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 第1节 《要命》 作者:张饮修 文案: 那么,还有什么招数可以摧毁我? 那浅薄的以卵击石,连石头的核心都未抓取。 内容标签:天之骄子 励志人生 主角:张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1 中国,广州琶洲岛。 华灯初上之际,国际会展中心a区展馆的照明展览迎来闭幕仪式。 一行人乘着电梯去架空层停车场。 他站在电梯的最里面,纯黑短t裇,九分牛仔裤,白色板鞋,左手无名指上勾着一顶平沿棒球帽,漫不经心的神情,闲闲而立,少年模样。 楼层数字在倒着跳动,四、三、二……他的目光浅浅落在电子屏上,似游移,似无聊,等待降落。 夏初六月,繁华都市。 再差三个月,他在这个亚洲国度的停留时间就满一年了。 电梯抵达车库所在的楼层时,电梯里的人们陆续往外走。 他戴上棒球帽,帽檐遮住了他的部分眉眼,反而使得他从人群中凸显出来。 不远处的司机一眼就认出了他。司机等在车子旁边,等着少年从电梯那边走过来。 明明是很短的一段距离,但他硬是走了十来分钟。司机只看见他途中停了两次脚步,低头,看手机。 他一低头,帽檐就在他脸上投下大片大片的阴影,连带他整个人,也埋葬在那大片的阴影里。唯独捧着手机的修长十指显得骨节明晰,是明晃晃的美好。 略显空旷的停车场,人本来就不多。十分钟过去,那些从电梯里出来的人们都散光了。戴着简约棒球帽的人还在看手机。 他走近了。司机提前帮他打开了车门,站在旁边安静等候。 “车上有多余的果醋吗?”他低着头问了一句。 “有的,先生。”司机终于等到他说话了。 司机以为他要在车上喝,但他却站在原地随意伸出手,摊开那白皙到不见血色的掌心,长指微微蜷缩。 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司机虽然满脑子疑问,依然忙不迭地弯腰去车里拿出一瓶玻璃瓶装的饮料,用开瓶器撬开铁质瓶盖,走过去,把饮料递给仍旧在看手机的少年,“先生。” 少年,先生——这两个词一点都不搭,但显然司机早已习惯这样称呼他了。 他接了饮料,转身就走,“二十二点之前等我短信。”他说。 司机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在说什么,“好的,先生。”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尽职尽责,平日里不太敢跟这少年模样的先生说话,但这回,司机憋不住,就接着问了:“先生,你不坐车回去吗?” “我散散步。”少年头也没回,仰头喝了一口果醋。很酸,感觉很好。 “好的,先生。”司机看着他清减又高挑的背影,多问了一句:“需要我跟在你身后吗?” 他喝着果醋。他把手机揣回裤兜里,“不用。” “……好的,先生。”司机站在车子旁看了他一会儿,车门还开着。 司机关上车门,再回头看去,少年已经走远了,很快就到停车场的出口了。 广州国际会展中心距离天河区可不近,司机想:先生这是要步行回去吗? 2 一种虚无,以及窒息。 饶束已经在华南大桥晃了一下午了。 夏天的夜晚总是姗姗来迟,令人不敢过早埋头哭泣。 大白天,怎么哭? 两个小时,饶束从桥头晃到桥尾。 当她站在人行道的护栏边沿时,某种奇怪的感受袭击了她的内心,命运之徒好像在说:嘿,你看你,你怎么就走到这个境地了? 她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她感到自己手脚冰凉。 累,前所未有地累,连走路都觉得累,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回荡出疲惫和迟缓。每当她想放弃些什么时,又总是会自言自语地恐吓自己:不要这么做,饶束,你将会失去很多,很多,很多。 “失去”是一个很可怕的词语。饶束蹲在护栏边上思考着。 桥下的珠江之水奔流不息,永恒不变。 她感觉,这个世界一直在快速运转,只有她一个人,停在原地,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十九岁真是一个让人不知所措的年纪。 饶束决定在今天自杀。 跳桥是她的首选方式。 3 「今天你还想死吗?请不要死。」 「今天您的步行数目未达到20000。请按时完成。」 「今天你有没有好好做人?请好好做人。」 ——手机邮件里的这些话让张修想骂脏话。在他还有耐心的时候。 而当他没有耐心的时候,他会直接把邮件移到垃圾邮件,顺便把发件人拉黑,同时考虑尽快辞掉他的家庭医生。 邮件是家庭医生发来的,每日一封,雷打不动。家庭医生仿佛拥有千里眼一样,总是在张修犯懒的时候把这种邮件发到他邮箱。 谁他妈愿意从广州琶洲岛走回广州天河区?总之张修不愿意。 但他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据说,如果每日步行数目没达到两万步的话,像他这般身体羸弱的人就会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死去。 鬼扯。这一定是医生故意说来吓他的。 虽然张修对死亡这个主题没什么避讳,但他还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 十分钟之前他站在国际会展中心的车库考虑了很久,最终决定步行回去。 他塞上耳机,蓝调在他的耳蜗里爆炸开来,浓浓的忧郁,环绕在霓红灯闪的广州街头。 华南大桥是广州最宽的跨江大桥。 夏风知人意,吹疼他的眼。 4 你曾经被风吹疼过双眼吗? 此刻的饶束觉得自己的眼睛好痛。 为什么?跳个桥也要经受这种小小的、刺人的疼痛?上帝真的以为这种小伤小痛就不算事儿了吗? 饶束穿了件白色连帽卫衣。听说,人们自杀的时候穿白衣比较有氛围——这是今天唯一让她感到有意思的事情。 大桥上的车辆飞速驶过,快到让人无法捕捉它们的颜色。 饶束弯腰拉开自己的帆布鞋鞋带,很容易的,一扯就松。 连鞋带都不想挽留她的生命。 饶束突然觉得很生气,她一脚踢掉鞋子,左一脚,右一脚,白色帆布鞋从大桥护栏的空隙被甩出去,最后掉进珠江,了无痕迹。 她趴在护栏上凝望着那双消失的鞋子,直到再也看不见。 汽车划破夏风的声音从她耳旁呼啸而过。 今天跟昨天一样。 昨天跟明天一样。 两年来,饶束记忆中的每一天,都痛得要死。 她感觉自己永远都等不到真正的生活。 袜子踩在水泥地上,她踮脚,爬上大桥护栏。 5 一眼望去,华南大桥的人行道空无一人。 但是,这世上是不是有一句话话叫做“冥冥之中天注定……”? 彼时的张修还不知道这句话。 他独自一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桥人行道上,耳边只有蓝调的孤独气息。 长腿每迈出一步,他就跟自己说一遍:要回家,不要死。 大千世界,嘈杂人间。每一分每一秒,上演着多少绝望和迷茫,掩埋着多少无助和辛酸。 第2节 有的人一直等到着被拯救,有的人早已失去了被拯救的资格。 手中的玻璃瓶空空如也,张修笑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喝果醋的速度越来越接近于上瘾的境界了。 他这辈子就没对什么东西上瘾过。 直到他瞥见一个挣扎在护栏边上的人影。 6 饶束从来没有想过跳桥也会如此困难。 真是操他妈大爷的啊。她不够高啊,爬了很久才勉强爬上去。 “下辈子就别让我做人了好吗!”饶束自暴自弃,对着空无一人的珠江之水破口大骂,“神他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考验其身高,衡量其体重,否则连跳桥都跳不了……” “喂!” 正当饶束自顾自地骂骂咧咧时,一道清冷的男声在她身后响起。虽然只有一个孤单又凉薄的音节,但这已是她世界里最轰烈的挽回。 “谁?!”饶束条件反射回头望去,“你说什么?!” “我说,”双手插兜的少年腾出左手,摘下耳机,站在离她十米远的地方说,“别死。这世界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2章 1 饶束以一种尴天下之大尬的姿势挂在大桥的护栏上。 一条腿刚够上去,另一只脚丫还蹬着水泥地板,看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掉下去。很危险,很滑稽。 饶束扭头盯着不远处的那个人,她足足静止了十秒以上,就像一尊活体雕像一般,为华南大桥的人行道增添别样的风景。 路灯光线充足,慷慨地洒在那个人身上。但尽管如此,饶束还是看不清他的脸,因为棒球帽的帽檐遮住了路灯的光线。 一个在大晚上戴棒球帽的男生。川流不息的车辆为他做背景。 而饶束的背景,则是一片黑乎乎的江水。 这边的人行道只有她跟他。他也停在那里,只说了刚才的那一句话,然后就用一双不知道具体长什么样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 不对,其实饶束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看她,她只是感觉到了目光。那种,来自陌生人的目光,却莫名地有些灼人。 但若是他没有在看她,又为什么不走?饶束本来想维持这个姿势直到那个人离开的,但那人就是不动。 “我……”饶束趴着清嗓子,声音很小,“我的鞋子掉水里了……” 她边说边慢腾腾地从护栏上爬下来,双脚着地,米白色的袜子被路灯染得晕黄。 “不知怎么就掉了……”饶束继续小声说着,也不管那男生听没听见,“不过,并不一定要捡回来的。我不要了……嗯。” 她嘀嘀咕咕,胡乱整理着衣服,只拿眼角余光去瞄路灯下的男生。 饶束看见他抬手,重新塞上了他的耳机。但饶束依旧看不清他的脸以及表情。 2 张修当然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 与其说她是在跟别人解释,倒不如说她是在跟自己解释。 但是,信不信,一个看过这世间很多种眼睛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的想死。 那些想死的人的眼睛,没有颜色,只有空洞。 张修看着她眼里的黑与白慢慢浮现,从空洞恢复为灵动,然后他才重新塞上耳机,继续自己的两万步路程。 当他走近时,饶束下意识往后退了退,后背贴到了铁栏杆。 可是,人行道很宽,宽到彼此之间擦肩而过也不需要交汇眼神。所以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为他让路。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面前经过,时间总是很短的,顶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旁人应该无论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脸吧,饶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机会,去看清他的侧脸。 于是,当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态从饶束面前经过时,饶束在这顶多三秒的短暂时间内瞥了一眼他的侧脸。 一眼,一眼就够。 一眼就铭记,一眼就滚烫。 仅此一晃而过,少年人的侧脸轮廓带给饶束某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但已经没法退了,她的脚跟挤在后面的护栏墙根。 她反手往后,撑在护栏上。这样才能稳住自己。 为什么站不稳?饶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后,饶束顺着记忆曲线一点点回溯,才发现,她只用了三秒就记住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包括所有有迹可循的细节。 当真无可救药。 饶束记得,他那偏中性的轮廓,精致,疏离; 饶束记得,他左耳戴了耳钉,漂亮,刺眼; 饶束记得,他的短发被压在棒球帽下,乌黑,细碎; 饶束还记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帅气”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惊艳”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cm 】。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cm。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 丢了便丢了罢,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运把最惊艳的东西给我看了一眼。 第3章 1 有人计算过步行两万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么? 没有吧,谁他妈这么无聊会去计算这种玩意?又不是竞走比赛。 总之张修没有算过。 他步行时总是懒懒的;插着兜;听着音乐;喝着饮料;沿着某一条路线直走,连弯都不拐一下的;间或把尊贵的手从兜里伸出来,白皙指尖拨一下额前的碎发——这是旁人眼中的散步时的张修。 旁人是哪些人?在张修的世界里,旁人分三种。一种是希望他活着的人,一种是想要他死掉的人,还有一种是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三种,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不胖不瘦,斜刘海短发,白色长袖卫衣,海蓝色短牛仔裤,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跟其他年轻女孩子没什么大的区别,唯独踩着水泥地的那双短袜过于突出,昭示着她决定结束生命之前所进行过的微小仪式——脱鞋。 知道吗?寻死的人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怎样死都无所谓的人,随他妈的便;另一种是连死也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死的人,死得特有仪式感。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二种,一个追求仪式感的人。 脑中忽闪而过一个画面,张修笑了一下。他在想,如果他死,应当是走着走着就漠然地栽下去了,可能连桥下的珠江水都对他的死反应不过来,懵成傻水。 前方有个垃圾回收桶,张修经过时,停顿了一会儿,侧身,慢条斯理,逼真地模仿着扔纸团的动作,借着这个角度,用眼角余光去观察后面的那个女孩。 他在确认一个陌生人的安全。 2 饶束已经没有站在原来那个位置了。 那个,十几分钟之前她还以为会成为她的死亡地点的位置。 饶束顺着华南大桥左边的人行道往前走,无所事事的步调,充斥着迷茫的速度,她把双手揣在卫衣前面的大口袋里,环住自己的腰身。这个姿势总是让她感到安全。 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的广州夜晚,有着令人炫目的生机与繁华。 只是,在这般生机与繁华面前,饶束却觉得,所有人都离自己好遥远。 耳边的汽车声音络绎不绝,口袋里的手机死一般安静。 下午考完选修课的期末测试之后,她就出来了。没吃晚饭,没拿东西,从广东金融学院一直晃荡到华南大桥,坐了几站公交,走了几条大街,漫无目的,无去无从。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饶束曾蹲在桥头,想给她亲姐打电话,但是她觉得,可能电话一拨通,自己就会哭得说不出话。 饶束跟家人讲电话总是很容易哭,所以她很少跟家人讲电话。如果一定要通话,她也说不出任何真话,全是嬉皮笑脸的伪装和勉勉强强的敷衍。 好古怪的一个女生。她也知道自己很古怪。 但已经这么古怪了,还能怎么办? 内心的魔鬼时时刻刻存在着、侵略着、剥夺着,饶束感觉自己永远都好不起来了。 只有死亡这条路可以收留她。 离开学校的时候,饶束一脸平静,甚至还能对着别人微笑;可站在大桥上往下看时,却又全身都叫嚣着痛苦和绝望。 这世界的一点点善意,就可以令她起死回生。真不知是好还是坏。 饶束略低着头在走路,前面那个男生的背影一直在她的视线范围内。纤瘦高挑,渐行渐远。 她忍不住去注视他,每一次都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即使他们两人本来就走向同一个方向,一般情况下,前面的人不会转头往后看,她完全不需要担心他突然转过来。但饶束就是害怕被那个人发现自己在看他。 一种羞涩,或者说,一种小心翼翼。 太久没感受过温柔的人,总是格外珍惜善意。哪怕只有一点点。 一个连家人都接纳不了她的人,抓住温柔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好想用尽全身力气去珍惜。 救救我吧,救救我吧——饶束从来没说出这句话,但她早已默念过无数遍。 在十九岁这一年,饶束看见自己一直往下坠落,沿着陡峭的楼梯,翻滚,跌倒,碰撞,一路往下,无能为力,痛得无法形容,眼泪都流不出来。 第3节 然后,她的视线里走进了一个……少年。 真对不起啊,饶束在心里说,我还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定义你、概括你、形容你,我只知道你是个少年,知道你约莫长得很好看,知道你曾在夜晚阻止过一个想死的人。 彼时的饶束还没预见到,这将是她终生喜爱之人。 她好胆小,想追上去跟他说说话,可又不敢这么做。 她就一直这么注视着他,直到双眼模糊。 她看见少年好像在扔垃圾,稍侧着身,他的长指在垃圾回收桶上方轻扬而过,利落的姿态,却蕴含了慵懒。 他要走往哪个方向呢?饶束想。 3 没有方向。 不走了。 张修看了一眼计步器上的数字,差二十几步就达到两万步了。这二十几步完全可以在别的地方补上,比如,回到家后从正门走到卧室,够了。 刚才假装扔垃圾时,张修看见了那个女孩,她跟他同方向,一步一步地走,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再寻死。 扔完“垃圾”后继续走了几步,张修就停下来了,拿出手机,给司机发定位,让他过来接他。 曾有人问过张修:张,你他妈还能再懒一点吗? 当时他坦然反问:我有什么理由不能? 对方当场倒地不起。 做人,该懒就懒,要那么勤快做什么? 张修停在原地,向左,九十度转身,挪了挪,靠在大桥的护栏边上,等待司机,凝视黑夜,静静听歌。 4 怎么不走了?饶束纳闷。 前方远处的少年忽而就停着不走了,导致她的脚步也顿了顿。 该不该继续往前呢?如果,她继续往前走,他又停着不动,那,她跟他岂不是还得再交错一次? 饶束的心脏突然跳动起来,她甚至能听见自己胸腔里的回音。好吵,好鲜活。 久违的声音。吵得她想哭。 她已经很久没有在人前哭过了。真的很久很久了。 她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这样走下去,走到……与少年再一次擦肩而过的位置,走到……再也看不见一个温柔的陌生人的地方。 饶束不自觉地伸出手,掌心在短牛仔裤的侧边擦了擦。 她的手心出汗了,没带纸巾,黏黏腻腻,很不舒服。 她继续迈开了脚步,像每一次茫然地穿梭在大学校园里那样,一直走。 只是,这一次,她的眼里多出了一抹令她的心脏重新跳动的身影。 多么不可理喻,明明,平生素不相识,却毫不犹豫交付了心底所有的忐忑。 5 “喂……” 很清脆的女声,突破耳机里重重的摇滚乐声响,传到张修耳中。 他转头,眼前站着方才那个从栏杆上爬下来的女该。 张修没说话,也没摘下耳机,只是以平静的眼眸瞧着她。 饶束已经把双手从卫衣口袋里拿出来了,垂在身侧,有点手足无措,她提了一口气,笑着问:“你在等人吗?” 如此无厘头的一句问话,但她就是问出来了。饶束看向桥下,不敢再看他。虽然她也看不见他帽檐下的双眼。 “等车。”张修说。 放在裤兜里的左手,尾指轻拨,调小了耳机的音量。 每当听摇滚乐的时候,张修都会把设备音量调到最大,就非要震破耳膜,才能获得那些藏在音符里的肆意和颓废。 终于等到了少年的回答,饶束更加忐忑,也更加手足无措了。 “哦……等车啊。”她笑了笑,接下去就不知道该怎么搭话了。 她的社交经历一点都不丰富,大学班级里的活动也很少参加,社团活动参与了一个学期又自动退了出来。并非有社交恐惧症,但就是有些害怕与人接触。 所以,当下的情况,饶束除了笑,再也找不出其他可以跟陌生人搭讪的话题了。 她焦灼得只能挠头发。 张修神情平静,甚至平静到有点冷漠,这是他对待每一个陌生人的神情。 “那个,”饶束觉得自己的脸很热,“……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问完这句话,她简直想逃。尤其是对上少年那尖秀好看的下巴,那弧度是天生的凉薄和冷漠。乍一看还有点像女生,那种长相很出众的漂亮小姐姐才有的下巴线条。 然后她就看见,少年拿出手机,低头,拇指在手机屏幕上划了几下,最后把亮着的手机屏幕呈现到她面前。 张修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把手机通讯录上的个人名片给她看了一会儿。 不超过五秒,他缩回手。重新把手机放进裤兜里,一副并无意愿与人多作交谈的样子,继续看着珠江水,耳机也仍旧塞着。 “张修……”饶束念了一声,与此同时,她记下了他的手机号码。 她主动介绍:“我叫‘饶束’,饶恕的饶,束缚的束。” “嗯。”张修没看她,只是轻轻应了一声,敷衍的意味毫不掩饰。 饶束突然不知道该怎样攀谈下去了。 “我……”她欲言又止。 “早点回家。”张修在她纠结的时候说了一句,帽檐下的桃花眼依然看着黑漆漆的珠江。 但这种话语明显就是变相的逐客令。饶束当然明白。 静默了几秒或者十几秒,她提了气又呼气,呼气又提气,不敢发出任何杂音,最后浅笑着说:“好。” 说完这句,饶束不得不继续迈开步伐。 她注定与他擦肩而过。 但是饶束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对了,那个,”她艰难开口,“……谢谢你呀。” “不客气。”少年答得很和缓。他的语调至始至终没变过,声线清冽,咬字却透着某种柔软的调调,不太像广东省本地人。 饶束觉得自己真是疯了,连人家的脸蛋都没瞧清楚,就各种琢磨他的小特征。 “那……”她张了张唇,只憋出一句话聊胜于无的话,说,“你也早点回家。” 这次,少年没再搭话。他靠着大桥护栏,耳边的耳机线与他侧脸的白皙肤色形成鲜明对比,黑白相衬,特别好看。 饶束的脑子里想着这些零碎的东西,挪动脚步,与他错开。 两人再一次成了擦肩而过的匆匆过客。 可这时,少年的声音又蓦地在身后响起:“这条路的环卫不太好。” 饶束很快回头,“什么?” 张修侧转脸,帽檐下的目光落在她的袜子上,说:“路面上也许会有锐利的垃圾材质,看着点。” “嗯?”饶束反应了一会儿,也低头去看自己的双脚,脚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层薄薄的袜子布料。 等她终于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时,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尔后说:“好,好的。谢谢你。” 这下是真的没有别的话题可以搭讪了。 饶束默默地迈开脚步,双手又重新揣回了卫衣口袋里。 张修,张修,她默念,唇齿间萦绕出婉转又美好的弧度。这么一个发音,是他的名字。只昂张,稀悠修。很简单,很好念,莫名有了刻骨铭心的意味,从岁月深处突显出来。 饶束念到心酸。 她忽然感觉,也许,自己这辈子再也遇不见这样的人,错过了,就真的是平生不相识了。 于是,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饶束又转过身,对着少年颀长的身影,问:“我在广东金融学院上大学,你呢?” 第4章 1 他很熟悉这样的搭讪和相识方式,他是在另一个社交更为自由开放的国度长大的人。按照常理,应付这些对他来说应当是游刃有余。 但张修只回了一句:“我不在。” 这句话让陌生人之间的闲聊陷入彻底的冰点。除了走向结束,没有其他可能。 不在?什么不在呢?他不在广东金融学院?这样子吗?饶束抠着自己的指甲,这个答案令她在尴尬之余还觉得新奇。 一般人都不会这样回答的。 她干巴巴地“哦”了一声,也不好意思继续追问下去,只能转移话题:“你别站太边上去,很危险的。” 话音刚落,她就想原地消失。 这他妈是什么提示?二十几分钟之前她自己还挂在那上面呢!好像不太有资格给出这个提示吧…… 趁张修还没说话,饶束又赶紧补了一句:“我刚体验过,真的,特别危险,所以我才放弃了我的鞋子。” 好的吧,饶束你快点一头扎进江水里去吧。这么干涩的话语,这该怎么进行下去? 张修却笑了一声,很轻,很低,融在夜色里。 “知道就好。”他说。 “是呀,哈哈……”饶束也笑。 她想着,算了算了吧,真是头皮发麻,进行不下去了,擦肩而过就擦肩而过吧。 但在饶束想背转身的时候,她又瞥见他抬手看了一眼腕表。 第4节 “那个,”她清嗓子,问,“你是在等什么车?” 张修没答话,这种问题超出了陌生人搭讪的范围。 这场对话进行得太艰难了,饶束又清了清嗓子,指着车道说:“就,这里好像不能停车。” 桃花眼轻眨,裤兜里的手机也恰在这时震动了一下,张修垂眸去看,是司机发来的短信:「先生,需要我违章停车吗?」 靠。还真是不能停车? 为什么他这颗大脑里没有储存交通方面的常识? 2 他转身离开了大桥护栏,又一次从饶束身边经过。 他摘下耳机,随意绕在长指之间,有一部分垂下来,在他的海蓝色九分裤旁边轻轻晃。 两人同路,饶束光着脚走在他身后,嘴角一直往上扬,控制不住。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傻乐什么。 “你,”饶束挣扎良久,还是问了出来,“你在哪里上学呢?” “为什么会认为我是学生?”走在前面的人反问了一句。 “啊……你不是学生?” 怎么可能!他的模样分明是个学生,往小了猜,可能是初中生;往大了猜,可能是大学生。最可能是个高中生。 饶束内心油然生出一种小姐姐正在勾搭小正太的错觉。但又很快被他的气场纠正过来。 “气场”这个词好似为某些人量身打造一样。饶束静静等待着少年的回答。 但也许,也许他不会回答。 果然,前面的人一直没说话。 他走路的姿势很不一样,饶束从来没见过这样走路的人,有点怪,有点飘,还有点痞。 饶束舔了舔干燥的唇,努力找寻话题。 “你是来这儿散步的吗?” “嗯。” 天呐,说完了这个还有别的可以说的?饶束就差没拿出手机去网上搜索那种,类似于什么【与陌生男孩快速熟络的一百种方案】之类的经验贴子了。 “你吃过晚饭了吗?”饶束硬着头皮继续。 “没。” “我也还没。”她笑了笑,用手摸额头。 太艰难了,真是太他妈艰难了。 张姓少年明显就不愿意跟她深入交谈,甚至连闲聊也不愿意。 平日里,饶束自认为是个脸皮厚的人,但她身边所有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脸皮很薄。每每丢脸,全靠咬牙才撑得下去。 张修也感受到了。不,是看见了。 路灯位置的关系,他略一低眸就能看见身后女孩的倒影,就在他脚边。五句话的功夫,她抬手挠了八次头发,或者摸了八次额头。 “你散步的时候会听什么音乐啊?”饶束真是拼了。 她又在挠她的短发,张修看在眼里,唇线轻启:“什么都听。” “你好厉害,塞着耳机的时候也能听到别人说话,”饶束的声音在夜风中浮动,“我刚还害怕你听不到来着。” “听力好。” “这样啊。”她又又又找不到话题了…… 距离华南大桥的北端还有一小段距离,两人一前一后走着。 灯火跳动,影子拉锯,沉默蔓延。 “你待会儿是回……家吗?”饶束差点咬到舌,这个问题好像不太合适,显得她想尾随他一样。 “去用晚餐。”他的回答依然简洁,而且完全不透露任何个人信息。 “这个点,是该吃……用晚餐了。”饶束顺着他的说法改了口,又笑着说:“我等会儿回学校,也是这条路。” 这一次他连个“嗯”都没给她了。 饶束默默捏了捏耳垂。 耳边是女孩的声音,张修听得见,但没空去理。 他把棒球帽往下压,眼角余光从茫茫车流中缓缓掠过。 凭着感觉,他的手指在裤兜里的手机屏幕上移动。 “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呀。”饶束垂死挣扎,她真的找不到话题了。 但他还是没接话,就那么沉默地走着,步调从容,从容中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随性和慵懒。 饶束的勇气快消耗光了。 “你……”她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一阵尖锐的刹车声打断。 一辆黑色车子毫无预警就停在他们旁边,后面的车辆纷纷绕开它而行。 后排的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驾驶座车窗探出一个年轻男人,对着张修说:“先生,上车。” 饶束一头雾水,看向前面那个少年。 他蹙了眉,触碰在手机屏幕上的手指松开了。 他走上前,坐进了后座,车门随之关上。 动作流畅,一秒未停。 车子立刻就驶进了车如流水的车道,少年与车一起消失在夜色下。 饶束站在原地足足愣了半分钟。 什、什么情况?违章停车就算了,最令人不解的是他们之间的那种紧迫氛围,是有什么急事吗? 就这样走了。 虽然是只说了几句话的陌生人,也还是走得太干净利落了吧…… 3 “先生,刚才那位是你的朋友吗?”开着车的男人问。 “不是。”他拿下棒球帽,扔在旁边座位。 “好。”男人看了一眼车内后视镜,确定后座上的少年安然无恙。 “以后请尽量不要行走在无法停车的道路,好吗,先生?”年轻男人谨慎措辞,语气堪称温柔。 但这种的语气让张修感到不适,他极不喜欢被人当做小孩,尤其是这个人,这个他名义上的特助,丁恪。 两个月前,他刚接手叔父霍罗德在中国区的事务,不久后,霍罗德就把丁恪放在他身边,协助他,他没反对,但也从来没赞成过。 张修低着头给司机发短信,让司机直接回家,不用接他了。 “晚点我给你发一份道路规避图,”丁恪又说,“如果先生你不想这么麻烦,以后也可以把散步活动的范围缩小在院子里。” 敲着手机键盘的指尖停顿了一会,他额前的碎发遮住了他的眉眼,“给我图。” 丁恪微笑:“好。” 4 中国南方的六月是典型的闷热天气。 高温烘烤,据说中午时分在柏油路上停留半小时以上,人就会变成一滩柏油。 这是什么鬼说法?饶束第一个就不同意。 这几天,她天天跑到华南大桥这边晃悠,也不嫌路程远或者天气热,一下课就甩掉书本,从学校一路赶过来。 饶束觉得应该还会在这里碰见那个男生,因为上次他是来这里散步的,那他家大概就在附近吧,大概还会再来散步的吧。 她想看清他的脸;想认识他。也许还有其他想法,但目前还不太现实。 “想什么想什么!真是!”饶束烦躁地摇头,赶紧吓跑自己那些想入非非的想法。 傍晚时分的大桥人行道依然行人稀疏,因为华南大桥的人行道很快就要封锁了。 饶束记得他的手机号码,当晚临睡前还存进了通讯录,但素不相识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给人家打电话真的太不妥了。所以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联系方式。利用手机号搜索微信号什么的……同理。 四号,五号,六号,直到广东省拉开高考大幕。饶束一直没再碰见他。 茫茫都市,两个毫无关系的人想要再走到一块,实在太难了。 而这就是现实生活,远不是小说和影视剧刻画出来的那样,没有那么多巧合。 饶束不是一个心存梦幻的女孩。 她信奉“越努力越幸运”。 尽管生活已经欺骗了她太多次。 4 你被欺骗过么? 冰果醋在口腔里停留了两秒,张修不动声色地吐回去,顺着吸管,全部流回塑料材质的冷饮杯里。 这他妈是果醋? 他顺手把整杯饮料扔进了路旁的垃圾回收桶。 从此以后,校园里所有的饮品店都失去了他的信任。 今天是礼拜一。 每个礼拜一他都会来一趟学校,其余时间来不来,则看心情和需要。 白色遮阳帽的帽檐在他脸上投下一片阴影,阴影和阳光的分界线正好划过他的唇。 一半淡色,一半亮色。 第5节 他抬手压了压帽檐,直到阴影笼罩了他整张脸。 太习惯黑暗,反而接受不了光明。 人声多嘈杂,他旁观着整个世界。 指尖沾了饮料瓶瓶身上的水珠,他用纸巾擦了两遍。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的左手手背上。 下午要去射击室练习。他抿唇,把手收进裤兜。 第5章 1 “冷静。” “看目标。” “别去设想结果。” 教练在他耳边说话,空旷的射击室内只有他们两个人。 只是手·枪射击练习而已,张修连衣服都没换。 还是上午那一身休闲的少年着装,白t裇搭黑色九分裤,碎发贴在耳侧,竟显得有些柔软。 标准的韦法式射击姿势,他熟稔得很,早已不是新手。 教练的话,他一句都没听进去。他要练的也不是那些,那些法则早就为他所熟知。 张修十一岁就开始玩枪,跟好友吴文一起,以探索新玩法为目的,把当时市面上所有的枪·支都玩了个遍。 吴文从小就野,在玩枪这一块,刚开始是他教张修的,后来却变成了张修教吴文。 于是吴文指着他郁闷:“你他妈连架都不会打,凭什么玩枪能比我厉害?” 那时候张修只是笑,没说话。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枪这种跟他格格不入的东西,他学起来一点也不觉得难? 也许是宿命。 也许是上帝埋下的伏笔。 也许命中注定他会走到这一步。 张修不知道,也不想去琢磨这种无聊的问题。 眼前的情况是,他已经走到这个境地了,就再无挣扎的必要了。 好的,冷静。 好的,看目标。 好的,别去设想结果。 可是,有没有人能够告诉我,该怎样稳住我这双颤抖的手? 2 天啊,阿姨你能不能不抖了? 广金食堂里,饶束站在食堂窗口,战战兢兢地看着食堂阿姨舀菜的手抖啊抖,抖到最后只剩下一半了,才顺利地装进她的饭盒。简直无语。 竹笋炒肉丝,是她最爱吃的菜色之一。每次食堂出现这个菜,不管窗口前的队伍有多长,饶束都会执着地抱着饭盒等下去。 她很恋旧,喜欢上的东西必定要长长久久地喜欢下去,如此才不辜负自己认定过的那份决心和美好。 比如竹笋炒肉丝,比如龟苓膏,比如lp的摇滚乐,比如加缪的文学作品,比如超短裤搭长袖卫衣的装束,比如……一个挽救过她的男孩。 是的,今天饶束又想起了那个名唤“张修”的少年,他在她心脏的缝隙中行色匆匆,间或出现在她短暂的午梦里,无一例外都是一抹高挑的背影和一张让人看不清的脸。 饶束总是控制不住去想他,好奇怪的感觉,她以前从来不会这样。 将近两周,被学期末紧迫的复习进度推着往前走,饶束的每一天都是:课室——寝室——图书馆,三点一线的生活,循环往复,没什么乐趣,胜在充实。 唯一的乐趣可能就是在图书馆里悄悄画一个张姓少年的素描了。 但是饶束的美术功底不好,确切来说,她根本就没学过美术。画出来的东西简直就像涂鸦,但还是很开心。 该怎样称呼张姓少年呢?这个问题困扰饶束好些天了。 日常生活里,她喜欢直接叫别人的全名。但在真正涉及到真情实意的关系中,现在的她,再也不想以全名去称呼别人。 多少的伤痛,潜藏在微小的细节之中;多大的委屈,旁人或许永远不会懂。对于某些往事,饶束尝试着去解释、去挽救、去挣扎,但毫无收效,这样做的后果只是把她推向更糟糕的境地,她成了一个骗子,不要脸的骗子。唯有自欺欺人才能帮助她重新像个正常人一样活下去。 前几天,姐姐还问她:“跟那个谁谁谁怎么样了?” 当时饶束嬉皮笑脸道:“哈哈哈哈哈哈我们决定在明年结婚!” 姐姐怒吼:“滚!你们还没到婚龄,不能胡来,知不知道!” 饶束笑到呛泪:“提前私定终身嘛,有什么不可以的?” 姐姐叹气:“束束啊,谈恋爱了就不要再那么任性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包容你的任性。知道吗?” 饶束还是笑,只用右手捂住心脏,鼻音很重地“嗯”了一声,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都说了,她跟家人讲电话总是很容易哭。可她不是故意的,她也不想哭的,真的不想。 那个谁谁谁,是饶束不想提起的谁谁谁。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她就是以全名去称呼谁谁谁的。 鉴于这个悲剧历史,所以饶束决定,从今往后,对于所有她要付出真心实意的人,她都不能再以全名去称呼人家。 至于这个张修……饶束把他放在唇间反复含啖,最后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称谓来。因为她与他并不熟识。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叫他“张竹笋”啊,或者“张龟苓”,或者“张林肯”,对了“加缪·张”也行…… 把自己喜爱的东西与他捆绑在一起,会不会,就能多喜欢他一点呢? 3 “不能。” 私人射击场内,丁恪微笑着跟射击教练说:“他的手受不住那么高强度的训练,步·枪对手指力度的要求有多高,伍教练你作为专业人士,不会比我更不清楚。” 听见这话,伍教练望了一眼后面的少年。 少年靠在手·枪射击室外面的墙上,碎发遮额,懒到连话都不想说的样子。 但刚刚提出要在结束了手·枪射击练习之后继续去室外的步·枪射击场练习的,也是他。 本来伍教练已经答应了少年,但面前这位丁先生又说不行。 “好吧,”教练转回来跟丁恪说,“那丁先生下周一再带他过来,今天就不练了。” 丁恪点了点头。 教练离开之后,丁恪走到墙边。 张修还歪着身子靠在那里,睫毛低垂,薄唇微抿,看着地面。 “任何康复性训练,我们都要适可而止,”丁恪递了一瓶罐装饮料给他,缓缓道来,“操之过急会适得其反的,你说对吗,先生?” 张修没说话,也没接那瓶饮料。 他把额角斜斜地抵在墙上,垂下来的睫毛遮住了他的双眸。沉默即倔强。 丁恪叹气,“再说了,下个月你还要去纽约复检,在那之前,不要再让你的手受伤。” 丁恪说着就想伸手去握少年的手,但被他躲开了。 桃花眼微微眯缝了一下,张修背起双手,藏在自己身后。 他站直身,抬眸,眼里是盛开的抗拒和冰冷。 “有话就说话,”他倾前身,凑在丁恪耳边,声音放低,字字清晰,“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记住了吗?” 质感强烈的少年音,却带着明显的警戒意味。张修很少对人如此尖锐,但不代表他不会如此尖锐。 整条廊道似乎只剩下他们两人的呼吸。 静默半晌,一直到丁恪说:“记住了,先生。” “嗯。”张修与他拉开距离,转身往外走,“还有,我不喝有色饮料。” “好。”丁恪跟在他身后,脸上的神情毫无异样,永远是和煦且沉稳的。 经过廊道的垃圾桶时,丁恪把那瓶饮料扔了进去。 “先生,你在学校里一切都还顺利吗?” “你觉得呢?”张修反问,唇角的弧度似有似无。 “我觉得?”丁恪尚未熟悉这少年的说话方式,时常摸不准他到底在想什么。 但丁恪还是笑了笑说:“我觉得的话,先生应付学校课业应该是很轻松的,但难免会有其他方面的小苦恼。对了,你与同学相处还好吗?” “我不需要与他们相处。” “那会有人打扰到你么?” “没人能打扰到我。”他拐了个弯,进了更衣室,进去之前还说了一句:“不管在哪里都没有。” 丁恪在门外等他,琢磨着他上一句话的意思。 从更衣室出来,张修手里多出了一顶白色遮阳帽,以尾指勾着,随性至极的动作。 但丁恪知道他这个习惯绝对不是简单的青少年穿戴习惯。 丁恪想说点什么,最终又没说出来。少年今天已经竖起过一次尖刺了,若再来一次,只会增加两人之间的不愉快。 丁恪走的是善解人意的大哥哥路线。 “周三有一场金融交易博览会,先生你要去吗?” “我相信你看过了我的行程表,”张修把帽子顶在指尖转了转,“所以为什么还要用问句开头?” 短暂的愣怔从丁恪脸上出现又消失,他语气温和:“上一次你在大桥人行道被跟踪,就说明他们仍在监察你。多人的场所,都不太安全,先生,我以为你知道的。” “当然。”他说。 第6节 两人走出射击场正门,张修戴上遮阳帽,帽檐照例压得很低。 丁恪看着他过分纤瘦的身形,看着他白皙得不太真实的后颈皮肤,看着他突兀又孤傲的第七颈椎骨。却始终没等到他的下一句话。 所以,“当然”后面是不是应该还有其他话?少年到底还会不会去看展? 丁恪是自己开车来的,他加快了步伐,上前帮少年打开后排车门,直到这时才听到他的下一句话。 “刚才我认真思考了,但还是不太明白你们的具体职责,”张修站在车门前,一手扶着车顶,“不如你给我说一下?” “嗯?”这是丁恪第无数次跟不上这个少年的思维方式。 少年眯眼,好像受不了过于刺眼的光线一样,他侧转脸,问:“保障我的人身安全——这一项算不算你们的职责?” 丁恪皱了皱眉,“当然算了,先生。” “所以,”张修跨进车后座,“如果我依然要像个世界级通·缉犯一样生活着,你们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丁恪终于听懂了少年的意思,但他的脸色却再也保持不了和煦沉稳,“明白了,先生。” “那就好。” 后座上的人摘下遮阳帽,找出眼罩戴上,从额头往下拉,完全遮住了那双桃花眼。 丁恪从车内后视镜看他,见他已经靠着座位在闭目养神。戴着眼罩的时候,他那张脸只剩下半个巴掌大小。 太瘦了。丁恪无声叹气。 4 “《第七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参观指引手册》,六月二十号……” 刚吃完午饭,拎着一盒龟苓膏,饶束站在学校宣传栏边上,低头看着期刊架上面的手册标题。 这种博览会是不是在广州国际会展中心里头举办的?默念了一边标题之后,她首先思索的,是这个问题。 那是在华南大桥的另一端吧。 “饶束,你想去参加这个啊?”室友的声音。 饶束转头,看见两个室友从她身边经过,她们应该也刚吃晚饭。 但没等她回答,另一个室友指着她手里的小盒子,“你买的什么?又是龟苓膏吗?” “是啊。”饶束笑,右手还撑着一把淡蓝色的遮阳伞。 “天天吃,你不腻啊?” “不会呀,天气热,吃这个正好……”饶束随口胡扯,“嗯……润喉。” 两个室友笑着继续往宿舍楼方向走,没一会儿,她们又折了回来。 “哎,饶束,你带寝室钥匙了吗?” “你们又没带呀?”饶束眉眼弯弯,从右手尾指上取下钥匙扣,递过去,“给。” “谢谢啊。” “以后记得要带呀。” “好好好。”室友的声音淹没在来来去去的大学生中。 整个寝室里,饶束是唯一一个从来不会忘带钥匙的人。其他三位室友或多或少都忘记过。 尾指空荡荡,有点不习惯。饶束低头瞥了一眼自己握着伞柄的手。 她撑伞的时候,总是把钥匙吊在自己的手指上,她感觉这样很酷,而且像有个伴一样。 饶束再看了一会儿宣传栏,走的时候顺手带走了一本博览会参观手册。 第6章 1 灯光交错,人声鼎沸,又是一次落幕。 国际会展中心b区,第一天的金融考察对接专场结束。 参展商的名额都是在六月上旬就确定好的,但总有一些例外。毕竟当今世界不是一个真正的无特·权世界。 张修太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一个世界了。 洗手间,他在电话里对着特助丁恪轻笑,“不用来接我,我想散步回去。” “可是先生……”丁恪正开着车,欲言又止,“你从那里回来,就一定要经过华南大桥,我怕又……” “那就让司机过来接我,你们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少年把手机夹在左肩和左耳之间,声线清冽。 他的双手放在冷水流之下,柔柔缓缓地洗着手。 丁恪说:“司机毕竟只是司机,他无法处理突发情况,先生你——” “丁助理,”他打断丁恪的话,看着洗手间的镜子,说,“我以为我已经吩咐得很简单易懂了,你确定你还要质疑下去?” 好长的静默。 简直是死寂。 自来水从张修那白皙细嫩的双手手背滑过。一遍又一遍,他不厌其烦地洗着自己的手。 “好的,先生。”电话里头,丁恪的声音压抑得有点不寻常,像哽着什么似的,他说:“我让司机过去接你,在那之前,你尽量不要离开我们的保护范围,好吗,先生?” 张修关掉自来水开关,抬起眼眸,歪着头听电话里的声音,看着镜子里自己唇角略冷的笑意。 等丁恪说完,他什么都没回应,直接切断了通话。 烘干双手,他把手机塞回裤兜里,对着镜子,用指尖拨开自己的额前碎发,露出完整的眉眼,反手往后,戴上卫衣连帽。然后才走出男士洗手间。 展馆区域内人来人往,正是热闹的都市晚间时分。 都说,生活里的幸福和快乐总是来自于不经意之间。 但在张修的生活里,已经很久没有什么所谓不经意的幸福和快乐了,只有无尽又周密的防备和规避。以至于到了现在,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任何外人的介入都会让张修觉得不自在,像丁恪那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介入方式更是直接引起他的反感。 他双手插兜,深蓝色薄风衣的连帽遮挡住眉目,只露出鼻梁及以下的部位。 他垂着眼帘,穿越人来人往的架空层廊道。 灯光明亮,他的唇色偏红,衬着白皙肤色,不看眼睛和鼻梁的时候,别人很难分辨他的性别。 而有的人更过分,直接就把他认成女孩子,且不止一次。比如,这样的…… “张校花!”某一花衬衫男士从旁边休息室冲出来,“你往哪里走呢?” 张修充耳不闻,就差没干脆点塞上耳机了。 这人是于尽,一个比较聒噪的深圳富二代,但他的聒噪属性可能仅限于熟人之间。张修跟于尽相识在几个月前,目前而言彼此算得上半个朋友。 于尽是被主办方邀请来参展的,一个礼拜之前就嚷着说要来都来了,要跟张修在广州逛逛。显得像是没来过广州一样。 没得到少年的搭理,于尽追上来,“不是,我俩顺路啊,你不跟我一起?” “我有事,”张修插着兜继续走,“不是给你发短信了吗?” “这年头谁特么会去看手机短信?”于尽走在他旁边,“怎么没打个电话呢?要是我没看到你,我岂不是要在这里等上几个小时?” 张修想笑,“到时你不会打电话问我?” “好像也是。”于尽点头,反倒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妈的,真二。 张修也真笑了。轻轻的,唇角往上勾着,红与白相得益彰,绽放出一种独特的色调和吸引力。 2 惊心动魄。 这是饶束第一次看见张姓少年的笑容。 此时她还未曾看过他的双眼,却于他唇畔的弧度中预见到他应是拥有一双清澈干净之眼眸的人,并在余生也坚定而偏执地如此认为。 尽管,也许,他并不是双眼清澈又干净的人。 饶束也在会展中心b区待了一天了,但她只是来提前踩点的,因为博览会第一天是谢绝观众参观的,明天才正式开放。 手里拿着一本参观手册,她站在这灯光明亮的廊道里,地板、墙壁、天花板,还有她的瞳孔,无一不倒映出那少年的身影。 他从对面走来,身旁还跟着一个看起来比他大的年轻男人,但不是上一次在华南大桥违章停车接走他的那个。这个一看就是他朋友之类的人。 他们说说笑笑,距离越来越近。 这一刻饶束觉得自己像被强力胶水粘在地面上一样,无法挪动。 居然,真的,遇到了…… 不是没体验过心跳加速,也不是没体验过紧张忐忑,但却是第一次体验到热泪盈眶。 饶束看着他的笑容从轻轻绽放,到快速收敛; 看着他身穿深蓝色薄风衣外套,搭九分牛仔裤; 看着那帽檐下,高挺秀气的鼻梁; 看着他双手插兜,漫不经心地走来。 有那么一瞬间,周围一切人与物都成了他的背景,连声音也消失,饶束站在忙碌繁华的嘈杂世界,眼里只有少年独独清晰,耳里只有心跳声声回荡。 好要命。 十九岁这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初夏,傍晚。 饶束,张修,狭路相逢。 但是,勇者,是否真的能胜? 饶束心跳如擂,在他从她面前经过的时候,伸出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眩晕。 第7节 不切实际的眩晕感霎时冲散她所有的理智。 而下一秒,就是真的眩晕了。 因为她被甩开了,撞到身后的墙壁,顿时头晕目眩。 所以“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句话到底是哪本史书哪个老头说的!!——被甩向墙的那一秒或两秒内,饶束的脑海里只有这句话。 这边的动静引来其他人的目光,一场小小的骚乱成功地发生了。 “怎么了?”年轻男人的声音,“这人谁?” “没事。”少年的声音,张修的声音。 饶束没勇气抬头,摸着自己的手臂,低着头靠在墙壁上,努力让自己变成空气。 痴线啊饶束,现在你该怎么办? 丢脸丢到外太空了,来个外星人收走她吧。 或者,如果时间能静止就好了…… 停在这一刻吧…… 别让她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剧情了…… 好不好呀? 3 “抱歉。” 出于基本礼貌,张修对这个陌生女生说了这么一句,但他皱眉了。 任谁走着走着被人突然抓住手臂都不会毫无反应吧。虽然他也很清楚,自己刚才的反应有点过头了,甩开的力度貌似太大了。 张修朝她走前一步,“请问你……” 他询问的意思很明显,可饶束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微信表情里那个捂脸流泪的动作。 于尽站在旁边观察情况。其他人或许用眼角余光在留意这边,但好在没有人跑来围观。 对于无关紧要的人和事,张修向来不会浪费时间。既然女孩一直低着头,他便给了彼此一个台阶: “如果没什么事,那你可能认错人了。”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仍微蹙着长眉。 说完,他就准备转身离开,复又被人挽留。 “不,我、我有事……”清脆的、小小的女生声音。 饶束对当前情景感到绝望,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她一抬头,就对上他的视线。 这一秒,饶束失语,想吞口水。 她想象过他的双眼,就在几分钟之前。 然后她见到了,这样一双眼。 这双令她不由自主说了下一句话的眼睛: “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我记得你。” 犯傻完毕,饶束轻吞口水。 仰脸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年,她早已忘记了颜面为何物。 对于生命中的那些无法估量其重要程度的人事物,或许人类真应该抛却自身所谓的面子和骄傲。 狭路相逢,我如此勇,那就让我胜一次吧。饶束默念。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少年那殷红的薄唇轻轻开启…… “我知道了。” 饶束:卒。 第7章 1 “怎么着,张,这是你学校同学?”方才一直端着手臂旁观的于尽,这会儿倒开始多嘴起来了。 张修没理于尽,还是站在那边,神色平静地看着面前的女生。 饶束却不敢跟他对视了,视线下移,盯着他深蓝色薄风衣外套之下的黑色t裇,小声说:“我们好像不是同学……” 她连他是不是个学生都不确定,上一次艰难的搭讪过程中,少年也并没有透露任何他自己的个人信息。 “好像?”于尽的语气十足困惑。 这回答就有点意思了吧。 于尽也走上前,颇为礼貌地笑着问饶束:“刚才撞疼了吧?” 饶束连连摇头,“没有没有没有。” 于尽:“你贵姓啊?” 饶束:“姓‘饶’,食字旁的饶。” 于尽眨眨眼,大脑一时反应不过来食字旁长什么样。尽管如此,他还是笑着说:“这姓真好!” 说完,他又一手搭在张修肩上,“张,领会一下,这就是我们中国的百家姓,博大精深。”总有一些他他妈没听过的姓氏…… 这句话也很有意思了吧。这回轮到饶束困惑了。 听起来,似乎……张姓少年不是中国人? 想到这里,饶束又飞速抬眼看了一下面前的人,然后又一次准确无误地撞进他那双眼睛里。 张修抬手,拂开于尽放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目光却一直停留在饶束的脸上,话也是对她说的: “还有其他事吗?” 他的语气和他的脸色一样,一样的平静。旁人无法看出他的任何态度。 “嗯?什么?”明明距离如此之近,饶束却硬生生把他的话音听出了立体3d环绕颤音的特效,在她耳边低空飞行,很不真实,眩晕得可怕。 “我说,”张修看进她的瞳孔里,“除了告诉我你记得我之外,你还有其他事吗?” 站在一旁的于尽在心里“操”了一声,貌似这是他第一次听见张把同一句话重复两遍,还不介意作个补充说明? 于尽知道,这少年耐心奇差,跟他密切相处过的人普遍对此深入体会。让他这么好耐心的人和事少之又少。 但饶束不知道啊,也没体会过啊。 她要是知道他耐心差,肯定不会说出下面这些话: “其他事?”饶束用指腹摸额头,低着头思索,“嗯……暂时还没想到。” 她贴墙而站,第三次装作很坦然地跟张修对视,问他:“能不能等我想到了的时候再来找你?” 这他妈就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了吧。旁观者于尽再次发挥八卦超能力暗戳戳地评估着。 而张修却干净利落地回答:“不能。” “……”于尽决定给张校花增加多一个外号:「终结话题·张」。 但更让于尽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的,是饶少女的下一个举动。 在听见张修那句“不能”之后,饶束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没超过五秒,她伸手一把扯住少年的薄风衣袖子,“那你先别走!” 张修缩了缩手,想不动声色把衣袖抽出来。又听到她清清脆脆的声音:“我现在马上想想!很快就能想到其他事要找你的了,所以你别走……” 于尽转头看向别处,擦,现在他好像不适合待在这里吧…… 瓦数超标了吧。天干物燥的,自燃就麻烦了。 于是于尽果断地用手拢在唇前,虚咳两声,走开了。 走廊墙边只剩下张修和饶束,饶束就差闭着眼睛说话了,她感觉自己仿佛在赌博一样。 押上自己前今后三辈子的脸皮厚度,换一次认识张姓少年的机会。 她还揪着他的风衣衣袖,砂质的触感。 饶束无意识用手指摩挲了两下他的衣服。 她清嗓子,想笑一笑,但她觉得自己脸部肌肉僵硬,笑起来应该也很扭曲很吓人,随便了,管他妈的! “就,”饶束仰头望他的脸,努力憋笑,又清嗓子,最后实在忍不住,低下头笑,“哎呀真是,太紧张了……” 似自言自语,又似解释给他听。 这尼玛诡异的行为,饶束真想朝着自己的脑袋一巴掌给呼下去!呼晕了就他妈别醒来了! 张修自始至终平静,脸上一点波澜都没有,甚至还有一点慢条斯理的意味。 但他说出来的话却又一点都不慢条斯理,只有生人勿近的疏离气息。 “紧张什么?”他垂眸,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看了一眼她抓在他衣服上的手,说:“手放开就行了。” “放……”饶束也低头去看自己的手,立刻摇着头说,“不,不行,不能放开。” 她听见了少年微不可闻的叹气声,像无语,又像不耐。 他一定是耗尽了对一个陌生人应有的耐心。所以他的手才开始往回缩,不让她抓。 饶束皱紧眉头,有一瞬间,她重新感觉到了那种热血澎湃的心情。时隔多年、死灰复燃的热血。 这次,饶束伸出两只手,把他那只手臂拽回来,跟他妈抢劫一样,直接抱在怀里。 张修差点被她拽得跌倒,幸好另一只手及时撑在她身后的墙壁上,这才避免了往前跌。 他蹙眉,“喂——” “我知道!”饶束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也许你觉得我神经兮兮又没礼貌,根本都不认识你就半路拦你,但是,但是你想听我说下去吗?” 她的嗓音在颤抖,盯着他的下巴,吞了吞口水又赶紧接着说:“就,我真的很想认识你。” 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第8节 真他妈,中学考体育都没这么刺激,没这么玩命。 饶束不敢去看他的表情,也来不及猜测他会有怎样的反应。 只是趁他还没说话之前,又小声补了一句:“行吗。” 2 你知道很渴很累的人穿越沙漠时看见绿洲会怎样吗? 会做出这辈子最大的壮举。 明明连五十步都走不下去了,只要绿洲出现,就能扶着膝盖再走五万步。 一步一步,超越人类的体能极限,爬也要爬到绿洲那里去。 十九岁这年,饶束对世界说:我他妈好像又一次体会到朝绿洲奔过去的感觉了。 唯一的区别是,这一次的绿洲,美得有点过头。 3 绿洲能拯救什么? 张修没体会过见到绿洲的那种感觉。 他这辈子从来就没见过绿洲。 也许十几岁的年纪,说“一辈子”似乎太早。但他很清楚自己剩余的生命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他随时可以脱口而出“一辈子”。 他看着面前的女孩唇型微动,问他“行吗”; 看着她脸庞倔强,完全不像一个寻过死的人; 看着她刘海略乱,眉目朴素,眼神却特有劲; 看着她脸不红气不喘的,抱着他手臂的双手却一直在抖。 抖啊抖,抖啊抖。 抖得他也跟着抖…… “那你先别抖了,”张修再次试着抬高手臂,低眸瞧着她,说,“行吗。” 他说话的调调与他的声音和样貌都不太相符,总是隐隐透着一种站在制高点掌控全局的气场。 饶束舔舔唇,还是抱着他手臂,执拗地问:“你是答应我了吗?” 张修本想直接说“没”,但那字儿涌到喉间又给卡回去了。 他们两人以这样的方位和姿势站在墙壁这边,跟他妈上演泡沫剧情一样,他还一手撑在她身侧。 张修别开脸,视线掠了一圈周围,就一两秒,又重新回到女孩身上。 “与人相识,不应以这种方式开场的。”他对她说。 饶束有点愣,想都没想就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好。” “所以,放开。” “嗯。”她终于松开了他的手臂,目光还一直追着他。 张修后退两步,整了整自己的外套。 他略低着头,最后干脆拉下薄风衣的拉链,把它给脱了下来。 动作连贯,优雅不粗鲁,偏偏混进独属于少年的不羁气质。 “要回学校了吗?”低头脱着衣服的人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哈?什么?”饶束还贴着墙,眨眼,再眨眼,“我吗?我……回呀。不,不回,我……” 她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就感到很震惊。他竟然主动问话,还是如此日常的一句话…… 张修笑,依然是很轻的笑声。 “不用答得这么认真,我顺口问一下而已。” 饶束懵懵懂懂地“哦”了一声。 还有这样的?顺口问一下?这应该算是什么态度呢? 她见他把深蓝色风衣外套挽在臂弯,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他里面穿的那件不是黑色t裇,而是一件宽版黑卫衣,卫衣正面还有几个针织字母,字母是倒着的,饶束看了一会儿才看出来那是【lightsout】。 首尾两个字母大写,中间的全是小写。一种很少见的写法。 饶束正琢磨着那词儿是什么意思,又听到他问: “在这里兼职?” “兼职?”饶束回神,摇了摇头,“不是。我是来提前踩点的,怕明天摸不到展会现场。” 她说这话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张修边听着她说,边抬手整理自己的卫衣连帽,宽大的帽檐很容易就遮住了他的眉眼。 饶束感觉他可能很喜欢戴帽子,或者不太喜欢强光。 她搜寻话题,然后问:“你,你不热吗?” 问完她就又想一巴掌呼晕自己!这他妈室内不是适宜温度么?人家戴戴帽子扮个酷怎么了! 果然,少年根本没理她这句没话找话的话。 张修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之后,抬眼看她。 她连站姿都没变,贴着墙,一动没动,以一种新奇又热烈的眼神观察着他。 张修朝她走了两步,两人又回到了原先那种距离。 他逼近她,桃花眼含笑,面上却一点笑意都没有。 饶束直接把后脑勺也一块儿贴在瓷砖墙上,脸上表情再一次变幻莫测起来。 双手收进卫衣前面的口袋,张修认为这个距离足够了,再近一点就难免要祸害到人了。 他挡住了她所有的视线,让她的眼里只能看到他一个人。 “这样可以了吗?” 听他说话,饶束又感到眩晕,“……什么?” 他的声音又以3d立体的特效在她耳边环绕:“认识我一下。” 她有点目瞪口呆,还是只能问出:“什么?” 上半身往前倾,近到两人的衣服接触在一起。张修把声音放到前所未有地低:“这种程度的认识,够没?” “……” 劫。 在劫难逃。 短暂的几秒对视过程中,饶束一边想着这个词,一边凭着自己过人的情商,两手胡乱摸了一遍自己全身的口袋。 终于摸出了手机,她二话没说就开始折腾手机。 这反应还挺厉害的。张修与她稍稍离开距离,在她折腾手机的空档,他又转头看了一圈周围。 牛仔裤裤兜里的手机忽而震动起来,他拿出来,低头去看,刚看到来电显示是一串陌生号码,就听见了面前女生的声音: “这号码是我的。” 饶束捧着手机,抬头看他,笑了笑,有些许羞涩。 张修抬眸看着她,没说话。 饶束觉得应该适当解释一下,“就那天,你给我看你的通讯录个人名片,我……不小心记下来了。” “不小心?”他用一种尾音勾人的调调反问,让人不自觉就脸红了,好像干了什么错事一样。 反正饶束终于在这时红了脸。 她轻轻“啊”了一声,避开他的目光,说:“是啊,我那个,记性好。” “是吗。”张修低了低下巴。 两人站得近,他一低下巴,眼看就要触碰到她的额角。 饶束深吸一口气压住自己的心跳,这是她惯用的方法,用来对抗紧张。 “是的,”她说,“我之前说我记得你,不止是记得你这个人,我还记得你跟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那一天你所有的外显信息。车牌号粤a08757,对不对?” 她说话期间,张修一直垂眸瞧着她,目光灼灼。 等她说完,他突然伸出一手,随意而准确地搭在她捧着手机的左手手背。 饶束差点把手机给摔了,震惊得说不出话。 长指掰开她的手指,张修把她的左手从她手机上拿开,抓着没放,顺道压在她身后的墙壁上。 饶束彻底懵了,整个人处于震惊状态。 他的长指从她指缝之间扣入,直到两人五指相扣。 他让她的手背贴在瓷砖墙上,自己的掌心则贴在她的掌心。 “记性好是么?”少年清冽的声线,压低之后听起来质感强烈。 饶束持续震惊,瞪大了眼,什么理智情商记性全不见了。 “那就好好记着,”他说,“我掌心的温度有多冰冷。” 张修稍稍收紧长指,让她深刻地感受到他的温度。 “能记住么?” 饶束懵着点点头。 “冷不冷?” 饶束继续点头,真的很冰。 “那就知难而退。嗯?” 没等她回答,他就松开了她的手,重新收进卫衣口袋里。 第9节 第8章 1 人世间的温暖是抓不住的。 或许地狱里的业火才能永远陪伴在我身边,无尽地燃烧下去,不熄不灭。 我愿意承受地狱的业火,不愿意承受人世的温暖。 人类的双眼总是很偏心,看东西只看自己喜爱的一方面,若要全面去考察,哪里还会有那么多值得喜爱的东西? 一种片面化的生活,大多数人沉溺于此。 至少我们都应该对自己坦诚,自欺欺人才是受伤害的根源。 依偎过再多的肩膀,终将习惯孑然一身。 尤其是面对着我这样的人。 远观总比近处好太多。 2 独自从会展中心b区走出来的时候,张修给于尽发了条短信,让他别等。这已经是今晚他给他发的第二条短信了。 之前于尽说这个年代还有谁会去看短信,可张修就是习惯用短信与人交流,能不说话尽量不说话。 曾经他周围的人也很少用短信,后来渐渐都用上了。从来只有他改造别人的可能,别人影响不了他的任何习惯。 如此偏执又强大的心性。 塞上耳机,低首找歌之前,他顺手把那女生的来电记录删掉了。 不重要的东西,留着是累赘。 即使只是静静地躺在他的手机通话记录里,也毫无必要。 正因如此,明明是个注重隐私的人,他的手机却常年随便放。 吴文曾经纳闷过,为什么他的手机总是以一种诱人盗窃的方式被他随处乱放?是不是钱多了没处花? 他从不回答吴文的这种问题,因为问题的答案注定不会令人愉快。 ——对于一切可能会失去的东西,他都不放在眼里。如果做不到,就强迫自己做到。 而这世上不会失去的东西,又有多少? 或者说…… 有吗? 3 餐厅独间,光可鉴人。 见过只点罗宋汤却从不喝汤的少年吗? 来广州后,张修发现自己在这个城市尝过最多次的食物就是罗宋汤了。 酸的,浓的,色彩鲜红的。 必定得独自一人坐在餐厅里品尝,不要洋葱,过量番茄;舍弃其他,只捞番茄。 捞起来后还得放凉,不凉就不动它。 抬手翻开卫衣连帽,指尖在碎发上盲目拨了拨,使之不至于像一团乱麻。 酸味在舌尖蔓延,很多时候,张修都感受不到食物的酸。 爱吃酸似乎只是他的一种生活习性。 就像鸟要飞,鱼要游,猎豹要跑,猫头鹰要守夜。 很自然的,张修要吃酸。 空间安静,心也安静。 吃到一半,想起此时还有人在家里的餐桌边上等他。 他擦净了手,在手机上点了视频通话,一张晃动的中年马来西亚妇女面孔出现在屏幕上。 他把手机扔在身旁座位,就这样不管,只用英语跟她说了几句话,让她别等他用晚餐,然后就切断了视频聊天。 站在洗手间洗手时,水流一遍遍流过他的手心手背。 这是他与陌生人手心相接之后第三次洗手。 “三”这个数字总让人类感到安心,他也已经心安理得地忘记了另一个人的掌心温度。 两手分开以后就冷却,转身离开以后就没回头。 淡忘一个陌生人,总是如此容易。 手机收到司机万分歉然的短信,说堵在高速上了,短时间内来不了。 长指在手机屏幕轻轻滑动,他在洗手间与餐厅营业厅的廊道里停留了一会儿。 不到十分钟,丁恪的电话就进来了。 张修没接,左手松松地握着手机,垂眸看着屏幕,直到震动停止。 尽管如此,他知道,丁恪还是会很快就出现在他面前。 这当然不是巧合。巧合是有概率的。他常年玩国际象棋,通博弈论,玩遍各种赌法。怎么会不清楚? 从散步的规避范围,到射击练习的过分干涉,再到妨碍司机接送。 那些保护他的人,如果不受他的控制,其实也等同于监视他的人。 他忽而感到有些反胃,也许是方才没控制好进食量。 拨通于尽的号码时,那家伙大概正在附近某间酒店里践行身为花花公子的日常“职责”,总之透过信号传到张修耳边的声音相当之不和谐…… “操。”他低声,切断了跟于尽的通话。 站在餐厅二楼的暗色玻璃窗外往外看,窗外城市的夜光宛若琉璃,楼下行人的脚步奔往各自的方向。 他戴上卫衣连帽,揣着兜,静静伫立。 盛夏之夜,宜反杀,不宜蛰伏。 4 “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 “对不起对不起,”饶束抬头,赔着笑脸,“不好意思啊。” 这已经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个路人了。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撞了吧。不是都说事不过三么? 本来饶束是跟着他的背影出来的,但途中有一个红绿灯,很他妈巧的,就,把两人隔开了。 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她穿过十字路口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于是饶束只好绕着琶洲岛这一带街区打转,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蚂蚁一样。 左手手掌心摊开着,右手在下面托着,她边走边低头看。 明明掌心里什么都没有,她却舍不得握起来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这种双手捧着的虔诚姿态,才足以铭记那一瞬心动的鲜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话,饶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这只手,以后都不洗手了! 虽然、好像、可能,有点脏的样子。 但是,谁管呢! 5 你瞧,人与人之间多么奇妙。 开心着各自的开心,忧虑着各自的忧虑,却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对方与自己扯上关系。 笨蛋,明明,没关系的。 能有什么关系呢? 人人都不过只是在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存在的意义而已。 如果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么,在这一年,张修不认为自己需要感情这种东西。 捧着手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她白色的卫衣被淹没在街头行人中,但鉴于其姿势突出,还挺好认。 她在做什么?闭着眼睛走路吗?还是在绕圈?有点蠢。 的确有那么一刻,他怀疑过这个女生。怀疑她别有目的,所以才会以一种近乎荒诞的、不要命的方式来靠近他。 但反过来想,其实也很容易想通。因为,那些真正别有目的的人,往往都伪装得不着痕迹,非常自然。 别开眼,张修回到餐桌旁,握着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 兜里的手机又在震动,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节明晰的长指在杯子棱角处停了几秒,脑海里与玻璃有关的某些碎片炸裂开来,悄无声息地,他面色平静。 只是,原本殷红的唇却开始发白。 手指轻轻掠过,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彻底。 尖锐的碎片散落在他脚下。 手机持续在震动,拨电话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来得不够快一样。 盯着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会儿,张修抬脚跨了过去。 怕什么? 这种事,以后还多着呢。 第10节 第9章 1 「memories concern/ like opening the wound/ i am picking me apart again」 「 you all assume/ i am safer in my room/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 「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 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他摘下耳机,音乐顿时消停。 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无规律地晃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 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破天荒地,抬手,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 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或暗黑,或干练,或清冷,或高贵,甚至美丽与妖娆。 而现在,这样一身穿搭,深灰色九分牛仔裤,黑色宽版长袖卫衣,白色运动风板鞋。戴帽子之后,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露出全部的眉眼。再挽起卫衣衣袖,直到臂弯,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 这叫少年。十足的少年感。他再清楚不过了。 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他也清楚。 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说:“这款适合你,先生。” 当时张修没多说什么,只礼貌性道了谢。 据说五官精致的男性是男生女相,虚有皮相,不见骨相;也许静态惊为天人,但动态就挺一般了。这是中国人的说法。但张修猜测丁恪并不赞成这个说法。虽然丁恪自己就是中国人。 否则,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静态动态皮相骨相什么都看了无数遍了,丁恪为什么直到现在还频频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他? 保护一个人,绝不是这种方式。 与此相反,事实上,越专业的职业安保,越不会让被保护对象感到不自在。 何况丁恪还是霍罗德亲自培养出来的,难道他的职业操守就那么低级吗? 丁恪把车停在餐厅门口的阶梯下,张修晃耳机的小动作还在继续。 他等着丁恪打开车门走过来,自己也没有走下去的意思,就这么站着,看着,眉眼含笑。 一种有意为之却又了无痕迹的笑。 连这个笑也显得非常少年,非常……勾人。 男生女相么? 那听过“恃美行凶”吗? 笑。 2 饶束真他妈想哭啊! 就五分钟之前,她路过一间奶茶店,迎面冲来一个熊孩子,见着她跟见着亲妈一样,把一整杯奶茶奉献给她当洗手水了,还撞得她找不着北。 撞完之后,熊孩子真正的亲妈倒是来得特及时,对着饶束道了一连串的歉,然后立马领着孩子走了。 留下饶束一个人站在夏风中,满头黑线。 衣服被浇湿了一点并没关系,重要的是手。 这么一浇,她感觉自己手上捧着的那少年的痕迹也一并被冲刷干净了。 饶束皱着眉去奶茶店借用洗手间,简单清理了一遍。 抬头看镜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额角的头发都湿了,但这应该是汗,而不是奶茶。 她突然觉得好荒谬,满大街寻找一个才见过两次的人。 但是谁说,我们的生命本身就不是荒谬的呢? 归根结底,活着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以指为梳,饶束梳了梳自己的短发。从小到大,她都没留过长发,总是趁头发长到及肩时就自己架着剪刀剪掉了。 最近好像又变长了,她计划着考完期末测试要剪一次头发。 3 “先生,你的头发是不是该修剪了?” 丁恪站在倒数第一级石阶上,从这个角度看少年,温和地笑了一会儿,才问出这句话。 本来丁恪是比张修高的,但两人隔着一级石阶的时候,他又比张修矮一点了。 少年眉梢眼角都蕴着细碎的笑意,跟平时不太一样。 丁恪还是那副和煦稳重的模样,只有轻微滚动的喉结出卖了他见着眼前人的真实反应。 夏风把张修额角的头发吹乱了,贴在桃花眼侧边。 “太长了?”他反问,站着没动,反手拽着自己的深蓝色薄风衣。 丁恪笑笑,“有点。” 少年眨眼睛,“不好看吗?” “……好看。”丁恪移开视线,看了一下他身后的餐厅,又问:“你晚餐吃了些什么?” “吃多了,想散步。”少年答非所问,略低了头,收起耳机线。 丁恪端详着他的一举一动,冷不防他抬起头,两人视线相对。 “丁助理,想跟我一起散散步吗?”张修问得很随意。 以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为名义而跑来接他的丁恪却脱口而出:“好。” 张修浅笑,顺手把肩上的风衣外套扔给他,“帮我拿。” 少年衣服上清清淡淡却又无处不在的青柠气息扑鼻而来,丁恪愣了一两秒,复又强装自然,把他的外套规规矩矩地挽在自己的臂弯里。 “……好。”丁恪声音微哑,清了清嗓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什么异常一样,又重复了一遍:“好,先生”。 “有点热。”张修走下石阶,堪堪擦着丁恪的身侧走下去,问:“附近有阴凉一点的地方吗?露天的。” “应该有吧,”丁恪也转身跟着他下来,“我带你走走吧,先生。” 他刚说完这句话,听见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他加快脚步追上去,“怎么了吗,先生?” “没。”张修放慢了步调,等他走上来才说:“我只是想问丁助理,我们方向认知障碍患者也需要尊严的,你不知道吗?” 丁恪又愣了,但很快又调整过来,“先生是想说路痴少年也要尊严吗?”他笑着说。 “是美少年,谢谢。”张修半开玩笑地纠正着。 他侧转脸,不经意看了丁恪一眼,那神情里带着十足的少年人的嗔与骄,还垂下眼眸笑。 “……在我这里,你……”看着少年这样的神情,丁恪说话艰难,像压着什么一样,偏偏周围行人渐多。 他挨近少年,说下去:“在我这里,你永远有至高无上的尊严。我……” “嗯?下文呢?” 丁恪卡了一下,话锋调转,笑了笑说:“我走后面吧,把方向告诉你,这样先生的尊严感就不会被降低了。” “是吗?”张修朝他挑挑眉,“我以为两个人散步应当肩并肩。” “……好。” 4 缘分之所以妙不可言,是因为它总在我们以为这就是剧终的时候又悄然为我们写下了续篇。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情况。 只不过,这一次,缘分显然比较照顾饶束。 虽然她还没预见到这是她生命里最狠重的孽缘。 行至灯火阑珊处,照例留意着四周,视线环顾不到一圈,饶束就认出了张修的背影。这回他没戴帽子了。 跟广州街头上其他洋溢着青春活力的青少年不太一样,他身上总是罩着一层玻璃罩,行走在人群中也疏离得让人心惊。 他跟一个年轻男人走在一起,但不是先前在会展中心b区问她姓氏的那个花衬衫男人。 怎么这么快又换了个人? 他们像是在闲逛,顺便闲聊,走得很懒散。 饶束从来没认真思考过张修的身份背景,连模糊版本的也没想过,潜意识里只当他是个不好接近的少年。 但这会儿,饶束觉得有必要思考一下了。 为什么,他的同伴都不是同龄人?这不是很奇怪吗?那个年纪的男生,能跟其他年龄阶段的同性玩得来?很少吧。大家都是同龄人扎堆儿玩的,顶多差个两三岁,也很难看出年龄差异。而他与他的同伴,很有可能已经差了一个年轮了。 饶束想着这些想不明白的问题,悄悄随着他们的散步方向走去。 拐过喷泉水池,往林荫道去了。 大晚上的,散步散去林荫道做什么?不害怕树上突然掉下一条蛇或者毛毛虫什么的吗? 林荫道的行人并不多,彼此之间很容易发现对方。 饶束学着之前两次少年的样子,戴上卫衣连帽,试图不被注意到。 哦,下意识做出戴帽子这个动作后,饶束才恍然大悟般想到:也许,有没有可能,他总戴着帽子的原因,也是因为不想被注意到? 还没等她深入思索这个问题,前面那两人毫无预兆改变方向,直接就掉转头了。 饶束赶紧低下头,双手揣在卫衣口袋里,也立马转了个身,装作散步一样往回走。 但她很快反应过来,按照这样的走位,很容易把他们跟丢。 于是饶束停下来,往旁边的一棵大树挪,想等他们走过去之后再跟上去。 她从口袋里扯出耳机,塞上,拿着手机,假装低头找歌。 …「cultured my cure/ i tightly lock the door/ i try to catch my breath again」 「i hurt much more/ than anytime before/ i ha·ve no options left again」 「i don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第11节 「cuz inside i realize/ that i am the one confused 」 「i do not know what is worth fighting for/ or why i ha·ve to scream」 「but now i ha·ve some clarity to show you what i mean」… 5 充当一次过客。 倾听一次心跳。 见证一次扭曲。 理解一次黑暗。 很多年以后,饶束再次路过广州这条林荫道,再度回想谁的脸庞,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 该用什么去证明,在你孤傲伶仃的背影之下,我还看见了你一片空白的侧脸,铺天盖地的暗影潜伏在你脚下。 而我只是站在命运的旁边,与它一同沉默,沉默地看着你远去,从来未曾回头。 6 “先生。” 丁恪递了一瓶纯净水给张修,两人已经绕回餐厅停车场了。 “谢谢。”少年明眸浅笑,却没接那瓶水。 他今天各处反常,但又反常得不太明显,只在细节处隐晦传达,在每一次扬眉浅笑中惹人遐想。 他就像水晶琉璃灯,自身有一千面,便有一千种闪耀。 丁恪的职业素质再高,也架不住这谜一般的少年千百次闪耀。 “不喝?”丁恪晃了晃水瓶。 张修停下脚步,抬眼看着他,不说话,看到他懂为止。 或许有一瞬间,霓红灯闪之际,情思衍生之时,丁恪想抱住这少年。 不知道,没人知道,连张修也不知道,或许只有丁恪知道,到底有没有过,这样的冲动。 丁恪被他看得愣了很久,尔后才找回自己一贯的稳重形象。 他拧开瓶盖,递过去,“要这样?” “这么迟钝的助理大叔,我能不能要求退货?”张修开着玩笑,接了那瓶水。 “大叔……”丁恪咳了两声,“你明明知道我也是九零后。” “那对我来说还是大叔。” “好吧,先生。”这声“先生”就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 当少年喝水的时候,微仰着头,喉结弧度漂亮,缓慢滚动,一派优雅。 丁恪的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了。 而在他们身后不远处,另一个人却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喝水的人。 这是饶束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谈笑风生中的奴役与被奴役。 连,喝水,也可以由别人伺候到这般地步的吗? 如果不是很亲密的关系,那就是很迁就的包容;如果不是很迁就的包容,那就是很分明的尊卑。 饶束看不明白。 关于张修的很多东西,现在的她,都还看不明白,困惑得很。 她眼看着那个年轻男人走到车子旁边,先打开了后座的车门。 粤a08757的车牌号,饶束当然没忘记,这是上回在华南大桥违规停放的那辆车,接走少年的那辆车。而现在这个帮他打开车门的,应该也是那一晚的那个年轻男人。 果然,男人侧转身的时候,饶束就看清了他的样貌,的确是那个称呼张修为“先生”的男人。当时她还猜测过,那会不会是一个快车司机…… 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司机。 7 “司机叔叔还堵在高速么?” 张修往车子那边走去,顺口问了一句。 丁恪却不自觉皱了眉,“比你年纪大的,你都习惯叫他们‘叔叔’吗?以前倒不知道先生还有这个习惯。” 少年笑,眼里藏了促狭,“是啊,丁叔叔。” 他走到丁恪面前,说话之间不经意就吹出了一口凉气,清新好闻,拂过丁恪的脸颊。 少年弯着眸子问:“喜欢……我这样叫你吗?” 丁恪像是震惊了。 张修在感知,丁恪内心的涌动;在估测,丁恪眼里的自己传达了什么信息;在计算,丁恪对他所传达的信息会怎么反应。 偏偏笑得滴水不漏,尽管手指微微颤动。 他很清楚目前境况下,自己最大的胜算在哪里。但却依然不可避免感到反胃。 对自己感到反胃。 他想呕吐。 脑海里一遍一遍回响着一句话:张修,倘若现在就怕了,以后你又该如何? 路,还长着呢。 别怕。 8 他们挨得好近。饶束把自己的眉毛拧起来。 耳机里的音乐索然无味,她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年轻男人和少年那边。 饶束干脆关了手机上的音乐软件,把手机和耳机一起收进口袋。 再抬头看过去时,她发现张修已经不在车子旁边了,大概是坐进去了。 但车门没关上,那个年轻男人还扶着后座车门,略弯了腰,不知在同里面的少年讲什么。 饶束远远地看着,餐厅外的霓虹灯把城市夜幕下的一切都映衬得繁华又变幻。 9 丁恪弯着腰帮张修把水瓶盖拧上。 见少年靠着座位坐得随意,丁恪提醒:“先生,系好……” 一开嗓,才发现自己声音哑得不寻常。他沉着气,清嗓子。 “感冒了?”里面的人问。 丁恪一手撑在车门门框的上方,低着头看他,满脸写着千言万语,又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眯了眼,定定看着少年。 “怎么不说话?”座位上的人侧仰起头。 他挤出一句话:“先生觉得,我应该是怎么了?” 少年又笑,“那你觉得,我会怎么觉得?” 丁恪沉默,目光游移,始终绕不开那张嫩得完全担不起“先生”这一称谓的脸。 张修也不说话,眼睛与他对视,内心与自己对视。 tik tok,tik tok,tik tok… 他忽然抬起手,漂亮长指攥住丁恪西装外套下的衬衫衣领。 “丁恪。”这是张修第一次叫他的全名,也是最后一次。 丁恪撑着车门,气息变粗,喘出声音。 他看着少年薄唇开合,在问他: “你是想要保护我呢,还是想要我?” “……”丁恪的表情不断变幻,“先……” 衬衫衣领被人轻轻往里拉去,少年把他拉得更近,凑过来,在他耳边无声呼吸。 好闻的青柠味淹没了两个人,丁恪听见他说:“肯定一点告诉我好不好?不要让我乱猜。你知道,少年人,就爱胡思乱想。” 短短几秒内,丁恪的脑子可能转了八万圈,喘气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听得见。 “先生,你怎么……”丁恪可能语塞了,顺从本能,侧首,贪婪呼吸。 他看不见,交错在他肩侧的那张脸尽是讽刺和漠然;也不知道,攥着他衣领的白皙五指下一步要做什么。 丁恪抬起下巴,蹭过少年耳鬓的绒毛。伸手揽住他纤瘦的身,唇很快就要碰到他脸颊皮肤…… “你在对我做什么呢?” 熟悉的声音,语调却像是被冰冻了一样,与之前截然不同。 仿佛被一盆冷水泼了头,丁恪僵住,一动不敢动。 因为有枪口准确地抵在他心脏位置上。那把枪还是他自己的。 “抱?吻?”张修与他拉开距离,面无表情,长指隔着丁恪的一层外套口袋布料握住丁恪随身携带的手·枪,扣动扳机,枪口对着枪的主人。 “这样的心思,做我的助理?”他长腿一屈,膝盖顶在丁恪的小腹,听着丁恪短促的吸气。 伸出另一只手,张修从丁恪身上摸出手机,扔了出去,“告诉我,为什么,我没有直接调集人员的权限?嗯?” “你……你还小,我想要先生安心上学。”丁恪的语气凌乱得快要分裂了。 “你想要?” “……父亲也是这样想的。”丁恪是霍罗德的养子之一。 “是吗?他是这样想的,还是这样说出来过?” 丁恪说不出话来了。碍于心脏上的枪口,他不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