底断了关系,各自爱好。 程英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娃娃亲,之所以让程建同写这样一封信给魏首长,就是想让魏首长知道,魏牧成一直在纠缠她,她不愿意再跟他处对象,让魏首长管管他。 当然,如果魏首长要探究程建同所写的内容是真是假,程英也可以搞一个娃娃亲对象,应付他们父子。 娃娃亲的对象,她已经想好了人选,那就是龙卜曦。 龙卜曦没有对象,又身处在大山之中的普苍寨里,本身是少数民族,又是苗族未来族长的身份,如果龙卜曦同意假装她的娃娃亲对象,应对魏牧成父子,就算魏牧成胡搅蛮缠,魏首长也不会任由自己的儿子作妖,伤害了民族之间的团结,会想办法阻止魏牧成的一切行动。 到那时,她就能彻底摆脱魏牧成。 不过要怎么说服龙卜曦答应假装做她娃娃亲对象,她得好好想想。 程英将程建同写好的信装进信封里,小心揣进兜里,在家里吃了午饭,让万淑慧做了一些她拿手、又耐放的好菜和干粮,放进篮子里。 她再骑着自行车,来到供销社,花钱买了一些糖果点心,还有一罐黄桃罐头,一罐麦乳精放进包里,接着再去农销部,买了一些瓜果蔬菜的种子,回到镇上的房子,种进花坛里,撒上一些水。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7节 等这些种子生根发芽,渐渐长大,她跑完邮回镇上休息,就有菜吃了。 第52章 凌晨五点, 程英准时从梦中醒来,依旧是被大黄舔醒的。 醒过来的时候,天上还挂着月亮, 天色还挺黑暗。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 表示她知道到时间上班了。 她麻溜地下床洗漱,到厨房里随便煮了一点东西给她和大黄吃, 接着回到屋里,拿上一套换洗的衣服, 装进邮包里,给自己的水壶灌上一盅凉白开,又将卓醉蓝给得锦囊, 龙卜曦给得香包揣进衣兜里,再将程雪给得辣椒瓶,万淑慧给得干粮食物, 她买的各种东西,麻溜地装进斜挎包里,接着背上邮包出门。 她走得是后门, 刚要出门,就看见围墙上两盏铮亮的小绿灯,一直在瞅她。 她抬头, 朝那小绿灯喊:“小黑, 我走了啊, 要去送邮件了, 三天后再回来。我不在家的日子里, 你要替我守好家,不要让小偷进来喔。” 站在围墙上的小黑喵了一声,动作轻巧从墙上跳下来, 走到程英身边,拿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嘴里小声喵喵叫着,似乎在问她,人,你要去哪呀,是去外面打猎吗? 大黄热情地凑到小黑面前,想舔舔它,小黑毫不犹豫地抬起猫爪子,往大黄脸上吧唧打一下。 没有听到‘邦’的一声,打得不重,看来只是想警告大黄离它远一点。 大黄嘤嘤叫了两声,委屈地往后退两步,拿黑黝黝的狗眼睛去看程英,大有告状的意思。 可惜后院没有灯,光线昏暗,程英压根没看到它是什么表情,只弯下腰,伸手摸了摸小黑毛茸茸的脑袋,然后直起身打开后院院门,招呼着大黄走。 等大黄走出了院门,程英将后院房门锁好,就沿着后院僻静的小巷,前往靠近老街的邮电所。 时间进入了九月,已经是入秋的季节,天气渐渐转凉,临近江边的青曲镇,大清早带着江边冰冰凉凉的潮湿气息,还有薄薄的一层水雾。 程英在诸多没有灯光的僻静小巷走动,大黄跟在她的身边,青石铺就的巷子,安静地只听见他们一人一狗的走动声。 很快,她走到邮电所所在的老街,附近有不少即将上班,或者要干活、要学习、要开店做生意的人家,已经早早起床,在厨房里忙活,升起袅袅炊烟。 有那在街边开店铺的人家,认识程英,还跟程英打招呼:“小程同志,早啊,你这么早起来,吃过早饭没有?没吃的话,在我家吃点东西再走吧。” 程英停住脚步,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年纪大约在六十岁,驼背的小老头。 她记得程建同跟她说过,这个姓任的小老头,在建国以前,自己开了一个小饭馆,做饭的手艺那叫一绝。 因为他的师傅是当年榕市有名的大厨,把厨艺传给了他,后来战乱,他为保家人性命,不得不回到家乡青曲镇,自己做厨子,养活一家人。 建国以后没隔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改革,实行集体制,不允许私人开饭馆了,任老头本来要被安排去国营饭店做大厨,因为他是个驼子, 脾气有些古怪,饭店的其他大厨合跟他不来,差点动刀见血,他会一些开锁的手艺,就被街道片区安排到邮电所附近一个配修锁店铺里,专门给镇上的人配锁、换锁。 因为配修钥匙属于国营性质,他就挣点死工资,镇上的人又不是天天要配钥匙,要换锁,他清闲的很,就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于是偷偷干起了接私厨的活儿。 那店铺是他的门面,门面后面是他家的房子,他每天天不亮就开门,到了晚上很晚才关门。 如果有人到他家吃饭,他就把人领到他家后院去,家里有什么菜,就做什么菜,没有菜谱,味道却很好,价钱也便宜,还不要饭票肉票,比去国营饭店吃饭划算很多。 不少食客都会偷偷去他家吃饭,久而久之,他做私房菜的事儿,传遍了整个青曲镇。 当然,在时局动荡的那十年里,因为干投机倒爬的事情,他也没少受眼红之人举报,被红袖兵抓住做文章,吃尽了苦头。 还跟那些划分了下九流的坏分子们一起关在牛棚里,干了近五年的苦力活,去年才被放出来。 出来已经六十岁,折磨的白发苍苍,身形干瘦,背比以前更驼,看起来跟个七八十岁的小老头似的。 程英记得,小的时候,她爸每年逢年过节跑邮回来,总会带着她们母女三人,趁着赶集的时候,背着老程家的人,偷偷带她们来老任头这里打打牙祭。 老任头每回给他们做得饭菜都很足,有时候程建同不在家,她跟程雪实在饿得受不了,来镇上读书,从他家店铺门前经过的时候,会故意往他家门口来回走几圈,他看到了就会问她们吃饭没有,她们说没吃,他就会给她们两个热乎乎的玉米馍馍吃,不收她们的钱。 如今程英长大了,或许是知道她接替了她爸的工作,看到她大早上脚步匆匆地往邮电所走,老任头认出了她,才会问她吃早饭没有。 程英心里流过一道暖流,人生太苦,活着艰难,在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一些人,在不经意之间,温暖着她的心,让她感觉这个世界没那么糟糕。 每每她遭受苦难之时,总会想起这些温暖的人,温暖的事,又有继续往前走的勇气。 这也是她不后悔放弃部队大好的前途,毅然选择回到家乡,接替程建同邮递员工作,为乡民服务的决心之一。 “任大爷,好久不见。”程英抬脚往任老头的店铺门口走去,笑着跟他打招呼:“我已经吃过早饭了,您老现在身体可还硬朗?” “呵呵,我身体好着呢。”任老头驼着的后背,从不大的店铺里走出来,上上下下打量着程英,一脸慈祥笑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眨眼,你都长这么大了,长得又俊又漂亮,都能干你爸的活儿了。我还记得你跟你妹妹小时候,那瘦得不成样的黄毛丫头模样呢。” “任大爷,谢谢您当年对我和我妹妹的诸多照拂,当年要没有您时常拿东西给我们吃,我们姐妹俩估计得饿出毛病来。” 程英从兜里掏出五块钱,放到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这是我的小小心意,还望您不要嫌弃。等我跑完邮,有时间了,一定来您这里好好尝尝您的厨艺,我可是一直想念您手艺的紧。” “哎呀,你给我钱干啥,我当年就给你们姐妹俩一些粗粮饼子吃,又没给你们吃啥好东西,哪值得你念叨。”任老头把钱推回到她手里,“我当年之所以照拂你们,还不是因为你爸经常给我送邮件,还经常帮我的忙,帮我抓小偷,帮我托关系,找人送我难产的儿媳妇去县里的医院,帮着我奔丧葬母等等。你爸为人仗义,没少帮我,我给你们姐妹吃点东西算什么,快把钱拿回去吧。” 程英有些惊讶,她以为任老头对她们姐妹好,纯粹是任老头人好的缘故,倒没想到,是因为程建同的缘故。 她重新把钱放回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您对我们姐妹的好,我都记着,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您要不收,以后我哪敢再来您家吃饭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不能忘本是不是。以后我就一直在镇上跑邮,每回跑完邮回来,我不想做饭,就到你家来吃饭,您可要给我做好吃点啊。” “你来我这里吃饭,我保管拿出最好的手艺给你做。”任老头推辞不过,只能收下。 当然,他不会白收程英的钱,他看程英要走,让她等等,他转头一溜烟地跑进他店铺后面的家里,很快跑回来,手里拎着一个用麻布小口袋装得五个茶叶蛋,两截他自己做得已经蒸熟的风干腊肠,两个热乎乎的比脸还大的肉包子,递到程英手里。 “路上拿着吃吧,现在天气没那么热了,这些东西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你要是觉得味道好的话,下回我再给你做。” “任大爷.....”程英很不想要,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得卖个五块钱了,老任头收了她的钱,就给她这么多东西,真是一点便宜也不想占她的,老实厚道的让她很无奈。 “别给我说你不要,你要不要,以后你来我这里吃饭,我可不会给你做。”任大爷佯装生气得打断她的话,叮嘱她,“拿着吃吧,路上小心啊。” 程英无奈,只能将这些食物都收下,装进自己的斜挎包里。 到了邮电局,支局长依旧在局里等着她,将属于她线路的邮件全都交给她。 这次有一个大件包裹,大约十公斤重,支局长说:“这是马鞍山一对老夫妻的包裹,是他们在城里安家落户的儿子给他们寄了罐头、麦乳精、衣服、肉干之类的东西,加起来有二十斤重。本来这种超过五公斤重的包裹,该由收件人自己来镇上拿,奈何那对夫妻,一个是瘸子,走不了那么远的山路,一个有些痴呆疯傻,没办法自己来到镇上,只能让邮递员帮忙送去。往年他们的儿子每半年邮一次这么重的东西,都是你爸帮忙送到那对老夫妻手里,这次换成了你,加上其他邮件包裹,你总共要背一百多斤重的邮包跑邮,小程同志,你能背得动不?” “没问题,以前我在部队训练,时常背着百八十斤重的行军包裹负重行军训练,背一百多斤的邮件而已,我能背得动。”程英说着,将沉重的邮包背在身上,在支局长面前转了一圈,“还行,不重。” 支局长笑了笑,“背得动就好,要背不动了就找个地方歇歇,不用着急赶路,你自己的身体最重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也没什么大问题。” 程英心想,那问题可大了,她一周要跑两次邮,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耽误了时间,就得拿她个人的周末休息时间去顶。 那样的话,她都不能愉快得休息了,她不赶时间不行啊。 背着邮包走出邮局,天边已经隐隐出现鱼肚白,天色没那么暗了。 程英背着邮包,脚步匆匆地往矮门山走,刚走出邮局外面的小路,听见有人喊她。 “程英。” 程英回头,看见魏牧成穿着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军绿色长裤,头发乱七八糟,气喘吁吁地向她跑来。 她皱起眉头,当没听见,扭头继续往前走。 “程英,我叫你,你没听见?”魏牧成快步跑到她的面前,伸手拉着她的劲瘦手臂问。 “你来做什么?”程英不耐烦地甩开他的手。 魏牧成感受到她的不耐烦,喘着气说:“我思来想去一晚上,知道你性格倔强,让你一时半会儿改变心意,跟着我一起回部队打结婚报告,你肯定不乐意。我这会儿要走了,回去说服我妈,你要不愿意嫁给我,我也白费功夫。所以我想着先呆在这里一段时间,让你看看我对你的心意和诚意,让你明白,我爱你的真心,等你回心转意后,我再带着你,一起去见我妈,求她同意我们结婚。” 程英啧了一声,“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昨天给你说得话?我说了,我们之间有太 多的阻碍,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魏牧成;“不管你怎么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我没同意分手,我们就还是处对象的关系。” 程英心里烦躁不已,决定兵行险招,“我有一件事情,一直没告诉过你,我想,是时候跟你摊牌了。” 魏牧成眼皮一跳,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程英面不改色道::“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给我定了一个娃娃亲对象,我这次回来,对方拿着当年给我的信物,要求我跟他结婚,我以后会跟他结婚,不会跟你走。” 魏牧成的表情瞬间凝固,他定定地看着程英,深邃的眼眸里燃烧着滔天怒火,浑身充满杀意,咬牙切齿道:“你敢嫁给别的男人!” 程英目无表情,“我爸欠人家一个很大的恩情,我爸偿还不了,我总得去偿还吧。” 魏牧成脸色阴晴不定,胸口气得起起伏伏,好一会儿才平复心情,冷冷看着她道:“不管你说的话是真是假,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放过你?”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爱信不信。” 魏牧成心中怒火焚烧,脑子又很冷静得思考程英说得话究竟是真是假,他微眯着眼睛,眼里满是危险的信号,“程英,现在是新时代了,父母包办婚姻已经成为过去,我不管你父亲给你定下的娃娃亲对象是谁,你不准嫁给他,他也休想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他想要钱或者权,又或者其他条件,我都能满足他。你带我去见他,你跟他的娃娃亲婚约,由我来断!” 程英暗骂一句神经病,不想跟他废话,转头就走。 魏牧成又伸手去抓她的手腕,“你不跟我说他是谁,我就一直跟着你,直到那个人出现为止。” “放手!”程英目光一厉,冷声呵斥,“不要妨碍我工作!” “不放,除非你告诉我那个人在哪里。”魏牧成死死拽着她的手,不放手。 程英气结,想砍了他的手,他一碰她,她就觉得恶心。又想叫大黄去咬他,又怕激怒他,适得其反,会把大黄弄死。 只能忍着气道:“我告诉了你,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他是苗族人,还是苗寨少族长,未来的族长、苗王,会炼蛊、下蛊,你想死在他的蛊虫下?” 魏牧成怔楞了一下,万没想到,她所谓的娃娃亲对象,竟然是苗族之人。 他拧紧眉头,“就算对方是苗王又如何,我喜欢的人,绝不会拱手相让!我就不信,法治社会的时代下,他敢给我下蛊。你不说还好,一说,我非会会他不可。” 他已经打听过程英的工作内容,知道她跑邮路线最后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名叫普苍寨的苗寨。 而整个青石县,只有一个苗寨,只有一个少数民族存在,那么程英所说的娃娃亲对象,应该就是那个普苍寨的未来苗王了。 他倒想看看,对方究竟有什么魅力本事,让程英不惜抛弃他,也要跟那个人在一起。 程英如鲠在喉,她原本说出来娃娃亲的事情,是想要魏牧成知难而退。 谁知道这个神经病,非要刨根问底,还要跟着她去找人。 她不可能在这当头拒绝他同行,她要拒绝了,魏牧成肯定会察觉她在说谎,到时候她要想摆脱他,就更麻烦了。 可要让魏牧成真去了苗寨,他随便找个苗族的人问话,都能露馅,而且她还没跟龙卜曦商量假装她娃娃亲对象的事情...... 程英努力压住心中的郁闷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魏牧成,我劝你不要去找他,普苍寨不欢迎外人,外人误闯他们的寨子,要是触犯了他们的忌讳,你会被他们折磨的生不如死。” “有你在我身边,他们能把我怎么样?你以为我身上的军装是白穿的?我的身手不比你差,我要真遇到危险情况,你难道眼睁睁的看着我死?”魏牧成自信满满。 他始终觉得,程英是爱他的,不管是前世今生,她都对他有感情,否则她不会在前世知道他出轨后,还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今生他没出轨,也没做对不起她的事情,她就是受不住他妈看不上她,跟他闹脾气分手而已,她心里其实爱他爱得要死,她怎么可能舍得看他被人欺负。 程英咬牙蹦出几句话,“我警告过你,你不听,非要跟着我咎由自取,自讨苦吃,你要遇到危险,你看我管不管你。” 扭头往前走了。 这个神经病,多大的脸啊,谁管他是死是活,她恨不得他马上去死! 魏牧成不信邪地跟在她身后,“我的格斗技术在部队军演里拿过奖,不过是一些愚昧无知,只知道玩虫子的苗民,我带点杀虫的药粉去不就行了,他们能把我怎么着......你邮包重不重,拿给我背吧.......”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8节 “别碰我,我的邮包很重要,里面每一个邮件都不能丢失,你别把我的邮件搞丢了。” “好好好,你背,你背,你背不动了再叫我,我给你背,保证不弄丢你的邮件。” ** 山路崎岖,天气灰蒙蒙的。 西南地界的气候,一入秋,不是艳阳天,就是阴天,下雨的时候明显要比夏季少很多。 入秋以后,山里也呈现明显的变化,道路两边的草木不再是绿油油的一片,很多植物和树木逐渐呈现干枯发黄的迹象,秋风吹着落叶,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尽显萧瑟景象。 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走走停停,大黄走在她的前面,魏牧成走在她的后面。 每当她歇气之时,魏牧成想走到她面前,帮她背包裹,大黄总是对着魏牧成一阵龇牙狂叫。 因为它能感觉到自己的小主人不喜欢这个陌生的男人,也能闻到这个男人对它不太友好的气息。 就这么歇了两次后,魏牧成忍不住道:“程英,你这条狗是什么意思,我一靠近你,它就想咬我,你是不是故意带条狗来针对我?” 程英靠在狭窄山路边的一个草垛旁歇气,大黄坐在她身边,炯炯有神的一对狗眼睛,一直盯着魏牧成,一副十分警惕他的模样。 程英伸手摸着大黄毛茸茸的脑袋道:“我针对你做什么,大黄是我爸养得狗,一直陪着我爸跑邮,能帮我爸不少忙。我继承了我爸的工作,当然也要带着他的狗一起跑邮,我第一次跑邮,不认识路,就是它带路的。大黄是条很有灵性,很聪明的狗,它分得出好人和坏人,它不喜欢你,你就别往它面前凑,免得它咬你。” 魏牧成脸色阴沉下来:“你的意思,我是坏人?” 程英抬眸:“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只是畜生不喜欢你,你何必跟一个畜生计较,你要计较了,你连畜生都不如。” 魏牧成脸色一变,“程英,你不觉得你现在说话,越来越过分吗。” 都敢拐弯抹角骂他是畜生,看来是他以前太过宠爱她,让她忘记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程英皮笑肉不笑,“抱歉,我一直都是实话实说的性格,以前看在你是魏首长儿子的份上,说话多少要给你留点脸面,现在我们已经分手,已经是陌生人,我也懒得装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嘴毒心硬的女人,你要是接受不了我真实的性格,我劝你尽早离开,另觅良人吧。” 魏牧成冷哼:“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很清楚,你别以为你对我说些狠话,我就会受不住气,放弃你。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将邮包重新背回到肩膀上,站直身体,招呼大黄:“走吧大黄,快到矮门村村委了,你去前面的山坳叫叫,告诉村里人,我来了。” 大黄对她轻轻地‘汪’了一声,飞快跑去前面的山道,在离程英很远的地方,站在一个山坳路边的石头,对着矮门村快要到山顶的村委会方向,“汪——汪——汪——”大声叫了几声。 叫声在山坳之间回荡,很快矮门村的村民听到它的声音,有信件包裹的,纷纷往村委会走。 第53章 章 向招娣 矮门村, 村委会外面的院坝里。 程英向上次那样,把有矮门村村民们的邮件拿给村民,并跟村民们道歉, 说明自己从阿依山下摔下去, 有十多天没来送邮件的事情。 村民们表示理解,纷纷询问她的伤势如何, 又跟她聊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最后把目光看向站在她身后的魏牧成, 当着她的面问:“小程同志,跟着你身后的男同志是谁啊?是新的邮递员吗?” 不怪他们这么想,实在是程英一个女同志, 上任邮递员,跑第一次邮就从山上摔下去,怎么都没男邮递员靠谱。 加上魏牧成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 军绿色长裤,装扮看起来有点像邮递员,他们以为魏牧成是邮电所新派来的邮递员, 估计要取代程英,跑这条邮路。 程英还没开口,魏牧成抢先说话:“各位乡亲父老, 你们好, 我不是邮递员, 我是程英的对象, 我是跟着她来看看她的工作。” 程英马上解释:“大家别听他瞎说, 我跟他只是以前处过对象,现在已经分手两个多月,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关系。他对我纠缠不休, 非要跟我同行,我也没办法。” 魏牧成沉下脸,目光阴鸷地看着程英,“你非得在这么多人面前,跟我掰扯关系?我说过,我没同意分手,你单方面分手,分手这件事情就不算数!你还是我的对象!” “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我也说了,我不喜欢你了,我不愿意再跟你处对象,你为什么一直追着我不放?”程英脸色也很不好。 两个人,剑拔弩张,看向彼此的目光都带着怒气。 村民一听,看向魏牧成,神色各异。 有人觉得,这么英俊的大小伙儿,一看长相气质都不同非凡,推断程英说的分手时间,这小伙儿,应该是部队的,她怎么就看不上这小伙儿呢。 觉得她不知好歹,乡下多少姑娘想嫁给军人,吃上家属饭呢。 也有人觉得,现在的年轻姑娘就是玩得花,程英都跟一个男同志处上对象了,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说不处对象了就不处对象了,这多伤人家男同志的自尊,多让人家没面子。 她都跟人家处上对象了,不嫁给人家,她想怎么着啊,还想嫁给其他人?简直是水性杨花。 还有很多人思想开明,理解程英的处境,人家一个大姑娘主动提分手,不愿意跟那个男的处对象了,指定是那个男的有问题,或者是做了什么对不起程英的事情,程英才会提分手。 谁想到这男的还追到人家家乡来,一直跟着人家,当着诸多不认识的村民说那些话儿,不就是纯纯膈应程英,想逼程英就范,回心转意么。 这样的男人,心机深沉,又恶心人,长得再英俊有什么用。 一时之间,村委会议论纷纷,村民们心里在想什么,就把想得话都说了出来。 面对几十个村民的议论指点,魏牧成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他想说些什么,为自己辩解,又怕程英不给他一点脸面,什么话都往这些村民面前说,只能憋着火,站在人群中,任由这些村民指指点点。 而程英完全无视村民们的议论,她把属于矮门村的邮件都发完以后,整理好邮包,重新背在身上,准备离开。 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长相斯文,戴着眼镜,看起来已经有二十五岁的年轻姑娘,悄悄拉住她的手,在她耳边轻声问:“小程同志,需要我帮你报案吗?” 程英偏头认出那姑娘是向老大家的大女儿,名叫向招娣,是个学习成绩全优,当年在中考拿过第一名好成绩的读书好苗子。 却在当年被她重男轻女的父亲,喝令回家干活带弟弟,让她辍学。 当年向招娣学校的校长,她的班主任,还有其他好几位老师,不忍让她就此埋没,轮番上她家,劝说她的父母,让她继续读书,她父母死活不答应。 后来还是女校长咬咬牙,决定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十块钱出来,给她的父母,维持他们家里的基本开销,和其他老师相互凑钱,包了向招娣的学费和生活费,她的父母才同意继续让她上学。 向招娣知道她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不想辜负校长和老师们对她的扶持、期望,她在读书的期间,一直很刻苦,各科成绩一直是满分,是全年级的第一名,无论是成绩还是人品方面,都全优,深得老师同学们的喜欢。 可惜她考上高中,因为十年大动荡的缘故,学校不开学了,她本来想去县里进厂工作,她父母给她安排了一个山沟沟里的穷男人相亲,要她嫁人。 她不愿意,她父母就给她下药,把她跟那个男人关在一个屋里,想逼她就范,她宁死不从。 当她撞墙自尽,把自己弄得浑身是血,有气进没气出时,那个男人和她的父母吓了一跳,怕弄出人命,就没再强迫她了。 从那以后,她就在家里干劳力活,赚得工分全被她爸妈划分走,每天只能吃个半饱,还要帮着父母带弟弟妹妹,家里家外,什么活儿都要干,人累得瘦得不成样,她父母也不心疼。 就为了让她承受不住劳累,嫁给她父母要收大彩礼,将她卖出去的穷男人家里。 向招娣读过书,受过老师们的教育,思想早已有了一个质地飞跃,她明白女孩子本是高山,不是河流,更不是蒲公英,随处漂泊,除了嫁人,除了听父母所谓的为她好的话,她还可以有更广阔的人生。 尽管那些广阔人生的道路,在目前的形势来看,是遥不可及的梦。 可她不愿意放弃心中梦想,她想考上大学,去到大城市,找到自己想做的工作,为自己而活,不被任何人束缚,不管她父母怎么逼迫她,她也绝不会低头。 如此优秀又倔强的女孩子,还拥有那带有歧视的招娣名字,程英想不知道向招娣的生平事迹都很困难。 能在恶劣环境家庭中,依然坚持本心,不愿意向父母妥协,不愿意嫁给穷山沟的男人,生一堆孩子,过上烂泥一样人生的女孩子,程英由衷钦佩。 此刻魏牧成被几个大妈、大婶儿围着问东问西,分身乏术,无暇顾及程英。 程英走到村委会院坝边角处一颗树下,跟向招娣说:“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的事,报案没用,公安干警同志管不了。” “为什么管不了?男人只要违背妇女意愿,一直缠着妇女,跟着妇女,就是耍流氓,就是犯罪,你完全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让公安同志把他抓起来,让他再也没办法对你进行纠缠!”五官端正,但脸颊瘦的得颧骨凸出来,看起来又黑又瘦的向招娣,不理解。 程英也不隐瞒:“他是首都那边的人,出生高、干、家庭,父母都有高职位,他的性格比较难缠,报了案,就算把他抓进去关一段时间,以他的性格,肯定会记仇,出来以后会变本加厉的报复我和我的家人。我不能让我的家人因为我的缘故,受到他的伤害,只能先忍着,他想跟就跟,我看看他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能跟多久。” 向招娣闻言,一种无力感涌上心头。 她知道程英,毕竟程英是她们镇上方圆二十多个村落,近几年唯一被招去部队当女兵的姑娘。 程英的父亲又是乡里大家都认识的邮递员,按理来讲,程英在部队都做上了排长的职位,当上了女军官,该前途无量,有更广阔的人生道路。 可惜,天不遂人愿,程英的父亲摔成了半边瘫...... 程英做上邮递员以后,她还挺羡慕程英,因为程英做得是干部编制的工作,虽然跑邮艰苦,可程英有自己的工作和工资,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不像她,被重男轻女的父母,一直用生恩,养育之恩对她进行各种道德绑架,逼迫她嫁人,用她下半生的幸福,换取一笔丰厚的彩礼钱,用来养他们唯一的宝贝儿子。 虽然她没见过几次程英,但程英成为女兵的经历,还是足以让她和许多乡下的姑娘,对程 英有种莫名的憧憬和崇拜。 大概就是女兵比男兵稀少,且程英在部队里,本身就很厉害的缘故。 可现在,程英被她的前对象纠缠着,对方家世显赫,程英没办法用正常的手段保护自己,只能这么拖着,任由那个男人在这么多外人面前,败坏自己的名声。 向招娣忽然心生迷茫,强如程英,都有很多事情不能解决,不知道她现在的坚持有什么意义,她又能坚持多久。 就在这个时候,程英忽然靠近她,在她耳边低语:“谢谢你的关心,你是一个好姑娘,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坚持自我,没有向任何人妥协,我相信你是一个坚强的姑娘,你有自己的想法。坚持下去,要不了多久,你就会见到光明,走上你想走的道路!你有空的话,去镇上找找高中的书,不管是买的还是借的,又或者用别的手段,你要复习一下那些你曾经读过的课本资料,再过一段时间,你或许就能做你想做的事情了。如果你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来找我帮忙,在我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一定会帮你。” 向招娣瞳孔一缩,她是聪明人,听到程英的话,她立马想到,程英是退伍女兵,她的前对象是首都高、干、子弟,他们能知道外人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是很正常的。 加上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一年了,今年新上任的国家领导人,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国家不可能一直保持现状,让这么多的学生留在乡下劳作,极有可能恢复学校继续读书。 也就是说,国家很有可能恢复高考,她想考大学的事情不再是做梦! 向招娣激动起来,伸出一双长年劳作,手心满是老茧,手背皮肤又黑又是裂口,沾着泥巴的双手,紧紧握住程英的手,“小程同志,谢谢你的提醒,我感觉我死气沉沉,看不到尽头的人生,终于迎来了希望!我会想办法去镇上找课本复习,我也不跟你客气,我现在的确有很多困难,身不由己,但我不会放弃任何能摆脱我命运的机会。我需要帮忙的时候,我一定会来找你,等我有能力的时候,一定会好好回报你。” “好,我等着你。”程英笑着跟她说了一会儿话,见时候不早了,招呼着大黄继续上路。 魏牧成看她走了,赶紧从一堆八卦好奇的妇女中离开,狼狈不堪地跟在程英身后。 程英回头看他一眼,毫不客气地嗤笑一声。 她没说话,魏牧成还是从她的动作表情看出她想说的话:让你在那么多村民面前大言不惭,现在知道后果了吧。 魏牧成无话可说,如果他事先知道这些山里的村妇有多么八卦,一个个围着他,问这问那没完没了,他绝不会在她们面前多说一句话。 两人一狗,走了半个小时,来到矮山山顶,李柱子家旁边。 今天没有李柱子娘的信,李柱子娘没来村委会,应该去地里干活了,家里就李柱子的爷爷在。 程英从李家外面那颗巨大的黄角树经过,闻到黄角兰的花香,忍不住停住脚步,抬头往树上看。 遮天蔽日的高大树冠中,绿色的树叶有些发黄的迹象,在那些树叶中,隐约能看见一些米黄色的黄角兰花朵,在树叶中绽放,随着山顶上的秋风,飘来阵阵迷人的幽香。 魏牧成看她望着大树,也抬头去看,看到树上那些为数不多的花朵之后,他想起程英好像一直都很喜欢西南地区特有的黄角兰花,也曾在他面前描述过,黄角兰有多香。 那种香,既不是浓烈得让人闻着不适应的香,也不是淡得让人闻不见的香,而是恰到好处,不浓不淡,刚刚好。 他仔细嗅了嗅,的确很很香,闻着很舒服,难怪程英喜欢黄角兰。 上辈子他沉溺于女色,喜欢跟不同的女人在一起,又因为工作忙,很少陪程英回到她的家乡。 为数不多的两次到青曲镇,也是冬季快过年的时候,错过了花季,根本不知道程英喜欢的黄角兰长什么样。 如今终于看到了黄角兰,看程英很喜欢,他二话不说,就往高大的树上爬。 程英看到他的动作,皱着眉头问:“你在做什么?” “给你摘花啊,你不是最喜欢黄角兰?”魏牧成双手双脚并用,往树上爬。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39节 程英神色古怪,她是喜欢黄角兰不错,但她又不止喜欢这一种花。 尤其她跟魏牧成处对象的期间,因为都在部队里,又处于七十年代思想还算保守的年代中,不会像未来一样,讲究一到节假日,男同志就要给女同志送各种鲜花,取悦女同志。 她和魏牧成,无论是在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在两人结婚之前,魏牧成都没想过要给她送花。 她也不是那种需要男同志节庆送花送礼搞浪漫的人,因此,按照时间来算,她这个时候应该还没跟魏牧成说过,她喜欢黄角兰吧。 怎么魏牧成说她最喜欢黄角兰? 联想到魏牧成反常得来找她的举动,她心中有个大胆的猜想,试探性地开口,“这是人家的树,你不经过人家的同意,爬人家的树,摘人家的花,不太好吧。我也不是特别喜欢黄角兰,我还有很多喜欢的花——” “你不喜欢黄角兰,你喜欢什么花?你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说过,你很喜欢你们川渝地区的黄角兰,除此之外就是茉莉花、栀子花、腊梅花。我以前给你买过玫瑰花,你就不喜欢,随手丢一边。”魏牧成边往树上爬,边下意识地回答她的问题。 果然…… 程英心中一沉,脸色十分难看:“你什么时候给我买过玫瑰花?你怕不是记错了对象,是给你那位远在京都的于大小姐买得吧?” 魏牧成闻言脚下一滑,差点从树上摔下来,他努力稳住身体,爬到一个比大腿还粗的树枝上,站在树枝上,往下看着程英,有些心虚的说:“那估计是我记错了,我可能买了花,送给我母亲或者我姐姐了,以为送给你了。” 程英冷笑,“送你母亲、姐姐,送玫瑰花?你知道玫瑰花的花语是什么意思吗?” 魏牧成沉默,他当然不知道,他是男人,前世一直是浪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在跟程英结婚多年以后,对程英没有了新鲜感,就在女人堆里转悠。 女人喜欢花,他就给她们订花、买花,玫瑰花的花语是什么,他不了解,也不屑了解,不过却是知道,这花语肯定不适用于送他母亲、姐姐。 程英到这个时候,已经基本可以确定,魏牧成做出种种反常的举动,或许跟她一样,是重生了,或者是做梦了,拥有上一辈子的记忆,才会如此。 她内心说不清楚是个什么滋味,既有憎恨、厌恶,有些说不清道明的庆幸。 憎恨魏牧成重生了也不放过她,依旧对她纠缠。 厌恶他假惺惺的去给她摘花,让她更加厌讨厌。 庆幸她发现这个人也重生了,拥有上辈子的记忆,很多事情,她不必再对他客气,心里紧绷的那根弦,在此刻放下。 魏牧成,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 你不是喜欢装吗?那我也装,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装作不知道你重生了,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想耍什么花招! 程英不再说话,招呼大黄,转头就走。 魏牧成叫她:“你走什么,你不要黄角兰了?” “不要,我不稀罕。”程英头也不回地走。 魏牧成没办法,只能随便摘两朵花,赶紧跳下树,追上去。 ** 两个小时后,程英停在人工开凿出来的斜坡悬崖口子下,将邮包放在里面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邮包上歇气。 魏牧成跟着她走了几个小时也累了,坐在离她两米远 的距离歇气。 程英稍微歇了一会儿,拿出挂在邮包上的小水盅,从斜挎包里拿出军用水壶,给大黄倒了满满一盅水。 口渴的大黄,滴水不漏地喝了个精光。 魏牧成从早上五点钟起床就没吃早饭,又双手空空跟着程英走,什么东西都没带,现在是又累又饿又渴。 看程英抱着水壶喝水,他忍不住开口:“你给我留点水喝。” 回答他的,是程英抱着水壶,将里面的水哐哐一饮而尽。 程英喝完,还特意把水壶倒过来,往下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带得水只够我和我的狗喝,没有你的份。你想喝水啊,路边有山泉,山下有河流,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魏牧成:...... 他是高、干、子弟,从小就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渥生活,极其挑食。 哪怕他入伍参军,在野外参加不少艰苦的训练,他也能不吃喝野外的东西就不吃,只吃喝好的食物水源。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野外很多水源,看着干净,实际有很多寄生虫和蚂蟥隐藏在水里,如果没有过滤,把水烧开,把那些水喝进去,很容易生病。 当然,特殊情况下,人渴到不行,为了保命,再不干净的水,也得喝一些保命。 在来到这个位置之前,魏牧成就已经口渴了,他也看到路边有许多西南地界特有的山泉小水坑,里面有不少清冽的山泉水。 他一口都没喝,他看到了程英背着得小水盅,以为她会停下来,在一处水源旁边烧水喝,或者去老乡家里讨水喝,结果她一直走,没有在老乡家里停留的意思,也没有烧水的动作,他走了快五个小时的山路,现在嗓子渴得要命。 魏牧成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目光沉沉地盯着程英,“你早就预料了是不是?所以你才不阻拦我跟着你。” 程英把军用水壶装回斜挎包里,“魏大少爷,你这就冤枉我了,我早就跟你打过预防针,你不听,非要跟着我来吃苦,这能怪我吗。” 魏牧成扯了扯嘴角,自嘲一笑,“也是,是我自讨苦吃。” 他是军人,各种训练也是出类拔萃,每次出任务,缺水断粮的情况也时常出现,只是几个小时不喝水而已,对来他说不算什么。 他只是习惯了优越的生活,不在部队出任务的话,他走哪都想要别人捧着他,惯着他,给他最好的待遇。 他以为程英会向上辈子那样,什么都为他着想,洗衣做饭什么事情都做,每次做完饭菜,他没回家的话,不管他吃不吃,总会给他留一份。 没想到如今的程英,对他如此的绝情,什么都不给他留,只想着她自己,她宁愿给她的狗喝水,也不愿意给他喝一口水。 这个女人,真是一如既往地狠心。 第54章 中午时分, 他们到达了凉风凹村。 程英刚进到村子,就碰到了郭大喜。 他气喘吁吁地从山脚下跑到半山腰上来,看到程英, 眼里满是遮不住的高兴和炙热, “小英,你终于来了, 我听别人说,你从阿依山摔下了山, 一直在普苍寨疗伤,你伤好些了吗?我本来想去普苍寨看你,可我爸妈拦着我, 不让我去,说普苍寨的苗民,不欢迎外人......” 程英双手勒着沉重邮包的背带, 站在路边也微微喘着气说:“还好,没什么大碍,我现在能正常的走动跑邮, 谢谢你的关心。” “没事就好。”郭大喜松了口气,伸手去拉程英邮包上的背带,“我来帮你背吧, 你身体还没痊愈, 走了半天的路, 一定很累了。今天你的表姨不在家, 她回娘家吃酒去了, 你今天就在我家吃饭吧。” 程英本来想拒绝,她不是木头,一眼就能看出郭大喜对她有意, 她其实不想跟郭大喜有过多的接触,给他太多不实际的幻想。 可一想到魏牧成这个渣男还跟在她的身后,她有意膈应魏牧成,也就没拒绝,任由郭大喜把她的邮包背在他的身上。 “麻烦你了大喜哥。” 郭大喜满心欢喜地背上她的邮包,看她没上一次看到他那么冷淡,愿意让他帮忙,觉得两人的关系更进了一步,为此欢欣鼓舞。 他准备背着包走的时候,终于看见了站在程英身后的英俊男人,不由警铃大作:“小英,他是——” “我是程英的对象。”魏牧成冷眼看着眼前皮肤黝黑,长得土里土气,穿着也很土气,一看就是乡下庄稼汉子的年轻男人,对着程英献殷勤。 他很清楚,程英不会跟这个男人有任何结果,倒不是程英势利眼,看不上乡下的男人,而是程英很慕强,又喜欢长相俊美的男人,这个庄稼汉,明显不是程英的菜。 饶是如此,程英一直不让他帮忙背邮包,转头就把邮包拿给那个男人背,虽然知道她是故意气他,他心里还是不舒坦,看那个男人相当不顺眼。 “谁是你对象,你少往你脸上贴金!”程英毫不客气拆穿他,“我现在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只是前对象!” 郭大喜顿时明白过来这两人是什么关系,心里颇不是个滋味,面上没有显露,只是对程英说:“走吧,我爸妈正在家里做饭。” 他不刨根问底,也不多嘴多舌的性格,程英觉得很放松,她也不客气,叫上大黄,跟着郭大喜往山下走。 下山的路途中,程英免不了要问郭大喜:“你妹妹喜儿怎么样了?” 郭大喜领着程英从主道往田埂边走,“还好,自从上次她跟张阿牛的订婚宴闹掰以后,我爸妈就听从你的意见,对她进行劝导,让她放弃张阿牛。 她听不进去,寻死觅活地拿刀割自己脖子,威胁我爸妈。我爸妈拿她没办法,咬牙花大价钱,请了村里一名年轻的漂亮寡妇去勾搭张阿牛,做了一场戏给她看。 她跟张阿牛大吵大闹一通,回到家里哭了几天几夜,躺在床上不吃不喝,我妈也跟着绝食。 两人都饿得要死不活的时候,我跟二喜背着她们去到镇上,套了个牛车去县里‘看病’。 看病的路途中,故意从百货商店、电影院、人武部经过,我妹看到那些热闹的景象,看到一个个穿着军装的英俊男同志,渐渐回了神。 回家以后就不闹绝食了,也不寻死觅活了,最近这几天,还缠着我妈,问我们什么时候再去县里,我妈打算过几天带着她去趟省城......” 程英笑了起来,“喜儿不再一门心思放在张阿牛的身上,这是好事。” 郭家人将她的建议听了进去,执行力还挺强,郭喜儿也不是无可救药,一切都还有挽回的余地,程英感到欣慰的同时,心情特别好,对着郭大喜连说了许多话。 魏牧成跟在两人身后,看着两人谈笑风生,他却插不上一句话,气得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 上辈子程英跟他闹掰以后,就从没有给过他好脸色看过,也从没有对他笑过。 今生从他找到她开始,她同样没给他好脸色看,对他始终冷着脸,对他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如今却对一个乡下男人笑颜如花...... 魏牧成心中的嫉妒之火熊熊燃烧,偏偏人家两个人正大光明的,没干任何出格的事情,他再生气,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能自己生闷气,看着他们说说笑笑。 半个小时后,他们到达了郭家,受到了郭家夫妻的热情招待。 郭喜儿神情憔悴,瘦了很多,看到程英出现,她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程英跟她说话,她冷哼一声,直接掉头就走。 郭大婶儿不得不向程英赔礼,“小英,对不住啊,喜儿被我们夫妻俩给惯坏了,一点也不懂事,我带她向你道歉。” 程英道:“没事,她还小,我不会介意。” 喜儿对她冷淡,无非是觉得是她拆散了她跟张阿牛的好事,心里记恨着她,她又怎么会跟一个心智还没成熟的小姑娘计较。 等到喜儿长大了,心智成熟了,终有一天,会明白她的良苦用心。 中午,郭家的饭菜还挺丰盛,做了一盆酸菜鱼,炒了一盘子酸辣子河虾,一盘腊野鸭,另外做了一些素菜。 程英吃得斯斯文文,魏牧成像是 饿死鬼投胎,几辈子都没吃过好东西似的,哐哐连吃几碗糙米饭,把人家的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还不够,把剩下的菜汤,连同人家早上剩下来的红薯稀饭一并拌饭吃光,这才打着饱嗝放下碗筷,别提多丢人了。 郭家人在开饭之前就问过程英,跟着她的男人是谁,程英免不了跟他们解释几句。 郭广盛夫妻俩本来就挺喜欢程英,加上他们的大儿子对程英有意,他们也有想撮合程英做自己儿媳妇的意图,听到程英从山上摔下山本就揪心,结果魏牧成这个前对象冒了出来,对程英纠缠不清,妄图撬走程英,还厚着脸皮在他们家吃了这么多饭菜,他们夫妻俩看魏牧成是哪哪都不顺眼,说话都夹枪带棒的。 郭广盛:“咱们男同志,做事要有分寸,要有担当,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哪能一直斤斤计较,抓着人家不放,这不是男人,这是小人。” 郭大婶儿:“咱们女人,最讨厌的就是那起子没有眼力见的臭男人!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就不顾人家女人的意愿,对人家胡作非为,为非作歹,真以为自己是跟葱,是个大爷呀!那种臭男人,再怎么胡搅蛮缠,咱们女人也看不上,只会觉得恶心。” 两人说完,还特意在魏牧成面前强调,“魏同志,咱们夫妻俩说得可不是你啊,你不要误会。” 魏牧成:...... 郭二喜在旁边添油加醋,“这种对女同志尾随耍流氓的男人,要是我遇上,我非得把他揍得鼻青脸肿,他爹妈都认不得,送去公安局,让公安同志处理不可!”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0节 郭大喜附和:“真正的男人,对喜欢的女同志,该是克制和隐忍,不管再怎么喜欢她,女同志不喜欢你,不愿意跟你在一起,作为男人,就该学着放手,让她去过她想要的生活。而不是打着喜欢她的名义,做出一些列伤害她的事情,那不叫爱,那叫变、态的满足个人私欲,跟罪犯没什么区别。” 魏牧成:...... 郭家一家人的指桑骂槐,让魏牧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心中恼怒不已。 偏偏他是高、干、子弟,是部队军官,他不能跟这些乡野村民计较,也不能跟他们发火,更不可能对他们动手,否则会引发一些列的恶性影响,只能当做听不懂他们的话,从裤兜掏出十块钱,扔在郭家的饭桌,充当中午的饭钱。 程英看郭家为她出头,魏牧成吃瘪,怒气冲冲离开郭家的背影,只觉得心里相当的畅快,给凉风凹村民派送邮件之时,一直都是笑脸盈盈的。 离开凉风凹村后,程英继续上路,四个小时后,来到四七湾,要过河了。 昨天山里下了一场雨,河水涨了不少,河面变宽,河水大概深到了程英胸口的位置。 程英依旧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放下来,绑在自己的腰身,将已经空了一小半邮件,依然沉重的包裹顶在脑袋上,双手扶着邮包,跟着大黄走的路线淌河。 有魏牧成跟个狗皮膏药跟在她身边,她自然不能向上次那样,把裤子脱个精光过河,只能穿着裤子过河。 魏牧成不了解山里的溪流涨水之时的湍急程度,最开始,他看程英要过河,想帮程英拿邮包,被程英毫不犹豫地拒绝以后,他看着程英跟她的狗绑上一条绳索,它的狗在她上方位置,似乎在给她抵挡水流,觉得她太过小心,也觉得那条叫大黄的土狗多此一举,心里觉得这一人一狗太过小题大做,就七八米宽低浅水域能出什么问题。 直到他毫不犹豫地淌进水里,感受到山水的湍急程度,走到河面中间,两腿还陷入塌陷的软土里,整个人往水里倒,在水里扑腾好一会儿,连喝几口水,呛得他胸口疼,差点被山水冲走之时,他才明白,程英为什么那么小心。 程英毫不留情地嘲笑他:“魏大少爷,山里的生活不适合你,你还是尽早回去吧。” 魏牧成浑身湿透,顶着一头水,游到岸边,有些狼狈得爬上岸,“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要见到你那个所谓的娃娃亲对象为止。” 程英纳闷了,他究竟在坚持个什么劲儿,于是烤火的时候,离他远远的,不准他烤她的火堆,冷死他这个渣男。 天黑之前,程英到达了马鞍山村,先将那二十斤重的邮包,送到了半山腰的那对身体不太便利的夫妇手里。 年纪大概在七十岁左右的瘸腿老大爷,一直拉着程英的手,要留她在家里吃饭。 程英摆手拒绝,“田大爷,谢谢你的好意,我就不在你家吃饭啦,我要去陈灵家吃饭,我爸一直是在她家吃饭歇夜的,我也会去他家。” 田老头只好把包裹拆开,从里面掏出几颗大白兔奶糖,往她手里放:“让你一个小姑娘给我送这么重的包裹,实在是辛苦你了。你不留下来吃饭也行,这糖你拿着吃吧,你可不要跟我客气,你要客气,我以后都不好意思让你帮我拿包裹了。” 大白兔奶糖在这个年代,算是精贵玩意儿,山里很多人家都舍不得吃,也舍不得买,谁要给上一颗奶糖,都得高兴好半天。 田老头给了四颗奶糖,算是出手大方了。 旁边他的妻子,一个头发花白,梳得乱七八糟,穿着邋邋遢遢的七十多岁老太太,看到他拿出了奶糖,连忙伸手去抢他手中的奶糖,糖纸也不剥,一股脑地往嘴里塞。 田老头一巴掌扇到那老太太的脸上,将她嘴里吃得糖都抠出来,大声呵斥:“这是我给人家小程同志的糖,你抢什么抢,几辈子没吃过东西啊?给我滚回屋里去!” 田老头看着年纪挺大,但一直在家里务农,身体还很结实。 他这一巴掌下去,直打得那个身形瘦弱,脸庞干瘦的老太太脸颊瞬间通红一片,很快红肿起来。 老太太像是被经常打,矮了打也不会哭喊,只是傻乎乎冲着田老头笑了笑,转头慢悠悠地进屋里去了。 程英看到这一幕,心里很不是个滋味,直言不讳道:“田大爷,田大娘都这样了,您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跟她讲吗,您这样打她,不太好吧。” “不打她不行啊,她一直这么痴痴傻傻,家里有点什么好吃好喝的东西,她都要抢,都要一口气吃完,好言好语跟她讲,她就是不听。她抢吃完了,我跟我的孙子们吃什么?”田老头用衣袖擦拭着抢过来的奶糖上面的口水,满是沟壑的黑脸上,全是遮掩不住的嫌弃神色。 程英如鲠在喉,她这个时候,大概已经猜到了田老太是这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看田老头要把糖拿给她吃,她连忙摆手拒绝,叫着大黄离开了。 魏牧成跟在她身后道:“那个老头,一看就不是个好玩意儿,他穿得挺干净,他的妻子却脏得不行,他肯定没少打骂、虐待他的妻子,真不是个东西。” 程英翻白眼,“你还有脸说别人,你又是什么好东西了?” 魏牧成没打过她,是因为她的格斗技术比魏牧成还厉害,他想打,压根打不过她。 可上辈子,魏牧成将她囚禁在那个偏僻别墅地下室里,对她做得那些的事情,比打她还恶心。 听到他说这些话,程英简直想打爆他的狗头。 装货! 很快,程英来到陈家。 陈家人对于她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关切的询问她摔下山的事情,另外就是询问跟着她的魏牧成。 程英免不了一阵解释,接着跟着陈灵,前往大队部 ,给村民们派发邮件。 当拿到邮件的村民都离开后,一个年纪大约在二十六岁左右,长相漂亮,满脸憔悴,背上背着一个小奶娃,双手一左一右牵着两个不大女孩子的女人,走到程英面前问:“小程同志,没有我的信吗?” 程英:“你是——” 陈灵介绍说:“她叫叶雯雯,是我们村里的知青,前几年嫁给我们村曹老家的小儿子曹金石,她娘家是沪市那边的。” 难怪程英听她的口音那么耳熟,原来是沪市的人。 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一年了,国家还没出台让知青自行回城的政策,很多知青在这一年里,想尽千方百计,有钱的给钱,有门路的走门路,不惜抛夫/妻弃子也要回城,疯魔的程度,让人听着就咂舌。 程英知道很多知青下乡,并非是自愿,有很多知青,家里条件优渥,来到乡下支边后,吃尽了苦头,如今能有机会回城,他们自然想回去,不愿意留在乡下,过那种日复一日,耕田种地,吃糠喝稀粥的苦日子。 因此很多当年为了逃避劳动,或者一时情迷冲动,跟当地人结婚生子的男女知青,为了回城,十对夫妻里面,八对都在闹离婚,就为了拿到回城的名额,回到城里过上他们期许多年的城里生活。 青曲镇管辖范围内的二十多个村,每个村从六零年代开始到大运动结束,接纳不低于二十个以上的知青,大运动结束以后,那些结了婚的知青们几乎都在闹离婚。 这个叶雯雯来自沪市,看她出众的长相,说话的语气,斯文的动作,一看就是家庭不错的女知青,她这么期盼的询问来信,难道她也是闹离婚的一员? 程英仔细看了一下邮包,对叶雯雯摇头,“很抱歉,叶同志,没有你的来信。” 叶雯雯十分失望得噢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牵着她的孩子走了。 程英对她很好奇,回陈家的路上,询问陈灵,“叶雯雯当初嫁给你们村的曹金石,是她自愿的吗?” “是她自愿的。”陈灵往路边让了让,让急冲冲往前跑的大黄走前面,“叶雯雯是第一批来到我们村支边的知青,当年他们一行人有四个人,她是年纪最小的一个,才16岁。 听说她的父亲曾经是沪市某个单位的领导,因为她母亲是资本家大小姐的身份,一家人受到牵连,他父亲不愿意跟她母亲离婚,说什么都要护着她母亲,就被打成了下九流的成分,和她哥哥下放到边疆地区农场改造去了。他们为了不连累她,登报跟她断绝了关系,让她下乡支边躲过改造。 叶雯雯在家里一直备受宠爱,十指不沾阳春水,下乡以后什么不会做,一开始哭了很多鼻子,还被村里一些老庄稼人骂,说她弄坏了秧苗,还分走村里的粮食,没什么用。 曹金石看不下去,过去帮她的忙,一来二去,他们就看对了眼,处上了对象,第二年叶雯雯就嫁给了曹金石,年底就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又生了两个孩子。” 程英道:“那叶雯雯的婆家对她怎么样?我看她穿得衣服都有些破旧,脸色憔悴的不成样,如果她婆家对她好,她不至于弄成这副摸样吧。” 陈灵叹息:“她公婆一开始对她挺好的,觉得曹金石一个乡下小子能够取到城里的金凤凰,是他们的儿子有本事。她公公婆婆在村里那是可劲儿的炫耀,酒席都摆了好几桌呢,桌上大鱼大肉的,啥都有。 可是她公婆不止曹金石一个儿子,有几个儿子呢,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叶雯雯嫁给曹金石以后,就不下地干活了,洗衣做饭啥活儿都交给曹金石去做,她就在家里看她带得书,偶尔帮忙做做饭。 然后她的那些妯娌就酸的不行,天天挑事,她公公婆婆也觉得她太过懒惰,什么活儿都让他们儿子干了,她就呆在家里什么也不干,真把自己当成大小姐了,渐渐地,就产生了矛盾。 再加上叶雯雯连生两个女儿,她婆婆觉得她是不下蛋的老母鸡,天天跟她吵吵,她受了委屈,就跟曹金石吵,夫妻俩的感情也出现了裂痕。 直到去年,她终于生出一个儿子出来,他们夫妻的关系,还有跟她公婆的关系终于好了很多。 不过,我看她那个样子,应该是后悔嫁给曹金石了,去年她生完孩子之后,上面政策变了,她就开始频繁联系她的父母。 我们村儿还有另外两个知青,一个娶了我们村的姑娘,一个嫁给了村支书的儿子,都在闹离婚。 其中男知青哄骗着他家那口子,说跟他离了婚,他拿到回城名额,回到城里找到工作以后,就回来接他们娘仨去城里享福。 他的妻子同意了,结果他回城以后,到现在都了无音讯,那个女人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被他骗,天天在家里哭。 而嫁给村支书儿子的女知青,各种寻死觅活要离婚,最后借了两百块钱跟她丈夫买断了婚姻关系,回城去了。 我看叶雯雯也想离婚,只不过曹金石不同意离婚,上次她给她家里人写信,曹金石还把她写得信撕烂了,两人大吵一架,差点动起手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 程英没有一丝意外,在这个动荡的岁月,因为强制下乡造成的诸多城乡夫妻结合,很多不是真心实意,只是为了向现实低头的现实举动。 现在能回城了,他们想回城,可不就不管不顾了。 两人并排着,在狭窄的田埂上行走,小声说着话,魏牧成就像个阴魂一样,一直跟在她们身后。 陈灵忍不住问程英:“小英姐,你就真的任由你那个前对象一直这么跟着你啊?” 程英一脸无奈,“当然不会让他一直跟着我,等到了普苍寨,我会想法子治治他。” 陈灵眼睛一亮,“你要借苗民的蛊虫,给他下蛊?”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吗。”程英伸手轻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普苍寨的蛊虫,很多都是致命的蛊虫,我再不待见他,也不可能给他下蛊啊。” 说实话,她是真想下蛊,让魏牧成这个渣男,死得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魏牧成是高、干、子弟,父母都有权有势,家族背景强大,他要真中了蛊,年纪轻轻死了,不止她会遭殃,普苍寨整个苗寨里的人都会遭殃,她还不至于为了要魏牧成的命,拉着普苍寨的苗民一起陪葬。 第55章 程英不待见魏牧成, 陈家人自然也不欢迎魏牧成。 山里的人憎恶分明,有什么情绪,基本都会露在脸上。 魏牧成不顾程英的意愿, 对她进行纠缠, 陈家人对他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看。 这一晚,魏牧成是睡在陈家的柴房里渡过的。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左右, 大黄将程英舔醒。 程英摸黑起床,看魏牧成还睡在柴房里没动静, 她悄无声息地带着大黄走了。 她刚走出陈家院子,一道漆黑的人影从路边一颗树下走出来,把她吓一跳。 “程同志。”人影说话了,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我有一封信需要你帮我邮寄,劳烦你帮个忙。” 人影说着, 从衣兜里拿出一封信,一张五毛钱递到程英面前。 钱是给程英买邮票用的。 程英借着模糊的夜色,认出眼前的人是昨天看到的那个女知青叶雯雯。 她伸手接过叶雯雯的信, 说了个好字。 “麻烦你了。”叶雯雯声如蚊呐,“程同志,我拜托你寄信的事情, 还请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如果有我的信件, 请你直接交到我的手里, 不要转交给任何人, 包括我的丈夫, 我的孩子。” 程英听出古怪,不由询问:“你丈夫,不允许你跟你的家人联络吗?” “是啊, 他怕我跑了。”叶雯雯嘲讽一笑:“当初他不顾我的意愿,任由他妈把我......我才会嫁给他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跟我父母联系,每次他都找着借口说帮我寄信,可是他一封信都没寄出去,我也没收到过我父母的回信。我还以为我父母是知道了我嫁给乡下的男人,不听他们离去之时给我的劝告生气了,不愿意搭理我。直到两个月前,你爸爸给我拿了一封我哥哥寄给我的信,询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年不给他们写信,是不是在怨恨他们跟我划清了关系,我这才知道,我这么多年写的信,全被我丈夫撕掉了。” 程英惊讶不已,叶雯雯说得话,跟陈灵说得叶雯雯跟曹金石两情相悦,自主处对象的情况完全相反啊。 她问:“你丈夫强迫了你?你当初为什么不报案?乡下的男人欺负女知青,是要被枪毙,还知青一个公道的!” “我没办法报案,因为当初我跟曹金石在一起,是我自愿的。”叶雯雯眼中隐隐有泪,“当年我年纪太小,从没有做过农活,在家也没干过什么家务活,第一年来马鞍村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做,总是会村里人嫌弃,说我什么都不会干,只会糟蹋庄稼,分走村里的粮食,我就是个废物。跟我一起来的知青也嫌我笨手笨脚的,不愿意搭理我。 我不会做饭,知青们嫌我做得饭难吃,不愿意跟我搭伙,让我单独开灶,我很久没吃过像样的食物,在干农活的时候晕了过去。 正好被曹金石的妈看见,她知道曹金石喜欢我,一直想跟我处对象,就把我背去了他们家,把我衣服脱个精光,将我跟曹金石关在一起,让曹金石跟我发生些什么,再把我俩放出来。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1节 曹金石胆子小,不敢做出冒犯我的举动,一直没敢碰我。 可是我跟曹金石共处一室,好几天没出屋子的事情,被曹金石的妈宣传了出去,村里人都知道我跟曹金石‘睡’了,我就算清清白白,也有口难辩。 后来曹金石一直向我献殷勤,帮我干活,说要弥补他妈对我做的事情,我看他对我挺好的,我分到的活计怎么也干不完,挣得工分都吃不饱饭,加上我名声都毁了,于是我向曹金石妥协了。 可是没想到,我嫁给他以后,我在他家的日子,如在油锅里炸,活得生不如死......” 叶雯雯本是城里的娇娇小姐,心思单纯,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的活儿都有保姆做。 一朝下乡,种地干活,吃苦受累,人累得生不如死,感觉活着毫无希望的时候,突然被曹金石母子一唱一和算计,她以为自己的苦痛,能被曹金石解救,嫁给曹金石以后,她就不用干活了,于是半推半就得嫁给了曹金石。 直到多年以后,曹金石的母亲说漏了嘴,她终于反应过来,她被曹金石母子算计了,她已经生完三个孩子了,悔不当初。 她本来想认命,就呆在穷山沟沟里,跟曹金石过一辈子,把三个孩子好好教养大,让她们长大以后走出穷山沟。 可是她哥哥的一封信,唤醒了她的希望。 她哥哥说他们一家人已经平反,在今年六月份的时候回到沪市了,她爸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她哥哥有了新工作,她妈妈身体不太好,一家人都盼着她回家。 他们以为她还怨恨他们,他们也不知道她究竟在乡下过得如何,有没有结婚嫁人,她哥在最后的信上说,如果她想回家,不管她现在是什么情况,他都会来接她回家,会想办法给她弄个回城名额,让她一直呆在沪市,不会被遣返乡下,让她永远呆在家里,像以前那样,被全家人疼爱。 天知道她看到这封信有多激动,回城、见家人,是她十年里,日日夜夜,梦寐以求都想做得事情。 如今终于收到家人的信件,她也意识到,她的丈夫,这些年对她做了些什么,于是愤怒地跟她丈夫对峙。 她丈夫承认了撕毁她多年信件的事情,她情绪激动的跟他大吵一架,想一走了之,却被她丈夫拦住,两个女儿抱住她的腿,在她面前哇哇大哭,让她不要走。 孩子的哭声,丈夫跪地请求她原谅的话语,让她心一软,没有选择离开。 可回城的执念,刻入骨髓,日日啃噬着她的思想,最终,她偷偷写了一封信塞给程建同,请求程建同帮她寄信。 谁成想,程建同被程纯富推下山,摔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工作了,而程英接替了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到现在都没给她带回来一封家里的信。 她实在忍不住,昨天才会在大队部,偷偷问程英有没有她的信件。 得知没有她的信件,她心里失落不已,回家以后,她的两个女儿告知了曹金石她去找邮递员问信的事情,曹金石跟她大吵一架。 两人争执间,曹金石的母亲跑进来护曹金石,打了她两巴掌,对她骂了很多难听的话,曹金石就在旁边默不作声地任由他母亲打骂她。 她感受到脸上的疼痛,看到曹金石那不作为的模样,心如死灰,最终决定,还是要离开这里,回城去。 趁曹家一家人睡觉以后,她偷偷摸摸写了一封信,一晚上都没睡觉,掐着邮递员要离开的时候,来拜托程英送信。 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程英身上,只要信件寄出去,她的哥哥看到信,就一定会来接她回家。 到那时候,她再也不要呆在这穷山沟,受尽曹家一家人的磋磨了! 程英也感受到了她的期盼,将那封信郑重地放进邮包里,“叶知青,你放心,你的信件,我会准时送到邮电所,把你的信件寄出去。等有你的回信,我会直接交到你手里,不会交给任何人。” “谢谢你程同志,我等你的好消息。”叶雯雯眼眶红红的给她微微行了个点头礼。 程英向她挥挥手,表示自己要走了,转头叫上大黄,往下一村落行去。 等到日头高升的时候,魏牧成顶着鸡窝头,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一脸暴躁地质问程英,“你走为什么不叫我?” 程英看都懒得看他,“我为什么要叫你,你是我的谁啊?” “你!”魏牧成吃瘪,想上前跟她理论。 “汪!”大黄猛地冲他叫一声,拦住他面前,匐低着身体,露出锋利的獠牙,恶狠狠地盯着他,一副随时要攻击他的姿态。 仿佛在说,离我的小主人远一点! 魏牧成脚步一顿,程英已经走远好几米远,他想发火都没人接招,只能憋着气,保持着着一段距离,跟着程英。 半天时间过去,送完剩下两个村落的邮件以后,程英到达了阿依山,前往普苍寨山谷的铁链草丛边。 魏牧成站在山道上,看着程英从草垛里扒拉出一条小孩手臂粗的铁链,随着山崖壁上的石阶,一直往下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拧着长眉道:“这一路走来,山道崎岖,危险丛丛,前往普苍寨的路还是这样难走的道路,你之前还从这里摔下山,我搞不懂你,为什么要顶替你爸的工作,来做邮递员。” 程英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她的腰间上,从邮包里拿出一副特意在供销社买的劳保手套戴在手上,保护自己的手,双手拉着铁链准备下山。 下山之前,她看着山道边上的魏牧成道:“你这种生来就是富裕家庭,所有人都围着你转,你也以为,所有人都该以你为主,其他人不过是只蝼蚁,你可以随意碾压,随意摧毁别人的自尊,甚至是摧毁别人的家庭。凡是有人不服从你,想要离开你,你就要想尽千方百计将对方摧毁的浪荡公子哥,你怎么会理解我们这些贫穷家境的普通人,心中的坚持和热爱。魏牧成,你终究是个不懂什么是爱,眼里只有你自己的自私鬼罢了!” 轰隆——! 像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炸开,程英这一番话,突然就让魏牧成明白,程英为什么忽然要跟分手,为什么跟他决裂,又为什么如此讨厌他,对他这么冷淡的原因了。 难 道,程英跟他一样,也做了一个关于上辈子的梦,梦到了他上辈子对她的所作所为,又或者,重活了一世? 他想试探程英一番,程英压根不给他机会开口,双手拉着铁链,两腿夹着大黄,快速往山下滑去。 他见状,也连忙攀上铁链,跟着往下滑。 两人都是当过兵的人,受过不少训练,下滑的速度很快。 好在今天天气晴朗,没有下雨的迹象,也没有刮很大的风,程英带着大黄,安全地滑到了山底下。 山底下是一大片密林,林子中间隐约有一条小道通往普苍寨。 程英松开大黄颈子上的绳索,拍拍大黄后背,“大黄,走。” “汪!”大黄叫了一声,率先跑进密林里,给程英带路。 程英跟在大黄的后面,往前行走。 魏牧成滑下山后,也急急忙忙跟在后面。 临近中午,灿烂的阳光照耀大地,金色的光芒穿过层层密林树枝树叶,在密林里留下斑驳的光影,随着微风轻轻晃动着。 密林底下,生长着很多粉白、紫蓝色的小花朵,有一些白色、枯叶色、紫色的蝴蝶在花朵上飞舞,被那些斑驳的光影下一照,倒显得这片密林有些美轮美奂。 除此之外,密林里还生长着许多高大的杂草,密密麻麻的,几乎将进入普苍寨的道路遮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是大黄在前面带路,程英压根就不知道该走哪。 上一次她从这条路走过,依然记不得路,实在这片密林太过宽广,树木都长得差不多大小,而且这片密林的杂草,不知道为什么,长得特别快,两天不见,就把她走过的痕迹遮盖了。 魏牧成跟在程英身后,东看西看,眉头紧锁。 别的密林,哪怕再深,再偏僻,进入林子以后,都能听到鸟叫虫鸣、或者各种野兽的叫声。 而这片密林,明明不是特别的偏僻,进入里面以后,却鸦雀无声,仿佛没有一只活得鸟类、虫子在里面,只听见风吹动叶子的声音,他们行走的脚步声,以及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躲在密集的草丛里,不断移动,发出的窸窸窣窣声。 这个普苍寨果然邪门,进入寨子入口的林子都搞得如此诡异,魏牧成直觉,程英之前跟他说得普苍寨苗族的人会下蛊,不是在吓唬他。 像是在知道他在想什么,走在前面的程英忽然回头,警告他:“我说过,普苍寨的苗民不欢迎外人,你非要跟我到寨子里去,那么你就要做好被那些苗民针对下蛊的准备。如果你不想死,你最好别乱吃喝苗民给得东西,也别碰苗民们的任何东西,更不要对那些漂亮的苗女产生不该有的想法,去挑逗人家,引来大祸。当然,我觉得你现在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魏牧成不信邪,“我活了二十五年,什么事情没见过,不过是些生苗,我怕他们做什么!” 程英嘴角勾起嘲讽的笑容,什么话都没说,转头继续往前走。 大黄领着她,往前走了大约一个小时,避开了好几处塌陷的暗坑,跳过几道两米多高的斜坡,期间碰到两条手腕粗的毒蛇,那些毒蛇看到程英,原本呈现攻击姿态,想攻击她和大黄,但在程英距离它们不到两米距离的时候,它们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立即转头,一溜烟地跑进草丛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英不用想也知道,它们是在惧怕她身上戴着卓醉蓝给得锦囊,龙卜曦给她的香包。 她不甚在意的继续往前走,没走多远就走出了密林,能够看到远处普苍寨的吊脚楼了。 “汪—汪—汪!” 程英前脚刚走出密林,后脚大黄就站在入口处,对着远处山谷的苗寨,叫了三声。 这是它多年来随程建同跑邮的习惯,每到一个村落入口,它都会提前叫三声,告诉村落里的人,它和邮递员来了。 很快,龙卜曦的身影出现在进入苗寨的石子路上。 龙卜曦今天穿着湛蓝色用银线绣了许多复杂图案的对襟长袖苗服,同色长裤,黑色布鞋,修长挺拔的身影,在秋阳光影之下,一步一步快速向程英走来。 走得近了,程英发现,龙卜曦的头发好像长长了很多,原本他是短发,两天不见,居然长到了肩膀的位置,头发被他用银绳一样的东西编织起来,斜垂在左肩上,胸口戴了一串由五个拇指大小的银铃铛,组成的银项圈,手上、脚上也戴了挂着铃铛的银饰,但他走动的时候,没有一个铃铛在响。 他依旧是眉眼狭长,面白如玉,一副妖艳鬼魅的山间妖精长相,那身衣服装扮穿在他的身上,使得他独特又神秘,充满异域美感。 “程英,你来了。”龙卜曦停在距离程英大约两米距离的位置,脸上挂着一抹清浅的笑容,跟她打招呼。 “龙卜曦,你怎么来了?”程英有些惊讶。 大黄站在路口叫完没两分钟,他就来了,这速度也太快了点吧。 从入口处到普苍寨苗民住得地方,还得再走半个小时的路呢。 龙卜曦垂眸,轻声说:“你从阿依山下来后,我就知道你来了。我一直在等你,你上次走得时候,跟我说过,你再来的时候,要给我带好吃的。” 程英没有多想,指了指自己背得邮包,“我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在邮包里,我先去你家,把东西给你吧。” “好。”龙卜曦欢喜起来,很自然地上前拉程英背上的邮包,“我帮你背包吧。” 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一想到魏牧成还在她身后,迟疑了一下道:“麻烦你了。” “不麻烦,这是我心甘情愿做得。”龙卜曦将她背上的邮包取下来,背在自己的背上。 邮包还残余着程英温热的体温,他背上邮包以后,感受到邮包的温度,像是程英跟他的后背贴在了一起。 莫名地,龙卜曦勾起嘴角,心情极好。 两个人完全无视魏牧成的存在,往寨子里走。 魏牧成拦住两人的去路,眼神阴鸷地盯着龙卜曦,“你就是程英口中的娃娃亲对象?长得倒是人模狗样,跟个小白脸似的,不过是个乡巴佬,你有什么资格跟我争程英?我命令你,立即停止对程英不切实际的幻想,你出去跟程英的爸爸说,你们的娃娃亲婚事就此作废,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以后你离程英远远的!” 程英皱眉呵斥:“魏牧成,你有病是不是?!你不要以为你是高、干、子弟,你就可以这么目中无人,瞧不起人,我跟龙卜曦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置喙!” 她说完,偏头看龙卜曦一眼,眼神无声无声诉说着什么。 龙卜曦听到魏牧成的话,有一瞬间的诧异,很快恢复之前的表情。 在接收到程英的眼神后,他了然的眨眨眼睛,忽然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掌,轻轻握住程英的手,心疼又生气道:“你怎么带了外人来我们寨子里呢,我们寨子里可不欢迎外人。娃娃亲的事情,我还以为你忘了,现在看来,你一直都忘记过我啊,我好高兴啊。” 他的手十分冰凉,在握上程英右手的那一瞬间,程英感受到他手臂的温度,差点把他的手甩开。 太冷了,像握着尸体的手一样冰冷。 程英忍住内心的不适感,强挤出一副委屈的表情说:“他是我前对象,我已经跟他分手了两个多月,他一直对我纠缠不休,非要跟着我来,说要会会你,我也是没办法。” 前对象三个字,听得龙卜曦很不爽。 他看向魏牧成,漆黑的眼眸里满是冰冷的杀意,“既然他一直对你纠缠不休,你不好甩掉他,那我替你解决他好了。” 他说着,抬起修长的右手,指向魏牧成,用苗语说了个字:“踏(杀)!” 声音森冷,充满杀气。 在他说完那个字的瞬间,程英听到了有什么东西振翅飞来的声音,石子路旁的草丛中,也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无数细小的嘶嘶声。 程英眼皮一跳,连忙伸手把龙卜曦的手臂往下按,“龙 卜曦,你别乱来,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建国前,杀人是要偿命的!” 龙卜曦偏头看她,眼神冰冷:“你在心疼他,怕我弄死他?”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2节 “不是。”程英摇头,“魏牧成他是首都大家子弟,他父亲是西部军区的首长,母亲在中央工作,他们魏家的家族势力遍布全国,我是怕你弄死他,给你们苗寨带来灾祸。” 原来是担心他和普苍寨啊。 龙卜曦眼里的冰冷之色散去,漂亮的脸上浮现一抹温和的笑容,满不在乎说:“我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他缠着你,让你不高兴,你不想见到他,我就可以让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他消失后,有人来找他的话,来多少人,我就杀多少人,他们进了我的寨子,都别想活着出去!只要他们找不到人,就永远别想将他死去的事情,告诉他家里的人。” 他明明在笑,说话的声音也淡淡的,可是他眼里的嗜血杀意,却看得程英心惊胆战。 她明白,他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杀了魏牧成! 偏偏魏牧成还在作死挑衅,“你叫龙卜曦?你别以为你是什么苗族少族长,我就会怕你,你敢动我一根手指,我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你闭嘴吧你!”程英忍无可忍,“你真以为他不敢杀你?!这是他的地盘,是他的苗寨,你不想死,就赶紧滚吧。” 魏牧成不屑一顾,“苗寨又如何,他那些蛇虫鼠蚁,能够抵挡子弹炮火?他敢动我,我魏家一定会铲平他们苗寨!” 他话音刚落,忽然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第56章 一个高约三层楼, 有三个桶那么大的蛇形阴影,将魏牧成笼罩。 他不可置信地回头,背后空空如也, 根本没有蛇。 耳边嘶嘶声不绝于耳, 他甚至能感受到蛇信子在他后颈吐气,怎么会没蛇呢? 恐惧和不安从心底里蔓延, 魏牧成迅速环视周围一圈,附近的树木, 没看到蛇,石子路边的草丛也没看到蛇,可是嘶嘶声四面八方向他奔来, 像有无数蛇围绕他的身边。 这该死的巨大蛇影子,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啊——!”魏牧成忍不住捂住耳朵,边叫, 边神色惊恐,跌跌撞撞往前跑。 程英诧异地看着魏牧成,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 很快, 她发现魏牧成的颈子上,似乎有被什么虫子咬过的痕迹。 而他的脚踝处,不知什么时候爬上去了几只褐色的小蝎子, 魏牧成那样警觉的一个人, 居然毫无所觉。 程英意识到了什么, 转头质问龙卜曦:“你给他下蛊了?你不是说你不会下蛊吗?你知不知道, 你给他下了蛊, 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你已经说过了。”龙卜曦背着她的邮包,信步往前走,“我说过, 我不会给你下蛊,不代表我不会给其他人下蛊。尤其是这种不请自来,还对你纠缠不清的外人!” ‘纠缠不清’四个字,他咬得特别重,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程英听得心里怪怪的,总觉得龙卜曦今天的举动有些反常,态度也很奇怪,他对魏牧成的敌意,大得让她觉得,他就想杀了魏牧成。 魏牧成已经疯叫着,跑到前面去了。 程英连忙跟上他,问龙卜曦,“你到底给他下了什么蛊,让他变成这样?” 龙卜曦偏头看她,“你心疼了?” “我怎么可能心疼,我只是担心你的蛊虫,会把他弄死!”程英一脸担忧,“魏牧成的身份背景不简单,你的蛊虫要把他给弄疯、弄残、弄死了,你和普苍寨都会有大麻烦,我不是在开玩笑。” “这就是你任由他跟着你的原因吗?你怕他?”龙卜曦黑眸地盯着程英,仔细分辨她说话的表情,看她是否在说谎。 他的眼睛狭长幽深,瞳孔黑漆漆的,泛着冷光,浓密卷翘的睫毛时不时颤动着,让那双瞳孔,平添几分鬼魅色彩。 在那样的目光下,程英想撒谎都不行。 程英垂下眼眸,不去看他的眼睛,低声说:“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对我,对我的家人、亲朋做了很多很不好的事情。那些事情很真实,像真实发生过,致使我醒来,特别的厌恶他、讨厌他、恨他。” “这就是你跟他分手的原因?” “嗯。” 龙卜曦面无表情地盯了程英几秒,忽然嘴角勾起一抹笑容,继续往前走,“我没给他下蛊,是阿蓝咬了他一口。阿蓝是我炼得蛊虫,它有毒,随便咬人一口,毒素就能让人产生幻觉好几个小时,从而失去抵抗力,任由我抹杀。” 他话音刚落,一抹幽蓝色的影子,从前面发疯的魏牧成后颈处,向他飞了过来。 龙卜曦抬起修长的右手食指,名叫阿蓝的四不像虫子落在他的食指上,对他吱吱叫着,像是在邀功。 龙卜曦微微一笑,“阿蓝,干得好。” 阿蓝吱了一声,神情骄傲。 程英松了口气,不是致命的蛊虫下入身体就好,魏牧成这个渣男,就该让他吃点苦头,真以为这世道没人能治他。 让他挑衅龙卜曦,活该! 她看着龙卜曦手里筷头大小的虫子,好奇地问:“我听说每个苗寨的苗王,都会炼一只蛊王出来,震慑、统管整个苗寨的蛊虫,阿蓝是你炼的蛊王吗?” “吱!”阿蓝抬头挺胸,昂起小脑袋。 对!我就是蛊王。 龙卜曦点头,“它是我十岁那年炼得蛊王,炼它出来,费了我很多心血功夫,它出来以后就把老族长的蛊王吃了,成为普苍寨新的蛊王。” “吱吱。”阿蓝点头。 没错,我是新的蛊王,我可厉害了! 程英哦了一声,想起湄舒说得,龙卜曦十岁那年被寨子里的人扔进蛊池里,任由他被蛊虫啃咬,自生自灭的事情,心里一时很复杂。 龙卜曦当年不过是个十岁的年幼孩子,他被扔进满是蛊虫的池子里,该是多么的痛苦和绝望啊。 可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下,他居然还能活着走出蛊池,还在蛊池里炼出了阿蓝这个蛊王,他该有多大的毅力,才能活着出来啊。 如果是她,在那个年纪,看到一池子的毒蛇、毒虫、毒蝎子之类的毒物,别说炼蛊虫了,单是看到那些毒蛇之类的毒物,她都能吓晕过去。 这苗族少族长,还真不是一般的人能当的。 程英跟龙卜曦并排走着,“那阿蓝是什么虫子?我从没有见过它这种虫子,上半身像蜜蜂,下半身像隐翅虫,胖得像个球,还是幽蓝色的,看起来四不像。” “吱——”阿蓝没有了刚才的得意劲,小声吱了一声,用翅膀委委屈屈地捂住自己圆滚滚的身子。 龙卜曦看阿蓝一眼,有些好笑地说:“阿蓝的确是四不像,它是蛊池里,几十种毒虫毒物相互吞噬,最后变成的这副模样。它既是我的蛊虫,也是我的伙伴,平时它需要保护我,也要统领、震慑整个寨子里的蛊虫,要消耗很多的体能精力,所以会吃很多东西,保持自己的精力,看起来有些胖。” 阿蓝点头:没错,我平时很累的,我要吃很多东西才能保存体力!我不是胖,我也不是球! “那它平时吃什么啊?”程英更好奇了。 龙卜曦道:“什么都吃,它不挑食,不过,它最喜欢吃肉。” 吃人的血和肉。 两人说话间,已经走到龙卜曦所住的吊脚楼下。 魏牧成还像个疯子一样乱跑乱叫,踩到石子路边很多鸢尾花,还引起许多苗民汇集过来观看。 程英担心魏牧成的举动,会激怒苗民,触犯苗民的忌讳,想上前去拉他。 龙卜曦看出她的意图,伸手拉住她,“别担心,我会叫人把他暂时关起来,等你走得时候,再把那人放出来,让他跟你一起离开,不会让他到处乱跑。” 他说着,朝不远处汇集的苗民喊一声:“嘠羧,把这个人带去旁边的房子里关着,好好的看管他,不要让他到处乱走。” 人群中走出一个个头高大,长得浓眉大眼,穿着黑色苗服的年轻男人。 他右手斜放在左胸口,朝龙卜曦恭敬地弯腰行了个礼,而后二话不说,走到魏牧成的面前,伸出粗壮的手臂,拎着他的后颈,拖着他,朝一边空的吊脚楼走去。 人群目送他们离去后,又回头看程英。 见龙卜曦站在一边,脸色阴沉,目光冷冷地看着他们,所有人都畏缩得低下头,不敢正视龙卜曦的眼睛,飞快散离去。 苗民们一走,龙卜曦就背着程 英的邮包上楼。 程英看着嘠羧拖走魏牧成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没阻止,转头跟着龙卜曦上到他家吊脚楼二楼。 二楼的客厅,还是跟以前,四面都是打开的木头窗户,客厅光线很好,一束束阳光从窗户照进客厅里,使得里面光线朦胧柔和,全是用木头修建的客厅,有种令人安心的古朴美。 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客厅饭桌上,放着一个玉观音瓶造型的花瓶,里面插着两朵新鲜紫蓝色的鸢尾花,随着窗户吹来得微风,轻轻晃动着,好看的同时,又给人一种诡异的妖艳感。 “这是你摘得花?”程英走到饭桌旁边,伸手扒拉了一下鸢尾花,“这花瓶拿来的?” “花瓶是我上山找了很久,找到得一块像玉一样的白石头,问了寨子里的任青,你们汉族的花瓶样式,照着她画得图,雕刻出来。花是我知道你今天要来,特意给你摘得。”龙卜曦将她的邮包放在饭桌上,看着她问:“你喜欢吗?” 程英心头一跳,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上次在普苍寨,看到鸢尾花开得好,只是随口一说要摘两朵来看看,无所谓喜欢不喜欢,就想把花插到花瓶里,这才问他有没有花瓶。 没想到龙卜曦记在了心上,特意从山上给她找了石头,雕刻成花瓶,还给她摘了鸢尾花。 他反常的举动,还有之前对待魏牧成的态度,无不传递着一个信息。 他,喜欢她。 程英不是那种大大咧咧之人,与她泼辣的性格相反,很多时候她心细如发,善于观察、洞察人心,才能在部队很好的完成训练、完成任务。 她容貌不俗,尽管上辈子早早跟魏牧成结婚,又跟他离婚,被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但她身边从不缺一些对她有意思,有想法的男人。 在她离婚之后,就有许多长相不俗,身家、性格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给她告白,委婉表达自己对她的喜欢。 她看过太多的男人,但从没有一个男人,让她有现在这样的慌乱情绪。 如果是其他男人给她委婉得传达喜欢她的意思,她不喜欢那个人的话,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对方,以免拖着人家,给人家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这对那个人,对她自己都不好。 可龙卜曦不是普通人,他是苗族人,还是普苍寨的少族长,未来的苗王,她要想拒绝龙卜曦,还得找一些措辞、借口,委婉拒绝他才行。 否则拒绝得太直接,伤了他的心,以他们苗人的固执性格,还不知道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出来。 程英想了想,很认真得说:“龙卜曦,你雕刻得花瓶很好看,摘得花也很好看,可是我不能对你说喜不喜欢。你的举动,在我们汉人眼里,已经过了界,如果不是我们没见几次面,相处的时间太短,你做得这些事情,对我说得这些话,别人还以为你喜欢我。” 龙卜曦挑眉,嘴角噙着一抹淡笑,没跟她掰扯这个问题,而是问:“娃娃亲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程英不太好意思,“他一直纠缠我,我实在被他缠得没办法,就让我爸给他爸写了一封信,谎称我爸给我定了一个娃娃亲对象,要我履行婚约,让他知难而退。我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人选来应对他,就想到了你,报了你的名字,以为以你的苗族少族长的身份,他会有所顾忌。没想到,他固执地跟上我,非要来你们寨子里,看看你。我为我的鲁莽,还有给你造成的困扰道歉,希望你不要生气。” 龙卜曦坐在饭桌旁,伸手摸着飞趴在花瓶鸢尾花瓣上的阿蓝毛茸茸的脑袋,在阿蓝发出舒服的吱吱声响时,开口说:“我以为,你记得我们的婚约,我还高兴了一会儿。” 程英: 她听到了什么? “婚约?什么婚约?”她一脸迷茫。 龙卜曦定定看着她,“你十岁那年,跟着你爸来普苍寨跑邮,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夸我很好看。你知道我是男孩子以后,你跟你爸说,你长大以后要嫁给我。当时我阿爸阿妈都还活着,我阿妈问你,你说得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她就认你做她的儿媳妇,你点头说是真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你长大,也一直在等你找我,履行婚约。我们,是真的有娃娃亲。” 程英:!! “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程英瞪大了眼睛。 她的记忆里,完全没有关于小时候认识龙卜曦的任何记忆,更别说什么嫁给他的鬼话了!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3节 “你不记得很正常。”龙卜曦眼睛里露出一丝悲伤,“你当时来我们寨子里,胆子很大,到处乱跑,看到了一些不该看到的事情,吓成了失心疯。我阿妈为了让你回归正常人的生活,用她炼得蛊,抹去了你在寨子里的那段记忆。驱使那种蛊,需要耗费很多的精力和心血,我阿妈给你消除记忆以后,身体就变得很虚弱,在你跟你爸离开我们寨子的第二天,她就出事了。” 程英神情一滞,她忽然想起来,她十岁那年好奇她爸的工作,非要闹腾着跟她爸跑邮,她爸被她缠得没办法,就答应带她跑一次。 就是那一次,让马鞍山这条邮路的很多山民都认识她,因此她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上任,第一次跑邮,山民看到她的第一眼,都认出她是谁。 她对一路上所去过的村子,认识的人都还有一些印象,唯独对普苍寨没印象。 按照她爸的性格,他都已经答应带她跑一次邮,不可能到了阿依山东面,不把她一起带下普苍寨,留她一个女孩子在几百米的山顶,让她自生自灭,她爸肯定是带她到了普苍寨的。 可是她对十岁那年来普苍寨,完全没有记忆,难道真的如龙卜曦所说,她小的时候说过要嫁给他的话?还被他妈抹去了记忆? 这也太邪乎了吧!世上真有那种能抹去人一段记忆的蛊虫吗? 程英脸色阴晴不定,觉得龙卜曦说得话,既荒谬,又有一种诡异的合理感。 她拽紧了手中的邮包肩带,抿了抿嘴说:“很抱歉,我对我十岁那年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印象,你说的话,我并不完全相信,我需要回家跟我爸确认一下当年的事情。” 龙卜曦笑着嗯了一声,指着她的邮包,“你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哦,我给你买了黄桃罐头,麦乳精,一些糖果,另外就是我妈做得一份辣子鸡,你试试。”程英把邮包打开,将她带得东西一一拿出来,推到龙卜曦的面前,示意他吃。 龙卜曦拿起玻璃做得黄头罐头看了看,又拿罐装的麦乳精,用彩色糖纸包裹住的糖果,白玉一般的脸上罕见地露出迷茫之色,“怎么吃?” 程英惊讶:“你没吃过这些东西?” 龙卜曦摇头:“没有,我很少出寨子,我爸妈都没出过寨子,没有人给我买这些东西吃。以前那些政府工作人员来我们寨子里做扫盲工作,他们带得糖都给别的小孩吃,不给我吃,可能是怕我。唯一给我吃过糖的,只有你。你十岁那年,说要嫁给我,让我记得以后要娶你,剥开一颗糖的糖纸,把糖塞到我嘴里,问我甜不甜。” 他冲着程英笑,笑容十分灿烂,“甜,很甜。” 甜到他记到了如今。 他一笑,那张堪比妖精的美貌面孔,看得程英有一瞬间怔神。 很快她回过神来,觉得龙卜曦很可怜。 普苍寨固然落后,隐藏在阿依山下的密林峡谷中,寨子里都是生苗,苗民很少出寨子,可是这么多年来,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努力 下,寨子里的苗民渐渐与外界通婚,也允许政府工作人员定期进入他们的寨子,允许邮递员进出。 这些出去的人,应该会给寨子里的孩子们买一些糖果点心吃,怎么没人分给龙卜曦吃,连政府工作人员也不给他吃,就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这不明摆着欺负他们一家人嘛。 程英问:“你说你很少出寨子,你一共出去过几次?” “一次。”龙卜曦摸着黄桃罐头玻璃回答,“那一次,是我阿爸阿妈死后,寨子里的一些人认为是我杀了他们,要将我扔进蛊池喂蛊虫,我逃了。可是我不认识出去的路,跑了没多久,就被他们抓了回去。” 程英很想问,他爸妈究竟是怎么死的,又觉得直接去问,会很冒昧。 想了想,她站起身来,一股脑地将黄桃罐头打开,糖纸撕开,麦乳精、装了辣仔鸡的饭盒打开,全都推到龙卜曦的面前,“罐头、辣仔鸡和糖直接吃,麦乳精要用热水冲着喝,你试试喜不喜欢。你要是喜欢,以后我有闲钱,每个月给你买点。” 龙卜曦嘴角笑容阔大,“好,我试试。” ** 程英在龙卜曦吊楼里呆了半个多小时,就背着邮包离开了。 她是邮递员,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不会在普苍寨停留太久,送完邮件,她还要往回赶路。 今天普苍寨只有一封信,是送给一个名叫任青的,嫁入普苍寨的汉族女人,也是程英上次在普苍寨醒来,在龙卜曦楼下看到的那个汉族女人。 她要送信件,龙卜曦原本说带她一起去,她婉拒了,主要是她发觉龙卜曦对她别有用心以后,他跟着她,她会觉得很不舒坦。 她顺着信件地址,走过那条吊桥,沿着河岸边成片生长的竹林走了大约二十多分钟,来到一栋修建在竹林里的吊脚楼前。 有个穿着黑色拼花苗服的女人,正在一楼走廊上看书,看到程英来,那个女人放下手中的书,从半米高的栏杆探头喊她:“小程同志,有我的信吗?” “有。”程英从邮包里掏出信封,朝她挥挥信,“任青同志,是你下来拿,还是我上来?” “你上来吧,我要写回信。”任青站起来,往屋里走。 程英顺着吊脚楼房屋侧面修建的楼梯,走到任青家的一楼,她家的一楼格局跟龙卜曦住得房子二楼差不多,都是大开阔间的客厅,中间有个下沉式的围灶,既当客厅又当厨房。 客厅里有两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坐在客厅左侧的桌子上画画,看到程英来,都好奇地看向她,礼貌地跟她打招呼:“程姐姐好。” 程英在寨子里躺了十来天,整个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了她的名字,也都认识她,这两个小女孩认识程英,也不出奇。 “小妹妹们你们好。”礼貌的孩子谁都喜欢,程英不自觉地嘴角噙着一抹笑容,走到她们身边看了看她们画得画,对她们进行一番夸赞,然后把手里的信,递给任青。 “任同志,你的信,上面没有署名。” “嗯,我知道。”任青把信接过来,随手拆开,把信拿出来看了一眼,对程英说:“小程同志,你先坐会儿,我上楼去拿纸笔写信。” “好。”程英随手拉开一把椅子坐下。 任青的大女儿很有眼力见的给程英倒了一杯热水过来,“姐姐喝水。” “谢谢,你真懂事。”程英客气地夸赞小女孩,把水拿在手里,没有喝。 从二楼屋里拿了纸笔下来的任青,看到这一幕,揶揄笑道:“你不喝水,是怕我女儿给你下蛊?” 任青三十五岁左右,长得五官小巧,容貌秀美,身形窈窕,一笑,风韵犹存。 “我来你家之前已经喝了不少水,现在喝不下了。”程英有些尴尬道。 “是在龙卜曦家里喝得水吧,你对他挺放心的,你就不怕他给你下蛊?”任青坐在她对面,拿着纸笔,边写信,边跟她说话。 程英沉默了一瞬,开口问:“任同志,你嫁进苗寨多久了?你对普苍寨了解多少,你知道为什么苗寨的人,都对龙卜曦充满敌意吗?” 第57章 “你为什么想知道龙卜曦的事情?难道, 你喜欢她?”任青停下笔,笑脸吟吟的问。 程英皱眉,这是第二个人, 问她为什么想知道龙卜曦的事情了。 第一次, 她是因为被人下了心蛊,那个蛊虫在作祟, 致使她好奇龙卜曦的事情。 那这一次,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任青看她不说话, 把写好的信装进信封里,用胶水慢慢地把封信封好,缓缓道:“我嫁入普苍寨已经有八年了, 我对龙卜曦的事情不太了解,对寨子也了解的不多。不过,寨子里的确有不少看不上龙卜曦的人, 但不是所有人都对龙卜曦充满敌意。至少,据我了解,寨子里, 有一半的人,是对龙卜曦信服 、敬畏的。” 她把封好的信,递到程英面前:“我以前也挺好奇龙卜曦是个什么样的人, 曾找我爱人了解过他的事情, 我爱人说, 寨子里有些人之所以看不上龙卜曦, 跟他为敌, 全都是因为他那个双头怪胎哥哥。他哥哥在死之前就是个彻头彻脑的怪物,不仅长得怪、性情怪,就连说话、做事, 都怪得让人汗毛倒立。 他哥哥经常三更半夜,跑到寨子一些人的家里,如蝎子怪物一般,倒挂在人家的木制窗户前,看人家一家人吃饭、睡觉、洗澡说话,经常把人家吓得不轻,对他又打又骂。 一旦有人打骂他,说他坏话,他会找着机会,再跑去那户人家,将那户人家养得鸡鸭鹅、牲畜全都活活咬死,很多时候还当着他们的面,大口大口吞噎家禽们的鲜血,跟鬼上身一样,看着就让人害怕。 他的父母也是一对奇葩,两个人都是寨子里的炼蛊好手,还是表兄妹,近亲结婚,谁要是上门来告状,来讨公道,针对那个双头怪胎,这两人不但不道歉,不赔偿人家的损失,还直接放蛊,把那些说他们大儿子不好话的人,全都折腾一遍。 长此以往下来,整个寨子里的人被他们一家人弄得天怒人怨,看见他们一家人都觉得晦气,会直接绕道行走。 相比之下,龙卜曦就比起他的父母、哥哥正常很多,他从不干坏事,也不吓唬人,更不会随便给人下蛊,除了性格有些乖张孤僻,不愿意跟村里同龄的人玩耍交流之外,龙卜曦其实跟寨子里的其他孩子没什么两样。 但龙卜曦十岁那年,他十四岁的双头胎哥哥,因为偷看一户人家半夜睡觉,把人家的小孩给吓醒了。 那户人家对他一阵打骂,试图给他下蛊,让他死。 他哥哥想咬那户人家的家禽喝血泄愤,结果那户人家养得鸡鸭早被杀光了,他就趁那户人家大人不在,将那户人家的小孩掳走,躲在一处树林里,咬开了那小孩的喉咙,喝那小孩的血,吃那小孩的肉,然后被人发现,闹出了很大的事情出来...... 可能是因为这件事情,哪怕龙卜曦的哥哥和他父母死去多年,他们依然觉得龙卜曦继承了他父母的血统,跟他哥哥一样,就是个嗜血吃人的怪物。 尤其他从蛊池里活着出来,还炼出了蛊王,寨子里的人对他又敬又怕,有些人看他不顺眼,一直想杀掉他和他的蛊虫,取代他成为寨子里未来的族长,这些年,一直没少给龙卜曦下手,不过都没有成功。” 任青拿出五毛钱递给程英,请她帮忙买邮票贴在信封上,最后跟程英说:“我爱人说,只有龙卜曦才能 护住全寨的人,不被外面一些对我们寨子充满恶意的人欺负。我们一家人都是支持龙卜曦做族长的,苗族人向来以拜强者为尊,龙卜曦的蛊虫实力,在寨子里毋庸置疑。” 程英把钱和信封收好,放进邮包里,“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她抬脚要走,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冒昧的问一下,任同志,你当年是自愿嫁给你丈夫的吗?” 任青是国家公派来普苍寨扫盲的工作人员,长得漂亮,又是公职人员,按理,她见过外面的世道繁华,不应该甘心嫁到这大山深处的苗寨子里。 任青噗嗤一笑,“你在想什么,你该不会以为,我是被我丈夫下了情蛊,或者是其他什么蛊虫,被他强硬留在寨子里的吧?” 程英狐疑:“难道不是?” “不是。”任青好笑得摇头,“我是自愿留在普苍寨的,我跟我丈夫一见倾心,我被他英俊的面孔所吸引,是我先对他动心,先向他出手的。普苍寨里的男男女女,大多长得又俊又美,比我们汉族那些因为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人好看太多,我是爱我丈夫,他对我又很好,我才心甘情愿留在这里。 她说到这里,保养得宜的漂亮脸庞上,漏出羞涩又幸福的笑容:“哪怕我留在这里,我也可以随时出入苗寨,去看我的父母,去见我的好友,四处去游玩,写信交笔友,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也可以买我想买的任何东西。我丈夫为了满足我的一切愿望,除了种地干活,还经常进山找山珍和各种稀罕的药草回来,背着这些东西去镇上的收购站换钱用。很多人不理解我为什么要从城里嫁入大山里的普苍寨,那是他们不知道,我的丈夫对我有多好。” 程英不予置否地嗯了一声,说会准时把她的信件送进邮局的邮箱里,转头背着邮包,叫上大黄离开。 在她走下任青家的吊脚楼时,迎面走来一个背着背篓,手拿镰刀的三十多岁男人。 这个男人,生的剑眉星目,高鼻、薄唇,皮肤有些黑,个子挺高,穿着一身青色苗服,一副标准大帅哥的模样,哪怕已经到了中年的年纪,依然不逊于色。 哪怕程英看过很多英俊的男人,见到这个男人也是一愣,心想,任青说得话果然没错,普苍寨的俊男美女,的确很多。 那个男人背着满满一背篓药草,看到程英从楼上下来,他张嘴,用一口有些生硬的汉话问:“你、任青、送信?” 程英已经猜到他应该就是任青的丈夫,点头道:“对,任青有一封信,我给她送上去了。” 男人又问:“是谁、的信?” “我不知道,上面没有署名。”程英摇头说。 事实上,就算信封上面有署名,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哪怕对方是收件人的丈夫,她也不会把收件人的隐私告诉任何人,这是她的职业操守。 男人抿着嘴唇,拧紧浓眉,脸色阴沉地从程英身边走过。 他走到一楼大厅木门前时,又从背篓里掏出一束鲜艳的野花出来,脸上挤出一抹笑容,推开木门走了进去。 很快屋里响起孩子们叫阿爸的声音,以及任青那惊喜、娇嗔的说话声。 程英看到那个男人的举动,听到任青的声音,回想到任青之前反复强调她丈夫对他有多好,她有多爱她丈夫,她是自愿留在普苍寨的话,不知为何,总觉的不太对劲。 离开了任青的家,顺着石子路往回走,程英打算去找龙卜曦,让他给魏牧成解毒,她要返程了,要带着魏牧成一道离开,免得魏牧成留在这里,引来不必要的事端。 刚走到吊脚楼边,迎面跑来一对五十来岁的中年夫妻,用苗语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接着跑到她面前,噗通一声,齐刷刷地对着她一阵猛磕头,把她吓了一跳。 “快起来,你们快起来,你们这是干什么,为什么要给我下跪?”程英连忙去扶那对夫妻。 那对夫妻不肯起来,流着眼泪,用苗语不停地说着话,还用手指着某个方向,不停地比划着什么。 程英一头雾水,正当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娅琳出现了。 她穿着一件粉粉嫩嫩的苗服,手里挎着个装了花的篮子,哼着她们苗族的歌曲,欢快摇摆着下身的百褶裙,像个仙女似的往吊桥这边走来。 程英连忙喊住她:“娅琳,你来得正好,你帮听听,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一看到我就往我面前跪,给我磕头,把我吓一跳。” “你好啊程英,我们又见面了。”娅琳笑脸吟吟地走过来。 那对夫妻看到她,立马用苗语,神情激动的跟她说了一堆话。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4节 娅琳脸色一变,转头看向程英:“他们说他们的儿子被阿诺哥带走了,他们的儿子已经知道错了,不该对你下心蛊,请你大人大量,去找阿诺哥求求情,让他放了他们的儿子。” 她翻译完,咬牙切齿地用苗语呵斥他们一番,又跟程英翻译一遍,“我们寨子里,严禁寨子里的人私自炼心蛊,更不允许给他人下心蛊,他们的儿子居然敢对你下心蛊,以阿诺哥那护短的脾气,只怕他们的儿子,凶多吉少。” 程英一怔,“龙卜曦找到了给我下蛊的人?就是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儿子为什么要给我下蛊?” 娅琳伸手指了寨子一圈,“整个寨子里的蛊虫,都由我阿诺哥的蛊王阿蓝统管,心蛊也是。只要取出心蛊,阿蓝嗅到炼蛊之人滴得鲜血,就能很快找到相应的炼蛊之人。有人敢动你,阿诺哥不把那人往死里整才怪,我看他们的儿子,八成是活不了了!” 顿了顿,她犹豫一下说:“当年阿诺哥的哥哥,咬死的那个孩子,就是这对夫妻的孩子,是个女孩儿,给你下蛊的人,是那女孩儿的哥哥。” 程英惊讶不已,她记得湄舒之前跟她说过,阿诺的哥哥差点活活咬死一个孩子,可是为什么到了任青和娅琳的嘴里,变成了把那个孩子咬死,还喝了那个孩子的血。 龙卜曦哥哥咬人的事情,发生在龙卜曦十岁那年,按照龙卜曦的说法,她十岁那年跟着她爸来到普苍寨,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吓疯了,他阿妈为了让她忘掉那段记忆,好好的生活,施蛊给她抹去了在普苍寨的记忆。 难道当年她看到得不该看的事情,就是看到了龙卜曦双头哥哥咬这对夫妻女儿的事情? 程英一时心里乱糟糟的,她既觉得,给她下心蛊的人,完全不顾她这个外人的死活,想下蛊控制她,利用她去对付龙卜曦进行报仇,做得实在太过分,活该被龙卜曦处置! 又觉得,现在是法治社会,不管那人做了再过分的事情,龙卜曦都不该私自把人弄死,她既然被人家父母求上门了,她总得去看看才行。 没错,她心里就觉得,那个人敢给她下蛊,被龙卜曦给抓住了,龙卜曦一定会弄死他。 这大概是她一直对龙卜曦心存戒心,觉得龙卜曦长得好看归好看,身上总有股让人不舒服的阴冷气息,她潜意识里觉得龙卜曦可能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程英道:“我可以帮忙去找龙卜曦求情,但龙卜曦听不听我的,我就不保证。另外,他们儿子给我下蛊,让我取出蛊虫的时候,很是吃了一阵苦头,这件事情不可能就这么算了,我得算算账。” 娅琳把她说的话,用苗语转述给了那对中年夫妻听。 脸色蜡黄,长相还挺周正,但看起来干干瘦瘦的中年妇女,激动得跟娅琳说些什么,然后拉着她丈夫,又跪在程英面前,哐哐磕了三个响头。 娅琳道:“银花阿婶说,他们就剩下龙金这个孩子了,只要你能帮他们在阿诺哥面前求情,救出他们的儿子,以后他们会去山里找很多珍稀药材,让你去镇上卖钱,因为你们汉人最缺的就是钱。你要是不想要药材,他们也可以给你当牛做马,满足你一切的要求,来给他们儿子赎罪。” 给她下心蛊的人是龙金? 程英脑海里浮现出一张眼睛深邃,古铜色皮肤,一张浓颜俊脸,看起来有些严肃老成的年轻男人脸。 难怪她看着这对中年夫妻有 些眼熟,原来这是龙金的父母。 上次她给龙金送邮件,在龙金家的楼下,看到了站在二楼走廊上的银花,对她有一点印象。 没想到是龙金给她下得蛊,难怪那天龙金跟她说了不少话,也许就是在找机会给她下蛊吧。 程英心想,这个龙金,等她见到他,一定要狠狠扇他两巴掌泄气,让他对她下蛊! 她在银花夫妻两人期待的目光,走过吊桥,来到龙卜曦的吊脚楼找他,却发现他不在家。 她想起她走之前,娅琳对她意味深长说:“如果阿诺哥不在家里,他一定去了里寨,我们寨子里触犯了寨子规矩的人,都会被抓去里寨受处罚。平时没有族长和阿诺哥的召唤,我们是不能随意进入里寨的,你是外人,还是邮递员,偶尔误闯一下里寨,老族长或许会生气,但不会对你怎么样。” 她说完,还塞给程英两包药粉,说是遇到毒蛇、毒虫之类的毒物,可以把药粉撒在毒物身上,它们闻到药粉的味道,就会自己离开。 程英握着娅琳给得药粉,心里犹豫要不要去里寨找龙卜曦。 理智上告诉她,她是个外人,不该多管闲事,也不该去闯人家苗族的忌讳之地惹来麻烦,该尽早离开回邮局。 现实是,她答应了银花夫妻要帮忙,魏牧成还被关着,需要找龙卜曦给他解毒,她就算不为龙金的事情,也要去找龙卜曦。 想了想,她将斜挎包里的军匕握在手里,决定去里寨一趟。 她下了吊脚楼,沿着河边的石子路,走进隔绝里寨和外寨的密林里。 太阳高照,这片密林却长年弥漫着雾气,程英一头扎进密林里,从开始能看见方圆五米左右的距离,到越往里走,雾气越来越浓,让她完全分不清方向,连大黄也不知道该往哪走,她就觉得不对劲了。 四面八方都是浓雾,连树木的影子都看不到,没有任何参考物可以移动,她就算有丰富的野外生存训练,也难以在这浓雾中行进。 程英心中一沉,一丝不安地情绪在心中蔓延。 她现在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陷入两难的地步。 关键浓雾中,还有很多窸窸窣窣,蛇虫鼠蚁移动的声音,伴随着一些动物们的嚎叫声,如果有猛兽来袭击她,她都不知道该躲哪。 就在她不知所措地时候,浓雾中飞过来一只渐变红青色的蝴蝶。 那蝴蝶有巴掌大小,整体为红青色,背部有很多紫色的斑点,在白色浓雾中,它振翅飞过来,看起来特别的漂亮。 程英不自觉地被那只蝴蝶吸引,目光一直在那只蝴蝶身上,心里奇怪,这满是雾气的密集树林中,哪来的这么漂亮的蝴蝶。 很快,蝴蝶飞到她的面前,在她面前转了一圈,落在她伸出手的指间上。 程英抬起左手手指仔细看了看它,能看见这只蝴蝶的前翅黑中带白点,底下是有点渐变的藏青色,看起来更加的美轮美奂。 这么漂亮的蝴蝶,程英还是第一次见,心里产生一种要抓住它,做成标本,好好欣赏的想法。 她刚有这个想法,那只蝴蝶忽然飞了起来,朝着前方的浓雾飞去。 它飞了没多久,又没直接飞走,就停留在半空中飞舞,似乎在等程英跟上它。 难道这只蝴蝶,是来给她带路的? 程英试着跟上它,它便转头继续往前飞。 她要是停下来不走,它又停下来,继续在半空中飞舞着翅膀,等她跟上。 这下程英确定它真的是在给她带路,联想到普苍寨里有许多奇奇怪怪的生物和蛊虫,她也不确定这只蝴蝶究竟是好意给她带路,还是恶意给她带路,她已经身处在密林浓雾中,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能咬咬牙,死马当活马医,跟着那只蝴蝶走。 半个小时后,她听到了一阵潺潺的流水声。 她跟着蝴蝶走出了密林,眼前豁然开朗。 层层密林消失不见,面前是两座高耸入云的竖立山脉,夹着一个狭窄的山谷,山谷中间有一条宽阔的河水,蜿蜒曲折到看不见的地方。 河边陡峭的山崖上,修建着高低错落,层层叠叠的吊脚楼,楼栋间,修建了许多石阶路,每栋吊脚楼都修建的十分宽大,富丽堂皇,山间有薄雾萦绕在那些吊脚楼中,让那些吊脚楼看起来仙气飘飘,充满神秘。 程英所在的位置,距离那些吊脚楼还有很长的距离,这中间的空挡,是一大片平整的土地。 土地左侧修建了一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祭坛,四周修了四条八卦阵一样的用石头铺垫的道路,通往祭坛。 祭坛中央放着一个很大的炉鼎,炉鼎外面全是暗红干枯的流痕痕迹,周围还立着几个木架子,放着一张木桌子,上面放着一些人和牛羊之类的动物头骨,可以看出来,那个祭坛是用普苍寨的人平时用来祭祀某些活动用的。 在祭坛的右侧,则是大一片整齐修的坟墓,每座坟前都立着一块木头雕刻的木牌,数目之多,看起来有五六百座坟墓。 祭坛和坟墓四周,没有一点杂草,祭坛后面又是一大片密集的树林,在两侧高耸入云的阿依山山脉阴影笼罩下,无端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诡异感觉。 程英看到这样的景象,心头有些发怵,普苍寨的里寨处处透着诡异感,她就这么闯到人家的禁地来,实在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蝴蝶不管她在想什么,依旧飞舞着翅膀往前飞。 程英跟着蝴蝶往前走,从通往祭坛的一条石子路上走过,在经过祭坛之时,程英闻到一股浓郁的,新鲜的血腥味道,不由皱紧眉头,往那祭坛中央巨大的炉鼎张望。 这么重的血腥味道,还有那桌子上摆放一个人的头骨,龙金该不会被龙卜曦弄死在那个祭坛里吧? 她停下脚步,有些犹豫要不要往前看。 大黄闻到血腥的味道,一直在她身边焦急不安的汪汪叫,还用嘴咬她的裤腿,试图将她拖离开这里。 天空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振翅声音,紧阿蓝那抹幽蓝色的小身影,从祭坛后面的树林里飞出来,飞到程英面前,吱了一声。 在它出现以后,给程英领路的蝴蝶就飞走了,不见了踪影。 程英伸手轻轻点了点阿蓝的小脑袋,询问:“阿蓝,你的主人在这里吗?是不是他让你来找我的?” “吱!”阿蓝点头。 第58章 阿蓝挥舞着翅膀, 往祭坛后面的树林飞去。 程英犹豫了一下跟上去。 大黄被周围浓郁的血腥味弄得很不安,看她要走,用嘴咬住她的裤腿, 不让她走。 人, 不要乱走,这里很危险! 程英脚顿了一下, 伸手去摸大黄的脑袋,“大黄, 松口,我要去找龙卜曦,找到他给魏牧成解毒之后, 我们才能离开。” 大黄不知道听懂没有,嘴里一直吚吚呜呜得叫着,就是不松口。 阿蓝的身影已经飞入树林中不见了踪影。 程英没办法, 只能费力地拖着大黄往前走。 很快她来到了树林,里面的树,基本都是桃树、李子树、梨树之类的果树, 树都种成一排排的,树干都很笔直,成排的果树排列整齐, 有些果树上还挂着零星几个果子, 果树下没有一点杂草, 跟外面的坟墓一样, 看起来十分诡异。 程英拖着大黄走进树林里, 很快发现一颗挂有许多梨子的巨大梨树下,有个人面向梨树跪着。 在他身边,站着一个头发花白, 满脸褶子,穿着一身黑色绣繁复花样苗服,年纪看起来至少有八十岁以上的老头,手里拄着一根拐杖,正对着那个下跪的人说着什么。 他旁边还站着之前程英在外寨见过的一个肤白貌美的苗族少女,就是上次她跟龙卜曦走在一起,从外寨走下来拉龙卜曦,对她很有敌意的那位苗女。 她今天穿着一套淡紫色的苗服,带着银饰做得银帽,手上、颈子上都戴着银饰,手里端着一个碗,默默无声地听着那歌老头说话。 龙卜曦则站在梨树旁边,眼睛看向其他地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程英一出现,他立即将目光投向她,原本幽暗的眼眸,瞬间变得明亮,充满了温柔。 “程英。”龙卜曦轻轻叫她,示意她过去。 老头和少女听见他的声音,一同转头看向程英,两人脸色很不好看。 尤其是那个老头,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目光犀利,宛如利剑看着她,眼神十分不友善。 程英 被那样的眼神看着,心里微微一颤,她能感受到对方遮掩不住的杀气,心里莫名的心虚。 她已经猜到了那位白发老头的身份,能让龙卜曦对他态度还算尊敬的,只有寨子里的老族长了。 这些生苗寨子里的苗王,基本都是见过人血的,他们没有什么文化,法律知识浅薄,在他们苗寨里,他们就是土皇帝,可以决定寨子里的苗民生死。 她一个外人闯进他们寨子里的禁地,这个苗王要想杀她,除了龙卜曦,只怕没人会阻拦他。 程英忐忑不安地走到龙卜曦身边,小声地说:“我要离开寨子了,魏牧成还在发疯,我想找你给魏牧成解毒,带着他离开你们寨子,你不在家,我只好来找你,我不是故意闯进你们里寨的......” “嗯,我知道。”龙卜曦伸手指了指趴在他左肩膀上的阿蓝,“从你出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要来找我。龙金的父母还跪在你面前,求你给我求情,娅琳给你做翻译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程英惊讶。 龙卜曦目光看向跪在梨树前的龙金:“整个寨子里的蛊虫都听命于阿蓝,蛊虫无处不在,你的一举一动被它们看见,它们会通过特殊的传递方式告知阿蓝,你在做什么,阿蓝再转述给我听。你在密林里迷失方向,我就派了一只蝴蝶给你引路。” 这不就是等于在寨子安排了无数个监控,一直监视她的一言一行吗? 莫名地,程英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觉得龙卜曦很可怕。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5节 这样的行径,跟后世尾随他人的变、态有什么区别? 大概是看出她心里在想什么,龙卜曦低头,眼睛直直看着她说:“别怕,我不会做任何伤害你的事情,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被寨子里的其他人伤害,你要相信我。” 他的眼眸十分清澈,像一汪清澈见底的水潭,里面除了一丝说不清道明的灼热情绪,其余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杂质。 被他那样的眼神注视着,程英有些不自然得别开眼睛,暂时相信他的话。 “你带龙金来这里做什么?是要处置他吗?”她问。 龙卜曦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你真要给他求情?他给你下了心蛊,如果不是阿蓝在你附近,心蛊惧怕它的存在,没有种植进入你的心脏,你早已成为他的傀儡,失去自己的意识想法,行如木头,活得生不如死。” 他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程英意识到那心蛊有多恐怖之时,忍不住倒抽一口气。 她看一眼跪在树下的龙金,吓了一大跳,龙金的身上缠着几条比大腿还粗的黑蛇,迫使他跪在地上,动弹不得。 那几条蛇,在看见她看过去的目光以后,纷纷扬起蛇头,对着她嘶嘶吐着蛇信子,似乎在对她进行威胁,让她不要靠近。 这画面冲击力太强,跟做梦产生的幻觉一样,实在让人不敢多看。 程英看一眼果断转头,“龙金固然对我下过心蛊,但我已经让你姑姑帮忙把蛊虫弄了出来,我现在活蹦乱跳,没什么大碍,你要处罚他也行,不要把他弄死了,不然我不好跟他父母交代。” 龙金听到她的话,哼了一声。 他脸上满是巴掌印,嘴角噙着一丝鲜血,看着程英,用生硬的汉话说:“你少、在这、假惺惺,我不、需要。” “我倒想假惺惺,谁让你给我下心蛊的,你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纯属活该!” 程英没好气道:“可是你的阿妈阿爸很可怜,他们一把年纪了,你阿妈身体还不好,都跪在我面前,给我一个小辈磕头,求我给你求情,不想让你这个儿子死。我要不是看他们可怜,想着你是个孝顺的孩子,一直在给你阿妈买汉人药,给她治病,我才懒得理你。” 龙金想起他的父母,沉默了。 龙卜曦嘴角噙着一抹淡笑,对程英说:“看吧,好心当成驴肝肺,你对别人好,别人可不一定会领你的情。” 龙金怒瞪他,用苗语说:“龙卜曦,你也别假惺惺的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我为什么给她下心蛊,你心里很清楚!当年你那个怪胎哥哥咬死我阿妹的事情,就算他死了,也不能弥补我阿妈失去女儿的痛苦!我妈的病,就是从失去我阿妹,悲伤过度才患上的!你哥哥是个怪物,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样的怪物,怎么配成我们寨子未来的族长,你这样的怪物就该去死!” “啪——!”苗族少女——赛兰,抬手就给他一巴掌,美艳的脸上,满是气愤之色,“你怎么跟阿诺哥说话的?你才是怪物,你全家都是怪物!” 龙金被她扇得头偏向一边,他缓缓把头转过来,被扇得开始浮肿的俊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你也是个怪物,你是他的表妹,你们一大家人,都是畜生!” “啪——!”龙赛兰又扇他一巴掌,气急败坏道:“你别忘了,你也信龙!我们寨子里,十户人家,八户人家都是姻亲的关系,我们从骨子里就是同宗同脉,我跟阿诺哥要是怪物,你也怪物!” “我跟你们不一样!”龙金捏紧拳头怒吼,“我不会咬人,不会喝人血,不会吃人肉!龙卜曦的怪胎哥哥做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他迟早有一天,也会干跟他哥哥一样的事情!我是为民除害,你们凭什么抓我来死人林!我没做错!族长,你难道真的老糊涂了,分不清好坏吗!” “你!”赛兰气结。 她想说什么,老族长伸手拦住他,目光沉沉地看着龙金道:“你不服龙卜曦的事情,暂时放一边。你私自炼心蛊,对人下蛊,还是对外人下心蛊,已经犯下重罪!按照寨子里的规矩,你对别人下了什么样的违禁蛊,你就要承受什么要的蛊虫惩罚,你怎么狡辩也没用。” 他说着,看向赛兰,“时候到了,行刑吧。” 赛兰应了一声,端起手中装了蛊虫和苗族药酒的碗,走到龙金的身边,左手捏住龙金的下巴,右手将药酒往龙金嘴里倒。 龙金拼命挣扎,可他双脚、双脚都被大蛇缠住动弹不得。 他一挣扎,那些蛇把他缠得更紧,他想反抗都不行,只能咬紧牙齿,紧闭嘴唇,脑袋拼命晃动,不愿喝酒。 “你给我老实点!”赛兰脾气暴躁地又啪啪甩他两巴掌,再伸手钳制住他的下手,将装了蛊虫的药酒,用力往他嘴里灌。 程英听不懂苗语,不过她从龙金几人说话的动作表情里,隐约猜到他们在说什么。 她瞧见赛兰的动作,有些不忍地说:“龙卜曦,你就让他们放过龙金吧,我原谅他了,他的父母还等着他回家,他......” 龙卜曦伸手,捂住她说话的嘴唇,低垂着脑袋,在她耳边嘘了一声,轻声说:“别说话,这里是我们寨子里的禁地,你一个外人闯进这里来,已经让老族长不悦,你要在这里一直说话,大声喧哗,吵醒了我们的先祖和亡灵,惹怒神灵,对我们进行了神罚,族长是不会放过你的。” 他的手十分冰凉,带着一股药味和血腥的味道,捂在程英的嘴唇上,冰冰凉凉的。 两人第一次靠得这么近,姿势太暧昧,程英能闻到龙卜曦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冷杉味道,心跳不由地漏掉一拍,顿时没了话头。 赛兰很快灌完手 中的酒,将碗仍在地上,摔个粉碎。 很快,林子里响起龙金的惨叫声,惊得大黄汪汪直叫。 大黄从进入这片林子里,就表现的异常安静,一直夹着狗尾巴,瑟缩得躲在程英的身后。 它应该察觉到里寨很不对劲,里面隐藏着许多它害怕的东西,本能地靠近程英。 现在听到龙金的惨叫,它被吓到了,也叫个不停。 在龙金发出惨叫声的那一刻,龙卜曦捂住程英嘴唇的修长左手,往上移,捂住了她的眼睛,在她耳边低语:“不要看。” 程英听到大黄的叫声,有些不安地问:“你们究竟对他做了什么?他怎么叫这么惨。” “没什么,只是他对你下了什么蛊,按照寨子里的规矩,就用什么蛊虫让他接受惩罚。不过......” 他说到这里,一手捂住程英的眼睛,一只手推着她后背往前走,“我炼的心蛊,不是一般的心蛊,他敢动你,就要做好被那心蛊折磨得生不如死的准备。” 他的语气森冷,带着浓烈的杀气。 程英被他推着被动往前走,听到他说话的语气,吓了一跳,有些担忧道:“他不会死吧?他的父母......” 话还没说完,龙卜曦打断她,“放心,只是会让他痛苦,不会要他命。” 两人就这么走了十几分钟,直到龙金的声音听不见了,龙卜曦才松开手,不捂她的眼睛,改握着她的手说:“你既然来了这里,就陪我去看看我阿爸、阿妈的坟墓吧。” 程英重见光明,有点不适应光线,微眯了眯眼睛,想也没想拒绝:“我就不去了,我还有工作,要赶回邮局交差,你快些给魏牧成解毒吧,以后我有时间,再来陪你祭拜你的父母。” “这样啊,那算了吧,我还想着你既然闯入了里寨,机会难得,可以顺路去看看我父母。” 龙卜曦眼神充满悲伤,“小时候,我阿爸阿妈都很喜欢你,我阿爸知道你喜欢吃肉,你来的那天给你煮了很多肉吃,你吃得很香,一直夸赞我阿爸做饭手艺好,我阿妈还答应你让做我的媳妇……” 程英心头一哽,想要直接离开的脚,怎么也挪不开。 她对龙卜曦的父母完全没有印象,她也不确定龙卜曦说她十岁那年失忆的话是不是真的。 可龙卜曦现在的样子十分可怜,像一条被人抛弃的小狗,没有父母家人,只有他自己孤苦伶仃的活着。 他只是让她顺路去看看他父母的坟墓,并没有让她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她为什么要狠心拒绝呢。 沉默几秒后,程英妥协,“好吧,我跟你去看看。” 龙卜曦开心起来,指着旁边一颗梨树说:“你等等,我让我的蛊虫上树摘几颗梨下来,给我阿爸阿妈供奉。” 他从他的衣兜里掏出一个一指长的细小骨笛出来,吹了一阵诡异的音调,树林里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三条与土地颜色融为一体的手腕粗五毒蛇,从远处地面爬过来,盘旋蜿蜒上树,张开蛇嘴,纷纷将树上的梨子咬在嘴里,再爬到龙卜曦的面前,将梨子放下,悄悄游走褪去。 程英见到这一幕,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内心坚定的科学无神类,正在一点点的崩塌。 让冷血动物干活的事情,她只在后世的电视里看过,现在亲眼看见,跟做梦一样。 赛兰扶着老族长从她的身边走过,两人一同用奇怪的目光看着程英。 老族长的眼神冷漠又怪异,他张开干瘪没有几颗牙齿的嘴唇,对着程英说了几句苗语,接着拄着拐杖缓缓离开。 赛兰没有跟他走,而是走到程英面前,在她面前低声说:“你离开、寨子后,我在寨、口等你、我有话、跟你说。” 没等她拒绝,她就离开了。 程英皱眉,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思考她想跟她说什么。 龙卜曦拿着三个梨子走过来,“赛兰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程英摇头,“她让我早点离开。” 龙卜曦凝视着她,眼神犀利,没有说话。 程英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转移话题道:“刚才你们族长对我说了什么,你能翻译一下给我听吗?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龙卜曦收回目光,漫不经心地说:“他在警告你,里寨不是外人能进的地方,这次就放过你,下次你要再闯进里寨里,他会按照族规,把你处置。” 程英抿了抿嘴,“放心,我下次不会再来了。” “没事,你以后想来就来,那个老东西,活不了多久了。”龙卜曦抱着梨子往前走,雌雄莫辨的美丽面孔上,露出一抹邪气的笑容,声音充满讽刺和凉意:“以后,普苍寨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就是规矩,我让你进里寨,谁也不能说什么。” 程英楞了一下,总觉得龙卜曦跟以前温和的模样不太一样了。 龙卜曦领着她来到那片成排的坟墓前,走过一排又一排坟墓,最终来到靠近河边,最边缘的一个坟墓前。 坟墓前的木牌,用苗语写了两个人名字,这就是龙卜曦父母坟墓。 龙卜曦把三颗比拳头还大的青色山梨摆放在木牌下,回头把站在他身后的程英拉到坟墓前,看着木碑说:“阿爸、阿妈,我来看你们了,你们看看我带了谁来看你们?” 他的手实在冰冷,不像活人应该有的温度,握着程英很不舒服,她下意识地要抽回自己的手。 “别动。”龙卜曦用力握住她的手,态度强硬道:“我阿妈因你而死,在我阿妈的坟墓前,你最好尊重她一点。” 龙卜曦眉骨极高,一双狭长的眼眸幽深且冷,不笑之时,给人一种不近人情的阴冷感。 程英从未见过他这副模样,心中不安,挣扎道:“放开我的手!” “程英,我再说一遍,在我父母面前,你最好对他们尊重点!”龙卜曦眉眼透出戾气,一字一句说着话,拉住程英的手,力气大的像要折断她的手掌。 大黄以为龙卜曦欺负程英,顾不上害怕,汪汪叫着,跳起来去咬龙卜曦拉住程英的手。 龙卜曦吃痛,却没有松手,拧着眉头喊了一声:“阿蓝!” “吱!”趴在他肩膀上的阿蓝叫一声,扇动翅膀飞起来,落在大黄的身上,对着大黄咬一口。 大黄发出一声惨叫,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四肢不停地抽动着。 “大黄!”程英惊呼,想去看大黄怎么样了,却被龙卜曦的手拉回他的身前。 “他只是晕过去了,要不了多久就会醒。”他面无表情地说。 程英看到他这副阴沉可怕的模样,心惊不已,忽然意识到,寨子里的人为什么都怕他了。 原来,龙卜曦平时那温和无害的样子都是装的!这才是他原本的样子。 阴狠、凶残、野蛮,我行我素做他想要做的事情,完全不顾别人的想法! “你不问问我,我父母是怎么死的吗?”龙卜曦见她不挣扎了,又换上一副温和的模样问她。 程英沉默,好一会儿才问:“为什么?” 龙卜曦偏头看着坟墓,似乎在回忆,“当年,你跟你爸来到普苍寨,你在我们家楼下看到了我,觉得我很好看,对我很好奇,不顾你父亲的阻拦,非要跟着我,到我家玩。 我父母看你是邮递员的女儿,对你进行了热情招待,吃饭的时候我的哥哥没回来,吃完饭,我爸妈就去找我哥哥,你也自告奋勇的去。 你爸不同意你去,将你带走,结果你趁他不注意,偷偷跑了。 你一个人在寨子里乱逛,最后在左雾林那里,看见了我哥哥咬死龙金的妹妹,喝他妹妹血,吃他妹妹肉的残忍画面,小小年纪的你承受不住这种刺激,你直接吓疯了。 我阿妈不忍心看你变成一个小疯子,使用了禁忌蛊术,以自己的鲜血为引,炼出可以让人失去记忆的蛊虫出来,消除你在普苍寨的记忆。做完一切之后,她的身体就变得十分虚弱。 在你跟你爸离开我们寨子以后,我那个怪物哥哥,从被关押的里寨里逃了出来,试图报复那些将他抓住的寨民。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6节 我阿爸阿妈发现他逃了出来,怕他伤人,强硬地把他带回了家里,想把他关起来,给他下心蛊,让他没办法再去害人。 谁知道他直接发狂,咬死了我阿妈,又去袭击我阿爸,我阿爸亲眼目睹了我阿妈的死亡,心痛愤怒 后,用斧头杀死了他,又无法面对杀死自己孩子的良心谴责,选择了制裁。 而那个时候的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动静爬起来,正好看到我爸杀了我哥后,准备自裁的画面。 我阿爸对我说了事情经过,让我好好的活着,而后毅然自裁,血喷洒了我一脸...... 在那之后,我姑姑出现了,她看到的我拿起着我爸的斧头,认为是我杀了我阿爸阿妈......” 坟墓寂静,附近连虫鸣、鸟叫、野兽声音都没有,安静地只听见风声、河边细微的流水声。 龙卜曦紧紧握住程英的手,一滴又一滴滚烫的泪水,滴在程英的手背上。 程英心头一颤,没想到龙卜曦会哭。 想想也是,小小年纪的龙卜曦,目睹了父母、哥哥死亡的惨状,还被亲姑姑误会,被当成杀人凶手,被寨子里的人送去蛊池自生自灭,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大的委屈,才炼成了蛊王,从那吃人的蛊池里爬出来,最终被老族长收养。 如果当初不是她来到普苍寨,执意去到他家,见了他的父母,也不顾他们的阻拦,非要去找龙卜曦的哥哥,添倒忙,龙卜曦的阿妈就不会心软给她抹去记忆,就不会身体虚弱地被他哥哥咬死,造成后面一系列的悲剧。 莫名地,程英愧疚不已,对龙卜曦越发的同情。 她不再挣扎,老老实实地站在他身边,低声说:“对不起。” 第59章 “没关系。”龙卜曦双目通红地看着坟墓说:“你能来看他们, 他们就很高兴了。” 坟前忽然刮起一阵风,卷走地面一些小沙子。 龙卜曦感受到风吹过他的脸,像他阿爸、阿妈轻柔地拂过他的脸颊, 顿时松开程英的手, 跪在坟前,双手掩面哭泣。 成排坟墓前, 龙卜曦削瘦的背影,显得特别孤单。 程英默默注视着龙卜曦的背影, 心里说不清是同情他,还是可怜他,等他哭够了, 从衣兜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手绢递给他:“擦擦眼泪吧。” 这张手绢是她带着身上,擦嘴擦手用的。 这年代的纸巾还很贵,不像后世一样, 纸巾很便宜可以随时抽纸来擦嘴,要想擦嘴擦手,只能用手绢擦。 而手绢, 在这个年代,是很常见的日常用品,男女老少都在用。 程英这张手帕带在身上, 很少有用它的时候。 “谢谢, 让你见笑了。”龙卜曦接过她那张蓝白色方格的手绢, 往脸上擦了擦。 他缓慢地站起身, 手帕一不小心掉在地上, 沾满泥土,他捡起手帕,一脸抱歉的对她说:“不好意思, 我把你的手帕弄脏了,你要是不急着用的话,等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 “没事,我不急着用。”程英看他眼睛哭的通红,心有不忍的说:“我不会笑话你,你能够把自己养大,还会洗衣做饭制药,把自己照顾的很好,你已经很厉害了。你阿爸阿妈看到你,一定很欣慰。” “是吗?你真的觉得我很厉害?”龙卜曦泪水未干,卷翘的睫毛上还挂着些许泪珠,眼眶红红的,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程英点头:“我是真觉得你很厉害。” 龙卜曦笑了起来,“我也觉得我很厉害,我父母死后,寨子里的人都觉得我是怪物,都想要我死,他们想要我死的狰狞面孔,吓得我整夜整夜睡不好觉。 即便后来老族长收养了我,他也只是惧怕我的蛊虫,并不会照顾我,多数时候都是随便扔一点粮食给我,让我自生自灭。 年幼的我,为了活下去,我不仅要学着自己洗衣做饭,还要堤防那些想要杀我的人,每天活得心惊胆战。 老族长脾气也很古怪,长年住在里寨里,很少去外寨,没什么子女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我从小就得照顾他,给他洗衣做饭。 饭菜做得不好吃,我会挨他骂,洗衣洗不干净,会挨他的打,不听他的话,跑出里寨,会被他关进小黑屋....... 我能活到今天,全靠我自己。” 难怪他做饭的厨艺很不错,程英还只当他有厨艺天分,没想到,厨艺好的背后,竟然还有这些心酸的往事。 程英心里五味陈杂,同情、愧疚、可怜诸多情绪混杂,让她心里很难受,总觉得龙卜曦遭遇的这一切,好像都是因为她十岁那年来普苍寨,去他家造成的。 她在龙卜曦父母的坟墓前,嘴里喃喃道:“龙阿叔、龙阿姨,请你们原谅我当年的无知,也谢谢你们当年对我的热情招待,给我抹去记忆,不让我成为疯子。今后我跑邮会多来看看龙卜曦,对他好一点,算是弥补我的错误,也算替你们照拂他。希望你们能够保佑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活到老。” 龙卜曦脸上得笑容越发阔大,他一脸温柔地说:“阿爸,阿妈,你们听见了吧,程英阿姐说要替你们照顾我,对我好一点。以后有她在我身边陪伴我,你们就不用再担心我一个人孤孤单单,被人欺负了。我可是很听你们的话,将自己好好的养大了。” 他说到最后,有种小孩子向父母撒娇的味道。 但程英听着,总觉得怪怪的,哪里不太对劲。 没等她细想,龙卜曦拉着她的手,往外走,“我们走吧,时候不早了。” 他这自来熟的动作,让程英情不自禁皱眉,抽出自己的手:“我能自己走,你先把我的大黄弄醒。” 龙卜曦没说话,看了一眼肩膀上的阿蓝。 阿蓝吱了一声,很不情愿地飞到大黄的脑袋上面,对着它的脑门叮咬一口。 大黄猛地睁开眼睛,弹簧一般跳了起来,左右看了一圈,最后龇牙咧嘴地对着龙卜曦汪汪汪大叫。 似乎在对他破口大骂,让他离它主人远点! 龙卜曦双脚往后退了一步,一脸无辜地说:“你别咬我,我没对你和你的主人做什么。” 大黄依旧对他叫个不停,步步紧逼,想过去咬他。 程英连忙拉住大黄颈子上的绳索,轻轻摸着它的狗头说:“大黄,别咬他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还得往回赶,他没伤害我,你就别跟他计较了。” 大黄回头,对着她委屈地嘤嘤直叫。 人,他分明就不是好人啊,我能感觉到,他不是好人! 程英当然听不懂它的狗语,她现在满是让龙卜曦给魏牧成解毒,尽早赶回邮局的心思,看它不愿意走,她干脆把它整条狗抱起来,跟着龙卜曦往外寨走。 给魏牧成解毒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阿蓝再咬他一口,他就能恢复神智。 为了避免魏牧成对龙卜曦出手,阿蓝咬他的时候,只轻轻地咬了一小口,他就不再发疯吵架,变成有些痴呆,跟着程英指令走得傻子。 程英看得惊奇,“阿蓝不是有毒的蛊虫吗?它怎么能给人解毒,还能拿捏分寸,把人变得呆傻?” “它嘴里有两个口器,一个能制毒,一个能解毒,它很聪明,给人制毒、解毒的时候,完全可以自行拿捏。”龙卜曦摸着飞回到他手里的阿蓝说。 “吱(没错)!”阿蓝骄傲地抬起小脑袋,芝麻大的小眼睛里,满是得意之色。 程英恍如大悟,“原来如此,阿蓝真是厉害。就是不知道,阿蓝残存在魏牧成体内的毒,能保持多久?” 龙卜曦伸出两根手指:“两天的时间,足够你将他安全带回去。” 说完,又意味深长地看着程英:“如果你不想让他纠缠你,我也可以给他下蛊,让他彻底变成一个傻子,不能再对你进行纠缠。” 程英摆手拒绝:“我已经跟你说过了,魏牧成是首都来的高、干、子弟,他要在你们寨子里出了任何事情,他们父母都不会善罢甘休,给他下蛊的事情,你千万不要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龙卜曦没说话,目不转睛地看她收拾好邮包,拿一条绳子,牵着木头人一样呆傻的魏牧成离去。 “吱。”阿蓝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 龙卜曦回过头看它,“你也觉得那个叫魏牧成的男人很碍眼是吧?” 阿蓝点头,细小的四肢在他肩膀上扑腾。 “你想杀了他?”龙卜曦神色慵懒地靠在二楼走廊栏杆上,望着程英离去的背影:“我也很想杀了他,可是杀了他,程英阿姐会生气。她一生气,可能以后都不会再理我,还是算了吧。” 阿蓝闻言低垂着脑袋,很不高兴的样子。 龙卜曦用两指捻起它的小身体,放在自己的面前,与它的小眼睛平视:“你很喜欢 程英对吗?” 阿蓝四肢、翅膀在空中扑腾,斜着眼睛看他,一副你说呢的表情。 龙卜曦嘴角浮现一抹笑容,似无奈,似叹息道:“阿爸说过,喜欢一个人不是一件好事,因为那代表着,要为此付出心脏和一生。” 程英背着邮包,牵着双手绑了绳索,一直嘿嘿傻笑,呆呆傻傻的魏牧成走出普苍寨,在寨子入口,看见了赛兰。 赛兰靠在一颗树下,嘴里吃着什么东西,看到程英出来,她从树下走出来,走到程英面前,用一口生硬的汉话,笑着开口:“你,来了。” 程英将不停往前走的魏牧成拉住,看着她问:“你找我有什么话说?” “也没、什么。”赛兰手指绕着一缕头发,“我就想、问问、你喜欢、阿诺哥吗?” 苗族人向来直爽,有什么话都会直接说,很少弯弯绕绕,他们不喜欢搞心机深沉那套。 程英楞了一下,“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因为我、想、嫁给、阿诺哥。”赛兰很直白地说:“可是,他不喜、欢我。你跟他有、婚约、如果、你不、喜欢他,我就要、去争、取他。” 程英瞳孔一缩,猛地抽了一口冷气,龙卜曦说得是真的?她十岁那年,真的说过要嫁给他的话? 如果龙卜曦说得是真的,他阿妈又同意了她十岁那年说得要嫁给他的话,那在龙卜曦的眼里,她就是他的未婚妻! 如果她不嫁给他,对他来说就是毁约!就是不信守承诺的表现。 苗人固执,性格十分执拗,一旦做下承诺的事情,就绝不会改变。 龙卜曦认定她是他的未婚妻,她要是不嫁给他,以他们苗人的性格,一定会给她下蛊,把她往死里折腾,百般报复她,不死不休才行! 她忽然想起,上辈子她嫁给魏牧成后,在婚后第二个月,带着魏牧成回到娘家回门,到家的第二天,她就烧起高烧,浑身内脏都在疼,四肢抽搐不停,口吐白沫,像抽风一样。 她爸妈、妹妹、魏牧成都吓得不轻,急忙把她往县里的医院,医生说她是在发高烧,对她进行了一番检查,说她身体没什么大的问题。 可她浑身就是痛,五脏六腑像被虫子疯狂啃噬,每一处都在疼,疼得她在医院里哀嚎不止,满地打滚。 魏牧成没办法,连夜开车送她去市里的医院进行检查,以当时的医疗技术,那里的医生也看不上有什么问题。 最后魏牧成急忙把她带到首都最好的医院去看病,那里经验老道的医生做了一番检查之后,确认她可能是被某种寄生虫感染,才有那些症状。 由于程英是军官,长年在部队训练、出任务,经常外出在野外执行任务没水喝的情况下,会喝野外的生水。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野外感染的寄生虫,连她自己也觉得是,配合着吃了很多驱虫药后,依旧不见什么效果。 后来是魏牧成一个远房表亲,认识湘西那边一支苗族的人,请那边的人弄了一副驱虫的药过来给她吃下,她才渐渐好转。 即便如此,她还是在床上躺了一个月,痛了一个月,被魏牧成的妈说她晦气,嫁进他们魏家就生病,骂她是丧门星。 等她身体恢复以后,她跟魏牧成都去医院做了检查,明明双方身体都没问题,可是两人就是一直怀不上孩子,直到两人结婚第七年,魏牧成抱回了一个孩子...... 现在想来,也许,她上辈子病了的那一个月,就是被龙卜曦下了蛊。 这么一想,毛骨悚然,如果她真跟龙卜曦有婚约,那事情就闹大发了! 她得赶紧回家里,问问她爸,究竟有没有这回事。 “赛兰,你怎么知道我跟龙卜曦有婚约?”程英迫切得想知道当年的更多事情。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7节 赛兰奇怪地看着她说:“阿诺哥、说得。” 程英蒙了一瞬,“他说的话,你就信?” 赛兰道:“阿诺哥、从不、骗我。” 程英没有跟她说话的兴致了,直截了当道:“我对龙卜曦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你喜欢他,想嫁给他,都跟我没关系,你不必特意来跟问我的意见。” “这是、你说的哦,你要、反悔、我会、给你下、蛊,狠狠、折磨你。”赛兰漂亮的脸上,带着坦坦荡荡的笑容。 程英眼皮一跳,想起普苍寨在建国以前是生苗,哪怕建国以后,他们渐渐跟外界的汉人通婚,可还保留了以前的风俗习惯。 最重要的是,这个寨子里绝大部分的夫妻都是近亲结婚,生下来的孩子,脑子多半都有些问题,感觉偏执这个词,只是掩盖他们神经兮兮的事实。 龙卜曦、赛兰,跟他们寨子里的其他苗民一样,都是很危险的人物。 程英没有多停留,拉着魏牧成,叫上大黄,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阿依山,往邮局赶。 一天半以后,她有惊无险地回到了邮局,把一路收到的山民们托付的需要邮寄的邮件,分门别类的进行投递。 做完这一切,她把魏牧成关在她镇上的房子里,骑着自行车,带着大黄,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清水村的程家。 万淑慧看到她平安回来,十分的高兴,围着她一阵嘘寒问暖后,就去厨房忙活了。 程雪不在家,万淑慧说她跟村里几个合得来的小姐妹,一同去村里后山捡蘑菇去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程英跟万淑慧说了几句话,直接走进程建同的屋里,将这次去普苍寨发生的事情,跟程建同说了一遍,最后问:“爸,我当年真的说过要嫁给龙卜曦的话吗?我还看见了龙卜曦的哥哥吃人,吓疯了,龙卜曦的阿妈给我用蛊清除记忆的事情?” 程建同靠在床头,睁着一双半瞎的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说过要嫁给龙卜曦的话,当年你缠着我,要跟我一起去跑邮,要见识我的工作,我原本想拒绝的,可你却说我一直在忙工作,根本不管你跟你妹的死活,一直在我面前哭,我实在愧疚,就想着干脆带你跑一趟邮算了。 我想着你年纪小,那么远,那么难走的山路,你肯定走不下去,想让你知难而退,谁能想到,你竟然一直咬牙坚持着,跟我走完了整条邮路。 我们到达普苍寨的时候,我一直拉着你的手,让你不要离开我的身边,也不要乱碰任何东西,不吃寨子里的食物,以免触犯了人家的忌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可在我跟一户苗民拿信件的时候,我松开了你的手,一转头,你就不见了。 我吓得四处寻找你的踪影,等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就在龙卜曦的家里吃饭,龙卜曦的父母还热情的叫我一起吃饭,我委婉的拒绝,把你带走了。 离开龙卜曦家里后,我忍不住骂了你一通,问你为什么要到处乱跑,还不听话的去吃苗民的食物,怕龙卜曦的父母在吃的食物给你下蛊。 你委委屈屈得跟我说明了原因,你说你看见了一只特别漂亮的蝴蝶,被那只蝴蝶所吸引,追了出去,在路上看到了龙卜曦,觉得他跟蝴蝶一样很好看,对他产生好奇,就跟着他回家了。 我很生气,不听你的解释,带着你往回赶,在回去的路上,你又趁我不注意溜走了。 我又气又急,再次去寨子里找你,他们寨子里发生了大事,到处乱哄哄的一片,等我再次找到你的时候,天都快黑了,当时是龙卜曦牵着你的手来找我,他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走了。 那个时候我就发 现你不太对劲,你好像有些呆傻,对你在普苍寨的事情,完全不记得,可你回到家里后,你又活蹦乱跳的,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我这才放下心来。” 程英听完陷入沉默,所以,她的确失去了十岁那年在普苍寨的记忆,连她爸也没办法证实,她究竟有没有说过要嫁给龙卜曦的话,不由一阵心烦意乱。 程建同大概看出她在想什么,目光深沉道:“小英,不管你有没有在你十岁那年跟龙卜曦说过要嫁给他的话,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龙卜曦大概是看上你了,否则他不会跟你说这些话。你如果不喜欢龙卜曦,不愿意跟他接触,爸建议你去找支局长,给你换一条邮路,你跑别得邮路,免得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程英之前也猜测到了龙卜曦对她有意思,只是她不愿意承认,也不愿意多想。 如今听到程建同的话,她心头一震,“爸,如果我换了别的邮路,你觉得其他邮递员愿意跑马鞍山这条艰难的邮路,吃这份苦吗?你放心让其他人送这条邮路上的邮件吗?” 程建同不说话了,青曲镇下面几条邮路,就马鞍山这条邮路是最难走,送邮件特别困难的路线。 当年他年轻之时,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其他邮递员换条线路,跑一些轻松的路线。 支局长也答应了他的请求,让其他同事换着送,结果那些同事,不是在路上遇到野狼猛兽,被猛兽咬伤,差点没了性命,就是跑邮的速度太慢,远超规定的跑邮时间,要么就是吃不了苦,跑一趟回来叫苦连天,不愿意再跑那条线路了。 支局长没办法,觉得程建同是退伍老兵,自身身体素质很强,跑这条邮路是最适合的人选,于是征询他的意见,问他能不能继续跑这条邮路,相对应的,支局长会向上级给他申请额外的补贴,每个月在原有的工资基础上,多给五块钱的补贴。 这五块钱并不多,程建同看没人愿意跑马鞍山这条邮路,就答应了支局长继续跑,一跑就是二十多年。 程英接替了他的工作岗位,跑马鞍山这条邮路,每个月也有五块钱的补贴。 可如果让她跟其他邮递员换工作,其他人怕是宁愿少跑点弯路,不要那一点工资补贴,也不愿意可劲儿的折腾自己。 程建同道:“你如果不换邮路,你还会往普苍寨送邮件,龙卜曦是普苍寨未来的族长,肯定会跟你接触。苗人固执,一旦认定一个人,他们不管对方是什么想法,都会强硬的想将对方留在自己的身边,你想嫁给龙卜曦,在普苍寨呆一辈子吗?” “我当然不想嫁给他,在普苍寨呆一辈子。” 程英承认,龙卜曦长得很好看,那张雌雄莫辨,堪比妖孽的一张脸,在她见他第一面的时候,她就看得怔神,还曾想过,这么好看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适合他。 但龙卜曦长得再好看,她也没对他有什么超出男女之外的想法。 她受过情伤,上辈子跟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她早就对男人,对感情失望透顶,这辈子只想为自己而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哪怕她想结婚,她也只会招个男人做上门女婿,围着她和她的家人团团转。 龙卜曦显然不符合她的要求。 先不说龙卜曦比她小两个月,她有点不能接受姐弟恋,单说龙卜曦是普苍寨未来的族长,他要保护普苍寨,不能随意离开普苍寨,更不可能做上门女婿这一条,她就跟龙卜曦永远没有可能。 想到这里,她垂下眼帘说:“我已经跑习惯这条邮路了,总不能半途而废,让别人以为我吃不了苦,看我笑话。我总得跑上两三年,让人们知道,我能胜任这份工作,再想办法换邮路,或者换份工作做,才不会遭人诟病才行。 龙卜曦要是真对我有意思,在他跟我捅破窗户纸之前,我都会装做不知道,能拖一时就一时。 他要敢不顾我的意愿,对我下蛊,对我用强,惹毛了我,我就跟他同归于尽,大家一起死,谁也别想好过!” 程建同无奈叹息,“你已经长大成人,你的事情,你自己做决定,看着办就好。如果龙卜曦做出伤害你的事情,你一定要跟爸讲,爸就算拖着这副残废的躯体,也要拼死给你讨个公道!” “嗯,我知道了。”程英转头离开,并没有因为他这一番话感动。 作为一个父亲,他在她成长路上一直缺席,在她最需要庇佑的时候,没给她进行庇佑,多年来一直和稀泥,无视老程家对她造成的伤害,他现在就算幡然醒悟,想对她弥补,已经晚了。 第60章 程英离开了家里后, 连夜把还没恢复神智的魏牧成送去县里,找到武装部的部长,挑着捡着说明了情况, 让武装部给远在西部军区的魏首长打了一个电话, 让对方派人来接魏牧成。 请武装部部长派人送魏牧成到县里的火车站,送魏牧成上火车。 等魏牧成恢复神智之时, 他已经坐了半天火车了,身边的人告诉了他情况。 魏牧成望着火车外哐次哐次倒退的绿色风景, 咬牙切齿低语:“程英,别以为你有个所谓的娃娃亲对象,我就会放过你。你给我等着, 我迟早还会来找你。” 时光如流水,日子平淡无波,程英像日复一日的行走在山野之间, 送邮件、送包裹,渐渐对这份工作熟悉起来,得心应手。 这一天, 全国发布了一条重要新闻,封闭多年的高校、大学即将恢复上课。 同时人民日报正式发布,全国将恢复高考。 消息一出, 全国振奋起来, 因为这代表着十年大动乱彻底结束, 上百万强制下乡的支边青年, 可以参加高考, 用大学生的身份,离开自己所在的生产队,回到大学, 回到城里,不用再跟几十个人争抢一个回城名额,争得头破血流,付出各种代价,还不一定能回到城里去。 可这年代,能够考上大学的人,那是凤毛麟角,九牛一毛。 大学生是国家的稀缺人才,国家包分配工作,享受各种干部编制等福利,为此考题复杂,录取严格,想考上大学,简直比登天都还难。 为了能考上大学,离开农村,知青们纷纷涌上街头巷尾的书店、杂货铺、废品收购站等等地方,疯狂抢购近几年的学习资料。 在短期内拼了老命的复习,就想抓住这个机会,考上大学,离开农村! 程雪因为有程英这个姐姐的提醒,她的学习资料都很全面,复习的也差不多,自我感觉良好,应该能考上大学。 同时她也意识到,她姐姐所做的那个梦,预知未来的事情是真的。 程雪趁程英周末休息的时候,来到程英在镇上的房子里,在她床边,给她梳理着头发说:“姐,我现在是彻彻底底,相信你做得那个梦,是真的了。 你说我上辈子被奶卖给山里一户人家的庄稼汉做老婆,被那个男人一直家暴,时常打得半死不活,还强逼着我生孩子,受了很多折磨。 事后你知道后很生气,把那一家人全都暴揍了一遍,将那个男人腿打折了,让那男人跟我离了婚,带着我离开。 后来我在你和妈的照顾下恢复了身体,却换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头发都白了很多,直到人到中年,才遇到我的真爱,嫁给了他。 可好景不长,我们结婚不到两年的时间,魏牧成为了拿捏你,让你跟他复合,就拿我们来对付,结果我的真爱被弄死,我为此郁郁寡欢,多次寻死都无果,如行尸走肉活着。 姐,我就想问问你,那个真爱,是孙庆辉,孙知青吗?” 程英一放假就在家里睡懒觉,弥补一个星期跑两次邮,走了太多山路的痛苦。 她打着哈欠,任由程雪给她梳理着头发,听到程雪说这话,她神秘一笑:“你猜呢。” “姐,你就说吧,你别逗我了。”程雪把她已经长长到肩膀的头发绑成马尾辫,在马尾后面系上一条蝴蝶样式的红色头绳,接着拉着她的手撒娇。 “你这梳头发的手艺,越来越好了。”程英拿起一面红塑料壳包裹的小镜子照了照,十分满意的笑道:“我这么心灵手巧的好妹妹,真不知道孙知青以后娶了我妹妹,该有多幸福。” “姐!你说什么呢!”程雪面红耳赤地跺跺脚,嘴角不可抑制地往上扬。 原来,真的是孙知青,他就是她的真爱! 程英笑着放下镜子,提醒她:“孙知青是首都那边的人 ,虽然家里成分不太好,父母都是知识份子,被打成了下九流的成分,不过再过一两年,他们应该能被平反,回到首都去。你跟孙知青处对象的事情,还是尽早跟咱爸妈,还有他父母说开的好,最好在高考前定下婚约,这样你们一同考入大学以后相处,就不会被学校处罚。” 这个年代的大学生,是不允许在校期间处对象、结婚生子的,违者会被开除学籍,让学生退学。 可如果是在进入大学以前就已经结了婚,或者订婚、处了对象,在跟学校明确申明的情况下,学校不会处罚学生,但学生要按照学校的规定,住进集体宿舍里,减少跟对象见面的机会,且不能跟对象外出开房、同房,做出违背这个时代保守风气的举动,一旦发现双方越过了红线,也会被开除处理。 程雪没有否认自己跟孙庆辉处对象的事情,只是害羞地拉着程英的手说:“姐,孙知青他爸妈如今还被关在咱们村的牛棚子里改造呢,我要是在这个当头给咱爸妈说我跟孙知青处了对象,还要跟他订婚的事情,咱爸妈肯定会不同意的,所以你能不能替我在咱爸妈面前说说......” 程英下床倒了一杯水喝,“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勤快地来给我梳头发,原来是有所求啊。要我帮忙也不是不行,你得先带我去见见孙庆辉,让我对他了解了解,再把你学习过、整理好的资料手抄一份出来,我要用。” “怎么,姐,你也要考大学啊?”程雪问。 程英摇头:“我不考,人生有很多道路可走,并不是只有考大学,去大学读书,才算出路。我已经找到我今生的道路了!我让你抄份资料,是要送给一个跟你怀揣着同样梦想的女学生。” 程雪恍然:“好,我一会儿就回去抄资料,顺便带孙知青来见你,我们请你,不,我请你吃顿饭。” 程英好笑地看着她,“行啊,我就在家里等你们。” “那我骑你的自行车回家里去。”程雪顾不上羞涩,骑着她的自行车,回程家去了。 程英目送她离去后,往院子里走,忽然看见一只蓝色的蝴蝶覆盖在前院围墙上,似乎在看她,她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 从她知道龙卜曦对她的心意之后,联想到上辈子她嫁给魏牧成后的第二个月,类似中蛊的现象,她心里就对龙卜曦有着说不出来畏惧和抗拒感。 那种感觉,像是自己被当成了猎物,被猎人紧盯着不放,迟早会落入圈套的不适感。 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让她不愿意去面对,也不愿意去深想。 从魏牧成离开以后,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任何信件包裹需要送到普苍寨去,她也就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去普苍寨。 可从魏牧成离开的那天下午,她就发现她家里出现了一只蝴蝶。 最初她并没有在意,以为那只蝴蝶是野生的,碰巧跑到她家里来的,她还觉得稀奇,多看了那蝴蝶两眼,还试着伸手去抓那只蝴蝶,最后当然没抓到,她也没往心里去。 可是第二天、第三天,往后的日子,那只蝴蝶一只都在她的家里飞舞,一会儿在房间里,一会儿在院子里,甚至她回到程家,在程家吃饭休息的时候,它也会跟着去。 这个时候她就察觉到不对劲了,什么样的蝴蝶,会跟着人到处飞呢。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8节 她第一时间想到她在普苍寨左雾林里看过的那只蝴蝶,几乎可以肯定,这只蝴蝶就是龙卜曦派来监视她一举一动的。 为什么要监视她? 程英内心说不出来的烦躁,捡起地上一块石头,向那蝴蝶扔去。 那蝴蝶挥舞着翅膀,轻飘飘的躲开了石头,转而朝天边飞去,不见了踪影。 程英拧紧眉头,回到家里打扫了一下卫生,收拾了一些衣物,为明天上班跑邮做准备。 一个小时后,程雪骑着自行车回来了,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年纪大约二十五左右的男知青。 “姐,我把资料抄写好了。”程雪把自行车放在院子里,将手中一本手抄完的资料递给她,同时满脸羞涩地跟她介绍站在她身边的男人说:“姐,她就是我处得对象,孙庆辉,孙知青。” “哦?”程英接过资料,上下打量着孙庆辉。 孙庆辉长着一张很端正的脸,眼大鼻高嘴唇丰盈,身形偏瘦,个头挺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衬衣,一副老实巴交的知识分子清俊形象。 事实上,孙庆辉的确为人和善,脾气温柔,他出自知识分子家庭,自幼受父母悉心教导,从骨子里就十分有教养,做不出任何伤害人的事情。 也正因为他这个绵软温吞的性格,他在下乡的这些年里,一直被人欺负,吃了不少亏,上了不少当,受了不少苦。 直到程雪看不下去,帮了他一次忙,两人就此认识。 后来又在一些事情的巧合下,两人发现对方有相同的爱好,爱看同样的书,爱吃同样的食物,爱看同样的电影等等,渐渐熟稔起来,渐渐生出好感,走到了一起。 其实在上一世,程英是看不上孙庆辉的,总觉得他脾气窝窝囊囊,没有个男人样,什么都要她妹妹程雪做主。 可是在魏牧成为了逼迫程英就范,派人抓住程雪和孙庆辉做要挟之时,孙庆辉为了保护程雪,毅然决然得选择用自己的生命与之对抗,换取程雪一线生机,最后死在了魏牧成派得人手里。 光这一点,就足以让程英对他刮目相看。 看似窝窝囊囊的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奋力反击死亡,这怎么不算是勇猛的一种表现呢。 “姐,不,程、程同志,很高兴认识你,我,我是小程同志的......对象。”孙庆辉感受到她打量的目光,结结巴巴,十分紧张的朝她伸手。 “你好孙知青。”程英伸手,跟他短暂得握了握手,面带微笑道:“小雪时常跟我提起你,说你知识渊博,很有见识,还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我一直想正式见见你,今天终于见到了。” 孙庆辉看一眼站在他旁边的程雪,见她脸红如晚霞,十分羞涩的模样,他也忍不住红了脸,声如蚊呐地说:“是我的疏忽,我跟小雪处上对象以后,本来想去拜访你们的,又怕你们嫌弃我父母的成分,一直没好意思登门。今天小雪说你想见我,我还担心你会反对我们在一起,现在看来,是我多想了。” 程英把资料塞进邮包里,“你跟你父母的成分的确有很大问题,不过我不是那种唯成分论的人,只要你对我妹妹好,我可以在我爸妈面前替你说说话,让我爸妈同意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相对应的,你要敢欺负我妹妹,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孙庆辉慌忙点头,“程同志你放心,我绝不会欺负小雪,我要欺负她,我猪狗不如,我不得好死。” “呸呸呸, 你瞎说什么话,什么死不死的!”程雪想起程英给她说过的孙庆辉梦中的结局,慌忙用手捂住他的嘴,眼眶不自觉地红起来,“我相信你会对我好,你不要咒自己死。” 孙庆辉看她眼睛红了,眼泪花儿在眼眶里打转,慌忙哄她:“好好好,我不乱说,你别哭,我保证不会欺负你,我也不会死在你前头。你不是跟你姐学了三个多月的军体拳,格斗术吗?我要真欺负你,你随随便便都能把我揍趴下,我根本打不过你,更不可能欺负你。” 程雪噗嗤一笑,想想也是,自从她在她姐的要求下,每天都在家里跑步锻炼,打军体拳,练习格斗术,她现在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好太多了,力气也明显比以前大。 前段时间万淑慧跟老程家的大房刘桂芬起争执,刘桂芬动手推搡了万淑慧,程雪看见,气愤之下过去帮忙,竟然把刘桂芬按在地上打。 要知道在以前,万淑慧被刘桂芬婆媳欺负,她去帮忙,总会被她们一下推搡在地,或者直接一巴掌扇得她头晕眼花,让她毫无还手之力。 可现在,她的身体锻炼结实了,每回程英回来都会跟她过招,练习格斗术。 她现在手臂都出现了肌肉,跟乡下长年下地干活身体康健的女人对打都不成问题,更别说看起来十分瘦弱的孙庆辉,她要跟他动手,完全不会吃亏。 程英也想到了这一层,放下心来,抬脚往外走,“不是说要请我吃饭,走啊。” 程雪跟孙庆辉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程英这关是过了。 他们一左一右站在程英身边,带着她去镇上的老任头店铺吃饭。 老任头看到他们十分高兴,也不问他们吃什么菜,直接把他们领到店铺后面,店里交给他家小孙子帮忙看着,他则在后面做家里现有的菜。 菜是一些家常菜,做了两荤一素一汤,价钱优惠,份量十足,三个人都吃得很满足。 当天下午,程英就回到程家,跟万淑慧、程建同夫妻俩,说了程雪在跟孙庆辉处对象的事情。 两人听到程英说孙庆辉的父母成分不好,是大学教授,被打成下九流成分时,两人都没有意外,也没有反对两人处对象,只是颇有微词。 程建同说:“孙庆辉是知青,这上头恢复高考了,他要考上了大学,咱家小雪没考上的话,他会不会后悔跟小雪处对象订婚?到时候去了城里,说不定就不要小雪了。” 不怪他这么想,实在是十年大动乱结束以后,乡下的知青为了争抢回城名额,为了回到城里,抛妻/夫弃子的事情没少见,程建同是担心孙庆辉是个心口不一的人,到时候考上大学,会辜负程雪。 万淑慧倒没这个担忧,她很公道的说:“这个孙知青,虽然是咱们村里二十多个知青里最窝囊的一个,但他心地善良,斯文大方,以前我没少看见他帮村里一些体弱多病的孤寡老人小孩干活,也经常给那些没爹没妈的孩子买糖果吃,教他们读书认字,还分自己的粮食给他们吃,知青电的知青要是遇到什么困难,要他帮忙,他也会义不容辞地去做。 前些年你不在家里,我在山上的地里干活,一不小心踩空了,从土坎边摔进下坡的草丛里,孙知青听见我哎哟哎哟的叫唤,就把我背回了大队。 那天早上下了会儿雨,山路又湿又滑又难走,他背着我,好几次都差点摔倒,依然坚持把我背回村里。 这小伙子跟我们家小雪处对象,我很放心他的为人,他绝不会做出抛下我们小雪的事情。 不过孙知青是首都人,以后他跟小雪结婚了,小雪就要嫁入首都,离咱们太远了,我有点舍不得。” 一时间,万分惆怅。 万淑慧就程英、程雪两个女儿,这俩闺女从小跟着她吃了不少苦,她好不容易将她们拉扯大,一个个长得亭亭玉立的,她自然是希望她们以后能找个好人家,嫁得离自己近一些,她也好随时看看她们,帮衬着她们,给她们撑腰,免得她们被婆家人欺负。 程英道:“妈不用担心,以后我们国家会飞速发展,各种交通都很便利,小雪真嫁去了北京,她也能坐飞机、高铁,当天就能回来看您和爸。再说了,你闺女嫁去了北京,这是一件多么让你有面子的事情啊,咱们村儿那些跟你同龄的大妈大婶儿,哪个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到大城市里,吃上商品粮,过上城里人的好生活,您应该为小雪高兴。” 万淑慧想想也是,“你妹妹要真能嫁给孙知青,跟他去北京生活也是好事,至少,她下半辈子不用像我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辛苦一辈子。” 程建同听到她们母女俩的话,不自在的咳嗽一声说:“那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吧,小英,你回头跟小雪知会一声,让她寻个机会,趁天黑悄悄带着孙知青和他父母来咱们家里走一趟,咱们相互见见,合适咱们就给小雪定下来。” “好,我一会儿就跟小雪说。”程英答应。 万淑慧望着她叹气,“你妹妹的事情解决了,你这个当姐姐的,什么时候才能定下你的事情?那个魏牧成......” “妈——”程英不想提魏牧成,伸手环抱着她的腰身,在她怀里撒娇,“我不嫁人,一辈子守着您不好吗?你为什么总想着要把我嫁出去。” 万淑慧爱怜地摸着她的后背说:“妈不是非要你嫁出去,妈是担心,我跟你爸百年走后,你妹妹也嫁出去了,就剩下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活在这世上,到时候你老了,生了病,走不动,动弹不了,谁来照顾你。你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能怎么办,直接等死呗,反正到那个时候,我也活够了。”程英把脸贴在她胸口,一脸无所谓的说。 “胡说八道!年纪轻轻说什么死呢。”万淑慧轻轻拍她后背一巴掌,“妈知道,你因为那个梦境,还有那个叫魏牧成的男人,在梦中对你做得那些事情,不再相信男人。可是你不能因为一个渣男,就否定世上没有什么好男人啊!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机会,找到对你好的男人,你要是自己不找,那妈可要给你相看一些年轻小伙儿,带他们来跟你见见。妈不管你是嫁出去,还是招女婿上门,总之,你都得在你妹妹结婚前,找个对象。不然你妹妹都结婚了,你这个当姐姐的还没结婚,这说出去,不是让人笑话嘛。” 程英哑口无言,完全不理解她妈为什么跟许多家长一样,就好像谁给她们下达了催婚任务,总要给女儿催婚,认为女人必须结婚,才能日子过得好,明明她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啊。 程英郁闷的说:“妈,我现在还不想结婚,我才二十岁,我还年轻,您就别给我相看什么相亲对象了。这十里八乡,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年轻男人,长得不咋滴,性格也不咋滴,我一个都看不上。” “你也知道你二十岁了啊,我在你这个年纪,我早跟你爸结婚,生下你了!我这在我同龄人里,都算结婚晚的了,咱们村里,多少姑娘,十七八岁就谈婚论嫁生娃了,就你还不慌。” 万淑慧没好气地推开她,看着她的眼睛说:“这十里八乡的年轻后生你看不上,那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 “别的先不说,至少要找个好看一点的男人,以后我跟他吵架,我看到他那张俊脸,心里的气也会消很多。”程英说完这句话,脑海里蓦然浮现出龙卜曦那张堪比妖孽的好看面庞。 这人看起来阴气森森,做事乖张,不管不顾的,奈何实在生的美貌,令人赏心悦目。 看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总能原谅他做得很多事情。 想到这里,她忽然回过神来,她怎么会下意识地想到龙卜曦呢,她明明,对他不喜欢的啊...... 第61章 秋风瑟瑟, 遍地金黄。 程英背着邮包,带着大黄,在邮包上挂着的水盅, 敲着邮包发出叮叮咚咚清脆的声响中, 行走在山野道路中。 时间进入了深秋,山野里的树木都变了颜色, 西南地界银杏树多,到处都是银杏树黄, 叶灿如黄金的景象,偶尔夹杂着大片红叶似火的枫树,绿色的松树、杉树、大片的竹林等树木, 山里处处如一副浓重墨彩的油画,美得不可思议。 山路之间,还开满了秋季的花朵, 如常见的桂花树,金桂、红桂,繁星点点开在树上, 满树飘香,令人陶醉。 路边的草丛里,零 零碎碎开着野棉花, 如蔷薇般漂亮好看, 似山间粉白精灵随风摇曳, 观之心旷神怡。 野菊花则开得漫山遍野, 金黄灿烂, 如小朵向日葵,山坡上全是野菊花,风一吹, 菊花特有的苦香味气息袭面而来,令人神清气爽。 程英行走在这样美丽的山路之间,时不时驻足停留,观赏风景,顺便伸手摘路边的野菊花,将一朵朵小花,全都放进自己背得斜挎包里。 这是程建同的习惯,以前他跑邮之时,春夏两季捡蘑菇、摘药材装进包里,秋冬两季摘野菊花、捡野生板栗、野核桃、野枣子等野果子放包里,每回回家之后,蘑菇、板栗、野枣之类的食物给孩子们吃,野菊晒干后,拿去镇上的副食店卖钱,留一点给自己泡茶喝。 小的时候,程英总能看见程建同备着鼓鼓囊囊的邮包去送邮件,送完回来,邮包还是鼓鼓囊囊的,里面除了装帮乡民们邮寄的包裹信件,还有成堆的野果子、野菊花和其他各种各样的野菜。 那个时候,她们母女三人日子过得很苦,可是看到程建同走那么远的山路,还记得在路上给她们带回来这么多东西给她们娘仨吃,她们没有嫌弃,没有埋怨,吃着野菜野果子,也觉得很幸福。 因为被人下意识的惦记,给予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物资的心意,是最难得的。 如今程英接替了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看到路边有野菊花也下意识地去摘,有野板栗,也去捡,甚至看到路边有结着酸枣子的野枣子树,她还想去爬树摘枣子,拿回家给家人吃。 这个时候程英才明白,她爸二十年如一日的跑邮路途中,年年岁岁月月都捡山里的野味花朵带给她们娘仨的心意,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程建同心里,也不是没有她们娘仨的。 程英低声嘟囔:“就算你惦记着我们娘仨又怎么样,你对你爷奶叔伯的作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你的兄弟姐妹欺负我们母女,害我吃尽苦头,光这一点,我就不可能原谅你。” “汪!”大黄从草丛里叼来一个很扎嘴的板栗球过来,放在程英的面前,用前爪扒拉着嘴唇上的小刺,斜眼看着她。 人,你叽里咕噜在说什么呢,帮我拔拔刺啊! 程英好笑地捧起它的狗嘴,仔细看了下它的嘴唇,帮它把小刺拔出来,数落它,“都说了,板栗球有刺,你看见路上掉得有野板栗球,叫一声,让我去捡就行了。你捡什么,看那刺不扎死你。” 大黄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不高兴地汪了一声。 它以前就是这么帮程建同捡板栗球的,程建同总夸它聪明,它就一直帮忙捡,捡成了习惯,如今也会帮程英捡。 那些落在很深草丛里的板栗球,程英看不见,大黄看见了就去捡。 程英哪里看不出它是什么心思,大黄聪明的跟个孩子一样,什么情绪都摆在狗脸上,想不知道它在想什么,都很难。 程英把大黄叼着板栗球用脚踩着一边,用手小心得扒拉开板栗球另一边,从里面取出两颗只有大拇指大小,但个头很饱满的褐色板栗出来,装进邮包里。 她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干得好大黄,你捡的板栗又大又饱满,等我们回到家,我给你做糖炒板栗吃,我给你剥壳!” 以前程建同到了秋季,捡了很多板栗放在邮包里,背回家后,万淑慧就会用平时舍不得吃的白糖炒糖炒板栗吃。 程建同就会剥一些板栗,带回到镇上租的房子给大黄吃。 大黄很爱吃这种甜甜的食物,可因为它是狗,吃甜的食物会很伤身体,因此程建同每次给它的都不多,都直接给它吃生的,再然后是煮的,不管哪一种,它都爱吃。 大黄听到糖炒板栗四个字眼睛一亮,嘴角不受控制地流哈喇子,围着程英团团转。 程英拍拍它狗头,“好了,别转了,我们一路走走停停,耽误太多时间了,快走吧。” 大黄汪了一声,率先往前面走。 一个小时后,他们来到矮门村。 程英照旧走去村委会,把为数不多的几封信件拿给村民,跟一些相熟的村民们闲聊几句后,村民们渐渐散去。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49节 她没看到向招娣的身影,不由问矮门村的书记,“葛书记,今天怎么看到向招娣的人影?她上次托我给她弄一些高考复习资料,我给她拿了,她怎么不来村委会拿。” “向招娣啊?她爸给她介绍了一门婚事,不让她出门,你这些复习资料,怕是用不上了。” 葛书记神情复杂的说,“全面恢复高考的消息出来以后,我们村儿的十几个知青,还有村里两个老师,几个读到高中的年轻人,都一窝蜂地跑去县里买以前的高考书籍资料复习,都想参加高考,她也跟着他们去。 结果她从县里回来,就被她爸打了一顿,说她翅膀长硬了,敢浪费家里的钱,坐车去县里买那些没用的东西,反了天。 接着她爸就不让她出门了,这段时间在给她张罗婚事,给她介绍相亲对象,她想来也来不了。” 程英听得吃惊,“不让她出门?是把她锁在家里了吗?向招娣的爸爸他们怎么能非法囚禁她,这是犯法啊!你们这些干部就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成绩好的女学生,被她父母折腾,毁她青春自由,你们不出面管管?” “犯什么法,那是人家的女儿,人家的家事,谁能管得了。”葛胜利摇头,“我们也想管,可那向老大目不识丁,是个混不吝的文盲,你跟他讲道理、讲法律没用,他不但听不进去,还把我们这些干部都赶出他家,谁要多劝,他就跟谁吵。除非他真干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他只是把他女儿关起来,给他女儿介绍相亲对象,逼他女儿结婚,就算是公安干警上门来,也管不了他的家事。” 程英沉默了。 的确,父亲关住女儿,给女儿介绍相亲对象,逼女儿结婚,以这个年代的法律来说,就属于家事范围,哪怕她和矮门村的干部想管,也有心无力,只能从旁劝说,让向招娣的父亲改变主意。 可向老大重男轻女,脑子里只有儿子,觉得女儿就是赔钱货,读书再厉害也得嫁人,换取丰厚彩礼钱补贴儿子。 别人劝说他的话,他要是能听进去,就不会听见全国恢复高考的消息,看到向招娣去县里买资料,就着急慌忙地把她关在家里,给她介绍相亲对象了。 说到底,向老大怕向招娣这个女儿真考上了大学,真去了城里读书,成为了城里人,远离向家,他这个当父亲就不能再对她进行控制,不能再逼她结婚嫁人换丰厚的彩礼钱给他儿子用,所以他心慌意乱,必须折断向招娣的翅膀,让她嫁人,永远走不出大山! 想到这里,程英问了葛书记向招娣家住在哪里,没有二话,带着大黄往向家走。 向家住在快要到矮门村山顶一颗柿子树后,是一个用黄土和石头修的土屋子,有好几间正房和牲畜棚,一个大院子,院子里养着鸡,家里一堆孩子孙子,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裳,从外表上来看,就透露着一股贫穷落后的气息。 向家一间靠近牲畜棚的柴房里,向招娣双手扒拉着用铁栏杆做得铁窗户前,对着背对着她,坐在院子中间板凳上抽旱烟的向老大喊:“爸,我不想结婚,我要读书,求求你,放我出去吧。” “放你出去?你在做梦呢。”戴着蓝色雷锋帽,长了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嘴里叼着旱烟的向 老大冷哼,“你去读书了,你二弟娶媳妇的钱从哪来?我已经给你相看好了一户人家,钱都收了,再过一个星期就是黄道节日,人家就会来咱们家接亲。你这些天老老实实地给我呆在屋里,哪都不许去,你要敢跑,老子砍断你的腿!” 向招娣脑子嗡的一声,直接炸了,“爸,我说过,我不愿意嫁给那些没有文化,没有素质教养的野蛮男人,我只想读书,只想找份好工作做,将来赚了钱,好好孝敬您跟妈,您为什么总是不听我的话,为什么总要逼我嫁人?!您逼我一次不够,还想逼我第二次,难道你要我像上一次那样,把我逼死,你才甘心吗!” “你给老子闭嘴!”向老大想起她上次不愿意嫁人,寻死觅活的模样,让他丢进脸面的事情就来气。 他唰得一下站起身来,啪得一下给正在院中第十个孩子喂奶的老妻脸上一巴掌,破口大骂:“你看看你生的什么玩意儿!老子养她这么多年,还拿钱给她读书,结果她读书读傻了,处处跟老子作对!老子叫她嫁人,她还拿死来威胁老子,你这个当妈的,究竟是干什么用的,怎么教她成这个德行。” 他说着,就对着招娣妈一阵拳打脚踢。 招娣妈是个十分瘦小的四十来岁女人,她十八岁嫁给向老大开始,就一直在生孩子。 肚子每隔一两年、两三年,她就会生一个,到现在为止,她已经生了十二个孩子了。 这其中,有一个孩子生下来早夭,一个生下来是个残废女儿,直接溺死了。 剩下十个孩子,第一个是女儿,第二个是儿子,三到九全是女儿,其中一半都送人了,最后的第十个孩子,终于是个儿子,还没断奶。 长年的生育,使得招娣妈的身体特别虚弱,身体消耗的太多,看着也比同龄人老,明明四十岁的年纪,看起来硬是像五十五岁的年纪,头发都有些发白了。 她早年间因为头胎生下了向招娣,被向老大和他爸妈认为她生不出儿子,从向招娣出生开始,就对她拳打脚踢。 没隔两年,她生下了儿子,可是这个儿子却是个残疾,是个瘸子。 向老大怎么甘心让这样的残疾儿子继承他的根,于是又逼着招娣妈继续生儿子。 招娣妈连生七八个孩子都是女儿,在向老大的眼里,她就是生不出蛋的老母鸡,是要绝他向家的根,这些年来,一有不顺心的,就对招娣妈打打骂骂。 招娣妈已经被他打习惯了,被他拳打脚踢,招娣妈不敢反抗,也不敢喊救命,就蜷缩在地上,低声痛嚎呜咽。 她吃奶的孩子,还有旁边两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被吓得哇哇大哭。 向老大举起拳头,一拳又一拳打在招娣妈的身上,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向招娣看到这一幕,撕心裂肺的哭喊:“爸,别打了,别打了!你不要打我妈,要打,你打我吧。” 向老大手上不停:“你妈没把你教好,把你教成这无法无天,跟老子作对的德行,就是你妈的错,老子打死她!” 招娣妈已经被打得脸上青青紫紫,嘴角渗出鲜血,哀嚎不止,他还不停歇。 向招娣眼泪成河,她心痛她的母亲,明知道向老大是故意打她妈,想逼她就范,可是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她妈打死。 她正打算跟向老大妥协的时候,一道清冷的女声在院子门口响起:“向大叔,打死人是要偿命的!” 她一愣,看见程英穿着邮递员的绿色工作服,背着邮包,带着大黄走到她家院子里来。 明明这是很常见的邮递员装扮,可是此时此刻,向招娣像是看到了一束光,看到了救星一般,忍不住呜呜大哭:“程同志......” 程英隔老远就听见向招娣母女俩的哭嚎声,夹杂着向老大动手打人的打骂声,她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向家。 现在看到向招娣被关在堪比牢房的柴房里,招娣妈被打得鼻青脸肿,倒在地上眼神涣散,旁边几个孩子哇哇大哭,向老大凶神恶煞地捏着拳头,一手摁着招娣妈的脑袋,一手要揍她的模样。 程英走进院子里,沉下脸:“向大叔,什么事这么大的火气,要把给你生儿育女的妻子往死里打啊。” 向老大看到她,收了拳头,站直身体道:“程同志,这是我的家事,与你无关。” “是吗,我看到的,怎么是你杀人未遂、非法囚禁女同志,试图买卖妇女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呢?”程英把蜷缩在地上,浑身颤抖的招娣妈扶起来。 她目光如炬地看着向老大:“你所做的一切行为,可不是家事两个字就能掩盖的!你不要忘了,现在是法治社会,男女平等,女人跟你一样有人权,你没资格对任何女同志进行伤害!就你现在的行径,我可以马上去镇上公安局报案,让公安局把你抓起来,关进牢房里吃牢饭!” “他们管得了老子的家事?”向老大不信邪地嗤笑一声,“她们是老子的婆娘,老子的女儿,老子想打就打,谁也管不着!老子要把当女儿的嫁出去,天王老子来了也得给老子滚!” 如此嚣张的态度,让程英心头火气猛地一下蹭了上来。 这个向老大,果然如村支书所说,是个彻头彻脑的文盲、法盲,还是大男子主义的家暴男,用寻常的方法,压根跟他说不通。 对付这种人,用讲道理,用正常的套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是完全行不通的。 要想让向老大彻底改变,只能兵行险招。 程英想了想,故意说狠话刺激向老大,“你不过是个没本事的孬种懦夫,你赚不了钱,给不了家人好的生活,你就像个烂泥王八一样,在臭泥潭里不停挣扎,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受了一点气,就把气撒在比你弱小的妻女身上。你这种扶不起根的软蛋,也只敢在你妻女面前动手装威风,你觉得你打了她们,她们向你服软,你就很了不起吗?错!你在她们心中,在村里所有人的心里,不过是个只知道打女人找存在感的废物!你这种垃圾,活在世上都是浪费空气!” “你他娘的在说什么?!”向老大睚眦欲裂地捏紧拳头,“有种你再说一遍,别以为你是邮递员,我就不敢打你!” 程英冷笑:“说就说,你以为我怕你,我说你是孬种,是废物,是只知道欺负自己的妻女,找存在感的软蛋......” “你给我闭嘴!”一直视女人为底层牛马,可以随便被男人处置打骂的向老大,这么多年来,他早已打妻女家暴成瘾,认为女人就是男人的所有物,他想怎么处置就处置,容不得外面的人说他一句不是。 现在被他认为可以随意打骂的女人,居然在当着他的面挑衅他,向老大控制不住心中的戾气,抬起手就往程英脸上狠狠扇一巴掌! 程英没有躲,硬生生的挨他一巴掌,左脸瞬间起了一个清晰无比的巴掌印,脸颊开始红肿起来。 柴房里的向招娣见状,大喊:“程同志,你快走啊!我爸他疯了,他会打死你的!” 程英嘴角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淡笑,她伸手捂住被打的左脸,眼中含泪,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向老大:“我是邮递员,是国家干部,你居然敢打我?!你给我等着,我这就马上去镇上的邮局告状,再去派出所报案,让公安把你抓起来!” 向老大是气愤之下打了程英一巴掌,现在听到程英说得话,一下就慌了。 他是不认识字,也没什么法律知识,可他也知道邮递员是国家干部编制,他一个平头老百姓敢打国家干部,这要是被程英跑到镇上,去邮局告状,去公安局报案,邮局支局长和公安找到门来,他不死也得脱层皮! 不行,不能让这个女人跑去镇上告状!得让她永远闭上嘴巴! 脑子里一有这个想法,向老大就伸手去抓程英,想捂住她的嘴里,让她永远也不能告他的状。 程英看到他脸上充满狠戾之气的杀人表情,知道他上钩了,她毫不犹豫地往村委方向跑,边跑边喊:“救命啊!杀人啦——向老大疯啦——要杀邮递员,要杀国家干部啦——!” 矮门村三面环山,村子坐落在中间的山头位置,两侧被两座高山包围着,形成一个门字形,人们说话嗓门稍微大了一点,都能听见回音。 现在程英在村道上拼命地跑,拼命地喊救命,回音不断在村里回荡,很快,整个村儿都听见她喊救命的声音了。 偏偏向老大被她气得上了头,失去了理智,追她的时候,还顺手抄走 院子里的一把砍柴刀,凶神恶煞地追在她身后,她喊得越大声,他追得越紧,还举着砍柴刀叫她站住。 这一幕,被闻声而来的村民和村干部看见,全都吓了一大跳,纷纷上前阻拦向老大。 有村民说向老大,“你疯了不成!小程同志是邮递员,是国家干部,你居然敢杀她,你活腻歪了!” 也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向老大平时再怎么混不吝,也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人,我看八成是这程英干了什么事情,惹怒他,他才会如此。” 还有人说:“向老大就不是个好玩意儿,他家那口子,被他打了多少年了,咱们村的妇女主任上他家多次调解,警告,让他不要打他老婆,不然就让他跟他老婆离婚,他就死性不改!最近还想把他那文曲星一样的大女儿卖出去换钱,他这种不把老婆孩子当人看的人,是真能做出杀人的事情。” ..... 本来要回家的村支书葛胜利看到程英朝他这边跑,脸上还有一个清晰的巴掌印,也顾不上和稀泥了,连忙拉住程英问:“小程同志,你这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向老大怎么会打你杀你呢。” “葛书记,你要给我做主啊!”程英拿出毕生演技,故意把挨打的左半边脸给葛胜利看,哭得稀里哗啦,“我不过是给向招娣送资料,一去到他家,就看见他把招娣的妈妈打得半死不活的,向招娣被他关在修了铁栏杆的柴房里,和她几个弟弟妹妹哭成一团,求她爸不要再打她们妈妈了,他就不听。 我看那大婶儿要被他打死了,上前去帮忙,结果他不分红皂白地说我多管闲事,打了我一巴掌。 我说我是国家干部编制,你打我,就是犯了法,我要去镇上报案,他怕我真去报案,就要杀我灭口。 葛书记,你要替我做主啊!” 第62章 葛胜利一听, 那还得了,向老大都敢打邮递员了,他这个当干部的要不管, 真出了事, 他这个村支书也别想干了。 当即召集其他村干部和村民,把向老大拿下, 要他给程英认错。 程英道:“认什么错!葛书记,他敢打国家干部, 还要杀我,这是犯罪!这是谋杀未遂!你别想着和稀泥,这件事情, 必须把他送去镇上,交给公安局的同志们处理,给我一个公道说法!你要护着杀人凶手, 那我只有自己去镇上找公安来抓人了,顺便跟公社书记反应反应,你这个书记袒护凶手, 包庇罪犯,是实实在在的文盲,压根不配做村支书。” 葛胜利听得冷汗都流了下来, 他是不想管向老大跟她之间的事情, 主要他就是矮门村的人, 从小就在村里长大, 是村里老一辈的人看着长大的, 村里出点什么事儿,他难免下意识地帮村里人。 可他也知道,程英是退伍女兵, 她在部队可是当过女军官的,她刚退伍返乡的时候,连县长、县公安局的局长、人武部的部长等一众领导都能叫去她家,给她爸做主。 这样一个有人脉,有关系,脾气还不好惹的女人,要不按照她的要求去做,他这个村支书是真会干到头了。 葛胜利无奈,只能按照程英的要求,叫上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将向老大用绳子五花大绑的绑了,往镇上的公安局送去。 程英还有邮件要送,不能在村里耽搁太多的时间功夫,把向老大送去镇上的事情,自然就交给葛胜利一众村干部。 向老大被绑后,一直在挣扎,用各种污言秽语骂程英。 他被两个个头高大的年轻人架着往镇上走,他想跑都不行,他便一边挣扎,一边目露凶光地扭头,冲着站在村委会大院的程英大喊:“姓程的!你敢耍老子,你给老子等着,等老子出来,老子一定要杀了你!让你多管闲事!”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就坐实了他要对程英行凶的事实。 葛胜利没好气地给他一巴掌,“你闭嘴吧你!平时你在你家作威作福习惯了,真以为你打人不犯法啊?现在你遇到程英这个硬茬,你老老实实地去公安局认错反省吧,你要执迷不悟,一直想着要欺负人家,杀人家,你就准备在牢房里过一辈子吧。” 向老大一行人走后,有不少好心人和喜欢凑热闹的人,对程英一番关心问候后,簇拥着她回到向家的院子。 彼此招娣妈还坐在院子里,抱着最小的儿子哭个不停,向招娣也在柴房哭,向家一片愁云惨淡。 一行人看到招娣妈脸上青青紫紫的模样,还有向招娣像被牲口一样关起来的可怜模样,纷纷抽了口气,“这向老大也太不是个玩意儿了,平时夫妻之间有个矛盾,小打小闹也就算了,哪能把人这么往死里打!这也打得太过分了!” “是啊,以前这向老大就经常打招娣她妈,我们附近住的人听见,过来劝一劝,他还会收敛一点。如今他上了年纪,下手越来越重,简直不把招娣她们母女当人看,今天要是小程同志不来送东西,只怕招娣她妈被人打死了都没人知道。” 有刚嫁到矮门村的年轻小媳妇儿,见到招娣妈的惨状,忍不住问:“向老大这么打那招娣妈,招娣妈为什么不离婚,不离开向家?也不找她娘家给她做主啊?” 一个年纪大的婶子说:“招娣妈她娘家也是个重男轻女的,她一直就不受她爹妈待见,她嫁给向老大后,向老大给了她爹妈一笔彩礼钱,她爹妈就觉得女婿有本事,女儿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只要招娣没被打死,日子就能过下去,总是让招娣妈忍忍。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0节 招娣妈一忍就忍了快二十年,早就被向老大打习惯了,她不敢反抗向老大,也不敢跟向老大离婚,怕离了婚,她没地方去,孩子们没人管,也可怜。 以前咱们村里的妇女主任也给她做过几回主,让她离婚,要把向老大抓走关起来,她不但不离,还护着向老大,说他不打她的时候,对她还挺好的。 反正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招娣妈被打成这副德行,也是她自己惯得。” 年轻小媳妇恍然大悟,嘴上叹息,“哎,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村里的妇女主任跟着程英到向家后,几乎第一时间就上前去对招娣妈进行了问候,接着再叫人找了两个大石头,把柴房上锁住的铁锁给砸开,将向招娣给放了出来。 向招娣被放出来,看到程英脸上被向老大打得清晰的手掌印,她眼泪情不自禁地往下流,声音哽咽道:“对不起程同志,是我害你被我爸打了,你疼不疼啊。” “已经不疼了,你不用自责。”程英从邮包里拿出程雪抄得复习资料给她,“别哭,这事儿怪不得你,是你爸犯得错误,与你无关。这份资料你拿着好好的看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一定要去参加高考,这是你唯一离开家里的机会。” 她凑到向招娣的面前,用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是故意激怒你爸,让你爸打我,追杀我,让村里的人看见,以为他真要杀我,将他送去镇上公安局的。 以你爸对我谋杀未遂的行径,他最少会判三年刑期,在牢里吃三年的牢饭,不会再阻拦你读书,也不会再逼你嫁人。 到那时候,你肯定已经考上了大学,落户在了城里,等你大学毕业以后,找到了好工作,赚了钱,再把你妈和你弟弟妹妹接去城里过好日子。” “程同志,谢谢你帮我。”向招娣听到她的话,先是惊讶,后是感激,再然后是犹豫,“我爸要真判了刑,家里就剩下我妈,还有七八个弟弟妹妹,她一个人,如何能养这么多孩子?而且我爸收了人家的彩礼钱,那户人家一周后就要来娶我,我要是只顾我自己,我妈得累死。再说了,我要去读大学,也没钱去读......” 程英道:“你担心什么?你妈被你爸打了二十多年了,她都能顽强地活着,离了你 跟你爸,她就活不了吗? 这家里又不止你一个孩子,你的弟弟妹妹,除了最小的三个,其他都有十四五岁,十七八岁了,他们完全有那个能力帮你妈干活,养活他们自己。 你们家现在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去找村里的干部,让他们帮忙多照拂着你家,比如让你的弟弟妹妹干些轻省的活计,挣公分补贴家里。 你爸收了要强买你的男人钱,你直接带着你们村的妇女主任、镇上的公安干警上门退亲退钱就行了,他们要不同意退亲,村里的干部和镇上的干警会给你主持公道! 至于读大学的学费,你不用担心,我们国家的大学目前是不要学费的,不仅如此,学杂费、宿舍等费用都由学校承安,每月还会发放20元助学金,其中18元直接划拨进食堂里做伙食费,不会让你饿着肚子。 像你这种出身乡下,家里条件不好,人均收入低于30元的学生,还可以额外申请补贴。 你要真考上大学,你在大学里的所有生活费、学杂费,基本都由学校包圆了,你无需担忧生活费的问题。 你要成绩优秀,参加什么学术论坛,或者各种国家级的比赛,也能拿到不少奖金。 你要实在手里没钱,或者考上了大学没钱坐车去学校,你可以找我来借钱,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一定会帮你。” 一番话,说得向招娣才下去的眼泪,又涌上了眼眶。 她握着程英的手,说了很多感激的话语,最后说:“程同志,谢谢你提醒我、帮我,我一定会考上大学,不负老师,不负你,不负其他对我好的人期望。” 程英笑着拍了拍她的手,“好好复习,备战高考吧,祝你考上大学,走出大山,前程似锦,过上理想的人生。” 程英背着邮包,带着大黄离开了,向家的事情,就交给村里的妇女主任和其他村干部、一些好心的村民帮忙处理。 他们都是一个村的,向招娣母女几人如此可怜,大家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能帮则帮。 而她,还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使命,不能多停留。 临走前,向招娣往她邮包里塞了一堆她们兄弟姐妹上山捡得野板栗。 那些板栗都是用刀开了口子,在锅里煮熟的板栗,可以当零嘴吃,也可以当饭吃,程英行走在路上闲得无聊,可以边吃边走。 程英走前,向招娣还问她:“程同志,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 为了帮她,程英明明身为女兵,可以轻松制服她爸,也能躲过她爸的巴掌,程英却不躲不闪,硬生生挨她爸一巴掌,就为了激怒她爸,为了给村里的干部们留下她爸疯了要杀人的印象,把她爸关起来,不打扰她参加高考,不让她结婚,让她走她自己的路。 程英笑着道:“女孩子帮女孩子需要理由吗?我只是不想看见一个本可以拥有美好人生,可以考上大学,为国家奋斗的好姑娘,因为一个不好的父亲和家庭缘故,折断本可以飞翔的翅膀,一辈子烂在泥潭里。” 向招娣瞬间泪崩,伸手抱住程英,哭着说:“程同志,我真心的谢谢你,我一定会考上大学,将来用我的学识,报效国家。” ** 大雨滂沱,山路泥泞。 明明是早上还是阳光明媚的天气,过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变得乌云遍布,大雨倾盆。 山里的天气,总是反复无常,说下雨就下雨。 程英跟大黄在距离卓醉蓝所在的南坪村,大约一个小时的山路上行走,周围全是山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能带着大黄,躲在路边一片茂密的松树林里,等雨小一些再走。 松树林枝叶茂盛,即便到了冬季,松树枝叶也是绿色的,能够遮挡一半的雨。 即便如此,程英还是担心大雨被把邮包打湿,她将雨衣紧紧裹在邮包上,又心疼大黄,怕大黄被雨淋多了生病感冒,就把大黄抱在怀里,遮挡在雨衣下,一人一狗,蹲在一颗水桶粗的松树下避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程英蹲累了,顾不上地上湿滑,一屁股坐在地上,等着雨停。 又过了许久,程英等得不耐烦了,抬手看了下手表,已经下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停雨或者雨变小的迹象,她实在等不了,打算起身冒雨接着走。 就在这个时候,安安静静躲在她怀里的大黄,忽然站起身来,竖立着两只狗耳朵,目光看向对面树林,汪汪叫了两声。 “怎么了大黄?”程英顺着它看向的方向看过去,除了密密麻麻的树木和草丛,什么都没有。 可大黄神情警觉,用嘴叼着程英的手,试图把她拉走,同时它的尾巴往下夹,一副要她撤退,又十分戒备害怕的模样。 程英察觉不对,连忙跟着大黄往松林深处走,边走边问:“大黄,有什么东西要过来了吗?” 能让大黄如此警觉又害怕的模样,除了猛兽,程英是真想不到还有什么东西,让大黄要咬着她的手,让她撤退。 可天上在大雨,哗啦啦的雨声落在树林间,声音大的让她根本听不见其他动静。 大黄的表现,让她明白,这附近一定有什么猛兽正在向她靠近。 她也没二话,将揣在衣兜里的军匕握在手里,跟着大黄在松林里跑。 这一大片松林是野生的松林树,树木乱七八糟的生长着,林子里虽然没有杂草,可是有长年落下堆积的厚厚一层枯黄松针,一下雨,松针就变得极其湿滑。 松树林又是斜坡,坡下是个地势陡峭的狭窄山谷,程英不仅要小心踩着松针,稳住身体,还得防止自己跑得太快,刹不住脚,摔到山谷里去,这样一来,奔跑的速度慢了很多。 很快,程英听到身后的松林传来一阵重物撞击着树木,踩着树枝的飞速奔跑带来的噼里啪啦动静。 她忍不住往后一看,两头身强力壮,体重过百的成年棕熊,正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无视松林里的松树树枝阻拦,朝着她所在的位置狂奔而来。 程英看一眼就直接骂娘,她知道马鞍山这条邮路有猛兽,因为这条线路的村落都在山里,越往里走,山越深,山林越多,就隐藏着许多猛兽。 常见的猛兽就是棕熊和野狼、野猪之类的动物。 山里的村民们出村子往镇上走,要么一群人结伴走,要么走政府修得公路,很少独自一人走这种僻静人少的近道山路,就是怕遇上猛兽,跑不过又一个人对付不了,命丧猛兽之手。 这也是很多邮递员不愿意跑这条邮路的原因,谁愿意拿自己的命,赚那一点工资啊。 这么大的雨,按理来讲,猛兽也得找地方避雨,怎么这两只棕熊不顾雨势,直接来追她跟大黄。 这是饿狠了,闻到了猎物的味道,就直接来抓猎物吃了? 程英边跑,脑子边疯狂思考该如何摆脱身后的棕熊。 一般来说,在野外山林里遇到棕熊,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冷静,停止奔跑,不跟棕熊直视或者做出威胁性的姿态,缓慢后退离开,棕熊可能不会袭击人类。 可她跟大黄连熊影都没看见的时候就开始跑,这在棕熊的眼里,无疑是活着的猎物在惧怕它们,在逃命,本能的会激起它们的追逐猎物之心。 她现在要停下来跟它们对峙,缓慢离开,肯定是行不通的。 如果按照一些人想的主动攻击,或者装死,无疑是以卵击石,必死无疑。 棕熊攻击力很强,它有成吨的咬合力和攻击性,健壮发身躯,一巴掌就有可能拍死人,跟它对打,无疑找死。 棕熊的智商也很高,相当于3-5岁的孩子,它们喜欢吃活物,如果在它面前装死,也不一定能骗过它们。 往树上爬也不可取,因为棕熊看似体型肥胖,实际是个爬树高手,可能你刚爬上树,它就跟着爬上来了,将你一口吃掉。 要么它就利用体型优势,在树下疯狂摇树,把人给摇下来吃。 要么就在树下守株待兔,等着树上的人缺水缺粮,体力渐失,从树 上摔下来吃掉。 而如果直接奔跑,棕熊的速度十分快速,很多人都跑不过棕熊,跑着跑着就被扑倒。 唯一能解决棕熊的,就是拿真理武器,跟棕熊正面对刚。 可程英手里只有一把军匕,虽然她是退伍女兵,有丰富的格斗技术,她也可以停下来跟棕熊正面一搏,但终究双手难敌两只攻击力十足的大棕熊。 她想叫大黄停下来跟棕熊正面对决,大黄也不听,埋头在松树林里狂跑。 她总不能不顾大黄的死活吧,想想,只能咬牙继续跑。 上百年的密集松林,每棵树都很大,树冠遮天蔽日,在乌云暴雨之下,令树林里光线十分幽暗。 如此幽暗的环境下,加上雨水不断冲刷在脸上、眼睛上,程英视线受阻,很快就跟大黄跑散了。 她在林子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满是泥水的泥土奔跑着,泥水混着黄泥滑进鞋子里,使得鞋子又湿又沉重,跑起来更加的艰难。 程英不知道大黄跑哪去了,明知道这种情况下不该发声引起棕熊的注意,但她实在担忧大黄的安危,忍不住大喊:“大黄——大黄,你跑去哪了!” “汪——”左前方传来大黄的叫声。 同时那边传来一阵棕熊的嚎叫声,看起来是有一只棕熊追大黄去了。 程英顾不上自己的安危,拨开遮挡视线的松木枝叶,飞快往大黄发出叫声的位置跑去。 没跑几米远,她忽然听见背后有一阵重物急速奔跑过来的动静。 身后突然出现一只巨大的棕熊,抬起健壮的熊掌,就往她后背狠狠拍一巴掌。 程英感受到背部一阵剧痛,没等她反应过来,她就被棕熊一爪狠狠拍飞,整个人重重飞了出去—— 她低头看一眼,我去,地下是两座矮山对接的狭窄山谷啊! “啊——!”她惨叫一声,从山谷上方的斜坡,天旋地转地往下滚。 她足足滚了几十圈,期间撞到很多树木及山谷崖壁上的些许杂草给她做缓冲,才落在斜坡下的细小山谷里。 幸好这条不足两米宽的山谷不深,她摔得不严重,还可以往上爬的时候。 程英落地后缓了一下神,正打算往上爬,腿刚一动,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下滑。 她偏头一看,她身边竟然还有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她滚下来的位置是一片黄泥,被暴雨一冲刷,本就摇摇欲坠,现在她从上面摔下来,黄泥承受不住她的重量,直接往旁边的洞口塌陷。 程英来不及抓住可以稳住身体的杂草,就这么直挺挺地塌陷进洞口里面去。 那洞口不知道有多深,她惨叫了好一会儿才落地,地面是岩石,她落地之时脑袋磕在岩石上,直接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她似乎听到了大黄焦急地汪汪狗叫声。 心想,她要是死在这里了,不知道大黄能不能摆脱棕熊们的攻击。 这条傻狗,可千万要保护好自己啊。 ——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1节 滴答——滴答。 有水滴落,砸在程英的脸上。 晕过去的程英,被水滴砸醒了。 一股刺骨的冷意,伴随着浑身剧痛,让程英又痛,又冷得瑟瑟发抖。 她费力地从地上坐起身来,发现自己浑身都是擦伤,左手和右脚似乎摔骨折了,一动就钻心的疼。 脑袋还晕乎乎的,后脑勺很痛,伸手一摸,摸到后脑勺黏糊糊的一片,全是快要干涸凝固的血,应该是她摔下来之时,脑袋磕在岩石上流的血。 程英疼得龇牙咧嘴,坐在原地缓了缓神,四处看一圈,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幽深的山洞里。 里面光线昏暗,只能看见头顶上的洞口有一抹不太明亮的光亮,洞口离她所在的位置很远,洞壁十分光滑,长满青苔,上面附着一些蚰蜒和千足虫之类的虫子,在岩壁上窸窸窣窣地爬着,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 以她现在的状态,她压根爬不上去洞口。 程英不由苦笑,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她只是摔成骨折,磕破脑袋流血,也没死,真是命大。 也不知道大黄去哪了,有没有从棕熊手里逃脱,她掉在这个偏僻的山洞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发现她没按时送邮件,会来找她。 她得在饿死之前,寻找出路。 程英试着动了动,一动摔骨折的手和腿就钻心眼的疼,脑袋还一阵头晕眼花,眼前阵阵发黑,这是失血过多后的表现。 更要命的是,这山洞特别的冷,温度很低,她浑身湿透,冷得她牙齿上下打颤,不停地发抖。 好在她一直背着邮包,摔下山洞的时候,没有太多信件包裹的邮包,给她做了一下缓冲,她才没有直接摔死。 身上背得斜挎包也在,里面有一些干粮和板栗之类的食物,还有军用水壶里的水,另外邮包里还有一套换洗的衣服,足以让她支撑好几天。 第63章 洞穴里很冷, 程英感觉自己体力在流失,忍着骨折的剧痛,从邮包里费力地拿出换洗的衣服披在身上, 这才感觉稍微暖和了一些。 她又斜挎包里拿了一些干粮出来吃, 喝了一点水,补充体力, 接着费力爬到洞壁旁,摘了一些青苔, 用完好的右手碾碎,敷在后脑勺、手脚进行简单的止血包扎后,人靠在邮包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失血过多, 体力透支,寒冷交替,每一样都折磨着她的神经, 让她随便做个动作,都累的不轻。 她抬头看着头顶上洞口的亮光,脑海里浮现出很多事情, 有前世、有今生,所经历的事情,像走马灯一样, 一件又一件的从她脑子里闪过, 时间变得格外漫长。 她知道自己情况不好, 从她醒过来开始, 脑袋一直是晕的, 这不仅仅是失血过多的症状,还有身体感染发烧的情况,因为她感觉自己明明浑身很冷, 可是脸上却很热,抬手一摸,果然发烧了。 到这个时候,她有点后悔做邮递员了。 当初她选择退伍返乡,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主要是为了完成她爸上辈子的心愿,以及留在她妈、她妹的身边,给她们撑腰,让老程家的人不敢再欺负她们。 她也觉得,凭借着她当兵多年的经历,她完全能胜任这份工作。 可是上任三个多月,她就受重伤两次,上一次从山上摔下去,这一次摔山洞里,老天好像在玩她似的,总要折腾她这条小命。 她也没料到,只是给山里的村民们送邮件,当个邮递员,竟还有生命危险。 她现在十分怀疑,她是否还能胜任马鞍山这条邮路,继续做邮递员。 现在,她最担心的是,她摔下这个山洞,手脚骨折,她连移动都很吃力,没办法进行自救,大黄也不知道去哪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来找她。 她现在的状态很糟糕,随时都有晕过去不省人事的可能,要是有人从附近经过,喊她的名字,她没听见,她就会错过救援。 眼看天色渐渐地黑了,这个山洞不知道会不会有蛇或者别的动物、毒虫之类的存在,将她咬死。 程英脑子乱七八糟的,试着喊了几嗓子救命,很想保持清醒,等待人救援。 可是失血过多,加上她脑袋发烧,体温渐失,她实在承受不住,晕了过去。 夜晚的风,冰冷刺骨,程英看着地下室不大的入口,拼命地挣开手链脚链,任由手脚被铁链磨出鲜血,不要命地往入口处爬。 爬了不到一米远,魏牧成那张凶狠的脸出现在她的面前,伸手掐住她的脖子,目光阴狠地问她:“程英,你又想逃?你能逃出去吗?” 程英拼命地去抠他的手,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眼里满是愤怒和倔强,喉咙里艰难地开口,“我就是要逃,我死,也要死在外面。” 魏牧成呵了一声,冷笑,“你是我的女人,这辈子都只能是我的,你逃一次,我就抓一次,你逃两次,我就抓你两次,你逃一辈子,逃去天涯海角,我都能把你抓回来!你生生世世只能是我的女人! 别在这里做无用功了!” 他说完,用铁臂一样的手,倒扯着她的头发,往地下室那张充满血腥污秽的床走去。 程英看到那张床,止不住地颤抖害怕,拼命地挣扎,试图掐魏牧成的脖子,与他同归于尽。 可被链子束缚住的她,又被下了药,那番挣扎,终究是徒劳。 魏牧成拉着铁链,将她狠狠摔进床里,程英痛得手脚痉挛,后背情不自禁地弓了起来。 好疼,好疼好疼。 程英不断发出痛嚎,眼泪不由自主地滑落,为自己遇人不淑而悲哀。 “程英,程英.......”耳边有人在呼唤,脑袋一阵冰凉,有人在用手摸她的额头。 这人的手怎么这么凉,像块冰一样,程英心里想着。 浑身烧得通红的她,迫切需要冰冷的东西降温体温,她眯着眼睛,像只猫一样,用通红的脸颊,蹭了蹭那人的手掌。 那人手一顿,像是在迟疑什么,接着那道清润如山泉的声音,又在她的耳边响起,“程英,醒醒,快醒醒。” 程英艰难地睁开眼睛,眼前有一团火光,亮得她不适应地眯了眯眼睛。 很快她又睁眼睛,看了一张熟悉的眉眼狭长,肤色玉白,俊美妖冶的面庞。 是龙卜曦。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苗服,手脚都戴着串有铃铛的银饰,逆着火光,正抬手将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从前看到龙卜曦几次都不响的铃铛,此刻却是响个不停。 叮铃铃——叮铃铃——声音清脆,无风晃动,在整个山洞里不断徘徊。 程英听着铃铛声,迷迷糊糊地看着龙卜曦问:“你怎么在这里啊?难道是我烧糊涂了,做梦梦到了你?” 龙卜曦原本一脸担忧,听到她这话,嘴角微微往上扬,凑在她耳边,轻声问:“你做梦,还会梦到我?梦里,我在干什么?” 两人离得太近,程英能闻到独属于龙卜曦身上的药草和冷杉混合的气息,还有一股血腥味和皂角的味道,有点好闻,又有点奇怪。 程英忍不住想,她这个梦,做得也太真实了一些,连龙卜曦身上的味道都能闻到。 “程英,你梦到我什么了?”龙卜曦看她不回答,又固执地问了一遍。 “能梦到你什么,不就是觉得你好看,摸了摸你的脸。”程英胡言乱语。 然而就是这样的胡言乱语,却让龙卜曦高兴万分。 他盘腿坐在她身边,伸出修长的惨白手臂,将程英整个抱进他纤瘦却又宽阔的怀里,伸手轻轻检查、触碰她伤到的地方。 程英痛得龇牙咧嘴,脑子里清醒了一些,意识到她的痛不是幻觉,龙卜曦也是真的,他来找她了,她还在他的怀里,她下意识地要站起身来。 “别动。”龙卜曦伸手按住她的肩膀,狭长的眼眸充满意味不明的威胁味道,“你要想死在这山洞里,我现在就离开,让你一个人在这里自生自灭。” 程英楞了一下,她从没有看过龙卜曦这样的眼神。 她的印象中,龙卜曦一直是温和无害,笑容满面的形象。 尽管之前她跟她爸说了龙卜曦的事情,猜测到龙卜曦可能在对她撒谎,他可能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但那个时候,也只是猜测,没有实际性的证据。 如今看到龙卜曦那漆黑冰冷,如看濒死猎物挣扎的幽深目光,她忽然意识到,这才是龙卜曦原来的模样。 冷漠、阴狠,不近人情,他以前那温和无害的样子,都是他装出来的。 程英抽了口气,没有乱动,不确定地问:“你想干什么?” “我能干什么?我给你检查伤得怎么样。” 龙卜曦伸手撕开她右腿和左手臂的面料,冰冷修长的手指,轻轻摸着她受伤骨折的部位。 程英发着高烧,浑身滚烫,他冰冷的手指一碰到她滚烫的皮肤,让她情不自禁地一缩,又很识趣把手脚挪过去,让他继续看。 龙卜曦看到她的动作,倒没什么反应,只是将就扯下来的布条,把她骨折的地方绑起来,“你骨折得有些严重,后脑勺还有伤口,人在发烧,需要及时救治,否则你会有生命危险。” 程英点头,“麻烦你,把我拉上去,送我去医院吧。” 龙卜曦偏头看她,眼神奇怪:“程英,我已经救过你一次,还救过你爸一次,你还没有报答我,你这次,不会又要我免费救你吧?” 程英马上说:“你想要什么报酬,在我力所能及范围内,我一定报答你。” 龙卜曦笑了笑,“你应该知道,我想要什么的。” 程英懵了一瞬,“我不知道。” 龙卜曦沉下脸,眼神似水,“你小时候来普苍寨,当着我阿爸阿妈的面,说要嫁给我,我阿爸阿妈都同意了,我还送了你定亲信物,你收下了,你我本就是一对。我要你嫁给我,留在普苍寨,陪我过一辈子。” 程英无比震惊,想说她嫁给他的话,根本就是他虚构的事情!她跟她爸压根就没这段记忆!还有她什么时候收过他的定亲信物? 忽然想起,龙卜曦曾经送给过她一个香包,说是给她驱虫用的,难道是那个玩意儿? 大概是看出她在想什么,龙卜曦从她的衣兜里,掏出那个湛蓝色香包出来,在她面前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小撮用红绳绑着的头发出来,“这就是我给你的定情信物,我把我的头发剪了一些下来,用红绳绑着放在香包里,按照我们苗族的习俗,你收下了我的信物,就代表接受我的心意,愿意嫁给我做妻子。你现在,就是我的未婚妻。” 他眼里闪烁着怪异的偏执和疯狂之色,与前世魏牧成那强迫程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时,表情如出一辙。 程英看得心头一跳,恐惧感爬上心头,她本能地抬手打掉龙卜曦手中的香包,不顾身上的疼痛往后退,嘴里喊着:“我根本就没有说过要嫁给你!是你胡言乱语在骗我!那个香包是你说驱虫用的,我怎么知道你在里面放了头发?如果我知道你在里面放了其他东西,我说什么都不会要你的香包。龙卜曦,我是不会嫁给你,更不可能跟你去普苍寨过日子的!” “那你就在这里等死吧。”龙卜曦站起身来,眼神冷漠地看着她说:“你的狗已经被那两头熊吃了,雨水冲刷了周遭所有的痕迹,我为了找你,很是费了一番功夫。你现在所在的位置,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你要不嫁给我,就等着变成一具尸体吧。” 他说完,攀着洞壁上一条藤蔓做得绳索上洞口去了,接着把整条藤蔓抽走,洞里很快安静下来,只剩下程英一个人。 第64章 程英不敢相信大黄死了, 也不敢相信龙卜曦会真的这么绝情地抛下她,不顾她的死活。 她仰着头往上看,龙卜曦上去洞口以后, 洞口就安安静静的。 外面天色已经黑了, 白天下了一场大暴雨,晚上却亮起了漫天的星辰, 照亮整个夜空。 星空很美,可是周遭的环境很糟糕。 程英听到了夜晚山林里传来狼嚎、熊叫声, 那两头熊似乎还在附近盘旋,四处寻找猎物。 更糟糕的是,她听见了山洞里传来窸窸窣窣地声音, 不知道是虫子,还是蛇类,正在向她靠近。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2节 程英不是那种认命之人, 上辈子她被魏牧成囚禁多年,她总是会抓住机会逃跑,或者对魏牧成进行反杀, 绝不向他低头。 如今重活一世,她也不会向龙卜曦低头。 她握紧手中的军匕,神情戒备的聆听着山洞里的动静。 龙卜曦带来的火把早已熄灭, 山洞重新陷入黑暗, 里面除了不知道哪里在滴水的滴滴答答声音, 就剩下那些虫子在爬行, 和她呼吸的声音。 程英不由绷紧着神经, 等待那些东西靠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并没有毒虫、毒蛇出现在她的面前,有虫子靠近她两米的距离, 又迅速离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 程英楞了一下,看到那个被她气愤地从龙卜曦手里打掉在地上的香包,落在山洞凹凸不平的一个小洞岩石里,打开得香包口子里面,露出了一点已经干枯的草药和头发,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东西,不知道那些虫子在怕什么。 程英神色复杂,龙卜曦跟她撒过不少慌,可是这个香包却如他所说,能够驱赶蛇虫。 有这个香包在,她呆在这个山洞里,应该不会有蛇虫会靠近她。 她现在最大的危险就是她伤口在感染,整个人都在发烧,如果不及时救治,她不是发烧烧死,就是被伤口感染带来的一系列并发症害死。 程英当然不想死,想好好的活着。 她好不容易重生,开启跟上一世截然不同的人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怎么甘心死在这偏僻山林里的山洞里。 可她现在手脚骨折,无法自行爬上山洞去,外面如龙卜曦所说,一场大雨之后,早就将她的踪迹冲刷干净。 就算支局长看她没按时返回,带着人来找她,她所在的位置,离小道实在太远了。 她跟着大黄往松林里跑时,至少跑过两片很大的松林,才摔倒这里来,他们不一定会找得到她。 而龙卜曦提出的嫁人要求,她也不愿意答应,主要是太突然了。 虽然龙卜曦长相不错,对她也挺好,可他谎话连篇,又是苗族人,还是未来的普苍寨,她要答应嫁给他了,就得一辈子呆在普苍寨里,跟任青一样,在寨子里生儿育女,很少出寨子,一辈子呆在深山里。 那样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她要的生活,一直是做她想做的事情,过她想过的日子。 如果有真心对她,对她足够尊重,不阻拦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愿意为她做上门女婿的男人,她也可以结婚。 没有,她一个人过也不错。 龙卜曦显然做不到这些。 程英不愿意向龙卜曦妥协,也不愿意死,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支局长身上。 这样的话,她得在这个山洞里至少苦熬两天以上的时间才行,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过这两天。 这么想着,程英又感觉自己脑袋昏沉的厉害,身上明明披上了衣服,可在高烧的作用下,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又冷又热,浑身难受得不行,不知不觉又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她听见了奇怪的动静。 像是有什么东西碾压着一些杂草树木,发出挺大动静的噼里啪啦干枯树叶断裂声,伴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程英警觉地睁开眼睛,眼前依旧一片漆黑,洞口也是黑的,天上璀璨的星辰只剩下几颗星星挂在苍穹上,证明现在还是晚上。 程英费看了看左手腕有些摔坏的手表,时间为凌晨三点钟左右,她晕过去之前大概是晚上九点左右,足足昏迷了六个小时。 而这六个小时,龙卜曦没有再出现,也没管她的死活,真任由她在这个山洞里自生自灭。 这男人,真不是一般的狠心,跟他表面温和无辜的模样,完全不相同。 程英这么想着,洞口外面的动静越来越大,一股腥臭味从外面传来,伴随着一阵轻微的嘶嘶声。 程英眼皮一跳,心中有股不妙地预感,连忙将军匕握在手里,想了想,又把仍在角落里的龙卜曦香包拿到骨折的左手里,紧张地盯着洞口。 很快,一条腰身比水桶还粗的黑白色鳞片蟒蛇出现在洞口。 它从顺着洞口窸窸窣窣往下滑,却发现洞里有别的生物在,顿时弓着身体,睁着一双金色的竖瞳眼睛,吐着蛇信子,慢慢将巨大的蛇头靠近程英。 程英汗毛倒立,压根没料到会有这么大一条蟒蛇出现在这里。 难怪这个山洞底部只有不到五米宽的距离,不像常见的山洞有延伸地,有别的出路口,就这一点位置,原来这个山洞,就是这条巨蟒的蛇窝! 程英心脏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全身紧绷,右手不自觉地握紧了军匕,心里惊惧莫名。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放缓呼吸,尽量不做刺激眼前巨蟒的动作,脑子里思索该如何从这巨蟒口中脱身。 她不动,巨蟒也不着急吃掉她,睁着一双冰冷的蛇眼睛,就这么看着她。 一人一蛇,睁着眼睛,互相诡异地对视着。 似在观察彼此,也似在较劲对峙。 空气中满是山洞潮湿的气息,蟒蛇身上的腥臭味道,以及程英身上浓烈的血腥气息。 这么窒息的空气氛围下,程英握住军匕的手,直冒冷汗。 如果她没受伤,全身完好无损,遇到这样的蟒蛇,她还可以与之周旋搏斗,获得一线生机。 可现在,她手脚骨折,脑袋受伤,失血过多,还在发高烧,浑身无力,连爬都没力气爬,更别想逃跑。 遇到这样的蟒蛇,她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就算如此,程英也打算拼死一搏,她绝不会是任由命运摆布之人,哪怕她要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 她握紧手中的军匕,忍着骨折的痛苦,将手中龙卜曦给得香包扔在那条蟒蛇脑袋上,趁那条蟒蛇闭眼的一瞬间,积蓄起全身的力量,忍着骨折的剧痛,跳了起来,将手中的匕首狠狠往巨蟒脑袋上的七寸位置扎去! 可她高估了自己生病时的力量,也低估了巨蟒鳞片的坚硬度,军匕只插进了蟒蛇七寸不过三厘米的位置,不但没给蟒蛇造成致命伤害,还惹怒了蟒蛇。 它发出一声奇怪的叫声,粗大的尾巴一甩,将程英整个人甩开在三米外的洞壁上,撞得咚得一声巨响,带动许多泥土石子窸窸窣窣往下落。 程英被撞得头晕眼花,嘴里吐出一口鲜血,从墙上重重落在地上,浑身痛得像要散架一般。 没等她缓过神,蟒蛇用粗壮的尾巴将她卷起来,从头到脚将她团团卷住,试图用身体用力把她勒死。 程英被卷得呼吸困难,动弹不得,想挣扎,却毫无力气。 渐渐地她被卷得面色紫涨,手指发白,眼见就要被蟒蛇勒死时,她从蟒蛇身体露出的一丝细缝里,看到龙卜曦那高瘦欣长的身影,从洞口跳了下来。 龙卜曦突然出现,吓那蟒蛇一跳,卷住程英的蛇尾松了一点力道,她就感觉呼吸顺畅了许多,赶紧喘两口气。 “程英,想活吗?”龙卜曦无视巨蟒警惕的目光,以及渐渐张开的血盆大口,站在程英对面,神情冷漠地看着她问。 程英艰难地透过细缝看向龙卜曦,他的表情很冷漠,狭长的眼眸里却藏着止不住地兴奋目光,那是一种觊觎猎物许久,猎物即将落入口中的亢奋感。 他现在的样子,跟缠住程英的蟒蛇一样危险,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 可如果真的拒绝了龙卜曦,她就真的会死在这条蟒蛇嘴里。 她不想死,她想好好的活着出去,如果她死了,她的妈妈和妹妹会哭死过去,她不想让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 程英闭了闭眼睛,内心天人交战一番,最终睁开眼睛,吃力地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但,你也要答应我的要求,否则,我……我宁愿死在这里。” “什么要求?”龙卜曦黑眸微冷,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他一笑,他狭长的眉眼、高挺的鼻梁,淡色的薄唇都显得妖艳至极的美丽,如山野中绽放地火红彼岸花,漂亮夺目到让人明知道他很危险,也愿意不顾自己的性命,想向他靠近,将他摘取下来,据为己有。 程英头发凌乱,两颊被蟒蛇勒得发紫,嘴角挂着一丝血迹,脑子却保持着清醒,脸上出现濒死状态,费劲地说:“我可以跟你结婚,但我不跟你长时间住在普苍寨,我招你做上门女婿。婚后你可以在我家住,也可以不在我家住,你不能做任何强迫我的事情,也不能阻拦我想做的事情,我们算是走婚关系,各住各家,只有那啥的时候才住一起。你要不同意,不答应我的条件,我,我宁愿死。” 这已经是她目前所能想到的 ,对她最有利的条件了。 她爸妈一直想让她结婚,不管她愿不愿意,迟早会被爸妈催着相亲结婚,既然如此,还不如选择眼前皮囊出众的龙卜曦。 龙卜曦纵然看起来阴恻恻,疯癫颠的,还谎话连篇,做事诡异,但架不住他长了一副好皮囊。 和他结婚,看在他那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上,她也不算吃亏。 她现在危在旦夕,虽然不知道龙卜曦怎么还在这里,她是真不想死,只能提出这些对她有利的条件,赌龙卜曦愿不愿为她妥协半分。 他要不愿意妥协,那证明他就是个冷心冷肺的玩意儿,这样的男人,长再好看,她也不稀罕! 第65章 “好啊, 只要你嫁给我,你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你要敢骗我, 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龙卜曦脸上噙着笑容, 又变回了程英熟悉的那个笑容温和,眼神无辜, 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模样。 可他这副模样,却看得程英有些胆战心惊。 因为后面的话, 她听出了咬牙切齿的森冷味道。 她垂下眼帘,轻声说:“不会骗你。” 都说苗人固执,深情, 其实在她看来,固执深情两个词,是用来掩饰苗人是疯子、变态的事实。 他们轻易不会伤害人, 但如果招惹了他们,对他们许下了承诺,不遵守承诺, 他们便会发疯,做出很多不理智的事情出来,其实也可以理解。 很多生苗苗寨都是近亲结婚, 生下来的孩子, 性格都有些奇奇怪怪, 加上生苗苗寨不太与外界接触的缘故, 寨子里的苗民文化程度不高, 没有什么法律知识,干出超出法律人伦的事情,也属于正常范围。 程英心想, 不管龙卜曦是什么性格,对她撒过多少谎,他对她的那片心应该是真的,她只要多跟他交流,多教他法律知识,看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很多事情,她也可以不计较,就这么过一辈子。 反正龙卜曦答应了她的要求,她不用住在普苍寨里,还可以一直做她想做的事情,虽然不知道龙卜曦为什么会让这么大一步,答应她提的这些要求,不过就目前来说,她觉得很好了。 此刻巨蟒已经把血盆大口张到了龙卜曦的头上,准备一口将他吞下。 龙卜曦面无表情地抬起手,指向巨蟒,手上的铃铛随之叮当作响。 “阿蓝。”龙卜曦轻吐两个字。 “嗡——”一阵熟悉的虫子翅膀震动声音响起,阿蓝幽蓝色的小身影忽然从洞口飞了进来,直接飞到巨蟒的脑袋上,狠狠咬一口。 “轰——”一阵巨响,刚才还凶神恶煞的巨蟒,像被人捏住了七寸,脑袋和身躯重重倒在地上,激起一阵尘土,同时卷住程英的蛇尾,无力地松开了她,软绵绵地落在地上。 程英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劫后余生的感觉,让她想哭又想要。 她稳住情绪,看到巨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抬头问龙卜曦,“这条蟒蛇死了吗?” “差不多,阿蓝给它下了足够多的毒素,它离死也不远了。”龙卜曦看也不看那条倒地的巨蟒,从巨蟒团成一团的蟒身上跨过去,将地上的程英抱进怀里,“你怎么样了。” “疼,很疼。”程英本就手脚骨折,又跳起来跟蟒蛇拼命,还被蟒蛇团团勒住,她感觉现在全身骨头都断了似的,每一个地方都在疼。 龙卜曦眸子里露出心疼之色,他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药瓶出来,打开瓶子,递到程英毫无血色的嘴唇边:“喝吧,喝了你会好受许多。” 那药瓶充斥着一股药草、血腥味,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奇怪味道。 程英不想喝,又觉得龙卜曦应该不会害她,想了想,凑过去喝了一口,一张俏丽的脸顿时皱成一团,实在是那药的味道又苦又腥,十分的难喝。 “把它喝完。”龙卜曦神色温柔地哄她,“喝完就不痛了。” 程英望着龙卜曦,他表情温柔,眉眼都带着浓厚的担忧神色,不像是演出来的表情,虽然不知道那药瓶里的药水究竟有什么功效,她还是乖乖低头,把小药瓶里的药,全都喝光。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3节 喝完,她感觉自己脑袋昏沉的更厉害了,刚想问龙卜曦,大黄究竟在哪,嘴巴还没张开,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程英是被大黄舔醒的。 那熟悉的狗舌头舔在手上的黏热感,让她楞了一下,猛地睁开眼睛,看见大黄那张放大版的狗脸就在她面前,她这是在做梦? 龙卜曦不是说大黄被那两只熊吃了吗?大黄怎么在这里? 程英爬起身来,想用手使劲得掐自己一把,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结果一动,浑身痛得不行。 她低头一看,她的左手、右腿都打着绷带,身上又穿着一套紫色繁复花纹的苗服,她这是在苗寨里? 程英环顾四周,熟悉的木头房间,熟悉的木床、木窗,还有屋里熟悉的摆设,都在告诉她,她身处在龙卜曦的吊脚楼里。 她这是被龙卜曦背回了普苍寨里?给她做了简单的包扎? 程英四处环顾一圈,龙卜曦不在房间里,外面的天色是亮的,她戴在左手上的手表不见了,也不知道是龙卜曦给她打绷带的时候给她取了下来,给放起来了,还是弄丢了。 没有手表,就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 大黄看她醒了,站在床边,一直摇着尾巴,嘴里哼哼唧唧的叫着,狗脸一脸担忧,似乎在问她:人,你没事吧,你怎么又受伤了。 程英缓慢地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低声说:“我没事,你呢,让我看看,你有没有事。” 大黄听懂了她的话,在她面前转了一圈,完好无损,什么事都没有。 那龙卜曦骗她大黄被熊吃了干什么? 是故意骗她,想让她对他进行妥协? 这个男人,还真是谎话连篇。 楼下传来一阵木楼梯被踩得嘎吱作响的声音,有人上楼来了。 程英看向紧闭的房门,门被推开,龙卜曦从门外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盘。 看到她醒过来,他眼睛发亮,大步走到床边,将托盘放在床头柜上,半蹲在床前看她,“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 “不太好,我的左手和腿都很痛,其他地方也有些痛。”程英蹙着秀眉,看着自己被绑了层层绷带,不能动弹,放在床上的右腿,小声地埋怨,“我伤得这么重,你怎么不送我去医院呀?” 她的头发已经长长,乌黑的发丝随意披散在肩膀上,头顶的头发乱七八糟的,脸色比之前白净不少,浑身看起来十分狼狈,也遮掩不住她眉目精致,五官小巧的美貌。 她明明是在抱怨,龙卜曦听进耳朵里,却觉得她像似在撒娇。 龙卜曦嘴角高高翘起,眸子里蕴着遮掩不住的笑意,伸手握住程英完好的右手,轻言细语地说:“你伤得很严重,送你去医院的路程太长,你身体会承受不住,我就背你回来了。我的医术你放心,上次你从阿依山上摔下来,我都能把你治好,这次也不例外。” 他如此温柔,还握着自己的手,让程英很不习惯,下意识地想抽回自己的手。 龙卜曦向是预料到了她的动作,修长惨白无色的手掌紧紧握住她的手,让她没办法挣开他的手。 程英还在无声挣扎,嘴上问:“那我昏迷多久了?我上次醒过来的时候,我受得伤都好的差不多了,怎么这次还这么痛。” “你昏过去不过两天的时间,上次你昏迷一个多星期才醒,我用了我们普苍寨禁忌的蛊术救你,你才能恢复的那么快。这次你伤得没有上次严重,那种蛊术需要耗费大量的心血,还要特定的蛊虫才能完成,我凑不够那么多的蛊虫,只能暂时将你骨折的地方复原一半,之后会给你做特质的苗药给你吃,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完全康复。” 龙卜曦一边说 话,一边死死握着她的手,黑眸目光沉沉地看着她,“程英,你别忘了,你答应嫁给我了,你很快就会是我的妻子,你不能抗拒我对你的亲近。” 程英尴尬地笑了笑,没再挣扎了,小声说:“我这也是还不习惯,我跟你还没有什么超出男女之间的感情,在我们没结婚之前,按照我们汉人的习惯,是要先相处一段时间,对彼此都比较有了解,结婚以后,才有亲密动作的。” 龙卜曦定定看着她,“那你们汉族人,需要相处多久的时间?” 程英目光闪烁,“至少得相处两三年的时间,才进入婚姻殿堂。” “程英,你觉得我是傻子,很好骗是吗?”龙卜曦乌黑的眼珠盯着她,面无表情道:“我是很少出寨子,不代表我不了解你们汉族人,你们汉族人多的是见过一两次面,就被父母安排着结婚生孩子的夫妻。我跟你从小就定下娃娃亲,你已经答应嫁给我,等你伤好以后,我就带着礼物和你一起出寨子,去见你的爸妈,我们就结婚。” 难怪他最近说得汉话越来越流利,不再像两人第一次见的那样说得磕磕巴巴的,估计这三个月以来,他没少找嫁进普苍寨的两个汉族女人学习汉人话,了解汉族人的各种习俗。 程英无奈,“龙卜曦,我伤好以后就结婚,未免太急了一些,你总得给我一些时间,去了解,去接纳你是我对象,未来丈夫的事情。不然我跟你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我俩就算结婚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的。” “丈夫......”龙卜曦嘴里咀嚼着这两个字,唇角不可察觉地弯了一下,“好,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来了解我。” 程英皱眉,刚想拒绝,龙卜曦不容置喙道:“别跟我唱反调,惹我生气。” 程英沉默下来。 她现在基本可以确认,龙卜曦就是一个喜怒无常的疯子,按照普苍寨里那些苗民对他畏惧的模样,惹怒他,绝对没好果子吃,程英不愿意也得答应。 她可不想被龙卜曦下致命蛊虫,把自己折磨的生不如死。 她不反对,那就是默认,龙卜曦满意地站起身来,把放在木托盘上一碗黑乎乎的药汁端过来,坐在她身边,语气温柔的说:“你手不方便,我喂你吃药。” 程英摇头,“我自己喝吧,我右手还能动。” 龙卜曦没说话,一双黑漆漆的眼眸,一直看着她的右手,像是在看什么不该存在的东西。 程英被他的目光看得毛骨悚然,心想,这个疯子,该不会想弄断她的右手,再给她喂药吧? 那样的话,这人疯癫的程度,比她发起疯来还要丧心病狂啊。 好在龙卜曦没有勉强她,似乎想起她说过,不能强迫她,就把药放在床边,对她说:“那你自己喝吧,我下楼给你做饭去。你想吃什么?” 程英莫名松了口气,“我都行,你看着做吧。” “好,那你记得把药都喝光,旁边还有我自己做的蜜饯,你喝完药把蜜饯吃了。”龙卜曦转身离开房间,下楼去了,楼下很快传来切菜炒菜的声音。 程英坐在床上,后背靠在床头上,看着床头柜那碗黑乎乎的药汁旁边,放了一小碟橙色透亮的梅子蜜饯。 他还挺心细的,知道药苦,还给她弄一叠蜜饯。 她用右手端起药碗,将那碗黑乎乎的药汁一饮而尽,又拿了两个蜜饯塞进嘴里吃。 感受到蜜饯的甜蜜滋味渐渐取代药味的苦味,她看着大黄乖巧地坐在床边看着她喝,奇怪的咦了一声,“大黄,你以前看到龙卜曦都挺怕他的样子,这次他离我这么近,你怎么不怕他了?难道你被他下蛊了?” 大黄汪了一声,像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看着她药碗旁边剩下的两颗蜜饯流口水。 它这馋嘴的模样,没有一点像是中蛊的样子,程英叹了口气,将剩下的两颗蜜饯拿给大黄吃。 第66章 喝完药, 程英又感觉脑子有点昏沉,她靠在床上,等着龙卜曦把饭做好, 没想到又睡了过去。 等醒过来, 外面的天色已经到了傍晚,窗户外的天边飘着灿烂如霞的晚霞, 火红色的霞光,从窗户里透进来, 使得木屋子里的光线变得十分透亮,充满暖意。 程英从床上挣扎起身,骨折的左手和右腿还是一动就疼, 不过比早上那会儿好太多。 她四处看了一圈,大黄不在屋子里,不知道跑哪去了。 肚子饿得咕咕作响, 龙卜曦也不知道在哪,做好饭没有。 程英饿得要命,试着下床, 单腿跳着,来到窗户前,对着楼下喊:“龙卜曦, 你在家吗?我饿了!” “在!”楼下一个人的回应声, 但不是龙卜曦的。 很快楼下传来有人上楼的声音, 紧接着房门被打开, 一身浅粉色苗裙的年轻姑娘走上来, 是娅琳。 程英惊讶:“娅琳,你怎么在这里,龙卜曦呢?” “他有、事去、里寨了, 托我、照顾你。”娅琳把手中端的木托盘,放在屋子左侧摆放得一张小方桌上,把里面的饭菜一一端出来,坐在桌边招呼程英,“这是阿诺哥、做得、饭菜,你、来吃。” 桌上放着一大碗晶莹剔透的米饭,一盘蒜苗炒腊肉,一盘清炒小白菜,一碗鸡蛋汤,菜得份量不多,她一个人吃,完全足够了。 程英几乎两天没吃饭了,肚子饿的不行,也顾不上矜持,单脚跳着坐在饭桌前,端起碗筷就是一阵风云残卷。 龙卜曦做饭的手艺很不错,米饭蒸的软硬适中,蒜苗炒腊肉炒得不咸不淡,吃起来特别香。清炒小白菜炒的颜色翠绿,吃着很爽口。鸡蛋汤用得土鸡蛋煮的,鸡蛋煎得一片金黄,喝起来又香又美味,程英吃起来十分的顺口,三两下把饭菜吃个精光,打了个饱嗝。 娅琳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把饭菜吃光,笑脸盈盈问:“你很、喜欢、阿诺哥、做得饭菜?” “说不上喜欢,就觉得他做饭手艺还行吧。”程英是绝不会承认龙卜曦的厨艺很合她口味的。 她跟龙卜曦还不熟,要当着外人的面夸他,他要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想。 娅琳左手撑着脸颊,饶有兴味道:“阿诺哥,从不给,外人做饭,尤其是,代巴(女人)。你是第,一个让,阿诺哥,心甘、情愿做,饭给你吃,的代巴。听阿诺哥、说、你要跟他、结婚了?” 程英楞了一下,“龙卜曦告诉你的?” “是啊。”娅琳点头,“他一早、去了、里寨,告诉了、老族长。老族长跟赛兰、很生气,他们召集、族人,在里寨跟、阿诺哥劝说。” 程英整把吃完饭的碗筷都放在托盘里,闻言手一顿:“你们老族长和族里人反对他娶我?” “是。”娅琳又点头,“老族长、原本,想要、阿诺哥,娶赛兰,他一直、不愿意。这次,也不会,妥协。赛兰、嫉妒心、重,你要、小心她。” 程英想起赛兰上次问她是不是喜欢龙卜曦,她说不喜欢,赛兰说如果骗她,就要让她付出代价。 现在龙卜曦在寨子,到处宣传他跟她要结婚的消息,以苗女固执疯癫的性格,只怕赛兰知道后,会想尽办法来报复她。 娅琳看出她在想什么,微微一笑,“你不用,担心,只要你,一直在,阿诺哥,身边。不离开,他的房子,赛兰、就没机会、对付你。” 程英:...... 这话说了等 于没说,她是邮递员,要给寨子里的人送邮件,她不可能一直都让龙卜曦陪同,总有落单的时候,到那时候要遇到赛兰,恐怕真会被报复。 想到这里,程英一阵头疼。 她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娅琳,你看到我的狗了吗?” “它在,楼下,啃骨头。”娅琳手指朝下指着,“阿诺哥,给它,很多骨,头。” 程英放下心来,还想跟娅琳说话,娅琳站起身说:“我还有、事,你,不要离开,这里,听阿诺哥话。”说完也不管她是什么反应,端着木托盘走了。 她一走,屋子里安静下来,程英手脚骨折,也不能到处乱动,就趴在木窗户前,往外望。 秋季的傍晚,普苍寨格外的宁静,火红色的霞光照耀在整个寨子层层叠叠的吊脚楼上,给吊脚楼以及寨子四处可见的树林、竹林投上一层美轮美奂的光芒。 寨子中隐隐能听到孩童们嬉笑打闹的玩耍声,树林里有些许虫鸣鸟叫声,河水潺潺从寨子里流过,发出哗啦啦的流水声,这些声音并不吵闹,相反组成一股让人浑身放松的山谷乐章,人身处在其中,只觉得浑身舒服、宁静。 秋风习习,带来不知名的花香、草木香,以及距离龙卜曦吊脚楼不过两百米距离河流的温润水汽,程英呆在普苍寨,远比想象中的舒适。 意识到自己有这个想法时,程英想,一定是因为她心境不一样了,才会有这种想法。 第一次她从山上摔下来,呆在龙卜曦的吊脚楼,她跟龙卜曦不熟悉,又听到了龙卜曦各种各样的传言,内心对龙卜曦十分敬畏,潜意识地想离开他,离开吊脚楼,自然无暇观看寨子里的好风景。 后来几次入寨,都是送邮件包裹,需要赶路回邮局交差,匆匆忙忙来,匆匆忙忙走,也没时间静下心来感受这寨子的美。 如今能感受到,大概是接受了龙卜曦的‘求爱’,破罐子破摔,活在当下罢了。 程英当然不甘心就这么跟龙卜曦在一起,龙卜曦对她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趁火打劫。 她甚至怀疑,那个山洞里突如其来的巨蟒,很有可能是龙卜曦召唤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逼她就范,否则为什么巨蟒缠住她的时候,他能第一时间出现。 转念一想,如果龙卜曦要真能召唤一条巨蟒出来对付她,那也太过玄幻了。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4节 苗族人的蛊术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驱使这么大一条蟒蛇为他们所用吧。 如果龙卜曦真能驱使这么大条蟒蛇对付她,那这个人的心机城府之深,为了跟她结婚,跟她在一起,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疯批程度堪比上辈子的魏牧成,程英光想想就觉得可怕。 她更倾向于,龙卜曦其实在她晕过去后,一直没有走,就在山洞附近,等着她受不住了,向他求饶、求救,他再出现。 没想到意外出现了一条蟒蛇,要她性命,他就趁此机会,以此逼她就范。 不管是哪种可能,龙卜曦趁人之危,以恩挟要的行径,就不是一个好人行径。 这样谎话连篇,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疯子,程英觉得有些可怕的同时,血液里却忍不住兴奋叫嚣起来,忍不住捂着嘴,趴在窗户前大笑。 魏牧成跟她一样重生了,他要是知道她即将嫁给别的男人,他一定会气急败坏,会想法设法对付龙卜曦,想要龙卜曦死吧。 不巧得是,龙卜曦是苗族人,普苍寨未来的族长,未来的个苗王,也是个疯子,龙卜曦怎么可能会让魏牧成破坏他的好事。 这两个疯子,势必会为了她,大打出手,两败俱伤。 谁赢了,她就会成为谁的囊中之物。 相比魏牧成,程英更偏向于龙卜曦。 毕竟龙卜曦的绝色容貌,是她平生看过的最好看的男人,龙卜曦也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情。 苗人性格固执,一旦认定一个人,终身不会改变,如野狼一般,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便伴侣死去,另一半也绝不会再找新的伴侣,更不会出轨、背叛伴侣。 龙卜曦也是如此,他这阴狠疯子的模样,一看就不会做出任何出轨、背叛她的事情。 龙卜曦光从容貌和苗人固执性格上面就完胜既要又要,不停出轨、背叛她的魏牧成。 程英十分期待两人起冲突的那一天,他们是疯子又怎么样,她何尝不是一个疯子。 前世,无论魏牧成怎么折磨她,她都绝不妥协,总会找着机会,拼命进行反击,最后亲手将他送进监狱里,报了半辈子仇。 今生龙卜曦对她的那些所作所为,她真看不出来吗?不过是顺着他,看看他究竟要玩个什么花样。 如今顺势妥协,就是想利用龙卜曦对付魏牧成。 如果能借龙卜曦的手,在不伤害别人,不牵连任何人的情况下,把魏牧成彻底解决掉,她也不介意跟龙卜曦在一起。 反正她都要找个男人结婚应对父母,龙卜曦皮囊不错,跟他结婚,未尝不可。 三个疯子凑在一起,注定会闹出一番事端出来。 程英趴在窗户边笑了许久,又发了一会儿呆,实在无聊,等着大黄上楼来,跟大黄玩了一会儿,到了晚上龙卜曦也没回来,她困意上涌又继续回床上睡觉。 这一觉,她睡得不太安稳,总觉的半夜有什么冰冰凉凉的东西,一直缠着她身体,让她动弹不得,浑身不舒坦。 等到第二天,她醒过来,就发觉不对劲了。 一只修长惨白的手臂,紧紧搂着她的纤腰,同时一具修长温暖的身体,紧紧贴着她的后背,那人的脑袋凑在她的颈子上,嘴唇都快贴到她的皮肤上了,以一种极其暧昧的姿态,跟她搂睡现在一起。 是龙卜曦睡在她身边。 难怪她昨晚睡觉,感觉自己像被蛇缠住了,一动也不动,原来龙卜曦上了她的床,搂着她在睡觉。 程英松了口气,猛地眼睛睁大,不对! 龙卜曦怎么会在她的床上?还这么自然地搂着她睡觉? 她下意识地啊地叫了一声,伸手推开龙卜曦。 第67章 程英手脚受了伤, 这一推,不仅没把龙卜曦推开,手指指甲还刮拉到他的衣服, 往下拉扯了一段, 露出他那白玉修长的身躯。 程英楞了一下,万没想到, 龙卜曦睡觉,衣扣全部都是解开的。 阳光从窗户照进屋里, 明亮的光线下,男人锁骨很深,胸肌宽阔, 腰窄不瘦,腹肌线条流畅,在阳光照耀下, 年轻的躯体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尤其那两点,粉粉嫩嫩的,如山间从未被人采摘过的第一茬樱桃, 诱人遐想。 程英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她不是没见过男人的身体,什么八块腹肌男, 四肢健硕, 浑身有力的男人都见过。 但从没有见过像龙卜曦这样, 身体白玉无瑕, 看似瘦弱, 却该有的都有,如一块未被人开发过的美玉,完整无暇的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催生心中想将他摧毁,让他在自己手下沉沦,皮肤变成另一种颜色的邪念。 程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很不对劲,连忙收回目光,将自己挂住的指甲从龙卜曦的衣服上解开,没好气地喊还在闭眼入睡的龙卜曦:“喂,醒醒,快醒醒!” 龙卜曦睁眼,眸子里有一瞬间的警惕和迷茫,很快转变成笑意,神色慵懒的动了动身体,“怎么了?” “你还意思问我怎么了?我问你,你怎么到我床上来了?你还没扣衣服,光着上半身,睡在我身边,你昨晚对我做了什么?!”程英很生气,她跟龙卜曦八字还没一撇,他就直接爬她的床,他把她当成什么人了。 要让别人看见,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就一点也不懂男女之间的分寸距离感?! 程英天生明眸皓齿,五官精致,充满英气,是一眼就能让人惊艳的美人长相,虽然皮肤依旧有些黑,不过依然不影响她貌美。 她的头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嫣红的嘴唇抿成一条线,整张脸因为生气,显得明艳又清冷。 美人总是容易让人心软,见她气得脸色都涨红成了苹果,龙卜曦压下心头蠢蠢欲动,如蚂蚁一般挠心挠肝的感觉,坐起身来,向她认错,“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你住得这间房间,是我的房间。这次算我不对,从今晚起,我问过你的意见,再跟你睡在一起好不好?” 程英惊愕:“这是你的房间?你家里明明有那么多房间,那你为什么把我安排在你的房间里?还有,我虽然答应嫁给你,可我们目前也只是正在处对象,对彼此还不熟悉,还需要时间慢慢了解彼此的关系。按照我们汉人的规矩,男女双方在没结婚之前,是不能住在一起,更不能睡在一个床上的!” “这是我家最好的房间,我想让你住得舒服,就让你住我的房间了。”龙卜曦妖冶俊美的脸上,露出无辜的表情,“按照我们寨子里的规矩,只要男女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就算不举行结婚仪式,有情人也可以住在一起生娃娃。” 程英一噎,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才好。 想了想,她神色严肃道:“我是汉族人,你得尊重我的意愿,在我们两个人结婚之前,你决不能再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爬我的床,跟我睡在一起。你要不顾我的意愿,我行我素做你想做的事情,那我想,我们也没必要谈结婚的事情。” “你想反悔?”龙卜曦脸色冷了下来,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他不笑的时候,狭长的眼睛噙着冷得渗人的光芒,就这么冷淡地看着她,压迫感十足。 程英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我不是出尔反尔的人,我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但如果你不尊重我,我行我素不顾我的感受,那我宁愿瓦碎,也不为瓦全。” 气氛一下冷了下来。 两人四目相对,无声对峙。 很快,龙卜曦败下阵来,无奈道:“好,以后没经过你的同意,我不会再跟你睡在一起。” “你最好说到做到。”程英松了口气,与他拉开一段距离,往床下爬。 龙卜曦皱眉,伸手拉住她,“你伤还没好,别乱动,小心骨头错位。” 程英委屈,“我要上厕所,憋了一晚上了,我总不能一直憋着吧。” 龙卜曦楞了一下,随即下床,“我抱你去厕所。” “这......不太好吧。”程英犹豫。 “没有什么不好的,你行动不便,需要我就跟我说。”龙卜曦不由分说地将她抱起来,往屋外靠近走廊右侧的厕所里走。 程英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双手慌忙楼他的脖子,右手不小心摸到他敞开的身躯,摸到了左胸肌。 那冰冰凉凉,皮肤如玉一般,无比光滑细腻的手感,真是该死的好啊! 程英不禁想起魏牧成,他虽然也有腹肌,摸起来手感也不错,可是他的腹肌摸起来硬邦邦的,还很粗糙,跟龙卜曦这摸起来顺滑如玉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还是龙卜曦的胸肌摸起来舒服...... 程英的手很热,龙卜曦被她摸到胸肌,她手心的温度似乎透过他冰凉的皮肤,传到他的心脏,让他的心脏跟着酥麻起来。 龙卜曦低头,看着程英的双手已经搂上他的颈子,一双清澈明亮的杏眸,正闪烁着他看不懂的一些晦暗情绪,不由勾唇一笑,低声问:“程英,我摸起来怎么样?” 他说得那么直白,眼里满是得意之色,程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这人肯定是故意没扣衣服扣子,对她施展美男诱惑计呢。 一时好笑不已。 苗人大多性格直爽,有什么说什么,想到什么就去做,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 龙卜曦肯为她花心思,知道利用自己身体的优势对她进行诱惑,如孔雀一般为她开屏,虽然行为幼稚,程英还挺吃这一套。 程英柳眉轻轻一挑,杏眼顾盼生辉:“嗯,还不错。” 龙卜曦欢喜起来,将她重新放回床上,抓住她的手,放在他的腹部肌肉上,邀功似地说:“那你多摸摸,我听任青说,你们汉族的姑娘,都喜欢长得俊,身材好的男人。” 骤然碰到那如玉一般冰凉丝滑的身躯,程英手一顿,下意识地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龙卜曦死死地按住,动弹不得。 程英无奈:“龙卜曦,你究竟找任青问了一些什么啊,你这样做,对于很多女同志来说,是一件很冒昧,在耍流氓的事情,这次就算了,下次不要再这样做了。” 龙卜曦松开手,眼里露出一丝委屈,“你不喜欢?” 他的眼睛清澈透亮,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像被人抛弃的小动物,让人不忍心说出伤害他的话。 这副模样,就是男版表面爱装清纯无辜,实际比谁都心狠手辣的小白莲。 程英知道龙卜曦是什么样的人,也没办法配合他演戏,实在是她的膀胱快炸了! “我要上厕所,我快憋不住了!你别再装可怜无辜了,我喜欢,我很喜欢,还不行吗!” 龙卜曦笑了起来,也不废话,抱着她快步往厕所里走。 等上完厕所出来,龙卜曦又抱着她回房间,将她小心的放在床上,“我去做早饭,吃完饭,我去给你找治疗骨折的草药和蛊虫,让你早点康复。你在家里不要到处乱跑,我会留几只蛊虫在家里保护你。” “什么蛊虫?”程英好奇。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龙卜曦下楼做饭去了。 饭菜很快做好,龙卜曦端着饭菜上楼来,两人一起吃。 早饭是龙卜曦熬得白米粥,搭配一小碟咸菜,几个切开流油的咸鸭蛋,外加一盘凉拌榨菜丝。 吃饭期间龙卜曦不停地给程英夹菜,她想拒绝也拒绝不了,只能全都吃光。 吃完饭,程英问:“我的邮包在哪,大黄又去哪了?” 龙卜曦将碗筷收拾进托盘里:“你的大黄太吵了,我已经让嘠羧把它背着出寨子,到你家,交给你爸妈,顺便通知他们,你在我这里,答应跟我结婚的事情。” 程英:! “你就直接让人去找我爸妈,说你要跟我结婚的事情了?” “嗯,怎么了?”龙卜曦端着托盘,眸子泛起一丝戏谑,“你该不会后悔说要跟我结婚的话了吧?” 程英:...... “没有,我就是觉得太突然了,好端端的,你把我的狗送走干什么?你让人去我家通知我爸妈,这不是给我爸妈惊吓嘛!也不知道他们看到你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想。对了,那个嘠羧究竟是你什么人?你怎么老是使唤他?” 龙卜曦:“嘠羧的父母是里寨守寨人,他们家世代都侍奉族里的族长,我从十岁起练出阿蓝,成为蛊王,老族长立我为少族长以后,嘠羧就一直跟随在我左右,为我办事。” 程英恍然大悟,心想这普苍寨规矩还真多的,少族长都有类似于古代侍卫职位的人供使唤,这里规矩森严的像个小型老旧社会。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5节 难怪龙卜曦说他不能随便离开这里,估计他就是这里的土皇帝,一旦想离开,寨子里肯定会有人阻拦。 也不知道两天前,他是怎么找到她在山洞里的,难道是因为他安插她在身边飞舞的那只蝴蝶? 第68章 龙卜曦给程英留得蛊虫, 是两条花花绿绿的蛇,以及好几只同样花花绿绿的毒蜘蛛,还有十几只黑色的毒蝎子守在她的门口。 那两蛇大概有手臂粗, 一左一右盘在门口, 跟个门神似得,时不时昂起头颅, 吐着蛇信子,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十几蝎子直接爬进她所住的屋子, 躲在床脚、桌子底下,不仔细看,压根看不到它们在哪。 几只蜘蛛垂挂在门窗上, 一会儿的时间就结了一大片蜘蛛网,像是在阻拦程英外出,也像是在阻拦外人进入。 程英十分怀疑, 龙卜曦安排的这些蛊虫,不像是来保护她的,更像是来监视她的, 目的就是怕她乱跑。 程英手脚还没愈合,想自己活动也活动不了,只能老实呆在屋里, 坐在窗户前发呆。 龙卜曦出门去了, 说是要给她去深山里找治疗她腿伤的药草, 再找能医治她腿的蛊虫, 让她的腿尽快复原, 大概会去半天的时间,让她不要乱跑,临走前还给她在桌上放了一些他自己做得蜜饯, 给她当零嘴吃。 程英闲得无聊,一边吃着蜜饯,一边无聊的望着河对面层层叠叠的吊脚楼,希望有人能出来,跟她说句话也好。 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管是河对面的苗民,还是从龙卜曦吊脚楼下经过的苗民,看到她坐在龙卜曦吊脚楼上的窗户前,全都当做没看见她,飞快地离去,她叫他们,他们也像是没听见,没有一个人理她。 渐渐地,程英困意上涌,接连打哈欠,准备回床上睡觉的时候,看到一只幽蓝色的蝴蝶从远处飞舞过来,飞到她所在的窗户前,却被那些蛊虫蜘蛛结得蜘蛛 网给粘住,拼命地扇动幽蓝色的大翅膀,引得网上比巴掌还大的蜘蛛快速向它靠近。 程英认得这只蝴蝶,是龙卜曦的蝴蝶,她在左雾林迷雾中迷路,是龙卜曦叫这只蝴蝶来给她引路的,她在镇上休息的时候,也是这只蝴蝶在监视着她。 它怎么飞到这里来了?难道是龙卜曦怕她偷偷跑出去,不放心她,又叫这只蝴蝶来监视它? 这只蝴蝶也太笨了,这么飞进来,也不怕被那些蜘蛛吃掉。 程英叹气,不忍心看那只漂亮的蝴蝶被蜘蛛吃掉,犹豫了一下,伸手把那蝴蝶从蜘蛛网上取下来。 在她把蝴蝶取下来的瞬间,蝴蝶就挥舞着翅膀从她手里飞起来,带着一层淡淡的细碎粉末,洒落在她的头上,随着程英的呼吸,那些粉末被她吸了不少进去。 程英很快就意识到不对劲,因为她除了头晕眼花,四肢无力瘫软在地以外,她还出现了幻觉。 她的眼前不断出现上辈子在部队出任务,战友在她面前死亡的场景,还有魏牧成将她囚禁在地下室,对她百般折磨,她的母亲、妹妹死亡的画面...... 她试图甩掉脑中这些不切实际的的画面,可是她连掐自己,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力气都没有,这个时候她就明白过来,那只蝴蝶有问题,它不是龙卜曦的蝴蝶,是有人专门找了跟龙卜曦练得蛊虫蝴蝶一样的幽蓝色蝴蝶,来对付她。 可是谁会用一只蝴蝶来对付她呢? 答案很快揭晓。 她神情恍惚之际,听到有人上楼来的声音,迷迷糊糊间,看到屋子的毒蝎子、毒蛇、毒蝎子都往门口跑去,对付突如其来的闯入者。 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不知道弄了什么药粉,那些蛊虫很快就蔫了,没了动静。 程英迷迷糊糊之际,看到了赛兰那模糊地影子向她走来,她本能的觉得不妙,想要逃,可惜她毫无力气,迷迷糊糊地晕了过去。 而在某座深山老林采药草的龙卜曦,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微微怔神之际,一不留神没站住脚,从十几米高的悬崖摔了下去。 “吱!”龙卜曦嘴里没发出一丝惊慌的呼叫声,速度极快往山崖下摔去,反倒是趴在他肩膀上的阿蓝,飞快地飞舞翅膀,与他平视着,嘴里发出焦急地吱吱声。 “呯——!”龙卜曦直挺挺地摔在地上。 所幸悬崖下有成片的杂草做垫底,他摔下去后缓冲,他才没被摔死。 即便如此,他的腿也被摔伤了,脸上、手上、背部都有很多见血的擦痕。 他顾不上身上的疼痛,速度极快地爬起身来,一瘸一拐地往寨子所在的方向走,同时问飞舞在他耳边的阿蓝,“你确定留在家里的蛊虫没有了反应?” “吱!”阿蓝点头。 我联络不到它们,听不到它们的回应,它们一定出事了! 龙卜曦抿着嘴,背着装了药草的背篓,没有二话,速度极快在长满一人多的杂草,几乎不成路的狭窄山道中,向着寨子的方向飞速跑去。 等他跑到寨子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他瘸着腿,不顾自己腿上手上在流血,疯了一般往楼上跑。 可是到达三楼,推开程英所住的房间门,里面空空如也。 龙卜曦心中一沉,像是被利刃挖空了心脏,心里既空唠唠的,又沉闷痛到让他窒息。 他看向瘫软在地上的毒蛇,一脚踩到它们的头上,狠狠碾压着它们的头颅,咬牙切齿道:“废物!” 阿蓝围着屋里飞了圈,小脑袋昂了昂,似乎在嗅屋里的味道,很快凑在龙卜曦的耳边,吱吱吱叫了几声。 “你闻到了赛兰蛊虫的味道?”龙卜曦幽暗的眸子瞬间充满杀气,将背上的背篓一扔,拿出一匕首,就往楼下冲,“阿蓝,召集附近的蛊虫,问问赛兰在哪。” 阿蓝吱了一声,从窗户飞下去,没过一会儿,又飞了回来,十分愧疚地对着龙卜曦吱吱叫了两声。 “你说那些蛊虫不知道赛兰在哪?”龙卜曦嘴角噙着一丝冷笑,“都是废物!” 龙卜曦来到楼底下,站在路边,拿着匕首,在自己左手手心上狠狠割了一刀,鲜血顿如泉涌般涌了出来。 他面无表情地将握紧左手,将血一滴又一滴地滴在双手戴着得两串银饰上。 银镯一样的首饰,在见血以后,呈现诡异得血红色,如同有生命的河流一般,顺着手镯缕空的凹槽,流向手镯上串着得四个小铃铛上,将整个铃铛从里到外层层裹住,直至每个铃铛上面雕刻的细小凹槽全部吸满血,呈现通红的血红颜色,风一吹,叮铃铃,以前怎么晃动都不响的铃铛响了。 龙卜曦站在吊脚楼下,伸出双手,一下又一下,晃动见了血的铃铛。 “叮铃铃——叮铃铃——” 清脆空幽的叮当响声,像是有无声的魔力,传遍整个寨子,所有人都听到了铃铛声响。 许多苗民脸色大变,纷纷用苗语交流:“你们听见神铃的声音了吗?” “听见了,出什么事了,竟然让少族长动用了神铃铛。” “不知道,按照我们寨子里的族规,族中只有遇到外人入侵,或者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未来的族长才能动用神铃铛,召唤寨子里的蛊虫备战,阿诺他这是在干什么?” “谁知道,他就是个疯子,他做事情,从来都是我行我素,不考虑别人的。” “该不会是为了那个邮递员吧?我早上看到赛兰趁阿诺不在,去他家吊脚楼了。” “哎呀,那糟糕了,赛兰一直都想嫁给阿诺,阿诺不喜欢她,现在突然说要娶那个邮递员,以赛兰那个疯疯癫癫的性子,她指不定会对那个邮递员做出什么事情出来。” “难怪阿诺要动用神铃铛,看来是赛兰把他激怒了。” ...... 铃铛响动,叮铃铃的铃铛声音下,吊脚楼、竹林、草丛、路边四处的土壤里,钻出一只又一只长相奇怪的虫子、蝎子、蜈蚣、毒蛇、毒蜘蛛之类的蛊虫,还有许多飞蛾鸟类蝴蝶蜜蜂,成群结队,发出各种吱吱嗡嗡的声响,如潮水一般,四处乱跑乱飞,向着寨子四处行进。 无数虫鸟涌动的场面,实在太过奇特,如世界末日一般,连经验老道的老苗民们都看得惊奇,纷纷关上门窗,避免蛊虫们爬进自己的屋子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小孩们则被吓得哇哇叫,不用大人吩咐,都一股脑地往家里跑。 龙卜曦手掌心的血还在滴,普苍寨神秘的神铃铛,拥有召集寨子里所有蛊虫的能力,使用这种铃铛蛊术,需要施蛊者用自己的鲜血,不断血祭铃铛,才能驾驭所有的蛊虫。 如果半途止血,施蛊者能力不够强,蛊虫则不受施蛊者的控制,还会出现反噬施蛊者的可能。 因此铃铛一响,不达目的,不罢休。 龙卜曦的脸,因为失血过多,变得毫无血色,身体也因此摇摇欲坠,可他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任由鲜血顺着手腕滴落在镯子上,不断晃荡动着铃铛:“叮铃铃——叮铃铃——” 成群的蛊虫像是听到了指令,像训练有素的士兵,在寨子里不断搜寻赛兰的踪迹。 很快,西面成群的蝎子有异动,龙卜曦目光看向西面绵延不绝的高山,眸光微沉,低声道:“找到了。”抬脚往西面的群山走去。 “吱吱。”阿蓝连忙飞舞着翅膀,跟在他身 边替他保驾护航。 第69章 蛊虫涌动, 蝴蝶飞舞,龙卜曦跟着阿蓝,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头, 来到一处满是藤蔓和树木形成的天然绿色屏障前, 听到了屏障后面哗啦啦的水声。 龙卜曦伸手扒开藤蔓,看到了一汪不大的瀑布出现在眼前, 轰隆隆的流水,直泄入一汪深潭里。 瀑布下方中间的位置, 有一个被人为横着劈开的一条山间小道,小道靠里的地方似乎有个山洞。 龙卜曦叫了一声:“阿蓝。” 阿蓝趴在他的肩膀上,朝空中嗅了嗅, 很快点点头,在他耳边吱了一声。 赛兰在这里! 龙卜曦脸色很冷,从斜坡跳了下去, 沿着瀑布下的小山道,快速往山洞行去。 程英醒过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身处在一个高约两米, 宽度约五米,深度未知的山洞里。 洞里光线很亮,像是有许多不知名的发着光的虫子, 盘踞在山洞各处, 使得山洞跟装了灯似的, 四处都亮晶晶的。 她躺在一个类似于石床的床上, 周围摆满许多瓶瓶罐罐, 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对面的墙壁上开凿着类似于衣柜、桌子之类的石具,旁边还架着一口锅, 有过生火的迹象,像是有人在这里生活。 一个穿苗服的女人坐在石桌旁,大概是听到她清醒过来的动静,回头看她,用生硬的汉语开口说:“你、醒了?” 程英从石床上爬起来,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她的左手右脚骨折依旧疼痛之外,别的地方没有任何问题,她还穿着之前穿得紫色苗服,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程英默默松了口气,看着女人问:“这是哪里?赛兰,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这是我练蛊虫的地方,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你心里不清楚吗?”苗服女人——赛兰,转过身来,把玩着手里一条食指长的赤红色蜈蚣虫,美艳漂亮的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你们汉人,不是最喜欢说什么信守诺言吗?我之前跟你说过,你要是欺骗我,我会让你付出代价。” 她穿着深紫色的苗服,手上、头上、身上、脚下,全都是蛊虫,那些毒蜘蛛、蝎子、蜈蚣之类的虫子都在她身上爬着,配上她那美艳的容貌,身上戴着得各种银首饰,完全就是活脱脱的下蛊好手的苗女形象。 程英看着盘踞在她双腿之下,五条比手腕还粗的眼镜蛇,正昂着身体,吐着蛇信子,黑色的竖瞳冷冰冰的看着她,心里毛骨悚然。 她试着坐直身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认真的向赛兰道歉:“对不起赛兰,我也不知道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你当初问我喜不喜欢龙卜曦的时候,我的确不喜欢龙卜曦。可是后来,我被两头熊追杀,掉进了山洞里,危在旦夕,龙卜曦让我做选择,是要活,还是要跟他在一起,我想活着,只能选择跟他在一起,我并不是有意骗你。” 赛兰浅浅一笑,“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骗我,就得付出代价。你猜猜,我带你来这里,在你昏迷的时候,我对你做了什么?” 程英仔细地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脸警惕,“你对我做了什么?” “别紧张,我不是坏人,我不会要你的命。”赛兰站起身来,慢慢走到她的面前,伸手指着程英的胸口说:“你拉开衣服看看。” 程英后背一紧,不明白她要自己扒开衣服干什么,心里觉得不妙,还是用完好的右手,扒拉半天扣子,拉开衣服,低头一看,她的左胸口,有一个很小的红色点子。 “这是什么?”程英拧紧秀眉,“你给我下蛊了?” “聪明!”赛兰双手鼓掌,笑颜如花:“我给你下了情蛊,母蛊在你的身上,公蛊,你猜在谁的身上?” 程英心中一凛,她没见过情蛊,却也从一些文献中听说过,情蛊是一对蛊虫。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6节 下蛊的人,往往把一只蛊虫下在心上人的身上,另一只蛊虫下在自己的身上。 这样一来,被下蛊的人,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对方,无法离开对方。 一旦离开对方太远,蛊虫就会发作,挠心挠肝地疼,时间久了,蛊虫还会要命,只有回到对方的身边,才能缓解症状。 程英心中毛骨悚然,万没想到,龙卜曦没给她下情蛊,反被赛兰给下了! 一时呼吸急促,恶狠狠地盯着赛兰,“我并不是有意欺骗你,你为什么要给我下蛊?你把另一只蛊虫下在谁的身上了?!” “别急嘛。”赛兰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算算时间,你的情蛊也该发作了。” 话音一落,程英就感觉自己浑身燥热起来,像是在高烧,身体一点点的烫了起来,小腹处传还传来一股难以言喻的酥麻战栗感觉,烫得她全身都如置身在火炉一般,浑身难受。 她脸颊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眼神渐渐迷离,本能地站起来往外走,想找到清凉的地方,宣泄她身上的火热。 可她手脚还受着伤,没走两步路,就摔倒在地上。 她像是感受不到疼痛似的,嘴里发出魅惑至极的哼吟声,手脚并用地往前爬。 龙卜曦冲进山洞时,就看到了这一幕。 程英在湿漉漉的山洞地上,拼命地往前爬着,她头发凌乱,上衣敞开,露出大片雪白的皮肤,胸口那颗跟痣一样的情蛊标记,红的跟滴血一般,十分刺目。 她爬行摩挲的过程中,雪白的皮肤被尖锐的石头磨得通红,她感觉不到疼痛,每爬一段距离,就停下喘气,看起来有种特别的娇俏凌乱美。 龙卜曦眼神幽暗,喉咙不自觉地发紧,强迫自己不去看程英那令人遐想的画面,将她一把从地上抱起来,怒瞪站在山洞里的赛兰,“你敢给她下情蛊?找死?!” 他那冷白如玉的妖冶俊美脸上,是遮掩不住的浓厚杀气,看向赛兰的眼神,阴鸷地向要将她生吞活剥似的。 面对他那样可怖的神色,赛兰有一瞬间的慌乱,很快冷静下来,“是她欺骗我在先,我给她下蛊,也是她活该!” “我早跟你说过,你要敢动程英,我要你的命!”龙卜曦想放下程英,去掐赛兰的脖子。 然而他手刚一松,程英就连忙抬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昂起被汗水打湿的额头,难受地看着他呜咽:“好热.....龙卜曦,我好难受,我好热,你帮帮我......” 龙卜曦脚步一顿,想狠下心放下她,她死死搂着他的脖子,半敞开的上身,一直往他胸口贴着,蹭着,一双杏眸里,噙着魅惑至极的水光,可怜兮兮地看着他,一副需要人疼爱的模样。 龙卜曦呼吸急促,不忍直视地闭了闭眼睛,狠下心不去看她,目视着赛兰,咬牙切齿道:“我再问你一遍,你把另一只蛊虫,下在谁的身上了?” 赛兰冷哼:“你不是很厉害吗?有本事,你一个个找啊!” “阿蓝。”龙卜曦眸光一冷,右手稳住缠在他身上的程英,伸出带血的左手,指着赛兰:“杀掉她!” 赛兰瞳孔猛地一缩,“龙卜曦,你疯了?!我是阿爷的孙女,你敢杀我?!” 阿蓝收到指令,朝着赛兰所在的方向飞去。 赛兰看龙卜曦没有让阿蓝停止下来的意思,手忙脚乱地召集自己的蛊虫,对付阿蓝。 她身上所有的蛊虫都动了起来,在她的指令下,全都冲向阿蓝。 可阿蓝是普苍寨蛊王,所有的蛊虫在它面前不堪一击。 阿蓝轻轻吱吱叫两声,所有蛊虫都怕得不敢再上前。 “都给我上!愣着做什么!”赛兰气急败坏地划开手指,以血为祭,甩动着身上的铃铛,用铃铛催使着蛊虫应战。 在她的铃铛催促下,她的蛊虫勉强打起精神来应战。 阿蓝轻松躲避成群蝎子、蜈蚣、毒蜘蛛之类的蛊虫跳袭,转头一一咬上五条向它袭击过来的眼镜蛇,那五条气势汹汹的眼镜 蛇 ,顿时软烂成一滩肉泥,软趴趴得倒在地上,没有了动静。 赛兰见状不妙,转头就往山洞里跑,嘴里还大声嚷嚷:“龙卜曦,你要为了一个外族女人动我,我阿爷不会放过你的!” 话音刚落,阿蓝飞到了她的头上,对着她的脑袋狠狠咬一口,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龙卜曦抱着程英,一步一步走到赛兰的面前,眸子里噙着冰冷的嗜血光芒,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另一只蛊虫,你下在谁的身上了?” 赛兰浑身上下像有千万只虫子在啃噬她的血肉,疼得她不能自己。 她很想倔强得不说出那个人的名字,可是阿蓝还在给她输送毒素,她要不说,她今天真的会死在这里。 她不敢相信自己喜欢多年的人,会为了另一个女人要她的命。 可她心里也清楚,龙卜曦从来就不喜欢她,从来不愿意正眼看她,他还是冷心冷肺的疯子,惹怒了他,他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她的命,在他眼里不过是蝼蚁,可以随时要她的命。 她本来还想要挟龙卜曦一番,让他放弃这个外族女人,赌她在他心中的份量。 现在他毫不顾及两人一起长大的情分,让阿蓝出手要她的命。 赛兰楼下伤心的泪水,呼吸困难道:“另一只蛊虫,在一头正在发情的野猪身上,你想救她,去山上找那不知道跑哪去的野猪吧!” “赛兰,这是你自找的。”龙卜曦垂下眼帘,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 山洞里很快响起赛兰一声比一声高的惨叫声。 第70章 热, 很热。 程英满头大汗地搂着龙卜曦的颈子,脑袋一直蹭着他的锁骨,嘴里无意识地哼吟着。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只觉得自己气血上涌, 浑身的血液像沸腾的开水,热得她每一个身体部位都像火烧着一般。 更要命的是, 她心里还莫名其妙地生出一股强烈的渴望,俩腿之间酥酥麻麻, 像有许多虫子在身体各处爬来爬去,瘙痒难耐,急需找到一处冰冷之物, 宣泄身上的火热。 龙卜曦的身体,一直是冰冰凉凉的,她潜意识里, 就想搂着他,贴着他,扒开他的衣服, 触碰他冰凉的身躯,缓解自己身上的火热感。 程英知道自己不应该去扒拉龙卜曦的衣服,苗人重情, 纵然她跟龙卜曦没什么男女感情, 一旦她跟龙卜曦发生点什么, 以龙卜曦那执拗的性格, 她跟龙卜曦结婚的事情, 就再也没有转圜之地。 可她好热,龙卜曦的皮肤好冰,好凉, 摸起来好舒服。 她的理智,将她脑海中的想法一点点的吞噬,最终化成了汹涌澎湃的欲望,她的红唇不自觉地贴上了龙卜曦冰凉的嘴唇。 龙卜曦正抱着程英穿过瀑布,打算回到寨子里,想办法解蛊,被她突然亲吻,震惊地瞪大了眼睛,顿住了脚。 两人双唇贴上的瞬间,龙卜曦平静的心湖像是被人狠狠地撩起水面,泛起一阵阵剧烈晃动的涟漪,心脏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 从未处过对象,也从未跟人亲吻过的龙卜曦,从没体验过这种奇怪的感觉,呼吸不自觉地急促起来,白玉一般的脸颊、耳垂、颈子变得通红一片。 他想推开程英,手一动,对方向是明白他想干什么,双手死死搂着他的脖子,双腿紧紧缠着他劲瘦的腰身,半敞开的前胸也紧紧贴在他的胸前,像一只树懒,整个人挂在他的身上。 无论他怎么推开她,她就是不愿意下去,还生气得咬他颈子一口,似乎在惩罚他的所作所为。 程英之前的亲吻动作就已经让龙卜曦招架不住,手足无措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现在被她咬上颈子,从颈子处传来的柔软嘴唇触碰的冰凉又火热的一阵阵酥麻感觉,如洪水决堤一般冲流在四肢百骸里,冲得龙卜曦失去理智,骤然将程英抱住,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他没有亲吻经验,吻得十分生疏,杂乱无章,全凭个人意愿,带着陌生又奇异的探究欲望,一点点的探寻着。 程英从一开始的主动,到渐渐被龙卜曦主导,被动接受他的狂风暴雨,很快感觉自己被亲吻的无法呼吸,想往后退,让自己喘口气。 可龙卜曦的一只大手搂着她的后臀,另一只手扣着她的后脑,让她想躲都没办法躲。 这一刻,程英脑子里乱成一团乱麻,满脑子都是绮念,心里闪过一个想法,她该不会今天要在这里,和龙卜曦做一些男女交欢的事情吧? 她现在脑子一团糊涂,浑身又热又没力气,龙卜曦要真对她做些什么,她毫无抵抗之力。 可预想中的龙卜曦对她进一步的攻城略地的动作迟迟没有,龙卜曦就这么吻了她一会儿,俊美的脸上出现迟疑的表情,犹豫了几秒,深邃的眼眸露出些许贪恋目光,最终抱着她,一跃而下,“噗通——”一声,跳进了瀑布下端,深幽冰冷的水潭里。 秋季的山水十分冰凉,程英一入水,身体滚烫的温度瞬间降温,心底里那股子瘙痒难耐的感受也跟着减轻下来,脑子也清醒过来,浑身舒服了许多。 程英舒了口气,从水潭底下游到水面,手脚划拉着浮在水面上,让自己身体滚烫的温度彻底降下来。 龙卜曦也从水底浮上水面,在距离程英大约一米距离的位置,双眸火热地看着她。 程英察觉到他的视线,联想到自己先前的举动,不由一阵尴尬脸红,咳嗽一声道:“那个,龙卜曦,我说我不是故意亲你的,你信吗?” “我信。”龙卜曦定定地看着她,目光落在她那被他亲吻得有些红肿的嘴唇上,轻声问:“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龙卜曦的瞳孔本就比一般人黑,看向程英的眼神,比先前更加幽深,像山野中的野狼,虽然很饿,却不动声色地,等着猎物自投罗网。 程英被他那样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划着水说:“还好,比先前好很多,我身上没那么热了。龙卜曦,我这是怎么了?” “赛兰给你下了情蛊,你情蛊发作,如果没有跟你一对的情蛊之人给你解蛊,你就会失去理智,变成刚才那样。”龙卜曦语气平静的说着。 程英怒拍水面,“这个赛兰,怎么这样啊?我又不是故意欺骗她的,她至于对我下情蛊吗?我听说情蛊一旦下到人的身上,没有解蛊的方法,两个人要至死方休。我刚才情蛊发作,是她给另一个人下蛊,对方起了绮念,我才跟着发作?龙卜曦,这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给我解开情蛊吗?” “你骗赛兰什么了?”龙卜曦抹了一把脸上的水问。 “......”程英默了一瞬,把之前赛兰拦住她,问她话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难怪赛兰要对你下蛊……原来你不喜欢我。”龙卜曦俊美的脸上出现一丝受伤。 他缓慢地向程英靠近,拉起她完好的右手,朝水潭边的岩石上游去。 原本清冽幽深的水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浮漂着丝丝缕缕的鲜血,那鲜血就在龙卜曦的身边,程英的身边没有。 程英骨折的手脚都很痛,但她手脚上的绷带都还好好的,身边没有血,那这血是从哪来的? 等龙卜曦拉着程英上了岸,两人坐在水潭边一块巨大的岩石上歇气,程英终于看见龙卜曦左手上面有条很长的伤痕。 那伤痕深入见骨,伤痕两边的肉被水泡过以后变白发卷,伤口还在慢慢的流血。 龙卜曦因为失血过多,脸惨白的如一张透明的纸一样,拖着程英上岸就耗费了他很大的力气,他坐在岩石上,清瘦的身躯摇摇欲坠,一副随时会晕过去的迹象。 程英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疼痛,用身体顶住龙卜曦身体的一侧,避免他晕倒,同时去拉他的左手,查看他的伤口 :“你左手怎么会有这么大一个伤口,它还在流血,你没看见?” 龙卜曦很自然地靠在她的右肩上,任由她翻看自己的伤口,十分虚弱道:“我在山中采药的时候,阿蓝发现守着你的蛊虫没有了反应,我直觉你出事了,一着急从悬崖上摔到了山下,急急忙忙跑回家里,没看到你人影。我担心你遭遇不测,只能使用我们寨子里的禁术,以血为祭,用神铃,召集全寨蛊虫,寻找你的踪迹。在找到你之前,蛊术不能终止,否则会半途而废,蛊虫还会反噬施蛊者......” 所以龙卜曦为了找她,一直在用自己的血做血祭,驱使蛊虫找她? 难怪他看着这么虚弱,他这一路走过来,到底流了多少血啊! 莫名地,程英心里泛出心疼、愧疚的感觉。 细想起来,从她第一次见到龙卜曦,到现在为止,龙卜曦从未做过伤害她的事情,反而一直在救她,照顾她,保护她,从未对她做出什么出格过分的事情。 她知道龙卜曦喜欢她,在山洞之时,故意装没听到蟒蛇的动静,逼着她答应嫁给他,算是小有心机。 可刚才她中情蛊,意乱情迷,主动勾搭他时,他也只是亲了亲她,没趁人之危,对她做更过分的事情。 其实她都已经答应嫁给他了,她又住在他的家里,他们两人在外人的眼中,早就不清不白了,他就算对她做了些什么,她也只会默默忍受。 可龙卜曦这个没读过什么书,堪比法盲,在普苍寨是土皇帝存在的人,居然能忍住不动她,抱着她一起跳进水潭里,让她恢复神志,这已经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存在。 要知道,程英相貌不差,身材也不错,刚才衣扣都拉开了,接近半果,又在这僻静无人的地方,是个男人看到那样的她,都会忍不住一亲芳泽。 龙卜曦喜欢她,看到那样的她,还能克制着自己,不乱碰她,这种堪比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品德,足以让人尊敬。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7节 程英看着靠在自己肩膀上,一张脸漂亮的不像真人的龙卜曦,心里升出一丝别样的感觉。 她很熟悉这样的感觉,那是一种沉寂已久的心脏,渐渐加速跳动,怦然心动的感觉。 这种感觉,她在前世跟魏牧成处对象之前就有过。 自从魏牧成背叛她以后,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原以为她已经心如死灰,对感情不再抱有任何期待,如今因为龙卜曦这有些笨拙的示爱行为,她竟然再次心动。 程英忽然有种想替自己开心,想笑的感觉。 她对龙卜曦动了心,这就意味着,她彻底忘记了前世痛苦的过去,开始了新的生活,不再活在过去的阴影里,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龙卜曦是苗族人,按照他们生苗固执的性格,他们一旦跟人结为伴侣夫妻,就会生生世世在一起,永不背叛对方,直到双方去世,死后还要合葬在一起,做到绝不背叛彼此。 她要真跟龙卜曦在一起,至少,不用担心龙卜曦会背叛她,会出轨找很多女人,也不用担心龙卜曦将她关起来,对她做出很多恶心的事情。 龙卜曦答应她的事情,他一直都有做到,不强迫她,不违背她的意愿,也不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龙卜曦还长得这么好看,更重要的是,龙卜曦从没有跟别人处过对象,还是没什么经验的小处男,身材也很好,腹肌、胸肌、人鱼线,该有的都有。 先前两人情动之时,她还感受了龙卜曦某处的变化,堪称壮观...... 无论从哪一方便来看,嫁给龙卜曦,都不亏。 程英想通了关键,心情极好,忍住骨折的疼痛,双手用力撕下自己裙摆上的一块布,抓起岩石旁边一把土,敷在龙卜曦的伤口上,再用布条仔细地把他的伤口绑好,在手背上打了一个蝴蝶结,语气温和地说:“龙卜曦,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以后别再用使用血祭这种蛊术了,你受伤,我看见了,是会心疼的。” “心——疼?”龙卜曦坐直身体,一脸迷茫地看着她,没反应过来,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第71章 总有些人生的太漂亮, 不像是真人。 龙卜曦就是这样的人,他相貌艳丽又俊美,皮肤白得像玉一般, 平时看人的表情总是冷冰冰的, 加上长年居住在普苍寨,穿着苗服, 戴着银饰铃铛,头发比一般的男人长, 自小与蛊虫为伴,又是普苍寨少族长的身份,就给人一种神秘阴冷的感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让普苍寨苗民惧怕, 让外人不敢得罪的人,在男女之事,感情方面迟钝的彷佛一张白纸。 龙卜曦浑身湿透得坐在程英对面, 清瘦身躯的肌肉线条,随着棉麻面料的苗服若隐若现,十分的性感。 中午的阳光穿透水潭附近的树木, 照在他那张惨白如玉的脸上,又透出一股干净、圣洁的脆弱少年美感。 他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程英,眼神干净纯粹, 没有一丝杂念。 程英心想, 龙卜曦一定不知道他现在的模样有多勾人, 他干净存粹的像山间精灵, 让人看见, 就忍不住生出占有他,摧毁他的邪念。 而他像是察觉不到危险一般,就这么毫无防备的看着外面的人, 殊不知,自己被人盯上了。 程英笑起来,龙卜曦以为他是猎手,她是猎物,对她处心积虑的设下陷阱,让她下套。 但谁是猎手,谁是猎物,还说不一定。 “心疼的意思,你不明白吗?”程英存了逗弄之心,眼神魅惑地慢慢靠近龙卜曦。 她相貌明丽,眼尾上挑,嘴唇嫣红,本身就容貌不俗,这会儿她也全身湿透,湿漉漉的乌黑头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半敞的衣襟压根就没扣回去的意思,露出的大片滚圆雪白滴着水珠,如清晨带着露水绽放的月季花,娇艳欲滴,无比诱人。 “我……不明白。”龙卜曦哪见过这样的魅惑场面,尤其这人还是自己喜欢的人,只觉得下腹气血上涌,脸颊、耳朵、颈子又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浑身血液奔腾着找不到宣泄口,本能的吞噎着口水往后退。 他这面红耳赤,被程英吓住,偷偷摸摸往后退,少年感十足的模样,激得程英心中越发兴奋。 程英一把捉住龙卜曦的左手,将他那骨节分明的手掌,放在自己的左胸口,媚眼如丝地看着他说:“赛兰之所以对我下蛊,是因为我之前跟她说,我不喜欢你,随便她争不争取你,我都无所谓。 现在不一样了,我答应跟你结婚,你就是我的男人,我会试着慢慢了解你,喜欢你,接受你。你要不顾自己的身体,把自己弄伤,我看着就会心疼,会生气。 所以从今天开始,你要保护好自己,别再受伤,让我心疼好吗。” 与程英脸上被太阳晒得黑的蜜色皮肤不同,她身体不见光的部位,皮肤白嫩得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又白又嫩。 龙卜曦的大手被她摁着,盖在她那圆滚滚的左胸前,他能感受那如上好羊脂白玉的嫩滑肌肤触感,隔着手掌都能感受到她呯呯直跳的心跳声,闻到独属于她身上的女人幽香味。 龙卜曦从未碰到女人的身体,心里一阵慌乱,手掌微微一动,那软绵绵如棉 花一般柔软的弹性触感,烫得他慌忙抽回自己的手。 胸膛急促起伏,龙卜曦呼吸都带着烫,不敢正眼看程英的眼睛,怕自己把持不住,在这荒郊野岭,做出不该做得事情出来。 待他情绪稍微平复,嘴角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眼睛晶亮地斜倪着程英:“你说,我是你的男人,你会喜欢我,心疼我,这是真的吗?你不是在骗我?” 如此纯情的表现,让程英心情大好,她也不逗他了,用完好的右手,把衣扣慢慢扣起来,“当然,我要是骗你,你大可以也给我下情蛊,让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你。” “这可是你说得。”龙卜曦转头看她,嗓音低哑地吓人,“你要是骗我,我就给你下情蛊。” “不骗你,你就是我今生认定的男人。”程英嘴角噙着笑,“在你给我下情蛊之前,你得先给我解蛊才行,否则我情蛊发作,你就算和我同床,也没用。对了,情蛊能解吗?” 龙卜曦压下心中汹涌的情绪,声线平和道:“情蛊不是不能解,要想解开情蛊,除了要中蛊的一方死去以外,还需要寻找珍稀的情花,与百虫百蛊一起放置密封容器中,使它们饥饿之时吞噬情花,相互蚕食,最练成情花蛊。在把情花蛊放置你的体内,让情花蛊找到你身体里的情蛊,将情蛊杀死。最后再由蛊王,也就是阿蓝招出你体内的情花蛊,你的情蛊才能彻底解开。” 程英拧眉:“按照你的说法,这炼蛊,得炼过久才能成?” “最少半年。” “这么久?” “也有别的方法,比如让阿蓝在容器外面监督恐吓它们,让它们加快速度自相残杀,速度就能快上一半,那样的话,也要三个月的时间。” 程英眉头紧锁,“那这三个月,我要情蛊发作了怎么办?” “找我给你暂时解决。”龙卜曦眼神幽暗的看着她,表情却是一本正经。 程英挑眉,“怎么解决?找你跟我一起做夫妻之间的快活事情?” “唰——”龙卜曦的耳根子又红了起来,咬牙切齿道:“我可以给你炼几只冰蛊,让它们附在你身上,缓解你身体火热的疼痛感,你在乱想什么。” 原来如此,程英了然,“那么赛兰把另一只情蛊下在谁的身上了,那什么情花又在哪里找?” “情花在死人谷里,离寨子很远,要去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龙卜曦抬头看了一下天色。 太阳不见了,天上堆积起了乌云,快要下雨了。 “赛兰说她把情蛊下到了一头野猪身上,我让阿蓝狠狠教训她,替你出气,让她再也不敢对你下蛊为止。变天了,快要下雨了,我背你回家吧,等雨停了,我再去找那只下了情蛊的野猪,把它杀掉,给你解蛊。”龙卜曦蹲在程英面前,示意她趴在他后背,他背她。 “家。”程英咀嚼这个字。 前世她被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为了不连累家里人,她孤军奋战,在首都,在部队,跟魏牧成一直周旋,早就忘记了家是什么样的感觉。 重生回来,她感受到了妈妈、妹妹给她的家人温暖,但关于丈夫,关于她嫁人以后家的温暖,她还没有感受过。 她不知道她跟龙卜曦未来能走多远,可此刻听到龙卜曦说出回家两个字,她由心里感到一阵温暖,毫不犹豫地趴在龙卜曦的后背上,伸出完好的右手,搂着他的脖子,声音轻快地说:“走吧,我们回家。” 龙卜曦嘴角上扬,将她轻轻地背起来,双手搂着她的腿,往寨子里的方向走去。 一个小时后,在下大雨之前,龙卜曦背着程英回到了寨子里。 中午时分,又快下雨了,寨子里的人都回家的回家,收衣服的收衣服,做饭的做饭。 全寨子的人都在家里,看到了龙卜曦背着程英回到他的吊脚楼。 每家每户,都一边淘米做饭,一边用苗语闲聊他们。 实在是龙卜曦以血为祭,驱动神铃,召集全寨蛊虫找人的画面实在太壮观,找得人还是那个外族的女邮递员。 以前老族长也不是没让寨子里那些漂亮又适婚的苗女跟龙卜曦相处,这其中就包括老族长自己的亲孙女赛兰,有意想让赛兰嫁给龙卜曦。 谁能想到,龙卜曦看不上寨子里的任何姑娘,连赛兰也看不上,却看上了外族的那个女邮递员。 虽然那女邮递员长相不错,到底是汉族人,不是他们苗族的人啊。 “你们看见没有,阿诺背着那个邮递员回来的时候,一直搂着那邮递员的屁股,笑着跟那邮递员说话,看起来可温柔了。” “看见了,我早就说这阿诺看那女邮递员的眼神不对劲,一直对那女邮递员袒护有加,他肯定喜欢那邮递员,你还不信邪,现在看到了吧,阿诺就喜欢那个女人!” “他要真喜欢那个女人,恐怕老族长不会答应他跟那个女人在一起吧?咱们族里历任族长可没有娶外族人的例子,要想做族长,就只能娶咱们寨子里的人,才能传承里寨秘术。” “阿诺那个怪脾气,一向我行我素不听人劝,他要执意娶外族女人,怕是只有放弃未来族长的职位了。” “嗳?赛兰对付龙卜曦的心上人,以龙卜曦的脾气,肯定会加倍奉还给赛兰。现在就他们两个人回来,没看到赛兰,赛兰不会被他杀了吧?” “哎,你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赛兰对那个邮递员干的事情,老族长不可能不知道,这都过去三个多小时了,怎么老族长那边还没动静?” 在所有人都在议论的时候,有人开口:“嘘——别说了,老族长来了。” 里寨通往外寨的左雾林入口,出现了穿着黑色苗服,带着同色苗帽,拄着一根拐杖的老族长。 他拧着眉头,脚步急匆匆,看起来神情很着急,径直往龙卜曦所住的吊脚楼走去。 他的身后还穿着同样黑色苗服的高大男人——嘠羧。 嘠羧脚步稳健,面无表情地跟在他身后。 寨子里的人看见他们离去的背影,都挤眉弄眼的八卦:“老族长这是去找阿诺问赛兰的下落吧?” “应该是,这下有好戏看了。” 第72章 龙卜曦抱着程英回到吊脚楼的三楼, 马不停蹄地给她找了一套干净的苗服,要给她换衣服。 他伸手去解程英的衣扣,程英一把握住他的手, “我自己来。” “你的手脚受伤严重, 你确定你能自己换?”龙卜曦一脸担忧。 “就算我左手右脚断了,我还有完好的手脚可以换, 你这么想给我换衣服,莫非是想跟我做夫妻之间的事情啊?”程英似笑非笑地问。 “夫妻之间能做哪些事情?”龙卜曦语气平静, 双眸清澈,眼神无辜地看着她,一副人畜无害, 不谙人事的模样。 这人又开始装傻充愣是吧? 程英脸颊慢慢烧起来,咬牙瞪他,“你少在我面前装, 你想给我换衣服是不是?来吧来吧,给我换吧,从里到外都给我脱光光, 咱俩再到床上睡一觉,生个小娃娃。” 她说着把胸脯往龙卜曦胸膛前一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 软绵绵的胸脯狠狠撞在龙卜曦清瘦的身躯上, 连带着他的心也跟着软荡了一下, 像被一只猫挠过似的, 心痒的厉害。 龙卜曦望着她, 呼吸渐渐急促, 上挑的眼角渐渐红了起来。 从水潭边看到程英那半敞衣裳,故意挑逗他,媚眼如丝的模样, 从未经过人事的他,就在心底里对程英涌起了深深的渴望,只不过怕自己在野外做出出格的事情,他一直克制着。 现在,他们回到了他的吊脚楼,在他的地盘,他的房间,他的床上,程英还这么不管不顾地挑逗他,似乎笃定他不会碰她。 她真以为他是好人,不会对她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吗?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8节 龙卜曦伸手,将程英拉到自己怀里,修长的手掌粗暴得揉着她的腰身,另一手,去拉扯她的衣服。 “程英,这可是你说得,不要怪我。”龙卜曦低下头,薄唇靠在程英的耳边,声音无比温柔,大掌却死死搂着她的腰身,不让她往后退,“衣服湿了,就不要穿了,如你所愿,我们生个娃娃吧。” 程英被他摁在床上,他的吻落在她的嘴唇上,吻得异常激烈,另一只手还不安分地去扒她的衣服。 程英吓一大跳,没想到龙卜曦来真得,连忙挣扎,用完好的右手,使劲把他推开,捂着春光乍泄得胸口说:“你干嘛呀!” 她的力气很大,直接把本就失血过多,身体还很虚弱的龙卜曦,一把推倒在地上躺着。 龙卜曦从地上挣扎着起身,看她捂着胸口,一副被吓住后的凶巴巴模样,脸上扬起一抹戏谑的笑容,“不是你让我给你脱衣服,让我跟你生个娃娃,你推开我做什么。你们汉人不是说什么一言既出,四只马儿难追,我们苗族人最是信守承诺,只要说出口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的。程英,你不想跟我生娃娃?你又在骗我吗?” “我......”程英语塞,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跟龙卜曦解释,她就跟他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他却当了真。 他们 苗族的人真没有一点娱乐细胞,一点玩笑都开不得,真是无趣! 两人无声对望着,气氛相当暧昧。 龙卜曦看她不说话,从地上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伸手理着她湿漉漉的头发说:“程英,从你十岁那年,来到普苍寨,见到我,说我很漂亮,要嫁给我,非要让我阿妈答应你,让你做我妻子开始,我就在心里立誓,这辈子我只喜欢你,只娶你做我的妻子,生生世世都和你缠在一起,让你永远离不开我。所以,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相信你的话,你不要骗我好吗?” 他突如其来的告白,说得真挚又热烈,仿佛已经喜欢程英很多年似的,借着今天的机会,将心里的话全盘托出。 程英心里颤了颤,一股前所未有的心动感觉席卷全身。 她不知道龙卜曦说她十岁那年来到普苍寨,说嫁给他的话是真是假,但他说他这辈子只喜欢她,这一句话她是相信的。 在两人已经戳破窗户纸,龙卜曦在她面前暴露了他的真面目以后,他就没有必要再接着骗她。 他对她的喜欢,坦荡又真切,不夹杂任何事情,就只是喜欢她这个人,这很难不让人心动。 程英正打算回应龙卜曦,楼下传来动静。 “阿诺。”楼下传来一个老者的呼喊声,伴随着两个人走着木制楼梯上楼来的嘎吱声。 龙卜曦听到声音,眼神一厉,低声对程英说:“老族长来了,衣服你自己换吧,注意力骨折的手脚,别把自己弄疼了。等我处理完老族长的事情,再回来给你重新包扎上药,另外再用生蛊给你恢复伤口,你很快就能恢复如初。” 程英想问他,生蛊又是什么奇怪的蛊虫,来不及开口,他就匆匆离去,只能低头,忍着身上的痛,慢慢换衣服。 楼下,年迈的老族长站在二楼客厅里,一只手拄着拐杖,一面打量着二楼客厅的各种摆设。 身形高大的嘠羧站在他的背后,目不斜视地盯着正对着河流的一扇窗户,不知道在想什么。 龙卜曦一下楼,嘠羧一看到他,就噗通一下跪在他的面前,右手斜放在左肩上,给他行了一个苗族大礼,用苗语喊了一声少族长。 龙卜曦嗯了一声,右手往上抬,示意他起来。 嘠羧没动,就在原地跪着。 龙卜曦奇怪地看他一眼,开口问:“你有什么事?” “赛兰在哪?”嘠羧还没开口,倒是老族长先开口了,“你把她怎么了?” “她在哪里,阿爷你心里应该很清楚吧,何必多此一举来问我。”龙卜曦看着面前矮他一头的老族长,俊美的脸上是遮掩不住的怒火,“你想问我把她怎么了,你不如问问你的好孙女,她把程英怎么了!” 老族长征神,他很少看见龙卜曦如此暴跳如雷的模样。 印象里,龙卜曦从小到大都冷着一张脸,看人的目光冷冰冰的,他阿爸阿妈死了,也没见他哭过,变过脸色。 他长大以后,更是不形于色,无论寨子里的人怎么说他,针对他,他也不生气,只是转头用蛊虫报复回去。 现在为了一个外族的女人,他竟然如此生气,老族长眉头紧锁,张开干瘪的嘴唇说:“赛兰一直喜欢你,我也有意让她嫁给你,你却喜欢上外面的女人,她当然很生气,发发小孩子脾气,你跟她计较什么。” 龙卜曦气笑了,“阿爷,我发现你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改变,一直偏听偏信,从不在乎寨子里的人真正想法,不管赛兰干下什么缺德的事情,你都无条件袒护她。你觉得这样就能弥补赛兰缺失的父爱母爱,你就能成为她心目中的好阿爷了吗?我告诉你,别做梦了!” 龙卜曦双目泛着血丝,嘴角咧开,脸上带着渗人的笑意:“我说过,不管你跟赛兰怎么逼迫我,我绝不会喜欢她,也不会娶她,我喜欢的人,自始至终,只有程英!赛兰敢对程英下情蛊,敢动我的人,她就要做好被我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滋味。” 老族长眼皮一跳,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拐杖,“你把她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只是让阿蓝往她身体里下遍我所炼的二十几蛊虫,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出真话为止。她要不说,她就会跟龙金一样,变成一个彻底被蛊虫控制的行尸走肉,没有自己的思想情绪,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龙卜曦漆黑的瞳孔里闪着怒火,白玉一般的脸上带着残忍的笑容道。 “你敢对赛兰下这么多蛊?你疯了?你忘记是谁把你养大的吗?!”老族长一听自己宝贝的孙女遭受如此磨难,气得手直哆嗦,抬起拐杖,就往龙卜曦的身上打。 龙卜曦不躲不闪,任由他的拐杖打着自己,面无表情道:“阿爷,我敬你对我的养育之恩,这么多年来,在寨子里,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从没有忤逆过你的时候。 唯独你让我娶赛兰,我绝不会答应,我只会娶我喜欢的人。 我此前已经警告过赛兰,让她不要动程英一根头发,她不听,还给程英下了情蛊,将另一蛊虫下到别的人身上去了,她落到今天的地步,也是她咎由自取!” 老族长年事已高,拐杖打了他几下,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他停住手,坐在一旁的木椅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道:“好,好得很,如今你长大了,翅膀长硬了,我也管不了你了!既然你执意不娶赛兰,要娶外族的那个女人,你这个少族长也不要做了!等我死后,普苍寨的族长就交给嘠羧做,你跟你的外族女人,去寨子外面生活去吧。” “阿爷,你不会以为你对我说这些狠话,我就会向你屈服,放弃程英,娶你的孙女赛兰吧?” 龙卜曦嘴唇一勾,“我等你话很多年了,什么少族长,未来的普苍寨族长,我全都不稀罕!我当年之所以答应你做少族长,不过是为了保命而已。如今如你所愿,我终于可以卸下你强加在我身上的责任,过我想过的日子,我求之不得!” “你!”老族长气得头晕眼花,胸口起起伏伏,想再站起来拿拐杖揍他,刚站起来,脑袋一阵充血,两眼一抹黑,直直往后昂。 龙卜曦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往后倒,没有伸手去搀扶他的意思。 反倒是嘠羧见他情况不好,连忙站起身去扶住老族长,转头看着龙卜曦道:“少族长,你别气老族长了,也别折磨赛兰了!老族长含辛茹苦把你养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赛兰从小就很喜欢你,对你很好,你不该这么对他们。” 龙卜曦冷哼:“当年要不是我炼出了蛊王,老头子看我天赋有加,想让我保护整个寨子,他会养我,让我做少族长?我跟他之间,不过是相互利用! 赛兰从小脾气就不好,做事比我还疯,脾气比我更怪,总是想尽办法折腾我,折磨我,我看在她是老头子唯一的孙女份上,一直忍着她,没跟她计较。 她倒好,无视我的再三警告,对程英下情蛊,还把另一蛊下在别的人身上,对我撒谎。我留她一条性命,都算对得起她了!” 嘠羧沉默下来。 他扶着老族长坐在椅子上,伸手掐着老族长的人中穴,把气晕过去的老族长掐醒后,幽幽地说了一句:“赛兰把另一只情蛊下在我的身上了。” 第73章 龙卜曦表情 没有一丝意外, 像是早料到赛兰把另一只情蛊下到了嘠羧的身上。 蛊虫与蛊虫之间,会相互感应对方的存在,蛊虫又会惧怕比自己更强的蛊虫, 从而出现异动。 龙卜曦身上不止阿蓝一只蛊虫, 他全身上下,隐匿着十多种不同的蛊虫, 藏在他的衣服、衣兜、鞋子、铃铛里,旁人不注意看, 压根看不到它们的存在。 较为显眼的蛊虫,比如蝎子、蜈蚣、蜘蛛、蛇类的,全都藏在他的吊脚楼各处。 没有他的允许, 任何人都不能上他的吊脚楼,否则蛊虫会格杀勿论,这也是普苍寨的苗民, 从来不敢来他吊脚楼的原因。 也就是程英、老族长、嘠羧、赛兰特殊,平时跟他来往密切,在他的授意之下, 他们可以来他吊脚楼活动,否则此时老族长跟嘠羧,早已被他吊脚楼里的暗处蛊虫们袭击。 老族长很少来他这里, 大概是觉得他性格阴晴不定, 做事没个正形, 怕他突然发疯对付起他们俩, 老族长是带着自己练得强蛊在身上, 来他的吊脚楼。 在他看到老族长两人的那一刻,他就感受到自己有些蛊虫躁动不安的反常现象,知道老族长带了蛊, 也知道嘠羧身上被种了情蛊。 此时外面天色漆黑,狂风大作,暴雨来袭,风夹着雨,吹打着木制窗户哐哐作响。 龙卜曦走到窗户边,将窗户一扇又一扇关上。 窗户关上以后,没有灯光的二楼客厅,光线十分昏暗。 龙卜曦的脸隐匿于昏暗的光线中,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他冷淡无波的声音说:“嘠羧,你也是炼蛊好手,你的蛊术不输于我,赛兰给你下情蛊,你不可能不知道。你是心甘情愿被她下蛊的,为什么?” 嘠羧沉默不言,只是默默地跪在他的面前,低垂着脑袋,不说话。 老族长喘过气来,一只手捂着胸口,给自己顺着气,恶狠狠看着龙卜曦道:“立刻把你的蛊虫都召回来,否则别怪我对你出手。” 龙卜曦站在窗前,回头看他,“阿爷,你的威胁对我没有任何作用,我能活到今天,全靠我自己,就算阿蓝不在我的身边,你的那些蛊虫,也伤不到我半分。我的蛊,可不止阿蓝一个强蛊。” 老族长气得不轻,想骂他,无从骂起,想打他,自己又有心无力。 最终胸口起伏了一阵,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向龙卜曦磕头:“阿诺,你放过赛兰吧,她跟你一样,从小父母早逝,一直养在我的身边。你们情同手足,一起长大,你应该知道,她不是那种恶毒之人。她是气不过你喜欢上了别人,只是教训那个程英,并不是要她的命。你要教训赛兰,教训一会儿就够了,情蛊又不是不能解......” “阿爷,刀不落在自己的身上,不知道疼,你求我也没用。”龙卜曦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道:“你应该知道,情蛊一旦下了,除非双方死去一个人,否则很难将蛊虫取出来。赛兰给程英下母蛊,给嘠羧下公蛊,她存得什么心思,你不明白吗!” 老族长一噎,他当然知道赛兰是什么意思,她就是想让龙卜曦眼睁睁地看着他喜欢的女人,因为情蛊发作,跟别的男人纠缠在一起。 那个男人,还是侍奉他的亲近之人,就想让他难受、痛苦一辈子。 可老族长能说什么,赛兰是他唯一的亲人,他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赛兰被龙卜曦的蛊虫折磨死。 他刚要求情,沉默的嘠羧开口了,“少族长,千错万错,是我的错,是我没阻止赛兰给我下蛊,你想替程英解蛊的话,杀了我吧。” “嘠羧,你明知道赛兰给你下情蛊,你却不阻拦,是为了什么?” 龙卜曦半蹲下身体,眼睛直视着嘠羧,脸上带着森冷的笑容,“你该不会以为赛兰喜欢你,才给你下情蛊,你欢天喜地的默认了吧。” 嘠羧心口一紧,又闭嘴不言。 龙卜曦冷笑:“你对赛兰的心思,你自己以为藏得很好,但不知道,我一直都看在眼里。你以为你死了,赛兰会心疼你?你在做梦。” 嘠羧握紧了双手,低声说:“那你想怎么样。” 龙卜曦笑了笑, “你应该知道,要解开情蛊,不一定要一方死,还有别的解蛊方法,只是这个解蛊方法很残忍,一般人都受不了。” 别的解蛊方法,就是将一方的蛊虫从身体里活剖出来,重新下给别人,又或者放在密封的罐子里,等待另一只蛊死去以后,再将它捏死,一同销毁,才能彻底解除。 不过活剖取蛊的过程太过残忍,情蛊跟心蛊不同,心蛊下蛊后,直接往心脏寄生,情蛊钻进人的体内,会在体内找个合适的地方寄生孵化,没有固定的寄生位置,肉眼看不见,只能用手去摸、去感受它的位置,再把它寄生的位置挖出来。 如果运气好,很快就能把它挖出来,运气不好,则要在身体里反复触摸、感受,也就意味着要刨很大的伤口,跟开膛破肚,没什么区别。 嘠羧表情很淡定,他看着龙卜曦道:“这件事情终究是我的过错,你想剖就剖吧。但我有一个请求,你剖出蛊虫以后,请你放过赛兰,她是爱你心切.....” “胡闹!活剖蛊虫,就要开膛破肚,嘠羧,你想死吗!”老族长呵斥。 “族长,我们嘎家一脉的族人,从生下来开始就是为了侍奉族长而存在,族长要我的命,我都可以毫不犹豫地奉献自己生命,不过是让少族长取出蛊虫,我不一定会死。最重要的是,让少族长消消气,放过赛兰。”嘠羧一脸无所谓道。 老族长沉默了。 确实,赛兰做得事情太过分,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龙卜曦看中的人下蛊,还死不认错。 龙卜曦的性格本就不讨人喜,他就是一个疯子,盛怒下的他,什么样的事情都能做出来,让他给嘠羧剖蛊,嘠羧还有活着的可能。 要不给他剖蛊,嘠羧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老族长沉默下来,不再说话。 外面狂风暴雨,声音嘈杂,屋里却寂静无声,气氛沉闷。 就在嘠羧以为龙卜曦会拒绝他的请求之时,龙卜曦开口了:“可以。” 他说完这两个词,就从衣兜里掏出一把匕首出来,对准嘠羧的肚子,“准备好了吗?准备好就把上衣脱了。” 嘠羧身体微微一颤,心里也知道,事到如今,早剖蛊,早解脱,也没一丝犹豫脱掉了上衣。 很快,楼下响起嘠羧的惨叫声。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9节 程英已经在三楼换好了衣服,自己试着把骨折的地方掰正,听到楼下的惨叫声,吓得她手一哆嗦,差点把已经开始长肉的骨折地方拧断。 她龇牙咧嘴得抽了几口气,听见楼下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心里毛毛的,很想下楼去看看楼下发生了什么事情,又觉得自己不该多管闲事,加上她现在腿脚不便,没办法下楼,想想也就算了。 龙卜曦在她屋里备了一些蜜饯、红薯干之类的小吃食,她肚子饿了,吃了点小吃食填肚子,躺在床上,听着楼下的动静。 窗外天色很暗,大雨哗啦啦的拍打着关闭的窗户,空气中有股清新好闻的雨水味道,秋天的气候又不冷不热,下雨天尤其适合睡觉。 她躺在床上,听到窗外的雨声, 不知不觉,就这么睡了过去。 ** 日上三竿,阳光明媚,寨子外面传来此起彼伏的鸡鸣声。 程英从床上慢慢睁开眼睛,还有些迷糊,一时分不清自己身处在哪里。 等看到屋里的摆设,她才想起来,自己还在龙卜曦的房间里。 外面天光大亮,还有阳光,她这是又昏睡了一晚上? 真是奇怪,她两次受伤来到龙卜曦的吊脚楼养伤,她睡觉的时间总是很长。 她很怀疑,龙卜曦是不是在药里做了什么手脚,才让觉浅警觉的她,睡这么久的觉。 她想起来,一动,就发觉自己骨折的手脚,被重新包扎过,疼痛的感觉至少减轻了一大半,只有一点点疼的感觉。 她试着活动了一下骨折的左手臂,竟然能活动,没有剧痛感觉,这代表她的伤口已经复原得差不多,可以自由活动了。 一夜之间伤口恢复得七七八八,程英疑惑,是龙卜曦趁她睡着的时候,给她用了什么生蛊,帮助她伤口复原? 低头看了一下手臂、右腿骨折的地方,果然有被虫子啃咬过的痕迹。 不由惊奇,这生蛊究竟是什么蛊虫,竟然有如此神奇的疗伤效果,难怪之前她和她爸受那么严重的伤,伤口都能愈合。 世人听到苗人的蛊虫,总是畏惧莫名,觉得苗人的蛊虫只会害人,从没想过,会有蛊虫能救人,医治人。 程英对苗人的刻板印象也是如此,今天忽然意识到苗族人的蛊术有多么神秘多变,以前是她思想太过狭隘,把生苗想得那么野蛮顽固,是她的错。 从今以后,她会认认真真的多了解了解生苗里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让世人知道生苗其实也是很淳朴善良的一群人。 她试着用受伤的右脚下地走路,除了骨折的位置还有点疼之外,其他没什么问题,她可以用那只脚走动。 程英欣喜不已,腿快好了,代表她可以离开普苍寨,回到邮局交差。 她受伤的这几天,她跑得这条邮路邮件,又耽搁了,得尽快回去继续跑邮才行。 龙卜曦不在房间里,窗户是打开的,能看到外面旭日阳光的寨子风景。 程英叫了他两声,没人回应,不知道他是出去了,还是在家里。 想到昨天睡觉之前听到的惨叫声,程英决定下楼去看看龙卜曦在不在,问问他发生什么事情了。 第74章 程英走下楼梯, 来到二楼,往客厅看了一眼。 客厅中央有一大滩干涸发黑的血迹,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 看起来像命案现场似的。 程英不由心跳加速, 连忙走过去看。 血迹已经干涸凝固,从地上流血的程度来看, 应该是一个人受了重创,身体大面积的出血, 半跪在地上,血顺着身体流到腿上,再从腿流到地上, 留下两个很深的跪地膝盖骨腿印子。 这么多血,不死也得受重创。 以往她睡醒,龙卜曦不在家里的话, 不是给她做了早饭,放在房间里,等她起来吃, 就是安排别人来照顾她。 他总是怕她饿着,所以会在她醒过来之前,妥当的安排她醒过来的早饭。 今天日上三竿了, 她醒来, 房间里没有任何食物, 放在床头柜上的花瓶也没有插上新鲜好看的花朵, 二楼还有这么一大滩血迹没有处理。 程英不知道流血的人是龙卜曦还是别人, 心里着急起来,四处寻找龙卜曦。 她从三楼的房间,一间间地打开, 看看龙卜曦在不在,又在二楼找了一圈,也没看见人。 正当她以为龙卜曦不在家,可能出门去了的时候,她在一楼吊脚楼的楼梯口,看到趴在楼梯扶手上的四不像虫子——阿蓝。 阿蓝比程英前几天看到的模样胖了不少,它隐翅虫一般的下身,变得圆滚滚的,蜜蜂般的上身也胖了一圈,透明的翅膀也长大了不少,奇怪的是,它原本在白天也很显眼的幽蓝颜色,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变得黯淡无光。 它无精打采得趴在楼梯口的扶手上,颜色黯淡的像只绿头苍蝇覆在上面,要不是它实在长得怪模怪样,程英还真会把它当苍蝇,一巴掌把它拍死。 “阿蓝。”程英走过去,轻轻喊它,“你怎么了,怎么无精打采的模样?” 阿蓝昂起头,有气无力地冲着她吱吱叫两声,似乎在回应她。 程英当然听不懂它的话,也不敢伸手去摸它。 阿蓝是蛊王,自身带毒,还能号令普苍寨里所有的蛊虫,平时一直跟在龙卜曦的身后,龙卜曦在哪,它就在哪,只有龙卜曦敢摸它。 别人要是敢碰它,它一个不高兴,说不定会要对方的命,程英可不敢冒这个险。 程英知道阿蓝很有灵性,能够听懂人话,她弯下腰,跟它平视,轻声跟它说:“你说得话,我听不懂,你什么时候回家的,你在家里的话,龙卜曦是不是也在家?他在哪里,你能带我去找他吗?” 阿蓝小绿豆一般的脑袋点点头,费劲地飞舞着翅膀飞起来,芝麻粒般的小眼睛看着她,示意她跟着走。 程英跟在它后面,发现它径直往一楼尽头那个房间里飞,然后停在那个房间门口的把手上,似乎在告诉她,龙卜曦在里面。 程英皱起眉头,她记得这个房间,三个月前她中心蛊之时,趁龙卜曦不在家来这里看过,对那房间记忆犹新。 那房间里面没有窗户,光线很暗,摆了一副漆黑的棺材...... 龙卜曦在里面做什么? 她走过去,敲了敲门,“龙卜曦,你在里面吗?” 没人回应。 阿蓝还趴在门把手上,意思是龙卜曦就在里面。 程英又喊:“龙卜曦,你不说话的话,我进来了。” 里面还是没有动静。 程英扭开门把手,走了进去。 里面跟她上次来一样,房间里没有窗户,四处堆着坏掉的锅碗瓢盆、床褥椅子之类的杂物,中间摆放着一个十分宽大,可以躺下两三个人的大棺材。 上次她来到这个屋子的时候,棺材是盖着的,这次进来,棺材是打开的。 程英上次来,看到这副棺材,还在猜想里面装得是死人,还是什么东西,这次可以确定是龙卜曦在里面。 虽然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但程英没有了上次的紧张感,走过去往棺材一看。 龙卜曦躺在棺材里,双目闭着,浓密卷翘的睫毛,在他苍白无色的皮肤上投下一道眼影,他挺直的鼻梁,即便躺着,也能看到那优越高挺的弧度,往日淡粉色的薄唇,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惨白无色,整个人躺在黑漆漆的棺材里,有种别样的脆弱美。 龙卜曦躺在棺材里干什么? 程英不由担心,他是不是死了,才躺在这里,伸手去探他的鼻息,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她手刚伸到龙卜曦的面前,忽然一条手腕粗的黑蛇,从龙卜曦的身下冒了出来。 黑蛇竖立着脖子,吐着蛇信子,一双冰冷的黄色竖瞳,冷冰冰的看着她,冲她嘶嘶嘶的叫着,似乎在警告她,不要靠近龙卜曦。 程英吓得连忙收回手,低头仔细一看,头皮发麻。 龙卜曦的身边,有一堆毒蛇、毒蝎子、毒蜘蛛之类的蛇虫,不是覆在他的身上,就是藏在他的身下,她一动,这些毒物都爬了出来,一个个睁着眼睛,齐刷刷地看着她,都做出了攻击姿态。 程英惊得往后退了两步,有两条手腕粗的蛇还想追出来咬她,一只惨白修长的手臂突然抬起来,拽住那两条蛇的脖子,把它们拽回了棺材去。 下一秒,龙卜曦从棺材里坐起身来,黑漆漆的眼眸,直勾勾得看着程英。 那眼神冰冷又阴鸷,像是很不高兴有人突然闯入他的秘密之地,看到他所做的事情,有种想将闯入者杀死的压迫感。 这种奇怪的眼神,只持续了一秒,龙卜曦就恢复了正常的眼神。 他像是看清楚闯入者是程英,眼中恢复了清明。 “程英,你醒了?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程英抿了抿嘴,“我醒来的时候,没看到你,下楼的时候看到二楼客厅有一大摊血,我以为你出事了,到处找你,阿蓝说你在这里......” 龙卜曦明白过来,双眸染上了笑意,“你是担心我,才来找我的对吗?” 程英倒也没否认,“是啊。我担心你死了,没人给你收尸。” 龙卜曦笑起来:“放心,我死不了,我要跟你纠缠一辈子,不会这么短命,死在你前面。” 他说完,撑着棺材壁站起身,准备从棺材里走出来,没想到刚站起来,他的身形晃了晃,往后倒。 程英连忙过去扶住他,刚碰到他的手,发现他身上烫得吓人。 再看他唇色惨白,病恹恹的模样,程英伸手去摸他的额头,果然发烧了,不由埋怨,“你发烧了怎么不弄药吃,躺在这冷冰冰的棺材里做什么?你昨晚就一直躺在这里?” “发烧了吗?我不知道。”龙卜曦借着她的力道,跨出棺材。 他整个人半靠在程英的身上,闻着她身上的幽香,好心情的说,“自从我 阿爸阿妈死后,我每次不舒服,都会来棺材里面躺着。 这棺材是我阿爸当年自己砍得树木做得,他说他跟我阿妈百年以后,要一起葬在这副棺材里。 可是后来,他们死了,被寨子里的人草草埋了,这副棺材没用上,我想他们了,就会来这副棺材里睡觉。 我每次生病也会睡在里面,我养得蛊虫会守着我,生蛊会给我疗伤,等我醒了,身体就好了。 这次可能是生蛊全用在了你的身上,我失血过多,差点没捱过去。” 原来这么多年来,他生了病,是这么熬过去来的。 莫名地,程英有些心疼。 失去父母庇佑的龙卜曦,老族长虽然养着他,却对他不上心,只是把他当成未来的族长培养,很多时候反而还要龙卜曦来照顾年老的他。 当年还是小孩子的龙卜曦生了病,没人照顾他,也没人告诉他该怎么办,他只能用自己的方法渡过病期。 真是一个小可怜。 程英将他一只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费劲地扶着他往楼上走,边走边说:“生病了就要吃药,光靠你的蛊虫那哪行。你照顾了我这么多天,我现在好的差不多了,该我来照顾你了。” 顿了顿,她又问:“生蛊又是什么蛊?你们苗族还有这种能医治人的伤口,能令伤口快速复原的蛊虫?这也太奇妙了!昨天来找你的人是谁,我怎么听到了惨叫声,二楼地上的血迹,是你的吗?” 龙卜曦跟她并排着,爬上一阶又一阶的楼梯,面对她一连串的问题,他耐心地回答:“生蛊是我们普苍寨的秘术蛊虫,养在里寨里,数目稀少,用一次就死。死了就要重新培养,培养工序十分复杂,只有历任的族长才能学习使用这个秘术。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0节 我用十年的时间,只养出了十只生蛊,其中三只生蛊用在了你跟你爸的身上,剩下的,用在了我和嘠羧身上。 昨天来找我的人是老族长和嘠羧,血是嘠羧的,赛兰把另一只情蛊种在了他的身上......”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三楼,程英直接扶着龙卜曦走到她住的那个房间里,让龙卜曦躺在她睡得那张床上。 程英给龙卜曦盖上被子:“原来是这样,我就说我伤口恢复的这么快,原来是生蛊的缘故。 你们苗寨有这么神奇的蛊术,难怪不愿意跟外人接触,要是外人知道你们有生肌生骨,堪比神药的生蛊存在,恐怕会对你们做出很多不好的事情出来。 赛兰给我下蛊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吧,你别再折腾她了,毕竟是我出尔反尔再先,你已经教训过她了,再加上从嘎羧身体里取出了情蛊,你就不要再折腾他们了,放他们一把。” 第75章 “好, 都依你。”龙卜曦眉眼带笑,“赛兰已经被老族长带回去了,嘠羧用了我的生蛊, 躺上一段时间就没大碍, 从今以后,再没有人来阻拦我们在一起。” 程英心想, 那可不一定,最大的麻烦你还没解决呢, 魏牧成迟早会卷土而来,到时候又是一堆事。 她站起身来,“你好好躺着, 我去给你弄些药吃,再煮些东西给你吃,你想吃什么?我给你煮。” 龙卜曦老老实实的躺下, “我不挑食,你煮什么我都爱吃。” 程英:...... 这话说得,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程英下楼去了, 在二楼靠墙壁的药台旁,寻找可以驱寒散热,治疗感冒发烧的草药。 普苍寨没有商店, 也没有供销社, 寨子里的人生病了, 都是自己用家里采摘的药材治病。 实在病得严重, 才去求助寨子里的族长, 看能不能用生蛊进行医治。 要生蛊也医不了,他们才考虑去外面汉人住的地方看医生。 龙卜曦发烧了,没有药店可以买药, 只能自己熬药喝。 程英作为一个农村人,认识药草是基本,以前在部队出任务,遇到受伤、感冒,发烧等情况,没有药物治疗的情况下,都得自己在野外寻找药草进行救治。 木板拼接的药台上,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还有许多晒干的药材,装在小篮子里,分门别类的放着,摆放的整整齐齐。 药台也擦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灰尘,显然是龙卜曦经常擦拭,才能保持如此干净清爽。 程英有些惊奇,没想到龙卜曦是个很爱收拾,也很爱干净的人。 除去一楼尽头那个放棺材的屋子他没管,其他地方,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他明明养着那么多的蛊虫蜘蛛,屋里却没看见蜘蛛网,家里家外都收拾的很整洁,跟他这个人一样,看着就很干净利落,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时间精力,来收拾这偌大的吊脚楼。 程英不去碰那些瓶瓶罐罐,因为实在不清楚里面装得是什么药,怕误拿了毒、药,把自己给毒死。 她就在晒干的药材篮子里,挑挑拣拣一些自己认识的草药,自己配了一副驱寒药方 ,开始熬药。 她在客厅中央的下沉式围灶生火,拿柴火生火的时候,发现龙卜曦放在墙角处的柴块,都是一米长,手腕大小,长宽一模一样,整整齐齐地叠放在角落里,看起来特别的整齐。 这人是有强迫症吗? 柴块搞得一模一样,虽然看着很舒服,但要做到柴块长宽度都一样,这得费多少时间功夫。 他可真闲! 升好火,熬着药,程英也没闲着,拿上一块抹布,把客厅中央干涸的血迹,一点点的擦拭干净。 龙卜曦这么爱干净的人,要不是身体太过虚弱,没办法及时打扫,这些血迹是不可能放在今天的。 她身体好的差不多了,跑邮的这三个多月,受了两次重伤,都是龙卜曦在照顾他,现在龙卜曦生病,她理所应当的要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人不能一味的享受别人对你的好,对你的付出,不管亲情还是友情、爱情,如果心安理得的接受别人的付出,从不进行回报,就算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间长了也会变淡,变得陌生。 因此不管是实际行动,还是情绪价值上,都要回应对方,两厢的关系,才能持久,走得更远。 龙卜曦对她好,她确定了自己的心意,自然也会回报他。 虽然只是给龙卜曦熬药、帮忙擦拭地面血迹,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就是这种小事情,才能让对方感受到她对他的重视。 擦干净地面,药也熬好了,程英把滚烫的药汁倒进碗里,细心的吹凉了,端着走上楼。 龙卜曦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双颊泛起一抹不正常的红晕,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过去了,还是烧晕过去了。 程英轻 轻推他,“起来喝药了。” 龙卜曦睁开眼睛,看着她手里捧着一碗冒着热气,散发着浓郁苦味的药碗,皱起剑眉,“我能不喝吗?” “生病了就得喝药,你这么大的人了,不会还怕吃药吧?”程英端着药,坐在床边,把碗往他嘴边递。 龙卜曦往后一靠,撇过头,“我从十岁开始就没吃过药了,药太苦,我不喜欢。” “你早说你不喝药啊,我说我去给你熬药,你也不阻拦我,你是在玩我吗?”程英气笑了,另一只去掰他的嘴,“你给我喝,不喜欢喝也得喝。” 龙卜曦望着程英,眼里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无奈道:“我现在是病人,你就不能哄着我点,拿勺子喂我喝,或者在药里放点糖也行啊,哪有这样强逼着人喝药的。” 程英手一顿。 搞半天,是想让她哄他啊,她还以为他真不想喝药。 她讪讪地收回掰他嘴的手。 前世今生,程英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部队里,习惯了直来直往,很少有哄人的时候。 为数不多的哄人次数,也是哄她妹妹吃药,倒没想到要哄一个男人吃药。 都说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撒娇的男人也是如此。 龙卜曦就算不是在撒娇,他都说了要哄他的话,程英也不好拒绝。 她拿起勺子,把药一勺又一勺地往龙卜曦嘴里喂,看他喝第一口药,皱起眉头就想吐,她拿眼瞪他,“你敢吐,这药是我辛辛苦苦熬的,是我一片心意,你要吐掉了,以后你病死了我也不会再管你。” 以后? 龙卜曦听到这两个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心情变得很好,抗拒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起来,低着头,乖乖地一口一口地喝完药。 程英把空碗放在一边,重新给他盖上薄被子,“你继续睡,我下去做饭,等我做好饭了,我再叫你吃饭。” 龙卜曦从被子底下露出一双眼睛看着她问:“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程英回头,“什么事情?” 龙卜曦:“你昨天还跟我说,没有你的允许,不准我来你住的房间,也不准跟你睡一张床,你现在扶我进你住的房间里来,让我睡你睡的床,算什么?” 程英有些无语:“算什么,算我心疼你行吧。这不是你的房间吗,我只是暂住,暂睡你的床,你在纠结什么。” 龙卜曦垂眸,“这不是我的房间,这是我们两人共同的房间,你已经是我的未婚妻,从今以后,这个房间,这栋吊脚楼,就是你的家,你不是暂住在这里,是你回到了家里,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程英愣住了,感觉心底里正有什么东西正在生根发芽,暖的她四肢百骸都舒展起来。 程英笑盈盈地看着他,声音轻快道:“嗯,这是我的家,我的房间,我们共同的家,以后你想进来就进来,想睡就睡,我不会再阻拦你。” 听到自己想听的话,龙卜曦露出满意的笑容,“好,都听你的。” 程英又下到二楼做饭去了。 龙卜曦是病人,自然是要吃清淡一点的食物,她直接熬了一锅粥。 她连续吃了几天龙卜曦熬得粥,嘴淡得不行,看到龙卜曦靠左侧窗户房梁竹竿上,挂着一连串的腊肉、香肠、腊鱼之类的腊货,她取了一小截腊肠下来。 再看到龙卜曦放菜的桌子上,有一些蔫了的蒜苗和两个圆白萝卜,她又切了一小块腊肉下来,把香肠腊肉洗干净,和着萝卜煮了一锅腊肉萝卜汤。 汤煮好,腊肠捞起来,切成晶莹剔透的薄片,摆放在一个小盘子里。 腊肉切成片,和切好的蒜苗叶爆炒,满屋子都是蒜苗的香味。 她把做好的饭菜一样样地端上楼,又把睡过去的龙卜曦摇醒,“醒醒,喝粥了,喝一碗你再睡。” 龙卜曦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要开口说话,忽然看见程英给他舀粥的手指上有条细长的伤口,像是被菜刀切到的,看起来十分新鲜,还泛着红,不由顿住了,目光直直看着她的手,没说话。 程英以为他睡糊涂了才不说话,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又去摸他的额头,“嗯,没那么烫了,应该退烧了。我熬得药就是厉害,喝下去不到半个小时就退烧了。” 也许是她做饭淘米洗菜的缘故,她的手冰冰凉凉的,摸在龙卜曦还有些烫的额头上,让他感觉很舒服。 她要收回自己的手,龙卜曦眷恋地用额头蹭了蹭她的手心,声音低低地说:“辛苦你了。” 手心被蹭得痒痒的,程英一颗心也着痒了一下。 龙卜曦生病以后表现的太过乖巧,长得又很好看,没有往常的阴狠气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分乖巧的病弱俊美少年,很容易激发别人心里的保护欲望。 程英看到这样的他,说话都不自觉地软了几分,“不辛苦,我受伤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尽心尽力的照顾我的,比起你为我做的,我做得这些都不算什么。” 她把粥吹凉,用勺子耐心地一勺子一勺子喂他吃下,看他眼睛一直看着房间桌子上摆得腊肉香肠,她一本正经道:“别看了,那不是给你吃的,你感冒发烧,只能吃清淡的食物,那是给我解馋的,等你病好了,我再做给你吃。” 龙卜曦嘴角微勾,“我不是馋腊肉,我对食物不挑剔,吃什么都可以。我是觉得,你喜欢吃腊肉香肠的话,过两天,我给你多弄一点在家里挂着,你想吃多少就煮多少,不用弄那么少。” 原来是觉得她弄得太少了,怕她不够吃,她还以为他嘴馋呢。 程英也笑了起来,吃完饭,叮嘱他,“你继续睡,我下去洗碗,一会儿我要出去一下,你不用管我。” 龙卜曦盖上薄被子,准备闭目睡觉,一听到这话,眼睛看向她,“你要去哪里?” 程英收拾着碗筷:“送邮件,上个月你们寨子里没邮件,这个月有,我要给龙金的母亲送药。” 龙卜曦安静了一瞬。 很快开口,“我陪你去。” 程英拒绝,“你生着病,跟我去做什么,我只是去送邮件,不会乱走,也不会乱吃东西,你放心好了。你要不放心,你让阿蓝,或者你其他的蛊虫跟着我就行了,反正你又不是第一次让蛊虫跟踪我。” 说到阿蓝,她又想起一件事情,“阿蓝是怎么回事,它怎么跟你一样病恹恹,无精打采的样子。” 龙卜曦没否认让蛊虫跟踪她的事情,“我一直在用我的血,喂养阿蓝,它跟我命脉相连,我有任何感受,它都能感同身受。我不舒服,它也会不舒服,很正常。” 难怪他的手上有那么多伤。 程英目光落在他那惨白无色的手腕、手掌上,他的双手有许多大小不一,已经痊愈留下来的细白刀痕,由于平时手腕上带着银铃首饰,将伤痕隐藏了起来,不注意看,是看不到的。 其实很早以前,程就英看到了他手上的伤痕,她完全没在意。 那时候她跟他不熟,他们生苗深居在大山深处里,以种田、采药、打猎为生,难免会受伤,手上有刀痕也很正常。 可在得知龙卜曦居然以血唤蛊,程英的目光就不自觉地放在了他流血的手掌上。 这一细看,发现他手上有不下于五十道的伤痕,纵横交错着,每道伤痕都很狰狞,不知道当初划破之时,有多狠,有多痛。 他这些年里,究竟经历过什么,要如此不顾自己的身体,一直拿血养蛊。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1节 他变成今天这样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阴冷性格,也许,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最终,龙卜曦派了一只五彩斑斓色的小蜘蛛,趴在程英的肩膀,随她一起去送邮件。 那只蜘蛛身体不过指甲盖大小,八只腿却很长,身上的花纹黄蓝白绿等颜色都有,一种颜色一条花纹,看起来就有毒。 龙卜曦说这种蜘蛛咬人一口就能让人毙命,谁要是敢动她,或者敢给她下蛊,这只蜘蛛就会毫不犹豫地攻击对方。 搞得程英心里毛毛的,都不敢碰肩膀上的蜘蛛,生怕被这蜘蛛咬了,浑身僵硬得拿着邮件,往左雾林边缘的龙金家里走。 在经过一处小道之时,远远得,有一对背着猪草的父子走过来。 看到她,两人脚步一顿,脸上一同露出古怪的表情,纷纷对视一眼,默默地旁边另一条小道走了。 程英奇怪地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没往心里想,继续往前走。 等她走到左雾林附近,有一群摘了药草,背着背篓回来,说说笑笑的苗族大婶们,看到她,脸上的笑容都不见了,一同住嘴,统一往路边站成一排,飞速地从她身边跑过去。 好似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似的,都在避开她。 程英:...... 她做什么了,这些苗民这么避讳着她。 难道就因为龙卜曦要力排众议娶她,他们排斥她这个外族人,才这么避嫌? 很快,她走到了左雾林,像上次一样,沿着河边行走,在肩膀上毒蜘蛛的帮助下,避开许多蛇虫,来到了竹林里的龙金家。 一到龙金家的吊脚楼下,她就看到龙金站在楼下空旷的地方,双眼无神,眼神空洞,如幽魂一般,围着他家楼下一个拴羊的树桩子团团转。 龙金的父亲,坐在他的身边,手里拿着竹篾,编着背篓。 龙金的母亲,在二楼的走廊上晒衣服。 看到她来,龙金的父亲 放下手中的编织物,站起身来,局促地向她点头,用苗语说着什么。 程英听不懂苗语,不过从他的神态语气大致猜出来,他应该是在表达欢迎她,同时又在感谢她送邮件。 程英把手中的邮包递给他,看一眼还在转圈圈的龙金,开口问:“龙大叔,龙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直在转圈圈。” 龙大叔拿着她给的邮包,大概是听懂了她的汉话,眼眶一下红了,尝试用僵硬的汉语,跟她说:“他、受了、阿诺、惩罚,变成了,傻子。” 程英一下想起来,在里寨的时候,赛兰给龙金灌了一碗装有心蛊的药酒,难道就是那碗酒,把龙金变成了傻子? 心里一阵毛骨悚然,果然,生苗的蛊不是闹着玩得。 一碗药酒蛊虫就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变成傻子,那么对她下情蛊,被龙卜曦下了十几种蛊虫教训的赛兰,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对于这两个一言不合就给她下蛊,伤害她的人,程英当然不会同情。 只是看到龙金那样活生生的一个人,变成被蛊虫寄生支配,没有灵魂想法的傻子,心里还是颇为感慨。 她道:“您别太伤心了,龙卜曦是在气头上,才让赛兰给他下蛊,也许有一天,他气消了,给龙金解蛊也说不一定,到时候龙金就会变成正常人了。” “谢谢、你,我为我、儿子伤、害你、说、抱歉。”龙金父亲红着眼眶给她,给她郑重的行了个礼,“我已经不、期望阿诺、能给他、解蛊,他伤害了、阿诺重、要的人,伤害、了你,他就该、受到惩罚。他如、今能活着,已经算、捡回来、一条命,已经、很幸、运了,别的,我也不、奢求。” 他说汉语,说得非分费力,很多音标都奇奇怪怪的,程英听得也吃力,勉勉强强拼凑起来听懂了他的意思。 她刚想安慰他两句,龙金的母亲从吊脚楼上跑下来。 看到龙金父亲手里拿着的药,龙金母亲一把接过药,转头抱着一直转圈圈的龙金嚎啕大哭。 那药,是龙金没有喝药酒之前,托人在县里给她买得哮喘药。 如今龙金变成了傻子,不认识他爸妈,也不认识任何人,没有一点记忆,没有任何情绪,也不知道饿,像个失去灵魂的空盒子,只知道傻转、傻晃悠。 作为一个母亲,龙金的母亲看着自己好好的儿子,变成这副空心模样,他预定的药还能按时送到她的手里,她如何不伤心,不难过。 程英听得于心不忍,她本来对龙金的遭遇没有任何同情之心,毕竟他给她下了心蛊,湄舒给她取心蛊的过程十分痛苦,是用细刀挖开了她心脏外面的皮肤,用湄舒的蛊虫,将心蛊一点点的往外引,流了不少血,吃了不少苦头。 如果不是龙卜曦的阿蓝一直在她身边,干扰着心蛊,不敢种在她的心脏里,她现在已经变成了龙金手里的傀儡,变得跟龙金一样,是个彻头彻尾,任由别人摆布的傻子了。 但一对上了年纪的中老年夫妻,年轻的时候失去了女儿,老了儿子又变成这副模样,老两口的身体也不好,之前为了保住龙金的命,不顾自身脸面,给程英跪地磕头,向她求饶,现在还要养痴傻的儿子...... 怎么看,怎么可怜。 程英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不敢想,她要是变成了傻子,她的母亲该有多伤心难过。 她无声地叹了口气,默默转身离去,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跟龙卜曦开口,放龙金一马,给他解蛊,让他变成正常人,好好的生活。 回到吊脚楼,天色也黑了,窗外又下起了雨,随着秋风,噼里啪啦得敲打在瓦片和玻璃窗户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程英想起三楼的窗户没关,急急忙忙地爬上三楼,把窗户关上。 普苍寨只有一户人家通了电,那就是任青家通了电,因为她的前身是政府工作人员,不愿意黑灯瞎火的住在吊脚楼里,向上头申请了拉电线。 其他人家都没通电,保持着原始的生活方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黑了,就点煤油灯。 程英在漆黑的屋里摸索了一会儿,把屋里的煤油灯点燃,放在屋子中央的桌子上,转头走到床边,去看龙卜曦。 龙卜曦彻底睡着了,身体蜷缩成一团,长眉微拧着,像是在做什么噩梦,嘴里一直无意识地念着:“阿爸,阿妈,不要丢下我......” 程英站在床边,用手背贴了贴他的额头,还有些烫,不过没有上午那会儿吓人了。 估计是吃了她的药,一直昏昏欲睡,想睡觉,又被她吵醒叫起来两次,耽误了睡眠,这会儿彻底进入深度睡眠,又被噩梦缠绕着,才会说梦话。 现在再把他叫起来说话,也不合适。 程英决定把龙金的事情暂时放一边,下楼找了一张干净的帕子,端着一盆温热水上楼来,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把龙卜曦的衣服一一解开,拿打湿的帕子给他擦拭发热的身体,给他物理降温。 脱了衣服,程英发现龙卜曦的身体很瘦,肋骨瘦的清晰可见,锁骨瘦的能养鱼,身上还有大大小小许多愈合后的白色疤痕,一小半是刀痕,另一小半像是被什么虫子啃咬过的痕迹,看起来特别的狰狞可怖。 程英猜测那些被虫子咬过的痕迹,应该就是他十岁那年,被寨子里的人当成弑父杀母的怪物,丢进蛊池里,被里面各种蛊虫毒蛇之类撕咬过的痕迹。 她伸手轻轻摸着他身上的刀痕,眼里满是怜惜。 吃了这么多苦,他没疯,也没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怪物,只是性格变得有些古怪,已经很难的,为什么寨子里的都不喜欢他,都惧怕他呢? 龙卜曦睡得很沉,她给他擦身体,触摸他的疤痕,他都没有醒,只是拧紧的眉头舒展开来,不再说梦话。 程英给他擦完身体,又给他穿好衣服,盖上薄被子。 眼见着天色越来越黑,她没别的事情做,人也困得慌,龙卜曦别的房间都空空如也,没有被褥,想了想,她一咬牙,干脆上床,挨着龙卜曦入睡。 反正在水潭边,她情蛊发作之时,身体接近半果,龙卜曦都能坐怀不乱的不碰她。 他现在病恹恹的,就更不可能碰她了。 挨着他睡,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床不大,两个人睡得有些挤,程英伸出一只手,搂着龙卜曦的腰身,将脑袋放在他的右肩膀上,闻着他身上好闻的冷杉味道,就这么沉沉睡去。 第76章 一夜好眠, 程英直接睡到了大天亮。 醒过来的时候,她整个人被龙卜曦抱在怀里。 察觉到她醒了,龙卜曦松开她, 慢慢悠悠地坐起身来问:“醒了?昨晚睡得好吗?” 程英眨了几下眼睛, “睡得挺好的,你呢。” 龙卜曦笑了笑, “挺好的。” 他半夜醒来,看到程英睡在他身边, 手脚都压在他的身上,天知道他有多么的欢喜,也有多么的难熬。 程英想起一件事情, 坐起身来,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一点也不烫了, 不由大喜,“退烧了!太好了,你可以带我去找情花, 给我炼情花蛊,给我解情蛊了!” 昨天她还担心,龙卜曦生病了, 不知道要多久才好, 要耽搁多少时间, 才能带她去找情花。 今天他的烧就彻底退了, 她熬得药 可太厉害了! 程英生了一张格外精致漂亮又充满英气的脸, 此刻她披头散发,眉弯如叶,眼睛明亮地看着龙卜曦, 眼神充满对情花的期待,恍然星辰般璀璨,光彩夺目。 龙卜曦看得入神,一时怔楞在原地,没有说话。 程英看他不说话,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怎么不说话,烧傻了啊?” 龙卜曦就直勾勾地看着她,眼眸深邃,泛着幽幽的火热光芒。 程英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皱着眉头问:“你一直看着我干什么?” “我可以亲你吗?”龙卜曦突然开口。 程英一愣,万没想到,他会问她这句话,“为什么要问我?” “你说过,我不能强迫你做任何事情,我想亲你,又怕你不高兴,所以问问你。”龙卜曦神色认真地说。 原来是这个原因,程英有些好笑,又有些无语,“我要是说不可以,你是不是就不亲我了?” 龙卜曦没回答,抬起双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 程英:? 没等她开口,一阵天旋地转,龙卜曦将她整个人推按在床上,同时整个人覆在她身上,脑袋朝她的嘴唇压了下来。 程英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想挣扎,可她的肩膀被龙卜曦死死按住,她一动,龙卜曦察觉到她的意图,修长的双腿枷着她的大腿,身体重重地压着她,将她整个人禁锢在他的身下,让她动弹不得。 两个人如此紧密地贴在一起的后果,那就是程英感受到了某个火热的变化,正对着她的...... 程英一下麻了,她是活了两世的人,在男女那事上该经历的都经历了,她很清楚,男人欲望最强烈的时候,不是情到浓时,也不是晚上,而是早上。 为什么是早上,是因为生理原因造成的。 通常很多男人早上起来,会忽视,或者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一下。 龙卜曦这种年轻气盛,又没经历过人事的年轻男人,一旦起了欲望,喜欢的人又在他面前,他难免会意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出来。 程英想反抗,奈何龙卜曦看似瘦弱,大病初愈,力气却大得吓人,她越反抗,龙卜曦就越兴奋,眼中的欲望更浓。 程英无奈,挣扎不过他,选择不动如山,看看他想干什么。 龙卜曦一边死死压制着她,一边低下头,轻轻吻着她的嘴唇。 程英穿着紫色的苗族长裙,里面穿着一条长裤子,感受到他的动作,她浑身一个激灵,只想等他快点解决过去,她可以当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反正两人都穿着衣服裤子,他再激动,也不会有什么实际性的动作。 然而龙卜曦蠕动几下就不动了,一直吻着她的嘴唇,像是在研究什么新鲜好玩的玩意儿,喜欢的不行,一直试图撬开她的嘴,寻找新的玩法。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2节 程英被他吻得嘴唇都木了,刚想张嘴,问他究竟想干什么,一张嘴,龙卜曦就逮住了机会,无师自通,春雨化成了狂风暴雨。 程英想躲,他穷追不舍,想退,他更往里探。 渐渐地,程英感觉自己身上、脸上越来越热,神智也越来越不清醒,沉寂已久的欲望也被渐渐激起,心里蠢蠢欲动,如时代久远的干柴,只等一把烈火,将自己熊熊燃烧。 就在她沉沦在龙卜曦的亲吻之中,想不管不顾跟龙卜曦发生点什么的时候,龙卜曦突然放开了她,坐直身体,眼神火热地看着她不停喘气。 身上忽然没有了被压的重量,程英也从意乱情迷的情绪中清醒,她慢慢地坐起身来,看着龙卜曦微微泛红的脸庞和耳朵,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种失落感。 就好像,自己期待的事情没发生...... 龙卜曦气喘吁吁地喘了会气,眼神逐渐变得清明,他面色平静地走下床,伸手理了理程英的衣服,声音低哑道:“我下去煮早饭,吃完早饭,我就带你去死人谷找情花。” 程英:...... 丝毫不提刚才亲她的事情,动作自然到两人彷佛做了夫妻似的。 真是让人不爽。 早饭很丰盛,龙卜曦做了面条,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条新鲜的稻花鱼,切成了大块薄鱼片,合着酸菜泡椒泡姜之类的作料,做成酸汤鱼,浇在两碗面上,又煎了两个金黄的煎蛋放在鱼面上,撒上翠绿的葱花、香菜,一碗酸香扑鼻,好看又好吃的酸汤鱼面就做好了。 龙卜曦怕程英吃到鱼刺,卡住喉咙,在她下楼吃面前,给她碗里的鱼片,都是细心挑过鱼刺的,还有腹部肥美无刺的部位。 大片微卷嫩白的鱼片,吃起来又嫩又鲜,没有一点鱼腥味,面条是手工揉搓拉扯的,吸饱了鱼肉佐料的酸香味道,混合着香菜葱花的香味,吃起来劲道爽滑,十分味美。 煎蛋煎得恰到好处,蛋白嫩嫩的,蛋黄是流心的,一口下去,焦香四溢,程英一口接一口吃着鱼面,压根停不下来。 一大碗面条很快被她吃干净,连里面的汤汁都被她喝了个干干净净,她毫不吝啬地夸奖对面的人,“龙卜曦,你做饭的厨艺真的太绝了,这鱼面好好吃啊,煎蛋也煎得很好吃,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酸汤鱼面!” 龙卜曦坐在她对面,吃相优雅地吃着碗里的面条,闻言笑了笑,将碗里为数不多的几大块鱼片往她碗里夹,轻言细语道:“喜欢吃你就多吃点,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让你一辈子离不开我。” 程英看他碗里的鱼片本就不多,还往她碗里夹,连忙伸手盖住自己的碗,“别给我夹了,我已经吃饱了,你自己吃吧。你太瘦了,得多吃点好吃的补补。” 又伸手拍了拍他的手,笑脸盈盈道:“放心吧,我答应嫁给你,就绝不会反悔,不会离开你,我可舍不得你这么好的厨艺。” 上辈子她给魏牧成做了十年的饭菜,最开始的时候,魏牧成还会夸赞她做得好,后来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甚至挑拣起她的厨艺,嫌她这道菜做得不好看,那道菜做得不好吃。 她辛辛苦苦为他洗手作羹汤,他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还对她挑三拣四,更没有给她煮过一次饭吃,她做的饭菜,简直是喂了狗。 对比这下,厨艺精湛,做得饭菜都十分合她口味的龙卜曦,简直就是绝世好男人的存在。 这样长得好看,又十八般厨艺样样通的男人,她当然不会离开他。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很好的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吃完面条后,很自觉地端着两个碗去洗了,接着带了一些干粮和谁,把门锁关好,带着程英去死人谷寻找情花。 死人谷路途遥远,离普苍寨很远,靠近原始森林,处于深山之中,十分难走。 深山之中没有路,平时没有人到死人谷活动,除了普苍寨的苗民偶尔会到附近的山头采药,拿镰刀开辟一条勉强能走的山道之外,其余时候,只有山里的动物在活动。 龙卜曦走在前面,手里拎着一把弯弯的苗刀,将到处覆盖的绿植藤蔓砍开,生劈出一条只能一人行走的狭窄小路,供程英通行。 程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想直接从这些绿植上面走过去,,龙卜曦不答应,说这些深山植被下面隐藏着很多毒虫毒蛇,要不开出一条道路出来,误踩到巢穴,她很容易被毒死,咬死,到时候他想救她在来不及,只能无聊地跟在他后面。 其实在得知要去死人谷,要爬五六座大山头,要走一天一夜的路程,中间还要在山林里夜宿的时候,程英就打了退堂鼓,不想去了。 龙卜曦说,情花长得跟其他花朵一样,肉眼很难分辨它是不是情花,数量还很稀少,只有种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到情花的不同,她要想解蛊,不去也得去。 两人一走就是大半天,龙卜曦一直挥舞着苗刀,在前面砍树枝,砍藤蔓,程英都替他累得慌。 她主动开口:“你砍了半天,累不累啊?要不你拿你的刀给我砍砍,或者我们就地休息一会儿?” 龙卜曦停下手,回头 看她,“你累了?那我们去前面那颗树下休息吧。” 程英:....... 合着她说得话,他就只听见她说累了两个字? 第77章 前面有颗很大的柏树, 生长在一处断崖边上,树下没什么杂草,全是枯叶, 看起来还挺宽阔的。 龙卜曦伸出手, 牵着程英往那里走。 两人到了树下,龙卜曦抓起树下干枯的树叶看了看, 确定树叶下没有隐藏的毒虫,将干净的树叶铺在地上, 示意程英坐。 程英毫不客气地坐下,看龙卜曦还站着,目光眺望远方的山头, 靠着树干问:“你不歇会儿吗?你不累?” 他大病初愈,爬了半天的山路,又拿着苗刀砍了半天的树枝藤蔓杂草, 他应该很累才对。 可他脸上看不出一丝疲倦,也没有坐下来休息的意思,这体力好的, 让程英万分羡慕。 程英腿脚还没好利索,哪怕什么都没干,就跟在他后面爬山, 走了半天也累得慌, 她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躺着休息一番, 哪都不愿意再去。 “我从小就在山里寻找草药和可以炼的蛊虫, 经常在山里跑个几天几夜, 现在才走半天,对于我来说,不累。” 龙卜曦收回目光, 看出她脸上的疲倦,把身上背得斜挎包取下来,递给她,“喝点水,吃点干粮吧,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你要实在走不动,跟我讲,我背着你到死人谷去。” 那斜挎包是程英的邮递专用斜挎包,里面装了灌满水的军用水壶,几块龙卜曦烙得饼子,还有他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肉干,一些蜜饯,放在一个很大的竹盅里,上面盖着竹盖子,背起来还挺重,龙卜曦就把她的包拿去,他背着。 “好。”程英也不客气,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军用水壶,自己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把水壶递给龙卜曦,“你也喝点。” 龙卜曦望着水壶那水润的瓶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变得幽暗,“不用,山上到处都是山泉水,我喝山泉水就行了,你的水,你自己喝吧。” 程英问:“你是不喜欢喝水?还是嫌弃我喝过?” “都不是,山里的水,很多都有蚂蟥和寄生虫,我喝了没事,你喝了会生病,我是让你把水留着自己喝。”龙卜曦好笑摇头。 程英这才把水壶收起来,嘴里嘟囔:“你的身体跟我的身体不一样吗,不都是人,你还能免疫寄生虫和蚂蟥不成?” “不一样,我跟你不一样。”龙卜曦低声说:“我从小就与蛊虫为伴,在我练出阿蓝之前,没少中蛊,为了解蛊,我用了很多药材和方法,身体已经变得百毒不侵,普通的寄生虫,伤不了我。” 阿蓝趴在他的肩膀上打盹,听到他说到它的名字,它睁开芝麻粒大小的眼睛,对着他吱吱叫了两声,又闭上眼睛,接着睡觉。 程英听得心疼,“你们生苗的人,从小就要炼蛊虫吗?你为什么会中蛊,是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被蛊虫咬了,还是被人下得蛊?” “我们苗族人,不是所有人都会炼蛊,也不是从小玩蛊,炼蛊这事因人而异,喜欢就炼,不喜欢就不练,没有强制要求。 我小时候中的蛊,都是我阿妈给下得,她死前是我们寨子里蛊术最厉害的苗女,她认为,她的孩子,必须学会她所有的蛊术,才能在寨子里立足,所以我从小就跟蛊虫为伴。”龙卜曦垂下眼眸,遮掩住眼里汹涌的情绪道。 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的阿妈就逼着他跟蛊虫打交道。 那时候小小的他,不明白什么是蛊虫,只是看到那些颜色深沉,看起来就有毒的毒蝎子、毒蜈蚣、毒蛇之类的毒物十分可怕,不愿意跟它们玩,也不愿意碰它们,为此哭闹不已。 每到这个时候,他那漂亮温柔的阿妈就会变得可怕扭曲,像个疯子一般,对他大吼大叫,不停地拿竹鞭抽打他,让他去炼蛊,去跟毒物打交道,哪怕他被那些毒物咬得遍体鳞伤,中毒晕厥,她也依然要他炼蛊。 有时候他阿爸看不下去,护着他,跟他阿妈说不要逼他。 阿妈就歇斯底里地大哭大闹,说她也不想逼他,可是他们生了一个怪胎儿子,整个寨子里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他们全家,都想把大儿子弄死,还想把他们一家人赶出寨子去。 她不想让大儿子死,也怕他们夫妻俩突遭意外,撒手人寰,没人管大儿子的死活,只能逼着小儿子炼蛊,让小儿子去照顾大儿子。 可是后来,她最爱的大儿子发了疯,趁她用了血蛊虚弱之时,将她活活咬死。 她的丈夫目睹了她死亡的惨状,痛苦哭泣着拿斧头斩杀了她的大儿子,最后自残而亡,留下他一个人活着,收拾他们的残局。 龙卜曦不说小时候的事情,程英也能猜到他小时候吃了多少苦,她伸手轻轻握住龙卜曦的手,内疚不已,“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蛊虫的事情。” 龙卜曦回握她的手,“没关系,都过去的事情了,我早就不在意了。” 真不在意吗? 要真的不在意,为什么他提起小时候的事情,眼神那么悲伤。 程英很识趣地没再刨根问底,她打开竹筒,拿出两张油饼、两块肉干出来,分给龙卜曦吃。 那肉干不知道是什么肉做得,吃起来很有嚼劲,也特别的香,里面还有花椒、辣椒的味道,十分合她的口味。 程英鼓着腮帮子,费劲地吃完肉干,随口说了句:“这肉干可真好吃,要是能天天吃到就好了。” 龙卜曦不动声色地记住了心里,晚上,他们在一处山洞夜宿睡觉的时候,他趁程英睡着了,留下阿蓝守着程英,他则带着苗刀,消失在山洞外的树林里。 再次出现,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他肩膀上扛着一条一百多斤重的野猪,放在山洞前,用小刀,将野猪慢慢地进行解刨。 等程英醒过来,已经天亮了。 她是被一阵浓郁的烤肉香味给香醒的。 龙卜曦坐在洞口前,升起一堆火,火堆旁边竖立着用十多条半臂粗的树枝,串了很多野猪肉串的烤肉串。 那些肉串,串串烤得滋滋冒油,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 程英馋得口水直流,走过去看到龙卜曦身边庖解出来的一堆野猪肉,惊奇地问:“哪来的肉呀?” “昨晚你睡着后,我去山林里打得野猪。”龙卜曦将烤好的肉串,递两串到她手里,“吃吧,想吃多少吃多少,不够我再烤。” 程英接过烤肉串,咬下一口肉,顿时瞪大了眼睛。 烤肉烤得火候恰到好处,吃进嘴里,外焦里嫩,带着丰厚的油脂香气,回口又有野猪肉特有的劲道口感,以及独特的木烤香气,最重要的是,这烤肉有盐,有花椒辣椒面的味道,麻辣焦香,好吃的不得了! 程英饥肠辘辘地吃完了两串烤肉,忍不住问龙卜曦:“大晚上的,你不睡觉,跑去打野猪,你看得见吗?你一个人,是怎么打到这头野猪的。你哪来的盐和花椒辣椒这些调料?” 龙卜曦看她吃完,又递给她两串滋滋冒油的烤肉串,“昨天晚上有月亮,月光照得山林很亮,视野很好。我有蛊虫帮忙,有些蛊虫是夜间出没的动物,能够准确找到 野猪群的位置。野猪到了晚上,视线变弱,行动迟缓,要打一头野猪很容易。调料是我随身带着的,这是我长年采药、找虫子留下来的习惯,我在野外回不去寨子里的话,会原地打猎果腹。” 难怪他能轻而易举地猎到一头野猪,原来是有蛊虫帮忙。 他有那些蛊虫在,简直是无敌的存在。 不过程英还是不放心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见他身上没有什么伤痕,不是在说假话,这才放下心来,开开心心地吃着烤肉串。 在这个缺吃少穿的年代,无肉不欢的程英,三个多月以来,吃肉的次数用指头都能数得清,一半吃肉的次数都是在龙卜曦家里。 如今有这么多烤肉可以吃,她是一点也不客气,毫不顾忌地大快朵颐,还不忘给龙卜曦也烤些肉,让他也吃。 一个小时后,程英吃饱喝足,瘫倒在山洞墙壁上打嗝。 龙卜曦默默地剩下的肉全都切成肉条,用火烤干,用他不知道从哪摘得芭蕉叶层层裹着,放在程英的邮包里,接下来的路程,这些肉干就是他们两个的干粮。 临走前,程英看到放在山洞洞口还挂有不少肉的野猪肉骨头、四肢什么的,十分可惜地说:“这些肉骨头都不要了吗?就这么扔在这里,好浪费。我小的时候,我爷奶苛待我跟我妈我妹,我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回肉,我妈就会去镇上,买许多不要肉票的光骨头,熬成骨头汤,给我们姐妹俩解馋。那大骨汤可好喝了。” 龙卜曦把骨头扔到山洞不远处的树林里:“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程,这些骨头我们带不走,放在这里会引来猛兽啃食,直接扔掉是最安全的,你要觉得可惜,等我们回去了,我再打头野猪,送到你家去。” 程英眨巴了一下眼睛,“你不是说你不出寨子吗?” 龙卜曦弯腰捡起用一片不大的芭蕉叶,擦拭着手上的油污道:“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出寨子,但我要去向你们爸妈提亲,也要给你送野猪肉,我不想出去,也得出去。” 程英笑了起来,“说什么提亲,搞得跟古时候一样文绉绉的,那野猪是说打就能打的吗?要打头野猪那么容易,山里的山民们,不都靠打野猪发家了啊,你别打野猪不成,反而被野猪重伤,那就得不偿失。” “别的人打野猪很困难,那是别人,与我无关,我说给你打一头就打一头。”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3节 龙卜曦脸上噙着一抹自信至极的笑容,让程英不信也得信,也就不再他纠结这件事了。 第78章 一天后, 他们到达了死人谷。 死人谷位于原始森林的东南方,是两座山坡夹着的山谷,之所以叫死人谷, 是在战乱时期, 很多人为了躲避战争敌军的屠杀,拖家带口的来到这里, 想躲进原始森林里避祸,结果全都死在了这里, 尸骨堆积如山,久而久之就得了死人谷的名字。 程英两人到达死人谷的时候,已经是正午, 程英以为会看到一片荒芜,或者杂草丛生的景象,结果一到山谷入口, 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 山谷里生长着无数血红色彼岸花,它们花茎纤细,如火焰一般, 朵朵绽放在山谷四处的草丛里,看起来十分壮观。 那些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只贴着地面生长, 没有叶片的彼岸花花朵, 在低浅的绿植衬托下, 越发显得艳丽妖冶。 明媚阳光照耀下, 彼岸花们都泛着细微的光着,随着山风,花瓣轻轻摇动, 美得让人觉得惊心动魄,又给人一种无边无际的落寞孤独感。 那种孤独感,大概是因为彼岸花又被称为黄泉花,通常开在潮湿的秋雨季节,花开不见叶,见叶不见花,生命短暂又璀璨,花叶永不相见的悲寂感,让人由衷的看到这种花,心里就有种淡淡的哀伤。 程英看到山谷里一大片彼岸花,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龙卜曦就像这些彼岸花,容色艳丽,姿容绝美,明明开放在人群山谷里,却十分孤独寂寞。 她不由得伸手牵住龙卜曦的手,想让他知道,他从今往后不是一个人在。 龙卜曦感受到她的动作,低头看着她握着自己的手,心念微动,大掌将她的小手紧紧握住,抬头看着她笑,“怎么样,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死人谷很美吧。” 程英点头:“很美,我还以为死人谷会是荒芜一片,四处都是尸骨呢,没想到开了这么多彼岸花,真的很美。” 龙卜曦:“死人谷里的确有很多尸骨,这些彼岸花长在这些尸骨上,才能开得这么灿烂。等过了花期,天气干燥的时候,死人谷很容易起火,将花草都烧个一干二净,变成荒芜一片,那些烧干净的花草会变成肥料,第二年彼岸花再开的时候,就会变得更加的粗壮好看。 我小时候不想炼蛊,想躲着我阿妈,我就会来到死人谷,跟那些尸骨睡在一起,跟他们讲话,说说我心中的烦恼。 他们总是会回应我,我一高兴就会带两个头骨回寨子里玩。” 他明明带着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毛骨悚然。 这种近乎疯子般的行径,在外人看来,指定会认为他是有病,才干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死人骨头的怎么会说话呢?他小小年纪,孤身走那么远的山路来到死人谷,将死人的头骨带回家里,他难道就不害怕吗? 程英却能理解龙卜曦的想法,他生长在一个畸形的家庭里,有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母亲,没什么主见的父亲,一个疯子一般,干尽坏事的怪胎哥哥,他从小被母亲要求炼蛊,整日与毒物为伴,久而久之,性格变得孤僻扭曲。 寨子里的大人小孩很怕他和他的家人,没有愿意跟他玩,也没人愿意跟他说话,他被自己的母亲打骂折磨得受不住时,只能寻找别的方式,来排挤心中的苦闷。 他或许是跟着谁来过死人谷,发现了这处隐秘的地方,知道这里有许多尸骨。 他受了委屈痛苦,无人倾诉,也没地方发泄,于是不远百里的来到死人谷,跟那些白骨残骸,诉说自己的心事。 程英不敢想,当年小小年纪的龙卜曦,走这么远的山路来找这些白骨诉苦,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 她心疼不已,踮起脚,伸手轻轻抚摸龙卜曦的脑袋,像在抚摸小时候的他,“你受了委屈痛苦,没有选择大哭大闹,撒泼打滚,也没有伤害别人,一个人来到这么偏远的地方,寻找精神安慰,那些尸骨,当时一定是你很好的伙伴吧。” 龙卜曦低下头,看到她眼中的心疼之意,一颗孤独彷徨的心,在这一刻轻轻悸动着,他垂眸问她:“你不怕我吗?” “怕什么?”程英收回自己的手,仰头看着他问。 龙卜曦直勾勾地盯着她,眼眸黑如深渊,藏着汹涌波澜的危险情绪,“在外人眼里,我跟死人骨头睡在一起,跟白骨说话,拿死人头玩,就是一个神经病,一个疯子。他们听到这样的事情,都怕得要命,离我远远的,好像我是什么不详的东西,沾上就会倒霉一样。你难道就不怕这样的我?” 程英嗤笑,“你不杀人,不犯法,我有什么好怕你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恶爱好,就因为你玩死人骨,我要怕了你,那我白当那么多年的兵了。” 上辈子她在野外出任务的时候,遇到危险受重伤的情况,还和尸体睡在一起,每天闻着尸体散发出浓重腐烂的味道,也咬着牙挺了过去。 他不过是跟已经腐烂的白骨睡在一起,有什么可怕的。 龙卜曦冷淡的眼眸漫开暖意,紧紧握着她的手道:“程英,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来到我身边,不嫌弃我的过去,愿意跟我在一起。” 程英勾唇一笑,转头看着满山谷的红火彼岸花问:“情花在哪里?” 龙卜曦看向远处随风飘荡的花朵,“这个要你自己找,我是看不出来的,情花就生长在这山谷里,只有中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出不同。” 程英不信邪,“那以前中了情蛊,想解开情蛊的人,不能来这死人谷,又怎么解蛊?” “那就只能死了。”龙卜曦面无表情道。 程英撇嘴,心想,这情蛊一定还有别的法子可解,但龙卜曦不愿意告诉她,她也不能强求,牵着龙卜曦的手,往山谷里走。 山谷很大,两面的山坡都是斜面的,全都开着彼岸花,密密麻麻的,既像电影画面般梦幻,又真实的让人恍若活在梦中。 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花香、草香,鲜艳的彼岸花花朵上,没有一只蝴蝶鸟虫停留,只是用最鲜艳的颜色,引诱者迷途者踏入这片山谷里,如果里面有陷阱,绝对会让人不知不觉地陷入其中。 程英拉着龙卜曦的手,从山谷底下,踏着低矮的杂草,行走在彼岸花之间,努力寻找情花的踪迹。 可山谷里的花实在太多了,她看了半天,眼睛都看花了,也没看到有什么不同的花在。 正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她在右侧半斜坡一颗低矮草丛里,看到了一株与众不同的彼岸花。 那花的外表,跟彼岸花一 样,花茎直绿,没有叶片,长着张牙舞爪的红火色花瓣。 但它的花心到花瓣的部位,中间凝聚着一小团水汽,好似盛着清晨凝聚的露珠,在阳光底下散发晶莹的光芒,花瓣也比其他彼岸花颜色更加红艳。 在其他花朵都没有露水,且已经是中午,明媚阳光照耀下,不可能存在水汽的情况下,这朵花就显得格格不同。 程英走过去,蹲下身体,试着压倒花朵,将花芯里的露珠倒出来。 手指压下去,花朵侧倒以后,里面的露水纹丝不动,顿时兴奋起来,“找到了!” 她将那朵彼岸花摘下来,站起身给龙卜曦看,“这朵花中间有露珠,怎么倒也倒不下去,这是不是情花?” 龙卜曦接过来,低头仔细看着那朵彼岸花,他是看不到花蕊中间的露水,但这花品相顶好,确实与其他的彼岸花不同,应该是情花无疑。 他将花递还给程英,“是情花,找到了就好,我们回去吧,回去我就给你炼蛊。” “等等。”程英弯下腰,摘下两朵颜色鲜艳的彼岸花下来,一朵自己拿着,另一朵递给他,“这么好看的彼岸花,不摘点回去放花瓶里看,多可惜。这朵彼岸花送给你,谢谢你一直救我、照顾我。” “送我的?”龙卜曦将那朵花握在手里,眼里有惊喜、有惊讶。 “喜欢吗?”程英笑着问。 “喜欢。”龙卜曦眉眼带笑,十分珍惜地伸手轻轻抚摸着彼岸花的花瓣,“我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得花朵。” 原来不止女人喜欢花,男人也喜欢花啊。 程英又弯腰摘了两朵彼岸花,塞到他手里,“喜欢就好,以后我看见好看的花,都摘一些送给你,你看到漂亮的花,也要记得摘来送给我,好吗?” “好。”龙卜曦乖乖地点头,“我们一言为定,你不能忘记你的承诺,以后你看到好看的花朵,都要想着摘给我。” “一言为定。” ** 三天后,程英带着龙卜曦回到了清水村。 他俩一进村里,就引来一群村民围观。 实在是龙卜曦长得太过俊美妖冶,身上穿着藏青色的苗服,削瘦的肩膀上,还扛着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看起来就特别的扎眼。 有那好奇的婶子,看到程英走在龙卜曦的身边,就问她:“小英啊,这是谁啊?怎么穿着奇怪的衣服?他肩膀上的野猪哪来的?” 程英认出那婶子是他们本家一个大婶儿,人还挺不错的,小的时候没少帮她妈干活。 她礼貌地回答,“他叫龙卜曦,身上穿得是苗服,野猪是他打猎猎得,准备送给我爸妈的见面礼。” “哟,苗服,他是苗族人啊?他该不会是那个什么普苍寨的人吧?”那婶子好奇地打量着龙卜曦,“这小伙子长得可真俊真精神,他给你爸妈送野猪,是看上了你,要跟你处对象吧?” 程英笑而不语,过了一会儿说时候不早了,她要回家,免得她爸妈担忧,带着龙卜曦离开了。 当他们回到程家时,老程家的人,还有万淑慧夫妻、程雪都收到了村里人八卦的风声,都站在院子里,往外看。 看到她回来,身边果然站着一个穿着苗服的男人,大房刘桂芬,阴阳怪气道:“有些真是不知好歹,我们好心好意地给她介绍好对象,她一个都看不上,转头带回来一个山沟沟的野蛮子,真是脑子有病。” 程英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往刘桂芬头上狠狠一扔,皮笑肉不笑道:“有病的是你吧,我跟谁处对象是我的事情,关你什么事?你算哪个根葱,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叨叨?别一天到黑嘴上没个把门到处狗叫,小心风大闪了舌头!” 她扔得石头又大又准,正好扔中刘桂芬的脑门心,刘桂芬疼得嚎叫一声,伸手捂住脑袋,睚眦欲裂地要跟程英拼命:“你这贱女人,你敢扔我,我......” 话还没说完,忽然对上程英旁边男人的眼睛,又黑又冷又沉,眼眸里泛着野兽般的嗜血狠戾目光。 刘桂芬被那个男人看得背脊骨直冒冷气,直觉自己要再说下去,这个野男人会要了她的命,情不自禁地闭上嘴。 程英瞥见龙卜曦的阴冷表情,扯了扯嘴角,“有件事情,我有必要提醒你,龙卜曦是普苍寨的人,他会炼蛊,也会下蛊,看到他左肩上趴着得那只虫子没有,那就是他养得蛊虫,只要被它咬一口,就能立即毙命。他还炼了许多可以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蛊虫,你想要死,只管作妖挑衅我。” 她说着,目光梭巡着老程家一众看热闹的人:“我的耐心是有限的,警告一次不听,后果自负!” 恢复如初的阿蓝,冲着她吱吱叫了两声,很配合地飞舞着翅膀,在老程家人的面前转了一圈。 它那怪模怪样的模样,吓得老程家人脸色一变,纷纷往屋里躲,都顾不上跟她掰扯了。 他们一走,大黄热情地冲上来,不停地对程英摇尾巴,嘴里嘤嘤直叫。 似乎在问她,人,你这么久去哪里了?我快担心死你了。 程英弯下腰,将大黄搂进怀里,伸手摸着它的脑袋,“大黄,几天不见,你好像长胖了一点。” 大黄亲昵地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掌,接着用嘴轻轻咬住她的手,想把她往屋里带。 程英知道这叫‘咬手礼’,是狗类很喜欢人类的一种表现,不会伤到人,也没抗拒,弯着腰,跟着大黄进屋里去了。 第79章 万淑慧三人也跟着进了屋。 一进去, 万淑慧就着急地抓着程英的手,上下打量着她,“你这丫头, 怎么又受伤了, 你伤势如何,好了吗?” 程雪也扑了过来, “姐,你这次受伤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普苍寨的苗民出来给我们报信, 说你被熊瞎子追,摔到了山洞里,被他们的少族长救了, 我们都担心死你了,我还想去普苍寨找你,爸说什么都不让。” 程建同半躺在床上, 看着程英没有出声,眼里满是担忧。 程英轻咳一声,将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跟他们说了一遍, 最后指着龙卜曦道:“还得多谢他,没有他,我不被熊瞎子咬死, 也得被山洞里的大蟒蛇给吃了。” 龙卜曦把肩膀上的野猪, 啪得一下放在房门外的小院子里, 转头走到房门口, 礼貌地喊:“阿叔、阿姨、阿妹。” “哎, 好孩子,里面坐。”万淑慧热情地招呼龙卜曦,“你叫龙卜曦是吧, 多谢你三番两次救我家老头子,我家大女儿,你对我们家的恩情,我都还没来得及报答你,你扛头野猪过来做什么?” 龙卜曦正襟危坐地坐在万淑慧递给他的板凳上,神色温和道:“阿姨,不用客气,我救程英、阿叔也是举手之劳。那头野猪是我给你们的见面礼,也是我给程英的下聘礼。” 这话一出,整个屋子安静下来,只听大黄在院子外面,围着野猪转,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害怕的汪汪叫声。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4节 前几天龙卜曦派嘠羧把大黄背回到程家里来,说了程英遇熊,龙卜曦救了她,并且打算娶她为妻子的事情。 当时万淑慧就着急上火,以为嘠羧在开玩笑,程英那样性格刚强的人,怎么可能甘心嫁给山窝窝里的苗民呢。 现在看到龙卜曦那超凡脱俗的俊美容貌,她心里隐隐猜到,这事儿可能是真的。 不由看向程英,“小英,你说说,怎么回事?” 程英拉来一根矮凳子,坐在龙卜曦的身边,“妈,他说得是真的,我跟他处上了对象,半年后,我们就结婚。” 万淑慧震惊:“你来真的?你不是说你暂时不准备处对象,也不打算结婚嫁人,要嫁人也要招个女婿上门?怎么忽然处对象了,处的对象,还是苗民。” 不是 她看不上龙卜曦,看不上苗族人,实在是普苍寨深处在大山之中,她年轻的时候跟着程建同去了一次普苍寨,去见湄舒,看到寨子里的生活方式都还停留在建国以前,古老又贫穷,离镇子上又山高路远的。 作为一个母亲,她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进大山里,在里面吃苦一辈子,潜意识里,就不赞同这门婚事。 程建同更是脸色难看地问:“好端端的,你怎么忽然跟这个龙卜曦处上对象,还答应跟他结婚,你是不是被他骗了?又或者被他下蛊,被他逼的。” 程雪也急,“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清楚。” 程英瞥了一眼身边的龙卜曦,他面色淡定,一点也看不出心虚的模样,心里暗叹,这人的心里素质太过硬了,明明是他先胁迫她嫁给他,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才从被迫的心情,慢慢转变,到接受他。 他倒好,面对她爸妈的回应,他一点也不心虚,乖乖地坐着,眼神无辜地看着他爸妈,好像他什么坏事都没做过,是她自愿的。 不由好笑,她要是在这当头,跟她爸妈说,她是被他逼的,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不过这人开不得一点玩笑,程英也没作死,解释说:“我这不是被魏牧成缠着嘛,我心里烦他的要命,我梦中的事情,你们也知道的,他在梦中一直对我纠缠不休,干了很多伤害我,伤害你们的事情。我想反抗,可他有那样深厚的家境背景,他要真拿你们对我进行要挟,我不可能眼睁睁地看你们出事,只能妥协。 我正愁怎么对付他,这不是龙卜曦喜欢我,向我表明了心意,说他愿意做咱们家的上门女婿,我也不用嫁到他们寨子里面去住,他长得又这么好看,性格还——嗯,挺好的,对我挺好,我对他挺有好感,就答应跟他处对象了。 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各种关心体贴我,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值得托付终身,所以打算跟他结婚。 况且——”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龙卜曦是苗族人,还是普苍寨的少族长,身份特殊,我要嫁给了他,魏牧成能怎么着?他还能动苗族的少族长,激起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成?到时候别说龙卜曦不答应,会用蛊虫对付他,单说魏首长那边,就不可能让魏牧成干出破坏民族大团结的事情出来,我嫁给龙卜曦,百利无一害。” 她这些话,从没有跟龙卜曦说过,这次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也是想让他知道,她跟魏牧成之间的纠缠过往,以后魏牧成再找上门来,他要做好应对魏牧成的准备。 龙卜曦听完,面上没有一点惊讶的神色,依旧是风轻云淡的模样,只是那双狭长的双眸,噙着漆黑让人琢磨不透地光芒,漫不经心地看着程英,不知道在想什么。 万淑慧三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关于程英梦中的事情,他们起先不信,到程英说得梦中事情,一件件被印证,他们对她的梦中事情已经深信不疑,其实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他们知道程英特别憎恨她那个前对象魏牧成,因为那人对她和他们都做了很多可怕的事情,致使程英看到这个人就特别的厌恶害怕。 作为她的亲人,他们自然是无条件站在她这一边的。 可是,程英突然处了对象,还要嫁给这个少数民族的人,他们一时之间,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程英看他们不说话,继续开导他们,“爸妈,你们不是一直想让我结婚嫁人吗?我之前不想结,现在想结了,你们应该高兴才对。龙卜曦是普苍寨的少族长,他的蛊术可厉害了,能杀人于无形!我现在跟龙卜曦处了对象,有他给我撑腰,我就一点也不怕魏牧成了。魏牧成要再敢来纠缠我,龙卜曦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他的对象,他要应付不了,那就是他没本事,我也没必要再跟他在一起。” 龙卜曦挑眉,低笑一声道:“没错,我要护不住你,那就是我没本事。所以,我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谁也别想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你那什么前对象要不识趣,我不介意给他下蛊,要他的命!” 他的声音低沉又狂妄,眼眸里噙着嗜血之意,脸上带着阴沉至极的笑容,透着一股狠劲,让人不自觉地相信,他说到就能做到。 看到他这样神情的万淑慧,原本心里那点反对之意没有了,她拍掌大笑,“小英,你说得对,要想摆脱那个有大背景的魏牧成纠缠,这位苗寨里的少族长,更适合你!你一下子给自己找了一个大腿来,有他护着你,这下不用担心那个什么魏牧成对付你和我们了。” 这段时间,她已经陆陆续续从程英和程建同父女俩的嘴里,得知魏牧成是什么人,家里是个什么成分。 魏家在首都那边是名门望族,魏牧成的叔伯,母亲,都在首都有超凡的地位,他的父亲,还是西部军区的首长,论家世背景身份,哪是他们普通人家能比的。 权贵子弟要对付他们普通人,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自己女儿找了一个能应对魏家的人,摆脱那个纨绔子弟的纠缠,她只能偷着乐,有什么好反对的呢。 况且,这个龙卜曦长得也太好看了,苗族的人都重情重义,信守承诺,一旦结婚,鲜少有出轨,背叛的现象。 龙卜曦又是少族长,更不可能做出背叛妻子,这种有伤脸面的事情,他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人,还愿意入赘上门,女儿跟他在一起,想想还挺适合的。 程建同也想到这些事情上去了,脸色好了很多,他看着龙卜曦道:“虽说小英答应跟你处对象,也要答应跟你结婚,你也愿意入赘到我们家里来,但你现在是普苍寨的少族长,按照你们族里的规矩,你们寨子里的族长是不允许离开寨子,要一直留在寨子里,保护你们寨子的吧? 你打算怎么入赘到我们家里来?怎么跟我们小英结婚?你总不能什么都没表示,没个彩礼,也不办个婚礼,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娶我家小英,让别人看轻小英,笑话她一辈子吧?” 他算是看着龙卜曦长大,对龙卜曦有一定的了解,龙卜曦在他印象里,就是性格阴晴不定,做事喜怒无常,下手特别狠的冷漠年轻人。 当年关于龙卜曦杀了他父母家人的传言,尽管他自证不是他杀的,可他与众不同的阴狠性格,还是让程建同对他有许多成见。 以前程建同每次跑邮到普苍寨,看到龙卜曦阴沉冷漠的一张脸,他都会离得远远的,以免这小子一个心情不好,对他下蛊。 现在女儿为了自己和一家人的安危,选择跟这小子在一起,他自然要为女儿多谋划谋划。 程英开口,“爸,其实我跟龙卜曦说好了,我们结婚后,我想住哪就住哪,我也没有让他做上门女婿的打算,我就是想用他的身份,对付魏牧成......” 第80章 她说得如此直白, 龙卜曦没有任何生气的意思,他伸手指着院中道:“院子那头野猪,是下聘礼之一, 我家中还有很多金银首饰, 放在我阿爸阿妈住得屋子里,那些东西我用不上, 全都给 程英。我知道你们汉人喜欢钱,过段时间, 我会再打些野猪,采些药材,卖够聘礼钱给程英。 至于以后, 我不一定会做普苍寨的族长,就算做了,离不离开普苍寨, 也由我说了算。 阿叔,你不用担心程英跟着我会没钱花,会饿肚子, 我们普苍寨,除了挖草药、卖粮食、打猎赚钱,也会用蛊术赚钱。 苗医的医术, 虽然刁钻古怪, 但很多疑难杂症, 都能被苗医解决, 程英跟着我, 我绝不会亏待她。” 苗医自古以来就大有名堂,虽然很多人提起苗族之人,首先想到的是苗族下蛊, 但苗医自古以来就以正骨术、蛇伤疗法、九节茶闻名全国。 像龙卜曦这种生苗,他要给人治病,通常会用蛊。 比如一个人重病难愈,对方求他治病,他要给对方治病,势必会用上珍惜的生蛊。 而想要他用生蛊救命,对方势必要付出很多金钱,才能打动龙卜曦。 这么想来,龙卜曦其实压根不缺钱,或者说,他一直有赚钱的能力,程英跟着他,不吃亏。 想通了这两点,程建同看龙卜曦的脸色好很多,他开门见山道:“我们汉人结婚,聘礼讲究三转一响,你光给一头野猪是不够的,你除了要给我们小英买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你还要给我们做父母的至少一百块钱的下聘彩礼钱,另外还要给小英买衣服鞋袜之类的东西,总之,你手里至少得有五百块钱。” 这么多钱,龙卜曦一时半会儿从哪弄啊。 程英皱眉,正要说话,龙卜曦抢先道:“没问题,我会尽快赚钱给程英,到时候我们订婚、结婚,全部按照你们汉族的规矩走。” 他如此懂事识大体,万淑慧满意极了,“那就这么说定了,龙卜曦,你很少出你们寨子的吧?你既然来了,就在我们家多住两天,让大家伙儿看看,我大女儿找得对象,长得有多俊,多有本事!哎哟喂,一百多斤的野猪哎,说打就打到了,我看不如就用这条野猪办个订婚宴,反正这野猪肉多的我们吃不完,正好办个订婚宴,让大家伙儿开开眼。” 万淑慧从一开始听到大女儿找了个山沟沟里的苗族人,心里反对,到现在被这两个小年轻说服,觉得大女儿这个女婿真是找对了。 哪怕龙卜曦是少数民族的人,他有能力赚钱,还有能力护着自己的大女儿,也没有汉族男人那些个抠搜穷酸的大男子主义样儿,一头野猪,说拿就拿。 要知道,这一头野猪,得卖很多钱哩,平时村里人一年到头吃个三五斤肉,都算不得了,算大户人家了。 而且在如今的世道,就算有钱,没有肉票,也买不到肉吃。 这么大一头野猪就直接当聘礼下到他们家,可算是给足了他们家脸面了。 最主要的是,这个女婿,他长得也太俊了! 这十里八乡,她就没看过这么俊的年轻后生,她是生怕龙卜曦反悔跑了,想着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定下来算了。 反正龙卜曦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他家里就他一个人,完全能做自己的主。 程雪反对,“妈,这会不会太着急了,未来姐夫才第一次上门呢。” 未来姐夫四个字一出来,程英愣住了,下意识地看龙卜曦一眼,总觉得心里怪怪的。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极好的与她对望一眼,转头对万淑慧礼貌道:“阿姨,我没意见。” 程建同也觉得太仓促了,毕竟他们才知道程英处对象的事情,哪能这么着急慌忙地定下来。 万淑慧不理他们父女俩,直接问程英,“小英,你是个什么想法?这亲定不定?” 程英想了想,“既然妈你想给我们订婚,那就订吧,反正我们迟早都要走这一步,不如按你说得,择日不撞日,直接订婚,请些相熟一点的亲朋好友来吃顿饭就行。” 她主要是想早点跟龙卜曦定下来,告知所有人,她已经有对象的事情,以免魏牧成突然又来找她,发神经。 “那感情好,订婚宴就订在明天举行,你先去邮局交差,请两天假,先把这事儿解决了。一会儿我跟你妹去镇上,买些要办宴席的东西和菜肴,咱们摆几桌,让大家认识认识龙卜曦。妈给你攒得嫁妆钱,终于派上用场了!”万淑慧一拍大腿,一锤定音。 万淑慧说完,就满脸笑意的出门,通知跟她相熟的亲朋好友,明天来家里吃订婚宴酒的事情。 程英则带着龙卜曦往镇上走。 龙卜曦穿着藏青色的苗服,容貌俊美的不似人间之人,程英也长得英气秀美,穿着龙卜曦给她的浅粉色苗裙,两个人走在一起,男俊女靓,特别的引人注目,一路到镇上引来很多好奇的目光。 到了镇上的邮电局,程英将龙卜曦身上背得邮包取下来,从里面拿出帮山民们邮寄的信件、小包裹,放进邮筒里。 支局长看到她身边的男人,惊讶道:“龙卜曦,你怎么出寨子了?你比以前长高了很多。” 程建同受伤或者生病之时,无法跑邮,都是支局长帮他跑,因此,他是认识龙卜曦的。 龙卜曦也认出他是谁,神情淡淡道:“我出来送聘礼。” “聘礼?”支局长看向程英,眼神询问是怎么一回事。 程英收拾着邮包,把自己跟龙卜曦处对象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最后说:“支局长,我请两天假,明天我跟龙卜曦定亲,到时候请您到我们家喝定亲酒,您可一定要来啊。” 她说完,又把同样的话,跟另外两位邮递员说了一遍,也请他们到她家吃订婚宴酒。 支局长愕然,“不是,你什么时候跟龙卜曦处上对象了?还要跟他订婚,这也太突然了吧!” 程英把整理好的空邮包往身上背,对他微微笑道:“这事儿说来话长,不过我们处对象、订婚的事情是真的,您可一定要赏脸来吃酒啊。” 支局长欲言又止,“你以后跟龙卜曦结婚了,还做邮递员吗?” 程英:“做啊,怎么不做,邮递员是我的工作,不管我订没订婚,嫁没嫁人,我永远不会停止工作,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在家庭里,迷失自己的方向。” 男人跟女人结婚,绝大部分都会要求女人结婚以后,就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个全职家庭主妇,尽心尽力地伺候家里的每一个人。 女人每天围着家里的老人孩子丈夫团团转,无暇顾及自己的感受,也没有自己的工作社交,久而久之就与社会脱了节,容貌身材渐渐走样,成为男人眼中的黄脸婆,最后被男人各种嫌弃、抛弃,落到夫妻争吵反目,最后离婚的下场。 女人满心欢喜的嫁给男人,以为跟男人结婚以后,生了孩子,就是圆满的结局,殊不知,婚后的生活,才是重重考验的开始。 不管龙卜曦人有多好,长得有多俊,她喜不喜欢他,程英绝不会为了龙卜曦放弃自己的事业,也绝不会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 她要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交际圈,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底气,不依附任何人生存,这样就算将来有一天龙卜曦变心,对她不耐烦了或者不爱她了,她也有足够的底气自己好好的活下去。 龙卜曦很自然地伸手拿走她的邮包,将邮包背在他的身上,彷佛没听懂或者不介意她说得话。 支局长松了一口气,他算是看着程英长大的,程英这孩子,打小吃了很多苦头,又成为了女兵,本来可以前途无量,却因为程建同,义无反顾地返乡回来做起邮递员。 虽然跑邮很辛苦,可是支局长十分看好她,是有意要培养她,等过几年他退休了,就打算让程英来顶他的位置,让她来做支局长。 要是程英在这节骨眼上结了婚,为了丈夫孩子放弃工作,在家里当个全职家庭主妇,那就相当的可惜了。 现在程英亲口说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的事业工作,支局长放下心来,喝一口茶道:“你上任三个多月,就受了两次严重的伤,耽误不少时间功夫,马鞍山这条邮路对于你一个女同志来说,还是太危险了,你要是想换邮路的话,我可以给你换。” 这是支局长第二次,跟程英说要换邮路的事情了。 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65节 程英再次拒绝,“支局长,谢谢您的好意,邮路就不用换了,我这两次受伤,都是我个人疏忽导致,不是邮路的问题。我已经跑习惯了 这条邮路,您让我换,别人未必也能胜任,我暂时就跑这条邮路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支局长放下手中的茶杯,笑道:“行,你觉得能跑就行,你的假我批准了,明天我一定会来你家喝酒。你好好干,咱们邮局的未来,可都在你们年轻人的手里。” 这是委婉得提醒她,他是打算把她当成接班人来培养了。 程英活了两世的人,哪里听不懂他的意思,有些意外点点头,什么都没说,领着龙卜曦走出了邮局。 她对未来其实有规划,那就是暂时做着这份邮递员工作,等到八零年代集体制度取消,改革开放以后,她看情况,把这份邮递员工作转让给可信任的人,她再南下经商,创造出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 不过现在看到支局长给她的提点,她又改变了主意,其实留在家乡,做镇上的邮局支局长也不是不行。 支局长大小也算个领导,工作轻松悠闲,还能呆在镇上的家里,照拂家里人,不用跟龙卜曦分离太久。 到了八零年代,她也可以搞搞土地承包制,带领全家、全村人致富,走上一条和前世完全不同的道路,想想,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81章 离开了邮局, 程英带着龙卜曦回到了她在镇上的房子里,将身上的邮包放在屋里,给他介绍说:“这是我买的房子, 我的家, 这两天你就住在我这里,以后我们结婚了, 你就跟我住这里。” 龙卜曦站在院中,打量这她的房子。 青砖修的老房子, 在阳光底下屹立着,墙面有些泛黄,屋檐有点徽式的翘角, 在阳光下傲立着,院子又大又宽敞,一颗葡萄树的树叶已经干枯掉落, 院子却收拾得干净利落,充满一种古朴陈旧的美感。 这就是程英的家么? 龙卜曦踏进她的客厅,又打量着她客厅的各种摆设道:“你们汉人的房子很大, 很宽敞,住起来,应该很舒服。” 程英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壶里, 已经冷掉的白开水给他喝, “不是所有汉人的房子都这么大, 这么宽敞的, 很多城里人, 一家老小挤住在十几平米的狭窄鸽子笼里,睡觉都困难,更别提舒服。 比如我爸妈住得地方, 就只有两个房间,来了客人,要么跟我们姐妹挤着住,要么去别人家里借宿。 我买这套房子,存粹是想让自己睡得舒服点,也想让我妈、我妹妹过来住,你以后跟我住在这里,得做好跟她们相处的准备。” 龙卜曦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接过杯子,将里面的水喝了个干净。 程英站在他面前,仰头看着他。 龙卜曦长得很高,身高最低都有一米八五,而她身高不过一米六五。 她的身高在西南地界的女性中,都算高的了,但在龙卜曦的面前,脑袋只到他的胸口,看起来就特别的娇小。 龙卜曦低头看着她,以为她想跟自己说什么,等了半天,她都没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打量着他。 他看了她一会儿,伸手去摸了摸她头上被风吹凌乱的头发,帮她把头发理平。 程英感受到他大掌的温度,以及发尖摩挲在颈子上的微痒感,收回目光,低下头将他喝光水的水杯放在桌子一旁。 她刚想开口说话,忽然听到龙卜曦的肚子传来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声音挺大,在安静的屋子里,听得格外清楚。 程英噗嗤一笑,再次抬头看他:“你饿了?” 龙卜曦点点头,很坦荡的说:“饿了。” 这会儿已经快到傍晚的饭点时间了,其实万淑慧是提前打了招呼,让他们一会儿回家里吃饭的。 不过龙卜曦饿了,程英也没打算让他饿着肚子,就说:“我带你去饭馆吃点好吃的,正好让你见识见识我们汉人的饮食风俗习惯。” 她拉着龙卜曦往外走,龙卜曦不动,说了两个字,“不去。” 程英脚步一顿,忽然回味过来,龙卜曦应该是第一次出寨子,来汉族人的镇上,他还不习惯汉人的风俗,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接受别人异样的眼光。 他的容貌太出色了,在来镇子的路上,沿路遇到的路人,都一脸惊奇地看着他。 尽管那些人对他没什么恶意,可他一定觉得不舒服,自然就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 程英松开他的手,万分抱歉道:“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你初来乍到,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那我们就不去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龙卜曦问:“你家里有什么吃的?” 程英回答:“我时常跑邮不在家,家里就存放了挂面和大米,你想吃面还是吃米饭?如果要吃米饭,我得去供销社买些菜回来做饭。” 龙卜曦言简意赅:“面条。” 主要是不想麻烦她去买菜做饭,两人连走一天半的山路,他看得出来,程英其实很累了。 程英笑了一声,“行,那我去烧火。” 她往前院的厨房里走,龙卜曦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靠近前院的厨房大概十来个平方米,还挺小的,里面放满了锅碗瓢盆,炉子碗柜之类的用具,就显得厨房更小了。 龙卜曦牛高马大,跟着程英进到厨房里,她走哪,他就跟在哪儿,两人挤挤挨挨的,显得厨房更加拥挤。 程英无奈,对龙卜曦说:“要不你去客厅等着,我煮好面端给你吃,煮完面我再将就煤炉烧锅热水,咱俩都洗个热水澡?” 龙卜曦没有动,“我站在这里,打扰到你了吗?” 程英往煤炉里添了一把干柴,擦燃火柴,把干柴点燃说:“没有,就是觉得我们两个在厨房里,有点挤。” “没关系,我不觉得挤。”龙卜曦站在她身边说。 程英:...... 能说什么呢?他愿意呆在她身边,那就呆着吧。 她算发现了,从出了普苍寨开始,他就像只黏人的小狗,一直黏在她身边,她走哪都要跟着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人生地不熟,他怕自己丢了的缘故。 点燃火,烧燃煤炉,放上锅,加入水,程英看他闲着,指挥他:“你没事去前院的花坛边,给我掐一把小青菜,一些葱叶和蒜叶过来,我好煮面条。” 前院和后院的花坛里,她都种得有各种蔬菜种子,过去了大半个月的时间,花坛里的蔬菜都长得郁郁葱葱,可以吃了。 很多蔬菜还被虫子啃得全是洞洞,再不摘来吃,都要被虫子吃光了。 龙卜曦顺着她指得方向看过去,从窗户边看到了花坛里的菜,也没说什么,拿起她放在灶台上的筲箕,去摘了一把嫩绿的小白菜到篮子里,又摘了一些小葱、蒜叶,蹲在院子角落里的水缸旁,拿起瓢瓜,舀水把菜洗了个干净。 他蹲在水缸旁洗菜的时候,一直趴在墙上,从他进门开始,就一直密切关注他的黑猫,忽然从墙上跳下来,对着他这个闯入家里的不速来客的大腿,抓了一爪。 龙卜曦像后背长眼睛了似的,回头一把抓住小黑的爪子,眼神阴冷地看着小黑,浑身杀气毕现。 猫狗对人类身上的各种气息很敏感,能够分辨出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小黑能够感受到眼前的人类不友善的气息 ,吓得喵喵叫,不停地在龙卜曦的手里扭曲挣扎。 程英听到叫声,抬起头看向窗外,喊了一嗓子,“龙卜曦,放开小黑。” 龙卜曦皱眉,放开了手中的猫,端起洗好的菜,往厨房里走。 小黑比他更快跑到程英的面前,浑身炸毛地看着龙卜曦,喵喵叫个不停,像是在跟程英告状。 程英弯腰,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安抚它,“别叫拉,他是我的对象,也是我未来的丈夫,以后会和我一起生活在家里。他不是陌生人,也不是坏人,你可不要抓他挠他,惹他不高兴哦。” 又站起身对龙卜曦说:“它是这套房子前主人养得猫,现在由我来养,算是我的猫了,它不喜欢陌生人来家里,会抓陌生人,你不要往心里去,更不要对它下手,我不希望看到这只猫被你伤害。” 一猫一人,听出她话里的警告之意,都沉默下来,没有再互相折磨闹腾。 程英把面条下进锅里,又把洗好的葱叶、蒜叶放在菜板上,拿起刀笃笃笃地一阵切。 龙卜曦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阳光从厨房窗户透进来,折射在窗前切葱花的程英身上,使得她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底下,浑身散发着光芒,看起来特别的温柔、漂亮。 龙卜曦心里突然生出一种渴望,想将这温暖似阳光的人,紧紧拥抱在怀里,让她一辈子离不开他,独属于他,无法照亮别人。 他心里这么想,也这么做了,三两步走过去,从程英后面,环腰将她抱住。 程英被他突如起来的力道,撞得身体稍微往前倾了一下,她连忙稳住身体,放下手中的菜刀,无奈道:“你今天怎么回事,怎么这么粘人啊?” 龙卜曦把脑袋搁在她的右肩上,闻着她身上的幽香气息,轻声问:“程英,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跟我在一起,不会离开我吗?” 这个问题,程英没法回答。 她对龙卜曦有好感,谈不上多喜欢,当初答应跟他在一起,也是受他要挟才在一起,后来跟他相处后,渐渐生出了好感,但离真心喜欢他,还是有一段距离。 她是觉得跟龙卜曦在一起,有利无害,是应对魏牧成的最好解决方式,她对他,与其说喜欢,不如说,是对比魏牧成之后,利用和性价比更多而已。 龙卜曦性情执拗,不惜一切手段,都要跟她在一起。 她性情刚烈,不愿意再跟魏牧成纠缠,再受魏牧成钳制。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说白了,都是各取所需。 要谈喜欢,要谈感情,那多少就有点不合适了。 程英默默地掰开龙卜曦地手,转移话题:“面条要煮熟了,我得捞起来,再煮就得煮烂了。” 她走到煤炉面前,把小青菜下到锅里烫一下,接着把面条、青菜,都捞进两个调了作料的大碗里,在面条上撒上葱花、蒜叶,端一碗面到龙卜曦手里,“走吧,我们去客厅里吃。” 龙卜曦望着她端着面离去的背影,眼眸低沉下来,如深渊未知的水域,泛着不可预测的危险,默默端着面条,跟着她走进客厅里。 两人面对面坐着,各自低头吃面,期间一句话都没有说。 程英察觉到龙卜曦不悦的情绪,吃完面,洗完碗,轻声问他:“时间还早,水还烧没热,要不,我带你去我们小镇的码头转转,看看不一样的风景。你还没见过轮船吧?” 龙卜曦眼神冷漠得看着她,目光森冷到像要撕开她的皮肤,看看她的心脏都在想什么。 程英被他那样的冰冷眼神看得浑身发毛,觉得他现在就像一只激怒的野兽,只要一点火,就能把他彻底激怒,将她吃干抹净。 她怎么忘了,龙卜曦本就是个喜怒无常,性情阴狠的怪人。 他明明白白的向她求爱,想确定她的心意是不是跟他一样的,她却没有给他任何答复。 这无疑就是在告诉他,她压根就不喜欢他,不爱他,她跟他在一起,就是被他胁迫所致,她对他,没有丁点感情。 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 可那又如何,他们最初在一起,不就是他拿她的性命,要挟她跟他在一起吗? 要想让她对他产生更多的感情,真心的喜欢上他,接受他的爱,他势必得付出更多的感情才可以。 程英抿了抿嘴,正打算开口跟他解释一番,他突然开口,“好,我们去码头走走,见见你说得轮船。” 转身率先离开院子。 程英一愣,没想到他会答应出去转一圈,连忙把房门锁好,追着他出去。 ----------------------- 作者有话说:祝大家国庆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