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小小 姐成了我的夫人》 第1章 [gl百合] 《[百合]捡来的小小 姐成了我的夫人作者:了蛙藕【完结】 简介 林筠初穿越了,外出狩猎在荒星被困两个月后,因为队友内讧,在劝架的过程中,被队友一刀结束了在星际的孤独的一生,然后一睁眼,就已经身处异世的一个破烂的小木屋里。 新的小伙伴也是个女孩儿,温柔得很,看起来软绵绵的好欺负,可有时候吧,挠人也挺疼的。 叶新夏是榕树村的孤女,日子本来就难过,结果某天捡了人,这日子就更难过了。 最初叶新夏想着人醒了就送走,结果某人说吃得不多,还可以干活,多好的劳动力呀,心一软,琢磨着多留她一些时日,结果留着留着,就不想把人送走了…… 再后来,叶新夏看着米缸里迅速减少的米,默默安慰自己,好歹她没把锅底给啃了,要不然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得雪上加霜。 吃得不多林筠初x认真生活(攻略自己)的温婉小姑娘叶新夏 双女主小甜饼 (还是大闺女好哇!!!) * 标签:双女主,穿越,今穿古,古代,种田,百合,攻受不明 第1章 初见 林筠初支着软绵绵的四肢从屋里往外走,看看这新的环境。 自醒来林筠初就感觉不对劲了,这里的空气未免太过清新,屋外还时不时传来几声清脆的鸟叫声,还有妇人吆喝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这些可不是荒星该有的东西。 屋子很小,但五脏俱全,东西摆的整整齐齐,院子也很小,一边搭了个更小的棚码着柴火和农具,一边开了一个角落种了些青菜,屋里屋外的物件都古朴得很,半点不见星际时代该有的东西。 由于刚刚醒来没多久,这身子也没多少力气,从屋里到院子里就已经力竭,只能顺势坐在门槛上缓一缓,恢复力气。 院门也是这时被推开,林筠初抬头望去。 推门的是个小姑娘,约十八、九岁的样子,个子小小的,林筠初悄悄比了比,小姑娘大概也就才到自己肩膀而已。 看穿着不像是星际人,反倒像是传说中的华夏族古人。 华夏族的古人,那可不就是自己的祖先的祖先? “哎?你醒啦?你回床上去吧,我去给你端吃的。”小姑娘小声说着,低着头,上来就搀着林筠初往屋里走。 林筠初重新坐在床上,慢慢喝着碗里的清粥,真的是清粥,大半碗的水,煮开的白米堪堪遮住碗底,虽然如此,林筠初还是很珍惜。 在星际,底层的人哪里有这种食物吃,大多吃的都是廉价的营养剂,即便是自己,每次执行任务回来,得了报酬,才敢奢侈上那么一顿,可惜,那些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和手中的清粥比起来,没滋没味极了。 林筠初抬头看了一眼低头立在一边的小姑娘,小姑娘大约是个社恐,从进门到现在,就没抬过头,说话一直都小小声。 “你好,是你把我救回来的吗?”怕吓到人,林筠初特地放轻了声音。 小姑娘点点头,怯生生看了她一眼,又快速低下头去了。 “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就我一个。”小姑娘低声说。 林筠初惊讶,一个独居的小姑娘也敢往家里带人,而且还是个怯生生的未成年,这…… 林筠初不知道,在沅国十八岁算是成年了,不像星际二十二岁才算成年。 “我叫林筠初,你呢?” “叶新夏。” “这是哪儿呀?哪个国家的什么地方?” 林筠初问一句叶新夏答一句:“历先镇榕树村。” 没听说过,林筠初想,又想开口问这里是古地球吗,你是不是华夏人?开口之际,又转念一想,星际要是也遭遇大灭绝的话,自己作为当事人,在真正经历之前,也绝不会知道那个时候叫大灭绝呀。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慢慢观察吧,总不会有比在荒星求生更困难的事情了。 叶新夏回答后没听见林筠初再问,自己动作轻轻地往外挪,悄咪咪的样子看得林筠初直想笑。 林筠初喝过粥,感觉恢复了些力气,趁房里没人,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身上执行任务时的伤口还在,一分不差,站在墙边比了比,身高也没差,估计是自己的身体没错了。 可是,林筠初想,不是说如果穿越了,星际人对于以前古地球的人来说就是行走的病毒吗,叶新夏怎么一点事儿没有? 奇奇怪怪的…… 大约是饿得久了,身体还有些虚弱,林筠初躺在床上没多久便又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睡到了傍晚,林筠初是被动物的尖叫声给惊醒的,晃了晃发懵的头脑,林筠初朝声音传来的后院走去。 叶新夏正在抓鸡回笼,最后的大公鸡是鸡群中最能跑也最能叫的,才抓到尾巴,就叫个不停,好不容易掐着翅膀才把它给制服,就听到门口有声音。 回头一看,是林筠初。 “你抓的是什么?”林筠初问。 星际没有这种动物,又或者说也许有,但是自己没见过,反正大家吃的肉大部分是在城外的大森林里猎杀的巨兽。 大灭绝后,从地球带到星际的动物有些在途中变异、有些在到达其他星球放生后变异,还有些是途中变异,到达星球后再一次变异。 第2章 经过多次变异后的动物,杂交后生下的后代早已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也有了新的名字,所以林筠初是真的不认识大公鸡。 叶新夏奇怪地看了林筠初一眼,掐着大公鸡的翅膀,利索地将其塞进鸡笼里:“大公鸡呀。” “……哦。”不认识。 叶新夏还在忙碌,捉完大公鸡捉老母鸡,捉完老母鸡捉小鸡仔,然后打扫院子,忙忙碌碌。 林筠初不知道该干什么,和中午一样坐在门槛处看着她忙。 晚餐还是粥,但是比午餐多了一点点青菜。 从叶新夏准备做饭开始,林筠初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她,拾柴、淘米、生火、拣菜、炒菜…… 每一个步骤都清清楚楚地记下,就是叶新夏在她的目光之下,做什么都略显拘谨,即使天色有些暗,林筠初还是看清了她脸上的红晕。 晚饭过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没有电灯的村庄,在月光之下,依偎着大山,安安静静地,像是陷入梦乡的幼儿。 林筠初坐在院子门口乘凉。 叶新夏屋前没有别的人家,视野开阔,在清亮的月光之下,可以看见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再过来,是一片水域,微风吹过,湖面泛起粼粼波光,湖边芦苇丛里还有星星点点的亮光;更近的,是一片田地,第二季的玉米稻谷已经播下,植物不会说话,可田地间却是蛙声一片,热闹极了。 屋内烛光摇曳,叶新夏全神贯注地做着绣活。 林筠初欣赏了一会儿夜间风景,开始发挥自己不懂就问的精神。 “新夏,湖面上那个会移动的光点是什么?”应该不是主星那种夜间巡逻的微型机器吧,毕竟这里连电灯都没有。 叶新夏头也不抬:“不是夜钓人点的灯就是萤火虫。” “夜钓人是什么人?” “夜里去钓鱼的人。” “那不怕出事吗?那边夜里没有危险吗?” “谁知道。”运气好就带鱼回来,运气不好第二天村里人一起去找回来,这种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那呱呱呱叫的呢?” “青蛙。” …… 一问一答中,时间悄悄溜走,直到叶新夏哈欠连天地收拾好手中的东西,林筠初才意识到夜已深,意犹未尽地闭了嘴。 林筠初醒得早,习惯性想出去跑两圈,穿鞋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这已经不是星际了,目前自己和周围人都不认识,出去乱串好像不太好。 细细一听,房间外还是安安静静,啥声都没有,林筠初往后一倒,双手枕在后脑勺开始思考人生。 自己身上什么也没有,没有身份证明,没有属于这里的知识,最最最重要的是,没有钱,话说回来,这里的钱币应该是某种实物吧,毕竟这里看起来科技并不发达,应该没有数字货币。 还有,这边的普通人是怎么生存的?和叶新夏说留下来不知道行不行? 不过叶新夏家里好像也不是很富有的样子,虽然有粮食,但是昨夜吃饭的时候,隔壁传来的食物的味道香死个人,叶新夏这里却只有青菜小粥。 大半夜的还刺绣,绣品很精致,可是屋里屋外,叶新夏身上却不见有哪一块布料有绣花的,补丁倒是不少,家里还只有她一个人,总不能是给她这个身份不明的人绣的,那多半是拿去卖的。 正想得入神,房门被敲了两声,门外传来叶新夏的声音:“你醒了吗?” “醒了,就来。”林筠初一个鲤鱼打挺,跑过去开门。 “你感觉怎么样?好些了吗?”叶新夏低着头,小声问。 林筠初看见她右手正紧紧捏着袖口,没多想,只当叶新夏社恐又犯了。 “好了,跟以前没什么区别,昨天估计是饿的。” “……今天是镇上是市集日,村里有人赶集,你要走的话,跟村里人坐牛车一起去,只要两个铜板。” 叶新夏做了好一阵子的心理建设,还是委婉地跟林筠初表示她可以走了。 没办法,家里穷,昨天把林筠初捡回来,见人昏迷不醒,怕有什么事就请了大夫,花了家里最后一点余钱,再留一个人,就要多出一个人的口粮,家里的粮食不多了,两个人吃是吃不到秋收的时候的。 要是把过冬的钱挪过来用,那冬天就过不去了,所以这人不能留。 林筠初:“……” 这是要让她走了?可是她不能走哇,她现在对这个世界还一无所知呢,出去乱跑冲撞了人,怎么死都不知道。 “谢谢你救了我,很抱歉给你带来困扰。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可以帮你干活,也可以去给别人干活挣钱给你。我现在对外面一无所知,身上也没钱,出去了也不知道会怎么样,让我留下来好不好?我吃得不多的。” 林筠初一脸恳求,叶新夏无端想起自己初来这个村子的时候,也是这么恳求着村长的,心下一软:“那、那好吧,你再留几天,等你挣了钱,再走。” “好,等我挣钱了,肯定不给你添麻烦。”林筠初保证。 “你说要帮我干活,算话吗?”如果家里的活林筠初都能干,那自己就能多绣一些东西,到时候就算林筠初不走,家里也不会那么拮据,叶新夏仔细地算着。 “那肯定算,不过你得先教我,好多我都没做过,不会。”林筠初挠挠头,有点尴尬。 第2章 留下 第3章 叶新夏诧异得抬头看了她一眼,寻思这些也不难啊。 “你跟我做一天就差不多就能学会了,不难的。” “好。” “那你梳洗一下,赶紧出来干活。”叶新夏毫不客气下命令。 七月份,第二季的稻谷已经种下,田地里其实也没什么好忙的了,主要就是晾晒第一季收割下来的粮食。 村里的大晒场就在村子中央,可宽阔平坦的一片泥地,是的,泥地。 条件限制,水泥什么的都别想了。 叶新夏抱着竹席,叫林筠初背上粮食,领着林筠初去晒场占位。 “晒场虽然很大,但是越靠近中央的地方越好,因为在晒场中央,从太阳一出来就可以一直晒到阳光下山,晾晒粮食事半功倍,而且如果有谁家的鸡鸭跑出来的话,一般也不会跑到中央来,所以我们选位置的话,越靠近中间越好……” 叶新夏一边走一边和林筠初说着晒粮的一些事宜,林筠初认认真真地听着,偶尔应和一声,表示自己在听。 晒场离叶新夏家不远,没一会儿就到了。 叶新夏和林筠初来得算是早了,但是晒场上还有几个比叶新夏更早的几个老人,已经占据了最中间的位置。叶新夏只好在他们的旁边放下竹席,占据一席之地。 几个老人看见叶新夏,先笑了起来:“新夏来啦。你身边的小姑娘瞧着面生,可是你家亲戚找来了?” “爷爷奶奶早上好。”叶新夏微笑着和老人打招呼,“没呢,她也是西南那边来的,盘缠用完了没法赶路,这段时日在我这儿落脚。” 叶新夏三言两语给林筠初造了个身世。 “造孽哟,西南那边都流了多少人过来了,这仗打得,造孽呀。” 一老大爷一拍大腿,一脸沉痛:“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你来的时候,西南那边怎么样了?” 这林筠初怎么知道,不过听老大爷的意思,西南方应该是在打仗,百姓流离失所。 顺着这意思,林筠初看向老大爷,开始编:“爷爷好,我叫林筠初,西南那边具体我们也不知道,就是看大家都走了,人越来越少,大家都怕,就跟着一起走。一个月前,路上遇到不少人,听着大家的意思,那边可能不太好,后来又听说停战了,具体怎么样,我也不太懂。” “希望赶紧停战吧,再打下去,西南可就没有男儿了,我们这边送走的可都没回来。”一苍苍白发的老太太叹气,压了压手底下的竹席。 “孙奶奶别担心,会好起来的。”叶新夏轻声安慰。 “是嘞是嘞,会好起来的。”孙奶奶擦了擦眼角,点点头,又笑了起来。 再担心又有什么用呢,还是眼前重要。 老人们大约是想起了伤心事,都沉默了下来,忙活手上未完成的活计。 林筠初从他们的话语之中也听出了一些端倪,也跟着闭了嘴,忙着要将带来的竹席打开。 叶新夏赶忙阻止:“不着急,时间还早,等到太阳照到这里才行。” 阳光还在山尖尖上,这个时候主要工作还是打扫。 之后还要等阳光把晒场上的露水晒干,地面发烫才能正式晒粮。 叶新夏一边做着这些活一边细细讲给林筠初听,林筠初像个点头机器一样,叶新夏说一句她点一次头,叶新夏看她那样,心里都不免冒出再这样点下去会不会把头给点掉的想法。 打扫完后就是等待阳光的到来,这中间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作为一个合格的农家人是要学会充分利用时间的。 叶新夏放下扫把,拍拍手:“好了,回家吧。待会儿再过来。” 一整天,林筠初就在学习如何晒粮、喂鸡、洗衣、捡柴、收粮、做饭之中度过。 夜幕再次来临,如同昨夜,林筠初看门外的风景,叶新夏在灯下做绣活。 门外的风景没什么变化,即使已经看过,但是林筠初依然还想看。 叶新夏见她看得入迷,不由出声问:“外头有什么好看的,不都是山山水水的吗?大晚上的还看不清楚。” 林筠初往椅背一靠,轻笑:“看过的习以为常,没看过的自然觉得惊奇。” 在星际,城里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这种风景的,到处都是冷冰冰的人类建筑物,高耸的城墙阻隔一切城外的风景。而城外,茂密的丛林危险重重,置身于其中之时,谁还能顾得上看风景? 叶新夏眨眨眼:“你想家了?” 西南那边也是多山水,晚上月色朦胧之下,应该都差不多吧。 “没有,我家可没有这些。”林筠初摇头,星际哪里有这些。 “你家不在西南?”叶新夏疑惑。 “不在。” “那你从哪里来的?” “……很远的地方,说了你也不知道,反正不是西南。不过你放心,我的家乡我是回不去了,以后只能在这里生活,我不会做出什么伤害你们的事。”林筠初认真地说。 “那你的户籍呢?” “弄丢了。” “那你要找村长,到镇上登记,过一段时间再去领回凭证就可以了。” 那应该也不难,林筠初暗想。 “我们村已经没有田地分给新户了,你要是落户在我们村,就要自己花钱买地建房,办理户籍的钱也要自己出。” 西南战乱,西南的难民四处逃亡,为了避免混乱,朝廷要求各地接纳难民,出于田地有限的原因,有些村落不能大量接纳难民,但也有最低接纳限额。 第4章 叶新夏想起自己曾经一路颠沛流离,在镇上衙役那儿听说榕树村这一带可以落户,不过要村里人或者村长同意落户之后,由村长带领到镇上填写好户籍信息并且拿到凭证之后才能算落户成功。 当时她拖着疲惫咬牙赶过来,唯恐被人抢了先,自己只能流落街头。 好不容易到了榕树村,一听村里已经没有名额了,只是还没来得及上报,饥寒交迫之下,当着村长的面晕倒了。 后来村长了解到她孤身一人,还找不到族中亲戚,在夫人的劝说之下动了恻隐之心,把她给留了下来。 只是户口是落了下来,房子田地什么的是没有的,能否吃饱穿暖全靠双手自己挣。 她最初也是靠着村民的接济才堪堪熬过来,花了两年时间,省吃俭用、熬夜做绣活,也不过才有点钱补上这房屋的租金和还上之前的债务。 因为初来时什么都没有,本村村民也不可能日日接济,许多人不得不先申领村里为孤寡老人和孤儿准备的义粮,之后不仅要归还所借的粮食,还要耕种义田作为利息,所以即使两年过去,她家里依然一贫如洗。 “能落户就行,别的到时候再说吧。那要什么时候去办理?”林筠初想了想,觉得还是落户最要紧,要不然被当成间谍什么的就说不清了。 “不急,下个月,现在负责户籍的衙役已经把这个月的户籍材料拿去县城了,我们去了也白去。” “那确实不急。”林筠初点点头,又转头去看夜景了。 看着看着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但是又想不到哪里不对劲,直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快要进入梦乡时才反应过来,叶新夏的反应好像不太对啊,早上还一副社恐样,在自己表示可以留下来干活之后,忽然就不社恐了。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社交牛杂症吗?也不对啊,叶新夏也没有表现出来有社交牛逼症的样子…… 在叶新夏手把手的传授之下,林筠初快速掌握了作为一个农家人应掌握的基本生存技能,并逐渐包揽下家中大部分的活计,也逐渐和村里人熟悉起来。 榕树村的湖叫青水湖,湖面极宽,青水湖下游还延伸出来一条小溪,平日里榕树村的村民就在这溪边洗衣什么的,村里的消息也在这里得到充分交流,堪称村情情报处。 林筠初自包下家中的家务活后,就没少来小溪这里洗衣。 经过半个月在小溪边洗衣服的有意打听和闲聊,林筠初了解到这个时代的消息以士为贵,阶级从高到低为士农工商,和星际的阶级还是有点区别的。 作为平民百姓,只要本本分分,基本上就没什么事。 至于这个本本分分,林筠初也没思考出个一二三来,不过林筠初想,大概也和星际一样,皇室最高,其次贵族,再次权臣这些差不多吧,就是在商人和婚俗这里有些差异。 但这些林筠初觉得跟目前的自己没什么关系,现在她最关心的是如何拥有一个合理的身份,并且生存下去。 第3章 吃虾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打探,林筠初知晓山林是可以打猎的,山上的物资是村里共有,可以随便取用。 林筠初想了想,自己身无分文的,光靠给叶新夏做家务活虽然有吃有住,但是赚不了钱,还吃不了肉,不如重操旧业,打猎为生,反正自己穿越之前,也是靠打猎为生。这里的猎物和星际的猎物除了物种和体型不同,应该也没多大区别。 打定主意后,就差付出行动了。 就在林筠初准备悄咪咪上山的时候,隔壁李大娘送来了一小盘虾,说算是前几天林筠初帮忙带孙子的报酬,当时家里也没什么好菜,没叫林筠初过去,这虾还是女婿送来的,所以才均了点过来。 林筠初看着那盘红彤彤的虾,新奇极了,没吃过哇,但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闻起来也香,林筠初就差当场流口水了。 叶新夏看她馋得厉害,只当她太久没吃肉给馋的,送走李大娘,跟林筠初说想吃就吃吧,自己也没忍住洗了手,捏了一只剖壳的虾尝尝味儿。 林筠初第一次吃这东西,没经验,一整只塞嘴里,被虾头尖利的虾壳划伤了舌头,当即就“嗷”地一声叫了出来,吓叶新夏一个激灵,一个没拿稳,刚刚剖好的虾肉从手指头掉落,叶新夏赶紧一个猴子捞月,把难得的肉肉给捞了回来。 “你怎么了?”吃个虾怎么还咋咋呼呼的? “唔……舌头,痛!”林筠初捂着嘴,被舌尖的刺痛刺激得泪眼汪汪。嘴里的虾嚼也不是,吐出来也不是,就那么含着。 “把虾吐出来,我看看。”叶新夏有些无语,那么大个人连吃虾都能受伤。 林筠初听话地把虾给吐在手心虚虚握着,没舍得扔。 叶新夏把手里的虾肉塞嘴里,擦手,过去掰过林筠初的头,想看看伤口。 平日里两人没什么亲密接触,叶新夏也知道林筠初长得高,但是叶新夏第一次意识到林筠初是真的很高,两人站一块儿,自己也才到林筠初的肩膀,想看林筠初嘴里的伤口踮脚都看不到。 叶新夏只好把手搭在林筠初的脖子上往下压:“低头,我看不着。” 林筠初闻言顺着她的力道乖乖低头。 叶新夏看了两眼林筠初的舌头,确实在左侧有个小伤口,还在流血,不过血量不大。 “应该没什么事,漱个口,再含口水,等会儿就不流血了。”叶新夏放开林筠初的脖子,给林筠初倒了杯水。 第5章 林筠初接过水,按照叶新夏说的含一口水,到后院吐了,重新含了一口,这才回到堂屋,顺势坐到桌子旁,眼巴巴地看着那盘虾,望虾止馋。 叶新夏看不得她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只好开口道:“想吃就剖,先剖好等会儿你舌头没那么疼了再吃。” 这林筠初哪里会,摇摇头,继续看着虾盘发呆,虽然舌头受伤了,但是那虾入嘴的那一瞬间,林筠初还是记住了它的美味。 叶新夏算是明白了,林筠初这是又不会了,无奈,只好动手给她演示。 这些日子以来,叶新夏多多少少发现林筠初在很多方面都是懵懂无知的状态,最开始很多东西都不会,也不认识。 说她是富家子弟吧,她又特别能吃苦,学东西也特别快,基本上看一次就会,要说她和自己一样是普通老百姓吧,可她连大公鸡都不认识。 待叶新夏剖完两只,林筠初也不含水了,从椅子上弹跳而起,一个箭步跑到后院吐了水,又“嗖”地一下回到桌边,迫不及待地捏了剖好的虾肉送进嘴里。 鲜美的味道,香软弹滑的口感,沾着鲜甜的汤汁,令人欲罢不能。 林筠初一个没忍住,一连吃了好几只,才反应过来叶新夏只吃了一个,本来就不多,自己再吃叶新夏就没得吃了,这才恋恋不舍地停了手。 当天晚上,林筠初没忍住,开始打听这虾是个什么动物,有什么办法是不用花钱就可以获得。 叶新夏耐心地给林筠初来了一场关于虾的科普,并且警告林筠初远离青水湖,因为青水湖虽然物产丰富,但是也淹死过不少人。 结果,叶新夏的警告非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还直接给林筠初传达了青水湖里有鱼虾的信息,更加坚定了林筠初去青水湖试试运气的决心。 第二天,天才刚蒙蒙亮,林筠初就醒了,屋里静悄悄,估摸着叶新夏还没醒,林筠初悄咪咪取过自己准备好木矛就出了门。 早晨的湖面还有点雾气,但不影响视线。 一个夜晚过去,大约是气温有所下降,人类活动也没那么频繁,鱼虾都到湖边的浅水区域透气,吃吃浅水区草底下的虫蚁。 林筠初根据叶新夏的科普,找了个潮湿松软的地儿,挖了一小把蚯蚓,又在湖边找了个有石头可站立的地方,把蚯蚓掰成小段,丢入水中,握紧木矛,然后一动不动地静静等待鱼的到来。 结果林筠初举矛的手臂都要酸掉了也没看见有叶新夏描述的脊背是黑色的鱼过来,只有几只拇指大小的虾。 没熟的虾和煮熟的虾颜色相差太大,林筠初一时间没认出来,还是细细对比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确定。 别的地方倒是能看见鱼,但是没有可以踩的石头,那水草还一片一片的,也看不见水底的情况,盲目过去要么踩到水草惊扰到鱼虾,要么踩空直接掉湖里,大早上的这周围又没人,被水草缠住可就要命了,怎么样都得不偿失。 出于保命要紧的人生信条,林筠初坚定地站在石头上一动不动,等待传说中的鱼上门。 眼看着天色就要大亮,鱼儿影子都没有一个,洒下蚯蚓的地方连虾都跑了两只。 林筠初只好放下手中的木矛,趴在石头上伸手去抓那几只虾。 再不抓连虾都没有了! 一顿操作猛如虎,到手虾两只。 好在这两只虾个头还算可以,有手拇指大小,林筠初哭笑不得,只能嘀嘀咕咕安慰自己:“蚊子腿也是肉,明天再战,明天再战。” 回到家里的时候,叶新夏已经起床了,正在后院洗漱。 忙碌了将近两小时的林筠初林师傅表示只抓到两只虾有点羞耻,于是偷偷摸摸拐进了厨房,将虾放进海碗,加好水盖好,又悄摸摸回到房间假装没出过门。 忙忙碌碌就到了中午,本来林筠初还想着这两只虾留着,等第二天给他们找找伴,结果炒菜的时候一看,已经半死不活了。 没办法,留着会死,不留的话,就要把这两虾子给煮了。 偏偏林筠初不会做。左右瞒不过去,林筠初索性捧着装虾的海碗去找叶新夏。 “新夏、新夏,这虾怎么煮哇?!” 叶新夏闻言疑惑转头:“哪来的虾?” “……”林筠初有些心虚,没说话。 叶新夏一看就知道这人肯定悄悄出去捉虾了,有些生气,但是也知道林筠初不是蠢人,不会不知好歹,责怪的话语到了嘴边转了个圈就变成了:“我来吧,今天我做饭。” 说着,便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围裙往腰上系。 “哦。”林筠初点头,又往叶新夏脸上瞄了好几眼,试图看她有没有生气。 叶新夏察觉到了,但是懒得理人。 其实这午餐也没什么难度,白粥,干煸豆角,萝卜干闷两只虾,就没别的菜了,没花多长时间叶新夏就把菜做好了。 菜色看起来清清淡淡的,但很意外,闻起来很香。 林筠初虽然学会了做饭,不过和叶新夏做的饭菜比起来,林筠初总觉得自己做的少了一丝味道,具体是什么,又说不清楚。 时隔半个多月,林筠初终于再次吃到叶新夏做的菜,没忍住,多盛了几碗粥,伴着碎豆角和萝卜干呼噜呼噜吃了个饱。 于是乎,在叶新夏决定再盛一碗粥的时候,迎接她的是被刮到连一粒米都不剩的木勺和锅底。 第6章 “……” 说好的吃得不多呢?!这见底的锅是几个意思? 那可是大半锅的粥哇,放平日里是可以吃两顿的! 粥都没有了,叶新夏也不能叫林筠初给吐出来,只好顺势转个身把碗筷放到洗碗盆里。 林筠初对叶新夏这边的状况一无所知,还在积极干饭。 叶新夏见她吃得开心,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 林筠初这么能吃,这该不会是林筠初这大半个月以来第一次吃饱吧,她这么能干,嘴甜,人缘好,去哪里不比在自己这里强? 可这大半个月以来,家里什么事,只要自己开口,就没见过林筠初拒绝的,里里外外的活,林筠初全包,从未有过半句怨言。 要不,让她走?去村里哪户人家帮帮工什么的,总能吃饱饭,不像在自己这里只能扣扣索索地喝粥。 可一想,林筠初走了,这家里就又剩自己一个人,空空荡荡的,心里又有点舍不得。 最终,叶新夏什么也没说,出了厨房,继续未完成的绣活。多绣一点,等卖出去,多买点米面,林筠初就不用每天都跟着自己喝粥了。 第4章 打猎 鱼虾不好抓,林筠初琢磨,自己可能还是更适合在森林里捕猎。 快速收拾好厨房,林筠初走到堂屋桌边倒了杯水,顺势坐下:“新夏,我想去打猎,你觉得可行吗?这里普通人可以随意打猎吗?” 在星际,出城狩猎是要有证照的,不论个人还是团队,要不然,即使猎到了,猎物也进不了城。 虽然也有些人偷偷去猎,然后在城外卖给狩猎队啥的,不过这种事自成年后,林筠初就没干过了,未成年之前,也是迫不得已,总不能饿死街头。 叶新夏有些惊讶:“你怎么会想到要去打猎?山上有猎物是不错,但是除了猎户大家也不是没去打过,小动物灵活不好抓,大的凶残,遇上了凶多吉少,你……” “不用担心,我以前就是狩猎队的,虽然我没见过这里的动物长什么样,但是总不会比我家乡那边的更凶残吧。”林筠初对自己的捕猎技术非常自信。 叶新夏却还是不太赞同。 “打猎是需要工具的,像弓箭、矛什么的,我们家都没有。”叶新夏皱眉,试图以这样的借口阻拦林筠初。 谁知林筠初咧嘴一笑:“这个好说,你出来,看看姐姐我的技术。” 说完不等叶新夏反应,自己就出了屋,在柴火堆里抽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木矛。 叶新夏跟着出来,看见那木矛,眉头皱得更紧了:“你在开什么玩笑?” 这木矛使用的木头虽然质地相对坚硬,但肯定比不上铁质的锋利,若是挖陷阱的话,也没必要准备这木矛,一旦猎物落入陷阱,并且大量出血就容易引来其他猛兽,到时候去取猎物反而容易将自己至于危险之中。 林筠初看了看院门口到堂屋的距离,不算远,但用来试一试手中的矛还可以。 位置选定,又在门板缝隙上插了片巴掌大的菜叶子当作靶心,也没回答叶新夏的话,拉着叶新夏站到院子一侧,保证叶新夏不会被误伤后,林筠初拿着木矛进了屋。 叶新夏正莫名其妙,就见木矛从堂屋门口飞射而出,“砰”一声穿透菜叶扎进了院子木门上,分毫不差,入木三分,木矛裸露在木门外的部分还在“嗡嗡”颤动。 叶新夏震惊得不知作何反应才好,这得多大力气和准头,才能做到的。 这样的人即便在混乱的西南,也能杀开一条血路吧。就算不在乱世立功,这样一身本事,去给大户人家的小姐当护卫,也能生活得很好吧。 护卫不是仆从,只需要保护雇主的安全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不签卖身契,签个活契,做得不开心,契约到期随时可以走,要是遇上心好的主家,不出两三年,房子银子就都有了,说不定还能遇见一个志同道合、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子。 林筠初走哪一条路,不比留在这小山村强…… “怎么样?是不是看呆了?”林筠初走过来,顺势将手臂搭在了叶新夏的肩膀上,“门板可比皮肉硬多了,这力道,这木矛要是扎到小动物身上,保准它们跑不了。” 林筠初充满笑意与自得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唤回叶新夏不知飘到哪里的思绪。 “你心里有数就好。” …… 即使林筠初表现得胸有成竹,但在林筠初拿着木矛出门的那一刻,叶新夏还是止不住地担心。 一整天下来做什么都有点心不在焉。 再说林筠初这边,自进了山,林筠初就有点心跳加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是有点兴奋。 后山是打猎的好去处,特别是深山。 后山外围是村民常去砍柴捡果子的地方,人类活动的痕迹比较多,除了山鸡这类小动物,没什么大型野兽;翻过山坳,再往深山进去一点,就是往常猎人设置陷阱的地方。 林筠初一到这个区域就发现了不少陷阱,甚至还有陷阱里面已经有了猎物。 作为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林筠初对土坑里的猎物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想看看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长什么样。 大约两米深的坑里,正躺着一只小型动物,约是摔坏了腿,背上毛发是棕黑色,腹部毛发是白色,尾部是黑色,头上毛发的颜色比较杂,棕黄褐栗色间杂。 第7章 林筠初还想细看,但敏锐的听觉让她察觉到有人在靠近,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只好迅速离开,继续往深山里去。 井中那小动物,看着就没什么攻击力,还小个,林筠初猎惯了庞然大物,这种二三十公斤的小东西在她看来,跟小鸡仔一样,是次得不能再次的选择。 到了深山,光线很快就暗了下来,繁茂的树木遮天蔽日,地面的爬藤植物、小灌木、杂草互相缠绕,密密麻麻的枝叶覆盖在地面上,完全看不见枝叶之下有什么东西,但敏锐的听觉告诉林筠初,这枝叶之下肯定有不亚于猛兽的东西,令她无从下脚;阴暗、潮湿、闷热、压抑……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 林筠初紧紧握住手中的木矛,意识到自己的疏忽,慢慢退了出去。 才大半个月而已,居然已经松懈至此,忘了这里不是自己熟悉的荒星森林,自己身上没有枪械可以一击重伤猎物,也没有急救物资,没有防护服,只有一根木质马马虎虎的木矛和一把豁口的柴刀,现在不是小时候不打猎就面临饿死的境地,用不着这么拼命。 就在林筠初离开后不久,猎户来到了林筠初到过的陷井旁,熟练地下网把猎物网上来,然后捆绑好,扛在肩上,继续巡视其他陷阱。 林筠初原路返回,直到树木没那么茂密的区域才舒了一口气,慢慢绕着寻找猎物。 走累了,就砍下旁边的树枝,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坐着,一边休息,一边把树枝削尖做成木矛备用。 毕竟谁也无法预测到时候遇见的是一只动物还是一群动物。 如果遇到一只动物,那那只动物就是猎物,但如果是一群,谁是猎物可就难说了。 在山中晃晃荡荡了许久,就在林筠初以为自己就要空手而归之时,身后传来了一声咆哮,紧接着就是悉悉索索的什么东西快速跑过树丛的声音,夹杂着几声哼哼声,脚步声密集,显然不止一只动物。 林筠初心头一跳,来了! 两三步跃上了最近的大树,再往上爬一段。 果然看见有一群黑不溜秋的动物往这边跑来,后边还追着一只黄色皮毛有黑色斑纹的野兽,显然是在追捕那群黑不溜秋。 那群黑不溜秋的东西,越跑越散,那捕猎的黄毛也在中途拐弯追着更大的那只黑不溜秋去了。只有一只灰不溜秋没了被追杀的危险,在林筠初附近停了下来,慢慢转悠,时不时拱拱树根。 天要黑了,也没得选了,林筠初慢慢从树上滑下来,悄声靠近那黑不溜秋。 黑不溜秋刚刚躲过大黄毛的追杀,正放松着,就被林筠初一木矛插了个对穿,木矛从肩颈斜着插入,穿过肺部,再从肚子出来,黑不溜秋惨叫一声,踉跄着跑了几步,就抽搐着归了西。 若是旁人看见这一幕,少说也得赞叹一下林筠初的力道和准头,可林筠初却对自己不太满意,这些日子接连吃不饱,也没怎么锻炼,感觉骨头都松了不少。 若是以前,那黑不溜秋准得直接被那木矛钉死在地,动都动不了,别说跑了。 林筠初叹了口气,走过去将那黑不溜秋提起来掂了掂,估摸着有四五十公斤的样子,是比陷阱里那只大一些。 这重量对于林筠初来说不算重,提在手里就往回走。 眼瞧着就要到了猎户陷阱那片区域,身后又有了动静,在身后的东西扑过来的时候,林筠初猛一个避让,躲过了攻击。 林筠初本以为是个别的什么动物呢,结果定睛一看,还是个黑不溜秋,别不是来给自己手上这只报仇的吧,林筠初想着,手中的动作却不慢。 之前削的木矛还没扔,都捆在腰后呢,顺手就能抽出来。 送上门的肉哪有不吃的理,林筠初手中的木矛直直往那黑不溜秋二号的脖颈处射去。 黑不溜秋二号反应也快,躲开了一点,但还是受了伤。 黑不溜秋二号怒从心起,卯足了力气往林筠初的方向拱,眼瞧着就差那么一点,第二根木矛就插在了右边的前蹄上。 眼瞅着第三根木矛就要下来,在剧痛和危险笼罩之下黑不溜秋二号一个猛抽、打滚,弄断了蹄子上的木棍,带着嵌在肉里的半截木棍,慌不择路地往猎户陷阱那一片跑。 太凶残了这两脚兽!再不跑小命就没了! 猎户好不容易把所有陷阱都检查了一遍,正准备打道回府呢,就见那林子里冲出一头野猪来,吓了一跳,赶紧扔下手中的麂子,伸手就去摸腰间的弓箭。 弓箭还没搭好,又见林子里“嗖嗖嗖”飞出来几根木棍,直插那“嗷嗷”乱跑的野猪。 虽然有点远,猎户还是看到那边的状况,那几根棍子虽然没能把野猪一击毙命,但也给野猪造成了重伤,就差插成刺猬了。 凶残,太凶残了! 第5章 野猪 看野猪没了威胁,猎户也就放下了弓箭站在原地等着,打算看看这是哪位神人,连木棍都使得这么牛批!棍棍命中目标不说,还插穿了,而且这目标还是野猪! 往日里遇见野猪谁不是先跑了或者慢慢围剿,像这种追得野猪嗷嗷叫的,那简直牛逼大发了好吗! 没等第四根木棍出来,野猪就掉进了猎户的陷阱里,彻底没了声息。 林筠初见那黑不溜秋掉进坑里,也不着急了。狠狠缓了口气才慢慢从林子里走出来。 提着东西捕猎果然累人。 第8章 还是团队好,一部分人负责杀,一部分人负责提,多轻松。 猎户看那木棍叉猪的架势,还以为那头的猎人要不是个膀大腰圆的大汉,要不就是个健硕的大老爷们,怎么也得是个男人。 结果看到林筠初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懵逼了。 咋还是个女人嘞? 虽然个子是高了点,但是那骨架子、那衣裳、那胸口的弧度,怎么看都是女娃子呀。 现在山外头的女娃娃都这么厉害的吗?还是自己太弱了?猎户陷入了深度的自我纠结。 那边林筠初把手中的黑不溜秋一号往地上一放,跳进坑里把黑不溜秋二号给丢了出来,这个坑比较浅,林筠初手一撑就上来了。 快速把陷阱恢复原状,林筠初提起猎物就走,这太阳要下山了,山间的阳光一旦消失,很快就会暗下来,夜间的山林,而且是靠近深山的山林会有多危险谁也不知道。 猎户看林筠初轻轻松松提起两只合起来差不多两百斤的野猪,眼珠子都要瞪掉了。 进出山的路只有一条,林筠初要回家就避免不了和猎户碰上。 猎户也知道这个,干脆等着林筠初过来,这女娃娃这么厉害,不打个交道那不白费了这机会了嘛,要是运气好,拐回去给闺女当朋友也不错。 谁会嫌弃自己有个特牛逼的朋友呢? 猎户眼神好,能看清陷阱那边的状况,林筠初也不瞎,一出林子就察觉到了猎户的存在,远远看见猎户手中的那只猎物,就知道这附近的陷阱都是他布下的。 “叔,不好意思啊,刚刚追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掉进了你的陷阱,我照着整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和你布下的一样。”林筠初率先和猎户打起了招呼。 猎户挥挥手,毫不在意笑道:“陷阱那么多,不差那一个。你这娃子倒是厉害,追得野猪死命逃的我们这一带怕就你一个了,提着这两野猪都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把力气,连我这大老爷们都羡慕,咋练的?” 猎户扛着自己的猎物走在林筠初身边,好奇极了。 “力气是天生的。”原来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是野猪,林筠初暗暗记下,笑着解释力气大的原因,同时也有些无奈,她也没想到自己在狩猎队里平平无奇的力气,在这里居然会这么突出。 顺着猎户的话,又向猎户问道:“叔,向你打听个事儿。” “你说。” “就我肩上这两只东西,我也是第一次猎到,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我看这天气,肉也留不得久,要怎么办才好?” 前些日子,刚刚学做饭,量没把握好,煮多了些,自己也没好意思全吃了,寻思着留第二天吃,结果第二天,全馊了,那味道,上头极了。 “嗐,这野猪嘛,好出手,就看你想赚钱还是省事儿。想赚钱的话,拉到镇上去,去酒楼那边走一圈,运气好酒楼就全收了,再不济,在镇上卖给散户,价格也高上不少;想省事儿呢,就在村里敲个锣,卖给村里人,这价格就稍微低一点。不过这天都晚了,若是明天要到镇上去,还得半天的路程,这肉也不新鲜了。” 猎户觉得可惜,自己合作的那家酒楼常年收野味,最近就是缺野猪,若能送过去,能赚好大一笔,就是人家也看重质量,不新鲜不要,送过去的时候最好是活的。 “那我这只能在村里卖了,可要是卖不完呢?” “卖不完就烧火熏做咸肉呗,把肉切成条儿,别太粗就行,猪肉不要碰水,晾干,用盐腌制,再放到地窖里等个三天,再上火烤就行。” “我记下了,谢谢叔,我叫林筠初,住榕树村叶新夏家。不知道叔怎么称呼?” 林筠初本来想猎户帮大忙了,怎么说都得请个饭,一想,这边风俗严苛,两个大姑娘请人家一个大男人去吃饭,怕是要起什么风言风语,不好。干脆问问大叔住哪儿,届时送点谢礼过去就行。 “那巧了,我也住榕树村,不过我家就在山脚这里,离叶新夏家还有一小段距离。大伙儿都称我赵猎户,我女儿看着比你小些,你叫我赵叔就行。” 两人脚程都快,一来一往地聊,竟也在太阳下山之前到了山脚。 赵猎户家毕竟在山脚,先到了家,林筠初和赵猎户分别后,快速回了家。 村里有些人家上半年收成还不错,粮食一批一批的晒,这会儿在晒场上正忙活着,家里的小孩儿也在搭手。 林筠初要回去,就得路过晒场。 村里人家穷,再加上村里也没什么买肉的地儿,十天半个月偶尔有人去镇上赶集,才捎那么一点荤腥回来;赵猎户也有时候缺粮了才拿肉到村里换些粮。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馋肉馋得跟什么似的,吃上一顿,能高兴半个月。 所以林筠初这一路过就不得了了,晒场一下子就炸开了窝。 村民看着林筠初手中提着的两只野猪,一时间不知道该先惊叹她的力气还是佩服她能打两只野猪的能力。 小孩子就不管了,他们眼里只有肉。 一看见林筠初,手里的活也不干了,扔下家伙就往林筠初身边跑。 “筠初姐姐,这野猪是你打的吗?好厉害!” 孙小米离得最近,一下子就窜到了林筠初身边,也不顾野猪身上的腥臭味,围着林筠初打转,看着比林筠初这打到野猪的正主还兴奋。 第9章 第6章 借锅 孙小米是孙奶奶的孙子,就是林筠初第一次去晒场时遇见的白发老奶奶的孙子,祖孙两相依为命,孙奶奶人好,对林筠初和叶新夏多有照顾,林筠初也常常在晒场帮孙奶奶搬运粮食,平常接触得多了,孙小米和林筠初也亲,见到林筠初就黏过去,跟亲姐姐似的。 “是我打的,你和奶奶收好玉米,等会儿来我这帮忙,晚上吃肉,叫奶奶也来啊。”林筠初放下手中的野猪,趁机活动一下手,长时间提着,手酸。 一听到晚上可以吃肉,孙小米可就兴奋了:“好!我很快就来。” 这时,其他村民也过来了。 这段时间抢收抢种的,村民也没时间到镇上去买肉,平日里也就煮些鸡蛋补补,只有个别人家舍得杀只鸡。 大人尚且忍得住,小孩子不行,又忙又累,营养还跟不上,肉眼可见的就瘦了许多。 家长看着心疼,又没办法,去镇上一来一回就得一天,农家的一天,可以做许多活,谁也放不下,两头为难,此时林筠初猎了两头野猪,对村民来说,可是及时雨。 “筠初啊,这野猪是你打的吧?这肉卖不卖啊?” “是啊是啊,要是卖的话,给我留几斤后腿肉啊。” “也给我留几斤五花肉,孩子馋得厉害。” “卖的卖的,半个时辰后过来就行,拿粮食来换也行,麻烦大家帮忙跟村里人说说,谁家想买就过来,辛苦大家了。”林筠初笑着回答村民的问题,虽然急着处理野猪,但也得有人买才行,不缺这么一点时间。 村民得了话,也不缠着林筠初了,催着林筠初赶紧回去处理野猪,等他们收好粮食,就去割肉。 林筠初知道时间紧迫,也抓紧时间回了家。 叶新夏早早收了粮食回家,眼见着太阳都快下山了林筠初还没回来,正心焦得团团转,只好蹲在院子里清理菜圃的杂草转移注意力,哪知刚刚蹲下,身后就传来两声闷响。 一回头就瞧见两只死得透透的野猪正躺在院子里,野猪砸下来时还掀起了一阵灰尘,灰尘顺着风直直扑向叶新夏。 叶新夏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先吃了一嘴灰尘,其中还夹杂着野猪身上的腥臭的味道,上头极了,正要说能不能轻点放。 抬头就见站在野猪旁边狠狠松了一口气的林筠初,可见是累狠了,顿时心里什么都没有了。 好不容易缓过了气,叶新夏站起身来,才发现这两野猪是真的份量不小,院子里只有自己和林筠初两个人,可见这两野猪是林筠初一个人自己带回来的,心下吃惊极了,要不是自己曾经给林筠初擦过身子换过衣服,怕是要怀疑林筠初是不是男扮女装了,平常人家的女孩子,哪有这么大力气的。 “新夏,赶紧烧水,小半个时辰后,村里人该过来买肉了,我们得抓紧。我先喝口水,渴死我了。” 林筠初先叶新夏一步出声,说着就往堂屋走,找水喝。 早上出门就没吃饱,一整天在山里晃悠,还得时时刻刻警惕周身危险,没粮没水,坚持到这会儿,林筠初只觉得手脚都是软的,反正院子小,距离近,在堂屋也能听见叶新夏说话。 叶新夏也知道林筠初累狠了,应了一声:“好。”就去抱柴火。 到了厨房才发现家里没有大锅,小锅烧水指定是不够用的,只好先把火烧上,给林筠初热一热饭菜。 “筠初,家里没有大锅,我出去借锅,火上给你热饭菜,你先看着,热了先吃。”说着匆匆忙忙就出去了。 大锅不是谁家都有,一般就是家里养猪的、杀猪的才有,因为要煮猪食、过年杀猪烧水。 叶新夏想了想村里养猪的人家,就近找了过去。 “林婶儿,在吗?找你有事儿。”隔着院子,叶新夏人未至声先到。 “在呢,是哪个,进来。”林云氏一边掰豆角一边应声。 叶新夏跨进院子:“林婶儿。” “是新夏呀,来来来,坐着说话。”林云氏拍拍身边的椅子,“可好久没见着你了,是有什么事吗?” “我就不坐啦,忙着呢,过来是想跟婶婶借一下大锅,烧水用,晚上就能还回来,不知道婶婶方不方便?” “嗐!有什么方不方便的,我把锅里的猪食铲出来,洗一洗,就给你送过去。”林云氏嗔怪着说,起身就进了厨房。 叶新夏也跟着进去一起帮忙:“那太麻烦婶婶了,我自己就能扛。” “说什么呢,就你那小身板,听婶婶的,婶婶给你扛过去,你还小,这些事儿还得大人来做。要是你成亲了,你叫婶婶做婶婶都不做。”林云氏笑着打趣。 在村里人眼里,不论男女,只要未成亲,在长辈眼里就都是小孩儿,有什么事儿都是能帮则帮。 “那就麻烦婶婶了。”叶新夏感激地说。 来到榕树村已经两年了,村民有多热心她是知道的,左右都拒绝不了,倒不如直接承了恩,日后有机会再报答就是了。 “说那话干啥,一个村的,不都是你帮我我帮你的嘛。” 林云氏手脚麻利,两三下就把大锅刷洗干净了,抓着大锅的两个耳朵用力往上一颠,大锅就到了肩上:“走吧。” “好。” 林家只有林云氏一个人在家,叶新夏跟在林云氏身后出门,顺手就把门带上了。 第10章 走到半路,林云氏才想起来叶新夏家中并没有养猪,不知道借锅是有什么用途,脑子里这么想着,也就问出了口。 “也没啥,就是筠初猎到两只野猪,这天都快黑了,得赶在大伙儿吃饭前处理了,要不然卖不动。” 林云氏在家,没见着晒场上那些人,所以也还不知道林筠初猎到了野猪,这会儿是真吃惊。 “她一个人猎的?还是野猪,那可真厉害,好事儿,猎到了,山上的野猪少了,等秋收就不怕它们下山祸害粮食了。” “应该是她自己猎的吧,我没来得及问,回来的时候就她一个人。” 第7章 累瘫 一个人回来,那应该就是一个人猎到的了,农家人就算是帮忙,特别是搬东西,那都是直接帮忙送到家的。 林云氏点点头,加快了脚步,两头猪呢,是得抓紧时间处理。 水烧得快,没多久就好了。 林筠初填了肚子,回了劲,也不需要帮忙,提着猪到院子排污水的水沟旁就开始退毛、分割。 孙奶奶和孙小米老早就赶过来想要帮忙了,林云氏送锅过来也被留了下来帮忙,结果也就送送水啥的,别的没帮上。 不过没关系,站着看林筠初处理野猪也不错,除了村里那些过年专门帮人杀猪的汉子,她们就没见过哪家闺女杀猪过,就是割肉都没有。 林筠初手脚麻利,退了毛水一冲就开始分解整猪,下刀快准狠,整个过程看起来谈不上赏心悦目,但看着也舒服。 这边林筠初有条不紊,那头叶新夏也在院门口将桌子摆好了。 在烧水的时候,林筠初和叶新夏已经商量好了价钱,镇上猪肉一斤18文,在村里,就卖13文,拿粮食来换的,等价换,几文钱的猪肉就拿几文钱的粮食,不拘是什么粮,糟糠就留着喂鸡,黄豆就拿来做豆腐,能换白米是最好不过了。 村民们得了信,有余钱的,揣着银钱,没有余钱的,也都拎着粮食,都在外边一边唠嗑一边整整齐齐排着队等待猪肉开卖。 林筠初分解了一只较大的,割了一块好肉叫叶新夏先准备晚饭,就提着剩下的猪肉摆到门口的桌子上开卖,不能叫人等太久。 “林婶婶,你帮忙收粮,称好了给我说一下斤数就行,旁边有袋子,分类放好就行。孙奶奶,你帮忙称肉收钱。”林筠初分配好工作,就开始招呼村民。 林云氏和孙奶奶也各就各位开始忙活。 林云氏那边收了粮,报一下斤数,林筠初这边口算出价钱,很快就能换算成猪肉的斤数,下刀也准,几两就是几两,不多不少,看得村民惊奇不已。 “筠初你是不是上过学呀,你这算得也太快了。”一村民接过林筠初手中的猪肉,忍不住问。 他可观察过了,前头也有几户人家拿粮食来换,见林筠初一听到林云氏念斤数,这边就割肉,手中不带半点迟疑,当时他还在想,这算得准不准。 那几户人家估计也没反应过来,记了粮食和肉的斤数,拿着肉在一旁也不急着走,掰着手指头算,好半天算出来,就是林筠初给的斤数,不偏不倚。 “念过几年,认得几个字。”林筠初笑着回答,一边根据下一位村民指的位置割肉。 “厉害厉害。” “是呀,念过几年呢。识字就是不一样,干什么都利索。” 其他村民听见了,羡慕得直叹。 到底是小村子,买肉的人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大概也就半个小时的样子,人群就散去了,桌上的猪肉还剩四分之一。 此时太阳已经下山,农家没有灯,林筠初只好让林云氏和孙奶奶收拾外头的东西,自己叫上孙小米一起去院子里继续处理另一只。 因为太忙,晚饭也只是马马虎虎地解决,林云氏家里还有活儿,吃过晚饭帮忙整理好粮食,在叶新夏和林筠初的坚持之下,带着林筠初割好的几斤肉,扛着锅就赶回去了。 林筠初和叶新夏站在桌子旁看着那一堆猪肉发愁,剩太多了。 叶新夏想着剩下的肉直接做成腊肉,可拿来木盆准备腌制才发现,家里的盐不够,所有的盐拿出来,再加上孙奶奶家的盐,除去接下来半个月需要的,剩下的也仅仅够腌制剩下的三分之二的猪肉,还剩下的三分之一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孙奶奶和孙小米也跟着发愁,难得有这么多肉,大夏天的保管不好全臭了可真是太可惜了。 “实在不行,就都炼了吧,炼成油,也耐放,我家有几个陶罐,拿来给你们装油和油渣。”孙奶奶思索许久,也只能想到这个办法。 叶新夏从来没机会接触过这么多肉,林筠初在星际,对于食物的储存只知道放冰柜,两人都不知道此时该怎么办,只好照着孙奶奶的主意,连夜处理剩下的那三分之一的猪肉。 孙奶奶和孙小米毕竟一个老一个小,熬不了夜,送来陶罐后就回家去了。 林筠初和叶新夏两人在小厨房里忙忙碌碌,将肥肉和瘦肉分开来,肥肉直接炼成油,装好晾凉;瘦肉切成条,用油炸,除去水分,也放好晾凉。 等都收拾干净,已经半夜三更了。 两人累得不想说话,连卖猪肉得来的粮食和银钱都没看,草草洗了澡,躺床上没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这一晚,叶新夏家附近的那几户人家在油炸猪肉的香味中入睡,做了一宿的美梦,早晨起来,几个孩子的枕头上都是口水。 第11章 第二天,林筠初和叶新夏睡到正午时分才堪堪醒来,两人在后院洗漱时,忍不住相视一笑。 这一觉睡得可真满足。 “今天多做些饭菜吧,煮干饭,不煮粥了。”叶新夏说。 这些日子林筠初都没怎么能吃饱,虽然她没说什么,但是叶新夏心里也觉得愧疚。 特别是昨日林筠初上山打猎,上山前也只是喝了几碗粥,就那样熬到回家,林筠初说喝水那会儿,脚步都没往常那么平稳,身子还在微微打晃,可见是又累又饿,可林筠初却什么都没说。 之前是家中无粮,没办法,得省着吃,现在不一样了,昨天光换来的粮食就能吃一两个月,可以放开了吃。 “行,我今天要大吃一顿。”林筠初吐掉嘴里的漱口水,咧嘴一笑,一扫昨日的疲惫,又恢复了往常的神气。 林筠初看看外头的太阳,烈日高悬,估摸着晒场上也没有了位置,也不打算去晒粮了。 见叶新夏掀开菜罩,正在查看昨晚炸好的猪肉,过去捏了一根瘦肉条放嘴里啃着,才进厨房开始做饭。 下午天气炎热,没什么事,叶新夏照常刺绣,林筠初就在她旁边数昨日卖猪肉赚的钱,嘀嘀咕咕的声音,和着外面的蝉鸣,叶新夏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好。 第8章 落户 赶集日里的历先镇,热闹极了,人群熙攘,摩肩擦踵。 衙门就在街尾,可惜林筠初一行人想要到衙门就必须从街头过来,由于榕树村距离较远,到了镇上的时候,正是街上最热闹的阶段。 从街头挤到街尾,愣是出了一身热汗。 有村长的带领,很容易就找到了负责户籍信息登记的小吏。 小吏姓张,叫张山海,原先是个秀才,曾经因名声好,被衙门找来做过一些事。他家中殷实,本人也没什么特别上进的想法,没有继续科考。 当时的县令看他办事利索,又一心为民,就一直让他在衙门做事,即使后来县令换了一个又一个,张山海依然能够在衙门占有一席之地。 张山海四五十岁的样子,应了他的名字,心宽体胖,笑眯眯的,看起来很慈祥。 村长此次来,也不止林筠初的户籍要办,在林筠初来之前,还有一些难民在榕树村落户,所以今日村长还要领取其他人的户籍凭证,以及上报村里接收的难民已远超上限,不再接收难民了,以防过度接收,导致村里资源不足,村民难以维持生计、多生事端。 张山海一听村长这事儿办得不错,笑得更欢了,直夸村长干得好。 虽然张山海不是衙门的正式官员,但是上头交代的工作做得好,顶头上司就不会发火,张山海心里也高兴。 不过在给林筠初办理户籍信息登记的时候,张山海还是犯了难。 林筠初没有原住地户籍凭证,要在榕树村正式落户比其他人要麻烦得多,要在衙门登记领取荒地榕树村荒地并在榕树村居住及耕作,每月到村长那里去报道露个面表示没乱跑,居作满一年之后才能获得正式户籍。 不过鉴于榕树村已经没有荒地可领,林筠初不太符合条件。 张山海有点纠结,前头刚刚夸了村长,后头就跟村长说林筠初不能落户在榕树村好像不太好。 像这种村长带着来做登记的,一般都是在村里生活了一段时间,被村民认同了的,不好拒绝啊。 张山海思索许久终于想到了另一个办法:“林姑娘,若是有人已经取得户籍,并同意你落户到他的户籍之下的话,届时同他过来,把你的名字加到他的户籍上就可以。若没有人愿意,你这户籍怕是难办。” “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村长问。 村长当了几十年的村长,第一次遇到没有户籍凭证的事儿,也有点发懵,毕竟这年头,户籍凭证可是最重要的凭证,没有户籍凭证,想做什么都难。 林筠初这孩子,他在村子里也观察了一个月了,确实是个不错的,不能留在村子可惜了,村子里可还有不少没娶亲的小伙子呢,外来的姑娘能留下的就尽量留下,说不定就和村里哪个看对眼了呢? “也有,也可以到大户人家去做奴仆,届时户籍就落到大户人家那里,不过那就得是奴籍了,落了奴籍若遇上好心的主家倒还好,若不是这一辈子可就难了。而且我们也不太希望有太多人入了奴籍的。” 张山海话没说全,但是村长和林筠初却也理解那未说完的话。 整个国家就那么点人,入了奴籍的人多,那良民就少,良民少,而世家势大,那就会造成某些方面的失衡。 张山海说完,见他们没反应,又补充:“不管怎么样,除非林姑娘离开我们县到别的地方去,否则在我们县内这户籍都是要落好的。落户到别人的户籍上其实也没什么的,就当是一家人,等满两年,还是想分开的话,再来重新落户就行,届时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张山海话音一落,村长和林筠初就同时看向叶新夏,那热烈的目光看得叶新夏心里有点发毛,不过也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叶新夏想了一下,林筠初要是落户在自己这里,赚的其实还是自己,林筠初除了吃得多,但干活确实是一把好手,就算林筠初啥也不会,平日里陪着自己说话也不错,一个人的家总归有点冷清。 这么想着,叶新夏转头对林筠初和村长说:“筠初要是不介意的话,户籍就落在我家吧。” 第12章 林筠初一听,知道自己的户籍算是解决了,一个激动没忍住,抱着叶新夏转了个圈:“夏夏,我可太爱你了!” 叶新夏长这么大第一次遇到林筠初这样,只感觉一股热气涌上脸颊,连耳根都是热的。 “你放我下来!这是衙门,你干什么呢!”叶新夏锤了一下林筠初的肩膀,让人把自己放下,真的是,一点都不稳重! “我这不是高兴嘛!林筠初闻言乖乖把人放下,不好意思地朝张山海笑。 村长和张山海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两人相视一笑,张山海说:“看起来感情还挺好。” “是不错。”村长点头。 林筠初落户之事算是告了一个段落,接下来就是别的事情了。 因为户籍之事不得马虎,所以张山海根据村长给的登记簿细细核查了新落户名单,确实比衙门派出的指标高了一些,办事也爽快,当即按照规定的指标把补贴给了榕树村村长。 林筠初瞧着,心想虽然不知道最后这补贴村长会怎么安排,但感觉这国家政策还不错,办公人员态度也好,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嚣张跋扈,看起来比较靠谱。 这边村长刚处理好村里的事,那头就进来了几个人,也是来办理户籍的,张山海让村长按了个手印表示已经领了补贴,就挥手示意村长一行三人可以走了。 出了衙门,村长就说自己还有事要办,问林筠初和叶新夏要不要一起,林筠初和叶新夏想自己和村长要办的事应该不一样,一起走反而可能耽误时间,于是便摇头拒绝了。 两人跟村长道了谢,让村长不必等他们俩,忙完了就先回去。 村长原本想拒绝来着,两个姑娘独自在外,总该小心些才好,话到嘴边突然想起林筠初猎杀的那两头野猪的惨样,又吞了回去,只说让他们注意安全就同两人分开了。 第9章 锦绣堂 目送村长离开,林筠初可就放开了,拉着叶新夏往街中跑:“我们去逛街吧!” 刚刚过来的时候她就很好奇这边的街市是怎样的了。 叶新夏无奈,只好跟着。 林筠初几乎是看见有摊位有店铺就过去凑热闹,见到什么东西都要拿起来比划比划,然后问叶新夏是干什么用的或者赞叹做工漂亮啥的,就在老板以为她要买的时候又放下,使得叶新夏这个跟班都得陪着挨了不少白眼。 但林筠初是谁呀,从小到大,她挨得最多的就是别人的白眼,早就麻木了,该逛逛该看看,半点不受影响。 那兴奋和好奇的模样,让叶新夏觉得跟她来的不是已经成年的林筠初,而是林婶儿刚满三岁的小儿子,太能闹腾了! 眼瞧着太阳从正空慢慢向西偏移,叶新夏不得不拉着林筠初先去办正事。 林筠初恋恋不舍地看着金铺里的金器,一步三回头,那些金器是真漂亮,做工精巧,款式也好,叶新夏戴着肯定好看,就是价格太高,买不起。 离金铺不远,就是叶新夏要去的铺子,锦绣堂。 锦绣堂是看着就是个卖衣服的铺子,但实际上锦绣庄旗下的众多小铺子之一,业务范围比一般的衣铺和布庄广多了。 一般的衣铺或者布庄也就卖个衣服和布匹,底子好一点的除了会培养自己的绣娘,也会从散户那里收些实用的绣品,用在衣服、枕头、被面等实用品上。 而锦绣堂不仅涵盖这些业务,收的绣品除了实用品还有观赏品,如屏风、挂轴、台屏等,另外也会收一些皮毛,因此绣工好些的散户或者猎户会优先到锦绣堂问问是否会收,待锦绣堂回绝之后才回去别家看看。 锦绣堂做生意良心,也有心扶持一些有一技之长的百姓,所以在发现有很多散户过来卖绣品、皮毛等东西的时候,每次大集,门店都会特意安排两个人来负责散户的工作,要是碰到技术好的,还会直接签下来,成为锦绣堂的正式工。 难得是镇上的大集,锦绣堂的人络绎不绝,散户窗口的人也排了不短的队伍,叶新夏拉着林筠初过去,站在队伍末尾。 林筠初爱玩,但不是不懂事,办正事的时候,再怎么想玩都能静下心来,仗着个子高视力好听力不错,观察了一会儿窗口的情况,就知道自己在排队干啥了,开始给叶新夏做窗口状况解说。 “新夏,你绣得怎么样呀?我看前头好几个都没收呢……啊,有一个收了,还得了不少钱的样子,唔,她好像还要登记名字和住址,被收了绣品的都要登记名字吗?” “不是每个都要,一般就是普通的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登记名字和住址的,看样子是绣工不错,锦绣堂想招她做工呢;如果她想做锦绣堂的绣娘的话,店家还会给她细一点的料子,过一段时间拿成品过来,绣得好就签契,不行的话,店家也会给绣品的工钱。” 叶新夏话音刚落,林筠初就看见窗口那里递出来一小卷布料给登记了名字的那女孩子,不由得点点头:“这锦绣堂看着不错啊,看起来至少不坑人的样子,在他们家干活待遇也不错吧?。” “应该是不错的,听说他们家的绣娘伙计一个月能有一两的工钱,每天上工四个时辰,每个月可以休息六天,别家的店小二虽然每个月也有差不多一两的银钱,但是只能休息一两天。有时候赶工得多做些时辰,锦绣堂还会补饭和工钱,家远的还可以住在店里。好多人都想在锦绣堂做工,就是我绣工不够好,可惜。” 第13章 叶新夏一边说一边叹气,羡慕得看着前边领了细布料的女子离开,要是自己能在锦绣堂做工,就不必在平日里连煮顿饭都要计较着放多少米了。 林筠初不知道知道这边的物价到底怎么样,虽然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一个月了,但是实际接触金钱的机会并不多,听叶新夏这个本地人说锦绣堂待遇不错,想来相比之下那应该是很不错的,于是转头安慰叶新夏:“慢慢来,多练练就好了,总有一天能绣好。” “嗯,会的。” 叶新夏也认同地点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因为锦绣堂实际进行登记的并不多,所以队伍挪得挺快,很快就到了叶新夏。 叶新夏把这几个月绣得帕子都递给窗口的工作如人员,锦绣堂叶新夏来过几次,和窗口负责收货的李大娘还挺熟:“李大娘,麻烦看看这次能收多少。” 李大娘一听这熟稔的语气,就知道是熟人了:“来啦,我看看啊,还挺多,攒了好几个月了吧?” 李大娘翻看手中的绣品,选了十来张帕子,分类好后拿给叶新夏:“这些绣得都不错,上面那三张每张二十文,中间那五张,每张十五文,下面的就是每张十一文,十二张帕子一共一百七十九文,给你算一百八十文,你看看价格可还行。” 叶新夏看了被选中的十二张,价格最高的都是最近一个月绣的,而且被选中的数量也比先前预设的要高,叶新夏很满足:“行的,谢谢大娘。” 李大娘也爽利,当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把没被选中的帕子和一百八十文钱一道给了叶新夏,还笑着鼓励道:“绣工有进步,要吃绣娘这行饭就得好好磨,说不定再过段时间就能到我们这儿来了。” 说着顿了一下,又给叶新夏解释不收的原因:“没收的这些,有些是我们店里花样已经够了,还有些是有点瑕疵,你应该是改过的。总体上是没什么问题,去别家试试看看。” 叶新夏每次来都会问一些绣工上的问题,对于不受的绣品也会问原因,所以李大娘也不等叶新夏提问,先说了。 叶新夏了解地点点头,有一次道谢才离开了窗口,拉着林筠初去别家把剩下的帕子都出了。 第10章 八卦 林筠初问过叶新夏这些帕子绣了多久,得知是绣了三个月,成品比星际机器上产的精致多了,本以为能赚不少,没想到所有帕子全出了,加起来也不过三百九十一文,连四百都没上,不由感叹挣钱难。 帕子出手了,又买了些做绣活的布料和针线,接下来就是买盐了。 之前打猎,做腊肉盐不够,后面那些连夜炸的肉怕留不得久,第二天拉到隔壁村去卖,半卖半送的都还卖不掉,嫌没有油水,不像肥肉还可以炼油炒菜,只有个别人家哄孩子,买了点解解馋。 走了一天只卖出去总量的三分之一,剩下的带回村里当做慈善,送给村里的孩子了。 名声是赚了,但也是真亏。 若是有盐,鲜肉卖不掉还可以做成腊肉,腊肉做好了,只要不沾水,温度适宜,可以存放好久,不仅在大集上可以卖,偶尔村里人有什么需要设宴的,也随时都可以还可以卖出去。 所以以防万一,这个盐必须买。 买盐这事儿,林筠初不会,只能当个搬运工,提着叶新夏买好的东西站在盐铺门口等人,顺便听一下八卦。 周边来来往往的人,说什么的都有,这说要买吃食,那个说哪家的媳妇儿生了,路过的人一波又一波,话题也是五花八门。 就在叶新夏和掌柜的称盐付款的时候,林筠初忽然听到了家常八卦之外的东西。谈论这个话题的人就在队伍旁边不远的卖小玩具的小摊。 “……可真是丧心病狂,没良心挨千刀的东西!”一个年轻妇人愤愤不平。 “可不是,那小孩那身伤……唉,我想起来都难受。”年轻妇人身边一个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附和着,声音都哽咽了。 那小摊摊主听到她们聊天,还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有些好奇:“两位这是遇到什么事儿了?怎的如此这般?” “你不知道啊?”老太太诧异,“也对,我们村离你们这远。就前半个月,我们隔壁村,羊儿村的一个小孩被拐走啦,刚开始以为孩子去爷爷奶奶家玩儿去了,到了晚上,他爹娘去找,才发现孩子丢了。一村人找了一晚上也没找着,他爹娘连着找了十来天,影儿都没有,他爷爷奶奶都要哭瞎了。前天那孩子自己回来了,一身的伤,瘦得皮包骨头,还被下了药坏了嗓子,都问不出来是咋回事,那孩子这辈子算是毁了,可怜呐!” 老太太痛心疾首,那孩子的爹娘找人找到了他们村,村里人也热心,开始都找不到,后来也上心,平日里特别留意村里的动静,所以那孩子回来的时候大家都发现了,那些刚刚生了孩子的年轻妇人当时就受不住哭了,太惨了。 孩子脸上满是血,浑身是伤,身上都没几块好肉,还发着热,都有点迷糊了都。 当时众人七手八脚的,场面混乱,没注意,等送回他家,孩子爹娘照顾了一宿,才发现孩子被毒哑了,说不了话,整个人看上去恍恍惚惚的,家里有点动静都被惊得瑟瑟发抖,怕是被吓坏了。 孩子爹娘天一亮就带着孩子来镇上就医,结果跑遍镇上的诊所,所有大夫都说别的伤好治,但治不了喉咙和心病,孩子爹娘伤心欲绝,但孩子的状况容不得他们伤心,这两天跑别的地方寻医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 第14章 “那孩子他爹娘可有报官?”小摊摊主又问。 “丢的第二天就报啦,官府也跟着找,也没找着,听那衙役说,这半年都有好十几个孩子丢了,造孽呀……” 听到这里,林筠初简直怒发冲冠,她可以不在乎很多东西,但绝对在乎孩子。 在星际,本来人口就少,出生率连年降低,不论是在相对安全的主星还是生存条件艰辛的边远星,孩子一定是所有人都要细心保护的群体。 林筠初在这样的思想环境中长大,自然深受影响,任何试图对孩子出手的人在她看来,都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筠初,走啦,想什么那么入迷呢?”叶新夏的呼唤打乱了林筠初的思绪。 “没什么。”林筠初回神,伸手拿过叶新夏手中的盐,自己拎着,“还要买什么吗?” “我就不用了,你看看你要买什么?”叶新夏摇头,今天要买盐,盐虽然不是很贵,但是买得多,中午卖帕子得来的钱全花光了,带来以防万一的钱还搭进去了一些。 林筠初正想摇头,忽然想起自己如今穿的衣服还是叶新夏的,原本叶新夏的衣服自己是穿不了的,太短,还是叶新夏用布头缝好,在裙摆拼接到适合的长度,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大家好像都习以为常。 “还有余钱吗?我想买两身衣服,总不能都把你的衣服改了给我穿,然后你就那几身。” 林筠初当初卖猪肉的钱全都给叶新夏了,当是住宿费和伙食费,早上户籍信息登记的钱也是叶新夏给的。 “成衣太贵,中午卖帕子的时候我买了两匹布,够做三四身衣服了,剩下的布头给你做鞋。” “那我就没什么要买的啦。” “那就回去吧,这日头还是有点晒,我们边歇边走,比晚上走安全些。” 从镇上到榕树村,要过两个小山坳,山坳荒凉,即使是大白天一个人走都有点害怕,更别提晚上了。 茂密的山林,人迹罕至,晚上正是山中野兽活动的好时机,一般人不会夜里出门也是因此。 叶新夏话少,林筠初心中藏不住东西,出了人多眼杂的市集,到了没什么人的山坳,林筠初忍不住跟叶新夏说起了在盐铺门口听到的消息。 叶新夏听着也觉得心惊,半年,十几个孩子,这还是报官的,那没有报官的呢?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不得宠的孩子,也不缺那些家中突逢横祸失去父母的孤儿,这些孩子丢了谁会关心? “回去得跟村长说说,让我们村的人多注意些,别稀里糊涂让人把孩子抱走了。”叶新夏认真地说。 第11章 福奚村 最后一缕阳光从山尖消失,光线逐渐暗了下来,田地里的人也都陆陆续续地回了家。 吴老汉和往常一样,进了门就开始呼唤宝贝大孙子吴冬:“冬子,在做什么呢?怎么没个动静呢?” 往常这时候,吴冬老早就在门口等着了。 “别不是在山上放牛没回来吧?”吴老汉心里暗自嘀咕,放下手中的锄头,转身去牛棚看大孙子是不是放牛没回来。 牛棚里老黄牛挺着大着肚子,正慢悠悠地喝着早上备好的水,吴老汉放心了:“回来了啊,跑哪儿去了,天都要黑了,再不回来,等他爹娘回来指定得骂他一顿。” 就在吴老汉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忽然瞟见牛棚的小木门没拴,心一下就悬了起来。 老牛在家里和山中来往得多了,认得回家的路,到时候了就会自己回来,平日里叫孩子放牛也不过是叫孩子看着不让牛跑远了或者掉坑里出不来。 吴冬是个细心的孩子,不会犯不拴门这种小错误…… 吴老汉忽然想到了前阵子羊儿村过来找人的事,顿时如坠冰窖,手脚发凉:“冬子……冬子……” 吴老汉软手软脚哆嗦着出了门,开始寻找大孙子:“冬子啊,冬子!” 呼喊的声音夹杂着哽咽,年过半百的人,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吴老汉出了门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急得眼泪直掉,只下意识喊着孙子的名字。 福奚村是个小村子,吴老汉的声音一出,就从村头传到了村尾。 前几声,村民原本没什么想法,村里孩子皮,常常到了饭点不回家吃饭的,大家都这么叫。 到第五声的时候,终于有村民意识到了不对劲,一妇人在菜园子里摘菜,听着吴老汉的声音不对,不由问自己的丈夫:“当家的,你听这吴老汉的声音是不是不对劲?冬子往常叫一声就应了,今天咋没声啊?” 吴三,也就是妇人的丈夫一妻子这么一说,和妻子对视一眼,夫妇俩同时想起羊儿村,也都慌了。 都是一个村子的人,还是个小村子,大家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 吴三当即放下手中的活,招呼妻子:“先别忙活了,我们过去看看。” “好。”妇人也放下了菜篮子,匆匆出了门。 吴三和妻子到了吴老汉家的时候,吴老汉家门口围了不少人,吴老汉的儿子儿媳也都归了家,这会儿正和吴老汉一样不知所措。 吴村长还算冷静,忙着安排人趁天还没黑赶紧上山找找,一边安慰着众人说不定只是摔断腿或者掉坑里没法回来而已。 这边吴村长还没安排利索,那头就又传来了妇人的哭喊声:“平安啊,平安……” 那妇人的丈夫吴勇扶着妇人快步往吴老汉家过来,身材高大的汉子站在村长跟前,快速说明了情况,原来妇人回家后看见牛已经回来了,也没多想,只当儿子又皮哪儿去了,听到吴老汉呼唤孙子的声音,想到自家儿子平日里和吴冬最要好,就想叫来儿子问问,结果发现儿子也不见了。 第15章 羊儿村的事大伙儿都知道,妇人意识到儿子可能丢了,当下就软了脚,泣不成声。 吴村长一了解情况,头都大了,村子里也就十来户人家,现在就有两户丢了孩子。 “找,赶紧上山去找,找不到明天一早就去报官。”吴村长一挥手,催促众人上山。 山里。 吴冬蜷缩着身子窝在一座坟墓后面的小洞里,坟堆堆得高,小洞本来就小,入口就被土堆遮了一大半,也是吴冬年纪小,骨架子也小,趴在坟堆上匍匐着才能爬进小洞里。 洞里空间小,根本站不起身,吴冬窝在这方小洞已经一个多时辰了,刚刚开始进来的时候,听着外面人贩子来来回回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大气不敢出。 后来脚步声没有了,吴冬想出去,又想起平安哥哥前几天说的话,要是他们之间谁被抓走了,被抓走的那个在路上不要哭不要闹,免得挨打,要安安静静等人去救。 没被抓走的,要躲好,免得被听到声音也被抓了。 人贩子狡猾得很,会装作已经离开的样子,等小孩以为他们已经走了的时候出来,就会被守在外边的人贩子抓走,所以要躲好,得等到村里人来找了才能出声。 吴冬不知道自己躲了多久,想着平安哥哥的话,缩在小洞里不敢乱动,身子都麻木了。 透过进来时的缝隙,看着外面的阳光渐渐消失,一边想着爹娘怎么还没来寻他,一边纠结着要不要自己出去,又怕出去了会像平安哥哥一样被抓走,惊惧之下忍不住哭出了声,哭了两声又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 吴冬等呀等,始终等不到有村里过来。 很快,洞里的光线就暗了下去。 吴冬忽然想起自己身边就是一座坟墓,脑子开始不受控制地想到村里大人说得那些吃人的妖魔鬼怪,自己要是被吃了,被吃的时候会不会很痛,如果自己被吃了,要怎么告诉大人平安哥哥被抓了,如果大人不知道平安哥哥被抓,那平安哥哥会不会被卖到很远的地方去,或者被打得很惨。 吴冬想着忍不住放声大哭。 吴冬在小洞里放声哭了许久,哭累了,还是没听到爹娘叫自己名字的声音,又怕又饿又累之下,抽噎着睡了过去。 福奚村村民把自家的小孩都放到村长家里,让村长的小儿媳帮忙看着,能上山的大人全都上山找人了。 众人在吴冬和吴平安下午放牛的那座山上一边寻找、观察山上容易藏人的地方、各种坑洞,一边一遍一遍高呼着他们的名字。 无比希望能听到一声回应。 但是直到巡遍了山尖,天色彻底暗了下去,还是什么都没找到。 吴平安和吴冬两人的爹娘绝望地坐在地上相拥痛哭,众人站在一边,想安慰又不知如何安慰。 吴三看了一会儿,狠狠心道:“我们再找一遍,再喊一遍,说不定他们藏哪儿没听见。” 第12章 找到 吴三说这话,连自己都不相信,但丢了儿子的两对夫妇听进去了:“对,再找找,说不定就找到了,再找找。” 众人心中不忍,按照吴三的话,从原路回去又一遍一遍呼喊吴冬和吴平安。 吴冬迷迷糊糊之中,听到有人在喊自己,下意识应了一声:“我在呢。” 应完,才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还在小洞里,嘴一撇,又想哭了,但是耳边不断传来的呼喊声告诉他,他的爹娘找来了。 吴冬高兴地想爬出去,身子却因长时间不得活动而麻木不听使唤,吴冬趴在土堆上,急哭了:“爹!娘!我在这里呀。” 夜里山间的风呼呼地吹,树叶摩擦的声音和那头村民呼喊的声音直接盖住了吴冬的哭声。 吴冬动不了,只能不停地哭喊着爹娘,生怕自己停了声,爹娘就走远了。 幸好有两个村民往这边走来,想试试运气看能不能找到,越走越近,听到的声音越清晰,也顾不上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赶紧招呼大伙儿过来:“找到了找到了,听到声音了!” 招呼完大伙儿,两人又赶忙寻着哭声去找人,待两人在坟前站定,听着声音从坟后的小洞里传出来,吓了一身冷汗。 但对孩子的担心占了上风,哆嗦着问:“是、是冬子吗?” 吴冬听到熟悉的声音,顿时安心了,赶忙止住哭声:“是我,叔叔,你快去找平安哥哥,他被抓走啦。” 村民一听平安被抓走了,也急了:“你先出来,再说说平安被抓着往哪边去了。” “好。”吴冬乖乖点头,趴了这么久,身体已经恢复了知觉,慢慢爬了出来。 这时,其他人都赶到了坟前,吴冬爹娘不等吴冬站稳,就一把把吴冬拉进了怀里,失而复得的喜悦让夫妇俩又一次失声痛哭。 吴冬窝在娘亲的怀里,什么害怕担心都没有了,心里只剩着急,一只小手轻轻拍着娘亲的后背,另一只抓着父亲粗糙的手指:“爹娘,我没事,你们别哭了。平安哥哥被抓走了,我们要赶紧去救他!” 吴平安的爹娘早已焦急不已,见吴冬还算冷静,赶忙蹲到他身边询问自己儿子的情况,什么时候被抓走的,往什么地方去了,抓走他的人长什么样。 可惜吴冬在吴平安被抓走之前,就已经被吴平安藏进了小洞里,听着外面的声音,只知道被抓走了,别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了。 村长在吴冬断断续续的回答中,猜想吴平安怕是被带走已经很久了,再看看天色,料想今晚是无论无何也找不到吴平安了,只好劝着吴平安爹娘和村民先回家。 第16章 吴平安爹娘担心儿子是真,却也知道夜里在山中的危险,不能为一己私欲让村里人跟着冒险,只好听从村长的话,原路返回村子,回到村子,各家就都自行散去了。 吴平安的娘亲,也就是吴林氏走在村路上失魂落魄地想着明日该如何去找儿子,忽然感觉袖子被拽了拽,低头一看,是吴冬那孩子。 吴林氏想着孩子受了惊吓,强打着精神软声问:“冬子,怎么啦?” “伯母,平安哥哥说他会听话,不让人打他,他会等我们去救他,你不要太担心,天亮了我们一起去找他,好不好?”吴冬说着,顿了一下,不等吴林氏出声,又道:“伯母,对不起,要不是我,平安哥哥说不定就不会被抓走了,你要是生气,你就打我出气吧,我不疼的。” 看着乖巧的吴冬,吴林氏哪里忍心怪他:“不是冬子的错,错的是想抓你们的坏人,冬子那么小,平安哥哥保护你是对的,伯母这么会生你的气?你呀,回去好好吃饭,好好睡觉,等平安哥哥回来找你玩,乖啊。” 吴林氏摸了摸吴冬的脸蛋,轻轻把他往他爹娘身边推,示意他回去。 吴冬娘重新把儿子抱在怀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吴林氏,说别担心,可人家的儿子丢了,当娘的谁不担心,自己的儿子找到了,这种话说着难免被误解成风凉话,只好同吴林氏道:“嫂子,明日你和村长去报官,我当家的和堂哥他再找几个人一起去周边的村子找找,我去我娘家问问。” 吴林氏此时也有点六神无主,听到妯娌这么说,好歹有了点方向,点点头:“好,你先带冬子回去,他也吓得够呛,晚上怕是睡不好,你也多注意些。” …… 自那日赶集回来,林筠初同村长说了人贩子的事之后,村里的小孩大人都警惕了不少,就是放羊,也是大人和小孩一起。 十天过去,榕树村依然平平静静,大人小孩难免都有点松懈。 林筠初被打来的猪卖不出去给打击了,也不怎么上山去,该给禾苗施肥就施肥,该除草就除草,该洗衣做饭洗衣做饭,里里外外的活计都不用叶新夏操心,就为了让叶新夏好好磨她的绣工,争取有机会成为她心心念念的锦绣堂的绣娘。 林筠初心情不错地抱着满盆衣服往小溪边走,盆里是叶新夏刚刚给她做好的新衣服,洗洗就能穿上,这可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一针一线给她做衣服,怎么想都开心得不得了。 榕树村之所以叫榕树村,就是因为榕树多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 小溪边洗衣服的地方就长了一排高大的榕树,村民在榕树下砌了台阶,方便洗衣什么的,哪怕是炎炎夏日,在大榕树的树荫下,也清爽不少,村里人也都喜欢在太阳当空不好下地的时候过来洗衣服,时间利用能力杠杠的。 林筠初过来的时候,榕树下已经有好几个人在了。 林筠初走过去找了个位置,取出衣服,笑眯眯地和大家打招呼:“中午好呀。” “中午好。”自林筠初到村里后,几乎每天都会来洗衣,大娘小媳妇们都习惯了她的打招呼方式,也都笑眯眯用林筠初的方式回复她。 村长夫人离林筠初近,眼尖看见了林筠初取出的衣服里的新衣:“筠初这是做了新衣呀,看着不错呀,你穿起来指定好看。” 第13章 寻子 “新夏给我做的,她也说我穿着好看。”林筠初得意地说。 村长夫人失笑,筠初这孩子,那得意的小表情跟她的小孙子得了好东西的时候一样一样的。 “哪能不好看嘛。”旁边的一大娘也加入了话题,“你们看看筠初这孩子,脸盘子多端正,身条也不错吧,人也爱笑,正好的年纪穿啥不好看呐?” “那是那是,长得好不说,还勤快,我要是有这样的闺女,我做梦都能笑醒。可惜我家都是臭小子,做个活都得三催四催的。” 大娘可看好林筠初,勤快,人长得周正,还能打猎,要是能说给她家随便哪个小子都是那小子天大的福气,可惜了,林筠初还不想嫁,她也不能勉强。 这话林筠初不知道怎么接,只笑笑不说话,好在在场的人多,很快就有人把话题接下去了。 “得了吧,新夏那孩子来之前,谁不知道村里就你家那几个小子最勤快。” “就是就是……” 就洗几件衣服的功夫,聊天的话题换了一茬又一茬,不过都是家长里短,林筠初也就默默听着。 林筠初洗的衣服少,那些要洗一大家子衣服人快多了,收拾好和大家告别正要回家去,就见对面有几个陌生的男人正匆匆趟着小溪过来,不带绕一下路的,其中一个还挺魁梧的样子。 榕树下的人也都看见了,纷纷停下来,疑惑地问出声:“这怎么回事呀?”好好的路不走。 年轻小媳妇视力好些,看清他们脸上急切的表情,不知想到了什么了,害怕得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就想走。 榕树下都是女人,见了小媳妇的动作也意识到了,纷纷收拾东西,不管是什么人,还是先回村里要紧。 吴勇个高腿长,走得快些,见人想走,连忙高呼:“婶婶大娘们,先别走,我孩子丢了,过来找找,麻烦等一下。” 吴勇着急过去,也来不及看脚下,不小心踩了颗石头,没站稳,整个人扑在水面上,湿了一身,虽然衣服本来也被汗湿了,没什么区别。 第17章 不过榕树下的大娘们见他这样子,再加上他说的孩子丢了,动了恻隐之心,也就都停下了离开的脚步。 林筠初自见到他们开始就没动过,细细观察他们的表情和肢体动作,猜想他们可能是真的在找孩子,于是放下木盆等着他们过来。 吴勇第一个上岸,眼里充满焦急与期待:“各位大娘、妹子,我叫吴勇,福奚村的,我儿子吴平安昨天下午丢了,是被人抓走的,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过我儿子?” 岸上的妇女们面面相觑,然后摇头:“没见过,这些日子村里没来过外人。” 这些日子村里人都比较警觉,还真没发现村里来过陌生人。 吴勇闻言,失望地耷拉着肩膀。 他们一行人天还没亮就出发,从离家最近的村子开始,一个一个村子地找,不仅没找到自个孩子,还发现个别村也丢了孩子找不到。 吴勇心知时间越长,找到的希望越渺茫,带着兄弟紧赶慢赶,找到榕树村的时候,其实已经把周边大多数村子都找过了。 要是自己多上心些,平安也不会丢,田地里的活再重要,哪里有儿子重要,糊涂!吴勇越想越自责,恨不得给自己一拳。 就在吴勇自责得不能自已的时候,一道年轻女子的声音打断了他。 “孩子几岁,多高,穿什么衣服,在哪里丢失的,孩子的容貌特征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比如脸上哪里有痣或者有伤疤什么的,抓他的人又长什么样,你跟我们说说,说不定哪天就见到了,能认出来。” 林筠初忽然出声,女人们也跟着点头:“对呀对呀,你说说,我们给你留意着。” 吴勇猛地抬头,仿佛又看到了希望,连忙道:“孩子10岁,昨日下午在山中放牛的时候被抓走的,穿着土灰色的衣服,肩头有块黄色的补丁,大概有这么高。”吴勇往自己腰间比了个高度,又说:“孩子比较瘦,皮肤比较黑,左手割草的时候被镰刀割了食指,关节那里有一道疤,很好认。” “好,我记下了。你们也不用太慌张,太急反而乱了阵脚。”林筠初点点头,继续说:“我带你们进村问问,这些日子村里人比较紧张,你们自己贸然进去的话,少不了被盘问,会耽误些时间。” “好好好,谢谢谢谢。” 吴勇一行人连连鞠躬道谢,除了这些,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不用,应该的。走吧”林筠初抱起木盆在前面带路。 吴勇一行人赶忙跟上。 很快林筠初就把人带进了村,大中午的,村里大多数人都宅家里,只有小孩子贪玩不知炎热,三三两两聚在树下玩泥巴扔石子。 小孩们被家长严厉警告过,见了陌生人顿时如鸟兽般散开,一溜烟没了影子。 保险起见,林筠初没让他们一家一家去问,直接把人带到了村长家。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吴勇他们是真的丢了孩子,万一是过来踩点的呢? “村长。在吗?有事找。”林筠初在村长家院门口高声问。 “在的,怎么了,难得你来我这里。”村长摇着蒲扇过来开门。 林筠初把吴勇的情况说了一遍,村长听了也跟着着急,拉上门就要带着人挨家挨户去问。 林筠初赶忙出声阻止:“村长,不用那么麻烦,去晒场旁边那里敲个锣,大伙儿听到声音出来就行了,这样子快一点。” 村长一拍脑袋:“对对对,瞧我,急糊涂了,我这就去拿锣。” 吴勇一行人由村长带着,林筠初便先行回了家。 叶新夏正拿着木炭蹲在地上在琢磨绣花新花样,听见外面锣声不断,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也顾不上洗手,炭条一扔就出门,差点和准备进门的林筠初撞个满怀。 林筠初伸手扶了她一把:“不用去,福奚村丢了孩子,村长召集大家问话呢,你一天天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去了也没用。” 第14章 防范 “又有孩子不见了?这才多久?”从集市回来也才不过十来天。 “是,他们这么猖狂,我估计他们下手的对象不止是孩子,这段时间你在家别乱跑,门窗关好,夜里有人敲门却不吭声的,你只当没听到。” “啊?”叶新夏疑惑,怎么 突然说这个? “这段时间我可能不常回来,要在山上巡山,看看他们是不是躲山上。” 林筠初也是临时起意要去巡山,这些人贩子这么轻易得手,作案如此频繁,想来是经过蹲点的,这一带多山,说不定他们就在山上比较隐蔽的地方在观察村子里的动向。 福奚村、羊儿村和榕树村也就隔两三个山坳和一个青水湖,福奚村已经丢了孩子,那离人贩子对榕树村下手也就不远了。 “这怎么行,如果他们真的在山上,碰上了,你怎么办?他们和动物可不一样。” 叶新夏不赞同地抓住林筠初的衣袖,她承认林筠初力气大,能打猎,对上普通人贩子也许林筠初是有胜算的,可如果对方人多势众、丧心病狂呢? “这些事总有人要去做,我到时候跟村长说,多找几个人一起,就算在山上逛逛,让他们看见,让他们知道我们村不好下手也是好的。要不然等孩子丢了,就来不及了。” “可是……”叶新夏还是有些犹豫。 “没什么可是的啦,我能跑会跳,要是情况不对我就跑,不会跟他们硬着来,放心吧。”林筠初晾完有衣服,见叶新夏还是紧皱着眉头,看样子很忧虑。 第18章 林筠初想了想小时候爸爸妈妈还在的时候,自己不开心时爸爸妈妈是如何安慰自己的,于是上前抱了抱叶新夏,低头在她额头亲了一口:“别不开心啦,多笑笑运气才会好。” 叶新夏被她的操作给惊呆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林筠初要是是个男子,怕不是要挨打! 林筠初见她没反应,叹了一声,无奈地揉了揉她的头:“不生气好不好,你不是说过几天中秋节要去镇上吗?我一定会在中秋节之前回来的。” 叶新夏也知道自己管不了她,刚刚头上揉搓的力道轻轻的,感觉有点好,让她无端想起死在战火中的助婴堂的嬷嬷,以前嬷嬷也是这样揉她的头,让她有点留恋。 叶新夏把头往林筠初面前一探:“再揉两下,就让你去。” 林筠初失笑:“行,揉多少下都行,附加两个拥抱都行。”抬手又给叶新夏揉了两下。 “抱什么抱,你要是个男子,现在腿已经断了!女孩子也没见得有几个像你一样,动不动就抱人,轻浮!” 要求得到满足的叶新夏把头一缩,给了林筠初一个白眼。 “嘿!我哪儿轻浮了?你可别污蔑我啊,我什么时候动不动抱人了,也就对你,才两次。刚刚那个还是看你不开心才抱你的。” 林筠初不满。 “谁知道。”叶新夏嘴一撇,下巴一扬,双手往身后一背,进屋去了。 有点可爱怎么办? 林筠初挠挠头。 村长那边效率极高,林筠初到的时候,人群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吴勇几个人也已经离开,只剩几个本村的村民在那里说话。 不过村长还在,林筠初上前叫住村长:“村长,等一下,我有话说。” “什么事?”村长提着锣,慢悠悠地转身过来,又坐下了。 “是这样,我看福奚村和羊儿村都出了事,吴平安还是在山上被带走的,我想人贩子应当是在山上蹲过,我们后山那里,孩子们常去,虽然说这几天孩子们都很听话,但就怕有那么一两个头铁偷偷去。所以我想着要不在村里找几个人到山里巡视几天,不说一定能抓到人,但也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在找他们,从而投鼠忌器。不知道村长觉得是否可行?” 林筠初说了自己的打算,本以为村长会有所顾虑,没想到村长直接点点头,赞同:“不错不错,这个主意好,筠初想得周到。” 旁边的人也都附和:“确实,筠初说得对,不管效果怎么样,总得做了才知道。” “是呀,别的村都遭了难,说不定哪天就到我们村,谨慎些好,我回家跟我当家的说说,田地里的活先放放,孩子重要。” “那我去跟我大儿子说说……” 村长见此,欣慰地点点头,这样好,这样子村子才能和谐嘛:“行,今天也不早了,先不安排巡逻,你们回去跟大伙儿说说,能去的,今晚得空了就来我家,给你安排上山事宜。” 众人得了任务,也不聊天了,各自通知大家去了。 林筠初和村长道了别,向着赵猎户家走去。 赵猎户家偏僻,大中午的,院门都关着,林筠初敲了敲院门,等人来开门。 夏日炎热,赵小婵搬了个躺椅放在堂屋,躺在上面慢悠悠摇着蒲扇,发着呆。 爹爹进山去了,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偏爹爹还说上山累,非不让自己跟着。赵小婵唉声叹气。 猝不及防听到敲门声,赵小婵大为惊奇,稀客呀,平日里他们家可不会有什么人来:“哪个呀?” “林筠初,找赵叔有事。” 林筠初,赵小婵知道,她不仅知道,还有点崇拜,崇拜之中又有点质疑,林筠初真的有她爹说的那么厉害吗? “来啦。”赵小婵打开门:“进来吧,不过我爹不在,你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他要晚上才能回来。” “小婵?”林筠初问,之前和赵猎户一起下山的时候,赵猎户有提过他家里有个女儿叫赵小婵。 “对,是我。你坐着,我给你倒水。”赵小婵给林筠初搬了个凳子:“你找我爹做什么?” “巡山的事。刚刚你应该也去了大晒场那里吧。” “去了,那个福奚村的孩子丢了。这跟巡山有什么关系?”倒好水,赵小婵往躺椅上一躺,半点形象包袱也没。 “吴平安是在山上丢的,我怀疑人贩子就在村子周边或者山上蹲点,我们找几个人一起把周围的山走一遍,免得村里的孩子被盯上。而且,除了孩子,我也怕他们对落单的姑娘下手,正好前段时间赵叔跟我说他上山的时候家里就你一个,所以关于巡山这事,赵叔应该也比较上心,就过来问问。” 第15章 安排 “这样子。” “是的。如果赵叔想去的话,晚上就去村长家一趟,到时候村长会做详细安排。如果人多,也不会每天都要去巡。” 话音刚落,林筠初就见对面的女孩一个打挺,嗖一下就到了自己跟前:“那我可以去吗?” 在家太无聊,村里的人也不熟,偏偏爹爹还不让她到山里转,赵小婵感觉自己都要无聊死了。 “……应该可以吧,你和赵叔商量一下。” 林筠初也不确定能不能,她再迟钝也发现了这个村子里未出嫁的女子其实很少出门,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应该是风俗影响,她也不敢把话说死。 第19章 “那你去吗?你去的话我爹应该也让我去,正好看看你的本事,上次我爹回来可把你夸得跟他亲女儿似的。” 赵小婵脚尖在地上碾了碾,嘟着嘴,看起来有点不高兴。 林筠初看她跟个小孩似的,忍不住笑:“巡山又不是打猎,能看出什么本事。再说我也没什么大本事,可能是赵叔第一次见我这样的,觉得惊讶,忍不住多说了两句。” “我爹才不是什么人都夸,长这么大我都没见他夸过别的猎户,你肯定有什么特别厉害的,要不然我爹才不放在眼里呢。” 对于爹爹,赵小婵百分百无条件信任。 “行吧,那到时候上山了再看。我得先回去了,忙呢。”林筠初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小女生说话,赶紧找借口开溜。 这种不停被人夸的场合,林筠初每次都觉得有点不知所措,要是人多,她还可以笑笑不说话,但现在就她和赵小婵,沉默了这场面就尴尬了。 还是赶紧开溜比较好。 “好吧。”毕竟也不是多熟悉的人,赵小婵也不好挽留,只好把人送到院门口。 很快,就到了晚上,林筠初过去的时候,村长家已经坐了不少人。 榕树村算是个比较大的村落了,五十多户人家,到场的大多是身强力壮的青年,林筠初粗略看了一眼,大约有三十人。 等了一会儿,又来了十多人。 村长看人来得差不多了,也就不等了,直接按照每十人一组,一组巡一天,轮着来。 分到最后,村长看着林筠初有点为难,大伙儿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林筠初不合适和他们一组,但是不安排吧,林筠初今晚过来了,明显就是要上山的样子。 林筠初也知道不合适,于是道:“不用安排我,我不跟他们一起上山。” 村里男子与林筠初接触不多,本来以为林筠初过来只是好奇村长怎么办事的,没想到林筠初却是想上山,顿时不约而同地看向她。 这林姑娘怕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虽然……虽然她曾经确实是猎过野猪吧,但说不定那天只是运气好呢? “姑娘,要不你就别上山了吧,我们这些大男人难道还不能把这山给看好吗?”一青年男子不客气道。 旁边的几个男子也跟着附和:“是呀是呀,你一个姑娘,多不方便。就别去添麻烦了吧。” “可不是,你一个女人,跟我们上山,多不方便。” 女孩子嘛,好好在家绣绣花啥的不就好了,平日里到处跑就算了,毕竟是外来的,家里没人帮衬,可以理解,但巡山这种事,就不必参合了吧。 巡山本来就累,谁还顾得上去照顾一个拖油瓶。 “……” 听到那几个人叽叽喳喳地说这些话,林筠初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没说清楚,还是这些人听不懂人话? “村长,你安排他们吧。我先回去了。”说完,林筠初看都不看那几个男子一眼,直接出门回家去了。 回去看叶新夏绣花不比在这看一群二臂强? “好好好,天黑,你慢点啊。”村长其实对于林筠初没什么太大的看法,对于他来说,愿意为村子付出的,都是好孩子。 见林筠初处境不好,但奈何大环境就是如此,村长只好出言叮嘱林筠初慢走。 那几个男子见林筠初根本不搭理自己,有点不满,正要再说些什么,就被村长横了一眼:“一堆大男人指着一个小姑娘欺负,也不嫌臊得慌,出息!行了,剩下的人组成一队,按照刚才的安排记得上山去就行,回去吧。” 林筠初到村长家的目的也不是跟这些不熟的人组队,她的目标自始至终都是赵猎户。 这会儿见赵猎户没来,就站在岔路口等人。 众男子出了村长家就各回各家去了,偏那几个嫌弃林筠初拖后腿的眼尖,瞧见林筠初蹲在岔路口,身旁也没什么人,于是更加肆无忌惮了。 几个人推推攘攘地来到林筠初身边,又开始了他们的高谈阔论。 林筠初耐着性子听了一下,那几个人来来回回地说,反正中心思想就是女子就要乖乖呆在家里不要到处添麻烦、什么像上山啊打猎啊这种活儿就该是男人干的,女人只会拖后腿啥的。 林筠初无语至极,终于琢磨出味儿来了,这些人刚刚进屋的时候不情不愿的,被村长安排之后就开始唧唧歪歪,这怕是不想巡山,但是又要面子,不好直说,所以就拿自己这个提议者出气了呗。 林筠初再好的脾气都被他们给磨没了,只好站起身来:“你家的女人不出门是你家的事,与我无关。我也说了不跟你们一块儿上山,你们跟我唧唧歪歪做什么?一个大男人,吵得跟几百只鸭子似的,怎的,不想巡山就别来啊,既想要脸又不想干活,想屁吃?” 那几个男子哪能想到心底的那点想法会被林筠初这小妮子看出来,还这么大剌剌地说出来,顿时急了:“我们说错了吗,你们女人就是废物,连孩子都看不好,孩子丢了反而叫我们去巡山,这不是没事找事吗,别以为我们不知道这事儿是你提议的,一小娘们一天天就知道多管闲事。你以为你谁啊,就一外来户,信不信老子我弄死你都没人说一声!” 林筠初都要气笑了,这都是些什么迷惑言论,真的是病得不轻! 第16章 完美契合 林筠初等不到人,又实在被缠得不耐烦,白眼都要翻上天了:“是是是,你厉害,天皇老子来了把你拜,你最牛,阎王爷在你跟前都得磕响头。我真的好害怕哦。” 第20章 说完,不解气,又抬起手来在眼角摸了摸,身子跟着扭了个别扭的姿势,嘴里继续阴阳怪气:“哎呀,人家好害怕,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呢。” 男子一行人心里那个气呀,他们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 其中一个脾气冲一些,伸手就要抓住林筠初的肩膀,想让她瞧瞧他们可不是好惹的。 哪知手才伸到林筠初跟前,就眼前一花,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小腹就挨了一脚,没站稳,一屁股坐在了路边一块石头的棱角上,剧痛从屁股上传来,男子没忍住“嗷”一声叫了出来。 旁边几人也显然也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听见同伴的嚎叫赶忙上前七手八脚地把人扶起来。 挨了一下子的男子轻轻碰触了一下自己的尊臀,立刻又发出了抽气声,真特么疼! 林筠初处理了人,身子又恢复了刚刚的别扭的姿态,这会儿手就不在眼角了,而是五指分开,覆在眼睛上,眼睛从指缝露出,眼里的嘲讽几乎化成实质:“哎呀,人家好怕怕哦,怎么叫得这么惨呀,我刚刚还以为谁在杀猪呢。” 仇恨值一下子拉满。 几个男子哪里还忍得住,放开扶着同伴的手,一窝蜂涌向林筠初,今晚他们就得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知道他们可不讲什么武德! 男子屁股上挨了那一下,只觉得那股痛感沿着腿往下走,脚都软了,以为兄弟会扶着他,就放心地把重心放在扶着他的同伴的手臂之上,哪知他同伴经不起挑衅,直接松手。 于是男子在重力的作用之下,又一屁股坐了下去,石头还是原来的石头,棱角还是原来的棱角,屁股还是还是那个屁股,就这样再次完美契合,精雕来了都得甘拜下风。 几个男子的拳头都没挨到林筠初身上,就被身后杀猪般的哀嚎惊了个哆嗦,拳头瞬间卸了力,回头看见自家兄弟的惨状,也顾不上林筠初了,又七手八脚过去忙着搀扶自己的兄弟。 男子屁股连挨两下,感觉整个屁股都是麻的,也不相信自己那些不靠谱的兄弟了,自己小心翼翼护着屁股慢慢站起来,幽怨地看了林筠初一眼,沉默着一拐一瘸地走了。 惹不起惹不起,至少也得等屁股好了之后再说,好痛…… 其他几人见同伴走了,怕他出事,也跟着走了,走之前还不忘对着林筠初撂狠话:“你等着,今天算你走运!” 林筠初:“……”确实挺走运的…… 有点想笑是怎么回事?噗! 乐子走了,等的人也不知道会不会来,林筠初无聊得只好在路边折了根枝条开始辣手摧……杂草。 叶新夏早早做好了饭,就等着林筠初回家,哪成想出门时说很快回来的人,到了月华遍地之时,家里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左等右等,最终还是忍不住出门去寻人。 往村长家方向没走多远,就看见有几个黑乎乎的人影往这边来,叶新夏隐隐约约听到了村里几个风评不怎么好的男人的声音,赶忙往旁边一躲,借大榕树粗壮的树干遮住自己的身影,默默等待几人离开。 几人经过大榕树的时候,正七嘴八舌争论着,其中还夹杂着抽气声,叶新夏也不敢探头去看,等几人磨磨蹭蹭走远,才赶紧往村长家走。 正巧,林筠初久等等不到人,也就不等了,回来途中和叶新夏碰了个正着。 林筠初几个快步跑上前,仗着自己个高,伸手揽住叶新夏的肩膀:“怎么过来了?” 叶新夏“啪”地拍下林筠初的手臂:“少动手动脚,也不知道是谁说很快回来,结果呢,是不是我不来你就不回家了,你不知道晚上外面很危险吗?我刚刚还看到那几个烂人了,你说你要是被缠上怎么办?” 叶新夏越说眉头越皱越紧。 “哪有,我这不是正在回的路上嘛。再说,你说的那几个烂人,好像也不咋样。”林筠初哄完了叶新夏,又将方才的状况同叶新夏说了一遍。 刚开始叶新夏还义愤填膺来着,后边就慢慢变成了幸灾乐祸,笑得脸颊发酸后,一边说不能笑了,一边揉着脸颊笑得更欢。 林筠初看着她笑,感觉自己发现了她往常看不到的叶新夏的另一面。 往常没什么表情的叶新夏,沉浸在刺绣之中,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温柔、娴静,而此时,笑得开怀的叶新夏,看起来格外可爱,灵动极了。 明明生活条件没那么富足,偏偏笑起来两颊还有点肉肉,林筠初突然觉得手有点痒痒,想捏…… 赵小婵自林筠初离开之后,就开始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爹早点回来,好一起去村长家,结果可好,猎户直接不回家了!赵小婵等了一宿,最开始满腔怒火,后来就慢慢变成了担忧。 为了方便,赵小婵曾经还和她一起在山上建了一栋小木屋,遇到下雨什么的不能下山或者蹲守什么猎物的时候,赵猎户就会住在山里。 可今晚外头月华如水,赵小婵站在院子里都能看见远处朦胧月色下弯曲的山道,偏偏赵猎户没回家,早上出门也未曾说过不回家这事。 该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别不是被林筠初给说中了,山上真的有人蹲点,然后被她爹给碰上了,她爹侠肝义胆,一个不忿直接和人干上了,然后不敌也被抓走了吧? 赵小婵在院子里急得团团转,脑子开始不受控制地想象各种她爹以一挑十、力战群雄然后最终落得惨败的场景…… 第21章 要不然他怎么不回家?! 然而真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赵猎户趴在小木屋对面不远处的树上,死死地盯着小木屋里几个偷了他猎物还占了他屋子的贼人,咬牙切齿。 赵猎户是常到镇上去的,对各村丢失孩子的事也有所耳闻,设想了贼人可能使用的作案手段之后,猜测他们出手之前可能会先进行蹲点,因此这些时日在山上的巡视的时间就长了些。 第17章 摇人 本来赵猎户以为今日也会和往常一样风平浪静,谁知就在他看天色晚了,到陷阱那里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收获的时候,还没到外围,远远地就看见几个身强力壮的陌生男人在他的陷阱里,抓着他的猎物,高呼今晚吃烤肉。 赵猎户那个暴脾气哪里忍得了,撸了袖子就要上前理论。 袖子还没撸整齐,对面又传来了声音:“没想到在这蹲着榕树村,还有肉吃,想想之前那几个村,山上连个像样的坑都没有,嘴巴淡得看见你们都想啃上两口,等榕树村这一票干完,老子不上春风楼好好潇洒上一番,对不住这番辛苦!” “可不是,榕树村可比别的村大,孩子应该也多,到时候多带两个也不会被发现那么快,得干票大的。” “对对对,干票大的!特么的,兄弟们都蹲了好几天了,村里孩子愣是没一个上山的,老子想动手都没机会。” …… 后面那些贼人还说些什么,赵猎户是记不清了,只知道当时的自己是用尽了全身力气在压抑自己心中的怒火,艰难地保持那微小的一丝冷静。 对方人多,连孩子都下手,可想是群心狠的,发起疯来自己一挑好几个,不一定打得过;别村的孩子被带走了,都带到哪里去了,不知道;孩子被抓走之后怎么样了,会不会被虐待什么的,什么都不知道,为了孩子,不可冲动! 赵猎户冷静下来后第一个想法就是要赶紧回村,告诉村长,然后带人来把这几个贼人都抓了,先打个半死,再送去官府。 可回头想想,时间还长,这些人既然还在蹲着榕树村,今晚就不会离开,要行动的话少说也得等天亮了,这期间以自己的脚程,山上山下可以来回好几趟,倒不如先听听,说不定还有什么线索,毕竟夜深人静的,有些话可以肆无忌惮地说,深山老林里谁听得见? 于是赵猎户为了这线索,大半夜的,饿着肚子,趴在树上喂蚊子不说,还得眼睁睁看着那群挨千刀的人贩子住着他的屋子,用着他的驱蚊草,吃着他的猎物,结果呢,这些人太不“敬业”了,居然什么都没提到,真是欺人太甚! 夜渐深,屋里谈话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直至消失然后又响起此起彼伏的呼噜声,赵猎户这才动了动发麻的身子,慢慢从树上滑了下来,借着月色悄悄溜回了村。 去他的线索,先把人抓了再说! 赵猎户小心翼翼地回到了村里,心里着急着抓人,第一个想到了当初追着野猪插木矛的林筠初,那速度、那叉猪的架势、那准头,是个打猎好手,抓那些人时若是有失误,就让林筠初把他们当野猪叉了也比让他们跑了强。 于是直直地就往叶新夏家来了,到了门口又有点犹豫,大半夜的,也不知道林筠初会不会同意出手。 连着徘徊了小半刻钟,都没有勇气敲门。 在院子门口出现脚步声的时候,林筠初就已经醒了,本来以为是晚上那挨了一脚的无赖想要趁着夜色过来搞小动作,结果细细听着对方在门口徘徊了几步,又发现这脚步声比较陌生,脚步沉稳,不像是那个屁股挨了两下导致脚步一深一浅的无赖。 林筠初被那脚步声和时不时的叹气声给烦得不行,只好起身开门看看是哪方神圣大半夜的这么闲。 听到开门声,赵猎户一惊,看见是林筠初,很快又冷静了下来。 “筠初啊,吵醒你了?” “确实,脚步声哒哒哒的,不醒都难。”林筠初半点不客气,不过也知道赵猎户大半夜找来,估计是有什么重要的事,也不废话,“什么事,这么急?” 听林筠初直切正题,赵猎户也不废话了:“山上来了几个贼人,就是镇上传的专门对孩子下手的那几个,近来在盯着我们村子里的孩子,现在就在山上。我想着你猎野猪的本事不错,想请你跟着走一趟,不用你做什么,就是抓捕的时候要是有哪个跑掉了,你拿木矛叉住他别让跑掉就成。” “行,他们几人,你打算叫几个人去?”林筠初点点头应了下来,抓人,这对于林筠初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她本来就打算这么干。 “他们共有五个,长得高大魁梧,人少的话估计不是对手,所以得多叫些,越多越好,最好把木屋围起来。” “他们在屋里?山上有屋子?” “有,我和小婵在山上建了栋小木屋,离陷阱地有一小段距离,往常不常去看,倒是让他们当成了贼窝!”赵猎户气愤道。 “冷静,你去叫人,月亮已经偏山头去了,得快些,在他们醒来之前到达木屋更好。我在晒场那里等你们。” “好好好,我这就去叫人。”赵猎户忙不迭点头转身急匆匆走了,果然人一着急起来就容易昏头。 林筠初关上院门,转身才发现叶新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了,正站在门口看她,也不说话,就那样站着。 第22章 林筠初也说不上自己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叶新夏应该说些什么,至少问问,问什么都行,但是叶新夏什么都没说。 林筠初也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正想说,就见叶新夏转身进屋了,只好快步追上去:“新夏,我……” “我都听到了。”长期的独居,叶新夏习惯性保持警惕,一般夜里有什么声音她都会醒,所以林筠初出门的时候,她就跟着起来了。 他们所谈论之事,事关重大,林筠初心系村里的孩子,她又能说什么呢? “你去吧,多注意些,别逞能。”叶新夏拢了拢外衫,不等林筠初说话,就进了房间。 林筠初看着房门在眼前“砰”一声关上,心里莫名涌起一股怒火,不是对叶新夏,而是对那些盯着孩子不放的人贩子。 压了压心里的焦躁,林筠初到底是换了方便的短打,拿上早就备好的几支木矛出门去同赵猎户会合去了。 第18章 抓捕 赵猎户行动力不错,林筠初到晒场的时候,晒场已经聚了不少人,大约有二十人,其中就有那几个无赖。 那几人见到林筠初时,眼睛都瞪大了,这女人怎么什么事都有她的份!这大半夜的,一大堆男的,她一个女人来合适吗? 这几人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一想自家兄弟的惨状,这会儿因为屁股疼被赵猎户给嫌弃了正在家躺着,就又有些怂,而且在场的人多,别人都没说什么,他们就不必当这个出头鸟了吧。 林筠初心情不好,没搭理那几个,细细听着村长的安排。 显然赵猎户已经把自己的打算和村长说了,村长又把这原因给复述了一遍,以打消众人心中的疑虑。 安排妥当,众人抄着家伙便往山上赶。 走得急,花的时间是少了不少,但也累人,爬过山腰,不少人已经开始支着膝盖喘气,不停擦汗,反观林筠初只是呼吸稍微急促了些,看起来比他们一群大男人还轻松。 这让本来心底有点不满的人反倒对林筠初改观了不少。 很快,众人就来到了木屋跟前,木屋里的那几人估计对这环境很放心,连个放哨的都没有,呼噜声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 众人按照计划把木屋围了一圈,在逃跑路线上又多安排了两个人,防止对方冲得太猛没拦住。 为了不打草惊蛇,众人进山都只涂了防虫蛇的药,借着月光视物,没带火把。 木屋在林子里,屋内的光线只会更暗,因此带头进屋的是对屋内摆设最熟悉的赵猎户,其次是林筠初,因为是赵猎户指名要林筠初进去的,主要观察屋内的情况,好安排如何下手。 带着木矛碍事,林筠初进去之前取下顺手就放在了门侧。 刘麻子躺在小榻上正流着哈喇子做着在春风楼潇洒的美梦,梦里他正和他心心念念的四娘喝着小酒,四娘今夜可比往常热情多了,喝酒喝得爽快,两人搂着抱着就往床上去了。 到了床上,刘麻子急吼吼就想脱衣服,被四娘撒娇着摁住了手,说要玩个新鲜的花样,刘麻子看着四娘娇俏的笑脸,哪里舍得拒绝,自然是有求必应。 四娘一边调笑着一边拿出了一条丝带,让刘麻子伸出手来…… 小榻就在正门的窗边,赵猎户进门就看见榻上多出来的一坨黑乎乎的影子,招了招手招呼身后的人一起摸过去。 刘麻子正睡得四仰八叉,倒也方便了赵猎户和林筠初。 本来想直接捆了,但是林筠初摇了摇手,自己先拿出绳子做了个示范。 于是两人三下两下将刘麻子的四肢用绳子套了个圈,绳子另一头和小榻的四个脚连起来,为了防止绑紧了刘麻子醒来,没有特意勒紧,但若是刘麻子醒了手脚一用力绳子就会越缠越紧,并且会因为绳子长度和小榻四个腿的限制,四肢无法相互接触,想跑都跑不了。 剩下的四个人就有点难办了,排排睡在地上,离窗口有点距离,光线太暗,也看不清是不是随身带刀,贸然行动可能会有人受伤。 赵猎户和林筠初退了出来,将屋内的情况和负责进屋抓捕的几个村民说了。 小声商讨了一会儿,最终决定安排八个人进去,每两个人绑一个人贩子,靠近里面桌子的那个,就按绑刘麻子的绑法去绑,将绳子一端绑在桌腿上,因为无法绑四肢,就绑双脚,限制他的行动就行。 剩下的三个,就只能两个人一起上,生绑了。 就在林筠初和赵猎户绑里头那个人贩子时,靠里第二位置的人贩子,也就是马二里,迷迷糊糊中感觉小腹有点憋得慌,睡眼朦胧地想起来放水,冷不丁看见几个黑乎乎的影子围着哥几个,亏心事做太多以为索命的来了,差点吓得魂飞魄散:“鬼呀!” 一个骨碌爬起来就想跑,正在悄悄摸向他腰部检查有没有带到的村民被他吓了一跳,来不及思考,整个人直接扑他身上将他紧紧抱住。 这一番折腾,其他人也醒了,场面一度混乱,林筠初和赵猎户只来得及将他们手下的那个给敲晕捆绑,没来得及看清旁边发生了什么,就听几个村民连着惨叫出声:“小心,他们有刀!” 然后就见两个人影跑出去了,床边的刘麻子也被吵醒了,顾不上思考为什么四娘的丝带有点刺挠,下意识就想跑,一个翻身,四肢就被缠紧了,整个人躺在榻上像只翻不了身的乌龟,但是这个时候谁有时间管他! 第23章 林筠初手往地上一撑,弹跳起来,抄起门侧的木矛就追了出去。 在外面的村民听见声音,也纷纷围了过来,但奈何他们世代良民,哪有什么和歹人交锋的经验,加上两个人贩子手中有刀又不管不顾,见人就挥,几个冲在前头的村民手臂上、背后、脸上都挨了刀,痛呼出声,后边过来的人听见后,不自觉就怕了。 李二狗和黄左趁着这空隙,突出重围,顺着山路不要命地跑。 耳边的风呼呼响,草木也快速向后退去,就在他们以为自己已经成功逃出来的时候,一只木矛直接从身后穿透了李二狗的肩膀。 李二狗肩膀上插着木矛,踉跄了几下,咬着牙往前走,谁知刚走两步,右腿又被第二根木矛刺穿,这下彻底跑不动了。 黄左见状吓得肝胆俱裂,也顾不上李二狗了,只拼了命往前逃。 太可怕了,这是要杀人灭口哇!太凶残了! 林筠初掂了掂手中剩下的两根木矛,犹豫着要不要把剩下的那一个也叉了,转念一想,黄左要是能跑,说不定直接跑回老巢搬救兵,于是便决定先不叉了,敛了气息跟在黄左身后看看他能跑哪里去,能跑回老巢的话再好不过。 林筠初追着黄左和李二狗两人出去的时候,几个没受伤的村民自觉不能被林筠初一个姑娘给比下去,便也纷纷跟了过去,只是速度终究比林筠初慢了许多,待听到李二狗的惨叫之后,循声过去,便只见那地方只剩下李二狗一人,林筠初和黄左不知所踪。 第19章 担忧 自三天前的早晨,赵猎户带着十几个村民押着那四个人贩子回到村子后,这些天村民们就一直处在一个比较兴奋的状态,连着因抓捕而受伤的那几个村民也觉得自己这伤受得值。 村头田间,回荡着的都是关于人贩子终于伏法的话题。 那天村长和没有受伤的村民押着那四个人贩子报官的时候,也同衙役说了林筠初失踪一事,奈何镇上的衙门衙役本来就少,既要忙着日常杂事,又要忙着审问、调查拐卖儿童一事,实在调不出多少人来寻找林筠初,因此衙门派出五个衙役到山上搜索一天无果后,便回去了,为了安抚民心,只贴出了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一贴出,到底有多少人会真的去找,叶新夏不知道,只知道村里自发组织去找的人,在周围的山上找了三天了,却依然连一丝消息都没有。 偶尔也会有人来安慰叶新夏别担心什么的,只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谁能真的能做到不担心呢? 林筠初失踪第二天,叶新夏去了镇集一趟,什么都没买,就在衙门门前的告示牌下、人流量最多的地方打听林筠初的消息。 中秋前后,镇集总是很热闹,镇下各个村落都会有人来采购一些东西过节,人和人之间总会交流一些八卦,说不定就有人看见了。 只可惜,一整天下来毫无所获,叶新夏原本还想在镇上住上一晚,第二天再问问,后来在村长夫人的再三劝说下才回了家。 叶新夏蹲在自家的田里一边听着村民们的八卦一边割着田埂上的杂草,试图从他们的闲聊之中听到一些林筠初这几天的消息。 叶新夏也说不上来自己对林筠初到底什么感觉,虽然也才一个多月,但是总感觉好像林筠初已经来了好久好久。 久到,不适应林筠初的突然离开;久到,林筠初一失踪,自己就开始忍不住担心,担心她会不会遭遇什么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担心她会不会受伤、担心她即使平安归来,风言风语会伤害她…… 叶新夏机械地重复手中割草的动作,脑子里却又开始一遍遍回忆起和林筠初相处的时时刻刻、点点滴滴。 林筠初出现之前,自己的生活一直都是种地、捡柴、刺绣三者无限循环,仿佛一眼就能看到人生的尽头。 结果就在一个多月前,原本毫无波澜的生活,突然闯入了一个人,那个人还是她亲手捡来的、在衙门里亲口说出让她登记在自己户籍下的。 平日里,两个人各做各的活,真正交流的时候并不多,却又默契得像是相识好多年的好友。 林筠初除了提到自己会打猎之外,对从前的事绝口不提,也从不问她的私事。 每天早晨起来就开始一天的忙碌,从无怨言,好像有用不尽的精力。 她会问很多平常村里常见的东西,包括各种小动物、各种农具、甚至还有衣服是如何穿的,好像从未见过这些东西。 她还特别好学,只要她发现了什么新鲜的事物都要自己上手去学,基本只看一遍就会,学习能力强得令人嫉妒。 除了刺绣,想到这个,叶新夏就想笑。 林筠初看到她刺绣、裁衣的时候,也捏了绣花针也要试一试,结果因为手太粗糙把绣线都蹭得打结,乱糟糟一片,绣花针也拿不好,往帕子上戳几针,手上就被戳出几个血口,试了几下,就死活不愿意再碰一下针线,像个小孩子一样。 果然是孤独太久了,叶新夏想。 这些事,林筠初没来的时候,自己哪天不做,怎么就只记得和林筠初一起做的时候发生的事呢? 叶新夏想得入迷,手上的镰刀没放对方向,左手食指传来的刺痛,唤回了她的注意力。 伤口不深,但是挺长,鲜血瞬间就流了一手。 叶新夏扔了镰刀,单手打开竹筒,用自己带的凉白开将左手的泥水草屑冲洗干净,将右手也冲了冲,捏紧伤口防止血流过多,然后去找止血的草药,这个方法还是林筠初告诉她的。 第24章 林筠初跟了黄左一路,不得不说,这黄左还算有点脑子。 黄左逃脱后,在山里战战兢兢躲了一天,晚上趁天黑夜深人静之时偷偷下山,林筠初知道他绕路,但不知道那么能绕,白天绕,晚上还绕,生生在山上饶了两天,好似知道有人在跟着似的。 到第三天还偷了一户农家的衣服,伪装成农户进入镇集,哪里人多往哪里挤,入夜后才敲了一户人家的门。要不是她擅长蹲守和追踪,铁定会被甩开。 林筠初看那小巷里破旧的小院子,再看看身后不到十分钟路程的镇集,不得不感叹还真是大隐隐于市。 林筠初避开巡夜的人,两三步跃上院子边上的荔枝树,不期然对上一双黑溜溜的眼睛:“……” 林筠初神经都绷紧了,悄悄做好打一架的准备,结果对方就淡淡地打量了她一眼,没吭声,转头继续盯着院子里那亮着灯光的房间。 好家伙,这也是个蹲人的吗? 林筠初细细感受了一下周围,确认这院子周边只有树上有人,并且树上只有自己和那个人再无他人,稍微放松了点。 这一放松,就有点犯困,她盯着黄左三天,三天没怎么休息,又累又饿,实在有点撑不住。 于是待屋里灯光暗下去之后,林筠初转头打量了一下身边那位裹得严严实实的大哥,悄声道和他打商量:“大哥,你还要继续盯着吗?” 大哥转过头来看她,没说话。 大哥脸上的黑布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林筠初实在看不出来他的表情。 就在林筠初以为大哥不会再有反应的时候,大哥点了点头。 林筠初长舒一口气,往树干上一靠:“那我睡会儿,有动静叫我一声,三天没睡,累死我了。” 大哥点点头,认真地做一个无情的监视器。 待到身旁的呼吸逐渐平稳绵长,大哥这才收回落在院子里的目光,把视线投向林筠初。 第20章 大哥 林筠初一上树,第一眼他就认出她来了,所以才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毕竟这人的画像在府衙门前可是挂了三天,虽然府衙出于对她的保护,启示上没有明说她是因为抓捕人贩子而失踪的,但是村民的嘴止不住,几天下来,林筠初的信息早就被人们扒了个遍。 这几天他跟着这院子的人没少到府衙门前和镇集上去,自然也听到了一些,心中不禁有些佩服。 他在沅国各地行走多年,实在很少看见有女子可以如林筠初一样,他也说不上林筠初是幸运还是不幸。 说她不幸吧,榕树村每天都会有人到府衙来询问有无她的消息;说她幸运吧,她失踪了,生死不明。 据他所知,林筠初在榕树村生活也才仅仅一个多月,能让村里如此上心,这在沅国实在少见。 在沅国,人失踪了,一般只有亲人才会如此执着地去寻找,像林筠初这种外来户,一般很少有人去关心的。 见林筠初确实睡得沉,可见是真的累了,大哥,也就是祁方,没忍心叫醒她,小心地打了个哈欠,打起精神继续盯着院子。 他其实也好久没有好好休息了。 到底是睡在外面,林筠初没睡多久便醒了,狠狠伸了个懒腰,正想问问情况怎么样,就见大哥困得直点头,没好意思打扰人家。 林筠初看了看天色,距离天黑还早,便悄悄下了树,摸进院子。 还好今夜多云,若不然中秋前一夜的月亮不知得有多亮堂。 院子不大,几步就能摸到房门,林筠初伸手推了推,没推动,于是上了门栓。 还挺谨慎,林筠初想。 还好八月份的天气还是有点热,窗口是开着的,林筠初在窗口细细听了一会儿,确认屋内的呼吸声都是熟睡中的绵长,无人醒着,这才翻窗进去。 屋子很小,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一人在地上打地铺,再进到里屋,有两道呼吸声。 林筠初悄声在屋里细细搜索,发现并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眉头瞬间就皱了起来,抓贼容易,救人难,屋里没有孩子,是还有别的据点吗? 那可真难办,明日就是中秋节了,她可是答应了叶新夏要和她一起过中秋节的。 林筠初想了想树上的那位大哥,决定还是先交流一下信息,如果他愿意说的话。 原路回到树上,林筠初伸手戳了戳大哥的手臂:“大哥,你蹲了几天了?可有什么发现有孩子?” 祁方张开眼,方才林筠初离开的时候他就清醒了:“屋里有三个贼人,轮流出门,加上你跟着的那个,一共四人。前几天带过几个孩子过来,但是很奇怪,官差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周围的人也证实当时他们没有离开过屋子。” “四个人?我刚刚进去,只有三个!” 林筠初眉头皱得更紧了。 “三个?怎么可能?”祁方不可置信地问。 “就是三个,外屋一个,打地铺,里屋两个,一个打地铺一个在床上,就是三个没错。” 祁方闻言,也开始皱眉,还有一个人呢?哪里去了? 他很相信自己没有记错,傍晚那几个人是一起吃饭的,他就在树上盯着,不可能看劈叉了。 所以……人呢? 地窖?可官差来搜过,根本没搜到! “没有证据,官差也不能胡乱抓人……”祁方觉得烦躁极了,跟了大半个月,对方明明有问题,偏偏没抓到证据! 第25章 两人沉默了下来。 就在祁方以为林筠初放弃的时候,林筠初突然出声:“有证据。” “?”祁方看她。 “我就是证据,榕树村的村民都可以证实我是追着人贩子不见的,虽然我不知道这三天都发生了什么,但是村民们一定报过官,当时我们是一起上山抓住他们的,赵猎户更是监视了他们一整天,认识我跟着的那个,他们都可以作证。” 林筠初顿了顿,又道:“他逃出生天后,躲躲藏藏就为了来到这里,可见屋里人和他关系匪浅。既然孩子们都找不到了,可见都不在这里,我们再守着也无用,报官吧。” 祁方想了想,觉得林筠初说得也有道理。 他本来也只是出门游历,到了这里听闻孩子失踪一事,也是一时兴起想要探探,结果探了这么久,没有抓到人贩子不说,还被官府警告,长时间休息不足,他也觉得有些撑不住了。 “那就报官吧。” 祁方说。 剩下的就交给官府吧,他这种小平民还是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好,我天亮就去报官,你继续盯着。” 天一亮,林筠初就到了衙门。 衙役方云峰揉着眼睛哈欠连天地出了衙门,拿着告示准备张贴在告示栏,就看见了林筠初,惊喜得直接跑过来。 林筠初衙门里谁不认得,她可是为抓捕人贩子一事立了大功呢,特别是那个身受重伤的李二狗,就他提供的线索最多。 前段时间人贩子一事迟迟不见进展,大人可愁得不行,他们这些小的也过得水深火热,临近中秋,还持续有孩子失踪。 上头可是下了死令,中秋前这事要是还没有进展,他们这些衙役发钱倒也算了,就怕直接被判个玩忽职守,直接下牢了。 还好,就在前几天,榕树村送来那几位,经过两天两夜的严审,得了线索,又从隔壁镇调了人,终于在昨夜把那些人都抓了下牢,现在地牢里还闹哄哄的。 “林姑娘,你可算出现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你不见这几天,大伙儿可担心极了。” “我没事,我过来报案,请你们过去抓人。”林筠初也不废话。 这些事还是早点了了好,这天都亮,她还赶着回家呢! “报案,报什么案?” 方云峰一脸迷茫,脑子有点转不过弯。 “我跟着那人贩子三天,昨夜他进了一户人家家中,那户人家你们曾进去搜过,但是没有搜到。” 听林筠初这么一说,方云峰一拍脑袋,想起来了:“那户人家啊,我知道了,我马上叫上兄弟过去。特么的,这些人怎么到处都有。 第21章 地道 有了人证,还有借调过来的人手,这一次的抓捕很顺利。 方云峰带人破开院门的时候,里面的人被惊醒,睡在外屋的人骂骂咧咧,睡在里屋的两个听到大动静,慌慌张张就想逃,慌不择路从窗口跳了出去,正好扑进衙役的结实的怀抱之中。 衙役:“……” 这投怀送抱的功劳哇,不好好抱紧就是傻子! 黄左:“……” 终究还是逃不掉吗……早知道还不如在三天前直接被抓了呢,这三天提心吊胆是为什么呢? 吴平安轻轻拍着怀中小女孩的后背,集中精力去听地道两端可能传来的声音。 地道阴暗,他已经无法确定自己在这阴暗的地道呆了几天,每次人贩子过来就只给一个馒头半碗水,他 早就饿得有气无力。 怀中的小女孩是前天刚送进来的,年纪小,怕黑,没适应这样的生活,哭闹得厉害,总惹得人贩子生气,连着他都要跟着挨几脚狠踹。 为了不挨打不饿肚子,他只好安抚这个小女孩,不让她闹,这会儿也是小女孩哭累了才睡过去。 地道不长,稍稍走一走就能到头,但吴平安谨慎,没敢贸然去敲地道口的木板,只贴着地道出口盖着的木板去听外头的动静,每次都隐隐约约能听到人贩子的声音。 之所以确定是人贩子的声音,其一是因为他自小记忆力就好,就算没见过人,但是声音只要听过,他就能记住,其二就是那些人贩子都来看过他,嫌他年纪大不好出手。 吴平安放下睡着的小女孩,拖着被踹伤的腿悄悄走到地道口边,想听一听动静。 以往这个时候上头都是静悄悄的,今晚倒是热闹,吴平安静静地听,待听到“押走”“好好审”这些词语,突然意识到机会来了。 吴平安使出吃奶的力气捏紧拳头用力砸在头顶的木板上,试图通过使用敲击传音的方式求救。 三个人贩子都归案,衙役也将屋子搜了一遍,仍然毫无发现,只好先把人押走,打算好好审一审。 林筠初和祁方走在后头,忽然听到里屋传来沉闷的敲击声,屋外的声音嘈杂,第一声响起的时候,林筠初还以为是幻听,但是出于谨慎,林筠初还是停下了脚步仔细去听屋内的动响。 祁方见林筠初停下来,也疑惑着停下了脚步:“怎么了?”,此时,第二声敲击声响起,林筠初和祁方对视了一眼,两人确认了什么,一起转身朝里屋跑去。 可屋内什么都没有,他们离开时是怎样的,现在还是怎样的,声音没再响起,林筠初和祁方都没有说话,再等,等声音再次响起,只要再想一次,他们就能确定位置了。 第26章 吴平安敲了两下,就感觉眼前发黑,手都抬不起来,太饿了。 等吴平安缓过来,外头已经没有声音了,吴平安有点泄气,但想一想爹娘这些天怕是要担心坏了,咬咬牙抬起手,尝试着又敲了一次。 林筠初和祁方同时看向床底,两人二话不说,上前合力将木床挪到一旁,将板砖拿开,果然发现有块木板。 祁方伸手过去就要掀起木板,被林筠初拦了一下:“等下。” “做什么?”祁方疑惑,不急着救人吗? 林筠初没管祁方,隔着木板对地道里的吴平安道:“我们准备掀开木板,有灰尘,你别仰头看。” 吴平安已经没有力气回应了,只低下头,等待林筠初打开那块木板。 林筠初说完,稍微一顿,就打开了木板,果真看见一个小孩儿坐在地道入口处。 祁方先一步跳进地道,地道低矮,祁方进去得弯腰,先把吴平安抱起来递给林筠初,然后顺着地道进去查探情况。 林筠初抱过吴平安,小心地将他放在旁边的床上。 “谢谢。”吴平安说。 林筠初摸摸他的头:“谢什么,应该的。” 正要询问一些东西,见吴平安面色苍白,精神不济,便罢了。 目光往吴平安身上一扫,土灰色的衣服,肩头黄色的补丁,手指有疤,这不就是福奚村的吴平安嘛。 “你是福奚村的吴平安?” 吴平安诧异地抬头:“你认得我?” “你爹到榕树村找过你。他当时很着急,但是对你当时身上的穿着记得很清,还有你手上的伤疤,我也是靠这个认出你的,你没事就好。” 吴平安本来还没什么,听到这眼泪就掉下来了。 父亲平日里不爱说话,也不常跟他玩儿,他还以为父亲不会注意到这些。 方云峰同同僚押着那三个人贩子走了一段路,正想和林筠初说话,一回头就发现人不见了。 林筠初可是重要证人,是要回去做录供的,不见了可怎么了得。 方云峰只好把手中的黄左交给同僚,叫一部分人先把人贩子押进地牢,又叫了几个跟自己返回院子。 方云峰一进里屋,正好看见祁方抱着小女孩从地道口出来,再看看床上的吴平安,眼睛都瞪大了。 跟进来的衙役赶忙过去接过小女孩,把祁方拉上来,自己下了地道。 开玩笑,抓捕犯人救人这种事都让平民百姓干了,他们干什么?要是让大人知道,他们就回去吃自己吧! 一通折腾,林筠初和祁方都觉得筋疲力尽,也不跟着他们继续探查地道另一头的事了,而且,这也不是他们能管的事了。 和两个小孩到衙门录完口供,外头早已哭声一片。 不少受害者的父母和亲人早早等在衙门门口等着领回自家孩子,领到的哭,没领到的更哭。 吴林氏站在人群之中,不住地抹眼泪,羡慕地看着那些找到孩子的人家,心里无比期盼能够听到吴平安的名字,可看着身边欢欢喜喜走过的人家一波又一波,自家的孩子却一点儿信息也没有,心里就忍不住绝望。 自孩子被抓走那天起,吴林氏就没睡过好觉,为了更及时得知消息,他们夫妇二人便分开寻找,吴林氏住在镇上打听,吴勇则在山野之间找。 今日听到有人说孩子找到了,她便直接往衙门来等,哪知等着等着,那做登记的人直接进去了,也没说还有没有孩子,吴林氏下意识认为吴平安没找到,眼前一黑,就要晕死过去,幸得旁边的一个年轻妇人扶了一把。 第22章 回家 “谢谢。”吴林氏朝扶着自己的妇人点头致谢。 “无碍。”年轻妇人轻声说着,拿着帕子往自己的眼角擦了擦,双眼紧紧地盯着衙门门口,“姐姐莫要灰心,再等等,说不定……” 说不定怎么样,年轻妇人也没继续。 吴林氏这才注意到她的状况,原来都是苦命人,想着,眼泪就又止不住了。 在衙门内吃了些东西,缓过了劲儿,林筠初和祁方便打算离开。 方云峰忙得不可开交,也不留人。 因前门人多眼杂,方云峰叫林筠初和祁方从后门离开,林筠初出了门,这才有空去看祁方长什么样。 早上官兵过去的时候,祁方就已经把面巾取了下来,只是那会儿谁也没空去注意他。 林筠初看了祁方一眼,这人一副眉清目秀的样子,样貌不算特别出色,胜在气质,一看就知道不是底层人家的孩子,不过这和她没什么关系。 “我先回去了,家里有事。再见。”林筠初同祁方道。 祁方惦记着中秋节已至,自己的家书因人贩子迟了半个月没得寄回去,怕家里长辈担心,纵使想和林筠初交谈,也按捺住了,朝林筠初行了个揖礼:“后会有期。” 叶新夏惦记着林筠初说的会一起过中秋,早早就起来坐在门口等着,手中有一下没一下地绣着帕子。 阳光从山尖慢慢往山脚蔓延,直至烈日当空,村里赶集的人陆续从家门口走过,而林筠初始终不见身影。 叶新夏看了看手中乱七八糟的帕子,失落地回屋去了。 林筠初在衙门补充了体力,心里又惦记着回家同叶新夏过节,赶路的时候时不时就从快走变成小跑,跑累了就走一段。 路上倒是和不少村里人遇上,村民们虽然很高兴林筠初能回来,很想拉着林筠初问问这三天她都去了哪里,但考虑到叶新夏还在家里等着林筠初,便也不拉着林筠初了。 第27章 林筠初站在门口,平缓着因赶路而有些紊乱的呼吸,定了定神,这才跨过院门:“新夏,我回来啦!” 叶新夏拆着需要返工的帕子的手一抖,感觉连心脏都跟着怦怦跳,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终于回来了。” 林筠初喊了一声,没听到回应,以为叶新夏没听见,又继续开口:“新夏?” “来了。” 叶新夏走出房门,一眼就能看见站在堂屋的林筠初。 三天不见,林筠初看起来比失踪前潦草了许多,虽然谈不上蓬头垢面,但也差不多了,衣服不知道蹭到了什么,这一块那一块的污垢,脚下的鞋子也开了一个口子,像是遭了什么大难似的。 “你……” 叶新夏想问她有没有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但是又不知如何开口。 林筠初倒没多想,上前两步站在叶新夏跟前,跟叶新夏道歉:“新夏,对不起啊,我说会在中秋之前回来和你过节,但是……” 叶新夏趁她说话,又细细地打量着她,见林筠初说话中气十足,脸上也不见什么异样,确定她是真的没事之后,松了一口气:“没事,你能平安回来就好。” “你不生我气就行。”林筠初挠头,手臂抬起来的瞬间,一股异味传来。 林筠初脑子懵了一阵,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好几天没有洗澡了,赶紧往后退了几步,远离叶新夏。 叶新夏:“?” 林筠初有些尴尬:“那个,我先去洗个澡,太臭了。”说完就跑开了。 这么臭,也不知道今天早上那些人面对自己的时候是如何做到若无其事,面色平静的。 叶新夏正莫名其妙,就见林筠初拿着衣物从房间里出来,进了浴房,这才反应过来,不由失笑。 林筠初回来了,叶新夏也不想再去管什么刺绣不刺绣的了。 也不知道林筠初这几天过得如何,但看着林筠初刚刚的状态,眉眼之间难掩疲惫,叶新夏猜想林筠初应当还没吃过东西,便进了厨房。 林筠初打了几桶水,在浴房里用夷子将自己仔仔细细地搓洗了几遍,确定自己全身上下已经香喷喷之后,这才满意地从浴房出来。 此时,叶新夏正好将饭菜端上桌。 林筠初自动自觉坐到桌边,等待叶新夏坐下一起吃饭。 这顿饭吃得很安静,林筠初本以为叶新夏会问她这些天都发生了什么,没想到叶新夏什么都没说,甚至吃完饭,林筠初以为总该会问了,结果叶新夏只说了一句:“等消食了你先睡会儿。” 然后就自己忙去了。 林筠初摸不准她这话到底是生气还是没生气,亦步亦趋地跟在叶新夏身后:“新夏,我……” 叶新夏无奈回头,截断她的话:“你先去睡一觉吧,有什么事等你睡好再说,你眼下的青黑色,都快赶上家里的锅底一般了。” “那好吧。”林筠初确实累极,这会儿也是强撑,见叶新夏这么说,放心进屋去了。 这个中秋节,林筠初和叶新夏终究是无法到镇上去逛市集了,因为林筠初一觉睡到了月上中天。 不过这也正好,中秋赏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叶新夏在下午的时候准备了一桌好菜,又把院子清扫干净,待月出时,在院子里支起一张桌子,将食物摆上,一边乘凉一边赏月,还可以享受美食,想想都觉得惬意极了。 听到屋中的动静,叶新夏转身看去,林筠初已经醒来了,正往院子方向走来,叶新夏朝她招招手。 林筠初在桌边坐下。 叶新夏给她倒了一杯桂花茶:“尝尝,小心烫。” 林筠初拿起杯子,尝了一口,被那独特的香味惊艳到了:“好香!” 说完没忍住,又一小口一小口地接着喝,茶杯本来就小,没几下就见了底。 “是吧,去年在山上收集的,我珍藏了好久。”叶新夏笑着给她续茶。 “这个可以自己做吗?”林筠初好奇,真的好香,如果可以自己做,那以后自己想喝岂不是随时都可以喝? “当然,又不是什么难事,桂花不仅可以泡茶,还可以做糕点,以后有空做给你吃。” 第23章 中秋 说到糕点,林筠初可就兴奋了,上户籍那日,她其实有看见卖糕点的商贩,那些糕点闻起来可香,就是贵了些。 林筠初迫不及待地问:“那你什么时候有空?” “过几天吧。”叶新夏想了想,打算先把手头的活做完。 “好吧。”林筠初有点失望,不过她的目光落在桌子上的时候,就顾不上什么失不失望了。 往常餐桌上没有的东西,这会儿足有好几样,蒸鸡、红烧鱼、腊肉、藕夹,都是荤菜,这些菜在大户人家里算不得什么,但是在叶新夏这里,绝对是百年难得一遇。 林筠初馋得慌,顾不上拿筷子,直接伸手在盘子里捏了一根肉条,慢慢品尝。 肉条就是前段时间用野猪肉做的腊肉,经过盐的腌制和火的熏陶,再经过清水一晚上的浸泡,褪去过多的盐分,然后切成条状,蒸熟,一口咬下去,咸香的味道在口中炸开,林筠初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叶新夏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只从怀里掏出一块干净的帕子放在林筠初跟前,给她擦手用。 林筠初也看出来了,弯起眉眼向叶新夏笑。 叶新夏若无其事转头去看月亮,看了两眼感觉手有些空,伸手也捏了个藕夹吃。 第28章 林筠初吃完肉条又伸手去拿鸡腿,吃完鸡腿去拿藕夹,吃得不亦乐乎。 待吃得差不多了,林筠初才缓缓向叶新夏说起这几天的经历。 林筠初说得仔细,叶新夏听得认真。 当听到林筠初和祁方相遇那一段,叶新夏整颗心都提了起来,要是运气不好,祁方是人贩子当中负责放风的怎么办? 听到地道传声的时候,忍不住又想,地道里面要是不是吴平安而是其他人贩子怎么办? 林筠初见叶新夏脸色不好,隐隐约约知道自己可能什么地方让叶新夏担心了,但是又想不出来。 毕竟整个过程,除了在山上有动手之外,她主要就是跟踪,对方甚至进了牢房都还不知道自己被跟踪了,实在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地方。 没有什么正面冲突,也就没什么好讲的,林筠初没一会儿就讲完了。 叶新夏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没注意,直到林筠初疑惑地戳了戳她的肩膀。 “你怎么了?”林筠初疑惑地问她。 “……没什么,以后……别冲动。” 叶新夏沉默了一下,说道。 叶新夏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对劲,为什么自己会这般担心林筠初呢?以前嬷嬷出门的时候,有时候也是出去还几天才回来,自己好像都没有这么担心过。 林筠初看她兴致不高,把自己的凳子搬过去,坐在叶新夏身边,转移话题。 “你以前的中秋节也是这么过的吗?” 她听说这里的中秋节就是家人团聚的节日,要一家人一起吃饭,一起看月亮,有些还会祭月、喝桂花酒什么的,但刚刚叶新夏也只是喝了点桂花茶,吃了点肉,别的就没有了。 “差不多吧。以前嬷嬷还在,我们住在镇上的助婴堂,平日里就做些活换钱,然后买粮食。镇上不比乡下,什么东西都要花钱买,我们年纪小,嬷嬷不让我们去大户人家做奴仆,别的人又不乐意叫小孩子做事,所以过得清苦些。不过也还好,助婴堂还有好多小姐妹,可以一起聊聊天什么的。” “嬷嬷?是什么?助婴堂是孤儿院吗?就是专门养育孤儿或者弃婴的组织。”林筠初疑惑,她从未听过嬷嬷这个词。 “嬷嬷是宫里放出来的宫女,专门照顾助婴堂里的孩子,你也可以理解为养母。助婴堂是太后提议建立的,专门养育被遗弃的孩子。应该和你说的孤儿院差不多吧。” 叶新夏坐的是躺椅,把椅子调整了一个角度,完后一躺,看着月亮,缓缓说起以前的事:“嬷嬷对我们很好,教我们学规矩,学洗衣做饭,学一门可以养活自己的手艺。嬷嬷有时候会很严厉,有些弟弟妹妹会很害怕她,不过时间久了就不怕了,反而最喜欢她。” “你也一样,最开始害怕她,然后又最喜欢她吗?”林筠初问。 “没有,我一直很喜欢她。我记事起,就是她一直在照顾我。她说我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放在助婴堂门口了。那时候我是助婴堂里年纪最小的一个,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从小就跟在她身后,最爱粘着她,所以也没觉得她可怕。” 叶新夏缓缓说着,眼里充满怀念。 “那后来呢?” “后来……我长大了,她叫我离开助婴堂,帮我说亲,想叫我嫁人。她说的那户人家很好,但是我才刚刚长大,还没来得及报答她呢,我就没嫁。我想和她一样在助婴堂做事,她不同意,说那样很辛苦,她希望我嫁人,然后和正常人家的闺女一样,相夫教子。我不乐意,跟她闹了好久。” 叶新夏说着,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压抑着什么情绪。 林筠初默默地听着,没有出言打断。 沉默了一会儿,叶新夏转头看了林筠初一眼,用手拂了拂眼角,又继续去看月亮。 “再后来,西南就乱了,她走的那天,她说她不逼我嫁人了,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我幸福开心就好。那天,她跟我说到后门去帮她拿东西,然后我被等在后门的一个嬷嬷带走了,等我重新回去的时候,助婴堂已经没有了。过来善后的士兵告诉我,助婴堂最中间的墓碑就是嬷嬷的……她骗我!” 叶新夏声音听起来没什么起伏,但是林筠初知道她心中其实并不平静,伸出手去握住她的,默默安慰。 叶新夏回握着林筠初的手,眼睛始终没离开过那银盘一般的圆月,就在林筠初以为她不会再开口的时候,叶新夏轻声说了一句:“我有点想她了。”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离别的那天。 那天本应该是很平常的一天,但对于叶新夏,或者说对西南边陲小镇的人来说,其实一点都不平常,那是他们永远无法遗忘的悲痛。 第24章 过往 那日,叶新夏和往常一样,抱着助婴堂的脏衣就要往洗衣房去,结果往常这个时候应该在检查孩子们是否尿床的嬷嬷突然出现在去往洗衣房的路上,叫她到后门去帮忙取件东西。 叶新夏毫无察觉地就去了,结果就在刚出后门的时候,直接被人迷晕带走。 刚开始她以为是遭了人贩子的毒手,一路心惊胆战。 结果到了晚上,迷晕并带走她的那个妇人给她解了绑,好吃好喝地照顾她,给她说明原由。 原来在多年的阅历以及在好姐妹的通信之中,嬷嬷早就知道小镇平稳不了多久,嬷嬷作为那个小镇助婴堂的管事嬷嬷,无论是出于疼爱还是出于责任,嬷嬷都无法抛下那些孩子自己逃跑,却也没有能力把所有孩子都送走。 第29章 叶新夏作为嬷嬷一手带大的孩子,一生未婚未育的嬷嬷早已将叶新夏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疼,灾难来临,嬷嬷再如何舍不得,都要竭尽全力将她送走,即使叶新夏可能无法理解她的做法。 嬷嬷深知叶新夏如果知道自己让她走,自己却仍任留在助婴堂,叶新夏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迈出助婴堂半步,因此便出此下策,联合自己的姐妹将叶新夏迷晕带走。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活了十九岁的叶新夏才知道什么叫心急如焚,一哭二闹着想要妇人放她回去,然而妇人是和嬷嬷约好了的,死死拦着叶新夏,叫她消停些。 叶新夏没能哭闹很久,流民就带来了小镇的消息。 在他们离开之后没多久,流寇就来了,流寇在小镇四处搜刮,敌军紧随其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小镇的百姓不得已拿起武器自保。 然而百姓的自保行为反而激怒了那两方人马,那一天,小镇百姓几乎全部命丧敌手,助婴堂更是无一生还。而守卫军姗姗来迟,最终只给那些无辜死去的百姓收尸,之后扬长而去。 得知消息的那一刻,自己是什么感受呢? 叶新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好像是被人当头狠狠打一棍子,突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眼前发黑,然后心脏骤停,四肢发凉、无力,好不容易缓过气来,脑子各种念头纷杂,好像知道自己该做很多事,但是正要细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却又满眼茫然。 最终叶新夏还是回去了,在大家都传言小镇已经安全的时候。 望着助婴堂里大大小小的土堆,叶新夏早已哭不出眼泪。 叶新夏想着被骗走前一天嬷嬷来她房里说的话,嬷嬷想方设法都要送她走,就为了让她活着,甚至连不叫她嫁人的话都说了,自己又怎能辜负嬷嬷的一片苦心? 叶新夏没敢伤心多久,与那妇人辞别后,便离开了家乡,也得亏离开得早,叶新夏前脚刚走,后脚小镇又乱了起来。 叶新夏一路逃亡至榕树村,这才安定下来。 叶新夏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往事,林筠初听着心里不是滋味极了,五指与叶新夏的紧紧相扣。 “都过去了,你要是想去看看她,我同你一起去。”林筠初轻声说。 “等那边安稳了再说。虽然嬷嬷没说,但是……这两年那边总是那样,内乱,外侵。短时间内是安稳不了的。”叶新夏摇了摇头,坐起身来,拿起桌上的藕夹又吃了起来。 “那就等安稳了再去,什么时候都行。” “嗯。” 林筠初原本是想转移话题,不想让叶新夏再想自己失踪三天的事,结果话题没转好,反而勾起叶新夏的伤心事,想着叶新夏已经说了自己的过往,礼尚往来,便也开口说起自己的过往来。 “这里的环境真好,你还记得吗,我刚到你家那晚,在院门口看了好久的夜景。” “记得,当时我还想这大晚上的有什么好看的。”叶新夏点头,说出了自己当时的想法。 “因为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风景。” “怎么会?”叶新夏惊讶地转头看她。 “怎么不会?”林筠初轻笑,“我生存的村子很小很小,资源特别贫瘠,是种不出粮食的,我们没钱,也就无法离开那里,大人就进大森林打猎,偷偷卖给……卖给那些大户人家的狩猎队以维持生计。那里没有军队,鱼龙混杂,晚上是最危险的时候,我们从不会在晚上出门,窗都不会开。” 怕叶新夏理解不了主星、荒星、营养剂这种词,便自主转换成叶新夏能理解的词语。 “大概五岁左右失去父母,因为消息闭塞,我独自生存了几年,最开始是村里人接济,可是村里人也穷啊。后来我看见村里的一个哥哥在打猎,便求他教我捕猎的技巧。我当时年龄小,只能在荒山野岭外围设伏抓捕那些小动物,用来换取最廉价的食物。外围哪有那么多的小动物,所有常常要饿肚子。” 说到这里,林筠初见叶新夏瞪大了眼睛,笑着晃了晃两人相握的手。 “为了活着,我常常冒险深入,也常常受伤。直到我十二岁这样子,那个哥哥终于搭上了关系,给孤儿院消息,叫人将我带走。在我们那儿孩子是最宝贵的资源,他们教给我们知识、根据我们的特长带我们做转项训练。我跟老师学习了三年,然后加入狩猎队,直至我意外来到这里,我在狩猎队做了六年的猎手。” 林筠初说着眼里也开始浮现出怀念,再怎么艰难,那也是生她养她的地方,那是她的故乡啊。 “……那你想家吗?”叶新夏问。 “想啊,想和我一起狩猎的兄弟姐妹,想孤儿院的老师,想回去给父母扫扫墓。可惜……” 可惜……回不去。 所以想陪你回去看看那个对你很好的嬷嬷,不想让你和我一样,有很多话想说,可想分享的人却不在身边,毫无任何可联系的办法。 叶新夏听出来了,没打算出言安慰,两人际遇不同,可此刻心中的难过是一样的,何必说那些毫无用处的虚言呢。叶新夏从桌上取下盘子,放在膝上,再取一根肉条给林筠初,两人没再说话。 第25章 来访 中秋夜谈之后,林筠初感觉自己和叶新夏亲近了不少。 就像是两人的关系从普通朋友进化成了好朋友一样,要说具体有什么表现,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变化,就是感觉叶新夏的话多了不少。 第30章 中秋过后,下了一场大雨,雨后土质松软,正适合种植蔬菜。 林筠初和叶新夏一起蹲在院子里清理菜圃,打好窝,洒点发酵好的鸡粉,盖上薄薄的一层细土,再洒上菜籽,盖土,为了保持泥土的湿润,还要再盖上一层稻草。 林筠初才将稻草从小棚抱到菜圃旁,院门口就传来敲门声。 林筠初手头腾不开,叫叶新夏去开门。 “谁呀,找谁?”叶新夏见门口立着的几个陌生人,老的小的都有,一共七个人。 七个人当中,一个老人,两个小孩,还有两个汉子和两个妇人,约是两对夫妻,两对夫妻手中还提着不少东西,看着像是走亲戚的样子,叶新夏一时才不来是怎么回事。 “姐姐,我们找林筠初姐姐。”吴平安松开他爹的大掌,上前同叶新夏说道。 吴林氏也跟着上前,拉住吴平安的手之后,说出自己的来意:“想必你就是叶姑娘吧。我们是福奚村来的,不知道林筠初姑娘可在家,林姑娘救了我们平安,我们过来想当面道个谢。” “是呀是呀。”吴冬娘也跟着附和。 吴平安一日找不回,不光他们这些大人吃不好睡不好,就连吴冬也跟着茶不思饭不想,才几天时间,肉眼可见地瘦了不少,精神也不如从前那般了。 “筠初在家,大家进来说话吧。” 叶新夏让开身子,将众人给请到院内。 林筠初听到他们的谈话声,知道是找自己的,赶紧到后院洗手。 出来的时候,众人已经在堂屋坐下,两个小孩紧紧依偎在一起,两家大人坐在一边,各自抓着他们的一只手,生怕一眨眼孩子又不见了。 见林筠初出来,一众老小赶紧起身,二话不说就朝林筠初鞠躬。 林筠初吓了一大跳,往旁边侧了侧身子:“爷爷,各位长辈,平安,你们这是干什么呢?” “林姑娘,你救了平安,你就是我们老吴家的大恩人呐,这礼你是受得的。” 吴冬爷爷老泪纵横,心里感激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一个劲地给林筠初鞠躬,他儿子侄儿孙子见状,也跟着不停鞠躬。 林筠初被他们鞠得头都大了,赶紧上前扶起吴冬爷爷,让他坐下。 好不容易安抚了众人的情绪,林筠初才找了个木墩子坐下,家里没有椅子了。 “爷爷,各位长辈,你们不用太客气,叫我筠初就好。抓人贩子这事,不过举手之劳,我相信只要有能力的,大家都愿意这么做。而且吴平安能被救出来,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衙役、祁方,也就是另一个也在追踪人贩子的义士,还有村里的村民,要论起来,大家都有功劳。筠初惭愧,并没有出太多的力。” 林筠初认真地说,并不居功。 “好,我们就叫你筠初吧。”吴冬爷爷摆摆手,“大家一起努力我们是知道的,我们也都很感激。你说的祁方公子,我们也见过了,也是他告诉我们,要不是你听到平安敲击木板的声音,平安和那小女孩怕是要饿死在那地道里。” “是呀。”吴林氏在一旁附和,“我们就平安一个孩子,要是平安出了什么事,我都不敢想。救命之恩,不是一句谢谢就能抵得了的,我们吴家没什么本事,今天来就是想同筠初你说说,有什么事尽管来福奚村找我们,我们别的没有,力气却是大把的,不论是种地、打柴、或者别的什么,只要我们能干的,尽管同我们说,我们过来给你帮忙。” 吴林氏说完,吴家的其他人也跟着点头认同。 就连八岁的吴冬也开口道:“是呀,筠初姐姐,我和平安哥哥也可以给你放牛,你在家等我们回来就好啦。” 吴冬娘欣慰地摸摸他的脑袋,表示赞同。 林筠初听他稚嫩的嗓音,不由笑出声:“还敢自己去放牛呀?不怕了?” “不怕,筠初姐姐和祁方哥哥不是已经报官把他们抓走了吗?山上肯定没有坏人了!”吴冬肯定地说。 “好孩子。能干活是好事,不过你和平安哥哥还小,不着急。” 吴冬和吴平安闻言,不太乐意,不过倒也没说什么。 林筠初又哄了几句,安抚好孩子,才又同几个大人说话。 “几位长辈有心,筠初便已经很满足了。大家日子都不容易,这些东西各位还是带回去吧,给孩子补补身子。至于你们说要帮忙的事,有需要我自然不会客气。” “那哪行,不行不行,东西你得收下。”吴冬爷爷急了,东西他们是真心想给,这些东西和吴家后代比起来,那是一文不值啊,这天大的恩情,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报才行。 平安是他亲大哥的孙子,他大哥大嫂去得早,只留下独子吴勇,他将吴勇抚养长大,这么多年,早已将吴勇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了,吴勇的儿子吴平安,也就是他的侄孙,跟他的亲孙吴冬在他心里是一样的,都重要,少哪个都不行。 “筠初啊,你就收下吧。我不说你怕是不知道,平安和冬子是我们老吴家这一代仅有的两个孩子,从小感情就好,平安不见那几天,冬子也跟着不好,我们几个大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平安一回来啊,这家里才重新有了生气。这些东西不值钱,就是我们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 吴冬爷爷的语气算得上是祈求了。 林筠初有点为难,她当初跟上去就没想过要求什么回报,她以前也没遇见过这种场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好望向叶新夏,向从始至终没怎么说话的叶新夏求助。 第31章 叶新夏倒是坦然:“你就收下吧,你不收下,他们怕是要伤心的。” 叶新夏人情世故见多了,也了解一些,林筠初要是不收,人家可能就想岔了,以为林筠初嫌弃礼太轻,回去可能还要备上更厚重的礼再来;哪天说漏了,就要传出林筠初挟恩图报的流言,不管怎么说,这礼,林筠初都得收。 第26章 日常 林筠初见叶新夏这么说,也只好点头。 好不容易送走吴家人,林筠初也顾不上院子里的菜圃怎么样了,直接瘫在椅子上:“应酬可真累人。” 叶新夏无奈地摇摇头,将菜圃用稻草盖好。 “这不正常嘛,你到底是救了人家,你自己不在意倒也没什么,可他们要是不来,以后可就要背上忘恩负义的骂名了,戳脊梁骨的滋味可不好受。” “说的也是。” 林筠初一听,想起在当时她初到主星的时候,在星网上看到有人被别人救了之后,一声不吭,本来也没什么,就是救他的人受了伤,他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冷漠的样子被网民们骂惨了。 后来她还听说那个忘恩负义的人被上司辞了,求职四处碰壁,走投无路之下在星网上卖惨以求出路,反而被网友举报到封号,之后她就没再听说过那个人的事迹了,估计也不怎么好吧。 林筠初躺着躺着,觉得有些无聊。 “新夏,我有点无聊,我们上山怎么样?” “不去,去山上干什么?”还不如在家刺绣呢,能多挣点。 “好吧好吧,不去。那我干什么?菜也种完了,其他活计也没有了。” “……那你就休息呗,天天忙个不停,你不累?” 这人是不知道什么叫累的吗? “这有什么累的?” 林筠初反问,她长这么大也是来到这里之后才发现原来日子也可以过得那么轻松,即使很穷,但从来不用担心有生命危险,只要不作死,再勤奋一点点,真的就可以活得很不错。 叶新夏懒得理她,洗干净手上的泥污,将双手放入水中浸泡,使双手表皮变软,好做绣活,免得勾丝。 林筠初瘪瘪嘴,进了厨房。 吴家人送的东西不少,先收拾收拾吧。 大大小小的布袋堆在灶台上,林筠初打开来看,有鲜肉,有腊好的鸡,有干菜,有蜜饯,还有一些山货。 叶新夏家里也有些山货,教过她如何看货物的品质。 林筠初翻了翻布袋,这些山货的品质都是极好好的,显然经过精心挑选;干菜也是,都是处理得比较精细的,没有发黑发霉的,黄橙橙的,散发着一股独特的香味;鲜肉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腊好的鸡也沉甸甸的,在生活比较拮据的农家,这些担心算得上是大礼了。 林筠初分门别类将这些东西放好,干货避免见风,鲜肉放在通风处,留着晚上吃。 抱着蜜饯罐子坐到叶新夏做绣活的桌旁,林筠初捏着一个冬瓜条递到叶新夏嘴边,叶新夏顺势低头咬去。 冬瓜条有点长,林筠初以为叶新夏会分两口吃,哪成想叶新夏一口全部咬下,唇齿直接蹭到林筠初的指尖。 林筠初若无其事地缩回手,感觉指尖麻麻的,又想,叶新夏的唇好软。 林筠初借着桌子的阻挡,悄悄搓了搓手指,又捏了一个蜜枣递过去。 叶新夏无知无觉,唇齿再一次碰上了林筠初的手叶新夏咽下蜜饯,感觉太甜,她本来也不是很爱吃这些甜丝丝的东西,便跟林筠初说:“不用了,你吃吧,我不吃了。” 林筠初伸进罐子的手顿了顿,心脏狂跳,还以为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了。 抬头望去,叶新夏还在认真地穿针引线,不像是感觉出了什么,林筠初稍稍放了心,不敢再造次。 实在是无事可做,林筠初抱着蜜饯罐子一个接一个炫,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吃了小半罐子,林筠初有些心虚,这东西贵,她是知道的。 趁叶新夏没注意,悄悄盖好盖子放到橱柜之中,往腰间别了把柴刀,上山去了。 林筠初看了看山腰的阴影,估摸着是下午四点左右,两条大长腿一迈,朝着往常孩子们放羊的地方走去。 黑白色的山羊在山间到处蹦跶,孩子们或揪了树叶聚在一起吹曲子,或砍柴、拾柴,各忙各的,反正笑闹声就没停过。 林筠初一出现,孩子们尖叫着一下子全涌到林筠初身边,围着她叽叽喳喳地问问题。 “筠初姐姐,你好厉害,我听我们爹娘说你把抓小孩的坏人都抓进牢里了,我以后也要和你一样,把坏人都抓光光!” 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举着一根木棍,嘿哈两下,打断了旁边的新生嫩芽的小树。 “我也要和筠初姐姐一样,将来当个大英雄!”玩了一身泥的小男孩也不甘示弱。 林筠初本来只是想来找孩子们快乐玩耍,比如跟孩子们学怎么用草编成各种小动物,没想到时隔几天,孩子们见到她会这么热情。 “好啦好啦,当英雄也得长大以后,得有本事才行,乱来是要被抓走的。” 林筠初挨个摸了摸他们的脑袋,转移话题:“你们在玩什么呀,我大老远就听到你们在笑了。” “捏泥巴。筠初姐姐你看。”玩泥巴的小男孩,也就是禾小苗,骄傲地向林筠初展示他的成果,“我捏了小猪和小牛,他们在吃草!” 第32章 林筠初顺着他的手指看去,还真是,捏得惟妙惟肖的,小木棍当作栅栏,围成一个农场的样子,小猪小牛圆滚滚的,憨态可掬,小猪小牛吃的草料,是把野草的叶子撕碎后团吧团吧做成的,放进一个树叶做的桶里,农场旁边还支着几个茅草屋。 “捏得真像。”林筠初感叹。 “那可不是,我可是天天捏呢。”禾小苗扬起下巴。 “像是像,就是脏兮兮的。”拿木棍的小女孩明如月嫌弃。 禾小苗听了也不生气,转头问林筠初:“筠初姐姐,你来山上是要打猎吗?” “不打,过来找你们玩儿。” “啊?” 小朋友们都惊呆了。 林筠初挑眉一笑:“怎么,不愿意跟我玩啊?” 小朋友们齐刷刷摇头,紧接着非常热情地邀请林筠初加入他们的小游戏。 于是当天晚上叶新夏收到了来自林筠初和小伙伴们用各种草叶精心编织的各种小动物。 叶新夏看着那硕大的一束“花”,无语凝噎,这是能当饭吃还是咋地? 第27章 小生意 不上山不打猎,家里也没什么活可做,一天天找小朋友玩,小朋友的那点“技能”都差不多学完了,林筠初又开始琢磨起赚钱的事儿。 林筠初细细回忆镇上小摊都是做些什么生意的,然后再想想自己能做些什么。 很遗憾,自己除了打猎,好像别的技能都没怎么点亮。 林筠初烦躁得狠狠揉搓了一把自己的脑袋。 叶新夏听到动静,抬头看她“?” 发什么疯? “我想挣钱……”林筠初可怜巴巴地看着叶新夏。 “……”叶新夏无语。 她要是知道怎么挣钱,还至于等到林筠初问? “你说……我们到镇上卖点吃的,能不能卖出去?我们还有好多腊肉,就做粥,腊肉蔬菜粥,白粥也卖,搭点咸菜也行,我看大家难得吃肉,我们把肉剁得碎一些,卖得便宜一些,应该有人买吧?” “你自己想想赚头在哪儿?” 肉本身就贵,腊肉只会更贵,毕竟是加了盐还熏过,成本在那儿,除非卖给酒楼,否则很难不亏。 “那我们就把肉末和咸菜拌在一起,放粥里,这样子肉就少放一点,还显得料足。先做嘛,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行不行?” 林筠初又想了个办法。 叶新夏想也不想地给把林筠初的想法给否了:“大热天的,谁跟你喝热乎乎的粥?我们从这里出去,也就早上能卖,下午粥都馊了。现煮的,那炭火都比肉贵,又没有店铺可以烧柴。” “好吧。”林筠初蔫了。 想了一会儿,林筠初想起了中秋那天晚上的肉条,有点馋了。 “那肉干怎么样?中秋的时候你做的还挺好吃。我们切成小细条,分着卖,一条一个铜板,总有人愿意尝尝。先去试试嘛,顺便看看人家怎么做的。” 叶新夏一想也是,缩头缩脑的,钱还能自己送上门不成,反正那些腊肉普通人家也不常买,酒楼她们又搭不上关系,留着也是留着。 “那行,过两天镇上小集,我们过去看看。” 第一次出摊,两人都没经验,九月,天气还热着,林筠初和叶新夏心里都没底。 为了方便顾客打包带走,两人还准备了芭蕉叶,青黄叶子都有,忙忙碌碌了几天,终于在小集开始这日,将东西准备妥当。 林筠初将东西放在背篓里,往后背一背,同叶新夏一起往镇集出发。 虽是小集,但好歹是镇集,所以人来人往的,依然热闹非凡。 林筠初和叶新夏找了个粥铺,同老板商量好之后,在粥铺门口支起了小桌子,将自己要出售的东西摆上。 肉这种东西,大家都喜欢,特别是腊肉,一摆出来,那独特的咸香的味道瞬间就向四周飘散而去。 粥铺里靠门的食客闻见这香味,忍不住探头来看。 “小姑娘,你卖的什么东西,这么香?”一光膀子的大汉扯着嗓子问,没办法,外头太热,铺子里更热,光膀子凉快些。 他押镖路过这,累了也懒得去找什么酒楼,也没那闲钱,寻思着随便对付得了,刚点了两碗白粥和两个大馒头,就闻到这香味,馋死个人! “野猪肉做成的腊肉,大哥尝点儿?” 林筠初顺着声音看过去,看着那大汉问,虽说是问,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来。 拿过煮过的芭蕉叶,几下折了个小盒子,当成小碗,盛了一小勺咸菜腊肉碎,递给大汉:“大哥尝尝看,拌饭拌粥夹馒头吃,都可以,第一次可以免费尝。” 正店家把巧粥和馒头端来,大汉接过芭蕉叶小盒,道了声谢,依着林筠初的说法将那小小一勺咸菜腊肉碎分成两份,一半放粥里,一半夹进馒头里。 大汉稍稍搅了搅粥,迫不及待喝了一口,又一口咬下夹着咸菜腊肉碎的馒头,咸菜的酸香、腊肉的咸香融合在一起,在口中炸开,大汉还想再来一口,可惜量太少,两口就没有了。 大汉没忍住,伸手招呼林筠初:“小姑娘,你这拌饭菜咋卖的?给哥来点儿。” “一份两个铜板,就这份量,你要多少。”林筠初往芭蕉叶小盒子盛了满满一勺,给大汉看。 大汉看着那份量还不错,咸菜多一些,不过也理解,毕竟腊肉贵着呢。 第33章 “行,给我来三份。”大汉豪爽,不等林筠初过来,自己端着碗过去了,“直接放我碗里就行,省得麻烦。” “好嘞。”林筠初麻溜地拿勺子给大汉舀了三勺,“大哥来点肉干不?路上搭着别的东西吃也不错的。” “肉干咸不?咸的话大哥可不要,这天热着,路上吃不得渴死。”大汉笑呵呵的。 “尝尝就知道了。”林筠初又给大汉夹了一点肉干的边角料。 大汉尝了尝,确实不是很咸,味道也不错,又要了些肉干,叫林筠初打包好,他要带走。 难得有小姑娘在他跟前还如此淡定自若,大汉这会儿心情不错,端着碗呼噜呼噜喝粥,付了钱也不走,跟林筠初唠嗑。 大汉肉干要得多,林筠初直接按照腊肉的价格论斤卖给大汉,打包用的也是韧性更好、质量更佳的油纸,一边忙一边和大汉搭话,叶新夏就在一旁收钱加折小盒子。 旁人见大汉蹲在门口迟迟不离开,一手馒头,一手粥,呼噜呼噜吃得可香,鼻尖嗅着那边传来的香味,好奇的同时也跟着有点馋,纷纷到小摊跟前问价。 大汉喝完粥,也不耽误林筠初了,端着碗进店喝他的第二碗粥。 有人买了尝鲜,也有人嫌贵,免费尝了一口就走了。 不过这些很正常。 粥铺人不多,一通忙活也没卖出多少。 午饭过后,来问的人就更少,更别说买了。 林筠初有点泄气。 到底是过了午饭时间,两人都没有吃饭,林筠初到粥铺买了两碗白粥,端到小摊子跟前,各舀了两勺咸菜腊肉碎到碗里,然后递了一碗给叶新夏。 “怎么办?剩的有点多。” 林筠初忧愁。 “不着急,喝碗粥。”叶新夏不急不缓。 第28章 认出 “你有办法啦?”林筠初问。 “算是办法吧,就是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叶新夏也有些不确定,刚刚她观察过了,买拌菜的这些人,多是粥铺里的食客,基本上就是夹馒头吃或者就是拌白粥吃。 店家的鲜肉粥是三文钱一小碗,五文钱一大碗,白粥是一文钱一小碗,两文钱一大碗,没有配咸菜,会算数的都知道怎么吃划算。 五文钱买一碗鲜肉粥,不如两文钱的白粥,再买两份拌菜,和那鲜肉也差不多了。 如果能和粥铺谈下来,他们这些拌菜和腊肉可以直接卖给粥铺,就不用自己守着小摊劳心劳力了。 林筠初还没琢磨出叶新夏想的是什么办法,对面卖青菜的一个小老太太慢慢悠悠地晃到小摊跟前。 到了小摊跟前也不说话,就左转转右瞧瞧,林筠初和叶新夏对视一眼,有些莫名其妙。 “奶奶,可是要买些什么东西吗?”林筠初两口喝完粥,将碗递给叶新夏,然后向老太太询问。 小老太太挥挥手,这下不看小摊子上的东西了,看林筠初,上上下下地打量,看得林筠初汗毛直竖。 小老太太心中不断点头,不错不错,东西是好东西,这人呢,勤快,嘴甜,性格也不错,不亏自家孩子一个劲地夸她。 这是什么情况? 林筠初正要出声再问问,就见小老太太笑眯眯地高声来了一句:“这不是前段时间抓人贩子的林筠初小姑娘嘛,好孩子好孩子,卖的东西也良心,我们这地方多一点像你的孩子,好福气就不远啦。给老婆子来两条腊肉,要大块的。” 东西不错,孩子也不错,买点支持支持,正好让难得来一次的小外孙尝尝。 林筠初和叶新夏猝不及防被小老太太惊了一下,不过很快反应过来。 叶新夏麻利地从背篓里取出两条腊肉,打称。 林筠初翻出芭蕉叶打包,一边笑着同小老太太说话:“奶奶说笑啦,都是举手之劳。我相信不管什么人知道他们是人贩子都会第一时间抓人报官的,筠初只是运气好,被大家知道了。其实还有好多人都出力了,不是筠初一个人的功劳。” 老太太一听这话,对林筠初更满意了,不住点头:“好孩子好孩子。” 不骄不躁,好孩子。 老太太故意提高的那两声,被周边来来往往的人听到了,三三两两停下来盯着林筠初和叶新夏瞧,有些看过林筠初画像的很快就认了出来。 “原来是林姑娘,那我们得支持支持。” “是呀是呀。” 人群慢慢靠过来,聚在小摊前,七嘴八舌同林筠初说话。 小老太太付了钱,提着两条腊肉慢慢退出人群,深藏功与名。 “林姑娘,我要一条腊肉,小点的,对对对,就是那条。”一个大娘伸着胖乎乎的手指指着背篓里的腊肉,一边同林筠初表达自己的感激,“幸好你们把人贩子抓了,要不然现在大伙儿家里有孩子的还得提心吊胆呢,林姑娘,谢谢你啊。” “好的,一斤一两,算您一斤,三十文,请拿好。”林筠初将腊肉递给大娘,“人贩子抓了,还是不能太过放松,也不知道有多少个团伙呢,还是多上心点好。” “也对也对。”大娘点点头,数了三十三文钱递给叶新夏,“三十三文,拿好了,年轻人不容易,大娘不缺那钱,不占你们便宜,两个小姑娘早点卖完早点回去啊。” 说完晃着胖嘟嘟的身子走了。 “那谢谢大娘啦,大娘慢走。”叶新夏感激地将铜钱收好,和大娘道谢。 第34章 大娘没回头,只举起胖乎乎的手臂摆了摆手,示意不客气。 大娘给足了银钱在先,后头即使林筠初都给抹了零,大家还是自觉地把钱给足了。 林筠初一看,反正咸菜腊肉碎还有,不怎么好卖,干脆每人搭上一份,直叫买肉的顾客眉开眼笑。 忙忙碌碌,不到申时,带来的肉干和整条的腊肉都卖完了,咸菜腊肉碎还有一点。林筠初和叶新夏商量了一下,再等下去,就是得等到晚饭时间了,天色晚了山路不太好走,想着今日也赚了不少,决定不卖了。 收拾好工具,林筠初和叶新夏进了粥铺,想给粥铺老板结个摊位费。 结果粥铺老板大气,没收钱,林筠初便自作主张将剩下的那些咸菜腊肉碎送给了粥铺老板,左右也不多,算下来甚至比打听到的别家收的摊位费少了不少。 粥铺老板这会儿不客气了,收下了这份心意。 他开粥铺这么多年,做的都是底层小老百姓的生意,腊肉这东西成本太高,他还真没舍得买来做粥,自己做吧,也没那条件,他这铺子,既是铺子也是家,在镇集中,熏肉不方便,而且也不确定能不能卖得出去。 当天晚上,粥铺老板将那咸菜腊肉碎往白粥里一拌,嘿!比平时多吃了一碗! 老板摸摸鼓起的肚子,再看看小儿子不知节制地还想再盛,怕他撑着胃赶紧阻拦。 开玩笑,小孩子不知饱饿,看见了就想吃,撑坏了怎么办? 吃过了饭,粥铺老板开始琢磨,这几年他的粥铺一直不温不火的,荤菜一直都少,说是粥铺,也没几样粥,也就鲜肉粥、玉米粥、蔬菜粥、白粥、皮蛋瘦肉粥这些,再卖些包子馒头什么的,偶尔客人有要求,就再给炒个菜,别的就没了。 还是平时大方好讲话,大家常来,没什么盈利的地方,好歹能赚个辛苦钱。 而今天,林筠初卖的小菜,他也瞅着了,铺子里回头客不少,可来来回回就那几样,吃多了总会腻。 要不就加个新样式吧,先试试水,就是不知道林筠初什么时候再来,老板想。 林筠初和叶新夏不知道粥铺老板怎么想,两人坐在堂屋,一个一个铜板数着,用红绳将铜板穿起来。 除去成本,咸菜腊肉碎赚了一百二十一文,肉干赚了一百三十文;没有加工过的腊肉卖得最多,带了五十斤,全卖光了,除去柴火、盐,净赚四百三十文,一个下午,总共赚了六百八十一文。 第29章 奖赏 第一次在这么短时间内赚这多钱,叶新夏兴奋得一宿没睡着。 林筠初也没怎么睡好,不过不是高兴的,就是心情有点复杂,六百八十文,在叶新夏看来很多,但林筠初知道,如果把人工费算进去,其实并没有赚很多。 所以到底要怎么赚钱呢? 这里不是星际,没有星网,想要知道什么消息都得亲自出去打听才行,林筠初自来到这里,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镇集,根本无法了解外头的情况如何。 也不知道外头的经济水平是不是更好一点。 那六百多文钱,叶新夏没碰,都给林筠初自己收着,林筠初想着自己也不需要买什么,用不着,找个借口又让叶新夏保管了。 叶新夏心里门清,那些钱都是林筠初的,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第二天起来,又开始埋头做自己的绣活。 林筠初看着她手中的花色,好看是好看,就是看多了感觉也就那样。 林筠初想想自己在星网上看到的人家的时装秀、礼盒包装设计什么的,回忆着那些图案,拿炭条一点一点画出来,叫叶新夏去看。 林筠初没学过画画,拿炭条在地上画出来的东西,也就叶新夏自己发散思维才能勉强看得出来。 叶新夏看了几眼,摇摇头:“好看是好看,不过不适合做帕子,做桌屏或者屏风倒是不错,现在我做不了那些。” 林筠初有点失落,拿着炭条胡乱画了几笔,忽然想到另一个办法:“那我们就卖花样呀,让他们自己绣,我们画图就行了。” 叶新夏闻言眼前一亮,这个可以有,卖花样的价格虽然低一点,但是比刺绣轻松很多。 不过家中没有纸笔,画图这事儿还得暂时搁一个段落。 林筠初这下子又无事可做了,目光在屋里转了一圈,在墙边的小木架子上看到了前几天她送给叶新夏的“花”,花束已经被拆开,像插花一样插在竹筒里,草叶也从绿色变成了黄色,编成的各种小动物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晃动。 想想那天叶新夏无语加嫌弃的表情,林筠初还以为这束“花”不会在家里留下多久呢,没想到,不仅留下了,还在小木架子占了一席之地。 林筠初勾了勾嘴角,将目光转向院子里。 院外渐渐传来说话的声音,林筠初起初没在意,结果那些声音越来越近。 林筠初只好出去看看情况。 一开门就见方云峰一脸喜气洋洋的样子,跟方云峰一起来的还有两个年轻衙役,林筠初瞧着眼熟。 “巧了,我刚想敲门。”方云峰挑眉。 “筠初啊,这就是镇衙负责刑事案件的方大人,这次来就是跟你说说人贩子的事儿。”村长站在方云峰一旁解释着方云峰的来意。 周边围着三三两两看热闹的人,包括当初屁股痛了好几天的那人,不过大概是有点什么心理阴影,在林筠初看过去的时候,往其他人身后躲了躲,一副掩耳盗铃的样子。 第35章 “进来吧。” “行,进去说。”方云峰点点头。 进屋的就村长和方云峰、衙役四人,其他人被村长拦在外头了。 待坐定,叶新夏倒了茶,方云峰这才说了自己的来意。 “林姑娘,人贩子一案,你在其中表现较为突出,我们衙门呢理应按规定敲锣打鼓将奖赏送来,但是这两年你也知道,不太平。张大人,也就是张山海查了户籍记录,又和村长核实了实际情况,发现你和叶姑娘两人独住,怕给你们招惹是非,所以这奖赏我们商量之后,决定你的这一份私底下给你,就不昭告村里人了。” 方云峰从怀中掏出荷包放在桌子上。 “不过呢,如果你想让大家知道的话,此次榕树村其他村民也都立了功,等会儿还有给村里人的奖赏,我们一并说了也行。你看看说还是不说。” 林筠初想了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摇摇头:“不用特意提起我,该如何便如何吧。” “行,那便这样吧,银子收好,一共三十两。” 林筠初也没见过整银,不知道三十两是多少,只好将荷包递给叶新夏。 叶新夏自知道这些人是来送赏银,心跳就没缓下来过,一直怦怦跳,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见林筠初把荷递过来,还有点回不过神,不过很快也反应过来林筠初应当是不认得银子的。 荷包里有银票,有碎银,叶新夏数了一下,确实是三十两,便朝林筠初点点头。 方云峰疑惑地看她俩互动,见林筠初点点头表示没问题,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和她们细细说明内容:“既然无误,就按个手印,这个是确保我们确实是把银子送到你们手里,你们当面数过、收下,没有错之后确认的凭证,我身后的两个小兄弟和村长都是见证人,都要按手印的,一式三份,你们留一份。” 林筠初识字,但是不识沅国的字。 此时叶新夏又派上了用场。 最终在场的人员都按了手印,方云峰一行人还有事要办,便也不多废话,跟着村长敲锣打鼓给榕树村宣赏去了。 待人都出了门,叶新夏的笑脸就憋不住了,眉眼弯弯地看着林筠初笑,嘴角就差咧到耳根去了。 林筠初见她两眼亮晶晶的样子,心情也雀跃极了,忍不住跟着笑:“这么开心?” “是呀,官府的赏银呢。好多人一辈子都见不着呢。” 叶新夏摸摸荷包外面绣着的历先镇官衙和小小的林筠初几个字,爱不释手。 她曾经听到坐牢被释放出来后的人说,这种荷包戴上街,代表着主人是有功之人,小偷都不敢偷呢。 哪个小偷要是偷了,在小偷群体里面是要被看不起的,哪怕都是坐牢,敢偷这种荷包的,都会被欺负得很惨。 林筠初觉得手有点痒痒,趁叶新夏看荷包的时候,抬手捏了捏她的脸蛋。 “你干嘛?”叶新夏疑惑地抬头看她。 “……没什么,你的脸挺软的。”林筠初收回手,状似无事,出门看热闹去了,徒留叶新夏一脑袋雾水。 第30章 吵架 有了官府奖励的三十两银子,林筠初就不让叶新夏晚上做绣活了,伤眼睛。 三十两,按照两人目前的生活开支,不出意外可以用两三年呢。 叶新夏却觉得这三十两是林筠初冒险得来的,本就与自己无关,怎能占人便宜,晚上该绣还是绣。 连着好几天,每次叶新夏都应得好好的,晚上依然我行我素,林筠初实在看不下去了。 “新夏,以前我不拦着你,是因为那时候我也没赚钱,家里靠你养着,所以即使知道晚上做绣活伤眼睛我也没法开口。可如今,家里已经有银子了,身体要紧,你要是喜欢,白天再绣好不好?” 林筠初坐在叶新夏身边,帮叶新夏整理着篮子里翻乱的东西。 “那是官府给你的,可不是我的,之前小集上赚的也是,我只是帮个忙,怎么能直接占你便宜?再说,你还要攒钱,以后得买地买房子,如此才能在榕树村站得住脚。” 叶新夏皱眉,不赞同地看着林筠初,这人怎么做事都没往前想的? 林筠初却没这么想过,自从叶新夏让自己落户到她的户籍之下,再加上这些日子的相处,林筠初就下意识不去思考要不要离开叶新夏这件事。 如今听见叶新夏这么说,心里不是个滋味,又见叶新夏和自己分得如此清楚,心里逐渐生出焦躁之感。 “这钱怎么就只算我的了呢?怎么就占我便宜了?我身无分文的时候你收留我,我什么都不会的时候,你手把手教我,在我户籍没法落地的时候,你让我留下,供我衣食住行,你做这些难道就为了让我占便宜?” “我……”不是这个意思。 叶新夏脑子空白了一下,想解释,但一时间又没想通该怎么解释。 林筠初见她迟疑,忍不住又加了一把火。 “照你这么说,我救了那些孩子,得了三十两是我的,那当初你救了我,我也该给你三十两才是,你教我东西,我得给你学费,我住你家,我得给你房租,你给我做衣服做饭处理猪肉什么,我都得给你工钱,算下来,前天赚的,还有这三十两都应该是你的,我还欠着你银子呢。” 叶新夏觉得林筠初说得不对,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第36章 觉得心里有点堵,林筠初这话怎么说得这般刺耳,自己的好心还当驴肝肺了? 叶新夏觉得心里难受极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叶新夏觉得自己说不过林筠初,回了一句,低下头,不去看林筠初,一副拒绝沟通的样子。 “那你是什么意思?”林筠初追问。 叶新夏沉默着,仿佛没听到,一针一线地继续绣着帕子。 林筠初等了一会儿没得到回应,火气没压住,起身出门看夜景冷静去了。 叶新夏听见林筠初起身的动静,又看见地上的影子消失,抬头看去,只见林筠初怒冲冲消失在院门口的身影。 叶新夏以为林筠初是赌气要离家出走,眼泪一下子就止不住了,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吧嗒吧嗒掉在手中才起了针的帕子上,心里委屈至极。 太讨厌了,惹人生气了就走,有本事别回来了,反正自己一个人也不是过不了! 习惯就好了…… 林筠初出了门,也没走远,就在门前的石墩上坐下,看湖水粼粼,看了许久,终于冷静下来,脑子开始好好思考方才的冲突,觉得还是要好好沟通,叶新夏没追出来,自己还犟着的话,接下来估计就是冷战了。 那不得行,两人打起来都不算是事儿,但要冷战,那两人的关系就得真凉了。 这是前世队长告诉她的。 林筠初想做就做,拍拍屁股,回屋找叶新夏。 叶新夏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手里机械地重复刺绣的动作,没察觉到林筠初已经进来。 林筠初站在叶新夏的身后,看叶新夏的动作,如果忽视那帕子湿了的一角,还有那是不是掉落的泪珠,还真看不出什么异样。 目光落在正在绣的花纹上,虽然林筠初依然不会绣,但是看叶新夏绣了这么久,多少能知道怎么落针,那花纹上,错针、漏针,谈不上乱七八糟,但也是瑕疵明显,可见叶新夏心中也不平静。 暗暗叹了口气,林筠初伸手将叶新夏手中的东西都取了放到篮子里,蹲在叶新夏跟前,抬手给叶新夏擦掉眼泪。 “多大人了,还哭这么惨?” 林筠初一出声,叶新夏眼泪掉得更凶了,这人怎么这样,把人惹哭了,还这样风轻云淡的好像跟她没关系似的。 那眼泪稀里哗啦的,林筠初擦都擦不过来,只好倾身将叶新夏抱住,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不哭了,刚刚是我不对,我见你跟我分那么清楚,有点着急,不是故意凶你的,跟你道歉,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 林筠初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叶新夏嗅着林筠初身上传来的香气,奇异地冷静了下来,推了推林筠初的肩膀。 林筠初松开她,蹲回刚才的姿势。 “我……我没把你当外人,就是觉得这些钱你挣得不容易,你打猎回来的时候都差点站不稳了,还要忙到后半夜;还有你去追人贩子,那么辛苦。而且你以后还得建房买地,嫁人也得准备嫁妆,需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你得自己攒着点。我什么都没干……” 叶新夏细细说着自己的想法。 “以后的事以后说,赚钱本来就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好一点,赚了钱却还和以前一样劳累,那赚钱来有什么用呢?” 林筠初反问叶新夏,没等叶新夏反应,又接着道:“我和你住在一起,连户籍都在一起,我们两个也没谁特别懒,该做的活我俩都做了,收入自然也是共有的,还怎么分你的我的呢?有些活,得做,但又看不到特别明显的成效,有些付出,也不能用金钱衡量,谁挣得多谁挣得少,这根本分不清的。” 叶新夏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脑子没转过弯来,但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对着林筠初摇头。 第31章 和解 林筠初见说服不了她,只好把话题放到最初的重点上,反正这钱,到时候想办法花在家里就是了。 “好了,我们不讨论这个了。我跟你说说长时间和晚上做绣活的危害,第一,久坐低头,你的颈椎腰椎会受不了,颈椎受损,会引起头疼,腰肌劳损,轻则疼痛,重则可能引起栓塞乃至猝死;第二,晚上光线不好,用眼过度,会近视,久而久之,你看东西就会越来越模糊,半瞎都是轻的。”林筠初慢慢给叶新夏科普自己前世知道的知识。 叶新夏瞪大眼睛:“这么严重吗?” “是呀,我跟你说得那些,以前你不觉得是因为你还要做的事情太多,没时间久坐,所以没觉得严重。现在不行,自我来了之后,你是越坐越久,长久下去,大罗神仙都救不了你,真要生病,你绣三个月得来的银钱都不一定够付一次诊疗费。” 叶新夏想想也是,抓药一次就要几百文钱,要是生了大病,药就不能断,到时候多少钱都救不回来。 “那我以后绣一个时辰就起来做别的事,晚上就不做了。”叶新夏说着就真收拾了起来,不再去看那针线。 开玩笑,锦绣堂一个月一两银钱,现在把身体搞坏了,那就是连进锦绣堂的机会都没有了。 “半个时辰动一次,一个时辰太久了。”一个时辰两个小时呢。 叶新夏想了想:“也行,那你记得提醒我,有时候我做得入迷了,不记得时间。” “行。到时候不许嫌我烦。” “不会。”叶新夏笑着摇摇头。 第37章 事情得到解决,林筠初心情好了许多,天色还早,外头夜景也不错,不如出去走走。 “我们出去走走吧,月光好亮,晚风也很舒服,现在睡觉早了点。” 林筠初提议。 “这……晚上出去不太好。”太危险了,出事了都没人知道。 叶新夏表示拒绝。 “怕什么,就在我们村里,不走远。” “村里也有混子的。” “那几个啊,不值一提,软脚虾似的,不是我的对手。走吧,跟着我,没事。你晚上都不出去,肯定没见过外面的夜景多漂亮。” 林筠初不由分说,拉起叶新夏的手就出去。 叶新夏拗不过她,只好跟着。 林筠初牵着叶新夏的手走在村路上,也不说话,就默默走着。 叶新夏以前刚来,也不是没走过夜路,只是那时又累又饿,又担心被混子尾随,哪里有什么闲心去看夜景。 后来日子慢慢过起来了,但到底是独居,傍晚进了院子就把门关上了,所以这夜景还真没认真看过。 时候还算早,有些人家还没睡,时不时有孩子的嬉笑声从屋里传来,也有妇人呵斥家禽家畜的声音,待走到视野更开阔的地方,就可以看见村子的大半景象。 圆月当空,皎洁月光之下,灯火点点,路上偶尔还有猫猫狗狗跑过,不是什么特别令人惊艳的风景,但是,就是令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好看吧?” 林筠初低头看她。 “嗯。”叶新夏点点头,“感觉很宁静。” …… 叶新夏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摊了半宿的煎饼,实在睡不着,只好坐起来,抱着被子发呆。 呆着呆着,忍不住想起林筠初抱着自己道歉的时候她身上传来的香气,好香,叶新夏想。 好不容易把思绪从香气那里拔出来,又想起出去散步时林筠初从出门之后就没撒开的手,那只手有点粗糙,有薄薄的一层茧,但是很干燥,没有手汗,摸起来很舒服…… 叶新夏忽然想起嬷嬷当初跟自己说的,找夫君的话,要找一个勤快的、会疼人的,两个人一起干活,互相体谅,做事要有商有量,赚了银钱会给她管,吵架了会哄她…… 这些林筠初都做到了…… “!” 叶新夏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在想什么,只觉得一股热气涌上脸颊,啊啊啊啊啊!自己在想什么!林筠初可是个女孩子! 叶新夏把头埋进麦麸做的枕头里,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在逐渐放飞的思绪影响下,叶新夏一宿没睡好。 林筠初却是睡了一个好觉,一夜无梦,早早就起来了,精神抖擞地在后院扫地呢,见叶新夏顶着乌黑的黑眼圈进来洗漱,吓了一跳。 “你……”该不会还没消气,气了一宿没睡吧? “啊~”叶新夏打了个哈欠,没敢直视林筠初,摆摆手掩饰,“没事,就是睡不着。” “哦。”林筠初看了她几眼,确定这人只是没睡好,没有别的异样,将地上的垃圾铲干净就进屋了。 叶新夏见她离开,松了口气。 院里的柴火烧的差不多了,林筠初看着也就这几天就能烧完,如果下雨的话,就没柴烧了,从厨房拿了个窝窝头,柴刀往腰间一别,上山砍柴去了。 昨夜露重,山道两旁的杂草叶子上挂满了露珠,林筠初没爬多久,膝盖以下的裤子鞋子都湿了个透。 待进入山腰的时候,林筠初眼尖地发现一条岔路上明显有人走过的痕迹。 哪户人家这么早? 林筠初嘀咕着,开始砍柴。 孙小米和禾小苗早早就上了山,他们老早就盯上了山腰的一处野葡萄,隔三岔五过来看,葡萄一熟,他们就迫不及待背着背篓趁清晨人少的时候上山来摘了。 两人正摘得起劲,猝不及防听见砍伐的声音,孙小米和禾小苗对视一眼,伸头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还挺近。 见砍柴的是林筠初,两个小家伙就来劲了。 “筠初姐姐!”孙小米喊道,好事怎么能少得了筠初姐姐。 林筠初听到声音,抬头看去,见两个小家伙从草丛里探出的两个毛绒绒的脑袋:“你俩大早上的猫那里干什么呢?” “摘野葡萄啊,可以吃也可以酿酒卖,筠初姐姐你要摘吗?这里还有好多。” 禾小苗回应。 林筠初一听可以卖,来了兴致了,柴也不砍了,三下两下跑到孙小米和禾小苗身边。 第32章 摘葡萄 “这个葡萄要怎么摘?怎么有绿色的和紫色的?” “绿色的还没熟,要等到它变成紫色的才行。”禾小苗说,一边不忘往自己的小背篓里放摘下的葡萄。 葡萄藤攀在嶙峋的山石上,孙小米和禾小苗两人小心翼翼地攀爬过去,摘了一两串就要返回一次,裸露的山石尖利,藤曼覆盖的地方摩擦力小,要确定自己站稳了才敢迈下一步,这野葡萄摘得也不容易。 “我没带背篓,下次吧。这次先帮你们摘。”林筠初想到自己没带背篓,又见两个小家伙摘得辛苦,挽了袖子也爬上去。 “也行,反正还有很多,你先帮我们摘,我们回去一趟,叫新夏姐姐给你送背篓过来。” 孙小米捋了捋跟前的葡萄藤,给自己开路。 第38章 “明天吧,等会太阳出来就太热了。”林筠初不怕热,两个小家伙却还小,不适合再上山。 “不能等啦,不少人盯着这处葡萄呢,我们得赶在他们前面摘掉,要不然就没有啦。”孙小米拒绝了林筠初的提议。 “就是,我们得先摘了,没有带背篓没关系,摘了放地上也行,只要你在这里看着,他们就不会偷了。如果没摘的话,别人就来摘啦。除了这里,别的地方的葡萄都被他们摘了,我和小米只赶上这里的。不赶紧摘,今年就没有葡萄吃啦。” “那不是还有青色的没熟吗,过几天再来不就行了?”林筠初指了指藤上挂着的青色葡萄。 “你不知道,有些人会连青色的都摘,然后带回去晒,做葡萄酒。下次来连青色的都不一定有了。” 孙小米不太开心,以前他也这么想,总觉得青色的没人摘,连着上山好几次,都赶了个空,白累一趟,后来看见人家晒绿色葡萄,问了奶奶才知道。 “好吧。” 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有些人总会想办法多得一些,可以理解。 随手摘了颗葡萄,擦去露水,扔进嘴里,下一秒林筠初的脸就皱了起来:“怎么这么酸?” 孙小米和禾小苗见状哈哈大笑。 “野葡萄本来就是酸的呀。甜的早就被人摘完了,哪里轮得到我们。”孙小米苦笑。 “行吧。” 林筠初咽下嘴里的葡萄,继续采摘的动作,可是刚刚的那颗葡萄像是打开了什么开关一样,林筠初没忍住又吃了一颗,然后……一颗又一颗,没完没了。 上头! 很快,孙小米和禾小苗的葡萄就装到了他们的能背的最大重量,先一步回家去了。 就在两个小家伙离开没多久,来了几个妇人。 那几个妇人本以为这么早没什么人,聊起天来就有些肆无忌惮。 “……要我说啊,谁知道那林筠初怎么样了,一个姑娘家家的,三天不见人影,说什么都没发生我是不信的。” “那可不是,那么多人查人贩子,就她有本事,出去三天就全抓了,别不是其中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儿。反正我家儿子可不娶这样的姑娘。” “那叶新夏也是,端得跟什么似的,不就仗着村长护着她,我家侄儿那可顶顶好,看上她是她的福气。她居然不愿意嫁。我侄儿不过是看她好,上门献点殷勤,她居然告到村长那里去,说我侄儿骚扰她,挨了几棍子,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真当一个外来人能在咱村站得住脚跟不成。” 林筠初从藤叶间探过头去,看那几个妇人,没怎么见过,记不得是哪家的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林筠初也没打算跟她们争论什么,低下头继续摘葡萄。 没成想,那几个妇人却没停下的意思。 “说到那叶新夏,村里人都说她能干,这才两年就还上债了,日子也不错,我瞧啊,这钱怕是不干不净吧,就她那样一天天关门在家里,也不知道在干什么,这人哪,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长得倒白白净净的,啧啧啧!” “就是就是,正经人家姑娘,哪里来钱那么快。” “可不是,那林筠初也是突然冒出来的,瞧瞧她当初见谁都笑,那谄媚的模样,活像楼里出来似的,我隔壁家那老虔婆还想娶林筠初做她儿媳,怕不是看上了人家卖肉得来的钱,真是笑死个人!” 卖肉两个字,语调奇异地高了些。 编排林筠初的,死死不离题,污蔑叶新夏的,同样死死拽着叶新夏,几个人来来往往,各说各的,中心就一个,林筠初和叶新夏不正经、赚的钱也不干净。 林筠初见他们越说越过分,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忍不住站起身来回怼。 “咋?几位是趴我们家墙头看见了?还是本身就不干净所以一天天觉得别人也不干净?” 林筠初的突然出声吓得几位妇人噤了声,背后说人坏话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还被当事人撞见,更是心虚得不得了。 其中一个妇人有点不服气,还想说些什么,被旁边的人拉了一把袖子,顺着拉她的人的视线看过去,见孙小米、禾小苗和叶新夏三人正背着背篓上来。 孙奶奶在村里德高望重,一般人轻易不敢招惹,孙小米和叶新夏林筠初关系好,要是被他听到她们说闲话,那可不得了。 几个妇人怕和孙小米三个人撞上,灰溜溜走了。 孙小米大老远看见几个妇人站在早上他们摘葡萄的地方,以为她们要来抢,急急忙忙往山上跑。 当他气喘吁吁站在几个妇人站的地方的时候,人家早就走远了,不由心生疑惑:“筠初姐姐,她们怎么走了?” “讲闲话被我听到了,可能心虚了就走了。” 林筠初没怎么在意,这种长舌妇,没什么好讲的,越是对她们和颜悦色,她们就越会得寸进尺。 “哦,这样。”孙小米挠挠头,害他白担心一场。 “摘了这么多。”叶新夏不关心那几个妇人,那几个妇人在村里名声就不怎么好,看地上的一堆葡萄,不由感叹出声,这速度挺快的呀。 “还好,一起摘,这一片葡萄藤挺大,应该还能摘不少,到时候平分了就成。” 第33章 交易 家中没有多余的、干净的陶罐可以用来酿酒,满满一背篓的葡萄也只用了一半。 第39章 林筠初有些发愁,自己吃也吃不了多少啊,太酸,倒牙。 “明天小集,背到市集上看看。村户不会买,但说不定镇集有人想自己酿些葡萄酒喝。”叶新夏提议道。 往年九月份市集上也有卖葡萄的,就是自己人生地不熟,不敢上山,所以才没做这门小生意。 “也行,我们还有些腊肉,一起卖了吧,过段时间秋收,正是山上猎物最肥的时候,我再去猎。” 腊肉大概还有六七十斤,吴家人送来的东西也都没怎么吃,干脆把腊肉全卖了,留着也是留着而已。 叶新夏想劝林筠初不要再上山打猎了,危险。但是想想昨晚才吵过架,今天还说的话,怕是又吵起来,只好点点头:“也行。” 市集依然热闹非凡,林筠初拉着叶新夏又到之前的那个粥铺去了。 粥铺老板等待已久,好不容易等来了人,没等林筠初说明来意,自己就忙不迭迎了上去:“林姑娘,你可算来了,请坐请坐,有笔生意想和你谈一谈。” 没办法,别家也有卖腊肉的,就是价格稍稍高了点,而且还是大批量卖,他这小本生意,不合适。 林筠初和叶新夏一头雾水地顺着粥铺老板的动作在一个小桌子旁坐下。 “什么生意?” 粥铺老板给林筠初和叶新夏倒了杯茶,也跟着坐下:“是这样,前阵子你们不是在我铺子门口卖腊肉什么的嘛,一些食客就好你们家咸菜腊肉碎那一口,你们送我的那小半罐子,我当晚就尝了尝,那味道不错。所以我就想跟你进一些腊肉,做个腊肉粥什么的,不知道你这边?” “那自然行的,我们自个儿卖的话,也费功夫。不过你也知道,我们这个是野猪肉,不好猎到,所以这个价格?” 叶新夏怕林筠初不知道这其中的门道,所以抢先回答了粥铺老板的话。 “这个你们放心,我打听过了,批发价一斤二十文,你们这是野猪肉,我就二十二文一斤和你们进货,你们看是否可以?” 二十二文,量大的话算是公道了,就是…… “不知老板要多少?太少的话,我们这也是没法出的。” 普通家养的猪,鲜肉都卖十八文了。 “先五十斤吧,若是卖得好,以后还跟你们进。” 一天用个两三斤,也能卖一段时间了。 “我们这里有六十斤左右,不知道老板能不能全部拿下?”林筠初问。 自己卖的话,还真不一定能全部出手,上一次还是多亏了老太太,大伙儿也是看面子上表示支持支持而已,总不能每次卖东西都要跟人家自己有功吧。 老板细细一思索,也就多了十斤肉,实在卖不动就当礼节送了吧,便也不跟林筠初磋商了,痛快拍板:“行,我可以全拿下。” 六十四斤腊肉,一下子全都出手了,到手银两一千四百零八文,林筠初给摸了零头,如此一来,除去买盐的成本,也赚了差不多一两银子。 不多,都是辛苦钱。 不过叶新夏很高兴。 一番交流下来,林筠初得知粥铺老板姓李名周。 李周也得知林筠初能打猎,惊叹之余赶忙和林筠初约定要是猎到野物,一定要先给他留一些,有时候呢,做生意就是需要一些噱头才能赚钱。 两方都没有签契,毕竟小门小户,要是真的来了大宗的猎物,李周也没办法全吞下,只说要林筠初优先考虑。 第一笔交易顺利完成,林筠初又问起粥铺门口摊位的事儿。 “嗐!那位置你们需要,往后来了只要还没人占了,你们就随便用了,要是需要呢,提前跟我说一声,也能给你们留着。话说,你们还有什么要卖的东西?” 李周摆摆手,根本不在意门口的位置,就是有些好奇,两人背了两个背篓,刚刚打开的只有装肉的那个,另一个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就是一些山葡萄,老板要是不嫌酸的话,尝尝。” 叶新夏掀开最上层的布料给李周拿了一串。 李周也不拘小节,接过来揪了一颗放手上轻轻搓一搓就扔进了嘴里。 “嗯!够酸,不错,给我来个五斤吧,你婶婶就好这一口。” 李周笑眯眯的,显然心情很不错。 “李叔说笑了,李叔想吃,直接拿去就成,这门口的摊位费你又不收,这些小东西,我们就当送给你尝鲜了,何须用买的。” 林筠初从背篓里拣了几串颜色深些的葡萄出来,递给李周:“李叔得自己找个东西装着了,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可以装的。”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谢啦。”李周爽快接下葡萄,伸着头朝后厨叫自个儿媳妇拿盘子出来。 “李叔,说到这个葡萄,向你打听个事儿。” 老板娘大概在忙,还没得空,李周顺手又揪了颗葡萄吃:“你说。” “就是这个葡萄,我们也是第一次卖,不知道这个价格该怎么定,李叔常在集上,想必听说过一些。” “两三文钱一斤吧,没有挤压的话,品质好些的,就定三文。我看你们是用草叶隔着,没怎么挤压到,看着就很不错,不过你这葡萄酸,三文到头了,要是甜的话,没挤压,能定四文。” “这样子,那谢谢李叔了,李叔你先忙,我们就不打扰了。”林筠初笑着起身朝李周道谢,叶新夏也跟着微微躬了躬身子。 第40章 “行,去吧。我也该忙了。”准备到饭点了。 林筠初和叶新夏在粥铺门口将自己的葡萄摆出来,还没摆好,上次第一个来买腊肉的老太太又来了。 “小闺女这次不卖腊肉啦?”笑眯眯的,看起来和蔼得很。 “腊肉卖完了,奶奶要不看一下葡萄?” “这葡萄酸的还是甜的呀?” 林筠初用剪刀剪了一颗,又用小帕子擦了擦,递给老太太:“奶奶尝尝就知道了。” “讲究。”小老太太满意地点点头。 第34章 张家 林筠初淡然一笑,没搭话。 “不错呀,够酸,要两斤,我孙媳妇爱吃。要这串、那串。” 小老太太满意地点点头,伸出手指着小桌子上品相好些的葡萄。 “奶奶,奶奶,回家啦,有急事儿。” 一道焦急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林筠初抬头看去,是个身穿锦衣的年轻妇人,小腹隆起,看那弧度,约是怀孕四五月份的样子。 “哎呀,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在家吗,人多冲撞了怎么办。”小老太太看见来人,跺了跺脚,嗔怪道。 嘴上虽然责怪着,可林筠初分明看到老太太将孕妇往里拉了拉,自己挡在外边,还伸手将孕妇搀着,生怕孕妇站不稳。 “奶奶,月份还小,没事儿。先不说这个,家里出事儿了,小哥儿留了封信自己跑了。”年轻孕妇眉眼间全是焦急之色。 “这、这孩子!真是一天不打房上揭瓦!”老太太一拍大腿,怒道。 不过很快就平复了怒气,抚了抚孙媳的手:“不管他,你可不能急,对身子不好。” 林筠初见那年轻孕妇着急,手上加快动作将打好称的葡萄打包好,递给老太太:“奶奶,打包好了,两斤一两,算您两斤,共六文钱。银钱给她就成。” 林筠初指了指叶新夏。 “诶,好好好。” “奶奶,你怎么想起来买葡萄了?”年轻孕妇问。 “这不是你想吃嘛,昨夜你不是嫌那酸菜啊、梅子啊不够酸,我尝过了,这个酸,回去洗洗再给你吃。” “奶奶…… 。”年轻孕妇有些动容。 小老太太买好了东西,同林筠初告别,年轻孕妇也笑着跟着对林筠初和叶新夏颔首:“我奶奶常来这边,平日里多谢大家照顾了。” “夫人客气,两位慢走。”林筠初和叶新夏异口同声。 待两人走远,叶新夏就兴奋地拉拉林筠初的袖子。 林筠初有点莫名其妙:“怎么了?” “那个奶奶是张家老夫人呢,就是衙门那个张山海的娘亲,上次来没认出来,没想到张老夫人这么平易近人。她家都那么有钱了,还来摆摊卖菜。真厉害。” “正常,在家没个消遣,老人家多动弹动弹,对身体好。” 林筠初不知道张家的事儿,浑不在意地耸耸肩。 “也是。” 叶新夏不爱八卦,一般只听不说,刚刚主动同林筠初说,也不过是有点吃惊。 到底是交通相对闭塞、资源又比较匮乏的地方,一年到头的水果也就靠山吃山的村民不缺,镇上的人家就只能靠村民背来的应季水果解解馋。 所以林筠初带来的葡萄即使酸一些,人家也不介意,没多久便也都出了手。 林筠初将两个空背篓叠在一起,往背上一背,朝叶新夏说道:“时间还早,我们逛逛吧,我看看有没有什么活可以做。” “也好。” 小镇人员流动毕竟小,一圈走下来,还真没什么人招工。 两人逛着逛着就到了衙门门口的告示栏前。 告示栏上的寻人启示被撤了下来,重新贴上的,什么失物招领、寻物启事都有,不过最上头的一张人像图盖了一个红艳艳的章。 林筠初不识沅国的字,只好问叶新夏:“那张盖章的是什么?” “通缉令,嫌疑犯黄期,四十一岁,高约六尺,籍明达镇白石村人,涉嫌杀人逃逸,抓住嫌疑犯者赏银五十两,提供有效信息者,赏银五两。” “这……” 林筠初看着潦草的画像,深度怀疑嫌疑犯如果就站在这告示牌下恐怕都没有人能够认得出来。 不过,总归是个来钱的渠道,林筠初只好细细观察画上之人的特点,有额头有道疤,蒜头鼻,方脸,从画像看,应该是个瘦子,别的就看不出来了,不过有点文字辅助,也还好。 “六尺是多高?” 叶新夏给林筠初比了个高度,林筠初看了看,对比自己的身高,自己一米七,那这个通缉犯大约就是一米六左右。 “还行。”遇上了应该能打得过。 “什么还行?”叶新夏懵逼地看她。 “没什么,走吧,去别的地方逛逛。” 不想让叶新夏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免得她担心,林筠初含糊了过去,拉着就要离开。 没走两步,就见衙役又拿了张纸出来,往告示栏上贴。 林筠初:“这又是什么?” “寻人启示,是张家的小外孙,林景扬,十四岁,今日早晨离家出走,提供有效信息者,赏银五两,将人带回者,赏银三十两。” 叶新夏照着启示上的信息念。 林筠初搓了一下背篓的肩带,原来方才年轻夫人说的小哥儿就是这个林景扬。 启示一贴,周围旁观的人就开始议论纷纷,热度竟超过了那个通缉犯。 第41章 “张家真是大手笔啊,三十两,跟那通缉犯差不多了。” “嗐!毕竟是小外孙,张家又不是什么小门小户,听说这林家也是挺有钱的,这小外孙丢了找不回来,两家怕是要结怨了。” “可不是,不过这通缉犯我们不敢惹,但是找找人还是可以的。这个可得仔细记好了。” “说得在理啊。” 林筠初听着也觉得在理,找人,有难度,但不危险,要是运气好,还能搭上张家的关系,以后要是真有什么,人家说不定一句话就给解决了,稳赚不赔啊。 转头见叶新夏也看得认真,林筠初不由调侃道:“你也想找找张家小外孙?” “倒也不必特意花时间去找,先记着,说不定哪天踩了狗屎运,就撞上了呢。送上门的银子哪有不要的道理。” 叶新夏笑着说,看起来是想要这个赏钱的,但是呢,又不是特别想要的样子。 “也是。” 这边众人议论纷纷,张家也不平静。 老太太坐在主位上对着被紧急叫回来的儿子张山海一顿催促。 张山海头都大了,启示已经叫人贴了出去,衙门的人他一个小小的户籍登记管事可使唤不动人,再说,这小外甥是留了信的,不是被人绑走的,不在衙门处理的范围内,面子再大也不能耽搁别人的正事不是? 第35章 被抢 林景扬死皮赖脸、好不容易跟自家长辈求得两个月的假期,不用上学,轻车简从从历洲来到历先镇外婆家,打算好好玩上一番。 张家人怕他出事儿也没让下人带他走远,在历先镇疯跑了大半个月,把镇上跑了个透,实在没地儿玩耍了,想着舅舅就在衙门做事,搀着舅舅讲衙门里的故事。 不讲不知道,一讲,林景扬的心思就开始活络了起来。 人贩子一案,外头虽有传言,但总归是经过添油加醋的,不够真切。 张山海是内部人员,说起这件事就是实话实说,反而真实许多。 林景扬一听,那颗侠义之心就止不住怦怦跳了。 他从小就特别崇拜那些行侠仗义的人,也特别喜欢听这样的故事,想着自己终有一天也会和这些侠士一样,荡尽人间不平事。 在历洲,家中管得严,他知道不少侠义之士的英雄事迹,但是从来没见过真人。 现在没人能管得住他,林筠初和祁方这两个人,他是认定了。 林景扬听完舅舅讲的故事时候,当晚,小脑袋一晃,留了一封信,叫外婆舅舅表哥表嫂不要担心,第二天一早就没了踪迹,完全没想过外家长辈见到这封信之后会有多着急。 林景扬没去过榕树村,也没经历过什么事,全凭一时冲动,抓了个路人问了路,就朝榕树村出发。 小家伙生得白嫩,又锦衣华服的,扔到人群之中也能一眼瞧出来他的与众不同,所以…… 林景扬离家没多久,就被那些无所事事的小混混盯上了。 这些小混混平日里无事可做,就四处晃荡,见到年轻女子就调笑一番,见到小孩子,要是看上了小孩子手上的东西,就想办法忽悠过来,忽悠不了就明抢。 林景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便抓住问路的一个人,就是这群混混成员之一,懵懵懂懂就进了圈套。 “小公子,好巧呀,我们又见面了。”黄衣小混混倚在路边的树干上,嘴里叼着根不知从哪里扯来的草,贱兮兮地朝林景扬笑。 林景扬没多想,只当巧合,还挺开心地朝黄衣小混混打招呼:“好巧,你也去榕树村吗?” “那得看小兄弟了,小兄弟要是上道,给点带路费,也不是不顺路。” 林景扬再蠢,也隐约意识到这人有问题,暗暗警戒起来:“这位大哥这是什么意思?” “也没什么,就是说,你要是需要我带路呢,就给点带路费,要是不呢,就交个买路财,不多,就……五两,怎么样,不过分吧?” 黄衣小混混瞧着林景扬身上的华服,虽然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是肯定不便宜就对了。 这小子一个人出来,身上哪能没带钱。 这是遇上拦路打劫的了,林景扬捏了捏自己的衣袖,眼珠子滴溜溜转,开始想办法逃跑。 他是有钱,又不是有病,白给人家送钱。 小混混却没给他机会,他什么人没见过,见林景扬那眼珠子乱转的样子,就知道对方想跑,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就抓住了林景扬的肩膀。 “小子,识相点,大哥要的也不多,给钱就放你走,要不然,我就把你扒干净了,你就光着屁股回去吧!嗯,这细皮嫩肉的,摸起来手感应该也不错,要是路上被人摸上几把……” 小混混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林景扬的样子猥琐极了。 倒也不是真对林景扬的身子有兴趣,就是巧合之下,发现抢钱的时候这么说话,得手的几率更大一些,他是没什么道德,但又不是什么变态。 林景扬从小娇生惯养,被抓住后用力挣扎了几下,也没挣脱小混混的钳制,又听小混混这么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恶心得够呛,偏偏拿小混混没办法,只好欲哭无泪地往腰间取钱。 就当破财消灾了吧,林景扬在心里安慰自己。 钱都在荷包里,小混混哪里会给林景扬数钱的机会,直接伸手把荷包夺了过来。 小混混掂量着荷包的重量,满意极了,用力拍了拍林景扬的肩膀:“这才对嘛,这事儿呢,就当没发生过吧,出去别乱说,记住没有?” 第42章 林景扬揉着被拍疼的肩膀,乖乖点头:“记住了,我保证不会乱说。”才怪! 我林景扬的钱是那么好抢的么?到时候告诉舅舅,不让这人坐牢他不姓林! 小混混满意地放开搭在林景扬肩膀上的手,颠了颠荷包,扬长而去。 丝毫没注意到林间那双紧紧盯着他们的眼睛。 林景扬瘪瘪嘴,搓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加快脚步往榕树村走。 哪成想,那小混混指路没指清楚,眼前还有岔路口。 林景扬一时摸不准该走哪一条,点兵点将好一阵,走了去往福奚村的那条路。 林筠初和叶新夏两人啃着馒头慢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时不时聊上几句,难得悠闲。 结果走着走着,隐隐约约听到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林筠初和叶新夏对视一眼,将叶新夏拦在身后,自己放轻脚步往传出声音的路边的杂草丛走去。 入眼一片白花花,再结合那明显是男人发出的、又略显熟悉的哼唧声,林筠初很快反应过来,止住了脚步,装作没看见,一边往回走一边朝叶新夏摇头:“听错了,什么东西都没有。” 反正这条路也不会只有自己一个人路过,不必惹一身骚。 叶新夏虽然心有疑惑,但也知道林筠初应该有别的考量,就没多问。 “没事就走吧,晚了天就黑了。” 小混混听见有人朝自己走来,以为得救了,没想到那两人看都没仔细看,就又走了,不由心有戚戚。 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刚刚到手的银子,没走几步,就被一个拿刀的男人抢了,那人他还认识,就是告示栏上的通缉犯黄期,对方手上可是有人命的,他不敢造次,就这么被黄期扒了个干净,捆了扔路上。 这路上人来人往的,他哪好意思让人看光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挪到了路边,结果滚进了草丛里,被盖了个严实。 一遭下来,身上皮肉被磨得生疼,他是不敢随便乱动了。结果呢,就这样错过了被救的机会,糟心! 第36章 上门 一大早,林筠初端着木盆照常到小溪边洗衣。 远远就听到榕树下传来一阵阵笑声。 什么事这么高兴?大伙儿乐成这样,林筠初心里嘀咕着。 “各位大娘婶婶早上好。” “筠初来啦,来来来,这里有位置。” 村长夫人挪了挪身子,叫林筠初到她身边去。 林筠初放下东西,挽起袖子:“这是遇上什么喜事了,大早上大伙儿这么高兴?” “嗐,别说了,就我们村那无赖刘二宝,昨天叫人给抢了,也不知咋回事儿,还被扒光了扔在路边,要不是村里人赶集回来听着声响,他就得睡路边草沟子里了。活该,一天天不干正事儿。” 村长夫人啐了一口,嫌弃得直摇头。 “可不是,还好当时没被村里的女人瞧见,要不然,回来得洗洗眼睛,也不知道谁干的这缺德事儿。”林云氏,也就是之前给林筠初借锅的那个妇人,在一旁附和,看样子也是嫌弃极了。 林筠初听她们这么一说,想起了昨天路边看到的那团白花花。 果然昨天没继续往前走是对的,还好当时就看见那白花花一片,没看见别的什么东西,要是冒冒失失把人救了,还是个一丝不挂的小混混,到时候多少张嘴都说不清。 原来那混混叫刘二宝,当时她听那声音耳熟,回到家才想起来是当初被她一脚踹到石头上,听说屁股疼了好几天的那小无赖。 真是无巧不成书。 该! 不过林筠初还是有点好奇:“他不是无赖吗?怎么还有人抢劫他了,我们这一带也没听说有什么山匪呀。” “这谁知道,说不定平日里欺负谁了,被人给报复回来了也不是不可能。” 村长夫人满不在乎。 “也对。” 林筠初点点头,没再加入她们的话题,安安静静当个洗衣工。 洗到最后一件,是张床单,林筠初不得不站起来,将床单抖开,一抬头就见小溪对面来了几个人,太远看不太清。 这平日里那头也没谁会从那边过来呀,除了当初福奚村的吴勇一行人过来找孩子,难不成是福奚村的人。 林筠初还真猜对了。 林景扬没怎么爬过山,爬一段休息一段,好不容易到了福奚村,问了村民才知道自己走岔路了。 林景扬到底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少爷,走到福奚村早就累得半死不活,哪里还有力气离开,就算有,可当时天都快黑了,时间也不够呀,当下就急得不行。 好在村里人听过林筠初的大名,虽然不认识林景扬,但是听说是林筠初的,当即热情地招呼林景扬先在他们村住一晚,等第二天再走。 盛情难却,林景扬就留了下来,晚饭的时候,结识了吴平安和吴冬,几个小家伙分享着自己的小秘密,互相表达对林筠初的崇拜,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在吴林氏的带领之下,前往榕树村拜访林筠初。 林筠初没怎么放在心上,洗完床单就回去了。 刚进门没多久,门外就传来了吴平安的声音。 “筠初姐姐在家吗,我是福奚村的吴平安,有人找你。” 林筠初手头没空,只好叫叶新夏去开门。 第43章 叶新夏放下手中的针线,开门迎客:“大家请进,到里面说。” 吴林氏提了礼品,应了声“好”,跟在叶新夏身后进了堂屋。 几个小的没了大人的约束,直直往林筠初身边跑。 林筠初一见林景扬就觉得眼熟:“林景扬?张家小外孙?” 林景扬还想着怎么自我介绍呢,一听林筠初叫出自己的名字,还说出自己的背景,惊讶得张大了嘴。 自己和林筠初没见过吧,她是怎么认出来的? 林筠初看他反应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心中暗暗可惜,三十两的银子没有了,总不能坑吴平安的朋友不是。 吴平安和吴冬也惊讶得不行,不过也很高兴。 吴平安:“筠初姐姐,景扬是来找你的,走错了路,到我们村去了,然后我娘就送我们过来,顺便来看看你。” “是呀是呀,上次我们说筠初姐姐有需要可以去找我们帮忙,结果我们都等了一个多月了,都没见你来我们村。”吴冬也不甘示弱,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不是没什么事需要帮忙嘛,你们有心我就很开心啦。”林筠初揉揉两个小家伙的脑袋,轻笑着。 “筠初姐姐。”林景扬面对偶像有点紧张,声音都有点抖。 “怎么了?” 林景扬鼓起勇气:“我、我很崇拜你,我听舅舅说你立了大功,救了好多孩子,平安也跟我说了,跟我听说书先生说的侠士一样,虽然你是个姑娘,但是我娘说了,只要是做好事的,不论男女,都是好人,我以后也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说完,小脸都激动得通红。 林筠初倒是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有小粉丝追到家里来,一时间啼笑皆非。 “很感谢你对我的喜欢,我很高兴,不过呢,你现在还小,做好人好事还得等以后长大了再说,别冒险,别让家人担心,平安和冬子也是。” “我们知道的。”三个小家伙异口同声。 林筠初满意地点点头。 “都进屋去吧,外头晒。” 叶新夏和吴林氏寒暄了一下,待林筠初进了屋,把位子让给林筠初,去备待客的糖水。 “吴婶,怎么得空过来了?” 虽然吴平安说是送林景扬来的,但是难免吴林氏确实有事。 吴林氏还真没什么事:“也没什么,就是平安和冬子跟景扬投缘,我不放心让他们自己来,才跟了过来,倒是打扰到你了。” “吴婶说笑了,你们能来,我开心还不及。” 两人聊着天,话题不外乎就是两个小孩的日常。 毕竟也没什么正事,吴林氏没说多久就带着吴家两个孩子要回去,叶新夏趁林筠初会客,在厨房准备回礼,毕竟人家是带了礼物过来的,这些林筠初不懂,她却是不能不办。 吴家人一走,同来的人就剩下林景扬一个人了,此时,林景扬才感到有些拘谨。 第37章 拦路 林筠初送走吴家大小三人,挥挥手招呼着林景扬到自己跟前来。 “刚刚不是说崇拜我来着,现在怎么一脸拘谨的样子?” “我、我就是有点激动。” 林景扬脸上的红晕在林筠初开口的时候,又一次浮现。 “好吧,饭已经吃过了,我送你回去,你外祖母这会儿该急疯了。” “啊?不会吧,我已经给他们留了书信了,就摆在桌子上,他们应该能看到的吧?”怎么还急疯了呢? 林景扬不理解。 林筠初叹了口气:“以后别乱跑,要去哪里先和家人沟通好,昨天中午你外家连寻人启事都贴出来了,连家中的孕妇都跟着着急,你再不回去,到时候怕是得请人来找了。” 林景扬一听表嫂都跟着着急了,只好同意先回家去,反正他已经知道林筠初住哪里了,以后再来就是,这边看着就和镇上不一样,到时候叫上吴平安他们一起过来找林筠初玩,准能见识很多东西。 黄期抢从刘二宝身上抢了林景扬的荷包,照着刘二宝威胁林景扬的话,将刘二宝整治了一番,扬长而去。 晚上,黄期将荷包里的钱都掏了出来,看着那绣工精致的荷包,想想自己被通缉之前见过林景扬和张家人一起进出酒楼的事,心思开始活络了起来。 管他们是什么关系,只要能拿到钱就成。 反正自己都是亡命之徒了,多赚一笔不过分吧。 于是黄期找了个小孩,让小孩将荷包送到张家,并带话,一天之内要拿一千两银子到指定的位置,才能见着林景扬,要是迟了,会发生什么可就说不定了。 张家人见那荷包,听那小孩转述的话,再问给荷包的人的样貌,确定是黄期的时候,众人瞬间就乱成了一锅粥。 还是老太太先镇静下来:“都闭嘴,先冷静,景扬不会有事的。钱先备着,等,时间到了景扬要是还不回来,再把钱送过去。” 景扬说出去找人,虽然没说是去哪里找谁,但是信上说了会尽快回家,所以,还是先等等…… 黄期也不确定张家人会不会真的给钱,毕竟林景扬也不是真的在自己手上,张家人要是真的铁石心肠不给钱,自己也拿人家没办法不是。 黄期啃着叫小孩帮忙买来的馒头,开始寻思自己的下一步行动。 本来只是想诈一笔,可一想这笔银子拿不到手又有点可惜。 第44章 黄期想着要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最好真的绑了林景扬。 而林景扬最近出现的地方就是栗子坳,被刘二宝抢劫的地方,那是附近几个村子到镇上必经的小山坳,去那里蹲着准备没错。 打定主意,黄期就朝着栗子坳走去。 一千两,有了这笔钱,他就能远走高飞,在他乡娶妻生子,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往,要多滋润有多滋润,何必在这小镇躲躲藏藏的,一千两呐,普通人花一辈子都未必花得完呢。 …… 林景扬实在娇气,昨日走了大半天山路,早上又爬了一座高山,脚底板的血泡磨得生疼,腿脚酸也得不行,一路上不说一步三喘,但也差不多了。 林筠初倒是不介意背着他,但是少年人要面子,死活不肯让林筠初背。 林筠初无奈之际,也只好放慢脚步等林景扬像风烛残年的老人似的慢慢挪。 黄期躺在栗子坳的一块大石头上,在树荫之下,吹着山风正昏昏欲睡之时,终于听到了路上的动静,心脏开始不受控制地跳了起来。 一千两,来了! 黄期听说过林筠初,但是没见过,此时见林筠初带着林景扬,只以为是哪个村民,也没多想,从腰后抽出柴刀,走到必经之路上。 林景扬可以换钱,不可以动,至于这个女人嘛,还是解决了好,省得麻烦! 大中午的,路上也没什么人,黄期一出来就引起了林筠初和林景扬的注意。 林景扬爱玩,和衙役们来往也不少,自然知道现下唯一被通缉的人长什么样,一见黄期,就认出来了。 看黄期那来者不善的样子,林景扬自认打不过,躲到林筠初身后,悄声对林筠初说:“筠初姐姐,黄期,通缉犯,怎么办?” 林筠初也认出来了:“你看情况保护好自己,情况不对就赶紧跑。” 那黄期虽然是笑着朝他们走过来,看起来温温和和的像个邻家大叔,但是那目光里蕴含的东西,林筠初实在是见得太多了,贪婪、疯狂、凶恶。 磨得光亮的柴刀在阳光之下闪着刺眼的银光,那双充满恶意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显然是盯上了他们。 自己倒是没什么值的盯上的,黄期的目标应当是林景扬,不过不管黄期的目标是谁,林筠初都不敢冒险,手往身侧一伸,将毫无战斗力的林景扬拉往身后护好。 黄期看林筠初的动作,不屑一笑:“我只要那小少爷,你……识相点,就赶紧离开,回家去。” 一个小女娃,倒挺仗义。 “那就先过我这一关吧。”林筠初挺直腰背,做好迎战准备。 忽然右手被人从身后拉了过去,手里塞了一个冰凉坚硬的东西。 低头一看,是把匕首。 及时雨啊这是。 林筠初感觉压力小了一点,有武器,伤人防身什么的就容易多了。 黄期没想到他们还有防身的东西,顾不上废话,先下手为加强,快步冲了过去,柴刀劈头盖脸地朝林筠初乱砍。 林景扬见黄期冲过来,懂事地往后跑,不给林筠初添麻烦。 不用顾及林景扬,林筠初便也放开了手脚,侧身躲开前头的几刀,大致摸清了黄期的路数,开始用匕首挡开黄期的攻击。 林筠初对付起来游刃有余。 黄期砍人的手法一看就不是专业的,速度可比山中的野兽慢多了,趁着黄期抽刀的时候,林筠初瞅着空隙在黄期身上添上些小伤口。 戏弄意味十足:“这位大哥,你这刀法,火候还不到家呀。” 黄期接连失利,心中早就焦躁不已,再听林筠初这话,直接怒火攻心,挥下的柴刀失了章法,力道也轻了许多。 第38章 羞愤欲死 林筠初见人这么经不起挑拨,也没了兴致,矮下身子躲过冲着脖子来的一刀,一匕首扎在黄期的小腿上,顿时血流如注。 黄期一声惨叫,手中的柴刀直直冲着林筠初的后背砍下去。 “小心后背!”躲在远处观战的林景扬吓得手都抖了。 林筠初敢这么做自然也算到了黄期的下一步动作,就着半蹲的姿势抓住黄期的手臂,用力往后一扭,直接将黄期摁在地上,膝盖顶着黄期的后腰。 黄期用力挣了挣,没挣开,反而被林筠初抓得更紧了,肩膀后腰上的力道加重了许多不说,掐着自己手臂的那只手手指像是嵌入皮肉里一样,疼得他龇牙咧嘴的。 技不如人,黄期也就认了,哪成想,林筠初又开始挑他毛病。 “大兄弟,你这不行啊,刀不够快、力道也不够,也没个章法,就是胡砍一通,我刚刚看你那架势,我还以为你多厉害呢,也不过如此啊。” 哪个男人听得了别人说自己不行?还是个自己不放在眼里的女人! 黄期气得嗷嗷叫:“你放开我,我们再来!” 林筠初都要气笑了:“当我和你一样脑残啊,你叫我放开就放开?知道你值多少钱不?五十两呢,你说这够我用几年啊?” 说完不管黄期怎么骂骂咧咧,叫林景扬到跟前来。 “把他衣服割了,先绑双脚。” 林景扬亲眼看着林筠初将黄期制服,激动得不行,林筠初说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问原因,三下五除二,就按照林筠初说的办好了。 剩下的双手,因为黄期一直在挣扎,林筠初没了耐心,一个用力,直接把黄期的手臂拉脱臼了。 第45章 林景扬看着黄期身上的斑斑血迹,再听黄期被卸了胳膊后的惨叫,抖了抖身子。 真惨! 惹谁都不能惹筠初姐姐,太可怕了! 双脚被绑,双臂使不上力气,身上的伤口隐隐作疼,黄期这下子是真的放弃挣扎了,趴在地上呼呼抽着气。 太特么疼了呜呜呜…… 林筠初喘了口气,活动活动手腕,看见黄期小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怕人失血过多直接过去了,拿着匕首又在黄期的上衣上割下一大块布来,给他包扎伤口。 包扎好小腿,再看看黄期腰腹间和手臂上的刀伤,有些深一点的还在流血,林筠初感觉糟心极了。 “景扬,你来,随便包一下,送到衙门之前别死了就行。” 五十两呢,怎么说都得先拿到手不是? …… 黄期上半身被藤条捆着,藤条的另一端在林筠初手里拿着。 双脚之间也被布条拴住,脚和脚之间的距离比正常走路的步子还小一些,踉踉跄跄地走在山路上,时不时被林筠初抖动着藤条催促走快点,像是遛狗一样。 黄期恨得咬牙切齿、眼含泪水。 他从出生到被林筠初拿下之前都没这么屈辱过! 一个走神,屁股蛋子又被木棍戳了一下。 林筠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想什么呢,走快点。村头断了腿的癞皮狗都比你走得快!” 看看!看看!林筠初真的拿他和狗比在一块了,还说他不如狗! 黄期紧紧咬着下唇,防止自己哭出声来,那也太丢人了! 虽然现在也很丢人…… 林景扬挥舞着从路边折来的小枝条,给林筠初助威:“就是就是,筠初姐姐再用力些,他走得太慢了!太轻了便宜他了!” 林景扬愤愤不平。 刚刚他给黄期包扎,从黄期身上搜出了银子,本来这没什么,关键就是这些银子里面还有个小金羊,他昨天被抢的荷包里面就有他哥为他定制的小金羊,小金羊的肚皮上面刻着林家族徽和他的大名! 如今这小金羊却从黄期身上搜出来了,搁这儿玩黑吃黑呢! 林景扬想起这个,气得不行,手中的小枝条“啪”一下抽在了黄期的屁股上:“叫你抢我的小金羊!抽死你!” 筠初姐姐可说了,屁股上的肉最嫩,肉还厚,不怕打成重伤,随便抽! 屁股猝不及防又被小孩儿抽了一下,黄期简直羞愤欲死:“小少爷,我是抢了钱没错,但是我也把那个羞辱你的混子给整治了啊,扒光了扔路上,怎么说都给你解气了不是,现在银钱你也都拿回去了,你就高抬贵手别抽我了行不行?” “你说整治了就整治了?我又没看到!”林景扬把小枝条挥舞得啪啪响。 黄期听那声音,皮都绷紧了。 他扒人衣服的时候,路上确实没人,所以也没人给他作证。 所以今天是真的躲不过挨打了吗? 他可怜的屁股! “是真的。”林筠初想到早上在小溪边听到的八卦,给黄期做了证。 黄期听此,顿时热泪盈眶,这是什么大好人呐! 赶忙转头和林景扬说:“听到了吗,是真的!所以你能不能别再打我了?” 林景扬有些遗憾,这是不能打了吗? 那这一路该多无聊啊? 不过想起黄期挥刀朝林筠初砍去的场景,林景扬马上又硬气起来,下巴抬得高高的:“那又怎么样,刚刚你不还是想抢我们来着,要不是筠初姐姐身手了得,这会儿挨打的就该我们了。看在你给我出气的份上,我最多少抽你一下,不能再多了!” “啪!” 屁股蛋上又挨了一下,黄期欲哭无泪,这怎么不按常理出牌的? 少一下多一下,有什么区别吗? 没有! 林筠初含笑看着林景扬闹,对着黄期,确实不需要仁慈。 但凡黄期再丧心病狂一些,林景扬昨天就该没命了,今天又来路上堵着,目标明确,天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想到这个,林筠初便问出了口。 黄期犹豫着想着怎么委婉地把自己的目的说出来,还没想好,林筠初等得不耐烦了,一棍子又戳了上去:“赶紧的,别耍花招!” 屁股蛋子接连遭到折磨,黄期干脆破罐破摔,交代了自己的意图和付出的行动。 林景扬听得怒火填胸。 好哇!不仅欺负他,还闹到张家去了,外婆舅舅这会儿该急坏了吧。 火气没处发,手中的小枝条被主人挥舞得虎虎生风,抽得黄期嗷嗷直叫唤,声音在山坳之间久久回荡。 第39章 羡慕 林筠初和林景扬拽着黄期一进市集就引来了众人的围观。 今日不是市集日,在镇上活动的多是镇集的原住民,林筠初三人都是上过告示栏的人,哪一个单独拿出来都有的是谈资,何况是三个人一起出现。 一时间跟在后头的人群热闹非凡,一路跟着林筠初三人一起走到衙门去。 张家有仆人在外专门打听林景扬的消息,林景扬一出现,张家那边也得了消息,一大家子也都到了镇衙。 镇衙内都是老熟人,将黄期交给那些小吏,林筠初和林景扬就跟着方云峰去做笔录。 黄期一脱离林筠初和林景扬的魔掌,激动得涕泗横流,他的屁股终于保住了! 第46章 押着他的两个小吏瞧他那样,嫌弃得不行,本来还以为这嫌疑犯多凶残呢,没想到被个女人和孩子抓了就哭成这样,丢人! 林筠初和林景扬一从室内出来,就得到了张家人热烈的注目礼。 张老太太激动地上前,抓住林景扬的手:“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的好孙儿,你可吓死外祖母了。” “外祖母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下次不会了。”林景扬安抚着老太太,“这次多亏了筠初姐姐,不仅救了我,还抓住了嫌疑犯黄期,我们要好好感谢她才行。” “这是一定的,一定的。” 老太太直点头,转身同林筠初道谢。 林筠初也微微躬了身,还了一个礼:“老夫人言过了,要不是景扬来找我,也不至于遇上这种事,送景扬回来也是分内之事。而且,还顺道又立了功,说来还是该筠初向景扬道谢才是。” 老太太闻言满意地点点头,她果然没看错人,不骄不躁、不卑不亢,确实是个好孩子。 林景扬却看不下去了,他最看不得这种客套的场面,晃晃老太太的手臂:“好了好了,外祖母,我饿了,先回家吧,筠初姐姐也没吃东西呢,肯定也饿了。” 林筠初正想拒绝,却被林景扬抱住了手臂往张家的方向拖,张家的其他人也盛情邀请,林筠初没办法,只好去了。 张家不愧是大户人家,那宅子,林筠初一进门就移不开眼了。 宽敞不说,青瓦白墙、雕梁画栋,就连小花园的设计都颇具匠心,待走到堂屋,整体布局不说金碧辉煌,却也古色古香,一看就是花了不少心思。 以后有钱了也造一座这样的房子,准叫叶新夏大开眼界,林筠初想。 林景扬说吃饭就真的吃饭,拉着林筠初在餐桌旁坐下,就吩咐仆人赶紧做饭,噼里啪啦一顿点,还问林筠初要吃些什么,叫林筠初随便点。 林筠初哪里知道点什么,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就是叶新夏做的蒸鸡和肉干了,而且现在是在做客,她再不懂事也不能真的去点吧。 只好说林景扬点什么她就吃什么,这可把林景扬高兴坏了,得到偶像的认可,可不就值得开心吗? 张家人没林景扬那么缺心眼,有些待客的菜厨房是来不及做了,但是镇上是有得卖的,差了几个下人出去买。 张山海见小外甥回来了,还是被人救回来的,便请假回了家,救命之恩这种事,还是要正式感谢的。 林景扬的父母不在这里,自家夫人和儿子又都不在家,他这个做舅舅的,怎能缺得了席。 席间,林景扬忍不住激动地向家人诉说着这两天的见闻,特别是讲到林筠初擒拿黄期这一段,激动得就差手舞足蹈了。 林景扬的表嫂,也就是那个年轻孕妇见林景扬口中的食物还没咽下去,小嘴就又开始叭叭叭,担心他被噎着,只好打断他兴致高昂的演讲。 “慢些说,先把食物咽下去,噎着了怎么办?” 林景扬稍稍冷静下来,看一桌子人都在憋着笑看他,难得红了脸,小声嘀咕一句:“本来就是嘛,筠初姐姐那么厉害。” 然后默默低头吃饭。 众人发出善意的笑声,不再看他了。 张家人不知道林筠初喜欢吃什么,所有好菜都摆在了林筠初面前,一个劲叫林筠初多吃些。 张山海作为家主,主动牵起话题,问问林筠初一些山野田间的事,免得讲其他的林筠初搭不上话。 林筠初也顺着话题讲了一些村里的趣事,张家人少在山野田间活动,一时间也听的津津有味。 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 辞别的时候,张家人除了给足林筠初那在启示中应承的三十两,各个又自己备了些小礼物。 林筠初再三推辞不过,只好接了下来,又答应张家人有空多来玩,这才顺利从张家门口出来。 林筠初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山路上,想想林景扬刚刚想要跟着一起来却被他表嫂提着衣领拉进门的遗憾的小表情,忍不住轻笑。 “小孩子就是有活力,早上回镇上的时候一个劲喊累喊脚疼,这会儿又不疼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林筠初喃喃自语。 叶新夏在早上林筠初出门之后才听到刘二宝的事,生怕林筠初也遇上那专门扒人衣服的变态,整个人担心得不行。 每绣上几针,就忍不住抬头往院门口看一眼。 直到太阳快要下山时候还迟迟不见林筠初回来,叶新夏实在忍不住,挎着做绣活的小篮子到村口去。 村口也有棵大榕树,村民在榕树下砌了石头,当作凳子,常常有人来这里乘凉,也有人在这里等出远门的人回来。 叶新夏到村口的时候,时间尚早,树下还没人来。 只有来来往往的村民打声招呼。 叶新夏心不在焉地绣着花样,偶尔抬头看向路口的方向,期待能有人过来。 好不容易来了个人,没等叶新夏高兴,对方就先呼唤着在田地里忙活的妻儿。 “爹爹!爹爹回来啦!” 小孩儿一声欢呼蹦跳着跑到他身边,抱住他的双腿,妇人也从田间走出来,摸摸孩子的脑袋,然后接过丈夫手里的东西,男人的手得了空,将小孩举起来放到肩头坐着,一家人亲亲热热地从小路回家去了。 叶新夏羡慕地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小路尽头,没了再做绣活的心思,收拾好东西,一心一意地等待林筠初归来。 第47章 第40章 像夫妻 林筠初大老远就看见有人坐在榕树下,也没多想,脑子里寻思着晚上该叫叶新夏做什么菜吃。 回想下午在张家的那一顿,那些食物的味道,林筠初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口水,啥时候她和叶新夏也有钱来上这么一桌就好了。 叶新夏好不容易等来了人,赶紧起身迎上去,接过林筠初手中的东西:“今天怎么这么迟?是路上发生了什么事吗?” “你怎么知道出事了?” 消息传这么快的吗? “真的出事了?有没有怎么样?”叶新夏赶忙上上下下打量着林筠初。 林筠初笑道:“我没事,你先说说你怎么知道出事了,还来村口等我来了。” “我听村里人说刘二宝被人抢了,怕那人还在那一带专门抢过路人,你又回来这么晚,我有点担心,就过来了。” “没事,抢了刘二宝的是黄期,路上碰见他了,他想对林景扬下手,然后我们就把他抓了,路上景扬把他欺负得可惨,就一个花架子,什么事没有。过段时间结案了,赏金就该送过来了。” 林筠初简略地说了一下过程,岔开话题:“下午张家请我过去吃饭,我没法拒绝,所以耽搁了,诺,你看这些,都是张家人给的,不要都不给出门。” 林筠初提了提手中的礼品。 叶新夏这才放下心来,又看那大包小包,林筠初一般不会买东西,这些东西只能是张家人给的:“怎么给了这么多?” “估计是景扬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吧,黄期说要绑了景扬勒索张家,张家本来就着急,景扬又说我救了他,所以张家人才给这么多吧。” 林筠初不太懂这边的风俗,只好按照自己的猜想说。 林筠初和叶新夏一边说着一边往家里走。 靠近村口的一户人家,一老太太老早就看见叶新夏在村口等着了,这会儿看着两人一起回家的身影,忍不住和自家老头嘀咕:“老头子你看,这两孩子,要不是那林筠初是个女娃,远远看着还真像小两口。” 老头顺着妻子的目光看过去,还真是:“是挺像。” …… 林筠初和叶新夏坐在桌边拆着那些礼物,拆完,两个人都傻眼了,这也太贵重了些。 礼物都是张家人亲手放到林筠初手上的,所以林筠初清楚地记得每一件礼物是哪一位送的。 张老太太送了一对玉镯子,拿在手中,手感温润,在灯光之下细看,镯子通身油脂光泽,纯净无杂质,可见是上品。 张山海则给了一枚玉佩,繁复的雕花之中刻有个张字,明眼人都知道这就是张家给的信物了,凭着这枚玉佩,有什么困难都可以直接找到张家寻求帮助。 张表嫂给的是一对簪子,纯银制作,款式新颖,做工精致,虽比不上张老太太和张山海给的贵重,但对于林筠初和叶新夏来说,已经是顶顶贵重的了。 林景扬也备了礼物,也是块玉佩,刻了林字,那花纹与林筠初在小金羊身上看到的别无二致,这块玉佩的用途不言而喻。 除了这些,还有那些大包小包的布料、吃食,都是林筠初和叶新夏这种平民目前所无法接触到的高档货。 “……这也太贵重了吧。” 叶新夏摸着那细软的料子,又看看那玉佩,眼里难得浮现出一点茫然。 这要怎么回礼? 林筠初也觉得头大,看了一会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找了个木盒子收好,藏床底去了。 “先收着吧,需要用到了再取出来。” 到底是别人的一份心意,也不能转头就给当出去,这些东西平日里也用不上,是得好好藏着。 至于那三十两银子,林筠初拿给了叶新夏。 叶新夏看着手里的荷包,欲言又止,想说些什么,又怕像之前一样吵起来。 林筠初当作没看到,催着叶新夏进屋睡觉。 叶新夏没办法,只好拿着银子进了自己房间。 坐在床上,数着银子,数着数着叶新夏就发起了呆。 莫名其妙又想起嬷嬷的话。 要找一个温柔的,会疼人的,能赚钱的,会给她管钱的,能保护她的人一起度过一生…… 以前,她就觉得这样的人很少,都不知道要积多少的德才能遇到,可如今这样的人就在同一屋檐下,除了性别不一样…… 将小盒子藏好,叶新夏抱着薄被沉沉睡去,迷迷糊糊之间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女子找夫君天经地义,但是谁也没规定这个夫君一定要是个男人呀。 ———————— 叶新夏漫无目的地走在村路上,忽然身边就涌来了许多人,人群挨挨挤挤,叶新夏被人群冲撞根本就站不稳,倒下之际慌忙拽住一个人的衣袖。 被拽住衣袖的陌生公子伸出白玉般的双手将叶新夏扶了起来。 叶新夏站稳之后连忙对着那位陌生公子道歉,道完歉又接着道谢。 那陌生公子温柔一笑:“你是我娘子,何须如此,我保护你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叶新夏吓得瞪大了眼:“什么娘子,我可没成亲,少胡说八道!” 陌生公子只笑着,温柔地看着她,没说话。 叶新夏觉得这人不可理喻,转身就想走。 谁知一转身才发现身边的人群不知何时已经散去,只有嬷嬷一人站在那里抚着手中的红花,笑眯眯地看着叶新夏,似是看不够一样。 第48章 “嬷嬷?” 叶新夏糊涂了,嬷嬷不是已经…… 嬷嬷不等叶新夏反应过来,往前走了一步,将红花递给叶新夏,慈祥地摸摸叶新夏的头:“你真的不认你的夫君吗?错过了可就真找不到了。你两站在一起真有夫妻相。” 叶新夏一脸懵逼,这是什么情况? 不得已去看那陌生公子,想要陌生公子解释一下,可一转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陌生公子的脸已经换成了林筠初的。 不仅如此,“林筠初”还是那副温柔的样子,笑着问她:“你真的不要我这个夫君吗?” …… 叶新夏直接给吓醒了。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梦! 什么夫君,什么夫妻相,胡扯!都是胡扯! 叶新夏愤愤,掀了被子毫无睡意。 想多了想多了,一定是想多了,她的夫君怎么会是林筠初呢? 第41章 夫君 大概是被梦给影响到了,叶新夏一整个早上都有点浑浑噩噩的。 眼看着大半天就要这么荒废掉,见林筠初在扫地,叶新夏打算和林筠初聊聊天,转移一下注意力,哪成想脱口而出就对着林筠初喊了一句:“夫君。” 林筠初:“?” 叶新夏:“……” 这嘴还是别要了吧! 林筠初愣了一下,接着忍不住笑出声来:“你这是,想嫁人了还是和谁好上了?”连夫君都叫上了。 “没有!” 叶新夏硬邦邦地回了一句,没敢去看林筠初的表情,倒是乱了一个早上的脑子终于冷静了下来。 林筠初却没想放过她,将扫把往墙角一放,坐到叶新夏旁边,贼兮兮的:“我们家新夏好像有什么情况,说来听听,刚刚的那声夫君,叫的是谁?姐姐给你把把关,比姐姐次的人可不能嫁。” 叶新夏觉得眼前的人烦人极了,当作没看见,低头忙着穿针引线。 奈何林筠初没放过她,一直在她旁边叨叨叨:“是谁呀,大早上就叫我们新夏心神不宁的。这得多大魅力呀。” 叶新夏还是不理她。 林筠初看她渐渐红起来的耳尖,继续撩拨她:“不过说来,我们家新夏这么好,人长得水灵,能持家,会刺绣,性格也好,我看了都喜欢,不怪人家也看上了。” 我看了都喜欢…… 叶新夏的脸颊“轰”一下全红了,她说喜欢…… 叶新夏感觉自己的心跳就像是要跳出胸膛一样,脸上烫得像是在冒烟,但是林筠初就在旁边,抬头就会被林筠初看到,不抬头的话,又觉得自己好像喘不过气了。 一连做了几个深呼吸,反而感觉身上越来越热。 “你别胡说!” 叶新夏感觉这地方呆不下去了,猛地起身进了屋,哐当一声关上房门,才抚着胸口缓气。 林筠初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就见叶新夏红着脸离开,一副娇羞的样子,先是觉得可爱,然后又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这一天天的,她们两个人也没怎么分开,她居然都不知道叶新夏什么时候和谁有来往,甚至直到方才叶新夏看着她叫了“夫君”,她才发现叶新夏有情况。 叶新夏平日里都没怎么出门,到底是和谁好上了呢? 林筠初重新拿起扫把,愤愤地把地上的杂物当成被叶新夏惦念的男子给扫进了簸箕里,心里闷闷的,但又不知道自己在闷什么。 叶新夏待心跳速度平缓下来之后,莫名其妙想起昨日傍晚在村口看到的那对夫妻。 试着幻想一下,家中有个小家伙,她就带着小家伙在家做事,林筠初赶集或者有事出门的时候,她就抱着小家伙在门口等着林筠初回来。 而林筠初呢,会在回来的时候,像昨日看见的那个男人一样,将小家伙抱起来,亲一口,然后三个人说说笑笑地回家…… 叶新夏想着,忍不住勾起唇角,如果以后的生活是这样子的,好像也不错。 林筠初扫完地就出门去了。 日常的活计也就那些,扫地、洗衣、砍柴…… 平日里林筠初做起这些活的时候,总感觉有用不完的劲,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被叶新夏的那一声“夫君”给影响到了,洗衣服的时候有些走神,棒槌差点直接砸手上。 砍柴的时候,柴刀冷不丁挥了个空,亏得反应快,只把裤管子剌了一个口子。 林筠初理了理裤子,觉得自己这样心神不宁的,难免会伤到自己,于是放下柴刀,找了个有树荫的草地躺下,开始思考人生。 在星际那样残酷的环境之下,林筠初从来没想过谈恋爱、结婚这种事,在她看来,那是一种奢侈。 可到了这里,好像就是年龄到了然后结婚生子就该提上了日程。 纵使她和叶新夏之前都没有表示过要嫁人,可邻里的旁敲侧击从来就没少过。 可是如果要结婚,自己要嫁给什么样的人呢? 林筠初觉得自己想象不出来。 但要她说出想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生活,林筠初把所有认识的人,包括前世见过的那些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最后剩下的只有叶新夏一人。 “唉!” 林筠初看着天空中闪过的飞鸟狠狠叹了口气,小鸟应该没有这么多烦恼吧。 “叹什么气呢?遇上什么想不通的事情了。” 一道声音从头上传来,林筠初抬眼望去,是赵小婵。 第49章 “好久不见。”林筠初打招呼。 “确实好久不见。”赵小婵走过来和林筠初并排躺着,“我在那边看见你发呆了好久,你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些问题没想通。” “什么问题?说来听听,说不定说出来了,就能想到解决办法了呢。” 自中秋前几天林筠初上门那一次之后,她就没有机会再见到林筠初,虽然在同一个村里,但是林筠初后来的那些事在村里传遍之后,她就不好上门找林筠初了。 毕竟两人之前就没什么交集,林筠初一出名,她就过去找人,就算林筠初没多想,也难免有人说闲话。 这一次遇到,也是巧合。 赵小婵转头看向林筠初,发现林筠初好像变了不少,给人的感觉更真实了些。 “就是你的朋友好像喜欢上某一个人了,她告诉了你,你并没有感觉到开心,反而有点……嗯,怎么说呢,就是……”林筠初有点描述不出来自己当时的那种感觉。 “有点酸是吧?” 赵小婵翻过身趴着,两只手撑着下巴,双腿晃呀晃,笑嘻嘻地接过林筠初的话,一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样子。 “啊……是吧。” 林筠初也不确定。 赵小婵看林筠初一脸迷茫的样子,来了兴致。 “然后呢?” “我觉得这种情绪不对,以前我看见我哥们表白了,结婚了,我是觉得很高兴的,恨不得和他们不醉不归,可是现在……我觉得……” “觉得酸对吧。”这情况赵小婵熟,“你就是喜欢上你那个朋友了呗,还不自知。你觉得酸,那就是在吃醋。” 喜欢……酸……吃醋…… 林筠初怔住了,原来这就是喜欢吗? 第42章 喜欢 “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林筠初奇怪地问。 她在洗衣服的时候收集到的信息要是没错的话,还没议亲呢,在这个时代还没议亲的女子极少有家长允许他们自由恋爱的。 不能恋爱,哪里来的情感经验? “当然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呀。你这个情况和我小姨一样一样的。” 赵小婵说起疼爱自己的两个姨母,语气都雀跃了不少。 “我跟你说,我还小的时候,我小姨和我姨母本来是好朋友来着,我小姨跟我说有一天我姨母跟她说她有喜欢的人了,我小姨可酸了,和姨母闹了别扭就来接我回外家住,然后晚上就跟我说她一想到姨母嫁给别人她就难受。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小姨就和我姨母在一起啦。” “你的小姨和姨母都是女孩子对吧?” 林筠初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赵小婵的小姨和她的好朋友,后来这个好朋友就成了姨母,这里两个女孩子也可以在一起吗? 她之前听村里的老人说起一些别人家的婚事,那些风俗什么的,感觉可严格了,还以为这里同性不可以相恋呢。 “对呀。她们感情可好了,前几年在外面抱养了一个小孩,所以就没空来这里啦,所以你才没机会见到。” “那没人阻止她们吗?” 即使在思想观念开放的星际,有些同性恋人也会被拆散呢。 “有啊,听说我外公外婆当时都不想认我小姨了,闹了好久,后来听我爹说,外公外婆是看我小姨和姨母在一起没受过委屈,而且还打算抱养孩子后,才给我小姨好脸色。我姨母那边也闹,她后娘想收彩礼钱给她儿子娶妻,不过我姨母厉害,谁也管不住她。” “除了家里人,别人呢,不说吗?”流言蜚语对人的影响也挺大的。 “说呀,不过我姨母说了,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这又不犯法,别人说什么只要不在意,那就是不痛不痒的,关起门来两个人过得舒心就行。” 赵小婵趴着累了,又翻过身去躺着看天上的云。 林筠初转头看她的脸,稚嫩的脸庞上,满是笑容,是真的不觉得两个性别相同的人在一起有什么不一样。 “你小小年纪就看得这么开呀?” “嗐!这有什么,我爹的那些战友,还有不少搭伙过日子的呢,我爹说了,有些人觉得有些事奇怪,那就是他没见过世面,但凡多出去走走看看,遇到的事儿多了,这些人家的屋里事儿,就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了。” 林筠初点点头表示赞同,把话题拉了回来。 “那你说,喜欢是怎么样的呢?除了刚才你说的吃醋。” “那我可不知道,我又没有喜欢的人。” 林筠初闻言有些失望,旋即又听见赵小婵继续说起她小姨和姨母的故事。 “不过我以前常常看到我姨母总是爱盯着我小姨看,然后还喜欢捏我小姨的脸,她总夸我小姨可爱,从来不让我小姨做重活。由此可以推理,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肯定不想离开他,不管怎么样都会觉得她好。” 林筠初按照赵小婵说细细思索一番,觉得还真是这样。 确认了自己的心意,林筠初觉得轻松了许多,也不烦恼了。 “小婵,谢谢你。” 林筠初真诚地向赵小婵道谢。 赵小婵确定林筠初想通了,一个打挺起了身:“好了,你的问题解决了,作为回报,我让你做一件事不过分吧?” “你说。” “你带我去打猎,我想看看你的身手,虽然这段时间大家都说你很厉害,但是我还是想看看。” 第50章 赵小婵拍拍身上的草屑,说出自己酝酿了一个多月的想法。 林筠初暗暗摇头,这孩子还执着着呐。 “我是没问题,你得问问你爹他让不让你去,可先说好了,打猎难免出意外,我未必能顾得了你。” 如果赵小婵身体素质不错,会些拳脚,她俩还可以打配合,如果什么都不会,就很麻烦。 “我爹肯定没问题啦,我也不会拖你后腿的。你没来之前我常常跟我爹上山呢,就是现在年纪大了,怕说不了亲,才不让我上山的。” “行吧,那你在家等着,我有空上山了就去找你。” 林筠初爽快答应,太久没有打猎,忽然有点想念在森林里放开了跑的快感。 又躺了一会儿,林筠初也起了身,继续砍柴。 本以为赵小婵得到回应后就会离开,没想到赵小婵非但没有离开,还亦步亦趋地跟着。 “你不忙?” “不忙呀。” 赵小婵摇摇头,一脸疑惑地反问林筠初:“怎么啦?” “那你上山来干什么?这么晒。” “这个呀,我在院子里看见你,想跟你说话,就跟上来啦。然后看你心不在焉的,怕吓到你害你受伤,就没喊你。” “好吧。” 林筠初无奈。 赵小婵是个小话痨,有人在旁边的时候不说话就难受,平日里一个人在家就憋得慌,现下有机会可以和人聊天,她哪里舍得放过。 “筠初,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你刚刚说的朋友是谁呀?” 林筠初这次没回话。 赵小婵也不介意,想也知道是谁,林筠初是村里的名人,什么事都有人盯着,就算她住在山脚,但耐不住总有人在上山的时候说八卦,她就听了一些,问林筠初不过就是想确认一下她是不是和自家两个姨母一样罢了。 不过林筠初不想说,她也不能勉强,转移了话题。 “今早我在院子里听到了一些关于你的闲话,说昨天你家弟弟来找你了,但你不认他。她们还说,看你弟弟的样子就很有钱,你却在这里不回家,肯定是犯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家人赶出来的,根本就不是逃难来的。然后又说,你拿你弟弟做筹码,勒索家里得了银钱,大包小包的肯定敲诈了不少。” 林筠初听着都要气笑了,想起那天摘葡萄遇上的那三个妇人,当时她回去还特意打听了一下这三个极品。 “是不是刘二宝他娘和袁大娘、容大娘?” “啊?你知道呀?”赵小婵吃惊,这不是早上刚刚发生的事吗,消息传得这么快的吗? 第43章 流言蜚语 “知道,前几天她们几个说闲话说到我跟前来了,挺过分,我就呛了她们一句,当时怂得跟鹌鹑似的,没想到才两天,又开始了。” 林筠初无语,这几个人每天不编排一下别人是活不下去了吗? “这,那你接下来估计不太好过,那几个人吧,只许自己说别人,不许别人说她们的,你还当面呛了她们,下了她们面子,她们肯定会抓着你不放。” 赵小婵一脸同情,将自己的见闻说给林筠初听。 她还小的时候,村里有个体弱的小姑娘常年不出门,难得有一天想出来透透气,没想到运气不好遇上了袁大娘,一时间没认出来,打招呼的时候迟疑了些,就被这袁大娘给记恨了。 袁大娘拦着小姑娘斥责了一通,要不是看小姑娘体弱怕被讹上,估计还得上手拉扯,小姑娘哪里遇到过这种事情,当下吓得差点哭晕了过去,还好哭声引来了附近的村民,才得以脱身。 袁大娘嫌不尽兴不解气,回头就找上了刘二宝他娘和容大娘,添油加醋将事情一说,这几个人一合计,觉得要给小姑娘瞧瞧她们的厉害,就开始编排人家小姑娘。 当时那个小姑娘听到流言受不住,趁爹娘不在家就上吊自尽,还好她爹娘不怎么放心,提前回了家,才没让小姑娘真的去了。 小姑娘的父母气不过找这几个人要说法,当面起了冲突,这几个人也缺了大德,仗着人多反而打了小姑娘父母一顿,咒小姑娘是个命短的。 动了手事情就严重了,村长不得不出面解决。只是虽然当时村长出了面处理,把这几个妇人和动手的人罚了一通,但是这几个人死性不改,不仅没意识到错误,心里更是把小姑娘视为死敌。 处罚期一过,几个人看村里不能再说闲话了,就开始转移阵地,回自个儿娘家说。 每个村吧,总有那么几个闲汉长舌妇什么的,这流言可不就传遍附近几个村子。 小姑娘是独生女,又是适婚的年纪,那些闲汉听到了流言,就想吃绝户,三天两头到小姑娘家门口徘徊,不仅徘徊,还出言调戏,小姑娘名声都被败坏得不能再坏,后来一家人不堪其扰卖了田地偷偷搬走了。 当时村里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没多想,后来时间久了,亲戚来往得多了,才打听出来谁是罪魁祸首。 之后村里人就不约而同疏远了这几个人,所以这些年来这几个罪魁祸首就只能抱团取暖。 林筠初听完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就因为没认出来,打招呼迟疑了,然后就被造谣?这是什么脑回路? “反正,这几天你注意些,实在不行,就告诉村长。” 第51章 赵小婵总结道,可别到时候因为这种事不能上山,那她今天一通忙活可就亏大发了好么。 “好,谢谢你。”林筠初再一次真诚道谢。 她和赵小婵本身就谈不上熟,今天赵小婵却帮了她两次忙,不管怎么说,都应该道谢。 赵小婵挥挥手,根本不在意。 林筠初得了赵小婵的提醒,对村里的动静就稍稍上了心。 果真和赵小婵说的一样,村里没安静两天,就渐渐有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 和当时她在山上听到的差不多,就是她和叶新夏不是正经人、赚的不是正经钱,又说两人恨嫁,只要是个男的就能和对方好啥啥的。 大约是十年前的事给了她们一些经验,又或者是被林筠初当面撞见过,这一次她们学乖了,不在村里说,回娘家说的,然后这些流言再由那些长舌妇和闲汉传到榕树村。 榕树村的人都知道那几个人的德行,外头传的这种不靠谱的消息,也只有她们几个能传出去,所以没有参与到其中继续大肆传播。 就是听到了流言后,过来找林筠初,给个善意的提醒而已。 村里人过来说这些的时候,叶新夏作为流言中的主角之一,也听到了,当下气得直发抖。 她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但也知道一旦这种谣言在外头大肆传播,那她和林筠初的名声毁了都是轻的。 在沅国,名声毁了的人,连活计都找不到,根本活不下去,除非搬家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 可是就算是搬家,光盘缠就要一大笔,这笔钱大多数普通人家就拿不出来。 要走的话还得半夜偷偷走,要不然被人看见,谁能料到路上会发生什么,被抢了都是轻的,就怕是杀人越货。 “这要怎么办啊?这些人太过分了!” 叶新夏慌得连声音都在发抖。 林筠初送走好心村民回来,见叶新夏红着眼眶,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有些心疼,顾不上去想叶新夏可能有喜欢的人,连忙上前将人搂进怀里轻声安慰。 “没事的,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她们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造谣诽谤了,我去警告她们,要是不亲自站出来澄清,那就坐牢去。” “这能行得通吗?” 叶新夏靠在林筠初怀里,有些忐忑不安。 “先试试再说嘛。只是目前我们还没亲耳听到她们说,流言都是从别的村传过来的,并不能直接证明就是她们造的谣,我们贸然上门讨说法,人家直接说不知道,没说过,我们也拿人家没办法。即使对簿公堂,证据也站不住脚。” 想到这个,林筠初有点头大,别的村肯定有证人,但是这谣言能传出来,说明参与造谣的人是有连带责任的,人家会说自己也参与造谣了吗? 肯定不会的,而且那些村子还是这几个人的娘家村,为了保住村里其他未出嫁女孩的名声,不让别人认为他们村里出来的女孩是不好的,也不会出面作证的。 “这……” 叶新夏好不容易缓下来的心又提了上去,心里的无助一股脑全涌了出来,只觉得手脚冰凉,就着拥抱的姿势紧紧抓住林筠初后背的衣服,防止自己摔倒。 林筠初感觉腰间的双臂紧了紧,加了些力道,当是叶新夏太过紧张,轻轻拍了拍叶新夏的肩膀,帮助她放松。 “放心吧,肯定能解决,只是需要些时间,这段时间我要是出门,你就把门窗关好,除了村长和你信得过的人来敲门你再开门,不管外面有什么声音都不要管,只当没听到,好好保护自己。” “为什么?你又要出去?” 叶新夏不解,除了流言蜚语,还有什么危险吗? 第44章 骚扰 林筠初把赵小婵说的小姑娘的事给叶新夏说了一遍,惊得叶新夏直接僵在原地,这些人怎么这么恶毒,她逃难的时候,路上遇见过形形色色的人,都没这么过分呢。 林筠初说完,又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我不在家,是要出去找证据,东跑西跑的,你跟着会累着。到时候我把孙奶奶和小米接过来陪你,别怕。” “那好吧,你出去的话也要保护好自己,你也说了那些闲汉不干好事,我怕到时候他们人多,你要是打不过就跑。” 叶新夏不是不明事理的人,造谣这件事是一定要解决的,自己帮不上忙,就得好好配合。 这件事越早解决越好,要不然传播的范围大了,就算那些人真的坐了牢,也没用。 天色还早,村里没什么情况,林筠初不知道外边谣言传得怎么样了,决定还是先出去探探情况。 一个人去吧,真的查探到什么证据,也没个人证,别人随便就可以否了,想了想打算找村长先问问。 村长夫人在村里人缘不错,这两天,这些小道消息也听了个七七八八,想到十年前的事,抽了空就和自己男人通气,让村长有个准备,这头话刚刚说完,就听见院外传来敲门声。 村长和夫人对视一眼,暗暗叹气,起身将人迎了进来。 “筠初啊,你来可是为了那谣言的事?”村长吧嗒吧嗒抽着旱烟。 “是的,只是目前也不知道外面情况怎么样,我打算去探探,看看到底是谁传出来的,就是缺个同行的证人,所以过来问问村长,有没有可以信得过的人,不需他站我这边,只需要到时候跟罪魁祸首对峙时实话实说就行。” 第52章 即便知道大概是谁,但是证据没有出来之前就还不能直接给人定罪,否则就是先安罪名再做证据了,这样可没有说服力。 村长一听,这事好办:“证人呢,叫你明来大哥去就成,等会儿他回来我跟他说。不过还得再加一个,也是林家的,就是林木,你得叫他林三叔。你去问问,看看他意下如何。” 明来是村长的大儿子,林三叔是当时借锅杀猪的林婶儿的丈夫,都是村里公认的明事理的人,村长推荐的也算合理。 村长能叫自己儿子去,却不能直接安排林木做事,毕竟这事说起来,就是林筠初和叶新夏的私事,不是全村性的大事。 所以林筠初还得自己去请人。 “好,谢谢村长。” 林筠初跟村长道了谢,约好出发的时间和地点,忙不迭就往林家去。 林木和林筠初交集不多,但是在自家妻子那里多少也对林筠初有些了解,听见林筠初需要帮忙,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吃完午饭,三人就朝周边的村子出发了。 大白天的,孙奶奶和孙小米还有事情要忙,叶新夏一个人在家,在林筠初出门之后就听话地把门窗都关好,躲在屋里做什么都轻手轻脚的,生怕发出声音来让人知道她在家。 只是千防万防,防不过千日做贼的。 几个闲汉老早就找个地方蹲着了,本来想着林筠初有点名气,怕是不好下手,正犹豫着要不要下手呢。 结果呢,林筠初出去一个下午都没回来,就一个叶新夏,手无缚鸡之力的,怕什么。 天一擦黑,门外就传来了几个陌生男人嬉笑的声音。 “叶新夏,哥哥来看你啦,开开门呗。” “就是呀,关门做什么呢,开个门咱们聊聊呗,你要是害羞,那我们找个时间拜个堂,好好亲热亲热。何必关着门呢,多伤人心不是?” “哎,不开门吱个声也行呀,我们隔着门好好聊聊也可以呀,别害羞嘛。” 伴随着的,还有院门被拍得哐啷响的声音。 孙奶奶和孙小米紧紧盯着门口,只要有人闯进来,孙奶奶辈分大,好歹能说两句拖延时间,孙小米就瞅着空隙去搬救兵,这是林筠初跟他们说的方案。 至于为什么叶新夏不去他们家反而是他们过来陪着叶新夏,孙奶奶想,大概是自家的小破门不如叶新夏家的结实吧。 叶新夏默不作声,将手搭在孙小米的肩上,平复孙小米紧张的情绪。 门外的人调笑了好一会儿,没得到回应,感觉没趣儿,胆小的自己就走了,剩下两胆大的,商量着翻过院子的围墙直接进去。 好不容易争出个先后,一人垫底一人踩着肩膀就想上墙。 林筠初和两个长辈探了一个下午,没探出什么东西来,不好拖着两位长辈太晚,赶着时间回来了,告别了两位长辈,正筋疲力尽地往家走,远远就看见自家院子墙外有两个黑乎乎的影子,其中一个都快爬到墙上了。 顿时怒火中烧,好家伙,这简直就是直接爬她头上撒野来了! 林筠初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酝酿情绪。 那垫脚的,正咬牙撑着肩上的人:“你到底好了没有?死沉死沉的!” 爬墙的人扭扭屁股,吃力地扒拉着墙头:“快了快了,马上。” 就在两人都以为快要成功的时候,一道娇滴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两位大哥这是做什么呐,大晚上的可吓人呢。” 两人猝不及防听到别的声音,吓了一跳,垫脚的一个哆嗦没稳住身子,墙上的也没来得及抓稳墙头,两个人瞬间摔成一团。 不过到底是死皮赖脸的闲汉,从地上爬起来发现来人是林筠初,不仅不慌,还嚣张地围着林筠初打转。 “这不是林筠初嘛,怎么单独过来见我们哥俩了,这是看上哥哥了不成?” 爬墙男转了一圈,一手撑在院墙上,一手摸摸自己的下巴,头朝林筠初一扬,摆了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朝林筠初疯狂抛媚眼。 林筠初:“……” 焯!这该死的油腻感! 垫脚男也不甘示弱,紧接着爬墙男的话头:“我们可听说了,你呢,一个人在这边,有弟弟又不认,这可就不对了啊,不过没关系,只要你跟了我们,准保你能过上好日子,你弟弟算什么,到时候我们跟你回去,准叫你家人服服帖帖的,任你怎么使唤,怎么样?” 第45章 悄悄话 林筠初听着他们的话,白眼都要翻上天了,这是哪个村出来的智障,脑干怕是出生的时候被当胎盘扔了吧! 转头看了看环境,很好,多云,光线不是很亮,是个好天气,很合适“干活”。 林筠初嘴角一扬,笑了。 “两位大哥说的是,筠初呢,确实是有点……哎呀,不好说出口,两位大哥不如靠近些,筠初细细说给你们听,要一个一个来哦。” 这语调,那叫一个九曲十八弯,要是刘二宝和他的小伙伴在此,肯定就知道林筠初在憋坏了,可是这两人是外村的呀,啥也不知道,见到林筠初这样子,还以为林筠初是被自己的“魅力”征服了。 当下心花怒放,林筠初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听你的。” 爬墙男体格壮实些,比起垫脚男,在小群体里“威望”更足一些,手肘往垫脚男肩膀一放,暗暗使劲:“三子,我们两个人,我看就我先去,你看怎么样?” 第53章 垫脚男哪敢说话,心中再不服气也只好点头。 林筠初将人引到更黑暗的角落里站定,语气娇滴滴的:“这位大哥,你能不能稍稍低下头来,悄悄话得悄悄说才行哦。” 爬墙男一听这声音,感觉半边身子都酥了,他长这么大,哪个女人见他不是嫌弃得不行,哪里有机会听人这么跟自己说话,一时间也没多想,顺着林筠初的话就往下低头。 林筠初看了看眼前的头颅和院墙的距离,感觉不太行,往后退了一小步,细声细气地:“哎呀,你再往前一点点嘛。” 爬墙男低着头往前了一小步,看见林筠初朝自己伸出双手,以为林筠初是要拥抱自己,还暗暗想着,这林筠初也不过如此,果真如传言般看见男人就巴上去。 没想完,后脑勺和小腹忽然同时传来一股力道,额头狠狠磕上院墙,小腹也是一阵闷痛,是被林筠初一膝盖生怼的。 爬墙男痛得说不出话,看着林筠初的视线都闪着金星,嘴唇张合几次,想问为什么。 林筠初没给他机会,手刀在他后颈来了一下,直接把人敲晕。 看人软倒在地,觉得不够解气,朝他屁股狠踹了两脚:“什么狗东西!” 垫脚男看见林筠初带着爬墙男单独往角落里走,心里羡慕极了,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直痒痒,特别好奇角落里会发生什么事。 于是垫脚男便悄声跟了过去,在拐角处探头探脑。 “什么悄悄话,这么不检点!” 见林筠初对爬墙男伸手的时候,心里仿佛吞了整颗柠檬,酸死了,都是闲汉,爬墙男有什么好的。 垫脚男想,如果他们敢抱在一起,他就叫人过来,反正不能让他们好! 自己得不到的,凭什么爬墙男可以得到! 垫脚男张着嘴,就等着两人亲密拥抱了,结果角落里的两道身影快速晃了晃,那道高大的明显是爬墙男的影子跪了下来。 垫脚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能看见林筠初在爬墙男的脖子上来了一下,爬墙男就直接瘫软了下去,以为林筠初直接杀人灭口,当下吓得屁滚尿流,四肢并用爬着走了,丝毫不敢声张,生怕林筠初听到声音追上来杀人灭口。 林筠初解决了爬墙男,走到拐角想叫垫脚男也过来故技重施。 结果看了一圈影子都没见到。 “这是走了?” 林筠初疑惑地挠挠头:“行吧,算你运气好。” 回头看看地上的爬墙男,林筠初觉得就这样留着他有点便宜他了,得好好办一办才行。 手上没有绳子,得回家取,不过回家取绳子的时候,这人要是醒了跑了怎么办? 林筠初看了一会,弯腰拉起了爬墙男的一只脚,拖死猪一样拖了回去。 叶新夏听院外的声音消停了一会儿,刚要放下心来,门口又传来敲门声,心里的惶恐又加深了一些。 不过很快叶新夏又听到了林筠初的声音,赶忙上前开门,孙奶奶和孙小米也紧紧跟在叶新夏身后。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刚刚门口有几个闲汉,你有没有碰上?” 林筠初一笑,示意三人看看她手上的东西,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叶新夏、孙奶奶和孙小米看清林筠初手上的一只人脚,再顺着那只脚往林筠初身后看去,瞪大了眼睛。 这这这?! 孙奶奶心里赞叹了一声林筠初的大力,又赶忙叫林筠初进门,紧张兮兮地在门口张望了两下,才把院门关上。 林筠初:“孙奶奶,你这是?” 孙奶奶挥挥手:“做坏事可不能让人瞧见了。” 林筠初、叶新夏和孙小米:“?” 啥意思? 孙奶奶没管他们,将几个人叫过来,围成一圈,悄声说话。 几人听完不可思议地看向孙奶奶,没想到平日里慈祥和蔼的孙奶奶居然…… 孙奶奶略显羞涩地低下了头,这个想法她十年前知道那个小姑娘的经历的时候就有了,就是没人帮她实现来着。 林筠初细细思考了一下孙奶奶的提议的可行性,觉得确实非常可行。 将爬墙男交给孙奶奶和叶新夏看着,出门去寻垫脚男。 垫脚男一路慌慌张张跑到村口,见身后没有人追来,稍稍冷静了些,抬头看那黑黢黢的山坳,心里有些犯怂,听说山上有狼来着,要不,明天再回? 垫脚男做好了决定,又悄悄摸回了村里,打算到刘二宝家先过个夜。 “二宝二宝,开门,有事找你。” 刘二宝娘听见门外的声音,以为是刘二宝的那些狐朋狗友又要来家里大吃大喝,吃完喝完还得她来收拾残局,开始骂骂咧咧起来。 “该死的催债鬼,一天天的尽交这些赖皮货,家里都被吃穷了,咋,他们家里都死光了没粮了?” 刘二宝躺在床上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人来了就开门,少在这叨叨,烦死个人了,一天天的除了叨叨你还有什么用处?” 刘二宝娘心里不乐意,但是又怕刘二宝拿不养老的事说她,只好闭了嘴。 开门的时候,狠狠瞪了垫脚男一眼。 垫脚男心里还想着林筠初灭口一事,没心思去看刘二宝娘,招呼也没打一个,径直往刘二宝的屋里走。 气得刘二宝娘狠狠啐了他一口:“没眼见力的小白眼狼!” 第46章 搞事 第54章 垫脚男吓坏了,看见昔日的小伙伴,忍不住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刘二宝哭诉,刘二宝听见林筠初的名字就觉得屁股隐隐作痛。 之前在村长家门前的岔路口的事,本来他还打算等屁股好了之后好好把林筠初整治一番,可第二天看见那浑身是血的人贩子之后,什么心思都不敢有了。 一个把人当野猪叉的女人,惹不起惹不起。 虽然他觉得林筠初很恐怖,但听到林筠初把爬墙男给灭口了,刘二宝是不太相信的,人贩子都没被灭口,爬个墙应该不至于。 见垫脚男那哆哆嗦嗦的样子,可怜又可笑,有些无奈:“行了行了,肯定是你看岔眼了,杀人是要坐牢的,就是真的灭口了,你还能在这?” “真、真的吗?” 垫脚男泪眼汪汪的,看着刘二宝的眼神充满了期待。 刘二宝被看得一阵恶寒。 “真的真的,你带路,我们过去看看,没准你那哥们儿还在呢。” 刘二宝拽着哭死哭活的垫脚男就出了门,刘二宝娘见两人不在家里吃饭,松了口气,但还是忍不住骂骂咧咧,一天天的就知道往外面跑! 林筠初在村里转了一圈没看到垫脚男,以为人回去了,没想到路过刘二宝家的时候,看见两道身影推推搡搡的,嘿,这可不就是她要找的人嘛。 林筠初也不着急,她想看看垫脚男拉来的刘二宝是不是一伙儿的,两人鬼鬼祟祟的到底想干什么去。 三人就这样回到了“案发”的小角落。 刘二宝看着什么都没有的角落,一脸鄙夷:“看吧,什么都没有,什么杀人灭口,想多了吧。” 垫脚男却不这么想:“肯、肯定是毁尸灭迹了,看看,一点痕迹都没有了,我、我明儿就是报官了,官大人还、还得说我报假案……呜……” 垫脚男哭哭啼啼的。 这会儿月光出来了,光线好了些,刘二宝看垫脚男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张大嘴巴哭的样子觉得辣眼睛极了,没好气地往垫脚男后脑勺拍了一巴掌。 “你特么智障啊,晚饭没吃把脑子给消化是不?!” 这一下挨得不轻,垫脚男捂着脑袋不敢吱声了。 林筠初跟在后面看他们的互动,心里都要笑死了,还什么杀人灭口、毁尸灭迹?这俩是哪里来的活宝。 “咳!”林筠初出声。 “谁?!”刘二宝和垫脚男吓了一跳。 “我。” 林筠初从阴影处出来。 刘二宝看清来人,菊花一紧:“那、那个,我、我……” “我”了半天没“我”出个所以然来。 垫脚男在林筠初出来的那一刻就缩成一团躲在刘二宝身后,害怕极了,连地上的影子都跟着哆嗦。 “没你事儿,回家去,好好做人,要不然……”林筠初微笑着对刘二宝指了指他家的方向。 刘二宝没参与爬墙这件事,而且刚刚嫌弃垫脚男的样子也不像是要来做坏事的样子,她不会祸及无辜。 刘二宝得了令,也顾不上垫脚男了,拽开垫脚男死死抠着他衣摆的手,没敢多看林筠初一眼,匆匆走了。 垫脚男也想走,奈何脚软,双腿不听使唤。 看着林筠初笑着向自己走来,差点就吓尿了。 “你、你别过来,杀、杀人是、是犯法的!” “可是爬人家的墙,也是犯法的呀。你说……我要不要带你去和你兄弟见个面呢?” 林筠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听在垫脚男的耳朵里,却似催命的魔音。 垫脚男撑不住了,崩溃地跪在地上朝林筠初磕头:“林姑娘,是我鬼迷心窍,不该听了流言起了不该有的心思,爬墙是马二旦的主意,他威胁我,我不敢不做呀,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你就高抬贵手放了我吧,我保证,今晚的事我谁也不告诉,我保证,真的,只要你放了我,我会好好做人的!” 马二旦就是爬墙男。 林筠初:“……” 自己是干了什么事把这人吓成这样? 还是自己长得太吓人了? 林筠初侧过身子避开他的跪拜,没再演戏,就这么点胆子,再吓人就该晕过去了,到时候还得拖回去,麻烦! “起来!跟我走。” 林筠初说完就朝自家院子走去,走了两步,没听到身后有动静,回头一看,垫脚男还坐在那儿呢。 “聋了?” 垫脚男抽抽嗒嗒:“腿、腿软了……” “……需要我帮忙吗?”林筠初无奈,一个大男人,怎么跟个小姑娘一样。 帮忙?怎么帮忙?脑子里闪过一系列说书先生说得各种折磨人的小故事,垫脚男一僵,赶忙手脚并用地朝林筠初爬去。 小角落到院子的距离也就那么点,很快林筠初就领着垫脚男进了门。 叶新夏正守着爬墙男,天色太晚,孙奶奶和孙小米被叶新夏安排在屋里睡下了。 叶新夏见林筠初回来,赶忙将准备好的绳子递过去:“要在这里绑吗?” “用不着。”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林筠初看向垫脚男,又指指爬墙男:“把他背上,去晒场。” 垫脚男看着地上马二旦微微起伏的胸口,确定人还活着,再看看他脸上、胳膊上的擦伤,狠狠松了口气的同时,又忌惮林筠初,乖乖把人背上。 好不容易将比自己壮了一圈的兄弟背到晒场,垫脚男以为自己可以解脱了,背对着林筠初将马二旦放下,没多防备,只听到耳后一阵风扫过,后颈一痛,就失去了意识。 第55章 叶新夏看着被吊着的两个人,有些迟疑:“这样真的能行吗,会不会不太好?” “肯定能行,相信孙奶奶。”林筠初拍拍手上的尘屑,“走吧,回去睡觉,明天早上起来看戏。” 马二旦迷迷糊糊感觉自己有点冷,但是胸口处又有点热,耳边的蚊子不停地嗡嗡叫,叫得他心烦不已,身上也痒得不行,想动一动,又动弹不得,整个人还晃晃荡荡的。 马二旦懵头懵脑地张开眼,只见胸口处紧紧贴着一个毛绒绒的脑袋,那人的呼吸直直扑在他的胸口,有点痒痒,转头再看,发现两人都没穿衣服光着膀子被紧紧绑在了一起,还被挂在了树上。 “这是怎么回事?”马二旦心想,终于想起来是被林筠初给阴了,气得头发直竖想骂人,偏嘴巴还被堵着,无可奈何。 双腿挣扎着想要自救,没想到碰到了垫脚男的腿,被垫脚男的腿毛扎了一腿。 第47章 辣眼睛 爬墙男:“……” 别不是他俩现在都是光着吧,连裤子都没有? 马二旦被自己的念头恶寒了一下,为了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连裤子都没有,动了动胯,还好,裤子还在,就是小腿以下的裤管被割掉了。 垫脚男这时正好醒来,感受到腰间的动静,再看清两人的情况:“!” 这是怎么回事?! 贞操要不保了吗?! 呜—— 垫脚男又要哭了,他是倒了几辈子霉,要遭受这种折辱……早知道他就不听他们忽悠出来搞事了,他真傻,真的。 爬墙男:“……” 他说他没有别的意思,会有人信吗? 垫脚男没有被堵住嘴,害怕又委屈:“哥,二旦哥,你能不能别动,我、我害怕。你要是喜、喜欢男的,你喜欢别人行不行,我家就我一个,要、要传宗接代的,不能、不能跟你好的。” 马二旦:“……” 焯!他平日里怎么就没发现这人这么能胡思乱想?! 马二旦为了挽救自己在兄弟心中的那点点尊严,僵直着身子不敢动,无声地否认兄弟的猜想。 奈何,一只蚊子落在了他的后腰,蚊子叮下来那一刻,马二旦一抽,身子动了一下。 “!”垫脚男不可置信地抬头看他,没忍住,哭了。 他不干净了,他对不起未来的婆娘了! 马二旦:“……” 马二旦这下是真的不敢动了,糟心! 自救一番毫无进展之后,垫脚男哭累了,靠在马二旦的胸口沉沉睡去,等待天亮了村民过来放他们下来。 天色越来越亮,温度逐渐上来,蚊子也越来越多,两人裸露在外的皮肤无一幸免,布满了蚊子叮咬的红点和鼓包。 沉睡的两人被蚊子叮得一身包,迷糊中感觉身上又痛又痒,下意识互相蹭着缓解被蚊子叮咬的痒意。 早起放牛的村民牵牛从晒场路过,看见白花花的两人被吊在树上,一扭一扭跟蛆虫似的,直呼辣眼睛。 几个放牛的村民商量了一会儿觉得不能让人就这么吊着,七手八脚地将人放下来,放到一半,一个村民忽然出声:“这不是马家村的马二旦和马小三嘛?” 众人拉着绳子的力道一松,马二旦和马小三“咚”一声砸地上,疼醒了。 马小三看见自己下来了,激动得不行,张口就要道谢,却被一村民打断。 “原来是这俩孙子,那是该吊起来,也不知是哪位好汉做的好事,可不能辜负了他的心意。赶紧的,吊上去,得让他们涨涨记性,一天天的就知道不干正事!” 年纪最大的老爷爷义愤填膺。 在场的辈分最大的人开了口,其他人不敢不从,左右他们也是这么想到。 于是,马二旦和马小三又被几个人给重新吊了上去。 马小三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开口就想求情,被爷爷拿着挂在脖子上的汗巾塞住了嘴:“闭嘴吧你!” 做完这些事,几个村民牵着牛慢悠悠地走了,还一边走一边怪马二旦和马小三耽误事儿,白费他们一番功夫和好心。 马小三、马二旦:“……” 看来今天不脱层皮这事儿没得完。 天色大亮的时候,其他村民也都起来开始一天的忙碌。 晒场位处村子中心,许多村民出村出门都要经过这个地方,看见被吊起来的两个人,也认出来了,赶紧呼朋引伴过来看热闹。 只有小女孩被家长捂着眼睛不给看,怕长针眼。 林筠初和叶新夏、孙奶奶三个实际策划和执行这件事的人自然也早早地来到晒场,站在人群后看热闹。 “啧啧啧,我就说嘛,不干正事早晚是要遭报应的。”一个大娘嫌弃得直摇头,教育自家孙子:“看见没有,你以后要是跟他们一样,就该被吊在那里给人看笑话,别想我们放你下来。” 孙子本来开开心心来看热闹,哪里想到还会被训一顿,生气极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捡起地上早上刚刚拉的新鲜牛粪就朝马二旦和马小三砸去,泄愤。 要不是他俩,他至于无端挨奶奶这么一顿训斥嘛! 大娘一看孙子上火了,怕被吊着的两个人记恨,赶紧拉过自家孙子走了:“你这孩子,怎么说两句都不行的。” 湿润的新鲜牛粪砸在马二旦的肩膀上,冲击力使牛粪散开,沾了两人一头一脸,散发着腥臭的味道,马二旦和马小三被熏得胃里一阵倒腾,快要晕过去,心中有苦,但是有口不能言。 第56章 叶新夏看着这一出,笑得不行,孙奶奶出的主意果然不错,还能有意外之喜。 林筠初见她笑得开心,便也也跟着笑,见有人挤过来,不动声色伸手过去隔开人群。 “解气了吗?”昨夜叶新夏同她说了那些人在她回来之前的流氓行径,大半夜的,气得她都想过来把人放下先打一顿再吊上去。 叶新夏点点头,眉开眼笑的。 刘二宝也来了,远远看见林筠初在人群之中勾着唇角笑的样子,再看看吊在树上的密不可分的被众人围观的两人,抖了抖,林筠初果然不能惹,这一招太损了! 个别小男孩淘气,有样学样地学着刚刚丢牛粪的小男孩把马二旦和马小三当成靶子扔小石子玩,扔得两人哼哼唧唧闷声忍痛。 到底是活生生的人,而且还是外村人,不好太过分,免得引起村落间的矛盾。 看村里人来得差不多,林筠初上前将两人放了下来,但是没解绑。 拿出两人口中的布料:“大伙儿都在,你们自己说说那些谣言是从哪里听来的,要不然今天你们就在树上过吧,你们直接找到我们家院子,别告诉我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林筠初刚刚想到的办法,人就在跟前,她何必还要麻烦明来大哥和林三叔跟她出去找证据,直接问就行了。 马小三脆弱的小心灵早就受不了了,林筠初话音一落,就忙不迭供了出来:“是我们村的马釉他娘说的,他娘来我们家跟我娘说,我听到了。” 马二旦也被磨得没了脾气,见马小三说了,自己再狡辩也没用,反正这些事,到村里打听打听也能知道,于是跟着坦白:“是是是,就是她,她也跟我娘说了我才知道的。” 村民们一听马釉她娘,就不住窃窃私语,这不就是…… “你们村是哪个村?马釉她娘又是谁?她怎么知道我和叶新夏的消息的?”林筠初问,这人她还真不认识。 第48章 澄清 “就是你们村一个姓袁的娘家小姨子,是袁氏回去跟马釉她娘说的,然后马釉他娘在村里说,大伙儿才知道的。” 马小三脑子灵光了一回,把几个人的关系捋给林筠初听。 “又是她,真的狗改不了吃屎,什么话都敢乱说!” “就是就是,缺大德了这是,筠初跟新夏多好的小姑娘,我都想不出来哪里得罪她了,这么造谣人。” 村民议论纷纷,对袁大娘这个人的为人直摇头。 袁大娘混在人群里,见势不妙,想偷偷溜走,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刘二宝给拉住了:“袁大娘,别走呀,你往外传的什么消息,怎么说也得跟大家说个明白不是。还是说,你也想跟马家村那哥俩一样在树上吊一晚上再说?” 袁大娘往树下看了一眼,对上马二旦和马小三愤怒的眼神,吓得浑身的肉都在颤抖,这些闲汉有多难缠不要脸她是知道,要不然怎么会特意叫娘家妹妹把谣言说给这些人听? “袁氏,你传的消息,你自己来说清楚,说不清楚以后我们哥俩可就上你家吃饭了!”马二旦朝袁大娘嚷嚷,那牛粪的味道他实在是忍不住了,早点说清楚他早点解脱。 袁大娘被马二旦的话吓得连连后退,被旁边的刘二宝一把摁住肩膀往前推,直推到马二旦旁边才放了手,给马二旦和马小三卖人情。 “说呗,我这哥俩的清白可就靠你了。” 林筠初意外地看着刘二宝,没想到刘二宝会插手这件事,不过不是坏事。 “谢谢。”林筠初朝刘二宝微微点头,道谢。 刘二宝作为闲汉无赖这一群体的一员多年,只有被人嫌弃的份,什么时候听到过别人的道谢过,瞬间涨红了一张脸,局促得直挠头,吭哧着开口:“不、不客气。” 林筠初道完谢,看向袁大娘:“袁大娘,说说呗。为什么造谣我和新夏,我们两个平日里都跟你没交集,不至于哪里得罪了你吧?如果得罪了你,我们道歉,但是如果是你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之后怎么样,林筠初没说出来,只是脸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无端让人觉得后背发凉。 “我……我……”袁大娘自十年前被村里人孤立之后,从来没被人这么围观过,平时编排别人也都是跟刘二宝娘和容大娘说,猝不及防被推出来当众质问,一把老脸全红了,磕巴半天没说出个一二三。 当然,除了以上的原因之外,她还有点小心思,那就是拖延时间,等她儿子来。 叶新夏作为受害者之一,看袁大娘这样子,气愤道:“袁大娘要是不说,不如就请村长来,再请官府的人来,左右你造谣诽谤这件事,人证都在,谣言也传出去了,到时候你到牢里好好想想该怎么解释也行。” 袁大娘的儿子袁千里是个脾气暴躁的,一到现场就看见自己娘被林筠初和叶新夏质问得满脸涨红的样子,顿时一股怒火冲上脑门,冲过去扣着叶新夏的肩膀就想动手。 “我娘说什么?我娘没说对吗?你们就俩小娘们,哪里来的钱,可不就是卖来的!” 林筠初离得近,注意力也一直放在叶新夏身上,在袁千里动手的瞬间,眼疾手快,伸手用力按住袁千里手上的穴道。 “嘶!”袁千里深吸一口气,手上松了力道。 林筠初趁机将叶新夏拉到身后,确保叶新夏安全之后,对着袁千里就是一巴掌。 第57章 这一巴掌使了全力,打得袁千里直接摔在地上,眼冒金星,鼻血瞬间就涌了出来,舌头磕在牙齿上,也出了血。 那惨样,围观的众人都不忍心看。 “能耐了是吧,拿新夏出气?我也在这里,你怎么不冲着我来?欺软怕硬的东西!” 林筠初厌恶地看了一眼袁千里,走到叶新夏身边牵起她的手,无声安抚着,继续道对着袁千里说:“这是我们跟袁大娘的事,你要帮你娘,尽管理论便是,但是动手不行。” 袁千里知道林筠初会些拳脚所以才选了叶新夏出气,没想到林筠初动作那么快,打人的力道还那么大,脑子像是被踢了一脚似的晕晕乎乎的,不敢再吭声了。 袁大娘见自己人高马大的儿子被打后怂得跟鹌鹑似的,瑟缩着身子抱住儿子不敢再有别的小心思。 有了肢体冲突,村长就不得不站出来了:“筠初说得对,有事尽管理论,但是不能动手。袁氏,这事起因在你,你就好好交代清楚,否则这次大家可不像十年前那样那么轻易放过你了。” 袁氏看看窃窃私语、还有些对着她翻白眼的村民,再看一圈,容大娘和刘二宝娘也不在,知道没人会帮自己了,只好老老实实将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和当初赵小婵的猜想的差不多,只是起因有些差别。 原来是林筠初和叶新夏第一次在镇集卖腊肉的时候,第一单是卖给那个大汉的,林筠初给大汉盛小菜时被袁氏瞧见了。 本来没什么,结果就是袁氏转了一圈要回家的时候看见林筠初小摊前聚了不少人,那些人手里的铜钱哗啦哗啦进了林筠初的口袋,当下嫉妒得红了眼。 林筠初当时人气好,她没敢上前酸,回来后想想那大把大把的铜钱,越想越酸,没忍住约了容大娘和刘二宝娘说闲话。 然后在山上被摘葡萄的林筠初听了个正着,被林筠初当面给呛了,心虚没敢吭声,回来不解气,就回娘家胡说八道。 谣言就是这么起来的。 众人听到袁氏就是因为眼红林筠初赚钱然后造谣,当下无语得直摇头。 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了,村长叫来几个壮汉将袁氏和袁千里押走,准备上村法,任何给村子形象造成损失的人,都要受到惩戒,这是规矩。 林筠初向村长道了谢,才转身向着村民:“大家这几天也听到了一些我和新夏的流言,好些好心的长辈都来告诉我们这件事,让我们能够第一时间处理,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我和新夏在这里感谢大家的信任和帮助,谢谢大家。” 林筠初拉着叶新夏朝村民们鞠了一躬。 “这是应该的,应该的。” 村民们善意地摆摆手,纷纷表示只是举手之劳,心里对林筠初的感观又更上一层楼,稳重、懂礼貌,他们确实没帮错人。 事情已经解决,众人便也不多留,自行散去,都是农家人,田地里的活计等着呢。 第49章 心疼 众人走后,树下就只剩下林筠初、叶新夏、刘二宝和马二旦马小三几个人。 林筠初没发话,谁也不敢给二马松绑,刘二宝安安静静在一旁看着,对二马求助的眼神无动于衷。 主要是他也不敢动哇,没瞧见刚刚袁千里挨的那一巴掌么,真惨! “林姑娘,林姐姐,事情我们都交代了,昨天是被流言迷了心窍才那么荒唐,我们给你道歉,你就放过我们吧,这牛粪太上头了。” 马小三被熏得眼眶发红,配上他委屈巴巴的语气,看起来可怜极了。 林筠初不慌不忙搬来两块石头放在二马面前,让叶新夏坐一块,自己坐一块。 “急什么?谣言这事儿吧,说过去了也过去了,但说它没过去也确实没过去。”林筠初慢悠悠地把玩着手里的小石子。 “你们这罪吧,第一个算是造谣诽谤的帮凶,第二个,扰民,私闯民宅,顾名思义,你们出言不当,爬墙欲私自闯入我们家。这两个我和新夏要是想计较,你们进去蹲个一年半载的,是没问题的。所以……” “所以……什么?”马二旦一脸迷茫。 “所以你们要么带着袁氏一个一个村去给我们澄清谣言,要么,坐牢去。”叶新夏在一旁接下林筠初的话。 林筠初闻言,挑了挑眉毛,笑了。 真是心有灵犀呀,和她接下来要说的话一模一样。 “澄清,我们去给你澄清,我们说到做到。”马二旦和马小三不约而同地作出了选择,澄清也就是耍耍嘴皮子,坐牢少说都得脱一层皮,他们又不傻。 太阳出来了,气温越来越高,两个血气方刚的男人紧紧贴一块,早出了一身汗,混着牛粪的味道,真的遭不住了呀。 林筠初得了话,满意点头,上前将绳子解了:“我有空会去各村转转,要是还能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谣言,我也不去管是谁说的,就找你们俩,还有那些闲汉无赖,不管谁来闹事,我们都算到你俩头上。所以,这事得好好办,知道了么?” 林筠初背对叶新夏,弯腰看向坐在地上的马二旦和马小三,脸上的笑容很温柔,声音也轻轻的,只有那双死死盯着他们的眼神冰冷至极。 马二旦和马小三只看一眼就不敢再和林筠初对视。 那双眼睛,仿佛有万丈深渊,深渊里伸出无数双手想要将他们拖下去,又像是沾满了鲜血的利刃,下一刻就能将他们碎尸万段! 第58章 马二旦和马小三颤抖如寒冬风雪之中衣不蔽体的人:“知、知道了。” 林筠初解了绳子,将绳子整理好,和叶新夏说说笑笑着回家去了,仿佛刚刚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有马二旦和马小三还瘫软在地上。 刘二宝当了一把透明人,见林筠初和叶新夏走远,自己两个兄弟还瘫坐在地上,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不明所以:“你俩不是说臭么?不去小溪那儿洗洗?” 牛粪的威力这么大的么,两个大男人都遭不住? 马二旦和马小三这才回过神来:“……去,马上就去。” 被绑太久,即使绳子解开了,两人的动作还是有些不利索,刘二宝上前搭了把手,被两人身上的怪味熏得脑子发晕,但到底没有放任不管,直到两人都下了水,才狠狠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林筠初牵着叶新夏回到家,才坐下想喝口水,右手就被叶新夏捧起来,上上下下翻着看。 “怎么了?” 一只手有什么好看的? “你刚刚把袁千里打成那样,力气挺大的,我看看你的手有没有受伤。” 叶新夏眼里闪过一丝心疼,她以前也打过架,知道打得对方有多疼,自己就有多疼。 袁千里被打成那样,林筠初的手肯定也疼,就算没受伤,估计也有点肿了吧。 在回来之前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不想打扰林筠初办正事。 林筠初想说不疼,可感受着手上叶新夏柔软的指腹轻轻的按揉,竟有些舍不得,于是闭了嘴,什么都没说。 叶新夏没听见回应,以为林筠初是真的感觉手上不舒服,便也一直轻轻按揉着。 林筠初看着叶新夏低着头一脸认真的样子,感觉心里塞满了棉花,软软的。 外头的太阳已经高照,周围安静极了,只偶尔从院子上空传来一声鸟叫。 林筠初的思绪渐渐走远,这样的日子,她从前就是想象的想象不出来。 真好。 “好了,今天你休息吧,我不刺绣了,家里的活我来做。” 叶新夏的声音叫林筠初回了神。 “好,我今天休息。” 林筠初笑着点头。 她本身是不需要休息的,但是她想看着叶新夏做点别的事。 这样即使以后她跟叶新夏真的无法走到一起,她也能记得关于叶新夏除了低头刺绣之外的一些记忆。 自那天知道自己对叶新夏的心意之后,她虽然很想表白,但是想想叶新夏明显已经有了心上人的样子,便不忍心叫叶新夏困扰。 “那你中午想吃什么?” “嗯……就吃平安他们送来的的腊鸡和干菜吧,腊鸡要蒸的,干菜就开水煮一遍,然后打汤,这样子煮出来的汤清爽些。” “好,我多煮点饭。” 叶新夏笑着起身,去厨房准备。 林筠初左右没有事,也跟了过去,双手抱胸倚在厨房门口看着叶新夏忙活。 两个灶台同时开工,一个煮饭,一个烧水煮趁煮干菜,趁这个空当,叶新夏将腊鸡拿出来清洗干净,切块、装盘。 米饭一煮好,叶新夏便熟练地将炒菜的铁锅架上,大火翻炒准备好的腊鸡,直至炒出鸡油,鸡肉的颜色变色之后才上锅蒸。 林筠初闻着炒出来的香味,馋得不行:“好香啊。” 叶新夏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还要再等会儿才行。” “好吧。”林筠初有点失望,不过很快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叶新夏身上,看着叶新夏为接下来的午饭做下一个菜。 叶新夏是个会利用时间的人,蒸鸡的同时把干菜煮好,待菜汤上了桌,蒸鸡也好了。 林筠初早早就坐到桌旁,为叶新夏盛好饭,等叶新夏坐下后,便迫不及待地享受起这一顿午餐来。 叶新夏看她扒饭扒得飞快,显然对这顿饭的味道满意极了,也忍不住多吃了些。 第50章 游村 马二旦和马小三自那天离开榕树村灰溜溜回家之后,躲了两天,发现村里风平浪静的没什么事儿,他俩被吊树上的事根本就没传出来,小心思动了动,打算就这样混过去。 可是每每入睡之前,总无端想起林筠初给他们解绳子时看他们的眼神,然后一整宿要不迷迷糊糊睡不安稳,要不就是噩梦连连。 马小三顶着一双硕大的黑眼圈敲开马二旦的家门。 “二旦哥,开个门,找你有事。” 他实在有点撑不下去了,想劝劝马二旦跟他一起去榕树村将袁氏抓来平了这村里的谣言,他自己去,可能打不过五大三粗的袁千里,得找帮手才行。 “什么事?” 马二旦哈欠连天的。 马小三被马二旦眼下的黑眼圈给惊呆了,原来被困扰的不只是他一个人,他还以为他被吓到是因为自己胆小来着,没想到二旦哥也睡不好呀。 “那个,二旦哥,要不我们就按那林筠初说的做吧,你看我们哥俩黑眼圈,都快赶上锅底了都。再说那个袁氏乱说话,害得我们哥俩丢那么大的脸,你说是不是得好好整治她一番?凭啥我俩睡都睡不安稳,她就好好的啥事儿没有?” 马小三本来只是想说服马二旦,结果越说越气愤,给自己鼓了把劲儿。 马二旦拍拍自己的额头,用那昏沉的脑袋想了想,觉得马小三说得对,都是干坏事,凭啥罪魁祸首啥事儿没有? 第59章 当下哥俩就勾肩搭背出去找小伙伴搭手去了,人多气势才足嘛,免得袁氏耍花招,他们打不过。 袁氏被村长和其他长辈教训了一番,然后罚她在村里公用的磨米坊给村里的孤寡群体磨半年的粮食,从被罚的那日起,一日不能少,否则就赶回娘家去。 袁千里第一个动手,还出言不逊,也被罚了,孤寡群体家里的重活都由他全给负责了,为期一样是半年。 娘俩当晚回家就吵了起来,袁氏怪袁千里没用,连个小姑娘都打不过,害她被罚;袁千里怨他娘乱说话,让他受了牵连,互相指责之中,两人都气不过,锅碗瓢盆桌椅凳都被砸得哐啷响。 两人再横也只能窝里横,第二天还是乖乖干活去了。 那天晚上母子俩大半夜干架的事叫隔壁的传了出去,村里跟袁氏不对头的人三天两头拿这个事来看她笑话。 就如此时,袁氏正在推着石磨,村里的几个被她得罪过的妇人就站在她跟前指指点点,她觉得丢脸,又不敢走。 马二旦和马小三叫了三个人,一行五个人来到榕树村找袁氏算账。 “大伯,你们村那个袁氏住哪里,我们找他有事。” 马二旦进了村才想起自己不知道袁氏住哪里,随便抓住一个路过的村民问路。 大伯是围观过马二旦和马小三被吊树上的,看见两人,想起当时他俩的糗样,一时没忍住笑出了声。 三个小伙伴:“?” 问个路有什么好笑的? 还是说二旦哥长得好笑?没有吧? 三个小伙伴还不知道马二旦和马小三的糗事。 马二旦听到笑声,意识到大伯在笑什么,攥着麻袋的手紧了紧。 他娘的,好羞耻! 好在大伯笑归笑,但还是给他们指了路:“她啊,这会儿在磨米坊呢,往前走第一个岔路右拐就能看见了。” 马二旦谢过大伯,怒气冲冲往磨米坊走去。 袁氏推着石墨,见看她笑话的人结伴走了才停下来想舒一口气,结果被人一麻袋套兜头一罩,扛走了。 袁氏挣扎着呼救,但是谁管她呢? 马小三跟在马二旦身后,见袁氏挣扎得厉害,隔着麻袋给了她一巴掌:“鬼叫什么,不想被打残就老实点!” 袁氏一个哆嗦,安静了。 将人扛出了村,马二旦才将人放出来,说出自己的要求,就是要袁氏去游村,自述自己造谣的经过。 袁氏一听就想拒绝,这么丢脸的事她才不干! 可看着朝自己围过来、越走越近的五个男人,马上就怂了。 游村第一站就是马家村,马家村的村民被马小三提前安排的小伙伴叫来聚在一起,袁氏一到,就被马二旦推进人群之中。 “老实说啊,不然就坐牢去。” 袁氏闻言抖了一抖,磕磕绊绊将自己遭的孽说了出来。 来到路上马二旦和马小三将林筠初说给他们的罪名给袁氏转述了一遍,又被两人狠狠恐吓了一番,袁氏吓得瑟瑟发抖,完全不敢对马二旦的要求有半点不满。 袁氏一说完事情的经过,就引来众人的嘲讽与鄙视,还有责怪,脸红得不敢去看娘家人的表情。 袁氏的妹妹也没想到亲姐姐说给自己的八卦居然是编造的,跟着丢了这么大的脸,狠狠“哼”了一声,看都不看袁氏一眼,走了。 在马家村讲完,还有福奚村、羊儿村、千粮村…… 每个村的村民对袁氏的态度都不一样,在福奚村,大伙儿都是吴家亲戚,知道林筠初就是被袁氏造谣的,有些激进一点的直接扔袁氏臭鸡蛋,其他的村跟林筠初没什么关系,但也对袁氏此种行经表示鄙视。 一个村子一个村子走过去,此时的袁氏早已悔不当初,真的好丢脸,原来被人鄙视、嘲讽、责骂的感觉是这样的。 “感觉怎么样?要不要他们停下来?”林筠初转头问叶新夏。 马二旦和马小三一进村,林筠初就知道了,实际上这些天她一直在等这两小子的行动。 一路跟到羊儿村,见马二旦和马小三做得不错,就放了心,担心叶新夏走累了,才这么问。 叶新夏摇头,她还没看爽呢。 “那就再走一个村吧,袁氏已经有点崩溃了,逼急了不知道回去会做出什么事来。” “这样啊,那要不就这样吧,反正已经走了几个村了,她应该也得到教训知道错了。”叶新夏听林筠初这么说觉得有道理,也不揪着不放了。 “行,那我叫他们送她回去。” 林筠初在树下捡了颗小石子,瞄准马小三的肩膀。 马小三正看戏呢,冷不丁肩膀一痛,回头就想骂人,结果看到林筠初在朝他招手,赶忙屁颠屁颠小跑过去。 “林……林姑娘,还有叶姑娘,你们怎么也在这儿?” “我们不能在么?”林筠初挑眉。 第51章 获人心 “能的能的,是我不会说话。”马小三谄笑着,生怕林筠初打人。 “行了,不跟你废话,这事儿办得不错,我挺满意,等她说完就送她回去的吧。”林筠初在腰间掏了掏,掏出个荷包扔给马小三,“给你兄弟几个加个菜。” 马小三接过荷包,有点惊喜,从始至终他就没想过办好这件事林筠初会给他好脸色,只想着林筠初别找他麻烦就行。 第60章 没想到林筠初不仅没找他麻烦,还给钱让他请兄弟吃饭,顿时就被林筠初给折服了,这样的胸襟,不怪人家有钱呀。 “谢谢,谢谢,筠初姐、新夏姐慢走。”马小三躬身打了个“请慢走”的手势,连着“林姑娘”和“叶姑娘”都变成了“筠初姐”和“新夏姐”。 今日这一着他算是看明白了,林筠初这人要魄力有魄力、要能力有能力、要胸襟有胸襟,要手段有手段,这样的人以后少惹为妙,心里还暗暗打算着以后就以林筠初为榜样了。 林筠初听他改口,心道这小子倒是会看眼色,不过她并不想在他身上浪费时间,摆摆手叫他回去,自己跟着叶新夏慢悠悠先回家了。 马小三攥着荷包溜回马二旦身边:“二旦哥,筠初姐说等她讲完就送她回去,剩下的几个村子不用去了。” “那感情好,我也累了。”马二旦歪了歪头,活动脖子,回过味来,“林筠初也在?还有,你什么时候改口叫她姐了?” “刚走,当当当!看,这是什么?”马小三将荷包捧到马二旦跟前,笑眯了眼。 马二旦一脸疑惑地拿过来,拆开,荷包里装的是一粒碎银,掂了掂那份量,合折成铜板也有几百文了。 “她给的?”马二旦问,这个“她”指的是谁显而易见。 “嗯。说是给我们兄弟几个加个菜。” 马二旦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筠初这一出他是没想到的,是啊,像他们这种人,闹事被抓后干活赔罪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事,谁会额外给钱呢? 被叫来的三个青年见他俩的互动,也围了过来凑热闹,左右那袁氏也跑不了。 “三子,二旦,发生了什么这么高兴?” 马小三指了指马二旦手上的荷包:“晚上哥几个加个菜,犒劳一下大家。” “嚯!你们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抢钱了?”一个小伙儿起哄。 马小三朝他小腿踹了一脚:“瞎咧咧什么,这是苦主给的辛苦费,便宜你们三了。” 放往常,他们几个回去都得吃自己。 正巧袁氏那边讲完了,马二旦过去总结了几句,叫村里人不要轻易信谣传谣、害人害己,以袁氏为戒,然后将袁氏带过来。 “好了,收工,回家吃饭!” “走走走,大热天的,累死了。” 几个小伙伴勾肩搭背往榕树村走,回家之前,他们还得先送人回去。 马小三得了银钱,又在林筠初面前刷了一波脸,心里高兴,忍不住对着袁氏叨叨,给林筠初刷好感。 “袁大娘,本来按计划呢,你是应该把附近几个村都得走一遍的,不过咱筠初姐心软,看你年纪大了,走这么多路累着,又怕你自己回去路上出事,叫我们哥几个送你回去,想来是不计较你造谣他们这件事了,你呢,回去闭好嘴巴就好好过日子,别欺负人家小姑娘了知道不?” “好好好,我知道了,再也不会了。”袁氏唯唯诺诺地应着,这一天下来,她早就被折腾得生无可恋了,哪里还有心思想别的。 “这就对了嘛,可别让哥几个难做啊,说到底你也是我们长辈,我们也不好时不时的就押着你游村,不好看。” 马小三这些话不要脸至极,马二旦都听不下去了,照着马小三的肩膀给了他一拳。 “行了你小子,就你话多,要脸不?” 三个小伙伴也跟着笑:“就是,说这些你脸不红啊,亏你说得出口,还长辈,你拿她当长辈了么?” “咋就不要脸了?咋就不拿她当长辈了?”马小三不满。 几个人嘻嘻哈哈推推搡搡的,热闹是他们的,袁氏只觉得这个世界很吵闹。 林筠初和叶新夏不知道马小三他们的事,一边看风景一边聊天着爬山。 “我们休息一下吧。”叶新夏叉着腰喘气,这几个月不怎么活动,今日突然连爬几座山,走了几个村,腿酸得不行,之前不说是还坚持得住,现下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 “累了?” “嗯。” “上来,我背你。”林筠初到叶新夏跟前蹲下。 “不用了,我们休息一下就好了。”两个人一起出的门,走的路程一样,自己累了,林筠初肯定也累了。 “上来,我背得动,以前我背着几百斤的猎物照样能在森林里奔走,背你小菜一碟。” “你骗我的吧,几百斤那得多重啊。” “不信啊?” “不信。”叶新夏摇头,就算林筠初力气大,也不能大成这样吧? “那你上来,我背到家,你看我是不是连粗气都不喘。”林筠初自信地拍拍自己的肩膀,再次示意叶新夏到自己背上来。 叶新夏看着林筠初不是很宽的背,莫名就想趴上去,应该会很有安全感吧。 “那行,我上去了,到家之前你可不能放我下来。”叶新夏遵从了自己的内心。 “行,你说的,到家之前不下来,谁做不到谁就是小狗。”林筠初伸手托起叶新夏的两腿,站起身来。 “你才是小狗!”叶新夏难得孩子气。 “那要不要我给你汪一声?” 林筠初如愿背到心上人,感觉身上有使不完的劲儿,和叶新夏开起玩笑来。 叶新夏认真想了想,摇头:“还是不要了吧,你还没喘气呢。” 第61章 “那我现在喘一个?” 林筠初忽然起了坏心思,想逗叶新夏。 直觉告诉叶新夏,林筠初说得这个喘好像不太对劲。 叶新夏轻轻拍了一下林筠初的肩膀,转移话题:“别闹,看路。” “好吧。”林筠初也没在意,心里藏着只有自己知道的一丝喜悦,稳稳地背着叶新夏往上爬。 过了这个山坳,就是榕树村了,到了榕树村,可不就是到家了嘛。 第52章 捡野锥栗 黄期的判决很快就下来了,杀人、抢劫、绑架等数罪并罚,被判了死刑。 衙役给林筠初带来这个消息的时候,还给她带来了悬赏的五十两银子。 家中的财政一下子宽裕了起来,林筠初开始琢磨着用这些钱来做点什么。总得有个可持续发展的活计才行,要不然,怎么给叶新夏更好的生活呢? 吃了信息不流通的亏,林筠初左想右想就是没想到该做些什么好。 叶新夏背着背篓敲开林筠初的房门:“筠初,我们去捡野锥栗,回来做粥喝,晒干留着冬天当零嘴也成。” 十月份,是捡野锥栗的好季节,青水湖那边的山上就有一小片野锥栗树,村里的小孩老早就去守着了,眼瞧着十月份就要过去,再不去捡,可就没有了。 “来了。” 林筠初从床上翻身起来,走过来接过叶新夏肩上的背篓。 叶新夏早就习惯了林筠初这样子,也不拒绝,只是在林筠初背上背篓的时候帮她理了理被背篓肩带压住的头发。 “野锥栗是什么东西?好不好吃?” “是像板栗一样的东西,只是比板栗还小一点,像这样。”叶新夏用大拇指摁住尾指,留了一小节手指头,“大概这么大。” 板栗林筠初在张家吃过,挺好吃的,回来跟叶新夏分享过。 林筠初看着叶新夏比出来的那点点指尖,嫌弃:“这叫大么?这明明很小好不好?”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吃。”叶新夏很认真地反驳林筠初。 “好吧。除了煮粥还有什么别的吃法吗?”林筠初无奈。 “炒着吃、蒸着吃、炸着吃都行,还可以做野锥栗饼吃,不过做野锥栗饼需要烤炉,我们家没有,得去跟村里人借,还得买细面粉,比较麻烦。” “没事儿,有空就做。”听起来也不是很难的样子。 “那得等很久了,捡完野锥栗,还要摘山柿子,我们做柿饼过年吃,还有桃金娘,捡来泡酒,泡上半个月就能卖。忙完这些估计得到十一月份,十一月份就是秋收啦,得收粮食,到时候收割、脱粒、晾晒收仓,也要忙好久。” “听起来就好忙的样子。” “还行,我们没有田地,义田分我们头上才两亩,不算累,慢慢来就成。” 两人一言一语地聊着,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林筠初见叶新夏捡起一个刺球,疑惑:“这就是野锥栗?” 跟板栗一点都不像。 “是啊,不过得先去了外面的刺壳和中间那一层光滑的壳之后才能吃。呐,这里有一个刺壳已经脱落了的,长这样。” 叶新夏给林筠初看了看自己刚捡的栗子。 “好吧,我记住了。” 高大的野锥栗树下早就被村里的孩童扒拉得差不多了,一通捡下来,也没捡到多少。 林筠初仰头看了看树上挂着的刺球,三下两下就爬了上去。 “新夏,拿背篓过来,我直接丢背篓里。” 叶新夏没想到自己一个不留神这人就窜树上去了,气急。 “你上去干什么,你看那树枝多细多危险,还那么高,赶紧下来!” “我没事,我不去危险的地方,找根棍子给我,我打下去,你在下面捡。” “……好吧。”叶新夏拗不过她。 叶新夏在一旁砍了一条较细树枝,递给林筠初。 “你让一下,要不然掉你头上。” “好。” 叶新夏把背篓放在林筠初位置的下方,自己捂着头跑到一边。 有了工具的增效,锥栗子下雨似的噼里啪啦往下掉。 待掉落的声音渐渐稀疏,林筠初换了个方向继续打,叶新夏在树下捡着。 两人互相配合着,一个下午就捡了大半个背篓的锥栗。 林筠初看着差不多了,从树上下来跟着一起捡。 捡着捡着,忽然问道:“可以生吃吗?” 她记得叶新夏说过板栗可以生吃,那这个锥栗应该也可以吧? “可以呀,就是生吃的时候开壳比较困难。” 叶新夏把一粒果实放在石头上,用柴刀的柄锤了一下,果实裂开,露出里面白色的果肉。 “诺,吃吧。” 叶新夏将砸开的栗子递给林筠初。 林筠初看锥栗那小小的份量再次表示嫌弃,不过还是放到口中尝了尝,水分不算多,和葡萄没法比,但有着它独特的香味和脆甜,味道还是挺不错的。 “我们明天还来吗?我想多捡一点拿到镇上去卖。” 林筠初忽然想到了挣钱的办法,长期的想不到,这现成的生意,不做就可惜了。 “过几天吧,刚刚打了这么多,树上的有些都还没开口,捡回去难弄,我们明天去捡桃金娘。” “也行。” 反正有钱赚就成。 第62章 两人拿石头砸着那些刺壳,从里面扒拉出果实,背刺壳回去也没用,只不过光增加重量罢了。 一阵风吹过,树顶上那些没被打到的果实稀稀拉拉又掉了些。 林筠初眼角余光看见叶新夏的动作忽然一顿,小声“嘶”了一声,不明所以:“你怎么了?” 叶新夏伸手想去取砸在后颈的刺壳,结果一个手滑,刺壳滚了一下,绕进了头发里,取不出来了。 “你帮我把刺壳取下来一下,痛死了。”砸下来的时候疼,缠着头发的时候,拽着头皮也疼。 林筠初绕到叶新夏身后,看见刺壳被头发缠成一团就感觉头疼,这得捋到什么时候。 这边的人注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随便剪了,林筠初只好慢慢将叶新夏的头发从刺壳上解开。 为了不被重新缠上,林筠初将叶新夏的头发拨到一边,头发一撩开,林筠初就看见了叶新夏颈上的红痕,忍不住用指腹轻轻揉了揉。 “疼吗?” 叶新夏感受着后颈的林筠初温热的指腹,感觉心跳有点快:“不疼,你赶紧解开吧,天都要晚了。” “好。” 晚上,叶新夏就用捡来的锥栗混煮了一锅粥,加了点糖,一锅清甜的栗子粥被两人喝了个干净。 饭后,林筠初在挑拣栗子,分出大粒,保存好留着过年吃,小粒就拿去卖。叶新夏在刺绣。 “哎呀,有件事我给忘了!”林筠初忽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叶新夏注意力正集中着,被她吓一跳,险些穿进针孔的绣线就这么错开了:“怎么了?咋咋呼呼的。” 第53章 赴约 “明天我不能和你去捡桃金娘了,我得和赵小婵上山,我们老早就约好了,不好一拖再拖。” 林筠初忽然想起来她和赵小婵还有个约定,她们要上山打猎来着。 “你去吧,顺便带些东西过去给她,谣言的事多亏了她提醒。” 捡桃金娘不是什么危险的事,不一定要两个人才行。 “对不起啊。”林筠初有些歉意。 叶新夏抬头笑着看她:“这有什么好对不起的?” …… 如果是自己上山,装备什么的,要求没那么高,但是带人过去的话,就不一样了。 上山之前林筠初不得不去一趟赵猎户家,和赵小婵商量上山事宜。 一大早林筠初就敲开了赵猎户的院门。 凑巧今日赵猎户在家。 “赵叔好,我来找小婵。” 赵猎户一见林筠初就兴奋:“在的在的,在里屋,我叫她出来。” 赵猎户扭头朝里屋喊:“小婵,起床啦!筠初找你。” 回头给林筠初搬了个凳子,跟林筠初吐槽:“真是的,那么大个人了还总爱赖床,你先坐着等会儿啊。” “没事的。我十几岁的时候也爱赖床来着。” 林筠初笑着说,确实是,十几岁时,只要没任务,她一般都会睡得天昏地暗。 “哎,不说她了。你来是来找她上山的吧,她跟我提过。” “是的,先看看她的情况,要带什么东西,做好准备,免得在林子里出意外的时候手忙脚乱。” “说的是,确实是要做好准备。那个,赵叔有个不情之请。” “赵叔请说。” “就是,我能不能跟你们一块儿上山,大家好互相照应,小婵两年没上山了,我实在有点担心。” “赵叔这话可就见外了,赵叔经验丰富,对山中地形、动物活动轨迹都比我们熟悉多了,能一起去的话,对于我们而言反而更好。” 两人说话间,赵小婵顶着鸡窝头从里屋出来:“筠初,你等等啊,我洗漱一下。” 说完,还打了个哈欠。 赵猎户有些尴尬地朝林筠初笑笑:“见谅见谅,这孩子野习惯了。” “没事,人嘛,活得自在些没什么不好。” “说得也是。”赵猎户觉得这话还挺有道理。 “你上山准备了哪些工具?”赵猎户问。 “我不需要准备,一根木矛一把柴刀就好了。你们呢?” “这……哎,也行,速度快、力气大,工具上就不用那么拘泥。”赵猎户本想说林筠初的工具太过简单,但是想想她曾经就是用木矛猎了两只野猪,业务能力杠杠的,便也不多说了,“我们带些弓箭、绳索去,小婵弓箭掩护,我吸引猎物注意力,抓住时机将其重伤,目前的战术是这样的。” “这么说,小婵的箭术不错呀。” 林筠初有些意外。 “那是,我出马,就没有哪一箭是白发的。”赵小婵站在房门口,叉着腰,扬着下巴,对自己自信极了,显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哎呀你这熊孩子,谦虚!谦虚知道不?”赵猎户简直要愁白头发,这孩子这么不懂得内敛,嫁人了可怎么办? “哼!”赵小婵撇过头,懒得理他。 赵猎户气得忍不住又唠叨了几句。 林筠初笑着看他们父女俩互动,心里有些羡慕,如果自己的父母没有早逝,估计也和赵叔一样为她操心不已吧。 “筠初,我们去选工具,然后上山。”赵小婵不想听她爹废话。 “好。” 赵猎户专门造了一个小房间放着打猎的工具,林筠初一进门就看见屋里陈列整齐的猎具。 弓箭、捕兽夹、弹弓、套索…… 第63章 林筠初取下一张弓箭,对着窗外拉开弓弦,拉满,试试手感。 赵猎户也不知道林筠初会不会使弓,保险起见赶紧提醒:“你可别放空弦,小心废了自己。” “我知道的。”林筠初回应,他加入狩猎队之前没法接触到枪械,用得最多的就是弓箭。 “那就好。” 赵小婵的注意力却在别的地方,看着林筠初惊叹:“你的力气好大,你手上的是二石弓,你居然能拉满,我只能拉满一石弓。” 林筠初轻笑,不说话,但是亮起来的眼神透露了她此时有多开心。 待赵猎户和赵小婵选了好了工具,又挑了把铁质的长枪借给林筠初,三人便进了山。 秋季,山中的野物肉眼可见地多了些,也肥了些。 几人的目标是体型较大的猎物,对于路上的偶遇的野鸡、大雁和野兔什么的,都没看一眼。 “我之前在山中看见一直黄色毛发身上有黑色斑纹的野兽,看起来比野猪凶猛些,我们要不要就猎它?”林筠初一脚撩开脚边傻乎乎的小兔子,询问身旁的父女俩。 “老虎?”赵猎户从林筠初的描述中只能猜到一种动物。 “我不知道,我当时是第一次见。” “老虎先放着,这山中老虎不多,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有老虎下山的,倒是秋收的时候老有野猪下山霍霍粮食,可气人,今天就猎野猪吧。” 赵小婵提议,反正野猪繁殖快,这附近的猎户又少,不怕野猪被猎没了。 “也行。” 确定好目标,赵猎户就带着两人朝野猪活动最频繁的水洼去,是动物总要喝水的,而野猪也最喜欢在泥水里打滚,去水洼寻找准备没错。 远远看见水洼边聚满了动物,赵猎户就停了下来。 三人再次一起上树讨论战术。 赵猎户:“野猪数量挺多的,得把它们引过来,离开这一带,这里树木太稀疏,对我们不利。” “我去引他们过来,你们在前头一个带路做记号引路,一个给我做掩护,把他们引到陷阱那边去。”林筠初观察着水洼那边的情况。 “啊?不是直接打吗?” 赵小婵震惊,她以为林筠初打猎的时候是正面刚的那种类型。 赵猎户却知道其中缘由,对自家女儿表示鄙视。 “笨!从这里到那边多远啊,那些个野猪死沉死沉的,在这里猎杀了你扛得回去?再说了,到时候野猪身上肯定有伤口,血腥味说不定引来其他凶兽,你打得过?你这脑子,说了多少次都记不住。” 第54章 智取 父女之间的战火眼看着就要燃起,林筠初赶忙插话:“就这么定了,我现在下去。” 没等赵家父女俩回神,林筠初就从树上滑了下去。 狩猎正式开始,赵猎户和赵小婵都打起了精神,紧紧盯着林筠初的动态。 林筠初握紧长枪慢慢靠近野猪群,故意弄出些动静,有野猪发现了她,但是没别的反应,估计是吃饱喝足了不想动。 林筠初俯身捡起脚边的碎石,往猪群里扔去,没砸到野猪,只有几只慢悠悠看了几眼那落下的石子,往水里一卧,泡水去了。 没办法,林筠初只能后退上了附近的一棵树,抽出柴刀就地砍下一根树枝制作木矛。 “爹,筠初在干嘛呢?” 赵小婵看不懂。 “做木矛叉猪呀,伤了野猪,野猪被激怒后肯定追着她跑。” “那刚刚不是说在这里血腥会引来其他更凶狠的野兽嘛?” 赵猎户被噎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敷衍道:“哎呀,你废话怎么那么多,安静些。” 赵小婵:“……” 大人有时候就是讨厌,说不过了就开始岔开话题。 林筠初削好木矛,又一次靠近野猪群,这一次比第一次离水洼近了不少。 林筠初瞄准其中一只身上的泥疙瘩明显较少的野猪就将手中的木矛掷去,正中野猪的屁股。 “嗷——”臀部传来的剧烈的疼痛感叫那只遭殃的野猪嚎叫出声,惊得野猪群四处奔散。 被刺中的野猪甩开木矛,看向木矛发射出来的方向,看见林筠初之后,发出怒吼声,就向林筠初冲去。 野猪的怒号大概是在呼叫什么,有四只野猪听到之后,立马掉头跟着被刺中的那一只一起朝林筠初的方向追过去。 赵小婵看着林筠初的动作,整颗心都提了起来,这人也太大胆、太不要命了吧。 待那五只野猪开始追向林筠初的时候,赵猎户和赵小婵也滑下了树,赵猎户在前面引路做记号,叶新夏瞅着空当观察林筠初是否需要帮忙。 林筠初根据赵猎户留下的记号引着野猪群往陷阱带跑,时不时往后看一看,确认距离的同时,看见有野猪想要放弃的时候,就停下给野猪一点希望。 跑跑停停,野猪群看着每次就差一点点就能赶上的林筠初,恨不得把她给拱翻在地,奈何就是追不上。 直到眼前的景物渐渐熟悉,林筠初加快速度跑到陷阱带的对面,扶着树干喘气。 水洼离这里实在有点远,这一通跑爽快是爽快了,可几个月不怎么训练的身体却怎么上道。 赵小婵和赵猎户前脚刚上树,后脚林筠初就带着野猪冲了过来。 “跑得好快!”心想。 还好她和爹爹离得远跑得快,再迟一点他俩就该被野猪追上了。 第64章 野猪吭哧吭哧追在后头,从陷阱带跑过时,时不时就有野猪掉进陷阱里,发出受伤后的哀嚎。 没有掉进陷阱的唯一一只野猪在听到哀嚎之后,略微停顿,然后直直朝林筠初冲过去,似是想要给自己兄弟报仇。 赵小婵趴在树上见林筠初站在树下无动于衷、丝毫不把冲过来的野猪放在眼里的样子,不由急了:“筠初,你干什么呐,赶紧上树呀。” 说着,手上开始弯弓搭箭,给林筠初打掩护。 箭矢飞射而出,扎在了野猪的后腿上,野猪健硕的身躯晃了晃,但还是不想放过林筠初这个挑事的罪魁祸首。 赵猎户也加入了掩护的行列。 左右两侧飞来的箭矢对野猪造成创伤的同时,也干扰了它的行动路线。 林筠初喘过气,趁机上树。 距离太短,林筠初脚才离地野猪就到了树下,用带着几根箭矢的身躯撞向这颗不大的树,企图把林筠初撞下来。 林筠初稳稳攀着树干,长枪瞄准野猪的眼睛就叉下去。 野猪大概也察觉到了危险,避开了些,长枪插在了它颈部,铁制的枪头比木矛更加锋利,在大力的加持下,穿透野猪的颈部插进土里。 “嗷!”野猪哀嚎一声,没死,挣扎着将枪头从土里拔出来,撞击树干的力道又凶猛了一些,做着最后的挣扎。 林筠初在树上看着野猪身上地滴滴答答冒出的血,不再有任何动作,此时赵小婵那边的箭矢也用完了,无法补箭,就只能等待野猪失血过多了。 野猪撞击的速度越来越慢、力道越来越轻,最终瘫倒在地,没了动静。 “可算安静了。” 赵小婵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用树枝捅了捅野猪,确定野猪已经归西之后,才蹲下把野猪身上的箭矢拔出来,擦干净后放回随身带的箭袋里,一边和林筠初说话。 “刚刚看你没上树,我以为你要和这野猪正面打一架呢。” 林筠初:“我只是力气大,不是傻。” 能智取为什么要正面刚?多累人呀。 完全忘了自己第一次猎野猪的时候是怎么追得野猪到处窜的。 猎户没过来,他在查看陷阱里的其他四只野猪。 陷阱深,野猪摔进去的时候或多或少受了点轻伤,比如崴脚啥的,蹦不出来。 四只活的再加上一只死的,三个人根本无法全部带走。 “小婵,你回村里找几个人来帮忙把猪抬回去。”赵猎户支使着自家女儿。 “你去,我和筠初在这里等你回来。”赵小婵不同意。 她才懒得去村里应付那些人呢,去了肯定被拉着问东问西,这也就罢了,还总有人酸她,说他爹打猎她肯定没少吃肉啥啥的,虽然都是事实,可是那语气吧,总是让人膈应极了。 打一个不好听的比喻,就像是一个小孩失去了父母,每个人见了小孩都要说上一声“你真可怜”,谁听谁膈应。 赵猎户也晓得她的性子,林筠初真说起来和他没什么实际关系,他也不能使唤林筠初,只好自己回去请人。 “行吧。我回去,你俩先去木屋那里等着,这里有血腥不安全。” “好。我们处理完这只就去”林筠初和赵小婵乖巧点头。 赵猎户一走,赵小婵就憋不住了,小话痨之魂开始附身。 “筠初,你力气怎么这么大,这长枪我都拔不出来了,你还能把它插进去,真厉害。” 赵小婵拉着野猪身上的长枪想要拔出来,几次用力长枪就是稳稳插在那里。 林筠初见状上前一把就把长枪抽了出来,在赵小婵崇拜的目光中轻笑道:“这有什么,在我家乡,力气比我大的多了去。” 星际森林里变异后的野兽总是格外庞大,即使有枪械,力气也一直是大多数狩猎队招募新队员的重要指标,毕竟有些森林飞行器开不进去,猎物还是得人工扛回来。 林筠初身为女孩子,力气再大,到底受限于生理,在狩猎队里力量上排名都是靠后的。 第55章 周到 掉进陷阱里的四只野猪都没有死,所以赵猎户回去不仅要请人来抬野猪,还得去借网绳,把野猪网上来,捆好不能动之后才好抬。 众人带着工具来到陷阱旁,看陷阱里使劲拱泥的野猪再看那一身血迹的死猪,啧啧称赞,厉害哇,还有四只活的,赚大发了这是。 三个人,一共不到半天就猎了五只野猪,其中两个还是女娃娃,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赵猎户请来的都是村里做事做人较为踏实的村民,赞叹过后,按照赵猎户的指示将野猪捆好,兴高采烈地抬了回去。 林筠初和赵小婵轻轻松松走在后边,看见赵小婵伸手去摘路边的小黑果子,随便擦擦就放嘴里,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这是什么东西?也能吃吗?”林筠初问。 “啊?这个,你不知道吗?”赵小婵也一脸懵逼,这林筠初看起来也不像是孤陋寡闻的人呀,“这是桃金娘呀,绿的不能吃,紫色的可以吃,不过有点酸涩,这种紫到发黑的才甜,可以直接吃,也可以用来酿酒。” 赵小婵摘了一个紫黑色的给林筠初,示意她尝尝。 原来这就是叶新夏说的桃金娘,她还以为是金黄色的呢,林筠初心中暗叹,学着赵小婵将小黑果放衣服上蹭蹭,然后放入口中,确实挺甜。 第65章 “我家乡没有这种东西,挺好吃的,就是个子有点小。”跟那个锥栗一样,这边有些东西的份量真的真的小到她无力吐槽。 “确实,要是大个点,吃起来多爽。”赵小婵从来没觉得桃金娘小个过,经林筠初一说,忽然也觉得小了些。 几只野猪的个头都不小,山路陡峭,前头的村民走得慢,有些走了一段还会停下来休息一下,林筠初和赵小婵跟在后头也不着急,慢悠悠的。 见大伙儿停下来,林筠初看着路边随风摇晃的小黑果子,想了想,从腰间掏出叶新夏给她缝制的以备不时之需的小布袋,一颗一颗摘起桃金娘来。 不能跟新夏一起摘桃金娘,自己摘了回去给她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就是量可能会少一点。 赵小婵看见那有两个耳朵的小袋子,能装个六七斤的粮食的样子,眼睛都瞪大了,心里佩服,这准备也太充分了叭。 “你喜欢吃这个呀,我跟你一起摘。”赵小婵兴致勃勃的。 “你不喜欢吗?挺甜的。” “再喜欢也是年年吃,桃金娘酒也是年年酿年年喝,早就腻了。”赵小婵叹气。 赵猎户三天两头上山,除了老虎和狼这种他不太想招惹的野兽,这山中能吃的东西,没少往家里带,家中就赵小婵一个孩子,自然吃得够够的。 抬猪的村民看看林筠初和赵小婵的动作,有些遗憾。 这里桃金娘挺多,可惜他们是来帮忙的不能摘,这一带跟深山稍稍近了些,往常他们也不敢独自来,怕运气不好碰上野兽了不好脱身。 可惜了,要是能摘点回家,孩子得高兴大半天。 林筠初摘完面前的,转个身,眼尖看见几个村民脸上的表情,心思动了动,手上的速度加快了一些。 村民休息好了,起身继续赶路,林筠初看他们脚程慢,没有立刻跟上,留下来想多摘一些。 赵小婵见状,也跟着留了下来。 赵猎户倒是对她们放心得很,也不管她俩,只叫她们不要逗留太久,便跟着村民先下山去了。 “你摘这么多是要酿酒吗?”赵小婵以为林筠初只是摘了吃,结果林筠初摘了大半袋子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是要酿一些,不过还有一些是要分给抬猪的几个叔叔的。” “为什么呀?”赵小婵有些不理解,到时候给猪肉不就行了吗? “他们家中有小孩子,给一些带回去,下次请他们帮忙,是不是更容易些?” 赵小婵一想,也是,猪肉带回去是理所当然的,那是他们的劳动报酬,但是这个果子不是,而且还是给他们的孩子准备的,更显得主人家有心。 赵小婵想明白了,不禁赞叹:“你想得好周到,难怪大家都喜欢你。” 林筠初笑笑:“这有什么,大家也没少帮我,礼尚往来而已。” 果真和赵小婵想的那样,几个村民分别得了几斤猪肉之后,又得了林筠初和赵小婵分给的一小把桃金娘,惊喜得不行,连连对着她俩道谢,称赞她俩有心。 赵小婵客气地和几位大叔说不客气,心里也开心得不得了,对林筠初更喜欢了,这个朋友她交定了! 死的那只野猪分了小半只给帮忙的村民,剩下的就卖给其他村民。 秋收即将来临,大家开始注重营养的补充,为秋收的顺利进行做好身体上的准备,所以不多时,那剩下的大半只野猪也都卖光了。 卖猪得来的银钱,三个人平分了去,因为这只猪是真正的三个人合力杀死的,平分也算合理。 “筠初,你要是信得过叔,这四只活的,叔拿去,到时卖猪得来的银子再平分,不过你要是想自己杀了吃或者自己拿去卖也行,这次多亏了你,你挑两只拿走。” 分了钱,赵猎户就跟林筠初商量那剩下的四只野猪的分配问题。 三个人,四只猪,怎么分其实都难以分公平,尤其是三个人都有出力,各有各的功劳,难以区分谁功劳大一些,还是分钱省事。 林筠初也不纠结,选了赵猎户提供的第一个方案。 “自然是信得过赵叔的,这猪我们自己处理也麻烦。而且,能猎到这么多,大家都有付出,怎么能只算我的功劳?” 林筠初笑着说。 “行!尽管交给叔,肯定不让你吃亏。”赵猎户最后拍板。 林筠初信任他,就不枉他跑这一趟,若他手上只有两只猪自然容易出,但四只的话还是有点难度。 这四只野猪,镇上肯定是消不掉的,得去县城找找他的老战友们,发挥发挥他们的人脉,把猪卖进酒楼或者其他大户人家去,不仅能卖完还能多赚一些。 经过一天的相处,赵猎户对林筠初满意极了,现下听林筠初不居功,就更加满意了。 一个团队,或者一个小群体,如果每次都有人斤斤计较着那点功劳,难免积怨,走不长久的。 小婵身边有林筠初这样的人,他很放心。 第56章 秋收 一直到收割稻谷之前的那个晚上,林筠初整天都在漫山遍野地跑,争取在这物资丰富的山野之间多采集一些东西,或带到镇上去卖,或进行二次加工留着过年吃,忙忙碌碌中倒也充实。 桃金娘酒前前后后泡了几大坛子,连着捡来的锥栗子一起带到镇上,挑着品质好的往张家送了一些。 新鲜的事物勾得林景扬死活不想回历洲的家,闹得张老太太没办法,只能给自家女儿和女婿写信,让林景扬多得了一个月的假期,跟着林筠初来到榕树村开始一个月的“实践”。 第66章 开始秋收那日,林筠初拿着镰刀学着叶新夏的样子弯腰割稻谷,很快就上了手,手上的动作飞快。 林景扬看着有趣,有样学样,挽起裤脚跟着下了田,速度虽然慢一些,但好歹也学会了。 林景扬正割得兴起,忽然感觉脚踝处有点痒痒,忍不住伸手去挠,结果指腹碰到了一个软趴趴的东西,还扣不下来! “!”林景扬差点吓破了胆,“什么东西呀?!” 说着一脸崩溃地蹦到田埂上。 林筠初和叶新夏冷不丁被吓了一跳,双双看向林景扬,见林景扬哭丧着脸看着他脚踝处的一个黑色小点,一副想取下来又不敢下手的样子。 这东西林筠初也没见过,转头去看叶新夏:“这是什么?” “是蚂蟥,吸血的,不及时取下来的话会钻进身体里。” 林景扬闻言小脸都吓白了:“这东西怎么这么可怕?!” 林景扬想象着蚂蟥钻进自己身体里的样子,打了个冷颤,顾不上害怕,急急忙忙伸手就要将蚂蟥硬扯下来。 “别硬来,小心发脓。”叶新夏赶紧出言阻止。 这个小少爷跟他们不一样,娇生惯养的,抵抗力未必比得上村里的小孩,要是出了事,她和林筠初麻烦可就大了。 叶新夏走到林景扬跟前,用手拨了拨那蚂蟥的身子,没拨下来,起身去翻背篓。 “不把它取下来吗?”林景扬可怜巴巴。 “不能硬扯,要是它的头部断在皮肉里,回头化脓,引发高热什么的很麻烦,听说这里曾经有人就是硬扯,没处理好回去腿部化脓,半条腿都烂得不成样子,还高热不退,要不是碰上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小命都得送了。” “这、这么吓人的……”林景扬更害怕了,“我就是想来瞧瞧新鲜的事物,可还不想死,这到底要怎么办嘛?” 林筠初也没想到这小小的蚂蟥竟有此威力,眉头也皱了起来。 原来种个地竟然也有生命危险…… 叶新夏终于翻出一个小瓷瓶,笑着朝林景扬走过去:“也没那么可怕,只要不硬来就没事,这东西最怕的就是食盐,撒上一点它自己就出来了。” 叶新夏抖抖瓶身,洁白的细盐精准洒落在蚂蟥的身上。 果然如叶新夏所说,蚂蟥接触到食盐后猛地卷了卷身子,不多时就从林景扬脚踝上掉落了下来,露出一个豆大的伤口,鲜红的血混合着泥水滴落在田埂上。 “把脚踝的泥水擦干净,再稍微挤挤伤口周边,把污血挤出来就可以了。等会儿就好好休息,不用下来了,看着也是一样能长见识的,不用跟自己过不去。” 叶新夏从容地收起瓶子,下地继续割稻谷。 林筠初围观了整个过程,到后面听见叶新夏说不一定有生命危险才放下心来,跟着叶新夏一起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收割,要不然她打死都不会让叶新夏再下田了。 林景扬按照叶新夏的话处理好自己的伤口之后,就没有勇气再下田了,田里泥水浑浊,谁知道里面有多少蚂蟥。 抬头看看四周同样忙碌的村民,发现几乎所有农户都是全家出动,一块田里,大人、老人、小孩都有。 烈日之下,大伙儿戴着破旧的草帽,一边甩着汗水,一边相互配合着,收割、脱粒、装袋、搬运;偶尔提醒着对方身上哪里有蜘蛛蚂蚁之类的,互相拍拍对方的衣裳,将虫蚁拍掉;累了也不抱怨,叉着腰喘口气然后接着干,晒得黝黑的脸庞没有丝毫不情愿,反而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林景扬有点移不开眼,这样的场景他人生第一次见,也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小小一粒米,竟也来得如此不易。 “景扬哥,你累啦?要不要喝口水,要是饿了背篓里有吃的。” 孙小米走过来跟林景扬打招呼,身后跟着孙奶奶。 林景扬毕竟是男子,到了榕树村不好跟林筠初和叶新夏住在一起,就暂住孙奶奶家,两个年龄相差不大的孩子同睡一张床,一个晚上就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没。”林景扬回过头来回话,“奶奶好,你们怎么在这儿?” “因为我们和筠初姐姐、新夏姐姐说好了呀,我们两家一起割稻谷,她们的稻谷更黄一些,先割她们的,过两天到我们家了,她们再过来帮忙。”孙小米说完就弯腰开始干活了。 家里只有他和奶奶两个人,他多干一些,奶奶就能少累一些。 孙奶奶没讲话,但脸上的笑容默认了孙小米说的话。 林景扬看着她们,脑子里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没说话。 很快孙小米就割下一大片,速度快得不像个十岁的孩子,随着稻谷被割下,孙小米的腿露了出来,林景扬眼尖看见孙小米腿上的小黑点,不由紧张起来。 “小米,你的腿上有蚂蟥……” “啊?”孙小米将腿从泥水里抽出来,“我说腿上怎么有点痒。” 孙小米说着,手掌往腿上一撸,没把蚂蟥撸掉,随即放下镰刀,掐了一根稻谷叶子,将蚂蟥从腿上刮下来,又随便在伤口上挤上两下,接着踩进泥水里继续干活。 林景扬看着他的一系列动作,心惊胆战:“小米,你那样伤口会化脓的……” 孙小米毫不在意地笑:“没事啦,哪有那么严重,过会儿就结痂了,死不了人。” 孙小米话音刚落,不远处忽然传来惊呼声,几个人一顿折腾,最终一个大汉甩着一根长条的东西,大喊着:“今晚加餐啦!” 第67章 声音里透着一股雀跃。 孙小米在一旁惊叹:“哇,是蛇哎,还是无毒的,运气真好。” 林景扬在大汉和孙小米之间来回看了两眼,目光落在那漂浮在水面上的刮过蚂蟥的稻谷叶子,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又说不出口。 他家有钱,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可以不干什么,而田里的这些人不是,这些稻谷可能就是他们一年的收入,哪怕再苦再累,哪怕田地里充满了虫蛇鼠蚁,他们都必须接着做下去…… 这一刻,林景扬忽然觉得自己要学的远远不止是书上的提到的东西,有些东西得自己去看、去体会,有些事要自己亲手去做,才知其中艰辛。 第57章 心酸 林景扬摸摸伤口,已经止血了,看着天地间忙的热火朝天的村民,上了年纪的、比他还小的,哪个不是在忙碌着,没有哪个像他一样因为被蚂蟥吸一口就害怕得不敢动弹。 咬了咬牙,林景扬拿过镰刀,走到林筠初身边,弯腰割稻。 林筠初意外了一下:“你怎么下来了?” 她还以为他的新鲜劲过去了。 “小小蚂蟥,小米都不怕,我可不能比小米还差劲。” 他在榕树村,吃林筠初和叶新夏的,住的是孙家的,虽然外祖母给了他银钱,可是他还是想帮帮忙。 “行吧,你第一次干这个,自己把握好,别把自己累坏了。”林筠初说。 中午时分,几个人总算把一亩水稻给割完了。 叶新夏将镰刀收起来,招呼着林筠初和林景扬吃饭。 林景扬擦着汗水,拧了拧汗湿的衣衫,以为终于可以回去洗个澡,结果看见叶新夏坐在田埂边上的树荫下,从背篓里翻出一个食盒来。 叶新夏将一块布垫在草地上,将食盒里的东西取出来:“孙奶奶、景扬、小米,先过来吃东西,先休息一会儿。” “不回去吃吗?”林景扬问。 “回去多耽误事儿,在这里吃完了坐着休息一会儿,太阳稍稍偏一些就能继续干活了,走来走去多累呀。”孙奶奶也从自家背篓里掏出食盒来。 带来的午餐主食有米饭和白面馒头,菜有猪肉闷黄豆、干萝卜炒肉片、应季的蔬菜和一点咸菜,咸菜是搭着馒头吃的。 农家难得有白面馒头和荤菜,孙小米看着简简单单几个菜,双眼直冒光,一手拿着馒头一手夹菜,吃得津津有味,见林景扬没动,还放下筷子,伸手给他拿了一个馒头。 “景扬哥,吃吧,这白面馒头也就忙的时候才有,配咸菜可好吃了,你要不喜欢,夹肉进去,当成肉包子也行。” 林景扬捏着手中的馒头有些怔然,这在历城街头小巷最常见的馒头,在这里居然是只有忙的时候才能吃到。 林景扬心里不是滋味儿地咬了一口,这时,一个大娘背着东西领着两个小孩过来,坐到另一半树荫里。 “凑个堆躲躲太阳,太热了。”大娘笑眯眯地和她们打招呼,两个小孩也乖巧地跟她们问好。 大娘掏出自己的午餐,眼睛往这边看了一下,惊叹:“新夏,筠初,你们这伙食不错啊。” “也还行,这几天忙,是得吃好点才好干活。”叶新夏笑着回答。 “那确实是啊,得吃好点的,要不然半个月忙下来得瘦一圈呢。” 大娘聊着天,一边将自家的吃食放在两个孩子面前。 林景扬看过去,本以为林筠初她们准备的饭菜已经很简单了,没想这一家人的饭菜更简单,只有窝窝头、米饭、煎蛋和青菜,连肉都没有。 可那两个小孩闻着林筠初这边的肉香,吭哧吭哧啃着窝窝头看起来却还是有滋有味的,不曾表现出想吃或者别的什么,显然家教很不错。 “婶儿,一起吃吧。”叶新夏把黄豆闷猪肉这道菜往那户人家的方向移了移。 “谢谢啦,你们吃吧,肉可不便宜。”大娘摇摇头,对着叶新夏表示感谢。 “大娘说的什么话,弟弟长身子,现在还跟着下地,不吃怎么行?” 叶新夏不由分说,取了备用的筷子和碗碟将三个菜均了一些拿给那一家子。 妇人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不住地跟叶新夏道谢:“谢谢,真的是太谢谢了。” 林景扬不知道叶新夏为什么这么做,孙奶奶和林筠初却是知道的。 当初叶新夏刚来,这户人家还没这么艰难,没少接济叶新夏,是难得的热心人,可惜好人不长命,半年前这妇人的丈夫生了场大病,家底被掏空了还是没治好,就这么去了,只留下妇人带着两个孩子艰苦过日子。 叶新夏此举,也不过是偿还昔日恩情罢了。 叶新夏看见林景扬在发呆,以为饭菜不合他胃口,安慰道:“乡下的饭菜就这样,你担待些。” “没有,挺好吃的。”林景扬回过神来,往碗里夹了些菜,表明自己不是在嫌弃。 只是感觉有点心酸。 吃过午饭,稍作休息后,便是打谷了。 打谷机是脚踩样式的,脚踏板一踩,打谷机内带木钉子的滚轮就会像篦子一样把谷粒梳下来,两个人并排将稻穗放进去,一个人拿着碗在另一面将打出来的碎枝叶捡出,并将谷粒装进袋子里。 孙奶奶年纪大了不合适踩机子,所以这个活只能叶新夏和林筠初来,林景扬和孙小米负责搬运稻谷放到两人身侧,孙奶奶负责装袋,几个人倒也配合默契。 第68章 林景扬吭哧吭哧搬了两堆,看林筠初还没来得及打谷,叉着腰喘气问林筠初:“筠初姐姐,为什么要这么赶着打谷呀,留着明天不行吗?” 这个问题林筠初也不知道,反正这种活只要叶新夏说要做,就自有她的道理,于是道:“你问你新夏姐姐,我也不知道。” 林景扬:“新夏姐姐?” 叶新夏:“稻谷是早上割的,谷穗里还有露水,之后又被我们堆在水里,照这个天气,如果下午不紧着将谷粒打出来晾干表面的水分,今天夜里就能发芽。发了芽,就没用了。” “那我们可以一天收一点,热了就回去,反正现在收完就冬天了,不用着急呀。” 孙奶奶听着林景扬天真的发言,忍不住笑了:“你这孩子,不说这同一批的稻谷分几波来晒有多麻烦,就说这地里的吧,现在不收,这大热天不需两天,谷杆子就晒干了,晒干的谷杆子可不像现在这么硬挺,到时候稻穗全部掉进泥水里,谷子泡了水打出来的米就不好吃了;要是运气不好,赶上下雨了,收不回去或者冒雨收回去也要都是要烂掉的,秋收这种事哪里能拖呀。” 林筠初和林景扬认真听完,这才真正明白“抢收”的真正含义。 “粒粒皆辛苦”所言不虚。 第58章 离别 林景扬延长的一个月假期很快就过去,短短一个月,白白嫩嫩、娇生惯养的小公子竟晒黑成一个小煤球,不过在精气神上也有了肉眼可见的变化。 一月之期一到,林筠初和叶新夏就要将林景扬送回张家。 回张家的前一个晚上,孙小米简直要哭死了,拉着林景扬不肯放手。 孙小米父母早逝又无兄弟,孙奶奶有意培养他独立自主的能力,早早就让他一个人睡一个房间,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 林景扬一来,不仅有人跟他聊天,还会给他讲着城里那些他从来没听过的事物,会教他识字写字,会照顾他…… “景扬哥哥,你以后还会再来我们这里吗?你能不能别走呀?” 林景扬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来,我得回去好好念书,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的。” 比如和筠初姐姐提到的一样,去改变一些事情,去为一些人争取一些东西。 就像为孙小米这样的战死沙场的英雄的后代,他是不应该过得如此艰难的。 几两银子的赔偿金对于他们来说,又有多大的用处呢? 林景扬摸摸他瘦削的小脸,心里也不舍极了。 这些日子,他真切体会到底层百姓的不易,即使再喜欢榕树村,却也不能留下来,想要他们过得更好,自己要更加强大才行。 林景扬哄了孙小米半宿,好不容易将人哄睡了,自己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一大早,在孙奶奶殷切的叮嘱和孙小米泪汪汪的注视之下,跟着林筠初出了榕树村。 虽然期间林景扬有叫村民向张家送口信,张家众人也在村民的口中基本了解林景扬都在干些什么,但是看着眼前林筠初送回来的明显瘦了一圈的黑煤球,还是震惊得不行。 “我的小金羊哎,你、你怎么黑成小黑羊了?还瘦了不少。”张老太太抬手摸摸林景扬的脸蛋,瞳孔地震。 林景扬好笑地拿起老太太的手:“黑就黑呗,筠初姐姐说过段时间就能白回来,不是什么大事,还有,我没有瘦啦,只是肥肉变成了肌肉,你看!” 林景扬说着撸起衣袖,捏紧拳头,露出初现雏形的肌肉。 老太太上手捏了捏,还真是,肉都紧实了许多,比起之前的软肉看起来更健康一些,再看看他的精神状态,除了黑一些,眼神却很亮。 “不错不错,好样的。” 老太太稀罕完外孙,终于想起来还有林筠初和叶新夏这两个人,赶紧将人往家里请。 “筠初啊,想必这一位就是叶新夏叶姑娘了,这些日子我们家景扬实在是麻烦你们了,来来来,到家里坐坐。” “奶奶客气了,我们就先不进门了,还有事情要做呢。景扬是个好孩子,这些日子不仅没有给我们添麻烦,反而帮了我们和其他村民许多,是我们麻烦了景扬才是。” 林筠初说这话是真心实意的,林景扬一个小少爷,猝不及防接触到这种高强度的长时间的农务,不仅没有任何怨言,反而会将心比心,体谅农户的不易,常常对村民伸以援手。 而林景扬对于不懂的东西也会虚心请教,总在空闲之际叫她教给他一些东西,遇到困难越挫越勇,虽然短时间之内学不到什么精髓,但也不是一问三不知。 一个月下来,林筠初是真的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小孩,孙奶奶听到林筠初说有事,有些遗憾,只好叫下人送来备好的礼物,让林筠初和叶新夏收下。 林筠初和叶新夏委婉地拒绝了,只说自己真的把林景扬当弟弟,这些东西真要了,那就真的生分了。 孙奶奶想想也是,便也不强求,只叫林景扬又给两人道谢,林景扬乖巧地给两位姐姐鞠了一躬。 离别之际,林筠初摸摸林景扬的头,想到这里毕竟只是林景扬的外家,林景扬不一定能常来,以后也不知道何时才能相见,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心中酝酿了许久的话说了出来。 “这一个月下来,你应当也了解到底层百姓过得如何,但这只是沅国千百个村落之一,榕树村听说算得上是富裕的,可见还有更穷苦的人。你曾说你崇拜我,我便跟你说一些真心话,你当初跟我去榕树村时,同你父母说是去长见识的,那我希望你回去能够给你的老师和父母交出一份令他们满意的答卷,直至将来,不管是做官,还是做别的什么,都能多多站在百姓的立场,为他们造福,也为自己积福,当你感觉迷茫的时候,不防想一想,你曾在榕树村立下怎样的伟大志向。” 第69章 林筠初顿了顿,又继续道:“我也跟你承诺,我会像你说的侠士那样,只要遇见不平事,只要我有能力去帮助他们,我就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会辜负你对我的喜欢。你能做到吗?” “能!我一定能做到的。”林景扬一脸坚定。 “那就好,小金羊,后会有期。”林筠初笑着叫出了林景扬的小名。 “后会有期,有空我一定还会再来找你们的。”林景扬朝林筠初和叶新夏挥挥手,眼里满是不舍。 老太太看着两人消失在路口的身影,拍拍自家小外孙的肩膀:“回去吧,舍不得的话,回去好好跟着先生和祖父他们学习,好好做功课,学好了,请个假再来就是了。” 林筠初最后的一席话,老太太也听了进去,心里感动,林景扬与他们相识一场,不亏。 听到“功课”两个字,林景扬就觉得头大,心中的不舍都被打击得消散了不少。 这一个月光顾着玩了,功课半点没复习,回去的路上又得临时抱佛脚了,祖父和父亲放在书房里的戒尺可不是摆着好看的。 哎,想想就累啊。 老太太瞅着他皱起来的苦瓜脸,乐了:“小金羊这是怎么了?怎么转眼就成了小苦瓜啦?” “没事,麻烦外祖母帮忙备一些笔墨纸砚放在我回去的马车上,我得赶一下功课,要不然祖父和父亲非得训死我不可。” “好好好,祖母这就叫人去备着,可不能叫咱小金羊不能过个好年。” …… 第59章 买新衣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是大年三十了,天气逐渐冷了下来,街上购置年货或者为寒冬添置新衣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林筠初只有几身夏裳,得亏是自身体质还可以,要不然还真受不了今日连续下降的气温。 “去买些布料和棉絮吧,我给你缝几身冬衣,等过了年还会更冷。”叶新夏拉着林筠初进了布庄。 “好。” 大约是临近新年,大家都有了空闲可以缝制新衣,布庄为此进了不少的新料子和新花样,鲜亮的布匹整整齐齐码在货架上,光看着就令人觉得赏心悦目。 叶新夏摸摸一匹深蓝色的印花面料,柔顺的手感让她有点舍不得撒手,心想林筠初穿这个料子做的衣裳肯定好看。 林筠初注意到了她的动作,以为是她喜欢,于是开口道:“喜欢的话就买下来吧。” “你喜欢这个颜色吗?”叶新夏问她。 “还成,耐脏。” 叶新夏:“……” 过年穿着串门的新衣要个鬼的耐脏! 不过吐槽归吐槽,叶新夏还是叫来了伙计裁布,又去挑了一些别的样式的料子。 林筠初应完叶新夏的话,目光一转,被一匹藕色的料子吸引目光,趁着叶新夏没空理她,招手叫来另一个伙计。 “这个料子,可有成衣?” “有的有的,就在里面,客官随小的来。”伙计殷勤地招呼着林筠初。 这小镇上,普通百姓大多自己裁衣,大户人家呢,有自己的绣娘量身定做,只有少数人会购买成衣。 成衣每成交一笔,提成比外头卖出一匹料子的提成还高,伙计可不就得好生伺候着。 伙计引着林筠初到了里间,走到一个一架子前:“客官请看,这些都是用刚刚您看中的那匹料子的同一批布料做的,您看喜欢什么款式的,需要什么尺寸的,小的给您取下来。” 林筠初不太懂得这衣服的款式,有些拿不定主意,于是问:“刚刚跟我进来的那个黄衣女孩记得吗?” “记得的,客官是要给她买的么?” 作为伙计,强大的记忆力是必备的,哪个人进了店,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大概经济条件如何都是他们推荐东西的重要依据,哪能不记得呢。 林筠初点头:“我觉得这个颜色适合她,但是我不太懂哪个款式更好一些。” “跟您来的小姑娘身材纤细些,应当穿小码,至于这个款式,若是过年走亲戚什么的,就选这一套,端庄大方,领子特意加高了一些,领口袖口都加了棉绒,这个衣袖特意做大了一些,里面缝有暗袋,只要不是太大的东西都可放,就像大年初一时袖里放些糖果给路过讨糖吃的小孩,就不用单独拎着冻手了,而且出门在外各家走,厚点,扛得住风雪。” 伙计从一架上取了一套看起来厚一些的给林筠初看,又转身去找下一套:“若是平常穿的,就在家里做些轻巧的活儿,您看这一套,不花哨不厚重,窄袖不碍事儿,就是比刚刚那套薄些,不过一般在家里的话,屋里暖和也就不必穿太厚。这一套比那套便宜些,二两三钱银子,那套三两。” 林筠初看着两套衣服,心里都挺满意,伙计的眼睛毒,心思也细腻,看着林筠初和叶新夏的穿着不像是富贵人家,挑出来的衣裳在乡下穿出去,好看又不张扬,在家穿着干活也便利。 正犹豫着要哪一套,旁边就有顾客招手叫伙计过去了。 伙计也看得出来林筠初的犹豫,也不着急,微微躬身跟林筠初说:“客官若是拿不定主意可以慢慢看,这些衣裳都可以随便看的,看好了或者有什么疑问再叫小的过来。” 林筠初知道他忙,对他的态度挺满意,也不为难他:“好,你去忙吧,结账的时候我再叫你。” 林筠初这话,就表明今日她这一单的提成是给了这个伙计了,伙计一听,笑容真切了不少,又跟林筠初道了谢之后才离开。 第70章 “筠初,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我结完账没看到你,问了其他人才知道你在这里。”叶新夏抱着买好的布料,不满地看着林筠初。 “你看这两套衣裳怎么样?” 林筠初将手中的衣服拿给叶新夏看。 “你挑这个干什么?” “送人的,你帮我看看哪套合适?” 叶新夏没多想,林筠初常常往外跑,遇见一些人难免的,开始分析起两套衣服来,说得内容和伙计说的大差不差,林筠初要不是手上没空都想给她竖大拇指了。 叶新夏说完,见林筠初没说话,想到林筠初要送的人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又补了一句:“大户人家的话,就不要送衣裳了,人家穿的料子比这好多了,送过去人家为难,穿也不是不穿也不是,给下人穿也不合规矩。不如用这个银钱打根样式新颖些的簪子,就算她不用,也可以赏赐给下人。” 林筠初就喜欢她的细心,笑着:“不是大户人家,就是一个小女孩,跟你一样的。” “这个……我也拿不准,你看着办吧。我毕竟也没见过她。”叶新夏想了想,决定让林筠初自己做选择,两套衣裳都不错,她是真的选不出来。 “那就都要吧。” 林筠初想着自己眼下也不差钱,两套衣裳给叶新夏换着穿也不错,于是招手叫来刚刚的伙计,出去结账。 两套衣服抹了一共五两三钱银子,店家给搭了一个暖手筒,叶新夏在一旁看着暗暗抽气,好贵! 要是买布料的话,可以裁好几套呢。 不过转念一想,毕竟是送人的,买来的确实是好一点。 林筠初结好账,在伙计热情的“请慢走,下次再来”之中抱着打包好的衣服出了店铺。 “走吧,去买年货。” 因为年关才买年货的话,物价会比平时贵上很多,因此街上的买年货的人也多,林筠初跟在叶新夏身后,慢慢跟着在人群之中挪动。 挤着挤着,林筠初被人挤到了金铺门口,见叶新夏在前面的小摊子前停下,似乎在和摊主说着什么。 林筠初看着铺子里闪闪亮亮的金银制品,摸摸口袋里的荷包,荷包里面是之前猎户卖了野猪之后给她的银钱,她没有上交给叶新夏,感觉自己带的银钱应该是够的,便抬腿走了进去。 再出来时,怀里多了个小盒子。 叶新夏看完东西,转头不见林筠初,连忙四处环视着,看了几遍才见林筠初从金铺里出来,以为她是被人挤进去的,忙挤过去拉着林筠初的手。 “你握紧我的手,跟紧我,太挤了,容易走散,看你都被挤进人家店里了。” 林筠初见她好似误会了,也没多说,只是握紧了她的手:“好。” 第60章 过年 榕树村有杀猪过年的习惯,从腊月廿四开始,村里就三五不时地传来杀猪时猪的惨叫声和放鞭炮的声音。 林筠初和叶新夏家中没有养猪,不过村里人大多热情,常叫她俩过去帮忙做菜什么的,倒也没少吃到猪肉。 村里其他人也一样,连着好几天都是在村里轮着吃饭,直到二九那天,才回归到自己家里,跟家人自己过年。 家里的火烧得旺旺的,烘得室内也暖烘烘的,林筠初挽着袖子给买来的猪肉去毛加盐腌制做腊肉吃,叶新夏在一旁准备着除夕夜做团圆饭要用到的食材。 腌制的程序简单,林筠初没多久就弄好了,洗干净双手擦干之后,搬了个凳子和叶新夏一起剖栗子。 “剖这个要做什么菜吗?我看厨房里有鱼有扣肉有肉丸有豆腐,明天还要杀鸡,是不是有点多了。” “没事,这个栗子用来炖鸡的,你不是说在张家吃着好吃嘛,我试着做看看,多了也没关系,这天冷,不怕坏。” 叶新夏没说的是,秋收之后,林筠初的食量又涨了些,只是这段时间家里条件渐渐宽裕了些,吃起来没那么节省,所以这件事林筠初可能自己都没察觉到。 准备这么多食材,明日中午一顿,晚上一顿,估计也剩不下什么了。 一听是要做自己心心念念的板栗炖鸡,林筠初的眼睛顿时就亮起来:“那我明天要多吃点。” “嗯,难得过年,敞开了吃,不够再煮。”叶新夏跟着笑。 剖完栗子,两人熄了灯便各自回房睡了,除夕夜要守夜,三十那天一整天都会有人祭祖放鞭炮,不赶紧睡个好觉,除夕夜可熬不过去。 大年三十一早,林筠初是被村里的鞭炮声惊醒的,噼里啪啦声此起彼伏,纵使被窝再温暖,林筠初也没心思再躺下去了,穿上外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才从房里出来。 此时,叶新夏已经在厨房里操持着这一天的吃食。 林筠初洗漱好闻着香味就拐进了厨房:“做了什么这么香?” 随即又看到灶台上摆着的几个菜,吃惊:“做了这么多,你天没亮就起来了?” “煎鱼呢,也没起多早。那些菜已经做好了,你端出去放到堂屋,桌子的位置我放好了,你别动,要先上供,你别偷吃啊。” 叶新夏不放心地嘱咐着林筠初。 “放心吧,要吃也要等你一起吃才行。” 林筠初小心翼翼地将菜端出去,又将碗筷摆上,倒上酒,等叶新夏煎好鱼端过来摆上后,自己退到一边,看着叶新夏上香跪拜。 上供需要两刻钟,在这期间,林筠初到院子去铲雪。 第71章 经过一个晚上的堆积,雪层厚度已经到了小腿,在雪地里行走,妥妥的一步一个脚印。 林筠初觉得好玩,在院子里多转了几圈,叶新夏蹲在门口看她,忍不住出声:“赶紧铲完了就回屋里,外头那么冷,着凉了都没法出山找大夫。” “好吧。” 林筠初怕她担心,也不踩雪玩了,拿着铲子开始铲雪。 叶新夏看的直嘀咕:“怎么跟个小孩似的。” 大过年的,没什么活计,除了吃就是吃。 案上的香烧完,叶新夏烧了纸,食材搬回厨房重新配料烹饪,林筠初跟在她身后,伸手拿了个鸡腿蹲在灶台边一边烤火一边啃着,舒服得喟叹:“这样的日子,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好满足呀。” 叶新夏好笑地看她蹭了一嘴油:“那你掐一下自己看看是不是做梦。” 本是开玩笑,没想到林筠初真的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脸蛋,捏出了两个指印:“嘶,真疼!不是做梦。” 叶新夏笑骂:“你怕不是傻!” 林筠初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傻人有傻福!” “行,说不过你。”叶新夏无奈。 天气寒冷,家中也没有其他人,饭菜做好,林筠初和叶新夏端着小碗蹲在灶台边就吃了,吐出来的骨头直接扔炉里烧成灰,贼方便! 一顿饭两人吃的肚皮溜圆,也没把做的菜吃一半,晚上又敞开了地吃了一顿,还剩半条鱼。 “刚刚好,年年有余。”叶新夏说着拿菜罩罩了上去,防尘。 除夕守夜,没什么可以消遣,林筠初想了想,把自己几个月以来挣来的东西都搬到堂屋来:“长夜难熬,来,咱们数数看今年挣了多少。” 叶新夏觉得有趣,也回房将自己的和林筠初给的所有银子都拿出来,放到桌上。 林筠初拿过沉甸甸的盒子,打开,发现里面除了居然还有一个小布包,拿过来打开一看,居然也是银子,心中有些疑惑。 “这怎么还单独包起来了?” 叶新夏感觉脸上有些发烫:“包起来的是我挣的,盒子里面那些是你挣的……” 林筠初:“……”当初那一架是白吵了。 “什么你挣的我挣的,不都是一起挣的么。”林筠初说着将布包里的银钱倒进盒子里,像搓麻将一样搓了一圈。 叶新夏嘴唇动了动,把话咽回肚子里。 林筠初将自己后面猎猪得的、花剩下的银子也一起放入小盒子里,兴致勃勃地开始数。 叶新夏看见这么多银子,心里也觉得高兴,忘了刚才的小小插曲,跟着数起来。 几个月的时间,各种收入减去支出之后剩下的银子,林林总总加起来,竟然有差不多一百七十两银子。 叶新夏数完后,激动得连手都有点抖:“都差不多可以在镇上买房了。” 林筠初不懂这边的房价,不过如果可以买的话,她们有时候做点小生意就不用那么麻烦了,晚了就直接睡在镇上的房子。 “这些钱可以买多大的房子?” “一进的小院子应该是可以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房源。” “一进?”这是什么单位? “就是一进呀。”叶新夏理所当然地点头。 说完,没得到回应,一抬头看到林筠初疑惑的眼神才反应过来,这可能又碰到了林筠初的知识盲区了,想了想,找了个比较接近的例子:“比我们村长家现在的院子大一点。“” 林筠初恍然大悟,懂了,一百多差不多两百平方:“挺大的了,两个人随便住了,村长家一大家子十好几个人呢。” “对呀,你想在镇上买房还是在村里建?村里建的话,三四十两到头了,跟村长家一样。” 林筠初想了想,又有些动摇,买房是做生意需要,可她也想建房,她还是比较喜欢榕树村的,最主要的是,叶新夏在这里。 “我再想想吧,反正也急不来。” “也是,现在也动不了土,慢慢来就是。” 第61章 惊喜 林筠初和叶新夏熬了一个通宵,早早就做了一锅汤圆,每人吃了一碗,实在熬不住了才各自回房眯了一下。 眼睛一闭一睁就到了中午,林筠初穿上叶新夏用那匹深蓝色印花料子为她缝制的新衣,拿过一个布包再揣上一个小盒子,敲开叶新夏的房门。 叶新夏拿着外衣正想穿上,听到敲门声,顺手就将衣服披在肩上,然后过去开门。 “怎么……”叶新夏一抬头,呼吸一窒,“了”字直接卡在舌尖吐不出来了。 眼前的林筠初身穿着的那套蓝色的衣服,衬得她身材更加颀长,长长的墨发用同色的发带高高束起,明明和自己一样是个女孩子,却英气得跟男子一般。 叶新夏心想:“这人怎么能这么好看……” 林筠初没注意到叶新夏的异样,侧着身子进了叶新夏的房间,将布包打开取出里面的衣裳。 “来,新年穿新衣,我穿上了你也要穿上。”林筠初抖开手中的衣服。 那熟悉的藕色,叶新夏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那天买年货的时候林筠初买的那两套衣服的那套厚的,忽然感觉眼眶有点发热。 “……你说的送人,就是送给我呀?” “对呀,我又不会裁衣,只能买成衣了,这个颜色衬你,你穿起来肯定好看。” 第72章 林筠初取下叶新夏肩上的旧衣放到床上,见她穿着的里衣是新衣,便不叫她再换了,将手中的新衣披上去,伺候她穿衣。 叶新夏像个小孩一样,林筠初叫她抬手就抬手,叫她转身就转身。 待衣裳穿好,林筠初后退两步,满意地点点头:“果然好看。” “真的?”叶新夏有点不自信,除了嬷嬷走后,就再也没有人夸她好看了。 “真的,再梳个发髻,等会儿来讨糖的小孩儿都得夸你好看。” 林筠初将人带到梳妆台前,叫人坐下,拿起木梳笨手笨脚地给叶新夏梳头。 只是梳发髻这种精细的活儿,林筠初实在干不来,盘得手都酸了,也没能叫那一缕秀发变成发髻,还是叶新夏看不下去了,取了梳子自己绾发。 好不容易梳好了正想起身,又被林筠初按在椅子上:“先等等,送你个惊喜。” “还有惊喜呀?”叶新夏转头想看她,被林筠初捧着脸颊扭回去。 “闭上眼睛,不许偷看啊。” “好好好,惊喜,我知道。”叶新夏无奈闭上眼睛。 只听身后林筠初一阵悉悉索索的,然后有什么东西插入了发髻。 “好了,可以睁开眼了。” 梳妆台上有一面嬷嬷留给她的铜镜,叶新夏睁开眼,见铜镜中的自己头上多了一只银色的发簪。 “怎么样?喜欢吗?”林筠初期待地问。 叶新夏藏在袖中的手抠了一下暖融融的棉絮,向后转身抬头看林筠初:“喜欢,你怎么会想起给我买这个?” 林筠初伸手弹了一下发簪上的蝴蝶翅膀,看着蝴蝶翅膀微微颤动,有些不好意思:“你带我去落户的那天,我们去逛金器铺子,我第一次到这种工艺,感觉很好看,就想要是你戴着,肯定好看,只是那时候没钱我就没提。” “那这支……” “是买年货那天,我被挤进店里,正好身上带着银子,就买了。” 叶新夏:“……” 难怪,那天林筠初从金铺里出来,她还傻乎乎以为她是被挤进去的。 见叶新夏没反应,以为叶新夏不高兴她花了银子:“这个簪子不贵,才三两,当时赵叔帮着卖猪得了不少……” 林筠初话没说完,就被叶新夏紧紧抱住了。 看着贴在自己腹部的脑袋,林筠初抬手将她颊边的碎发撩至耳后:“你怎么了。” 叶新夏声音闷闷的:“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只是这么想就这么做了。” 当然是因为喜欢你啊,因为喜欢你,所以忍不住想要对你好。 “你这样,我以后要是没遇到比你更好的人,我怕是不想嫁人了。”叶新夏开玩笑似的说。 “那便不嫁,对你不好的,嫁给他干什么?” 林筠初说完,忽然想起那差点被忘在脑后的情敌:“话说,你的那个‘夫君’呢?除了那天你提了一嘴,就没再听见你提到过了。” 说到这个,叶新夏就觉得羞耻,耳尖都有点发烫,“刷”一下松开林筠初的腰,起身往外走:“哎呀,都中午了,该做饭了。” 话题转得生硬,林筠初忍不住轻笑出声,大约也明白了那大概就是个乌龙,心情愉快地跟了出去。 早上的汤圆还剩一些,林筠初和叶新夏都懒得再做饭了,将汤圆热了热,端到堂屋的桌子上,应付着这一顿午餐。 大年初一大概是所有孩子最高兴的一天,因为这一天他们不仅可以穿上美美的新衣裳,还可以走门串户讨糖吃,一整天走下来得的糖省着吃可以吃好久。 林筠初和叶新夏两人在堂屋正吃着,院门口涌进来一大群孩子,孙小米带头,大的有十三四岁,小的三四的样子。 孙小米进门就招呼着小伙伴给两人拜年:“新夏姐姐、筠初姐姐过年好,祝两位姐姐早日发财、永远年轻貌美!” 小孩儿稚嫩清脆的声音齐声响起,令人听着就觉得舒心。 林筠初和叶新夏也放下碗筷,跟一群小朋友拜年,之后拿出准备好的糖果分给大家。 两人正分着,忽然一道清脆的童声传来:“筠初姐姐和新夏姐姐今天都好好看。” 叶新夏循声看过去,是林云氏的儿子林骦,长大了一岁,如今已经四岁了,长得虎头虎脑,两颊肉嘟嘟的,看起来可爱极了,忍不住逗他。 “那平日里筠初姐姐和新夏姐姐不好看吗?” 林骦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下,认真地看着叶新夏:“也好看,但是今天更好看。不信你问问如月姐姐和小米哥哥。” 明如月是村长的女儿,为人爽直,孙小米性格好,两人在小朋友当中信任度相当不错。 听见自己被点名,明如月和孙小米忙不迭点头:“是的,好看,姐姐本来就好看,穿了新衣就更好看了。” 其他小朋友也纷纷点头,表示前面三位小朋友没说谎。 林筠初和叶新夏听着高兴,给每个人多抓了点糖果,惹得一群小朋友围着她们一通夸了之后才出门去下一家。 林筠初收起糖果袋子,看着叶新夏:“看吧,我就说小朋友肯定夸你好看。” 叶新夏瞟了她一眼,没说话,不过红红的耳尖和扬起的嘴角已经昭示着她羞涩的内心和愉悦的心情。 第62章 准备 过了初一,之后就是走亲戚,林筠初和叶新夏没什么亲戚,等着村里人走完亲戚之后,才提着年礼给曾经给予自己帮助的村里人拜年。 第73章 叶新夏往常跟村民没什么交集,林筠初还以为叶新夏跟村里人关系都不怎么样呢,结果一遭走下来,发现叶新夏的人缘居然很不错,去的时候大包小包,回来的时候还是大包小包的,只是包里的东西换成了村民回的年礼。 就这样连着两三天,林筠初和叶新夏基本上都在村民家里吃饭,家里都不用开火,主人家留饭,不得不吃呀。 一连吃了几天,终于轮到他们请人吃饭了,因为拜访完要拜访的最后一户人家之后,林筠初和叶新夏家迎来了第一波拜访的人——吴家人。 吴家人过来除了拜年,还带来了一个重要的消息:锦绣堂将在新的一年新开一批门店,镇上店里的部分绣娘因表现突出被调到县城了,因此镇上的门店将重新招募一批绣娘,四月之前,有意应聘的绣娘凭绣品应聘。 叶新夏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得睡不着觉,半夜敲开林筠初的房门,找林筠初商量要绣什么好。 “筠初,你跟我一起想想,要绣什么好呢?”叶新夏坐在林筠初的床侧问。 叶新夏过来的时候没穿外衣,此时身上只有薄薄的一套里衣,林筠初叹了口气,将人拉进自己的被窝,拉过被子将人裹好,这才回答她的问题。 “你擅长绣什么便绣什么,不用想太多,想太多压力大了反而做不好。” 叶新夏听完表示真的是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什么有用信息都没有,想了想,林筠初也不知道这些,问了也白问,于是开始说些其他的。 “我挺想去应聘的,不过我不确定我能不能聘上,现在有点纠结。” “纠结什么?” “纠结要不要去应聘呀。”不然还能纠结什么? “我以为你已经决定要去了,你不是一直在为成为锦绣堂的绣娘而努力吗?”林筠初看她。 叶新夏摇头,感觉坐着有点累,挪了挪身子,挪到林筠初身边,将头靠在林筠初的肩膀上。 林筠初顺势将人搂过来,让她靠得舒服些。 叶新夏感觉林筠初身上暖烘烘的,忍不住往她身上靠去,轻声说着自己的想法。 “是这样没错。只是应聘要展示的绣品肯定要精致些才好,如果我要做精致些的,就要保养双手,这样底布和绣线才不会被手上的茧和毛刺勾丝,可是我一旦开始保养双手,很多活计都不能干了,过不了多久就是农忙,不种地的话,一旦聘不上,连饭都没得吃。” “没事,农活我来干,你护好你的双手,好好绣好绣品就行。”林筠初安慰道。 “你一个人做的话,会很累,而且你还不会。” 叶新夏觉得自己简直要操碎了心。 “没事,到时候你站在一边看着,我哪里做得不对的你就教我,总能做好的,最多就是速度慢一些。” “好吧,只要你不觉累。” 说完这个,叶新夏又聊起了别的话题,嘀嘀咕咕着,声音就渐渐低了下去。 林筠初低头看她紧闭着双眼,嘴里还是时不时呢喃着些什么,不由失笑。 轻轻将人放下来躺好,熄了灯,将人搂到怀里,满足地闭上了双眼。 ———————— 叶新夏做了决定之后,就真的不再碰触其他可能对双手造成磨损的活计了,每日就琢磨着新花样、练手以及如何保养双手,快速让手上的茧软下来。 农忙还未开始,林筠初就跟着叶新夏一起研究花样,去村里读书人那里买来纸笔,林筠初在雪地里画着大致的轮廓,加上口述,叶新夏就照着那个轮廓增加细节描在纸上,之后再细细修改。 一连画了二十多个样式,叶新夏才勉强选出其中一个。 叶新夏捧着选定的图案,又开始纠结起了用料,要完成这幅作品,该用什么样的料子什么样线,做桌屏呢还是做普通的衣用绣花,都要好好考虑才行。 “唉,到底用什么料子才好呢?好的料子又好贵……”叶新夏觉得自己要愁秃了。 林筠初正好从外面铲雪回来,听到叶新夏的自言自语,忽然想起张家曾经有送过自己布匹来着,就塞在自己的床底下。 “新夏,我们有一些好的布料,你看看合不合适。” “有吗?”叶新夏疑惑。 “张家送的那些,平时用不上,差点就给忘了。”林筠初擦了手就进了自己的房间。 叶新夏一拍自己的脑袋:“对哦。” 林筠初将盒子拉出来,放到桌子上,取出里面的布料。 叶新夏翻了翻,见里面有一块轻薄透亮的白色料子,料子表面光滑,但放在阳光之下会反射出暗纹。 叶新夏一下子就看中这一块料子,不再去看其他颜色的了:“就这个了,做团扇扇面就很不错。” “确定了?” “对,接下来就是买绣线了。” “嗯。” 绣线很快也买来了,花了不少银子。 做好基础的准备之后,叶新夏就进入了正式的刺绣当中,连播种的时候都没空到田里给林筠初讲应该怎么做。 好在林筠初机灵,跑去观察那些老把式是怎么做的,再偶尔帮帮忙,很快就学会了如何种田、施肥。 两人就这样各忙各的,只有早中晚三餐有时间聊上几句,直到林筠初忙完田里的事,才有时间盯着叶新夏,不让她太长时间保持高专注力、低头刺绣的状态。 第74章 “好了,半个时辰了,起来走两圈,喝点水。”林筠初敲敲叶新夏的椅子,提醒道。 “等一下,还有几针。”叶新夏上瘾了,根本停不下来。 林筠初哪里不知道她,在她起针的时候,快速握住了她的手,将针取出,再把水杯放到她手里:“说好的,半个时辰就是半个时辰,赶紧起来活动一下。” 叶新夏拿她没办法,也知道她是为自己好,只好听话起身:“好好好,你别生气,我不绣了,等会儿再绣。” 林筠初无奈:“你呀!” 第63章 应聘 四月即将来临之际,锦绣堂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都是前来应聘绣娘的姑娘和妇人。 “人好多啊,我都有点紧张了。”叶新夏抚着手中的木盒子,和林筠初说话。 “没事,你绣得那么好,肯定有机会。” 林筠初对叶新夏很有信心。 “嗯。” 毕竟招的是绣娘,绣娘只需要在绣房按照客单刺绣,只考查绣技,而绣技如何,看作品便知,很快,就排到了叶新夏。 叶新夏深深呼吸了一下,将手中的盒子放到窗口,紧张地看着窗口内的人。 这是第一轮筛选,只要窗口内的两个人点头,她就能进入第二轮测试。 团扇被取出,两个资深绣娘看了又看,小声讨论着什么,偶尔抬头看看叶新夏,用时比前头的人还要长一些。 叶新夏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手不自觉得去拽林筠初的袖子。 林筠初看出她的紧张,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终于,两个绣娘将团扇重新放入盒子里,又取了一块木牌放在盒子上,一并推给叶新夏。 “绣得不错,有灵气,是个可塑之才,我们这里给姑娘过去了,至于后面能不能留下来,得看姑娘自己了。拿着木牌,往右边走,自有人带你进行第二轮测试。” “好好好,谢谢,谢谢两位姐姐。”叶新夏接过盒子,激动得不行。 拉着林筠初朝右边走,进入复试场地,林筠初非应聘人员不能进去,只能在门外等着。 等在外边的还有其他绣娘的家属,其中就有个蓄着络腮胡的高大汉子,显然很紧张,一直不停地踱步。 走了许久,估计是缓解了紧张的情绪,走到林筠初身边站着。 “姑娘也有姐妹来应聘吗?”汉子用手戳了戳林筠初的背篓。 “是的。”林筠初点点头,心里有点讶异,她以为这汉子的声音应该是成熟的男性声音,至少是有点粗哑的吧,没想到是个少年音。 “你看起来一点都不紧张,你就不担心吗?” “没什么可担心的,已经尽力,结果如何就看天意了。”林筠初笑笑,不怎么在意结果。 反正依着叶新夏的性子,在哪儿不是刺绣呢,都差不多。 后面的测试说简单也简单,但说不简单也不简单,考察的内容五花八门,就是识别各种布料、分辨绣品的等级等等。 对于见多识广的绣娘,这些测试谈不上有难度,但对于普通人家的妇人姑娘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知识盲区,许多人勉强能分出绫罗绸缎,但是有些绣品品级却看不出来,因此没多久就刷下来一大片。 叶新夏自小有嬷嬷带在身边教导,知识储备明显高于普通妇人,很幸运被留了下来。 一起被留下来的还有一男一女,男的二十多岁,女的十五六岁的样子。 “陈效、银如画、叶新夏,通过测试,聘为锦绣堂初级绣娘,试工三个月,工钱每月八百文,三月后择优选取,正式录用之时,月银调为一两银子一月。现上前领取木牌,四月之前凭到这里签契,也可回家同家人商议过后再来。” 管事的招呼着三个人到跟前,将木牌递给他们,不放心地又嘱咐了一遍:“记住了,四月之前,过期不候。” 乡下难招人,城里倒是不缺技艺好的,可惜不愿意来这穷乡僻壤,信息发出去几个月了,通过测试的也不过寥寥几人。 管事感觉自己都要秃了。 三个人谢过管事,满脸笑容地出来了。 “哥哥,我过了我过了。”银如画举着木牌一下子扑进络腮胡汉子的怀里。 “真的?咱家如画真棒!走,哥带你去吃烤鸡!” 络腮胡汉子显然也很高兴,抱着小姑娘转了个圈,脸上的笑容络腮胡都遮不住。 林筠初看着兄妹俩的互动,由衷为他们感到高兴。 回头看见走在后边的叶新夏,见她一脸笑意,林筠初就知道事成了,赶忙迎上去:“这么开心?” “嗯。”叶新夏用力点头。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去吃好吃的,你想吃什么?” 叶新夏偏头想了想,摇头:“我也不知道。” “去吃烤鸡怎么样,我们一起呗?”络腮胡汉子从一旁探过头来插话,“以后我家妹子和你家妹子也是一起共事的,咱一起吃个饭,提前认识一下?” 林筠初觉得这个提议不错,转头去看叶新夏。 “也好。” 叶新夏也挺想认识银如画的,她见过小姑娘的绣品,比自己的好多了。 “行,一起。走吧走吧。” 络腮胡汉子咋咋呼呼的。 这时陈效从旁边走过。 叶新夏叫住了他:“陈大哥,要一起吗?” 第75章 陈效没想到会有人邀请自己,愣了愣,笑着摇头:“不了,谢谢叶姑娘,在下家中有事,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吃一顿吧。” “行,那我们先走了,陈大哥回见。” 叶新夏他们表示理解,朝陈效点点头,一行四人人朝对门的酒楼去了。 陈效看着他们,心中的紧张渐渐淡去。 即将共事的人没有看不起他是个男子,想来,以后不会像以前那样艰难了。 四个人点了两只烤鸡,等待烤鸡端上来的时间,互相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络腮胡名叫银如棋,和叶新夏同岁。兄妹两从西北来的,年前才在历先镇买下房子。 几个都是爽利人,一下子就打成了一团。 烤鸡一端上来,四个人纷纷上手,直接撕下鸡腿开吃。 不拘小节的样子引来周边食客频频侧目。 “果真是乡下人,一点礼教都没有!” 一个看起来是个富家小姐的姑娘,看着林筠初一行人的吃相,一脸的嫌弃。 四个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她,眼睛一眨不眨的。 银如棋事是男子,不好一直看着,也不想跟那富家小姐计较,回过头来继续啃着。 林筠初、叶新夏和银如画都是女孩子,就没什么顾忌了,直直盯了人家好一下子,看得富家小姐浑身僵硬后才收回目光,为自己和小伙伴的默契相视一笑。 富家小姐感觉那几道目光终于从自己身上离开,气得站起身来伸出纤纤玉指指着几个人:“你们!无礼!” “这位小姐,我们哪里无礼了?我们在这吃饭也没碍着你吧,不想看别看就是了。” “那、那你们直勾勾盯着我家小看干什么?”富家小姐身边的小丫头站出来,气愤地看着他们。 林筠初嗤笑,一手拿着鸡腿,一脚抬起来踩在凳子上,吊儿郎当的:“当然是你家小姐好看呀,好看被人多看两眼怎么了?怕被人看别出来呀。你也就看我们是女孩子才敢乱讲话,要是个混不吝的,这会儿怕早就上手摸了。” 银如画被林筠初粗鲁的样子惊呆了,从在锦绣堂到刚才,她一直以为林筠初是个稳重温柔的大姐姐呢。 富家小姐被气得满脸通红,自觉说不过,甩着袖子走了。 第64章 暖房 签契一事很顺利,叶新夏就这样开始了每天刺绣四个时辰的规律生活。 锦绣堂有员工宿舍,十几人一间,住着不宽敞,林筠初不太放心叶新夏,决定还是在镇上买房。 一连跑了好几天,在银如棋的帮忙下,买下了银家隔壁的一进小院。 小院离市集不远,步行也就半刻钟左右。 房子一收拾好,林筠初就将叶新夏从锦绣堂的员工宿舍接了出来。 正式入住当天,林筠初趁着叶新夏上班,早早买来一堆食材做了一桌席面,等着叶新夏和银如画下班后,请银家兄妹过来暖暖房。 “来来来,坐坐坐,敞开了吃。” 林筠初叫银家兄妹入座,自己将碗筷递过去。 银家兄妹这几天早和林筠初叶新夏混熟了,接过碗自己盛饭去了。 “好丰盛,看起来就好好吃,筠初姐姐你好厉害呀。” 林筠初还没落座,银如画坐在桌边等她,看着一桌席面惊叹连连。 “只是普通家常菜,你们喜欢就好。” 银如画见林筠初落了筷,自己也跟着落筷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差点香哭了。 “好好吃,哥,相比起来你做的简直是猪食!” 银如画一边吃一边不忘记吐槽自己哥哥。 “滚滚滚,猪食你不也吃着长这么大了,猪小妹!” 银如棋给了自家妹妹一个白眼,夹过一筷子红烧茄子拌饭里,呼噜呼噜就往嘴里扒拉,太好吃了。 林筠初见兄妹俩如此捧场,心里也高兴:“喜欢就多吃点。” “对,多吃点,做了挺多的,不怕不够。” 叶新夏给银如画夹菜,眼睛亮亮的,看着银如画的样子俨然在看自己妹妹一般。 正吃着,门口来了人,林筠初一看,还是熟人。 是当初林景扬还在历先镇的时候,张家拨到林景扬身边伺候的人,没少往榕树村跑。 “小折子,来来来,正吃饭呢,一起吃。”林筠初热情地招呼着。 小折子憨憨地摇头:“不了不了,谢谢林姑娘,张家差小的来给两位送个迁居礼,还请林姑娘收下,顺便将景扬少爷的信送来,送完还得回去复命呢。” 小折子不由分说将礼物盒子塞到林筠初手上,小折子收手快,林筠初怕摔着礼物,只好稳稳地端着。 小折子在怀里掏呀掏,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来,估计看着觉得有点埋汰,放在掌中抚平了些才递给林筠初。 林筠初接过信封,想给小折子跑腿费,可惜刚刚买了房子,又添置了一应家具和生活用品,还有这一桌席面,现下全身上下也能有十来文钱。 林筠初没办法,将这十来文钱都塞给了小折子:“麻烦小兄弟了,劳小兄弟跑这一回,小小心意还请收下,回去请代我跟张家几位主子问安,礼物我很喜欢,多谢几位挂心。” 小折子连连推拒:“林姑娘客气了,林姑娘是张家看重的人,小的也不过是做了分内之事,给老夫人话小的会带到,这银钱小的不能要。” 林筠初说不过他,只好将铜钱收了回来。 第76章 “谁来了,怎么还有东西?” 叶新夏看着林筠初端了一个盒子进来,问。 她们才刚刚搬家,除了银家兄妹,也没告诉其他人呀。 “张家的小折子,景扬来信了,咱们送信和送迁居礼的。” 林筠初随手将信和盒子放在一边,回到座位继续吃饭。 “张家?是那个老爷子以身殉职的张家吗?我记得张老太太还是一品诰命来着。” “是呀。” “厉害啊。”银如棋对着林筠初竖起了大拇指。 他们在镇上住了差不多十个月,也仅仅是听过人家的八卦而已,张家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巧合罢了。” “我们也没跟谁说搬家的事,张家怎么知道的?”叶新夏问。 “镇上不少产业都是张家的,我们采买的时候可能看见了吧。”林筠初不以为意。 关于张家的话题很快揭过去,几个人聊起了未来的规划,一边吃一边聊,热热闹闹的。 不多时,一桌席面被四个人吃得干干净净。 饭后,银如画满足地摸摸溜圆的小肚子,毫不客气地支使着自家兄长。 “哥,吃饱了洗碗去!” “不用不用,我们来就行。” 林筠初赶紧阻止,起身麻利地收拾着。 “不费什么事,顺便消消食,不用跟我们见外。” 银如棋大大咧咧的,站起身来也一起收拾。 吃了人家一顿好饭,啥也不做说不过去。 林筠初和银如棋进了厨房,堂屋只有叶新夏和银如画两个人。 “新夏姐姐好幸福啊,每天都能吃这么好的饭菜,我哥什么时候有这手艺,我做梦都能笑醒。” 银如画感叹着。 “这……你哥做饭真的很难吃吗?” 林筠初的手艺也只稍稍比平常人家好一点的,主要就是舍得用料,不抠搜,要真和大厨比,那是比不过的。 银如画这么一说,叶新夏反倒好奇银如棋的厨艺了。 “超级难吃的,这些年我没被毒死都是万幸。你不知道,他煮的那个饭呀,要么夹生要么黏糊糊的,菜就别说了,全一锅端,炖烂了就算熟了,人家煮的猪食看起来都比他做的好吃。” 说起哥哥的厨艺,银如画就倍感忧伤,好歹是做了几年饭的人,怎么就一点进步都没有呢? 偏偏还特喜欢做菜,她有时候想自己试试都不行。 “不至于吧?” “至于,不信我明天叫我哥也给你带一份,保准你尝一下终身难忘。” 这下叶新夏是真的好奇了,终身难忘的程度,那是得多难吃。 “行,明天我试试。” “如画,你是不是在说我坏话?” 银如棋从厨房出来,隐隐约约听到自己名字,不满地看向银如画,这丫头是不是肯定在搞事情。 “是是是,说你像只猪,略略略。” 银如画朝她哥做鬼脸。 银如棋眯了眯眼睛,好呀,这丫头一天不打放上揭瓦了这是,撸起袖子,将想要逃跑的银如画拉回来放回椅子上,捏着她的脸颊威胁:“知道错了吗?还敢不敢说我坏话?” “麻油!麻嗦!” 银如画被捏着脸说不清话,愤愤伸出手也想捏回去,奈何人小手短,使劲扑棱着跟只蛾子似的也没碰到她哥的脸。 叶新夏看着有趣,坐在一旁笑着看兄妹俩闹,也不阻止。 到底是哥哥,脸捏久了会痛,没一会儿银如棋就放开了银如画,被银如画追着满地跑。 林筠初出来差点被追逐着的两人撞到,险险侧过身子躲了过去。 “他们干嘛呢这是?” 叶新夏将刚刚的事简单说了一下,林筠初有点无语。 这兄妹俩前后反差有点大啊。 看银如棋高壮的身躯,满脸的络腮胡,初见还以为是个成熟稳重的大叔呢,虽然后来知道年龄小,但好歹也是个大哥哥吧,可现在…… 林筠初看看院子里的络腮大汉像个孩子一样跟小姑娘嬉闹,啧!真是人不可貌相。 小姑娘也是,本以为是个安安静静的小女孩儿呢,现在怎么就跟个皮猴子一样。 嗐!偏偏她们还挺喜欢看这兄妹俩闹,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感情! 第65章 人渣 晚上,林筠初拆开了林景扬的来信,如今她已经识得沅国的字,不需要叶新夏帮忙了。 也不知道小孩儿有多少话要说,厚厚一沓信纸,写得密密麻麻的。 林筠初捧着信从头看到尾,哭笑不得,这小孩儿真的恨不得自己一日三餐吃了什么都一并写了。 全文下来,也就最后一段比较重要,就是他哥升官了,他跟着进京学习,待他们在京都安定下来再给她写信。 进京学习呀,林筠初摸摸信纸,这是好事。 林筠初看完信,将信纸整理好放入床头的盒子中,开始思考起赚钱的事。 小镇上的活计也就那些,林筠初问了好几家,都无功而返。 镇上花销大,林筠初不得不回到榕树村去将家里的一些用得上的东西都给搬了过来。 米面干菜什么的,也能应付上一阵子不是。 林筠初没空跟大伙儿聊天,将村民含糊应付过去之后,在田地里走上一遭,发现没太大问题,院门一锁,背上满满一背篓的东西回镇上去了。 第77章 “筠初,你找到活了吗?没有的话,我东家那边有个活计,价钱挺高,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干。” 这天银如棋下工回来,听到隔壁有动静,猜想林筠初在家,隔着院墙跟林筠初说着自己刚刚得到的信息。 银如棋在一户人家做护院,两班倒,不常见到人。 “没呢,什么样的活计?” “这个不好隔着院墙喊,就是挺可能挺累人,也危险,你先考虑考虑,等新夏和如画回来我再过去跟你细说。” “也行。” 林筠初擦擦手,往锅里多加了一碗米。 很快叶新夏和银如画结伴归来,两个小姑娘叽叽喳喳地说着刚刚见识到的新事物。 饭菜上桌,银如棋便也过来了。 自从暖房那日,兄妹俩知道林筠初做饭好吃,时不时就过来蹭饭。 当然这饭也不白蹭,银如棋若是值白班,会自己带着四人份的食材过来,若值夜班,也出钱叫林筠初给自家妹妹做一份。 叶新夏对此并无异议,因为暖房第二天,她有幸尝了一下银如棋做的饭。 叶新夏表示,那味道,那叫一个“荡气回肠”、直击灵魂,终身难忘! 银如画能活这么大,得亏老天不收。 “是什么样的活计?”林筠初问。 “就是女护卫这样的活计,你只需贴身保护好小姐和小小姐的安全,不让她母子俩受伤就行,这一趟大概要十天左右,二十两银子。” “十天?这得多远呀,你东家不缺钱,应该会安排马车的吧?”叶新夏疑惑。 “那肯定是会的,距离也不远,我们自己骑马过去也就两天的路程,主要是小姐刚刚生产完,身子弱,孩子才出月,受不了颠簸,要不是那边不干人事,东家也不会这么着急将人带回来。” 银如棋摇头,小姐的前夫家吧,都不知道怎么说才能形容这个人渣了。 东家小姐的前夫家姓许,叫许斌,许家独子,本是普通人家,就是当初东家老爷遇难被许斌给救了。 大家老爷感念他救命之恩,出钱出力帮他起家,带在身边精心教导。 许斌学什么都快,很快就有了自己的产业,在东家老爷面前也表现得很上进的样子,东家老爷看他有前途,便将自己的闺女嫁了过去,谁曾想……就这一个决定,把自家女儿给害惨了。 东家小姐自幼养在闺中,温温和和的,贤良淑德。 可嫁进许家之后,这些本是该给她助益的品质却成了婆婆拿捏她的致命弱点。 许斌自后,觉得小姐是跑不了了,飘了,觉得以自己的地位家底就该左拥右抱,于是开始流连花楼。 如此也就罢了,可许斌回来看见妻子,自尊心作祟,就开始家暴。 小姐身边的婆子看不得小姐受辱,想偷偷传信回去求助,可惜,许斌起家后,手伸得也长,将信给截了下来,随便安排个罪名将婆子给打死了。 之后东家小姐身边的人也渐渐被许家母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或发卖或处死,传回家的书信都是许家请人冒写的,小姐自此水深火热,被蹉跎得不成人样。 要不是东家少爷做生意路过,偷偷去看了一眼,东家小姐怕是连孩子都保不住。 谁能想到会有男人狠心到殴打怀孕的妻子的呢? 偏偏许斌就是那个打怀孕妻子的男人。 少东家当时气疯了,将许斌狠揍了一顿,将自家妹妹接了出来养胎。 可惜养胎也养得不安心,许斌就是个混不吝,天天找人来门口谩骂,扰得小姐多次崩溃,待小姐生下孩子,少东家可不就是赶紧将人带回来了,只是在那边,到底是在许斌的势力范围之内,不好找人,只得从本家这里调人过去接应。 在场的三个女人听完,都无语了。 “这许斌脑子被驴踢了吧?!最好别让我碰上,否则非得打爆他的头!”银如画愤愤地挥舞着拳头,若如许斌就在跟前,怕是早就抄着椅子抡过去了。 “忘恩负义之徒我不是没见过,但是恩将仇报成这样子,也是少见。”林筠初往椅背上一靠,“明天你带我过去,我试试看能不能聘上。” “行,明天早点起来,天一亮我们就过去。晚了我上工就迟了。” “好,多谢,若能聘上,回来我再做一顿大餐。” “聘不上就不做了吗?”银如画晃着林筠初的手臂,可怜巴巴。 “做,不管结果如何,都做。她不做我给你做。”叶新夏笑着揉银如画的头,都是女孩子,这如画怎么就这般娇俏可爱呢。 大事聊完,银家兄妹就回去了,林筠初和叶新夏搬了椅子在院子里乘凉。 林筠初看叶新夏一脸不开心,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就挺难受的,怎么总有这种人渣,我想要不是那小姐生了个女孩,这事儿还得闹呢。”叶新夏生气地扯断花圃里伸出来的草叶。 “这跟男孩女孩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啦。东家小姐嫁过去两年,才生这一胎,也就是说第一年是没怀上的,她婆婆和丈夫肯定以为她不能生才敢这么蹉跎她。这种人家呀,最看不起女孩子的。以前我还在助婴堂,见过太多了,被丢掉的大多是女孩子,男孩只有有缺陷治不好才会被丢弃。” “这愚昧的思想,想改变,难呐。”林筠初感叹。 第78章 “是呀。嗐,操那个心干什么,管不到人家家里去,这是读书人该干的事,我们有心,也只能多多照顾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了。” 林筠初一想也是,思想观念这种东西确实难以改变,还是得多读书多见世面才行。 第66章 护花 天色一亮,银如棋就来敲了门,林筠初轻手轻脚地跟着出去了。 不知道是来得早还是应聘的人少,空荡荡的院子里只有林筠初和银如棋两人。 东家老爷姓唐,对于女儿的贴身护卫极为上心,听到下人说有人要应聘,顾不上吃早饭就匆匆来到了院子里。 穷文富武,乡下人男孩都未必培养得起,何况是培养女孩,找个女护卫太难了,迟迟招不到人,唐老爷子心里也着急。 “你可想好了,这路上可未必太平。若是确定想去,这一趟二十两,定金十两,你若点头,我马上就叫人过来,你们切磋一下,十个人,一炷香之内你至少要打赢六个,同时,还要护着这枝花不被损毁。”唐老爷子摸着胡须,严肃地林筠初说着考核规则。 “想好了,唐老爷子请人过来便是。”林筠初对着唐老爷子行礼,胸有成竹。 “好。” 唐老爷子赞赏地看着她,招手示意丫鬟去叫人。 不多时,小丫鬟就带了一群汉子进了院子,在林筠初面前一字排开。 小丫鬟点了香,比试就正式开始了。 银如棋退至一旁,担心地看着林筠初,这可比他当初应聘护院严格多了。 “开始”两字一落,十个男子就围成了一个圈,想将林筠初困在里面。 林筠初趁着大家还在互相试探,将鲜花一手将鲜花放在腹前护好,一个箭步上前直接将其中一人放倒,突破了包围圈。 剩下的九个男子一愣,知道自己轻敌了,连忙认真起来,招招都是冲着林筠初护着的鲜花去。 可是林筠初就像是泥鳅一样,几个男子眼见着自己的手就要碰到花瓣了,眼前一花,林筠初又不见了。 林筠初勾起唇角轻笑,前世自己也没少遇上杀人夺宝的事,主星权贵最喜猛禽猛兽的蛋和幼崽,越凶猛的野兽的蛋和幼崽对于他们来说越有炫耀的资本。 因此狩猎队没少接这样的单子,保护脆弱的东西对林筠初来说,不过家常便饭而已,发狂的猛兽她都没少对上,这些打手战斗力,不及失去幼崽的母兽的千分之一。 几个打手招式没少出,没碰到人家不说,自己反而吃了不少闷亏。 眼见着兄弟一个个倒下,剩下的几个都有点慌了,围着林筠初转圈,暗暗忍着被林筠初锤到的疼痛,就是不敢出手。 该死,这女人力气怎么这么大! 几个人僵持着不动,唐老爷子的眉头越来越紧。 “咳!” 堂堂几个男子,对上一个女子,居然怂成这样! 几个打手听到唐老爷子的提示,只好硬着头皮冲上去。 本来就怂,自乱阵脚之下破绽百出,没一会儿剩下的几个也都全倒下了,躺在地上“哎呦哎呦”地呻吟。 能起来也不起,这女人下手太黑! 胜负已见分晓,林筠初护在腹前的鲜花完好无损。 唐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不错,就你了。姑娘哪里人,以前是做什么的?” 唐老爷子问完,又解释了一句:“还请姑娘不要见怪,此事事关老夫爱女,实在不得不仔细一些。” “可以理解,小女林筠初,是由唐家护院银如棋介绍来的,以前在西南,去年七月来到本镇榕树村,前不久搬至镇上,就在西巷尽头,在银如棋家的隔壁。以前算是个猎户,常常要抢野兽幼崽,因此方才才能护得鲜花不受损害。” 林筠初不卑不亢地回答着,顺便提上银如棋,给银如棋刷个脸熟。 果然,唐老爷子注意到了站在一侧的银如棋,认得出来是老管家常提到的能力不错的护院,更满意了:“银如棋这件事办得不错,赏银五两,好好干,唐家不会亏待你们的。” 银如棋惊喜地上前领赏,意外之喜呀,他原本只是想帮帮林筠初而已。眼看着上工时间就要到了,便和唐老爷子说了一声先行离开。 “加上你人就齐了,明日辰时初到这里来,待其他人一到,便可出发。” “好。不知路上是否要骑马?若是,这马是东家备着还是?”林筠初问。 以防万一,还是先问清楚再说。 “自然是唐家备着,干粮都备好了,届时有唐家护卫队队长领着,你们只需尽快赶到目的地,平安将小姐护送归来便可。对了,你可会骑马?” 唐老爷子忽然想起来这个问题,虽然大多猎户是会骑马的,但是,万一呢? “还不会,如果唐老爷子放心的话,借筠初一匹马,今日筠初练上几个时辰,应当是能学会的。” 唐老爷子:“……” 居然还真不会骑马,唉,算了,时间紧迫,也只能如此了。 “行,唐家不缺马匹,管家,你带林姑娘去找李淮,叫老李好好教教她,务必教好了。食物也叫人一起备过去,争取今日就让她学会。” “是,小的这就去办。”老管家领命,招手示意着林筠初跟上。 李淮是唐家护卫队护卫长,对于林筠初这个女孩还是有点好奇的。 他几个手下被叫过去,回来的时候鼻青脸肿的,还有些暗伤,这可是头一次见。 第79章 “林姑娘,喜欢哪一匹马,自己挑,挑好了我们到郊外去跑上几圈,保准你今天就能学会。” “好,今天就麻烦李大哥了。” “好说好说,今天你不麻烦我,明天我就麻烦了。”李淮爽朗一笑,丝毫没有一丝对女孩子的轻视。 唐家的马厩里一排马匹,马匹被养得毛发油亮、高大健硕,林筠初看一眼就被吸引了。 挑挑选选,选了一匹纯黑的大马。 “你这小姑娘倒是会选,行,就它了吧,那我们就去郊外了?” “好。” 学骑马一事,林筠初本以为有多难,没想到挺简单,也不知道是马匹温顺还是李淮耐心,又或者自己天赋高,反正没出一个时辰,林筠初就自己骑着马放飞自我,李淮跟在身后追都追不上。 连着跑了几圈,林筠初总算过足了瘾,自己在李淮跟前停了下来。 “跑过瘾了?”李淮笑着看她。 “过瘾了。”林筠初挺开心,虽然骑马没有开飞行器爽,但是这种在风里自由奔跑的感觉,是真的挺不错。 “你学得倒是快,跑也跑了,该回去了,接下来几天怕是都在马上,你第一次骑马,自己做好防护,要不然大腿磨伤了有你受的。” 李淮还挺喜欢林筠初这性格的,不扭捏,不高傲,跟这样的人共事想必挺舒心。 第67章 有问题 林筠初得了李淮的建议,回去叫叶新夏连夜缝了一块软垫垫在马鞍上。 对于林筠初即将出远门,银家兄妹还有点舍不得,因为没人给他们做饭了。 临行前,唐老爷子将林筠初叫到书房,过了许久才出来,至于讲了什么,就只有两人知道了。 去迎接的一队人马。除了唐家拨出来的五个护院,还有镖局请来的五个,加上林筠初,一行人十一个一同策马而去,扬得灰尘滚滚。 大约是林筠初一行人来了,唐少爷放了心,将林筠初带到唐小姐屋里叫林筠初看好她,自己出去忙了。 见到唐小姐的时候,林筠初都惊呆了。 路上跟几位年纪稍长的护院聊起,唐小姐长得不说国色天香,但也是小家碧玉,可眼前的人,双目无神,骨瘦嶙峋,裸露在薄被之外的双手布满厚茧,哪里还有一丝大家小姐的样子。 “小姐,我是林筠初,是唐老爷子派来接你回家的,这一路上我将作为你的贴身护卫护你左右,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林筠初站在唐小姐的床前轻声说着。 也不知是哪一个字或者哪一句话触动了唐小姐的心,唐小姐无神的双目终于聚了焦,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滑落。 林筠初稍稍松了口气,有反应就好,有反应就好办了。 此时唐小姐房内并没有其他人,林筠初看她的精神状况不太好,沉默着站在一边想让唐小姐休息。 可半个时辰过去,唐小姐仍然睁着眼睛发呆。 林筠初觉得不对劲,不止唐小姐不对劲,别的地方也不对劲,贴身丫头哪里去了,这么久的时间,就是打包行李也该是在这个屋子才是,总不能是少东家没安排吧。 “小姐,要不要起来走走?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不过十日就能到历先镇见到老爷子,小姐这样子若是让老爷子瞧见,老爷子怕是受不住。而且长此以往下去,对你身体也不好。” 唐小姐闻言又哭了,就是默默流泪的样子,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反应。 “听说小姐已经出了月子,是可以站起来活动的,小姐若是没力气,筠初扶你起来?” 林筠初拿不准唐小姐的意思,只好伸手去握住唐小姐的手。 这一次唐小姐有反应了,与林筠初相握的手微微用力,头也偏向了林筠初。 “我们起来?” 唐小姐流着泪微微点了点头。 唐小姐瘦得厉害,林筠初扶着她都觉得轻飘飘的。 将人轻轻扶起来让她靠在床头,林筠初从一旁取来唐小姐的衣服,给唐小姐披上。 可是刚刚披上的衣服很快被她扯了下来。 “热吗?”林筠初问完,觉得不对,自己都还穿着两件呢,唐小姐一个病号不应该会觉得热的。 于是林筠初又问:“衣服有问题?” 可能是林筠初的细心,又是唐老爷子派来的,唐小姐的戒心稍稍放下了一些,轻微地点点头。 此时的她,不再是之前麻木的样子,眼神有了一丝光亮。 林筠初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将衣服放在跟前闻了闻,倒是没什么异味。 林筠初不信邪,一寸寸将衣服摸了过去,摸到中缝的时候被扎了一下。 林筠初:“……” 果然如此。 将暗藏着的绣花针取出,林筠初才重新将衣服给唐小姐披上,这一次唐小姐没别的反应了。 唐小姐到底虚弱,林筠初也没太多经验,不敢随便将人带出房间,只扶着唐小姐在屋里走了两圈,听见唐小姐的呼吸开始急促的时候赶紧将人扶到桌边坐着休息,顺便喝水,润润嗓子。 这时进来了一个丫鬟,手上端着吃食。 林筠初的手还扶着唐小姐,在小丫鬟进来的一瞬间,她很明显感觉到唐小姐的身子僵了一下。 小丫鬟进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不满的神色,见到林筠初时才收敛起来。 “小姐,你怎么起来了,大夫说要躺着才行。奴婢扶您到床上去。”小丫鬟说着,也不等唐小姐反应,走到另一侧放下手中的东西就去扶唐小姐。 第80章 这哪里是一个下人该有的态度,至少张家的下人是不敢自作主张的。 林筠初看着小丫鬟扶着唐小姐的手关节泛出的白色,再看看从小丫鬟进来之后就一直低头的唐小姐,笑了。 在自己跟前下黑手,胆子够大,就是手段还是嫩了点。 林筠初没什么优点,但在其位尽其责的道理她懂。 就在唐小姐准备听话起来的时候,林筠初直接伸手过去掰开小丫鬟的手指。 这小妮子,果真是在暗暗用力! 林筠初也不客气,只掰她一个手指头,只听“咔嚓”一声,小丫鬟一声惨叫,双手都离开了唐小姐的身子。 唐小姐没了支撑点,身子又虚弱,直直倒在床上,脸上一片扭曲,显然脑袋被枕头磕得不轻,但却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你、你大胆!你凭什么伤我?我要告诉少爷你欺人太甚!”小丫鬟握着被掰断的手指,一双眼睛恨恨地盯着林筠初。 “是吗?那……我只能在你见到少爷之前,让你永远也见不到少爷了。”林筠初语气轻飘飘的,从腰间抽出唐老爷子给的匕首,漫不经心地朝小丫鬟走去。 “反正老爷子说了,在小姐身边,只要有不对劲的人,我只管处置,后果他来承担……” 小丫鬟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吓得直往后退:“你别过来!别以为拿着老爷的名头就可以胡作非为,谁知道你是不是许斌派来害小姐的人!” “小丫头嘴巴挺厉害,倒打一耙呀,没关系,不管怎么样,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这小丫头有点东西呀,难怪少东家看不出来人有问题。 “你们在干什么?!” 唐少爷站在门口,对着林筠初和小丫鬟怒喝。 小丫鬟看见唐少爷,仿佛看到了救兵:“少爷少爷救救奴婢,这人要杀奴婢挟持小姐呀。” “怎么回事?”唐少爷坐在唐小姐身边,心疼地看着唐小姐,自己这才离开多久,这里就乱成这样了。 “刚刚奴婢想扶着小姐到床上休息,可是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人直接掰断了奴婢的手指,还拿着刀要杀奴婢,奴婢求求少爷为奴婢主持公道啊。”小丫鬟声泪俱下,林筠初要不是当事人都要信了她的邪。 “林筠初,你说。”唐少爷看向林筠初,对于父亲派来的人,他还是比较信任的。 林筠初将自己从唐少爷离开之后到回来的时候发生的事都说了一遍,又道:“少爷若是不信,便请个信得过的人来看看,看看小姐休养了一个月的身子,身上是否还有新伤。” 唐少爷听完,看着唐小姐久久沉默着,难怪,难怪妹妹初见自己时还会出声求救,结果从狼窝出来之后反而愈加沉默寡言,原来就在自己眼皮地下,许斌都能安插人进来。小妹到底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吃了多少暗亏,都怪他太过自信,怪他太过粗心。 “来人!将这个贱婢乱棍打死,挂在门口以儆效尤!”唐少爷恨得咬牙切齿,不再看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的小丫鬟,自己蹲在唐小姐跟前:“宁儿,对不起,要是哥哥能细心一点……” 唐少爷声音哽咽,心中愧疚不已。 唐小姐见不得他伤心,将手轻轻放在他的手上安抚着。 “不……怪……你,她……坏。”唐小姐嘶哑着声音,流着泪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着。 许斌在这里势力有多大她是知道的,哥哥刚来这里,既要忙着生意,还要照顾她,同时还要对抗许斌的骚扰,身边还没多少人可用,本就焦头烂额,有所疏忽很正常,她怎好怪他,要怪,就怪许斌那个人渣! 第68章 贴身丫鬟 小丫鬟很快李淮等人拖了出去,没多久就没了声响。 “少爷,小姐身子弱,现下最需要的是保持心情愉悦,如此才能恢复得快一些。” 林筠初站在一旁恭恭敬敬。 唐少爷看着林筠初随手放在桌上的匕首。 那是自己父亲的贴身匕首,如今出现在林筠初手上,父亲的意思不言而喻,唐少爷决定相信自己的父亲。 “既然如此,小妹便由你负责照顾,事无巨细。父亲相信你,我也相信父亲不会派来一个会伤害小妹的人,只要你在这段时间能让小妹的身体有所好转,我再给你加五十两银子。但若是你别有用心,下场只会比刚刚那个贱婢更惨!”唐少爷恩威兼施。 “少爷放心,筠初定会好好照顾小姐,只是这院中的别有用心的人只怕不少,还请少爷好好清理一番,同时再请个大夫过来为小姐重新号脉。” 得清楚唐小姐的病情才能好好照顾不是。 唉,这钱可真不好赚,护卫变贴身丫鬟了,接下来几日有得操心了。 “好,我这就去安排。” 唐少爷摸摸唐小姐的头:“你好好的,哥哥去办事了,很快我们就能回家了。” 唐小姐:“……嗯。” 唐少爷一走,林筠初就在唐小姐对面坐下了,拉过小丫鬟端来的粥闻了闻。 唐小姐见状眼睛都瞪大了,双手紧紧捏着膝盖上的布料,眼里又泛起了泪花,以为林筠初和小丫鬟一样人前一套人后一套。 林筠初闻着味道有点奇怪的粥,又用勺子捞起来看。 “焯!”林筠初气愤地将粥放回托盘里。 唐小姐:“?”她生什么气? “这个吃不了,里面掺了沙子和别的什么东西,味道闻着也不对,我给你做新的。” 第81章 林筠初起身,问唐小姐:“你要和我一起去厨房还是在床上躺着?” “……去……厨、房。”我得看着你做。 “正好,我也不认得路,你给我指指方向。” 下人大约是被唐少爷都给叫了出去,一路上没见其他人,就连带着孙小姐的奶娘也不在。 扶着唐小姐在小厨房的凳子上坐下,林筠初开始翻看食材。 “食材挺齐全,小姐你想吃什么?喝粥?吃饭?不过你得吃清淡些,我看那小丫鬟之前也不干人事,现在突然给你做荤腥太足的东西你的肠胃受不了。” “喝、粥吧。”唐小姐觉得心里暖暖的,父亲派来的人果然细心。 “行,芥菜瘦肉粥怎么样?荤素都有,煮起来还快。”林筠初拿起芥菜扬了扬,给唐小姐看她即将要吃的东西。 “好。” 得了应允,林筠初开始忙碌起来,一边忙着一边跟唐小姐聊着天,缓解唐小姐的情绪。 “你不知道,从唐家出发的前一天我都还不会骑马,李淮大哥拉着我在郊外跑了一个下午。话说你爹的考核可严苛了,叫我护着一枝鲜花和十个护院打,要是掉了一片叶子或者一片花瓣,我都聘不上。我猜你爹是怕路上出事,男子不够细心可能打起来会伤到孙小姐,所以才考得那么严……” 林筠初叨叨絮絮地说着,唐小姐坐在一边听着又想哭了。 都怪自己没用,父亲年纪那么大了都还要事事操心自己。 林筠初看了她一眼:“你可别哭啊,跟你说这些就是希望你早点振作起来,这几日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有力气的时候多起来走走,回去的时候好好地站在老爷跟前,要不然到时候哭的可就是老爷子了。” “好,谢谢你。”唐小姐擦了擦眼泪,跟林筠初道谢。 “应该的,毕竟你哥说了,你要是好起来我还有五十两银子不是,为了银子我也得好好干不是。” “嗯。” 林筠初的插科打诨让唐小姐轻松了些,扶着墙慢慢站起来。 她本身就没事,就是坐月子的时候身子虚弱,丫鬟又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常常趁别人不在玩阴的,哥哥又忙,来看她的时间不长,每次她想说的时候总是被丫鬟打断,哥哥一走又被丫鬟来一顿狠的。 虐待自己也就罢了,可小丫鬟不满足,心情不好时就抱着孩子在她跟前让她看着孩子是怎么被掐哭的,奶娘跟小丫鬟一丘之貉,欺上瞒下,自己挨着饿没力气反抗,为了不让孩子受罪,她这才渐渐不想说话,等着父亲派人来。 果然林筠初一来,就把小丫鬟收拾了,现在哥哥正在收拾其他人,唐小姐只觉得这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熬的粥越来越香,唐小姐没忍住,肚子咕噜响了一下,脸上浮起了红晕,苍白的脸终于有了些许气色。 林筠初听到了,赶紧回头:“就快好了,等一下。” 芥菜瘦肉粥,若是以前,唐小姐是绝对不会看一眼的,只是这两年的苛待,能吃到一碗正常的饭对于她来说都成为了奢求。 刚刚出锅的粥冒着热气,唐小姐坐在灶台边慢慢地吹了,小口小口地喝着粥,眉眼都带着满足的笑意。 唐少爷处理了一众吃里扒外的下人,抱着小外甥女回到小妹的房间,结果房门敞着,人不见了。 “小妹?小妹?你人呢?林筠初!”唐少爷喊了几声没得到回应,着急得扯着嗓子喊林筠初。 好在小厨房离得不远,林筠初听到声音,出了厨房:“这儿呢,厨房这里。” 唐少爷松了口气,没出事就好。 “你们乱跑什么?” “大中午的不得吃饭么?小丫鬟端过去的粥不能吃,我又不放心小姐一个人在房间里,不就一起来厨房了。”林筠初理所当然道。 唐少爷被林筠初的态度惊到了,这是什么态度,这是个下人该有的样子吗? “说话规矩些。”唐少爷瞪着林筠初。 “啥规矩?我们就一合作关系,我可没签卖身契。你是要态度还是要你家妹子好?”要不是你粗心,你家妹子能遭这罪? 唐少爷还想说些什么,被唐小姐打断了:“哥,你吃过饭了吗,这里还有粥,刚刚做好的。” 唐少爷正饿着,懒得跟林筠初计较,将孩子递给林筠初:“抱着,我先吃个饭。” 第69章 护送 刚刚满月的小娃娃软绵绵的,林筠初第一次接触这么小的孩子,整个人都僵了。 这也太小太软了吧,不小心力气大了把小孩伤着了怎么办? 林筠初站在厨房门口保持着接过孩子的姿势,捧着,不敢动。 唐少爷盛了碗粥,回身见林筠初僵直的样子,笑了:“你不是挺能耐的么,怎么,连个孩子都不会抱?” 林筠初翻了个白眼,要不是心疼这个小娃娃,我揣着她就跟揣野兽幼崽一样。 说到野兽幼崽,林筠初想自己应该知道怎么抱了,调整了个姿势。 唐少爷一口热粥差点呛死自己:“你抱狗呢?” 林筠初挑挑眉,不说话,转头去看唐小姐。 唐少爷顺着她的视线看去,见自家妹妹正不满地看着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失言,讨好的朝自家妹妹笑笑,转头又白了林筠初一眼。 “没事,那样抱也行。”唐小姐声音轻轻柔柔的。 第82章 当妈的都说没问题,林筠初就放心了,抱着小娃娃在厨房里转圈走。 此时小娃娃已经醒来,黑溜溜的眼睛正盯着林筠初看,林筠初瞧她可爱,伸出一根手指去逗她。 小娃娃爱笑,没逗两下就咧着没牙的小嘴蹬着腿笑,口水都出来了。 唐少爷和唐小姐看林筠初脸上温柔的笑,知道她打心里喜欢孩子,才真真切切地放了心。 算了,看在妹妹和外甥女的份上暂且原谅你的无礼,唐少爷心想。 第二天就出发回历先镇,唐少爷紧着时间又去找了个奶娘,路上带着,又请了个大夫给唐小姐看了看,得知唐小姐除了思虑过重、气血亏虚没别的大问题。 于是一切从简,连唐小姐的伙食都由林筠初包了,原先的厨娘都给辞了。 托唐小姐的福,返程的时候林筠初不用骑马了,跟着唐小姐母子坐马车,还能吃上不少小零食。 林筠初:我收回前头说的话,这钱赚得真轻松! 归途无聊,唐小姐身子好了些,话也多了,主动找林筠初聊天。 “筠初,你能跟我说说一些趣事儿吗?” 有趣的事挺多,不过林筠初想起黄期和刘二宝,觉得最有趣的就是这两人了,便挑着说,说林景扬怎么欺负得黄期凄凄惨惨的,说刘二宝被队友怎么坑惨的。 唐小姐一边听着一边笑,怀中的小娃娃看到自家娘亲笑了,也跟着咿咿呀呀,小手胡乱挥舞着。 林筠初被萌的不行,坐到唐小姐身边,一起逗小孩儿。 正逗着,马车猛地一个停顿,唐小姐抱着孩子整个身子往前倾,林筠初连忙将人扶好。 “外边出了什么事?” “碰到山贼了。”马夫的声音有些干涩,显然是吓到了,伴随着还有前头传来的刀剑交戈的声音。 “我下去看看,你坐到正中间来,不要贴着车壁,危险。” “好,你小心些。” 这种情况下,能不添乱就不添乱,唐小姐有自知之明,按着林筠初的交代乖乖坐好。 李淮几个护院和镖局的几个兄弟战斗力不错,加上唐少爷和他的小厮,倒也能和凶神恶煞的山匪打个不相上下。 “林姑娘,你不过去一起对抗那些山匪吗?”马福战战兢兢地缩在车辕上。 “你怎么不去?”林筠初看着他似笑非笑,“打不到我跟前来就用不着我插手,别操你不该操的心。” 前头后头的马车,车夫要么跑草地里躲着,要么拿着棍子警戒着,就只有这个缩头缩脑的,腿软走不动不说,还叫人给他挡刀。 马夫被噎了一句,不敢说话了,这婆娘这嘴怎么跟刀子似的。 打斗声渐渐靠近,一个山匪冲出了包围圈,举着大刀就冲林筠初来,被背后追来的护卫飞了一刀正中后背,整个人直接扑倒在林筠初跟前。 林筠初趁着山匪还没站起身,踢足球一样往山匪腹部狠踢了一脚,直接将人踢出去两米远,落在追来的护院跟前。 护院直愣愣地看着大口大口吐着鲜血的山匪,暗叹:原来这姓林的对他那几个兄弟还是手下留情了。 护院拔了刀,确定这山匪废了,提着刀又转回去重新加入了战局。 “筠初,外头如何了?”唐小姐听到了闷响声,担心地出声问道。 “没事,好好的,山匪倒下了不少,再过一会儿就差不多了。”林筠初看着前方的状况推测。 “没事就好。”唐小姐摸摸孩子的小脸。 小娃娃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握着母亲的手指头乐得直流口水。 等所有山匪都被拿下,自己人也不同程度地受了些伤,考虑到此地不宜久留,众人只是简单粗略地包了扎,便又启程了。 林筠初回到车上见唐小姐精神不太好,于是接过孩子:“小姐,你先睡会儿吧。” 唐小姐点点头,将小桌子移到一边躺下。 路上不太平,自己还是好好听话比较好,不要再添麻烦了。 好在遇上山匪之后,很快就进了历先镇的地界,历先镇治安向来不错,一行人顺顺利利地回到了唐家。 唐老爷子得到了消息,早早来到大门口等着,迟迟不见有车队过来,老爷子忧心得不行:“怎么还不来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呀?” 管家赶忙安慰:“想来孙小姐毕竟年纪小,经不起晃悠,这边路不好所以才慢了些,老爷别担心,再等等,说定就快了。” 老爷子一想,老管家说的也对,心下没那么着急了,只是还是忍不住频频望向路口。 终于唐小姐的车队姗姗来迟,唐老爷子一见唐小姐抱着孩子下车,顿时老泪纵横。 “我的宁儿呀,你可回来了,担心死爹了,你怎么这么瘦了呀?” 老爷子颤抖着手,不可置信地看着瘦削的女儿,往下一看,看见唐小姐抱着孩子的手,心痛得说不出话来。 “爹,我没事,我回来了,女儿不孝,让您忧心了。”唐小姐也跟着哭,屈膝就要给老爷子磕头。 老爷子哪里舍得,连忙叫来唐少爷:“阿潋,还不过来扶着你妹妹?” 唐少爷赶忙上前,父子俩合力将唐小姐扶起。 “宁儿,回来就好,我们先进去吧,在门口让人看去了怕是要胡说八道。”唐少爷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轻声劝着唐小姐。 第83章 唐小姐也知道流言的厉害,乖乖跟着父兄进门,进门之前还不忘叫上林筠初:“筠初,你也跟着来吧。” 林筠初早就心心念念着回家了,以为人接回来就可以离开,没想到被唐小姐叫上,只好无奈地跟上去。 剩下的护院和请来的镖局兄弟惋惜地看了林筠初一眼,他们晚上聚会来着,林筠初这个人挺对他们胃口,本来想着请她一起去,叫上家人一起来,没想到…… 可惜了,以后有缘再聚吧。 十来个男人勾肩搭背着去跟管家领工钱去了。 第70章 拒绝 唐家父女两人进了门就开始对彼此嘘寒问暖,说着说着就哭成了一团。 林筠初站在一边看着,心里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 唐少爷看着父亲和妹妹一时半会儿平静不下来,趁着空隙,带着林筠初去账房领工钱。 “这是账房给的十两。”唐少爷将取来的十两银子交给林筠初,又自己掏了一张银票出来,“这几日小妹被你照顾得不错,这是我答应给你的五十两,这事别和其他人说,尤其是小妹和老爷子。” “好,保证一个字都不会漏出去。”林筠初开心了,将银子和银票收好,这一趟不亏! “林小姐,老爷有请,还请移步书房。”老管家匆匆赶来,对着林筠初做了个“请”的手势。 “去吧,应该是问小妹的事,你如实说便是。”唐少爷一脸淡然,显然早就料到老爷子会如此。 林筠初点点头,跟着管家走了。 “林姑娘,这一路真是谢谢你了。”唐老爷子红着双眼朝林筠初鞠躬致谢,女儿已经将林筠初所做的一切都说了,要不是林筠初细心,他的女儿都不知道…… 林筠初吓了一跳,赶忙深深鞠了一躬,回了礼:“老爷子言重了,筠初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所做的一切不过都是本分。” “好好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说得好,要是许斌那白眼狼懂得这句话,我的宁儿就不会受这些苦了。” 唐老爷子提起许斌就恨不得咬下他一块肉来。 这话不好搭,林筠初没说话。 唐老爷子也知道跟林筠初说许斌的事没用,也就那么一提。 “你说说,你到那边时,宁儿是怎样的?宁儿那孩子孝顺,总说自己没受委屈,我可不信。” 林筠初想到唐少爷说的如实交代,便将唐小姐这十来天的情况都一一细说了。 唐老爷子听完,搭在椅子把手上的手都要把把手给捏断了。 抚着胸口狠狠缓了口气,唐老爷子这才对林筠初说唐小姐交代的事。 “不瞒你说,这几日在路上多亏了你尽心照顾宁儿,宁儿想将你留下来做个伴;我也四处打听了一下,你家世清白,个人能力不错,又心怀仁义,所以我们唐家有意聘你为宁儿的贴身护卫,签活契,每年一签,月银十两,不知你意下如何?” 十两,这工资听起来就很令人心动。 不过,如果自己做了这贴身护卫,那大半时间就只能困在这后宅之中了,若不做,目前也接不到什么价格不错的活计。 林筠初左右想了想,一时间没法做决定。 “这……谢谢唐老的认可,只是这事,筠初还得考虑考虑,还望唐老宽限几日,筠初回去同家人商量一番再做定夺。” “也好,此事也是我临时起意,于你来说也算是大事,是值得好好考虑,如此,就三日,三日之后,不管你做与不做,都与我说上一声,我好再寻其他人。” 唐老爷子爽快地应允了林筠初的请求。 这边的事情一了,林筠初怀揣着六十两巨款脚步轻快地回了家。 说好的不管事成与否都要请银家小妹吃饭,林筠初回家冲了个澡,趁着时间还早到市集去买了满满一篮子的食材,鸡鸭鱼肉皆有。 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叶新夏和银如画下了工,结伴回家。 “新夏姐姐,你说筠初姐姐什么时候才回来呀?”银如画撅着嘴问。 她有点想念筠初姐姐做的饭菜了,虽然新夏姐姐也会做饭,但是……她还是比较喜欢筠初姐姐做的啦。 因为新夏姐姐做的菜比较清淡,而她从来都是无肉不欢,越重口越喜欢…… “算算日子,也就这两天了吧。”叶新夏也不太确定,出门在外,归期迟几天早几天都是正常,谁也说不准。 “好吧。” 银如画有点失落。 正踢踏着路上的碎石想着晚上要吃什么,鼻尖传来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新夏姐姐,你闻到了吗?好香!” 叶新夏吸了一下鼻子,再看自家院子里厨房的位置冒起的炊烟,唇角微微扬起:“闻到了,酸菜鱼的味道,应当是筠初回来了,晚上有口福啦。” “啊?真的吗,筠初姐姐回来了?你怎么知道的?”我们都还没看到家门呢。 “炊烟。”叶新夏言简意赅。 银如画抬头看去,还真是。 银如画性子耐不住,蹦蹦跳跳着先往前跑了。叶新夏看着她无奈摇头。 到底是个孩子啊,都工作了一天了还这么有活力。 林筠初正将蒸鸡端出来,厨房门口就探进来一颗毛茸茸的脑袋。 “筠初姐姐,嘿嘿,你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呀。”银如画一副口水就要掉下来的样子。 第84章 林筠初将锅里的水倒掉,准备炒青菜:“你猜,看看有没有猜中。” “嗯……那肯定有鱼对吧,还有鸡,我刚刚看到啦。”银如画古灵精怪的。 叶新夏从她身后过来,拍拍她的脑袋:“行啦,别闹啦,去洗手,然后将菜端到餐桌上,你哥应该也得了消息了,差不多该回来了,人齐了就吃饭。” 银如棋果然如叶新夏所说,饭菜刚刚上桌齐全,银如棋便来了。 四个人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饭,饭后银如棋主动去洗了碗之后才带着妹妹回了家。 林筠初将唐老爷子的邀请同叶新夏说了一下,想参考叶新夏的意见。 叶新夏:“工钱确实很优厚,主要是唐小姐对你印象也好,你过去的话应该也挺轻松的,就是,如果你要做这个贴身护卫的话,你可能一年到头都回不了几次家,也就每个月有一两天的假。白天要寸步不离地跟着唐小姐,晚上可能会睡在偏房,也可能要睡在唐小姐屋里的软榻上。你觉得这样的生活你能忍受得了的话,去做也不是不可以。” 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光这一点林筠初就受不了。 不回家,就意味着见不到叶新夏,一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一年之后她攒足了钱,回家,看叶新夏抱着孩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门口迎接自己? 这画面,光想想都受不了。 “算了,找别的活计吧,反正现在也不缺钱了。”林筠初决定明天就去回绝唐老爷子。 “嗯,你想做什么都行,反正我在锦绣堂还有月银,虽然比不上你赚得多,但是在镇上不用交租子的话,还是可以养得起我们两个的。而且,我们地里还有粮食。” 叶新夏举起手张开五指,从指缝去看夜空中的月光,丝毫不担心金钱的问题。 “说到田地,地里也差不多该回去看看了,除草施肥什么的。”林筠初叹气。 这活计,真的是看不到头呀,要不是目前自己还是农籍,要交粮税,她是真的不想再种地了,收成太低。 当然也可以直接交钱,但是农户以钱抵粮税的话,就要多交一些,收成有限的情况下,谁都不傻呀。 第71章 千粮村 唐老爷子对林筠初的拒绝感到很惋惜,不过也尊重林筠初的选择,只说以后如果想做这份工的话,随时可以来找他。 林筠初应下了,不过心里也清楚这怕是不会有以后了。 拒绝了唐老爷子之后,林筠初又恢复了榕树和镇集两头跑的生活,啊不,现在是到处跑的生活,因为林筠初忍痛斥巨资买了一头牛和一辆牛车,做起了载客运货的小生意。 “果然还是自由自在的爽。”林筠初驾着牛车慢慢走在山道上,感叹着。 牛车不能跑山道,但是跑官道还是可以的,市集日跑一趟,不说一夜暴富,但是也能挣个十天半个月的生活费,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牛来着。 非市集日就驾着牛车到处跑,走走看看,长见识,偶尔遇上几个需要坐车的人,这一天就差不多“公费旅游”了。 想跑就跑,想休息就休息,这日子想想都感觉潇洒极了。 叶新夏在牛车上,身子跟着车子的频率一摇一晃的,听见林筠初的感叹不由笑了。 “我就知道你经不住管,看人脸色的事你做不来。” 林筠初一想,点点头:“还真是,以前接活的都是队长,什么应酬也都是队长去得多,我们只需要干活就行,偶尔迫不得已去参加什么宴会也是兄弟几个躲在角落里吃东西,吃完就走。要我看别人脸色,我怕我们得打起来。” “那你队长挺好的,我听嬷嬷说那些贵人的宴会呀,都是虚与委蛇,言辞稍有不慎就会被人挑毛病。而且彼此之间明明都恨对方恨得咬牙切齿,结果在宴会上还要表现得跟亲兄弟一样,说话却又句句都是坑,出了什么事都是下人顶罪,内宅里面就更加血腥了,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去做内宅的下人。” “内宅血腥?为什么呀?” 林筠初好奇,一个家里头,拈酸吃醋难免,怎么还血腥上了? “争权夺利呗,女人想得到男人的宠爱,孩子想得到继承权,尤其是嫡庶之争,嬷嬷说那些人家呀,每年都不知道有多少孩子胎死腹中。男人宠妾灭妻的话,嫡子都不知道活得多艰难,大的身败名裂,小的就是重病缠身,大家都知道,但是又都不知道,可笑吧?” “那是挺可笑的,不过也理解,走到那样的位置,感情早就不如利益重要了,权势惑人呀。” 林筠初感叹。 说话间,牛车到了一个路口,有几个人在那里等着,一个老人和三个小孩见到林筠初的牛车赶紧招手。 “小姑娘,你这牛车可否拉人拉货?”一个老太太小跑着到了牛车跟前,笑眯眯地问,露出掉了牙的牙龈。 林筠初看路口堆积的几袋货物还有竹编的笼子装着扑腾的鸡,应道:“拉的,你们要到哪里去?” “去千粮村,这路钱怎么算?” “每二里路每人一文钱,货物超一百斤加收一文,按人头算,也是每二里路一文。超一里不足二里按二里算,不超过一里路的,上车收一文。小孩低于三尺的不收钱。” “那行,不贵,这里到千粮村十里路,我们四个人,有一个孩子不足三尺,货物不够一百斤,所以要给十五文,对吧?” 第85章 林筠初:“大娘算数不错呀。” 老太太咧嘴一笑:“还成还成,也就能算算这些东西了,多了也就算不清楚了。” 林筠初将牛车停在路口,下车帮忙将货物抬上车,请几个人坐好才扬起鞭子赶起车来。 “大娘,这大热天的又不逢年过节,路过的车子也少,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出来,这里离千粮村可不近呀。”林筠初赶着车感觉无聊,主动牵起话题来。 “道理都懂,这不是想碰碰运气嘛,还好遇上了你,要不然我们可得走过去了,就是辛苦些。我的大外孙女前天刚刚生了孩子,听说生得白白胖胖的可喜人,我得给她送些东西补补身子,顺便看看我的曾孙。” 老太太拍拍鸡笼:“这些老母鸡我可养了几年了,给我大孙女儿煲汤喝,她指定喜欢,这山上的野果呀,山货呀,她都爱吃,小时候年年来我这里找这些吃的。” 老太太大概真的很喜欢她的大外孙女,说起来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 “那可真是大好事,恭喜大娘喜得曾孙呀,她们有你这样的祖母定然是福泽连绵,生活美满。” “哎呀,同喜同喜呀。” 老太太得了祝福,更开心了,笑呵呵地停不下来。 一路拉着家常,牛车很快就进入了千粮村的范围,林筠初看着比榕树村还要大上几倍的耕地面积,而房子数量和榕树村相差无几的千粮村,惊叹:“难怪叫千粮村,这么多的地,一年的收成能吃上几年吧。” “可不是,当初我闺女就是看这田地多才让大外孙女嫁过来的,孙女夫家人好,这些年没少带着孙女来看我,这孝心,数一数二的。” 老太太拍拍膝盖,谈起孙女和孙胥来,眼里都是骄傲。 “那是挺好。”林筠初点头,“进村了,是哪户人家,该怎么走,我给你送到家门口去。” “那感情好,就前面那棵枇杷树那里,门前有个花圃的那户人家。”老太太往常坐车,人家都只送到村口,本以为林筠初也是,正想叫她帮忙送进村呢,没想到林筠初自己先开了口。 “好,准备到了,小朋友不要着急啊,车停稳了才能下,要不然得摔了。”林筠初抖抖绳子,放慢了速度。 车子停稳,三个小孩下了车,叽叽喳喳地就跑进屋,不多时几个大人跟着出来了。 亲戚见面,免不了一阵寒暄。 林筠初也没作声,和叶新夏一起将货物都取下来放到路边,其中一个中年男子看到林筠初的动作,猜到这是老太太又带了东西过来,一边和林筠初搬东西,一边和老太太说话:“伯母,你来就来了,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你也不容易。” 老太太:“你这话说的,孙女吃和我吃,都是一样一样的。” 货物搬完,中年男子主动问多少车钱,林筠初说了,于是又一阵推搡,最终还是中年男子付了车钱。 得了车费,其他的事就与林筠初和叶新夏无关了,林筠初爬上牛车,顺着道路往前走,打算参观一下这千粮村。 第72章 偶遇 千粮村不仅大,土壤还肥沃。 “这边的禾苗和稻谷的长势真好,土地还平坦,比我们村方便多了。”叶新夏又讲了三个内容。 不过林筠初听明白了:“确实是,土地平坦宽阔,农作物接触的阳光就多,这土壤还偏黑色,营养足,自然长得好。” 叶新夏转头看她:“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明明去年你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认识。” “那不是你春种的时候你忙着刺绣,我自己又不会也不敢乱来,才跑去跟村里的老大爷学的么,老大爷人好,我帮着他干一个下午,他恨不得将毕生所学都告诉我,挺可爱的一个小老头。” “就你机灵。” “可不是,我就是没见过比我还聪明的人。”林筠初厚着脸皮自夸。 叶新夏笑骂她:“你可真不要脸!” “嘿,脸皮这东西,该不要的时候死要面子那叫活受罪。”林筠初浑不在意。 两人插科打诨着驾着牛车从千粮村的另一个方向出了村,绕着村外的路往镇上的方向走。 没走多久,叶新夏就见路边趴着一个人。 “筠初,那里有个人,要不要去看看?”叶新夏碰了碰林筠初的肩膀。 此时已是正午,叶新夏正打着伞给两人遮阳,所以靠得近一些。 “哪儿?”林筠初转头四处看了一眼,她赶牛车需要看路,路边的草丛树荫下的东西她就没怎么注意到了。 “到了到了,停下来。” 林筠初将牛车停下,也看到了草丛里的人。 林筠初下了牛车,上前将人翻过来,没什么外伤,胸腹起伏着,还有呼吸,往脸上一看,嘿,还是个熟人。 “祁方?”林筠初拍了拍祁方的脸,“喂,醒醒,祁方?” 祁方感觉脸上被人拍了几下,费力地睁着眼想看清是谁,但是眼前一片花白,胸闷想吐,实在提不起力气来。 看见祁方还有意识,林筠初放了心,将对方的身体平放,一边给祁方解去外衣,一边叫叶新夏拿水来。 叶新夏被她解衣服的动作惊到了,愣了一下,恍然想起救人要紧,这才急急忙忙去拿水。 林筠初接过叶新夏手中的水,先是喂了祁方一口,然后将水倒在脱下来的衣服上,将打湿了的衣服覆盖在祁方的躯干上,再将水囊中的水洒在祁方的四肢上。 第86章 做完了这些,林筠初又蹲下去,用打湿的衣袖去擦祁方的额头和颈部。 叶新夏站在一旁,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猜测林筠初是在给祁方降温,也顾不上害羞,将打开的伞换个方向给祁方扇风。 “这样能行吗?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呀?”叶新夏有点担心,毕竟也是一条人命呢,而且这个人好像还是林筠初认识的。 “只能这样了,没带盐,带的话还可以给他喂点盐水,有冰块的话也不错,可惜都没有。” 林筠初想着以后出来,车上还得多备一点水和盐才是,最好带个小急救箱,这样遇上突发事件好处理一些。 在湿衣服和叶新夏扇风的共同降温下,祁方才感觉好了一些,胸闷想吐和头晕眼花的症状轻了一些,能看清林筠初的脸了。 “林、筠初?” “对,是我,好些了吗?”林筠初问,拿起湿衣服翻了一个面,重新盖在祁方的身上。 祁方本来感觉身上还热乎乎的,随着林筠初的动作,肚皮一凉,随后一块湿布盖上自己的身体,感觉自己又清醒了许多。 林筠初一直注意着他的状态,这下放心了许多,回车上取来另一个水囊,给祁方喂水。 就这样喂水,洒水,扇风,持续了许久,祁方终于缓了过来。 祁方拧干自己的外衣往身上套,红着脸向林筠初和叶新夏道谢:“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就……” 林筠初摆摆手,卸了牛车,将牛拉到树下休息,顺便让它吃点草啥的。 “举手之劳而已,好歹相识一场,少客套。话说你怎么回事,大热天的,步行,还敢一个人走在荒野道路上,命不要了?” 祁方难得会被一个比自己年纪还小上几岁的人这么问,一时间有些尴尬:“我往常也走,本以为不会有事,没想到这次就栽了,以后不会了。” 林筠初毕竟和祁方也不大熟,刚刚那句其实已经算是逾矩,听到祁方这么说,也就不再追问,给叶新夏和祁方互相介绍了一下,就不再说话了。 林筠初不说话,叶新夏和祁方就更加聊不起来了,周边就只有风声和牛吃草咀嚼的声音。 最终还是祁方觉得有必要打破眼前的沉默,主动开口:“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就出来逛逛,顺便看看能做些什么小生意。”这是事实,林筠初也觉得没什么不可说的,便实话实说了。 “如此,你们想做什么样的营生?”祁方问完,觉得自己的问法可能会引人误会,赶忙解释,“我不是想打探什么,就是这些年我走过不少地方,所以想问问你们,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得上忙的地方,毕竟刚刚你们也救了我不是。” 林筠初本来也没多想:“没事儿,我们其实也没想好,要不然也不会在这儿了,目前就是赶车挣点辛苦钱,之后的还是没想好。” “这样啊,那我想想。”祁方皱着眉头开始思考,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林筠初、榕树村和历先镇的信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为林筠初分析优劣势。 林筠初点头,没怎么在意,反正也不着急,看着牛不吃草了,祁方也没什么事,于是将牛牵过去,将牛车重新装好。 “好啦,先回去吧,别纠结了。新夏上来。”林筠初自己爬上了车,拍拍身边的位置,让叶新夏给她打伞。 “还是有点热,你折几根树枝,叶子多点的,自己遮一遮,再晕过去我们可就没水救你了。” 林筠初见祁方直愣愣往这边过来,赶紧提醒道。 祁方也怕自己给人添麻烦,折身回去折树枝。 牛车很快就到了镇上,林筠初将车停在一个客栈门前,将祁方放下后才赶着牛回家走。 再好心也不能随便将人带回家不是。 第73章 杂货铺 林筠初完全不将祁方的话放在心上,但是祁方却把林筠初的营生当成了目前要完成的任务。 在客栈睡了一晚,又去看了大夫,确定自己的身体没有问题之后,开始做起市场考察来。 一天天的在街上晃悠,看市集都有了哪些店铺,分别都做了什么营生。 跑了十来天,终于得出了结论,于是给了林筠初一张纸条之后,终于安心地离开了。 林筠初看着客栈跑腿送来的纸条,陷入了沉思。 内容不多,只有三个字:杂货铺。 林筠初一拍脑袋,可以呀,她怎么就忘了这个,星际的大型商场可不就是个高端一点的杂货铺嘛,反正什么东西都有卖。 想法不错,但是资金上面出现了困难,目前手里的银钱租个店铺没问题,但是租完铺面加上装修,进货的钱就不够了。 林筠初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门道,只好等叶新夏回家之后同叶新夏商量。 “不若你多辛苦一些,到各村去问问谁家需要买些什么,记录下来,给他们买好了再送上门去,收些辛苦费,或者跟货郎一样,这个村收点东西,拿到另一个村去卖,等钱攒够了再想租店铺的事。” 叶新夏也从未接触过这些,想来想去,只想到了这个办法。 “也行吧,就是辛苦我们家的牛了,才刚刚买来,就要担起养家的重任。” 林筠初摸摸牛头,往石槽里又加了一碗玉米粉和一碗水,拿木棍拌了拌,使玉米粉和石槽里的干草料混合起来:“多吃点吧,吃饱了就得干活了。” 第87章 大黄牛似是听懂一般,歪着头蹭了一下林筠初的手,然后埋头苦吃。 叶新夏见她这么语重心长地和牛说话,觉得有趣,也过来跟着摸摸牛头。 “就辛苦一段时间,等铺面开起来了,请几个人专门去各地收货,你就可以享福啦。” 林筠初哭笑不得:“你怎么戏比我还多?” “那不得让它知道前途光明才有力气干活嘛!” “有道理!” 林筠初笑着点点头,对着大黄牛好一阵嘀嘀咕咕,这下轮到叶新夏哭笑不得了:“行了,你再嘀咕下去,大黄都觉你说假话了。” “大黄?”林筠初疑惑,突然反应过来:“也对,大黄牛叫大黄,正好。” “让大黄安静一会儿吧,我们得商量一下具体该怎么做才行。” 两人进了屋,嘀嘀咕咕就是半宿,最后决定还是慢慢来,先赶着牛车跑一阵子,拉拉客载载货,多在各村走走问问,看看可行性如何。 左右家里的银钱只要不乱来,可以衣食无忧好几年。 值得一提的是,叶新夏的试用期过了,月银涨为一两,这还只是固定月钱,若是她能琢磨出一些什么新花样啥的,还有奖励。 如此一来,林筠初的杂货铺是否能快速开的起来就不重要了。 叶新夏并不怎么在乎,只要林筠初开心就好。 林筠初本就是个心大的,没人催,也就不着急了,每天送叶新夏出门之后,自己赶着牛车到处晃悠,看见哪个村有点什么新奇的东西就收购一点。 半个月下来,家里就堆了不少杂货,林筠初也不跑了,开始琢磨店铺的装修。 这天晚上,叶新夏早早就上了床,打算第二日和林筠初一起跑车,给林筠初一个惊喜。 结果这一觉,也不知是因为睡前想了林筠初还是怎的,又梦见了林筠初…… 梦里她和林筠初身着大红的喜服站在挂满红绸的小院里,四周锣鼓喧天,还有立在高堂位的嬷嬷的牌位、一声声的恭喜和百年好合…… 叶新夏是被打更人打更的声音惊醒的。 叶新夏盯着床顶的纱帐,回忆刚刚的那场离奇又旖旎的梦,整个人出了一身热汗。 叶新夏拍拍自己的脸颊:“疯了我,怎么会做这种、这种……梦。” 深呼吸了几下,身上的那股热意依然没有减下去,叶新夏翻身下床想喝口水冷静冷静,却见林筠初的房里还透着光。 “这么晚了还不睡?难道忘了吹灯?”叶新夏有些疑惑,用手做扇子往脸上扇了扇风,等脸上的热意下去了,才走过去轻声推开了林筠初的房门。 林筠初听见声音,转头看去,有些惊讶:“你还没睡?明天不用上工?” “不用,我这个月才休了两天,还有四天,接下来四天我都可以休息。”叶新夏看着烛火之下的林筠初的脸,想起刚才的梦,耳尖又染上了些许艳丽的红色,只是夜晚光线不足看不出来,“睡醒了,看见你这边还亮着,过来看看。” 叶新夏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这几天我跟你跑几趟,当是散心吧。” “那感情好,你过来。”林筠初拍拍身边的位置。 叶新夏看着林筠初一脸放松的样子,悄悄舒了口气,慢慢走过去。 待叶新夏坐好,拿着手中的稿纸给她看。 “给你看看我设计的货架,到时候店里的货就这么分类放,明码标价,顾客来了需要什么就自己拿,我们坐在门口收钱就成,买得多的只要路可以通牛车,还可以给他们送上门。” 星际有飞行器,交通便利,哪怕只买一件物品也给送货上门,这里没那交通条件,就只能给大客户便利了。 叶新夏听完眼前一亮:“这个想法好,分门别类明码标价不骗人,这样子的话,图方便的人可以直接在店里购买,完了还不用自己花钱请人运回去,两手空空的还可以再去逛逛街,吃点东西,不会累也不怕人偷。” 林筠初得意:“是吧?我也觉得挺好的。” 叶新夏失笑:“你呀,就经不得夸,一夸就这样子。” 大概是梦的影响,叶新夏看着林筠初的时候总感觉心里有股不太正常的情绪,看她笑就觉得开心,特别是那种得意的小表情,特别的灵活生动,生生让她挪不开眼。 但是不看吧,目光又总是不自觉得跟随着林筠初的身影移动。 林筠初将图纸放好,脱了鞋上床。 叶新夏看她是要躺下休息了,便要起身回屋,哪知袖口被林筠初拉住了。 “怎么了?” “睡我这屋吧,反正床大。”林筠初说完,怕自己的的邀请太过突兀,又跟着解释,“你往常都睡得挺好,今晚却睡不着,是做了什么不好的梦了吗?睡我旁边,牛鬼蛇神不敢靠边的。” 叶新夏看着林筠初关心的脸,心想,“牛鬼蛇神”可不就是你么? 不过……有点心动是怎么回事? 第74章 夏夏 最终叶新夏也没拒绝,回屋抱了自己的枕头过来,吹了灯,爬到床的里侧背对着林筠初躺下了。 她隐约知道自己对林筠初的感情可能有点不对劲,她不傻,这种悸动,已经超出了友情,但也不是亲情,剩下的就是……爱情。 爱情啊,想到这个可能,再想想自己和林筠初这些日子的点点滴滴,叶新夏脸上又泛起了热意,和林筠初在一起,好像,也不错。 第88章 心上人就躺在身边,林筠初一点睡意都没有,听着身边人的呼吸渐渐平稳,估摸着人睡着了,悄悄伸手将人搂了过来,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这才闭上了双眼。 叶新夏正闭着眼唾弃自己,忽然被人扒拉过去,直接滚进了林筠初的怀里,本以为只是林筠初习惯性想抱点东西睡,没想到顷刻间额头就传来了一阵温润的触感。 叶新夏:“……” 这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难道林筠初对她也有别的想法不成? 叶新夏不敢动,暗暗放松着身体假装自己睡着了,只不过那忽然加速的心跳声出卖了她。 林筠初是何等耳力和警惕心,察觉不到那才有鬼了。 今晚的叶新夏有点不太对劲呐。 她闭着双眼,放缓呼吸,等了好一会儿,头部慢慢往叶新夏的颈窝蹭去,轻声呢喃:“……夏夏……” 叶新夏:“!” 娘嘞,大事件呐,怎么办?!有谁来给她指点迷津一下吗?!求求了! 林筠初有心试探,听着她越来越急促的心跳声,故意在她颈窝黏黏糊糊地说着“梦话”:“……夏……亲……” 林筠初呼出的热气就扑在颈间,黏黏糊糊的声音和之前梦里新房里……的相差无几,还近在耳侧,叶新夏这下是真的如何都装不下去了,心跳如擂鼓,却又不敢动,整个人都僵了。 原来你对我也不是没感觉啊。 林筠初勾起嘴角,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也就不再折腾人了,挪开搭在叶新夏腰上的手臂,头也侧到另一边,似是被热到了一般,放开了叶新夏。 “呼——” 叶新夏轻轻地、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总算放开了,要不然她都要怀疑自己的心脏再那样跳下去估计得蹦出来。 叶新夏默默缓了一下,见林筠初没反应,心思动了动,悄悄蹭过去,像刚刚林筠初那样,将头蹭到了林筠初的颈窝,又将手搭在林筠初的腰上,这才安心地进入了梦乡。 林筠初耐着性子,确认这一次叶新夏真的睡着了,才侧身过来,重新将叶新夏搂进怀里。 感谢这种老房子,冬暖夏凉,哪怕在炎热的夏天,夜晚也是需要盖上薄被,要不然她一搂上叶新夏,叶新夏估计得热醒。 下巴蹭蹭她的额头,含着笑和叶新夏一起去会周公了。 大概是真的放松了,两人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阳光透过纸糊的窗洒在床上,照得床上暖洋洋的。 床上搂在一起的两个人大概是感觉到了热意,动了几下,终于清醒了过来。 叶新夏翻开薄被坐了起来,刚刚清醒就想到昨夜发生的事,有点不知所措,手忙脚乱地跨过林筠初到床的外侧去穿鞋。 “我去做早饭。”叶新夏穿好鞋,磕磕巴巴给林筠初留了这么一句话,捂着脸跑了。 林筠初看她明显穿反的鞋子,忍着没告诉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房门口,忍不住拥着被子在床上打了个滚,然后拍拍自己激动红了的脸,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好开心怎么办? 早饭做好的时候,两人都冷静了下来,好像是恢复了往常的状态,只是是不是真的恢复了,谁知道呢。 “热天饭菜留不得就,我就没多做,等会儿出门的时候带瓶酱,去买几个馒头备着,这样中午就不用回来吃饭了。” 叶新夏收拾着碗筷,一边和林筠初说着今日的午餐如何解决。 “好,我去套牛车,你等会给水囊灌水和带上拌酱,肉干也带上,路上当零嘴吃。” “嗯。” 东西都带齐了,林筠初在前头牵着牛,叶新夏在后边锁门。 这时隔壁的门开了,探出个小脑袋来。 “筠初姐姐、新夏姐姐,你们要出门吗?”银如画从门内出来,一手还捏着之前林筠初送的肉干,看样子是被啃了一半。 “是呀,出去看看,拉点客人,正巧今日小集。”林筠初说。 “那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我一个人在家好无聊。” 哥哥自从升了职,从外院护卫调为内院护卫,工钱涨了,值班的时间也跟着长了,她都好久没看见哥哥休息了,一个人在家孤单死了,又不能天天去隔壁找林筠初和叶新夏,毕竟人家也有正事。 “那就过来吧,带上水和一些吃食,锁好门窗,今天我们估计得晚一些才回来。”林筠初停下脚步,等着银如画。 “好耶!我马上就来。” 银如画说着跑进自己院子,准备东西去了。 林筠初只听见里面一阵杂音,然后看见小姑娘双手抱着一个老大的包裹出来,包裹上头没绑紧的口子还支楞了油纸伞的伞柄,脚下甚至还踢着一个小凳子,短短时间之内,可见动作之快、准备之充足。 银如画将自己的东西放到牛车上,转身锁了院门,这才爬上牛车,坐到叶新夏身边。 见两人坐好,林筠初说了一声:“走了,坐稳。”便走在前头牵着牛。 银如画见状不由好奇,转头去问叶新夏:“新夏姐姐,筠初姐姐为什么不上来呀?” “因为等会儿要路过镇集,她上来驾车的话,容易出事,出了镇集人少了才能上来。” 银如画点点头:“原来如此。” 林筠初赶着牛车出来的时候,正是不少人赶回家的时候,于是从街尾走到街头,林筠初的牛车上就坐满了人。 第89章 银如画看见人多了,懂事地从车上下来,和林筠初、叶新夏一起在地上走着。 林筠初默默牵着牛走在前头,听着几位乘客聊天。 几个老人聊着聊着,突然就讲到了年龄上。 “唉,老了,就这几里路,走着还行,但是买点东西就得坐车了。”一大爷叹气。 “可不是,年轻那会儿呀,挑着一百多斤的担子,村里到镇上一天可以走好几个来回呢,现在不行了。” “要不是这油啊盐啊少不了,孙子孙女又缠着想吃肉,我是真的不太想出门呐。” 林筠初听着他们的谈话,忍不住问了一句:“大爷,那货郎不是经常有担货来卖么?” 第75章 陈效 大爷摆摆手:“别说了,那货郎十天半个月能来一趟就不错了,他就是来,也带不了新鲜的东西呀,我们村没有鱼塘,孩子们偶尔馋了想吃点鱼虾呀,还是得去镇上。” “那倒也是。”林筠初点头,“大爷,那要是有店铺能往村里送货,就是送到村里的话价格贵些,得收个辛苦费啥的,不过只要买得多,超过百八十文的,就不收送货费了,你们愿不愿意买呀?” 大爷听完哈哈一笑:“你这小娃娃想法倒是新奇,不过要是有这样的店铺的话,倒也不错,省得我们这些老胳膊老腿的到处跑了,特别是村里的那些孤寡老人呐,他们行动不便,冬日要是能有人拉些货过来,他们倒也能过得轻松些。” “是呀,要是能送货,在村里就能买到,贵些也是可以理解的,人家又是收货又是送货的,给个路费也是情理之中。” 几个乘客都纷纷表示希望林筠初的想法可行,自己就讨论上了,要是可以,自己会买些什么。 林筠初在前边走着一边默默了记下来,这些,以后可都是钱哪。 银如画也听出来了,悄悄拉着叶新夏的手,低声和叶新夏说:“筠初姐姐好聪明呀,这样以后不是赶集日也可以到村里卖东西。” “对呀,她一直都很聪明。”叶新夏很认同银如画的话,看着前头林筠初的背影,眼里有着自己都没察觉到的自豪。 不是每个村子都有可以通马车的路,一车子的人只有少数可以坐着牛车到村口或者家门口,通路的、不通路的,林筠初都记下了,跑商总得有路线不是。 在一个村口放下最后一个乘客之后,林筠初将牛拴在树下休息,自己喝了口水,叫叶新夏和银如画在原地等着,自己进了村。 不多时出来,手里就多了两个袋子,一个沉甸甸的,看样子是粮食,另一个袋子里面的东西有棱角凸出来,猜不出是什么。 “又去收了什么东西?”叶新夏问。 “荞麦和腊肉,家里没腊肉了,李老板那边这段时间生意不错,前几日还问我来着,给他带一些,在农户直接收价格低一些,反正都是顺路。这个荞麦听说那些身子富贵、常常感到头晕目眩、心悸耳鸣的人吃了有好处,煎饼子、做面食什么的都不错,所以也收了一些。” 叶新夏上前接过装着荞麦的袋子,差点没提起来。 叶新夏:“……” 这叫一些?这得有六七十斤了吧? 林筠初见她提着吃力,笑着又将袋子拿了过来:“这个重,你提腊肉吧,腊肉轻一些。” “好吧。”叶新夏松开手,去提另一个袋子。 回程之中,没有别的乘客,叶新夏和银如画都上了车,打着伞,猫在后面一边吃着零嘴一边聊天。 “筠初姐姐,刚刚你问他们的那些话,你是要开铺子吗?”银如画嘴里含着蜜饯,问林筠初。 “是想开一个,还在筹划中。” “这样啊,那你得租个铺面,你有看中的铺面吗?” “没去看呢,就去牙行问了问,租金太高,每个月三到五两银子不等,半年起租,加上三个月的押金,我钱不够来着,没好意思去看铺子。” “那正好,我们锦绣堂有个人有铺面,就是比较小,租金也不高,一个月二两银子,押一个月租子就行,不管租多久,租子按行价涨,不坑人,你要去看看吗?”银如画说着自己在绣堂得来的消息。 “是谁呀?我们一整天都在一块儿刺绣来着,我都没听到这个。” 叶新夏插嘴问了银如画一句。 “就是陈效哥啦,绣堂里唯一一个绣郎的那个。那天有个大娘问租房的事,他提了一嘴儿,那天你休息没来。不过大娘想租院子一家子住,陈效哥只有铺面,所以没租出去。” 陈效叶新夏认识,就是平时不怎么讲话,不过她知道他的绣技也挺不错的,自成一派,自己要想绣成陈效绣品那样的,还得再磨几年。 林筠初脑子里过了一遍,没印象,摇了摇头:“不认识。” “就是当时我们测试合格之后一起出来,如棋请他跟我们一起去吃鸡他没去的那个。”叶新夏点出了他们的交集点。 叶新夏这么一说,林筠初总算想起来了:“他呀,看起来有点文弱,还有点忧郁,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 “文弱我倒是认同,不过这个忧郁,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嗯……就是神态吧,当时你们一起出来,如画和你都很开心,眼睛像是会发光一样,他不太一样,眉头微皱,看起来有点失落同时又有点忧愁的感觉,不知道他忧愁什么。” 第90章 林筠初细细回忆着当时的场景,很神奇,她居然还记得很清。 叶新夏听着,有点酸,筠初当时居然还看别人,还观察得那么仔细,想到昨夜林筠初的样子,忽然不太想说话。 林筠初背对着叶新夏,不知道自己无意中让心上人想多了,悠悠驾着牛车往前走,心里还疑惑怎么突然安静了。 银如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见两个人都不说话,将口中的蜜饯咽了下去,然后开口:“筠初姐姐,你要是想看铺面的话,我明天去问一下陈效哥,看看铺面还在不在,在的话我给你们约个时间。” “也行。在的话我们过去看看大小怎么样,我随时都可以,新夏这几日也都有空。” 叶新夏听到林筠初的计划里有自己,又不气了,跟着“嗯”了一声,表示赞同。 第二日,银如画趁午饭的时候,拿着食盒凑到陈效身边,主动打起招呼来。 “陈效哥,我们一块儿吃个饭呗?” 陈效没料到银如画会跟自己打招呼,诧异之下有点犹豫,这男未婚女未嫁的,好像不太好。 银如画见他没说话,当他默认了,搬着小凳子坐在他对面,一边打开自己的食盒,一边同他说话。 “陈效哥,那天我听你说你有个要租出去的铺面不知道还在不在?” 陈效一听银如画找他是有正事的,悄悄松了口气:“还在的,你要看看吗?” 第76章 鸡腿 银如画摇摇头:“不是我,是我一个姐姐,她要开铺子,就是没找到合适的,听说你的铺子可以租多久都成,对吧?” “是的,不过我和我娘要住二楼,往常进出要通过铺面,而且我娘身子不好,晚上要睡得早,铺面要天黑的时候就要关掉,因着这个所以租金才那么低,也才一直没租出去,你要叫你那个姐姐想好了,要不然到时候我就不租了。”陈效认真地说,他是需要钱不错,但是有些东西还是先说好才行。 “啊,这样啊。”银如画感觉脑子有点乱,做生意的店里肯定会吵闹些,都是趁着晚上收拾,第二天才能保证店面整洁什么的,有点难哦。 “嗯。”陈效话不多,也没怎么将这事放在心上。 “那我回去跟姐姐说一下,她觉得行的话,我再来找你。你的铺子位置在哪里呀?” “街尾当铺的旁边,那里只有我一家铺子没租出去,我娘喜欢每天坐在门口看街上的人,很好认。” “那行,你等我消息,应该也就这几天了。” “好。”陈效话不多,随意点了下头,夹着食盒里的素菜,一口饭一口菜,斯斯文文地吃着。 正事办完,银如画总算有心思好好吃饭了,低头猛扒了两口,满足地长呼了一口气,筠初姐姐做的饭就是好吃! 陈效斯文惯了,往常也不关心别人,第一次见别人这么吃饭,简直大开眼界,看着银如画愣住了。 这小姑娘也太不拘小节了吧? 银如画察觉到对面没动静,疑惑得抬头看去,正好看见陈效食盒里唯一的一小盘素菜,再看看自己的两荤一素,满满的三个小碗,份量足足高出陈效的两倍,忽然有点羞涩。 自己好像……吃得有点多…… 银如画不是喜欢吃独食的人,她对陈效的印象还挺好,看陈效的菜少,于是把自己的菜挪了过去。 陈效:“?” “一起吃吧,我带了挺多的。”银如画眉眼弯弯,忍不住想要炫耀:“就是我跟你说的要开铺子的那个姐姐做的,可好吃了,你尝尝。” 银如画说着,直接给陈效夹了个鸡腿:“鸡腿给你,我好像不怎么看到你吃肉,筠初姐姐说了,要荤素均衡对身体才好,我带得多,你多吃些。” 陈效看着眼前大大咧咧、笑得一脸真诚的女孩,有点想说这样于理不合,被人看到不好,但是闻着鸡腿散发的香气,又有点说不出口。 他已经想不起来有多久没这样得到别人的关心了,自从自己因为身体原因选择了刺绣之后,得到的好像大多都是别人的嘲笑与不理解。 那些人,不论男女,总会嘲笑他娘气,不男人,甚至说他不男不女或者说他是小娘子,还有些人不只是自己瞧不上他,还跟他们的孩子说他坏话,所以总有孩子扔自己石头…… “哎?你怎么了?”银如画见陈效盯着那个鸡腿发呆,有些疑惑:“你是……你别不是不能吃荤腥吧?那我是不是闯祸了?” 银如画想起来有些病人是吃不了荤腥的,想起陈效看起来有些瘦弱的身形,再加上她从来没见过陈效吃过肉,吓了一跳,懊恼得不行。 陈效回过神来,看见银如画一脸愧疚,赶忙解释:“不是,能吃的,就是……太香了,想到了别的事情,谢谢你。” 银如画拍拍胸口:“那就好那就好,吓死我了,我得多吃两口压压惊。” 说完,端起碗来猛扒了两口,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 陈效看她像只小松鼠一样,嘴边还挂着米粒,难得的笑了笑,低头去吃银如画夹来的鸡腿。 鸡腿炖得软烂又蘸着酱汁,吃起来口齿生香。 “好吃。”陈效叹了一句。 “我也觉得好吃。好吃你多吃点,碗里还有好多肉呢,别客气。”银如画指了指推到桌子中间的小碗,热情地邀请着陈效。 只要是觉得筠初姐姐做的菜好吃的,那就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有好东西一起分享天经地义,银如画如是想,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对于陈效来说意味着什么。 第91章 陈效第一次遇上这么热情的人,完全不知道如何拒绝,于是在银如画的盛情邀请之下,多夹了几次肉…… 那天下午,陈效回家的时候,脸上都还挂着淡淡的笑容,陈母看着自家儿子这样子,忍不住问了一句,得知了事情经过,终于放了心。 作为母亲,这些年她也知道儿子不容易,总是遭受别人欺负,每次儿子回来都只报喜不报忧,可这是她细细养大的儿子,她哪里看不出来儿子在骗他,只是不想儿子想多了,才假装着信了。 如今,儿子这算是真的遇上好人了吧…… 陈效这边的事,银如画不知道,下了工就兴冲冲地往林筠初家里跑,自己就在隔壁的家都没进。 进了门,喝了口茶水,银如画大大咧咧地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说自己得来的信息。 “就在街尾呀,那等会儿我们过去逛逛,反正天色还早。”叶新夏提议。 “也行,吃完饭天还亮着呢。”林筠初也正有此意。 “我也去我也去!”银如画在一旁举着手,哥哥没回家,她一个人也不知道该干嘛,跟着走走逛逛也不错。 “行,一起去。”叶新夏笑着。 夏天昼长夜短,三人吃过晚饭,外边还是霞光满天的样子,照得院子的墙面都是黄橙橙的,泛着暖光。 小镇不是什么特别繁华的地方,市集散去之后,也就和村里没多大区别,商贩们该整理整理该打扫打扫。 林筠初三人在街上悠闲地走着,看着做熟食的商贩喊着最后一点,低价出售,看着摆地摊的小贩收拢起商品大包小包地收到小板车上…… 银如画见到卖糖葫芦的,问了叶新夏和林筠初要不要,得到两人不吃糖葫芦的回复之后,买了两串,一串自己吃着,一串拿在手上。 林筠初见状,怕她贪嘴反而伤了身子,于是随口提醒了一句:“山楂性寒,不要贪多。” “我就吃一串,这一串送人的。”银如画咔嚓一口咬下一个山楂。 “送人?谁?你哥?”叶新夏问。 不过银如棋好像也不是喜欢吃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的人呀? 第77章 有情况 “我不说,嘿嘿!”银如画调皮一笑,蹦蹦跳跳着跑前面去了。 “这孩子。”叶新夏拿她没办法。 “挺好的。”林筠初看着银如画的身影附和了一句。 银如画这孩子,看着大大咧咧没什么心思,但是心思细腻,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都有自己的分寸。 就像这糖葫芦,如果说是给她哥哥,那就没什么好避讳的,但是银如画没说,再联系一下当下三人出门的目的,那就可以推测出银如画要送的人是谁了。 男未婚女未嫁,私下关系好,也不能在大街上嚷嚷出来。 镇集不大,很快林筠初三人便到陈效说的位置,果然能看见一个大娘坐在门口拣菜,显然是在准备晚饭。 “大娘,这是陈效家么?我们找他有事。” 林筠初在门口看了几眼,这一楼当铺面的话说大不大,说小也谈不上小,反正如果要做简易装修的话,在一侧给陈效母子单独开个上二楼的通道绰绰有余。 刚刚开始创业,她也不打算开多大,总要慢慢来不是。 简单给铺面区域做了个划分,感觉还可以,林筠初便上前笑着和陈母打了招呼。 “是的是的。”陈母看着林筠初三人有些怔愣,没想到会有人来找自家儿子,而且还是三个姑娘,看起来还挺温和的样子,回过神来赶紧呼唤自家儿子,“笑笑,有人找。” 陈母话音刚落,里头就传来了陈效朗润的声音:“来了。” 陈效出现得很快,几乎是话音刚落,人就出现在了林筠初的视线里。 陈效看着林筠初感觉有点眼熟,再看看叶新夏和银如画,大概猜到了林筠初就是银如画口中那个准备开铺子的姐姐。 果然如陈效所猜测,陈效才刚刚站定,还没来得及开口打招呼,银如画就先给他做了介绍:“陈效哥,这就是我中午跟你说的姐姐,叫林筠初;筠初姐姐,他就是陈效哥,你们谈谈吧,我就不掺合了。” 叶新夏哭笑不得地摸摸她的脑袋,说得好像她能掺合似的。 林筠初和陈效互相见了礼,在桌子边坐下之后,这才开始谈起正事来。 “陈公子,这铺面我刚刚看了几眼,打算租下来,关于你的要求如画都和我说了,我能接受,不过有一件事得和你商量一下。” “你说。” “就是你和大娘进出的通道,我想从楼梯口到店门口的位置做一个隔断,如此,店里的客人就不会误闯二楼,大娘要是想下来放放风,走通道也不会被粗心的客人冲撞,如此,不知你意下如何?” 陈效沉吟片刻,觉得这个方法可行。 有单独通道的话,这样子自己和母亲不会路过林筠初的货架,避免了瓜田李下,进出也不用绕路从后巷经过,省了不少麻烦,于是便点点头:“可以,只是这些费用都得你来出,毕竟这租子已经很低了。” “行,这个是自然的,不知你还有什么要求,如果没有的话,找个你得空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到衙门去签契了。” 林筠初爽快地说,加一面墙不是什么难事,也花不了多少钱。 “就中午跟如画说的那些,天黑的时候动作要轻一些,也不一定要立刻关门,别的就没有了。我估计得过几天才有空,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过来,今日就没和管事的说休息的事。” 第92章 锦绣堂每十日给员工排一次时间,每月休息六天,想哪一天休息要在管事排时间之前跟管事的说,如果不说,就是月底一次性休六天。 今日正巧就是管事排时间的日子,他本月已经没有假了,虽然有跟管事说下个月五号休息,但是实际安排下来,可能会有点误差。 “没事,你什么时候有空,跟如画或者新夏说一声,她们回家的时候告诉我就行,左右你们都在同一个地方上工,见面也容易。”林筠初表示很理解。 “如此,多谢。”陈效站起来同林筠初行礼。 “以后还请多加关照了。”林筠初也跟着站起来,还了一个礼节。 租房一事,这就算是谈妥了。 叶新夏和银如画坐在门口和陈母聊天,银如画健谈又开朗爱笑,小嘴叭叭叭的说个不停,哄得陈母笑得合不拢嘴。 陈效和林筠初出来的时候见到这一幕,心下又放松了一些。 他很少见到母亲笑得这么开心,林筠初要是在这里开店的话,按照银如画中午对林筠初那亲昵的态度,应该也不会少来,以后母亲应当能高兴一些吧…… 银如画听到脚步声,见了林筠初和陈效前后出来,两人脸上都带着些笑容,兴奋地问:“谈妥了吗?” 林筠初笑着揉揉她的头:“妥啦,小功臣,明日给你做好吃的,想吃什么晚上告诉我。” “嘿嘿,我就知道有好吃的,那我得好好想想,我要大吃一顿!”银如画说着,“嗷呜”一声,咬下木签上最后一个山楂,那是刚才只顾着聊天没来得及吃的。 一口下去,被酸得双眼都眯了起来,活泼可爱的样子惹得在场的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银如画睁开眼睛,看见大家都在笑,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也跟着傻笑。 陈效越看她越觉得可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被陈母注意到了,不过没说什么,移开了视线当没看到。 笑够了,林筠初主动向陈家母子告辞,叶新夏和银如画也微微示意,跟着林筠初走了。 三人本来并排走着,林筠初正想问问明日吃什么,结果一转头,银如画不见了,赶忙向四周看去,只见银如画又跑着回了陈家,站在陈家门口说着什么,然后将她手中的那串糖葫芦递给了陈母。 林筠初忍不住挑了挑眉,还真有情况啊这是? 叶新夏见她停下来,也跟着停下脚步,有些疑惑:“怎么了吗?” “等等如画。”林筠初微微扬了扬下巴,示意叶新夏看陈家的方向。 叶新夏转头看去,没多想,只道:“那等等吧。” 没一会儿银如画就小跑着回来了,若无其事地走在一边。 叶新夏想问她干嘛去了,被林筠初轻轻拽了一下袖子,没问出口。 三个人就这么若无其事地回家去了。 陈母拿着糖葫芦,看银如画小跑着离开的身影,再想想自家儿子刚才的眼神,看着屋里自家儿子忙碌的身影,笑得意味深长。 这么多年,家里总算要有好事了吧。 第78章 开张 自从那日给陈效投喂成功之后,银如画好像找到了新的乐趣,叶新夏休息那几日,她便天天去找陈效一起吃饭,热情邀请陈效尝尝她带去的美食。 陈效孤单多年,对于银如画突如其来的关心有点无所适从,但是有点贪恋这一份温暖,见银如画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便也不好直接驳了银如画的好意。 就这样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也只有叶新夏在的时候才表现得微微疏离一些。 堂里的其他绣娘大概也看出了什么,善意地笑着,没作声。 两个小孩都是适婚的年纪,走得近一些也正常,说不定就是一桩好姻缘呢,无事去干扰人家干什么。 月底,陈效的工日排了出来,果然有些误差,他申请的是五号,管事给排了三号。 陈效拿到了排表,在下工之前就去找了银如画。 “如画,时间出来了,三号那天,你回去同筠初说一声,那天亥时初我在衙门门口等她。” “好。”银如画拍拍胸脯,“交给我了,放一百个心吧。” 陈效的视线顺着她拍胸脯的手看去,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又急忙移开双眼,耳尖染上一点薄红:“那、谢谢你了。” “我俩啥关系呀,不用客气,我走啦,再见。”银如画挥挥手,走了。 陈效喉结动了动:“好,明天见。” 签契那日,见林筠初和陈效站在门口会面,正巧遇见张山海,张山海一听林筠初十来签契准备租房开店,大手一挥,叫了个小吏一下子就办好了,又给林筠初普及了一些交税的注意事项,确保林筠初都记下了,这才放心的让人从衙门离开,连签契的手续费都没收。 待林筠初和陈效出了门,才自掏腰包补上。 租到了铺面,紧接着就是装修,镇上就有木匠,林筠初都不用特意去找,直接找到木匠说定制货架,老木匠拍着胸脯说没问题,街上的店铺大多数货架都是找他定制的,经验丰富着呢,没多久就做出来了。 开张那天,银家兄妹和叶新夏都请了假来店里帮忙,本以为会很忙,结果林筠初这不靠谱的,开了门,在门口立了一块牌子写满打折、配送相关信息之后,吉时到了点了一卷炮竹,就没动静了。 “那个,筠初,你不安排一下招呼客人什么的吗?”叶新夏站在收银台前忧心忡忡地问。 第93章 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做生意的。 林筠初站在门口看着来往的赶集人,一点都不担心:“不用,有需要的自然会进来,消息我早就传出去了,乡亲们想来就来,不想来我拉进村去也是一样的。” 果然,林筠初话音刚落,门口就来了人,都是之前的乘客,过来见了林筠初还挺高兴。 “林姑娘,没想到你这店还真的开起来了,那你说的送货上门可是真的?”一老大爷背着手,笑呵呵地问着林筠初。 “五里之内在店里购满五十文的,十里之内购满八十文的,只要能通牛车,留个地址,给一半钱当定金,当天下午就给送到,牛车过不了的或者不需要送货的,只要购满这个数额的都给折扣,分别为九五折和九折。店内所有商品明码标价,绝不欺诈。” 林筠初耐心地给前来围观的群众解释。 “明码标价呀,这个好,不过我们也不识字呀。” “不识字不会问嘛,多问几次就记得了,买个东西还能识字,你就说赚不赚?” 围观的人吵吵嚷嚷,不少人已经被机灵的银如画迎进了店里。 小姑娘今日特意打扮了一下,本就活泼可爱还嘴甜招人喜欢,给大爷大娘一通夸下来,大爷大娘被哄地心花怒放,多多少少都买了一些;那些年轻妇人和男子就更别说了,一个是被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小孩夸,心里一高兴就进了店,一个是不好意思拒绝,犹犹豫豫地也被请了进去。 结账的时候,有个大娘一边看着叶新夏打称,一边说:“你们这铺子看着不错,东西也好,就是种类少了点,在这虽然买到了不少,但是等会儿还得到别的地方去。这个店名叫百货,我看这店里可没有一百种货呐,得多加一些才行。” 林筠初听到了赶忙上前解释加询问意见:“大娘说得是,主要是刚刚开店嘛,也不知道大家都喜欢什么样的商品,所以就进得少了一些。大娘不如说说想在店里买些什么结果店里没有的,我们列个单子,要是大家都需要,咱们就进货去。” 刚开店,林筠初也不敢进太多的货,一是资金不够,二是没有货源,店里大多商品都是游村收购来的。 大娘是个爽利人,见林筠初这个老板居然在询问自己的意见,心里的那一点不满也没有了:“我就是想买几个小陶罐小瓷瓶,回去装点油盐啊酒水什么的,那酒是自家酿的,味道好是好,就是有时候得送礼吧,装的东西不好看就感觉档次低了点儿,瓷酒瓶装着好看些。说到酒啊,你们这里料酒也没有,酒也没有,这些都可以加进来的。” “大娘说得是,我们会考虑的,谢谢大娘的宝贵意见,这样,我们给大娘拿双筷子当个添头,还望大娘收下。”林筠初从一侧的货架取了一双单独包装的筷子,放入大娘手中。 大娘没想到随便说个意见还能赚双筷子,高兴得牙花子都咧了出来,一边付钱,一边将筷子收进随身带着的小袋子:“你这小老板倒是会做生意,这筷子寓意好,大娘可就不客气了,谢谢了啊,祝老板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啊。” 大娘说完,提着东西就走了,林筠初只来得及跟她说一句:“欢迎下次再来。”大娘就不见人影了。 有了大娘打头,后边的客人多多少少都提了自己的看法,毕竟说几句就能拿一双筷子,普通百姓挣钱不容易,能省一分是一分。 也不知是大娘还是其他客人出去做了免费的宣传,不多时店里就涌进了一大批客人,有不少人买的东西不多,就是冲着免费的筷子来的,纷纷找林筠初说要进什么东西。 人家要说,林筠初也不好说自己不想听,还有一些需要送货的,林筠初干脆在二楼楼道口支了一张小桌子,直接坐在那里做登记。 直到申时,客人才渐渐稀少,店里的几个人才得以休息。 银如画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拿过柜台底下的水囊狠灌了一口,这才感觉活了过来:“我的娘嘞,做生意怎么这么累,我嘴巴都要说干了,还好过来之前吃了饭,要不然现在我得饿死了。” 第79章 送货 银如棋也累得够呛,他本来是看场的,防着一些手脚不干净的人,结果后来实在太忙,他也不得不跟着自家妹妹一起接待客人。 “累是累了点,不过今日倒是卖出去不少货物,有些货架都空了。” 银如棋接过银如画递来的水囊,也喝了一口之后,才缓缓做了个小结。 林筠初整理出要送货的名单,将桌子收了起来:“今天大家都辛苦啦,市集也差不多散了,大家休息一下稍微打扫一下铺面就可以关门回去休息了。我等会儿去送个货,来回大概两个时辰,天黑前就能到家。” “这就关门啦?”银如画惊讶得张大嘴巴,这才申时,再等等说不定还有客人呢。 “差不多,等你们打扫整理干净,也有小半个时辰了,不早了。”林筠初看着单子上记录的东西,一个一个清点过去,确认无误之后这才回答银如画的话。 叶新夏和银如棋一听也是,对于林筠初的安排没什么异议了。坐着休息了一会儿,开始着手整理起来。 林筠初安排妥当,规划了一下送货的路线,就回家牵牛去了。 …… “老头子,你说那个云夏百货商铺送货上门是不是真的呀,这都快酉时了,她们别不是骗我们的吧,后天可是大日子,明天就要开始准备了,耽搁了可怎么办?”一个大娘频频望着村口。 第94章 为了给小孙儿洗三,家里准备办一场酒席,大娘今日早早就赶集去了,买了一堆东西,家里也没个牛车,正愁着要是都买了该怎么搬回家呢,结果听见有人说新开的云夏百货商铺买东西可以送货上门,这可不得了。 大娘到店里一看,正巧大多东西都能买到,就懒得到处跑了,直接在云夏百货商铺买了大几百文的东西,交了定金,本来想着省事儿了,结果回到家后等了几个时辰,却迟迟不见又牛车进村,大娘就有点慌了。 大娘旁边的大爷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倒是半点不担心。 “慌啥,这商铺是到衙门办了手续才能开的,跑得了人跑不了庙,再说了,那叫林筠初的女娃娃这两个月没少在市集用牛车拉客,听说做生意挺实诚,你就别担心了。” 大娘在门口转了几圈,还是忍不住焦急:“钱也就罢了,就是这东西,明天是真的少不了的。” 大爷被大娘吵得没什么心思抽烟了,拿着烟斗正想说些什么,就见村口来了辆牛车,还插着小旗。 “来了来了,瞧你急的,人家能缺你那点东西不成。”大爷嫌弃地看了大娘一眼。 大娘也注意到了,她不识字,但是牛车上插着的小旗上面的字和店铺前面的牌匾一样,因此也确定了是云夏商铺真的把货给送过来了,赶紧迎了上去。 “哎呀,林老板你可算来了,眼看着这都酉时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林筠初驾着牛车,送了一车子的货,跑了好几个村子,好不容易到了最后一单,正想找人问路呢,哪成想客人自己就过来了,愣了一下,赶紧道:“不好意思啊大娘,路上耽搁了些,你家往哪儿走,我给你送家门口去。” 大娘不是个小气的人,见林筠初道了歉,也就不纠缠了,伸着手指了自家的方向:“就前边儿,我家老头子在那儿抽烟呢。” “好嘞。” 林筠初将牛车停在门口,将车上的东西都搬了下来,拿着单子一个一个核对过去,再次确认无误之后,取了个印泥出来。 “大娘,这些东西可都给你送齐了,你数数看,要是对了就付个尾款,扣去早上的定金,还要再付三百六十六文,付完了按个手印,作个凭证。” 林筠初将写得满满的单子放到大娘跟前,再送上印泥。 大娘第一次见这样的操作,不由有些好奇:“这个买个东西也要按手印呐?我们以前只有签契的时候才按的咧,我儿子说手印可不能随便按的。” 林筠初闻言不禁一笑:“大娘防骗意识还挺不错呀。大哥说得对,手印不能随便按,不过我这个是送货上门,单子上面只是你买了这些东西的名称和数量,还有你的名字、地址、金额,别的就没有了,你按个手印,就表示东西已经送了过来,咱们钱货两清了。也是为了防止有些人领了货回头不认账还到店里面去闹事。还请大娘理解些。” “原来如此,还是你们考虑得周到,那我就按了,你说清楚了我就放心了。”大娘听完恍然大悟。 大娘付完钱,伸出大拇指认认真真地按了个鲜红的手印:“好了,你看可以了吗?” 林筠初拿起单子看了一眼,点点头:“可以了,大娘这手印按得挺漂亮,清晰完整。” “哎呀,你这孩子可真会说话,一个手印还能看出好不好看来。”大娘第一次见人夸手印好看的,有点羞郝地摆摆手,转而关心起林筠初来,“你是一个人来的?你店里那个高高壮壮的小伙子怎么不来?” “他呀,只是来帮忙的朋友,就不过来了。” “那你得赶紧回去了,天色不早了,就当大娘多嘴跟你唠叨几句,以后得请个伙计来送才行,女孩子在外头奔走还是有点危险的,遇不上还好,遇上了一辈子可都毁了。你回去小心些啊,今天谢谢你啦。” 大娘看着林筠初,满脸的关心。 “行,那大娘,我就先回去了,多谢大娘提醒。” 林筠初被大娘关心的话捂得心里暖暖的,感觉一整天的劳累消去了不少。 “去吧,赶紧回去。”大娘挥着手,状似不耐烦。 林筠初确知那份隐藏其中的好心,朝大娘微微点头示意后,掉头回去了。 大娘看着林筠初从村口消失的身影,提着货物进了门,一边又去跟自家老头子唠嗑。 “这姑娘胆子也太大了点,早上我听他们说送货,还以为是那个留胡子的小伙子来送呢,没想到来了个小姑娘,可真叫人担心。” 大爷收了烟杆,也过来搬东西,一脸的感慨:“这世道啊,男儿都去了西南,女娃儿可不就得出来养家了么,没哪家的日子是容易的,当初我们不也这么过来的么。” “也是。” 第80章 卖女儿 叶新夏几个人花了小半个时辰将店里打扫干净,这才关了门去菜市买菜回家。 才刚走到巷口,就看见一群人围在那里叽叽喳喳的,人群里时不时传出来女孩儿的哭声和吵架声。 巷口是回家必经之路,人堵着叶新夏和银家兄妹也进不去,干脆就站在外围看热闹了。 里面实在吵闹得厉害,听不出个什么门道,叶新夏拉了一个大娘的衣袖:“大娘,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呀,怎么闹得这般大?” 大娘正巧是个从头看到尾的,回头看见叶新夏,知道叶新夏也是住这一片的,倒也不隐瞒,毕竟这种事吧,瞒也瞒不住。 第95章 “就是柳家的老头子想卖把小女儿送去一个县里一个大户人家那儿做小丫头,说得好听,那户人家的少爷是个荤素不忌的,要是去了,哪里能干干净净地出来。柳家大女儿不同意,这不就吵起来了。” 大娘一脸惋惜,心里直为柳家小女儿惋惜,摊上这么个爹呀,真是造孽。 都是邻居,柳家有两个女儿,叶新夏知道,还知道她们都挺能干,长得也不错。 “这,柳家是发生了什么急事了吗,怎么突然想这事儿来了?” 叶新夏觉得,要是有什么急需用钱的事,出此下策也情有可原,毕竟这种事在普通老百姓家中,太常见了。 大娘一脸嫌弃地摇头:“哪有什么急事,这不是柳家只有两个女儿吗,他们就觉得女儿养不了老,也不想着招个赘婿,就是觉得老了得靠侄儿。他侄儿又是个好赌的,在县里欠了赌钱,就来这里吹风,撺掇着柳老汉卖女儿给他还赌钱,说什么以后给柳老汉养老,也不知道柳老汉怎么想的,还真想卖女儿来着。” 银如画在一旁听了个全,世界观被刷新了一个遍,气道:“怎么有这么、这么不可理喻的父亲呀,自己的女儿都不疼,侄儿能靠得住的话至于找他还赌债吗?” 银如棋也点点头,理性分析。 “确实是,这卖了小女儿卖大女儿,按照柳家侄儿的赌徒心态,以后不得仗着柳老汉身边没人占了柳老汉家财,等柳老汉没用处之后,再将柳老汉赶出去,这种事还少吗?怎么这一大把年纪了还拎不清?” 银如棋难得一次性说这多话,大娘听着觉得挺有道理,一心二用,一边注意着人群中间的事态发展,一边和银家兄妹聊天。 “可不是嘛,也不知道那柳老汉咋想的。” 这时,柳家父女的争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叶新夏站在人群之外都还能听到柳家大女儿的歇斯底里的责骂声。 “小妹还那么小,那户人家怎么样你不知道吗?你奢望堂哥来给你养老,等你把我们卖了,再把你卖到矿山去挖矿,你才甘心是吧?” 柳鱼儿将自家小妹死死护在身后,红着双眼,一脸愤恨地看着自己的父亲。 她想不明白父亲到底是怎么想的,自己和妹妹自知以后要嫁人,所以平日里拼了命地出去找活计干,就为了能给父亲多攒点钱,免得自己和妹妹嫁人后父亲不好过。 可没想到,父亲居然动起了将才刚满十岁的小妹卖去当暖房丫头的念头,还是为了拿这个钱去给堂哥还赌债,可想而知,自己和妹妹往常给父亲的那些钱,恐怕早就被父亲悄悄拿去给堂哥了吧。 想到这个,柳鱼儿就觉得心口隐隐作痛,父亲怎么能这样呢,难道自己和妹妹在他心里就一点位置都没有吗? 柳老汉见自己大女儿居然敢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和自己说话,老脸涨得通红,气得神志不清,更加觉得自己侄儿说得对,这女儿就是赔钱货,养不熟的白眼狼。 “要不是你俩是个赔钱货,也不用去伺候人家,我是你爹,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个下贱的东西,钱赚不了几个,跟你爹摆脸子倒是熟练,再说你就跟你妹妹一起去伺候那少爷去!” 柳老汉叉着腰,伸出手指恶狠狠得指着自己的两个女儿骂,一口一个赔钱货、下贱的东西,仿佛他面对的不是自己的两个女儿,而是杀父仇人。 大约是骂得太难听,围观的群众也听不下去,纷纷出来劝架。 “柳家弟弟,你这话说得过分了,哪有这么说自家女儿的,你这样让两个小孩以后怎么嫁人呐?” “是呀,就说小姐妹两个往日也不是白吃白喝,我家的一些活计可都叫她们来干的,一年下来姐妹俩也能给你赚不少钱了,你这样说话多伤人呀。” “可不是,你那侄儿什么人你不知道?他娘重病躺床上他都不看两眼,还出去赌博欠一身债回来,他能给你养老?别做白日梦啦,你还是多多为自己女儿考虑考虑,谁说女儿就不能给你养老呢?。” 围观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的劝着,企图让柳老汉冷静下来,可惜柳老汉早就钻了牛角尖,哪里还听得进去,只觉得所有人都要跟他对着干,都不希望他过得好,发疯了似的,红着眼挥舞着手里的扫帚,企图把众人都赶走。 “你们这些黑心肝的就见不得我柳家过得好是吧,净会说些风凉话,都给我滚开!看什么看,小心回去瞎了你的狗眼,一群烂舌头的东西!滚开!” 好心劝架的众人有不少被柳老汉的扫帚打到,也生气了,往后退了几步,怒骂:“论黑心肝有几个黑得过你,就你这样的,还想有人给养老?你也配!呵tui!” 不少没说话的人平白挨打,还挨了骂,对柳老汉群起而攻之,场面一度混乱,银如棋见状赶紧拉着叶新夏和自家妹妹离开战圈。 银如画站定,看着愈加混乱的场面,拍拍胸口,走到另一边拉起叶新夏的手:“这也太可怕了吧,太不可理喻了!” “像这样的父亲确实少见。” 叶新夏轻声说着,为柳家姐妹难过,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帮助她们。 “哥,我想帮帮她们。”银如画摇摇银如棋的手臂,“你想想办法呀。” 第81章 观战 银如棋顿时头大如斗:“我、这,我怎么帮呀,买下她们吗?买来干什么?不买下来光劝也劝不通啊,你看看劝架的那些人。” 第96章 “好吧。”银如画有些失落地瘪瘪嘴。 不过想着哥哥还未成家,突然去帮人家女孩子说话,恐怕得被人家说闲话,对柳家姐妹的名声也不好,便也释然了。 还是顺其自然吧。 叶新夏有心帮忙,但也不知道该如何入手,只好站在外围看着,毕竟这事算起来只是人家的家事,贸然插手,以后怕是被柳老汉和他那侄儿死死赖着不可,得想个万全之策才行。 “我们还是先等等的吧,说不定筠初有办法,她应该也差不多回来了。” 叶新夏思索半天,也没想到办法,说了这句话,就顺着墙角蹲下来了,没办法,从开店开始,站了差不多一天了,累得慌。 众人吵吵嚷嚷一时半会消停不下来,就是吵吵,没动手,所以也没人去报官,巷口就那么堵着。 林筠初驾着牛车进镇,见街上的人比往常还少一些,还以为正巧大家都在吃饭所以没出门呢,结果才走到镇集中间,就听到自家方向那边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 怕家里出事,林筠初扬了扬鞭子,加快了速度。 没想到刚到巷口,就看见叶新夏和银家兄妹蹲在别人家屋檐下愁眉苦脸的。 林筠初从牛车上下来:“这是怎么了?怎么都堵在这儿?” 叶新夏把事情都说了一遍,林筠初听着无语极了。 “那就等等吧,现在大家都在气头上,不好解决。” 林筠初说着,甚至还还掏出了一把瓜子。 “你这,哪来的?”叶新夏看着她的举动,哭笑不得。 不过等着也是等着,有个消遣也不错,叶新夏自己也过去抓了一把,坐在牛车上跟着嗑瓜子。 “刚刚进的货,也是碰巧,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林筠初一边磕着瓜子,一边还对那边的状况做简要的评价:“骂得真脏,不过骂得好。” 银家兄妹也爬上了牛车,站得高看得远,看清了圈内的状况。 那边加入骂战的人越来越多,柳老汉骂不过,想动手,被手快的小伙子抢了手中的扫帚,只能在那跳脚。 银如画看着柳老汉的状态,有点担心,担心那些参与骂战的人。 “筠初姐姐,你看那柳老汉的脸都气红了,现在手也抖了,说不出话了,大家再骂下去,估计得把他气死。” 林筠初一听也觉得有道理,被气死的人也不是没有,如果柳老汉被气死,对柳家姐妹来说,这件事就复杂了,这些围观群众和参与骂战的人很容易里外不是人。 林筠初看了一圈,看见一个眼熟的身影站得远远的也在围观,便走了过去。 “小哥,要不你过去劝一下吧,再吵下去柳老汉怕是要不好了。” 被称为小哥的人,正是衙门里的小吏,前几天刚刚就是他给林筠初办理的一系列登记手续。 小哥也是住这一带的,值班回来见这边吵吵就过来看看,一般这种事民不举官不办,他也不好贸然插手,如今林筠初到跟前来说了,他也就不打算围观了。 “好,我过去看看。” 林筠初在张山海跟前算是红人,衙门里的小吏对她的事迹也了如指掌,一直礼遇有加,因此林筠初一说这个事,小吏一抱拳,就过去了。 “好啦好啦,大家散了啊,在这堵路呢,没看见人家一堆人堵着这回不了家吗?赶紧散了啊,柳家的事让他们自己处理去,骂也骂过了,就散了吧,要不骂死人了你们就得进去了,自己想想值得不?” 小吏是在衙门当差的,大家多少得给个面子,虽然觉得没骂爽快,但是看着柳老汉的样子,也怕自己真的骂死人得进去坐牢,嘟嘟囔囔着散开各自回家去了。 待众人散去,小吏看着抱在一起哭泣的姐妹俩,再看看坐在一旁一脸阴沉的柳老汉,叹了口气。 “柳老汉,唉,别的话我也不想多说了,就一句话,别人再亲,也亲不过自己亲闺女,你自己看着办吧。” 小吏说完,摇着头走了。 小吏走后,林筠初也牵着牛车慢悠悠从柳老汉家门口走过。 柳鱼儿听到声响,抬头看了一眼林筠初的慢悠悠甩着牛鞭的背影,心里慢慢涌出了一个念头。 柳老汉被人看了笑话,又被人围着骂了一场,心里不痛快,看着两个抱在一起的女儿,眼里的厌恶几乎要化成实质。 要不是这两个赔钱货,他哪里会遭上这一遭? 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围着骂,简直是奇耻大辱! 柳老汉起身,恶狠狠啐了柳鱼儿姐妹一口,哐当一下把姐妹俩关在了门外。 小妹柳蜻蜓被关门声吓了一跳,在柳鱼儿怀里打了哆嗦。 “姐、姐姐,我害怕。”柳蜻蜓抽噎着,脸上全是泪痕,眼角也被擦得通红。 柳鱼儿轻轻抚着柳蜻蜓的后背,轻声安慰:“没事的,姐姐在呢,不会让你去给变态做丫头的。没事,不怕,姐姐给你想办法,乖啊,小蜻蜓不哭。” 柳鱼儿心中酸涩,小蜻蜓才十来岁,要是真的被送到那个少爷手里,可怎么办呐。 要是娘还在就好了,娘还在的话就好了,娘肯定有办法阻止爹的。 柳鱼儿抱着妹妹安慰了一会儿,等妹妹在怀中睡着,才将她抱起来,准备抱回家中让她睡个好觉,毕竟今天是真的被吓得狠了。 可谁知,柳老汉竟然上了门闩。 第97章 柳鱼儿推了几下门板,没推动,又叫了柳老汉几声,柳老汉铁了心装死就是不给回应。 柳鱼儿意识到父亲大概是真的要舍了自己和妹妹,只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了出去,抱着年幼的妹妹靠着门板慢慢滑坐在地。 林筠初一行人回了家,趁着天还没黑下来,抓紧着时间喂牛的喂牛,拣菜的拣菜。 一顿折腾,总算在天黑之前将今日的大餐端上了饭桌。 开张第一天,就赚了不少,是个好兆头,几个人都挺高兴,甚至还备了酒,意思意思一下。 “来来来,今天开门红,大家碰一个,能喝就喝,不能喝碰一下就行。” 林筠初笑着举着小酒杯站起来,招呼小伙伴们起来碰杯,显然心情很不错。 第82章 请求 叶新夏和银家兄妹也挺开心,也都站起来碰了杯。 一顿饭下来,银家兄妹俩就干掉了大半坛子的酒,林筠初目测了一下,大概有两三斤的样子,再看看银家兄妹,脸不红气不喘,眼神清明,没有半丝喝醉的样子,心中折服。 这也太牛了吧,银如棋也就罢了,没想到银如画也是一员猛将。 眼见着银如画再一次往碗里倒酒,是的,碗里,因为银如画喝了第一杯之后,嫌弃杯子太小喝着不尽兴,自个儿换了个碗过来,林筠初赶忙出声:“如画,要不你先吃一点东西吧,我看你喝了不少,明天该难受了。” 银如画摆摆手,毫不在乎:“这个酒跟水一样,醉不了。” 说完,一碗酒就又进了肚子。 银如棋是一点不担心,自己拿着鸡腿慢条斯理地吃着:“不用管她,这种酒她喝不醉,烧刀子她都还能喝两斤走路不带打拐的。” 林筠初不知道烧刀子是什么样的酒,但是叶新夏知道,听见银如棋这么说,惊讶地看向银如画。 “如画,这是真的吗?” “对呀,我娘酿的烧刀子可带劲儿,等哪天她想起我和我哥来了,我叫她给你们带。” 银如画看大家都不怎么喝酒,干脆抱起酒坛子对着吹。 银如棋看得直摇头,但也没出言阻止,反正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 林筠初和叶新夏吃饱了,放下筷子和银家兄妹聊天。 正说着,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这又是谁来了?该不会又是张家人吧?” 叶新夏想起暖房那天,张家令下人送礼来的事。 “谁知道呢,我去看看。”林筠初起身去开门。 柳鱼儿抱着妹妹,紧张地看着林筠初家的院门。 不知道林筠初会不会开门。 她来敲门,其实也是走投无路了。 父亲不开门,她和妹妹都是女子,这小镇常有其他过路人,夜晚呆在外面实在太危险了,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只好来找林筠初碰碰运气。 林筠初打开门,见门外站着的柳鱼儿,有点诧异:“你……有什么事儿吗?” 柳鱼儿脸上红了红,尴尬的,但为了妹妹,也为了自己,硬着头皮道:“我爹锁了门,我们进不去,又不知道该去哪里,所以过来想问问你能不能收留我们一晚上,明天一早我们就走,绝不给你添麻烦。” 林筠初从院子门口看去,可以直接看到柳家的院子,确实是门户紧闭,再看看柳鱼儿怀中睡得迷迷糊糊满脸通红的柳蜻蜓,动了恻隐之心,侧身让了让。 “进来吧。” 柳鱼儿没想到林筠初这么好说话,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站在那里没动。 她还以为自己得求着林筠初才行呢,毕竟自己这事儿,沾上了就基本上等于和她爹她堂哥对上…… 林筠初见她没动,只好再次出声提醒:“进来吧,外边太黑了,危险。” 这一次,柳鱼儿反应过来了,赶忙抬脚进了院子,一边连连向林筠初道谢:“谢谢谢谢,给你添麻烦了。” “邻里之间,举手之劳罢了。” 林筠初关好院门,领着柳鱼儿进屋,在桌边给她摆了张椅子。 “你看样子也没吃饭,我们这边还有些剩菜,饭也还有,不嫌弃的话,将就吃一些吧。” 叶新夏身为主人之一,林筠初拿了椅子,她便过去拿碗筷给柳鱼儿盛饭。 “不够的话再去盛,锅里还有,别客气,身体要紧。” “对对对,身体要紧,吃饱了才有力气干别的,喏,这个肉多。”银如画打着酒嗝,将自己面前的盘子给挪到柳鱼儿跟前。 银如棋没说话,不过也跟着将饭桌上剩得比较多的几个好菜都挪了过来。 柳鱼儿看着他们的动作,心中酸涩得厉害,鼻子也跟着酸酸的,一个没忍住眼泪就掉了下来。 自己的父亲为了他的侄儿能将自己的两个闺女关在门外,丝毫不担心夜晚对于女孩子来说有多危险,反观这些平日里见不上几面,甚至都没打过招呼的人,却能在她走投无路的时候,能够如此细心地给她关怀。 人跟人怎么就能差这么多呢? 林筠初不知道怎么安慰她,看到她怀里的柳蜻蜓因为她的动作就要醒来,只好伸手过去说:“先吃东西吧,妹妹给我抱着,等她醒来再重新给她做。” 柳鱼儿看着林筠初伸来的手,擦了一把眼泪,小心地将妹妹递过去:“谢谢。” 林筠初没少抱过唐小姐的女儿,这会儿动作挺熟练,将柳蜻蜓抱过来,轻轻拍着,柳蜻蜓很快就又沉睡了过去。 第98章 照顾到柳鱼儿的情绪,不想让她太过紧张,林筠初说起了门店日后的工作。 “今日这么忙,也不知道以后你们不在,我还能不能忙得过来。” “那确实是,虽然是三天一个小集,但是赶集的人向来不少。” “那就请个靠谱一点的伙计,你在店里当掌柜的,让伙计出去送货。”银如画喝了一口酒,小嘴砸吧。 “那不还得进货?” 银如棋看不得自己妹妹一副酒鬼的样子,伸手过去拿过酒坛子,一脸嫌弃:“别喝了,都喝了多少了。” 银如棋拿着酒坛子想自己喝一口,晃了晃坛子才发现坛子已经空了。 银如画看着他的动作,笑嘻嘻地朝他做鬼脸。 叶新夏见状,也笑出了声来:“海量啊,如画小妹妹。” 银如画“嘿嘿”两声,拿筷子夹了个鸭脖过来拿着啃:“我还能吃。” 银如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不管她了。 “实在忙不过来,就慢慢来吧,左右也不着急着用钱。”叶新夏慢悠悠着说。 林筠初一想也是,这才刚开始,还是慢慢来吧。 柳鱼儿一边吃着饭,一边听着他们的谈话,心里最开始的念头渐渐坚定下来。 吃完最后一口,柳鱼儿放下碗筷,像是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认真地看向林筠初。 “林姑娘,我、我想去你店里当伙计,我跟你签卖身契,我妹妹也签给你,只要你能同意,我们姐妹给你当牛做马都行。” 她想好了,只要自己和妹妹都签了卖身契,签死契的那种,死契就等于买断,以后父亲就不能越过林筠初把妹妹给卖了当暖房丫头,自己也不会再赚钱去补贴堂兄。 卖身得的银钱全给父亲,当是还了他的养育之恩,加上下午这一出,任谁都不会说自己的半句不是,也不会连累林筠初被人说趁人之危。 第83章 留宿 包括林筠初在内的几个人,都没想到柳鱼儿会有这样的想法,都愣住了。 柳鱼儿见他们都没反应,以为大家是怕麻烦,连忙解释道:“我们签死契,到衙门里去按手印,就是我爹来了,也得认。他要是找麻烦,也没道理。” 林筠初按了按太阳穴,为眼下的状况感到有些头疼。 “我们不是怕麻烦,今天虽然说是吵了点,但说不定事情还有转机,你不要急着签卖身契,今晚先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回去再好好跟你爹商量商量,或者你看看外家那边你外祖母或者舅舅什么的,说不定他们也能拉你一把。自卖自身实为下下之策,我不是很提倡这样的做法,入奴籍何其容易,但是想从奴籍出来代价太大了。” 林筠初有自己的原则,像这种情况,自己就是再缺人,也不会趁人之危。 说完,见柳鱼儿还想说些什么,赶忙在她张嘴之前开口:“如果还是解决不了,你再来找我也行。” 林筠初这么说了,柳鱼儿也知道林筠初是为了自己好,不好再说别的什么,点点头。 “好了,天色不早了,该干嘛干嘛去,如棋你带如画回去,你们明天还要上工呢,熬太晚明天起不来。夏夏,你去拿衣服给柳姑娘,带她去洗漱,今晚她睡你房里,你跟我睡。” 林筠初站起来安排着大家,将柳蜻蜓放入柳鱼儿怀中,自己伸手收拾桌上的残局。 叶新夏猝不及防听到林筠初唤她“夏夏”,想到那晚林筠初的亲吻,只觉得脸上发烫,怕自己的异样被大家发现,慢吞吞地跟柳鱼儿说话。 “柳姑娘,请跟我来。” “好。” 安排好柳家姐妹入睡,怕晚上柳蜻蜓醒来会饿,叶新夏还特意在床头放了水和肉干,因为家里也没别的东西了,总不能让人半夜起来嗑瓜子。 叶新夏的枕头留给了柳家姐妹,就意味着晚上她要和林筠初共睡一个枕头,想到这里,叶新夏就有点坐立不安。 林筠初收拾完,进屋看见叶新夏坐在床边,随口问了一句:“睡了?” “什么?”叶新夏没反应过来。 “柳家的。” “哦,睡了。” “那你先去洗澡吧,我等会儿再洗。” 林筠初在小桌子旁坐下来,打算核算一下今天的营业额,顺便写写之后的进货计划。 叶新夏此时有点不太敢面对林筠初,低着头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才发现刚刚出来的时候忘了拿衣服。 这个时候,柳家姐妹估计是睡下了,虽然是自己家,也不好随意进去。 林筠初回身想拿新的本子的时候,见叶新夏站在门口,心下疑惑:“怎么了?” “那个,我出来忘了拿衣服,现在不好进去打扰她们。” 叶新夏不好意思地看着林筠初。 “那没事啊,穿我的吧,在柜子里,喜欢哪套自己拿。” 林筠初毫不在意地回道,拿到了本子,沉浸到工作中去了。 叶新夏打开衣柜,看着里面挂满一柜子的衣服,里面有一大半还是自己亲手做的,心里忽然觉得有一丝丝甜蜜。 看了一圈,随手拿了一套天蓝色的里衣,就出去了。 林筠初的身高比叶新夏高多了,叶新夏穿着林筠初的衣服,仿佛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一般。 叶新夏没办法只好将衣袖裤管挽起来,但是肩颈部的领口还是松松垮垮的。 第99章 林筠初听见声音,正巧自己的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便合上本子。 哪知一回身就看见叶新夏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的样子。 还挺可爱,林筠初想。 不过看着叶新夏束手束脚的样子,林筠初也不打算再说些什么让她紧张的话,只为接下来的即将同床共枕感到兴奋。 拿了衣服便匆匆出去洗漱去了。 叶新夏见林筠初没说话,悄悄松了口气,拉过薄被盖上,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在枕头上。 刚刚没穿小衣,也不知道林筠初瞧见没有。叶新夏想着,又觉得有些热了,羞的。 林筠初的动作很快,没一会儿就回来了,见叶新夏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对着自己就露了一个后脑勺,微微挑了一下眉毛。 “夏夏,我洗头了,帮我擦一下头发呗?” 林筠初推了推叶新夏的肩膀,语气里含着笑。 叶新夏听她又喊“夏夏”,翻过身来,将薄被拉到鼻子上方,只露出一双眼睛。 “你……为什么叫我夏夏?” 叶新夏本来想问她是不是喜欢自己,但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林筠初用毛巾将头发包好,确定不会散下来打湿床单之后,俯下身去看叶新夏:“你猜?” 叶新夏的视线随着她的动作,落在了她的胸口处,因为俯身的关系,从她的这个角度看去,能看见领口里若隐若现的弧线。 叶新夏小脸爆红:“你!你耍流氓!” 说完拉过被子,将自己整个人都盖住了。 林筠初:“?” 她做了什么了? 林筠初歪着头想了一会,想起叶新夏当时看自己的视线,低头一看,顿时笑了。 伸手过去将叶新夏连人带被整个给抱了过来:“你说,我怎么耍流氓了?” 叶新夏感觉自己在被子里喘不过气了,挣扎了一下,将头露了出来,头发乱糟糟地盖在脸上,偏她被林筠初抱着,双手动不了,只好隔着头发瞪林筠初。 林筠初好笑地伸手将她脸上的发丝捋到耳后:“你好可爱。” “你才可爱!你放开我!” 叶新夏脑子里全是刚才看到的画面,脸上的热度一直下不去,红彤彤的,就连双眼也瞪得圆溜溜的。 林筠初越看越觉得心痒痒,实在受不住了,将头埋在叶新夏的颈窝,深深吸着叶新夏颈间的香气缓解心中的躁动:“不放,你别动,让我抱一会儿。” 大概是压抑得狠了,林筠初的声音有点暗哑。 叶新夏小动物般直觉自己这个时候应该听林筠初的,僵着身子不敢乱动。 “夏夏。”林筠初在叶新夏颈间轻声呢喃。 “嗯?”叶新夏感觉被林筠抱着还挺舒服,也就不想着挣扎了,将下巴搁在林筠初的肩头,轻轻回应着林筠初。 “你能感觉到的吧。” 林筠初打算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虽然这大概、可能不是一个特别合适的时机,但是,过了今晚,林筠初就不知道下一次机会会在什么时候了。 第84章 告白 “知道什么?” 叶新夏隐隐觉得接下来会发生一些很重要的事。 “就是……”林筠初感觉自己有点紧张,从叶新夏的颈窝离开,盘腿坐在叶新夏的对面,心脏砰砰乱跳,让她有点呼吸不畅。 “就是什么?你今晚怎么有点婆婆妈妈的?” 往常林筠初都是有什么说什么的人,什么时候有过像现在这样吞吞吐吐的样子? “我、我心悦你,想和你在一起,一起生活,一起努力把日子过好,让你去做你喜欢的任何事,我在你身后做你坚强的后盾,让你毫无后顾之忧。你能否给我这个机会?” 林筠初鼓起勇气一口气把自己想要说得话全部说完了,说完后定定地看着叶新夏,试图从她脸上看出她对自己的感情持什么样的态度。 叶新夏:“……” 这、这是…… 林筠初心悦自己? 叶新夏有点不敢相信。 心口又跳起来了,怎么办。 叶新夏紧紧捏着手中的被子,看着无比认真郑重的林筠初有点不知所措。 林筠初见叶新夏迟迟不给反应,连表情都是空白的,心中微微失落。不过也不舍得为难她,勉强扯了个笑容。 “对不起,吓到你了,我……” 自己该怎么样,林筠初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她知道那天晚上叶新夏那样,是对自己也有想法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叶新夏对自己的告白毫无反应。 林筠初说不下去了,低着头揪着被面,仿佛在等待着叶新夏最后的宣判。 叶新夏见不得她失落的样子,赶忙拉过她的手紧紧握着。 “我没……”叶新夏感觉脸上的热意又上来了,连着整个人都有点热,“我也是。” 叶新夏到底是个含蓄的,说完就不敢再看林筠初了,只低着头紧紧握着林筠初的手不放。 林筠初有多好,她是知道的,如果不抓住了,溜走了怎么办? “是、是什么?”林筠初没反应过来。 “……就是……和你一样。” 叶新夏声如蚊呐,若不是林筠初的注意力在得到她的反应之后一直在她身上,估计就听不到了。 林筠初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林筠初压抑着心中的激动,将叶新夏揽进怀中,又恢复了刚刚抱着叶新夏的样子,只是心中的激荡,是前所未有的猛烈,甚至超过了小时候第一次靠自己猎到猛兽的时候。 第100章 “夏夏,我好开心呐。”林筠初说。 叶新夏:“嗯” 我知道,我也是,叶新夏在心里默默回复着。 叶新夏歪头蹭了蹭林筠初的脑袋,感受着林筠初的体温。 两个人就这么抱着坐了一会儿,等彼此的心跳都平静了下来,才各自分开。 “我……帮你擦头发吧。”叶新夏按着林筠初的肩头让她转了个方向,背对自己。 林筠初乖乖地转过去,嘴角的笑意一直就没下来过。 感受着头上传来轻轻的揉搓的力道,林筠初有点心猿意马。 “你……什么时候开始对我有想法的?”叶新夏轻声问着林筠初。 林筠初细细想着,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平日里觉得挺好的,但是那次听到你叫了一声‘夫君’之后,我就开始有点烦躁,想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成亲生子,还叫我去观礼,我就忍不住生气、失落,不管做什么都心不在焉的,后来在山上赵小婵跟我说这就是喜欢,我才知道自己大概是对你上了心。” 林筠初轻声说着自己的感受。 “我本来没打算说的,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这样感情,我怕我说了你会逃开,所以平日里就假装什么事都没有。第一次你跟我睡的时候,我没忍住,抱了你一晚上,第二天怕你发现早早就起来了。我一直以为那可能就是我们唯一一次同床共枕的机会。直到前几天晚上,你又来了。我心里紧张又激动,没注意到你没睡着,然后就……后来你又蹭过来……” 叶新夏听着,前半段听着还挺开心,后面那段就有点羞耻了,没想到自己的反应全被林筠初知道了:“你、你别说了!说、说别的。” “好,不说这个了。”林筠初笑着,说起了其他的。 “我本来没想这么快说的,但是你就睡在我旁边,我忍不住总想对你做一些亲密举动,如果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不论我做什么都是逾矩的,所以……” “我知道了。”叶新夏将手中的毛巾放下,拿过床头桌子放着的小扇子,给林筠初扇着发尾。 “你呢?”林筠初问她:“你是什么时候对我有心思的?” 说起这个,叶新夏就觉得羞耻,心道:如果我说是因为一个梦,你相信的吗? 沉默了一会儿,就在林筠初以为她不会说了,正想岔开话题的时候,叶新夏放下了手中的扇子,从后背抱住她。 “我说了,你不准回头,也不准笑我。” 林筠初被抱得心满意足,微微往后靠了一点:“好,不笑,你说。” 叶新夏忍着巨大的羞耻,磕磕绊绊地讲起自己做的两个梦来,当然,第二个梦只说到了拜堂的部分,洞房里的那一部分,叶新夏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 林筠初一路听下来,只觉得心中火热,感觉有什么东西要漫出来一般。 “没想到,你比我还早。”林筠初将手放在叶新夏放在自己小腹前的手背上。 “嗯。”叶新夏微微点头,轻声应着:“我自己也没想到,当时还觉得自己想多了才会梦到这奇奇怪怪的东西。” 叶新夏说着,伸手摸摸林筠初的头发,整个手掌都放在林筠初的脑袋上,将五个手指贴着头皮插入头发里,揉了揉,感觉干了,才将林筠初松开。 “好了,头发干了,睡吧。” 叶新夏说完自己就先躺下了,侧着身子去看林筠初。 林筠初吹了灯,上了床顺手就将近在咫尺的叶新夏抱进了怀里,满足地闭上双眼。 第85章 惊呆 自昨夜告白之后,林筠初和叶新夏两人兴奋得睡不着觉,搂着又聊了半宿,等到鸡鸣声传来,这才依依不舍地闭了嘴,强迫自己入睡。 叶新夏第一次觉得在锦绣堂当绣娘有点糟心,如果第二天不用上工的话,她还可以和林筠初多温存一会儿。 林筠初早早起来给叶新夏做早饭,又给她装了午饭,才叫她起床。 叶新夏迷迷糊糊睁开了眼,见外面天光大亮,吓得直接蹦了起来。 “娘嘞,迟到了,你怎么才叫我?” 叶新夏从床上下来,直奔自己的房间,去拿衣服。 林筠初跟着进来,看她手忙脚乱的,忍不住笑:“别急,还有两刻钟,时间还够的。” “那就好。”叶新夏放心了,拿了衣服就想换。 正准备脱掉林筠初的里衣的时候,目光落在自己等会要穿的小衣上,脸上微微发烫:“那个,你能不能转过身去一下,我换衣服。” 林筠初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见了摆在最上面的绣工精致的粉色小衣,憋着笑转身背对着叶新夏。 “好,不看你。” 时间毕竟有限,叶新夏也不能跟她计较别的,忍着羞耻快速换好衣服。 待看到自己床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这才想起来柳家姐妹的事。 “柳家姐妹呢?” “走了,老早就走了,我在院门口看了一下,也没见着人,她家院门关着,不知道是进家门了还是去哪里了。” 林筠初耸耸肩。 柳家姐妹的事,她是真的不太想插手,这种事太容易里外不是人。 如果她俩真的被卖了,她再从牙人手中买过来的话,倒也还成。 “唉,希望她们没事吧,这种家庭真是令人窒息。” 第101章 “嗯,不管她们了,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她们应该还会来的,不用担心。你赶紧洗漱去,然后吃早饭。” “好。” 叶新夏匆匆吃了早饭,提着食盒就要出门,被林筠初拉住了衣袖。 “干嘛?” 叶新夏看着坐在桌边的林筠初。 林筠初仰着头看叶新夏,一只手指指自己的嘴唇,意思很明显。 叶新夏看懂了,有点害羞,不过看着林筠初期待的样子,到底没舍得拒绝,弯下腰去在林筠初嘴唇上轻轻碰了碰。 “好了,可以放开了吗?”叶新夏直起身来,面红耳赤的,眼神到处乱飘,不敢看林筠初。 林筠初得到满足,也不闹她了,放开她的袖子:“嗯,我晚上去接你。” 叶新夏得了自由,拿着食盒匆匆地往门口走,对于林筠初说接她的话,不置可否。 门外。 银如画揣着小包裹,一脸疑惑地看着空空如也的门口。 往常这个时候,叶新夏早就在门口等着她出门了,今日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 新夏姐姐该不会把自己给忘了吧? 银如画来回走了两步,眼看着时间就要赶不及了,伸手去推隔壁的院门。 院门开了一条缝,透过门缝,银如画看着里面的场景直接呆掉了。 这、那个,原来筠初姐姐和新夏姐姐是这样的关系,娘嘞,平时怎么没看出来? 不过想想筠初姐姐对新夏姐姐的照顾,倒也有迹可循。 银如画很快就想开了,也没觉得两个女孩子在一起有什么不对。 看见叶新夏朝门口走来,银如画赶紧转身跑进自家院子,假装自己刚刚从里面出来。 叶新夏看见院门开了一条缝,也没多想,以为是林筠初早上开门看柳家的情况时没关稳。 开了门,若无其事地和银如画打招呼:“如画,早。” “早。”银如画也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对着叶新夏点点头,“走吧,要迟到了。” …… 林筠初坐在位置上回味了一下子,等门外的脚步声逐渐消失,这才起身收拾桌上的盘子。 小集刚刚过去,接下来两天镇上就不会那么热闹了。 林筠初将昨日送货时顺道收来的瓜子背上,锁好门就去了铺子。 陈母早早就拿着小凳子下来坐在通道口放风,见林筠初过来,笑眯眯地跟着林筠初打招呼。 “林老板,早呀。” “伯母早。”林筠初开着锁,一边同她聊天:“昨天怎么没看到你?” 陈母摆摆手:“昨天你们忙,人多,我身子不好,下来了会给你们添麻烦。” “没事呀,你在通道这里,不会有人冲撞到的。” “算啦,小集大集白天我就不出来啦,昨天我有出来,就是你们关门太早,没看见我。” “没吵到你吧?赶集日人多,有点吵闹。” “没事没事,我白天不睡觉,不怕吵。”陈母说完,跟着林筠初进店:“你开这个店真好,什么东西东西都有,要是有点青菜啊、肉啊,我都不用去菜市啦。” 林筠初笑笑,一边往货架上放瓜子的标签:“没办法呀,青菜和鲜肉不耐放,风险太大了,我这店里又没个伙计看着,实在是忙不过来呀。” 陈母一想也是,便也不多言了,拿着店里配置的购物篮子拣了几样山货,拿到柜台给林筠初打称。 “正好七十文,给您搭双筷子。”林筠初将东西放入购物篮,“篮子您先装着东西带回去,有空拿下来就成。” 篮子底部写上了云夏百货商铺的字样,附近的人购物不自己带蓝子的,都可以暂时用铺子里的篮子装着带回去,林筠初不怕别人不还。 “好好好,这个筷子我喜欢。”陈母看见那双筷子,想起了活泼好动的银如画,笑眯了眼,这个筷子寓意好呀,添丁加口,多好。 “您喜欢就好。”林筠初笑着说,“有需要跟我说,我大概要常常往外跑,您需要些什么我要是见到了给您带回来。” 陈家母子低价将铺子出租,自己捡了便宜,对于他们母子,她有能力,自然要多帮衬些。 “好,会跟你说的。”陈母心里暖暖的,抓着小篮子,“你有需要也跟我说,你要信得过我,我可以给你看店,左右我也无事可做。” “这哪成,陈效哥都没舍得让你干活呢,我能忙得过来,不过就是赚多赚少的事罢了,不能麻烦您。” 第86章 狗粮 林筠初拒绝三连,哪里敢叫身体不好的房东给自己看店,又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有钱没处花。 “好吧。那我就先回去了,晚点给你拿篮子下来。” 陈母见林筠初态度坚定,也不多说了。 “行,您慢走,不着急。” 店铺开了门,逐渐来了些客人,都是镇上的住户,倒也不用林筠初去送货,林筠初就坐在收银台那里打称收钱做登记,一天过得倒也轻松。 就是临近下班的时候,看着比昨天更加空的货架,林筠初又感觉有点心焦了。 没经验的人做生意就这样,没有稳定的货源就容易出问题。 看来近段时间又有得忙了。 锦绣堂门口,不对赶集日,人也不多,林筠初站了一会儿,就见叶新夏和银如画从里头出来了。 “夏夏,这里。”林筠初招手。 第102章 叶新夏看见林筠初真的来接自己了,心下高兴,嘴角不自觉得就翘了起来,赶忙走了过去。 银如画早上碰见了她俩亲热,知道她俩有情况,懂事地慢了叶新夏两步,慢慢跟在她们身后,嘴角的姨母笑也没下来过。 林筠初接过叶新夏手中的食盒放到左手,右手顺势牵过叶新夏的手,两人并排着往前走,甚至都没记得跟银如画讲上一句话。 银如画张了张嘴,想了一下,还是闭上了。 算了,还是不打扰她们了。 刚刚确定恋情的两人手牵着手买菜去了,完全忘了自己还有个小尾巴。 银如画跟了两人一路,见人家根本连眼神都不记得给自己一个,明显和平日里不一样。 聪明如她,猜测两人是刚刚确立关系,为了以后的口福,银如画默默转身去买了几个大包子。 今晚就先不去蹭饭了吧,要不然容易吃到狗粮。 林筠初牵着叶新夏刚进门,就将人抵在院门口的门板上。 “夏夏。” 林筠初低着头,盯着叶新夏的脸看,准确的说,是……唇。 “干、干什么?” 叶新夏往后缩着头,试图将自己和林筠初的距离拉开,可是后背就是门板,又能躲到哪里去呢? “我想……亲你。” 叶新夏:“……” 亲、亲就亲呗,干嘛还问?! 林筠初看她没拒绝,试探着往前倾了一下,见叶新夏还是没躲,知道叶新夏是同意了,低着头碰了碰她的唇。 叶新夏在林筠初俯身过来的时候就害羞得闭上了眼睛。 感觉嘴唇上温润的触感一触即离,本以为林筠初还会再来一次,没想到闭着眼睛等了一下,还是没等来林筠初再亲第二次。 叶新夏疑惑着睁开眼睛,对上林筠初含笑的双眼,耳尖的薄红越发的艳丽起来。 “还想来?”林筠初用额头抵着她的。 叶新夏:“……” 要不然呢? “少儿不宜的事得关起门来才行,要不然过不了审。” 林筠初逗她。 叶新夏看着她充满笑意的双眼,也忍不住跟着笑,伸手轻轻锤了一下她的肩膀:“就你爱闹!” “不闹别人。” 只闹你。 叶新夏听出来了。 两人在门口温存了一会儿,才双双提着东西进了厨房。 银如画坐在院门口啃着大白包子,被噎得直翻白眼。 太干了,不论是包子还是狗粮。 银如棋一下工回来就见自己妹妹坐在门口翻白眼,还以为她又在搞怪,走过去对着银如画的后背就是一巴掌。 “一天天的,正常点,都多大的人了。” 银如棋这一巴掌正好将卡在银如画胸口的包子拍了下去。 银如画喘了口气,白了她哥一眼,将手中剩下的半个包子塞给她哥:“吃吧你,今晚只有包子了。” “啊?为什么?她俩不在家了吗?”银如棋捏着包子,惊讶。 “在,但是今晚她们只产狗粮,你要吃自己吃去。” 银如画起身,拍拍屁股进屋去了。 银如棋:“?” 什么情况? 银如棋摸摸自己的后脑勺,将银如画吃剩的包子塞进嘴里,没多想。 吃包子就吃吃包子呗,反正能吃饱就行。 从做饭到洗澡,林筠初一直安安静静。 叶新夏洗过澡,回了自己的房间,在梳妆台边弄干头发,正想上床,就见林筠初抱着枕头来了。 “你干嘛?” “过来跟你睡。” 林筠初理所当然地说,几步就到了叶新夏的床边,将叶新夏的枕头往里移了移,将自己的枕头摆上去。 叶新夏无奈地看着她:“你这、你自己想想合适吗?” “哪里不合适了?” 这不是昨天就已经告白了,现在她们是情侣,睡一起怎么了? 第一次谈恋爱的林筠初,显然不太懂其中的一些规则。 “我们昨天才刚刚确定关系,你今天牵牵手,亲、亲一下,就已经很逾矩了,现在你还在想跟我一起睡?” 叶新夏鼓着嘴瞪着林筠初,哪有这样的,按照她们这边的风俗,得先定亲,成亲,然后才能睡一起的。 虽然之前两人也睡一起,但是那时候两人还只是朋友不是。 而昨夜也是特殊情况,没地方睡,她才没计较那么多的。 “啊?不可以吗?”林筠初一脸疑惑。 “当然不可以了,虽然、虽然你是跟我说过心悦于我,但是我们又没有成亲!” “好吧。” 林筠初看着叶新夏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只好拿起自己的枕头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叶新夏看着她一副蔫儿了的样子,唇角微微勾起。 挺大个人,看起来还有点可爱。 林筠初蔫蔫地回到房间,抱着枕头百思不得其解。 怎么就不能一起睡了呢? 昨晚不是睡得挺好的吗? 啊,女人啊,就是善变! 林筠初抱着枕头闷闷不乐地倒在床上。 唉! 白期待了一天,早知道在厨房的时候多亲两下。 亏了亏了。 第二日林筠初起来如何跟叶新夏讨了几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这就不必说了。 反正两人该干嘛还是干嘛,只是两人之间稍显粘腻的气氛,常常让银如画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第103章 林筠初这边岁月静好,别处却早已因天灾人祸乱成了一锅粥。 隔壁明达镇连日暴雨,众多农户一夜之间损失大半身家,只有少部分的人家,尚且还可以守着陈粮熬到明年第一季收粮。 第87章 安营扎寨 可有些连家带田一同被洪水冲走的,只能眼睁睁看着昔日家园淹没在滚滚洪水之中,无能为力。 林筠初闲着无事出去游村进货的时候,听到了一些风声,便多加留心了一些。 看着那些村子时不时就有人家要接待前来投奔的亲戚,林筠初想到榕树村的地势,还有那青水湖,回来只来得及和叶新夏说上一声,就收拾行李回了榕树村。 林筠初在镇上买房的时候,村里人谁也没告诉,因此村里人只知道是叶新夏在锦绣堂当绣娘,关于林筠初开店的事,大伙儿也听说过,不过倒也没别的想法。 有袁大娘的例子在,村里没人敢乱说林筠初和叶新夏的闲话,毕竟被人押去游村也太丢人。 村里人许久不见林筠初,以为她和叶新夏得到过年了才回来,这不是秋收也不是过节的,乍然看见林筠初回来,都不免有些好奇。 “筠初,你回来啦?店里不忙呀?” “忙呢,不过现在得先忙村里的事。” “这?这是发生了什么?村里也没什么红白喜事要办呐,这地里稻谷也没到收割的时候呀。”跟林筠初打招呼的村民一面莫名其妙,不知所以。 林筠初见她似乎对于明达镇暴雨一事一无所知,只好停下来跟她解释。 “明达镇遭遇暴雨,听说损失惨重,我们这里地势比明达镇要低一些,而且还有青水湖,若是近期也下上几场暴雨,我们这里得汪洋一片。我不太懂榕树村往年如何,因此过来想问一问村长,若是牵连重大,还是早点做好准备才好。” “这样,那我去跟其他人说说,不管怎么样,确实是该做些准备。” 村民说完就匆匆走了。 村民是榕树村的原住民,青水湖湖水大涨的事,她小时候就经历过。 也就一夜暴雨,淹了大半个村子。 当时电闪雷鸣的,又是夜晚,虽然被吵得睡不着,但也没几个人会起来。 那时候恰巧他爹起夜,双脚触地的时候才发现大水已经漫过了小腿,差半尺就该漫到床上来了。 她家当时地势还算高的,房里进了这么多的水,外头的一些道路肯定也被淹了,当时她爹连茅厕都顾不得上,将睡梦中的她背起来,蓑衣一披,再打上油纸伞,就这样趟着水出门去叫人了。 雨太大,只能挨个地去拍门。 可惜太迟了,地势低的那几户人家,只有少数人逃出来,不会水的,摸索着出了门,因为太黑看不见,踩进路边的水坑或水沟里,倒下去后就没再起来了。 至今,时隔几十年,她还记得当时她被她爹放在地势最高的一户人家家里,他爹出去了一晚上,之后那户人家家里的孩子老人越来越多,每次有人来,她都一个一个地去看,都没看到她爹。 直到天亮的时候,他爹才过来看了她一眼,很快就又走了。 她还记得当时他爹的手脚都被水泡得发白发皱,全身湿哒哒的。 再后来,就是村里的集体丧事,一排的棺材列在村口,那些遇难村民的亲人不绝于耳的哀哭之声,说是绕梁三日也不为过…… 村长听完林筠初的来意,显然也想起来了小时候的那场百年难得一见的水灾。 村长叹着气,拍拍林筠初的肩膀:“有心了,相关事宜我会尽快安排下去,只是这个过程当中难免有些人会觉得小题大做,到时候难免会对你有些微词,希望你到时别放在心上。” “应该的,这水灾要是不来,也不过是被说几句,可若是运气不好来了,这些准备就没有白做的,只会恨自己做的准备不够充足。” 林筠初也明白这种未雨绸缪的事,对于一些随遇而安的人来说,可能会有些麻烦。 可是有些事,没遇上,那自然是千般万般的好,可要是遇上一次,没丢了性命都是祖上积德。 “好好好,你能这般想就好。等我和村里的族老们商量好了之后,再召集村里的青壮年来,有什么事我会叫人告知你。” 村长是越来越觉得当初让叶新夏留下林筠初是个正确的选择了,就这份心呀,村里的许多人都比不上呢。 “好,这段时间我就暂时不去镇上了,只要我能帮得上忙的,村长尽管说。” 林筠初真诚的说道。 对于榕树村,她还是比较上心的,毕竟,这里是她和叶新夏相遇的地方,而且,这里的村民们也很好,满足了她在星际时对于未来生活的一切幻想。 这么美好的地方,这么善良的人,都要好好守护才是。 林筠初就此在村里住下了,白日里有事没事到青水湖看上两眼,确认水位线,有空又去后山考察,看看哪里适合安营扎寨。 也不知道村长是怎么和大家商量的,总之没过几日,村里的一大帮男性就在山上搭起了一片简易的帐篷,村里人哪有什么搭帐篷的料子,也就是一块大一点的布料,盖在树枝架起来的框架上,再加点苞谷杆子压着不让风吹飞了而已。 各家各户都带了一些粮食上山,甚至有些养羊的农户,夜里直接将羊拴在山上。 第104章 这日,林筠初照常往青水湖去看情况,刚到湖边,林筠初就发现自己昨日插在岸边的画有刻度线的木棍有一小节没在了水里。 湖水在涨。 林筠初抬头看天,依然是朗朗晴空,看着也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 保险起见,林筠初还是去找了村长说了这一情况。 “青水湖湖水主要是地下水漫出和四周山体下雨后聚水形成的,这几天我们这里一滴雨都没有,可见是地下水上涨,漫出,才导致的湖水上涨,再结合明达镇的水灾,恐怕如今明达镇的情况很糟糕。” 村长不太明白林筠初的意思:“你这是想说什么?” “灾后就是瘟疫,瘟疫才是最可怕的,近期,叫村里人不要和明达镇的人接触太多,若是有亲戚来,尽量不要住在一起,入口的东西,一定要煮开煮熟了。” 村长听林筠初这么说,心里沉了沉,这水灾,自古以来就是磨人! “好,我叫人去安排。” 别的事情都好说,可这对于亲戚来了,却不让进门还要送到山上隔离这种事,大部分村民是无法接受的,得知这是林筠初出的主意,这些有亲戚在明达镇的村民,恨不得一口一个唾沫淹死林筠初。 亲戚来了,还是受了灾活不下去的亲戚,只要关系不太恶劣的,谁会将她们直接拒之门外呢? 第88章 暴雨 这不是让他们担上冷血的骂名吗。 一时间,来找林筠初要说法的人是来了一茬又一茬儿。 林筠初烦不胜烦,直接给了众人一句:“那你们就接进门呗,到时候我到镇上去,关起门来自己过,要是真有瘟疫,死的还能是我不成?” 林筠初这话说得不可谓不诛心,村民们冷静下来,细细一想,林筠初做的这些,他们虽然不理解,但是很明显林筠初也没什么好处呀,总该不会是想要害人。 林筠初不是那样的人,村里人都知道。 虽然面上不太认同林筠初的做法,不过倒也没说些什么。 暴雨终究还是来了,来得猝不及防,中午还是大晴天,也就进屋吃个饭的功夫,外头的乌云黑厚得像是天都要塌下来一样。 这一次,比几十年前的那一次暴雨还要猛烈一些,一连下了两天三夜,到第三天的时候,还不见有停下来的趋势。 湖水暴涨,村里地势稍微低一点的农田和房屋全都淹完了。 得亏这一次准备充足,大家时刻盯着水位,除了农田被冲,房屋被泡水,无一人伤亡。 众人聚集在山上,看着底下那浑浊的一大片洪水,心里慢慢涌起对林筠初的感恩来。 “也不知这雨什么时候才能停。” “是呀,再下下去,我们村怕是也是损失惨重。” “唉,得亏了筠初,要不是她得了消息,大伙儿提前做了准备,现在怕是悬了。” “是呀是呀,是得亏了她。” 村里人大多数人都打着伞披着蓑衣到山上来了,只是山上树多,暴雨之中又夹杂着雷电,林筠初不得已又叫了几个人将大伙儿疏散到空旷的地方去,实在不行就跟人家挤挤帐篷。 投奔来的几个明达镇的乡亲被他们安排在了另一处帐篷,约定好不能随意出来,因此现在大家聚在一起林筠初倒也不担心。 “林姐,吃点东西吧。”刘二宝拿来两个大白馒头,递给林筠初。 刘二宝家地势低,房子早就被淹了。 亏得听了消息早早在暴雨来临之前转移了家中物什,所以损失不大,这会儿刘二宝对林筠初是心服口服,林筠初叫他往前他就绝不会往后。 “谢了。”林筠初跑了一早上,早就饿了,也不客气,伸手就拿了过来。 “等雨停了,我们要怎么办啊?这穷乡僻壤的,官府救济也救不到我们这里来。”刘二宝忧心忡忡。 “我们损失不大,也没有伤亡,官府应当是不会派人来的,我下午就回镇上去探探消息。” 林筠初啃着馒头,心想,自己差不多十日没回去了,叶新夏该担心坏了吧。 刘二宝早就把林筠初当成了主心骨,这会儿听见林筠初说要走,心下慌慌。 “你要走,那我们这些人?” “消息还是得出去探。这个雨,别处,特别是明达镇,如果这两天还是这么大的雨,他们那边才是救援的重心,说不定我们这边的衙役都得调过去救灾,除了自救,自己注意些,别喝生水,没煮熟的东西不要乱吃,多洗手注意卫生,否则这山旮旯里,天皇老子来了都救不了。你有空就多照看着些。” 林筠初不放心又嘱咐了一次。 瘟疫这种东西,就是病毒,病毒谁也看不见,往常村里一些人做了活累了也不洗手直接拿东西吃,直接喝生水,她虽然觉得不好,但也没立场说人家,现在不一样了,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得谨慎。 刘二宝见林筠初要去镇上的心意已决,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得应了下来。 林筠初吃完馒头就绕着山路走了,村路已经被洪水淹了,只能绕山路走。 林筠初走得悄悄的,除了刘二宝,没人注意到她的动静。 叶新夏连着十来天没瞧见林筠初,心里想得厉害,也担心得厉害。 锦绣堂得了消息,组织店里的伙计去隔壁救灾了,叶新夏因此得了一段时间的假。 在家中等了两天不见林筠初回来,第三天开始就是接连的大暴雨,叶新夏知道自己的身子,不敢乱来,只好每日站在院门口张望。 第105章 这日,叶新夏以为自己又等不到人了,正想着将大黄托给银家兄妹,自己回村看看,还没走到隔壁院门,就看见巷口出现了个熟悉的身影。 “筠初?你回来了!”叶新夏惊喜地迎了上去。 “来了。这么大雨你出来干什么?赶紧进门去,着凉了怎么办?” 林筠初皱着眉头将叶新夏往家里推。 真的是,不让人省心。 暴雨实在是大,还有风前后左右地吹,林筠初哪怕是穿了蓑衣又打了伞,也还是湿了个透。 叶新夏也没好到哪里去,风吹得厉害,手肘往下的部分,身子全湿了。 家里洗澡的地方只有一个,叶新夏顾不上自己换衣服,匆匆忙忙叫林筠初去洗澡,自己跑到厨房去煮姜汤。 姜汤煮得快,叶新夏趁着林筠初还没出来进屋换了身衣裳。 出来的时候,林筠初正好也从澡房出来。 “姜汤煮好了,趁热喝,驱驱寒。” 林筠初不爱喝姜汤,嫌那味道太冲,若是往常她定要拉扯一番,先跟叶新夏讨个好处什么的。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容不得她浪费时间,端起来闭着眼一口就闷了一大碗。 叶新夏知道她的脾性,心想怕是榕树村出了什么事,才叫林筠初连嬉笑打闹的心思都没有,心里的担心又重了一些。 “村里……如何了?” 往年虽然在雨季也有下雨,但是像今年这样的,将近十月份还有暴雨,她也是第一次见。 “不好,大多水田都被淹了,只有山脚的旱地还有一些苞谷,大多村民下半年的收成都没有了。我来的时候,水已经淹到了林三叔家,村里一共有十多户人家被淹了,好在提前做了准备,只是房子被淹了,财产什么的都被转移到了山上。” 林筠初将村里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又问起镇上的消息来。 “关于明达镇,或者别的别的地方的受灾情况如何?” “也不太好,锦绣堂里男子都过去救灾了,我们这些绣娘连夜绣了一批衣裳过去,堂里没个管事的,我们就放假回来了。” 叶新夏在林筠初身边坐了下来,眉宇间也有淡淡的忧愁。 第89章 水灾 林筠初见她坐了过来,倾身将人抱在怀里,默默舒缓着这些日子里承受的压力。 叶新夏嗅着林筠初身上熟悉的味道,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平稳了下来。 “衙门的小吏也被调出去了不少,听说大夫也去了,镇上也有不少人都捐了粮。就是不知道那边怎么样了。现在我们这边的人都过去了不少,若是我们这边也闹灾……” 后面的,叶新夏说不下去了。 劳动力都去了隔壁县,粮也捐出去了,倘若真的运气不好,她们可能就真的只有熬着,等州府那边调粮调人来。 调粮调人一事关系重大,一个流程下来,具体什么时候能到这里,谁也不知道。 运气不好,遇上个贪官,那就只有等死的份。 林筠初知道其中的利害,叹了口气:“没事,我们家里还有一些存粮,店里也有不少货物,总能过下去的。我就是怕……瘟疫。” 这里的医疗条件太差了,人又不懂这瘟疫的传染渠道,防疫意识也淡薄得不行。 只要一个人不上心,要的就是所有人的命。 想到这个,林筠初就头疼。 “我怕接下来会乱,可是现在村里的情况也不好,让你一个人在镇上我不放心,但是让你跟我一起回去……也只能住山上了。” 村里房子位置不高,虽然还没被洪水淹到,但离水位线也不远,水一涨,什么虫蛇鼠蚁都往岸边窜,家里住着也不安生。 “没事,你在哪里,我便跟着你。要不然总是看不到你,我也会担心,总怕你出事,睡都睡不安稳。” 叶新夏的下巴搁在林筠初的颈窝,轻声说着自己这几日的感受。 两人才刚确定关系没多久,正是恨不能时时刻刻黏在一起的时候,猝然分开十来天,还音信全无的,自己还要上工走不开,那牵肠挂肚的滋味,叶新夏是一丁半点都不想再尝一遍了。 “也好,就是到时候,你又得干活了,搬木头砍柴什么的,还要跟着照顾村里的孤寡老人,等水退下去,你的手又该糙了。” “没事,我们不是还有个铺子么,大不了我不在锦绣堂做了,回来跟你一起打理铺子也好,免得你什么都要自己干。” 叶新夏笑着说。 只要在这个人身边,什么样的生活,她都不怕的,总归这个人是不会舍得自己吃苦的。 林筠初心里感动,抱着叶新夏的手臂又紧了一些。 两人在镇上睡了一晚,第二天起来就开始收拾包裹,将贵重物品都藏好这才出了门。 所幸,这时候雨虽然还没停,但是已经从大暴雨变成了毛毛雨。 两人敲开隔壁的门,将家中的一些放不得久的蔬菜送了过去,在银家兄妹不舍的眼神之中,背着包裹回榕树村去了。 刘二宝以为林筠初去镇上当天就能回来,当晚就时不时地看着林筠初离开时的方向,可惜,那个地方只有被大雨打落的残叶,什么都没有。 刘二宝娘第一次见自家儿子这么心神不宁的,还以为儿子因为住在山上被什么东西给迷了心神,担心得对着天边不住地拜神。 第106章 还是刘二宝烦不胜烦她的低声叨咕,催着她回去睡觉。 一夜过去,水位又涨了一些,有人下去探,发现洪水已经差不多到离叶新夏家那里,只差半尺,洪水就得进了家门了。 得了消息的众人赶忙去找林筠初。 “筠初,林筠初!人呢?水要进家门了,赶紧回去搬东西呐!”探水的村民一回到山上,就扯开了嗓子喊。 之前林筠初忙着跟大家在山上选位置、搭帐篷,也没想到这一次水会涨这么高,就没跟大家一起搬东西。 众人听到声音,纷纷从帐内出来,打算去给林筠初搭把手。 可众人看了一圈,也没看见林筠初的身影。 “人呢?昨天早上不还在吗?” “说到这个,昨天下午到晚上也见到她,去哪了?” 刘二宝听见大家的谈话,过去插了一嘴:“她到镇上探消息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那这该怎么办,她家上锁了,她不在,我们也不能直接破门进去,就算是进去了,到时候丢了什么东西,不好说啊。” 村民们也犹豫。 这年头,谁家都有点存粮,叫他们一阵子看着粮食被水泡了,他们是看不下去的。 可林筠初和他们不一样,家中说不定有点什么别人不知道的贵重东西,比如官府赏的物件,若是他们直接破门而进去将东西抢救出来,东西要是丢了,林筠初计较起来,他们怕是一个都跑不了。 就在众人干着急的时候,一直注意着那个方向的刘二宝第一个看见了林筠初和叶新夏相携而来的身影。 “来了来了!林筠初来了。” 众人顺着刘二宝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真看见了林筠初,赶忙围上去。 “筠初,夏夏,你们可算回来了,你们家就要被淹了,得趁着水还没进家门,赶紧将东西搬出来。” “是呀是呀,我们人多,给你搭把手,走一趟就成,全给你搬上来。” 林筠初也没想到水长得这么快,将手中的包裹交给林三叔和林云氏保管,自己领着众人下山去搬东西。 好在屋里的东西大部分都被林筠初搬去了镇上,就只剩些桌子椅子这些,还有一些粮食,东西不多。 众人还真是走一趟就给搬完了。 看着家里的东西被众人堆在临时收拾出来的简易帐篷下,林筠初连连给大家致谢。 “谢谢谢谢,麻烦大家了。” 村民们摆摆手,表示应该的,便各自回去了。 要说谢,也是他们该谢她才是,要不是她,他们这一次恐怕是损失惨重。 雨一直在下,众人除了猫在帐篷里等待雨停,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林筠初弓着身在帐篷里收拾东西,将一块地方空出来做饭用。 连着下了几天雨,柴火都是潮湿的,燃不起来。 没办法,林筠初只好出去借柴,这才勉强煮了一锅粥,跟着叶新夏填饱肚子。 第90章 重建家园 这一场雨,连着下了六天,终于在第六天才停了下来,出现了一丝阳光。 此时的湖水,已经漫过了晒场,村里超过一半的农户被淹。 后山山腰搭建起了大大小小的简易帐篷,一堆人挨挨挤挤勉强过日子。 雨虽然停了,但是山上的水还在往地处汇聚,村长目测水位还会再涨,蹲在地上看着山下的光景,忧心得唉声叹气。 “村长。”林筠初在村长的身边蹲下。 “你来了。” 村长弹了弹烟斗,转头看了一眼林筠初。 说起来,林筠初这是又救了村民们一次啊,第一次是人贩子来着。 虽然说起来有点牵强,但是在那之后村里人团结了不少,也为这一次的提前准备打下了基础,要不然,这会儿村里不知道得损失得多惨重。 “我们这里地势虽然比明达镇稍微低一点,但是水下去应该也快,水下去的那一刻,大家肯定开心,大多会迫不及待地搬回去。只是这屋子刚刚被水淹过,屋里最容易藏污纳垢,对人的身子不好。” “那要如何做才行,总不能一直住在山上,这也不是长久的办法。你看看那些小孩和老人,在这山上吃不好睡不好的,精神眼见着就不如往日那般好了。” 村长又叹了一口气,难呐。 “水下去的第一天,趁着泥垢还松软,叫人回去将屋里的泥水都冲走,冲干净了,洒上石灰、雄黄粉什么的,再用艾草熏一熏,晒上几日,等屋里清爽干净了,没有别的味道了再住进去。” 这是林筠初游村时,给赤脚大夫收艾草的时候,听到的赤脚医生说的防疫方法。 当时只当是涨见识,哪曾想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村长听着林筠初说得有条有理的,也不做他想,起身安排去了。 去找人的路上,越发觉得林筠初才像是村长,自己就是她手下的跑腿,要不然怎么林筠初一有想法,自己就得到处跑去安排人做事呢。 村长被自己的想法给逗笑了,拿着烟斗在手里敲了敲,就近抓了壮丁,叫刘二宝去叫人。 这几日,刘二宝在山上挺安分,也会主动帮助人了,一改往日的混不吝,村长对他的印象好了不少。 果然如林筠初想的那样,湖水涨了又降,也不过几天的时间。 湖水下去之后,村民们就开始了如火如荼的重建家园的工作。 第107章 林筠初看着被水流冲进泥里的稻谷,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田里的秧苗正长得好,要是没有这场洪水,再过一个多月,就是丰收了,村里人今年收成本应该是不错的。 如今这般光景,饶是自己,也是没办法的,林筠初在田边沉默着站了一会儿,这才蔫蔫地回去了。 家里被淹得不严重,左右面积不大,也用不着别人帮忙,两个人端着水盆冲了一个下午,也冲了干干净净。 做完这些,林筠初和叶新夏累得坐在门口的石墩上休息。 “田里我去看了一眼,救不回来了。” 林筠初累了一场,心里还难受,整个人说起话来有气无力的。 上半年林筠初有多忙,又对农务有多上心,春季的播种,还有七月份的抢收抢种,全都是林筠初一个人在忙,这些叶新夏都是知道的,见她情绪低落,心疼得不行。 “没事,人没事就好了。我们镇上还有些家底,没事的。” 叶新夏顾不得身上的脏污,走到林筠初跟前,蹲在她脚边,将她放在膝上的双手握在手里。 双手触摸到林筠初明显比之前还要粗糙许多的手掌,叶新夏心里一酸。 将林筠初的双手捧起来放到颊边,用脸颊蹭了蹭。 “种地辛苦,还要看天吃饭,这是常有的事,放宽心,好吗?” 林筠初就势摸了摸叶新夏光滑的脸蛋,心中的失落减轻了些。 “好,不想它了,只是两年之期未到,这地我们还得再种下去,过段时间,我又不能陪你了。” “又不是什么大事,我把假期攒一攒,然后过来陪你也可以的,你下地,我做家务,每天都能见,反正地少,用不了几天。” 见到林筠初终于笑了,叶新夏总算放心了些,站起身来,拉着林筠初。 “起来吧,该回山上了,晚了晚上做饭该麻烦了。” 山上的条件不如家里,山风又大,蜡烛油灯都不好用,得在天黑之前吃饭才行。 条件有限,还得在天黑之前去别人家洗澡,要不然晚了,就太打扰人家了。 林筠初顺着叶新夏的力道站了起来:“好,走吧。” 夏夏说得对,只要人没事,其他的,都不重要。 …… 雨停了,从明达镇那边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有不少人顺着山路走到了榕树村,本来想着这里应该能讨点食物吃,运气好点的说不定还能留下来。 可看见村里被泡得发黄的大半屋子,许多人讨了一些食物便走了。 留下来一靠亲戚的小部分人也按规定进行自我隔离。 林筠初见要走的人身无分文又有气无力的样子,特别是有些还带着小孩的,心有不忍,给他们分了不少食物,让他们带着路上吃。 这本来是好意,林筠初也以为当父母的,在遭遇这样大的灾难之后还带着孩子,应当也是疼爱着孩子的,分食物的时候,按孩子的人数多给了一些。 可林筠初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出去砍个柴火,就遇见了让她无比窝火的场面。 这天,林筠初送走最后一家四口之后,看着院子里所剩无多的柴火,拿上柴刀便出去了。 想起近日自己进出的山道两侧就有不少成色不错的杂木,当柴火正好,还可以顺道清理山道,便往山道那边去了。 才上山道不久,林筠初便听见山道拐弯处传来斥骂声。 山间吹着山风,夹杂着树叶的磨搓声,林筠初听着不太清楚,但是觉得声音很耳熟,就悄声走过去打算看看是怎么回事。 这样可不得了,当事人就是刚刚从她家离开的那一家四口。 走得越近,声音越清晰。 “……没用的东西,拿来,吃什么吃,没见你弟弟饿着吗?” 妇人声音尖利,隔着一段距离,林筠初都觉得刺耳,不仅声音刺耳,说话的内容也刺耳,其中还夹杂着男孩的哭声。 很快,妇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一次,不复刚才的尖锐,温和了许多,像是呵护什么稀世宝贝一样。 “来来来,小宝吃,不哭不哭,小宝乖,吃了这个小宝就有力气了。” 男孩的哭声低了下去,显然被哄好了。 就在林筠初没事了的时候,妇人的声音又尖利了起来。 第91章 白眼狼 “半仙说的果然没错,你就是专门来克我的,自从有了你,家里就没一天顺利过。一天天就知道吃,除了吃你还会什么?果然是个赔钱的,有了东西也不知道给弟弟吃,怎么吃不死你!” 妇人话音落下,伴随着还有几道别的声音,闷闷沉沉的,还有小女孩的闷哼声。 林筠初正准备走过去看个究竟,这时又传来了一道男子的声音:“行了,踢死了到时候老子拿你卖钱不成?你也是个没用的,难得遇上个人傻钱多的,也不知道哭得惨一些多拿些吃点,现在在这里横什么横?下个村要是要不到钱,到时候你就跟这赔钱货一起进楼子里去吧!” 妇人被男人说得恼了,下意识又想拿小女孩出气,可想起男人的话,不敢再踢了,只恨恨地伸手去掐她的腰。 小孩肉嫩,妇人还用了死劲,还只捏了一点点,小女孩忍不住疼,直接哭了一边哭着一边挥动着那双满是伤痕的小手去掰妇人的手。 “娘,我疼,你别掐了,我听话的,以后得的吃食我都给弟弟,你别打我了,别掐我了,我疼,爹,救我!” 第108章 林筠初听不下去了,从拐角出去,一家四口的状态直接撞入林筠初的眼中。 小女孩跪坐在地上哭喊着,小脸上糊满了泪水,身上比之前见到的时候多了几个脚印,那个被她称为娘的妇人正一脸嫌恶地瞪着她,而那个被他称为父亲的男人,正坐在一旁啃着饼子,对小女孩的求救无动于衷。 妇人手上的动作在林筠初出现的的时候下意识就松开了,见是林筠初,下意识想对着林筠初装出慈爱的样子,只是一切发生得太快,脸上的表情切换得不成功,反倒显得狰狞丑陋。 “这、你,原来是好心人,不知是有什么事呢,我这、这丫头闹别扭呢,我正想拉她起来呢。” 妇人讪笑着,连说谎都不利索。 男人听到声音也扭头过来看了一眼,见是林筠初一人,也懒得装样子了,装作没看见的样子。 反正来得只有林筠初一人,她一个女娃娃还能拿他怎么样不成? 林筠初被他们白眼狼的样子恶心得够呛,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回应妇人:“是嘛,原来是这样。我过来砍柴的,刚到,没想到你们还在这里。” 心中再怎么生气,小女孩目前还是他们的亲生孩子,自己出气倒是简单,只怕自己出完气,回头小女孩得挨更毒的打。 林筠初暗暗深吸了几口气,极力压制着自己心中的怒火。 妇人见林筠初的态度不像分粮时那么和善,察觉刚刚的事林筠初可能听到了,尴尬地朝林筠初笑笑,将小女孩从地上扯了起来。 “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了,等会儿还要赶路呢,就、就不打扰你了。” 说完,也不顾小女孩有没有站稳,拖着就往前走。 林筠初看着,有股抽柴刀的冲动。 一家四口走得快,没一会就拐到另一个弯去了。 林筠初气得踢了一脚山道边延申出来的山石。 没了砍柴的心情,林筠初站在原地进行了半天的自我纾解,转身回村找刘二宝去了。 这口气她是咽不下去的,不想办法把这口气出了她不姓林! 林筠初的突然到访令刘二宝受宠若惊,鞍前马后地给林筠初端茶倒水。 “姐,你咋来了,来来来,喝水。”刘二宝殷勤得不像样子。 刘二宝娘见林筠初来,看着脸色还不好,心里打了个突,开始仔细回忆自己今日有没有做了什么让她不高兴的事,连自己儿子那谄媚的样子都没注意到。 想了一圈,也没想到什么。 刘二宝娘小心翼翼地坐在桌子旁边,看着林筠初喝了一口水之后,才斟酌着开口。 “那个,筠初啊,你这突然到我们家来,可是有什么事吗?我看你脸色不太好,这是怎么了?” 林筠初将刚刚山道上的事说了一遍,说着说着,堪堪压下去的火气又上来了,气得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水,刘二宝很有眼见力的在一旁给她满上。 刘二宝娘一大把年纪,第一次听说这种事,震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爱说闲话这一点她认,但是她从来不说对她有恩情的人的闲话,像刚刚林筠初说的那种一边吃东西一边骂娘的人,她也是瞧不上的。 刘二宝娘跟着唾弃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事跟他们刘家没关系呀,林筠初平日里跟他们也没什么来往,谈不上多亲厚,唠嗑也唠不到他们这儿的,所以林筠初这是干嘛来着? “那个,筠初啊,你今天来跟我们说这个,是想?” 刘二宝娘有点拿捏不定地问着林筠初。 “没什么,我看二宝有些兄弟,现在应该也没什么事做,想请他们给我做点事儿。” “啊?”刘二宝娘吃惊。 想想自家儿子的那些狐朋狗友,林筠初请他们去做事,这能是什么好事吗? 刘二宝娘害怕得抓紧自己的衣袖:“那个,我们家小宝不做犯法的事情的。” 林筠初见刘二宝娘小心翼翼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不叫他们干违法的事,就是看看他们谁想做事,出去帮我收些东西,我放店里卖,给工钱的。” 这个想法也是临时有的,左右店里也缺人,林筠初想着像刘二宝、马二旦马小三这类混子常常走门串户的,各村的人应该都认识不少,放到身边来用虽然是险棋,但是若是用得好了,却也是助力。 因此才有了来刘二宝家这一遭。 林筠初顿了顿,又继续道:“谁收的货品质高收得多卖得好,工钱就越高,想做的就来找我。” 这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啊。 刘二宝听完两眼放光。 他们这群混子,平日里混惯了,没谁会想着请他们去干活的,林筠初这话,对于他们来说,简直跟白给钱一样。 保险起见,刘二宝还是问了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林姐,就是说,这个事情吧,愿意干的人那么多,你怎么就想到我们了呢?” 林筠初勾唇一笑:“会干活的人不少,会耍赖的混不吝却不多呀。今天的事我算是看清楚了,我好心别人却不一定会心怀感恩,有些人说不定还会恩将仇报,对付这种人,自然要有比他们更混的人才行。” 第92章 新店员 刘二宝没想是这个理由,张着嘴磕磕巴巴:“那要是我们不好好干活呢?比如借着干活出去玩乐了呢?你就不怕呀?” “那你们会吗?”林筠初笑着反问。 第109章 刘二宝低着头思考了一下,摇摇头。 林筠初什么人他们是知道的,好心的时候很好心,是大家口中的那种好人,但是对于歹人从来都不会手软,哪怕不见血,也要将人折腾一通,让人面子里子全都丢得一个不剩。 就连他娘,自袁大娘那事之后,他娘就安分了不少,很少再说人闲话了。 林筠初愿意信任他们,还给他们活计干,对于他们来说不仅是认可,还是信任。 这些对于别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他们这些从小混到大,想要改好却没人持支持态度也不愿给机会的人来说,就跟再生父母差不多了。 林筠初见他摇头,满意地点头:“这不就是了,好了就说这些,愿意干的,尽早来,我只收三个人。” 林筠初说完就走了。 留下刘家母子面面相觑。 刘二宝娘瞅着自家儿子半晌,一个巴掌拍了过去:“还愣着干什么啊?去找人啊,找两个靠谱些的,这好差事到哪儿找去?还在这儿发什么呆?” 刘二宝反应过来,直接出门去找马二旦和马小三去了。 刘二宝娘看着他鞋子差点跑到的样子,嫌弃得直摇头:“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愣子!” 马二旦和马小三猝不及防得到消息,还以为刘二宝在开玩笑。 不过在刘二宝的激将法之下,还是将信将疑地来到了榕树村林筠初的家。 林筠初老早就坐在家门口等着他们过来,见人都到了,还是她料想中的熟人,也不多说,指了指旁边特意搬来的凳子,示意他们坐下。 “坐吧。” 三人听话地坐下。 马二旦胆子大些,也不扭捏,直接开口了:“林姐,二宝说得你要请我们到你店里当伙计,这可是真的?” “是真的。因为你们要进货、卖货、送货,同时干三个活儿,工钱每月底薪多给你们一些,八百文,店里给你们分成三个部分,各自管一块,三本账本,店里的东西卖得越多,工钱就越高,每卖出一两银子的净利润,就给你们提一百文。” 林筠初将店里的一些规划同未来的三个店员简单说了一下,完了想到上班时间,又继续补充。 “每天巳时初到店酉时初关店,中间有半个时辰吃饭,每个月给你们六天休假,这个作息和锦绣堂是一样的。你们考虑一下干,还是将机会拱手让人。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帮我盯着一些犯到我跟前来的人,我可不想别人吃我的拿我的,反过来还骂我。” 马二旦听完沉思了一下,待遇还行,虽然底薪比酒楼的少了一些,但是可以休息六天,每天才上四个时辰,提成还可以,这对一个小店铺的伙计来说,待遇可是说是很优厚了,而且,盯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不答应才是傻的。 人家酒楼的伙计一个月也不过才一两银子,还要起早贪黑的,一个月才能休息一两天,对比起来,林筠初这是在送钱呢。 而且……除了林筠初,还有谁会用他们呢?没有的。 他们现下无儿无女父母暂且还能干,所以才趁着时光多恣意一些,再过一两年,父母干不动了,他们还没个正经的活计干,就只能像父母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能不能吃饭还得看老天爷的脸色。 那样的日子,马二旦自觉是不想过的。 马二旦思考完毕,对着林筠初郑重点头:“我干,只要你对我放心,我一定给你把店看好。” 马小三见马二旦点了头,也跟着表态:“二旦哥做我就做,我也会好好干的,不给你丢人。” 两人都表态了,就剩下刘二宝了。 林筠初转头去看他:“你呢?干不干?” “我不干我来干啥?我肯定是干的呀。” 林筠初看他吊儿郎当的样子,想到以后自己的店员培训计划,心想到时候有的是苦果给他吃。 “那行,左右村里也没什么事了,过两天我就回镇上了。到时候你们到云夏百货商铺来找我,我们签个契,你们就可以来干活了。这两天你们自己想想这么解决住宿的问题,总之一旦签契,你们可能就不能这么随意了。” 三个新店员就这么定了下来了。 解决了一桩大事,林筠初中午被气到的的心情好了许多,迈着轻快的脚步进了厨房。 “都说清楚了?”叶新夏洗着干菜,准备煮汤。 “说清楚了。” 林筠初走过去,从后背抱住他,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在她肉肉的耳垂上香了一口。 耳垂是叶新夏的敏感处,碰一下都痒得厉害,被亲了一口,痒得她直缩脖子,偏偏还想笑:“哎呀,别闹,洗菜呢。” 林筠初也没想闹得厉害,香了一口就心满意足了,将头往她肩头挪了一下,继续就着环抱着她的姿势聊天。 “你就没什么想问我的吗?比如我为什么会请他们三个,而不是请别人。” 叶新夏带着大号的粘包,在灶台边挪动着准备晚饭。 “没什么好问的呀,你能找上他们,说明他们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我相信你。” 一句“我相信你”让林筠初心中剩下的那一点不快完全消散。 “夏夏。”林筠初低声叫着叶新夏的名字。 “嗯?怎么了?” “谢谢你。” 叶新夏擦了手,在林筠初的怀中转过身来,双手举起来搭在林筠初的肩上,双眼直视着林筠初的双眼:“谢我什么?” 第110章 “……”林筠初被她眼神中的温柔吸了进去,一时间忘了思考。 “怎么了?” 叶新夏见她没反应,手指捏了捏她的耳垂。 林筠初回过神来,往前微微倾身,抵着叶新夏的额头:“没什么。” 两人的距离实在是近,叶新夏看着林筠初近在咫尺的脸,心思动了动,搭在林筠初肩膀上的双臂微微用力,将林筠初往自己的方向拉了过来。 叶新夏仰头碰了碰林筠初的唇,感觉不过瘾,张嘴轻轻含了一下。 林筠初被她的动作弄的僵直了身子。 这、这也太、太大胆了些吧? 第93章 低迷 吃惊归吃惊,林筠初很快就将主动权拿了回来,一手搂着叶新夏的腰,一手放在叶新夏的后脑勺。 等到林筠初松手的时候,叶新夏感觉自己快要窒息在林筠初的怀中。 叶新夏靠在林筠初的怀里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林筠初含着笑给她顺气。 “你、你怎么会……”叶新夏喘过了气,抬头问林筠初。 “我一直都知道,只是怕……” “怕什么?” “怕吓到你。” 林筠初有点舍不得放开叶新夏,这会儿她心里涨得厉害,那里有一股情绪在激荡着,只需一个契机就会爆发出来,将叶新夏拽下去,两人共同沉沦。 “你以前亲过别人?”叶新夏想想刚刚林筠初熟练的样子,心里有点酸。 人就在自己怀里,她那点情绪哪里逃得过林筠初的眼睛,林筠初没忍住笑,放在她腰间的手磨搓了一下。 “没有,你是第一个,跟感情有关的一切,所有的第一次,都是你的。” “……”被林筠初说中心思,叶新夏感觉脸上有点发烫,干脆埋首在她怀里装死。 林筠初乐得叶新夏主动,抱着人也不动,也不再说别的什么了。 气氛太好,两人都有点舍不得放开彼此,只不过灶台上传来的水开了的声音,使两人不得不分开。 “好了,该吃饭了。”叶新夏轻轻地拍了拍林筠初的肩膀,示意林筠初松开放在她腰间的手。 “嗯。”林筠初乖乖松开了手,转身去拿碗。 …… 两人第二天一早起来,门窗一关,院门一锁,就回镇上去了。 刘二宝娘得知自己儿子得了好差事,揣着一篮鸡蛋过来想跟林筠初道谢来着,结果只看到了挂了锁的院门,只好提着鸡蛋又回去了。 镇上排水系统做得不错,一场暴雨过后,市集的地板看起来反而还干净了不少。 林筠初和叶新夏一回到家,就得到银家兄妹的热烈欢迎。 没办法,连着差不多一个月没吃到林筠初做的饭菜,实在馋得慌。 大概是暴雨洪水的后遗症,许多乡亲多多少少都有些损失,即使是十日一次的大集,街上也没有多少人。 林筠初创业初始,还没两个月,就遭遇了经济低迷,还招了三个新店员,手中的银钱霍霍了不少。 锦绣堂还没复工,叶新夏就和林筠初一起看店,眼见着店里的人一天下来也没来几个,还不一定买东西,叶新夏就开始焦虑。 “筠初,这……店里今日卖出去的东西,利润都不够今日的租金。”叶新夏看着账面那寥寥几笔交易,愁得不行。 “没事,现在谁家有闲银给加菜啊,也就镇上这些想尝鲜的住户想试试而已,但凡有个亲厚的亲戚在明达镇那边的,家里有点存银的不都得先拿去救济亲戚了,哪里还有心思给自己家添置东西。” 林筠初翘着二郎腿吊儿郎当地坐在门口嗑瓜子,半点不操心。 “可是这样下去也不行啊,每个月租金就得二两……你还招了三个人,工钱又是一笔支出。” “那三个,放心吧,大不了我带他们拉着牛车下乡去,或者去他乡跑商,赚个差价也行,总归不会在这坐吃山空。” 叶新夏一听她要去跑商,更担心了:“跑商多累呀,风餐露宿不说,遇上劫匪什么的,能保住小命的是万幸,你要是去了,我在家得多担心,他们三个,我虽然不怎么接触过,但想来身手也不怎么样。” 叶新夏没法想象某一天林筠初一身血回来的样子,更无法想象林筠初直接失去音信时,自己该怎么办。 自己不是林筠初,没有武艺傍身,也没有见过很多世面,到时候就是想找人,恐怕都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林筠初一想也是,自己要是去做跑商的话,一出去少说也是个把月,这期间若是叶新夏受了委屈被人欺负了,自己又不在身边,她该怎么办? “不着急,要跑商还得明年才行,毕竟我每个月还要回村跟村长汇报行踪呢。等到明年,这些受灾的村民应该也能恢复过来了,那时候跑不跑,应该也没那么重要。” 叶新夏一听林筠初这么说,放心了不少。 “那就好,现在跑商也不太安全,明达镇那边不少人都投奔出去了,别的地方也不知道如何,若是路上遇到大量流民,只要有个带头挑刺的,就是你们有二三十人,也无济于事。” 都被流民围起来抢东西了,能往哪里跑? 还不能跟他们动手,一动手流民暴起,后果只会更加严重。 这些,都是她亲眼见过的,三年前逃亡路上,遇见那些富商探亲,自己倒是没什么想法。 第111章 可同行的那些流民有些已经活不下去了,看到富商富丽堂皇的马车,不管不顾就冲上去,有些人甚至伸手就去扒富商的衣服。 富商哪里受得了那些流民这样,再好心这下子也不想施舍了,叫家丁将流民赶走,可是流民人多势众,还是不要命的,当下就起了冲突。 那些上前阻挡的家丁都被打死了好几个,富商也被扒得只剩裤衩子了。 当时她在树下休息,事件的整个过程她从头看到尾,知道富商无辜,可也是无可奈何。 待众人散去,她才敢过去,将自己带的衣服分了一件外衣给那富商披着,才不至于太过狼狈。 林筠初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暗暗为自己的鲁莽心惊。 “还好,要不是你,我可能就要向虎山行了。” 正说着,刘二宝带着马家兄弟来了。 “林姐,新夏姐,我们过来签契。” 刘二宝双手在腹前交握,有点紧张,就怕林筠初临时反悔。 马家兄弟跟在刘二宝身后,也紧张得直搓手,紧紧盯着林筠初,这可是他们人生当中第一份正经的工作,这能不紧张嘛? “都考虑好了?房子找好了?” “找好了,就在西巷那里,我们三个一起住,到这里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刘二宝用力点头。 “那行,签之前再说一遍,你们不一定只干店里的活计,有时候会有一些别的事叫你们去做,下工时间做的,我会给你们加班费,还有,我的店员必须要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所以,在你们签契之后,只要店里不忙的或者生意不好的,我都会提前关门,带你们去练练,直到到点才会放你们回去。想清楚了,就签吧,一次签一年,明年你们还干的话,再续约就行。” 林筠初将腿从收银台上放下来,将手中的瓜子放到零食小盒里,拍拍手,将抽屉里早就准备好的契约拿出来。 第94章 培训 “诺,没问题的话就签吧。”林筠初将六份契约分开放到台面上,又将笔墨摆好。 刘二宝看见纸墨就头大。 “那个,林姐,我们都不识字,只按手印可以吗?” “是呀,我们几个从小到大就没碰过笔墨,别说识字了,我们按个手印就行。” 马二旦搓着手,不知所措。 “那行,我给你们念,再给你们解释一遍。”林筠初无奈地叹气。 不识字啊,这个难办了,她这是招了店员还是学生来着,没经验就是麻烦,真的是一步一个坑。 不过人都来了,目前也不知道再去哪里找人了,这几个她是真的想培养成才的,以后她和叶新夏不一定只猫在这小村里,反正无儿无女的,有钱了总得去看一眼这个国家的大好风光不是。 林筠初一边解释着一边将契约从头到尾给三个愣头愣脑的念了一遍,见三个人还是一脸懵懂的样子,气得直想扶额。 刘二宝见林筠初一脸无奈,也觉得尴尬。 “林姐,给我们吧,我们按手印就好了,我们相信你。” 刘二宝一脸真诚。 虽然契约上的一堆条款他听不懂,但是他知道林筠初不会骗人,大不了就是多干点活,反正林筠初给的钱也算公道,他们多干一点也是应该的。 “行吧,左右我也不会坑你们,做得不开心了随时可以走,提前一个月告诉我就行,我好提前找人来接替。” 林筠初拿出印泥,让他们按手印。 “一式两份,我一份你们自己拿一份。要收好了,否则以后你们吃亏了可怪不得我。” “好好好,我们一定会收好的。”马小三珍而重之地将那张薄薄的契纸叠好,放入怀中。 刘二宝和马二旦也纷纷收好。 收好了,又不知道该干什么了,三脸期待地望着林筠初。 “你们自己在店里逛逛,记住店里有什么东西,有多少量,在哪个位置,想想可以去哪里进货,除了这些,有不懂的,就要及时问出来。分三个区域,你们自己选,以后哪一块业务出问题,我就找负责那一块的人。” 林筠初指了指店里,让三人进去自己看,自己又坐下来抓了把零食,继续翘着腿享受人生。 三人进了店,一圈看下来,才知道工作的繁杂。 店面小,但是东西是真的不少。 三面墙和两条货架,罗列满了各村的特产。 比如羊儿村的羊肉干,千粮村特有的荞麦,福奚村的果干…… 还有一些陶罐、瓷瓶、竹编的家什,各种吃的喝的用的,在店里基本都能买到。 “林姐,你说分三个区域是要怎么分呀?”马小三粗略看了一下,跑到收银台去问林筠初。 “我都分好了,吃的用的喝的,你们就看看自己想负责吃的呢还是用的,或者是喝的。分不出来,抽签也行。反正到后面你们的负责模块可能也要变一下,甚至要轮岗。” “轮岗?”马二旦也看完了,走过来,正好听了个全。 “轮岗就是要把店里面的每一份工作都要做一遍,如果以后我能开分店什么的,你们就能当掌柜的了。” 林筠初稍稍说了一下自己的规划。 周边几个镇,每个镇上自己要是都能开一个店,想想就美。 “这个,真的让我们当掌柜呀?” 刘二宝听到自己以后可能可以当掌柜,心头一片热乎。 第112章 “看你们能力,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毕竟商场如战场,要是市场里面出现一个商业奇才,把我干没了,我想得再好也没用。” “好吧。” 刘二宝火热的心稍稍凉了一点,想想林筠初说得也对,这镇上,有好些店铺,要不是铺面是自家房子,也开不下去,那些个小摊贩子,在他记忆力,也是换了一轮又一轮。 “看完了?”林筠初见三人都站到跟前,把脚拿下来,问。 “看完了。”三人点点头。 林筠初微哂,想了想,问了个问题。 “黄酒还有多少?如果进货需要进多少,大概在哪里可以进?” “这……”三人面面相觑,不知从何说起。 林筠初没放过他们:“陶碗在什么地方?山货在哪个位置?有没有看出什么问题来?有没有什么想问的?” 三人拘谨地站在一边,一个问题也回答上来,额头都冒出了冷汗。 他们看林筠初吊儿郎当的样子,以为她只是随便说说,没想到考核说来就来。 林筠初没得到回应,手指在膝上点了点。 意料之中。 “再去看看,先选区域,还是那句话,不懂就问。今天人少,你们也是刚来不熟悉业务,我就不要求你们什么了,基本记住商品的位置就行。如果你们做得不好,日后店里人多了,客人要什么东西,你们找不出来,不止店里赚不到钱,你们的提成也跟着少,知道了么?” 三人点头,乖的跟鹌鹑一样:“知道了,我们这就去。” 叶新夏看着三个大男人跟犯了错一样缩头缩脑地往里走,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们看起来很怕你。以前,就是你还没来之前,他们可嚣张了。” “现在他们嚣张一个试试。”林筠初勾唇一笑。 痞痞的样子,叶新夏看着有点就有点想…… 轻咳一声,叶新夏将脑子里不太合时宜的东西丢了出去。 “你胆子也是大,他们还是一伙儿的,就不怕他们联合起来坑你?” “不怕啊,现在不会,等到以后,他们也没这个机会。”林筠初根本不担心。 契约每年一签,谁有异心,是过错方,自己随时可以辞人,怕什么? “行吧,你心里有数就好。” 叶新夏看了一眼街上的行人,估计也没人进店,抽了张纸,琢磨起自己的新花样来。 总得想办法赚钱不是? 林筠初见叶新夏忙起来了,自己也不好意思摆烂,起身到里面去带新人。 三人正凑在一起讨论呢,见林筠初过来赶忙站起来,列成一队。 “林姐。” “都跟我身后,我给你们讲一些东西,要记住了,记不住也要及时问,相比出事之后给你们擦屁股,我宁愿在出事之前你们多烦我一下。” 第95章 柳家 “好的。”三人连连点头。 “那行,开始了。这个是价签,价签上面有商品的名字,对应的就是这个商品的价格,不能摆错了,缺货了就去收银台那里拿缺货签过来贴在一旁……” 林筠初细细说着一些工作事项,后面跟着的三个人也学得认真。 时间就这么悄悄溜了过去,叶新夏画好图纸,看了里面一眼,见林筠初正跟着三个店员讲解怎么看瓷瓶陶罐的品质,认真的样子,让人挪不开眼。 叶新夏一时间看痴了。 直到林筠初见店里的光线暗了下来,才放了刘二宝他们回去。 林筠初一通讲下来,感觉口干,到收银台来找水喝。 叶新夏拧开水囊的盖子将水递给她:“你刚刚看起来……” “嗯?”林筠初灌了一大口水,“我刚刚怎么了?” “好看。”叶新夏看着林筠初的脸,明明也没长得多惊艳,但是她就是感觉挪不开眼。 林筠初感觉心里好像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挠了一下,痒痒的。 “在店里呢,你别招我。” 林筠初说完,左右看了一下,没人,快速在叶新夏的脸上香了一口:“好啦,回去吧,也不早了。” 叶新夏摸着刚刚被亲到的地方,笑弯了眼:“好。” 菜早上就已经买好了,两人不用拐去菜市,手牵着手慢悠悠地往回走。 “你说,我们这样子,会不会有人看出来?”叶新夏晃了晃两人相握的手。 “看出来也没关系啊,请他们来喝喜酒。” “喝什么喜酒啊,他们才不会来呢。” 有些人到底有多迂腐,她是知道的,特别是那些重男轻女的人,尤其不能接受两个男孩子或者两个女孩子在一起的,稍微开明一点的,也只是能看别人在一起,自己的儿女是绝不允许和同性相恋的。 “谁管他们呢,到时候举办婚礼,来祝福的咱就好好招待,来砸场子,咱就把他砸出去,谁也不惯着谁。” 林筠初说得认真。 婚礼对于她来说,是很神圣的,谁敢在自己的婚礼上放肆,就做好被扔出门的准备。 叶新夏也没想到随便一聊,就聊到了婚礼,一时间脸上有点发热。 婚礼啊。 叶新夏想起梦里的婚礼,有些心动。 林筠初说完没听到叶新夏的声音,疑惑地转头看她:“你怎么不说话了?” “没,就是,这边,没有两个女孩子的婚礼的。” 第113章 林筠初勾唇一笑:“别人有没有我不知道,但是我们一定会有的。等我们手头宽裕一点了,买个大宅子,请那些真心对我们好的人来观礼。” “嗯,那我等你。” 叶新夏心里感动,握着林筠初的手又紧了紧,开始期待起那天来。 “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走到巷口,忽然发现柳家门口挂起了白帆。 “这是?” 叶新夏惊讶地看着门口那些进进出出的人。 “过去看看。” 林筠初拉着叶新夏往柳家走。 正巧柳家有人从里面出来,正是柳家对门的邻居。 林筠初赶忙叫人:“婶婶,稍等一下。” 大娘听到声音,左右看了一下,除了林筠初和叶新夏还有自己,估计林筠初是喊的自己,便停了下来。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这柳家是什么回事呀?早上出门还好好的呢。” 大娘叹了口气,脸上神色复杂:“柳老汉死了。” “啊?怎么这么突然?”叶新夏疑惑,柳老汉看起来也不像是身体不好的人呀,年纪也不算大。 “前阵子柳家姐妹去了外家,听说外家舅舅对他们不错,想留姐妹俩在那边生活,柳老汉哪里同意,总到那边去闹。本来也没什么,就是今早上,柳老汉又过去闹,还带着他侄子过去,起了冲突,也不知咋的,他侄子一锄头敲他脑袋上,人当场就不成了,这不,还是外家请人把他送回来的。” 大娘说着,想起跪在柳老汉身边的柳家姐妹,一时间也不知道这柳老汉是死了好还是没死的好。 死了,柳家姐妹就得相依为命了,带着妹妹,柳鱼儿这几年是不好说亲了,可要是没死,柳家姐妹的处境也不见得多好,以柳老汉的脾性,姐妹俩怕也是被卖掉的下场。 “这……”林筠初和叶新夏对视一眼,也想到了这个,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大娘家里忙,见林筠初和叶新夏没说话,也就不多说了,跟林筠初和叶新夏说了一声便回家去了。 林筠初看着柳家的大门,不知道该不该进去看一看。 “我们要进去吗?”林筠初问。 “明天吧,现在应该还没入棺,我们也不是柳家的亲戚,现在去了也没用,等明天入了棺,我们再去看一下也不迟。” 柳老汉属于意外去世,宴席肯定就不办了,等先生过来给个及时,再算个方位,估计就直接下葬了。 “那我们明天再过来吧。”林筠初不懂这边的丧礼,叶新夏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柳鱼儿给早已没了生息的柳老汉清理着头上的血迹,心中平静至极,低声跟着柳老汉说话。 “被唯一侄儿打死,你估计也是独一份,堂哥昨日就被摁进了牢里,现在是真的连个摔盆的都没有,大伯一家更是连面都不敢出,在家装死,你说你从我们身上吸那么多的血,都补贴了些什么东西呀?” 心中再深厚的感情,早就在柳老汉的上蹿下跳之中给磨没了。 柳鱼儿此时,只想着日后该如何将自己和妹妹养活,对于柳老汉,让他干干净净地走,已经算是她们姐妹俩尽孝了,别的,也别想了。 第二日,柳鱼儿正跟外家请来的先生说话,听到门口有声音,转头过去,就见林筠初和叶新夏相携而来。 柳鱼儿走不开,只好对着她们点点头,忙着按照先生的提示去料理柳老汉的身后事。 死者为大,林筠初和叶新夏为柳老汉上了一炷香,见柳鱼儿实在忙不过来,便自行离开了。 锦绣堂已经复工,叶新夏要上工,林筠初得送她过去,实在没办法墨迹。 第96章 心死 乡下人是比较忌讳看见出棺的,所以叶新夏再三嘱咐林筠初今日要是没听到炮竹声就先不要回去。 林筠初听话地猫在店里给三个新店员做培训。 刘二宝三人脑子还算灵活,一个上午讲下来,三人对培训内容都理解得差不多了,下午林筠初就懒得管他们了,自己往收银台后的椅子一躺,拿账本往脸上一盖,睡觉去了。 柳鱼儿按照先生指点的位置,带着几个专门做丧事的方面的工人到地里挖坑,等时辰到了就可以将柳老汉下葬。 谁知坑才挖了一半,就被两个个陌生人给阻拦了。 “小姑娘,你们这是……要下葬?这可是我们家的地啊,你们是不是认错地了呀?” 一个大叔杵在坑边,见柳鱼儿头上戴孝,心里有点膈应,但是态度还算温和。 死者为大,一般只要没什么利益冲突,也不会有人去阻碍人家做丧事,不过眼下柳鱼儿在自己的耕地里挖坑建坟,他却是不得不管的。 柳鱼儿一听大叔说这地不是自己的,懵了一下,正在挖坑的几个工人也停了下来,有点搞不清眼前的状况。 “这、这怎么就成了你们家的地了呢?这地里的玉米还是我和妹妹刚种下不久的呢,会不会是两位长辈弄错了?” 柳鱼儿也搞不懂眼下的情况了,这地一直就是柳家的,都种了十几年了都,怎么突然就成了别人家的地了呢? 大叔见柳鱼儿一脸状况外的样子,也懵了,想了想,对柳鱼儿问道:“你们和镇上东巷的柳老汉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爹。” “那不应该啊,这地儿前阵子他卖给我们家了,连地里的作物都一起卖了,多收了我们三百文钱呢。说是家里急需用钱,给侄子还赌债来着。你爹没跟你们说吗?” 第114章 站在大叔身边的婶子也是满脸疑惑。 柳鱼儿听到这里,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块地是家里所有土地里最大的、土壤最肥沃的一块,还是当年娘亲的陪嫁,家里也就三四亩地,这一块就占了一亩多。 为了堂哥,父亲真的是连一点活路都不给她们姐妹留下,连母亲的陪嫁都不放过。 想到这里,柳鱼儿的眼泪就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无力地蹲下身子小声哭泣。 这块地都卖了出去,其他的地也不知道还在不在,如果都没有了,以后她和妹妹可怎么活啊…… 大叔和婶子看见柳鱼儿伤心的模样,有点不知所措。 大叔拘谨地挠了挠头,看了柳鱼儿两眼,转过去和自家媳妇小声商量,两人嘀咕了好一会儿,才转过身来跟柳鱼儿说话。 “那个,小姑娘,你要是实在想给你父亲葬在这里的话,也不是不行,我们给你划出一块来,收你一两银子。” 大叔说完,不见柳鱼儿有反应,以为柳鱼儿嫌贵,又说:“这个,我们已经算是少收了,这价格不算高的,毕竟是要下葬立碑的,我们也是看在这块地原先是你们家的,而且这地转给我们的时候,都侍弄得挺好,才给你的这个价,你要是去问别家的,少说都要二两以上。” 几个工人听完也都跟着点点头:“是呀,柳家小妹,我们做这一行好些年头了,这位兄弟确实是挺照顾你的了,你看这要是行的话,我们就继续。” 都是在镇上做活的,几个工人也听说过柳家的糟心事,看柳鱼儿伤心绝望的样子,心里也跟着叹息。 柳鱼儿哭了一会儿,看着挖了一半的坑,擦了眼泪,跟大叔婶子道了歉,叫大叔婶子稍等,她回去取了银钱就来。 柳蜻蜓正在给柳老汉守灵,突然看见柳鱼儿回来,还以为坑已经挖好了,高兴得直接扑向柳鱼儿:“姐姐姐姐,已经好了吗?爹什么时候能出门呀?” 柳蜻蜓出生后没多久娘亲就离世,是柳鱼儿一手带大的她,跟柳老汉根本就不亲,加上亲耳听到柳老汉要将自己卖给变态当娈童,就更加不待见柳老汉了,巴不得永远不要再见到柳老汉。 柳鱼儿摸摸柳蜻蜓的小脑袋,敛了心绪:“还没,我回来取点东西,马上就要出去了,你好好在家,等我回来。” “好吧。”柳鱼儿有点失落,不过还是乖乖放开了柳鱼儿。 反正也就这两天了,以后自己和姐姐想呆多久都行。 柳鱼儿将家里能藏钱的地方都翻了个遍,愣是没翻出来半个铜板,连地契也都不见了。 看着被翻出来一堆乱糟糟的东西,柳鱼儿竟然觉得心中异常地平静,哀莫大于心死也不过如此吧。 可是再怎么样,柳老汉还是要下葬的,柳鱼儿想了一圈,只想到了林筠初。 柳鱼儿从地上爬起来,也不去管地上的东西就出了门,见林筠初的院门锁着,猜想林筠初应该是在店里,转身往云夏百货商店去了。 林筠初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肩膀被人轻轻推了几下,耳边还有几声呼唤声。 刘二宝站在林筠初跟前一脸紧张的神色,他是真的不想打扰林筠初午睡的。 可是看着在店门口苦苦哀求的柳鱼儿,再看看装死的马家兄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林筠初取下盖在脸上的账本,就看见刘二宝那张满是紧张的大脸,无语了一下。 “有事儿?” “柳姑娘找你有事儿。”刘二宝指了指店门口一脸局促的柳鱼儿。 林筠初一脸疑惑,按照先生说得流程,这会儿应该是找人挖坑去了的,怎么会在这里来着? “你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吗?”林筠初问,除了这个,她是想不到柳鱼儿找自己还能有什么事了。 柳鱼儿见林筠初出来,就要朝林筠初跪下。 还是林筠初眼疾手快将人拉了起来:“有事说事。” 她最烦别人动不动就跪人的习惯,折寿! “林姑娘,我……想跟你借一两银子,给我父亲下葬,还请林姑娘帮忙。” 第97章 赈灾 柳鱼儿也不确定林筠初会不会接,说完就低下了头,有点无法面对林筠初,心底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非亲非故的,还一借就是一两,被拒绝也很正常,柳鱼儿安慰自己。 林筠初听到柳鱼儿的请求,惊讶了一下,想想柳老汉的作风,大约也明白了一些,便也没多问。 拉开抽屉将里面的备着给顾客找零的银钱拿出来,碎银铜板一起,数了一两银子的数额,将钱递给柳鱼儿。 “你先拿去用吧,两年内还了就行。” 钱还可以再赚,但是为他人雪中送炭火的机会不多。 帮一百个人,有一个人有出息,对于她来说,助人就不是没有意义的事。 柳鱼儿没想到林筠初真的会借,颤抖着双手将那一捧铜板碎银接了过来,眼眶发热,眼前模糊了一片:“谢谢谢谢,我会还的,一定会,谢谢你林姑娘。” 柳鱼儿记着林筠初不让跪,捧着钱,深深给林筠初鞠了一躬,又承诺了一番,这才擦着眼泪匆匆离去。 直到柳鱼儿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之内,刘二宝才又凑到林筠初身边。 “林姐,你借钱都不问一下缘由的吗?” 第115章 人家一说借钱,直接就给了,还是这么大的数额,这也太慷慨了吧? 林筠初拿着账本记账,抬头见刘二宝一脸的求知欲,再看看马二旦和马小三,也在一旁连连点头。 叹了口气,才说:“她家那情况,不外乎就是下葬的时候出了什么意外需要银钱才能解决。这没什么好问的。” “原来如此。”刘二宝点点头,柳家的事,这几天找房子的时候他也有所耳闻,想起了说书先生说的那些桥段,“想来是家里没地下葬了,只能花钱跟别人买地,所以才来借钱,要是借不到,估计就得卖身葬父了。” 林筠初倒是没想到这茬:“卖身葬父?” 葬父还要卖身的?这是什么章程? “对呀。”刘二宝两指摩擦着下巴,跟林筠初解释自己听来的知识:“就是她家没地了,想葬父的话,就得买地,这山地啊,耕地啊,还有荒地,谁也不知道是哪家的,随便葬了的话,以后人家发现了,把坟地刨了都是轻的,这些负责丧事的亲属说不定还得下牢呢,唉,没地就是麻烦。” 刘二宝说完,想起自己家的那一亩三分地,开始忧愁了,心中暗暗打定主意,以后得好好存钱买地,要不然以后死了都死无葬身之地,太惨了。 马二旦和马小三也想到了这一茬,在一旁跟着用力点头。 这个林筠初倒是第一次听说,开了眼界,不过想想倒也可以理解。 还是没有客人的一天,林筠初记完这一笔借款,又开始无聊了起来,瞧着刘二宝三人把货架擦得光亮,就差可以当镜子了,想到了自己的计划,于是把店门一关,带着三个人去郊外锻炼身体去了。 京城。 “哥,你真的要去江南赈灾吗?回去明达镇吗?要去与多久,我也去,我要去看我的小伙伴,还有筠初姐姐。” 林景扬跑到他哥林君易的书房,也不管他哥书房里还有几个人,小嘴噼里啪啦就是一顿输出。 林君易一脸无奈地看着自家小弟,左右该商议的事情都商议得差不多了。 林君易挥挥手示意部下都出去,这才捏着自家小弟的脸颊,一脸严肃:“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进门要先敲门,怎么都记不住?” “哎呀,又不是什么大事,我下次注意就行了。”林景扬脸颊被捏疼了,挥舞着双手也要去捏林君易的脸,可惜林君易生得手长脚长的,林景扬怎么也碰不到他哥的脸。 看着弟弟扑棱了好一会儿,林君易笑够了才放开了手:“好了,你要跟我一起去江南?你可想清楚了,赈灾可没你想象的那么好玩,路上会发生什么,灾地情况如何,都是未可知的。危险重重,你也不怕?” 对于小辈的培养,林家从来都不会想着如何去将他们护得一丝不苟,林家人坚信,所有的路,都只有自己走过才知道,对于小辈的想法,从来都只是先告知风险,如果他们还是想去做,那作为长辈的他们,也不会去约束太多,除了违法之事。 这也是为什么林家能够在短短几十年之内,每一代都是人才辈出。 “我想好了呀,我答应过筠初姐姐要去看她的,等我们赈灾完,我过去看看外祖母,再去看看筠初姐姐。所以,你会不会去明达镇啊?” 明达镇和历先镇毗邻,他在外边打听过了,历先镇灾情不重,受灾较重的是明达镇往东南方向的城镇,如果他哥去明达镇或者靠近明达镇的地方,他就可以绕个路去历先镇,看看祖母,拜访一下筠初姐姐。 “目前还不清楚,要先到历洲,看看州府那边安排得如何,哪里情况最严重就去哪里。” 京城离历洲终究是有点距离的,消息也传得不够及时,谁也不知道那边怎么样了。 “那好吧,不管怎么样,我要跟你一起去,救得一个是一个。” 林景扬仰着小脸,一脸正气。 林君易看着自去年开始就成熟懂事了不少的弟弟,欣慰地点点头:“行,我到时候可顾不上你,自己保护好自己。” “好,那你什么出发?我去准备东西。”林景扬得了准许,高兴得恨不得自己当下就长了双翅膀飞过去。 “等圣旨下来就走。” 赈灾一事,朝臣吵了两日,今日上午皇上才将自己召进宫去,跟一众重臣商议了大半天,这才确定了人选,圣旨应该不会太迟。 果然,当天下午圣旨就来了,林君易接了圣旨,当即就带着队伍离开京城,奔赴南方。 赈灾一事刻不容缓,一路上可谓是日夜兼程,花了大半个月才赶到历洲。 从马上下来的那一刻,林君易感觉双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站在地上,双腿都忍不住直打颤,林景扬歪歪扭扭走了几步,才感觉好了一点。 见他哥一下马就马不停蹄地跟州府的官员一边了解着灾情一边往府衙里面走,脚步沉稳,面不改色。 仿佛赶了了半个月的路的人不是他一样。 “不愧是我大哥。”林景扬感叹。 第98章 劈叉 林景扬不是官员,不在赈灾官员的名单内,谁也管不了他,叫人给他哥留了口信,自己跑回家见了父母一面,吃了个饭,马不停蹄就想往历先镇跑,被林父和祖父压着考较了一番功课。 好不容易从祖父和父亲手中脱身,又被林母泪眼汪汪地留了一个晚上。 第116章 …… 林筠初拉着三个店员在郊外跑了几里路,跑得三个人手脚发软,面色泛白,这才放过他们,自己去锦绣堂接人。 “林姐这也太可怕了吧,我感觉我要死了。”马小三拖着发软的双腿皱着一张苦瓜脸,跟在刘二宝和马小三身后。 “我也要死了,她还算是女人吗,怎么那么能跑?”刘二宝一手撑着后腰,一手狠狠按着发疼的肋骨处。 “可不是,我看她面色红润,要不是我们跑不动了,她还想再拉着我们跑几圈。”马二旦想起林筠初看自己哥几个一脸嫌弃的样子,就觉得心酸。 是他们没见过世面还是怎么样,还是说,出了历先镇,外面的女人都这般厉害了? “她还说晚上回去要拉腿,要不然明天肌肉会酸,这要怎么拉呀?”马小三挠头。 “不用等明天,我现在觉得我的腿就很酸。”刘二宝捶了捶大腿,慢慢往前挪。 “你们说,她说的是不是劈叉呀?” 马小三一脸呆萌。 反正,他想来想去,也就只能这么理解了。 “这,我们怎么知道?” 刘二宝和马二旦也不懂,拉腿这个东西,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 三个人蜗牛似的速度慢慢挪回租屋里,顾不上吃饭,想着林筠初说的拉腿,思考半天不得其要义。 两个憨批也不敢去问林筠初,傻傻按着马小三说的,在租屋里做起了劈叉。 成年男子的骨头早就梆硬,哪里能劈得下去,三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似是达成了什么默契,一咬牙,同时往下用力。 下一刻,三个人捂着裆部蜷缩在地,眼眶含泪。 “好痛……”马小三泪眼汪汪地去看两个小伙伴。 可惜,两个小伙伴用劲比他还大,早就疼得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林筠初在锦绣堂门口等着叶新夏,见人一出来,正想笑脸相迎,就见叶新夏情绪低落,当下也笑不起来了。 “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林筠初上前拉过叶新夏的手。 银如画和陈效跟在后面出来,见林筠初,一个向着林筠初微微点头示意,一个小跑到林筠初的另一侧解释。 “筠初姐姐,听说这两日外边又下了雨,灾情又严重了,这两日我们缝了不少衣服,明日堂里的人要送过去,听说要去更远的地方救灾,管事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一起去的话,到时候我们住一起好有个照应,不去也行。陈效哥说他想去,我也有点想去,你和新夏姐姐去吗?” “这个……”林筠初低头去看叶新夏,想了想,“我们商量一下吧。” 林筠初自己是想去的,但是又放心不下叶新夏,也不知道该叶新夏是如何考量的。 “那行,要是去的话,明日辰时初我们在结尾回合,坐堂里的马车去。”银如画说完,又跑到陈效的身边去了。 银如画和陈效走在前头,到了路口,就是和陈效分开走的时候,银如画对着陈效挥挥手,示意他赶快回去,而陈效居然也笑着对银如画挥手,两人道完别,陈效这才对着林筠初和叶新夏微微颔首,之后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 林筠初用手臂碰了碰叶新夏的肩膀,悄声问:“这两人发展这么快?” 叶新夏笑着看两人的互动,笑着对林筠初点点头:“嗯。” “嗯”完了才回过神来:“你知道?我本来想着晚上告诉你来着。” “我知道呀,我们去看铺面那天我就看出来啦。”林筠初想起银如画的塞给陈母的那串糖葫芦。 “这么快,我还是最近才知道的。你怎么没告诉我?”叶新夏吃惊。 “这个,也没什么好说的吧,他们要是真能成,总能知道的。” 理是这么个理,但是叶新夏还是觉得不太开心。 林筠初说完没得到回应,看了一眼叶新夏,发现她的情绪好像比刚才还低落,抬头看看在前边蹦蹦跳跳的银如画,看她没有回头的趋势,快速低头亲了叶新夏一口。 亲完若无其事地东张西望:“我以后有什么都会跟你说的。” 女孩子心思细腻,林筠初亲完,稍稍一思考,就知道叶新夏在想什么了。 叶新夏悄悄抿唇:“嗯。” 声音听起来低低的,但是林筠初分明看见她嘴角弯了一下,心下一松,哄好了就好。 银如画大概是真的为能够和陈效一起去救灾而感到开心,一路蹦回了家就开始收拾东西,连晚饭都不去跟林筠初和叶新夏蹭了,随便买了几个包子对付的。 林筠初做好了饭叫银如画过来吃饭的时候,银如画正叼着包子吃得开心。 林筠初没办法,只好自己回去了。 “你要去救灾吗?” 林筠初见叶新夏兴致不高,给她夹了个鸡腿。 “想去,但是……”叶新夏有点犹豫,“我也不知道我去了能干什么,我怕我去了没能救人也就算了,要是给人家添麻烦,反而叫人家来救我……” 叶新夏想想自己,除了刺绣能拿得出手,除此之外,体力不行,不会游泳,不会医理,也不知道到了灾地能干什么。 林筠初听完她的纠结,当下就笑了,她还以为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呢。 “救灾又不是只有懂医、有好体力才能干,你去那边,帮忙看个孩子,让他们家长去救灾也是可以的。你不是在助婴堂长大的吗,这个是你的强项啊。” 第117章 林筠初说完,顿了一下,又道:“这场灾这么严重,说不定很多小孩就此失去亲人,以后就只能在助婴堂长大,那边的助婴堂说不定要扩建,如果那边没有助婴堂,还得新建。事情可多了。” 叶新夏一想也是,放心了:“那你去吗?” “我去呀,我怎么可能放心让你一个人去?” 第99章 支援 叶新夏听见林筠初这么说,没忍住笑了,只觉得心里暖暖的。 连着觉得今晚的饭菜都格外的香。 吃完饭,各自洗了澡,又收拾了几身换洗的衣裳,这才躺下来。 第二日,林筠初早早起来做了顿早饭,想到了刘二宝三人,昨日也没跟他们说今日不开店,怕人傻傻的去店里等着,趁着天色还早,跑到西巷去找人。 刘二宝三人正睡得香甜,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了。 “谁呀,这么早。”刘二宝嘟囔着踹了身边的马二旦一脚,叫人去开门,“马二,你去开门。” 马二旦才不动呢,眼睛都没睁开,伸手去推搡马小三:“三儿,你去。” 他们三人租房的时候,图便宜就找了个有大通铺的,哥三个都是单身狗,也没什么顾忌,都凑合着睡一块儿了。 马小三不想动,哼哼唧唧了一会儿想装死,又被马二旦踹了一脚:“死了吗?开门,快点!” 马小三只好磨磨唧唧地起来了,谁让他是三个人当中年龄最小、辈分最小、力气也是最小的,打又打不过。 一下床,马小三差点就给跪下了。 腿部的肌肉酸痛不已,每迈开一步仿佛就有人抠着他的肌肉狠狠捏着,走到有阶梯有门槛的地方,酸痛的感觉更甚,那叫一个酸爽。 马小三被腿部的酸痛折磨得想哭,但是想到自己走路别扭的样子,又有点想笑。 因此,马小三一开门,林筠初就看到了他一脸要哭不哭要笑不笑的样子,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复杂。 林筠初:“……” 这倒霉孩子又咋了? “林姐?你怎么来了?”马小三看见敲门的是林筠初,惊讶了一下,该不会临时改变主意这么早就叫他们上工去了吧? “近几天我不在,要去隔壁镇支援去,听说那边灾情又严重了些,店这几天就不开了,你们要是想一起去的话,给你们加工钱,现在起床辰时初在街尾汇合,不去的话也没事,我就是过来跟你们说一声,免得你们不知道去店门口干等着。” 马小三脑子还没清醒,听完还是一脸怔愣:“啊,好。” 好什么也不知道,林筠初看他一脸迷茫,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没有,心里惦记着回去叫叶新夏起床吃早饭,也就不多管他,跟马小三说了一声就跑回去了。 刘二宝和马二旦被这么一折腾,也睡不着了,见马小三进来就问。 “谁呀,讲了什么?” “林姐,说这几天不开店,要去隔壁支援,问我们去不去。” 马小三坐在床边,顺势往后一仰就躺了下去。 “还有呢?”刘二宝追问。 “还有……哦,她说我们去的话,加工钱,而且现在就要起床,辰时初就要去到街尾去。” 马小三说完卷着自己的小被子就准备再睡个回笼觉,被马二旦一巴掌拍在了肩膀上:“那你睡什么睡,还不赶紧起来?” 马小三捂着自己的肩头委屈:“你打我干什么?起来干嘛?又不用上工。” 马二旦又想踢他了:“她一个女人都去灾区了,你一个大老爷们好意思在家睡觉?睡不死你!” 马二旦被马小三不争气的样子气了个半死,没忍住往马小三屁股上踹了一脚。 踹人的动作大了些,拉扯到了腿上的肌肉,酸痛感马上就涌了上来。 “卧槽!好痛。”马二旦哀嚎出声,脸上的肌肉都扭成了一团。 刘二宝看了一眼就撇开了视线,辣眼睛! 刘二宝动作快一些,马二旦和马小三还在拉扯的时候,他就已经起来换好了衣服。 腿部虽然酸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刘二宝咬咬牙没吭声。 一通手忙脚乱,三个人总算是收拾好了,拉拉扯扯着去买馒头当早餐。 这头林筠初才回到家里,就见叶新夏已经坐下来吃早餐了。 “你去哪儿了?大早上的。”叶新夏端着碗问。 “去找刘二宝他们了,问问他们去不去。”林筠初也没吃过东西,当下就坐了下来速战速决。 林筠初本以为去支援的只有锦绣堂的员工和自己这个叶新夏的家属,没想到到了村口,人还挺多,还有熟人。 “林筠初林姑娘。” 林筠初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是唐家护院李淮,李淮身边还有银如棋和其他跟她有过一面之缘的护院。 “李大哥,各位前辈好。”护院的年纪都比林筠初大,林筠初叫一声前辈倒也没错。 “林姑娘好。”几个护院异口同声,对于林筠初他们是服气的,心里还有点崇拜来着。 几个单身的年轻护院更是悄悄红了脸。 “你也去支援吗?这一次可不比上次护送小姐轻松。”李淮拉着马匹走到林筠初跟前,关心地问。 “是呀,大家都去了,我们也去出一份力吧,能救得一个是一个,能煮一锅饭也算一锅饭。总比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好。唐家派了多少人去?” 第118章 林筠初听到了李淮话里的也字,倒也能猜到唐家应该也是要派人去的,毕竟锦绣堂的人去了,镇上的一些男子老早就去了还没回来。 这些大户如果不派人去的话,反而容易落下话柄,以后的生意是不好做的了。 “十个人,少爷已经先出发去那边店里叫人施粥,昨天来信说那边太乱了,常常有人闹事,人手不够,叫我们过去维护一下秩序。” “那确实应该是去看看,免得好心反而落不着好。”灾民一乱起来,谁还顾得上谁,怎么样都得留命回来。 林筠初和李淮闲聊着,锦绣堂的人还来来齐,大家都在等着,林筠初也在频频往市集上看,也不知道刘二宝他们去不去。 “对了,大家怎么都在这个时候出发呀?”林筠初突然想起来,就算唐家来信,也不是大家都商量好的吧,怎么和锦绣堂的时间都一样。 “嗐,那边估计挺严重,昨儿早上我们家老爷刚刚接到少爷的信,就被官老爷叫去谈了话,下午回来就跟我们说了这事儿,我估计锦绣堂的也一样。” “原来如此。” 临近出发,唐家护院和锦绣堂的人都来了,林筠初也没见着刘二宝三人,以为人是真的不去了,心里有点失落,跟着叶新夏爬上马车。 就在马夫扬起鞭子之际,后头才传来刘二宝三人气喘吁吁的声音。林筠初这才露出了笑容,还好,没令她失望。 第100章 山体滑坡 明达镇的灾情远比林筠初想象的要严重许多。 自进入明达镇地界,路口都有官兵把守,只能进不能出。 林筠初问了一下才知道这边个别地方已经出现了瘟疫,村子是封住了,但难保没有被封住的村子没有村民感染,以防万一,连整个镇都封住了。 灾民们三三两两地坐在路边,看见他们的马车过来纷纷上前乞讨,还是在车夫和护卫的劝说之下才慢慢让开。 越到明达镇中心,聚集的灾民越多,甚至连路边的一些树木都被扒了皮,路边的灾民看起来比之前在外围看起来更加沧桑,大部分双眼无神,面色泛白,连抱着孩子的动作都透着有气无力。 “好可怜呀,州府那边还没调粮过来吗?” 银如画从马车的窗口往外看,心里难受极了。 那些孩子跟父母喊着饿,还有那些尚在襁褓的婴儿挥着小手扒拉母亲的衣襟,而他们的母亲早就饿得面黄肌瘦,无力地抱着他们默默流泪。 这样的场面,谁看了能够毫无波动? 银如画只恨不得自己能有千亩良田,产出的粮食全都运过来。 “得等朝廷的派来才行,州府的粮食现在应该是不太够了。”锦绣堂管事消息灵通一些,也觉得无奈。 锦绣堂主要经营布庄,跟粮食没关系,因此存粮也不多,现在四处受灾,到外地去买,运来也需要时间。 加上西南连年战乱,南方的粮食常常要供应到战场去,市场上流通的粮食其实也不算很多,就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足够的粮食。 作为一个产业遍布全国各地的山庄,锦绣堂在各种天灾里面,从来就不吝于伸出援手,但是,有时候吧,实在是条件限制得厉害,就如当下。 唐家和锦绣堂都是来施粮的,到了镇集就停了下来,林筠初不跟他们一伙儿,也不想让叶新夏跟着自己去受苦,叫叶新夏和锦绣堂的人留在镇上施粮什么的,自己带着刘二宝三人就往还在下雨的地方去。 “兄弟,我们这是要去往哪里?那里受灾情况怎么样?”林筠初顶着雨,问带路的小兵。 “去白石村,白石村今天凌晨山体滑了下来,听说埋了不少人,先前一队人马已经过去了,现在也不知道情况如何,迟迟不见有人回来报信,所以我们得过去看看。” 小兵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心里也累。 自从一个月前暴雨开始,他就没好好休息过,白天在各村跑查探情况救人救财产,晚上还要安抚灾民向上汇报情况,小兵想,要是赈灾官员还是迟迟不来,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下去。 一行人一到白石村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白石村是个大村,人口指定是不少的,可眼前坐在地上哀嚎到要晕厥过去的村民,再加上那边发了疯似的在挖泥搬石头的,好友地上躺着的一身血水痛苦难当的伤患,加起来也不过数十人。 “这是怎么回事?” 小兵小跑着过去问自己的同僚。 同僚双眼哭得通红,奋力搬着石块,对着小兵哭喊:“半个时辰前,山体又滑了一次,小五他们、还有好些村民都被埋了。” 本以为找到村民,带着他们走出村庄就安全了,可没想到才到半路,就听到山顶传来轰隆声,暴雨之下也没听得太清楚,大家都以为是雷声来着,大家都没怎么注意,结果石块一块接着一块掉落下来,大家就是想跑都跑不掉。 他背着残疾老人走得慢,躲过了一劫,但是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在自己眼前被泥石掩埋,自己却无能为力。 石块掉落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快,他没办法,只好背着老人往回跑,逃出了危险范围,等到石块掉落的声音停下来的时候,走在前头的人已经不剩几个了。 幸存的村民说什么都不肯走,执意要挖石头救人,他拉不住劝不走,昔日朝夕相处的同僚也在石块之下,他又如何能一走了之,绝望之下只好跟着村们挖起石块来。 第119章 挖到一个算一个。 林筠初看了几眼伤患,将身上的蓑衣脱了下来给人盖上,避免伤患淋雨过多引发感染、高烧,一边跟着小兵往他同僚那边跑,一边叫马小三回去叫人。 “小三,回去找新夏,让她去找银如棋,找人过来搭把手,越多越好,最好有大夫,伤患太多了。” 术业专攻,她不会医术,自然也无法对他们进行救治,搬救兵和救出埋在山石之下的人是她唯二能做的了。 马小三也想去搬石头,但是林筠初的命令他又不好违抗,想了一下昨日林筠初展现出来的体力,比自己还要好上许多,还是乖乖跑会镇集找人去了。 大雨劈头盖脸地下着,头上没有东西挡着,雨水流进眼睛里,两只眼睛酸涩得厉害,可林筠初手上的动作根本不敢停下来。 山体滑坡刚刚发生不久,如果有人幸运没有被当场砸死或者窒息而亡,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都是最要紧的救命时间,半点耽搁不得。 这次滑坡规模不算大,就是因为人群太过密集才导致被埋的人员过多。 林筠初也不知道自己搬了多久的石头,反正就在她感觉双臂已经不是自己的的时候,手下突然摸到了一片柔软的东西,还有点温热。 林筠初愣了一下,赶紧叫人:“快来人啊,这里有人,还活着,快!” 林筠初声音一出,大伙儿全围了过来,众人七手八脚将伤者挖了出来。 伤者被石头砸得有点严重,虽然没伤到头部,但是手脚都以一种别扭的姿势软垂着,身上到处都是擦伤,人已经失去了意识。 脸上都是泥水和血水,一时间也认不出来是谁,大伙儿虽然惦念着自己的亲人好友,但是也顾不上哭,伸手就想将人抬走,被林筠初伸手拦了下来。 “先别动,叫人去做个简易的担架过来,接下来挖出的人都要用到,胡乱移动伤患只会雪上加霜。” 几个妇人自觉力气小,搬石头的速度比不上男子,连忙领了任务,小跑着到有树藤的地方去拉藤、找树枝。 第101章 重逢 明达镇的锦绣堂店面已经被收拾出来当成施粥的场所。 叶新夏将自己的东西在员工宿舍都放好,跟着锦绣堂的人一起到店面去为灾民准备晚上的粥。 “也不知道筠初他们去到哪里了。”叶新夏烧着火,看着外头越来越大的雨,有点担心。 听说有些地方救灾救人的时候,救援人员是要下水去将灾民捞上来的,也不知道林筠初会不会游泳。 银如画在一旁洗菜,听到叶新夏的嘀咕,想了想,搭了一句:“应该也不远,他们要是顺利的话,晚上应该会回来。” 反正,不管在干什么,都要平安回来。 “是呀,林姑娘看起来不是鲁莽的人,应当没事的,叶姑娘不用太担心。”陈效也在一旁安慰叶新夏。 “也是。” 众人正忙活着,堪堪熬完三大锅的白粥,就见马小三急匆匆地跑进店里来。 “小三,你怎么来了,筠初和其他人呢?” 叶新夏往马小三身后看了几眼,什么都没有,一颗心都提了起来。 千万、千万,别出事了,叶新夏心里暗祈祷着。 马小三跑得及,见叶新夏着急,张了张嘴刚想说话,一口气堵在嗓子眼,咳了个半死。 “不急不急的,慢慢吸气呼气,缓下来再说。”叶新夏见马小三这样,也知道急不了,顾不上什么男女之防,上前给马小三拍背,帮助他缓过气来。 有了叶新夏的帮助,马小三很快恢复了正常,想到来之前的看到的情景,着急地朝大家喊道:“白石村有重大伤亡,村民和救救援官兵大部分都被埋在山石下面,刚发生不久,大家认识什么人的,赶紧叫人过去,说不定还有救,最重要的是大夫,会医理的也行,能救一个是一个,快点!” 叶新夏一听,只觉得好像被人当头敲了一棍子,整个人都是懵的:“那、那筠初呢?她、怎么样?” “没事,我们过去的时候山石已经停止掉落了,林姐和二旦二宝都在救人,差我回来搬救兵来着。” 叶新夏听见林筠初没事,这才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大伙儿一听情况紧急,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活计。 “我去找我哥叫唐家调人看看,陈效哥你去找管事,找大夫。”银如画说完就往唐家那边的店铺跑。 “好,我去找管事。”陈效也走了。 “我去找大夫。” “我、我也去找大夫,找药童看看能不能找到。” “我去找人!” 大家说完自己的行动目标,都匆匆出去了,粥可以晚一点施,但是白石村的人晚一点可能就救不回来了,轻重缓急,大家还是分得清的。 马小三和叶新夏不常来明达镇,在这边也不认识人,两人站在门口有点茫然。 “那我,接下来干什么?” 马小三太急了,一路跑过来怕忘记林筠初的交代,脑子里只顾着想林筠初的话,现在话带到了,自己反而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叶新夏想到那边有伤员,想来是要包扎伤口的,于是道:“我们去找布条,带过去给他们包扎伤口。” “好。” …… 林景扬被他亲娘缠着在家住了两天,趁他娘不注意就溜了出来,急匆匆跑到外家,正巧遇上外家筹备物资人手准备前往明达镇,在去找林筠初和救人之间,选择了先去救人。 第120章 张家的队伍到达明达镇大娘时候,林景扬一眼就看见了正抱着包着油纸和布匹的叶新夏和马小三,赶紧从马背上跳下来,朝两人跑去。 “新夏姐姐,新夏姐姐,等等我!” 叶新夏脚步一顿,转头看见了相别已久的林家小少爷。 “景扬,你怎么在这里?”这孩子不是在京城吗? 叶新夏心中着急,也等不及林景扬的回答,匆匆补了一句:“算了,不重要,我们赶着去救人,先走了,有空再聊。” 说完就抬脚往前小跑着,想要跟上马小三。 一听要救人,看着还挺急的样子,林景扬也不管身后的队伍了,撒开腿就去追叶新夏。 “我也去。等等我。” 林景扬身边伺候的小厮在后面也没料到小少爷说走就走,急得也跑着跟了过去。 时间紧急,谁先得空谁就先赶往白石村。 林景扬和叶新夏、马小三率先到达了事发地点。 此时林筠初他们已经挖出了不少村民,其中重伤的最多,还有不少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一些轻伤的,尚且还可以活动的村民,都加入了救援行动之中。 这会儿雨小了一些,叶新夏透过雨幕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在乱石堆之前忙碌,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顾不上打招呼,叶新夏和马小三将怀中的油布打开,用藤条将四个角绑在树上,在伤患的上方支起了遮雨的简易帐篷,不让他们再继续淋雨,又忙着给还在流血的村民包扎。 林景扬不会这些,只好跑过去搬石头、挖泥,他的小厮见他动了,也不好干站着,急急忙忙跟过去。 林筠初见身边出现了新帮手,这个新帮手一伸手就去扒拉垫在底下的石块,丝毫不顾上方的石头没了支撑会不会坍塌下来,心下一急就喝斥了出来。 “你是不是傻?先搬上面的不知道吗?坍塌了谁救得了你?” 林筠初说完,直起腰来,想看看身侧都是人是谁,但是眼睛进水太久,酸涩之中带着疼,眼前早就被生理性泪水糊了一片,而且长时间弯腰挖泥巴石头,突然直起身来,头部充血,眼前泛着黑,根本看不清人。 不过不管是谁,骂了也就骂了,事关重大,林筠初不觉得自己说得有错,转身将手中的石头搬走了。 林景扬没想自己一上来就犯了致命的错误,心下愧疚,想跟林筠初道歉,可是林筠初说完又去挖石头了,根本不看他一眼。 林景扬以为林筠初是在生自己的气,心里有些委屈,又有些赌气,有点想转身一走了之,可看见林筠初手上被石头棱角割伤的伤口、被泥石磨破的指尖正冒着丝丝缕缕鲜血,为自己刚刚的想法臊得脸上发热,于是弯下腰,一声不吭地挖了起来。 救援的人陆陆续续地来了不少,挖出来的村民越来越多,身边传来的哭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林筠初心里也漫上了一股悲凉,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却也只能咬牙继续。 刘二宝和马二旦的双手早已挖烂,混着泥水刺拉拉地疼,可看见林筠初一声不吭,也不好意思停下来,包括当时带路的小兵,谁也没想着要休息,沉默的挖着。 第102章 撞见 在众人的努力之下,被埋的村民最终都被挖了出来,只是遇难者超过半数。 林筠初瘫坐在地,看着大家来来往往忙碌着。 此时,已经没有她可以做的事情了,就算有,她也做不了,因为她的双手早已血肉模糊。 叶新夏得空过来给她清理伤口的时候,看见她充满血丝的双眼,再看她沾满鲜血和泥石的十指,心疼得根本下不了手,蹲在林筠初身边频频掉泪。 林筠初无奈,只好叫得空的大夫过来。 “没事的,过几天就能好。”林筠初轻声安慰着叶新夏。 “伤成这样,你就不会来找我要布条缠一下吗?”叶新夏又是心疼又是生气。 如果林筠初在她来的时候,就跟她要布条将双手缠上,手指头就不会磨得这么严重了。 林筠初侧过身去,张开双臂虚虚搂着她:“我知道,但是那时候谁也不知道伤员有多少人,物资紧缺,我们也不敢乱来呀。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林筠初都这么说了,叶新夏也无可奈何,左右当下也没什么事情可以做了,伤员都有更加专业的人在照顾,叶新夏避开林筠初受伤的双手,紧紧搂着林筠初的腰。 “下次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不然我就不理你了……” 听着怀中的人嘟囔,林筠初心中因为村民的带来的伤感消散了一些,忍不住轻笑道:“好,要是我哪里做错了,你就不理我,这样我就知道我错了,然后跟你道歉,不过我道歉了,你就不能不理我了,好不好?” “好。” 虽然林筠初的语气听起来像是哄小孩,但是叶新夏也懒得跟他计较了。 不多时,一个小大夫过来了,抱着的两个人赶忙放开彼此。 小大夫见两人抱着,只当两人感情好,没多想,放下药箱叫林筠初伸出双手来。 林筠初向前伸着双手让小大夫处理着伤口,双眼却是看向身旁的叶新夏。 叶新夏看起来比林筠初这个当事人还要紧张。 “你轻点,别弄疼她。”叶新夏紧紧盯着小大夫的动作,生怕小大夫一个不小心让林筠初伤上加伤。 第121章 小大夫倒是好脾气,手上的动作利索,嘴巴也没闲着:“小姑娘你就放心啦,你们来帮忙的,你们完完整整地来,我们怎么样也得让你们好好地回去不是?” 在场的救援人员大多是其他地方来的,小大夫对大家的帮忙心怀感激,对于每一个伤员都极尽可能地照顾。 伤口很快清理干净,小大夫包扎好了又赶紧去看下一个。 雨早就停了,就是夜深不好赶路,所有人只好挪到一个看起来相对安全的地方暂时休整。 林筠初和叶新夏在人群边缘,人群中央的火堆光线照到这边,照明度已经大大减弱。 见大家注意力都不在这边,林筠初将叶新夏搂过来:“你躺下来休息一下吧。” 叶新夏精力比不上林筠初,一整天又忙,又担心林筠初,此时早已撑不住了,见林筠初正关心地看着自己,蹭了过去。 林筠初将曲着的双腿放下来,准备给叶新夏当枕头用,正想跟叶新夏说话,脸颊两侧就贴上了一双温暖干燥又柔软的手。 叶新夏捧着林筠初的脸扭过来,凑上去狠狠亲了一口,唇上感受着属于林筠初的温度,悬了一个下午加大半个晚上的心总算回到了原处。 这个吻有点长,林筠初轻轻回应着,等到叶新夏自己撑不住了放开捧着她的脸的双手,林筠初才将人抱进怀里,脸颊轻轻蹭蹭叶新夏的。 “睡吧,我抱着你。” 躺什么躺,抱着不好吗? 林筠初临时换了想法。 叶新夏累极,没多久就靠着林筠初的肩膀睡了过去。 林筠初搂着恋人,也跟着闭上眼睛休息。 林景扬自休息开始就想过来找林筠初说话,可是被张家的仆从和自家的小厮拉着检查身体包扎伤口,等做好了这些,刚要过来,就见林筠初和叶新夏搂着亲吻。 自认见多识广的林家小少爷直接愣在了原地。 贴身小厮也看见了,不过这种事轮不到他这种下人来评价,所以即使看见自家主子很震惊,他也装作没看见,低着头站在林景扬身后,不作声。 等林景扬回过神来,见林筠初和叶新夏已经互相拥抱着睡去,林景扬只好返回原地休息。 只是林筠初和叶新夏相拥着亲吻的画面怎么也没法从脑中挥去。 小厮被林景扬摊煎饼似的动静吵得睡不着,只好出声:“少爷,你怎么了?” “……没什么,你睡吧。” 林景扬看了一眼自家小厮说道,但是自己依然毫无睡意。 小厮见林景扬没有要倾诉的样子,只好自己转过身去休息了。 林景扬自己看着林筠初和叶新夏在的方向发呆。 想起以前小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还没这么好,父亲还在一个小县里当县令,那时候乡下有两个哥哥在一起被人发现了,虽他们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只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大家都会怪那两个哥哥。 家里的鸡鸭不见了,就说是他们偷的;村里的小孩生病了,就怪他们带来了晦气;隔壁村的老人意外去世了,都能说是两个小哥哥克的…… 可经过调查得出的真相却是,小孩贪玩,自己跑山洞里面去泡了半天的冷水,受了寒才病倒的;那些家禽是那些妇人自己偷偷拿去补贴娘家,怕婆婆怪罪才栽赃陷害;老人年纪大了行动不便而子女不孝,身边没人看护,自己出门找吃的摔死的…… 那些村民三天两头拿这种事来衙门闹,一通调查后才发现根本就和两个小哥哥无关,他爹警告了几次村民说律法没说两个同性在一起犯法,又打了几个诬告小哥哥的村民板子,这才消停了一些。 村民们后来不敢来衙门闹了,开始在各村造谣。 再后来,两个小哥哥走了,听说去边关了。 因为边关人少,大家生活都苦,没有心思管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事,而且军队里有很多搭伙过日子的士兵,大家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对两个男孩子在一起这事司空见惯,不会有那么多多管闲事的人。 筠初姐姐怎么会和新夏姐姐在一起了呢,她们在一起多久了,别人知不知道,会不会看不起她们? 如果别人要拿这件事来伤害她们怎么办? 筠初姐姐和新夏姐姐应该都没有别的亲人了吧,那以后被别人恶意中伤了怎么办? 谁来给她们出头呀? 林景扬心中担忧得不行,辗转反侧,直到后来撑不住了才睡去,梦里全是林筠初和叶新夏被人家臭鸡蛋和烂菜叶的场景。 第103章 事了 第二日一早,林筠初就被周边悉悉索索的声音吵醒了,睁开眼,就见大家在收拾当下准备离开。 山路上已经有一批人在走了。 重患被放在担架上抬着,轻伤的自己走,腿脚不便的大家轮流背着。 眼见着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林筠初才轻轻拍了拍怀中叶新夏的肩膀:“夏夏,起来了,该回去了。” 叶新夏动了动身子,“嘶”了一声,长时间维持同一个姿势,半边的身子的都麻了,动一下,那酸爽只有自己懂。 林筠初嘴角含笑着给叶新夏揉揉僵住的肌肉,等叶新夏站了起来,自己才动动被叶新夏压得没了知觉的半边身子。 叶新夏见林筠初和自己一样,也笑了,蹲下去给她按摩。 等两人都收拾好了,周边的人也只剩下了几个。 第122章 林筠初一眼瞧过去,看见还有人躺着,走过去正想将人叫醒,目光落在躺着的人的脸上,惊讶出声:“小金羊?” 小厮从偏僻处解手回来,就见林筠初蹲在自家少爷跟前,赶紧上前。 “林姑娘,我家少爷才刚入睡没多久,你们找他可有急事,若没有的话,就先让他睡一会儿吧。” 小厮之前没跟林景扬一起去过榕树村,只听说过林景扬提起林筠初,也是在昨夜才知道林筠初长什么样。 不过,林筠初对林景扬来说再重要,对于小厮来说,少爷的睡眠才是最重要的。 林筠初看着林景扬眼下的青黑,也不忍心打扰到小孩儿的睡眠,起身轻声走到稍远的距离,将小厮招了过去。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我昨日都没注意到。” 林筠初问小厮。 小厮:“昨日下午到的镇上,刚巧遇见叶姑娘,小少爷就跟着跑来了。” 小厮说着,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昨日到这里的时候,小少爷第一个就跑到你身边,准备搬石头就被你说了一顿。” 小少爷被呵斥了,对方却没将小少爷认出来,那小少爷多亏呀。 林筠初昨日也就呵斥过一人,小厮一说,她就想起来了。 “原来当时是他,等他醒来我再跟他说吧。”林筠初没觉得自己骂得不对,不过考虑一下小少爷的情绪,等下就稍稍哄一下吧。 林景扬本就没睡好,周围动静又大,老早就醒了,林筠初叫他小金羊的时候,他也听到了,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林筠初才一直装睡的。 在听到自家小厮将自己被教训的事情说出来的时候,就装不住了。 这么丢脸的事情,说出来干嘛?! 林景扬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呼唤自家小厮:“小五,过来!” “来了。”小厮正好不知道跟林筠初说什么,听见林景扬的声音,赶紧从林筠初身边跑开去伺候林景扬。 一同走在回去的路上,林筠初哄了林景扬几句,林景扬当下就不为被教训的事情苦恼了,还认真地和林筠初认错。 一路上林景扬叽叽喳喳地说着自己在京城的生活,什么结识了多少小伙伴,什么哪家的小公子不干人事,像是倒豆子一样全给林筠初说了。 惹得林筠初哭笑不得。 到了镇上,在张家的粥棚吃了点东西,众人稍作休息,又赶往下一个需要救援的地方,镇上的灾民越来越多,连衙门的被打开了安置着灾民。 就这样在各个村子跑了十来天,大多数受灾的村民终于都被接到安全的地方。 洲府那边,林君易也将赈灾的粮食安排了下来,众多灾民这才能吃上一顿饱饭。 接下来的重建家园事宜,就不是周边城镇村民能够插手的事了,各个自己收拾了行李,在明达镇百姓的声声感恩之中各回各家。 值得一提的是,灾后的防疫工作做得不错,百姓虽然不理解,但也都很配合,只有极小数人感染了瘟疫,隔离治疗之后,只有个别死亡。 回家路上,林筠初和叶新夏依然坐着锦绣堂的马车,和来时坐在车辕上不一样,这一次车上没有物资,大伙儿可以直接坐在车上。 林筠初和叶新夏靠在一起,悄声说话。 另一辆马车上,银如画也和陈效依偎在一起,经过十来天的朝夕相处,两人的感情又得到了进一步升温。 “你说如画和陈效什么时候举办婚礼呀?” 叶新夏看着前方车辆上的紧紧靠在一起的两个身影,问自己身侧的林筠初。 “应该不会太晚,这里十六岁就可以成婚,他们又是两情相悦,只要如画的父母和如棋没意见,这喜酒应该很快就能喝到。” “那陈家伯母没意见吗?”叶新夏转头去看林筠初。 一般来说,男方家里的意见更重要一些,要不然女子嫁过去却不得婆家长辈的欢迎的话,日子都会很苦的。 “陈家伯母早就看上如画啦,只是事关女儿家名声,她才没表现出来。” “你怎么知道?”叶新夏问。 这人不是一天天的到处跑吗,平常也不八卦,这些东西从哪里知道的。 林筠初想起平日里陈效母亲的样子,笑了出来:“这都不用打听的,伯母知道如画跟我们关系好,只要如画有空来店里,伯母都会下来看她,总给她塞一些小食,有时候不来了,伯母也会来问她去哪里了。” 提起如画的时候,陈母眼里的满意和欣慰,只要眼不瞎,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叶新夏听完也笑了:“真好。” 能嫁个两情相悦的丈夫,婆母又一心爱护,以后如画的日子,肯定能轻松许多。 回去之后,林筠初按照当初跟刘二宝说的将这十多天的“加班费”补给了刘二宝三兄弟。 可是刘二宝三兄弟经过这一次救援,心中的一些观念早就改变了,说什么都不接林筠初送来的“加班费”。 林筠初心中为他们的改变感到高兴,暗中将“加班费”放到了福利当中。 当老板的,总得说话算话不是。 所以当月,刘二宝三兄弟休假的时候,大包小包地拎着东西回村里去,引来一大片羡慕的目光。 第104章 暖 林景扬被林君易抓着一起赈灾,在明达镇就不得不跟林筠初一行人分开。 第123章 林筠初见小孩儿闹得厉害,给了他自己在镇上的住所和店铺地址,叫以后有空了直接到纸上写的地方找她就行,又许诺了一堆事情,这才将小孩儿哄好。 林君易也没有想到自家弟弟这么粘着一个姑娘,要不是两人眼中都没有什么别的情绪,他都要以为他那傻弟弟是看上林筠初了,拉着林景扬离开的时候,连连向林筠初道歉。 林景扬赶了半个月的路,又跟着救了十来天的灾,还没来得及玩耍上一番,就这样一步三回头地被自家哥哥拉走了。 有了朝廷的支援,村民们很快就完成了重建家园的工作,市集上的百姓又逐渐多了起来。 云夏百货商铺的生意也跟着越发兴隆,刘二宝三兄弟大概是尝到了赚钱的滋味,整天白天埋头狠干,就算林筠初一句话没说,他们也是有空就拉着牛车出去,下班后一边按照林筠初制定的计划进行训练,一边缠着林筠初学认字。 林筠初没空的时候,他们就自己花钱去街头巷尾或者学院门口请读书人教。 跑得多了,三个人也慢慢摸到了一些门路,甚至跟一些村子谈成了合约,成为云夏商铺的供货商,按时定量为云夏商铺供货。 林筠初开始还为自家大黄的辛苦奔波而感到心疼,不过看到刘二宝三兄弟捧到跟前的一沓儿合约,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为大黄加了餐,算是给大黄这段时间辛勤的补偿。 时间就这样一日一日地过去,很快就到了年关。 每到年关,各行各业就又迎来了一个小旺季。 锦绣堂的单子一下子来了不少,叶新夏在管事的安排之下不得不加班。 因为冬日没有足够多的青菜,百姓就必须为过年的时候准备好足够的干菜,因此云夏百货商铺自小年开始就人满为患,林筠初不得不亲自站在收银台后边打称、收银、登记,忙得脚打后脑勺。 直到廿七,铺子里几乎将存货卖光后,林筠初给大家放了一个月的年假,而叶新夏也在这一天开始放年假。 当天下班后,林筠初就给三兄弟结了当月二十五号之前的工资,喜得三兄弟眉开眼笑的,晚上就拎着一大堆食材敲开了林筠初的院门。 正巧林筠初打算在新年之前之前宴请大伙儿一次,感谢大家这大半年的帮助。 院子里还有银家兄妹和陈家母子,一堆人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晚餐,吃得肚皮溜圆,又在炭盆旁边一边烤火一边侃大山侃了小半个时辰,才互相搀扶着离开。 晚上,叶新夏洗完澡穿着里衣哆嗦着冲进了林筠初的被窝,八爪鱼似的将林筠初抱住。 林筠初无奈地用下巴蹭着她头顶的墨发:“你这总是不穿外衣就乱跑的习惯什么时候才能改啊?” 自第一场雪后,叶新夏嫌自己一个人睡太冷,抱着枕头霸占了林筠初的半张床,丝毫不记得自己夏天时说的不婚不同床的话。 林筠初乐得抱着香香软软的恋人睡觉,只当叶新夏没说过那些话,也不提醒,甚至十分开心地拉开了自己的被子,十分热情地邀请着恋人前来同床共枕。 叶新夏抬头亲了一下林筠初的下巴,软声撒娇:“就一点点距离,还在屋里,没有风,穿上了到床边还得脱,多麻烦。” 林筠初哪里受得了叶新夏的撒娇,动了动身子,挪到适合的位置,将人固在怀里来了个深吻,直到怀里的人呼吸急促,才依依不舍地放开。 林筠初将头埋在恋人颈边,贴着恋人的耳朵说话,声音里还有点委屈:“你总是招我,都怪你。” 要是哪天没忍住,等不到大婚了怎么办? 她都还没存有足够的钱去买像张家大院那样的宅子呢。 叶新夏感觉这人像只大猫一样,撒起娇来叫人遭不住。 “你还说我,你难道就没招我?” 叶新夏的目光落在林筠初肉肉的耳垂上,平时没什么存在感的耳垂此时鲜艳欲滴,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愈发可爱,夺去了叶新夏的全部目光。 好可爱,捏起来应该很软吧? 叶新夏想着,直接就上手了。 指尖堪堪落在红润的耳垂之上,叶新夏就感觉到身上的人身子僵了一瞬,不过很快又放松了下来,不过没作声,就是耳边的呼吸稍稍急促了一些。 叶新夏觉得有趣,指尖轻轻捏了捏,果然身上的人身子又僵了一下。 耳边传来林筠初闷闷的还有点暗哑的声音:“别闹……再闹……” “再闹会怎么样?” 叶新夏心情极好,有点兴奋,难得明目张胆地跟林筠初“闹”,想看看林筠初忍不住了会怎么样。 “会……捏回去!”林筠初说完,不给叶新夏反应的时间,将双手从叶新夏的身侧抽出来,一手禁锢住叶新夏的做坏事的双手,一手去揉捏叶新夏的耳垂。 瘙痒酥麻的感觉从耳垂蔓延至全身,叶新夏痒得直笑,身子东扭西扭,双脚也跟着蹬被子,想要摆脱林筠初的控制。 但是两人的力量本就悬殊,加上叶新夏一直笑着,力气被消掉了大半,林筠初反而被她蹭得脸颊发热,心底有股莫名的冲动就要涌出来。 林筠初只好在自己失控之前将人放开,伸手将恋人眼角笑出的眼泪轻轻擦去。 “还闹吗?” 叶新夏笑得停不下来,身子得了自由,在被子下扭得跟只虫子一样:“不……不……闹、闹了。” 第124章 叶新夏笑红了脸了样子实在好看,林筠初看着就就挪不开眼,低头在她唇上蜻蜓点水一般亲了一下,然后撑着头在一侧看着她笑,脸上挂着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笑意。 叶新夏笑够了,仰躺着缓气,等到呼吸平复之后,感觉两人之间的缝隙有冷风进来,一个翻滚,就滚进了林筠初的怀里,手自然而然地搭在林筠初的腰上。 “还是你暖。” 叶新夏感受着林筠初身上传来的热度,满足地叹了口气。 “嗯,那就抱着别放,多暖暖。” 林筠初捏了捏她长了一点肉的脸颊,确定人不闹了,才拿过蒲扇远程将小桌子上的油灯扇灭,也缩进了被子,抱着叶新夏睡了过去。 两个人一起睡的被窝就是暖啊。 第105章 读书 镇上虽然好,但是除夕夜前一天,两人还是回了榕树村。 刘二宝在云夏百货商铺里挣了钱的事情,早在这几天传遍了榕树村。 因此林筠初和叶新夏一回到村里,门前的客人就络绎不绝,十分热情地送来了各种食物,虽然不贵重,但是确实是林筠初和叶新夏过年时吃得上的东西。 林筠初也不客气,都一一接了下来。 村民们见状,脸上的笑容更盛了一些,直到晚上,家里的才恢复平静。 叶新夏打理着这些东西,有些忧愁。 有些东西接了,就相当于应承了一些东西,那些老实本分的人,她们有能力拉拔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可是还有一些明显就是偷奸耍滑的人,这些人要是真的拉拔过来,以后只怕会捅娄子。 做饭的时候,叶新夏忍不住将自己的担忧跟林筠初说了。 林筠初笑了一下:“我知道,大过年的,人家送东西过来不接的话,只怕人家当场就给我们不痛快,何必呢,先接着呗,以后有活就安排一下,做不好就辞了。这没什么的。” “可店里也没多少活可以安排呀。” 最近一个多月店里赚钱的事,她是知道的,但是店铺也就那么点大,再忙也不需要太多人。 林筠初将手中的柴火扔进炉里,拍拍手,想了想,说起自己的计划来。 “明年七月份之后,我们就将村里的义田还回去,然后到处跑跑看,看看附近的镇上有没有杂货铺,或者其他的铺子,我们再开几个,到时候就能安排他们了,就当是当初他们帮助我们的回礼吧。” “开新埔子的话,你又要忙了,而且,也不知道银钱够不够。” “够的话就早点开,不够的话,就晚点开,或者开小一点的店也行,不急的。” 叶新夏一想也是,做生意这种事确实急不了,当下也就不操心了,专心地料理手中的食材。 忙了一年,确实应当闲下来好好吃上几顿丰盛的。 新年头几天,跟上一年一样,各家各户走礼之后,就是迎接吴家的老老小小。 吴冬和吴平安都长高了不少,吴平安壮了一些,而吴冬因为长高,反而比之前清瘦了不少,不过还是那样乖巧,一见到林筠初和叶新夏,就甜甜地跟两人打招呼。 林筠初许久没见到这么乖巧可爱的孩子,没忍住将孩子抱了起来,一边招呼着吴家人进门。 吴冬如今已经十岁了,自认为是个大孩子了,猝不及防被林筠初抱起来,顿时红了脸,有点不知所措,频频去看自己的堂哥吴平安。 吴平安却是看着他笑,不准备给他解围。 要不是自己的年纪大了,他也得过去缠着叫筠初姐姐抱的好吧,能被筠初姐姐抱着走,那是多大的福气呀。 “年前太忙,也不常回来,没想到两个孩子都长这么高了。”林筠初摸摸吴冬的脑袋,感叹。 “是呀,这个年纪的孩子,说是见风长也没错,平日里没发觉,过年给他们两个缝新衣的时候才发现衣服都短了一节。” 吴林氏,也就是吴平安的母亲在后面笑着附和。 吴家的其他人见林筠初对他们的到来没有什么不满,心里放松了些。 他们虽然不常上街,但是林筠初开店的的事情,他们是知道的,在来拜年之前其实也挺纠结,救命之恩,得记一辈子,他们每年过来拜年都是应该的,但是又怕林筠初误会自己来拜年是有别的心思。 这种事情在乡下太常见了,一般只要有一个人能混好,大家都想跟那个人搭上关系,只要被稍稍拉上一把,就能让家里的生活改善上不少。 因此,即使有很多人知道这事不光彩,但也还是厚着脸皮往上凑,就为了搏个万一,万一人家真的愿意拉拔呢? 回来过年的时候,林筠初带了不少零食回来,给村里的孩子的分了之后,还剩不少。 将吴冬放下之后,林筠初将零食盒从橱柜里拿出来放到桌子上示意吴平安和吴冬吃,自己跟着几个大人聊天。 吴家就只有两个女眷,分别是吴平安和吴冬的母亲,进了屋就拎着东西跟着叶新夏进厨房去忙活了。 乡下一向是这样的,只要主家人手不够,客人有时候也会跟着一起做饭,绝不会翘着二郎腿等吃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因此堂屋就只剩下了吴家的男子和林筠初。 男子耿直,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吴平安的学业,林筠初一问,吴勇一溜儿就全说了。 吴平安过了年就是十二岁了,正是学习的大好年纪,却还在村里跟着父亲做农活。 第125章 林筠初看着就觉得惋惜,可是从吴家长辈的言语之间的无奈也能听出吴家人的无能为力。 乡下这种事情太常见了,镇上只有私塾,光在私塾占一个位置一年就是三两,除此之外,还要给先生束修,价值不能低于二两,这些仅仅是能获得进入学堂学习的资格。 之后的学习还要购买文房四宝,课本等等。 县里倒是有学堂,可是到时候不管是住在学堂里,还是自己在外面租房,花销其实也是差不多的。 吴家五个大人一年拼命干,五六两顿时银子也不是挣不出来,可是学习的花费实在太高,孩子心疼长辈劳苦不愿意去学,吴家几个长辈也没办法。 林筠初听完,看着两个端坐在一旁听他们聊天的孩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说到底,还是穷闹的。 林筠初有心帮助吴家,可是目前自己的资金好像也不太够,没有把握的事情她也不能盲目说出口,只好安慰道:“这样,等过了年,我去帮你们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人招书童什么的,到时候哥俩跟在身边耳濡目染,也能学上一点。” 林筠初的话在吴家人的意料之外,听到林筠初这么说,惊喜得连连向林筠初道谢。 吴平安和吴冬也懂事地从椅子上下来朝林筠初鞠躬。 林筠初看着他们,心里发软。 好乖呀,也不知道吴家怎么养的孩子,一个两个的,都乖巧得令人心疼。 “来来来,饭菜好啦,拉桌子,吃饭啦!”叶新夏端着煮好的菜,一路高呼,身后还跟着吴家女眷。 雀跃的声音一下子就将堂屋里因为两个孩子学业而显得稍稍沉闷的气氛打散了去。 “来,吃饭吃饭。”林筠初起身,将桌子拉出来。 几个人呼啦啦一下子,拿凳子的拿凳子,盛饭的盛饭,很快就在桌边坐好了,等叶新夏一落座,众人就迫不及待地落了筷子。 第106章 租店 席上,吴家两个孩子就坐在林筠初身边,林筠初看着两个小孩不好意思夹菜,只好一边聊着,一边给两个孩子添菜,夹了几筷子,感觉很不错,就停不下来了。 没多久,两个小孩的小碗就冒了尖儿。 吴平安和吴冬看着碗里的食物再看看林筠初,两眼亮晶晶的,林筠初夹一次他们就说一声谢谢,接着也给林筠初夹菜,然后认真地跟那冒尖儿的肉奋斗,吃得满嘴油光。 林筠初见他们吃的开心,自己也挺开心,见他们碗里的食物少了就马上给添上。 就在林筠初还想再添一次的时候,吴平安端着自己的小碗侧到了一边:“姐姐,我吃饱了,再吃该撑了。” “我也是,新夏姐姐做的菜好好吃,但是我吃不下了,我们吃饱了。” 吴冬抬起头来,仰着小脸看林筠初,嘴边还粘着几粒白色的米饭。 “好,那姐姐就不给你们夹了,要不然你们该难受了。”林筠初宠溺的将吴冬脸上的米粒擦掉。 林筠初脸上的神情温和,对小哥俩的爱护不似作假,吴家人看在眼里,心里也很高兴。 一顿饭,宾主尽欢。 比起上次的生分与客气,这一次,两家人熟稔了不少,聊的东西也多,直到下午,吴家人才恋恋不舍地告辞。 “平安和冬子好懂事啊。”叶新夏看着吴家人远去的背影感叹。 “确实是,这样的孩子挺少见的。” …… 林筠初和叶新夏在村里呆了十天,就又大包小包地回了镇上。 银家兄妹大概是回家去了,院门紧闭,林筠初和叶新夏也不在意。 刘二宝马二旦和马小三放了假不用上班,林筠初作为老板,却是不得不去店里的。 将刘二宝娘和其他人送来的礼品挑挑拣拣,选了一些当年礼送去给陈家母子,林筠初这才开始忙活店里的事。 等到刘二宝三兄弟结束年假归来接手店里的事情,林筠初终于得空去其他乡镇镇集查探市场情况。 明达镇灾后恢复得还不错,对于那些家园被冲走的,官府直接在镇集周边划地扩建,按人头分配房屋。 本来比历先镇镇集还要小的小镇集,如今规模比历先镇镇集还要大上两三倍。 市集上也多出了许多店铺。 林筠初一溜儿看下来,发现已经有人开了杂货铺,甚至连布局都和自己的云夏商铺差不多。 林筠初心下了然,商场里面的一些东西啊,只要有点利润的,谁不是闻风就上呢? 不过按人头分配房屋这件事,有些人家户籍之下就有好几套房子,自己做生意也没那么多本钱,因此镇上还是有不少铺面是可以租到的。 林筠初逛了一个上午,总算找到了街头挂着店铺出租牌子的房东。 房东是个和蔼的大婶,胖乎乎的,笑起来很慈祥,谈起事来却是雷厉风行,见了林筠初直接将门打开,邀请林筠初到店里查看。 互相自我介绍了一番,不等林筠初询问,大婶便直接说了铺面的信息。 “我这家铺子,位置也不赖,一直没租出去也是因为镇上大家都是小本生意的多,这个铺子又挺宽的,租金高,小本生意不划算,有钱人家又有自己的铺面,所以才一直挂着牌子。你要是想租的话,倒也不用担心是什么凶宅。” 林筠初在店里转了一圈,东摸摸西敲敲,都没发现什么问题,甚至连灰尘都不多,可见是房东对房子还是挺爱护的。 第126章 “若是要租,这个租金怎么收?” “六两一个月,半年起租的话,五两一个月给你也行。”大婶见林筠初神色还算满意,给价也爽快,反正这屋子空着也是空着。 不过大婶出租房屋也是有条件的。 “不知你是准备做哪一行的?丑话咱可是说在前头,你要是想做那些不三不四的生意,我这房子可不租。” 林筠初见大婶说这句话的时候神色严肃,愣了一下:“不三不四是?” “就是不能开花楼小馆子,不可以开赌坊,不能销赃,只能做正正经经的生意,卖点吃食啊、布料啊、普通老百姓平常用得上的东西这些,开个书局也不错,就是不能跟下三滥沾边。” 大婶想到花楼男馆就心烦,好好的房子,可不能让人玷污了。 倒也不是瞧不起那些姑娘和公子,就是做这一行的,听说有些姑娘公子是被抢来偷来的,在管事的手下吃尽苦头最终还是会被挂牌,常常会出人命,可想而知那院子有多脏。 反正她是不会为虎作伥的。 “原来如此。”林筠初这才反应过来,有点哭笑不得,就这铺面,花楼小馆子也没法开呀,真要开起来,至少得有小房间不是? “您放心,我们做的都是正经生意,就是卖些普通百姓衣食住行需要的东西。” 大婶严肃的神情缓了下来,脸上重新挂上了笑容:“那敢情好,你看……这个铺面如何?若是瞧上了,付个定金,我就给你留着。不是我自夸,着铺面贵是贵了些,不过够宽敞,你要是实在用不完,开出一面墙来做个柜子专门给人存东西,收点存储费也行。要不是我家里就我和老头子两个人忙不过来,我都想自己开店了。” 林筠初本来还想着要开个什么铺子,听大婶这么一说,倒是有了新店发财之路,不过…… “婶子家里也有店铺呀?”林筠初问。 如果房东也做生意,要是正好和自己是同行,还是同一条街的话,好像不太行。 “有有有,就市集中间那家大良粮铺,大良就是我家老头子的名字。你要是在我们这镇上做生意,以后去我家粮铺买米什么的,大婶给你打折。” 大婶见林筠初没接她刚刚是否确定要租铺面的话,一时间也拿不准林筠初有没有看上这间铺面,不过看不上没关系,先给自家粮铺做一波宣传也不错,两头都不耽误。 “那就多谢婶子了,这个铺面的话,到底要不要租,我得先回去跟夫人商量一下,若是决定租了,我就到大良粮铺去找你,你看如何?” 林筠初并没有仓促做决定,店铺位置不错,租金按照这个面积来说,其实也不算很高,只是具体事宜,还是得先回去跟叶新夏商量才行。 第107章 批发铺 “那行,你来店里找我我也省事儿。我们粮铺每天都开的,有时候我不在店里,你找我家老头子也行。” 大婶知道开店这种事不是小事,也不着急:“那你跟你家夫人商量一下,不管成不成,婶子都欢迎你来我们粮铺买米啊。” 大婶以为林筠初口中的夫人指的是主家夫人,只当林筠初是哪个大户人家的丫头,也没多想。 “行,今天麻烦婶子了。” “嗐,说这个干啥,应该的应该的。” 大婶摆摆手,见林筠初从里面出来,自己也跟着出来,顺手将门给拉上了。 晚上,林筠初将自己的新店图纸拿出来,磨搓着纸的边角,沉思。 明达镇上已经有了杂货铺,跟自己的云夏百货商铺异曲同工,差别不大,如果自己再开一家一样的,竞争力不强呀。 杂货铺本来就是赚个中间商差价,价钱本就很低,总不能打价格战吧。 林筠初挠了挠头,有点愁眉不展。 这年头,钱不好赚呐。 叶新夏洗完澡进来,见她一脸苦恼的样子,将手中的毛巾盖在她的头上,伸手去捏她的脸:“怎么了这是,都成苦瓜脸了。” 林筠初伸手将毛巾拿下来给叶新夏擦头发,一边将今日的事说了一下。 叶新夏细细思考了一下,问:“那他们也是送货上门吗?” “那倒没有,我去看了一下,他们店里只有两个人,看起来是对夫妻,店里面的装修和我们店里差不多,不过东西的话,品质有点参差不齐,好的差的都有。” “那没事,你不是说二宝他们挺不错的吗,派一个过去,能说会道的,干活什么的也熟练,态度好,东西好,总会有人比较注重这些。” 有些人买东西,买的就是高兴,只要他高兴了,一切好说,如果云夏百货商铺走这一条路子,说不定以后能走到县城里去,等在县城站稳 了,再去洲府。 洲府是大城了,生意只会更好,进不去也没关系,退回来,镇上也不是活不了。 叶新夏这一番话可谓醍醐灌顶,林筠初一下子就不愁了。 做生意不就那样嘛,就算有竞争对手又如何,街上也不是只有一家包子铺,凭什么杂货铺就不能有两家? 感觉头上林筠初擦头发的动作轻快了许多,叶新夏知晓这人已经想开了,伸出手拉过林筠初手中的毛巾:“好啦,没事就去洗洗,挺晚的了,洗完赶紧睡。” 林筠初听话地去了。 第二日,叶新夏休息,跟着林筠初到了明达镇找大婶签契。 第127章 大婶没想到林筠初第二天就来了,开心得不得了,当下就去了衙门按手印。 只要是开店房东,都要去衙门登记。 就这样,林筠初交了半年的房租,年前赚到的银钱一下子又去了大半。 还好店铺里面满意什么需要特别装修的地方,只需要添置货架就行。 林筠初就地找了木匠定制货架和储物柜,木匠父子两人赶了半个月的工,总算如期交货。 期间进货事宜全靠刘二宝他们三人负责,小半个月下来,三兄弟肉眼可见地瘦了一圈。 开张事宜也就那样。 只是开张那天,新店人手不够,林筠初便暂时关了历先镇上的门店,将刘二宝三兄弟全都调了过来,等第二天才将马二旦和马小三调回历先镇,自己和刘二宝坐镇新店。 新店名叫云夏批发铺,虽然也是卖杂货的,但是跟普通杂货铺相比,百姓要是大量购买什么东西的话就可以拿批发价,就算自己买不了那么多,临时找人拼单也可以拿批发价。 店里还有一面墙的储物柜可以免费给买了大宗商品的顾客保管东西,每一个都有锁头,顾客寄存之后领取小木牌,想取走的时候凭木牌的登记信息叫掌柜开锁就行。 方便又贴心。 这样的营销方式在开店当天就引来了不少客人,毕竟买东西能少一个铜板是一个铜板嘛。 当天批发铺的销售额就远超当时百货商铺开张时的销售额,可把林筠初惊喜得不行,晚上大半夜的拿着账本都不舍得放开,还是叶新夏看不下去了,缠着人要抱着睡,林筠初才放下账本上床躺下。 新店开张第四天,又是小集,这一次店里只有林筠初和刘二宝,两个人忙得团团转。 跟历先镇相比,历先镇简直就是养老模式。 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刘二宝直接瘫坐在地:“姐,你再招几个人吧,小弟我实在吃不消了,累死我了。”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刘二宝已经不怕林筠初了,平日里就拿林筠初当姐姐一样,有什么就说什么。 “会的,我也吃不消了。”林筠初想到自己过两天还要回村种田就觉得头大。 要不是为了户籍证明,她去年水灾的时候就将义田还回去了。 不过也还好,到七月份,她就不用再那么麻烦地隔三岔五回村报到了。 “那,姐你有人选了吗?”刘二宝搓搓手,他那里有几个兄弟也想干来着,如果能拉过来一起干活,那也挺不错的。 林筠初哪里不知刘二宝的想法,不过也没点出来。 “有几个,到时候你带带他们。” 刘二宝和马二旦马小三她可以用,但是其他小混混她目前是不打算用的。 总不能自己的手下全都是混混出身吧,而且还是同一个团伙来着,这样子风险太大了,等以后要是真的让他们掌管店铺,若是他们有了异心,自己只怕会被瞒得死死的。 “好吧。” 刘二宝有些失望,不过也还是应了下来。 林筠初对他算是有恩,又是他的顶头上司,林筠初说什么他做什么就是了。 林筠初看着刘二宝虽然瘫坐在地但是目光一直在看着货架,嘴里还嘀嘀咕咕着估算进货量,决定将刘二宝培养起来,等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不用事事亲力亲为了。 刘二宝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升职,整个人的心思都在货架上,寻思什么时候再去签几个供货商,货源稳定一些,他就可以专心卖东西拿提成了。 第108章 特岗 有了百货商铺在前的经验,批发铺的生意很快就步入了正轨。 林筠初给批发铺找了两个伙计,让刘二宝带着熟悉业务,时不时过去查一下账本,提一下意见,等到回本的时候,基本上就不管了。 叶新夏见她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担心得不行。 结果林筠初说:“已经回本了,接下来哪怕他每个月交到我手上只有几两净利,那也是赚的。” 叶新夏拿她没办法,也就不多说了。 林筠初检查完批发铺里的安全措施,伸了个懒腰,从店里出来到隔壁的包子铺准备将就着解决一下午餐。 “叔,一碗大碗的鲜肉粥,再来两个肉包和两个馒头。” 林筠初一坐下就举手跟老板点单。 这段日子林筠初和伙计们常来,老板对于林筠初的食量已经习以为常。 “好嘞,稍等一下。” 粥和包子馒头都是现成的,很快就上了桌。 林筠初一边吃着一边听周边的人聊天。 “哎,听说西南那边获胜了,是真的吗?” “应该是的吧,听说都已经有人回来了。” “停了好,连年征兵,我们村都没人了,要是那些男儿都在,这次洪水我们村都不一定有这么大损失。” “可不是,全靠其他乡镇的人来,来的青壮年也不多,好多都是半大小子还有些上了年纪的,唉,难为他们了。” “回来了好,家里有闺女的得赶紧相看啊,只要手脚还在,那可是顶好的劳动力,而且说不定还有退伍的抚慰金。” …… 周围的人们叽叽喳喳,大多人在为西南停战而感到开心,也有人已经在想着退伍军人的劳力和军饷,就希望自家女儿嫁过去能过上好日子。 林筠初眯了眯眼睛,劳动力啊,退伍军人确实是顶好的劳动力,一个顶俩…… 第128章 林筠初啃着馒头头,也悄悄打起了退伍军人的主意。 “婶儿,你说,我们这边的退伍士兵得什么时候回来呀?”林筠初伸着脖子跟旁边桌的人搭话。 被搭话的大婶正好在云夏批发铺买过东西,认识林筠初,当下就笑了起来。 “原来是林老板,林老板这是……也准备相看人家了?听说林老板也没成亲,也确实是该看的年纪了。” “是呀,听说退伍回来的小伙子都挺抢手,不过林老板这条件也不错,要是真有看上的,可得赶紧下手啊。” 旁边桌的几个婶婶可热心。 沅国的婚嫁风俗比较开放,一般只要没什么流言蜚语,女儿家多大年纪嫁人都不会有人置喙什么,这也是叶新夏和林筠初已经二十出头的年纪,也没人说闲话的原因。 林筠初没想到大婶们这么热心,上来就讲婚嫁,顿了一下,才摇头笑着跟她们解释。 “谢谢婶婶们建议哈,不过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等买了房子就成亲。刚刚也是听到婶婶说退伍的士兵是顶好的劳力,所以才想问问看,到时候店里招几个退伍士兵过来当活计什么的。” 大婶们听完前半段恍然大悟,原来林老板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过想想也是,这年头像林老板这样能干的女子不多,有眼光的人可不得早就下手了。 听到后半段,又高兴得直拍大腿。 “你这主意好呀,要是请他们来干活,在店里东西能给我们看好不说,他们能打能搬,到时候给我们送东西到村里去,也不怕路上遇到抢劫,而且呢,他们回来也不用再像我们一样在地里刨食了。林老板考虑周全啊。” 正是中午的时候,吃饭的人多,林筠初和大婶们聊天声音也没放低,周边的人听得清清楚楚。 大婶的话音一落,大家就全看过来了。 林筠初身后那桌正坐着一个老大爷,也激动得不行:“林老板呐,你这话,可当真?” 林筠初转身,认真点点头:“当真的,我这边正巧也缺人,不过缺的也不多,最多也就能收个三五个,所以打算设一个特岗,专招退伍士兵的。” 就快七月份了,义田一还,户籍正式落下,她就可以随便跑了,到时候,跟随的伙计都是退伍军人,有点身手傍身,他们路上也安全些。 老大爷激动得眼眶都湿了:“那、那要是我小儿子能回来,只要他手脚还健全,我就叫他来跟着你做营生。” 去年这场洪水,他们村的田地全都毁了,官府在镇上给他们建了房,可是除了房子,一切衣食住行医全都得靠自己。 他小儿子要是命大能回来,到时候连刨食的机会都没有。 而他,这般年纪,要是没有那场洪水,早就是颐养天年的年纪,现在也只能在包子铺做些杂活补贴家用,顺便蹭一餐午饭。 “行的,只要人诚实勤快,思想端正,就能来,不拘什么健不健全,能干活就行。” 林筠初看着老大爷满是皱纹的脸,心情复杂极了。 老大爷在包子铺干做杂活她是知道的,六七十的年纪了,还在为生计操心,除了自己,还要操心孩子,命运弄人呀。 老大爷得了准话,高兴地擦了把脸,将晕湿眼眶的眼泪悄悄擦掉:“谢谢,谢谢你啊林老板。” 除了谢谢,他已经想不到要说些什么了。 只知道,如果幺儿回来了,能去云夏批发铺干活的话,他一定会好好嘱咐幺儿,让他好好干活,别偷懒,别动不该有的心思。 林筠初装作没看到大爷擦眼泪的动作,微笑着跟大爷说话:“大爷不用谢我,说起来,还得是我们谢谢你们才是。正因为有了他们在边关抵挡敌人,我们才能在这里安居乐业,他们回来没有活计做,我们有能力的给他们提供一些岗位也是应该的,不论手脚是否健全,只要心思正,人勤快,都值得我们搭一把手。” 周围的人被林筠初这般话说得心里发酸,是呀,可不就是因为边关有了他们,自己才能在腹地安居乐业,要是士兵们回来,却连饭都吃不起,那也太对不起他们了。 店里吃饭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当兵的亲戚,听见林筠初说要招退伍士兵,也都激动地围了过来,想先给自己的亲朋好友预定个名额。 第109章 退伍士兵 林筠初被他们的热情弄得饭都没法好好吃东西,只好伸手示意大家安静。 等店里面安静了,林筠初才说:“乡亲们为亲人好的心思筠初知道,也很理解,不过朝廷有律法,我们店里呢也是小本生意,我这边要是招的退伍士兵人数超过了限额,那就犯了眷养私兵罪,到时候我连同店里的伙计们都要下牢的。所以,也请大家理解些。我这边最多只能招五个人,具体谁能留下,还得等他们回来,到店里面来我看过了才知道。大家要是有需求,不若到其他店里去问问。” 林筠初一番话说下来,大伙儿热切的心平复了一些。 都是小老百姓,不知道养私兵是多严重的罪,但是他们都知道的是,一个人一旦进了牢房,说明这事儿就不小了。 因此,即使有些失望,但也理解林筠初的做法。 大家礼貌地跟林筠初打了招呼,这才渐渐散去。 这事儿发生在包子铺里面,包子铺老板从头看到尾,也不免为林筠初的做法感到赞叹。 第129章 见众人离去,便拿了个大肉包子坐到林筠初跟前,将包子递给林筠初。 “林姑娘大义,这个包子请你吃。” 林筠初惊讶地看向老板:“这是?” 包子铺老板有点羞涩地挠挠头:“我这小铺子无法跟林姑娘一样招收那些士兵,不过到时候林姑娘招到了人,来我这里吃东西,给你们打折,不过不能打很多次,小本生意,总要吃饭的。” 林筠初还以为是什么事儿呢,接过包子不客气地啃了一口:“你放心吧,我们家薪水不低,他们的饭钱还是有的,不用特意折价,这样做让他们知道了,反而让他们不自在。你也不用多想,心意到了就成。” 优先聘用和特权照顾还是有点区别的,人家是退伍士兵,不是没有自尊心的人,怎么可能会心安理得地接受乡亲这种近乎施舍的恩惠。 包子铺老板一想也是,心里暗暗佩服,难怪人家一个女孩子能将店里几个伙计治得服服帖帖呢。 当下也不打扰林筠初用餐了,起身去招呼其他客人。 ———————— 果然如那些婶婶说的,没隔几天,林筠初在家里做大扫除,正打理得起劲,隔壁安分了许久的银如画哒哒哒地跑过来说有退伍士兵回来了,要不要去看两眼。 林筠初惦记着新店员,自然是要去的,当即放下了手中的抹布,在身上拍了拍,确认自己身上没什么灰尘印记之后,才跟着银如画到巷口去围观。 每当有人退伍回来,就会有人欢喜有人痛哭。 回来的人,阖家欢乐;回不来的人,家属捧着抚恤金伤心欲绝。 林筠初看了一会儿外头的景象,就看不下去了。 果然是这两年养尊处优了,连着心都软了许多。 想当初,她还在星际的时候,明明常常有人死在她跟前,她都不带多看一眼的。 “姐姐,你不是打算招人吗?怎么不看了?” 银如画跟在她后面,有点疑惑。 “不看了,看上了人家也不一定会来。等过几天我在店门口贴招聘信息,再叫伙计传播一番,想来的人自然会上门。” “原来是这样。” 银如画抓了抓脸,不纠结了。跟着林筠初走了一段,感觉无聊,跑去找陈效去了。 一连几天,都有人退伍回来,可能是在不同的地方或者营帐,回来的批次也不相同,镇上的炮竹愣是响了好几天才消停下来。 林筠初听着炮竹声,心里有点高兴,因为只有活着回来的人,才会放炮竹,而那些回不来的人,从来都是由他们的战友带着他们的骨灰和抚恤金悄悄地来,然后悄悄地走。 林筠初叫马家兄弟轮流去接送那些退伍士兵回家,赢得了不少称赞。 这一动作出来,不少商家也纷纷模仿,虽然有点竞争压力,不过马家兄弟的工作倒也轻松了许多。 这种乐于助人的思想被百姓传颂,为此,镇衙的官老爷还特地在告示榜上列了一系列店铺名单,以示表彰。虽然没什么实质性补贴,但是出了力的商家能被百姓看到和了解,相当于是官府帮忙着又做了一番宣传,心里都挺高兴。 回来的人多了,镇上也是肉眼可见地热闹了起来,过来找活计的人也逐渐增多。 想来是归来的士兵们在家里安顿好了,开始为未来的生活谋一份相对轻松的活计。 林筠初想着星际招聘网站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是怎么样的,仿着写了老大一张纸,分别贴在云夏百货商铺和云夏批发铺的门口,不多时就有人过来看了。 “哎!”一个小伙子碰了碰身边的小伙伴,“你说这个云夏百货商铺和隔壁镇那个云夏批发铺是同一个老板吗?” “应该是吧,你看牌匾上面的图徽是一样的,就像锦绣堂,他们家每个店的图徽都一样。” 小伙伴抬头瞅着牌匾上的图案,细细回想着自己在明达镇看到云夏批发铺的图案,真的是一样的。 不过……那纸上写的是什么,他就不知道了。 “嗐!管他是不是同一个老板,有活计干就成。” 小伙子说着撸了一把额头,将汗水擦掉,又稍稍拉了一下衣摆,左右看看没看出什么不妥,这才郑重地走进云夏百货商铺。 小伙伴也赶紧跟了进去。 “掌柜的,听说你们这里招人,还是招的退伍士兵,可是真的?” 林筠初停下记账的工作,看了眼前的两个人,不愧是军人,光看站姿就和普通明显不一样。 “是的,那里有凳子,拿下来打开就坐,坐好了再谈。”林筠初指了指门口的一摞折叠凳子,这也是店里卖的杂货之一。 “好的。”两个小伙子不卑不亢,坐得端正。 林筠初见人坐好了,才开口:“门外的招聘简章可看了?” “看、看不懂。”两人看起来有点尴尬。 这个真的怪不得他们,在家的时候没钱上学,参了军也只是当个普通士兵,根本没机会接触到文字这种东西。 “没事,那我给你们简单说一下。我们店里打算招五个人,因为目前条件限制,所以前期新店员都要在店里做一些基础的活计,搬东西,打扫卫生,进货送货等等,大概等到七月份之后,才会具体分工,到时候你们得跟我出外勤……” 林筠初慢慢将一些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说给他们听。 第130章 “……基本就是这些,如果你们觉得可以或者想在这里做的话,接下来就是我对你们进行一些了解,主要看一下你们是否能具备做这个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想好了吗?” 小伙子和他的小伙伴想也不想就直接点头了。 这年头有活干就不错了,况且刚刚这掌柜的说的这些条件,相比其他店铺来,可好上太多了,不争取才是傻的。 第110章 托儿 “那好,你们先说一下自己的名字,自己擅长什么,刚刚我说的那些岗位,你们想做哪一个,都简单说一下。” 两个小伙子对视一眼,默认从左到右的顺序,小伙伴先来。 “我叫侯远,羊儿村的人,擅长……养马。”侯远说到这个,顿了一下,似是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在林筠初鼓励的目光之下,又继续说了下去。 “我之前在军中是负责养马的……具体的东西我就不能说了,不过其他活儿,只要不是那种特别复杂的手艺活儿,我都能干,我想去送货,当个配送员。” 侯远本来想说一下自己所熟悉的领域,可是那些东西不论是退伍前还是退伍后,只要不是直系上司,都是不能说的,卡了一下,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好,下一位。”林筠初一边点头一边登记着。 “我叫安应宗,是明达镇流哩村的,擅长查探消息,其他的力气活什么的都能干,想先在店里熟悉一下,做个销售员。” 安应宗有点紧张,紧紧盯着林筠初游动的笔尖,极度简约的自我介绍之后,就沉默了下来。 林筠初听完两人的自我介绍,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样啊。 有点寡言,看起来不是特别能说会道的样子,如果聘用的话,送活的还好,在店里的话,有点难度。 “侯远,想做配送员,这个就需要你对周边的村庄有所了解,你是养马的,对马匹比较熟悉,不知道对牛的了解如何?”条件有限,店里还没有那个资金买马匹来送货。 事实上,如今的配送,还在辛苦大黄。 “牛也饲养过,也能治一些普通的病。” 边关不仅要打仗,闲时除了训练,还要种植和养殖,要不然光靠朝廷配送粮草,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差错,他们得饿死在边关。 林筠初点点头,送货不需要什么技巧,这些问题也只是随便问问而已。 “你是羊儿村的人,本镇人,就安排你在这个店里,你看怎么样?” 侯远惊喜地看向林筠初,这是,成了? “可以的可以的。”侯远连连点头,生怕点晚了林筠初会变卦一样。 点完了头,又有点不敢相信:“掌柜的,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在店里干活了?” “是的。十天内要过来签契,食宿要自己解决。” 林筠初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嘴里说出来的话直叫侯远笑得合不拢嘴。 安应宗羡慕地看着小伙伴,不过心里没什么负面的想法,为朋友高兴的同时,心里对自己能否留下来其实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听说像他们这样一起来找活计的,一般店家只要一个,因为怕他们抱团,到时候上头不好管。 心里是这么想,但是面上没显出来。 “安应宗,侦察兵是吧?”林筠初看向安应宗,问。 安应宗想了一下,自己在军队里是做斥候的,可不就是侦察情况的嘛,说是侦察兵其实也没错,于是点点头:“是的。” 侦察兵呀,擅长查探消息,有大用啊,放店里有点屈才了,林筠初暗忖。 “你不用在店里干活了。” 林筠初说完就陷入了沉思,到底要怎么安排呢? 安应宗听到这句话,眼里的光顿时就暗淡了下来。 果然啊,只能留一个。 安应宗正想起身离开,就听到林筠初敲了敲桌面,说:“你先跟在我身边,跟着我学习,随时听令,暂时先按护院的工钱给你,一个月一两,你看成不?。” 安应宗听完,惊呆在座位上,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传说中的天上掉馅饼吗? 侯远也惊呆了,他这哥们是什么运气。 跟在掌柜身边,掌柜稍稍漏一点,以后就算不在云夏这边干了,到哪里都有饭吃呀。 林筠初说完,见安应宗呆愣的样子,有些好笑。 “不用太惊喜,我们这里也不是什么特别牛的店家,我也不是特别厉害的商人,会的也不多,你们不一定能学到你们所期望的东西。而且最开始大家要干的活儿都特别杂乱,往后要是表现不好的,调离或者辞掉都是有可能的。” 安应宗赶紧摇头,摆手:“掌柜的说笑了,如果掌柜的什么都不会,也当不了掌柜,只要我们跟在掌柜的身边能多识得一个字,那也是赚的。” 安应宗认真的态度让林筠初心中满意了不少。 不会没关系,认真学就是了。 如果她的下属,明明不会,还死活不学,那她要这些人来何用? “说得好。”林筠初赞了一句,想起安应宗是明达镇的人,想了想,道:“你也一样,十日之内找我签契就行,我单日在这边,双日在明达镇的云夏批发铺那边看店,你看自己找时间找房子什么的。” 这时,马小三送货回来。 “姐,又招人啦?那我是不是可以轻松点儿了?” 第131章 马小三拿过水囊咕噜咕噜喝水,累死他了。 自从刘二宝调去明达镇当掌柜,店里就只有他和马二旦在忙。 马二旦休假的时候,店里就只有他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林筠初笑着看了他一眼:“你想得倒是美,招人了你还得带新人,之前的工作还得干,只会更忙。” 马小三哀嚎一声,靠着墙就坐了下来:“不行,得加工钱!” 在店里工作了几个月,马小三逐渐开朗了起来,胆子也跟着大了不少,敢跟林筠初开玩笑了。 “行啊,只要你把他们带出来,半年内,他们每卖出一两的净利润,我就给你加五十文。” 马小三的业务能力虽然比刘二宝和马二旦差些,但是维持百货商铺的日常运营是没问题的,林筠初打算将马小三留在历先镇管云夏百货商铺。 至于马二旦,她另有安排。 马小三加工钱的事也就随口一说,没想到林筠初直接就应允了,惊喜得水都忘记喝了:“真的?” 林筠初点头:“真的。” 马小三顿时觉得自己不累了,甚至还充满干劲,恨不得再出去送两趟货。 两人这一出看得侯远和安应宗都傻了,这是托儿吧? 涨工钱这么容易? 这怎么看都是骗人的吧? 第111章 面试 面试很简单,侯远和安应宗就这样被定了下来。 马小三见两人出门的时候,还热情地上前送了一程。 这两人现在在马小三眼里,那就是行走的业绩啊,谁对钱没点热情呀? 店里的工作又不难,好好干上一个月就熟练了,那接下来的五个月,他马小三可就有白送上门的提成拿,想想都美好吗。 安应宗和侯远出了镇集,直到看不到马小三了,这才敢将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 纠结着林筠初说的是真是假,别不是骗他们去背黑锅什么的吧。 路上还有同行的人,正好是马家村的,听到两人聊天,羡慕地叹息。 “小三这是出息了呀。” 大叔叹完,还语重心长地叫两人好好珍惜机会。 “就当叔多嘴吧,云夏百货商铺的林老板啊,是个不错的。工钱给得厚道不说,也没听说过她有苛责伙计什么的,大伙儿想搭关系都搭不上,别说去店里面干活了。挣多少拿多少,全看个人。你们有机会就去试试吧,别错过了。” 去年马小三和马二旦在镇上找到活计,村里人可是惊得下巴都合不拢。 本以为就是什么苦活杂活,工钱挺低的那种,后来见人在店里干活,以为工钱也高不到哪里去。 结果嘞,人家年初的时候,直接将房子翻新了,连他们家老娘啊,侄子啊都穿上了他们买来的新衣,这可是大家想都没想到的。 还有那精气神,也改变了很多。 以前马小三和马二旦还没找正经活计的时候,整个人驼背耷肩的,眼神也浑浊无光,整天吊儿郎当的没个正事;现在呢,也不知道是林老板管得好还是因为挣钱了,这人看起来顺眼多了,背也不驼了,腰也挺直了,眼神也清亮了,要不是见过他们以前有多混账,大家可能都想象不到这两人以前有多混账。 安应宗和侯远听此,不由向大叔打听起来。 “叔,你说的这个林老板,是哪个呀,怎的声誉这般好?” “就是坐在门口收银的那个高个子姑娘呀,云夏铺子里就只有两个姑娘,一个在锦绣堂当绣娘,偶尔会去店里看看,就只有林姑娘常在店里看店。” 大叔想起了林筠初的一些事迹,便将林筠初当初追查到了人贩子到后面带着伙计去救灾的事,大大小小的,只要能听到的都说了一番。 最后感叹道:“这样的孩子,就是叔叔我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几次啊。” 安应宗和侯远没想到林筠初的名声这般好,心里的疑虑稍稍放下了一些。 “原来如此,谢谢叔叔了。” 安应宗朝着大叔道谢。 大叔爽快地摆手:“客气啥。话说这林姑娘也给过我恩惠嘞,说起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呀,有一次逞能出门没吃饭,路上饿得眼前发晕走不动,恰巧遇上了林姑娘送货,人家二话不说就把我扶上车去,给我吃的喝的,后边不放心还将我送到家里去。” 想到这件事,大叔心里就感动不已,没忍住又跟着两个小伙子叨叨了许久。 直到到了岔路,不得不分开才止住了话头,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 至此,安应宗和侯远才真正下定决心要在云夏商铺干活。 林筠初前后面试了几波人,相比前面的侯远和安应宗,后边的人显然要差上一些。 要说安应宗和侯远属于老实本分对林筠初没有什么偏见的,那后边面试的这几波人,可教林筠初开了眼。 林筠初看着眼前叫嚣着要男掌柜出来说话要不然就继续闹到他出来为止的痞子,无语地打了个请的手势。 “不好意思,店里是否招人,招的是哪个是我说了算,我们店里不欢迎你,请出去。” 林筠初这般话说得不客气,直接落了那痞子的面子。 周围排队面试的,围观的,见状都向痞子投去了鄙视的目光。 来找活计还这么狂妄,当自己是家里的大爷所有人都得让着还是咋的? 第132章 痞子听着周围传来呲呲的笑声,一眼看去,大家看他的眼神都含着一些叫他不舒服的东西,当即就怒了,一巴掌拍在林筠初面前的桌子上。 “少在爷跟前耍威风,爷在战场上杀敌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吃奶呢,赶紧的,叫你们男掌柜出来跟我谈,再废话老子办了你!” 袖子扫过砚台,砚台被带翻过去,浓墨流了一桌子,沾染上摆在旁边的账本,顿时台面就是乌糟糟一片。 林筠初赶紧将账本拿起来,抓起挂在墙上的的抹布将沾上的墨汁吸干。 痞子见林筠初没理他,心中怒火更甚。 这女人当真是好胆色,连他都敢不放在眼里。 痞子气不过,伸手就要将林筠初手里的账本抢来撕掉,好叫林筠初知道他惹不得! 林筠初心里有了防备,哪里会叫他得逞,往后退了一步,拍开痞子伸过来的手。 林筠初已经被他惹火了,下手没客气,一掌下去,就将痞子的手腕打红了一片。 “我再说一遍,请你出去,这里不欢迎你。”林筠初打开抽屉将账本放好,看着眼前闹事的痞子,将刚刚说的话又重申了一次。 “我就不出去怎么了,今儿你不叫男掌柜的出来,我还就不走了,我看你拿我怎么办?” 痞子见林筠初没发火,以为林筠初怕了,顿时得意了起来,换了个方式闹事。 痞子的目光在店里扫了一圈,落在了附近的酒架上,拿起一小坛子酒,开了上面的泥封直接就喝了起来。 生意人都讲究和气生财,况且这人就在店里面,林筠初也不太想跟人打架,看了痞子一眼,沉声道:“那一坛酒三十文,请先付钱再喝,谢谢。” 痞子嬉笑着将胳膊搭在柜台上,伸着脖子凑近林筠初,没皮没脸地调笑:“那我要是不给呢?你待如何?打我吗?” 林筠初再好的脾气,这会儿也忍不住了,正要直接将人揪出去暴打一顿,人群里就挤进来一个人正是送货回来的刘二宝。 “咋啦,怎么都挤在一块儿啦?” 往常刘二宝坐柜台的多,大家都认识他,他一进来,现场就安静了许多。 林筠初稍稍抬起的脚又放回了原地:“你回来了,这个人说一定要你回来跟他说,要不他就不离开。” 痞子将自己的胳膊收回来,斜着眼上上下下打量着刘二宝,心里嗤笑。 第112章 冲突 就这样的毛头小子也能当上掌柜的,这家店怕不是没人可用了。 心里为自家婶婶的担忧感到嗤之以鼻,讲真,在他看来,这店看着是大一点,不过就一个黄毛丫头和一个毛头小子看店,真的是不够看的。 “你就是这店铺的掌柜的?”痞子夹着眼角看人,态度傲慢得一批。 “算是吧,怎么了?”刘二宝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不过林筠初跟自己说话的时候语气有点不爽,他就知道眼前这个人大概率是惹到林筠初了。 “你们这个店,专招退伍军人,那你看,我怎么样?我这体格,在你们店里干活,工钱不下五两吧?” 痞子拍拍自己的胸脯,一手拎着酒坛子,语气听来就像是他来店里干活就是给林筠初和刘二宝面子似的。 刘二宝在心底翻了个白眼,总算知道为什么林筠初不爽了:“不好意思,你不符合我们店里的用工标准,麻烦到别家去看看吧。” 痞子啪一下将酒坛子放在柜台上,看着刘二宝的眼神危险了起来。 “所以你们店,宁愿用一个软趴趴的小娘们,也不用我这样能干活的汉子?那你们说什么专招退伍军人,我们来了你们又不用,拿我们当消遣呢?” 围观群众一听痞子的话语,看他的眼神顿时微妙起来。 这个人来闹事之前,是不是都没好好打听过啊?什么叫宁愿用一个软趴趴的小娘们也不用他? 林筠初不正是这家店铺的老板吗,老板看自家的店还不成? 别不是在军营里呆傻了吧。 “没人拿你们当什么消遣,我们不是有钱没地方花,招聘单上已经写明只招五个人,名额有限,我们自然要招符合要求的员工,你自然是不错的,但是我们店目前还没有和你相匹配的岗位,所以请你另谋高就,祝你顺利。” 围观的人实在太多,哪怕林筠初心里极度想揍人,也不得不按捺着负面情绪应付着。 毕竟这种事,一个处理不好,就容易留下话端,直接影响到店里的生意。 “大老爷们说话哪里有你小娘们插嘴的地儿?”痞子听见林筠初说话,又燥了起来,将柜台拍得啪啪响。 林筠初深吸一口气,不说话了,给了刘二宝一个眼神,自己转身去里面补货了。 正好也锻炼一下刘二宝,看看他如何应付这种胡搅蛮缠的人。 刘二宝得了信,腰板也挺直了。 这种狂妄自大不懂得尊重二字怎么写的人怎么可以招来店里,要是进来了,届时和他共事,苦的不还是自己。 “这位兄弟,她是我们老板,还请你放尊重些。” 刘二宝说完走到柜台后面,看见台面上的一滩墨水,再一眼已经空了的小酒坛,料想这个人也没付钱。 “这坛酒就当是我们请你喝了,你消消气,也让大伙儿进来买点东西好回家,你看成吗?” 刘二宝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算息事宁人,自己先退了一步。 第133章 这该死的和气生财,被闹了半天影响了生意,还得哄着他! 结果痞子知道林筠初就是店铺老板的时候,就想着看来这家店铺也没什么后台,心里就更加不将林筠初和刘二宝放在眼里了,尤其是见刘二宝退步的样子,反而更觉得这云夏批发铺好欺负。 痞子伸手就将堆在门口的一摞竹编品推倒在地:“我就不走,我看你们能拿我怎么样?当然,要是你们先孝敬个二三十两银子让我走,那也不是不可以。” 围观群众看着他的动作,心里只有几个字:嚣张,太嚣张了! 感叹完,又忧心起林筠初来,林老板一个姑娘家,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哦。 要是来闹事的是个普通的混混,他们早就上去阻止了,可这个人看起来高高壮壮的,还是退伍回来的,看起来能一拳头打死人,他们也不敢上去劝呀。 刘二宝看这人的样子,也生气了,正想再说些什么,猝不及防眼前一花,脸上就挨了一拳头,舌头被牙齿磕到,顿时嘴里一片腥甜,鼻孔里涌出一股暖流,第一次挨这么狠的打,刘二宝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不给面子也行,银子爷也不稀罕,今儿你们不让爷痛快,那就让爷打一顿出气也成,你说是吧?” 痞子活动着手腕,眼里闪着兴奋的光芒。 反正这些人想来也不敢告官。 想到这,痞子伸手就将刘二宝拽了起来,准备再揍上几拳。 大家也没想到这人说动手就动手,见刘二宝被拽起来,吓得捂住了眼睛。 之前有人说退伍回来的人,有些人嗜杀成性,性情残暴,他们本来还不太相信,没想到是真的。 正常人谁会没说几句话就打人呀。 林筠初见刘二宝被打,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用巧劲将刘二宝从痞子手里救了下来,将人往外推去:“先去医馆看看,这里有我,记得拿条据,回来店里给你报销医药费。” 刘二宝捂着鼻子往前走了两步,停下来不放心地看着她。 痞子没想到林筠初还有一手,一边揉着手腕一边死死地盯着林筠初看。 没想到啊,这小娘们倒是有几分本事。 不过没关系,等会等他将她打服了,带回去,到时候这个女人成了他后院的女人之一,看她还怎么嚣张! 痞子还没意淫完,就被林筠初一脚踢在膝盖上,剧烈的疼痛从膝盖传来,仿佛是被巨石整个砸在关节处一样,使得他无法站稳,直接跪在地上。 痞子瞪着因为疼痛充满的血丝的双眼去看林筠初,眼中的怒火若是化成实质,可以直接将林筠初烧成灰。 “你他娘……” 林筠初不等他说完,拿着他刚刚喝空的酒坛对着他的脑袋就砸了过去,砸完了脑袋,瞅着痞子歪着的身子,又一脚踢在了他的胯骨上,接着又一脚狠狠碾踩着他撑在地上的手。 整个过程面无表情,看着痞子的眼神冷冰冰的,像是在看什么死物一样。 周围围观的人都被她吓傻了,这、这…… 这林老板怎么看起来比这个痞子还凶残? 不过,有点爽是什么回事? 怕林筠初应付不了而迟迟没离开的刘二宝也被林筠初脸上的神情吓到了,怕林筠初再继续下去,对方就得交代在这儿,赶紧上前阻止。 “姐,差不多得了,打残了麻烦。”刘二宝手上沾着鼻血,拉住林筠初的时候,血迹不可避免地沾了上去。 第113章 上头 林筠初被拉了一下,冷静了一些,拽着痞子的后衣领将人丢了出去,才转身扯了个笑和围观的人说话。 “很抱歉让大家看笑话了,今日不开店了,大家有什么需要的,去别家看看吧。” 众人从头看到尾,知道林筠初被人找了晦气,刘掌柜的也受了伤,纷纷表示理解,很快便各自散去,对于趴在地上的痞子,连一个眼神都没给。 他们可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林筠初当初来救灾,他们可都看见了,今天没护住林筠初本就是他们不对,要是还给这找麻烦的人帮助,那就太不是人了。 林筠初将店门关好,不由分说就拉着刘二宝去医馆看伤。 刘二宝跟在林筠初身后,悄悄对着几个没走远的,正在探头探脑的人打了个手势,看到几人分别散去,这才安安心心地去了医馆。 所幸伤得不严重,大夫给止了血,交代了一些饮食禁忌就没别的了。 两人回到店里的时候,那痞子已经不见了。 林筠初只当是他自己走了,没多想。 “以后和人交锋,不要站得太近,要不然得和今天一样,人家突然就动手,反应都来不及。” 回到店里,林筠初不放心的嘱咐着刘二宝,一边整理着刚刚留下的一片狼藉。 “嗯,我记住了。” 刘二宝碰碰自己还隐隐作痛的鼻子,小声回答。 回答完,似是想到了什么,眼睛兀地又亮了起来:“姐,刚刚你那几下可真解气!” 林筠初手上的动作没停,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不欲多说。 太久没和人见血,她几乎都要忘了曾经她其实也是跟其他组织干过仗,突然有人犯到眼前来,她就有点控制不住了。 她原以为,在这和平的环境之下,她的心境会平和很多,甚至在打猎的时候,都没有这种非常嗜血的感觉,没想到,那段经历留下的后遗症还在。 第134章 刘二宝惦记着刚刚的事,见林筠初不想多说,也就跟着默默收拾。 至于那几个得了刘二宝手势的几个小混混,在看见林筠初和刘二宝进了医馆,就不约而同涌到痞子跟前,七手八脚、七嘴八舌的忙活着。 “哥呀,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被打成这样了,没事儿了啊,哥几个回家告奶奶去,叫她给你出头。” “就是就是,我们家大少爷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呀,哎唷唷,看起来可真可怜。” 痞子哪里认得这些人,而且这些人上来毛手毛脚的就摁着自己的伤口,还阴阳怪气地挤兑,语气里的狭促能气死人。 痞子又痛又气张口就想骂,谁知有个人动作更快,往他嘴里塞了块什么东西,那酸臭的味道冲得他想吐不说,还熏得他眼睛都跟着疼,眼泪稀里哗啦的。 “我去!大毛,你这袜子是多久没洗了,熏得我眼睛疼!” 压着痞子肩膀的小混混被那团布的味道冲到了,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仰,下意识想要远离这令人上头的味道。 被称作大毛的小混混不好意思地挠头:“也没多久,就一个月这样子吧。我娘不在家,没人给我洗。” “我特么!” 几个小混混顿时眼露嫌弃,纷纷做出要呕吐的样子。 大毛被他们的嫌弃的样子气到了,翻了个白眼:“好意思嫌弃我,你们的鞋子不也差不多穿了一个月没洗?” 半斤八两的,谁比谁高贵? 其他人被拆穿了,不好意思别开眼去,摸摸鼻子。 最后还是其中一个混混觉得一堆人大剌剌的站在街上不太好,于是给大家使了个眼色。 都是从小一起混到大的兄弟,几个人立马就知道他什么意思,抱腿的抱腿,拉胳膊的拉胳膊,就这样将痞子给搬走了。 路过的、不知缘由的人有些奇怪,正想上前询问,就被旁边的包子铺老板拉进店里面去了。 至于那些围观全程的,仿佛都瞎了一样,走过的时候目不斜视,仿佛没看到那痞子的挣扎。 安应宗还没来办理入职,这个痞子来找事儿,林筠初一时间想查,也没什么头绪,所以收拾好店面,林筠初就直接回去了,打算等安应宗入职之后,再叫他去查一下这痞子是什么来头。 至于自己,还是按时回家吃饭吧,免得叶新夏担心。 天色渐暗,街上的行人也逐渐稀少,刘二宝换了身衣裳悄悄地就出了门。 昏暗的小巷子里,几个小混混噼噼啪啪地拍着蚊子。 “八毛,你说二哥啥时候来呀?这蚊子也忒凶了些。再晚我就被叮成胖子了。” 被称为八毛的小混混烦躁地挥着手驱赶在自己耳边嗡嗡嗡乱飞的蚊子:“应该快了,娘的,就这狗东西,也就敢欺负女人了。白瞎退伍士兵的称号,还害得我们跟着受罪。” 八毛也被蚊子烦得不行,心里对痞子的不满增加了几分。 被绑在地上的痞子这会儿一声不敢吭,就怕自己出声了惹得几位爷心情不爽又得给他来一顿。 娘的,也不知道这些人平时是干什么的,整人一套一套的,比军棍还令人难熬,损得一批,要是他们能当官,刑部尚书给他们做都是屈才了! “怎么样了?”刘二宝匆匆走进巷子里,压低声音问。 “二哥。”大毛叫了一声,示意几个兄弟将痞子抬走,这才跟刘二宝汇报。 “招了,就是街上另一家百货商铺的老板的侄子,咱批发铺开店后,那边的生意受了影响,正巧这人退伍回来,听到咱批发铺专招退伍的,就过来闹事。” “好,回头请你们吃饭。这事尾巴扫干净些。”刘二宝从怀里掏了个荷包出来递给大毛。 “好,保准干净。”大毛拍着胸膛应着。 就那痞子,他们不过就是挠他痒痒,再让他挨个闻一下他们兄弟几个的袜子而已,才一个多时辰就招了,后面再吓唬几句就直接投诚了,他们准备的辣椒水都没派上用途。 还退伍士兵呢,这样的要是被俘虏了,人家随便上个烙刑啊鞭刑什么的,那不得马上就招了。 啧!真逊! 大毛颠着荷包想。 刘二宝给完银子就匆匆走了,他就说要是没什么利益冲突的话,哪个那么脑残非得来闹事,果不其然,还真是有竞争关系在里面。 第114章 调查 林筠初憋着一肚子火气回到家,惦记着叶新夏就要下工回来,到 菜市买了排骨回来炖汤喝,砍骨头的时候,就差把砧板连着一起劈裂了。 叶新夏回到家,照常往厨房拐去,想先要一个抱抱,结果看见林筠初泄愤一样地往灶台里塞柴火,柴火来不及充分燃烧,厨房里浓烟弥漫。 “你怎么啦?”叶新夏坐到林筠初身边,伸手揉了揉林筠初紧皱的眉头。 她从来没见过林筠初这么生气过呢,谁这么大的本事? 林筠初将头搁在叶新夏的肩膀上,仿佛累极,肩膀都耷拉下来了:“今天有人来店里找茬……” 林筠初将店里的情况简约说了一下,怕叶新夏担心,连刘二宝受伤的事都隐瞒了。 “那要怎么办?不报官吗?”叶新夏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这也太嚣张了,简直是目无王法! “……当时没想到。” 当时刘二宝脸上都是血,她也没想那么多,从医馆出来的时候,那痞子已经不见了,况且,这种事也不是什么大事,报官的话,人家也不一定会受理。 第135章 “那他以后不是还得来?” 虽然知道那痞子打不过林筠初,但是这样子下去,店里的生意迟早会受影响。 那些可都是林筠初的心血啊。 “不知道,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林筠初诉说完,心中的郁气也出了,“算了,不说他了,影响心情。等他来了再说。” “好吧。”叶新夏摸摸她的头。 既然她不愿意再谈论这件事了,那她也不会继续纠缠。 锅中的水还没开,林筠初缠着叶新夏要了一个亲吻,这才心满意足地放开了叶新夏,脸上丝毫看不出来刚刚的烦躁。 叶新夏看着她脸上的笑容,如果不是她眼尖看见袖子上干涸了的血迹,她就要以为林筠初刚刚说得那些事只是林筠初为了讨一个亲亲而编造的了。 之后,林筠初又面试了几个人,最后招了两个手脚健全的和一个腿脚不太方便的退伍士兵,算是真正的特岗了。 其中就有当时在包子铺做杂活的大爷的幺儿,被林筠初就近安排在批发铺做后勤,叫李明山,四十岁的汉子,脸上还有道狰狞的刀疤,看起来有点凶,不过一番交谈下来,给人的感觉很靠谱。 事实证明,林筠初的眼光还不错,李明山入职之后,将店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这让刘二宝十分高兴,因为他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去找货源谈合同卖货去了。 那痞子被放回去之后,自然心有不甘,安静了几天还想再来闹事,但是每次想出门的时候总有人提醒他先去他叔叔婶婶的店铺看看。 他去了,看着那几个磋磨了自己一个多时辰,后来还阴阳他一个下午的小混混在他叔叔婶婶家的店铺门口晃悠,他就不敢再轻举妄动了。 到后来,小混混走了,云夏批发铺守店的伙计换成了新招进来的李明山,那李明山是真的在战场上厮杀过几十年的人,取过无数敌人的的性命,一个眼神横过来,痞子这种只上过一两次战场侥幸活下来的人哪里可以接得住的,瞬间腿都软了,只好夹着尾巴灰溜溜离开。 “那个人是怎么回事?”李明山疑惑地看着痞子匆匆离开的身影,疑惑的问刘二宝。 他就看了他一眼,怎么突然就转身跑了? 难道是自己脸上的刀疤太凶了,吓到人了? 那这样子会不会影响店里的生意呀? 李明山有点担心,他其实很感激林筠初能招自己来店里干活,但是如果自己的存在反而影响店里的生意的话,那他还是尽量不要出现在客人面前好了。 刘二宝停下拨弄算盘的手,瞟了一眼痞子的背影, 心思微动:“之前来闹事的,大概看你在这儿,吓跑了吧。” “原来是这样。” 前阵子云夏批发铺有人闹事的事情,他爹跟他说过,没想就是这么一个货色,真是给他们退伍士兵这个群体丢人! 林筠初还不知道那痞子被刘二宝叫自己兄弟们整治了,待安应宗入了职,第一时间就叫他去打听那痞子的来头。 安应宗不愧是搞侦察的,不用一个上午,就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整理成文件放到林筠初跟前。 “被几个小混混整治了,小混混跟刘二宝相识?” “是的。那痞子被带走的时候,隔壁的包子铺老板看见了,我又去查了一下那几个混混的来头,发现这段时间他们跟刘掌柜的来往比较频繁。最近痞子没来店里,大概也是跟刘掌柜叫小混混去他叔婶店前徘徊的举动有关。附近的商贩都有提到过这事。” 猜测加上调查证明,得出的就是这么一个结果,安应宗如实汇报。 “既然被整治过了,那就不用管了。”林筠初将手中的的报告放下,想起了另一件事,“之前水灾,流离失所的灾民挺多,你往常要是有空,帮我注意一下一家人,特别是一个小女孩,人中那里有颗小痣,大概率会被卖掉,如果她过得还好就不用管了,若是被卖进什么风月场所,你跟我说一声……” 林筠初细细地跟安应宗说着那一家四口的样貌,当时安排给安应宗的一个长期任务,反正那口气她是咽不下去的。 现在已经过去许久,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走到了哪里。 这件事,她从来没忘记过,如今终于有空处理,那就干脆一起处理完吧。 “好,我多注意些。”安应宗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被那家子的行径给气到了,一面为林筠初感到不值,一面为小女孩生在这样的家庭里感到无力。 “还有一件事,帮我留意一下,看看哪家招书童的。”林筠初惦记着吴家兄弟俩,就将这两件事一并安排了,“目前没什么事情了,你跟着在店里熟悉一下,有空跟着送货的出去转转,这是签契供货的名单,你打听打听,有问题的,就报上来。” 七月即将来临,林筠初还想着农忙和还田的事情,没多少心思去想别的,正好之前的这些签契的供货商她都没空去一一核实,于是就将这些事交给安应宗去办了。 第115章 还田 新招的五个军人,安应宗和河简跟在林筠初身边,河简原是先锋队的,身手不错,当场和林筠初过了几招,就这样被林筠初留下当护卫了。 李明山和付有光被安排在明达镇的云夏批发铺里,付有光就是特殊岗位上的那个人,在战场上失去了右腿,膝盖以下被截掉了,被安排在店里做后勤,专门管库存的,毕竟批发铺的店面不小,后仓的存货多,得好好打理。 第136章 至于侯远,就在历先镇的杂货铺当配送员了,店里一切事宜都由马小三和马二旦在管。 河简看着同一批进来的人都各自被安排了事情,只有自己还站在林筠初身边没领到活计,微微感到不自在。 拿空饷什么的,虽然很爽,但是,有时候想想还是有点心虚呀。 “主子,也给我安排个事消遣一下呗?” 河简年纪比林筠初大,叫林筠初老板吧,虽然对,但是有点那什么,叫姐吧,也不合适,所以干脆叫主子了。 河简实在闲得慌,完全不知道林筠初一个小小的店铺老板为什么还要专门请他来做护卫,这小镇上,除了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也没谁这般行事的。 而且,林筠初的身手完全不在自己之下,还请他来当护卫,简直了。 搞不懂,有钱人的世界不是他这种贫民能懂的。 林筠初看着河简一脸要发霉的样子,有些好笑:“白拿工钱不爽?” 刘二宝他们不知道有多羡慕呢。 “爽是爽啊,就是太闲了,你这个雇主都在忙活,我就站在一边发呆,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不急,以后有你忙的时候,趁着现在多休息些。实在闲,就去打扫卫生去,仔细些,别让货物沾水就行。” “好嘞,我这就去。” 河简终于有事可做,咧着嘴就跑了。 七月如期而来,收谷和还田都是大事,叶新夏也特意将八天休息日集中在一起,跟着林筠初一起回村去了。 一起回去的还有河简和安应宗。 这两个人就是被拉了壮丁,被林筠初叫过来割稻谷的,她可舍不得让叶新夏下田,反正这两个人她是付了薪水的,割稻谷的时间全算在了工时里,不用白不用。 林筠初和叶新夏不常回来,偶尔回来也是静悄悄的,只有村长和邻居知道。 这一次回来正巧农忙,大家都在户外,见着林筠初和叶新夏带着两个小伙子回来,一下子就燃起了八卦之火。 “唉,你说,这两个小伙子是不是她俩给自己找的夫婿呀?” “应该是的吧,黑是黑了点,不过个子高,身板看起来也不错,倒也配得上她俩。” “唉,到底是自己有能力出村去谋份活计的,找到的夫婿也不赖,看起来比村里的小伙子精神不少。” 妇人语气透着羡慕,要是自己也有个这么优秀的女儿就好了。 “可不是,敢闯敢拼就是不一样啊。” 田地里的八卦,林筠初一行人都不知道。 进了门,换了衣服,林筠初就找出了早就备好的镰刀分发给安应宗和河简,让叶新夏在家做饭等着,自己领着人割稻谷去了。 隔壁田里的孙家祖孙俩已经开始打谷了,这一次退伍,孙奶奶的几个孩子都没回来,这田地还得祖孙俩自己来,林筠初惦念着孙奶奶曾经的照顾,交代安应宗和河简割稻谷,自己上前去帮忙。 “姐姐。”孙小米惊喜地看着林筠初。 “嗯,你休息一下,我来替你。”林筠初指了指田边的树荫。 “好!”孙小米天还没大亮就来了田里,这会儿正累着。 孙奶奶见着林筠初来了,挂满汗珠的脸也笑开了:“你来啦,这儿不用你,你忙你的去吧,我们这慢慢做也行,别耽搁了店里的生意。” 林筠初开店之后,每次回来都叫自己和小米过去吃饭,要是不去的话,还会煮好了送过来,孙奶奶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才行。 “店里不着急,新招了伙计,店里有他们看着就行。”林筠初走过去站在打谷机的另一边,拿过孙小米堆好的稻谷就开始跟着孙奶奶踩打谷机脱粒。 孙奶奶心里知晓林筠初说什么就是什么,也只好随她去了。 转头看到林筠初地里埋头割稻谷的两个男人,心里有些好奇,不过因为打谷机的声音太大,这种事不好大声嚷嚷,也就闭了嘴。 有了安应宗和河简两个有力的劳力,林筠初和孙奶奶家的稻谷很快就收割完毕。 孙奶奶感念林筠初带着安应宗和河简来帮忙,收割结束后,特地做了一桌饭菜,饭桌上一个劲地给几个人夹菜。 这两个小伙子她是越看越满意,如果真的像村里传的那样,林筠初和叶新夏以后的日子,她就放心了许多。 女孩子在外,总比男孩艰辛上很多,有人在身边护着,总要好一些。 孙奶奶找了个时间悄悄问了一下林筠初具体情况,得知这两人只是店里的伙计,心里有些失望,不过也没多嘴说什么。 之后,就是还田事宜了。 林筠初到村长家说了一声,叫村长有空到镇衙去报备。 将这两年应该的给村里交的义粮一并交了,又捐了三十两银子当作给村里的孤寡老人的和孤儿的扶助金,才松了一口气。 总算不用再受限于这一方小天地了。 林筠初捐的银两,顶全村义田两三年的产出,村长心里高兴,第二天就带着林筠初去了镇衙做登记,正式将林筠初的户籍落在榕树村,考虑到林筠初做生意要到处跑,还特意跟衙役要了路引。 林筠初还不知道路引这个事,见村长递给她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等村长解释了一番,才知道这边的人员流动管理还挺严格。 林筠初捐银的时候,村长挺高兴,可是这会儿路引下来了,心里就有点惆怅了。 第137章 村里难得混得不错的两个女娃娃,愣是没看上村里的哪个小伙子,眼看着人才往外流,村长这心啊,挺不是滋味的。 林筠初看着村长情绪有点低落的样子,不由出言安慰:“叔,榕树村挺好的,我没打算彻底离开,以后还是会回来的。后山的野猪我还没打完,锥栗子没捡够,山捻子酒也挺好喝,青水湖的虾也很鲜,村里的叔叔叔婶小朋友也都很可爱。这么好的村子,离开了多亏呀,您说是不?” 村长没想到林筠初这么想,嘬着烟杆子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你、你说的可当真?” 第116章 夫人 林筠初若能留下来,即使不嫁给村里的小伙子,作为村子里的一份子,还是有出息的一份子,她手里随便漏点,村里的那些困难户吃穿用都能好上不少。 就是她什么都不给,说出去,村里有这么一个人,那也好听啊。 运气好的话,要是她哪天想带着村里的人将事业都发展起来,那村里人可就真的过上好日子了。 想到这个,村长就激动得不行。 “当真的。”林筠初微笑着,认真地回答了村长的话。 “好!好!”村长这下子放心了,大笑着拍拍林筠初的肩膀。 村长高兴的样子引来路人频频侧目,不过村长也不在意,心里美滋滋地又嘬了两口旱烟。 “你们现在在村里住的房子,就先住着吧,等村里有人出手田地或者搬走了,我给你留意一下,到时候你们回来,有了地,就能建自己的房子了,住着也安心。” 想要将人留下来,好处不能少,这点村长还是知道的。 林筠初正愁这件事呢,见村长先自己一步说了,心里也高兴,三十两不算白花:“好,谢谢叔叔了。” 户籍一事至此顺利结束,还顺便解决了以后回乡养老的住房事宜,林筠初回到镇上的家的时候脸上都是笑意。 “都弄好了?”收完稻谷,叶新夏就回镇上了。 “嗯,都弄好了。”林筠初将村长应承的事给叶新夏说了。 叶新夏激动得不行,从灶台后站起来直接跑过去一把抱住林筠初,这几天累出的疲色被脸上的笑容冲掉了不少:“我好高兴啊。” 叶新夏在榕树村呆了两年,要说心里没点感情那是假的。 本就是孤身一人,在榕树村的生活也许会有点小插曲,但是在村长的治理之下,大多数人都是安分守己的,心地也好,要是彻底地离开,她还是舍不得的。 “我也高兴,等老了,或者在外面累了,那时候榕树村还是现在这么好,我们就回榕树村呆着,一起看月色下的风景,一起做很多我们之前没有做过的事情。” 林筠初将叶新夏紧紧抱着,想象着以后再也不用为金钱操心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在榕树村快乐生活的场景,明明只是想象,却好似正在经历着。 林筠初感觉心里涨涨的,放在叶新夏腰上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叶新夏搂得更紧了。 叶新夏仰头看着林筠初,正好对上林筠初满眼都是自己的眸子,顿时痴了过去,反应过来的时候,林筠初已经低下头来,湿润的唇含着她的,齿间还在细细地磨着她下唇的软肉。 叶新夏不服气,踮着脚上去,追着林筠初轻轻咬了一下,可惜力道没把握好,把人下唇咬出血了。 林筠初一时不查,只觉得唇间一痛,下意识往后缩了一下脖子,用手往刺痛处摸了一下,饱满的指腹就沾上了点点腥红。 林筠初伸出舌头将下唇的血迹舔了进去,唇角翘起:“这么凶啊?” “哪、哪有,是你先……的。”叶新夏没想到会误伤到林筠初,心疼又心虚,红着一张脸,眼神左右飘忽,就是不看林筠初。 “那,还给亲吗?”林筠初笑着问她,不等她回答,又接着说:“不行,得亲,你咬伤了我,得补偿……” 林筠初话还没说完,嘴就被堵住了。 叶新夏轻轻舔着她冒着血珠的伤口,舔了几下,感觉尝不到血腥味了,正想退开,就被林筠初托住了后脑勺。 林筠初贴着叶新夏的唇,呢喃:“你招我的。” 等到林筠初终于满足的时候,叶新夏已经有点站不稳了,靠在林筠初胸前细细喘气。 林筠初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她的头,也在悄悄平复着。 谁也没注意到门外有个人来了又踮着脚悄悄离开。 安应宗坐在院门口,狠狠咽了一下口水。 我滴个娘嘞,原来老板和叶姑娘是那种关系。 完全看不出来啊。 不过…… 安应宗摸摸下巴,想着刚刚两人抱在一起亲吻的样子,感觉还挺般配的怎么办? 安应宗也不知道屋里的两人接下来会干什么,怕进去会打扰老板好事,只好坐在门口当蘑菇。 河简在店里瞅着时间差不多了,想着林筠初的交代,掐着时间去林筠初家里找人。 大老远看见安应宗坐在门口发呆。 “你这是干嘛?不进去?”河简站在安应宗跟前问,说着抬脚就要进门。 安应宗一把拽住他的衣摆:“先别,等她出来吧。现在……不太方便。” 河简想不出来有什么不方便,不过安应宗说不方便,他也不会非犟着要进去,于是衣摆一撩,坐在了安应宗旁边。 “咋回事儿?”河简凑过去低声问。 第138章 安应宗想了一下,说:“主子和夫人在里面,我们现在进去不好。” 叶新夏和老板是那样的关系,叫夫人的话,应该是对的吧。 河简不明所以:“夫人?主子不就是老板吗?怎么还有夫……” 河简说着,突然反应过来:“叶姑娘?” “对。”安应宗点头,还不算傻到家。 “这个、那,还挺好……”河简磕巴了一下,想到营里的那对契兄弟,又觉得挺正常。 男的可以,姑娘自然也可以,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河简安慰自己。 安应宗和河简都不是多嘴的人,交流了几句,就沉默了下来,门口的蘑菇由一个变成了两个。 林筠初和叶新夏在厨房里磨蹭到饭菜都煮好了才从厨房里出来。 一出门就看见院门口蹲着两个人。 “你们来了怎么不进来?进来吧。” 林筠初招呼着。 安应宗和河简这才起身进屋。河简看见林筠初唇上的伤口,总算知道安应宗说的不方便是指哪方面的不方便。 到了堂屋,看见叶新夏在盛饭,两人不约而同地向她鞠躬问好:“夫人好!” 洪亮的声音吓了叶新夏一个哆嗦,端在手上的饭碗差点扣锅里面去。 一声“夫人”,叫叶新夏红了耳尖:“那个,你们坐下吧,饭马上就好。” 她以为这声“夫人”是林筠初授意的,趁着两人不注意瞪了林筠初一眼。 林筠初正在心里赞叹着两个手下真上道,被瞪了也没觉得不高兴,嘴角憋着笑,明眼人看着都知道她在开心什么。 安应宗和河简见林筠初心情好,就知道自己叫对了,也跟着笑。 安应宗和河简是林筠初叫来的,为了防止大家吃不饱,所以特意煮了五人份的饭菜。 第117章 商议 饭菜简单,不过安应宗和河简都吃得挺开心,敞开了肚皮吃,五人份的饭菜,四个人愣是吃得干干净净。 饭后,叶新夏收拾碗筷,林筠初和两人商量着出去跑商的路线。 林筠初摊开新买来的地图。 这个时候的地图全部是由人手绘,只有大致的山川河流以及较大的城镇标注。 “我从未出去过,对于外面也不甚了解,你们说说看,往哪里走比较好,我们能赚的钱多一些。” 安应宗和河简对视了一眼,他们其实也没怎么了解。 军中不能随意进出,服役几年,除了去和回路过沿途的小村庄小城镇,别的地方他们还真没去过。 两人想了想,河简先开了口:“要不然先去县里看看,然后去府城。府城人多,五湖四海的都有,先去打听打听,看看哪里有好东西,哪些地方的货好,再去也不迟。” 安应宗看着地图,有不同的见解:“做跑商的话,可以按照河简说的去做,如果还想开店的话,就去西南吧,西南刚刚停战,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物价不会太高,开店成本低一些,虽然前期可能挣不到什么钱,但是只要位置好,经营得当,成功的几率高一些。” 安应宗指着西南的几个地方:“这几个地方,靠近边防军队的驻扎营地,营里常有士兵出来采买,原先听说也挺繁华,若是在这里开店,少有人闹事。因为战乱,之前有不少店铺关了门,现在过去,应该还有机会占得一席之地。” 林筠初看着安应宗指尖指向的几个地方,有些心动,不过现实不允许。 “想法不错,不过目前资金不够,而且离这里太远,跨度太大,不好管理。” 家里的钱,买几匹马就差不多了,若是赶到那边,路上的花销又占去不少,到时候就是再好的位置和前景,她都没钱去投资。 “那就只能按照河简的方案来,先去县里,看看沿途乡镇有些什么,再去府城。” 安应宗听了林筠初的解释,也觉得自己想当然了。 林筠初的事业明显刚刚起步,很多方面都不够成熟,手下管理能力出众的人没有,能打的没几个,经验老道的更没有,目前也只能一步一步来了。 “那行,那就先去县里,这个西南,想要发展起来少说都要几年,多的话也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着急,我们可以将它当成一个目标,日后再慢慢发展过去。” 林筠初没觉得安应宗说的有错,目前的西南,确实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自己的能力摆在那里,实在不可以乱来。 “好,那就这么定了,去县城的路途较远,不能用牛车,所以得买马,等马匹买到了,再出发。” 林筠初收起地图,拍板。 “这个马匹,恐怕不太好买啊。”河简有点发愁。 镇上用得上马匹的人不多,市集上卖牲畜的地方,一般只有骡子和牛,极难见到有马匹出现,因为需求不大,不好出手,所以马贩子也少。 有时候有,也是因为老马不能干活了或者马匹受伤跑不了了,卖给人杀了吃肉的。 “是啊,侯远虽然识马,可以让他去选马匹,但是前提也是得有马让他选才行。”安应宗跟着挠头。 这确实是个问题,林筠初一时间也没能想到什么办法,只好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先想想看,看看有哪些门路。” 安应宗和河简起身告辞。 叶新夏在院子里将几人的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等人走了,才走过来:“你要去跑商?” 第139章 之前不是说不去了吗? 叶新夏下意识将林筠初口中的再说理解成了不去。 现在听林筠初还要再去,心里有点难过。 “得去呀,在这里挣不了几个钱。” 林筠初将眉头紧皱的叶新夏拉近自己怀里,让人坐在自己腿上。 “我知道你担心,但是夏夏。我们和普通人家不一样,虽然现在我们在这里买了房子,可是我们没有田地,除了住,吃喝什么的全都要花钱,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情需要封城,或者遭遇旱灾,颗粒无收,我们就只能等死了。所以我们得买地,屯粮。这是其一。” 林筠初捏着叶新夏的手,将自己的考虑说了出来。 “其二,我们是两个女孩子,如果你这辈子一直和我就这么过,那我们就没有孩子。到时候,没有足够的银钱,我们老了怎么办?如果我们领养孩子,不论男孩女孩,我们都要将他培养成才,届时需要的钱只会更多。就算老了的时候孩子不在身边,可只要他在,别人想欺负我们也还得先掂量掂量。不可否认的是,孩子的存在是一种威慑。” 林筠初顿了顿,又说:“其三,算是我的私心吧。我想带你出去看看。我不知道你之前的生活环境如何,也不知道你都去过哪些地方,但是我想带你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看看沅国的大好山河,看看各地的民俗人文,而不是让你一辈子窝在这个小镇里,整日埋头做绣活,老了花着一双眼,什么都看不清。” “你喜欢刺绣我知道,但是我希望你可以绣得随心所欲,累了就可以休息,倦了可以随便到处走走,而不是每个月按时按点地去上工,去绣别人画好的花样,整日像个机器一样,还要受气。虽然你从来没说,但是在人手下干活,哪有不受气的。我不想你被人骂。” 林筠初叨叨絮絮着,说着这些从未跟叶新夏说过的想法。 叶新夏转身搂住林筠初的脖子,在林筠初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抹去眼角因感动而浸出的泪。 原来,筠初已经将她们的未来想得这么远,还做出了规划,她往常看到筠初总是一副什么事都太放在心上的样子,还以为她只是玩票而已。 而自己,守着锦绣堂的活计,为每个月一两多一点的银子感到满足,觉得这样的日子已经很好了,从未想过未来的事,和筠初相比起来,真的好逊色啊。 叶新夏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努力平缓着情绪,试图不让林筠初知道自己掉了眼泪,轻声说:“好,听你的。” 林筠初所做的一切,她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呢? 这可是她们两个人的未来呀。 第118章 富二代 林筠初是什么人,叶新夏就在自己的怀里,她的反应即使再细微,林筠初还是察觉出来了。 林筠初将人从颈窝上拉开一点,看着叶新夏发红的眼角,伸手碰了碰,指尖一片濡湿,好笑道:“掉金豆豆了?” 叶新夏瘪嘴:“没有。” “真的?”林筠初挑眉。 “嗯。”叶新夏别扭地侧过了头,撅嘴嘀咕:“是你看错了。” 耳尖因为林筠初挑眉的动作染上了霞色。 怎么又是这动作,每次林筠初做出这个动作,她就觉得这人真的好招人呀,然后总想做一些奇怪的事情。 林筠初闷声笑了一下:“好吧,是我看错了。” 说完看见叶新夏红彤彤的耳尖,最终还是忍不住伸手去蹭,蹭完将叶新夏的脸捧到跟前来,使两人额头贴着额头,看叶新夏倒映着自己眉眼弯弯的样子的明眸,亲昵地用鼻尖去蹭叶新夏的鼻子:“我家夏夏怎么这么可爱啊!” 叶新夏的耳朵更红了,霞色直接蔓延到两颊:“谁、谁是你家的。” 林筠初去啄她的唇:“你说呢?” 叶新夏羞得伸手想去捂住她的嘴,被她舔了一下手心,又猛地缩了回来,眼里充满了控诉。 两人就这么坐着闹了许久,直到月华初上,才各自起身去洗漱。 马匹的事情,林筠初思来想去,只想到了唐家。 当初为了去接唐小姐,见到过唐家马厩里养的十几匹马,所以唐家应当是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马匹的。 只是唐家在这边,也属于大户人家了,上门求助的话,没点拿得出手的礼物,都不好开口啊。 林筠初想着,把目光放到了隔壁银如棋身上。 银如棋在唐家当护院,已经进了内院,应当知道一些的吧。 只是银如棋不常有假期,基本上遇不到,银如画自从跟陈效好上之后,就很少过来蹭饭了,林筠初想找人,还得去店门口守株待兔。 林筠初在店里坐了一天,总算是把银如画等来了。 看着小女孩笑颜如花地和身边清瘦的男子聊天,一个眼神都没分过来,林筠初都有点不好意思开口打扰。 不过为了事业,在两人准备上楼的时候,林筠初还是开了口:“如画,有空吗?有事问你一下。” 银如画小跑着过来:“筠初姐姐,怎么啦?” 陈效也跟着过来了,安静地站在银如画身后等着。 “你哥什么时候有空,我找他有事。” 银如画挠头:“他呀,不是很清楚,晚上我给你问问吧。” 最近跟陈效玩嗨了,连亲哥的动向都没怎么注意到的银如画有点心虚。 “那好,谢谢。” 第140章 林筠初点头,看了银如画身后的陈效一眼,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成亲呀?” 这些日子,这两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不在一起就说不过去了。 陈效看起来也不是那种玩弄女孩子感情的人,所以两人成亲的概率应该挺大。 银如画闻言脸红了红:“得等我爹娘回来商议。” 具体什么时候她也不知道,也不能随便说,不然被人听到不好。 陈效也知道这一点,上前补充:“大哥已经已经写信给叔叔婶婶了,等叔叔婶婶一到,我就上门提亲,快的话,应该就在年底了。” 陈效说这话的时候,视线一直落在身侧的银如画身上。 得,大哥都叫上了,这门亲事算是成了一小半。 林筠初看着又放心了些,笑着说:“好,如果定了,记得告诉我,我和夏夏去喝喜酒。” 银如画和陈效甜蜜一笑,不约而同:“好,请你一定来。” 银如画惦记着林筠初拜托的事,当晚愣是熬到她哥子时换班回来,将林筠初找他的事说了,才迷迷糊糊地爬上床。 第二日,银如棋找到林筠初,听到林筠初说买马,眼睛一亮,当下就拍着胸脯说好办,因为他们银家就是养马的,拥有一大片牧场呢。 当下就给银家父母写信,叫他们过来的时候多带几匹马。 林筠初这才知道银家家里是干什么的,惊讶得不行,难怪兄妹俩偶尔过来吃饭还自带那么多食材,每个月在吃食上的花销远超自己和叶新夏的生活费,服装方面,用的料子都是极好的细料,却不见兄妹俩为银钱操心过。 原来又是不努力就要回家继承财产的富二代啊。 马匹一事有了银如棋的帮忙,林筠初就放了心安安静静等着银家父母的到来。 安应宗和河简听说马匹还要再等些时日,也是无奈,感觉自己整日无所事事的,还拿工钱,有点过意不去,整日跟着跑去送货,顺便在山上摘些野果回来,品相不好的自己当零嘴吃了,品质好的果子就放店里售卖,倒是给店里增加了一小笔收入。 银家父母才打点好牧场事宜,刚刚准备出发,就收到了自家儿子让多带几匹好马的来信,见信中提到的是之前两个孩常常说的林筠初和叶新夏需要,二话不说就安排了下去。 等了一个月,银家父母总算在大家的期盼之中风尘仆仆得来到了历先镇。 一行人除了银母娇小些,全是膀大腰圆的、壮似会移动的小山一样的大汉,再加十好几匹毛色油亮、肌肉健硕的高头大马,顿时就吸引力镇上在外面晃悠的人的所有注意力。 不过因为他们体型过于高大,容貌明显有些区别于中原人,大家都不敢上前搭话,只离得远远的看热闹。 “主子,夫人,我们到了。”在前面带路的大汉扎西率先下马,对着跟在他身后停下的银家夫妇说道,自己牵着马让到一边:“市集人多,我们得下来步行。” “好。”银错点头,自己下了马,将缰绳交给随从,自己转身去将银母抱了下来。 一行人看着地图能走到历先镇镇集,但是具体街巷却是不知道该怎么走了,想找人问,可是看着镇上的居民离得远远的,银错觉得有点头大。 云夏商铺就在街尾,银错他们正好就从街尾进来,林筠初一看银错和银如棋那如出一辙的络腮胡和眉峰,再看他们身后的骏马,就知道是银家父母来了。 招手叫马二旦过来继续记账,自己起身出去迎接。 没办法,银家兄妹也不知道父母具体什么时候到,照常上工去了,钥匙以防万一放在林筠初这里,林筠初不去迎接,银家父母就算找到家门也进不去。 以他们一行人的体格,强行破门进去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下场就是他们可能会在见到两个孩子之前,先去见识一下历先镇镇衙长什么样。 第119章 银家父母 银错正发愁呢,就见旁边一小店铺走出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来,直直地往自己的队伍这边走。 距离挺近,不等银错有机会和自家夫人交流,林筠初就走到了跟前。 “你们好,请问是银如棋和银如画的家人吗?”林筠初笑着停在银错和银母跟前,问道。 “是的,我们是,请问一下你是如棋如画的邻居吗?我们想去他们现在住的地方,但是不认识路,你可以带带我们吗?” 银母是个娇小的江南女子,心思细腻些,看见林筠初的样貌,再想想孩子们再心里对林筠初容貌的描述,就知道这人可能就是两个孩子信里提到的两个姑娘之一,于是柔声询问。 “伯父伯母好,我是如棋如画的邻居林筠初,他们今天上工去了,钥匙放在我这里,我带你们过去。” 林筠初说着,打了个请的手势,自己在前面带路。 十几个人牵着马匹呼啦啦在身后跟着,在大街上还好,进了巷子,就显得有点拥挤了。 林筠初和银家兄妹的院子都挺小,大黄的被拉出去送货了,牛圈空着,再加上院子,只能放下四匹马,银家兄妹那边院子大一些,也只能放八匹,剩下五匹马就只能拴在门口了。 银错稍微坐了一下,就闲不住了,带着几个伙计出去转悠,看看有哪些地方可以放马吃草,十几匹马,总不能一直都只吃干草,同时也顺便看一下自己儿女这两年的生活环境如何。 第141章 院子里就剩下扎西带着三个伙计护理马匹,喂喂水什么的。 银家不常开灶,厨房里什么存货都没有,又不能叫一行人饿着肚子干等,林筠初只好将自己家厨房的东西都搬了出来。 银母看着林筠初忙忙碌碌,有点过意不去:“那个,林姑娘,你休息吧,这太麻烦你了,我叫扎西他们过来做就好了。” 哪里有人到了自己子女家里,反倒叫邻居忙活招待的,这放在哪里都说不过去呀。 林筠初闻言一笑:“伯母言重了,你们一路赶来想来也累极,我做个饭哪有什么累不累的。再说,如棋如画也帮过我不少,说来不怕您笑话,我那个院子能买下来,还是如棋给帮的忙;我家店铺能租下来,是如画提供的消息,还有这次,我提出买马,如棋二话不说就给你们写信,说来还是他们帮我比较多,我现在做这些不算什么的。” 这些事情如棋如画在信里从来没写过,只写了林筠初和叶新夏常常给他们做哪些好吃的,所以银母才以为自己的孩子受到林筠初和叶新夏的照顾多一些,总是担心两个孩子自己生活过得困难。 听到林筠初说这些,才怔怔地想,原来两个孩子是真的长大了,都已经可以给朋友帮忙了。 林筠初这么说了,银母也不好说些什么,休息了一下,也过来跟着一起忙活。 十好几个大汉的食量呢,林筠初一个人得做到什么时候去。 林筠初家存货再多,也顶不住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所以不得不出门去买菜。 饭菜的量大,锅又小,煮起来费劲,林筠初带着扎西买好了菜让扎西提着,自己又去包子铺买了几屉包子回去,让大家先垫垫肚子。 忙碌着,饭菜煮好的时候,正巧是叶新夏和银如画下工的时间,银如画一回来见院门口拴着马匹,还是她熟悉的那些骏马的样子,就知道爹娘到了,燕子归巢一般,直接冲进了家门。 边跑边叫:“爹,娘,我回来啦。” 银错就坐在堂屋,见小女儿跑进来,赶紧起身,将扑进自己怀里的小女儿抱起来转了圈,才不舍地放下。 “如画又长高了,重了一些,长肉了。” 银爹直男发言,被听到声音赶来的银母伸手掐了一把腰间的软肉,疼得络腮胡下的嘴角都抽了一下。 “娘。”银如画撒娇着跟她娘要抱抱,如愿被她娘抱在怀里一顿揉搓,脸都被捏红了,才被她娘放开。 小姑娘还挺开心,双手各自拉着自己的父母娇声说着这些日子的一些趣事,银家父母满眼宠溺地看着她小嘴叭叭。 叶新夏跟在银如画身后进门,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的互动,眼里闪过一丝羡慕,不忍心打扰到他们,转身拐进厨房找林筠初去了。 银错看着叶新夏的背影,隐约猜出了叶新夏就是两位邻居中的另一位,没说些什么,只是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头。 两个孩子交到的朋友好像都还不错,不枉他特意挑了好马过来。 晚餐就在银家解决,吃过饭之后,收拾餐桌这种事,银家带来的伙计全部接手过去,林筠初和叶新夏就无事可做了, 跟银家夫妇道了别,在银母的一连串的谢谢之中踏着月色回家。 至于马匹的事,也不急于这一时。 银错看着端坐在跟前的一双儿女,眼里闪过一丝温柔。 都长大了呀,儿子身形比过年时见到的又壮了不少,脸上也褪去了少年人的青涩;女儿也长高了,如今都要谈婚论嫁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银母暗暗叹息。 “爹娘,你们这次来可以住多久呀?”银如画拉着银母的手问。 “不久,等谈完你的婚事,不多久就要回去了,牧场那边,得有人看着。” 两个孩子常年不在家,银母也就过年的时候有机会见上一面,难得有机会见到,一双眼都舍不得从孩子身上离开。 “好吧。”银如画撅嘴,有点失落,不过也知道父母的为难。 家里的事,她不太清楚,可是父母让他们到这边来生活,她也只能听话,乖乖地不让他们操心。 “乖,等家里的事情处理好了,我们就又能住在一起了,不多久的。”银母安慰着。 …… 银家的事,林筠初和叶新夏不知道,回到了自家院子,看着那四匹骏马,两人都有点手痒痒。 太俊了,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等过几天,这些马过了手续,我带你去郊外跑几圈,保准你喜欢。”林筠初摸着骏马脖子两侧的皮毛,感受手下结实的肌肉,都不用实际骑上去跑,都能想象得到骑着这样的好马在野外驰骋起来,有多威风。 “好,我还没骑过马呢,听说在马背上,马跑起来的时候特别爽。”叶新夏也摸着跟着摸摸马头。 被摸的两匹马都很温驯,并未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第120章 临行 银家父母来了,陈效作为这件事的主角之一,自然不得不按照规矩给银家父母见礼,等双方父母都见过之后,没问题了,才能进行到提亲这一步。 银家父母到镇里的时候,陈母就听到动静了,在楼上看着楼下乌泱泱十好几人,顿时就吓傻了。 她原以为银家兄妹也只是普通家庭,心理压力没那么大,见了银家父母后,当天晚上一宿没睡着。 陈家条件不好,陈母有自知之明,加上儿子身子弱,儿子的婚事就一直都是她的心病,所以银如画一出现,还对自家儿子有意思,陈母就立即牢牢抓住了,每次银如画来,她都想着法子让银如画吃好喝好。 第142章 可现如今看来,银家家境应该是很不错的,也不知道银家父母对两人的婚事持怎样的态度。 双方父母见面这一天,陈母紧张极了,事关儿子的终身大事,陈母咬着牙进了银家父母约见的酒楼。 两个孩子的婚事,解决起来简单极了,银家父母爽快的态度的让陈母错愕不已,做了两天的心理准备半点没派上用场。 只有银错对陈效的瘦弱的身板有点意见,不过得知这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之后,也表示了理解。 之后就是提亲,考虑到陈家的经济条件,银家父母也没提什么要求,只说按照这边的习俗来就行,倒是让陈家母子松了一口气。 陈效和银如画成亲的日子定在腊月二十,因为那时候银家父母才有空过来,还能顺便过个年。 这期间没林筠初什么事,只是留了点心思,基本了解了一套完整的婚嫁该走什么样的流程,虽然这在目前好像没什么用。 再后面的,就是给马匹过手续的事,这个档次的好马,一匹马百八十两,林筠初所有身家,加上叶新夏的存款,也只能买得起三匹,银家父母带了四匹过来,剩下一匹就留着给银如棋了。 手续一过完,银家父母请了林筠初和叶新夏吃了一顿,表达了对她们照顾银家兄妹的感谢之情,然后留下扎西在这边看着银家兄妹,顺便观察一下未来姑爷的表现,就带着一众随从走了。 林筠初目送完银家人离去,从街尾回来,摸摸自己瘪了的荷包,瘫在座椅上不想动。 人生真艰难,刚刚赚到的钱,还没捂热就又出去了。 去县城进货的资金还不知道去哪里找呢,真是令人忧愁。 非赶集日,店里比较空闲,马小三看着林筠初苦着脸,凑上前去找人聊天。 “姐,听说你刚刚买了几匹马,这不是好事吗,怎么还愁眉苦脸的?” 哪天他要是能买匹那样好的马,他得开心得嘴角都咧到耳朵根去。 林筠初看着马小三憨憨的脸,眼睛一眯,想到了一个办法。 马小三看到林筠初这个表情,直觉不太好,刚想走,就被林筠初叫住了。 马小三僵硬着身子,慢慢回头:“姐,有事儿?” “没什么大事,就是……”林筠初停顿了一下,吓得马小三汗毛都要立起来了。 马小三欲哭无泪:“姐,你直说吧,大喘气什么的,我害怕。” 林筠初刚刚眯眼睛的样子,跟当初他们被吊在树上示众的时候,他们在树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有心理阴影了都。 太可怕了! 林筠初见马小三瑟瑟发抖的样子,一脸困惑,寻思她也没干啥呀,这孩子咋怕成这样? 难道他知道她没钱了,怕她借钱? “姐?”马小三见林筠初不说话,更慌了,“你说句话呗?” 林筠初回过神:“那个,最近我手头有点紧张,想跟你借点钱来着,不知道行不行?” 店里给员工发工资的钱倒是还有,但是拖欠工资和跟员工借钱是两回事,林筠初觉得自己选择后者会好一点。 “这个,行呀。”马小三松了一口气,原来只是借钱,他还以为要干嘛呢,吓死他了,“你要借多少?” 从去年攒到今年,底薪加提成加福利加新年红包等等,就只有这么多了。 “你能借出多少?” “嗯……五十两这样吧,十两留着我吃用。”马小三想了想,觉得林筠初都沦落到跟自己一个伙计借钱了,哪怕是近期是没钱发工钱了,所以得留点保障自己的衣食住行。 “好,我给你打欠条,跟你借五十两。” 五十两,虽然不多,但是从镇上到县里的吃用倒是够了。 剩下的,林筠初琢磨着,估计得回去打个猎,这个来钱快。 进货的资金就这样借一点,挣一点的,好歹凑够了一百多两,在钱庄兑成银票后,放进衣服夹层里,林筠初就这样带着安应宗和河简两个人,迈出了跑商的第一步。 临行前一天,林筠初牵着马带着叶新夏出去跑了一个下午,郊外整个下午都在回荡着叶新夏兴奋的尖叫声。 晚上回来,听到林筠初即将出远门的事,叶新夏一扫下午的高兴,开始闷闷不乐了起来。 夜深,两人躺在床上,叶新夏满怀不舍地抱着林筠初不放,缠着林筠初要亲亲,嘴巴亲肿了都不舍得放开。 林筠初无奈地将人搂紧:“好了好了,很快就会回来的,第一趟不会很久的。” 叶新夏憋着嘴,还是不开心:“就是舍不得嘛。” 从认识开始到现在,两人就没有分开很久过,尤其是这种两人离得很远的。 另一半出门在外,谁能不担心呢。 “乖。”林筠初抚着她的后背,低声哄着。 大概是林筠初的声音太温柔,也可能是后背轻抚的手掌传来的温度太令人安心,叶新夏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林筠初醒来的时候,叶新夏已经起来做好了早饭。 两人都没说话,吃完早饭,林筠初就要出发,而叶新夏还要去上工,两人就默默地拥抱了一会儿,等到叶新夏上工的时间到了,才一起出了门。 安应宗和河简早早就来了,就在门口等着,等两人开了门,才各自牵着马匹跟在林筠初后面走着。 河简仗着林筠初后头没有长眼睛,明目张胆地和安应宗挤眉弄眼。 第143章 第121章 县城 安应宗看他像是抽筋一样的表情,嫌弃得只想扶额。 他又不瞎,河简能看到林筠初的嘴肿了,难道自己一个搞侦察的会没注意到吗? 县城果然要比镇上繁荣上许多,还没进城,城外的官道上就已经有许多小摊贩子,卖的东西那叫一个五花八门,许多东西林筠初都叫不上名字来。 越靠近县城,越是热闹。 一路赶过来,林筠初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于是在进城之前,在路边小摊上买了几个肉包子吃。 三文钱一个,比镇上贵上一文钱,林筠初以为这个价钱的包子应该会更加大个,料更足一些,结果买来的包子个头比镇上还小上一些,里面的肉馅儿还掺着素菜,这也就罢了,馅儿也小。 林筠初感觉自己被坑了,不仅林筠初这样子觉得,安应宗和河简都这么觉得。 他们吃过的包子不多,就是军中的和家乡的,哪里的包子不是个大皮薄馅料足的,没想到眼下买来的包子,讲真,他们都觉得自己看起来像是冤大头。 河简两口塞完一个包子,侧头过去跟安应宗小声吐槽:“这么小个,在我们镇上要是卖这么贵,不用一个月就得被人骂死。城里人赚钱真容易。” 安应宗抬起胳膊肘撞了他一下,没说话。 这周边人来人往的,这种话容易招惹麻烦。 进城的人还挺多,得排队。 到了林筠初三人,执勤的小吏看见他们身后的三匹高头大马,眼中露出一丝羡慕,看过路引放行后眼睛还黏在马匹上舍不得收回来。 随便找了个客栈,将马匹交给客栈专管这方面的伙计,又吃了些东西,要了两个房间,安应宗和河简挤一个房间,林筠初单独一个,这一遭下来,三两银子又没了。 白天太热,三个人赶了大半天的路累极,直接躺到了晚上才出门活动。 县城的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些,林筠初选的客栈位置靠近街市中心,晚上从楼上看去,整条街市灯火通明,白天嫌热或者没空的百姓都趁着这会儿凉快,纷纷出来放松,街道上热闹非凡。 林筠初看了一下,被底下的各色小摊勾起了兴致,叫上安应宗和河简两人就下了楼。 从街头到街尾,卖首饰的一个区域,卖吃食的一个区域,卖日用品的一个区域,小孩玩乐又是一个区域,比林筠初想象的更加有条有序,这也是镇上的市集难以比及的。 林筠初在各个小摊贩热情的招呼中,这看看那看看,夸了东西好,但是就是不掏钱买,小摊贩子口水都说干了,林筠初愣是没听懂一样,在每个开始心怀期待后面翻着白眼的小摊贩子的“没钱装什么装”的嫌弃之中走向下一个小摊。 一路下来,整条街的小摊贩子都差不多记住了林筠初三个人,这几个人只看不买的,以后看见,也不用太上心了,白费功夫。 说实话,其实也不是林筠初不想买,只是兜里实在没钱。 出了夜市,街道两侧还是有很多店铺在开着,林筠初又带着两个下属走了一遍,差点没被人打出来。 出了最后一个店铺,三人面面相觑,都忍不住笑了。 “回去吧,再晚估计得有人给我们套麻袋了。”林筠初开玩笑道。 “嗯。”河简摸摸鼻子,“这一遭下来,我们几个只看不买的,明日恐怕得传遍街头巷尾。” 他倒是想买点东西带回家给父母来着,但是接下来要干什么还不确定,带着东西恐怕不方便,所以才忍着没买。 果真如河简说的那样,第二日林筠初去续房的时候,就听见在大堂中吃东西的人在吐槽。 “……那几个,拿着东西看起来满意极了,我以为他们会买,嘴巴都说干了,人家放下东西就走,可真是气人!” 林筠初循着声音看过去,见一个大叔一口气喝了一大碗水,看起来很是气愤。 “可不是,我那簪子,可是从别的洲府进的货,那木头,我们这边可没有,跟她说了半天,还以为她会掏钱来着,啧!” 简直就是白费功夫! 同桌的的人摇着头“啧”了一声,后面的内容不言而喻。 旁边桌的人也过来凑热闹:“你们说的是不是一女两男、个子都挺高的那三人?” “是呀,难道你也?” “那倒不是,我就一普通逛街的,在排队等着买吃食呢,排他们三个后边,眼见着到他们了,那老板娘正想问吃啥,他们转身就走,那老板娘脸都黑了。” 凑热闹的男子一脸好笑:“后来我又去别的摊子那里逛,嘿,他们三个可是出名了,都在说他们拿人消遣呢。” …… 林筠初听了一会儿,有点不好意思地转身走了。 心想等以后有钱了,再过来买吧。 昨夜自己确实有点过分。 见到还可以的东西,就想知道从哪里进货,该卖什么价,所以问了挺多,最后却是上面都没买,想想这种事情要是放到自己身上,恐怕也是不太令人舒心的。 林筠初想着事情,跨出客栈大门的时候没注意跟人避让,碰了一下,走出去两步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被人揩油了。 正常的避让不及,只会蹭到肩膀处,什么时候会蹭到屁股上去了? 林筠初回头看了一眼刚刚过去的锦衣男子,想了想,收回往外走的脚,转身慢悠悠地跟在男子身后上楼。 第144章 仿佛在印证林筠初的想法一般,楼上正好有个抱着孩子下来的年轻妇人,在和那男子擦肩而过的时候,惊叫了一声,接着气愤的瞪向了锦衣男子,正想说些什么,在见到锦衣男子的面容时,又闭了嘴,脸色青红交加着匆匆下了楼。 小小插曲,在热闹的客栈里面没引起其他人的半丝注意力,除了一直跟在后面的林筠初。 看来这人有点后台啊,林筠初想。 有后台的人不宜正面有冲突,林筠初上了楼,敲开安应宗和河简的房门。 “姐,要出门吗?”河简听到声响,刷的一下就开了门,看起来有点兴奋。 河简不叫林筠初主子了,因为林筠初觉得这样子有点中二,本来想让他们叫名字来着,结果这帮人大概是被马小三带偏了,一个两个都叫她“姐”,改都改不过来,索性就随他们去了。 第122章 走镖 安应宗也跟着到了门口,没说话,只是看着林筠初,一副随时听候差遣的样子。 “现在没什么事,应宗你帮我看一下二楼大堂那里,从这里出去右手靠窗的那个锦衣男子是什么来头,身上有没有官司。” “咋?他犯你手上了?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河简瞪大眼睛,就这么一会儿,就出事了? 安应宗也皱了眉头,林筠初不会无缘无故去查探一个人,除了生意上的那些人,而且那些人要查,也只是查一下对方的诚信问题,这种在村里问两下就能知道。 这突然要查人身上的官司,怕是不简单。 “他干什么了?”安应宗问。 林筠初将刚刚在门口和楼梯上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越讲火气越大。 人生地不熟就是麻烦,吃了亏还不能当场就报。 河简性格耿直,听完一拳砸在了门框上:“操!这是什么狗东西!没教好就放出来祸害人!” 安应宗沉着脸,点点头,没说话,直接就过去了。 对这种人做评价,就是浪费时间。 “姐,那我们接下来?” 他们来县城就是打听消息的,准备做生意的,身上带的银钱本就不多,现在又出了这种事,怕是得耽搁些时间。 “你跟我出去转转,也不一定就是要做跑商,跑商只是我们的计划之一,一旦有比做跑商更加轻松的活,也不是不可以做。” 之前在镇上,顾客群体消费范围和能力有限,所以她的思维也被局限了,现在不一样,在经济稍好的地方,百姓需要的东西就不再只是基本生存的物资了。 娱乐,文化等等,都有可能,除了这些,其实还有别的。 林筠初带着河简在一家镖局门口停下,门口处贴着招工消息。 “姐,你该不会你是想去走镖吧?”河简吃惊。 虽然走镖来钱快,但是路上都是男子,他姐跟着一起走的话,好像不是很方便。 “那倒没有,这种是要签契的,麻烦。我想着反正我们都要出去,跟着镖局的人走安全些,混好了,想来能知道的东西不少。” 本来她是想自己在县里打听打听,然后再自己带着安应宗和河简去别的地方进货来着,可是听说了有镖局这个东西,再了解一番镖局是干什么的,林筠初就心动了。 倒也不是想做镖师,就是想着先开一下眼界,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 陈余将即将要押送的东西检查过一遍,确认无误后挥手叫手下装车,这才抬头看向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的林筠初和河简。 镖局门口一般没什么人,刚开始陈余还以为这两人是来谈押运事宜的,但是看着两人的样子又不像是客户,再看看河简那体格,挺直的腰杆,炯炯有神的双目,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难道十来应聘的? 陈余这么想着,向两人走了过去。 “两位,可是来应聘的?”陈余在两人跟前站住,问。 “不是,请问你是?”林筠初摇头。 “我是这里的镖师,叫陈余。”陈余听见林筠初说不是来应聘是,心里有点失望,毕竟河简看起来真的很符合招聘条件。 “我看你身后的小兄弟体格很不错,一看就不是山野莽夫,还以为是来应聘的。可惜了,这体格,跟我们走一趟,挣个五十两没问题。” 这批货价值高,时间紧迫,局里的兄弟又有别的单子,赶不过来,所以才临时需要外招人手,只是这符合条件的人太少,招聘的消息挂出去好几天,也只招到了一个人。 眼瞧着就要到了出发的时间,人手迟迟补不上来,陈余作为这一次押镖的队长,压力倍增,见到眼前有个看着不错的,有点不想放弃,稍稍透了这一趟的工钱,希望河简能看在价钱不错的份上,跟着走这一趟。 “来回一趟就能挣这么多?”林筠初惊讶,她只知道走镖能挣钱,还真不知道这么能挣。 她两个店铺,她跟伙计们几个人一个月往死里干,往死里跑业务,也才差不多这数。 “这有啥,大单子就挣得多一些,去了回来要是还有单子,只会更多。就是路上辛苦些,偶尔可能遇上抢劫的,不过大家团结一心,一般也是有惊无险的。” 陈余一通说下来,林筠初都有点想替河简直接辞职不干了。 这赚头,可是她开出来的工钱的几十倍,走一趟,顶在她身边干一年啊。 第145章 不过,像河简这样的人才,林筠初虽然很不想放弃,但是人如果想走,比起到时候闹僵,林筠初比较倾向于主动放手,如此一来,也算全了一场雇佣的情分。 “河简,你看?如果你想走镖的话,我们之间的契约就作废。你这样的,在我身边实在有点屈才。” 河简挠头:“说啥呢,我跟着你就成,现在你虽然穷一点,但是我相信你不会一直这么穷的。” 林筠初:“……” 虽然这是事实,但是这么大剌剌地在人前说出来不太好吧? 她不要面子的吗? 真的是,既人感动又令人无语。 “你们不是兄妹?” 陈余愣了,这听起来怎么还是主仆的样子。 “不是,她是我老板。” “原来如此。”陈余点点头,有点遗憾,“那我就不打扰了,还请不要见怪,就是现在局里急需人手,所以才这么说,既然小兄弟是有雇主的人,我也就不强人所难了。不过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可以来我们镖局,保准将你们要送的东西完完整整且按时交付。” “等等,陈大哥。”林筠初抓住了陈余话语中的急需两个字,叫住抬脚就要离开的陈余,“你们现在很缺人?” “是呀,现在只要有人来应聘,身手过得去,家世清白的,直接就可以跟着走了。”陈余停下来,耐心回答。 “那你们招不招临时工?就是跟你们走一趟,东西送到了,结钱后我们直接走人的那种?如果可以,我这里有三个人,两个兄弟是刚退伍回来没多久,我也能打,不会给你们拖后腿,你看?” “这个……”陈余挠头,“女子走镖风险有点大,一般我们不会收的。现在的话,唉,我给你们引见一下吧,看看管事的给不给机会。” 第123章 勾结 女子走镖在这个行业还是比较少见的,整个镖局上千人,其中女镖师也才十来个,而且大多长得五大三粗的,看起来和男子没什么不同。 这姑娘,看起来虽然谈不上弱不禁风,但是也绝对算不上很强壮。 押镖不仅要护送东西,有时候有意外,体力活是少不了的,没力气的,在团队里面就是个吃闲饭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啊,做队长的,就怕团队成员不团结,尤其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 张管事招人是出了名的严格,陈余看着林筠初,心里没抱多大希望。 陈余没多废话,直接将林筠初和河简带去见了张管事。 张管事是个看起来很严肃的老头,板着一张脸,见林筠初和河简过来,二话不说,直接叫人过来跟他俩过招。 赢了就留下,输了就走人。 河简是受过专项训练的,拿下普通人轻而易举,很快就胜出了。 林筠初打猎经验丰富,将人当成要攻自己的野兽,躲闪的速度尤其的快,回头还手也快,躲开镖师的攻击的瞬间,镖师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被林筠初的指尖碰到了脖子,激起一层鸡皮疙瘩,直接认输。 陈余在一旁看着几个兄弟被摸了脖子,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想象一下若是林筠初手中拿着刀,这些人下场如何不言而喻,这才意识到两人的不简单。 至此,测试算是过了。 陈余想起林筠初说的他们是一行三人,赶忙上前:“林姑娘,刚刚你说的,还有一位兄弟,不知?” “他现在有事,晚点我叫他过来,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林筠初问。 “那就好,如果你说的那位兄弟也能通过测试的话,我们明天寅时就能出发。” 少一人问题不大,陈余松了一口气,心头的压力散去了不少。 “行,那我们明天寅时准时到这里。” 只要不耽搁就好,在县里多耽搁一天,住宿伙食和饲料费就要多五两银子,成本太高。 两人回到客栈,安应宗不知道跟着锦衣男子去了哪里,林筠初只好叫河简注意些,见安应宗回来先去镖局应聘,回来就趁着空闲多休息,其他的事,再说。 到了晚上,安应宗敲开林筠初的房门。 “怎么样了?”林筠初打开门让人进来。 “那人是赵家少爷,叫赵荣贵,仗着自家跟县令有点关系常常为非作歹,欺男霸女不说,还……”安应宗顿了一下,有点难以开口,“还喜欢对小孩下手,院子里养了不少孩子,全是用来……” 后面的安应宗说不下去了,牙关咬得紧紧的,双目因为压抑情绪而染了些许红色。 安应宗深吸一口气,抹了一把脸,才稍稍平复下来。 天知道从看见那些孩子之后,他是怎么忍下来的,然后不让任何人看出异样地回来。 林筠初想起之前柳家的事,想来当时他们口中的人渣少爷恐怕就是这个赵荣贵,连镇上不出远门的小姐妹都对这个少爷的作风有所耳闻,那县里肯定也有不少人知道。 而如今赵荣贵却是什么事都没有,相必这已经不是和县令只是有点关系了。 “他们家很有钱?” “在县城里算是数一数二的富豪了。”这个很容易打听,随便一问就知道。 林筠初拍拍他的肩膀,道:“辛苦了,不过这种官商勾结的事情,我们处理不了,你就不要操心了,我想办法。你在镖局应试的结果如何?” “过了。” 安应宗没什么心情,听到林筠初说不管,心里说不上是失望还是什么,就是想到那些孩子还在受苦,他就…… 第146章 “哐当!”安应宗没忍住一拳砸在墙上上。 大概是巨响吓了隔壁一跳,墙的另一边传来住客的几声喝骂。 林筠初知道安应宗心里的气愤,事实上,她也挺生气,可是自己就是一普通商女,是真的管不来。 如果县令是个好官,像镇长一样,她当场就可以直接带人去把孩子抢过来,然后将人绑去衙门示众,这一切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明显县令不是什么好人,只要这些孩子的卖身契还在赵家,除非自己手眼通天,否则最终还是护不住他们,反而只会让他们被带回去之后遭受更大的苦难。 要想救那些孩子,就只能…… “出了气,就去休息吧,不要擅自行动。明日寅时之前要出门。”林筠初叹了口气,叫安应宗回去,不打算跟安应宗解释些什么。 这件事,滋事体大,她也不能保证能够解决。 安应宗看了林筠初一眼,见林筠初面无表情的样子,心里也拿不准她要干什么,不情不愿地转身回房。 林筠初站在窗口吹了一会儿风,等自己冷静了下来之后开始思考起这件事该如何解决。 左右自己是不能直接掺合进去的,白身在这个以权为尊的世界,民告官的代价太大,她很自私,不想让她的夏夏跟着受苦。 思来想去,想到家中有张家和林家的两块玉佩。 也许…… 死马当活马医吧。 林筠初下楼跟掌柜的借来了笔墨和纸,写了两封信,一封写给叶新夏,一封直接写给林景扬。 将两封写好的信封口好放在枕头之下,林筠初这才安心睡下。 第二日,林筠初早早起来,问了掌柜的如何找人捎信,将两份信都寄了出去,才回房收拾行李等待两个下属出门。 …… 自林筠初离家之后,叶新夏一个人躺在林筠初的床上,总感觉身后的位置有点空荡荡的。 每每想到什么事,开了口刚想说话,才意识到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 也不过才两天而已,怎么就感觉过了很久呢? 叶新夏翻来覆去睡不着,只好起来点灯,拿出店里送来的账本查账,直到夜深,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才迷糊着吹了灯爬上床,抱着林筠初睡过的枕头沉沉睡去。 叶新夏是在梆梆梆的敲门声中醒来的,一睁开眼看外面的天色,都接近下午时分了。 匆匆打理了一下仪容,小跑着出去开门。 本以为门外是店里的伙计或者银如画,没想到是个陌生的小伙计。 “请问你找谁?”叶新夏不敢将院门全开了,只是开了一条小缝,探出头去看那小伙计。 小伙计也不在意,擦了把汗水,问:“是东巷39号对吧?你是不是叫叶新夏?” 第124章 来信 “是我,怎么了?” “有你的信件,你收了就按个手印。”小伙计从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来。 叶新夏看着信件封面的“叶新夏亲启”,猜想这可能是林筠初寄来的,心里顿时甜蜜了起来,摁了手印,等不及小伙计转身,迫不及待就关了院门快步回到房间里将信给拆开了。 信件里面还有一封信,写着“张老太君亲启”,叶新夏拿着那封信心下疑惑。 筠初这是出了什么事情了吗?怎么还有赵家的事? 叶新夏赶紧 打开信笺看了起来。 内容简单地汇报了林筠初这两日里自己和两个手下都干了什么,隐去走镖的事情,之后表达了对叶新夏的思念,最后一句是叫叶新夏拿着张家当初给的玉佩去张家找老太君,并将信封给她,别的什么都没说。 叶新夏怕是大事,不敢耽搁,匆匆忙忙洗漱好,翻出玉佩就去了张家。 张家的门房还记得叶新夏,得知叶新夏是来找张老太太的,立马就将人带了进去。 张老太太见到叶新夏有点吃惊,叫人坐下后才问了缘由。 叶新夏站起身将信封和玉佩拿出来,恭敬地站起身将这两个东西递给张老太太。 “前两日,筠初带着两个人去了县城,说是想去做跑商,今日来了信叫我将这两样东西交给老夫人,请老夫人帮忙。” 张老太太见叶新夏手中的玉佩,心都跟着提了一下。 这林筠初在镇上的事情,她都有所耳闻,如今连玉佩都拿了出来,怕是遇到的麻烦不小。 赶紧将信封拿了过来,也不避讳叶新夏,直接拆了信看了起来。 看完才松了一口气,不是林筠初出事了就好。 “这事,我会想办法解决,你不用担心。” 老太太神情缓和,看不出来心情不好,叶新夏也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好奇地问:“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可严重?” 老太太奇怪:“她没跟你说?” 叶新夏摇头。 老太太一笑,搭在膝盖上的手轻轻拍了一下:“你放心吧,不是什么大事,跟她也没什么关系,她没说就是不希望你卷进来。” 这件事她是有所耳闻的,只是<a href=https:///tags_nan/guanchang.html target=_blank >官场是男人们的战场,她也不好贸然插手。 如今林筠初叫叶新夏拿着玉佩上门,就是不想管,也得尽一份心,把消息传出去。 老太太不说,叶新夏也没办法,老太太也不像是会说谎的样子,叶新夏朝老太太鞠了一躬,谢过老太太后才安心回了家。 第147章 老太太将信封装好,自己写了封信,又将林筠初的来信一起装了进去,叫人寄给在洲府的女婿,才停止忙活。 这种事,还是年轻人来做吧,自己忙了一辈子,还是好好享福吧。 …… 叶新夏回到家,捧起林筠初写给自己的信,又读了一遍,才甜蜜地放下。 也不知道他们路上如何了,有没有吃饱睡好,吃应该是能吃饱,但是睡好应该是挺难的吧。 叶新夏想着,又有点闷闷不乐起来。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遇上什么大麻烦了,居然都找上了张家,不过这信能传回来,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吧? 叶新夏趴在桌上,摸着信上的“想你”两个字,连饭都没起来吃。 …… 趁着休息时间,河简端着饭碗凑到安应宗跟前。 “我说兄弟,这都几天了,咋的了?一直沉着个脸,谁惹你了?” 自那天从镖局出发,安应宗的脸色看着就不是很好的样子,镖局里的兄弟还以为他是天生臭脸,不爱跟人亲近,愣是没敢过来搭话。 “没事。”安应宗啃着干粮,不是很想说话,回了这么一句就背过身去,拒绝再次交流。 明明知道孩子们在哪里,明明知道他们在受苦,可自己却无能为力,还不得不跟着出来走镖,安应宗只恨自己无能,窝囊! 虽然他明白自己偷偷去救人,林筠初也拿他没办法,即使惹出祸端,林筠初和河简大概率也会帮他扫尾,可是他还是没法偷偷去。 明白地、清醒地痛苦着,这大概是他没去救人的报应吧,安应宗想。 河简没办法,又跑到林筠初身边去。 “姐,应宗他咋了?那天晚上回来就不对劲。” 林筠初知道安应宗心里惦记着那些孩子,可自己又何尝不是。 这件事她和安应宗都没有告诉河简,也不怪河简蒙在鼓里。 “我去跟他说说吧,没什么大事,你安心吃饭。”林筠初叹了口气,端着碗坐到安应宗身边。 “我写信跟张家和张家外孙说了这件事,但是结果如何,我也不知道。” 林筠初没看安应宗,自顾自说着,说完就默默吃东西。 安应宗却意外地看向她。 张家,他是知道的,没想到林筠初能搭上张家,难怪林筠初在镇上开店,从头到尾都那么顺利,除了那个闹事的痞子,原来是有人在后面站着。 这件事,如果张家能出手,还有张家外孙,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外孙能力如何,但是有人干涉这件事,无疑是好事。 安应宗捏紧了手里的干粮,低声道:“谢谢。” “应该的,这下放心了?” 安应宗有点不好意思:“放心了。” “那就好,接下来集中点精神。” “好。” 心事解开,安应宗恢复了往常的模样,虽然还是话不多的样子,但是也不再是生人勿近的模样,其他镖师总算敢过来跟他说话了。 陈余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作为队长,他比任何人都希望自己手下的队团结和睦。 这一批货足有六辆马车拉着,每一辆都满满当当,安全起见,一路上不进村不进镇,只有路过驿站的时候才敢休整,其余时间都是露营。 刚开始大伙儿还以为林筠初会坚持不下来,没想到人家跟个男子似的,啥事儿没有,就连最初意见最大的人,都慢慢闭了嘴。 这日,一行人走着走着,天边就飘来了一片乌云,刚开始没人当回事,可是很快光线就暗了下来,陈余不得不找个相对空旷的地方停下来休整。 “快快快,检查一下油布盖好了没有,有没有孔洞漏水的,检查仔细了啊,要是有哪一车货出问题,老子削了他的皮!”陈余拴好马匹,小跑着吆喝,招呼手下查看防水设施。 第125章 受伤 众人哗啦啦地忙,检查好货物,又忙着搭帐篷,七手八脚的。 男女有别,林筠初单独一个帐篷,大家都在忙,林筠初自己将帐篷搭好,前脚才迈进帐篷,后脚大雨就倾盆而下。 有些动作慢些的,林筠初在雨声之中还能听到他们的臭骂声。 林筠初忍不住有些想笑。 下雨天,又没旁的人一起聊天,林筠初难得清净,听着雨声,躺在帐篷里,开始思念起在家的叶新夏来。 也不知道叶新夏在干什么,家那边是不是在下雨,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 正想得入神,外面就传来了异响。 是兵刃交戈的声音! 林筠初抄起陈余配给的配刀掀开帐篷就朝有声响的地方跑过去。 雨幕里两拨人马正打得不可开交,林筠初眯着眼冲到安应宗身边,一刀挡开挥向他后背的利剑。 可真难得,剑可是号称兵器之中的君子,居然也会出现在土匪手中,这可实在罕见。 “你怎么样,没事吧?”林筠初扯着嗓子问安应宗。 “没事!”安应宗一刀砍下面前的人的右臂,失去右臂的贼人捂着伤口在地上打滚,失去了战斗力。 林筠初解决完自己跟前的贼人,看着被安应宗重伤的那人,顺手在他腿上划了两刀,让其完全失去还手的能力,这才接着和安应宗继续解决剩下的人。 这边的贼人不多,林筠初和安应宗都是身手灵敏的,没几下就将人全都放倒,赶着去旁边支援其他人。 第148章 贼人来得突然,巡逻的人还没来得及敲锣,又因为雨势过大,呼喊声无法盖过雨声,有几个人已经受了伤,后面听到兵器交戈的声音之后赶来的人虽然分去了不少战力,但是由于对方来人太多,应付起来仍然有些吃力。 林筠初带着安应宗冲过去,互相配合着,撕开了一个口子,总算是冲到了受伤的镖师身边,挡下贼人的攻击。 苦苦支撑的镖师总算有时间喘了一口气,趁着这个空挡观察了一下林筠初的招式,结果发现,那是完全没见过的路数,只看得出来林筠初放人跟砍瓜切菜似的。 速度也快,每每贼人的刀刃就要挨上她,转眼就被她隔开了去,紧接着试图攻击她的人就被她一刀放倒,丝毫没有一丝手软。 镖师看了两眼就没空再看了,再次加入战局。 这一场厮杀,林筠初也不知用了多久,反正当她停下的时候,周围地上的雨水已经变成了红色。 对方损伤过大,意识到不敌之后就跑了,这边得顾着货物,也没人去追。 镖师们多多少少都受了伤,就是陈余,胳膊上也挂了彩。 雨小了一些,陈余顾不上自己的伤,招呼着轻伤的给伤得比较重的兄弟包扎,走到林筠初这边,见林筠初肩膀上挨了一刀,顿时为难起来。 这一行人只有林筠初一个女子,虽然林筠初以男子装扮行路,但是这也掩盖不了她是个女子,这要怎么办才好? 陈余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真是的,当时就想着缺人,倒是忘了意外事件,筠初要是受伤了谁来给她包扎护理这件事。 伤在肩膀上,林筠初自己来肯定是不行的陈余把目光投向了安应宗和河简:“你们两个,应当是林筠初的下属吧,你们看看,怎么给她包扎一下?” 安应宗和河简也为难,齐齐向林筠初看去。 这个,老板的身子,应该只有夫人可以看的吧,要是他俩看了,夫人会不会给他们穿小鞋? 林筠初捂着伤口,目光在安应宗和河简之间看了一下:“应宗,你来。” 河简是个没什么城府的,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安应宗则是个话少的,心思细腻些,不会乱说话,向来做事不会多问什么,这事还是安应宗来比较好。 安应宗对于林筠初的选择意外了一下,不过也没问为什么,去领了干净的纱布和伤药,默默跟在林筠初的身后,进了林筠初的帐篷。 林筠初到底是个星际人,思想观念本就开放些,再加上在狩猎队里,成员之间互相疗伤是常有的事,进了帐篷也不扭捏,直接就将外衣给脱了,惊得安应宗眼睛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他还以为是要割掉肩膀处的衣服,然后再想办法缠上纱布来着。 不过还好,林筠初裹了胸,衣服也没完全脱了,只是露了受伤的单边肩膀。 安应宗见伤口鲜血直流,顾不上什么规矩不规矩了,只当是自己还在军队里,给受伤的战友做急救,迅速清理了伤口,撒上伤药,然后缠上纱布。 肩膀的伤口不好缠纱布,林筠初不得不将另一边的手臂从衣服里面抽出,使整个肩膀都露了出来。 这时,安应宗才发现林筠初的另一侧肩膀还有两道伤疤,直直延到后背去,隐在裹胸的布料之中。 安应宗按下心中的震惊,眼睛规规矩矩地放在伤口上,不敢再乱看,集中注意力包扎。 “好了。”包扎好后,安应宗就垂着眼。 “谢了。”衣服又脏又湿,林筠初没将衣服拉上,“你先出去吧,我换个衣服。” “好。” 安应宗心里想着刚刚看到的那两道伤疤,出了帐篷就直接回去了,完全没注意到河简快步上前想要询问的身影。 林筠初换好衣服,摸摸泛着疼的肩膀,有些发愁,也不知道叶新夏当初给她擦身换衣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自己身上的伤疤,如果她还记得的话,自己以后恐怕很难解释了。 正想着,帐外传来了河简的声音。 “姐,你怎么样了?严不严重啊?” 河简赶不上安应宗,又担心林筠初,只好走到帐篷跟前,高声询问。 林筠初整理好心情,掀开帐帘出来:“没事,小伤。大家怎么样了?” “有两个重伤,四个轻伤,没受伤的人在检查货物,陈哥说要赶紧离开,淋雨也得走,要不然等他们回头,我们麻烦就大了。” “那重伤的人怎么办?”林筠初问。 重伤不宜赶路啊,路上颠簸,恐怕会加重伤情。 第126章 秦峰 “那也没办法,看运气吧,运气好,等到下一个城镇叫两个兄弟送去救治,运气不好……”河简捏了捏手中的佩刀,后面的话没说出口,“总之,这里不宜久留。” 林筠初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也不多纠结了。 重伤的两个镖师被放到押运货物的马车上,再盖上一层油布遮雨,一行人很快就收拾好东西,冒雨前行。 就在他们离开不久,一小队山匪策马而来,只见地面上留有他们的手下的尸体,走镖队伍连毛都没留下。 首领看着满地的尸体,不知道是气手下无用还是气自己来得迟,没赶上趟让人给跑了,大刀一挥,斩下了回去报信又带路回来的小贼,满心愤懑地打道回府。 剩下的人瑟缩着不敢说话,等首领走远了,才敢从马上下来,给兄弟们收尸。 第149章 这些尸体最好在雨停之前处理干净,否则引来官府的注意,那将会很麻烦。 小贼们两两搭档,将死去的人抬到不远处的林子里面,林子里面则有负责挖坑的人,只要土坑挖好,这些抢劫不成反而丢了性命的土匪就被他们的兄弟们毫不客气地扔了进去,最后被埋得严严实实,连一块当作墓碑使用的石头都没有人放上去。 秦峰默不作声地跟着搭档抬尸体去小树林,安安静静做个工具人。 将尸体丢进坑里,转身看见后面被抬过来的尸体上面的伤口有些奇怪。 秦峰多看了两眼,只觉得那伤口看起来有点熟悉,但是没敢上前检查。 故意稍稍慢了一步,跟在那两人身后,跟着到他们两个抬尸体的地方去,才发现这边一堆尸体,有不少这样的伤口。 秦峰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 “到了,其他人原地休整,四个人带着两个受伤的进镇找大夫,送到医馆后交了钱就尽快回来。对了,再带一些伤药回来,退热的药也要一些。” 一行人在一个小镇附近停下,陈余安排着接下来的一系列工作。 这一趟不太顺利,原本人手就不足的情况之下,现在两人重伤,人手就更加紧缺了,眼下又不能临时招人,若是招到什么不怀好意的人,他们丢了货物都是轻的。 陈余烦躁地在原地转圈。 河简得了空,有些担忧地走到林筠初跟前:“姐,你还好吗?有没有发热?” “我没事,你看着其他人吧。”林筠初摇头。 河简细细看了一眼她的神色,没看出什么来,又看了一眼她的肩膀,发现没有血迹渗出来,这才敢放心离开。 队里不少受伤的镖师都出现了低热的情况,所以没受伤的人既要守着物资,又要看顾伤员,实在是手忙脚乱。 林筠初轻轻压了一下肩膀上的伤口,感觉好了一点,也跟着上去帮忙熬粥。 奔波了一天,再加上一场恶战,大部分人都受了点伤,还没来得及休息,匆匆忙忙就收拾赶路,这会儿都疲惫得不行。 “林姑娘,你受伤了,还是我们来吧。”一个镖师从林筠初手中接过她捡来的柴火,说道。 “没事,伤的是左肩,右手干活没什么大碍。”林筠初笑着说,蹲下身来帮忙烧火。 “那行吧,要是觉得累了就休息,今晚估计是不会再赶路了,晚饭迟点没关系。” 林筠初:“好。” 镖师见林筠初干活还利索,也就没有拒绝,心里对她改观了不少。 当时知道队长临时招工招来了一个女子,他就担心这个人跟不上队伍的脚步,会给大家拖后腿,本来想反对来着,可是跟着她的安应宗和河简两个是退伍军人,是很不错的打手,对林筠初唯命是从,人手紧缺的情况下,他也只好忍住了。 出发后的前几天,这姑娘安安静静的,他也就没怎么在意,没想到这一出事,这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的小姑娘杀起人来丝毫不手软,一身功夫靓得不行,要不是为了救人,肩膀上都挨不了这一刀。 林筠初摸摸额头,没摸出什么来,但是还是感觉头有点晕。 大概还是有点低烧了,林筠初想。 往石头搭起来的简易灶台里丢了两根柴火,林筠初忽然有点想念起叶新夏做的姜汤来。 淋过雨,然后喝上一碗热辣辣的姜汤,是真的很爽啊。 正想着,眼前出现了一个袋子。 林筠初仰头看去,是陈余。 陈余:“这是姜,你洗洗,煮一锅姜汤给大家驱驱寒,要是都发热的话,很麻烦。” 林筠初接过小袋子,眼睛一弯,连肩膀上的伤口都感觉没那么疼了。 “好的。” 陈余还有事,将袋子给了林筠初,就又匆匆离开。 刚刚的镖师打水回来,看见林筠初脚边的小袋子,得知是姜,也跟着高兴起来。 煮饭之前,两人先煮了姜汤,一碗一碗给大家分了过去,才开始煮饭。 几个伤员看着大家碗里的姜汤眼馋,可是因为身上有伤不能喝,只能眼巴巴看着,喝着白开水,想象自己喝的是姜汤,默默等着晚饭。 驻扎的地方空旷,天色还没完全暗下来,大伙儿也不用一刻不离地守着货物,全都围到了灶台边聊天。 “林姑娘,你怎么想到要来走镖呀?河简和安应宗不是你的手下嘛?你们三个人,还有三匹好马,自己赶路可比跟着我们安全多了。”一个镖师好奇地问。 这几天,他们虽然也有问过安应宗和河简,奈何这两个每次被问到的时候,总看向林筠初,然后笑着不说话。 那时候大家都跟林筠初不熟,而且林筠初还是个姑娘,大家都不敢随便去搭话,怕人误会来着。 可是,有些事,越是不说,大家就是越是好奇嘛,所以这个问题一出,就吸引了一堆人的目光。 他们也挺想知道来着,走镖路上太无聊,有个可以聊天的话题的也不错。 “打算做跑商来着,但是又不怎么认识路,怕自己单独出来被人坑了,正巧陈哥这边需要人,所以就打算先跟着陈哥跑这一趟,反正都是挣钱,有钱挣就行,不拘是做什么的,反正又不违法。” 林筠初说。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要跑商的话,那你可是跟对了,我们这……”镖师本想说这一次去的地方特产也不少,但是想起来不可以提前透露路线,于是顿了一下,改了口,“陈哥这些年跑过不少地方,那些地方有些什么特产他都知道,你有空跟他聊聊,说不定能知道不少。” 第150章 “可不是,上次我们去的那个地方,叫海镇,镇子临海,有不少海里的东西呢,海鱼干、贝壳、珍珠什么的,这些内陆可没有。就是可惜,那里的海鲜难以保存,不然运到别的地方去,肯定能大赚一笔。话说,那个海鲜是真的鲜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再去一趟。” 说这个话的镖师砸吧着嘴,似乎还在回味那鲜美的味道。 第127章 低烧 别的镖师闻言,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就你馋。” 被肩膀的镖师将同伴的手拍开:“你不馋,你只是每次在陈哥接单的时候都要问陈哥是不是海镇的单子而已。” 那个镖师被毫不留情地揭穿,引来一片笑声,他有些讪讪地摸摸鼻子,说起了自己知道的消息。 “往北走,那边有不少干果,这个可以长期保存,不怕在路上腐烂,就是有点贵,你要是运过来,在这边只能卖更高的价钱,平常百姓吃不起。不过有一些面食,我们这里也没有,你要是想学,有门道或者有钱,就学一些手艺过来,也在那边运些他们特有的面粉什么的过来,自己开家小店铺也好。跑商虽然赚钱,但是风险也大,不宜做太久。” 镖师有些语重心长,他刚刚开始出来混的时候也跑了几年,最初也觉得激情满满,赚钱也是真赚,就是太累太危险,后面转行做镖师,又做了几年,现在是真心觉得在外面到处跑很累,只想开个小店做点小生意来着。 “也是啊,男子在外面粗糙些也没什么,姑娘家在外面总比男子辛苦些,容易累着,若是要全家的压力都在肩上急需用钱也就罢了,家里其实还过得去的话,就别跑了吧,对身子损伤还是挺大的,到时候多少钱都治不了。” 大家纷纷劝着,都觉得姑娘家做跑商或者做镖师都太辛苦,尤其是还没成亲的,风餐露宿的,皮肤都粗糙了,眼底青黑,看着就不好看。 以后要是谈婚论嫁,人家男方一听这姑娘在男人堆里混过,感观就不好,若是直接说看不上的,那还好,大不了不成婚,各走各的阳关道。 怕就怕明明那些人渣,看不上还撒谎说不介意,成了亲,人财两占,然后还拿这种事来糟践人的,遇上一个,那可真是倒了大霉。 当然,要是铁了心做自梳女,那就无所谓了,不过女孩子家,哪个不爱美呢? 林筠初不知道还有这种事,也从来没考虑过,只当是大家觉得她辛苦,心里有些动容。 “我其实也没想跑多久,就是先出来探探路,看看有什么门路,要是好做能做成,以后就招几个伙计来跑,我看店就成。” 林筠初笑着说。 “那挺好的。” 有人脑子灵活,听到林筠初说看店,猜想林筠初是要开店的,立马接话:“你打算在哪里开店,招多少人,你看我怎么样?要是离得近的话,我就不走镖了,跟着你干。” 旁边的人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好小子,挺会想啊,林姑娘,算我一个成不,要是成,到时候你说一我绝不说二,都听你的。” “可美的你,还林姑娘说一你不说二,她是老板,你敢说二?林姑娘,也算我一个呗,别的不说,绝对听话!” 大伙儿好像找到了新的发财之路一样,叽叽喳喳地起哄着。 几个没什么意向的,瞧着热闹,也跟着起哄。 陈余过来的时候,听着自己的一帮手下嚷嚷着要跟林筠初干,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些小子,大概是胆子真的养肥了。 林筠初跟镖师们对面坐着,看见他们身后的陈余,笑着跟陈余开玩笑:“陈哥,你的手下们都要跳槽了,请问你有什么感想呢?” 陈余瞪了她一眼,道:“要不你也把我收了吧,到时候我帮着你管管他们。一个个的,离了眼皮子底下,就要上天了。” 林筠初见他还真的跟着开玩笑,也笑了起来。 这么一通闹,饭菜都炖好了,林筠初掀开锅盖,拿木勺将白粥搅了一下,招呼大家拿碗:“好了好了,累了一天了,赶紧吃饭吧。” 那四个将重伤同伴送进镇里就医的镖师还没回来,他们就只能先吃饭了,等他们带药回来才能给低烧的伤员熬药。 林筠初趁着大家排队舀粥,晃了一下脑袋,感觉还是有点晕,心里祈祷着那几个兄弟赶紧回来,要不然高烧了就麻烦了。 陈余就站在她旁边,看见她的动作,直接伸手用手背碰了一下她的额头。 感觉她额头上传来的温度,气道:“胡闹!发热了还来干活,就你能?” 河简和安应宗听到,赶忙过来。 “姐,你真发热了?”河简说着,也顾不上什么规矩,伸手就要摸林筠初的额头。 林筠初一手拍开河简伸过来的手:“我没事,就是有点低烧,等他们买药过来,喝一点退了烧就好。” 受伤后伤口因为伤口感染引起的高烧,林筠初没少遇到过,这一次,也不知道是淋雨还是伤口感染引起,而且只是低烧,林筠初没怎么放在心上。 陈余皱了皱眉头,但是想到眼下没有要,急也没用,所以也没再说些什么。 安应宗直接一些,接过林筠初手中的碗,说:“你先去坐着吧,我给你盛饭。” 林筠初乐得清闲,将碗给他,自己找了个地方坐着。 吃饭时间,其他镖师们天南地北、天马行空地聊着,林筠初没插话,默默听着他们聊天,忽然有一种回到了当初还在狩猎队的感觉。 第151章 当初还在狩猎队,也是秦大哥和一帮大老爷们在吃饭休息的时候一顿乱侃,什么话都敢说,她就像现在一样,端着碗坐在一边安安静静的吃东西。 要是大家都还在就好了,秦大哥如今应该有三十岁了吧,如果他还在,应该有孩子了吧。 林筠初想着,忽然有点想念起她的秦大哥来。 听到后面,林筠初觉得眼皮越来越重,身上还忽冷忽热的,难受极了,干脆躺下了。 那四个镖师晚上才回来,一到驻扎的地方,手上的退烧药就被就等的队友抢了去,呼呼啦啦地开始熬药。 林筠初躺在物资车上休息,昏昏沉沉间,感觉头被一只有力的大掌扶起来,紧接着嘴里被人灌下又苦又烫的液体,林筠初下意识想侧开头,但是那只大掌将她的脑袋扶得稳稳的,动都动不了,想挥手,才刚刚抬起来,就被人摁住了。 林筠初微弱地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只好认命地张开嘴喝了。 河简看着安应宗顺利给林筠初喂下退烧药,这才放开林筠初的双手,松了一口气。 “还好药来了,要不得烧傻了。” 安应宗拿着碗:“嗯。” 林筠初砸吧了一下嘴,有点委屈,脑袋有点迷糊,觉得嘴巴里苦苦的,下意识想跟叶新夏撒娇:“夏夏,苦……” 安应宗、河简:“……” 行吧,喂个药都要吃狗粮,不愧是她! 第128章 糕点 天一亮,林筠初的烧就退了,醒来的时候还有点迷蒙。 坐着缓了一会儿,才跟着一起收拾。 押镖的路线,一般只有几个核心成员知道,林筠初三人一路上就跟着陈余走,也不知道终点在哪里。 就这样走走停停,走了一个月,车队在一个门口牌匾写着灵雨山庄的庄园大门门前停下。 接着物资就被山庄里面派出来的人接手过去,陈余和几个核心成员跟着管事去进了议事厅,等着他们核对清楚之后拿尾款。 林筠初只是临时工,只好在门口等着,不过灵雨山庄的人很上道,也不让他们干等,虽然没进门,但离大门不远处的路边有小亭子,灵雨山庄的下人请他们到小亭子里休息,再送上些 解暑的绿豆汤和充饥的糕点。 这些高门大户里面的糕点,普通百姓哪里有机会吃,一盘盘精致的糕点摆上桌,几个留在外面的镖师口水都下来了。 山庄的人一走,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捏了糕点扔进嘴里。 “真不愧是灵雨山庄,连招待镖师的食物都这么上档次。” “可不是,就这么一小块,在酒楼里得卖上一两银吧?” 几个镖师一边吃着,一边叽叽喳喳。 见林筠初没吃,还特别热情地将盘子挪了过去:“筠初姑娘,你也尝尝啊,这些个糕点,也就灵雨山庄能让咱们吃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以后想吃还得自己掏钱买,死贵死贵的,还不一定买得到呢。” 这个镖师说完,又拿了一块其他口味的。 林筠初第一次见这么精致的糕点,漂亮得都不知该如何下嘴,拿第一块的时候,力道没拿捏好,直接将糕点捏碎了,林筠初有点尴尬。 几个镖师倒是见怪不怪。 “筠初姑娘这是第一次吃这种糕点吧,这个可软,我第一次吃的时候,捏得比你这个还碎,那么软,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得这般好看。” 一个镖师怕林筠初尴尬,笑着说自己当初的经历,惹得他旁边的几个镖师也跟着笑。 “就是,筠初姑娘你不知道,当时在场的可不是只有自己人,还有雇主来着,那场面,我那时候在他旁边,捏着糕点都不知道该不该吃,还好雇主不介意。” 林筠初听着他们的话,知道他们在宽慰自己,也不尴尬了,伸手去捡被自己捏成几块的那块糕点放到手心里吃了。 这糕点不仅做得好看,吃起来也是香甜不已,入口即化,口齿生香,回味无穷。 林筠初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糕点,眉毛都扬了起来:“好好吃。” 一个年长一点的镖师看她吃得香甜,将跟前的糕点也挪了过去:“那就多吃点。反正是雇主请的,我们吃不完他们肯定也是扔掉的。” 反正他不爱吃这些甜腻腻的东西,他女儿倒是爱吃,可惜天热,这糕点还易碎,不好带回去,既然林筠初爱吃,那就把自己的那一份给她吧,小女孩家家的,也不容易。 “谢谢叔。”林筠初笑着跟他道谢,接过糕点就吃了起来。 将几种糕点都尝了一下,林筠初的心愿又多了一个,那就是希望有机会,让叶新夏也吃到这么美味的糕点。 唔!也不知道夏夏自己在家这些日子如何了,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林筠初想着,心里有点想念。 糕点再多,在场的都是饭量极大的大老爷们,还有林筠初也是个能吃的,这些糕点没一会儿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陈余拿着尾款出来,当场就将钱都给了跟队的镖师。 到林筠初这里的时候,陈余有点为难。 安应宗和河简是林筠初的手下,所以这个钱是给林筠初还是单独给安应宗和河简? 林筠初看他发愣,疑问道:“陈大哥,怎么了吗?” “没。”陈余看了林筠初一眼,“这个押镖钱……” “这个,各拿各的呗。”林筠初大概猜到他在想什么,理所当然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