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979》 第001章 春天的故事 1979年,我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这个世界会有怎样的新奇或悲惨等着我,可有一首歌把这一年唱得很好,“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而带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对夫妻,他们根本养不起我,苦苦坚持了两年,终于决定把我送给了一个算命先生,娶不到老婆的穷算命老先生,或许在那一刻,我的命运被注定了,或者被命运玩弄…… 这是中国号称中国西南重镇的重庆,它曾有无比风光的历史,古代叫过一个名字--巴,与四川的蜀,常常被一起称之为巴蜀。 自刘备在白帝城托孤开始,古老的巴国变得越来越耀眼,一直到近代成为祖国西南耀眼的明星,大家叫它山城、雾都,老一辈人说重庆是九江合一江,多条大江汇聚到长江,涛涛长江从这里穿过,奔向东方。如此的大气磅礴,如此的明媚辉煌,可是我要很多年后才能熟悉它,我确实出生在重庆,可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重庆的边陲小镇,边陲小镇的农村。 山丘连着山丘,没有波澜壮阔的动容心魄,没有惊天动地的神秘传说,也没有激情澎湃的大江奔流;这是一块千万年平和的土地,如隐士般在中华五千年血雨腥风里安静从容,不曾驾驭乾坤名动天下,不曾达官显贵荣耀丘田;像随季节绽放的花、闻春风而发的草,在流年飞逝中千遍一律。是的,如此平凡的农村,平凡得在地图上找不到村庄的名字。 “算命吗?”我的养父站在街头巷口这样喊,或者是问,或者是等,这是他唯一掌握的一门谋生技能。 “算命吗?”多年以后,我也这样问,但我不喊,喊着算命太掉身价,但我会小声的问,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我唯一的谋生技能。 又过了些年,养父的优良传统“算命吗?”,这句问候被我抛弃了,不知道这算不算不孝,或者是不该忘记、甚至抛弃上一辈的“优良传统”。只因这时候,都是别人求着我:“有空吗?”而我会因上一辈的烙印,回答:“算命啊。” 变了一个字,语调也变了,我的命运也仿佛彻底变好了。而这个时候,我的养父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不然,他可以看到他给我这个儿子算的命准不准,当然,我的命运太过复杂,很难界定养父给我这个儿子算的命是否准确。 一九七九年,是一个极好的年头,我的祖国正在迈开大步向前走,好像所有的不幸与苦难都已结束,除了我的,因为我的苦难这时候才开始。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满神州大地”,很多文章都是这样形容这一年的, 那时我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肯定是不懂春风,也是不懂什么叫神州大地,可以肯定的是,我确实是春天来到这个世界的,算是春风吹来的吧,但春天很短暂。 春天当然自古以来没有变过长短,在这个时节,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开得特别艳丽,而直到我长大以后,还能听见油菜地里的那些浪漫故事,对于穷山沟,那些事情确实是最浪漫的事了,只是那些浪漫的事被别人说起时,是当笑话,当娱乐话题的。 春天,麦苗也特别的绿,长得像不成熟的韭菜,既不能包饺子填饱肚子,也没法成为浪漫爱情故事的孕育地,实在长得太矮了。麦地里会有人弯着腰在拔草,一直有人弯着腰拔杂草,那拔草的身影中就有我的母亲,甚至我在她肚子里闹腾时,她还弯着腰在拔草。 小时候的我常常想:“有那么多草需要拔吗?”难道不是因为想偷偷看隔壁地里摇动的油菜花?两块地里种的庄稼不同,能看到的却不只是庄稼不同,地里发生的故事也不同。而我以为,麦地是没有灵魂的,因为从来都没有浪漫故事发生在麦地里,就算是麦苗长高了,长成熟了,也不可能发生,因为麦穗像刺猬,谁也受不了。 油菜地就不一样了,从远处看,金黄黄的一片,像金子铺在大地上,金光闪闪。走近看,油菜梗光滑细腻,油菜叶一尘不染,油菜花芳香扑鼻,最主要的是油菜身材高挑而曼妙,能够隐藏很多私会的身影。记得小时候读到:“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句时,我总觉得写得不够真实,不应该是“人约油菜地”吗? 所以,油菜地是有丰富的灵魂的,不知道油菜地会不会看不起麦地,因为麦地里什么故事也没有,就像小时候村里孩子看不起我一样,我也像麦苗一样矮,因为矮,还带着麦穗一样的刺,总是让人不舒服。 直到我降生到这个世界,麦地才有了像样的故事,麦子地里生孩子当然是值得传扬的故事。 这是农村里春天的故事,而我也正好赶在春天的故事里降生。 我的养父常常埋怨:“小子,你的命不好算呐,你妈都没有记清楚你的具体时间。” 是的,我来到这个世界,只能确定年、月、日,没法确定时辰,那时贫穷的山沟里还很少见到手表,所以我一直没有考证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具体时间,为此,我常常忧虑,忧虑走进地狱那一天时,怎样回答自己去到世间最详细的起点;天堂?我想天堂我可能是去不了啦,因为我是个算命的,因为算命要说很多谎话,说了那么多谎话,还能进天堂吗? 后来我为了给自己算命精确一些,我去问了我的母亲,试图推算出具体时间。为了我的母亲不厌烦,去问她时,我会卖上两斤肉,这样,我的母亲愿意坐下来给我讲那些本以为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母亲在给我讲的时候,她会不停的去看挂在凹凸不平的石头墙上的肉,害怕我反悔似的,所以,母亲讲我的出生时,讲得特别详细,她可能觉得讲详细一些,我不好意思再把肉拿回去,虽然我早已申明那块肉是给她的。 母亲会从怀我的时候讲起:“唉!养不活,养不活还非得要,没办法,他不愿意结扎。”这好像是我必须要来到这个世界最充足的理由。 我会问:“不是那时计划生育搞得很严吗?” “是啊,很严啊,所以,家里的粮食、猪,都因为生你而被弄完了,跟抢人似的,却又不抢人,把你抢了去多好啊?也不会把你送给那个瞎子养,他们就抢猪、抢粮食。” 作为长在新中国,肩上曾围过红领巾的我,会纠正:“那不是抢,是抵罚款,违反了,不就是要受罚吗?” 母亲不会与我争辩,她认定那是抢,我也没法跟她争辩,因为我只想知道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准确时间。但是母亲的言语间,好像是我把家里的粮食和猪,这两样最宝贵的财产弄走了,因为她觉得,没有我的到来,那些抢粮抢猪的人也不会到来。 我知道粮食和猪对于那样的一个家庭的重要性,可我已经长大了,没法关心那些岁月的无情,甚至也没有对那时候曾满脸泪水,看着唯一的生命依靠被抢走的母亲做一丝安慰,事情已经过去了,难道要为此而报仇吗?我想知道我出生的具体时间。 母亲一番泪眼婆娑,一场无可奈何的哀叹,我必须忍受,必定是我想知道出生的具体时间,让她重新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或许母亲想让我知道她的艰难和伟大,在那样艰难的日子里,还给了我生命,我不能对生活有一丝一毫的怨恨,而我并没有,我在等着讲最重要的片段,甚至都已经准备好了笔记本,就像要为一个伟大的人做传,必需庄重的记下不知道准不准确的事迹。 终于该说生我的那天了,母亲抬头看看老屋檐,目光最后还是落在斑驳的地上,目光落下时,划过那块二斤的肉。 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母亲就醒了,说是我闹醒的,我不太相信我能起得那么早,因为我几乎是睡到太阳晒屁股,都还不愿意起床那种人。 低矮黑暗的屋里,还没透出一丝光亮,想点上油灯,又想着煤油不多了,要在最需要的时候用。父亲已经早早上山去了,上山干什么母亲没有说,应该是干农活,那么早的时候,虽然天空可能还只是鱼肚白,也只能是干农活,那么早,油菜地里应该露水还很重,虽是暮春时节,被那么重的露水弄湿了,肯定也很冷,所以那么早不会发生什么爱情故事,我在笔记本把“油菜”两个字叉掉,重新写上:生我那天,天刚蒙蒙亮,母亲醒来,父亲已经上山干农活去了。 怀孕的人饿得特别快,母亲醒来以后,也想吃点东西,因没有点煤油灯,只能蹑手蹑脚如小偷一般摸到厨房去,凭着不能挡风遮雨的厨房的味道,判断出灶堂里还没有生火,吃的肯定就没有。家里有唯一可以马上放心吃进嘴里的东西,要么喝一瓢缸里的井水,要么是吃一根生红薯,母亲说她摸了一根生红薯吃。我觉得母亲肯定隐瞒了喝缸里的水这一细节,必定是我出生这一天母亲的行动,我想知道得更详细一些,怀胎快要生育的人,根据那些简单神奇的生理卫生课上的知识,怀胎已经十月的人,睡一夜刚起来时一定口渴,口渴便要喝东西,唯一能喝的只有缸里的水,母亲听完我的分析,没有争辩,点点头:“那应该是喝了。” 这就对了,看在二斤肉的份上,我的分析是正确的。 上厕所肯定是必要的,这无需记录,然后,母亲小心翼翼划燃了珍贵的火柴,精确无误的点燃了一把干草,扔进灶堂里。随便说一下,灶是长条石加上不规则石头磊起来的那种,比现在野炊搭的灶专业不了许多,这样的灶不具有很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却能煮东西,就是这么神奇,但是需要人弯腰,撅起嘴,对着灶堂里不断的吹气,火才真正的燃得起来,母亲也是这样做的。 我想,如果那时候我真已经在她肚子里醒了,她压低腰往灶堂里吹气时,会不会造成我的压迫感,这没法给母亲分析,非要这么详细,她可能会把二斤肉取下来,然后如驱赶野狗一样赶走我。 点燃火,就有光了,在锅没有被烧烂以前,快速的勺两瓢水进锅里,二两米,一小竹筒就是二两米,早已测量好的工具。还要往锅里放五斤父亲上山前洗好的红薯,一起倒进锅里,只要坚持灶堂的火不熄灭,要不了多久,就能吃上每天三餐都一样的饭:红薯稀饭。这样挺好,不用思考早饭、午饭、晚饭该煮什么,只要每次一样就好,不过,想不一样也没有下锅的材料。 讲到这里,我打断了母亲,好像忽略了一些细节,故事主体虽然是说待产的孕妇,但周边的影像也不能小觑,我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呢?他们此刻在干嘛呢? 姐姐最大,起来了,也有些饿,她无论是想喝一瓢缸里的水,还是吃一个生红薯,这都是不被允许的。生水喝了拉肚子,拉肚子要吃药看医生,看医生是需要钱的,家里没钱,所以,不能喝生水。吃生红薯也是不允许的,红薯是家里共同财产,怎么能私自吃呢?母亲吃不一样,那是孕妇的特权,姐姐才六七岁,不可能怀孕,当然就没有单独吃生红薯的特权。 所以,姐姐便到灶堂前去烧火。 而我那两个一岁半的二哥,和三岁的大哥,他们此刻孩子床上,为避免“天亮了撒泡尿在床上”,母亲要去借着黎明前的一丝光亮把尿,虽然挺着大肚子蛮艰难的,但总比尿湿了床要晒稻草好一点。 床上铺的是稻草,稻草上一张竹编的席子,竹编的席子没法兜住尿,尿会打湿竹席下的稻草,稻草湿了会发霉,必须要弄出去晒,还得刚好有天气才行,这个过程肯定比把尿更复杂而艰难。把尿方便多了,尿地上就行,地是泥巴地,大地具有很好的吸收和消化能力,小孩子的尿不算难消化。农村里说童子尿能治病,这几乎是浪费珍贵药材的行为,但母亲顾不了这么多。 也有把尿不及时的时候,那就得晒稻草,免不了先听见打孩子的声音,紧接着是孩子的哭声,然后是母亲或者父亲抱着稻草往外走的埋怨声,就像交响乐,从序曲到高潮,必需有严格的递进关系,养成比较严谨而熟悉的流程。 把完大哥、二哥的尿,天已微微亮起来,屋里就能看得见了,而不需要点油灯。这是一种极其讲究的建筑,乱石头砌的墙上总是会有窟窿,这些窟窿既透气,还透光,要想节约环保,这样的建筑方式和风格是必须要坚守的。 屋里有光了,母亲便能正式开始一天的工作,有刚才那瓢井水,和孕妇特权才能吃的生红薯垫底,人显得非常精神,做起事来也呼呼生风。首先要砍猪草,就是把那些杂七杂八的植物砍断,再砍一些珍贵的红薯,放进一口大铁锅里,煮烂以后,就能解决猪的早餐问题,猪才能给家里增加财富,所以这是每天都要做的,如果不做,那就是跟钱过不去,跟钱过不去,人就活不下去。 但是,情况来了,这很重要,一个马上就要生孩子的母亲,挺着那么大肚子,要端起五六十斤重的猪食,这会不会不太可能,或者说会不会造成对孕妇或者未出生孩子的伤害?我的这次分析,母亲没有理会,说道:“我不端谁端?不吃饭吗?猪不用喂吗?” 我仔细想了想,看来这次分析是杞人忧天了,从她坚定的连续反问方式,母亲确实做了那些事情,而且没有发生危险,母亲以后的病痛,和我的性格养成等等,不知跟这有没有关系,我没有考证过,必定我还得先考证我出生的具体时间。 做完这些,父亲抗着锄头从山坡上回来了,身上虽然有被露水打湿,但一定没有钻进过油菜地,因为那样的话会湿透的,而且锄头上有新鲜的泥巴,味道也是新鲜的,以此证明他锄过地。 吃早餐,这是一天必须要做的,大瓦缸里泡着几十斤萝卜,这样大瓦缸有两三个,尽管如此的多,但萝卜还得精打细算,按人头分。咬一点,让嘴里有味道,然后大口的喝稀饭,不用质疑,肯定不是吃稀饭,是喝稀饭,所以吃早餐是呼呼的声响。 孩子不用喂,最小一岁半的二哥,生存欲望已经极其强烈,如果不用力喝稀饭,恐怕是难以活下去的,比他大的孩子那就喝得更猛烈,必定稀饭不多,慢了可能只能吃半饱。从小培养竞争意识,这是一种高瞻远瞩的思想。 喝稀饭时,孩子上身一般是穿了一件单衣服的,下身就没有任何遮挡了,也能便于撒尿,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能不说这样的考虑很完美,既凉快,又不用使用尿不湿,最主要还能让主要部位没有约束,自由健康生长。长大以后,当我躺在温柔乡里的红绡帐底时,女人能够心满意足、瞠目结舌的称赞我,跟这毫无约束、健康自由的生长发育有关系,因为我小时候也是这般成长。 吃完早饭,父亲扛着锄头上山,或者把缸里的水挑满再上山,尽管他老婆快要生了,他依然保持了自己辛勤劳动的固有节奏,这是一个有坚持的农民。他还是得上山,山上有做不完的农活,至于做什么,那就不细说了,有太多做的了,地里杂草得除吧?有的地也要挖啊,还得去田里呢,总之事情是做不完的。不能因为老婆快要生了,给自己找借口不上山,从这方面看,父亲算得上严于律己。 大姐要去上小学,她肯定是吃完早餐就飞了,留下来可没好事情,两个弟弟就得烦死人,所以嘛,谁生的,就谁管。 然后,母亲开始洗碗,喂猪,猪圈在几十米外,要提着或者端着几十斤猪食跑几趟,这种锻炼方式比健身房要有效很多。穿过高低不平的地面,准确无误把猪食倒进猪槽里,这一连贯而有极其讲究的锻炼过程,有健身房绝对达不到的效果,况且还不用花钱买月票、年票呐,每天必须要做,这是一种长年累月的锻炼,不是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为了祖国繁荣昌盛,孕妇怎么了?当然还是得做,尽管晚些时候,我就要出来了,依然无法阻止母亲每天固定不变的锻炼,这是穷人为了健康活着,而不得不坚持的信仰。 人的早餐吃了,猪的早餐也吃了,母亲看似可以暂时修息一会儿,有没有暂时休息一会儿,母亲说是没有的,还有两个儿子需要管教,怎么管教呢?用竹编的围栏,把孩子围在堂屋里,天气好的话,也可以围在院坝里,就像关鸡鸭那样,因为孩子的高度和鸡鸭差不多,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保护孩子是很重要的,祖国未来需要孩子去建设,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当然要围好,不然农村里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断送了这未来。 最小的也一岁多了,可以满地跑或者满地爬了,到这年纪,父母就默认孩子具备了基本的自我照料能力。当然,孩子也可以带到地里去,但孩子会危害到庄稼的安全,所以母亲选择用围栏关起来,自己上山去麦地里拔草。至于围栏里我的两个哥哥,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只是得在围栏以内自由选择,哭,或者笑,爬、走、跑、跳,都没有限制,这个围栏还是蛮大的,也是尊重孩子意愿的围栏,是自由的摇篮,哦,自由的围栏。 清晨的阳光洒满山岗,也照耀着每一块庄稼地,以及庄稼地里的每一个人,汗水滴进土地时,土地能感受到阳光的味道。 这是一个特别的早晨,或者上午,因为具体时间还没确定好,只能这么说,而且我马上要来到这个世界了,所以,这个早晨或者上午一定是特别的、美丽的,阳光一定是灿烂的,风一定是和煦的,天空一定是湛蓝的。 母亲走进麦地里,开始弯腰拔杂草,杂草的生命力比麦苗强,怎么也拔不光,所以得天天拔。拔下来的草也不能浪费,有的能喂猪,余下的要背回去晒干做燃料,农村真是样样都是宝啊,没有什么是无用的。 父亲应该也在不远处的地里,母亲说记不清楚了,这很可惜,在孕妇快要生产时,丈夫在哪里的问题被忽略了,让我的出生变得残缺,这可能就是我命运多舛的第一个原因。 如果父亲在不远处的地里,有没有与挺着大肚子,埋头拔草的母亲聊几句呢?聊什么呢?聊的话题有助于胎教吗?这些都没有考证了。 我想,我出生前的画面应该是这样的,清晨(或者上午),灿烂的阳光照耀着这个贫穷的小山坡,山坡上阶梯一般的地里是嫩绿的麦苗,也有金灿灿的油菜花,和煦的春风在山坡上游荡。一位怀胎十月的母亲,在湛蓝的天空下,时而弯腰把头埋进地里,时而站起来抹一把脸上的辛勤汗水,她心情非常好,因为猪已经喂好了,两个儿子也用围栏围起来了。贫瘠得如残垣断壁的家没什么好呆的,还是在这充满希望的庄稼地里更有幸福感,这位母亲为了生活的希望,也可能是为了胎教,教育即将要出生的孩子学会勤劳,学会热爱土地。 空气非常的新鲜,没有一点污染的味道,天空还应该有鸟儿在欢乐的歌唱,庄稼地外也应该是开满了各色野花,野花和油菜花地里,蝴蝶和蜜蜂应该是在翩翩起舞,也像勤劳的母亲一样勤劳,和煦的春风把母亲的汗水飘洒入土地,而母亲肚里的我正享受着这最后的胎教,我仿佛听见鸟儿欢乐的歌唱,也应该感受到了蜜蜂和蝴蝶的翩翩起舞,也感受到了明媚阳光的照耀,还有母亲幸福勤劳的笑脸,我必须得这样记录下来,必定是我自己要出生了。 突然,母亲感觉到肚子痛,因为已经生了三个孩子,经验是相当的丰富了,加上生活对母亲严格的摧残和锻炼,生孩子这事算不得大事,甚至比不上卖肥猪时那样的让人觉得幸福。必定猪是卖钱,生下孩子来是花钱。 母亲觉得我不太懂事,怎么能在劳作时乱动呢?可孩子在肚子里,还不能进行有效的打骂教育,只能坐在地里,休息一会儿,希望阵痛能快点结束,必定草还没拔完呢。 可是,阵痛没有结束,而且越来越严重,根据经验判断,应该是要生了,此时站起来是不行的了,虽然也听说有人站在地里,或者树下把孩子生下来了,但母亲没有站起来,已经生了几个的经验告诉她,站起来比坐在地里累。此刻,她强忍着剧痛,这剧痛应该与刽子手折磨英雄的先辈不相上下,甚至会更糟糕一些,母亲此刻应该想到了那些英雄的故事,因此身体里充满了力量,她威武不屈的展望四周庄稼地,激情高昂地呼喊着丈夫的名字。 呼喊声在山坡上盘旋,应该是和煦的春风把呼喊声传递到了丈夫的耳朵里,就是我父亲的耳朵里,他以矫健的步伐来到母亲身边时,母亲已经双手捧起孩子,孩子的脐带还连着母亲,此刻不知道有没有喊什么高大上的口号,母亲说不记得了,但是父亲手里的锄头对于脐带显得有些高射炮打蚊子,于是,跑回家里取来一把剪刀,几张破布,伴随着我的一声啼哭,山坡变得热闹很多了,洋溢着生命茁壮成长的气息,从此,麦子地里也有了故事。 所以我的小名叫:麦子,麦子地里生的嘛。 母亲说的后来怎么抱我回家,怎么清洗等等,我已经没有记录了,我在算我来到这个时间的精确时间,经过一番推算,我觉得,生我时应该是八点至九点之间,母亲没有反对,并且确认了:“应该是那个时候,因为你刚生下来,过来了一个邻村的人,我问了他几点了,他好像说八点,还是九点,反正差不多。” 那就是确定在八点或者九点,这一个小时范围是我需要追寻一生的时间,那个过路的邻村人死得太早,没法问他了。据说在山上看见人生孩子不吉利,不知他的早死与这有没有关系,他要是还活着,如果可以告诉我出生的具体时间,我可以免费给他算一次,告诉了我这么重大的信息,我应该可以给他算精确一点,精确到什么时候死,这样便可以提前准备。 暂时是没办法了,只能精确到这个时间,我收起笔记本,看来二斤猪肉没有白买,时间被缩小在一个范围,准确来说是辰时,虽然有可能过了九点,就是下一个时辰,我养父给我算命时,也是按辰时算的,早知这样,不用买二斤猪肉了。 我买二斤猪肉,去找母亲打听我出生的准确时间时,我是因为刚刚跟养父学算命,那年我十二岁,首先对自己的命感到特别好奇,所以去打听时间,主要是觉得自己的命不是那么的好,会不会是时间记错了,要是记错了的话,我的命算起来可能会更好一些。 我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时,那年我八岁,听见一个人骂我养父,在听到这骂声前,我还不知道他是养父,我一直以为他是母亲和父亲的双性合体,但是我叫他爸。 为什么骂起来,多半是因为对算的命不满意,我这算命的爸不如后来的我,他怎么算的就怎么说,不像我知道看人下菜,有些话不能说,说了会遭骂。养父当着面被人骂还是极少见的,背后有多少人骂过这也无所谓。 张寡妇是少有的算命算骂起来的,算命又不给钱,给几个鸡蛋,或者一筐红薯,或者什么也不给,但老是要找到家里来算命,主要是问她的白马王子什么时候上她的床,有时候也要求算算她还会有几个孩子。 我养父当然是如实告诉她:“你的八字中印星官杀太重,地支伤官,宫遭三刑,嫁谁谁死,张幺妹,你还是别嫁了。”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养父觊觎张寡妇,甚至他们在油菜花正艳时,也曾有过浪漫的时候。 八岁的我已经很机灵了,听见那个妇女骂:“你这个瞎子五保户,活该断子绝孙。”当我听到句时,我是准备冲出去拼命的,我虽然小,但是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怎么会断子绝孙呢?我不是爸的儿子吗?难道你这样骂,不是要咒我早死,长不大吗? 好在瘦小苦干的我没有冲出去,要是真冲出去,可能真的把自己小命送了,只用透过门缝,我能看是张寡妇,我认得她,像头膘肥体壮的大肥猪,我怎么能是大肥猪的对手呢。她骂的其它的我记不住了,但是我听见她说:“你的儿子谁不知道是李文白家的老四,你也姓李,就能当是自己儿子吗?不要脸,狗日的李瞎子……”李瞎子也可能带着笑容回一句:“我日你……” 我当时脑袋是嗡嗡的响,看着养父没有反对,一声不吭,我知道,张寡妇骂的可能是实情。别人骂他时,他从不反骂回去,因为他早把对方的命算过了,没有必要骂,什么时候死在那摆着呢。 我亲生父亲李文白,我养父也姓李,大家叫他李瞎子,以至于忘记了他的全名,我知道,叫李阔。他并不全瞎,能看见一些,但出去算命时是装着全瞎的,我自小就牵着他到处走,他像真全瞎一样跟在我身后,回到家里时才会脱下这伪装来。 第002章兄弟相见 当我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的时候,我曾去问他们:“当初为什么生我?” 我这样问,不是因为对生活的怨恨,那时还是懵懂无知的年纪,就是想问问,大千世界人那么多,我为何生在这个地方,严格来讲,是一个很穷的地方,或许我想知道人出生在穷地方还是富地方,这有什么道理呢? 我也不是嫌弃养父李瞎子,据我当时的可靠消息,跟着李瞎子,比在李文白家日子好,起码吃的好一些,稀饭里米和红薯的比例中,米的占比还是大很多。 所以我不是要离开养父李阔,想回亲生父母的家,我那时想的是,那家愿意给好一点的吃的养我,我就给谁做儿子,李瞎子比亲生父母家吃得好一些,当然是留在李瞎子家啰,没有吃得更好的家庭来要我,要不然,以我当时的想法,我可以毅然决然的离开李瞎子的。 我去问为什么要生我这样的问题,当时主要是想知道为什么生了却要送人。 母亲的回答是:“怀上了,就生呗!”语气平淡,没有感慨,没有无奈。 当我再继续问时,他们语调会发生变化,显得极其的不耐烦:“滚,问你现在的爸去,他不是算命的吗?”这极其不耐烦的样子,好像是怨恨我,怨恨我的养父,怨恨生孩子。 此后的所有日子,我都在找寻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理论依据,或者说是依照什么道理会出生在穷山沟里,为什么很多人都不是,当然,也有很多和我相似的。 人的出生,有那么多种可能,为何我是最艰难的一种可能呢?直到我也学会算命时,我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我的养父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道理,一句话:“命中注定。” 至于我为什么会被当着一次算命的钱,抵给李瞎子,这并不难弄清楚。 山里开始土地承包制,土地又回到了人民手中,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年头,只是我的父母还是没有饱饭吃,要不然,两岁时,不会把我送给李瞎子,这就是把我送给李瞎子李阔的理由,这理由我觉得能接受,并且是很有智慧的人才能想的出来的办法。自己家生了孩子没饱饭吃,李瞎子一个人,吃的东西多一些,为何不派一个人过去李瞎子家吃呢?为何是我,不是哥哥姐姐,可能主要是当时我年纪最小,因为年纪小,心灵最纯真,心灵最纯真的人才能把这任务得完美一些。 自小长大,一直到李瞎子去世时,我都潜伏得很好,没有暴露当初派我去李瞎子家吃东西的意图。 按理来说,土地又回到了人民手中,怎么会吃不饱呢?这道理也不难弄清楚。家里孩子多,也不是很多,打麻将也刚好只够一桌,连个端茶倒水的都还没有,要是斗地主,倒是多出一个去端茶倒水。 如果我没有送给李瞎子,我的前面有一个姐姐,两个哥哥,我是老四。 把我送人,家里生活会好一些吗?要是这样,我也算自小就为家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看着又像不是,因为后来这家里又有了老五,当然,那时我已经不在这个家庭了,老五顶替了我曾经作为老四的名次。很多年以后,老四又甘愿降一名,他做老五,我继续回到名次排列中,那是他找我算命的时候,他叫我四哥。那时的他已经混得人模狗样,还脸笑得如开烂的花一样叫我四哥,是因为我已经算是算命这行业里的名人,找我算命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出生这一年,计划生育的宣传正如火如荼,村里村外鸡飞狗跳,我的养父告诉我:“你算命好的了,多少人还没看见这个世界,就被强制流掉了。”要照这么说来,我是幸运的吗? 李瞎子和李文白是同宗远亲,两人的村相挨着,那时的李瞎子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日子反而比村里一般人过得还要好一些,据李瞎子讲,有一天,我的母亲揣着四个鸡蛋去找的她。 养父李瞎子每次说到我的生母时,都会感叹几句:“皮包骨,绝对的皮包骨,就像一张人皮绷在骷髅上。” 李瞎子说,当看到我的母亲把四个鸡蛋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差点激动得流泪了,要知道,四个鸡蛋对于我的生母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小时候李瞎子每一星期给我打一回牙祭,就是一个鸡蛋,每次他都会说:“慢点吃,鸡蛋可是一个好东西,你可知道,李文白家的孩子有多可怜,一年吃两个鸡蛋,一个是过年,一个是生日,哪有你这么好命的。” 我的生母带着四个鸡蛋的重礼找到李瞎子,当时是对生活彻底绝望了,就像一个深陷泥潭的人,又看不到任何希望,而算命,变成死前的一个微笑。 李瞎子说,我母亲那次去找他算命时,他骗了我的母亲,“不骗不行了,我要说一点不好的话,我都担心你妈走不到家都会跳崖死了。” 我的生母把鸡蛋放在李瞎子面前的桌子上,开门见山的说:“李瞎子,我们可是亲戚,亲戚面前别骗人,我知道,你不是真瞎子。” “是,大嫂子,亲戚面前不骗人,你要给谁算命?” “给我自己,你给算算,我这辈子还要遭多少苦。” 李瞎子要了我母亲的生辰八字,一番盘算后说:“大嫂子,你这是先苦后甜的命,晚年享福啊!只不过呢,你家老四克父母,要是把老四送了别人,日子还能好得快一些。” 我的母亲是绝望中,从李瞎子话里看见一线曙光的人,没经过什么讨价还价、依依不舍、母子难离等等这些矫情片段,我的母亲义不容辞的把我送给了李瞎子,临走时,只对李瞎子说:“李瞎子,我是真养不活了,你无儿无女,一个瞎子也难有老婆,孩子跟了你,别让他受委屈,将来还能给你送终。” 自我后来知道自己亲手父母是谁时,李瞎子一点也不担心我会跑回原来的家,用李瞎子的话说:“别闹,有本事你就回去,我也不拦你,我保证,你到李文白家的灶屋闻一闻,你就得回来。” 我曾倔强的不相信,回去后才明白李瞎子的高瞻远瞩,那个灶屋里一点油气味都没有,锅碗瓢盆一个月不洗,也见不到半点油沫子,比山垭口的那个土庙还素净。 我回去时,是暑假的一个傍晚时分,看到我的三个兄弟摇晃着大脑袋,瘦骨嶙峋的看着我,赤裸着又黑又瘦的身体,坐在金黄苞谷堆里,正在地上搓苞谷棒子,黑色的苞谷须粘在撒尿的小家伙上,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 他们看到我时,他们显得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二哥说:“李麦子,回来干嘛?”然后继续搓苞谷,就是把玉米粒一粒一粒分离下来。 那是一排石头砌起来的四间瓦房,搓苞谷的地方是最敞亮的一间,屋里摆着一张四方大木桌,这是一眼能看到的唯一家具,最耀眼的当属屋里后面墙上的神龛,所为神龛,就是这墙的中心上方贴有一方红纸,红色已经退色得有些发白,纸的中央写着:天地君亲师位,这几个字却是深黑色。 在这个红旗招展、日新月异的年代里,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神龛贴纸,家徒四壁的屋里供着天地君亲师位,长大以后我才开始想,穷成那个样子,供天地亲可以理解,供什么“君”呢?上学的钱都没有,学校收费那么贵,为何还要供奉“师”呢?我跟着养父进城里去给人家算命时,却从不见城里人家供这神龛,而城里人又比供奉这神龛的农村人富裕,可见是供错了对象,所以穷。 炎炎烈日把屋顶的黑瓦晒得滚烫,屋里透着一股热气,不着一丝的坐在屋里的泥巴地上,倒是显得凉快一些,而我比那三个兄弟好一点,穿了一条有些大的短裤,短裤是李瞎子穿废的长裤改的,纵然如此,也比我的三个兄弟身上多了一件财产。 我那时与我面前的三个兄弟比,顿时觉得自己像一个富二代,非常不屑一顾的说:“我从来不用搓苞谷。” 估计是三个兄弟搓苞谷的任务很紧迫,根本无暇理我,我自己转了一圈,所有锅盖坛子都揭开看了看,我当时只感觉到了李瞎子家确实是富贵逼人,我一点要留下来的念想都没有,但凡能找到一滴油水气,我可能就不回李瞎子家了。 我的三个兄弟见我蹲下去帮他们搓苞谷时,他们终于显露出难得的亲情,二哥李木说:“李麦,你听说过吗?你是我们家老四,你克父母,所以才跟了李瞎子。” 三哥李水说:“李麦,你现在老四的位置也没有了,我们家早就有老四了。” 那个顶了我位置的小家伙抬起脸来,脸上斑驳得像一堵脱了灰的墙一样脏,却神采奕奕的对我笑了笑:“我是老四。” 我的心里一阵紧,手上不由自主的快搓了几下,估计他们三个以为我是要拼命帮他们搓苞谷,都高兴起来了。二哥年纪最大,得有十一岁了,边用力搓苞谷边说道:“麦子,有空回来耍耍嘛,我们还是兄弟。” 我仔细数了数:“不对啊,还差一个。” 老二说:“李敏山上割草。” 李敏就是家里老大,姐姐,我从山坡上下来时,确实看见一个瘦小苦干的小姑娘在割草,她当时也看见我了,只是我们都没有说话,听老二一说,我想起来,那个割草的小女子应该就是我大姐了。 家徒四壁、身无一丝,坐在黄金颜色的苞谷堆里的四个亲兄弟,一时时之间很是欢乐,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自家泡的薄荷水是随便喝的。 可能大家年纪都不大,又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显得很是亲近,李木说:“你跑回来,李瞎子不打你吗?” 我记得,我当时非常骄傲的说:“他李瞎子敢,他要敢打我是我就不给他当儿子。” 我看见我的三个兄弟很是羡慕我,那羡慕的眼神应该是真诚的,手上搓苞谷的速度一刻也没减慢。 我当时提议:“亲兄弟相见,怎么也得好好耍一回,评书里三国演义中结拜的兄弟还喝一场酒呢,酒肉我们没有,天这么热,去水库里耍一回,凉快凉快,亲兄弟难道比不上结拜的吗?” 小时候的夏天,跳到水库里是最好的纳凉方式,水库里淹死过纳凉的孩子,但依然没有人关心。 顶了我位置的老四看着我:“什么是三国演义?” 我说:“收音机里听的,古代的。” 李水说:“收音机里有没有说,古代人搓苞谷吗?” 我摔了手里的苞谷,站起来:“去不去?” 好像他们对这兄弟的情义又开始怀疑了,李木说:“你快回去吧,李瞎子要知道你跑了回来,你今天肯定挨打。”这种非常坚决判定我要挨打的语气,应该是来自他们的经验判断,他们没学过算命,不然怎么能那样肯定我要挨打呢? 李木可能想起了我刚才的神气样,又问道:“李瞎子真不打你吗?” “不打,顶天了吼两句。” 李水这时表现出了亲兄弟的豪情:“李瞎子要是打你,你来叫我们,我们一起打他。” 我说:“那你们挨打吗?” 李木说:“这不一样,我们的父母是亲生父母,李瞎子是捡了便宜,怎么还敢打人呢。” 李木显示了他文化比我们高一些,依他兄弟的判断,自己生的自己可以打,打死也是可以的。 李木那个时候已经是读小学了,我也在读小学,他高几个年级,放学回家时也经常遇见,只是好像没说过话。据后来他们说,他们一直知道我是他们的亲兄弟,正因为如此,故意没跟我说话。 我觉得这兄弟还是珍贵的,因为从这天起,我们可以正常来往了,李瞎子也不干涉,这一点,我长大后也很佩服李瞎子的肚量,或许是我一直叫李瞎子“爸”的原因。 搓了没几根苞谷,等我肚子开始叫唤的时候,我飞快的跑回了李瞎子的家,喊了声:“爸,饭做好了吗?”我已问道一阵李文白家闻不到的香味。 李瞎子神器的从灶堂里掏出一个灰团,在地上拍几下,打开一层芭蕉叶:“自己打开吧,给你烧了一条鱼。” 那一刻,我看着李瞎子稳坐泰山的模样,气定神闲地说道:“我就说你要回来嘛,麦子,做我儿子亏吗?” 现在想起那在灶堂子里烧熟的鱼,都还催延三尺,吃着香喷喷的烤鱼,我觉得李瞎子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父亲。 第003章那一条路挨打 等我长大以后才发觉,李瞎子家并不好,可以说也很穷,只是跟李文白比要好一点,这个好一点可以有几个数据进行对比。 第一个是吃鸡蛋的次数,李文白家的孩子一年吃两个鸡蛋,李瞎子家可以一星期吃一个鸡蛋,在吃鸡蛋的数量上李瞎子家与李文白家不是一个量级,而且有时候还能偷吃一次两次的。 李瞎子家只有我一个孩子,李文白家四个孩子,每人一个鸡蛋的话,一次就要吃掉四个鸡蛋,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第二是吃肉的次数,李瞎子家每月是可以吃上几次肉的,吃肉的频率取决于算命的生意好坏,但总能吃上几次,特别是张寡妇每次来,一定有肉吃。张寡妇每次都和李瞎子躲在房间里算命,算命时与给别人算命的动静又大不一样,除了床晃动的声音,还伴随着张寡妇痛苦的呻吟,每当张寡妇算命走了,李瞎子都会对我说:“麦子,别给别人说张寡妇来过,爸明天给你做肉吃。” 小时候,我是很喜欢张寡妇来家里算命的,看到腰连着屁股的张寡妇,就像闻到了肉的香味。 有时候李瞎子说:“麦子,你家里待着,千万别乱跑,我去给张寡妇家算命。” 这个时候我会有些失落,为了弥补我的失落,只好偷一个鸡蛋吃,只要是这个时候偷鸡蛋吃,李瞎子从来是假装不知道。 肉是花钱买的,鸡蛋是自己家鸡生的蛋,可自己家几个鸡生的蛋也不能随便吃,农村能换到现钱的机会不多,但买东西是需要现钱的,读书也是需要现钱的,那时可没有义务教育,读书所需要的现钱是家里最大的开支,有时候学校、老师还要骗一些,读一年的书,需要几头肥猪的钱,所以很多孩子选择不读书,或者家里儿子读书,女儿不读书。李文白家虽穷,他家女儿也享受着与儿子平等的待遇,这在村里是少有的。 第三是吃米饭和吃红薯的比例,李瞎子家红薯吃得很少,李文白家几乎都是吃红薯,吃米的比例很少。红薯产量极高,廉价不值钱,主要用来喂猪,人吃久了,痨肠剐肚的,人都吃成红薯的颜色了。 还有就是吃面、炒菜、水果、糖的次数,李文白家也是极少的。 小时候我会觉得李瞎子家很富裕,主要是从吃什么的指标上与李文白家进行对比,而我依然是个面黄肌瘦的孩子,身高比正常同龄的孩子要矮,好在后来猛长了两年。 知道我的亲手父母是谁时,我正读小学二年级,镇里唯一的一所镇小学里上学,这已经很奢侈了,很多孩子只能在村里那种小学里上学。小时候我觉得很奇怪,李文白家是最穷的,但他家的孩子都在镇上小学读书,这也使得李文白家后来成为镇里的第一豪门不无关系。 李瞎子也不计较我往亲生父母家跑,从前我上学他老是担心,需要托付同村一起去镇上上学孩子的父母帮忙送送,我知道我有姐姐哥哥弟弟时,便同他们一起去镇上小学,就是隔壁村,离得近,每次在两村共同通往镇上唯一的路上等就可以了。 从村里走到镇上小学,八里地,早上八里地,晚上八里地,必须得步行去,这对于农村人来说不算远,还有更远的,也得靠两脚走,不管刮风下雨、雷暴天气、大雪大雾,都得走着去,假期除外,一周六天,一天也不能耽搁。 我是夏秋两季没鞋子穿,李文白家是春夏秋,加上半个冬天都没鞋子穿,就那样赤脚去上学,当然,这并不是什么特权,赤脚上学的孩子还有一小部分,而我也是这一小部分,所以,日子没法跟别人家比,只能跟李文白家比才能显得富裕。 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条路,能有那条通往镇上的路,在我们几个孩子心目中的地位。小学走了六年,初中走了三年,早晚都要走一次,走多了,哪里有棵树,哪里会拐弯,哪一段比较硌脚,哪一段雨天比较滑,心中十分了然。 直到后来长大有钱了,我们都开着车回去时,还会去走一走那条路,但已经无法忍受赤脚走路的痛了。 小时候最讨厌下雨天,无论怎样小心,卷起裤脚走路,走到学校时,裤子基本湿透了,用一天的时间用身体把裤子温干,到晚上放学时回到家,又基本湿透,很是奇怪,没有得风湿关节炎。 而我走那条路的时间比李文白家的孩子又多很多,在寒暑两假期,只要是赶集天,我会在前面牵着李瞎子去集市上摆摊算命,其实不用我牵,李瞎子也能自己去,儿子不能白养,不是吗?所以寒暑两假是需要牵着李瞎子走那条路的,我那时也很喜欢走那条路,因为路上能看到很多屁股,各种形状的屁股,看多了,发现张寡妇的屁股还算是美的。 有一次在家里,我盯着张寡妇的屁股看了良久,说:“你屁股还算好看。” 张寡妇逗我:“麦子,我只有屁股好看吗?” 她看到我猛的点了几下头,指着李瞎子说:“孩子随你,小小年纪就不是个正经人。” 长大以后,我也觉得自己从来不是一个正经人,但看到了更多的屁股,却常常会想我张寡妇的屁股,主要还是张寡妇的屁股有肉的香味。 那条路是我们几个兄弟姊妹人生走过最多的一条路,没有之一,那是一条伴随童年时光、少年时光的路,人生最天真无邪的时候都给了那条土泥巴路,好像人生的所有纯真都给了那条路,以至于长大以后,再也无法给任何一条路纯真,因为纯真已经被那条路耗尽了。 十岁开始,李瞎子教我算命,当然是从最简单的背诵开始,背诵生辰八字相关的那些顺口溜,跟小时候课文里的唐诗宋词差不多,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必须得背。长大以后才明白,背的那些很有用,特别是在恋爱方面,绝对会后悔小时候背少了,而李瞎子教我背的,成为我一生谋生的手段。 自我知道亲生父母是李文白和陶春兰时,我开始熟悉他们,反正李瞎子也不计较,李瞎子只要求我每天必须回家。李文白看到我很少说话,就跟假装没看到一样,陶春兰每次都显得很高兴,会经常捏一捏我的肩膀或者手,并伴随着感叹:“不错,长了点肉了。”“头发黑一点了。” 陶春兰对我说得最多的是:“麦子,你要记住,千万要读书,什么都听李瞎子的,但他要不准你上学,你来告诉我。” 每次陶春兰这样叮嘱我时,李文白听见了总会伴随一声叹息,有时候还会说上一句:“管那么多干什么?现在是人家的儿子,读不读书李瞎子说了算,真是闲得慌!” 而每当李文白这样说的时候,我能看到陶春兰眼里蕴含起泪水,却不见她的泪水滴下来。 李文白的无情不只是对我,在打孩子上,李文白也是一把好手。陶春兰骂他时,他像一个傻子,装着没听见,口里哼着歌,显得无比的快活,就像陶春兰的骂声是协奏曲一般,而他又并不是真有这样的修为。被骂了,气总得找个地方出,他觉得打自己的孩子总是不犯法的,也确实没有关,要打孩子,借口总是会有的,就算没有,打一顿也是教育孩子,起码李文白觉得是这样。 长大以后,我曾问李文白,为何那样打孩子?这时候,李文白又像一个傻子,什么话都不说的傻子。 两个村挨着,山上云淡风轻,大声一点的骂声很远都能听见,去陶春兰家次数多了,基本上可以判定李文白什么时候会打孩子。 傍晚时分,我又借故铅笔没有了,去找那三兄弟借一借,李瞎子知道我爱跑,随便我用什么借口。刚到李文白家后面的山坡时,听见陶春兰在骂李文白,骂得很大声,李文白挑着粪桶自顾往家走。我好奇的远远跟在李文白后面,可能是粪桶太臭了,也可能是根据经验,想看热闹。 李文白在快到家时,折断一根柏树丫,把叉得太开的部分折掉,拿在手上,对着地上试了试手感,对这根一米多长、两根手指头粗的柏树枝很是满意,口里哼着小调,挑着的空粪桶在空中跟着节奏摇摆,显得非常和谐。 果然,我还没下去,就听见李木首先撕心裂肺的嚎哭起来了,接着是李敏,然后是李水,最后是顶替我位置的老四李余。 柏树枝韧性极好,农村到处都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是打孩子的最佳材料,而且打起来特别的痛,就像小钢条抽在身上,一抽一条血痕,并伴随着嚎哭声。 李敏的哭声是比较尖而音高,李木的哭声气势最宏伟,大有震颤山河之势,李水的哭声与李木类似,李余的哭声少而小,可能是应和了那句话:“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 我在一旁单独统计过,李敏的嚎叫次数和时间的长短与李水差不多,李余当然是最少,而李木的嚎叫时间特别长,次数也最多。我不知道李文白是依照什么定律的排列方式,轮流打这四个孩子,总之,那此起彼伏的嚎哭可能让他特别解气,因该是释放了生活中所有的无奈和贫穷感。 李文白每次打起孩子来,有一种不挥洒够不爽的感觉,必须得打出气势,让自己有酣畅淋漓的疲惫感才会罢手,有时候中途需要更换好几次柏树枝,或者手臂粗的棍子,有时候准备充足,有时候准备不充足,就当给嚎哭的孩子中途休息,他找到手感好的再继续打。 可以是追着打,孩子哪里跑得过大人啊?也可以是一手拎着头发或者脖子打,也可以是一脚用力踩着打。可能是边骂边打,也可能是焖着一直打,还可能是不停的换着手打,总之,每一场打孩子,李文白都是非常认真的,绝不会点到为止,那种气吞山河的气势,汹涌磅礴的勇武,也只有在打孩子时能见得到,其他时候都是一个窝囊废。 李文白打孩子的时候,非常沉浸其中,只有这个时候,陶春兰管不了李文白。大多时候,陶春兰知道李文白是打给自己看,而陶春兰大多时候也是采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战术对付李文白,你打给我看,我就打给你看。 作为母亲的陶春兰开始时会下手轻一些,这种让人血脉喷张的事很难控制,打着打着容易兴奋,于是也下狠劲打。李文白打李敏时,陶春兰打李余,李文白换了李木继续狠打,陶春兰就换了李水继续狠打,然后再交换打一轮,什么时候停,主要看那天的体力好不好,实在累了中途休息片刻,趁热继续打。 我常常想,孩子挨打的时候,心应该是一片死寂的,不然何以应付得了这样的父母。长大以后,看着我的兄弟们百折不挠、阴险狠毒时,我明白小时候挨的打是真的有用的,那么小就开始经历和锻炼,长大后当然能比别人更运用自如,所以才一个个成为出类拔萃的人。 我也经常见到李文白单独打李敏,或者单独打李木,最多的是单独打李木,可能是李木的嚎哭声特别响亮,更能有证明自己体力的说服力。单独打一个时,姿势可以不断的变换,更有一种畅快淋漓之感,显得更加的专注,可能因为不用老是换来换去,持续性也比较好。 那种哭声,我很多年后依然记得,就像杀猪时那样的撕心裂肺的猪叫声,长大以后就很少听见了,记得有一次在派出所听见过,那一刻觉得非常熟悉,当时还纳闷:“难道警察在派出所里打自己儿子,像李文白那样打?”从这方面看来,李文白应该去当警察。 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不让警察刑讯逼供了,而此时,李文白也正好老了,他再也打不了任何人了,所以显得特别的阴郁了。 第004章沉重的负担 在挨打这件事情上,我几乎没有跟我的一母同胞们讨论过,小时候没有,那时不愿说别人的伤心事,长大后也很少,必定没有打死,也没有打残,现在一个个都活得好好的,没必要讨论。 每当听到那撕心裂肺、此起彼伏的哭叫声,都都非常感激我没有生活在那个家里,由衷的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被母亲送给李瞎子。每次听过、看过那惨不忍睹、惨不忍听的场面,我回去叫李瞎子“爸”的次数就特别勤,以至于李瞎子觉得我这个保养的儿子非常的亲,常常用极其温暖而满意的眼神看着我,他一定在想:“这个儿子没白养,喊“爸”喊得这样真诚。” 李瞎子的家比较简单,两通正屋,共三间房,一间堂屋,小时候我以为主要是用来贴“天地君亲师位”的,两间睡房,小时候我常常是要跟着李瞎子睡的,但是还是准备了两间睡房,他一间我一间,我看主要是方便张寡妇来。两通偏屋,一通用来放杂物,家伙什,一间是厨房和放柴火,另有两间更简陋的矮屋,那是鸡的房间,有些年也养猪。 李瞎子没有兄弟姊妹,父母早就死了,以他的话说:“我命不好,克死了你爷爷婆婆。” 没有多余亲人的李瞎子,生活显得更清爽简单,交心的朋友也可能只得张寡妇一人,为什么没有把张寡妇娶过门,直到我长大以后,李瞎子才说张寡妇不愿嫁给一个瞎子,说出去丢人。 李瞎子也不种田种地,只在家门前随意种一点菜,主要是眼睛不好使,不种田种地,家里少很多农活,我的童年也比李文白家的孩子轻松很多。 李文白家的孩子很少有空闲的时候,以至于影响了我和他们的玩耍,小时候还是觉得亲兄弟一起好玩,也因为李瞎子家比李文白家生活好一点,玩起来比较有尊严感,我为了使我不孤独,常常是帮着李文白家的孩子干活,就为呆在一起热闹些。 好像他们家老是没有柴火烧,只要是天晴,早晚一定要割草,甚至有的草还长出不久,也割回去,晒干后当柴火烧。当然,割草的不只他们一家,像他们那么频繁,那么大需求的没有第二家。 经过人口急剧膨胀的年月,村里的人口特别的稠密,人均拥有的资源少得不能再少了,只够勉强活命。经过了大炼钢铁,山坡上的树没几根了,剩下的也都还是些小树,没钱买煤炭烧的人家,就只能割草当柴火,李文白家当然是买不起煤炭的。 都是陶春兰带着四个孩子一起割草,而我常常会跟着去帮忙,主要是看着,或者没话找话说,长大以后,根本不记得那时说了什么话,反正几个孩子就是有说不完的话。 除了割草,做得最多的是掏蜗牛了,李文白家养了几十个鸭子,舍不得拿粮食喂,只好让孩子抓蜗牛回去喂。春夏里,几个没有穿裤子的孩子,手里拖着一条麻袋,满山遍野的捡,满山遍野的掏,蜗牛几十斤几十斤的扛回去。 总之,李文白家的孩子有干不完的活,不论春夏秋冬,都有活可干,也连带我的童年少了很多乐趣。 在初中毕业以前,我和这几个一母同胞是一起长大的,几乎天天都得见面,仿佛我没有被送给别人,只是吃的是别家的饭,睡在别人家里。 初中毕业以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有那么好几年彻底分开了,彼此都见不到。 我初中毕业以后,再不上学了,上学也确实是一个累人的活,不上就不上了,李瞎子开始专心教我算命这门古老的技术。而此时,大姐李敏已经从职高毕业出去打工,李木、李水在继续读高中,李余还在读初中,我的生母陶春兰也在这一年,跟着同村的人出去打工了,李文白家里一下少了两口人。 没有陶春兰出去打工,李木、李水、李余就没钱上学,李文白除了打孩子厉害,为人也老实勤劳,其他方面是比较窝囊的一个人,家里的一切全靠雷厉风行的陶春兰支持着。 我一直认为,那时的老实勤劳并不是因为人品好,因为不那样做,根本活不下去,饿就得饿死,处于本能,不干不行。 陶春兰出去打工前,又一次到李瞎子家里来,长大以后我明白,陶春兰来,算出门去的吉凶是其次,主要是来跟我这个抱养出去的儿子道别,但那时的我不懂得这份母爱。那时的我不懂得陶春兰出去打工,是不用找李瞎子算吉凶的,因为她家里已经负债累累,再也借不到一分钱了,只能出去打工才有活路,孩子才能上学。 穷人家的人命贱,极少得病,最多也就是感冒,真得了大病,也不会去治,在家等着死就行了,我们同村就有一个人,肚子痛,去镇上医院检查,是胆结石,必须开刀,需要两千元钱,没钱,只好在家里叫唤了几天,活活痛死了。长大以后回想起这些,才明白,人出生在什么环境里,几乎是注定了一生的命运,根本就不用找李瞎子算。 在极度的省吃俭用的情况下,又还三百六十五天没日没夜的全家劳作,而几个孩子的学费,就能耗尽了一家人的财富,这可能是今天无法理解的,而在那个祖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年月里,李文白家就是这样,陶春兰和李文白必须得出去一个打工,一个留在家里。 等我女人问我可不可以要孩子时,突然害怕养孩子需要付出的强大代价,想来就是被那样的记忆笼罩了。 陶春兰是一个极度节约,又非常勤劳、爱家的人,做事严谨而有条理,仿佛天生就带着逻辑学,虽然她只读过小学二年级,字也不认识几个。 陶春兰出去打工挣钱,坚持把挣来的钱给孩子读书,彻底改变了孩子的命运,而她打工的十五年里,与李文白没见过几次面,因为回家的车票难买、车票费贵,陶春兰舍不得。 陶春兰四十岁那年离开家乡,回到家乡时已经五十五岁,十五年后,孩子们出息了,她陶春兰再也不用打工了,回到那个原来的家时,却发现原来那个老实勤劳的李文白,与邻家儿媳妇罗元梅搞在了一起,并且还把寄回家的钱给了些给这个女人,陶春兰怒不可解,这是后话。 我清楚的记得,陶春兰出去那一年,我刚好初中毕业,正式跟着李瞎子学算命,所以陶春兰来算命时,李瞎子让我在旁边听着,而我看到陶春兰一直看我,似乎对李瞎子算的那些根本不在乎,李瞎子眼力不好,看不见陶春兰这些表现。 本是远房亲戚,又抱养了我这个极不正经的儿子,见了面,当然不用像其他人那样急着算命,大多数时候,来家里算命的,李瞎子都要先与他聊一会儿,要是我在家,还会让我倒上一杯廉价的茶水。 陶春兰出去打工前来这一次,正是暑假,我已经初中毕业了,决定不再上学,她接过茶水,听李瞎子说了我的打算,长长叹了一口气,重复的问我:“你真不想上学了吗?你将来不后悔吗?我就是没文化才活成这个样子哦。” 李瞎子当着陶春兰的面说:“麦子要是继续读书,不跟我学算命也是可以的,我有他上学的学费的,大嫂子,你问问麦子,我可有亏待过他半点。” 陶春兰看着我:“你的儿子,你当然不会亏待你的儿子的,李八字,要想孩子有出息,还得是让他多读书,唉!麦子还好,有你这么一个爸,不读书,学了你的手艺也不缺饭吃,吧,你们也没缺过。” 李瞎子劝说道:“陶春兰,眼看你孩子都大了,还出去打工做什么呢?” “不出去不行啊,前两年借的钱总得还啊,儿子读高中,将来读大学都还要很多钱,你知道的,地里怎么弄也弄不出钱来。”陶春兰说这些的时候,仿佛认定他的儿子一定是能考上大学的。 “是啊,地里是弄不出钱的,大嫂子,我们就近几个村,没你那么苦着过日子的人了,就是我算命走的那些多地方,也没有。要说比你家还穷的,也有,那是太懒,你家多拼命哦,种蘑菇、一年养十来头大肥猪、养长毛兔、养鱼,能想得到做得到的都干了,还是那样穷,活了半辈子了,没吃一顿像样的饭,没穿一件像样的衣服。 我是知道的,你家的衣服都是去娘家那边捡的,为什么这么苦,不就是几个孩子要上学读书闹的吗?你看看,周围那家像你家那样,孩子生得那样多,每个孩子罚款不说,孩子个个都得读书,还得上高中、上大学,大嫂子,古人说得好,人活一世多逍遥,你这是为那般呢?”李瞎子这话倒不假,并不是客套话,是真心的劝慰。 陶春兰的脸上刚毅而坚强,又带着无奈、悔恨:“李八字,你说得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生这么多,李文白那个狗东西,只知道让我生,生下来了百事不管,你知道的,他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说也说不听,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我没办法啊!靠着娘家那边帮衬点,总算是没有死人。” “现在也算是都挺过来了,孩子也大了,孩子可以出去打工啊,非得你出去打工吗?你看看你这身体,怕是跟麦子差不多重吧?” 陶春兰就是真正皮包骨的样本,两个眼睛深陷在眼眶里,颧骨高耸,手上青筋暴起,手臂像干枯的芦苇干一样大小,面上没有一点血色。陶春兰出去打工后,隔了多年以后我再见到我的母亲时,她已经彻底变了模样,吃穿再不用愁,生活好了,却不见她有当初那样坚韧的精神毅力。 陶春兰说:“不读书不行啊!你看看那些不读书出去打工的孩子都什么样?还是一个农民啊,什么也改变不了,我就是没读书,所以累成这样子,还穷得叮当响,唉!再挺几年吧,书不能不读。” 说着,陶春兰看看我,我后来进城以后,常常去夜市上淘书来看,什么书都看,也常常看得废寝忘食,或许与陶春兰那个眼神有关,以至于以后我无论多不正经的活着,也从没停止过看书。 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不认识几个字的陶春兰,有那样高的觉悟,为什么她知道读书能改变命运,她也确实改变了孩子的命运。 李瞎子说:“大嫂子,你太狠了,那么狠干什么嘛,孩子自有孩子的命,你把自己狠成没了人样,说个不吉利的话,你这身体,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你那些孩子真能记得你的好吗?现在不孝的多得很,俗话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你不吃不喝的,他们能记住吗?” “孝不孝的我管不了,但我生了下来总得管,唉!要不是当年没饭吃,麦子也不可能跟了你。” 李瞎子说:“可不是,麦子要是不抱出来,当年你家那个情况,可能真得饿死人哦。”李瞎子想了想,又说道:“大嫂子放心吧,既然麦子是我儿子,娶媳妇,修新房,我一概管到底,这些年他老是往你们家跑,我也不说什么,我就是看你面子上,没有你这么拼命的妈。” 说着,李瞎子把头往我这边转了点,手指敲着桌子咚咚响:“麦子,将来你一定得孝顺你春兰妈,她是我见过最为孩子好的妈,思想与我们这周围的人都不一样,很难得啊!” 我只是小声的“哦”了一声,陶春兰哈哈大笑起来:“李八字,你这说的什么话哦,麦子当然是要孝顺你了,怎么会孝顺我呢?我没有养他,也没好好待过他,不像我家那几个东西,我挣了钱给他们读了书,麦子该孝顺你,麦子,对你爸可得孝顺,他算命挣的钱全被你花了。” 陶春兰故意大声的笑,掩饰她擦眼角的泪,李瞎子应该是看不清楚的,又或许看得见一个母亲的愧疚,看得见一个母亲的无奈,李瞎子是一个大度的人,他不会计较,这让长大后的我由衷的敬佩。 或许我是幸运的,有一个高瞻远瞩的母亲,虽然她把我抱养给了李瞎子,但小时候也还是常听她的教导,我有一个大度的养父,在艰难的岁月里包容我,给了我一口饱饭吃,而我,最后还是一个不正经的人,或许是因为我学会了算命,算了太多人的命,发现了人的命运与出生真的有莫大的关系,可以说是无法改变的关系。 第005章青梅竹马 李瞎子可能知道,他这是最后一次给陶春兰算命了,他显得特别认真:“大嫂子,你八字上缺水,出门打工要走你家的北方。” “是,这次跟着她们去的就是北方。” “你这个命吗?从八字上看,你当有富贵之命,你这个八字,要是是男人,早发财了,女命,要晚一些,大嫂子,你这命晚年不缺钱的……” 陶春兰根本就没怎么注意听李瞎子的话,眼睛一直打量着我,我去倒水时,起身拿扇子时,她的目光一直跟着我,我去厨房时,我甚至都感觉她的目光穿过了几道墙,一直看着我,而我不明白那是母亲离别前的不舍。 小时候,我也常常想,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才把我送给了李瞎子,造成我挨了很多言语上的侮辱,学校里被骂是少不了的,那些言语上的侮辱,皆是因为我有个瞎子养父,我的父母生了我却不要我,而那时,我也常常憎恨李文白和陶春兰,甚至在深夜里诅咒他们。 人生常常反复无常,小时候我恨陶春兰,但是我与那四个一母同胞耍得好;长大以后,我再不恨陶春兰,我爱我的母亲,但我与那四个一母同胞渐渐心口不一,甚至是各怀鬼胎;小时候我以为李瞎子是个真瞎子,长大以后,我看李瞎子是个活得非常明白的人……人短短的一生,却一样也不能从一而终,总是要反复颠倒,是生活所迫,还是欲望教唆?只有家里那口井没变,水还是那样的甘甜,又或许过些年,污染蔓延到那个山村,井水也会不再甘甜。 当我常常在都市里的红绡帐底精疲力竭时,如果不能睡着,我脑子里想着那个让我变得反复无常的山村,那条耗尽我所有纯真的八公里路途,想着那些现在在人面前羞于启齿的事情,心里如有暖流奔腾。我常常想,要是我就与李瞎子给我张罗的媳妇肖玲玲过一辈子,或许是最好最无忧愁的一生,而我最终还是离开了青梅竹马的肖玲玲。 肖玲玲家与李瞎子家同村,她家距离我家只得几十米,或许是命中注定,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女人成为生命中躲不过的人,后来漂亮的肖玲玲走上不归路,我每每想起来心里很自责,时常想,要是我娶了她,她也不会堕落成那样。 人对儿时的记忆总是非常模糊,而我对肖玲玲为何一直无法忘记?我常常自我分析,主要是小时候真正的好小伙伴太少。 在我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以前,我和肖玲玲几乎天天一起玩,后来也在一起玩,只不过我多了四个一母同胞后,儿时的同伴变多了,肖玲玲变得不再是唯一选择。 肖玲玲的父母肖大刚、赵小莲与李文白、陶春兰两口子不一样,李文白是打孩子发泄生活的无奈,肖玲玲的父母是两口子对打,成为生活中不离不舍的润滑剂,两口子不打孩子。 听李瞎子说,我还没到李瞎子家前,就是赵小莲生了肖玲玲没几天,照样被肖大刚拖在晒坝里打了一顿,赵小莲也还手,但总归是打不过肖大刚,每次两口子打起来时,也没有人去劝,因为农村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最多就是隔着田坎劝几句。 李瞎子家与肖大刚家就只隔一根田坎,两口子打起来时,肖玲玲就哇哇大叫,李瞎子会在父亲战斗时,把肖玲玲抱到自己院坝里,因为这两口子打架时,会伴随砸东西作为辅助,李瞎子算是好心,怕砸东西时伤了孩子。 肖大刚和赵小莲打架理由可能千奇百怪,肖大刚喝醉酒是绝对会打赵小莲的,这就好像李白喝了酒会写诗一样,而肖大刚经常喝醉酒,李白酒后留下诗篇,肖大刚酒后在赵小莲身上留下淤青,诗篇永存,而淤青过几天就好了。 两口子结婚十年没生孩子,一直打打闹闹却那样过下来了,长大以后我大概明白,肖大刚娶个老婆不容易,要离了再娶是难度很大的,一来家里没什么家财了,二来打老婆的事已经传扬开,他自己知道,没人会再嫁给他。 赵小莲那样挨打也不离婚,一来是头十年觉得自己没给男人生个一男半女,生不出孩子的女人怎么再嫁呢?再者,离婚后,女人在我们那祖国西南农村有个俗称“过婚嫂”,“过婚嫂”是个不好听的称为,大多农村妇女不想成为“过婚嫂”。 十年后生了肖玲玲,两口子还是打,因为肖大刚经常骂赵小莲是让自己绝种的“瘟婆娘”,农村里,老婆生女儿是没有功劳的,生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没有儿子会被人骂“绝种了”,“绝户人”。 两口子可能也知道,结婚十年才有一个女儿,农村以后也再难生了,看着女儿虽然觉得遗憾,总归是有一个,还是很珍惜这个孩子,所以不打孩子,两口子自己练。 三天打两回,肖玲玲就成了李瞎子家的常客,每次两口子打完消停后,来李瞎子家把肖玲玲抱回去,临走还说一声:“李八字,麻烦了啊。”显得非常有礼节。 我一岁半抱养到李瞎子家时,肖玲玲已经经常被抱到李瞎子家躲避战争半年了,所以,这样说来,我还比肖玲玲晚到李瞎子家。 就这样,肖大刚一如既往的爱打老婆,我与肖玲玲也就长期合在一处玩,听着不远处的打骂声。 等肖玲玲能蹒跚走路时,父母一打起来,肖玲玲就歪歪扭扭的往李瞎子家跑,边跑边哭,已经变成了习惯,后来跑得越来越快了,也不哭了。田坎那边一打起来,我就会看见肖玲玲飞快的跑过来,然后用两个颤抖的小手,紧紧拉着我的手往李瞎子家门前的院坝边走,往她家探头探脑的看。 对于孩子来说,多一个伴总是高兴的,大人打他们的,孩子不明白大人为什么打架,自己玩自己的,我和肖玲玲如亲一家人,或许就是这样,造成我长大了不想娶肖玲玲,因为太熟悉了,她就像我的妹妹。 渐渐的,肖玲玲变成李瞎子家的常客,父母不打架也来,等肖玲玲两岁多时,肖大刚和赵小莲打完架后,常常是撒气不管肖玲玲,各自离家后不定时消了气才回来,这时候的肖玲玲就把李瞎子家当家,跟我一起吃饭,有趣的是,每月肖大刚会送一些米和自己种的菜给李瞎子,算是补了肖玲玲的口粮,算是感谢李瞎子照顾肖玲玲,李瞎子也从不拒绝。 一般是打完后肖大刚先走了,赵小玲哭着也随后跑了,过一天半宿,两口子会重新出现在家里。我一直好奇这两口子每次离家几天去哪里了,有人说肖大刚在外面有姘头,也有人说赵小莲也有,直到我长大后,也没证实这些传言。 肖大刚当时算村里有文化的人,他是知青下乡来到村里的,听说他父母在十年动乱中死于武斗,肖大刚成了无依无靠的人,没回得了城,在村里与没有文化的赵小莲好上,结婚立家。 肖大刚脾气暴躁,可能心中压抑和不甘太多,所以常常拿赵小莲练手出气,农村的老白干天天喝,喝了更控制不住情绪。其他方面肖大刚还是很好的,高大有力气,也不是好吃懒做的人,爱干净,农活也干得漂亮,庄稼地里是村里最整齐的,每次去镇上赶集都穿得整整齐齐,像干部一样,村里人夸他“城里人派头”,李瞎子说他“败了自己的运”。 赵小莲兄弟姊妹七个,排行老六,没上过几天学,与肖大刚私定终身后,她的兄弟姊妹再不跟她来往,他同村的兄弟看到她都不打招呼,赵小莲也觉得无所谓,自己选的路,爬着也得走完。 赵小莲年轻时长得漂亮,就是我记事时,赵小莲还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俏村妇,只是后来腰越来越圆,胸越来越垮,屁股与背越来越连成了一片,脸上总带着无奈的样子,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可能彻底被岁月和肖大刚打趴下了。 无论赵小莲挨多少打,她依然活得比村里其他人富裕,孩子就一个,负担小,肖大刚有文化,庄稼种得好,会各种嫁接技术,家里吃穿用度不愁,肖大刚除了打老婆、喝酒,还好面子,他的好面子让自己始终保持生活要比其他人好,到我读初中时,肖大刚才渐渐颓废了,好像彻底放弃了生活一样,才日子一天不如一天。 老人常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未必就是真理,农村里这样的“真理”很多,不能都信,放在我和肖玲玲身上就不准确。 老人劝年轻人别妄想时会说:“生来只有八合米,走遍天下不满升”,“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长辈教育人时会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 李瞎子劝陶春兰别光为了孩子时,会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 八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春风吹便神州大地,但在远离首都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西南农村,生活与几千年前的农民没什么区别,依然是牛耕马驼,脸朝黄土背朝天,锄头、柴刀、扁担、簸箕、罗兜、背篓、连杆、石磨等等工具,与几千年来的农民使用的一样,木匠、石匠、杀猪匠、端公道士、看相算命、神婆驱鬼……好像几千年来,生活从没改变过。 农业税等等负担,加上孩子上学的学费,让每个家庭活得都很窘迫,唯一可以体现年代与过去几千年不一样的,就是有电了,个别好的家庭有收音机,村里那个亲戚当镇长的家里,还有神奇的黑白电视机。 电线、灯泡都有了,电不一定天天有,家里还是常常点煤油灯,现代化的娱乐只能靠收音机,肖大刚就买了一台收音机,一尺来长的大盒子,装上几个电池,便能发出声音来,也能唱出动听悦耳的歌手,于是,肖玲玲学会了唱歌,歌声中有天赋异禀的婉转与清亮。 小时候,李瞎子常常说肖玲玲:“走四方,有贵人。”李瞎子给我算的命是:“六亲无靠,衣禄厚重”。后来看来,李瞎子算得不能说不准,而是意思不一样,看怎么理解。 村里人说肖玲玲“将来会成为富贵人”,因为肖玲玲从小乖巧漂亮,跟他妈长得很像,命运可能在肖玲玲身上发生了变异,如此乖巧聪明的孩子,父母却是一点没有心思培养,她那个有文化的爸肖大刚,常常说:“女儿是没有什么用的,不能传宗接代,长大了还是别人家的婆娘。” 好在肖玲玲有我陪着她一起长大。 肖玲玲家的果树品种很多,她爸的嫁接技术那样好,各种水果都有,春天里肖玲玲给我送樱桃,夏天里拿来枇杷、桃子、李子,秋天里又拿来苹果、梨子、柑橘,冬天里还有黑桃、橙子、橘子,我们两个一起吃一起笑。 我要把她逗生气了,她就拿大眼睛瞪我:“死麦子,我不跟你玩了。”她这样说,但从不走开,只瞪着一直说,我根本就不相信她会不跟我玩,不跟我玩,她父母打起来去哪里?所以我当时算是拿住她了。 她高兴时,与我头靠着头,说:“麦子哥,长大了我们结婚后别打架,打架吓死人。” “麦子哥,你等着,我回家让妈摘果子去,我拿来一起吃。” “麦子哥,我们去摘果子吧,没事的,我家的,可以摘。” “麦子哥,今天我要在你家睡了,他们又不见了。”…… 没上小学以前,我们俩感觉世界上就只有我们两个小孩子,天天形影不离。 第006章两小无猜 肖玲玲遇到害怕的事情,第一时间就是喊我,不管白天晚上都这样,而我其实也还是个孩子,她一害怕,我就只好装着坚强,有时候,我们两个一起害怕得缩在角落里。 小时候,天一黑,世界就像什么也看不见了,昏暗的煤油灯只能照亮很小一块地方。 李瞎子有时候被请到别人家里去了,天黑了还不回来,又赶上田坎那头打起来了,肖玲玲跑过来时,我们两个蹲在堂屋门口的角落里,听着不远处的凄厉叫喊声,觉得黑夜的世界非常恐怖。 晚风拼命的摇动屋边的毛竹,在黑暗中呼啦啦的响,屋外的柏树像蹒跚向前移动着的怪兽,随时都会把我们连同房屋一起吞没,联想起熊外婆的故事,两个孩子的胆子就快要碎了,只好紧紧的挤在一起。实在等得太久了,我们俩个不知道是谁开始哭的,然后破口大骂李瞎子,骂他:“李瞎子,你狗日的还不回来。”两人轮流骂,骂着骂着就变成比赛谁的声音大,越大声的骂,心中的害怕越会被压缩小。 黑夜里,与外面摇曳的黑夜比起来,我觉得堂屋后墙上的神龛更可怕,或许那些供奉的人也有变成鬼的,不可能都进了天堂,那些变成鬼的,在黑夜里会出来,所以,李瞎子没回来前,我和肖玲玲都不进屋。 李瞎子被人送回来,看见两个孩子坐在门口,会很大声感叹说:“狗日的肖大刚,你们两口子非得我不在家时打吗?”似故意说给他们听。 李瞎子问:“我老远听见你们骂我,是不是?” 我们两个都不说话,点了煤油灯,爬到床上用被子盖起来,躲在被窝里小声的笑。 记得有一年夏天,那时我还没上学,深夜里,狗叫得特别的凶,仿佛一个村的狗都疯了,此起彼伏的叫。深夜里狗这样叫,可能是有人路过,要不就是有贼。 农村的贼什么都偷,凉在外面破了洞的裤子都有人偷,可能那时的人太穷了,一个布角都有用,可以纳鞋底,一条破裤子偷回去,能让婆娘做好几个鞋面了,所以很多人家都养狗。 贼主要是偷鸡鸭、粮食,也有胆大到偷猪、偷牛的,偷牛算重罪,抓到了要坐牢。 养蚕的时候偷桑叶,玉米成熟时偷玉米,花生成熟时偷花生,水果成熟时偷水果,偷菜的也有,家家户户防贼防盗。 肖玲玲家种的瓜果多,常常被贼惦记,他家养了一条大狼狗,单独对付偷东西的人,李瞎子家离得近,所以也顺便帮李瞎子家防了贼。 那个夏夜,肖大刚突然在山坡上扯开嗓子喊起来:“抓贼啊!抓贼啊!”喊声在深夜里特别嘹亮。 赵小莲听到男人的喊声,提了锄头就往山坡上冲。 只有几岁的肖玲玲则大声喊着:“麦子,麦子!”边喊边赤着脚往李瞎子家跑,非常轻车熟路的冲进来,一下钻进我的被窝里,全身瑟瑟发抖。 李瞎子是没办法去抓贼的,只是起来侧耳听着外面的动静。 我从小就爱看热闹,被肖玲玲钻被窝时弄醒了,飞快的爬起来,跑到地坝里往山坡上看,只见火把、电筒的光亮时隐时现,呼喊声响彻山村。几岁的时候没有勇气冲上山坡去看,只站在院坝里在黑夜里往有光的方向望,肖玲玲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躲在我身后,不停的说:“别看了,别看了,贼会偷孩子的,贼会把我们偷走的。” 我看热闹时,非常专注,不理会肖玲玲,李瞎子这时一般会坐在门槛上听,闹了好久才停下来,肖大刚来抱肖玲玲回去时,非常得意的给李瞎子说:“终于抓住一回,我一扁担就把那偷花生的砍到在地里,另外一个跑了,这个狗日的在地里爬呢,也不敢打死,打死要坐牢的,让他自己爬回去吧。” 李瞎子问:“认得吗?认不认得?” “怎么不认得,就是李二锤那狗日的两口子。” 我们那附近几个村,大多都姓李。 李瞎子说:“李二锤,知道,知道,我还给他算过命呢,怎么也做贼了,他家不至于穷到这份上啊?” 肖大刚递一根烟给李瞎子,两个人在火把上点燃烟,深深的吸一口,李瞎子一口浓痰喷在地上,眼望着黑夜:“这狗日的两口子,要吃花生自己不会种啊?老子的东西谁都不能动。” 肖大刚又走到院坝中,大喊道:“赵小莲,去看看那狗日的死了没有。”肖大刚的声音有些颤抖,他是文化人,知道打死了贼也得坐牢。 那年月农村里抓贼,只要不打死,好像就不用负责人,敢像肖大刚这样抓贼的也不多。很多时候贼是几个人一起,要是抓贼的人手少了,反被贼打倒,一个村里的人最团结的时候,就是抓贼的时候,因为每家都可能遭贼,所以大家都会帮忙,以防下次自己家遭贼时有人帮忙,形成了一个没有约定的约定,一旦有人喊有贼,全村男人都会抗了扁担、锄头等去帮忙,但真正抓住贼的日子不多,很多贼在黑夜里摔断腿的倒是好几个。 赵小莲大声喊道:“李二锤老婆来拖走了。” 听到这回答,肖大刚长长的舒一口气,抱起肖玲玲,对李瞎子说:“回去困瞌睡了,麻烦你了。” 并非穷就会做贼,农民虽然穷,却很在乎名声,害怕别人指着脊梁骨骂。做贼的就是那几个人,挨了打,关了班房,以后也还做贼,反正名声已经丑了,索性就不要脸,而这样人家的孩子几乎都没有脸,好在祖国改革开放了,可以出去打工了,不好意思上学,出去打工走得远远的,也没人知道他父母在家做贼,也可能出去了嫌挣钱太辛苦,从此把自己一步步送进牢房里去。 最精彩的抓贼,要数陶春兰了,陶春兰的泼辣是出了名的,因为太穷,跟谁都玩儿命,谁也不敢惹。 陶春兰的“威望”是在我出生那年,实行土地承包,分田地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经过抓阄的方式公平分田地,实在通过作假,好田地都被村支书家和他的亲戚抓了去,陶春兰家孩子多,因李文白胆小怕事,分到的水田又小,位置又不好,陶春兰坚决不服:“怎么可能支书家的那些人都是好水田?” 陶春兰先是在村里大骂,村支书不理会陶春兰的骂,没想到等稻谷成熟时,陶春兰背着背篓直接到村支书家的田里去割谷穗,这下村支书不得不着急了,没见过如此拼命的人,不得已,村里的好田让陶春兰挑一块,陶春兰才罢休。 从此以后,村里谁也不敢惹陶春兰,陶春兰也不会无理取闹,只是不让别人欺负。 为了给四个孩子凑学费,只要能挣钱,陶春兰拼命也干,尽管养蚕又累、又丑,在那几年里,陶春兰种了很多桑树,家里到处都摆着簸箕养蚕,养蚕不能没有桑叶。 这一年,陶春兰家的桑叶被人连枝剪去了,这简直是要了陶春兰的命。那时我已经十来岁了,已经知道陶春兰是我目前有两年了。 一大早,不知道李瞎子为何消息如此灵通,他边吃早饭边说道:“听说陶春兰家昨晚桑叶被偷了。” 我放下筷子就跑,又喊上肖玲玲:“玲玲,走。” 肖玲玲从不问去哪里,我一喊,她就跟着走,直到初中毕业后才结束,那时她有个姑娘样了,不再是孩子,知道害羞了。 陶春兰像大侦探一样,根据脚印一步一步清理去,最后在同村的一户人家里停下来。这可不得了,陶春兰像执.法.者一样,直接冲到这户人家屋里去搜,李文白、李木、李敏、李水、李余几人全都手里拿着柴刀,或者扁担,像陶春兰带领的一个武.装.队,谁也不敢反抗,我带着肖玲玲,虽才十来岁,也抓了一把割草的刀,前去助阵,肖玲玲无声无息的跟着我看热闹。 这户人家家里正好搜出刚剪下的桑叶枝,这户人家当然不承认,这个真相很好查明,他家的桑树没有被剪过,这些桑枝不就是剪的别人家的吗?陶春兰全部搬回自己家,还把那家的桑枝剪了很多。 像陶春兰这样玩命保护自己财产的人,农村里不多见,大多丢了东西后,欲哭无泪,破口大骂是少不了得,有的还焚香烧纸诅咒贼,最后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结。 除了丢牛那样的巨额财产,没有去派出所报案,报案也多半是没人理会,只能用南方古老的巫术一般诅咒。 而我小时候也做过“贼”,并且是屡屡犯.案。 李文白家里穷,所有土地都用来种庄稼了,能丢下一颗种子的地方都种了东西,没有多余的地方栽果树、种菜,我那四个一母同胞就少有瓜果吃,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别人家的。 自与相认以后,我们是天天要伙在一起的,李文白家的孩子要做的事情特别多,好像很难有时间去为自己偷些馋嘴的吃,其实不然。 一大早要去捡蜗牛喂鸭子,这种事情一般是在夏天让他三个儿子去干,女儿跟着陶春兰割猪草。 我生活的那片土地没有特别高的山,读书以后才知道,那叫丘陵地带。大地上全是一个个大坟包一样的小山坡,最深的山沟也能半小时从沟底爬到山坡顶上,要捡到足够的蜗牛,需要跑出好几里地去才行。 清楚的露珠还在,东边的太阳刚刚红起来,李木、李水、李余三兄弟就已经出发,他们先到李瞎子家后面,边捡边等我,我则叫上肖玲玲一起,去跟他们汇合。 早上最好捡蜗牛,蜗牛会在露水没干以前到处爬,这时最不费劲,要想一次性得到很多蜗牛,需要在那些悬崖或者草地里找蜗牛成群的洞,找到一个,能收获几大捧蜗牛,捡蜗牛的人很少,好像也就是李文白家每天这样捡。一个山坡一个山坡的捡过去,而去往的方向一般是有水果的地方。 肖玲玲负责放哨,我们四兄弟负责摘,偷得最多的是桃子和李子,这两样特别多,我们不会是摘几个吃就算了,而是要摘上大半麻袋,反正是能抗得走的那样多,极少失手被人发现过。李文白家的孩子到处割草、捡蜗牛,已经是远近闻名的了,所以李文白家的孩子到处逛,没人怀疑。 只要看着几个剃着光头的孩子,长得又很像,瘦小苦干的样子,那就一定是李文白家的儿子了,计划生育下,偷偷生.孩子的很多,别人是没有儿子偷偷生儿子,没有像李文白家生这么多儿子的。 偷了果子,先是抗着麻袋跑出一大截,然后停下来慢慢吃到饱,肖玲玲高兴地唱起收音机里学的歌:“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 ,风沙茫茫满山谷 ……白云悠悠尽情地游 ,什么都没改变 。大雁听过我的歌 ,小河亲过我的脸 ,山丹丹花开花又落 ,一遍又一遍……” 又或唱起: “昨夜的,昨夜的星辰 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想记起偏又已忘记 …… 绝不会在银河中坠落 常忆着那份情那份爱 今夜星辰今夜星辰依然闪烁……” 不到十岁的肖玲玲,唱起这些歌来,比明星原唱还好听,天生的高亢嗓子,通透嘹亮。以至于后来我常常想:要是肖玲玲生在一个条件好一些的城里人家里,稍加培养,以肖玲玲的嗓子和长相,一定能成为名扬神州的女歌手,可惜的是,小学毕业以后,初中只读了一年就再也没有上学。 在我的记忆里,《往事只能回味》、《昨夜星辰》、《信天游》、《黄土高坡》、《渴望》……那个时代的歌曲,唱得最好的是肖玲玲,她总是开心的在我身边唱,对着天空唱,对着大地唱,对着庄稼地唱,对着毛竹林唱,对着黑夜唱……而我,很是爱听,那样好听,她是那样的美丽,就像纯洁无瑕的天使。 没有人教过肖玲玲唱歌,我们的小学也不教这些歌曲,教的是:“我们是……接班人……”“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这些歌,肖玲玲不爱唱,我也不爱听。 她爱听的那些歌曲,收音机里听几遍,就能记住,就能唱得比收音机里还好听。 长大后,与她分别了几年后,突然在深圳的夜.总.会遇见肖玲玲,那一晚,她又把她从前唱给我听的那些歌唱了一遍,我们都哭了。 第007章另类新书包 小时候偷水果、偷胡豆、豌豆、黄瓜、番茄……反正都是能马上吃的,胡豆、豌豆麻烦一些,需要拔干草烧堆火烧熟,不然吃了后屁声此起彼伏。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些年,从小学到初中毕业,虽然也被人追过很多回,记忆中,从没被抓住过,可能是老天垂怜可怜的孩子,不然真没人垂怜了。 到我开始上小学时,肖玲玲也上小学,虽然她比我小一岁,为了有个伴,肖玲玲与我同时上学,也不用大人送,显然大人对那八里崎岖山路是很放心的,李文白家的孩子也在上学,附近几个村里也有很多孩子走在那条路上,那是唯一的路。 到我们几个小伙伴都已经不上学了,听到有一首歌叫《母亲》,我总觉得那歌曲写的是堂吉诃德似的幻想,歌中唱道:“你读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每次听到《母亲》这首歌,我一直坚持认为写歌的人太过片面,他肯定不知道,穷人家的孩子没有新书包,没有花折伞,泪水也没人擦,只能迎风把泪水吹干,留下心里的烙印,一生难忘怀。 我用的书包是李瞎子平日里赶集用的帆布包,暗黄色,袋口和背带已经有些脱线,就像飘荡在风里的白发,肖玲玲的一样,也是肖大刚以前赶集用的帆布包,只是肖玲玲那帆布包的白发稍微少一些。 我和肖玲玲的书包,和李文白家那几个我的同胞兄弟们的书包比起来,算得上是“新书包”了,李文白家大女儿李敏稍微好一些,可能考虑到是女孩子,又是家里长女,她也能背一个帆布包,帆布包的白发比我的还多,并且有很好的透气性,大小不同的几个窟窿,能看到里面装的什么书,彰显着她比我们大几级。 李木、李水、李余的书包简直是天下一绝,别具一格到世间仅有。他们面对自己的书包和别人的眼神,显得那样从容淡定、荣辱不惊,只稍微带一点怯懦和羞涩。多年以后,我看着我的四个一母同胞“荣归故里”时,我常常想,他们的不要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练就的,因淬炼得早,所以长大以后,这不要脸的功力少有人能与之并肩,以甩开别人望尘莫及的距离,很快取得了四镇八村那些一起与他们走出山村的孩子们,无法达到的“成功”。 他们的书包只武侠小说中第一大帮丐帮,能望其项背,装过化肥的两条大麻袋套起来(这样会耐用一些),新书旧书、铅笔钢笔、橡皮檫等等往里一扔,抗起来就走。这种书包收拾也极其方便,需要带的东西往里一拢,需要时伸手就能拿,这样好的书包,李木、李水、李余极其珍惜,必定这种装过化肥的麻袋,对于李文白家来说,也算是奢侈品了。 他们会常常把麻袋提起来看看底部,看看有没有铅笔快钻出来了,这可能是经验,也可能是陶春兰和李文白教的,严防财富遗失。 瘦小苦干的三兄弟,抗着麻袋书包时,感觉书包比人壮实。 花折伞这东西在山村更是少见,黑布雨伞已经算是难得的高档货了,李文白家自然是买不起高档货的。南方的雨季很是漫长,细雨霏霏的日子没完没了,这时候,需要装化肥麻袋的内衬担当起遮雨的重任,麻袋的内衬是透明塑料,其长度刚好能盖住一个孩子的身体,把其中一侧豁开,顶在头上,飘逸得如出落凡尘的大仙。当雨水迎面而来时,就只能好好享受风雨交加,只把麻袋书包小心翼翼的背在背上,避免雨伞打湿。 不管春夏秋冬,只要下雨,肯定得湿半身,瑟瑟发抖是常态,没人关心瑟瑟发抖,没人关心你湿了多少,老师也艰难,常常听见老师议论又多久多久没发工资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教书育人,已经是这小镇最高尚的灵魂了。穷和艰难是山村的常态,没有关心这种常态,只是李文白家更穷、更艰难一些,更不会有人关心,就像陶春兰常常教育我们说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深山会更惨。 走八里崎岖山路去镇上读书,还有一样极其重要的东西要带,那就是中午饭怎么解决的问题,那种智慧现在没有了。每个孩子带一个搪瓷杯,大小根据你的饭量而定,再带上米和红薯,到学校时,把米或者红薯放进搪瓷杯里,交给食堂,食堂统一用大蒸笼蒸熟,这几乎是每个孩子中午饭的解决方式。 李文白家是没有搪瓷杯这种东西的,他们家的孩子是用别人抛弃的铁皮罐头罐代替,里面装的也大多是红薯,米粒很少。这也有利有弊,搪瓷杯大多长相差不多,各自在盖子或者手柄处做上自己的记号,铁皮罐头则是不需要的,那样鹤立鸡群,老远就能看得见。 到中午排队去食堂寻找自己的饭碗时,他们能好不费劲的找到自己的饭碗,搪瓷杯有盖子,铁皮罐没有盖子,里面又是蒸熟了的红薯,几百个密密麻麻的饭杯,一眼便能望见那红薯的金黄,有时候被挤扁了也无所谓,空铁皮罐到处都能减到,先将就一餐,下一餐又是新的饭碗。 饥饿一上午的孩子们,中午冲向食堂时,如山呼海啸一般,肖玲玲每次都只能远远的站在门外,我和我的同胞兄弟冲进战场一样的食堂里,寻找自己的饭碗,顺便帮肖玲玲的一起带出来。 肖玲玲的搪瓷杯常常丢了,等食堂的人散得一个也没有时,搪瓷杯的饭碗还没有找到,那就是丢了,太好看、太新的搪瓷杯常常丢,被谁偷的不知道,还是李敏、李木、李水、李余四姐弟的饭碗安全,从没丢过,我的也丢了好多回。 好在我们六个孩子平时耍得好,每到丢饭碗时,就凸显出有四个一母同胞的重要性,要是肖玲玲的丢了,我的给她吃,我去分一点四姐弟的红薯吃,要是我的丢了,我就分一点肖玲玲的吃,再分一点四姐弟的,中午饭吃不饱也无所谓,晚上回家再吃。其实饿过肚子的人都知道,饿着饿着就会忘了肚子饿,实在不行,多喝点食堂的自来水,那东西是不要钱的,最多是多跑几趟厕所。 下雨天是枯燥无味的,整个世界都是湿的,人也是湿的,湿得人一点开心和浪漫的情怀都没有了,仿佛所有的情绪都被雨水淹没得频临死亡,再没有多余的力气寻找欢乐,雨天是那样的让人憎恨。 天干地爽,我们放学回家的路才会有欢乐,背着麻袋的和背着帆布包的,一起走在那条放学的回家路上,不管中午有没有饿肚子,此时都得寻出一些欢乐来。 童年里,人极其容易欢笑,掏一个鸟窝,烧一窝野蜂巢,看见别人摔倒在地上,山风突然吹起落叶,天上的云变换成各种动物的模样……都能让我们觉得好开心,还有肖玲玲的歌声,我们一起唱起来时,歌声在山沟里回荡,庄稼地里正干活的人,也会直起腰来,为这歌声仰望。 到傍晚放学时,这条路上全是孩子,我们六个一起,越走人越少,直到只有我们时,那就快到家了,因为我们这两个村处于两镇交界处,是离镇上最远的村了。 苦逼的孩子是不知道苦逼的,有一口吃的,还能上学,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那时大一点的李木和李敏常常说:“真搞不懂,怎么会有那么多孩子不爱上学,不上学,在家里要做多少事情啊?” 这话别的孩子不懂,我和肖玲玲能懂,李文白家的孩子那样爱上学,是因为在家里有做不完的事情,农村里的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体力和汗水,干得看不到尽头。而上学就好多了,天刚蒙蒙亮,凌晨五六点就从家里出走,到傍晚时,才回到家里,最多就是上山割一回猪草,一天下来显得轻松多了。 这条上学的路也并非是坦途,总有那么些恶霸一样的孩子,在这条路上称王称霸,我们六个一道,几乎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只有那么一个不上学的孩子,不只什么时候,他知道我和肖玲玲每天会带两毛钱零花钱后,天天就开始惦记我和肖玲玲的四毛钱。 这四毛钱能买四块冰棍,或者一个土面包,或者十六杯甜糖水,或者四十颗裹着糖的花生米。我和肖玲玲一般是用来买甜糖水,请李文白家的孩子一起喝,他们兜里从来没有一分钱,但他们喝了我们的糖水,却不帮我们一起对付那个路上的小恶霸,我和肖玲玲也不计较。因为他们在外面只要有一点点打架这样的是非事情,不管对错,回去一定得挨李文白一顿好打,已经被打怕了,在外面打架这样的大事情,只能交给我和肖玲玲,因为我们两个不挨父母打。 那个小恶霸出现在路上时,我们一般是飞快的跑,他常常是跑不过我们的,我们满山遍野捡蜗牛时锻炼得好。在这一点上,我和肖玲玲是非常有英雄气概的,我们的英雄豪情来源于不会被父母打。这个小恶魔力气很大,我们联手也很少打得过他,被他抢了好几次两毛钱,有时候一毛钱,总之这小恶霸是不会空手而归的。 被小恶霸抢了那么几回后,我和肖玲玲便私下想办法要狠狠教训他。那一天上学,雾色朦胧中,那个小恶霸的身影又出现了,我的四个一母同胞一如既往地放慢脚步,与我和肖玲玲拉开距离,其实他们不用害怕的,他们又没钱,有时会被小恶霸打两巴掌,那也比挨李文白的打轻松到不知哪里去了。 我和肖玲玲早已选好了远途的悬崖,等着好好教训这个小恶霸,看见他向我们如鬼魅魍魉一般的靠过来,我们慢慢往悬崖边上走去,走到悬崖边上时,我们两个再分开站着,趁着大雾,小恶霸趾高气扬的追过来,我顺手轻轻一推,小恶霸就飘进了大雾中,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我和肖玲玲拔腿就跑,也管不了小恶霸的死活。 自那次以后,或许是小恶霸害怕了,又或者是他看不上我们这几毛钱了,再没遇到他,他那次有没有受伤我们不知道,他已经改为到处偷鸡偷鸭了,几个村里的人渐渐都知道了这小恶霸的名声,只有他从村里路过,鸡鸭总会少几只,很多人家怕上了这个小地痞流氓。 有的人家也是不怕的,鸡鸭丢了,就到这小恶霸家里去兴师问罪,小恶霸的父母说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对来兴师问罪的人赔礼道歉了事。 等我初中毕业,这小恶霸已经被劳教了,又过些年,我从外面回到村里,听说这小恶霸被枪毙了,对于他,我是一点同情心也生不起来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衣服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割草的背篓越来越大,捡蜗牛的任务越来越重,李文白家的孩子仿佛长得慢,我和肖玲玲渐渐已经与李木一样高了。 有钱的日子花红柳绿,穷人的日子千篇一律,天没亮就起床,天黑了还在回家的路上。 冬天的日子最难熬,肖玲玲穿得厚一点,我比李文白家的孩子好不了多少。李瞎子没办法种庄稼,算命挣的那些钱要用来买口粮,我一上学,他的钱也紧张起来,常常要借学费,开学以后慢慢算命挣了还。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冬天怎么会那么冷,就算不下雪,记忆中也觉得比现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冷很多,整个人都是冰棍一般,嘴唇冻得裂开,嘴唇高高肿起来,唱歌都张不开嘴。 没有大棉裤大棉袄,也没有二棉裤和秋裤,我穿两条平日的单裤,李文白家的孩子始终是一条单裤,遇上下雨天,整个人从早发抖到晚上,人就那样一年一年的奇迹般活过来了,冬天的故事,总是伴随着凄美,如那嗖嗖的北风吹着光秃秃的树枝,摇曳时都显得那样无力。 第008章冬日苦寒 野菊花盛开在田野里时,青色的天空变得越来越无情,温度一天比一天低,“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便是从这一刻开始的,我想曹丕可能不知道没有御寒衣裤的冬天是什么滋味。 南方的冬天会迟到,却从不缺席,到放寒假时,一直要冷到来年再次上学后的桃李芬芳,当桃花盛开时,寒冷才快速远去。 没有肉吃,体质单薄,冬天感觉特别的冷,到我上学需要学费时,李瞎子家的日子与李文白家的日子变得一样了,农村出去打工的人一年比一年多,农村的人口在减少,李瞎子的生意也开始没以前那么好了。 好在虽然算命属于封建迷信范畴,但信了几千年的传统大家不愿意舍去,不然李瞎子是没有活路的。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个轮廓,这样的视力没办法种庄稼,算命的收入是生活的全部来源,给人算一回,从最开始的鸡蛋、大米,到后来一元、两元,给五元的人那是极其的少,算三百回才够我一年的学费,我和李瞎子的口粮也还要算上几百回才够,更没有多余的钱做衣服。 于是,我也开始背起背篓去割草,李瞎子也买不起煤炭了,需要补给柴火,山坡上的杂木枯枝只能我这个视力好的养子去干,李瞎子帮忙往家里背时,也走不快,大多数时间还是靠我这个十来岁的孩子。 从前帮李文白家的四姐弟割草已经有了经验,我便与他们一起在满山遍野割草,有时候陶春兰会把她割的草放进我的背篓。 冬日里的枯黄,伴随着瑟瑟寒风,把双手变得红肿,把嘴唇开出几道口子,只有幼嫩的歌声依旧嘹亮。 肖玲玲是冬天里的天使,她拿出两条她的裤子塞给我:“麦子哥,穿上吧,穿到里面,没有看得见,我也不会告诉别人,谁也不会笑话你的。” 人穷志短这一点,我从那时起就知道,人穷时难以考虑尊严,面对肖玲玲的裤子,我曾在心中抗拒过,却抗拒不过越来越冷的天气。 肖玲玲说:“麦子哥,等你以后有钱了,你要买好看的裤子还我。” 我点点头,把肖玲玲的裤子穿在里面,外面再套上我自己的青布裤子,而冬天依然寒冷。 李瞎子好像不怕冷,一年四季都是穿一条裤子,他感同身受,可能觉得我也只用穿一条裤子,他从没问过我冷不冷,我基本上已经处于半自力更生的状态了。 只有肖玲玲常常在冬天里说:“麦子哥,别抖了,我妈说“男抖穷,女抖贱”,你要是冷,把我给你的两条裤子都穿上吧。” 她略微沉思片刻,又说:“麦子哥,我只能给你两条裤子了,没办法再多给了,不然我愿意把所有裤子都给你穿,你就不用抖了。” 我也他妈的不想抖啊,可实在是冷,不光是抖,一到冬天,两排牙齿还经常不听话,随着身体的抖动不停的撞击出声响,咯噔咯噔的响声让人讨厌,却很难控制。 我曾对肖玲玲说:“要不你把肖大刚和赵小莲的裤子偷几条来。” 面对我这个建议,肖玲玲分析说:“没办法,麦子哥,他们多余的裤子都改给我穿了,要是再少了几条,我老汉儿会更加打我妈了,要是能偷出来,我肯定给你拿来。” 冬日里的太阳也见得少了,遇上阴雨连绵的日子,几乎是从早抖到晚。站在山坡上,望着那连绵无尽的山丘,看不到一丝温暖,拿着手的镰刀已经不知不觉的红肿起来,结出血疤块,痛已经习以为常,可能是知道这痛没法避免,小小的心里没有一丝幻想,冬天只能这样过。 冬日里不只是冷,也没有瓜果可以偷来填肚子,只能鼓动肖玲玲去偷她家的干花生来吃,她胆子小,每次也只能偷出十几颗来,那已经算很不错的零食了。 山村里的冬天也并不下雪,偶尔一年下一场小雪,就是湿冷,感觉潮湿的衣服从没有干透过,穿在身上又湿又冷,脚上的一双胶鞋跟没穿没什么区别。 有一年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雪,我们几个小伙伴显得非常的兴奋,一个又一个山坡跑着去看哪里雪更厚,肖玲玲穿着胶靴,我和李木、李水、李余赤脚奔跑在雪中,脚很快就麻木了,用我们的精神:既然冷无法抗拒,那就无奈的面对。我们不知道那些不怕冬天的人日子是什么滋味,冬天不冷能叫冬天吗?我们无数次这样安慰自己。 冬日里没有瓜果,水田里能找出一些螃蟹和小鱼,单薄的裤子很容易挽起来。肖玲玲在一旁拔草烧火,我们四兄弟下水田去捉,多少有一些收获,每一次冻得鼻青脸肿的,所以这样的事情也不能经常做,实在是太冷了。 光秃秃的山坡上,每一丝空气是像是寒冰,每一丝山风都像要带着全部的温度,枯黄的草耷拉着,背篼放在一边,我割草,肖玲玲帮我装进背篓里,她边装边安慰我:“麦子哥,你快点割,动起来就没那么冷了。” 我很羡慕肖玲玲在冬天里不会发抖,牙齿也不会像我那样整日响个不停,也羡慕她不用帮家里做任何事情,她好像只帮我做事情。 她的手脚也不会长冻疮,嘴唇也很少开裂,看着永远是那样水灵、滋润。 她家的床铺上铺有毛毯,我的床铺上一年四季都是稻草家竹席,尽管这样,肖玲玲还是常常跟我挤在竹席上睡觉。寒冷的冬天里,屋里能听见外面的呼呼风声,两个人挤在一起睡觉暖和多了,所以我又盼着冬天肖大刚天天大老婆,那样的话肖玲玲就会跑过来,跟我一起挤在竹席上的一个被窝里,她穿得厚,抱起来特别暖和,这是我冬天抗拒寒夜的法宝。 我和肖玲玲一起小学毕业,大概从五年级开始,肖大刚再不许肖玲玲来我家过夜,好像就是哪一次肖玲玲裤裆里突然流了一摊血,肖玲玲开始来月事了,她好像来得比别的女孩子早,从此我们便再不像从前那么亲近了。 肖大刚再和赵小莲打架时,要是白天,肖玲玲便跑到我家院坝里来,要是晚上,她自己缩蜷在被窝里,再不往我这里跑,我问她:“昨晚你家又打架了,你怎么不过来。” 肖玲玲吱吱呜呜的,脸上带着羞涩:“我妈说,男人跟女人不能随便睡在一起,要结婚后才可以。” 我也不懂那么多,我是一个情窦晚开的人,我一直把肖玲玲当妹妹,虽然我看过她身体的每一个地方,那也是出于孩子对男女区别的好奇。 我问她:“你以前不是都跑过来和我睡吗?” “那不一样,我妈说,我现在是大人了。” 肖玲玲经常会露出一副害羞的模样,我也开始懵懂的有些懂得男女之别,却并不懂得男女之间的事情,我只想在寒冷的冬夜里,肖玲玲能给我温暖。 到肖玲玲来月事时,只有在背着肖大刚和赵小莲时,肖玲玲才会给我暖手了,大多数时间我再也没有了给我红肿双手哈气的人,我自己没有多余的温度暖和自己的手,我越来越恨冬天,那寒冷像是来自地狱,那呼啸而过的北方就是地狱的爪牙,抓走了我身上的所有温度,以至于我的颤抖变成冬天里对抗寒冷的唯一办法。 到我开始上初中时,肖玲玲已经不上学了,就是从那时开始,肖大刚仿佛开始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初中的学费够一头大肥猪了,肖大刚认为女孩子上了学也没用,早晚得嫁给别人,反正是嫁给别人,读那么多书不是给别人读了吗?肖大刚这想法并非异类,大多数人都这么想。 十二岁的肖玲玲在家等着长大嫁人,每当傍晚,她背起背篓在放学回家的路边上割草,等我从学校回来路过时,她会大声的喊着:“麦子,麦子,这里。” 我飞快的跑过去,问她:“你怎么也开始割草了?” “我爸买了两头牛,说是让我自己养,养大了卖了钱给我做嫁妆。” 我无法理解肖玲玲那样深刻的话,和她看着我闪烁的眼神,我只是天然的觉得,养牛并没有什么错,那时对于肖玲玲无法与我一起上初中,我心里隐隐有过遗憾,可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年。 肖玲玲是渴望上学的,她会一直问我学校里的事情,把我的初中课本拿出来翻看,眼里透露出羡慕神往的目光。 自肖玲玲开始割草、放牛时,冬天时,她的手也与我一样红肿起来,粗糙起来,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她把手从后面伸到我的腋下:“麦子,给我暖一暖。” 当我回头看肖玲玲时,她的胸部开始大起来了,我很好奇,怎么胸部就大起来了呢?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肖玲玲才给我看了几秒钟,我看见那里鼓起一个包,包上的那个深色的点,好像比我胸口的两个点大一些了,那时感觉肖玲玲越来越美了,常常在夜里梦到她,但我不好意思告诉她梦里的事情。 冬天依然寒冷,而肖玲玲再也不送我裤子穿了,我问她:“天都这么冷了,你还不送裤子给我。” 这时,肖玲玲会把目光转到那些枯黄的衰草上,或者孤零零的枝丫上,或者她那两头水牛身上,也不看我,说道:“不要脸,怎么找我要裤子呢?” 我是认真的:“肖玲玲,你变了,你不给裤子给我穿了。”我捞起自己单薄的裤脚,两条腿露给她看:“你看,我现在就一条裤子,我一共两条裤子,这条穿,那条就得洗。” 肖玲玲说,我唱歌给你听吧:“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听她唱完歌,我还是冷,冬天里的歌声不好听,无法让我暖和起来,我只能站起来在山坡上颤抖着,抖起来好像就没那么冷了,又好像浑身抖起来时,正好合上了寒冷的节奏,只有抖起来,两排牙齿响起来,冬天的滋味才是不掺假的冬天。 当寒冷来临,肖玲玲再也不给我裤子时,我感觉和她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每到冬天,很多老人会去世,大概是与天太冷又关系,记忆里死人最多的时候是冬天,每到这个时候便有好东西吃,再穷的人家,死了老人都会热热闹闹办一场,四邻都要去出份子钱,虽然不多,就像把钱凑在一起打牙祭,出了钱全家都去吃,冬天里唯一的希望就是盼着那家赶快死人,吃顿好的,身体会暖和一些。 就在我读初一的冬天,放了寒假,已经快过年了,肖玲玲哭着在山坡上找到我:“麦子,我妈跑了。” “你妈不是经常跑吗?没事,晚上就回来了,最多一两天。” “这次不一样,以前我妈走时不拿东西,这次是一大早,我和爸都没起来,她那了衣服、身份证走了。” 李木年纪大一些,说:“肖玲玲,你妈肯定跟那些出去打工的人一起出去了。” 我也无能为力,只得安慰几句,肖玲玲在我这里得不到答案,又哭着往家跑。 随后我听见肖玲玲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就像李敏被李文白打时一样的哭声,而且肖玲玲的哭声特别尖锐,就像刺痛了我的心。 我楞了一下,扔下手里割的草,红肿的手紧紧握着镰刀,冲到肖大刚身后,一镰刀砍在肖大刚的腿肚子上,大声喊道:“肖大刚,你把老婆打跑了,现在还打肖玲玲,你是不是人?” 肖大刚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捂着腿肚子,满手鲜血,气急败坏的喊道:“李瞎子,你家儿子杀人了!李瞎子,你家儿子杀人了!”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肖玲玲躲在我身后瑟瑟发抖,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肖玲玲也会在冬天像我那样抖,抖得更厉害。 李瞎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田坎,可能眼睛看不见,盯了好一会儿,才从肖大刚的院坝里撤下一件衣服,帮肖大刚把腿肚子裹起来,安慰道:“麦子与玲玲从小玩到大,看你打玲玲,他心痛。” 肖大刚撤着嗓子喊道:“小杂种,老子打她管你屁事。” 李瞎子说:“凡事都有定数,肖大刚,别为难孩子了,这医药费我陪。” 我举起镰刀,远远的对着肖大刚:“你要敢再打肖玲玲,我杀了你。” 肖大刚狂风暴雨的骂了一阵,我拉着肖玲玲早已跑上山坡去了,肖玲玲还是哭,我看见她身上好几道血痕,那一刻的冬天,热血沸腾。 第009章夏夜爱恋 自我砍了肖大刚腿肚子那年冬天,好像以后的冬天都不再冷了,而肖玲玲越来越累,她妈赵小莲确实跑了,听说是跑到广东去了。 肖大刚也再没有打肖玲玲,但能经常听见他的怒吼声。 对于我砍了肖大刚那一镰刀,其实只是割伤了他的腿肚子,伤得并不深,肖大刚自己用白酒消毒后包起来,过十几天以后就好了,不知道为什么,自那以后,肖大刚对我特别好。 肖大刚老婆赵小莲跑了,他再没有可打的人了,或许他已经开始反省自己的暴力行为,天黑以后,他常常提着一瓶老白干到李瞎子家里来,李瞎子不喝酒,抽肖大刚的烟,两个没有老婆的人能胡扯老半天,他常常对李瞎子说:“李八字,你这儿子有种,以后你老了肯定没人敢欺负你。” 每当肖大刚夸奖我的时候,李瞎子笑得很开心。 赵小莲跑了没有音讯,肖大刚好像也从来不谈起他老婆的事情,好像已经认命了,不悲不喜。 肖玲玲的家务事重了,从前赵小莲做的很多家务事,诸如洗衣、做饭、喂猪、喂牛、割草等等事情都得肖玲玲做,肖玲玲越来越没有时间和我玩了,只是她割草的时间一定是我放学回家的时间,她好像一定得在路边等着我才安心似的,有时候她把我的背篓和镰刀放在路边,等我到了,我便可以直接开始割草。 初中三年,农忙时节,学校会放八天农忙假,学生大多都是农村的孩子,放这八天回去帮家里干活。 以前赵小莲没跑以前,放农忙假时,我去帮陶春兰家干些活,那时我年纪小,主要是和我的兄弟们伙在一起。赵小莲跑了以后,农忙假期里,我每天都帮肖玲玲干活,那些农活带给人的劳累一生难以忘怀,并且不能创造什么价值,只够勉强糊口,填饱肚子。 西南农村里最集中的几样农活主要是割麦子、种麦子,插红薯苗、挖红薯,种玉米、收玉米、插秧苗、收稻谷,这是几样赶着时节做的大活,需要集中时间赶着时节做完,平时里拔杂草、捡绿豆,种收豌豆、种收胡豆、种收花生、种收油菜……这些还都是零碎的活,一年四季挑粪浇庄稼,是农村里时时可见的事情,好像地永远都在浇,从没歇息的时候。 生活在农村十几年,从没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感觉,更没有一刻觉得那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悠然自得,直到我离开那个山村以后,再也不想回去种地。我非常知道我那四个一母同胞的生活有多艰辛,知道一年到头有多少活要干,我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农民生活的艰难,简直就是身在人间,如在地狱,等我走出家门以后,常常想,那样活着与死了没什么区别。 初中三年,我一有空就帮肖玲玲干活,边干活边背李瞎子教我那些算命的口诀,到初中毕业时,我已差不多把李瞎子教的口诀全背熟了,而我一点也不想成为一个算命的。 李瞎子当着我的生母陶春兰的面说:“麦子要读书,花多少钱我也愿意”,而李瞎子对我时,却没有一天不是劝我不要读高中了,用他的话说:“读了初中可以了,高中三年的学费,够盖一间新瓦房了,上了高中就能考得上大学吗?考上大学又能怎么样呢?人命天注定,麦子,别上高中了。” 李瞎子到底有没有钱,我不太知道,别人说李瞎子存了很多钱,那时的我没法相信,一个算命的,能有多少钱呢? 李瞎子养育我十几年,初中毕业时,我十六岁,李瞎子养了我十四年半,我一直把他当父亲,他苦口婆心的说挣钱难,让我别上高中,我没有反对,我知道钱的艰难。每每回想起当初决定不上学时,我能清晰记得我那时心中的感受。 从小到大,我心里一直存着一块地方,这块地方存放着我的私密情绪,私密到不给任何人说,就是肖玲玲也不知道。在我从小到大的心里,我一直认定自己是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人,李瞎子不过是娶不到老婆,他养我并非为了爱心,而是要我为他养老送终,如果有一天我能有选择的权力时,我一定好好为自己而活,心里一直这样期盼着自己快些长大,快点脱离地狱一般的生活。 等我决定听从李瞎子安排,不再上高中,李瞎子显得非常高兴,他不知道我自己的计划,我不甘的心隐藏得很好,这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孩子天然的防御性。 肖玲玲见我不上学了,她既埋怨又高兴,她知道我爱看书,什么书都爱看,肖大刚存的那些书,初中三年里,肖玲玲基本上全部拿出来给我轮流看了,这一点我很感谢肖玲玲,感谢肖大刚一直存着那些中外文学、历史类书籍,苏联文学特别多。肖玲玲暑假来问我:“麦子哥,你不上学了吗?” 我若无其事的说:“是啊,以后我们都不上学了。” “那你有什么打算呢?” 我笑一笑:“没什么打算,学算命吧,还能什么打算呢?” “你真甘心做一个农民吗?” 我不能告诉肖玲玲我的真实想法,我已经开始讨厌她了,不是肖玲玲这个人讨厌,她不只不讨厌,反而像一个熟透的桃子一样诱人,我讨厌一眼望得到头的生活,我已经知道,李瞎子和肖大刚在商量我和肖玲玲的婚事。 我虽然十六岁,但我大概知道肖大刚的想法,肖大刚就这么一个女儿,他不愿女儿远嫁,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加上我曾为了肖玲玲砍他一刀,他认为我是最爱肖玲玲的人,而且我也没什么负担,将来需要孝敬的人就李瞎子一个,与肖玲玲结婚,两家离得这样近,相当于一个上门女婿。 成长过程中,我也渐渐看清李瞎子的想法,他想我一直活在那个山村里,他的视力越来越不好,就快要全瞎了,他需要一个人照顾他,他希望那一个人是我,等我和肖玲玲结了婚,他便可以高枕无忧了,李瞎子这种自私的打算让我心中非常愤怒,以至于我也开始讨厌肖玲玲。 初中毕业以后,我表现得像一个乖孩子,李瞎子问我他教的那些口诀时,我都能对答如流,李瞎子非常高兴,他说:“麦子,你学了算命不一定非得当算命的,你不是瞎子,你能种地,娶老婆生孩子都可以,闲时还可以算命挣钱,生活不用愁……” 我听着李瞎子这些言论,心里非常的反感,但我不能表现出来,我需要攒钱做路费,我知道,没有路费我出不了这个门,我要去哪里,心中已经打算好。在我初二时,捡到一本杂志,整本杂志都是介绍深圳的,我反复看了很多遍,去深圳干嘛不知道,但我已经知道我走出这个村要去哪里。 利用买菜、买米,买各种东西的时机扣钱,扣下的钱悄悄藏在竹林里一块石头下的塑料袋里。其实我知道李瞎子的钱箱放在什么地方,那钱箱从来没有超过二百块,每到二百块,他就会去银行存起来,二百块我是无法出门的。 我会想着各种借口找李瞎子要钱,甚至去参加别人红白事时,也会把李瞎子交给我的份子钱扣一半,我直观的判断,这种事情送了多少钱,没有人会问,也确实没有人来问李瞎子。 那时的李木和李水已经在读高中,李余读初二,李文白的大女儿李敏已经去广东打工。 可能是陶春兰出门前,告诉了她家里三个儿子我已经决定不读高中了,暑假里,李木、李水、李余单独来找我,问我为什么不继续上学了,我没有告诉他们我的真实想法,我要为我自己的计划严守秘密。 十五岁的肖玲玲长得亭亭玉立,除了她的手因为干农活显得粗糙。我从她看我的眼神中得知,她几乎已经认定我就是她的男人了,如果我要睡她,她随时都会愿意,而且肖大刚好像也默认我可以和她女儿干任何事情,我知道的,但我一直保持着与肖玲玲的距离。肖玲玲以为我是一个正人君子,我自己都没觉得自己是一个正人君子,我为我的计划压抑着青春发育的冲动,加上当我知道李瞎子和肖大刚在计划我的人生时,而这个机会中就有肖玲玲,我讨厌这个计划,对肖玲玲有种天然的抗拒。 如果肖玲玲也有一颗奔向外面世界的心,我会告诉她我的计划,带着她一起逃出这个地狱般的生活,但那时的肖玲玲一直在我面前畅想美丽的乡村生活,我无法相信,我要在这山村和肖玲玲生活一辈子,我每天要像李文白一样往地里挑粪,每天要抗着锄头上山…… 夏天暑假里,正是玉米快要收割的季节,肖大刚在山坡上搭了一个棚子,每夜守着快要收获的玉米,担心即将到手的劳动成果被别人抢先偷了。像肖大刚这样在玉米地旁搭棚收玉米的人家很多,李文白家每年这个时候也这样做。 那一天,肖大刚又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肖玲玲来叫我一起去山上帮她守玉米,李瞎子显得极其的高兴:“麦子,快去吧,狗日的肖大刚又喝醉了,玲玲怎么守玉米呢?麦子,你快去帮帮忙。” 李瞎子不劝我,我也会去的,在我的心里,肖玲玲是一个可怜人,她把梦想放在了这个山村里,又或者是放在了我和她以后的家庭生活中,如果不是这样,肖玲玲和我应该不会分开,我们有太多记忆重叠在一起,她长得那么漂亮,唱歌又那么动听。 到山上的棚里时,夜空里的星光照耀下的大地一点也不美丽,我清楚的知道放眼能看见的那些地方有什么,哪块田是谁家的,哪块地是谁家的,哪块地里种着什么,甚至知道哪块地今天浇了屎尿,我担心我要一辈子在这里望着这片星空,心里莫名其妙的害怕我离不开这里。 肖玲玲在竹棚里点了蚊香,带了一大壶茶水在棚里,夜晚虽然温度比白天凉快不少,却依然炎热,被炙烤一天的地往上冒热气,山风并不能让人觉得温度舒适宜人,手里还得拿一把蒲扇才能凉爽一点。 肖玲玲穿着一件短袖体恤,加一条肥大的长裤,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着肖大刚把玉米地种得如排兵列阵一般的整齐,肖玲玲说:“麦子,以后这些地都是我们的。” 我使劲喝了一大口茶水,差点呛出来,咳起来时,肖玲玲给在背上拍了几下:“慢慢喝,茶水有的是,喝完了家里还有。”她给我拍背时,我明显感觉到她高耸丰满的地方蹭在我的手臂上。 我故意往旁边稍微挪了挪,说:“好热,天太热了,你就别靠这么近了。” 黑夜里,我没有看见肖玲玲的表情,她沉默片刻,又靠过来,拿着蒲扇给我扇风:“麦子哥,你为什么不像以前那样跟我好了。” “怎么不好了?别瞎想。” “我们以前睡一个被窝的,你现在从不让我靠近你,今天要不是我来叫你,你会来吗?” “我怎么知道你在山上过夜?现在不是来了吗?你爸也真是的,怎么能放心你一个人在山上。” 肖玲玲又说:“麦子哥,我们早晚都是两口子,你现在也决定不上学了,以后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你知道吗?我爸和你爸在商量我们结婚的事情。” 我冷漠的回答:“你知道吗?女方未满二十,男方未满二十二,结婚证都没办法办,结什么婚,结鬼婚啊?” 肖玲玲马上解释说:“很多人不都是先结婚,等到年龄了才领证的吗?” 肖玲玲从没问过我愿不愿意娶她,她天然的认为我是一定愿意的。农村能娶到老婆是一件极其光荣的事情,以我当时的条件,一个瞎子的养子,家里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肖大刚在几年前就修了楼房,能娶到肖玲玲这样漂亮,家境在农村也算殷实的老婆,简直应该谢天谢地,肖大刚、李瞎子都这样想,所以他们从来不问我。 第010章 山坡上的秘密 如果抛开我害怕走不出那个山村,我肯定已经把芳香四溢、水嫩貌美的肖玲玲按倒在身下,而那时的我,一看到肖玲玲靠过来,心里就泛起恐惧,我害怕我一粘上她,就再也无法继续我的脚步,我害怕农民那苦逼的日子会伴随我一辈子。 听着肖玲玲的解释,我抢过蒲扇,拼命的扇起来。 肖玲玲抓起另一把蒲扇,笑道:“你急什么,这里不是还有一把吗?” 我只顾扇着风,一句话也不想说,我害怕自己把持不住,我害怕玷污肖玲玲后,我离开了这里,会耽误肖玲玲的一生,我曾那样的与她好,我绝不能伤害她。 我不知道走出这个山村,以后我会怎么样,我只想着逃离这种日子,对离开这个山村以后的日子更加迷茫,我不能给肖玲玲承诺我离开后还会回来,我无法保证我能荣归故里来娶她,我不能让她为我而等待,她是我的好妹妹。 我依然坚决的想要离开,我一直固执的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这山村更苦的日子,太苦太艰难了。我从小生活在山村里,我知道山村的艰难,就像陶春兰那样勤劳能干的人,依然骨瘦如柴,没一天好日子过,这是一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最卑微的生活,卑微到谁都可以踏上一脚。 我永远记得亲戚在镇上当书记的那一家,他家也同样是种地,但他家有了村里第一台黑白电视机,村里的第一台彩色电视机也是出现在他家,村里亲戚当官的就只有他家,而他家最富裕。 农民的劳动成果根本就不值钱,陶春兰和李文白是我见过最勤劳、最拼命的农民了,想尽一切办法,恨不得床上都种上庄稼,也还是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家的孩子一年才能吃两个鸡蛋,全家六口人,就像六个瘦猴子一般。 我常常想,就算是出了这个村,我将死在前进的路途上,我也是愿意的,我不想跟肖玲玲结婚、生子,老去,重复李文白那样的日子。 我不想像牲口一样活着,我不想除了干农活就是干农活,好像一辈子就是为了挣那口饭,就像肖玲玲养的那两头水牛,甚至不如那水牛,水牛也不是天天都耕地的,一年大多数时候还都能闲着。只有农民每天都要做事,做不完的事,事情就像庄稼地里的杂草,一天不拔,就会越积越多,最后淹没了庄稼。 我读过历史,我知道这山村的日子与几千年前一样,锄头犁耙、播种收获、看天吃饭……难道我还有重复下去吗? 多年以后我回忆起肖玲玲,那时的她并没有错,我的希望在走出山村,她的希望是我能永远和她厮守,都是怀着各自的梦想。 对于外面的世界,基本上是从肖玲玲家的电视上了解到的,李瞎子看不了电视,我可以到肖玲玲家去看,所以李瞎子节约了买电视的钱。 肖玲玲也同样从那台电视上看到外面的世界,那时的她却从没有向往之心,就像后来我在深圳夜总会遇见她时,她说:“麦子哥,我要不是来找你,我不会走出那个地方,我也不会变成没有脸再见你的肖玲玲。” 尽管我离开山村后见到的肖玲玲堕落了,她依然活得比当农民时更像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起码有漂亮的衣服穿,有美味佳肴,能住进冬暖夏凉的房间,哪怕那是短暂的享受,起码享受过。 我曾在肖玲玲拿肖大刚的书里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中写到:人穷,您还能保持与生俱来的高尚的情操,可是穷到一无所有,那就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办不到了。对于一个一贫如洗的人,甚至不是用棍子把他从人类社会中赶出去,而是应该用扫帚把他扫出去,从而使他斯文扫地,无地自容。 我小时候看到的农民的穷,属于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穷,就像骨瘦如柴的我的生母陶春兰,她那样勤奋,努力,一个抓阄就可能剥夺了她公平分得土地的权力,无论怎么节约,依然不够孩子的学费,她不得不远走他乡。 十六岁的我固执己见,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不敢感兴趣,我害怕那一点点曙光毁在我自己手上,哪怕肖玲玲那样暗示我,我也不敢与这个从小一起钻被窝的美丽少女,有丝毫越轨行为。 肖玲玲却比我胆大,她说:“麦子哥,我无法想象,我不嫁给你嫁给谁?除了你,我谁也不嫁。” 那时的我不敢当面拒绝她,也不敢告诉她我的想法,我怕她为了自己的梦想,联合肖大刚和李瞎子,把我留在山村里。 肖玲玲为我的坐怀不乱感到高兴,她说:“麦子哥,你真是个好人。” 当她用手突然触到我身下坚强挺立的那一根时,她害羞的往后退了退,随后又说道:“你是为我们没有结婚才忍着的吗?” 我随口“嗯”了一声,虽然身体躁动无比,可依然无法比我想要离开山村更强烈。 我喝了很多水,不停的走到地里去撒尿,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回到棚里,我不放心如花似玉的肖玲玲一个人睡在山坡上。 我也不想和肖玲玲讨论人生和理想,我只想着我快要离开家乡了,那时感觉,一旦离开,这里的一切将和我再没有关系。我离开以后,肖玲玲肯定会有的是人娶她,我完全不用担心;李瞎子不是我的父亲,他太过自私的想把我留在身边,那时的我非常恨他;李文白和陶春兰抛弃了我,我对生父生母没什么感情,那时的心里只有怨恨;而我的同胞兄弟们,我也管不了他们,我只想离开。 我无法再和肖玲玲睡在一起,甚至怕她碰到我,不敢正面看她温柔深情的眼神,为了能走出山村,我必须要放弃我的念想,我不想出去后还有牵挂,我以下定决心不再回来。 夜风吹得苞谷地哗啦哗啦的响,就像有人在地里穿梭一样,我假装紧张的站起来看着玉米地,肖玲玲偏要过来拉我:“快到棚里来,棚里没有蚊子。” “我去看看地里,是不是有人在偷苞谷,你快睡吧,我守上半夜,下半夜你换我。” “麦子哥,不用这样守的,我们睡在这里,还有人敢来偷吗?”肖玲玲把我拉回棚里,神神秘秘的说:“你知道吗?当初你砍我爸那一刀,私下里我爸使劲的夸你呢,他说你一定会对我好的,说你见不到我被别人欺负,你是个好人。” 想到自己不久就要离开了,我不想说任何让肖玲玲不开心的话,只好说:“你拿裤子给我穿过,我当然要帮你了,要是你妈在,你爸也不会打你,我那时候也是一时冲动,不该砍你爸的。”我故意这样说,我想让我走以后,肖玲玲能把这句话告诉肖大刚,肖玲玲记忆力好,那么多歌词都能记下来,她一定会记得我给她说的这些话。 棚里比外面更黑暗,黑暗的好处是可以掩盖面部表情,无论是愧疚还是害羞,都看不见。 因为看不见羞涩,肖玲玲说话更大胆:“其实,我们不用等到结婚那天的,我很快就是你老婆了。” 尽管肖玲玲大胆的说着,我能听出来,她依然害羞,她说的时候,身体一动不动。 假如她把嘴唇凑过来,我或许就再难以把持了。 她只是从电视上隐隐约约知道情侣之间的那些事情,并不完全了解,她只读过小学,学校里不会教夫妻之间应该做什么事情,她妈又跑了,更不会有人教她。而我只是从书中看过男女情爱,在贫穷的日子里,我无法想情爱的事情,任何会影响我走出山村的因素,我都想避免。那时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珍贵,也不懂得珍惜肖玲玲的善良纯真,害怕在山村过苦日子的心思占据着我的心灵,我对外面的世界有无限的好奇,就像我身体中天然流淌着要出逃的血。 我曾担心李瞎子会知道我的心思,因为他会算命,很多人都说他算得很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算到我会逃出去,不知道他有没有算到他安排的这场婚事不会成功。 我也背了李瞎子的所有口诀,我却无法算出离开山村后会怎么样,我也无法算到我离开后肖玲玲会怎么样。我以为我不会再从事算命挣钱的事情,那时的我无法知道,最后我还是用李瞎子交给我的本领生活。 我摇动着蒲扇:“只要没结婚,就还不是两口子,玲玲,你不想你妈吗?” “想啊,可是她也不写信回来,不知道她在哪里。” “你结婚不等你妈回来吗?” “可是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啊!”肖玲玲突然笑起来,说道:“麦子哥,你怕我碰你,是不是?你忘了以前的冬天吗?你总是抱着我睡觉,那时你怎么不害怕呢?” 或许肖玲玲认为抱在一起就是两口子。 我以前跟肖玲玲在一起时有很多话说,可是我知道我们将要结婚时,我发现跟她在一起时,已经不知该跟她说什么了:“现在是夏天,又不是冬天,这么热,两个人当然要离开一点。” 肖玲玲拿着蒲扇拼命给我扇着:“这样会凉快一点吧?” “你不热啊?我自己扇,你也自己扇,我们都凉快。” “我不热,不像你,冬天怕冷,夏天怕热。” 肖玲玲呼呼的扇着蒲扇,见我不说话,突然从身后把头伸到我的脖子上,少女的体香立刻迷漫我的全身,细嫩的脸庞靠着我的脸颊,我没有听到她是否兴奋异常,只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蹦蹦的跳,像要从桑子眼蹦出来。 她丢开扇子,突然抱着我的头,用她的嘴唇堵住了我的嘴,我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了她的胸口,手中抓住了那坚挺酥滑,脑袋嗡嗡的开始响起来。 我坐着侧着身,歪着头与她堵着嘴,就那样僵持了好一会儿,我感觉到呼吸不过来了,脑海中闪过肖大刚和李瞎子满意的笑时,我突然推开肖玲玲:“太热了,我去外面吹吹风。” 肖玲玲没有生气,她很高兴地说:“麦子哥,我们现在是两口子了。” 那时的我,隐隐感觉到自己犯了错,甚至为自己默默计划着离开而愧疚。山村长大的我,对成年人的男女事情并不懂,只觉得女人的嘴和胸部都异常的神秘,而我却已经触碰了肖玲玲的神秘,就像她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是两口子了。” 我开始悔恨我没有控制好,我占有了她,但我又是一定要离去的。当我触碰了肖玲玲的神秘,我想着该不该带她一起离开山村,而我又主观的判断肖大刚一定不会让她离开。 肖大刚老婆已经跑了,他一定不会让女儿再跑了,外面早已传出不好听的谣言,说赵小莲是跟男人一起出去的。在农村里,谣言很快会传得活灵活现,有人说亲自看到了赵小莲和一个男人坐车走,更有人说在县城宾馆里,亲自看到赵小莲和男人住一间房,肖大刚表面上不理会这些谣言,但他的农活已经没有从前那样好了,瓜果树木也很少修剪打理。 我能为了肖玲玲被她爸打而砍他爸,在我心中是要一辈子保护肖玲玲的,其实就算要偷偷带肖玲玲跑,我也不在乎肖大刚什么感受。而我心里盘算着一件极其要命的事情,如果我要带肖玲玲一起走,我需要多一倍的钱,甚至更多。我自己想着,如果我一个人出去,多么的苦我也甘愿,要是肖玲玲跟我一起出去,我不会舍得她餐风露宿,不想她跟我一起受苦。 我知道出去的辛苦,是从同村打工回来的张三娃那里听到的,他说从我们家到广东,坐车都需要三天三夜,车上挤得连厕所都上不了,三天三夜没办法睡觉,车厢里到处都是人屙的屎尿,臭烘烘的,等到广东时,两个腿肿得走不了路。 第011章算命赶集 坐火车那样辛苦,坐汽车呢?那时每逢赶集时,我牵着李瞎子去街上摆摊算命,李瞎子听着别人的夸耀:“李八子,你儿子都这么高了啊!”“李八子,你儿子好标志啊,能讨婆娘了,真是好福气啊!”…… 而我却专注听着别人说外面的事情,有人说坐汽车需要更久的时间,有的汽车中途掉下悬崖,整车人全部摔死了;也有人说,汽车需要翻过很高的山,没到过那么高的山的人,根本受不了,谁谁谁就受不了中途回来了,不回来不行,会死人的。 小镇上的那些人聊天和传谣言一样,说得唾沫横飞、活灵活现,一个比一个说得精彩,甚至有人顶黄:“李棒槌,你根本就没出去过,你知道个屁。” 李棒槌昂着脖子,青筋暴起:“我怎么没出去过?你他妈才放屁,老子才回来的,等这阵子忙空了,马上又要走。” “刘天棒,你出去也没见讨个婆娘回来啊?” 刘天棒嘴上叼着红塔山,一脸不屑:“老子才不急,外面婆娘多得很,随便挑。” “刘天棒,你家房子都快倒了,那个女人能跟你?吹牛皮不上税哦。” “老子的房子倒了关你球事,老子以后住城里去,那房子谁要谁拿去。” “刘天棒,你不是跟着老赵扛钢管吗?有那么挣钱吗?哈哈哈。” 他们胡扯这些我最不爱听,但是我爱赶集。 初中毕业以前,我也常常牵李瞎子去集上,那时我是躲着别人的目光,害怕别人知道我是李瞎子的儿子,虽然别人一直都知道,每次我把李瞎子牵到时,自己躲得远远的,跑别处瞎逛,到中午吃饭时才买了吃的给李瞎子送去,然后又跑开,等到集上的人快散尽时,我才去牵李瞎子回去。 那时我很讨厌牵李瞎子出门,自我开始思考问题时,我就想,这狗日的李瞎子以前没我牵不是照样出门吗?为什么现在就要我牵呢?况且你又不是真瞎子。 渐渐的我明白,李瞎子让我牵着他出门,是要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他李瞎子的儿子,这更让我觉得恶心。 自我有了出逃计划时,我爱上赶集了,牵着李瞎子也不再怕丢人,我知道,我一定会离开这里,这里每一个笑话我的人以后都将不再见面,所以我开始变得坦然。 我开始守着李瞎子算命,他也乐意我守着他,他说要让我多学习,多听例子,而我喜欢帮他收钱,这时候我才发现,李瞎子很有钱。每逢赶集时,我在一旁观摩和帮着收钱,胆子极小的扣下来,多的时候有十好几块,九十年代,农村十几块一斤很多了,那时的大米才三四毛钱一斤。 边收钱时,也注意着李瞎子怎么算命,我发现他很少说不好听的话,就是说来算命的不好之处,也都是说以前的,比如说“你小时候有过血光之灾”,“你家里前两年很是不顺”……要说人的以后不好时,一定会补上一个对策,告诉他怎么怎么就能避免那些不好,然后就全好了。 不同的命收钱多少也不一样,要是以顾客平等来说,这是不对的,都是算命,说的时间也差不多,为何就要分别对待呢?这就像肯德基买汉堡,如果穷一点的人进去二十一个,有钱人去二百一个,这显然行不通,但放在算命上就可以,给钱的人还都很高兴。后来我想通了,就像汽车4s店,比较差的车去保养一次钱少,好的车价格就贵十几倍,抛开所用的量和材料不一样,其价格的比例依然是很夸张的,因为开好车的人有钱,但是李瞎子怎么知道某个来算命的有钱呢? 通过我的总结,来给儿子算命的都愿意花钱,来给老人算命的不太愿意花钱,来给自己算命的如果是要出门的舍得花钱,问自己家里事情的不太舍得花钱,问婚姻大事的舍得花钱。 其原理是根据五行对应出生的日期时辰,加上袁天罡的推算办法,要说不准还真不能这样妄断,人本来就分那么些种类,古老的传承就是总结了各种人的各种结果,要说一定准也太过认真了,大原则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古老的算命传承有他存在的道理,人乐意知道自己的未来,哪怕是一点点吉祥的预兆,也能给心中一些激励。而且几千年来,算命也是如现代的统计学、大数据,什么类型的人什么结局,什么类型的人在什么年代有什么样的遭遇,都是如大数据一般统计了上千年。 李瞎子算命不胡说八道,依照问命人提供的生辰八字,对应他师傅传承下来的口诀,如遇不好的地方,说的时候会委婉一些。有的不说,比如来人是问婚姻,但依照古法推测发现前程迟滞,但问命人并为问前程,而是求婚姻那就只说婚姻合和,说多了徒增担忧。 李瞎子绝不为了钱而故意违背所测算出来的口诀,他不是一个骗子,他在以古法做工具,为人提供咨询一般。他告诉我,算命术是一个工具,就像柴刀,既能砍柴,也能伤人,依照古法口诀,自己加以委婉的解释是可以的,但绝不能胡编乱造,不然会遭报应。 正因为李瞎子有原则,所以大家说他算得准,守住原则也就是守住自己的饭碗、自己的名声。 依照口诀而说,信不信、准不准就让问命的人自己判断,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 农村里很多人出生时,具体时间记得不准确,就像我,没有手表,没有接生婆,只能推测大概时间,所以李瞎子给人算命要反复确认具体时间,还会问一问出生时天气是什么样,周围的人在干什么,以此来对比时间是否有差错。 也有不收钱或者象征性收几毛钱的时候,快死的人不收钱,这是算得极准的,也是获得名声的最好买点,依照口诀,阴阳五行合和机缘已完,生命就快走到终点,这就不收钱了,或者随便对方给不给。如果被算的人又多活了一些时候,他也不会怪李瞎子,他会庆幸自己没死,要是问起来,李瞎子再好话搪塞几句,说积德行善加寿即可。 有的人不用算,一问他家里情况,就知道有段时间命运悲苦,就像陶春兰,农村里养四个孩子,没有不命苦的,四个孩子都注重上学,晚年肯定享福。像陶春兰那样正在艰难中的人,多安慰和鼓励,象征性收一点钱,她会心存感激。 李瞎子私下告诉我:“其实人的命不用算,告诉你将来会怎么样也没用,命里早已注定,人一辈子祸福相依,平时多行善积德的人一定能善终。” 命中注定这件事,不能单一的说是等着命运安排,“命”是指生命的所有,包括性格、为人、做事态度、观念等等,“命”注定了,不会只注定某一方面,一定是生命中的所有因数相配合。 注定穷的人,也注定他好逸恶、劳好吃懒做;注定败家的人,也注定他五毒必陷其中一二,凡事还得向内看,向内看清楚了,自己也就能算出自己的命运。 算命以前先默念师傅口诀,默想师傅容貌等,各算命师所用办法根据师门不同而有区别。 自赵小莲离家出走以后,肖大刚就不去赶集了,所有买卖的事情就交给肖玲玲,肖大刚讨厌别人问他:“大刚,你婆娘写信回来了吗?”这看似友好的问候,却藏着扎人心的针,问候的人一转头就会对旁边人说:“看,就是他婆娘跟人跑了。”“哦,跟男人跑了的赵小莲啊!”肖大刚听到这些很难受,他干脆不去赶集了。 实在有重的东西要挑到集市上去买的,他带个草帽,把帽檐拉得很低,遮住大半边脸,东西挑到集市上买了就走,也不像从前那样悠闲的逛了。 自和肖玲玲一起在山坡上过夜守苞谷,我触摸了她的神秘处以后,我的心里一直很纠结,老是想着我走了以后她怎么办? 肖玲玲却显得比从前更高兴,在我面前时显得更亲近了,好像我们已经是两口子,去赶集时,也不避讳,还时不时的挽起我的手,我们两个在前面走,我的另一手拿着棍子牵着后面的李瞎子。 三天一次赶集,这是农村的交易盛会,平时寂寞的路上变得热闹非凡,挑东西去卖的大老粗、壮妇女,背着背篓的小女人、老太太,精心打扮过的青年男女,带着孩子的一家大小,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走在这条路上。 卖东西的天还没亮就去了,为的是占一个好位置;买东西的不慌不忙,要等到街上货物延绵时,才好货比三家;接着赶集去相亲的人,新衣新裤,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衬衣外的上口袋里放上一包好烟,自己舍不得抽,得见了面才拆开来;有人去凑热闹,有人去逛农作物的行情,有的人是去偶遇故人,有的人遇上赶集这天,有事无事必须去一趟…… 集市上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布、针线、衣服、床上用品、家具、电器、竹编、五金、农具、棺材、花圈,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鸡鸭鱼肉,大米面粉……这种都还是正规商品。 卖跌打损伤药的如演戏一般,连说带唱,吆喝得热气腾腾,犹如那唱得极好的独角戏,笼络大群人围观,久久不散场,卖的都是些无害也无用的骗钱药,看着很是有劲,上当给钱的不少,大多都是老年人。 耍把戏的偶尔也能看到,唱歌跳舞的偶尔也有,赶集时,如走进了一个麻雀群,到处叽叽喳喳的闹腾。 那些相亲的,故旧相见的,请客吃饭的,趁机打牙祭的,旧情复炽的,坐在敞开一面墙的食店里,让人看了垂涎三尺,羡慕不已。这样的食店我离开山村前一次没去过,李文白家的孩子就更没进去过了。 大多卖东西的摊位都是沿街、沿路临时摆起来的,到散场时再收拾离去,留下垃圾遍地。也有诸多吃的临时摊位,各种现煮现卖的吃的香气肆意,我和李瞎子也就是在这样的路边摊吃上一碗麻辣小面,已经是让李文白家的孩子羡慕得很了,他们一次也没吃过。 自从我不上学了,每次赶集肖玲玲都和我一道去,认识我们的知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不认识的以为我们是一对小夫妻,肖玲玲乐意让别人以为我们是小夫妻。 狗日的李瞎子也是完全不要脸,别人问他:“李八字,你娃儿都娶婆娘了啊!”李瞎子脸上笑得快炸开了:“是啊!是啊!” 肖玲玲也很高兴,只有我觉得很是难为情。 十五岁的肖玲玲已经一米六的身高了,南方女子普遍不高,身材玲珑娇小,肖玲玲这身高随他爸。一头黑发披在肩上,身材玲珑有致,走起来如三月柳枝,小巧可人的鹅蛋脸上,明媚皓齿,少女鲜艳饱满的嘴唇娇艳欲滴,一身碎花连衣裙随风飘荡,咯咯的笑起来时,胸部起伏跌宕,让人看得心潮澎湃。 很多二流子男人见了都想方设法靠近肖玲玲,说些调戏的话,估计肖玲玲遗传了肖大刚和赵小莲的闹腾劲,她手紧紧抓着一把明晃晃的镰刀,在空中胡乱的飞舞着,用她唱歌时嘹亮的嗓子大骂一通。旁边知道的人赶忙给那些二流子说:“他爸打死人,少惹麻烦。” 如果我也在旁边时,又会有人说:“这个小婆娘惹不得,他老丈人打这婆娘,还被李瞎子这娃儿砍了一刀,人家连老丈人都敢砍,你算老几?” 肖大刚本就是一个出了名的暴脾气,人高马大,较上劲时,恶鬼都要退避三舍,老婆都被他打跑了,而这样的人被我砍了一刀,我就成了一个好像随时都要杀人的人。 旁人说得我和肖玲玲俨然是一对贼公贼婆似的,我依然能看见那些在肖玲玲脸上、身上如扫描仪似的目光。 肖玲玲喜欢吃油炸糍粑,每次赶集必买,买了来,不管有多少旁边人,先挑一块喂我嘴里,然后她自己抱着宝贝似的细嚼慢咽,看我吃完了,再喂我一块。有一次被肖大刚看见,肖大刚恶狠狠的骂道:“狗日的,女大不中留。” 在我们村里面,肖玲玲无论与我多亲近都没人觉得奇怪,大家知道,肖玲玲是别人不用惦记的了,肖大刚和李瞎子早就是儿女亲家,而且肖玲玲和我李麦子从小睡到大,他们以为我早把肖玲玲的身体占有了,只是年纪没到,还没怀上,也有的人说:“可能跟她妈一样,不容易怀上。” 第012章婚事前奏 以前别人议论我和肖玲玲早就有一腿时,我根本不在乎,就当没听见,觉得那些人都不是好东西,无需理会。自打我在山坡的棚里触摸了肖玲玲的秘密后,再听见别人议论我们的事情时,我的心开始愧疚,常常觉得懊悔,想自己是不久就要离开的人了,还与肖玲玲做那些事情干什么?我一直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肖大刚和李瞎子已经开始明目张胆的准备婚礼了,农村结婚的第一步是看人,就是看看各自对对方的长相,是不是在能够接受的范畴,有没有残疾、缺胳膊少腿的,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看人这一步可以省略,但男方给女方礼金不能省略,李瞎子给肖大刚说:“还是得有个媒人,以前我想让陶春兰来当这个媒人,她最合适,现在陶春兰出去打工了,让张寡妇来。” 媒人得由男方请,肖大刚当然听李瞎子的,李瞎子在村里还算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因为红白喜事都得找他算,请个媒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大家也乐意做李瞎子家的媒人。 那时农村结婚必须得有媒人,媒人一般是那些没事的妇女担当,做媒人也没有什么麻烦,到结婚时,男方还要谢媒人一个猪头,加上少量礼金。并没有单独从事媒人这个职业的,不过是些热心的村妇,在男方的邀请下,作为去女方求婚的引导者、见证人,有什么矛盾时由媒人协调。 第一步看人,一般是约在镇上的食店里好好吃一顿,那年月吃顿好的不容易,虽然改革开放已经十六年,窗口城市已经是日新月异,但经济的春风还没有吹到西南的山村,人们还没开始富裕。当媒人能有顿好吃的,这就已经不错了,很多媒人家有小孩子的,吃饭时带着小孩子一起去,不管能不能走到下一步,男方都得给这顿饭钱,如果女方接受了男方的礼金,那就能走到下一步。 第二步:参家,就是女方参观男方的家里,主要是看家境怎么样,家里都有什么人,房子够不够,粮仓里有没有粮食,庄稼地怎么样,干农活方不方便,在村里是什么地位,男方要尽可能毫无保留的对女方展示。通过参家,也能看出男方家的生活态度,邻里关系怎么样,很多邻里关系不好的,最担心邻里乱说,造成女方不同意婚事。女方如果与男方不熟悉的,会去左邻右舍打听男方家的真实情况,担心男方家有隐瞒什么事情。 参家时,男方要在家里备上好酒好菜接待,尽可能的丰盛,女方父母、女儿才会满意,媒人也必须在场,大家吃喝完毕,男方给礼金。看人时,是给象征性的礼金,参家时,男方需要出手更大方一些,如果女方接受礼金,那就能走到下一步。 李瞎子在给我张罗婚事这件事情上,还真是舍得,他没有老婆,家里平时是我做饭,要请客,我做肯定是不行,他去请了一个单独做酒席的人来,其实就几个人的饭菜而已。 别的人参家时,女方会去好些人,除了女方父母、兄弟姐妹,还可能带上几个女方家的亲戚,加上男方家的人,所以起码得坐两三桌子才够。肖大刚老婆赵小莲跑了,肖大刚没有什么来往的亲戚,他岳父家与他早无往来。 依照李瞎子算的黄道吉日,做酒席的按照李瞎子的要求,买来酒菜在家里做,我负责帮忙烧火,肖玲玲也在一旁帮忙。 我心如止水的看着李瞎子张罗着,我不好说半个不字,我不怕李瞎子,也不怕肖大刚,我怕肖玲玲伤心,我不想在走之前,让肖玲玲为我伤心落泪。想着我们小时候到现在,一直那样的好,而且肖玲玲是一个多少人垂涎的漂亮姑娘,为了她,我连肖大刚都砍了,哪里舍得看着她伤心呢? 暑假里,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都放假在家,参家这一天,李瞎子想着热闹一点,把李文白和他三个儿子一起请来家里吃饭,李木、李水、李余高兴万分,不是为了我和肖玲玲的事情高兴,而是有顿好吃的而高兴。其实李木、李水、李余我这三个同母兄弟也喜欢肖玲玲,但他们知道肖玲玲只跟我好,他们在这一点上很羡慕我。 张寡妇对李瞎子家如自己家一样熟悉,快到中午时,她一头钻进灶屋来,看见肖玲玲在帮忙洗碗,哈哈大笑起来:“哎呦喂,第一次看见参家时,没过门的婆娘开始帮忙了,这还参什么家啊,直接洞房得了。” 我和肖玲玲都知道这张寡妇口无遮拦,不理会她,肖玲玲洋溢着一脸的幸福,嘴里哼着歌。 到中午吃饭时,因李瞎子不方便,张寡妇走过田坎去请来肖大刚,肖大刚穿得像镇上的干部一样,一套笔挺的青白中山装,脚上穿了一双锃亮的皮鞋,这皮鞋很少见他穿过,衣服看着也是没穿过几次的,张寡妇看得嘴巴啧啧称奇:“哎呦,肖大刚好漂亮啊,真是我们村里第一好看的男人,好看,确实好看。 肖大刚和李瞎子坐上席位,张寡妇和李文白坐一边,我和肖玲玲坐一边,李木、李水、李余三人挤着坐下位。 李瞎子单独为今天做了一套藏青色的中山装,买了一双新解放鞋,头天赶集时,单独把头发理成了大奔头。 等我和肖玲玲在灶屋帮忙快好时,李瞎子叫我们二人去换新衣服,李瞎子给我买了白色新衬衫、新西裤,新皮鞋,肖玲玲的一套百合花纹路的白色连衣裙、带四五公分高鞋跟的凉鞋、头上的压环也是新的。 原本非常熟悉的人,这一天极其庄重的围做在一张八仙桌上,桌上的菜叠了三层,六个明扣、六个暗扣、鸡鸭鱼肉、猪肉,卤菜、凉菜、炖菜、小菜、花生米,外加五斤上好的老白干。看着满满一桌子好菜,我很高兴,想着自己不久要离开家乡了,离开前因为我的事情有这么多好菜,李文白家的我那几个一母同胞正好可以好好打牙祭,算是我为兄弟的贡献了,只可惜李敏已经出去打工,不然也能一起打牙祭。 开始吃之前,李瞎子站起来对我说:“麦子,你去把我床头的帆布包拿来。” 我有些不明就里,拿过帆布包来,李瞎子神器的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布包,用手摸了摸:“玲玲,我眼睛看不见,我让老张帮我买的,你看看好不好好看,是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一个金手镯。” 肖玲玲兴奋的接过去,把耳朵里孔里的小木棍拿掉,自己把金戒指、金手镯带上,把金吊坠耳环递给我:“快,帮我带上,真好看!” 肖大刚都意外而感动了:“亲家,怎么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哟。” 张寡妇说:“肖大刚,你看看,李瞎子对你家玲玲好吧?这四样黄金,一共二十克,我亲自带着李八字去买的,两千来块,够买七八头肥猪了哦。” 我给肖玲玲带好耳环后,她飞快的跑回自己家里,我知道,她去照镜子。 李文白说:“李八字是个舍得人,肖大刚这闺女万里挑一,值得的,值得的。麦子跟了李八字是好福气,真是好得没得说。” 李木、李水、李余眼看着桌上的菜,等着李瞎子宣布开吃,肖玲玲没回来,李瞎子又略为等了等,等肖玲玲回来时,李瞎子才端起酒:“我平时是不喝酒的,今日少喝一点,感谢肖大刚把玲玲嫁给我家麦子,来,先喝一口,边吃边说。” 李瞎子、肖大刚、张寡妇、李文白四人喝酒,我们开始吃菜,我也是第一次看这么丰盛一桌子菜,就是别人家过年也没这么丰盛。 二两的酒杯,肖大刚一口干了,李瞎子抿一小口,把杯子放下:“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自己算的,李文白也来了,我这儿子是李文白家抱过来的,大家都知道,今天也让李文白来做个见证,一起高兴高兴。” 李文白把一大块肉放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高兴,高兴,李八字没得说,麦子从小和玲玲就耍得好,你们两家又离得近,这门婚事好得很,八字也合吧?” 李瞎子眨巴眨巴眼睛:“合,麦子属羊,乙未年,玲玲属狗,我都合好了。” 张寡妇给肖大刚把酒满上:“来,肖大刚,李八字也喝不了酒,我这个媒人代替他陪你喝,诶,李文白,你也端起来,你更是该陪肖大刚好好喝哟。” 李文白端起酒杯:“我跟李八字差不多,平时不怎么喝酒,来肖大刚,你多喝一点,我意思意思。” 我们五个小辈闷头吃菜,难得的好菜,我的三个兄弟一边吃一边看肖玲玲,而肖玲玲边吃边笑看着我,脸上如彩霞一般。 桌子上恐怕只有我百般难受,但我什么都不说,假装着一副很听话的样子。看着肖玲玲耳朵上闪着金光的耳环,我的心里早已骂了李瞎子,不是因为给了肖玲玲不值得,而是这狗日的李瞎子竟然不知道把钱给我和肖玲玲去看世界,也不给我上学,连陶春兰都不如。 张寡妇喝了半杯酒,脸上红彤彤的,油光水滑,高兴得很:“你们两家离得这么近,都不用看人、参家了,直接定亲就可以,这两个孩子,他们早就是一家人那样好,真是门好婚事啊!” 李瞎子说:“规矩还是要的,我和肖大刚早说好了,他也一个孩子,我也只这一个孩子,我们两家虽然离得近,所有规矩我都把他办齐了,搬得热热闹闹。定亲吗?我算了算,腊月里最吉利,今年的属相与婚事相冲,结婚得放到明年春分前后。” 李瞎子跟我说过这日期安排,而我的计划是一定要在结婚前离开,最后一步没有走完,肖玲玲就不算真正嫁给我了,她再嫁人时,不用背着“过婚嫂”、二婚的名声,这是我尽可能为肖玲玲做的了。 肖大刚的脸越喝越白:“亲家如此重视他们的婚事,我高兴,我只得这一个女儿,嫁妆我也会办得风风光光的,比村里所有人都好,到时候把全村人都请上,好好热闹一番。” 张寡妇抬头看看屋顶上的黑瓦:“李八字,你这房子也该修一修吧?都住多少年了,我记得,你这房子还是解放以后分给你爸的,是吧?” 李瞎子悠然说道:“修,当然要修,肖大刚知道的,匠人都请好了,十月中旬动工最吉利,明年开春前能修好,正好拿新房结婚,修楼房。”李瞎子可能是职业习惯,说话慢条斯理的,每一句都说得很清楚。 李文白马上说到:“楼房好啊!楼房好,要不少钱吧?” 李瞎子平静的说:“两万多,为了孩子,值得。” 张寡妇又啧啧起来:“啧啧啧,李八字,想不到你狗日的存了这么多钱啊!我们是到死怕也挣不了这个钱哟。” 那个时候的县城,买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也就三万来块,肖大刚家的楼房才用一万多块钱。我以前从不知道李瞎子存了这么多钱,也没想到他舍得这样花,虽说修新楼房他也要住,可主要还是为我的婚事,为我以后的儿女们住,他已经渐渐老了,也就能住一间屋子。 李瞎子如算命似的掐着手指:“这都多少年了?我算命四十多年了,就这么多家当,多么?李文白家要不是孩子多,上学花了,早修起楼房了,陶春兰多贤惠啊!种蘑菇、养长毛兔,猪也是养得最多的,真是拼命哦。”李瞎子又看着对面吃得满嘴油的三个人:“娃儿头,你们妈老汉儿不容易哦。” 李文白说:“嗨,挣钱不就是给孩子花的吗?他们能读,那就继续读,我们家得出几个大学生,算了,不说这些了,今天是李八字家的喜事,张大妹,你这个媒人要主持好哦。” 李文白说得冠冕堂皇的,我听李木讲,李文白不赞成他几个儿子读高中,就是大女儿李敏去市里读中专,也是陶春兰坚持,才有李敏去市里上学。李文白和李瞎子一样,觉得存了钱修房子、给儿子娶婆娘才是正事,上学纯粹是浪费钱的事情,为了四个孩子能上学,陶春兰不知道流过多少泪水,求过多少人。 每年开学,都是陶春兰把孩子送到学校里去报名,连我都是她顺便带去的,路上她常常说:“千万别学其他人,修房子、讨婆娘,要不然出去打工,没文化出去打工又能做啥子?我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我要是哪怕读个初中,也不会窝在这个山卡卡里头,你们一定要好好读书,老子就是卖血,也让你们读,晓不晓得?你几个要是像别个一样读不得了,那就要回来搞农业,一辈子窝在勒个山卡卡里头,累死累活的,没得出息哦!” 第013章心已远走 我始终记得陶春兰一个人,带着好几个孩子去学校的场景,她把厚厚的一叠钱拿去教学费,一点犹豫都没有。每一学期的学费,要花掉陶春兰的所有省吃俭用下来的钱,花掉十几头肥猪加上所有卖东西的钱,甚至还要借外债。 直到我二十几岁时,我开始真正理解陶春兰的伟大,我常常给我的每个女人讲陶春兰的伟大,我给她们说:“陶春兰虽然大字不认识几个,但她讲出来的道理犹如圣人之言一般。” 说回饭桌上,李文白是什么人,李瞎子、张寡妇、肖大刚都知道,李文白家里是陶春兰当家,李文白就是下力干活。 李文白家的三个儿子真是能吃,不一会儿,盘子就吃空好几个,这在农村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谁都是难得吃一回大餐,只是李文白家的孩子吃这样丰盛的饭菜更难得,一旦吃起来,犹如秋风扫落叶。 张寡妇像主人家一样,站起来把桌上的空盘子撤了,又挪了几个肉放在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面前,说:“三个少爷,多吃一点,论起来,你们和麦子是亲兄弟,以后还要多团结,免得遭别人家欺负。” 李木十八岁、李水十七岁,两个已经是大人的架子了,只是太瘦,看起来很是单薄,满脸的青春痘密密麻麻,也不说话,一副十分拘谨的样子,也不回张寡妇的话,只是抬头憨憨的笑笑。 李余最小,马上读初三了,跟他哥哥一样能吃。 李瞎子接过张寡妇的话:“是啊,麦子虽是抱给我了,我也从来没反对他去那边的家,怎么说他们也是四兄弟,这在今天是极其难得的哦,陶春兰真是能生,一年生一个,每个都是儿子,孩子对,就是小时候遭罪,长大了就好了,现在看看,有四个亲兄弟,谁敢欺负啊!” 李瞎子也就是看中这一点,所以把李文白一家请来吃饭,当亲戚对待,农村里势单力薄会受别人排挤,这层现成的关系当然要拉拢,而且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都大人了,眼看穷日子就要到头了。 肖大刚开始几口喝得猛,农村爱酒的人都这样,先猛喝几口,感觉上来了,再慢慢悠着喝,听了李瞎子的话,肖大刚端起酒杯:“来,李文白,我们也算是亲家,喝一口,以后就是亲戚了,有什么需要帮忙做的,尽管叫我,来,来,来,喝。” 肖大刚把女儿嫁给我,也有这个考虑,计划生育实行后,这一代人有四兄弟的极其罕见,表面上看我和李瞎子就两个人,势单力薄,可我毕竟是挑明了的陶春兰的儿子,肖大刚不只与李瞎子做了亲家,还和陶春兰、李文白做了亲戚,这样一来,势力就大了。 在农村,劳动力越多,别人就越忌惮。酒肉朋友,或者亲戚都不可能有四个亲兄弟团结。 李文白天生慢慢吞吞的,用陶春兰的话“三脚踹不出一个屁”,他端起酒杯,乐呵呵的:“喝,喝,是亲戚,是亲戚,挨邻得近的,现在又有了这门亲事,当然是亲戚了,他们四兄弟一直都是一起的,人多好,人多好啊,主席说过“人多力量大嘛”。” 李瞎子马上说道:“你三个娃儿好好读,你妈出去前还来我这里算过,你们将来都是大学生,要挣大钱的,李文白、陶春兰要享福哦。” 张寡妇说:“哎呦,以前看着陶春兰带着几个孩子,又瘦又小的,还到处去割草,那个时候哦,都笑话陶春兰,说难以养得活,现在看来,还是多生几个好,日子穷嘛,挺一挺就过来了。诶,就像偷桑叶的事情,几个儿子一人一把刀,往陶春兰身后一站,那个敢动陶春兰,你要是外人,真打起来,哪有一家人团结?” 李瞎子说:“我们这里啊,大多都欺负老实人,狗眼看人低,早些年,都看不起他们家,以为儿子生多了,就算养大了,连婆娘都讨不起。社会变化这样快,以后啊,我们这周围还就陶春兰家的几个儿子有出息,你们看着吧,我早算过的,没有不准的。” 肖玲玲一直都高兴万分,一边吃饭一边看着我笑,我们五个晚辈一气狼吞虎咽,很快都鼓起大肚子,打着饱嗝,再也吃不下了。 外面烈日当空,世界犹如一个大蒸笼,这个时候要是跑到外面去,人都得晒爆皮。 新装不久的吊扇,在饭桌上方用最大的力度旋转着,呜呜的发出巨大的风吹向地面,虽然风也是热的,人坐在下面,总还是觉得有些凉意。 张寡妇笑起来:“狗日李瞎子,你当初抱麦子走,应该是算过的吧?” 大家都知道张寡妇这玩笑话而已,李瞎子说:“他家几个孩子命都好,没有差的,周围几个镇我都差不多算遍了,像他们家几个孩子的命数,少见得很。” 不一会,肖大刚已经喝了半斤以上了,以前肖大刚喝酒后话多,老爱说以前他小时候城里人的生活,回家就发酒疯打赵小莲。赵小莲跑了以后,肖大刚开始常常喝闷酒,从前的话再也不说了,人颓废了,徒增沧桑感,总爱唉声叹气。 张孤寡说:“不管怎么说,只要不生疮害病,舍得下力气,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麦子还能长几年。玲玲已经是我们附近难得一见的漂亮人,麦子,多少人羡慕你哦,你这娃儿可算是捡到宝了,难得,难得啊!” 肖玲玲一直转着金镯子看,听张寡妇夸奖,她拿手戳一戳我的腰,脸上比外面的阳光还灿烂。 李瞎子看我们几个晚辈都没吃了,说道:“麦子,你们去把井里凉着的西瓜提回来,分给大家吃。” 我们五个人飞快的跑向水井边,外面的烈日照得眼都睛睁不开,我突然觉得这夏天是从没有过的热,退到竹林下,看他们跑出去井里捞西瓜,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告诉肖玲玲。 事情好像已经没法刹住车了,张寡妇那张嘴,已经嚷嚷得全村都知道了,她来时就大声边走边喊:“我给李瞎子家当媒婆去了哦。” 隔壁邻居妇女就回过张寡妇:“人家早好上了,有没有你都一样。” 农村里能娶到老婆,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李文白家有三个儿子,房子又破又烂,常常被村里人背地里取笑他家,说他三个儿子将来一定是光棍,那么穷,谁会嫁给他们三个呢?陶春兰在山坡上干活时,也常常跟地里的人抱怨自己命不好,抱怨李文白让她生了那么多儿子,“将来怎么能讨得起婆娘哦!”,陶春兰的脸好像一直都是一脸的哀愁,但她又相信上学能改变命运,不把钱存起来修房子,房子是决定他儿子能不能娶到老婆的重要因素,可是她不修房子。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竹林下,肖玲玲和我的三个兄弟从井边回来,李木抱着一个三十多斤的大西瓜,大声问道:“哪里切去?” 肖玲玲看了我一眼,带着李木去厨房,切了几瓣给孩子喝酒摆龙门阵的四人端去,她和我的三个兄弟拿着西瓜出来,和我一起坐在竹林下,肖玲玲递给我一大边西瓜,问道:“你干嘛呢?” 我支吾其词:“这里凉快,他们还有得摆呢。” 从前我们五个人在一起时,无话不谈,现在我开始不知道说什么了。 肖玲玲还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什么心机都没有,活得无遮无掩,好像一切都很美好,把金戒指和金手镯拿下来给三兄弟轮流看,她自己很快把西瓜坑完,站起来把西瓜皮一扔,正好掉进竹篓子里,靠着我,拿起蒲扇对我们两人扇起来:“怎么得了哦,你这么怕热,你看,他们都没有你这大汗水。” 我的三个兄弟穿着一条短裤,上身的汗衫已经破了好几个大洞,穿了跟没穿一样,此刻是吃得十分满意,七嘴八舌的说李瞎子如何舍得,我如何捡了肖玲玲这个宝,边说还边往肖玲玲因扇扇子抖动的胸部看。 可能只有我心里五味杂陈,我看不清自己前面的路,好像等着我去的那个地方也很渺茫。从小长大的山村虽然熟悉,却看不到一点未来的憧憬,村里的中年人越来越少,连陶春兰都出去打工了,如李木、李水这个年纪还在上学的人,已经是稀罕物,别人家的孩子早已跟着大人出去挣钱,我也快要离开这里。 李木把西瓜皮上的红色啃得早已没有了,然后才扔掉西瓜皮,很满足的往地上一躺:“还有一年,要是考不上大学,只能出去打工了,麦子,到时候我们一起去。” 肖玲玲马上问道:“那我呢?我不要和麦子哥分开,你们要是出去,我也要出去。” 李木说:“当然了,我们三个一起出去。” 我安慰说:“李木”我们兄弟都不相互叫哥或者弟,都是叫名字,“李木,考不上的话,可以再复读一年啊,都已经高中三年了,要是考不上就放弃了,这三年不是白读了吗?” “复读是不可能的了,家里差钱,李水、李余还要上学呢,让他们考吧,我这成绩,要考上大学有点难,但好歹上完最后一年才甘心。” 我问:“李敏不是已经出去工作了吗?她能寄钱回来,你们家还差学费吗?” “李敏在酒店做服务员,每个月寄几百块回来,有时也没有钱寄回来,麦子,你知道吗?读高中要住校,一年学费加学杂费,要两千多,比玲玲这些金子全部加起来还多。” 肖玲玲吃惊地说道:“啊!这么多啊?这些金子还不够一年?上学也太亏了,是说嘛,那么多人都不愿上学,太贵了,考不上还是要出去打工,还不如不读了呢。” 李木大声说道:“还是有用的,不然国家办这些学校干什么呢?难道就为挣老百姓钱吗?麦子,你到底有没有打算出去?” 我搪塞着说道:“现在还没有打算,你看我现在能出去吗?玲玲才十五岁呢。” “也是,再等一年,我们一起出去,多一个人多一份力,免得被坏人欺负。” 肖玲玲睁着大眼睛,依然扇着蒲扇:“麦子哥,我们日子挺好的啊,你爸马上给你修楼房了,我们要是出去打工,我爸和你爸都只剩一个人在家里了,能合适吗?” 我还没回答,李木抢先说道:“男儿志在四方,怎么能窝在这个穷地方呢?玲玲,难道你不想去大城市看看吗?麦子,千万要出去,等着我,我们一起出去,我就不信这辈子要在这里挑粪。” 李木的豪情壮志正和我意,但此刻不能附和他,肖玲玲明显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她的心中一切都很美好,美好的生活也就是这个样子,她觉得,再折腾能折腾出个什么样子呢?这和肖大刚从前是城里人有关系,肖玲玲果然说道:“我爸以前就在大城市长大,他说大城市里也没什么好的,坏人还特别的多,稍不留神就被人骗了,而且上班也没有当农民自由,上班是必须要去,生病了都没法休息,哪像当农民这样好,想不去地里就不去,也没人管,是不是,麦子?” 我点点头,而我还不知道城市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好奇的心早已飞起来,越飞越远,穿过了一望无际的丘陵,跃过了这贫穷的囚笼,我的心再也没法飞回来了。我最好的打算就是我出去了,挣到钱了,肖玲玲没有嫁给别人,我一定会回来娶她,带着她一起出去,但必须得我自己有钱了。我受够了向李瞎子要钱的日子,我不想再过这千遍一律的日子,不想累得跟狗一样,我觉得外面一定会很精彩,就像书中那样,就像电视里那样。 我认为肖大刚那些话完全不可信,他是自我安慰,他那是老和尚给徒弟说女人是老虎,他是没有脸出去,而我的人生才开始,我一定能走出去。我常常想,就算肖玲玲嫁给别人了,外面比她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我一定要娶一个电视里面那样漂亮的女人,李瞎子不是说我命好吗?那我更要出去了,出去好不好不知道,不出去就是眼前这个样子。 最主要的,只要我走出这片绵延的丘陵,再不会有人知道我是抱养给别人的孩子,再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一个老瞎子的儿子,我要抛弃这一切,我要活得无上荣光。 自从打算逃离,有时候我越来越看不起肖玲玲,没有远见,没有大志,注定会变成一个农村妇女,还想拉着我一起,我看不起她,她从来都没有和我讨论出去的可能性,她的身体和灵魂已经被囚禁在这里了,我的灵魂不会被囚禁在这里,我要远走高飞。 肖大刚老是说那些出去打工的人都是乱搞,是他教得肖玲玲对外面的世界心生恐惧,这个经常打老婆的男人太没用了,跟李文白一样,都是废物,我也越来越讨厌肖大刚。 第014章离别前的梦 有了张寡妇这个媒婆,几个村的人都知道了十五岁的肖玲玲要和我结婚了,以张寡妇的说法,肖玲玲嫁了人,更没年青男人在家里待了,一个一个全出去打工,好像肖玲玲和我要结婚的消息一发布,浇灭所有男青年的希望之火,他们一定是想到一个美丽少女被我糟蹋时,他们无可奈何,只好离乡远走才能一泄心中之郁闷。 腊月初,李瞎子大办酒席,请来临近几个村百十号人,摆十几桌,给我和肖玲玲举行定亲酒宴,酒席加礼金、聘礼等物品,李瞎子又花了一万多。 大家都羡慕肖大刚有个好女儿,都夸李瞎子出手大方。 我依旧默不作声,十六岁的孩子嘛,这种反应很正常。 农村里面,定了亲基本上就是结婚了。 在定亲酒宴两个月前,李瞎子原来的房子已经拆掉,新楼房开始修建,我和李瞎子暂时搬到肖大刚家里去住,反正两家离得近,又已经是亲家。 这段时间里,我表现得最好,特别勤快不说,已经像一家之主似的下地干活,把李瞎子一直没有种的地犁出道道新泥,又跟着肖大刚学习嫁接果木,完全是要扎根农村,创造新生活的模样。大有要振兴李瞎子李家的门楣,生出个儿孙绕膝,做一个山村新时代农民的典范,为改革开放的春风迎进山村做修路人。 住在肖大刚家反而好,他不让肖玲玲和我在结婚前同居,教育肖玲玲要有贞操观念,虽然外面早已说我夺了肖玲玲的贞操,但肖大刚舍不得自己漂亮女儿,在正式婚礼前被我搂在被窝里睡觉,肖玲玲也不再急着和我亲热。 肖玲玲看我的眼神,已经是一副我是她这辈子的囊中之物,就像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般,余生漫长,人生才刚刚开始,她可以慢慢享用我,享用完以后,还让我帮她挑粪浇地,帮她干完所有能做的农活,晚上再洗干净去被窝里让她快乐。经过看人、参家、定亲,我已经是砧板上的肉,而肖玲玲拿着切肉的刀,怎么切全凭她的心情。 肖玲玲她应该觉得我已经是一个有妇之夫,为了家庭,我不只要继承李瞎子的手艺,还要继承肖大刚伟大的农民大业,我要担当起传宗接代的重任,要让李瞎子家、肖大刚家成为村里人人羡慕的典范,要做一个好丈夫、好儿子、好女婿,从此以后勤勤恳恳干农活,欢欢喜喜伺候婆娘、伺候老仗人、准备做一个好父亲。 就像我没日没夜做的噩梦那样,外面的世界再也跟我没有关系,我挑着粪桶,越来越老,直到白发苍苍,我还在山坡上的棚里,满心欢喜地看着地里即将丰收的苞谷林,直到我死的时候,山村跟我出生时是一样的。 我也曾梦见我走在高楼大厦的大都市,走在满是漂亮姑娘的街道上,那些漂亮姑娘都看着我含羞带笑,都对我脉脉传情,我身上揣着好几万块钱,一辈子都花不完,想娶那个娶那个,顿顿都是肉,天天都有西瓜吃,我穿得像电视里的男人,笔挺的西装,手带金表,还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那也是我的,但是,这些场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真正梦见过,还是我的痴心妄想。 我又梦见肖玲玲坐在山坡上哭,一边哭一边骂我,很大声的骂我,眼望着路的尽头,等待我去接她回家。梦里的肖玲玲再也没有往日的漂亮,她已经憔悴不堪,泪水一直在脸上没有干过,她撕心裂肺的喊着我的名字,她周围的树上已经结满蜘蛛网,她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又好似得了失心疯的姑娘,孤零零的一个鳏寡孤惸,无依无靠的泪目远方,又像被千年老妖控制的一个野鬼,只能在原地徘徊,怎么也等不到那个解救她魂魄的人。 我梦见肖玲玲生了一堆孩子,她早已忘了我,当我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用陌生和警惕的目光打量我,我刚想告诉她我是谁时,她已经让他满身脏兮兮的男人来赶我走,在我身后对她的孩子说道:“乖,不怕,不怕,一个傻子而已,一个疯子而已……” 我梦见肖大刚拿着柴刀拼命追我,一边追,一边用最恶毒的话骂我,我无论跑多块都没法甩掉他,最后被他砍死在一堆杂草丛中,他还举头望天诅咒我的灵魂。 我天天做梦,也梦见陶春兰教我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要不怕风雨,不怕冷眼讽刺,不怕艰难困苦,不要贪生怕死,让我多读书,永远不要放下书本。我梦见陶春兰满头白发,她还是坐在那个老木门前,脸上带着阳光一样的微笑,当黑夜来临时,陶春兰发出明亮的光,犹如夜空的一轮满月,照得我眼前雪亮,她慈爱的叫我:“麦子啊,你还好吗?”我流着泪走向陶春兰,告诉她,我抛弃了我最爱的人,我狼心狗肺,我胆小如鼠,我一事无成,我无脸见人,陶春兰安慰我:“麦子,不是还有妈妈嘛?” 我却从没梦见过李瞎子,也没梦见过李文白,每次梦里醒来,我把枕头竖起来,半躺着如一条快要死的狗,我拼命的想,怎么就没梦见过李瞎子呢?我又想,李瞎子算命那么准,他肯定知道我要走,可他为什么还要为我张罗婚事呢?他为什不鼓励我和肖玲玲一起去闯荡世界呢?他存了那么多钱,为何就不能拿出来让我和肖玲玲去闯荡世界,去看最远的远方,去见识最繁华的都市,他为什么要那么自私的把我留在山村里呢?是因为他已经老了吗? 是的,李瞎子已经老了,我给李瞎子当儿子时,他已经快五十岁,我十六岁,他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他的眼睛已经只能看见模糊的光,他已经变成一个真瞎子。身体也越来越不好,常常喊腿痛、头疼、腰痛,夜里要起来好几回,张寡妇已经好些年不来找他算命了,以前最爱吃的麻花都不吃了,牙齿掉了好几颗,六十多岁,看上去已经是一个耄耋老人,瞎眼的耄耋老人。 李瞎子吃药的钱花得越来越多,赤脚医生来家里越来越频繁,常常在夜里唉声叹气,独自对着贴着“天地君亲师位”的神龛独自嘀咕。 李瞎子还坚持每次赶集都去摆摊算命,别人说:“李八字,儿子都讨婆娘了,身体又不好,就别出来啦!” 李瞎子总是满心欢喜的回答:“还能再算几年,走之前,多给麦子挣点钱,他还小啊!” 而我也希望李瞎子坚持住,多算命我才能扣出我的路费来。 马上要过年了,这半年里,我已经存了三百多,我计算着,火车票加县城的汽车票,差不多二百,刚出去时吃饭还得一些钱,听那些回来的人说外面吃饭贵,我也得为挣到钱以前准备二三百块,我还得买上一个大一点的帆布双肩包,也要好几十块,出去挣到钱以前,我可以睡大街,但衣服和洗漱肯定是要的,也还得准备二百,粗略算一下,起码得准备一千块,我想再坚持半年,以后每次多扣一点,再坚持半年,没有一千也有七八百,到时我就可以告别这个鬼地方,从此远走高飞。 李瞎子可能考虑到我年纪小,为婚事所花的钱,他都叫媒人张寡妇帮着开销,我没有机会过钱,我觉得这是李瞎子对我这个抱养的儿子不信任。 定亲以后,很快就过年,新房暂时停工,等过了元宵节再动工,李瞎子说不然不吉利。 过年的头两天,李瞎子把我和肖玲玲叫过去,很是庄重的说:“本来腊月里不能说不吉利的话,今天早上我卜卦算到,你们最近有灾星抱月、银河断桥之相,做事说话小心一点。” 肖玲玲很是当一回事,常常提醒我做事小心一些,别在腊月或者新年里弄出意外。我安慰肖玲玲:“他说这些话又不是一回两回了,不都没有出过什么事吗?” 肖玲玲还是很担心,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甚至怀疑李瞎子已经算出我的计划,他叫肖玲玲来守住我的,想到这里,我就很害怕,害怕我的计划中道崩殂,害怕像收音机里说评书说的武侯诸葛那样,六出祁山也没走出巴蜀,那样的话,我将老死在这苦逼、如白开水一样的山村里,我将对着一个老妇人慢慢老去,我将像李瞎子一样深夜叹息。 我不想去偷李瞎子的钱,我不想偷任何人的钱,与陶春兰一起割草捡材时,陶春兰告诉我们,她知道我们经常去偷别人的瓜果吃,肚子饿了偷些长在山上的瓜果吃没有关系,但绝对不能偷别的东西,常言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个人如果没有好的品行,早晚要吃大亏,要把自己弄进牢房去的,她告诉我们几个孩子,无论多么艰难,只要不犯法,你就有机会站起来,要是犯了法,坐牢了,一辈子也就玩了,一定要做一个有德行的人。 想到陶春兰那么艰难也没偷没抢,没骗没占,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偷钱,哪怕是李瞎子的,又或者是肖大刚的,我不希望我走了以后,别人说我是个家贼,那样会坏了我的名声,会玷污我的灵魂。 我扣李瞎子的算命钱不是偷,那是我的工钱,我每次牵他走那么远,应该得到我的工钱,书中杨白劳还能有钱给喜儿买上二尺红头绳,证明给地主干活的杨白劳也是有工钱的,我难道连杨白劳都不如吗?难道从旧社会活过来的李瞎子比黄世仁还不如吗? 我要做一个光明正大的男人,我要像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一样光明磊落,我还没有和肖玲玲圆房,我走了也不算抛弃她,我还没有夺她的贞洁,虽然别人都说我已经夺了,但是我知道我还没有夺,我看过书,我还没有进入肖玲玲的身体,我更没有破坏她作为女人最珍贵的那张薄膜,我也没让她出血,我和她还是清白的。虽然小时候我们相互看过彼此不同的屙尿处,也好像不只看过,还彼此摸过,欣赏过,凑到鼻子前闻过,但那是小孩子探索世界的好奇心,与贞洁无关。 我是去追求我的大世界,肖玲玲继续留在她的小世界,我们互不相欠,互不干涉,我不应该有愧疚之心。她没有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苦头,她没有被她父母抛弃过,带这样的人出去,她如果吃不了苦,她会连累我,她会告发我,她会剪断我翱翔的翅膀,会让我遗憾终身,像一个癞皮狗一样一直跟着我。她不懂我崇高而远大的抱负,她不明白压抑在我心头十几年的欺辱和伤痛;她不懂得,我只有离开这个地方,心中才会释放完所有的阴郁和雾霭,我的人生才会真正光彩,才能昂首挺胸的走在大街上。 这个山村这样乏味,这样枯寂,我不明白为什么肖玲玲从不说想出去看看,她的灵魂已经变成薄雾了,已经无法走向远方,她不配与我这样,有远大抱负的有志男儿白头到老,她应该找一个甘心一辈子挑粪浇地的人嫁掉。 肖玲玲连她母亲赵小莲都不如,赵小莲都敢跟着男人奔向幸福自由的世界,她却自己把自己禁锢在山村里,浪费了赵小莲给她的美丽皮囊,她将带着她的美丽,永远在这山村里变成一个黄土堆,变成黄土堆时都无法被山风吹出这个山村,连灵魂也是走不出去的。 我尽量寻找出让自己不愧疚的诸多理由,我拼命想着是所有人对不起我,我要让自己离去时心中了无牵挂,让以后的一生能够不想回头。 从知道得少得可怜的历史故事、名人典故中寻找我离去时心安理得的理由,曹操为自己前途杀吕伯奢全家,刘邦为了逃脱追杀把妻儿踹下车,刘备说女人如衣服,李世民为了自己夺位杀兄弟,杨广也杀了自己的亲兄弟,楚霸王项羽也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爱人,建设我们所生活的新世界的那些英雄门也曾背井离乡……那么多伟大的人都做过残忍而荒唐的事情,我毅然决然的离去简直不值一提,我这样的小事几乎不能说有任何错,我有追求大世界的自由。 离开家乡时,我坦坦荡荡,心中只有梦想,没有一丝牵挂和愧疚。 离开家乡比我计划的时间早了半年,这不能不说是老天助我。 第015章我不爱你了,故乡 我以为我要再等半年,没想到天降祥瑞,幸福来得如此之快,在大年初二早上,我已经是定了亲的人了,我要给我的老丈人拜年,这是我们那里的规矩。 肖大刚看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佳婿,脸上洋溢着新年的欢乐和幸福,看着我放在八方桌上李瞎子买的拜年礼物,拿出两个红包,一个递给我,一个递给肖玲玲,高兴地说:“这是成为一家人的第一个新年,红包要厚实一点,好好留着吧。” 我和肖玲玲刚一背过肖大刚,就打开红包,天啊,我震惊了,手在发抖,脑袋里嗡嗡的响,二百元,每个红包里二百元,天啊,这可是一头大肥猪的钱啊!我看看肖玲玲,她没有我这样激动,而是高兴的把红包连同二百元钱一起给我,说:“麦子哥,你读书比我多,我们的钱你来保管,我只要有你就够了。” 我心中慌张的把钱和红包收起来,假装十分大气的说:“放心吧,我不会丢的,我会把它们花在最应该花的地方。” 我马上警觉起来,我差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差点让肖玲玲怀疑我心怀鬼胎。 李瞎子与肖大刚约好似的,竟然也是一人二百元的大红包,说的话都跟肖大刚差不多,只是多叮嘱了肖玲玲:“玲玲啊,你要把钱放好,这是你们两个的钱,女人管钱家庭才会幸福美满。” 肖玲玲满口答应,一转身,她又把钱和红包极其自豪的交了给我,就像我是她今生今世不变的依靠。我是她青梅竹马的麦子哥,我曾触碰过她的神秘处,我们已经是两口子了,两口子还用怀疑吗?两口子还能相互算计吗?显然肖玲玲是一个善良、纯真的美丽姑娘,拥有一颗圣洁的心,就像圣女一样的慈悲宽容,如织女一样的对爱人坚贞不渝。 钱够了,比我想象的还多,比我计划的还要圆满,简直是提前取得了成功,这是一个好兆头,一定能助我翱翔天际,奔向繁花似锦的大都市。 正月十五以前不干农活,只做一些紧要事情,其余时间都是玩耍,肖大刚依旧是每天喝几杯,喝得比从前更放松,因为他心中的大事已了,女婿是半个儿,离得这样近,完全就是自己的儿,他很满足了。 李瞎子决定新年休息几天,挣了一辈子的钱,几十年来,算命都是在新年里生意是最好的时候,但是李瞎子老了,他想今年的新年不一样,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屋快要变成楼房,自己的儿子已经有婆娘了,自己可以休息几天啦!如果有人找到家里来算命,那就收贵一点,也补足了没有出摊的损失,李瞎子算命几十年,远近闻名,找到家里来的人很多,而且这样的都是舍得花钱的主。 肖玲玲还是寸步不离的跟着我,喜形于色,面若桃花,如时时身披着春风。而我在想办法离开,我把自己保管好的所有钱,时时带在身上,小心呵护,春节人来人往,要是被小偷偷去,可就断了我的远大理想了。我是一个谨慎而周密的人,这一点因该是深得陶春兰的基因遗传,我不会让任何人在我这穷疯了的老虎口拔牙,我只需要能一个人走上开去县城的大客车。 初六这天早上,我给自己算了一卦,大吉大利,利于远行,吉星在南,必然功成。 李瞎子见我也起得早,很高兴对我说:“麦子,去多买一些纸烛回来,钱桌子上。” 我知道,初六一定上街买纸烛,必须是新买,不能用家里没用完的,这已经是铁定的规矩了,初六是李瞎子师傅的祭日,也是我师爷的祭日,这一天要大势祭祀一番,每次祭祀师傅时,还有顺便请祭李瞎子这一脉的祖师爷东方朔,纸烛必须要买满满一大背篓。 而此时肖玲玲还在睡懒觉,正在挣扎着起不来的时刻,我轻轻推开她的房门,来到她的床前,我要再看看我青梅竹马的漂亮妹妹,也可能是我即将过门的老婆。 她感觉到了我的靠近,眼睛用力的睁开一条缝,看看我,伸出一只条白嫩的胳膊,用她善于劳动的巧手拉着我坐在她的床边,温柔的问道:“起来这么早啊?” “是啊,你好好睡吧,不用起来,你知道的,今天要买祭祀师爷和祖师爷的东西,得我自己去买,你继续睡吧。” 肖玲玲闭上眼睛,温柔的说道:“好,祭祀你师爷的东西,我就不跟着去了,早点回来,我等着你一起回来吃早饭。” “一定,睡吧。”说完,面对这熟悉而漂亮的脸庞,我有些舍不得了,她是拿她裤子给我穿的姑娘,她是害怕时钻进我被窝的姑娘,她是冬天里给我温暖的姑娘,她是准备和我相守一生的漂亮姑娘,我的姑娘,对不起,我必须要走,我早已下定决心。 我虽不是刘备,可我也知道女人如衣服,况且我现在比刘备卖草鞋时还好一些,我兜里装着巨额现金;我虽不是刘邦,可我现在比刘邦当二流子时还高尚些,他把老婆孩子踹下车去独自逃命。 亲爱的玲玲,我必须要走了,我只是要追逐自己的方向,我只是要让自己脱离苦海和耻辱,我也没有夺你贞洁,也没害你半点,至于我带着的这点钱,这是很少的钱,只相当于你金首饰一半的价值,况且你这么善良圣洁的人,一定视金钱如粪土,我带走的只是粪土,再见了,亲爱的玲玲,我们有缘再见! 背上背篓,走出来,看见肖大刚坐在院坝里,手里翻看着一本翻烂了的三国演义,他肯定非常熟悉曹操了,我想他不会怪我,他见我背着背篓,抬头看看:“哦,今天是初六啊,你们要祭祀师爷,去吧,春节期间街上人多,千万小心一点。” 李瞎子正站在院坝边,老态龙钟的做着伸展运动,他想再活五百年,要锻炼老胳膊老腿,这是他非常熟悉的地方,可以很放心到处走动的地方,他没有看我,眼望着天空东方的那一抹红色,虽然他看不见,他知道那边正要升起一轮红日,他只说了一句:“人多,钱别弄丢了。” 肖大刚跟我没什么关系,我还砍过他,说不定他正怀恨在心,用把他女儿嫁给我的方式报复我一辈子,这已经做不到了,再见吧肖大刚,你将永远抚摸着腿肚子上的疤痕想起我,你的报复大计落空了,三国演义我也看过,就是你手里那一本,就算你智慧赛过诸葛亮,我也让你坐在山村这个五丈原,空叹悠悠岁月的无情。 李瞎子必定养育我十几年,准确讲是十五年,养育之恩大于天,可是我要飞向更辽阔的天,我不能被你的自私囚禁在这个山沟沟里,虽然这一刻我突然有些舍不得,可是我必须走了,我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放心吧,我能纵横四海。” 新年里,清晨的空气还带着一年最冷的寒意,而我的心燥热无比,我的血液在加速地奔跑,我的眼睛看着前方的路,这条走了十几年的路。麻雀叽叽喳喳的叫着,它们可能是能看透世事的精灵,它们一定是在欢送我去远方,飞在我前方的那只,难道是要挽留我已经如凌波微步的步伐吗?不不不,小鸟们,我要离开养育我的家乡。 寒冬里,路边衰草耷拉着脑袋,它们已经枯萎了,不像我这青春年少的旺盛生命力,况且你是扎根在家乡的野草,我要做翱翔天际的雄鹰,我要离开这漫延无尽的被屎尿浇过的土地,你们应该为我感到高兴,如果有一天回来,我会告诉你外面的小草是如何蓬勃的生长。 路边的枝头早已光秃秃,那些绿意盎然早已零落成泥碾作尘,却没有香如故,绿意早已被寒冬彻底抛弃了,寒冬是讨厌绿意盎然的画面的,寒冬把它们通通消灭掉,大树小树们,你们难道不感谢寒冬吗?是寒冬给你们脱去了所有负重,赤条条了无牵挂,不是更轻松吗?快看那晨风中摇晃的条条枝丫,显得多么的轻松,就如我轻飘飘的脚步,如腾云驾雾一样。 我从没有飞奔得如此的矫健,我要赶上最早去往县城,去往市里火车站的汽车。我早已推算出,一定有座位,一定能马上买到票,因为大家都还沉浸在家乡亲情中,只有少数我这样心怀大志的少年,才能舍弃那些蝇营狗苟一般的情感,展翅翱翔。 红日就要冲破苍穹,难得的好天气,一丝薄雾都没有,天边的云朵已经绚烂起来了,家乡的云朵啊,我再不能跟我青梅竹马的肖玲玲一起仔细看着你的变幻,再也不能数着你呈现了多少种动物的形状,我也不会看着你割草,看着你捡蜗牛了。灿烂的朝霞啊!我母亲陶春兰都已经看够你而离去了,你的变化应该更美丽,应该垂下头来与我们穷苦人一起肩并肩,你别以为你施舍给了我们美丽,我们就必须永远守着你,等到北风吹起时,你将会变成泪滴,你才知道伤心是无法永远压抑,你也会离开天空,你也会抛弃蓝天。 要不了多久,温暖的阳光就会照耀我为和你离别所买的新衣裳、新解放鞋,而我将脚踏彩云,翻身千里之外。 从此以后,这山沟沟将改名叫我记忆力里的故乡。我熟悉那些山坡,我曾和兄弟们一起跋涉在你们的头顶上,只为寻找到那些能饲养换钱的生命;我永远记得那些地垄边绿豆枝上的黑豆荚,我们细嫩的皮肤要忍受你毛茸茸叶子的刺痛难痒,必须一个一个地把黑了的豆荚摘进背筐,这期间,我痛苦万分。 我知道在那一片一片梯田里劳作的辛苦,耗尽了所有的力气,还是不能有一口饱饭,你们总是让杂草繁茂,以至于每日要为此付出汗水和辛劳。母亲陶春兰就是在为你们拔出杂草时,把我生在了你们身上,我来到这个世界时比寒冬中的枝头还光秃秃,你们却不能给我一件御寒的衣裳,我要离开你们。 层层叠叠的庄稼地啊,母亲陶春兰就是吃尽你们的苦头,才终于毅然决然的离去,她比我更爱你们,她也离开了你们,你们太让人失望了,陶春兰一个女人尚且无法忍受你们的绝情,我又如何能放任你们凌辱我的身体和灵魂,我不要与你共度我十分难得才修炼成人的人生,抛弃你们的何止是陶春兰,何止是我李麦子。 层层叠叠的庄稼地啊!你们不好好反省你们的无情吗?你们孕育的果实不能让大家过上舒心的日子,你们太过让人操劳,你们不知消耗了多少人的生命,你们无边无际,却不能让人挺胸抬头过一生,几乎要用尽一生对你低头,对你挥汗如雨,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你。 伴随我成长的土地,我出生的农村的故土,今天我要抛弃你了,你无声的抗议没有用,你知道的,我曾那样爱你,而你却让我吃不饱、穿不暖,交不起学费,让别人笑话我是农民。农民这两个字包涵了多少心酸和艰辛,你肯定知道,你是我一生的祸害,就是离开了你,你不要脸的影子还要纠缠我一生,因为你,我要别人被称为农民工,因为你无法给予爱你的人们有尊严的生存,带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母亲也要含泪离你而去,远走他乡,漂泊无尽,你为什么就不能争口气,让像我和我母亲这样爱你的人,衣食无忧,有尊严的活着,我们已经很勤劳了,我的母亲已经是勤劳得不能再勤劳啦,就差把命给你了,你却还是不能给她孩子孕育出学费,所以,我们都要离开你,而远走他乡时,还得被你的影子纠缠着,我农村的故土,你该反思啊! 农村的这片故土啊!我也是一个人,我身体里也是人的灵魂,我未曾伤风败俗,未曾违法乱纪,未曾失德为恶,只因我出生在你的怀抱,就要比那些城里土地上出生的人卑微那么多,没有好学校,没有好医院,甚至没有公道,就因为出生在你的怀抱,我要脸朝黄土背朝天,为什么我比城里孩子活得心酸,只因出生在你的怀抱,可见你是我卑微的根源,你是让我要多无数倍努力,也还是追赶不上城里孩子脚步的绊脚石,所以,我要抛弃你,我山村的故乡! 第016章离别的石桥 初六的小镇上,沉浸在新春团圆中的人们,还在昨夜的醉意中沉睡,只有在这难得的佳节里大挣一笔的生意人在搭建摊位。 我左顾右盼、惶恐不安,走过那座小石桥时,遇见两个熟人,他们对我展现出温馨的笑:“麦子啊,这么早上街,李八字还好吗?” “好”,只说一个字,我匆匆走过走了十几年的石桥,看见桥下的溪流在寒冬里缓缓流淌,发出阵阵腥味,看来新春佳节的小镇人们吃得不错,排泄也很通畅,平日里也没有这么重的味道。 走过石桥,一颗光秃秃的千年老黄果树巍然挺立着,它曾历经了千年的风雨,看过千年悲欢离合,它一定如传说中的一样有灵性,看它身上挂着的条条红丝带就知道,对它不敬绝无好下场,它一定知道我要离开故乡了,它蓦然无语,历经千年的老树,不会为我激烈壮阔的思想而动容,它也小瞧我的决心和毅力。 我突然伸手抚摸老树,不是要为前途未卜而祈祷,我想告诉它,在很长的时间里,再不会看见我走过这石桥,要是看见肖玲玲的身影时,请你一定要保佑她平安吉祥。我没有准备红丝带,我捡起树下一只被遗弃的笔,用遗弃的笔在空白的红丝带上写上:玲玲,别怪我,麦子不是人! 寒风顺着小溪吹来,老树一声苍老的叹息,我听到了,老树会保佑肖玲玲的,扶着老树干,我把李瞎子让我买纸烛的背篓放下,让它陪着老树说说我的悲哀和无奈,还有我壮志未酬的宏伟壮阔。背篓是熟悉我的,了解我的,我还没有背篓高时,就曾把你背在背上,我们贴合在一起有上千百次,你不可能不了解我,但是,今天我也要抛弃你了,但愿你另寻新欢以后,记得我们那些一起相处的日子,记得红尘中我们曾有过相依相伴。 站在千年树下,我能看见那一辆每天唯一一班开往市里火车站的大客车,尽管售票员在拼命的吆喝,但是我还不能冲进我盼望已久的车厢。必定我遗传了陶春兰的谨慎和周密,不能在坐在车上车没开的时候,让别人问起我为何要远行,我怕潸然泪下而不知怎么回答,我怕被人如小鸡一般拧下车来。 我扶着老树,闻着溪水中的味道,胆战心惊,我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我应该彷徨,应该迷茫,可我的心又是那样的坚定。我要等到车子开起来时,迅速奔上车离开这里,这个时间里都是游子回乡,少有人此刻出门,所以我不担心车厢里挤不下我这个瘦弱的身躯。 我斜眼看着客车,脸面对老树,假装在祈祷,其实我的心乱七八糟,甚至都不知道该想些什么才能对得起此刻的心情,肖玲玲、李瞎子、肖大刚三人的影子在我脑海里很冲直撞,他们带着满腔怒火,满脸憎恨,破口大骂。同时,陶春兰、李文白,李敏、李木、李水、李余也在我胸膛中时隐时现,他们瘦小苦干,简直像一张张随风飘荡的纸片,枯黄的脸显得营养缺失严重,对着我露出麻木不仁的铁板一样的脸。 此刻的我不可能祈祷,我是一个算命的,我已学会李瞎子的所有秘籍,我的祖师爷东方朔一直传承到我这里,我拥有预知吉凶祸福的能力,我知道今天是一个好日子,百利而无一害,这样冰寒的天气,晴朗得没有一丝雾霭,朝霞如奇迹一般出现在寒冷的冬天,我从家里出来七百八十九米时,看到十只麻雀在前方引路,这不是简单的自然现象,是天降祥瑞,今天的一切都正合我的五行属性,这是因缘际会之时,助我远走高飞。 如此有利于我的日子,按理来说不该有丝毫担心,我早已用古代伟大的人物事迹消除了我的愧疚感,我不亏欠任何人。我的亲生父母李文白、陶春兰抛弃了我,李瞎子养我是为了给他养老,肖大刚看中我没有家庭负担,我的四个兄弟姐姐也从来没有给我任何好处,我还帮他们干了那么多农活,详细记载了他们被李文白疯狂抽打的详情,他们应该感谢我,喝了我和肖玲玲零花钱买的那么多甜水,他们欠我的,我此刻不想计较了。 我是即将翱翔的雄鹰,羽毛已经丰满,正待展翅高飞。肖玲玲,肖玲玲,想到肖玲玲,我的思绪有些踌躇不前,刘邦把他妻儿踹下车独自逃命的章节跳出来,罗贯中的阴魂告诉我,我比刘邦好不只千百倍,我没有把肖玲玲置于危险的战场,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况且我还帮她砍了他爸一刀呢,不然她得挨多少打? 不对,我走了之后,肖大刚像打赵小莲一样打肖玲玲怎么办?想到这里,心中站出一个横刀立马的英雄来,可是这个英雄他要去做更伟大的事情了,父亲打女儿,我能管得了吗?唉!可怜的肖大刚,你尽管打你的女儿吧,你是注定要成为孤寡老人的,你会遭报应。那李文白呢?李文白打孩子的气势不输肖大刚打婆娘,一对一,和一对四,那不是李文白会遭更大的报应吗? 对了,李瞎子说,人命天注定,我走以后,肖大刚怎么打肖玲玲,打不打肖玲玲,这也该是命中注定的,与我的离去无关,想到这里,我默默对面前的千年老树说:“黄果树啊,你神通广大,你给肖玲玲托一个梦,你告诉他,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别怪我、别怨我、别恨我,也别再爱我,彻彻底底忘记我吧。” 我听见大客车咔哒咔哒的发动起来了,司机正在开始试油门“嗡嗡嗡嗡嗡嗡”,我透过挡风玻璃看见司机非常镇定,心情舒畅,精神抖擞,一定是上天告诉了他,今天要送一个少年离开家乡,不能有任何差错。 卖票的妇人东张西望,难道她是要等我上车吗?她穿着花衣花裤,打扮得风韵犹存,胸部比张寡妇高挺,腰比张寡妇细很多,能清楚的看见屁股和腰的分界线,不像张寡妇那样连为一体,清晨寒冷的风把她的脸庞吹得红彤彤的,像腮红涂抹得多了,但是这样看着喜庆,正是护送重要贵宾该有的隆重。 我伸手入怀,捏一捏我分别缝在最里面贴身衣服里的钱,哦,老天啊,它们都安然无恙的在哪里,我就放心了。不知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些钱是肖玲玲给我保管的,她对我非常放心,她一直以为她的麦子哥不会隐瞒她半点,所以她把这么多巨款交给了我。古代的伟人们,你们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吗?我该愧疚吗?暂时想不起来,不代表就没有,肯定有,为什么我会想不起来,对了,可恶的乡村,你太闭塞了,连书都少得可怜,连我找个理由安慰自己都找不到,可恶的乡村,你让我这个聪明伶俐的少年知识这样浅薄,好吧,反正我要离开你了,你将从我的生活中消失,难得跟你计较啦! 看车轮缓缓转动,卖票的妇女站在没有关的车门里探头探脑,正对着老树慢慢驶来,我已经热血澎湃。从前每天来上学时,我看见你无数次,那时我就想过总有一天我会坐上你远去,现要实现了。 天啊,我这个十六岁的少年还没有坐过车,不知道轮子带着盒子前进时,我坐在铁盒子里该是怎样的感受,电视里见过,街上看见别人坐过,有一位县里的官也有四个轮子的车,还没这车大,而我马上就要坐上比县官的车还要大的车了,从前班里那镇干部的孩子吹嘘他坐车去过远方,没什么好神气的,我马上要坐更大的车去远方了,肯定比古代的八抬大轿还舒服,比关羽的赤兔宝马还要风驰电掣。 我空空一双手,推开老树,眼看八方,心跳加速,而我的脚步是很稳健的,我曾跑遍家乡的山山沟沟,田埂小路,我一个箭步冲上车去,啊,我看着街上的人在后退,街上的房子在后退,那一棵矗立千年的老树也在后退,我走过十几年的石桥也在后退,李瞎子让我背纸烛回去的背篓也在后退,我前进了。 一手牢牢抓住座椅的靠背,把身体紧紧的贴着靠背,我不能让人看出来我差点一个踉跄,第一天出门怎么能丢了呢? 我看见卖票妇女对我暗送秋波,很是关怀备至,又带着疑惑的打量我,她的话却充满了迷茫:“娃儿头,这车可是去市里,晓得吗?” 我点点头,心中想:“哼,小看人。”我把卖纸烛的钱递给她,我很得意我这一副常常出门的样子,演得有模有样,我就是天才少年。 她把钱找给我,语气变得冷淡了:“找个位置坐吧。” 我不理会她,你就是比张寡妇好看一点也没有用,我连肖玲玲那么好看的少女都抛弃了,我要去改革开放的前沿地风流倜傥了,怎么会理你呢? 车上的位置空了一半多,我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我突然想看看这个我只能吃路边摊的小镇,我的故乡。应该是离别的情绪有些激动,我的头有些恍惚,我的胃似乎要往上汹涌,我把头伸出窗外,让故乡的风给我一个离别的深吻,让寒冷的晨风抚慰我汹涌的情绪。 我看过书,说有人会晕车,那些都是无用的人,我是天才少年,我能晕车吗?我这第一次踏上带轮子的车厢的脚步是多么稳健。我眼望着天边,又看到了让肖玲玲尖叫的云彩图案,脸上两线湿热,我伸手一抹,怎么会有两行泪水,我是坚强的男儿,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落泪? 山在后退,树在后退,庄稼地在后退,我的故乡在后退,朝霞红了,太阳窜出来了,阳光没有温度,我的泪水随风向后飘落,不知为何我突然有了一丝柔情软弱,我头脑闪过好多问题:妈妈您好吗?你走了多远?姐姐你好吗?你在何方?你们都是坐的这辆车吗?你们也曾这样不由自主的挥洒泪水吗?妈妈,你离去时也如我一样悲伤吗?是什么让我们悲伤呢?我已了无牵挂啊!怎么还会有泪水流出眼眶? 还有李木,我没法等你一起了,你将来也会坐上这辆车的,我早已给你算过,你上不了大学,你会坐着这辆车走出家乡。 熟悉的山坡渐渐模糊了,肖玲玲从脑海中放映出来,她穿了新年里刚买的新外套,已经把桌上摆好了四个碗,四双筷子,四碗稀饭,还有几碟热好的剩菜。她把我的碗和她的碗端到一起,看着露出幸福的笑,她走出堂屋,看着她的父亲肖大刚,又看看李瞎子,自言自语的念叨一句:“麦子哥怎么还不回来?” 老天爷,你怎么在我离去时这样捣乱,你为何要在我脑海中放映那已经与我无关的画面,老天爷不听我的使唤,他非得要继续放映,让我的泪水止不住了。 肖玲玲显得焦躁不安,一会儿出门,一会进屋,她对着手不断的哈气,就像小时候跟我暖手那样哈气,她不时地看看那条回家的路,终于,她满怀欣喜的大声喊道:“我去接麦子哥去了。” 放映画面里有肖大刚和李瞎子,肖大刚对已经锻炼结束的李瞎子说:“我们先吃,这天气,一会儿就冷了,不管他们。” 肖大刚和李瞎子把稀饭喝得呼呼的响,肖大刚吃得沉稳而镇定,李瞎子不时的抬头看看外面,虽然他眼睛已经瞎了,他显得有些预感不好,这没法解释,有时候人就是会有这样的预感,他边看边吃,似要望穿山峦,把目光追上我的眼泪来,让人一个寒颤。 画面转到肖玲玲,她走上垭口,站在镇上回家的必经路旁,她曾无数次在那里等我,从没有让她失望过,她刚站立不久,寒冷的晨风吹红她的脸颊,雪白的脸上泛起红晕,她不安的跺脚,如舞台上的芭蕾舞演员,她伸长脖子看着镇上回家的方向,她看到有人稀稀落落的往镇上走,却没有一个人从镇上回来。 第017章离别的泪水 肖玲玲那焦躁不安的身影,让我胸口一阵汹涌澎湃,昨夜没有消化完的东西从嗓子眼涌上来,像暴雨一般喷洒在空中,飘落在我即将离去的故土上,我看见喷洒时那一刻的彩虹,紧接着,又是几口。 天啊,我的头晕,我的胃在翻滚,我还没吃早饭,我难受得想死,我想要从车窗跳出去,甚至动摇了我飞翔的豪情壮志,我趴在了车窗上,不停的嗷嗷狂吐,已经吐不出东西了,还是想要吐,我很想死,死了一了百了。 有人拍我的背,我不敢回头,我难受,没有力气回头,我听见她说话时,我知道她是那么风韵迷人的卖票妇女:“幺儿呐,你怕是从来没有坐过车哦,李八字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出去玩呢?你不是马上要讨婆娘了嘛,看到你这个样子,真是焦死个人哦。” 我又听见她对车厢里的人说:“知道吧?这是李瞎子抱养的儿子,李瞎子你们知道的吧。” 我快要死了,我不想回头看他们的表情,太丢人了,怎么会被认出来呢?我的精神又一次被连续的凌辱了,我是一个瞎老头的儿子,他们认出我是瞎老头的儿子了,我想撞死在车窗上,可是我没有力气。 妇女递给我一把纸,唉声叹气的走了,我的耳朵总算是清静了,我的精神好些了,我的胃平静一些了,我有回头的力气,可是我不要回头,我不想看见他们的眼神。 刚恢复一点力气,泪水又飞出来了,老天爷真是不让我有片刻的安宁,肖玲玲又出来了,她正往镇上的方向慢慢走着,她又飞快的跑上山顶,红日照着她的脸庞,阳光笼罩着她的窈窕轮廓,她是仙女降临在人间,她是王母娘娘的亲女儿,而此刻,她焦躁的目光刺破苍穹,她不安的脚步在山顶来回的跺,似要把土地爷从地下跺出来,问问土地爷,她爱着的男人去哪里了?为什么还不回来?那是她最放心的人,她无所保留的人,她百般呵护的人,可是却看不见熟悉的身影。 她又跑向更前方的山头眺望,她已经预感到不好的事情,她知道从镇上到家里的距离,知道来回所需要的时间,从小贤惠的她知道卖纸烛的店就在石桥的旁边。而红日已经变成金黄,虽然红日此刻躲在了乌云背后,但能看出红日已经几丈高了,如果他的男人没有出意外,加上她已经前进的距离,此刻应该早已相遇。 肖玲玲已经急了,她在通往镇上的路上飞奔起来,冰寒的大地上发出她急切的脚步声,速度如洛神飞翔,她怕御寒的毛拖鞋拖累自己寻找男人的速度,把拖鞋脱下来一手一只拧着,甩开臂膀,赤脚在冰冷的大地上继续飞奔,来不及喘气,来不及思量,一口气奔到石桥旁的纸烛店。 面对肖玲玲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询,纸烛店老板和善的表示没有见过我,肖玲玲手拧着拖鞋,眼睛在嘈杂的人群中搜索,她相信我一定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新年里个个人都是喜气洋洋,只有肖玲玲不安的赤脚站在桥头,她左顾右盼,以前不大的小镇,此刻仿佛变成了一个无边无际的城市,怎么也搜寻不到熟悉的身影。 在我“啊啊啊啊啊”的呕吐时,脑海中的画面暂停了,老天爷终于暂停了,我已经吐得没有任何力气了,老天爷,快别放那些画面了,我受不了啦!我的泪水快要把我抽干,我快要虚脱成一具干尸,我的灵魂也快要离开我的身体了。 老天爷,你不能把肖玲玲赤脚站在桥头的身影,暂停在我的脑海里啊,石桥头的千年黄果树啊,该是你使出法力的时候了,快让肖玲玲回去吧,让她看我枕头下的信,我是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少年,我会走得光明磊落的。我上过学,虽然我还是一个少年,却看过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武侠小说,那些大侠们也会在走之前留下一封信,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像诸葛亮一样,给他要交代的人留下神秘高深的锦囊,但我也会像大侠一样留下信的。 天那么冷,大新年的,千年老树,您快施展法力吧,别让她赤脚站在冰冷的石桥上了,等我回到家乡,一定给你系上红丝带。 千年老树显灵了,肖玲玲看见大树下熟悉的背篓,她慢慢的,小心翼翼的走近背篓,怕自己看错了而难为情。她走近背篓,反复观看,是的,是熟悉的背篓,背带上还系着她亲手编制的彩虹。 肖玲玲把手伸进背篓里,在背篓底部看见一张平铺的纸板,上面写着:对不起,我走了,信在枕头下。 是的,是我写的,那张纸板从新年一直在背篓里,作为垫着背篓底部用的,我在肖玲玲让我保管红包后增加的,我说要让背篓底部容易清洁。这不能不说我对陶春兰缜密的态度遗传得很好,我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就像诸葛孔明为每一场战役的精心策划。 你们不要埋怨我心机太重,认为一个少年应该保持纯真,尔虞我诈、精心算计不该是少年的行为,可是你们一定听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况且我这个被人抛弃的穷孩子。如果我不如此缜密,我可能活不到现在,可能在悬崖上捣野蜂巢时摔死了,可能在几十米深的水库淹死了,可能在偷瓜果时被人抓住打死了,可能在井边提水如香妃一般坠井了…… 总之农村是一个比惨狼虎豹还可怕的地方,四五岁开始,我和我的一母同胞们一样,没有大人看管,他们有干不完的活,没有时间看管自己生下来的孩子,能不能活到成年,一看老天爷安排,二看自己的运气,三看命够不够硬,然后在一次次危险中学会了缜密。 六岁开始洗衣做饭,七八岁开始去井里提水,六岁开始喂猪、喂鸡、喂鸭,四岁开始割草捡柴。哪里是悬崖,多摔几次就知道,没有断胳膊断腿真是好;哪里的水深不会淹死人,喝个饱就知道……这不是吹牛,也不是有意说大话,更不是语文老师教的夸张手法,这是真实的生活,真实的农村穷孩子的生活,运气真是好,虽然我们瘦小枯干,蜡黄无神,可是我们命够硬、运气够好、老天爷保佑,我们长大了,我们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了。 我这个少年的一切反常如变异人一般,都是穷日子给逼的,所以才那样缜密。 我吐够了,泪水快干了,我的脑子有片刻清醒了,老天爷开始继续给我看不愿看的画面,我的脑子一清醒,画面就更加清楚。 纸板上的字确实是我写的,是我在写完红丝带后写的,我知道那树下有笔,我知道没人敢拿走老树下的背篓,小镇人民当那颗树是老神仙。 肖玲玲反复念叨:“对不起,我走了,信在枕头下面。” 念叨着,念叨着,肖玲玲把拖鞋扔进背篓里,她泪水夺眶而出,泣不成声,疯了一般的背起背篓往家跑,她的反常行为,吓坏了沉浸在新年喜气洋洋气氛中的人,大家对她敬而远之,像看一个神经病一样,确实是一个神经病,这么冷的天,如此漂亮的少女怎么会赤脚奔跑呢?又不是陶春兰家的孩子,只有他们家才有这样可怜的孩子,在新年里不穿鞋。 肖玲玲奔跑得如我坐的这大客车一样快,还要快,风声呼呼的在她两侧后退,大山、庄稼地、路上的人……一切都在后退。她不理会别人的目光,不理会背篓里哐哐当当的拖鞋蹦跶,乘风破浪一般使出全身力气前进。泪水在飞洒,比我还飞洒得厉害,我没有哭出声音,她不管不顾的放声大哭,那悲泣之声让山野陷入沉默,让麻雀不敢叽叽喳喳。 她冲进院坝里,把背篓摔了出去,两只拖鞋翻滚而出,她赤脚蹬蹬蹬跑进已经没有我体温的房间,以奥运会跳水的完美姿势从门口蹦到床上,把枕头掀翻在地上,抓起枕头下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展开时小心翼翼,信的那种叠法是我跟别的同学学的,我教过她。 她泪水打湿了床单,反反复复的看着我的字迹。 玲玲,我的好妹妹: 我走了,千万别怪我,对不起,你的麦子哥让你失望了。 我不能告诉你我具体去了哪里,我对外面的世界也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深圳是我梦里一直要去的地方,书中说深圳很大,你是找不到我的,所以别找我,我也可能到不了深圳。 我拿走了我们两个所有的钱,没办法,穷家富路啊!如果我能荣归故里,我十倍百倍的还给你,你知道的,你的麦子哥不是一个骗子。 你千万不要以为我是讨厌你而走,我是想安安静静地走,没什么理由,就是要走,对于你,我们一起长大的我的玲玲,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你是我寒冷中温暖的太阳,我怎么会因为讨厌你而离去呢? 很感谢老天爷让我在穷山沟里有你陪伴我长大,真的,玲玲,我说的是真心话,你知道的,我不想让任何人欺负你,唉!可是我却欺负你了,我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欺负你最狠的人了。 玲玲,你不要等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乡,你是一个好女孩,你是仙女一般漂亮的女孩,你要勇敢的去追求你的幸福生活,麦子哥对不起你,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歌声,你的美,你的好,记得我们之间的秘密,我不会忘记的,我会永远祝福你,我的玲玲妹妹。 麦子哥对不起你了,你可以尽情的骂我,我一定不怪你,对于我们的婚事,可能会暂时让你在村民面前没面子,但是别在乎他们怎么看,不值得在乎他们怎么看。 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去找李木,他要是不信,你把这封信给他看,要是他们三兄弟不帮你,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认他们为我的兄弟。 玲玲,你一定要好好的,是我不对,是我疯癫了,你可以诅咒我,但你一定要好好的,你是懂事又贤惠的好女孩。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你说,只能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给你爸说,我爸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另:我不会给你们写信的,那样你们会来找我,我知道你的脾气,我知道你对我的看重,所以,我的玲玲妹妹,让我在远方为你祈祷,为你祝福吧。 麦子 1996年正月初一晚上 肖玲玲死死的盯着一页纸信,嚎嚎大哭,哭得稀里哗啦、惊天动地、日月无光…… 画面停留在肖玲玲哭,而我的泪水还在流,我趴在车窗上精疲力竭,我用全身的力气问老天爷,画面为什么停下了,为什么不继续放映? 老天爷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好吧,我已经在坑坑洼洼的颠簸中前行几个小时了,车上的人都坐满了,要不了多久,我应该就能到火车站了,故乡已经远去,我的泪水也从故乡一路飞洒到翻山越岭的路途。 我无法想象为什么这么大的车也能跳起来,震得人一刻不得安宁,我看见有人如我一样吐得昏天黑地。 如此的颠簸,就快把人从车里颠簸出去,可很多人竟然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真是江湖豪杰啊!仿佛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色的功力。 我不行,一味的呕吐让我已经死得快彻底了,我还不由自主的想起肖玲玲,想起她生无可恋的一直哭泣。老天爷,我是不是太不是东西了?老天爷已经远去,就像远去的故乡一样,我已经不能把声音传递了。 我的泪水一直流,仿佛是在祭奠我的离别,又仿佛是老天爷在惩罚我,让我这个负心人不得安宁。 我已经暂时忘了我出发前的雄心壮志,好像变成一个孤魂野鬼一般,又像迷失在大漠里的茕茕白兔,慌慌张张、诚惶诚恐,拖着软弱无力的身体,躲避着猎人的追击,我看见那朵乌云,它快要变成雨,雨是老天爷的眼泪,伤心的人多了,老天爷也会跟着流泪…… 第018章离家的路 终于还是下雨了,老天爷开始变脸挥洒泪水,老天一定是伤心了,早上起来还有艳丽朝霞耀山川,可是你为何突然流泪呢?我或许该固执的相信我的故乡,那个山村还是有阳光的,阳光曾照耀着我离开故乡,我流泪不止时,故乡的那片天空正是霞光万丈,离去时,我分明清晰的看到了,那些让肖玲玲看了尖叫的云彩图案,我们曾常常指着天空的云朵评头论足好一阵。 我早已习惯了重庆的绵绵细雨,总是没日没夜的下,像是没有尽头,特别是在冬春两季,似雾似雨的飞洒,像刚离开就已经深深思念的牵绊,漫长得在灵魂里发霉长出枝丫,缠绕着身体,冰冷又让人异常清晰。 此刻我又冷又饿,四个轮子的大铁箱一路蹦蹦跳跳,它快要让我身体散架,从坐上它就开始头昏眼花,身体里翻江倒海,使我的泪水从出小镇的街口,一直伴随着坑坑洼洼的路途。 细雨缠绕在我的脸颊,像要清洗我不愿抹去的泪痕,虽然很冰冷,冰冷得就像我毅然决然离开时的冷漠,此刻我却莫名的喜欢,天空的冰冷眼泪让我身体里的波涛平复了许多,只剩思绪一直在激烈的撞击,可我觉得好受多了。我不怕冰冷,我曾整天整天的湿着半身坐在教室里,我曾赤脚在雪地里走那条八里山路,我怕过吗?我是天才少年。 我不怕伤心,那些异样的目光早已让我坚强得像铜墙铁壁,此刻,摇摇晃晃的大铁箱里的我开始觉得饥饿,我怕饿,又曾经常挨饿,所以怕饿,一旦饿了,我一直认为我能吃下任何东西,哪怕是毛草根也能和着泥嚼上一大把。 因为蒙蒙细雨,我看不清天空上太阳的位置,我一直是靠阳光判断时间的,如果细雨蒙蒙的日子,我靠别人家屋顶的炊烟判断时间,现在既无阳光,又无炊烟,我不能判断时间,而我知道已经是正午了,因为大铁箱停在一个院坝里,那个腮红已经消失的妇女叫大家下车吃饭,我看见她的腮红没有了时,脸上比先前白了许多。 有人走进停车场旁边的食店里,有人拿出行囊里煮好的鸡蛋开始吃,我没有行囊,我也不想走进食店,我饥饿得肚皮贴在了脊梁上,我依然紧紧的守着我的钱,不敢随便花一分。 金黄色的尿洒进路边的枯草丛,水龙头下拼命喝了一阵,我好像舒坦很多,却依然看不到那个古老的山城的影子,这里也还是农村,比我家里看上去好那么一点点的农村。我问那个拍过我背的妇女:“还有多久到火车站”,她如雨水一般冰冷告诉我:“晚上”,然后走进食店里去。 我得假装坚强,我得装得像一个老江湖,尽管我是一个瘦弱稚嫩的少年,在摆满各种食品的货架前,我开始对比价格和体积,便宜的体积又大的,才能填饱我空空的身体。香喷喷的快餐特别诱人,我选择冰冷的面包,一块钱和三块钱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我拿着一块钱的面包,大方的递给老板一块钱,我要开始独立生活了。 咬一口面包,又突然发现什么都吃不下去,很庆幸没有选择三块钱的快餐,吃不下不是浪费了吗?看来我果然是精打细算的老手。可我不争气,我又想起肖玲玲,但老天爷已经不给我放映她的画面,我只能靠想象,她一定哭红了双眼,她一定觉得世界毁灭了,再也无脸见人。蹲在地上,握着咬过一口的面包,泪水又流下来,把脸转向更广阔无垠的天空,不要让别人看见泪水滑落,我是坚强的男人。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比陶春兰还伟大,她是与别人一起离开家乡的,我也比赵小莲更伟大,她是别的男人带着她离开的,而我是孤单英雄,是孤影侠客,我两手空空,没有一个行囊,依然坚强如路边的电线杆,绝不能倒下,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正敞开怀抱等着我,不能在到达沙场前退缩。 没有人注意到我小小的身躯,甚至他们的余光直接跳过我投射到别处去,那些地上躲躲闪闪的老鼠也能吸引他们把头转向,天空飞过的麻雀也能让他们看上一眼,我想:他们目光太短浅,一个孤影侠客竟然不值得他们好好看看。 我缩卷在屋檐下,看着雨水从屋檐上落下,就像我住了十几年的老屋,原来哪里的雨水都没有分别,就像泪水,走遍天涯海角时,自己的泪水打湿的是自己的脸颊。又突然想起山村里的绵绵细雨,那是一种哀伤,屋顶的瓦总是不能严实合缝,总有雨水从某个不经意的地方溜进屋里来,打在接雨水的瓷盆里,啪嗒啪嗒的响,那声音如寺庙里的木鱼声,空洞无物又总是会响起。 寺庙里的木鱼声在做法事时一定会响起,而雨天里,老屋一定有某个地方会漏雨,只能用瓷盆接住漏进屋的雨水,以免泥土夯实的地面变成泥泞,那就一定能听见啪嗒啪嗒的声音,屋檐落下的雨水在屋檐下的地里打出一个个小坑,因此从小便知道滴水能穿石。啪嗒啪嗒的声音随着雨水的大小变换节奏,下雨天,应该是老天爷在给人间做法事,雨水落下的啪嗒声是老天敲响的木鱼声。 虽然屋檐下的落雨声敲打着响亮的节奏,依然能听见屋里那些用餐人的欢声笑语,这些人太无情,我此刻如此伤心、难受,他们竟然能那样的悠闲自在,是哦,人与人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也有人如我一样,舍不得走进里面去吃香喷喷的热饭菜,他们也站着或蹲在屋檐下,表情麻木,不像我这样哀伤。我以为我早已想好要离开,离开那个我成长的地方的一切,离开前无数次想过离开后的自由自在,离开后的欢天喜地,而离开了,流了一路的泪水,一刻也不曾有喜悦,才离开半天,我已经有些动摇南下计划中的一切,可我还能回去吗?那不是懦夫吗? 如果山村里也在下雨,肖玲玲此刻在干什么呢?她的泪水停下了吗?她也在看着屋檐落下的水珠帘吗?我不想想这些,可又不由自主的要想。我想好好想想以后的事情,以后,以后那样陌生,突然发现陌生是如此的神秘,连想都没办法想,就像不知道自己会吐成那样,不知道车会在那个地方停下来,甚至不知道到吃饭时该吃点什么填饱肚子,我又如何想以后的事情呢?所以只能想以前的事情,可以前的事情除了肖玲玲,其它事情好像都没什么美好的回忆,好的回忆片段里一定有肖玲玲,可是我已经没有肖玲玲了。 当大铁盒子继续摇摇晃晃着前进时,因为雨水,速度变得更慢了,偶尔还会打滑,就像我曾赤脚走在泥泞里打滑一样,我不怕前进的速度变慢,我还这么年少,虽没有行囊,可我有的是时间。也曾想肖玲玲带着肖大刚追上来,如果真的追了来,我肯定会回去,无论如何也赢不了肖玲玲的眼泪,我知道的。我缜密的分析,她们不可能追上来,每天就这一班车从小镇出发去最远的地方,想到她们不可能追上来,我竟然有些失落,有些失望。 泪水好像已经不流了,细雨蒙蒙的天变得也暗了,车还在摇摇晃晃前进着,我依然趴在车窗上,把脸伸出窗外去,曾听人说,有人把脑袋伸到车窗外面,在会车时把脑袋挤掉了,真的会这样吗?我小心翼翼的只把脸伸到外面,既方便我吐,又能让冰冷的细雨给我保持清晰,我想看着离开时经过的每一处风景,尽管没有太大的区别。泪水不流时,心中更加空落落的,再没有什么是属于我的,连肖玲玲都不是了,而我只固执的坚持要前进,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十六岁的少年怎么能为自己的决定反悔呢?那得多少人笑话我?以后还能抬头挺胸做人吗? 车开始缓慢的往山上爬,听见车上有人感叹:“唉!翻过这歌乐山就到了。”这让我欢喜又惆怅,欢喜终于可以见到古老的大都市--山城,惆怅是因为天的颜色越来越暗,就像已到暮色黄昏时,看来到达火车站时会是夜里了,我没有行囊,我该怎样度过夜晚呢?总是会度过的,我安慰自己。 麻木无力的看着车窗外闪过的树木,无休无止的闪过,脑子里一团浆糊一样,变得茫然无措,我开始希望车子能不能不要停下来,一直前进,不管去哪里,别停下来,或许等我死了再停下来,我感觉就快死了。我宁愿死在这样一直前进的车上,至少不用担心下车该如何办,如果车能一直前进到我死,我的心一定不会这样茫然,我会在回忆着肖玲玲而死去,那是美好的死法。 当车开始下山时,能隐隐约约看见模糊的一片灯光,那一定就是重庆城了,听说它很繁华,几天几夜都逛不完那么大,可是那繁华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连行囊都没有,又如何与繁华相见?江陵江、长江、山城马上就要见面了,我会和你们见面的,我记得李木他们的外婆嫁给外公以前,就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那也应该是我的外婆。 在跟着陶春兰割草的时候,我听她说起过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曾是这座城市里的一个极其漂亮的大小姐。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日子里,陶春兰的母亲和父亲一起逃往乡下,因为陶春兰的父亲在乡下有土地,那时的乡下是人人羡慕的地方,因为重庆大轰炸已经让城里人吓破了胆,狠不得能有一个偏远的角落把自己藏起来,再不要看到那样残忍的人间绝境。陶春兰的父亲在兵工厂工作,大轰炸以后,她父亲请人用滑竿把自己有幸结识并相爱的千金大小姐抬回乡下,滑竿就是像没有顶的轿子,从山城一路抬回乡下,要用脚步去丈量,那将是一段很漫长的路,起码需要走两天时间。 那是一个很美好的画面,一个男人与千金大小姐在战乱中相爱,女人越来越害怕没日没夜的轰炸,他想男人给她一个不用担惊受怕的家,男人舍不得让女人走那么远的山路,他花钱请了滑竿抬着爱人去到乡下,从此扎根农村,繁衍生息,于是他们有了女儿陶春兰,陶春兰嫁给李文白,然后有了李敏、李木、李水,又在绿油油的麦苗地里生下了我,后来又生下了李余,我想,看来我与这座城市还是有渊源的。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能回忆起小时候见外婆时的情景,外婆虽然已经是一个农村人,但是她与农村人大不一样,爱干净,穿得整齐,虽是朴实无华,依然能看出她与众不同。外婆就住在我们隔壁镇上,自我与李文白家相认以后,每次外婆到李文白家时,李木或者李水就会来叫我,告诉我外婆来了,然后飞奔着去见外婆,依稀记得她最念叨的是:“怎么会这么穷?怎么会这么穷?”而我关心的是外婆来了有好吃的,一把瓜子或者一颗糖,对于那时来说,已经是极好的礼物了。 那时的我们五个孩子都很胆怯,因为我们并不会经常见到外婆,外婆就像一个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一年只能见到仅有的几次,在过年,或者在她来探望她嫁出去的女儿时。 在城市的霓虹越来越近时,我想着我与这城市仅有的渊源,来来往往的人,隔着大江大山,却又有着一种神奇的力量把彼此应该相见的灵魂拉在一起,而把我与城市扯上渊源的是外婆和外公的爱情,原来血缘是一种神奇的传承,血缘是让不同的灵魂一起浮沉的小船。可我却只想肖玲玲,我流了一天的泪水,却没有太多想起过与我有血缘的人,直到快要靠近离家后的第一座大城市时,才开始思量我与这座城市模糊不清的联系。 那时外婆在远离这座城市的小镇里,而我已经来到这里。这是外婆成长的地方,是她邂逅爱情的地方,是我唯一与这座城市有血缘联系的源头,而那些源头早已淹没在岁月变迁之中。 第019章离家第一夜 看着车窗外亮起越来越多的霓虹,我知道,终于是要去更远的远方了。 坐落在长江边的菜园坝火车站,在很长的岁月里,是绝大多数老百姓从这座城市离开的起点,那很长的时间里,它总是人潮汹涌,显得拥挤不堪。 我没有心情去听长江水的呜咽,和那些穿行在江上的汽笛声,我抬头仰望看不到顶的城市,层层叠叠的楼房,层层叠叠的灯光,还有身外浩浩荡荡的车流。再看着“售票处”几个字,我的犹豫似乎已经很苍白,我曾下了那样大的决心要离开,不离开又能怎么办呢?既然已经出发,那就勇敢向前,回头可能有岸,但肯定也有嘲笑,宁可在前进中死去,也不要在嘲笑中苟且偷生,我是不一样的少年。 我的警惕和防范,让我不理会那些悄悄走进我的人,带着惴惴不安的心走进买票的队伍里,第一次觉得时间那么煎熬,一寸一寸的往前挪动,终于轮到我时,窗口里的卖票员比镇上的卖票员更冷漠,那时的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隔着一堵墙,她应该不敢那么冷漠,虽然她们都是卖票的女人:“深圳的没有,东莞的要不要?从东莞去转,坐票没有了,站票要不要?” 当然要要了,我早知道出去的火车票很难买,只要能出去,坐着、站着、躺着都可以,我什么苦没有吃过? 火车站的大钟告诉我,我到达车站是五点半,卖到票是九点,整整排队三个半小时,就为那张让我背井离乡的票根。后来的日子常常这样去排队,终于等我有钱时,再不为任何事情排队,哪怕有免费的金砖,哪怕可以当皇帝,只要让我排队,老子通通拒绝,生命何其短暂?而很长一段岁月里,我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了孑孓前行中,唉!可惜啊…… 别怀疑一个从没进过城的小农民看不懂时间,我可是带着东方朔传下来的绝技的人,一个算命的最重要就是知道准确的时间,虽然我一生都无法弄清楚自己来到世间的准确时间。 看着手上的火车票,离进站上车还有二十三小时零三十六分钟零二十一秒,我掐指一算,之丑寅卯、辰己午未、申酉戌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干地支,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以车票正反六次,得一个解卦,卦曰:“目下月令如过关,千辛万苦受熬煎,时来恰相有人救,任意所为不相干。”从卦象看,等而再行,必能万事大吉,等一等是没有关系的嘛,能买到票已经是奇迹了。 等我到广东时,学会了一首歌,正合那一晚的意境:“独坐在路边街角,冷风吹醒,默默地伴着我的孤影……”,可惜那时我还不会这首歌,不然我能唱着歌睡去。 站在广场上,细雨好像已经去睡觉了,环顾陌生的城市,我开始饥肠辘辘,我觉得我需要卖一点什么,没有行囊怎么远行呢?于是我有了第一件东西--双肩包,最便宜的帆布双肩包,我背着空空如也的双肩包,走了好一大圈,也没有确定吃什么是最便宜最划算的。 夜风那么冷,我那么饿,但我不怕,山村里的孩子,什么苦没吃过?我漫无目的的寻找,我小心谨慎的提防着周围的一切,就像身在阎王殿里,随时都会跳出一个小鬼把我拉了去,就像身在一望无际的坟地里,听到的都是鬼话。 我看见一个有些迷茫的挑夫,他挑着两个箩筐,像要是卖什么东西,却又左顾右盼,如我一样警惕着四周。我看见他向我走来,那一刻,我以为是南方派来与我秘密接头的同志,因为他是那么谨慎的靠近我,而我是小小孤影侠客,为难之处显身手,我是:饿从胃里生、敢向黑夜行。我也谨慎的看着他,电光火石之间,他小声的说道:“小伙子,要不要馒头,自己做的,便宜得很。” 天啊,这正是我需要找到的情报,同志,可算是找到你了,我若无其事、眼望别处做掩护,小声的问道:“多少钱?” 他说:“一块钱五个,天色已晚,一块钱给你七个。” 暗号正确,马上交接,好同志,嗯,我掐指一算,今天等一天,火车上三天,气温为5.9度,越往前走越热,馒头可以保存三到四天应该是可以:“好,来五块钱的。” 哎呦喂,他显得极其高兴,真是夜会自己人啊:“小伙子,你买五块钱的,我再送你五个。” 真是个好同志,我紧握着他的手,心潮澎湃,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的肚子有着落了,打开双肩包,我闻到他放进去的馒头想,心里默默数着他放进去的数量,唉!太不应该了,怎么能对同志这样不放心呢?前行路途遥远,渺茫莫测,还是小心一点好。 我的背包鼓起来了,我的胃也饱了,我的手里有了一个刚买的杯子,我能去厕所接一杯自来水,然后靠在墙上或者蹲在地上,假装在品味一杯香浓的咖啡。 三指握杯,表情尽可能的淡然一些,嘴角带一点忧郁最好,先慢慢的拿鼻子在杯口嗅一嗅,微微抬起头来,做出一副等香味融进身体的感觉,然后低下头喝一口,别让旁人看出吞咽的粗鲁,以衣袖当口布,轻轻的试一试嘴角,嗯,这自来水有一股消毒水的味儿,温度略微冰寒,打颤时需要尽量掩饰好,莫失优雅。 白色的馒头在寒冷的冬天略微显得有些硬,就像法式烤面包。大业未成,一切从简,刀叉就免了,奶酪也别抹了,直接拿手拿着吃吧,虽然显得不够优雅和闲散,吞咽时会不自觉的鼓起眼睛,然后微微的伸一伸脖子,也可以用杯子里的冰镇液体做配合,那样会更顺畅一些。 一顿难得的美味大餐结束,夜已深了,气温显得又降了2.3度,火车站的大厅里到处都是人,大多已经依着自己行李昏昏欲睡,有的抱着孩子,有的孤身一人,有点甜蜜幸福的相依在一起,有的窃窃私语,也有的像在发表一场感天动地的演讲,而我不知该在哪里停下来。算了,坐了一天的车,我就快要离开这座城市,还没有好好的看一眼,夜色里逛逛。 我走出大厅,雨后的地有些湿滑,我新年刚买不久的解放鞋稳健异常,我大步流星,我凌波微步,从广场到长江。 从没有见过如此重重叠叠的房子,望不到尽头,那些星星点点的灯光,就像山村里晴朗夜空中的璀璨星空。从没见过如此宽阔浩荡的江面,还有那江面上的大驳船,一声汽笛,如梦如幻,让我孤独的身影更显得诗意满满。涛涛长江水奔流不息,那一刻,我应该想到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城市的灯火倒映在江水里,五颜六色,缤纷斑斓,被夜风吹起的涟漪,柔和在一起,像各色油漆交融成一片油彩画。时而激烈时而柔情的波涛乱了城市的倒映,正月里寒冷的雾气包裹着我的身体,像恶鬼一样纠缠着我圣洁的灵魂,夜色苍穹之下,迷茫得闻不见一丝该有的人间味道,茫然四顾,城市如此的冰冷,一个个魍魉魑魅穿行期间,又像是从呜咽的江水中爬上岸的水鬼。 城市被黑暗吞没,无力的灯火拼命挣扎,一如那江边的枯草,在汹涌的浪花下四散零落,却又逃不离,躲不掉,只能无力的看着黑夜裹挟着寒气压下来,而波涛和浪花是帮凶,把空气变得异常死润,让世界更加的冰寒。 我看见不远处飞架南北的长江大桥,在夜色迷雾里如地狱与天堂的分界线,那亮起的一盏盏昏黄的路灯,定是黄泉路上的鬼眼。我迷离恍惚走在冷风中,灵魂在身体里聚散离合,轰鸣着不绝于耳的汽车声,就像那送葬时不专业的胡乱敲打声,让本来哀伤的人更加失魂落魄。 终于是走累了,兜兜转转走得再也走不动了,大桥下奇迹般的有一堆枯草,是我早已选定睡觉的其中之一,枯草是幸运的,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临.幸它一晚。略微整理,正好可以暂时安放我瘦小的身体,因为夜风和寒雾的侵袭,我尽可能的把自己缩成一个小团,自己紧紧的抱着自己,竟然也可以沉沉睡去。 在梦里,我看见肖玲玲独自走在一条无人的山路上,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山路,她赤着脚摇摇晃晃的前进,脚下泥泞不堪,霏霏洒洒的细雨打湿了她的头发、她的衣裳。我冲上前去,拼命的追赶她,却怎么也追赶不上,我拼命的喊“玲玲!玲玲!”,无论我怎么喊,她就是不答应我。看见她摔倒在泥泞里,爬起来时满身稀泥,泪水在满脸稀泥中流出两条清澈的长江,稀泥覆盖的脸已经看不清表情,她瑟瑟发抖,却固执着跌跌撞撞的前进,眼睛看着最远处的迷茫,嘴里喃喃唱着:“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我又看见李瞎子在还没有修完的新房里,呆呆傻傻的坐在地上,睁着全是白瞳的双眼,嘴里念叨无声,手无力的耷拉着,面如死灰,又像在侧耳倾听着屋外的脚步声,但李瞎子仿佛动不了啦…… 醒来时,天已微亮,昏黄的路灯还亮着,我知道,寒冬里的天亮得晚,此刻应该已是刚入辰时不久,街上已经有大客车在来回穿梭,少见行人走动,想一想离出发还早着呢,我继续缩卷着身体,好在离家时把最厚的衣服穿上了,只要不冷死我,我都可以忍受,我要再睡一会儿,管他妈这个世界是什么样。 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我抹一抹身上湿润的衣服,想把睡了一晚上的枯草烧起来温暖身体,发现我没有火柴,真是扫兴,不过我也不愿表现得失落,反正都冷一晚上了,我不想起来,我已经不用起来做饭、干活了,我已经逃离了山村那个鬼地方,我起来这么早干嘛呢?啊!从此都不用割草、挖地、挑水、挑粪、割麦子、收稻谷、挖红薯、砍油菜梗……通通都他妈见鬼去吧,老子再也不用干了,我宁愿冻死在这大桥下,也绝不再走回头路,不是有句老话吗?“好马不吃回头草”,况且我是一个好人,哦,不是好人,是一个人,那也不回去,我车票在怀里,馒头在包里,对了,我的包呢?哦,谢天谢地,它还在。 我闻到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抬头用目光寻找,不远处的大桥下有一个卖早餐的临时摊位,我决定去看看城里人都吃什么。我假装来回绕着早餐摊走了好几遍,想想前途路漫漫其修远兮,钞票有限,实在下不了决定,我包里有馒头,我杯有还有水,可是冷了一晚上,那热腾腾的小面确实够吸引人,立在旁边的牌子上写着,最便宜的1.5元一碗。 我思考再三,想起了我们的先辈们,他们爬雪山、过草地时可是连馒头都没有的,但我此刻有馒头,怎么还能想着小面呢?我默默警告自己,放纵一次,就会放纵第二次,那就会毫无节制的放纵下去,可钱是有限的,怎么能以有限的钱追求无限的放纵呢?我想着,李文白家整年整年的吃红薯稀饭配泡萝卜,要是有馒头吃,哪怕是冷的,他们也一定很高兴,我此刻就有,嗯,还是回枯草堆里继续睡一会儿,我年纪还小,多睡少动,消耗还能再少点。 坐在枯草上,拿出两个馒头来,我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我得对自己好一点,于是我一次性吃了两个,啊!肚子饱饱的,这馒头够大,真是好馒头。我已经决定不想家里的人、家里的事了,既然已经离开了,想又有什么用呢?大桥下虽然有点吵,比车站大厅也冷一些,可是这里清静啊!像我这样身怀算命绝技的人,怎么也不能和他们睡在一起,还是我选的位置好,我很高兴,这也很有家的感觉,家里的床上不也是铺的稻草吗?和这枯草没什么区别,嗯,继续睡觉。 第020章大桥下 我想用睡觉打发时间,可是怎么也睡不着。 本着一个少年第一次进城的好奇心,我应该出去逛一逛,必定离上车还有十几个小时,有足够的时间去逛。昨天晚上我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早已观察好了候车厅在哪里、提前多久可以进站等等这些我以前未知的问题,至于进站以后怎么上车,到时再看,我相信我能登上票根上的这列开往南方的火车,现在我只用放心的去逛逛这座城市,十几个小时可不短。 当我看到霏霏洒洒的细雨时,犹豫了,我没有街上行人那样的雨伞,也没有家里可以披着挡雨的化肥塑料口袋,我已经很冷了,要是被雨淋湿会更冷,对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 我感觉到身体有些发烫,身体也觉得疲惫不堪,不用用手摸额头,我知道,昨夜露宿大桥下,受了凉,医学上称这种情况为感冒。以我从前的经验,对付这种人体临时性变异造成的不适症状,最简单的办法是不理会它,要是再严重一些,也只需捂着被子睡一觉,而我现在没有被子可以用来捂,我想只能用不理会它这个办法了。 想着李瞎子常常说“人命天注定”,如此说来,昨夜露宿大桥下是命中注定的,今早起来感觉到身体发烧、全身无力,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不是说上天不会只注定某一点吗?一定是一个连贯性的因缘和合,寒冬里露宿大桥下一定会冷,冷一晚上一定会着凉,着凉了一定会感觉不舒服,老天的安排如此的完善而连贯,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而我并不感到害怕,这样的身体反应历经多次了,我的身体从没被打倒过。 如果就这样病死在大桥下,也没什么好遗憾的,那时的我常常幻想自己的死法,希望自己能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当抬头仰望巍峨壮观的大桥时,它比山还大,山也有塌的时候,山一样大的桥就不会吗?可要正好是在我离开前塌下来,把我埋葬在这大江奔流旁,这样的几率太低,我无法奢求有如此好运的巧合,命运从没给我意外的惊喜,当然,肖玲玲算命运中唯一的闪光。 事情总是会变幻莫测,昨天晚上本已打算好,在登上火车离开这座城市以前,起码可以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仔细看看这座城市。 在我昨天傍晚到达这座城市时,迷离的灯火已经亮起,没法看清楚城市的真正面目,我相信只有白天才能看清一座城市的样子,夜晚的迷幻容易让人意乱情迷,误解了城市本来的美丽,就像昏黄路灯下女人的目光,总让人觉得那样柔情似水,情深款款。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看男人的目光是一样的,带着挑逗性的浴火,可能是因为我太过单薄,路灯下的女人看我时带着怜悯,我听见她们问每一个路过面前的男人:“老师,做不做?” 她们不曾这样问过我,我知道,因为我不是一个老师,我很奇怪,为什么老师都是男的,她们从没对女人那样问过,难道大都市里的老师都是男的吗?也有一个女人可能认错人了,对我说:“老师,做不做?”随后和几个女人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其中一个女人笑着说:“小孩子都不放过,要不得。” 在我昨天晚上行走在昏黄的路灯下时,一直在想,这些女人想跟老师做什么呢?大都市也好也不好,好的是女人们看路过的男人都会亲切的问候,不好的是,都那么晚了,难道老师还要做事情吗?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个个都比张寡妇漂亮,也比卖票的女人漂亮,态度也比卖票的女人好,修养也好,对老师的问候那样温柔多情,虽然我不清楚“做不做”到底是要做什么,也没见这些女人强拉“老师”去做什么,也有伸手去拉的,但并不强求,体现了大都市里的自由浪漫,尊重别人的个人意愿,不像李瞎子,李瞎子也应该尊重我的个人意愿,难道还不如这些女人吗? 有“老师”停下来,打量一番温柔多情的女人,然后相伴前行,那一刻我很感动,天啊,我和肖玲玲就是这样前行的,我想,一定是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不知在什么情况下走散了,突然在路灯下相遇,就像书中说的“他乡遇故知”,然后相伴着一起回去好好庆贺一番。 也有的“老师”很没修养,面对女人温柔的问候,报以粗鲁的回答:“做,做,做,做个锤子。”然后扬长而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是今天累了,不知被哪位调皮捣蛋的学生弄坏了心情,怒气还没消散,所以才如此的不优雅。而女人并不生气,肯定也是与我一样体量“老师”的,面对“老师”的粗鲁,有的女人挥挥手,表现得非常不屑,看着老师急匆匆向前的身影,对着地上使劲吐一口唾沫,这样的女人肯定平时学习成绩不好,长期被留校或者请家长,对老师怀有怨恨之心。 有的女人对心情不好、表现粗鲁的老师还是很理解的,她以德报怨,耐心的解释道:“对头,就是做锤子嘛。”尽管老师已经快速的远去了。 有的“老师”停下来,或者在路灯下反复打量一番,然后才与其中一个女人离去,看来夜晚的灯光太过迷离,或者是老师的眼睛近视,怕把故人认错了。老师视力应该都多少有一些毛病,每天面对黑板上的粉笔尘,对眼睛应该有损伤,加上路灯不是太亮,看不真切是正常的,最终选定了自己的故人,总是幸运的。而当我有一天视力不好时,遇到像肖玲玲模样的女人,恐怕也会这样反复看真切了才能相认,不然多尴尬啊! 要是这些路灯下的某个女人是李瞎子的故人,李瞎子一定是没法认出来的,只能别人把他认出来,我突然觉得我太过多心了,李瞎子与我一样都不是老师,就算李瞎子来了,这些女人应该不会问候他的。 “老师,做不做?”难道改成“算命的,做不做?”,嗯,我想不可能,因为算命的是靠说,算命是不能做的。 也有的老师在路灯下来回的徘徊看了好久,最后失望而去,真是可怜的老师,他的“肖玲玲”肯定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丢了,他想在夜色中寻找,却没有找到他的故人。 一个十六岁的农村穷孩子,从没进过城,第一次进城就看到女人如此的礼貌,对“老师”报以那样的温柔关怀的问候,实在是值得我好好学习,所以我以后都很有礼貌。 早上起来时,路灯早已熄灭了,路灯杆还在原处,而灯下的那些女人通通不见了,当时我甚至想过,昨天晚上她们都找到自己要找的老师了吗?嗯,也可能是白天要工作,晚上才有空出来继续找“老师”。 我发着烧,全身无力,而远处卖早餐的味道总是往我鼻孔里飘,晨风如此撩人,一定是想考验我的意志。为了不打湿身体,又没有雨伞或者塑料袋,看来我不能白天去看这座我即将要离开的城市了,我像寺庙里的和尚坐在蒲团上一样,我缩卷在枯草堆里,发现在大桥下依然可以欣赏这座城市。 我把鼻涕喷涌在地上,把头从缩卷成一团的身体中伸出去,像乌龟探头一样看着眼前的世界。菜园坝火车站就在不远处,我的目光穿过大街上的车流缝,依稀看到火车站广场上又是人流如织,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要去远方呢?可见不是只有陶春兰、赵小莲被逼离乡背井,火车站有那么多人要奔向远方,他们肯定都带着不同的无奈;也不是只有我这样的少年要远走他乡,如果我是因为想摆脱嘲笑,摆脱贫穷,那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因为要离开家乡,抛弃了我最珍贵的青梅竹马之情,那是我觉得我唯一需要珍惜的,我都不得不抛弃,而那么多的人,他们又各自抛弃了什么呢? 为什么家乡如此不堪?不然为什么要走,在离开家以前,我以为只有我和李文白家的人才那样穷,原来如此多的人与我们一样,我觉得很欣慰,欣慰有如此多和我们一样穷的人。 火车站后面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显得暗淡,颜色都有些灰,或许是细雨飞洒的缘故,整个城市都有些灰。朦胧中看繁华,繁华会显得更繁华,那些蝇营狗苟在朦胧中最容易隐藏,而我只是“初出茅庐”,我已来到都市里,都市却依然离我那么远,远得找不到一点联系。 躺在枯草上的我与这座城市显得格格不入,如果我只能永远的躺在城市角落的枯草堆里,我算是都市里的人吗?如果不算,怎么样才能算呢?我看见慌慌张张从我面前爬过的老鼠,那是城里的老鼠,它住的洞穴一定比农村的温暖吗?它吃得一定比农村的同类好吗?它快乐吗?老鼠没有回答,或者它回答我了,是我不会鼠语,没有听懂它的回答。 路过大桥下的车越来越多,路过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多没有注意到枯草堆上的我,他们匆匆走过,有的打着雨伞,有的挑着担子,有的背着大背包,有的背上、手上都是包。临时属于我的枯草堆离他们走过的路只有十四步半远,如此近的距离,几乎没有人会拿眼睛看我,没有人注意到我缩卷成一团的身体,更不会有人知道我发烧了,全身无力了,或者我快要死了。 有一个穿着干净整洁的妇女看到我了,她向我走来,挡住了我欣赏风景的视线,我抬头看见她,她也正看着我,我看见她的胸正好挡住了她的脸,她却很是遗憾摇摇头说:“唉!年纪太大了,捡回去也养不亲,可惜了。”然后摇摆着她的屁股走进细雨中。 我很愤怒,要不是我全身无力,要不是我着凉,我一定冲上去把鼻涕甩在她的脸、或者胸上,我望着她的背影小声说了一句:“捡你妈,狗日的!”说完又有些后悔,我怎么能这样没修养呢?狗难道就要遭这罪吗?我太对不起狗了。 有几个人和我一样没有雨伞,他们快速的跑到大桥下,放下手中的行李,不停的拍打自己身上的雨水,又低头甩头上的雨水,动作奔放而麻溜,然后仰望着我看到的那些层层叠叠,显得很无奈,略微的站一站,把烟用手指弹向空中,如快要燃尽的焰火,在细雨中散开一丝白色的烟,很快无影无踪,然后拿着行李奔跑在雨中。我想一定是要载着他们出去的那班火车可能快开了,假如我的那班车快开了,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奔跑在雨中。 大桥下的人越来越多,看来大桥下是躲雨的好地方,听着大桥上车流发出的轰隆隆的声响,看着大桥下越来越多的人,看来这大桥与我昨晚在霓虹中看到的感觉一样,它是天堂和地狱的分界线。那些从桥上开着车过桥的人一定是去天堂,而桥下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一种人---穷人,从他们邋遢的衣着和心酸的面容,我知道他们是穷人,我可是个会看相算命的高手,能看错吗? 大桥下摆摊的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卖吃的,推着一个板车,在桥下架起来,燃气缕缕炊烟往桥上飘去,那烟,就像是在祭奠去往天堂的先人。 卖吃的摊位越来越多,大桥下的味道也更加的复杂起来,美食的香味融合着汽车排放的味道,还有雨水的味道,大桥下不再清静,连味道都是乌烟瘴气的。 为了对抗寒冷,我又拿出一个馒头,这一次,我要看着面前的城市,好好品味这馒头的麦香味,我叫李麦,我出生在麦地里,看来我和与麦有关的都有缘,我觉得我的馒头好吃极了。比卖的面香,比卖的酸辣粉健康,比卖的汤圆凉爽,比卖的麻辣烫简便……寒夜里露宿过大桥下的馒头别有风味,别的不说,它硬邦邦的身体就显得特别有傲气,不像面条和酸辣粉那样软绵绵,这样的馒头显得又特别强悍,只比我的牙齿差一点点,咬起来也特别有劲,正是一身傲骨不同俗。 第021章死人枯草堆 我正啃着馒头,看见一个脏兮兮的老头,肩上扛着一条麻袋,正朝我慢慢走来,我心里闪过一丝不安,想,遭了,他是要来抢我馒头吗?这样的人我知道,我们镇上就有,可以叫做叫花子,或者拾荒者、臭要饭的、五保户等等,总之没有一个称呼听上去是好的,就像生活在人间的游魂野鬼,居无定所,身份不明。 目测这老头子六七十岁,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与我差不多高,体型消瘦,一身衣服油腻腻的,头上像顶着一盆衰草,很邋遢的模样。我马上警觉起来,以飞快的速度在脑海中设定多种办法,要是他来抢我的馒头,我肯定要打一场保卫战,他那样衰老的身体,肯定不是我的对手;如果他是因为饿了,找我要馒头,我最多可以给他两个,以肖玲玲的名义对他捐助两个馒头,这是我最大的接受力。 抗麻袋的老头子一样没有人注意,像我一样在这个世界可有可无,这让我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于是,我看他的目光更友善了些。 他绕着我走了半圈,低着头做认真的思考,一定是在想怎么跟我说第一句话,看来他没有昨晚路灯下的那些女人胆大,他深色的脸颊带着老树皮一样的沧桑感。转悠片刻,老头子显得高兴起来,我看见他捡到一个半截没有抽完的烟,放下麻袋时发出一声闷响,随即拿出打火机来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口,边吸着烟又捡了好几个烟头拽在手里。 我已经坐了起来,看着老头子心满意足的抽着烟,就像皇帝刚从宠爱的妃子榻上下来一样悠闲自在,他离我一米远蹲下来,一手夹着烟,一手拉过麻袋,屁股坐在麻袋上,黑亮的目光从沧桑的脸颊上射向我:“娃儿头,从家里跑出来啦?” 我想他一定是在跟我说话,我把本来想好好品味的馒头全部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点点头。 脏老头对着天上吐出一缕长长的烟,烟在空中消散时,他用力的咳嗽两声,指着我的帆布双肩包:“家里有啥不好,非得往外头跑?唉!这世道。” 像是问我,又像是在为世道感叹,我故着镇静,不敢有丝毫懈怠,也可能是神仙故意扮成这模样试探我,农村这样的故事很多。听说有一个人挑米出去卖,走得特别早,路上还没有人,这个挑米卖的人也是很穷才会去卖米,路上却遇到一个叫花子在路边烧火煮饭,看到挑米的人经过时,向挑米的人要米下锅,说锅里只有水,就差米了。挑米的自己也很穷,但想到自己好歹还有米可卖,叫花子连一粒米都没有,就给叫花子锅里倒了米,继续挑米往集市上走,还没走到集市上,就有一个人以市价百倍的价格把那担米卖了,挑米人回来时,叫花子不见了,传说故事中那叫花子是神仙,单独帮助善良的人。 农村里这样的传说故事很多,可无论是我,还是李文白家的孩子,我们从没遇见过这样的好事情,陶春兰那么辛苦、勤劳、善良,依然没有遇到帮助她的神仙。要是觉得这样的故事不可信,可为何又会有这样的故事呢?我想神仙可能还是有的,但可能非常难以遇到,或者遇到时没有珍惜,我可不想错过神仙。 也不都是遇到神仙,也有把命丢了的,记得小时候,外婆说过,有一头熊,肚子饿了,它走进村里找吃的,看见熊进了村子,所有人都拿棍子驱赶它,熊当然就没有吃的了,这熊很聪明,它在埋伏在村里,看见一个小孩送走了他的外婆,熊灵机一动,小孩刚把门从屋里锁上,熊就去敲门,说自己是外婆,让小孩子开门,小孩子真以为是外婆又回来了,打开门后,熊就把孩子吃了。 故事总是有好有坏,如果那个卖米的遇到的是熊扮的叫花子,他往锅里倒米时,可能会因为疏于防范而被熊吃了。如果那个小孩子遇到的是神仙,肯定一生飞黄腾达是没有问题的,怎么能确定遇到的是神仙,还是吃人的熊,我想就像丢硬币一样,全靠运气,跟善恶好像没有关系,神仙知道善恶,熊能知道善恶吗? 眼前的脏老头就算是熊,他也没法就这样吃了我,大桥下这么多人,总会出手帮忙吧?所以我不怕,我觉得他可能是神仙,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神仙的话,只好战战兢兢的说:“你为什么不回家呢?” 显然脏老头被我问住了,他抬起头,看看钢筋混泥土的大桥,又把烟头在脚下用力的踩了踩,我闻到他都抽出烟蒂的焦糊味了,踩不踩都已经燃不了啦,大可不必多次一举,像那些人用手指往空中一弹,画出一缕焰火,更显洒脱。可是我从没抽过烟,喝一毛钱的糖水都得节约着些,那有钱抽烟呢?记得班上几个同学抽烟,被老师逮住狠骂了一顿,烟也没收了,老师说抽烟会得癌症,可是老师经常抽烟的,手指都熏成焦黄色。 脏老头子把脸低下来,看看我:“娃儿头,我是无家可回,也可以说到处都是我的家,我跟你们不一样。” 怎么会无家可回呢?我这样抱养给别人的人也是有家的,只是我不愿意回,他肯定也是有家的,只是他也不愿意回去,但是他不承认,我承认我不想回家。 想着他可能是神仙,而我就是那个卖米的穷人,我拿出一个馒头递给他:“昨天晚上买的。” 脏老头子也不拒绝,伸手接过馒头,看见他的手和馒头完全两个颜色,好像一张黑白画,画中手指如鸡骨,手背像干树皮,泛起白色龟背纹。接过馒头以后,脏老头子看看白色馒头,看看我:“以为我是要饭的啊?” 我以为我触怒老神仙了,不该主观的判断他是一个要饭的,正担心之时,他又说道:“我也要饭,可我不能向你要饭,娃儿头,还是早点回家,外面的饭碗不是那么好端的。我看你样子,是感冒了吧?以前睡这个草堆堆的老头儿才死不久,你又睡勒个上头,不吉利哦。” 我本能的抬了抬屁股,还是坐了下去,都已经睡一晚上了,此时起来怕是也无用了,枯草堆上早已有我的体温,昨晚我还在想,大桥下怎么有这么一个枯草堆,像是刚好给露宿桥下的人准备的。转念又一想,这么冷的天,莫不是这脏老头子拿话吓唬人,等我走了他好躺上来,我坐下去时,随口说道:“不可能哦,是死这上头?” 脏老头子把馒头揣在怀里,动作流畅自然,看我不相信的样子:“当然啰,狗日那些人也缺德,死人拉走了,草垛垛也该收了嘛,狗日的太缺德。” 我想,我也是想死的人,无所谓,说不定感冒就是要死的征兆,可是我从小就是倔脾气,胆子也大,夏天坟头最凉快,我和李文白家的孩子,还有肖玲玲,不知睡过多少夜坟地。我已经不大相信脏老头子是神仙考验我了,神仙能骂人吗?我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天死的啊?” “哦,大年初二还睡这里,初三半晌午发现没有响动,我每天都来这边逛一圈,是我看到的。”脏老头子伸出他瘦骨嶙峋的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不信你去问,我让那小卖部的老板叫的警察来,警察捂到鼻子看了看,啥子都没说,让几个人抬起往车上一甩就拉走了,哦呦,人死不如狗,也不如猪哦,猪狗死了还能吃肉,人死了还得巴起活路烧骨灰,麻烦得很,听说烧死人的油是用来给飞机加油的,还是有用的啊?” 我是没有坐过飞机,更不知道飞机加什么油,我们老家死的人都是抬着棺材下葬的,再穷也得买口棺材,如果人烧了以后的油是给飞机用的,那农村里也太浪费了。也可能是农村人坐不起飞机,所以不愿意让自己烧出油给飞机用,这倒是对的。如果我死了,我也不想被拉去烧出油来给飞机用,我连飞机都没有凑近看过,只在天空出现呜呜的声音时,抬头看过如麻雀一样大的白影,听说那就是飞机,飞得太高,以至于我多次想用弹弓打下来,都够不着。 脏老头子说得那样真切,我不得不相信,据说人死后七天内魂魄不会走远,还要把生前去过的地方都去一遍,叫“收脚迹”,第七天到达死的地方,第七天叫“回魂夜”,农村死了人,第七天夜里在死人的屋里地上洒上灰,第二天早上能看到脚印,我去参加过别人家的葬礼,却没有机会在第七天去看脚印。 以脏老头子的说法,以前睡在这里的老头儿是初三死的,今天是初七,死老头儿的魂魄应该还在其它地方“收脚迹”,那昨天晚上他肯定在别处,一定不知道我睡在这里,这样想,我的心安宁一些。又想,万一这死老头儿一生没有去过几个地方,他会不会提前回来他死的地方呢?这也说不定的,我们村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镇的范围,要是死了“收脚迹”就会很快,如果我死了,就麻烦很多,我已经出来几百里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人死要把从前的脚印都收起来,像我这种不甘平凡的人,又如此固执己见,我可能不会去“收脚迹”,因为我怕再看见肖玲玲。 据说“脚迹”没有收完,没法投胎做人,而且必须七天内收完,以后的岁月里我去了无数山山水水,我这种人死了一定没法在七天内收完脚迹,看来我是没有下辈子的。 脏老头儿在手心里选着烟头,把最长的一个咬在嘴里点燃,把其它的烟头放回兜里,抓紧时间吸了几口,又把烟头踩在脚下,说:“娃儿头,最好换个地方哦,我走了,只有我这样的好人才告诉你,你看其他人跟不跟你说嘛,龟儿那些人都锤子得很。” 他把麻袋甩在背上,佝偻着背,左顾右盼的走进细雨里,我看着这个好人离去的身影,不知是该感谢还是该恨这个好人。他要是不告诉我,我也就睡得心安理得,多么温暖的枯草堆啊,外面下着雨,我全身无力,离开这枯草堆,我能去哪里呢? 我站起来,把帆布双肩包甩到枯草堆上,似害怕被别人突然占据了,我不想去周围捡烟头,我不抽烟,想着是否坚持着到处去逛逛。这样生病后坚持干活,或者走八里山路去读书是常事,才离开家两天,我好像已经没有从前坚强了,当我发现这一点后,我恨恨的提醒了自己:前方可能千难万险,不可这样贪生怕死。 我走到雨和没雨的边缘,伸出一支手在雨中,雨水的冰冷马上传到我的身体,把手收回来,决定还是再等等看,说不定中午时雨会停下来,当我回头时,看见几条野狗嗅着馒头的香味朝枯草堆去,我飞跑回去,野狗扫兴的在旁边徘徊着又走进雨里,就像那些匆匆路过的人。 我想去问问那个小卖部,以确认脏老头说的话是否属实,可转念一想,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只是路过而已,是不是事实对我重要吗?世上每天死那么多人,难免有死在枯草堆上的,只不过巧合让我碰上了,还跟那个死了才四天的人睡了同一个露天被窝,我用劲把鼻涕甩在地上,对着天空连续打了几个喷嚏,以此抗议老天爷从不让我巧遇好事。 我明明有一颗高级的灵魂,却偏偏要把我生在那样的穷人家里,而且还没亲生父母送给一个老瞎子,要是我这样的灵魂生在城里人家里,小时候学钢琴、学画画、学文学……我这样的少年天才,现在早已光耀神州,又如何会睡在大桥下,更不可能睡在一个刚死四天的人睡过的地方,老天爷真是不公平,跟李瞎子一样眼睛瞎了。 无论是老天爷,还是李瞎子,我的埋怨都没有用,老天爷坚持着他的坚持,李瞎子也坚持着他的坚持,我只能坚持我要远走,哦,我们都是坚持自己的坚持。 第022章大桥下的过客 看着枯草堆,想到那个四天前死的人,好像再也无法安心坐在上面,越想越不是滋味,可老天爷偏偏跟我作对,就是不把雨停了。 我想时间快点过去,好登上南下的火车,从此远走高飞,我越是这样想,时间越是过得慢。 其实候车大厅和售票处都可以躲雨,而且还能不被风吹,虽然人山人海、臭气熏天,吵闹得跟李文白家的猪圈没喂够猪食似的,可必定能挡风遮雨,但我不能去。 一来是我不习惯那样吵,我觉得那样臭气熏天的地方会有很多臭虫;另一个是主要害怕肖玲玲带着肖大刚找来,他们看了信,知道要南下,一定得从火车站或者汽车站出发,菜园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相隔不远,万一他们找来,我的计划肯定就变成泡影,肖大刚人高马大,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加上肖玲玲的眼泪也让我无法拒绝。 为了以防万一,在我拿到票时,就已经做好打算,一定不要待在火车站或者汽车站,等到上车时间直接进去,就算是他们找来,也未必知道我买了那班车的车票。 为了安全离开,必须要在车站外待到快上车的时候,现在起码还有十个小时,枯草堆已经被我抛弃了,不得不抛弃。我怕那死了的老头魂魄回来看到我,或许他已经看到我睡过,他会怎么想呢?应该是可怜我吧,不可能死了还要抢一个枯草堆,枯草堆对于死人的唯一作用就是烧他的尸体,现在都在火葬场统一烧,所以枯草堆对于四天前死的那个人是没有用的,他一定不会计较我占了他的窝。 我背起背包,准备在大桥下这块地方走一走,尽量避开寒风,活动活动身体,要是能活动出汗水来,说不定能驱走感冒,李瞎子就一直是这样教我的。 小时候感冒时,一般是不管,等它自己好,要不睡一觉,特别严重时,李瞎子用姜沾上白酒给我抹身体,那是农村的通用方法,李文白家也这样。有一次抹了白酒后,我缩卷在床上,一点也没有好转的迹象,李瞎子固执的相信再多睡一会儿,再抹几次白酒就一定会好起来,期间肖玲玲来看过我多次,我已没有力气陪她玩,她很失望。 第二天肖玲玲又来找我时,我已经发烧得整个人都迷糊了,李瞎子给我抹了酒以后,已经出门去算命。肖玲玲把她妈赵小莲找来,赵小莲见我快死的样子,浑身滚烫,刚忙让肖大刚去隔壁村请来赤脚医生,打一针后才渐渐好起来。据当时医生说,如果再继续烧几个小时,不死也得烧成傻子,每每回忆起这件事情,肖玲玲说她是我的救命恩人,而我却看出李瞎子根本不爱我,他不过是顺便把我养大,然后留在他身边给他养老送终。 记得李瞎子傍晚回来以后,我已经能下床了,肖大刚隔着田坎大声说:“李八字,麦子要是病了,你非得要出去,好歹给我招呼一声,今天要不是上午打针,麦子可能死了哦!” 李瞎子大声的说“谢谢”之类的话,私下里却小声嘀咕:“有那么容易死吗?发烧能死人吗?”说这些话的时候,李瞎子也不曾想过背着我,他可能觉得五六岁的小孩子不会在乎这些,可是我一直都记着,一直都等着自己能离开这顽固不化的李瞎子。 今天的感冒没那么严重,我还能有力气在大桥下正常的走路,只觉得有些冷,有一点点头晕,这样的情况我能坚持住。 大桥下这块地方也不小,从南到北有二百七十三步,中间一条路,从东到西有三十五步,都是我亲自测量的,经过几次测量,准确无误。 路的北面比较窄,没人在北面摆摊,只有些人匆匆走过,而靠江的南面却热闹得像集市一般。卖吃的摊位就有六七个,都是板车推来的摊位,一口锅下一个烧煤球的炉子,锅里冒着腾腾热气,旁边摆几张简易矮桌,几张小塑料凳,几个摊位的生意源源不断,很是兴隆。 用塑料垫在地上卖杂货的也有好几个,都是些日常所需的小东西,诸如皮带、针线、打火机、钱包等等,各摊位前都有几个人蹲在地上选着。 有几个单独卖包和行李箱的,看来是特别为要远行的人准备的,顾客比较少。 还有三个摊位我特别感兴趣,一个是抽签看相,地上摆着一张红布,红布上放着一个签筒,一本书,一支笔和笔记本,签筒下的红布写着“看相”二字,红布外面放着一张空凳子,应该是给来看相的人坐的,红布另一边坐着一个身穿红色唐装的男人,年纪起码有五十好几了,不胖不瘦,显得很是精神。 一个摊位是瞎子算命,男瞎子穿一身灰白的棉衣外套,他坐在凳子上,不时的拿一对白眼瞳来回的看过路的人,好像昭示着他是真瞎子,年级四十多岁。面前也摆着一张红布,上面写着算命摸骨。红布旁边放着一根棍子,那应该是他走路用的。 另一个也是算命,但他眼睛不瞎,花白的胡须垂在胸口,看着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身穿一身大红色的唐装,坐在一把塑料椅子上,手拿一把扇子,我不知道寒冬里他拿扇子做什么,可能是想像诸葛孔明一直拿着鹅毛扇一样。面前也摆着一张红布,上面写着:看相算命,不准不要钱。红布比其他两个人的都大一些,红布上还摆着六个古钱币,我知道,这些古钱币是用来卜卦的。 抽签那个摊位在西边,瞎子在中间,白胡子老头在东面,三个摊位间隔着其它摊位。 没想到大桥下的白天如此繁华,最前面是算命的和卖东西的,卖吃的的摊位靠后,大家各不相干,好像早就分好了地盘。 我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身体不舒服,对这城里人的这几个李瞎子同行很感兴趣,也算是我的同行,正好可以见识他们与李瞎子有什么区别,甚至我自己也想摆一个这样的摊位,可我年纪小难以取信于人,而且我也没有准备好红布,况且算命看相是分地盘的。 虽说同行是冤家,但算命这一行有规矩,不能说指出同行的漏洞,各有各的算法,算出结果不一样,也不能拆台。 首先看了中间的瞎子,一个背着大包的妇女蹲在瞎子前面,报上生辰八字后,瞎子在手上掐算一番说道:“女犯伤官泪涟涟,男人不在女当权,屋里屋外全靠你,千斤担子自己担。依靠子来子又小,依靠别人是枉然,有心往前走一步,恐怕迈进河沙滩。有心往后退一步,不舍儿女和天缘,但等以后儿长大,风吹浮云露青天。”这不就是张寡妇的命吗?我在心中略微算了算,这瞎子算得大差不差。 算命不能先收钱,问命人报出生辰八字以后,先算一半,然后根据命的好坏收钱,瞎子说:“大姐,你也是辛苦命,给五块钱。” 我一听,要是在镇上,这样的命李瞎子最多收两块,看来城里果然好挣钱。 中年女点点头:“我看你说得准不准,你说我男人死在哪里?” 瞎子十分自信的说道:“人生一场风吹散,中年刚到命交天,你男人死在外面,死得意外,没有痛苦,一人一命不怨天,阴阳轮回无后前,大姐,这是命,要是你认钱,我接着给你往下说。”瞎子把白瞳睁得特别的大。 瞎子接过钱来,用手仔细摸了摸,然后放进口袋,看样子是真瞎子,后来说的多是安慰的话,中年妇女带着哀怨匆匆离去。 算命并没有消除妇女脸上的哀怨,瞎子说她再过十年要享福,可还是没有让妇女脸上的愁容散开,可她又承认瞎子算得准,主要是说她克夫的事情上说对了吧。既然前面的事情算准了,那将来的事情也应该是准的,她依然满脸哀怨的离开了,我想,她眼前的生活一定是太苦了,苦到她不想要“后福”,只愿眼前别有“艰难”,“后福”再好,眼前要是坚持不下去,就没有将来了,如果命中注定要先“劳其筋骨”,可谁能真正相信“劳其筋骨”后一定能拨云见日,就像我一样,大桥下的我想死,为了没有痛苦,我甚至相信大桥突然坍塌下来,不只让我一瞬间死掉,顺便还把我埋了。 我因为眼前的艰难而想死,我想大桥坍塌下来把我活埋了,可是桥上桥下还有那么多人,他们应该都是想活着的,如果大桥真是遂了我的心愿,那么多的其他人就要遭难了,这一点我想得到,可是我不想管其他人会因我而遭难,我很想死,哪能管得了别人,最后是多些人和我一起死,黄泉路上才不会寂寞。 多年以后,我开车路过这座大桥,我仔细听着车轮下的颤抖声,哪怕是一点异响,我猜想大桥下一定有一个人如当年的我,他眼前的生活非常艰难,希望大桥垮塌下去把他活埋了,而大桥正在思考他的祈求,所以发出了颤抖带着我的车轮发出异响,我在车上咒骂道:“滚你妈的,要死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死去,你他妈别在桥下嘀嘀咕咕的,老子还在桥上堵着呢,要么你先等老子过去再给大桥说你的心愿。” 我当年的心愿大桥没有满足我,可不能确定大桥不会满足别人的心愿,不是新闻中也有看到大桥坍塌了吗?那一定是桥下有一个生活极其艰难得想死的人,桥遂了他的愿。要是桥下、桥上的其他人能帮助那个人渡过眼前难关,他一定不会祈祷大桥坍塌把他活埋,也不会那么多人因此而遭遇横祸,可是谁愿意管别人的艰难?就是我这种经历过的人,也不曾停车下桥去看看,看是否有人需要帮助,我只想桥上快点畅通起来,我要急着过桥,所以,如果大桥真的在我过桥时塌了,我他妈的也是活该。 陶春兰在离家以前,李瞎子也说陶春兰将来有“后福”,说陶春兰一定能拨云见日,晚年大富大贵,陶春兰当年离去时,也没因为李瞎子所算的而轻松起来,而坦然接受眼前的艰难,就像那个身上挂满大包小包的妇女,就像大桥下的我。我知道我将来会好,但我还是不愿面对眼前的艰难,将来的事情难免有变,而眼前的艰难却是肯骨铭心的难。 算命的生意并不好,要等上好一会儿才有一个人上前问,问了还不一定算。 路过大桥下的人大多都是在生活中挣扎的人,又或是“命中注定”的苦命人,他们到底有什么艰难我无从得知,他们也不知道我的艰难,甚至在我睡在四天前死人的枯草堆上,依然没有人关心,除了那个“脏老头子好心人”。 那时的我模模糊糊的猜想,富贵人定是向更富贵攀,是不可能低头看我这样艰难得想死的人的,哪怕是大桥真的为我而坍塌,他们枉死的灵魂只会咒骂我,不会想到生前救救我,大家都不会枉死。 李瞎子就常常说:“人有枉死的吗?都是命中注定。” 一对夫妻在抽签,看那对夫妻大包小包的样子,肯定也是要出门远行的,占卜前程。李瞎子虽然没有特别教过解签,但那些口诀和原则也都差不多知道一点,看了一会儿摆签筒的人,觉得没什么意思,有些骗钱的味道。 算命的行当里是允许骗钱的,只要骗的钱是别人能承受的范围,要是骗得人家破人亡,又或者因为被骗而寻死觅活,那算命先生是会遭报应的,所以算命的只能骗小钱,真正骗大钱的那些人永远不会从桥下走过,不是小说中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吗? 为什么说西面抽签这个摊位是骗钱呢?我看到那对夫妻抽到一个“刘备娶妻”签,此签祸福相依,刘备娶妻是迫于无奈,但他也因此渡过难关,后来夫妻分道扬镳,这签应该警示抽到此签的人想清楚,好好珍惜。 第023章长江水解渴 而这个解签人却伺机说签的不好之处,我看到他拿出一个红纸包,就是常人以为的护身符,卖给这夫妻二人,说是可以化凶为吉,这就是骗钱了,实在丢了行业人的脸。 我想,这个摆摊抽签算命的人,他生活肯定也不会有多好,他想挣钱让自己活得好一些,这是人之常情,但是以此而没有原则的榨取同样不富裕的人,这实在是不善。 你自己命运不好,轮为在大桥下摆摊算命,没法像祖师爷东方朔那样出入高门,应该明白此是你命中的因缘,何不如庄子所言:“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凭着自己本领挣钱,活得可能更心安理得,这也是陶春兰在割草时教育我们几个孩子的,当然陶春兰的话不会如庄子那样文雅,意思一样。 陶春兰说:“井水挑不干,力气使不完,只要按着自己本分好好做事情,别偷奸耍滑,没偷没抢,没犯国法,生活总会好起来的,老天肯定会保佑这样的人,不然保佑那个呢?就是命中注定不能富贵,只要凭良心做事情,肯下力气,必不会穷太久。” 见西面的那人昧良心,我看不下去,但我不能影响他挣钱讨生活,想他要是身价百万,也不会在寒冷的冬天坐在桥下讨生活,我只不再有心思看他。 中间的瞎子是凭着自己本事给别人算命,只是尽可能的想多收一点前,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没什么善恶可言。 最后我蹲在东面白胡子老头的身后,和他一起等有人来算命看相,旁边像我一样没事的闲人有好些个,算命先生也不怕别人围观,围观的人越多才显得越旺,生意才好,而这大桥下的人大多都是匆忙走过,少有人围观,像我这样耐心的等着围观的人更少。 这白胡子老头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不时的与其他摊位的老板聊上几句,看来都是长久在这里摆摊,早已彼此熟悉了。 我渴望学习,我是初出茅庐,很是需要知道外面的同行怎么挣钱。 雨水在天桥的边缘汇聚成股股流水,啪嗒啪嗒的打在地上,桥下的这片躲雨之地,仿佛是一个极大的水帘洞里面,行人来来去去,有的匆忙穿过,有的暂息片刻,也有人如我一样,在大桥下踯躅不前。 天依然寒冷,坐在桥下更寒冷,摆摊的人渴望从路过的人兜里挣出一些钱来,可能是正月初七还在年中的缘故,停下来买东西的人极少,或许往日人会更多一些。 这些人应该是常在这里摆摊的,他们一定知道那枯草堆上死过人的事情,但他们并不与我这个从枯草堆起来的人搭话,是我这样的人不值得关心罢了,他们的注意力在过往的人身上,犹如守株待兔的猎人,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才初七,不在家里过年,这么早就出来摆摊,非得挣这点钱吗?”买小面的此时已经闲下来了,点上一支烟,对旁边卖箱包的人问道。 “唉!屋里头也没得啥子意思,没得钱,过啥子年啰,没钱花,能叫过年吗?”卖箱包的随口回道。 过年对于我来说,就是有几顿好吃的。李瞎子的老屋在刚入冬时就拆了,新房还得等到年后春天才能完工,我和李瞎子暂住在肖大刚家里。过年前后那几天,我是度日如年,又倍感珍惜,我知道我即将离开这个山村,再回来时不知会是什么时候了,过年,于我是离别的惆怅,还得装着娶媳妇的幸福感。 大桥下的人难道都如我一样艰难吗?天寒地冻,阴雨绵绵,守着这样的摊位,难道真能挣着钱吗?我猜想着他们的家人也都是去了远方吧,穷人就得天各一方吗?即便是在过年期间。 东面算命的老头儿始终是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似早已把自己一生看淡。我一直认为,在过年期间都要出来真钱的人是太贪钱的人,李瞎子还是今年才停下来,往年过年期间也都去摆摊的,从过年到又过年,一年复一年,依然那样贫穷的活着,活着是为哪般?我想东面这个老头子的悠闲也是装出来的,或者是早已心甘情愿的麻木活着,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 等了大半上午,也没见东面这老头儿好好给谁算过,问的人有几个,都因价格贵而离去,老头儿也不生气,也不失望,就像钓鱼打发时间的人,有鱼当然好,没鱼上钩也无所谓。 眼看一上午就快要过去了,东面这老头一个生意也没有做成,我已经等得口渴了,如此冷的天气不该口渴的,冰冷的水在冰冷的天里喝起来特别的冰冷,但口渴还是要喝水,真是后悔早上不该吃三个馒头。 环顾四周,没有一个水龙头,我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少年,决不会找别人讨要任何东西,那怕是一杯水,如果不能战胜眼前的小困难,如何能战胜以后的困难。沿着天桥下走到长江边,长江水养育了华夏大地,也该能养育我这个懵懂的天才少年。 越过枯黄,跨过一片礁石滩,寒冬里枯萎的长江水就在面前,当真正靠近它时,长江是如此的混浊无情,赤裸的礁石滩仰望着古老而模糊的城市,礁石才是在岁月中走过来的古老圣人,面对沧浪之水亿万年的践踏,它依然在沉寂在河床上。 因为寒冷,我不曾想走到这片江滩上来,因为口渴,我又不得不亲近长江水,当我回头望时,细雨中的城市轮廓更加清楚,分不清哪里是那里,它就是重庆城,重重叠叠的高楼,迷迷茫茫的一座城,细雨如纱,青山做瓦,万千人家,谁把悲欢留下。 背靠着巨大无比的桥墩,饮一口长江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冰冷,它带着流淌的温度,融合着千里跋涉的苦涩,在我正需要时,流进我的胃里,我很知足,我将带着长江水踏上漫漫征途。 突然对大桥下的那些慵懒没了兴致,庆幸因为口渴下到江滩上来,看到一个更加完整的城市轮廓,还有寒冬枯水时的磊磊礁石,空旷又悠远,寒寒江风游荡,才更配得上我迷茫孤独的心。而我变成了长江里的鱼虾,脱离了队伍,独自搁浅在荒滩之上,却不必为此而惊慌失措,生命本就是起起落落、生生灭灭,怎样的一生终会到达尽头,我本出生微寒,如果有来生,希望能出生在一个好人家,我这样想着,这样仰望着城市,想着城市里的那些人,那些孩子,想象不出他们生活是什么样。 外面的都市与眼前的都市有什么区别呢?我并不清楚,只是模糊的知道外面好挣钱,只能想象着外面的都市更大更繁华。我蹲在桥墩下,努力的想着自己能在城市里干嘛,城市此刻就在眼前,假如这就是我最终到达的城市,我该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难道要像现在这样吗?心中不禁有些恐惧和后悔。我本可以和美丽的肖玲玲相依相守,大可不必沦落到如此凄凉,可是我离开了,固执又懵懂的走入了茫茫世界里,如此陌生的世界。 城市大得让人恐惧,特别是像我这样对城市一无所知的少年,如果我此刻回头,山村里的一切都还是我的,我想无论是李瞎子,还是肖玲玲,他们都会原谅我一时的冲动,但是我不要回去,我是天才少年,山村不该是我一生的天地,我固执的这样认为。 我该怎样在陌生的城市生存下去呢?拿出兜里的火车票,看看要到达的陌生地名,甚至不能想象出票根上的终点站此刻应该在我的那个方向。山村长大的我亦不能想象别的都市与眼前的都市有什么区别,只是听说流行往外面走,陶春兰都出去了,我也是要出来的,至于出来怎么办,还真没想过,只有在真正面对这陌生的都市时,我才开始真正的迷茫,这迷茫从没有过,即像频临死亡一般的绝望,又似带着无限希望和憧憬。 常言道“初生牛犊不怕虎”,或许年少的人容易无限的高估自己,觉得上天一定会给自己一个奇迹,不然会给谁奇迹呢? 冰冷的礁石,冰冷的风;冷冷的江水,冷冷的雨;我是寒冬里的独鸦,我要在丛林里留下影子、声音、脚印…… 当我从江滩上独自畅想自己的美好未来时,大桥下传来听着不同寻常的喧闹声,直觉告诉我有热闹可看,就在这一瞬间,关于自己的一切都没了,就想着看别人的事。脚下有劲了,精神焕发了,拿出纵横山丘的本领,脚下凌波微步,逐云赶月的气势,我来到事发现场。 站旁边看一会儿,心中大概明白,东面算命的老头儿给一中年妇女算命时,欲卖给这妇女一个护身瓶,好化解她即将要遭遇的“灾祸”,这妇女并不愿意要这护身小瓶,可是在推辞时,瓶掉地上摔了个粉碎,算命的老头要这妇女五百元钱,旁边几个男人还在帮着打圆场,让老头儿少收一点,收二三百算了。 妇女已经急得面红耳赤,对着围观的人大声解释道:“我没要啊,也没挨着瓶子,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旁边有人说道:“挨没挨着也不好说,大姐,出门在外求个平安,舍财免灾,瓶子也确实碎了,赔点钱算了。” 看似打圆场的人,其实明显是帮着算命的老头儿。 路边算命,最多也就五块十块的,这一下就要别人五百元,我虽是刚出远门,也明白这老头儿是故意讹人。想他等了一晌午,原来是在等一个冤大头啊,旁边帮着说话的人明显是跟老头儿一伙的,拦着妇女不让走。 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极其正义的人,应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况且还是同门行败类,可我突然胆怯起来,不敢为那一脸悲苦的妇女说一句公道话。旁边也无人帮那妇女,一时之间,我甚至认为旁边人都是傻子,没有看出妇女被讹了。 旁边两个算命的人依旧坐在自己位置上,平静得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其他摆摊的人也都是站在自己摊位上远远的看着,路过的人有的看看又急匆匆的走了,有的一旁摇头叹气,难道就没一个人看出来妇人被讹了吗?我在心中为这妇女愤愤不平,原来我也害怕。 妇女身旁还有两个大包,想要跑又冲不出纠缠和包围,肯定也不能丢下她的行李,只一个劲的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算命的老头儿此刻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大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气势,两手死死的揪着妇女的衣服,表情冷漠而坚定,口里不停的反复说着:“五百块,少一分都不得行。” 早上那个抗麻袋的脏老头儿此刻也在一旁围观,一脸的平静,就像看着早已看厌烦又没有任何新意的把戏。 跪在地上的妇女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了,泪水和哀求是苍白无力的,除了给钱别无他法,最后不得不拿出二百元来才哭着离去。 集市上也常常看见骗子,但像这样明目张胆讹人的事还是第一次见到,年少的我不曾想城市的人原来如此冷漠。 那算命的老头儿把钱揣进兜里,依然如先前一样悠然自得,那几个帮忙打圆场的人依然没有离去,仿佛如我一般没地方可去。 望着淅淅沥沥的雨,我几乎要冲进雨里去,躲开这万恶的大桥下,仿佛那个老头儿就是一个魔鬼,四周的人也都是魔鬼。 我的心里堵得难受,却不知是被什么堵住了。 远远的蹲着,心里像又渴望着再有事情发生,或许看着别人的悲惨时,自己的时光变得丰富了。 当我走进候车厅时,等待了一夜一天的心跳得更加厉害,好像我身体的不适已经被喧闹和混浊的空气治愈,心中什么都空了,以至于在记忆里,那是我心最空的时候了,心中只有一件事:登上即将出发的火车。 第024章离乡的火车西湖边等僧人 一九九六年正月初七,重庆菜园坝火车站,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身在人海里,脑袋什么也想不了,就像思想暂时寂灭,身体变成一具行动的尸体,不知该在哪里停下来,人被人包围着。 喧嚣融合着混浊的气味弥漫了整个车站,从站外到站内候车厅,扛着大包小包的人堆满了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都像是嘴巴在动,却听不清任何人的声音,就像地狱里等待投胎的万千游魂。每个人都应该是很久没有洗澡,身上的味道比羊群还重,身处期间,被人身体的味道熏得头昏脑胀,这是一群底层百姓肉体的味道,浓腥味,夹杂着汗腺排泄物的发酵味,各种自带食品的味道…… 木讷的跟随着队伍,就像被潮水簇拥着的一滴水,往站台上涌去。人们身上挂满了箱包,拼命的往前奔,害怕火车被人抢了去一般,玩命的往火车上挤,从车窗往里塞箱包、塞孩子,放眼望去,混乱而无序,密密麻麻的人全都在哇哇大叫。为什么要叫、为什么要挤、为什么要喊、为什么要争先恐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好像不这样做就会被火车抛弃,又像是要把火车拆了搬回自己家里去,鬼门关赶着投胎的景象也就这样吧?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见过更混乱的景象了。 每个人都在抢占着一切能抢占的空间,货架上满了就往座位下面塞,而我终于从一堆肉体中挤到我的位置前。一个中年男人正心满意足的坐在我的位置上,我怀疑自己找错了位置,不由得反复看自己手中的车票,核对着相应的位置,非常认真又小心翼翼地核对,但确定无误时,我把眼神集中在占我位置上的人的脸上。 我心里已经准备着一场即将开始的保卫战,仔细的计算第一拳应该打向他哪里,如果他反击我又该怎么办。他也看着我,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判断,他知道自己坐错了位置,而他肮脏下贱的脸又表明着想将错就错,他的眼神在我周围搜索,一定是看看我有没有同伴,正核算着他能不能错下去。 陶春兰的精神支持着我决定夺回属于我的位置,陶春兰曾说“老实人不欺、恶人不怕”、“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必须得拿出砍肖大刚的勇气来,才能降妖除魔。 我把小身板往前探过去,手抓着装着馒头的包护在胸前,指着他说道:“让开,我的位置。”我的语气比天气还冷,并带着即将开战的煞气,眼睛盯着他的脸。 这是一个三位连坐靠窗的位置,他应该感受到我十分认真和坚决的态度,把眼神从外到里到上的扫视一遍,带着无赖的语调说:“是吗?”但他人并没有动,依然安坐在我的位置上。 过道方的两个人已经坐下去,看样子是夫妻俩,他们看看我又看看坐我位置上的人,冷静的看着即将发生的一场大战。 我大吼一声:“我的位置。”伴随着我的吼声,装馒头的帆布背包已经仍向我的位置。 他身体往靠背上贴着,似要躲开我扔出的包,脸上带着不耐烦的神情,眉头紧皱在一起,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像一头即将发狂的猪。我对猪是十分熟悉的,我经常帮着肖玲玲喂猪,对付不听话的猪,需要拿棍子使劲打它几下,猪马上就会消停,像莫言的《生死疲劳》中能跃到树上的猪是不多见的,就算眼前这个人就是那样的猪转世,我也要让他从我的位置上起来。 他见我已经发出了怒吼,并且我的手已经撑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他应该看出了我的决心,带着无赖的样子说道:“你看看,车厢里挤成什么样,等车开了,我就起来。” 耍无赖和缓兵之计在我面前是无用的,既然决定出来,我早已下定决心要征战江湖,怎么能在这里被人欺负了,要不然我以后的路还能走下去吗?我一手拉住他的衣服,用力往外一拽,大声吼道:“马上出来。” 他站起来,两眼露出凶光:“要动手吗?” 此刻绝不能退缩,不然还有三天三夜的路途怎么办?我是一个极其正义的少年,绝不是懦弱的少年,而我的内心推算着,他肯定不可能拿出一把刀来与我战斗,我手上有票,这是我的位置,就算他是黄天霸,今天也要和他拼了。 “让开,别说动手,杀人也得从我的位置上起来。”我并没有松手,而是又往外拽他。 他似乎终于感受到了我的坚决,离开前,回头狠狠的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表达:“等着瞧” 而我也狠狠的看着他失望落魄的挤入一车厢的肉堆里。 铁皮箱满载着臭气熏天的肉体向前飞奔,整个城市在快速的后退,我看着窗外,知道真是回不了头了,肖玲玲恐怕算是彻底与我断了姻缘。我没有流泪,担心被别人看出我的软弱,特别是不能被我赶走的那个人看到。 三天三夜,昏昏沉沉,双脚肿胀,被难闻的气味侵泡着,在哐当哐当的节奏声中前进。 过道里、座位下、厕所里,到处都堆满了人,堆满了垃圾,就像人混合着垃圾被运往下一站。 随着火车飞驰,我的心反而更平静了,尽管迷茫笼罩着心,心却因为不能回头而平静。不知道火车带我到达目的地后该怎么样,就像离开家时不知道外面会怎么样,无论怎么样,也已经出来了,面对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而我憧憬着一条光明大道。 当我走出火车站时,面对陌生的城市,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艰难。在三天三夜的火车上,与我邻座的人聊天中,已经大概对我到达的终点站——东莞有了初步的认知,找一个地方解决吃住问题并不难,只要舍得下力气,不怕脏不怕累就饿不死。我当然是不怕的,生活还能比在李文白家更艰难吗?应该是没有了,就算是那样的艰难我也是可以活下来的,还有什么能难住我呢? 难住我的事情却不是身体上的,而是我不知道怎么能办到的证件:未婚证、暂住证等等证件,据火车上的人说,没有证件是要被抓的,抓到后会被遣送回家。这是我最害怕的,如果遣送回家的话,我想我可能将一生终老在我讨厌的山村里,幸运的是,这件事并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 当我衣食无忧、活得还像个人样时,回头看走过的路,曲折、艰辛、困苦、彷徨、失败……,一次次跌宕起伏,一次次峰回路转、一次次死里逃生、无数个转弯,人生的路总是由无数个巧合构成的,或许哪一个巧合不一样,人生也将变得不一样。 2018年,我已经四十岁了,二十四年的漂泊中,就像走过了好几辈子那么久,又像只过了一瞬间,而我还健康的活着,真是万幸。 2018年正月初六,上午,我在杭州的某个咖啡馆等一个人。 为了等这个人,我单独挑选了这家西湖边的精致咖啡馆。 今年的雪特别的大,据说是几十年难得遇见的,我喜欢这南方的寒冷,有小时候没衣服穿的那种寒冷感,我很欣慰。这场大雪就像是为我准备的,起码我自己是这样想的,我开着车在无人的山间盘桓,漫山遍野洁白如玉的江南景象并不多见,恰哈我在,这难道不是一种幸运吗? 咖啡馆是温暖的,透过窗户看见西湖边光秃秃的柳枝,还有那远山上未化的白雪,此刻外面的温度一清二楚,正是我喜欢的温度。与小时候害怕冬天不一样,那时没有御寒的衣服,也就是小时候每到冬天的酷寒难熬,长大以后我反而愿意寻找那样的感觉。 我喜欢冬天里的寒冷感有些年了,冰寒中能让我体会到世界的安静,安静的想从前。或许我是一个太早开始回望过去的人,尽管前面还有光阴要过,我也没什么疾病缠身,更没有绝症,也不会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我总愿意回望过去。过去所历经的一切也从不后悔,也从没想过人生假如能够重来那样的事情,就算人生能重来,我还会走过一样的路。要说找到过去的遗憾,或许肖玲玲是我唯一的遗憾,可我仔细的想过,总是回望过去,并不是因为肖玲玲在牵绊着。 一位知心的朋友曾问我为什么要那样详细的回忆过去,我知道,我在回忆过去的无数次因缘际会时,和那些不同寻常的巧合,寻找到上天在我生命中安排的轨迹。李瞎子不是常说“人命天注定”吗?我不只是给别人算命,在无数次回望自己的过去时,隐隐发现了上天对我生命所控制的痕迹。 我向往外面的寒冷,穿上外套,端起咖啡,漫漫踱步到吧台边,对老板说道:“还是坐外面吧,给我在外面弄个位置。” 老板显得又些为难,她柔情似水的看着我:“麦子,外面可冷哦。” “就是因为冷才要坐外面。” 老板素素,三十出头,一个江南女子,虽不是倾国倾城,也算是一个风情万种的江南女子,她的这家咖啡馆名字:寒桥,还是我给她取的。 素素陪着我来到外面阳台,把一张大帆布揭开:“你的位置,随便坐,我可不陪你,冷死我了。” 初六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九九六年那一夜的大桥下终身难以忘怀。昨天,一大早,我开车到一个山上遥祭了我的养父兼师傅李瞎子,是的,他死在与我的师爷他的师傅去世的初六忌日里,我常常想,李瞎子肯定知道我是一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他才死在了师爷的忌日初六里,以便我能同时祭拜他和师爷,也顺便祭拜祖师爷东方朔。 我团在沙发上,面前的西湖波光粼粼,远处的山低头垂眉,微风带着南方冬日湿寒包围着我,这萧瑟中的孤寒特别有诗意,我爱看那光秃秃的柳枝映在湖水里,爱世间的一切苍凉、萧瑟之感,所以素素常说我是一个怪人。 或许是繁华中太过喧嚣,只有苍凉萧瑟中才能透露着一份宁静,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力量感,更有岁月的苍茫感。 一个身穿灰白僧衣的僧人走进寒桥咖啡馆,光亮的脑袋上一张冷峻的脸,消瘦的身材如月影下的流云一般飘逸,两道浓眉如墨,眼睛里透着苍凉大漠上的悠远,手提念珠,脚步沉稳,敏捷又似漫不经心,就像独自翱翔的雄鹰,从蓝天上看着俗世中的匆忙。 素素显得特别的兴奋,在楼下大叫道:“麦子,他来了,他来了。”一边叫着,一边把僧人带上楼来,隔着房间,对阳台上的我大声说道:“麦子,他是李木吧?他就是你说的李木吧?” 我第一次看见成为僧人的李木,我同父同母的二哥,我想走过去迎他,可是我突然没有力气迈开脚步,只站起来,一手扶着沙发靠背,含泪笑说道:“李木,快来,快来坐。” 李木沉着的穿过房间,走入阳台时,对我双手合十,道一声:“阿弥陀佛”,然后才看着我说道:“老四,坐吧。”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素素手撑着沙发靠背,兴奋的说道:“二哥,我知道,你是李二哥,麦子经常说起你呢,你的传奇让我好羡慕啊!” 李木自顾坐下,微微一笑:“我那有什么传奇,别听麦子胡编乱造。” 素素也往沙发里一坐,看着李木,带着灿烂的笑:“李二哥,我今天当面听你说,总能听见真的了吧。” 李木抬头看看我:“什么真的假的?” 素素抢着说道:“你说麦子说的是胡编乱造,我今天听二哥你自己说,说说你的从前。” 素素并没有觉得唐突,或许是她与我太熟悉了,知道李木是我二哥,虽是第一次见面,却一点也不认生,即带着女人的好奇心,又透露着她对我说的传奇深深的热爱,当传奇出现在她面前时,激动得又些忘乎所以,竟好像是她在等待李木到来一样。 我也坐下来,在桌子上敲两下:“素素,我与李木三年没见了,你能不能先给弄壶茶来?” 第025章母亲的伤李木的选择 素素这才觉得自己兴奋过头了,忙站起来说道:“哎吆,一时激动,一时激动,还弄什么吃的吗?” “你看着办吧,快去弄来。”我又对李木解释道:“寒桥咖啡馆的老板,素素,我朋友,她与我从不见外的。” 李木眼望着远方,似在扫描着西湖外的山峦,目光回到我的脸上时,平静如水:“麦子,过的挺好的吧?” 我点点头,应该是点头的,人生有什么不好呢?或许是童年、少年、青年时期,那些日子太过艰难,再不会那么艰难了,所以人生已经再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了。李木比我大三岁,自从三年前他给母亲陶春兰打电话说决定出家为僧时,李木已经三年不用任何社交软件,重新换的电话号码也只是通知了母亲陶春兰,我们兄弟姊妹也都是从陶春兰那里得知李木出家为僧的消息。 我记得陶春兰三年前突然给我打电话,那个秋天,我正在高原山上逗留,手机信号又些弱,重复问了好几遍,才听清楚母亲的话。母亲的话里带着极重的伤心情绪,又显得很是苍白无力,她知道她无法左右五个孩子任何一个的决定,她也无法理解李木为何会在刚四十出头,突然出家为僧,她在电话中一遍遍重复着对我说:“麦子,去看看李木吧,麦子,去看看李木吧!”语气极尽哀求。 在挂断母亲电话后,我马上按照母亲提供的电话号码给李木打过去,一连打了好多天,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李木仿佛从世界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在那里的寺庙出家,我因此一直未能按母亲电话里的哀求去看看李木。 又过了一年,李木才再次打电话给母亲陶春兰,从此他也再不关机,时常给陶春兰打电话。李木一直在自己的云游之中,而我们五姐弟也带着各自心中的芥蒂,好几年没有聚在一起了。 直到年前大雪纷飞时,李木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里,说能不能在杭州见上一面,这不是上天赐予的巧合吗?我正在杭州。其实无论我在哪里,李木打电话,我也愿意为了见他而不辞辛劳的,上天或许知道我怕麻烦,所以正好我在杭州。 眼前的李木并没有带什么行李,只背了一个单肩布袋,显得从容而平静,我心中已经波澜壮阔,压抑着自己的激动说:“李木,你,唉,你知道妈有多伤心吗?” 李木底下了头,拨动着手中念珠,唏嘘说道:“我知道妈伤心,麦子,我们五个给妈的伤心少吗?从小到大,妈的伤心太多了。”他抬起头来看远方:“特别是爸,唉!他是最让妈伤心的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木,我却知道母亲陶春兰为何而伤心,她这几年已经伤心到麻木了。陶春兰四十岁离家远走他乡,只为给孩子挣学费,直到她最小的儿子李余工作稳定了,她才终于可以轻松下来。这十五年期间,陶春兰省吃俭用为了她的孩子她的家,当她觉得孩子们都已经能自力更生时,她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本着满心欢喜的与丈夫李文白享受余生,却从此活在了伤心中。 陶春兰虽然是一个山村妇人,也不认识几个字,回到家乡时也才五十五岁,身体康健,体力不减当年,但她是有资格、有条件享受余生的。她的孩子们个个都已经混得有模有样,至少再不用为过日子而发愁,满足她和李文白的富裕生活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陶春兰却在这个时候伤心了,比从前穷苦时伤心百倍。 当陶春兰结束十五年的打工生涯,回到家里时,万万让她想不到,万万不能接受的是,她发现从前很听话的丈夫李文白,与隔壁邻居家的留守儿媳妇罗元梅有一腿,而且这样的关系已经很多年了。 罗元梅比李文白小二十多岁,丈夫常年在外做泥瓦工,她在家带孩子,她与李文白的关系人人皆知。在陶春兰回家不久后,风言风语很快传到陶春兰耳朵里,事情的来龙去脉被聪明的陶春兰弄得一清二楚,陶春兰能不伤心吗? 陶春兰怎么也想不通的,她千辛万苦为之拼搏的家背叛了她,她感到自己为之奋力拼搏的生活变成了一个笑话,到死恐怕也无法释怀。她不只憎恨丈夫李文白,也责怪她千辛万苦养育的孩子们,就是为了孩子,自己的生活才变得面目全非,就是为了孩子,才会远走他乡。回到家乡后,从此竟然孤身一人生活,在那个曾让她衣不能御寒、食不能果腹的山村里独自悲伤。从前三百多口人的山村现在只有二十多人,陪伴她的只有两条黑狗,连狗都是母的。 三年不见李木,我对他这三年的生活很好奇。 李木曾有着让大多人羡慕的生活,突然出家了,能不让人好奇吗? 当我正准备问李木为何出家为僧的事情,素素端着茶上来,她一边把电水壶拿到阳台上,一边说道:“麦子,今天我不营业了,我要陪你们一起喝茶,你必须不能嫌弃我,知道吗?” 我和李木还没说话,素素接着说道:“今天初六,麦子,你不是说初六对于你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吗?嗯,以后寒桥咖啡馆初六都不营业,不管你在不在我都要这样做,今天正好李二哥在这里,算是一个见证人,李二哥,你不会嫌弃和你们一起吧?” 李木微微一笑:“我为什么要嫌弃呢?况且你们才是这里的主人,不过啊,你这样说不营业就不营业了,能挣钱吗?” 素素抬起头,嫣然一笑,犹如寒冬里的暖阳,她把银色的外套拢一拢,背对西湖坐下来,一边倒茶一边说:“最重要的两位贵客在这里,还管生意干嘛,大师,我知道你们兄弟三年未见,你们说你们的,我就是给你们泡茶的服务员。” “你别叫我大师,就叫我法号渡远,你愿意坐在这里,也是我们的机缘。” “好,嗯,我还是叫你李二哥,对对对,缘分,你们说你们的,不用管我,今天这里谁也不接待了,我们是:三对西湖寒冬日,各启心中未了缘。李二哥,千万别介怀,就当这里是自己的家。”素素显得很自在,扔给我们一人一条羽绒毯子。 我希望李木别因为素素在这里而拘束,转念一想,李木曾是做夜店的高手,不至于因旁人而拘谨,我提醒素素:“素素,我给你说过的,李木已不是当年的李木,你要是太吵闹,我得把你赶出去。” 素素可怜样的看我一眼,似无尽的委屈,小声说道:“你就能欺负我。” 我给李木解释道:“这咖啡馆什么都卖得贵,一般的人还消费不起,来的都是熟客,素素才能这样任性。我们说我们的,素素不是外人,是吧,素素?” 素素低头垂眉的一个浅笑,柔美而温婉,一语不发,等我们说话。 李木看待漂亮的女人应该已经与常人一样了,不然他是不会遁入空门的,家里的事情先不讨论,我知道李木今天来见我,肯定多少还是有些事情的,加上我早上给自己测得一卦,心中大概了然。我想先从李木出家的事情问起,他既然来了,应该是要告诉我遁入空门的缘由的。 我的提问并不让李木觉得例外,素素也细心得害怕听错一句。 据李木说,六七年前,在南方某个都市里,李木联合几个投资人创立的夜店正日进斗金,成为夜店娱乐的风向标。突如其来的一场蹊跷大火,投资几千万的夜店烧成一个空架子,死了几个,伤者近百,李木作为法人因此入狱,经过一番运作,卖掉所有资产,对死伤者进行大量赔付,半年以后李木出狱,彻彻底底变成一个穷光蛋。 小时候的贫穷造就强大的生存能力,李木凭借自己对夜店经营管理的独到本领,去另一个城市夜店做总经理,外人看李木似又东山再起了,而李木只不过是用两年做总经理的时机攒下一笔生活费用,他已再无心浮华的生活,三年前辞工,独自旅行,在云南遇到自己的师傅,剃度出家,法号渡远。 听起来是一个极其简单的故事,个中心酸与曲折只有李木自己知道,或许是因为素素在旁边,李木把他剃度前的事情说的极其潦草简单,就像在说必须经历的一件小事,说的过程中,脸上不带一丝起伏。 说起三年前辞工以后,李木才显得灿灿生辉。 李木的遁入空门念头在牢狱时就有了,那日当大火扑灭时,他看到店里的尸体时,再无心追究灾祸为何会发生,心中只有自责和愧疚。耗尽自己所有积蓄,把死伤者安抚好以后,李木又变成了他走出家门时的一无所有。 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就像出生到死亡的一个完整过程,中间无论经历了什么曲折离奇,最后都是回到原点。世界上本没有一个自己,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无论历经了什么,总归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死亡以后,世界又没有了自己,就像自己没来这个世界一样,而世界却是永恒存在的,每一个生命都在这个世界来来去去,各自有着不同的体会和经历,最终还是归为空,所以生命殊途同归,无一例外,这是李木从宗教典籍中悟得的道理。 母亲健在,李木不忍心白发人送黑发人,处理完火灾后事以后,李木想着以后如何活下去,为了母亲。 两年的工作积攒下一笔小钱,李木已经非常知足了,一个人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需要多少财富。他带着积攒的钱,一个人进入云南,去到他多年前旅行时爱上的一个地方—鸡足山,鸡足山有他多年一直念念不忘的寺庙,选择在鸡足山剃度出家。 李木满含深情的说:“十年前的中秋节我曾一个人到达鸡足山,那时的鸡足山还没有索道上山,从山下到山顶需要五个小时,那是我最艰难的一次登山,却不想那次登山是为我寻找这辈子最后的归宿。” 素素终于忍不住问道:“李二哥,十年前去鸡足山旅行时,你就知道你自己最后会归于鸡足山吗?” 李木说:“我当时肯定不知道啊,我要是知道的话,何必折腾呢?当时就直接不走了多好啊!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神奇,鸡足山的那个僧人,就是我现在的师傅,他当时就知道我早晚还会回去,李木,你不是也知道吗?你看,从这点看来,你是算得极准的。” 素素看着我,很是好奇:“麦子,你真有如此神秘莫测的算命本事吗?你十年前就知道李二哥会去鸡足山出家?” 素素当然不知道,我给人算命时并非全部说出去的,李瞎子曾教我给人算命时的原则,不可让人算命后失去了希望。就比如说,有人来算命,通过测算,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了,而他又不是老人,不管我算的准或者不准,依照师门传承测算得知,他确是将不久于人世,我算出了结果,却不能说,一旦我说了,他信了,他将放弃任何希望,所以算命行业不说生死。 第026章艰难生活第一次工作 见李木点头承认,我接着说道:“当年李木正是风华正茂时,他哪里会相信我给他算的,当年他从鸡足山回来,我们一起喝酒时,顺便给他算的,算得他早晚会遁入空门,地方就在鸡足山,只是没想到他会这样早就去了。” 我当年算他会去鸡足山入空门,其实是半算半猜,李木是一个酷爱看书的人,在看书和旅行方面来说,与我有共同爱好,我们常发信息分享彼此在书中、或者旅行中得到的感悟。那时的李木已经从文学、历史类转入哲学类,哲学类又偏爱宗教类书籍,他常常能从宗教经典中得出异于常人的理解。一个从不满二十岁便开始,并一直在花红柳绿、酒色迷离的夜店工作的人,偏偏爱上哲学宗教类书籍,而且读得那样深,多少让人又些费解。 人从事任何一份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财富,根上并没有热爱与不热爱,只是因为正好入了哪一行,在那一行里生存起来比别的更得心应手,如果发现更让自己轻松容易的生存、生活方式,便会转入另一行。 假如一个人不用工作也能活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他不会热爱任何工作,每当我听到有人说热爱某一样工作时,我知道,说那样的话就是人的虚伪性,人生一世,不外乎名和利,而名和利就是让人活得更丰富自在的东西。我和李木都赞成这个理,我并不热爱算命这行业,自小便学得了这谋生的本领,这是我生活的保障,李木也并不热爱夜店工作,那是他最熟悉的谋生本领。 人拥有复杂的思想,所以善变,欲望驱使着人不断的改变,在其一生的生活方式上,不如畜生一生从一而终,比如牛羊一生吃草,不会想着尝试别的是否更好吃。人每一个阶段的变化,透露着他将来的某一阶段的结局和归宿,透过这种日常的细节变化,可以推断出将来怎样变化,加上我师门远古传承下来的算命经验,在十年以前,大概推断出李木可能会遁入空门。 就当时我算出李木会遁入空门的判断,其实我和他都并没有当真,不巧的是李木真的如我算的那样,或许这是人生很多的巧合中之一吧。 十年前我们彼此也都没有今日这样包容、安静的心,一直以来,我对我的一母同胞没有什么情感,小时候虽然玩在一起,也不过是儿时本性贪玩,又没有条件玩别的,就我们几个最穷,所以凑在一起。那时的我们太穷,别的孩子也不愿意跟我们几个玩耍,只有肖玲玲,足见肖玲玲是伟大的,我一直在心里是这样想的,可我也迷失了自己。 而李木说:“那一年,我从大理包车到达鸡足山下祝圣寺时,已经是下午了,山下百姓劝我第二天上山,说万一天色晚了没到山顶,山中夜晚容易迷失方向,加上山路陡峭不安全。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劝,独自上山,就我一个人,那天下午,上鸡足山的路途中好像也只有我一个人,登山比我想象中艰难,还没到山顶,天就暗下来了,茫茫大山中黑夜里的一条崎岖山路,没有人会不害怕,你们如果试过就知道,在那样的深山老林一个人走夜路,平日里的狂妄都会被无尽的黑夜吞没,我永远也不会忘了那感觉。 我到达山顶时,感觉累得快死了,看到山顶寺庙的僧人时,那一瞬间是无比幸福的,虽然累,因为看到了人,黑夜的恐惧却没有了。而僧人看见夜里一个人爬上山顶的我,很是惊奇,说从没有外地人这样做过,就是那个僧人,他曾告诉我,我将来会遁入空门,当时的我并不在意,没想到他竟然一语成谶,现在是我的师傅。” 素素在她的咖啡馆听任何人的故事都显得非常认真,我知道,她把自己置于非常投入的倾听之中,完全是为了她咖啡馆的生意。一个长相优雅、温婉、美丽的女人,很是认真的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倾听者,要么是因为爱,要么是因为利,而素素曾对我说过,爱能产生最大的利,她的道理,我只能似懂非懂。 而此时此刻,素素应该既不是因为爱,也不是因为利,至少眼前是无利可图的,她有所有女人都有的好奇心,特别是与我有关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女人想真正了解一个男人的一切,一定不会是因为爱,而是为了掌控男人,面对素素这样的女人,我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如我一样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她,虽然男人都明白我明白的道理,还是愿意和素素这样的女人谈心,只因她的情感是自由的,不会把任何男人套牢,素素也不愿意被别人套牢。 “我才不要去尝试黑夜里一个人走在深山中,想想都觉得恐怖,李二哥,你觉得你入空门与那晚遇到的僧人,或者麦子十年前所测算的有直接关系吗?难道真是命中注定?”素素极其合时宜的献上自己的见解,这是一个好的倾听者该有的配合。 而我是知道李木为何会遁入空门的,他是对所有人失望了,但他又不想死去,他想用相对简单的方式活着,只有这样活着,才能有最冠冕堂皇的借口,与所有他不愿意理会的人彻底绝交。 也可能只有我理解李木所经历的那些艰难,其实他比我还好一些,他独自离开家乡时,比我离开家乡时年纪更大一些,但我刚离开家乡时所遇到的那些艰难,他大概也都经历过,我们曾彼此交流过。 我们两个一直认为,我们是经历过的那些历经是最惨的,对于离乡打工的人是,对于我们五姐弟更是。大姐李敏是通过职业学校派遣出去工作的,她不会明白我和李木那样,独自走向遥远的异乡,没有一个熟悉的人,连黑夜降临后,安放自己的身体都需要临时寻找地方的感受; 老三李水虽然也是自己出门打工,可老三是在大学毕业以后才开始的,比我晚了八年,比李木晚了七年,晚了七八年的中国,早已没有我们当初离家要面对的艰难,比如,不需要未婚证、暂住证等等证件了,不用担心查暂住证被抓起来……祖国的法治建设也更加完备,手机通讯已经非常普及,互联网找工作已经极其方便。不像我和李木出门时,还要靠写信才能与别人联系,更没有互联网。李水独自闯荡是在大学毕业后开始的,二十多岁的年纪,加上大学所接受的教育,对社会的认知还是要好很多,加上时代进步所造就的方便性,比我和李木独自闯荡时所要面对的艰难犹如天堂比地狱。 老五李余更是不懂得我和李木那时的艰难,穷人家最小的孩子一定是家里最幸福的孩子,至少我和李木都这样认为,抛开“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不说,哥哥姐姐都早已开始挣钱,李余少年以后成长过程中的日子,相对于哥哥姐姐富裕多了,特别是在李水也出门工作以后,陶春兰所挣的钱都给了李余一人。虽然那时的哥哥姐姐还不富裕,多少也会补贴一些给他,并且李余在大学毕业以后,家里已经有能力帮他安排一个体面的工作,李余是绝对不懂少年离家漂泊的艰难滋味。 因为我懂得李木在独自漂泊时留下的烙印,或者是我们曾有共同的经历,所以他遁入空门三年以来,我是第一个他愿意见面的亲人。我和李木也都不是矫情的人,当我们两个在一起畅聊刚离家那几年的艰难时,没有丝毫悲伤和遗憾,我们把那些经历当成人生极其难得的财富,就如罗曼罗兰所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早些年我和李木都喜欢读尼采,我们通过读尼采,更坚定自己珍惜曾有过的那些艰难,如同找到了知音,尼采告诉我们:“你遭受了痛苦,你也不要向人诉说,以求同情,因为一个有独特性的人,连他的痛苦都是独特的……” 在我们刚离开家乡,还没读过尼采时,似乎天然就已经知道尼采的道理:“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那时候的我们,就是在对我们后来所读的尼采的实践:“我走在命运为我规定的路上,虽然我并不愿意走在这条路上,但是我除了满腔悲愤的走在这条路上,别无选择。” 后来的我认为,一个用心生活的人,自然就会懂得尼采的生命哲学。 从小家境富裕的素素就曾问我:“当初你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离家千里到达一个陌生地方,在那样的年月,不偷不抢,如何能生存下去?”素素问我这话时,我们还刚认识不久,那时的素素对生活很是迷茫,觉得活着太难,所以她来找我给她算命,因为她的美,我用自己曾经的经历耐心开导她,告诉她什么是真正的难,两相对比,她从我曾经的艰难中看到她自己眼前的幸福。 我和素素能成为朋友,她一直坚持是因为我曾经有与众不同的丰富经历,而我知道,要是我没有她认识我时的富足生活,素素这样美的女人,跟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朋友,甚至认识都是不可能的。女人愿意为你过去的苦难而感动或珍惜,一定是因为你在她面前时的富足,假如你一直苦难,是没有权利得到女人的关心的,除非那个女人是你母亲。 而我历经的那些艰难岁月时,连母亲的关怀都不曾拥有过,没有任何人关心,这一点李木与我有相同的体会。 在我十六岁独自到达东莞时,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相当于一个不懂得游泳的人,掉进无边无际的一面湖水中央,要想活下去,得一边呛着水,一边在淹死前快速的自己学会游泳,而且没有任何经验参照学习,只能靠拼命的挣扎逃过死神的追捕。 当少年的我满怀斗志走出东莞火车站时,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因为缺少那时打工所必要的未婚证和暂住证,没有任何正规的企业愿意剥削我。可我是一个极其聪慧的少年,被拒绝几次以后,我准备用仅剩的钱去办暂住证,而我发现我连办暂住证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办暂住证需要有未婚证,还要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我都没有,我只有偷偷带出门的身份证。而我是不会回家去办好那些证件再出来的,我知道,当时我要是回去了,可能就再难筹集到出门的路费,我也没法写信回去让人帮忙办好邮寄给我,因为我正露宿街头,没有收信的具体地址。 虽然我吃着馒头,喝着自来水,夜晚睡在某个无人的角落,却因苦得福,因为我的落魄样子,到处查证件的联防队都不愿意正眼看我,他们非常主观的把我划归为丐帮行列,他们肯定知道,把一个叫花子抓进去,是不会有任何油水的。每当白天或者晚上,大街小巷因为查暂住证而追得鸡飞狗跳时,我能十分悠闲的在一旁观看,那一刻我觉得很幸福。 也没法摆摊给人算命挣钱,一来没有暂住证会被抓,再者也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落魄少年会算命。 记得我第一份工作是在到达东莞十几天以后,一位非常有眼光的老板选中我,他一定是因为看出了我是一个胆大心细的人,让我给他发传单,不是站在街上发,而是把传单发到每个住宅小区楼下的信箱里,要是没有信箱,就塞门缝里。老板给我的待遇非常诱人,发一张传单一分钱,外加每天给我十元钱吃饭,晚上允许我免费睡在他的办公室里。 初到贵宝地,还真不知道有这个挣钱的门路,老板是很有耐心的一个中年男人,他找到如我一样急需要工作的几个年轻人,对发传单工作进行了精心的培训,培训的内容简单易学:一是胆子大,而是被保安发现时拼命跑。 穷成我当时那个样子,胆子是有的,我牢记着陶春兰的教导:“人不能犯国法”,老板非常肯定的告诉我,发传单肯定不犯国法,那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的去发传单呢?老板的解释非常有说服力,要挣钱总得冒一些险,我问他:“要是被抓住呢?”老板极其义气的拍着胸膛保证会去救我们出来。 第027章无情的无情 我曾跑遍家乡的沟壑和山丘,我曾和肖玲玲、李木他们一起偷别人家的水果,连身强体壮的农夫都没法追上我,保安怎么能追得上我?一连几天,我非常出色的完成任务,吃住也得到了保障,我很知足。每天回去办公室的人数总是会比早上出发时减少,虽然老板说那些晚上没有回到办公室的人,是吃不了苦自己跑了,我是不相信的,因为我曾亲眼看见一起发传单的人被保安抓走,而我是不会揭穿老板“善意”的谎言的,我坚信自己一定不会被抓住。 依照老板最先说好的口头协定,每发完一万张传单,他便给一百元钱,几天时间我就完成了一万张,老板也承认他检查我所发放过的小区,确是没有偷懒,传单发送得非常精确无误。 老板苦口婆心的告诉我,像我这样的人才,没有必要一万张结一次账,累积到月底一起领钱更有成就感,我也考虑到老板让我免费睡了办公室,每天还给我十元钱吃饭,加上我可是读过书的人,当然懂得“为大事者不拘小节”,老板能少我哪一点血汗钱吗? 面对我的第一份不太正规的工作,我是用非常正规的态度对待的,并且很快就表现出了我出类拔萃的才能。我随身带着笔记本和笔,十几天以后,我已经非常精确的记录下,方圆十几平方公里的区域里,有多少个住宅小区,每个小区在什么路,每个小区能发放多少张广告传单,连小区的门的朝向,甚至保安的追赶态度和速度都有清楚的记录。 我对工作的严谨态度得到老板的赞扬,并号召其他人都像我学习,年少的我很有成就感,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拥有算命的技能,我为自己不用像李瞎子那样给人算命讨生活而高兴,甚至已经看见自己无比辉煌的将来。 是的,我不只是一个天才少年,我做事比任何人都认真,并且遗传了陶春兰的细心、细致、探索、改进等等优良基因,我相信,我一定能成为发传单的王者,联合国、吉尼斯等等都将为我授予发传单的最高荣誉,由此而载入人类史册。 想到美好的将来,我在发传单的工作上更加兢兢业业,不断开拓创新,比如在中午保安比较懒散时翻进小区去,假装成进入小区人的乡下穷亲戚尾随进入,以其敏捷的身手爬上树冠做掩护,对传单进行分点、分量、分时的计划性预估,而且练就了快速、有效的手法。 我是胆大心细、技艺高超、神出鬼没、来去自如,闭著眼睛都能避开保安和联防队的巡逻,在发传单工作上已经无人超越我。 我怀揣厚厚的传单,独自奔忙在各个住宅小区之间,有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的神武,有关二爷千里走单骑的气概,比武侯诸葛草船借箭更睿智。 转眼之间,一个月过去了,我躺在冰冷的办公室里,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来,仔细一算,发放十五万张传单,天啊,我将拥有一千五百元钱。以此推算,一年就能有一万八千元钱,只用坚持两年,就能修一座比李瞎子现在修的房子更漂亮的房子,我现在才十六岁,如果坚持十年,我将拥有一切。 想到即将到手的钱,出门时所遇到的那些艰难,都已从心中烟消云散,那个让我委屈的山村已经模糊了,脑海中全是不久的将来,我已经飞黄腾达的景象。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的起来,特意用冷水洗了一个澡,虽然是冬天,可是东莞的冬天没有家乡那样冷,第一次在冬天洗冷水澡,无比的舒坦。打扮整齐,等着老板来发钱,那是我应得的钱,而老板没有来。 陆续等待拿钱的人都来了,十几号人,但往常准时出现的老板并没有出现,等着拿钱的人又些惶恐不安,我安慰着自己:“办公室能不要了吗?肯定是去给我们取钱耽搁了。” 比往常老板来时晚了一个多小时,来的人并不是老板,一个更年轻一些,更矮一些的人来了。他对大家表示,他是老板的朋友,老板家里出了急事,必须得回家一趟,可能会耽搁十天半个月,等老板回来,钱一定不会少大家一分,老板派他来继续领导大家工作。 所有人都很失望,我也很失望,我都洗好澡等着了,看来早上的冷水澡白洗了。 矮子开始给我们做思想工作,他告诉我们,现在找工作不容易,挣钱更不容易,老板更不容易。话锋一转,同样的慈眉善目,安慰我们说:“你们都是辛辛苦苦挣钱的人,怎么能少了你们的钱呢?克扣这样的钱是会遭天谴的,老板家里确实有事,你们想想,老板每天不都给你们十块钱生活费吗?老板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我们大家都是有情有义的人,在老板回来以前,我们还是要把传单发好,我自己取了一些钱,为老板垫付你们每天十元的生活费。” 经过一番说服工作,矮子开始给我们分配传单后,站在城区地图前,犹如一个战略专家,对各个人员进行着镇定自若的派遣,就像指挥着一支铁军,即将攻陷地图上的每个角落。 从办公室出来后,大部分人把传单扔在了路边,骂骂咧咧的走了,我知道,他们觉得老板没有信誉,不干了。而我是一个做大事的人,不能如他们一样斤斤计较,谁还不遇到一些紧急事情呢?老板当然也有紧急事情,刘备当年也有无处落脚的时候,我不能在老板危难时离去,没有赤肝义胆,如何能成就伟业呢?就此离去,不是前功尽弃吗? 两个平时与我关系好的工友劝我:“老板不会回来了,矮子也不会给钱的,这样的事多了,早做打算吧。” 我觉得他们是鼠目寸光的人,不可与之为伍,我要继续为发传单工作奋发图强,与老板同舟共济。陶春兰曾在割草时教育她的孩子们:“井水挑不干,力气用不完。”我当然要继续把工作干好,力气我有,脑子也有,耐心也有,等老板回来,一定会奖励我的赤胆忠心,加上我在发传单的工作上如此的卓越不凡,老板一定会与我桃园结义,以后共同征战发传单事业。 通过一个月的工作,我觉得已经融入这座匆忙无情的城市,城市的春天也来得比故乡山村早,这让我的夜晚不再如刚到达时那样的寒冷。在刚到达这座城市时,正是这里一年最冷的时候,每到夜色降临,街灯亮起时,我就要开始寻找晚上栖身的地方。我的身边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人,他们好像是不用担心晚上住哪里,只有我在无助的逛荡,只为寻找一个能安静的干燥角落。 没有办公室睡以前,晚上只能尽量的把自己缩卷成一团,用唯一的行李—帆布背包盖垫在身下,好在离开山村时特别的冷,身上多穿了几层旧衣服,以此挨过每一个孤独难捱的夜晚。兜里还剩七百元钱,可我舍不得花,每天拿出十来元零钱单独放着,买最便宜的馒头充饥,每天中午花五元钱吃上一顿大餐—面条或路边的快餐,我必须要在异乡坚持下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绝不回头。 白天游走在每个贴着招聘的广告前,由于我没有该有的证件,对于找到一个正常的工作越来越渺茫,可是依然抱着希望游走,我才十六岁,我不能放弃自己将来光辉的一生。我是会算命的少年,我算定自己可能要度过一些劫难,就像曹丞相也有亡命天涯的时候,而且也比爬雪山过草地强,必定还能有东西吃,能找到免费的自来水喝。 从密密麻麻的高楼,到密密麻麻的工厂,我带着自命不凡的心,却一次次被拒绝,我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分不清东南西北,闻着美食飘香,紧紧的捂着自己的口袋;看着花枝招展的姑娘,她们或笑语欢颜的走过,或嫌弃的绕开我快速离去,我没有生气,她们都没有肖玲玲漂亮,有什么好神气的? 当我缩卷在街角时,回想起刚离开不久的故乡,猜测着肖玲玲的处境,无声的泪水只有昏黄的路灯知道。我开始想陶春兰会在做什么,想李敏会在哪里工作,想她们都有着怎样的生活,能不能给我提供帮助,可是我找不到她们。 当我能睡在办公室时,能有自来水洗漱时,我觉得幸福已经在向我靠近了,好日子正随着春天的到来而到来。 我的见识在快速的成长,每天习惯性的捡起别人丢掉的报纸看天下大事,在繁华的商场里见识五花八门的商品,在排队等候应聘时听别人找个工作的经验。 更爱去逛夜市,熙熙攘攘的夜市很像家乡小镇上的集市,而且我发现夜市上不会有联防队查证件,他们只在出入夜市周边的路口查,我是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灵少年,休想抓住我。夜市上有我最爱的东西—旧书,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书,中外名著、从古到今,应有尽有,一本五毛钱,运气好的话,一块钱能买三本,买回去看完以后,还能再拿回去两本换一本。 面对夜市上的旧书摊,我如饥似渴、欲壑难填,我孜孜不倦、精挑细选,读余华、莫言、苏童、王朔、王小波、贾平凹、阿城……战争与和平、基督山伯爵、百年孤独、老人与海、茶花女、莎士比亚、尼采、但丁……用书帮助我在昏黄的路灯下度过寒夜。 淅淅沥沥的雨,彷徨失措的风,无情的夜霜,饥寒的晨露,明亮的月亮,满天的繁星;焦急的鸣笛,杂乱的脚步,五彩缤纷的灯火,曼妙柔情的姑娘,八面威风的联防队,鸡飞狗跳的老百姓,所有的所有都不能阻挡我看书,看书是排遣孤独最廉价的方式。只有在看书的时候,我忘了故乡,忘了肖玲玲,也忘了自己,忘记一切苦难,懂得世间有那么多的不如意,那么多的艰难…… 等我开始发传单时,夜晚更能悠闲的靠着墙壁看书,丝毫不会觉得墙壁的冰冷,夜晚是如此的美好。十多平米的办公室,在一个老旧的房子二楼,位于城市繁华的边缘,它能容纳我夜晚的哭泣,能包裹我孤苦伶仃的身体,能让我安静的在书中寻找慰藉。 白天发传单,晚上逛夜市买书、换书,回到办公室坐在地上看书,我的生活很充实,或许那时的我没有选择,而我的内心并不彷徨。 时间又快过去一个月,老板依然没有回来,又一天早上,矮子也没有来,快到中午时分,有人开门进来,他说他是房东,让我快离开,说老板欠着他房租,他要马上把房子租给别人了。 我向房东解释我的遭遇,他没有耐心听,只冷冰冰的说道:“你要钱找老板去,关我什么事呢?马上走,我知道你没有暂住证的,还不快走,我的好心是有限制的,再不走我就叫联防队了。” 匆匆逃离办公室,我又像刚从火车站出来一样,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心中狠得咬牙切齿,泪水非常不听话,我的伤心和委屈不会有人听,我得躲着联防队。那一天,我一直在街上走,直走到霓虹灯熄灭了,大街上安静了,联防队都睡觉了,我还在街上走,我想把自己走死,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故意把自己走死过,但我想这样做。 在一直向前走时,我除了怨恨老板,也怨恨自己,作为一个会算命的人,怎么也没能算到这结局呢?那个老板到底是家里死人了,还是他自己死了呢?我不知道,但我辛辛苦苦的钱肯定是没有了。 第028章黑夜里在命运中抗争 直达我精疲力尽、口干舌燥,我依然没能把自己走死。我累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只见灯火也如我一样孤独了,稀疏得就像黄泉路上的鬼火,伴随着肆无忌惮的夜风横冲直撞。 在夜风徐徐的榕树下,无力的睡去,就像沙场疲惫的战士,再也不能前进一步,睡是不由自主的。 梦总是夜夜侵袭着我,即使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甚至已经习惯了梦魇缠绕,醒来后一定比梦还糟糕,你想怎么样?混乱模糊的梦。 黑沉沉的夜,滴滴答答的声音,飘飘洒洒的夜雨,它们通通都不放过我,我唯有紧靠着树干,把身体缩得更紧,我无法在黑夜里前行,我想继续睡去,可却异常清晰。不想在黑夜里哭泣,以免打扰鬼魂、野鬼的思绪,而黑夜里总是窸窸窣窣,似有窃窃私语,似嘲笑着我这自以为是的少年,似要把我吞没在黑夜里。 我只有坚强着什么也不怕,因为无论多么害怕,也不能换来温暖,不能换来像样的栖身之所。可无论多么坚强,夜里那些窃窃私语都吞噬着灵魂,特别是异乡的黑夜,当陌生和黑夜联手,孤独会把人变得特别单薄,思绪无可奈何地碎裂在黑夜里。越是想着让回忆做一个临时伴侣,回忆也凌乱不堪,越是刻意回忆,越是凌乱,身体空得像只剩一具皮囊,灵魂在郊野榕树下的雨夜里瑟瑟发抖,凄厉得就是一个野鬼。 最糟糕的就是这样的夜里不能入睡,如果能够一睡到天明,黑夜也就不过是梦一般无所谓,可就是无法睡去。这样的雨夜,在荒郊野外,望着无尽黑夜,咒骂夜雨太过无情,咒骂际遇倒霉透顶,咒骂丧尽天良的老板全家变成孤魂野鬼,夜依然那么黑,那么冷,湿漉漉的夜风就那么吹,我的咒骂并不能让雨夜激起一个涟漪。 既然睡不着,我也没有把自己走死,活着,就必须要思考怎样活着,一个多月来所读的那些书并不能告诉我该怎样活着。 春天的花都已经开了,到达异乡已经两月,虽然被无良的老板欺骗,可不能因此而绝望,对异乡,我已经是有经验的人,我是困难中走出来的人,我能活下去,老人常说:“天无绝人之路”,我难道不能算是人吗? 在黑色的雨夜里,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有工钱没关系,只要能找到一个地方栖身,只要有一口饭吃,活下去就有希望。我又开始确信我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人,只是眼前正经历困难。 夜虽然黑,我知道,天就要亮了,远处的机器声已经隐隐响起,一个一个的窗户亮起了灯,我能想到那些卖早餐的小推车,已经摆开了新一天的阵势。 当我看见一辆辆满载着蔬菜的三轮车从路边经过时,我知道他们是奔向市场。昨天走了太久,现在身在何处无所谓,口渴得厉害,肚子叫唤得像饿鬼,我必须先满足空落落的身体,我像一条饥饿的野狗,顺着味道寻找方向。 一边向前走,一边回想着榕树下的梦。梦里我好像见到了一个慈祥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谁,猜想一定是陶春兰,她在梦中对我说:“麦子啊,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你是一个不惧风雨的孩子,快站起来吧!” 梦里总能看到一双满含怨恨的泪眼,我不想去想那双泪眼,我得先活下去。 在一个路边早餐摊前,吃饱喝足,精神焕发,开始审视离家时的梦想。地图就在背包里,尽管背包已经肮脏不堪,地图依然保存得很好,看着地图,我想着如何弄到一张边防证,是的,我已经知道需要一张证件,才能进入我最开始选好的目的地。 进入我出门前选择的目的地—深圳,还需要等待。 一年里发生很多事情,回想起来,那时的日子真是变化多端,苦难得特别真实,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来临,不像多年以后,千遍一律的生活让人窒息。 能从艰难生活中走到舒适生活的人,回忆起艰难都是有趣的回忆,要是一直都艰难的活着,恐怕艰难就是勒死生命的绳子,回忆都会苍白,就像鲁迅写的祥林嫂那样,回忆会逼迫着生命离开人世更快。我是幸运的,比祥林嫂幸运,因为我活在了一个与祥林嫂完全不一样的时代。或许祥林嫂也是有出路的,但她已经没有力气选择,她没有陶春兰坚强,没有我幸运,是这样吗? 我常常想:祥林嫂是放弃了活下去的希望,她自己愿意相对有尊严的死去,那对穷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我,或者陶春兰,我们都愿意活下去,哪怕是没有尊严,像野狗一样也要活下去,直到把自己从狗修炼成人。 当一个人暂时把对生活的要求调到最低时,选择性一下就多出很多,路也变得宽广了,骨气、气节、尊严、名誉等等,都得在保证活下去才能实现,那时的我不得不暂时放弃幻想,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在不犯法的前提下,有地方住,有一口饭吃,有没有钱无所谓,天下的老板能比发传单的那个老板好多少呢? 我在贾平凹的书中读到:“当官靠后台,出名靠电台,挣钱靠乱来。”“名场利场无非戏场,做出泼天富贵;冷药热药总是妙药,医不尽遍地炎凉。”或许就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者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路边的职业介绍所骗去我二百元钱,依照职业介绍所的介绍,我又被骗去二百元押金,我不得不变得更加谨慎,又给自己立下规矩,只要让我付钱的事情,一概拒绝。像我这样遭遇的人很多,渐渐明白,职业介绍所根本就是一个骗钱的贼窝,曾看见很多人为退钱而被打得头破血流,为退押金而遍体鳞伤,我没有他们那个不要命的勇气,我想用最简单的方式活下去。 虽然我的社会认知还欠缺火候,也能看出来,那些骗我钱的人也并不富裕,他们看似狡诈的眼眶里,更像贫瘠干涸日久的山洞,不值得我深究和探索。而我也因此认识了人最肤浅的两面性,他们在骗人拿出钱以前,就像山村里过年时孙子向长辈讨红包的脸,在钱到手以后马上变成土匪模样,好像没要人的命,已经是慈悲为怀了。 那时的我以为,只有生活得像荒原上的野狗一样的人,才会相互绞杀在一起,为了各自的生存而无可奈何的不择手段。 而我也是野狗一样的活着,但我想把自己修炼成人。 从大排档,到小饭馆,老板虽然不给我钱,可是我却存下一些钱,而且更健壮了,身体如春天的柳枝一样快速的拉长。改变自己对生活的要求,自己把自己按倒在地上,以这样的姿态做一条渴望活下去的野狗,我知道老板一定会想方设法少给钱,甚至不给钱,所以我拼命的吃,我要让自己强壮起来。 我是一个机灵而富有城府的少年,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可走,外面的世界再难,也得活下去。我近乎于不求回报的工作,深得老板的“赏识”和“保护”,比如说,老板会好心的告诉我,让我某天晚上加班到凌晨,这样的晚上回到宿舍时,发现工友们都被查暂住证的带走了,我能明白老板让我加班避免了被带走,我和老板故作“默契”的配合,为此付出每天十二小时至十六小时的工作,全月无休。 当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不然怎么会从家里跑出来呢?我参透的第一条真理,就是明白人性的残酷性,这得感谢小时候被父母抛弃,跟着李瞎子而背负嘲笑,还得感谢我爱看书的天性。上天给我安排的挫折非常有用,使我出门几个月后就明白了第一条真理,彻底丢弃了把希望寄托于别人的幻想,或许从我离家第一天晚上,睡在大桥下的枯草堆上时,老天就是在暗示我人性的残酷性,老天让我丢弃幻想,而我因为没有明白老天的暗示,所以老天又接连安排我被欺骗几次,不能不说老天对我确实有“恨铁不成钢”的急切。 在老天的急切“照顾”下,我没有辜负老天的希望,我懂得了老天的暗示,并开始付诸于行动。一边卖力的工作,“默契”的配合着老板的关心,心中默默筹划着。 为了得到工作,身份证必须得押在老板那里,以保障工人因受不了压榨和艰难而逃跑,这根本难不倒我。我会拼命对待每一份工作,并怀着仁慈的心希望老板能遵守承诺,但是当工作满两个月后,老板以各种借口不给我钱时,我会给老板一个意外的惊喜。第一步是借口要去邮局取挂号信,把身份证拿到手,然后在客人把钱给我买单时,快速的离去,虽然不能抵消我两个月的全部酬劳,总不至于落得一无所获。 我唯一无可奈何对付老板的办法,使我无法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虽然我觉得老板应该没有权利怪罪我的,甚至他会从我的行动中学到一些东西,就像我从他们的残酷中看到了真理一样,或许这是另一种相互绞杀,我也开始参与其中。 一年里,我分别换了五个城市工作,还攒下一点小钱,不能不说我计划非常周详,儒家学说告诉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我算是一个君子。 当然,在一年的漫漫征途中,总是免不了要遭受挫败的,曾被查暂住证的人追过很多次,我玩命的逃跑时,被追丢过好几个背包,因此让我最爱的几本书落入“敌手”;曾在奔命中摔过几次水沟,还有几次被拉脱衣服,不得不光着上半身亡命逃窜;曾多次在路边醒来,也曾多次在郊野的月光下通宵达旦的垂泪……只有缝在裤子里的钱一直安全,钱是我的命,绝不能出意外。 很快就到年关,我甚至不能相信自己,如此的在异乡度过了匆忙的一年。我是孤身在荒漠里游走的野狗,我是逃避猎人追捕的孤狼,我是莽原上的茕茕白兔,而我熬过了最艰难的一年。 爆竹声声中,我在空荡荡的屋檐下开始思索自己的生活,必定我是一个缜密细致的人,算命的本领让我一直保持着精打细算,一年读了那么多书,从中学会了总结过去、展望未来。 当街成群结队布满了大包小包的人,犹如小时候看到的蚂蚁搬家一般,他们正带着一年的收获返乡过年,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收获,不知道他们一年经历过多少辛劳,但他们有家可回。 我也有家,我不能回家,好像已经忘了自己曾有一个家。因担心肖玲玲寻着地址来找我,一年以来,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只在夜深人静时猜想着她的生活,猜想着家乡我熟悉的一切有着怎样的变化。 对于过年,我是毫无兴致的,记忆中的过年不过是有几口肉吃,想不通那些大包小包、千里迢迢要回家过年的人,回去能干嘛呢?过完年不照样要面对艰难的生活吗? 在离乡的第一个年关,我像当初离家之前一样,计算着下一步所需要的钱。一年下来,我积攒了两千多元钱,比我最开始的预想差了很多,要不是周密谋划、小心翼翼,可能连这一点点钱也不会剩下。 腊月二十五,街上明显的空了,工业区更是冷冷清清,就在这个年关,当我抱着一丝幻想徘徊在工业区时,意外的发现一家极大的工厂门口,分明张贴着一张红色招聘广告。这工厂的大门里竖着三面高大的旗帜,中间是五星红旗,还有一面日本旗帜,虽然那面日本国旗比五星红旗底了一些,很是耀眼,显示着这是一个大而正规的企业。从前这样的企业招聘时,门口总是人山人海,我也去排过队,终究因为没有证件而未能进入。 第029章异乡的红颜 年关里,竖着三面旗杆的工厂大门前也同样冷冷清清,那个负责招聘的姑娘年轻而漂亮,她孤独的坐在大门外的一张桌子后面,眼睛扫视着每一个路过的人,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三根旗杆就像被掐熄灭了的三炷香,在我的故乡,香立而不燃,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我想,这种说法一定是种愚昧迷信思想,因为在这经济高速发展的都市里,到处都能看到这样立而不燃的香。 我谨慎的慢慢靠近她,在离她几米外徘徊,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站在旁边看几个中年人前去问询,都被姑娘拒绝了。我知道,姑娘是有要求的,不会什么人都要,她就像在给自己挑情郎一样仔细,而我知道,她需要至少能完整的写完自己简历的人。 那时很多外出务工的中年人,比陶春兰认识的字多不了几个,他们只能做力气活,此刻临近年关,青年人都赶回家吹牛去了,像我这样热爱工作的人实在是不多,最重要的是,我能工整的填好那张表格。 姑娘显得很失落,她一定是因为招聘任务没法完成而显得无精打采,清秀的脸上阴云密布,眼神中几分让人心痛的落寞和惆怅。胸前的蓝色格子毛衣鼓鼓的,像我家乡的山丘,外面敞开的墨绿色的风衣,正是故乡阴天里麦田的颜色,脑袋上高高拢起的马尾,乌黑亮丽,脸被冬日冷风吹得红扑扑的,我好像看见了故乡,心中莫名的温暖了。 当她四下张望时,我知道她一定看见我正看着她,我是故意看着她,她显出一些不安,不停的把墨绿色的外衣往胸口拢,又拿起一本书百无聊赖的翻着,刻意掩盖着内心的不安,眼睛根本就没在书上。 我发挥算命看相的本领,仔细的在心中分析这个让我觉得温暖的姑娘,从她与问询者的交谈中,能听出她是当地人,并没有穿工服,证明她是一个有特权的人,她对身后站岗的保安显得冷淡而孤傲,证明她看不上一般的打工仔,问询的人很少,她依然坚持坐在那里,证明她对自己的事情是很认真的,故意掩盖内心的不安,证明她对我有好奇心,孤独的女人对谁都该是有好奇心。 异乡一年的艰难生活,已经让我学会了很多,唯独没有学会如何向姑娘开口,特别是一个让我心中温暖的姑娘。要说姑娘,满街都是,在饭馆工作时也能近距离,甚至贴身看过各式各样的姑娘,曾有很多醉意阑珊的姑娘掐着我的脸,满嘴酒气的说道:“今晚跟我走吧,不收你钱。”为什么要说到钱呢?我已经不是那个山村的少年了,我读过那么多书,我知道,一个女人非常直接的和男人说钱,一定是一个风尘中人,而我身在的异乡,看到到处都是风尘中人。 看见漂亮可人的女人,从来没有觉得心中温暖,或许是我非常谨慎的自我保护,我对她们没有丝毫幻想,对男女之事真是没有经验,对着肖玲玲都手足无措,这方面的认知实在是太过苍白,十七岁的我完全不知道男人真正该有的快乐。 贫穷可以使人自卑,可以使人暗中狠狠的奋发图强,也能让人完全不要脸、不要命的铤而走险,我具备前面两点,又被生活逼迫得兼具了第三点,活得既小心翼翼,又在某个时刻突然胆大妄为。 眼前这个让我温暖的姑娘,指引着我的脚步向前进,而我又非常本能的觉得自己太过寒酸、邋遢,我不知道自己的脸有没有洗干净,我的发型是否整齐,却依然在看她良久以后走到她的面前。 她似乎在等着我走到她面前,知道我一定会走到她面前,她反而变得镇定而冷漠,完全没有正眼看我,递给我一张简历表,一支笔,轻声说着:“先填表。” “先填表”三个字让我很意外,从前都是要先问证件的,我带着一丝温暖的窃喜,挥洒自如填好表格,我的简历如同一张白纸,我是这样认为的,只有填写身份证上的信息,工作经历没有写,擅长后面写着:算命,这是故意这样写的,我是一个老实人,我确实擅长算命,而我写下这两个字时,我知道,她一定没有见过应聘一个工厂的工人这样写,这是我的一个小聪明,我想让她对我另眼相看。 在我恭恭敬敬递给她简历表时,偷偷看一眼她故意拿起翻看的书。她放下书,接过简历表,几秒钟以后,嘴角果然露出了笑容,又带着疑惑的说:“算命?小小年纪会算命?” 我以为她要测试我是否真的会算命,我的手心都出汗了,离乡一年,没有给任何人算命,依照算命行业规矩,不能免费随意给人算命,今天我愿意为她破例一次,她却没有要检验我是否会算命的兴趣,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问说:“我们找车间工人,你能干嘛?” 失望,又有些忐忑不安,“能”,说完这个字,我眼睛看着她,实在太好看,能闻到她身上发出的淡淡香味,闻着特别的让人温暖。 她对着我的身份证,嘴里嘀咕道:“十七岁,啊,十七岁,过年怎么不回家呢?家人呢?”语气比先前柔和了许多。 “没有家人,就我一个人。” “怎么可能?”她提高嗓音。 “真的,我生下来一岁多时,父母太穷,家里孩子太多,养不活,把我送给了一个老单身汉,我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没有家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刻意在她面前表现可伶,可我希望她可伶我。 她没有问我未婚证、暂住证、务工证,显然是开始对我感兴趣了,真是感谢没有旁人,她只对我耐心起来:“啊,十七岁,除了会算命,还有什么擅长吗?” “看书。” 她眉头紧了一下,显然觉得我的回答偏离了问题:“看书也算是一种擅长吗?认识字的人都能看书。”她的语气中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我必须要在她面前炫耀,我要让她知道我的与众不同,别忘了,我会算命看相,此刻我坐在她的对面,对她的精致面容已经看得让我自己心跳加速,我知道她是一个孤傲而刚强的人,眉眼间又显示着她的内心深处的心慈和富有怜悯之心,宽眼帘,细长眉,她有一颗天生的艺术灵魂,我很有把握的指着桌子上的《妻妾成群》:“这样的书,一个小时内看完。” 她似乎有些动容,我马上继续说道:“今年一年,读过几百本书,你要不相信,我可以说给你听。” 她歪歪头,腼腆的笑了:“今天不用了,看你字也写的不错,在我办公室帮忙行吗?” 听到她的话,我几乎要高兴得跳起来,假装镇定的回答:“行,行,行。” 她身后的保安一直在听我们的谈话,也实在无聊得无事可做,此刻却插上一句:“办公室不是只招当地人吗?” 她回头傲慢的说:“关你屁事,不想做了吗?” 保安蔑视我一眼,后退几步,站成电杆一样。她继续对我叮嘱说:“要爱干净,勤快,有礼貌,能做得到?” 显然她是看我穿得邋遢,我慌忙的点头,又故意解释道:“没地方睡,一直睡在街上,身上确实脏,没有办法,我其实是很爱干净的。” 她站起来:“爱看书的人一定是爱干净有礼貌的人,跟我进去办手续吧。” 压制着内心的激动,提着唯一的背包,默默的跟着她走进大门去。 终于走进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了,办公室里的几个人却没有拿正眼看我,直到她大声说道:“他叫李麦,以后在办公室打杂跑腿。”办公室的人都站起来,扫视我一眼,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是疑惑。 带我去宿舍洗澡的人更是一副嫌弃样,等我洗完澡出来,快速的穿上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蓝色领带,自己都觉得十分潇洒,他也似乎感到了意外,随口说道:“梁凤书真是会招人。” 当我再次出现在办公室时,她脸上笑得非常开心,带着自豪感的笑,拉我到她的座位前,细心的交代道:“办公室本来是不招外地人的,就算是当地人,也得有人担保才行。我给你做担保,你千万别让我失望,不然会被骂死的,你是一个读书人,我还是得告诉你,千万不要有小偷小摸的事情,做事一定勤快一点,试用期两个月,要是不合格还得走人。” 看着她很是担心的样子,我觉得她更加亲切了。我已经热泪盈眶,终于有人看得起我了,终于有一个像样的工作了,还是跟这样清秀的姑娘一起工作,激动得灵魂出窍,又显得战战兢兢。 办公室里的人用粤语议论纷纷,我只能听得似懂非懂,就像我刚进入学校一样,茫然得不知所措,笔直地站在她面前。她叫梁凤书,人事科主管,对我交代完以后,极其自豪的大声夸耀道:“还好我上午想出去吹吹风,要是让你们出去招聘,你们能把李麦招进来吗?他先前的邋遢样你们能要?你们知道吗?读书多的人眼神不一样,气质也不一样。” 我依然可怜的对大家自我介绍一番,办公室六个人立刻兴奋起来,马上要我给他们算命,第一次感觉到李瞎子交给我的本领这么有用处,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分别给办公室除梁凤书以外的五人大概一一算过,都说我算得非常准,梁凤书更加觉得自豪:“你们知道吗?他说一年读完几百本书,几百本啊!才十七岁,简直不可思议。” 我用算命的本事给自己、给梁凤书都争气了,梁凤书宣布,她亲自带我时,办公室里的四个姑娘的笑让我觉得无比的幸福而荣耀。 来不及感谢李瞎子,我已经走马上任,成为梁凤书的助理。她带着我走在偌大的厂区,一一介绍各车间和各个部门办公室的位置,以及人事部需要负责的事项。她年纪比我大三岁,二十岁的姑娘,俨然是一个十分干练而细致的工作老手,最让我高兴的是,她说会带我工作一个月,这简直是天降鸿福。 春节期间,大多工人已经回家了,厂里只剩千把人,等全部工人回来,整个工厂三千多人。梁凤书除了给我介绍工作职责,以及厂区情况,也介绍她自己,我几乎可以断定,她是喜欢我的,总是嘴角带笑的看看我,好像捡到宝贝了一样。 我还没有开始正式工作,从办公室到车间区、办公区、宿舍区,到达食堂时,我不只大概了解了整个工厂和我的工作,也大概知道梁凤书这个人。她就是厂区所在地村里的人,她们村里的土地都建了工厂,她在十八岁高中毕业后进入这家日企工厂,半年前,原先的人事主管因结婚而离职,她坐上主管的位置。她说自己也很爱看书,却看得很慢,好几天也读不完一本小说,她很羡慕能快速看书的人。 抓住机会,坐在食堂里,面对丰盛的餐盘,我忍住狼吞虎咽的习惯,滔滔不绝地向梁凤书显摆我读过多少书,是的,故意显摆。虽然我能感觉到她喜欢我,我的工作也稳定下来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特别故意显摆,巩固我在她心目中的书生形象,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第一天见面,就能确定梁凤书喜欢我,绝不是单纯从她的笑容里自我揣度。在我洗完澡,穿得玉树临风的出现在办公室,开始正式办理入职档案时,梁凤书就表现得让办公室的同事们觉得不可思议。我去洗澡时,她已经自作主张,为我垫付了服装押金,签订了为我的担保书,帮我的工号牌、饭卡、出入证一一办理好,并且从厂区内的商店里,为我买好宿舍里用的床上用品、洗漱用品,特意大声的当着办公室所有人说道:“以后你都不用睡大街了,也不用担心查暂住证,我都给你办好了。” 我很是受宠若惊,觉得除了肖玲玲,梁凤书是第二个真正对我好的人,她比肖玲玲更好,干练而带着书卷气,几乎已经占据了我整个心。 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女同事,大声用带走广东味的普通话说:“梁课长,你这是破天荒的菩萨心肠,不,菩萨心肠也没你好得这么周到,不像是为工厂招聘的人事部员工哦!” 另一个女同事附和说:“那是什么啊?” “她是给自己招的,哈哈哈!” 那时的我真不明白什么是爱,只是觉得梁凤书对我好, 第030章她的关怀 我确实从书中读过很多爱情篇章,读过很多相爱的两个人所做的那些事情,而我却从没有机会尝试过。办公室同事的故意取笑,梁凤书带着羞涩沉默以对,这更让我也害羞的同时,第一次隐隐感受到她对我的爱。 在食堂吃饭时,是我和她的第一次吃饭,在我显摆完书读得多以后,提出要把她为我垫付的押金,和买宿舍东西时花的钱给她,我是真心的,我身上有这些钱。 她主观的认为我这个邋遢的小青年没有钱,又或许是她特别富裕,心甘情愿为我做那些事情,没有想过要我还给她,听到我主动提出时,她显得很高兴,但是拒绝道:“算了,先放你那里吧,等我需要时再说。” 从小贫穷的生活,一个人飘零在异乡所遭受的苦难,使我看不见世间的明媚,就像一直有着一层灰蒙蒙、脏兮兮的雾霭笼罩着我,每时每刻,这雾霭都对我不离不弃。我的视力极其的好,犹如经过老君丹炉炼化过的火眼金睛,可我的心似乎从没有见过阳光,在灰蒙蒙的阴郁中成长的心,苍颓得严重缺失营养。肖玲玲曾是成长中仅有的阳光,而那阳光就像浓雾中刚刚升起的晨光,根本无法驱散灰蒙蒙的雾霭,就是这唯一的阳光,也被我遗弃在山村里了。 异乡这一年来,觉得别人不拿我当人看,突然有一个梁凤书对我关怀备至,就像突然射出的一缕阳光,太过刺眼,使我不敢睁眼看,灰蒙蒙的雾霭依然笼罩着我,为了工作稳定下来,我又本能的讨好、迎合着梁凤书。 梁凤书这缕阳光来得太过突然,使我甚至怀疑眼前际遇的真实性,我曾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于常人的人,面对梁凤书时,我也怀疑她是否像发传单的老板,那个老板最开始对我也很好,给我免费睡办公室,每天给我生活费。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陶春兰曾经常教育我们:“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终究是我太穷,不敢有丝毫冒险,害怕再也没有力气重新站起来。 我非常明白,身在异乡,没有任何依靠,自己本身也没有什么能力与别人对抗。一场意外的受伤,就可能让我无法支撑,我只能是独自流浪的野狗,必须得远离任何危险,用最低的要求让自己先活下去。 六人上下铺的宿舍让我觉得很满足,还有饭卡可以好好吃饭,工作时间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有时候到十一二点,比起车间的工人,我的工作轻松太多了,没事的时候还能看看书。 工作的内容简单,只是需要长时间待岗,没有加班费,饭卡消费的会从工资中扣除,我一点怨言都没有,相对于一年来我的飘荡历程,这里就像天堂,我能挂着工号牌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我前所未有的舒心。 梁凤书带我工作三天,这三天里,除了工作,我们像情侣一样无话不谈,她是毫不避讳别人眼光的,我也就把她当成自己的第一个靠山。 不用添油加醋,我从前的生活原原本本的告诉梁凤书,就是一本《雾都孤儿》的悲惨本,她听得泪流满面、唏嘘不已,对我无可奈何的命运可怜又可惜,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她更深情的关怀,还有怜悯。 她也把自己家的事情都说给我听,梁凤书家里因为早些年的土地补偿款,加上每年村里的分红,还有他父亲创办的代加工工厂,他家已经属于在祖国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梁凤书有一个小十四岁的弟弟,是她父亲在有了钱以后,和一个漂亮妖艳的外乡女人生的,有了儿子以后,她父亲的生活依然过得花红柳绿。 梁凤书的父亲极其的重男轻女,母亲在家里没有话语权,爷爷奶奶心疼梁凤书,在吃穿用度上对梁凤书很是关照。尽管衣食无忧,也不缺少钱花,高中毕业以后,父亲再不允许梁凤书继续读书,他觉得自己女儿姿色不错,到处给女儿寻找对象,要求是有钱有权家里的孩子,家庭条件绝不能比自己差,以帮助自己的生意能做得更大。 梁凤书在婚姻问题上与父亲彻底决裂,以死相逼,本来就因为父亲重视、偏爱弟弟而活得压抑,在婚姻问题上,梁凤书是故意报复父亲,觉不让他父亲得逞。家里生活太压抑,梁凤书才出来工作,凭借她当地人的优势,加上她本来就是一个做事情有严格要求的人,在镇上最大的这家日企里,梁凤书的工作尽善尽美,她也自学了日语,跟上面高层交流也没问题,梁凤书深得高层器重。 在这家庞大的日企里,所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都是日本人,中国人能到达的最高级别就是课长,梁凤书凭借自己流利的日语,和她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在二十岁做到科长,在整个镇上,已经是打工者望尘莫及的高度。这家日企在镇上的待遇最好,成为正式员工以后,每年有百分之十六的工资上浮,那个时候,我甚至打算过要好好的工作到老。 我们聊得最多的还是文学,我说她听,我有说都说不完的书,这让梁凤书很是仰慕。晚上我要在办公室值班,我让梁凤书去夜市上买书,她觉得不可思议,新华书店那么大,书那么多,为什么要去夜市买书啊?我也一身邋遢的去逛过多次新华书店,除了我嫌贵买不起,主要我觉得夜市上的书新华书店买不到,比如张爱玲、萧红、李傲等等作家的书,新华书店都没有,对我提供的买书方法和线索,梁凤书惊喜若狂,更是敬佩我的文学知识。 那时没有网络,没有地方可以检索、查询,像我这样的漂泊如野狗的人,更是没有老师,也没人可以交流,更没人指导我,我只能在知识的汪洋里摸索着前进,夜市书摊是我最好的图书馆。 先可以从作家入手,看到一本自己认为写得好的书,就去夜市上寻找这个作家的其它书;在书中也可以获得很多线索,书中可能会提到“在某某书中曾写过……”,读到这里时,就把提到的书和作家名字记下来,下一次到夜市上依照这些线索找书,大多还都能找到。 那时的我就认为,好的作家都有惺惺相惜之心,一个好的作家,在自己书中赞美别的作家,或者别的书,被赞美的作品一定值得一读,这是我那时看书的一条标准,或者说选择的理由。对古代的诗词歌赋也爱读,我粗鄙的想:“能历经历史长河的淬炼,流传下来的书,肯定不会差。”这是我第二条选择书的理由。 唯一帮助我阅读的神器—新华词典,每次在查证件时跑丢了行李,一定要第一时间去买新华词典,这书几乎每个夜市书摊上都有。 对于读过的书能做出自己的判断,总结一些好坏优劣,这真是老天有眼,让我第一次走到夜市书摊前时,就看到一本翻译过的《文心雕龙》,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内容的书,但书的名字深深吸引了我,就像上天在告诉我:“买它吧,这是你最该读的书”。 对于龙这个物种,在所有人心里都是神圣的,就算我这个偏远山村长大的孩子,也知道我们都是龙的传人,龙是呼风唤雨的神物,谁还能雕龙呢?家乡最高最美的山就叫龙山,文心怎么雕龙呢?出于这种好奇,我买下了《文心雕龙》,反复研读,收益匪浅,我拼命看书,就是要达到“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对于我爱看书这件事,我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卑,在上学的时候,我是不爱书的,是在离乡以后才开始的。一个人在异乡,且不说无钱、无权、无势,连一个“合法”的身份都弄不到,放眼四望无丝毫可以依靠,卑贱得人人可以践踏、人人可以欺辱,苍穹之下似无立足之地,繁华之中确无驻足之本,悲怆枯寂之中,唯有看书是最廉价的。 跟着陶春兰割草做农活时,她曾反复强调:“穷人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陶春兰不认识几个字,却反复强调这道理,也真是神奇的一件事。在举目无靠的异乡,想起陶春兰的话,才觉得生活还有那么一点点渺茫的希望。我已经被迫离开了学校,但廉价的夜市书摊,可以让我继续读书,因为贫穷所附带的自卑,而又不愿甘心就这样认命,书是唯一的希望,唯一可以寄托满腔悲怆的地方。 风雨之下,繁星皓月,路灯微明,无人街角,孤身飘萍,唯有书可以找到泪的根源,唯有书可以排解孤寂,而后,书帮助我找到了梁凤书,看书能是没有价值的吗?至少我是大大的受益者。 我上班三天以后,腊月二十九,这是除夕,办公室只剩我一人值班,没有办法,部门其他同事都是当地人,他们休假过年去了。 梁凤书突然不在身边,我竟然很是想念她,好像闻不到她的味道,世间一切味道都消失了。我猛然的发现,我从没这样想念过肖玲玲,我对肖玲玲只有感激和愧疚,从没有这样魂不守舍的想念过。 独自坐在办公室里,守着不会响起的电话,对于想念梁凤书的感觉,我把肖玲玲和她做了一个对比,心中依然觉得肖玲玲是美丽无瑕的,梁凤书也美丽,但她没有肖玲玲跟我那样亲,梁凤书比肖玲玲丰富,在思想和灵魂上都比肖玲玲更丰满。肖玲玲的年纪虽比梁凤书小四岁,身体上的丰满却是旗鼓相当的,主要通过隆起的高度目测得知。 肖玲玲对我有恩,梁凤书对我也有恩,想到她们二人对我的恩情,马上觉得梁凤书更胜一筹,我是从生存的厉害关系上区分的。从出生到十六岁离家以前,肖玲玲是我青梅竹马的玩伴,她是我寒冬腊月的太阳,但是寒冬腊月没有太阳也能将就着活,再有就是愧对她的信任,偷走了我们拥有的第一笔家产—一千元钱。独在异乡以后,我的生活得不如野狗舒坦,终日提心吊胆、惶恐不安,几经绝望,日日仓惶,无依无靠,梁凤书改变了我所有的困局,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像个人了,开始觉得有那么一丝丝尊严了,梁凤书简直就是度化我的女菩萨。 不能怪罪我不重情感,竟然会觉得一个认识三天的女人,比一个青梅竹马并且有恩于自己的女人更好,只有穷到极致的人才会知道这当中的轻重,山穷水尽的人是没有考虑良心的富裕情绪的。 我想念梁凤书,还有一种可能,或许我的雄性荷尔蒙才开始分泌,又或许是她打通了我雄性荷尔蒙的分泌通道,比钱塘潮最厉害时还要汹涌,没有堤坝的汹涌。 读过许多的古今爱情故事,第一次知道想念一个人,能让自己身体空荡荡,想起那些曾读过的爱情篇章,我非常肯定的知道,我深深的爱着梁凤书,她的关怀备至彻底淹没了我。想到她与我的财富差距,犹如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条银河,他的父亲一定比王母娘娘凶残千百倍。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我是一个贪生怕死的流浪狗,我读过那么多书,怎么能不想到他的家庭,他的父亲,我甚至可以断定,要是他的父亲知道,我这个癞蛤蟆想吃他家的天鹅肉,我这头可怜猪要拱他家的翠玉白菜,他一定会把我碎尸万段,而我没有丝毫反抗的力气。他的父亲肯定会带着天兵天将,轻而易举的把我镇压在万劫不复的深渊,然后对我进行凌迟,对我百般侮辱,任意践踏,我的尸体会被分成若干块,漂泊在臭水沟里,我的灵魂将永远的漂泊在异乡,我将是一个永远哭泣的游魂野鬼,想想这些画面,太他妈的凶残了。 并非是我自己吓唬自己,一年的异乡生活中,凶残的画面见过很多,打得鲜血染红大地,血肉模糊,五脏流在地上,白骨生生暴露在伤口之中,残忍至极,而这只是街头的斗殴,我能不怕吗?要是我和梁凤书……他爸能放任不管吗?太可怕了。 第031章除夕夜身在异乡的孤独少年 鞭炮轰鸣,礼花满天,从没见过如此的热闹非凡,而我只能孤独的仰望。 异乡的第一个除夕之夜,我独坐在办公楼天台上,并非要跳楼自杀,我是被热火朝天的烟火吸引上楼的。工厂放三天假,从除夕到初二,全员不用上班,而我不愿跟宿舍里那几个不爱洗澡的人相处,那种人肉的味道熏得人难受,似乎要把我的灵魂熏出体外。在我最艰难的时候,也会寻一个水龙头,或者清澈的水塘,在城市模糊的霓虹映照下洗个澡,冷水让人思路清晰,也让人去除红尘异味,怎么能不洗澡呢?我是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的,我有自己的思念。 从傍晚开始,我就独坐在楼顶,或许是我的生活已经不那么艰难了,我开始思念故乡,想故乡的一切,本以为我早已抛弃了故乡,却不知此刻为何会想着故乡的一切而泪流满面。原来有深深烙印的地方忘记是比较难的,故乡曾给我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嘲笑,在万家欢腾、普天同庆的时刻,我真的想起故乡了,原来那里才是我生命的磐基,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如果我死了,也是灵魂选择要回去的地方。 我想念陶春兰,虽然她只养育了我一年半,然后毅然决然的把我送给了老单身汉—李瞎子,可她是我的母亲,母亲永远是唯一的,牵连着血肉,牵连着魂魄,母亲才是生命的源泉。此刻我很想给陶春兰写一封信,把自己在异乡所经历的所有苦难都粉饰起来,告诉她,儿子长大了,儿子在异乡如鱼得水、万事如意,要在信中深深的问候一声:“妈,您现在好吗?您辛苦了,儿子长大了,等儿子荣归故里时,一定让您做老佛爷,妈,您现在好吗?”可是我的信不知寄往何处。 很想知道陶春兰在异乡怎么过年,她也一定和我一样想念故乡的一切,她比我思念的更多,她有很多孩子要思念,故乡有她的家,而我不知道陶春兰此刻在那个方向。 我想念肖玲玲,想到她,肝肠寸断,愧疚万分,我对不起你啊!肖玲玲,是我让你从此被别人嘲笑,你会怪我吗?你该怪我、恨我、怨我……过年啦!玲玲,我们一起过了十五个年,而今我们天各一方,你胆子那么小,谁为你点燃鞭炮呢?你的新衣服穿给谁看?谁会背着你越过壕沟?谁会听你唱信天游?过年啦!玲玲,你该好好的,你的善良和美丽配得上世界上任何男人,我是一条该死而没死的癞皮狗,不值得你托付终身,过年啦!玲玲,我对着天给你作揖,愿老天永远保佑你。 此起彼伏的礼花, 遮盖了星空, 如漫天飞舞着永不坠落的流星, 璀璨夺目, 五彩流光; 不绝于耳的鞭炮轰鸣, 笼罩着大地。 家家欢聚的喜气, 吹落异乡孤寂飘萍的眼泪; 飘飘洒洒的礼花, 不曾看见异乡中的悲怆; 轰鸣的鞭炮声, 顾不上思念的哀伤; 欢天喜地的人啊, 哪里管得了有人独在异乡; 残忍的满城灯火, 异乡孤客该向何方? 而我还是一个少年, 没有轻狂资本的少年。 我只有流着泪,对着故乡的方向,独自轻声唱:“遥望家乡的小山村,小啊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小燕子,可回了家门?……”“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也添了新岁……” 泪水和低声呜咽,淹没在普天同庆的欢喜中,天空黑了,礼花更亮了,我的肚子空了,才突然想起没有吃饭。我是最怕饿肚子的,可我却在除夕之夜忘记了吃饭,食堂已经关门,厂区的小卖部也紧闭着,走上街头,街头的商店也都关着门,我找不到能让我填饱肚子的地方,只有用冰冷的自来水填满空荡荡的胃,重新回到楼顶上,让思念带走饥饿感,遥望着着满城欢腾,泪水更加滂沱。 南方的冬天没有雪花,也没有冰寒,心中的冰寒并不能影响气候,大海吹来的风把鞭炮爆裂后的纸屑吹起,夹杂着浓浓的火药味,还混合或着烟尘,使我的眼前更加模糊不清。想不通是那个该死的残忍至极的人发明了这个节日,非得用一些人的喜气点缀一些人的悲凉,非得让富贵和贫穷在同一天较量。为何有些人不能回乡,不能团圆,有些人却能如愿以偿,同在一片国土上降生,同样都是母亲生养,我这个出生在偏远山村的孩子,难道就比城里人懒惰?比他们好吃懒做?不不不,我比他们都勤劳,比他们都坚韧,比他们都努力,而我也比他们都悲苦,只因我那出生的偏远的故乡。 直到午夜,我还坐在楼顶,以前都是和肖玲玲守岁,今天我要一个人守岁了。我的手上没有表,但我知道,当一九九七年到来的那一刻,一定会有一阵更猛烈的鞭炮声告诉我。 回想起从前在老家的除夕之夜,平时再省吃俭用的李瞎子也会炖上一锅肉,炒几个菜,多得故意当天吃不完,一桌子丰富的好菜一直要放到来年,意为年年有余,穷人也只能靠这种只是期望的幻像安慰自己了。而李瞎子是坚持不到凌晨新年的到来的,至我记事起,我就愿意尊照传统守岁,尽管我也很想睡觉,但我会为了守岁这一传统文化,坚持到凌晨以后再睡,可想我是多么的尊重祖宗传承。 守岁有好处的,即尊重了祖宗传承,主要是能偷吃为了“年年有余”所留下的好菜,这些好菜平日里是极难吃到的,偶尔吃一次,也总不能尽兴。除夕之夜,李瞎子睡着了,我能挑着吃,吃饱了休息一阵,又再吃,吃了还要把菜弄得跟原样差不多,故意弄出没有吃的样子,那时的我太喜欢吃肉了,只有在守岁时才能尽兴一次,一年也就这一晚能吃肉吃个够。 等肖玲玲也五六岁时,我不睡,她也不睡,我在屋前院坝里故意敲出声响,告诉她我没有睡,肖玲玲就会跑过来,年关里,肖大刚和赵小莲无论如何也会装得很是相爱,对肖玲玲也比平时管得松一些。 当肖玲玲跑过田坎来,总是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好吃的,那些好吃的都是李瞎子舍不得买的,又软又酥又甜的糖、又香又脆的饼干,炒得香喷喷的胡豆、豌豆、花生,肖玲玲会非常自觉的,一一的全部把她的口袋清空,然后把所有倒出来的好吃的在桌子上堆到一起,对着我拍拍她身上的每个口袋,带着笑容,极其真诚的对我说一声:“麦子哥,没有了,全拿出来了。” 面对一堆好吃的,肖玲玲一个也舍不得吃,双手托着下巴,看着我吃,很是可怜我的说:“麦子哥,我不吃,都给你吃,这些都是你家没有的,我家还有很多,回去时我就当自己吃完了,明天再给你装来。” 肖玲玲看着我吃时,她又会不由自主的咽口水,而我当然不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会剥给她吃,喂到她早就等着的嘴里,她还会极其感激的说道:“麦子哥,你真好。”就像是我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她吃一样。 为了吃,我是可以不睡觉的,坚韧的意志力估计就是那时练就的,等过了凌晨,新的一年到来了,肖大刚放完新年的鞭炮,在田坎那头大声喊肖玲玲,肖玲玲迷糊着双眼,依依不舍地回家去睡觉,临走时还会叮嘱一句:“麦子哥,你使劲吃,明天我再给你拿。” 肖玲玲从来就没有我一样坚韧的意志力,她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想睡觉,但她又不回去睡。按理来说,她把吃的东西拿出来以后,她就可以回去睡了,可是她不回去睡,这也确实聪明,如果过来放下吃的就回去,难道她父母不会怀疑吃得太快吗?肖大刚和赵小莲可不傻,有些事情明明做了,但必须假装掩饰得像没做一样,起码面子上好看,看来这个道理我是从小就懂得。 我让肖玲玲自己躺我床上去睡,她也是不肯的,其实她去睡了她父母也是不知道的,可是她非得和我一起。我是不能上床去的,上去很快就睡着了,不是亏大了吗?于是,我拿一个大簸箕,把吃的放到簸箕里,我坐在簸箕里慢慢吃,肖玲玲就趴在我的腿上睡,直到肖大刚放鞭炮时,我把她叫醒,等她回去了,我也就撑得再也撑不下去了,带着圆鼓鼓的肚子进入美梦。 当我独自坐在楼顶时,既没有肉可偷吃,也没有肖玲玲来给我送吃的,我肚子里全是自来水,可我固执的坚持要一个人守岁。也是第一次在除夕里伤心,第一次在除夕里饿着肚子,第一次在除夕里孤单,第一次在除夕里以泪洗面,并不回去睡觉,却一定不是为了遵守祖宗守岁的传承,去他妈的祖宗传承,我落到这个地步,祖宗就没有责任吗?当然有责任,祖宗就在山村里,所以我才出生在山村里,然后才沦落为异乡野狗,如此不堪,我是肯定不会遵守祖宗传承的。 可我依然不愿意去睡觉,是用这样自我折磨的方式,祭奠再也回不去的那样守岁,祭奠再也回不去和肖玲玲一起守岁,祭奠故乡除夕的茫茫黑夜,祭奠山村除夕里苦寒的北风吹着炭火盆,那安静,又能尽兴满足的除夕夜再也没有了,怎能不祭奠。 书看多了爱幻想,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一切美好,我固执的坐在楼顶,一定是在幻想肖玲玲突然从天上掉下来,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好吃的。我也只能幻想肖玲玲突然到来,这是最贴合能实现的幻想,因为只有她给我送过吃的,只有她愿意把所有吃的都给我。我要是幻想一个仙女突然到来,万一仙女吃的我不能吃怎么办?可肖玲玲带的吃的,从来都是可以敞开放心吃的,绝无后顾之忧。 我坐在楼顶,以为故乡的风可以翻越千山万水,带着故乡特有的贫穷清贫味吹到我的面前,如果那种味道到了,我一定可以闻出来,可是故乡的风一直没有来,我闻到的满是异乡残忍的火药味。难道故乡的风也被贫穷清贫味熏得无力了吗?不然风应该是可以穿越千山万水的,风可以翱翔苍穹,可以漫游古今,千山万水算得了什么,但是我始终没有闻到风中有故乡的味道,看来故乡的风是自卑的,它不敢来这繁华处,故乡的风永远也闻不到这残忍的火药味。 我能听见不远处宿舍楼里男男女女的嬉闹声,显得很开心的样子,我只能如是想,他们太过愚昧、愚蠢、荒唐,别人开心嬉闹是因为生活幸福美满,合家欢聚,你们身在异乡,与亲人天各一方,睡在硬邦邦冰冷的上下铺里,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一个月所得酬劳不如别人一顿饭钱,我做过服务员,当然没有乱说,有人甚至一餐吃你们半年工资,你们不知道吗?有什么值得开心、嬉闹的?这不就是曹雪芹所写的“反认他乡是故乡”吗?不如此,又能怎么样呢?我也比宿舍里嬉闹的人强不了,得到工作时不是照样感激涕零? 身旁放着一本书,打算用它打发除夕孤独的时间,可能鞭炮声太过喧嚣,此刻竟然没有心情看书,这是极其罕见的,我曾在孤独的雨夜借着昏黄的街灯看书,此刻却无心看书,实在不该。看着这本法国作家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我无力翻开它,我开始想梁凤书。她的家就在不远处,她的家一定富丽堂皇,酒食飘香,她家里一定到处都摆满了吃的,我闻到的火药味一定有她家放的,她现在一定是酒足饭饱,欢声笑语,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知道为什么能饿着肚子在楼顶坐那么久,尽管心身疲惫,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当鞭炮声突然特别激烈起来时,我知道,新年来临了,我又遵照祖宗传承,守岁了,在新的一年到来时,我站起身来,依照从前习惯,不用再坚持下去了,该回去睡觉了。 第032章黑夜魅影 新年的风吹着我单薄的身体,空气中弥漫的火药味特别的浓,我站在楼顶,环顾四周,迷迷茫茫的烟尘,灰蒙蒙的雾霭包围了我,而我仿佛在浓郁的雾霭中看见一个身影正向我而来,她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在迷茫的烟尘中像一个飞翔的仙女。 一九九七年,祖国又将取得一项辉煌成就,一个百年游子将回到母亲的怀抱—香港回归,作为与香港一湾之隔的广东大地,比远方更加激动。 我出生的那个春天,《春天的故事》中唱道:“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而我在一九九七年的新年里,已经身处在画的这个圈的旁边,我是要进入画的那个圈的,我几乎抛弃了一切离开家乡,就为到达梦想中的那个圈,这仿佛是某种宿命,也是应该的,我是中国人,所以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连。 刚刚迈进一九九七年,我的收获比祖国的收获来得早一些,就像即将旋转时代的强大力量,在酝酿时所产生的一点点涟漪,使我先迈入了自己的新时代。那个浓郁雾霭中的身影来到工厂大门前时,站在楼顶,清楚的认出她是梁凤书,山村清贫的风和空气、水,清贫的日子里长大的我,视力出奇的好,我没有看错,那个风驰电掣的“仙女”确实是梁凤书。 值班的保安没有任何阻拦,摩托车直接飞入了大门,在楼下停下来。其实我看到这个身影时,心中已经激动又害怕,我知道,新年第一天的午夜,她是为我而来,这既是我孤独中的期盼,又担心我会因此而再次流落街头,甚至从这个还没有看清的世界上消失。 看见她两手提着东西,迈开轻快的步伐往宿舍方向去时,我在楼顶探出头去喊了一声:“梁科长”,是的,我不敢直呼她的名字,我是她的下属,我是懂规矩的人。而我的心里却是极其担心的:“天啊,姑奶奶,你怎么真像我想的一样来了,这怎么得了哦,刚刚进入新年的凌晨深夜里,你一个女孩子家,飞来密会于我,万一保安是你爸派来的卧底,我命休矣。” 激动、担心、害怕的我甚至没有为自己算一卦,或许是不敢问吉凶,而她已经抬起头,看着我探出的脑袋,她惊恐万状,率既冲进了楼下门洞里。随后,又气喘吁吁的出现在楼顶,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把东西放下,看着五味杂陈的我,喘气说道:“麦子,你,你过来,别激动,有什么事给我说,听话,快过来。” 我不是来楼顶跳楼的,没有那个勇气和必要,而我被她焦急的关怀弄的差点漂浮下去,她以为我要跳楼么?听她的语气,一定是以为我要跳楼,她怎么能知道,一个新年里身在异乡的孤独青年,只是心中有太多的思念,不过是想在高处望,望一望远方,尽管我的视力再好,也不能望见我的思念,思念早已去远了。 见到她时,所有的思维都断了,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被她凝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被她占据,色受想行识,五蕴充盈,我仿佛已经不是我,灵魂和身体都被她操控着,那时的我法力确实太弱了,竟然痴呆了。 她见我痴痴呆呆的离开了楼顶边缘,在深夜里,憋着嗓子斥责道:“麦子,你这是干什么?不想活了吗?” 我的泪水已经倾泻而出,一定是因为实在是太饿了,突然闻到她提上楼顶那袋子里的香味,犹如沙漠里奄奄一息的人,突然看到了一面湖水,而这不是海市蜃楼,她确实提来了很多吃的,虽然不久前我只幻想过肖玲玲送吃的来,那只是幻想。 饥饿感和香味使我目光低垂,落在她提上楼来的袋子上,面对她温暖感人的斥责,我木纳的说:“我没干什么啊!我在楼顶看烟花,梁课长,你怎么来了?”看,我的定力并没有全部消失,不然我应该撕开目光尽头的袋子,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可是我没有这么做,或许确实痴呆了。 我刚说完,看见她笑了,随后一屁股坐在楼顶上,仰起清秀的脸,在城市灯火映照下特别美丽,似春风含笑般说:“吓死我了,以为你要跳楼呢?” 见我木纳又痴痴呆呆的样子,她向我招手:“给你拿的吃的,你不是说爱吃肉吗?这里面全是肉,你过来啊!” 我走过去,蹲在袋子前,没有动手,袋子里的香味熏得我肚子咕咕叫,这是贫穷的饥饿声,不该在新年里响起的,却正好被她听见了,看着我极其心痛的说道:“你哭什么?新年里流泪多不吉利啊?你是不是没有吃晚饭?” 刚进入一九九七年,梁凤书已经连续两次误解我,第一次是以为我要跳楼,这一次以为我被饿哭了,太不应该了。虽然我自小经常挨饿,却从没因为饿而哭泣过,自小就明白,哭泣并不能解决饥饿问题,而且我认为因为饥饿而哭泣是非常丢人的事情,是完全没有骨气的事情,我却解释着我确实饿得不行了:“晚上去晚了,食堂打烊了,没找到东西吃。” 我解释着肚子里叫声的缘由,边擦干泪水,她却已经在把塑料袋子里的东西往外摆了,一边摆着一边说:“你怎么这么笨呢?吃饭时间都能错过了,大过年的,不吃饭,我要是不来,你今天晚上怎么办?哎,快,就这里吃吧,我陪你看烟花。” 白切鸡、芙蓉虾、白灼海螺、两个大螃蟹、卤猪肚、叉烧肉,天啦!太丰盛了,不是第一次看见这样丰盛的菜,却是第一次确定如此丰盛的菜我可以吃。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些不敢吃,不是怕有毒,而是突然想起了她父亲带着天兵天将的模样,要是那样的话,我宁愿饿肚子,必定饿一两顿不会死,还有助于保持身材,和节约钱,这方面我的经验是极其丰富的。 她见我贪念的犹豫着,拿起鸡腿递到我嘴边,她的眼神就像小时候,陶春兰递给我一根烤红薯一样,说:“快吃吧,楞着干什么?” 确实太香了,太丰盛了,我豁出去了,就算她爸带着天兵天将围困了这栋大楼,死之前我也得好好吃一餐,夜色为我的狼吞虎咽作最好的掩饰,犹如风卷残云般把那些一扫而空,甚至有些责怪她不该无聊到给我剥虾,我是可以连着壳吃下去的。 我狼吞虎咽的过程中,她一边剥虾,一边嘀咕着:“真是的,大过年的不吃饭,怎么能这样呢?我今天要是不来,你不是得饿着睡觉?还好我带来了这些吃的来。”“不对,海螺这些都是可以吃的。”“慢慢吃,不急。”…… 等我一扫而光时,她有些后悔的说道:“哎呀,拿少了,我还以为这些够你吃一天呢。” 伸伸脖子,心满意足的打一个饱嗝,我可以放心去大战天兵天将了,而楼下一片寂静,我只对她说:“我去厕所。”先前以为没有东西吃,自来水喝太多了,占据了一些肠胃的空间,此刻已经被吞下的美食排挤到即将冲出身体,我飞快的下楼冲进厕所,好在厕所并不遥远。 等我再次回到楼顶时,她已经把残渣收拾到袋子里,我望着烟尘弥漫的夜空,闻不到故乡飘来的风,或许刚才飘来过,因为专注着吃而错过了,有些遗憾,但此刻故乡的味道已经不重要。 我们并排坐在楼顶,俩相无言,看着天空绽放的璀璨烟火,那些流光溢彩印着她无比幸福的脸庞。我读过很多爱情故事,此刻的她,应该会慢慢靠在我的肩膀上,或者靠在我的怀里,她没有像爱情故事里那样做,就那样保持距离端坐着,和我看着夜空里的那些璀璨。 夜终于安静下来,像全世界都在新年的夜里睡着了,她才开口说道:“你以后不准叫我梁科长,至少我们两个的时候不准这样叫。” “那我……叫什么?”我绝不是故意的,我觉得只能叫她梁科长,符合厂里规定,真是一个下属对上司的该有称为,尽管我已经吃了她的东西。 “我们是朋友吗?”她小声的问道,眼睛依然望着前方。 “是朋友,肯定是朋友。” “麦子,只有我们时,你再不准叫我梁科长,不然,不然……”,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叫凤书,或者……反正不能叫梁科长。”她的话温情脉脉,带着春风的味道,在南国一年最冷的时候,像提前吹来的暖风。 “凤书,凤书,这么晚了,你跑来这里,家里不担心吗?”我终于还是改变了对她的称呼,我听见别人叫过她“小梁”、“阿凤”,我决定跟别人不一样,因为记得陶春兰说过:“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在梁凤书面前,我的身体和嘴都软了,我的担心却是真心的。这担心有些自私,应该在她刚来时就问的,把她带来的东西吃完了才问,就像我希望肖玲玲放下吃的就该回去一样。 “他们打牌、赌博得不亦乐乎,爷爷奶奶早就睡了,没人管的。”她是为打消我的疑虑解释着,又问道:“麦子,我们是朋友吗?” 很奇怪,她刚才不是已经问过了吗?我又重复了刚才的话,她收回远方的目光,转头看了我一眼,很快的又把眼睛转向别处,双手抱着膝盖,眼盯着脚尖,低声说道:“你读了那么多书,怎么这样笨?”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心正像被一双酥软、嫩滑的手亲亲的捧着,像是她的手在我的胸膛里轻轻的来回的滑动,使我像要瘫软下去,人变得比夜色更迷离,轻飘飘的想要飞起来。 我沉默不语时,突然发现我和她的距离更近了,夜色如此迷幻,她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和我挨着坐着了,无声无息地就抹掉了我和她先前的距离,离得越近,她身上的香味越强烈,在这只有我们两人的楼顶,她的味道强烈的刺激着我,使我无法冷静的思考,于是,我又去了一趟厕所。 从厕所回来,我没有擅作主张改变刚才起身前的距离,默默地挨着她坐下来,能听见彼此不正常的心跳声。她机会把头低到了膝盖上,像我从前一个人睡在街边一样,紧紧的把自己抱成了一团,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从前的最个样子,是一个让人看了觉得极其可怜的样子,而我又发现竟然没有对她说一声谢谢,她肯定伤心了。 “谢谢你,凤书,谢谢你给我带这么多好吃的来。” “我睡不着,我想你,每天都想你,可是家里一直要走亲戚,我出不来,今天总算是能见你了,麦子,你想我吗?” 空气凝结在一起,全世界都在听着我们的喃喃细语。 “我也想你,我知道你出不来的,没关系,还有几天就上班了。”我那时不是一个能说谎的人,甚至说得有些激动。 “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想我,你可以用办公室电话让传呼台给我留言的,你知道可以这样做,我特别教过你,你却一条信息都没留给我,我都怀疑我的传呼机坏了,你说,你留言过吗?” 特别羡慕电视里那些举着一块黑砖头说话的人,黑砖头带着黑天线,又名“大哥大”,趾高气昂的对着黑砖头吆喝一阵,特别的神气。而街上已经很多人有一种更小的电话,手掌那么大,也能一边走一边对远方的人说话,更多的人是使用传呼机,在梁凤书休假回家以前,特别在办公室教我有事时怎么能找到她,可是这几天我真没有事情找她啊! 梁凤书的责怪带着埋怨,我解释道:“我,我不知道该给你留什么信息,可我真的很想你,刚才站在楼顶,就盼望着你能来,真的。” 她的眼光从自己的脚尖移到我的脸上,停留几秒钟,又重新移回到脚尖:“我来时你在流泪,是因为想我吗?你是因为想我而哭吗?” 我还没有回答,她又继续说道:“肯定不是为我,你想家了,你是想家了哭,不是想想想我哭的,没有人想我想到哭。” 第033章爱情的开始 她的语气显得特别的委屈,使我的心颤抖起来,不由自主的抓过她一只手,紧紧的握住,很是坚决的说道:“凤书,真的想你,我先前一直没有哭,是看到楼下真的是你时,我才哭了,我真的很想你,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一握住她的手,就再不愿意松开,被一种神奇的魔力纠缠着,握着她的手,仿佛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我是第一次握着女人的手激动不已,她的手像一块温润的玉,我的心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她没有把手收回去,我们沉默好一阵后,好像变得轻松了,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低眉含笑,眼里全是柔情,在凌晨的新年夜里燃烧着我。 我楞了一下,太美了,这美让我无法自持,当我的嘴凑上去时,她没有回避,嘴唇粘合在一起好久好久,终于分开时,我们各自深深吸一口气,又迫不及待的粘合在一起,说不上是谁主动的,似我们都觉得吻不够。 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把手从她的衣服里抽出来,我们没有下一步行动,两个人躺在楼顶,又是好一阵沉默。她没有像小说里那些女人,要我说什么海誓山盟,只是靠着我躺着,而我即带着窃喜的幸福感,又提心吊胆,希望这夜晚永远不要过去。 天色微明,她飞身下楼,骑着摩托车在空旷的街道上飞驰而去。我没有下楼去送她,我想她是明白的,我害怕被别人看到我送她。离去之前,我问过她:“凤书,你说保安会不会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那一刻,她可能有些失望了,冷冷的说道:“你怕什么?” 是啊,我怕什么,她应该知道我怕什么才对,我以为我的话伤害了她,在她出门时,她说:“你等会儿出来吧,明天晚上十点,在大门外的站牌后等着我。” 整个工厂区处于凌晨的宁静沉睡中,而我如飘荡在夜色里的魅影,快速的闪躲着回到宿舍里,看见宿舍里没有回家的两个人,睡得四仰八叉的,丝毫没有感觉到多了一个我。 宿舍里浓浓的酒味,满地的垃圾,就像我离开家乡时的火车上,不过,我的心情是无比愉悦的,梦里应该是带着笑。 早上起来,宿舍已经按照管理制度,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两个同宿舍的人已经不知去向,看来他们根本就没有心思注意我,我太过自以为是了,我以为所有人都会因为我诡异的行踪而议论纷纷。 我又衣冠楚楚的端坐在办公室值班,巡查的保安看见我时,极其正常的仿佛没有看见我。看来担心是多余的,我并没有那么耀眼,旁人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关心我的状态,每个人都在机械般活着,残余的一点点闲情,也都用在自己的放纵和无奈之上,身在异乡的打工仔,没有多余的心思关心别人的幸福或悲伤。 下班以后,特别用冷水把自己好好清洗了一遍,容光焕发,穿着工装,蹑手蹑脚的靠在公交站牌后面,午夜的大街上空无一人,我仿佛又回到了人孤灯黄的日子,尽管依然像不久前独自依偎在街边,心中再没有那种悲凉。 从前一个人独在街角望孤灯,那曾一直是我夜晚的常态,忘情的看书消磨了落魄和孤独感,偶尔抬起头时,会为自己的际遇而伤怀,却从没有迷茫过,是的,没什么好迷茫的,像流浪的野狗一样活下去。当我又独自站在空空荡荡的孤灯夜下时,心中开始惴惴不安,害怕等来的不是梁凤书,而是她父亲和一群面目狰狞的人,不得不总是拿目光往路的尽头遥望,我告诉自己,要是出现很多车或着很多人影,一定要马上逃离,不顾一切的逃离,而我又太过担心了,只看见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那是迷茫夜色中的萍踪侠影。 看着夜风卷起地上的塑料袋飞上天空,在模糊不清的夜空里浮浮沉沉,风有些冷,迷茫了的夜也又些冷,耳边的呼啸也冷,那些一闪而过的脸也是冷的。我抱着温暖的腰,不是因为害怕摔下去,而是把头更紧的贴着她,脸颊贴着她的摩托车头盔,贪念的闻着她的味道,让她带着我风驰电掣向前飞去,身外的世界越来越安静。 那是一大片枯草地,几个低矮的土堆比家乡的山丘还要小,四周早已看不见路灯,远处城市灯火映照的天空,使得这片草地略有些微光。特别的安静,听不见任何喧嚣,连一只虫的叫声都没有,像极了故乡安静的夜。 她极其熟练的走在前面,沿着一条土路往前走,路两边的枝丫不断的从身上划过,我一手提着她带来的一个大袋子,一手不停的拨开枝丫跟着她前进,好在我的视力非常好,适应片刻,借着天空的微光,竟然可以清楚的看见路,看见她频频回头来看我。 几分钟时间,眼前出现一条小溪,小溪旁几颗大树下躺着光滑的大石头,冬季里的溪水很是微弱,几乎听不见水流动的声响,却能感觉到一丝原野的味道,犹如城市边缘夜色里的世外桃源,不愧是一个幽会的好地方。 我们紧紧相拥,一阵狂乱而长久的吻,在暗夜里肆无忌惮,我比在楼顶时更加贪婪,终于还是把手从她的衣服里抽出来,好一阵沉默,奇怪而又默契的沉默,似要让沉默平复激荡的心。 她把丰盛的菜在石头上摆开,低声说道:“快吃吧,你肯定饿了。” 我没有动,看着她,手里抓着一只信纸叠成的纸鹤,显得犹豫不决,又惶恐不安。这是我坐在办公室反复写过多遍的一封信,我想告诉她,我深深的爱着她,想让她做我的女朋友;在信中告诉她,我爱她的种种理由,还有我的落魄和担忧。 有很多想说,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都写在信中,我觉得必须这样做,不能不明不白的拥有她对我的好。况且,我已经那样深长的吻过她,触摸过她的高耸处,她都没有拒绝,我想那是她对我的深情,和表明了她也爱我。 她看着痴呆的我,又一次说道:“怎么了?你不饿吗?” 我伸出手去,把信递给她,她接过去没有马上展开,疑惑的看着我:“这是一封信?” 我点点头,拼命的吃起来。 她借着传呼机指头宽屏幕的亮光,非常细致的看我写给她的信,我一边吃一遍偷偷看她的表情,她笑中带泪。 我都吃完了,她还在反复的看,等我把垃圾都收起来时,她细声的问道:“麦子,这些话都是你的真心话吗?” “当然,就像我写的那样,你是我的女菩萨,我怎么敢欺骗你。” “我做你的女朋友,不要做你的女菩萨。” 我高兴极了。 她迟疑片刻,又说道:“麦子,别担心,我爸为难不了你的,我们的事情也暂时别让他知道,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才不怕他,你也别怕。” 下定决心前万般担忧,一旦下定了决心,也就“破釜沉舟”了,在我给梁凤书写这封表白信以前,是非常犹豫的,当我突然想到自己出来的目的地时,心中豁然明亮。等钱存够了,我可以带着她一起去深圳,她也可以脱离那个囚禁她爱情的家,我们都是读书的聪明人,世界能饿死我们吗?年轻的心就是如此的没有畏惧。 年轻的心也不会算计自己的爱情,那时的爱情真好啊,彼此一颗心紧紧的靠在一起,只因为彼此相知,便不为前程所牵绊,不为金钱物质所欠缺而逃离自我,不为明天所忧心忡忡,爱了,仿佛世界一切都美好了。 我在溪水里慢条斯理的洗着一双油腻腻的手,听着她在暗夜里幸福的低语:“麦子,我一直在等你对我说信里的那些话,看了你的信,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了,我奶奶经常告诉我说:女孩子最怕遇不对人,遇到你算是对了,一定是对的……” 其实爱情不需要海誓山盟,就像长途旅行一样,路上会发生什么意外,遇到什么惊喜,遭遇什么挫折,获得意外的收获等等,何必去杞人忧天呢?出发是最重要的,一旦出发,所有的经历都是收获,就算最后没有到达预想的目的地,那也是一场有意义的旅行。 那一夜,在那棵现在早已不知去向的大树下,我们疯狂的相拥在一起,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我的第一次。不知疲倦的一次又一次,她坦然的咬着牙任我随时驰骋,而我乐此不彼的在快乐至极中贪婪无尽,原来两个人在一起相爱如此的美好。 她在极力压抑后的尖叫声中,对我彻底献出了她自己,她的鲜血在光亮的石头上徜徉着,那团血红在银色月光下像绽放的红花,她紧紧的依偎着我,颤抖得像受了委屈的白兔,带着羞涩和信赖的沉默,是破天荒的爱意…… 就是从那夜起,我几乎忘记了肖玲玲。 白天若无其事的上班,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梁凤书对我的好,是从第一天就开始的,同事工友们都知道我们因书而结缘,最主要是每个人都极其长时间的工作,没有闲暇关心别人的事情。 新年刚过不久,在梁凤书的引荐下,我向厂里几位日本高管展示了看相算命的本领,加上爱读书的好习惯,提前转正,工资一个月多好几百块,这是最直接的实惠。 梁凤书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如我长,我需要加班到十点乃至十二点,无论多晚,她都在那棵大树下等着我,我们毫无顾忌的释放激情,看着夜空聊着文学和理想,那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候,再没有更好的了。 那时我最讨厌下雨的日子,从没那么讨厌过下雨,雨水会阻断我们的相拥。每当下雨,她便会故意加班,在办公室陪伴我,我们彼此什么也不用说,我们能感受到彼此的爱,那是最纯粹的爱。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几个月后,她家里渐渐发现,自己家的翠玉白菜可能被猪拱了,天鹅肉不知被哪个癞蛤蟆占有着,她刚读小学的弟弟会常常和她爷爷骑着车来接她一起回去。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常常在家里盘问她,最爱她的爷爷奶奶也常常拐弯抹角的提醒她,以至于每到下班时,她都深情的看我一眼才离开,常常在桌子底下使劲的掐我一下才悻悻的离去,我们的幸福密会被中断了,这是我们都无法接受的。 幽会被中断以后,有好多甜言蜜语想给彼此说,却总是没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这当然难不住我们,爱情怎么能被银河所阻隔呢?每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用电筒照着写一封信,信中全是满含深情的文字,彼此鼓励的话语,满是深深的关怀和眷恋,上班时我们交换彼此夜里写好的信,总是她先躲进厕所去看,然后我也伺机躲进厕所去看,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会看后把信冲进厕所里。 我每天写一封内容完全不一样的信,表达的全是爱,这份天赋和才能让梁凤书更加迷恋,我引经据典、洋洋洒洒、饱含真诚和爱恋,每封信都有惊喜,绝不雷同,这不得不感谢李瞎子传授的本领。 背诵过太多的口诀,那些口诀对于李瞎子来说就是算命的契子,对我来说完全不一样,算命的口诀里有人生的所有状态描述,上到帝王将相,下到最悲惨的结局,从婚姻到事业,从祸福难了到吉星高照,从天象到人间,从风雨雷电到万物枯荣……算命行业总结了人生所有的状态,并浓缩成顺口溜一般的精华。我用这些背诵过的口诀,融合所读的书,变成表达爱意的甜言蜜语,犹如波澜壮阔的锦绣华章。 正如刘勰所总结的那样,心中有情,笔下便不造作,想来写情书也是如此,情一天重一层,信中之情便一天比一天浓。梁凤书在读我的情书中,不只明白了我对她毅然决然的爱,还从中学到文字所能表达的无穷力量。我也能从她的信中读到柔情缠绵,和黑夜里无尽的思念,她的爱也是真诚无瑕的。 第034章 爱情进行时 两个月里,除了写信表达彼此的情意,也在信中交流如何摆脱这种无法私会的状态。 逃离,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在如何逃离的问题上,梁凤书比我想得更周全,完全不像我这个野孩子似的只顾逃离,在我选择好逃离的目的地后,她非常满意,或者说她已经愿意和我天涯相随。 她在信中总结了我当初逃离家乡的盲目性,冲动性,以及所有的不周全,女人的心确实细腻。梁凤书比我大三岁,平日里无论工作和生活中,大小事情都是听她的,我已经养成习惯听她的了,她总是考虑得比我周全,在我选择好目的地后,她开始准备一切。 我所选择的目的地,就是离家时准备要到达的终点,那是我一直向往的繁华都市。 没有自由的爱情就像鲜花没有阳光,鲜花没有逃到阳光下的本领,人却可以为了爱情而逃离的;爱情渴望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只要爱情够坚定,别人的祝福只是可有可无的佐料,爱情是两个人的心彼此相融,真正的爱情不惧一切阻力。 越是不能私会,梁凤书越是坚定与我出逃的决心,她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她了解自己家里对女婿的要求,我是绝无可能被她家里所接受的,但她已经和我跌入我们的爱情漩涡,出不去了。每天她总有一次长时间在厕所,读完我的信从厕所出来时,都眼含着泪水,那是黑夜里无尽的思念所迸发的结晶。思念最让人难受的不是见不到对方,而是对方在你眼前,却无法相拥,渴到极点的人,望梅根本不能止渴。 我了解苦难和人性的冷漠、残忍,从山村到城市,人性都一样。经济飞速发展的桥头堡,为了钱,人性更是被逼迫出了所有力所能及的坏,上天垂怜,在我历经苦难后赐给我纯真的爱情。梁凤书的善良和美丽就像女菩萨,没有她,我几乎看不到异乡的美好,甚至已经忘了身处人间,我曾把身处的世界看成炼狱,它也确实是炼狱。 我和梁凤书的爱情,绝不是两个可怜人抱在一起取暖,如果不是因为爱,我宁愿流落街头,也不愿每天担心她爸杀到我身边。梁凤书更是珍惜我们的爱情,她不告诉我她具体的出生时辰,她说:“你会算命,你不要知道我的具体时辰,那样你就无法算出我们的将来,我怕你算出我们爱情没有完美的结局,那样的话,你会伤心,我会明白你的伤心,我也会伤心。” “你不害怕我们的爱情没有结果吗?”我这样问过她。 “只要不提前知道,结果是什么无所谓,麦子,如果你也不值得我爱,我就再也不要爱情了。” 关于爱对方什么,梁凤书的回答是:“我爱你的书生气,可怜样。”她说这话的时候笑得特别灿烂,她是我的红颜、知己、爱人、保护神。 我爱她什么呢?在信中,曾老老实实的告诉她,她的美丽善良是我心中的日月,我几乎是没有资格爱她的,尽管我的视力特别好,我会算命看相,却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也算不出将要面对的苦难。 生命中有无数个巧合,巧合里有各自的机缘,人类少有人看透这机缘。我告诉她:“要不是那天你正好坐在外面招聘,换了别人,我肯定进不了工厂,更不会认识你,没有你,我似乎已经忘记了人性还有善良。我是四海漂泊的浮萍,有你才有根……” 最值得爱的是善良,况且还有美丽无瑕,彼此相知,我知道你的心,你明白我的难。 对生活的渴望和期望越少,就越能获得真诚纯洁的爱情,随着岁月的前行,人总会觉得爱情不再纯粹,或者找不到真正的爱情,那是因为开始算计得失了,一旦心中有算计,便不可能拥有纯洁的爱情。 在我们的爱情里,梁凤书的心干净得像喜马拉雅山无人涉足的雪峰,她知道我所有的一切,知道我一无所有,连肖玲玲的事情我都告诉过她,或许真如她说的那样,她爱我的可怜。那些漂泊异乡的人群中,可怜的人很多,就在她自己所处的日企里,可怜的人就不少,可怜的状态也是各不相同,我甚至比那些人都可怜,可怜到什么都没有,连拥有一个愿意长期剥削我的人都没有,走在街上都提心吊胆、惶恐不安。 梁凤书甚至是一个冷漠的人,从不与人玩笑,无事不开口,开口也是一脸的冷漠。只有在我面前,她天真得像一个幸福无比的孩子,她衣食无忧,却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爱得天翻地覆。 我得感谢她的父亲,因为她父亲太过势利眼,梁凤书才会本能的那么厌恶她父亲看中的所有人,或许那些人中很多也是极好的,但她固执得不愿去了解一丝一毫。她父亲极其严重的重男轻女,使她视父亲为陌生人,父亲的不公几乎让她绝望,从她父亲不愿让她上大学时,便彻底断了对父亲的念想。 她告诉我,她一直有一个文学梦,而她的父亲认为认识字、会做加减乘除就可以了,她的文学梦在她父亲那里就是一个荒唐的笑话。梁凤书骨子里带着倔强,绝不逆来顺受,她说:“就算是死,也得死在自己编织的梦里。” 在工厂的工作,她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不是证明给别人看,她想证明自己可以单独活下去。我明白她的心,她认为那些同事都是行尸走肉一般活着,所以她用冷漠的脸对着他们,她对一个少年一年读几百本书而惊奇,所以她觉得我与别人不一样,她很理智的对我说过:“读过很多书的人很多,在年青时读过很多书的人也很多,但是,你都已经沦落在街头,而且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宁愿不吃饭也要读书,你是我所见过的唯一,恐怕世间少有。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知道你邋遢成什么样吗?像从垃圾堆里钻出来的,哈哈哈。” 等我进入渴望已久的工厂工作时,才了解到工厂的残忍,还不如我在外面到处做散工时,每个人的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时,他们每天把十二三个小时,甚至十五六个小时消耗在流水线上。流水线的工作就像机器,每天重复着那几个烂熟于心的动作,累得筋疲力尽,根本没有精力考虑人生的意义,连做的梦都回忆不起来,消耗着生命的同时,得到的只是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收入。 有人被冲压机报废掉手指,乃至失去手臂;有人因为疲倦,在车间里再没有醒来;肉体没有残缺的,精神早已死亡,是被那不断重复的机械动作、和长时间的工作杀死了。他们年复一年的往返在家乡和异乡的火车上,日复一日的往返在车间、饭堂、宿舍之间,我想,他们的家乡一定与我的家乡一样艰难,不然谁愿意承受如此透支、浪费生命? 他们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异乡到底是什么模样,只知道火车站是什么样子,从工厂到火车站,从火车站到家乡,再从家乡的火车站到异乡的火车站,到工厂,仿佛从没有要看看世界的心,他们节约着每一分钱。不是因为他们傻,是他们正在为自己的梦想,而甘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陶春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们的梦想是为了孩子能有自己的梦想。 天下的母亲都是伟大的,但我给梁凤书说起陶春兰时,她依然无法相信有那样坚强的母亲,梁凤书说:“麦子,陶春兰都把你送人了,一个不要你的母亲,你却不只对她没有怨言,还觉得她伟大无比,你真不恨她吗?” 是的,小时候恨过,自从我漂泊异乡时,再没有恨过陶春兰,那些流水线上有无数个陶春兰,可能生活中有各自的艰难,使得殊途同归—为了孩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如果陶春兰只为活着,她不用远走他乡,她甚至可以活得轻松无比,活着并不需要多少东西,是孩子消耗了母亲的一切财富,都还不够让孩子摆脱贫穷的宿命,逼迫母亲不得不用最无奈的方式消耗自己的生命。 我告诉梁凤书:“陶春兰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她是极其睿智的,她的伟大在于,宁愿牺牲自己也要尽可能的为孩子好,哪怕是让我小时候恨她,你想想,像陶春兰那样愿意为了孩子能完成学业,不惜奔走异乡的人,送走她自己的孩子时,她该有多伤心啊!那是当时她爱孩子最好的方式。” 世界上有人愿意为了别人的好,而不求回报的牺牲自己,恐怕只有母亲了,还有也就是少有的真挚爱情中,为了爱情愿意那样做。 梁凤书说我看问题太过透彻,与年纪不称,十六七岁,该是释放天性的时候,不该承受如此的煎熬,她对我是又爱又心痛。知道我小时候少有饱饭,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她会买好多肉,而她是不爱吃肉的,看我习惯性的节约钱,她用自己买多吃不完的方式,“逼迫”我吃下去。 生活中,梁凤书像一个母亲一样关怀我,她说:“麦子,我要有一天你说起我时,像夸陶春兰那样,真是不公平,她都不要你,你还觉得她伟大无比,你知道吗?这个世界恐怕只有我爱你了,前世我肯定欠你太多,今世要还前世的债,你要我还到什么时候?” 她说这些的时候,显得楚楚可怜,我害怕有一天真的伤害了她。 从小的苦难,使得我总是觉得世界是极其残忍的,当然,懂得世界是残忍的并非是坏事,至少帮助我警惕所有危险。因为缺少关爱,被无良的老板欺骗过太多次,那些露宿街头孤独的夜晚里,在我心里埋下影影绰绰的狰狞,像梁凤书这样的活菩萨也驱散、化解不了。 有时我从梁凤书身上下来时,玩笑说:“凤书,其实我是一个极其残忍而绝情的人,如果有一天我对你做出混蛋糊涂事时,你可以杀了我。” “不会的,你能看到陶春兰的伟大,你也能看到我有多爱你,你不会责怪陶春兰,就不可能伤害我。”梁凤书非常笃定她对我的爱是值得的。 我一直想给梁凤书仔细的算命,以寻找出两个天各一方的人,第一次见面,而且我还是那么的邋遢不堪,为什么就相爱了,而且爱得这样执着,如果能破解这其中的秘密,我将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人。从人生意义上讲,这将比治愈癌症、炼出仙丹更伟大。 爱情问题一直困扰着每个人,从古到今,从帝王将相到寒门布衣,从圣人贤哲到山野村夫,人类歌颂、赞美爱情,为爱情生离死别、愁肠百结、望断天涯……却没有一个人清楚的告诉人们,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因素,能彼此坦诚相爱,不计名利、不求回报的相爱,拥有像雪山一样圣洁的爱情。 梁凤书就是这样倔强,她都被我睡了好多次了,就是不告诉我她的具体出生时辰,这是一件多么小的事情,只要她告诉我就行,好几次在大树下完成最快乐的事情后,我循循善诱,抚摸着她的私密,温柔对她说:“凤书,你告诉我出生时辰吧,你要知道,这很可能为破解人类最大的困扰,做出不可磨灭的、载入史册的贡献,到时候世界各地都将为你盖庙立碑,你将永远被人类祭拜,梁凤书三个字和你的模样将获得永生。” 她哈哈大笑,笑声使溪流在黑夜里发出清脆悦耳的回音,使远去的流水在暗夜里欢乐起来,她说:“麦子,你快要疯了,是你想名垂万古吧?我亲爱的宝贝儿,别这样,你会走火入魔的。” 她拉着我走入清澈的溪水里,我们相互给对方清洗着酣畅淋漓后的汗腺排泄液,每当这时,总有一缕流云遮住明月,我仰望着流云明月,说:“凤书,你看,流云多自私啊,她自己看着我们,却不让明月看我们,你要是为破解人类爱情问题献出时辰,你伟大了,流云一定不敢遮住明月。明月上有广寒宫,广寒宫里有嫦娥,嫦娥看见你也会觉得自愧不如。” 第035章大树下溪水里 “不要脸,读书越多越不要脸吗?流云明月稀罕看我们?那不是这周围的一切都看见了吗?你好贪心,有我还不够,还想嫦娥看你做这事?”说着,她把我扑倒在溪水里,像玉白的海豚一样在我身上滑动,我也像海豚一样在她体内徘徊。 “凤书,你别这么小气嘛,你已经完全拥有了我,嫦娥只是看看,离得那么远,有什么关系?” “你有什么好看的?也就是我让你为所欲为,嫦娥才不稀罕你。” 这一点我是特别自信的:“凤书,这话说得就不严谨了,我当然有异于常人之处了。” “那一点异于常人?你要说不出来,明天不给你肉吃。” 没肉吃不是要我的命吗?我必须得实实在在的告诉她:“凤书,我给你说过,你怎么忘了,我小时候特别穷,十岁之前没穿过裤子,十岁之后也没穿过底裤。” “啊,记得啊,这算什么异于常人。” “哎,你的逻辑思维有待加强,因为没有禁锢,野蛮生长,所以特别的大啊,你占大便宜了。” 片刻之后,她才反应过来,紧紧的抱着我,急促的说道:“不要脸,你是真不要脸,这些话都是从什么烂书里学来的,再说了,你跟人比过吗?你怎么确定就一定异于常人,真不要脸。” “我们算命的人,当然是严谨的,你不知道,在盛夏的傍晚,全村爷们儿都在水库里洗澡,光秃秃上百人,当然能非常明显的对比出来,他们好生羡慕我,说以后不知道哪个女人享福了,那时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呢。那时我甚至觉得是个累赘,特别是跑起来时,它在风里晃荡,影响我的速度与平衡,我差点把它剪去一节,到头来是为你保留了它,你还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她又欢乐的笑起来:“好你个麦子,你是个十足的流氓,你被全村人看过了,我的只有你看过,我占什么便宜?才发现你这么不要脸,还在风里晃荡,影响速度与平衡,剪去一节,哈哈哈……” “凤书,这么严肃的讨论,你怎么如此儿戏?看见和拥有是两回事,就像你的美,所有人都能看见,可是只有我能把你的美拥入怀中,这能一样吗?”说到这里,使我想起那些射向梁凤书的炽热目光,一月一次的全厂早会,没一个人缺席,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在这时,可以凝望梁凤书好一阵,我一直认为,全都是为了看她才不缺席的。黑色职业装穿在她身上特别曼妙,看过的人,夜里恐怕都会不自觉的思念她的美,厂里那么辛苦枯燥,依然人满为患,肯定也是为了能一睹她的美。 日方管理人员见了她,更是媚眼带笑,像一双双饥饿的狼眼,面对各种诱惑,她不屑一顾。 厂门口长期有人在她出门时吹口哨,她骑上摩托车,绝尘而去,视若无人,留下一地叹息、失落…… 听了我的话,她故意严肃起来,我们鼻尖对着鼻尖,距离太近,我不能确定她是否真的严肃了:“麦子,你就是不要脸,不许反驳,我可没有光秃秃的满村里跑,还在风里晃荡。”她终是没忍住,又笑起来。 看来我真是没有为伟大爱情奉献真理的命,自我开始学算命时,就买了陶春兰家最宝贵的猪肉去,我自己都没舍得吃,希望从陶春兰那里,调查出我准确的出生时间,可是一直未能调查清楚。 现在梁凤书知道准确的出生时间,可是她不告诉我,我也想过买二斤猪肉去梁凤书家,问她的母亲、爷爷奶奶,可是我不敢,我怕她父亲带着天兵天将把我镇压了。 我那么卖力的在大树下,在溪水里使她快乐,可是却没有得到她准确的出生时间,使我没法研究爱情与命运的缘由,使我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遗憾事。 我觉得我唯一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就是弄清楚梁凤书这样完美的人,执着的爱我这个一无所有的无根飘萍,必定这个领域还是一片空白地,作为一个精通算命的人,只要有准确的生辰八字,一定是可以研究出这当中的因缘的,从而破解两个人真正能相爱的密码。 梁凤书视死如归,哪怕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也咬牙说道:“麦子,无论你怎么折腾我,也不会告诉你出生时辰的,绝不让你算出我为什么爱你,偏不让你给我算命,我的命我做主。” 我明白梁凤书这份倔强,要不是她视死如归的的倔强,以她的秀美,怎么也轮不到我,可我还是想为破解爱情密码做贡献,必定这是关乎全人类的事情。 月光在溪水里晃荡,夜风梳理着我们的经脉,夏天到了,草丛中卿卿我我的杂乱无章,一条活力四射的鱼从溪水里蹦像夜空,“咚”的一声又落进水里,涟漪推开月光,水面一时变得银波荡漾。 她傲慢的躺在我的怀里,听夜奏响最美的旋律,对我的遗憾加以安慰,并说:“麦子,我就是只爱你,这一辈子都只爱你,你该满足了,别想那么伟大的事情,就算你有破解爱情密码的本事,也不要那样去做,就因为神鬼莫测,爱情才伟大,你要是老是逼我说生辰八字,就算是欺负我,你要是敢欺负我,我,我……”她突然落寞起来,看着我说:“我该怎么办?” 很多像她二十岁的年纪,一定会说:“你要是敢欺负我,我爸我妈一定不会饶了你。”梁凤书却从来不提她爸、她妈,连爷爷奶奶也不拿出来吓唬我,她也从不说她心中的委屈,还要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仿佛坚强得像一座山。 面对她突然的落寞,我只能安慰她:“凤书,你是救我于苦难的大慈大悲的女菩萨,怎么会欺负女菩萨呢?我什么都听你的,绝不会欺负你。” 她想了想:“以后你要是好了,你再爱别人,我怎么办?我比你大三岁呢,会比你先老。” 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回答她的问题,她已经说道:“以后,嗯,以后太漫长,算了,再不想以后了。” 梁凤书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自此以后,我们再不谈以后的问题,从不为遥远的将来而忧心,只为眼前的快乐,聊得最多的是文学,她事前事后都要我给她说那些我看过的书,要是刚好她也看过,我们就能彼此讨论好久,却从不为此争论伤和气。 在我流浪的一年里,拼命看书是为了消磨孤独和苦难,在与梁凤书相爱以后,近乎比赛似的看书。说句实在话,我是怕失去她的,她有一个文学梦,她是因为我对文学的特殊理解而爱上我,我必须得让她永远也无法追上我,所以拼命看书。 在我们不能去大树下的日子里,我每天坚持给她写一封长长的信,以表达我对她的深情,深情是真的,私心也是有的,怕她不再爱我,但信中从不露出这担心。冥冥之中我能感觉到,只要我保持进步,她不会不爱我,所以每封信都写得特别认真,写得特别丰满悠长。 爱,是不需要学习的,只要心中装着一个人,或者是想和另一个人做些那方面的欢乐事情,便会想方设法的去讨那个人欢心。爱,更不需要像算命一样,要背那么多的口诀,有那么多需要遵守的轨迹和程式。 虽然我只有十七岁,经过观察发现,一直爱着,轻松愉悦,要是一方觉得不爱了,另一方又不放手,爱情后遗症会很严重。同部门的那个本地仔,他想方设法睡了一个流水线上的漂亮姑娘,姑娘年纪也才十七八岁,没多久,本地仔就厌烦了那姑娘,又想方设法的躲着他,远远的看见那姑娘往办公室来时,他便躲起来,让我们说他不在,每次都弄得姑娘含怨而去。 终于姑娘不来找他了,或许是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一段感情就这样结束。没想到的是,姑娘里肚子有了,这下便是要死要活的在办公室闹,梁凤书懒得管,厂里无人管,这样的事情不少,管不过来,况且这是私人事情,只得当事人自己处理。 姑娘的父母亲都在工厂里,三口人工作是为了家里两个弟弟读书,事情众人皆知后,不得不说,姑娘的父母要求是简单的,要本地仔一万块钱就算把事情了结了。可是本地仔觉得一万块太多了,他在办公室抱怨说:“一万块,想得出来,一万块可以在外面干一百次,每次还能跟不一样的人。” 本地仔这话确实禽兽不如,但他说的次数是符合行情的,只不过不该这样对比,不同的人价格不一样,爱情值多少钱?况且,据姑娘的父母在办公室所陈述,是这个本地仔把姑娘从女孩变成了女人,似乎问题就不简单了。 我当时想啊,我也是把梁凤书从女孩变成了女人,要是她也和这姑娘一样怀上了,我该怎么办?我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能拖家带口吗?为此担心了好一阵,谢天谢地,梁凤书没有怀上。 姑娘不提钱,只每天到办公室来哭,她不知道本地仔的家里具体地址,只能来办公室哭,虽然并没有人理会她的眼泪,本地仔早已请长假不来上班了,姑娘就算有孟姜女哭长城的耐心和勇气,也是枉然。 过了几天,我正在办公室准备去送其他部门的文件,听见办公室外很大的一声沉闷的声响,立刻伴随着保安的尖叫声,姑娘从办公楼顶跳下来了,她没有翅膀,不会飞翔,当然也不会武侠小说里的轻功,所以鲜血在她的遗体旁蔓延出一大片艳红。 事情闹到这地步,终于有人和相关部门出面来解决了,据说厂里赔了一笔钱,本地仔家里赔了能让他快乐上千次的钱,姑娘的双亲带着钱,还有姑娘的骨灰离开了工厂,应该是“荣归故里”了。 工厂的一切照旧,好像事情从没发生过一样,没有人记起那场爱情后遗症,可能只有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姑娘哀怨的脸,还有那一地艳红。不是我比别人更有良善,只因她跳下来的地方,正是我除夕,饿着肚子夜遥望故乡的地方,我也曾长久的站在那里。 我不知道姑娘站在那里时看到了什么,是什么执念让她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她可能觉得自己殉了爱情,可是她不知道,本地仔是按次数计价的,“爱情”在各自心中有如此大的差距。姑娘把魂魄留在了异乡,魂魄无法坐火车,一定得留在异乡了,我在异乡独自流浪过,我知道那种孤独和悲凉,突然想到,姑娘不用像我一样在异乡独自流浪,魂魄是自由的,她可以守着她爱的本地仔了。 我比姑娘幸运,我和她曾站在同样的地方,虽然那一夜我没有望见故乡,也没有从风中闻到故乡的贫瘠味道,可是我看到了一个让我快乐的萍踪萍踪侠影。 那时的我只知道快乐,并不知道怎么避孕,在单方面“殉情”发生以后,我曾战战兢兢的问过梁凤书:“要是有了怎么办?” “你才想起啊?做之前没有想过?读那么多书不知道?”梁凤书从不给我冷脸,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带着笑。 见我魂不守舍的样子,她才又安慰说:“你怕我也从那地方跳下来啊?放心吧,不会有的。” 按理,全天下人快乐以后都可能怀孕,但梁凤书非常笃定她不会,为什么,她没说,我没问,我是相信她的。 她反而问我:“除夕夜,要是我没去,你站在她跳下去的地方,饿着肚子,应该很恨那些满城欢聚的人吧?你当时想象无论怎么丰富,你一定想不到,几个月后,有一位姑娘会在同样的地方跳下去,从此再不留恋人间。” 黑夜里,溪水边,梁凤书说得非常平淡,就像与我讨论文学一样,而我很是佩服她的这份镇定,万事不惧,看来确实是女菩萨。 那一夜,云淡风轻,溪水潺潺,蛙虫齐声高歌,正是我们快乐的好良辰,当我从她身上下来时,我指着天上的明月:“凤书你看,流云没有遮住明月,刚才嫦娥一定看见来了,一定是流云知道了你的伟大。” 第036章逃离束缚 六月,太阳炙烤着大地,南方火热。 如此炎热的夜晚,要是能和梁凤书在溪水里滚一回,定然是无比凉爽,我已经两个月没有和她去大树下的溪水里了。但这两个月并不影响我们体会最珍贵的快乐,在午饭后办公室里的人都瞌睡时,我们在楼梯靠近楼顶的最后一层,施展着不同的高难度姿势。 那种感觉特别刺激,以为会有人上来撞见,但从没有被人撞见过,下一次做的时候,依然会担心被撞见。穿着黑色职业西服套装的梁凤书特别让我着迷,觉得比在大树下什么都不穿更美,怎能不让我激动,她会满足我所有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不拒绝。 燥热的宿舍里风也是热的,同宿舍的人发出的膻味更加的浓,而我知道,马上就要离开这鬼地方了。就在白天,我们在楼梯上做完以后,梁凤书告诉我一个惊喜万分的消息:“麦子,明天早上四点,在厂门口等我,千万别忘了。” 看着她一脸的认真,我以为是要改白天乐为晨乐了:“凌晨四点,大树下有点凉哦,我是无所谓,做完上班,不是会影响你的衣着整齐吗?” 当然,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她却认真起来,靠着我叹一口气:“哎,我是爱上了一个什么人哦,脑子里就那一件事吗?什么时候是个够呢?” “这事能够吗?凤书,我如此的异于常人,你如此的美丽诱人,定要做到地老天荒,最好一天都别浪费。” 她站起来,先整理齐膝裙,再整理上装,完美无瑕,一把拉起我,给我也整理好,边整理边说:“正是如你所愿了,以后我们再不用偷偷摸摸,一天都不浪费,证件都办好了,你的身份证我早已取出来,明天早上,轻装出发,你也没什么重要东西,千万记得,别睡过头了。” 自我们决定逃离时,她问我去哪里,我只说了“深圳”后,从此我再没有关心过这件事,应该说,自我和她好上以后,所有事情都是她在办,连工资都是她帮我领走放起来了,我对她是很放心的。没什么可失去,也就没什么需要担心,我生活得很惬意,有了梁凤书,就像有了全能管家,而且是可以让我非常快乐的漂亮管家。 在我的心里,钱是非常重要的,穷苦人出生,从山村到城里,山村哪怕掏一根红薯也能填饱肚子,城里却不行,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钱,对钱这个事情,我是最重视的,像生命一样重要。也曾那么想过,要是梁凤书拿着我的钱跑了,就像我拿着肖玲玲的钱跑了一样,我又会被打回原型—流浪的野狗,仔细再一想,梁凤书跟其他人不一样,一来我每月就那么点工资,除掉吃饭以及日常开销,也剩不下几个钱,再者,是我把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当然,也是她把我从男孩变成了男人。 世道浑浊,用陶春兰的话说:“人心隔肚皮,谁也不能信。”可是我相信梁凤书。 一夜舍不得睡,看一会儿书,又看一会儿她给我买的电子表。 东方的天空刚刚露出一道白色的亮边,我们的摩托车已经飞驰在去往深圳的路上,我紧紧的抱着她的腰,激动万分,在清凉的风中,一直向南飞。 一九九七年六月,离香港回归还有不到一个月,我终于到达了离家时选定的目的地,在梁凤书的谋划下,一切都很顺利,所有证件齐全,我们携手并肩、无所畏惧的走在深圳的街头,我激情豪迈的唱起来:“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一九七九年春天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历经山村十六年贫穷,历经一年野狗般的生活,享受了半年爱情的滋养,终于到达老人画的这个圈里了,怎能不高兴万分?这里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是带着全国人民奔向富裕的火车头,人生的第一个愿望实现了。 看着兴奋无比的我,梁凤书也显得开心无比,她说:“应该唱《走进新时达》,我们走进了我们的新时代。” 满大街都放着《走进新时代》,还有另一首《东方之珠》,香港即将回归的喜悦塞满了整个城市。 在一家旅馆住下来,我看到梁凤书的脸上洋溢着从来没有的光彩,她终于是自由了,虽然一路骑摩托车让她有些疲倦。我们兴奋的紧紧搂在一起,迫不及待的好一番折腾,完事后,四仰八叉的躺着,无比舒坦,洗澡时,她说:“麦子,我们先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上一段时间,等香港回归以后,再做打算。” 我依然是露出穷苦人的相来:“钱够吗?”其实,就算钱不够,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用担心,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听着她非常自信的话,我仿佛看到诸葛孔明再世,运筹帷幄之间、决胜千里之外。 终于折腾饿了,下楼去吃饭时,摩托车不见了,梁凤书依然是潇洒的说道:“不要啦,就当是送给深圳的见面礼了,以后我们不骑摩托车,等有钱了买汽车。”她总是比我大气,她是英姿飒爽的女豪杰。 楼更高,车更多,这是我费尽周折到达深圳的感觉。 从银行出来,她把带的一笔“巨款”存进银行,用的是我的身份证,于是,我有了第一个银行账户,看着上面的数字,我激动万分,那些钱够我在山村里建好几座房子。那时的银行系统不像现在,只要账户上有钱,走遍天下都能取。跨区域汇兑需要几道手续,我们是逃出来的,所有的现金都是梁凤书贴身带出来,我无法想象她有过怎样的准备过程,在逃出来以前,她把那些现金都放在何处,当然,我似乎是不用担心的,她总是能把事情做得如此完美。 我盯着一串数字没看几秒钟,她拿过存在放在她的包里,温柔的说:“麦子,这是我们共同的钱,名字是存在你账户上,可是这存折得我放着。” 突然想起,肖玲玲和我也曾有一笔共同的钱,但是我独自带着跑了,尽管这样想,我能确定梁凤书不会带着我们的钱跑了。 她见我有些发愣,一定是看出我这个穷小子的小心眼了,低声问道:“不放心吗?”她拍拍前面的小背包:“放心吧,谁也夺不去。” 我很怕伤了她的心,我是明白她苦楚的人,只是我们从不说她心里那些悲凉,她明白我明白她,所以不用说。如果我怀疑她会拿着钱跑了,她该多伤心啊!听她并无此意,我马上说:“凤书,等我们要用钱时,能取出来吗?” 她又开心的笑起来,而我是故意那样说的,那样说了她会开心,我这个会算命看相的人,好像天然就能看透人的心思,那时的我虽然对外面的世界还很懵懂,可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不容小觑。自小就是看着旁人脸色长大的人,能不知道吗? 在她笑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过来为什么存我的名字,她是担心被家里查到,依然担心问道:“你家里一定能知道是和我跑了,存我的名字钱就安全吗?” “放心吧,她们没有权利调查你,再说了,我给家里留了一封长长的信,他们看了会明白的。” 我没有继续问下去,不知道她给家里留下一封怎样的信,我想,怎样的信也无法让家里原谅她的,她现在“众叛亲离”后只有我了,突然觉得自己那么重要,我以后必须得对她好。不禁回想当初,肖玲玲就没有有这个勇气,她比我还小。 梁凤书脸上看不到丝毫忧愁,就像获得了新生。 天那么热,我们好像有无穷的能量玩耍,这个城市让我们看不够。 随意的坐上一辆公交车,一直坐到底,再坐回到出发的地方,再上另一辆车,还是如此。我已经不晕车了,一双眼睛觉得都不够用,世界如此繁华,我要在繁华中寻找到自己扎根下去的地方,而繁华好像不认识我。 城市那么大,人那么多,我那么小,像大海里的鱼虾,我和梁凤书不能相忘江湖,我们要相濡以沫。 在工厂,她是得天独厚的当地人,她是那片海里能翻起一些浪花的鱼,可是她为了我这只小虾米,我们一起来到一片陌生地,她和我一样成为身在异乡的求索者,我们自由了,可是我们变得更渺小。 她在笑,我能看见她心里的泪,她坚强得像一座山,她的手在我手里显得很柔软,我却依然是一个风雨飘摇中的小鸟,没有一双大翅膀可以让她依靠,把怜悯、愧疚和希望放在心里,我要陪她一起笑。 我们租下一个房间,我们有了一个窝,窝虽小,足可以放下我们两个。我们抛弃了大树下,抛弃了小溪边,抛弃了让人战战兢兢的楼梯,在我们的窝里更加挥洒自如,我们说过“不浪费每一天”。我们自由自在的爱,无所顾忌的做,年青的我们不知疲倦,我们缠绵在一起就不想分开,在我们简陋的窝里,我们情比金坚,沉迷爱恋。 那时候,我们已经崇尚简单的生活,拥有的所有一切只需要两个背包就可以带走,能自由相爱,其它都可以不要,年轻真好。 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夜市逛书摊,不存书是我们约定的原则,每次四本,她挑两本,我挑两本,看完再买。 窗外灯火迷离,我们在简陋的窝里谈天说地,从不表露丝毫愁绪,我们靠在一起,我喂她喝一口水,她幸福得紧紧相依。听着不远处的车水马龙,听见窗外惊天动地,她靠着我,我靠着她,只有那个风扇吱吱呀呀的不停旋转,我们平静安然。 香港回归的那天夜晚,我们在离罗湖桥几条街外和人潮一起激动,我们见证着伟大时刻的到来,我们唱着《走进新时代》,我们终于要开始思考面对未来。 茫茫都市里,只能从生存开始,虽不畏惧,可我们是稚嫩的青年,我们决定一起去找工作前一晚,我对她说:“凤书,绝不进工厂,流水线太熬人,你会流利的日语,应该找一个体面的工作。”我刚说完,自己就后悔了,马上又说道:“不,我不要你出去工作,外面那些男人坏得很,你在家里看书、写稿子,去投稿,当一个作家。” 她第一次踌躇着,眼神里全是迷茫,像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一样望着我,突然拉着我的手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麦子,我第一次出远门,我想爷爷奶奶了,他们肯定很失望,他们肯定很伤心,家里人肯定不要我了,我现在只有你了,麦子,我不要和你分开,要是我们不在一个单位工作,我会死的,你不在我身边,我无法坚强。” 突如其来的泪水弄得我心里乱糟糟,就像一汪平静的清潭,突然跳进一个调皮的孩子,连浪都没有方向。我紧紧的抱着她,我说:“放心吧,我的凤书,我早已知道这个世界的残忍、残酷、还有防不胜防的欺骗,以后的道路再险,我也能护你周全。你忘了吗?我曾在那么艰难中活下来,而且还能存两千块钱,你这辈子我负责,等我们有所成就,我陪你一起回家。” 十八岁的我,突然想做一个横刀立马的大英雄,或许我的力气不够,或许我的武功不高,面对爱人的泪水,只有坚强。我安慰她说:“凤书,你记得吗?你说你最开始喜欢我,是因为我流落在街头,卧在路灯下时,尚能泰然看书而让你感动,你想想,什么事情能难倒我?我们不会分开的,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虽然我是凭着勇气说的话,但我知道,我是一个勤劳不怕苦的人,山村那么崎岖的路都走过了,莫非都市的平坦大道能难住我?风雪交加时尚能赤脚前行,在南方温暖的天空下,怎么也不可能更艰难。 第037章我们在异乡 她终于收住泪水,我知道,她是一个优秀的人,她只是一时迷失了方向,她委屈的泪水足以让我肝肠寸断。 我能理解她的泪水,我记得自己离家时的一路悲伤,我是一个不爱故乡的人,尚且泪洒一路,她怎么能撑这么久才流泪,她比我坚强。 她走到窗前,其实窗外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密密麻麻的房子,就是密密麻麻的人流、车流,还有那些昼夜不停发出叮叮当当响的建筑工地。她回头看着我时,美得像一个仙女,轻轻叹一口气,又开始逞强了:“麦子,你比我小,听我的,我们先找一个工作,挣些钱再说,嗯,不进工厂,那就做别的,总饿不死我们的。” 她板着指头算我们还有多少钱,能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支撑大半年,算着算着开始安慰我,好像刚才哭的是我一样:“麦子,不怕,我们不怕,我们能在这里扎下根来。” 从那时起,我就搞不懂女人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曲折,我也是从那时起,是一个愿意配合女人情绪的人,必定那时我还太年轻,没把握好分寸,突然笑出声来,气氛一下弄得很尴尬,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笑。 她不干了,非得要我解释为什么发笑,我的笑和她刚才的泪一样,不那么容易收得住,收放自如的功力还不够,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在她面前也提不起来。我没收住笑,她楞住了,随后泪水啪嗒啪嗒的落下来,她的泪水终于使我的笑能稳住了,忙拉过她到身边,为她拭去眼泪,她望着我:“你说,你笑什么?” 我憋住一口气,不想再看她落泪,忙解释道:“你太可爱了,哭得梨花带雨时,比林黛玉还让人疼,又突然之间坚强起来,你是林黛玉和王熙凤的二合一啊!” 她歪着头:“所以你就笑我?” “不是,是你太可爱了,有你这样可爱的女朋友,我开心。” “根本不是这样,你根本就是笑话我,你根本就不爱我了。” 我必须得严肃起来,拉着她的手,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轻言细语的说:“凤书,你特别优秀,你知道的,我见过各种人,你比那些各种人都优秀,都美……” 她及时打断了我:“比你的肖玲玲好吗?” “肖玲玲不是我的,我们只是邻居,凑巧一起长大,你才是我的。” 我以为她突然的转移话题,已经忘了刚才我的笑,但她又转回来了:“你刚才为什么笑我?” 我已经不能确定刚才有没有笑过了,既然问起,我又得重新整理情绪,说:“好吧,我老实交代,确实笑你了,主要是开心,因为你前后情绪变化太快,使得我开心的笑了。” “根本不是这样。”刚说完,她好像回忆起了自己刚才的样子,自己也笑起来了,说:“你不想听我的了吗?你现在就开始不想听我话了。” 我学着她刚才的样子:“根本不是这样。” 她提高嗓门:“根本就是这样。”说完,又偃旗息鼓地靠着我:“麦子,我们必须要分开吗?我一秒钟也不想和你分开,我们必须在一起工作,好不好?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你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自己特别强大。” “凤姐姐,你可是做个课长的人哦。” 她突然掐着我的胳膊,脸凑到我的眼前,使我看不清她的脸,只听得她质问道:“你叫谁姐姐呢?叫谁姐姐呢?” “我错了,我错了,我们不分开,我哪里舍得和你分开嘛,你知道的,我是最不愿意和你分开的。” “不是说这个,我问你叫谁姐姐呢?你想提醒我,我比你大吗?” “冤枉,绝对冤枉,根本就不是这样。” 她松开我的胳膊,义正言辞的说道:“麦子,在外面不准说我比你大,听到没有,不准别人知道我比你大。” 我拼命的点头,她问道:“那你说,我们明天要不要一起去找工作,找什么样的工作。” 我虽年纪比她小,可是我经历的苦难比她多,对人心的险恶和遍地陷阱认识得更清楚,我也知道梁凤书的优秀,她玲珑身段,秀美脸庞,流利的日语,找一个好工作不难。可是我不想让她去工作,在饭店打工时,我曾看见老板掐漂亮女服务员的屁股,梁凤书是我的,她如此的美,要是出去工作,没跟我一起,肯定也会被别人占便宜,她要是反抗,必然与人打起来,她怎么能打得过别人。 我们在深圳举目无靠,相依为命,我们谁也打不过,谁也不能招惹,暂时还只能夹起尾巴做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让别人靠近她的美,甚至别让人知道她。 梁凤书不用刻意打扮,一件短袖体恤衫,一条牛仔裤,就是春风又绿江南一般的美,天然带着灵秀韵,我怕保护不了她,我不能说出我的担心。我也知道她的刚烈,日企里的高管,等在厂门外的流氓,谁也没能占到她半点,但是现在不一样,这是一个我们两没有依靠的地方,她不是梁红玉,也不是花木兰,她也没法像赵子龙一样杀个几进几出,远离危险,是最可靠的办法。 可是我知道,我一个人工作,一定没法支撑起房租、生活费,我还只能做一个最底层的工作,虽然我有算命看相的本事,却无用武之地,我说:“凤书,我们玩的这段时间,我想好了,我以前做过服务员,找一个服务员的工作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是服务员工资低,不一定能付得起我们的房租,也只能先做这个打算。” “我和你一起去做服务员。” “那不行,那样浪费、委屈了你的本事。你别着急,我们还有存款,我先出去工作看看情况和行情,你在家里看书写作,写好后给报社、杂志投稿,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真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到时再说,那时候我们大不了一起做服务员。” 作为一个会算命看相的人,逻辑当然是第一重要的,尽管我年纪小,思维却可以超越很多人的,不然怎么能从那些无良老板手里骗出我的身份证,不然怎么能安然活下来,并且逃过每一次查暂住证,所以我是有把握与生活抗争的人,记得陶春兰说过:“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老实人不欺,恶人也不怕。” 我展开墙角每天买的那些报纸,指给梁凤书看,分析说:“这个,这个是骗人的,这个是真的,但是可能没那么容易应聘上,你看,这个,这个,都是招办公室人员的,你可以做,等我们钱实在不够了,你也不用做服务员,这些工作都比服务员好。” 她带着十分仰慕的表情看着我:“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我可是真正奔波过一年的人哦,凤书,你想想,在工厂这半年,我们学到了一门本事,我们会使用电脑啊,我还是你亲自教的呢,我们不怕找不到工作,我们比很多人都优秀,都聪明,长得都比他们强,别担心,以后我还是所有的都听你的。” 女人心里的节拍总是没有章法的,她只关注着:“你刚才都说好了,哪里是你听我的,分明是让我听你的,我不干,我要和你一起去工作,我不要和你分开,不然我会死的,真的,你不要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 好吧,全白说了,她都依死相逼了,我能怎么样呢?我明白她的心,就像我刚离开我不爱的故乡一样,她没有我小时候的艰苦生活,她还无法突然面对一个人在异乡的孤独,她说的并非不是心里话。 想想半年以来,我们从不为怎么活下去而讨论,要么说情话,要么聊看过的书,在这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我们已经开始在生活中挣扎了,她开始在脸上挂着愁绪,我也常常走神,必须得时时想着生活。 梁凤书并非突然变了一个人,她依然是说到做到、思路清晰、谋划周密、调理分明的人,只是在陌生的地方,她的情绪走入了一条荒芜的路,这条路模糊不清,她的身边只有我,我们打打闹闹中,在模糊不清的混沌中保持快乐,使我们的爱情保持甜美。 我已经十八岁了,这一年半,好像突然之间长高了许多,虽不是一个高大魁梧的人,可却是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加上所看的那些书,使我的神情里展现着几分不俗,有着几分灵秀,有着让人不干小觑的卓越气质。 二十一岁的梁凤书,在我们的爱情滋养中,她变得更亭亭玉立,本是一个雷厉风行的精干美人,加上她的书卷气,走在街头,与那些故作妖娆、浓妆艳抹、卖弄风情的人大不一样,她的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她的美有一种使人不敢轻易靠近的力量感。 梁凤书从小的富裕生活,还有她的科长经历,使她对衣着打扮、表情神态有着不俗之气,这一点,是她影响了我。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生活中的每个人,从来都是以貌取人的,在梁凤书的影响、细心引导下,我也没了山村出来的“土气”,我们手拉手走在街上,像一对神雕侠侣,让过往人侧目而视。 一次我们去夜市上买了书往回走,突然见到街上鸡飞狗跳的,我立刻反应过来,遇到查暂住证的了,我是出于本能的想跑,几乎忘了梁凤书办好了所有证件。梁凤书看出我的慌张,拉着我的手,对我笑道:“麦子,你慌什么?” 她拉着我的手继续向前走,一个联防队员向我们走来,证件都在梁凤书随身的包里,她却没有要拿证件的意思。从前我见到那些查证件的人,个个趾高气扬,而这个联防队员走到我们面前时,他神情游移不定,脸上没有我从前所见的趾高气扬,他用普通话问:“暂住证,你们的暂住证。” 梁凤书抬眼轻看一眼,镇定自若,用粤语说道:“你也配看我证件?”我非常熟悉她对旁人的这份傲气和冷漠。 我以为会争吵起来,必定这里不是在她的家乡,只见另一个会说粤语的走过来,把刚才的队员指使走了,快速打量我们一番,用粤语说到:“他听不懂粤语,你们走吧。”临走时,我看见他的眼睛快落在梁凤书身上了。 她拉着我的手若无其事的向前走,我们用粤语说笑着,当然,是她教会了我说粤语,这让很多人难以看清我们身份,加上梁凤书的傲气和冷漠,还有她带着不俗之美的力量感,旁人更是猜不透我们,而我们只是异乡的浮萍。 她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改变了我很多观念,我们跟房东租房子时,她对房东用粤语轻描淡写的说:“家里不方便,出来住,说不上住多久,钱不少你的就行。”而她已经把价格给房东打了五折,房东竟然也同意了,还笑说到:“好,好,好,租给你们这样的人也少麻烦。” 我就是跟她学会凭空编出一些话来应付别人,而且镇定自若,一点也不脸红心跳。我们不做饭,每天去吃港式茶餐厅八九元一份的套餐,遇到旁边色眯眯的人跟她打招呼时,她冷冷的语气,故意用日语奚落别人,就算万一被人听懂了,也能显得极其得体,有时正好有日本人在旁边吃饭,跟她招呼,她也冷冷的只说一两句,故意和我做出极其相爱的样子,她的精神和气质、反应能力,一般人根本学不了,那是她骨子里带着的。 我们生活简单,所有吃穿住行都是她安排,逃出来时没带什么行李,我以前都是穿工作服,到了深圳,她不让我在夜市上买衣服穿,她说:“我们还没稳定,东西要少而精,衣服更是要如此,穿得要让人看着不俗,减少很多麻烦,我奶奶教我的,我奶奶年轻时可是千金大小姐。” 半年来,她教会我,吃饭尽量别出声响,我是喝稀饭十几年如一日的人,我们村里人喝稀饭都像要比着谁声音大一样,为此我开始很斯文的吃饭。她甚至纠正我走路的姿势、坐着的姿势,站着的姿势,眼神都会亲自给我示范,她的这些习惯,一来是有一个疼爱她的奶奶教她,二来是日企工厂里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养成的习惯。 我这个山村里出生的孩子,要是没有遇到梁凤书,哪里能这么快改变自己,我更加怨恨我出生的那个穷地方,偏远的山村欠缺的不只是财富。 第038章女人的优越 我早早的起来,洗澡换衣服,打扮得整整齐齐,还把昨夜的战场做了清理,下楼去买了我的稀饭她的豆浆,六个包子四个馒头,外加两份报纸。朝阳已经升起,都市就快要开始喧闹而繁忙了,嘴上叼着牙签的青中年,懒懒散散的走在晨曦里,他们都已经吃完早茶,看来我还起得不够早。 摆好买回的东西,马上就可以开始优雅的早茶,而她依然用一个柔美的姿态沉睡着。我轻轻的把她的头移到我的腿上,她就势揽着我的腰,继续春秋大梦,我只得小声的提醒她:“该起床了,用膳后还要找工作。” 她用力的把眼睛睁开一丝缝隙,旋即又合上,睡意朦胧的说道:“你干什么啊,一大早穿得周吴郑王的干什么啊?来,再睡会儿。”说着,就拉我躺下去。 猛然想起,为了急着出去找工作,忘记了我们的起床前运动,我即刻快速的爬了上去,她才慢慢从睡意朦胧中清醒过来,完事以后,见我的头发已经抹了定型摩丝,不解似的又问道:“干什么啊?还这么早呢。” “你怎么忘了,昨天我们商量好今天开始找工作的。” “找什么工作?不找工作,不能听你的。”说完,留下我一个人痴呆起来,她去洗漱。 我样子痴呆了,我的脑子在飞快的旋转,昨天确实说好了今天要开始工作了,我都已经计划好了路线,先到就近的两个人才市场去看看,我们以前去逛过几次,那里人生人海,人肉气熏翻天,为了工作,必须要去看看的,然后坐公交车,到达几条繁华的街,去寻找那些张贴的招聘牌子。在坐公交的过程中,看今天的报纸招聘广告,筛选出自己觉得值得去试试的,这是我计划好的流程。 不找工作?真是说变就变啊,我是一个穷小子,必须得挣钱啊,不然我离家千里来干什么?陶春兰说过:“人不能坐吃山空,年轻时不要贪生。”当然得工作啊,都玩了一个月了,这期间去银行取了三次前,已经从罗湖到蛇口游览得滚瓜烂熟,不能再玩下去了。 洗漱完出来,她显得神采奕奕,坐在茶几前,开始吃早餐,招呼我说:“别发呆了,来,吃早茶了。” 想起她昨天梨花带雨的模样,今天竟然看不到一丝哀伤,她却滔滔不绝的说起来:“麦子,我们不能去给别人打工,打工挣的钱付不起房租,我们还怎么在一起?昨天你睡着以后,我一直想着我们的事情,到天快亮时才睡。我仔细想过了,我们两个都去打工的话,累死累活的,钱挣不到不说,把青春白白荒芜了,我们也会变得越来越落魄,最后可能连这个窝都保不住,还是听我的吧,一定错不了。” 她对我说话总是温柔动听的,所以我愿意什么都听她的,根本舍不得、不忍心反对。当然,我的反对是没有用的,而且我已经习惯听她安排了,从没错过,能顺利到达我的梦想地,也是靠她的“独断专行”,我要是不听她的,一定会再演一场梨花带雨,到时还是得投降,不如早点投降,显得我很大度。 我做出专心听她分析的姿势,就像接听圣旨一样,她继续发表演说:“到底做什么,别急着下决定,这里是深圳,这里遍地都是机会,我有几个大概的打算,总之是不给别人打工的。你看新闻了吧,华强北的电脑市场将来要搬进赛格,华强北将是亚洲最大的电子市场,我们可以看看在那里做一个什么生意,你那么聪明,我们一定能做成,顺便在生意中加入算命看相,谁能有这本事?哈哈哈。” 她开心得像我们已经大展鸿图了一样,靠着我的肩,乐得春意盎然的。 我反复咀嚼着她的话,显得非常深沉,还没消化好,她又继续说道:“罗湖的电子市场也可以,很多进口的日本电器没有中文,我可以做翻译,我们可以开家影印店,除了做翻译,顺便卖点什么,就这两件事情,我们都是能实现的,只要我们往这路上想,还能想出很多能做的来。等生意做成了,稳定下来,我再开始写些稿子,我们一起去自读深圳大学,再混个大学文凭,这样的话,我们定能天长地久,你说好不好啊?” 这也是山村青年和城里青年的底气区别,她不说,我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只一件事,哪里来的本钱?我算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山村孩子了,出门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活下去,怎么解决吃穿住行,绝不敢想自己当老板这件事,痴心妄想也想不了这么大。 就在昨天,我读完了两本普希金的作品,早先读过关于普希金的传记,他出生于贵族家庭,虽是家道中落,但从小也是上的贵族学校,他小时候肯定不用做农活,肯定不会营养不良,而且还有私教,有各种书可以看,他毕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国家外交部。 想想我这个出生在山村的孩子的小时候,看书?学校的老师都不一定有几本书可以看,营养不良的长得像个大头娃娃,我得牵着李瞎子到处去算命,回到家还得洗衣做饭,夜里点煤油灯都得节约着,根本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图书馆,什么叫文学,自己的祖国每天发生了那些大事都不知道,传到山村的新闻早已是旧闻,身边全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甚至连洗澡刷牙都没有形成习惯。 祖国的官方语言—普通话,我的普通话是在外流浪时才开始学的,我的老师没一个上课会说普通话,我中学的英语老师,说着一口地道的我们本地味英语。我想,他的英语不只是我们学生听不懂,外国人也是听不懂的,就算请个翻译,也得先把他的英语翻译成普通话,然后把普通话翻译成外国人听得懂的英语。全镇没有书店,更没有图书馆,每天把两三个小时花在上学、回家的路上,除掉家务活的时间,就算偶尔得了一本破书,又能有多少时间看? 我一直很感谢一年的流浪、落魄生涯,让我只能专注看书,不然可能得自己把自己乱想致死,那么可怜的生活,其实死了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说不定来生会是普希金,哎,他为什么也死得那么早呢? 我从不羡慕那些号称伟大的人,一个也不羡慕,也不崇拜,十几岁到四十岁都没改变过这个习惯,我仔细想想,普希金要是和我一样的出生,他十六岁都未必走得出山村,最多也就是和我一样,先得想想怎么活下去,什么狗屁文学将通通跟他没有关系,以他那个长相,梁凤书都看不上他,世界又怎么会有普希金?怎么会有《青铜骑士》、《自由颂》…… 听着梁凤书的娓娓讲述,我突然明白自己出生所带着的思维局限,明白自己自卑而目光狭窄的根源。梁凤书的父亲在她心目中虽然是个混蛋,但这个混蛋是个生意人,是个有钱人,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耳闻目染了她的思维和眼界,她富裕的家庭给了她万一失败后的保障,她说:“万一我们的钱不够,我让我同学找我奶奶给我寄来,我爷爷奶奶一定会帮我的。” 要是我失败了,抹眼泪的布都没有,只能缩卷在街角,看着不认识我的那些繁华,甚至生命都会过早的枯萎,好在我是打不死的野狗,我是一个带着灵气的俊朗少年,我遇到了我的贵人—梁凤书,我才从野狗变成了人模人样。 我自己常常想,要是我没有遇到梁凤书,我还要流浪多久,我还要像野狗一样去往何方,我什么时候能进入祖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我有一个梁凤书,亿万打工仔都能有一个梁凤书吗?千千万万像我一样出生在山村的孩子,他们能遇到他们的梁凤书吗? 所以,我能什么都听她的,甘愿听她的,不是因为她比我大三岁,我一直觉得她的智商和判断力是不如我的,但是我愿意和她爱得如胶似漆,因为她是拯救我于苦难的女菩萨,她使我脚下的路少了很多曲折,我是幸运的,我有梁凤书。 首先我得感谢我腊月没有回家,感谢我那天很无聊,所以神经病似的去那工厂区转悠;然后得感谢那些老板的黑良心,要是他们按时按量给我工钱,我会永远为他们当牛做马,我会因此错过我的梁凤书;还要感谢老天爷,因为那天老天没下雨,要是下雨了,我没有雨伞,只能缩卷在街角无望的看着天;最后感谢李瞎子让我读过几年书,使我认识字,能完整的写完梁凤书递给我的应聘表,天啊,竟然还得感谢肖玲玲对我的信任,不然根本没有路费离开山村;我得感谢我自己,我是一个好青年。 我当然很高兴的赞同道:“好,都听凤书的,我的凤书从来没有错过。” 她高兴地跳到我的背上,我清晰的看到,我嘴里嚼着还没吞下去的肉包子馅飞了出去,清晨的灿烂阳光正从窗户洒进来,那些飞出嘴里的肉沫在阳光中飞舞,引来几只苍蝇追逐。 她听见我咳嗽起来,忙给我拍着背:“对不起,对不起,麦子,呛着你了,快,喝我的豆浆。” 她秀美的手,正好挡住了我看苍蝇在阳光中追逐肉沫。 她不告诉我具体的出生时辰,使我无法破解我们的爱情密码,从而让我没法破解人类最看重的爱情问题,我没法做一个名垂万古的人了,做什么已经不重要,我爱她,连嘴里飞出的肉沫都是她的钱买的。 又想起肖玲玲,我们也曾这样肆无忌惮的开心,这时的我已经明白,为什么我不带着她一起逃离贫瘠封闭的故乡,而梁凤书只是给我说了一个时间,我什么都没想,就愿意和她奔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除了外貌和学识,最主要的是带着肖玲玲会是一个负担,而梁凤书满足了我离开故乡时的幻想,她美貌不输肖玲玲,秀气和从小养成的气质是肖玲玲没有的,梁凤书的很多好肖玲玲都没有,她是一个我心中的完美女人。 她紧挨着我坐下来,温柔的说道:“这么早,你辛苦了,以后不用起来这么早啦,早了电子市场也没开门,去了也得白等。啊,我们不用分开了,不用找工作啦,昨天晚上我想好了,我们至少需要一部手机和一个传呼机,这样别人才能联系到我们,才能做生意,走吧,我们去取钱买手机。” 梁凤书并不是一个大手大脚花钱的人,但她要买的东西必须要买,我相信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买东西的事情上,除了买书她听我的建议,其它皆是她做主,包括我穿什么、吃什么等等,事无巨细,这让我空出好多精力“钻研”她…… 每当梁凤书告诉我她决定好的一件事情时,她对我说话的语气像哄孩子似的,极尽柔情,使我“乖乖听话”,她大我三岁,她觉得我是她儿子。她要撒娇时,马上把我变成老爷,她像一个与老爷私通后,向老爷诉说委屈的婢女,使我不得不做出“万般怜爱”的样子。 在工厂的半年时间,我几乎全是“儿子”,她像一个挡风遮雨的“母亲”,哄我多吃,哄我爱惜身体;自到了深圳,我们不上班,也不用担心被别人看见出双入对了,大多数时候我是“老爷”,我的“万般怜爱”的情绪常常不能一蹴而就,总要被她这个“满腔哀怨”的“婢女”恃宠而骄“闹”上好一阵。我们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爱恋,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快乐,享受着身神合一、心满意足的…… 有时候我会问她:“你的这些变化无穷的招式,是自创的独门绝学,还是从什么地方得了天书,学得上古神技?” 她傲娇的说:“为你创立的独门绝学,哼,你必须接招,只能输不能赢。” 我愿意接招,也愿意输给她,没办法,赢不了。 我也感叹:“凤书,你就是个妖精啊,我是被你的妖术困住了,这辈子都挣脱不了啦!” 她当然不服气,反驳道:“做之前你是个流氓,做完了你装可怜,休想,给你十分钟休息时间,然后陪我去逛街。”#####入秋诗作一首 《又是秋》 炎炎余威仍盘旋,寥寥秋风催波澜。 又见大雁从北归,望得叶黄梢头乱。 经年再吟旧日曲,旧日秋雨几分寒。 斜风侧身过潦水,满城高楼觅炊烟。 于杭州 第039章疤痕和生意 深圳的夏天骄阳似火,我们在钢筋混泥土的影子里穿梭,自从她决定我们要自己当老板以后,我们开始在电子市场里整天整天的转悠。 我拿出当初发传单的技巧和耐心,用看书时的良好记忆力,记录着市场上看到的每个细节。 她像一个有着火眼金睛的妖精,准确的识别着每个人的身份属地,也不冷漠和高傲了,对她认为一些有用的人互留电话,拉着我的手,又用秋水一般的眼神打量得别人心花怒放,转头低声骂一句:“扑街仔。”然后我们继续在市场里浪。 她要求我必须得说粤语,并且常常纠正我的发音,她说:“一定别让人听出你是“外地佬”,不然别人会欺负我们,你就给别人说你是广东人,谁知道谁呢?” 在我们的每天转悠中,我们有了一个香港朋友—耀仔,耀仔看着有些黑得发光,他说自己才二十多岁,我们看他应该有三十往上,精瘦的一个矮个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项链,带着两个大金戒指,手腕上还一条金带子,彰显着他是“老江湖”,笑起来时快把所有牙齿都露出来了,牙齿的颜色斑驳得像发霉的墙壁,每天要对我说上好多遍:“兄弟,你老婆好漂亮啦,你好福气啦,我好羡慕你啦。” 耀仔看梁凤书时,不是我觉得,真正是色眯眯的目光,好像总是带着祈求和希望,但是我不怀疑他能抢走我的“妖精”,当初工厂里的日本人比他高大上多了,梁凤书都能从容以对,梁凤书私下的对我说:“耀仔这个带货的头目,会是我们的印钞机。” 我们不知道耀仔的真实姓名,也不关心,耀仔也不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深圳人没闲心关心彼此身份,只关心能否互惠互利。 和耀仔正式做朋友,是我们到达深圳两个月后,我和梁凤书好像一个来路不明的暗探,每天带着墨镜在市场里转,什么都问,什么也不买,说着熟练的粤语,有时还说日语,加上我们演得一副气度不凡的好模样,也不惹事生非,竟然风调雨顺。 我已经开始长胡子,梁凤书不让刮,她隔三差五的给我修剪,说是要让我看起来比她年纪大,所以我是一副老成的样子,在外面时话少而精。 晚上我们买啤酒在屋里喝,从没喝过酒的我总是喝不了几杯酒睡过去了,越是这样,梁凤书越是要和我喝酒:“外面的人都喝酒,必须得学,不然将来让人笑话。”不只喝酒,她还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万宝路,在我们的窝里不让我抽,她说闻到烟味都想吐,但是她鼓励我要抽烟,在外面抽,而且要抽得有范儿。 喝酒抽烟这两件事,是我学得最快的事情,简直是无师自通,而且自带着一种独特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个天才。不只抽烟喝酒,在决定自己做生意后,我们晚上还去酒吧、夜总会喝酒,梁凤书说:“必须得有老江湖的样子,这些钱必须得花。”她也没进过酒吧、夜总会,这方面就不如我了,我的观察力、洞察力、理解力特别的强,犹如龙归大海,我甚至开玩笑说:“凤书,我上辈子肯定是一个十足的坏人,声色犬马的事情好像不学就会,书上说管仲是花柳场所的开创者,你说,我也这么聪明,会不会我就是管仲投胎啊?” 人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我的话刚说完,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梁凤书掐着我腿上的肉,立刻疼得我脸冒汗,她却不松手,满腔哀怨的说道:“麦子,你给我记住,我们这是为了演给别人看,我不管你上辈子啊,前世啊,什么好坏,这辈子,你对我必须好,你要敢碰别的女人,你的肉我一块块的揪下来,骨头都给你敲碎,别说碰,想都不能想,知道吗?” 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她终于松手了,我低头一看,她这次真是下足力气了,血沿着腿滴到地上,我真是生气了,没这么狠的,肉都掐开了。刚要发作,看见她泪流满面,她拿着纸巾,蹲在我腿旁边,一边流着泪,一边给我擦拭鲜血,然后按住伤口,抬起头,满脸泪水的看着我:“麦子,我知道你疼,我的心也疼,可是,我要你以后永远记住,记不住就摸摸这个疤,你只能对我好。” 我的心即刻溶化了,还没回答,她又说道:“我给你说过,我爸就是个混蛋,我妈真是活得憋屈。你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你不能像我爸一样混蛋,要是你喜欢别的女人,就没有我了,知道吗?我不要求你什么,你一无所有我照样爱你,就算是沦落街头,我也跟着你,别人金山银山我不要,我就要你麦子真心对我好。” 我已经感觉不到腿痛了,心痛代替了腿痛,我把她拉起来,紧紧相拥:“凤书,放心吧,今生今世都听你的,你叫我往东,绝不往西,别哭了,我知道我们的爱不容易,你牺牲了太多,我知道的,我麦子什么都听你的。” 她收住眼泪,哽咽着说:“知道就行,有些话不用经常说,就这一次,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她又去看伤口,很是心痛的说:“痛不痛?” 故意无所谓的样子:“不痛,一点都不痛,真的。” “你骗人,肯定痛,今晚你好好躺着,不累着你。”她一脸羞涩…… “你的力气真大啊,都能这样硬生生给你掐掉一块肉。” 她扬起头:“你乱讲,哪里掐掉一块肉了,你是不是想报仇?好吧,我也给你掐一下,你动手吧。”她闭着眼,昂首挺胸,像一个傲立疆场的巾帼英雄。 我一把拉她入怀…… 在我们看中一个要转让的挡位时,耀仔也看中了那个挡位。我们与转让人和市场管理处都已经差不多快谈好了,唯一让梁凤书下不定决心的是价格,她认为价格有些偏高,我们已经在市场里转悠两个月了,对市场里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都能分辨出哪些人和那些人是一帮的。 与人谈判的事情都是梁凤书出面,她让我少说话,把我塑造成一个“有些背景”的人,用她的话说:“他家里不赞成我们在一起,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情”。那时的罗湖电子市场已经非常正规、成熟了,只是各自生意路子不一样,我和梁凤书靠着读了很多相关的书、杂志,装得很懂行,凭着年轻气盛的勇气试探着往前走。 那天从下午从市场出来,耀仔带着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围上来,没有人知道我慌张的眼色,因为我带着墨镜,梁凤书不卑不亢的冷漠问道:“干什么?好狗不挡路。”她那天然的傲气,使得我以为要打起来。 我顿时如战神护身,其实不是,是一种“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勇气,而且我就是做好了自己挨打,只要梁凤书能逃走的最坏打算,拉着梁凤书的手,把她往我身后一拽,装着镇定,灵光闪现的说道:“都想进去吗?”我是暗示他们这种人容易坐牢,必定是看过几百本书的人,那么多苦难都未能压垮我,以我察言观色的本事,他们肯定得动手了,这是街上见到的常事,可是我不怕,四周那么多人,我知道他们最多打我一顿。 很奇怪,每次有斗殴事情要发生时,总看不到那些穿制服的人,而走在街上的不经意间,总能看见他们查证件。 矮瘦黑的耀仔露出一口颜色斑驳的牙齿,脸上一点也不严肃,跟我在出租屋里看的电影里的黑社会不一样,他眼睛不停的在已经被我拽到身后的梁凤书身上扫描着,一副有事好商量的语气:“别误会,别误会,你们转了这些天,什么也不买,就为找档位?” 看来他早就注意到我们了,我们看来确实光彩照人,反正那一瞬间我是这么想的,我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 事后我才知道,耀仔已经注意梁凤书好久了,因为她太美丽耀眼。 耀仔指着不远处一家茶餐厅:“走,坐着说。” 谁怕谁啊?我拉着梁凤书大摇大摆的走向茶餐厅,我们在这餐厅听过很多次饭,虽然是点最便宜的套餐。耀仔跟在我们旁边,对那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说:“你们别去了。”又调皮的学着我刚才的语气:“都想进去吗?”然后自己笑起来。 耀仔抢先拿出港币,点了三听冰可乐,装着真诚的问道:“行吗?” 可乐谁买不起呢?我们不在乎,就像看他到底想干嘛,他问:“你们要那档位做什么?” 我刚想如是回答,梁凤书捏捏我的手,抢先说道:“你也要那档位?你用来做什么?” “当然是卖东西了。”他狡诈的看了看我们,分析着说:“看你们样子,也不是怕事的人,但你们对这生意肯定没我在行,我在这里多少年了,你们是这俩个月才出现的,对吧?” 梁凤书依然表情冷淡:“新人不能进?” “当然能了,两位,要是我们都去争这档位,价格肯定高,我们都吃亏,不是吗?” 梁凤书说:“那你别争啊。” 耀仔被梁凤书的话哽了一下,男人对漂亮有气质的女人有一种天然的耐心,愿意把自己装得有些修养,耀仔极力压制着情绪,说:“我呢,档位不嫌多,我们这样,交个朋友,算我一股。” 梁凤书才情绪柔和些了,漫不经心的说:“怎么算?我们是做影印和翻译,顺便卖些货。” 耀仔一下变得更和气了:“文化人?文化人好啊,这生意我还真做不来,一定得交个朋友,这样,作为交朋友的诚意,你们开个价啦,我要觉得行,钱我出一半,你们两个人算两股,我算一股,一共三股,生意你们做就是啦,市场和外围、包括货的事我搞定啦,挣的钱三股平分,你们不吃亏啦,靓女、兄弟,可以吗?” 我都觉得梁凤书有点狮子大开口,十万,我以前听过十万,那是在书上,说十万天兵天将,十万块钱,还只是耀仔需要出的那一半,依照道理,我们也得出十万,一共需要二十万,天啊,我们把自己卖了也不值这个零头啊,但是梁凤书就是有这底气。 奇怪的是,耀仔竟然同意了,满不在乎的说:“你们可知道?中英街到这里,都是我的地盘,你们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他出,以设备方式入股,外加付现金三万。 以我的‘聪明才智’,能看得出,耀仔这个‘老大’之所以对我们格外开恩,是他看上梁凤书了,我忧心忡忡的提醒梁凤书:“凤书,耀老大一定是看上你了,这件事完美的有些不合逻辑……” 梁凤书阻止了我继续说下去,抢着说道:“老大个屁,以后你不准叫他老大,必须要平等友好的开始,以后才能不落下风。”她又把我按倒在沙发上,假装恶狠狠的说:“你说,谁是你的老大?” “我的老婆梁凤书,只有你才是我老大,老大,你快把我办了吧,别手软,快蹂躏我吧。” 她含羞带笑:“不要脸。”说完,又弄起来,轻喘着说:“就弄,嗯嗯”…… 签合同,市场管理处交押金等等全是梁凤书去做,我只是像一个旁观者跟着,事情进展非常顺利,耀仔显得特别的高兴,对谁都说:“我们一起做的,我们一起做的,朋友,文化人,日语说得特别好。” 耀仔看梁凤书的眼色一直有些迷离,最开始还老是想借着熟识勾肩搭背,被梁凤书很是严厉的骂了一回,再不敢了,每天和我勾肩搭背。 我曾担心说:“凤书,耀仔看上去那么精明,难到他看不出来不需要这么多钱吗?” 梁凤书一点不在乎:“他当然知道了,我们不是还出两个人吗?而且货的渠道是他提供,这上面他还挣钱呢,他不亏,我们也不亏,谁也没占谁便宜。麦子,你读了那么多书,你应该能想明白,生意上,别关心别人占没占便宜,自己的利润有了就行,各自挣各自的钱。” 她像一个天然就懂生意门道的人,有事我们商量,最好她做决定,每当我有些想做决定时,我会不由自主的去摸腿上那个指头大的疤,那是我承诺的记号。我们也常争论,然后我摸着疤时,就不想争论下去了,只想抱着她,她每次见我去摸腿上的疤时,开心得像个天真的孩子。 那时的我一直没想通,主要是我还是一个没见过什么钱的人,总爱把帐往看得见的细算,不曾想过附加价值,好在我是个聪明人,总能从别人的话里推断出道理来。 梁凤书张罗着所有事情,穷人出生的我总想着节约一些钱,比如说少叫一个搬运工,能节约出我们两人一餐茶餐厅的饭钱,她都不让我做,夜里对我说:“你必须演得像一点,你要是什么都去做,钱节约不了几个不说,别人能看出我们的底气来,到时候要被欺负的,失去得更多。” 听她的果然没错,国庆节以后,我们在罗湖市场上的影印翻译店就开张了,我们做了自己的老板,我们开始给自己打工,我们不用分开了。#####附赠夕阳感悟一首: 《枉费彩云》 谁为苍穹织锦幄,谁抛胭脂风里落。 世扰俗乱仰头难,枉费霞蔚淹辽阔。 钱财胜过诸神佛,仓卒无尽成蹉跎。 朝云暮雨全无情,凌霄殿上问谁错? --- 2018于杭州 第040章朋友和利益 在档位还没开张前,我们和耀仔已经是真正的好朋友了。耀仔是个老江湖,好像什么人都认识,和神仙小鬼都能说得上话,很有面子的一个人,他是我们的守护神,帮助解决很多麻烦。 熟了以后,知道耀仔为什么愿意和我们做朋友,能交心的朋友,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什么也不是,被人看不起,属于那种最底层挣扎的人,从小就跟着别人往深圳倒货,日子久了,走出自己的路子,混成一方头目。他坦诚说过,他最开始注意我们是因为梁凤书漂亮,投钱合作也是因为梁凤书漂亮,他觉得就算不能把梁凤书从我身边抢走,也能占到几回便宜,后来发现梁凤书和大多深圳的女人不一样,他不得不放弃邪念,只能靠幻想。 耀仔说:“阿凤,论身材,你比北姑矮,论妖艳,你也完全没戏,前凸后翘也不是很到位,但你的身材比例属于最好的那类,你的态度也真是烂,可是看着就是高级,有你这样的朋友,光彩。” 梁凤书故意蔑视看看耀仔,说:“耀仔,你这个样子,那个正常女人都配不上,还是积点德吧。” 我觉得梁凤书不该这样以貌取人,耀仔对我们的帮助挺大的,以此联想,梁凤书能看上我,难倒是我长得帅,还是说她有一双深藏不露的眼睛,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看出邋遢得脏兮兮的我,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也不能啊,要只是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她也不会看上我,我觉得他还是看上我的外表,只是她不承认。 耀仔也不生气:“随便践踏,只要你阿凤高兴,随便践踏。”他仰头看看我,露出颜色斑驳的牙齿,故作沉稳的说:“兄弟,你老婆真他妈靓,有这样的,介绍一个,倾家荡产也愿意。” 我是知道的,耀仔并没有家倾,也没什么产可荡,他是一个挣多少花多少的人,面上如螃蟹一般横着走,实则他是很悲凉的。他的外表:矮、黑、瘦,没有任何女人与他是真心的,他自己也知道,虽然他那几个固定女朋友见了他都很亲,一口一个“我的耀哥”,到底是为了钱,很公平的互补。 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连工作都找不到,小学二年级以上的就没法聊,只有聊女人时才能滔滔不绝。他只能用钱换取满足感,证明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让他自己有存在感,他身边的朋友要不就是一些身上龙飞凤舞的流氓,这些流氓也靠着他挣钱,要么就是些油光满面的大肚男,没一个看着像个人样。 与我们做朋友,耀仔觉得特别光荣,况且还能给他分钱。 梁凤书劝耀仔:“你可以好好的对一个女人,就在深圳成个家,养孩子,还是有女人愿意的。” 耀仔一脸不屑一顾,豪气干云的说道:“阿凤,哥不傻,你的道理哥都明白,哥看不上,能活多久谁知道?我给女人钱,女人给我快乐,这就是生意,公平合理,双方自愿,我要不是这种人,也挣不了这些钱,也没得享受。” 他把道理想得很是明白,他以为是想透彻了的。 耀仔因为走私坐过几次牢,他都是当英雄事迹说给我们听的,觉得特别自豪。酒喝得微醺,也会落寞的说:“兄弟,我羡慕你啊,你老婆是个极品,我要是能读你那么多书,能有你的模样,肯定也不走这条路,我他妈的在香港,想去当个卡车司机,c,都他妈的没人要。” 耀仔是一个求利的人,我和梁凤书都明白,虽然他常常请我们去吃吃喝喝,在夜总会里、在饭桌上对别人大声说:“来,我介绍一下,我最好的兄弟和他老婆,说日语的。”他介绍谁都加上最好两个字,就是一个江湖老油子。我甚至能从他的眼色里看出,他是利用我们挣钱,梁凤书又不给他便宜占,希望落空了,台却下不去,而且他的算计也不如我们,弄得他只能“忍气吞声”,但他会时不时的在货源上为难我们,以显示他的重要性,平衡他的心。 让耀仔与我们真正交心的是我,这一点,让梁凤书夸奖我好些天,近乎崇拜起我来了,也因我彻底征服耀仔,让我们的利润成倍增长。快到年底时,我们坐在茶餐厅算当月的利润,耀仔还显得有些不高兴,认为没挣到几个钱,和我们合作,投了那么多,每月分的钱就能喝次酒,走的时候,我叫住他:“耀仔,这几天你消停一点,有血光之灾,千万小心。” 耀仔习惯性的摇晃着,手一甩:“扑街,你尽他妈盼着我有血光之灾。” 我是认真的,想救他,主要是他能帮我们搞定那些惹事生非的人,在我们的生意中,他的价值不可或缺,我拦住他:“老大,绝不是咒你,就这几天,过了就好了。” 他继续摇晃着,甩着手,叼着烟,回头一口浓痰砸在干燥的地上,溅起一缕烟尘,傲慢地说:“扑街”,摇摇晃晃的走了。不远处,两个笑语欢颜的妩媚佳人正迎上他,把耀仔夹在中间,矮黑瘦的耀仔像一个发育不全的孩子,左右仰望着那妩媚的脸,显得幸福无比。 我看着耀仔和两个美人钻进车里,对梁凤书说:“耀仔挺幸福的。” 梁凤书虽是微笑着看我,眼色里全是讥讽,她把装着账本和钱的黑色皮包往我手里一塞:“别人都挺幸福的,就你不幸福,是吧?” “凤书,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是说啊,刚才看见耀仔被两个高挑曼妙的人夹带着,像是幸福的一家三口,是不是很像?”我刚说完,梁凤书的脸在夜色中阴沉下来,我马上反应过来,大事不好,不该说出心中的形容词。 紧接着,梁凤书阴沉的脸看着我:“高挑?曼妙?还有呢?” “还有什么?”我的语气尽可能的委婉柔和,假装一头雾水。 “还有什么词语形容,你一次说完,哦,你书看得多,一定有很多词语形容,慢慢说,我有耐心听,我倒要听听,我能不能配得上一两个。” “y荡、不学无术、伤风败俗、不知廉耻、贪得无厌,我呸,狗男女,我的老婆、宝贝儿、亲爱的、小乖乖,走,我们逛夜市去。” 梁凤书仰着头,笑出了一曲动听的夜歌,我们坚贞不渝,我们心意相通,我们风雨同舟,我们十指紧扣,漫步在熙熙攘攘的繁华里。 都市的夜色五彩缤纷,每栋大楼亮起的霓虹都在勾引着人心的欲望,如果没有钱,这些繁华跟你永远扯不上关系。我曾在这样繁花似锦的霓虹中流连忘返,繁华并没有给我一口水,一口饭,我曾那样满怀希望的仰望繁华,饥肠辘辘、惶恐不安,繁华对我视而不见。 当我觉得都市繁华如此美丽迷人时,我觉得繁华与我想要相亲相爱了,我不再饥肠辘辘,不用再寻找无人的街角度过漫漫长夜,我的手拿着我的美人儿,心神荡漾在繁华的霓虹下。 第二天晚上,我和梁凤书已经准备看书睡觉了,耀仔打电话来,让我们赶快去一趟医院。我们赶到医院,他脑袋上,手臂上都绑着纱布,一只手还被手铐铐在栏杆上,旁边守着两个治安队的人。那几天深圳严打,他的那些朋友都不见了,他的女人也一个没见到,当然,他说他只让我们知道他在医院,说得好像一个电话就能来好多人看他似的,我们习惯耀仔这种装腔作势的样子。 治安队的人说,他在夜总会跟别人打架,双方都有受伤,和耀仔一起的人全抓进去了,对方的人也全抓了,还很是机警的盘问我们:“你们什么人?跟他什么关系?” 耀仔在一旁大声的喊着:“兄弟,无论如何,先把我保出去,兄弟,千万把我今晚就要保出去啊,不然太丢人了,这种小事弄到里面去,以后在佛爷面前更抬不起头。” 我和梁凤书不知道他所说的佛爷是谁,耀仔那样在乎佛爷,一定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其实,抓耀仔的人跟耀仔都是认识的,只不过现在有个理由要敲耀仔一笔钱,他们知道,耀仔跑不了。耀仔只是要一个能马上拿得出几万块钱的人,有钱的朋友他也有,他觉得被那样的人看见他戴手铐丢面子,以后出去不好吹牛,影响他所以为的地位,其他让他不在乎的熟人中,又没人拿得出现钱来,他是个精明的聪明人,他知道,也就是我们有货款,我们俩个不赌不混,就是做生意挣钱的人,钱都是梁凤书保管着,不挪用,不乱花。 当天晚上把他保出来,请他吃宵夜压压惊,其实他不需要压惊的,他自己就是惊,他用近乎顶礼膜拜的表情望着我:“兄弟,太神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用我说话,梁凤书趁机好好教育耀仔:“耀仔,钱无所谓,我们是朋友,只要你没死,我们尽力保你,你死了,我们给你收尸,我们是朋友。你现在知道麦子的本事了吧?就是你平时拿麦子不当一回事,不然你肯定会听他的劝告,也不会挨这几刀啊,好在只是划破皮,要是重伤住院呢?麦子是救你的命啊,你拿正眼看过麦子吗?” 耀仔几乎是要跪下来了,不是因为我们保了他,而是他觉得太神奇,梁凤书又非常直白的数落他,使他觉得无地自容,他不停的点头,态度前所未有的诚恳:“兄弟,阿凤,我错了,我错了,下不为例,下不为例,什么也不说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亲人,我耀仔说到做到。兄弟,你是神人啊,你怎么知道的?” 梁凤书趁机说:“我家麦子精通古法,这古法不是简单的算命,不能给你说,他提醒你都是透露天机的事,你自己没当一回事,你要封红包的。” “封,一定封,而且是大红包,明天兑现,来兄弟、弟妹,敬你们两口子,以后绝对是我的亲人,我都不能再叫阿凤了,弟妹,叫弟妹,麦子,以后我的所有小弟都叫你麦哥,我明天就告诉他们。” 自那以后,他所有认为重要的事情,都来问我,我不参与他的事情,让给他断个吉凶,断错了的时候也有,我能给他解释出他自己的责任,很多时候也都是判断正确的,他自己没文化,事情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大致看到结果,加上我用卜卦的结果,挂相是什么就说什么,准不准的怪不得我。 我不想让自己像个神棍一样,我看那么多书,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干净儒雅的人,衣食无忧的人,但那以后,耀仔常常带着各种老板来算命卜卦,我竟然开始从事李瞎子的事业了,有时候一天挣的钱比生意上一个月挣的还要多。就在保耀仔出来的第二天,他的红包是九张一千的港币:“不是不能凑个整,九,长久,代表我们的兄弟情谊。” 我们店里的生意也好了,市场里密密麻麻全是档位,周边电子市场好几个,生意没那么好做的,耀仔他自己参股了十几个档位,他以前带的货很少一部分放我们档位,自那以后,他对我们档位极其照顾,他认识的老客户也都介绍过来。 人的欲望需求特别容易膨胀,我发现算命原来可以这么容易挣钱,想起长江大桥下借着算命敲诈钱的人,我才知道我选择不顾一切的出来多么正确,我的那些同行们简直是鼠目寸光。我也想过,这种事情,也得看自己给自己创造了什么样的条件,李瞎子要是来到电子市场,也没人找他算命,深圳街头算命的也很多,一次也就最多一百块,而耀仔介绍的那些香港人,他们就愿意花极高的价格找我,他们不愿意去街上算,我的欲望被他们搅醒了。 任何一件事情,花的钱越多,心里就越重视,重视了我的劝告,往往也能有收获,所以找我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传一个,一个带一个,我还不用去摆摊,而且我的态度还很冷淡而傲气,都是梁凤书教的。 我们的钱越来越多,梁凤书开心的总结道:“我的眼光真准,真没看错人,麦子,你说是不是?” 我当然的笑着点头了,虽说算命的本领是我自己学的,但有这本事的人多了,他们只能在贫瘠的山沟里挣扎,是梁凤书把我带入繁华,使繁华愿意认识我。#####旧日陋作: 《烟雨潇潇在江南》作词:杨千意 烟雨潇 柳边桥 越女为谁种了一树绿芭蕉 飞花夜 江南月 越角人家藏着一个深闺鹊 兰烬离 闲梦语 似水的子夜歌声是为谁唱起 船声低 寻夜雨 依偎着一个江南故事入梦里 要是问起情系江南去那里 早已经沉醉在江南情难离 绿水垂荫画船十里行烟雨 一叶轻舟飞去误入烟汀里 寻得一处绿波石桥弄堂深 又是对着花窗听了一夜雨 夜茫茫一腔醉意切莫问起 还要在江南倩影里向前去 第041章天堂和地狱 一九九七年,深圳主流报纸统计,男女比例是一比八,很多几千人的工厂,只有几十个管理人员是男人,其它全是女工。 都市快速往前奔跑的时候,人心也特别燥,加上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男人总是爱惹事,做事也不如女人细心,大多普通岗位只招聘女的,男的连应聘资格都没有。 男人要想在这里留下来,大多只能去做下力气的工作,在那些繁忙的工地上是进城务工的男人们的主战场,顶着烈日挥汗如雨,使得那些大楼一天比一天高,他们那样善良勤劳,任劳任怨,还是经常从报纸上看到,他们领不到应得的工钱。每当我看着这样的新闻,我想:“那个让我发传单的该死的老板看来很多啊!连血汗钱都克扣的人,应该是一直活在地狱里。” 搬运工、人力三轮车夫、厨师等等,男人能找到一个工作的人,几乎是千难万难。只要有招聘广告,前面一定人山人海,甚至是假的招聘广告,也能围得水泄不通,人才市场的门票更是比任何门票都抢手,所有能挣到钱的门道都是人满为患,彼此践踏,彼此绞杀。 而女工虽然容易找到工作,日子却并不好过,每个青春少女都渴望爱情,在那些工厂里,异性少得可怜,她们又该如何寻找自己的爱情呢?她们用灵巧的双手,组装出一件件产品,那些产品运往世界各地,每一件产品里,都有她们的热血青春,还有她们日渐枯萎的容颜。 她们也肯定渴望爱情,那是上天赋予的权利和天性,但她们被无情的生活逼迫得孤守最美好的华年。 每天守在机器旁,她们自己也像机器,她们也渴望飞翔,可是她们被生活罩在了一张网里,就是这张网里,也是接踵摩肩,只因疯狂生育的年代里,人如蝼蚁。 夜晚和清晨,那些纵横交错的工业区里,全是一张张带着期望的少女脸庞,她们羞涩、无奈、彷徨、极尽绝望。她们甚至共享一个男人,只为自己不忘了自己是女人,她们可能长相平庸,在金钱世界里,只能默默叹息,廉价得像一滩泥。 还有很多在深圳出卖自己的女人没有统计,只有到了晚上才能见到,成群结队、花枝招展、曼妙妖娆,个顶个的年轻漂亮,如果这些女人也统计上,这座城市的男女比例起码是一比十。耀仔那样的人,固定交往的都有好几个,我是最明白那些女人的悲怆的,她们没有家底,泥腿子出生,老乡带老乡的方式来到纸醉金迷的地方,她们除了年轻漂亮,什么也不会,那是她们唯一的本钱,她们用唯一的本钱,背井离乡地在异乡尽可能的多挣钱,拿着那些钱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让山村里的家人过上好日子,每到过年时,风风光光的回家乡。 《北京人在纽约》中说道:“如果你爱他,把他带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把他带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那时的深圳也是一个这样的地方,天堂和地狱同在,泪水和欢颜在顷刻之间,诱惑使得每个人都像饥饿的野兽一般,爱情、亲情、友情,所有的情顶不住一个钱字,没有钱,都市会把你打回老家去。 深圳人也都是外乡人,从前是个小渔村,所有在深圳的人,最多也就比我早到不足二十年。扎根了,能留下来了,深圳是故乡;失败了,没钱了,坚持不下去了,深圳是别人的故乡。 繁华是底层人用血汗累积的,但繁华可能会抛弃那些挥洒过血汗的人,都市是钢筋混泥土,都市是各自的挣扎,都市是提供挣扎的战场。我非常熟悉一种感觉,一无所有的人走在繁华里,就像宫廷里的小太监,眼睛能看着的一切都很美好,雕栏玉砌、锦衣玉食、佳丽如云,但只能看不能动。 太监肯定都是变态的,他们一定会想:“皇上啊,佳丽如云,你一个人也享受不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要占着茅坑不拉屎呢?为什么你不用,也不让我用,天理何在?”穷人在都市繁华中就是这种感觉,但稍有轻举妄动,就可能要准备过下辈子。 皇上没闲心听太监的心声,繁华都市也不会听任何人的悲鸣,甚至你的口水,你的汗水,对繁华都市都是污染,站在街上影响都市风景,蹲在地上影响都市形象,一无所有了,你想离开,还得需要一张车票钱,要不就得像野狗一样流窜着离开,你走远了,你依依不舍,你想回头再看一眼繁华,繁华从不记得你。 这是一片充满传奇的土地,每个人都怀着美好的幻想往里挤,就算不能拥有,也想伸进头看看。高耸入云的地王大厦,那曾是中国的第一高楼,当我和梁凤书站在地王大厦楼下时,我和所有人一样,觉得它是个奇迹,会不用自主的仰望着,感叹一声:“好高啊!”,我甚至计算过,我们全村人赶着鸡鸭牛羊、拖家带口,也填不满这栋大楼,谁修筑了它?谁享受着它? 钢筋混凝土浇筑的都市,不带一丝怜悯的情绪,每个人都是为了钱,都是想留下来,没有对错,我心痛那些芳华佳人,虽然她们带着假面,依然可以看见她们的不甘和泪水。 “跟一个像耀仔那样的人逢场作戏,应该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了,不值得同情和可怜吗?”我是真心的,恨不能我把她们全部拯救了,但我这伟大的理想不能说给梁凤书听,我腿上的疤还在,我不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 梁凤书对我的怜悯之心很是不屑,她的话几乎是一针见血,洞穿了我的心:“你可怜她们,是因为她们长得漂亮,那么多在街上乞讨的人,你怎么没可怜他们?你怎么没想拯救拯救他们?你根本就没有同情心。” 我有说拯救吗?回忆一下,没有说,好险,是她妄自猜测的,是啊,我怎么老是同情那些沦落了的姑娘,好像真没同情过满大街乞讨的人,甚至经常很反感乞讨的人,我变态了吗?我真没同情心吗?起码不能承认:“凤书,不是这样的,我同情姑娘,是因为她们付出了自己的美丽,自己的青春年华,你想想啊,明明不喜欢,偏要装着很喜欢,尽管是为了钱,可是心中肯定委屈啊。乞讨的人不一样,他们没有为给钱的人付出过。” 梁凤书放下手中的书,势要与我展开一场大辩论,她沉着冷静,眼中灵光乍现,咬着手指,她已经思绪万千:“根本不是这样,乞讨的人付出了人格,付出了尊严,他们让不乞讨的人看到了自己的优越感,他们餐风露宿,居无定所,还要被人驱赶,一天也要不到几个钱。那些女人就算付出了,她们挣得可不少,她们可以选择进工厂,当服务员,业务员,她们却选择了最轻松、最快捷的挣钱方式,委屈算什么?谁没有委屈?” 我要试着为那些风尘中的女子辩解几句,那个人群太庞大了,庞大得不容忽视:“凤书,人生最宝贵的是青春年华,那是女人最宝贵而短暂的时光,一过就再没有了,跟换的那些钱比起来,钱不是很少吗?乞讨什么年纪都可以,风月中捞钱却不行,只能那么短暂的时光,尽可能的多挣钱,她们承受的不只是委屈,生活逼迫她们义无反顾的埋葬了青春,埋葬了人生最宝贵的华年。” 梁凤书微笑着站起,坐在我的腿上,以从前的经验,我马上要输了,但是这次我没有什么破绽啊,难到她是故意虚张声势?可我依然习惯性的显出慌张来,等待着她的奇谈怪论让我投降。 她轻言细语的说道:“是啊,女人的青春太过短暂,乞讨是不分年纪的,女人的青春是最宝贵的,换再多的钱,也不能弥补失去的青春。”很奇怪的感觉,这次她缴械投降了吗?莫非是我要赢一次?正准备欢庆难得一次的胜利,她挽着我的脖子,又说道:“麦子,我的青春值多少钱?我当初倒贴着跟了你,你那时可真的是一无所有啊!我不是更可怜吗?她们还得到了钱,我呢?大概想想,我陪了你起码五百次以上了,我的价格还该比她们高一些,这可是能买好几套房子的钱哦,可是我没有得到,你说可不可怜?” 再一次输得一败涂地,必须悔过,然后很是在乎的说:“我的凤书是无价的,值得我用一辈子的忠贞偿还,以后的生生世世偿还。” “看你心虚的样子哦,少学那些男人的“大爱无疆”,爱情必须有边界,你爱情的全部领土,就是我。哎,可怜归可怜,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每个背井离乡的人,谁不是背负着可怜。” 她和我相依相偎,看看外面的满城灯火,她又叹息着:“要是我们的生意没成,我们也在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的工作,我们的爱情也会很可怜,麦子,趁着现在上天眷顾我们,多挣一点钱,我们要在深圳买下我们自己的房子,一个真正的家,你想过吗?” “都听凤书的,要有一个我们自己的家,凤书,等有钱了,你就可以在家放心写稿子,写书,写都市里的这些彷徨、失落、孤独、绞杀、无奈,把耀仔,那些身上龙飞凤舞的人都写进去。” 正值腊月,眼看又是一年岁末,在出租房里,结束一天的工作,夜色正浓,梁凤书越来越多的时间坐在窗前发呆,她双手托着精致的脸庞,或者趴在一本翻开的书上,她的眼睛里有泪光,我知道,她想家了。 我们不说故乡,我陪着她坐着,我们会彼此手拉手,彼此明白思乡如烈酒。我说:“凤书,出来半年了,要回去看看吗?” “不了,我回去了你怎么办呢?不回去了,以后再说吧,我再给爷爷奶奶、妈妈写封信就好了。” “那再买些东西寄回去,多买一点,我们有钱。” 梁凤书写回家的信,从不留地址,信封上只有收件人地址姓名,寄件人那里写着:不孝女。每次我们两个一起去寄信时,都显得特别的沉重,她像把心装在了信封里,魂不守舍好久才能缓过来。 我从不写信,我不知道要寄给谁,我想让肖玲玲永远忘记我,让故乡忘记我。只有梁凤书明白我心中的悲怆,她知道我离家后所经历的那些艰难,她陪着我,让我说小时候的那些平淡无奇,我知道,她是想让我在讲述中释放情绪,她不只爱着我的当下,她也爱着我的过去。 她也故意问过:“麦子,如果在这里遇到肖玲玲,怎么打算?” 梁凤书不是担心我会弃她而去,她听过我的所有事情,知道我心中对肖玲玲有愧疚,凭着她的直觉,她说肖玲玲可能在深圳找我,或许早晚会碰见,这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我告诉梁凤书:“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而是在异乡遇到了肖玲玲,如果她还在找我,我肯定要和她相濡以沫,那是我欠她的。有你以后,她只能是我们的妹妹,亲妹妹,我可以把钱还给她,她的情我还不了,没有办法,必需接受这命运。其实,你也为我抛弃了故乡,抛弃了亲人,抛弃了你本可以舒适的生活,我们都是带着愧疚到的异乡。” “我的故乡可以回去,我的亲人可能会接纳我们,我们的生活也不再艰难,可是肖玲玲呢?哎,麦子,你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不是万不得已,你做不出绝情的事情来,让我和你一起承担对她的亏欠吧,我们永远认这个妹妹。” 我和梁凤书只聊过一次,万一遇见了肖玲玲,怎么面对肖玲玲的问题,我们像心灵靠在一起的两个人,彼此没有半点间隙,更不会有半点猜疑。我们年轻,我们也心生杂念,有分歧,或者有担心的问题,说清楚,而且只说一次,就像她说的:“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 我们都是可怜人,我们想把异乡当成故乡,而异乡一脸嫌弃的考验着我们。 夜色阑珊,我们已经住在更宽敞明亮的房子里了,我们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最中心,五彩缤纷的霓虹映照在玻璃窗上,像一张张美人的脸,我觉得这些美人的脸很可怜,可是我再不能说。 而那时的我不会知道,在我可怜的那些美人脸中,其中一个就是我青梅竹马的肖玲玲,她在到达这座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的都市时,历尽了惨无人道的屈辱。 第042章城空了 转眼间,又是人们蚂蚁搬家似的场景了,成群结队涌向火车站的时候了,年关就要到来,新闻上,火车站人如潮水。 我和梁凤书从不靠近火车站,我给她说过,我怕闻到那浓烈的人肉味。在我两年前离乡的火车上,真是闻怕了,那无数鲜活的人肉堆在一起的场面,我一辈子也不想再靠近,我给梁凤书开玩笑说:“就是王母娘娘等着我,我也不去坐那火车,你要是体会过,你也如我一样。” 梁凤书没有那种经历,但她是一个思维细腻的人,她在工厂巡查宿舍时,她以手捂鼻,她问我:“为什么宿舍是那个味道?” “因为他们十天半月也不洗澡,衣服鞋袜更是穿到自己都闻不下去了才会换。” 每个人都想生活在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下,长年累月的疲惫不堪,他们已经没有心思追求干净舒适,他们只想活着,能活着,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梁凤书是无法理解的,她说:“宿舍的水不要钱,每天洗澡、洗衣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就算他们工资低,一块肥皂总是可以买得起的吧?不至于会影响到他们存钱吧?” 我必须为穷苦人辩解几句,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确实,洗澡可以在十分钟内完成,洗衣服最多半小时。干农会的、下苦力的、工地上的工人、车间工人等等,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从早晨工作到午夜,除了睡觉,已经没有多少空余时间,仅有的一点空余时间,他们还想抽几支烟,喝几口酒,聊上几句闲话,不然真成机器了。 而且他们明白,没有人在乎他们是否洗澡,是否换衣服,爱洗澡、换衣服的建筑工,并不会比其他人工资更高,老板、工头在乎的是他们能下多大力气,能做出多少事情。就像当初我发传单一样,老板在乎我发多少传单,我爱不爱干净,他是没有半点闲心关注的,最后还像他家破人亡了一样,不给老子钱。 试想一下,如果每天洗澡的工人比不洗澡的工人工资高,没有人会不洗澡。越是底层的人,越是有很多生活琐事,一场疾病可能让全家陷入困境,疲惫着挣扎着活着已经不容易,还要干净的活着,将更难。 我不丝毫添油加醋的告诉我的梁凤书:“我还没有离开山村的时候,我们村里一个男人肚子疼,非常疼,疼得受不了啦,不得不去医院检查,农村人小病靠挨过去,万不得已不进医院。那个男人是丈夫,也是父亲,是一家的顶梁柱,他不想死,他的家人肯定也不想他死。医院一检查,是结石,他肚子里有很多结石,可能比高僧圆寂后的舍利子还要多,不取出来,他就活不了。” 梁凤书几乎不加思考的说:“那就取出来吧,你真是搞笑,你知道高僧圆寂后有多少舍利子?” 女人总是这么容易偏离聊天的主题,我根本不是在说舍利子的事,我是在说肚子里的结石,它们凝结在胆囊、胃、肠道等等地方,像对故乡的依恋一样不愿离开。农村人长期喝井水,是极容易出现结石危害身体的时候,当然,我这也偏离了要说的主题,结石是怎么形成的,我没有研究。 我必须给她把故事说完:“他当然想要把结石取出来,他全家都希望结石离开他们贫穷的家,医院也希望帮他把结石取出来,在把结石取出来的问题上,没有人有异议,可是只有医院有这个能力。医院是有坚持、有信仰的,不给钱绝对不给动刀,钱也不多,几千块。对于那一家人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他们没有钱,他的所有亲戚朋友都说没有钱,他倾家荡产也凑不齐这笔钱。” “他回到家里,希望结石能够可怜他而自己离开,但是结石没有离开,他日夜嚎叫着,凄厉痛苦的嚎叫声回荡在村里,好像一个人正经历着被野狼慢慢撕咬。村里人听到这凄厉痛苦的声音时,除了叹息,还是叹息,那几天里,不远处的小庙的香火特别兴隆,都祈求自己别摊上这种事,李瞎子让我也去小庙磕头。” “嚎叫几天后,结石肯定是没有被嚎叫声吓走,他死了,热热闹闹的吃两顿后,他被埋在他家的庄稼地里。凤书,那时我不知道这当中的悲惨,我只想着村里最好轮流死人,那样才能有好吃的。” 梁凤书手托着精致的脸,语气严厉的说道:“你没良心,你们全村人都没良心,你是个坏人,你们全村人都是坏人。” 我觉得很无语,故事说得不成功,怎么能扯到我的良心问题上来呢?我也不是坏人啊,那时我也是穷人,我也没有钱,我还是个孩子呢?我只好总结话题:“凤书,洗澡洗衣服还算个事情吗?” “你严重脱离群众,你爱干净了,你连火车站都不进了。” “你当初巡查宿舍,为什么握着鼻子呢?” 梁凤书站起来,望着窗外,喧嚣似乎消失了,静默得像一片坟地,她挽起我的胳膊:“走了,我要吃好吃的,我们去逛世界之窗。” “不知艰苦朴素的婆娘,门票多贵啊?”我这样想着,我什么也没说,我也想去看世界的繁华。 过年啦!我们给自己放假了,市场上开门的档位寥寥无几,年关了,深圳空了,放眼望去,高楼大厦比人多。从前车水马龙、人流如潮的街道,突然像战火纷飞的前夜,全都逃离了,空荡荡的城市悲凉得像被抛弃的不详之城,如此繁华的都市,在最重要的年关,竟然都舍弃了它,留下一年里极难得出现的冷风在城市里晃荡,风也是零落的,还有我们,我们也是零落的可怜人。 我所可怜的那些姑娘们,也都风风光光的返乡了,如此繁华的都市,没了“窈窕淑女”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繁华变得死气沉沉,近乎苍凉。 我们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梁凤书把我的手拽得特别的紧,不是因为冷,也不是因为害怕,她不愿说起,我也不愿说起。我们开心的买年货,有钱了,不贫穷了,我们依然节约,我们从艰难中走过来,担心回到艰难中去。 到年关,每家每户门前、窗台上都摆着金桔、鲜花,紧闭的大门前也摆着,无人的窗台上也摆着,挂满金黄的金桔树是年关的坚守者,我和梁凤书也搬了几盆回去。摘几个,连着皮嚼着吃,真甜啊! 梁凤书笑得前仰后合的,她总是在我面前不注意端庄仪表,骑在我的腿上,拿手在我嘴里掏:“你给我吐出来,这是吃的吗?年还没过完,估计被你糟蹋光。” 我们在世界之窗看着那些浓缩的世界著名景观,每过一处,她一定指着说:“我们将来去这里。”我们买了很多胶卷,尽情拍照,我们依然像一个来到都市的游客,我们要记录下在都市里的欢乐。 从世界之窗出来,已经是夜色阑珊之时,梁凤书裹紧身上的风衣,依偎在我的身旁,逛一天了,许是疲惫了,我问她:“明天就是除夕,真不回去吗?你的家并不远,凤书,我知道你想家,想得不得了。”我抱着她,我们就坐着世界之窗大门外的台阶上,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我很难受,我连累了她,在年关里,沉静半年的愧疚和不安浮出来,带着肮脏的泡沫。 我是一个不爱故乡的人,我依旧会开始越来越多的想起故乡,想起故乡那些我以为我不在乎的人,原来熟悉得那么难以忘记,我如此,何况是梁凤书呢?她不愿提起回家的事情,可是我想让她回去看看,我爱她,不该让她也像我一样,成为一个无尽漂泊的人。 深圳的冬天依然寒冷,这是非常难得的寒冷,仿佛是所有回乡的人带走了这个城市的温度,城空了,天寒了。我喜欢寒冷,寒冷使我能体会到全身肌肤的冰凉,那是我小时候的味道,我愿意时常想起苦难,只有时常想起苦难,我才会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特别是我的爱人。 如果爱情是心灵在一起相拥,能看到对方最细微的颤抖,我和梁凤书就是如此,她仿佛是真走累了,全是无力的靠在我怀里,细声说道:“我们说好不说回家的事的,你何必在这个时候非得说呢,我知道你的心,你觉得对我有愧疚,你想让我回家去看看,是吧?” 我抱着她,不用我回答,她明白我的脆弱,如果我不穷,不是故乡让我看不到希望,我不会离开故乡,至少不会那样绝情的离开故乡,以至于我没有勇气再回去,每到年关,似乎都要把从前回忆一遍,给记忆铭刻下再一次的纪念。 我沉默不语,她哭了,只是流泪,没有哭泣声,她的泪水落在我的手上,再到腿上,一直沁入台阶的缝里。她把脸转向外面街道,把我的手贴着她的脸,流着泪说到:“回去看了,然后呢?他们会问起你是谁,你做什么的,我为什么会跟你跑了,会说,如果你爱我,你怎么舍得让我众叛亲离。他们不知道你对我的好,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不知道是你让我看到人生的希望和意义,他们以为钱就是一切,没有像你一样看那么多书,无法理解我的选择,他们会看不起你。如果回去了,可能我们的爱无法再继续,我会伤心,你也会伤心。” 我也哭了,很是愚蠢和无能,既不能让爱人不流泪,自己还流泪,我们像无家可归的孩子,在夜色里相依在大街旁,与空荡荡的城市一样悲怆。 她说:“你对我没有亏欠,心中不要有愧疚,如果有,那就不是爱,我希望你只是爱我,永远爱我。我是为爱离开的家,一切都是为我自己的爱,这是我最值得的,我没有丝毫后悔,这是我的命,我觉得最幸福的命,麦子,记住了,以后再不准有愧疚,愧疚多了,爱会变味。” “好,我听你的。” 我们给对方抹去泪水,她站起来,拿着我的手,指着远处的霓虹灯:“看,那里还营业,我们去唱歌。”她把我的围巾塞进风衣里,扑在我的怀里,我抱起她旋转起来,她笑起来:“麦子,好不公平” “不公平?我勒着你啦?” “不是,你长高了,这一年,你长高了好多,可是我长不高了,不是不公平吗?” “那里也有增加吗?” 她愣着眼看着我:“不要脸。” 手拉着手,穿过那些空荡荡的街,在夜色里向前走,穿过一片树丛时,她说:“麦子,如果这是一片走不出的无边丛林,丛林里全是陌生人,我们能像现在这样一直幸福下去,直到过完这一生吗?” 我笑了:“当然,不幸福下去还能怎么样呢?”我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停下来,为什么要突然这样假设。 她说:“这个世界就是丛林,丛林里全是陌生人,你有我,我有你,这还不幸福吗?” 我顿时明白过来,从此我们天涯相随,不要带走亏欠,不要有愧疚,能彼此相爱,彼此永远,还能怎么样呢?我一把抱着她,手开始忙碌起来…… 她在夜色里左顾右盼,声音极小的说道:“你疯了吗?被人撞见怎么办?” “不会的,鬼都回家了,哪有人?忘了大树下?忘了溪水里?” 她手把着树,树拼命的摇晃起来,几只过冬的鸟被突如其来的晃动惊起,在夜色里冲向高空。 从树丛里出来,我玩笑着说:“凤书,我有一个梦想,我想啊,我将来要带着你走遍祖国山山水水,每到一处,都在野外做一次,让山川河流都看见我们的爱。” 她低眉含笑,摇摇头:“要命哦,以后怎么有脸再见大好河山。” 我说:“山和山也是相爱的,所以山连着山;江河湖海也是彼此相爱的,所以水连着水;花草树木也是相亲相爱的,所以根连着根;我们也要像它们一样,永不分离。” 她停下脚步,侧头看着我:“以后不准说这些,说习惯了,又去骗别人,谁挡得了你这张嘴?”说完,她又笑起来:“嗯,好吧,对我说可以,只能对我说。” 第043章万事开头难 我们开一个包间,放纵歌唱,我们好久没有两个人唱歌喝酒了。 以前晚上总是被耀仔叫过去一起玩,为了生意,为了在深圳活下去,不喜欢也得去,耀仔说:“弟妹,我知道,你把我兄弟看得紧,没有关系,你一起去,你就陪麦子兄弟,我照样给你小费,怎么样?哥不亏待你们吧?” 梁凤书是极其不愿意去的,她也不愿意让我去,可是必须得去,我们需要朋友,需要认识更多的人,需要有人给我们平事,她装着高兴:“耀仔,这面子我无论如何也得给,我当然要去,我男人只能我陪。” 耀仔十分高兴,又很认真的说:“只一点,在别人面前叫我耀哥,哎,你两个小东西,天天喊我耀仔,我不计较,但是,在外面,一定给哥一个面子,弟妹,没问题吧?” “行,怎么不行,你都说给我发小费了,当然叫耀哥啦。” 对于耀仔来说,出去玩,一晚上多花千儿八百的,没什么感觉,他真给梁凤书小费的,梁凤书也要,玩了出来,我们请大家吃宵夜,差不多也就那些钱,贴也贴不了多少,耀仔觉得我们很是“懂事”。 生意并不好做,加上我和梁凤书的脸皮都不够厚,刚开始的两个月,差点让我们坚持不下去。 从早守到晚,问的人络绎不绝,成交的寥寥无几。我们以为影印和翻译能挣到钱,在我们调查市场时,我们只知道少有同类型的店,没想过为什么没有几家这样的店,因为需求量少。 影印和日语翻译是梁凤书的长项,工厂的文件大多都是她负责,我对相关设备的使用也都非常熟练,我们以为一次性投入设备以后,剩下的就是等着收钱,情况很是让人失望,不只需求量少,价格也便宜。 好在梁凤书长得漂亮,很多老外看我们挂着翻译的牌子,再看看梁凤书的模样,让梁凤书去陪他们逛市场,使得我心里极其不舒服,梁凤书知道我的担心,只在我们所在的市场逛,对于老外提出要去其它市场逛,愿意给更多的钱,她一概拒绝。 生活是条未知而曲折的路,需要横下一条心往前走,抱定“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走着走着,或许就柳暗花明了,当然,也有很多人折戟沉沙。对于我来说,我已经到达出门前想到达的地方,并且证件全都办好,这已经是很幸运了,加上我本来就一无所有,失败了,大不了去找工作,甚至干苦力也无所谓。 梁凤书见我每天为了生意忧心忡忡,她安慰我:“没关系,这钱要是没了就没了,别有负担,大不了我们一起去工地上扛钢管。”说是这样说,我知道,那太残忍,梁凤书倾注了所有希望,她不愿我们分开,她不说,我不说,但她知道,我知道,在如此残酷无情的都市里,如果我们被迫各自去工作,爱情基本上就会结束。 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如果工作的地方不在出租屋附近,很难再每天回到出租屋里。那时没有地铁,早晚上班高峰期,公交车堵在路上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公交车上没有空调,人挨着人,陌生人的汗水交织在一起,人肉味熏得人难受不说,小偷还猖狂无比。 如果我们一个月见不了几次面,工作又苦又累,收入又入不敷出,无论我们多么爱着对方,这份爱也会很疲惫,疲惫到最后我们不得不放弃,爱情就可能“夭折”,为了爱情,我们必须成功,所以梁凤书说:“麦子,放心吧,老外占不了我的便宜,就带他们在我们这个市场逛,绝不走出去,你都看得见的,眼下生意不好做,每天有些收入也好。” 从最开始,梁凤书就与我商量好,决不叫耀仔叫哥,要不叫他老板,要不叫他耀仔,梁凤书说:“他一个流氓,我们叫他哥,即作践我们自己,也让他觉得我们是他小弟,不利于长久发展,说不定他还逼你去打架生事,我们依仗他,但我们不怕他,他的钱投进来了,生意我们就是合作者,他的其它事情我们一概不管,亏了他得认,挣了分他钱。” “嗯嗯,这个道理我明白,三国演义中说“得陇望蜀”,凤书就是花木兰,就是穆桂英。” 耀仔在知道梁凤书绝对不会给他睡以后,时常不理会我们,我们的影印、翻译收入低,希望出些货挣钱,但我们没有其它进货渠道,并且耀仔在投资时就说好的,我们不能私下从其它地方进货。 更过分的是,耀仔晚上让梁凤书去陪酒,梁凤书破口大骂,非常坚决的表示:“耀仔,你记住,顶天生意不做了,你看看我们像吃不起饭的人吗?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做不成,我们回家去挨骂,就算我和麦子分手,照样没你的份,连朋友都没得做,你的钱,照样血本无归。” 在深圳的人都是为利不为气,耀仔只得退而求其次,让我和梁凤书一起去他的酒局,在酒局上,梁凤书坚持不喝醉,实在喝不了就不喝,她刚烈起来天王老子也不认,几次以后也就没人敢拿酒灌她,而我常常是吐得肝肠寸断,被她扶着回去,出租屋里也吐得臭气熏天,我难受,她也跟着累。 那三个月,我每天早上醒来,都看见买好早餐的梁凤书两个眼睛通红,而我也胃里一直倒酸水,洗漱一番,依然头昏脑胀。我坚持着吃早餐,强压着胃里往外的冲劲,用力往下吞,她已经为我牺牲得够多了,不希望她难受,笑着说:“凤书,别看我啊,你也吃,我这身体强壮得很,不是他们那等庸俗之人能打倒的。” 那时的她总是爱流泪,夜里自己无声的流,看着我强忍着吃早餐也哭,她也想忍住不在我面前流泪,她也忍不住,我们的私密空间就只有那间出租屋,她看得见我,我看得见她,她的泪水也只能对我洒。 耀仔那些个朋友,要么是肥头大耳的,要么就是身上龙飞凤舞的歪门邪道,用梁凤书的话说:“全是一帮禽兽不如的畜生,简直荒淫得不像人,他们也都有母亲,也都有姐妹,如何能那样不把女人当人。” 梁凤书哪里明白那些男人有钱以后所需要的快乐,年轻貌美是男人一辈子无尽不变的追求,加上他们无修养,很难怜香惜玉,深圳的年轻漂亮太多,他们只要愿意花钱,就能换着换样,换着不同的人享受。 我们不敢得罪耀仔那帮人,但我们也不能做得太过份,明里还是生意合作伙伴,晚上的酒局还得去。耀仔见梁凤书誓死不从,他便故意在我们面前做出恶心的事情,摆弄那些青春貌美的姑娘,就像没有素质的流氓逛窑子,那些姑娘们为了钱,心中怒火万丈却不敢言,还得笑脸盈盈。 姑娘们知道是故意做给梁凤书看,她们也明白,就算没有梁凤书,那些个男人也不会怜香惜玉,她们也不恨梁凤书,常常帮着我们喝酒,几个姑娘私下里和梁凤书还时常保持联络,她们羡慕、嫉妒、佩服梁凤书不用像她们那样讨生活,其实我们也比她们强不了多少。 姑娘们辛苦一晚上,第二天可以睡到夕阳西下,我和梁凤书却不行,无论多么疲惫,只要没死,还得上午十点去开档,除非生意不做了,可是我们的钱投进去了,坚持下去,是唯一的希望,全月无休。 每天晚上应酬得像个妓女,我甚至想,要是我也是一个青春貌美的姑娘,一定不要这样做生意挣钱,太累了,挣的钱还不如妓女,身体比妓女更累。 我甚至开始想念山村的生活,虽然物质匮乏,活得也比都市轻松些,我想带着梁凤书回山村去过农夫生活,必定那里还有我的一亩三分地,我们一定可以做一个快乐的田园夫妻。这也是累得筋疲力尽的一丝遐想,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道理不只我很懂得,我也从小耳闻目染,山村的地里是难以种出钱的。山村里没有爱情,只有将就着过日子,不走出山村,就像带着一生挣不脱的锁链,村镇上的“土匪恶霸”比耀仔还没人性,耀仔好坏有底线—为了利,村镇的“土匪恶霸”是完全没有驯化过的野兽,手中那一点点权利会变成他们最贪婪的獠牙,像梁凤书这样的好姑娘,他们连看的资格都没有,怎么能落到他们手上去。 我们唯一清静相对的时候,只有清晨那一两个小时,而看到的是两双红眼睛。那时真是看不到任何能改变现状的希望,做生意的人太多了,无原则、无底线,就像荒原上的野狗争食,多我们两只,它们就少一块肉吃,都眼巴巴的希望其它的都死去。我们要是不坚持下去,别人会取代我们,就算我们饿死街头,也不会有任何人掉一滴泪,太忙碌了,每个人都在想办法让自己立足这繁华的都市,哪怕活得像一条野狗。 就算是四目红眼相对,我们也不说泄气的话,我必须坚强得像一座,只要活着,决不倒下,我怕自己像大桥下枯草堆上那个人一样死去,我怕自己再回到街角孤望夜空到天明,我怕失去她,这是我这辈子能遇到的最好的姑娘。 我对梁凤书说:“我们俩个必须有一个保持清醒,这个清醒的人必须是你,外面的凶险和陷阱太多,不得不防啊!” 她打起精神,却明显憔悴了,夜里我呕吐时,她不睡觉,就那样坐着守在床边,我说:“凤书,我喝醉时,你就让我睡地上好了,早上起来打扫,也不影响你睡觉。没有关系的,睡地上总比以前睡街边强,起码旁边还有个美人儿,早上起来还有温存,我很知足了。” “你有病,还是我有病?你睡在地上吐,我能像自己没事一样睡自己的吗?以后再不准这样想,不准这样说,我睡在地上吐,你能睡得着啊!” “这不一样,我睡过大街,就当怀念从前了,你是我的美人儿,我不能让你这样憔悴下去。” 她依然照顾着我。 记得在我们的生意开张第二个月月底,我发现早餐她的那一份减少了,只有一杯豆浆,中午给我买了快餐,她自己躲在柜台下喝开水吃馒头,持续几天后,我问她:“你怎么突然变口味了,不会是有了吧?” “有你个头,最近胃口不好,早上也不想吃饭,白天也不想粘油腻的东西,估计是每天和耀仔他们吃宵夜,败了胃口。”面对我的怀疑,她非常坚决说就是不想吃,说她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一段时间。 钱一直是梁凤书保管,所有支出也都是她负责,她照样每天给我买两包烟放着,我抽得不多,大多都是应酬那些龙飞凤舞的小瘪三了。 有一次夜宵买单时,我看见梁凤书找那几个和她相好的姑娘借钱,她悄悄的借,我还是看见了,回到家,我泪水怎么也忍不住:“凤书,你早上只喝豆浆,中午吃馒头,晚饭不吃,等着宵夜一起吃,我们是没钱了吧?你为什么要这样?我们不是说好风雨同舟吗?” 她憔悴张着嘴,我知道她想辩解,我马上说道:“你别辩解,你借她们的钱,我都看见了,你是要我一个人活吗?我算个什么东西,我贱命一条,我可以苦,你不能苦。” 她紧紧的抱着我:“麦子,别生气,以后我吃,坚持坚持就过去了,最近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所以艰难一点,也没借多少钱,我们不能倒在黎明前,那些姐妹理解我们的,吃宵夜还得去,你的烟也不能节约,别让人看出我们的难,那样只会更让他们觉得可以为难我们,听我的,你还听不听我的?” 我无语哽咽:“你不吃,我不吃。” 说这些当然没有用,可我真的毫无办法,我甚至想,她不该和我在一起的,就算梁凤书离我而去,我还是一辈子记着她,感谢她,能够与她这样爱一回,今生都值了。 第044章两个红颜 我一直希望找到一个突破口,在快到年底严打开始时,我已经感觉到,耀仔一定会出点事情,于是我每天给他卜一卦,终于被我这个“有心人”抓住机会,让他从此不敢小瞧我,本还准备了第二手,看他已经“归服”,第二手也免了。 终于破解了自己的困局,几乎每天还是饭局、酒局,可情况完全不一样了,自主权在自己手里的感觉特别好,看到他们对梁凤书尊重有加,我很满足。 困局解开,不只钱来了,我和梁凤书的生活开始轻松自在一些了,以前梁凤书借过钱的两个姑娘,我们让她们白天从中午开始在档口兼职,梁凤书教她们卖东西,有了这俩个姑娘,生意更好了。 我曾经被无良的老板坑害过,我和梁凤书当然不能做无良的老板,耀仔他知道以前他给过我们小鞋穿,他想着尽量弥补,他也鼓励梁凤书看重的两个姐妹在我们档口兼职,并且带来很多客户。 我也知道耀仔是一个雁过拔毛的人,他带别人来找我算命,他肯定拿了别人好处,要么就是有求于人,我得尽量为了自己的名声细心的算,能不说的尽量不说,该说的尽量含糊着说,但是不乱说。 客人走以后,我还给耀仔百分之四十,我是一个懂规矩、有原则的人。刚开始他假装不要,我强塞在他的手包里,他也不再往外拿,利益平衡了,利益才能长久,看来我真是一个天才,狼狈为奸这种事情,根本就不用学,一上手就轻车熟路。 我和耀仔狼狈为奸,他才会为我谋幸福,露露、小芬才能安心的给我档口帮忙。 露露和小芬是好姑娘,她们两个是老乡,也是我的老乡,只是她们不会知道我是她们的老乡。漂亮自不用说,不漂亮干不了她们的事情,凹凸有致,身如春风杨柳,山村走出来的人,皮肤天然的细白水灵,两人都穿着时髦,头发烫成流行的金黄色,属于男人见了都挪不开眼睛的姑娘。露露跟梁凤书同年,小芬小两岁,比我还大一岁,她们已经在深圳两年多了。生活逼迫她们走上一条见不得人的路,她们并不因此放弃生活变好的希望,本是聪慧的人,学了没几天,店里所买东西都经她们的手买出,我们给她们的提成,比她们陪男人整晚上的钱都多,她们很是感激的叫我:“麦子哥”,叫梁凤书:“嫂子”。 其实应该我感谢露露和小芬,我想拯救所有像她们那样的姑娘,我没能拯救所有,起码拯救了两个也好,而且露露和小芬往档口一站,所有生意都来了,她们不只把我们店的东西卖出去,还约客人晚上去她们店里玩,又能拿一笔提成,看到她们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我很高兴。 我也常看着露露和小芬有些走神,梁凤书靠着我,含笑说道:“露露和小芬美吧?你要把她们彻底拯救了吗?” “凤书最美,哪里是我拯救她们,是她们拯救我们的生意,凤书,你不能这样,露露和小芬不是还借过钱给我们吗?要有感恩之心啊,我看天下所有姑娘都是兄弟,只有看凤书才是女人。” 她面带微笑,她流泪会使我六神无主,她微笑看着我时,更让我手足无措,摆明了是在警告我:“你要是敢动歪心思,你还是个人吗?”我会不由自主的摸一摸腿上的疤,她看到我这个动作时,便会从微笑看着我变成欢乐的笑,我的紧张情绪才能缓和过来。 露露以前是耀仔的情人之一,他们也是在欢场认识,耀仔觉得遇到一个极品好姑娘,先自己私藏玩赏,一年以后,耀仔为了减轻自己负担,他也赏完够了,让露露自己上班挣钱,偶尔也还照顾露露生意。 露露在老家结过婚,有一个儿子,十七岁就生了孩子的她,身材完全是一个少女,无人看得出她有过孩子。他的男人是个穷乡巴佬,她对我和梁凤书都说过:“我的那个乡巴佬,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他了。”她虽这样说,也还把自己的钱寄一部分回去。 小芬是露露的同村人,是露露带小芬走上快速致富的路,小芬刚出来时也被耀仔私藏玩赏过几个月,后来露露带着小芬一起上班挣钱。小芬说:“麦子哥,等我不用去夜里上班了,你一定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你介绍的人一定不会错,我再也不想回那个穷地方过日子了,我要做城里人。” 我的心很是颤抖,我自己都还不是城里人,你就想着做城里人了,比我还有理想:“要不你先在我这里过度一下?”当然是玩笑话,我爱梁凤书,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自己一生不负她。 小芬媚眼看着我,两个手的手指交织在一起,说:“麦子哥,嫂子在对面买饭,很快就回来,我要不要向嫂子先申请一下?” “小妖精,你想要我的命啊?” 她故意小声说道:“麦子哥,你的建议我会认真考虑的。” 这个小妖精,你干嘛故意小声说呢?梁凤书带着露露站在她身后,把茶餐厅卖的饭放在柜台上,梁凤书又是微笑的看着我:“麦子,你给小芬什么好建议了?说出来我们都参考参考。” 露露一边摆着饭菜,一边含笑不语,还那眼角看看我,真是的,多尴尬啊,小芬说:“嫂子,麦子哥让我跟你申请,申请……” 我的心七上八下,姑奶奶,你这是想干什么,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吗?我可对你尊重有加啊,虽然你是个风尘中人,我也爱风尘中人,呸,我也可怜风尘中人,我可从没看轻你啊,你怎么能害我呢? 我要准备写悔过书、保证书、请求原谅书了,我不敢站起来,怕梁凤书看见我的腿在颤抖。小芬还含笑看我,脸带羞涩,天啊,你含笑带羞的看我干嘛?我不过是自己说给自己听的心里话,不对,是玩笑话,你有必要弄出这个表情吗? 小芬终于说了:“申请嫂子教我用电脑,将来我也要像嫂子一样,找一个麦子哥这样的好男人。” 你这个小妖精,你扯我干什么?我都没觉得自己是好男人,你那点看出我是好男人了?我可不愿意做一个好男人,只听梁凤书说道:“还找什么啊?你让麦子哥收了你就行,不过我得是姐姐,你做小的,行吗?我们好姐妹一场,这能舍不得吗?” 露露指着小芬:“小芬啊,你前途岌岌可危,甚至有点生死未卜的味道,你有没有感觉出来?”又和梁凤书肩靠着肩:“嫂子,小芬和我只是老乡,没什么其它关系,更没什么情感,我应该不在株连范围内吧?” 梁凤书看着我:“起来吃饭啊,要我喂你啊?” 我当时应该是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的,赶快埋头吃饭,小芬故意一副可怜的样子,凄惨楚楚的说道:“嫂子,麦子哥是个好人,露露跟我确实没什么关系,所有的罪过由我一人承担吧,嫂子,你可千万别连累他们啊,嫂子。” 这几个女人今天肯定是疯了,露露清脆的唱起来了:“嫂子,嫂子借你一双小手,捧一把黑土,送那小芬走吧……” 周围的人都看着呢,以为我们这里改唱曲了,还是要演一出现代版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吗?他们看得心花怒放的,完全不顾我这个被架上舞台的人的感受,只听梁凤书说道:“此案看来不简单,似有冤屈,待日后详加审理,再做责罚,不可冤枉了我的好姐妹,今天先吃饭。” 我赶快移到梁凤书旁边去,仅靠着她吃饭,她说:“麦子,不热吗?吃饭靠这么近干嘛呢?” 小芬夹起一块烧鹅,轻轻的放在我的饭上面,极尽关心的说道:“麦子哥,多吃些,你最爱吃烧鹅了,嫂子每天都买,你身体好,我们姐妹才有幸福可言。” 这不就是历史上,朱元璋赐刘伯温烧鹅吃同样道理吗?我身体再好,也没法给你幸福啊,你这是要置我于死地啊,我们今生虽无同床共枕的姻缘,你也不至于害我没好日子过吧?我抬眼快速的看一眼小芬:“小芬,我可没有对不住你啊。” 小芬马上说道:“当然,麦子哥对我有情有义,没一点不好的地方,麦子哥,你放心,你的好,我今生今世也不会忘记,梦里萦回全是你。” 露露笑起来:“小芬,我以为你是崔莺莺,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潘金莲啊?麦子哥,回去好好对嫂子解释清楚,生意的事情交给我们,要有什么过错邪念,都老实交代了吧,瞒是瞒不住的。” 我干什么了吗?我什么都没干啊,邪念?人还不能有点自己的想法了吗?我没什么要交代,我是爱梁凤书的,我心中有过博爱的想法,我没有行动,我只能对着我的凤书表白,她是爱我的,理解我的:“凤书,来,吃叉烧,你最辛苦了。” 梁凤书微笑着细嚼慢咽:“嗯,麦子啊,姐妹说得对,你是要多吃点,你身体好了,我们姐妹才能幸福,小心啊,要是累着了,我可不干哦。” 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啊,我终于体会了,漂亮的女人确实好,但最好她们相互永远不认识,那样既方便,又没有麻烦,像我这样对爱情忠贞的男人,实在是没必要认识梁凤书以外的任何漂亮姑娘。我还是赶快吃完,窝在柜台里看书,挺好,要是有人来找我算命最好,钱少一点都可以,出去透透气。 露露和小芬贫嘴的本事几乎无人能敌,两个人配合默契,口若悬河、天花乱坠,很容易勾起男人无法拒绝的情绪来,这种欢场练就的左右逢源,掏心掏肺的让人开心,这本事要是开一门相关学科,她们是有资格做专家、教授的。 有了这两个漂亮的活宝,梁凤书也开心很多,做事有帮手,她们简直好得像穿同一条裤子,时常拿我说笑,我是一点反抗的办法也没有,有些话在我听来,觉得似真似假,撩得我心里似春意盎然,又似雨打花落。 快过年了,我们让耀仔托人给露露和小芬买了飞机票,我自己都没有坐过飞机,但我知道火车的拥挤和难闻,如此漂亮的姑娘,怎么能去忍受那样的拥挤呢?临走时,露露私下的交给梁凤书十万块钱,她说:“嫂子,你帮我存着,家里人每次都想方设法把我收刮干净了才让我出门,他们根本不关心我在外面做什么,只想着我把金山银山搬回家,那个家我早晚是要离开的,我和那个土鳖虽然有孩子,但我们没有结婚证,今年再回去看看孩子吧,以后不狠心也不行了,你和麦子哥那样才叫生活,不然我这辈子尽给他们活了。” 小芬交给梁凤书二十万,我简直不敢相信她存了这么多钱,梁凤书说:“小芬,你又没有孩子,钱存在银行里,你存在不带回去就好啦,何必要我给你存着呢?” 小芬眼里全是哀怨:“嫂子,你不知道,家里知道我藏钱,他们会使很多苦肉计,逼迫我拿出所有钱去,我总是无法狠下心来,上次你家时,就带几百块钱走,他们真是不关心我在外面的艰难屈辱啊。” 小芬说得泪都下来了:“我还有两个弟弟,家里就盼着我把所有钱拿回去供养弟弟,他们知道我在外面挣的屈辱钱,他们全然不关心,他们认为我早晚是要嫁给别人家的。嫂子,认识你以后,我知道我要怎么活了,弟弟不是我生的,我没有义务供养他们,谁生的谁负责,以后我跟着哥和嫂子混,嫂子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 真是穷人家里灶膛灰都是凉的,越穷困越残忍,我一直觉得贫穷能把一个人扭曲变形,穷人家的女孩子就更是雪上加霜,父母几乎都是把女儿当成猪养的,养大了换钱。使我想起了陶春兰的伟大,她也是一个很穷的人,但是她没有亏待过女儿李敏。 终于又活得像个人了,梁凤书已经几个月没有买新的化妆品,年关里,我逼着她买了全套,我们都穿上新衣服,我们在丛林里自由自在的爱,我们放声歌唱。 第045章神奇的歌谣 就是我们随意挑选的这家夜总会,遇到了李木,要不是我被送给了李瞎子,我该叫他二哥的。我不愿叫他二哥,因为我一直认为我是被抛弃的孩子,是被送人的孩子,我没有兄弟姊妹。 能在异乡遇见他,我还是很高兴的,别人遇见老乡还“两眼泪汪汪”,我们总归是一母同胞,只有梁凤书忧心忡忡的提醒我:“麦子,不能让别人知道你的身份,我不是嫌弃他,他必定与你是一母同胞。我们的日子也刚刚好起来,不能有任何闪失啊,你可千万给他说明白了。” “放心吧,凤书,我知道的,我听你的。” 人活在世间,总会有很多巧合相伴,这些巧合中似暗藏着天命玄机,每一个巧合都在改变人的轨迹。就像刘备遇到张飞和关羽,他们要是没遇见呢?或者是在战场上遇见呢?历史不能假设,人生也不能假设,可不能说巧合只是巧合,我常常想,要是刘邦活在我的时代,他又能干什么呢?无数个巧合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每一步巧合填满我们的人生。 可能春节人手少,梁凤书唱饿了,我们想点一些菜到房间里吃,叫了好几遍,没有服务员来房间,我可是不愿大吼大叫的人,况且我和梁凤书从不愿意惹事生非,我们只想生活能每天好一点。 我出包间去找服务员时,正好看见李木被一个穿着邋遢的人指着脸骂,用半粤语半普通话骂,显然是喝醉了,李木手背在背后,一脸虔诚的接受着谩骂,显得有些颤颤巍巍。 我也不敢上前去帮忙,远远的站着,看着那个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以后,才喊了一声:“李木。” 他回过头来,愣了一会儿,大步流星的跑过来,无比惊讶的说:“天啊,李麦,怎么会是你?” 一个穿西服的人正好走过来,斜眼看着我们,李木赶快对他卑谦地解释道:“我兄弟,经理,晚上我看他们房间吧?” 穿西服的点点头,对着我笑笑,走了。 遇到李木,我又多叫了好多菜,让他在房间里坐下来,梁凤书打量一番:“像,你们确实像一家人。” 我笑说:“这还有假吗?李木,这是我老婆,梁凤书,今天来这里还是她提议的,要不然我们可能永远遇不到呢。” 李木显得很是腼腆,不停的打量着我和梁凤书,看他样子,似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我。 我并没有详细的告诉李木我出门所经历的一切,只大概说出来上过一年的班,出来前刚开始人生地不熟,证件不齐全,睡过好长一段时间大街上,直到后来遇到梁凤书,我们在一起上班,她是我的上司,我的恩人,现在是我老婆,我们已经不上班了,做点小生意,日子还过得去。 把所经历的苦难一一说给李木听,我觉得没那必要,他也是穷苦人出来讨生活,他明白那份艰难。能见到他我很高兴,但不会热泪盈眶,我是偷钱跑出来的,家里人从没给过我帮助,我记恨家乡的一切,除了肖玲玲和陶春兰。 能看出来,李木很是羡慕我,他比我激动,激动得热泪盈眶,好像孙悟空被压五百年后,突然遇见了唐僧,但我不是唐僧,无法救他脱离苦海,我也还是一个躲在山洞的小妖精,说不定那天就被镇压了。 梁凤书从外面进来,高兴地说:“李木,放心在这里坐吧,我给你们经理说好了,今天你不用上班了,你们兄弟见面不容易,该好好叙叙的。” 梁凤书办事就是让我放心,事情根本不用说,她办了,我明白她的心,什么事情都能使我满意,我是离不开她的。 李木也是一个可怜人,他说起他这一年多的经历,似我看到了我不久前的过去。 高中毕业,李木不到十八岁,因为家里营养不良,小时候的他发育严重失调,头大身子小,家里兄弟姊妹,还有父亲李文白,在骂他的时候都曾叫他“大脑壳”,“大脑壳”这三个字不是为了客观的描述李木的形象,虽然很是客观的表达了李木的外表形象,但所有人都应该是认为这三个字表示讥讽。那时的李木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选择别人怎么称呼他的余地,只能任家里人喊着他的“美名”消遣。 我曾听见李敏、李水、李余为李木歌唱:“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反复吟唱,很是美妙,这几乎是我音乐的启蒙曲,我曾为此美妙的歌谣参悟多次,最后都如王阳明观竹一般不能得其理。这段天书一般的歌谣暗藏着什么玄机,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像红楼梦里,贾宝玉入太虚幻境薄命司所看到的批语那样,批注着李木的一生命运,不到最后还不知道,必定李木还没有“夺到天上”。 李文白家孩子四个,为何单单李木获得了“大脑壳”的荣誉称号呢?客观的说,我想主要有两点:一是李木是大儿子,他发育的过程中,刚好家里最是缺少营养,所以发育不良,这是可以客观的追溯的,没什么可怀疑的。 二是跟李木挨打最多有关,我对李文白“龙城飞将”一般气势打孩子的画面记忆犹新,对四个挨打的孩子所发出的旋律,所嚎叫的长短都记得,李木的嚎叫不只是时间最长、最多,也是最凄惨的,证明李文白所用的力道,所打的位置,所用的工具,都是有区别的。 回忆起来,几乎可以看到,李木是主要挨打,其他三个是陪着挨打,或者叫挨打替补,打李木时能充分的释放李文白的怨愁、疲劳,从而达到锻炼筋骨、舒筋活血的功效,为李文白的健康长寿应该是有积极作用的,不然他为何乐此不疲呢?其他三个挨打替补,就像是和音伴唱,必定只是李木一个人的嚎叫显得太过单薄,要加入委婉低吟的伴唱,听觉上会更美妙一些,由此看出李文白也不一定愚昧,必定通音律的人不可能是愚昧的人。 李木挨打最多应该长得更强壮才对,因为从小就激活了筋骨,而且有可能在挨打的过程中打通任督二脉,从而更健康的成长,说不定还因此炼成绝世抗打功力,为何李木如此的发育不良呢?这还得细细的思考,寻找到最接近真相的理论。 可能李文白选择打的时间上不严谨,比如说,该早上打,结果因为农务繁忙改在了傍晚打;或着一天打的次数也没有形成规律性,造成筋脉紊乱;也可能是李文白所打的穴道不够准确,比如,应该打梁丘穴,却打在了地仓穴;当然,这也不能怪他,必定李文白不是有武学造诣的一代宗师。李文白也不会算命,他不知道哪个时辰该动手,哪个时辰不能打,所以只能摸索着打。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李瞎子说的“人命天注定”,李木天生要应和那曲歌谣,那是他的命。“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这首很美的旋律伴随他成长,对于李木发育不良是值得的,必定不是每个人都能暗合一首美妙、神秘的歌谣。 高中毕业以后,李文白希望李木能留在家里帮忙干农活,虽然李木发育不良,既然已经发育不良,读什么书呢?家里农活那么多,总得有人帮忙做啊,这是一个为了全家幸福的决定,有可能只对李木一个人的幸福会不好,总得有人牺牲才行啊,牺牲一个人,幸福一家人,这是值得的。 李文白还有一个想法,这是一个酝酿已久的大策划,作为农村人的李文白,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有一天全都离开了山村,那样的话,家里破瓦房留给谁呢?虽然房子不值钱,也没有家产可传世,可是他觉得风水好啊,不然能连着生几个儿子吗?别人想生儿子还生不出呢,所以必须得有一个儿子留在家里,守住这块风水宝地。李文白看到不认识几个字的婆娘陶春兰,拼了命也要让孩子读书,他预料到将来可能没有人继承风水宝地,所以他酝酿了一个大计划,从小就拼命打李木,使其发育不良,并且创造了那首美妙又晦涩难懂的歌谣,让李木无脸出远门与江湖豪杰见面,不得不留守风水宝地。 李文白的计划正是尊重了五千年文明的传承,他比陶春兰认识的字多多了,除了不认识的字,其它字都认识,他认字多,当然更懂得文明的传承,比如说皇位,肯定是太子继承,掌门之位肯定是首席弟子继承,所以应该由李木继承风水宝地。当然,李文白可能没有读过历史,他不知道,历史上的太子大多都反叛。 有了李文白的大计划,李木要想出门是极其难的,不给钱就行了,没有路费,你能飞吗? 事情往往事与愿违,就像李渊的皇位被李世民篡夺,丁春秋的掌门位子也没传到他选定的人。 李木从他从小暗合的歌谣中找到了力量和勇气,甚至也是那首歌谣让李木领悟了天地之间的真理,他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要逃离穷山沟,他要去寻找歌谣的出处,必须寻访千山万水,必须要出去,可以说,李木就是为了歌谣而立志逃离风水宝地的。 我想啊,就算李木出门在外与我同样的艰难,他也比我幸福,在夜风中度过漫漫长夜时,他可以唱起属于他自己的歌谣:“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虽然他还没有寻访到大罗神仙为他解开歌谣之谜,有一首属于自己的歌谣陪伴自己度慢慢长夜,也比我要好一些,我也想要一首属于自己的歌谣,可是一直没人为我填词谱曲。 有了神秘的歌谣赋予李木苍穹般的大智慧,他没有钱,李文白不给他钱,他也能逃出风水宝地。首先,他夸奖了一个同村族亲的自行车很漂亮,详细翻译了自行车想去远方看看的心声,李木是拥有自己神秘歌谣的人,能听出自行车的心声并不奇怪,那个族亲被自己自行车的心声感动了,他让李木带着自行车去实现它的愿望。 必定李木发育不良,自行车比他高大,山路也很崎岖,加上李木骑自行车的技术也还不够熟练,所以,四十公里山路,李木折腾了十个小时,才最终到达县城,到达县城时,他给了自行车自由。 李木从没有出过远门,他甚至不知道,四十公里山路,如果用步行的话,加上他年轻有力,八小时内就可以到达,这不能怪他,老师、家长都没告诉他走路到县城需要多久,因为没有人这样走过,就算有,也没有发育不良的人这样走过,谁也不敢冒险告诉他。 一路折腾到县城,李木因中途喝了太多稻田里的水,他不只没有吸收到稻田里的营养,反而因此喝坏了肠胃,拉肚子,拉得停不下来。李木给我说这个细节的时候,我想李木是遭了报应了,他喝稻田里的水时,肯定没有给稻田的主人打招呼,属于偷喝,当然要遭报应的。 李木的原计划是到县城的砖厂干一段时间,存够了路费钱再赶往下一站,但是李木遭了报应了,他拉肚子拉得起不来了,人昏迷不醒,这可吓坏了打算剥削李木的老板。还没开始剥削你,你就已经要死不活的,这不是碰瓷坑人吗?老板当然不愿意了,但也不能送医院,老板肯定想的是,等李木死了,可以做烧砖的燃料,烧了一了白了,无人知道,毁尸灭迹,死无对证。 一位可怜李木的大娘照顾了李木,就像当初韩信快饿死了,遇到漂母赐饭一样神奇,李木也没死得了,他昏昏沉沉的,脑海里响起了属于他自己的神奇的歌谣,他活过来了。 李木活过来,砖厂怕他再死去,他不得不离开。 说道这里,李木深情的说,他要感谢一个人,他极其庄重的说:“就是那个做警察的阿姨帮了我,我走投无路了,模糊的猜测在县城一个亲戚的家,运气真好,还真找到了,就是这位人民的好女警察,她请我吃饱了饭,给我到山城的路费,和山城重庆唯一的亲戚的地址。” 李木有些激动,肯定是往日劫后余生的回忆让他觉得口渴,他喝了一满杯啤酒,继续说道:“还要感谢第二个人,她是一个美丽善良的护士,我所要找的那位亲戚正好不在家,谢天谢地,他有一个新的护士女朋友,老弟,你知道的,护士能有几个钱,她从牙缝里抠出二百元生活费。” 李木就是带着这二百元钱,一路南下到达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加入到祖国窗口城市的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这几天在九华山小住,分享心得一首:《九华山初秋游》 昨夜明月,广寒清幽离凡尘。 今日青山,层峦叠翠万重深。 山巅雾浓,芒鞋轻贱随仙人。 一碗斋饭,毋需妄言亘古情。 2018于九华山 第046章离开以后 李木说的激情四射,我和梁凤书也听得跌宕起伏,真是精彩极了,拥有属于自己歌谣的人就是如此的不同凡响,这走出山村的情景和他离开时的心情,竟然与我天差地别,我确实曾一路挥洒着泪水,却远远没有他的曲折离奇,那些近乎神迹一般的曲折离奇,预示着李木终究将与众不同,当然,可能他的与众不同早已在属于他的歌谣中有暗示。 拿着二百元钱坐火车到达深圳,差不多,要是中途节约一点,到站时还能留下几十元钱。我想在火车站时,李木肯定与我有过相同的感受和经历,据他说,他没有去我睡过的大桥下,他知道我说的那座桥,他说那座大桥依旧巍然挺立着。 我仔细想了想,我看梁凤书眼睛里也有疑问,我不得不问清楚,虽然我们是一母同胞,但并没有一母同胞的情感,事情还是问清楚比较好:“李木,不对吧?进深圳可是要边防证的,你当时有边防证吗?” 李木对我们的疑问不以为然,很是骄傲的说道:“我花一块钱买了地图,在山高林密处翻越围墙,运气真tm的好,那一夜漆黑无比,我竟然准确的翻越了围墙。” 梁凤书显然是不相信的,她觉得眼前的李木有些狡诈,至少是虚夸了他的经历,李木现在又还不是名人,如果虚夸自己的传奇,显然是不道德的,梁凤书马上问道:“就算你翻进来了,运气也真tm的好……” 我打断梁凤书:“凤书,怎么能说脏话呢?我们农村野孩子,说些脏话表达心中的情绪,你是城里人,可不能说脏话哦。” 梁凤书非常诚恳的认识和检讨了自己一时激动的错误,自己罚了一杯酒,接着说道:“翻越了围墙,查证件你都躲过了?难道属于你的歌谣真有神奇的力量?” 我很严肃的批评梁凤书,怎么能提歌谣的事情呢?现在还没有解开歌谣之谜,我们是看过很多书的人,不能危言耸听,更不能相信不靠谱的未解之谜,我主动代替梁凤书罚一满杯酒,与李木共饮。 李木对着我会心一笑:“麦子,你知道的,你也经历过,一是脏得像个肮脏的叫花子,没有人查的,查证件也是为了那三四百块罚款,一个肮脏的叫花子有什么钱?他们没兴趣,还有啊,就是拼命的跑,鞋都跑掉好几双。麦子,我们小时候多能跑啊,他们能跑过我们吗?肯定不行,鞋是地摊上买的,两块钱,就当送给他们了,哎,他们也不容易,追我这样的人,都怕摔死他们,真的,我都不敢跑太复杂的路,怕他们自己把自己撞死,到时怪到我头上。”李木说得豪气万丈,似在家乡一起偷完桃子,纵横山峦,踏云逐月一般潇潇洒洒。 真是同病相怜,必须得再干一杯,李木刚开始也接连被几个老板欺骗过,也被职业介绍所诈骗过,也如我一样睡过好几个月的大街,那些孤寂的日子里,他也发现了看书是最廉价的,消磨悲怆情绪的方式,他也爱上了看书。 可是他没有遇到他的梁凤书,看来他的书是白读了,他没有我幸运,虽然他有属于他自己的神秘歌谣,但是我有我的梁凤书,算是打平了,我没有失落和黯然悲伤。 令我不只黯然神伤,几乎是让我窒息的快要死去,是李木说的家乡的事情,我是流着泪听完的,梁凤书一直扶着我。 一九九六年正月初六,李瞎子让我去镇上买祭拜用的纸烛,初六是他师傅、我师爷的忌日,而我借此机会带着我和肖玲玲的钱离开了故乡。 李木说,那天快中午的时间,肖玲玲哭着跑到李文白家,问我离开前有没有跟他们说过,或者我有没有透露为什么要离开,有没有人同路。 初六那天快中午时分,李木、李水正在他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厨房,李木刚跳完一担水回厨房,正好吧水缸倒满,李木决定休息一会儿,他觉得肚子已经快空了。六担水才能装满水缸,每担水连水桶差不多一百斤,从水井到他家厨房的水缸是二百三十四步,李木说他数过的,其中会经过两根田坎,两个斜坡。虽然李木发育不良,从小干活习惯了,确实可以挑得起,挑一担歇一会儿,这是他一上午的活儿,他本可以更快的把水缸挑满,但是他没有那么做,虽然他发育不良,脑子却不傻,他知道,要是很快把活儿干完,就会有其它事情再落到他身上,他计划得很完美,在李水开始做午饭时,他正好把水缸挑满,稍微休息后,就正好吃饭,非常完美的半天。 而李水正在灶膛前烧火,灶膛的火把李水的脸熏得通红,他的瘦脸看上去更显得干瘪,他心里有些窝火,因为今天轮到他煮中午饭,还有猪要吃的中午饭也是他煮。这件事情不复杂,在上午把人吃的红薯,和猪吃的红薯砍成小块,装到大小不同的铁锅里,都是同一种红薯,人吃的要削皮,以示区分开人和猪。李水也慢吞吞的正好弄到块开始烧火时才弄好,他和李木是同样想法,要是他很快做完了,有可能李木要叫他帮忙挑一担水,他很聪明的回避了兄弟之间的尴尬。 李余年纪最小,他上午的任务最轻松,是协助李木和李水,对于李文白安排的这个任务,李余心有默契,他知道是李文白照顾他,所以他什么也不干,对着宁静的山村思考着四个现代化,这是他刚开始读初中时学到的,但他显得很悠闲自在。中途曾去别家的柑橘树上摘了柑橘,他认为是摘,不是偷,已经读初中的他当然知道,摘是指一种行为,偷却是道德问题,所以他摘了好些个柑橘,挑出几个不顺眼的分给李木和李水,他偷偷藏起来的花生没有舍得分,他自己偶尔吃几颗,李余年纪最小,身高和李木差不多。 吃完早饭后,李文白扛着锄头去山坡上了,还没过元宵节,他没有挑粪桶,他觉得没过元宵节挑粪桶不吉利,只是扛着锄头走了,心情很愉快,因为陶春兰已经出去打工去了,他心情一直都很愉快了。李文白是吹着口哨上山坡的,这口哨有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隔壁儿媳妇罗元梅也可能知道,再没有第三个人明白其意义了。李文白可能是去山坡上除草、挖地、巡山,都有可能,也可能只是习惯性的上山坡,山坡上空气要好很多,可以做的事情也很多,尽管冬天农活是比较少的,上山坡是他的自由。 在李文白吹着口哨上山坡后不久,隔壁儿媳妇罗元梅也上山坡了,农村人的主要事务都是在山坡上,没什么奇怪。罗元梅算是李木一辈的人,因为他男人只比李木大七八岁,她比李木大六七岁。 罗元梅的男人是一个泥瓦工,正在繁华的都市里建设都市繁华,罗元梅已经接连生了两个女儿,她和全家都很失望,第二个女儿属于超生,要交好几万的罚款,不然没法上户口,所以罗元梅的男人没空回家,要在外挣钱交第二个女儿的罚款,还要准备第三个的罚款,因为她想生一个儿子,她很羡慕李文白连生四个都是儿子,她想向李文白学习生儿子的经验。 罗元梅长得干净,又有山村人的白净,她认为自己算好看的妇人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父母把她嫁给如此穷的一家人,没办法,已经嫁了,女儿都生两个了。罗元梅的男人为了娶她,耗尽了家里的所有钱,所以她男人很是珍惜她,凡事让着她,罗元梅在家里更加嚣张跋扈,只有看到李文白时,眼神才透露着柔情,她怕李文白不教她生出儿子的秘诀。 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只有肖玲玲觉得天塌下来了,她哭着跑到李文白家时,首先看到的是坐在院坝里的李余,紧接着跑出来李木和李水。他们三兄弟都以为是肖玲玲送好吃的来了,见肖玲玲两手空空,泪水涟涟,他们显得很是失望。 在听说我离家出走了以后,他们三个显得很茫然,他们也不知道缘由,从没听我说起过要离家出走的事情,甚至不能确定我真的离家出走了。李木自以为是的说:“上次订婚时,我就觉得麦子会离家出走,他不甘心窝在这个穷地方,麦子是个有理想的人。” 肖玲玲只顾自己大喊着:“你们都不知道吗?都不知道吗?”听了李木的话,肖玲玲悲伤又沮丧的混合着哭泣声说:“要走可以一起走啊,怎么不带我一起走啊!” 李木、李水、李余都不懂肖玲玲的悲伤,他们不懂爱情,还在饥饿线上挣扎,也没心情关心爱情,他们当我是送出去的孩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亲兄弟了,作为一母同胞的本能,他们觉得我一个人出去很艰难,人生地不熟的,怎么生存呢?他们都没有出过远门,对外面的世界很陌生。 他们三个对肖玲玲和我的关系是很清楚的,参加我的订婚宴上吃得肚子圆滚滚,当然知道肖玲玲已经是我的未婚妻了,显然肖玲玲的哭诉是有道理的,他们大概感觉到我确实离家出走了,他们看到肖玲玲拿出我留下给肖玲玲的信,明白我真的走了。 李木说他看到我在信中提到他,他当时建议过:“玲玲,听说火车票不好买,我带你去追他,他肯定在火车站要等几天,但是,你爸能给钱我们去追麦子吗?” 那时的李木还没有什么坏心眼,他还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坏人,应该是真心想帮肖玲玲,李水和李余也非常激动的,想要帮着肖玲玲进城来找我,李水正烧着火,他甚至不管火已经熄灭了。 这时候,李文白从山坡上回来,显得有些疲惫,听了三个儿子的汇报,他慢条斯理的说:“李麦那个东西安心要跑,你们能找得回来吗?城里那么大,你们怎么知道他躲在哪里?李木,饭做好了吗?” 李木觉得自己很无辜,很是不服气,他现在已经不怕李文白打他了,因为李文白已经跑不过他,他辩解道:“今天我挑水,李水负责。” 李文白刚刚提起的情绪缓和了一些:“李水,站这里做啥子?快去煮饭啊,你没听见猪饿得快打架了吗?” 肖玲玲感觉到这家穷困的人管不了他的事,很失望,哭着走了。 李木说,中午饭刚吃完,张寡妇急匆匆的跑到他们家里,喊李文白去帮忙:“李文白,李瞎子算是你们亲戚吧?他养的儿子是你的儿子,应该算是亲戚。” 李文白和他的儿子不明白张寡妇的话,看张寡妇心急火燎的样子,李文白慢吞吞的挠着头:“啊,张幺妹,算亲戚。” “快去帮帮忙吧,李瞎子死了,被麦子气死了,你们已经知道吧?麦子留下一封信,说永远也不回来了,这不是把李瞎子的命带走了吗?造孽哦,造孽哦,养这么大,李瞎子可没亏待过他,还给他修楼房娶婆娘,这还不知足,偷钱跑了,狗日的杂种。”张寡妇骂完,觉得不对,麦子也是李文白的种,所以自己走了。 李文白对于去其他人家帮忙这种事情,很乐意,一来吃点好的,二来人多好听闲话,闲话就是像是农村的现场说评书,在闭塞的偏远农村,听听也是有意思的事情,李文白当即宣布,他还没宣布,他的三个儿子已经不见人影了。 李瞎子的葬礼由李文白和张寡妇、肖大刚三人主持,李瞎子的坟墓早已修好,没什么可难办的,请来负责做法事的人,掩埋了就行。问题是李瞎子留下了两三万块钱,有人甚至怀疑留下了更多,还留下修到一半的楼房,他养的儿子跑了,钱和房子怎么处理? 平时不管李瞎子的几个远方族亲也赶来了,对李瞎子留下的家产很感兴趣,他们觉得作为同一个祖宗,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李瞎子的身后事。 第047章养父师傅的葬礼 李木也没有看到李瞎子怎么死的,据肖大刚说,肖玲玲从镇上跑回家,哭着找到了我留下的信,李瞎子正在寒风中矗立着,他应该是在等我买好祭品回家,和他一起祭拜他的师傅、我的太师傅,今天是他师傅忌日。我突然出走的消息,使李瞎子站在冬日寒风中沉默了,肖大刚问李瞎子怎么办时,李瞎子没有反应,肖大刚没管李瞎子,他看见自己女儿肖玲玲拿着信往山上跑,他追自己的女儿去了,直到他看到女儿跑去李文白家,他才放心了,知道女儿不是要寻短见,他才赶忙往回跑,肖大刚说他担心年老体弱的李瞎子想不开,所以赶快往回跑。 肖大刚回到家以后,李瞎子还矗立在寒风中,肖大刚喊他时没有任何反应,于是肖大刚走过去想扶李瞎子,发现李瞎子已经完全没有气息了,刚一碰到,李瞎子倒在肖大刚怀里,肖大刚是有文化的人,一摸脉搏,李瞎子死了。 对于李瞎子的死,没有人有阴谋论,大家相信肖大刚,没有人觉得有人会谋害李瞎子,没有谋害的动机,而且李瞎子本来身体就不好,肯定是被我离家出走气死的。 李瞎子死了,肖大刚第一时间喊来张寡妇,再喊来村干部,再次确认李瞎子真是死了,他自己的房子正在修,死在了肖大刚家门前的院坝里,在寒风中凝望着山坡的方向站着死了,这种死法对于村里人来说,从没遇到过,听都没听过有人站着就死了的。对于李瞎子异于常人的死法,大家觉得李瞎子不是普通人,他能掐会算,与武侯诸葛、刘伯温应该属于同一种人,都是神人,所以死法不一样,他去天堂了。 肖大刚对他女儿的未婚夫离家出走的事,不是很在意,跑了就跑了,农村女儿不愁嫁,况且肖玲玲那样漂亮的女儿,李瞎子也死了,聘礼肯定不用退的。肖大刚没什么过份的激动情绪,只是觉得李瞎子可怜,觉得我不懂事,身在福中不知福。 激动的是那些李瞎子的族亲,他们要求村干部做主,查清李瞎子的家产,交给族亲处理。李木说,对于这件事情,李文白是少有的大着胆子说了公道话,声音很大,近似于咆哮:“什么处理财产?你们有什么权利处理李八字的财产?李八字死了,他儿子也死了吗?他儿子只是不在家,你们敢夺他儿子的财产?他儿子已经定过婚,李八字死前可有跟你退过婚?”李文白看着肖大刚。 肖大刚表示,李瞎子没有退婚,他儿子李麦也没退婚。 李文白接着大声说道,声音稍微减小了一些,情绪也平和多了:“这不就对了吗?事情多简单啊?李八字死了,他儿子还在,他儿子不在家,他儿子老婆在家啊!你们是李八字的亲戚,怎么李八字住在肖大刚家里啊?”李文白又大声吼道:“家产是他儿子的,他儿子不在,他儿子老婆管。” 所有人都知道,李瞎子的儿子,也就是我李麦,而我也是李文白的儿子,平时胆小怕事的李文白今天如此胆大妄为,还是为他儿子争财产,话说得倒是理直气壮,好像很是公道。 对于李文白的话,虽然道理都对,但是他是我的生父,旁人怎么都觉得他用一个儿子,抢了李瞎子财产,所以他的话大家都怀疑动机,李瞎子的族亲是坚决不赞成的,要不是李瞎子的东西因修房子,都暂放在肖大刚家里,可能都要动手抢了。 李瞎子突然冒出来的一群族亲,情绪非常激动,要肖大刚马上打开门,把李瞎子的东西分出来,正要往里冲,肖玲玲一手提着一把菜刀,站在二楼大声吼道:“你们谁敢动我男人的东西,我杀了谁,我男人的房子也还要继续修,我男人会回来的,你们tm的都滚开。” 肖玲玲又大声吼道:“李木,你们没看麦子的信吗?现在有人欺负我,你们傻啦?” 李木、李水、李余才反应过来,也冲上楼,手里已经提着棍棒刀叉,一起站在肖玲玲身旁,像三个护法神,李木大声吼道:“麦子走时留有书信,让我们替他照顾肖玲玲,谁敢动肖玲玲,我们就杀了谁。” 李水、李余也大声附和,誓死保卫肖玲玲。 张寡妇也站出来:“对,他们两家的婚事我是媒人,我作证,他们两家没有退婚,你们可听过退婚不经过媒人的吗?现在出去打工的人多了,麦子不过是出去打工了,你们欺负他婆娘,他回来能饶了你们?你们都知道吧,他砍过肖大哥,对你们还能下不了手?” 肖大刚不说话,他不想让别人觉得是他想侵占李瞎子遗产,但谁都知道,打架这件事,肖大刚是最能耐的,加上李文白也站出来,肖玲玲这边的队伍都是精兵战将。 肖玲玲气势如虹,俨然我已经和他睡过了的样子,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泪水涟涟,又不停的吼着:“我是麦子老婆,我家的房子还要修,你们休想动我一根汗毛,你们这群不要脸的东西。” 村里人都知道李瞎子是个厚道人,也都知道李瞎子修房子给我个徒弟加养子娶婆娘的事情,加上张寡妇这个媒婆作证,肖玲玲已经当她自己是我老婆,所以情况很是明白,村干部也都站在肖玲玲这边。村里人都知道,肖玲玲早就是我的婆娘了,只是还没有怀上孩子,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李瞎子那些族亲白闹一场,还是在葬礼上混了两顿好菜饭。 李木说,葬礼过后,由村里干部出手续,肖玲玲去银行把李瞎子的钱都取了,房子也修好了,肖玲玲还搬到里面去住着,等着我回去。 李木看看梁凤书,说:“麦子,李瞎子的家产现在都是肖大刚的了,你不回去吗?” 平息了遗产争夺战,举办葬礼那几天,张寡妇哭得最伤心,全村人都知道,张寡妇和李瞎子虽没有结婚,有夫妻之情。 张寡妇嫁过三任丈夫,三任丈夫都是在结婚没过久死于意外,第一任丈夫是一个打石匠,与张寡妇结婚时才不到二十岁,刚过二十岁,被他自己打的石头压死;张寡妇没有生过孩子,据说年轻的时候是十里八村数得上的美人,二十几岁又嫁给一个杀猪匠,结婚没几年,杀猪匠在一次黎明前的黑暗中,摔下悬崖死了,死前他正顶着黎明前的黑暗去收猪。 在两任丈夫都意外去世以后,传言开始飞起来,都说张幺妹克夫,两任丈夫都是她克死的,张幺妹被第二任丈夫家赶出家门,回到娘家—我生活的村里,张寡妇依然漂亮,刚刚三十出头,一时没有男人赶靠近这个灾星。 娘家人也嫌弃天命克夫的张幺妹,给张幺妹单独修两间屋,让她自己生活,张幺妹一度活得如尼姑,但她依然漂亮,三十出头的女人,又是一个让男人炊烟三尺的模样,总有不怕死的男人惦记,于是,她嫁第三次,一个五十多的老单身汉。可能五十多的单身汉也觉得活够了,人总是要死的,一个人守着寂寞难耐的日子,不如享受一番死去,还有可能命大,能克住张幺妹。 这个老单身汉也没能克住张幺妹,享受几年后,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里,村里人在水库里发现老单身汉的尸体,老单身汉死的时候应该不能叫他老单身汉了,他有一个漂亮遗孀张幺妹。 生命就是这么的奇妙,张幺妹的命运更是奇妙,她三任丈夫终究都死于意外,她是做实了的“克夫命”。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张寡妇开始找李瞎子为她指一条明路,李瞎子估计也是不怕死的,张寡妇把她最后的美献给了李瞎子,他们没有结婚,证明李瞎子还是怕死的。 在我小的时候,张寡妇在李瞎子出门去算命后,时常照看我,她悄悄的让我喊她干妈,我没答应,我可能担心她克子,不然怎么没有孩子呢?我也曾听见李瞎子在黑暗中对张寡妇说:“放心吧,我算过的,麦子是个有出息的人,将来让他给你养老送终。” 李瞎子死了,我离家出走了,已经开始过老年的张寡妇怎么能不伤心。算起来,她和三任丈夫一起度过的时间加起来,还没有跟李瞎子在一起的时间长,李瞎子应该是陪伴她最久的男人,现在李瞎子以异于常人的死法—凝望着山坡在寒风中站着死去,张寡妇在葬礼上以泪洗面。 在她对着李瞎子的棺材以泪洗面的时侯,更多是为我而哭,据李木说,张幺妹在晚上守灵时,一直数落我。 在山村里,如果人死在夏天,最多做三天法事,必须要下葬,不然尸体会发臭,实在冬天可以停放一星期以上再下葬。当天死,第二天下葬,叫“草草安葬”,要么是家里太穷,就像那个死于结石的男人,要么就是不孝,为了表示孝敬,很多人家就算是借钱,也要做三天三夜的法事再下葬,对于送些薄礼参加葬礼的人来说,法事做得越久,他们也高兴,可以多吃几顿好菜。 李瞎子在村里算是有钱人,我离家出走了,肖玲玲自己认了继承人,李瞎子又是死在寒冷的冬天,肖大刚做主,做三天三夜法事。旁人是吃饭时来,吃完饭回家,李木、李水、李余三人表示愿意帮我守灵,李文白同意了,他自己回家,留他三个儿子好好的在李瞎子的葬礼上吃三天。 李文白是非常喜欢一个人在家的,只有一个人在家时,才能做山坡上做的事情,家里虽然简陋,做起来总是比山坡上放心一些,不像我,反而喜欢在野外。 张寡妇、肖玲玲也当然留下来守灵,在寒冷寂寥的夜晚,张寡妇给留下守灵的人,和几个爱听闲话的人说她和李瞎子多我的好。据张寡妇说,李瞎子知道我是一个不甘于待在农村的人,但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想在死之前看到我娶妻生子,所以在我初中毕业以后,比较急切的为我张罗婚事。 对于张寡妇这一说法,肖大刚旁证了不是瞎编乱说,当初李瞎子让张寡妇做媒人,肖大刚最开始不同意肖玲玲早嫁,他女儿才十五岁,嫁给我没有意见,但希望多等两年,等肖玲玲十七八岁时再嫁。李瞎子亲自去找肖大刚,告诉肖大刚自己存了些钱,不会亏待肖玲玲,最主要的,李瞎子说他给自己算过,最多还能活两年,希望肖大刚满足他的心愿,把我的事办了再死,也没有遗憾。 肖大刚对众人说:“我亲家算得真准啊,他说自己会死在冬天,只是时间提前了一年,真准,算到自己要死了,还这么尽心尽力的为麦子筹办婚事,麦子真是他的亲儿子啊,对亲儿子也不过如此了。” 张寡妇多次在肖玲玲面前说:“李八字早对我说好的,让麦子给我养老送终,你说李八字给麦子交代过没有啊?到底有没有交代哦,现在李八字走了,麦子还能给我养老送终吗?” 面对张寡妇的絮絮叨叨,肖玲玲多次表示:“放心吧,等麦子回来,我告诉他,我们肯定给你养老送终。” “只有肖玲玲是真心爱你,她担心你钱带少了,担心你在外面受苦,说你好面子,受苦了肯定也不愿意回家,说你没出过远门,没有熟人带着,肯定要遭罪,肖玲玲对你是真好啊!”李木说得太过激动了,全然没注意梁凤书在一旁。 李木不明白我和梁凤书的感情,我连续喝两杯酒,梁凤书没有拦我,我跪在包间的地上,点上三只烟,叩拜李瞎子在天之灵:“爸,你别怪我,我不知道你会因此而死,是我对不起你,以后正月初六,我一定祭拜你,祭拜太师傅,也祭拜祖师爷东方朔,你的那些财产就给肖玲玲吧,如果让我处理,我也这样处理,爸,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肖玲玲,你该给我托一个梦啊,爸。” 绝非假情假意,我听到李瞎子死了,突然觉得他是我爸爸,真正的爸爸,他养了我,教会我本事,我该尽儿子之孝的。 李木很感动:“麦子,我以为你不认李瞎子了呢。” 第048章故园千里外 在包间里象征性祭拜完李瞎子,一时沉默,我自己抽两支烟,情绪平复了许多。 其实,我表现得如此的伤心,不只是因为李瞎子的去世,人总是会死的,无论是谁死了也都让人伤心,我的伤心是因为故园在千里外,千里外的故园,有一个姑娘在为我苦苦等待,而我却已经情有归处,稍微思量,感慨难言。 “故乡遥,何日去?”我突然想起周邦彦的这两句,第一次觉得故乡真的无法忘却,尽管它是一个贫瘠的地方,我也知道就算回去,故乡还是那个穷样子,它却在我灵魂里刻下了难以忘怀的烙印,我不愿想起,我也不爱故乡,可是故乡难忘记。 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爱故乡,想起故乡时,心中却升起惆怅,还有怜悯和心痛,而且我也知道,我的惆怅、怜悯和心痛对故乡没有任何用,也不能带动故乡那些‘芝麻官’心生善念。 故乡啊,你在我血液里到底种下了什么毒? 李木点上一支烟,刚抽两口,咳嗽起来,显然他没有抽过烟,此刻他想抽烟,肯定也是想起故乡而惆怅了,但2看似让人潇洒的烟,把他呛着了,他盯着烟,不再往嘴里放:“家遥千里,身在南粤地。”李木也想家了。 梁凤书眼含热泪,挽着我的胳膊:“腊月笑面相忆否,小路山沟,梦饮家乡酒。” “去tm的故乡,来,喝酒。”我不想让情绪沉浸故乡的那些画面中,不想那些人,我得顾及梁凤书的感受。虽然她理解我,知道我过去的一切,还好我早已告诉过她过去的一切,不然此刻不是很难交代吗? 看着土里土气,又透着些灵气的李木,梁凤书关心的问:“李木,你现在还好吗?” “好不好也就这样,既然出来了,总得撑下去,刚在这里做服务员不久,白天学花式调酒,先混着吧,虽余不下多少钱,有吃有住,可以了,我很知足。” 李木比我晚离故乡半年,也在外一年多了,同样没有过年回故乡的打算,我问他为什么过年没回家,他说:“等有钱了吧,等有钱了再回去。” 估计他看着我现在挺有钱的样子,都能喝酒唱歌了,问我为什么不回故乡,女朋友都有了,现在也有空,却不回故乡。 从他自以为聪明的眼神里,我看出他对我不回故乡的原因理解错了,我说:“李木,你以为我怕凤书看到我们家乡的穷样子,从此不跟我了?所以不回故乡吗?你真是错了,你不知道,凤书遇见我时,我还穷得睡大街,完全是个叫花子模样。哎,我们不一样,你有钱了才回故乡,在外无论多么艰难,坚持下去,有一个荣归故里的信念;我是抛弃故乡的人,李木,你知道的,我两岁被家里抛弃,没什么值得我回去的,我要抛弃家里一切。” 我不能回故乡,其中缘由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梁凤书。 说着说着,突然冒出怨恨的情绪了,依然是贫穷烙下的印。 李木看着我的手机,突然说到:“拿我打个电话吧,给妈打个电话。” “妈有电话?” “她在医院打工,我有她值班室的电话,这个时候应该在值班呢。还有李敏,哦,李敏现在应该睡了,就给妈打。” 梁凤书快速的把手机推到李木面前:“打吧,随便打,别担心钱。”那时手机打长途电话挺贵的,一分钟两块钱,满街都是电话铺子,就是为亿万漂泊的人准备的。 我有些激动起来,我该给陶春兰说什么呢?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家,该怎么回答呢? 李木拿起电话,神采奕奕,在电话里对陶春兰说得天花乱坠,就好像自己身在天堂一样,什么都好,什么都如意,万事皆如意。 陶春兰听到我的声音时,我能感觉到电话那头她的激动,电话中,她先是让我们兄弟在外要相互照顾,在她的话里,好像从没抛弃过我,我一直是她的儿子,和李木是亲兄,应该要团结互助。最后跟我说,李瞎子死了,以后让我回她们的家,我潦草的应和着,挂了电话,假装平常心,问:“李木,怎么没去李敏哪里呢?你们姐弟也能有个照应。” 一个应该问起的小问题,像是堵住了李木的心。 情绪到了,我也想知道大姐李敏现在如何。 此时的李木非常的瘦,皮贴着骨,身高已经比我离家时高了很多,完全不见以前头大身子小的模样了,脸上透着机警,我熟悉他这种神情,这是对整个世界处于一种防范状态,我们都是这样的人,太过弱小的人,经历苦难刚刚安稳下来的人,时刻担心再次沦为吃住没有着落的日子。 就算是亲兄弟,依然不得不秉承着艰苦独立、自力更生的精神,心中对意外援手的幻想是存在的,但难以看到希望,谁顾得上谁呢? 李木沉默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简单一个问题,李木会沉默了。出外打工的人,都是老乡带着老乡,家里先出去的带着后出去的,既然大姐李敏已经出去工作三年了,李木要是去李敏那里,不是少受很多苦吗?沉默后的李木,声音带着无奈:“给她写过信,她也是一个是服务员,帮不了我什么。” “去她那里一起做服务员,你也不用在深圳受这些苦啊。” 李木又沉默了,脸上保留着偏远山村的稚气,似有口难言,微微说道:“我在深圳睡大街的时候,那时候是最难的,我给她单位打电话,她也接到了,想找她借二百元路费。那时我太想离开深圳,深圳找工作太难,你知道的,首先是不招男的,要招男工的地方,又不要我们那个地方的,几乎是让人绝望。” “她给你寄钱了吗?” “没有,她当时答应了,我满心希望的等着,但她没有寄,或许是有什么难处吧。” “不能吧,工作三年了,二百元钱,就算当时身上没有,同事借一借也该有的,二百元,不难啊?”梁凤书似乎怀疑李木撒谎了。 李木一直不好意思正眼看梁凤书,低着头:“我也不知道,她就是没有寄来,我也就不联系她了。” 据李木说,当服务员以前,在一家疏通厕所的小公司干了一段时间,我对那种公司是极其讨厌的,他们为了生意,会故意把别人公司的厕所堵上,一般是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塞一个塑料袋、或者破布等杂物进厕所里,然后在旁边贴上他们的小广告,厕所堵上了,当然着急啊,只能打电话给他们。那些工人按老板的指示做事,挺可怜的,先是要负责去堵厕所,贴广告,然后又去疏通厕所,脏活、累活、不要脸的活全干了,最后还可能拿不到工钱。 李木也没拿到工钱,在一次外出时,收了客人的钱,直接丢下工具跑了。我明白他那种无奈,没有办法,不能坐以待毙,为了活下去,什么机会都不能放过。 社会底层的相互绞杀是极其残酷的,社会底层也没有善良的人,我穷得差点死去,最是明白,没办法善良。同样作为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也都是爹妈生养,可就是很难争取到一点点机会,看着那些出生好的人,有背景、有后台、有捷径可走,能轻易拥有穷人几百年也挣不到的财富,心里不变态已经是极其不容易的了,还善良个屁,狠不得把自己变成吃人的猛兽,为活着讨一个公道。 甚至法律、公权力也都是保护有钱人的,就像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到,穷人没什么需要保护,连生命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唯一的价值就是为有钱人服务、创造、解决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试想,如果抢别人财富不犯法,谁会害怕?当然是有钱人,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可是,好像为了社会的进步,必须要有法,社会真进步了吗?人口更多,生活更难,占绝大多数的穷人,甚至再也没有《诗经》中底层百姓的闲情逸致。 梁凤书轻轻的摇着头:“这tm的是什么姐姐?”愤愤说完,又用力的靠着我,叹息道:“我们这样挺好,也算是熬过来了。” 无法知道李敏当时处于什么状态,用梁凤书的话说,二百元钱,找任何人都能借得到,必定她上班三年,肯定有同事,有朋友,李木是她一起长大的亲弟弟。我只能劝慰李木:“或许她也难吧,你现在有工作,好好干,总有出头之日的。” 关于出头之日,我自己都没有把握,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遇到梁凤书,我的人生会怎么样,现在在哪里。 女人总是对自己男人从前的感情很是感兴趣,梁凤书也不例外,她问:“李木,肖玲玲真在家里一直等着他吗?” 离家前,李木去看过肖玲玲,本想从肖玲玲那里借些路费,但肖玲玲已经没有钱,肖大刚再不给肖玲玲钱。我能想得到,肖大刚一定会这样做,‘吃一堑长一智’,我就是有了路费钱才离家出走的,他当然会吸取这个教训,以防肖玲玲也拿着钱离家出走。 李瞎子死后三个月,房子依照先确立的方案修好,肖玲玲真就搬进去住着,或许是她觉得那样会离我的心更近一些,希望她的念想、思念能通过那个‘风水宝地’发射出来,翻越千山万水,传给我。 李木说:“肖玲玲干农活时,都带着你定亲送的耳环、戒指、手镯,好看极了,就是一点也不高兴,不像从前我们一起玩时那样爱笑,总是低头不语,问一句说一句,一说到你就哭,她年纪小,哎,我们那个鬼地方就是烂,所有事情都烂。” 见李木又激动起来,梁凤书马上安慰似的说道:“李木,你知道吗?我和麦子商量好了,我们这一辈子都当玲玲是我们的亲妹妹,如果她没有出嫁,我们一定照顾她,给她找个好男人。”想一想,梁凤书又笑着说道:“李木,我看你就挺好的,不如你把她娶了吧。” 看我一眼,李木马上说道:“不不,这不合规矩,你是不知道我们那里的规矩,要是李瞎子还活着,退婚以后她还可以嫁,现在不行了,肖玲玲已经拥有李瞎子全部遗产,其实是肖大刚拥有全部遗产,都一样,这就相当于已经嫁给麦子了,麦子还活着,她不能再嫁的。” “如果麦子同意她嫁呢?” “这,那得麦子去给肖玲玲说。” “写封信回去不行吗?” “这,不知道,肖玲玲不会愿意嫁给别人吧,她和麦子从小长大,她只喜欢麦子,别人她都不喜欢,也不喜欢我们。” 梁凤书看着我,面色忧郁,以前她从没有这种表情,慢吞吞的说:“麦子,可怎么办呢?” 我装着大大咧咧的样子:“嗨,她还小,等她长大了自然明白,难道还一辈子不嫁么?我也没有把她怎么样,李瞎子的家产就算送给她做嫁妆,还不够好吗?” “可是人家要的是嫁给你,不是要你的家产。” 突然发现,我怎么这么抢手了,我是一个穷光蛋,为什么非得嫁给我呢?这一瞬间的沾沾自喜都是不应该的,梁凤书微笑着说:“要不,麦子,我成全你们算了?只有我成全你们了。” 顾不得李木在旁边,赶快紧抱着哄哄她:“凤书,你是要我的命吗?要命的话,现在就拿去,让李木做一个见证人,决不过后追究你法律责任,小乖乖,我的女菩萨,你把我吓坏了,我快心脏快要停下来了,死前你再满足我一回,好不好?” 她一把推开我,咯咯笑起来:“还要点脸吗?当李木不存在啊?” 李木憨憨的说:“要不我先出去吧?” 梁凤书更大声的笑起来,眼角都笑出泪了:“哎呦,我的妈呀!你们还真是亲兄弟,李木,麦子是不是小时候就不要脸,所以骗了肖玲玲。” “这个,麦子,我们以前有过脸吗?哈哈哈。” “李木,你这什么话,我一直都是要脸的,在遇到我的凤书时,把脸也给了她,我就不要脸啦!” 梁凤书在我脸上揉起来:“你的脸呢?你的脸呢?我这里可没有。” 我一把拉住,亲了一口:“凤书,你就是我的脸。” 梁凤书看看李木,安静下来:“说真的,不能让让人家一直等着你,我们得想想办法,别耽误了人家。” 我感慨着说道:“是啊,凤书,你要给你妹妹想想办法啊!” “怎么就变成我的事情了,我就说你不要脸嘛。”#####近日在山中小住,想起旧作: 《九华幽谷》 十王山颠焚香烛,花台曲径访衡庐。 松柏林间飞玄武,七贤峰下好读书。 第049章痴心的小妹 “当然了,我们不是说好的嘛,玲玲是我们的妹妹,我们的事情都是你做主,我听你的,你忘了吗?” 梁凤书嘟着嘴:“这能听我的吗?你少给我出难题,搞得好像是我的事情一样,这不是你的孽缘吗?” 我扑倒在她的怀里:“我不管,反正我这辈子什么都听你的。” 听说李木要出去打工,肖玲玲很激动,叮嘱李木:“你去深圳吧?去深圳,麦子说他是去深圳,你去找他,找到他给我写信。” 看着肖玲玲身上带着的那些金光闪闪,李木是要约肖玲玲一起出走的,不是想从我手中夺走肖玲玲,而是读过书的李木知道,那些金子能换不少钱,换了钱可以做路费,至于金子嘛,将来挣钱了还可以买回来,李木引导着肖玲玲:“你可以亲自去找啊,我帮着你一起去找,我们一起去深圳。” 哀伤和无奈一直写在肖玲玲脸上,与她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不相称,花季少女的愁绪因我而不能消,她对李木表示:“我爸的老婆,我妈跑了,我爸的女婿,我的男人也跑了,要是我也跑了,就剩我爸一个人,他不被人笑死吗?” 那一天很热,刚放暑假,尽管我的新房周围竹林掩映,依然难挡宇宙中火球发出的炙热,花草树木都在炎热中低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只有李木兴致高昂,神采奕奕,他看着肖玲玲的汗水打湿了衣裳,衣裳紧贴在玲珑美丽的曲线上,能很清楚的分辨出,肖玲玲没有穿内衣。她还不知道什么是内衣,为什么要用两个口罩连在一起把那两个兜起来,不兜起来又不会掉下来,虽然干活或者跑起来时,会有一些节奏明快的抖动,抖动并不影响生活,所以是可以不用兜起来的。 李木当然不知道我和肖玲玲的秘密,更不会想到那两座小山是我垒起来的,离家出走以前,我一直是这样想的,觉得是我使她大起来的。当肖玲玲十一二岁时,我突然发现她的胸口和我的胸口有些不一样,我以为是她家吃得比较好,所以鼓起来了,所以我常常想摸着她,吸取她的能量,使我自己的也大起来。 那时肖玲玲已经懂得拒绝了,她的母亲赵小莲还没有跟别的男人跑,肯定教过她,不然肖玲玲对我是不会拒绝任何事情的,她很认真的告诉我,她妈说的,她的上面和下面都不能给任何外人模,看一下都不行,绝对不行,不然会被雷劈。 不能吸取到那隆起来的能量,我觉得会很可惜,本来就没吃多少有营养的东西,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吸收一点别人的能量,怎么能就此善罢甘休,可是我也怕会被雷劈,仔细认真的想了想,说:“玲玲,我是外人吗?你妈如果看了,摸了,会被雷劈么?” “我妈当然可以了。” “那我也可以,我不是外人,是不是外人?玲玲,要是我是外人,那我们就不能一起玩了。” 她坚强得像一块石头,下定决心的说:“好,你摸吧,别让我爸妈看见就是,不准对别人说。” 结果我和她都没有被雷劈,虽然我提心吊胆好几天,雷声滚滚时,以为我和肖玲玲至少一个会被雷神带走,我们安然无恙,上天也印证了我和肖玲玲不是外人。肖玲玲也感受到上天的印证,只有我们两个人时,她便不拒绝我吸收她的能量,很奇怪,我越是吸收,她越是隆起得更大,我功不可没。 当时李木肯定也想吸取能量,但他不敢,肖玲玲也不会同意,因为李木是外人,夏天时常会响起雷声。燥热的天气使李木不愿意放弃希望,他知道,没有什么地方能借到钱,只有肖玲玲带着的金子可以换钱:“肖玲玲,要是你不去找麦子,他怎么好意思回来呢?久了就会忘了你,你不是白等了吗?” 肖玲玲有些愤怒了:“你乱讲,你放屁,你放狗屁,麦子不会不回来,这里是他的家,他是出去给我挣钱了,他更不会忘了我,就算忘记你们,他也不会忘记我,我和他,我和他,反正他不会忘记我。” 从肖玲玲激昂又吞吞吐吐的话里,李木暗自推断,我和肖玲玲真如传言那样,早已做了夫妻。李木这个时候还是个雏,什么也不懂,他看过书中那些片段,他的有些同学似乎也在夜里偷偷跑到小河边做过什么,但他必定没有做过,他家那么穷,都不能请得起女同学吃一毛钱的冰棍,加上瘦小枯干、脑袋大身子小的形象,没有女同学愿意和他研究青春发育的事情,他只能想象着我和肖玲玲在一起的场景,越是想,越觉得天更热了,他走到肖玲玲家、也该是我的家的水缸旁,喝了一大瓢井水,最后一点实在喝不下了,顺着下巴打湿了有几个破洞的衣襟,做最后的规劝:“肖玲玲,麦子已经走了半年了吧?可有写信回来?麦子肯定不是不会写信,这你肯定知道的,可是他没有写信回来,是不是?为什么呢?” 哀伤和落寞带着惆怅又回到肖玲玲的脸上,眼角不由自主的流出晶莹剔透的泪水,混合着脸上的汗水,在燥热的空气中滚落在地上,绽放出一缕烟尘。坐在屋檐下,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最远处的山坡顶山,目光在夺目的阳光中消减在白云里,她的目光无法到达远方,她只有坚持着自己设定的希望,哽咽着说:“麦子是没有写信回来,虽然已经半年了,他第一次出远门,人生地不熟的,他肯定遭了很多罪,事情也不顺利,他不想写他的艰难让我伤心,等他好了,一定会告诉我,他会回来的,他答应过我,要一辈子对我好,他亲口答应过的。” 见肖玲玲哭起来,李木有些害怕,他怕别人误解是他对肖玲玲做了什么,所以肖玲玲才哭的,万一被肖大刚听见,说不定还要挨一顿打,虽然说李木从小到大挨了数不清的打,但他再也不想挨打了,他就快要离开家乡了。李木甚至觉得眼前的肖玲玲是一个寡妇,张寡妇男人都死了,所以是真寡妇,肖玲玲年轻貌美,嫁了丈夫,但丈夫跑了,这是守活寡,守活寡比真寡妇更可怜。肖玲玲这样的守活寡比罗元梅还惨,罗元梅起码已经有两个女儿了,而且她正在向李文白学习生儿子,她不孤独,肖玲玲这是真孤独,天真的守着看不到希望的希望,她的希望更多的是个幻象。 在心中分析、对比一番,李木开始同情肖玲玲,再不想着她带的那些璀璨夺目的黄金饰品,忙安慰道:“肖玲玲,你别哭啊,被过路的人听见了,以为我欺负你呢。就算麦子是你说的那样想的,这等待什么时候能到头呢?反正我是要出去了,麦子让我保护你,我走了以后,要有人欺负你,你去找李水和李余吧。” 李木刚想离开这个守活寡的姑娘,被肖玲玲叫住了:“李木,你出去后,到了深圳,会给我写信吗?会写信吧。” “这,我给你写什么呢?深圳那么大,我也人生地不熟,恐怕无法帮你去找麦子哦。” “你给我写吧,不帮我找麦子没有关系,你告诉我深圳是什么样子,我等麦子一年,要是麦子还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 李木打量一番肖玲玲的花容月貌,心中升起一股悲凉,他几乎可以预感到,这样花容月貌的姑娘独自离家,将要面对无数摧残,真是可惜,自己也不能摧残她,哎,世道险恶,但求好命吧,李木点点头:“你还是别出去找他了,你一个姑娘家,出门不方便,坏人很多,你的镰刀也斗不过坏人,我给你写信,你在家好好等着麦子吧。” 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告诉李木她的决心已定,肖玲玲望着远方,坚毅的对李木说:“我就等一年,他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麦子不会忘了我,他说要对我好一辈子。” 我又听得很不争气的流下泪来,梁凤书低声问李木:“你给玲玲写信了吗?” “没有,我不知道写什么。” “你给家里写信了吗?”梁凤书又问道,她能想得到,如果李木给家里写了信,李水、李余可以告诉肖玲玲。 “没有,没给家里写信,我这么惨,没什么好写的。” 梁凤书分析道:“如果真如玲玲所言,麦子已经出门两年了,也没写过信回家,那玲玲不是已经出来找麦子了吗?真要出来了,要是有人带着一起还好,要是她一个人,哎,但愿她好人好报啊!” 我最是明白世道的险恶,我开始后悔没有给肖玲玲写信,哪怕是骗她在家里待着也好,哪怕是给她一些虚构的希望也好,起码不用她离开故乡后,看到世间那些比贫穷更残忍强百倍的事,她不该经历世道残忍的,她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好姑娘,天啊,我简直不敢细想,心依然像被一把铁抓钳住一样痛,我瘫在沙发上,衰竭得要死一样。 心真的很痛,人总会在那么一个特定的时候,陷入特定的情绪困局,就算我这么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因为曾经的苦难,其实我的心中装着太多的怨恨,不是怨恨任何人,而是怨恨这个世界,怨恨那么多的不公道。心就那么大,不可能像无边的苍穹一样装下所有东西,怨恨装多了,还装着愧疚,还有一点点相濡以沫的爱,再难塞下更多的东西,总还得给幻想留一些空间。在这个特定的时刻,肖玲玲坚守的模样占据了心里留给幻想的空间,心塞满了,挣扎不了,很是难受,我想,苍穹也该是有边缘的,它也无法装下所有东西。 我的情绪传染了梁凤书和李木,他们也呆呆的坐着,包间里沉默得能清晰的听见隔壁包间鬼哭狼嚎的歌声,我突然想听一首歌,那首歌,我只无意中听过一遍,再也难以忘记,韩宝仪演唱的《痴心小妹》,我从不让梁凤书知道我有这个磁带,藏在柜台里的一个角落里,时常偷偷的听,心里哭,脸上笑。此刻心太痛,我要听听这首歌,管不了梁凤书了,我常常情绪会冲动起来,她知道。 我爬到点歌机旁,很快,歌声传来:“你说过一天一封信,小妹在家呀喂守家门,难道你是称坨心,一去多年断了讯,故乡的小妹呀喂,为君消瘦到如……一个人风吹雨来淋,小妹呀为君呀喂千里寻,但愿君心连我心,天涯路远心相近,痴心的小妹呀喂,为君消瘦到如今……”这首《痴心小妹》我点了几十遍,让韩宝仪一直唱,把声音开到最大,我痴呆的坐着望着屏幕流泪…… 李木和梁凤书从没听过这首歌,他们不知道世界上有这首歌,这好像就是写给我的,他们俩听着歌声呆住了,我无法理解梁凤书此刻看见我找出这首歌来听,不知道她心里该是什么滋味,但我知道,她会理解我当时的心情,我才十九岁,我们怎么面对肖玲玲的事情早已达成共识,这当中并没有丝毫欺骗,她知道我是无法忘却肖玲玲的,但我的爱人是她梁凤书,我们风雨同舟,她是拯救我于苦难的女菩萨。 几遍歌声后,梁凤书突然站起来,把歌声停了,紧接着,给我一个极其响亮耳光,只感觉两眼冒金星,头晕目眩,但我没有丝毫动怒,我和梁凤书真是心灵相通的人,我知道,她必须打我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是帮肖玲玲打的。她又抱着我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道:“不是说好不要有愧疚吗?我们以后好好待玲玲妹妹就是了,我们给她写信,让她来这里,我们像家人一样生活,我们给她找到属于她的路,我们帮她……” 李木憨憨的说道:“你们这样想,肖玲玲肯定能理解的,是该写封信回去,麦子,不用你写,我来写,我让李水告诉她,免得肖大刚看到你的信,那样可能更麻烦。” 见我和梁凤书都没有说话,李木自己慢慢的吃着已经冷了的菜。#####山中旧作: 《寂寥处》 秋风细雨村上烟,寂岭黄草翠接檐。 蝉蛙燕雀俱零落,只伴清风忆婵娟。 第050章夜茫茫风萧萧 沉默的哭泣后,她用手抹去我脸上的泪水,又用衣袖给自己抹去泪水,拉着我站起来:“李木,走,我们出去一起吃宵夜,这鬼地方太闷了。” 夜茫茫,风萧萧,深圳海湾的风,已在这座空荡荡的城市里留恋日久,在迎新辞旧岁之时,更是倔强的不肯离去,它把一年的热情都逼走了,让寒凉伴随着留下来的人,让身在异乡的人不得不想起故乡此刻的温暖,想起合家欢聚时的热闹。 一只夜鸟飞舞着,像是我和梁凤书摇晃树丛时惊起的其中一只,它已经找不到归去的路,夜色如此迷茫,它只能在夜色里没有方向的飞翔着,让寒凉的夜风托起它的翅膀,不至于跌落在冰冷的地上。 对着孤独的夜鸟吹一声响亮的口哨,口哨声在夜空里就像起航的号角,船头应该对着故乡。 夜鸟听见我的口哨声,低飞盘旋,终是飞入夜色茫茫之中,它不相信我能给它找到栖身的窝,它低飞时一定看清了我的脸庞,我的脸上虽然哀伤,可更多绝情,就像一条野狗走在路灯下,虽然我挽着爱人的手,心里比夜色更迷茫,像这座被抛弃的繁华空城,只剩下寒凉。 在夜色的深处,我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很有熟悉的味道,只是一个孤影,随风飘荡在夜色里,她抬起的手是在抹泪,影子的颤抖一定是因为哭泣得太过动情。“故乡遥,何日去”,她一定是在异乡寻找爱人,她的爱人把她遗弃在异乡,尽管夜风寒、路无尽、陌生的都市孤独会更冷,偏偏无法不寻找,影子追随着那只孤独的夜鸟,如果靠近,看到的是一张绝情的脸。 转了一大圈,什么吃的也没有,连先前吃的都消耗空了,走累了,在路边坐下来,点一支烟,把烟盒递给李木,他拒绝了,我问:“李木,明天是除夕,你上班吗?” “要哦,本来留下的人就不多,没办法不上班。我想不通为何过年回家那么重要,平时不也可以回家吗?我们单位很多人工资不要了,也不辞职也不请假,过年前直接回家了,搞得单位没几个人了,不过这样挺好的,我这样过年不回家的人显得就值钱了。” 李木和我一样,清楚的知道回家是什么样子,故乡的贫穷并不能因过年回家而改变,穷人家的年,在别人欢天喜地映照下,只会显得更悲凉,还不如别去面对。 “今年不回家,是为了以后随时都可以回家。”李木这样安慰自己。 梁凤书默然无语。 难以启齿,但不得不说,我告诉李木:“我身边的人都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梁凤书给我设定的角色是孤儿,一个在深山学艺后来到繁华都市的孤儿。我们也是经历了很多的艰难才刚刚好一点,根不深、足未稳,没办法让你和我一起共事,你不会粤语,很容易穿帮,因为我们长得就像一家人,没办法对外面撒谎,哎,如果不是我们长得太相像,就好了啊,可以当你是一个朋友,我们兄弟就能一起闯天下。” 想起陶春兰在电话中的话,让兄弟团结互助,相互照顾,她哪里知道,外面有这样的无奈。如果我当初就老老实实的告诉别人,我是一个穷小子,或许还是如今的结果,可我不用背负谎言,害怕谎言被识破;更可能,没有那个谎言,就没有我的现在,没有生意,可能像李木一样在工作,风险无法面对,不如继续维持着谎言,为了这个谎言,我不得不抛弃兄弟。 李木没有说话,沉默不语,梁凤书解释道:“没事的,李木,你现在先好好工作,要是遇上特别难的事情,给我们打电话,要是你换地方了,换工作了,也记得告诉我们。” 李木比我大两岁半,我和他中间还有一个李水,他只比梁凤书小半岁,农村长大的李木,虽然已经独自在异乡一年半,此刻还是没有梁凤书的见识和远见,他的普通话带着浓厚的家乡口音,任何人都能听出他是哪里人,连伪装的可能性都没有。 坐在街边时,李木已经没有了刚见到我时的激动,几句不得不说的话过后,他漠然无语,带着失望和绝望,眼里的泪水在打转,但是没有流出来,异乡一年半,足够他变得加强,他声音有些颤抖:“信还是我写吗?要不要让李水他们,告诉肖玲玲你们的电话和地址?” 我踌躇了,看着梁凤书的眼神,我明白,要是家里人突然找来,我的谎言将被戳破,我贫穷不堪、没有任何后台的身份将大白于天下,可能现在好不容易的积累都被清空,我和梁凤书怎么办?要是肖玲玲、肖大刚突然来到我身边,以眼下的情况,我应付不了,只怪自己不够强大。 我绝情的说道:“李木,信别写了,已经这样了,等以后再说吧。李木,我的电话千万不能透露给家里任何人,你知道外面的难,我现在拥有的少得可怜,任何风吹雨打都经受不起,我不想让我和凤书都居无定所,你明白吗?” 从李木的眼神里,我能看出,他一定以为我刚才为肖玲玲所流的泪是装的,不过是为日后说起时,让他证明我曾真正伤心过,李木也对着夜空长叹一声:“这个城市容不下真情,容不下亲情,更容不下爱啊!” 我心想,你知道个屁的爱,你想说这个城市只容得下谎言,我知道,你失望了,可是能怎么办呢?我也长叹一声:“是吧,没有办法啊!李木,就算我牺牲了自己,就算我做回真实的我,不是依然无法照顾别人吗?那样的我可能要再次流落街头,我的凤书怎么办?她已经为我抛弃了一切。一个流落街头的我,根本不可能去唱歌喝酒,甚至都不会让我遇见你,就算遇见了,也不过是四目相泪视,那样的话,会比现在好吗?起码我现在能照顾自己,能照顾凤书,我们有一个正常的生活。” 我拼命为自己的绝情辩解着,梁凤书低头靠着我,她一定是明白我的窘境的。李木低头看着地上,地上只有微微的光,无法映照出任何人的脸面,我继续为自己辩解道:“李木,你出来是为什么?因为我们家里太苦了啊!脸朝黄土背朝天都无所谓,可是,tm的一口好饭都没有,那是人过的日子吗?看看外面的这些人,犹如天堂和地狱,你不甘心,我也不甘心啊!” 这辩解虽是当着李木的面说,其实我根本就不在乎李木怎么想,我是为自己的良心辩解,不想以后再听《痴心小妹》时愧疚难当,我想,如果我够强大,我愿意让所有人都脱离苦难,这只能是幻想,佛祖也没有做到,我只能先保障自己。很想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诚实、有良心的人,我也曾是那样的一个人,可是我是那样的人的时候,我衣不御寒、食不裹腹,活得不如一条狗,生活啊,你让我不得不戴着面具,虚伪的继续活下去。 梁凤书为了缓解悲壮的气氛,故意问道:“李木,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谁看得上我啊?” “李木,你形象不错的,相信我,真的不错,就是瘦了些,一定有很多姑娘喜欢你这样的人,你现在虽然艰苦些,只要不好逸恶劳,总有出头之日,找个女朋友吧,像我和麦子一样,风雨同舟,生活才没那么苦。” “看吧,要是有人爱我,我肯定爱她,哎,谁知道呢。” 我故意轻松的笑说道:“李木,你本是我二哥,你这个年纪,早该有女朋友了,我给你算过,你一生遇贵人,生活无忧,多些波折,必然风雨之后见阳光,相信我,不是为了安慰你,我算得极准的。” “你现在还算命啊?” “当然了,学了那么些年,想丢都丢不掉,多个财路总是好的。李木你一定要好好混,人常常是看不到出路,混着混着路就有了,我睡大街时,每天喝自来水,怎么也想不到能被我的女菩萨解救出苦海的,人生就是这么玄妙,以后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就是我这个算命的,也曾以为自己会永远流浪,真的,那个时刻特别绝望,你应该明白的,我们都绝望过,我现在好一些了,你也会好起来,早晚的事。”我装着历尽沧桑的样子给李木说着世间最无奈、最虚假的道理,这道理或许是真理,这真理得看个人的运气了。 李木现在正处于我当初看不到希望的时候,他或许不能理解我的话,就像我当初绝望的时候,如果别人给我说这个话,我也不会明白,甚至会想:早晚,是多早?是多晚?眼前很重要,眼前过不去,就没有以后。 果然,李木依然唉声叹气:“但愿吧,我什么也不想,有吃有住最重要,其它的再说。我能想到你出来时的艰难,麦子,你是十六岁多出来的吧?你比我坚强啊,肯定受了不少苦,你知道吗?先前在电话中,我故意给妈说现在过得很好,是怕她担心,但我能从妈的语气中听出来,她知道我可能在骗她,很奇怪,妈不认识几个字,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她还说,让你有空打电话回去,她说对不起你,让你那么小就出门闯荡,哎,妈也不容易,没什么好怪她的,她的伟大犹如我们的日月。” 梁凤书马上说道:“麦子可夸你们的妈了,这个世界他最爱的人中,说我都得排第二,以前我还不服气呢,今天听你也这么夸你们的妈,我差不多能理解了。要按常理,你们的妈并没有给你们某一个好的出路,你们不恨她怨她就不错了,我们城里的妈,对儿子是要操心一辈子的,管工作,管娶媳妇,管生孩子,全程护送。而你们必须得从小出门,从艰难中摸索自己的出路,依然爱你们的妈,你们的妈一定是一个伟大的妈妈。” 气氛又轻松一些了,我搂着梁凤书:“我的女菩萨,你和妈妈我一样爱,一样重要。” 李木趁机笑说道:“麦子,女菩萨能这样搂着吗?” 梁凤书推开我,看看李木:“你说得对,他可坏了,老是骗我开心,我就上了他的当。李木,真的,找个女朋友,你们兄弟都爱看书,长得又有模有样的,自信一点,麦子,你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虽然像个叫花子,可你指着我的书,说你一个小时就能读完,还能记得住,你还说你一年读了几百本书,你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很是光彩,使我确信不疑,一个十六七的孩子,说那样的话,直接让我不得不爱你。” 我很神气的对李木说:“听听,不是我吹牛吧?是她先爱上我的。” 梁凤书瘪着嘴:“看把你神气的。” “当然了,有这么好的老婆都不值得神气,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神气了。” “你听,麦子把不要脸的话总是说得很好听。” 我说:“李木,听见了吗?凤书教你呢,只要把不要脸的话说得好听,女人就喜欢,你行的,绝对会是个风流种,哎,我是没希望了。” 梁凤书扑上来,拎起我的耳朵:“你想要什么希望?还过不过年了?” 一看表,刚过凌晨,已经是除夕了,我摘下手表,小声对梁凤书说:“身上还有多少现金?” 她想了想,在我耳边说:“买完单,还有两千多。” 我把手表递给梁凤书,她马上懂了,拿出两千块钱,和手表一起递给李木:“拿着,李木,你们兄弟一场,我们现在日子好一些,新年礼物。” 李木显得无所适从,又带着惊喜万分的样子,推辞不要,我很认真的说:“李木,拿着,你听我的,妈告诉过我们“人靠衣裳马靠鞍”,你要晚上才上班,白天少睡一点,去买套衣服,再买一个二手的手机,现在春节到处都打折,再带上我的手表,保证明天晚上就有女朋友,你行的,我知道你是胸有万山的人。” 梁凤书把钱和手表塞给李木,惊讶的说道:“胸有万山,大才啊,哥,拿着,以后发达了别忘了我们。” 李木很是高兴的收下,连连道谢,仿佛一瞬间坠入阳光灿烂的春天:“好,明天就去买,办好了给你们打电话。” 我叮嘱道:“李木,没什么要紧事,千万别给我打电话,你能理解的,这我就不多说了,还有,我的电话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家人。” “知道,我懂的。” 我站起来:“走了,兄弟,江湖再见,好好混。” 梁凤书挽着我的胳膊,我们快速的走入夜色中,回头见李木也离开了那被我们坐热的地方,梁凤书小声说道:“走这么快干什么?都是要打车的。” 望着更加安静的夜,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为了我自己,不得不远离很多我不愿远离的情感,如果必须对得起一个人,我希望这个人是梁凤书,看过那么多书,我明白:珍惜眼前人,比徘徊着恋恋不舍更重要。#####旧日作 《仰望明月》 作词:杨千意 走过那么多午夜 明月永远美丽 走过那么长岁月 它永远在夜空里 谁能有明月这样永恒的美丽 仰望明月 道不尽的诗情画意 有过多少回月圆 午夜没有记忆 有过多少次弯弯 岁月早已忘记 谁能在明月上看月光的美丽 黑夜永远 饮不尽的伤悲孤寂 广寒宫里如何望明月 夜空无尽 孤寂向谁问 广寒宫里如何别岁月 岁月无尽 谁能相温存 …… 第051章异乡除夕的窗前蜜语 开着窗,突然觉得异乡这难得的寒冷极其舒服,舒服得恋恋不舍,尽量的把身体缩卷成一团,任窗外的风在屋里逛荡,就如又回到了独自蜷缩在街角的夜风中的时候,那样的一种苦涩味道的感觉,可我竟然如此眷恋着那种感觉,好像只有眷恋着那种感觉,我才能认清现实,才能支撑我用谎言冠冕堂皇的活着。 她也学着我的模样,缩卷成一团,脸对着窗外的风,不由自主的哆嗦一下,喃喃细语:“我知道你为什么喜欢寒冷,寒冷曾是你认识世界真相的捷径,对我来说,寒冷真的很冷,我们家乡很少有这么冷的时候,麦子,又是除夕了,你上楼顶去,我给你送吃的。” 我扑向她的怀抱,像一个孩子似的,确实,我太过缺少父母的爱,我试着找回来,我在她的怀里撒娇:“不要,我有老婆了,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我饿了,你去煮汤圆,好不好?” 还是梁凤书最好,她把我的手拿出来:“饿了还有力气胡乱摸。” 我们一起吃一碗汤圆,她喂我吃,我喂她吃,夜风依旧在我面前流连往返,可是我没有悲泣,尽管汤圆温暖着我的胃,我依然可以清晰的记得自来岁末的冰凉。 逛一天了,我没有睡意,她也没有睡意,我们心中故乡的影子在摇晃,我们不想说故乡。她的故乡近在咫尺,我的故乡隔着万重山。 除夕之日不在家,故乡都是远在天涯。年轻的心并不用为此太过悲伤,我们还拥有梦想,我们相濡以沫,有爱相伴,不会觉得孤独,人生总会又些遗憾和残缺,我们宁愿拥有彼此的爱,哪怕为此遥望故乡。 李木说肖玲玲只等我一年,我不回去,她便出来找我,这件事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想尽量不去想,依然无法去除这个念头,以我的本领,只要设一卦,便可大概知道她在家还是在外,可是我不愿知道结果,就算心中一直煎熬,也不要知道结果。 人海茫茫,该相见时终会相见,就像和李木见面一样,那是人生的又一个巧合,巧合的难以相信,可就是发生了,或许是肖玲玲的念想打动上天,上天让我遇到李木,让李木告诉我在我离家以后的情况,“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念叨出声了。 梁凤书抱着我,我们斜躺在床前的沙发上,她细声问:“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遇到李木,然后李木告诉我那些话,不然,心中该少多少负担啊?” “我知道,让你不想,确实太难,如果是我,肯定也会很纠葛。我觉得吧,玲玲的事情倒是好办,无论她历经什么苦难,又或者她在家里如何苦苦期盼和等待,她终究会有她的一生,今后我们也还可以给她一些弥补,是吧?事已至此,只好如此,唯独你养父的去世太过巧合,你虽然从没赞许过他,你身上的本领是他教的,你这样的人,只是装着绝情样子,你如何能忘记得了养育之恩,这个遗憾会是一生的遗憾,没办法啊!你读过那么多书,该知道世间遗憾从没少过,放过自己吧,养父在天之灵见你平平安安,也会含笑九泉,麦子,明天我们去弘法寺求一牌位回来,以后天天给他老人家敬上三柱香。” “还是凤书体谅我,凡是都替我想得周到,真的,凤书,我觉得老天是公平的,让受了那些苦,也让我遇到了你。” “是啊,仔细想来,要不是你那么苦,我们可能不会遇见,就算遇见了,未见得会如此彼此珍惜,我想玲玲也一样,上天给她一条路走,那条路上先是曲折难行,过后必然遍地锦绣;李木也是,真是太过巧合,我甚至都相信念想是可以感动上天的,玲玲妹妹一定感动了上天,李木才能被我们遇见,正好在年关,麦子,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福份啊。” “福份?”我有些不解,本来在年关看见万千人往家乡奔,身在异乡的人,心里就自然不好受,又遇见故乡的人,知道了故乡的事,真是霜未消,雪又飞,何来福份呢? “怎么不是福份,你离家出走两年了,一走了无音信,你从没透露一点对故乡的怀念,可你肯定很想知道,在你离开以后,故乡是什么情况。无论是好是坏,知道了,总比无限的猜测要好,心里不是也踏实些了吗?纵然遗憾重重,终究是不用瞎想了,这不是福份吗?所以啊,遇到李木,真是上天给我们的福份哦,明天去弘法寺上香吧,初一去,人肯定多。” 我喜欢听梁凤书极其睿智的喃喃细语,就像身在春风日暖,心像被柔情细绸包裹着,她的喃喃细语消解我无数惆怅,人生难得一知己,更何况她是红颜,只我一人的红颜。 仔细想想她的话,真是如此,心中虽是遗憾,终究是有着落了,起码我以后可以日日为他点上三柱香,活着的时候不孝。他的去世始终是导致我离家的助推器,就算我不离家他也在那天去世,可是已经那样巧合的发生了,就是我不孝,我年少不更事,我想李瞎子在天之灵会原谅我的。 我能每天祭拜李瞎子,可是肖玲玲呢?我什么也不能为她做,甚至本能的害怕她找到我,害怕失去我现在的所有,我已经辜负了一个女人,不能再辜负另一个女人。可我又因为自己所经历的那些难,给可能已经离家出来找我的肖玲玲,设定在苦难的场景中,这种感觉让我愧疚万分,一旦设定,几乎不可能不去想。如果我太过沉浸在对肖玲玲的愧疚中,我知道,这是对梁凤书的极其不公平,简直是在伤害她。 能想象得到,无论我现在多少山盟海誓,梁凤书一定会担心,有那么一天,肖玲玲找到了我,肖玲玲不愿再嫁别人,苦苦相逼,我本来心中愧疚极重,她又是与我那样好了十几年,在左右为难时,我可能自己遁入空门,也还是让梁凤书对我所有的爱都化为乌有,如果我选择了肖玲玲,更是对梁凤书凌迟般的伤害,反之,肖玲玲又如何。 一想到梁凤书心中会每天带着隐忧与我生活,心中更加惶恐不安,我这是多大的罪过啊!梁凤书什么都那么好,她付出了那么多,我也接受了她的爱,怎么能让她带着隐忧难受呢?对,我接受了她的爱,我急切的仰起头,看见梁凤书正惆怅的望着窗外,飘起的一缕黑发比夜色更黑,在寒凉的夜风中独自飘零。 我翻身对着她:“凤书,我想明白了,想明白了,你不用再带着心中隐忧了。” 她微微一笑:“哦,什么想明白啦?我能有什么隐忧?怕你离去?”她的声音细腻而丝滑,委婉得像是要溶进我的灵魂里。 “我是自愿而主动爱你的,我也是心甘情愿接受你的爱,这是唯一,绝对的唯一。” “你不是也和肖玲玲订婚了吗?那难道不算接受爱,不算是一种承诺?你们有媒人,办了订婚宴席,你也没有反对,那不就是接受和承诺吗?”她依然用先前的语调,使我更加想快点消除她心中的隐忧,不忍她有半点不开心,多好的女人啊! “凤书,定过婚,最后没有结婚在一起的很多,况且我从没有对玲玲说过要娶她,可能小时候玩笑说过,长大后绝没有说过,我当时知道定完婚不久我就会离开,很是清楚的知道我不会娶她,想过给她说明白的,可是又想,既然以后都可能各自生活了,何必要在离去前让她伤心呢。凤书,你是我的唯一,我唯一愿意一生相伴的红颜知己、老婆、情人,都是你一个,你是我唯一用一生去承诺的,啊,相通了真好。”我真的轻松起来。 “你不是答应一生对她好吗?别总是乱承诺。” “当然一生对她好啊,她是妹妹,怎能不对妹妹好。” “真的?” “当然真的,我不是拿话哄你,我刚才一直想啊,我自己也觉得谁都对不起,对谁都愧疚,一想到你是唯一,我真是心中没有负担了,啊,真好,家乡的事情我也都知道了,以后每天给爸点上三柱香,也不再为难自己了。凤书,你知道吗?我一直想,一直想,因为我知道你会这样担心,我不想让我的凤书心中有丝毫不快乐,特别是不能因为我而不快乐,没有什么事情让我更害怕了。” 她紧紧的抱着我:“麦子,我什么都可以让,什么都可以不要,唯独你不行,决不能与人分享,我可以和你一起当玲玲是我们的妹妹,一辈子对她好,但她要是想从我手中夺走你,决不行,那就是生死仇敌,没得商量。” “不会的,不会的,永远都不会的。” “我知道的,我能明白你对我的爱,非常明白,要不然你也不会那样为我着想,竟然能想明白唯一,麦子,我没有爱错你,谁也不能把我们分离开。” “凤书,我现在只有一个愁了,等我把这个愁的解决办法想出来,今生再无什么让我愁。” “还有愁?怎么还有愁啊?说来,我们一起想办法。” “我要让你荣归故里,让你的家人、亲戚、朋友、所有认识和不认识你的人,他们不是不得不接受,而是为你有我而欣慰,让他们嫉妒你,羡慕你,啊,要是这也做到了,我对凤书的爱才是真正完整了。” “这个啊,这不是可以强求的事情,就算有这遗憾,也丝毫不影响我对你的爱,真的,麦子,别太逼自己,从和你离开那一天起,我已经做好回不去的准备。”尽管如是说,我看见她脸上是真正轻松的笑起来了,就像最开始相爱的她,含笑低眉,无瑕的。 我和她并肩窝在沙发里,仿佛拥有全世界:“凤书,过得真快啊,我们在一起一年了,这一年,都是你辛苦操持,辛苦你了。” “不,要说让我们过上现在这生活的还是你,你用算命破解了我们所有的困局,还挣了不少钱,也让我们有脸了,别人都叫我嫂子了,哈哈哈,都是你的功劳,我啊,真是没想到这么快过上这样好日子的,本准备和你艰苦奋斗几年,啊,真好。” 我用手戳一戳她:“凤书,能不能给我些钱?” 她转头看着我,一脸疑惑:“别这么可怜啊,你要花钱,我从没半个不字,说这话,弄得好像我虐待你似的,你要用,拿就是了,我可不是爱财的女人,只是你容易冲动,钱不能你保管。” “我知道,我知道,凤书,我们两个今天的一切都是从有你开始的,有你,我很安心。” “那你还像是可怜巴巴的向我要钱一样。” “这次不一样,要多一点钱。” “多少啊?” “上万。” 她立马警觉起来:“啊!要这么多啊?干什么?” 哎,她还是管得紧,没办法,说好都听她的,我赶忙解释道:“买礼物。” “给你亲生父母家里买礼物?现在晚了一点吧?” 我坐起来:“一点都没意思,想给你个惊喜都不行,我才不给他们买礼物呢,寄回去也都过完年了,嗯,这是一个问题,都没法给你惊喜,钱都在你那里是没问题的,可是我怎么给你送礼物呢?” 她也坐起来,面对面靠着我的肩:“什么啊?要什么惊喜?我不要,就要每天、每秒和你在一起,再说了,怎么要上万,不能这样花钱,我们还没买房子呢。” 我倔强的说道:“不行,这一次就是要买,我要买戒指、耳环、手镯送给你,哎,书里都是男人悄悄的买好,看吧,我是没有这种机会了,钱上交,怎么悄悄的买?” “哎呦,把你委屈得哦,钱必须上交,好,满足你,买,最小的就行,节约一点,再多的礼物也不能保证幸福和长久,黄金也就是石头里提炼出来的东西,哪里能比得了我们的感情。” “好,明天就去买,是送给你的新年礼物。” 夜色飘渺,风中有旋律,或近或远的那些稀稀落落的亮窗,是爱,还是思乡而无眠。 除夕里,为来年留一盏灯,不让新春迷路。 她站起来,很是深情的看着我:“陛下,现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 我一把抱起她来,按住她:“莫非你还有个周邦彦?今天我要你……”#####又是月儿圆,人还在异乡, 故乡的小伙伴,已离万重山。 红尘孤寂、世事无常, 岁月不停留,生命渐渐逝, 玄黄天地周而复始, 人活百年,泣声中来泣声中往。 ——于从前 第052章春天的寺庙 自小生活在山野之间: 绿庄稼、黄稻田、金菜花; 柏树长青、翠竹掩映、山丘延绵; 春来百花满山岗、炎夏碧空洗晚霞、秋风萧瑟透身凉、寒冬腊月少衣裳; 割草、喂猪、柴草永远难满灶房, 割麦、收稻、红薯、玉米不饱饥肠, 寒天、酷暑、北风、细雨依然要上山岗, 雾浓、霜寒、风雨、泥泞八里山路去学堂; 从小生活在都市的人们,永远无法体会这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困境中看不到希望的日子,脸朝黄土背朝天,如此的与大自然相融,大自然并不会给人一点怜悯。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他的教化并没有改变人的贪婪、掠夺、恃强凌弱、贫富不公,大自然所赋予的生存物质倾泄到少数人手里,于是,大多数人很穷,我就是大多数人。 我如此的熟悉大自然,终于,我也花钱买门票去看大自然。 年里最后一天,慵懒得不想离开被窝,那些早已回乡团聚的人,总得表现着自己有移动电话似的,不断的打来电话问候,告诉我他们在家多么快乐,让我和梁凤书好好的过大年。我觉得他们虽然表现了对我的记挂和象征性礼貌,实则是脑子有病,这不是在我和梁凤书伤口上晒盐吗?你回家团聚快不快乐与我何关系,我们当然会好好过年了,难道我们如此相爱的人,会在除夕里相对无语凝噎吗? 我们早饭午饭一起吃,从商场买好黄金首饰,抓紧时间赶往弘法寺,虽然买的时候她很是心痛,走出大门,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美。梁凤书以前也都是有这些首饰的,在她悄悄借钱的那些日子里,她悄悄把所有黄金首饰全都便宜卖了,我问她时,她说:“有什么关系,有没有哪些东西不照样过日子嘛,乖,别问了。” 那是一段百般无奈的日子,我心里默默记挂着,要是有钱了,一定加倍给她买回来,老天垂怜,终于可以给她买回来了,更有份量,更漂亮的纯金首饰。 出门前,她已经梳妆打扮完好,我还故意躺在被窝里:“我不起来,起来你也不听我的,你肯定会买又小又细的,故意败坏我名声,好让别人说我,说我有钱了也舍不得给老婆买首饰。” “起来吧,听你的,给你也买条项链和戒指。” 她依然节约,精打细算,在我强烈要求下,一定不能比从前的轻,付钱的时候,哀怨的看了我好久。 弘法寺在深圳仙湖植物园内,青山绿水世人都喜欢,在衣食无忧的时候,这是我第一次花钱看风景,哪些冬日里的郁郁葱葱、清泉碧湖也确实让人心旷神怡,金碧辉煌的弘法寺是我们村外小庙见了会羞愧无比的,里面端坐着同样的佛、同样的菩萨,只是更加高大精美,更觉法相庄严,就像同样的人,生在了不同的家里。 小的时候经常路过村外那座小庙,庙里没有僧人,也没有尼姑,只有一个守庙的五保户单身汉,平时也无香客信徒,只有初一十五才会有些香客,一年里香火最旺盛的时候便是除夕前后几天,一直到过了正月十五元宵节,又恢复往日平静。 谁家要是有特别艰难的时候,也会想起那座小庙,去焚香烧纸放鞭炮,希望神仙佛祖菩萨们开开眼,保佑他们度过难关,保佑他们能过上好日子,保佑他们生儿子,保佑缠绕他们的疾病能无药而愈,并没有见到什么效果。就像那个因结石而痛死的人,他的家人也去过小庙进贡,还是死了,但村里人遇到什么难以度过的“劫难”时,依然会去那座小庙。 庙虽小,无人怀疑庙里的菩萨佛祖不是真的,更无人去指责菩萨佛祖不作为,反而有很多神奇的传言飞短流长,比如谁求儿子真的生了儿子,谁家母猪不下仔,拜庙以后母猪怀上了,谁家屋里进了野鬼幽魂,焚香烧纸后野鬼幽魂去别家了,总之很多神奇的传言,使得小庙和小庙里的那些神仙佛祖菩萨神圣无比。 也有人“猖狂至极”不尊重小庙,后来那些人都得到了惩罚,比如生病了,没有活到一百岁。 我也曾对小庙寄予厚望,希望能让抢我钱的那个小混蛋早死早投胎,却一直没见到成效,还是由我亲自出手才讨回一点公道;曾希望小庙保佑我能捡到几块钱,可以好好吃一碗镇上的鸡杂小面,愿望也未能实现,甚至降低要求,只希望小庙能保佑我的嘴巴,在冬天里不要每次都被北风吹裂,照样没有实现,尽管如此,我对小庙也从来没有不尊重,只是觉得我太过渺小,他们太忙了,无暇顾及到我的诉求。 在我离开故乡的那天,小庙是必经之地,我没有进去参拜,我已经失望了,小庙从没保佑过我。在那个新春的苦寒天里,看见那个守庙的五保户单身汉还在,他独自坐在小庙外的大树下,大树枝头光秃秃的,无比孤独,当我正好路过庙外时,也曾犹豫是不是该进去为长路漫漫而祈求平安,而我正好与大树下的守庙人相对而视时,真正下定决心离去,那个五保户单身汉对小庙应该是最虔诚的,每天打扫清洁照看着小庙,而他那样枯槁衰微,像是要死了,在我雄心勃勃奔向远方时,不愿沾染这晦气。 或许因为我离开故乡时,没有进去参拜故乡人都深信不疑的小庙,所以我离开故乡后,历经了一年野狗般的日子,这是故乡小庙对我的惩罚也说不定,故乡的小庙虽然远隔千重山,菩萨佛祖的法力肯定比我的思念要厉害亿万倍,所以也能让我必须接受惩罚,谁知道呢?或许是有这种可能的吧。 当我再次进入庙门时,我该虔诚一些,都是同样的佛祖菩萨,他们和小庙里的是同样的尊者,肯定知道我离开故乡时,没有进门祈祷,现在再见到他们,怎么能不想办法赎罪。 本以为人都回家乡了,没想到弘法寺依旧人流如织,绝大多数都是青年男女,为自己心中所愿祈祷,只有我心猿意马,一来担心佛祖菩萨们记起我,在离开故乡时曾过庙门而不入,记起旧日罪过,再次惩罚我,他们法力高强,非得要惩罚已经被惩罚过的我,我肯定没有办法反抗。二来担心肖玲玲也正好在庙里祈祷,我该怎么面对她,如果她把我抛弃她的事情给佛祖菩萨说了,我会不会再次受到惩罚?在那样的庄严法相面前,我能不担心吗? 看着那么多青年男女,虽不认识他们,可我是一个历经过一些苦难,又会算命看相的人,我能看出来,大多女的都是露露和小芬的同行,那些男人大多身上一定是雕龙描凤的,虽然他们穿着外套,我很熟悉这种面相,这种目光。 我想来这里的人,和村里去小庙的人都一样,都是自己力所未及,希望佛祖菩萨助他们一臂之力,甚至能保佑他们心想事成,最好是离开庙门后都能腰缠万贯、横行天下,因为他们虔诚的来到了佛祖菩萨面前。 我该祈求什么呢?祈求别遇到肖玲玲?还是祈求肖玲玲别离开故乡遭罪?或者祈求她能遇到如意郎君,从此快乐幸福?我都想实现,佛祖菩萨会不会觉得我贪心呢?我想恐怕是难以实现的,在故乡的小庙里,我的要求那么低微,他们也从不曾实现我的祈求,更何况这么大、这么难的愿望。 世间无数地方,都在同时对着佛祖菩萨顶礼膜拜,他们能忙得过来吗?或许他们真的法力无边,不然怎么能记得我的小错误,使我遭受那样的艰难生活作为惩罚。佛祖菩萨也记仇吗?他们保佑人时分善恶吗?没有人知道。想起李瞎子和陶春兰都说“人命天注定”,既然命运早已注定,拜不拜佛祖菩萨又有什么关系呢?面对法相庄严时,我反而更加迷茫了。 正当我心猿意马的时候,梁凤书拉着我问道:“你养父叫什么名字,写师傅还是写父亲呢?” “啊?佛祖菩萨觉得我该怎么写呢?” 梁凤书一脸严肃的看着我:“说什么傻话呢?麦子,写师傅还是写父亲?全名叫什么?” “其它都不要写,就写师傅吧。” “真的?” “嗯,就这样写吧。” 在法物流通店里,梁凤书很是虔诚的弄好了祭拜李瞎子的灵位,还有安放灵位的小台子。她没有见过李瞎子,比我对李瞎子还好,还用心,一直保持着庄重严肃的表情。 一尺见方的纸盒里,装着我和梁凤书对李瞎子的一片感激和赤诚,提在手上并不重,显得轻飘飘的。 我提着盒子,她挽着我的手,新买的戒指、耳环、项链、手镯在冬日寒风里金光闪闪,我也带着金戒指,金项链,还有一块新买的机械手表,使我感觉自己已经走在成功的大道上,很多人把目光投向我们,难道我们的男才女貌如此明显吗? 突然担心遇到那些在街上抢劫的人,他们肯定也进寺庙的,让佛祖菩萨保佑他们每天都旗开得胜,他们正好从大殿出来,想试试愿望能不能实现,突然抢了梁凤书的耳环项链怎么办?金子无所谓,弄伤了我的梁凤书,岂不是这个年关又要伤心了吗?想到这里,又有些后悔今天不该买这些金子,也不用有这担心,真是自找烦恼。 一边往寺庙外走去,一边警惕着一切可能发生的意外,在这样神圣庄严的地方,这样的心态不该有的,可是那些残酷的记忆,使我不由自主的要这样做。天色尚早,我们手拉着手漫步在曲径通幽的路上,梁凤书感叹道:“麦子,真是快啊,一年就过到头了,这一年我们做了太多的事情,好在菩萨保佑,年底才能有这样惬意的心情,我们以后多来拜拜,据说这里很灵验的。” 我想她的话应该是对的,这里的寺庙如此金碧辉煌,佛祖菩萨自然也是喜欢住在好地方的,香火能如此鼎盛,不是我这个凡胎俗人能看透的,多拜一拜也不是坏事吧?我点点头,眼睛望着远方,眼望处都是茂密葱郁的景象,完全没有故乡冬日里的枯草寒烟、赤黄凋敝,让我更有兴致寻访一番。 又想起另外一件事,使我热血沸腾,我拉着她钻进丛林深处,很是激动的说:“凤书,你记不记得,我曾说过,要带你走遍山山水水。” “嗯,好像你是说过。” 我诡异的笑起来:“还有呢?我说每到一处,都要……” 她左顾右盼,十分机警起来,严厉的说道:“不行啊,这里不行,刚从寺庙出来呢,怎么能干这事?你看,你养父的灵位还在呢。” 我这山村长大的孩子,到了野外就像回家一样熟悉,此刻兴致正浓,血脉膨胀,把装着灵位的纸盒子放到树干后:“这样总行了吧?” “万一被人看见呢?” “放心吧,他们都是来临时抱佛脚的,出庙门就赶着进城过年去了,才不会有兴趣逛这些地方,不会有人看见的,乖乖,听话,相信我吧。”我一边说,一边熟练的动起手来。 她羞涩的低下头…… 从丛林深处出来,梁凤书很是无奈的感叹道:“你这是什么习惯哦,早晚会被人瞧见的。” “我算过的,才不会被别人瞧见。”我很得意,心情特别愉快,总算没有白来一趟。 在山涧溪水边盘腿坐下来,我喜欢冬日里野外这种寒凉感,点上一支烟,非常警惕的抽起来,听见溪水细细流淌,想着何处是溪水的故乡,溪水又会最终停在何方,冬日里的溪流断断续续,细得像大山的泪。我左手拿着烟,右手掐指默默推算,心中了然。 梁凤书看着我的样子,可能觉得有些滑稽,柔情的劝说道:“麦子,你这个样子,纯粹就像书中的那些邪魔外道,是个野孤禅,你这么年轻,就不能好好正正心,正正行吗?” “宝贝儿,你不是应该知道嘛,凡有所像、皆是虚妄,不过啊,我听你的。” “你根本就没听。”她很是用力的说道。 “当然听啦。” “根本就没有。” “根本就有。”我也学着她很是用力说话的样子。 她要扑过来打我,我往石头上一趟:“来吧,让你尽兴。” 她靠着我,轻轻地躺在胸膛上:“想得美,不要脸。” 我把手举过头顶:“是不能再做了,还要留些力气,凤书,山中有高人,敢和我一起沿着这溪水流过的地方,爬到山顶去吗?”#####旧日作: 《正是好》 空谷披锦华,溪涧映落花。 深处莺歌唱,留我共晚霞。 薪火温老酒,旧壶煮明茶。 不问客是谁,不问何处家。 -----杨千意 第053章登山由野路 梁凤书坐起来,眼睛从密林中隧道一般的溪流道往上望去,接近干涸的溪水道满是灰白色的石头,茂密的枝丫在溪流道上相互交错,形成一个望不到头的斗拱顶,她是一个细心周全的人:“你保证顺着这里能到山顶?现在一点,上下要多久?晚了可没车回去。” “相信我,我从小生活在山丘延绵的地方,顺着这里是可以到达山顶的,看这山的高度,上下快的话两个小时多一点,慢的话三个小时也够了,正好傍晚时分包车回去。” 她胸膛一挺:“和你在一起,敢闯龙潭虎穴,这个山算什么?” 我翻身而起:“凤书,可不能半途而废哦。” “不许小看人,走,出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是我第一次和她进行户外活动,相识相爱以来,总是在为生活而奔波,一年的最后几天,我们终于可以放松下来,有种冲出囚笼的自在感。从她的家乡逃出来时,都没有真正放松过,要为如何活下去、两人不分离而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终于,我能看到她有一个无忧无虑的样子了,我很欣慰。 她虽是出生在有些财富积累的人家,在遇到我以前,也未受过生活的折磨和苦难,我却从没小瞧她,她曾那样的坚强过,过完年,她二十三岁了,完全是一个真正的大姑娘,青春貌美,熟透了。 爬山对于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家乡的那些山丘,方圆十里全都如履平地,那是穷人必须要有的本领,我也两年没有翻山越岭了,竟然有些怀念那些在山坡上挥汗如雨的日子,真是贱,一个农村长大的人竟然还想爬山。 沿着被茂密的树枝笼罩着的溪流道向上走,就像在一条荒芜废弃多年的古道上攀登,那些流水的痕迹,彰显着岁月的积淀,被水冲刷过的石头杂乱无章,茂密枝丫下暗淡的光亮中,似有阴风徘徊,身外是密林遮掩,既不见人,也不见天,偶尔穿行的硕鼠、山鸟使人怀疑有鬼魅魍魉,越是上不见天,前不见尽头的地方,越能让人惶恐不安,就像被抛弃在危险丛林的孩子,渺小得看不清自己。 有人作伴是好的,可以说说笑笑,以忘记自己的渺小感,相伴的是彼此的爱人更好,相爱的人希望没有旁人。我一手提着纸盒子,一手提着装着矿泉水和零食的袋子,指挥着她该把脚伸向何处,她想接过袋子去,准备牵着我的手,我告诉她:“乖乖,爬山时不要牵手,容易失去平衡不说,也极容易摔跤,这样的野路上攀爬,你的两只手要随时准备好做支撑,不然极可能被摔伤,你要是摔在这里走不了啦,我一个人回去过年多无聊啊。” 她立马楚楚可怜的说:“啊!我摔得走不了时,你就自己回去啊?那我不走了,我在这里等你,你自己去寻你的高人吧。” “骗你的,我怎么舍得丢下你,你要在这里等我的话,等我下山时,真就找不到你了,你会被山里的妖怪抓去的。” “这里不会有妖怪的,旁边有寺庙,寺庙里有菩萨,怎么会有妖怪呢?” “一定有的,山里都有妖怪,聂小倩和宁采臣的故事,不就是发生在兰若寺吗?越是有寺庙的地方才越是有妖怪。” “啊!对哦,为什么是发生在寺庙啊?” “因为害人的菩萨是妖怪,救人的妖怪是菩萨,就像很多男人在妓女面前是恶霸,在恶霸面前是妓女。” 她回头看着我:“麦子,我不准你这样比喻,妖怪就是妖怪,菩萨就是菩萨。”说完又继续前行。 “好,对不起了,菩萨们,我悔过,我道歉,别跟我一般见识。” “嗯,菩萨会原谅你的,看在我的面子上。” “是哦,你就是我的女菩萨。” “不过你说很多男人是恶霸,这很贴切,真搞不懂,为什么那些男人就不能像燕青对李师师那样呢?” “因为燕青是英雄,那些男人是毒虫。” “那你呢?” “我肯定不是毒虫,但我也做不成英雄,因为我老婆看得紧,没法夜会李师师。” “这么说来我不该管你哇,好让你做一个英雄。” “啊!不是,我刚才说错了,我爱我老婆,不要夜会李师师。” “哼!这还差不多。你要是想做英雄,我就要做李师师,燕青虽是英雄却没有女朋友,李师师可是有很多男朋友哦。” 我大声的喊道:“你给我站住,站住。”我的喊声在丛林中回荡。 可能是我的声音太过洪亮,又是这样的突然,她像一个被吓坏了的孩子,身子摇晃一下,两手扶在石头上,差点就摔倒了,那一刻,她的脸色闪过苍白,等回头看见我时,才“死而复生”似的,弯腰趴在石头上一动不动,看着我不安的问:“怎么了?” 看她被吓成那个样子,我的心中突然很是愧疚,这才发现,她是一个富裕中长大的孩子,从没有这样穿行在无人的丛林中,本来就显得有些阴森恐怖的丛林,像是我的大喊声让鬼魅魍魉都知道了我们身在何处。我本来是想给她开玩笑的,想告诉她,这一辈子也别做李师师,虽然李师师才貌千古留名,作为一个男人,我当然不希望我的梁凤书变成李师师,就是她有那样的容貌,有那样的才情,也不能去做李师师,只能是我的唯一。 见她被吓着了,我赶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跃过去,拉起她,故意抬头向头顶的茂密枝丫四处看,并说道:“刚才看见你头上的树枝在晃动,可能是松鼠,不见了。”我故意仰望着上方说话,使她不能看见我说谎的表情,她是能看出我说谎的样子的。 她一下紧紧的抱着我,就这样哭出声来,似有“死而复生”的侥幸感,哭诉道:“麦子,你刚才吓死我了,你真是吓死我了,我们不要向上走了吧,我们下去,回去了。” 我静静地抱着她,安慰道:“不怕,不怕,凤书,有我在,所有恶魔妖怪都得回避,我不是给你说过嘛,小时候就睡过坟地,没有什么能害得了我。” “你别说你了。” 我捧起她的脸,一个深情的w,笑说道:“刚才不是说可以闯龙潭虎穴吗?凤书,真吓着了,要是我的宝贝儿真害怕了,我们就放弃这次寻访高人的行动。” 她直起身来,推开我:“放屁,我才没有被吓着,谁让你那么大声的喊啦?不准这样一惊一乍的,你故意吓我。”她抬头看看莽莽葱葱的密林:“小动物怕什么?你不是说你的视力异于常人吗?这也看不清楚?走吧,别耽搁晚了,错过了你的高人。” 她继续向上走,念叨道:“山中真有隐士高人吗?” 我没有回答她,想起刚才的话题:“凤书,李师师不是跟燕青私奔了吗?如果是真的,他们肯定得一辈子躲在山林里生活。” “江湖那么大,为何就得躲起来过日子呢?” “把皇帝喜欢的女人拐跑了,朝廷能不追捕他们吗?只能一辈子躲在深山老林中,要做李师师,可是得有些胆量哦。”我突然想,还好梁凤书他爸没有宋徽宗那样位高权重,不然我也是得躲起来的,也要亡命天涯。 “麦子,我不要做李师师,我要一辈子都跟着你。”她好像已经忘记自己刚才说过的话。 “可是我想做英雄。” “那我就做你一个人的李师师,你要带着我好好躲起来。” “躲起来的英雄还是英雄吗?英雄不能躲起来的。” 她明白我的话外之音:“你要敢花红柳绿,我就能招蜂引蝶,你这英雄独自拥有一个李师师,还不知足啊?” “凤书,我当然知足了,你别误解我啊,我是说我带着你这李师师,我也不会躲起来,宁可再上梁山,也不要生活在深山老林里,我就是怀着上梁山的心,从山村出来的。”我最是明白生活在偏僻地方人的幸苦和悲凉,不然为何亿万人都涌向都市呢? “哦,我明白,越偏僻,越穷苦,要龙归大海、虎啸山林,一生才够精彩。麦子,今天大年三十,你不打电话给你妈妈吗?” 搞不懂她,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说起这件事情来,况且昨晚上不是已经打过了吗?使我突然想起陶春兰那个皮包骨的模样来,她那么瘦,那么坚强。想到我提着二斤猪肉,去向她问询我真实的出生时辰,那时的我是很记恨她的,那二斤猪肉,是我活到现在为止,送给她唯一的礼物,而且还是因为有事相求,回想起来那时的不尊重她,心中又开始愧疚,哎,我有太多愧疚了,可是我能怎么办呢? 我想在这年关里,在大山里、天地间忏悔,我现在日子好了,我开始思念没有抚养过我的母亲,我说:“凤书,告诉你一个秘密,离开故乡前,我很恨她的,因为她把我送给别人。” “我能想得到的,孩子嘛,都希望在母亲身边,我妈要是把我送给别人了,说不定比你还恨得久,那你怎么从来在我面前都夸耀她呢?” “那一年的艰难时光,使我想到她应该比我艰难时更加难,要抚养四个孩子,一口饱饭都没有,她肯定很心痛,还要离家去给孩子挣学费,这是最伟大的爱,她离家前还单独借故看了我才出去的,现在回想起来,她不是要算命,就是想离家前借此看看我,她的眼神是那样的无奈和悲伤,她还要故作坚强。凤书,你也为了我不得不坚强,于我而言,你和她同样伟大。” “怎么,我不排第二啦?我和你妈妈一样伟大啦?” “当然,你更伟大,你是我的女菩萨。” 她回过头来,开心的笑着:“真的?” “天地作证,真的。” 她的步伐更轻快的向上迈进,手脚并用,气喘吁吁。 “还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具体时间。” “这,你好像跟我说过哦。” “可是我没有给你说过,我为了调查自己的具体出生时间,曾买了二斤猪肉去找她,希望她告诉我具体出生时间,或者想从她的回忆中推断出准确的时间,那时的我还恨她,对她傲慢又不够尊重,我想,一定使她很伤心。” “哎,你真是个坏人啊,没事的,麦子,母亲是不会记恨儿子的年少不更事的,更何况你说她是一个睿智而伟大的母亲。”我正思量,她又说道:“麦子,你这时候说起这件事,你肯定想念妈妈了,哎,谁不想念妈妈呢?要是有机会,我们一定要对妈妈好。” “嗯,就是,一定要。”突然想到,梁凤书或许也会当妈妈的,经过在外两年的漂泊,看了很多书,我知道我和她做了那么多次,她也该会怀上孩子的,但是她一直都没有怀上,又想,或许就像肖大刚和赵小莲一样,要过些年才怀得上,想到怀孩子的时,我又血脉膨胀了。 我几步窜到她前面,放下手里的东西,两臂展开,拦住去路,脸上流氓似的嬉笑着:“好美的女子,这次本大王劫色不劫财。” 她很是无奈的看着我:“你的精力怎么这么旺盛,真是服了你了。”她又马上含羞低眉的说道:“小女子甘愿一辈子伺候大王,只求大王不负我们的良缘。” 她趴在石头上,眼盯着那些杂乱无章的石头,气喘吁吁…… 我们各自整理一番,坐下来把提着的零食拿出来吃,我抬头仰望,树丛的枝丫稀疏了,能看见一些阴郁的天空,溪流道变得越来越狭窄,已经可以看到溪流道尽头的树丛,我很高兴的告诉她:“美人儿,我们快要到达山顶了。” 她喝着水,眼望着我:“你说的肯定没错,你懂得真多。”她的眼睛里满是幸福和柔情。 风更加的寒凉,淡淡的白雾点缀在丛林里,迷茫了整个世界。从大海吹来的风在头顶轻声歌唱,就像是苍穹里的美妙乐章,不夹带一丝俗念,让我的心明净通透。#####路迢迢 尘翛翛, 叶飘秋寒几多朝; 世槛槛 道湉湉, 芳草残阳渡凌烟; 秋光衰百草, 槛外君子初绽开; 盛景照红尘, 凌烟阁外谁好汉? ---杨千意写于路上 第054章神秘老头翻旧事 不敢休息太久,刚才“劫色”也消耗大段时间,看着淡淡的白雾弥漫丛林,担心傍晚下山时,如果雾浓起来,在山林中穿行不好走。 我们都像饿坏了,把零食面包吃个精光,只用一手提着东西,轻便多了,一手拉起她:“美人儿,今天辛苦你了,走吧,就快到顶了。”溪流道已经到尽头,我在前面开路,一边说:“我哪里懂得多了,我的外语、粤语、电脑都是你教的,连穿衣服、优雅的吃饭也都是你教的,这样的大恩大德,只有以身相许才能报答了,所以啊,哈哈哈。” “看你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哦,你不觉得脸红啊?” …… 溪流道结束以后,没有路,借助那些树干往上攀爬,好在并不是特别陡峭,林子稀疏得刚好可以顺利通过,我不时的伸手去拉她一把。 终于从山林里穿出来,山顶一坨大石头,大石头周围春草不生,一块不大的平地,地面光秃秃的,看样子经常有人攀爬上来。山顶显得特别的寒凉,风带着云雾中的湿气包围着我们,不放过任何一寸j肤,想要使我们瑟瑟发抖。异乡的风或许不知道,我是一个在寒霜里可以单衣裤、赤脚前行的人,这点寒凉能奈我何,脱下我的新风衣,不顾她的反对,套在她的风衣外:“你要小心着凉,这对我来说不算冷,我的家乡这个时候比这冷多了。” 她的脸已经被风敷上一层红晕,嘴唇颜色更深,睫毛在风只中颤抖,长发飘在脑后,如乌云镶嵌在流云间,她从身后紧紧抱着我:“看多美的浓雾啊,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白茫茫的流动。” 是云也是雾,白茫茫一片连到天边,落在城市上空,漫过大地,淹没山丘,露出时隐时现的海市蜃楼般的城市楼尖。 此刻我站在这座城市的最高处,繁华的都市像散落的积木堆积在大地上,尽管我的视力极好,也找不到属于我的小窝,我似那翱翔天空的雄鹰,俯览着心中一直梦想融入的都市,都市也如此单薄,如此的渺小,就像大海边随着潮水淹上来的一片潮沫。 更远处的大海,在阴郁的天空下像一面大镜子,映照着世间风云变幻,任流云划过它的容颜,啊,大海啊,我终于看见你了,如此辽阔,如此浩渺,如此安静的等待新年到来。 苍穹下,白茫茫、乌蒙蒙的一片片,一团团,一座座,正奔向远方,那是故乡的方向,不由得想起和肖玲玲一起坐在山岗上看云的变化,却从没如此的接近它们,原来它们松散得说散就散,不见一丝牵绊,没有回头顾盼,难道说我们也是云吗? 谁又敲响寺庙的钟声,一声、一声、一声,这俗世烦恼的祈祷声昭示着我还在人间。 “小伙子,过这边背风处来坐坐,大过年的,遇见就是缘分。”一个苍老浑厚的男人,声音比寺庙的钟声还清晰,逆风传来,有些飘渺不定。 梁凤书马上抱着我转动身子,躲在我的身后,让我对着声音的方向,她小声的说道:“人呢?” 我指一指山顶的大石头,示意人应该在石头的北风面,抱着她的头,在耳边小声说道:“记得我算过吗?今日遇贵人,别怕,有我呢?” 我拉着她的手准备向前走,她在后面拖着我的手,似要向后仰过去,不愿往前挪动她的脚步,我想独自绕过去,她又死死的抓住我的手不放,像是前方有猛虎豺狼,好像我们是待宰的羔羊。 “好啊,老先生过年好,您真是好兴致,也来登山哦。”不想失去礼貌,我的手被拖住,无法前行,只得先隔着石头招呼,然后使劲一用力,把梁凤书拉入我的怀抱,低声在她耳边说:“不能没礼貌。” 风突然变大,一阵迷雾漫过山头来,吓得梁凤书大叫一声:“啊!” 我赶忙捂着她的嘴,把她的头抱在胸口:“老先生,女朋友胆子小,不好意思啊,这就过去。” 带着梁凤书连抱带拖,把她弄到石头那边去,阵风急来急去,石头的另一边,一个老者席地而坐,看上去有六七十的样子,头上光秃秃的,像是几天前剃过头,冒出一些黑白相间的发尖,稀疏的灰色胡须在下巴上飘荡,眉宇间的沧桑更透露出他的年纪,裹着一件褐色大衣,他和蔼的看着我们:“小姑娘,我吓着你啦?” 梁凤书从我身后移出来,紧紧的拉着我的手:“大叔过年好,刚才风急风大,太过突然。” “是哦,这山头上风大,小心一点哦,万一被风吹走了,找都找不到。”他仰着头,目光停在我脸上:“小伙子,有缘啊!” 刚才我和梁凤书的拉扯间,我已算定,这就是今天的卦中人,我对着他一个深鞠躬:“老先生好,我上来的有些迟了。” “有缘相聚,没有早晚。” 我赶忙丢开梁凤书的手,在老者对面,离他大概一米远的地方席地而坐,梁凤书赶快蹲在我身后,探头探脑的看对面的人。 我心想,难道世间真有如此巧合的事情吗?上山前的卦象显示今日遇贵人,眼前这个老头子,怎么看也贵不到哪里去啊,看他身旁那个有些脏的大帆布包,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再说了,权贵都贪生怕死,如何会一个人跑这里来吹风呢?既然他如此和蔼,我也该不失礼貌:“我叫麦子,她是我女朋友,小梁,听老先生口音,是西北人,今天是除夕,我也是身在异乡,不如老先生和我们一起过年吧?一切算我们的。” 他依然和蔼的看着我:“小伙子,现在说吃饭的问题,还是太早了。看你们二位如此恩爱,又在过大年时身在异乡,必定是有无可奈何的地方。让我猜猜,你们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小梁是有些家底的人家,麦子你一无所有,她家里看不上你,所以你们逃到这繁华世界安身立命,是这样吧?” 梁凤书用力的捏捏我的手,表示她觉得这老头子看得真准,我觉得这就是女人的浅薄处,这没什么好神奇的,他已经活到那个年纪,世间恩恩怨怨看过太多,一个人身在暮年时,还单身一人在外,他的人生更加曲折难言,能看出我们的来路,一点不稀奇,但我已经是个见人说话的虚伪家伙了:“老先生说得一点都不错,真是高人啊。” 我故意话少而短,要是他是高人,显得我尊重有礼貌,要是他是个骗子,另有企图,他也难知道我底细。繁华都市里的骗子随处可见,打着各种幌子骗钱骗色,其中很多还是很有智慧和技术含量的,没办法,都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但我早已看穿人的残忍,谁也别想欺骗我。 我虽年轻,却正因为年轻,又已经暂时衣食无忧,心中难免自以为是。老者好像并不在乎我的反应,继续说道:“你手边的箱子是不久前寺庙求来的,箱子里并非佛祖菩萨,而是于你有恩之人。” 看出箱子是寺庙的,这谁都看得出,一下猜中里面的东西,我已经感觉到梁凤书紧张得不得了,而我心中也顿时敬佩起来,知道遇到了同行,并且还不知他深浅,他既然能这样看穿箱子,又能说箱子里是我的恩人,而不是说亲人,如此准确,已经高过我,忙直起腰来,点头说道:“老先生,今日的缘分,是我们天大的福气,请老先生不必忌讳,指点指点我们年轻人,实话说,箱子里是我养父兼师傅的灵位。” “这就对了,看你面相,是该历经些劫难,却又有不至于山穷水尽,对于你这个年纪来说,就是福啊,你跟师傅学的是算命行当吧?” 我一身鸡皮疙瘩,仿佛是山风把我吹入一个不是人间的地方,面前这个人不可能是神仙吧?正在思量,听他继续说道:“你对师傅很是愧疚,你现在身在异乡,还是坚持要供养师傅灵位,你师傅能含笑九泉了,从此你大可不必对他心怀愧疚,这是命,你师傅的命,他只有死后才能享受你的孝顺。你当初不管不顾的跟了他,他也真就收下了你,一报还一报。” 这我就不懂了,马上说道:“老先生,你说的一切都对,是世间难遇的活神仙,我麦子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姊妹又多,父母只好把我抱养给我师傅,可是,我与师傅,如何是一报还一报呢?” 终于看到他微微摇头,微笑看着我,就像要把我透视个彻底:“不是不是,我问你,你可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可有往来?” “知道,也有往来。” “是自小就知道,还是长大成人后才知道?” “自小就知道。” “你几岁抱养给师傅。” “两岁。” “这不就清楚了吗?可有人白白帮人养儿子的?你师傅肯定是独身一人,身有残疾,无法娶妻生子,这样的人,把你抱养过去,怎么能让你自小与亲生父母来往,岂不是白抱养一个儿子,这不是纯粹是为别人养儿子吗?换作你,你可愿意?” 他接连提出的疑问,使我觉得他又太过武断,我解释道:“师傅当然不希望帮别人家养儿子,是我小时侯无意中听到了我的来历,所以才与亲生父母相认、来往的。” 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话:“麦子,你是学过算命的人,你现在是用自己的逻辑迷惑自己,你想想,谁会去抱养一个临近人家的孩子呢?拜干爹干妈的事情倒是很多。就算没有孩子的人希望自己有孩子养老送终,也决不会去抱养一个临近人家的孩子,除非是光明正大的过继,这也是有的,过继是不必对孩子隐瞒的。你决不是抱养,不会这么巧,被你无意中听到你的身世,而且你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就在不远处。” 这番话把我弄糊涂了,难道我的记忆都是假的吗?我从前的生活也是假的吗?不可能的,决不可能,生活的烙印那样深刻,我有些忘了尊重,大声的辩解道:“不对,就是我爸妈不要我了,把我送了人,我记得清清楚楚。” 他依然和蔼:“好,麦子,你先保留你所有的认定,听我说,有没有可能是这样:你兄弟姊妹多,家里穷,父母经常打架,也经常打孩子,几个孩子中,你最反叛。你讨厌家里穷,害怕挨打,你常常往你师傅家里跑,次数多了,你师傅本是孤身一人,喜欢上你这孩子,便给你父母建议,他一个人没什么负担,养得起你,收你做个徒弟,他会当你是他自己的儿子一样,等你长大以后,自然会懂事的,至于你长大后认谁,你师傅也觉得无所谓,他的财富死了也带不走,不能无人继承,既然与你有师徒之缘,百年以后所有的财产归你,让你以后就跟着师傅生活,让你父母别管了。你父母家里本来穷得无可奈何,听说你的师傅愿意百年以后财产由你继承,再加上父母觉得你太过反叛,不如就依了你师傅,还能不让你跟着家里一起受穷,这样,从此你就跟了师傅。” #####《山里行》 暮春雨潋涟,彌雾锁茫山。 涯泻多情水,坐看泉幽欢。 绿处闻鸠谈,幻梦入古庵。 绣槛近莲池,抬眼见众仙。 ——杨千意 第055章神秘人的推测失手误杀师傅 见我疑惑,他又说道:“所以,你自小跟着师傅生活,你也能与原来家里人正常往来,旁人也都知道其中缘由,无人说三道四。你自己记恨父母打你,觉得家里那么穷,就不该生下你来遭罪,所以认定自己是被父母抛弃的人,全当自己是抱养给师傅的儿子。你不必相信我,以后啊,在平日里仔细回想回想,看我的话是否更有道理。” 这老头子的一番分析,使我坠入云雾里,看不清自己,也看不清一切,心像被堵住了,嗓子也被堵住了,我很清晰的看着老头子,又看看聚精会神的梁凤书,竟然不能说出一语来反驳老头子的话。 他自顾自似的继续说道:“你为什么出门,出门有钱了为什么不回家?一来是你反叛,因为你受的那些苦、受的那些气、受的那些穷、挨的那些打,你记恨你的所有亲人,从此再不愿回故乡。第二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是你在家里犯了错,你没有脸再回去,这个错就在你的手边,你太过反叛,失手杀了你师傅,却有人帮你圆谎,拿钱让你逃离故乡,让你逃得越远越好,过些年再回去。” 我听得目瞪口呆,本以为他是一个高人,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这么会编故事的人,满口污言秽语,对我这个有志青年嘲讽污蔑。 我很愤怒,他在冤枉我,在我最爱的人面前诋毁我,我要站起来揍他,你一个独身老头子,竟然敢这样编排我,不知道我年轻力强吗?就算你是神仙或者妖怪,今天也得收拾你这满嘴胡言乱语的老东西。 只见他微笑着,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不急不躁地说道:“不用急,我又不跑,你听我说完再揍我也不迟。哎,只能说,这个帮你圆谎的人很爱你,他知道事情已经不能挽回,你才刚刚成年,人生才开始,况且也不是你有意为恶,所以才帮你。为什么说一报还一报呢?你的师傅最开始就是自己自私,小时候的孩子没有不叛逆的,他不该因为自己没有孩子,借此机会,蛊惑你离开父母跟他生活,造成你心理严重扭曲,师傅虽然对你如亲儿子一般好,可是他终究是为自己的私心,最后自食其果,这就是他的命数,也是你们的命数,可以视为一报还一报。” 他看我怒气冲冲的样子,没有丝毫畏惧,依然继续编排我:“离家以后,你确实历经千辛万苦,十几岁的孩子,孤身一人亡命天涯,怎么能不受苦?你命好,挺过来了,在这异乡里,你突然遇到一个家乡人,他给你说了家乡的事情,你终于知道,那个爱你、帮你圆谎的人做得天衣无缝,于是,你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错误被人知道,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活着了,你自己知道对师傅有愧疚,所以今天你才会提着手上的盒子,那是你师傅,你为了赎罪,愿意一生供着他的灵位,这不就是他死了反而可以享受你的孝顺吗?” 他叹一口气,眼睛看看梁凤书,又回过来把目光继续对着我,他的眼睛里没有游弋:“麦子,你这个人啊,心里严重扭曲,可是,你又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也是一个极其有本事的人,你师傅就你一个传人,他毫无保留的把一切都传给了你,这就是你的本事。加上你自己的天生聪慧,够你一生富贵荣华。今日有缘遇见,是我们的缘分,你要记住,你师傅传下来的本事别用于害人,不能就此失传,而且要毫无保留的传下去;你还要记住,不能辜负爱你的人,记住,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能被辜负,言尽于此,有缘再见。” 我看到他极其轻松的站起来,我愤怒到极点,怎能当着梁凤书的面诋毁了我,就这样轻松的离开,我以后怎么面对我爱的梁凤书,我终于大声喊出来:“我爱的人就是梁凤书,她就在我的身边,我怎么可能辜负她?你是个王八蛋。” 可能我太过愤怒,以至于我竟然没有站起来,眼睁睁看着老头子消失在丛林里。 梁凤书紧紧的抱着我,眼泪啪嗒啪嗒的滴到我的脸上,在风中显得特别的凉,她看着我泪如雨下:“麦子,我知道你爱我,我知道的,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真是吓死我了。” “我终于醒了,我睡过去了吗?”我想想:不可能啊,我怎么可能在这样的地方睡过去,我现在已经不是睡大街的人了,老头子呢?难道我刚才真睡过去啦?真做梦啦?刚才老头子和那些话都是梦? 我觉得脑袋很是疼痛,像被谁打过,看着梁凤书又惊又喜的样子,我很是不解,如果是梦,她肯定不知道,我试探问道:“什么我终于醒了?难道我刚才睡着了。” 梁凤书抱着我,仔细的摸我脑袋,反复的摸:“你真不记得啦?脑袋摔坏了吗?麦子,你还认得我吗?” “凤书,你说什么胡话呢?怎么能不认得你?我们一起爬上来,然后我睡着啦?” 她高兴起来,紧紧的抱着我:“记得就好,记得就好,你脑袋疼吗?我们快下山去,上医院查查,你要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这一辈子怎么办哦?”她又哭起来。 我坐起来,看看表,不早了,得快点下山,不然没车出去了。把她拉起来,提上盒子时,我的心一下震颤,马上压抑着自己,故作无所谓地说:“就算睡着了,用得着去医院?走,凤书,山上风大,我们快回去吧,今天吃好的,到五星级酒店去吃,要好好的过年。” 她跟着我,牵着我的手不愿松开,很是担心的说道:“麦子,你真不记得为什么脑袋疼啦?” 我自己也迷惑了,很是担心刚才不是梦,如果不是梦,那老头子的话不就被她全听见了吗?便试探着问:“凤书,我不是睡过去了吗?” 我无法相信发生的一切是一个梦。 “不是,我们爬上山之前你都记得吧?” “记得啊,中途不是还做了,是吧?” “然后呢?”梁凤书好像比我还迷惑。 “然后我们站在山上看风景,不是就这样吗?”我故意省略掉不能确定是不是梦的那段。 “那个老头子呢?记得吗?你还夸他是活神仙呢?” 我心中一紧,遭了,不是梦,狗日的老头子胡说八道,万一梁凤书信了怎么办?我是一个极其警觉而缜密的人,马上想她刚才让我进医院检查,我的脑袋也真的像被谁用力打过,我故意糊涂的说道:“什么老头子?” 梁凤书竟然好像高兴起来了:“哎呦,我的妈呀,看来你没有忘记多少,真是佛祖保佑啊。” “凤书,你把我说糊涂了,忘记什么啊?” 我们飞快的下山,边下山边听她说。 据梁凤书说,我们爬上山顶以后,站在山顶看风景,只有我们两个人,风景非常的美,我们非常高兴,我担心她冷着,把风衣脱下来给她穿上。没几分钟,又一个老头子从丛林中穿出来,听口音是一个西北人,样子像一个云游的和尚。 我和那个和尚模样的人还互道过年好,和尚模样的人说我面相长得好,一生衣食无忧,定是不俗之人,他见我们是情侣二人,不好站在旁边,看了几眼远处就离开了,离去的时候,还回头对我说过:“身在异乡,有一个人相伴,要好好珍惜,莫辜负了爱你的人。” 梁凤书还很是高兴的谢谢那个和尚模样的人。 那人刚走,突然一阵疾风吹来,风带着浓雾,梁凤书站立不稳,身体后仰,眼看要被突如其来的风吹倒下去,我赶忙去抱她,抱是抱住了,却抱着她一起摔向山顶那块大石头,她摔在我身上,我摔在石头上,我当场摔晕了。 风来得急,散得也快,梁凤书来不及想别的,以为我摔伤了,把我全身检查一遍,不见伤痕,我的脉搏也在跳,可是就是喊不醒,又找不到人帮忙,梁凤书抱着我记得哭起来。 她抱着我一边哭,一边不停的喊我,心脏也用力压了,人工呼吸也做了,见我呼吸没问题,心脏也听见在跳,可我就是没反应,折腾一番,还是喊不醒,她以为我摔成植物人了,想把我弄下山去,又找不到人帮忙,只得抱着我绝望的哭,怕我再也醒不来。 正当她绝望的哭的时候,我叫起来:“我爱梁凤书……”然后就醒来了。 梁凤书还重复道:“麦子,你对我太好了,那样奋不顾身的救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耀仔时,我害怕极了,你一点也不畏惧,像一个大英雄,挺身而出,把我护在身后,你的这些好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这辈子真没看错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唯一值得我爱的人。” “凤书,小心一点,别再摔了,想想晚上吃什么。” “好。” 仔细思量,梁凤书应该说的都是真的,而那个老头子让我很是生疑,莫非他是李瞎子的鬼魂替身吗?来提醒我别忘记从前?还是他想点化我,让我别怀着愧疚活一辈子。 在我上山以前,卦象显示遇贵人,这不是闯鬼了吗?难道那个老头子真是刚好也来爬山看风景?大年三十,老头子还有这闲心?看来他肯定是李瞎子的替身,是来提醒我的,天啊,为何要让我面对从前? 从前我如何能忘记,只是有些事情,绝不能对任何人说起,任何人。 我小心翼翼的提着盒子,心中默默念道:“师傅,别怪我,我真不是有意的,我会把你的技能传承下去,一辈子供奉你的灵位,不忘你的养育教导之恩。” 两年前的初六早上,我和李瞎子在肖大刚家醒来,因为李瞎子的房子开始修时,我和肖玲玲已经定了婚,早晚是一家人,所以为了方便,就没有再搭临时的棚,我和师傅一起住在肖大刚家。 那天早上很是奇怪,我一起床就心烦意乱,不知道烦什么,就是看什么都不顺眼。 肖玲玲和我在灶屋煮早餐,李瞎子在堂屋里喊我,我跑过去,李瞎子非常不高兴地说:“初六要祭拜师傅和祖师爷,你是知道的,怎么还把祭拜用的纸烛香蜡弄得乱七八糟,而且纸都湿了很多。” 这时的李瞎子眼睛已经全瞎了,他依然像看得见东西一样,昂着头看着我,脸上阴云密布,一副要兴师问罪的样子。 本来就心烦意乱,看他样子,我当即就火冒三丈,我清楚的记得,我昨天晚上才把今天祭拜要用的东西准备得好好的,放在篓子里,我又没病,怎么会把自己整理好的东西弄乱?况且就算是老鼠或者谁弄乱、弄湿了,还没过元宵节,也没必要数落我啊!多不吉利啊! 我很生气,与李瞎子吵起来。这段时间他身体不好,一直在吃药,没想到这天早上却显得特别精神,不停地骂我,说我不孝,说我是白眼狼…… 肖大刚和肖玲玲听到后,过来劝我们。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火,我以前从没对李瞎子动过手,我讨厌一家人打起来,而当时我却急火攻心,突然推了一把李瞎子,李瞎子一下仰过去,摔在堂屋的水泥地上。 #####《冬雪》 ——杨千意 谁抛愁绪向万家,潇潇落下玉琼花。 寒山白屋空门开,僧拾落花煮禅茶。 第056章心中隐忧所需要的固执想象 那段时间李瞎子一直在吃中药,他说背上疼,单独抓的药,从年前吃到翻了年也不见好转。自生病开始,他常常说自己时日无多,得抓紧帮我把娶媳妇的房子修好,看着我娶肖玲玲过门,最好看着我把孩子生了,他就死而无憾。他也透露说,他自己给自己算的,最多还能撑一年,会死在冬天里。 李瞎子摔倒以后,怎么都叫不醒,我们三个都慌了,肖大刚一摸脉搏,说李瞎子死了,肖玲玲当场就哭了,我也六神无主,只有肖大刚镇定自若:“人死在我屋里,你是我女婿,这是全家都要遭殃啊!怎么也解释不清楚的事情,玲玲,别哭了,你那里不是还有现金吗?拿出来,全部给麦子。麦子,你假装去街上买祭品,赶快坐最早一班车离开,走得越远越好,你不是说结婚以后想去深圳打工吗?现在就走,快,要是有人来的话,就来不及了。” 十六岁的我当然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不禁担心起来:“爸,我走了,你和玲玲怎么办?” “别啰嗦了,快走吧,你不是故意的,李瞎子自己说他也只能活一年了,难道要为只能活一年的人毁了你自己吗?不是也毁了我这个家吗?你走吧,别写信回来,就当是你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过几年再回来,出去给老子好好混。” 肖玲玲拿着钱,要跟我一起走,被肖大刚劈头盖脸的骂起来:“玲玲,这个时候怎么还不听爸的啊?你妈不要这个家了,我容易吗?你要是和麦子一起走了,剩下的事情我怎么圆,难道要我去代替你们两个死吗?” 又对我叮嘱道:“麦子,我这个时候也不能教你什么了,出门在外靠自己,你是个极聪明的人,记住,一定好好活着,只要活着,你这辈子不会差,镇上银行明天才上班,家里现钱就这么多,没办法,出去后只能靠你自己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已经许配给你,这辈子你们就是夫妻了,你们自己也好得谁也分不开,是你们自己选定的姻缘,那你们就得好一辈子给我看。我和玲玲在家里给你把事情圆了,你别担心,爸有办法的,但是,你和玲玲的事情可不能忘了,你狗日的要是对不起我的玲玲,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记住了吗?” 我慌乱的点头,接过肖玲玲的钱,对肖玲玲说:“玲玲,你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的,我会算命,出门能照顾自己,等过几年我就回来,到时候也不过二十来岁,我们一辈子还长得很,千万等着我回来,玲玲。” 肖玲玲一把抓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一边,抱着我的脑袋,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不要过几年,就一年,你要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你,你给我记清楚了,今生今世,你是我的,我是你的,你要对我好一辈子,你自己答应过的,记得吗?” “记得,我要对玲玲好一辈子。”我已经泪流满面。 “快走吧。”肖玲玲帮我把背篓背上,又说道:“背篓扔在石桥边的大树下,快走,麦子哥,好好保重。” 肖大刚在一旁骂道:“你两个狗日的有完没完?尸体都开始硬了,还tm的在那里扯,扯个球啊?快给老子滚。” 我跪下来,快速的磕几个头,飞快的往镇上跑。 回想起从前,我的脑袋更疼,我是扭曲了吗? “爱我的人都不能辜负。”我想起肖大刚,想起肖玲玲,我强忍着不流泪,只恨世界捉弄我,真想问问梦里那个老头子,梁凤书也爱我,难道要我把她们都娶了吗?要是以后还有万千人爱我,我该全部娶回家吗?那不是一个镇的人都是我老婆? 自我离开故乡时,就开始给自己编一个为什么要离开故乡的缘由,对自己编的缘由,自己必须要深信不疑,只有这样,我才能有勇气面对世界,才有勇气活下去,在我努力活下去的时候,无论多么的艰难,我知道那是我活该,谁让我冲动得去推一下李瞎子呢?我甚至幻想过,要是推李瞎子的是肖大刚多好啊!他跑路,留下我和肖玲玲在家,我们可以为所欲为,快乐无比。 为什么遇到一个对我这么好的梁凤书?这完全在我意料之外,可就是遇上了,并且相爱了,还一起私奔了,正值青春蓬勃的我,怎么能甘心过那么苦的日子? 我爱肖玲玲,从没有怀疑过,我也爱梁凤书,也没有怀疑过,更应该感谢肖大刚,是他把我失手杀害李瞎子的事情圆得天衣无缝,这是永生不能忘的大恩,我为什么要欠这么多情?我不愿意,我是真不愿意啊。 回家?想到回家,便会想到我杀了李瞎子,一个杀了养育自己的养父,杀了传授自己本领的师傅,怎么敢想回家的事情?而且我才十六岁呢,老天爷,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我不敢想回家的事,就算睡大街也不能回家,为了不让自己有回家的念头,我把自己沉浸在浩瀚的书海里。 我愿意一辈子对肖玲玲好,一辈子孝顺肖大刚,一辈子不辜负梁凤书,我把自己弄进了深渊里。 我拉着梁凤书的手从山上下来,到弘法寺门口去打车,暮色苍茫,远山如黛,不由得使劲回想,今天为什么会有那样一个老头子闯进我的记忆,我的记忆中从没这个人。作为一个身负算命古法的我,知道世间一切皆有机缘安排,这个老头子在我春风得意的时候,跑来告诉我最不愿想起的事情,我和他之间应该有着某种机缘,我要尽量找到他。 在我逃离故乡的那一刻,在我往镇上飞奔的时候,在我靠着石桥边的老树时,我早已想好,一定要忘了杀害李瞎子的事情,“自我催眠”非常成功:是李瞎子阳寿已尽,在他倒下那一刻,不过是正好碰到我的手。 依照我和肖玲玲的约定,我对她的口头承诺,在外面一年,然后回家过“夫唱妇随”的幸福日子。也就是在遇到梁凤书的那个时候,我应该结束漂泊异乡的日子,回家去兑现承诺,可我没有回去兑现承诺,这件事不能怪我,只能怪我和家乡断绝了音讯。 不能确定肖大刚已经把李瞎子的事处理好,虽然已经一年时间到了,我如此的聪明,当然不会回去自投罗网,加上我自小便觉得,肖大刚不是一个好人,那么爱打老婆的人能是好人吗? 在我刚离开故乡的那一段时间里,曾仔细的分析本不该发生的一切,我觉得我被肖大刚害了,李瞎子死的时候,只有我、肖大刚、肖玲玲三人在现场,肖玲玲和我都还年少不懂事,要是肖大刚真是愿意帮我,就不该让我逃跑,只用把李瞎子入殓了,对外宣布:李瞎子在清晨里安详去世,外面无人知晓其真相,也不可能有人要求开棺验尸,必定我是肖大刚的唯一继承人,肖大刚不是霍元甲,他也没有一个徒弟叫“陈真”,一切都可以顺利的盖棺定论,真相将永远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就像那些皇帝“驾崩”一样,谁能知道真相呢? 我睡在街角,仔细的想过,肖大刚这个人是极其阴险的,他第一时间让我逃离故乡,他就是在害我,他想霸占李瞎子的财产,不然为什么就三人知道的事情,需要我一个人逃跑才能解决呢? 想到这里,我悲愤万分,由此可以推断出:我准备好的祭品是肖大刚弄坏的,他想让我和李瞎子吵架,使我失手轻易杀了病恹恹的李瞎子,然后他让我出逃异乡。让我别写信与家里联系,就是要让我不知道家里情况;让我过几年才能回去,是为了让他有充足的时间,把李瞎子的遗产转到他兜里;他好酒又没有上进心,打跑了老婆,不让自己女儿继续上学,铁证如山,肖大刚是一个阴险狡诈的坏人,我被他害了。 既然肖大刚是一个阴险狡诈的坏人,肖玲玲就是他的帮凶,这是俩个狼狈为奸的父女,所以本该回家兑现对肖玲玲承诺的时候,我不敢回去,不能自投罗网。我是个聪明人,试想,狼狈为奸的父女俩,他们既然能为了遗产谋害我和李瞎子,我回去还不是要被他们害死吗?我当然不能回去,而且让我遇到了梁凤书。 我对梁凤书说她是我的唯一,那是我的真心话,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对我是真心的好,我下定决心要和她白头到老。 上天垂怜,让我遇到了李木,他告诉我家乡情况,使我明白,李瞎子的事情过去了。就算他们父女俩以后想败坏我,也没有人信,而且他们还有包庇罪,现在李瞎子的尸体早已拦在泥土里,我终于自由了,终于不用提心吊胆了,我能安心的、好好的爱我的梁凤书,我决定要把李瞎子的灵位供起来,以示我对他的孝顺,我要让梁凤书知道我是一个孝顺的人。 站在弘法寺门口等车,我手提李瞎子灵位,眼睛不停的四下寻找,暮色苍茫中人影稀落,没有一个身影是我熟悉的,我恐怕难以找到那个老头子了。 车飞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窗外依旧灯火辉煌,鞭炮齐鸣,礼花绽放,隔着车窗看这座城市,我感受不到异乡冬日的寒凉,所有的一切都在窗外快速后退,车载着我和梁凤书前进,又是除夕夜,我还在异乡。 旧事被惊醒,在普天同庆的除夕里,我显得有些恍惚,梁凤书担心我的脑子被摔坏了,很是关切的注意着我,甚至走路时都像害怕我随时倒下去,她紧紧抓住我的手,不断的看着我,眼睛里满含着关切和爱。 在阳光酒店吃完异乡的过年饭,回到我们租的房子里,梁凤书可能体谅我脑子摔坏了,她自己把李瞎子的灵位拿出来安放,总觉得放那里都不合适,床头床尾不行,厕所怕熏着李瞎子,厨房的味道李瞎子不一定闻得惯,供在门外肯定会被人顺走,那些人什么都拿走,只能供在客厅里,客厅就那么大一块地方,饭桌前肯定不行,香灰容易飘到碗里,我们不吃李瞎子吃过的东西,靠窗的沙发边也不行,梁凤书看着我,小心翼翼的问道:“为什么窗边也不行呢?” 我站起来,这种事情女人干不了,我接过她手里的锤子和钉子,走到大门后面,那一片墙壁最是无用,三下五除二就把李瞎子的位置搞定,郑重其事的点上三柱香,从此以后,师傅可以与我同在了。 对着李瞎子的灵位,我默念道:“师傅,对不起你啊,没有保护好你,让肖大刚那狗日的夺了你的性命,侵占你的财产,我也被他逼迫得漂泊异乡,不过没有关系,师傅,书上说‘人固有一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的死是重于泰山的,是你的去世成全了我和梁凤书,不然我要一辈子给那狼狈为奸的父女做牛做马,现在好了,我每天孝敬你,你也可以看到我一步步辉煌,至于你的那些遗产,我们都不要惦记了,我和梁凤书一两个月就能挣你一辈子积淀的那些钱,就当喂狗了吧。” 我个人的话说完,拉过梁凤书来,对着灵位说:“师傅在上,这是我的老婆梁凤书,他爱我,对我好,我也爱她,我们要白头到老、永不分离,我们很快乐,凤书,来,给师傅上香。” 她激动万分,像是她自己选择的爱得到了承认,结结巴巴的问我:“我该给师傅说点什么呢?我也能叫他师傅吗?” #####《爱如此》 杨千意 烟雾蒙蒙的季节, 滴滴答答的雨。 细雨沥沥的城市, 羞羞答答的你。 落叶纷纷的道路, 跌跌撞撞的去。 带着夜半梦痕残留去远处, 爱似风中落叶飘零全无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你看见谁在天空翱翔? 看见一同骑着宝马赤兔? 你也会凌空翱翔, 或是像落叶飞舞。 你也有前路漫漫千万里, 或是要把夜半梦痕永留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第057章拜祭灵位 我想啊,我的梁凤书还是该和李瞎子保持一点距离,李瞎子没有教过她,当然不能叫师傅,徒弟只有我一个,这是唯一的。 不愿记起的记忆,已经被那个老头子故意翻出来了,李瞎子就算阳寿已尽,可我推倒他之前,他还没死,还在精神抖擞的教训我,那冲动的一推,送李瞎子离开了人间,如果他记仇,非得要报复我,最好别连累梁凤书。 李瞎子一定是很恨徒弟的,不然为何附身于一个老头子来提醒我?如果因为我没有回家,肖玲玲也恨我,但是她应该还活着,活着的人是不可能附身别人的,她也不可能用她的思念控制一个老头子,她没法控制任何人,荒唐的玄幻故事,只会存在于愚昧作家的笔下。 那个老头子只能是李瞎子弄来的,他是要报复我啊,我犹豫半天,告诉梁凤书:“你叫他叔叔吧,对叫叔叔。” “为什么我不能叫师傅呢?” 这个不听话的女人,叫叔叔就叫叔叔,为什么有这么多为什么呢?难道你也想被李瞎子的灵魂报复吗?还是我该告诉你,你的男人是个杀人犯,他杀的就是养育他的师傅李瞎子。 但我不能告诉她,一辈子也不能告诉她,在她的心中,她的男人是一个酷爱看书的文学青年,是一个正义有担当的男人,是一个与她风雨同舟的伴侣,是一个能保护她的英雄。如果她知道他的男人是杀人犯,他的男人曾给一个女人承诺而未兑现,如果她知道他的男人曾答应一个女人:“这辈子,你是我的,我是你的”,而那个女人正苦苦等待,很有可能正在千里寻夫,她的男人不就是当代‘陈世美’吗? 我能感觉到,肖玲玲完全可能比秦香莲还一根筋,我倍感幸运的是,今天的秦香莲就算走遍天下,也找不到能给她主持公道的包青天,今天的法律也不能保护她,我们没有结婚,口头承诺不能成为证据,口头誓言更不具有法律责任。陈世美当初与秦香莲生了孩子,并且还派出家将韩祺追杀秦香莲,我还没有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我是一个值得原谅的陈世美。 面对梁凤书的疑问,我要耐心的给她解释:“凤书啊,我师傅他没有教授你技艺,当然你就不能叫他师傅啊,师傅可不能乱叫的,叫错了后果很严重,就像令狐冲的女朋友任盈盈,也不能叫岳不群师傅一样,没传授技艺,就不能有师徒的名分,凤书,叫叔叔。” 梁凤书此刻看我的眼神是天真和纯洁的,我知道,这样的眼神,她一定会听从我的建议的。 她点燃三根香,很是庄重的对着李瞎子灵位拜三拜,当把香安放在香炉里时,她说道:“师傅在上,我们虽未谋面,已经阴阳相隔,但我敬佩你教授出一个优秀的徒弟,您的徒弟麦子和我已经有百年之约,我们要相爱到黄泉去看你,啊,不对,是相爱到白头给师傅您看,给所有人看,请您在天之灵保佑我们,放心吧,您的徒弟是个善良的好人,我会照顾他一辈子的,师傅过年好。” 天啊,她一定认为我脑子摔坏了,解释半天没有半点作用,她固执的称呼了最不应该称呼的称呼——师傅,她肯定不知道,做李瞎子的徒弟风险是很大的,我又一想,这不糟糕了吗?梁凤书叫他师傅,他也没有反对,至少他该把灵位倒下来,以示反对这没有缘由的称呼,李瞎子你应该知道,死人是不能收活人做徒弟的,儒家后生也只能叫孔老夫子一声‘先师’,你为什么不反对?啊,有了师徒情义,他会不会派那个老头子进入她的梦里,告诉她她所叫的师傅去世的真相,我不敢继续想下去。 第一次拜祭李瞎子的仪式结束,梁凤书回头很是高兴的看着我,飞身扑进沙发里来,一把搂着我,把我的头放在她的怀里,柔情似水的问道:“麦子,头还疼吗?真的不用去医院检查吗?” 果然,她以为我脑子摔坏了,所以没有听我的话叫李瞎子叔叔,无形中增加我事情败露的风险,此刻,窗外鞭炮齐鸣、礼花璀璨,夜风中带着一股火药味,就像战场飘来的硝烟,使战场后方的人闻见那风声鹤唳的味道。 我的脑子当然没有坏,异常的清晰,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抓住我熟悉的山峦,连着头也伸进她衣服里去,很是可怜的说道:“你是谁,为什么要用衣服裹着我,我的手也被你吸住了,你想怎么样?” 她咯咯笑起来,身体有些轻微的扭动:“不要脸,只要你不要脸,脑子肯定没有坏,根本就没坏。” “根本就摔坏了,我要吃n,我现在是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的身体要融化我,口中细声带喘地说:“好,乖,宝贝儿,吃饱了好睡觉。” 我嘴里含着东西,模糊不清的说:“今天不能早睡,要守岁……” 正准备发动猛烈攻击,电话响了,接通一听,李木打来的,这个土货,真信我的话,买了手机了,在电话中大声的喊着,就像当初在村里面隔着田坎讲话:“麦子,晚上没有客人,我不用上班了,今天过年,要一起过吗?” 我心想,一起过也没地方过啊,满街关门闭户的,坐在街上胡侃海聊,还不如在家跟我的女人有得玩,花钱我倒是不在乎,一年到头了,花点钱也无所谓,只是觉得没地方可去,便懒洋洋地回答他:“李木,怎么过嘛,我其实不爱去你们那种地方玩。” 唱歌喝酒是奢侈消费,加上昨晚给李木的两千块,我还是很心痛的,我这个人就是容易冲动,昨晚上就是冲动,主要是知道家里情况后,心情一放松,冲动,两千就没了,还送他一块表,虽然那块表我早就想换了。 李木不愧是个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话一听就明白,他在电话中说:“不在我上班的店里唱歌喝酒,去我女朋友的房子里喝,我们酒菜都准备好了,你要是来,我到上次说话的路口去接你。” “等一下给你回过去,我们商量商量。” 梁凤书一听李木女朋友,很是惊奇:“这么快?今天刚买行头,女朋友就有了?” “去吗?” 她显得很是兴奋:“当然去啊,看看他女朋友什么样,而且你们总是一个妈生的,一起过年也好啊。” 一看表,十点了,立刻没了兴趣:“十点了,估计找不到车啦,算了吧。” 她把我从身上推起来:“你今天在山上都来两回了,走吧,出去逛逛,开耀仔的车,不是停在我们楼下嘛。” “我不会开,你也没驾照,太冒险了。” “今天市里那有警察查车,再说,我们又不出关,就算万一查到了,最多也就是罚几百给他们当过年红包,没事的。” 我知道梁凤书不爱应酬玩乐,要不是为了生意,她看谁都冷眉冷眼,我提醒道:“李木的女朋友,肯定就是他们那里上班的,和露露、小芬她们一样,你确定要去吗?” “怎么啦?我现在觉得露露、小芬她们挺好的,为了生活,都不容易,而且仗义,还放那么多钱在我们这里。走吧,去看看,免得你在家里就只知道一件事。” 年轻就是好,那些不愿想起的事情,一下就被抛到九霄云外,街上畅通无比,她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抓住挡把,昂首挺胸,满面春风,在发动机的咆哮中,我们快速的奔向前方,我把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凤书,过了年,我们都去买个驾照,我给你挣钱买辆车。” “买驾照可以,先买房再买车,要在这个城市建立起我们自己的家,过完年,我有好多打算,到时候我们慢慢商量,今天过年,不想那些事情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去看李木吗?” “不就是我们是一个妈生的吗?” “是这样,但不单单是这样,你上次让他不要告诉家里我们的地址和电话,那样的想法是对的,我们现在还立足未稳,你的身份还不能暴露,我要过去看看李木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很是不解,知道她所有事情都精打细算,凡事都有让我意想不到的考量,此刻她的话依然让我完全不懂:“李木的女朋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你担心李木已经把我们的事告诉他女朋友了,然后被他女朋友泄露出去吗?” “很有可能,这个城市啊,每个人的命运都在随时变化,看着眼前丰衣食足,转眼之间,可能一无所有,就可能不得不离开这个城市,这样的情况我们还见得少吗?麦子,不是我看不起他们,是我们有今天实在是不容易,未雨绸缪总是好的。” 确实不容易,我比任何人都害怕失去,我和梁凤书之间有很多默契,有些话不用全部说出来。正因为这种默契,我们不只是情侣,更是知音,她的话我懂,要我过去给李木说清楚,不能把我们的情况和关系告诉任何人。 昨天晚上我太过冲动,为李瞎子的去世完美落幕而暗自兴奋,没考虑到李木可能走投无路时会来找我,从而使我和梁凤书刚刚建立起来的基础化为乌有,虽说不一定会是这样的结局,但我们无法承担万一的风险,没办法,就像李木自己说的:“这座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爱情、容不下友情。”世道艰难,总得先顾着自己。 我一时想不到见到李木时该用怎样的表情,该怎么给他表达我的担忧,他又真的能理解我们吗?虽然我不在乎这个兄弟,总不至于太过绝情,万一有一天我要回故乡去看看,李木又会怎么给家里人描述我呢?这些都得想到。 她看见我犹豫惆怅的样子,安慰我说:“没那么严重,看你那个苦大仇深的样子。” “我怎么给他说呢?” “什么也不用说,就是表现得我们也风雨飘摇的样子就行,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懂的。” “哦,乖乖,还是你聪明,我们这是不是太过阴险绝情了?” “忘了借钱过日子的时候啦?我们要是真的在这里扎下根了,何必还有这担心,露露和小芬为什么把那么大一笔钱放我们这里,也不带回家去给她们的家人?有时候啊,越是至亲,毁起人来越觉得理所应当,希望是个好东西,希望也是最容易让人迷失自己的,我们当初就是没有希望,所以才奋不顾身,李木要是总觉得他不好了,我们可以帮他,那就是真害了他。” 我挽着她握挡把的手,把头紧紧的贴在上面,她每次表现的这样高瞻远瞩时,都让我莫名的兴奋,恨不得把车找一个僻静的地方马上停下来,尽情释放我的热血沸腾。 “麦子,过了年,你二十岁,我二十三岁,等我读完深圳大学时,我二十七岁了,那时你才二十五岁,女人的青春是二十岁开始的,男人的青春三十岁开始,我开始老了,你青春才开始,那时你还会像现在这样粘着我吗?” “当然了,我不粘你,你还能让我去粘谁?你不能比我先老,要等着我们一起老,凤书,你只会越来越漂亮。” “你啊,就是这张嘴无敌,不愧是算命的,师傅也像你这么会说吗?” “当然了,要不然张寡妇能跟他吗?啊,呸,我对凤书是真情流露。” 她依然笑得那么开心幸福,我们就像自由翱翔的一对天鹤,快速的浏览着这座寂寞的城市。 #####《贺新年》 过去的一年有苦有甜, 峥嵘岁月里, 一步一朵璀璨, 钟声响起, 我们又一次共贺新年, 左手好运、右手福满, 前进中有增无减, 正气凛然,共祝愿: 明天更有钱,更顺风帆。 ——杨千意 第058章除夕夜身在异乡的亲人酒 李木的女朋友年纪比我还小,却俨然一副老江湖的样子,金黄的头发映衬着她浓妆艳抹的脸,在灯光照耀下,显得颇有几分妩媚,又带着难以隐藏的风尘,高挑摇曳的身材,与李木走在一起,看着比已经一米七的李木还高,说话一股江湖味,故作老成,眼神中能看出来有些无奈的游戏人间的味道。 整个出租屋就一间十几平米的房子,厕所也在一起,放一张床加上一张茶几,剩下的地方已经不多,跟我和梁凤书刚到深圳时差不多,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了。茶几上放着两个热菜,几个凉菜,看样子是李木从他上班的地方带回来的,旁边放着两箱金威啤酒,四个玻璃杯上还有刚洗过的水珠。 李木神采奕奕,干瘦的脸显得特别精神,一套四扣小西装合身得像定做的一样,我是不懂得欣赏男人的,只懂得女人的美丑,男人的美丑我也不关心,就像耀仔那样矮、黑、丑的样子,我觉得也能成为好朋友。 梁凤书懂得欣赏男人,我能听出她的话并不是刻意奉承李木:“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啊!李木这身穿着打扮,是个女人看了都喜欢,一点不像农村出来的人,麦子,你看是不是?” “对,有模有样。”我看见李木的女朋友嘴角带笑,她把床让给我和梁凤书坐,她和李木坐在茶几对面的小塑料凳子上,因其床这边高一些,我能很清楚的看见她两半个球形的胸,使我的心很痛,想着它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抚摸过,而我只摸过肖玲玲和梁凤书两个人的,并且肖玲玲的都不算,那时年幼无知,不知道这东西的好,摸的时候没有好好享受,只能算纯粹的物理接触。 像梁凤书这样自以为干净的女人,特别看不起在不同男人怀里挣钱的人,她那里知道,大多男人特别爱这种风尘感,就像宋徽宗爱李师师一样,难道说后宫佳丽三千,就没一个长得比李师师漂亮吗?没几个像李师师一样才貌双绝?肯定是有的,并且宋徽宗肯定也知道,李师师不光接待他,肯定也对别人说过“马滑霜浓,不如休去”;薛涛的厅堂更是才子名流荟萃,连元稹、白居易、杜牧那样的名流都为之迷恋,他们肯定也知道薛涛是大家的,正因为薛涛是大家的,才更觉得兴趣盎然。 李木的女朋友肯定比不上李师师、薛涛,但她们也算是千年传承下来的同行,况且李木也比不上元稹、白居易,我是“只能远观,不能亵玩焉”,我的梁凤书很好,她是我一个人的,当然我也不希望她是大家的。我也想尝尝大家的是个什么味道,想她们左迎右送,见多识广,肯定技巧不是一般,我是有心无胆,此刻能欣赏半轮白月光,也很知足了,这一趟没有白来,心中不禁有些羡慕李木艳福不浅。 李木女朋友就是耀仔说的“北姑”,身材比南方人高挑,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精致的,比如露露和小芬,眼前这“北姑”酒量非凡,连连和我喝满杯,好在我已经锻炼得有些酒量了,不然还真扛不住她的热情,要是醉得说出我的心里话来,估计回去又得要费尽心力,哄几天几夜才能消停,我有过这样的教训的,所以我得时刻保持清醒。 李木是壮着胆子喝,我能看出来,李木还没有练出来,他和我都属于年轻身体好,扛得住。梁凤书早已声明“一会儿要开车”,所以她不喝酒,她喝可乐与我们干杯。 身在异乡,有个这样的地方喝酒已经非常好了,好歹也是一个临时的家,情能不能长久不重要,能一日缠绵便有一日慰藉,本就是像风雨中的浮萍,谁也不知道下一次停靠在哪里,拥抱在一起时,尽情的海誓山盟,当雨打浮萍时,谁也不会记起曾经说过的话,回头一望,记忆中还能浮现那么一丝眷恋,就是彼此珍惜相遇的缘分了。 几杯酒下肚,现场显得更温馨了,大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随波逐流的浮萍不可能有长成参天大树的梦想,那太不现实,能紧紧的依靠着水岸的泥土生长着就不错了,所以我们不说远大的理想。他女朋友不可能说要成为当代的李师师、柳如是,李木也不可能展望自己将来能雄霸一方,我也不敢夸海口,说自己能成为诸葛亮、刘伯温,梁凤书更是不会没有目的的浮夸吹嘘,我们说各自小小的心愿。 泥潭里打滚,首先是盼望着走出泥潭,都是贫瘠穷困的农村人进城,别说祖上三代,就是祖上十代也可能没出一个芝麻大的官,又都不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更不是某个领域的专家、高参,连技术工人都不是,只能是“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这是一片穷人不敢有太大梦想的土地,生在一个挣扎着活下去的时代,稍微动静或者声音大一点,有可能就像一只太过大胆的苍蝇,随时会被一个拍子送去投胎转世。 看着别人挥金如土、青春艳色环抱、欲海中任意东西,自己心中又实在不甘心,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寻找一线生机,定要让自己活得像个人,起码不要脸朝黄土背朝天,不要以后的日子依然是“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我们都在彷徨和迷茫中爬着前行。 李木的女朋友更是无奈的带着笑,她知道我们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对于她来说,那是她挣到钱的办法,是改变贫困生活最有效的办法,只有用世人所不齿的方式,献出自己的青春和美丽,繁华都市才有她可以藏身下去的角落,而她看李木的眼神又是充满纯真的爱意。 浓妆艳抹下的面孔,她才十八九岁,纯真又带着风霜,我说过,我想解救她们那样的人,实际行动是没有能力的,但我可以鼓励她们,赞美她们,事情说破了,喝酒才畅快,我举起杯,与李木的女人碰杯,满含真情说:“来,嫂子,我敬你一杯,感谢你看得起李木,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投胎成为女人,要不然啊,我一定把那些臭男人的钱全部弄到我兜里,要是有可能,就像武则天一样,把天下都弄过来。” 李木早已言明,说他女朋友只陪酒,晚上不跟男人出去过夜,真假我不在乎,都是自己辛勤劳动挣到钱,记得老师说过“职业不分贵贱”,我想那个漂亮的女老师是非常有人生体会的,不然不会教我们如此伟大的思想,所以我真心没有看不起她们。 李木的女朋友开心的笑起来,把酒一口喝个底朝天,我想她听见我叫她嫂子,她一定很高兴,在异乡里找到了家的归属感。她不知道,我见到所有男性朋友带的女人都叫嫂子,这样才能避免出错,又很给面子。 她举着杯子说:“麦子,认识你很高兴,我跟李木有缘份,他是我最看得顺眼的人,比那些有钱人顺眼多了,李木对我也好,我喝醉了时,他常常照顾我,多少男人想带我走,他们都没做到,我就想跟李木好,你们说这是不是缘份?” 听着她说得自己如一个贞节烈妇般,我必须得祝贺他们:“来,凤书,我们一起敬他们两口子,说不定将来还得靠他们照顾接济呢?” 梁凤书极其配合的端起可乐:“对,李木,麦子不是说你胸有万丈嘛,将来一定比我们混得好,嫂子又这么漂亮,来来来,敬你们,新年好。” 李木满脸通红,脖子手臂也都是红的,眼睛透露着刚毅,这是苦难中走出来后,带着倔强的坚强。他无所顾忌的笑着:“新年好。”然后一饮而尽,这时的李木话特别少,可能是他觉得自己生活在窘迫中,说话没有底气,他又是个爱读书的人,眼前的无奈使他不想说话。 女人的幻想总是会美好一些,李木的女朋友带着丝丝醉意,展望着美好的将来:“等我们存够钱,回老家去做点生意,这辈子也能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过了年,我和李木商量了,去买台电脑,我们自学,好歹不能与社会脱节,李木现在正在学调酒师,等他学会后,工作稳定了,日子会更好一些。” 她平静而满怀信心的说着她的小小愿望,这样说话的就是实在人,年纪还小,说不出那些虚无缥缈的大话,不像那些找我算命的人,随口就能说自己正谈着几千万、几亿的合同,下次看见他们,他们还是在说那么大的生意,好像马上就要做成了,却一直都没有做成,不带一丝尴尬。 我和梁凤书也不过是展望能卖一个房子,大小无所谓,能在这座城市留下来,更美好的将来还不敢想。李木和她女朋友的小小愿望,是极其容易实现的,他们都不敢想在这座城市留下来,想的是“荣归故里”,证明他们心中有故乡,心中有老家,这一点比我和梁凤书强。 本想好的那些绝情的话,终是没有说出口,梁凤书也没有暗示我要说出口,证明我们都不忍心说出口,谁也不会知道谁的明天会怎么样,当下开心快乐,怎么好在除夕夜说那些绝情的话。 李木三番五次的感谢我给的钱,感谢我送的手表,他女朋友用酒表示感谢,像是这个男人就是她的了,他俩与我和梁凤书一样恩爱。 我不怀疑他们心中的真情,虽说是异乡中孤独的相拥,那样的青春年华,正是对爱最纯粹的时候,就算世界是假的,相拥那一刻,他们的情肯定是真的,那是眼下最适合他们的爱恋。 窗外鞭炮齐鸣是,我们都祝福新年快乐,却没有起身去看那异乡新年的烟火,我们祝福自己,那烟火与爆竹声似乎只是我们下酒的背景存托。窗外随着烟火绽放声发出的五彩亮光,映照着新年第一个午夜的寒凉,很可惜,李木的女朋友是背窗而坐,不然那些璀璨烟火的光应该可以照亮她的胸前,让我看到更美、更丰满、更清晰的白月亮。 没有电视机,也不用看春晚,身在异乡的我们对那样的歌舞升平不感兴趣,我们知道生活到底有多艰辛,不愿看那与我们相隔太远的故事和情调。 听着窗外的新年礼赞,梁凤书走到窗前,歪着头看那些夜空中的闪亮,她是想家了,我们都想家,回头时,我看见她偷偷擦去脸上的泪水,她没有喝酒,她脸色绯红,眼睛强忍着泪水,紧靠着我坐着,紧紧的挽着我的胳膊,心中的悲凉无法说出口。这是她第一次离家、离开亲人过除夕,这种滋味我知道,却无法言说。 新年到了,李木拿起新买的手机,走到窗边,回头对我说:“我给妈打个电话,她应该还没有睡,还在值班看春晚。” 我的情绪突然有些激动,点点头。我小声地对梁凤书说:“打个电话吧,反正他们知道我们在深圳,都有写信回家,打个电话问问家里情况。” 梁凤书小声地说:“明天用公用电话打,别出岔子。” 第059章最简单的欢乐最悲凉的诉说 听她说得如此的无奈,我更加的迷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堂堂正正的陪她回故乡,或许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法赶上她家里的要求,我是一叶小舟,正在迷途中寻找方向,她家里早已是一艘稳健的大船,论财力,可能永远也没法达到她父亲的要求,只能另辟蹊径。 李木已打通电话,对着电话兴高采烈的样子,给母亲陶春兰说着异乡的美好生活,就像昨天电话中一样,生活全是美好的,好得没有一丝波折。 他又把电话递给我,我感觉到电话已经被李木握得滚烫,除了问候,我能给母亲说什么呢?她现在也不得不是浮萍,还得为正在上学的李水、李余拼命挣钱。 穷苦人没有矫情的权利,母亲在电话中鼓励要好好工作,不要违法乱纪,她说:“每月存一点钱,总会多起来的。”她当然不知道,就是好好工作,不吃不喝的存起来,等到垂垂老矣时,存的那些钱,依然不够那些出生富贵的人几天挥霍,不够人家一个厕所值钱。 我突然在电话中说:“妈,我有女朋友了,她叫梁凤书,来,凤书,给妈说几句。” 我知道梁凤书听不懂陶春兰的地方话,此时此刻,说几句,或许也能让她感到家的温暖,这也是承认她的爱。 她尴尬又慌乱的看着我:“我说什么啊?” 我把电话递给她:“没关系,随便说几句吧。” 挂断电话,梁凤书很高兴的说:“就听懂一句,让你带我回去耍。”她的眼里闪着泪花。 李木玩笑说:“你要去我们那里啊,你才知道什么叫鸟不拉屎,不过该回去看看的,麦子,明年我们春节都回家。” 李木当然不知道我失手杀害李瞎子的事情,我必须固执的坚持不回家,有了梁凤书,怎么能回家?难道我要把肖玲玲赶出去,让我和梁凤书住那李瞎子遗产修的房子吗?我知道我做不出来那样的事情,没有脸从肖玲玲手上去争夺本该属于我的财产,就算回去不为争夺财产,也不忍心让梁凤书面对那样的场面,她是一个长得精致,活得也精致的人,让她面对那样的情况,简直是侮辱她。 长叹一声,故作心痛:“挣钱太难了,何必把钱花在车票上,一去一回,耽误时间不说,浪费辛辛苦苦挣的钱。李木,你回去吧,你也两年没有回家过年了,带着嫂子一起回去,嫂子,我们家乡不像李木说的那样“鸟不拉屎”,那是一个美丽的村庄,空气特别好,让李木带着你一起回去。” 我的这番话说得应该是很得体的,又表现了我们挣钱辛苦,我们很心痛钱,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送给你李木两千块钱,外加一块手表,你应该记着我的恩情,回家一个来回的火车票也不用两千,我们没有回家,我们给了你可以回家的钱,以后你不该再麻烦我,我连回家的车票钱都舍不得,再没什么愿意付出的了。 从梁凤书紧握我的手时,我能感觉到她对我这话的赞许,表达了我们的心意,也避免了说绝情的话,我们是配合默契的知音,虽然她不是一个该这样算计着过日子的人,但是爱上我这样一个穷小子,她也和我一样做了浮萍,变成身在异乡挣扎着过日子的人。 李木表情没有变化,他一定是假装没有听懂我的话外音,认为他已经走上成功的康庄大道,他和他的女朋友将来一定可以挣得盆满钵满,回家那‘一点点钱’什么也不算,他倔强的自尊心一定比我还重,所以才那样漠然。他起身上厕所一定是为了逃避尴尬,起身时故意摇晃一下,表明他已经很有些醉意了,喝醉酒说的话没法记得分明。 她女朋友醉意朦胧,看着李木,眼睛里一定是看到了锦绣家园,看到他们将来过着夫唱妇随的幸福日子,就算这只是幻想的一种美好心愿,必定也能温暖一刻心田。 李木的女朋友很大方,说要请我们出去放烟花,一定她给钱,感谢我们送给李木的大红包。她年纪最小,挣的又是屈辱钱,我是不忍心让她花钱,虽然李木说她从不出去陪人过夜,我是知道的,一旦到了夜场工作,面对诱惑和威胁,要想守身如玉是极其难的,从前露露和小芬也把自己说得很坚贞。 没有钱,贞节牌坊也修不起来,我想啊,修一个贞节牌坊肯定得不少钱,而钱是没有贞节不贞节的,钱会经过很多人的手,尽管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没有人不爱。就像我认为男人明知道风尘中人过了很多人的手,对那些风尘味依然喜欢,真心的喜欢,就像喜欢钱。 我是不得不守身如玉,一直希望可以不用守身如玉,其实这才是真正的“贞节”,挣扎着不得不贞洁,但是我存钱不是为了修贞节牌坊,要沦落到修贞节牌坊,那样的人生真是没有意义了。 李木的女朋友带着我们去路边买来很多烟花,我们带着醉意歪歪斜斜的在空旷的街上游荡,看着手中的烟火燃起又熄灭,再点燃再熄灭,那烟火,就像一次次心中的渴望,就像身在异乡中,心底一直压着的希望。 我们一次次抬头仰望亲手点燃的那些璀璨光芒,看着它们在夜空里消失,连烟尘也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依然快乐无比,为那瞬间夺目的光芒。 在街上时,我们都是孩子,像孩子一样快乐,梁凤书和李木女朋友特别的天真可爱,我和李木两个农村出来的男人反而放不开,不如女孩子那样尽情的释放天性,被动地跟着她们俩,没心没肺的在街上狂奔,寻找那些躲在街角卖烟花的人,把我们的欢乐声从一条街转到另一条街。 我和李木跟着她们俩后面跑,她俩似没完没了的寻找自己觉得美丽的烟花,没完没了的点燃,拍着手高声喊新年快乐,我真担心我们都被警察抓起来,好在并没有警察理我们。她们的欢乐情绪,使得那些漫步在灯影下的情侣,还有那些在街上放纵的人,跟着她们一起喊叫,让本来寂寞的午夜街头回荡着欢乐,卖烟花的人更加高兴。 思乡的愁绪积淀得太久,她们本该是在父母长辈面前撒娇的年纪,像是上天实验着命运可以怎样折磨一个人,把本该天真烂漫的姑娘扔进苦寒悲凉中,又阴差阳错的不时泼上几盆冰凉的水,用尽残酷手段囚禁着、折磨着年轻的少女心。在举国欢庆的午夜,她们得到一丝放纵,似对着夜空的控诉和呐喊,那一刻,她们忘记了过去和未来,只有欢乐,尽管短暂。 跑累了,闹够了,她们扑进自己男人的怀抱,这是身在异乡中,心灵最好的慰藉。 我和李木背着自己的女人,在街上比赛着奔跑,她们俩个像策马奔腾的将军,催促着我们用最快的速度冲向前去,放浪形骸就在此时,街道属于我们,夜属于我们,仿佛整座城市都属于我们。 男人累得气喘吁吁的仰天躺在街上,女人也不管不顾的以地为塌,紧紧的不舍心中所爱,这笑颜中曾历经多少委屈的泪水,只有爱能抚慰,不去想未来。 我拉起梁凤书,背着她在午夜里慢慢的走:“凤书,我不跑了,跑不动了,我把你背到车那里,你开车带我们逛街。” “好,今天真是好时候,绝对不会堵车。” 李木的女朋友趴在车窗上,眼望着空荡荡的街,似有万般无奈,却又难以说出口,那是一种无法表达的悲凉,她自言自语地说:“来这里两年多了,从没看过这座城市到底是什么模样,每天喝得头昏脑胀的,一觉醒来就该上班了,那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尽tmd想着占便宜,好像花了钱就能为所欲为,哎,只不过啊,比在工厂还是要好很多。” 梁凤书手握着方向盘,眼睛注视着前方,依然是十分严谨仔细的样子,我们都沉默着,听李木的女朋友讲述她与这座城市的故事。 或许她觉得经过刚才一起的欢乐,我们已经不是外人,用她的话说,来到这座城市,她从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快乐过,她的故事或许不是为了讲给我们听,她要把心中的压抑说出来。 她叫陈依香,为什么没有叫香香,偏偏叫了依依,或许那是某一瞬间的决定,深圳的姑娘都爱给自己另取一个名字,这或许是一种态度,她们认为真名那个人是干净纯洁的,为了生活,别名那个人不得不忍受屈辱,在金钱世界里乞讨,只为活得更轻松、光鲜一些。 依依,北方人,她说寒冬腊月里,她的家乡积雪过膝,她们那个屯子里的年轻人,并不都像她一样出来打工,她是家里的大姐,下面两个弟弟,父母重男轻女,初中毕业以后,父母让十五岁多的依依跟着她二叔出来打工。 她二叔是深圳八卦岭工业区,一个电子长的叉车工人,在刚刚到达深圳的那天夜里,她的二叔把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她很痛,但是她二叔告诉她:“你早晚还是会给别人,不如给二叔,路费二叔帮你出了,你家里的路费留给你买新衣服……”在异乡,她只认识二叔,在二叔“好言相劝”下,她那时觉得二叔的话也好像能够想得通。心中对二叔的厌恶和憎恨不敢表达。 在依依刚开始成为包装线上的一名工人时,她二叔常常在深夜带她去厂外,借着去夜市买东西的正当理由,在无人的树影里享受她,依依说这些时很平静,她说:“没有办法,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那时我谁也不认识,异乡的陌生感比二叔更让我害怕。” 第二个月发工资时,依依给家里寄回第一笔钱,信上什么也没说,她不好意思给家里说二叔对她做的那些事情,对谁都不好意思说。三个月后,工厂股东带着他的一个台湾朋友到车间里“巡查”,那个台湾人在“巡查”一番后,看中了她,把她叫到办公室去,拐弯抹角的告诉依依,说她很漂亮,不用在工厂里上班的,每个月给她几千块钱,帮她租个房子,还可以送她去读书。 依依说她那时侯虽然才十六岁,但她明白那个台湾中年人的话是什么意思,工厂里上班时间太长了,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隔三差五还得陪二叔快乐,她想抓住任何一个机会逃离那里,那个台湾人当场给了她五千块钱,带着她当时就离开了工厂,依依说:“那个台湾人比二叔对我好,我知道他是有家的人,可是那样活着比在工厂好千百倍,工厂里看不到任何希望,累得像头牛,还没几个钱。” 堕胎时,台湾人给了她每月以外的另五千元钱,她把一部分寄回家里去,一部分自己花了,怎么花掉的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没存到什么钱。 在跟台湾人这一年里,她跟着去了很多次夜总会,认识很多里面工作的“好姐妹”,她知道有比她还不如的很多姑娘,年纪都是她那么大,挣得还没有她多。 台湾人刚开始每天都回去,渐渐的隔三差五的才回去,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她到小区楼下逛,她发现小区好像全是她那样的姑娘,日子一久,认识很多朋友,相互交流生活心得、价格、包括男人那方面的能力。 #####《何日休》 作词:杨千意 云随风儿走 风儿走 翻山越岭 何日休 啊 啊 啊 何日休 叶落又到秋 又到秋 飘飘洒洒 何日休 啊 啊 啊 何日休 鱼游江水流 江水流 大江东去 何日休 啊 啊 啊 何日休 圆月圆月为何难长久 弯月弯月几时见你全 故园咫尺却天涯 天涯明月故乡圆 云随风儿走 叶落就是秋 翻山越岭 飘飘洒洒 何日休 第060章午夜的身影和落寞 依依说:“你们不知道,我当时住的那个小区,几十上百栋楼里,住的全是我那样的人,别人都叫我们那个村—二n村,起码有几千上万人,全是年轻漂亮的,看到有那么多过着和我一样生活的人,越是觉得自己的生活没什么耻辱感,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总比白给二叔睡好,而且我还有钱花,手机、衣服、首饰都是那时候买的,我算是比较老实的,一个月说好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我认识的很多人里,她们变着花样骗男人的钱,她们也教我那样做,说‘这样的露水夫妻,只认钱,别有感情’,我还是没有那样做。” 听依依说‘耻辱感’三个字,这让我很意外,原来她是懂得耻辱的,虽然她从小就离家了,和我一样没受过多少正规的学校教育。 人最难的是心中知道耻辱,但又必须要承受耻辱,就像一叠钱仍在了粪坑里,可那是你唯一的钱,捂着鼻子拿手捞出来,因害怕别人看见,捞出来后快速的揣到怀里,心里觉得很恶心,面上不露声色。 要是没有耻辱感就好多了,自己怎么方便、怎么利益最大化,就不顾脸面去做。要说人都有耻辱感,就像王阳明说人都有良知,我是不相信的,曾见过很多人没有耻辱感和良知,完全只考虑自己利益的人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大多都过着极其奢华的日子。 依依以她在所住小区见到的‘普遍现象’,给自己的耻辱感穿上了盔甲,并且,还从中找到了自己比别人大多数人高尚的地方,她自己觉得至少她是有信义的,这份高尚是她的精神支柱,很重要,无奈中看到最有用的真理。 过了一年的太平安稳的日子,台湾人让她走,意思是不再“续约”。在依依住进那座房子里时,她知道那是别的女人住过的,她走了,是因为台湾人找到了新人要去住。台湾人本来把她介绍给另一个人的,依依没有答应,她给我们说:“我存着一笔钱,自己可以租房子了,以前认识的一个好姐妹告诉我“上班”更自由,钱也不少挣,我才跟着姐妹一起去上班,没办法,做其它工作累死累活的,一个月余不下几百块钱,没办法啊!”她强调着这是最能让她觉得付出和回报最‘公平’的职业。 我能理解依依为何要把她的故事讲给我们听,她的话外音是:“我不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你们别小看我,生活一步步把我逼上了这条路,我也想做一个体面人,可是生活不给我体面,或者说看似体面的生活其实比我更不堪,剩下的那些就不能叫生活,她们是没有办法才忍受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她们要是也长得漂亮,一样的会离开那样的工作。” 异乡人讲述的各种奇异故事,大多都有注水,讲述时的态度也和依依一样看着特真诚。我自己也带着面具,我能接受,看依依飘渺悠远的目光,我想她说的一定是没有注水的。 依依才十九岁,她希望我们理解她的无奈之举,不要看不起她,其实没有人看不起她,长得丑的还真只能“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况且,别人看不看得起重要吗?更好的活着才重要。但凡有一点机会,没有人愿意忍受每天十几个小时的枯燥工作,全月无休,千遍一律的,几乎是每天做着同样的几个机械动作,每天都累得眼皮打架,那样的生活谁不想逃离?却不是谁都能逃离,年轻漂亮是这座城市最有效的通行证,也是改变命运最有效的资本。 依依说:“现在这样上班确实累很多,每天要喝很多酒,但感觉上自己自由多了,实在累了,家里休息两天,没钱挣就是了,现在一个月下来,除掉房租生活费,因为我不出去过夜,每个月余下的钱不多,也比工厂里多好几倍,我这样干一年,起码相当于在工厂做五年,五年啊,想想都恐怖。” 她这样的话,露露和小芬也说过,语气都一样。 梁凤书正合时宜的表现出认同感,带着同病相怜的语气说:“依依,没什么,我和麦子还不是天天陪酒,麦子每天都喝得跟死人一样,回家吐得天翻地覆,我整夜整夜的守着他,要不守着他啊,滚地上也能睡一夜,他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就是把他放街上他都没感觉的,你喝酒好歹还有钱挣,我和麦子常常应酬是看不到结果的,骗子太多,狗日的骗子太多了。” 梁凤书说得一点也不夸张,我们确实有过那样的一段生活,只是我破解了自己生活的困局,依依很难破解她生活的困局,为了安慰依依,也为了让李木有面子,我必须得像梁凤书那样说几句,用更惋惜的语气说:“李木,我们是没有机会啊,要是我们也是女人,就可以像依依那样工作了,真的,只要不偷不抢,挣钱不丢人,挣不到钱才丢人。依依,你比我幸福啊,我刚出来那一年,经常晚上要睡大街的,不骗你,没有正式工作,常常失业,还得躲着走路,害怕别被查暂住证的人逮到,简直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啊!” 李木抱着依依,俩人依偎在后座里,她们的眼睛都看着车窗外,看着那些高楼大厦在眼前飞过,没有耻辱,只要不甘心的落寞,那些在夜空中点燃烟火的人,或许跟我们一样,不富裕,但是愿意看见自己亲手点燃的美丽,依依向前探身说:“麦子,给我一只烟。” 我扔给她一包,真是苦了她了,憋着一晚上不抽烟,她可能最开始希望我们认为她是个好孩子,现在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们了,她变得轻松起来,一个女人能说出她那样不堪的日子,她一定是当我们是真心朋友了,我相信她没有单独对李木说过那些事情,或许还没来得及,当着我们的面说了,坦坦荡荡,我想她最主要还是想告诉李木,让李木知道她是怎样的一个人,有我们做见证,不用两人四目相时,讲那样的遭遇会难为情。 依依的真诚,让我觉得依依比李木和我更亲近,那时的李木很少说他出来一年多来的遭遇,他不在乎过去,或许他觉得那些苦难说出来没面子,特别是当着依依的面。 李木用更有力的拥抱怜惜依依,使依依再没有心理负担,异乡的拥抱越真实越难得,正因为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所以真正想爱一场的人不用欺骗,如果有一天劳燕分飞,谁又记得谁。只有自己知道曾经在爱里诚实过,人生没有几次能真实的面对自己,趁生活的负担没有那么重之前,放纵地爱着,没有那么多思量。 梁凤书想着想着,突然嫉恶如仇的说:“依依,你的二叔还在深圳吗?我叫耀仔他们去收拾他,太不是东西了。” 依依一点没有恨,平静如水:“不用收拾他,也遭了报应啦,他还曾找到我住的那个小区来,估计是写给家里的信上地址被他知道了,他还有脸来找我要钱,说他想做生意,如果我不给他钱,他要把我的事情回家里去说,让我没有脸回家。真是可笑,没有钱才没有脸回家,我根本没有理他。估计他看我挣到钱了,他也不想好好工作了,可是我是不会给钱他的,他因为抢劫,现在还在牢里,估计得好些年才能出来,活该,我从没有去看过他。” 真是诱惑害死人,我想,她二叔算得得上被她害了,属于‘我不杀伯仁而伯仁因我而死’的范畴。我是最明白穷人那种心态,不熟悉的人再好,最多是嫉恨或者诅咒,可是身边人突然好了,就不只是嫉恨或者诅咒,会涌起强烈的攀比心。对不熟悉的人可以装着与自己无关,身边熟悉的,特别是亲人、亲戚、朋友,要是过得比自己好了,心中那种欲杀之而后快的心特别强烈,总是会觉得好了的人在眼前炫耀,简直是在侮辱自己。而其实好了的人根本不会向下看,只会往更好的高处看,留下比他差的人在原地自作多情。 梁凤书听了依依二叔的结局,觉得很解恨,车都快起来了,从蛇口到罗湖,我们穿过了深圳最繁华的街道,那些挺立在午夜里的钢筋混凝土,就像没有温度的雕塑,望着我们飞驰而过,我们没有谄媚,它们也没有动容。 送李木和依依回去时,他们在路口下车,我看见李木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依依肩上,他们手拉着手,慢慢走在影影绰绰的灯影下,夜风吹起衣角,像凯旋而归的旗帜,那身影,又像午夜回巢的一对夜鸟。这样的身影在夜风中飘着,使寒凉的午夜显得颇有灵性,让影影绰绰的夜灯渗出柔情和怜爱,却又像那萤火虫飞舞在静夜的水面上,映出朦胧的光华,很美,但这样的美,永远不会出现在阳光下。 梁凤书猛踩一脚油门,车颤抖着向前急窜而去,在午夜里发出一阵轰鸣声,她冷眉冷眼的看着前方,恶狠狠的说:“混蛋世界,真是混蛋世界。” 我手把着她的依背,明白她的愤怒,有太多她不曾见过的苦难、无奈、卑微、屈辱,每见一次,对世界又是一次新的认识,我希望她永远不用看见那些东西,也希望依依和李木能幸福快乐,可是我从小的祈求就从没被重视过,但愿以后能如我心愿:“凤书,你饿吗?回去我给你煮汤圆,记得去年的除夕夜吗?你给我送了好多吃的,还亲了我一口。” “不要脸,根本不是这样,是你亲的我,你不要脸,你总是反着说,根本不是那样。” “根本就是。” ……#####《爱一个不完整的你》 作词:杨千意 高楼迷墙 秋水央央 你站在前方 站在秋水中央 哪一刻 风 吹走了你的雨伞 哪一刻 你 决定独自前往 就这样不顾风雨 独自闯 心痛你 姑娘 等我一起闯 我也迷失在雨中 雨淋湿了衣裳 一起走吧 一起走吧 人生还很漫长 山那边的梧桐早已长大 屋前向阳花迎着晚霞 田野里花香四溢 我和你一起回家 不完整的你也会长大 不完整的我爱你无价 第061章少年寻真谛,爱已入轨迹 在深圳开始那两年,我和李木来往并不多,但他也真是日子好起来了,他和依依的收入加在一起,足够在深圳过日子,而且李木和依依都没有不良爱好,彼此懂得珍惜,守住几年太平日子,我想这与李木爱看书有莫大的关系,懂得回避不必要的折腾,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在我刚离开故乡时,回忆起那些农村老头子常常念叨的“古话说得好”,觉得非常有道理,随着年纪的增长,读书、行路越来越丰富,开始怀疑那些曾认为正确的“古话”,比如说“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 能被山村人传诵的古谚语一定是简单易懂的,不用郭象注《庄子》那样扯出深渊般的道理来,“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的意思是告诉我们:年少本来就容易冲动,我就容易冲动,如果老是看《水浒传》,打打杀杀的情节太多,并且又让人觉得那样的英雄豪气,使少年人更冲动;人老了,历经很多俗世烦恼,懂得小心翼翼,生活不容易,必须得算计,要是老了还天天搞阴谋诡计、精于算计,把人生最后的日子虚度了,而且这样的老人谁也不喜欢,真成‘孤家寡人’了。 真是这样吗?在我看来,水浒和三国里,都是每个人为破解人生困局的一个历程,水浒的那些草莽英雄用快速直接的方式,三国里的英雄们因为身处乱世,破解人生困局更加的艰难曲折一些,两本书里破解人生困局的办法都值得细细体会,结合自己所处的困局,或许可以找到破解自己人生困局的办法。 人生每个阶段都会面对不同的困局,与读什么书没有关系,与不读书,怎样理解书中点滴智慧有关系。 百姓所传诵的“古话说”也有很多智慧的结晶,比如说人生忌讳:少年好色、中年好斗、老年好财,那些没有读过儒学经典,甚至根本就不认识字的人,也能理解并传诵这个简单的道理,可见书中传承的先贤精要,在我们这个民族里根柢磐深。少年好色会疏忽学习,中年身强体壮时好斗,容易两败俱伤,老年好财更是没有道理,人到老年花不了多少钱,死了也带不走,应该疏财聚德。 如果说我少年贫穷,出生卑微,这是我无法改变的苦难,可正因为这样,我没有好色的资本,使我不得不沉迷书海,遇到梁凤书以后,我的日子好了,还是有色心也无色胆,因为读过那么多书,经历过那么多苦难,知道所拥有的一切非常不容易,我不会去冒险毁了自己的人生,也懂得要珍惜她对我的爱,没法风流,我还是只能继续看书压制躁动的心。 作为算命这个行业,可能我是同时代从事算命这个古老职业中,看书最多的人,尽管我年轻,却被人誉为“神算”,就是那些书帮了我。人生的每一种状态,都能从那些流传的书中找到相关映衬和对照,而且书读得多,逻辑自然会更好,加上映衬和对照,很容易算出一个人、一件事的未来走向,再结合李瞎子让我背的口诀,和他传授的古法,我当然是“神算”。 回想起来,我得感谢艰难的生活、年少离家,使得没有人教我看书,没有人告诉我书中的道理,我必须自己理解那些书,因为如此,纯洁的心更能看到真理。很多老师在教授时会曲解书中本来的智慧,使人误入歧途,也就因为有人教授,造成自己没有细心体会,造成盲从,逻辑混乱,我不得不过早辍学,又是幸运的。 有些简单的道理,理解错误可能毁其一生,我甚至怀疑有些“古话说”,纯粹就是有人居心叵测,单独传下来害人的,比如说“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一句,我见证过很多人因为这句话,彻底毁掉自己的一切。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一句古话,很容易被扩大为“本来一无所有,好不容易拥有了一些,还是太少,不如赌大一点,就算失败,顶天还是一无所有。”我认为这是毫无智慧的赌徒心态,如果回到最开始的一无所有你不怕,那么最开始世界本来没有你,何不自决? 记得小时候,陶春兰也曾为鼓励我们要有勇气面对恶强时,说过“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在我流落街头时,与查暂住证的人斗智斗勇、玩命奔逃时,想法设法报复不发工资的老板时,也曾想起陶春兰的道理,并且让自己敢“横刀立马”。 我相信很多与我一样穷苦,又无背景、无靠山的人,都是秉持“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个道理闯荡世界。 在我和梁凤书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时,回过头去体会“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才发现有很误导人的成分,或者说要以不同的人生时段,采用不同的办法破解人生困局,老是觉得自己是“赤脚的”,一味大胆狂赌,人生肯定就会一蹶不振。 仔细想想,穷苦又出生卑微的人,在赌到一无所有时,可能连再次站起来的资本都没有了,甚至青春年华也没有,而那些“穿鞋的”人,好歹基础好,就是一无所有时,他们的亲戚朋友施舍一点,也够我这样的人奋斗好多年。 就像我和梁凤书,我很仔细的想过,当然是不能告诉她我的这些自卑的想法,如果我在深圳一无所有了,必定要再次沦落街头,仅仅查暂住证这件事情,就足以让我被迫像野狗一样生活,或许还要被迫离开都市,从此这繁华与我再无缘分。很难再遇到一个梁凤书,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自己的心也不再如当初那样纯净,眼神不可能如当初那样纯粹,也就再不会有梁凤书拯救我于危难了,我一直认为,能遇到梁凤书是很多巧合凑在一起,是极少的幸运。 同样的,梁凤书如果在深圳一无所有了,最多是失去她主动选择的爱情,没有我,她那么漂亮,还会有很多人爱她,她照样能在深圳留下来,最坏也不过如依依、露露、小芬那样过日子,加上她的智慧,很容易东山再起,说不定日子过得比和我在一起不知好多少倍。再不然,她回家去,给父母长辈认错道歉,父母长辈能真不管她吗?就算他爸为了自己的脸面,也不会让她活得难堪,她家里的钱稍微漏几个给她,足以让她过上幸福安稳的日子。况且她拥有美丽的容颜,让人朝思暮想的精致身段,这本身就是保障她不会穷困如我的天然资本,世界爱青春美丽,繁华是美人的天堂,也是有钱男人的天堂,是穷苦的男人、没有青春容颜的女人的地狱。 美丽是没有错的,爱美丽也是没有错的,我常常想,要是林黛玉长得又丑又矮又肥,其它都不变,她还是那样会作诗填词,扛着锄头去葬花,时常爱撒气流泪,娇滴滴病恹恹的,那是怎样的画面?要是贾宝玉长得和耀仔一样,矮黑瘦,模样丑陋,他还是带着通灵宝玉出生,每天爱去吃女孩子的胭脂,时不时把玉摔了,那将是一个怎样的画面?我主观的认为,贾环在贾府不受待见,不是因为他是庶出,他调皮,贾宝玉比他调皮多了,是因为他长得丑。 懂得这些道理,我当然不能有丝毫懈怠,丝毫冒险,我要珍惜我所来之不易的所有,特别是和梁凤书的爱情,时时刻刻担心再次活在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之中。 在我逃离故乡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曾想过自己所为何求,最开始的理想:想有暂住证,能有一份正常工作,每月能存下一点钱,穿像样的衣服,找一个漂亮的老婆,生孩子,活到老,死后埋埋那里都无所谓,理想清楚明了,就是这样简单的理想,好像都很难实现,那时我还在不停的换地方,寻找栖身之地。 命运很是神奇的一件事,我这个“神算”也丝毫看不透,本以为要经历更漫长的曲折,需要好几年以后才能实现我最初的梦想,遇到梁凤书以后,很快就已经超越了最初的梦想,虽然也经历过一段艰苦的日子,终究不是太漫长,命运在极短的时间内(对于一生来说,是短的),给予我意想不到的美好,对,是美好的生活,曾那样彻彻底底“赤脚的”人,非常美好了。 仔细想来,梁凤书是我命运转折的贵人,后破解生活困局靠的是李瞎子教的本事,耀仔既是我迈向美好生活的拦路虎,也是我破解生活困局的载体,从他入手,十九岁的我才能享有“神算”的名号,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家乡贫穷的生活经所养成的自卑心,在身体里扎下根,怎么也无法去除,使我依然无法像梁凤书那样思考未来。我曾卑鄙的想过,有梁凤书在,无论我挣多少钱,满世界的美丽姑娘也和我没有关系,我不断的积累财富是为了什么呢?张爱玲说“无论多强大的男人,江山就是床那么大”,挣钱、存钱、买车、买房,然后呢?那些美丽的姑娘还是与我没有关系,依然无法解救她们,我不只心痛,我还彷徨了。 想到自己这么优秀的人,拥有异于常人的东西,但只能拥有梁凤书一个女人,哎,我能想得到,就算从此一生平安幸福,我和梁凤书白头偕老,她比我大三岁,还比我先老,我们都老了,我们相依为命走过了一生,可是我只拥有过她一个人,一种美丽,我想我的暮年一定很悲凉,就算我先送走了她,那时的我也再没有能力享受别的姑娘。 从前为困顿的生活惆怅,二十岁的我,开始为只能拥有一个女人而暗自悲鸣,是啊,悲鸣,遇到她是好还是坏呢?自己觉得自己很无耻、很卑鄙,可是无法不悲鸣,我想男人面对我这样的情况,应该都悲鸣吧。 我不知道梁凤书有没有想过,一辈子只有过我一个男人而暗自悲鸣,我又觉得她不会因此而悲鸣,必定她的男人那东西是异于常人的,她已经享受着绝大多数女人无法企及的高峰了,有什么好悲鸣的呢?只有我暗自悲鸣,想到是这样,我的暗自悲鸣更加悲壮。 很想和梁凤书探讨我暗自悲鸣的问题,尽管她是个有修养、有文化的人,也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是不敢探讨,怕她从此记恨我,再给我一个疤痕。她一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我不该再想着别的女人,况且她对我有恩、有爱、有情,从一而终,我敢讨论我的悲鸣吗?这是拿生命在冒险,她说过:“你记住,我记住,从此再不说”,我能出尔反尔吗? 不说别的,我一直觉得,露露和小芬的美就是另一种风景,与梁凤书的美丽完全不一样,啊,这样想来,我很羡慕耀仔,他享受过各种美丽风景,能随意地在不同的美丽之间切换,而且他的生活比我富裕,生活中也少见愁绪,真是羡慕死了啊! 看着高楼大厦,繁花似锦,二十岁的我,突然觉得好没意思,能有什么意思呢?以后就是不停的挣钱,把钱交给她,在她一个人身上折腾,然后就老了。多年以后,连她身上的毛发都该能数清楚了,还能怎么折腾?况且“一朝春尽红颜老”,她终究会变成一个中年妇人、老妇人,我岂不是白白长了好东西吗? 风在一年中最空荡荡的时候还在吹,回旋在林立的钢筋混泥土之间,发出呜呜的声响来,它也从我的窗前吹过,不只吹过,还跑进屋里来转一圈,怎么?风,请问你是向我示威吗?嘲笑我?我知道你钻过万千人的窗户,抚过亿万人,品尝过世间的无数男男女女,所以你就要在我面前炫耀?我要暗自悲鸣了,你t娘的给我滚,我关上窗户,风依然在窗外嘲笑我,声音更大了,卷起落叶,还有几个塑料袋,故意在窗外飞舞着,我去你的,我拉上窗帘,捂住耳朵,啊,终于好一点了。 她在我身边坐下来,紧贴着我,用手摸摸我的额头,语调温柔充满爱意和关怀:“今天你是怎么了?大白天的,关窗还拉上窗帘,是不是病啦?哪里不舒服?” 她又拉开我捂住脑袋的抱枕,把话又重复一遍,其实我早听见了,捂住脑袋也能听见她的话,也能听见风在窗外的嘲笑声。 #####《爱一个不完整的你》 ——杨千意 百转千回 梦里萦回 我们奔向前方 爱在山高水长 你望着我 说 你是一个不完整的人 你拉着我 问 是否还爱别的姑娘 如果有一天要离别 还是绝望 只爱你 姑娘 陪你到天荒 我也是不完整的人 有你才有方向 一起走吧 一起走吧 我们的爱还很漫长 山那边的梧桐早已长大 屋前向阳花迎着晚霞 田野里花香四溢 一起回家 不完整的你也会长大 不完整的我爱你无价 第062章谎言中的甜蜜 那一刻我的目光应该是哀伤的,落寞的,眼睛里可能还有泪水,因为我刚才正独自暗自悲鸣,还受到了风的嘲笑。我看看她,多么熟悉的一张脸,清秀精致、肤白如玉,熟悉得就像一块天天在手中把玩的玉石,可以清楚的知道每个时刻,每个部位的温度,看着这熟悉的脸,我又痴呆了,眼帘耷拉下来,没有说话。 她捡起我刚刚开始读,掉落在地上的《源氏物语》下册,这是一本很厚的书,放在沙发的另一头,她也斜躺到沙发上来,紧靠着我,一半体重压在我身上,睡衣里面的山峦推挤着我的心,依然柔情:“是看书看得心情不好了吗?” 这更让我难受,想想源氏公子多好啊,再想想自己,哎,可是我必须要回答些什么,不然她会以为我病了,或者以为上次在梧桐山顶摔出了后遗症。可能我脑袋真是坏了,真是摔出了后遗症,主要是那个古怪的老头子,哎,早知道那天就不该爬山的,越想越远也不行,我故意全身无力的点点头:“狗日的源氏公子太坏了,糟蹋多少好姑娘啊!” 她的表情显得有些赞同我的话,我们一起开始看这本书,她看得慢一些,上册才看到一半:“是啊,可是,可是……”她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惨了,惨了,惨了,她怎么能嘴角露出浅笑呢?一定是看穿了我的心事,不,总不能知道我暗自的悲鸣吧?不可能,我“神算”也难看出别人暗自的悲鸣,她更不可能,可是她嘴角真是露出浅笑。 她用更大的面积、更多的体重挤着我的心,手伸进我睡衣里,头凑到我脸上。离得这么近,我已经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听见窗外风的嘲笑声,还有她细声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啊,你是不是很羡慕源氏公子?一定是的,你以前说过,你想拯救露露、小芬那样的姑娘。” 这种想法能承认吗?我要承认了,那脑子就是真摔坏了,马上理直气壮地反驳她对我的无端污蔑:“怎么可能?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你就够我爱几辈子了,我能羡慕谁?这件事,只有别人羡慕我的份儿,我的女菩萨多完美啊?太完美了。” 对于我自己的反驳,自己也觉得对不起自己,简直就是完全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可是能老老实实说出心里的话吗?对爱人就能实话实说吗?那会天崩地裂的。我能想象,假如我毫不隐瞒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一定不会因为真诚没有隐瞒地坦白了自己的内心世界,而受到丝毫奖赏,反而会因此落下话柄,导致以后每次争吵时,都变成拿出来压制我的五指山,而且还是我自己说的,能不是证据确凿吗? 人难道不该是有些幻想吗?我想是可以允许的,既然允许,当然就可以幻想多爱几个人,这又没有伤害到谁,这样做有害吗?我仔细想象,或许也是有些害处的,幻想中的爱人一定比身边人要美,不然还费劲幻想干什么?莫非要幻想爱一个丑八怪,人怎么可能对自己如此残忍。 幻想比身边人更完美,要是幻想太过,可能导致看身边人越来越不堪入目,甚至走火入魔,最后用行动去实现心中的幻想,把身边的爱人遗弃了。我想啊,李文白应该就是幻想得走火入魔了,他幻想的是隔壁的年轻媳妇儿罗元梅,最后他不顾一切地实现了他的幻想,并沉沦其中。 想到幻想的害处,我还是有点担心的,我害怕有一天我看着梁凤书的脸再没有爱的激情,可能连应付都不愿意应付,真到那时候,我真成了陈世美,尽管担心,可还是无法阻止自己的幻想停止。 反观自己心深处,那一个个幻想的影子都来源于书里,这算是比较好的幻想吧,因为书里的人只能幻想,不可能像李文白那样不要脸的去实现。从苏妲己、洛神到赵飞燕、苏小小、鱼玄机、李师师、柳如是等等,当然,也包括正在读的《源氏物语》里的夕颜、紫姬,但她们都只能活在我的幻想中,我希望梁凤书是我的紫姬。 无论怎样爱一个人,恐怕心里都有些实话不能说,肯定不只是我有这罪过,每个人都有,特别是男人。我就想依依为自己的‘堕落’找借口一样,我也寻找到我比绝大多数男人高尚的地方,因为我只是幻想,还从没有实际背叛过梁凤书。 连对自己的爱人都不能完全说出心里的真实想法,可见这个世界谎言多余实话,为什么会这样?就我自己而言,如果我说出全部真实的想法,即伤害梁凤书,也会让自己遭罪,我是为了她好,所以才说谎。 这样想来,难道说谎的人,都是站在自己角度为别人好吗?人又不可能如此的善良,可是,难道谎言还分好坏吗?我想,谎言应该都是不好的,只不过害处有大小而已。 我必须独自承受自己的暗自悲鸣,因为是自己幻想所导致的,当然要自己承担。 “你最好听的话就是瞎话,我爱听,你可以在心里划一小块区域,偶尔藏着羡慕,可是别让我知道啊?”说着,她的手开始下移。 看来梁凤书知道我很多话都是谎言,她选择性的允许我说谎,她以她自己的切身要害分辨哪些接受,那些不接受。就像她自己说的“最好听的是瞎话,我爱听”,这不就是吗?人不只要说谎,还会主动喜欢听谎言,只要谎言能让自己愉悦,又没有实体伤害,就能接受。 主动喜欢上谎言,这会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呢?记得陶春兰教育孩子们时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要是为了自己愉悦,一味的喜欢听谎言,生活渐渐地就会落入谎言的陷阱之中,可能到达回头无路的境地。 我希望梁凤书只接受我一个人的谎言,拒绝其他人的一切谎言,要么忽略,要么拆穿,我就是这么自私。 她的手和嘴在影响我的思绪,可是我觉得舒服,我的暗自悲鸣感暂时被她压制住了,我的幻想也被她暂时掩盖…… 一场酣畅淋漓的沙发运动后,很奇怪,暂时听不见自己的悲鸣了,窗外的风好像回乡过年去了,我用脚趾夹着窗帘拉开,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已经从睡房拉来被子,把我们罩住,就像一张无法挣脱的网,网内有柔情,她娇羞说道:“要命哟,对面看得见。” 我用脚尖把窗户也打开,我必须让风看看我的幸福快乐,可是风不见了:“看见能怎么样?诶,怎么没有风了?” 她从被窝里探出头,像乌龟一样伸出脑袋,尽量的拉长脖子看一眼窗外,又滑落入我怀中:“没风也好,说不定今天会出太阳呢,冬日暖阳,今天初一,新年第一天,怎么也得出去逛逛吧?要不要叫上李木和依依一起到阳光酒店吃饭?他们一定还没有进过这样高级的酒店。” 她当然不知道我为什么希望风还在,风太过聪明,使我没有对它的嘲笑进行反戈一击,我想,它要是看见我此刻的幸福,它会更仓惶的在都市里咆哮。 “算了吧,少见一些奢侈,少一些幻想,他们可能更快乐。”我是以我的切身体会替李木和依依着想,享受多了,幻想更多,生活却又那样残忍。 “嗯,你这想法倒是很对,要是养成习惯了,他们经常过来找我们,也不好。”梁凤书还是从我们自己的厉害上考虑,这就不如我伟大,我是替他们俩考虑。 我在她的脸上掐一把:“你这个狠心的家伙。” 她撑起被子,俯瞰着我,两个山峦倒挂着:“是我狠心吗?我狠心吗?” 糟糕,一不小心,说出了心里的实话,看她的表情,她对我这实话很是不满意,果然还是谎言让爱情更美好,我又开始说谎话了:“不是,不是,这是一种夸奖方式,我的老婆多善良啊!” “根本就不是。”她提高嗓音,没有走远的风肯定都听见了。 “根本就是。” “根本就不是,你说,我狠心吗?”她一副蛮狠的样子看着我,佯装生气地拷问我。 果然,一句实话,自己要想更多的谎言来掩盖,这需要更大的耐心和想象力,好在我书看得多,话也是文字组成的,我很擅长。 我必须要温柔一点:“这确实是为他们好,当然,也是为我们好,凤书乖。” 她鼓起脸颊,依然装着很是生气的样子。 我握住山峦:“别生气,别生气。” 她继续维持着生气的样子,恶狠狠地问我:“你不怕吗?” “怕,当然怕啦,来来来,让我亲亲。”我捧着她的脸。 她偃旗息鼓,跌落下来,有些失望的说道:“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就不怕,你可能以前怕我,你现在一点都不怕我了。” 我又说了很多谎言才使得她高兴起来,真是累啊,生活不易,爱情更不易,要使爱情保持甜甜蜜蜜极其不容易。 “酒店的券还多吗?”我问她,我想起了别人送的礼,是的,有人要送我礼啦,没想到大家对算命的人这样尊重。 让我们自己花钱去阳光酒店消费,还真舍不得,那些找我算命的人中,好些人都神神秘秘的,在我算得他们觉得很是准确时,有几个人都送给我酒店可以当作现金使用的券,是给了钱后额外的礼物。 耀仔介绍来算命的人,钱分给他百分之四十,额外的礼物从不给他,他不在乎。也有少数不是他介绍来的,我还是分一部分钱给他,一点点,是一个规矩和礼数,他也不能计较,我相信继续下去,会有更多的人介绍过来,而且不用通过耀仔。 “还有呢?客房的券也有,我们要不要去住住,享受几天,反正这几天没有事情。”她又接着、带着遗憾说:“要是把这些券都换成钱就好了。” “你怎么也学我穷人气息啦?要是被人知道,还不被人看扁了吗?” 现在的梁凤书和我一样害怕没钱,是我连累了她,她本可以不用担心没有钱的日子的。 “我知道,我就是这样想想,当然不会这样去做啦。”她说这话的时候,很有精打细算的妇人模样。 第063章那些白色的意义 新年第一天,我无暇顾及李木,只是我的幻想里竟然也有依依,更让我感觉到罪过的是,幻想起依依被他二叔侵犯的场景,想着,又很是让我遗憾和可惜,那么好的姑娘,多高挑曼妙啊!真是羡慕李木,真是狗屎运好,全靠我给他钱,让他有模有样,想到这些,我又很心痛。 算了,依依不跟李木,还是跟我不会发生任何关系,说不定这一辈子都不会认识,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又想着,李木与我一个妈生的,总算是没有流外人田,露露和小芬才真正可惜。 要是这辈子我自见过梁凤书多好啊,一定没有这些幻想,唉,还有肖玲玲呢?想到这里,我又有些痴呆样。 她伸出一根芊指,轻轻的敲击我的额头:“又想什么呢?到底去不去住啊?现在正是酒店生意不好的时候,人都走了,最清净就是这个时候了。” “去,住几天,要高一点的房间,我小时候啊,每逢初一要登高,你小时候初一干嘛呢?” 哎,又多问一句,勾起她想家的情绪,她站起来,在厕所门口回头对我说:“你不是很有想象力嘛,你自己想,你等着啊。” 看她的表情,听她的语气,我确实又不该说出心里的实话,这无意中从心中抖搂出的话,总是这样不合时宜,为此,又要付出一些精力,才能弥补过错。我愿意弥补,我希望自己的爱人不要有丝毫不高兴,她为我付出那么多,我多说几句谎言算什么。 “等等我,一起洗。”必须要强悍地安慰她,她第一次在新年远离家人、故乡,况且是我造成的。 高高兴兴出门,她对我的安慰很满意,我们的爱情已经跨年啦,我也很高兴。 洁白的床单、洁白的浴缸、洁白的马桶、洁白的洗手间台、洁白的浴巾、洁白的毛巾,真是干净啊,满眼的洁白,在我的故乡,很少看到这样的洁白,如此的白,经不起山村里的黄土、锅灶灰的印染,少有人会选择白色,只有清明节时,坟头上的纸幡有如此的洁白。 故乡的洁白色飘在空中,这里的洁白色给人享用。 我们坐在舒适的客房里,享受着本该有钱人才能享受的待遇,那时候想,要是我自己花钱,绝对不会花这么多钱住这样的一个房间,一天的住宿费够买几头肥猪了,那么是什么人在花钱住这里呢?他们很多长得还没有耀仔看着顺眼,那些进进出出的姑娘们却没有一个不漂亮,当然,也有“膀大腰圆”、“低海拔宽纵深”的妇人,突然觉得自己太过以貌取人,都是人,难到要长成一个模样吗?酒店是不以貌取人的,酒店就认钱。 年轻人,或许都如我一样,就爱瞎琢磨一些对经济建设完全没有用的问题,比如说,当我真正住进酒店时,开始想为什么这些人有这么多钱,为什么我们村里那些人都挣不到这些钱,这些老板都会按时给他们的工人足够的工资吗?为什么感觉细皮嫩肉的人特别有钱,那么多皮糙肉厚、满身污泥、含辛茹苦的人,没一个能享受这样的洁白,也没有钱。 我也琢磨,为什么酒店房间里这么多东西都是白色的呢?在我的故乡,白色可不吉利,难道有钱人与穷人的讲究不一样,有钱人特别喜欢穷人送殡时的颜色?或者是穷人弄错了,送殡应该红色,生活应该白色。 在年前,我曾有幸到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客房来过好多次,不是来住,我住不起,是有些找我算命的人住在这里。给人算命能听清楚就行,就像李瞎子在街头照样给人算,梁凤书谋划着我与李瞎子不同的路子,让我别太过随意,要学会提出要求。 也主要那些找我算命的人,他们也希望算命时别让旁人听见,最好的方式当然就是在酒店客房,都是都市的外来客,成交以后各走各,简单潇洒。这很容易理解,我没有算命的档口,找我算命的人不可能让我去他们家里,应该是出于安全考虑,谁都想尽量隐藏自己;去人家办公室也不好,被人知道请算命的人上公司,这很不成体统。 他们喜欢算命,却又很刻意地不愿意光明正大地算命,使我的职业显得很不光彩一样。光不光彩我倒是不在乎,我需要钱,况且我也是凭自己本事挣钱。 正大光明可能没有那么重要,特别是在面对残酷的生活时,陶春兰是正大光明地活着的,我的师傅也是正大光明的活着的,可是他们都很穷。 我的师傅李瞎子给人算命时,是光明正大地进行的,从不躲躲藏藏,找他算命的人也正大光明,我发现,穷人与富人处处不一样,这就是明显区别。 在最穷的时候,师傅算命甚至主动出击,问别人:“算命吗?算命吗?” 我也很渴望钱,却没有勇气主动出击,我依照梁凤书的策划,总是要装得高高在上的样子说:“算命啊?”我抛弃了师傅的传承,挣到更多的钱,我正在脱离穷人的习惯,这不,我也在新年第一天来享受这些白色了。 梁凤书就给我定了规矩,在两个地方完成算命过程,一个是耀仔的办公室,一个是酒店客房,还必须是高级酒店的客房,这样双方都放心,必定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年代。 找我算命的人看着都很有派头,至少很有钱,我一直以为这样的人离我很远,后来发现不过只隔着一个耀仔,或者别的一个介绍人。 对于算命这个事情,虽然我才不到二十岁,我是很自信的,每次出来之前,梁凤书都会给我鼓励,其实是她担心多余了,为了钱,我什么都不怕,我那样渴望过钱。价格是我和梁凤书商量好的,这一点来说,她比我了解这些人的心里,收费一千元起,先付钱,中途增加问题时,看着情况再加钱,怎么给人算,原则我把握,必定梁凤书不懂算命。 最少收费一千元,我当时觉得是非常非常贵了,相当于找一个露露那样的姑娘过夜的价格,但我可能只用最多半个小时就能挣到这个钱,仔细想想,找露露过夜的人,真正用露露的时间可能还没有半个小时,她自己说的:“我还没进入状态,他们就结束了。”我和露露都是用自己的本事挣钱,她们用年轻漂亮,我用李瞎子教我的本事。 很多时候,耀仔早已先讲好了价格,或者会告诉我收多少钱,这样的情况下,收费就要高很多,五千、上万都有过。 耀仔是极其善于营销的,一次我听见他打电话告诉别人:“算得绝对的准,啊,我就是最好的证明,他说完才一天,就真的出事了,你说准不准?……放心,不准不要钱。” 有时候耀仔陪我一起去,有时候对方要求我一个人去,耀仔也极其热情的愿意派他那些小弟和我一起去,我和梁凤书都不同意,总觉得身边站着一个身上画了画的人有失斯文,所以梁凤书陪我去,然后让我一个人进房间,她在酒店某个角落里等我。 每次刚到客房,就能看见他们怀疑的目光,觉得去的不该是一个年轻人,虽然穿得端庄斯文,可与“神算”好像联系不上。而我会在几分钟内打消他们的怀疑,拿出六个古钱币和卦筒,从卜卦开始,这个环节控制在十分钟以内,结束后,就能镇住他们了,怀疑的目光会变成惊奇的眼神,最后,他们大多还会要求留下我的电话号码,亲自或者派人恭恭敬敬的送我到电梯口。 找我算命的关心最多的三个问题:升迁、财运、化解凶兆,我通过三招解决他们的三个问题:卜卦、生辰八字、观面相,最后落到趋吉避凶的问题上,一般是需要加钱的,加多少钱,五百至一千,我不会让他们加太多,诚信很重要,陶春兰说过:“不可能一锄挖出金娃娃。” 我是一个很让人信任、放心的“神算”,首先我的穿着打扮就超越我的大多同行们,名牌正装,不故意装神弄鬼,最重要的是,不问对方身份,不问真实姓名,不浮夸,不吹牛,不东拉西扯,捡要紧的说,别人不说的不追问,整个环节干净利落。 当我和梁凤书入住这家高级酒店的客房时,与从前匆匆来匆匆去的感受当然不同,却也不觉得住在如此贵的酒店里,比我们租的房子里好,唯一我觉得的好,在这个窗边和租的房子的窗边,看到这座城市的样子不同。 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城市,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突然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住这里,让高人一等的幻觉变得更清晰一些,花了高于绝大多数酒店的钱,体会脱离群众的优越感,看着远处街道上的行人,就像看忙忙碌碌的蝼蚁。 梁凤书用她的柔情囚禁着我,一起坐在洁净明亮的窗边,展望新的蓝图,没办法,我听她的。#####《陌生与孤独》 作词:杨千意 清晨, 小雨淋湿了那一条路。 我左顾右盼, 在雨中那样的无助。 那是一条泥泞的路, 雨水裹挟着腥气, 牢牢地拖住我前进的脚步。 我无法前进, 我无法冲进钢筋混凝土浇筑的都市。 我不想前进, 我想再闻一闻这个世界腥气的温度。 啊!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相遇。 谁会相信挂满丝带的许愿树。 第064章她们无人庇护的伤痛 初四,露露和小芬回来了,使我和梁凤书都觉得非常意外,那时的机票挺贵的,回去才几天,就像逃亡一样又回到异乡,脸上都带着伤,可能身上也该有伤,坐在我面前,只能看见她们的脸,眼中有悲凉,比脸上的伤更让人心痛。 我想伸手去抚摸她们的淤青,给她们一个深情的拥抱,我不能,只好很心痛的叹一声:“怎么会这样?” 梁凤书拿出消肿祛瘀的药水给她俩涂抹,这些药水本是预防我喝醉以后,万一摔伤了用的,我从没用过,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 计划元宵节后才开档,外面也逛够了,我和梁凤书都窝在我们的出租屋里,享受难得的清闲,又可以抱着书看到天明,直到中午,我们都还没有起床,听到敲门声,让我很是意外,以为有人春节钱不够花了,在这个时候查房。我们是不怕的,在这里混了半年,不只证件齐全,认识不少能收钱办事的人,当然,能收钱的人大多都能办事情,我是带着埋冤和厌恶去开门的。 打开门那一刹那,看到是露露和小芬,使我惊讶的叫起来:“凤书,快起来,露露、小芬来了。”随后我跨出门外,向楼梯上下展望,不见其它人,确定只有她们两个,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想的是,可能她们家人扛着锄头镰刀,押着她们来取回她们放在我们这里的钱,那是一笔山村里足以称为“巨款”的钱,年前回家前,露露十万,小芬二十万,都交给梁凤书存着,她们可能只能相信我们。 我在门外谨慎的举动,使露露和小芬嘴角闪过一丝笑意,那笑很疲惫。 没有行李,两人各背着一个临时的小包,更没有带一些她们故乡的乡土特产回来,头发也没有仔细打理,身上的外套看着像男式的,又像是临时在地摊上买的便宜货,露露脸上的淤青有好几处,小芬看着好一些,只有嘴角红肿着,她们俩就像仓皇逃出恶魔窟的幸运儿,完全没有从前我们一起嬉戏的美人样子。 梁凤书代替我抚摸她们的伤,命令我给她们俩倒茶水,她拿出本给我准备的药水来,刚往她们的伤上涂抹时,露露和小芬同时哭起来,那是一种憋屈、忍受屈辱和煎熬很久后的痛哭,如劫后余生般的心有余悸,三个女人抱在一起,使梁凤书也悲伤得说不出话来。 我也想上前一起抱着哭一场,我心中的美人变成这个样子,当然很让我悲伤,为了我自己的幸福,我没有上前去一起拥抱,只得站在旁边发出一声叹息。 我的叹息声让她们在沙发上坐下来,心情也平静许多,只是露露和小芬的手依然有些颤抖。在喝茶时,吃茶几上春节特别买的糖果时,她们的手确实是颤抖的,以前从没有见过她们如此模样,我和梁凤书聚精会神的,听她们悲泣着讲述变成这副模样的缘由。 事情并不曲折,露露和小芬在腊月底坐飞机回故乡,当然,飞机以后还得坐汽车,汽车以后还得走山路,然后才能到达她们的家。 一年以来,露露说寄回家里好几万块钱,小芬也寄回去一两万块,她们是对家有贡献的功臣,带着思乡、思念亲人的心回去的,应该还有为家里挣回钱的自豪感,算是“荣归故里”。 露露先说,她家里有一个举办过婚礼,没有领结婚证的男人,这在农村等同于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已经五六岁的儿子。在露露回到家的第二天,她和男人发生了一场争吵,因为钱,她男人觉得这一年寄回家的钱,比头两年少了很多,怀疑露露在外隐瞒了什么事情。 露露给她男人解释,说这一年行情不好,常常严打,所以少挣了不少钱,期间还被抓过两次,也花了钱才能平安出来,寄回家的钱当然就少了很多,不光解释,还把存折拿出来给她男人,让她男人自己去查看,看是不是没剩什么钱了。 她的男人虽然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甚至都没有走出他们那个镇,带着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民,却很有智慧的怀疑露露的话不可信。他应该是富有逻辑推理,根据往年露露带回家的钱,对比当年带回家的钱,从而断定露露说谎。又没有改朝换代,怎么就少挣了那么多钱呢?虽然前几年露露挣回家的钱,让家里修了楼房,买了摩托车,家里还增加了很多从前没有的家电、家具,家里还用剩余的钱修了鱼塘,连猪和鸡鸭的窝都重新修过了,但他的男人觉得功是功,过是过,功不抵过,当作儿子的面,他男人打了露露,可能他男人也想借此机会教育儿子不要说谎。 在露露被打的时候,她五六岁的儿子很茫然的站在一旁,因为露露常年在外,她的儿子看她的眼色都透露着陌生感,在母亲挨打的时候,他还那么小,当然帮不上什么忙,他一定是站在旁边观摩,五六岁的孩子,正是该好好学习的时候。 在露露挨打一会儿以后,他男人的父母听到动静,从几根田坎外赶来,对结束这场夫妻内部战争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他们表示,夫妻打架是正常的,但他们劝说他们的儿子,下手要有轻重,真打狠了,打变形了,留下病根了,以后怎么出去挣钱?作为长辈,他们也劝说露露,要学会爱家,不要三心二意,要把每一分钱都交出来,夫妻之间,应该是没有保留的,怎么能欺瞒呢?看在儿子的份上,好好挣几年前,再不抓紧机会,很快就老了,老了还怎么挣钱?到时候不还是要靠这个家养老吗? 露露的男人在权衡父母的话以后,也为了以后能扩大收入,终于停下了打露露的手,拿着露露带回去的钱,办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 他的男人会不时的提醒露露:“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外面的事,你都是陪人睡觉挣的钱,我计较你了吗?为何钱还不按时寄回家?” 为了过年能太平一点,露露选择了忍气吞声,必定挨打是很痛的事情,当然要多忍耐才能少挨打。 大年初二,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原则下,露露和他的男人买着礼物,带着儿子,骑着露露挣钱买的摩托车,去几公里外的娘家拜年,在去之前,严格教育了儿子,不要说出母亲挨打的事情。其实就算露露父母知道了,而且极有可能是知道的,农村的风言风语传得很快,怎能不知道,但是露露的娘家也不会因‘这点小事’责怪女婿的,女婿丰厚的聘礼都快花光了,正所谓‘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加上古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已经是别人家的人大动肝火不值当,所以露露已经没有人为她伸张正义。 关于打老婆这件事情,当地派出所也不会管,他们会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床尾打架床头合”……在诸多古老文明精神传承庇护下,打老婆的男人没有什么耻辱感,也没人管得了,除非打成一具尸体。我们这片土地,从古到今一直秉承‘家丑不可外扬’的精神,如果这事闹到派出所,回家后,老婆会被打得更惨,这些道理,露露也是知道的,只能忍气吞声。 拜年回来以后,他男人勉强和她进行了一次夫妻仪式,可能他男人在做那件事情时,脑海里想起了什么画面,所以在结束后不久,又以钱的名义打露露,这一次比年前更激烈、力度更大、持续时间更长,是一次富有诚意的打老婆,很用心,不惜余力,也借此机会,强烈而富有正义的再一次诠释了家里谁是一家之主。 露露说她没有还手,而是想到了死,宁愿那一夜被打死。 早上醒来,露露发现自己没有死,只是身上很痛,照着镜子,流着泪把他男人的战场做了简单收拾,悄悄带上证件出门去找小芬。他的男人这时正在村里和几个爷们儿赌博吹牛,这是山村里过年期间随处可见的场面,他的男人一定认为露露短时间内没法出门了,因为他给露露的面部做了些临时的调整,那个样子是不好出门的。 小芬回到家以后,首先面对的是父母一场生动、苦口婆心、长时间的教育,他的父母义正严辞的指出,小芬在一年以来的错误—少带回家很多钱。 到了年底,当然要做一个总结和盘点。 首先他的父亲总结自己一年以来,在外面工地上挣的钱和往年差不多,还略有增长,而小芬这一年以来,比去年减少了很多个百分比,由此证明小芬工作不努力,或者私自截留了钱款,这是非常不对的,截留应该带回家里的钱,这应该和侵吞公款是同样的罪。 在小芬的父亲做了年终盘点和总结后,她的母亲细数家里生活的艰难,告诉她两个弟弟读书、生活费、学杂费、等等费用花销很高,几乎要入不敷出,如果小芬不能把钱完全交出来,一家人还像一家人吗? 两个弟弟很冷静的参加了家里一年的总结盘点会,对于父母的总结,和父母对小芬苦口婆心的教导,还有对小芬私自截留钱的事情的不满,两个弟弟是赞成父母意见的,他们希望姐姐能像他们自己一样听父母的话,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精神,做一个好姐姐。 面对全家人的怀疑和质问,小芬同样交出了存折,并负有义务、责任的解释了这一年来的情况,确实比上一年少挣了很多钱,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同行数量的增加超过客户数量的增加,造成竞争残酷、价格低廉,而且客户要求越来越高,诸多因素聚积在一起,造成了收入严重下滑,只能期待来年能重新夺回些市场。 听完小芬的“辩解”,她的父亲睿智而精明的指出,小芬肯定是在外面谈恋了,所以严重影响了收入,市场变化并没有小芬说的那样,而是小芬私自减少了生意的成交量。 作为小芬的母亲,也及时的指出小芬可能思想出现了错误,她的母亲苦口婆心的告诉小芬,家里养她这么大,她难道不该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吗?她难道要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吗?在出嫁之前,就是要多为家里挣钱,弟弟们还小,作为姐姐,要做好建设家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毫无保留的、全心全意的为家庭做贡献,家里修新房子还需要很多钱,不建好新房子,弟弟们将来怎么娶婆娘,而且将来弟弟们娶婆娘也还要很多钱,作为姐姐,难道不应该担当起责任来吗? 尽管小芬诚恳的,很感动的口头承诺,表示明年一定取得良好的利润,但她的父亲不相信小芬的口头承诺,激动之余,作为年底盘点总结,必须要有深刻的印象,她的父亲拿起了门后面早已准备好的青竹竿,大小、长短、柔韧度都是非常合适的,是难得的一根好竹竿,年底了,别浪费。 小芬的母亲和弟弟们在一旁冷眼旁观,看着她的父亲挥动强有力的臂膀,拔掉小芬冬日里厚厚的外衣,挥动着难得的一根好竹竿,暴风骤雨般施展在小芬身上,随着小芬悲惨的哀嚎声,竹竿渐渐破裂,给小芬身上烙印出道道血痕,直到青竹竿完全破裂成丝条状,小芬身上的血痕也差不多画满了,很多地方还重复的画过好多次,她的父亲才终于停下来,激情高昂的宣布年底总结盘点会正式落幕,期间产生的思想精华要大家谨记不忘,为来年的创收做好准备,不要忘记他作为一家之主,在年底最后一场总结会上辛勤的挥汗如雨。 为了过年期间走亲戚不受影响,她的父亲没有在她的脸上画上血痕,嘴角的那道疤痕属于意外,她的母亲对于她父亲的这一手意外有些埋怨,略微指责他的手法生疏了,对于母亲指出的这个错误,她的父亲没有反对。 在一场暴风骤雨结束后,小芬的弟弟们向父母要了零花钱,与村里面的人兴高采烈的玩耍去了,在随后的几天里,小芬的母亲带着小芬办年货,并一直给小芬重复强调着父母用心良苦的一番好意。面对小芬身上布满的血痕,她的母亲告诉小芬,红色是吉利的颜色,就像那门框上贴的对联,不也是血红色吗?弟弟们还没有这幸运的吉利颜色呢,这吉利的红色会让小芬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初三一早,露露找到小芬时,两人偷偷的抱头痛哭,互诉委屈,决定早早离开家乡,当场达成共识以后,来不及带什么行李,即刻从家乡逃离,在古老的、洋溢着新年喜气的都市里,买好第二天飞往千里外的机票。 对于这次成功出逃,露露和小芬感到特别幸运,幸好回家时,为了以防万一,她们埋了几千块钱在早已无人祭拜的坟地里,才能保障她们能够顺利逃离故乡,自由的飞翔到陌生又熟悉的异乡,见到我和梁凤书,应该是她们最渴望见到的人了。#####《聚散》 作词:杨千意 烟村小路 寒天白屋 寂静深岭无人顾 高崖雀窝无声久 弯月依旧笑 岁月殊 烟在风中散 再难聚 风吹烟消散 寻无处 再入风烟 又见离别时那老树 又回原处 又见送别时的孤独 衰草高树 晨曦寒露 寂寞东山千百度 独倚老树霞光寒 红日依旧笑 岁月殊 日出雾离散 他日聚 雾散朝霞远 最远处 再入风烟 又见离别时那老树 又回原处 又见送别时的孤独 第065章女人的蛊惑和赌注 在她们讲述完以后,梁凤书带着露露和小芬,去我们的睡房里查看身上的伤痕,我想啊,她们身上的伤疤那么多,应该让我进去一起帮忙涂抹药水,只是梁凤书把我关在了外面,使我无法进入。 独自坐在沙发上,想象露露、小芬身上会有着怎样的伤痕,曾见识过李文白打孩子的强大气势,我知道她们说的应该都是真的,可是又想,是梁凤书害了她们啊。 在她们回家前的一段时间里,因为都在我们店里工作的原因,她们和梁凤书成为了好朋友,作为同是女人,她们可聊的话题非常广,加上露露和小芬对梁凤书有种崇拜、羡慕的心态,在很多方面,她们都相信梁凤书说的道理千真万确,所以才会回家挨打,可以说梁凤书是导致她们挨打的罪魁祸首。 和梁凤书成为朋友前的露露和小芬,她们的生活和思维是极其单纯的,就是想方设法的努力挣钱,隔三差五的去银行把挣的钱存起来,等着过年时“意气风发”、“风风光光”的回故乡。 那年月,寄钱回农村家里不是很方便,只有通过邮局这唯一的办法,寄大量的钱自己又不放心,所以得先在当地存起来。还有一个原因,如果隔几天就向家里寄一回钱,所寄钱的数量会被家里人“家喻户晓”,可能今天的人是无法理解那样的情况的,不得不在此简单的解释一番。 要寄钱回农村老家,首先把钱交到邮电局,邮电局会给寄钱的人一张单子,填上收钱人的地址和姓名,当然还有寄钱的数额,邮局核对后,给寄钱人一个凭证副本单。写着相应数额的寄钱凭证正本单,像信一样到达农村镇上的邮局,邮局在告示栏贴出通知单,赶集时,大家在告示栏查看是否有自己的平信、挂号信、汇款单,就像古时候在城门前看科举考试的榜单一样,看到自己的名字,当然就会很高兴,其中挂号信和汇款单,需要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如果有人没有及时去查看邮局公示栏,同村里总有人会去看,回到村里会相互告知。 每到赶集的日子,邮局外面的公告栏外总是有很对人,在肖大刚把她老婆赵小莲打跑以后,无论是肖大刚还是肖玲玲,都渴望赵小莲能给家里寄来一封信,哪怕是报平安的只言片语。 肖大刚不好意思去看公告栏,让我和肖玲玲经常去公告栏看,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子女在外打工,寄钱回家,家里人当然高兴而荣耀,但是寄很多钱回家,就不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情了,反而可能会被人背地里传出不好的谣言。就算没有出过门的农村人也知道,工资是一个月发一次,那么子女在外也就是每月领到工资后,往家里寄一回钱,在外面工作时,每月大概能挣多少钱,虽然各有差别,总不至于相差得天远地别。 一般孩子每月寄回八百,一家孩子寄回两三千,证明这家孩子在外面有一个好工作,家里祖坟冒青烟了,孩子才会这么优秀;如果一家孩子每月寄回一万块,大家又知道这家孩子的那个年纪,不可能在外面做什么大生意,就是做生意也未必能每月挣到那么多钱,那么为何能寄回比别人多十倍的钱呢?证明这家孩子在外面干坏事了,如果是女孩子,那么大家就会默认是在外面卖y。背地里肯定都羡慕、嫉妒这家有个漂亮的好孩子,每月能卖出这么多钱来,但聊起来时,都装着非常憎恨这种“不正当”的行为,特别是邻里产生矛盾时,就会被拿出来骂,借此骂出很多相应的难听话来,而且每次吵架都会用这件事情作为攻击点,造成这家人好像一辈子不可磨灭的“丑事”。 露露和小芬也会顾及家里的名声,每月寄一次钱回家,每次控制在一千多,余下的钱等到过年回家时,全部贴身捆绑着,悄悄的带回家里去。这样的行为有些似“掩耳盗铃”,为了名声,又不得不这样做,对于家里很快建起新房,生活露出富裕的样子,可以有多种对外的解释,反正很多人的钱都说不清来路的。 在和梁凤书成为朋友后,露露和小芬开始懂得为自己的前途担忧,开始设想要彻底摆脱农村人的生活,不愿意再为家里做一个挣钱的机器,学会了追求自身长久的品质生活。最开始,露露和小芬不太相信梁凤书的话,她们觉得亲人是一体的,挣钱当然要拿回家去,梁凤书很容易就说得她们开始怀疑自己一直坚信的道理。 “好姐妹,你们想一想,你们的钱来得很不容易,这是挣青春钱,就几年的事情,几年以后呢?回家当一个农妇吗?你们的弟弟早晚要自己成家的,可有见过弟弟成家以后,还能像你们现在这样,无私的供着姐姐的?不嫌弃你就不错了,那个时候你已经是个黄脸婆,是一个再也挣不到钱的姐姐,弟弟还能管你?” “露露,你虽然家里有儿子,你和你男人连结婚证都没有,在法律上,他可以随时把你赶走,娶别人做老婆。就算你回家和他领了结婚证,又能怎么样?你还能这样挣几年?一旦你不能挣钱了,你男人又知道你曾经是这样挣钱,他不嫌弃你才怪了,就算你男人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考虑到你曾经的贡献,一辈子对你不离不弃,你还不是一个农村妇人吗?你用青春挣的这些钱,就为了到头来还是个农村妇人?” 不光指出她们在迷途沉沦,也提供了一条光明大道:“我的好姐妹们,你们每年挣二三十万,如果跟着我一起投资做生意,过两年就不用挣这屈辱钱了,堂堂正正的活着,在深圳建一个家。到时候你们有钱了,身份档次与现在也不一样了,加上你们的长相,还怕不能嫁一个有头有脸的人?至少嫁个你们麦子哥那样,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与你们能在城里过平平淡淡日子的人总可以吧?只有这样,才能一辈子穿干净漂亮的衣服,才能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是不是?你们还不懂得男人吗?就算不嫁人,你们在这里买房子,有生意,一辈子不是也能活得好吗?而且你们怎么会缺男人。将来父母老了,还能接到城里来孝顺他们,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完美吗?” 梁凤书的道理和逻辑简单明了,非常有说服力,连我这么聪明的人都听她的,可想露露和小芬能不被她说服吗?最恨的一招:“不信你们试试,我们是好姐妹,你们敢试试吗?” “怎么个试法?”露露和小芬还对自己从前认定的道理,抱着最后一线希望。 梁凤书说出一个极其简单的办法,就是这个办法让她们二人被打得遍体鳞伤:“很简单,你们说你们的家人对你们非常好,今年你们把钱放我这里,我的身份证给你们复印一份,写上你们放钱在我这里的凭据,要是过年回来我不认,你们到时报警抓我,这样能放心吧?你们只带很少的钱回家,就说今年没挣到什么钱,况且你们每月寄回去的钱,已经比工厂上班的人多很多了,你们看看你们家人怎么对你们,到时候就知道我是不是乱说,你们一定会知道,叫我嫂子不是白叫的,嫂子我才是真心为你们好。” 三个人每天就在一起讨论这些事情,加上露露和小芬真心羡慕梁凤书和我的生活,她们也想过上被人尊重,又体面的日子,还加上梁凤书都已经给她们考虑好了一条光明大道,怎能不试一试。 回家以前,她们真把钱放在我们这里,并没有让梁凤书写任何凭据,她们想为自己的将来赌一把,临走前,梁凤书还教她们:“回家先藏一些钱,别弄得到时没机票钱,出不来了,我可不会给你们把钱寄回去的。” 梁凤书赌赢了,从她们身上的伤痕来看,估计以后必定与家里决裂,从此走上光明大道,也可能是一条不归路。 三个女人在房间不知道密谋着什么,半天不出来,时不时听到抽泣声、哀叹声……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外面,饥肠辘辘,只得先吃些茶几上的糖果充饥,一边想着梁凤书这样做是否有必要,弄得她们满身伤痕。或许露露和小芬多在城里生活几年,也不会再坚持她们先前“矇昧”的道理,没有遇到梁凤书,她们也会有自己醒悟的一天,不过那时候可能她们再也没有青春,又无一技之长,再也不能挣这么多钱,那她们的结局呢? 作为一个算命的人,我是否应该让露露和小芬认命呢?又一想,或许遇到梁凤书就是她们的命,就像我遇到梁凤书一样,啊,梁凤书莫非真是女菩萨? 我独自胡思乱想着,梁凤书从房间探出半个身子:“麦子,你去酒店买饭菜回来,她们这个样子不方便出门,买好一点的饭菜,给她们接风。” 几乎可以预料到接下来几天我的日子,肯定得照顾着她们三个人,但还是只能享用先前的同一个人,而我是个男人,必须要在这个时候照顾她们,我极其高兴的答应着,出门去买好酒好菜。 等我提着几大包酒菜回到家里时,三个女人已经坐在客厅里有说有笑,完全没有悲伤的模样,露露和小芬换上了梁凤书的睡衣,那一刹那,使我怀疑自己是一个后宫里的太监,正给各位娘娘送膳食。 露露和小芬热情的接过酒菜,在饭桌上一一摆好,梁凤书显得特别高兴,可能是为她自己的预言应验了而高兴,使我不得不觉得她变了,她从前是看不起露露和小芬的职业的,为何现在好成这个样子,还把睡衣给她们穿,看样子,简直比亲姐妹还亲。 从我游弋不定的目光中,梁凤书应该看出了我内心“龌龊”的想法,她微笑的看着我,对,微笑的看着我,就是要对我提出告诫,或者要求了,温柔而平静的说道:“麦子,这几天你睡沙发,她们在我们这里住几天,她们这个样子,不好到处走,有我们照顾她们,伤也好得快一点,我们也好在一起商量今年的打算。” 我当然非常高兴的答应,举起酒杯:“露露、小芬,欢迎你们入住我们家,放心的住着,好好养伤,我每天给你们买好吃的,包你们满意。” 梁凤书对我的回答非常满意,我们是心灵挨着心灵的知音,我明白,梁凤书既是为露露和小芬好,也是为我们自己好,有了她们俩,我们的生意会更好,有了她们的钱投进来,可以更快速的扩大生意。但这些都不用我操心,我只负责听话,负责给人算命挣钱,这真是我的福份啊,尽管我还将继续暗自悲鸣。 此时的露露和小芬更加崇拜、信服梁凤书,露露笑着说:“麦子哥,谢谢你和嫂子,以后我们都听嫂子的,要跟着嫂子学做一个城里人,我们这一辈子都是好姐妹,你能找到嫂子这样厉害的人做老婆,真是八辈子的好福气,以后我们和嫂子就是一条心了。”她的表情轻松得如获新生,她的笑和目光里的柔情让我心慌意乱,脸上的淤青又让我暗暗心痛。 不知道她们三个刚才又商量了什么把戏,我必须小心翼翼的注意自己的言行,要有个当哥的样子,虽然我其实比她们还小,梁凤书一直对外说我比她大一岁,还为我买了相应的身份证;还得表现出对梁凤书忠贞一世的决心,对梁凤书以外的女人,绝没有半点意乱情迷的想法,这对于一个意气风发的男人来说,是极其大的挑战,能做到的人,恐怕都可以称得上“伟大的人”了。 小芬完全是个“伤疤没好就忘了痛”的人,她的眼色总是带着挠人心窝的一股暗流,尽管嘴角有些红肿,依然不减她的妩媚,加上刚洗完澡,头发没有完全吹干,像瀑布一样从脸颊两边垂下,又转一个急弯,从背上流下去,我注意到,她和露露都已经染回了黑发,比从前更有一种清纯的美丽,她的语调懒洋洋的:“麦子哥,这几天真是要麻烦你了,等我们的伤好了,我们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露露及时的补充道:“小芬,说话小心一点哦,你这个样子,很容易被嫂子赶出去的。” 梁凤书放下筷子,手在小芬眼前晃动着:“小芬,不许这样看麦子,你这不是要让他心里难受吗?以后出去勾别的男人去,也好多挣钱。” 真是小看人,我必须正义凛然的说一句:“凤书,她能勾得了我吗?能勾得了我的人只有你一个。”我搂着梁凤书,对她二人正经说道:“以后照顾好你们嫂子,嫂子不会亏待你们的,不许拿我说笑,成何体统?告诉过你们,这个世界上,我只看得上你们这一位嫂子,你们忘了吗?” 三个女人笑起来,我听见风也在窗外笑着,随后听见露露哀痛的轻吟:“哎呦”,我看见她用手轻抚着脸,把头低了下去,像要把下巴扎进自己胸口里。 #####《岁月难留》 作词:杨千意 渡口里, 灯火愁, 江水透。 回忆里, 又有多少故人留。 红尘寓所, 沧浪旧事, 沁入骨体, 相忘残酒思念瘦。 曾看见:爱恨两难情无路,岁月难留是非旧。 茕茕窈窕, 恨事难逃, 洗尽沧浪水, 只待弱水消。 第066章女人的蛊惑 看着露露痛苦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她抬起手时,丝滑的睡衣衣袖叠落在一起,露出她雪白手臂上的几个破皮的疤痕,那圆圆的疤痕应该是被烟头刚烫不久,破皮后渗出少许湿迹,也可能是药水留下的痕迹。 回想起她刚才讲述回家的遭遇时,并没有说到她男人用什么烫过她的手臂,使我想起耀仔手下好些人手腕上的烟头疤,莫非她也为了某种幼稚的决心烫伤自己吗?我没有问,目光只是落在她的手臂上。 接着,小芬骂起来:“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一边骂,一边用手把她的头发背后拨,她拨头发时,同样露出手臂来,手臂上道道暗红色的血痕极其醒目。 梁凤书用很无奈的眼色看看我,随后轻声说:“麦子,太惨了,小芬一身都是这样的。”说着,她拉过小芬的手臂,把衣袖往上推开,露出更多暗红色的血痕。 小芬抽回手去,眼里含着泪花,转过头对着露露,用一种故着刚烈的语气说:“知道痛就别笑了,快吃点,喝点,别浪费哥和嫂子的一番心意。” 我是真心很为她们的遭遇心痛,相比我所经历的那些苦难,好像她们比我更惨,更应该被老天垂怜,可是,对她们动手的人是怎样想的的呢?完全出于自私自利吗?我想不尽然,或许对她们动手的人,真的认为那是一种他们能选择的最好的生活,谁能知道呢?我看到都心痛,难道对她们动手的亲人、家人不曾心痛?伤终究还是在。 都是漂泊异乡的江湖儿女,又都是青春好华年,谁也没有过多的抱怨自己所遭遇的不幸,点上烟,举起酒杯,说的都是意气风发的话,似要刻意忘记从前所有的不幸,要从眼前振作,坚强快乐的面对以后,不如此,没有资格在异乡拼搏。 面对她们还没愈合的伤痕,我也不好说玩笑话,随她们三个女人扯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听见她们埋怨梁凤书,她们也没有丝毫觉察,要是不听梁凤书的‘蛊惑’,她们还能继续从前的生活,现在是真的难以回去了。梁凤书在‘诚心挽救’她们俩时,其实是给她们注入了更大的欲望。 我想,人生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呢?或许以前的露露和小芬在为自己活的同时,也在为别人活,按照梁凤书的‘蛊惑’去做以后,她们开始只为自己活,这会不会是变得更自私了呢? 如果露露和小芬曾寄钱回去‘赡养’的人能回报给她们真诚的爱,梁凤书也‘蛊惑’不了她们,那些人都是她们的亲人,为何就不能真心的爱她们呢?想是对钱的追求能淹没所有的情感,看来李木所说“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爱情、友情”并不完全正确,在金钱面前,山村里也是如此,都是血肉之躯,同样凡俗不堪。 睡沙发并没有不好,我是睡过大街的人,听着风,对着灯,一页一页的翻开纸墨香浓,天就亮了,合上眼睡到中午去买饭。 她们一直住到元宵节前一天,伤也几乎都痊愈了,露露和小芬走后,梁凤书把床单换了,和着她们穿过的睡衣,一起悄悄装进垃圾袋里。我们一起提着出去扔掉,我知道垃圾袋里装着什么,也没提出异议,我知道,梁凤书不是嫌弃她们两个,而是不想让那伤痕的晦气留在我们的窝里。我是没那么多讲究的人,我从前的生活没办法讲究,我正跟着梁凤书学着生活要有些讲究 晚上再见露露和小芬时,她们又恢复了金黄色的长发,整个人洋溢着让人意乱情迷的美,和她们走在街上,使我感觉到随时都会被一帮男人冲过来,把我暴揍一顿,然后抢了她们去逃之夭夭。 小芬十分豪气的说:“嫂子,拿出几万块钱来,算我请客,每人买一套新衣服,元宵节的钱也都算我的,没有嫂子,那些钱都得喂了狗了,余下的钱就听嫂子的安排。” 小芬的话听得让人寒颤,她已经如此痛恨她的亲人。 露露紧接着说:“小芬,我们一人一半,我也得给哥和嫂子新年表点心意,你一个人算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山村出来的人,有这样豪情,使我很佩服,钱对她们来说,真是来得太容易了吗?应该是劫后余生般的看淡了。 梁凤书放下洁白的咖啡杯,表情端庄而闲淡,一手拉着露露的手,一手拉着小芬的手:“我们是一辈子的姐妹,几万块钱不算什么,这几天我告诉你们的话如果都做到,钱能难倒我们吗?” 我不禁好奇起来,问:“凤书,你让她们干什么?” 小芬马上抢着说:“嫂子让我们要矜贵点,不要和耀仔手下那些人来往,安安心心挣钱,嗯,就这些。” 我明显感小芬有很多话没有说完,想梁凤书应该不会教唆她们违法乱纪,对于不要和耀仔手下人来往,梁凤书以前也私下的说过,她认为那些人是一帮寄生虫,一旦被他们盯上,免不了要被吸血。 他们以收保护费、帮人打架、贩卖y头w、d品、开赌档挣钱,任何一件事都够他们进去蹲好几年,那种钱也并不好挣,时常发生打架流血事件,随时都有人把抓进去,又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这个群体有一个统一称呼—黑社会,这还是混得有所“成就”的人才能配得上这三个字,一般的只能叫‘小流氓’、‘小混混’、‘二流子’…… 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没什么文化,可能没完整的看过一本书,不愿意做枯燥无味的工人,不愿意做脏乱差的活,但又没有正规途径挣钱的本事,基本上属于“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梦想着能有一个机会突然发达了。他们大多数又长得身强体壮,正是青春华年,为了彰显他们与普通人不一样,通常在手臂、胳膊、前胸后背处,纹一些黑色线条的图案,并不栩栩如生,大有原始时代图腾崇拜的影子,可他们又未必了解图案的寓意,或许觉得能吓唬人。 我个人对这种粗鄙、潦草的图案纹在身上很反感,不是因为我看过很多书,在水浒中也有‘九纹龙’,岳飞背上据说也刺字,反感的是那些把图案纹在身上的人,而且他们常常在打斗前会露出那些图案来,仿佛在昭示他们的身份,让别人害怕他们。那些图案犹如义和团一般的精神象征,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他们以为吓唬到别人时,其实是别人不想和一条恶犬抢骨头,真要是侵害到别人,还是会被人拿起棍子来驱赶。 不过成群结队的‘恶犬’还是让人害怕的,就像谁都怕被狗咬一口,何况是一群狗。 而很多露露、小芬的同行姐妹们,偏偏就喜欢那样的男人,把自己辛辛苦苦从男人哪里挣的钱,全部给交给这种男人花,她们竟然还觉得有面子,很快乐,几乎忘记了沦落如此是为什么,反而一直沉沦其中,还不时的沾沾自喜。 我也常常觉得人生并没有什么对错,每个人都想活下去,我们的精神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死容易,容易的事情却没几个人愿意做,活下去很难,又都似乎不怕难,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不屈不饶、不畏艰难’的精神。 应该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终究会死,并且不会等待很长时间,活着时,总得寻找一日三餐、遮风避雨,那就得想法设法获得收入,能怎么办呢?所为小坏、大坏、坏透顶、十恶不赦、禽兽不如,都是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只要是个人也都‘欲壑难填’,出家人不是还妄想着灵魂能去西天吗?这是最大的、最不可能实现的欲望,其实也是贪念。都是人,你偏偏想达到“四大皆空”的境界,这还不是贪念吗?所以啊,谁也不比谁高尚,理由不一样、具备的条件不一样,做的事情当然就不一样,千奇百怪的人生,殊途同归的结局。 最令我讨厌的是贼,应该没有人不讨厌贼的,贼也该是讨厌贼的,我和梁凤书刚到达深圳的头一天,摩托车就丢了,我能不讨厌贼吗?仔细一想,贼也是一种职业,我的恨没有用,唯有小心翼翼的预防着贼惦记,更不能让贼得逞。 面对我的疑问,梁凤书并不避讳,而是先往四周看看,确定周围没有人,她细声的说道:“麦子,露露和小芬现在是单身,她们又愿意从男人那里挣钱,为何就不能挣得更高明一些,更体面,更快速一些呢?” 这话从她口中说出来,还是让我意外,她又接着说道:“我也希望她们不再从事这个职业,可是做生意挣钱还是很难的,我们要不是有你算命挣钱,完全靠生意,也好不到那里去,是不是?她们没有一个你这样的男人,在寻找到可以托付一生的人之前,多挣钱,总比跟了那些不着调的小混混好吧?” 紧接着,她挽着我手臂,靠近我的耳边:“麦子,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没有啊!”我觉得她问得莫名其妙。 “根本就有。”她提高音量,像要推开我。 “真没有。” “根本就有,你肯定看不起我了,你要没有,你说怎么想的?” 露露和小芬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没有一点羞耻感,春风满面、悠然自得,好像听的是说别人的故事,却又期待着我能说出惊天动地的评论。 我当然没有看不起我的女菩萨,也不能让她觉得我看不起她了,那就大事不好了,我必须要对她的主意加以颂扬,并且要真挚的颂扬出一番好来:“凤书,你的这个主意很棒,绝对是让她们飞黄腾达的一条路,起码能快速致富,而且这也不违法。” 她不依不饶:“怎么是一个很棒的主意?” 敷衍是不行的,看来我还不够深刻,读那么多书,这当然难不倒我,我也像她刚才一样,快速扫视一圈周围,好在元宵佳节,没几个我们这样闲的,我把头往中间伸一点:“你们看啊,我是这样认为的,露露和小芬也不能守活寡吧?这么年轻漂亮,守活寡不可惜吗?” 小芬眼光凑过来,妩媚的对着我:“怎么能守活寡?不是有你吗?嫂子说你可厉害了。” 梁凤书小声的尖叫起来,脚在桌子下踢小芬一脚:“要不要脸?我什么时候说过?” 露露及时的笑说道:“嫂子,你好像是说过的哦。” 梁凤书钻到我的腿上趴着,瓮声瓮气的说道:“麦子,她们冤枉我,我真没有说过。” 尽管在公共场所,她这样还是让我有些冲动,好在我是一个要脸的人,女人总是爱突然偏离聊天的主题,不能持之以恒的先把一个话题说完,这很讨厌,我马上正经说道:“不准打岔,还要不要听我说了?” 第067章春风得意神秘问命人 她们都不说话了,我接着说:“刚才说什么?哦,不能守活寡,这外面的男人啊,用我妈的话说“人心隔肚皮”,可不可靠谁知道呢?但钱是可靠的,露露、小芬,你们是跟人谈恋爱,在谈恋爱的过程中,既解决了不守活寡的问题,顺便为没有保障的一段爱情,积累能让你们有保障的钱,我们这样看待这个问题,不是很体面吗?” 我也这是这样想的,看到很多她们的同行姐妹,把辛辛苦苦挣的血肉钱,送给那些小混混,还有可能受小混混的气,真是让我很气愤,那时我曾想过,要是我是一个军阀,一定都把这帮寄生虫坑杀了,做成饲料还能养肥好多头猪。自己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一种正义,这是最能让自己舒坦的事情,没有任何风险,也让自己能时时记住正义感,虽然是没有任何力量的假正义,我想啊,总比一肚子男盗女娼好吧? 听了我的话,梁凤书才爬起来,整理整理黑色绒的高档风衣,看看露露和小芬:“是不是?麦子最坏,坏的什么事都能说出好来,这是坏透底的人。”她看看我,还再次对自己的话加以肯定:“嗯,就是。” 露露故意带着羞色的低着头,摆弄着她的芊芊玉指:“嫂子,你要觉得麦子哥太坏了,我们可以接收坏人,我们姐妹一场,你也别丢给别人了,就让他祸害我们吧,我们能忍受。” “想得美,根本就没这一天,你别做梦了。”梁凤书看看我,也不是在征求我的意见,就算是,我也当然不会同意的,她又说道:“把你们本事用别人身上去,挣了钱,我们房子买在一起,知道吗?” 小芬非常不屑一顾的样子,说:“嫂子,放心吧,我们才不会要你的男人,你都榨干了,还有什么意思,我们不知道么?在你家住那几天,晚上你偷偷的出去和他在沙发上,以为我们睡着了?哈哈哈,都听见了,不过啊,麦子哥,你们真能弄,哈哈哈。” 梁凤书真的害羞了,把头钻到我的胳膊下,埋冤道:“就是你,几天也不能忍,看吧,真是丢死人了。” 我被冤枉了,但不能说,清楚的记得,是她半夜跑到沙发上来,一边摸索一边悄悄在我耳边说:“给你送宵夜了。” 那一刻,我的笑肯定是有一些尴尬,必须要马上维持好聊天次序,义正言辞地告诉她们:“你们能说嫂子这些事情吗?还要不要过元宵节啦?不是要去买衣服吗?” 一说到买衣服,三个女人马上就能进入话题,恨不能马上冲进服装店,梁凤书当即发表意见:“露露、小芬,不能买你们以前那些衣服,要买最贵最好的,先少买,以后有凯子了,再带着凯子去买,要想挣到真正有钱人的钱,先要穿得像个有钱人,不是嫂子说你们,你们的衣服虽然好看,但一看就知道你们干什么的,这怎么能行呢?要穿得像明星,知道吗?把以前那些衣服全扔掉,挣钱之前先投资,投资在你们自己身上,走,嫂子带你们去挑。” 梁凤书也是这样教我的,而且是卓有成效的,露露和小芬从家里这次出来,像是真的要重新走一条路了,面对那些让人瞠目结舌的价格,她们有些胆怯,待穿到身上时,又舍不得脱下来,她们自己也从镜子中看到了不一样的自己,更加光彩照人的自己。 再次走在街上,旁人一定以为我是一个富家公子,带着三个浪女来旅游,手上提着的那些名牌袋子,花掉了比小芬预备要花的钱多很多,她们依然心情很好,有青春容颜,她们又轻车熟路,不担心挣不回钱来。 年少轻狂的我,似乎已经忘记曾经的苦难,好像日子一直都是春风得意的,三个漂亮女人陪着我,让我很是心慌意乱。 梁凤书几乎就是我们的诸葛军师,日子飞跃似的进步,可以说是财源滚滚。 元宵节过后,耀仔回来,看到露露和小芬的变化,惊为天人,不只是着装改变了形象和气质,在各种细微的姿势上,乃至说话的语调上,她们都在向梁凤书靠近。她们也不再去夜场上班,白天跟着梁凤书一起在档口做业务员,名片上印着销售经理,身份的改变,让她们觉得从地狱中爬出来了。 耀仔开始回头来,想再次和露露、小芬恢复从前的关系,她们当然不愿意了,她们已经被梁凤书洗脑,而耀仔还是名义上的大哥,露露和小芬委婉拒绝,剩下的事情交给梁凤书。梁凤书是相当有办法的,一来从生意利润考虑,二来说露露、小芬已经和她是结拜姐妹,如果耀仔为难她们,那就是为难她梁凤书的妹妹,使得耀仔郁恨难平。 每天都有人找我算命,都不知道谁介绍的,像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让那些找我算过命的人击鼓传花般传下去,看来他们对我的测算都很满意,而且是越来越多的线路暗暗传开去,我结识的人更是五花八门,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不差钱。 有那么找我算命的几个人,暗示告诉我:“你没必要和耀仔混在一起,他要敢乱来,我随时让他进去,你把这话告诉他。”面对这样的人,我这个年轻人是非常识趣的,钱当然还是要收,这是规矩,他们也不在乎,但是我会更加详细的为他们“避凶化吉”,由此成为朋友。他们常常邀请我去参加饭局,在饭局上给他们的朋友“排忧解难”,我会带着梁凤书、露露、小芬一起去,他们更高兴。梁凤书他们当然不能碰,介绍清楚的,她是我老婆,露露、小芬是我老婆的干妹妹,一条挡都挡不住的财路就这样送到脚下,使我不得不佩服梁凤书的谋划。 很快,耀仔已经处于要讨好我和梁凤书的位置,我们依然给他面子,还是好朋友,用梁凤书的话说:“有些事情,还得要耀仔那帮人去办。” 以前在农村时,我一直以为是穷人爱算命,人穷,看不到希望,所以期盼着能知道自己将来有好起来的一天,只能算命问卦。穷人极难有好命的,就像老天早已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依照所划分的等级,让他们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成长过程和不同的路途,一生不同的命运。 老天做的事情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尽管给每个人安排好了等级命运,也有少数“漏网之鱼”,看李瞎子算命的那些日子,偶尔也能遇到这种“漏网之鱼”,每当这时候,李瞎子都会沉默半刻,然后发出“捡到宝”一般的惊叹,一番夸耀之后,钱当然也要求更多,而这样的人也真愿意给高价,农村里是少有遇到这样让李瞎子惊叹的人,他算我的命运都没有这样夸耀过,应该是不想让我骄傲,反正我是这样想的。 李瞎子在镇上给人算命时,那些来算命的人,主要关心两件事,一是会不会有意外的灾难,二是将来会不会有彻底让生活好起来的一天,“漏网之鱼”极少遇到,其他人的命运差别都不大,李瞎子几乎说的都是那些话。 我在繁华的都市里给人算命,找我算命的人也都是一个传一个找上门来,收费也不便宜,所遇到的那些人与李瞎子算的那些人,有很大的差别,从生辰八字和面相上看,真的好很多。找我算命的人和镇上找李瞎子算命的人,所关心的事情也不一样,找我的人更具体一些,他们不想听太过久远的将来,就像听最近一两年的事情,甚至会具体到某一件事情。 有一位我客户中少数的大财主之一,外表斯文而成熟,戴一顶白色圆边帽,帽下一副金色边框的大眼镜,好像要刻意隐瞒他的样子,眼色犀利而透着高傲,表情冷漠,话少而声细,很有派头,抽烟都是旁边的人恭恭敬敬的给他点火。他第一次见到我时,见我年纪轻轻,感觉上当了一样,好像要马上抽身离去,还是旁边人在他耳边私语几句,他才勉强的坐下来。 对于他这样蔑视我的态度,派头十足,早已司空见惯,我依然沿用不变的路数,拿出李瞎子传我的六个古币,示意他伸出手来,把古币放在他的手中,我默念口诀后,让他掷于我的木旁之中,我的心中一切了然,我的话,马上让他改变态度:“思进,不得其助,两难,不甘其心,犹如三英战吕布,你在困中。” 显然,他的情绪起来了,手指伸在空中,旁边年轻人马上递给他一只烟,他沉默不语,深吸几口,烟发出哧哧的燃烧声,口中呼出的微微白烟在空中盘旋,把身子往后深靠椅背,目光疑惑,不阴不阳的问道:“哦,你知道我求什么?” “当然,身着紫蟒袍,不进则退,卦相在此,不敢胡言乱语。” “你说我在困中,是什么意思?” “请你说出你的生辰八字,才更知详情。” 他双手撑在沙发椅的扶手上,身体往前探,我懂的,我把头伸过去,他在我耳边极其小声的告诉我他的生辰八字。 我默想一会儿,派头十足地慢慢说道:“将星微弱,一来无风吹,乌云不动,二来在营外,没有后援。事情紧急,却又胆小怕事,时日再延,只怕是十面埋伏既成,再无抽身迈进的良机。” 他左右看看,是在赞许他们介绍对了我这个人,旁边站着的人显然很是得意,但未表露出来,只是微微点头,他定眼看着我,态度变得温和了,说:“真是高人,看不出,你这么年轻,真是人不可貌相,既然能算出事情紧急,我当请教啊。” 我已经稳坐泰山,轮到我做主了,我手轻轻的敲敲木盘,还正准备开口,他旁边的人显然很懂我的规矩,马上从包里拿出整齐现金来,两手恭恭敬敬的放在木盘里,他侧头看看那个放钱的人,那人又赶忙拿出更多的钱来,再放在盘中,他才满意似的说道:“小师傅,交个朋友,希望小师傅能直言相告。” 我不是一般年轻人,首先形象上就不是一般同行能比,一身真丝纯白薄绸衫,梁凤书带我去单独定做的,加上我年轻白净,明媚皓齿,又天生两道浓眉,身形消瘦,脸颊没有一点多余的肉,头上黑发溜光,手中白色纯水晶念珠灿灿生辉,直腰端坐,似那二郎真君下凡一般,这个形象,梁凤书与我设计得很完美。 给钱的是大爷,我得表现得慈眉善目,悲鸣众生,又态度谦和,他的事情,我只简单对他说:“乌云遮星需要风,孤军路险早回营。营中有人把你盼,盼你早日决心定。以我看来,凡事皆由一人所定,这个人值得你破釜沉舟,之后必然风吹云散,将星再耀光芒。” 他连连点头:“准,准,准啊,那么多人,竟然都不如小师傅说的透彻,真是准极了,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我是身在局中,不只他等的人是不是我,依小师傅所说,我该赌他吗?” “尽早不宜迟,机缘已现,转瞬即逝啊。”我这样说,一点错误都不会有,要是他失败了,那只能怪他所托之人不对,或者失了机缘,我也得赌,但我知道,凡事能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加上本来就有底子,怎么会事不成。 他很满意,脸上都轻松起来:“小师傅,如果成了,加倍酬谢,绝不食言。”他又对旁边人说:“能随时找到小师傅吧?你们都有电话?”旁边年轻人点点头,他继续说道:“小师傅,等他再来酬谢你时,证明你是真高人,以后如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给他打电话,就此别过。” 没过多久,那个年轻人真是又单独来谢我了,除了一大笔钱以外,他卑谦的强调说:“小师傅,老板说了,你是真高人,老板身份不便相告,以后你要是有需要,给我打电话就行,老板还有几个朋友想见你,问小师傅能不能以吃饭的形式出席,如小师傅一个人不放心,可以带上你的女朋友一起,酬金只多不少。另外,我知道小师傅和耀仔是朋友,老板希望你不要和耀仔走得太近,有事不必找他,给我打电话,事情会更好。” 我当然愿意了,他又拿出一叠酒店的券给我:“请小师傅随便用,如有需要,随时开口。” 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我和梁凤书都明白,钱才是最保险的,异乡路凶险,耀仔也不能得罪,反正他的事情我也没有参与,当个萍水相逢的朋友。我找那个年轻人的第一件事,我和梁凤书、露露、小芬四个人的驾照,是他送过来的。 那两年,真是顺风顺水,春风得意,我们的档口照样开着,那是我们的身份,没有身份不行,出去介绍总得说是干什么的,总不能直接给别人说是算命的,那样就不值钱了,而且收入来源也总得有个掩护,梁凤书考虑得很周到。 露露和小芬也总与不同的人“谈恋爱”,可以说是财源滚滚,她们两个对梁凤书犹如教母一般,凡事都问问梁凤书的意见,主要还有一个原因,她们“恋爱”的对象都是通过我认识的,对我有感激之情,又怕梁凤书误会我这个年轻气盛的人与她们有染,所以少与我相处。 我们的生意依然做着,但已经不再市场里,而是搬入了写字楼里,我已经彻底不管生意的事情,露露和小芬也常常不在公司,隔三差五回来一趟,我出去算命和应酬时,梁凤书开着车跟着,公司让员工看着。 梁凤书说:“麦子,你是不是希望我不跟着你?” 就算是这样想的,我能这样说吗? 千禧年到了,深圳日新月异,只是修地铁导致更加堵车,世界好像也不知不觉的变了,我们学会了上网,银行存取款也变得极其方便……匆匆忙忙的两年多里,我们的生活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不用为钱发愁,梁凤书在荔枝公园旁定下我们自己的房子,露露和小芬也和我们买在同一层楼,都是梁凤书决定一切,不久以后,我们就真正有家了。 唯一不变的是,我们依然没有回故乡,我好像已经真的忘了故乡,真的忘了故乡的人和事情,甚至也忘了那个梧桐山顶的老头子,我和梁凤书每天给李瞎子上香时,我觉得所有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不值得再想起,没必要对梁凤书说起我心中一直想告诉她的秘密。 李木还是在深圳,过年过节我们一起吃饭,他告诉我,李水在千禧年终于考上重点大学了,对于我的一母同胞,除了李水,其他的都已经几年没见,似乎都难以想起他们是什么模样。#####《岁月难留》 作词:杨千意 古桥头, 笛声旧, 溪倒流。 笑语里, 又有多少泪在流。 荒野草庐, 寒窗雪舞, 独刻残碑, 红尘一别千年后。 曾放纵:推杯换盏到天明,青春华年岁月酬。 世道迢迢, 浪子辈出, 尽惜手中杯, 漫笑荡涤后。 第068章蹉跎岁月 梁凤书虽然也一直没有回故乡,其实她要回去并不远,走高速公路不到百公里就到家了,可她就是赌气不回去。人虽然没有回去,她的事情估计家里所有人都知道了,那是她的智慧,那样的做法我是做不出来,估计连想都不会那么想,我觉得她是刻意报复他爸,固执的坚持着要和他爸斗气到底。 梁凤书也不想再隐瞒下去,常常打电话回去,母亲、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亲戚朋友,就是不打给他爸,她把和我在深圳的好日子告诉每一个人,时常给家里寄回去礼物,可就是不回家,也拒绝接待家里人过来看她,谁要来,自己花钱,酒店见面,只付饭钱,要在深圳住几天,或者玩几天,自己花钱,我和她都不保证能相陪。 她的爷爷奶奶来看过我们,见我形象、修养、礼貌都不错,她孙女又一心一意要跟我一起,并且已经算是“老夫老妻”了,只好接受。爷爷奶奶希望赞助我们一些钱,在深圳好好成家立业,都被我们委婉拒绝,我们不需要他们的钱。 她的母亲也到深圳来看我们,泪眼婆娑的劝我们时常回家看看,现在“生米已煮成熟饭”,她爸也死心了,梁凤书以我们在深圳读大学为借口,就是不回家。 她的家人对我们两个年轻人“财大气粗”的样子很是赞赏,夸奖我们做生意有一套,能挣到那么多的钱,梁凤书把所有功劳都推在我身上,让她的家人感觉到我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天才,是最值得她托付一生的爱恋。 九八年年中,我们的日子真的算是好了,连自己的车都有了,生意搬进写字楼后,生意几乎就是我们身份的一个幌子,以前的熟客走走货,数额利润不大的也不想理会了,因为生意以外的钱来得太容易。 算命是我和梁凤书的主要收入,我是没有想到那么多有钱人热衷于算命、风水,不惜花重金,就像进寺庙一样,不花多点钱好像显得没有诚意,络绎不绝的客户,源源不断的收入,让我和梁凤书都有些始料未及。 露露和小芬的收入也统一存放在梁凤书手上,她们私下有记一笔帐,我不关心。两个女人弄钱相当有一套,除了正常说好的价钱,还想方设法的买衣服、包、手表、首饰等等,买来的东西,她们又卖给别人换成钱,东西太多了,没法保管。她们的“男朋友”形象上年纪偏大,属于中年往上,模样也有些远离“英俊潇洒”,但是财力绝对丰厚,这就够了,露露和小芬是让人神魂颠倒的美丽女人,特别是在梁凤书的教导下,彻底脱离了原来乡村到夜场的风尘味,取而代之的是高贵优雅、妩媚情深。 苦心钻营在都市繁华中,我们活得静悄悄的,不显山露水、不张牙舞爪,就像隐藏在繁华中的魅影,专门收集钱的魅影,然后悄悄的存起来,继续重复着同样的“魔法”,这套“魔法”已经练得炉火纯青。我和露露、小芬是执行者,我们有自己的特长,梁凤书是谋划者,让我们远离危险,不浪费任何一个机会,她冷眼看世界的态度,让我们在任何时候不至于变成别人的‘狙击目标’,也是我们的心灵辅导师。 梁凤书除了她自己自考的本科学业,其他时间都放在我们三个人身上,我们四人是一体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露露和小芬会带着她们的“男朋友”,以及“男朋友”的朋友,找我占卜算命,使得我财源广进;我已经在“暗道”里是出了命的“神算”,出席饭局酒局时常常带上露露和小芬,让她们身边永远不缺“男朋友”,她们也财源滚滚。 与我们交往的人从没觉得吃亏了,都是心存感激,乐意与我们交往。我这个算命的很有规矩:永远不问对方身份,只占卜所求之事,不去别人家里、办公室看风水,但可以把情况和方位图画给我,在外面完成,这让与我交往的人感觉到非常放心;就算是参加饭局酒局,也是有言在先,只介绍各自外号称呼,不聊各自的业内事情,或者等我走了,他们接着聊,我像一个不关心任何事情的人,只是从事自己所擅长的事情,也不索求我本事以外的钱财,与我交往的人都说:“小师傅绝对是个让人放心的人,活得太干净了。” 小芬和露露也同样遵从梁凤书的“教导”,从不问“男朋友”的家庭、生意、生活琐事,只为快乐,“男朋友”有空时,便温柔相伴,说没有空时,从不问原因,也从不主动联系,交往之前先给“礼金”,十天八天不联系,就算是默认分手了,这是一交往时就说好的。也有痴情男,他要消失一段时间,让露露和小芬等着,“礼金”先付了,露露和小芬在这段时间也真是安心等待,决不在外花红柳绿,每个男人都舍不得这样的“红颜知己”。从不争吵,不关心生活琐事,只为快乐,柔情与温柔相待,不无止境的索取,一切按默认的“礼金”双方自愿,决不装着“虚情假意”,各自明白各取所需,过程浪漫而快乐,随时可以转身离去,离开前享受温柔乡的神仙日子,离开后也干干净净,这是浮华世界里最干净、最没有负担、最放心的“爱恋”,如果“礼金”够丰厚,露露、小芬同时都能接受。 我们四人都喜欢隐藏在都市里的这种感觉,活得舒心而自在,无牵无挂,不为生活琐事烦恼,有钱挣钱,没钱隐藏在繁华中享受生活,不参与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不赌博,最多是到西丽湖跑狗场去“小赌怡情”,决不沉迷,也不当爱好,就是为了消遣,对世面上的香港马、澳门马从不参与,不进地下赌场,不看地下拳击赛,不买六合彩,外围也从不参与。 开着自己的车,到不同的地方喝咖啡、吃饭、住高级酒店,去珠海广州、香港澳门一日游,买买东西,我们一副“天之骄子”的派头,“才子佳人”的模样,少有人知道我们的身份,没有介绍人决不交往,有介绍人也小心翼翼的交往,远离陷阱,真正秉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祖先教诲,不欲壑难填似的追命逐利,一切按原则行事。 因为我的交往圈子是个谜,外界传言谁谁谁都找过我算命占卜,没人敢为难我,传说总是会越来越神奇,神奇到离谱。从前我以为,只有没有见识的农村人,才会流言蜚语的编造故事,并且把故事变成偏离十万八千里的“谣言”,其实人都一样,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像不相信有鬼,但谁都怕走夜路一样。 不相信灵魂,但是拜祭祖先;唯利是图,都说着仁义道德;为一己之利,喊着孔孟之道,这才是有钱人,比我出生那个山村的人高级的地方,山村太封闭,少有机会学习孔孟之道。 我是很感谢那些传言的,不承认,不否认,用微笑回答,传言更变成我的护身符。 我神秘的身份在露露和小芬的渲染下,变得更加神奇,她们的那些“男朋友”便把那些渲染传得四面八方。别人问她们:“你们那个姐夫到底什么来路啊?年纪轻轻的,怎么学得那样一套本事。” 她们会说:“姐夫的真正来路,我姐都不一定完全知道,听姐说,姐夫是西南一座深山中高人的徒弟,十六岁学成出山,极有修为的一个人。” “你姐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了呢?” “这就神奇了,具我姐说,姐夫千里之外赶到她身边,准确说出她的生辰八字,和过往一切经历,说是注定的缘分,算是千里姻缘早注定,姐夫本来就一个白衣翩翩的模样,哪个女人不喜欢?加上姐夫说的都对,姐还能不信吗?所以啊,少打我姐的主意,小心遭天谴,据说姐夫是会法术的,但他从不害人。” 虽说有传言做护身符,我们依然是不惹事生非,能用钱解决的决不斗气,不围观热闹,远离人们扎堆聚集处,四人时常聚会,但不在同一个地方,一般选择在四星级以上的酒店,聚会也不会烂酒,她们三个主要是聊女人的事情,要不然就是拿我开心。 就算露露和小芬在“热恋”中,每一星期至少抽身出来,就我们四个人聚一聚,梁凤书说:“你们两个野驴子,隔几天不教育,就可能被人家拴在磨盘上去了,到时候哭死你们。” 我发现,女人一旦好起来,不是男人称兄道弟能比的,特别是她们都过着舒心的日子时,姐妹情感如同一体,就算是原子弹,也不一定炸得开。男人以利益维持着“两肋插刀”的“兄弟情谊”,各自心中都保留着自己的盘算,我从没有见过像她们三个女人那样“精诚团结”,本是萍水相逢,以利开始,以恩情建立姐妹感情,然后真成了掏心掏肺的好姐妹。 试想,露露、小芬和我们是在最没有信任的都市里相识,她们却能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梁凤书保管,从没问过到底有多少钱了,花了的钱都该算谁的,也从不过问,男人之间永远也做不到,男人讲究“亲兄弟明算账”,实则是自己的是自己的,朋友的也最好是自己的。 我也没有过问过钱,生活很是舒心,没必要,我才二十出头,很是知足,况且还隐瞒着失手杀死李瞎子的事情,心中始终还是觉得愧疚,当初是逃亡避难,没想到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对梁凤书是绝对不敢有二心的。 九九年年初,耀仔的事情,让我们着实担心好一阵子,梁凤书还被关了几天。 春节刚过不久,一家新夜场开业,耀仔下面一个兄弟伙过去抢场子。那时的每家夜店都有“内保”,所为“内保”,就是一帮团伙每月收固定数额的钱,负责解决店里发生的打架斗殴等事情。都市里这样的亡命徒、寄生虫非常多,各自聚集起一帮人,开始抢地盘挣钱,大的捞大头,小的捞小利。 耀仔是看不上“看场子”那点钱的,但是下面小弟却看得上,一旦交锋,耀仔为了面子,也就不得不出面。记得我和耀仔经常去玩的那几家夜场,每次我们的车到停车场,他要求必须是保安队长亲自开门,而且每次都会给保安队长一巴掌,没有敬礼,耀仔会打一巴掌后说:“怎么tam的不敬礼?”;敬礼了,还是打一巴掌:“昨天都没敬礼,为什么今天敬礼?”;戴帽子了,会打一巴掌:“为什么戴帽子?老子都没有戴帽子。”;不戴帽子时,打一巴掌:“队长牛b啦?不用戴帽子啦?”;“怎么是跑着过来,吓唬老子啊?”打一巴掌;“看到我来了,还不跑快点?是不是不欢迎老子?”还是打一巴掌。 他也不是真打,就是在头上敷一巴掌,最开始我很不理解,私下的劝耀仔不要这样做,他说:“兄弟,你不知道这江湖深浅,我要几天不故意为难一下他们,他们会忘记到底谁是老大,我还怎么混?”但耀仔花钱爽快,别人也都很欢迎他去。 第069章江湖火并牢狱之灾 江湖也有一条他们的鄙视链,比耀仔厉害的看不起他,看不起便懒得跟你计较,见面时,耀仔对他们点头哈腰,他们挥手而过,耀仔在背后愤愤不平的说:“得意个屌!等你爸那天垮台了,看你怎么死。”后来这个人的爸也真倒台了,传说他儿子也进去了,以前太狂,在里面遭到疯狂报复。耀仔看不上的,别人与他打招呼,他也是挥手而过,不与那些人计较,他说:“小混混,懒得理他,麦子,礼都别回,不然他们明天能吹上天,说和我们关系好,简直就是狐假虎威。”难得听耀仔说出一个成语来,那一刻,颇有文化人的样子了。 耀仔头上有佛爷罩着,他觉得自己‘身娇肉贵’,这个江湖人都称为佛爷的人极其神秘,好像只要能见一面便能在江湖上争得一席之地,我和梁凤书有幸见过佛爷,还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三头六臂。排场倒是很大,说话像是口吐金玉一般,寥寥几句,耀仔只有点头哈腰的份儿,我和梁凤书就更卑微了。 江湖鄙视链上等级清楚的好办,最难的是下面等级模糊的人,相互不服气,很容易就打起来,事情常常就是下面等级不清楚的人,弄出难以收拾的烂事事情,经常“血洒疆场”,跑路的跑路,进去的进去。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上了等级的人只为利,有事当面算清楚,极少动手,各自有多少斤两,该吃亏吃亏,该让利让利,谁也不火拼;那时我常常想,下面没有等级的人,应该团结起来才对,都是穷光蛋,有什么好拼的呢?可是常常就是穷光蛋绞杀在一起,为的是少得可怜的蝇头小利,渐渐看明白,大利轮不到他们,只能争蝇头小利,丢一根骨头出去,伤一堆野狗,这样的野狗是无法团结起来去围猎的,眼前有骨头,就知道抢骨头。 有个新夜店开业,耀仔的小弟心里有些不服气,故意要去惹点事情,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厉害。当然,江湖上也只有坚持不懈的这样做,才能渐渐的排上等级。 有新开业的店,耀仔这样的一方“小诸侯”当然要去“捧场”,双方喝到“酒酣胸胆尚开张”时,便以为自己是“孙郎”。有人提议从比谁的兄弟有胆量,先是整瓶烈酒一口干,双方各派出人来轮流喝,可能是继续喝下去酒太贵,也难以分出胜负,对方便先拿出刀来,从自己手掌中一刀刺穿,眉头都不皱一下,耀仔这边的兄弟当然不服气了,胆大想上位的人,拿出刀来,一刀从自己大腿上刺穿出了,这能怎么办?总不能把自己头割下来,事情本就这样结束了,双方各自送医院,余下的人继续喝酒跳舞。 喝到午夜离开时,耀仔下面‘四大金刚’统领的不服气的小弟便在门口和对方打起来,本来酒喝得迷迷糊糊,下手没有轻重,耀仔还是经常教导要避免出大事的,他也知道,真出了人命,事情很难摆得平,就算摆平,也要“倾家荡产”,他已经有等级了,当然不愿意冒险,可是他下面的小弟的小弟想出风头,非得要取得一场关键的胜利,一场混战过后,对方死了两个,双方都伤了好几个 还没有离开现场,早已在开打之前等候的正规军围上来,全部抓进去,耀仔作为头目,虽然没有动手,当然要负主要责任,也进去。 正值千禧年前大整顿,事情上了第二天的报纸新闻,想要暗地里操作变得渺茫。耀仔平时的小弟没有被抓进去的,全都鸟兽散,还是他的情人打电话给我,那个女人倒是有情有义,求我和梁凤书给耀仔想想办法。 这么大的事情,我们那里有办法,也去相关部门中认识的熟人打听了,他们的建议是让我们绝对不要参与,耀仔这次是要被当着典型弄的,我们就知道了事情的严重程度,只好退避三舍。把实情告诉耀仔的情人和他下面的“漏网之鱼”,这已经是我们最大的能力了,让他们在耀仔和一起进去的人最终判决之前绝对不要回来,全部“遁隐”,有几个不相信我话的人也很快进去了,大家才知道事情严重了,看来他们不只没有文化,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这确实让我觉得“自作孽不可活”。 我和梁凤书都以为佛爷至少会保全耀仔一人,却也一直没有得到消息,出事以后,好像耀仔从前的‘旧友’全都消失了,连佛爷也没有传出来只言片语。 事情本来与我们无关,但耀仔的情人以前与露露、小芬是朋友,跟我和那梁凤书也都非常熟悉,常常一起吃饭喝酒, 我和梁凤书商量以后,念着和耀仔的交情,也担心耀仔出来后怪我们不义气,索性就帮帮他这个最稳定的情人。 露露和小芬为了“恋爱”方便,各住着一套房子,我让她们住到一套房子里去,另一套让给耀仔情人,再提供些生活费,这是曾经兄弟一场唯一可以做的了,余下就等着事情有些转机,必定耀仔也不是第一次进去,以前总是有“柳暗花明”的时候。 不曾想这次特别难,想通过关系去探望都不行,就知道事情真的严重了,也只好放手不管。我知道,如果有转机,耀仔一定会从里面带话出来,到时候要我帮他垫钱,我和梁凤书都会愿意的,我们是年轻有为的人,市面上都知道我们和耀仔是朋友,如果不救朋友,名声难听,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可是没有等到耀仔带出话来,梁凤书却被抓进去了。 我的女菩萨被抓进去,当然要拼尽全力了,露露和小芬也日夜与我一处愁眉苦脸。 耀仔被抓进去以后,可能觉得我们没有救他,他感到失去了希望,于是想“坦白从宽”,把所有坏事都交代了,可能连打别人耳光的事情都一一交代,甚至可能包括随地大小便,我觉得耀仔是个孬种。 耀仔所交代的他所干的坏事中,其中一条:走私电器,那些货很多都是经过我们档口卖出去的,我们档口登记的老板是梁凤书,耀仔的所有坏事事并案处理,梁凤书也就‘难逃法网’。 虽然我和露露、小芬在外面托付相关人员,花了一大笔钱,还单独花钱请了律师天天盯着,很快再次得到确切消息:保证梁凤书不会有什么事情,但是现在并案处理,短时间内不能保释,让我们安心等着。 这哪里能安心等着呢? 告诉我消息的人是找我算命的客户,当然是非常可靠的,虽然他不要我的钱,依照规矩,我还是在他车上放下了应有的钱,然后我只好等着。好在托了关系,还能让我和露露、小芬隔三岔五去看她,给她送去她爱吃的鸽子汤,这已经是极其难得了,里面也都该送礼送礼,让梁凤书在里面别受委屈和欺负,为此,露露却忍受着屈辱。 那段时间,我真是整夜整夜心神不宁,每天只能睡很少的时间,总是被恶梦吓醒,那些找上门来算命的也不能拒绝,我更觉得需要钱,没有钱,什么事都办不了。露露和小芬也真是义气,给她们“男朋友”说明情况,天天陪着我,我出去算命时,她们依照以前梁凤书那样帮我打扮起来,我在房间算命,她们在楼下大堂等着,然后开车接我回去,二十四小时守着我,让我很是感动,而我已经心力交瘁。 对于求人这件事,我一直是非常难以说出口的,在抓梁凤书那天晚上,他们还是“给面子”的,其中有人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当场就给我们说清楚缘由,说耀仔的案子上了新闻,上面盯得紧,没有办法,必须要先进去,帮耀仔销货的人全都抓了。我当然不太相信这些平日里没一句实话的人,我更知道,他们捞钱比我疯狂千百倍,当场就开车跟了过去,很快露露和小芬也赶过来,我当时已经急得留神无主,还是露露提醒我:“哥,你怎么忘了,他叫你有事打电话,此时不打,什么时候打?” 想起那个曾给我‘承诺’的大人物,也只好一试。 打完电话,很快过来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告诉我:“案子已经公开,先进去呆着,我给你保证,你老婆不会有事情,并且进去不受委屈,不剪她头发,整个过程不戴手铐,不给她家里发通知,过后不留案底,放心吧,事情都交代好了。” 这个陌生人可能为了证明他所言非虚,当天晚上让我和梁凤书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直到早上她被送走,我知道,这已经是“格外开恩”,是非常“荣宠”的待遇。那天晚上,我一直流泪,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我和梁凤书从没有分开过,恨不得时间停住,希望自己能代替她进去。 梁凤书安慰我说:“放心吧,刚才那个人进来给我说过了,麦子,别哭,没事的,乖,别哭了,我们都会没事的,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们别走任何的货,再高的利也别接。” 我们不停的说话,我一再向她保证,就算付出所有,也要把她弄出来,并且一定去看她,临走时,她抱着我:“麦子,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要敢对不起我,出去我一定阉了你,记住了吗?你要是背叛了我,我一定可以感应到的。” 没想到我流泪一晚上,她离去时关心的是这件事,使我不得不冷静的想想,她真的能感应到吗?从来都没有感应过,为什么这么肯定呢?我相信她或许有爱情里的直觉,没有她,我心都空了,哪有时间想那些问题,我的泪可不是装出来的。 我明白她的坚强,她明白我的决心。 才隔两天,我们三人去看她,梁凤书明显憔悴了,勉强的打起精神来,连笑容也很苍凉,像一只飞在戈壁荒凉中的美丽蝴蝶,拼尽全力寻找可以停下来的地方,朔风萧萧尘飞扬,蝴蝶误入了不该去的地方。 她穿着土黄色的囚衣,衣服松松垮垮的笼在她娇小玲珑的身上,完全看不到窈窕身姿的美感,衣服映照着脸也是偏蜡黄色,整个人像突然老了许多,完全不像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 露露打开炖好的鸽子汤,低着头:“嫂子,快吃点吧。” 来之前,我们三人说好,谁都不准哭,露露和小芬还是没忍住,见着如此快就憔悴了的梁凤书,悲伤的情绪自然涌起,反倒是梁凤书坚持苦笑着:“哭什么呢?我都没哭,你们哭什么?是不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良心不安啦?” 小芬才把泪抹了,强颜欢笑着说道:“嫂子,快吃吧,我们倒是想趁你不在尝尝他。”说着她看看我:“哎,你不在,麦子哥好像毁了,一天到晚不睡觉,连他最爱的肉都不吃了,勉强能喝点稀饭,你说还能干吗?” 露露站起来,回头看看门口管事的人,给梁凤书一个深深的拥抱,边抹泪痕边说道:“麦子哥,嫂子,你们聊着,小芬,好好伺候着嫂子,走的时候叫我。” 梁凤书看着露露离去的背影,怅然若失的问:“露露去干什么?” 我端起汤来:“快吃吧,来看你,手续还没签,露露去签手续,凤书,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有人为难你吗?”我故意岔开话题,不想让她纠缠下去,虽说外面托了关系进来,这里管事的趁机提出要求,要露露和小芬其中一个到办公室去陪他,事已至此,不好拒绝,也担心梁凤书在里面受委屈,露露便答应了。 就是从这一刻起,我痛恨这帮畜生,从没这么痛恨过,这纯粹就是占山为王的山大王,拿着手上权力,趁火打劫,我也因此记下了仇恨。 第070章魔鬼的嘴脸女人的屈辱 “没有人为难我,哎,就是睡不着觉,也没什么胃口,就当减肥了。麦子,你不能把身体弄垮了,这只是一个小波折,很快就会过去,别担心我,我们姐妹可都靠你呢。”梁凤书说话有气无力的,细声得像自言自语,她茫然的目光在我和小芬之间来回移动,像是强忍着吃最苦的药,把鸽子汤全部喝下去,把喝干了的保温壶对着我:“看,像我一样,麦子,一定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听见没有?你答应过我的,要一辈子都听我的。”她又对着小芬:“妹妹,一定要帮嫂子监督好,他没做到,就是没听我的话,等我出去要惩罚他的,你们都好好的,我也好好的,你们请的律师我也见到了,这不是什么大罪,很快就会出去的。” 可能在里面没人跟她说话,我也知道她高傲冷漠的性情,在这里面,她该是多孤独啊,此刻就听她说吧。 我把外面托了什么人都一一告诉她,让她好放心一些,花的钱没说,把打听到耀仔的事情也都告诉她,安慰她:“凤书,等你出来,我们就会更好了,耀仔他活该,好在以前听你的,我们与他的其它事情没什么关系,以后我们也再不与这样的人来往,干干净净。” 春日的阳光斜射进屋里来,光束中带着明显的烟尘,还有我和小芬抽烟吐出的烟缕在光束中蔓延开,只要不说话,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外面就是一排排的牢房,却一点也听不见电影里那些牢房的吵闹声,像都被麻醉了,安静得就像寺庙里寄放牌位的灵堂。 梁凤书看着那些阳光,怅惘着说道:“麦子,等我出去了,你带我去海边住住吧,要住能晒到太阳、能听见海浪声的房间,小芬和露露也去,我们好好休息一段时间,自由啊,才是最可贵的。里面的人每天都低头做发夹,她们任务很重,很多人手都做出很多血泡了,所有人都不说话,我就在旁边默默数着时间,一秒一秒的数,早上一起来就开始数,一直数到关灯睡觉。小芬,你和露露千万别犯事,听嫂子的,一旦进了来,再好的待遇也比不上在外面过苦日子,麦子,你也别送那么多钱进来,我花不了什么钱,白白喂了这帮畜生,不值得,诶,露露怎么还不回来?” 我和小芬都知道露露是去陪这里的“山大王”那个畜生了,小芬看看我,我假装回头看看:“快回来了吧,手续在那边楼办,来回一趟要些时间。” 梁凤书脸上露出担忧:“算了,你们以后别来看我了,应该不会太久的,不会太久的。” 小芬苦笑道:“嫂子,我们三个都是为你而活,不来看你,我们会难受死的,嫂子,等你出来了,我们一起去小梅沙,住到不想住了再走。你放心吧,我们会每时每刻都想着你,我们知道你在这里度日如年,每秒都很煎熬,你是为我们受苦,出来我们好好伺候你。” 正说着,露露回来了,她故作轻松的说道:“嫂子,没跟哥好好亲热吗?小芬,这个时候你也不懂得回避?” 小芬说:“我们是自己人,需要回避吗?” 听着这不像笑话的笑话,我们都轻松的笑笑。 第四次到监狱看梁凤书,是在她进去两星期以后,她更加憔悴,我们三人从大门里出来,刚上车,露露怒不可遏的说:“这个王八蛋,他说下次要换小芬,不然让我们去探监室见嫂子,不再提供单独的房间了。” 小芬和露露极其悲愤的在车里大骂起来,我也想骂,不只想骂,想拉一车炸弹来,把这里夷为平地,让这帮畜生全部下地狱。从前所有事情都是梁凤书谋划,我很是少仔细思考生活中的事情,听着她俩此起彼伏的骂声,我开始冷静的想着,必须要拼一拼了。我才二十来岁,忍受不了任人宰割的滋味,就算是睡大街时,也没被这样欺负过。露露已经陪他了,狗日的还不知足,要是小芬也屈服了,那下一个是不是轮到梁凤书呢?我独自冷静的想着,让自己尽量冷静下来。 初生牛犊的冲动,还真是有效的,纯粹出于悲愤,我拿出电话,大声吼道:“别吵了。” 她们惊讶的看着我,我已经拨通电话:“麻烦你给老板带个话,行吗?” 他在电话中平静的说:“小师傅,你说。” “感谢老板关照,我也在里面看到了梁凤书,我想啊,我老婆也没什么大罪,这也关两个星期了,能不能让我们保释出来?” 他在电话中沉默一会儿:“小师傅,你别急,你说得对,你老婆也确实没什么罪,只是跟耀仔牵连在一起了,不然可以不用进去的,小师傅,要这么急吗?” 我尽量放平语气:“要,你知道吗?我每次来看我老婆,这里的那个人要让我老婆的妹妹陪他,陪了他不说,他还想换我老婆另一个妹妹,要是他要我老婆呢?” 他在电话中惊讶的问:“怎么会这样?小师傅,你等我消息。” 我以为他是要推委,很多人说等一下,就从此没有下文,为了梁凤书,为了不再屈辱,我有些急切地马上说到:“你别挂电话,我不想麻烦老板,你知道的,我从没有麻烦过谁,打这个电话不是想让老板为难,我是想告诉你实情,我想马上保释我老婆,如果做不到,那就算了,我仍然谢谢你们。我想活得干净点,如果要让我受辱,我宁愿回山里去。” “小师傅,你现在在哪里?” “就在监狱外面。” “好,你先等等,这件事情不用打扰老板,是我太不小心了,你等我电话,就在那里等着,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 深圳的春夏秋三季都像夏季,阳光特别的刺眼,树好像永远那么绿,空气永远那么热,我挂上电话,惴惴不安的从车里出来,点上烟,很是用劲的吸了几口,看着天上的黑云挡住太阳,我的眼却刺痛得泪水横流。 露露和小芬赶忙下来,小芬说:“哥,怎么说?” “等着,他让我们等着,你们记住,这个畜生干的事情,绝对不能告诉凤书,绝对不能,以后你们也再不要将就他,他不配,扑街仔,王八蛋,从此以后我们和他就是仇人。” 使我气愤的不是露露给那人白白弄了,露露经手过的男人应该都三位数了,从前她在夜场上班时,那是她挣钱的门路,认钱不认人,在梁凤书的谋划包装下,她和小芬现在像女明星一样“高贵”,终究还是看钱,不过是价格高了很多倍,小芬和她一样。 人穷的时候什么气都能忍受,要是我们没有其它办法,别说让她们换着去,恐怕是要梁凤书去,才能放她出来,我们可能还是不得不愿意,只能想着先让梁凤书安全出来,什么都愿意付出,但是,我们现在不穷,我们有其它选择,我们想用微薄的力量抗争,就不要承受这种被逼迫的感觉。 我们知道自己并没有什么大罪,耀仔的电器是到了深圳我们才接手,并且我们是给钱进的货,只是没调查清楚货物来源而已;对于耀仔入股的事并没有写过任何书面东西,这个时候我们当然不承认,只说耀仔收保护费,我们给他的是干股,他并没有真正投钱和我们一起合作,我们也是受害者,我和梁凤书在出事之前就早已商量好这个对策,担心万一耀仔连累我们时,只得为自保而不顾良心,繁华都市里,几个人能顾得上良心呢? 最开始就已经托好关系,可以破例让我随时探望梁凤书,可是我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问题,显得极其慌乱而担心。露露和小芬从前倒是被罚款拘留过,拘留是有具体时间的,最长也就十五天,梁凤书这次不一样,耀仔的案子是大案,一旦牵扯进去,不知道梁凤书要被关多久,我们真的慌了。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相遇,谁也难以信得过,陶春兰不认识字都知道“人心隔肚皮”,我没有把握答应我的人真的会真心帮我,所以,在我们去看梁凤书时,那狗日的眼睛在露露和小芬身上扫描时,我就知道不该带她们去,仔细想来,要不让她们去看梁凤书,她们肯定也不肯的,她们真比亲姐妹还亲。 那狗日的说话阴阳怪气:“是啊,确实有人打电话,你们可以探视,可是你们得在探视时间内来啊,还有啊,东西可不能带,还没定案不是吗?吃的更不行了,万一下毒,人死我们这里,我们也付不起责任,我知道,你们不会这样做,可这是制度管着的,你们也要理解,别让我为难。” 那个时候,我只能小心翼翼的问道:“老大,真不能通融通融吗?”我递过去准备好的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一万块,他假意不收,我“自作主张”的放在了抽屉里。 他的脸才好一点了,却依然不松口:“小老弟啊,现在是越来越严,我也不好冒风险啊,你们有人从上面打电话了,我当然要听啦,可是,你们是明白人,要是我为你们破例了,这种违规的事情败露后,我的位置没了,你们打招呼的朋友什么事都没有,遭罪的是我啊!你们说,我是不是两头为难啊?” 我以为他嫌钱少,小芬的包里还带着,我们早已想好以防万一不够,却听他接着说道:“冒风险,总得让我值得,是不是?”这样嚣张跋扈惯了的禽兽,一点不掩饰,非常直接的看着露露,当时露露站得离他近一些,微笑说道:“靓女,你要是肯牺牲一下,我也能牺牲一下,总不能让我一个人牺牲啊。” 这个畜生太直接了,完全是没有任何顾忌,也不需要掩饰他自己的丑恶,估计也都没有他不成功的时候,不然怎么敢这么大胆,见我们三个年轻人犹豫起来,他继续说道:“当然,你是可以不愿意的,你们仍然可以探望,本来没定案是不能探望的,你们拜托的人我面子肯定给,不过得按正规手续来,探望时间内在探望栏隔着说话,你们知道吗?” 我还在尴尬不知所措的思索着,露露说:“好,我愿意,你先让我见到人,然后我陪你回来。”那一刻,露露是视死如归的战士,使我想起了语文课中的那些英雄们,为了祖国更加辉煌,甘愿牺牲自己,这就是老师教的:大无畏的英雄,牺牲自己而成全别人的伟大楷模。 想着露露已经答应,而且那畜生又随后说道:“好,好,好,我给你们提供一个单独的房间见面,随便聊,钱就不用了,拿回去,别到时候说我完全不给面子,来来来。”他把信封塞给我,拿起对讲机,随后我们见到了梁凤书。 第一次看望梁凤书出来,我们谁也没提起那畜生的事情,我就当露露挣了一万块钱,在上车的时候,我拉住露露,给她一个紧紧的拥抱,在她耳边小声说:“谢谢你。” 露露笑笑,点点头,随后上车,小芬也没问,她们私下里应该有聊,我不知道。 到家后,因为她们一直守着我,晚上我觉得心里憋屈,不想让露露牺牲得不明不白,主动提起:“露露,你的事情,我会记着,以后一定报答,别让凤书知道,你们知道她那个人的。”我说得很没有勇气,就像顾左右而言他,我觉得自己很没有脸。 #####《爱如此》 作词:杨千意 烟雾蒙蒙的季节, 滴滴答答的雨。 细雨沥沥的城市, 羞羞答答的你。 落叶纷纷的道路, 跌跌撞撞的去。 带着夜半梦痕残留去远处, 爱似风中落叶飘零全无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你看见谁在天空翱翔? 看见一同骑着宝马赤兔? 你也会凌空翱翔, 或是像落叶飞舞。 你也有前路漫漫千万里, 或是要把夜半梦痕永留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第071章面对凶残时的畅想 小芬故意端着酒杯堵着自己的嘴,像什么也没听见,低头看着桌面,露露也端着几杯,看看我,一口喝干了,深吸一口气:“哥,酒喝了,再不要提起,我们的一切都是因为有嫂子才有的,我能为嫂子做些事情,心里舒服,喝了吧,再不说。” 我晚上睡不着,露露和小芬轮流陪着我,也不是怕我想不开干什么傻事,没到那个地步,她们用这种方式表达她们和我同甘共苦。 那天晚上,我把露露拉到沙发上,小声对她说着:“露露,你在我心中,永远是一个纯洁的人。”我觉得自己是报恩,露露也没有拒绝,到最后一步时,我停下来了,从沙发上窜起来,拿被子把露露盖住,拿了自己的睡衣冲击厕所里。 本想用仪式般让她知道我没有嫌弃过她,我也想用实际行动让她知道,我很感激她为梁凤书所忍受的屈辱。 我认为那种行为,是面对凶残的敌人时,不得不付出的一种牺牲,应该像“醉卧沙场”一般光荣。只差最后一步完成想好的仪式时,脑海中闪现出梁凤书凄婉的笑容,那是她从没有过的笑,那笑让我心如刀割,是她创造了我们的美好生活,又为我们身陷囹圄,对我而言,她是最伟大的人。她和露露都是我生活中的勇士,是她们为我冲锋在前、一马当先,她们抵挡着想要吞噬我美好生活的恶魔,我怎么能伤害她们。 洗完澡出来,我坐在旁边沙发上,点上一支烟,偷偷看了露露一眼,她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看着我,一副娇滴滴的样子,有些天真的问:“怎么啦?你又不是不行,都那样了,还硬憋回去?”说完,她带着窃窃笑意。 我故意把头仰到沙发背上,咳嗽起来,借此短暂时光想如何回答她,仰头时,正好看到李瞎子的灵位,顿时觉得自己灵魂无处安放。 顺着旁边沙发躺下去,头对着露露的头,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也不让她看到我的表情,才小声的说:“露露,谢谢你。” 她故意要追问下去:“既然谢我,为何就不能让我尝试一回,嫌弃我?” 我激动起来,急切的小声说道:“没有,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发誓,你在我心中永远是纯洁的,不纯洁的是浑浊的世道,我爱你如亲人,比亲人还爱,你们知道的。” 小芬突然从睡房冲出来,一下跃到我身上,兴奋的喊着:“我赢了,我赢了,露露,你要搞三天清洁,还要洗衣买饭,哈哈哈。” 我一脸茫然,撑着沙发坐起来,小芬依然骑在我的双腿上,捧着我的脸亲了一下:“真乖,我还以为我输了呢。” 露露裹着被子坐起来,白玉似的双肩溜光水滑,侧过脸来看着我,再把目光移到正兴奋不已的小芬身上,带着埋怨的说道:“死娘们儿,给老子点支烟过来。” 我推开小芬,满面笑颜的凑过去:“来,露露大人,卑职给你点上。” 她吸着烟,温情的看着我:“你啊,让我赢一回都不成,哎,不过啊,你是个好哥哥。” 小芬探头探脑的看我们:“露露姐,怎么样,是不是异于常人啊?” 露露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含糊的说道:“输了也值得,起码真切的看见啦,哈哈哈,小芬,绝对是难得一见的,你亏了。” 小芬在我身上胡乱地挠起来,显得很急切的样子说:“不行,我也要看,不然不公平。” 露露一把把我拉在被子里,挡住小芬:“不行,你不能看,要不然,除非,除非我们赌的不算。” 小芬也钻到被子里来,继续胡乱的抓挠我:“不算就不算。” 我从脚那一头钻出去,气喘吁吁的蜷在吃饭的椅子上,指着她们说:“不来了,不来了,你们不能两个欺负我一个。” 她俩裹着被子开心的笑着,露露说:“小芬,打赌的作废了啊,看不看得到看你本事了,我要睡觉去了,你精神这么好,先守着他吧。” 我对她二人招手:“去吧,都去睡吧,我没事,看看书也睡了。” 想着梁凤书,天明以后才渐渐睡去,睡得特别久,直到半下午才起来。 我们三人默认了,每来看梁凤书一次,露露陪他在办公室弄一次,而且我们永远不会告诉梁凤书。 当我听说那个畜生要换人时,我开始醒悟了,开始回想自己读过的书,甚至后悔第一次就不该让他得逞,这是一种侮辱,对我这个读了上千本书的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必须得寻找一切可能,阻击他继续侮辱我。 我甚至想,这狗日的都不能委婉一点,比如他说:“靓女啊,认识就是缘分,交个朋友吧?你要是我女朋友,你姐的事情不就是我的事情吗?我一定竭尽全力帮你。”如果这样委婉着办,结果还是一样,但我们不会感觉到受了侮辱,就像很多人恋爱一段时间后分手,谁会觉得谁受了侮辱呢? 畜生和人的区别,可能就是不懂得情感上的委婉,也不对,动物在求偶前,也是要先跳舞唱歌的,那就是动物的委婉。这个畜生太猖狂,他是那一套体系中癫狂了的畜生,也或许他们那种人都是癫狂的畜生,只不过这只让我们彻底没法回避。 看着乌云越来越厚,我没有把握能等到什么好的结果,可是我要等着,这是最无奈的抗争,而我还要感谢那朵乌云,要不是它,在等待的时间里,强烈的阳光会让我眩晕,眩晕得我无法冷静的思考问题。我虽然年轻,但我读过太多的书,我必须要找出办法对付癫狂了的畜生,我想啊,如果单独只一个人,在荒野里遇到癫狂了要吃人的畜生,跑也跑不过,手上也没有武器,看着像也斗不过畜生,人该怎么办?躺地上等死吗?任它撕咬吗?让它一口口把自己吃掉?不行,既然无法回避,又没有武器,那就用嘴咬它,像畜生一样咬它,不要当自己是人,疯狂的人比任何畜生都恐怖。想通了,觉得没有阳光的初春特别舒服,有一种料峭春寒般的凉爽。 露露和小芬也不说话,靠在车门边,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她们也不知道会等来什么结果,更不知道我已经不想当自己是人,为了阻击他,我也要做一个无所顾忌的畜生。我曾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像一条野狗一样活着,那种做畜生的感觉我不会忘记,那时的我什么也不怕,那么黑的黑夜,那么长的雨夜,从没有怕过。那时的我,也曾觉得自己活得没有一点尊严,遇到这个无耻癫狂了的畜生时,我突然觉得曾像野狗一样活着时的我,是很有尊严的。 我想着,要是这个人不回我电话,那就只好找佛爷,要是佛爷也帮不了我,我就必须要和这个畜生硬碰硬了。我想,我可能会在他下班的路上等着他。 几支烟以后,电话响了:“小师傅,你就在门外等着,一会儿就会把你老婆送出去,请你务必答应我,你老婆在耀仔的案子判决前,请她尽量别与人交往,特别是认识要耀仔的人,被查封的办公室也别要了,应该也没什么东西吧。” 我几乎激动得泪流满面,连连答应,他又说道:“小师傅,这件事是我没有办好,能不能忘记你们所受的委屈,永远别在老板面前提起。”我也答应了,并连连道谢。我都不知道能再见到他几次,想来他已经顺风顺水了,说不定再不会找我卜卦算命。 露露和小芬听见我对着电话兴奋的连声感谢,她们已经猜到有好结果了,我电话一挂掉,不等她们问,兴奋的告诉她们:“等着,等着,一会儿凤书就出来了,一会儿就出来了。” 她们像瞬间被点燃的烟火,压抑半个月的情绪爆发出来,兴奋无比的在车旁一起跳起来,眼眶挥洒出的泪花弄花了妆容,春风吹起风衣,完全就是翩翩飞舞的蝴蝶。 我也蹲在地上哭起来,看见雨点打在地上的尘土里,尘雾还没有来得及飞起,飘飘洒洒的雨从乌云中落下,车身发出劈劈啪啪的声响,杂乱无章,露露和小芬一人拉起我一只手,躲到芒果树下,露露对着高大的铁门,很用力的看了看,转过头来:“哥,今天就去小梅沙吧?回家拿上衣服就走,嫂子别回屋里了,不吉利,让晦气在外面散掉。” 我们都不愿钻进车里去躲雨,头上雨水打在树叶上,发出杂乱无章的声响,使我想起在榕树下过夜的那个雨夜,如果那一夜不曾醒来,梁凤书命中注定也会也会有牢狱之灾的话,谁在外面等着她?她是因为我才有的这劫难吧?我的心总是爱胡思乱想,直到露露撒娇的又问道:“哥,是不是今天去?” “当然今天去,你们想想,一会儿要带什么东西走。” 那一刻觉得时间特别的慢,就像梁凤书说一秒一秒的数一样,蹲着、站着都不舒服,一次次望向那黑森恐怖的高墙、铁门,能看见高墙上的窗户里,似乎有人偷偷的在黑暗里向我们看,就像埋伏在丛林中踌躇不决的野生,狡诈的环视着丛林,只有那塔楼上的战士,傲然挺立得像一棵树。 终于看见铁门打开,熟悉的身影从里面出来,像是被动物园放归山林的动物,胆怯的看着外面的世界,然后向我飞奔过来,我也飞奔过去,在雨中背起她,快速的向前奔跑,露露和小芬跟在旁边,一起跑到车子旁,小芬拿出送餐的保温盒,连着袋子一起抛进路旁的杂草丛:“走啦!走啦!” 在小梅沙住的那一个多月里,梁凤书常常从梦中醒来,满脸都是泪水,要紧紧的抱着我才不会颤抖。每天清晨,我们一起走在安静的晨曦里,脚下的沙滩比地毯更让人舒服,海面升起的雾霭迷蒙了海面,朝霞与晨风一样凉爽,我们把年轻的生命挥洒在最美的时光里。 到年底,耀仔那帮人终于判决了,四个死刑,耀仔无期徒刑,其他人也都判了十来年。 耀仔从里面带话来,想见我一面,我和梁凤书都没有犹豫,心中早已没有了怨恨。 他带着镣铐,镣铐锁在冰冷的桌子上,人显得更加的瘦小,比从前好像白了一些,像一只瘦猴子一样放在凳子上,见到我走进去,耀仔想站起来迎接我,镣铐拖住了他,他瘦小的脸上浮起笑容,笑容中满是凄凉:“兄弟,你真的来了。” 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耀仔,被镣铐固定在桌子上,心像被猛然重击了一下,灵魂里找不到悲伤,也找不到一丝力量,与我从前在牢里看望梁凤书时完全不一样,我知道他很难从这里出去了,任何安慰的话都找不到,只强扯着脸皮笑笑:“兄弟,哎,怎么会这样啊!” 我们相对而坐,耀仔显得麻木而无奈:“兄弟,你知道吗?判决下来以后,可以登记四个探望人的名单,我先写了你,余下三个名额实在想不起该写谁,从前的兄弟也都在里面了。” “你父母呢?佛爷呢?” 我一直没想明白,据说那晚耀仔并没有动手,佛爷要是保他的话,不至于判如此的重,见到耀仔,我当然想当面问问他,或许他和佛爷之间有我不知道的怨仇。 第072章监狱探望 “算了,我不想他们再来了,在庭上我就告诉他们了,以后别来看我,你知道吗?那是我这辈子唯一给他们跪下的时候,哎,没想到是在那样的地方给他们下跪,他们都老了,我告诉他们:这辈子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收养的妹妹长大后,让她忘记我这个哥哥。” 他仰起头,咬牙切齿地又说道:“别再提起什么佛爷,我从前就是他的一条狗,我也一直知道自己是他的一条狗,只是这老东西他太无情,这样就抛弃了我。兄弟,你也要小心他,再别在我面前提起这老东西。”说完,他用力的往地上啐一口,恶狠狠地骂道:“扑街,丢他老母,早晚有报应。” 我给他点上烟,找不到什么话安慰他:“妹妹,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啊?” “十年前吧,父母可能见我一年到头不着家,又没干什么正事,收养了一个妹妹,今年十岁了,这有什么好说的嘛,兄弟,你的事情不也很多没给我说嘛。”耀仔用力的吸着烟,一支烟很快就吸完了,又接着点上。 我苦笑一下:“我能瞒你什么呢?” 他闪过狡诈的笑,很快又奄奄一息:“兄弟,你和我一样,穷苦人出生,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时我就知道,这能瞒得了我吗?啊,我现在都记得,你的眼睛里有一种要与人拼命的力量,只有真正穷苦的,又不甘穷苦的人才会那样,一来你老婆确实漂亮,二来是你不屈服的力量,我才装着相信你们的话,不过,兄弟,我这辈子已经完了,不是要揭你的底,就是想说说以前没说的老实话,你老婆是真有料的人,不过你也有料,你的本事能降服很多人,你命好啊。” 人可能在失去所有希望时,才愿意真正真实的活着,而我还得谨慎地戴着面具,尽量真诚地说:“谢谢你,兄弟,这几年多亏你对我的照顾,你家里那边需不需要我照料。” “不用了,也不方便,这些年,我唯一的贡献是给他们买了两百多尺的房子,没事的,只要他们不住屋村了,日子没什么需要担忧的啦。我也没什么后悔的,我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对不起啊,听说弟妹也进来了一段时间,连累你们了,哎,那时真不该那样做,我知道你是有本事的人,弟妹你能很快弄出去,我的事可大可小,可是有人要弄我,谁也帮不了啦。” 我想,耀仔说有人刻意弄他,这并非他在囹圄乱说,耀仔进去这些日子里,佛爷悄无声息,或许弄他的人就是佛爷。 看到耀仔彻底绝望的样子,他从前的那些“矫情”显得微不足道,而且确实对我和梁凤书都有过帮助,是我们在这城市立足下来的关键人,就连梁凤书都说该谢谢他的,只是梁凤书没有进得来,我只好安慰他:“不说这些,我们兄弟一场,有什么对不对得起呢,你说是不是?你该把凤书的名字也写上的,她在外面车里等我,进不来。”我无法想象,当一个人知道一辈子要在监牢度过会是什么感受,只觉得眼前的耀仔很可怜。 “算了,我已经连累她进来过,不要再让她进来了,你是鬼邪不侵的人,也够义气,能怎么快赶来,就是够义气。” “我的义气都是跟你学的,给你存了一万块钱,两条烟,你先用着,需要时,随时带话给我,放心,我们兄弟一场,你父母又不方便过来,我还会来看你的。” 他的眼里竟然有泪花,以前从没有见过,他枯瘦的脸紧了一下:“谢谢你,你是真兄弟,哎,只有你这一个兄弟了,以后,以后,算了,以后别再给我存钱了,已经这样,再没什么好享受的了,该享受的也都享受过了,吃吃苦吧,找你来,是想让兄弟帮我了却一件事,就这一件事,再没有需要帮忙的啦。” “你说,我一定尽力。” “记得阿辉和强仔吧?” “记得,这怎么能忘,听说他俩和大川、飞飞都判了死刑,你都知道?” “知道,里面什么话都能打听到,阿辉和强仔以前对你和弟妹是极其尊重的,这你知道的。我和所有这次进来的兄弟,说不上谁连累谁,我们都没什么埋怨的,早晚是这结局。就是阿辉和强仔让我觉得欠他们,跟了我十来年,出生入死的,也没成个家,他们老家里穷,我以前也没给他们多少钱,他们自己也没存住什么钱,他们家里真是特别的穷,据说他们父母连来看他们的路费都没有,这事让我很难受,估计明年夏天就会执行,我想请你帮我把这心愿了了。也不是要把他们父母接过来,那样也太伤人了,你帮我送他们最后一程,我会带话给他们,让他们写上你探望的名字,你去看看他们,也只有你有这个能力了,也不用给他们钱,里面的事我能想办法,你不还给我存了一万吗?他们家里也不用你照顾,到时帮忙把骨灰领走,别带回他们老家去,找个野外埋了就行。”耀仔像一个老人一样,轻言细语的诉说着。 我很愕然:“这样啊!” 耀仔强忍着泪水看着我,一包烟很快就抽完了,又打开了另一包:“就这样,没办法,我不能让兄弟走了,骨灰都没有人领吧?就埋在野外,做野鬼也挺好,等我死了,陪他们一起做野鬼,那时候兄弟也就再不用分开了。” 我点点头,心中突然冒出一股凄凉,随之,泪水也没憋住,耀仔手拖着镣铐碰撞出声响,停在空中:“兄弟,快把眼泪擦了,这种地方冤魂多,不能哭的,快擦掉,你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地方到时你决定就行,嗯,山上吧,梧桐山,那是这里最高的山了,能看到我们一起潇洒过的所有地方,到时我好去山上找他们。” 擦干泪水,把余下的憋回去,他的话让我浑身发凉,也顺势问他:“大川和飞飞呢?” “他们你不用管,他们老婆孩子知道怎么办,哎,我们这种人最好别成家,到这一天时,对亲人的伤害太大,你别管了,就管阿辉和强仔最后一站,我没什么事情了,哦,给弟妹带一句对不起,好啦!兄弟,我相信你能做得到,我没有牵挂了,说点高兴的事,你和弟妹都好吧?露露和小芬跟着你们夫妻俩算是跟对了,好福气啊。”耀仔脸上舒展了一些,就像被关在动物园里很久的猛兽,眼里没有力量和应有的光彩。 “好,我们都好,凤书快拿到大学文凭了,露露和小芬的房子和我们的买在一起,明年交房,她们姐妹约好了的,一辈子在一起。” “好啊,弟妹聪明贤惠,是你的福气,没有她,你恐怕也是没有今天的,好好对她,到我这个境地时,才觉得从前不该辜负那么多人,哦,对了,代我给露露和小芬也说声对不起吧。” “兄弟不说什么对不对的,哎,你放心,你交代的事情我一定办好,等你出来了,我带你去祭拜阿辉和强仔。” 他沉默下来,我也沉默了,这是我们这一辈子唯一相对而坐,却又沉默的时刻,都看着对方,都一支接一支的抽着,都不说话,久久沉默,像一辈子那么久,他终于站起来:“走吧,兄弟,弟妹该等久了,不要再来看我了。” 看着他苍白的脸,还有紧绷着的笑,那一刻,我比他还无力一般,支撑着桌面站起来:“耀哥,别把我从探望的名单上划掉,我来看你是应当的,三年兄弟,这点面子要给我吧?别划掉,我们是兄弟,你是我大哥,千万答应我,只要我还有能力,就一定来看你,快过年了,钱花着,过完年再给你存进来。” 他嘴巴颤抖几下,才终于说道:“兄弟,好,我留着你的名字,你别费那些钱了,我要是真需要时,我找你要,我不开口你不能私自给我存钱进来,能答应我吗?” 他看出我的疑惑和迟疑,继续说道:“麦子兄弟,我和我的那些兄弟都是江湖中人,自由没有了,也还是江湖中人,在外面时,我们提着脑袋挣钱,路现在走到底了,让我们兄弟最后的日子再硬气一回吧。” 他仰起头,看着灰白的顶,似要把泪水咽下去,片刻又说:“你不参与我们的事,我们当你麦子是兄弟,哥向你开口的事,你办了,就是拿我们也当兄弟了,没向你开口的事,别做,兄弟,我们都是硬气的人,就像你一无所有时也敢挑战我一样,我的兄弟都是硬气的人,彼此知道就值了。” 我也强忍着泪水:“凤书说谢谢你,谢谢你从前对我们的照顾,她本想当面对你说的。” 他转过头去:“值了,走吧,兄弟,出大门前别回头,快走吧,兄弟。” 我走到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大喊:“麦子兄弟,谢谢你。” 回到车上,耳朵里嗡嗡的,梁凤书说什么我一句没有听清楚,她刚启动车子,我打开车门,走了下去,她赶忙停下来,站在我旁边看着,良久之后,我才说到:“凤书,你真好,耀仔也夸你好,没有你,我可能也在里面,他让我给你和露露、小芬说对不起,耀仔变了,眼神特别的真诚。” 梁凤书长叹一口气:“麦子,走吧,别想了,露露和小芬从新加坡回来了,让我们直接去酒店房间,慢慢再说吧。” 我把耀仔交代的事情都一一告诉她们三个,各自感叹一番,露露才指着沙发上的袋子说道:“哥,真没意思,我和小芬给你和嫂子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想着好好高兴一番的,你把我们的情绪都弄没了,你要陪给我们。” 我起身去看,手表、外套、鞋子,还有梁凤书的几套衣服、化妆品一大箱,都是国际上顶尖的牌子,拿出手表试试:“你们别把两个老头子买上火了哦。” 小芬说:“才不会,马上年底了,今年我们可以休息了,两个老东西陪他们家里人去了,说是过完年才能出来,我们不多买一点吗?嫂子,我们四个过年的新衣服全都买齐了,今年我们一起过年,嫂子,没有你,那有我们的好日子。” 梁凤书高兴的把那些袋子的东西全拿出来,一件一件的试,每一样都爱不释手,露露和小芬也幸福起来,一件一件的穿上,三个女人立刻忘了我的存在,商量着那一件谁穿最适合,留下我独自在沙发上看着玻璃窗的外面。 只有我依然想着耀仔,还有曾经一起喝酒玩耍的那些“兄弟”,想着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一起喝酒了,悲从中来,无限感慨,黯然泪下。就是我身在的这豪华五星级套房,他们也没有享受过,那些看似风风光光的日子犹如昙花一现,转眼间已经身在牢笼,甚至死后魂不归故里,为了什么呢? 回想起最开始认识他们的时候,我曾极其羡慕他们的生活,简直有些迫不及待的想成为他们的一员,多好啊!每天也不见干什么事情,也能活得耀武扬威的,身边还总是美女环绕,怎能不让我羡慕? 面对那样的诱惑,我曾读过的那些书仿佛都太肤浅,书中的故事哪有眼前这样鲜活生动,时代昭昭,耀仔不就是当下的绿林好汉吗?回想起书写历史的精彩文字,刘邦当年也不过如此,刘备当年比这更落魄,秦琼也曾锒铛入狱,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最后都曾取得无比辉煌的成绩。 我当然也能想到,更多失败者不在记载里,耀仔和他的四大金刚也将很快被遗忘。#####《归途》 作词:杨千意 时间改变了颜色, 风改变着温度, 越是高处, 越能看见荒芜。 前行的人啊、别忘记归途。 岁月忘记了秦楚, 爱改变着脚步, 越是相濡, 越能伤及肺腑。 相爱的人啊、别迷失归途。 红尘中知己早已干枯, 相逢陌路又有几个翘楚。 回头时身影早已孤独, 风雨兼程又换几人同路。 人在归途, 爱在陌路, 几人看得清楚。 第073章女人遗忘故人姐妹间动干戈 十八岁那年,我曾意气风发的跟梁凤书说:“凤书,要不生意别做了,我做耀仔的刘伯温,一定可以横扫‘天下’,刘伯温也就是个算命的,我不是也会算命吗?” 听完我的‘豪言壮语’,梁凤书先是带着疲惫的微笑看着我,这种微笑意味着我要“倒霉”了,但是我觉得我没什么错,耀仔他们活得风风光光的,四大金刚简直就是逍遥神,吃香喝辣、美女环绕,我比他们多读那么多书,还精于卜卦算命,怎么就要每天守在闷热嘈杂的市场里,我要是功成名就了,你梁凤书不就是‘一品诰命夫人’吗,怎么你就要这样‘暗含杀机’的看着我呢? 当然,我的想是没有用的,梁凤书站起来,从屋里扔出一个包,咔哒一声落在我的脚前,她阴沉的脸上堆积着乌云,指着包说:“去吧,别说我阻拦了你远大前程,我是没那个命做你‘刘伯温’的女人,我们只能好聚好散,就当这辈子从没遇见过,曾经的过往就是一场梦,梦醒就忘了吧,祝你成功。” 尽管我‘剖心掏肺’的忏悔,接着又哄了半天,还是免不了要被她的‘苦口婆心’数落到天明,为了不再听她的‘长篇大论’,我下定决心放弃了和耀仔一起‘功成名就’的伟大理想,老老实实的守在燥热难耐的市场里。 那时的我,真是羡慕耀仔他们的生活哦。 回头一看,不到三年时间,‘群雄并起’时,耀仔已经再也不能‘逐鹿群雄’,那些曾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精兵悍将’,被派出所和联防队、武警轻易扑灭在水泥地上,连一丝硝烟也未曾升起,人生从此就‘寂灭’了,想起来,怎不让我如‘劫后余生’般庆幸。 想啊,要是我当初真提着包走了,今天谁又能去看我呢?啊,不可能那样做,我有梁凤书呢。 我对着窗外冬日暖阳回望,想着耀仔凄婉的笑容,想着阿辉和强仔现在该如何的绝望,这一切深刻的唏嘘,竟然也没能阻挡三个女人对新衣服的兴奋。我好歹还有些‘马后炮’般的叹息,至少没有忘记曾经相识一场。 露露和小芬以前还和耀仔做过‘露水夫妻’,知道耀仔被判无期徒刑时,面上都没有一点点惋惜,就像听一个完全与她们没有关系的故事,眼中更没有一丝回忆的征兆。 她们对旧情如此忽略不计,让我看了真是心寒,我也是男人,想着,要是我的女人有一天离开我了,难得也不会再记起我吗?又想,露露和小芬可能从来就没和男人有过情,那些男人不过是她们挣钱的生意,彼此之间纯粹商品交换,过后不留痕迹,连心里都清理得干干净净。 男人们在假装豪气时,总会说起古代流传下来的一句话,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眼前看来,男人在女人心里都不如衣服,过往的男人更像是被丢弃的烂衣服,连想起来的必要都没有。 就算有人提醒女人:“诶,我在路边好像看见你以前穿过的衣服。”女人一定连想都不会想一下,会直接跳过这话题,直接讨论有什么新款衣服。要是换着男人,一定会假模假样地深情回忆一番,感慨那件被丢弃的衣服也曾为自己挡风御寒,甚至会立碑以示纪念,表明自己珍惜曾经的过往。就像李世民为曾经死于他胯下的战马,修庙立碑,赐以美名‘昭陵六骏’,我想,他不是真正珍惜战马,他杀他的亲哥哥时眼都不眨,怎么会珍惜畜生,但他又想做给世人看,只要对他有贡献,就算是畜生他也不会忘记。 露露和小芬这样的女人也比男人真性情,完全不会虚情假意的为过去感叹,她们也虚伪,却不为这事虚伪,看来她们真是觉得连‘虚情假意’一番的价值都没有。 ‘兄弟如手足’更是一句荒唐的戏言,无论是在利益面前,还是人生长河里,都没有人真当兄弟是手足一般珍惜过,虚情假意下,不过是拿兄弟当工具。 ‘桃园三结义’算是最感人的兄弟情了,而刘备当皇帝后,也没把皇宫让给兄弟轮流住,连他最看不起的‘衣服’,也没舍得给结拜兄弟穿一穿,所以啊,我认为都是虚情假意,抱团取暖而已。江湖上的兄弟情就更不堪,都不用‘大难临头’,蝇头小利都能争个你死我活,哪有手足情? 三个女人欢喜得很,每换一件衣服,都相互品评一番,完全忘记了故人在囹圄中,唉,还是我有点良心,此刻还能为故人暗自唏嘘。 她们可能把每一件都试过了,三个女人穿着新衣服出来,才看到窗边还有一个我。梁凤书向我款款走来,露露、小芬在镜子前笑语欢颜。 梁凤书优雅的坐在我旁边,轻声的唤道:“小芬,你过来。” 小芬和露露正相互品鉴着对方的新装,满心欢喜的走过来:“嫂子,有什么吩咐?”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梁凤书手臂在空中闪过,随后又坐回我身边,像从没挪动过一样,而小芬的脸上立刻发出一声清脆响亮的声响,那声响在豪华的房间里回旋时,小芬尖叫一声‘啊’,手捂着脸,疼得泪水夺眶而出,愣在当场,我和露露也惊呆了。 随后,小芬满口委屈,战战兢兢的,带着哭腔问道:“嫂子,你这是,是……” 没等小芬继续说下去,梁凤书冷眼看着她:“你走吧,我们姐妹到此为止,这一巴掌算我送给你离别的礼物,你的钱我会转给你,你房子也有了,祝你以后飞黄腾达。” 我是处于懵了的状态,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从没见她们姐妹吵过嘴,怎么突然就来这么一下呢?露露应该与我同样心境,她已立在小芬和梁凤书之间,来回的看着,喃喃念叨:“嫂子,这是为何啊?” 梁凤书翻脸时,样子极其让人恐惧,让人看着如临深渊边沿一般颤栗失魂,带着一股浩然正气让人不敢侵犯,她以前只对那些妄图非礼她的人做出这面孔,这一次,她更冷漠,听露露疑惑的提出疑问,马上指着露露,责问说:“你也不是个好东西,我问你们,耀仔那女人是不是搬走了?” 我赶忙扶着梁凤书的双肩,希望火气能消减一点,极尽温柔的说:“是啊,不是搬走好久了吗?凤书,有什么话好好说,你们是好姐妹啊!” 她一侧头,凝视着我:“闪一边儿去,一会儿再算你的帐。” 我也跟露露同样处境了,不由自主的往旁边挪了挪,一直挪到沙发的头上才停下来。 露露拿眼偷偷暗示我,让别说话,我心已经颤颤巍巍了,马上在脑海里搜索,仔细回想一遍,我没什么错啊,啊,天啦!难道说那天晚上她真感应到了,今天才要清算我?不对啊,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我最后刹住车了,没有进入啊,莫非我睡着以后……不可能,真有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能不醒吗?我也偷偷看看露露,表示了我还是有些担心,必定让她看到过。 又想,她这不是‘杀鸡儆猴’吧?莫非是要对我警示些什么? 小芬更是懵了,瘫坐在梁凤书脚前,估计松软的地毯让她坐如针毡,捂着脸,泪水涟涟的看着梁凤书:“嫂子,她自己搬走的,跟我没有关系。” 梁凤书冷冷的说道:“好啊,跟你没有关系,你以后也跟我没有关系了,你走吧。” 对,就是这语气,她当初把行李包扔在我面前时,说的话也跟这差不多,不过我最终没有选择去做耀仔的‘刘伯温’,小芬又能有什么‘宏图霸业’的理想呢? 小芬低着头,抽泣着又说道:“我说,跟我有关系,我说,嫂子,我看她可怜,她和耀仔的家又被抄了,生活费都要靠我们救济,她求我给她介绍一个人,答应前两个月挣的钱给我作为介绍费,我就……” 梁凤书细声细气,语调依然冷漠,带着孤傲和不屑,质问道:“你是想害死我们吗?你和露露从夜场到现在这个样子,我是想让你们有了钱了,生活无忧了,能慢慢走回一条正常点的路,你可倒好,做起生意来了,你知道这是什么罪吗?组织卖淫罪!哦,你以为你只是媒婆?让你多看书,就是不听,你走吧,做你的发财梦去吧,有一天你进去了,千万别说起我们来就是,那样我就算你还有点良心了。” 一听是这事,我是压根儿就不知道,哈哈,看来没有我什么事情,刚才梁凤书是吓唬我。我对很多女人在心里都幻想过,但耀仔那个女人我却没有,她太过妖艳,漂亮的皮囊下一颗苍白的灵魂,整日好吃懒做、仗势欺人,我作为一个算命看相的人,是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人的,连幻想的价值都没有。 略微回想一下,露露、小芬以前和她关系还真的可以,时常姐妹长姐妹短的叫着。不过一直都是露露和小芬对她示若上宾,以‘大嫂’尊称。 小芬由瘫坐改为跪,往前挪到梁凤书腿边,趴在梁凤书的腿上,哭泣着:“嫂子,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不做这样的事情了,你别赶我走啊,你怎么罚我都可以,千万别赶我走,嫂子。” 哎呀,听得我都泪水忍不住了,小芬实在太可怜了,简直就是昭君独自走在大模风雪中一般凄凉,而梁凤书依然冷冰冰的把小芬往外推,嫌弃地说:“哎呀,我那里承受得起你的跪啊,你是有远大抱负的人,我可承受不起,你走吧。” 小芬死死抱住,就是不撒手,一个劲的哭,不停的认错哀求。 露露也泪流满面,哀痛得像参加追悼会一样,傻愣愣的站在一边,像是要提前给小芬做悼念,泪水不停的落在新衣服上,一语不发。 见梁凤书就是不答应小芬的哀求,露露拿眼神暗示我,很明显,要我去做炮灰,真是个狠心的女人啊! 我慢慢挪到梁凤书身边,慢吞吞的说:“凤书,书中不是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小芬知道错了,先饶了她吧,以后再这样,就真不能做姐妹了,啊,小芬,你听到没有?” 小芬连连点头:“哥,知道了,知道了。” 我指指露露和小芬:“你们啊,我是多聪明的人?都要听你们嫂子的,你们还有什么资格不听嫂子的?活该。”说完,我依偎着梁凤书的胳膊:“凤书,我最听话,是不是?” 第074章小心翼翼地活着 她回头看着我,嘴角忍不住笑了一下,随之又冷下去,一手拎着我的耳朵:“你多聪明啊?说说,有多聪明?你敢不听话?” “痛,痛,痛!老婆,轻点,我没有不听话啊!” 她真是下死手拎啊,痛得我觉得耳朵快掉了,她才停下来,然后在我麻木的耳朵上轻抚几下,转头对着小芬说:“既然你哥说要留下你,起来吧,不过,你那老头子从新加坡回来前,这一两个月不能出门,在我家里去看书,至少看完十本书,证明你真有心悔改,能不能做到?” 小芬连连答应,我赶忙摸着耳朵,暗示露露,露露才赶忙过去扶起小芬,一起坐在梁凤书旁边,把我挤到一边去,简直是‘忘恩负义’。 露露抹一把泪水,说:“嫂子,吃饭吧,去餐厅还是叫到房间里来?” 梁凤书看着露露:“这事你敢说你不知道?”显然梁凤书不是轻易能被打扰思绪的人。 小芬马上说道:“嫂子,露露姐真不知道,她只知道人搬走了。” 梁凤书摸着小芬的脸,太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关怀的说:“脸不疼啦?呦呦,还知道袒护人了,就我不是人呗?” 小芬转悲为喜,笑着说道:“不疼了,嫂子是为我们好,嫂子辛苦了,露露姐,叫餐送到房间来,快去,多点一些嫂子爱吃的。” 露露站起来:“好啊,一个脸疼,一个手疼,你们都辛苦了,我这就去安排吃的,两位娘娘先喝茶,麦子哥,还不伺候着。” 梁凤书把小芬搂在怀里,指着露露:“小妮子,你是不想吃饭了吧?” 我把茶几往前拖一拖,倒上四杯茶,两杯推过去,很是庆幸的说道:“露露,你逃过一劫,应该好好感谢小芬,还说这样的话,合适吗?” 露露拿着菜单,举起电话,如梦初醒的说道:“嫂子,菜肯定还得等一会儿才送来,闲着也是闲着,你刚才不是说还要跟哥算帐嘛,赶快算算,算完了好吃饭。” 我赶忙站起来,快步过去抢过露露的电话和菜单:“露露也辛苦了,你们好姐妹先喝茶吧,我来安排菜,保证三位娘娘满意。” 露露看我一眼,妩媚的笑起来:“你心虚成这样,不是真做了什么让嫂子生气的事情吧?” “凤书,好好教育她们两个,我点菜了。”我故意大声的呼叫着。 她们三个又恢复了欢乐的样子。 吃饭的时候,小芬的脸上都还有红色的手掌印,梁凤书一边吃饭,一边说道:“你们看新闻了吗?那个陈哥被拿下了,他不比耀仔还有钱?据说连佛爷都忌惮他,不照应玩完了?新闻中说,他下面的人光是把女人介绍到香港去这一项,每年挣八千万,结果呢?还不是和耀仔同样下场?” 露露心有余悸的问道:“那我们呢?嫂子,不会我们也要挨吧?” “你们自己没事,说是什么生活费,分手费都过得去,介绍别人就不行,小芬,嫂子真是怕你们走错路,打了你,你别记恨嫂子啊。” 小芬高兴地给大家分盛着汤:“我这点好歹还是知道的,嫂子当然是为我们好啦,嫂子,我怎么会记恨你,没有你时常教育我们,我和露露还在夜场里打滚呢,是吧,露露。” 露露连连点头,梁凤书说:“你们以为介绍一个没事,可是一旦违背了这原则,又觉得钱来得容易,就会介绍第二个,第三个,第很多个,最后不就是个马夫了吗?下场能比那个不可一世的陈哥好吗?我一再告诫你们,与从前的那些上班的人一刀两断,那些个混混也不能接触,我们就活得静悄悄的就行,非得像耀仔他们那样下场吗?” 我是深有感触:“露露,小芬,你们这段时间在新加坡不知道,刚才给你们说你们也怕没当一回事,阿辉、强仔、大川、飞飞四个判了死刑,我今天去看耀仔,他说他们四个上诉无望了,明年夏天就要执行,想想真可惜啊,他们都正值好年纪呢,耀仔这辈子也完了,无期徒刑,就算坐二十年出来,也是一个老人了,他的所有兄弟都完了,还有几个平时里跟着耀仔混的妈咪都判了好几年,我们可千万别落得这个下场啊!” 梁凤书的手停下来:“哦,有的人当初不是想当耀仔的刘伯温吗?” 我当然不能承认了:“我只听凤书的,来,凤书,把汤喝了。” 梁凤书又说:“露露、小芬,耀仔的四大金刚你们都熟得不能再熟了吧?恐怕一夜夫妻的事情也不止一次,要不是我强力把你们拉出来,现在你们就在里面,不可惜吗?以后再别干那些不着调的事情了,你们不懂的话,可以和我商量商量不好吗?我们姐妹一场,你们要是再让我提心吊胆的,姐妹感情也就到头了。” 露露和小芬诚恳的保证着以后不会瞒什么事情了。 想着耀仔的四大金刚已经活不了几个月,不由得又想起他们的好来,虽然他们最开始也曾看不起我,也曾色眯眯的觊觎过梁凤书,日子久了以后,他们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脑子也聪明,只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感慨说:“耀仔的四大金刚对我们还不错,几次有人拿货找麻烦,还是靠了他们的,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却把路走绝了。” 梁凤书马上警惕的看着我:“麦子,你也得当心一点,虽然你没有参与耀仔的事情,市面上都知道你和耀仔是极好的兄弟,现在外面的那些小混混,还有这次严打没出事的那些人,个个都争着想代替耀仔的位置,听说他们要认你为前辈,你年纪轻轻的,千万别被这虚头巴脑的假名声害了。他们要拜老大,让他们去牢里找耀仔,你可千万躲干净了。谁顶替耀仔,那得佛爷说了算,这些个小混混屁都不懂。” 我当然不想当什么老大,只想和梁凤书好好过日子,而江湖终究一直记得,耀仔从前最好的兄弟麦子我还安然无事,他们甚至传言我有莫大的本事,所以才能安然无事,随着耀仔的案子尘埃落定,江湖上蠢蠢欲动起来。 仔细想想,江湖看着义气当先,不过还是为利而已,所为义气,不过是想抱团取暖,真正是谁有钱,谁有得力的靠山,谁就是市面上的老大,而真正的老大永远是那些‘靠山’。但江湖中人又非得弄出一套看似义气的规矩来,对市面上的人进行论资排辈,耀仔这个‘诸侯’倒了,我成了耀仔的影子,江湖上的人都以为我会为耀仔‘收拾旧山河’,久见我没有动静,他们都想着能让我出席他们的酒宴,变相承认他们的地位,实在是荒唐。 以前梁凤书常常在公共场合直呼“耀仔”,那时耀仔也头痛梁凤书没有‘规矩’,但他最开始对梁凤书居心不良,后来不只没能弄上手,反而弄得他对梁凤书的‘没有规矩’完全没有办法。在我算他出事那天以后,他更是‘气短’了,宵夜吃得太晚时,梁凤书就会闹着我们俩要回去休息了,耀仔有时也想借故结束了,常常当着朋友兄弟玩笑说:“我tmd这辈子怎么就遇到这么一个妈,你们以后都叫她妈,我弄不了她,走了,不喝了不喝了,妈说不喝了就不喝了。” 玩笑话归玩笑话,敢这样和耀仔顶着说话的却没有几人,耀仔整个‘团伙’覆灭以后,就我和梁凤书没事,梁凤书虽然进去了半个月,但安然无事的出来了,江湖上对我们的‘后台’更是猜不透,加上以前梁凤书在耀仔面前的‘趾高气扬’,江湖谣传:“梁凤书才是真正的老大。” 命运无形的给我罩着光环,也可能是李瞎子传授我的算命看相本领,在这繁华都市里,把我加持成为了一个人人想结交的人。 小芬笑说:“嫂子,市面上都传说你才是真正的老大,我和露露现在都跟着沾光呢,都成了你的左右护法,哈哈哈。” 露露附和道:“嫂子绝对是老大。” 梁凤书阴郁着脸:“屁老大,我们就活得悄悄的,麦子算命挣钱不犯法,你们也别招摇,现在房子车子都有了,首饰黄金卖了,节约一点,够你们过余生了,你们要知足,才过多久好日子啊?好日子过够了吗?我让你们把钱放我这里,也是为预防万一,我家里好歹是有钱的,真要调查起来,可以说钱是我家里的,做了姐妹,总得尽量保你们不走回头路,你们可得低调得没人认识才好。” 我当然要支持梁凤书的话,赞许道:“凤书说得对,我们要以别人的血汗为戒,从中参悟出自己的安平之道,用别人失败的经验让自己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正的聪明人,露露、小芬,一定得听你们嫂子的,知道吗?” 露露撅着嘴:“哎呀,这马屁拍得有水平,我们当然听嫂子的啦。” 小芬兴奋的提议说:“不到一个月就过年了,我们一起去旅游吧?过年了再回来。” 露露看着小芬:“你这提议不错,我们三个是可以想想去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好好玩玩。” 小芬不解的问道:“我呢?怎么是你们三个呢?” 露露自己笑起来:“当然是我们三个啦,你忘了吗?你要看完十本书呢,不许出门,哎呦,妹妹,可是有点惨哦。” 我突然想起了李木,不知道他要不要回家过年,想道李木,又想到从前家里的事情,不由得看看李瞎子的灵位,心中复杂难言。 不懂为什么到腊月就会想起故乡,平时潇潇洒洒,也很少想起,越是近年关,越是多想起家乡,尽管它那样的贫穷,却依然会有让人不由自主思念它的力量,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魔法,而我的脑海出现故乡时,比一般人更复杂。 随着生活好起来,我因为失手杀死李瞎子而逃离家乡的画面,在脑海中反而越来越清晰,那画面中一定有楚楚可怜的肖玲玲,想到肖玲玲,总看见的是她孤独得泪流满面的模样,不由得暗自深深自责,她的好,无论如何也难以忘记,成为我的精神枷锁,使得我始终无法敞开心扉述说家乡。 仿佛是转眼之间,四年就快过去了,四年的时光中,好像最初的梦想早已实现,而心依然不甘,或许是我还是一个太年轻的人,在富足的生活中展望辉煌,觉得辉煌更加唾手可得,可是我还不清楚自己想要怎样的辉煌,心中没有目标,而又总是渴望更好,更好是怎么个好,自己也不清楚,有时觉得比睡在街头时更迷茫。 想着家乡,我想梁凤书也肯定想念家乡的,虽然她的亲人都来深圳看过她,但她也有两年没有回去了,两年来,梁凤书不愿离开深圳去任何地方,或许这里离她的家乡近,固执的不愿回去,也不愿离开太远。 我们生活已经衣食无忧,还小有所成,而这些‘成就’在她父亲眼里是‘混日子’,是‘丢人’的生活,一点也没有值得夸耀的地方,她父亲不关心我们活得快不快乐,他只觉得丢人,觉得他女儿被我给彻底毁了。 #####《秋回》 ——杨千意 烟村小路秋色飞, 斜阳老屋鲤鱼肥。 金菊独傲山野地, 游子天涯几时回。 第075章隐藏在面具下活着 我也没有勇气对梁凤书说陪她回家乡,自己也觉得算命这个职业是无法让她有脸回家乡的,我能想象,回到他们家,亲戚朋友问我们在深圳怎么挣的钱,我能说靠算命吗?当然不行,随之能想象得到梁凤书为什么不回家。 跟梁凤书三年来,不见她怀上过,偶尔也会猜测她为什么没有怀上,开玩笑时也问过,她总是阴沉着脸:“没有就是没有,我怎么知道?肯定是你做过什么缺德事情,没有告诉我,你自己好好想想。” 我在想,难道真是因为我的不孝,我对肖玲玲的绝情,我失手杀了李瞎子,上天要惩罚我吗?用让我没有孩子的方式。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心,只是好奇而已,我才二十来岁,那里有心情养孩子,我自己都还像个孩子,全靠梁凤书照料。 城市感觉越来越拥挤,深圳的建设速度仿佛是青春期的孩子,营养充足,似无法阻止的成长着。繁花似锦下满是悲欢离合、男盗女娼,这是一个最让人晕头转向的时代,而深圳又是时代里最诱惑人的地方,它就像改革开放浪潮,掀开了这片国土最性感的地方,每个人都贪婪着扑进来,不惜流血流汗,不惜做野鬼。 小芬突然问道:“哥,你不是人称‘神算’吗?耀仔的事情你是没算,还是没算到?” 在耀仔刚被抓进去那段时间里,如小芬这样的疑问一直甚嚣尘上,认识耀仔的人大多都知道我“神算”的名号,而我又是耀仔的好兄弟,为何就没能让他避免无可挽回的“大劫难”呢? 每年年初,是算命这门古老的生意最好的时候,都想提前预知当年的祸福吉凶,耀仔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陪着他的‘靠山’佛爷一起算的。我依照流年和卦象,尽量说些吉利话,对于测算中显示的凶兆委婉告知,先给他的‘靠山’佛爷算过后,再给耀仔算,我给耀仔警示过,告诉他千万要小心,可能遭遇‘乌江难’。耀仔当时并不在意,当着他的‘靠山’佛爷说:“有老大在,能出多大的事情。” 他的‘老大’佛爷当时有过一丝担忧:“既然小师傅说了,你就要多注意,特别是你下面的那些人,事情弄得太出格,我也是没有办法的,香港已经回归,真要事情太大,到时候恐怕想引渡都不行。你狗日的没读过书,所为‘乌江难’,那是项羽的末日,小师傅,是这个意思吧?” 我委婉的说:“佛爷解释得很对,兄弟啊,千万别出事。” 当时的耀仔连连点头,过后该干嘛还是干嘛,他认为就算有点事情也正常,十多年来,用他的话说‘老子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规规矩矩、平安无事的日子好像与他身份还不相称。 年初我比较忙,与耀仔就见了那么一次,没多久,他就出事了,紧接着梁凤书也牵连进去。 我曾私下给梁凤书说:“今年耀仔恐怕有灭顶之灾,命中显示你也有牢狱之灾,依次推断,你会被耀仔连累,今年占时别囤货,看看再说。” 梁凤书思索好久,才问:“你的意思是耀仔今年会彻底玩完吗?” “对,起码我算的是这样,除非他能马上退隐,现在看来,他退隐是不可能的,只是连累到你怎么办呢?” 没想到梁凤书一点不担心,反而很高兴,依偎着我细声说道:“这帮人要真能覆灭,对我们是好事啊,刚来时不得不靠他,现在我们已经立足,我还在想怎么摆脱他们这样的人呢,麦子,出于长期考虑,我们还这么年轻,不要给人一个与‘黑社会’交往太深的印象,不利于我们将来的发展。” 将来能有什么发展,我自己从没有想过,只想别再过穷日子,千万别再没有钱。听了她的话,暗自觉得她有点不义气,但不能说出口,必须得夸耀她说:“我听凤书的,你想的肯定都是对的。” 梁凤书便与我商量好万一出事以后怎么应对,她认为就算被耀仔连累,也不会太严重,最多是倒卖了来路不明的电器。 耀仔出事以后,他的‘靠山’佛爷曾找过我,很是佩服我不久前的对耀仔的测算,他果然遭遇了‘乌江难’,但那一次佛爷始终没有提及要不要救耀仔。 那些有料的人通过耀仔‘靠山’佛爷的传播,更加对我的‘神算’深信不疑,使得我在梁凤书进去那半个月的伤心日子里,还是有很多人捧着钱上门,完全不顾我正‘伤心欲绝’。 我和梁凤书从来不对外面解释,这也是我的原则,不能对外说起任何人找我算命的事情,‘钓名沽誉’的事情要让别人去传播,也正因为我的这原则,那些人才会放心的找我。 露露和小芬一直忙于‘谈恋爱’,在梁凤书出事的那段时间里,她们单独抽身出来,知道我伤心,从没问起过这件事,转眼到年底了,终于闲了,小芬刚问出来,梁凤书马上说道:“你们两个少在外面八卦,这些事情在外面绝对不能说的。” 小芬乖巧的说:“嫂子,我们不会在外面说的,哥到底有没有算到耀仔会出这样的事情?” 梁凤书看看我:“当然算到啦,要不然在我进去的那段日子里,还有那么多人找他?不就是耀仔的‘老大’佛爷在外面传的吗?” 露露说:“当初我那男人说哥如何预测耀仔的事情时,我还以为他是故意讨我开心呢,竟然是真的啊!哥,外面传得可神了,说你预料耀仔会遭什么,什么,哦,‘乌江难’,我都以为是谣传,一直没当一回事,都不敢问你和嫂子,哥,以后你要给我和小芬多算算,我们一定不像耀仔那样,他不重视你的话,他们活该。” 我马上‘识时务’的回答:“你们听嫂子的就好啦,听她的,万事顺利,是不是?凤书。” 梁凤书心里高兴,嘴上不屑:“你少给我戴高帽子。” 人在得意的时候是不太相信什么命运的,觉得自己所拥有的都是应该的,只有在顶风而行时,才感觉到命运多舛,才会渴望得到一些神秘的‘金玉良言’,所为我算是一个‘雪中送炭’的人,只是收费越来越贵。 陶春兰一家依然穷,年前和李木、依依一起在世界之窗外吃饭时,李木大概介绍了家里情况,他有经常打电话回家,陶春兰为了方便外面的人与老家方便联系,给老家安装了一部座机电话,李水刚上大学,现在寒假已经回家了,李余还在读没高中,大姐李敏还是在福建上班,其它没什么变化,他很聪明的回避了肖玲玲的事情,我很感激。 李木已经做了调酒师,可能小费挣了不少,没有一丝窘迫的样子,依依还是像从前一样上班,两个人都无忧无虑的样子,依依显得更美了。 我安慰李木:“你们一家很快就会好起来了。”李木已经习惯了我说‘你们家’。 我也一直没有觉得我和他们是一家人,不过是凑巧生在那个家徒四壁的家里,出生地还是在麦苗地里,记事起就一直是在李瞎子的家生活,叫李瞎子‘爸爸’。 依依有意无意的说:“你们不像亲兄弟,最多像一个亲戚。” 我和梁凤书都明白依依话的意思,是觉得我们对她和李木没什么照顾,一年到头,总共见面也没几次,平时也没有关心他们的生活。能怎么关心呢?看李木和依依也还活得有滋有味的,主要是梁凤书要让我保持‘神秘身份’,也就没办法顾得上他们,不敢拿自己的美好生活冒险。以梁凤书的话说:“要是别人知道,你是一个农村一般算命的人教出来的,他们还会拿那么多钱找你算命吗?你不就跟街上那些算命的一样了,你读的书比我还多,你知道,就连汉代张良都要编出一个黄石公来,身价就是这样起来的。” 我不知道梁凤书是怎么认定,黄石公是张良自己杜撰出来的,起码梁凤书策划的‘神秘身份’使我们过上了好日子。 人生就是一出戏,一旦扮上了,戏没结束,妆就不能卸,卸了妆,旁人看见真面目,戏反而假了。 每个人都不爱看平凡的真实,就像我睡在大桥下,睡在路灯下的街角时,从没有人正眼看过我,每个人都爱看那舞台上虚假的故事,那些编出来的精彩绝伦才有滋味。明知道舞台上的人都是扮上的,看的人依然觉得特别真实,因为大多数人本就活在平凡而真实中,都向往自己有一天也能扮上,在舞台上被众人喝彩。 我已经扮上了,也不完全是梁凤书给我扮上的,是生活逼迫着我不得不扮上,还得感谢生活让我有机会扮上,有时甚至会想:“李瞎子恐怕是为我的成功而死的,他死了,外人对我的师傅无从追溯,使得我这门‘绝技’才更神秘。肖大刚也是个人才,竟然能编出李瞎子是站着死的,为李瞎子在离开人世时,覆盖上传奇的光环。”这样想,我好像又是特别幸运的。 梁凤书本来就看不上依依,觉得依依是一个自甘堕落的人,也因此看不上李木,但每次见面吃饭时,她都一如既往的热情随和,完全是一副天真而善良的面孔。我懂得农村出来打工的艰难,从没有半点看不起李木和依依,可我已经扮上了,只能继续演下去才有好日子,面对依依略微带着怨气的话,梁凤书假装没听见似的,天真的看着我,我只好故意叹口气:“是啊,依依说得对,李木,我们不像亲兄弟吗?哎,只要是小时候家里太穷,饭都吃不饱,哪里顾得上其它的。” 李木也不愿就这问题讨论下去,那时的李木沉默寡言,不知道他脑子里想着什么,眼睛里却又透着聪辩,不是那种不说话就一副傻傻的样子,整个人也长得极其精神了,身材偏瘦,一米七的身高,在南方不算矮,白体恤外套一件卡其色衫,一条发白的牛仔裤,显得青春又不失时尚,完全看不出农村人的影子,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浪子味道,满不在乎的说:“我们都还这么年轻,管那么多干什么,有青春,其它的都会有,你麦子不就已经混出来了吗?” 梁凤书趁机接话:“当哥的说话就是有气势,前面有大姐,李木你是二哥,还有三哥李水,麦子排第四了,下面还有老五李余,等你们兄弟都强大了,一家人得多了不起啊!亲兄弟四个,现在这个时代很是少见,将来肯定好。”梁凤书终究是个女人,强调我是弟弟,李木是长兄,她不知道,穷人家里出来的人没这些矫情、计较。 一年里,五一节、中秋节、还有一个周末,加上年前这一次,我和李木总共第四次见面,前三次约在酒店里吃饭,这一次约在世界之窗,我和梁凤书是第二次到这里了,像李木和依依的导游,同样没让李木和依依出钱。 进入景区,梁凤书和依依马上变得像快乐的小鸟,高兴的一起拍照去,我小声的问李木:“有肖玲玲的消息吗?她现在怎么样了?” 李木诡异的一笑:“你现在还关心她吗?” “当然关心了,怎么样?” 第076章心中沉淀已经 李木直言不讳地说:“记得前年除夕夜吗?我跟依依说过你在家里的故事,告诫过她别当着你女朋友面说起,前年除夕夜凤书也在,就没说家里的事情,这两年几次吃饭时我们也都没说,我以为你已经忘记了呢。玲玲出来打工了,至于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去年年初就出来了,出门都快两年了,她爸肖大刚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也没有写过信回家,听李余说,肖大刚现在是彻恹儿了。唉,这肖玲玲能去哪里呢?也不知道和家里联系,我们现在都有电话,起码可以通过李余找到我们啊。” 我的心不禁颤抖起来,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难以想象肖玲玲这两年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她一个只念过小学的人,那样漂亮纯真的容貌,十六七的花季年纪,我明白世道有多艰难,简直不敢想象,立刻又问道:“玲玲自己一个人出来的?还是跟着别人一起出来的?” 李木看着我,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他以为我傻了,低声说道:“麦子,你怎么这么问?玲玲当然是一个人偷偷跑了啊,她要是跟别人一起走的,别人也不写信回家吗?以肖大刚的脾气,能不去问带她一起走的那家人吗?” 我也想到了,就是想确认是否真实,瞬间让我觉得世界之窗那些模型像堆狗屎,连周围的游人都变得面目可憎起来,风又在我耳边开始了嘲笑,天空也阴阳怪气的,景区里那些蜿蜒小道就像是让人恶心的阴沟,冬日里葱郁的树丛也与这季节完全不搭配,修剪过的绿化像被阉割后的器官,每一样看着都让我讨厌。 我也变得六神无主,全然没了心情,却又坚强的往前挪动脚步,李木可能见我变了脸色,小声说:“你不是会算命嘛,玲玲的生辰八字你也知道,不能算算她现在怎么样吗?” 在不黑不白,看着有些丑恶的石阶上坐下来,点上一支烟,把烟盒和打火机递给李木,我自己抽着,开始算着肖玲玲这两年的命运,使我心里更加难过,肖玲玲的命运劫难重重。 李木点着烟,假假的抽着:“你能为肖玲玲这样着急,真是想不到,哎,我真以为这两年你都忘了她,你也不回家去,早知道你这样在乎,我该早点告诉你。”他停了停,看看烟,又看看我,茫然说道:“唉,早告诉你也没用,谁知道她在哪里。” 把烟对着空中弹出去,管他md素质,我很沮丧地说:“李木,要是玲玲在深圳怎么办?” “能怎么办?管不了就别管啊,她也是大人了,依依不也照样在这里混下来了吗?” 李木当然不知道我离开故乡的真实原因,更不可能知道我失手杀了李瞎子的事,我也都愿意相信那只是幻觉,日子越是往前行,我却越加确认当初发生的事情,又不能对任何人说起,也就没有人能替我分忧。 凌乱的心突然有一个坚定的决定,我想把离家时的事情告诉他们,主要是要告诉梁凤书,也好让李木做一个见证。 回头看看梁凤书和依依在高兴的拍照,我大喊一声:“别拍了,都过来。” 他们三人都被我吓了一跳,旁边几个游客也快速的躲开,梁凤书跑过来,趴在我背上,安慰说:“麦子,你怎么了?” 我极其不耐烦的拉一拉她的手:“能不能安静的坐下来?” 依依看看李木,李木暗示依依快坐下来,梁凤书也生气的坐在旁边,我大喊一声:“都躲这么远干嘛?能吃了你们吗?” 梁凤书似乎感觉到有不好的事情,她从没见过我这样子,只得鼓着气靠过来,李木拉着依依也靠过来,我才说:“告诉你们一件事,我当初突然离开家乡,是因为失手杀了李瞎子。”我就是想突然说出来,说得极其平淡,他们像听玄幻故事一样,带着怀疑,又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我不管他们的表情,如流水一般把我离开家乡那天早上的事情详细说了,感觉心中舒服了很多。 最后看着梁凤书:“记得前年梧桐山顶那个老头吗?我当时不是昏过去了吗?不是昏过去了,是那个老头搞的鬼,他在我昏过去的时候,在梦中提醒我了,非常清楚,对于那天早上的事情,他像是亲眼所见一样。” 梁凤书更加惊讶的看着我,似完全不认识我一样。 李木分析着说道:“李瞎子那时本来就病恹恹的,你不过是凑巧推了他,未必算是你杀死的,他要是个正常的人,那样推一下会死吗?现在尸体都烂了,更是无凭无据,麦子,别怪在自己头上,你十六岁被迫离家,我知道你刚出来时有多艰难,过去的就算了吧。” 依依可怜我似的,安慰说:“是啊,过去的就算了吧,又不会有人追究你,而且已经过去这几年了,你自己何必这样在乎呢。” 我没有很在乎啊,我只是平静的把事情说出来了,不知道他们为何觉得我很在乎,我在乎个屁,已经无从追查,也没有办法证实,肖大刚和肖玲玲也不可能指认我,那样他们也会因包庇罪而坐牢。 选择此刻说出来,我是不想再对梁凤书隐瞒下去,更担心肖玲玲找到我,她要把事情当着梁凤书说出来,那样的话,梁凤书肯定会怪我刻意隐瞒。我会算命,我知道这一天一定会发生,不如今天当着李木他们的面说了,反正也不用担责任,而我的心是真的很难过、沮丧的。 梁凤书低着头,若有所思地说:“那个老头,记得,记得,记起来了,那天在山顶就遇见过他一个人。”她抬起头来看着我:“麦子,你是不是心里压力太大了,所以才以为那个老头子在梦中提醒你?” “不是,凤书,你相信我吗?非常真实,非常清楚,决不是幻觉,记得吗?我当时醒来时,根本不记得被风吹到的事情。” 于是,我又把那天在山顶我所经历的告诉他们三人,最后问梁凤书说:“你觉得那样巧合吗?我被风吹倒了,还刚好被摔晕过去,而我自己却清楚的记得和那老头子的每一句对话,你不会以为我在编故事吧?” 梁凤书彻底懵了,喃喃说道:“我当然相信你了,我会不相信你吗?只是,只是这也太神奇了,莫非那个老头子是神仙?是鬼?”她又激动起来:“记起来了,你当天说,你算过的,一定要登山,山水有高人等着你,你当时不是玩笑话吧?” “不是玩笑,当时确实算过,卦象显示高处遇贵人,没想到遇到的不是贵人,是那个不清不楚的老头子,我当时没敢告诉你,怕你嫌弃我。” 梁凤书紧紧的靠着我:“你好傻,你脏得像个叫花子时,我也没有嫌弃过你啊?” 我抱着梁凤书哭起来:“我怕你不要我了。” “要,要,要,不管你怎么样,我都要你,别哭,别哭,麦子,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 听见李木趁机在一旁教育依依:“听听,这不是我故意编故事骗你吧?弟妹遇到麦子时,麦子还在睡大街,你看看弟妹,这是真正的女菩萨,麦子一直都说弟妹是救他脱离苦难的女菩萨,我没骗你吧?这比天仙配还感人,并且真实,深圳能有她这样的好女人吗?” 依依很是不服气地说:“李木头,你什么意思?我能图你什么吗?你最开始住的、吃的、用的不都是我的吗?现在你能挣点钱了,这样说什么意思?” 这两个人完全不在意我有多难过,竟然争论起他们自己的糊涂账,李木说:“我没有说你不好啊,只是说他们这样的爱情太难得,弟妹这样的女人太难得。” 依依点上一支烟:“木头,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吗?你要是觉得我不好,我们随时可以分手。” 李木看看我和梁凤书,拉着依依劝慰说:“别吵了,我们这个时候争论这个不好吧?” “怎么不好?他们是爱情,他们可以抱着一起哭,我们算什么?” 李木很是无奈的安慰道:“依依,我们也是真正的爱情,别说了,好吗?这个时候争起来有意思吗?你陪着他们,我去买点水和纸巾来。” 依依才坐过来:“纸巾有,就买水吧。” 梁凤书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衣服,在冬日里显得特别的寒凉,我稳住情绪:“凤书,要是能找到那个老头子就好了。” 梁凤书接过依依的纸巾,擦干眼泪:“那里找去?这难了,不太可能啊!” 依依附和道:“是啊,是人是鬼都难说,怎么能找得到?李木以前让我别说起肖玲玲的事情,我还以为凤书不知道肖玲玲的事情呢。” 梁凤书情绪低沉:“知道,怎么不知道,他什么都告诉我的,除了他师傅死的这件事现在才说,我们早商量好了,要是能找到肖玲玲,把她当亲妹妹。” 依依随口说道:“也只好如此了,你们知道吗?李木说肖玲玲去年年初就从家里跑了,谁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梁凤书看着我:“就知道你们俩个刚才在后面鬼鬼祟祟的,肯定是说这些事情,麦子,你每到过年时就要想家里那些事情,这还能瞒过我吗?” 我很无力,在冰冷的石阶上躺下来,以梁凤书的腿做枕头,看着阴阳怪气的天空,那些云朵奇形怪状的漂浮着,像是长在天空的雀斑,被雀斑分割的蓝白色天空,杂乱不堪,使我的眼睛闭起来不想看见它们,心中无限惆怅,感叹说:“凤书,我这辈子是回不了家乡了。” “那就不回吧,我也不回,这里就是我们的故乡。李木,你和依依今年回家吗?” 李木长长的叹一口气:“想过回去,仔细一想,票那么难买,回家的人那么多,那么挤,挤回去又能怎么样?过完年还是得回来,没什么意思。” 他们讨论着回不回家过年的事,我却突然后悔当着李木和依依的面,说我当初离家的原因,告诉梁凤书是应该的,总比将来肖玲玲告诉她好,我和梁凤书已经是命运共同体,我相信她会向着我,而李木和依依呢?梁凤书说得没错,看来我确实是一个情绪上容易冲动的人,仔细一想,既然已经说了,后悔已无用,只好坐起来说道:“李木,如果你要回家去,今天的事情一定不可以传出去啊!” 李木点点头,表情冷淡:“放心吧,我们是兄弟,难道向着外人吗?这个事已无从追查,没必要担心,就像你说的那个老头子一样,别人怎么会相信?而且我也不会回家过年,疯了才回去,我搞不懂,就算要回家去看看,为什么非得挤在这个时候呢?任何时候回家去,家里都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李木这翻言论很合我心意,首先表明了我说的事情可能不可信,使依依无法确认我所说的真实性,对于春节回家这件事情,李木与我的看法大相径庭,这是李木的说话风格,一次性把要表达的全部说完,余下便是闲聊。 转念一想,我又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高兴,事情说了,心里也舒服了,以后要是肖玲玲或者肖大刚以此要挟我,李木可以证明,这件事我早就不在乎了,没什么好隐瞒,也预防了以后肖玲玲以此事挑拨我和梁凤书的关系,啊,我心情好起来了,我的演出很成功,预想的目的都已达成,我站起来:“李木,依依,难得请你们一次,走,逛个遍,今晚请你们看这里的演出《创世纪》。” #####《中秋行》 —杨千意 秋风抚霓裳,桂花矗山岗。 禅堂客清粥,佛前燃烛香。 殿前偷灵药,新斧赠吴刚。 银盘破海浪,广寒彻夜忙。 第077章世纪之交 梁凤书对于我前后情绪的变化,显得有些忧心忡忡,但她继续和依依快乐的拍照去了,我小声的问李木:“不带依依回家去吗?没有长久打算?” 李木笑笑:“难说哦,我当然想长久了,不然也不会在一起两年,将来的事情说不准啊!你和梁凤书应该可以长久的,在这个鬼地方,你们能在一起三年,混得又不错,等肖玲玲的事情稳定了,还是回家看看吧,妈很关心你,至少去看看妈妈。” 一直觉得家乡没有我的眷恋,虽然每到过年前后,会比较高频率的想起家乡,但仔细一想,回去能怎么样呢?而且梁凤书的家乡这么近,她都没有回去,我当然也不能回我的家乡,我这么聪明的人,得想着她的感受。 常常读到古代文人书写对故乡的眷恋,我觉得那些都是矫情,要么就是故乡有‘丰衣足食’等着他们,我出门四年了,一点没有文人书写的那些故乡眷恋感,我知道故乡的贫瘠,回去了还是得离开,那个地方根本不可能让人生活得下去,儿时的苦寒日子更不值得怀念,故乡越来越淡了,我还能想起故乡,可能是因为肖玲玲,她是故乡给我唯一的好,而这个好也将离我越来越远。 故乡的亲人呢?回想起来,好像从小也没有感受什么亲情一样,回忆里都是苦涩和生活的艰难,甚至难以想起几张慈爱的脸,连老师都像夜市上的小商小贩,哎,实在让人难过得很,竟然找不到一个爱家乡的理由。 我们依然是无忧无虑的开心样子,年轻就是好,能活得勉强像个人,就更觉得没有什么不好。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亲人,我和李木都很珍惜难得的见面机会,没什么理想和抱负需要谈,我们都是少小离家,历经苦难。我们不谈生活,生活需要勇气去面对,我们聊相互看过的书,那些事情看似与他和我都没有关系,却是我们能长谈下去的内容,李木都已经开始详细研读《莎士比亚》了,他一个夜场的调酒师,能有什么用? 依然是在午夜的街口分别,看着李木和依依消失在黑夜尽头,梁凤书发动车子时,我说:“我感觉李木和依依不会长久。” “为什么呢?”梁凤书注视着前方。 “李木那么爱读书的一个人,而依依苍白得像一杯水,能长久吗?” 梁凤书快速的看我一眼:“长久的事本来就少,他们还那么年轻,何必在乎,就是你,一天到晚的胡思乱想,真想过我不要你啊?你是不是准备好了我不要你?” 我马上辩驳道:“怎么可能?我能准备什么?你是女菩萨诶,凤书,真是难为你了,转眼三年过去了,这三年你受了太多委屈,我要用一辈子好好犒劳你。” “你少哄我,犒劳我?今天又是一个‘晴天霹雳’,你何必当着李木和依依的面说那些呢?我太了解你了,就以为自己很聪明,你不过是害怕肖玲玲以后要挟你,所以今天先自己招了,是不是?” “我一直想要告诉你的,今天刚好有他们做见证,我的女菩萨,再没有什么事情瞒你了。” 她鼻子里哼哼两下:“等着啊,回去才收拾你,这么重要的事情,现在才说,必须要受罚。” 我握着她挡把上的手:“甘愿受罚,今晚罚我做到亮。” …… 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千年纪大灾难并没有降临,估计让很多人失望了,在我睡大街时,很是盼望一场波及全人类的大浩劫,让我与众生一起在浩劫中落入黄泉,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让当时的我寻找到一点点心灵慰藉,毕竟出生时命运已经对我不公平,只能希望和众生一起公平的死去,这是唯一的公平机会。 当传说九九年会遭遇千年纪大灾难时,我已经与从前不一样了,再也不希望发生什么人类大浩劫,很是痛恨这些没有来由的谣言,什么彗星撞地球啦、世界大战啦、病毒肆虐啦、外星人入侵等等。 最有鼻子有眼的也有,依据什么法国中世纪神秘预言家诺查丹玛斯,说这一年恐.怖的大王会从天而降,我认为都是谣言。难道我就这么倒霉么?刚开始过上好日子,就要和大家一起去黄泉,这对我公平吗?难道老天就为了戏弄我而玩这么大吗?难道彗星、外星人也要对付我?在我睡大街时你们不来,我刚过上好日子你们就来了,我不相信有这么巧。 报纸上说有人因为相信千年大劫难而自寻短见,我觉得那些人本来就想死,没有千年大劫难他们也难以活下去,可能他们的生活就像我睡大街时一样凄惨,所以想死,在千年大劫难这个理由中死去,可以掩饰他们无可奈何的凄凉感,简直是摆脱苦难生活的最好借口,在担心全人类的安危中身先士卒的死去,没有比这更好的理由了。 世界末日没有来,有些人的末日却正在降临了,比如说耀仔那伙人,肯定也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人在这一年死去,世界上哪天不死人?不只世界末日没有来,在年底,还迎来了澳门回归。没有为澳门这块土地漂泊海外多年而悲泣,却因此为自己惆怅过,仔细想想,漂泊的澳门都回归母亲的怀抱了,而我还在漂泊,能不为自己惆怅片刻吗? 这是一个只有两个季节的都市,除短暂的冬天以外,其它时间都是夏天,就算是年底一两个月的冬天,也见不到故乡冬天里的枯黄,这里是一个故意不让人看到故乡颜色的地方。 露露和小芬买的名牌真皮风衣,终于能在年底穿在身上,我们开着车到处闲逛,像时装模特一般光鲜的出入高级酒店,在海风中享受清凉,不是为世界末日没有如约而至,而是年轻的心总算有了一点自由翱翔的力量。她们俩也开始学我和梁凤书,不想家乡的人,不想家乡的事情,终究没有学完全,她们会喝着酒大骂家乡的那些人,那些让她们一辈子都不想回家乡的人,而我和梁凤书没有这些怨气,我们相拥着平静的看着漫天璀璨焰火,淡淡的说一句:“时间真快啊!又是新年了。” 正月初六是我师傅李瞎子的忌日,也是李瞎子师傅的忌日,真是师门难得的好日子,师徒忌日在同一天,应该算是好日子吧。李瞎子说他的师傅只有他一个徒弟,李瞎子也只有我一个徒弟,李瞎子死在初六与我有关,不知道李瞎子的师傅死在初六,与李瞎子有没有关系,或许是有的。 历史总是无从证实,说不定我有一天也会死在正月初六,只是我还没有徒弟,要是我没有徒弟,以后初六就没有人祭拜我们师徒三代了,不过我还年轻,二十出头的年纪,不用急着收徒弟,就算李瞎子和他师傅为了我能把师门绝技传下去,也要保佑我在教会徒弟之前别出什么意外,所以我得活够了再收徒弟,免得因果循环,徒弟学会了绝技,在正月初六送我去见先师们。 早上起来,首先沐浴更衣,在李瞎子灵位前祭拜一番。自从梁凤书知道了李瞎子的死与我有关,对李瞎子格外的好了,以前只是烧香,现在都开始供上瓜果、糖饼、鲜花、方肉,李瞎子的生活也因为我而好起来了,难道真如梧桐山遇到的那个老头子所言,李瞎子死了才能享受我的孝顺吗?还真就是这个样子。 只在家里祭拜还不够,梁凤书建议要去弘法寺虔诚祭拜,让各位神佛给李瞎子带个话,让他原谅徒弟我的冲动行为,保佑我能光耀师门。我也很愿意去仙湖植物园、去梧桐山、去弘法寺,希望能再遇到那个老头子,看看他是何方神圣,为何要在梦中提醒我不忘从前。 露露和小芬早已洗漱打扮好,她们知道这是我师傅和师傅的师傅的忌日,要去弘法寺祷告上天各路神佛,她们也好趁机出游赏美景,尤其是小芬,被梁凤书罚在家里搞清洁、看书,在这特别的日子里,终于可以与我们一起出游,显得格外兴奋。读完了几本名著,小芬看上去更美了。对我简直就是惩罚,每天在我面前晃荡,我甚至有些后悔她们姐妹俩打赌那天晚上,我该让露露赢的。 我又一次进入梧桐山,这次与往常不一样,往常主要是打着看风景的幌子,希望能再一次遇到那个老头子,虽然我会卜卦算命,依然无法确认那个老头子的来历,又或者那年除夕在山顶上,我和梁凤书都产生了幻觉,有可能吗?两个人都产生幻觉。 在师傅的忌日这一天祭拜他,以及祭拜师傅的师傅,为的是对生活憧憬的念想,万一他们真能在我生活中捣鬼呢?不能证伪的,就无法否定其存在,保存一份敬意。我的生活好起来了,靠的就是师门传下来的技艺,祭拜他们,还有感激和畏惧。 这一次与往常不一样的是,我想给阿辉和强仔找一块归宿地,等过完元宵节去看他们时,好告诉他们,都快死的人了,应该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万一不满意呢,到时候也恐怕来不及,如果他们同意我选的地方,会走得也安详一些。 从寺庙出来,已经有一条小道通往山顶,不用再像第一次一样沿着溪流道攀登,只不过小道更曲折,更幽远。新年伊始,回乡的人们还没有回来,城市依旧空荡荡,山中更是寂静无人,通往山顶的幽幽小路只有我们四人,略微寒凉的风让露露和小芬面色凝重,我很奇怪,她们也是山里出来的人,不该有恐惧才是。 身外是莽莽丛林,远来的海风抚弄着这座都市边缘最高的山,风里残留着海的味道,掀起丛林层层绿波时,依然不减从大海而来的张狂,呜呜的风声像是寂寥中的悲泣,哭诉着久远得无法追忆的悲伤,风裹挟着残枝落叶在山路上徘徊,像是提醒着我们四个年轻人:“你们来了,我依然在。” 梁凤书紧紧的拉着我的手,像是警惕着随时会出现什么山鬼,露露和小芬手牵手,故作轻松的走在前面,不时的回头看我们,害怕突然回头我们不见了,我是想这样吓吓她们,被梁凤书的眼神阻止了。 平日里叽叽喳喳的三个女人,此刻安静了很多,我很满意,她们说得最多的是:“还要走多久啊?” 我提醒她们:“别光顾着走,仔细看看,阿辉和强仔的骨灰埋哪里比较合适,也不知道这座山欢不欢迎他们哦。” 露露埋冤道:“麦子哥,也就是你好心,还答应耀仔给他们两个做这事,骨灰撒寺庙周围不行吗?非得埋在山上,这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埋,更不能垒坟头,也不能立个碑什么的,不真成了孤魂野鬼了吗?” 小芬拉着露露放慢脚步,紧靠着我和梁凤书往前走,胆怯的四下张着说道:“能不能不说这些,本来就吓人,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哥,你自己看,你说埋哪里就埋哪里,哎,也真是可怜,以前觉得他们活得挺风光的,没想到是这结局,露露姐,好在我们有嫂子,是不是?” 三个女人又叽叽喳喳开了,即没有主题,也没有营养,三两句就跳跃一件事情,我听起来全然无味,却猛然发现,自己没有一个知心的男姓友人,耀仔他们没有出事之前,隔三岔五的聚一次,男人们一起喝着酒,七荤八素的闹一通,现在想起来也挺有意思的,自出事以后,除了算命跟客户说话,好像就没怎么跟男人对话了。 #####《中秋吟》 风里桂花酒,酒浓夜悠悠。 悠游弄月影,影舞广寒楼。 楼外伐月树,树摇明月羞。 羞怯诉鹤梦,梦醒泊杭州。 ---杨千意2108中秋于杭州 第078章面具下的虚伪追逐山中身影 在所有人为钱活着的都市里,我即没有朝九晚五的工作,也没有生意需要与其他人有往来,找我算命问卦的人几乎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平日里不会有什么往来,约的饭局、酒局还是为了让我卜卦算命,相互说的话也都是彼此恭维的‘违心’话。 他们比我扮得还‘严谨’、还入戏,在各自的角色中说着角色该有的词,彼此对话都像提前写好的剧本,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喜怒哀愁配合着现场‘大角色’的情绪走向,看似一群志同道合的知心好友,实则各自心里都明白,自己的角色该在什么位置。热闹融洽的‘舞台’上,都带着一颗‘各怀鬼胎’的心。好在我比较简单,就是为了钱,不然那样的场合一刻也呆不下去,看到有人离开位置上厕所时,我知道,他一定是被自己的话说恶心了,需要去厕所吐一吐,出来接着演。 回忆起我所历经的那一点点学堂知识,无论如何也看不透这些‘中流砥柱’的精英们为何要这样活着,难道这样活着是生活必须吗? 再反观我自己,我也在努力的学习他们,好像不如此就只能活得像条狗。外面的所有交流,比不上这两个从夜店出来的女人说得真诚,我真是没有好好和男人聊天了,好像每个男人都是装着无限伟大的理想,需要他暗自默默去完成的理想,只要对旁人说一句真心话,他的理想就会化为乌有。 繁华都市里,我也被裹挟着前行,面具从没有摘下来过。回忆起仅有不多的九年学校生活,或许从那时起,就没有听到过真心话。 因为少小苦寒,我不得不离开家乡,也因为少小苦寒,没有接受过什么像样的教导。六年小学、三年初中,面对的都是街头小贩一样的老师,他们活得比我还急切,哪里有心情教导学生应该怎么活,更没有耐心培育‘祖国的下一代’,所以学校只是教会了我认字,教会我认识到老师活着也很艰难,因为那时经常听到老师抱怨工资没有发,上课也是带着苦瓜脸,弄得我都想从家里偷几根红薯捐给他们。 记得我的初中语文老师,他在镇上开有一家服装店,想是工资没有领完整,必须要想办法创收,不然没办法养家糊口,他对服装店的事比对教学的事情热心很多,每逢人潮汹涌的赶集天,他都要在服装店里挥汗如雨、巧舌如簧,后来回忆起来,老师在服装店里应该是施展着他的平生所学,那应该是他的最高水平了。他还会给学生实践的机会,赶集天人太多,他会找几个‘优秀’的学生去帮他看店,预防被‘淳朴’的乡下人偷走他的衣服,这种社会实践或许对学生是有帮助的,也可能是他教导学生的独有方式,起码让他的学生知道‘乡下人’会偷东西。 像语文老师这样的老师具有普遍性,为了生活,他们各显神通,唯独没有好好教过书。 记得我们隔壁村里曾有一个乡村学堂,只有一个老师,所有课程都是他一个人教学,他的教学非常纯正,就是对着课本读给大家听,也讲不出个中道理来,唯一的书本外技巧,就是在农忙时节带学生帮他收割、播种,学生要是惦记自己家的没忙完,一定会被他训斥,视为缺少助人为乐的精神。 当我发现自己没有可以交心的男性友人时,心顿时比山风的呜咽还要悲凉,就算是活得如书中的那些‘闲云野鹤’,也该有几个同道好友才是,可是我没有,难道真如李木所说“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友情、容不下爱情”吗? 当我离开学校,离开家乡后,都市里用更残酷的方式逼迫我学习,疲于奔命的日子里,再也想象不出美好的愿景,活着就不容易了。 繁华的都市里,钢筋混泥土筑成的高楼表情单一而冷漠,光洁如镜的一堵堵玻璃幕墙,映照不出匆匆前行的人的真面目,更照不出面具下的真实情绪。擦肩而过都是陌生的脸,四周全是匆忙孑孓的身影,朝夕相伴的人随时都可能‘劳燕分飞’,人与人之间最牢靠的纽带是钱、是利益,我是幸运的吗?因为我有梁凤书。 仔细一想,我也可能并不比别人幸运,小时候得听李瞎子的,听了他的,还没有暖衣饱饭;学校里得听老师的,老师却是一副小商小贩的嘴脸,既没有教会我使用全国人民共用的普通话,更没有感受到‘灵魂工程师’的丝毫‘雕琢’;离开家乡了,自由了,从苦难中爬出来了,却要听梁凤书的,而且这有可能是要一直听从到人生尽头,想到这里,心中更加悲凉,什么时候我能听我自己的呢? 这样想来,最幸运的是梁凤书,她不只在这个城市里活得越来越好了,也有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姐妹友情,更重要的是她决定着自己的生活,她是听她自己的,我也听她的,露露和小芬也都听她的。 我低眉看看我拉着的手,想放开,想像风一样追逐自己的自由,却又担心着再次流落街头;再一想,我已经对不起李瞎子、对不起肖玲玲,难道还要对不起梁凤书吗?是她把我从苦难中拯救出来,让我的心灵有了伴侣,这即是爱情,也是恩情,啊!我要么做一个无情的孤狼,也可能是孤独的流浪狗,要么就得让这情禁锢我一辈子,心中的纠结还不能呼喊出来,那样又将面临一场泪雨婆娑、一场‘苦口婆心’的‘教诲’。 阳光慢慢越过山脊,铺天盖地的光辉,而阳光并不能让风的呜咽停下来,身外的莽莽丛林中却变得影影绰绰了,那些穿透树枝的条条阳光,像林中跳跃的精灵。猛然看见树林中一个身影窜到小路上,还是那件褐色外衣,还是那个光头,走得却很矫健,像是在极速前行,我大喊一声:“老先生,等等我。”随之,放开梁凤书的手,箭一般冲上前去。 耳畔除了风的呜咽声,还有梁凤书、露露、小芬三人的呼喊声,不过她们的呼喊声很快就模糊了。小时候贫穷的生活中,我曾整日跋涉在故乡的山峦上、深沟里,脚下的功夫当然非一般人能敌,我如旷野中的野马狂奔,崎岖的山路丝毫不影响我的速度,呜咽的山风也不能使我停下脚步,这个身影我寻找了太久,今日终于得见,定要赶上去,弄清楚压在心底的疑惑。 我越快,他也快起来,褐色的外衣被山风吹起,像苍老的雄鹰展开了翅膀,他的帆布包提在手中,包里像是只装了风,轻飘飘的在褐色的翅膀下飞舞,老头子不只速度快,他脚下的芒鞋好像不与山路发出撞击声,他像低飞在我前方的苍鹰,故意要与我来一回脚下的竞技,我能认输吗? 很快跃上了山顶,他依然没有停下来,纵身窜入山的东面的丛林中,我也没有半刻迟疑,纵身追上去。施展开双手,借助树干作为着力点,像野兔那样跳跃前去,追着他的身影在影影绰绰的树丛中往下快速滑动,刚入丛林不久,脚在枯枝败叶上一个踉跄,人撞到一棵脑袋大的树干上,速度太快,撞得我头晕目眩,颤颤巍巍地爬起来,定一定神,准备继续追上去,往前一看,早已没有了身影,侧耳倾听,也听不见树林中有异样的声响。 靠着树干冷静下来,探头往下一看,脚下发冷,冷从脚下窜到头顶,树干外是一段悬崖,虽不是太高,也有十来米,心中不禁疑惑,我真的在追逐一个老头子吗?他能从这里安然无恙的飘下去?要不是这棵树挡住我继续前进,这高度必然摔断我的手脚,起码也得伤筋动骨,而我又很确定,我追逐的身影就是从这里往下去的。 山风撩开枝桠,阳光下,繁华的都市尽收眼底,使我心中猛然一惊,这树下不正是埋阿辉和强仔的好地方吗?突然想起耀仔说,要埋在能看见他们一起潇洒过的地方。我仔细地打量起这棵老树来,它最上面的树梢被折断了,就像小时候村里被雷劈断的那种,虽然没有了树梢,树干旁又长出几个大枝丫,枝丫并不茂盛,却活得精神抖擞。 正当我思量之时,听见山顶上大声的呼喊着:“麦子,麦子,你在哪里?”呼喊声带着悲伤,在山林中回旋,我向上看,离山顶应该不远,应该在五十米以内,连忙大声回应道:“凤书,我在这里,我没事,马上上去了,你们别下来,在山顶等我。” 我刚从丛林中爬上去,累得在山顶边缘坐下来,梁凤书已经扑上来,死死的抱着我,泪流满面的哭诉道:“你怎么能突然甩开我?怎么能突然就不要我了?这山上没有人,我们吓死了,你根本就不考虑我吗?你怎么能不要我呢?” 我气喘吁吁的安慰她:“傻子,我怎么会不要你,山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可能不要你啊,别哭了,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她仰起头,泪水涟涟:“刚才就是,你就不要我了,根本就是。” 我看看席地而坐,也气喘吁吁的露露和小芬:“你们刚才看到了吗?看到没有?我追的那个老头子。” 露露和小芬对视一眼,两个一起喘着气,连连点头,我终于确定自己刚才不是幻觉,给梁凤书擦干眼泪,解释说:“你刚才也看到了吧?那个老头子,情况紧急,我以为很快就能追上他,没想到还是没有追上。” 梁凤书止住了眼泪,探头往山下看去:“他从这里跑下去啦?这里没有路勒,连你都追不上的老头子?” 露露和小芬半蹲着移动过来,小芬也往山下丛林中望去:“哥,你吓死我们了,突然跑那样快,我们三个追都追不上,这山里好吓人。” 我不知道她们口中的‘吓人’有什么依据,但她们的神情都很惊恐,像是真有三鬼索命一般。回想起我小时候黑夜里的山路,也没有这般让人恐惧,而且她们也并没有在山中有过‘前车之鉴’,可是她们为什么害怕这巍巍青山呢?我是不相信山中有野鬼,就算以后阿辉他们埋葬于此,也难以变成能害人的孤魂野鬼。 曾一直渴望能遇到孤魂野鬼,庙里的神仙菩萨从来都没有理会我,我想孤魂野鬼总该看得起我吧?要是能借助一点孤魂野鬼的神秘力量,或许生活会更轻松一些,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它们,莫非孤魂野鬼都看不起我吗?像我这样没有恐惧的人极其难得,它们真要存在的话,不找我找谁? 露露埋冤道:“哥,你累死我们了,嫂子都被你吓哭了,我们吓得都不知道怎么哭了,你怎么能忍心留下我们三个姑娘跑了呢?” 风依然在头顶盘旋,艳丽的阳光照耀着山顶,抬头一看,阳光有些刺眼,几只飞鸟在阳光中与风共舞,彼此追逐,我也着实累得够呛,不由得拉着梁凤书往地上一躺,眯着眼睛说:“哥对不起你们,以后一定不能抛下你们,再重要的事情也没有你们重要,我保证。你们刚才真看见我追的人了吗?” 梁凤书坐起来,接过露露的水喝了几口,眼睛警惕的扫视一圈:“我是看见前面有一个影子,然后听见你追出去时喊“老先生,等等我”,我反应过来时,你都已经不见了。” 第079章未解之谜四大金刚 我心中一下又疑惑起来,他们没有看到吗?明明就是一个老头子,我赶忙坐起来,看着露露和小芬:“你们呢?你们都看清楚了吗?我是不是在追一个人?” 小芬紧靠着梁凤书,目光落在我脸上:“是啊,难道你追的不是一个人?”说完,她自己颤抖了一下,双手抱着梁凤书的腰,脸色有些苍白。 “是追的一个人啊,难道追鬼吗?就是我给你们说,我和凤书第一次在这山顶遇到的老头子。”我说着时,自己也糊涂了,明明就是刚发生不久的事情,她们半信半疑的样子,弄得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经了。 露露也和她们挤在一起,好像怕冷似的,抖擞着问道:“你怎么确定就是那个老头子呢?” 我刚要解释,梁凤书说:“现在想起来,真就是那个老头子,还是那件衣服,还是那个包,与当初打扮一模一样。” 我终于安心了,她们都是看见了,我放松的坐起来,拿过水来喝几口,好久没有这样剧烈的运动了。记得小时候在家里时,山上跑半天也没口渴过,从来就不会随身带着水,好像那时候不知道口渴似的,也可能是能忍,忍到回家时才喝,却听露露说:“这就怪了,这个老头子两年多没换过衣服?老头子还能跑这么快,你们看,这前面根本就没有路。” 小芬声音发抖:“别说了,我们下山吧,饿了。” 我也疑惑起来,这个老头子怎么一直是这打扮?怎么就能比我还跑得快,而且前面明明是悬崖,心中顿时升起一丝寒凉,但我并不恐惧,小时候睡过坟地,刚出来头一年里睡过大街,世界没有什么值得我恐惧,但是让我疑惑不解,使我越加相信这个老头子不是一般人,或许他是神仙也说不定,我甚至想他是师傅,或者师傅的师傅所幻化的人形,却又觉得这种想法太不真实。 梁凤书拉着沉浸在独自幻想中的我:“走吧,下山去了,我也饿了。” 看来这几个女人对有没有一个老头子根本不关心,也不问我为何又不继续追老头子了,她们对这青山好像只有恐惧,连欣赏片刻风景的心情也没有。 下山时,她们是一路小跑加飞奔,好像在逃离恶鬼追杀似的,我也只能跟着快速下山。 快到山下时,梁凤书突然问道:“哎呀,不是上山去选阿辉和强仔的地方吗?麦子,选好了吗?” 听她这马后炮的问题,我很是无语,没选好难到还能再上去吗? 坐上车,露露主动开车,我和梁凤书坐在后排,我才放松的给她们说:“奇怪了,我追着追着,刚好撞在一棵树上,树的前面是悬崖,而且那是一棵被雷劈过的老树,站着老树下,正好可以看到整个城市,而老头子也在那里消失不见了。我认为啊,那个老头子是故意引我去给阿辉和强仔选地方,莫非这个老头子是神仙?” 我自己说完,心中还是更多疑惑,梁凤书问道:“悬崖?老头子看来绝非常人,莫非你师傅……”她又把话锋一转:“可不可能你在山顶时,追错了方向,运气好,那棵树挡住你,没让你摔下去。” 看来她还是怀疑我们都看错了人,想想也正常,大白天的活见鬼,怎么能信呢?可要是不信,为什么又那么恐惧? 她一定是想起了我失手杀死师傅的事情,所以没有就师傅继续说下去,况且梁凤书那样缜密的人,也一定会怀疑:我怎么能追不上一个老头子?老头子怎么能在悬崖边消失了?老头子为什么和两年前打扮一模一样? 小芬从副驾驶转头回来,伸手拉着梁凤书的手:“嫂子,你靠着我近一点,我最怕这样不清不楚的事情了,你们越说越奇怪,真就像遇到怪事了一样,那个老头子为什么要跟着麦子哥呢?” 梁凤书趴在副驾驶的椅背上,回头与我对视一眼,她应该和我一样,从小芬的疑问中,想到了被我失手杀死的李瞎子,上一次遇见这个老头子,正是我们第一次求请李瞎子灵位的那天,我依然能清晰的回忆起老头子的话,特别是那天老头子对我说:“今日有缘遇见,是我们的缘分,你要记住,你师傅传下来的本事别用于害人,不能就此失传,而且要毫无保留的传下去;你还要记住,不能辜负爱你的人,记住,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能被辜负,言尽于此,有缘再见。”唯独这段话我没有告诉梁凤书,我如何能既不辜负爱我的人,肖玲玲和梁凤书都爱我,我该怎么办?如果梁凤书知道这个神秘莫测的老头子给我说了这翻话,她肯定明白,老头子说“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这话完全可能就是指,不能对不起肖玲玲,所以我不能告诉梁凤书。 一直盼望这个老头子再次出现,以消除我心中疑惑,没想到他确实出现了,却又以更加神奇的方式消失了,使我更多了疑惑,况且她们三个也看见了,证明不是我独自产生了幻觉,梁凤书见我想得痴痴呆呆的,糊弄着回答小芬:“麦子哥是‘神算’,当然有神人护佑啦。” 而我在想:这个老头子当初来提醒我别忘记家里的事,是因为师傅在天有灵,可是他引导我去找到被雷劈过的树,只是为了帮我找一个地方,将来好安葬阿辉和强仔吗?师傅不认识阿辉和强仔,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那棵树有什么古怪?想到这里,开始后悔起来,后悔没有好好查看树的周围,我想马上返回去,重新考察一番,见她们三人已经被吓着了,不忍心让她们再受累一次,毕竟上山下山一次要两个多小时。 我再一次想确认我确实在追一个人,问道:“你们老实说,是不是看到我追的人,别管是不是什么老头子,你们有看见人吗?” 露露盯着前方,首先表态:“是好像看到一个人影从路旁冲出来,还没看真切,你就喊着追上去了。” 小芬和梁凤书也是如露露所说,她们在山上时被恐惧笼罩,心中迷糊,这时三个女人讨论起来,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确认是看见了一个人 ,是不是老头子不能确定。 我分析一遍,这就对了,我一定没有神经,也没有眼花,我的视力超乎寻常的好,不可能眼花看错,既然确定是一个人,他要不是老头子,拼命的跑什么呢?难到是别人以为我们四人是山中的孤魂野鬼,所以拼命逃窜?大白天里,能活见鬼吗? 三个女人听了我的分析,很快又达成一致意见,对这个未解之谜暂时不再讨论,先讨论晚饭问题,就这样,我的疑惑还没想明白,他们就把我的畅想扼杀在脑海里。 在酒店吃完午饭,已经半下午了,小芬因为被惩罚在我们那里看书搞清洁,所以她要回我们住的地方去,露露却不愿意回自己的地方去,说要和小芬一起住我们那里,看来她们确实被那个神秘的老头子吓坏了。 元宵节过后,去监狱分别看望了阿辉和强仔,他们已经瘦得皮包骨,完全没有了当初大杀四方的精神,像就快要枯萎的衰草,萎靡不振。 阿辉从前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硬汉,身型健美而强悍,是那种让女人见了春心顿起的男人。对兄弟仗义,对耀仔忠心耿耿,‘四大金刚’对耀仔都是忠心耿耿,跟我和梁凤书熟识了以后,‘四大金刚’也很尊重我们,而且后来耀仔还让他们叫我‘麦子哥’,叫梁凤书‘嫂子’。这些兄弟非常懂江湖规矩,虽然他们比我和梁凤书都大好些岁,依照江湖规矩,我是他们老大尊重的兄弟,他们也必须尊重我,而且我是和佛爷吃过饭的人。 那时的罗湖电子批发市场鱼龙混杂,来拿货的人来自全国各地,很多都是多人结伴而来,有的人仗着自己人手多,在交货时,胡乱借故找茬,想不结算尾款而带走货物(定金少尾款多),这时就需要‘四大金刚’展示雄风,他们从没有让我和梁凤书失望过,不仅能让对方乖乖把钱结了,他们还会趁机让闹事的人另付‘茶水费’,‘茶水费’当然归‘四大金刚’。 兄弟们的宵夜差不多都是梁凤书付的钱,等我和梁凤书手头宽裕了,每个月也会给‘四大金刚’一些钱,替他们买一些他们应酬时的账单,这既是‘江湖’规矩,也是彼此的情感,义气当先: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有时候耀仔下面的兄弟急需用钱,找耀仔要时,可能被耀仔大骂一通,他们便会笑容可鞠的来找梁凤书,知道找我是没有钱的,我的钱都是梁凤书在管,梁凤书不问缘由,多少都会给一些,有的拿多了,过后也会还一些回来,就是不还,梁凤书也不问,给出去的钱在我们承受的范围之内,我们也知道他们生活时常拮据,有钱时大手大脚花了,‘四大金刚’下面兄弟又多,单就是日常生活开销就不少。 都是懂规矩的人,‘四大金刚’也不敢向梁凤书胡乱开口,渐渐的,我们成了他们心目中,仅次于耀仔的‘二哥、二嫂’。梁凤书有了露露和小芬作为助手以后,我们的生意极其兴旺,简直是‘日进斗金’,我们的生意需要耀仔,更需要‘四大金刚’,花点钱也就不在乎了,而露露和小芬趁机转换了身份,从前那些知道露露和小芬工作的人,想再次‘小看’露露和小芬时,梁凤书便会让‘四大金刚’适当教育他们,也让‘四大金刚’要懂得尊重露露和小芬,‘四大金刚’无不听从,相互依存的这份情感是不能忘记的。 阿辉隔着铁条窗看着我和梁凤书走进去,一下就哭起来了,像一头即将被宰杀的牛一样嚎哭。 第080章探望死刑犯 没有想到阿辉会哭,他一哭,我和梁凤书反而不知所措了,连进来之前想好的见面问候语,随同意料之外的哭声,脑海里顿时凌乱起来。 以前从没有见他流过一滴泪,甚至都没有见过他伤心起来该是什么样子,他在与人打斗时犹如饿虎出山,使得无数对手还没动手就胆寒,加上他高达威猛的体格,是耀仔‘四大金刚’中的第一战将,时刻护卫在耀仔身边,大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气势,轻易不出手,出手必胜。 有一次我们和耀仔唱歌出来,碰上十几个陌生的‘小混混’,在耀仔的车旁边借着酒气“张牙舞爪”,一看到这种情况,梁凤书就把我拉在后面,耀仔也喝得‘豪情万丈’了,笑说道:“弟妹,怕什么?这些个小东西,就算刚入行不认识我,听到我名字也能吓得他们屁滚尿流。”说着,耀仔便歪歪扭扭的走过去:“滚开,知道这车是我耀仔的吗?” 那帮小混混都只有二十来岁,甚至可能更年轻,抬头看看耀仔,又看看我们,见阿辉、我、梁凤书、另外三个阿辉的小弟,一共只得几个人。他们其中一人抬起手在耀仔的头上一戳:“耀仔、尿仔的我们不知道,矮冬瓜,有车叼得很吗?”说完,用力的在车上拍得山响。 阿辉和他的三个小弟已经拦在耀仔四周,其中一个小弟指着周围的人大声呵斥道:“小王八蛋,皮痒痒了是不是?” 对方的人相互一个眼神,从背后抽刀拿棍就开打,这种不问青红皂白就动手的虽不多见,但也偶尔能遇见,属于那种纠结了一帮人,想‘扬名立万’,又没什么脑子,妄想一战成名,趁机奠定‘江湖地位’,属于江湖上的‘幼稚无脑’派,特别能打的个别人也真能被某个老大看上,所以他们是在‘盲目的追求小概率’,想来都比我要有勇气多了,我一无所有时也没这胆量,我是读书人,用智慧。 他们一动手,我和梁凤书吓得赶快后退十几步,我一手护卫着梁凤书,一手拿出电话通知‘四大金刚’中的大川,见得周围的人纷纷往远处退,围成一个大圈,在迷茫的夜色中,围观一场生动活泼的大对决。 对方人人刀棍在手,耀仔这边没什么准备,家伙都在车的尾箱里,战斗瞬间即发,根本来不及从车尾箱拿家伙。只见阿辉如劲风散流云,大吼一声响彻夜空的同时,对方已经被打倒两个,耀仔捡起对方掉的棍子,把耀仔挡在自己和车之间,左右开弓,出手快准狠,又打退几个后,对方不敢再靠近阿辉。 十几个人转头围攻其他三个小弟,三个小弟瞬间淹没在刀棍之中,阿辉利用空档,打开车门,把耀仔锁在车内,自己提棍冲杀入人群,定要解救三个小弟出包围圈,三下五除二,对方被打得扶伤败去,阿辉扶着三个小弟血淋淋的站起来,傲立在霓虹映照中。 阿辉有笑语欢颜的时候,有冲冠一怒的时候,有杀气腾腾的时候,也有甜言蜜语哄女人的时候,没有见过他悲伤的样子,更不见他哭泣过,一直觉得他是钢铁战将,突然看见他当着我们的面嚎哭,我和梁凤书能不踌躇而凌乱吗? 来监狱看阿辉那天,正是南国春雨纷纷的时候,阴冷的空气中带着湿气,连续几日飘飘洒洒的春雨,使得监狱里更显潮湿和阴冷,阿辉的哭泣很快停住了,不似南国的春雨那样细致绵长。 我和梁凤书慢慢走向前去,在铁栏外的桌子边坐下来,递上一支烟,心中感慨万千,口中随意问候:“兄弟,还好吗?”不知道这样问一个死刑犯是否合适,没办法,我和梁凤书从前都没有这经验。 阿辉接过烟,低头抹泪,我想是我第一句话说得不合适,他一定是低头沉思着怎么回答我,要回答‘好’,这是没有道理的,都判了死刑,能好吗?他没有像耀仔那样猛吸烟,只轻轻的抽两口,静静的吐出一缕清烟,烟在潮湿的空气中萦绕徘徊,使他稳定住了情绪,抬起头来时,脸上带着微笑:“哥,嫂子,谢谢你们来看我。” 我书看多了,总有些多愁善感,虽然艰难的日子把我也变得冷漠了,当此时此景,难免悲泣,一时不只该怎么说第二句,好在梁凤书接上了:“阿辉,别说谢谢的话,有什么哥和嫂子能为你做的,尽管开口。” 我侧眼看看梁凤书,她面露悲伤,语气故意带着痛惜感,表情没什么问题,但我觉得她开口就这样说,似乎有要快速结束对话的意思,这太不像样了,阿辉就剩几个月生命了,我们还不能耐心陪他聊聊吗?我赶忙说道:“兄弟,不着急,里面我都打点过了,今天我们兄弟好好叙叙,里面生活都有照顾吧?” 阿辉手扶着铁栏,点点头:“老大把你的钱都分给了里面的兄弟,我们四个分得最多,唉,是我们拖累老大了,他还这样照顾我们、想着我们,此生跟了这样的老大,也值了。” 我又想起耀仔说不让给他存钱,我明白耀仔所要的尊严,但阿辉和强仔没有人来看他们,该当别论,我不清楚他们家里到底什么情况,我能想象得到的,我也是穷山沟里走出来的人。抽了几口烟,我也冷静下来:“兄弟,老大不让我往里面给你们送钱,今天我给你和强仔一人存了一万,别给老大说,你们不一样,日子尽量过好一点,要不要我让人把你们亲人接过来?” 先得把最实际的说了,不能让他感觉我假惺惺的,舍不得钱,没有义气,虽然他们就只有几个月生命了,可是这里面的话是互通的,时常有人会从里面出来,他们在里面怎么评价我,那些出来的人会时时说起,这关系到我的江湖名声,我和梁凤书可都是很有逻辑和智慧的人,这是需要注意的,我们还年轻,不能坏了名声。 第081章探望死刑犯2 阿辉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随之暗淡下来:“哥,谢谢你,其实我们也花不了什么钱了,不过是抽烟吃饭。”顿了顿,接着说道:“家里人就算了吧,本来就没有来得及孝顺他们,又何必让他们来一趟,算了吧,强仔也一样,我们同村,他家里的情况我知道的,哥,算了,我知道你有这个能力,哎,回想起来,不如在家里辛辛苦苦种地好,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啊!哥,我不想死,我也没有想要打死他们,怎么知道,怎么知道他们那样不经打,哥,我们四兄弟算是完了啊!完了啊!还连累这么多人,说这些也没有用了,哥,嫂子,认识你们不后悔。” 他的悲鸣比耀仔还苍白,现在总算明白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古人言‘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啊,虽不能让人生从头再来,临死前明白人生道理也不错。 找不出什么话安慰一个将死之人,梁凤书也一样,她悲伤的低着头,我想将死之人应该是不需要安慰的,安慰对他们是一种侮辱。他们虽然没有读过几个字,快死的人,一定比常人看得透,我不能说安慰的话,更不能指责他、教训他,应该为他送上最后的温暖,来之前就想好这个道理的,宽慰说:“兄弟,过去的事情没有对错,不想了,你们的地方我都选好了,那里能看到整个城市,老大要求的,他给你们说了吧?他说将来要和你们一起看着潇洒过的地方,就在梧桐山顶,可以吗?” 牢里这一年,他应该什么都想明白了,对我的话并不忌讳,点点头:“听老大的,听哥的,哥精通算命卜卦,也懂风水,哥选的地方一定是一个好地方,唉,多亏老大想着我们的后事,要麻烦你了哦,哥,嫂子,我和强仔最后还是麻烦了你们,谢谢你们。快了吧,管教说复核就快下来了,最后再麻烦哥和嫂子一回。” 梁凤书强颜微笑:“阿辉,你们兄弟一场,值得我们这样做,不需要谢,我看你瘦了,怎么不多吃一点呢?” 阿辉往后挪动一步,似要我们看清楚他,挪动时,脚下的锁链拖得哗啦啦的响,随后又靠上来:“是吗?应该瘦了吧,等着难熬啊,不如马上死了好呢,你看看我这个样子,只能等死,瘦了就瘦了吧,嫂子,你是我见过最漂亮最有气质的女人,你送我最后一程,值了。” 梁凤书还没有回答,他又对我说:“哥,告诉你实话,我以为没有什么女人我睡不到,见到嫂子时,我还私底下和兄弟们打赌,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嫂子这样的贞洁烈女,唉,嫂子真是个好女人,哥,你有福气啊!” 该说的事情说明白了,陪着阿辉聊了好一阵,一起回忆从前的欢乐时光,好像我们不是在监狱里,就像两个垂垂老矣的耄耋老人,在一起说起曾经那些很久远了的光辉岁月,我想,那是阿辉最后的欢乐了吧。 去探望强仔时,和阿辉差不多,就在看完阿辉的第三天,依旧是春雨如雾。 进来之前,强仔一边对耀仔忠心耿耿,一边又想另立山头,让一帮人全军覆没的战争就是他挑起的,这种事情在江湖上属于平常事,不能说他是‘利令智昏’,谁不想当老大呢?强仔虽没有阿辉一般勇猛无敌,不认识几个字的他显得有那么一点睿智,估计就是这一点睿智害了他,使他总觉得自己能成就一番伟业,结果是把大家拖入绝境。 刚见面时,强仔没有哭,显得大义凛然,像是要从容就义的英雄义士,视手上的镣铐为饰品,依然难掩他表情深处的悲凉。在我问他需不需要接他家里人来时,他还是哭了,不说话,一个劲的哭,最后的回答和阿辉一样,弄得我以为他们俩串供了一样。不过我是很赞赏他们这样的行为的,反正是个死,家里那样穷,就别给家里添麻烦了,穷人家的孩子死在异乡的少吗?那年月见得多了。 分别看望了阿辉和强仔,我想,要是李木出了这样的事情,恐怕李文白也是不会来见最后一面的,一来是来回一趟需要花几头肥猪的钱,二来也会耽误地里的活,从山村到市区火车站起码要一天,就算是马上买到火车票的话,火车上还要三天三夜时间,来回一趟需要十来天,还得在都市里住上几天,也要花些钱,因为不是说一到就能见到人的,就算是执行那天到达,一套手续办下来,农村没有见识过的人估计也受不了。 那几天梁凤书是真的伤心,情绪低落,她总是自言自语似的在我面前说:“麦子,我们可千万别像他们一样,还是得注意啊,世道混乱,冲动不得,你说是不是,麦子?”她也打电话警告露露和小芬,在电话中反复说在监狱里见阿辉和强仔的情形,描述得细致而形象,使人听了如身临其境,用不同的语气,使用不同的气息,配合着叹息,听起来,比我亲自见到时还要悲凉,我几乎能感觉到,露露和小芬在电话那头的哽咽声。 没有去探望大川和飞飞,虽然他们和阿辉、强仔同是四大金刚,但大川和飞飞都有老婆,有孩子,他们俩家里情况算不上太糟糕,梁凤书也担心大川和飞飞的老婆与我们保持来往。他们二人的老婆从前都是夜场中人,在成为‘贤妻良母’之前,和露露、小芬最开始一样,靠身体换钱,并且大川和飞飞也知道,本就是在夜场里相识的,能不知道吗?大川和飞飞的这种胸襟很值得颂扬,我觉得,这犹如明末清初的文章宗主钱谦益,娶秦淮河上的柳如是回家一样,并且钱谦益还不是娶柳如是做正妻,大川和飞飞可是娶她们做的正妻。 在耀仔一伙人出事以后,梁凤书让我和露露、小芬断了与外面‘漏网之鱼’的所有往来,包括进去那些人的家人、朋友,因耀仔并没有判死刑,我们只帮了耀仔名义上的‘老婆’,后来住小芬的帮助下,耀仔那名义上的‘老婆’也离开了,小芬还因此被梁凤书惩罚。 第082章江湖接班人埋骨异乡 刚出事的那段时间,很多人想方设法的来找我和梁凤书,特别是在梁凤书出狱以后,他们总以为我有‘捞人’的本领。同耀仔一同抓进去的有好几十人,这些人都是没有靠山、没有钱的‘穷混混’,平时出点小事,唯一的指望是耀仔,连耀仔也进去了,他们求救无望。 见梁凤书半个月就出来了,便到我们楼下来堵我和梁凤书,希望我们能把他们的爱人、亲人或朋友,从里面捞出来。我没有本事帮他们,也只好躲着不见,接梁凤书出来后,我们直接去了小梅沙的酒店,一个多月后,又换好几家酒店住,直到事情差不多风平浪静了才回去。 佛爷倒是可以救他们,可是佛爷不是谁都能见的,就连市面上的大哥要见佛爷,都得提前预约,还得看佛爷心情。 案子还没有判下来时,据露露和小芬说,大川和飞飞的老婆又重出江湖了,不过已经无法去夜场挣钱,姿色和青春都没有了竞争力,只能去路边‘发廊’做低价客。我想她们一定是对这都市有眷恋,就算是卑贱的活着,也不愿离开这个繁华之地,不如此卑贱的活着,生活还能更好吗? 不去探望大川和飞飞,还有一个原因,担心他们问起他们老婆在外面怎么样时,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们实话,那样太伤他们了,可我也不想用谎言去欺骗一个将死之人。要是他们拜托我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我和梁凤书都没有这份心,我对同在这个城市的亲哥哥李木,都没有照顾,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怎么会去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呢?而且我也不是曹操,那时的我对少妇没什么兴趣。 按理来说,我有这个能力,兄弟一场,还是该去见最后一面的。 都市里的生活残酷,不是人到了都市就变得残酷,而是生活太不容易,随时都可能弹尽粮绝,谁能顾得上谁呢?看似繁华美丽的都市,其实就是一个黑洞,悄无声息的吞噬了人的岁月,比悄无声息吞噬生命更残酷的是,在吞噬人的生命之前,先吞噬了人的善良和纯真,使人在消耗掉生命之前,早已面目全非。 人类从残忍无情的野兽进化成为人,可能经历了百万年,而生活把人变回无情的野兽,只需要一瞬间,仅仅一个‘利’字就够了。 我很庆幸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也曾以为自己会做一个异乡的孤魂野鬼,在我决定要把自己走死的那天,这样想过,好在并没有死,估计还是我没有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那时活得像一条野狗,世界上从没有过野狗自杀的吧?我也不算是怕死,虽然没有死,照镜子时,我尽量把自己看成一个进化成熟的人。 允许我探望他们俩,就是他们时日无多了,他们自己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知道大概活不了几个月了。 春雨结束时,我带着阿辉和强仔的骨灰又上梧桐山,还带了铁锹、祭拜品等等,陪葬品是几瓶好酒,我自己都没舍得喝,这算是对他们最后的仗义。 只有梁凤书、露露、小芬陪着我一起,再没有别人来为他们俩送行。江湖上只认大哥,就像奥运会后,大多数人只知道冠军,少有人记得起亚军、季军是谁。阿辉、强仔奋斗是几年,战绩无数,那些身上的道道伤痕都分明的记刻着,可是到死也没能获得冠军,最后一程这样孤独,好在有我们四个,其中两个还是他们曾经的‘红颜知己’。 因害怕山顶有别人,我们选择在半下午山上,东西和骨灰都用旅行袋提着,到山顶时,等看夕阳的人全部离去以后,我们四人才钻入林中。我拿出从前在家乡干农活时的劲头,在那个被雷劈过的老树旁,很快掘出一个坑,足够安放阿辉和强仔的两个小盒子和随葬品,占不了多大的地方,埋好以后把土填平,洒上枯枝败叶,与四周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没有看到那个老头子的身影,可是我总感觉他躲在什么地方看着我,时不时让我身体发麻。下山时,城市的灯火已经亮起,辉煌如故。从到达山顶到下山上车,我们四人一句话没有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露露启动车子时,我才说:“等一下。” 打开车窗,看着暮色苍茫中的山林,我轻声说道:“耀仔,你的事情我办完了,阿辉、强仔,山中岁月静好,你们好好的享受吧。” 夜风呜咽,弘法寺的飞檐斗拱上的灯亮起来了。 离开梧桐山,我们四人又汇入都市浩浩荡荡的车水马龙之中,霓虹灯那样璀璨,夜色那样喧嚣,没有人知道我们刚刚把两个正值壮年的外乡人,埋葬在能看见晨曦的山顶,那里望得见这座城市的繁华,望得见大海碧波浩荡,但望不见他们祖祖辈辈的故乡,做了山中的孤魂野鬼,也闻不到故乡的任何气息。我知道,万重山外贫穷故乡的味道,无法抵达遥远外的繁华,我曾睡在异乡黑夜的街头深嗅过很多次,异乡只有苍凉,繁华中也是苍凉的味道,还有身外成群结队的野兽味。 从提着骨灰上山,一直到汇入车水马龙,这期间起码有四五个小时,三个女人几乎不曾说话,她们在一起能沉默如此之久,让我很是惊奇。无论是用超长时间的沉默表示深深哀悼,还是心中对熟悉的人死去的恐惧,沉默比叽叽喳喳终究显得庄严,这是对阿辉和强仔的尊重。 我猜想她们在沉默中,各自应该都暗自对二人说过什么,因为在我埋葬好二人的骨灰盒时,我看见她们的嘴角似乎都在颤抖。说了什么不重要,都是身在异乡的流浪者,大概也就差不离,要么是悲悯年轻的生命,不该如此客死异乡,连父母亲人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要么是将心比心,担心自己有一天也将埋骨异乡。 第083章佛爷的电话 然而我的独自猜想是错误的,露露直接把车开到一家高档西餐厅前,直奔优雅格调的包间,她们脸上没有丝毫悲伤,还显得很高兴轻松,小芬拿起桌上的菜单,兴致勃勃地指点给服务员看,贵的可能都点了,还要了两瓶老红酒,从服务员的表情来看,可能觉得小芬点多了,但是服务员很高兴。 在小芬点菜的时候,露露帮大家把外套一一递给服务员挂起来,带着娇气的口吻说道:“嫂子,今天好好吃,好好喝,旁边酒店都定好了,吃完就住这边,事情办完了,好好轻松一下。” 梁凤书也不提阿辉和强仔的事,只责怪说:“怎么又乱花钱呢?” 露露神气的说:“嫂子,放心吧,这都是别人送的卡,不花白不花。” 小芬在一旁附和,梁凤书长舒一口气:“好吧,好些天没聚了,是该好好庆贺一下,你们别喝醉就行。再过几个月,我们自己的房子就装好了,姐妹们在这里有了自己的窝,我的毕业证也马上到手,真正的新生活了哦。” 我不合时宜的说了一句:“凤书,刚把他们埋了,就庆贺不好吧?” 梁凤书侧身上下打量我一番,像是要重新认识一样,随后说:“王勃死时才二十多岁,普希金也三十多岁死的,他们有什么可惜?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人各有命,我们管自己就好,麦子,你再看看菜单,要不要添点什么。” 梁凤书这话虽然绝情,但是听起来颇有道理,就是让我心里发埂。 三个女人随之扯开了话题,我一无既往的插不上嘴。 窗外是静静的海湾,城市的灯火把海水映照得五彩斑斓,隔着玻璃看夜色,安静而美丽,仿佛世界一直都是这样美好,不曾有过彷徨和失落,那些手牵着手在海边漫步的影子,似乎从没有离开过,夜空中一定都是浓情蜜意的味道。假如孤魂野鬼也在这时候出来,他们是否会更加的悲伤,又或者另一个世界里,有另一种仓惶,谁又管得了呢?活着的人已经够烦忙。 身在繁华中,面前丰食美酒香,旁边美人笑语欢颜相伴,却突然有一种孤独感,只是一瞬间闪现,随之便被美食美酒掩盖,紧接着,忘乎所以的高兴起来,正是大好青春时的无所顾忌,端起酒杯:“为美好的新生活干杯。” 她们三人突然停下来看着我,小芬摇摇头:“哥,你怎么今天恍恍惚惚的,刚才已经为新生活喝过啦。” 我端起酒杯停在空中,那一抹血红色的液体,在硕大的水晶杯中彷徨失措,我只得故作矫情:“喝过了就不能再喝一杯吗?新生活的酒要多喝,是不是?凤书。” 正当梁凤书举起杯来碰杯时,她刚要说话,我的电话响了,一看来电号码,赶忙对她们做一个噤声的暗示,放下酒杯,坐下来靠着沙发背,电话那头是耀仔从前的‘靠山’,道上称他‘佛爷’,身份背景扑朔迷离,‘佛爷’语气低沉而简洁:“小师傅,耀仔傍晚自杀了,明天一早去火葬场等着,送他最后一程吧,也帮我买束花,可千万别忘了。” 挂掉电话,一时愕然得不知所以,她们三人凝重的看着我,梁凤书忧心忡忡的问:“佛爷亲自打电话,什么事?怎么啦?” 显然刚才梁凤书看见来电号码,知道这是耀仔从前的靠山佛爷打来的,这个人极少和我通电话,主动打电话总共也没几次,耀仔还在时,都是耀仔带着我去参加他的饭局、酒局,每次去都极其小心的样子,耀仔的小弟们、包括‘四大金刚’都只能在楼下等着。 上了桌,耀仔也只能卑微得像一条哈巴狗,而我则独享着桌子上的‘荣宠’,因为他们担心我卜卦算命时不能‘坦诚相告’,结束时,依照规矩,还得给我红包,钱反正也不用他们出,桌子上一定有一个卑微得和耀仔差不多的人买单。桌上的女人有的认识,有的不记得认不认识,其中一些是耀仔让人带去的,这些女人青春曼妙、朝颜光华,与各位‘大佬’们‘相亲相爱’,无问不插话。 在耀仔出事以后,他总共打过那么几次电话,第一次是‘通知’我尽量别露面,后几次告知我去某酒店房间接待他的朋友,最近的一次是在年初正月里,他主动约我和梁凤书吃饭,名义上是庆贺新年。 那天我和梁凤书到达房间时,包间里除了佛爷,另外只有一人,这人我见过,还一起有过几次喝酒吃饭,不过那时候的他很是‘卑微’,在耀仔面前‘低声下气’,‘道上’叫他阿虎,应该是他名字中有一个‘虎’字,长得也虎虎生威的,混迹于‘地下黑拳’,算是一个小头目,也是香港人。 四个人吃饭,我和梁凤书立刻明白其中含义,果然,我们刚一入座,依照规矩,正要端杯敬茶,佛爷笑容满面的招手示意我们坐下,他总是带着笑脸,此刻依然:“小师傅,阿书,都是自己人,礼数就免了吧。”说到这里,房间小门后出来一人,以前见过,有佛爷在就有他在,他递过来一个胀鼓鼓的纸袋子,我赶忙接过来,他又悄无声息的退出去关上小门。 以前过年过节,佛爷会发红包,却只是象征性的表示,从没有这么大一袋钱,但我们又不能拒绝他的礼物。 佛爷继续说道:“今年没有约你们小夫妻一起过年,红包给你们夫妻俩补上。” 我赶忙识趣的站着回答:“谢谢佛爷,过年我们还没有给您拜年呢,今天又收佛爷的礼,真是太感谢了。” 新年前,因为耀仔进去了,我们也没有主动联系佛爷,他不是我们想见就能见的,这是新年后第一次见他,自然是带了拜年的礼物的,却不用在桌面上当面给他,在进房间以前,已经给他外面的小弟了,是一尊玉麒麟。太贵重的送不起,也没必要,只是敬一个礼数,这个码头不能不拜,无数人想拜这个码头,还未必能靠得上。 第084章 佛爷出手报仇 我和梁凤书商定的原则,对佛爷敬而不近,我们只想安安静静挣钱,而且我挣钱的本事特殊,除了需要他们这样高位的人给我介绍客户,不想靠着他从其它门道发财,梁凤书也看不上‘歪门邪道’里捞钱的人,她的心里住着一个文学梦,要为自己预留‘清名’。 按理,佛爷要阿虎接替耀仔的位置,根本用不着单独约我和梁凤书吃饭,他只要给道上传一声话就可以了。只我们四人吃饭,我和梁凤书心中都暗自觉得很意外,弄不清这是鸿门宴还是有意高抬我们俩,无论哪种情况,我们心里都七上八下的。 直到好久以后,我见到齐爷,才知道我对佛爷是另有他用。 进门不喝茶,先收礼,依照从前规矩,预示着今天我和梁凤书是见证人,要喝别人敬的茶,现场没有旁人,看来江湖上的传言都错了,谁也没想到是阿虎。 既然来了,想别的也没用,而且梁凤书进去那半月,佛爷肯定是在暗处帮了忙的,我们还得心存感激。现场没有旁人,证明佛爷也没有把我和梁凤书当成道上人的意思,我能猜测到的理由是:那些找我卜卦算命的人中,可能有很能耐的人,比如那个放梁凤书出来的人,佛爷估计是故意试探我的野心,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不是能打打杀杀的人。 佛爷带着和蔼可亲的笑容,示意我和梁凤书坐下来,没有要开餐的意思。桌上已经摆好八荤八素凉菜,却没有现场服务人员,连个倒茶水的都没有,想来是还有事情要说,佛爷如聊家常一样,轻言细语的说道:“小师傅,阿书,你们只想过简简单单的生活,我能理解,可是有事的时候不找我,找那一个人,是不是相信我?” 梁凤书的一只脚踩在我的脚上,显示着她的惶恐不安,让她惶恐不安的时候不多,她是一个理智而谋划周密的人,此刻我反而不紧张,带着调皮的样子回答:“一时情急,乱了分寸,佛爷,你还不了解我嘛,时常冲动不懂事,佛爷多多包容。” 他点点头:“我能理解,你啊,有时候确实少些规矩,不过啊,你也是最懂规矩的人,你们年纪轻轻,有这智慧,不简单啊。好了,看阿书那个样子,我吓着你啦? “佛爷一句话,惊天动地,我确实怕我们夫妻俩有什么不懂规矩的地方,让佛爷忧心了。”梁凤书说完吐吐舌头,强力笑一下,还是有些惊恐。 佛爷哈哈一笑:“不能再说了,免生误会,办事,不说别的啦,带进来吧。” 我立刻紧张起来,今天难得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办?佛爷的重要事情怎么会要我们夫妻来? 正当我疑惑时,门开了,佛爷的两个小弟带着一人进来,此人正是我们去监狱看梁凤书时,那个让露露每次陪他在办公室的人,进来时耷拉着脑袋,完全没有了当初的神气模样,态度也不阴阳怪气的了,显得谦卑而诚恳,还显得惶恐不安,他抬眼看看我和梁凤书,迈步到佛爷旁边,普通一声跪在地上:“佛爷,我知道错了,一时鬼迷心窍,不该为难小师傅,请佛爷给个机会。” 我顿时心里慌了,这事本来梁凤书不知道,也没想过要报仇,虽然当时很气愤,渐渐也就淡忘了,更没想到他这般高位的人也要给佛爷下跪,想来是佛爷故意要显示他的本事,转念一想,没必要给我显示他的本事才对啊,这是为何呢?莫非是那一个人指使佛爷? 佛爷依然和蔼可亲的样子:“本来嘛,小师傅是个老实人,他不追究,我也没有必要来做这个中介人。唉,你啊,确实不懂事,小师傅不追究你,是他年轻心宽,可是你让一个人觉得很没面子。” 那人立刻在佛爷脚前磕头碰脑,像要肝脑涂地一样,嘴里求饶:“我鬼迷心窍,我鬼迷心窍,该死,该死,请佛爷饶恕……” 实在难以想象,他这样的人会在佛爷面前如此下贱,与他的身份完全不相符。 佛爷依旧是一副淡然的样子,平平说道:“这个城市,他的面子很重要,既然他给了小师傅承诺,你却背后遮了他的面,这当中的厉害你是知道的。” 那人垂死挣扎般辩解道:“我不知道他对小师傅有承诺,真不知道啊,要是知道的话……” 佛爷冷冷一笑:“不知道,他下面人给你打电话不算,难得要他亲自给你打电话?还是你觉得监狱就是你的?” “没有,没有,托关系的人也多,打电话的人我也不熟悉,以为……” 佛爷打断他的话,呵斥道:“少装糊涂,坐收山头利也得看看谁的面,况且,那山头可以是你的,也可以不是你的。你确实让小师傅受了屈辱,可你还不配小师傅两夫妻对你动手,阿虎,你替小师傅动手吧。” 话刚说完,我还在回味猜想中,阿虎已经快速的站起来,两个耳光响亮的在房间里回荡,他倒在墙根处,又强撑着跪起来,连嘴角流出的鲜血都不敢拭去,任鲜血流在胸前,两个脸通红,像是故意显露着他的惨样,一声不吭。 阿虎用餐巾捡起地上四颗牙齿,递在佛爷面前:“四颗,不多不少。” 阿虎显得非常镇静,就好像是从地上捡起几颗掉落的垃圾一样,情绪上没有任何波澜。 佛爷看看牙齿,不看挨打的人:“知道错就好,你做了四次,拔你四颗牙齿,既是为小师傅,也为他老人家的面子,你以后好自为之,滚吧。” 看着他被搀扶出去,我有些明白了,想来是那个人觉得没面子,他曾承诺过让我有事找他,找了他,却让我受了委屈,他不是要为我报仇,是为他自己的面子,让佛爷来替他做这件事,显得更有面子。 梁凤书一句不吭,只觉得意外又惊奇,而我暗自佩服阿虎的力道,两个耳光,刚好打掉四颗牙齿,这彰显着他不同凡响的打人手法,要是李文白也有这手法,家里孩子肯定都没有牙齿。 第085章滑稽的规矩 更让我佩服佛爷办事周全,真是一箭射数雕,把那个人交代的事办了,把我的气出了,展示了他为什么看中阿虎,还让我清楚的知道他的威力,一切都在云淡风轻的几分钟内,因整个过程没有多余的外人,也给挨打的人留了面子。 佛爷接着说道:“那个袋子里的钱,是他向你赔礼的,我给你们的红包也在里面,现在想清楚啦?你们夫妻啊,也太怕事了,有委屈还不让我知道,难道我不能为你们主持公道?以后有委屈给我说,知道吗?”佛爷笑笑。 我和梁凤书连连点头,而梁凤书只是跟着我点头,她还不明白其中道理,我已经完全明白为何是我们四人吃饭,心中泰然了。 佛爷在桌子上轻轻敲两下,外面按位传进菜来,又额外进来四个倒茶水的,房间里一下人多了起来,不过是我们四人吃着,他们看着。 我们四人都把头汤喝了,佛爷拿起餐巾试试嘴:“随便说说,一起吃顿饭,小师傅、阿书,阿虎你们肯定认识了,以后从中英街到罗湖,都是阿虎的面了。” 我和梁凤书端坐点头,我说:“当然佛爷说了算。” 佛爷继续说道:“本来你们小夫妻不涉足道上的事情,今天刚好要阿虎替你们动动手,我也好看看阿虎能不能两巴掌打下四颗牙齿,要多了或者少了,这餐就不香了。” 阿虎端坐一旁,一声不吭。 “阿虎,你今天也知道了,他们小夫妻,不只是以前耀仔他们要尊重,小师傅的本事比我身边人都强,可是他不愿意到我身边来哦,而且小师傅口风极其严,从不听他乱传过什么话,这份定力不一般啊,阿虎,规矩你是知道的,他们小夫妻得是你的前辈。”佛爷说的身边人我知道,有几个卜卦测算的人一直跟着他,算是他的参谋。 我判断耀仔将遭遇‘乌江难’时,是当着佛爷的面说的,后来很快就应验了我的测算,虽然佛爷没有对这件事大张旗鼓宣扬,我知道,他心里对我的本事是服气的。那天算命,就他和耀仔两人,连露露都知道了得‘乌江难’传言,那么是定有来处了,耀仔那么迷信的人,他不会传扬自己即将要倒霉的话。 佛爷轻言细语说完,阿虎马上站起来,接过身后姑娘的茶壶,先给佛爷倒上,双手端起茶杯递给佛爷,又走到我和梁凤书面前倒上两杯,一一双手端起来递给我们,然后阿虎自己端起一杯茶,恭恭敬敬地说道:“晚辈阿虎敬茶,佛爷请,小师傅、嫂子请。” 佛爷看着我们俩:“喝了?” 我和梁凤书刚忙说:“佛爷先请。” 茶喝了,规矩就立下了。我是觉得这些形式主义的仪式有些滑稽,可是还得跟着一起讲究,或许是我不懂他们的生活方式。 饭菜没有吃几口,事情说完,佛爷端茶送客,喝茶吃饭时处理事情,不过是道上一个惯例,茶饭不重要,事情才重要,我们也都知道。 意外收到一大笔钱总是高兴的,起身临走时,佛爷交代:“阿虎,以后遇紧要事情,找小师傅拿个预兆,他是极准的。” 佛爷自始至终也没有说耀仔的事情,看来耀仔不只是犯下无可挽回的错,佛爷可能也想培养新人替代他了,我曾私下里想过,佛爷要力保耀仔,一两年弄出来完全没有问题,可见耀仔是注定该牺牲的了,而阿虎呢?他又什么时候该牺牲呢? 梁凤书问起我为何要打掉那人四颗牙齿,我只好原原本本的告诉她,使得梁凤书更加在乎她和露露、小芬的姐妹情感。 那次吃饭以后,这几个月都没有接到过佛爷的电话,只和阿虎一起去参加过几次饭局,都是阿虎来接我去的,佛爷突然亲自打电话告诉我,想必他是故意表现得还念旧情。 我有气无力的告诉她们三个:“佛爷说耀仔今天傍晚自杀了,让我们明天一早到火葬场去,哦,还要帮他买束花。” 小芬马上疑惑着说:“不能吧?今天自杀,明天就火化?” 我也很茫然不知,这当中的事情怎么也不敢细想,或许是耀仔真的想死,或者是有人要他死,这当中的真相,恐怕将永远成为秘密,随后将淹没在时光里,对于这个世界,耀仔太过渺小,没有人关心他的死亡真相。 梁凤书更疑惑起来,分析说:“耀仔怎么说也是跟他的,人死了,他还不出面,让你带束花,这是何道理?不合道上规矩吧?” 我也同样疑惑,可是不轻易这样下判断,想想,佛爷那样的人,比我们老道太多了,怎么处理最合适,必然有他的规矩。耀仔曾是面上的一方‘诸侯’,突然这样离奇去世,又要这样快速的火化,看似与我没有什么关系,既然要我去,又不能不说是有关系的,一时之间让我坠入云雾中,就像窗外的夜色一样难以看透。 要想生活不倒退,必须时时谨慎小心,尽管常常是‘杞人忧天’,‘小心驶得万年船’总是没错的,耀仔就是太过得意忘形,才把自己送上绝境。每当遇到迷惑不解时,我的习惯是先听她们女人扯一扯,没有其他朋友可以商量,听她们胡扯一通,这是最好的办法,女人天南海北的胡扯,最能打开我的思路,当然,我要暗中为自己卜一卦。 露露和小芬都情绪低落了,我以为她们是念及曾经和耀仔旧情而难过,露露却说道:“真是倒霉透了,刚埋了那两个,又死一个,佛爷什么意思呢?非得要哥去火葬场?耀仔父母亲健在,这事得让他家里人去吧?” 我竟然一下笑出声来,梁凤书刚忙伸出温润如玉的手,抚摸我的额头和脸:“麦子,你没事吧?笑什么?” 露露和小芬也茫然的看着我,我笑说道:“露露,你要罚酒,什么叫要我去火葬场?” 第086章江湖前浪有后浪 露露刚忙连连对着地上呸了好几下:“认罚,认罚。”她把酒干了一大口,接着说道:“哥,嫂子,我没有那个意思啊,我是说,哥又不是他们帮派中人,阿虎接了耀仔的位置,应该阿虎去才对,长江后浪送前浪,是不是?” 小芬马上调笑道:“哟呦,露露姐今天脑子灵光了啊,来,妹妹陪你喝一杯。”杯子碰得叮当响,小芬接着说道:“露露姐,你说哥是前浪还是后浪呢?” 露露一下愣住了,面对小芬提出的这个带有哲学性问题,她实在不知怎样回答,露露见书头晕,这问题真是难为她了,她支支吾吾说道:“小芬,别以为你看书比我多,就给我设套,你少在哥和嫂子面前显摆。” 梁凤书马上把问题延展开了:“小芬虽然随后这么一问,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勒,只要是浪,就即是前浪,也是后浪,最终也会是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前浪,我们不要做浪,也不要那滚滚的气势。我们做一滴水,就算被蒸发到天上变成了云,云终究还会变成雨水落下来,水还是水,水滴是最安全的,来,我们为悄无声息的水滴干杯。” 不管懂不懂,有个理由干杯总是好的,小芬一边倒酒,一边分析着说:“佛爷肯定已经派人去接耀仔的家人了,让哥也去一趟,不过是代表以前的哥们儿情谊,而且佛爷没有说只有哥去,明天火葬场一定热闹得很,我们和哥一起去。” 露露马上兴奋的说道:“对啊,哥,打个电话给阿虎,问问他们去不去,不是一切都清楚了吗?” 她们这样胡扯几句,我马上心安了,知道明天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在佛爷心中,耀仔是咎由自取,他可能不会出席耀仔的火化仪式,况且耀仔的葬礼,应该是他父母把骨灰带回香港后再举行,佛爷肯定会有所表示,我们管不着。他亲自打电话通知我,这正是道上的规矩,我是耀仔引荐给佛爷的,现在耀仔去世了,我和佛爷之间不再有中间人,这分明是佛爷对我的‘荣宠’啊,而且不用打电话问阿虎,明天火葬场一定很热闹。 回想起耀仔以前的狂妄,不禁让人唏嘘不已,也感觉耀仔平时做事确实做得太张扬,甚至有些自以为大的张狂,佛爷怎么能不抛弃他。 我把自己的想法分析给三个女人听,他们脸上的愁云立刻没有了,梁凤书极其赞同,露露和小芬也就没有不赞同的,碰杯以后,又恢复了先前兴高采烈的氛围,好像要为耀仔的去世庆贺一番,太没有怜悯之心了。 仔细一想,我不由得又举起酒杯,发自肺腑的赞扬起梁凤书来:“来,我们为凤书干杯,你们想想,要是没有凤书时时警告我们,我们一定和耀仔越混越亲近,这一次我们也就必然跟着进去了,这帮人的结局啊,是我们需要永远记住的深刻教训,这不是一般的深刻啊,这是好几条我们非常熟悉的人命没了,几十个我们认识的人,从此要把青春消耗在牢狱之中,没有凤书,我们能躲过这一劫吗?” 露露和小芬此刻眼里倒是闪动泪花了,是为自己能安然无恙而动情,我以为,为自己留下的泪是最真的,也是最带真情的泪。 俩姐妹端起酒杯,挥泪再次感谢一番,梁凤书也很动情:“看清楚方向,才不回走错路,但愿我们以后都平平安安的,好姐妹啊,千万别涉险,现在这样维持下去,我们过一生平平淡淡的日子足够了。” 借着大家都动情的时机,我得表扬她们一番:“露露、小芬,你们都很好,嫂子一个电话,你们总是义无反顾的回来,我们是真正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你们和凤书的这份情感,超过江湖上的任何虚情假意,起码要好几世才能修得这缘分。” 露露嘴角一撇:“这还用说,没有嫂子,我和小芬是什么?嫂子不只是你的女菩萨,也是我们姐妹的女菩萨。” 小芬突然阴沉下来,极其庄重的样子:“嫂子,哥都在,露露姐也在,我给你们说说我自己的打算,你们给些意见,嫂子要是觉得不合适,我还是听嫂子的安排。” 我们都不说话,看着小芬,她继续说道:“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次,一直想给你们说,我打算和这个老头子分了,反正他最近也开始厌烦了。以后再不想做这个了,但是,嫂子、哥,你们放心,我那里也不去,也不是要找你们分家,我想跟着嫂子学习一段时间,嫂子以后做什么,我就给嫂子当个助手。以后要是能找到哥这样的好男人,那是我的幸运,就算找到了,前提也必须是不让我离开嫂子,我要一辈子跟着嫂子,如果没有找到这样一个男人,这辈子就不结婚了,这就是我的打算。” 梁凤书起身过去,坐在她们二人中间,把小芬揽在怀里,泪水滂沱:“好妹妹,姐姐支持你,不愿做了最好,我们房子车子都没有贷款,趁着现在年轻,好好找一个人,你这么漂亮,一定可以找到你的那个男人的。” 露露也流泪了,神情却很是彷徨,等梁凤书说完,她问道:“嫂子,我呢?” 三姐妹抱在一起,梁凤书说:“嫂子尊重你们个人的决定,只要你们别涉险,嫂子都不拦你们,但钱没有够的时候,露露,你和我同岁,今年我们都二十五了,青春没有几年了啊。嫂子一直没有主动让你们退出来,是想让你们自己想清楚,锦衣玉食的日子过惯了,要下定决心退出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按理,你们比麦子和我都早进社会,露露,你都七八年了吧?” 露露长舒一口气:“是啊,不提起没觉得,一转眼七年了,前三年过得猪狗不如,跟了嫂子才有个人样,唉,七年怎么就这么快?” 第087章红尘江湖生倦意 梁凤书开始她的‘苦口婆心’了:“露露,七年里,你的见识够多了,多少女人比你和小芬挣的钱多,你可见过几个好下场的?她们不学无术,青春没有了时,从前的锦衣玉食却抛不开,存了再多的钱,也挥霍不了多久,加上没有理财的本领,很快被人骗得一干二净。女人最难莫过于青春没有了,还落得个‘两袖清风’,没有好的谋生本领,又必须继续活下去,那种悲惨的女人,你们都见识过不少的,你们自己要想清楚,嫂子才能帮你们做决定,你们自己想清楚了,以后日子过得淡了,才不会怪我。” 露露愁绪满面,欲言又止的说:“我,唉,我和小芬还不一样啊,虽然没有办过结婚证,孩子已经几岁了,嫂子,还有好男人愿意娶我吗?这事也瞒不了一辈子啊!” 小芬立刻精神起来,大声说道:“露露姐,你怎么老是这样想?生过孩子怎么啦?还轮不到别人看不起我们姐妹,说实话,一般男人我还瞧不上呢,你也才比我大两岁,我们跟着嫂子好好学几年,有嫂子在,还怕没有路走吗?” 而我觉得露露生过孩子,别有一番美丽,这份美丽的韵味是梁凤书和小芬都没有的。 小芬感觉到自己声音太大了,又细声接着说道:“就像嫂子说的,钱没有够的时候,而且过日子的钱我们有,不过就是要节约一点而已,也比农村日子好不知多少倍。露露姐,反正我是不做了,我都给我的老头子说了,他也很支持我,还说要奖励我一笔钱庆祝我退出江湖呢,不过,不过死老头子有个条件,说我没有嫁出去之前,他要来找我,希望我还能接待他,而且他还给我钱。我不管他这话算不算,反正我是下定决心不做了。” 其实我一直劝小芬,她这次的‘男朋友’陈胖子是真的爱她,就不要再想别的了,陈胖子也不少给钱。红尘也是江湖,红尘江湖久了,也会疲倦,小芬是疲倦了吧。 小芬抱着梁凤书的芊芊细腰,撒娇地说:“以后我活着是你的人,死了是你的鬼,你不能不要我了,我的好姐姐。” 梁凤书看看我,玩笑说到:“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哦,他要赖我一辈子,你这个娘们儿也要赖着我一辈子,好,嫂子答应你,有我吃的就不会饿着你。” 小芬对我望一望,很是深情地说:“哥,好好挣钱,我们以后日子好不好全靠你了,努力哦。” 露露蹭的一下站起来,坐到我身边,死死的抱着我:“你们太过份了,你们刚才的计划中根本没有我,我呢?我怎么办?我赖着谁一辈子?我只好赖着哥了。” 小芬放开梁凤书,从桌子对面伸手来拉露露:“你这才是过份,大姐的男人你也敢妄想,皮痒痒了吧?给我松开,快点。” “我就不松开,你们刚才抛弃了我,嫂子自己说的,说她有吃的,就不会饿着你,根本就没有说要给我饭吃,我不干。” 小芬更娇小,怎么也拉不动露露,对梁凤书说道:“嫂子,管教管教她。” 梁凤书笑着,看着我,我赶忙推开露露,安慰道:“露露,你怎么忘了,我也是听你们嫂子的啊,她刚才也没有说给我饭吃,嫂子能忘了你吗?” 小芬高兴地说:“对头,露露姐,你赖错人了,哥还是得听嫂子的,我看你还是过来吧,不然以后真没你的饭了哦。” 露露趴在桌子上,很是失落的轻声说:“我怎么办呢?以后怎么办?我看见书就打瞌睡,别的什么也不会,要是退出不干了,又没有男人娶我的话,我怎么活?” 小芬马上骂起来:“骚娘们儿,没有男人就活不了啦?你能干到几时?” 我暗自想来,她们的现状与婚姻也没太大的区别,不过是经常‘离婚’、经常‘结婚’,只是少了一张证书,少了一个仪式。我和梁凤书都在一起四年了,不也没有证书、没有仪式吗?要说为钱在一起就不是婚姻,为爱情、感情在一起才是婚姻,那世间就没有几门婚姻,都是一种买卖或者彼此交换。 就是要生孩子,露露和小芬都是不缺孩子爸的,很多男人曾主动提出让她们生孩子,价格绝对不是问题,要是生儿子,更是可以‘母凭子贵’,她们曾经动心过,还是梁凤书一再告诫她们,绝不能把错误延续到下一代。虽然她们不懂生孩子,养孩子,怎么就成了把错误延续到下一代?终究还是听了梁凤书的话,她们和我一样都是穷苦人出生,觉得以已有的条件,生养孩子怎么也比自己当你小时候好无数倍,没想出有什么错。 连我也没有想出,露露和小芬生养孩子有什么错,‘母凭子贵’的事情历史上可不少,况且她们要是愿意生,虽然是非婚生子,又有什么影响呢?孩子的父亲都是有钱人,就是以后孩子的父亲不负责,存的钱也足够抚养孩子长大,这样的孩子比我的成长路可幸福多了,我自己不还是跟着李瞎子长大的吗?我的生生父母绝对是合法夫妻,可是我的一母同胞们却活得那样艰难,比我这个跟着算命先生长大的孩子都还要凄惨,合法夫妻的孩子又能怎么样呢? 我有千百个理由,露露和小芬要是生下的孩子,一定比我小时候好千百倍,户口问题、上学等等问题,有钱都不是问题,简直可以衣食无忧,生下来含着的不是金钥匙,也是纯度很高的k金钥匙,可是梁凤书就是不同意。她的理由是:“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是什么关系我们不清楚吗?怎么能生孩子?” 我们三人都想不通,但又无法说服梁凤书,那就只好听她的了。 见露露又迷茫失落了,我旧事重提:“凤书,要不这样,小芬不干了,愿意跟你好好学习,做一个助手相伴,非常好。露露心中的往事厚重,放不开,她见书就打瞌睡,又别无所长,真要不干了,一时之间又嫁不出去,恐怕闲出事或者闲出病啊。” 第088章和谁生孩子 梁凤书阴沉的看着我,语气悠长地说:“你的意见呢?” “凤书,你别这样看着我啊,我害怕。” 她换了笑容说:“好,乖,你说吧。” “我是这样看啊,我们现在也不缺过日子的钱了,小芬愿意退出红尘江湖,我们应该都不希望露露一个人继续下去,但是她又不能没有精神寄托,不如,不如生个孩子吧,她以前的孩子也几年不见了,再生一个,反正我们的房子也快装修好了,她就在家带孩子,帮我们看家也好啊,这样她也有了寄托,关键是选一个父亲就行。” 露露趴在桌子上,歪着脑袋一直瞄着我,她的眼神好像在告诉我:“麦子,你要挨骂了。”水汪汪的深情,还带着同情心,还有暗自等着看我挨骂的欢喜。 我说话的时候,梁凤书的头仰在沙发背上,像是牛排吃多了,让她有些饱后的昏昏欲睡,又像是在打量天花板上那盏仿古欧式水晶吊灯,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在想着怎么教训我,故意不让我看见她的表情。 虽然我离家已经五年了,可我还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少年,依照虚岁算,也才二十二,对于养孩子这个事情,我是完全不懂的,以我对养孩子的了解,差不多就是我自己和一母同胞长大的经历那样。 印象中觉得养孩子这事,好像没什么技术含量,孩子刚生下来时的几个月吃母乳,露露那么丰满,这方面肯定没有问题,我几乎能想象到,她鼓得那么大的两个,一个孩子肯定还吃不完,要是担心浪费,我还可以帮着吃一点,这样还能节约我几个月的牛奶钱,要是梁凤书不反对,我都不用她挤给我,我自己亲自去吃就行。 孩子断奶以后,一日三餐给碗饭吃,孩子能吃多少呢?我们不像陶春兰家那样缺吃少穿,每天都剩那么多菜,那些剩的菜能养好几个孩子了。买的房子也不小,我们三套房子又挨着,孩子可以到处爬,然后到处跑,然后上学,我小时侯不就是这样长大的吗?而且还有露露单独照料,怎么就不能生一个呢? 想想梁凤书跟我在一起快四年了,做了起码超过一千次了,她也没有怀孕,偶尔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梁凤书她自己生不了孩子,所以她也不要露露和小芬生,今天说到这件事情,我又开始这样想了。 我是不急着要孩子的,甚至没有觉得一定要生孩子,可是别的女人做完都怀孩子,梁凤书为什么就没有呢?我当然会瞎想,露露和小芬陪不同的人做,没有怀孩子,那是她们刻意避了的,我和梁凤书并没有避过,要么就是梁凤书修炼过什么不生孩子的绝学,不由得使我想到了天山童姥,可是梁凤书没有武术造诣,不然我早被她打残了。 小芬两个眼睛瞪得像牛眼一样大,对我说的话可能觉得太意外,她这样瞪着我时,我感觉到心跳变快了,让我有想融入她身体的冲动,但我克制住了,这种刻意的克制已经习以为常,对于探索另一种没有尝试的快乐,和无法预料梁凤书会怎样对付我,我一直都是选择了克制自己,万一她要‘水漫金山’,我可挡不住,又或者她要把我以后都镇压在塔里,那样更糟糕,所以还是保持克制最安全。 我已经没有继续说下去了,梁凤书依然仰着头,小芬瞪着大眼睛,黑眼珠不停的往梁凤书方向滚动,暗示我小心一点,搞得梁凤书像母老虎一样可怕,她那样娇媚玲珑,与母老虎是扯不上联系的,虽然她偶尔会发怒,几年共度下来,我知道,她是舍不得为难我的,或许这叫真正的爱情。 小芬见梁凤书没反应,她娇滴滴的细声说:“露露,你愿意吗?像哥说的那样。” 我以为露露要说愿意,或者为什么不愿意,再不然是为孩子挑一个怎样的父亲和我们商量。她斜着抬眼看看梁凤书和小芬,再看看我,软绵绵的缓缓说道:“生孩子该收多少钱?” 她的回答让我匪夷所思,钱当然是很重要的,那是以后顺理成章所要谈论的价格,但首先不是应该考虑和谁生孩子吗?我必须得承认,我曾独自设想过,让她们都怀上我的孩子,让别人付钱,这个设想算不上冒险,唯一的难处不过是梁凤书这一关而已。 露露的回答,让我开始重新审视她的灵魂和智商。穷苦得没有任何希望的人,美貌是她改变命运的唯一希望时,我不觉得她们为了钱,与不同的人‘谈恋爱’会玷污灵魂。她们与我一样,在山村里长大,上学那几年面对的也是‘小商贩’一样面孔的老师,‘四个现代化’、‘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等等大道理不懂得,也顾不上,换个角度想,她们也是‘人民’中一份子,自己富裕了,就是为‘脱贫事业’做贡献。 穷困的家境使她们过早的跳入社会的熔炉中,要么做一个挣扎在生活中的‘本份人’,要么利用唯一的长处——青春貌美,换得一个像样而稍微体面的生活。自己不往美好生活上奔,没有谁会是救世主,上天更不会掉‘馅饼’,这是社会这个熔炉教会每个人的道理,这个道理不用学,残酷的生活会让人‘无师自通’的。 非要说女人出卖自己换钱,就是玷污灵魂,那么谁不是在出卖自己?如果利用自己的青春貌美有错,对不起的不过是自己,最严重也不过是亵渎了人类自创的‘爱情’两个字,世间那么多字,字典那么厚,只玷污两个字又能有多大罪过? 利用权力和钱权的‘勾肩搭背’呢?这种事情可不是什么‘凤毛麟角’,其危害和污染程度不知比‘妓女’大出多少个万倍。明里都对妓女口诛笔伐、围追堵截、张网待捕,暗里到处寻花问柳、‘金屋藏娇’,其实都是同一批人,不都是可怜虫么? 第089章生孩子该有的价格 尽管我如此的体谅露露她们,她的回答仍然让我觉得有些亵渎灵魂,连带着显得智商也低下了。灵魂污浊不堪的人,大多智商都很高,露露不是,露露在生孩子这个问题上,把灵魂和智商都抛弃了,使我担心孩子将来‘不健康’。 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我没有宏图霸业的梦想,只想解救几个红尘中受难的姑娘,这应该没有错,上天或许该为此给我一个鼓励奖,必定我是在‘设身处地的为她人着想’,露露的回答让我感觉到救人的艰难性。 梁凤书伸个懒腰,慢慢的站起来,面无表情,显得有些疲惫,低语一句“你们先聊着,我去厕所”,留下一个玲珑有致的背影,把我们三人的目光,抛弃在古典水晶吊灯的灯光中。 还好小芬是读过一些书的人,把目光从梁凤书背影消失处挪回来,盯着露露,埋冤道:“说你什么好呢?麦子哥冒着被嫂子骂的风险,替你谋划这件事,你倒好,首先关心的是钱,嫂子直接无语了。” 露露起身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去,满脸愁怨:“我又错了么?生孩子不是该有一个价格吗?” 此刻已经不能就此再讨论下去,在梁凤书回来以前,我必须把这话题暂停了:“这个事情也不急,露露,你先考虑跟谁生吧,慢慢想,以后慢慢商量,钱的事情我们帮你斟酌。” 她真是个‘坏孩子’,此刻倒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了,含情脉脉,又眼溢委屈的看着我:“哥,你偏心,小芬的事情一说就成了,我的事情怎么就要拖着呢?没有一个价格,我怎么物色人选?这得两厢情愿吧?总不能我先把孩子怀上了,再给人要钱?” 她这样一说,逻辑上还真不能怪她的错,看来事情总是有两面性,我考虑的是灵魂和智商的事,她考虑的是自己要面对的事,看来我是错怪她了。 我端起咖啡,做出思考的样子,心中大概算一算。我每月算命大概收入是三五万,一年下来五六十万是有的,而且正在稳步递增,露露和小芬的收入比我少一些,一年也有六七十万的净收,加上首饰等附带收入,可以说是年入百万。荔枝公园西面的房子是九九年买的,梁凤书挑的最靠公园一面的三套房子,价格也最贵,每平米七千多,这两年她们挣的屈辱钱,以及我和梁凤书挣的钱,全部被这三套房子掏空了,今年这半年挣的钱还得考虑家具家电的事情,估计也会所剩无几。 露露要是以后不能再挣钱,单独看家带孩子,以眼目前的生活标准,怎么也得个二三百万才能把孩子养大,这个钱可能男人还不愿意一次性拿出来,首付过后,要是以后有变,也是一个麻烦事。我这么一算,才发现梁凤书一直不让她们生孩子是对的,男人没有几个靠谱的,况且这是‘非婚生子’。再仔细一想,尽管隐患很多,露露这智商,不这样,这辈子又能怎么样呢? 我抬眼望一望,玲珑有致的身影还没出现,把头往前伸,低声说道:“起码得先付五十万,两年之内,买房子的钱也得算那个人头上,每个月还得有一笔生活费,明白了吗?凤书那里,我去给你说,物色的人可千万要和凤书、小芬商量,让她们帮你把把关,这事就这么说了,一会凤书回来,别再说了。” 露露不停的点头,小芬两个眼睛如灯笼一般看着我,表情显得怪异而美丽动人,使我有些胡思乱想。 梁凤书回来,完全不提刚才生孩子的事情,好像从没有谈论过一样,靠着我坐下来,马上问道:“明天你自己去火葬场吗?不,我要去。” 她的这话基本上是废话,我在她心目中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什么地方也不能让我独自出动,好像我去的每个地方不是虎穴,就是魔巢,她是宁愿不上课,也得开车送我去给‘大爷’们算命,不能进房间,就在车里等着,真正实现了她最初的诺言“我再也不要和你分开”。 露露和小芬马上异口同声的说:“我们陪你们一起去。” 看着她们娇媚的模样,我马上说道:“你们还是别去了,肯定社会人多,你们去了弄得人心猿意马的,麻烦,在家里等着,煲好汤等我们回来,凤书,你说呢?” 梁凤书趴在我的肩上,看着外面模糊的夜色,细声说:“对的,露露、小芬,你们还是别抛头露面的好,那不是一个好场合。也别回家去煲汤了,就在这酒店等着吧,去了那种地方,我们也别直接回家了。” 我一手抚摸着梁凤书的秀发,一手指头轻弹酒杯,那眼神暗示露露和小芬,她们马上明白了,端起酒杯来,重新进入开心的把酒言欢中。 回到房间以后,我极其主动的把梁凤书抱入浴室,从浴室一直折腾到床上,激情过后,她的埋冤要温柔一些,自然是怪我提起露露生孩子的事情,不过没有全盘否定,只是觉得没有考虑成熟时,不该挑起露露的兴趣来。看来她清楚的知道露露的智商,也知道露露没有其它路可走。 梁凤书温柔细语的‘婆婆妈妈’中,她告诉我,其实她们三个女人私下里讨论过多次,最保险的办法是再挣一两年钱,‘非婚生子’后男人不管不问的事情太多,要是女人没有收入,那可有得苦了,露露除了美色,什么谋生的本领都没有,选人和价格对她来说都很重要,就这两年她的三四个‘男朋友’来看,梁凤书觉得都不合适。 自从梁凤书知道露露为了她受过屈辱后,很是实心实意的为这两个‘风尘’姐妹着想,她给我分析,公职人员最不可靠,露露和小芬刚开始的几任‘男朋友’,是跟着我去算命的饭局上认识的,虽然收入丰厚。梁凤书认为,公职人员起起落落,却自视甚高,最是阴狠毒辣,对女人毫无怜爱之心,拿别人进贡的钱和女人太多,也最是口是心非,不能为这样的人生孩子。一旦出事,绝对是最没有良心的软骨头,而且这样的人家庭情况复杂,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090章听老婆的牺牲兄弟 她们最近这两任‘男朋友’虽是商人,可都是从那个圈子里过继过去的,对露露和小芬以前的‘男朋友’很熟悉,现在是看在年轻貌美而‘虚情假意’,一旦厌烦了,真生了孩子,也会因为以前的事情一起嫌弃,所以,梁凤书认为,就算露露要走这条路,也得先把身份洗白,才能有一个好身价,人选是不会缺的,天下男人都爱美人儿,怎么会缺‘怜香惜玉’的英雄汉? 我不知道梁凤书为什么能把这些问题想得如此透彻,要说与她从小富裕的生活有关,也不该了解这当中的门道,唯一可能的依据,是他父亲在外面给她生养的,一个比她小十几岁的弟弟,公然带回家里来,并且视如珍宝,而那个给她生养弟弟的女人虽没有‘名分’,却‘母凭子贵’,享受着比她母亲还优越的生活。 梁凤书觉得露露需要找到像她父亲那样的商人,家里有亿万家财需要继承,但没有儿子,给这样的人生儿子,才能‘母凭子贵’,就算商人最后倾家荡产了,在这之前也可以捞到一大笔钱。 我一直觉得梁凤书不同寻常的伟大,在这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来,按理,她本是家里独享荣宠的孩子,他的父亲给她在外面生下一个弟弟,让她母亲受尽委屈,还抢走了本属于她的父爱,她该很是憎恨那种女人才对,可是她不计心中私恨,还替姐妹‘依样画葫芦’的谋划,这不伟大吗? 生命的轨迹不随人的意愿前进,处处都是不得已的转弯,生命的轨迹好像是一条独木桥,纵然看着有千万条路,而且人们也常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但踏上征程时就会发现,每一条路都是独木桥,只能咬着牙前行,期盼着过桥以后是一条锦绣大道,而过桥之后又是另一座桥,还是独木桥。 我们四人已经是一个‘小团伙’,梁凤书是这个‘小团伙’的头,她为了姐妹的幸福,不得不抛弃私恨,让露露成为她本怨恨的那种女人,已经踏上征程,只能选择最好的方式前进。 我想着明天火葬场会是一个什么场景,梁凤书却突然提出:“给你二哥李木打个电话吧,我们接着他一起去。” 梁凤书只会在过年过节礼貌性的约李木吃饭,这时突然提出要带上李木,我和李木长得神似,她一直担心李木暴露我的身份,明天现场肯定都是江湖各路‘鬼神’,带上李木不是风险很大吗? 对于我的疑问,梁凤书分析说:“虽然佛爷护着你,万一有那么些个别人忠于耀仔,觉得你号称‘神算’,耀仔对我们那样义气,你却没有替耀仔测算周全,在现场对你动手,不管是真心替耀仔打抱不平,还是想趁机出风头,总得有个绝对可靠的帮手在场才好啊,江湖上的兄弟在关键时刻很难说。” 我们每一天都这样小心翼翼的活着,梁凤书的担心我还是觉得有些多余,况且我也不知道李木有没有战斗力,商量说:“不能吧,肯定阿虎也会去,他知道我和佛爷的关系,真要有人对我动手,难道他敢袖手旁观吗?” 梁凤书趴在我的胸口,轻言细语的说道:“耀仔他们全军覆没,社会人也会担心自己重蹈覆辙,阿虎肯定会帮忙,终究不如你们亲兄弟可靠,李木去,我给他帽子和墨镜,让别人看不清他的模样,真要有事,事后他也好脱身,虽然这是万一之事,不得不防啊,你卜一卦看看,我感觉明天一定会有些事情。” 老婆的话当然要听,虽然我觉得这样不道义,平时里不认亲哥哥,关键时刻又要哥哥帮忙,而且是最危险的场所,可我终究还是选择了听老婆的话,让哥哥‘自求多福’。 黎明前的都市死气沉沉,薄雾笼罩着街灯,李木和他女朋友依依刚下班,在那个熟悉的街口,我和梁凤书开车接上他们俩,一上车,梁凤书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套化妆品,这样没有开封的名牌化妆品家里很多,都是露露和小芬哄着她们的‘男朋友’买的,递给依依时,依依看了牌子后,带着微微醉意,欢喜得爱不释手,连连称谢,她在笑声中消解着自己残留的酒意。 梁凤书说:“好久不见了,李木还是我二哥,你就是嫂子,这点心意不算什么。” 我开着车,心中有些愧疚,也觉得梁凤书太过世故,从前她可从没叫过李木二哥,更没叫过依依嫂子,今天有事相求,这样做反而有些尴尬,我担心李木会因此搪塞我们。 听了梁凤书的大概介绍,李木一点没有表现出我心中的担心,豪情万丈的说道:“麦子,放心吧,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和凤书请我们那么多次,你们的恩情我一直记着的,我们是亲兄弟,这样的事情当然我们亲兄弟可靠了。” 李木的话让我很感动,又愧疚,那一刻连方向盘都颤抖了似的,从后视镜中窥见李木的表情,他是真诚而有侠义之气的,像一个即将出手的绝世高手,没有丝毫担心和畏惧,脸上带着微微笑容。 他应该是第一次感受到梁凤书如此的热情,又或许是想报恩,是的,报恩,两年前的除夕前夜,我曾让梁凤书给过他两千块钱和一块手表,是我让他第一次拥有了手机,有了自己的西服,也因此有了女朋友,李木可能一直想着回报我,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所以他显得高兴,这是我的暗自猜测。 不过李木不知道,他也可能死在乱军之中。 那是我唯一一次送‘大礼’给他,给同在一座城市的亲哥哥送礼,那两千块对于当时的李木来说,可能是‘及时雨’,对于我和梁凤书而言,算不得什么钱财,可是我记得如此的清楚,就像我曾送给母亲陶春兰二斤猪肉一样,我始终记得。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是一个如此小家子气的人,都已经时常进出五星级酒店了,还是记着给别人的小恩小惠,连自己的亲哥哥、母亲也不列外。 第091章底下黑拳比赛 我并不认为自己性格有严重缺陷,也应该不是曾经苦日子落下了心病,是我在艰难的日子里时,没有谁给过我恩惠,除了肖玲玲和梁凤书,所以我也不轻易给别人恩惠,并不因此觉得自己小气,必定我还想着拯救美丽的失足女孩们,怎么会是小气的人呢?铁公鸡是拯救不了漂亮姑娘的,这我很清楚。 李木唯一表现出的担心,是问火葬场是不是在关外,他和依依都没有边防证,担心出去以后进来不方便。火葬场是很偏僻,在深圳水库北面还要往北,属于布吉镇,离关外只一箭之隔了,梁凤书安抚李木和依依,就算出关,边防证是很小的事情,可以忽略不计。 很是佩服李木,好像深圳关内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只要说出一个地方,他马上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好像他是一个地质间谍一般。他的解释是说爱到处逛,爱到停不下来,每天下午坐公交车去不同的地方,直到夕阳西下时才返回去上班的地方,三年下来,他已经是深圳关内的活地图。 李木刚到深圳时,也有大半年没有正经工作,为了躲避查暂住证,他东躲西藏,应该是那时开始熟悉这座祖国最繁华的都市的。 车上的李木已经没有羞涩感,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很像电影里的古惑仔,加上他刚毅而轮廓分明的脸,身体消瘦却不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像矫健的猎豹一般,天然带着一种威严之气,不知道他怎样修炼出了这气质。二十四岁的李木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他已经从调酒师跃升为吧台经理,凭借穷苦人出生的拼搏劲,又贪爱看书,学识自然高出同行一大截,现在连依依在他面前也温柔了。 天刚亮起不久,我们到达火葬场,果然不出所料,火葬场人山人海,卖祭品的早已沿路摆开,好像每天都有很多人死亡,火葬场总是这样‘生意兴隆’,我上次来领阿辉和强仔的骨灰时,也是这个热闹如集市的场面。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车刚停下来,立刻有人给我开车门,是阿虎的小弟,我见过,他也认识我和梁凤书,他表情凝重而卑谦:“麦子哥,嫂子,老大知道你要来,单独派我在此等候。”随后又对李木和依依点头致意。 原来阿虎昨天晚上就已经带着一干小弟到了,连夜给耀仔布置好了灵堂,相片上的耀仔显得英俊潇洒,我想这是耀仔唯一好看的一次了,画这张照片的人一定下了真功夫的,肯定也是一个虚伪、不遵守实情的人。 记得耀仔生前与阿虎并没有什么交情,加上耀仔在江湖上是一个极度嚣张跋扈的人,从来没有看起过阿虎,仗着上有佛爷罩着,下有四大金刚,怎么会把阿虎这样一个地下黑拳的小头目放在眼里。 在佛爷正式给我引荐阿虎以前,我也是没几见过他几面,第一次见他,是跟着耀仔一起去赌拳赛,那是九七年年底的事情了,耀仔对我和梁凤书刚刚开始尊重的时候,那天档口的生意特别好,晚上收档以后,我和梁凤书请耀仔吃晚饭,饭后耀仔突然提出晚上去赌拳赛,我和梁凤书也不好反对,反正晚上都得出去玩。 从事地下黑拳比赛的是另一个圈子,拳手大多来自职业武校、私人拳馆,也有退伍后特别能打的,这些人与黑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大多拳手不会参与社会上的打斗。虽是地下比赛,还是尊重搏击规则的,社会打斗没有规则,随时动刀子,没有人数限制,再好的拳手也经不起几个人拿刀围攻。社会打斗除了能打之外,更看重出手够不够狠,有没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警,砍刀钢管是常用的战斗器械,习惯一对一对战的拳手难以招架社会混战,一旦伤筋动骨,唯一谋生的本领就废了。 也有特别能打的拳手被某个老大看上,从此做了大哥的贴身马仔的,就是这样的悍将,也还得在社会打斗中学习成长,稍不注意,从悍将变成废人只在一瞬间。拳赛出来的悍将打常人,十个二十个也没有问题,就算是都拿刀提棍一起上,一二十个常人也没有胜算,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动作极其敏捷。社会打斗就不一样了,能在深圳社会上混饭吃的,一来都是有些战斗力的人,二来多是亡命之徒,打斗经验也不是一般百姓能比,再好的拳手,一旦遇到这样的人围攻,少有能全身而退的。 耀仔的四大金刚从不把所谓的专业拳手放在眼里,最勇猛的阿辉能一次快速的做上千个标准俯卧撑,胸肌丰满程度超越大多数女人,身上的刀疤记载着他们的辉煌历程,速度、力量、战斗经验,都是在无数次战斗中千锤百炼过的,刀枪棍棒耍得有模有样,可惜也只能做耀仔的马仔。 地下拳赛的比赛场地并不隐秘,白天是健身拳馆,打烊以后,只开小门,没有熟人引荐进不去,能进去的都不是一般老实人,混社会的占多数,要不就是商人带着要孝敬的‘老爷’进去,因从事的是赌博,该打点的都已经打点好,每个赛场都是有背景的,没有人会在现场闹事,就算有什么摩擦,出了门再解决,或者可以双方各派一人到拳台上分胜负,看客又趁机赌一把。 每个拳手都归属于某个帮派,没有人罩着进入不了圈子,都是一帮年轻气盛的热血青年,带着奔向美好生活的梦想,以异于常人的身体赌明天的辉煌,想来与露露和小芬她们没什么区别。 每场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拳馆自己坐庄,庄家安排事先公布好的名单一一对战,一方拳手是庄家的人,另一方拳手来自别的不同帮派,但都是事先在公示牌写好的。赌客可以买输赢,也可以加注赌打几回合分出输赢,为了彰显比赛公平,拳手进入拳台以后开始下注,开始下注时,拳手不可以再跟任何人说话或者肢体接触,直到一方认输比赛才结束。 这办法虽然残忍,但显得要公平一些。 第092章 黑拳规矩 懂行的人都知道看台上有人打暗号给拳手,什么时候输赢大多都搞假,专业赌客会猜测庄家事先设定好的回合数进行下注,而输赢其实也无所谓,都知道有假,少有在里面豪赌的,主要是看一场贴身肉搏的表演,每个人几百元的门票钱已经够庄家挣的了。庄家为了好名声,为了每次卖出足够的门票,也不能每一场都假打,还得注重精彩程度,反正上场的不是他的亲人,打出什么后果也不心疼。 假,在那个年代充斥着一切行业,那时最难分辨的就是真假,甚至习惯性假。道义是假的、感情是假的、笑也是假的;衣服是假牌子、电影cd、vcd是翻录的,想想,要说真,估计只有悲是真的、苦难是真的、泪水是真的、落魄无助是真的…… 甚至连悲伤和泪水也可能是假的,只为博取一丝同情,换得预先设定好的骗局。 一切都是假的,拳台上是假的也就不足为奇。 第一个阶段持续一小时左右,四五场比赛,极具观赏性,什么高鞭腿、连环腿、飞身旋风腿、组合拳、霹雳影等待精彩招式都能见到。真正惊心动魄的是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休息半小时,赢的去领取现金,这当中,主持人会鼓动自由战,输赢拳馆都不做庄,只负责主持公道。 首先主持人要鼓动一个愿意做庄家的人,一万起价,任何人拿出一万块钱来,宣布只要有人比赛,钱归赢的一方,出价最高的人成为庄家,可以只出奖金,不接受看客下注,或者庄家自己规定一个下注金额,一般是一二百作为娱乐,只买胜负,一赔一。如果看客私下相互赌,拳馆和庄家都不干涉。 就是这样的自由战,也都搞假,双方约定出战,奖金平分。搞假也是有很大风险的,地下规矩远比书本上那些看着严谨而无人执行的制度公平,胜的一方拳手不能下台,如果有人继续出奖金做庄,胜的一方必须要接受,最多不超过连战五人,输的一方每晚参与自由战不得超过两人次,哪个拳手属于哪个帮派,行业内都知道,想一直搞假挣钱有些难。 人的情绪常常不受控制,王阳明说每个人都有良知,这种良知在江湖上表现为面子和荣辱感,有了面子和荣耀,挣的钱远远比打黑拳多,各帮派之间很容易为了面子而真打,拳手也想博取江湖地位,自由战时,是最精彩的。规则是一对一,不带任何护具,一方倒下或者认输,另一方不可再动手,不然打死不负责。 耀仔第一次带我们去看的拳赛,就是在阿虎主教练的拳馆,耀仔和阿辉、大川、飞飞四人大摇大摆的往里进,十几个小弟等在门外的路边,收门票的也不敢过问,我和梁凤书、露露、小芬被拦在了外面,大川回头快速的给收门票的一个耳光,怒斥道:“丢你老母啊,眼瞎了吗?看不出他们是我们老大的朋友?每次给你们贡献的奖金少吗?”收门票的大汉赶忙带笑赔罪。 我们在靠近拳台的地方刚坐下来,阿虎就过来了,他身壮如牛,站在我面前像一堵墙,面目倒是和蔼可亲的样子,热情的对着耀仔说:“耀哥来了,感谢捧场,自由战时,还是请耀哥手下留情。” 耀仔是无论如何都能找茬彰显自己地位的人,他指着我:“麦子,这是阿虎,江湖人称虎哥。” 阿虎圆滑世故的与我握手,熟练的说着欢迎的话,好像与我早已相识一般,我也只得笑着应付,耀仔却瘫坐在沙发上,有些怒火的说道:“阿虎,最近长本事了吗?” “没有,不敢,耀哥,有什么照顾不周的尽管交代就是。” “交代个屁,丢你老母,刚才你的看门狗把我弟弟和弟妹们拦在外面,这是规矩?我麦子兄弟和弟妹也是见过佛爷的人,你们就这么对待?我的脸呢?要我给你清场吗?” 我猜想,阿虎一定会说:“初次见面,不知情,下不为例。”可是他没有这样说,而是马上对耀仔和我、梁凤书鞠躬:“耀哥,都是我的错,我的错,我该罚!麦子哥,嫂子,照顾不周到了,我该罚。”对着身后小弟说:“狗日的那个不长眼的,这也能出错的?快,给耀哥和几位贵宾招待好,桌子摆满,算我的。” 耀仔发威有了面子,这才和气些的说道:“阿虎,坐一会儿。” 阿虎马上就近拿了沙发凳靠着桌子外边坐下来,给耀仔介绍今晚上要上场的拳手,还有介绍今晚有什么头面人物到场,耀仔听完,大声说道:“你给这个蛇口的北仔带个话,老子在这里,他别狂,操tm的,到时拳台上见,你去忙吧。” 阿虎安抚奉承几句离开了。 耀仔隔着拳台向对面挥手,对面人也在向他挥手,耀仔对我说:“蛇口老大北仔,也是跟佛爷的,我是最看不起他,狗日的敢在我面前猖狂,今天就弄他。” 我和梁凤书当然恭维耀仔一番,心想:既然都是跟佛爷的,何必相互斗呢? 都是佛爷下面的头目,两人隔着拳台挥手,谁都不愿意挪步上前打招呼,好像谁挪步谁就矮了似的。 江湖就是这样,大家只认上面的大佬,谁能把旗帜打得响亮,上面大佬越看中谁,只要不损害大佬的核心利益,上面的大佬也乐意看下面台面上的大哥互斗,下面的头目要是团结一气,大佬是最不愿意看到的,这样容易消减他自己的利益和地位。 第一阶段的五场比赛,耀仔每场赌三千,输三赢二,我也每场跟着耀仔赌一千,同样输三赢二,出来玩的规矩我懂,输的当门票钱了,江湖人不能明里占便宜,容易被人看不起,耀仔心中更有数,先输几千给庄家,比门票钱只多不少,老江湖注重后一阶段的自由战,那才是满堂争面子的时候,谁出钱坐庄,主持人会大声的喊出出钱的某某某大哥的名号。 第一阶段比赛的时候,耀仔对我说:“麦子,一会儿自由战时,看你的了。” 我和梁凤书一愣,难道让我上场去打自由战吗?梁凤书马上说道:“耀仔,麦子可不能下场的,你想害死他吗?” 第093章 黑拳抢庄 耀仔嘻嘻一笑,仰头对身后三大金刚说:“看到没有,弟妹就是这么霸道,哈哈哈,我能让麦子下场吗?这里谁有资格跟我弟弟动手?” 耀仔对梁凤书是完全没有办法的,加上我算命分他不少钱,他当然不能失去我这个挣钱的工。尽管他是不可一世的黑道大哥,必定还是需要朋友的,像他这种人,不会拿任何人当朋友,没有朋友,心里难免孤独,唯独我和梁凤书既不是混混,又还能给他挣钱,最重要的是,我们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阿辉他们跟着笑起来,耀仔解释说:“弟妹啊,你别耀仔耀仔的好不好?我是让麦子给我卜一卦,看看今天晚上的吉凶。” 我反应过来,默然卜卦一算,对耀仔说:“耀哥,名利一盛一平,今天气覆助长,求名易,得利有损,损无大碍,这种事情随时风云突变,全靠耀哥掌握,算得不准,你可被怪罪我啊!” 耀仔递给梁凤书一千块钱,刚好是我刚才输的:“弟妹,红包拿着,借麦子吉言,今天就要名了,我得好好教训北仔,操tm的,看他敢在我面前狂。” 休息的时候,耀仔问飞飞:“拳手准备好了吗?” 飞飞点点头,指一指远处通道里的一人,那人正在向我们挥手。 阿辉伸过头来,小声说道:“老大,今天北仔可能会出手,让我下场吧,保证给你打一个通关。” 耀仔摇摇头,机警的看着对面:“先让准备好的拳手上台试试对方的手,北仔真正的人不下场,你也就不用下场了,要是北仔的人输了,你也不用下场,真要下场打,必须是打真正跟着北仔的人,越狠越好。” 我提醒耀仔:“耀哥,要是北仔有备而来呢?”偶尔提个意见,显示参与感,也能让大家感情变得亲近,反正也不用负责任。 耀仔吸着烟,思考着,梁凤书建议道:“耀仔,我给你个意见,不是胜方要打满五场吗?而且一边只能派出两个人,你首先派出一个你心中第二强的人上场,无论谁故意坐庄想看你和北仔斗,你派出的第一个一定要赢,如果北仔派出的第一个是最强的,你的第一个就算输了,也消耗了他的体力,如果对方的人一直输五场,你的第二个不用上场了,面子和钱都到手。当第一个遇到对方的强手时,拖他体力,输掉以后,让你准备好的其他帮派的人上场输给他两场,再消耗他体力,然后派出第一强上场,你只有两个名额,北仔也同样如此,他肯定也有准备,依照我这个思路,万无一失,耀仔,你自己考虑。” 耀仔点点头:“要是北仔坐庄呢?” 梁凤书说:“他如果坐庄,我们不跟他抢庄,这样避免白白浪费钱,也不派拳手上场。” 耀仔瞪大眼睛:“那我tamd面子不是被北仔抢了吗?” 梁凤书鄙视的看着耀仔:“你不知道公开给他单独赌吗?你后发制人,他是庄,拳手下场以后,你有选择权,北仔要是不应,他没面子,要是应了他输了,照样没面子,你要是输了,全场人都看着,表现你有大将之风,敢赌。北仔一定以为你会和他抢庄,首先出手就抬高价码,你不抢,他肯定就直接懵了,看不透你的套路,如果别人抢庄,证明有人想出钱看你们斗,那就以我先说的方法。” 耀仔仔细的听着,等梁凤书说完,赞誉道:“哎呀,看不出啊,弟妹智慧不一般,是说怎么我兄弟这么听你的话,原来弟妹是一个谋划高手啊。” 梁凤书故意非常不屑的说:“算了吧,你别抬举我,朋友一场,我只是建议,听不听由你,输赢都别拿我们撒气就是,你自己想一想,北仔肯定知道阿辉的威名,他能没有准备吗?” 果然,主持人刚一宣布竞庄,北仔身边的小弟就高声报出二万单场的价格,隔着拳台可以看到,北仔盛气凌人的看着我们这边。各路拳手开始跃跃欲试,全场寂静,应该都在等着耀仔抢庄,一般人也不敢抢北仔的庄,而各小头目带的拳手也要掂量着上台,赢一场得二万,但是不能下场,要是北仔和耀仔斗起来,第二个上台的是外围高手,第一场赢的钱还不够医药费,实力不够的只能静观其变,看准局势再上场。 耀仔故意和我闲聊,按梁凤书说的,就是不抢庄,令全场人都意想不到,而耀仔的沉默中,北仔反而尴尬了。 短暂的沉默后,看台上面喊道:“单场三万,连赢三场十五万,赢满贯二十八万八,每方三人,每人可以打两次。” 要是赢满贯,能在罗湖中心区买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了,价格高到这样,各路拳手开始乱了分寸,都跃跃欲试要上场,却又谨慎地核算着现场各路人的实力。 耀仔抬头往看台上看,低声骂道:“操,谁tmd今天想出头啊?是不是知道我只带三大金刚啊?敢跟老子做对!” 主持人在台上喊道:“今天很荣幸,刘老板光临本拳馆,给大家出一个大彩头,愿意拿这彩头的到拳台上来,各位可想清楚了,这是自由战,依照刘老板的规矩,每方可最多派三人,每人可上台两次,同时,我们也欢迎继续抢庄改变刘老板的规则。” 耀仔眉头皱起来,低声说道:“操,秃子刘是佛爷的贵客,估计没人敢抢庄了,这下不好办了,就这么走了太丢人,飞飞,外围的拳手肯定不能用,以秃子刘与佛爷的关系,我们用外围,佛爷知道后会觉得我们没骨气,你们说怎么弄?” 三大金刚情绪激昂,都要求下场去打,耀仔突然冷静下来,看看我和梁凤书,低声说道:“看北仔先派谁,他要是敢用外围,老子当场揭穿他。” 各路拳手都想挣钱,但是又明白佛爷手下两大头目在场,不敢轻易下场去,他们本来期待的是两大头目争庄,他们好挣血汗钱,突然冒出一个大庄,大家都明白,两大头目要开打了。偏向北仔的纷纷往北仔那边站,偏向耀仔的全都站我们这边来了,敢下场的几个,向耀仔主动请缨。 我环视一圈,竟然没有看到阿虎。 第094章拳台上的战场 梁凤书计算一番,马上对耀仔说道:“快,让阿辉下场去,阿辉要是能赢下头两场,今天就赢了。” 阿辉立马起身来看着耀仔,耀仔却伸手拦着,问梁凤书:“怎么说?” 梁凤书说:“老刘设定规矩为六次,希望我们和北仔最好各赢三次,平手收场。阿辉,你赢两场,第三场一定要输,下来休息,大川和飞飞各打一场,要是全输,阿辉赢最后一场,我们也是平手,大川和飞飞赢一场,我们就赢了。大满贯的事情别想了,人要紧,耀仔,你说呢?” 耀仔点点头,在阿辉的手臂上拍一拍:“按弟妹说的办,第三场输,下来休息,去吧。” 阿辉从后面跳下来,梁凤书马上喊到:“等一下,阿辉。” 耀仔对阿辉打出手势,问梁凤书:“怎么了?按你说的不对吗?” 梁凤书说:“阿辉,如果你有把握打得前两个没办法再次上场,每方只能派三人,他们就只剩一人,一人抗后面三场难度大,心里压力也大,你就可以尽量打大满贯,但是要有把握,别死扛,来日方才。” 北仔的人已经站上拳台,耀仔急切的挥挥手:“按弟妹说的办,前两场给我弄趴两个。” 阿辉一上台,我用极好的视力,隔着拳台看北仔,北仔脸上明显的带着阴沉的愁绪,他应该是没有想到阿辉第一个上场。我对北仔手下人完全不熟悉,大川高兴的说道:“潘仔这是找死,阿辉肯定让他回家躺十天半月,更别说打第二场。” 台上刚动手,有人从我们面前走过时,向耀仔丢下一个纸条,耀仔顾不上看拳台上,打开纸条一看,脸色凝重起来,随后对我们小声说道:“不知道谁传来的消息,北仔收了黑蟒做小弟,阿辉还不知道呢?” 飞飞马上惊讶万状,小声说道:“地下拳王黑蟒仔?操,这不好办了,要是阿辉先打三场,消耗了体力,第四场对黑蟒仔,恐怕要受重伤啊!” 依照规矩,除非拳手输了,中途不准接触任何人,水和毛巾自己在拳台角落里拿。 梁凤书问道:“这个黑蟒仔很厉害吗?” 耀仔皱着眉头说:“要是他们单对单打,恐怕能打个平手,要是等阿辉打完三场,肯定没办法对付黑蟒仔了,但愿阿辉能遇到黑蟒仔就认输,让大川或者飞飞上去抗一场。” 我心中想:北仔有杀手锏,为何还脸带愁绪呢?莫非另有蹊跷,但是我只能瞎想,弄不清其中门道,又想:莫非北仔想废掉阿辉?真要是这样,我觉得阿辉实在可惜了。 全场热血沸腾,都站着、高呼着,喊声似要把屋顶掀翻,拳台三米外的我们和其他拳手也都站起来,高呼着给阿辉加油。 没带护具,拳拳到肉,两三分钟时间,潘仔已经满脸是血倒在拳台上,裁判数秒以后,让工作人员把潘仔抬下去,看样子真要在家躺上好些天了。 中途休息两分钟,允许胜方喝水擦汗,而北仔的又一个人马上就跳上了拳台,对着喝水擦汗的阿辉张牙舞爪,阿辉斜眼看着对方,完全不动声色,直到裁判宣布休息时间到,才走向拳台中间。 这次比上次难打一点,在打到对方满脸是血快要倒下时,阿辉突然倒在拳台上,数秒过后被扶下来,阿辉倒下时,我们都惊呼出来了,以为阿辉出了什么状况。耀仔让出半个沙发给阿辉坐:“怎么啦?” 阿辉喘着气,看着对面,小声说道,刚才抬潘仔的工作人员小声告诉我:“黑蟒仔今天要替北仔出场,想阴老子,没门儿,大川,快上去,大成已经被我打得差不多了,你把他解决掉,我歇歇,一会儿对付黑蟒仔,给我拖点时间。” 大川已经冲上拳台,我们都为阿辉的机智感到高兴,耀仔小声说:“阿虎还算懂事,知道传消息,应该是他吧?阿辉,你没事吧?” 阿辉故作轻松的说道:“没事,只肋骨上挨了几下重的,完全没有影响。” 耀仔低声说道:“要不要吃药?” 阿辉苦笑一下,摇摇头:“算了,都是江湖人,能看出来的,太丢人。” 我隔着拳台看十几米外的北仔,他正低声骂身边的人,显然觉得阿辉得到了什么消息,让他的计划落空,随后,北仔又站起来给他的小弟加油打气,而大川故意和对手在台上周旋,不下重手,六七分钟过后,才对已经快支撑不下去的大成突然打出组合拳,每拳都是拼尽全力,看得出,大川也是严重透支体力,一顿重拳,大成满脸是血的倒了下去。 已经打完三场,北仔的前两个拳手应该是没法再次上场了,还剩三场,他只剩一个人的名额,北仔站起来,带着人直接离场了,不打最后三场,临走时,在对面隔着拳台对耀仔指了指,很是不服气的样子。 现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北仔一行人离去。 耀仔高兴的说:“狗日的北仔聪明啊,他要是派黑蟒仔上场,大川和飞飞都输给他,赢的不能下台,第三场阿辉肯定要他半条命。飞飞,让你找的人上场,点到为止,让拳手动手前告诉大川,快输掉下来,我们也走。” 出门时,秃子老刘在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妖娆美女陪伴下,旁边还站着阿虎,叫住耀仔:“耀哥,赢的奖金也不要啦?” 耀仔赶忙上前去,笑容可掬的说道:“刘哥,不敢,不敢,什么耀哥,在你刘哥面前,我就是小耀,一时贪玩,不是为奖金,赢得侥幸,赢得侥幸。” 阿虎递给耀仔十万块:“耀哥,奖金你还是拿走吧,放在我手里才不合适。” 耀仔只得笑着把钱接了。 第095章黑社会葬礼 秃子刘看着我和梁凤书:“神算和阿凤也在,怪不得今晚耀仔涨智商了一样,耀仔,你狗日的运气是好,有这样的两个朋友,你该赢啊。” 我和梁凤书忙上前给秃子刘问好,秃子刘笑笑:“麦子,有机会找你给我算算。” 我刚张口回答,秃子刘在美女的搀扶下,已经钻进路边等候的车里。他对我的这种完全浮于表面的‘礼节’,我只好受着,不然怎么办呢?耀仔都不敢得罪他,我就更是小角色了。 不过我也因此记恨刘秃子,就我这种山里出来的野孩子,也知道人要对别人有起码的尊重,刘秃子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实在恶心到我了。你看不起我没有关系,完全忽略我就好了,可是你和我说话,又不听我回答,这算什么?瞬间让我感觉自己不如妓女,妓女好歹还有个讨价还价。 从拳馆出来,直接开车到夜店包间里,耀仔递给阿辉和大川一人一万五,给飞飞和强仔一人五千,最后看着我和梁凤书,递过来一万块:“拿着吧,你们的建议不错,挣钱见者有份。”又拿出一万给飞飞说道:“找人给阿虎送去,回来告诉我纸条是谁递的就行。” 后来我只见过阿虎几次,都是有耀仔在的场合,每次耀仔都对他爱理不理,显示着他比阿虎级别高,江湖地位不一样,直到耀仔被抓以前,阿虎和耀仔连朋友都算不上,当我看到阿虎为耀仔精心准备的灵堂时,心中很是诧异,猜测着,肯定是佛爷的指示,而且阿虎接替了耀仔的位置,算是替前任送行。 我不知道阿虎在精心准备灵堂时,他有没有想过,将来有一天,也会有一个与他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给他精心准备灵堂,要是能够想到这一层,心中该是如何的悲凉,对耀仔又该是如何的同病相怜之感,这不就应该是真正的‘同是天涯沦落人’吗? 阿虎接替耀仔位置以后,与从前耀仔一个样,更加嚣张跋扈、心狠手辣,好像完全没有从耀仔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或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记得耀仔说过:“我不狠不行,我得让别人时刻记住谁是大哥。”而‘大哥’终究入了黄泉,连接班人的决定权都没有。 还没有进入灵堂,其场面已经让我惊奇,外面几十米范围内全是各路混混,都生穿黑色衬衫或黑色体血衫,黑压压的一片,每个人胸口挂着一朵小白花,远远望去,就像一滩黑色淤泥里开着无数白花,我实在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多的人来送耀仔最后一程。 李木和依依、梁凤书一起跟在我后面,阿虎的小弟在旁边引路,我一靠近人群,所有人自动让开一条路,像是在夹道欢迎我,令我受宠若惊。他们个个装着哀伤的表情,不停的向我问候:“麦哥好、嫂子好。”我是第一次见这场面,一时之间恍惚起来,好像不是我来送耀仔最后一程,是他们在送我最后一程,使我浑身不自在。 可能有人通知了阿虎,他正带着几大金刚在灵堂门口迎接我,面色同样哀伤而凝重,低沉的说道:“麦哥,你来了就可以开始了。” 我心头一震,等我开始什么呢?又不是要烧我,我茫然的问道:“等我?” 阿虎也茫然了:“是啊,你代表佛爷啊,你不来怎么敢烧?炉子都准备好了,只等你主持一个仪式,就是念悼词,宣读耀仔遗书,今天就完事了。”听阿虎的口气,他也想快点结束这荒唐的场面事,无奈程序得走完。 我心中纳闷,面上装着严肃,我怎么能代表佛爷呢?难道是佛爷要有意考验我?还是要害我?事到眼前,也只好先硬撑着,心中疑问回去慢慢想,如果还有命回去的话。 阿虎一边说,一边引我到耀仔棺材前,灵堂两边也是黑压压的人,我根本没有心思正眼看,走到耀仔照片前三鞠躬,然后被领进旁边屋里。屋里坐着几路大哥,他们见我进去,都站起来点头问好,也都是见过面的,还有一对有些年纪的夫妇,这对年长的夫妇一看便知是耀仔的父母,因为有几分神似,身材同样矮小,旁边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显然显得不适应,有些战战兢兢的模样,紧靠着耀仔的母亲,我想这小姑娘就是耀仔所说的妹妹了,他父母收养的孩子。 面对耀仔父母,我喉咙更塞住了似的,不知该说什么,回头一看,梁凤书、李木、依依三人被挡在了房间的门外,我知道,这是江湖规矩,能进这个屋子的都是大哥。 耀仔的父母和身边的小姑娘,用完全陌生的眼神看看我,我已经是久经江湖的人了,急中生智,拿出预先准备好的装有一万块钱的信封,双手递给耀仔父母,轻声说:“叔叔、阿姨,节哀!耀仔一直是我的好兄弟,以后有什么需要效劳的地方,随时告诉我。”说的都是套路话,应该每个人都是这样说的。 耀仔父亲接过钱去,递给我一个信封,哽咽着说道:“这是给你的。” 我接过信封,信封并没有封胶,忙打开信封,拿出一页单薄的信纸,上面短短几句话,让我瞬间泪水夺眶而出,这泪水也正是该流的时候,参加葬礼怎么也得挤出些眼泪来。 信上写着: 谢谢你,我的好兄弟麦子: 你肯定已经埋葬好阿辉和强仔,再帮兄弟我一个忙,我死后,骨灰分两份,一份让我家人带回,一份拜托你埋在两个兄弟一处。 认识你们夫妻,我很荣幸,替我向佛爷、各路兄弟致谢! 你和阿凤是有文化的人,我家里没有文化人,以后我的妹妹林琴珊如有需要,请在你们方便的前提下,给予提供帮助,全凭你自愿。 耀仔绝笔 2000年6月30日 字迹写得倒是工整,像是一笔一画艰难的组合在了一起,对于耀仔来说,这些字应该是花了他不少功夫,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牢里问别人怎么写,但信上没有错别字。 第096章黑老大的追悼会 沉默片刻,拿起桌上准备好的新白毛巾,擦干眼泪,把信给耀仔父母和他妹妹看了,又把信递给阿虎,让他看完再传给各位老大,这过程中,我把电话号码留给耀仔父母,告诉他们:“叔叔、阿姨、琴珊妹妹,兄弟的遗愿我一定遵从,以后妹妹如果需要帮助,一定记得找我。” 夫妻二人冷漠而哀伤,一点精神也没有,像快要枯萎的草,对我连连点头,小姑娘胆怯不语,紧紧的拉着母亲的手,一直低着头,偶尔悄悄抬眼看看四周,也偷偷看我。 他们见我还是一个少年,好像不相信我的话一样,虽然对我点头,但我能看出来,他们只是机械性的反应,眼神里并没有信任,不过我也没什么计较,我也不过是来完成一件既定的事情,在众位大哥面前,我要表现得尽量得体一些。 我蹲下去,拉着小姑娘颤抖的手:“琴珊,以后我就是你哥哥,有什么需要尽管给哥哥打电话。”她慌忙的抽出手去,躲到她母亲身后。 各位头目看完耀仔留给我的信,又从阿虎手上递还给我,他们看我的眼神和外面人一样,带着羡慕嫉妒恨,好像我这个二十出头的少年,手无缚鸡之力,随时都可以被人一巴掌打翻在地,不该享受如此高的江湖地位,可是知道我和佛爷走得近,没人敢贸然放肆。 我拿着信,重新拉过耀仔妹妹的手,她战战兢兢的看着我,显得进退两难,抬眼看着她的母亲,她母亲低头看着她,示意她别怕,好像在告诉她,我没法当着会这么多人的面拐走她。 我当然得像一个大义凛然的义气君子,把耀仔留给我的绝笔信放在她的小手里,对她说:“琴珊乖,不要害怕,这封信是哥哥写的,你知道吗?” 她和耀仔的感情如何,我不得而知,对于我来讲,这是耀仔突然蹦出来的一个妹妹,既然耀仔信中说道了这个妹妹,那就一定是他死前很记挂的人。 小姑娘眼含着泪水,很用劲的点点头,看来她都明白,像我小时候一样坚强。我告诉她说:“琴珊妹妹一定把这封信保存好,这是你哥哥亲笔写的,以后你拿着这封信来找我,这是我对你哥的承诺,好不好?” 她马上看看手中的信,慢慢地把信放在她的口袋里,用小手按住口袋,用力的看我一眼,看来她是要把我的样子刻在脑海里。 想到昨晚佛爷亲自给我打电话,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台说了几句,都是庄重得体的话,夸奖耀仔做人正直有义气,昧着良心讲话我是擅长的,作为一个算命卜卦的人,当然得擅长讲话了,讲得这些平日里毫无人性的混混们泪如雨下。 首先从回忆我和耀仔认识开始,把耀仔贪恋梁凤书美色的事实隐藏不谈,讲述耀仔和我情同手足的深情厚谊;把耀仔嚣张跋扈、素质修养欠缺、矮黑丑等等事实避开不提,说耀仔艰苦卓绝奋斗一生的光辉历程,弘扬耀仔做人义气当先、有情有义、对兄弟肝胆相照、对朋友仁义礼智的伟大精神,希望在场的兄弟以耀仔为榜样,踏着耀仔没有走完的路,怀着大无畏精神大步向前,为建设一个繁荣美丽的深圳尽一份力。 我想,所有追悼会上的讲话也就这般吧,佛爷让我来主持,看来是找对人了,不了解的人,还以为我在悼念一位这个城市的中流砥柱。 耀仔是死得光荣而隆重的,如此多的人不计从前江湖恩怨,齐聚一堂为他送行,他该含笑九泉了,站在我旁边的李木和依依、梁凤书都感动得流下眼泪。 人群之中,有好几个女人,虽然她们墨镜遮住了半边脸,我知道,她们都和耀仔好过,想不到也还能来送耀仔最后一程,或许是为了旧情,或许是和在场的各路牛鬼蛇神一样,为了将来能继续混下去,为了将来夸耀自己的江湖资本,这是难得的葬礼、特殊的葬礼。 骨灰拿出来时,已经临近中午,佛爷派出专人专车接送耀仔家人,他们像逃离瘟神一样,抱着骨灰钻进车里,快速离去。负责招魂的法师坐后面一辆车,紧随而去。 阿虎的小弟抱着一个骨灰盒站在旁边,阿虎问我:“这些骨灰怎么埋?要不要搞一个仪式?” 我年纪虽然不大,自十六岁出门也五年了,懂得江湖人‘面子光’,其实谁也不想付出,谁也不想麻烦,但是又都想沾光,以捞取混江湖的资本。我是真心不想跟他们有什么瓜葛,除了拿钱找我算命卜卦,不要有任何关系,我可不想步耀仔的后尘,在耀仔全军覆没后,我已经完全没了要在江湖上出头的念头,可我为了‘算命’能生意兴隆,还得继续按梁凤书设定的角色演下去。 把阿虎拉到一边,小声对他说:“阿辉和强仔埋在一个秘密地方,我自己去处理就好,让大家都散了吧,再集结下去,估计外面的警察要忍不住了。”我知道,阿虎现在根本不在乎耀仔的事情,更不可能在乎阿辉和强仔埋哪里,他是来完成佛爷交给他的任务的,不知他想不想,他死以后,可能更凄凉,都是提着脑袋混的人,可能他们活着时都不想死后的事情吧。 阿虎松了一口气,点点头,低语道:“佛爷让我请出席葬礼的所有人吃饭,我酒店都定好了,你不参加吗?” 我看看梁凤书,说:“不参加了,你照佛爷说的办就是,我去办耀仔最后的事情,我们兄弟以后常来常往的,不用这样客气,今天你也辛苦,早点结束吧。” 我说话的时候,斜眼看见严胖子正和李木低语,心中一想,对了,记得严胖子是李木工作的夜店那片的老大,李木作为吧台经理,一定认识严胖子,李木和我如此亲近,严胖子估计以后得对李木另眼相看,这倒是让李木沾光了,看来这个葬礼对李木是最有好处的,本来是让他准备牺牲,没想到他‘因祸得福’,这或许又是命运的一次巧合。 第097章送骨灰的路上 既然严胖子已经和李木相互认出,我担心李木说出我和他是亲兄弟的实情,忙转身对严胖子说:“他是我的好朋友,以后严哥可要照顾一点啊,今天不说了。”做一个顺水人情,自己也没有亏损。 严胖子和颜悦色:“应该,应该的,有空请你喝杯酒,改日赏光聚一聚。” 梁凤书预料的万一的意外并没有发生,李木和依依的表现很是得体,全程紧随我和梁凤书,像两个贴身秘书一般。 我让李木接过骨灰盒,让他抱着,紧跟着我一起穿越黑压压的人群,我们四人开车汇入车流滚滚之中,心里才终于轻松了。 一上车,依依像憋坏了似的,兴奋异常的说:“天啊!麦子哥,那些大哥都叫你麦子哥,江湖地位块顶天了,连严老大都对你那样客气,你才多大啊?二十一吧?天啊!我以后都不敢叫你麦子了,得叫麦哥。” 梁凤书打趣道:“卖什么锅?还卖碗呢,我们是一家人,就叫麦子,二哥就是二哥,你就是嫂子,这是天定的,不由任何世间事而改变,依依,你可对二哥好一点,这几天,二哥肯定要升职。你们还是尽量别跟混社会的人太亲近,一旦陷入,终身难以脱身,你们应该都看新闻了,死刑四个,耀仔无期,判十年以上的几十个,都是父母生养的,多可惜啊?” 听着梁凤书说的一口漂亮话,我心中也高兴,好似完全忘记了刚从火葬场出来,瞥见李木抱着的骨灰盒时,才觉得太过高兴不太好,自从遇到了那个神秘的老头,我开始相信人死后可能真是有灵魂的。 李木显得沉稳持重的样子,不知道他是故意装的,还是匆匆几年时光,使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他抱着骨灰盒坐在副驾驶,我开车反复看倒后镜时,总能瞥见他侧面轮廓,赫然发现,他确实与镜子里的我有几分神似,而我与这个亲哥哥同在这座城市四年了,从没有真正打量过他,更别说真正关心。 火葬场离埋阿辉和强仔的梧桐山,直线距离并不远,火葬场在深圳水库北边外面,梧桐山在深圳水库东面,中间隔着一个并不是很辽阔的深圳水库。 今天江湖上各路牛鬼蛇神齐聚一堂,我的车上没有能战斗的悍将,那些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不能忘却,为了以防万一被跟踪报复,我早已经打算好绕道盐田,在大梅沙找个高级饭店先吃午饭,顺便感谢李木和依依还没有睡觉就陪我跑一趟。 车里骨灰盒中装的是曾经风光一时的大哥的身体最后的残留物,虽然不知道有没有高僧圆寂后那样的舍利子,万一有人要效仿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来个‘挟大哥骨灰以令江湖’,抢夺骨灰时恐怕也会连累到我,所以我一边绕道而行,一边比平时更加频繁的看倒后镜,防着别被‘欲成大事’者跟踪上。 我越是频繁的看倒后镜,就越是能瞥清楚李木的侧面,看得像放大镜下一样清楚。我不希望自己长得像李文白家的任何人,书中亲人相互帮助的温馨场景,从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发生过,亲人于我而言好像从没有体现过任何价值,回忆中更找不到亲人欢聚一堂的场景片段。回忆里只有李文白打孩子的凶悍样子,陶春兰骨瘦如柴的模样,几间透风漏雨的瓦房,瓦房下几个饥瘦枯黄如稻草的孩子,还有干不完的农活,这样的记忆让我很以为耻。 又要上梧桐山,就不得不想起那个神秘老人,三年前,在神秘老人的提醒下,我已经记起是自己离开家的真正缘由,不是我从前一直坚持的真理——我是被家里抱养给李瞎子的,也不得不在心中面对故乡成长过程中的一切。家里那样穷,李文白打人那样凶悍,怪不得我‘认瞎子作父’,这既是我儿时的明智之举,也是上天在我生命中安排的‘巧合’,没有李瞎子教的本事,就不会有如此的好日子,亲人们给过我什么呢?今天李木来,不只没有让他付出,不是还让他占了大便宜吗? 心中纠结又矛盾,眼睛可不敢有半点模糊,因不停的要看到半边李木,我也开始想李木的好,至少和他往来这三年多以来,他一直没有揭穿我的身份,今天来也是冒了万一的风险的,作为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我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同在一个城市几年,应该多照顾我这个哥哥吗?他好像不需要我的照顾,活得也不错。 李木在我面前总是沉默寡言,以前过年过节一起吃饭时,他也很少说自己的生活、工作情况,这些年以来,我几乎不知道他经历了怎样的蜕变,如何从一个服务员变成了现在的经理,从一个穷苦的农村娃子,变成现在这个气宇轩昂的模样。 开车是件无聊的事情,路上总是有很多房子一样大的货车时快时慢,使我感觉到压抑和丝丝不安,越是往盐田方向,因为那个港口码头,大货车越是多如牛毛,我必须在脑海里想一些事情,才能把饥饿和不安赶走。 想李木该是值得我佩服的,深圳如此的难立足,他坚持下来,并且事业略有小成,这已经是万中挑一的佼佼者,他又是在欢场工作,都说‘欢场无真爱’,而且深圳男少女多,他竟然和依依相爱相伴了三年,这也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想到这些,我觉得,可能像我这种长相的都是优秀者,李木长得像我。 不过他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又像极了电影里的古惑仔,外人或许已经看不出他和我有什么相像之处,必定我的打扮在梁凤书的经营下,是一幅儒雅少年模样。 为了打发无聊,想到李木也算是个优秀的人,我突然打乱后面两个女人胡七八扯的话题,打趣问道:“依依,你知道的,深圳女多男少,漂亮的姑娘又都在夜店里,三年来,李木出轨过多少次?” 第098章哲学与生活 面对我突如其来的玩笑话,李木看看我,又回头看看后排座的两个女人,轻松的笑说道:“麦子,你还这样年轻,江湖地位已经这样高,活得如此这般自在,情况也熟悉,背着凤书有过多少人次?” 我是不怕别人开我玩笑的,我和梁凤书经常被人开这类玩笑,早已习惯了,梁凤书趁机笑话我:“麦子,交代吧,把自己套进去了吧?你以为二哥是吃素的,怎么也比你大二三岁,又是在夜店的经理,能没有几把刷子吗?” 我也知道这样的玩笑话不会伤害到李木和依依,他们都是夜店工作的人,这些话对他们完全没有力量,依依大声说道:“我才不在乎,他跟谁玩过几次重要吗?我没亲眼看见就行,是不是,凤书?” 梁凤书脚尖在我桌椅后踢两下,也大声说道:“就是,我们这么美,还怕没有男人吗?如果男人寻花问柳的,我们女人又何必在家守着,外面转一圈,男人任我们姐妹随便挑。” 李木回头看看,轻描淡写的说:“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出轨这件事,万事万物每秒都在变化,我们人也一样,下一秒的我们,都不再是这一秒的我们,都是干干净净的。” 这样的怪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梁凤书已经迫不及待的问道:“二哥,你这是哪里学来的歪理学说?” “怎么是歪理学说呢?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每时每刻变化的不只是河水,我们人也一样,所以我们也每时每刻都是一个新的自己。像我们孔子一样伟大的哲学家,他的话能是歪理学说吗?” 想不到李木已经开始读外国哲学了,我还没有开始涉足呢,心中很是好奇,他一个干夜店的,怎么会读起外国哲学呢?听他一解释,我附和说:“啊,李木,你这是给男人寻欢作乐,找到了一个最最高尚的借口,要这么说来,还真是的,佛家也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想来跟你的这位赫拉克利特的话是同样道理。” 梁凤书从两个座椅中间伸过头来,看着我说:“你的意思是做了就是没做,是吧?好啊,中午你们两兄弟也别吃饭,既然没有一个固定的你,吃不吃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就是吃了,是为那一个你吃的呢?好好讨论你们的哲学就饱啦。” 李木哈哈大笑:“弟妹,还是你这话比较贴近生活,比赫拉克利特的话更有力量。” 依依也咯咯笑起来:“看吧,什么大道理也抵不上吃饱穿暖,想出那些大道理的人难道都不吃饭吗?” 看来这个话题当着梁凤书是讨论不下去的,我感觉到饿得肚皮已经贴到脊梁上,早上没有吃早饭,车上没有吃的,那些该死的大货车把路塞得满满的,使我不能快速的飞驰到饭店,我开始后悔自己选择这一条错误的路,可是已经在路上,没有别的办法,就像我现在的生活,没法更改前行的轨迹。 我想他们肯定也饿,只能继续聊天打发无聊,我问李木:“你的书都从哪里买?” 李木有些惊奇的说:“你们的书全都是买的吗?我最开始也去夜市上买书,这两年我在夜市上买书少了,夜市上的盗版书有很多错别字。南山文体中心有一家图书馆,借书卡押金一百,每次可以借走四本书,我每次从图书馆坐公交回去上班时,在公交上看完一本,第二天坐车去图书馆时,在车上再看完一本,另外两本利用上班或者睡觉前,差不多也能看完,要是没有看完,到图书馆时看完再走,图书馆里的书质量好一些,你们去看看吧。” 梁凤书趴在我的椅背上,惊讶的说道:“天啊,二哥,你看书如此的快啊?这是你们家遗传吗?麦子看书也很快。” 想到遗传,很觉得不耻,我有些愤愤说道:“遗传个屁,他们根本都认不全一篇新闻,更别说看书了。”我说的他们自然是指陶春兰和李文白,往日苦难在脑海中牢固的盘踞着,使我不愿与他们有任何关系,如果我能选择的话。 想到李木也在车上,不得不马上收起我的激动,只是别让李木觉得我是一个憎恨过去苦难生活的人,他或许和我一样,但一点没有表现出来。 梁凤书明白我心中对苦难的怨恨,不接我的话,对李木说:“这样算来,你这两年不是看了两千多本书?天啊,我要是能有二哥一半的阅读量就好啦。” 李木解释说:“两千多应该是没有,一千多是有的,必定有的书还是要花上几天时间的,像那些长篇巨著,也得三五天,乃至一个星期才能啃明白,最近读哲学,更是慢了,还要往返的去图书馆查资料,有这图书馆真好,很多新华书店没有的,图书馆都能找到。” 看来李木能快速的当上经理,一定是强大的阅读量使他变得与众不同,社会上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那时我虽然二十来岁,可坚定的认为,看书于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穷苦人还是有用的,而且这可能是穷人唯一的出路。 贾平凹的书中写道:‘当官靠后台、出名靠电台、挣钱靠乱来’,乱来也确实能挣着钱,这样做的人也很多,但需要胆量,没有强大的家里背景,结局可能和耀仔他们一样,早晚的事。陶春兰教导:“不要杀人放火,不要犯法,穷不欺、恶不怕。”我和李木都遵从了陶春兰的教导,简短而直白的话,胜过诸子百家。 台湾作家柏杨说我们整个社会是一个大酱缸,出门五年,已经不算短,我也认为,都是一个大坛子泡出来的,谁也不能是清白身,只要灵魂还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就将继续浸泡下去,味道会越来越浓,原本的纯洁美好会渐渐消失殆尽,一个酱缸里终究味道会调和成无差别。 第099章出生卑微的无奈 李木很是不赞成柏杨的酱缸理论,他说:“不是一个酱缸,是好几个永不相容的酱缸,比如说,穷人单独在一个酱缸里,这个酱缸里清汤寡水、缺盐少料;那些爹妈有权有势的单独在一个酱缸里,这个酱缸里汤浓汁艳、料全味美,这个酱缸都是钢铁打造的,缸口上有金刚锁,锁上写着两个字——权力,穷人永远进不去;还有美丑两个酱缸,单独放女人,柏杨他自己在钢铁的酱缸里,以为我们都在那个酱缸里,大错特错,我倒是想进去他们的缸里酱一下,可生来没有钥匙。” 听李木说这些话时,他很是义愤填膺,想来生活的艰苦让他心中积压着愤恨不平,却又不得不带着无奈的坚强继续为生活打拼,而且他已经知道,无论怎么拼搏,也进入不了有金刚锁的酱缸。 梁凤书颇为有异议:“二哥,不能吧?钥匙是可以配的,实在不行就偷一把,还有,你看书就可能用知识造出打开金刚锁的钥匙。” 李木固执己见:“弟妹,你太乐观了。”他拍着骨灰盒:“就说这耀仔吧,要是他是某某某的儿子,他犯的那些事情还叫事情吗?出事时他没有动手,也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教唆动手的,那是突发斗殴事件,至少没有证据证明是他耀仔谋划的。团伙,谁不是团伙成员,这个社会有几个人是单独存在的?要弄死你时,你就是团伙老大,负主要责任,可要是有人力保,那就是公司,公司负责人叫企业家。你们说,企业和团伙有什么区别?都是有组织、有自己的内部规矩制度,也都是听从上面一个老大,或者叫老板,再逐级往下分。耀仔这个事情,都不用多大的官,他父母要是一个局长、处长,别说判无期,可能连刑都不沾边。” 李木的这番论调,让车里一下变得不无聊了,梁凤书有些疑惑的说:“不能吧?虽说耀仔没有动手,但可以很轻松的证明动手的人是他的人,并且他们是一直都听耀仔的。” 李木说:“你们也看新闻了吧?工厂保安打死人,怎么没有把工厂老板抓起啊?保安是工厂员工,员工肯定是听老板的,员工听老板的,和耀仔手下听耀仔的有什么区别?老板肯定说没有让员工犯法,那怎么证明耀仔就让他下面的人杀人了呢?而且保安还是在上班时间,故意致人死亡。你们想啊,保安与被打死的人肯定没有私怨,那就是为公,耀仔判无期,那个工厂的老板却最多赔点钱,这就是两个酱缸,不是吗?” 仔细一想,还不能说李木说得不对,耀仔也是合法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证照都齐全,‘四大金刚’算是公司高管,或者是公司老板助理,在耀仔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四大金刚’的职位都是经理,出事那天晚上是非工作时间,如此想来,耀仔还真死得冤枉了。 我突然想,难道耀仔的律师还没有李木想得周全吗?又或者是真的有人要置耀仔于死地,那能是谁,我不敢继续想下去,更不敢说出来。 梁凤书一时想不出话来辩驳,李木的‘歪理学说’显得冠冕堂皇,估计骨灰盒里的耀仔后悔没有请李木作辩护律师。 如果耀仔灵魂跟着骨灰盒,他听到了李木的理论,只能后悔自己投胎在穷人家里。明白为什么会死,也是一个大收获,黄泉路上少疑惑,下辈子投胎到富贵人家,耀仔一定是出色的企业家。 见梁凤书突然沉默了,依依说:“凤书,你别跟他争,他在我们店里,是出了名的能说会道,死的都能说成活的,你们可能不知道,他靠那张嘴,骗客人很多小费,每个月的小费收入是工资的好几倍,比坐台的都挣得多。” 听依依一说,我问道:“李木,你在我面前话不多啊?原来你的口才这么好,真是深藏不露。” 李木叹一口气:“唉,上班嘛,就得哄着客人高兴,不想说也得说,很多话我自己听起来都想吐,没办法,客人高兴是件很重要的事情,难道客人来受气么?上班时候话说多了,下班以后就什么都不想说,只想安安静静地看书。” 找了一个熟悉的高档海鲜餐厅,终于可以不再饿着肚子,曾经饿怕了,现在还有阴影。 想到李木和依依还一宿未眠,他们虽然在昂贵的美食前显得神采奕奕,依然难掩脸上的疲惫,我和梁凤书昨晚也没睡多久,肚子饱了,瞌睡侵袭倦容,在海边酒店开两个房间,先睡几个小时,傍晚再上山,那时上山无人。 酒店外的彩旗提醒着每个人,今天是香港回归三周年,梅雨季节过后,阳光分外刺眼,大海上泛着耀眼磷光,随风追逐的海浪哗啦啦响,金色夺目的沙滩上孤寂无影,大海边的正午时刻显得荒芜而古远,只有寥寥几只不惧烈日的海燕,在烈日当空里盘桓嬉戏着,不知道是出于勇敢,还是听谁的差遣逼迫。 迷糊一会儿,睡意竟完全褪去,身旁的梁凤书正在酣睡,不忍打扰。我起身坐在落地窗前,东望大海时,阳光洒在海面上,俯视中的海面银白流光,银光荡漾,银白下的蔚蓝色时隐时现,像未完全剥去皮壳的美玉,辽阔无垠地延展至最远处,淹没了地平线。 目光游弋时,能看见停车场几辆孤零零的车,其中银色的那一辆是我的,耀仔的骨灰盒此刻正在副驾驶下,他应该能感受到七月一日这天的火热,不过不要紧,马上就要长眠于地下黑暗中,这个世界的火热他将很快再也感受不到。 几个小时前,我曾亲眼目睹耀仔苍白的身体,像动物尸体一样被推进熊熊燃烧的炉火中,那个烧尸的工人面色冷漠,不带一丝哀伤,每一个动作都有条不紊,显得熟练老辣。阿虎告诉我,小费给够了的,炉子清理得特别干净,保证耀仔的骨灰中不混杂别人的残渣,这样做能让灵魂变得纯洁吗?我不知道。 第100章无常的生命留下几行泪 因其打点到位,耀仔的父母、妹妹林琴珊,加上社会上的‘大哥’们,我和梁凤书、李木、依依,二十来号人亲自观摩耀仔化为灰烬的过程。 阿虎亲自上前,小心翼翼而庄重地把耀仔身上化妆时带上的几条黄金链子取下来交给耀仔父亲,我们都上前去看耀仔最后一眼,短暂的默哀之中,殡仪馆工作人员脱去耀仔的衣物放一旁,随后耀仔被送进烈火熔炉中。 耀仔母亲突然呛声大哭,林琴珊也随之跟着哭起来,完全不顾闷热难闻的气味。 我和在场的其他人也都掩遮口鼻,却并不是哭泣,也可能是拒绝现场难闻的气味,害怕这气味钻进自己的五脏六腑,可是为了显得有情有义,我们又都选择到现场送别最后一程。看见曾经熟识的人化为灰烬,总是会暗自悲泣,为自己悲泣,人生原来如此简单,世道昭昭,谁也只是短暂一生。 偷偷瞥一眼其他大哥们,他们比我表情更哀伤,他们和耀仔是真正的同道中人,耀仔今天的下场,他们又有几个能逃得过呢?耀仔都明白早晚有这么一天,他们肯定也明白,在这一刻,他们肯定是为耀仔真正的伤心难过,心中肯定也会为耀仔觉得可惜。 浴火不一定重生,我想一定也不会重生,但一定是种解脱,无论对是浴火的人,还是对关心他的人,都是一种解脱,耀仔母亲呼天抢地的哭声,以后应该再也不会为耀仔响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情,是会伴随这位母亲的余生的,但以后的泪水只会在心中默默流淌,或者在独自看着窗外时,流着泪想起自己的儿子再也无法相见;在清明或忌日里,母亲会给耀仔烧去祭奠,那些祭奠的烟火中,有一个母亲要讲述的世间的所有悲苦。 历经过炉火燃烧的耀仔,一定不惧这七月流火,他的灵魂或许正和烈日中的海燕一起飞翔,重新组建起一个阴魂不散的队伍,队伍中的前面一定还是阿虎和强仔,他们要顽固的守望在这异乡多久呢?大川和飞飞应该已经跟随家人的脚步,魂归故里,但耀仔的阴魂队伍里一定不缺四大金刚,枉死在这异乡的勇猛悍将何其多,他可以慢慢挑选,我相信,阿辉依然是最顶尖的猛将。 回头拿烟时,看见熟睡中的爱人,她那么安静美丽,像天使沉睡在洁白的床榻上,绵细而均匀的呼吸着空调下正温度舒适的空气,她优美如精雕细琢的曲线,我曾无数次相拥过,此刻我只想看着她,像欣赏早已独自拥有的世间珍品。 我安静的思索着,发现生命中两个重要人物已经步入黄泉,而我还是一个历经二十载光阴的少年,头一个入黄泉的李瞎子与我失手有关,贫穷的日子中让我在失手时正满含怨气,在李瞎子时之前,我竟然没有让他看到我一点点善意,想起来,真是愧疚难当啊!但李瞎子是我生命中的重要过客,没有他传授我‘神算’的本领,就没有今日逍遥的生活;生命中重要人员中,第二个步入黄泉的就是耀仔,与我或许故意的失算有关,于我的生活而言,耀仔也是极其重要的,他让我在深圳快速扬名,没有他的关注,我和梁凤书不知要多走多少弯路,更不可能见到佛爷,也就没有今日的江湖地位。 李瞎子死去两年后,我才在神秘老头子提醒下,对李瞎子充满感激和愧疚,深刻认识到李瞎子对我的再造之恩,于是我每天供奉他的灵位,耀仔呢?我想就算再过两年,他可能会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模糊,因为现在的阿虎就是曾经的耀仔,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零件,佛爷觉得老的零件改换掉,阿虎是新换上的零件。 该忽略我生命中出现的耀仔吗?一生中任何时候,只要回忆起刚到深圳的斑驳岁月,画面中一定会有耀仔,无法忽略,而他终究像一颗耀眼的流星,快速的离去了。 向西而行的太阳把窗外的阴影慢慢拉长,阴影悄无声息的往海上蔓延,速度越来越快,而天空越来越蓝,海面的颜色也随之深浓起来,海鸟多了,海边也开始人影绰绰。那潮水像要追赶阳光,在阴影中退向大海深处,留下一大片海水侵湿过的沙滩,很快,沙滩的表面被海风吹干,印出一串脚印朝着潮水退去的方向,而追逐阳光的潮水终于退无可退,还是被西沉的太阳淹没在阴影里,阴影里的潮水歇息下来,轻轻喘息着讲述一天的疲惫,这疲惫重复了亿万年。 开车从梧桐山东面蜿蜒而上,这是我第一次从东面上梧桐山,车轮在砂石路面上发出呼啦啦的声响,像是送殡的鞭炮声。 把车停在最靠近山顶的野停车场,四周葱郁的杂草长得张牙舞爪,在风中对着我们这唯一的一车人摇头摆尾,抬头仰望山顶,西沉的余辉从山脊漫向天空,山东面的阴影里显得更加苍茫,一如远处的大海。 我们四人依然用沉默送别耀仔,迈着沉重的步伐爬上山头,先在山顶静坐,望着夕阳映照的大海,安静的抽一支烟,四下环顾,没有看见神秘老头子的身影,而我一直相信他是在看着我的。 让他们三人在山顶等候,我带着铁锹独自钻入丛林中,轻车熟路的找到被雷劈过的老树,就在昨日,才埋葬了两个人的骨灰,今天又来了,不知老树能不能承受得了。这是挽救了我没有摔下悬崖的老树,而我却送来第三个丧命异乡的孤魂野鬼与它作伴,我没有一丝恐惧,就像小时候挖地播种一般,熟练的挖坑、掩埋、覆土、洒上枯枝败叶掩护。 傍晚的风掠过山岗,老树在风中颤颤巍巍,我的手能从树干上感觉到它轻微的颤抖,想是它为我的慷慨所感动。昨天埋葬阿辉和强仔时,各陪葬一条万宝路,一瓶威士忌,今天埋葬耀仔骨灰时,陪葬一条万宝路,一瓶xo, 我靠着老树再赔三位兄弟抽一支烟,我想啊,要是有一天这里崩塌或者被开发商掘开,三瓶好酒一定更加浓郁香醇了,不知会被谁饮下,到时酒里也可能有他们三人的怨念。 第101章埋葬后的畅想 我爬上山顶,晚风妩媚而强劲,呼啦啦的山林像是有万千人鼓掌,为我完成了朋友托付,还是为这三位异乡的野鬼从此相伴远望繁华。 夏日里,风吹得人凉爽而畅快,李木冷峻的望着远方:“麦子,你倒是好心,而且胆子也大,难道以后你还要上山祭拜他们吗?” 我背靠着山顶唯一的大石头,享受着清凉的晚风,看着口中吐出的烟在风中快速消散,脑子里非常清静,说:“李木,这有什么好怕的呢?朋友一场,尽力而为,算是为相识一场做个交代吧,只要我在深圳,每年一定上山祭拜他们。” 梁凤书挂断电话,说:“露露她们问什么时候回去,等着我们吃晚饭呢。” 梁凤书就是这样不合时宜地打断了两个男人煽情的谈话,我和李木都是穷人出生,对这客死异乡的境况都曾有过联想,不是联想别人,是联想自己。在我穷困之时,常常会想象自己在异乡悄无声息的死去,最好死后面目全非,永远别有人知道死的人死我,对死是一种极其奢望的想象。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你那么想死,为什么不自己死去,人从来最难面对的都是自己,我都穷困得想死了,你还让我自己杀了自己,难道不是太残忍吗?穷困得像一条狗,本来就很没尊严,如果还要让别人笑话我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自己竟然愚蠢到杀了自己,岂不是在我已经没什么尊严的时候,还当众把我搜刮得一丝不挂。 只有活得没脸没皮的人才会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我一直认为‘好死不如赖活’这句话最无耻,真要能好死,傻子才会赖活着。我和李木都是穷苦人走进繁华都市,我们什么都没有时,希望还能有死前的一点点尊严,所以才会想着可能会客死异乡。眼前已经不穷苦,我们担心随时都可能再一无所有,如果到那个境地,想死的念头又会浮现出来。 为客死异乡的人而动情,正是为鼓励自己不要落到这个结局。 李木和依依紧紧的靠在一起,李木说:“凤书、麦子,我们坐一坐再下山吧,我和依依都是第一次来这里,等夕阳全下去了,我们再下山,不急这点时间吧?”他望着远方的目光显得很深邃,表情却很淡然,也熟练的抽着烟了。 我没什么值得着急的,因为葬礼,今天预约好算命的都推后了,和李木从清晨到傍晚的相处,这是我们兄弟之间的第一次,第一次相处一整天,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静坐在凉爽的晚风里,心中竟然泛起对亲情的一丝美感,这也是平生第一次,于是,我热情的邀请他说:“李木,晚上一起吃饭吧。” “不了,晚上九点上班,一会儿你直接送我去店里就行,以后有什么事情,随时叫我,别忘了,我们是亲兄弟。”顿了顿,他又说道:“麦子,其实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们不过是你在社会上相遇的几个朋友,你都如此精心为他们了却身后事,并且是倒贴着钱,所谓江湖义气也不过如此吧。” 听他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前面加上‘其实’两个字,我想他从前一定觉得我是个绝情的人,应该是因为这三年来我和他之间少有往来,而我实在想不出,都是身在异乡的人,就算是亲兄弟,又能亲密成什么样,生活终究要自己去走,我的路也是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趟过来的。 依依高兴的说:“麦子,凤书,晚上去我们店里玩吧,我和李木还没有请过你们,一直都是你们请我们,今天还请我们住了最高级的酒店,也让我们请一回客,虽然我们还是没有你们有钱,请客却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李木还能签一些免单,花不了多少钱。” 依依的话是真诚的,她或许是因为梁凤书送给她的全套名牌化妆品,也可能是她在葬礼上发现,她们所在那片地方的老大严胖子对我毕恭毕敬,总之,她的邀请是真诚的,可是我没有兴趣去她们店里玩耍,这几年下来,耀仔没出事之前,几乎每天都跟着耀仔去夜店里玩,玩多了,我觉得夜店都是一个样,不外乎装修不一样。 最重要的是,我进夜店,无法享受夜店里最核心的项目,梁凤书一直跟着,没法享受,也从来没享受过,那种感觉,就像让饥饿的人看着别人吃山珍海味,而自己不能吃,所以我对夜店没有兴趣,条件所限,没办法。 梁凤书对夜店不只没有兴趣,还很厌恶,她是完全看不惯那些逢场作戏的事情,当然她也不明白男人所追求的快乐,每次我们进夜店都是出于应酬。耀仔出事以后,应酬相对于少了很多,偶尔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夜店里,找一个包间里唱几个小时歌,也都是悄悄的去,悄悄的走。 对于依依真诚的邀请,梁凤书委婉的说:“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有机会的,我们是一家人,别在乎谁请谁的事情,我们这些年运气好点,挣得多点,当然该我们花钱请客,这都是应该的,二哥当经理了,我和麦子都替你高兴,好好干吧,深圳这个地方要立足下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深圳太好,才会有太多人想留下来。” 梁凤书最会说漂亮话,对依依说完,还对我说:“麦子,给严胖子打个招呼,他是那片的老大,对二哥和依依多些关照。” 其实梁凤书完全没有必要当着李木说这些话,她还是不明白,像我们那种穷地方走出来的人,又能在最是混乱的夜店里混到经理这个位置,李木的智商该是何等的不容小觑。 听了梁凤书显得热情而真诚的话,李木高兴的说:“好啊,以后要来玩时随时打电话给我,我和依依是沾了你们的光了,是该好好请你们的。” 暮色沉沉,远处城市的灯火又五彩缤纷了,开车下山,送李木和依依回到他们工作的地方,我和梁凤书继续在滚滚车流中前行。 第102章死后鬼魂 接连埋葬阿辉、强仔、耀仔以后,梁凤书依照她以前家里的风俗,认为我们连续埋了三个人骨灰,而且没有举行任何超度法事,这样悄悄埋掉的成年人,七天以后灵魂会化为厉鬼,永世不得投胎转世,负责埋的人身上也会沾染邪气,影响人的运程。 根据梁凤书的意见,先别回家,住在酒店里,因为酒店里人来人往,阳气重,能消散沾染的邪气。白天多出去晒太阳,多去人多的地方逛,深夜不关灯、不出门,十天半个月过后,邪气消散得差不多了,再去寺庙里祭拜神佛,这样才能完全驱散邪气。 梁凤书不只说得很认真,连表情都带着惊恐和不安,她的情绪传染给露露和小芬,三个女人害怕得像迷失在丛林里的羔羊,好像耀仔、阿辉、强仔一定会变成厉鬼,在夜里来到这繁华都市里夺人魂魄。 几个女人这样担心害怕,当然要以她们的心情为主,不管是不是有道理,她们的心情就是真理。特别是梁凤书,要是她坚持相信的,我不相信,那她一定认为我是要另立山头,这样的话,我将面临她通宵达旦的谈话,一定是从我们认识开始谈,把她对我的好全部说一遍,哪怕是有一次过街口,她拉了我一把,也算是对我有救命之恩,因为她看见百米外有一辆大货车,要是不拉我一把,我一定会等在原地让大货车撞死我。 反正不缺住酒店的钱,能让她们开心,何乐不为呢?其实我一点也不怕鬼,反而充满期待与它们能来一次合作。 我小时候最爱参加人的葬礼,葬礼上有很多好吃的,那是我享受难得的美食的好地方,几乎是盼着四邻八村每天都死一个,却总是要等上好久才能有人去世。 我不只不害怕埋死人,每次听到那个坟头响起鞭炮声,就会第一时间冲过去捡没有爆炸的鞭炮,捡到后就是难得的玩具,带着肖玲玲一起,点燃鞭炮,丢进山上的蚂蚁洞里,看着那巢穴被砸开后,心里快乐无比。没了引线的哑炮也有用,剥开鞭炮,把火药倒在光滑的石头上,铺开一定的形状,越多越好,然后点燃火药,顿时冒出一股青烟,香喷喷的浓烈火药味蔓延开去,石头表面被烧出美丽的图案。 坟地也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时山村里人满为患,庄稼收成好像总是不能满足大家的肚子,凡是能播种的土地,哪怕是巴掌大的一块泥土,上面也被种上了农作物,只有坟地没人播种,没有播种的地方草木葱茏,是能开心玩耍的好地方。 从小便听说过人死以后,七天里要把活着时的脚迹收起来,就是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的脚印都要全部收集齐,不然无法重新投胎转世。第七天夜里是回魂夜,死人的魂魄会带着收集的生前所有脚印,再次回家看看,家里人在夜里要准备一座好酒菜,鬼魂在享受完最后一餐家里的餐食以后,安心去黄泉。 山村里什么稀奇古怪的传言都有,我却从没有真正见识过,我一直都渴望与鬼好好当面交流一次,谈一谈人死后是什么样子,顺便问问死后还怕不怕冷,还会不会饿肚子,要是那边日子好,我随时准备过去。 我为了几口饱饭,都能从李文白家跑到李瞎子家,当然也愿意不再挨冻受饿,从做人变成做鬼,儿时一直过穷日子,渴望换一个环境能好一些,但又无法确定做鬼一定过的是好日子,所以想找一个鬼当面问问再决定,而这个愿望一直没实现,就像我对着村外小庙里菩萨的祈愿一样没有实现过。 长久的期望得不到实现,最后就会死心,再也不会相信它们,我一直渴望见到的鬼,却一直没有见到,所以我已经不相信世界上有鬼。 记得在我离开家乡的第一晚,就是睡在刚死过人不久的枯草堆上,而且是在雨夜的大桥下,最是僻静无人的地方,而那天晚上连个像样的梦都没有,真要有鬼的话,鬼就那么嫌弃我吗?想我也是长得慈眉秀目,貌可能不如潘安,以梁凤书那样美的女人能看上我可以证明,我一定是一个很有姿色的男人,鬼为什么就不喜欢见我呢?想来是一定没有鬼的。 我在大街上睡了将近一年,也还是没有见到鬼,令我最害怕的反而是查暂住证的人。在我过上好日子以前,一直希望见到鬼,一来是想问问那边日子好不好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传说鬼都是有法力的,能隐身、能穿墙遁地,真要是有这些本事,我希望能遇到一个鬼和我精诚合作。它可以上我的身,利用它的法力,去饭店厨房偷山珍海味,去偷保险柜里的钱,甚至可以偷漂亮的女人,我日子过好了,当然不会忘恩负义,我会买很多祭品烧给它,这样我们两个虽是阴阳相隔,可是又能合作共赢。 虽在大街上的那些夜里,我常常想,有钱人身上一定有鬼附身,他们利用了鬼的法力,不然怎么可能轻易获得那么多财富,他们身边的美女也一定是妖怪,法力可能不如苏妲己,但一定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怎么能过得上那样骄奢淫逸的好日子?他们一定获得了鬼的青睐。 尽管我在埋葬耀仔、阿辉、强仔时,我已经过得很不错了,可我依然‘不忘初心’,还是喜欢鬼的,虽然漫长的等待和失望以后,我已经不相信有鬼了,可依然有那么一丝侥幸,希望能遇到鬼,能利用鬼的非凡本事,实现我没有鬼相助时,不敢想的愿望,比如说干掉佛爷,我来做佛爷,从此江湖听我号令,我便能解救所有失足的美女们。 要是他们三个变成鬼,一定不会伤害我,因为我替他们了结身后事,他们肯定是愿意和我合作共赢的,这也是我愿意埋他们带着的一点点私心。我不只会算命卜卦,李瞎子也传授过我一些风水本领,勘测风水虽不是师门最强项,却也懂得其内理。 第103章小芬的男人 把人埋在山头,对着东方日出的方向,据说这样的鬼最是厉害,我不知道耀仔提出要埋在高处时,是不是就是想做一个非常厉害的鬼,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也希望与最厉害的鬼合作。这些道理当然不能告诉梁凤书,会吓坏她的,而且她也没有要和鬼合作共赢的打算。 见她们三人那样担惊害怕的样子,我只好配合她们,答应梁凤书的安排,而且尽量的安慰她们:“就算耀仔他们变成了鬼,也不可能伤害我们,他们都是讲义气的人,不会恩将仇报的。” 小芬首先提出了反对意见,她极其认真的说:“哥,鬼和人是两个世界,鬼怎么可能还记得生前的道义,我们沾染了邪气,最容易被鬼找到。”她说话时紧紧的靠着露露,面露惶恐,好像清楚的看见鬼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话刚说完,鬼没有来,她的电话响了,惹得大家眉头齐皱,好像说鬼鬼就打电话来了一样,鬼能打电话吗?应该是不能的。小芬仔细看看电话号码,才微笑着接起电话,语气马上变得娇柔温顺,听得我也心神荡漾。 小芬和露露的那些‘男朋友’我和梁凤书都见过,他们也都知道我是干什么的,除了知道我‘神算’的名号,在小芬和露露的添油加醋的粉饰下,我更是像神一样的存在,好像在江湖上我像佛爷一样的存在,面对别人的阿谀奉承,我学着佛爷的样子,平静的笑笑,一副心平气和的样子。 我一直认为,都市人都带着面具,没有人关心面具下是怎样的面孔,只在乎是否有利,就算眼前没有,想想将来可能有用,那也‘高瞻远瞩’一般的维持着相互的关系。社会这个熔炉的残酷,教会每个人学会了掂量自己和掂量对方,两相比较,谁该坐什么位置,心中都一清二楚,要是这都弄不懂,残酷的熔炉会让你灰飞烟灭,或者像流浪狗一样活着。 而人与人之间的上下,也不是固定的,就如古话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时代的快速变化中,不用三十年,可能是三天,甚至更快。‘一朝得势’就目空一切的‘不可一世’,这样的人结局都很惨,就像耀仔和他的四大金刚。 凡事留一步,为自己也为别人,这句话好说,谁都听得懂,但少有人能做到。且不说良知和美德这样高尚的话,总不该做得太绝情,但是我们的祖先不是这样教的,祖先传下来很多道理:“斩草除根”、“放虎归山、后患无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仇不报非君子”、“除恶务尽”……等等这样的道理太多了,血雨腥风的历史中,我们人类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就算佛家慈悲,也有‘降妖除魔’一说,如果众生平等,又何来妖啊、魔啊的。 小芬刚放下电话,露露高兴的说:“快,叫你的陈胖子过来,我们不是要在酒店住上一段时间吗?他刚好来买单。” 这个陈胖子是车公庙工业区开厂的香港佬,五十多岁的人了,被小芬迷得失魂落魄的,每次从香港回来,一定要急切的见到小芬,搞得他好像热恋中的小伙子一样,对小芬是言听计从,就是他的外表很是上不了台面,本来就不到一米七的身高,肚子却大得像就要临盆的孕妇,脸圆得像一个皮球,还油光水滑的,我想他要是一直站着的话,永远看不见自己的鞋子和皮带是什么样子。 陈胖子对小芬沉迷,不只是小芬温柔漂亮、善解人意,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色鬼,时常住外面沾花惹草,小芬从不管他,只要他每月给钱,小芬对他总是那么好,陈胖子也不缺钱。尽管陈胖子爱外面吃‘快餐’,他却只对小芬好,主要小芬活得简单,就我们几个朋友,从不在外面乱交往,没有‘分手’之前,就算‘独守空房’,也绝不会出去‘寻欢作乐’。 很多做露露和小芬她们这一行的,‘男朋友’不在时,就出去找‘帅哥’约会,甚至很多人拿着‘男朋友’的钱,背后又养着自己的小白脸,这样的女人大多都不值钱,男人又不傻,只不过掂量价格而已。小芬和露露不一样,属于‘高级货’,生活简单而有品味,主要还有我这个‘神算’哥,还有一个天生带着高贵气质的梁凤书嫂子,她们的‘男朋友’自然也是‘身价丰厚’的人,从不敢欺负露露和小芬,能那样有钱,谁谁的关系、什么人什么价心中都有数。 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深圳,好色的男人可以随便挑,可真正年轻漂亮,又有气质,还自带一个清白有价值的圈子,这样的女人不多,自然就‘物以希为贵’,都是梁凤书教出来的。 小芬看着我,有些矛盾的问道:“哥,陈胖子说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能一起过来吗?他厂里的合伙人。” 这是梁凤书给她俩定的规矩,除‘男朋友’外,要是有旁人来,必须先给我们说一声,我点点头:“包间这么大,凤书不是说人多好消邪气吗,一起来吧。” 露露附和道:“过几天,我那金主回来了,我也带来,我们热热闹闹的过几天。” 先不说露露那金主,小芬下楼去接着陈胖子,像一对恩爱夫妻一样手挽着手进来,陈胖子脸上堆满笑容,人刚进门,就递过来两个袋子,笑容可掬的说道:“今天真是好日子啊,神算小哥和凤书也在,哦,露露美女也在,真是好,小礼物,不成敬意,正好送到你们手上。” 梁凤书和露露起身接过袋子,高兴的邀请陈胖子入座,陈胖子对门外招手:“进来吧,兄弟,让你见识见识神算小哥,年纪虽小,地位不是一般的尊崇。” 听陈胖子介绍,进来的人身穿体恤牛仔,都是名牌,身材中等,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对着我连连点头,口呼:“幸会幸会”,紧接着,他当然会奉承我一番,说的都是什么早已听陈胖子提起过多次等等。 第104章在劫难逃 愤怒涌上心头,杀心都从我心头升起,瞬间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仇人相见,分外脸红’,往日屈辱涌上心头,好在我强力压抑住了,因为我不想惊动这只正好撞到笼子里的恶魔。 我看着这个号称姓刘的,陈胖子的工厂合伙人,心里越来越不舒服,这张脸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一九九六年,我为他发两个月传单,他工资一分没给我,害得我那天伤心得准备把自己走死,那时的我才十六七岁,他狗日的也毫不带丁点儿仁慈心。 况且我才多少钱,我那样的一个有上进心的少年,他竟然也骗,简直罪大恶极。 我曾暗暗发誓,要是再让我遇见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但看他的表情,完全不记得我了,或许是他伤害过太多的人,记不过来。我稳定情绪,仔细打量,我可是个谨慎的人,万一弄错了,影响我的名声,不是每个人都值得我报复他的,我决定要把这个‘荣幸’送给他。 如果认错人,我不只要丢脸,也会让陈胖子觉得没有脸,这可是会发生连贯反应的,甚至传出去,成为江湖上茶余饭后的笑谈。 我一直注意看他,越看越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就是我要找的仇人。想来,要是我那晚真的死在树下,岂不便宜他这狗日的。 坐下来后,陈胖子又让姓刘重新点菜,他想让姓刘的表现一番,这也是规矩,见面要‘有礼’,好酒好菜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趁着他二人在小芬指导下点菜的时候,我借故喉咙有些不舒服,让梁凤书陪我到厕所看看。进厕所,关上门,我马上告诉梁凤书:“这个姓刘的就是我发传单时的老板,你知道的,狗日的差点让我自杀了。” 梁凤书深吸一口气,冷静的问道:“没有认错吧?” “肯定没有,化成灰我也认得。”想起那些日子,我的眼里不知不觉竟然涌出泪水,可能是因为那段委屈一直在心中,那个漆黑的雨夜我怎么也无法忘记,我甚至能想起那棵榕树的样子,还有黑夜里的鬼魅魍魉。 苦难和委屈我经历得多了,而唯独那一次一直梗在我的心中,因为那是我工作最认真的一次,是一个纯真少年带着无限的真诚,用最认真卖力的态度工作,只为心中对那些幻想中美好的向往,就是这个狗东西,让少年时的我对这个世界开始怀疑,开始警惕,那种无助和伤心无人能理解。当时哪怕他找个理由不给我结清所有工资,给我几百块钱的遣散费,我也不会伤心欲绝,纯真的我一定会理解他的,但他做的太绝,不只不给我钱,还让房东赶我,让查暂住证的威胁我。 这就好比花言巧语、赌咒发誓骗取一个黄花闺女的贞操,完事以后,马上翻脸不认,骂骂咧咧地大摇大摆离开,这能不让人记恨吗?那是我的第一次工作。 心里一直梗着委屈和仇恨,仇人突然出现在眼前,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心中的梗往上涌,泪水也夺眶而出,梁凤书拿纸巾给我擦泪,小声安慰说:“麦子,别哭,你一哭,我心都碎了,我们今天就把这仇报了,不过,你想好身份的问题,只要想好了,你怎么做我都支持你。” 我背靠着被空调吹得冰冷的墙壁,略微沉思,拿出电话,打给阿虎,这是我第一次找他办事,我说要弄一个人,他什么也没问,就说:“对方多少人,我亲自给你办。” 阿虎从罗湖到蛇口这家海边酒店需要一些时间,我咨询他要不要先打电话给北仔,让他先派人过来,把姓刘的先控制起来,阿虎在电话中说:“麦哥,佛爷说了,江湖事不牵扯你进去,电话我来打,告诉我地址,只要在深圳,他插翅难飞。” 如果我直接打电话给北仔,他也一定会为我办的,依照规矩,我与他没有什么往来,况且佛爷交代的,让我有事找阿虎。逢年过节在佛爷哪里都有和这些头目相聚过,而且这事对北仔也不难,江湖人对这样的事情趋之若鹜,巴不得每天都有这样的事情,好从中捞些钱。 我和梁凤书稳定情绪,出去继续坐下来,小芬不停的看我,可能看出了我情绪有变,害怕是因为她带了陈胖子来我不高兴,桌子上又不好问,只能不停的看我。 几乎贵的菜都一一点上,还有两瓶价值不菲的法国红葡萄酒,姓刘的一直不停的说着恭维的话,说见到我机会难得,一定要好好的请请我。 我心中发呕,可是面上强装镇定,不停的点头配合他。 一笑泯恩仇的事情说得容易,真要把人的心伤得太狠,没有人能轻易说出原谅,他欠我的不只是工资,他糟蹋了一个纯真少年对社会的所有美好期盼,用最直接而残酷的方式,连一个过渡期都不给。 北仔进包间时,身边站着黑莽仔,还有两个五大三粗、胳膊上画着动物的小弟。尽管北仔一副客客气气的样子,陈胖子和姓刘的马上笑容都僵了,一看这四个人都不是善茬,突然进来,只对我点头打招呼,他们感觉到气氛极其不对。 我什么也没说,站起来,指着姓刘的:“先弄到墙角,听我慢慢说。” 我的话刚说完,那两个小弟已经出手,碰的一声,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人随后被一脚踹到墙角,一人一只脚踏在他身上。 陈胖子顿时慌张,站起来,看看墙角,又看看我,几近哀求的对我说:“麦子哥,这是怎么回事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北仔对着陈胖子一声怒吼:“丢你老母啊,屁话再多,连你一起弄,小师傅什么人?他要弄得人还能求情吗?啊!死胖子。” 我忙招呼道:“陈老板,你放心的坐着,今天你是客人,保证不伤你半分毫;北老大,你也坐下来,陈老板是我的好朋友,你别吓唬他,不是客套话,真是好朋友,是我妹夫,我们吃饭,慢慢吃,我给你们说一个故事,小芬,倒酒。” 第105章该有的残忍 看着姓刘的在墙角不敢吭声,我心里舒服多了,情绪也稳定下来。露露和小芬不知道我以前的苦难故事,一脸迷糊,却也不多问,不停的看着梁凤书,希望从梁凤书眼神里知道一些究竟。 梁凤书从小芬手里拿过醒酒壶,主动倒起酒来,边倒酒边说:“麦子,故事先别说,我们先喝酒,等阿虎到了一起说,北老大,陈老板,我和麦子不是乱来的人,你们也别急,今天我梁凤书请客,给我男人去口恶气,你们今天都是我珍贵的客人。” 听梁凤书这样一说,我心中明白,她要主导事情的发展走向,我相信精明谨慎的她不会错的,她总是这样为我处理一切事。 北仔歪着头,杯子握在手里摇晃起来,玩笑说:“哟,哟,今天我是来对了,耀仔进去前叫你小妈,耀仔虽然死了,有你这个小妈亲自接待我,今天得多喝几杯,小妈,你请客,叫我干什么就干什么,刀山火海都去得。” 梁凤书看看北仔,带着柔情回答:“你一个堂堂老大,能不能正经点。” “不敢,小师傅和嫂子都是佛爷最是信任的人,我那敢在你们面前称老大,叫我北仔,叫北仔我自在。”北仔又故意坐得端端正正的,与陈胖子捧杯:“陈老板,不好意思,刚刚差点连带你一起弄了,实在是没问清楚,能做‘神算’小师傅的妹夫,定不是简单人,来,为初次见面,我们干一杯。” 陈胖子心神难定,却也不敢多问,只得一边喝酒,一边偷偷看看墙角的人。 姓刘的蹲在墙角颤抖着,我想,他一定在回忆过去,但他一定回忆不起我来,又想马上知道为什么突然挨打,刚一开口,嘴巴上就挨一脚,北仔的小弟骂道:“扑街,让你说话了吗?”他更加抱成一团,就像我当初在那个雨夜,在榕树下抱成一团一样凄惨可怜,他一定觉得比我当初还委屈,只有我知道,他必须要有这么一天,这或许就是天道。 要是我和梁凤书刚来深圳时就遇见他,估计我照样不敢吭声,只能默默绕道而行,肯定也没有胆量告诉梁凤书我看得曾经的仇人,没有本事报仇,自然也不想让梁凤书为此忧心。世间的巧合就是这样出人意料,好像冥冥之中真有一双手控制着所有人的命运,他要是今天不陪陈胖子上楼呢?我想,说不定这辈子都遇不到他,转念一想,这样的人一定做的坏事累累,不是我要收拾他,是上天让我此刻收拾他,因为我已经有这个能力。 露露和小芬配合得极其的好,她们听梁凤书说要等到阿虎来才说事情,熟练的调节桌子上的气氛,不让冷场。 我打量姓刘的几眼,他眼镜掉了,使我更加确定没有认错人。 蹲在墙角的人一定每分每秒都不好过,这种煎熬肯定不好受。陈胖子也一直心神不宁的应付着,我却非常轻松,开着玩笑,慢慢聊着,喝完两瓶红酒,阿虎就到了,一进包间,装着一副很累的样子,笑说到:“嫂子,给口水喝,累死我了,车都快开成飞机了。” 北仔讥笑到:“虎老大,没撞死你就不错了,来这么快干嘛?怕我照顾不好兄弟?” 阿虎不理会北仔,先到墙角边看看,对他的两个小弟说道:“来两个人,把这东西看起来,其他人下楼去,这是人家北老大的地盘,我们要规矩点。”说着,自己拉椅子坐下来,对着北仔说:“谢了,你可以走了。” 北仔把手一摊:“阿虎,今天小妈请客,她刚才说了,我是客人,再说,这好歹是我的地盘,旁观一下总是可以的吧?黑仔,你让兄弟们都下去吧,旁边大排档给阿虎的小弟弄几桌,别干等着,好酒好菜招待兄弟们,算我的,这个面子我们还是要给的。” 阿虎这才对着北仔笑起来,拿起杯子与之碰杯:“北老大,这才像话嘛,来,我们兄弟端一杯,一起敬小师傅和嫂子。”阿虎又和陈胖子、露露、小芬都一一喝一杯,才慢吞吞的问道:“怎么回事?” 我刚要说话,梁凤书握着我的手,看着桌上的人说道:“我来给你们说一个故事,你们听完就明白了。” 桌上每个人都已经等不急了,安静认真的听梁凤书细语轻言的说故事。 我对梁凤书是很放心的,而且她说话的声音柔美动听,听起来更具真实性,只听她说:“在某个大山里,有一位十六岁的少年,他告别师傅,来到东莞,听从师傅吩咐,准备自力更生过日子,这是师傅对他的考验。但少年自小没有出过山,都市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他甚至不知道如何在都市里生活下去。” 说到这里,梁凤书看一眼墙角,继续说道:“因为少年对城市完全陌生,他惶恐不安,没有任何依靠,为了实现师傅吩咐的自力更生,他先找到一份事情做,是给人发传单,那是他的第一份工作,他满怀着憧憬。少年率真善良,以为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得到应有的回报,所以他不知道什么是偷奸耍滑,非常卖力的工作,老板对他的工作成效也极其赞赏。就那样发了整整两个月传单,却一分钱也没有得到,而少年的钱也花光了,少年走投无路,但又不愿屈辱的活着,当时他必定才十六岁,他不想丢师傅的脸面,宁愿安静的死去,就在他准备上吊时,我把他救下来,这个人就是麦子,而那个老板就是这个姓刘的,真是老天有眼啊。” 阿虎马上插话,对着墙角说道:“不说了,打,先弄一顿再说,狗日的,小师傅和嫂子的仇,就是我们的仇,北老大,你说是不是?” 陈胖子一直紧皱着眉头,露露和小芬带着极其复杂的表情,一直听着梁凤书讲话,机械的端起杯子和阿虎、北仔喝酒。墙角发出的嚎叫声,让她们显得很不自在,又眼含泪水地看看我,不发一言。 第106章女人做主 角落里发出嚎叫和求饶声,北仔根本不看墙角方向,好像旁边正播放着他不感兴趣的电视剧,举起杯子说道:“来,喝酒,阿虎,我们肯定该出力,佛爷让小师傅出面主持耀老大葬礼,这荣幸和地位还用说吗?” 片刻之后,梁凤书对阿虎示意停手,阿虎才说道:“好,先暂停,听嫂子说。” 我已处于回忆之中,想着,梁凤书确实有当作家的潜力,说得生动得体。 梁凤书继续说道:“要说嘛,老板不给工资的事也很多,好像这样的事情不算什么,可是这不一样,我救下麦子时,他告诉我,他用双脚走遍了整个东莞,可以画出整个东莞的住宅小区分布图,与地图几乎不会有多大的差别,也就是说,麦子用双脚丈量着城市,只为给他发广告,而且还要躲着查证件的,日晒雨淋、从早到晚,整整两个月,一张一张的往信箱投递,共投递了三十多万张,老板竟然一分工资都不给就算了,还让人以查暂住证作为威胁,突然要把麦子驱赶出去露宿街头。大家想想,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人生地不熟,举目无亲,本老老实实工作,突然要被驱赶,他身无分文,能去哪里?吃什么喝什么?好歹你该给一个过渡期也好啊!人做事别太绝,你不发工资,适当给几百生活费也可以,可是这东西把事情做得太绝,麦子当时除了死,完全没有其他办法。他这个人,又干不出什么坏事,一直在路上走,走到走不下去了才不得不上吊。我曾和麦子发誓:要是遇到这个扑街的,一定要教训他。” 听梁凤书说完,北仔气急败坏的站起来,指着姓刘的:“丢你老母,黑社会也没有你这样的人,好歹给人留条路,骗一个十六岁的人,还他妈有良心吗?丢你老母,你好歹给人一点啊!也就是麦子把这事交给阿虎,要不,老子马上弄死你,扔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 “北老大,别急啊,你什么意思?我就不能这样办吗?”阿虎拉着椅子,拖到墙角,让他小弟按住姓刘的双手,两个椅子脚压在两个手上,他一屁股做在椅子上,随之响起一声凄厉的尖叫。阿虎大声说道:“叫一声,奖励你一个巴掌,随便叫。” 姓刘的立刻闭嘴了,阿虎坐在椅子上,回头对我问道:“神算,你说吧,死了埋,还是直接埋,都是小事情。” 陈胖子慌了,他以前认识耀仔,知道这些人心狠手辣,忙站起来,对我哀求道:“麦哥,等一等,等一等,听我说两句。” 我马上打出手势,小芬拉着陈胖子赶快坐下来,我依然坐着,轻言细语的对陈胖子说:“这是个骗子,他以前也不姓刘,陈老板,你可以找人查查他,你肯定也被他骗了,保证查完后,你也想弄他。” 小芬情绪激动起来,看看墙角,眼含热泪说道:“嫂子,哥,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悲惨的经历,嫂子,你真是哥的女菩萨。”又对老陈说道:“老陈,嫂子是不会编话骗我们的,你想想,要是你的家人孩子有哥那样的经历,你恨是不恨?” 露露说:“当然该弄死他,这也由不得他不认,这就是报应,哎,哥当初是真不容易啊!我也是十六岁出门,可也没哥那么惨。” 陈胖子也疑惑起来,他有钱,他不傻,尽管世道煌煌,他也怕被骗。 越是有利可图的地方,骗子越多,并非什么当今世界世风日下、道德沦丧,道德早在孔子的春秋时代,七雄乱春秋开始,就已经沦丧了,孔子就是感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才要一心恢复周礼。 明朝末年,一本洋洋洒洒近十万字的《骗经》,不也是写的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事情吗? 梁凤书接着我的话说道:“我就是想替麦子出口气,本来麦子这个人心地善良,他说算了,我认为这绝对不能饶恕,不然他还得害多少人?扑街的,这样吧,三十万张广告,以前说好的发一张一分钱,几年过去了,总得给利息,现在按一块钱一张算,这件事就算了啦。皮肉之苦是要挨的,不知道痛,痛得不够,怎么知道悔改呢?” 阿虎继续坐在压着手的椅子上,低头问道:“听清了吧?让人送钱来,现在,马上。” 陈胖子这时仿佛才清晰一些,连连点头,无奈地说道:“合理,很合理,一点不多,该是这样,哎,我有时资金再怎么难,也从不少工人一分工资,延后发放是有的,但都说到明处。工人才几个钱,他们又做得那样辛苦,生意要做到连工人的钱都给不了,生意也就到头了,血汗钱不能吞啊!”他站起来,对着我举起杯子说道:“麦哥,阿风,一切听你们夫妻的,我支持你们。” 陈胖子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既表明了态度,又提示要我和梁凤书把这件事情了解,他肯定知道,要是让北仔或者阿虎处理,事情会弄得更大。 小芬柔情似水地小声对陈胖子说道:“老陈,可别跟这样的骗子合作,坏了你的名声不说,还可能连累你。还好这次是哥和嫂子,他们知道你是什么人,才不会误会你和他真有什么勾当,老陈,你可得擦亮眼睛。” 听着小芬的话,既像是安慰陈胖子,又像她借故提醒陈胖子,少在外面沾花惹草的,弄出事情来不好收拾,这次要不是她小芬,陈胖子肯定要被连累,社会上哪有道理可讲? 陈胖子连连唉声叹气,显得很是后悔、自责的样子,对小芬投以感觉的目光。 我起身走到墙角边,蹲下去,看见地上淌着一滩血,心里没有一点怜悯。我在职业介绍所被骗钱后被驱赶时,就开始痛恨起了混混,更痛恨黑社会的人,而我也好像成为了我从前痛恨的人,至少早已经在利用他们办事情,以图自己的利益。 第107章带血的意外之财 看着地上的血,像红酒一样艳丽,只是没有香醇的酒味,是淡淡的鲜腥味,想不起什么红酒是这香气,既然想不起来,我就不管香气的事了,慢条斯理的问道:“老实交代吧,说说这几年都干什么了,久违了啊,罗老板,你就是化成灰,老子照样认得你,我现在还是叫你刘老板呢?还是叫你罗老板?你想不认吗?我只要一个电话,马上就查出你的真实身份,你他妈的是姓刘吗?陈老板是我朋友,你这是自投罗网,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我必须要让他回忆起自己做过多少坏事,要让他明白今天他的遭遇是罪有应得,我要是把他送到派出所去,都应该得一个好市民奖。 姓刘的咬着牙,整个人都在颤抖,泪水和汗水交织在一起,眼里露出楚楚可怜,也还暗藏着恨,我想他一定想吃了我,只是没有了力量,就像我当初毫无反抗之力一样,我太熟悉这种感觉了。 北仔附和我的话说道:“对的,都不用神算哥出手,这边局里都是我朋友,弄进去,要不了一会儿,保证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又对陈胖子说道:“陈老板,他是什么人,你知道吗?” 陈胖子很是担心连累到自己身上,房间里的血腥味一定侵入了他的心肺,使他仓皇左右时,又带着尴尬,吞吞吐吐地说:“他以前的事我真不了解,现在负责我工厂的电路板进货渠道。” 小芬真是个值得男人爱的乖乖女,此刻见陈胖子处于尴尬中时,她紧挽着陈胖子的臂膀,显出一副患难与共的恩爱模样,说:“我家老陈跟他就是合作关系,可能老陈还被他骗了呢,哥,让他付钱吧,以后我家老陈也不会跟他合作了,这样的骗子绝对不能合作,是不是啊?老陈。” 陈胖子拼命的点头,恨不得把脑袋抖下来。想来陈胖子家大业大,想不到这个时候竟然害怕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他是装的,还是真害怕。 梁凤书也不想扯得太远,我刚才那些话不过是担心他报警,故意吓唬他,或许是我太幼稚,看阿虎的样子,完全没有这担心。 梁凤书点点头,附和着小芬的话:“对,跟这样的骗子没什么好说的,更不能合作共事。” 北仔愤愤不平地说:“还合作共事?这样的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 我想啊,你北仔不知干过多少丧尽天良的事,此刻说得这样义正严辞,搞得自己和展昭似的。而我再想想自己,这事不就是我自己要做的吗?我和北仔难倒已经没有区别了吗?想想都觉得后背发凉,不由得又希望快点结束。 阿虎也觉得折磨得差不多了,挪开椅子,恶狠狠的说道:“扑你母,快,打电话让人送钱,爷的耐心是有限的,不然就只能活埋算了,刚好这几天几个兄弟去世,你去陪他们吧。” 姓刘的表情痛苦不堪,血淋淋的双手,像寒风中的枝丫一样颤抖着,滴答滴答的跌落血红的鲜腥,整个人颤抖着,嘴都颤抖得合不拢了,眉角的血迹在脸上凝固出一块红色的长斑。他像是带着在地狱里爬行的表情,又显露出极其强烈的求生欲望,说出的话也在空中颤抖着:“陈哥,你先给我垫一垫吧,我现在真拿不出这些钱。” 陈胖子立刻大声说道:“扑街,我给你垫个鬼,你怎么会没钱?不是不久前才在八卦岭买了房子吗?怎么会没钱?” “那房子是租的,我真没钱。” “你不是很多朋友吗?让他们给你先送来吧,我们的帐以后再算。” 姓刘的吞吞吐吐地哀求道:“陈哥,我没有什么朋友,到深圳这两年跟着你干,以前挣的那点钱都投厂里了。” 陈胖子侧身对着姓刘的发起火来:“你不是说深圳朋友多得很吗?不是说路子很多吗?你投我厂里多少钱?我差你那点钱吗?二十来万,也就当是押金,这两年你在厂里捞没捞钱我能不知道?扑你母,你就是个骗子。” 陈胖子又马上回过头来看着我:“神算小哥,我看这样,他在我厂里是压了二十万,楼下的车也是他的,按二手的算,也值个十万八万,我吃点亏,让他给我写一个结算条,钱我给他出 了,以后我和他也两不相欠,还能快点把这事了结,然后让他滚蛋,我也不想再看到他了。” 小芬立刻赞同说道:“哥,就这么办吧,我家老陈是再也不会要他了。” 见梁凤书点点头,小芬从陈胖子的包里拿出笔记本来扔到墙角,阴柔的说:“写吧,写你和老陈的账全部结清,厂里以后和你没关系了,还有那辆车归老陈。” 姓刘的犹犹豫豫,阿虎一个玻璃杯砸到他身上:“磨蹭什么?操,还想挨一顿?你觉得老子时间不值钱吗?扑街!” 姓刘的趴在地上,颤颤巍巍地写着,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我觉得自己好像太狠了。 陈胖子看着笔记本,从包里拿出印泥来,让姓刘的按了手印,才打电话让厂里送钱来。 见姓刘的写好字据,陈胖子也打电话让人送钱来,我惴惴不安的心才终于平静下来,仔细一想,梁凤书控制事情的走向确实比我高明。最开始我只是出于回忆起从前时,心中极度悲愤,急于报仇雪恨,本打算让阿虎过来教训他,心中也曾有打算要让他补偿我,却没有想过要三十万这么多,而且还很顺利的‘成交’了。 在陈胖子的钱没有送到之前,梁凤书也没有要结束的意思,几年来,她一直秉承钱没到手,情况随时可能有变,坚持到最后一步,事情才能‘固若金汤’。梁凤书摆出一副闲聊打发时间的态度,淡淡的说:“老陈啊,千万别拖欠工人工资,更别找理由不给工人工资,不只亏了良心,还有可能因小失大,厂里挣钱亏钱不在工人的那几个工资上,完全没必要。” 第108章江湖道义 北仔马上举起酒杯,大声说道:“阿凤,我敬你,这话说得太对了。”他仰头一饮而尽,接着说道:“当年我来到深圳的时候,那时候比现在乱多了,我又没什么文化,在蛇口码头运货,累倒是不怕,只要能挣到钱,狗日的包工头一拖再拖,最后逼得我带着一帮兄弟把他收拾了,虽进去了几个月,却也因祸得福,终于不用做苦工了,我日子好了以后,从不亏待兄弟。” 阿虎看着北仔,端起酒杯:“来吧,北老大,我们兄弟喝一杯,你也别说以前的故事了,你最开始就不是什么好人,现在也别装得是被‘逼上梁山’的一样,你要是个好人,佛爷也看不上你,是不是?” 我心中嘀咕,以阿虎这说法,佛爷看上我,难道佛爷知道我本就不是个好人?我没有无故欺负过别人啊! 北仔爽快的又干了半杯红酒,不服气的说:“阿虎,我像编故事的人吗?你这香港仔还知道什么是‘逼上梁山’啊,可以啊,你的事我是知道得清清楚楚,你才是天生的坏人,十几岁就替别人打架,地下赌场一等一的杀手,后来自己单干,你这种人,哪里知道我们穷苦人、老实人的苦逼日子,我们现在这个样子,结局可能也比耀仔好不了多少,都是自己人在一起,何必编故事呢?我承认,后来我越来越狠,要不然如你所说,佛爷也看不上我,可是我的狠不是被逼的吗?我不恨,早死啰。” 就算是佛爷的一颗棋子,能混到北仔和阿虎这样的地位,也是万中无一的人了。天生能打架的人并不稀缺,大多在没有崭露头角时,就成了牺牲品,要么把自己送进牢里去,使得满怀希望的人生嘎然而止。 我从没认真了解过他们这种人的成长过程,只知道他们个个心狠手辣,遵从江湖道义也不过是为了生存得更好,难道他们这种人也有良心和美德吗?我正发愣的时候,听北仔大声问道:“阿凤,莫非你也会看相算命?一个女孩子,怎么就会去救一个上吊自杀的人呢?况且麦子兄弟既然是要上吊自杀,当然不是会在人多的地方吧?说说,你这么漂亮,知书达理,怎么就看上一个上吊的人了?” 梁凤书嘴角挂着笑:“你们这样的坏人是不会明白的,麦子那时虽然衣衫褴褛,邋遢不堪,又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可我就是能看出他不是一般人。” 阿虎笑说:“阿凤,不就是麦子兄弟长得靓仔样吗?你直接说老实话多好啊?哈哈哈。” 露露坐在梁凤书另一边,一直不曾参言,突然帮衬着梁凤书说道:“靓仔的人满街都是,嫂子能看上哥,你们男人肯定不会知道的,哥不只是靓仔,天生有种儒雅之相,而且哥对嫂子真是好得没话说。不说别的,昨天前天,哥去埋葬了阿辉、强仔、耀仔,这样的事情,你们道上的人也未必能有几人这样义气吧?” 北仔端起酒杯:“阿虎,来,我们敬麦子兄弟一杯,这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按理来讲,这种事情都躲得远远的,而且麦子兄弟也不是混的人,这事做得真是让我佩服啊。” 我端起酒杯,含蓄而谦虚的说道:“死者为大,朋友一场,该做的,敬耀仔。” 等我们干了酒以后,陈胖子疑惑的说:“耀老大的骨灰不是被他父母接回家了吗?我昨天还在香港参加了他的葬礼呢。” 小芬给陈胖子解释说:“唉,你一天到晚就知道挣钱,阿辉和强仔你都见过的吧?” 陈胖子点点头。 小芬继续说道:“阿辉和强仔被枪毙后,他们家里穷,没有人来替他们了结身后事,是我哥把他们的骨灰领出来埋了的,耀仔也真是个义气中人,他觉得对不起两个好兄弟,死前拜托哥,要把他的骨灰取一些和兄弟埋在一起,永远做好兄弟,昨天哥才把事办了。” 听完小芬寥寥几语,陈胖子肃然起敬地站起来:“麦哥,老陈敬你,确实让人佩服啊,果然不是一般人,你这个年纪,能为兄弟朋友把这些事情办好,不简单啊!” 我故作深沉的说:“我师傅教导我,与人为善,积善行德是人的本份,况且我和他们朋友一场,力所能及而已,没什么好夸耀的。”又指指墙角:“他这样的人不教训不行,你们知道的,我相信凡是都有上天看着,既然上天让我遇见他,那就是该他为自己所做的那些缺德事付出代价的时候,不然他将害更多人。” 姓刘的瘫软在墙角,依然颤抖着,面色惨白。 闲聊一阵,陈胖子的司机把钱送来了,阿虎看事情已经了结,对两个小弟吩咐道:“没收他电话,还有所有证件,现在就送出关外去。” 两个小弟架着姓刘的出去后,服务员进来说:“北老大,各位老大,新的房间准备好了,请移驾吧。” 换了房间以后,北仔和阿虎没坐一会儿就各自离去,当然,我们也没有让他们白出力,临走时,梁凤书和露露借故出去送他们时,暗中给北仔两万,给阿虎三万。 等北仔和阿虎离去后,陈胖子才显得轻松自在了,我们都当刚才的血腥没有发生过一样。 回到酒店房间以后,小芬抛下陈胖子,跑到我们房间来闲聊,她告诉我们,这件事不只是梁凤书替我报了仇,对陈胖子也大有好处,他早就怀疑姓刘的是个骗子,一直想把他赶走,奈何姓刘的投了二十万在厂里,又整天胡吹他认识谁谁谁,陈胖子一时也吃不准姓刘的到底什么来路,才一直左右为难,有了字据,终于可以冠冕堂皇地赶走狗日姓刘的。 露露说:“小芬,陈胖子既然得了这便宜,让他请客,怎么也得酬谢哥和嫂子才过得去吧?” 小芬显得很高兴:“当然了,我给他说啦,我们刚埋了三人骨灰,要在酒店住上一段时间,老陈很懂事的,主动提出这段时间酒店费用算他的。” 第109章残忍后的踌躇 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活得像寄生虫,我们四个人都活得像寄生虫,可是为了钱,又没有其它办法。在此之前,从没有过这种羞耻感,又想起姓刘的那血淋淋的模样。 报了仇,我的心并没有那么舒坦,反而有种难言的憋闷,或许是我天生就没法像阿虎他们那样‘残忍’,可我终究还是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 露露和小芬离去以后,梁凤书看出我心中并不痛快。按理来说,床头边放着二十五万现金,对于我们当时的生活来说,可以说算是一笔‘巨款’,而且这也是意料之外的收入,我该为之欢呼雀跃的。 五星级酒店房间的天花板千遍一律,洁白如雪的平面上,几束白光俯览着房间,使房间里明如白昼,线条单一的落地台灯矗立在角落里,黄羊匹灯罩里晕开暖黄的光晕,还有床头两个壁头灯也是暖黄的光,靠窗的桌子上一盏欧式台灯。当关上顶部的白灯时,房间里变成古老的苍黄色,而我坐在靠窗桌子前的高靠背旋转椅子上,沉默不知所以。 窗外的灯光依然迷茫,不远处的海面上闪耀着城市的灯火,只是如萤火一样在黑暗的海面上落下一些斑斑点点,夜已经深了,城市快要沉睡。几只飞虫扑到落地窗上,像是想闯进来与我彻夜长谈,它们迷恋着房间里苍黄色的光,在密不透风的玻璃上寻找方便之门,遍寻而不得进入之门后,它们用力的对着玻璃扑动翅膀,留下细绒沾染的痕迹,而玻璃没有发出一点声响,我隔着玻璃冷漠的看着它们。 卫生间里传来呼啦啦的声响,应该是梁凤书正在用电吹风吹头发,片刻之后,声音停了,房间里又恢复寂静无声,只剩苍黄的光映照在地毯上,似正哧哧的要把地毯上的一片花团锦簇照射得更盛开。嫩白的脚丫子从花团锦簇上走来,她依然穿着自己的丝绸睡衣,双肩带白色低胸半透明,上面竖列着暗绿色的水草纹,薄如蝉翼,垂似流水,玲珑飘逸的曲线像夜风中西湖边的柳枝,又像是敦煌壁画上飞天神女在我面前翩翩起舞。 她往我的杯子里倒了水,自己附身用双手趴在桌子上,立刻有雪白的两个半球似要滚落在桌面上,面容温柔带笑,轻声问:“怎么了?是觉得我们太残忍了吗?” 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握着一个半球,片刻后把手收回来,脑子里很乱,应付着说:“没什么残忍不残忍,那是他该遭的报应,你控制得很合分寸,比我想的结果还要完美,价格也开得正合适。” “那你愁眉苦脸的样子?” 我本是一个污泥潭中爬出来的人,二十一岁的年纪,说不上任何美德和高尚的情操,穷苦的过往依然坚挺在心中,为了钱,我是可以不分善恶的,所以对别人也应该没有怜悯之心,对一切伤害过我的人,只有深深的恨,而复仇以后,依然没有体会到一丝快乐,不快乐就生出一丝惆怅。 年少的我,还没有学会轻易原谅别人,没有‘一笑泯恩仇’的胸怀,更不可能有‘割肉喂鹰’的慈悲。手握着温暖的水杯,杯中温暖的水并不能把温度传导到灵魂里,灵魂里依然黑暗而冰寒,这冰寒是生活中的残酷凝结而成,灵魂里的温度不能告诉任何人,哪怕是最爱的爱人。 我像迷途的羔羊一样,一半是年轻的心所致,一半是假装的,似有所妄的说:“我想啊,要是有一天别人报复我们,是不是也会如此残忍,所以我想,我们一定要加倍小心的做事,不让任何人有机可乘。” 她一手托住脸颊,一手瘫在桌面上,美得像一朵圣洁无尘的花,我起身绕到她的身后,撩开那丝绸,用力顶入,苍黄的灯光中一阵低唱妙声,快乐如潮涌…… 快乐过后总是有暂时的疲惫,成功的复仇过后也有惆怅,就像曾经苦难中留在心里的恨是一根根梁柱,它们支持着我狡诈前行,梁柱越多,力量越大。我的心中是不缺梁柱的,世间有太多不公平之事让我愤恨,同时,我也担心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其实真要让我自己动手,可能最多是打他两个耳光,再要他几万块钱的补偿,我心中的忧愁来自其他人的手段,首先,梁凤书开出的补偿费就严重超过我的想象,而且还如愿以偿了。北仔小弟那几脚,足以让他身体爆裂一般的痛,眼角和嘴当时就流血了,而阿虎用椅子腿碾压双掌在他凳子下发出骨裂之声时,阿虎俨然是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 就连陈胖子也在我的报复中,伺机得到了他的好处。 快乐过后,我找到了为什么复仇后心中不痛快,因为我发现所有人都比我狠,在伤害一个人的手段上,我不只缺乏想像力,残忍度也太过轻浮,没有他们那样似要生吞活剥的‘剩勇追穷寇’的胆识,想不到我看那么多书,却没有学到他们那样残忍,这让我很是担心。 人与人之间的争夺,就像荒原上竞食的野兽,不顾一切的残忍才能杀出重围,书中所说的‘物竞天择’,不过是残忍的较量,我很担心自己败下阵来,难道我这个山村出来的孩子,连残忍度都输别人一大截吗? 记得陶春兰时常教导一起和她割草的孩子们:“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是,谁没有理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为了钱就是最正确的理,就像我没有为快速的获得财富而丝毫愧疚,别人可能认为我是‘骗子’,我觉得自己是依靠古老传承的‘技艺’,而且对比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我那点钱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梁凤书与我坐在同一张椅子上,安慰我说:“不会有人报复我们的,别怕,我们不偷不抢,不违法,也没有害过什么人,我们活得像影子一样安静,谁会报复我们呢?” 第110章遇见为爱也为恨 她又说:“三十万赔偿你觉得多吗?一点都不多,小时候,隔壁村里有人破坏了我爸工厂的变压器,我爸找人打断他的手,还让赔了五十万才罢休,世界就是这样,要报复一个人时,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敢复仇的念头,只有让他从灵魂里对你产生恐惧,他才再也不敢靠近你。” 美丽的女人说出如此残忍的话,简直让我惊愕,真是庆幸我不是她的仇人,我是她的爱人。很轻易地联想到,要是有一天她恨我呢?她会用什么手段对付我,也要让我从灵魂里生出永不磨灭的恐惧吗? 比我大三岁的梁凤书,她一定没有我看过的书多,但她所思考的道理总是比我通透,就像陶春兰不认识几个字,却好像天然懂得很多真理。 尽管梁凤书如是说,我依然无法相信她是一个残忍的人,她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对露露和小芬的深情友谊,都彰显着她的善良。我爱幻想的病根,应该是在露宿街头那些日子落下的,而我还需要学习残忍,我要做一个完美的人。 安静的深夜,睡不着,又没有心情看书,心中好像升起一丝怜悯,使我想起了姓刘的现在在干什么,他的证件、电话都没有了,阿虎那两个小弟,一定会把他扔在关外一个特别偏僻的路边。他的脸肿得像个皮球,双掌骨裂,浑身血迹,他该怎么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呢? 都市没有怜悯之心,这座城市都是挣扎着在都市生活的异乡人,无人会关心一个满身血迹的人,没有人不怕惹上麻烦事。姓刘的也没法报警,那时无论是街上还是酒店里,都没有摄像头,更没有人能证明姓刘的遭遇了什么欺辱,唯一残留着他血迹的包间地毯,也被阿虎小弟卷走了,他的‘冤屈’只有他自己能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是没有用的,而且他自己也不干净,禁不起深入调查,他该去向何方?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当初我流落街头时的坚强,会不会因此而忏悔曾经所做过的一切,想到这里,见梁凤书也没有睡意,我问她:“凤书,你说姓刘的还能东山再起吗?” 梁凤书抬起水灵灵的眼望着我:“你心神不宁的,就是在想姓刘的吗?真是闲的,你怕他东山再起报复我们吗?放心吧,他没那个本事,一个靠到处欺骗的人,不可能有什么好的结局,你不是早先说过,是上天要你惩罚他吗?一定是这样的,不然怎么能那么巧遇见了呢?” 原来在茫茫人海中巧合的遇见,可能是为了产生爱,也可能是为了清算恨。 年轻的我没有狠心伤害过别人的经验,第一次‘干大事’后,心里总是担心的,在别人面前不能表现出来,在梁凤书面前是可以的,我忧心忡忡的问:“姓刘的不会去死吧?要是出了人命,这事就大了。” 梁凤书爬起来,披着酒店的白色睡衣,像是突然精神了,拉着椅子与我在窗边挨着坐,两条雪白的腿从椅子扶手上伸过来,放在我的双腿上,身子向我弓着,两手趴在椅子扶手上,又要对我开始一场‘苦口婆心’的游说:“我的小祖宗,你放心吧,姓刘的并没有伤到什么要害处,阿虎他们做事是很有经验的,这样就把人弄死了,他还能混到老大这个位置吗?佛爷能放心让他做事吗?” “要是姓刘的自己想死呢?比如说上吊、撞车、跳崖。” “更不可能了,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明白的,姓刘的那样的人,没有一点廉耻之心,不知廉耻的人会自杀么?唉,不知道他又会利用自己的可怜样,去换取什么人的同情,他这种骗子的生存能力特别强,就像地沟里的老鼠,才不容易死呢。不过他要想东山再起,那可不是容易的事情,他更没有能力报复我们。” 我依然有些担心:“怎么会,要是他还保留着什么实力呢?这也难说。”话说出口,我又想着:要是姓刘的今晚意外死了,才真正干净。 “麦子,你觉得陈胖子能是一个善类吗?无论是我们,还是阿虎、北仔,都不如陈胖子心狠手辣、老奸巨猾,姓刘的要真有什么实力,陈胖子一定会拼命救他,三十万对于陈胖子来说,不是一个大数字,他却趁机把姓刘的清算得干干净净,连一辆破车都不放过,这就叫‘痛打落水狗’,刚才小芬还说,陈胖子高兴得很呢,你想想,姓刘的还是有实力的人吗?”梁凤书从椅子上翻过来,和我挤在一张椅子上,继续说道:“姓刘的真要报复,首先找的不是你,必定他确实亏欠过你,他首先要报复的是陈胖子,他一定狠陈胖子趁机‘落井下石’,不过我猜测姓刘的没这个实力了,要些时间他才能回过气来,深圳的残酷可能会让他‘望而生畏’,但那是他活该,麦子,你是为民除害,我支持你。” 经过梁凤书一番分析,我的心才渐渐安静了,不再为姓刘的事情担心,我搂着她,有些高兴起来:“凤书,你说这姓刘的送上门来,会不会是耀仔、阿辉、强仔他们在天有灵,在帮助我,这事想来真是巧啊,看来我是好人有好报。” 她把头埋进我的怀里:“没过头七,不准念叨他们,知不知道?” 我依然想着是他们三人的神秘力量在帮助我,李瞎子从小教育我,说凡事都有它的机缘,‘机缘’二字是最难以说清楚的,可是冥冥之中的意料之外,好像又无法否定它的存在,从小受李瞎子的熏陶,加上巧合的事情越来越多,使年纪轻轻的我,也开始如梁凤书一样迷信起来,我‘迷信’那些帮助我的‘机缘’和‘巧合’。 依照梁凤书的安排,我们白天在海边人潮中闲逛,晚上在酒店房间里闲聊,等待耀仔他们的‘头七’过去,希望他们做了孤魂野鬼也别害我们。越是如此,我越是在夜里看窗外,好像每一只扑打玻璃的飞虫,都可能是孤魂野鬼的化身,但它们却无法靠近我,使我无法借助鬼魂的力量。 第111章不详预感 陈胖子白天见不到人,估计忙他的事业去了,夜里才到酒店和我们一起畅所欲言,有时回来时就已经喝醉了,小芬就服侍他回房间去。 在酒店住了三天,露露的‘男朋友’也来了。 露露的‘男朋友’六十来岁,不像陈胖子那样‘日理万机’,活得非常闲淡,似有花不完的钱。他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也没有必要关心,只知道他是东南亚搞传媒的大佬,我们叫他老吕。 老吕总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为人显得很谦和,他的保镖和助理总是跟在不远处,而老吕当保镖和助理不存在似的,每次从国外回来,见到露露时,首先是拉到房间里折腾半天,然后才与我们一道坐坐。 我们都知道,露露只是老吕的诸多红颜中的一个,露露不在乎,我们更不在乎,一个为了享受青春貌美,一个为了钱,非常公平,都是‘自由恋爱’,谁也干涉不了。 老吕与我们也不深交,每次象征性的一起吃饭,是因为露露叫我哥、叫梁凤书嫂子的缘故,每次见面也都带些礼品,说的话也云里雾里的不着边际,他在我们面前的刻意隐瞒,我们都能理解,必定他那样的人不需要和我们做真正的朋友。 其它时间都和露露粘合在一起,露露就像老吕在深圳的一个接待员,不只是负责接待他,还要满足他的快乐,露露是极其‘真心实意’的。每次也就接待十天半个月,老吕又会消失一段时间,有时也带着露露一起到国外去。 在露露的‘职业生涯’中,老吕是最大方的人了,他一个人给露露的钱,超过露露以前所有‘男朋友’,可是梁凤书说露露这次挣的钱最不容易,最开始,我还不明白,因为我只有梁凤书一个女人,就连看那些租来的‘毛片’都是和她一起,梁凤书绕着弯子才使我明白,说老吕比‘毛片’里还变态,花样百出、道具繁多,简直把露露当作一个纯粹取乐的工具。 每次我想象着老吕那些‘变态’花样,我都会不由自主的热血沸腾,只有梁凤书能让我平静下来。 自从埋了耀仔以后,我心里总感觉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总是有些惴惴不安,卜卦得知破财消灾,却没有破财,还进账二十五万,我一时也算不准明天会怎么样了。 没来由的心慌意乱,身体又没有什么毛病,每天能和梁凤书大战好几个回合,吃喝拉撒全没问题,心里就是会时不时的出现憋闷感,以我的天然灵感,冥冥之中感觉到有不好的事情即将要发生。 我作为一个‘神算’,卜卦算命都使过了,唯独有一样,我不知道梁凤书的具体生辰八字。我和她早已成为命运共同体,我把自己不详的感觉告诉她,或许有不好的事情会降临她,她的劫难就是我的劫难,因此,我希望她告诉我准确的生辰八字,好让我算出劫难根源,尽量化解于无形。 女人的思维总是有些‘不识大局’,像梁凤书这样迷信谨慎的人,按理来说,她应该会很着急才对,可是她却用深邃莫测的眼神研究起我来,良久,她缓缓说到:“麦子,你这又是耍的什么花招?” 这让我如何回答呢?天地良心,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哪里会玩什么花招呢,对我爱的人就更不可能了,只能很是诚恳的告诉她:“宝贝儿,真没有,我感觉很糟糕,好像有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以我对自己的测算,好像又没有什么不吉之事,可能是你哦。” 无论是从我焦急的表情,还是诚恳的语气上,她都该相信我的,可是她却分析着说:“麦子,我知道,你一直想知道我的生辰八字,这几天你是不是闲得太无聊啦?敢在老娘我面耍花样了,真是长本事了啊。” 四年以来,我们从没有过真正的争吵,凡事都是在她的威逼色诱下,我举手投降而‘化干戈为玉帛’,在柔肠迷雾里‘得过且过’,可是这次我的感觉真的很糟糕,所以必须义正严辞的告诉她:“凤书,你怎么能这么误解我呢?我这是为了避免我们的生活别出大的差错啊!再说了,你把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就不爱你了吗?这辈子我们说好永不分离的,我能因为你的生辰八字可能与我不合,然后就不顾你是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吗?乖乖,快告诉我吧,我的预感真的很不好。” 她双手支在窗边的桌子上,面色如天花板一样苍白,眼神里开始酝酿起让人怜爱的无辜,微微低着头,左手的手指和右手的手指在一起反复纠缠,本来就小巧的嘴也开始嘟起来,哀怨的说道:“麦子,我不会告诉你我的生辰八字的,你现在变了,你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名气大了,不愁没钱了,你开始要欺瞒我了,你厌烦我了,我知道你算得极准,想以我生辰八字入手,看如何摆脱我,你昧良心,我可跟了你四年啊,以前的情谊你都全然不顾了吗?” 她这简直是‘高烧不出汗——胡说’,这就是‘煽着扇子说话——疯言疯语’,可是我不能这样指责她,以我以往的经验,要是指责了她,事情更难以收场,所以我也只能手指与手指纠缠着,也凑到桌前去,头几乎挨着她的头,使得我们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然后安慰她说:“宝贝儿,别这样,我怎么能是这样的人呢,我对你的爱,天崩地裂也不改。” “你少糊弄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最近我就感觉你不对劲。” “我这不是预感不好嘛。” “根本就不是这样,你看女服务员的眼神和从前不一样了,你看露露和小芬的眼神也和从前不一样了,你看我们房东的眼神都带着暧昧,你就是不爱我了,你厌烦我了,你以前从来不这样看别人,你变了,你说爱我也都是假的,你肯定一直在想着怎么甩了我。” 第112章女人疑心难破解 天啊,这不就是‘歪脖子看戏怪戏台斜’嘛,我何曾用暧昧的眼神看过别人?以我的机灵,就算看也不会被她看见的,女服务员和露露、小芬倒是有姿色,可是怎么会有女房东在名单里呢?我们的女房东三十好几的人了,虽然和我当初离开故乡时,那个卖票的女人差不多,还有一些柔美残留的韵味,可也不是我的菜啊,况且女房东还有些黑黑的,牙齿像秋天的菊花一样黄,总是穿着一身碎花衣裤,是一个标准的大妈。女房东看着没有任何女人该有的美感,整个是一个全身都松松垮垮的妇人,她身上的衣服总是像布料坍塌在她身上一样,巷子里的风再大,她都是她们家楼下牢牢的一坨泰山石。 我和女房东见面,大多是在傍晚时分,她一个人坐在楼下路边的独凳上打望,我也不知到她到底在望什么,也不关心,但是她一定不是为了要看着我出去,虽然她会礼貌的笑着问候一声:“阿仔,出去啊?”我也只是礼貌的回一句:“是哦,回见”。 有时候我会礼貌性地问一声:“你老公又出去打牌啦?”这也是一个爱看书少年纯粹礼貌性的问候,因为我知道她老公经常出去打牌,输了钱回来时,就能听见两口子吵架的声音,可我哪有心思关心她们的事呢?问她老公是不是又出去打牌了,这是无话找话的礼貌,绝不是像西门庆关心武大郎是不是又出去卖烧饼了那样,想趁武大郎不在家时,弄别人家老婆,我能是这样的人吗? 我不饥渴,而且会‘择食’。 女房东虽然每次见我都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微笑,那也只是她的礼貌而已,必定租房是当初的金钱交易,有长期交易,当然要面子上礼貌点。 我看她时也得礼貌性的微笑,总不能恶眼相看吧?但绝不可能是带着暧昧的眼神。梁凤书是要把我见过的女人都连累上的,我还没法与她争辩,根本无法争辩,如何能证明自己没有用暧昧的眼神呢?只好放弃要知道她生辰八字的想法,平息眼前风波要紧,拉着她的双手:“凤书,我绝无二心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厌烦你,谁也没有你漂亮。” 她把手抽回去,双手抱着酒店的白色瓷水杯,依然是缓缓的细声带着哀怨,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人?狡猾阴险得很,你第一回算出耀仔要出事,而后又去保释他,取得他的信任,那天晚上不就是你让二五仔通知派出所的吗?哼,你以为我不知道。” 我真的是很无语,女人一旦情绪起来,什么旧账都能重新翻一遍,耀仔刚死没几天,怎么能说这事呢?要是被耀仔的鬼魂听见了,我以后还怎么能借用野鬼的力量,我马上捧着她的脸:“凤书,这话可不能说哦,那件事,我是为了破解我们当时的困局,不得已而为之,你是知道那时候的情况的,我不使个小聪明,我们怎么快速过上好日子?”我往旁边歪歪头:“今天是耀仔的头七,你不怕他听见吗?” 梁凤书愣了一下,随之马上绕过桌子来,双手紧紧的抱着我:“惨了,我忘了今天的日子了,他会听见吗?” 我必须得趁机教育她一下:“凤书,你这么完美的人,什么话能说,什么话永远不能说,也拎不清了?嗯嗯,你犯错了,罚你去泡茶,快。” 她才懒洋洋、慢吞吞的去烧水,把功夫茶盘端到桌子上来,她回到桌子对面,一边拨弄茶杯,一边抱怨道:“你就是变了,你以前都不会说罚我的话,最多是哄着我给你做事情,现在都开始罚我了,将来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哼,说不定还会骂我、打我,我以后老了可怎么办哦……” 我已经懒得接她的话了,听她自言自语似的絮絮叨叨,可是茶喝了好几杯我还不接她话,她就开始怪罪起来:“怎么样,你没话说了吧?是不是我说中了,我就知道我说中了,你都已经默认了。” 她晚上不喝茶,只慢慢给我一个人倒着茶,暗红的红茶水,在黄色台灯的灯光映照下,像红酒,又像乌红的鸡血。她虽口里不断的数落着我,泡茶的优雅丝毫不马虎,只是茶喝起来都有了哀怨味道,我心里默默算算日子,她这几天应该是例假快到了,情绪化严重,我只好忍受着内心的煎熬,耐着性子说:“凤书,真没有,你是女菩萨,我只爱你,别担心,将来我们还要一起去看山山水水,一起白头到老。” 她突然盯着我,提高嗓门:“没耐心了吧?刚才还叫宝贝儿,现在叫凤书了,下一步是不是就得直呼我姓名啦?” 作为一个男人,是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虽然才二十出头,却不能对我是个男人这件事打折,可是我很无力,只能瘫软的趴在桌子上,能说什么呢?可是这样也不行,梁凤书马上说道:“看看你,连听我说话的精神都没有了,要不要我把你最喜欢看的那个女服务员叫进来陪你聊?” 天啊,哪有一个女服务员是我最喜欢看的?女服务员穿着同样的工作服,虽都是年级轻轻,可我也没有单独爱看某一个啊!确实有几个客户服务员洋溢着制服诱惑的特殊美,可我怎么敢对她们下手,不能实际行动,看看也不行吗? 难道我应该在这夜里坐得像在课堂一样吗?丝毫不得破解之法,只好重新坐好,笑着看着她:“宝贝儿,你这是要故意折磨我吗?你可知道,我的心里正流着委屈的泪水,你对我肆无忌惮的诬蔑和冤枉,使我的心要支离破碎,我那么爱你,你却妄自不顾,尽说这些没头没脑的话……” 我还是没能控制好情绪,或许再坚持一会儿,精神折磨就该过去了,可是我倒在了黎明之前,我的话还没说完,她的眼睛里泪水已经开始滑落,小嘴也瘪起来了,好似伤心欲绝的样子,似满怀着委屈无处诉说,一滴泪水落下时,她呼呼鼻子,哀伤的说道:“麦子,你欺负我,呜呜呜,你欺负我,我以前对你那么好,每天晚上偷肉给你送去,还任你随便弄,你现在竟然欺负我,呜呜呜,我连家都不要了,我只有你了,你竟然欺负我,呜呜呜,啊啊啊,你欺负我……” 第113章纠缠的心 她一哭起来,我犹如堕入黑暗深渊,本来我就见不得她落泪,她哭起来那伤心可怜的样子真的很让人心痛,就像西施独自走在风雪里那种孤苦伶仃、楚楚可怜,而我还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能让她快速的停止哭泣。 前两年几乎没见过她流泪,在我们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也不见她掉过一滴泪,偏偏是在日子好起来以后,特别是这一年,她总是会在我觉得没有任何伤心理由的时候,毫无缘由的就伤心起来。我能想到的是,她年纪越来越大,离开家的日子越来越长,四年来,我们都没有离开过深圳,更别说回故乡了,她是想家了吗?以她的条件,不该没有安全感才是,那就是想家了,或许她也只能把这种伤心对我表露,但她又倔强的不承认想家了。 我的怀抱再怎么坚实温暖,还是不能让她放弃对家的思念。想家,我们可以回去,我们不缺钱了,起码活得还是像模像样的,不只是身着世界名牌,开着进口轿车,买房以后,我们连深圳的身份证都有了,我们可以自豪的告诉任何人,我们就是深圳人,可是她就是不回家,所有的泪水全对着我流。 好在我看过那么多书,理解她心中的伤心,要不然会被她这‘无缘无故’的泪水弄崩溃,甚至因此影响感情,因此分道扬镳也是可能的。梁凤书坚定不移的爱着我,可能也是因为我懂得她的心,我几乎知道她的每个表情后面隐藏着什么,就像她能看穿我的一切一样,可是她的泪水依然让我抓狂。 我的抓狂主要是没有有效的办法应对,手足无措时显得特别的傻,加上她的眼泪也带动我的情绪,使我也伤心起来,但是我不能流泪,‘泪目相对’不是我要的,我必须坚强,那样她才能安心,要是我也伤心,谁包容她的眼泪呢?好在她不似林黛玉那样柔柔弱弱,不用每天喝药,她的眼泪也没有林黛玉那样多,只是在偶尔的夜里,在只有我们俩的时候。 默默长叹一声,紧紧的抱着她,先让她哭一会儿,然后才安慰,每次安慰的话语都不一样,因为她哭泣的借口也不一样,我必须要完美的切合,然后才能使得她重归春风满面:“宝贝儿,你一说到以前给我送肉的时候,我都有点饿了,那时的我们真是胆子大啊,每天在那大树下、溪水边,那时我们爱情的故园,我们偷偷回去看看,好不好?” “那你以后不能欺负我。” “好,一定不能欺负我的好宝贝儿,要不要回去看看?” 她的泪水停下来了,耸耸鼻子:“不回去,都这些年了,就算回去,那地方也早不是从前模样。”她把脸在我的睡衣上擦拭一把,看着我:“你真的饿了吗?我们打电话叫点吃的吧,你想吃什么?” “嗯,来碗鱼丸粥,再来一份烧鹅,你看看你还要吃些什么?” “我一碗鱼丸粥就好了,我去打电话。”看着她又贤惠起来,我的心情依然没有好起来,因为那奇怪的感觉还是在心里,我的灵感是极准的,我一直都深信不疑。 带着惴惴不安的心生活,这样的日子很是让人煎熬,就像被人囚禁的姑娘,担心着随时要遭受的践踏,而我还不能表露出来。从前独卧街头路灯下时,也没过这样难受,那时日子虽然艰苦,因为年纪小,最多是心中有对安定生活的强烈渴望感,离开家时本就带着‘亡命天涯’的心,也没觉得迷茫,反而是现在忧思太多。 三个昔日‘兄弟’的头七也过了,并没有发生什么怪异之事,露露陪她‘男朋友’老吕去快乐了,我和梁凤书、小芬把酒店东西全部收拾到车上,首先开车去弘法寺烧香,用梁凤书的说法,是去除身上邪气。 在曲曲折折的山路上开车,即没有看到那个老头子的影子,当然也没有看见耀仔他们变成野鬼后的影子。梅雨时节刚过去不久,风和日丽、艳阳高照,都市燥热难耐,山中反而显得很是清凉。从寺庙出来,打开车窗,山中的风很是舒服,我们的心情也很愉悦,我也要赶去酒店接待一个客户,这意味着又将有一笔收入进账。 车刚从寺庙出来,我的电话响了,是阿虎打来的,他平淡的说:“有一个男人在你们住的楼下转悠好几天了,见人就问露露,我让小弟去问了问,他说是露露家里的老公,还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要我赶走他们吗?这几天也没见你们回来。” 听阿虎的口气,难道以为我们住在酒店是在躲人吗?不过这真是让我很意外,以我的聪明才智,先安抚阿虎说:“没事,先让我处理吧,有需要时给你电话,谢了,兄弟。” 挂上电话,我的心算是安静了,那不详的奇怪感觉也突然消失不见。可我马上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棘手的事情,虽然是露露的事情,但也就是我们四个人的事情,我们像亲人一样生活三年了,任何困难和荣耀我们都一起度过。在我和梁凤书的生活中,尽管已经可以没有露露和小芬了,而这份友情却不能没有,我们的情感在一起,像真正的一家人。 看来寺庙里的塑像并没有去除我们的邪气,该来的还是来了,对于露露家里的事情,我曾对梁凤书说过,早晚还得解决,露露的日子越是过得好,他家里的男人越是不会放手。 匆匆放下电话,梁凤书不解的看着我,在等着我‘交代’,我先疑惑的问道:“小芬,你和露露给家里联系了吗?” “没有啊。” “没有?怎么可能,刚才阿虎打电话,说有个男人带着一个孩子,在我们住的楼下转悠好几天了,到处打听露露,说是露露家里的老公。你们如果没有和家里联系,她男人会找来吗?深圳这么大,怎么能找到我们楼下呢?我这个‘神算’也没这个本事啊。” 第114章又见贵人 小芬显然是怕再次受罚,脑袋从后面伸过来,声音颤巍巍地说:“嫂子,我们真没有跟家里联系,你知道的,要是我们真需要给家里联系,肯定向你先请示的,我们不会背着你和哥做任何事情,嫂子,你要相信我啊!” 在小芬不安、害怕的语气中,车里暂时静默了。我们都在想,为什么露露男人知道我们住的地方。 梁凤书思虑片刻,长叹一声:“哎呀,糟啦,是我不小心,麦子,不是我们买房子要落户口在深圳嘛,本来需要我们回家拿户口本的,还要户口所在地出书面证明,我们不是都没办法回去嘛,我就多花了些钱,让他们帮我们直接从户口所在地调档,但必须要留我们在深圳的暂住地址,我还特意多了个心思,留的我们现在租的那里的地址,露露她那个男人一定是这样找到的,对,一定是这样,她们都两年多没回去了,家里能不找来吗?” 我依然疑惑:“凤书,我们深圳的户口都已经下来好久了,怎么会是现在找来呢?哦,我是说这不是好时候啊,老吕还没走呢,我们暂时还不能告诉露露,这事可能有些麻烦喔。” 梁凤书思考起来,眉头紧锁,无奈的说:“你好好开车,都别说话,让我先想想。” 对于我来说,挣钱的事情最要紧,先直接开车到与客户约好的酒店,我直奔酒店房间,留下她们在停车场慢慢考虑露露的事情。 从梧桐山弘法寺到香蜜湖旁的度假酒店不算近,需要横跨整个罗湖区,还有半个福田区,从快速通道泥岗路、北环路一路狂奔,到达客户约好的地方时,离接到阿虎的电话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在这不算漫长的一个多小时里,我自己也思考了如何处理露露男人的事情。 以我当时的想法,不外乎两种办法,一是给露露男人些钱,算是分手费,他们并没有结婚证,那样的‘露水’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女方给男方分手费,已经是破天荒的事情了。第二个办法,要是露露男人是一条喂不饱的‘恶狗’,那就只好麻烦阿虎送他出关,让他从此不敢再有非分之想。至于孩子,我想露露也从没在乎过,如果露露左右为难,或者她想两全,为了我自己,可能不得不抛弃她,让她自己去处理,从此跟我和梁凤书再没关系。 我的想法并没有告诉梁凤书和小芬,或许她们能憋出什么奇思妙想,我得先去算命挣钱。这次的客户很重要,是佛爷的贵宾刘秃子和他的一个朋友,就是在看地下黑拳赛时遇到的那个刘秃子,这个香港佬来头不清不楚,可是在道上很有派头,似有花不完的钱,我必须小心伺候,而且在昨天,佛爷的助手还给我打电话特别交代:“小师傅,刘爷要带个朋友找你,一切还是按你的规矩,希望尽量耐心一些。” 找我算命的没有穷人,对待比我有钱的人,一直是‘服务周到’的,想不通为何佛爷的助手要让我耐心些,梁凤书说:“这个刘秃子和佛爷关系那么好,地位不一般,明天你精神一些就是了。” 我倒是没觉得要特别对待,依然是白衣少年的打扮,右手手里拿着阿玛尼包,包里放着罗盘、古钱币、卦板等‘工作’所需之物,左手提着白水晶珠链,早已没有了胆怯的样子,我虽年少,却已经是‘名满江湖’的‘神算’。 进入香蜜湖东面的停车场,提前约好的,应该有刘秃子派的人来接我。停好车看看四周,根本不是酒店,也不是办公区,而是一个高档别墅会所,这地方以前我从没有来过,这是一般人无法进入的地方,而今天我竟然轻易就开进来了,保安好像知道我要来似的。 跟着接我的人,绕过花台曲径,很快走进一栋三层小楼里,接我的人指指二楼,我敲门进去,两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笑脸盈盈的打开门,带着我穿过厅堂,刘秃子和一个他差不多年纪的人正在宽大的阳台上喝茶。 因想着还要处理露露的事情,没有心情欣赏阳台外绿水草甸,不过还是得装着该有的模样,礼貌的问候一声:“刘爷好。” 以前和刘秃子也只有过几次极短的照面,那时他从没正眼瞧过我,今天他却表现得慈善和蔼的样子,让美丽的姑娘给我拉开椅子坐下,至于他旁边的那个老头子,只简短的介绍道:“我朋友,佛爷都非常尊敬的齐爷。” 至于他姓齐,还是名字中带一个齐字,或者这只是代号,我并不关心,我是来挣钱的。见刘秃子对这位‘齐爷’很是恭敬,并且他这个香港佬还是说的夹生普通话,刘秃子以前从不说普通话,我知道,这位‘齐爷’一定大有来头。 大背头、中山装、面色白净如小生,头发略带银丝才显露着他的年纪,看着这位‘齐爷’,使我不由自主的想到古代宫廷里的太监,特别是他翘起大拇指在下巴上滑动,带着一种女人才有的丝丝媚笑看着我,不停的微微点头,像是在打量一个艺术品,静静地欣赏,不言语。 这种时候当然不能冷场,发挥我玲珑剔透的本领,站起来优雅而礼貌的问候一声:“齐爷好。”然后坐下来继续说道:“齐爷看着好年轻啊,您这面相是少见的尊贵……”奉承几句,不能直接问算命卜卦的事,依照我的规矩和经验,要让客户自己说出需要测算的事情。暂且先聊上几句,我好暗自快速观察,从对方的言语中寻找一笑有用的线索,好大概判断出客户心中所忧。 这位齐爷显得一点也不着急,我竟然没看出他心中有忧,还是刘秃子提醒说:“齐爷,小师傅年轻有为,学识渊博,不似一般算命卜卦之人,齐爷指教吧?” 对于刘秃子这种两头捧的人,我见得很多,并不会因为他对我的夸耀,而沾沾自喜,我很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不过,听刘秃子这样夸奖我,还有他说话的卑谦生态,我几乎可以定论,眼前这个叫‘齐爷’的人一定比佛爷还要厉害。 第115章老男人撩拨少年 齐爷在刘秃子提醒下,才抿笑着终于开口说道:“好,好,好,麦子,小师傅真是好,这气质的后生不多见,就是在京城,也不常见到,喝茶,麦子,喝茶,喝茶。”声音细嫩得像一个女人,语调缓如清溪,说完,他自己用两指夹起茶杯来小酌一口。 客户中人,像‘齐太监’这样的派头,我倒是第一次见,心中觉得怪怪的,面上不露声色,也只好端起茶杯喝一口。 半蹲在茶桌前的娇羞姑娘为我们三人洗杯倒茶,始终面如春花灿烂洋溢。这个姑娘看样子只得十六七岁,气质不凡,绝不是靠青春美貌换钱的那种女人,可是她却乖巧的在泡茶,这让我觉得匪夷所思。 没人介绍姑娘是谁,我只当她是一个专业泡茶的人,而带我进来这里的姑娘不用介绍,我知道她们是刘秃子的私人用品,这是刘秃子一贯的风格,到哪里都带着漂亮姑娘,而且一定是自己用的。 缓缓放下茶杯,齐爷细声细气的说:“刘爷,你和小师傅换个位置,让他坐我旁边。” 刘秃子马上站起来:“哎呀,我不长眼了,该是这样,该是这样。” 本来是三个沙发椅围着茶桌,刘秃子坐在中间,位置一换,我坐中间了,面对着阳台外的美景,还有泡茶姑娘秀色可餐的面容,美景和美人都看得更清楚。可是我不能看泡茶姑娘那白净秀丽的脸,那样会显得我没有见识,而且表露好色之心是不应该的。 泡茶的姑娘老是看我,没有任何顾忌,眼神里透露着放肆。刘秃子后面的女人今天都装得特别端庄,泡茶的姑娘反而丝毫没有卑微感,我想,莫非这个姑娘是齐爷的情人。心中又感觉怪怪的,如果是齐爷的女人,怎么老是看我呢?莫非齐爷身体有毛病,无法使他快乐? 闲聊着,几轮茶喝下来,刘秃子和齐爷都不说算命卜卦的事,使我心中不免有些焦急了,想梁凤书和小芬还在停车场等着呢,又想着佛爷助理要我耐心一些,只得陪他们继续聊下去。 齐爷一个劲的夸我长得好,皮肤白净,身材飘逸,气质优雅,听起来像是在夸一个女人,使我觉得这个老男人想泡我,转念一想,刘秃子应该是听佛爷介绍过我的啊,应该知道我没有这个爱好才对,或许是我太过敏感了,难道这些高贵的人都是这样说话吗?使我很是觉得反感,但面上不能有丝毫厌恶感。 当时的感觉,恍惚我是在坐齐老头的台,就差谈妥价格后进房间了。好在现场不只是我和他两人,不然他‘老不正经’的样子很容易使我有想打他的冲动。 想走不能走,不由得仔细观察现场,除了泡茶的秀丽姑娘,还有另外两个娇媚的姑娘坐在旁边,刘秃子和我换位置时,那两个姑娘也把椅子挪到了刘秃子身后,依照以往所见,刘秃子既然如此尊重齐爷,不该吃独食才对,唯一的解释是,齐爷不喜欢女人,就是泡茶的姑娘,也完全不像是和齐爷有染,泡茶姑娘虽不说话,眼神里全是灵光,而且灵光一直在透视我。暗自这样一分析,我更加确定这位齐爷是想要泡我,尽管我读过大量书籍,却依然不知道一个男人如何跟另一个男人谈恋爱,加上我骨子里是一个绝对真实的男人,我的荷尔蒙只对女人分泌。 可能齐老头觉得我羞涩不上道,开始撩拨我:“麦子啊,你长得如此的好,何必要做算命先生呢?人生一世不就是求个富贵荣华嘛,你说呢?” 刘秃子附和道:“是了,是了,齐爷愿意提携的人,没有不富贵荣华的。” 我心里开始觉得有些恶心,只好偷偷的看看对面泡茶的姑娘,以消解心中的恶心,嘴上愉悦的说:“齐爷说得对,可是我这样的人啊,恐怕这辈子也享受不到荣华富贵了,生来就是算命看相的人,凭着师傅教的本事,挣个饭钱还得谢谢师傅传授我本事,也感谢佛爷、刘爷关照,对于荣华富贵,从不敢有这样的妄想。” 《龙阳逸史》里‘小官’刘玉那样的人生我是宁死也做不出来的,或许我的生活也没有逼迫到那个程度,我也没有刘玉那样老是想着攀龙附凤的妄念,我很是无法理解《龙阳逸史》的作者京江醉竹居士,他怎么能把男人和男人的欢爱写得那样活灵活现。 齐爷拔高声调,带着撩拨的语态,对我伸出白嫩的右手:“小师傅,你给我看看手相吧。” 想不到这个老头子手如年轻女人一般细嫩,作为职业道德,我还是轻轻的接住了他的手。眼睛正好借着看他的手,比看见他一脸媚笑要好一些。这还用看吗?自然是使命的夸耀他一番,什么长命百岁、富贵天定等等说一通,唯独没有说子孙满堂,我想啊,他这样的人应该是没有子孙的。 一个老男人的手,竟然细嫩柔软,想是一辈子没干过下力气的活。 自我的名声传出去以后,有相当多的人找我是‘凑热闹’,纯粹闲得无事,听说了有一个‘神算’这样的少年后,花个找姑娘过夜的钱见识见识而已,至于我所算的,他们并不在乎。最开始我以为齐爷也是这样一个人,渐渐的,我发现他是想勾引我,不由得小心起来。 当我给他看完手相时,他把手收回去那一瞬间,手指在我的手心里轻轻一勾,撩动得我竟然有眩晕感,使我差点当场吐出来,可是我强力忍住,面上平静如水,我是苦难中走过来的人,我能抑制住自己。 不能得罪,还不能逃避,这是我第一次遇到。无论是以前的耀仔,还是现在的阿虎,他们都不敢对刘秃子有半点的不尊重,我也就更不敢小觑他,见刘秃子极其尊重这个太监一般的齐爷,我尽管心中讨厌这种被男人撩拨的感觉,也只好小心周璇着,也明白了佛爷的助手为何让我耐心一些,因为这老男人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正常男人不会这样撩拨男人。 第116章小心周旋 齐爷显得很高兴,对我所说的一切奉承话都很满意,或者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心思全在勾引我上面。现场一共有六个人,齐爷竟然毫不顾忌,难道刘秃子知道他这德性,今天是要把我卖给这老男人吗? 在我正对面泡茶的姑娘一点没有觉得奇怪,或者说除了我觉得齐爷言行奇怪,其他人都如没有看见一样。特别是我对面的姑娘,她竟然泡茶手都不抖,一点没有表示出不习惯。将心比心,要是齐爷撩拨的不是我,而是当着我的面撩拨另一个少年,我是一定会觉得奇怪的,就算不表露出来,神态上也应该会有些不一样,必定一个老男人当众勾引一个少年,这也太‘伤风化’啦! 好在齐爷还算优雅、礼貌,加上旁边有人,使我不用担心他会强奸我,或者是担心要逼着我的棍子去弄他。也好在刘秃子没有找借口带着他的姑娘们离开,要是只剩下我和齐爷,我想那将非常的尴尬,我肯定也得逃离。 我思量着要不要说我的女人还在停车场等我,如果说了,可能会让他们觉得我想快点离开,那样显得我没有耐心,枉费了佛爷助手对我的提醒。这些个有钱有势的‘流氓’可不能得罪分毫,也为了我自己的财路,必须要保持体面,大家以后才能体面的再相见。 在他们的心里,一定是以为,能看得起我是我的福分,而我心中的自己是一个自视甚高的人,觉得他们是老不死的社会蛀虫,可我必须得顺着他们,心中怎能不悲凉? 我这是真正体会到露露和小芬的艰难,况且我还没有像她们一样献出身体,露露和小芬比我艰难太多了,想到这些,心中暗自推翻了先前对露露和他男人的处理想法,要为露露妥善处理,使她以后的人生能少忍受一些这样的委屈,这样想时,我觉得自己才算是一个伟大的男人。 眼前我自己的困局要解开,没有其它办法,只能拖时间,我想这两个老东西一定没有我精力旺盛,只要我顺着他们的心情周旋下去,他们一定坚持不了多久。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两个多小时悄无声息地溜走,西斜的阳光从玻璃墙上的半透明帘子穿进来,已经落入阳台的深处,香蜜湖上水波荡漾、金光闪耀,湖外那些碧绿的草皮,被烈日炙烤得奄奄一息,而我就像那些草皮,被齐爷这个‘变态’的浓情蜜意也弄得无处躲避。 这两个多小时太难熬了,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在来之前,已经和梁凤书说好了,可能这次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梁凤书也知道刘秃子和佛爷的关系,所以一直没有打电话催我,她一般是不会催我的。 透过半透明的窗帘,看见湖外的树影中,有两个少女在悠闲漫步,以我异于常人的视力,能看清那两个娇小的身影,正是梁凤书和小芬,他们正享受着香蜜湖的美景。 刘秃子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用他生涩的普通话迎合着齐爷,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活像一个老婊子,完全没有了以前的尊贵神气样。 尽管娇羞的泡茶姑娘早已放下半透明帘子,加上屋里空调的冷气,阳光斜照入阳台时,没有了丝毫温度,齐爷好像还是敏感的感受到了阳光的余温,我们又从阳台转移到大厅里去。 在我煎熬的两个多小时里,刘秃子离开了好几次,我能推测出他是去抽烟了,因此我判断齐爷是闻不惯烟味的,茶几上也没有烟缸,我的聪明之处就在于此,能通过现场细微的情况,推断出正确的应对方式。刘秃子那么大的烟瘾,都如此‘礼貌’的考虑齐爷的感受,我更加不敢有丝毫出错。 外面斜阳灿烂,而大厅里各处灯光全部开着,把整个空间的奢华映照得更加璀璨,我没有心情欣赏精致的欧式装潢和摆设,我能憋住尿,可是我想抽一支烟排解心中压抑。借着移入大厅的机会,终于大着胆子问了一句:“刘爷,哪里能抽烟?” 刘秃子含笑说道:“门外小厅里,我都忘了,小师傅是抽烟的。” 我刚要往外走,齐爷对着我伸出他白嫩的手,像招魂一样的摇着,依然是用他细如姑娘家的声调缓缓说道:“小师傅,不用去外面,就这里抽,刘爷,你怎么也不知道把雪茄拿来给小师傅,这样多失礼貌啊,我们既然约了小师傅来,就是我们的客人,怎么好失礼哦。”他靠在沙发上,慢条斯理的说着,看向我的目光里似带着真情的关切,弄得我更加心里乱七八糟的,要不是定力好,差点投入他的怀抱,那我就真成了《龙阳逸史》里的‘小官’了。 刘秃子站起来,挺着大肚子,显得很高兴:“齐爷,你这可是破例的礼遇,我知道您老一直不爱闻烟味儿的,今天我可得跟着小师傅的面,在齐爷面前抽一回。”刘秃子学着齐爷的北方口音,听起来实在别扭,他却乐在其中。 泡茶的姑娘已经行动起来,从角落里的保湿柜里端出一个精致木盒,还有雪茄剪和长火柴,这套玩意儿我早已很是熟络。在姑娘打开木盒的一瞬间,我还是被浓郁的烟草香迷住了,那是一种大自然丛林陈酿后的味道,草木沉香带着坚果的甘醇味,像一股久远的天赐浓香从天而降,如涟漪一样在屋子里弥漫开了。 要是齐爷不用那带着爱意的温情打量我,公众的讲,他是一个极具魅力的老头子,身材飘逸,精神饱满,始终带着温情的笑容,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香气,举止温文尔雅,说话如溪水缓流,仿佛世间一切都慢下来了,让周围的人都跟着从容不迫起来。 当香醇的雪茄融入我的脑海时,情绪也跟着缓和下来,平静地思考时,我想或许是我错误理解了齐爷的目光,他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就像‘好色之徒’看见美女,总会有些心神向往,这是正常男人对美女的正常礼貌,是对美貌最直观的认可。就像人看到难得一见的美景,不由得会发出感叹一般,齐爷用他的态度和目光赞美、认可着我的‘年少俊美’,这样一想,整个人也舒服自在一些。 第117章有钱人的闲 我的情绪变化没能瞒过齐爷,他看着我和刘秃子吞云吐雾,高兴地说:“刚才一定把小师傅憋屈够了,早该拿出来的,我就不爱这玩意儿,没福气享受啰。” 刘秃子趁机奉承说:“齐爷,您享受的,我们永远也享受不到。”又把一张肥脸转向我:“小师傅,今天先把其它事情都推掉,齐爷从京城带着大师级厨师来的,我们今天可是有口福了。” 刘秃子是暗示我今天要一起吃晚饭,这可让我着急起来,梁凤书和小芬还在停车场等着呢,可我又不能在这两个老东西面前表现出还有别的事情来,我很清楚他们这种人的心态,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权利驳他们面子的。 现实世界很自然的把人分成不同等级,财富地位是等级最明显的分界线,穷而高傲的我可以不认这道分界线,可认不认没有用,分界线就是存在。分界线的区别就在于,他们能理所当然的要求我,而我不能要求他们,否则就像是乱了‘纲常’。 “他们为什么找我来呢?”我在两个多小时里,思量了很多遍。我想,他们一定不是要我来陪他们消遣,像他们这种不缺钱的人,有千百种更好的消遣方式,完全不必选此‘下策’,就算是他们极度无聊,也不至于无缘无故想起我这个‘小人’。如果是因为我‘神算’的名号,他们又都没有要求我测算什么,给齐爷看手相那段插曲,更像是闲谈或者挑逗。 社会不只是多个不同滋味的酱缸,更是泥沼,我要是不小心翼翼,泥沼就可能吞没我,所以我必须要弄清楚他们为什么找我。刚才的两个多小时里,有一半多时间在聊喝茶,也真是佩服他们,喝茶也能聊出那么多情怀来,于我而言,喝茶就是有味道的水,解渴而已。 好在我读过陆羽的《茶经》,《红楼梦》中也有诸多喝茶的描写,加上在别人的闲谈中也曾耳濡目染,所以能配合他们聊下去,甚至能说得比他们还稀奇。比如,王安石当年让流放回都的苏东坡带长江三峡中的中峡江水回去治病,苏东坡过长江中峡时,迷醉在巫峡十二峰的美景之中,忘了带水的事,走到下峡时才想起,想再回中峡取水,江水太急回不去了,想着下峡与中峡相隔并不太远,都是长江水,水应该没有什么区别,就带了下峡的江水回去。王安石以水煮茶尝了之后,告诉苏东坡,他带回的水不是巫峡的江水,说,上峡瞿塘峡山势雄峻、水急浪高,水性太急,而下峡西陵峡靠近鬼门关,水性太阴,惟中峡巫峡幽深绮绣、九曲回肠,水性缓急适中,故以三峡水泡阳羡茶时,瞿塘峡水味浓,西陵峡水味阴,惟巫峡水浓淡适中,可医治他的炎火之症。 类似这样的传奇故事,当然是从闲书中读来的,读闲书的时候好比在文字中散步,没有什么目的性,没想到不经意间又显出闲书的用处来。 看书多,是有好处的,什么话题都能跟着胡扯一通,听起来还显得文雅,东拉西扯,两个多小时就过去了,我还是没能弄清楚他们为何找我,刘秃子提要我一起吃晚饭,我不好拒绝,更怀疑起他们找我来的动机了,身在泥沼中,没办法不怀疑。 在我踌躇间,以抽雪茄为拖延,还没有回答刘秃子的邀请时,齐爷先发话了:“刘爷,您提醒得好,我怎么把厨师这茬给忘了,刚才喝了那么多茶,该吃些点心,今天您们二位也都尝尝咱京城的点心。” 刘秃子显得很是幸福,好像饿死鬼投胎一般急不可耐,我也只好表现得翘首以盼。 很快,门外传了几碟点心进来,旁边一直在的两个娇艳姑娘接过来放在茶几上,齐爷伸出兰花指,一一介绍:豌豆黄、桃酥、蛋黄酥、桂花糕、驴打滚、芸豆卷等等。颜色各异,看着确实精致,可我一直不喜欢吃点心,只喜欢吃肉,什么肉都行,就是不爱点心。 刘秃子装得很是享受的样子,站起来,挺着大肚子,眯着眼睛,不停地说:“不一样,不一样,真的不一样。”还邀请在场的三位姑娘一起品尝,刘秃子后面的二位姑娘也都边吃边赞叹,我不赞美几句就不好意思了,而且确实觉得豌豆黄细滑可口,几种都尝过以后,对齐爷说:“齐爷,这豌豆黄最好吃,第一次尝到这个味道,细滑香甜、清心提神,真是难得吃到的好东西。”我是看大家都赞美,跟着赞美,也觉得豌豆黄确实比五星级酒店都做得好吃。 我刚说完,齐爷马上坐得直挺挺的,嘴角带笑,不停的微微点头:“嘻嘻,小师傅,果然不是一般人啊,有欣赏,真是有欣赏,刘爷,三位姑娘,您们觉得好吃,都没说到点子上,多半也是看我面儿说的。” 刘秃子装得诚恳又谦虚:“齐爷,我真是觉得每样都不同凡响,请您老指教。” 齐爷端起他的私人茶杯,身子往沙发背上一靠,好笑说道:“刘爷,我这可不是乱说,小师傅说得对,这些个儿中,豌豆黄儿最是好,厨师虽是我带了来的,可只有这豌豆黄儿所有材料都是京城来的,其它的多少有些成分是南边儿采买的,一般人也尝不出来,可终究不如豌豆黄儿正宗,它可是当年老佛爷吃的那个味儿。” 刘秃子马上拿起一块豌豆黄送入嘴里,假装细品一阵,连连点头:“受教了,受教了,果然不一样,不过其它几样也都比市面上的好。” 齐爷拔高声调:“比市面儿上的好是当然了,不然带厨师干嘛来了。” 刘秃子一看就是应酬的老手,马上转头问我:“小师傅,真是佩服啊,连齐爷都夸你,你也给我说说,为何就能吃出这豌豆黄儿最好呢?” 唯独泡茶的姑娘对这些糕点没有兴趣,她会一语不发的起身离开,过一会儿再回来,我心想,她这样平凡的上厕所,可能是肾不好,年纪轻轻的,真是可惜了。泡茶的姑娘有次离开后,齐爷也起身离开片刻又回来,我猜测,肯定是齐爷去教训她,让她不要频繁走动,可泡菜的姑娘依然显得很随意。 第118章细微的味道 我知道,刘秃子不是真想夸我,甚至会暗自恨我不该比他还能品糕点,他却就着齐爷的好往下继续夸,表面上是夸我,实则是投齐爷所好,我愣了一下,直说:“我也不知道当年老佛爷吃的就是这个味道,就是感觉,感觉豌豆黄最好,味道特别细致。”心里话说完,我又发挥几句:“其它几样也好,就像刘爷您说的,市面上,五星级酒店里,都没这么好,可是豌豆黄味道的细致不一样,虽说各种糕点味道本就不一样,可其中的甜美感有粗细之分,豌豆黄精细的层次特别的明白。” 齐爷端着茶杯站了起来,在沙发前来回的慢慢踱步,慢条斯理的说道:“好,好,好,正是如此,小师傅最后这明白二字用得真是合适,我听佛爷说,有一位年轻的小师傅,通透有灵性,今天果然见识到了。能尝出这样细微的分别,没有天生灵性是不行的,人世间的所有味道,又能比这几味糕点复杂多少呢?” 好像拍马屁得抢着马屁合适的温度一样,担心晚一秒说出来就差了火候,刘秃子马上接着齐爷的话说道:“齐爷这话真是绝了,世间所有事情,还真就和这不同的糕点味道一个理,没灵性的人还真就不能分辨其中味儿。” 刘秃子每次学着齐爷的口音说“儿”这个音时,听着特别滑稽,他故意把音又拖得长一些,但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学得南辕北辙。 齐爷并没有理会刘秃子紧赶着的马屁话,他用媚眼看看我,嘴角含着好像随时都会爆发的笑,拉长声调说道:“小师傅,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如何?” 我虽是山里出来的娃子,看着也还稚嫩,可是残酷的社会早已教会我顺风使舵,当然连连点头,有些受宠若惊的回答:“哎呀,我的荣幸,我的荣幸,感谢齐爷不嫌弃,我就高攀一回了。”只是这样说显得还不够,我看着刘秃子说道:“刘爷,以后我可是齐爷的朋友了,您可不能欺负我。” 刘秃子当然明白我故意这样说,忙回答:“小师傅,我哪里敢欺负你哦,你现在是齐爷的朋友,我以后还得仰仗小师傅了。” 为了解我心中疑惑,试探性的说道:“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刘爷给我介绍齐爷这样尊贵的人,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 齐爷看着我问道:“哦,小师傅,您真觉得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吗?怎么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呢?” 看来我不说出好的来由,他非觉着我说的奉承话不够真诚,奉承话有真诚的吗?不过我还是要说:“齐爷不只俊朗潇洒,佛爷和刘爷本就是极其尊贵的人,昨日佛爷还传话于我,要我好好听听齐爷教诲,他们对齐爷这般尊敬,想来齐爷更加尊贵,而齐爷不嫌弃我这个山野娃子,还愿意和我做朋友,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吗?” 我简直太聪明了,几句话,该夸的人全都夸到位,也不冷落了现场的刘爷。 齐爷显得很高兴,抿笑道:“佛爷太过了,小师傅聪慧通透,哪里需要我教诲,来,来,来,都坐着说。” 坐下来以后,齐爷继续慢悠悠地说道:“北边儿夏日干燥,风沙又密,想着来南边儿走走,接待的人是不缺的,可我又不喜热闹,想着让刘爷陪我喝茶闲散一阵儿,佛爷说有小师傅这号人,今日见了,果然值得,这次来啊,交了小师傅您这个朋友,真是比前几次都值得。听说小师傅每日繁忙,要见的人都排着队,我这个新朋友不耽误小师傅吧?”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找我马上要水落石出了,马上回答:“齐爷,找我的人不过是要算命卜卦,没什么要紧事,能和齐爷做朋友,别的人可以让他们等等。” 刘秃子接着我的话:“小师傅这话对的,佛爷和我能接待齐爷,都是很荣幸的事情,别的人不就该等等嘛,要找小师傅算命卜卦的人太多,没有个完的时候。” 聊到这里,我总算大概明白了几分,自己完全不用太卑躬屈膝,有钱人都渴望能知道明天的事情,渴望避凶化吉,以我的名声,只要我有理有节,他们都希望有我这个朋友,就算齐爷想睡我,我要不愿意,他也难以逼我就范。 我想,今日相聚,一来是让我陪他们两个老头子解闷,二来齐爷必然有所求,不过不一定在今天而已,加上我几个小时的观察,以及对齐爷手相、面相的暗自分析,他天生阴柔,身体有缺陷,渴望关怀又碍于天生富贵命的面子,女色于他无用,所以刘秃子也不和他带来的两个姑娘调笑,只让她们在一旁作一个陪衬。想必刘秃子是知道齐爷的性情的。以李瞎子传授的技艺来看,齐爷孤傲,一生富贵,只是晚景孤寡凄凉,跟他做朋友是大有好处的。 我边和他们闲聊,自己边思量着,刘秃子刚说完,齐爷站起来,用兰花指指指门外,刘秃子和他身后的两个姑娘还不解其意,泡茶的姑娘马上站起来,把齐爷拉在一旁,紧靠着齐爷,在他耳边低语,齐爷听得连连点头。 我这才看明白,泡茶的姑娘不是刘秃子的人,也不简单是一个泡茶的姑娘,先前理解错了。 泡茶的姑娘说完又出去了,齐爷第一次露出可惜又踌躇的表情,说:“麦子,我们是朋友了,也不叫你小师傅,她是我闺女,半岁时被我收养,我给她取名齐语,以后你叫她小语,小语乖巧懂事,从没上过学,都是我手把手教的,今年也十七岁了,本想给她找一个男朋友,可她非得要守着我。这里没有外人,刘爷也知道,我对女人不感兴趣,这辈子没有享受美女的福分,麦子,我看小语今天表现,对您好像还很有好感,小语心气高,随我,没有朋友,以后你做她朋友,行吗?” 第119章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还没说话,刘秃子抢先说道:“这当然好啦,齐爷的意思,是要他们……” 齐爷会意,马上打断刘秃子的话:“刘爷,您误会了,小语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嫁人的,她越是这样,我越是心痛,小语如我亲生女儿一样,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挂碍。我想啊,她该有个同龄人做朋友的,我身边的后生她都见识过,没一个满意的,您们是不知道,她泡茶可有脾气了,要是觉着喝茶的人她看不顺眼,必然会使坏的,都是我惯的。今日这样乖巧,想来麦子合她心意,婚姻之事我不能逼她,可是如果她连一个同龄朋友都没有,我百年以后,她不是真要如她所说,去出家为尼吗?真要是那样结局,我就害了她啊。” 刘秃子马上若有所思的说:“齐爷,您这样一说倒是对了,记得上次在法国,我带着外甥一起去拜访您,当时外甥浮夸了些,小语总是把茶杯弄得响,您还说她,今日我才知道,有这道理。哎,齐爷您也是摆脱不了要操心下一辈哦,恐怕也只有小语的事让您觉得难为。” “唉,可不是嘛,咱这样的人儿,怎么舍得女儿委屈,您说呢?” “对,对,对,齐爷您什么也不差,当然不能让小语委屈了。”刘秃子又对着我说:“小师傅,没有问题吧?” 我又猜不透这其中的玄妙了,本以为已经猜中今天聚会的缘由,突然这一变,又坠入云雾里。以我的机灵和见识,当然不会觉得齐爷要招我为女婿,他要是这个意思,先前不会说我和他是朋友的话,现在要我又要和他养女做朋友,莫非真是他话里的意思吗?不过听他的话,我可怜起小语来。 事情总有明白之时,起码暂时看不到对我有什么不利,所以当场真诚的应承下来。必定小语看着如含苞待放的花朵,纯得如翱翔在雪峰之上的孤独苍鹰,又似那浮华世界里的惊鸿。 不一会儿,小语端着一个藏青色花纹的盒子进来,目光也不看我们,把盒子递给齐爷,依然蹲下去泡茶。再次泡茶时,她的脸上添几分羞涩,也不再像先前那样频繁的看我,好似百无聊奈地低头闲坐在我对面。 齐爷把盒子双手递给我,说:“既然是交朋友,总得有见面礼的,麦子,手下吧。” 我赶忙接过盒子,打量盒子一番,再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个玉如意,还有一条沉甸甸的黄金项链,项链下一个金镶玉的吊坠,直观感觉,很值钱。我压抑着内心的激动说道:“齐爷,如此贵重的礼物,我拿什么给齐爷回礼哦。”说着,把项链戴在脖子上,高兴万分,我想这是最得体的表现。 刘秃子看着我说:“漂亮,漂亮,齐爷的宝贝就是漂亮,麦子,您也不用回什么礼,以后按齐爷的话,和小语做好朋友,多给小语关心就好,齐爷,我说得可对。” 齐爷依然抿笑着,点点头:“对,对,就是这话,这次来我会多住一段时间,估计要一直住到年底,麦子以后还要多来这里才是。”他又看着小语:“闺女,可如意。” 这是我听见小语第一次说话,要不还以为她是一个哑巴美女,低着头,带着淘气的口吻:“阿玛刚才已经和小师傅做了朋友,我是唤小师傅阿哥呢,还是唤叔叔。”她说叔叔的时候,故意用很重的音调,说完,抬头看我一眼,对着我嘟嘟嘴,又埋头下去。 齐爷笑说道:“看,我惯坏她了,小语,不可失理哦,我和麦子做一个忘年交的朋友,又不是结拜弟兄,你当然叫麦子哥啦。” 小语故意愣着眼看看我,把茶杯递给我:“麦子哥,请-喝-茶。” 我接过茶杯,突然觉得茶更香了,心里还有些痒痒的感觉,又思量着该给什么见面礼送她。刚才小语出去时,齐爷说了那些话,等小语端着盒子进来时,我才好好的打量她,大约一米六五的身高,体瘦却不显柔弱,比梁凤书可能要高那么一点点,皮肤白里透红,脸又些圆,但看着十分的乖巧伶俐,两个大眼睛如明媚的星星,鼻梁特别的挺拔,嘴巴也是少女的天然水润红色,整张脸没有一丝化妆品的痕迹,头发斜别在耳后,身穿白色运动风格的套装,看不出什么牌子,整个人演绎着少女的青春朝气,表情羞涩透着精明。 我喝了茶,把茶杯递过去:“小语妹妹,以后可要多多关照哦,我从小山里长大,言行多粗鲁山野味道,要是有冒昧之处,小语别向齐爷告我的状喔。” “就是要告状。” 我摘下自己一直带着的金项链,双手递给小语:“小语,齐爷给了我见面礼,我是哥哥,也该给你见面礼,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缺,我身上带的只这最宝贵,几年来从没离我身,小语别嫌弃。” 当时我心想的是:齐爷给了对于我来说很值钱的礼物,我的金项链和项链下的玉坠虽也两万多,可比齐爷送我的肯定廉价多了,送给小语能表现我懂礼,要是她非得嫌弃我带过的,而不收,我的心意到了,礼物也节约了。 没想到小语没有丝毫拒绝,看了我一眼,一把抓过我手中的项链,自己马上戴在自己脖子上,假装恶狠狠的说道:“别以为送了礼就不告你状,谁知道你平常是个什么人。” 齐爷鼓起掌来:“哎呦,好,好,好,我家女儿终于收别人礼物啦,好,今天真是一切都好,高兴,实在高兴,刘爷、麦子,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喝瓶好酒,今天的酒才有滋味。” 刘秃子站起来,高兴地说道:“好,齐爷,今天有您御厨的美味佳肴,我和佛爷早已为您备着好酒,好酒就该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喝。”回头对其中一个姑娘说:“去把那一箱52年的罗曼尼移到齐爷这行宫的柜里来。” 第120章谨慎的心 姑娘马上出门去了。 刘秃子自豪的说道:“齐爷,我得向您讨个好,您法国的庄园里是不缺好酒的,可这酒不一样,罗曼尼停产后的第一批酒,我法国的朋友说,当年一共产了六千来瓶,现存的全世界也只几百瓶。说是一箱,只得两瓶,弄来这两瓶酒大费周章,一直没舍得喝,只齐爷这般尊贵的人才配得上这酒,今天齐爷既然说是难得的好日子,这酒值得开。” 齐爷细声的笑几声,说:“老刘,您和佛爷真是费心唉,好酒我也喜欢喝些,可惜就没心思一一找去,这样好酒,可惜佛爷杀气重,要不,是可以一起品尝的。” 刘秃子马上解释说:“齐爷这话很对,佛爷说了,他不敢打扰您的慈心清净,这不,让我来特地陪齐爷,在齐爷面前,我也是俗不可耐,好歹我脸皮厚一些,齐爷不嫌弃。佛爷没能来,恐怕现在正思过呢,哈哈哈。” 这番对话,听得我心思澎湃起来,以佛爷的江湖地位,齐爷竟可以说他杀气太重而不见,可想齐爷的地位太不一般,我不由得又觉得今天怎么耽搁都是值得的了。借着上厕所的机会,我给梁凤书发信息,把情况大概剪短的说了,梁凤书只回很短的信息:“别喝醉,多晚我们都在停车场等你。” 一时脱不开身的情况也有,我和梁凤书可以说是心灵相通的,每次她都卯足耐心等我,她知道,一旦我说脱不开身,必定是极其重要的人才会如此,一般人的纠缠,我会发信息让她来救我。 露露的事情只能先暂时放下,我相信梁凤书会想出相应对的办法,她没有发信息告诉我,证明她也觉得没有必要急着处理,露露男人的死活确实没那么重要,我和梁凤书都有信心,这个繁华都市里,不是他一个农村里来的男人能掀起水花的,露露的男人可能不知道李木说的那番话:“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友情、也容不下爱情。”还应该加上一句:这城市更没有怜悯。 几年混下来,我也是小有成就的人,至少是见过些市面的了。繁华都市中,装腔作势的人比比皆是,十句话可能十句全是谎言,谁也不会摘下面具来。越是看着美好的事情,越是要提防,稍不留神就会落入圈套,耀仔曾对佛爷那样马首是瞻、忠心耿耿,照样落得那样凄惨的结局,我当然得小心成为牺牲的棋子。 佛爷和刘秃子那样高高在上的人,我从来就没有看清过,这个不像男人的男人——齐爷,我就更看不清了,而他口中的义女齐语,看着虽然天真无暇,按陶春兰的教导“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她是不是配合齐爷演戏呢。 ‘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道理我知道,我也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虽心里提防,面上还得顺水推舟。我也希望齐爷能是我依靠的大树,可看不清他为什么会对我好,难道真是因为他养女对我有好感吗? 古人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想起我和梁凤书刚到深圳时,耀仔那样的社会头目,也曾对我们‘青睐有加’,后来证明是因为他看上梁凤书的美貌,天下哪有无缘无故的好呢。 耀仔那一关我们轻易化解了,梁凤书也保住了‘贞洁’,我们也过上了好日子。但这个‘好日子’只是实现初级愿望,我们还年轻,还有更远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愿望没有实现,想实现的愿望也越来越多,更要小心翼翼往前行。 齐爷的突然的‘看中’,我不能拒绝,对他这个不阴不阳的男人,我必须保持十二分的谨慎。 耀仔一伙的覆灭,给了我一个深刻的警醒,越是美好的诱饵后面,一定有一个挣脱不掉的陷阱。猎物之所以上套,因为猎物只看到诱饵,不知道‘人心叵测’,诱饵后面有陷阱。我是一个先想到陷阱,再想办法避开陷阱吞诱饵的‘猎物’,强烈渴望向上爬,也是为了维持美好的生活,完全不‘铤而走险’是不可能的,我相信自己比耀仔聪明很多,不然那么多书不是白看了吗。 首先我认定小语一定不是齐爷的义女,要么是他帮凶,要么是他姘头,只要心中先有这个谱,行为上就不至于太出格。为此,我也暗暗为小语觉得可惜,她这样一个花容月貌的青春少女,跟了一个这样的老头子,不是比旧时太监和宫女‘对食’更可悲吗? 齐爷太过强大,我是没办法拯救小语了,我得防着她。 当别人对我抛出诱饵时,我不能表现得太过警觉,总要让他感觉到一些希望才好。只有猎物一步步靠近陷阱,猎人才会有耐心玩下去,我是这样想的,也必须这样做,我痛恨这些自以为是的老家伙,为此,当我在陷阱周围盘桓时,也要表露出一些无知的天真,这是我抛出的诱饵,同时,我也必须准备好随时消失在莽莽丛林。 刘秃子在得意洋洋的向齐爷讨巧时,小语给刘秃子倒茶,故意让茶水溅到桌面上,拿着毛巾擦拭溅出的茶水时,又故意的撞得哐当响。 刘秃子身后的姑娘想着帮小语的忙,也蹲下身来帮忙收拾,小语也不说话,抢过姑娘手中的毛巾,一把扔在旁边,姑娘只好尴尬的起身退去。刘秃子马上回味过来,使眼色让他的姑娘别理会,自己玩笑说道:“小语发脾气了哦,是讨厌刘叔的话太过世俗吧?不说了,不说了,小语,刘叔给你道歉……” 见已经是老头子的刘秃子,对着一个小姑娘哈巴狗似的,他竟然一点不觉得恶心、尴尬,想来,这样的事情我可做不出来,或许就是我没有他刘秃子的成就的原因之一。 小语不阴不阳的态度像极了齐爷,她年纪轻轻的就学得这个做派,使我又看出她的刻薄来。我便有心为刘秃子化解尴尬,这恐怕也正是刘秃子要我来的原因之一,这点聪明劲儿都没有的话,我这神算也就没有价值了。 第121章巧舌奉承 我看着小语,逗她说:“小语妹妹这样美丽,有一颗纯良圣洁的心,世俗的事自然是不想听,可是你可知道,你所泡的茶,无论它多么的高级,也都是世俗之人采摘加工的。凡俗之中来的茶,在心灵纯良如小语妹妹这样的手下,也能泡出沁人心脾如仙露一般的茶水,多喝这样的茶水,能荡涤心灵,小语妹妹善良美丽,应该多泡茶给我们世俗之人喝,这就好比是度化我们心灵了,这可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喔。” 齐爷马上赞许道:“哎呦,麦子可真是会说,这夸人的本事不是一般人能赶得上的。老刘,您说是嘛?哈哈哈,真是不一般啊。” 刘秃子憨憨的笑着:“齐爷说得对,齐爷说得对。” 我立马说道:“齐爷,我本是说的真心话,您这一说我是故意夸人,我的真心话可就打折了。也只有齐爷这样德隆望尊的人,才有这样仙女下凡一般的女儿。” 小语抬头露出微微笑意,对齐爷撒娇的说道:“阿玛,您现在听出来了吧?麦子哥不过是借夸我来夸您呢,还顺道说他和刘爷都是俗人,来此当荡涤心灵,是要把我们父女当菩萨供起来。” 小语又接着对我故意傲慢地说道:“我才不上你当,想哄着我,没门儿。” “我怎么是哄你呢?小语确如曹植写的神女一样的美,‘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可是小语妹妹一定是听过太多的赞美,我的真心话也就不稀奇了。” “哼,别以为我年纪小,就不知道深圳这个花花世界,你,你,你过来泡茶,我去安排晚饭去。”她对着我扮一个鬼脸,起身离去。 茶几前松软的垫子上还有她的温度,偷望着她的背影,不禁心中升腾起爱慕,马上又把心压制住,想着没有洗手,忙去洗了手,重新坐回垫子上泡茶。 每次递茶给齐爷时,他的手指都从我手背轻轻滑过,看似随意无意识,可加上他目光中的温暖,使得我坐如针毡。 再好的美食和美酒,于我也是填饱肚子,吃喝起来也极不自在,价值不菲的美酒合上我小心翼翼提防的心,一切都是平淡无奇的味道。 晚饭过后,夜色中残留着白天的热气,陪着一起在香蜜湖边走了一会儿,刘秃子回他住处去了,也是在齐爷住的旁边一栋,临走时故意说道:“小师傅,您年轻,我老了,也没有了齐爷这样的好身体,要回去躺躺,麻烦小师傅一会儿送齐爷回去。” 刘秃子显然是要刻意回避,让齐爷和我单独说说话,但小语还在一旁跟着,他是要干嘛呢? 在去湖边逛时,我特意看了看远处的停车场,车还在,想着梁凤书和小芬可能还没吃饭,心中很是愧疚,这周围也没有小卖部,她们只能饿着肚子等我了。 齐爷白天怕见阳光,晚上倒是不怕外面的热气,虽说有晚风徐徐,晚风也依然是热的,没走多久,我已额头冒汗,我想刘秃子估计就是受不了这热气,而先回房间去享受空调了。 香蜜湖并不大,不远处的汽车声清晰可见,湖边的水上乐园欢腾声隐隐。 繁华的灯火太亮,把天空也映照得不阴不阳,在这样的夜空里找寻不到星月,更看不见分隔牛郎和织女的那条银河。 这座城市从没有停止建设的脚步,在城市的任何角落,抬眼就能看见那些刺向天空的灰色半成品。在城市的中心,香蜜湖这片绿荫尤其珍贵,这里是有钱人的花园,而我走在其间时,大汗淋漓。 齐爷好像不怕热气,脸上也不见汗水,我想他手里的折扇并不能扇出凉风来,不过是辅助他显得更悠闲。小语手里也拿着小折扇,慢悠悠的扇着,也不见她比我凉快,她时不时的拿手巾擦额头的汗,使我差点抢过她的折扇来,用力的扇一阵。 刘秃子带着他的姑娘走后,小语好像变得轻松自在了,但她并没有对刘秃子作出任何评论,只对我取笑道:“麦子哥,看你样子,是不是热得受不了啦,唉,可惜我的手巾不能给你擦汗。”她又看看自己的折扇:“我这扇子也起不了多少作用,你是不是很想回去了?” 看看一旁的齐爷,我只能高兴地说:“这点汗算什么,我小时候生活在山里,砍柴挑水时流的汗才多呢,人总是要流些汗水才舒坦的。” 齐爷指着路边的长条椅:“热就歇一歇吧,麦子,我很羡慕你们能流汗啊,我现在是越来越难流汗水了,白天还不能出门,我这皮肤,太阳一晒就过敏,满身通红,还奇痒难受,只好夜里多出来走走。” 我心想着,你这老头子真是不知艰难困苦,要是让你去工地上扛钢管、搬砖,看你流不流汗,都是因为生在有钱人的家里,养出这臭毛病。命运不能假设,人的出生更不能自己选择,为此,齐爷这样的人天生富贵,而我就要对艰辛的生活习以为常,稍有些好降临在眼前,心中便谢天谢地。我要当初不是跟了李瞎子,而是像小语一样被齐爷收养,我从小就过小语的日子,今天的我又是什么样呢?想归想,现实不随幻想改变丝毫,不甘心也只能接受自己所面临的现实,不然就是真有病了。 我们坐下来时,远处一直跟着我们的两个人也停下来,我知道,那是齐爷的保镖,看在我双拳难敌四手的情况下,对这不阴不阳的人还不敢有半点不敬。 齐爷一坐下来,小语马上站到他身后,给齐爷揉肩,而此时,小语把她的折扇放在了条椅上,我顺手拿起扇起来。刚扇两下,小语大声喊起来:“我的扇子,你怎么可以乱动。” 我不理会她愣眉鼓眼的样子,故意挑衅地说:“小语,别这么自私嘛,扇子就是拿来扇风的,你现在不用,给我扇扇怎么就不可以?你不是喊我哥吗,哥哥用用你扇子就不行?” 第122章 盘问身世 齐爷‘哎呦’一声,回头看着小语:“小语,你干嘛对我使气?不想按就别按了,你也歇歇吧。” “阿玛,你知道我的扇子不给别人用,他拿我扇子你也不言语,我当然找您使气,不按就不按,我知道,反正你晚上也会叫人来按的。” 说完,她也不来夺我的扇子,抢过齐爷的扇子,站在一旁快速地扇起来,还看着我,像要与我比扇扇子的速度似的。 齐爷笑一笑,先是看看小语的模样,摇摇头,再看着我:“麦子,听说你是孤儿,是这样吗?” “是,我师傅是一个算命先生,也是我的养父,自小跟着师傅长大。师傅没有其他亲人,师傅待我如亲的一样,所以,我也不算是一个孤儿,师傅对我很好,还教会我谋生的本领,师傅就是我的父亲。”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想谁也不能看出我说谎了,因为我的心里就是这样认定自己的。 我知道他接着要问什么,果不其然,齐爷继续问道:“您走了,您师傅不是就没人照顾了吗?” 我装着有些难受的样子,演这出戏已经好多次了,情绪说来就来:“我也想师傅啊,唉,师傅是为了我好,他不想我这辈子和他一样活在山野里。十六岁那年,他把本来就不多的所有钱都给我做盘缠,让我自己到都市里谋生,临走时,师傅说我的命注定要在城市里,要我好好琢磨世间的道理,一生不得回去找他。” 齐爷显然被我的情绪影响了,面色更加惨淡:“这样啊,哎呀,你师傅既然把你养大,为何又不让你在他身边呢?还不让你回去找他,你走了,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谁照顾他啊?” 我故意眺望远方:“师傅信奉道教,我小时候也见他的道友来看望过他几次,我离开那天,有一个师傅的道友来接他去云游。师傅和他的道友都告诫我,让我不要牵挂师傅,有缘自会再相见,唉,我怕是再难见到师傅了。” 齐爷安慰我说:“别难过,既然你师傅说有缘再相见,那就一定能见到,我对道教很多东西也是心生向往的。” “我卜卦算过,今生活着恐怕再也见不到师傅了,离开师傅后我才想起来,临走时,师傅反复强调,我是他唯一的传人,要我将来找到合适的人,把师门古法传下去,想来他是不愿再见我了,我现在家里都供奉师傅牌位,以谢师傅养育之恩。” “供奉牌位,难道你卜卦算到师傅已经不在人世?”齐爷觉得不可思议。 我把早已编好的故事继续说下去:“是啊,卦像显示,师傅已经得道飞身,离了人世,可能师傅和他道友云游后不久,灵魂就走了,反正我算得师傅已经走了,我供奉他也没错。” 齐爷突然眼睛放光了,急切的问:“麦子,人难道真能得道飞身吗?” 这都能信,可见他的愚蠢,难道人到老年,就如此害怕死亡吗?我心里笑他,嘴上却严肃地回答说:“我现在也不明白这其中的法门,我是不相信人能得道升天的,至少谁也没见过,如何证实呢?不过我师傅可是一个神奇的人,据说,在民国时期,他就已经有些名气了,后来在那片山中住下来,他收养我时,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我小师傅的附近村里,没有任何人人知道师傅从哪里来,他到底多大年纪,他也从没告诉过我。师傅脾气古怪,他找上门去给人算命,别人主动找他算命时,给多少钱也不算,所以别人都叫他登门先生。” “你师傅没告诉你你自己的来历吗?” “师傅说路边捡的,齐爷,您是不知道,我们那里非常的穷,在我小时候,还能看见路边被遗弃的孩子,太穷了,有的人家生下来后没法养活,就放路边任别人捡去。师傅说我是他在麦子地旁的李子树下捡的,所以给我取名李麦,而且师傅自己也以李为姓。” 这套身世故事早已背得滚瓜烂熟,并且经过我和梁凤书的严格逻辑推敲,就是怕别人看出其中的假来,那样的话,我的财路就没了。 那时的我认为:为了往更好的生活迈进,不得不说谎,这应该是穷人需要具备的技能,不然更没活头。 齐爷听得半信半疑,似有疑惑又不好相问,一时犹豫起来。他一定是想起了小语也是没有亲生父母的孩子,与我简直是同病相怜。 小语刚才一直聚精会神地听我们说话,见齐爷卡住了,她应该是代替齐爷问:“麦子哥,你师傅难道没有身份证吗?现在也不是古代,总要登记的吧?” 我明白小语这话的意思,怀疑我把自己的身世和师傅的身世说得太过神秘,她也太小看我了,我说的话并非全部是假的,师傅李瞎子活着时,确实是远近闻名的‘神算’。 现在李瞎子已经去世,并且都知道他是站着去世的,农村人说他是站在那里,灵魂飞天了,更有人活灵活现的说看见李瞎子死的那天清晨,一股青烟直冲上天。那天清晨无风而寒,看见的青烟应该是肖玲玲煮早饭时,柴火的青烟,可见看见青烟直冲上天的人也没说谎,只是李瞎子的灵魂在不在青烟中就不得而知了。 我不慌不忙地回答小语:“师傅是从远处来到我们那里的,在最开始的人口登记时,师傅说自己叫李阔,国家也就给了他李阔的身份证。我的户口随师傅,落在就近的村里,唉,那个村里的穷是您们无法想象的。” 李文白家孩子生太多,所有超生的都要罚款,为了减少罚款,所以我的户口落在李瞎子家,现在李瞎子已经去世几年了,李瞎子的户口肯定已经注销,而我的户口因为买房子,已经迁入深圳,就算是有人诚心要查我的底,恐怕也只能听见李瞎子死后的那些传奇,农村人的传言远比我说的神奇。 我相信没有人会去真正调查我的身世,一来那个山村太过偏远,就算能不远千里找去,李瞎子也已经死了。二来是我算命卜卦的本事是真的,这是装不了的。 第123章话中话 在我回答完小语的问题后,齐爷的脸也舒展了,随后又对我和梁凤书的事情表现出兴趣。当他主动问起梁凤书的事情时,我的心反而轻松了,既然他知道我有女朋友,应该不用再担心他看上我,但他看我的目光依然带着温度,并时不时地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 一说起梁凤书,小语马上阴沉着脸,故意把头转向别处,一语不发,而耳朵又像快要飞出来,很是仔细的听着。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是这样表现,想她这样的身娇肉贵,不该为我有女朋友而吃醋才对。 看来齐爷早已通过佛爷和刘秃子知晓我的一切,对我和梁凤书在一起四年了都知道,并且知道我们没有孩子,他好像对此很是遗憾,使我又开始怀疑他想把小语嫁给我,招我入赘做女婿。我想他不至于想通过一个女人来控制我,让我落入他的陷阱,他那样富贵,没有理由害我才是。 这种怀疑是有原因的,不是我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有多么抢手,他为什么看中我我不知道,但是稍微一想,便会有此怀疑。今日相聚,他偏偏对我的身世和婚姻爱情很感兴趣,基本可以确定,今天他通过刘秃子叫我来,不是要我给他算命卜卦。齐爷又是放低身段给我送礼交朋友,又是让小语叫我哥,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对我如此热情,能是因为什么呢? 从齐爷身上得不到答案,便把注意力集中在小语身上,特别是在说我和梁凤书的爱情时,小语故意装得完全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她应该没什么城府,也不像我这样天天带着面具,所以我能看出她很不高兴。 陪着回到屋里时,本想借故太晚了离去,齐爷邀请我上去吃一些甜点,我明白,他还有话要说,也只好又跟着上楼去。 深圳人都活得极其匆忙,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啰哩八嗦半天,还让人找不准主题的人,如果是闲得无聊要我来陪他聊天,不至于送我那么贵重的礼物。 从下午到晚上,我已经开始对齐爷和小语感到亲近了,吃过甜点以后,夜已深,齐爷才说道:“麦子,你今天一定很疑惑我找你来是为什么吧?” 既然他说出来了,我也不掩饰,点点头。 “看得出来,你年纪虽不大,比小语只大三岁多,可你经历的事情多,或许是你懂事早,人又聪明,爱看书,自然懂得很多。知礼节,有分寸,相貌堂堂,完全不像一个山里出来的孩子。”说着,他停了下来,打开雪茄盒,慢条斯理的拿出雪茄递给我,示意我随便抽。 本就是一颗年少轻狂的心,加上相处半天下来没了陌生感,我划燃火柴,装着优雅的姿势,雪茄哧哧的燃起来。随着雪茄的第一缕烟升起,我悄悄打量,发现小语不知去哪里了,客厅的灯也变得没有白天那么明亮,齐爷的脸在灯光映照下焕发出酥油一般的光,他隔着雪茄的烟缕,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对于他刚才对我的一番赞美,我只当着是他还有余话的开场白,人的虚伪之处也在此间体现,在达到目的之前,先用赞美让对方放松警惕,或者用此‘甜言’先让对方心情愉悦。 我想,狼在捕获羊羔之前,或许也可以先对羊羔赞美一番,比如说:“亲爱的羊羔啊,你长得真美,你白色的羊毛像雪山之巅的白雪一样洁白;你奔跑起来像天上的流云一样美丽;你的‘咩咩’叫声,是草原上最动听的歌声;特别是你沉浸在享受鲜嫩的青草时,就像伟大的哲学家一样的安静;我曾一路跟随着你,看见你矗立在高高的山岗上,你眺望远方时,目光比天空还辽阔,当你在草原上肆意欢乐时,你就是草原上最鲜美的食物,啊,不是,是草原上最甜美的天使……” 但狼比人坦诚,在它看见羊羔时,不会用虚伪的赞美去迷惑羊羔,而是用最直接的方式追捕、猎杀,就算是在享受羊羔的血肉时,也不会有半点赞美,它可能只会赞美自己的勇猛。 羊羔在遇见狼时,无论狼说什么甜言蜜语,羊羔也知道狼是要吃它的,祖祖辈辈的经验中,教训已经深刻入骨髓,所以,它会第一时间选择逃跑,不会听狼一个字的虚伪,这是羊羔必须要有的警觉,而我面对齐爷时,就是这样的警觉。 残忍、勇猛的狼在历史的烟尘中频临灭绝,而弱小的羊羔种群越来越庞大。 发现若大的客厅只有我和齐爷两人时,我用雪茄的醉人香味掩饰自己的不安,静待他说出赞美过后的话。 齐爷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他慢悠悠地站起来时,我以为他要扑向我的怀抱,然而,我想多了,他走向阳台,回头对我说:“麦子,阳台上坐,夜风吹吹很舒服。” 我装着无所谓地站在阳台边,假装在享受他说的很舒服的晚风,房间的冷气让背后依然凉爽,迎面的晚风却是热的,使得雪茄在凉热交替中发出异样的香味。 齐爷手扶着阳台的汉白玉栏杆,眼望着安静下来的城市,念叨着:“你年纪不大,防备心却很重,是个极其机警的人,很好,很好,好啊,所以佛爷说你是很难得的一个年轻人,前途无可限量。” 我想应和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心想着:我要是不机警,不是和耀仔他们一样成野鬼了吗? 他接下来的话很像是吹牛,他用手轻轻拍了我两下肩膀,吓得我以为他要搂着我的‘小蛮腰’,但他拍完后,手继续放回栏杆上,只听他轻言细语地说道:“麦子,你知道吗?这个城市最大的官要拜访我,也得先排队。你应该知道佛爷的势力,我告诉你,佛爷是我放在南边的将,他很不错,没有辜负我的希望。你的机警是对的,这个世界斗争太厉害,是要小心才行。” 第124章 卜卦解卦 他的牛没有继续吹下去,或许觉得我是聪明人,不用‘重锤’,侧身看着我,拉着我的手说:“坐,坐吧。” 手被一个老头子拉着,心里难免厌恶,尽管他的手像女人的手一样细滑,我正准备挣扎时,他放开手,自己坐在茶几一侧的太师椅中,我也只得在他对面坐下来,故作惊讶地说:“齐爷富贵极尊,能听齐爷教导,我麦子要几世才修得这荣幸喔。” 想佛爷怎么也不给我仔细介绍一下这个人呢?虽然我的原则是不问客户的身份等相关资料,使得客户能放心让我测算,可眼前这个人看着不像一般客户,他的尊贵和富裕程度是以前那些人都没有的,如此重要的人,万一我一不小心得罪他,不是会连累佛爷吗? 从见到他开始,我自始至终都没表现出谄媚之相,似乎我的血液里也没法激发出谄媚来。我崇尚价值,一个人要是没有价值,任何谄媚都不过是低声下气讨东西吃的狗,谁也不会要一个没有价值的人。但我必须表现出顺从,我知道,在权贵面前,再有价值的人,如果不顺从他,他也能让价值灰飞烟灭。人生很短,却要用尽心机才能活。 他依然带着微微笑意,手扶着椅靠,像是笃定所抓住的一切,说:“麦子,你从山里出来,现在日子也过得不错了,以后怎么想呢?你还这么年轻。” 我能怎么想呢?不过是想更有钱,更自在,我却没有这样说:“齐爷,我真没想过以后的日子,对于现在,我很知足,从小学会算命卜卦,最让我感触的是师傅的教导:“万事随缘,尽人力、听天命”,我现在的好日子也不是自己得到的,全靠佛爷关照,不然,可能这座城市不会对我这么好。” 他点头总是微微的:“哎呦,嘿嘿,这话难得,一般人还说不出这话来,不过啊,麦子,你的今天是靠你自己,大家叫你‘神算’不是没有道理的,你还记得吗?你曾对一个人说“乌云遮星需要风,孤军路险早回营。营中有人把你盼,盼你早日决心定。”,你的这几句话,不只是救了他,也让我在南边儿的谋划没有功亏一篑,话虽简单,这可是莫大的功劳,你看,我都能记得这几句话。” 听他风轻云淡地说出来,我心无比震撼,更加认定他身份高不可测。不打听别人身份,是我坚守的原则,我故作镇定说:“哦,想不到齐爷还记得这话,我都忘了,连他也是齐爷的人,想不到齐爷就是坐镇营中的人,今天能和齐爷相识,真是不知说什么好了。” “你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不像外面很多你的同行,都是些徒有虚名之辈,关键时刻什么也说不准,难得,难得,极其难得。” 又说道:“麦子,我在找一个人,这个人一定要身世背景干净,越是偏远地区出来的人越好,可是啊,偏远地区出来的年轻人聪明有见识的又少。这个人要知书达理,要有做事的远见,最好能像你这样预知吉凶,又能知道分寸,这样的人不好找啊。” 我想,他这话能是真话吗?难道不是单独照我的情况说的?他这样的人,要什么人找不到?难不成我就是那个他要找的人吗?心中揣测,面上先不动声色,平静地问:“冒昧问一句,齐爷,您为何要找这样一个人呢?” 问完以后,我又开始后悔,想着,他要说其中缘由,自然会说,他要不说,我问也是白问,我想我没有那么重要,提防陷阱最重要,赶忙带着顽皮的玩笑口吻补充说:“齐爷不会说要找的人就是我吧?” 他没有回答,而是笑眯眯地看着我,问道:“麦子,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年轻人,又是‘神算’,你给算算,我为什么需要这样一个人。” 这下让我为难了,骑虎难下,我要是算不准,不只是丢引荐人佛爷的脸,以后我在这个圈子也再不好弄钱,我要是算准了,又怕自己从此变成像耀仔那样的‘棋子’。 我嘴上说着:“那就让我试试”,借故起身洗手,假装着要一套简单的仪式,洗手、念师、再取出卜卦用的古钱,我故意拖时间,但也拖不了多久,利用这个时间,我得先快速猜想他想知道什么结果。 在我递给他卦筒摇时,他用白毛巾郑重其事地先擦了手,接过卦筒高举起来,一看就是懂其中门道的人,他闭眼默念几句,四方各摇一下,然后递给我。 我从包里取出方巾展开,把一个一个古钱币慢慢倒出来,倒出前三个时,得异木,又慢慢接着倒,得阳爻,又得阴爻,筒中还有最后一个古币,倒出最后一个古币就能得一个卦相,我把卦筒提起,古钱币在卦筒中跌落得哐当响。 最后一个倒出,要么为离火,要么得艮山,我想,要是全卦呈现,如果齐爷也懂卜卦,我便没有发挥得余地。从他的谈吐可以发现,他不只是个旧时做派的人,还是一个很闲的人,这样的人难免懂一些古法原理,而且见多了,也难免明白几分道理。 齐爷见我收起卦筒,不解地问:“怎么?最后一个不看。” “齐爷想必知道,最后一爻不外乎两种情况,给齐爷卜卦,当然要求精确无误,请齐爷赐一字。” “哦,这样。”他看看我,没有丝毫犹豫,翘起食指,粘了茶水,在桌面上写出一个“卦”字,说:“既然是卜卦,那就卦字吧。” 我收起算卦的行头,自己点了一支雪茄,才坐下来说:“齐爷,可否直言不讳。” “当然,不然问卦何用。” “齐爷不外乎为后事忧,虽富贵极尊的人,却亲人离心、离散,卦相自不必说,生于内而得于外,齐爷的富贵生来如此,卦相还说,慢而成、急则败,齐爷是有耐心的人,这也无需担心。齐爷赐一卦字,人守双土,土为界,界大而人孤,而且界在外,人在侧,望而心忧,忧恐有失。齐爷想寻一个简单而可靠的人,卦中又有利贞带喜、积小善而成大德之相,此卦相需应和在一女身上。” 第125章卦相所指 我一边说,一边看齐爷表情,见他听得十分专注,不停地点头,面色虔诚,似要我全表达完,他才会做出相应的评介,我叹口气,又说道:“唉,齐爷,恕我直言,利贞带喜、积小善而成大德,以此卦相,再结合齐爷的字,如此完美的人难找。” 他双手抱怀,目光低落,悠悠说道:“如何难找?” “这涉及齐爷家事,我不好乱说吧?” “尽管说吧。” “越是富贵之家,内部斗争越是残酷,且不说李渊晚年落寞孤寂,就是一般豪门望族,家里也多争斗,说到底,不过是为利。齐爷没有子嗣,虽收养一女,然收养的女儿必不为族亲所接受,百年以后,齐爷担心所立门望被蚕食殆尽,指不定收养之女也将亡命天涯。如此一来,齐爷耗尽毕生精力所得来的成果,还有齐爷对祖国的一颗赤胆忠心都将化为乌有。” 齐爷点点头,依然目光低落:“麦子,再说透些,不必忌讳。” “好,承蒙齐爷看得起,如果有不对之处,请齐爷体谅。” “不碍事,尽管说。” “齐爷想找一个懂实务、聪明、能独挡一面的人,却又不想与门当户对的人联姻。门当户对的人虽能守成,但齐爷一生所成传于女,以我们古来的意识,男为门户,如果男方有强大背景,齐爷之女的继承就相当于被并购了,百年之后,齐爷所传将被淹没,齐爷这一坊实则就没有了。齐爷寻思以女做门户,以传齐爷一生所成,要寻一男帮扶维持,还得担心百年后这男的别忘恩负义,夺了所成、抛弃其女,要是这样,还是个‘赔了夫人又折兵’。左右都是难,所以我说,齐爷的人难找。” 慢慢悠悠,我一字一字说清楚,拿起已经熄灭的雪茄,重新划燃火柴,雪茄又哧哧地然起来。 齐爷站起来,长叹一口气:“唉,果然是‘神算’,句句都对,真是左右都是难啊!不过啊,你说‘人在侧、界在外’,这最是我的忧虑。我祖上在这片土地上遍布硝烟之时举家迁徙国外,如今改革开放,这片土地正焕发出蓬勃生机,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再筑辉煌。钱财归谁不重要,就是不能再从这片土地上挣钱,而把资产转移国外,我想啊,荣誉比钱财重要,能重建祖上在这片土地上的荣誉,是我一生的梦想,唉,不说这个了。” 他又踱步到我身后,手在我肩头轻拍:“麦子,你才这么年轻,如此洞察个中玄妙,真是以您师傅所传?” 我刚想回答,他又说道:“您这个师傅所传的本领,当是有些古法渊源的,不然,以你年纪,没法算得这么准。我从前所遇你这行的人很多,没一个人能说到其中内核,你的话,没有装模作样的高深,反而彰显其真材实料,果然是神算啊,该重赏噢。” 他一边慢吞吞地说着,一边回到他先前的位置上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麦子,你说我要的人难找,你这话是故意把你自己排出在外吗?还是你怕什么?” 他刚才说要重赏我时,我心里欢喜得很,想来他所给的礼金一定比交朋友时所送的礼更厚,今天收获丰厚,不枉费我陪了这大半天,不枉费我熬心费力这大半天。 我虽没有明示他要找的人是我,话里也就是这意思,太过明显的拒绝不好,那样直接驳他面子,不合适。想不到齐爷如此明白的问我,吓得我礼金都不想要了,想赶快离开这个不阴不阳的人。 不是我没有攀附权贵之心,首先我已经有梁凤书了,我们相爱四年了,我怎么忍心抛弃她,她可是我的女菩萨啊。再者,梁凤书知道我的所有身世,要是我负了她,我的事情她能不宣扬出来吗?我的面具将戴不下去。还有,卦相中的一女,这女可能是她的养女小语,也可能是他自己,我看他就是一个女人,他自己也说了他没有福气享受女人,这样的人还不是女人吗? 我的心一下忧虑堆积如山,只好回答说:“齐爷知道,我和梁凤书虽然没有结婚,但我们的情感早已如同夫妻,并誓言白头到老,而且我们商量好了,等新房入住后,我们将登记结婚,法律上也将是夫妻了。” “以我所有,也抵不上你的梁凤书?” 这话问得毫无遮掩,看来齐爷是要与我坦诚相谈了,小语不知去了哪里,肯定是齐爷要谈这事,故意让小语回避了。 “齐爷,驳您一句话,您的所有和梁凤书不能拿来比较,您的所有是无比珍贵的,是您一生的心血。梁凤书是我的所有,她就是我的心血,我珍惜梁凤书,就像您珍惜您的所拥有。我想,谁都想富贵荣华的,我也不是列外的圣贤,但我早已和梁凤书许下终身,今日我因荣华富贵而背弃她,齐爷百年之后,我就不背弃您吗?齐爷,这话是我真心话,在齐爷面前我也毋需隐瞒,齐爷看得起我,我愿意帮着齐爷一起寻找齐爷要的人。” “嗯,嗯,好,好,好,麦子果然是性情中人,重情重义,说得也直来直去,值得交你这个朋友,佛爷也没有推荐错人。麦子,你今年按实算才二十一岁,虚一岁也才二十二,已经有如此笃定爱一生的人,难得,难得,唉,你与你的梁凤书认识得早,这是天意么?” 我也故作感叹:“是天意吧,齐爷的富贵,我是没这个享受的福分了。” “麦子,这点你倒是不够聪明了。” 我谦虚地问:“齐爷,这怎么说?” 他看着我,笑起来:“嘻嘻嘻,你真是个孩子。我也没有说要让你抛弃梁凤书,看把你吓得,我想啊,你还这么年轻,婚姻之事多变,人生也多变幻,就像你所学的‘易’,谁能保证一生无变呢?你不是说了嘛,您师傅曾教导你‘尽人力、听天命’,我们都需先‘尽人力’,不是吗?” 第126章豪门心忧 我刚想为自己的爱情辩解,他抬起兰花指,示意我先别急着说,他缓缓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是说卦相上说:慢而成、急则败吗?我不阻止你和你的梁凤书,这事也强扭不得,而且我们已经是朋友啦,作为朋友,当然更应该支持朋友做一个重情义的人,我明白的,我明白的。” 他拿夹一块豌豆黄装在小碟子里递给我:“来,喜欢吃就多吃点,你年轻,晚上吃了也不影响。” 我放下雪茄,接过小碟子,用小勺子一点一点地吃起来,这种吃法显然不是我的风格,要是只我一人,应该一块豌豆黄最多两口,饿了的时候得一口一块,但这个时候还是要装着斯文,也好细细思考如何应对他的话:“谢谢佛爷,这豌豆黄真是好吃。” “好啊,以后常来,我也可以让人给你送去的。” 听他这话,该是送客,本以为今晚可以结束了,他又说道:“我们是朋友,这你不反悔吧?” “当然,我的荣幸,怎么会反悔。” “小语叫你哥哥,这事呢?” “肯定也不反悔啊,小语多乖巧漂亮啊!” “那我就当你是一家人了哦?” 我赶忙放下碟子,非常坚定地说:“认识齐爷,三生有幸,绝不反悔。” “吃,吃,没事,继续吃,还有呢。麦子,你也算得很准了,我想你也明白,就像你说的,望族内多争斗,正是如此。内有争斗,外也有,古时一朝天子一朝臣,今天依然如此,身在高位,更加危机四伏,一般百姓家担心衣食住行,到我这个位置,担心的又不一样。虽知道‘一死万事空’,活着的时候,难免还是要担心如何传承门户,这就是人,这也是最最难的。” “齐爷,放宽心,您还年轻着呢。” “不年轻了哦,很多事情要早作打算的好,如你算的一样,亲人离心、离散,面儿上虽都过得去,各自心里却还有另一本帐。我家族兄弟姊妹不少,大多已定居海外,但我阿玛只得我一个儿子,我现在也不过是顶着一个虚名,算是为祖上留一份光,当然,我家族中人高位虚名得不只我一人,也不指望我一人为家族留光,与祖上荣光比,这都算是大败落了。” 听小语叫他‘阿玛’,能想到他的大概身份,他不明说,我也不好挑开这帘子。 他继续说道:“我本不担心一生所成交给族亲,可是啊,别人越要夺,我就越是不甘心了,况且小语虽是收养,与我情同亲生,不能不为她打算,高门子弟多虚情假意,小语是一定忍受不了的,既忍受不了,必惹灾祸,我活着时没人敢欺负她,我百年以后呢?” “齐爷,依你所说,既是为小语长远着想,找一个没有根基的人,在你百年之后,又如何能守得了你所传承,如何能保护小语呢?” “麦子,你这话问得对,该有如此想。所以我得求一个极其智慧的人,我有生之年对他加以扶持,必不落人下,我百年之后,就算丢了名位,其财富也可保他们富贵一生。我不指望找到这个人与小语在我的扶持下创立什么大事业,这个环境下不易出头,恐反而因其欲望而不得善终。有智慧,又能节制欲望,你说的:以小善而成大德,要很有修为的人才能照顾小语一生,宦海里浮沉的人不适合,想在生意场上捞的人也不适合,你明白吧?” 聊得我越来越清醒起来,过了晚上十点,我总是比白天还精神,这恐怕也是天性使然,我又点燃雪茄,情绪高涨地附和道:“明白,明白,齐爷想的是:守住您的财富,保小语一生不受委屈,可是吗?” “对了,这要求不高啊,你却说我要的人难找,我也确实寻觅良久而不得。财富嘛,多点少点无所谓,只我一些极贵重的玩意儿别糟蹋了才是,主要是保证小语一生无忧。” “极贵重的玩意儿?捐给博物馆不行吗?” “麦子,你有所不知,我当你一家人,说你听,博物馆里的东西,被调包得差不多了,你还能指望博物馆,唉,这个世道啊!” “啊!这不能吧?胆子也太大了吧?” “嗨,你是这样想的,那些人啊,他们才不怕呢,他们巴不得有人捐些珍品去,要不了多久,一准儿作出一摸一样的来换了,摆在展柜里,谁能看得明白?” 想不到世界比我看到的还要灰暗,如果这些事都能做,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呢?我的心茫然起来。再一想,这也不是我担心的,我还是过我的日子吧,能守住自己好日子就不容易了,露露男人的事也还是一个麻烦事,唉,总是有麻烦事相伴随。梁凤书因耀仔牵连而入狱,那时几乎让我失去阵脚,露露男人要是耍浑,我该抛弃露露吗?想到这些,又想起肖玲玲的事来,心里烦忧愈加多起来,只能深吸一口雪茄,烟消散,烦忧依然在。 齐爷可能见我面露愁容,一定以为我为他的事而烦忧,安慰说:“麦子,我这身体,还能熬些年,只要找到人,帮助建好根基是没问题的,只要别出格,别站队,出不了什么大差,唉,要聪慧而不野心,善谋而不害人,有始有终而不背弃,确实难了些。不难也不行,人生总要有些难事才显意味的。” 我也回过头来安慰他:“齐爷也不用太过担心,以卦相看,有小失,但事终能成。” “是了,是了,麦子,我也会些面相之学,我看啊,这个人可能最终还得是你。” 我的面相?我突然想到一个人,李木,他和我长得极像的,而且李木智慧有才华,博览群书超过我,凡事总有独特见解。一瞬间,我就把李木排除了,我想啊,要是李木顺竿子往上爬,不是高我一头了吗?我可不希望他在我头上得意洋洋。而且李木与我相像,齐爷也不会要兄弟姊妹多的人,到头来把他一生所成拿去光耀了自己门户,齐爷看中我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恐怕是他以为我是无父无母的人,孤身一人好收心。 第127章 需要照顾的妹妹们 我连连否认:“齐爷,我不行,我不行。” 他倒是显得很有耐心,细声说道:“麦子,我是这样想的啊,你先认小语做一个妹妹,这事你别急着拒绝,不是说慢而成吗?就算最后你和梁凤书白头偕老,依你的聪明才智,多照顾一个妹妹,总不至于耽搁你们爱情吧?况且,我能亏待你吗?” 我想,我要照顾的妹妹已经不少了,露露和小芬为我和梁凤书付出过,人总还是要讲良心的,她们我得照顾,不然怎么会把露露的事担在身上呢?还有肖玲玲也是妹妹,总有一天会相见的,能不照顾吗? 一时不能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像他这么尊贵富有的人,怎么谈得上要我照顾?他是要试探我的野心和欲望吗?还是要看看我的胆量?又或者想看看我有没有使命感或者责任感? 心中陡然升起诸多疑问,使得我说话更不敢掉以轻心。就算是认兄妹,我的身份也配不上,我看这个齐爷本就不像一个正常男人,或许他有间歇性神经质,说过的话并不能当真,这只是一种随意聊天,带着试探的聊天。 想起照顾妹妹,我的思绪又开小差了,露露男人的事总是会跳出来,以前梁凤书入狱时,露露可是为梁凤书受过侮辱的,梁凤书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此刻一定在为露露的事烦心不已,而我还不能抽身,可怎么办?却还得应和齐爷说:“齐爷无从亏待我,只有关照,能为小语尽力,绝不推辞,这是我的荣幸。” “好,麦子,我当你承诺了啊,今日真是个好日子,麦子,你是有大才的,以后多来,别见外。” “好,齐爷,只要你不嫌弃,我会经常来看你和小语的。” “麦子,外面人一定不让你随便进入来,这是电话,以后来时让小语安排接你,记好了,电话只你知道就好,遇到什么难为之事,告诉我。你这个人,出不了大岔子的,让人放心。” 我接过他递的小卡片,一张白色卡片,上面什么字也没有,只一个电话号码,看看,小心翼翼,极其珍惜的放进包里。 有了电话,表示我和他之间就可以直接联系,能和他这样尊贵的人来往,这荣幸是前所未有的。 我放好卡片时,他问:“晚上不早睡吧?” “不早睡,实话告诉齐爷,我是晚上比白天精神,看书养成的习惯。” “这样也好,爱书的人都是这习惯吧?晚上安静好思考,唉,我的觉越来越少了,到‘后三十年睡不着’的时候了啰,能睡个长觉都觉得奢侈。你晚上精神,那就陪我再说一会儿?” “好啊,回去也睡不着。”嘴上这样说着,不然怎么说呢?总不能说自己有事要急着走吧,二十出头的一个混江湖的,能有什么事情十万火急呢?我必须保住自己挣钱的任何一个机会,我明白,眼前这个人比任何人都重要,他是我的又一个财神爷。 了解他越多,越觉得他重要,况且不是随时都有这样的机会遇到‘贵人’,眼前这个‘贵人’对我算是最好、最贵的。 “麦子,你上午要睡觉,明天傍晚陪我过来打几杆?” 我不敢轻易允诺,万一露露男人的事比较棘手,总不能让梁凤书去面对那个无赖,我只好说:“齐爷,这两天有些小事要处理,不过只要我能过得来,一定来,不是托辞,确实有事要处理。” “哦,今天耽误你了吗?需要我帮忙吗?” “没有,不耽搁,其实,也不是我的事情,一个极好的朋友的事情,我不过是帮帮忙,这种小事不用齐爷出手的,我能处理好。” “麦子,你这个人,我大概知道一些,你不想麻烦别人,这是人最难得的美德,可是有的事情还是让朋友帮忙好一些,起码让朋友分担后自己会轻松些,不然为什么有朋友呢?不是要世俗的拿朋友当价值,共同承担一些责任,作为朋友总是可以的吧?佛爷说过你家梁凤书入狱的事情,我还就此责骂过他们,这样的事情就让你们委屈,这不是他们给自己丢脸吗?不说欺负别人,总不能让别人欺负我们吧?不然,我们谋划那么多干嘛呢?不就是为了活着别憋屈嘛,那件事,确实办得太让我失望,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是一个极大的败笔,站在你的角度,你防备心是对的,必定整天高高在上的人,也没能给你一个小事办好,人啊,不能太自私,他们还是自私了一些。” 感觉他说的话都很贴心,贴心的温暖,可我也不敢相信他会真正当我亲人一样好。 小语突然推门进来,手上端着一盘削好的芒果丁,一边递给我和齐爷叉子,一边说道:“阿玛,您们真能聊,这是找到知音了吗?口不渴啊,晚了,别喝茶,我也懒得泡,吃些水果吧。” 齐爷乐呵呵地看着小语:“你亲自削的?” “阿玛,您这话是教训我吗?当然是我亲自给您们削的啦,莫非这我也要让他们去做吗?” “乖,我的好女儿哦,今天啊,我给你找到一个守护神,你该感谢阿玛的。” 小语抬起羊羔一样的眼睛看着我:“麦子哥,你能一生保护我吗?” 这太直接了,可能她的心真是纯洁得没有污染,问得我都不好难为情了,嘴里吃着芒果,有些含糊地说道:“一定尽力,一定尽力。” 她不依不饶:“怎么算尽力?” 齐爷并不招呼,显然也故意想听听我怎么说,我囫囵吞下芒果丁,像勇敢的战士一样的坚强样子,说:“怎么算尽力?当然是舍生忘死,也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你能做到你说的吗?” “当然了。” “要是你自己欺负我呢?” “这,我不会的。” “你敢对天地起誓,保证你今天对我说的能做到?” “好,我对天地起誓……”我把刚抬起的手又放下来,故作顽皮地说道:“小语,想对你起誓保护你的人估计能填满长江,可是,今天这个世界,你相信别人对你发的誓吗?我当然是可以对天地起誓的,可我又不想与别人一样俗气,不过,我能做到自己的承诺。” 第128章 少女的眼泪 我心想,你比我富贵多了去了,怎么会要我守护你,你多救济救济我还差不多。你保姆保镖成群结队,衣食无忧,你的父亲又位高权重,何来要我守护,就算是客套话也不该这么说,这样明显太过浮夸。 难道是因为孤独?也只有孤独是不分贵贱尊卑的吧,莫非她也觉得孤独? 她不以为然,撇撇嘴:“只能暂时相信你,看我阿玛的面儿上,哼。” 我说:“小语,刚才我还和齐爷商量给你找一个一生相伴的人,保不定那天小语有了意中人,我想做守护神都靠不上边儿了。以小语的美貌和齐爷的家世渊源,天底下不知有多少人想保护小语呢。” “你可别糊弄我,要不愿意,也没什么好怪罪你的,我们不过是一场陌生的相遇,直说便罢,我也没有权力要求你为我做任何事。” 听她的语气,好像我的话完全不合她胃口,好似再说下去,随时可能崩塌。 “小语,我当然愿意了,你别嫌弃我是一个山里出来的野孩子就好。外面公子哥多得很,只要小语愿意,还能少王昌、宋玉那样的人吗?” “你是宋玉还是王昌呢?” 我故意笑了笑,把脑袋耷拉下来,带着遗憾说道:“唉,我不可能有宋玉那样的才华,更没有王昌那样的高位富贵、又极帅气,山里娃子一个,小语,你如此高贵美丽,难道不嫌弃我吗?” “你这是故意推卸,找什么借口,宋玉、王昌就真那么好么?我也没想过要靠别的什么人,只好好孝敬阿玛。” “南朝梁武帝萧衍曾写“人生富贵何所望,恨不嫁与东家王。”总得有个归宿才好啊,小语,你年纪还小,总能找到你的王昌、宋玉的。” 我想着玩笑的安慰她几句,没想到惹得她哭起来,只见她抬起头,愣愣得看我几秒钟,眼里含着泪,突然大声说道:“你少挖苦我,从北到南,地球转了好几圈,我见过的人多了,从没想过要什么男人保护我。这辈子,除阿玛以外,今天就收了你的礼,你还这样挖苦我。”她说着,一把拽下脖子上的金项链摔在地上:“还给你,以后再不要任何男人礼物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看地上的项链,很心痛,好在地上铺着地毯,不然项链上的玉坠非粉碎不可,这玉佩还是值些钱的,想当初买时,梁凤书都下了大本钱不舍得的样子记忆犹存。 齐爷马上站起来,语气严厉,但不是呵斥:“小语,别胡闹,麦子跟你玩笑,怎么这么没礼貌?几句玩笑话你就摔东西,麦子还敢靠近你吗?天底下谁也不是天生受气的人,我真是把你惯坏了。” 我忙捡起项链,站着,露出尴尬样子,没想到她脾气这么大,忙安慰说:“小语,别哭,我的错,我的错,以后再不惹你生气了。” 齐爷一手拿起项链,一手拿着就要离去的小语,说道:“你看看,扣儿都被你拽坏了,麦子是那些纨绔子弟那样的俗人吗?”说着,他拿着小语在身旁坐下来,小语低头哽咽,像是极其委屈一样。 齐爷拉着小语的手,很是心痛的安慰说:“真是的,多少纨绔子弟玩笑你,也不见你觉得委屈成这样,麦子哥一句玩笑话,何至于此?”他又细语慢言地说:“乖女儿,你不知道,麦子今天给我说得极准,从没有人说得如此透彻,他是难得的人才。麦子自小在山里长大,身上可能还有些野性,这没什么,他这份真挚是极其难得的,你难道不相信阿玛吗?乖,给麦子哥道歉,咱们能失礼吗?” 小语从齐爷手上一把抓过项链,愣眉鼓眼地看着我,把项链递给我:“就不道歉,你,你把项链修好,我再带上便是,就是你的错,我不道歉。” 我接过项链,黄金的链扣被拉直了,再弯回去就是,双手递给她:“小语,我的错,修好了,我给你带上。” 她把身子往后一靠,躲着我似的,对齐爷泪眼汪汪地瘪着嘴,委屈地说道:“不要他带,他是坏人,阿玛,你给我带上。” 齐爷乐呵呵地接过项链:“好,乖女儿,我给你带上。” 小语拿起玉坠,抽泣着看了看,连同项链一起塞进衣服里去。我想,我曾带过的项链,现在正贴着她的肌肤,唉,项链比我幸福,又有些幻想起来。 佛爷像是要替小语解释:“麦子,你可不知道,小语这辈子还真没收过别人礼物,过年过节别人借故送的很多,她从不接手,都是我不得不收了,她也从不要那些东西,最后基本上都当过年过节的礼物发给工人。你看,她气归气,你的项链是她贴身带着喔,你和小语有缘,她为男人哭泣,你是第二个,我算是第一个,哈哈哈。” 小语把头扭到一边:“阿玛,你想我为谁都哭吗?” “不哭,不哭,乖女儿哦,我怎么舍得你哭,不过啊,真是奇怪,平日里坚强得像淘气的金刚,今天怎么就哭啦。” 她也不理会齐爷的话,整个人盘在沙发里,像蜷缩在窝里的猫,一声不响地生闷气。我看着又心痛起来,对于漂亮女人的眼泪,我总是很心痛的,看她生气都没有些花样,不像梁凤书那样手段繁多,也不像肖玲玲那样气贯长虹,只是蜷团在一旁,想必她平时没有什么交际,可能知心的只得她养父齐爷一人,又无其他亲人,看着真是可怜。 我也不敢再开她的玩笑,怕她又突然委屈地哭起来,可是好像不安慰她几句又不合适,就顺着齐爷的话:“看来小语的眼泪才是最大的荣幸,不过,以后我再也不让小语流泪了,看着太让人心痛。” 齐爷叹口气:“唉,可不是嘛,我真是惯坏她啦,小语是一个朋友没有,你说以后我能放心吗?也是我当初太过自私,没让她去上学,怕她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委屈,所以我自己在家里教她读书写字,唉,要是去了学校,不至于没有朋友,至少有同学可以交往。” 第129章 安慰少女 我又安慰齐爷:“凡事有利必有弊,要是一般人家的孩子,还是去学校为好,起码可以学会融入社会,学会过集体生活,学会与人相处,有利于坚韧地面对进入社会的生活。像齐爷这样的家世,又不指望小语成就什么大业,也不必担心衣食住行,对社会了解得多也未必是好事,小语这样的纯洁心灵,极其难得,我就是社会了解太多,所以,齐爷说我防备心重。” 凡事肯定都有两面性,只要抛弃不好的,剩下的就是好的。我无法改变他的家事,当他问我时,我只能从中找出好来,这不紧紧是迎合,事情已经这样,总是把不好拧出来说,又有什么积极意义呢? 这和给人卜卦算命是同样道理,别人来找我算命,为的是让生活更有希望,而不是来听我说绝望的话。 “这样真的好吗?”齐爷像是要我找个理由给他,好安慰他曾经自私的错误。 我不假思索地说道:“《红楼梦》中的薛宝钗在入大观园以前,照样是家里私教,也没有任何社会实践经验,可是薛宝钗无论从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近乎完美。过去的很多大户闺女,也都是不抛头露面的,不照样出了很多优秀的才女,其实,古代并没有今天所说的这样古板封闭,说得好像古代女人毫无地位一样。” 齐爷斜眼暗示我,意思是要故意说给小语听,齐爷问道:“麦子,古代不是男尊女卑吗?所以女人才没法进学堂,当然就更不能抛头露面啦!” 我理会齐爷的意思,故意辩解说:“齐爷,这是我们用今天的眼光,片面理解古时候的社会状况,先不说古代是不是男尊女卑,古代怕老婆的能人可不在少数,唐朝第一宰相房玄龄就很怕老婆,还有苏东坡写河东狮吼的故事:“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明朝大将常遇春也是怕老婆的人,这样的记载很多,真要是男尊女卑,如何会有这般多的记录。” 齐爷故意又说道:“几个简单的故事,都是个例,也不能证明古代就不男尊女卑,大多女人不能抛头露面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我必须强辩,说:“古代是手工社会,没有现代化的工业,外面的事情几乎都是体力活儿,女人在家不用去外面干体力活,这反而是尊,都像孟姜女哭长城那样赤膊上阵,难道才叫女人有地位?要说上学,在隋唐以前,本就没有公立学堂,社会上老百姓识字的人极其的少,不单单是女人。古代流传千古的才女可不少哦,蔡文姬、卓文君已经是很早的了。还有,孟母教子等等故事夸奖母亲,母亲不就是女人吗?更早的《诗经》中男女也是平等的。” 小语一动不动,还是埋着头很是伤心的样子,低声嘀咕道:“您们别再一唱一和的了,讨厌,我可从没埋冤过阿玛不送我进学校,也没觉着比他们上过学的欠缺什么,每年拜年时,那些个带到家里来的孩子,不都是进过学校的吗?也没见他们学乖了,都是没教养的样子,还比不上山里野孩子。”说完,抬头用泪眼使劲瞪我一眼,恶狠狠地说道:“坏人。” 齐爷笑起来:“麦子,小语夸你这山里出来的野孩子呢,不过啊,山里出来的孩子,像麦子这样的,凤毛麟角,小语,你说是不是?” 小语大声说道:“我不知道,狗屁凤毛麟角,我才不稀罕。” 我站起来,想着快凌晨了,梁凤书和小芬估计饿成干尸了,说:“今天也不早了,齐爷,小语,您们也早点休息,我就先回去了,谢谢齐爷款待,以后我会常来看您们的。” 小语猛回头,手撑着想站起来,又缩回沙发里,低声说道:“这就回去啦?我还没来多久呢。” 齐爷大声说道:“乖女儿今天留客,又是第一回哦,难得,难得,麦子,那就再坐一会儿,也给小语一个面子。”齐爷又跨步过来,在我耳边低声说道:“放心吧,冷落不了等你的人。”说完,他退回去,强调说:“再坐会儿,麦子,你晚上又不睡觉的。” 我又重新坐下来。 小语转身起来,端坐着,看着我:“我可不是留你哦,早先让厨房煮了宵夜,我怕浪费了而已。”她又对着齐爷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阿玛给他说什么悄悄话,哼,我给厨房说好了,让他们下毒,毒死等着的那两个人,死后安保负责埋,尸体都找不着。” 齐爷仰头看着小语:“啧啧,我的女儿怎么这么残忍,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啊,乖女儿,吃醋也不用这么残忍吧?” “谁吃醋啦?我吃得着嘛,她们就是讨厌,就非得等着?我们难道没有司机送人回去不成?还是我们就把他这个坏人生吞活剥啦?她们这是苦肉计,以此想让我们放麦子,放麦子哥早点回去,偏不中她们的计,就她们能耐似的。” 我又慢慢拿起一支雪茄来,想着,既然都知道梁凤书她们等着我,该解释解释,说:“凤书她……” 小语马上打断我的话,咬牙切齿地说:“打住,不准说她们,不想听,我只认了你,可没认别人。” 她一边说着,抓过我手上的雪茄去,抢过雪茄剪,熟练的剪下雪茄头,划燃火柴慢烤着,一边说道:“抽,抽,抽,抽不死你,抽死你,抽死你,坏人,坏人,抽死坏人……” 第二根火柴划燃,对着雪茄,一手熟练的旋转着雪茄,均匀点燃后递给我:“抽吧,抽死你这个坏人。” 当火柴在她面前燃起时,她的脸上透着火焰一般的光,那一刻的她,差点也燃烧了我,想到来之不易的生活,不得已,按耐住心中的感动,借着抽雪茄作掩饰,囫囵地说一声:“谢谢小语妹妹点的雪茄,都好像更香了。” 齐爷高兴起来,撒娇似的说道:“乖女儿,我也要抽一支。” “阿玛不是不抽嘛。” “今天突然想抽几口,乖,给我也点上。” 第130章 爱人的怒火 小语恶狠狠地盯着齐爷看了看,还是点上一支,齐爷小抽一口,悠悠说道:“哎呀,我吃醋了,所以啊,必须抽两口心理才舒服,嘿嘿嘿。” 齐爷老顽童一般的模样,显得甚是可爱,在小语面前,他总是如此温情而慈祥,为了小语的快乐,他可以让自己更迁就一些。在他们的温情中,再也见不到对佣人那种的丝毫情绪,这难道是人真正的善吗? 固然每个父亲都爱自己的孩子,这个道理我当然懂得,可我以为他们这样高贵的家里,也该有尊卑感,可从齐爷和小语之间,我完全看不到,他们就像乡间一对极其平常的父女。 我看见小语脸一下红起来了,虽然在灯光映照下似乎没有变化,奈何我眼力好,观察得细微仔细。她地下头,又蜷缩在沙发里,埋头不语。 想着齐爷原来知道梁凤书她们在等我,早已安排照应,我又放心坐到凌晨以后,吃完燕窝粥才终于告别。 临走时,小语说:“坏人,记得还要来哦,不然我天天咒你。” 走到门边,看着小语,我觉察出她恋恋不舍的意思,使得我心中也有些不忍离去,她那样乖巧可人,身上洋溢着的天真纯洁使美丽的容颜和身段都更加光华四溢,只好深情地点点头,大步离去。 我到停车场时,看见梁凤书和小芬也刚好正在开车门,可能是有人通知她们我要走了。 夜色茫然,远处的嘈杂声变得像蛐蛐一样低吟,用力的对着夜空伸一个懒腰,凌晨的夜风里没有了燥热之气,城市的灯火暗淡了很多,能看见星星了,北斗七星正在暗沉。 探头看看车里,说:“老婆,让你们等苦了,我来开吧。” 小芬在后排大声说道:“不辛苦,今天吃了好多以前没吃过的好吃的,以后我们天天来,好不好?” 梁凤书恶狠狠地说道:“就那些吃的把你收买啦?露露的事不管啦?” 我耸耸肩,快速地钻进副驾驶,把包扔向后座,懒洋洋地说道:“走啰,跟老婆回家家啦。” 梁凤书猛踩一脚油门,像是要弹射出去,我慌忙系好安全带。 出了停车场,小芬在后座拍着一个纸箱说道:“这个客人可真大方,哥,一袋子钱,崭新的,一箱大雪茄,后备箱还有一箱上好的法国红酒。”她又大声喊道:“呀,姐,哥这盒子里有一条玉如意,沉甸甸的,好漂亮,一定非常值钱。” 梁凤书也不看我,语气很不高兴,问道:“送你的玉如意?” 我很茫然:“啊,是齐爷送的” 当然是送的啦,难不成我会向他买吗?看梁凤书不高兴,想必是她等得确实太久了,可是齐爷给的这些东西,抵得上十几个极大方的客户了啊,这等待不是值得的吗? 梁凤书头也不回,眼睛专注在前方的夜色里,大声说道:“小芬,把那玉给我扔出去。” 我想,梁凤书这态度很诡异,肯定不是鬼上身,一定是她知道了什么风声,不然不至于如此,又不是饿着肚子等到现在,我感到气氛严重了,忙故意撒娇说道:“亲爱的老婆,今天可是累啦?” “你少嬉皮笑脸的,你看那么多书,你不明白吗?如意为北斗七星形状,有回头之意,你是去给他们算命,就算是去给他们消遣,他们暗示你回头干什么?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啦?” 气氛变得如此严重,小芬不只不安抚,反而故作神秘地说道:“哥,你今天惨啰,虽然挣了很多钱,可是啊,刘秃子可暗示了些话哦,唉,这玉肯定值钱,还是先别扔了。” 我假装什么也不知道,而且也真不知道,回去还得解释一整晚,只好暂时先硬气一会儿,问道:“狗日的刘秃子欺负你们啦?” 小芬把头伸到前面来,说道:“才不是呢,刘秃子暗示嫂子,希望嫂子能和哥好聚好散,嫂子要是愿意,可以得到天大的一笔钱作为补偿。听刘秃子的意思,好像齐爷要你做女婿。”说完,小芬拍拍我,坐回去,长叹一声:“哎呦,哥真是人见人爱,老头子见了都想横刀夺爱,可怎么了得。” 就算梁凤书不知道,这事回去也会给她说清楚的,我不是一个要隐瞒这种事的人,再说了,什么也没发生,虽然曾动心过,不是都回绝了吗?不过,我可不能说动心过,肯定咬定,一丝一毫也没松动过决心,车里当然不要影响开车人的情绪,我说道:“小芬,别乱说,这事我回去给你们慢慢解释,没有的事,我的老婆天下第一,我对凤书的爱,犹如北极冰川,永远不可能松动。露露男人的事,有想出什么办法吗?” 小芬不回答我的问题,故意说道:“最近看新闻说,臭氧层破了,全球变暖,可能北极冰川也要松动啰。” 我回头说:“小芬,晚上你还想进屋吗?你好好研究研究北极冰川松动的问题,没写出科学报告来,以后就别回了。” “哥,我错了,我闭嘴。” 梁凤书马上说道:“开车回去还要些时间,你现在就解释你的问题,少拿露露的事当借口,露露的事我知道怎么办。你的事解释不清楚,今天就开车一直转,实在不行,开海里去,大家一起玩完。” 小芬在后面惊呼道:“嫂子,我不想死,我还没活够,你也可千万别想不开啊,哥那么能说会道,一定能解释清楚的,哈哈哈,哈哈哈……” 车在红荔路上一个突然起来的紧急掉头,车轮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响,刹那间,车带着人飞舞旋转,人感觉像飘荡在夜空里的纸屑,仿佛要被夜风吹离地面,我的头撞在车窗上,车后的小芬发出一声尖叫,于此同时,听见有东西重重地击打在我的椅背上。 车在红荔路上突然掉了一个头,一辆疾驰而过的黑色轿车从旁边冲过去,也发出刺耳的声音,车轮在公路上画出两道黑色轨迹,歪歪扭扭地向西延伸,那车在前方停下来,车窗探出一个脑袋,大声骂道:“扑街,想死啊,丢你老母……” 第131章 真正相爱的人能轻易原谅 我惊魂未定,那一瞬间,感觉生命危如累卵。 车在公路上像抽搐了一下,又飞向前去,把那恶毒的谩骂声抛弃在夜风里。 小芬回过神来,大声问:“嫂子,真不回去啦?你想好了吗?这是要从蛇口港下海啊?嫂子,还是掉头回去吧,就算要开海里去,蛇口刚的海水浑浊,我们从大梅沙下海,死得也干净些。”她又一脚踹在我的椅背上:“哥,快解释啊,这可是三条命哦。” 从没见梁凤书如此激动过,显然她是较真了,我赶忙安慰她:“老婆,刚才吓死我啦,你开慢些,我马上把今天的所有情况告诉你,要是你觉得我背叛了你,哪怕是觉得我有可能要背叛你,我自己跳海去死,以谢老婆这些年对我的爱,绝不连累你们。” 她的认真会付诸于行动,就像她当初认真爱上我,就不顾与家里决裂,骑着摩托车带着我来到这座城市,她的认真,我必须要当一回事,绝不能以为马马虎虎就能过去。 车慢下来,梁凤书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用力的在我腿上揪一把,泪水决堤一般流下来,嗷嗷大哭起来:“呜呜呜,凭什么啊?凭什么就要老子好聚好散?呜呜呜,这太欺负人了,有钱了不起吗?势力大就了不起吗?啊啊啊,呜呜呜,这些年都是为了什么啊?是我把我男人一路带过来的,凭什么就要让我放手?这些年来,我难道是为了拿我男人卖个好价钱吗?……” 她撕心裂肺地控诉着,开着车窗,对着夜风。肝肠寸断似的哀怨哭泣,弄得我脑袋好像大了好几倍,她伤心欲绝的样子,犹如我们的爱情已经走到终点。 我和小芬不敢发一言,怕她突然一脚油门,真就把三条命断送在哪棵大树下。我想,真要这样,明天的报纸新闻上一定会写:昨日深夜,一男两女开车撞死在红荔路边的芒果树下,初步估计,应该是三角恋造成了这次事故,在此,本报社警告大家,珍惜爱情,珍惜生命,人生短暂,只够好好爱一人。 也可能新闻还要续集:据初步调查,两天前红荔路深夜车祸确是因情生恨,最后玉石俱焚。据目击者说,在车祸以前,听见车上两女一男发生激烈争吵,并且在双实线违规掉头,危害公共安全。经过本报社深入调查,三人都在深圳刚买了房,男性死者无正当工作,开车的女性是大学四年级学生,另一名女性死者也无正当工作。有证据显示,男性死者脚踏两只船,在与无工作女性死者同居的同时,又以买房为诱饵,诱骗了在校大四女学生。事发当晚,他们三人不知为何同在一辆车上,并且由女学生开车,可以肯定的是,三角恋事发后,女大学生骗另两位死者上车,用共赴黄泉的方式报复他们不该发生的畸形爱情。在此,本报呼吁,我们应该查清楚谁在推高深圳房价,两年前市中心四千多的房价,今天已经普遍翻倍,如此高的房价,让深圳的爱情何去何从?值得深思。 更有可能,新闻还延伸出肆意猜想:据警方传来的消息,死者车上发现古钱币、罗盘、卦筒等从事封建迷信的物品,还有大量现金和名贵红酒,特别是一件几百年的玉如意尤其耐人寻味,我们有理由相信,死者可能是从事盗墓、贩卖文物等违法行为,从他们没有工作却能购买核心区的房子,也可以佐证。改革的春风在鹏城已经孕育出一个又一个奇迹,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取得又一次双丰收,鹏城的明天必将更加辉煌,在此,本报社呼吁,共同抵御文物流失越演越烈的现象,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为华夏五千年文明奉献不打折的热情,共同努力把文物留在国门内。 梁凤书把车慢慢地开往路边的树下,并没有撞上去,她用哀怨的泪眼凝望我片刻,木然下车。 我幻想的新闻事件并没有发生,新闻可以胡编,生命不能胡来,活着的感觉真好。本想对着清凉的夜空抽一支烟,告慰哭声终于停止,可是这样做是不合时宜的,除非真想不爱了。 于是,我快速下车扶着她,轻轻地抱起她,把她放在副驾驶,系好安全带。 一场惊心动魄的闹腾就此结束,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她从没有这么闹腾过,也只有她感觉到自己的危险时,才会如此。 我掌握着三人生命的方向盘,温柔地告诉她:“老婆,别伤心,我带你回家,我们永不分离,任何人也不能拆散我们。”我又以极其自豪的口气大声说道:“这怎么是钱的问题?我老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一无所有,今天的一切都是因为有老婆才有的,竟然用钱来侮辱我的老婆,简直丧尽天良。老婆,我们的爱情天塌地陷也不散,你永远都是我的女菩萨。” 小芬感慨涕零,呜呜说道:“太感动了,哥和嫂子的爱情真好,我什么时候也能这样爱一回,死了也值当。” 我在路口把车掉头,和着夜风慢慢玩回开,借此,详细地讲述了她们等待我的时间里,我在别墅里所经历的一切,当然也有部分隐瞒,小语对我的态度和她说的话,我没有说,我说小语沉默寡欲,怀疑她可能是齐爷的玩物,这样说,梁凤书一定会高兴的。 着重讲述了我对齐爷身份的推测,我认为齐爷是我见到的所有客户中,地位最尊贵的人,连佛爷和当初救梁凤书出狱的人都听他的,可想而知,借此,也是告诉梁凤书,绝对不能乱来,不然我们真是死无葬身之地,结局可能比耀仔他们还惨。 悄然消失的时间能带走情绪的温度,梁凤书冷静下来,也可能被齐爷的身份吓着了。她很清楚,这座城市没有怜悯,有权有势的人要摆弄一个人,犹如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我们身边发生的血腥事件比比皆是。 繁杂的都市生活中,我们又是过着与人周旋的生活,也正好看见各种人不一样的角色,我们都知道,在看似风平浪静的繁华下,掩盖着无数的残忍,埋葬着很多无人记起的冤魂。 第132章 生活是单轨列车 梁凤书一边抹泪一边说道:“你要别给他算那么准就好了,那样他可能就看不上你,今后也不用再与他有什么纠葛。” 说完,她又长叹一声:“唉,真是难办啊,要是你没算准,名声没了,一切都没了,我们可能被他们抛弃,这座城市就难以待下去了,说不定我们现在已经拥有的也会被一并夺去。” 生活进入泥沼一般的纠缠时,梁凤书的眼泪才会流下来,她是一个相当坚强的人,不是心中难受得无法抑制,她不会轻易落泪。看着我的女人落泪,我心里也难受,想啊,两个人在一起好像比一个人流浪更加的艰难。 眼下我们已经有所成就,泪水过后能得到抚慰,我们还有最初的梦想没有实现,眼看着,实现梦想的机遇就在眼前,我必须再向前走一步,为了她以后少流泪。 我想事情最坏也没她担心的那么严重,不过听她这样想,我心里有些庆幸,便赞同着说:“是啊,在江湖上,那些羡慕我们的人,一定会趁机落井下石,我们的房子、车子,连同露露和小芬的,恐怕都保不住。老婆、小芬,生活是单轨列车,要么向前,要么翻车。要是我们不向前,也不想翻车,我们想停下来享受余生,周围觊觎我们的人便会涌上来把我们抢劫一空,为了钱,想拼命的人太多,我们不能停下来。” 我说的是心里话,也是实情,由此,也能提醒她们生命中危机四伏,我们选择的余地不多,要么下车,要么前行。下车意味着要重新回到泥沼里艰难生活,向前,虽有危机,也有希望。 就道理而言,梁凤书懂得不比我少,就算是小芬,她也明白生活的无情。 我们选择了繁华,就选择了争斗,战战兢兢,我们已经不再囊中羞涩了,我们的危机感比从前更强,变得更怕失去,因为得来的极其不易。 梁凤书问:“麦子,你确定那个老变态不回伤害到我们吗?” “不会的,我们不傻。” “那个女人是陷阱?” “当然,我最开始就看得很清楚,放心吧,以我算命卜卦的本事,足够与他们周旋,况且你知道的,越是齐爷那样的人,越需要我为他测算,他已经相信我,这是极其难得的,我不仅得到我们的钱,我想,他既然那样神通广大,你想当作家的事,等过一段时间,我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提出来。” 当作家是梁凤书的梦想,我知道,她一刻也没有放弃过这梦想。 梁凤书怀疑着说:“这不行吧?作家要看作品的。” “切,什么作品,市面上有多少作家徒有虚名?至少,先让你写一个专栏,报社杂志都可以,你写得比那些闭门造车的狗屁专栏作家好多了。” “真的吗?” “真的,你知道的,我看过多少书?前几次退回来的稿件,不就是没有通关系,你没有名气吗?等你名气有了,写吃饭撒尿都有人看。” 梁凤书终于开心的笑了笑:“恶心,我才不会写那么恶心的东西。”她又拿出她睿智的深谋远虑来,说道:“麦子,你以后只能像干儿子一样供着他,但又不能陷得太深,我们的生活还是得靠我们自己,希望全寄托在他身上的话,有一天他倒了可能会压死我们,官场比江湖还黑暗,可得小心一点。” 小芬不合时宜地提出一个问题:“哥,他知道我们在停车场等你,也知道你和嫂子很相爱,为何就不邀请我们一起去,至少邀请嫂子去见一面吧?” 梁凤书肯定也有小芬同样的疑惑,但她没有问,她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这事不是我做主。 既然提出来了,我必须发表自己的看法,疑惑太多会让生活更加负重前行,我说:“从实用主义看,老婆对老变态没有价值,就像他强调电话只能我知道,他也知道我会告诉老婆,他想告诉我,他那样的人不随便与人交往。我们没到那个位置,可能永远也猜不透他的心态,老婆放心,那样的人才不会真正看上我,他不过是想给我无限的希望,让我永远为他所用。权势大到那种程度的人,怎么可能真正看上我们这种人?他们的高傲,是骨子里自然流露出来的。” 梁凤书又乖巧了,抱着我的手臂说道:“他们有多高级吗?我男人比他们高级,才不稀罕他看上。” 一场惊险的掉头,一场突如其来的滂沱泪水,几句温柔体贴的安慰话,一切又平静了,心中有彼此,没有化解不了的怨。 想到露露的男人在我们住处蹲守,只得先找一个离住处不远的酒店住下,不是怕他什么,不过是不想和无赖纠缠。 回到酒店房间,洗澡时,梁凤书发现她给我买的项链不见了,又闹一阵,一场酣畅淋漓的温存,终于安抚下来。其实,她现在觉得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了,开始没有安全感,不过是要我一句话而已,她能理解我心中一切,却渐渐忘记自己是个魅力无限的美丽女人,她太爱我,以至于看不见其他男人看她的火热目光,那些目光足以让她自信无比的。 露露正陪着她‘男朋友’老吕,她男人带着孩子来的事情不能通知她,要是她一激动,老吕一旦知道有这麻烦事,露露的财神爷就没了。而且,可能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以后露露就没了财路,以她和我们的关系,也会影响到我们的名声。 小芬从她房间洗完澡过来,怪模怪样地笑说:“该做的都做完了吧?露露那男人可怎么办?主要还有孩子,孩子多无辜啊。” 商量一宿,梁凤书做主导,她和小芬在漫长等待我的时间里,早已商量好对策。我也早已算过,会失点财,反正记露露头上,不会有什么大的麻烦。事情已经商量好,美美的睡一觉,只待行动。 小芬和露露男人认识,都是一个村的人。在傍晚时分,让阿虎派过来几个小弟,在小芬指认下,准确无误地把男人和孩子薅进面包车里,带到一个道上兄弟开的饭店包间,我和梁凤书早已在包间里等着。 第133章 谋划 等待 这个包间的装修不同一般,不是有多么奢华,而是它的隔音功能不一般,就算是在里面开枪杀人,外面也听不见。包间门看着与其它门没有什么区别,里面包裹的是实心钢板,而且包间还有暗门,遇到紧急情况,里面人可以直接从暗门到达外面小巷子。 在这座城市里,应该有很多这样的房间,每天都在上演这里即将要上演的故事。城市如此繁忙,没有人关心那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样的惨烈故事。 我常常想,难道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就必须与罪恶感同行吗?这也是一种包容? 道上很多人在这个包间干过各种违法的交易,以前只是听说过,为了处理露露的男人和孩子,我是第一次进入这个包间。地方是阿虎介绍的,他说在自己地盘做事保险,万一男人闹起来,也不至于被别人知晓。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阴狠,可能是那个被驱赶的雨夜。二十出头的我,开始忧虑失去,不想失去拥有的一切,害怕回到一无所有的那种状态,那种日子我刻骨铭心,为此,我想啊,在保证我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我可以做出任何狠毒事情。 我和梁凤书不只是爱得深沉,我们还是并肩作战的生死之交,为了保卫我们的已有成果,我们是绝不会让任何人挖断我们的康庄大道的。眼前的生活我们还不满足,房子车子不过是生活的必须品,我们要更辉煌的生活,只有那样,梁凤书才能趾高气昂地回家乡,我也想让他父亲和家里人看看,曾经睡大街的野孩子,也可以创造美好生活。 包间里冷气十足,与外面燥热的世界截然不同,温度像我们的心一样冰冷。我抽着烟,听见排风机呼啦啦地响,显得工艺太过粗糙,背后软包的墙面上似乎可以看见血迹残留,别人应该没有我这么好的眼力,也不会如我这般讲究。金碧辉煌的灯光照耀下,偌大的房间里空荡荡的,我和梁凤书耐心地等待着,我们坐在选定的吉祥方位。 梁凤书显得有些不安,不停地打量空荡荡的房间,大圆桌,沙发,椅子,没有多余的东西,一眼足以看清,想要藏污纳垢都难。 我想小芬那边不会出什么意外的,四个彪形大汉抓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绝不可能出意外,要是这都要出意外,阿虎怎么给我交代呢? 傍晚,我,梁凤书,小芬三人一起从酒店出来,小芬带走阿虎派来的小弟去找人,我和梁凤书去阿虎联系好的饭店,也就是我们等待的包间。感觉等了好久,小芬也没回电话,我们早已约定,在人没控制好以前,小芬别和梁凤书联系,这样做是为万无一失。 如果在抓人的过程中发生意外,比如说那个男人动手打起来、流血等等,小芬就独自承担下来,别把我和梁凤书牵连进去。小芬和露露男人、孩子都认识,就算扯到警察局,小芬可以说是找老乡谈谈,是为帮着处理老乡的夫妻纠纷,这个理由是成立的。 昨夜一宿没睡,我们三人已经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都想到了,并确定好相应对策。 梁凤书一直看电话,等得急了,不安的问我:“师傅灵位在住的那里,我们今天没有当面祭拜,师傅不会不保佑我们吧?” 虽然梁凤书思维缜密,凡事谋划周全,只是让我们的生活远离危险,远离陷阱,她从没干过坏事,对于昨晚谋划的事情,她感到很是为难,可是也不得不同意做。她私下给我说:“我以前入狱时,露露为我受的侮辱,我怎么也报答不了,我们要帮她。” 我安慰他说:“不会的,师傅会保佑我的,放心吧,老婆,你都问了好几次啦。” “哦”。 我们设想过好几个办法,最简单的是让阿虎出面,我们给道上兄弟们些茶水费,让阿虎派人吓吓那个男人,然后没收证件,扔出关外去,一来考虑到孩子,二来这样难保露露男人不会再想办法回来。 另一个办法是让小芬和梁凤书给她男人好说,给一笔钱,让他永远别再纠缠,当小芬说:“不行,那男人是个癞皮狗,永远也喂不饱,一旦他得了好处,以后会得寸进尺。” 我想小芬说得有道理,农村有句老话:“猫的尾巴,越捋越翘”,一位大人物也曾说过:“打得一拳开,免得万拳来”,三十六计中说:“扬汤止沸、釜底抽薪”,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勿留后患。 还有一个办法,用法律解决,露露并没有和他男人结婚,孩子算私生子,要是他男人不要,就让露露家父母带着,露露每年寄养孩子的钱回去。对于这个男人的纠缠,让警察处理,这样是最安全的办法,可是,这样的话,露露男人又没触犯刑法,警察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他是个癞皮狗,一定会纠缠不放,露露就没有太平日子,最主要的是,露露怎么挣钱?露露不挣钱,如何能在深圳继续生活下去。事情要是闹开了,露露名声受损,以后也就上不得台面了。 所以,梁凤书思量把三个办法结合起来。 终于,电话响了,梁凤书拿起电话,焦急地埋怨道:“小芬,怎么这么久?” 小芬在电话中说,找到露露男人时,他和孩子正在一个小饭店吃饭,还和老乡们聊得眉飞色舞的,不好动手。等到他男人出饭店时,小芬才把他喊道旁边巷子里,刚柔并济,一边把他和孩子弄上车,小芬一边骗他说:“露露姐在等你,让我们来接你过去。” 当他们‘簇拥’着男人和孩子进来时,依照先商量好的,小芬拉着孩子说:“走,嬢嬢带你去买玩具。”露露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小芬已经带着孩子离开了。 孩子认识小芬,不哭不闹的,像我小时候一样没见过市面,也没有矫情,一副‘随便你们大人怎么弄’的懵懂样,脸上脏兮兮的,衣服也脏兮兮的,没我小时候那样干瘦,眼神涣散得没法停留在某个点上。 第134章 挨打的男人 这个男人一看就让人恶心,焦黄的牙齿参差不齐,一看就是几十年没刷过牙,从小到大的累累硕果挂在牙齿上,已经凝结成牙齿的铠甲,要是全部剥离下来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应该可以分析出他一生所吃的食物成份。 我小时候见过很多人有这样的一口牙,那时也没有觉得有如此恶心。或许在山村的苦寒日子里,没有人在意脏或者干净,活着就是幸福。 松垮的暗色体血衫套在他结实的身体上,细心的话能看出来,这件体恤衫本来应该是纯白色的。一条西裤皱巴巴的,上面印着他刚才小饭店的残滋剩水,很有不拘小节、不在乎外表的‘浪荡不羁’。‘马桶盖’一样的发型,应该是村镇上某位老师傅的杰作,无发胶而松散,汇聚了几天的汗渍,屡屡头发纠缠成缕,有几缕冲向天际,彰显着凌乱美,这是他身上最时尚的点。 褐黄色的皮肤汇聚了阳光的精华养分,油亮发光,胡碴子向初春的野草蔓延在脸上,越往下巴越浓密,一粒白色的饭在黑色的胡子上耀武扬威,像黑土地上一粒未化的冰雪,在灯光映照下灿灿生辉,傲立最后的圣洁。 他眼神带着不安和惊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态,往沙发上一个随意的半躺,大爷一般的喃喃问道:“你们想怎么样?我婆娘呢?” 立刻,一股发酵的泔水味弥漫房间,灯光为之迷茫。 梁凤书不由自主地掩掩鼻子,往旁边挪了挪,巴不得在她和男人之间马上立一道不透风的墙,厌恶的表情像不小心踩了狗屎。 还是我比较有见识,离开故乡几年了,这个男人让我又闻到了小时候村里人的味道,虽是生疏了,记忆里有忘不掉的回忆,这是小时候家乡人的味道啊,我差点站起来对着他鞠躬,感谢他带来遥远的故乡人的味道,我都快忘记啰,‘人怎么能忘本呢?’这是陶春兰教我的。 本该先絮絮故乡情,见梁凤书厌恶的表情,不能耽搁时间,我直接了当地问:“你说露露是你婆娘,可有结婚证?” 他没有来由的咆哮道:“老子说是就是,我们村里人都可以给我作证,老子摆过酒席的……” 他的这种无知的顽抗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也知道,这种顽抗不会有丝毫作用,要有作用的话,也是让自己被折磨得更惨。 他太过激动,想用他巨大的声音证明他的话是对的,我必须先让他安静下来,对于这个可怜人,不安静下来怎么谈呢?在我的眼神示意下,阿虎的小弟冲着他的脸上猛然扇几巴掌,厉声呵斥道:“跟麦哥说话小声点,扑街,狗东西。” 一瞬间,他懵了,很快,他反应过来,想要跳起来反抗时,已经被两人死死按住。 我是担心他再挨打,站起来,大声说道:“你想好好说清楚,还是想挨打,你自己好好想想,这里不是你能闹得了的。” 他也被阵势吓住了,眼力竟然涌出一些泪水,估计他长大后就再没有挨过打,我想,他小时候也应该是挨过打的,这一刻,他可能也回忆起童年的场景,只是打他的人太过陌生,力度和方式都陌生,应该只有痛和小时候一样。 茫然而惊恐的眼神在他眼里愈来愈重,结实的身体依然显得无助和孤单,极短的沉默后,他声音减小了,依然倔强地控诉着:“你们凭什么打我?你们犯法,你们把我婆娘弄哪里去了?你们想干什么?我来找我婆娘,有错吗?我有什么错?” 一连串的问题从他的嘴里喷薄出,带着泔水味的浓烈,飘渺得像烟雾一样无力。他或许觉得自己的问题,足以拷问、鞭打我们的良心,使我们内心深处生出洁白的花,牵引出善良和愧疚,对他表示同情、歉意、补偿等等。 我想他一定没有读过《资治通鉴》,不然他一定知道,华夏几千年慢慢的历史长河中,人只有私利,就算是高呼着为天下忧的口号,其核心还是私利,‘退位让贤’之事旷古未有,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包间里的人都是为钱绞尽脑汁的人,生活那样的艰难,大自然能开出洁白的花,生活只会孕育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永久传承,没有力量的控诉是浪费口水。 其实他不用问那么多无聊的问题,我很清楚,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来要钱的。露露已经两年没回家,也没给家里寄回钱,每到过年过节,也是给自己父母那边寄回去钱,或者买写衣物寄回去,也把我们不穿的衣服,选择性寄回一些给她的家里,但从不留寄件人的地址,也没给这个男人家里寄过任何东西。 依照农村的规矩,或者说依照几千年的传统,露露是已经嫁为人妇的人了,有好处不能只往自己家父母那里送,嫁了人的女人,应该以夫家为自己家,显然,这两年来,露露完全抛弃了自己的家。 以露露现在的生活环境,要她与这样一个男人同床共枕,我想她应该是宁愿死去,也不会再愿意的。见到这个男人,我能想象为何那一年回去,露露被这男人打,除了钱之外,肯定露露也明显的表现出对这个男人的嫌弃了,被这样的人亲吻、爱恋……谁能受得了呢?除非没有见过美好的之前。 当这个男人获得露露在深圳的地址时,一定欣喜若狂,财源又找回来了,他怎能不高兴呢?他带着孩子一起来,是想让财源更加稳固,让他找到露露时,更像一个真正的丈夫,他肯定也想用孩子的纯真与可怜,唤醒露露心中的真善美,让露露回头是岸,从此安安心心把钱寄回去建设山村的家。 可以肯定,确定,绝不会有半点偏差,如果露露没有别人给她撑腰,比如说我们,这个男人找到露露的第一件事情,一定是先痛打露露一顿,并且一定是当着孩子的面。既教训了露露,又教训了孩子,两不耽误的好事情,他做得出的,以前做过,只不过是再温习一遍,在不同的地方。 第135章残忍的折麽 打老婆,可能很多男人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当他感觉到痛时,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起,他曾经对露露诉诸的诸多武力,想不起没有关系,我能提醒他的。我知道他想要钱,但我就是不说钱的事情,这就像熬鹰,比耐心和耐力,看谁能熬得过。 早已给阿虎说好,让他给他的小弟交代好,不流血,不断筋断骨,不要起外伤,但要让他知道痛。阿虎在电话中笑说他亲自来办,被我拒绝了,我见识过他对力度掌握的精准,还有对人身体每个部位所能承受的力的判断,但他今天已经是老大了,要是阿虎出马,价位肯定更高,钱倒是无所谓,就是不想让他对我们的事知晓太深。虽然都是江湖上的兄弟,默认的规矩,再好的兄弟,办事要拿钱的,多少根据能力。 对于他提出的,直指良心的问题,我没有直接回答,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他对露露动武的场景。别人提出问题,当然要尽可能的答复,不然显得我没有礼貌,于是,在我的眼神暗示下,两个阿虎的小弟让他发出了哀嚎。 这一次,他没有继续提出问题,用充满仇恨的眼神打量着我们,装着快要气绝身亡的样子。 我不慌不忙地点上一只烟,让几个小弟都抽上,每个人都打开一听冰冻饮料喝着,不理会他的装。等他大概平静了一些,我走向前去,对他说:“我是不想打你的,不值当,不过你别不听话,有的话我不想听到,如果听到了,你就会挨打。比如,你说露露是你婆娘,这样的话我就不想听到。” 我的话是简单通俗的,我继续对他晓之以理:“你以前和露露办酒席时,依照法律,她还没成年,法律规定十八岁成年,那时露露不到十八岁吧?你那时睡露露是违法的。你们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就不是夫妻,你没有任何权利向露露索取任何东西。” 为了让他懂得我说的话,我尽可能地一字一句说清楚,慢慢说。这时,我拿出一本红色的结婚证,当这本结婚证出现在他眼前时,他又显得精神了,想要伸手拿过去仔细看,而他伸出的手被踢了回去。 我让阿虎的小弟把结婚证递给他看,我提醒他:“还有啊,别乱伸手,不然挨打了是你自找的。” 结婚证上是露露和一个我们谁都不认识的男人,因为这本结婚证是花几十块钱买的,在那时的深圳,大街小巷都能看见办证件的广告,被称之为‘城市的牛皮癣’,想不看见都难,就算是五星级酒店的厕所里,都能看见张贴着,弄得搞清洁的人为清除广告疲惫不堪。 当露露的男人拿着结婚证观摩时,我告诉他:“露露和我兄弟已经结婚了,合理合法。不过你既然找来了,我们可以算算旧账,先说说你打露露的事情吧?你说你有什么权力打她呢?还记得吧,露露最后一次回去过年,年还没过完,她就满身是伤的回来,你想想,别乱说哦,难道不是你打的?” 他开始用沉默面对我提出的问题,眼神闪躲,可能正在搜寻可以应对的话。 我们又冷落他片刻,一旁抽烟、喝饮料、吃水果,梁凤书自始至终还没说过一句话,她厌恶眼前这个男人,不想对他说一个字,只好我来面对,因为我熟悉这种人。 过了一会儿,我继续问他:“想清楚了吧?你今天挨打不冤枉,比起你打露露来,眼下算轻的了,不过,不用忙,我有的是时间,会跟你全部算清楚的。说说,为什么打露露,不回答可不好,我的耐心有限。” 小弟又用提前准备好的软胶棍子提醒他:“他妈的,哑巴啦?没听见哥问你话吗?”棍子打在他的腿上、头上、身上,发出坚实的声响,伴随着他粗旷的喊叫。 他可能实在想不出打露露的正当理由,只好说道:“她不听话。”他觉得‘不听话’这个理由很充足,女人不听男人的话,男人是可以用武力教训的。说完,他想趁我们不注意,突然冲出去,这很正常,这太憋屈了。 他的计算不够准确,人刚起来,马上就被踹回去,紧接着,又是一阵嘈杂的声音,他又奄奄一息,又像是要气绝身亡。 在他挨打的时候,梁凤书把头转向墙壁,可是她又不离去,坚持要坐在我身边。我也有担心,害怕打死了他,转念一想,既然已经开始,不能半途而废,事情一定要有满意的结果,不然后患无穷。 点上一桌美味佳肴,我是真的饿了,年轻的身体需要营养,就算是蹲在狗屎旁,只要饿了,我也是可以有胃口的。他被小弟轮流看守在角落里,这也是一个煎熬的过程,不知道他来到这个繁华都市,有没有享受过繁华都市的大餐。 梁凤书拼命喝冰冻饮料,一口东西也不愿吃,脸上挂着担忧和不安。 从山村出发的时候,他应该是充满无限美好的想象的。他肯定有如下打算:在深圳,找到露露,然后把露露的钱都拿过去,拿着露露的钱,他就可以好好领略一番都市的繁华味道。繁华的都市如此诱人,说不定他也再不想回到山村里去,想着在这都市扎根下来。 想象中的美好总是难以实现的,现实世界里容不下想象的空间,只想要人付出体力和血汗,如果没有,或者不愿意,那就没有价值。普通人的美好想象,在这片土壤是没有价值的,是多余的,是病态的呻吟。 他太不了解都市,也不了解这个世界,要是他有我出门头一年那些经历,就不会想着找露露要钱,虽然他还没有提出钱,因为我还没有给他机会谈钱。 几个小时过去后,他再没有刚来时的‘义正严辞’,结实的体魄也像要枯萎了,神情中泛出绝望和逃离的憧憬。或许他想着出现奇迹,想着佛祖菩萨突然降临,把我们都阵法了,拯救他于水火之中。不知道他离开家乡时,有没有去就近的庙里拜过,如果有的话,估计会让他很失望。 第136章 心狠手辣的理由 我们故意在餐桌上‘细嚼慢咽’,东拉西扯地闲聊,好让时间悄然流逝,这样做,既能让他的身体恢复一些承受力,以准备迎接下一次的暴风骤雨,而且,这个时间流逝的过程对他来说,一定是一秒如一生那样漫长。 对于这种最难熬的味道,一定是他这辈子的头一次。不是我不怜悯他,我能想到,在那些他打露露的黑夜里,他一定酣畅淋漓,可是他不知道露露的煎熬,不知道露露那时的每一秒都像过一生。他应该要知道这种滋味,以后想对下一个女人动手时,能够很形象的想起“将心比心”,如果他还能找到下一个女人,或许能懂得珍惜。 我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虽然我不是《水浒传》里的英雄,可我必定让他知道了受害者的感受,这能帮助他以后做一个好人,或许还能让他灵魂里生出忏悔。 折腾到凌晨时分,他终于‘心甘情愿’地跪在地上,哀求道:“哥,别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给口水喝吧,求求你们,给口水喝吧。” 他终于感觉到自己的对抗没有用,或许他还能回忆起他打露露时,露露的哀求也没有让他停下手来,这种推吾及身的道理他或许不明白,但这种感觉他找到了,知道残酷原来是可以摧残一个人,足以让懦弱彻底占取灵魂,唯一能做的就是求饶。 这正是我要的效果,我希望他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也是为什么不能让阿虎来处理,因为他没有我这智慧。我能想到,阿虎一定是先打一顿,然后和他谈后果和价格,这样的办法太过粗糙,太过缺少技术和技巧,而且没有使用艺术手法的处理,不只显得粗鄙、简陋,对于人性的自我反省也没有力量,无法让犯错的人彻底的‘洗心革面’。 我需要在漫长的折磨过程中,不只让他的躯体承受全方位的唤醒,也需要他的灵魂在煎熬中醒来,清楚的看到‘残忍’在因果之间的转换,像顿悟成佛一样成就一个新的个体,我这样为渡他到达‘彼岸’而煞费苦心,他以后回想起来,应该对我充满无限的敬意和感谢。 上一次我这样亲自渡一个人,就在不久前,那个坑害我的,让我发广告不给钱的老板,当时因为陈胖子在场,没能施展好我的手法。当然,上次与这次有根本区别,上次是我想要赔偿,要他的钱是目的,他能不能从教训中到达‘彼岸’,我不关心,假如他继续为非作歹,会有下一个人超度他。 这一次,是我可能要代替露露给他钱,给‘分手费’,虽然他没有资格要分手费,必定露露比他有钱,应该要有同情弱者一方的善良之心,就像书中有人说过:“假如鸡蛋和石头打架,我永远站在鸡蛋一边”,不过我仍然认为露露是鸡蛋,所以我才想彻底的改变他。 对我又何尝不是煎熬,首先我要担心打死他,要是打死了人,心里总是会有愧疚的。再者,这多耽搁我的时间啊,本来我可以去齐爷那里抽雪茄,喝好酒,和温柔多情的小语调笑,而我却要在这里忍受煎熬。 我想啊,佛祖割肉喂鹰时,佛祖肯定也很煎熬,割自己的肉,能不忍受煎熬吗?还要看着畜生吃掉自己的肉。我没有佛祖那么伟大,我忍受了煎熬,只希望他以后能永远不再回头。 我相信他的祈求是出于真心的,经过漫长的煎熬,冰冻饮料肯定对他身体不好,于是,我让小弟去厕所给他接一壶自来水。他的水量超乎我的想象,一大壶自来水,一饮而尽,这样的海量,要是喝酒也如此,应该可以做到很大的官位。唉,可惜他没有发现自己的长处,应该用自己的长处去争取更好的生活的,也使得官场少了一位‘千杯不醉’。 只是开始祈求饶恕是不够的,证明他的灵魂还没通透,需要身体再受些煎熬,灵魂才能彻底展开翱翔的翅膀。 无缘无故打人,那是小混混,小流氓的做法,虽然很多‘官吏’也这么做,我可是读书人,不会这样的简单粗暴,我会给他承受躯体痛苦的理由,我对他说:“你打露露的事,我们先告一段落,我问你,这些年,你拿过露露多少钱?你觉得你凭什么可以拿露露的钱?那样心安理得,那样不知廉耻,那样孜孜不倦。拿了她的钱,睡了她的人,你还不知足,你要翻越千山万水,费尽心机前来找她,你想干什么?啊?” 对于他来说,我接连提出的诸多问题,可能如苏格拉底提出的问题一样高深,他自然是回答不出来,回答不出来当然是要挨打的。我以前上学时,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或者回答错了,都会受到惩罚,老师是‘灵魂的工程师’,惩罚的方式自然不一样,一句咒骂、打手掌、讥笑、罚站,或者罚抄作业千百遍等等。 在他如我当初一样茫然无奈接受惩罚后,他显得更加六神无主、灵魂出窍,这时,我抽抽烟,给他一些喘息之机,让他的灵魂回味从前过往,对我提出的问题好好消化一番。 我猜想,到现在为止,他从最开始的理直气壮,到中途的不服气,过度到怀疑自己,应该已经到了思考该不该来这城市的问题了。在他出发前,一定对他的父母亲人吹嘘过,说等他找到露露,把人和钱都带回去,修更大的房子,买更好的摩托车,全家的衣服裤子通通买新的。 露露了无音讯的这两年,他在山村里一定受尽嘲笑,就像别人嘲笑肖大刚一样,嘲笑他婆娘不要他了,挣的钱也在外面养野汉子了。他带着憧憬出发,要用实际行动回击那些嘲笑他的人,他想起从前,露露在他面前如待宰羔羊,突然就离家不回,一定是受到某种蛊惑,只要他亲自出马,用他曾经的权威和武力,一定会让露露如梦初醒,重新回归‘温暖’的家庭,他在村里能重新拥有从前的荣光。 第137章不得不离去 进过长时间的煎熬,身心一定很疲惫,连灵魂都很彷徨。他一定后悔来到这座城市,后悔曾经不该有哪些憧憬,甚至责怪他父母亲人们,没有尽力阻拦他的行程,要是有人阻拦住他豪迈的征程,也不会有这一场噩梦一般的煎熬。 我想啊,露露曾给过他那么多钱,出发前,他应该找一个像我这样负责任的算命人,花点钱算算,算命人一定会告诉他,前行凶险,流年不利,不宜远行。如果他不固执己见,相信算命人的话,拿出愚公移山的耐心,等待时机的到来,到时候火烧赤壁,大胜而归也难说。可是他毕竟没有这样做,后悔无用,进退不能,用自己的美好理想,和实际行动,把自己带入噩梦般的深渊。 当他体能稍微恢复了一些时,我趁热打铁,对他说:“问题你回答不出来,可能你觉得你爱露露,所以打她,所以要帮她花掉所有挣的钱,就算花不掉,也应该你帮她存起来。外面都是坏人,只有你是好人,你是为露露着想,你爱她,你用你独特的方式爱她?” 他彷徨无力地点点头,又马上拼命摇头,这次反思比较快,我挥手化解了快要落在他身上的胶棍,问他:“我用你爱露露的方式爱你可好?” 他瘫软在地上,想跪也跪不好,双手合十,对我连连作揖,祈求说:“哥,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露露与我再没有任何关系,求求你,你放了我吧,求求你,呜呜呜,求你了,呜呜呜……” 绝望的泪水从他眼眶流下来,和他壮硕的体格格格不入,从低声呜咽到嚎嚎大哭,他的悲伤终于感化到梁凤书,梁凤书小声对我说:“可以了吧?别弄出人命来,乖乖,听话。” 看看我手腕上的名表,已经是凌晨二点,夏夜的露水应该已经打湿叶尖,凌晨的薄雾应该也已迷茫路灯,都市快要彻底安静下来,只有我精神抖擞。 还有一个问题,我必须要对他提一提:“孩子呢?孩子你要带回去的吧?” 他留着泪,拼命的点头。 夜如此深沉,离天亮还有些时间,小芬发信息说,已经把孩子送回露露男人住的旅馆,现在已经睡着了,睡得很香,小芬在旁边陪着,让我放心。 我看看露露男人的可怜模样,进过这番折磨,他已经筋疲力尽,眼神无光,精神离散,时不时地看着我露出惊恐神情,当我看他时,他马上埋头下去,好像我是他见过最恐怖的恶鬼。 阿虎小弟们也辛苦了,叫一桌丰富的宵夜,犒劳犒劳他们。也丢给露露男人一些汤菜,他好像没有胃口,这太矫情了,应该有胃口才对,他可能害怕我再找理由打他,他又坚持着慢慢吃着,我想,他吃不下去不怪我,山村里没有吃宵夜的习惯,今天他是享福了。 我希望他能多吃一些,恢复体力后好上路,当然,这不是杀头饭。他可能在家看过一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电视剧里即将被砍头的‘英雄’,总是会在死前吃一餐断头饭,吃的时候满怀着悲壮和不甘,但又没有任何希望,所以,他也难免一边吃着,一边流着绝望的泪水。 这个样子,显然是被电视剧里的矫情片段教坏了,我想,真知道自己再无活下去的希望的人,应该很坦然才对。如果即将死去,曾经心中所有的一切幻想,都会模糊而快速消失,心中无比轻松,无比愉悦,世间纷繁杂乱的烦忧将随着死亡全部结束,所有的爱恨情仇、牵挂担心也都将结束,世间一切,从此再与自己无关。将死之人,表情应该不悲不喜,这不是凭空想象,我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电视剧里的导演和演员缺少体验,演得完全脱离现实。 他一个山村里出来的人,何来悲壮,又有什么不甘心呢?只能是电视剧对他的影响太深刻,让他的想象跟着那些导演和演员一样错乱。 依照梁凤书的计划,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送他上路,这时候的城市最是安静,飘渺浪荡的薄雾中,城市和路灯都有一种朦胧美。在他离开的时候,不要把这繁华看得太真切,真切的繁华中充斥着残忍的硝烟,对于即将离去的人,朦朦胧胧地穿行而过是最好的,只有这样,远处和更远处才能给心中留下美好的想象。 在整个城市即将醒来时,悄悄地离开曾满怀憧憬地繁华都市,把悲伤和失望都留在迷茫中,随着哪些凌晨的薄雾一起飘荡。有那么一个早起的人,他突然呼吸到一口清新的晨雾,眼泪不由自主的落下,他自己也不知道缘由,泪就是落下来了,不只是落泪,心中还升腾起哀伤,没有缘由的哀伤,他不知道,吸进他肺里的那一口清新晨雾中,有一个刚刚离开这座城市的人留下的悲伤。 每一个离开繁华都市的人,多少都会把一些悲情遗留,所以,我是不愿早起的,把那些遗留送给早起的人,让他们站在薄雾迷茫的街头,懵懵懂懂地瞭望,不只缘由的哀伤。 在露露的男人悄然离开后,或许给凌晨的薄雾中还注入了泔水味,一个山村男人长长叹息后的遗留。 小芬带走孩子站在路边,车到达时,小芬把一包玩具递给孩子:“乖乖,跟着爸爸回家了。” 孩子萌萌地看着小芬:“嬢嬢,你什么时候回家?” “乖乖,你跟着爸爸先回去吧,嬢嬢会回家的,到时候会带很多好吃的,好完的回去,全部都给你。”小芬说我,把车门关上,看着驶进迷茫中的车,她为自己对一个小孩说谎而抹掉眼角的泪。 梁凤书的计划是非常完美的,先把露露男人折腾够,让他以后如不愿想起噩梦一般,永远不想回忆起都市中发生的一切,午夜梦回,也都是撕心裂肺的惊恐不安。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如果就这样放了他,他可能带着电视剧里学来的悲情,在都市的旅店或者某个地方,悲壮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可能还是带着孩子一起,这样的话,必将连累我们。 第138章 后来 根据小芬提供的详细地址,让早已谈好价格的三人开着车,一路护送露露男人和孩子回家乡,这多少体现了我们的仁慈。这一路回去要好几天,道路曲折难行,蜿蜒逶迤几千里,为保证回到家以前男人和孩子都安安静静,别出什么乱子,给他们每天的饮料中加入少量安眠药,昏昏沉沉几天,故乡就到了,再把男人和孩子放在他们故乡的小镇上,任务就全部结束。 完成任务的人,需要在男人故乡小镇上拍照,照片上的男人和孩子必须是好好的,最好还是和颜悦色的,然后拿着照片回来找梁凤书领取丰厚的报酬。 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狗血电视剧中那样,出现艰难曲折的插曲,无论是孩子或者那个男人,都没有在回家的途中,顿悟出绝世武功,把护送他们回家的人扼杀在车里,然后一路杀回来报仇。也没有某个英雄等在途中,一看车里一行就有怨气升腾,果断出手相救,从此发起一场江湖血雨腥风。途中也没有出现严重车祸,车祸中男人和孩子侥幸活下来,对救援他们的人说出心中委屈,把繁华都市中的残忍说给救援的人听,然后沉冤得雪。途中也没有那个菩萨神仙点化帮助那个男人,只有一辆开向远方的车,一路颠簸,一路向前,翻山越岭。 现实世界里没有那些狗血情节,没有救世英雄,没有绝地反击,没有任何神秘的力量跳出来主持正义,只有前行的轨迹,欢笑和悲伤两不相融,却相互伴随。 事情顺利,十天左右,办事的人拿着照片回来,欢欢喜喜地数着梁凤书给的钱走了,临走时说一声:“谢谢啊,嫂子。”好像他们干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后来得知,露露男人回到家乡不久,人就彻底疯了,山村里传言,露露男人出门撞了邪,邪气已经控制了他,疯是在所难免的。疯了的男人在山村里游荡,见人就说一句话:“别出门,千万别出门。”说得多了,大家开始躲着他,讥笑他,模糊他…… 他依然逢人就说:“别出门,千万别出门。”话里的泔水味越来越重。 至于那个孩子,他会慢慢成长,多年以后,他长大了,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疯了的父亲当年在繁华都市中发生了什么,他问他父亲时,他父亲只会对他说:“别出门,千万别出门。” 孩子长大以后,依稀记得他曾去过最繁华的都市,在那里,曾有一个嬢嬢对他很好,带他吃了好多吃的,还买给他很多家乡没有的玩具。都市的美好在他记忆里永存,他又将在很多年以后,带着无限美好的憧憬,开始在都市中寻找记忆中的美好。 在办事的人拿着照片回来那天,老吕回国,露露也回来了,双手提着很多礼物,我和梁凤书、小芬每人都有。 露露看着照片,小芬告诉她:在她和老吕快乐的时候,她的男人带着孩子来找她,为了不影响露露的前程,我和梁凤书与她男人彻夜长叹,终于让她的男人心服口服。最后还派车送她男人和孩子回去,为了确认万无一失,才照了这张照片。 小芬那天晚上在带孩子,她也不知道包间里发生了什么,所有的难,我和梁凤书承担下来,慢慢消解在时光荏苒中。 照上是露露熟悉的人,还有她熟悉的小镇,看着照片,她很激动地流泪了,感动地说:“哥,嫂子,你们对我太好了,这辈子我愿意为你们做牛做马,真的,你们对我太好了,只有你们才会这样为我,把事情处理的如此完美。”她或许知道深圳的残忍,她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梁凤书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是给露露一个深深的拥抱,喃喃说道:“我们是好姐妹,好姐妹应该做的。” 我们那样做,是为露露,当然也是为我们自己,在这城市里活着如此艰难,当然不能发生任何意外。生命向前行进时,总会有垃圾和异味伴随,我们无法向圣人一样高尚,只能尽量让自己别丧尽天良。 送走露露的男人和孩子以后,请来搬家公司,我们搬入属于我们自己的新家,李瞎子的灵位也有了更庄严的位置。 到达这座城市四年,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窗外碧波荡漾,绿树成荫,不闻一丝嘈杂。 露露和小芬欢喜得不知所措,她们从没有想过这座城市会有她们自己的家,她们很感激我和梁凤书。新的身份证,新的房产证,新的户口本,我们真正算是这座城市定居下来的人,而我却病倒下去。 药也吃着,医院也去住过几天,我全身无力,到已经无法站立行走的地步,医院也检查不出什么结果,让回家好好修养。 三个女人用轮椅把我从医院带回家,我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梁凤书焦急得无可奈何,害怕我从此再也不能站起来。她埋冤房子的风水不好,李瞎子的灵位安放位置不对,我独自埋葬阿辉、强仔、耀仔骨灰时沾染了邪气,她埋冤了一切能想象到的,整个人也在埋冤中憔悴下来。 我一直以为我是不会生病的,曾蜷缩在那些慢慢长夜的街头时,寒露和孤寂也从没打垮我,也不曾倒下。终于有气无力地瘫在床上时,竟然找不出什么来安慰自己,好像从前的所有坚强都抛弃了我,自己也说不清身体里为何没有了力量。 刘秃子来看我几次,我知道,一定是齐爷派他来的,看我是不是真的病了。来时,带了好些说是佛爷特地让送来的补品,人参、鹿茸、虫草、鲍鱼、海参等等。 我气若游丝地安慰三个照顾我的女人:“放心吧,我会重新站起来的,我给自己算过,命中有此一劫,劫后更加辉煌。”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话,我担心自己快要死了,可我也不愿意看到她们为我忧心忡忡的样子。 露露和小芬异口同声地安慰我:“哥,放心,我们的一切都是你和嫂子给的,就算是卖房子,我们也会照顾你一辈子。”像是对医生判定没法救了的人的安慰。 第139章生死边缘 出院那天,医生对我说:“麦哥,没事的,回家修养一段时间就好了,放宽心。”我知道,医生说这样的话,人就基本上就没救了。 如果是一般感冒去医院,医生会语重心长地告诉病人:“一定要马上住院治疗,感冒可能导致肺炎,肺气肿,最后转化为肺癌,这钱节约不得,命比钱重要啊!”病人听了医生的话,然后,住院治疗花费不菲,终于从生命垂危中被医生拉回来。 如果医生已经毫无办法了,他会把家属叫到一旁,安慰说:“弄回去吧,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别浪费钱了,挣钱不容易,别都洒我们医院了。”然后对病人说对我说的那番话。 我想对医生说:“神医,不能再抢救抢救吗?”医生已经摇着头快步离去。 我已经病成这样,三个女人能不伤心吗?梁凤书最是伤心,我能听见她躲在客厅和厨房的低泣,能看到她眼中对我隐藏着的迷茫和绝望,那眼神,就像露露男人离开时一样,而我找不到什么理由让她不要担心,让她想信我还能站起来。 小芬在客厅小声对梁凤书说:“嫂子,江湖传言,说哥是被耀仔他们的鬼魂报复,我是不相信的,哥对他们那么好,他们怎么可能报复哥呢?不过啊,嫂子,医生都检查不出问题来,只说哥气虚,我们还是要想想办法,要不找人来作法吧?驱驱邪,说不定哥就好起来了。” 露露提出更玄妙的问题:“嫂子,哥一定是被邪气入侵,要不就是那个神秘老头子作祟,小芬说得对,我们找人来做一场法事,哥肯定能好起来。” 梁凤书长叹一声:“你两个东西小声点,麦子是读书人,他不信这些,弄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他看着心里更烦,更好不了啦。露露,你明天再去多买些补品回来,小芬,让你家老陈从香港多带些鲍鱼海参来,那边的东西正宗一些,告诉老陈,要最好的,我们给他钱。” 身体无力,其它知觉异常灵敏,我清晰地听着他们在客厅里嘀咕,心中感慨万千,想,还是梁凤书了解我,可是我真的快要死了吗?医生肯定告诉了她们些话,那些话她们和医生都不愿对我说。 如果我真快要死了,采用些荒唐的封建迷信方法,也是可以值得原谅的,万一有效呢?我以前曾有过很想死去的念头,那是在那些艰难岁月中的畅想,现在对人世间充满留恋,想要一直活着,还有那么多美丽姑娘没有拯救,小语怎么办?她才交我这第一个朋友,我一点也不想死。 仔细回想,是到底得罪了哪位神明呢?搬入新房的日子是精心挑选的良辰吉日,李瞎子的灵位也是我亲自安放的,哦,难道是‘安锅饭’时人不够多吗?依照老家规矩,搬入新宅时,要邀请很多亲朋好友到家吃饭,名为‘朝贺饭’、‘安锅饭’,人数要尽可能的多一些。 入住新家那天,就我们四人,谁也没有邀请,也不知道该邀请谁比较合适,认识最多的是混社会的人,我们可不想他们知道我们住哪里,显然不能邀请。仔细盘算一番,竟然发现没有合适邀请到家里来的客人,在我们活得小心翼翼的同时,我们也没有可以放心的朋友,唯一能想到的是李木,最后也没有邀请,我和梁凤书担心李木见我们如此的好了,以后都依靠我们,来往太过密切,暴露我的真实身份。 再也想不出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可我就这样病倒,而且是‘气虚’得站不起来。新家窗外的碧波、绿意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阳台上对着荔枝公园的椅子还没坐热过,真要这样死了,很是不甘心啊。我想,我死以后,这宽敞的房子,漂亮的梁凤书,都会成为别人的,连李瞎子的灵位都会被抛弃,年轻貌美的梁凤书也不可能供奉我的灵位,我将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留不下任何痕迹。 瘫在床上无力起身的人,难免会乱想,所想的又都是很悲凉的事情,我的好日子还没好好享受,就这样变成快要死去的模样,没办法不悲凉。虽然我在心中反复给自己算过,我会好起来的,难免还是担心就这样从此瘫痪在床。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梁凤书和我只是半路夫妻,难道她能一直爱着瘫痪在床的人吗?满大街都是‘西门庆’,说不定哪天喝完药以后,我就会像武大郎一样离去,而且还没有一个武松替我报仇。想我的那些个山村里的穷兄弟,他们不可能是我的武松,面对梁凤书的窈窕貌美,没有人还能想起我死的真正缘由,想到这里,我很体谅西门庆。 自己必须正确地对自身进行客观仔细地研究一番,我除了全身无力以外,耳聪目明,思维敏捷,吃喝拉撒都正常,没有要离开人世的征兆,所以,又暗自鼓励自己,一定能重新站起来。 在我出院回家第二天,齐爷打来电话,他刚说一句,电话里就传来小语的声音,显然电话被小语夺过去了,小语在电话中有些生气:“麦子哥,你就这么怕见我吗?离开我这里就病得起不来,要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再不要见了,你好好的吧,我就当没有认识你,我不会再麻烦你,你自己赶快给我好起来。” 梁凤书就站在我眼前,太过柔情的话不方便说,我只好气若游丝地说:“放心吧,我会好起来的,等我好了,第一时间去看你们。” 电话那头,长时间的静默后,电话只剩下嘟嘟嘟的声音。 梁凤书每天寸步不离家,所需之物都是由露露和小芬出去采买,晚上露露和小芬也住在我们家里,家里一百多平方,容下我们四人完全没有问题。露露和小芬的房子就在隔壁,稍微小一些,她们还没来得及享受自己的新家,全顾着照顾我了。 让我欣慰的是,我还没有发现梁凤书有潘金莲的心,她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每餐都把我扶起来靠在她的胸口,她喂我吃一阵,又让露露或者小芬喂我,让我尽量多吃一些。 第140章 诡异之力 我想靠在露露或者小芬的胸口,让她们像梁凤书这样喂我,露露和小芬可能觉察出我的幻想,也如是玩笑跟梁凤书说出我的幻想,被梁凤书咒骂道:“你们俩个东西,想趁麦子病了欺负我,是不是?你们爱他吗?好啊,来吧,一直抱着,不准松手……” 她的情绪我明白,这是一份真挚的爱情,我们一路走来不容易,她不允许我有丝毫闪失。尽管她知道露露和小芬是开玩笑,可她依然把她们和我可能发生什么的意念扑灭在摇篮里,使其不能有生长的可能。 我安慰梁凤书:“老婆,别数落她们了,等我好起来,我给你报仇。” 梁凤书说:“怎么报仇?你想把她们怎么样?都这个样子了,能别瞎想吗?” 我逗她:“凤书,如果我就要死了,能不能让露露和小芬亲亲我,想来,这辈子还没有碰过你以外的女人,唉……” 梁凤书泪水又下来了,她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休想,你要真是死了,我就把你埋这屋里,谁也不能碰,你这辈子死了这条心。” 还是露露和小芬替我着想,趁梁凤书在厨房忙碌时,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说:“麦子哥,你好起来吧,等你好起来了,我们都成全你,你想干什么都可以,我们绝不会有半点的拒绝。” 这两人的智商很是让我担忧,要是以前对我说这些,或者真要有这个心意,悄悄找个地方也就把事情办了。这个时候说这些,要是被梁凤书听见,她万一想:“活着不能单独拥有你,你要就此死去,你将永远属于我。” 这两个女人,不是要害我性命吗?我赶忙眼望着门外,很是担心地说:“别胡说八道,梁凤书会要你们小命的,快,把手拿出来,给我翻翻身,背上给我按一按,不然就成僵尸了。” 梁凤书突然站在房门边,大声说:“你们两个小妮子,在干什么?想趁此霸占麦子吗?” 露露傻笑着:“嫂子,你可真是的,天下男人那么多,我们才不会稀罕这个人呢,再说了,他现在有没有这个能力,你不知道吗?” 小芬坐在床边,装着很认真地按摩我的背部,长叹一声:“唉,嫂子,哪有你这样想我们姐妹的,哥让我们给他翻身,给他挠挠背,活动活动筋骨,这也值得你乱想?你到底是想不想让哥好起来,我都很怀疑哦。” 梁凤书慢慢地坐在我的面前,低头问道:“麦子,是不是她们挠起来比我舒服啊?” 我当然不能承认,这不是明显的吗,我现在没有反抗的力气,纯粹就是待宰羔羊,平时活蹦乱跳时都不敢承认的事情,现在能承认吗?用力露出笑脸:“老婆,辛苦你了,虽然她们挠着没有你用心,让她们给你分担一些吧,这段时间,你都憔悴了,等我好起来,一定好好补偿我的凤书。”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也不竟然,从医院回到家里床上躺了二去十天后,终于能起身了。 那天夜里,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的梦,醒来时,却又想不起梦里任何内容。看看身边的梁凤书可能刚刚睡着,我活动手脚,身边感觉身体有一些力量了,望着窗外泛白的光,我勉强支撑着站起来,慢慢挪动双脚,推开阳台的落地窗,站在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听着不远处的鸟鸣,心里空无一物。 站着的感觉真好,清晨的风清凉无比,迎面吹来时,向我注入着天地之间的力量,双腿虽然颤颤巍巍,我强要自己站着,看着天边的颜色慢慢浓起来。安静的绿荫另一边,是密密麻麻的高楼,往右斜望出去,耸入云霄的地王大厦像钢铁一般耸立着,能清晰地看到那些缠绕大楼的雾霭,安静的都市如此美丽,梦幻得海市蜃楼一般。 最远处的天边,一抹光亮低沉在城市之外,那些盘踞在光亮上的浓云中,似有龙腾虎跃在其中,被青白之光慢慢推开,为红日喷薄而出做着最后的准备。 阳台外这片绿荫碧波,是都市人最向往的风水宝地,我终于可以居高临下欣赏它的美,站在属于我的阳台上。过早晨练的人在碧波旁小道上奔跑着,安静得像游动的鱼,几个醒来的流浪汉坐在绿荫中眺望天空,无奈的起来,走向一个不知道目的的地方。我也曾像他们一样,在别人的响动中醒来,在清晨的寒凉中离开昨夜睡热的地,不知道新的一天该如何度过,彷徨无助地再次走向街头,寻找下一个栖身之地。 几只小鸟掠过眼前,心猛然明亮起来,我要像它们一样飞翔,不只是在这钢筋混凝土的大楼之间。老天无比垂怜,都市里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了,而我和梁凤书的故乡还在远方,只有我们的翅膀更加丰满,我们才能飞回故乡。 静默着,矗立着,脸上竟然有了泪水。虽然身体的力量还没有全部恢复,我知道,很快就要好起来了,这场没有缘由的大病仿佛在提示我什么,可又难以明白其理。 突然听得身后房间里小芬大喊道:“嫂子,哥呢?哥不见了。” 听见梁凤书猛地起身,我赶忙大声说道:“慌什么?我在阳台上,小芬,别一惊一乍地,让老婆多睡会儿,你们都放心睡吧,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 能慢慢走动以后,又养了几天后,从和梁凤书的激情缠绵中,我能感觉到,我像钢铁一样站起来了。 我完全好起来了,梁凤书心有余悸地对我说:“我们对露露的男人是不是太残忍?所以你……” 最怕自己的这场病是因为报应,连医生都检查不出缘由,我只能这样想,如果真有报应,我以后又该如何生活下去呢? 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我明白她的话,安慰她说:“凤书,别瞎想,那是他活该,这个世界比那件事残忍的多了,为了生活,谁不是虎豹豺狼一般,越是富有的人,做过的丧尽天良的事情越多,怎不见他们有什么报应?” 我想,所有事情不都是你策划的吗?真要有报应一说,你怎么好好的呢?唉,谁让我爱她呢,为她受些罪,值得的。 第141章爱人之间 说完,我也隐隐感觉莫非真是老天是有眼的,又说:“凤书,我们以后尽量做一个好人吧,就像我小时候就听说的‘老实人不欺,恶人不怕’,如此足以。老婆,你要在深圳安家落户的愿望终于实现了,高兴吗?” 她依偎着我,深情说道:“高兴,你对我没有辜负,老天爷对我们也很好,说到底,还是得谢谢师傅传你的本事,不然,无论我们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这样快就如愿以偿。” “凤书,等我和齐爷再熟悉一些,你的下一个愿望也会很快实现,你会是一个好作家的,只是差一个机会,我想,齐爷能为此达成……” 她马上打断我的话,不太高兴起来:“你病才好,就想着去见齐爷,莫不是那里有某个姑娘等着你?给我说这些,不是为你出去找借口吧?” 我的心思又被她看穿,但我是真心想为她当作家去铺路,或者这中间也夹杂有我年轻不安的心,而且我的执拗常常让她头疼,她也知道,我心中认定的事情不去试试,总是不甘心的。 “凤书,仔细想想,我们并没有一个可靠的靠山,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们基本上还是赤膊上阵的状态,而且连一个稳固的山头都没有。我们对佛爷并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所以他跟我们也不亲近,况且,他抛弃耀仔是那样毅然决然,现在齐爷总算觉得我有价值,也能亲近,为什么不利用呢?古人言‘船烂三千钉’,像齐爷这样的人,就算有天失势了,帮助我们这样的人依然绰绰有余,你说是不是?” 她也左右为难了,有带着醋意说:“你说的这些道理我何尝不知道,唉,可是,一想到刘秃子曾劝我和你好聚好散,我这心里总是不舒坦,麦子,我的担心难道是多余的吗?” “当然是多余的了,你怎么也犯傻呐,为何你不想,是刘秃子有意试探你到底和我爱得有多深呢?” “是这样吗?是齐爷有意让他试探我?” “当然了,还有,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也因为别人几句挑衅的话,而怀疑你爱的人哦,这可不是我们之间该有的,我们可是心灵相通的人,你又是我的女菩萨,一生必不会相负的。” “所以你去真是为了我们以后的日子着想?” “当然,我的老婆,你刚才说的,这几年老天爷对我们好,可是,你想过吗?要是老天爷突然不理睬我们了,就比如说弄那个让我发广告的老板,还有这次露露的男人,好在都没有出意外,要是真有意外,谁会救得了我们?你上次入狱都不算什么大事,还那样大费周章,事情再严重一些,我们不是和耀仔一样结局了吗?” “所以啊,麦子,我们可千万要小心翼翼地活着,凡事别太激进,弄得没有了退路,谁也救不了。穷一点没什么,好歹还能有机会,路要是走绝了,到时候可真是万念俱灰啊。” 梁凤书的担心我明白,高枝一旦攀上,落下来可能摔得粉身碎骨,容易得到的也容易失去。我又觉得她太过杞人忧天,或者是她担心我看上别的女人,所以想紧紧拽着我,不使有丝毫机会。 生命的怪诞之处在于,总是想不断的获取更多,实现一个理想,很快又生出一个更大的理想,好像必须得追逐到死才能停歇。年轻的心更是对前方充满幻想,犹如一个个等待开启的盒子,总想象着盒子里是各种美好的东西,从没想过盒子里也会窜出一条毒蛇来。 二十出头的我更不可能甘心停下来,况且,停下来能做什么呢?自从和耀仔的生意随着耀仔一起出事以后,梁凤书注册的贸易公司已经名存实亡,曾那样容易的挣钱,再也没有心思挣辛苦钱,谁不想轻轻松松地活着呢? 自我那天从齐爷那里离开,心中就从没担心过齐爷会害我,他用不着害我,而我担心的是,我禁不起诱惑,背叛了我和梁凤书十分不易的爱情,真要是那样,我可真就丧尽天良了。以齐爷的身价,小语的年轻貌美,我怎能不心动,这让我心中非常恐惧,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象着更美好的生活。我想和他们尽可能的亲近一些,我也不想失去梁凤书。 卢梭在《忏悔录》中写道:邪恶进攻正直的心灵,从来不是那么大张旗鼓的,它总是想法子来偷袭,总戴着某种诡辩的面具,还时常披着某道德的外衣。 而我觉得自己的心完全称不上正直,我是在生活中觅食的野兽,没有那么张狂,没有那么嗜血如命而已。因为身在甜蜜的爱情中,我的良心还没有被现实的苦难所泯灭,内心中保留着最后的良知。 我想,爱情使我还愿意善良。只要想到梁凤书,我能在任何诱惑面前刹车。 我安慰梁凤书说:“我是你骑着摩托车带到这个城市来的,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一切,为我,你已经失去太多,以后的日子,我为你而活。凤书,你不知道,在我的心中,没有了你对我的好,拥有这个世界也是没有意义的。” 她高兴,又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你就是靠这张嘴,我被你这张嘴所蒙骗,你现在真正长大了,不要我跟着你了。”她又自顾自的安慰说:“唉,我也不能一直跟着你的,守了你四年,该让你独自出去闯闯,你这么聪明,应该没有骗得了你的。” 我抱着她:“傻子,我又不是要和你分开,每天不是还回来吗?我出去闯什么呢?我就是一个算命的,没什么可闯,能拥有你,已经是上天垂爱,我也心无大志。等你成为知名作家,我天天在家里伺候你,你可别嫌弃我。” 她在回味之间,我又说:“你明年就能拿到毕业证了,要为毕业论文提前做些准备,书房的书架也还空荡荡的,小芬和露露最近也都空闲,去买些书回来,一定帮我多买些外国文学,还有西方古典哲学,我总不能落李木后面吧?” 第142章 古玉 她又开始惆怅起来,问我:“毕业论文写什么主题呢?你不帮我想想吗?” 书我是看过不少,但论文的格式我都不知道,只小时候写过作文,都还没有超过一千字。她的问题让我感到很唐突,可她的惆怅我必须要为她解决,因为我们是爱人。 “你是深圳大学中文系改制文学院后,第一届学生,可得好好下功夫写出漂亮的论文,绝不要有半点抄袭,我们是要脸的人,是不是?” 她不屑一顾地说:“那些看着越有脸的人,越是抄袭,我们是因为要脸才不抄袭吗?不对,是老娘有本事,不用抄袭,加上我有一个读书万卷的男人,还用抄袭吗?”她又扑上来,掐住我的脸颊,苛责地问道:“说,你是不是不想帮我?” “帮,帮,当然要帮,不帮老婆帮谁呢?” 她放开手后,继续问道:“那你说我写什么?” “我想啊,你就写日本文学中的建筑审美,从《源氏物语》向后考证,这样的题目简单些,不过是应付毕业,又不是要考研,况且,那些个世俗的老师,也欣赏不了什么有价值的作品,他们没有那个分辨能力,也没有那个心。” 我尽量施展浑身解数,把看过的书都回忆一遍,而我也知道她喜欢日本文学。 “啧啧啧,怎么不让你去当文学院院长哦。” “凤书,院长我是当不了,可是,我知道,心中被欲望和金钱所充斥的人,眼睛不可能有高尚的目光,更不可能欣赏得了文字中的伟大力量。” “呀呀,看把你能的,谁不是被欲望和金钱充斥着?我们不也在为此努力奋斗吗?” 我无法承认自己完全是为了钱,要真是这样,我可能早已走上耀仔的路,以前佛爷的暗示不少,他常常说:“你比耀仔聪慧,年纪上也占优势,要是跟对人,前途不可限量,麦子,算命挣钱虽能保你衣食无忧,终究也是小利。” 一直牢记陶春兰的话:“不可杀人放火,不可违反国法。” 想来,我是没有他们那个胆,曾无数次默问自己,心底仍然有一份来自书中的气节,所读的那些书,无形地把我从‘同流合污’中往外抽拔。书对每个人有不同的影响,也有人一边读书,一边‘丧尽天良’,那时的我已经隐隐感觉到书的神奇魔力,那些‘丧尽天良’的人一定读书不够多,真要读得多,‘仰观吐曜、俯察含章’,心中有天地,必有起码的敬畏之心。 人之所以没有了丝毫的气节和风骨,为一己私利而毫无底线,是因为心中只有自己,以为日月星辰都不如他自己重要。 我向梁凤书辩解道:“凤书,我们有欲望,也为金钱,但这不是全部,特别是你想成为一个作家,需知道,卢梭曾说过: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不了任何伟大有力量的作品,活着也是如此。如果欲望和金钱就是一切,那我们的爱情还值得吗?如果爱也可以不要,和畜生又有何分别?” “哟呦,我的书生,大道理一套一套的,我说不过你,但是老公说得对。”她又把眼一翻,骑在我的腿上,双手拉住我耳朵:“不对,不对。” “怎么不对?” “根本就不对。” “凤书,这可都是先哲们金声玉振之言,经过历史检验,怎么会不对?” “你少来,你装蒜,我不是说道理不对。” “那,那,那什么不对了?” “哼,以前一直是我教训你,你现在真正大人了,开始教训我了,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你这一辈子都不可以教训我,最多,最多,啊,最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可以。记住了吗?” “嗯嗯,记住了,我刚才就是晓之以理啊!” “不许辩解。”她松开我,站起来,说:“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看书比你还多,还有,就是我不懂,你也不可以教训我,你答应过,不给我半点委屈,别人的委屈我可以忍,你不可以。” 说着,她又要落泪的样子,我知道,她还是因为我要一个人去齐爷那里,她不舍得,这几年,她对我都是寸步不离,现在我要自己出去了,他也知道我必须要去,又想母亲对孩子般舍不得放手。我只好抱着她,安慰道:“在老婆面前,我永远长不大,绝不给你委屈。” 她把泪水憋回去,略带欢颜,说:“换衣服吧,我陪你去买些礼品带去,别失礼节。唉,不让你称心如意了,还是我遭罪,走吧。” 我马上激动起来:“凤书,如意,你把如意放哪里啦?” “怎么啦?睡房,你没看到吗?格子里,不是说玉养人吗?所以我才放睡房里。” 我冲到卧室,从格子上取下如意,梁凤书一脸惊慌失措,我赶快拿了玉到客厅中的灯光下,这玉我还不曾仔细看过,一边仔细观看,一边解释说:前几天天我突然能站起来了,就是我站在阳台那天清晨。那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醒后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可是却有力气站起来了。” 见我一直端详着如意,她疑惑着问:“与这玉有什么关系?” “现在我能模糊想起来,梦中有一个影子,很像是那个老头子,好像他从一个玉如意上取走了什么东西,只模糊的记得这些,然后我就醒了。” 梦里的场景还依稀记得,回想起来,浑身寒冷,不敢有丝毫的不尊重,为了活着,我是怎么都可以的。 “你是说这玉害你生病的吗?” “恐怕是。” “齐爷成心害你?那我拿出去扔掉,还有你的项链,一起扔掉,我们不稀罕这东西。” 我忙说道:“这不行,要是齐爷发现他送的东西我不珍惜,能不怪罪吗?还有,也不能说齐爷成心害我。看这玉的样子,恐怕是件古玉,曾听李瞎子说过,玉养人,也能害人,特别是古玉,不过,既然我病已好,又做了那样的梦,这玉现在已经认我们为主,不会再有害了。” 第143章 独自前行 又走到李瞎子的灵位前,把玉如意放在灵位旁,对梁凤书说:“也别管是不是迷信,做了那样的梦,信信也无害,供它一段时间吧。” 李瞎子说过,老玉件在漫长的过程中,会有一种灵气,虽然李瞎子也从没有过一块玉,可他好像说得自己清楚知道一样。想李瞎子并没有看过几本书,所有的算命卜卦技能都是来自他师傅的传承,他去过的最远地方就是县城,还没几次。此刻,我依然相信李瞎子说的那些话,面对无法用科学理论解释的问题,只能先相信先辈的传承。 我的生活越来越好,这全靠李瞎子传授我的技能,我也越来越对李瞎子从前教我的东西深信不疑,或许这也是我对师傅的尊重和孝敬。 见她担惊害怕的样子,又安慰她:“我的病已好,证明已经逢凶化吉,这玉以后值得我们珍藏,对我们只好不坏,老婆不必害怕。还有啊,凤书,这如果真是古玉,起码值几套房子,可千万保管好了。” 她才放心的点点头:“我去买书回来看看,我们也学学这方面的知识,免得以后真假都不知道。” 空着手去失礼,却又不知道带什么好,齐爷应该什么都不差的,贵重东西我也送不起,想来想去,还是梁凤书做决定,买点上好的水果。 我刚要独自开车离去,梁凤书说:“不对,你还是先给佛爷打个电话,是不是他接电话不重要,起码招呼一声,不能给人感觉‘过河拆桥’,然后再给齐爷电话,千万记住,除非齐爷说不要给佛爷说的事情,其它所有事情都要给佛爷如是回报,这当中的厉害你是明白的,别一时大意失了荆州。” 梁凤书想问题总是能细致入微,要不是她提醒,我差点因兴奋而忘了这当中的道道。我为什么会兴奋?为此,不得不暗自埋怨自己,面对齐爷那样深不可测的人,怎么能如此大意?耀仔一伙才覆灭不久,我怎么连如此深刻的教训都给忘了,不得不让自己冷静下来,暗自叮嘱自己,应该时时刻刻记住梁凤书的话。 以往打电话,接电话的总是不是佛爷,他助理只会说一句:“知道了,一定告诉佛爷。” 这一次,他说:“您等一下,佛爷在。” 先是感谢佛爷在我病期间送来的补品,然后告知,因上次与齐爷有约定,因病耽搁了快一个月,最后,小心翼翼地问道:“佛爷,我需要去赴约吗?”还装着不懂事地说:“我什么也干不了,去了,也就是陪齐爷说说话,喝喝茶,还要去吗?” 果然,佛爷在电话中教训我:“麦子,说说话、喝喝茶不挺好的吗?齐爷很是挑人,一般人还陪不了他,既然看中你,你就多陪陪他,耽搁你挣钱了吗?少挣了多少,我补给你,齐爷在这里修养期间,你要陪好他,我都谢你。” “不敢不敢,我的今天都是佛爷给的,可是,佛爷知道,我这个人路子野,要是齐爷怪罪了,佛爷可要帮着我。” “我就该帮着你吗?小滑头,快去吧。” 从佛爷的语气中,能感受到他对我打电话给他很满意,虽然他假装着严厉的态度。 自从和梁凤书在一起,四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开车单独行动,第一次总是觉得很美好。美好得没有顾得上梁凤书那带着落寞的目光,就像送别一个要直驱千里到楼兰的战士,不只何年何月能再相见,这也是她的第一次,看着我兴奋得溢于言表地离开,她心里一定五味杂陈。 从住的小区到香蜜湖并不远,走红荔路很快就可以到达,但是我选择走深南大道。北边工厂居多,路上大货车特别多,我的第一次单独出行,当然不能在那些大货车间压抑着。深南大道绿树如茵,花团锦簇,这条深圳最美的大道才能配得上我第一次单独出行。 老天不是很配合,阴沉沉的,乌云在天空翻滚着,像是要与我赛跑,一场大雨就要来临的样子,这可下不到我,开着车的我根本不担心下雨,只有我从前流浪在街头时才会讨厌下雨。自我们拥有自己的私家车以后,我几乎已经爱上雨天了,下雨天凉快,还能在车里悠闲地看着满街落汤鸡慌乱的样子,很是凄惨,就像看见我以前。 滚滚的车流就像我的千军万马,路口的交警像是保卫我的卫士,花团锦簇的宽大绿化带预示着我前程似锦,我威武雄壮地奔向前方,不理会滚滚狰狞的乌云,心情特别好,懒得计较。 上一次去看齐爷,是梁凤书开车,有她带着我,我几乎不用任何思考,直到被人从停车场接进楼里,一直都处于懵懂状态。这一次,我要好好看看所有能看见的一切,不能让梁凤书小看我,其实,我也是极其细心的人,是她养成我粗心大意的习惯,我得改过来。 两次开错路口,只是小插曲,我还是驶进了停车场。停车场里没有几辆车,我自己引以为傲的车显得寒酸而落魄,保安可能已经提前知晓我这寒酸的车要到,他热情地引导我停在空荡荡的角落里,我很满意,掐指一算,当太阳西沉时,这里正好在太阳的阴影里,可以免受烈日炙烤。 我提着水果,白衬衫保安要帮我提,我没有同意,我自己带的礼物,当然得自己提着显诚意。在白衬衫保安带领下,进入小楼里,然后另一个保安引我入楼,再上楼。 还是上次金碧辉煌的客厅,却没有人,保安什么也没说,自顾走了,把我留在大厅里,不说一声缘由。看看表,下午两点,莫非他们还在睡午觉?等一等也无所谓,可我显得拘谨起来,心里还有些乱糟糟,一直都是别人等我,还不习惯等人。 空调开着,温度适宜,我却觉得有些不舒服,独自坐下来,双手抱在一起做思考状,人不动,眼神浏览着富丽堂皇的摆设,还有那些不知真假的挂画。中年妇女出现在我面前之前,没有听见一声声响,看来地毯太过柔软,她给我倒一杯水,小声说道:“小语马上来,心情不好,爷正会见一个人,完了就过来,您等一等。”标准普通话,说完后也自顾离去。 第144章 莫名火 我想,怎么会心情不好,难道是因为我吗?不至于吧?我还没想清楚那佣人为何用那样的一张脸对我,见小语身着短袖紫色绣花丝绸旗袍款款走来,像一朵鲜艳的紫色花蕾,含苞待放,脸上却沉着得如一潭死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使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 可是我向她温柔的问好,她不回答,她的眼神里饱含着我猜不透的复杂,她只是看着我,脚下像是生了根,一步也不再挪动。我也不好意思靠她太近,必定她是齐爷的千金宝贝儿女,我这个算命的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那一刻,我们就那样相隔着几米站着,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不挪动脚步,我也不好意思主动厚颜无耻地靠上去。 我又笑着问道:“小语,怎么啦?我们可是朋友哦。” 她依然不动,也不回答,眼睛里开始闪现出泪光,我就显得更尴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在来之前,我想得那么美好,就算不拥抱,也该拉拉手的,没想到是这样尴尬的局面,而齐爷又正好不在。 齐爷不在现场,房间里就只有我和她,我就更不敢靠近她,我很担心她们误会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还是想做一个体面要脸的人,不然那么多书不是白看了吗? 相对站在,僵持片刻,她的目光突然落到我放在茶几上的水果篮上,却并没有眉头舒展,又不像是嫌弃我买得不好得表情,况且她都没有打开看,又怎么知道我买得不好呢?这可是梁凤书亲自出马,能买到的最贵的水果了。 正当我思量她为何不理会我时,只见她急走几步,突然抱起水果篮,高高举起时,拉扯得她合身的旗袍变了形状,随后一声闷响,水果篮砸在地毯上,葡萄、芒果、荔枝向足球流氓一样蜂拥开了,散落在四面八方。 我惊诧又不解其意,马上出现的中年妇女与我同样反应,但她什么也不说,而是蹲下去捡那些散落的水果们。我顿时没了出门时的大好心情,快速地反应我该怎么办,想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也弯腰准备去捡水果。 “谁让你去捡啦?”她盛气凌人地指着我,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使我感觉像是入了牢狱的犯人,而且是那种马上要被严刑拷打的犯人,当我正瞥见蹲着的中年妇女摇头暗示我时,她又厉声斥责道:“你不是死了吗?怎么没死啊?一去就一个月,拿我当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这样做?来了便是好,可是那敷衍的样子,怎么?我是你要应酬的客户吗?” 她的理直气壮没有来由,我打心里觉得自己已经非常有礼有节,完全没察觉自己那方面得罪于她,又或我那点做得不够周到,在我的心里,一直是想尽量做到完美的。可她的愤怒就这样燃起来,好像还无法扑灭一般。 愣在当场,茫然不知所措,我只能这样反应,心里异常别扭,恨不得跳窗而去,可是我得忍住,书中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虽然我没有大谋,还是得忍。我的脾气可不好,可是我明白自己得罪不起,在女人面前装孙子,这也不是第一次,我是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只是好久没有了从前的滋味,现在就像回忆再现,看见自己曾经被别人呵斥的过去。 她见我不说话,向我大踏步迈进几步,一手抓起我刚刚喝水的杯子,又高高的举起来,似乎要砸向我的头,因为她的大眼睛盯着我,眼珠子快要鼓出来,就像盯着她要袭击的目标。 我比电脑还快速地反应,马上决定不躲不闪,就像面对刽子手的烈士一样宁死不屈,我当然也知道,她不会要我的命。她眼睛虽然盯着我,杯子却连水一起砸向阳台,然后大声说道:“坏人,你不是很会说的吗?哑巴啦?说啊,为什么不说啦?坏人,这么久不见,见了当我是你的客户一样应付?” 看来,她也骂不出其它花样,这让她的怒气显得很苍白,骂声缺少应有的养分,只是没头没脑的质问,让我摸不着头绪。但我看得清她白玉般的脖子上,露出立体感很强的青花条纹,她气喘吁吁的样子,使得她胸部也显得特别高耸,简直就是一个美丽的愤怒女神。 “小语,对不起,我是真的病了,刘爷也去医院看过我,真病了。”我大胆解释,我已经确定她玩不出花样了,况且这屋里东西不是我的,既然你不砸我,那请随便摔,要是力气使大了,贴身的旗袍可能被崩开,到时候我可以被动地看见我本想看见的风光。 “走的时候好好的,回去就病了,还病一个月。我有怪你不该得病吗?一个月不见,好不容易见了,你为何是那个敷衍人的样子?”她继续对我怒目而视,声音却小了,眼睛还有泪花闪动。 我心想,我没有敷衍你啊,我们不是彼此熟络的人,又还有男女之别,我要怎么做才显得不敷衍呢?这真是一场残酷的考验。 要是梁凤书这样,我会紧紧的抱着她,然后开始脱衣服,但是梁凤书不会舍得像她这样对我,最多是气鼓鼓的,要不然就是啰嗦个没完,在我脱完衣服后,梁凤书基本上怒气就会消除大半,再接着,一场酣畅淋漓后,她会关心我要不要喝点什么,完全忘记刚才为何生气。 我是不可能对着小语做什么的,而且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在场打扫,如果被她看见我的大家伙,她一定会回去埋怨她的男人,到时因我影响她的婚姻和谐,这是不慈悲的事情,所以我只能对小语再解释一遍:“真的病了,不然我早就来了,我没有敷衍你,我当你是好朋友。” 那妇女正好弯腰收拾到她的脚边,她猛然一脚踢向妇女的腰间,斥责道:“差这一点时间吗?” 那妇女用手条件反射地捂着腰,手又马上放开,显然是被小语踢疼了,她眉头皱了又赶快展开,和颜悦色地一声不地吭退出去。一瞬间,我发现小语蛮横得像一个巫婆,她的整个样子都更加狰狞了,她却表现得那样理所当然。 第145章 摸不透女人心 或许她看到我看她的眼神瞬间变了,她露出后悔的样子,怒气也消了些,只带着责怪的口吻:“你是坏人,你说话不算话,你就是敷衍我,这么久不见,你为何要离我那么远,我都不值得你靠近一点吗?你就是敷衍我,我让你讨厌吗?”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说着,慢慢坐下去,低头哭起来,而且是越哭越大声,抑扬顿挫感越来越强。 安慰一个不能碰的女人,我还没有经验,看见刚才挨打的妇女又出现了,对着我拿着白色毛巾,我忙过去接过来,如果没有领会错的话,是她让我递给小语抹泪水用,我是这样做的,小语也接了毛巾去,依然像家里人死绝了似的哭得更加伤心欲绝。 那个妇女在门口用眼神示意我安慰小语,见我走到小语身边,她才从门口消失不见。 我蹲在她的脚前,手放在前面,预防她踢我,慢吞吞地说:“小语妹妹,别哭了,我认错,我赔罪,只要你别哭了。”我看见她旗袍胸前都湿了一大片,湿得贴在身上,使得已经可以看见旗袍里面的轮廓。看来是真伤心,我马上又心痛起来,忘记了她刚刚的狰狞面目,说:“我发誓,真没骗你,我巴不得想早点见到你,真的。” 她还是低着头,呜咽着说道:“为什么想早点见到我?你骗我。” “没有骗你,你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儿,有你这样的妹妹,我怎么会不想见你呢?” 她抬起头,泪水涟涟地看着我:“真的?” “绝对是真心话。” “你既然那么想见我,见了我怎么又要离得那么远?” “这,你太漂亮,今天比以前我见你时还美,我都惊呆了,不敢靠近仙女一般的你。” 对于她这样天真的少女,我也必须要装着有些天真,不然会让她觉得我和她的调调不够和谐,为此,我调整心态,尽量用自己都觉得恶心的方式和她说话。 我心想,原来你是因我离得太远,没有表现出激动不易得样子而生气。她可能认为我该像见到一个思念已经的人,冲上去不顾一切第抱起来,甚至该有一个长久而深深的吻。我能冒失地这样做吗?当然是更担心我得不得体、是否礼貌太过、有没有让人觉得我胆大妄为,在齐爷家里犯错,我是不敢的,梁凤书的叮嘱一刻也不能忘。 看来夸奖女人漂亮,在任何时候都有用,我很是用力的点点头,以确认我说的是真心话。随后,她一边抹泪,一边起身,低声说一声:“你等等。”马上出去了。 很快,小语又回来了,换了一套淡绿色的连衣裙,脸也洗过,眼睛仍然红着,脸上却带着含羞的笑意,憋着嘴说道:“我给你泡菜。” 一场莫名其妙的、如腥风血雨般的闹剧结束,小语又变得很是乖巧的样子,使我不由得暗暗想着,有钱人都这样无聊吗?非要如此小题大做,还是小语有什么毛病,比如间歇性狂躁症,看着又不像有病,看来是没事干,精力实在过剩。 经过她刚才的一场精彩表演,我已经变得拘谨了,她却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一边泡茶一边埋怨我:“麦子哥,你是坏人,刚才那件定做旗袍本来就是为了穿给你看的,你都不靠近我,害我哭湿掉,真是白费我心思。” 我假装委屈起来:“小语妹妹,刚才我被你吓坏了,以为你讨厌我,我差点从这里阳台跳下去。” 她嘻嘻笑起来:“乱说,这里跳下去,也摔不坏,你刚才为什么不拦着我?就那样让我摔,万一砸到你了呢?” “你那么凶,像母夜叉一样,我哪里敢拦啊?” 她仰起头,把紧致的下巴对着我,娇气地说:“你有本事再说一遍,谁是母夜叉?” 偶尔故意挑战她的情绪,也算是我试探她到底能承受多大的玩笑话,这是一种边界试探。 我和小语东拉西扯地说着话,一句不敢乱说,心中暗自揣测她是一个怎样的人,不得不重新小心审视。 上一次喝茶,小语半蹲在一个垫子上泡茶,态度也很恭敬、内敛。 这一次,她坐在沙发上,离我不到一米的距离,有时候,我们的手距离只有几毫米,我们相距如此的近,近得我们呼出的空气交融在一起。而在我的心中,我和她有十万八千里一样远,远得犹如天地之隔。 不管她刚才摔东西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在她毫不考虑踢向那个可怜的中年妇女时,从她脸上那样理所当然的表情下,探寻到她内心深处的不可一世,瞬间明白,这是一个被娇惯坏了的,极度刁蛮任性的大小姐,稍不留神,就要忍受她无端的雷霆之怒,而她事后都没有丝毫的愧疚,这样的人,我惹不起。 再回想起上一次刘秃子对齐爷的恭敬,还有齐爷对佛爷的评价:“可惜佛爷杀气太重,不然可以一起品尝的”,我已经可以非常确定,我这个山里的穷小子,永远也不可能高攀得上她。眼目前,我不过是陪他们消遣的一个‘道具’,我这个‘道具’有礼有节,长相清秀,腹中还有一些诗书,身怀他们很感兴趣的‘封建迷信’的古法,年纪轻轻,又没有什么痴心妄想,这样的消遣‘活道具’能让他们很放心,他们只需要从牙缝中掏出一点点可有可无的钱财,就足够让我‘摇尾乞怜’。 小语碧玉年华所表现出来的那份天真,并非是她独有的善良,那是正常少女的天性。而她的天性下,还透露着少数人的与众不同,也许是出于我的性情,我对这种高高在上的与众不同很是厌恶,我喜欢梁凤书那样甘苦与共、温柔体贴。 人生很是玄妙,假如我一无所有,就像我流落街头那个时候的境况,我可能愿意做他们门下的一条狗,只为苟延残喘地活着,可是那样的我永远也见不到他们。今天我能靠近他们了,可是我有资本敬而远之,不想活得像一条哈巴狗,我想要保持自己的一点尊严,在小语砸东西时,已经在我的尊严上蒙灰。 第146章 少女的天真 在她美丽的皮囊里,包裹着一个异于常人的灵魂,这个灵魂严重与社会脱离,从小生活在金玉满堂的象牙塔中,极度缺少正常人该有的交际,又有着只有极少数人享有的傲慢,还有极少数人享有的‘丹书铁卷’,应该是一个绝对桀骜不驯的人。 如此高贵的少女我是从没有伺候过,她的美丽加上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贵气,也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想梁凤书虽然也是富家女,但梁凤书没有佣人,更不会矫情,在很多时候,反而是她照顾我。 眼前我要面对的这个美丽少女,或许是命运要对我进行一场严格的考试,一旦我不能写出完美答卷,所有的希望都将成为泡影。 她如此高贵,也应该有一定的教养,不至于无理取闹。 当我在心中对眼前的小语有了自己的定论后,开始感觉到自己正踏上充满未知的探险之旅,隐隐有种担忧,好在曾经的艰难锻炼出我的机灵,几年的算命生涯也锻炼出了我镇定自若的定力。 或许我该离她远一些,我这样在心中警告自己。 为使小语不感受到我的心理变化,我一边和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说着话,心中仔细回想上一次我的表现,还有上一次说过的那些话,尽量演得别判若两人。 小语是毫无社会经验,更无世间阅历,全凭自己喜好任意而为,当然,她有这个资本,谁不想尽着自己喜好任意而为呢?因为她的苍白,我想,也可能看不出我的虚情假面。 小语苍白,齐爷可不是省油的灯,让我和小语单独相处,说不定就是他有意而为之,他说正在会见一个人,完全可能是个借口,他故意让我和小语单独相处,想看看我到底是什么面目。我甚至怀疑,齐爷正像一个间谍一样,躲在某一个秘密房间里监听着我们俩的谈话,说不定客厅每个角落都布满了监听器。 我小心翼翼地想着可能的阴险之处,想啊,要是我万一说错了什么,可能不只是招致被抛弃,完全有可能像我对待露露男人一样,把我彻底赶出这个繁华都市,在他面前,我是一点反抗力量都没有的,完全是‘我为鱼肉,他是刀俎’。 乌云滚滚的天空一直没有下雨,阳台外的风声强弱交替,空中飞扬着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卷起来的都市残渣,使阳台外的世界迷茫无尽,像是无故起苍茫、大风撒尘烟,就是不见落下一滴雨来。老天也故意张牙舞爪地向世人展示它的张狂,在大雨来临之前,它要让所有人为之而担忧,折磨着每一颗心。 我盼望着来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雨,把污糟的天空来一次彻底的清理,盼望滂沱的水流能冲洗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好让闷热的都市焕发清凉,哪怕只是片刻,也能让人有片刻的静息。 小语去洗手间时,我站起来靠近落地玻璃,长舒一口气,看着外面的世界,心理想着,梁凤书也一定坐在窗前,她一定顿好了给我补身体的汤,盼望着我快些回家。家里窗外的荔枝公园此刻一定绿树成浪,今年的第三次台风正肆无忌惮地在都市流窜,不时的闪电雷鸣如报丧的钟声巨响,啊,好在有小芬陪着我的女人,她们结伴,所以应该不会感到害怕。 不知为何,我也想起了李木和依依,或许是城市在台风中有些摇摇欲坠之感,假如这个城市要崩塌,我是该想起李木和依依的,由此也想起陶春兰让我和李木团结互助,此刻,李木和依依应该还在被窝里缠绵吗? 我想李木现在日子不难过了,严胖子知道他是我的‘好朋友’,不敢不关照的。就在我养病期间,李木发信息说他当副总了,很谢谢我,我没有告诉他我病了,李木不是医生,医院都没办法的事情,他肯定也没办法,我让他加油好好干,好好对依依,我想他会把信息给依依看的。 想是多愁善感的病又犯了,看着外面迷茫的世界,不由得升起哀伤情绪,我给梁凤书发信息:“亲爱的老婆,一切安好,请别担心,你看看书,多写些文章,我一定会助你当上名作家,我想着你哦。” 梁凤书回过来短信:“我的麦子是最棒的,任意东西。” 一条信息足以,我们早有默契,她不会轻易给我打电话,怕别人认为我事情多。 地毯太过柔软也不好,小语站在我身后时,我都没有注意到,直到她猛的问一声:“你看什么呢?” 我回过头来时,她看着我疑惑问道:“你怎么啦?怎么看着有些伤心啊?” “哦,这天气乱糟糟的,使我有点伤感,没什么。”我微微笑笑,故作轻松地甩甩手,问道:“还继续喝茶吗?我不想喝了,喝得心里方。” “心方是什么感觉?” 这也是个话题,能让我说些她永远不懂的感受给她听,她这样美丽,我希望她别那样不知世事,我告诉她:“心方呢,你知道吗?就是一直吃单一的素食,没有一点油水,心里就感觉很方。” “为什么要一直吃单一的素食呢?” “嘿,你这样的人是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我来到城市之前,一直和师傅生活在山里,雨季里,山路断了出不去,家里只有红薯和南瓜,没有猪油,也没有菜油,更没有人肉,其它什么吃的都没有,每天就是红薯南瓜换着吃,吃上十天半月,心里就感觉特别方,可是也只能忍着,你能想得到那种感觉吗?” 她摇摇头,嘴撇成弯月,又半知半解地说:“生活为什么会那-么-难?啊,我知道啦,阿玛说茶吃多了,心里空落落,要吃一些点心,哎呀,我都忘了,那些个老东西,看我刚才发脾气,也没敢送来,我去叫来。” 她刚要转身,我小声说:“小语,别骂她们,不值当的。” 她愣了一下,点点头。 看见阳台角落里一个闪光,我弯腰捡起来,是一小块打扫人没有看到的玻璃渣,就是小语摔碎的杯子,我小心翼翼地握在手里,顺便去洗手间,仍到垃圾桶,总担心着她又借故闹一场。 第147章 心机 我在洗手间隐隐听见她大声埋冤道:“怎么回事?不是告诉过你们麦子哥爱吃豌豆黄吗?其它的也都弄些来,这还要我来说?” 她对那些半老徐娘说话没有一点尊重,就好像在指使奴才,虽然态度并不是刻意刁难,无形中显示出她与常人不一样。 无法管那些佣人的心情,我得小心自己不被她数落或者责怪。看她的样子,应该还算一个乖乖女,可能是天生富贵之家,养成一种得天独厚的高贵感。 我心想,豌豆黄也不能多吃啊,怎么就没有拿肉做成糕点呢。 担心她又对那些人大发雷霆,我赶忙出来,也没看见她在哪里说话,刚一转身,看见她神出鬼没地站在我面前,一边和我相距咫尺往前走,一边高兴地说道:“麦子哥,坐阳台吧,我们坐阳台上,今天没太阳,也不用下帘子,我以前经常坐在阳台上等雨来,下久了,我又等雨停,总是等,都是没意思。” 她没有主动拉我的手一起走,我也不好主动拉她的手,想着她先前的话,尽量靠她近一些。 她想一想,又说:“怎么才有意思呢?以前阿玛带我着我到处玩,去迪士尼,去坐过山车,去滑冰,看芭蕾舞,听歌剧,听交响乐,玩什么都觉得好玩,现在什么都觉得没意思。” 她顿一顿,看看我,嫣然一笑:“麦子哥,我现在见到你才觉得好,别的都不好,所以,你一直不来,我今天才那样。”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声。 听她向我解释,我知道,她对我是有好感的,没有把我和那些佣人看成同一类人。 看来,她也是一个有洞察力的人,可能是与生俱来的灵性,我刚才让她别骂那些人,她可能感觉到我对那样不把人当人的厌恶,她不想自己颜面受损。尽管她的解释带着对我的埋怨,还夹杂着对我的好感和认同感,我依然不敢在心里有半点自满,我知道,她的脸比天空还无常。 二十出头的我还没有那么重的心机,小心谨慎也只是避免出错,没办法,生活来之不易,我不敢冒险,面对小语带着柔情的赞许,我显得有些慌乱地说:“真的吗?我,能让你不讨厌,真是荣幸。” 她突然就生气了,我自认为自己的话没什么毛病,应该是很得体才对,她却一副愤怒的表情看着我,质问道:“你怎么回事?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和你上次完全两个样子,到底哪个是真正的你?你讨厌我吗?” 她的话让我很震惊,怎么会让她感觉与上次见面判若两人呢?不应该啊?我心不由得更加烦乱起来,又强做镇定说:“怎么会?小语,我惹你生气了的话,我给你道歉。” 她拿手指指着我:“看,就是这样,你上次不是这样的,你看看你今天,说话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总是对我道歉啊,对我感谢啊,一句贴心话都没有,说的也都是应付的话,你说是不是?为什么?我让你讨厌吗?你要不爱和我相处,我们以后就当不认识好啦,就算道别,也该真诚些吧?你说啊,我冤枉你了吗?” 她气势汹汹的一顿数落,让我相信梁凤书说的:“别以为你们男人能骗到女人,女人的直觉很准,很多男人自以为是骗到女人了,其实都是女人衡量过后的心甘情愿。” 我一下陷入尴尬的境地,必须马上找出一个理由来,还得让她心服口服,不然一切都得前功尽弃,我希望得到的庇护,梁凤书当作家的梦想,都将一起跌落。要是我这样灰溜溜地回去,梁凤书也正好有借口以后继续对我形影不离,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我的小心翼翼连小语都瞒不过,真是失败。 绝对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当机立断,我舍生忘死,一把抓住她指着我的手,带着愧疚说道:“小语,你说得对,我今天确实糟糕极了,可是,可是,我也不想这样,唉,我该给你怎么说呢?我……” 她没有把手抽回去,好像被点住了穴,看着我,木纳地说道:“你,怎么会糟糕极了,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儿啦?”她的口气变得关怀温暖起来,把手抽回去,自己先慢慢靠窗坐下,仰头看着尴尬的我:“你也坐下来,慢慢说,麦子哥,你上次不是这样的,上次见你,你是个洒脱、真诚的人,你说什么都那样特别,今天怎么就这样拘谨,这样了呢?” 要不把她哄好,齐爷肯定也不高兴,她是齐爷的掌中宝,齐爷喜欢我,很大原因是因为小语最开始觉得我看着舒心,这一点我非常明白,所以,我要大胆对她说一番道理。 深吸一口气,带着歉意,支支吾吾地说:“小语,我怕你生气。” 空气像是凝固了一样,伴随着片刻的沉默,然后,她带着满腹委屈,急促地深呼吸着,胸口跟着大幅度的浮沉,显得很想爆发,却又强力压制着自己,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你,你,就知道,你觉得我不该打人,你觉得我没修养,你觉得我刁蛮古怪,任性跋扈,是不是?” 客观地说,她把自己所有缺点都说出来了,看来她很清楚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无意中自己的话,正是自己该面对的真实灵魂,可是我不能点头。看她强忍着怒火,甚是可爱,既然她愿意忍着不发,我想还有回旋的余地,所以胆子更大一些,不回答她问题,摆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小语,你给我泡茶,我告诉你为什么?” 她很是用力的点点头,像是要把脑袋从脖子上抖下来,茶杯碰得叮当响,憋着气说道:“好,好,好,看你怎么说,哼,说不清楚,你真是要从这里跳下去。” 拿起一块豌豆黄,一边看着她,一边往嘴里塞,见她目不转睛看着我,干脆把整块豌豆黄塞进嘴里,鼓胀着两腮帮子,慢慢地嚼着往下咽,直到完全哽下去后,又慢慢伸手去拿一块,她的眼神跟着我的手,目光很是用力,看着我又把第二块豌豆黄整块塞进嘴里,继续往下咽。 第148章大嘴 直到嘴里都咽干净以后,我还慢慢喝一口茶,整个过程中,我也一直看着她,放下茶杯,才说道:“小语,你没有这样吃过东西吧?” 她想回答我,我用手势阻拦她,自己继续说道:“我们是两种人,我是山里出来的野孩子,你是豪门的金贵人,当然会担心惹你不高兴,我想,你这么聪明,这你能理解的。除此以外,我是真心觉得能有你这样的朋友而无上荣幸,每个人都有脾气,每个人也都有发火的时候,发火时的行为是急火攻心下的不理智行为,作为朋友,不需要计较。今天确实是我不好,我可能大病一个月刚好起来,一来害怕你再生气,二来病刚好,可能心里有些憋闷,不过现在全好了,还是要谢谢你,我之前的不正常,小语妹妹别计较了,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真正做好朋友,好不好?” 她一知半解地点头,目光从我的脸上抽回去,拿起一块三指大的豌豆黄看了看,在嘴边试试,一下塞了进去,脸立刻鼓得像猴屁股,刚略微嚼几下,一口喷了出来,并连续大声的咳嗽起来,白玉一般的脸马上变得红彤彤的。我赶忙去拍她的背,倒茶递给她。 宽大的茶几上全是豌豆黄的碎末,那个中年妇女听见响亮的咳嗽声,立刻走进来,见我在拍小语的背,她又停住前进的步伐,站在原地上看着问道:“小语,可有事?” 小语连喝两杯茶,指着茶几对中年妇女说:“咳咳咳,被我喷了一口,全部收收。” 中年妇女招手,又进来一个中年妇女,当她们要端走那一盘糕点时,我快速的抢了过来,小语还在低头咳嗽,不过缓和多了,歪着头看着我说:“哥,不要了,重做,做好的肯定也还有。” 我拿起一块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不碍事,你喷过的更好吃,糕点留下,其它的洗洗。” 她用手指指背,示意我再拍几下,我只能照做。当我拍她的背时,心情很是激动,连衣裙的后背,在她弯着腰时,漏出一块毫无遮挡的背,而我的手也只能拍在这毫无遮挡的地方,如果要拍到有衣服的地方,那我只能拍她的后腰了。我分明感觉到我手心出了些汗,而那些汗水肯定也粘在了她的背上,不只为何,面对她,我觉得这样的肌肤之亲,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从她的背上,使我感觉到她身体单薄,完全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女,因此,我心中又升起怜爱,没办法,我一直想保护所有美丽的姑娘。 等她终于缓过气来,脸上的淡淡红晕还没完全消退,她把自己的手掌举到与耳朵平齐,展开十指,拨浪鼓似的对着我摇着,惋惜地说:“不行,不行,太难了,差点噎死我,你的嘴真大啊,我不行,不行。”她停一下又说:“看你的嘴也不大啊,怎么就能一口吃下去。” 我和她各自坐在独立的沙发上,刚才拍她背的时候,我完全是弯着腰进行的,此刻,我们回到面对面坐着,都靠着阳台最外边的落地玻璃,如果她直起脚来,能踢到我的膝盖。刚才她的憋屈可能随着那一口一起喷出去了,她又变得一个乖乖样,踢掉脚上的低跟鞋,用裙子拢住双腿,斜盘在沙发上,小腿以下露在外面,可能是刚才咳嗽累着了,头向后靠在沙发背上。 我开始骗她:“小语,我刚刚说怕你生气,不是怕你生气时打我,你要打我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怪你的,我是怕你生气以后,再也不见我了。记得吗?我给你说过,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子,你就算生气时都很美,刚刚噎着时也美。” 她仰着头,显然我的溢美之词让她很舒坦,她细声说道:“真的吗?你这么珍惜我们自己的,之间的,的朋友情谊?” “非常珍惜,没有比这更珍惜的了。”我俯身从旁边茶几上,插一块刚送来的芒果递在她手上,继续说:“齐爷说我是你第一个愿意接受的朋友,我非常珍惜,如若你也同样珍惜,我以后对你再不说那些场面上应付的话,我想,只要你不嫌弃我,我是永远不会想失去你这个朋友的。” 她吃完芒果,把叉子递还给我,两个手相互揉着,低着头,慢慢吞吞地说:“你知道吗?除了阿玛,你是第一个拉我手的男,男仔,而且你还摸了我的背,我怎么会嫌弃你,你说的话要算数,永远不能反悔。” 好好的聊天,她这一羞答答的样子,还说这样的话,空气中像马上充满了荷尔蒙,使我心跳有些异常。想着,如果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这些话是她对心中好感天真的表达,出于男女有别的羞涩,而并非表达爱情那种爱意。真要像她说的那样,我是除她父亲以外第一个拉她手的人,那她肯定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想到这里,我的心中很是害怕,要是和她发生了什么,夺走了她的第一次,肯定要我负责,那梁凤书怎么办?我又在心中嘲笑自己,恐怕是我想多了,我和她天差地别,人家怎么可能看上我,现在不过是让我来陪她消遣。 “绝不反悔!”我信誓旦旦地说着,又想着下一句该说些什么,本想聊聊她的身世,这是我一直很好奇的地方,可是我没有这样做,依照我从前的规矩,不主动打听别人的身世,除非别人自愿说起。在这个匆忙的城市里,每个人说出来的身世也都难以考证,听了也不一定相信,所以大家几乎都不说,只说生意,只说利益。 “其实我知道你是真的病了,本想去看你,可是,可是他们都说医院那种地方人多嘈杂,所以才没让我去,还有,还有,我怕去了,肯定会见到你女朋友,哼,我是决不想见她的。”她又加重音量重复:“对,决不见她,还有,你也不准在我面前说起她,任何时候都不要。” 第149章两个人 我从喉咙深处发出沉闷的声音:“嗯嗯。”又马上轻松地说:“我看架子上有五子棋,我们下棋吧?” 为了打发时间,我起身拿来格子里的五子棋,心想,齐爷什么时候会忙空呢?再一想,齐爷要是来了,也还是继续闲聊,要一直保持谨慎地闲聊,对我是很大的煎熬。 小语一边下棋,一边问我最近看什么书,我告诉她《源氏物语》,她大概问了问是一本怎样的书,然后马上叫来中年妇女,让她派人马上去买《源氏物语》回来。 她问我为什么要看那么多书,我老老实实地告诉她,如果不看书,我这样的人是毫无出路的,虽然我精于卜卦算命,可是这也不是正式的工作,也不是什么事业,人生很漫长,总得要考虑谋生活。 或许她听懂了,或许她不想懂,只点点头,说:“放心,麦子哥,有我,你以后不用担心钱的事情。听佛爷说,你现在是有深圳身份证的人了,还刚住进了你自己买的新房子里,佛爷都夸你是很少见的优秀年轻人,说你沉稳,懂分寸,很有分辨能力,每一步都走得稳,还说你虽年轻,考虑事情像成熟的中年人,佛爷很夸你勒。” 我大概给她讲述了自己曾经的可怜日子,只是全部避开梁凤书,不想让她再生气,听得她目瞪口呆。我现在已经不可怜了,所以可以无所谓地讲述曾经那些可怜日子,我想,她也是有同情心的人,因为我确实经历过,说起来特别的生动,加上我算命的口才,让她听得入神,好像一部电影在她面前放映,给她讲述一部真实的中国版的《雾都孤儿》。 当然,给她讲述的版本,是梁凤书为我虚构身份的版本,但是那些可怜日子都是真实讲述,其中提到一次梁凤书,不得不提到,就是说我自杀时,是梁凤书救了我。也就是提这一次,她还恶狠狠地看我一眼,很不屑地说:“你命不该绝,她不救你,你也死不了,有什么了不起。” 她的话完全是谬论,难道每个被救的人都这样认为,没有这个人,会有那个人,没有这次机遇巧合,还会有别的机遇巧合,那么世间还有什么值得珍惜呢? 故意说梁凤书救过我的命给她听,我相信,她是很聪明的,一定会明白我是不能离开梁凤书,如果救命之恩都可以辜负,这样的人还可靠吗?她一定明白的。告诉她这个故事,以后她一定不好为难梁凤书,救命之恩是最大的恩,我想,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人教唆别人背叛这样的情感。 在我的心中,也确实一直认为梁凤书是救了我的人,所以,说起来时特别的自然,而且生动感人,小语虽然觉得惋惜,但从她的神情里能看出来,她也赞成救命之恩不能辜负。 时间悄然流逝,我们聊得投机,就忘记了时间,直到齐爷进来,笑说道:“哎呦呦,你们怎么坐地上下棋?” 我慌忙站起来问好,小语起身跑过去抱住齐爷,撒娇问道:“谈完啦?怎么这么久?都该吃快晚饭了。” 齐爷哄着她:“我的小乖乖,阿玛特地来给你说一声,他们要接我出去,今天正好麦子陪着你,我也能放心出去。” 小语一把甩开齐爷,生气说:“阿玛,不是说是来修养的吗?这些人真是烦。” 齐爷看着我,依然是笑嘻嘻的,对我说:“麦子,今天你来得正好,要不然我可是出不去的,本不愿意出去,地方领导盛情难却,你也刚好在,我就出去一趟,你陪着小语,你在她身边我放心,别让小语一个人呆着,以前一直带着她,今天就交给你了哦。” 我马上很坚定地保证道:“放心吧,齐爷,你没回来,我就一直陪着小语。” “好,好,好,麦子,我对你是放心的。”对我说完,又去拉着闪到一边的小语:“阿玛出去了,别孩子气,乖乖终究是要长大的,有你麦子哥哥在,让他说故事给你听,有什么需要,就吩咐他们。” 送走齐爷,小语嘀咕道:“阿玛从来都不丢下我,今天竟然把我交给你,阿玛也是坏人。”她又抬头看看我,说:“你也是坏人,你也是会丢下我的。”她一边说,一边走道五子棋边,飞起脚就要踢五子棋,可能突然想起我在,收住大半力量,只把棋盘踢歪掉,一屁股坐在刚才的沙发上,气闷闷地说:“不下啦,不下啦,一点都没意思,说好是来修养,又跑出去。” 我去上次拿雪茄的柜子里,轻车熟路地拿来雪茄点上,打发暂时的沉默。她气鼓鼓地蜷在沙发上,我也不好说什么。看她表情,确实生齐爷的气,一副很是可怜的样子。 还没抽几口,见她落泪了,我慌忙安慰说:“小语,别哭,齐爷肯定是有事,我不是陪着你吗?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她留着泪,看着窗阳台外的糟糕天气,呜咽着说:“你又不是阿玛。”说完继续看着外面流泪。 看她伤心的样子,我的心中十分舒坦,不是因为我在心中偷偷看她笑话。我少小苦寒的生命轨迹,在我的灵魂中形成了某种变异,这种变异表现在什么都不相信。也是曾经被骗多了,不敢轻易相信,哪怕是亲眼看到,亲眼听到。而且我一直认为都市里没有诚实,以利为先的时代,值得相信的太少。 曾一直怀疑小语是齐爷的玩物,他们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演戏给我看,看着她看着窗外流泪,我几乎已经可以推翻自己从前的怀疑。以她的年纪,要这也能演得如此好的话,那她将是一个天生的最佳女演员。 她对着窗外落寞的抽泣,露出那种从灵魂里透出的孤独感,她目光窜向远方,好像在远处搜寻她的依靠,人瘫软得没有一点力气,这种复杂的悲伤我很熟悉。 第150章 哄她 记得小时候,李瞎子有时天黑了也没回来,我就像她一样,不过我是独自坐在黑屋檐下,也像她一样流泪,拿眼睛四处看,带着害怕、期盼、埋怨,不知所措得好像要迷失在地狱里。那是一种对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的依赖,一旦不在身边,好像天塌地陷了,我小时候比小语坚强多了,只有在天黑以后李瞎子还没回来,才会如此。 现在外面虽然昏天黑地的,可还不至于像我小时候那样面对漆黑的夜,当孩子孤独地看着漆黑的夜空,会感觉自己比蚂蚁还小,而此刻我好歹还陪着她,她却如此可怜的哭泣起来。 同病相怜的感觉涌上心头,使我很想站起来拥抱她,让她别感觉到害怕和孤独,可是我怕这样做,错误的表达出朋友的情感,让她误会我趁齐爷不在时,占她便宜。回想起我以前面对这样境况时,有时肖玲玲会陪我一直默默地坐着,或许我也该像肖玲玲一样默默陪她坐着。 其实她不孤独,就算我不在,还有服侍她的人照顾她,还有安保时刻关注着她。只是在她的心中,没有把这些人当人。 就那样坐了好一阵,雪茄已经燃烧过半,脑子被雪茄熏得异常清晰,想起齐爷临走时对我的嘱托,要是她一直哭泣下去,那些中年妇女会不会告诉齐爷呢,齐爷知道他的心头肉如此委屈没人安抚,一定会怪我,想到这里,我快速地思量着如何让她不再哭泣。 放下雪茄,站起来,也看着窗外,也偷偷地看她,侧着身子一步一步慢慢往她那边挪动,每挪动一点点,又停一停,装着要让她感觉不到我的移动,故意装得一副傻里傻气的样子。 就在移动到快要贴上她的沙发时,她仰起头,终于问道:“你在干什么啊?跟个傻子似的。” “快要下雨了,我来给小语妹妹挡住暴雨。”说着,偷偷看看她,又望着玻璃外迷茫的天空,双手贴在玻璃上,回头对她说:“小语,如果下雨了,你要躲在我身后。” 噗嗤笑一声,抹一把泪,对我埋冤说:“你不是当我傻子吧?雨又不能穿透玻璃,真要能穿透,我就这样躲你身后?”她从沙发上伸出双脚,轻轻地以脚尖顶着我,我借势假装被她的脚尖刺疼了,一下瘫软在地毯上,趴在她的脚前,抬头望着她:“小语妹妹,快叫人打120,你身上有电,刚才电倒我啦,我要死啦,哎呦,不行啦,不行啦。” 她从沙发上滑到地毯上,歪着头盯着我看看,伸手挠我的胳肢窝,嘻嘻笑道:“快死了吗?快死了吗?” 一把抓住她的手,靠着沙发坐在地毯上,奄奄一息地对她说:“我饿了,没被你电死也要饿死了。” “怎么还不开饭?”她对着门外大喊,又摔开我的手,拿一块糕点递给我:“快吃,先垫垫肚子,你饿了怎么不说?到这里还能饿着你吗?”又拿脚尖顶我,说:“你一口一块还饿了,只想到自己饿的事情,心里就没顾得上我,是不是?” “怎么会?看到你伤心,我也很伤心,想起我小时候,天黑了,师傅还没回来,我也是像你刚才那样哭,那样伤心,告诉你,我在黑夜里等师傅回来的时候,还大声的骂师傅呢,恨他天黑不回家,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山里天黑以后特别吓人,那些被风吹动的树,全部都像是鬼一样,小时候我一个人时害怕极了,十来岁以后才慢慢不怕的。” 我声情并茂的讲完,又笑着对她说:“不过师傅一回来,我就什么怨恨都没有了,还担心他听见我等待时骂他的那些话。” 在我的讲述中,她终于不再伤心,反过来对我满怀同情地说道:“哥,你小时候好可怜喔。黑夜里在山中一个人,啊,要是我,肯定当场吓死。” 她一定从没听过我说的那种生活,就像听童话故事,觉得那不是这个世界里会有的生活,她的快乐情绪或许就像听到一个好故事后,不管故事真假,为没有听过而高兴。 中年妇女捧着厚厚的两本书走过来,小语回头看看,《源氏物语》买回来了,她现在对书没有兴趣,让其先放一边。 夜暗下来,城市的上空划出几道刺眼的光芒,那闪电像是要把苍穹切割开,伴随着滚滚雷鸣,一次又一次在墨色的夜空里施展。倾盆大雨终于从天空扑向大地,玻璃窗上噼里啪啦地响,今年夏天的第三次台风开始施展它的巨大威力,看到外面有些被拔起的大树,在瞬间的水流中任风摆布,阳台外的草坪被水淹没,整个世界都像迷茫了。 本来饭后有些困倦,被这铺天盖地的狂风暴雨搅得毫无困意,那些闪电像索命的天钩,一次又一次伸向浑浊的大地,墨色的夜空闪开一条条闪亮的裂缝,随之倾泻下更大的流水。 电视上一直在发布紧急新闻,让所有人尽量别出门,小语忧心忡忡地念叨:“阿玛怎么回来,怎么办?这样的鬼天气,阿玛怎么回来?就非得出去,真是气死人了,难道就不能等一个好天气出去吗?” 听她的抱怨声,我能确定,她是很少离开齐爷的,看来齐爷也真是疼她,极少把她一个人留下。 我心里也惴惴不安,这个苍穹鬼哭狼嚎般的夜晚,我却不在梁凤书身边,要是齐爷一直回不来,我连回家的念头都不敢泄露。又想,齐爷一直不回来,莫非是故意暗示些什么吗?我是有贼心也没有贼胆,小语不是一个能轻易触碰的人,况且这楼里可不只有我们两人。 没来之前,充满了期待,如今来了,小语就在我的面前,我又想回我的新家,家里更自在。想回家的话不好说出口,不是有心怕小语一个人孤独,而是怕无法对齐爷交代。面对她,我明白什么越轨的行为都不能做时,时间变成煎熬,来之前幻想的那些美好已经被台风撕碎,时间变得多么无趣啊。 第151章 不设防的少女 躲在厕所给梁凤书发短信,然后出来佯装随意逛逛,到厅堂门外问那个妇女,她态度温和,但她表示不知道齐爷什么时候会回来。 让我和一个美丽得如仙女一样的少女单独在一起,而我不能心生歹意,不能触碰她分毫,这应该是最大的煎熬了,就像是一种温柔的酷刑。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少年,我的身体充满渴望,可我的理智让我彻底压抑自己,不要生出异想天开的幻想。 我的下身如在烈火中反复煎熬,来来回回太多次,已经开始变得疲软,甚至我能感觉到有些湿气,我躯壳上的这些悄然的变化,小语并不知道,她把翻了几页的《源氏物语》丢在地毯上,要我给她讲讲书里的故事。 她一会儿认真听,一会儿又走神,我知道,她一定是在想她阿玛什么时候回来。其实,我也走神,我在想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当我说到源氏公子被发配到小村庄时,小语的精神为之一振,却不是为源氏公子感到可怜,她盯着我,很是认真地说:“我一直在想,你先前给我说你的那些苦难经历,我觉得很不真实,如今国家富强,经济腾飞,还有那样的日子吗?你是不是骗我?” 如此官方的话,从天真烂漫的她的嘴里说出来,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就像是正吃着一篮子鲜美可口的杨梅,你突然告诉我杨梅还没有洗,可能有很多虫子。她是鲜美的杨梅,那些或者电视上、或者听别人和齐爷聊天时听来的话,听了就像是往人嘴里扔虫子,任何亲密的人之间聊天时说那么话,都会让人觉得恶心的。 无法与她做争论,与她争论生活中的残酷没有意义,要是又惹火了她,枉费精力哄她。她可能是永远也不懂得生活里的那些悲苦的,那些生活离她太远。我也无法承认欺骗了她,只能告诉她,这个世界有很多种人,过着不同的生活。想拿她和门外的中年妇女举例,仔细一想,还是算了,中年妇女可能要忍受一些屈辱,但与真实残酷的世界还是隔着距离。 当我确认自己说的都是真实生活经历以后,她笑起来:“哥哥,你说得好认真啊,我是相信你的,不过我想确认一下,然后,你带我去外面,我想亲眼看看,也经历经历。” “现在吗?” “你傻了吧?当然不是现在,外面台风天,能去哪里?以后,以后你带我出去逛逛,嗯,走得越远越好,等阿玛回来,我给阿玛说,阿玛会同意的。” 反正也是打发时间,我劝她,外面的世界危险,没必要去经历生活种种,每个人生来就运行在属于自己的轨道上,要换轨道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讲完道理,还是答应她,如果齐爷允许她跟着我出去,我会带她逛逛,如此答应,不过是怕拒绝后她不高兴,也想着齐爷一定不舍得让她单独和我出去。 她对那些劝她的话全然不顾,只高兴地跳起来,喊着:“你答应了,你答应了,不能反悔。” 十点多钟,小语在靠窗的沙发上睡着了,外面狂风暴雨对她的睡意丝毫没有影响。我去找中年妇女拿来毯子给她盖上,帮她把鞋脱掉,脚放到沙发上,使她尽量睡得舒坦一些。 看着一个美丽少女在面前安静入眠,就像独自看着少有人涉足的美丽风景,静怡中的美丽让矗立一旁的人心中充满甜美。她均匀的呼吸证明真的沉睡了,睡得没有一丝顾虑。而我看着面前的‘风景’,有那么一刻冲动,想在这还没有人涉足的‘风景’上,留下属于我的印记,这一刻,我想起那些‘到此一游’的留言很没有道德。 她在我面前始终保持着体面,我也想做一个体面的人,书中有涵养的男人必定都是个个的体面的人,体面人总得有些节制,我看过那么多书,我也想做一个体面人。 心中有畏惧,极容易保持克制,也就能做个体面人。我能想到,如果我对小语做了什么,可能她遂了我心意不计较,可是我有我的梁凤书,以后即不好面对她,也不好面对梁凤书。要是我心中那点冲动的欲望被她视为粗鲁,她一定拒绝我,我用强力,楼里的安保会马上出现在我面前,排开我可能要面临的惩罚,我以后再难以做一个体面人。 也怀疑小语对我没有防备的样子是在试探我,想她那样的人,困了可以直接去卧室睡的,不该在一个见第二次面的人的面前这样睡去,让我误以为她对我不设防。 捡起她仍在地上的书,翻着认为精彩的地方再看一遍,这本书其实早已看完,当她问我最近看什么书时,我随口说的这本,想是因为书中有不同的女人,她要是也能通读,或许能明白点什么。听着她的呼吸,闻着她的香味,就像在风景绝美的地方阅读。 凌晨以后,风雨才算基本消停,齐爷总算是回来,带着微微醉意。一进屋,见小语在沙发上睡着了,满意的笑笑,示意我去里面的沙发上坐。他刚一落坐,接连喝几口热水,淡然说道:“医生说晚上别喝太多水,没办法,今天多喝了一点。回来前眯瞪过一阵儿,现在反而精神了,你不着急回去吧?” “不着急。” “对,对哦,你说过,你晚上都睡不着的,陪我再坐坐?” 小心谨慎地伺候完一个,又开始伺候这一个,比给人卜卦算命难多了,可得到的回报当然也丰厚很多。 “好,齐爷。”心中想,如果你能梁凤书能快速成为作家,我可以天天陪你,梁凤书为我做过那么多,我很想为梁凤书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我想在她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尽我的力,必定她为我那样做过。 齐爷小声问小语晚上怎么样,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他走后,小语哭过一阵。齐爷带着疲惫的模样对我说:“小语可怜啊,也是我从前害了她,一个朋友都没有。等我明白过来她需要朋友时,陆续给她引荐过很多,可是她一个也看不上,是我让她从小与旁人少有交际,习惯养成这样,要改过来也难了。” 第152章 实心话 我当然说这样也挺好的,夸奖小语乖巧,齐爷说:“是啊,小语是个乖巧孩子,可是脾气也很坏,在我面前还好一些,今天她砸东西了吧?我知道的,你要多担待,你受累一些,算是帮我,难得小语愿意和你亲近,你看,她都能当着你面睡觉,慢慢会改的。” 不知是他醉意没消,还是有意要与我坦心诚意,说:“麦子,也实话告诉你,不然你心中有疑惑,以后与小语终不能交心。” “齐爷,我对您是怎么都没有怀疑的,包括小语。”我赶忙表达自己的真心诚意。 齐爷笑笑:“嗨,麦子,你还是拘谨,我们就像真心朋友一样说说话,有什么说什么,你能没有疑问?当然有,我能不知道吗?” 我马上心里想,他这个年纪,难免觉得我幼稚天真,不过没有关系,听他怎么说,所以我假装卡壳了,不说话。 在我的心里,我是不承认自己天真幼稚的,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资本天真,更不敢幼稚,生活逼迫我必须早熟,不然将被生活抛弃。 他继续说道:“唉,上次我说的也都是真心话,我确实想找一个人能一生陪伴小语,对人的要求也是我给你说的那样。小语脾气古怪,随我吧,有那么几个我觉得合适的,小语硬是不愿和他们有丝毫交往,我能怎么办呢?已经宠成这样,只好随她了,她要是心中委屈,我这心里也不舒服。” “这次来南边,一来这边空气润一些,二来处理一些事情,佛爷他们知道我忧心小语的事情,就介绍了你。”他看看我,抿嘴一笑:“麦子,他们给我说你时,说实话,我是真看不上的,你是个懂事的孩子,能明白我这样的人家儿,从没想过一个算命的人小语能看得上,她最反对我弄‘迷信’的事情。可是我一想啊,佛爷不敢拿我开涮才对,就见见你吧,诶,一见,你还真是个漂亮人儿,没什么学历,可谈吐不凡,最最要紧的是,小语还真看得上,难得,难得,这不就是我们的缘分吗?真是巧了,这事儿佛爷大功劳。” 为了使齐爷感觉我亲近一些,我也得对他说说‘心里话’,必定他说出我心中有疑惑,我便老实本份的样子说道:“承蒙齐爷看得上,我少小苦寒,身份卑微,没有学历,以算命卜卦作为傍身小技,别的一无所长,虽爱看书,到底不是一个有学之人,真真是一个江湖浪荡子。私下里能陪齐爷、小语解闷儿、消磨时间,对我已是万分荣幸的事,小语的将来,还得有上得台面的人与她一起支持门面,我会尽力帮着齐爷找到这个人的。齐爷说我心中有疑惑,您的眼力真是一点也不差,这就是我的疑惑,害怕您委以大任而我又是配不上的,除此以外,但凭齐爷吩咐。” 齐爷脸色凝重起来,使我心中咒骂自己说话太过放肆,担心自己把这贵人得罪了。 他懒懒散散地坐着,一手的两个指头轻轻敲打着沙发,发不出什么声音,长嘘一口气,缓缓说道:“你啊,你的疑惑是害怕我逼你夫妻相离弃,麦子,不必如此这般想。小语不是普通人家女子,我不要求她非得嫁为人妇,只要她能有自己选择的朋友,能在我之外有个知心人,当然,最好是一生不会背弃的朋友,她开心,我就再无所求。” 我低着头,像听训示一般诚恳,年纪轻轻也改如此,齐爷继续叨叨:“你说的身份、学历那些都是芝麻小事儿,我看上的人,这就是身份,至于学历嘛,我们这样的人儿可有可无,完全不需要那东西装点门面,小语是一天学校也没进过。就算我百年以后,国内出岔子,小语也能在国外富足过一生,她本就是外国身份,我所虑的,是她没有知心人,没有我在她身旁时,她越来越闭塞,如何能终其一生?” 想不到齐爷心中如此豁达,并没有怪罪我妄自揣度,听他如此说,我心里轻松起来,大着胆子说道:“只要齐爷看得起我,小语不嫌弃,我愿意做这个知心人。说实话,小语乖巧漂亮得让我愿意像菩萨一样永远供着她,不给她半点委屈受,更不会有背弃之心。” 齐爷笑笑,说:“麦子,你就没什么事需要我做的?你要接受我的恩,我就相信你说的话不假,你要这样无所求,我这心里反而不放心啰。我对你的要求说了,你该说说对我要求,说吧,放心的说。” 我扭扭捏捏说道:“齐爷真是我的大贵人,这样看得起我,齐爷,我这辈子还真没什么高瞻远瞩,唯一的愿望,是想帮助梁凤书实现她作家的愿望。” “哦,她擅长写作?” 我大概说了梁凤书前几次投稿失败的经历,以我自己所阅读的量,自认为客观地评价梁凤书写作是很不错的,文字细腻,有层次、深度、力量,可是缺少公平的机会。 齐爷听了,一点也没怀疑梁凤书能力,直接问我:“需要体制内的,还是体制外的?体制内的,自由会少一些,写作也多受限制,体制外的需要有些真本事,她是怎么想的呢?” “我想,还是体制外的吧,我和她的想法是,先能做一个专栏作家,或者出版几本短篇,积淀些名气,以后能不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也看自己她造化了。当作家,一直是她愿望,她也没有要求我为此想什么办法,我自己想帮她实现这个愿望。” 齐爷轻松说道:“好办,好办,你让她多准备些稿子,这事儿可得做得有里有面儿,麦子,稿子得她自己写,可不敢让我丢人,其它事情你们就不管了,稿子像样就行。” 我马上感激一番,想他既然答应了,这事肯定就没问题。见他一点也不困倦,想是晚饭以后睡过一阵了,我也兴奋得没有倦意,心情舒畅很多,感觉肚子也饿了,想着,要是以后都这样夜聊,总不能都饿着肚子,大着胆子要了宵夜来吃。 第153章 不得已 齐爷毫不计较,反而高兴我能如此不拘谨,叫人在旁边饭厅摆上,说他也肚子饿了,当吃早茶。 一看表,都过三点了,确实是快到吃早茶的时间。我和齐爷刚在饭桌上开吃不久,小语睡眼朦胧地走了来,身上还披着毯子,抱怨说道:“吃东西也不叫我,阿玛,您啥时候回来的?” 齐爷站起来,把小语搂在怀里:“我的小宝贝儿,饿了吗?快吃点,看你睡得沉,才没有叫你。”说罢,拉着小语在他旁边坐下来。 他们说话的时候,我得打起十二分精神观察,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以我给人卜卦算命的经验,人的所有兴趣爱好和心中的渴望都在言行里,就算是故意乔装过的言行,照样能看出虚伪下的真相。 我要没有察言观色的本事,佛爷也不敢让我来伺候如此尊贵的人。 小语在座位边站着,揉揉眼睛,看看我,把毯子仍在地上,说:“我挨着哥哥坐,阿玛,您今天抛下我一个人在家,自己出去玩,我生您气,不挨着您坐。” 齐爷开怀大笑,说:“好,挨着哥哥坐,阿玛有错。但是阿玛可没有抛下女儿一个人哦,不是有你麦子哥陪着你吗?我看你和你的麦子哥现在好得很,都能在他面前睡得那么那么的香。” 小语恶狠狠的瞪齐爷一眼,接过佣人递来的热毛巾一边擦眼、擦手,一边问到:“谁给我脱的鞋,谁给我盖的毯子?哥哥,是你吗?” 本以为她要夸奖我,我微笑着点点头,随后她又略带抱怨说道:“我睡着了,也不抱我去卧室,哥哥,你真不细心,要是阿玛在,就会抱我去的,好在没有睡出病来,不然全怪你。” 我心中想,人要像你这么娇气,在我们那个村里,你这样的人肯定活不过一个星期。又想,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好意思说出这样的话来,又告诫自己,像她这样富贵中的人,或许还是一个孩子心态。 不同的出生、不同的成长,或许就像娇贵的花和荒野里的野草,自然没法用一个标准去要求。 齐爷笑说道:“闺女,哥哥不是阿玛,哥哥是个讲究人,所以才不会抱你去卧室。” “就是不细心。”她天真的说道,完全没有领会齐爷话中的意思,把筷子举在空中,仿佛明白过来,羞红了脸,生气说道:“阿玛,您再说,我就不吃啦!” 见小语羞涩的样子,我也觉得有些尴尬。 齐爷见小语害羞的模样,反而高兴起来,乐呵呵地说道:“麦子,你可是好福气啊,能被我的小语看上,这可是比奇迹还奇迹,以后你可得来多陪她玩。哎呀呀,我也总算是安心啰。” 我当然马上表态,只要小语在这里,一定每天都来陪小语。 日子变得更加忙碌,所有找我算命的人都安排在中午至下午四点前,上午要睡觉,晚上要去齐爷哪里陪他和小语闲坐聊天,最开始梁凤书有很多抱怨,却也只得理解,齐爷的事情已经情非得已。 梁凤书也开始忙起来,一来要准备毕业论文,二来要多准备几篇像样的稿子。那时候没有网络查询,所有的资料都要从书中去找,露露和小芬就成了她的助手。露露男人不在,她也没别的事做,可是她说看见所有带字的东西都头晕,书这辈子与她是无缘了,可是她烧饭做菜是一把好手,家里日常就全靠她暂时顶住。小芬越来越爱看书,一副梁凤书学生的模样,帮着一起查资料。 为顾及梁凤书的自尊,我并没有说求齐爷帮忙的事情,只说齐爷一个朋友是做传媒的,不久以后,可能需要一个写都市生活现象的专栏作家,有没有知名度无所谓,文章要求要写得深刻,有力透纸背的文章最好。我和她说,这是一个机会,多写些稿子,有熟人介绍,说不定这次能成,最好是在毕业前能出几篇稿子,毕业时也光彩一些。 一旦有了希望和目标,梁凤书能很快沉浸其中,我们刚到深圳时那种拼搏的状态又出现在她的身上。我本想让她随意写几篇就好,为了她自己的梦想,她是不会马虎的,就像当初为了存钱买房一样执着而认真,每天开着车,带着小芬,首先从工业区开始做调查,她认为工业区的工人是这座城市最普遍的人群,就先从这里入手,小芬‘男朋友’陈胖子工厂里的工人,正好可以让梁凤书有最近距离的了解。 以前梁凤书的心思全都在我身上,她沉浸在自己的事情中时,也不用时时刻刻缠着我,使我感觉特别自在,只每天听她的叮嘱是少不了的,她始终觉得我是不懂事的小男人。 我和小语越来越熟识,齐爷常常不在,从和小语的聊天中大概得知,齐爷在外面有极其总要的事情。齐爷重要的事情是娱乐,他的娱乐方式可能与常人不一样,这虽是我的推断,却也八九不离十。 在小语的心中,齐爷是个爱她而且完美的父亲,虽是养父却也如亲身父亲,父亲在女儿心中是完美的,这无可厚非。 从种种迹象表明,齐爷有龙阳之好,他做得极其保密,也难免露出细微破绽。一次我因事情耽搁,去齐爷那里晚了,齐爷催促我好几遍过去陪小语,去的路上,可能前方出车祸,我又被堵在路上,一点办法也没有。在到达齐爷外面时,看见路边车旁等着一个人,这人我曾见过几面,他是有名的高端鸭头,据说他下面的男宠个个不输四大天王,他自己也是个中爱好者,看着就是一副妖里妖气的姿态。 齐爷对我袒露心迹是在年底,那天晚上小语偶感风寒早早睡了,在聊起佛爷又让下面人投资做一家高端会所时,我故意说起当地有一家单独做男人的会所,听说消费特别高,生意还特别的兴旺,社会上传言每年利润过亿,不是一般生意能达到的利润。 姜还是老的辣,齐爷马上就发现了我的小心思。近半年来,他待我已如自己晚辈一般,至少面子上是这样,我作为他女儿的玩伴,也算是亲近之人,他可能也觉得这等小事没有必要瞒我,竟对我诉起苦来。 第154章 姑姑 依着齐爷说,小时候小语一直以为他是她的亲生父亲,齐爷有一个他父亲收养的妹妹,比齐爷小十多岁,叫林迪薇,因这个妹妹也很爱小语,常常以小语的母亲自居,所以小语以为姑姑是母亲。 齐爷父亲去世时,小语十来岁,在父亲去世之前,齐爷一直和林迪薇扮演夫妻,安慰父亲的心。十来岁的小语开始懂事了,齐爷父亲去世以后,他和林迪薇也不再需要扮演夫妻,小语渐渐发现端倪,齐爷只得老老实实告诉小语实情,包括小语的身世。 依着林迪薇的想法,不想告诉小语她是收养的,但齐爷不想耽误林迪薇谈情说爱,本身在父亲去世以前,就耽搁林迪薇多年,父亲去世以后,应该要给妹妹自由追求爱情的机会。 齐爷想着,小语总有一天会长大,会发现林迪薇是姑姑而非母亲。又想着骗小语她母亲早已去世,可是去世了总该有坟墓,小语长大以后总要祭拜自己的生母。仔细衡量,齐爷不想如此麻烦的骗小语,就把自己的情况慢慢讲给小语听。 我还一直没有见过齐爷说的林迪薇,小语也几乎没有说起过,想着她一定是在国外生活,可能并没有到中国来。 齐爷说他是真的很爱小语,从孤儿院到他手上时,小语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要是不告诉小语真实的身世,她也将永远不知道真相。 在有了小语以后,他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快乐,又当爹又当妈,也让他少有时间出去玩乐,但家里变得更温暖,并且小语小时候很乖巧,陪爷爷快乐过近十年,齐爷觉得收养小语是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事情。 小语还小的时候好一些,家里保姆帮忙看着,齐爷还能出去享受自己的快乐,等小语到七八岁记事时,齐爷就很难丢开手。一来他对小语有求必应,到任何地方小语都要跟着,他也不舍得强制小语和看管人呆着,二来小语从小娇惯,别的人都管不了她,又一直没有上学,齐爷只好每天都带在身边。 齐爷毫不避讳地告诉我,人都有那方面的需求,越是生活富裕的人越是需要得多,有时候等小语睡了,悄悄让人带来快乐几个小时,匆匆忙忙也不能尽兴温存。小语越是大了,他玩乐享受的机会越是少,而且越来越需要更加小心翼翼,怕万一被小语知道后,担心在小语心目中的父亲的形象受损。 一直想给小语找一差不多年龄的朋友,但无论是小语还是齐爷,要求都非常高,有那么几个齐爷觉得合适的,但小语不接受,直到见到我,小语才终于愿意。佛爷也给齐爷保证过,说我绝对不会有什么不规矩的事情,就算万一,佛爷也能控制。尽管佛爷保证了,齐爷也并不放心,直到见到我时,才放心下来,刚好小语也接纳。 有我陪小语消磨孤独,齐爷终于在进入老年时又能尽情玩乐,齐爷说很感激我,他玩笑说:“我第一次见到你时,见你长得玉面俊秀,青春正好,我还动心过,可是你却老是强调你有老婆,唉,你啊,真是个小机灵鬼,说,是不是一见我就知道我与常人不一样,所以你才故意用那样体面的方式拒绝我。” 他的这份真诚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在他的面前,我不敢奢求他和我说知心话,能够不生气就算是我的福报,心中还得不停地祷告,让李瞎子的灵魂千万别为难我。 也都很熟了,他给我说这些的时候,我也不再觉得尴尬,只推诿说:“齐爷,能被你看得上,实在难得,要换着别人,一定求之不得,可是我真不是这样的人。我是一个算命的人,见面看面相,自然大概知道齐爷所好,您是高贵的人,自然不会强逼于我,为了消解您的错爱,我才故意那样说的,齐爷可别怪罪我哦。” 齐爷娇柔一笑,话已说明,他也显得自在轻松了,撅着嘴装着一副无奈的样子说:“唉,现在我为难你什么呢?我要为难你,恐怕小语也不答应啰。”他有带着挑逗的目光看着我说:“不过,麦子,你长得真是好,越是熟悉了看着越好,不像其他人,刚开始看着好,没两天就觉得俗气得紧,而且你看着特干净,特让人放心,可惜哦。” 看他一副很痛惜的样子,我真是心有余悸,想着,还好自己当初没有被他的势力和金钱所迷惑,要不然自己还真就走上一条不归路,都没脸做人了,又如何面对梁凤书呢?虽然这样想着,嘴上还是得夸赞他:“以齐爷您的尊贵,什么人得不到,我算是最凡俗的了,只配陪您聊聊天,消磨消磨时间。” 他又很是认真的看着我:“那小语呢?你们在一起也小半年了,就没有一点感觉,还是我的小语不够漂亮?” 面对齐爷突如其来的问题,我完全是一头雾水,他如此这般直接的问我,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和小语认识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把小语当妹妹一般,甚至在心中当她是肖玲玲的替身一样照顾着。小语也确实漂亮,最开始很有男女私情的想法,常常会不由自主的冲动,终究因为诸多担忧害怕而压制下来。时间一久,想发生的事情一直都没有发生,渐渐的反而没了那种冲动,只觉得如亲人一般的感情,再要生非分之想都觉得完全不合适。 天真烂漫的小语常常会毫无顾忌地与我亲近,比如依在我身上小憩一会儿,或者拉着我撒娇,甚至会带着玩笑又抱怨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怎么我一靠近你,你就躲,你躲哪里去?” 我能感受到,因小语没有母亲,齐爷也没有教她男女情爱方面的事情,她常常表现出来的没有顾忌的依恋,只是心中纯真的 第155章 天大的便宜 要说她完全不懂男女情爱,也太言过其实,她知道妒忌梁凤书是我女朋友,痛恨《源氏物语》中源氏公子那样的多情种。以至于我常常想,要不是她心地善良,她那样的刁蛮任性,说不定会让齐爷逼迫我和梁凤书分手。 因小语从小缺少基本的社交,那些时常照顾她的人,在她心目中是下人,剩下的见过的人都是她看不上的,世界上的其他人好像这一辈子都与她无关。她的生活确实太过优越,从不用做一点事情,不只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人打理,就像活在童话中的幸福公主。 她更不知道尔虞我诈、奔波劳碌、算计斗争等等一切这个时代生活中必要的技能,我之所以觉得她好,也是因为她的这份天真率直的天性,跟她在一起,特别轻松,喜怒哀乐都清楚明白。 我一时踌躇,不知该如何回答齐爷所问,含含糊糊说:“我和小语挺好的啊!每天都很开心。” 齐爷身子往后一靠,双手抱在胸前,翘起两根指头顶着下巴,很是用力的看着我,缓缓说道:“麦子,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也知道你的担忧,今天我都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你了,你也要和我说句实话啊。” 看他认真的样子,担心他突然不高兴,我刚想辩解,他却对我伸出手指示意先听他说:“我知道,你和梁凤书有无法割舍的情感,她不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吗?我支持你做一个人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在小语的问题上,你这么聪明,但别用一般人的想法去想,我最先就说过,小语这辈子不一定要结婚的,我不是也没有结婚吗?” 他又突然一脸慈爱的看着我,身子往我这边凑过来,小声说道:“她和你好,我看得出来,我的闺女是真心喜欢你。凭长相,我的小语也是一等人,你肯定也喜欢她,我可不是一般人那样想问题的,麦子,我希望小语做一个正常的女人,有属于她回味一生的爱情,所以啊,你不只要对她好,你还要给她爱。” 他的话让我很是震惊,听她的意思,是要我做小语的男人,这简直让我不敢想象,我这样的卑微,小语那样的高贵,并且是作为父亲的他亲自对我说出这样一番话。 想书中那些父亲都害怕自己的女儿有男人,他为何能如此看得开?难道他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正常的父亲吗? 他又靠回去,依然用手指在下巴下游移,说道:“我还希望小语能有个孩子,这样的话,我就能当爷爷,小语要是生下孩子,我就算有亲孙子啦,放心,完全不用你负责,嘻嘻嘻,我还能给你一笔奖赏,梁凤书那边,不告诉她不就好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一下有些兴奋起来,想我以前的担心难道都是多余的吗?心中思量,齐爷这话贴合他的诉求,确实也是,只要小语愿意,他没什么需要担忧的,养孙子对他来说毫无担忧的必要,唯一担忧的可能是怕小语不愿意生。他自己就是个异类,也不怕小语未婚生子,还能满足当爷爷(我想也可能是当奶奶)的愿望,必定他已经活大半辈子了。 齐爷这份坦诚和急切,弄得我觉得自己一直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听他说希望小语能有自己的爱情,做一个正常的女人,我想他肯定也感觉到一个‘异类’一生有诸多不便,尽管像他那么有钱,地位那么尊崇。 我傻傻地笑笑,说着:“承蒙齐爷看得起,我能有这福分吗?我配给小语爱吗?” 他拿指头跳动地指着我:“小子,你这是捡到天大的便宜,唉,小语看不上别人,真不知道哦,她就是看上你了勒。”端起水杯,小酌一口,隔着杯子抬眼看着我说:“男人那点心思,我能不知道?不过,你只要别让小语伤心,其它我不管,也不在乎,麦子,你是真命好啊。” 没想到天上真掉馅饼了,这块最丰厚的馅饼砸中了我,心里能不高兴吗?面上却装得很镇定,很是认真的说道:“齐爷放心,我一定不让小语伤心。”说着,我也一乐,说道:“我也舍不得小语伤心。” “那好,你这是答应我了,你要满足了我的心愿,我不会亏待你的。你家梁凤书现在不是已经当上作家了嘛,你算是报答了她当年的救命之恩,没什么愧疚的。嘿,不过她文章还真不错,完全可以加入体制内的。” 梁凤书确实已经是这个城市里,有些名气的都市生活专栏作家了,隔三差五抱回一大堆读者来信,她都认真看了,尽量一一回信,做得很是认真。 我好一番谢谢他,他却说:“这等小事没什么可聊的,麦子,快过年了,这几天我带小语飞欧洲去过年,顺便处理那边的事情,估计小语会要求很快回来,明年你可别让我失望。记住,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你要让小语真心的愿意和你走到那一步。” 带着矛盾的窃喜离开,回到家时天快要亮了,我从齐爷那里带着早点回去,梁凤书没睡还在等我,她一边吃着,一边说:“麦子,今天你的神情不一样哦,捡到宝啦?” 天啊,这份矛盾的窃喜也竟然被她看出来,一下使我的窃喜变小,矛盾不断加重,忙抱着她高兴地说道:“宝贝儿,今天齐爷说你的文章他都读过,夸你文章写得不错,没有给他这个介绍人丢脸,老婆文章写得好我是知道,齐爷也夸你好,我特别高兴,你现在是名人了,可不能抛弃我。” 她鼓着眼睛看着我,带着疑惑的说道:“你可别憋什么坏水,是瞒不过我的。” 她也喂我一个饺子,开心笑起来,说:“这都是我男人的功劳,嗯,不对,是我当初有眼光,谁能看得起你当初那个样子,就我这火眼金睛才行。啊,房子有了,曾经的梦想也已经实现,真好,我们都还这么年轻,真好,以后我只要好好监督你,让我们白头到老,再无所求。” 第156章 悲伤的心 我想说我们还没有孩子,可是不好说出口,以前也问过她为什么没有怀上孩子,其结果是被她带着愤怒、责骂的语气教训一顿。梁凤书会时不时的表露出她的担忧,总觉得她比我大三岁,会老得比我快,担心我抛弃她,担心生了孩子身材变形,我更会被其它狐狸精勾走。 她就是不告诉我为什么怀不上孩子,就像那是属于她自己一个人的秘密,谁都无权知道,连我也不可以为此而责问她。 无论我怎样赌咒发誓、坚决保证,她依然保留着她的担忧。如果她的文章配上她的照片一起发出,她一定会是一个更有名的美女作家,可是她依然看我很紧,时常拐弯抹角的敲打我,提醒我别从身体上背叛她。 梁凤书心中唯一的不安全感,估计就是怕失去我,她的这份爱我深深知道,所以,我得暂时放下我的伟大梦想——拯救美丽的姑娘们。 我自己从不会做出让她感觉我要变心的行为,因为她是我的女菩萨,我不会让她心中难受,尽管我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心里也有寻花问柳的瞎想。 小芬在一旁说:“呸,不吃了,你们两个有意思吗?嫂子,你心里还有我和露露这两个姐妹吗?再无所求?我和露露还没着落呢!” 我安慰小芬:“小芬妹妹,你现在是深圳人了,有房有车还有钱,还有一个对你一往情深的陈老头儿,什么也不缺啊?” “你少糊弄我,这么多年哥真是白叫了,难道你也让我和那老头子过一辈子?”小芬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趴在桌子上,带着哀怨的嘀咕道:“我的命好苦啊!” 梁凤书指着不远处一大堆读者来信说:“你看看,那里面谁合适,我和麦子给你风风光光的办了,哈哈哈。” 嬉闹一阵,天已亮起,一天又这样过去。 每一年都会去好几次仙湖植物园,去弘法寺进香,去爬梧桐树呼吸都市外的空气,也顺便祭拜耀仔他们三个异乡的孤魂野鬼,尽管我如此的虔诚,灾祸还是从天而降。 2001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事情—纽约九一一,那天晚上,香港电视台突然插播特别节目,很快,每个电视台都是那画面,画面犹如科幻恐怖片,让人无法相信,我甚至怀疑电视上放的是我租的电影光碟。 看别人的灾难最多是旁观者的激动,轮到自己就未必能那般轻松了。 在这个让世界震惊的日子里,我早上刚从监狱里出来,四个月的牢狱生活结束了,能如此轻松的结束牢狱之灾,我需要感谢很多人,也该好好庆贺一番,可是我高兴不起来,并不是为远隔重洋的异国灾难而忧心,而是面对我面前的肖玲玲,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而且还有已经因为我而离开了深圳的李木。 在我入狱以前,我应该承认的同母兄弟,二哥李木被迫离开深圳,他本已经在这个城市有些成就,要是不离开,应该已经可以坐上夜店总经理的位置,可他为了我,不得不遁隐他乡,要和他已经努力几年建立起来的关系网、朋友们从此再不能联系,他的工作、生活,等等一切都要从头再来,并且是去往遥远的又一个异乡。 在监狱里的四个月期间,我想了很多,宽慰过自己无数次,却没想清楚如何补偿李木,从没想过会欠下他这么大的恩情,终究还是欠了。 李木被迫从深圳遁隐离开时,他二十四岁,已经在深圳拼搏五年,任职一家大型夜店二把手,并且就要成为主掌一家投资千万级的大型夜店一把手。他的这份荣耀和成就,虽然有我暗中助力,可主要还是他有本事,他的博学强记已超过我,兢兢业业又自成一体的独特管理水平,在这座城市广受业内好评。 一个辛苦奋斗五年的李木,好不容易在这最前沿的繁华都市里扎根下来,前途一片光明,意气风发,正是大鹏展翅翱翔的时候,为了我,断送一切,我怎能不愧疚,况且他还应该是我亲哥哥。 2001年,对于李木,像是一个魔咒。在年初,过年的喜庆还没有消退,元宵节前,和他在这城市里相依为命三年的女朋友依依横尸街头。依依是为他死的,或许正是如此,四年多来,一直顺风顺水的李木背上了魔咒,一直到他出家为僧时,我认为魔咒都还没有解除,真是可惜了这个天才。 年前,齐爷带着小语远飞欧洲,我也终于能闲下来。大年三十过年那天,我和梁凤书邀请李木和依依,我们四人在房间里喝酒吃饭、唱歌跳舞好不愉快,一起欢度新春佳节,一起展望美好明天。 高兴之余,李木和依依好生羡慕梁凤书这个美女作家,称赞我是落入了福海,才有如此好运气有一个美女作家老婆。我们也为李木高兴,叫他李总,恭喜他迈上小康步伐,即将跨入富裕之门,最重要是,李木真是堂堂正正的一表人材了。 同在异乡,亲人难得相聚,四人一高兴起来,难以说再见。从感慨刚来深圳时的不易和种种磨难,聊到中途所遇到的困难,聊到抓住机遇往上爬,我们相谈甚欢、感慨莫名。回忆从前,展望未来,我们都已经在这都市里有些资本了,我们有资格向往更好的幸福了,我们都已经活得很有人样,流浪如野狗的身影已经彻底被我们抛弃。 那天晚上,依依特别激动,一口一个美女作家称赞梁凤书,带着欣喜和羡慕。 小芬和露露打电话催促再三,责怪我和梁凤书在过年里不顾她们俩,要我们回家去吃新年第一口汤圆。 四人终于分别时,已经是2001年正月初一凌晨,天边已经微明,我们都带着醉意道别,各自回家去。临别时,依依还拉着梁凤书的手,高声说道:“美女作家是我弟媳妇,我好荣幸啊!回去好好睡一觉,醒了电话,我和李木请你们夫妻吃深圳最好最贵的,我们也有钱啦……” 那一别,竟是和依依永别,她落黄泉,我们还要活着,从此阴阳相隔再无相见。 第157章 情人横尸街头 异乡新年的初一到十五这半个月最无聊,整个城市空空荡荡,到处关门闭户,好在我们已经习惯了,我们也已经把这座城市当成自己的家乡,我们身份证上证明着我们是真正的深圳人。 冷清的城市是非常难得的,我们虽然无聊,可我们需要这份难得的清净。对于生活,我们还不敢有太多的渴求,能够享受片刻清净,是无比幸福的事情。 接到李木电话是在初三晚上,我和梁凤书开车一路狂奔,街道空当当,连等红绿灯的修养也顾不上,一路超速加闯红灯奔向沙头角。 李木在电话中哭着说:“麦子,快来一趟,依依死了,沙头角,在沙头角。” 沙头角是一个深圳与香港接壤的小镇,小到用脚丈量一遍也不需要多少时间。沙头角中英街在那个年月,享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因为它的一边是香港,一边是深圳,一条街上两种商品价格、两种制度、两种人的眼光(大陆人和香港人),连警察都穿着两种不同的制服,所以,每个人都希望去那里买便宜货,香港那边的东西比大陆这边的便宜。花十元钱办一张通行证,一天有效,就可以在街上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中英街是特区中的特区。 我们赶到时,面无表情的警察已经把那一段街道封锁起来,正在现场取证、拍照…… 李木坐在依依尸体旁,哭得捶胸顿足。梁凤书看一眼依依尸体,马上痛哭流涕、悲伤得不能自拔,太惨了,已经完全失去救护的必要。 血流出老远,依依的脖子裂开一个大口子,血肉翻开成衰败的花的模样,身上几处伤口,腿上的肉被砍开,可以清晰的看见骨头,其中一个手掌被砍得快要离开身体,脸上更是血肉模糊。 我无法相信有人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对付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我也泪如泉涌,又顾着安抚李木。警察见我和梁凤书赶到,让我们把李木暂时带到旁边去,别影响勘查现场。 沙头角属于阿虎的地盘,我和梁凤书赶到时,几个过年没有回家的小弟,立马认出我是阿虎也很尊重的人,一起帮着我们替警察解释,还在旁边护着我们。 无论怎样的泪水,怎样的悲伤,也唤不醒依依,我和梁凤书等着李木到派出所录完口供,开车到就近的大梅沙的酒店里暂时住下来,已经是凌晨了。给阿虎打电话,告诉他出事的女人是我朋友老婆,让其打听事情缘由;又发信息告诉佛爷,阿虎和佛爷都还在香港过年,但佛爷也马上回电话,让我先保护好自己,他会安排人去查清楚。 一切安排好以后,才开始问李木知不知道依依为何遭此毒手。 我们三人都睡不着,李木流着泪讲述他的怀疑,只有怀疑,没有证据。 李木当上副总以后,依依就不再从事以前的工作,李木安排依依在财务上班。在依依以前还陪客人时,一直有一个客人喜欢依依,每次到店都是要依依接待,那时李木和依依在店里没有公开其恋爱关系,想着先多挣一些钱。 依依和李木好上以后,只陪酒,不出去过夜,而这个客人好像就爱依依一样,纠缠着依依陪他出去过夜,一次也没有得偿所愿。依依做财务以后,这个客人再找不到依依,店里所有人都告诉他,说依依已经不上班,回家去了。 可能是这个客人想念依依,也真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痴情种,隔三差五还是去他们店里,一次依依在收银台替班,刚好被这个客人碰到,这个客人责怪依依无情无义,说他在店里花那么多钱,就是为了她。好不容易再次找到依依,客人抓住依依不放,非得要依依当天晚上就出去陪他,要求必须要了却他这个一直以来的心愿。 以前和依依没有公开恋爱身份时,面对客人对依依的纠缠,李木和依依一起想办法化解,不外乎就是找借口婉言推辞。这次客人抓住依依不放,李木自己作为一个副总很是没面子,便命令店里内保把这人拉出去打一顿,连同和他一起来的客人都赶走,李木说也没打得怎么样,就是拳打脚踢一阵,然后轰走。 因为这个客人以前经常来,李木和依依对他大概身份有了解,可能是某个地下赌场的人。那人被打以后,知道夜店里都有自己的武力,不敢再去店里,但他曾发信息给依依,说是要依依的命。李木说,在打过他后的头几天,下班路上还仿佛看见过那个人,可是下班时众多同事一起走,那人无法下手,加上李木也是夜店老手了,夜店混乱,他也一直防备着遭人暗算。 那时夜店打架极其正常,几乎每天都得打,一天不打都觉得不正常,几天以后,李木和依依都已经淡忘了。作为夜店高层管理人员,会得罪一些闹事的客人,所以李木和依依也从不离开他们夜店势力区域,担心被别人报复。 初三下午起来,依依闲得无事,让李木陪他一起去中英街逛逛,看看有没有店开门,顺便买些便宜的外国货。 他们悠闲自在地赶到沙头角时,已经是傍晚了,好不容易找到饭店吃完饭,天已经黑下来。李木看街上没有几个人,又已经是晚上了,劝依依别去中英街,回去算了,依依非得去看看,说到深圳好几年,还没有去过中英街,现在好不容易有空,就是街上一家店也没有开门,也要过去看看。 李木依着他女人的要求,愿意陪着去看看,却发现自己的烟没有了,夜店工作几年,烟瘾已经耕织在他的灵魂里,他让依依先陪他找地方买烟,依依让李木自己去买烟,然后往中英街方向一路去找她。 李木说,也就分别十来分钟时间,李木一路跑往中英街方向去找依依时,依依已经倒在街边,满身是血,还看见一个黑影提着砍刀消失在街口。因当时顾着救依依,李木没有去追提着刀逃离的黑影,在原地大呼救命,又给我打电话。 第158章 情人泪 “依依一直希望去中英街看看,呜呜呜呜,到死也没去得了,我怎么对得起她,我这辈子怎么造这么大的孽……” 李木已经悲伤得停不下来,悲凉的哭声时而激烈,时而绵长…… 依依确实没能到达中英街,她死的地方在沙头角镇靠近梧桐山这边的街道上。想她来到这座城市里几年,生活漂泊,历经波折,好不容易和李木相爱,幻想着那么多美好往前走,却连最小的愿望也未能实现。 小时候听见过李木被李文白打时的哭声,那是一种毫无任何情感的嚎哭,虽然哭,却带着不屈不挠的坚强。今天李木的哭声,让我和梁凤书听着不由自主地落泪,他的哭声里尽是无法言说的悔恨、思念、回忆、不甘心、仇怨…… 又想起那首属于李木的歌谣:“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今天的李木看着比他那时还可怜千百倍,他悲怆的哭声就像亘古的歌谣。 在李木不停地责怪、数落自己的不是时,我也心中泛出悔恨,想这个一母同胞的哥哥,我们同在异乡,却没有公开承认过他是我哥,甚至少有往来,但李木一直都理解并支持我。我对他唯一的帮助,还是因为他所在的区域大哥严胖子,在耀仔葬礼上认出李木,那天还本是让他去帮我挡危险的,从此严胖子因听说李木是我朋友的原因,不让李木受人欺负而已。 这又是人生中的一个巧合,看不透的巧合。突然记起,这家酒店我曾请李木和依依来住过半天,就是在埋葬耀仔骨灰那天,酒店后面的梧桐山顶,正是那三个孤魂野鬼的安葬地。记得那天离开这家酒店时,依依玩笑说,一面大海,一面青山,这里真美,麦子,你的朋友有福气,埋在如此美丽的地方。依依还说,如果有一天我快要死了,我就宁愿死在这里,也不回老家那个又冷又穷的破地方,现在想来,依依早已为自己选好了人生最后的终点站。 因为我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总是愿意留意生活中那些巧合,希望有一天能破解人和这个世界之间一切征兆的奥秘,常常想,都是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别呢?这样无聊的畅想,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算命的而妄想揣度天意,我要相信我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如果我自己都不信,别人怎么相信呢?别人不相信,我怎么能挣钱呢? 我想劝李木接受命运的安排,不必太过伤心,依依一定是命中注定要死在这里的,这是她的命数,依依虽然死了,世界上还有很多个依依等着你,见李木流泪不止,我想好劝说的话没能说出口。 又是冬季,又是这座城市最寒冷的时节,凛冽的海风比李木还伤心,在窗外阵阵呜咽,想要带走城市的所有温度。 李木终于安静下来,烟一支接着一支抽着,像要刻意节约火油似的,房间里弥漫得如雾霭笼罩,抽着烟,泪水依然没有停下来。 我们三人静坐无言,梁凤书全身无力的蜷缩在沙发上,目光呆滞,可能她和我一样,不知道此刻能说什么好。我想啊,假如是我的女人死了,肯定比李木还伤心,甚至会披挂上阵去寻仇人,杀之而后快,要是有人劝我,我也没有心情听。 相爱时的点点滴滴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甜蜜时所有的细微只留存在相爱的人心中,外人怎么能体会呢?看李木的样子,他和依依一定爱得很深。越深越牵绊,越难从情感中抽离,泪水越难停留。 就那样沉默下去,我迷迷糊糊靠着沙发睡过去一阵,醒来时,李木还流着泪坐在床边,梁凤书让酒店送的宵夜也完好的摆在茶几上,好像就是叫来观赏的一样。 金发飘逸的李木,像极了那个时代极具影响力的电影《古惑仔》里的大哥,尽管哀伤,他表情依然刚毅,深邃的目光中带着谁也看不懂的苍茫,他的形象与我再无相似之处,这让我很高兴,我再也不用担心别人误会我们是亲兄弟。 见我醒来,梁凤书让我去洗把脸,然后吃点东西。食物冷了,味道还在,也能填饱肚子,自家人面前没必要装着讲究,我将就着吃几口,见李木像痴呆了一样,我打破沉默开口劝他:“李木,来吃点,要是觉得凉了,再叫就是,人生死由命,节哀顺变吧。你放心,这案子肯定破得了,道上的朋友也能帮你把那狗日的畜生找出来,只要他还活着,天涯海角我们也给依依报仇,真的,我决不是乱说。” 一直不说话的梁凤书像个二傻子一样,连连点头附和我的话说:“对,对,麦子有办法,他有办法的,你别伤心了,吃点吧。” 李木起身打开一罐啤酒,咕咚咕咚一口干了,在他打开第二罐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是阿虎打来的。挂了电话,我兴奋起来,也打开一罐啤酒,激动地对李木说:“放心吧,那畜生已经有消息了,下沙的一个赌棍,道上朋友已经把消息提供给警察,并且也在帮着抓他。”我看看表,又说:“这才几个小时,狗日的一定还没跑远,依依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 “谢谢你。”李木并没有激动,说完,他又泪如泉涌,我想,这泪水与刚才不一样,这是对依依的交代。 在李木帮着依依家里人一起料理后事那段时间,我和梁凤书又去看过李木几次,他瘦了很多,脸上的颧骨显得特别清晰,梁凤书私下告诉我,说消瘦的李木更显英气。 异乡的孤魂野鬼那么多,依依只是其中一个,事情很快在我的记忆里沉寂。 再次接到李木电话,我和他已经有近两个月没见了,电话响起时,见是李木的号码,犹豫好久才接起来。犹豫时,我想,李木可能从依依的去世阴影中走出来了,一定是想感谢我,请我和梁凤书去吃饭喝酒,这样的事情我很没兴致,因为我暗自思念的小语一直没有回来。 第159章故人音讯 几天前,我给自己卜过一卦,挂象显示有大祸降临,为此,我天天在家不出门,穷尽心机也没算出有什么大祸降临。科学而客观的分析,也没发现我招惹了什么祸事,搞得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了。 我暗自思念小语的事情,梁凤书不可能知道,她又不会算命,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是‘大祸降临’,顶天不思念就是了。和小语的短信来往都是看完就删,就算偶尔梁凤书看到了,短信中也没有不雅内容,只说是和齐爷闲聊,加上我和梁凤书也没有相互查看对方手机的习惯,除此之外,真想不出我有什么不当行为。 自己给自己的卦象不得其解,我搞得六神涣散,梁凤书也每天跟着我提心吊胆的,害怕祸事因她而起,还叮嘱小芬和露露也小心些,每天给李瞎子的灵位多烧几次香,祈求大凶之期快点过去。 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我正犹豫接还是不接时,梁凤书听见了跑过来,带着质问的语气说:“谁啊?怎么不接呢?”说完,她又看看来电号码,温柔地说:“这你也怕,李木啊,接吧,是不是都打好几遍了。” “麦子,你怎么才接电话?”李木在电话里用低沉而显得有些神秘的语气质问我,使我后悔接他的电话,心想,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想接就接,不高兴接就不接,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必须接你电话呢? 随后,李木在电话中的话让我像被电击了似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老天是真给我降临祸事了。梁凤书见我木楞愣的样子,担心的问道:“怎么啦?李木的女朋友又死了吗?”说完又带着歉意的纠正自己说:“哦,不对,这样说太不好了,要遭报应的,李木找你什么事情?看你吓的。” 那一刻,面前没有镜子,我理所当然当然看不清自己是什么模样,我没有感觉到害怕,只是感觉心情很复杂,像是心底一直死死盖住的冥灵,突然跳将出来,发出一声响彻寰宇的呐喊,我是既惊恐,又难言,还带着兴奋。 “李木说玲玲在他们店里,让我马上过去。”我看着梁凤书,想象着她会是怎样的反应,会不会暴跳如雷。 “玲玲?什么玲玲?李木的新女朋友?”梁凤书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 想不到她竟然把肖玲玲忘了,以前还口口声声说当肖玲玲是亲妹妹,这简直是太没良心,我们现在房子车子都有了,银行还有可观的存款,生活蒸蒸日上,可是也不能忘了初心啊,我提醒她:“还有那个玲玲?肖玲玲啊!你忘了?我们的妹妹。” “啊!”她长大嘴巴,像是被冻住合不上了,好在她又马上反应过来,有些迷茫地说:“哦,那走吧,我们一起过去。”说完,她就去背上她的包,顺手从桌上把车钥匙拽在手里,好像比我还积极。 在车上,我还是担心一会儿梁凤书见了肖玲玲时,欺负她,便自作多情地又重申我亏欠肖玲玲,她是我们的好妹妹。 梁凤书显得很冷静,镇定自若地抓紧方向盘,只是淡淡一笑:“怎么?你怕我不容她吗?还是怕我欺负她?我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妹妹就是小姑子,小姑子来了,去接待好就是,看把你担心的。”她侧头看看我,加上一句:“你心里阴暗,哼。” 我不禁猜测肖玲玲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想着,既然好好的,那就算是没什么大碍。可是又担心肖玲玲比小语还蛮横无理,必定肖玲玲没什么文化,这些年过去了,她还能是那个善良纯真的肖玲玲吗? 李木在停车场等着我,并没有马上带我们上去,而是一头钻进车里来,看梁凤书也在,脸上闪过一丝不安,随后又镇定下来。 李木说,今天他们店里来了一批新的女孩子,是有人刚从外地带过来的,李木作为副总,要先审核女孩子们的形象,看配不配得上他们的高档会所。一共五人,李木一眼就认出了肖玲玲,但肖玲玲没有认出一头金黄长发的李木来,李木不愧是极聪明的人,马上不动声色地把其他几人发配去公关部交给妈咪,他自己指着肖玲玲,说是有一个客户,他带肖玲玲去试试。 转过头,李木把肖玲玲带到办公室,再次确定问她是不是肖玲玲,很快,他们彼此都认出对方,都激动得泪如雨下。情绪平复一些以后,李木借故有自己的重要客人要来,开好一间包间,让肖玲玲在里面等着,然后他躲在厕所里给我打电话。 李木说他还没有告诉肖玲玲我在这边,更没说马上会见到我,他打电话给我,是想让我和他当面商量怎么安顿肖玲玲。李木叹息着说:“唉,坐台的事情肯定不能让肖玲玲干,要是以前,我可能没办法照顾到家乡人,现在有这能力,不能让她干这恶心的事情,麦子,你说呢?你要是不愿意见她,我就安排她做收银员好了。” 我马上觉得李木这是小人之心,他觉得能照顾别人,自己的女朋友都死了,还能照顾谁?可是我不能这样怼他,况且,他这是向我挑衅,难道我没有能力照顾一个女孩子吗?还是想让肖玲玲顶替他不久前去世的依依?这样想着,也反观自己,看来梁凤书说得对,我确实心里有些阴暗。 “当然要见啦,我们的妹妹,怎么能干这事情?走,接我们的好妹妹去。”梁凤书倒是一副穆桂英挂帅出征的豪气,马上从车上下来,边走边说:“李木,开的房间消费是多少?我来付,完全不用担心。” “弟妹,这什么话,能多少钱?我直接签单就行啦,先考虑玲玲的事情。” 他们两个一言一语地聊着,我竟然像一个木偶一样跟着他们俩,一直到包间里,肖玲玲一把紧紧抱住我时,我都还处于迷糊状态。 第160章 悲愤力量 激动、拥抱、流泪这些环节过后,大家的情绪都平复下来。 只是表面看见的情绪平复了,余下要面对的尴尬和意外还无法预估,我知道,一定会有什么发生,肖玲玲突然出现在这里,要么是她来找我问罪,要么是她身在无法言说的苦难中。 肖玲玲长高了,身上穿的夜店工作服显得很性感,也有些俗气,她身材像梁凤书一样消瘦而精致,只浓妆艳抹的脸让我看不见她当初的纯真,神情中带着无尽的苦涩、欢喜、悲伤、无奈……还有些羞涩。 我以为肖玲玲首先要骂我、打我,我都准备好了,随便她,绝不抵抗,就算她要杀我也是应该的,是我欠她的,我活该,估计梁凤书不会愿意而已。可是肖玲玲没有那样做,而是自然亲切的拉着我和她紧挨着坐,好像久别重逢的夫妻一样,她一直处于喜极而泣的状态中,泪水在她脸上画出两道印痕,妆花了也不管。 她的眼里始终有一种惊恐不安,抓住我的手一直不放,就好像我们当初一起走夜路,她显得比那时还惶恐不安很多倍,又楚楚可怜的样子,好像除了我,世界上的人都会吃掉她。她的样子使我也不安起来,但我不知道她为何要这个样子,小时候她是一个勇敢无比的人啊! 随之,我能想到,肖玲玲一定是身在无法言说的苦难中,我知道,这些夜店姑娘大多受人控制,我等着她告诉我,今天的我有力量帮她。 肖玲玲可能以为梁凤书是李木女朋友,所以她一直紧贴着我,看来她的思念比我深。直到我给她介绍梁凤书时,她才慢慢放开我,一边抹泪一边细声说道:“我知道,我知道,这么些年了,你也该有人了。你早已忘记我,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有人要我,我走了,我走了。” 梁凤书不愧是聪明人,马上把肖玲玲抱着,把她夹在中间,故意把肖玲玲挤着我坐,安慰说:“玲玲别哭,妹妹别哭,麦子还是你以前的哥哥,你尽管抱着他,你们都好几年不见了,要亲近亲近的。你和麦子的事我都知道,可是妹妹也能理解的,这么些年,麦子在外也不容易,他一直念叨你,说这个世界最对不起的就是你玲玲妹妹,和我约定好的,一旦能找到玲玲妹妹,我们一定当玲玲如亲妹妹,照顾妹妹一辈子,妹妹别哭了,以后有哥和嫂子在,妹妹不再受任何委屈。” 好一番漂亮话,不愧是作家,我听得都感动了。我想,来的路上她不和我说话,原来她在想着这番哄人的话,说得大度、温馨、合情合理,让人都不忍反驳。 李木加上一句:“玲玲,凤书嫂子可是名作家哦,她说的话一定能兑现的。” “李木,给妹妹说这干嘛,什么作家不作家的,快,去拿酒来,吃的海鲜什么的多上一点,快快乐乐的,完了接妹妹家里去住,我们的妹妹可不干这工作,以后就跟着哥和嫂子,保证日子过得舒舒服服的。”梁凤书一点不难为情,拿起几张纸巾,给肖玲玲抹泪。 我看着梁凤书十分殷勤的样子,想着肖玲玲心里该多难受。又心中窃喜,难道就这样被梁凤书摆平啦? 肖玲玲突然沉默起来,只是泪水一直在流,但看着很平静,十分胆怯的模样,我想可能是因为她没见过什么世面吧,一会儿熟识就好了,我开始在心里感谢梁凤书的漂亮话。 就在服务员把桌子上的东西摆满,退出去以后,肖玲玲站起来,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你找过我吗?你写过信回家吗?走时说得好好的,说好一年就回,我在等你,你知道我在等你,为什么?你背信弃义,良心被狗吃啦?为什么要害我成这个样子,为什么……”肖玲玲悲怆的喊起来。 她终于爆发了,我不还手,也不辩解,任她狂风暴雨一般笼罩着我。梁凤书和李木呆呆看着,谁也不敢上前来,可能他们从没见过肖玲玲这样暴躁的女人。我是能理解的,肖玲玲一点不暴躁,她温柔贤惠、体贴入微,今天是她多年委屈后的发泄,该是如此。 不过我想,我没有害她啊,我只是没有按照约定回家而已。 肖玲玲可能觉得骂太费劲,打我也打得手疼了,便抓起酒瓶子就往我头上砸,高喊道:“你还手啊!我要杀了你。”李木赶忙抱着肖玲玲,把酒瓶抢下来,大声说道:“玲玲,别这样,别这样,麦子也不容易,他出来的头一年,一直睡在街上,哪有钱回家。” 李木的话说得正是合适,肖玲玲被愣住了,估计她开始理解我啦,真是谢谢李木简短而有力的话,比梁凤书的话都有用。 肖玲玲估计也是累了,一屁股坐着桌子上,指着我质问道:“不容易?怎么不容易?你可知道我为了出来找你,经历过什么?”她又大喊起来:“地狱!地狱!老子为了找你,十八层地狱都受了个遍,你跟我说你不容易?地狱!去过地狱吗?为了找到你,老子才强忍着活着,你有脸说你不容易?” 她一边大声吼着,一边挥泪如雨,真像一个地狱里可怜的小鬼。 我的脸上、身上应该很痛,可是我顾不上,我只感觉到我的心很痛,脑海里全是她从前对我的好,偷裤子给我穿,偷家里钱给我花,偷零食给我吃…… 稍微歇息,她又把枪口对准梁凤书,指着梁凤书骂道:“狗屁作家,老子不稀罕,少在老子面前装好人,嫂子?放你的屁,老子不认得你,老子就要麦子一句话,他要不认我,老子马上就走,决不要你来可怜我……” 肖玲玲像疯了一般,但我能理解,这是刚从炼狱里爬出来的力量,我曾有过,但功力不及她三成。 我很担心她们两个打起来,准备好随时去拉架,见梁凤书没有要反击的意思,我又略微放心一点,第一次开口劝肖玲玲:“玲玲,不管凤书的事,都是我的错。” 肖玲玲又要对我挥巴掌,梁凤书一把拉着肖玲玲的手,普通一声跪在地上,她的这一跪,肖玲玲顿时哑口无言,可能与她想象的完全不对,所以她又愣住了。 第161章 不知缘由的惶恐 “妹妹,不管你认不认我这个嫂子,也不管以后麦子还要不要我,我替麦子给你道歉,我该的。麦子是我从街上捡来的,我该为他的一切负责。我知道妹妹一定受了地狱一般的苦,我能理解,真的,因为麦子的命也是我救的,他以前也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我真的理解他的那种苦。” 梁凤书流着泪,平静地对肖玲玲讲述着添油加醋的过往,却也表露着她对我的爱坚贞不渝,就好像任何力量也不能把我和她分开,肖玲玲的出现就更不能。 我和梁凤书的爱情也确实来之不易,当然要珍惜,可如何才能让肖玲玲接受现实,这需要梁凤书放下身段来,我知道,她能做到。在我们早上节约中吃馒头时,她就已经开始用坚强面对生活,为的就是爱情能继续,今日依然。 李木都感动得流泪,去拉梁凤书,梁凤书甩开李木,继续跪着对肖玲玲说:“我救麦子的时候,不知道他有一个你,我们好了,他也一直带着愧疚,你想麦子怎么做呢?你和麦子青梅竹马,我是他的救命恩人,你要不信,你问问李木。” 李木说:“对,玲玲,麦子经常说梁凤书是他救苦救难的女菩萨。当初在家时,你对麦子那样好,今天终于团聚,心里有什么事情好好说,我们都能给你做主。” 我真是佩服梁凤书的口才,已经好久没见到她施展这等高超‘法术’了,刚来深圳那段时间,我们生活风雨飘摇时,她就是这般在外面与人周旋,我突然感到自己欠她好多好多。日子好起来以后,她又傲娇的活着,已经好久不用这般卑微自己的方式说话,想不到她用起来还是这般炉火纯青。 梁凤书继续说道:“你们青梅竹马,订过婚,你爱他;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也同样爱他,我们姐妹何必要为难我们爱的人呢?麦子能怎么选择?妹妹,麦子和我夫妻五年多了,他从没欺瞒我你们家里发生的事情,包括他养父的死,我都知道,我们真是约定好的,如果能遇见妹妹,我们会一辈子对你好。” 肖玲玲的火气消下去,可能她都觉得刚才自己太过份,梁凤书的话让她无从反击,她无法反击我的‘救命恩人’,那样做太没良心。 沉静下来的肖玲玲立刻恢复成最开始见到时的可怜样子,就像被豺狼围困的羔羊,战战兢兢不知到还能怎么活下去。她眼里的惊恐不安绝不像能装得出来的,这样的眼神我从没在任何人眼里看到过,她的身体也一直在颤抖,仿佛我们都是豺狼。 沉默良久,肖玲玲突然站起来,拔腿就要往外跑。我一直在看着她,马上一把拉住她,哀求说:“玲玲,我确实错了,以后再不会让你从我面前不见,跟我回家去,好不好?我在深圳有房子,哪里也是你的家。” 她木纳地站在原地,颤颤巍巍地说:“麦子哥,你现在好了就好,我不能连累你,你让我走吧,求求你,让我走吧。” 她越说,语气越加透着悲情,我想不通,事情已经这样,现在我日子蒸蒸日上,以后就跟在我身边,还能连累我什么呢? “玲玲,哥的一切也是妹妹你的,我们从小就没有分过彼此,怎么会连累我呢?你是担心凤书吗?不会的,我们一定会对妹妹如真正的家人,我怎么可能再让你走?凤书,你说是不是?” 梁凤书也站起来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真的,麦子的话都是真的,我们一直盼望着能早日找见妹妹,没有连累,我们是一家人。” 肖玲玲泪水滂沱地看着我,嗓子眼里挤出话来,如山风吹过石头缝发出的刺耳呜咽:“麦子哥,你放我走吧,会连累到你的,见到你好我也安心了,我不能毁了你。” 李木马上若有所悟地说道:“玲玲,别担心那些带你来的人,你可能不知道,在深圳,任何道上的大哥见了麦子都会矮三分,再没有人能在这里为难你。” 肖玲玲拨浪鼓的摇着头,靠着包间的茶几蹲下去,呜呜地哭着。我们都陪着她蹲下去,我也泪流满面,赌咒发誓地说:“玲玲,我保证,任何再想欺负你的人,我都能让他去见阎王,妹妹以后再不要离开我,我们好好生活,我们都还年轻,一切都还来得急。” 她把头深深地埋在膝盖之间,声音变得非常沉闷,哭着说道:“你越是好,他们越是不怕你,他们会趁机敲诈你,他们坏得无法形容,麦子,你让我走,不要连累到你。” 亡命之徒我见得不少,街头混混更是蚂蚁一般在我身边爬来爬去,心狠手辣的人遍地都是,也没人伤得了我,她口中的他们能有多厉害呢?怎么就能把曾经勇敢的肖玲玲吓成这样,我想,还是她没有见过真正的残酷吧。 我仔细回味肖玲玲的话,主管地认为她没有见过世面,把她这所经历的生活苦难看得太严重,现在不是好好的在我面前吗,能有什么魑魅魍魉突然窜出来吃了我?我还真想见见它们呢。 “玲玲,李木说的都是真的,没有人能在这里欺负你,更没有人敢欺负我,这一片的老大陈胖子我随时可以调遣,玲玲,起来,慢慢告诉我你的担心,我帮你让那些使你害怕不安的人全都灰飞烟灭。” 李木见肖玲玲火气消了,拉着肖玲玲、梁凤书一起坐下来,把一片狼籍的桌面收拾一番,一边收拾一边说:“麦子,去厕所收拾收拾,都是一家人,该打的打了,该骂的骂了,大家都还这么年轻,难道要玉石俱焚吗?好好说说,以后这么过,这才是正事,在这店里面,我能保证你们的安全,不用担心。” 我没有去对着镜子收拾自己,厚着脸皮挨着肖玲玲坐下来,小声地说道:“对不起,玲玲,凤书真是我的救命恩人,要是没有她,我早已不在人世。” 李木抬头看我一眼,又快速的低头继续收拾,我想,李木看穿了我的夸张,可是这也没有乱说,没有梁凤书,难说有我的今天。 第162章不正常的少女 肖玲玲变得又恐惧,又满含着憧憬,就像孙悟空渴望摆脱五指山,也许我就是她的唐僧。但她依然颤抖着,担心着,显得左右为难。 李木让服务员进来重新点了些酒水食品,吩咐服务员说我们是极其重要的客人,不可让任何人进来打扰。 李木问:“玲玲,这些年你都去哪里啦?找不到麦子,你可以先回家啊!” 肖玲玲对着李木,板着脸,恶狠狠的骂道:“你也不是个东西,出来怎么没给我写信?你是不是早就找到了麦子?” 李木嬉皮笑脸的样子说:“玲玲,你别连我也不放过啊!我出来第一年也是举目无亲、四处流浪,也和麦子刚出来一样,睡大街,怎么写信回去?后来是麦子和凤书找到我的,哦,遇到我的,真是巧的很呢,不然,天大地大,哪里找去?我有写信问过李余,他说你不见了,家里都找不到你,我又怎么写信给你?玲玲,我们还年轻,现在团聚也不晚,你看看,你的麦子哥不是在你眼前吗?” 肖玲玲又低下头去,小声地埋冤道:“李木你是故意的,你没有找到麦子,难道就不能给我写信吗?让我起码能先有你的地址,我也知道个方向啊!你和麦子一样残忍,你们都抛弃我不管不问。” 李木马上大叫着:“玲玲,这可是天大的冤枉,你和麦子定过亲,没找到麦子,我怎么敢私下联系你,再说了,你眼里只有麦子,也看不上我啊!”李木说着,又自己笑起来,看着梁凤书笑说道:“弟妹,我知道,这时说这些不合适,可都是实话,玲玲谁也看不上,觉得麦子是天地间唯一的好男人。” 我知道李木是故意协调气氛,又附带着从前的情感,好让肖玲玲轻松下来,想必他也发现肖玲玲一直处于恐惧之中。他作为夜店二把手——副总,在夜店混这些年靠的就是察言观色,肖玲玲的目光那些低微,怎能看不出。 当李木提出大家干一杯时,肖玲玲马上坐得笔直,惊恐得如听命于人的奴才,马上端起杯子就干杯,干到一半时咳嗽起来,显然她没有经常喝酒,看得我很是心酸。马上握住她拿着杯子的手说:“玲玲,慢点,不能喝就喝饮料吧,你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我是你的麦子哥啊!你怕什么?” 她又放下杯子去,口里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喝过酒,对不起。” 我长叹一声,心中感慨万千,感觉肖玲玲像是脑子病了一般,自从见到她那一刻起,一直没有从她身上找到往日的一点点影子。想着她刚才打我的时候也挺正常,逻辑也没有问题,不可能是脑子有问题,但她就是那样惶惶不安。 她又对着梁凤书说:“对不起嫂子,我刚才不该对你发火,你别怪我,别怪我,我可以自己走,不打扰你们,真的,我保证不连累你们,一会儿我就走。” 梁凤书摆出一副不计前嫌的样子,依然和蔼可亲地说:“妹妹,我们真是是一家人团聚,不用说这些话,妹妹别担心,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失去联系了,李木现在混得也挺好,大家都好。妹妹,把你的委屈告诉我们,所有的冤屈全部告诉我们,如果有人欺负过妹妹,我们一定替你报仇,保证让妹妹以后舒心。” 李木笑说:“大作家,难得哦,要是别人知道大作家今天的样子,会不会影响你形象哦。”李木故意学着刚才梁凤书下跪的样子,说道:“大作家,有人欺负我,你也要帮帮我哟。” 肖玲玲一下从沙发上滑落在地上,跪在地上对着梁凤书低声哀求着:“对不起,对不起……” 我抱起肖玲玲坐在我的旁边,突然感觉肖玲玲好轻,抱着她如一条宠物狗一样轻,感觉她身上全是骨头,心中一酸,眼泪又流下来,问道:“玲玲,你怎么会这么瘦?李木,把灯开亮,让我好好看看她。” 李木因为自己的玩笑影响到肖玲玲,有些难为情地说道:“我们包间灯光就是这样暗,开不了更亮。”说着,他也摸一摸肖玲玲的两个芊芊细臂说:“先前我见到玲玲,心中一直激动,都没有注意到玲玲这样瘦,天啊,没有吃饭吗?” 梁凤书责问说:“李木,你也太粗心了,快弄些饭菜来。还有啊,要是别人知道我今天的事情,肯定就是你说出去的,我让严胖子收拾你,信不信?” 李木死猪不怕开水烫地笑起来,说:“信,当然信,玲玲,凤书真是大作家,这个城市好多人想见她,都只看过她的文章,不知她的模样,我这副总也得看她脸色呢,你们先坐着,我去弄点家乡味道来。” “你们俩兄弟都是这个样子,一点不正经,妹妹别听他胡说的,以后我们一起过好日子。” 真是不佩服梁凤书都不行,我以为会很难办,没想到她就这样平息了暴风雨,不过也真是委屈了她,我都跪不下去,不知道她怎么就能想到下跪这一招,她为我做了,我又要欠她更多。我又想,刚好李木女朋友死了,他可以和肖玲玲好啊,这样还是一家人,也能有个照应。 气氛缓和了,李木很快弄来几个麻辣菜,我们看着肖玲玲狼吞虎咽地吃好多。 我们一边看着肖玲玲饿死鬼投胎似的吃饭,一边几杯酒下肚,目光交错之间,我们三人都表现出对肖玲玲不正常的担忧。 肖玲玲吃饱以后,精神看上去好很多,情绪也比先前稳定一些,给我们说她这几年的遭遇,一把鼻涕一把泪,回忆起往事,她像在恶魔中煎熬还没有醒来一样,完全没有了刚才打我的气势。 一九九七年,更多的人远离家乡去沿海地区谋生。一年过去了,肖玲玲没有等到我回家,她带着一年来存下的钱,偷偷跑到镇上,登上离开家乡的大巴车,她是背着她父亲肖大刚偷偷走的,给她父亲赵大刚留下几行字,带着极其简单的行囊,带着憧憬出发。 第163章 独自离乡的未成年少女 第一次离家的肖玲玲十五岁,在此之前,她到达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那个小镇,见过最大的树是小镇桥头的古老榕树,见过唯一的桥是老榕树边的石桥,见过最大的河流是石桥下的清溪,见过豪华的车,是她一直想坐上去的镇上唯一开往市里的大巴车,她想象着她的麦子哥就是坐那大车离开的,她满怀着憧憬也终于坐在离乡的车上。 每个背井离乡去远方的人都是满怀憧憬,绝大多数人憧憬着在外面发大财,幻想着远方的都市里,遍地都是金块,随便捡几块,就能回家盖新房。 幻想着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初战告捷的沿海大都市里,就像电视里所报道的一样井然有序,只要踏实肯干就能丰衣足食、只要舍得挥汗如雨就能按月得到应得的工资、只要勤劳善良就能好人好报、只要真情实意就能收获甜蜜爱情…… 肖玲玲离乡时的憧憬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这可能受她母亲赵小莲的影响。 赵小莲当初离开家乡时,也应该和绝大多数的人憧憬不一样,她一定是憧憬着找一个不会打他的男人,哪怕生活再苦再穷也跟着他一辈子,甚至可能幻想过去一个寺庙道观里出家了此残生,说不定修成正果而羽化登仙。赵小莲当年离家时,风韵犹存,肖玲玲的美貌就是遗传赵小莲,所以赵小莲应该算是一个美妇人,独身在外的美妇人一定有美好的爱情故事,我想应该是这样。 赵小莲离家后杳无音讯,这些年来,她在茫茫大千世界里,她消失得干干净净,让每次酒后都打他的肖大刚再也无人可打,使得肖大纲酒后灵感无处挥洒,所以,肖大刚渐渐不喝酒了。使得年幼的女儿肖玲玲再没有母亲的怀抱,没有母亲的女儿把所有的爱给了她青梅竹马的麦子哥,而麦子哥也如她妈一样离开了山村,同样一去不会,同样了无音讯。 肖玲玲肯定会想,或许谁都没有错,是山村的错,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离开后就不愿意再回去。当肖玲玲在山坡上大声喊叫,质问山村为何她爱的人都一去不回时,山村也很让肖玲玲失望,山村说自己没有错,亿万年来,你们人类要来就来,要走就走,要挖就挖,要荒就荒,我从没计较过,我何错之有? 贫穷的人要么彻彻底底的懦弱,要么彻彻底底的固执,当固执变成坚持,或许还能稍稍改变命运铸就的窘境。彻彻底底的懦弱是完全没有希望,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直到死亡都将悄无声息,好似世界本来就不存在这样一个人。 我是因为固执而离开家乡,我的固执是迫不得已,肖玲玲是因为我,她不懦弱,但在她认定的爱情面前,她选择固执。 固执的肖玲玲不可能认为她的母亲有错、她的爱人有错,错的只能是山村,离开一去不回的不只是她的母亲和爱人,还有很多人都不再回,所以一定是山村的错,当山村回音袅袅,死不承认自己有错。 当肖玲玲踏上离乡的车时,她不会憧憬着去远方发大财,她只想把爱人带回山村,最好还能把母亲带回山村,要让山村知道它有错,母亲和爱人都没有错。 肖玲玲带着与所有人都不一样的憧憬离开家乡,离开家乡前,她见过世上最残忍的事情就是她爸打她妈,她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残忍千百倍的事情。她以为只要在都市的大街小巷,唱起她美妙的歌声,她的爱人就会寻着歌声去到她面前,从此拥抱着再也不分开,这是肖玲玲的幻想,她的幻想也和别人不一样。 在从家里镇上到重庆的班车上,中途上来一个客人,就是这个客人,把肖玲玲拖入地狱。 元宵节刚过不久,正是极其寒冷的时节,中途上车的男人摆出一副‘大善人’的样子,对肖玲玲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坑蒙拐骗。在此之前,肖玲玲只接受过我的关怀,以她的见识,一定认为自己遇到了大好人,出门遇贵人,简直是吉祥之兆。 这男人叫刘广寸,三十多岁,他在套完肖玲玲的话以后,喜形于色地告诉肖玲玲,他在深圳做生意,可以带着肖玲玲一起到深圳,可以帮她找她的麦子哥。 那是肖玲玲第一次出门,年少不更事,长得又如花似玉,她哪里知道外面人心如虎狼,很轻易的就相信刘广寸的话,以为这个大哥哥真是要带着她南下找爱人。 人在陌生的环境中,感觉自己极度渺小,就像孤独的羊羔穿梭在莽莽丛林中,很希望有一个人能陪伴左右,很希望有一盏灯能引领方向。肖玲玲也是这样,她才十五岁,她不知道什么叫人面兽心,更不会知道作为同类的人最愿意给人造陷阱,十五岁的她也没有完整的看过一本书,她不知道人类至远古开始就同类相残、尔虞我诈,她不读历史,也就不知道人对人对人的残忍超过浩瀚宇宙里的所有残忍。 在重庆长途汽车站出来后,刘广寸带着肖玲玲一起坐摩托车,说是先住下来,再买火车票。肖玲玲说,她当时也很害怕,但是又感觉自己摆脱不了刘广寸,只得跟他坐摩托车一起走。 摩托车开了很久,已经到达城市边缘,肖玲玲想跳车,但刘广寸一直拿话哄他,说他在郊区外有自己的车,火车票很难买,到时候可以一起开车去深圳。 肖玲玲就那样被胁迫、诱拐到一个屋子里,她再也没有了反抗的余地,当天晚上就被三个男人轮流……,接下来的几天,她成了刘广寸和另两个男人的泄欲工具。只要肖玲玲稍有反抗,马上招致一顿毒打,想逃跑更不可能,三个人轮流看守她,而且还给她脚上锁上铁链。 心如死灰不能形容其绝望……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足以形容其境况…… 惨绝人寰不能形容其遭遇…… 声嘶力竭没有丝毫用处…… 跪地求饶不能得到丝毫回应…… 用尽力气也不能逃脱半步…… 泪水耗尽也不能得到苍天一丝垂怜…… 啼饥号寒、孤苦伶仃不能唤回惨无人道的一丝人性…… …… 肖玲玲终于知道人间有炼狱,知道同类赛恶鬼,活着的世界是地狱…… 第164章杀心四起 三个男人凌辱践踏肖玲玲半个月,肖玲玲的反抗精神彻底熄灭,心中只剩恐惧,就像被驯服了的马一样任人骑。当她的意志完全被摧毁后,她想到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可能找到我,活着找到她的麦子哥成为唯一的幻想。 那是一种完全没有自我意识的活着,所有的思绪都麻木了,就像拉磨的牲口一样任人使唤。 贞操没有了,灵魂都被蹂躏碎了,身上的钱全部被收走,身份证也被收走,稍微不对就会挨打,所以肖玲玲开始对刘广寸表现出温顺、听话、配合,如此也只能是减少身体上疼痛的煎熬,心里的伤口已经如万千蛇鼠啃噬。 在到深圳以前,刘广寸带着肖玲玲到处去卖,肖玲玲只得配合,不然一口好饭都没有。期间逃跑过几次,向睡她的客人求救过,结果都是换得一顿毒打。 肖玲玲说,刘广寸心狠手辣,肖玲玲几次堕胎,都是堕胎后没几天就被逼接客,完全不顾肖玲玲身体如枯槁。要是刘广寸有事离开几天,就把肖玲玲锁链加身,锁在一间陋室空堂里,只给留一些馒头和自来水。 今年年初,刘广寸突然对肖玲玲好起来,给她买新衣服,吃住都天翻地覆地改善了。几年下来,肖玲玲已经对刘广寸言听计从,见刘广寸对她稍微有那么一点人性,她感激涕零,觉得刘广寸似乎突然得到佛祖感化,就要从魔鬼变成精灵,多年奴役,肖玲玲更无反抗的心。尽管看着日子好起来了,刘广寸也不再让肖玲玲接客,但刘广寸一分钱也不会放到肖玲玲手中、寸步不离地跟着。 ‘好日子’两个月以后,刘广寸说没钱了,要带肖玲玲到深圳挣大钱,挣到大钱以后,他娶肖玲玲为妻,回老家去过安稳日子。 肖玲玲想到自己所历经的耻辱,感觉这个世界上除了刘广寸,再没有人愿意会娶她。她的心里又一直惦记着她父亲,还有惦记着我,她想继续活下去,可又觉得没有脸见父亲,没有脸回家。矛盾的纠缠使她继续听从刘广寸的话,听说是到深圳来,肖玲玲又燃起一些希望,希望能够遇到我,揉碎的灵魂里依稀记得,她青梅竹马的麦子哥当初离家时就是说要去深圳。 肖玲玲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讲述她几年的经过,文化有限,加上她的自卑心,说得虽然简短,但我们三人早已是泪流满面、悲愤难平,我们能想象得到那些过程中的细节,那种地狱般生活中的残忍,失去自由后的煎熬,求救无门的绝望。 听完肖玲玲的讲述,李木问:“带你们来的叫广哥的,是不是就是刘广寸。” “对。”肖玲玲恐惧地点点头,好像一说道这个名字,她头上无形的紧箍咒马上挤压着她的脑袋,她把头埋在膝盖之间,惶恐不安地抽泣着说:“他控制的不只我一个,一共有三个女孩子都是他控制的,另外几个是另一个人控制的,你们别惹他,他外面有帮手,个个都是心狠手辣的魔鬼。” 我已经坐立不安,杀心已起,显然,肖玲玲被这刘广寸吓惯了,我怒火中烧,对肖玲玲说:“就是这里的老大严胖子也得哄着我,这姓刘的畜生算个屁,老子今天就要他的命。” 李木悲愤地在桌子上一拍,泪流满面地说:“麦子,算我一个,不埋了他几个狗日的为玲玲报仇雪恨,誓不为人。” “好,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严胖子,看我怎么折磨这几个畜生王八蛋,该死的东西。”说着,我拿起电话来时,梁凤书一把夺过我的电话去。 我从没有对梁凤书发过火,也从不敢、不舍得,在那一刻,我愤怒地对梁凤书大声吼道:“电话拿过来,这个仇今天必须报,你要是怕,你可以先走,我不连累你,你滚吧,就当我们从不认识,当你的大作家去。” 梁凤书也哭着吼道:“我说了不报仇吗?你就这样看我?就当我们从不认识?你王八蛋,我答应过当玲玲如亲妹妹,我会不报仇吗?报仇就不用动脑子?自我与你私奔那一刻起,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这个世界的残酷我早已知晓,从没想过会跟着你享福,当初只想着人生难得活一回,怎么也要好好爱一回,现在你让我滚?好,等我给妹妹报仇以后,我自己滚,可以了吧?” 肖玲玲已经无力的瘫落到地上,抱着我的脚,悲泣着说:“麦子哥,不要这样,麦子哥,不要这样,我不值得你这样做,你不要赶嫂子走,你们让我自生自灭吧。” 梁凤书一把拉起肖玲玲,抱着肖玲玲坐着狠狠说道:“妹妹不要害怕,就算我们没有半点关系,你告诉了我,我也要让这几个畜生死无全尸,绝不让他们再多活一天。苍天在上,我梁凤书不为妹妹报此仇,绝不再活。”说着,看着我说道:“麦子,你永远别忘了是谁带你来的深圳,其它我无所谓。” 梁凤书说这话时,面目狰狞得让人胆寒,使我马上想起她曾经用那些阴毒的方法,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望色心叹,但我也从没听见她说如此狠话,也没见她目光如此寒气凛人。 肖玲玲蜷缩在梁凤书怀抱中,拼命的哭泣着哀求:“别这样啊,你们都别这样,我能见麦子一面就已经是万幸,不要再为我做任何事,你们放我走吧!放我走吧!” 见我和梁凤书吵起来,李木赶快劝我说:“麦子,别激动,听听凤书的办法,我们一起商量着办,姓刘的现在又跑不掉,现在还早得很,他们要等着姑娘下班,完全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不急于一时。” 李木又蹲在沙发边,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玲玲别害怕,这几个畜生插翅难逃,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下地狱,要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165章寒气凌人 听李木和梁凤书也同我一样决心坚定,坐下来,等着梁凤书的万全之策。 梁凤书看看我们,平静又谨慎地说道:“都别哭了,要干大事,必须冷静。这狗日的畜生确实该死,可这事情不能告诉陈胖子,我们得自己做,不然麦子你保持这些的身份会被暴露,我想想啊,办法有,就看你们愿不愿意听我的。”她又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报警肯定没有用,证据不足,顶天了拘留他们,这太便宜这几个畜生,必须死,必须要他们的命,我想想啊!” 一旦梁凤书要策划事情,她眼力的光带着寒气一般,看着都渗人,露露男人的事就是她一手策划,我也只是个执行者,看见她再次双眼露出寒光,我马上点点头,李木也点头。 沉默片刻以后,梁凤书问:“李木,你愿意失去这份工作吗?” “工作可以再找,这有什么啊!能让他们死就行。”李木显得很是豪气。 “必须要离开深圳呢?当然,我和麦子会给你钱。”梁凤书继续问。 李木略微思索,长叹一声:“唉,依依死了,我早想离开,奈何依依家人来时,我把和依依这些年的所有存款都给了她父母,想着要再存些钱就离开这里,没什么,现在离开正合我心意。” 梁凤书点点头,看着我问道:“麦子,你愿意去监狱里住几个月吗?” 肖玲玲马上阻止说道:“这么严重?算了算了,我不报仇了,不报仇啦,不能让麦子哥去坐牢,我已经是个烂透了的人,不值得啦,真的不值得啦!”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玲玲,你别管,你值得我为你做任何事情,你要配合哥哥,好不好?听凤书的,她计划的事情从没出过差错。”再看看李木和肖玲玲,我下定决心说:“凤书,只要能弄死他,听你的。” 梁凤书拉开包,拿出银行卡给李木,说:“这卡里有五万,够你去天涯海角,我们的电话你都记着,随时可以再找我们要,过一两年,你还可以到深圳来,我们夫妻还给你一个总经理职位。” 我和李木都处于不清楚状况之中,事情还没说怎么办呢,怎么就开始给跑路费了,李木接过银行卡放在桌子上,说:“凤书,你先说怎么做,此等畜生,应该人人得而诛之,我不要回报也干。” 梁凤书显得胸有成竹,平静地说:“这事让外人办,钱是花不了多少,事也能办成,可是风险很大。一来从此麦子会授人以柄,可能永远被这事要挟住,二来万一办事的人今后吐露出来,我们都得玩完,为这几个畜生把我们全搭进去,不值得。找外人风险太大,我们得自己办。李木,为什么要你跑路呢?是这样,为了安全起见,你一会儿带玲玲先走,到时我会去接你们,走的时候把贵重东西都拿走,给人感觉你和玲玲妹妹私奔了,这就是要你跑路的原因,不然别人会顺着玲玲查到我们,玲玲在这里还没几个人知道,她不用走,到时我接到家里去躲一阵就好了。” 李木说:“好,我要做的事懂了,所以我必须今晚就出深圳,对吧?这样才不会露出马脚,可是怎么弄死那个畜生呢?” 梁凤书继续说道:“你带着玲玲走以后,我和麦子也随后离开这包间,你在外面把玲玲交给我以后,我马上带你和玲玲打车去取家里另一台车,开车送你出深圳,出去之前,你给店里打个电话,说你遇到自己的初恋,你不工作不要啦,今天就坐火车回家,你已经去火车站买车票去了。电话打完以后,把手机卡弄坏扔掉。我打车把玲玲送到家去,麦子,楼下的车留给你,那畜生听说李木带着玲玲跑了,一定会问店里你的去向,他们会马上带着他的同伙去火车站找李木和玲玲,这种耍狠惯了的人没脑子,他们一定会这么干。李木,你刚才不是说他们都是骑摩托车接人吗?” 李木点点头,肖玲玲也点点头,梁凤书继续说道:“玲玲,那就好,要是他们是开车,我们还得去租一辆大货车,这样反而方便,你把那畜生的摩托车样子告诉麦子,麦子记住那狗日的模样,在路上撞死他,但麦子你会因为车祸撞死人进去几个月,外面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你别担心,我保证你几个月后安全出来。我们自己把事情做了,天衣无缝、永除后患,还能轻而易举就报得此仇。” “狗日姓刘的好认,光头,头顶上留着一小戳黄毛,玲玲,是他吧。”李木对肖玲玲问道。 我马上想起来了,在楼下见过这个人,他们一定是在楼下等他们控制的女孩子下班。 “麦子,你记住,不要追着去撞他的同伙,那样就是谋杀罪,坏人很多,我们杀不完,只替玲玲把这仇报了就好,你自己的安全要注意,安全带系好。” 李木巴掌一拍:“大作家,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等智慧。麦子、大作家,事情一定要办成,我要等到消息后才扔电话,不然我要回来杀了他们。” “好,二哥,你放心,一定成,撞不死他们我也会想办法弄死。”我把银行卡递给他:“不好意思啊,要你失去这些年所有奋斗的成果,前段时间听陈胖子说你马上就要去一家新开的大店做总经理了。” 李木淡然一笑:“说什么哦,没什么失去不失去,天下如此大,任我驰骋。” 梁凤书看着李木深情地说:“二哥,你记住,无论你在天涯海角,要是遇到难处,赴汤蹈火我们也去帮你,此生绝不食言。” 依照梁凤书的计划,事情还是很顺利的,李木带着肖玲玲从后门悄悄离开,我和梁凤书随后买完单,慢条斯理地开车离开,在约定好的地方,梁凤书把车留给我,然后和肖玲玲、李木三人打车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第166章牢狱里畅想 看着城市迷离的灯火,我的心里只有怒火,梁凤书的计划简单而完美,我等在路口,看着他们三个人骑两辆摩托车出来,那一撮黄毛在夜风中如鸡冠一样明亮,摩托车很快上北环路快速的奔向城市东面的火车站。四月的夜风已有些燥热之气,夜空该有的明月和星星找不到影子,迷离的街灯下似乎有孤魂野鬼在游荡,午夜的北环路显得特别的宽敞,疾驰的摩托车在夜里划出流星般的光影,在那些夜里奔流不息的大货车之间划出漂亮的弧线。 再检查一次安全带,紧紧抓住方向盘,脚下用力一踩,车身如离弦之箭飞出去,先是正中目标,目标的摩托车又撞到他旁边一起的摩托车,发出两声雷鸣般的巨响,又像夜空里响起两声巨大的爆裂声,随后绽放出美丽的烟火。 我的车在前方一百多米才停下来,当我要回头去看看时,两辆大货车发出巨大的汽笛声、刺耳的车轮摩擦声,车还是没有停住,随后又是几声巨响,整个道路被堵塞住了,两辆摩托车已成碎片,那三个人和摩托车已被卷入大货车的车低。那一刻,我的心突然颤抖起来,想着,要是你们还能活,就算你们命好。一瞬间的叹息后,心情非常好,脑海里找不到一点悲伤,本想假装惊恐地流下悔恨的泪水,可是心里就是很舒坦。 我拿出电话,点上烟,先自己报警,然后打给佛爷,再打给梁凤书,又给齐爷发去短信,说出了严重车祸,可能死了人,并告诉齐爷我已经报警。 心虽然激动得在颤抖,可是也特别的舒坦,看着迷茫的夜色,我想,玲玲,你的仇已报,哥抹不去你从前所受的罪,但能让你以后再不用被噩梦缠绕。 随后,佛爷打来电话,在电话中劈头盖脸的骂我:“你不是聪明得很吗?扑街,今天傻啦?怎么自己报警?不知道先让我知道?随便派个人过去顶着,难道车非得是你开的?你这王八羔子,齐爷打电话说我故意不帮你,说我想害你,你个扑街的小王八蛋,有什么值得我害你?你先报警说车是你开的,然后才通知我,让我怎么帮你?丢你老母!” 虽然佛爷气势汹汹地说完,不容我辩解一句,就把电话挂了,但我知道,他还是会帮我的,夜色中的我竟然有些大侠一般的感觉,还有些悠然自得。唯一的遗憾,觉得刚和肖玲玲见面,还没好好看看清楚她,这就又要分别良久,唉,缘份啊,你在编织什么样的宿命。 在监狱里时,我想了很多问题,首先是想到每天发生那么多的车祸,有没有车祸是像我一样呢?我想应该是有的。想得最多的还是梁凤书和肖玲玲,倒不是担心她们在家打起来,我知道,梁凤书有控制的能力。 监狱里对我特别关照,使得我除了看书就是瞎想,回忆起梁凤书能当场快速想出报仇策略,使我有些害怕,我想啊,要是我和小语有什么事情后,她能饶得了我吗?又想啊,梁凤书这份睿智的阴狠,是有高人教过她呢?还是她天生就如此聪明而狠毒,或者她如汉代名将张良一样遇到过黄石老人,要不然她的这些临机应变的智慧来源何处?莫非她的心里一直装着我看不透的残忍。 当时报仇心切,整个过程都是带着快感的,过后一想,我在监狱开始默默忏悔,必定是三条人命啊!可是只有梁凤书这办法最完美,不会影响到我们以后了生活。有时也想,那样就让他们死了,真是便宜了他们,应该把他们抓起来,慢慢折磨他们,直到耗尽他们的最后一口气,把他们曾用在肖玲玲身上的手段全还给他们,我很想知道他们面临那样的手段时,能不能真正忏悔之间从前的罪孽,就算忏悔,估计我还是会弄死他们,由此我想起名作家莫言写的《檀香刑》,我应该用书中的办法对付他们。 也想过让肖玲玲不计前嫌,虽然只能是我在监狱里独自无聊的假设,人都死了,也只能假设。我想他们不死,肖玲玲一定是没法原谅他们的,死了都未必会原谅,想来想去,也只有梁凤书这办法最接近完美无瑕。 在监狱里时,阿虎来看我,他也是顺便替佛爷来看我,他语重心长地说:“老大,你这是不给佛爷面子啊!为什么不接受佛爷的保释,监狱里呆着真的那么好吗?你这是更谁斗气吗?” 阿虎是残忍惯了的人,当然不明白我想虚伪的为自己假装赎罪,想用略微惩罚自己的方式进行忏悔,想啊,我这一生要干多少残酷无情的事才能活到死,到死也不敢像卢梭那样写出一本《忏悔录》,这个世界越是富有的人越写不出人生的真实。 梁凤书带着露露和小芬也来看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希望谁都不要来看我,监狱的我没有孤独感,反而觉得特别的清净,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安静的看书了,开始怀念那些在街灯下顶着夜风看书的日子,那时的我行囊空空,连肚子也是空的,可是心里那样纯净。 每个夜里总有噩梦伴随,醒来又什么都想不起来,梦里那些狰狞的面孔,像是被我撞死的人,又像是耀仔他们,也像我自己。现实的‘噩梦’我经历过,梦里的噩梦根本不可能吓得到我,回想起自己睡在路边街口那些慢慢长夜,我觉得监狱就是天堂。 我在监狱是受特别照顾的,当然是佛爷关照的,所以我什么也不干,还能每天继续吃着山珍海味,抽烟喝酒一点不受影响。监狱里那些五花八门的面孔可就不一样了,他们不得不面对比外面更残酷的斗争,那又是另一条食物链。不过我也能感觉到,有的人真是天生就是坏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坏人,他觉得自己所做的歹毒事情理所当然,或许被我撞死的三人就是这样的人,不然怎么舍得那样残酷的对待一个十五六岁的美丽少女,想必这样的人是没有王阳明所说的‘良知’的。 第167章错乱的爱 又重新回忆起自己那些艰难的日子,我发现自己那时那样艰苦的活着,却也从没有想过要去害别人,没想过用伤害别人的办法让自己过上好日子,可是为什么他们就要那样对待肖玲玲呢?苍天如过有眼,为什么就看不见肖玲玲那几年的苦难,为什么没有发出一声悲鸣。我每天都冥思苦想,把自己看过的所有书都回忆一遍,从文学到历史,从哲学到宗教,还是没有想明白,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去用那样残忍的手段害别人。 不可能生活逼迫得他们不害肖玲玲,生活就过不下去,难道为了美好生活就只有那条路可走吗?可是他们是那样做了,死前也没有过上美好生活啊!我的忏悔结论是:替天行道、善恶有报,也或许是安慰自己,我是总能安慰自己的,曾经一无所有时也是这样安慰自己。 李木离开已经打拼得有些成就的地方,这让我很愧疚,而且梁凤书来看我时,告诉我李木只在成都用公用电话报一次平安后,就再没有打电话来,他难道是后悔了吗?还是开始痛恨我和梁凤书算计了他,我和梁凤书都不知道为何李木不再联系我们,也只好由他去。 四个多月的监狱生活很快结束了,当梁凤书把我保释出来时,我真觉得自己还可以在监狱里坚持坚持的,完全不用这么急切。回到家,面对四个女人的目光,我一句话也不想说,洗漱一番,倒头便睡,直到夜幕低垂时才醒来,可是那四个女人的目光还是对着我。她们的目光中传递着非常明白而单一的意思,那就是要我深刻的明白她们在关心我,可我就是不想说话。 我的沉默,她们理解为我觉得自己坐牢委屈了,尽管我一再表明我在里面感觉很好,可是他们觉得我说的是反话,没办法,女人认定的道理改不了。 四个月不见,肖玲玲比我在那天晚上见到时光彩很多,或许是家里的光线比夜店包间明亮,她也再不是骨瘦如柴的枯槁模样,整个人洋溢着和她年龄相称的时尚青春气息,但眼里的恐惧和焦躁依然存在,还是那样怯懦。她的神情中还残留着过往的苦涩与沧桑,她望向我的每一寸目光都满含亲切,还有无法自拔的依恋。 不知道梁凤书对肖玲玲使用了什么魔法,肖玲玲已经非常适应喊梁凤书‘嫂子’,叫我‘哥’。梁凤书给露露和小芬的解释是,肖玲玲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这自然没什么好怀疑的,谁没有几个远房亲戚呢?况且小芬和露露也不敢质问梁凤书任何事情。 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被梁凤书抚平,她像我背后的高人,控制着生活不至于偏离既定轨道,该掩盖的都已经盖得密不透风,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事已至此,自己也只好默默接受。 我心里始终觉得肖玲玲可怜,她从以前的地狱里跳出来,现在落入一个谎言里,又能好多少呢?身体上的摧残解脱了,慢慢复原的灵魂将承受更大的煎熬,在梁凤书面前,她的力量显得非常微弱,只能听从安排。我想,肖玲玲是为了我才忍受着一切,以前如此,现在仍然如此。 我希望肖玲玲能像一只自由的鸟,尽力的自由翱翔,寻找到她的快乐,忘记我和她的从前约定,不要再沉沦在过去的苦难之中。当她叫我‘哥’的时候,我的心在流泪,我宁愿她叫我麦子、王八蛋、混蛋、臭流氓等等都可以,唯独‘哥’这个字听起来满含着不甘和心酸,一定不是她心中甘愿对我的称呼。 她看着自己的爱人与别的女人恩恩爱爱,她还得送上祝福,还得装着无所谓,没有办法,她的情敌为她报了血海深仇,这样的大恩人怎么好对她有半点埋怨。而她所遭受的,正是为这个男人才会有那样的遭遇,一切都是男人的错,要是她爱的男人信守承诺,一年后回到她的身边,她也不致于出门走进地狱深处。 不想说话,因为心在挣扎,那个神秘老头子的告诫回响在我耳边,我想啊,我该怎样做才不辜负爱我的人呢? 小语发来短信:睡醒了吧?过来。 我第一次拒绝,回信息:能明天吗?今天感觉很糟糕。 她回过来短信:哼! 我放下电话,想和肖玲玲说说话,可是露露和小芬就是不走,也不好赶她们。她们对车祸的内容完全不了解,她们只以为是一场意外车祸,所有人都是这样以为的,所以她们觉得我的反应太过了,她们想尽力安慰我。 新闻上的异国灾祸越来越严重,两栋摩天大楼化为一堆烟尘,无数人被掩埋其中,包括那些救火的消防员,其惨烈让全世界瞩目,我却没有心情关心。遥远的大洋彼岸离我太遥远,我只是个算命的,我想解决眼前的愁绪。我大声吼起来:“露露、小芬,你们有完没完?我在里面几个月没怎么说话,刚出来还不适应,你们能清静一点吗?吵死人了。” 她们又要张嘴说些什么,我马上说道:“闭嘴,你们回自己家看电视去,我好得很,什么毛病都没有。”她们站起来,嘟着嘴悻悻离去。 客厅里只剩我们三人时,一度尴尬的沉默,空气都像是凝固了,良久之后,我才鼓起勇气去拉肖玲玲的手,话没说出口,泪水先淌下来。我赶忙松开她的手去擦干泪水,强颜欢笑着说:“玲玲,哥没出息,看看,哥是真没出息啊!” 她也流泪了,我又赶快安慰说:“玲玲不哭,没有外人时,你就叫我麦子哥,我永远都是你的麦子哥,玲玲,我们都不哭。所有的苦难都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有。玲玲,我们五年没见,你还是和从前一样,真的,就是高了些,其它都没变,比从前还漂亮。” “你们给我报仇雪恨,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肖玲玲说着,看看旁边的梁凤书,她擦干泪水,呆呆的望着我,好像再也说不出别的话。 第168章无语凝噎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说:“来,挨着哥哥坐,我们说说话。”我又看着梁凤书说:“老婆,这段时间你没有欺负妹妹吧?我怎么感觉她胆子比从前小了很多,总是担惊受怕的样子。” 梁凤书两眼一翻,带着哀叹的语气:“唉,能欺负妹妹的只有你,我才不舍得欺负她呢。” “嫂子对我很好,麦,麦子哥,你和嫂子很般配,我,我,唉,我认了。”她说着又去看梁凤书。 “玲玲,你必须要做几件事情,第一,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哥不是嫌弃你是什么,而是哥想治好从前苦难对你所有的创伤。第二,你肯定这几年都没有和家里联系过,给你爸先暂时寄两万块钱回去,他一定盼死了,知道吗?钱不用担心,哥来出。” 梁凤书马上说道:“就你聪明得很,这些事情早就做了,还要你来说,你老婆我是那样做事不周全的人吗?妹妹的身体现在健康得很,皮肤也完全好了,你没发现吗?” 我想也是,梁凤书做这些事情很在行,总是弄得我不断的欠她,她使我感觉该永远臣服于她对我的照顾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这样贤惠的漂亮老婆,要是还对不起她,岂不完全失了良心和人性。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仔细的打量一番,才明白原来她外表上的光彩焕发,是梁凤书的功劳,我只好笑说道:“那不是你作为嫂子该做的吗?”又对肖玲玲说:“玲玲,你是什么都别想,不要有任何见外的地方,这里就是你的家,好好在家里住着,不要有任何心里负担,你嫂子存着很多钱呢。” “是哦,妹妹,有哥和嫂子在,你什么都不用担心的。”梁凤书在一旁附和我,她的表情显得有些奇怪,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明显的暴露出内心的纠缠,她不时望向我的眼神中,第一次闪烁着疑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生疏感,还带着惴惴不安的期盼。 记忆中的肖玲玲是一个直爽的姑娘,特别是在我面前,她从不有丝毫的隐瞒。几年没见,她在我面前变得十分拘谨,舍不得离开,又好像想要快速的逃离,或者找一件隐身衣穿起来,永远守候在我身边,却不让我看见她的存在。 南国的九月燥热难耐,入夜以后也不见凉意,空调呼啦啦的吹着,把屋里和外面分隔成两种截然不同的温度,紧闭的门窗让屋里很是憋闷。环视这宽敞精致的家,我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有好好享受过它,隔着玻璃看城市的夜灯,似近又远,繁华的夜灯不是为我亮起,也不是为任何人亮起,夜落下来,它们就是会亮起,就像夜里的兴奋剂,让人不要睡去。 监狱里的四个多月,我想明白很多问题,人生需要选择,更需要舍弃,还需要让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有一份安心。残缺和遗憾也是一种美,甚至是美中的极致,善良和恶毒也没有明显的界限,心只有那么大,装不下所有。 只要没人说话,客厅里就只有空调的哗啦啦声,沉默变得很是尴尬,肤浅得露出骨头,是真正的看着珍贵的有限生命一点点消失。 我对梁凤书找找手说:“凤书,你也坐过来,我有些话想对你们说,在里面四个月,我一直在想,我想还是要说的。” 梁凤书木纳地走过来,她拿了一个垫子坐在地上,一手趴在我的腿上,一手趴在肖玲玲腿上,把头枕在我这边,斜对着肖玲玲,更可能她是想望窗外迷离的夜。 肖玲玲身体明显抖动一下,显露出惶恐不安来,或许是旧日噩梦的痕迹难以去除干净,不经意间的对这个世界充满恐惧,恐惧每个人,连她青梅竹马的人也不能让她完全安心了。 从哪里开始说起呢,本以为自己早已想清楚了,真要对她们俩开口的时候,曾经想好的一切像都突然消失不见,只言片语也找不到。 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我知道,总是要好好谈谈的,不然,对我是煎熬,对她们更是煎熬,我想让界限明显一点,生活简单一点,复杂的生活我应付不来。 我能听见她们等着我开口的焦急的心跳声,其实我也一言难尽,只好说:“玲玲,我们这家漂亮吧?” 她轻轻点头。 “你知道吗?为了有这个家,凤书真是承受过很多本不该承受的屈辱和艰难,她为我放弃了很多。玲玲、凤书,我们是一家人,我不是想说我们走到今天有多不容易,这个世界,只要活着,谁都不容易,玲玲更不容易,我们能一起坐在这里,不只是不容易,这当中真是有天意主导,唉,说乱了,先说这个家吧。” 我环视一圈,觉得很陌生,只有李瞎子的灵位让我觉得熟悉,我继续说道:“在没有自己的家以前,曾想过很多次,等有了自己的家以后,一定好好打扮自己的家,什么地方看书,什么地方喝茶,什么地方吃饭,什么地方休息,唉,从前有过很多打算。老天待我们深厚,让我们能把家安在美丽的公园旁边,又想啊,阳台一定要弄得好一些,坐在阳台上,看着绿荫碧波,心里该是多惬意啊。” 我轻轻拍拍肖玲玲的手:“玲玲,你知道吗?能拥有这么宽敞美丽的家,可以说是极其难得的,虽不是九死一生,也差不多。可是,我还从没有好好享受过这家,生活总是让我很匆忙,几乎是睡醒了就要出门,总有应付不完的人,应付不完的破事情。啊,还没有刚来这城市时,我和梁凤书蜷缩在一个十几平米的小屋里舒坦,说来你可能都觉得难以相信,在我自己的家里,我连和自己爱人深情拥抱的时间都像要抓紧进行。生活为什么会是这样啊?是只有我是这样吗?我想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生活越好,可能越匆忙,越无法享受生活,离向往的生活的真正意义更远,远得永远都回不到生活的本质上去。” 第169章 妄自菲薄 梁凤书抬起头看看我,想说什么,没有说出口,又把头趴下去,我明白,这些感慨从没对她说过,我说:“凤书,没有怪罪你的意思,你是这个世界上我能遇到的最好的老婆了,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活。我想啊,每个人想象的和现实都有差距,就像搬进家前,和真正搬进来以后。” 曾以为在这繁华都市里有了自己的家,就能安心享受生活,如今看来,生活的苦难并不因为物质条件的改善而变得美好,另一种苦难会接踵而至。 “说这些,也不是要向你们两个人诉苦,我不苦,也不累,看到你们好好的,我就很幸福。真的,我打心底觉得自己特别幸运,凤书在这里有了家,当作家的愿望也都实现了,一直担心牵挂着的玲玲也相聚了,以前还担心见到玲玲时,我一无所有、自顾不暇,没办法照顾玲玲,现在也都好得很,不只有能力让玲玲不再受苦,也帮玲玲把仇报了,一切不是都很好吗?” 她们或许还是不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在监狱里没怎么说话,现在想乱说一通,我想慢慢对我爱的两个女人说说心里那些纠缠。 “玲玲,在见到你之前,我设想过各种情景,我也知道你只要出门来找我,一定会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甚至比九九八十一难还艰难,你漂亮又纯真,没有任何防线,就像诱人的奇珍异品,必然被人夺抢,遭人利用。好在我们还是遇见了,仇也报了,他们也下了地狱,一切都还不算晚。” “我把你对我的所有好都告诉过凤书,以及见到你之后要怎么对你,我们都聊过好多次。可是啊,我设想见到你时的情景从没告诉过凤书,我怕她担心我,她总是担心我所有事情,简直就像我的保姆一般,什么事情都得为我思量着。我本想,如果遇到你,我的命都是可以交给你的,你应该狠我,你的所有苦难都是我造成的,你杀了我,把我千刀万剐也丝毫不为过,这些我都不怕,我却怕玲玲与我再没有从前的亲近了。” 她们一直听着我哀怨地诉说,言语中充满愧疚和后悔,还有发自内心的忏悔。 肖玲玲哭起来,抽泣着说道:“麦子哥,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你不欠我什么,什么都不欠,是我欠你们,木哥因为我跑路了,你又为我坐牢,我就是一个祸害,害得我爸没有脸,害了自己,还害了你和木哥,我才该死,我才该千刀万剐……” 我用力握住肖玲玲的手,说道:“玲玲,不要这样说,你是唯一的受害者,千万不要这样说,你这样说,哥的心会痛,哥无地自容,哥确实有愧于你,用一生也得不到救赎。” 肖玲玲大声的哭起来,从沙发上滑落到地上,一边哭泣一边说道:“麦子哥,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呜呜呜,麦子哥,你不欠我,是我该死,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该还有要见你的心,我已经不配见你,我已经是一个烂货,被人睡烂了的烂货……” 肖玲玲如此‘妄自菲薄’的低贱自己,使我的泪水夺眶而出,一下从沙发上滑下去,用力的抱着她,哭着说道:“玲玲,你永远是哥的好妹妹,最干净最漂亮的好妹妹,我不许你这样低贱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更干净,没有人比你更纯真,玲玲,以后千万不要再这样看自己,哥不是故意哄你,哥再也不会欺骗你了,哥刚才还有以后对你说的每句话,都是真心话。听哥的好不好?好不好?” “麦子哥!”肖玲玲大喊一声,随后更强烈的哭起来。 梁凤书突然也大声哭出来,从身后紧紧的抱着我,哭泣着说道:“麦子,玲玲,你们不要这样,谁都没有罪,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吗?玲玲,麦子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人比你干净,没有人比你纯真,我们都不要这样,好不好?是老天的错,要是我没有遇到麦子,要是麦子是个臭流氓不值得我爱,我们不走进彼此的生命里,只有那样,你们见面时,或许还能回到从前,可是,可是,我要怎么做吗?你们都要死要活的,呜呜呜,啊,呜呜呜……” 我把梁凤书拉过来,我们三人在地上围在一起,她们两个都拼命的大声哭泣,我的眼泪只好憋回去,又想着怎么安慰她们。 还没想好怎么安慰她们,门外传来激烈的敲门声,是露露,她大声的喊道:“哥,嫂子,是我和小芬,快开门,你们怎么啦!不开门我们可自己开门进去啦!” 门一响,真好,她们都收住了哭声,只泪水还在流,梁凤书看着我,茫然失措地说:“这么办?刚才一定被她们听到了。” 这是她第一次没有主意了,我说:“不管她们,进来就进来,没什么好瞒的。” 小芬因为经常要负责家里的日常采购,钥匙她有,两人开了门,蹑手蹑脚的慢慢走进来,小芬小心翼翼地问道:“这是这么啦?你们怎么都坐地上哭?美国的事让你们如此伤心?” 我从沙发上抓起一个抱枕砸过去,说道:“胡说八道,我饿啦,你和露露去给我做饭热菜,我要吃宵夜,快点,要是好吃,我就告诉你们,要是不好吃,以后休想进这门。” 露露拉着小芬,侧着身子往厨房走,说道:“小芬,走,这个时候惹不起,我们还是做事情去吧。” 我拉起肖玲玲和梁凤书沙发上坐,梁凤书说:“真要吃?我去弄吧?” 我拉着梁凤书的手:“让她们做吧,晚上的菜热一热就行,你知道的,我不讲究,我是故意吓她们。” 心里想着,我要如何做,才能安抚肖玲玲的伤呢? 悲伤的泪水像是洪流,突然被一堵大山倒下来堵塞住了,突然断流,心里难免有些更塞,可是情绪终究平复了许多,我对着肖玲玲说:“玲玲,以后再不要低贱自己,哥是真心话,你是最干净的人,知道了吗?这个世界没有人有资格看不起你。” 梁凤书又重复一番我的话。 第170章 以后 我终于想起了自己要说的重点,唉,刚才真是太过宣泄自己,我平静地说道:“玲玲,哥刚才太矫情了,哥想给你说,在里面四个月都想好的,玲玲,你一定要让我照顾你,我想,你要好好刁难我,我的心里才好受,看到你眼里的惊恐不安,我真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我的玲玲不该是这样的,应该无忧无虑,什么话都给我说,我们从前可是没有丝毫间隙的,玲玲,我们都还这么年轻,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给这个世界看看呢?正因为从前受过苦难,更是要趾高气昂地活着,让过去那些苦难影子都不好意思跳出来。” 心中又思咐着,这样说也似不对,肖玲玲的不自在应该不只是从前的噩梦还在心中盘桓。就算没有那些噩梦,她见着我已经有无法割舍的爱人,她又能怎么自在,如今,她连转身而去的资格都像被剥夺,只能看着,不得不看着。 我不想让她看着我幸福,我的幸福不是为了让她伤心,可我无法让她离开,我知道城市里有多残酷,她这个样子,根本没法在城市里活下去。 她经受那样的摧残,也不能回家去,她是一个骨子里很要强的人,这样回去,她肯定会选择死亡。 我必须要把她留下来。 梁凤书自己擦眼泪,也给肖玲玲擦眼泪,还是抽泣着说:“麦子,都是我不好,这个家是全靠你挣钱才有的,你不说我都没有想到,确实也是,你都没有好好享受过这个家,真是睡醒了就要出门,回来就疲惫得没了闲心。这都是我这个老婆的错,说是作家,也没几个钱,家里的开销还是靠你,我怎么变得这么没用了,你也不早说说我。” 我故意生气起来,责怪道:“凤书,你怎么也低贱自己了,你是我救苦救难的菩萨,什么事情都是你操心,没有你,也就没有我的今天,你要再低贱自己,我真是无地自容了。” 梁凤书舒心的一笑:“好,我们都不低贱自己,玲玲,你说好不好。” 肖玲玲点点头,依然很卑微的样子。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鼓励说道:“玲玲,别让过去的事情成为你的阴影,你以后应该是骄傲的公主,你越嚣张跋扈我越开心。” 肖玲玲终于笑了笑:“麦子哥,我什么时候对你嚣张过?你别冤枉我?” “对,对,对,玲玲对我比任何人都好,玲玲,除了爱情,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给你,这房子,银行的存款,所有的都能给你。” “哥,嫂子,你们的好我感谢还来不及呢,我什么都不要,有你们就很好啦!没有更好。” “唉,我想啊,玲玲,你是能理解我的,这辈子我们阴差阳错做不了夫妻,这或许是天意吧,可是我们的情感永远是一家人,我希望你也是如我这样想。你知道的,你比师傅对我都要好,我心甘情愿照顾你一辈子,你是我的好妹妹。凤书和我夫妻五年,凤书的好你以后也会慢慢知道的,真的,玲玲,如果我连凤书都要辜负,我也就没有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说句万一的话,就算我变成一个坏人,睡尽天下美女,但凤书永远是我老婆,这辈子也不可能改的,如果凤书不要我了,此生再不娶妻。” 梁凤书脚尖轻轻踢我:“你敢!少给我想那些乌七八糟的。” 我一手拉着梁凤书,一手拉着肖玲玲,说:“可是,凤书,有句话我还是要说到前头,就像你从前对我说的,只说一次,以后再不提。” 梁凤书马上抢过话说道:“别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会说:如果我有半点对不起玲玲妹妹,我们夫妻也就到头了,是吧?你不是让我滚吗?我这没脸没皮的留下来,唉,你啊!” 我大胆说道:“就是这话,你对我的好,此生只你一人为妻。我亏欠玲玲的,这辈子也还不完,爱情上我不负你。玲玲是我唯一的亲妹妹,如果以后再有亏待玲玲,我就再不配拥有爱情,也不配拥有亲情,要么出家为僧,要么独自一身浪迹天涯,从今往后,再不说这样的话。凤书,玲玲,你们从今往后也不在低贱自己,我愿意每天累四十八小时,只有你们活得高兴快乐。” 梁凤书握着肖玲玲的手说:“妹妹,听见了吧?你哥这是要和我们拼命呢?一家人,话都说得这么狠了,我们以后可得如他所愿,让他累死累活的去挣钱给我们花,还要给妹妹物色一个如意郎君。” 肖玲玲眉头略微舒展开,淡淡的一笑,就像我们小时候在一起时一样,她撅起嘴恨我一眼:“麦子哥,你怎么还是这么倔,说话跟个瓜娃子似的,妹妹明白你们的心了,以后再不乱想,听哥的,开开心心的活。” 我轻轻揪一把肖玲玲的脸,说:“玲玲,我是最知道你的,我先警告你,一定安心住下来,别想工作等等事情,不准不辞而别,这辈子都不准我找不到你,知不知道?” “好,我答应哥哥。” 见肖玲玲心情好起来,我担心她怕给我增加负担,总觉得心里不舒坦,便安排着说道:“玲玲,你先去考驾照,凤书,你要有时间,你就劳累接送她,你要实在没空,让小芬和露露其中一个去陪玲玲,总之,驾照要学,但不能让玲玲一个人呆着,任何时候都要有人陪着她。” 肖玲玲难为情地说道:“哥,你不要这样担心我嘛。” “是不是不听哥的话啦?玲玲,你的心我明白,你放心,今年你先学驾照,嗯,对了,你唱歌好听,去报一个培训班,学点东西也能不枉费青春,明年我把你的心事办了。” “我还有什么心事?”肖玲玲羞涩地问。 “玲玲,哥说话算数,我在监狱就想好的,明年我陪你风风光光回家,我们告诉所有家乡人,你一出来就找到了我,可是我们最开始没什么钱,不好意思回家,也不好意思写信回去。后来我们好起来了,我们终于可以有脸回家乡了,玲玲,哥会把你的脸挣回来,不过嘛,事情的细节还得凤书谋划,凤书谋划的事情万无一失。” 第171章晚出 梁凤书拍着胸膛说道:“玲玲,嫂子一定给你办得尽善尽美,麦子真是替你想得周到,是要给妹妹的脸挣回来才行。” 明显的看得出来,肖玲玲一下就真正开心起来了,问道:“哥,嫂子,不行吧?哥和我回家乡,嫂子怎么办?” 我非常自豪的看着梁凤书说:“玲玲,你太小看你这大作家嫂子啦,我的一切都是她谋划的,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她,放心吧,这事简单。玲玲,你可千万听我的,把身体好好调养过来,开车一定要学会,明年哥给你买辆属于你的车,我们开着回去,看谁敢看不起我们。” 肖玲玲很感动地看看我和梁凤书,说:“你们真是替我想得周全,从今往后全听哥和嫂子的。”她拉着梁凤书的手又说道:“我就一辈子赖着嫂子。” 听她这几句话,才看到她从前的一点点影子,而她随后又低下了头,依然是卑微的模样。 梁凤书豪迈地说:“玲玲,包在嫂子身上。” 我想,肖玲玲的心事我都替她说出来了,真心觉得舒坦,又带着愁绪说道:“一会儿吃晚饭,还得去蛇口见齐爷,唉,没办法,生活就是这样,停不下来。” 梁凤书遗憾地说:“这么晚了还去?” “齐爷刚才都催过一次,能不去吗?得罪不起啊,还有啊,这两天我们还要去登门感谢佛爷,这些人哪个我们得罪得起?”终于说到我真正要说的正题,心中满怀欣喜,因为就要见到小语了,都大半年没见她,实在想念得很,可是我在梁凤书面前必须表现得很是忧愁,很不想去的样子。 梁凤书点点头,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看嘛,你哥真是没有空闲,没办法啊,看着风光,背后多少心酸哦,就连我这作家都是麦子求来的,他能不累吗?” 我马上反驳说:“你后面这半句话可不对,老婆的文章写得是真的好,一个专栏作家的身份都委屈了,这是老婆的本事。我的累不算什么,不过是和他们耗时间而已,一点也不累,还有钱挣,没什么不好。” 小芬和露露很快热好了饭菜,我们也开心了,一起坐下来吃饭,小芬故意问道:“麦子哥,别只顾吃得有劲,说说吧,刚才怎么哭成那样,我看你们有秘密瞒着,是不是?” 为了肖玲玲能打开心怀,她们先前四目对着我时,我就早想到了,我在外面的身份和来历,梁凤书早已给肖玲玲说好,不过我要改一改,笑说道:“唉,凤书不好意思告诉你们,玲玲其实是我以前小时候最好的、唯一的玩伴,我们青梅竹马,可是我现在有凤书了,玲玲只能是我们亲妹妹,所以啊,那天晚上我们在街上遇到玲玲时,凤书先带玲玲回家了,责怪我以前没有告诉她,我心情不好,所以不就出车祸了吗?就这么回事,小芬、露露,你们以后也得当玲玲是亲妹妹,要是她不开心,你们就要倒霉。” 梁凤书听我说完,明显的舒了一口气,对我的谎言投以赞许的目光,她知道,我这样说,是为了肖玲玲早日走出过去苦难的阴影。 露露、小芬听了,我本以为她们要盘问其中细节,可是我想错了,小芬无精打采地放下筷子,说道:“唉,真没意思,我本想着啊,要是那天哥对嫂子厌烦了,说不定我和露露还有些机会,现在可好,又多出一个人竞争,露露,我们可是没有机会啰。” 肖玲玲低头吃着,斜眼看看我,不好意思说话,梁凤书马上说道:“小芬,和着你一直惦记着麦子?我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你胆子可够肥的啊!” 小芬又说:“嫂子,你还真当我惦记他?我才没那么傻,他都被你榨干了,我这么傻吗?哈哈哈。” 梁凤书马上郑重其事地说:“玲玲妹妹刚从家里来,不像你们两个老油条,不许乱开妹妹玩笑,听到了吗?” 露露长叹一声,故意委屈地说:“是,大作家,以前不敢得罪,现在是大作家,我们不就更只有听话的份儿,小芬,你说是不是?我们这辈子就是嫂子的奴才命。” 小芬对着露露啐一口说道:“呸,只有你一个人是我们的奴才,我是拜了嫂子做师傅的,才不是奴才。” 梁凤书哈哈大笑:“哎呦,露露,你的招数使错啦!哈哈哈。” 她们三个女人早已说笑打闹惯了的,什么话都能说,我想,肖玲玲的心结会慢慢解开,要不了多久,一定被她们带‘坏’。 肖玲玲的事情有着落了,心里好像再没有什么担心的事情,竟然暗自有些轻松惬意。也怀疑在自己关在监狱这四个月,梁凤书与肖玲玲都是怎么相处的,四个月不算长,可也不算短,肖玲玲怎么会还如此的胆小自卑,记忆中的她不该是这个样子。我离开家乡前,肖玲玲是热情而爽朗的一个人,对我更是直来直去,如今却变得如此生疏,我想,要与她单独谈谈才好。 齐爷发过来的地址不再是香蜜湖,而是蛇口一个高档别墅小区,费我找了好半天,才终于寻到小区入口,发现原来离我曾住过的酒店并不远。 绿树成荫,犹如进入热带丛林,枝叶交错在路的上空,就像一条枝蔓掩映的绿色隧道,黑色的欧式铁柱路灯矗立路旁,在午夜里像一盏盏海中的航标灯,昏黄的灯影中看不到一个人,只有呼啦啦的海风摇曳着树丛,静怡中听闻夜风低语,带着大海上的豪情。 顺着保安所指引的方向,很快到达别墅前,再被引导入车库。站在楼前略微张目,马上感觉到自己引以为傲的家就是一个小窝,与眼前这样的别墅相比,自己的小窝可以说是寒酸之极。别墅背靠南山,面向大海,四周被高大的绿荫遮掩,完全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天地,与大自然如此的融入,与大自然如此的亲近,撩拨起我心中的欲望。 第172章 再入豪门 我知道,这是一块稀有绝版的豪宅区,或许我这一生无论怎样奋斗,也难以在这里拥有一个角落,心中不免嫉妒和愤愤不平,却也只能暗自安抚情绪。我很清楚,在这里,我的愤愤不平没有任何力量,甚至会成为埋葬自己的导火索。 在我进入厅堂时,迎接我的佣人又开了几盏灯,昏暗马上变得明了。古典中式装潢,以朱红和木色为主,家具摆设中西结合,更多的还是显露着中式古典韵味,空气中弥漫着沉香味,让人神情舒坦而安静下来。 齐爷并没有起身,指一指他对面的长罗汉沙发床,懒洋洋又带着责怪的语调说道:“麦子,可以啊,你小子也有脾气了,是觉得我不配你来往,还是说你觉得我对你不够好?” 他的这轻言一语,吓得我心中一震,不敢入座,颤巍巍说道:“齐爷,实在对不起,刚从监狱出来,在里面没有睡好觉,到家睡了一觉。从监狱刚出来时不好来见您,不能把晦气带到您身边来。想着睡一觉精神一些,才好来见您,没想到睡过了,起来时已经晚了,几个月不在家里,以我师傅的传承,有些法程要做完,然后我就马上过来了。” 这套说辞在路上就想好的,这一关无论如何都要应付过去。我心里有底,他还愿意见我,就证明他并不是真正计较,但我必须要找一个非常正式的理由,让他感觉到我没有半点不尊重他。 我当然是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想出了这谎言,故意说是法程仪轨耽搁了,这样显得我高级,况且他也不懂得。简短说了编好的谎言,故意伫立一旁不入座,好显得自己在他面前是卑微的。我很清楚,齐爷这样的人,绝不可在他面前有丝毫张狂,以存托他的无比尊贵,尽管他也只是瘦不拉叽的一摊骨肉。 齐爷抬眼看看我,随后又半眯着眼,继续说道:“我不是说今天,你自己的法程仪轨我管不着,可是你为什么非得在里面呆四个月,佛爷不是给你都处理好了,早就可以出来吗?不领情?还是故意躲我?” 没想到他会这样质问我,确实梁凤书曾在第一次探监时说过,佛爷托好了关系,只用个把月就可以出去。当时我和梁凤书虽然不好在监狱商量,以免使事情败露,我们心中都有一种默契,尽量按法律程序走,车祸是意外,况且经过勘验,至三人死亡的是那两辆大货车,我不过是撞倒了他们而已。为以后不落人话柄,我和梁凤书都坚持尽量不违法律,能得到按轻处置就好。 面对质问,一向胆大谨慎的我额头冒出冷汗,赶忙垂首解释说:“齐爷,我是你的人,绝没有半点二心,要若不然,天打雷劈。佛爷的好意我很感激,齐爷的好意我更是铭记在心,只是师傅曾经教诲说,做我这行的人,要心存善念,想那三人必定是因我而死,我心中愧疚万分,想到师傅曾经教诲,有意惩罚自己而消减罪孽,我要是身上带着晦气,也不敢来见齐爷您,所以才让梁凤书不太过提前保释的。” 对于我的临机应变,自己很是满意,这是我的长项,不然那么多书不是白读了吗?说完,小心翼翼观察着齐爷的表情,他对我的解释可能觉得出乎意料,随后又指指对面,说道:“坐下说吧,雪茄都给你放面前了,自己方便。” 我可没有这么随意,要是这么不懂事,早被齐爷抛弃了。并不马上遵照他说的入座,而是先伸手端起水壶,冰凉的水壶,齐爷喜欢喝这不知道加了什么神奇妙药的凉水,我小心翼翼地往他杯子里加水,并说道:“齐爷,我年轻不懂事,很多事情想得不甚明了,当时只是由自己的心去做,要是让齐爷心里堵着了,请齐爷教训。我也想天天见到齐爷您,还有小语,我日日思念您们,可是心里的罪孽感又让我很是挣扎,今天见到齐爷,又好像云开雾散了一般真是奇怪。” 齐爷嘴角淡淡一笑,慢悠悠说:“小子,你就是会说,唉,本来想是要教训教训你的,可是被你这几句话说得我不忍了,快坐吧,这几个月也够你受的啦。”他又抬起兰花指,像蜻蜓点水一样指着我:“麦子,可别只在我面前讨乖,我要的是你诚心实意,花枪耍得再好,也挡不住致命一击,要是你让小语伤心了,我可饶不了你。” 我连连点头称是,态度极其卑谦,就差要五体投地了。规规矩矩坐下来,拿出久违的雪茄,露出天真的一面,很是高兴起来。齐爷指指电视:“那事情你怎么看?” 我一想啊,相隔万里的灾难,我能怎么看呢?不过是觉得死于灾祸中的人太可惜,只好说道:“真是想不到哦,不知这次要害死多少无辜,齐爷,这不会引发世界大战吧?” 齐爷站起来,伸伸手,说道:“算了,这事跟你这后生无法讨论,不过啊,黄金价格肯定会大涨,世界大战未必。麦子,这几天你就陪着小语,我有些要事去办。” 我也站起来,很是担心的说道:“好,听您的吩咐,不过,我刚出来,佛爷那边还没有去谢礼呢,他不会怪罪我吧?”尽管知道答案,可是还是要说出来,或许自己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心里才会舒坦放心。这也不过是小聪明一般的礼节,想来,要是他们这种人要翻脸,我只能是待宰羔羊。 齐爷转头看着我,风一样飘在我面前,手指抬在我的脸颊边,又马上收回去了,说道:“你在我这里,他会知道的,没什么怪罪。”又很是慈爱地看着我说:“麦子,可千万别让小语不开心,还有,这小区里住的都是有脸面的人,进出尽量别招眼,可明白?” 我连连点头称是时,齐爷又叮嘱说:“你自己家里的事处理好,我可不希望有任何人到这里来找你,这很重要,可明白?” 也只得答应,没办法不答应,除非不想要好日子了,要是他不高兴,我失去的肯定不是在这城市挣钱的门路,连梁凤书的专栏写作肯定也要失去,我是自己被自己卷入链条中,要脱离,恐怕要皮开肉绽。 第173章 午夜少女 齐爷转脸一个媚笑:“麦子,你口才不错,我出去了,一会儿你自己看怎么哄小语吧,她交代好的,任何时候你到家,都要叫醒她。” “那……” 齐爷马上打断我的话,他好像已经十足的知道我要说什么:“不着急,我走的时候会吩咐人去叫她,嘻嘻嘻,她这次肯定脾气大着,你受着吧,我要先出去。” 看齐爷露出一副娇媚的状态,想他一定是要急着出去享受他独有的快乐。对于他的吩咐,我只能无条件地接受,想佛爷让我来这里,也是让我为齐爷鞍前马后效劳的,不是来惹他不高兴。 我送到厅堂门口,齐爷说:“留步吧,就这里等着,小语会来的。” 趁着小语还没有下来,赶忙拿出手机,躲在角落里给梁凤书说了大概情况,只说齐爷要我留几天,不敢说我和小语单独在一起。梁凤书自成为专栏作家以后,对我好像放松而宽容了,或者她认为我能独当一面,总是在电话中安慰我说:“放心吧,家里有我勒。” 快速挂完电话,我坐在罗汉床椅上,想着怎么给小语说,也害怕她弄出惊天动地的动静来。从表象上看,我是掉进了美女堆里,家里那边四个,这边还有一个没有男人沾染过的美丽小语,好比是贾宝玉活在大观园。可是其中的苦只有我自己知道,首先有一个梁凤书,这个世界的漂亮姑娘就几乎和我不可能再有任何实质性的关系,露露和小芬我是怎么都不敢动的,与肖玲玲更是不敢越过界线。 清纯可人的小语,唉,在她面前,连说话都得小心翼翼,我能想到,她极有可能把和我的对话告诉齐爷,就是小语不说,齐爷也会通过保姆们了解我的言行。在小语面前,我还不由自主的矮了几分,她的蛮横骄纵是有条件支撑,我可没有那么好的命,要不是小语像娇艳欲滴的鲜花一样漂亮,和她呆片刻也如身在地狱,战战兢兢的警惕着近距离相处,每一分钟都是让人难受的。 面对小语这样漂亮的姑娘,我的心里又蔓延生长着很多幻想,而且越来越觉得幻想离现实很近,特别是年前齐爷对我说的那些话,每每想到他要我给小语爱,最好是让小语怀上孩子,我的心跳就特别强烈,这不是暗示,这是齐爷再明白不过的明示来了。就好像小语是一个难以脱手的包袱,齐爷急于把这个包袱丢给我,不由得让我猜测许多,也有怀疑齐爷用心不良,不然以小语的美色,以小语的富贵之气,这么大的便宜怎么就会落我头上呢? 不只是怀疑自己,我也担心着后果,以我几年小心翼翼的习惯,我猜测着,或许在我和小语真正好上以后,齐爷或者小语翻脸不认,要我负责任,逼迫我离开梁凤书,那我真是落入圈套啦。 并非我灵魂圣洁,为感激梁凤书当初不离不弃,一生不愿抛弃梁凤书,也并非我真的高尚到,只为和梁凤书的爱情而了此残生。虽然我读过很多书,可还是一个市井小人,可能内心中稍微有一些良善,还有一些善恶之别、是非之心,终究还是多想着自己。 离家五年来,人面兽心的人遇见得很多,假面假心的人也很多,唯独梁凤书从没有嫌弃过我,还不仅仅是我们彼此爱着对方,更重要的是梁凤书几乎包容我的一切,就算是她不高兴了,或者我犯什么过错,一顿数落之后,她还是会不打折扣的关心我。 表面上看梁凤书精明阴冷,还有着细致周密的心思,因爱好文学写作,还有无限的浪漫主义情怀,而我知道,梁凤书内心里住着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心。她的传统女人心不是将就着过日子,嫁鸡随鸡那么苍白无力,而是对她自己选择的爱情,自己选择的男人忠贞不二,到死也不会再选择第二个那种,要是我英年早逝,她一定会是一个贞洁烈妇。 只有和梁凤书在一起,我才能没心没肺的快乐,才能不带一点心机的让内心养息,甚至可以让脑海空无一思,也完全不必担心任何事情,因为梁凤书会关照我的一切,梁凤书是我唯一可以安心停泊的港湾,无从取代,而且她的美貌与身姿也不输别人。 要是和小语好上后,非得逼迫我离开梁凤书,比如用伤害梁凤书的手段逼迫我,那我可能在没有办法反击的情况下,不得不就范,可是就范以后一定是一生活在愧疚之中,会变成行尸走肉,我是一个算命的,我大概知道自己的将来,有心之人都能看见自己的将来。 正当我冥思苦想在自己的揣测幻想中时,小语的身影出现在厅堂敞开的门口,就怪该死的松软地毯,让人走路没有声音,小语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般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阑珊的灯光映照着她哀怨的面孔,玲珑有致的身上只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裙,头发如水一般垂在脸颊旁,刚刚洗漱过的脸依然睡眼朦胧。 我看到她时,她正呆呆的看着我,见我起身,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啊啊啊,麦子哥,你怎么坐牢啦,呜呜呜,啊啊,你怎么坐牢啦?……”她倚着门廊大声哭着,也不挪动脚步。 想象过多个她出现的场景,比如摔东西,骂我,打骂佣人出气等等,却没想到她就这样大哭起来,使得我的心也一下颤抖起来,眼里不得不擒着泪水向她走去。一手扶着她瘦弱的臂膀,一头探到走廊里张望一下,见到一个人影很快闪开了,想是故意不让我看见。 我回头来,小声说道:“小语妹妹,别哭了,我也很想你,那是一个意外,真的,我很想你,快别哭了,你一哭,我心就要裂开似的。” 看她委屈的样子,我知道,今晚将是一场极其折磨心智的过程,应付她可能比应付齐爷要难太多,我得快速转动脑子,调集一切智商来应付这场‘遭遇战’。 “呜呜呜,啊,你骗我,这么久不见,你都不抱我,啊啊啊,麦子哥,你是不是不想见我了。”她哭声依然不减,使得我手足无措,忙小心翼翼地拥抱她,只感觉她坚挺的胸部顶得我意乱情迷。 第174章 夜语 一个拥抱,她果然哭声小了,依然哽咽抽泣着说道:“你抱我过去。”说着,她自己搂着我的脖子,泪水在我的胸膛流淌。 她的娇气,梁凤书是简直没法比的。梁凤书是个无比坚强的人,只是在家里撒娇,纯粹是调节情感,为的是让夫妻感情更和谐。小语是真正娇气,一点委屈不能受,我的不经意,随时都可能让她觉得委屈万分。 当我抱起她时,才发现她鞋都没有穿,窈窕的她可能只有八九十斤,使我不费劲就抱着她放到罗汉床椅上,关心的问她:“妹妹,你怎么不穿鞋啊?” 她抽泣着说道:“不是忙着见你吗?呜呜呜,你今天不来,我都睡一天了,饭都没有吃,呜呜呜,而且我还凶了我的阿玛,呜呜呜,就怪你,你为什么不一出狱就来,害我等这一整天,呜呜呜,去年我们那样好,今年你就要我等这样久,一等就是半年,为什么啊。” 我这才明白刚才齐爷为何要离开时才叫起来小语,想是小语今天肯定折腾他一整天,好在刚才齐爷并没有说这事,可能他自己觉得狼狈而不愿意说。 已经把她抱在椅子上,她还是紧紧搂着我的脖子不放手,用力的抽泣着,像是一下一下的在我胸膛用力蠕动。我看见佣人拉着一条毯子和鞋走进来,想放下小语去接,小语抬头看看,抽泣着说:“放那儿不就行了吗?” 佣人微笑着把东西放在旁边架子上,刚要退出去,我赶紧说道:“请把小语的餐送来,我也要吃一些,谢谢您。” 小语还是在抽泣:“你是坏人,这个时候关心起我吃没吃饭,早干嘛去啦?” 又把刚才对齐爷的解释对她解释一遍,说得更加委婉深情一些,她听完后,才放开我的脖子,把双腿从我的身上移开,团坐在椅子里。她顺手把罗汉床中间的小木台推到一边,紧挨着我,仰着头看着我,一双泪眼深深凝视着我说:“你瘦了,真的瘦了,为什么会瘦这么多啊?”说完,她又用力的抽泣起来。 她哭得像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哭声中满含对我无尽的思念,还带着思念已久后,终于如愿得以相见后的泪水崩塌,声声埋怨中全是对我的关怀,使得我心也难过如泣。 刹那间,我想亲吻她,可心中的担忧阻止了我的行动,想着,小语可能是天真烂漫的,齐爷必然是老狐狸,老狐狸完全有可能用小语作为诱饵,虽然我自己觉得自己一介小民,对于齐爷什么用处也没有,但他那样高深莫测,看法可能与我不一样,说不定我对他的用处我自己也不知道。能够敷衍下去,何必耗费真情,只是哄小语开心,我还是可以做到的。 奴颜卑色是我在‘大人物’面前的绝招,不如此不能得我所求,面对小语,我可以稍微正常一些,也算对得起她的纯真了。 我故作矫情地说:“唉,是瘦了啊,可不是因为在牢狱里瘦的,是因为思念小语瘦的,今天见小语也如此想念我,什么都是值得的。” “你少哄我,以为我是小孩子?” “句句真心,去年我不是对你说过嘛,绝不在你面前说假话。” 我心想,无论如何也要哄好她,不能着急,否则齐爷再也不会让我进入这道门。 “你为什么会一直想着我?说啊!看你还能编什么道理出来。”她怔怔地望着我,像是要拷问我的灵魂。 “小语如此美貌,世间罕有,怎能不想?况且我和小语是好朋友。”我轻拭她脸上的泪水又说:“看你哭起来都这么美,谁能不为之动容?” 她抹一把脸上的泪,鼓着大眼睛盯着我,大声说道:“不行,你还是在哄我,这个理由不成立,老老实实说,不然今天绝不饶你。” 没想到她竟然不信甜言蜜语,这让我很意外,我马上平复情绪,轻言细语地说:“小语,刚才我说的是老实话,不过啊,要说为什么会一直想着你,我还真不好意思对你说出口。” “你快说,别想搪塞我。”小语看着我有些急了。 “是这样的,小语妹妹,每每想到你没有其他朋友,我就能梦里也看到你的孤独模样,你对我如此看着,对我这样好,想到你的孤独,我怎么能不心痛。小语如此漂亮,应该是自由飞翔的鸟,可是我为生活所累,没办法一直陪着你去看世界,只能默默想着你,希望你每天都开心,唯有如此,我觉得才不枉和你的情义。” “我不要你可怜我,我有阿玛,好,就依你所说,你先说说,为什么你就不能陪我去看世界,哦,不行,你先说我们什么情义,快,快说。” “这,我们的情义,当然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像一家人一样好,而且,而且,我喜欢你,只是,只是,唉,不说了,小语,你一天没吃东西,我们先吃东西。” “不行,只是什么?快说。” “唉,我说了,你可别气我。” “你只管说,我自己知道,快说。” “我虽然喜欢小语,可是我已成家,不该再朝三暮四,况且小语如此矜贵,能不时陪伴小语,我已经觉得很是荣幸啦。”我看着她,主动拉起她的手:“小语莫生气,我们先去吃饭,我也有些饿了,长夜漫漫,我不走,我们慢慢说。” 面对她紧锣密布的问题,必须要快速而谨慎地回答,不然她产生更多的怀疑和不悦。 她低头含眉,犹豫一下才站起来,说:“好,你说的你不走啊?那就吃了再说。” 我想,今天估计要难以应付了,她怎么会如此较真呢?她自己明明是个矜贵人,偏偏和我纠缠什么呢?只希望饭后她能轻松一些。 小语吃饭极其讲究,佣人先给她一碗汤,她慢慢喝完以后漱漱口,再吃一小块牛肉,然后是珍奇海鲜由佣人一一弄好放她面前,每样吃一点,再喝菌汤,然后她才自己挑些糕点吃几口。吃的过程中不喝酒,鲜榨果汁佐餐,中间吃海鲜时还漱口。我只得尽量放慢速度,尽管如此,她还没吃完,我已经把每道菜都吃了个够。 第175章 两个人的大餐 她一边吃一边看我,她看我时,我就尽量慢下来,这样吃饭实在难受。梁凤书教过我很多次,依然没有学会慢慢享受美食,应该是小时候贫穷日子养成的‘饿痨病’挥之不去,况且我只吃肉,对肉以外的东西完全没有兴趣,再好的汤也不喜欢喝。 我也懂得,要尽量装着很优雅的样子,好在我看过那么多书,想想书中那些富贵人的生活场景,要在天真的小语面前装得优雅得体不是难事。连齐爷都应付过了,何况这个小姑娘。 看小语一如既往地讲究着细细品味,我想,这怎么也不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啊!莫非她骗我?慢慢吃下去时,才发现我确实疑心太重,连这等事情也怀疑,唉,看来我的疑心病也是挥之不去,这病该怪谁呢?应该是那个早年让我发广告不给工钱的老板负责,尽管我已经狠狠报复过他,而我心中的阴影仍然残留着。又想,难道她这样的人,快饿死时还得保存着这份优雅吗?应该是饿得不够。 煎到五成熟的菲力牛肉只得二指宽一块,怎么会还要用刀叉呢?趁着小语埋头切牛肉的时候,我快速把整块牛肉放进嘴里,这样吃着真带劲儿,满口都是香浓的肉汁,汁液从嘴角往外溢出时,只要偷偷抹抹嘴,我认为这样才叫大快朵颐。 小语切下三分之一牛肉往嘴里送,转头看看我,把她剩下的牛肉连着盘子推给我说:“不要这样狼吞虎咽,阿玛说不利于消化,喜欢吃就多做就好啦。”她一边咀嚼着,一边笑起来,差点噎住了,待吞下去以后,她说:“有你在一起吃饭,感觉什么都很好吃。” 我放下刀叉,故作腼腆。 她恨我一眼,对佣人说:“不用一道一道上了,全部放上来吧,我们自己挑着吃。” 看来她已经看出我的粗鲁,不过一点不计较,反而让她觉得很新奇。 很快,桌子上摆满了,象拔蚌、澳洲龙虾、薏米海参、蒸石斑鱼、烤羔羊排、松茸汤、鱼翅羹、小白菜、大海螺、青菜芯、刺身碗、番茄汤、水果羹。我想,难道他们每餐都这样吃吗?虽然每种分量不多,可也太奢侈了。 尽管菜都摆上来,佣人还是在一旁服侍小语,小语像一个美食家一样,细细品尝着每一道菜。我还是见过大世面的,只把每道菜吃去一半,肚子也被撑得鼓鼓的,而今天小语并没有以前那样挑剔,每道菜都吃得干干净净后佣人才撤去碟子。她吃东西时最认真,不时看看我,很少说话,见我做出滑稽模样,她也只是笑笑。 桌上所有盘子都空了时,旁边佣人好像比我们吃的人还高兴,小语漱口后慢慢撑着椅子站起来,高兴地说:“啊,今天怎么这么好吃?天啊,我也这么能吃了,麦子哥,今天我吃得是不是太多了?” “不多,小语,以后可不能一天不吃东西啊!” “还不是你害的,哼,吃得饱饱的,一会儿才有力气和你算帐。”她又吩咐佣人:“煮一壶咖啡放外面,水果也拿一些。” 佣人还是我上次见过的中年妇女,她显得很高兴,低声说:“好,我给你们多拿一些。” “谢谢麽麽。”小语很是开心的对佣人说,去年和她玩耍那么多天,这是我第一次见她这样礼貌的对这中年妇女,说完,她想了想,又说:“麽麽,要是阿玛知道我吃了这么多,会不会很高兴。” 中年妇女微笑说道:“小语越来越乖了,我一会儿告诉齐爷,齐爷一定很高兴。” 小语拉着我的手故意低声呵斥我说:“走,别以为我都忘了,还没完呢,外面说去。” 我假装忘记刚才说过什么,由于吃饱后暂时的困顿,她也懒洋洋地斜躺在长椅里,双脚跷在我的腿上,软绵绵地说:“你知道吗?这栋房子是阿玛买给我的,算是我的成人礼物,阿玛说我今年十八岁了,已经是大人啦。在这房子里,我单独给你留有房间,以后你可以长住这里,阿玛也答应我,他说我的房子我自己决定。唉,不过我可能也不能在这里长住,阿玛去哪里,我还是要跟阿玛一起的。” 我搪塞着支吾一声,道谢以后,假装闭目养神,心里想着,我自己买的房子都没有好好享受过,要住这里,岂不更不自在?我这种自由懒散惯了的人,很是不习惯有佣人在一旁,好像时时有双眼睛盯着自己,怎么能自在呢? 盘算一番,以房子的面积,加上这装修,估计得五千万以上,这样算成人礼物,我到死也未必能成人。 喝几口咖啡,没过多久,小语开始精神抖擞,指挥我说:“你少装睡,你不是睡了一整天吗?走,我们去阳台上坐,这里比去年的湖边好多了,旁人看不见我们房子,好就好在树木特别高大,你发现了吗?” 宽大的阳台上夜风徐徐,放眼四望,房子靠最西面,四周茂密高大的树木几乎遮盖住了大半栋楼,与最近的房子相隔有几十米,丛林掩映中的夜灯显示,这一栋与其它房子的间距特别要远一些。 楼下花园里有游泳池和网球场,完全是一方小天地。远处灯火通明的蛇口港在夜里特别耀眼,更远处的夜空下,能隐隐望得见香港的稀疏灯火。因房子是依山而建,这一栋处于最西边角落的高处,能清楚的看见其它房子的屋顶,在夜里,从亮灯判断,几乎每栋楼里都有人住,但这里却非常安静,只有夜风吹拂树木发出的声音,偶尔还能听见后面山上夜鸟低鸣。 夜真的很深了,可小语正直精神旺盛,叮嘱我说:“麦子哥,你以后抽烟抽雪茄到阳台上来好不好?不然里面的沉香味都弄混了。” 她说什么我都答应,她又高兴地说:“明天带你参观这里,一楼是麽麽他们住的,还有厨房和杂物间,我们现在的二楼分饭厅和客厅,还有单独的私密会客室和一间客房,三楼三间卧室,阿玛一间,我住的最大的一间,另一间是留给你的。” 第176章 装蒜 我随口赞美说:“这么大的一栋楼,这样好的地段,齐爷对你真好。” 除了赞美,还能说什么呢?这么一栋楼,已经把人和人彻底隔开,人的高低贵贱之分便有了,就如殿堂和荒野。 “阿玛当然对我好啦,不过这栋楼不算大,法国的庄园才大,唉,不过我们也很少回去住。” “你会说法语?” “当然啦,从小就学法语和英语,都是姑姑教我的,她懂得特别多。” 我想,她的姑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想来也是大有派头的,不过我不好多问。以我老家的称呼,既然叫姑姑,肯定就是齐爷的亲妹妹,可我从来没有听齐爷说过他有妹妹。 拥有如此多的财富,已经多得超过了我的想象,可是小语说得轻描淡写,我一时竟然想象力进入短暂的枯竭,假如这一切财富都是我的,想象不出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甚至想,就算是自己的,大多地方都被佣人住着,自己还是只睡一个房间、一张床,岂不让佣人享受了,唉,我这山里出来的穷孩子真是没有见识。 对于超出我想象的东西,从来不敢奢望,李瞎子以前教育我:“生来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身处别人的富贵中,我像贸然闯入的小偷一样,能带走一点值钱的稀罕玩意儿就是万幸了,没胆雀占鸠巢。 望着夜空,我想起了李木,不知他如今身在何方,以前从没有想起过他,在车祸以后,会不由自主的常常想起他,后悔从前没有好好对他,而他自尊心那么重,竟然一去无音讯,想必他是看不起我的生活,我也有些看不起我的生活了,为了得到更多的钱,活得越来越卑微。 也幻想我和小语结为夫妻,可是,肖玲玲怎么办?梁凤书怎么办?露露和小芬怎么办?天生被情义牵绊的人没有出息,我知道这道理,可是我冲不破,心如千百针扎着一样难受。 小语在茶几对面用力在地上一跺脚,生气地说道:“诶,你想什么呢?夜里有什么好看?一出来,你脸就对着外面,是不想看我吗?” 我回过神来,低声说:“对不住,小语,我走神了,这里真好,可是我想起了在监狱那些日子,脑子乱,你别怪我啊。” “好吧,看在你刚从监狱出来,我饶你这次,饭前没有说清楚的,你现在能说清楚了吧?” “什么没说清楚?” “你少装蒜,你为什么不能陪我去看世界?你不懂外语,我可以给你当翻译,还能有什么借口,说啊,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别装得好像俗事缠身一般。” 这时我说的是完全真心话,手端着杯子掩饰着我的矛盾,慢慢对她说:“小语,我很想陪着你去世界各地游玩,这样好的事情谁能不想呢?” “说重点,我知道,你的话总是会转弯。” “好,我从前的日子也都告诉过你,从苦难到日子好一点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欠下很多情义,总会有几个情深意重的穷朋友,在我穷的时候,他们都帮助扶持过我,我怎么能自己好了而独自去了不管他们?忘恩负义的事情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 “我们给他们钱,让他们都过上好日子,这样可以吗?” 面对小语这天真得近乎幼稚的想法,使我更纠结,纠结的同时更无奈,想着,看来她这样的人是如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的,难道肖玲玲是为了我的钱才找我的吗?难道以梁凤书的条件,她找不到比我好的如意郎君吗?就算是露露和小芬那样卖春走过来的人,也未必非得靠着我和梁凤书;李木呢?他难道真是因为依依的去世,而想要离开他已经有所成就的城市?他的逃离,替我永久掩盖了罪孽,他是想用他的离开,让我和梁凤书活得更安心自在。他本可以拒绝我的,可是他却走了,他也没有再向我和梁凤书要钱。 “小语妹妹啊,钱确实能解决很多事情,但钱无法替代情义,我也是可以抛弃他们的,那样做,最多他们在背后偶尔骂我,他们的生活不会因此而受影响,可是我却要永远背负愧疚活下去,小语,恕我直言,能问你一个冒昧的问题吗?” “你问啊。” “不准生气哦。” “别吞吞吐吐的,急死人了。” “小语妹妹对我这样好,假如有一天,我遇到比小语妹妹家世更大的人,我能离你而去吗?你会不会恨我?” “这……” “妹妹,你先听我说,如果我是那样的人,一定不会成为你的朋友,也更不可能交到比你还富有的人,是这样吧?谁愿意和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做朋友呢?我是穷苦人出生,却做不出太过绝情的事情来。” 她像是被我的话堵住了心,闷闷地看着我,斜靠在椅子里,沉默起来,拿起荔枝在手里来回的滚动,不时地叹气,却又把嘴边的话硬吞回去。 见她好一阵沉默不语,表情里多是哀怨,怕她突然哭起来,或者突然大发脾气,我打破沉默说:“小语,我不知道能陪伴你到何时,我曾经说过,只有你不嫌弃,我愿意永远和你这样好。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更好的了,以后都不会有。” 她喃喃说道:“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我不稀罕你陪我,我愿意孤独,你走吧,以后再不要见你了。”说着,她又泪水涟涟。 以她的年纪和阅历,很多话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对她说的,她理解不了。我很清楚,以我的身份,就算现在选择了和小语比翼双飞,假如有一天齐爷抛弃我时,我将一无所有,但梁凤书永远不会抛弃我,我们的日子过得不错,起码衣食丰足。这就好比一个嫖客对妓女说会爱一辈子,嫖客一定会有食言的一天,然后嫖客继续搂抱着更鲜美的人,把那个曾经的‘承诺’抛在九霄云外。 第177章千金少女瞎闹 梁凤书就经常教露露和小芬,千万不要相信那些无边无际的海誓山盟,一旦沉迷于虚无缥缈的‘诺言’,必然迷失自我,最后人财两空时,再落回苦寒日子里,青春和信念都没有了,一辈子都将活得惨不忍睹。 就算她真赶我走,我也不能走,真走了,后果不敢设想,齐爷一定让我死无全尸。连忙起身走到她身边,慢慢坐在她旁边,柔情的说道:“小语,对不住,我的话又让你伤心,可是,可是你不是告诫过我,让我在你面前要说真话嘛,我也这样做了,没想到小语如此伤心,快别哭了,我会一辈子陪着你,你就是嫌弃我我也不走,我不要小语孤独。” 我就像一个妓女,正对着嫖客说爱到永远的承诺。 “你走吧,你走吧!”她突然大声喊起来,一脚把茶几上的咖啡壶和水果盘全部蹬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在静夜里荡开层层波澜。 很快,楼下中年妇女跑上来,站在厅堂门口问道:“小语,怎么啦?” 小语仰着头大声呵斥道:“不要你管,睡你的觉去。” 中年妇女看看我,慢慢退下去。 看着满地狼藉,我进退两难,而她的态度似乎很是坚决,我只能呆呆的站着,见她没有继续发作,我蹲下去慢慢收拾,刚没收拾几下,她一个抱枕砸在我身上,随后大声哭诉道:“你哪里陪我啦!哪里陪我啦?每次都坐得离我远远的,嘴上说得好听,什么最好的朋友,一口一个妹妹,全都是假话,你走吧,不要再骗我了,快走吧!” 她这番连续的喊叫,弄得我真是为难了,我也好久没有受过这样的气,真想一走了之,衡量厉害关系,决定再等等看,真要太蛮横无理,也只好不受这窝囊气。 又想,去年那么多日子不也是这样闲坐着吗?怎么今年就不成?我还能怎么样呢?我又不是孙悟空,要是我会七十二变,也不会坐这里伺候你,我也大闹天宫去。 她略微歇一歇,又在长椅上大喊大叫起来,句句都是冲我,话很是难听。 “骗子,快滚!走啊!” “你快从我眼前消失,少装好人,你就是个骗子。” “天下人死绝了吗?死绝了也不要你在我眼前晃” …… 见她如此歇斯底里,我反而不着急了,既然早晚要走,不如看看到底能闹到什么程度,于是拿起她砸来的抱枕就地坐下,我也不吭声地生起闷气来。心情略微平复后想啊,要是小语没有这阴晴难测的臭脾气,恐怕也轮不到我,齐爷对我很重要,或许这是齐爷对我的一种考验,能轻易伺候下来,齐爷必不会把小语交给我这样一个穷算命的。 她在一旁声音时大时小的驱赶我,我小心翼翼听着楼里楼外的动静,估计持续了十来分钟,也没见佣人、安保来真正驱赶我,想来小语平时闹惯了,加上刚才中年妇女被她骂走,楼里所有人其他人估计肯定被她闹醒了,但都当是我们两个之间的别扭,加上齐爷肯定也有交代,不到万不得已不干涉我们。 声嘶力竭的哭闹、谩骂,朗朗夜空并没有一点回音,夜风依旧,只城市的灯火稍微暗淡。 我也担心安保上来把我驱赶,很是细心的分析眼前情况,想着,要是她真想赶我走,不用如此大喊大叫,只有她吩咐一声佣人或者安保,我不离开也不可能。 因为我,让这清风徐徐的夜不得安宁,我很愧疚,恨不得冲上去把她的嘴堵上。 想梁凤书有时候也折磨我,可最多是絮絮叨叨到天明,没有这样粗鲁暴躁的响动,而且不会骂我,对比此时的小语,梁凤书可以说是菩萨心肠了。 见她稍微安静下来,想是闹累了,也可能是不久前吃的那些山珍海味,都被这闹腾消耗殆尽,她奄奄一息的斜躺着,泪水涟涟,不时的偷偷看我,而我也不时地偷偷看她。 一边观察着她,一边思量,硬对硬肯定不行,就这样放任不管也是不行,说不定会变得更糟糕,像对梁凤书那样献身激情一番换取太平,和小语又没这层关系,怎么办呢? 我慢慢站起来,晚屋里走去,慢慢地走,偷偷回头看她,见她探头探脑的看我,没有一点动静,想必她是想看我是不是真要走。我拿杯子倒上一杯水,故意站在阳台上的她能看见的地方,我自己先喝了几大口,又把水接满,尽量平复自己的情绪,慢慢地走到她身边,靠着她坐下来,轻声说道:“小语妹妹,喝点水吧。” 她愣愣地看着我,好像在研究我的情绪,我见她不动,又往她身边挪了挪屁股,一手伸在她的脑后,慢慢地扶着她的肩膀,轻声说道:“来,小语乖,水总是要喝的,这夜里还有些热勒。” 她使劲向后仰,故意让我没法扶她起来喝水,眼珠子鼓得像要爆出来一样盯着我,还不时的抽泣着,她的样子,让我想起电视剧里即将被处死的妃子,而我手中的水杯里装的是剧毒,只要喝下去,从此便诀别人间,她要做最后的拖延。 我当然可以一把拉她起来,以我的力气,把她扔下楼去也是轻而易举的,可是我不能这样粗鲁。我微笑着说道:“小语,我喂你吧?你要不反对,我就喂你了啊?” 她不回答我,依然坚持着僵硬的姿势,像是要做殊死搏斗一般。我喝一口水在口中,探起身子来,弓着背把嘴对着她慢慢凑近,那一刹那,鬼使神差一般,她竟然真的一动不动,我只好对着她的嘴把水往她嘴里吐,触到她的红樱桃一般的嘴时,我激动不已,也能感觉到她的颤抖,我心想啊,真是可惜,和她的第一次吻竟然是这样子。 她嘴微微张开,水却没有往下咽,水顺着她的嘴角往身上流淌,这个时候我也管不了水往什么地方流了,深深的贴合着她的嘴,顺势深吻下去。真好,一切都安静下来,这才是夜里该有的景致。 第178章 午夜激情 估计她是初尝亲吻,而且是在这寂静的夜里,她的脑子一定是麻木的,但又舍不得这让人热血沸腾的吻,她的身体慢慢软下去,但姿势没什么改变,她不推开我,也不主动迎合,就好像是要任我怎么处置都可以,或者是享受着我深情的伺候。 她既不拒绝,也不迎合,我只好继续吻下去,害怕一放开她的嘴,她就会再次大声吼叫起来,一旦叫起来,我的小命就摇摇欲坠,使得我不敢松开。悄悄把手中水杯就地放下,手试探性地往她胸前探索,在我的手触摸到她的胸前时,明显的感觉到她身体一颤,喉咙里哼哼了一声。 先是试探性地隔着衣服,见她依然没有拒绝,我的身体却已经急不可耐了,但我依然小心着她的反应,随时准备终止自己的探索。她的衣服湿了,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我刚才喂她的水,我慢慢把她的长裙往上撩,手和她再没有任何阻隔,使我感受到她比丝绸还嫩滑,她依然没有反应,我被欲火燃烧得快要窒息。 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一不做二不休,快速的脱下她的…… 夜空里一声“啊!”,声音拖沓而绵长,从她的喉咙里迸发发出,冲击着我的脑海,随后,她两手死死的抱着我的脑袋,让我的嘴贴着她的嘴,死死的贴在一起…… 烽火佳人毅然决然献身疆场,咬着牙关奋战到最后一刻,任夜风在头顶盘旋,不管身外世界如何沉沦,自己的激情定要尽情挥洒。 终于,我们斜躺在一起,她靠在我的胸口,和着夜一起长久的沉默起来,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也什么都不想想。只是没想到这么容易、这么快、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很贪婪,把情感里注入了实质的磐基,用沉默消融激情后的复杂难言,脑子里一片混沌,还带着惊喜。 像是沉默了一个世纪,我不敢先开口,害怕说出一个合适事宜的字来,连语调也把不准了,脑子却慢慢清晰起来,拥抱着她,仰望夜空,这不是梦,一切都如此真实,终究还是背叛了梁凤书,心中无相愧疚的同时,又暗自安慰自己:“这都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不如此,能怎么办呢?不这样,她真要赶我走怎么办?伺候不好她,齐爷不是要我命吗?唉,我这是为了生活更美好,不得不奉献自己,凤书,你应该能理解我的苦衷的,我会更加爱你,让我的奉献悄无声息。” 想完梁凤书,贴合着怀抱里她的温度,心中复杂难言,以后该怎么对她呢?她应该是真正爱我的,不然何必与我如此?我想楼下的人也一定听到了动静,他们都明白楼上发生着什么事情,要是我以后没能让小语开心,该是会死无葬身之地吧? 那个老头子的话从灵魂中跳出来,就好像他在梦中叮嘱一样:“你师傅传下来的本事别用于害人,不能就此失传,而且要毫无保留的传下去;你还要记住,不能辜负爱你的人,记住,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能被辜负,言尽于此,有缘再见。” 胡思乱想,思绪万千,沉默终究不能到永远,她先开口,声音特别小声,像是梦里的呢喃:“我身下粘粘的,我想去洗澡换衣服。” “我抱你去。” “不要,沙发上,你取水稍微收拾,不然明天羞死人了。”说完,她起身自己垫着脚往屋里去,蹑手蹑脚的样子像是害怕发出一丁点儿的声响来,与刚才毫无顾忌地哭闹判若两人。 想不到她如此害羞,本以为她指使佣人惯了的,我们激情后的残迹完全可以由着明天佣人打扫,却要我‘稍微收拾’,带我起身打来水收拾时,赫然明白她为什么说明天羞死人了,因为沙发上有血迹。 连同地上的一片狼藉我都大概收拾了,在厕所把自己也梳理一遍,泡好红尘放在桌上,可是还不见她从楼上下来,我不禁想,莫非她难为情?不是要寻短见吧? 担心出意外,我也垫着脚尖往楼上寻去,一般我是不会在别人家里乱走的,除非主人带我参观。楼道的灯一直亮着,楼上通道里的地毯特别柔软,正当我探头探脑地观察小语在那个房间时,她从门缝里探出头来,小声说道:“快进来啊!” 我进入房间以后,她立刻埋怨道:“等你半天了,怎么才上来?” “不是,哦,我在下面泡茶,等你下去哩,我不敢贸然上来。” “都这样了,还有什么敢不敢?”她依偎着我的臂膀,带着我往窗边去,一边说道:“不是给你说过吗?楼上有你的房间,隔壁一间就是。” 她又变得温柔腼腆了,对刚才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害羞地钻进我的怀抱,低声说道:“麦子哥,我刚才那样骂你,你不会生我的气噢?” 事已至此,我也胆子大了,故意玩笑说:“我不敢生气,你都把我强占了去,我也没有喊叫一声啊,小语,你要对我负责任,呜呜呜。”我假装擦眼泪。 她咯咯笑起来,仰着头,带着羞涩,说:“得了便宜还卖乖就是你现在这样子吧?”又埋头下去,小声说:“麦子哥,你以后会对我好吧?你自己说过,背信弃义的事情你做不出来,对吧?” 我依然想不通她这样富贵的人,为什么会把少女最宝贵的献给我。 那一刻,眼里和心里都只有她,当然巧舌如簧地哄着她。在我起身去冰箱拿饮料时,扫视一遍她的房间,温馨又清朗,古色古香的韵味中有一种浓烈的民族风,像是一个巍然不动的大敖包,而床和沙发又是现代的,只纹路花色是草原民族风格。从地毯到墙上装饰,都是难得一见的民族韵味,梳妆台、物品架、地毡、团枕头等等,此前我只在电影电视里见过这样场景。 第179章得到金枝玉叶后的担心 大床对着一幅精美刺绣,床后是彩虹般的绸幔做背景,几个角落里的黄羊皮灯发出柔和温馨的光,顶上一盏古典花式大吊灯,四周八盏小羊皮吊灯围着。 来不及细看,找到房间里厕所旁的冰箱,拿了两听可乐,顺便打量一眼厕所,满眼都是洁白的玉石铺成,遂赶快出去,掀开刺绣丝织垂幔,把可乐打开递给小语。 阳台与卧室之间一块地方,这是一个单独的空间,和里屋只有一张垂幔隔着,朱红的古典花窗可以全部敞开与阳台连成一体。中间一张长型实木桌子,上面摆着些书籍、纸笔等等,角落里有一台电脑。 她接过可乐,倒在玻璃杯里小喝一口,做出很冰冷的表情,遂放下杯子,拉着我的手说:“看,你的房间这里也可以过去。” 墙上的字画是一到门,她一拉扳手,轻轻一推,门就旋转开来。隔壁房间是中式格调风格,格局与她的卧室一样,稍微小一些。推开门的地方是隔壁的小厅,与她卧室外的小厅也截然不同,小厅四周全是书架,中间一张长木桌。 她一手拿着我,一手抚摸书架上满满的书脊说道:“这道门只能从我那边开,这里的书我也经常看,你不是爱看书吗?我特地要这样弄的。” “你也不是非得单独住这间,我们以后同住一间,两间换着住,能享受到两种不同的韵味,可是,我还是喜欢我那边,嗯,你说好不好?”她两手抱着在我的腰间,显得温柔缠绵。 面对如此礼遇,奢华条件,还有美丽小语的款款深情,喝可乐也使我酣醉期间。想啊,世间哪有如此让人恋恋不舍的陷阱,别说是陷阱,就算是埋葬自己的坟墓,也心甘情愿不愿离开,简直太完美了,真要诱我入瓮,何必费这样大的代价。 唯一担心的是,小语的情绪阴晴难测,她好时好比仙女筑就的温柔乡,发起脾气来又似把人抛入暴风雨中。我和她单独相处这一天里,就已经领教她两次大发雷霆,一生那么漫长,而我又是一个不愿忍受煎熬的人。苦寒日子我已经过够了,煎熬也够了,在我日子好起来时,曾暗暗发誓,要么潇潇洒洒,要么悄无声息死去,我已经感觉到自己这辈子正在里自由越来越远。 日常应酬所要承受的忍耐和低声下气,我是可以当成前进的动力,但像小语这样无所顾忌的闹腾,我实在觉得受不了,她闹腾时,眼里只有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感受,这又不是皇权社会,谁也不是奴才,她竟如此毫无顾忌的蛮横无理,让我实在觉得遗憾。 再漂亮的人,一旦无理取闹起来,瞬间掩盖所有的美貌,任何人都想敬而远之,可是小语不是我能轻易抛弃的。在上手之前,不上手不行,上手之后,想放手更加难。 我已做好打算,自己先尽力维持着,小语还这么年轻,等她慢慢成熟后,可能她会主动抛弃我。我也只好等着自己翅膀长硬以后,她也刚好成熟懂事了,看不起我这个靠算命为生的穷小子,她要是一脚把我踹了,我一定去寺庙里好好孝敬神仙菩萨们,可是,又一想,神仙菩萨从没有满足我的小小愿望,只好走一步算一步。 她当我俊逸儒流,我当她金枝玉叶;我以出类拔萃的粗壮‘特长’,使她如临仙境般逍遥快活,她以金银满仓、曼妙仙姿,使我如痴如醉。 我俊逸儒流是假,只因她居深巷而少知世间万千,固执己见而有富贵荣华做基石,由着心中喜欢不必考虑财富地位。 她金枝玉叶是真,只因我少小苦寒而祖业无靠,出生寒微难登大雅之堂,因身是飘萍而欲求大树高墙做依靠,忍辱偷生只为对美好生活还有一线向往。 日子已经到了这一步,只得摸索着小心翼翼前进。我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每天躲在厕所里给梁凤书发短信,趁她酣睡之时借口出去跑步,偷偷给梁凤书打电话。如有神助,梁凤书一点也没有怀疑我,她要是稍有疑心,我能从她的语调中听出来,不只没有怀疑我,还鼓励我一定要在齐爷面前好好表象,趁着年轻,说不定将来还能因此提拔,而成就一番事业。 我在电话中故意向梁凤书诉苦,埋怨齐爷不放我走,使我很是想念我的女菩萨凤书。 梁凤书在电话中很高兴的宽慰我说:“老公,心中不要有这么多的怨,今年是我们的大旺之年。” “怎么会是大旺之年?老婆,我刚从监狱出来不久勒。”我故意在电话中撒气,同时也想,我已经左右为难,何来大旺之年? 她马上在电话中安慰我说:“老公,亏你还是个算命的,怎么不是大旺之年?你虽然遭受几个月牢狱之灾,可是玲玲找到了啊!并且还为她报仇雪恨;今年我的本科毕业证到手,我们还搬进了自己真正的家,你还成就了我当作家的心愿,现在又被齐爷这样贵气的人看中,嗯嗯,我算算啊,刚好五件大好事都是在今年,真正是五福临门啰,老公,五福临门还不是大旺之年吗?” 我不得不在电话中教训她:“老婆,你一个堂堂作家,五福临门是什么意思还不明白吗?我们这是五福临门吗?” “你敢教训我?老公,你怎么敢教训我?我说是就是,比五福临门还好,你要在我跟前,非好好折磨你不可。”她又马上换着语气,温柔的劝慰我说道:“老公要乖,我们的生活刚起步,难得齐爷这样的大人物看中,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家里不用担心,一切有我,你尽管放手去搏。” 挂断电话,想啊,唉,真是妇人之见,莫非她只在乎生活无忧,而不关心我在外‘春风又绿江南岸’,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心宽了呢?让我不知该庆幸还是该觉得悲哀。 第180章 伶仃岛 心中隐隐有种感觉,梁凤书希望我不要以算命为生,最好能有个光鲜亮丽的身份,好带着这个身份陪她衣锦还乡。 我们房子车子都有了,存款也颇为富足,她作家的身份也能拿得出手,唯独我只挣到了钱,没有能拿得出手的身份,这也许是她对我最后的奢望和要求。 从前我给自己定了两条任务,一是要满足梁凤书买房买车,成为真正的深圳人;二是要助她成就作家之梦,要是这两样都做到了,我才能觉得自己没有辜负她对我的爱。如今我才二十出头,两大任务已经完成,本以为可以轻松下来游山玩水。我看过那么多书,一直暗自向往衣食无忧的平淡生活,寄情山水之间,不再带着面具活着,如今却感觉到还有一个更艰巨的任务等着我去完成,由此联想到,会不会任务后还有任务呢? 一想到生活停不下来,连跑步的力气都没有了。凌晨午夜的环山路上空无一人,也只有我这种异类才会在半夜三更跑步,想到纠缠不清的生活,不得不放慢脚步,无精打采的在昏黄的灯影下踉跄着前行。走着走着,又像是回到了在街上寻找栖身之地的十六岁,放眼望不到头的路,望不尽的昏黄路灯,所有人都在温暖舒适的被窝里酣睡,而我还在寻找能度过漫漫长夜的角落。 露水起来了,薄雾弥漫,在一坨石头上坐下来,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一口,想到生活中的任务一个结束还有一个,不禁心生疲惫,我虽年纪不大,却已历经风雨。左望城市秘密麻麻的高楼大厦,夜色中灯火迷离,就像无数个傲立大地上的蚁巢,那些稀落的灯火掩映中,有一个小格子是我的家,为此我穷尽心机,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是为睡个安稳觉,而现在我连这个安稳觉都难享受到。 在我的右前方,目光跃过灯火通明的蛇口港,直达港口外的更远处,那是伶仃洋外的伶仃岛,虽然夜色中我看不见它,我知道,它还是孤伶伶的在那里,与我白天看到的没什么两样,如汪洋中的一叶小舟,此刻正任由海浪侵袭,使我不由得更添惆怅感慨,最怕就是‘辛苦遭逢起一经’,最后落得个‘身世浮沉雨打萍’。 从前吃住没有着落时,虽然如街头野狗般流浪,可没这么多惆怅。如今衣食无忧,生活富足,回头一看,欠下太多的情债,时时心里发慌。青梅竹马的爱人惨遭长达几年的凌辱,她如今自卑得无法自拔,她肖玲玲是因为找寻我这个负心人而落得悲惨下场,如今虽已报仇雪恨,可她沁入骨髓的伤我如何能抚慰? “不要辜负你爱的和爱你的人。”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好像我的紧箍咒,只要违背了,就会万劫不复。假如没有那个神秘老头子的提醒,或许我能活得更轻松一些。 梁凤书的情更是一辈子也还不清,我爱她,可我还是背叛了她。她曾为我与她的亲人决裂,骑着摩托车带我来到这座祖国最繁华的城市,本来生活富足的她,因我而节约得不敢多吃一个包子馒头,直到耗尽她的所有,我们才慢慢扎根下来,如今终于略有所成,而我却不得不背叛了她啊!她这辈子到底还有多少愿望要实现呢?我都能一一陪着她实现吗? 一个接一个的愿望,就像深邃没有尽头的黑洞,轻而易举地就吞没了人最宝贵的生命年华,一天天,一年年,疲于奔命为哪般? 梁凤书是我把她从少女变成女人,小语也是,虽然小语没有像梁凤书那样为我受苦受难,可是小语是真正的金枝玉叶,能看上我这颗浮萍,难得不就是受苦受难吗?她那样无所畏惧地把自己交给了我,我却没有能守护她一生的力量,只因相识太晚,天意弄人,我已有家,不能背弃、不该背弃的家,她无此求,我却有愧。 山中黑暗处传来一声低吟,我不畏惧,我从没畏惧过黑夜里的鬼魅魍魉,只害怕生活疲惫饥寒,害怕到死背负一身情债。黑暗处的低吟在讥讽我,它说:“小子,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得了便宜还卖乖,少在这里装出愁肠百结的模样,别以为你看过几本下贱痞子写的书,好像就不再是凡夫俗子。你欠下诸多情债,还要装得情深意重,你其实天生下贱,要不是你心中欲望甚多,怎么会半夜三更在这里故作长嘘短叹?你不只对人背信弃义,夜里还打扰我们这些惨死异乡的孤魂野鬼,你是最大的罪人。” 我当然要为自己辩解一番:“嘻嘻,我能和你这永世不得回乡的孤魂野鬼计较吗?哦我如何背信弃义?在你们队务中有三个是我亲手埋葬的,就在不远处的梧桐山上,你要稍有法力,去问问便知道。” 黑暗中马上传出声响:“伪君子,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他们三个和我现在是同病相怜,我能不知道吗?他们恨死你了,你号称‘神算’,却故意不替他们趋吉避凶,为了洗清你自己的身份,眼睁睁看着他们客死异乡,害他们永世不得转世为人,没有尽头地怅惘在山中黑暗处。” 看来鬼确实能看透人心,我不禁气短了,无力辩解,凭着算命的厚脸皮,由再次辩解说:“好,就算你说得对,你也知道,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客死异乡之人多不胜数,难到都是因我而起吗?我有错,可是情债总是生活逼迫我就范的吧?” “呸,你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下贱痞子,肖玲玲苦苦等你回家,你却看中梁凤书人漂亮又有钱,害得青梅竹马的人惨遭长达几年的凌辱。有了梁凤书,你却还不知足,又看中更年轻的齐语,觉得齐语不只有梁凤书的漂亮,还有富贵至极的家世背景,就在几天前,你又把不谙世事的齐语占有,哪一次不是你自己选择?谁逼迫你啦?下贱东西,继续下去,定遭报应,等你客死异乡,成为孤魂野鬼时,我们咬碎你的灵魂。” 第181章 缠绵 “哎呀,你一个孤魂野鬼,也敢教训数落我?你活着时要不是下贱痞子,怎么会落得客死异乡的下场?做了鬼也不安生,竟然……” 正当我准备与这孤魂野鬼好好辩论一番,锃亮的车灯照耀着我,车随后停在我的面前,是齐爷的安保人员,他恭敬地对我说:“神算小哥,请跟我马上回去吧,小语醒了,找你呢。” 这小语自从尝到了做女人的快乐,每天没有节制的要我,一天好几次。最开始的几天,我是自己沉沦其美貌新鲜,在她身上不知疲倦、留恋往返,一连几天以后,发现她和梁凤书也没什么区别,而且她如此好这件事,要是弄得我骨瘦如柴,如何回去见梁凤书?事情不是也要败露吗?为此,我每天拼命的吃各种肉,半夜三更还出来跑步健身,只为不让女人失望,静心一想,不知不觉间,我竟然也和露露、小芬做了同行,真是‘天道酬勤’啊! 小语透露,齐爷是北上开会,会议要持续一个月,我的天啊!这还不到十天,我已经十分想念我的梁凤书,这可如何是好?终于知道百思不得其解的滋味。 对于齐爷的事情,我不敢过问,他的地位与我太过悬殊,在他面前,我渺小如尘。就是小语的话我也不敢违背,她的任何要求我都得使出浑身解数满足她,生怕她一个不高兴就打电话给齐爷,那我的生活就算真毁了。 好不容易靠上一棵参天大树,机会一旦失去,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我必须要珍惜。 我刚进屋,小语猛扑上来,撒娇说道:“麦子哥,你怎么舍得离开我这么久,你可知道,我醒来时看不见你,心里有多难过?白天我们的游泳池、网球场、健身房还不够你锻炼身体吗?非得夜半时分去山里跑步,万一你被鬼捉了去,我这一辈子可怎么办?” 她说得深情款款,完全就是一个小妖精,我这辈子是造了什么孽,遇见的女人全都是妖精,可是我又不是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唐僧。追根溯源,就怪小时候家里穷,十岁之前没穿过裤子,到现在为止都不习惯穿x裤,使我的那家伙什自由生长得没有节制,成为妖精们快乐的依仗。 唉,生命诚可贵,快乐很难找。 看着娇滴滴的小语,我毫无反抗之力,面带微笑哄她,然后洗澡,一边吃些水果糕点补充营养,一边喝些牛奶解渴,必定我还是刚健身回来,她先让我休息片刻,借此时间与我调笑,手在我身上集中搜寻,像是孙悟空要拔掉定海神针。 折腾一番,汗流浃背,再也不想起身,睡意袭上心头,她也香汗淋漓地靠着我含笑睡去。 床上、厕所里、椅子上、凳子上、沙发上、桌子上、梳妆台上、地毯上、地下车库里,甚至在游泳池她都跃跃欲试,要不是担心被安保、佣人看见,估计大门前的草地上她都想试试,我想啊,苏妲己也不过如此吧? 想来也正常,小语锦衣玉食,完全不用担心生活中所需要的那些必备条件,金钱、背景、靠山、家世,样样都不缺,怎么快乐怎么过。好在她是一个知道些礼义廉耻的人,加上天生孤僻,没有健全的社交,眼光挑剔而独特,才没有从小风流成性,要是她是个男人,天下不知多少美丽少女要为之献身。 活了二十多年,自把少女小语变成真正的女人后,我才算真正知道什么叫富贵日子,想起李白写的《少年行》中几句: “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 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 ‘自簪缨’我是想不来的,眼前富贵可是实实在在。家中有梁凤书掌持着,她又鼓励我要好好争得齐爷赏识、信任,这简直就是受‘妻命’所托尽风流。小语是齐爷的掌中宝,只要小语对我意深情厚,齐爷必然不会薄待我,小语的快乐我当然能满足,事情简直堪称完美,真是感谢自己身体健康、功能超常啊。 享受到真正的快乐以后,小语再没有发过脾气,简直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连走起路来都更摇曳生姿。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快乐的笑,对待佣人也都轻言细语,对我更是柔情似水,使我不禁把小语看着一个完美女人,简直就是天仙下凡,我就是传说中的牛郎。 回想从前,梁凤书是我心中的完美女人,如今小语更甚一筹,她能让我专注玩乐,完全不用为吃穿用度丝毫担忧。可我没有忘记梁凤书,享受的同时,我暗自宽慰自己:“梁凤书是我一生不能舍弃的根本,小语是我享受生活的乐园,只要有可能,我愿意和小语好一辈子,她值得我这样做。” 生活惬意得如神仙,除了我们每天几次激情,我下午和深夜各两次健身,下午是真的健身,晚上借着健身为名和梁凤书联系。肚子饿了能随时有东西吃,我还是比较节制的,一日三餐吃饱,再没有吃东西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就看书,环境优雅舒适,看书也觉得特别享受,还有小语在一旁为我端茶倒水。 我依然是看书时特别沉迷其中,小语也不随便打扰我,每天都让出几段时间给我安静看书,她夸赞说:“麦子哥,你看书时特别有气质,我就没办法像你那样深情专注于书中,我以前说过的,爱看书的人一定不至于太坏,阿玛也这样说。” 有几次,她等我独自在书房看了好一会儿,才偷偷摸摸的进来,嘴巴里哼哼唧唧,手在我身上摸索,却不好意思说出口。我心神领会,被她已经弄得热血沸腾,当即就地把她办了,完事以后,她羞羞答答地说:“你休息一会儿,再继续看书吧,我去吩咐他们准备你最爱的饭菜,好了我来叫你。” 小语变得越来越贤良淑德,几乎是突飞猛进一般的改变着,让我更加爱不释手,如此深陷其中,心中愧疚更多,觉得对不起梁凤书。几天过去后,对小语的新鲜感也没有了,她对我也不再每日要求那么多,她自己也常常觉得累得慌。 第182章情深意切 算着日子,快十天了,我开始想办法要回去看看梁凤书她们,特别是梁凤书,她现今是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但她也是一个青春正茂的女人,她有爱得深沉的老公,不该守活寡。可是我怎么对小语说呢?要是她又闹起来怎么办?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祥和安宁可能会毁于一旦,可是我终究是要回去的。 傍晚吃完晚饭,喝了一阵茶,陪小语打一会儿网球,她的体力有限,没打一会儿便丢了拍子。我和她坐在花园的秋千上,九月的傍晚依然有些热气,好在海风吹来,山风阵阵,也不觉得热,正是一天享受户外的好时段。 西沉的夕阳金灿灿,正从城市的高楼大厦间穿过来,给高楼密林映照出光辉无比的背影。快要落下地平线的太阳失去了温度,就好像她所有光辉中的温度快要耗尽,只留最后的霞光均匀地铺展开,毫不吝啬地照耀着世间,为繁忙劳累一天的人,在下班回家拥挤的路上,献上温馨的绚烂。 我向西而望,霞光泠然,从海湾到高楼大厦的繁华处,全都是模糊的,在逆光中凝望,我尽量寻找着自己在都市的家,虽然它只是城市中的一个小格子,离我不算太远,看着近在咫尺,却要穿过无数大街小巷。尽管我有超好的视力,也不可能看得见它,可是我知道,我的家和千家万户一样,它是我困倦后停泊的港湾,在我的那个家里,有一个爱我的人在等待我归去。 家中的爱人此刻或许正伏案疾书,更可能在窗前眺望,正是下班高峰期,她这样盼望了很多次,等到霓虹亮起,街上车流稀疏时,她的爱人还是没有回去。桌上的饭菜已经冰冷,她孤独地坐在桌前,很无奈地拿起筷子,呆呆地一个人吃着等冷了的饭菜,而泪水并没有冰冷,泪水成了饭桌上唯一的热气腾腾。 向西凝望着,目光寻找着,心里想念着,眼里擒着泪水,回想起她冒着风沙烈日骑车带我奔向这座城市的时候,我不由得鼓起勇气自言自语地说道:“小语,我离家好多天了,你能让我回去看看吗?你能让我放心离开吗?我回去看看就回来,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我的气,就算你生气我也要说,我爱她如爱你,我不忍离开你一分一秒,可是她比你先,我不能放手啊!” 我担心她突然从秋千上跳起来,对着我大声叫骂,甚至直接把我轰走。 不知为何,我最近老是猜错,小语并没有生气,而是紧紧的靠着我的臂膀,轻声细语地说:“你看你,我们已经与夫妻没有区别,你何必要故意问我那么多问题。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在你和我好以前,你就说得清楚,你不会背弃她,你也愿意和我相爱一生。真要有错的话,首先是我有错,然后是你有错,她是没有错的。” 她抬头看看我,继续说道:“看看你,眼睛里尽是泪水,憋得很难受吧?我一直在等你说你要回去,依照我的心,我是片刻也不想你离开我,我想着啊,要是这样,我不只留不住人,留不住你的心,你也会讨厌我,寻个机会从我身边逃离。” “小语,我……” 她拉起我从秋千上下来,一边走一边小声说道:“走吧,我们先回房间,其他人不知道你有家室,被他们听了去不好,阿玛和我的脸面还是要的。” 我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心中暖流沸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 她轻轻的关上门,拿出我最先来时穿的衣服放在换衣架上,拉着我坐在地毯上,说:“其实我知道,你一直让着我,一半是你真正爱我,我能感觉到,你总是先关心我的冷暖、心情,然后才是你自己,不像我们刚认识时,那时你全是敷衍我,我想,现在的你对我就是爱吧。你让着我,另一半是因为你怕我阿玛,你怕阿玛怪罪你,怕他轻而易举就把你从苦难中一步步走过来,好不容易取得的成就全部毁掉,我知道,阿玛也有这个能力,为了我,他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说着,她站起来,掀开一张垂幕,从里面拿出一叠报纸。报纸都是剪成单页的,她把报纸放在我面前,我一看,心头一震,全都是都市生活专栏那一页。 她坐下来,轻轻拍拍报纸说道:“我读过她发表的每一篇文章,确实文采斐然,令我实在羡慕她的文采。从她的文章中,我也知道了很多以前不愿了解的世界,原来这个世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就在这个都市里,有人英年早逝,有人彷徨无助,有人落魄街头,有人奋力拼搏,有人日夜赶工,有人失败离开,有人满怀憧憬,有人客死异乡,还有很多种人。” 听得我简直不敢相信话是从小语口里说出来,她又快速的翻看报纸,从里面抽出一张来,说道:“你看这篇,她写一个来到这座城市的异乡人,带着三个枉死在这座城市的朋友的骨灰,去悄悄的埋葬在山中,为死于异乡的朋友尽最后的情义。我知道,她是以你的故事为蓝本写的,她参与过,所以文章写得这样真挚感人。阿玛对我说过,你把三个死于牢狱的人埋在山上,替他们家人安葬他们,事情做得静悄悄的,一点也不忌讳,如此有情有义的事迹,你也从不对外说起,你是真正的善良。” 她放下报纸,长叹一声,我极少听到她叹气,以为她只知道快乐,要么就是发脾气。 我泪目愧疚,无语凝噎,她从身后搂着我,细细说道:“她的文章写得如此的好,功劳有你的一份,看多了,我能分辨出来,很多都是在写你的过去,还有你们的过去。你给我说的那些苦难、那些艰苦困顿,在这些文章里都能找得到,读这些文章,我仿佛看到你更真实的过往,其中还有你们的爱情。在很多文章中,都有一对誓死不离的爱人,我想,她一定是把你们的爱情的各个时段分拆开,写进每一个故事里,那爱情的身影值得每一个读者膜拜,我也为之感动。” 第183章情人的心 “而且我也知道,她虽然文采斐然,要发表文章也不容易,是你让我阿玛出手帮忙,所以她才能有自己的专栏。你对我的好,有一部分也是因为她,你怕阿玛让她失去这个写专栏的机会。麦子哥,你大可不必如此担心,以她的文章水平,配得上那个位置,能写出这样有血有肉的文章的人,不该被埋没,要不是看她的文章,我都不会如此详细的了解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不知道爱情里有那么多无奈和挫折。” 我转身捧着她的脸,她已泪水涟涟,我一边擦泪水一边问她:“亲爱的,你什么时候看的,我都没有看见你看报纸。小语,想不到你如此乖巧懂事,让我无地自容啊!” 她呼呼鼻子,止住眼泪,轻轻一笑,说道:“你看你,不是对不起,就是无地自容啊,愧疚啊。读了她这几百篇文章,我已深深知道你的过去那样艰难,知道你们的爱情那样轰轰烈烈、不离不弃,我怎么舍得伤害你们的爱情。可是我就是看上你了,我不想使你们的爱情途中夭折,阿玛告诉过我,我这样家世的人,不需要任何名分做陪衬、做证明,什么也不缺,只要有自己心动的爱人,就尽情爱去。” 她怔怔地看着我:“麦子哥,在我骂你那天晚上,你对我做的所有我都没有丝毫拒绝,因为在那之前我早想好了,我就是要和你相爱在一起,你还是可以拥有你的家,拥有你从前的爱人,我只要你爱我。” 她一把抱住我,哭泣着说道:“我要你永远爱我,可是我不要你因为害怕阿玛而爱我,我希望你像爱她那样爱我。以后我再也不在你面前发脾气了,你经历过那么多屈辱和苦难,我不该再让你忍受什么,因为我也真的爱你。那天对你发脾气,是我实在太想你,而你总是与我隔着距离,我又不好意思对你说出我的心愿,所以那样对你,你会原谅我的吧?” 我为她抹去眼泪,深情安慰她说:“宝贝儿,我早已忘记,我眼中的你完美无瑕,以后更要对我的宝贝儿好。你对我这份理解和宽容,就算舍我此身,我也无怨无悔,真的,从今往后,我们的爱再没有其它牵绊,我爱你,只是因为我爱你。” 她指一指刚才拿出来的衣服说道:“还是穿那一身回去吧,让她看到出来时和回去时,你还是原来那一个你。新买的衣服也要带一两套回去,就说是我阿玛让人给你买的,你回去要带的礼物我也早让人给你准备好了,一些鲍鱼海参,还有一些钱,出来这么久,别空中手回去,要是我是她,也会有所期盼的,快换衣服,回去吧,我会安心等你回来。” 临下楼时,她望着我说:“我好羡慕她,文采斐然,还有一份真挚的爱情。高高兴兴地回去吧,你和她的爱情可以给所有人看,我只要我们的爱情,我们的爱情可以永远悄无声息,只要让我知道你爱我,足以。” 暮色苍茫,霓虹璀璨,车流滚滚,我驾着车蠕动在回家的方向,禁不住泪水滂沱,想我一直错怪了小语,没想到她是一个如此有心之人,那每一张报纸,代表她从纠结到接受的一步步阶梯。我想,走过那么多阶梯的过程中,她一定纠结过无数次,内心艰难的挣扎时,她孤独一人,甚至都没办法对她阿玛说。 拥挤的街道,潮水一般的车流,一个又一个红绿灯,在我缓慢前行时,心中的复杂情绪使我没法正常思考,就像那归巢的夜鸟,只顾着回家的方向。 梁凤书看我进门时,飞一般地扑过来,如藤盘树一样挂在我身上,大喊道:“啊,你怎么都不告诉我,我的男人终于回来啦,天啊,你回来啦!玲玲,你麦子哥回来啦!” 肖玲玲浅浅的笑笑,接过我放在地上的包,轻声说一声:“哥,辛苦了吧?我和小芬姐正做饭呢?” “风流种,还知道回来啊,今天可没做你的饭喔。”小芬从厨房探出脑袋,马上又消失不见。 为了展示我的收获,指着其中一个袋子说:“老婆,妹妹,这些鲍鱼、燕窝等都是给你们补身体的,老婆每天写文章辛苦啦,妹妹学车、学唱歌也辛苦,还有小芬和露露,老婆,你只顾着写文章,真把小芬当成佣人啦?” “怎么啦,家里的事情你管得着吗?算你有良心,知道给我们带这东西回来。”梁凤书看着我,眼睛都不愿意挪开,好像好久好久不见似的,要从我的面容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 为了让梁凤书的眼光从我脸上移走,赶忙指着另一个袋子说:“老婆,齐爷给的酬劳,很多哦,全部交给老婆,任凭老婆处置。” 她蹲下去,惊叹道:“哟呦呦,这么多啊,我要写好几年也挣不了这些钱。”又回头对肖玲玲说道:“玲玲,看看,你哥为了明年让你衣锦还乡,可是拼命呢。” 见肖玲玲还是很自闭的样子,我拉着她的手,凑近她的脸上看看,笑着说:“妹妹,这钱挣得不辛苦,这都是少的,以后有哥的,就有妹妹的,你好好的,哥在外面才放心,知道吗?” 她笑笑,点点头,高兴地说:“你和嫂子有些时间没见了,快去陪陪她,我去帮小芬姐,好了叫你们。”说完去了厨房。 梁凤书一手提着钱,一手拿着我往卧室走,门一关,她盯着我,含情脉脉地说道:“来,让我检查检查我的男人有没有少点什么。” “能少什么啊?” 她的手已经行动起来,我也急不可耐,小别胜新婚,情深意更浓…… 晚饭以后,三个女人和我围坐在一起,唯独不见露露,梁凤书说露露去国外了,要过些日子才回来。 小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肖玲玲只言片语也只是偶尔附和,我想,曾经的伤痛在她心中还残留着,要多久才能忘记呢?还是永远无法忘记?面对肖玲玲的自卑,竟然一点办法也没有。 第184章 作家的文章 梁凤书向我诉苦,说要每天写好几篇稿子,如果不合适,还要修改,写多了,都快不知道写什么了。我知道,她这只是故意找我撒娇,世间每天那么多故事,怎么写也写不完的。又想,可不可以把肖玲玲的事写成一段连载呢,当作肖玲玲的面,我不好说,想着晚上才和梁凤书聊这事。 小芬也向我诉苦,说她现在完全成了家里的佣人,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清洁,都快变成黄脸婆了。她故意这样说,其实她很开心,陈胖子每月给她钱,晚上时不时来住住,没有任何其它事情,这比她从前在夜店里混,不知道轻松多少倍。 人的追求总是在不断更新的,日子越来越好,欲望就会越来越大,我们这些人都是从苦难中走过来的人,会更加珍惜生活一些,知道得来的不容易,会尽可能地劝慰自己要知足。我们没有资本让自己的欲望肆意生长,每走一步都得小心迈步,随时警惕着下一步会不会是万丈悬崖,又或者是一个圈套。 自梁凤书成为专栏作家以后,小芬处处以梁凤书助理自居,陈胖子对小芬更加殷勤,就快把小芬碰在手心里不放下,但是陈胖子的工厂必须要他周全,应酬很多,常常回到小芬家里时,已经醉意困顿了。 陈胖子很注意礼仪,在他喝醉时,只拉着小芬去休息,从不来串门。睡醒以后才工工整整的来打招呼,常常以各种借口送礼送钱。比如说“大作家,恭喜啊,我是太忙,大作家也忙,请客没时间,不过没关系,这些钱一定收下,你们出去好好玩,就当是我请客了。”陈胖子总能找到很多借口讨好我和梁凤书,弄得我们盛情难却。 小芬在我面前使劲夸肖玲玲贤惠勤快,做菜技术突飞猛进,学什么都快,轻而易举就能超过师傅。 肖玲玲依然只是笑笑,很是腼腆的样子,总是时不时看看我,眼神里复杂难言,她却什么都不说。 嬉闹到深夜,我和梁凤书回卧室,因陈胖子没有来,小芬就陪着肖玲玲住一屋,用她跟着梁凤书学的那些文化,教肖玲玲。 在梁凤书心满意足后,我们相拥着躺在窗边的沙发上,她最知道我,我喜欢在窗边,但是她不知道我能在窗边分辨风的嘲笑声。还有十来天就是中秋节,夜风从碧波绿荫中吹来,带着微微凉意,落地窗大开着,放眼望去,几栋这座城市的摩天大楼在夜幕里显得庄严肃穆,那些或远或近的万家灯火,就像落在大地上的繁星点点。 面对喧嚣退却的都市,那些夜幕中,有人奢靡浮华,有人踌躇街头,有人在夜色中为梦想继续寻寻觅觅,也可能还有人在彻夜加班,或者有人正甜甜蜜蜜……我想,有没有人像肖玲玲一样,在这都市里活着,却沉沦在过往的屈辱里走不出泥沼呢? 我建议梁凤书,或许把肖玲玲的故事写出连载,多从积极方向入手,讲述人生苦涩后该有的憧憬,挥动年轻的翅膀,自由的翱翔一回。 “老是写生活在泥沼的那些人的故事,社里会觉得阴暗面太多不合适,压着稿子不发表,写了也是白写。”说着,她轻叹一声:“唉,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为此还单独花好长时间构思过,就算稿子通过了,要是别人顺着故事联想,会不会有一天成为我们的祸根呢?” “老婆,你还真老老实实、原原本本的写啊!改一改啊,讲述一个花季少女被拐卖,辗转三年后,终于逃离虎口,拐卖花季少女的人在警察追捕过程中负隅顽抗,死于正义的枪口之下。少女获救以后,心中重新燃起美好生活的希望之火,用勤劳的双手,让自己再获新生。” 梁凤书扭头看看我:“哟,可以啊,跟齐爷没混几天,思路越来越有体制味道啦。” “不,这,不是为了掩盖一些对我们不利的事实嘛,况且目的是要让人看到希望,走出泥沼。”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一来,写作现实生活题材,应该真挚而贴合真实,再者,如果写作的人都没了节气风骨,文章还有什么意义?胡编乱造欺瞒读者的事我不干。” 我只得赞美说:“我的老婆就是不一样,将来必成大器。” “你少挖苦我,唉,我想想啊,可以变通,用隐语的方式呈现给读者,可是,玲玲的故事,怎么写出来都是满含心酸泪的文章。苦涩味道太强烈,本来大众读者都活得艰辛,为了生活日夜操劳,还老是品读苦涩味道,心不是更累吗?玲玲心中的阴霾,非一篇文章可以撼动的。” “那可怎么办呢?”我自己也迷茫了,又情绪低落起来,说:“玲玲也在我们家生活四五个月了,怎么还是那样自卑的样子呢?” 梁凤书一巴掌拍在我的腿上:“什么意思?我虐待她了吗?还是我待她不好?” 我马上亲吻她一口,笑说道:“老婆最是美丽善良的,我当然是相信老婆啦!再说了,老婆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唯一。” “这还差不多。”她抿嘴一笑:“我知道,你想让玲玲尽快从过往的阴霾中走出来,我也想看到一个天真烂漫的妹妹啊!时间,可能时间能冲淡一切吧,我们不急,我们都还年轻,哦,对了喔,你该单独找玲玲谈谈,看你忙的,这点时间都没有。” “我是要和她聊聊的,我也一直为这事发愁啊。” “这有什么好愁的?这点时间都没有?” 时间当然是真的,我告诉梁凤书,在监狱里时,我就考虑这个问题了。肖玲玲不惜千辛万苦也要找到我,也因找我而落入待人之手,我想她在心里多少对我还是有怨的吧?也就是我为她报仇雪恨而坐牢几个月,她不好意思再怨我,也承受做兄妹了,单独聊,能聊什么呢? 我和肖玲玲在异乡巧遇,几年不见,我们要单独聊的话,只有聊我们一起的从前,那样的话,她会不会又觉得我负了她呢?如今我不再是那个一穷二白的农村人了,而肖玲玲记忆中的美好全都止步在她离开家乡前,这几年的屈辱根本就不要再提起。 第185章治愈 要聊从前,全是我对她的亏欠,我可不想她在从前的感情中迷迷糊糊,看不清现在已经回不去,今生没有同床共枕的夫妻福分,却不接受我愿意做兄长照顾她的这番歉意。尽管我怎么做也弥补不了她遭受的屈辱,可是我只能尽量让她以后快乐,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阿辉临死前都知道后悔无用,我的后悔又有什么用呢?除非那年我回家,肖玲玲就不会出来找我,这几年发生在她身上、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情都会改写,那又将是什么境况呢? 听完我的分析,梁凤书也显得智慧枯竭一般,完全没有对策,我们一起默默地望着窗外夜空,看见流星划过天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 就这样拥抱着坐在窗前真好,和自己爱的人,还是在一起建立起来的家这样依偎在一起,世间美好该是不过如此,可是心中总有纠葛和幻想,让美好的时光升起涟漪,搅乱心中甜蜜,硬生生拖出生活的苦涩在舌尖上跳跃,使得身体里晕开鬼鬼祟祟的黑影。 反观自己,心好像从没有干净过,因少小苦寒而怨恨出生不好,也因此不回故乡。日子好了,情感却漫延出一条岔路,小语在岔路上情深款款的等着我。虽然我自己觉得没有减少对梁凤书的爱,可是我知道,我们的爱情被我笼罩了雾霭,连累小语的爱也那样凄楚,如果有一天她们相遇,我该如何自处? 一直觉得,世间有太多‘馨竹难书’的恶人,不知不觉间,我也正远离着从前的坚守,却看不清楚是什么力量在助推着前行。 读那么多书,还是没有平复自己的欲望,本以为所有的努力都是为曾经憧憬的美好生活,生活却在不断的改造自己的心,甚至已经看不清原本的模样。 小语主动和我聊梁凤书,我却不敢和梁凤书讲起小语的一丝一毫,相拥着望着夜色,她心满意足的依偎着我,我却心中惶惶不安,只好故作沉默。 我们一起沉默,能感知彼此的温度,却已经心有旁骛。沉默良久之后,梁凤书低语道:“或许玲玲多看书,她能自我慢慢疗伤,也只有她自己能治愈自己。” 突然想起,写作本身是可以释放心中积聚的阴霾的,马上建议说道:“老婆,你教玲玲写文章,让她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这样或许能宣泄出她这几年的郁结。” “你能写,是因为你看书多,玲玲能写吗?” 我想着,能认知字的人都应该是能写文章的,文章不就是字组成的吗?笔下的字即是记录心中所想,也能表达情绪,还能把过往再次呈现出来。 “玲玲心中那么多委屈,怎么会不能写呢?” “词不达意、文章不见情,这样的事情少吗?玲玲的屈辱,她自己当然最清楚,正因为她太清楚明了自己的伤疤,稍微一碰,就像再次伤害一般残酷,你要他怎么写?你能写,是因为你看书确实够多,而且你的过往叫艰难,玲玲的过往叫凌辱,这能一样吗?” 听梁凤书这样一分析,我更加迷茫,肖玲玲的伤如此的深,多久能走出这往日泥潭呢?有那么一种感觉,假如我能和她完成订婚以后的程序—结婚,那她可能能更早忘掉那些屈辱。遭受屈辱后能达成最初愿望,屈辱才显得有价值,肖玲玲屈辱过后,发现我和她已经由爱人变成兄妹,屈辱且不白受? 可是我不能为了治愈一个,而伤害另一个,年初我和梁凤书已经登记结婚,在梁凤书心中,我这辈子只能有她一个老婆,并且要白头偕老的,我也是这样给她保证的。 我和梁凤书的婚姻没有像样的仪式,连酒席都没有做,就是领了结婚证,然后一起带着结婚证去见了佛爷。他是老大,我们结婚当然要他知晓,这是礼节。 见到佛爷时,把我们结婚证递过去,佛爷显得很高兴,拿着结婚证好是仔细看,笑呵呵地问:“小书,就这样嫁给麦子,不委屈吗?” “不委屈,佛爷,我和麦子都快五年了,没有一点委屈。”梁凤书显得很是腼腆,说完傻傻的看看我。 “你现在可是作家了,今后会是大作家的,作家中就你最漂亮吧?真不觉得委屈?” 梁凤书乖巧地说:“能成为作家,还是佛爷您的功劳,要不是您把麦子推荐给齐爷,那有我今日这点成绩,我和麦子真是全靠佛爷提拔,这是天大的恩情。能嫁给佛爷看中的人,这还能觉得委屈吗?” 佛爷乐呵呵地看着我说:“听听,听听,有这样一个作家老婆,你小子福分啊!作家说话就是不一样,听起来就是让人开心。”又看着梁凤书说道:“麦子这小子聪明机灵,推荐个人让齐爷看得上不容易,也是给我长脸。你们夫妻确实不容易,这些年委屈也受过,总算是挺过来了,好啊!好啊!小书,不风风光光的办一场吗?” 梁凤书很是认真的回答说:“不办了,麦子没有亲人,他师傅也不知去向,我家人也不同意我嫁给麦子,就不办了。” 佛爷说:“小书,这是什么话?我能代表麦子亲长吧?至于你的家人,唉,我干涉不了,但有我出门,你们的婚礼一定风风光光的。” 梁凤书马上说:“谢谢佛爷盛情,我和麦子对佛爷恩情永远铭记在心,麦子一直是当佛爷是亲长,我们都仔细商量过了,不办婚礼,领了证就好,况且有佛爷今天见证,比任何仪式都好,佛爷,我们真是这样想的,不办了。” 佛爷点点头:“好,既然你们考虑清楚了,我尊重你们小两口的决定,今天在我这里吃顿便饭,哦,小书,你不是还有两个干妹妹嘛,一起叫来,你们四个是最要好的,我知道,阿虎、北仔、严胖、老刘我来通知,这些人你们都熟识,其他人嘛,既然你们不想办婚礼,就不张扬了,就我们几个人一起在我这里吃顿饭,这个情你们要领的哦。” 第186章简单的婚礼 我和梁凤书赶忙点点头,梁凤书说:“露露和小芬就在楼下等着,让上来就行。” 梁凤书和我商量不办婚礼时,她是很失落的,一来想到她的亲人不能见证她的人生大事,二来她为少挣钱而觉得有些可惜。我们从前也给别人随礼不少,梁凤书觉得,以我与佛爷、齐爷的关系,要是举办婚礼,肯定得有很多人来道贺,礼金要收好多。但她又坚持我们要活得静悄悄的原则,最终决定不办酒席。 我心中早已决定不能办酒席,小语在国外,我在这里风风光光办婚礼,她知道了会怎么想,临别之时她的眼神我永远也难以忘记,我知道女人的心。 九人一桌,佛爷主位主持,我和梁凤书分别坐在佛爷两边,露露和小芬挨着梁凤书坐,刘秃子挨着我坐,余下阿虎、严胖子、北仔三个片区老大挨着坐。 丰盛的美味佳肴摆满一大圆桌,旁边十人服务。 佛爷看看,说:“齐了,真好,九人,长长久久,今天是麦子和小书的结婚大日子,你们和他们夫妻也都熟识,一起来陪着我给见证见证。” 他们几人本不知道,佛爷叫吃饭,当然马不停蹄的赶来,估计还在猜测有什么重要事情商讨,一听是我和梁凤书结婚的日子,都轻松而高兴起来。 佛爷抬手示意大家先不议论,他说道:“夫妻俩决定不办婚礼酒席,刚从与我也有说明理由,我也尊重他们夫妻决定,不过,既然大家来了,道贺的礼可不能少。” 刘秃子马上说道,也只有他敢和佛爷玩笑,说:“佛爷,你电话中也不说一声,我都没叫人准备,小师傅和美女作家的人生大日子,这样草草了事,我可不随礼。” 佛爷乐呵呵地看着刘秃子:“老刘,我可不管你,怎么叫草草了事?我这是代表麦子亲长,他们夫妻俩也认了。莫非我通知你还不行?非得齐爷说话?” 刘秃子马上一脸谦和,笑说道:“哎呀呀,佛爷做亲长,这面子大得无边了,佛爷,我马上让人准备厚礼。” 佛爷一招手,旁边人递过来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佛爷接过盒子,看看我,又看看梁凤书,把盒子递给梁凤书说:“麦子一直是我看中的人,如今齐爷对我的推荐也很满意,你们夫妻给我长脸,今天你们的大日子,我的礼物先收下。”说着,佛爷又看看其他人说道:“他们的礼也要收,你们夫妻也不缺什么,可是礼还是不能少的,没带没有关系,说个数,我这里先垫着。” 梁凤书马上知趣地拆开盒子,惊呼道:“天啊,佛爷,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佛爷这也太贵重了。” 我赶忙站起来,见梁凤书两眼泪花的看着手中的车钥匙,激动不已。 佛爷站起来,一手拉着我,一手拿着梁凤书,说道:“要的,要的,这礼物送你们才值得,来看看。”佛爷拉着我们站在窗边,其他几人也都凑过来看。 窗外院落里一辆崭新的银色跑车,先前我们上楼来时都没有看见,不知什么时候就弄到院子里来了。佛爷说:“这车才进关的,我原想着看看这新款怎么样,来了以后啊,我也没用过,这颜色太亮,适合你们夫妻俩,以后百年好合,幸福美满,走,坐下说,一会儿你们开走,手续办好我会让人给你们送去。” 刘秃子坐下来,故意吃醋的样子说:“佛爷,你出手这么大,我怎么办?” 佛爷显得特别高兴,不像往日里阴沉冰冷的样子,笑呵呵地说道:“你们几个,露露和小芬是他们妹妹,我不管她们,现在车行李箱是空的,你们认个数,我这里让人装里面,等会儿他们夫妻辆一车就走了,这事就算圆满。” 刘秃子是老江湖,高兴地说:“好啊,小师傅现在是齐爷面前的红人,我想送你还没有理由呢,今天总算是佛爷给我这个机会。”说着,比出两个指头继续说道:“佛爷,这个数,二十万,要港币一千面值,崭新的。”又对我和梁凤书拱手说道:“薄礼祝贺,难得难得,百年好合。” 阿虎、严胖子、北仔也高兴的各认十万作贺礼,佛爷吩咐人马上按数放进行李箱。 这大大超出我和梁凤书的预想,我们知道佛爷肯定会贺礼,没想到如此丰厚。 我还是能感觉到,梁凤书对自己出嫁有遗憾,主要是她倔强着不通知她家里人,我想,木已成舟,她家人未必就还要继续阻拦我们,她心里到底有什么纠葛,我不知道,她不说,也不问。她既然委屈着与我正式成为夫妻,我只有心存感激。 回想起这大半年,好像所有事情在今年都有着落了,唯独不见肖玲玲往日的快乐,我抱着梁凤书,看着窗外,感叹说:“老婆,我们还是得为玲玲多谋划,不为别的,只要她别再活在阴影中就好,你说得对,玲玲可能看再多的书,她也无法下笔写自己的屈辱,要委屈老婆多花心思了。” 梁凤书站起来,去拿来两杯水,坐在地上,趴在我的腿上,轻声说:“麦子,你真是有情有义的人,从前处处考虑我,就是对露露和小芬也都如家人,今天玲玲的事情让你如此揪心,可见你的书没有白看,忘恩负义的事情做不出。我不委屈,玲玲是我们的妹妹。” 做贼心虚,我好像觉得她是在暗示我不要移情别恋,我自己是别恋了,但对梁凤书的情没有移,心中有愧,听着她的话,我自己觉得别有一番意味。 “凤书,你跟着我可是受了不少委屈,你家里的事不说,跟着我受了太多的苦,回想起从我们偷偷摸摸约会开始,你就承受着委屈,刚来深圳那会儿,连口早餐都要节约着吃。”我拉起她来揽在怀里,继续说道:“连牢狱之灾都让老婆受过,今年老婆的毕业典礼时,我又深陷牢狱,也没能参加老婆的毕业典礼,现在又长时间在外,唉!我真是对不起我的老婆啊。” 第187章心中的阴影 我想对她说声对不起,又不能说明缘由,只好这样说出来。 她愣愣地看着我说:“你怎么又忘啦?我从前怎么跟你说的?爱情中不能有愧疚,我也没有觉得委屈,你是我的真命天子,我自己感觉幸福得很哦。” 夜风轻拂,梁凤书如夜风一样在我怀里窃窃私语,她说:“我从前有一个作家梦,可是是在遇到你以后,我才知道人在落难到流落街头、衣食无靠时,还能专心看书,你身上有一种无形的坚韧力量,让我坚信自己的选择,坚信自己最初的梦想。外人看你是一个算命的,我知道,老公的文章水平比我高,可能是曾经那些苦难你抗过了以后,心中坦然明亮,灵魂也比普通人通透。” 她一说灵魂,我的心暗暗颤抖,本来和她的爱情是一条直路,现在我自己走出了岔路,灵魂里还有什么通透不通透,真要是把灵魂单独拿出来看,上面一定满是裂痕和污泥。 她继续喃喃细语说道:“老公,你知道吗?社里转过来的读者来信,你帮我写的那几篇发表时,读者关注度特别高。如今也发布二百多篇了,回头看看,还是你写的那几篇最好。”她爬起来,俯身看着我:“难到真要有那些经历,才能写出情意充沛的好文章吗?” 她说的我写那几篇,是我以她口吻,写一个山里孩子自小进城务工所面临的曲折和艰辛,从我那一年夜宿街头时的感想中扒拉出来的,那些记忆在脑海中永远挥之不去,所以写起来才特别动情,也就写了那么几篇而已。 作为一个男人,加上从小过惯了苦日子,早已百炼成钢,日子好了,回头看自己的过往艰辛,可以潇潇洒洒写出来。要是我一直在苦难中跋涉,也没有心情写那些文章。 无法要求肖玲玲如我一样坚强,而且她所经历的那几年,足够摧毁一个人的灵魂,就算是我这样苦寒中长大的男人,要在那样比奴隶还没尊严的日子中禁锢几年,恐怕也难再次站起来,何况肖玲玲,她的伤,要再愈合起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不知道肖玲玲获救这几个月,夜里都有什么样的梦,梦里是否会恐惧,有没有独自默默流泪。 据梁凤书说,我在监狱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是和肖玲玲同吃同睡,梁凤书发现,肖玲玲每天晚上都把自己锁成一个小团,蜷缩得像缩起来的乌龟,稍微有点响动,睡梦中的她也会浑身发抖,看着很是可怜。 想来小语也是个有心之人,心思也很细腻,她从那些文章中体会到文章背后的真实味道,对于她那样金窝里长大的人来说,是不容易的。也可能是她爱我,她想体会那个比她更早爱我的人的心境,所以看得特别用心。 我安慰夸赞梁凤书说:“我才几篇而已,老婆每天写那么多,自然有粗有细,世间的事情不需要都去经历,只要用心看这个世界,你永远也写不完。你看看这夜,我们每天在这窗户望出去,看到的是同一片天地,可是这天地里每天都在变化,每天发生着不同的故事,就是这夜风,也不再是昨夜风的味道,温度和力量与往昔都不一样,是不是?” 她的手在我身上摸索起来,低声说道:“就你没有变,有粗有细?我看此刻是粗还是细,嘻嘻嘻。” 看来我身体好很重要,她也很快乐。 半晌午起来,梁凤书正在书桌前码字,见我醒来,她小声说:“小芬出去买菜了,今天没让玲玲去练车,你找她说说话,快去。” 洗漱好,到客厅给李瞎子的灵位恭恭敬敬地点上三柱香,见肖玲玲不在客厅,推开房门,也没见她身影,心中纳闷,她去哪里你了呢? 厕所也没有人,家里就这几个房间,只得去厨房看看,果然,肖玲玲在厨房,她站在灶前,煤气灶上的汤锅噗嗤噗嗤的冒着白烟,她一手扶着灶台,一手拿着勺子,像雕塑一样站着,眼望着窗外,我的出现她全然没有发现。 “玲玲,怎么你在这里啊!”看她那个楚楚可怜的样子,我不敢大声喊她,只得轻轻问一声。 她身体一颤,转过身来看着我,像站岗的卫士一样挺立着,拘谨地说:“哥,你起来啦?我学着做海参,没事。” “你几点起来的?” 她低头看着底下,小声说道:“五点多,地都拖了。” 看得我很是心酸,想必她那几年就是这样,站得规规矩矩地对那几个混蛋汇报自己的事情,好像稍微态度不好,就会遭受毒打。 不由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强忍着泪水,轻轻握住她的手,把勺子放下,火关到最小,拉着她往外走,说:“走,玲玲,不管了,我们说说话去。” 拉着她到客厅的沙发里坐下来,她蹭的一下站起来,说:“哥,我去给你倒杯水,喝水行吗?”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憋着气说道:“玲玲,哥喝水怎么要你倒呢?应该哥伺候你啊,快坐下来,这里是我们的家,家里需要这样客气吗?” 肖玲玲慌张地扫视一眼客厅,可能发现只有我和她,担心地问道:“嫂子呢?” “她写东西勒,玲玲坐吧,不管她们。” “哦,好。”她坐下来,屁股放在沙发的边缘,膝盖并在一起,双手环抱撑在腿上,弓着背,像是要把头埋进膝盖里。 我不由得大声说道:“玲玲,你这是干什么啊?这里是家,不是监狱。” 可能我的声音音量突然与刚才音量差太大,客厅里又只有我们两个人,她吓得一下从沙发上滑落到地上,腿撞在沙发前的茶几上,茶几上的几个杯子摇晃碰在一起,发出碰撞声。 肖玲玲又马上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上膝盖有没有碰疼,慌忙用双手去扶着桌子上的杯子,嘴里念叨着:“对不起,对不起,哥,对不起,是我不小心,哥,我做错什么了吗?” 第188章 对爱人怒目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顾不得满脸泪水,大声喊道:“玲玲,这里不是监狱,这里也不是关押你的房间,我们也不是要祸害你的人。这里是家,这里是我们的家,你这么害怕干什么?” 梁凤书马上从房间里冲出来,扶着肖玲玲在沙发上坐下来,看着我责问道:“麦子,你这是干啥呀?吓着妹妹了。” 小芬正好开门进来,两手提着袋子,见我泪流满面的样子,疑惑地问道:“哥,嫂子,这是怎么啦?” 心中很是难受,怒火中烧,大声喊道:“什么怎么啦?我不在家时,你们都干什么?为什么我妹妹在家里像在监狱?你们是不是欺负她?为什么她五点钟就起床?拖地煮饭,这里是监狱吗?她是保姆吗?” 小芬顿时蒙了,袋子掉在地上,疑惑地看看梁凤书和肖玲玲,又看看我,委屈地说道:“哥,你这是什么话?我们何时欺负过玲玲?”又对着肖玲玲大声说道:“玲玲,姐欺负过你吗?” 小芬是误解了,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也不能怪她,没告诉她肖玲玲从前受的苦,她只当是肖玲玲向我告状,反过去质问肖玲玲。 肖玲玲颤抖着站起来,低着头,连连说道:“没有,没有,哥,没有人欺负我,是我自己不好,是我错,对不起,对不起。” 看她的样子,我的心里更难受,她好像一个任人宰割的动物,不敢有丝毫的反抗精神,整个人快要卑微得化为尘埃。 小芬马上对着我说:“哥,我们在一起几年啦?我是会欺负妹妹的人吗?你现在也听到了,你吼我,骂我,打我,我都认,你不能冤枉我,我也是你的妹妹。”说着,小芬也哭起来。 梁凤书马上站起来,对我说道:“麦子,小芬什么都不知道,她怎么会欺负玲玲呢?你今天吃枪药啦?” 肖玲玲马上颤抖着靠在梁凤书身边,拉着梁凤书的手,惊慌着说道:“嫂子,别说了,是我的错。”又看着我说:“哥,真没有人欺负我,姐和嫂子对我很好。” 我手点点戳戳指着梁凤书和小芬,大声说道:“你们两个看看,你们看看玲玲的样子,是不是像要马上被杀的羔羊?她害怕,她恐惧。” 梁凤书满脸无奈地说:“以后会好的,以后会好的。” 我大声吼道:“屁话,我在监狱里四个多月,四个多月她都和你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她为什么还会害怕成这个样子,四个多月了,你作为嫂子,你为此做过什么?你不是聪明得很吗?啊?” 小芬一看气氛不对,她也分不清缘由,以为我偏向自己的妹妹,竟然对梁凤书这样怒火中烧的斥责,赶忙站到梁凤书身边,要为梁凤书打抱不平,昂首挺胸地指着我斥责道:“哥,你这是干什么?嫂子对玲玲怎么不好啦?玲玲是你妹妹,嫂子可是和你五年的夫妻啊!你用得着这样吗?妹妹胆小,我们有什么办法?你怎么可以这样凶嫂子?” 我一大步迈过去,伸手抓住小芬胸口衣服,咬着牙狠狠说道:“小芬,你给我听好了,我的玲玲胆子不小,她夜里不打电筒,可以一个人走八里漆黑的山路去接我,那时她才十三四岁,这胆子小吗?谁要欺负玲玲,我让谁死,六亲不认。今天告诉你,玲玲被人囚禁四年多,逼迫她到处卖身,夜里锁链加身,活得猪狗不如,四年多啊!知道我为何出车祸吗?” 梁凤书马上哭着大声喊道:“老公,求求你别说了,是我不好。” 冲动已经无法抑制,我咬牙切齿地继续说道:“车祸是我故意的,我撞死的就是祸害玲玲的人,我发过誓,谁要给玲玲气受,我杀了谁。” 当我放开小芬时,她惊讶得如雕塑一般。 肖玲玲蹲在地上,头埋在蜷缩的身体里,大声哭起来,哭泣着低声说道:“哥,是我害了你,我不该来找你的,我不配你为我做那些事情。” 气撒了,我赶忙把肖玲玲抱在沙发上,紧紧的抱着,安慰她说:“玲玲不怕,谁也不能欺负你,这里是我们共同的家,不要怕,哥知道,玲玲胆子是很大的,你还记得吗?我在学校淘气被罚留校到晚上,你见我天黑还没到家,一个人跑到学校来接我,我问你为什么不点火把,你说火把燃不了多久,要留着我们一起回家时再点燃,玲玲,哥永远记得你的好。寒冷的冬天里,你怕我冷着,也是你偷裤子给穿,把你家里所有好吃的都藏着给我留一份,我值得为玲玲做任何事情,那些个害你的畜生,哥已经杀了他们,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你。” 我一手揽着她,一手指着客厅窗外的天空说:“玲玲,你看那些云,我们以前常常坐在山坡上一起看云,为云到底像兔子还是像狗而争执,每次都是我输,因为云总是会变成你说的那种模样,你会高声喊着,说云也帮你,记得吗?玲玲,那时你说只要我在你身边,心情都很好,不要再害怕,害你的人已经下地狱了。” 梁凤书拉着小芬嘀咕了几句,小芬过来一把推开我,紧紧的抱着肖玲玲,流泪看着我说:“哥,我不知道啊,不知道玲玲妹妹经历了几年地狱一般的日子,我以为她天生胆小,你和嫂子为什么都不告诉我,难得我还会出卖你和嫂子吗?” 小芬又对肖玲玲说:“玲玲,姐姐我误会你了,哥说得对,不要怕,有我们在,没有人能欺负你……” 梁凤书挨着我坐下来,温柔地责问道:“你凶什么凶?唉,我也是太过沉迷写东西,没注意到玲玲五点多就起来忙活了,老公,以后我会注意的,不要生气了,都是为妹妹好。” 情绪平静下来,我感觉自己刚才也太过冲动了,长叹一声说:“委屈老婆啦!唉,实在不想看到玲玲这个模样,看她在家还是惊恐的样子,我的心很痛,老婆,别怪我,去吧,去写东西,没事了,没事了。” 第189章 江湖情 梁凤书在我耳边小声说道:“肯定她以前长时间被打怕了的,你别急啊,慢慢来,我给你保证,再忙也每天抽时间开车带她出去转转。” 或许她说的是对的,人经历了那样的悲惨岁月,心里难免会留下深刻难忘的烙印,那种地狱里的烙印难以去除,我也没有神仙的法力让她忘记从前。 我所经历的那些苦难和屈辱,与肖玲玲比起来,我就算是幸运的了,可我还是一直怀很在心,我想,在肖玲玲心中,恐怕将是永远积郁在心里的庞大阴霾。 “去吧,我真没事了,你还不了解我吗?唉,说出来就没事了,去写吧,交不了稿子可不行。”又故作撒娇地说:“老婆,对不起啊,刚才吼你,我不该吼你的,我们在一起五年,我就今天最不乖,老婆要原谅我。” 她很是无奈地看看我,苦笑着说:“只有今天不乖吗?你什么时候乖过?唉,真是操不完的心啊,算了,难得和你计较。” 梁凤书挨着肖玲玲和小芬坐下来,轻言细语地说:“玲玲,你看到啦?麦子可是凶得很,只有你能赢他,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要多责骂他,让他别欺负我们。”又对小芬说:“你少指使妹妹做事情,家里事情多吗?你作为姐姐,就不能担待着?” 肖玲玲低泣着不说话,我拉她起来,说道:“玲玲,我们做好吃的去,我切菜,你给我炒回锅肉,好不好?要以前那个味道。” 肖玲玲暂时放轻松了一些,擦干眼泪,笑笑,说:“哥,你怎么骂嫂子,嫂子这么好,不准骂嫂子,也不准骂芬姐,走吧,我们做菜去,我知道你爱吃回锅肉,早上我都准备好啦。” 估计小芬又去向梁凤书问了一些肖玲玲的事情,我和肖玲玲在厨房做菜没多久,她也跑到厨房来,抢过我手上的菜刀,说道:“笨手笨脚的,滚一边去。” “小芬,我怎么笨手笨脚啦?你这是什么态度?” 小芬放下菜刀,双手叉腰,仰着头,鼓着眼珠子瞪着我,恶狠狠地说:“什么什么态度?我和你关系不好啦,你少嬉皮笑脸的,哼,瞒着我,我会出卖你,你还是离我远一点,以后什么事也别跟我说。” 她说完,又用力推我一把,差点把我推倒,还接着质问道:“麦子,你什么意思?我们在一起几年啦?我对你和嫂子可是绝无二心的,你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情瞒着我?” “我不想你和露露承担这些,所以……” 小芬打断我的话,怒气冲冲地说道:“叫你不要嬉皮笑脸的,你没听见?我现在气你得很,你自己凭良心想想,别说这等事情,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哪怕就是个死,我也能为你和嫂子去做,你倒好,对我这么不放心,中午别想吃饭,我这几年算是白和你好了。” 肖玲玲见小芬盛气凌人的样子,笑起来,拉拉小芬的衣袖说道:“芬姐,别和麦子哥计较啦,快把汤调好,准备吃饭吧。” 小芬才收起怒气,笑起来,说道:“玲玲,你以后也别帮着他,坏得很,我们姐妹要一起对付他,看他还敢凶不敢凶。” 我贴着墙移到肖玲玲一边,玩笑说:“小芬,你别在汤里下毒啊,一会儿我要看你先喝,不然我不喝。” “就要下毒,稀罕你喝。”小芬侧身看看我。 玩笑过后,我又说:“芬姐,玲玲可以做事情,有事不无聊,家里本身也没有多少事情。玲玲,芬姐是可以完全放心的人,你没有来之前,还有露露,我们四个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像一家人一样,芬姐可贤惠了。” 小芬一边在灶台上和肖玲玲忙着,一边吧嗒嘴说道:“啧啧啧,芬姐,芬姐的叫得可真甜啊,哥,我可受不起,当牛做马也是我自愿,不消你夸奖。”说罢,又对身旁的肖玲玲说:“玲玲,哥和嫂子不只救了你,也是我和露露的恩人,唉,我和露露其实和你差不多,以后姐慢慢给你说,不过啊,我和露露肯定没受那样的屈辱,你的事姐现在知道了,以后你和我睡,我们慢慢说,其实啊,说开了就好啦。我和露露以前也有很不堪回首的一段岁月,自从认识了哥和嫂子,我们才慢慢脱离出来。” 肖玲玲看看我,温柔地说:“麦子哥,你真好,我以后不让你伤心了。”她笑笑又说道:“她们都说你好,你肯定就是好。” 小芬诉起苦来:“他每天就是挣钱,以为我们在家什么事都没有。”转头对我做一个鬼脸,继续说道:“哥,你知不知道,几乎每天都要去社里送稿子,来回一趟虽说不上远,你不知道堵车多厉害吗?得耽误半天功夫呢?考虑到外面的饭菜不合胃口,也可能不健康,自己做饭菜,买菜煮饭不要时间么?三套房子的清洁每天也要弄啊!一天能有多少时间?” “是啊,哥,我都觉得芬姐一点不轻松,她做事情仔细,说怕你不满意,你就那么难伺候啊?”肖玲玲也帮着小芬说。 “天地良心,我都没在家住多少时间,我哪里需要人伺候啦?还有没有天理啊?”我靠着墙故意大声叫屈。 “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勒,麦子哥,不要这样。” 小芬马上问道:“玲玲,他小时候是不是就是一个赖皮?” 肖玲玲看看我,对小芬说:“嗯嗯,差不多吧,哥小时候家里就只有一个师傅,他蛮苦的,他师傅经常要出去给别人算命,家里就只得他一人,是有点野,我都习惯他耍赖了。” 小芬马上凑到肖玲玲脑袋边,问:“他都怎么耍赖?” “嗯,他像总是没吃饱一样,老是指使我偷家里的东西给他吃,不过啊,哥不挑食,只要是能吃的,他都不嫌弃。” 两个女人就此聊开了,不过肖玲玲显然还是记住梁凤书的叮嘱的,并没有说出不该说的,基本上都符合梁凤书给我编造的身份来历,她把我们小时候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说的也都很真实,只是避开了我知道自己亲生父母、家人的事实。 第190章 文字太浅薄 无法书写的惨 本想着找肖玲玲单独说说话,见她这个时候也挺正常的,仔细想来,单独说话可能会让她恐惧,我想啊,可能肖玲玲曾无数个夜里面对男人的凌辱、践踏,或许她会不由自主的害怕空荡的房间里,只有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尽管我是不会欺负她的,她却不由自主的从心中泛起从前恐怖的场景。 我最是明白,太过深刻的记忆会沁入骨髓,就像我每当走在夜灯下,总是会想起曾经在路灯下彷徨地寻找,纠结着找一个能安全栖身过夜的地方,那些日子虽然早已远去,还是会如电影一般在眼前放映,当我读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时,曾哭过很多次,不只是因为书感动了我,而是不由自主的想起曾经的自己。 对比肖玲玲的遭遇,我刚离开家乡头一年那些艰苦跋涉的日子,显得‘相形见绌’,不够惨,也正因为不够惨,没有碾碎骨髓和灵魂,所以我能笑着回忆过去,能够在笔下妙笔生花,真正的苦是说不出来、也写不出来的吧。 在监狱里那几个月日子,我看书最多,没人打扰,也只能看书,看累了也经常想肖玲玲的事情,想那样的惨无人道,她并没有被逼疯,或许是不幸中之大幸。锁链加身,被逼接客,堕胎以后没有休息,也没有好饭菜,稍微不听话就会挨打,没有一分钱,而自己是个赚钱的工具,无力反抗,无人可怜,更没有人施以援手,真正是登天无梯、入地无门。持续几年的折磨,她竟然还想着能找到我,或许这也是支持着她活下来的唯一力量。 我倔强着不让梁凤书太过提前保释,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体会失去自由的感觉,以此减轻自己罪孽,可我在里面有吃有喝,没有人敢欺负我,别说凌辱,连气都没人敢给我受,而且我才四个月,肖玲玲却是四年多,她的伤痛,不敢触碰,不敢提及,又怎么写得出来。 事实和过程是可以写出来,但肖玲玲四年多时间里,所面对的煎熬没法用文字形容,搜遍所有文字、翻遍字典词典,觉得所有字词都太浅薄,更没有人有勇气敢去体会一遍。 几乎每个人都害怕死亡,而死亡其实是极其容易的,一死万事休。心中有一个念想没有熄灭,非得要活下去,可是活下去又每秒种都面对煎熬,这比死难太多了。肖玲玲能够在那漫长的地狱生活中坚持过来,还没变成疯子,已经非常难得。 梁凤书说她构思很久,终究不敢下笔写肖玲玲的事情,她也发表上百篇文章了,她知道,文字的力量并非无穷大,人类的残忍远远超出文字的限制。发明语言、文字的人类祖先们可能意识到人类的残忍,这些先贤们为了使同类的残忍不要被记录、传承,所以根本没有发明相关语言和文字。 如果把肖玲玲的事情浓缩成戏剧唱词,我想,扮演肖玲玲的演员开口一句:“苦啊……”,就再也没有什么词可以继续唱下去,因为唱任何词都是在美化伤痛和凌辱。 这样难以表达的痛,是因为出门来找我而发生的,我怎能不为肖玲玲做我所力所能及的事? 我想要把自己变得更强大,强大到再也没有人能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施以残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迈出这一步时,我发现自己却伤害了我爱的人,也伤害了爱我的人,回头已经不能,只有想办法把伤害避免到最小,或者让受到伤害的人不知道受到了伤害,这是我要努力做的,这是对自己的残忍。 吃饭的时候,肖玲玲去厕所时,小芬低声说道:“天啊!哥,嫂子,你们要是不说,我都难以想象,我不是装啊,真的,自从嫂子给我说了以后,我强忍着不让自己流泪,都快憋疯了,可是,唉,可是玲玲还能这样坚强的生活,我有什么脸在她面前哭呢?” 梁凤书小声地说:“这事不可外传,我们知道就行了,以后对玲玲多些理解和帮助,小芬,你现在知道了,就能理解麦子先前为什么发火,唉,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那样好,谁能不发火呢?” 小芬自以为聪明地说:“嫂子,你是作家,把这事写出来,让更多人知道,而且,一定可以与莎士比亚的悲剧还感动人心,让所有人知道人性有多苍凉。” 跟好人学好人,小芬跟着梁凤书,思想进步很大,当然,她也在很努力地摆脱以前的生活阴影。 梁凤书两眼一翻:“就你聪明?麦子和我早商量过,你是不知道,我想过很多次,每次都是刚想下笔,马上眼泪就来了,玲玲所受的煎熬,没法写,任何文字都不足以表达她那些岁月的内心感受,乱写就是对她的再次侮辱。” 小芬在自己脸上使劲搓几下,喝一口水,说道:“不能哭,不能哭,我们没有资格哭,嫂子说得对,说点高兴的事情吧?”她又用正常说话声音问道“哥,什么时候要再出去啊?” 我很无奈地看看小芬:“明知顾问,老婆拿的那张名单是你约的吧?” “啊,我不是你们助理吗?难到有钱不挣啊?哥,你这些天不见人,我都尽量筛选过了,名单上的人都在旁边酒店房间等着,哦,对了,快吃,吃完我开车送你去。”小芬自己先快速的吃起来。 肖玲玲从厕所出来,正好听见小芬的话,问道:“哥,又要出去吗?” 小芬嘴里塞着东西,瓮声瓮气地说道:“可不是,你哥算命可厉害了,‘神算’可不是谁都配得上的。”她把嘴里东西哽下去以后,继续说道:“这也不是全为了钱,我们哥现在不缺钱了,可是名声总是要保住的,名声不能丢,有些人找上门,拒绝不得的。” 肖玲玲呆呆的看着我,脸上露出慌乱:“哥,出去要准备什么吗?我去给你准备。” 见肖玲玲又露出这样表情,我们都很心疼,看来真是应了那句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好在小芬已经知道原因,马上起身拉肖玲玲坐下来,说道:“玲玲吃饭,有我这个助理操心就够了,都是芝麻小事。” 第191章算命 我也忙安慰说道:“玲玲,你还不知道算命这事吗?我现在很在行的,过去很快就能一一给他们说清楚,现在都是他们求着我,我要不高兴,他们还有得等呢。” 肖玲玲僵硬的笑一下,很是鼓起勇气才能笑一样,然后沉默着吃饭。 小芬下楼开车去送我,刚进车里,她呜呜呜的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哥,让我哭哭,你别管,我没事,我能把你送过去,一会儿完了我还接你。呜呜呜,太他妈不是人了,死了都是对他们的恩赐,王八蛋,呜呜呜,哥,我和露露是最能体会玲玲那种感觉的,我们以前在夜店工作时,再王八蛋的事情也没玲玲这样惨啊,可是我那时经常杀人的心都有,现在想来,和玲玲所受的,简直不能比,呜呜呜……” 听着小芬一边开车一边哭,我心反而觉得舒畅一些,就好像人死了,什么祭奠其实都是多余,但有人为此唱一曲动人的挽歌,总能让灵魂得以欣慰。肖玲玲的伤痛已经筑成,为她所遭受的苦难而哭泣,或许就是为伤痛哀叹而发的挽歌,这是最贴切的表达了。 从中午到晚上九点,连续为十来个重要人士介绍过来算命的人算命卜卦。这些安排已经不用我操心,小芬和梁凤书非常熟悉客户来源,有一部单独用来做业务的手机,以前大多时候都是我自己接电话,自交上齐爷以后,买了新的电话号码,新的电话号码没几个人知道,我原先的电话放家里,她们衡量着安排。 就像小芬说的,现在给人算命不全是为了钱,有一位伟大的人说过“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打烂一框,还有另一框”,我和梁凤书她们都是从艰难中跋涉过来的人,深知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的道理。虽然齐爷每次都给我很多钱,可是万一他抛弃我了呢?或者他倒了呢?眼目前,这还是我挣钱的门道,也是维系名声和圈子的纽带。 世间的事情能都是真的吗?看着越是真的事情,可能越假。就拿梁凤书写专栏来说,不是她写得不好,写得当然好了,梁凤书还算是有自己操守的作家,可是只是老老实实写怎么行? 梁凤书开始写专栏以后,能很快火起来,首先陈胖子有很大功劳,我们都没有想到,作为一个商人,他首先出手,安排厂里几千工人给社里写信,以读者的方式写看了梁凤书文章的感受。 陈胖子工厂需要很多报纸包东西,以前他是用旧报纸,梁凤书写专栏以后,他每天买一万份,有时需求量大,他买下好几万份,使得在很大区域里,那报纸瞬间销售一空。 小芬得意洋洋地,把陈胖子的‘壮举’告诉我和梁凤书时,我们还很心疼陈胖子花那么多钱。小芬算了一下账,说一份报纸五毛钱,里面的广告页越来越多,一份报纸很厚,减去陈胖子以前买旧报纸的钱,其实也没多花多少钱,小芬还大义凛然地说:“他那么老,我都没有嫌弃他,又不缺钱,为什么不能给嫂子做贡献?” 社会底层人占绝大多数,深圳几乎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梁凤书的文章贴近生活,读起来有真挚的情感,她自己从前也在工厂里上班,管理过两年,加上我给她说的那些经历和感受,都市生活专栏在她笔下,书写出了所有外来人的心声,渐渐真的火了,名符其实的专栏作家。 在酒店给预约好的人算命,连续说了八九个小时,回到家真是口干舌燥,一动不想动,从没发现原来给人算命也这么累。以前收费比现在低很多时,想着越多人找上门越好,从没觉得累,恨不得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来一个算一个,因为那时候我还没什么钱,还要存钱买房子、车子,还想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如今感觉很累,能推掉的都推掉,那些位高权重,或者很有钱、很有名的人介绍来的接着,为的是以后自己能多条路。难道我现在就觉得自己钱够多了吗?不是的,我那点钱,与我认识的很多人比起来,相当于他们的九牛一毛,最多只是泰山上的一颗石子。 我不是个浮夸的人,这样说当然一点不夸张,就拿齐爷来说,以我十来天的了解,大概算了一下开销,别的我不知道的费用不说,就是工人工资极其所有人生活费用,一年下来,能买好几套房子,而这些钱只是他很小的日常生活费。 看得多了以后,我发现自己怎么高收费,也挣钱太慢,可是我又没有胆量挣黑钱,怎么办呢?只有不断提高自己身价,要提高身价,不能什么人找上门来都给他算,尽量拒绝可能多的人,然后向能付巨款的人提供‘优质服务’。 自被齐爷、小语看中以后,这棵大树第一重要,他拔根毛比我腰还粗,随便提一袋给我,够买小半套房子,而且对他丝毫没有影响。能这样挣钱,谁还挣辛苦钱?况且我不偷不抢,全凭自愿,小语属于意外收获,同时也是负担,算是挣钱后该付出的代价吧,挣钱总得有付出,我是一个好孩子。 记得我的师傅李瞎子常常站在街上问着别人“算命吗?”,我最开始就没用师傅的固有招数,而是故作高深的说“算命啊。” 现在我已经进化到不用自己说,让小芬说:“您好,请问您是哪位?”或者说:“您好,既然从前没有找小师傅算过,能说说您的介绍人是谁吗?”然后小芬会根据情况这样说:“对不起,小师傅确实很忙,有空的时候特别的少,为你带来不便我仅代表我自己向您表示抱歉,如果您任然坚持要见小师傅,请您留下联系的方式,在排到您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如果您曾经已经来电排队,请挂机,不必重复。” 小芬的普通话现在已经可以去电视台当主持人了,加上她长得漂亮,说不定还能拿一个金话筒奖。这样想来,那些看着光鲜亮丽的漂亮主持人,会不会他(她)们的从前和小芬从前是同行呢?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必定世事无绝对,不然为什么会有相对论呢? 第192章生活 要是重要人物,或者明星、大亨来电预约,当然这些人也不自己亲自打电话,他们的助理帮着出面预约,小芬分辨清楚预约人身份后,会有一套单独的说词:“您好,哎呀,是他(她)啊,幸会幸会,能接到您的来电我很高兴,请您转达我代表小师傅向他(她)表示的歉意,因为不能马上安排,小师傅这几天非常繁忙,不过您放心,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告诉小师傅,小师傅一定会为您优先安排,请放心。” 梁凤书没有当作家以前,很多电话都是她接,现在忙于写作,大多电话是小芬接,偶尔小芬手上没空时,梁凤书才会重操旧业。 无聊时,我曾玩笑着问梁凤书:“老婆,你说要是别人知道你这个美女作家还干这样的事情,连小芬也是你教的,你的读者会怎么想?” 人偶尔会作死,我当然也会有这样的时候,脑壳有时卡了就会犯这样的错误,所以这样作死的玩笑一般是不会得到好回应的。和一个作家能开这样的玩笑吗?当然不能,作家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尽管我玩笑说的都是真实事实,不过是玩笑的口吻说出来。 梁凤书会很用力揪住我的耳朵,厉声说道:“我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啊?别人怎么会知道是我接的电话?除非你外面说去,不然别人怎么知道你到底有几个助理?说,我是不是为了这个家?” 自己发现一时冲动,太过自由散漫放松心情,说了作死的玩笑话,只能求情,还能怎么办呢? 梁凤书会换一只手继续揪住我的耳朵,因为她的愤怒还没有表达完,她会继续愤愤不平地说道:“那些个名作家,干过比这龌龊得多得多的事情,他(她)们的读者都知道吗?我这样的作家已经是作家中最干净的啦!” 她表达完愤怒以后,加上我很诚恳的认识到自己意识形态出现了错误,所以她选择原谅我。我心里觉得她说其他(她)作家做过更龌龊的事情,这有点捕风捉影,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纯粹是同行之间的嫉妒和诋毁,但梁凤书策划过多起报复人的计划,这我是非常清楚的,也是共犯、同盟,所以我还是很惧怕担心她的,必须承认她是作家中最干净的,其他(她)作家肯定做过很龌龊的事情。 我小时候生活贫困,满怀憧憬出门以后,又受过苦、受过骗、受过无故刁难,所以心里难免阴暗,我想,要是女明星都比小芬以前的职业还下贱,作家比梁凤书还冷漠无情,这个世界不是就没好人了吗?或者说好人都没出息、没名、没钱、没权,有出息、有钱、有名、有权的全靠歪门邪道、心狠手辣,这个世界不是真成豺狼当道、妖孽横行了吗?我想,一定是我心里太阴暗,必定我并不认识这个世界所有人,既然不知道所有人都是什么样的人,我也不能没有事实依据而空口乱说,只能说我自己命不好,遇见的有钱人都不是好人。 给十来个人算完命,回到家就累得挺尸一般,我心里很自责,这简直是忘本了。想想那些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人,他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一个月挣的钱还没我今天半天挣的百分之一,我难道不是该觉得很幸福吗?可是我就是想躺着,就是感觉很累,看来我是真忘本了。 一躺下来,脑子就胡思乱想,我想到了小语,我晚上要回她那边去还是不去呢?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耽搁太久,齐爷回来没办法交代,齐爷临走前说过,不要让小语单独待着,小语放我回来,是小语的恩赐,我不能顺着杆子往上爬,那不成了“人心不足蛇吞象”吗?所以我得回小语那边去。 我要出去,不用担心梁凤书会起疑心,首先,我能挣回钱,而且我咬着牙在回来的一天里,和她做了三次,严格来说是半天做了三次,因为有半天真是在给人算命挣钱。以这样频繁的次数表明,我在外面没有干坏事,而且现在梁凤书忙于写作,也没有多余心思猜测我,齐爷也是她鼓励我攀附的。 我倒是比较担心肖玲玲,我该多陪陪她的,带她去外面走走才好,多见阳光总是好的,虽然阳光可以驱散天空的雾霭,却未必能驱散心中的阴霾。 要是我一直都这样忙,肖玲玲会不会觉得我只忙于自己挣钱,表面上关心她,其实根本就没上心,要是她这样以为,也确实是对的,但会加重我的罪孽。想到这里,我很是矛盾,是啊,我要是真关心肖玲玲,为什么不推掉齐爷那边呢?就算是推掉齐爷后,情况恶化到最坏,我们也不至于穷得没饭吃,顶天了以后要在这座城市挣钱难一些,他又不能管整个地图,地图上除了这座城市,还有大大小小很多座城市。 可是我没有推掉齐爷,我还和小语好上了,当然,这也是攀附的一种形式,属于攀附所需要的配套服务。我竟然没有选择陪肖玲玲,看来我流的眼泪都是假的,我还是更再乎富贵荣华,可是我嘴上说是为了大家,我不只在乎富贵荣华,还虚伪狡诈起来了,不然明明是为了自己,为何要偏偏说成是为了大家呢? 也不能说我完全自私,我挣的钱都交给了梁凤书存着,买的房子她们住着,车她们开着,这些可都要不少钱啊!被人欺负了要有实力的人帮忙出头,想当作家要靠关键人物帮忙推荐,就是上医院也得要关键人物打招呼才安全方便,我难道是为了我自己吗?她们也都享受着我的成果,所以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在为她们去奋斗。 她们也在为我,梁凤书关心我在外面有没有采花,肖玲玲肯定也想着我能不能回心转意,小芬肯定也想着能不能换个年轻帅气的男朋友,谁没有自己的心思呢?都有,有自己的心思并不耽误为别人奋斗。 第193章疲惫 梁凤书在拼命写文章,她名气大了,我脸上沾光啊,也有助于我们家庭整体实力的提升;小芬一边从陈胖子身上挣钱,一边给我和梁凤书当助理,还要负责家里日常杂事,她看我,其实就像我看齐爷,齐爷是我的靠山,我和梁凤书是小芬的靠山,就算是这样,她总归是帮了忙的。 肖玲玲好像没有为我做什么,从前有,现在没有,也不对,她让我有机会展示给梁凤书看,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而且绝对不会背叛老婆,因为我对从前定过婚的青梅竹马的人,现在都真正当妹妹,没有丝毫邪念,考虑到有负肖玲玲,我都为她杀过人,如此有情有义的人,在外面怎么可能背叛结发妻子,怎么可能拈花惹草。 所以每个人即是在为自己,也是在为别人,没有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但也没有绝对的自私鬼,我所做的事情没那么不堪。 我想信肖玲玲有一天会理解我,要是我没有钱,别说救她,我自己都可能要等着别人来救。我们现在还这么年轻,陶春兰说过:“三穷三富活到老”,很难保证将来不会再遇到挫折,遇到挫折需要依靠什么度过,可能有多种办法,肯定钱是最简单的办法,所以我没法陪肖玲玲,我要多挣钱。 昨天晚上我在和梁凤书激情过后,已经和她说好,今天晚上要过齐爷哪里去,她没有怀疑,也不会怀疑,齐爷是个老头子,而且给钱大方,连她作家的身份都是靠齐爷,她当然舍得自己的男人出去陪齐爷消遣。回来这一天,还是齐爷考虑到我家有贤妻,不该让贤妻守寡,所以特地隔几天放我一次假。梁凤书听了齐爷如此通情达理,很是高兴,她看着还没来得及存进银行的那一袋子钱,说道:“老公,放心去吧,家里有我呢。”我相信梁凤书不是故意看着钱说的,不过是钱放在床头柜上,刚好看见了。 小芬自然是不会反对我出去的,我是她的靠山,她当然希望我越强大越好,就像我希望齐爷越强大越好,他要是宇宙的宙长,起码也要送我一个星球当球长吧?小芬能找到的可靠的靠山,最大就是我和梁凤书了,不像我命好,我的靠山越来越强大,因为我换了不同的靠山。 最开始以耀仔做靠山,后来耀仔牢里自杀了,耀仔一死,我有了佛爷这个大靠山,没想到还有齐爷这个更大的大大靠山,这能不命好吗?仔细想来,也可能是小芬和露露命好,她们俩只以我和梁凤书为靠山,我和梁凤书拼命奋斗,我们越来越强大,她们也就越来越强大,她们不用努力奋斗,还不用换靠山,换靠山是有风险的,很容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一旦背负这个罪名,自己的路就断了,所以小芬和露露不只命好,还很聪明,她们什么也不干,仅仅因为我和梁凤书越来越强大,她们就自然强大了,这不是命好吗?比我和梁凤书都命好。 想起来真是荒唐,原来只要跟对了人,什么都不用做,就像露露和小芬一样,自己就会好起来,简直如同天上掉馅饼,看来跟对人就如同走一条捷径,走捷径的人是属于缺德范畴吗?就算是,也没有人关心,德是什么都已经没有人关心,又怎么能说得准是缺德还是不缺德呢? 我没有露露和小芬那样命好,没法等在原地就变强大,所以,夜幕深沉、霓虹璀璨、夜风微凉的午夜,我开车行驶在去往我靠山的路上。 这个城市的夜色我看过上千次了,可是没有一次是同样的,好像一个极其狡诈的面孔,极其难抓住它同样的面目,好像那样就会露出马脚来。城市也会有马脚让人抓吗?我想是有的,特别是城市的夜晚,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谁要能抓住它的马脚,它痛处被你拿住,自然要厚谢你,就能快速过上好日子。 夜晚的街道比白天顺畅很多,佛爷送我的跑车也能展示它应有的速度和雄姿,可是我不想开那么快,我想好好独自欣赏这繁华中的夜色,看看那些我曾落魄潦倒时凝望过的一样的街灯,这种凄美和心中的悲怆让我觉得特别好。 小语会等着我,我想让她体会等着我那种感觉,因为我一出门就给她打电话,说我从家里出发了,她在电话那头激动不已,甚至我能体会她喜极而泣的心情。小语是个好姑娘,可她在金窝里长大,从小没有人违过她,我必须要打破这惯例,一来是要让她知道天下并非都那么事事如意,只有这样锻炼她,将来我的日子才会好过一些,二来,我想让她感受等爱的人是一种怎样的煎熬,那样的煎熬过后,爱情会更浓烈。 当我慢悠悠地开着豪华跑车欣赏夜色时,车里反复放着一位伟大的创作型歌手的作品,这位作家英年早逝,可他的作品却依然流行,歌中唱道:“独坐在路边街角,冷风吹醒,默默地伴着我的孤影,只想将结他紧抱,诉出辛酸,就在这刻想起往事……几许将烈酒斟满 那空杯中,借着那酒洗去悲伤,旧日的知心好友,何日再会,但愿共聚互诉往事……” 这位伟大的音乐人有很多作品传唱,而我最爱这一首,听他一开口,我就能看到一个记忆中的画面:昏黄的街灯,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鬼都休息了,只有夜风孜孜不倦地吹着。一位落魄少年,他本该在欢声笑语的学校,或者在父母疼爱的家里,可是他独自走在冷雨交加的夜色街上,行囊空空,细雨霏霏撒在他的身上,也笼罩了整个夜色,孤独落魄的背影让人看了心寒,夜风和细雨让单薄的少年瑟瑟发抖,可是他依然在空荡荡的路灯下寻觅。 终于,少年看见街灯下有一快干燥的地方,他停下来,瞭望四周,满意的笑笑。南国的雨季太过漫长,找到一块不会被查暂住证的人发现的地方,还要是干燥的地方,确实不容易,所以少年满意的笑笑,那笑意里充满悲凉。他心无旁骛,把空空的行囊垫在地上,身体蜷缩成乌龟,手里翻开书,人便专注起来,仿佛他已经拥有整个世界,尽管夜风夜雨让他瘦小的身体一直颤栗着,他也能带着书中的繁华沉沉睡去,他习惯了,他太累了。 第194章夜灯下 我反复听过这首歌无数次,每次听都有很生动的画面感,而我的画面比歌更让人悲伤,我没有歌中的吉他紧抱,更没有知心好友可以期盼,没有人和我互诉往事,我的那些往事别人不懂得,就算是梁凤书,她没有那些经历,靠想象出来的感觉,都显得她想象力枯竭。 我还是一个二十二岁多一点的少年,可是心已经好像碾磨得老了,别人这个年纪大学还没毕业,而我已经历经六载沧桑。今天,我可以开着跑车,按照自己想要的速度前进,或许我能像苏东坡那样豪迈:“老夫聊发少年狂……”,我本身就还是个少年,可我也算是‘老夫’。 我开车满街转着,想要寻找一家没有打烊的花店,小语什么都不缺,我送她任何东西都会显得寒酸,只有送花最合适。仔细想来,很多人送女人花,应该和我一样,是为了节约钱,还能掩饰自己的穷酸,显得浪漫而且绅士,男人确实是够势利、够心机,可是耐不住女人喜欢啊。 女人最爱两样东西,这两样其实最没用,一是鲜花,鲜花没有实际价值,最多是赏心悦目,不能御寒果腹,难到每个女人都觉得自己像鲜花一样美?当看见鲜花时,有种“我见青山多妩媚,了青山见我应如是”的感觉? 女人只知道自己要像鲜花一样美,难到不知道“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就跟女人喜欢的另一样有关系了,谎言,女人总是听男人说“你还是那么漂亮”,“祝你青春永驻”、“我爱你只是爱你,不为色不为利”……女人喜欢谎言,梁凤书那样理智的人都喜欢谎言,可想而知。 小语是美丽的,比任何鲜花都娇贵、都美丽,而我只送得起她鲜花。 花店的老板正在拉下卷帘门,她或许对今天的生意再没有盼头了,她三十多岁,劳累一天后的疲惫写在脸上,她自己卖花,却没有人送她鲜花,连一个帮她拉门的人都没有,她一定常常感叹深圳的男人太少。所以她垫着脚尖,用力的举着铁钩子,像是埋怨铁钩子太短,门太紧,她疲惫带着幽怨的样子,让本来长相平庸的她显得更加落寞。 我是一个精打细算的人,想啊,我的跑车太扎眼,要是开车去,她一定会以为我是大款,狠狠宰我一笔,所以我把车先停在旁边巷子里,然后才走上前去。当我靠近她时,她对我苦笑一下,可能以为我要帮她拉门,也可能以为我看上了她,她苦笑中带着窃喜。 都市的爱情很多都是这样发生,并且我是一个如此俊逸儒雅的少年,夜已经这么深了,孤身一人向孤身一人的女人走去,如果不是因为想点燃爱情,是为了什么呢?深圳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人像宝贝,我这样面容的男人就更是珍品,她竟然有些羞涩。 当发现我是卖花的,她收起羞涩和窃喜,有些失望,随后又欢喜起来,因为我要买下她所有没有卖完的玫瑰,不过我要求价格要便宜点。其实我可以轻易买下她整家花店,而丝毫不影响我的零花钱,但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好少年,我不能忘本。 她无奈地接受了我的价格,我和她一起抱着花到达我的车旁时,她恶狠狠地看我一眼,表达她认为我开这么好的车,还这样小气的心情。我笑着给她解释,我只是一个司机,我为别人代劳,她听了心里像得了许多安慰,对我露出和善美丽的笑容,让我以后都去她店里买花,她给我回扣,这让我也露出和善美丽的笑容。 想着以后可以经常照顾她生意,我抽出其中一支玫瑰递给她说道:“送给你的,祝你今夜好梦。”她的羞涩又浮现在脸上,带着含辛茹苦后的笑意转身离去,背影特别美丽,我想,她年轻时应该和露露小芬一样,可是她年轻时没有遇到我和梁凤书,所以她现在快要‘春残花落’时,孤独着一人支撑着活下去,我的玫瑰能给她一个甜美的梦。 还是那首歌在唱,我的车速却快了许多,必定耽搁太久也不好,等待太久容易让人心升怨恨。 当我驶进最西边,最高处的别墅大门时,安保过来在我车窗旁轻轻说道:“我的老天,我们的大救星终于来了,你再不来,我们全都要愁死了,唉,快去吧,车我帮你停。” 我有些疑惑不解,莫非小语又发脾气啦?他不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无奈的笑笑。见我打开车的行李箱,里面装满了鲜花,他也像女人一样兴奋,帮我抱着鲜花一起进去。小语就在二楼阳台,见我车进入花园大门时,她故意扭头朝向屋里,假装没有看见我,以表达她才不稀罕等我。 当她听见我下车时,她飞快的跑上楼,躲在自己房间和阳台之间的小厅里。佣人和安保见我进屋,都如见到大救星一样,就差他们涌上来哭着拥抱我或者亲吻我的手了。他们都长长舒一口气,一起用手指指楼上,那个小语叫麽麽的中老年妇女小声说道,我去准备饭菜,我知道,小语又没有吃饭,而且还给了他们很多气受。 我大喊着:“小语,你在哪里呢?我回来啦!”然后喊着假装一个一个房间找她,最后在小厅里找到她,她幽怨的看着我说道:“你这一天挺高兴吧?” 这是什么话呢?回想起来,昨天临走前她可是乖得很,表现得很大气,而且善解人意到我都感动了,怎么今天就这冷眼冷语呢?我抱着她,显得急不可耐的样子,哄她说:“宝贝儿,我想死你啦!” 她一把推开我,眼含泪水地看着我说:“少骗人,你才不会想我,那个那个才是你想的,你恶心,你是坏人。” 这就有点冤枉我了,我可是背负使命的,怎么成了坏人连呢?但是这个时候不能犟嘴,只能承认自己是坏人。 “看吧,你也承认自己是坏人,哼,你就是坏人。”她不依不饶了,坚强屹立得如雕塑一般。 第195章爱恋时间 女人就是这点矫情,饿着肚子还能纠缠这些,要是我不承认,她不该是又要说我不心疼她,还要和她争个输赢,唉,女人真是难伺候,不过,背负使命的我是有耐心的,拉着她的手,给她一个深深的吻,然后说道:“我就是坏人,可是我这个坏人就是爱小语,怎么办呢?是你自己动手脱,还是我来解决?抗拒从严哦?” 她往旁边一躲,说道:“不行,你空着手就回来了,我的礼物呢?如果你真的想我,都不给我买礼物么?” 我强力抱起她,一个好几百度的旋转,从垂幔中转出,来到卧室,她尖叫一声:“啊,好多花,我就知道你是想我的,坏人对我最好,坏人不会忘了我。” 真是暴风骤雨到雨过天晴只是一瞬间,好在我心思细腻,要是没买这些花回来,不知要费多少口舌哦。 她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蹲在床前一大堆鲜花旁不舍得离开,要不是玫瑰多刺,我想她会扑倒在鲜花里。傻傻呆呆的看着鲜花,感动地说:“坏人,还从没有人送我这么多花,这么多花啊!坏人,你对我真好。” 这话不就是傻吗?她给我的钱,能买一万倍这样的花,可是她却对这些花如此感动。我想啊,要是一个女人不爱那个男人,男人还是买很多花送给她,她会喜欢吗?会因为花而爱他吗?应该是不会的,爱一个人,只要是他送的,哪怕是一把草也觉得美。 人总是受情感所左右,要是沉沦情感的对象生活得苦寒落魄,那就是苦恋,这样的情况凤毛麟角,因为很少有活得这样窘迫的人还会有女人迷恋。人会沉沦在感情里,是因为那感情里有生活的希望,如果双方都不能温饱,谁也不会说起爱情,如果非得说起,就像天大的滑稽。 我抱着她时,她再没有反抗,而是小声的说:“坏人,就在花的旁边。” 当她快乐到飞入云海里时,脸向着鲜花,这种心满意足恐怕只有我能给她。 鲜花,和身体上的快乐,女人几乎就能忘记所有的记恨,特别是小语这样的女人,她还求什么呢?连我她都可以轻易掌控,还有什么不能拥有,可是她在爱我的情感中沉沦得越来越深。 身体被掏空的感觉我知道,她心满意足的看着我含羞带笑时,我的笑中就有身体被掏空的味道,可是我必须要撑住,一会儿多吃,要吃很多肉,要是我的身体垮了,我担心所有爱我的女人都将嫌弃我。 她也确实饿了,拉着我一起下楼去,我也假装不知道她在家里发脾气了,我知道,要是她知道有人告诉我,告诉我的人肯定要倒霉了。可是这种事情很微妙,女人为你饿了一天,你要假装一直不知道的话,她会觉得自己白饿这一天了,尽管是她自愿的。 于是,我看着胃口大开的她,要假装很惊奇的责问她:“怎么搞的,又一天没吃饭?这不是把我的宝贝儿饿坏了吗?以后可不能再这样。” 生命无论怎么度过,时间从不关心,时间总是以同样的速度向前奔跑,不为任何物种、斗转星移而停留。万事万物如果有一个共同的害怕,那么这个共同害怕的就是时间了,当去看时间时,这看的过程中时间又向前走了,也就是说,永远看不到当下的时间,因为看是停留在点上的动作,但时间悄无声息的向前,时间抓不住,也看不到当下,思索当下是什么时间时,当下已经成为过去。 每个人都明白时间的珍贵,珍贵到无可替代,珍贵到再高的权位、再多的财富也无法换取,如此珍贵,却少有人珍惜过时间。试想一下,两个相爱的人都知道五分钟以后要同时死亡,会干什么?当得到通知时,就没有五分钟了,时间正在流失。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但应该没有人用这五分钟吵架、打架、考验对方、生气…… 如果是两个势不两立的仇人正在火拼,同时得到五分钟死亡通知,并且他们知道这绝不是玩笑,也不会有任何意外和奇迹,时间仍然在流失,两个仇人难得会利用最后的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继续拼到死吗?我想不会的,他们会突然放下手中的利刃,所有的怒火会马上熄灭,坐下来休息,突然觉得很茫然,发现先前的行为很愚蠢…… 人生就是由很多个五分钟组成,都明白这个道理,却都好像认为时间还很漫长,在自己的情绪中纠缠,无可理喻,每个人都是这样,不只是小语。 她会每天问我好几遍“坏人,你会爱我多久?”每问一次,不只是简单的回答,起码要因此讨论十几分钟以上,甚至能为此扯半个小时,隔上几个小时,她像忘记了刚才讨论过一样,又会问同样的问题,如此周而复始,就像春夏秋冬一样没有意外的轮转。 这样白白耗费时间,我很心疼,我还算是个珍惜时间的人,小时候就学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想用时间看更多的书。心中有疑惑可以讨论,讨论完了以后,就不要再为此重复讨论,梁凤书就这点好“只说这一次,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 被娇惯着长大的孩子应该都很倔吧,小语特别倔,可能她看在还爱我的份上,态度还是温柔可爱的。我给她讲完时间的珍贵,希望她不要在同样问题上耗费时间,她提出了苏格拉底式的问题:“坏人,谁不知道时间珍贵,可是我们在一起相爱,不就是要耗费时间吗?不然你要时间干嘛?” 我要时间看书啊,看书以后呢?丰富自己啊,丰富以后呢?丰富以后能更好的爱你。讨论到这个时候,我就已经输了,她马上出绝招,说:“我就喜欢和你胡搅蛮缠,你只要陪着我,我就觉得够了,不用更好的爱我,现在就很好,所以,你快陪我玩。” “诶……”好像我的路已经没有了。 第196章中秋前的担忧 她看着我做出无奈的表情,一下蹦上来,骑在我腿上说道:“怎么样?还是我说得对吧?哼,既然无论怎样时间都会流失,这么珍贵,你为什么不陪我多玩呢?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正在流失哦,要不,就是你不珍惜我,要是你珍惜我的话,肯定很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你会觉得一万年都不够,我们没有一万年,你还不好好陪我?” 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看再多的书都没有,绝大多数伟大的著作者都已经死亡,甚至我觉得那些千古流传的名著作者不一定活着时真的很明白,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们自己写的那些书的意义,不然他们的人生为何没什么不同? 面对小语的结论,我无可辩解,她的结论完美得无懈可击,我看那么多书,竟然不能反驳她,看书有什么用?可能一般人会给女人解释,说要充电,要奋斗,要挣钱才能过上更好更幸福的日子,这些辩解在小语面前无用。 她自己可不傻,非常明白,不需要奋斗,不愁没有钱,没有人会欺负她……总之,除非遇上天灾,其它的都不愁,所以她说:“你要时间干嘛?不就是爱我吗?爱我不就时陪着我,让我高兴快乐吗?你有什么担心的吗?说出来,我让阿玛给你办。” 无从反驳,于是,我们都当对方是自己的玩具,好像永远也玩不厌的那种,生活也就剩下玩乐了,这是好事吗? 小语最开心的玩乐就是和我粘在一起,去会所里打球、骑马、海上飞艇、沙滩越野等待,每种只玩一次,她就不愿意再玩,她的理论很简单:“我不玩了,那样我们要分开,而且在外面别人会看着我们,我也不能和你太亲近,没劲,以后我们不出去了,你锻炼完身体也要马上回来。” 我想啊,她难道真是因为没有过朋友,没有过同学,没有什么社交,而造成户外恐惧症吗?她很开朗,在家里跟猴子似的上窜下跳,有时当我是棵树,有时当我是石头,总之她能想出花样的,怎么看也是健健康康、活波可爱、的漂亮姑娘,有时候还刁蛮任性,总之看着没有任何毛病,智商也正常,也不缺心眼儿。 国庆节正好也是中秋节,想着回去陪梁凤书、肖玲玲她们过节,可是我刚回到小语身边没几天,不好提出要回家去过节。 我仔细权衡利弊,齐爷不在,要是我回家,齐爷肯定觉得我自私,在齐爷心目中肯定是小语最重要,万一齐爷质问我:“梁凤书是你女人,小语也是你女人,还有我这面子在,你为何就不能在重要节日陪小语呢?” 猜测别人的心思很重要,孙子兵法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像我这种靠着别人的脸色混日子的人,每天都是一场战役,怎能不猜测。 中秋前一天晚上,吃完饭的时候,佣人问小语和我,说明天是中秋节,问我们有没有什么特别要求。我当然是让小语决定,小语看看我,简单明了地断了我的念想,她平淡无奇地说:“哟,又中秋啦?麦子哥,我们的中秋要怎么过呢?” 我们的中秋,这不就是让我回不了家吗?我也不再想回家的事情,只好说:“有小语在身边,每天都是节日,中秋嘛,赏月吃月饼,不然还能怎么过呢?” 月饼肯定是不用愁的,早有人送来各种月饼,都是最好的高级货,反正包装上看着很高档。我对月饼没兴趣,对所有粉做的食物都没有兴趣,现在已经不缺吃的了,更不稀罕月饼。 好在我没有回家,晚饭刚吃完,齐爷来电话,说他还要几天才能回来,让我中秋节好好陪小语,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千万别让小语感觉到孤独。他最后说的我比较满意,也算是对我自己家里有交代了。 齐爷最后说:“你放心,我会安排好,明天我让佛爷派人给你家送过节的东西,也不冷落你家里的人,你就好好的陪我的小语。还有,明天我两个长期在海外的晚辈归国,佛爷知道接待,晚餐你带着小语出席,别使我失望。” 虽然差一天才十五,明月已似银盘,五年来,我第一次没办法陪梁凤书一起过中秋,而且李木也找不到了,我很失落,但失落不能呈现在脸上。齐爷的话让我安心一些,他安排人给家里送过节礼,一定不会寒酸,但齐爷的话也让我犯愁,想是齐爷称之为晚辈的人,又长年定居海外,我这身份如何能应付,齐爷说不要让他失望,又是何意呢?海外我只在书中读过,影像也只在影视中见过,这样的贵人归国度假,为何要我出席饭局呢? 我把齐爷后面的话重复给小语听,小语还没说话,那个妇女先喜出望外一般说道:“一定是金苏两位公子吧?小语,他们一定是追随你而来的。” 什么经书公子,我是没听懂,见这佣人如此欢喜,从她的话中,我大概能猜得到,这两个人可能是正在追求小语的两个人,能公开追求小语的,一定也是出生富贵名望之家。 正想问什么是经书公子,妇女的话一说完,小语立刻把碗筷往桌子上一掀,发出一曲杂乱无章的刺耳声,小语怒气冲冲地看着妇女说道:“你高兴什么?你那么喜欢金苏公子,把你埋在地下的女儿挖出来嫁过去,也不用在这里服侍我,滚开,不吃啦!真是倒人胃口。”说完,她站起来拉起我的手说:“麦子哥,我们外面去坐,烦人得很。” 小语的话让我心中思索起来,她的脾气我是知道的,发脾气是不挑时间、不选地点的,特别是对佣人。我是一个靠察言观色讨生活的人,马上从小语的话中得知,这妇女曾有过一个女儿,但已经死了,而且这妇女一直希望小语能嫁给那定居海外公子,这对我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我从不乱问别人,可我总能从只言片语中得到丰富的信息。 第197章佣人 先说说小语家这几个安保和佣人,他们只会在两种情况下给我好脸色,一是齐爷或者小语在场时,另外就是小语大发脾气需要我去安抚时,其它时候他们看我的眼色中表露很多鄙夷和厌恶。我不计较,我本没有看不起他们,想他们也算齐爷、小语亲近的人,虽是佣人,可在这样富贵之家长期做事,肯定是极其忠心,并且让齐爷很放心的人,看不起我这个算命的年轻人很正常。 我知道他们不敢为难我,所以他们看我的眼神我根本不在乎,怎么说我也是自由自在的人,想来比他们还是要好一些,况且他们都比我年长很多,我总得装得一副儒雅大度的模样,他们看我带着鄙夷,我对他们回报以微笑。 女佣人四个,其中一个年纪最大的是单身一人,长期在厨房忙碌,几乎不见上楼来,另外三个妇女都是和老公一起在齐爷家做事。小语称为麽麽这个妇女与小语最亲近,小语的大小事情她都管,衣食都是她亲自动手服侍小语,不让其他人靠近小语。这个麽麽在单独看见我时,眼神中好像带着离弦之箭一般,言外之意告诉我别乱来,她随时可以干掉我,这样犀利的眼神极其少见。 另两个妇女,一个经常开车进出,估计是负责才买东西,这名妇女眼光独到,模样精明强干,看样子,估计能一拳把我打趴下。为什么她眼光独到呢?小语让她给我准备写衣物放在我的卧室里,没过几天,她运来大批我穿的衣物,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全是世界名牌。我自己平日穿的也都是梁凤书、露露、小芬她们从香港或者国外买来的十分昂贵的名牌,对于名牌我不觉得稀奇,可是那妇女只是见过我,没有测量过我,所有衣物鞋袜我穿起来刚好合适,式样也极其符合我一贯风格,让我对她不得不暗暗佩服,甚至怀疑她趁我睡着时偷偷测量过我。 还有一个妇女帮着麽麽收拾,像是麽麽的助手,常常看到她在搞清洁。 我能看出来,三个四五十岁的男人,和厨房以外的三个妇女是夫妻,因为他们会偶尔在一楼显得很是亲近,也不背着人,但也不是正大光明的相亲相爱,我这种充满好奇的人自然十分留意,所以大概得知。 一个男人负责家里内外绿植养护修剪,每天都看见他背着一个工具包,手里拿一把大剪子,很少听见她说话,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我常常以为他是哑巴。 一个男人是厨师,每天都在厨房进进出出,做厨师像他那样干瘦的人,我只见此一个,他也未曾和我说过话,但我听见他和其他人谈话,所以他不是哑巴。 另一个男人就是麽麽的丈夫,是齐爷家的管家,齐爷在家他就在家,齐爷不在,他也跟着消失不见,想来他是一直要跟着齐爷的。这个管家看着特别精神,虽上了年纪,却显得精神矍铄,身形灵活,我一直觉得他是武侠小说中,那种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家里常驻保安为两名,这两个威猛彪悍的男人会不会是长期驻防我不得知,必定我没有和齐爷交往太久,他们一个在门口,也负责开门,更多时候是坐在一楼一间小门里,门是玻璃门,他看得见外面,外面也看得见他。另一个安保与齐爷同进同出,这两个安保少和我有交流,只是礼貌性招呼,上次发脾气的那天夜里我回来,他和我说的算是最多的一次话。 齐爷入住的周边街道,会经常看到几张我熟悉的脸,在佛爷那里我见过他们,机警英武,不说话,是那种一看就身经百战的人,就是阿虎北仔见了这些人,也会点头哈腰,他们沉默不语,像一个善于思考的写生者,时常在附近转悠。我开车看见他们时,摇下车窗对他们笑笑,他们也只是微微点头示意回礼。 在我和小语外出游乐时,家里的一个安保和麽麽与我们一起出行,那几张熟悉的脸远远跟着。另有一辆平时见不到的车,车里四人,会与麽麽说上几句,然后名正言顺的跟着我们出行,我和小语游乐时,那车里四人就在不远处看着。 我私下里想,谁会害齐爷和小语呢?难道说是太有钱了,害怕招人绑架吗?我开着佛爷送的车,也算得是豪车了,我一个人开车到处逛,也没见有人要害我,当然,我也担心有人害我,时常警觉,终究没有遇到人害我,想来是我这种面子光鲜,兜里其实寒酸羞涩的人,坏人一眼便看穿了我,唉,我连被绑架勒索的资格都没有。 本来还没怎么吃饱,小语气冲冲的拉着我下楼去走走,我也只好相随。夕阳西下,我们绕着游泳慢慢溜达,我问小语:“你怎么就那么大火呢?经书是什么经书?佛教的还是道教的经书?” 小语对着我翻白眼,脸上写着不屑,说:“又装傻充愣是不是?经书能称为两公子吗?你要想知道,直接问就是,道教还是佛教经书,亏你想得出来。” “小语,那你给我说说,明天齐爷要我们一起去晚餐,到时候我出洋相可是丢你和齐爷的脸。” 小语停下脚步,抬头看着我,傲慢的问道:“你会丢脸吗?你敢。”说完,她继续走着,小声说道:“一个姓金,黄金的金,一个姓殊,殊途同归的殊。” “哦,好生僻的两个姓,姓金的我还听过,比如金岳霖,姓这个殊的倒是第一次。” “你管他们姓什么,反正就是一个称呼,他们俩在一起,我经常叫他们尽输,尽是输,这才符合这两个讨厌鬼。他们和你年纪差不多,姓金的比你可能还大几岁,他们浮夸浅薄得很,怎么看怎么讨厌,知道我刚才为什么发火吗?麽麽最是爱管闲事,我还不知道她的心思吗?她觉得我该嫁给那样家世的人,真是讨厌,阿玛都不管,她有什么资格管?” 借此机会,我让小语给我讲讲其中缘由。 第198章齐家 小语粗鄙简陋的告诉我说,麽麽是从小就开始带她的,对她就像自己的孩子一般疼爱。麽麽和她丈夫一起,在年轻时候就跟着齐爷的父亲,是齐爷极其信任的人,家里很多佣人也都是她们夫妻找来的,还负责管理佣人。安保除外,安保是一家国际上很有名的安保公司负责,但齐爷身边很多人都是年轻时就跟着齐爷。 麽麽的女儿死的时候,小语才两三岁,怎么死的小语没有说,只说麽麽和他丈夫再没有生一儿半女,不像其他两对佣人,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麽麽把小语当成自己女儿一样呵护,小语小时候跟麽麽学唱歌跳舞,所以要比其他佣人亲近很多,但小语说她不喜欢麽麽,因为麽麽爱管她的闲事。 姓金的和姓殊的出生便是在国外,他们的爷爷辈在解f前夕移居海外,家族资财丰厚,投资有道,逐年发展得更加壮大,涉及多产业投资。改革开放以后,他们两家逐渐回中国来投资,都是通过齐家的投资公司运作,金、殊两家都是公司董事会成员,其持股比例比齐家要少。现任公司董事长是小语的姑姑,公司最开始是齐爷父亲在改革开放后进入中国,开始时很少量的投资试水,这几年投资逐渐大起来,。 金、殊两人可以说是外国人了,但长着中国人的脸,祖上也都是这片土地上的人,在他们出生不久,家里就到国内来投资,家里有意培养,所以金、殊两人接受很多中国化教育,普通话也说得像模像样。在国外时,金、殊两家与齐爷来往平凡,祖上本就是世交,时常互相拜会自然少不了的。 眼看着小语越来越成熟起来,金、殊两家都有意与齐爷联姻,希望能娶小语到家里去。小语长相温婉可人,金、殊两人都垂涎小语美色,加上小语是齐爷唯一的女儿,齐爷地位尊贵,又有万贯家财,金、殊两家哪能不日思夜想。奈何小语一个也看不上,见面说不了几句,就互掐起来,每次相聚总是很快就会不欢而散。 每到过年过节,金、殊两家一定是要拜会齐爷的,齐爷现在北方开会,家里便让这两个与小语同辈的人来深圳拜会。 小语说:“不要怕他们,明天你要让他们丢盔弃甲,好不好?” 我想啊,我是一个穷小子,如何能让那样家大业大的公子哥丢盔弃甲,也不好在小语面前自行惭愧,笑说道:“宝贝儿,又不是上战场,怎么扯得上丢盔弃甲,不过是一餐晚饭而已。” “你又装糊涂,我的意思你不明白吗?你读过那么多书,奚落一下他们,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浅薄,你放心,有我站你这边,他们什么也比不过,到时好好教训他们。” 我只得假装天神下凡一般的强大,豪气地说:“好,教训他们,只要小语讨厌的人,一律斩首示众、扒皮做鼓。可是,我刚才还没有吃饱,我还饿。” 小语看着我故意靠着她撒娇的样子,一下从秋千上蹦下去,两手叉腰,瞪着大眼睛看着我说:“你比我还小吗?没吃饱让他们做就是。”又扑过来我怀里,娇气地说道:“你背我去楼下好不好?让他们再弄些吃的,你要吃什么就让做什么。” 我背着她上楼,在二楼时她见我没有停下脚步,拍打我肩膀说道:“就这里,就这里,饭菜不准弄到楼上去,影响熏香。” 我继续往楼上走,说道:“先吃你,吃完再下楼来吃饭。” 她在我耳边吹起,边吹边说道:“坏人,你是坏人,最坏的坏人,我早晚要被你弄死的。” “是吗?怎么我看你活得越来越好了呢,越弄越美。” “你要点脸吗?楼道里说这么大声。” …… 又要了一份五成熟牛排、煎四只大虾、一份菌汤,分两只大虾给小语吃,她见我吃得香,让厨房给她做一份水果沙拉陪着我吃。 中秋上午,我刚起来,梁凤书已经发来短信,告诉我,齐爷让人送去一些月饼、水果,还有一叠港币、两块纯金月饼,梁凤书在短信中让我好好陪齐爷应酬,带她谢谢齐爷的中秋大礼。 对于齐爷这样厚意,还如此替我着想,使我一直都百思不得其解,想来小语是她的掌上明珠,以他的地位和身价,怎么会舍得小语和我这样的人厮混在一起,难道他真的就是由着小语喜欢,完全不顾我已经是有家室之人?况且他也知道我只是一个算命为生的人,没任何其他本事能上得台面,身份也卑微,他难道不顾及小语将来如何面对别的富家公子小姐? 在一般人面前,我高看自己,在齐爷面前,我无法高看自己,却感觉齐爷高看了我,就一点,晚饭时,金殊都是身份显赫家族的公子哥,我如何介绍自己呢?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面子第一重要,越是富贵人越要面子,这是天下皆知的,要是金殊二人知道我只是一个穷算命的,他们不只是会笑话我,不是更会借此奚落小语吗? 自从昨天齐爷告诉我要和小语一起出席晚餐,我一直心中忧虑,却又不好问小语,她还不满二十,天真烂漫得与孩童没什么两样。想她少有社交,可能不知道应酬上的身份问题,她自己当然是可以目空一切不管别人,可我们一起出席,别人总会怀疑我和她的关系,难道我这卑微的身份不会让她觉得丢脸吗?她好像并没有因此而忧虑,好像只等着旁人安排好,我和她一起去吃完便回来,事情怎么可能如此简单。 更让我忧虑的是,要是金、殊两个人妒忌我和小语的关系,以他们的家财,要是调查出我和梁凤书的关系,一来背地里笑话我癞蛤蟆吃天鹅肉,二来暗自让人害梁凤书,甚至连同肖玲玲、露露、小芬一起害了,到时可能连尸体都找不到,我又该如何活下去。 第199章养子 我的忧虑无法与梁凤书商量,以前都是倚杖梁凤书足智多谋,从一无所有一直走到今天,我们一直谨慎在这城市活在,而今我的忧虑没法像她征求意见,可我又很是担心这完全是齐爷使的手段。齐爷不好对梁凤书动手,他故意让我和小语参加晚宴,让金殊二人因其妒忌而动手,事后我成了单身无家无靠,正好变成小语私藏活玩物。 我想小语是不会有害人之心的,她年纪小不说,也不会有这样缜密的心思害人。要么齐爷借刀杀人,要么金、殊二人因妒忌而要害我,两种情况发生,还都是与齐爷脱不了干系,他明知我身份卑微,难以对外(他那样世家交集的圈子)说出口,却为何要我和小语去参加晚宴呢?小语完全可以自己去,有佣人们照顾她去,吃完就回来,然后我们再一起赏月,不是两全其美吗? 一晚上都没有睡好,想着自己和梁凤书基本属于待宰羔羊,面对这样强大的对手,完全没法反抗,甚至都无处躲藏,我的担心从没有让自己如此惶恐。暗自卜卦一看,卦相显示也没有什么灾祸,可是我自己觉得灾祸就在眼前,卦相肯定不可信,如此多的迹象,怎么会没有灾祸,或者灾祸太大,卦相不忍提示我。 要是我和小语只是普通朋友,我作为一个‘神算’身份,以小语朋友关系陪着一起出席晚宴,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而今我和小语已经‘大战’好多回合,连家里佣人看我时,都喷射着妒忌的怒火,金、殊二人一旦得知,我和梁凤书她们还能活多久呢? 终于,在回完梁凤书短信以后,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游泳,心中疑惑必须弄清楚,问小语:“今天晚饭时,我怎么介绍自己呢?” 小语无所谓的表情:“这也要问我?你是我的麦子哥啊!” “金、殊问我做什么的呢?问我们什么关系呢?” 小语看着我眼珠子一直转,好像现在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慌张地自言自语:“是哦,要是说你是个算命的,金、殊肯定笑话你,这可怎么办呢?人总是要介绍来历的,你出生苦寒,他们更要笑话你,怎么办呢?可不能在他们两个混蛋面前丢脸……” 自言自语一番,她还是没有答案,看着我问道:“你什么意见,阿玛让你陪我去,一定是知道你能应付的,快给我说说,你有什么办法?” 搞半天还是要我想办法,简直白白问她,不过这样也好,我可以和她明着商量,我小心翼翼地问小语:“说我是你的文学老师?我看书多啊,这样可以的。” 她原地转悠着,一边思索一边说道:“他们会问你毕业什么名校,以阿玛的身份,你不是名人,又不是名校毕业,怎么会做了我的文学老师呢?不行不行,我和你如此亲密,怎么变成师生关系了呢?” 我又开始冥思苦想起来,师生关系是我先前想到的唯一办法,正想着,佛爷打我电话,这可以当着小语的面接,我刚接通电话,小语就把脑袋凑到电话另一边。 佛爷在电话中说道:“小师傅,你仔细听我说,千万要记清楚,现在电话方不方便,只有小语在吧?” “对,佛爷你说。” “齐爷交代,你的身份是齐爷养子,齐爷从前一直没有公开过你的身份,是秘密养大,你没有其他家人,视齐爷如父,去年齐爷才让你和小语相见,从前你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而今亲如家人。齐爷曾放你在社会历练过几年,你无心财富地位,齐爷也就由着你做一个闲散的人。齐爷不希望外人觊觎他的财富,这也让他费心劳神,你要让桌上的人感觉,你能为齐爷养老送终,能照顾小语一辈子,懂了吗?” 我依然是心中疑惑,佛爷的话,让我先前的担忧消散,可是新的疑团又上心头,齐爷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说他是有其他打算,暂时让我替他挡着外面觊觎小语的人。觊觎小语也就是贪恋他的财富,对别人不放心,对我就如此放心吗?我能想到的唯一答案是:与齐爷门当户对的豪门子弟,齐爷无法控制,而我完全受他控制,刚好我对外的形象是无父无母,他便就此说成秘密养大的养子。 能做齐爷的养子当然是十分荣幸的事情,可是以后我不会被齐爷抛弃吗?要是现在这样被抛弃,说不定还能活条命,一旦变成他的养子,他有一天抛弃我时,自然要考虑到他的颜面,那我只有死不见尸才能保证他的颜面,想到这里,我心中又生惶恐。 自小出门,见过太多残忍的事情,加上社会上的种种争斗,我已经养成事事小心的习惯,不敢有丝毫松懈。眼前心中惶恐,想来这样梁凤书她们是安全的,我又略感欣慰,看来齐爷早已有考虑,万一外界查到我和梁凤书的关系,他可以说是我在社会上历练之时,与梁凤书私定终身,而后他才让我和小语相认,况且梁凤书是作家,身份并不丢人。 我把自己心中的盘算反复衡量,小语趴在我背上,大声叫着:“这样可以,这样可以,真是个好办法,你以后名正言顺地是我哥哥,看谁还敢看不起你。” 我心里想着,天底下哪里有这等便宜事,齐爷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真正当我是养子。 她见我还是沉默着,跳到我前面,两手捧起我的脸,问道:“你在想那个?想什么?还不坦白说来。” 为了晚餐不至于太过被动,我也借此可以解开一个疑惑,说:“小语,问你一个问题,你不可外面说去,也不能告诉齐爷我问过你,行不行?” “行,你快问,快问。”她在我面前席地坐下来,带着期盼的眼神看着我。 “你可知道为什么齐爷只得你一个女儿,并且齐爷没有老婆。” 第200章爱的理由 小语对我的问题显得很失望,马上变得没了兴致,显得无趣的说道:“这个啊?一点也没意思,我以为你又有什么奇怪想法呢。我当然知道啦,小时后我不知道,长大后阿玛他全都告诉我,阿玛不会骗我的。我已经知道好几年,不就是阿玛喜欢男人吗?外界虽然不怎么知道,但这事阿玛身边的很多人都知道,没什么啊。” “哦,原来你一直都知道啊!小语,你能理解你阿玛?” 小语在我手上拍打两下:“齐爷、齐爷,叫顺口啦?快改过来,叫阿玛,晚上不然会穿帮的。” “好,你真的能理解我们阿玛吗?” 小语说,她小时候以为姑姑或者麽麽是她的母亲,在开始学认字的时候,麽麽就告诉她,她没有母亲,是齐爷收养她的,齐爷是她爸爸,依照齐爷的规矩,叫他阿玛。齐爷非常疼爱小语,小语在年少不更事的时候,也没有关心那么多,直到十几岁开始知事时,小语发现别的男人都有妻室,唯独他阿玛没有,以为齐爷为了她而不娶妻,小语觉得心里很是愧疚,她希望齐爷能像别的正常人那样生活。 小语对齐爷一直追问为何没有老婆,她央求齐爷,不要为了抚养她这个收养的女儿,而放弃成家,齐爷见小语已经懂得人事,便告诉小语,说他与普通人不一样,没办法娶妻,并以此拐弯抹角讲了很多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之处,而且告诉小语,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天生生缺陷,或者说天生与众不同,看着与正常无疑,身体上与相貌特征不符,解释几次以后,小语终于明白她的阿玛喜欢男人。 对于齐爷拐弯抹角的解释,小语为此读过很多书,加上麽麽对她的详细解释,小语终于理解自己为什么只有父亲而没有母亲。 “你知道吗?其实我觉得挺好的,阿玛只有我一个孩子,我是他唯一的亲人,要是阿玛再有别的孩子,说不定他就不会这么爱我,是不是?” “诶,不会吧,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平等的,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这些,阿玛就只得你一人,我这个养子是假的。”我这样劝她,可心里面并不是这样想的,要是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平等的,为何我就要被送给李瞎子呢?为什么不是李木、李水、李余,也不是女儿李敏,偏偏我是被送出去那一个。 “小气鬼,我是这个意思吗?我是怕你夺走阿玛对我的爱吗?我们现在这样,阿玛永远也不会的啦,哈哈哈……” “小语,你笑什么?这也值得笑么?” 她只顾着自己笑,笑了好一阵才停下来,抱着我说:“你知道吗?阿玛第一眼看见你,他就喜欢上你,可是你怎么都不明白他的暗示,面对引诱怎么都不上钩,阿玛还和我玩笑着讨论,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让你成为他的伴侣,哈哈哈,笑死我啦!阿玛对我可好啦,什么都告诉我,哎呀,想起来真是笑死我啦。” 我假装不知道,说:“怎么会?我是真正的男人,没办法爱一个男人啊。”其实那个时候要是我穷得完全没有办法的话,可能就成全齐爷了,他的暗示我怎么会不明白。 “所以嘛,我也是这样给阿玛说的,我告诉阿玛,你这个人我要啦,阿玛很高兴,问我怎么会看得上你,嗯嗯,我就是看上你啦,哈哈哈,真是好笑啊,诶,你怎么不笑?这还不好笑吗?” 她趴在我背上笑得前仆后继,好像几百年没有笑了一样,让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如此好笑,她笑了好一阵,笑得滚在地毯上,仰面看着我说:“你真没劲,我都笑成这个样子,你也不笑。” 我顺势问出心中另一个疑惑:“宝贝儿,你为什么就能看上我这个穷小子呢?” 她像蚯蚓一样在地毯上挪动,终于把头枕在我的腿上,说:“阿玛从小就告诉我,要是心中喜欢,不要犹豫,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谁也不知道意外的灾祸什么时候会降临,只要自己真心喜欢,不要心中顾虑重重而错失本该有的快乐。” “你还是没说怎么会喜欢我呢?应该很多人喜欢你才是啊,你可以随便挑你喜欢的人。” 她对着我假意呸一口,几滴唾沫掉进她的眼睛,她自己揉着眼说:“哎呀,我好傻,这样呸着自己啦。” 我赶忙给她轻柔几下眼睛,她很是享受地说道:“麦子哥,你知道吗?你的谦和、儒雅不是装出来的,你能说会道,但是没有丝毫卖弄。几乎每个人见到阿玛,都会装得很卑谦的样子,可是装得让人看着不舒服。最开始见你时,有一点你不好,就是你刻意迎合阿玛,也刻意迎合我,可是这一点我明白,就像书中那些穷一些的人,会因为害怕失去而不敢得罪别人。你迎合但不失自己尊严,阿玛问你那些问题,你都能滔滔不绝地正常说出来,没有丝毫胆怯,而且佛爷说你是难得一见的奇才,预料过很多事情都极其的准,很有灵性,所以阿玛想见见你到底是怎么样的人,本来,本来佛爷是想把你介绍给阿玛……”说着,她又噗嗤一下大笑起来,笑得脑袋在我腿上滚来滚去。 等她自己一个人笑够了,我又问道:“可是我有,嗯,有家室啊!” 小语仰面看着我,阴沉着脸说道:“不是说好的吗,不准提她。”该是她心情比较好,又即可眉头舒展开,说道:“这次饶你,嗯嗯,你走以后,我也这样问阿玛,阿玛告诉我,我们的祖上以天地为席,遇到真心 第201章 少女的笑 我不由得由衷地赞叹道:“阿玛真不是一般人啊,这样的厚禄富贵,却有如此超脱世俗的心。”说完以后,我又想,齐爷本就不是一般人,在爱情问题上看法也就不同寻常。 “你来之前,姓刘的告诉阿玛,说你只有家里那个女人,以前跟着社会人在夜店混了这些年,也从不沾花惹草,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别人送到你嘴前,你都不会沾染丝毫。” 齐爷说的我这些情况,一定是从佛爷和刘秃子那里听说来的,说的也都是事实,只不过他不知道我不是不想做,而是不敢做,我家里的女菩萨明察秋毫,凡事都得听她的,我是有色心无色胆。 再一想,既然佛爷和刘秃子要把我介绍给齐爷,他们自然不会说我的坏话,不然就是给他们自己丢人。 小语说的姓刘的,我知道,就是刘秃子,听她这样夸我,心中不由得窃喜,想来,我哪里有这等自律,完全是因为梁凤书寸步不离,再者也担心梁凤书一旦知晓,我刚刚开始的美好生活要夭折,忍受这些年,想不到竟然因此而得到小语垂青,突然感觉这是上天对我不得不自律后的奖赏。 小语拉着我的手指放在口中,用力的咬一下,愤愤说道:“痛吧,告诉你,你要是再沾染别的女人,我一定杀了你,可不是吓唬你哦,不怕告诉你,我最开始想让阿玛帮我把你家里那人干掉。” 说得我心头一惊,看着如此乖巧的小语,怎么会有如此单独的想法。这话梁凤书也说过,虽然没有这么狠,意思也都差不多,难道女人真就能这样做到吗?还是说只有这样说,才能表达她们对占有欲的真诚袒露。 她缓和一下情绪,继续说道:“阿玛告诉我,你家里那个人,无论是赶走她还是干掉她,都不是什么难的事情,难的是你爱她,你又极其聪明,如果那样做了,你是能猜测出缘由的。那样我就算还是得到你,可是你一定恨我们,而且相当于放一刻炸弹在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和我们同归于尽,那样阿玛就没法放心你和我在一起。” 听她极其正常的说出这样的话,我心头冷汗流了几大桶,面上舒展地故意说道:“你和阿玛都是善良的人,小语,你告诉我这些,以后我要是还对你不起,真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她撅起嘴,让我亲一下,以示她说老实话应该得到的奖赏,而后继续说道:“阿玛说,真正的爱要心甘情愿才有意思,才能体会到真正的爱,不管因为什么而心甘情愿,哪怕是因为钱也行,但一定不要逼迫着爱,阿玛说逼迫之下就像古代的奴隶,对着一个完全心口不一的人,还不如自个玩。” 这都教自己女儿什么鬼理论呢?一个女孩子怎么自个玩?难道从小就要励志做一个荡妇y娃?对于这样富贵荣华的人家,我确实想不通他们用怎样的态度,面对和所有人一样短暂的一生。 她举起手让我底下头去,她自己还故意看房间也没有旁人,显得极其神神秘秘的,我以为要说什么天大的秘密,我弓腰低头,抱起她的头,对着我的耳朵,说:“说吧。” “你知道吗,那天我们做那事以前,我以为两个相爱的人就是亲嘴,然后搂在一起睡觉。” 听完后,这次我大笑起来,她一把推开我的脸,大声说道:“不准笑话我,快停下!” 我又憋着笑了几下,说:“好,不笑啦,你说。” 她很认真的说道:“真的,我以为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和他紧挨在一起,要是他不愿意和我紧挨着,就是不喜欢。那天我发脾气,就是觉得你离我那么远,肯定是不喜欢我,嘴上说喜欢是因为你害怕阿玛。没想到你亲着亲着还做那件事,当时真的好痛,我想着,既然要喜欢你,就随你吧,反正我也不懂。” 见我憋着气,马上又要笑出来,她指着我严厉地说道:“不准笑,不然以后我什么都不告诉你。” 我把笑憋回去,装着认真的问:“小语,要是以后再遇到别的人你也很喜欢呢?” “不可能,再也不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世界上人这么多,你还这样年轻,怎么能为以后这样肯定。人生这样漫长,你才刚刚成年,还有走过很对岁月,岁月会把什么人带到你身边,谁也无法预料,有可能你在不经意间,就遇到更喜欢额人了呢?” “就是不可能,我不能告诉你,要是告诉了你,你会恨我和阿玛的。”她又故意委屈的说道:“你不要逼我说出来。” 听她这样说,我就更想知道,她才十八岁,对我已经如此这般,要套出她的话,实在容易,我说:“我发誓,我们现在是一家人,我决不可能恨你和阿玛的。” “真的?” “真的。” 她想一想,从地上爬起来,和我一起坐在地毯上,指着我说:“你答应的啊?不准恨我和阿玛哦?” “一定不会。” “那好,我就告诉你吧,你记得阿玛送你的玉如意吗?” “记得,还在家里摆着呢,我可珍惜啦。” “那玉与我很紧要,哦,在我们好上以前,是以前很紧要的。” “现在于我也很紧要啊,除了是阿玛送的,那玉我看过,很值钱的。”我玩笑着说。 她鼓起眼睛瞪我一眼:“别插嘴,不然我不说啦!” 我马上故意握着嘴,示意我再不插嘴。 小语说,听齐爷告诉她的,她小时候经常无缘无故生病,医院都检查不出是为什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她亲手父母才会把她遗弃在路边。齐爷那年回乡祭祖,想从家乡收养一个完全不知道自己来历的孩子,以此圆他做父母的愿望。那个孤儿院里的孩子,符合齐爷要求的只有几个,小语是最小的女婴,齐爷就挑了襁褓中的小语。小语说,齐爷告诉她,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第一次见到齐爷时,马上就想和他说话,咿咿呀呀的叫着,很是可爱,齐爷便决定收养她,取名齐语。 第202章神秘诅咒 收养时看着健健康康的一个孩子,没想到把小语带回家以后,小语时常无故处于迷糊之中,齐爷不用担心钱,找最好的医生检查,却查不出什么病因来,过段时间又自己好了,但反复发作很是吓人,齐爷很心疼,下定决心要找出缘由来。 医院试过了都不行,经过别人介绍,找来一喇嘛僧,齐爷只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能不能除去小语的病根。喇嘛僧念经做法以后,让齐爷拿最心爱的古玉作为超度之用,齐爷当时觉得身边最珍贵的就是那柄玉如意,便把那柄玉如意交给喇嘛。 喇嘛把玉如意和迷糊中的小语放一起,作法念经以后,小语真的马上就正常了。齐爷问喇嘛僧缘由,喇嘛僧不愿相告,只告诉齐爷,小语一生不能许配给任何人,非要许配男人,需得那柄玉如意答应。 齐爷听了喇嘛僧的秘密嘱咐,想到自己本来就不是个正常人,要是自己收养的女儿长大后,也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心中很是自责,觉得喇嘛僧的话又十分费解,逼其说出缘由。喇嘛僧只悄悄告诉齐爷,说小语要是看上喜欢的人,就把那柄玉如意送给心爱之人作为礼物,如果得到玉如意的人不久无故病死,玉如意必须收回,不然小语也会死,如果得到玉如意的人能从病中活过来,那么那个人就是小语命中唯一的真命天子。 齐爷当时被吓住了,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世间有这样的事情,可也不能拿自己心爱的女儿,去验证喇嘛僧的话准或不准,况且喇嘛僧做法以后,小语确实好起来了。虔诚地让喇嘛僧说如何化解,喇嘛僧并没有说如何能化解,只告诉齐爷,得玉无故病死,证明与小语没有福分,要是得玉无故生病,病后能再康复,证明那人是小语的真命天子,以后玉咒就已经被化解,那柄玉如意也就再无用处,但小语一生只能和这玉选之人好,不可再有二心,不然迷糊后,再遇菩萨也不能救。 从此齐爷把小语和玉如意带在一起,形影不离,小语再也没有犯过病。 在小语十五岁那年,齐爷带小语参加法国赛马会,情窦初开的小语看上一个法国少年骑手,想与此人交个朋友。齐爷明白小语是心生爱恋了,便如实告诉小语喇嘛僧的话,小语那时非不信有这样稀奇古怪的事情,齐爷让小语稍等几天再说,小语也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就把那柄玉如意送给少年骑手。 没想到少年骑手当晚回去就病倒,连第二天的决赛都没能参加,小语还是不信,只当是巧合,等了快一个月,一直暗中观察着少年骑手的人回禀齐爷,说那少年骑手死了。齐爷和小语一听,当时就慌乱起来,喇嘛僧的话再不敢怀疑,害死了一个人,心中又十分愧疚,让人上门给骑手少年送以重金,并借故要赎回玉如意,家属得了大笔的钱,把玉如意还回来。 小语说她这几年再没有看得顺眼的人,见到我时,她又心动了,可是又怕害死我。齐爷见小语难得遇到心仪之人,便不顾我生死把那柄玉如意送给我作为试探,我走以后,齐爷告诉小语说,人死自有定数,既然心中喜欢,怎么也要试试,错过了会后悔一生。 玉如意已经送出,小语忐忑地等着答案,希望我能好起来,每天都让人回报我的情况,担心我一病不起。小语说,我生病那段时间她最煎熬,齐爷也哪里都不去陪着她。 小语搂着我脖子,满含愧意的说道:“我告诉你了这个秘密,一不准恨我和阿玛,二不准以后自以真命天子自居而欺负我,知不知道?你要敢欺负我,大不了以后我一个人过,本来这事阿玛是不准告诉你的,就怕你以此要挟我。” 我听得五脏六腑都快翻江倒海,脑海中的思绪起码转过几百个弯,庆幸自己能活着,也略微有些怀疑,但我自己将近一个月病得奄奄一息,而且医院查不出缘由,躺在家里差点死去,都是我自己亲身经历,使我又不得不信。 仔细一想,原来爱可以这么自私,自私到不顾别人死活。要真是如此,难道说看上一个试一个,死一个再试另一个,简直不可理喻,这与故意杀人有何区别?要是试上十个八个、百把十个都没能活过来,岂不是为了自己能得到爱情而杀人如麻吗?这齐爷不只是变态,看来为了小语,他真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小语见我痴呆了一样自顾自己思索着,强调说:“你到底听没听见?” 我忙点头回答:“我不会怪罪你和阿玛的,你跟了我这个穷光蛋,已经是委屈你,我哪里还能恨你和阿玛哦。” “真的?见你傻子似的不说话,我差点都后悔告诉你,你说,我该后悔告诉你吗?” 如此看来,小语已经彻底对我献出真心,心中虽然对齐爷不顾别人性命而震惊,自己好歹还活着,又想着,这样一来,梁凤书算是真的安全了,要是他敢对梁凤书下手,我也只好毁他心爱之人。 不过,聪明的我告诫自己,一定不可知道真相后而骄纵起来,我说:“小语放心,我是一个算命为生的人,从来就是相信人命天注定,我师傅也是这样教我的,我与你如此难得,应该更加好好珍惜才对啊!不是吗?” 我搂着她一把按在地毯上,嬉笑着说道:“哼哼,这么说来,小语这辈子只能是我的啦!哈哈哈……” 我刚笑起来,她一根指头戳进我嘴里,恶狠狠的说道:“看,你这么得意,就该听阿玛的,永远也不告诉你。” 我翻身压着她说道:“乖乖,我还是从前的我,你不就是我的吗?我也是你的啊,来吧,我们今天起来还没有做早操哦。” 她双手往地毯上一瘫,头扭到旁边,娇气地说道:“弄吧,让你弄死我,我也就害不了别人。” …… 第203章狡诈猜想 想着与小语这些日子以来,心中诸多疑惑终于弄清楚,心中舒畅许多,在她身上更是猛兽一般。 午觉醒来,见小语还在熟睡着,看着这个乖巧可爱的人,实在难以想象,她竟然能那样轻松的拿人命实验自己爱的对错,尽管她事后解释说,要是我也死了,她再也不会看上任何人,这谁知道呢?在我前面不是死过一个吗?要是我也死了,她可能会对下一个她的真命天子,讲述我怎么去世的,就像对我讲述少年骑手的去世一样轻松。 使我又联想到张寡妇,李瞎子说她嫁谁谁就不得好死,张寡妇嫁三任丈夫,三任丈夫皆意外去世,难道说世间真有如此邪门儿的事情?还是说仅仅是巧合?我也不得而知,总之庆幸自己活得挺好。 张寡妇比小语善良,她听李瞎子告诫以后,就真的不再嫁人,她要再继续接着嫁,还是能嫁得出去的,农村里只要是女的、活的,都能嫁出去。又想,要是张寡妇第一任丈夫死后,就得到李瞎子的告诫,她难道会再不嫁人吗?这恐怕难说,估计那时的张寡妇也不会信李瞎子。 看着熟睡的小语,我默默念叨:“你不会是个恶人,你的生命也曾坎坷,今后我们都尽量别做恶。” 在即将出征以前,我必须先把思绪理清楚,我相信晚餐就是战场,而我是齐爷派出的战将,我凯旋回来,他将给我奖励,如果我‘战死沙场’,他将把我抛弃并遗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首先我要把最近了解到的信息汇总起来,还原出一个我理解的真实齐爷,为此,我推开小厅与隔壁房间的暗门,坐在小语说属于我的房间的小厅里,从书架下的恒温保湿柜里取出雪茄,慢慢悠悠的点上,在满架书香环绕中,升腾起雪茄的醇香。 深圳的白天骄阳似火,好在别墅是坐东向西的,此时太阳依旧往西方加速坠落,我拉开窗帘,在阳光照耀下,以我非凡的视力,可以看见最远处伶仃洋外的内伶仃岛。目光从依山而建的别墅小区绿荫上掠过,忽略熟悉的蛇口港,往最远处瞭望,香港屯门的青山犹如海市蜃楼,在香港的旁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伶仃岛就是那大海中上天遗弃的坟丘,或许里面禁锢着曾经战败的灵魂,永远在大海波涛中,年复一年为自己唱着同一首挽歌。 我不能败,如果我败了,深圳六年的所有成就极可能付之一炬,像李木一样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时,一定比李木还狼狈。 “不能相信别人,也不能相信自己看到的和听到的,要相信逻辑分析。”这是梁凤书早就告诉我的道理,我们一直以这样的思维在这城市里小心翼翼前行。 自认识齐爷那天起,从他们的言行举止、只言片语中,还有小语诉说的片段中,我脑海中分析出这样一个齐爷。他父辈是建国前的豪门望族,在战火纷飞即将结束之前,他们家族扶老携幼迁往海外,直到‘春天的故事’唱响神州大地以后,他们家族才重回故国,然老一辈已经苟延残喘,正值壮年的齐爷一辈代表家族望乡而归。 在‘春天的故事’里,祖国正需要大量的人才和资金,来建设春风吹拂的沃土,齐爷带着家族曾经的辉煌载誉而归,被授予高位闲职,他既是为难忘的故国情怀,也为家族在曾经繁衍的土地上再塑辉煌,为此,他牵引着海外资金归国,扑入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建设中,投资者挣得盆满钵满,春风满拂的大地也欣欣向荣。 人生从来就是在尔虞我诈的算计中,和欲壑难填的欲望里划过一生短暂的光阴,这两者交织在生命中,直到死亡时才会结束,越是富有而位高的人,纠缠着陷入越深,齐爷也不列外,况且他本身就是一个脱离正常轨道的人,要想守卫自己一方堡垒,就更加艰难一些。 齐爷和小语肯定是法国国籍,真要到万不得已之时,他们可以逃离这片土地,而我是没法逃得掉的,为了实现更多的愿景,我又不得不屈从他们,但我对小语是越来越真情了,没有办法,我也想做一个绝情的人,可不小心就陷入她天真的温柔里。 佛爷和那个找我算命的神秘高管,都是齐爷的战将,他们是真正为齐爷攻城略地的人,而我不过是为齐爷打扫后院的园丁。或许齐爷把小语看得比地位和财富重要,但他背后的投资者未必也是如此想,所以齐爷想让我陪他的掌上明珠小语沐浴在爱河中,他好抽身放手一博。 为了让我对他绝对放心和忠心,关于喇嘛僧和古玉的故事,完全可能是齐爷编造的,小语也被蒙骗其中。知女莫若父,齐爷知道小语天真纯良,他故意编造那个故事告诉小语,还故意让小语别告诉我。齐爷肯定知道,沉迷于爱河中的天真少女,一定会对心爱之人袒露所有秘密,所以小语的反应全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小语并没有看到那个少年骑手卧病在床,也不知到那个少年骑手到底因何而死。故事完全可能有另一个版本,那就是齐爷认为十五岁的小语早春心动,完全是荒唐之举,但齐爷又不想小语不开心,便编织喇嘛僧和玉如意的故事,目的是告诉小语,天命难为,不是阿玛有意阻拦,一切全凭天意。背地里,财大势大的齐爷派人连夜干掉少年骑手,并拿回当时哄小语送出的玉如意,过一段时间,告诉小语少年骑手已死,小语也就绝了念想。 齐爷身体天生异常,极好俊逸潇洒的少年,佛爷见我白净英俊,虽知道我有老婆,但还是把我推荐给齐爷作为玩乐享用。佛爷以为我晚上跟着耀仔他们留恋声色犬马的夜店,从未对女人动心,怀疑我身体有毛病,想深圳这个肉多狼少的都市,但凡有钱有能力的男人,怎么可能为一人守身如玉。加上佛爷知道我应酬大方得体,做人知书达理,就算我和齐爷没有发生该有的玩乐,起码不会出什么纰漏,而且能陪齐爷消遣。 第204章敌人临近 面对齐爷魅惑的诸多暗示,我完全没有回应,反而一直强调自己深爱着家里的老婆,齐爷便知道强扭的瓜不甜,我这翩翩少年不愿他享受,他难免觉得可惜,他又抱有那么一点幻想,认为熟识以后,威逼利诱或许能成好事,所以暂时与我假意交好。这就好比男人相中一个绝好的红颜,不能马上相拥去红绡帐底,心中自然不甘心,只好拿出耐心追逐。 让齐爷没有想到的是,情窦盛开的小语看上了我,于是故伎重演,以从前的故事安抚小语。无论是巧合还是他在我的饮品中下毒,我真的回家一病不起,或许我本该和那个法国少年骑手一样死去,可梁凤书是个心思极其缜密之人,让齐爷的后手无法得逞。梁凤书带着小芬和露露,三人对我进行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料,抱着永不放弃的决心,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人间。 见我完好无损地活过来,齐爷自己编织的喇嘛僧和玉如意的故事(也可能真有其事),必须在小语面前继续圆下去,不然已把爱情寄托于我的小语会因此憎恨她阿玛,齐爷当然不希望他的掌上明珠因此与他心生间隙,不得不顺水推舟,并且正好让他自己也能抽身出去应付外面。 齐爷曾经对我说的那些满含无奈的话,可能半真半假,小语确实已经长大成一个让男人垂涎欲滴的美丽少女,而且小语也开始渴望爱情,使得家里这颗掌上明珠越来越成为心中隐忧。外面世家子弟对小语紧追不舍,小语自己又已经心怀春风,齐爷知道人心险恶,可是小语不知道啊,齐爷对那些觊觎小语的公子哥极其排斥,站在齐爷的角度,那些人家都是欺负他天生身体不正常、无妻无子,只得一个收养的女儿,只要齐爷把小语加入那些豪门家族里,小语是齐爷唯一继承人,齐爷就等于把自己一生奋斗拱手相让,而且完全不受齐爷掌控。 见我聪明俊逸,身世干净,没有带着‘固疾残羹’,唯一的遗憾是我深爱着梁凤书,但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齐爷内不舍小语伤心,外不舍一生所获,我命不该绝,他借此收入帐下,作为安内之用。 纷繁世界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息的时候,小语正当谈婚论嫁的年纪,而齐爷一直以诸多借口对外搪塞,又把小语教导得看世间富贵公子哥都是跳梁小丑,使得外面人无法从齐爷内部攻破。金、殊两家不达目的心中不甘,私下联手,派出两位与小语年纪相仿的儿子紧追不舍,说不定两家早已私下谈妥,一家得手,利益平分,玩儿的是‘连吴攻曹’。 齐爷本想让我成为小语的私藏,没想到金、殊两家借他开会期间无暇顾及小语,杀上门来。齐爷不得不迎战,他也想借此机会考验我的战斗力,说不定我乱拳打死老师傅,趁此机会给金、殊两家迎头一击。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万一我是没有实际战斗力的‘马谡’,他派出老谋深算的佛爷在侧,‘街亭’依然不会有失。我一旦丢脸,事后齐爷可以借此说服小语,告诉小语我是一个没有能力保护她一生的人,从此废了我,小语也只能心甘情愿遗弃我。 面对大海碧波,我下定决心,拿出平生所学,今晚一定要旗开得胜,为自己,为梁凤书,为我的家,当然,也为能继续背靠齐爷这颗大树,我要攀上树梢,看更远更美的世界。 小语迷迷糊糊的睡醒起来,大声喊着:“坏人,坏人,你在哪里?你怎么能让我睁开眼看不见你。” “我在隔壁,我在隔壁抽烟呢。我这边推不开门,你把小门打开。”我一边回答,一边敲着隔墙。 小语午睡起来,麽麽马上就来替小语梳妆打扮,我自己也装扮一番,征求小语意见,穿新买的修身白衬衫,配黑裤子和黑皮鞋,简单不失品味。 昨天晚餐时分,麽麽因表露出喜欢金、殊二人,被小语责骂,今天她再不敢提及,只默默为小语梳妆打扮。 一连换好几套衣服,小语都不满意,我坐在靠近阳台的小厅里,听着她在衣服间里大声抱怨,不过已经习惯每次出门都要经历她的这番折腾。每换一套,跑来让我看看,无论我说什么,她肯定都不会满意,还是回去换另一套。 费好一番劲,终于穿好,其实也很简单,一条齐膝格子摆裙,上面是紧身淡蓝色衬衫,外面套一件白色半长透明络纱衣,胸口挂着白金镶砖项链,水滴形加圈耳环,手腕上带着白金砖石腕表,脚下洁白高跟鞋,往我旁边一站,拉着我的手说:“我们般配吧?” “当然般配,小语简直貌若天仙。”我只能这样说,任何男人都会说差不多的话,总不能说不好看,那不是惹麻烦吗? 她拉着我转一圈,在镜子前仔细打量一番,带着抱怨说道:“你每次都说差不多一样的话,就不能想出别的话来?” 我想男人对已经到手的女人,夸奖起来是缺乏想象力的,但见小语整个人青春俏皮,妆容淡若自然天成,确实如天仙一般漂亮,让我很是喜欢。 我拉着她的手,在镜子前陪她打量着说道:“看,小语多美啊,看着比我都高啦。” 见面礼由佣人准备,小语叮嘱那中年妇女说:“别给他们拿什么礼物,两盒月饼就行,他们要是不要,到时直接扔掉,千万把麦子的雪茄整套拿上,还有我挑好的我和麦子的备用衣服,哦,别忘了,记得改口称乎麦子为大少爷。” 每次出门都如此繁琐,出去几次以后,我也再不想和小语出门,就像备用衣服,每次都备着,我的几乎没有用到过,小语在外一天最少换三次。虽说都不用我和小语花半点力气,我总还是觉得麻烦,她每换一次衣服,我都觉得那是十分漫长的等待。 第205章初见金殊 在我们开始穿衣打扮时,佛爷派来接我们的人已经抵达,齐爷在深圳的专用豪车也已经在门口等着,这是固定的出门派头,这次只是多了一个佛爷派来领路的人。 佛爷派来的人开车在前,我和小语乘坐的车紧随其后,我们的车副驾驶坐着别墅里的安保,佣人车在我们后面,最后面还有一辆载有四名悍将的安保车,旁边一辆看似无关紧要的车里是佛爷的战将。 车一启动,我拿起车里准备好的今日安排表和小语看,小语丝毫没有要关心的欲望,百无聊赖地说:“你知道就行,反正我跟着你。” 我只好把主要内容念给她听:“从沙头角码头上游艇,先是钢琴音乐冷餐会,游艇一路开出盐田港进入外海,傍晚看南海明月初升,赏月并着晚宴,晚宴结束以后,赏月赌博随意,月至中天回船。” 小语听了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抱怨道:“怎么安排这么长时间,月至中天,不是要凌晨吗?真是的,时间太长了,阿玛还真是把他们当客人,不过是两个小混蛋。”又看着我说道:“哥哥,你是不怕他们的啊?我知道,以你才华,根本不用怕他们,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 我心中一片苍凉,对这金、殊二人素未谋面,这简直就是去陌生的地方,和陌生人打一场无法预料的仗,怎会不惴惴不安,就像身处大漠戈壁一样,摸不清东南西北,更不知道旷野里有何意想不到的危险。 刚进入沙头角码头,我看见阿虎、严胖子、北仔站在路边抽烟,旁边还停着好几部车,其他车上的人没有下车,看样子他们不会登船,是为以防万一而准备着。 车到码头边,见已经停着好几辆豪车,豪华三层大游艇就在眼前,这游艇属于齐爷的一家投资公司,我从前和小语一起出海用过一次,并不觉得稀奇。游艇长三十多米,犹如海上移动别墅,内有客厅、卧室、客房、厨房、浴室等等一应俱全,二楼一半为露台,可以停泊直升机,也可用作小型海中露天聚会。 游艇在茫茫大海之中,人在游艇上看海给我的感觉并不好,一来海风像砂纸一样打磨着脸,稍微时间长一点,便能感觉皮肤紧刺。二来在茫茫无边的水中,所望见的苍茫辽阔犹如没有画框的画,感觉飘忽不定,无法看得真切,不如高山上望大海,虽隔着距离,却能静心看海天一色、辽阔延绵苍穹的无垠之美。 在海中看明月初升,这种感觉我无法想象,也还从没有这样做过,唯独这点让我很是兴奋,有些迫不及待。 小语也有她的期待,不停地唠叨着:“麦子哥,今天可以见到姑姑,你也能见到姑姑啦,嗯,我好久没看见姑姑啦。我给你说过的,小时候我一直以为姑姑是我妈妈,后来长知道她是姑姑,不过,姑姑就像我的妈妈一样,什么都会依着我……” 听她说起姑姑好多次,也曾听齐爷说起过他的这个妹妹,我是一直没得机会见,心里想着她会是什么模样,会不会像齐爷一样的脾气,应该会看不起我这个假养子吧?见小语说得眉飞色舞,我想着,看在小语的面子上,她应该不会为难于我,对于应付女长辈,我完全没有经验。 车刚停稳,佛爷亲自开门,笑容可掬的说道:“少爷、小姐辛苦啦,辛苦啦,路上没怎么堵吧?”旁边站在那个找我算命的神秘人的助手,每次和我联系都是他,以前我叫他黄总,别人叫他秘书长,他也上前来与佛爷一样客气。 要放在平日里,我哪敢让佛爷开车门,这简直是找死,更何况那个中年人。但我马上明白,佛爷故意这样做给已经在游艇上的人看,证明我是真正尊贵的齐家少爷。 我扶着小语下车,看小语什么表情,她微笑着点点头,也不回答,环视一圈,抱怨道:“麻烦死啦!吃饭非得要这么远吗?算了,跟你们也说不着,走吧。” 我可不敢学小语这样的傲气,我略微带着男人该有的度量和儒雅,回说道:“你们也辛苦,走吧。” 我拉着小语的手一起登船,正要进入船里,门口一对黑白双煞堵在眼前,因为一个皮肤被阳光故意晒成古铜色,另一个却白白净净,看着真是黑白双煞一般。黑色的年轻少年身更高、体更壮一些,张开双臂大声说道:“亲爱的小语,好久不见,我可想你都想瘦了好多,你看出来了吗?快,给我一个拥抱安慰安慰我……”后面还有一段外语,我听不懂。 小语走在我前面,停住脚步,抬头看看,冷漠的说道:“这里是中国,说普通话,行中国礼,握手鞠躬随便你们挑。瘦啦?死了才干净呢。”小语知道我不会外语,有意帮着我。 白净的稍微矮胖一些,与我差不多身高,就是从头到脚都显着圆润,听完小语冷冷的话,他马上说道:“小语妹妹,今天你也是主人家,来得不只比我们还晚,怎么还要用这样冰冷的话来堵我们的心,哥哥我可是做错什么啦?” 小语一直拉着我的手,回头看看,佛爷和其他几个人被堵住栈桥上,有些生气地说道:“我不是你妹妹,我有自己的哥哥,你们要觉得堵心,今天这就结束吧?再见,我回去了。”回头对我说:“哥哥,走,我们回去,懒得理他们。” 佛爷在我身后忙大声笑说道:“金少爷、殊少爷,有什么话先上船再说吧?你们看可以吗?”第一次听见佛爷语气如此谦和。 后面的中年助理也兴致勃勃地说:“是哦,二位少爷,你们年轻人爱打打闹闹,上船再说吧,今天可是个好日子哦。” 金、殊二人背后远远站着一些人,其中一些看着应该是他们二人的随从,都在一旁远远的笑容可掬的看着,不发一言。 第206章 漂亮的姑姑 尽管小语如此冷言冷语,金殊二人显得已经习惯小语如此这样说话,估计他们在小语面前,脸皮早已练就得如城墙一样厚。明明看着小语拉着的我,他们却并不对我招呼。两人往后一退,同时大声说道:“欢迎小语妹妹上船。” 临上船我回头看看,见提着东西的佣人后面跟着阿虎和黑蟒仔,还有三个穿黑色体血衫的壮男一起正准备登船,看来佛爷的安全工作做得很足,我想这一切不过是显示派头,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排场。 游艇随即快速出海,仿佛要追赶落日晚霞,在苍茫的大海上激起一溜水花,抛下岸边,直往海的中央驶去。 小语拉着我的手径直走在前面,直接上到二楼露台,看看远处的梧桐山,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我知道,你把几个故友的骨灰就埋在那山中,阿玛给我说过这事,夸你义气仁义。” 此刻我来不及回忆那些纷杂的日子,既然是来接待客人,这样太不礼貌,金、殊二人也会感受到冷落,会更加恨我,我可不想得罪这样的人。 他们见小语与我很是亲近,白胖那位故作笑脸,假装觉得惊奇的问道:“……”又说了一通外语,我连蒙带猜也弄不清半点意思。 飞速前进的游艇带着海风撩起小语长发,她侧脸对着风,靠着我,对着二人说道:“你们要是继续说法语,就闪到一边儿去,一会儿吃饭叫你们,吃完各自散去,今日中秋,就算是有一聚了。” 佛爷一旁说道:“现在速度快,风大,还是先请到里面说话吧。” 小语阴沉着脸说道:“那走吧,也没让你们跟着我。”说着,她又看看佛爷:“姑姑呢?我姑姑来了吗?她说要来的。” “林董在里面等着你们呢,快去吧。”佛爷憨态可掬的说。 客厅里有两位客人和三个服务员,其中一个看着成熟漂亮的女人我不认识,一副非常漂亮精干的模样,神态安静从容,自有一份高贵优雅的气质。她穿得十分简单,一条灰白色牛仔裤,一件白色体血衫,头戴一顶白色棒球帽,长长的黑发从帽沿如水垂落在肩上,看到她的第一眼,我马上想起她像一个人,像电影《龙在天涯》里的女主角,比她还多几分温婉精巧, 黄秘书长从座位上站起来,像是有点晕船一样,脸上带着微笑,招呼说道:“先坐坐,先坐坐,我这年纪真是比不了你们年轻人,头有点晕,呵呵呵。”说着,他晃悠悠地又坐下去,好像真晕船了一样。 “姑母,您怎么在这里?我刚才都没有看见您。”小语飞身扑进那个女人怀里。 那女人看看我,抱着小语含笑说道:“小语有哥哥了,早把我这个姑母忘啰。” “哪有,麦子哥哥,快见过姑姑,我的姑姑漂亮吧?” 小语的深情非常得意而高兴。 “姑姑好。”我问候完以后,再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拘谨地站着。 她微笑着打量我,微微点点头:“一表人才啊,怪不得小语常在电话里夸你,一家人,别客气,快坐吧。”说完,她和小语嘘寒问暖地聊起来…… 客厅角落里有一位妙龄姑娘正弹奏着钢琴,好像机器人一样,完全不看旁人,只顾沉醉在音乐中。 她们说笑好一会儿,小语从她称之为姑姑的女人怀里出来,拉着我转到长桌靠窗一边坐下来,微笑着说道:“都坐吧,中秋快乐。” 金、殊二人也附和着:“中秋快乐。”白胖子高兴地说:“总算看到小语妹妹一点好脸色啦,哎呀,今天就没白来。” 黑一些那人的马上说道:“亲爱的小语,介绍一下,你身边这位是?” 我的出现让他们觉得意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我是谁,什么来历,和小语是什么关系。 小语撇一眼黑白双煞,目光却落在长桌头上的佛爷脸上,说道:“你给介绍一下吧,不过我先说好,要再有人说外语,我就要去下面休息了,吃饭也别叫我。”说着,小语又看着姑姑说道:“姑姑,你管管他们,跑这里来说什么法语啊,真是的。” 佛爷站起来,我们也都站起来,佛爷温和地说:“今日中秋佳节,金少爷和殊少爷海外归来,齐爷确实没法接待,由我们的齐少爷和小姐接待二位少爷,我们齐大少与二位少爷不曾见面,我来介绍一下。”他指着黑子说道:“大少爷,这是金家少爷金树山。”又指着白胖的那位说道:“这位是殊家少爷殊胜荣。” 佛爷看着我和小语又说道:“齐爷千金齐语,二位少爷不用我介绍,我给您们介绍齐爷公子齐麦,麦少爷自小由齐爷养大,齐爷视如珍宝,考虑到麦少爷身为男儿,将来要为齐爷掌舵乾坤,自小不曾让麦少爷露面,成年以后也一直随我历练,直到去年,齐爷才让麦少爷和小语相认,林董都是第一次见到麦少爷。今日齐爷开会无法脱身,全权让林董、麦少爷和小语接待二位少爷,共度中秋佳节。” 佛爷马上看着长桌对面姓黄的和那个漂亮女人说道:“黄秘书长、齐家投资公司林迪薇董事长作为长辈,今日作陪我们一起过中秋。” 正说着,刘秃子笑呵呵地从外面进来:“还有我,还有我。”说着站在佛爷身旁。 佛爷笑说道:“哦,林董公司股东刘总,一直在厨房亲自为大家准备刺身,刘总这一手绝活不轻易展示的,今日我们有口福啦。” 林迪微显然与金、殊二人早就认识,佛爷刚介绍完,她微笑着说道:“金少、殊少,实不相瞒,我和黄秘书长也是年初才知道,原来一直在佛爷下面历练的齐麦是我哥私下收养的孩子,连我也是第一次见,我哥做事就是这样。”说着,端起香槟,说:“来吧,为中秋,为二位少爷接风洗尘。” 各自礼貌性寒暄几句,佛爷、黄秘书长、林迪薇、刘秃子先和我们四个年轻人一一喝酒,这个我第一次见到的姑姑主持着开局酒,金树山和殊胜荣喊她林姨。 第207章 比试 桌上接连摆上一些冷盘、瓜果,一会儿,刘秃子亲自从门外接过服务员的推车,和佛爷一起把一个大长盘抬上桌子,笑呵呵地说道:“刚才没有亲自迎接麦少和齐大千金,就是为这忙活,我也不在各位面前卖弄了,就在我上来以前,它还是活的,在低温海水中从千里外运达,就为今日和大家一起品尝这金枪鱼的生鲜味。本想现场杀吃,想到三位公子和齐大千金都还年少,特别是齐大千金不忍见血腥,我是知道的,所以我在厨房为大家处理好,断鳍破胸我都堪称专业,来,各位赏脸尝鲜。” 想不到以前目中无人的刘秃子还有这一手,实在让我匪夷所思,随之,我能想到刘秃子这个人的人品。看他这幅样子,如此卑谦,与他在外面判若两人,属于典型的迎上欺下。 礼貌性招呼,我们都一一敬酒,一起品尝刘秃子的活杀金枪鱼刺身,香槟已喝到第三瓶,金殊二人也不再说外语。依照礼节,我也作为主人家一样回敬大家,一一招呼,小语笑语妍妍作陪。 金树山突然举杯对着我说道:“齐大少爷,虽是初次见面,还有胜荣,我们三家是世家至交,少爷千金的称呼显得很见外,不是吗?” 殊胜荣马上附和道:“对对对,以前都是小语妹妹,今日一下变得生疏了,很不习惯,树山,你的意见……”姓殊的直接把我忽略掉。 “我的意见?我们当然要是兄弟姊妹啦!齐伯伯德高望重,齐家大少爷岂可是能冒充的?虽我们二人见齐大少爷犹如横空出世,诶,齐大少,你的年纪?”金树山拿腔拿调地说话,突然看着我问。 “79年的,二位呢?”我当然气定神闲的平静说道,装着与他们还生疏,但又不是礼貌,不卑不亢,也略微傲气做派。 金树山马上说道:“那你叫我哥,我78,齐大少与胜荣同年,不知你们谁大?” “我五月。” 殊胜荣马上高兴地说道:“齐大少,你要叫我们哥哥,我三月。” “你还要脸吗?以前你说十月,现在又变成三月,自己出生都可以乱改,与你这样的人过节真是丢人。”小语马上反驳。 林迪薇笑说:“殊少,你们年轻人热闹我不管,可你们知道小语的脾气,惹了她,我们这个中秋节就不好过啦。”她又看看小语:“我的小宝贝,今天中秋节,看姑姑面子,他们是客,你可得稍微温柔一点。” 小语马上指着殊胜荣对林迪薇撒娇说道:“姑姑,你刚才看到的,他说谎,自己生日也可以改么?” 殊胜荣被小语抓住马脚,马上厚着脸皮笑着对林迪薇说:“林姨,我是开玩笑,小语这样当真了。”又对说道:“小语妹妹,我就知道你对我荣哥好,还记得我的月份,哎呀,我故意试试,我确实是十月。” “那你是小弟?我是当仁不让的大哥。”金树山马上眨巴着眼睛看着殊胜荣。 殊胜荣可能与他早有商量,马上说道:“现在哪有按年纪排的,我们三家虽是世交,我们这样的家世,又都是同一辈的年轻人,何必非要按一般俗成规矩,要不这样,我们三个男人今日比试一番,谁赢谁大哥,输者为小弟,怎么样?” 金树山马上附和道:“好——啊——!齐大少,我年长一岁,吃点亏,我同意,你说呢?” 我微微一笑说:“好啊,既然要做兄弟,是该以本事比输赢的,必定我们三人谁也不是‘中山靖王之后’,也不是要桃园结义那样结拜,按理是该论年纪的,二位弟兄提出来,我主随客便,我赞成。” 林迪薇轻描淡写地说:“你们几个后生,玩乐可以,不准伤和气,不然我可要责罚你们哦,小语,姑姑授权你做公证人。” 小语马上急着说道:“哥哥,不要和他们比,他们坏得很,一肚子坏水,肯定早就想了什么手段。” “妹妹,不担心,阿玛早就告诉我,说金、殊两家与我们家世代交好,到我们这一辈,不该生疏。”我看着他们二人问:“你们什么主意?” 金树山马上说道:“这样,我们自家人,一般赌局伤和气,石头剪刀布又太儿戏,加上我们所受文化教育不同,我看不如这样,我们各出一个主意,要大家都能做的,谁做不到谁是小弟。” 殊胜荣马上高兴的赞成,显然和金树山早已商量好。 我说:“你们远到而来,你们先出题。” 心中早有准备,想他们一定会想法设法让我出丑,我不知道他们要用什么花招,只能见机行事。不过,我自认为读过万卷书,应付他们绰绰有余。 金树山对着外面一招手,一个青年壮男走进来,金树山从男人腰间掏出一把抢,说道:“这是胶弹枪,都知道的,杀不了人。”他递给男人一个香槟杯,说:“你出去放好。” 男人听命照做。 金树山接着得意洋洋地说:“这没什么技术含量,打一个杯子,地球人都能做到,没有文化之分,我先来。”话刚说完,抬手对着外面露台栏杆头上的男人放的杯子开抢,砰一声枪响,子弹穿过敞开的门,二十米外水晶香槟杯炸裂,金树山得意洋洋地把枪往桌子上一放:“来,该你们啦。” 男人快速进来拿另两个杯子出去。 殊胜荣马上遗憾地说道:“树山,你使诈,我知道你经常打枪,这么远,杯子那么细,我打不到。” 金树山说:“怎么是使诈,轮到你出题时,你也可以选你擅长的啊!” “看,我就说打不到。”殊胜荣开了一枪,杯子一动不动,很不满意地放下枪。 那男人又往手枪里放两颗子弹。 金树山得意洋洋地看着我:“齐大少,该你啦,你要是放弃,就下一局。我能理解,国内玩枪不方便。” 其他人都看着我,小语愤愤不平地说:“哥哥,他们真的很坏,是不是?” 我看着刘秃子说道:“刘总,打火机给我。” 刘秃子一脸雾水地把他的纯金打火机递给我,我接过打火机说:“刘总,可舍得?” “哎呀,齐大少这什么话,一个火机而已嘛。” 第208章 跳海 我拿起刚才已经熄灭的雪茄,‘铛’一声打着火,点燃雪茄,慢悠悠说道:“刚才树山说打杯子,没有说一定要用枪,是吧?” “这……”金树山犹豫不决,我的话让他摸不着头脑,他一定不知道我要使用什么手段。 小语马上说道:“对,没有说一定用枪。” “我就用这火机,火机虽然比子弹大,但在场的各位都知道,难度肯定比用枪打难太多了,如若二位不信,也可以用打火机试试。”我故意把火机递出去,这沉甸甸的纯金都彭打火机金光闪闪,好在不是我的,扔不见了也不可惜。想我现在可是齐家少爷,当然不能为这一个火机而在乎,必须得作出很是平常的样子。 金树山一摊手,示意无所谓。他显然觉得抛打火机比用枪的难度更大,觉得我的决定太过浮夸,只用等着看我丢脸就行。 小时候经常给肖玲玲表演石子打鸟,后来练到几乎百发百中,每次都能获得肖玲玲欢乐的尖叫声,距离比这远,况且鸟会飞。对于眼前这不到二十米的距离,我非常有信心。 我用力飞出,杯子应声而破,佛爷、林迪薇、刘秃子、小语齐声鼓掌,站在外面船舷的人也都鼓掌,阿虎在窗外对着我竖起大拇指。 小语目瞪口呆的望着我,很是崇拜地说道:“哥哥,好厉害啊,你还会这个,我以前都不知道呢。” 林迪薇举起杯子说:“齐大少,真是想不到啊,来,为麦少爷干杯。” 金、殊二人很是失望地轻轻鼓掌,对我的这一手觉得很意外。 “殊少,该你出题啦。”我放下雪茄,喝着香槟,轻松地说道。 殊胜荣马上精神焕发,拿过两个香槟杯,一张口布,先把一个杯子倒扣桌上,口布盖住,上面再叠一个空杯,他小心翼翼地抓住口布,又白又肥的手上突然一用力,口布拉走,两个杯子稳稳的叠在一起,快艇一直开着,现在速度降下来了,依然有些抖动,杯子微微颤抖,但没有倒下来。 大家也都为殊胜荣鼓掌,金树山不服气地说:“胜荣,你老是用这一招赢我,有什么意思?我不玩,这局我认输。” “我也认输。”我马上说道,心里想着,梁凤书教我,在外面应酬时,别吹牛,没把握做到的事情千万别轻易去尝试,直接认输还能显得有度量,试了做不到才尴尬,还因此存托出别人的优秀,实在没必要。 金树山立刻兴奋起来,盯着我说:“齐大少,该你了,来吧,我们刚才每人赢一局,你的题可是定胜负,来,我们看看齐大少平日里都玩些什么,正好见识见识。” 殊胜荣显得很是期待,又暗示金树山他们可能输,金树山无所谓地说:“怕什么,早先说好的,要每个人都可以做的。” “二位会游泳吗?”我问他们,他们的表情显得疑惑。 二人点点头,殊胜荣说:“这里不能比游泳,大海里不好分起点终点,要是差距不大分不出胜负,岂不白比了。况且这里是外海,遇到鲨鱼把小名丢了不值得。”他又看着林迪薇说:“林姨,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林迪薇笑笑:“我不管你们,安全肯定是头等大事,谁也不能拿生命安全开玩笑,麦少他也不会这样做。” 我指着外面说道:“走,不比游泳,我们是男人,来点狂野的,该我出题哦,走吧。” 都跟着我走到二楼露台上,我把外套脱给小语,指着大海说道:“自己下去,自己上来。”话一说完,不等他们反应,也怕他们反驳,翻过栏杆纵身从七八米高二楼跃入海中。随后我看见阿虎和另两个人也紧随其后扎入海里,游艇正在向前开,我快速起身往船身方向用力游几下,贴近船身,待船尾到我面前,一把拉住尾链爬上船。阿虎和另两人抓着仍下海的绳子牵连着的救生圈,紧随其后上来。 我全身湿漉漉的再上二楼,他们站在楼梯口为我鼓掌,佣人马上拿来衣服和浴巾说道:“少爷,下面去换吧。”小语又高兴又心疼地说:“哥哥,快去换衣服。” 接过浴巾,我擦擦头发,带着大家又走到露台上,轻松地对佛爷说:“让船保持我跳时的速度前进,免得二位兄弟说不公平。”对小语说:“作为男人,这点算什么,不碍事,等看着两位兄弟跳了,我和他们一起去换衣服。” 刚才游艇见有人突然跳水,船正快速的减速要停下来。 我小时候在水库里玩惯了的,对这高度跳水玩乐一点没觉得难,可是我知道他们可能不敢,一来他们富贵之家长大,惜命。船正在前进,二楼到一楼船身外还有一段距离,跳下去容易,远度不够,要是里落在船身上,现场也有能急救的人员,虽死不了,必然受伤。想那殊胜荣一身肥肉,肯定跳不出去,只能掉下去,而金树山未必敢跳。 佛爷对着旁边人吩咐一声:“快,让按少爷的要求做。” 黄秘书长赞叹着:“林董,看看,齐大少真是矫健啊。” 林迪薇依然带着微笑,连连点头,又略微惊讶地说:“想不到,想不到,这身材真好。” 小语对着金、殊二人大喊道:“快跳啊,快跳啊,不然要输啰。” 二人扶着栏杆看着下面海水,一楼两人已经准备好要下水救人,另两人手里拿着绳子拴着的救生圈,随时准备着。 我故意站在栏杆上往下看看,说道:“啧啧啧,要是没有跳出去,脑袋扎到船身上,估计要半条命,不过不要紧,别脑袋向下,手脚好医。”我必须要说这些话,不然怎么像少爷呢?反正我是这么想的。 殊胜荣一脸胆怯,连连摇头:“不行,不行,我不跳,树山,最好你也别跳,万一……” 金树山有些气急败坏,抓着栏杆跃跃欲试,旁边一人靠过来,可能是他的随从,站在一旁,胆战心惊地看着金树山,又不敢干涉我们正在进行的活动。 第209章 摄魂夺魄的月亮 夕阳最后的灿烂在海面上照出一条很宽的金光带,辽阔无边的大海闪耀着金色的鳞波,像是一片延绵到天边的火焰燃烧在无垠天地间,我拉着小语的手,昶望着大海,故意大声的感慨着说道:“妹妹,你看,好美的夕阳,好美的大海啊,像不像整个大海都烧着了,只要跳入其中,或许能浴火涅槃。” 小语听完,咯咯笑得直不起腰来。她巴不得看金树山和殊胜荣出丑,就好像多年积郁的不满终于得到发泄,今天我终于给她报仇了。 林迪薇走到小语身边,拉着小语的手,笑说道:“你们年轻人真是好,就这样也能开心好久。”她又看着我说:“麦子,好啦,算了吧,别赌了,听姑姑的。” 金树山一直往下察看着,像是要精准的测量船身距离,还有他的身体撞击后可能发生的后果,进退两难。 小语笑着大声喊道:“不行,姑妈,你们刚才都听到看到的,这两个人对哥哥很没礼貌,不跳可以,这一辈子你们都是哥哥的小弟,就这里,对苍天发誓。”她又探头往下看看,侧头看着金树山说:“诶,你不是法语说得溜吗?你用法语大喊着‘救命啊’,或许能跳得漂亮些,哈哈哈,乐死我啦!” 想这金树山也可能是个倔脾气,又觉得不服气,脸颊鼓鼓地,古铜色的脸快变成乌黑色了,气急败坏地说:“跳就跳,非得不信了。”说完就要往栏杆上爬。 林迪薇一把拽住金树山的胳膊,认真地说道:“金少,赌嘛,输了不丢人,输不起才丢人,只要是赌的人,总有输的时候,愿赌服输就好。你父亲下午还和我通电话,让我好好照顾你和殊少,可不能吓我啊!你们都是自家兄弟,叫声大哥又没什么,是不是?” 脸皮果然厚,金树山把林迪薇的话当台阶,就坡下驴,马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嬉笑着拍拍手,说:“听林姨的,这等粗鲁事情,我这样身份的人做不出来。” “什么身份啊?粗鲁人的小弟能是什么身份?”我马上堵他的话。 小语说:“对,哥哥这话最合适他。” 殊胜荣绕到小语另一边,大声说道:“树山,输了就输了呗。”又轻声说道:“小语妹妹,我愿赌服输,反正主意也不是我出的,我叫了大哥,以后你可别再凶我。” 小语把身子往我身边一挪,撇一眼殊胜荣,冷笑着说道:“你真有意思,又不是和我赌,你输了认输就是呗,我只是麦哥哥一人的妹妹,你少臭美。”顿一顿又说道:“作为一个男人,输得起的话还有点脸,要输不起,我都替叔叔阿姨们觉得没脸。” 殊胜荣马上对着我说道:“麦大哥,小弟殊胜荣愿赌服输。” 小语又乐呵呵地笑说道:“殊胜荣,其实你不亏,本来就小,哈哈哈,有的人才亏。” 金树山看着小语,脸上嬉笑着说:“摔死和小语妹妹看不起比起来,我还是怕小语妹妹看不起,好,为了小语妹妹,愿赌服输。”又看着我,沉着脸说道:“麦大哥,小弟金树山愿赌服输。”说完,眨巴着眼看看天,略微尴尬地说道:“风有点大,进去了。” 我反身靠在栏杆,只有微风吹拂,甚是舒坦。 大家也都往里走,小语拉着我说:“走,下去冲一冲,把衣服换了,我陪你下去。” 金树山马上回头大声说道:“小语妹妹,这不好吧,都是大人了,就算是亲兄妹,也不能看着换衣服吧?” 小语只顾和我往前走,嘴里大声斥责道:“我的事你管得着吗?” 一进入楼下主卧室,小语接过佣人手里的衣服,砰的一声把门关上,高兴地说道:“今天真开心,我先前还担心呢,现在看来,只有你欺负他们的份儿。”顿顿又说道:“哥哥,还是要小心一些,他们不是好人,真的,要不是阿玛让来接待他们,以前我都不会和他们说几句话。” 我从浴室出来,想着赶快穿衣服上去,问道:“你刚才嘀咕些什么?我洗澡没听清楚。” 她一下把我扑倒在床上,兴奋地说道:“我们偏不急着上去,让他们等一等。” “嘘”我指一指门外,小声在她耳边说道:“别让人觉得我没礼貌,快帮我穿上。” 一出门,果然看见殊胜荣在外面,他笑嘻嘻地说道:“看你们这许久不上来,我来看看。”说完自己噔噔往上跑。 “小人,龌龊,还来偷听我们。”小语拉着我小声说:“上去好好教训他们。” 润黄色的明月像一个黄色的大簸箕在海天相接处随风漂浮着,又像那被线拽住的风筝,越飞越高,正迎面扑向我们这正在大海中的这叶小舟,黄色的明月就像多情含春的少女,从天地间款款走来。 黄色的月亮倒影在微波起伏的海面上,透亮的黄月亮倒影被水波拉长,闪动着温暖的光晕,又显得那样的孤独,像是被人遗弃在大海里的黄色圆盘,随着海水的荡漾无从着力。 如此巨大的圆月我平生第一次见,看着比从前坐在故乡的小山坡上看的初升圆月好像大很多,先前墨黑的海面一下子就明亮起来。向东而望,竟然如两轮明月升起,一轮在天上,一轮在水里,就像并肩飞翔的一对双胞胎,意气风发地翱翔在在夜幕苍穹里,尽放着明耀苍穹的光辉,把宽广无垠的大海上的黑幕拉开,延绵无尽的水面似梦似幻,晃动的光晕也找不到边际处,只见苍苍茫茫之间银光袅袅,安静、美丽无暇,不似人间。 凝望着东方,心里竟然一下就空了,被这眼前的天地苍穹摄魂夺魄,还有那一个在天,一个在水的月亮,如此的大,如此的让人感觉到温暖,人只能痴痴地望。 小语见我看得痴呆,习惯性的不想理会其他人,她望一望明月,马上拉着我奔向二楼船舷处,要我背诵月亮有关的诗词给她听。 第210章月下飞天境 金树山闷闷不乐,觉得很没趣,望着明月自顾自喝酒; 殊胜荣靠在露台的桌子边,不顾已经肥胖的身体,慢悠悠吃喝着桌上的糕点和月饼,不时地张望着海上圆月,显得倒是惬意。 佛爷、黄秘书长、林迪薇、刘秃子四人也来到露台上,望着明月低语着,不理会我们年轻人。 古人说“明月高楼休独倚”,我虽不是独倚,还是想起梁凤书她们,心中有些落寞,想啊,要是此时梁凤书、肖玲玲、小芬、露露和我,我们四女一男举杯颂月,该是何等的诗情画意。 离开山村六年,有五个中秋都是和梁凤书度过,更一起看过无数次阴晴圆缺,生活蒸蒸日上时,我们虽在望着同一轮明月,却已不能手牵着手,不能相互依偎在一起。心总是被感情牵绊,行动却由利益支配,或许我也越来越进入迷途了。 当我背诵完“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时,小语抬头看着我,呢喃着说:“哥哥,为什么明月在诗词中总是带着哀伤?”她突然把我拉下去,抱着我的脑袋,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不准想别的,我也是你的亲人,也是你的爱人,我知道你的心,但是不许那样想,你是不是故意背的哀伤的给我听。” 我略微想想,背诵道:“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背诵完后,解释给小语听:“这两句好,不哀伤,月映鳞波,犹如苍穹飞明镜;云彩翻滚着映衬月光,随风变换,幻化出海市蜃楼。你看,我们的眼前就真是这样,看着如此幻境一般,再读这几句诗,竟然与往日读时大不相同,是不是,小语” 小语开心的说道:“嗯嗯,哥哥一解释,眼前确实如诗一般,真是好美好美啊。” “仍怜故乡水,千里送行舟。”林迪薇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 小语回头笑问道:“姑妈,您这两句也没有月亮啊。” 林迪薇看看我,手扶着小语旁边的栏杆,低声对小语说:“没有明月?是哦,不过啊,我这两句正是你心爱的哥哥刚才背颂的诗的后两句,小语,是不是还是哀伤?”她又微微扬起头背诵道:“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然后看着小语说:“这几句,加上你麦子哥的,加上我刚才的两句,才是完整的诗。” 小语抬头看着我:“是吗?” 我点点头,见林迪薇此刻竟然有一种很是凄楚的美,这美让人觉得心痛,估计她也想起了远方的家,可是,我还不知道她家在何方。想如此美丽、如此富贵的一个女人,此刻怎么会形单影只,虽看着年轻,但小语叫她姑姑,应该也有三十以上了吧?我笑说道:“姑姑也如此熟悉李白的这首诗?难道姑姑看着眼前美景,想起故乡了吗?” 林迪蔚长舒一口气说道:“唉,我和小语一样,是一个不知故乡何处的人,而今小语你有一个这样才华横溢的哥哥陪伴着,林姨都羡慕我的小宝贝儿了呢,小宝贝儿,是不是觉得很是幸福啊?”她把小语往她怀里。 小语害羞地往我这边挪动一下,怅望着大海明月,有些忧伤地说道:“姑姑,此情此景,您想起了自己不知故乡在何处,可别招惹我啊!对我来说,有阿玛、有哥哥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说完,竟然自己趴在栏杆上低泣起来。 黄秘书长马上走到林迪薇身边,笑说道:“林董事长,今夜明月太好,你也孩子一般天真可爱啰,可是啊,要罚酒,害我们齐大千金流泪,这还不罚吗?” 林迪薇淡淡一笑:“秘书长,你又凑什么热闹?”说完,她自己揽着小语的肩膀低语几句,然后捧起小语的脸,给小语擦干眼泪,笑问道:“姑妈这主意好不好?要是我的小宝贝儿觉得不好,姑姑再想一个主意,保证让我的小宝贝儿觉得好玩。” “好,就这主意就行,姑姑,您不准耍赖?”小语顿时不哭了,问林迪薇。 “不耍赖,姑妈是耍赖的人吗?”又对服务员说道:“把我带来的桂花酒开一瓶给我。” 我和其他人完全不解其意。 刘秃子笑呵呵地说道:“林大美女,你这是要喝整瓶吗?” 林迪薇如飒爽的巾帼英雄一般站在小语身边,对大家大声说道:“一瓶酒算什么?刘总都亲自杀鱼,我能不表示表示?刚才金少和殊少赌输了,客从远方来,我当然要帮客人再赌一赌啦,金少、殊少,要是我也输了,林姨也真是尽力了哦。” 我想,林迪薇作为投资公司董事长,金家、殊家肯定也有不少资金在她手上掌握着,想必她是故意做一个人情,也顺便热闹热闹,只是疑惑她到底和小语说了什么,让小语一下如此兴致好起来。 果然,金殊二人马上兴奋起来,金树山当即问道:“林姨一定赢,赌什么?” 林迪薇把整瓶淡黄色的桂花酒拿在手里,大声说道:“这酒是我一个杭州的好友酿造,每年都送我一些过中秋,酒精度不高也不低,二十度。中秋桂花香,这里没有桂花,各位也可以尝尝这桂花酒,保管够,再开几瓶出来。” 佛爷乐呵呵地一旁看着不言语,。 刘秃子说:“林大美女,到底是赌什么呢?” “刘总,你别急啊,听我说。刚才我和小语打赌说啊,齐大少这些年悄无声息,我哥都瞒了我这么多年,我这个姑姑全然不知有这侄儿。今天我哥突然让大少爷出山,却是这般的才华横溢,还胆识过人,我和小语赌这酒,让齐大少现在马上赋诗一首,以此时、此景、此酒为题,要是齐大少做出来,我饮整瓶,要是没做出来,或者不合适,小语喝一满杯,怎么样?有没有要参与的?” 佛爷马上笑说道:“林董,小语不能喝烈酒,二十度对于小语也不低了,何必为难小语呢?齐爷要是知道,不是心疼吗?哈哈哈”佛爷话里的意思是我可能会输。 第211章酒浓夜悠悠 小语马上说道:“叔叔,我不怕,我不会输。”拉着我的手问道:“哥哥,是不是?哥哥一定能做出来。”又自豪地大声说道:“我的哥哥可是读书万卷的人,才不似有的人,不学无术还装高雅。” 刘秃子先端起一杯酒,对服务员说道:“倒满,全都倒满,林董一整瓶,我们一杯得满。为了这林董的私人珍藏,我是怎么也要凑一角儿。” 佛爷说:“我也是不能逃的了。”自己端起一杯。 每个人都凑热闹,各换古典水晶杯,端起一满杯桂花酒,黄秘书长说:“齐少,你要做出来,我们都干杯,你要做不出来,小语干杯,我们喝一杯无所谓,正好尝尝林董的好久,小语喝了估计就醉啦,你要想清楚哦。” 金树山迫不及待地说道:“我来计时,五分钟,总不能等一晚上吧。” 林迪薇重复道:“此情、此境、此酒,不能偏了这题目,五言七言都可以,金少,你开始计时,就依你,我们只给麦少五分钟。” “好,五分钟。”我沉思起来,独自一人走出去,绕着二楼舷道走着,走走停停绕一圈,又回到露台上,殊胜荣大声喊着:“回来了,大哥,还有一分钟哦。” “ 风里桂花酒,酒浓夜悠悠。 悠游弄月影,影舞广寒楼。 楼外伐月树,树摇明月羞。 羞怯诉鹤梦,梦醒月下舟。” 我一字一句慢慢念出来,自己也突然觉得灵感闪现这几句好适合,真是感谢这美丽的明月。 黄秘书长马上说道:“都别说话,我来重复一遍,大家想想,这是不是齐少他自己做的,他看书比我们多,万一背一首生僻的诗,我们全都被蒙骗了。”说完,黄秘书长更慢的一字一字重复我刚才的诗,重复完,自顾自说道:“好啊,好啊,此时、此景、此酒。” 林迪薇思量片刻说:“来吧,大家干杯,愿赌服输,我干了,你们也都干了。” “来,雕虫小技为中秋助兴,我代小语喝这杯,共祝大家中秋快乐。”我接过小语手里的桂花酒,也兴致豪迈起来。 大家喝酒时,佛爷故意激动地对他旁边助理说道:“记下了吗?快,用我手机发给齐爷,用大少爷这诗,祝齐爷中秋快乐!” 林迪薇赞许道:“来,喝吧,齐大少果然不同凡响,也祝我哥中秋快乐。”说完,她仰头拿酒瓶往口里倒酒,好不潇洒,滴酒不洒出来。就在这一刻,我突然发现少妇竟然如此的让我心动,有一种少女没有的诱惑力,又想,她刚才说她和小语都是不知故乡的人,莫非她也是孤儿长大?谁又是抚养她的恩人呢? 品着杯中桂花酒,都夸林迪薇人美酒量好,小语更是得意,紧靠着我说:“我就知道,哥哥一定能赢。” 我满头冷汗,说:“凑巧,凑巧,全靠姑姑的桂花酒给我灵感,这也是我第一次看海上升明月。”趁此机会多看林迪薇几眼,她确是有一种少女没有的飒爽英姿,身高和小语差不多,她们的高跟鞋也都差不多高,但林迪薇整个人让我感觉到一种特有的气场,仿佛带着天崩地裂也不会惊慌的从容不迫。 露台上好一阵热闹起来,也是全靠林迪薇会调节气氛,她的方式如此简单,还显得很雅致,比我从前所见的人用的方法都有品味,而且还是用这样优雅的姿势,连小语都忘记了刚才的眼泪。 我们都对着明月和苍茫大海,都在喝酒中相看甚欢。 殊胜荣十分不解地提出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说:“鹤梦?白鹤做梦吗?这是不是故意凑字数,把每一句的最后一个字,和下一句前一个字做成一样。” 金树山马上接着殊胜荣的话说:“荣少说得对,只是凑字押韵糊弄我们也是可能的,齐少欺负我们兄弟,这不公平,我们国外长大,当然做不了中国的诗词。” 大家都正高兴,又接着笑起来,林迪薇说:“殊少、金少不懂也很正常,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二位大少爷接受的西方文化更多一些,正常正常。殊少,鹤梦呢,是指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追求超凡脱俗的一种生活意境,以仙鹤的自由飞翔作为对超凡脱俗般生活的向往。齐少年纪轻轻,竟然也做起鹤梦了,唉,我这辈子都没法有鹤梦这福份啰。” 黄秘书长接过林迪薇的话说道:“林董不只是漂亮,文采也不俗,既然金少、殊少不太明白,不如林董解释解释?” “好!”林迪薇又端起一杯酒在手中,不见丝毫醉意,说道:“夜风里突然飘来桂花酒的香味,浓烈甘醇的桂花酒香,使得夜都变得亘古而绵长了。我悠闲的望着天空明月,又低头看见水中的明月倒影,情不自禁地拨弄起水中明月来。涟漪荡开水中明月,水中明月似随涟漪舞动起来,仿佛之间,我看见这水中美丽的舞影,似嫦娥在广寒宫的楼台上独自翩翩起舞。而广寒宫外的桂花树下砍伐声一直没有停歇。” 说到这里,林迪薇对金殊二人说道:“就是吴刚伐树的典故,传说只要吴刚砍到桂花树,便能重新和他的爱人嫦娥相聚。接着说齐大少爷的诗啊:吴刚砍树,使得树一直摇晃着,月宫楼台上独自翩翩起舞的嫦娥见吴刚为了能与自己早日团聚,而如此辛劳,不由得羞愧难当,可是又无法提供丝毫援助。而我也羞愧说起自己心中向往超凡脱俗的生活,在这纷繁芜杂的世界里,怎么敢做这样奢侈的梦呢。当我想着自己心中的梦想时,赫然发现,自己不正在明月照耀下的小船上吗。好诗,好诗啊!来吧,为鹤梦喝一杯。” 听完林迪薇薇的解读,我心中默想着,这女人确是不俗。大家都为林迪薇的解释鼓掌时,姓黄的显得意犹未尽的样子,说道:“林董事长只是把诗的意思解释了,解释得也确实美妙,可是这诗的妙处却没有说出来。” 第212章少妇孤影 林迪薇对着姓黄的做出一个邀请的手势说道:“当然,齐大少爷的诗不能我一个人品评,黄秘书长,您说说。” 姓黄的话没说,先自己乐了,似乎想起什么开心事情一样,又稳定情绪,镇定自若地说道:“用前一句的最后一个字,作为下一句的开头一个字,这叫顶针诗,又叫连珠诗,刚才殊少爷就已经发现并说出来了。中国古代的顶针诗本就是凤毛麟角,更何况齐大少爷当场只用几分钟就做一首顶针诗,而且要写林董事长限定的题:桂花酒、明月、夜晚这三个此时、此境、此酒,难度一下又曾大无数倍,这不是就是麦少这诗最秒的地方吗?” 说完,姓黄的又笑了,抬起手表示歉意,他自己略微平静下来,笑说道:“突然想起一首顶针诗来,此时送给林董事长正好合适。” 大家都看着姓黄的,看他说出什么来。 “月华如水满园秋, 秋风瑟瑟入画楼; 楼上少妇深自悔, 悔让夫婿觅封侯。” 念完诗,姓黄的对着林迪薇举起酒杯说道:“玩笑话,玩笑话,借古人诗乐一乐,林董事长别怪我,我自罚一杯。” 林迪薇自己也乐起来,说道:“亏您想得出来,我何时有夫婿啦?更别说封侯。” 刘秃子少有的一脸严肃,很是认真的说:“林董,如今小语都已经心有所依,林董还孑然一身,每日为公司殚精竭虑,我们看着都心疼,想林董貌若天仙,气质高雅如兰,爱慕者灿若星河,偏偏要孤枕单窝,这不是让天下男儿羞愧嘛。” 听刘秃子说着生涩的普通话,还一副怕说错话的样子,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嘴里往外蹦,别有风味。 林迪威还没接话,黄秘书长急不可耐地说道:“佛爷责任重大,佛爷失职。” 佛爷乐呵呵地说:“秘书长,如何怪到我头上了哦。” 黄秘书长马上答道:“怎么不是你的责任?林董一心为公司操劳,心无旁骛,这些年耽误了自己。佛爷你人脉遍布世界,难道就不能挑出几个让林董能花前月下的人吗?” 佛爷微微低着头,怅然说道:“林董的仙貌月华早已光耀海内,那里用得着我去帮着操心寻觅,对林董暗送秋波、明达爱意的人络绎纷至,个个都是当今对英雄才俊,奈何林董就是看不上眼,非要让英雄才俊们遥望仙霞,为等林董回应的好些才俊,从少年等到沧桑的就不少,秘书长,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 我想,林迪威可能和齐爷一样,身体上不同常人,真是可怜啊! 林迪薇满不在乎地说:“你们这一个个,今日赏月,拿我说什么,说到底,还是天没搭桥,何必将就,有或没有那个人,照样过,床榻清静也是一种享受。小语着实幸运,妙龄青春之时,能有麦子这样一个懂诗情画意的人,实在难得,就如刚才秘书长所说,能脱口而出那样难度极高的诗,几人能成?翩翩少年便有鶴梦情怀,难得这颗干净的心啊!我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应该就金、殊二人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是个算命的,刘秃子借此夸赞佛爷,说道:“林大美女和黄秘书长一解释,齐大少的诗更有意味了,想来还是齐少有才,这诗做得真是好。齐大少这些年都是在佛爷下历练,真想不到齐大少竟然历练出如此高雅的境界,难得难得啊!佛爷,敬您。” 我一听,就知道刘秃子借此拍马屁。 黄秘书长和我认识好几年了,他当然知道我是个算命的,今日能以尊贵身份来迎合我,帮着齐爷演这出戏,想来他也是忠于齐爷的人。姓黄的也借此说道:“佛爷有道义,齐大少又自小受齐爷熏陶,自然不俗。” 我细心留意着,听他们的话,佛爷这个江湖中人竟然比刘秃子和姓黄的看着还要高一些。而林迪薇自始至终都没有刻意奉承三个比她还年长的男人,看来这个女人只听命于齐爷,或许这三个年长的男人都得听她的。并且林迪薇好像和小语很熟识,小语叫她姑姑时也叫得很亲切,不是对旁人的礼貌性称呼,如此看来,这个女人很是不简单。 我心中对林迪薇颇多疑惑,她要是齐爷的妹妹,怎么会姓林呢?莫非是齐爷利用她的能力,早些年认的一个妹妹? 林迪薇很擅长把控现场情况,不想冷落金殊二人,高兴地看着二人说道:“金少、殊少,你们和小语自小便相识,你们难道还不清楚我们小语的性情妈?我们的齐大千金喜欢俊雅的才子,齐大少不只是她哥哥,说句不该说的话,要是我年轻时遇到这样的男人,也会不管不顾的投怀送抱,也不至于落地今日孤身一人的境地,哈哈哈。” “姑姑,谁投怀送抱啦?你再笑话我,以后我也不理你。”小语含羞带笑地说道。 林迪薇爽朗地笑起来,又说道:“哎呦,我这是喝醉了吗?今天这样的好日子,竟然又得罪我们的齐大千金,不过啊,得罪也得把话说完,你们虽是兄妹,并无血缘关系,是可以投怀送抱的,哈哈哈。” 小语马上躲在我身后,不敢和老道的林迪薇继续贫下去。 刘秃子马上说道:“林董不只美貌绝伦,又是英国顶级名校毕业,怎么会遇不到风流才子,肯定是林董眼光太高,要是活在古代,那林董就是李清照。” 我马上能感觉到林迪薇的意图,她敢这样挑明,不只是她是女性长辈,她是故意让金、殊二人断了想娶小语为妻的念想,也就借此保住齐爷的片刻安宁。听刘秃子的话,这林迪薇还是单身未婚,这样富贵身价,这样的漂亮,难道说她和齐爷一样,表面上的模样与身体构造不相符? 而金、殊二人听完林迪薇的话,反而被点燃了硝烟,面色一下阴沉下来。金树山悻悻地说道:“诗词弄得好,未必就能建功立业,中国历史我也读过一些,那些诗词做得最好的文人没几个有出息的吧?就是被中国历代文人首推的《楚辞》大家屈原,还不是毫无建树而自沉汨罗江?” 我想,这金树山还不是完全不懂中国文化啊?他自小在国外长大,能说出这番话,就已经算是不简单了,看来这两个黑白双煞还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 林迪薇打趣说道:“哎呦呦,金少爷不简单啊!对中国史如此了解,这话也极其通透。” 小语完全没有顾及,从身后抱着我,探出头说道:“我就喜欢诗情画意的人,怎么样?我才不管什么建树还是栽花。粗人!粗人!” 佛爷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乐呵呵地说:“进屋,进屋,屋里也是可以赏月的,我们该正式晚餐啦。” 第213章论战 必定是来接待客人,我不想小语这脾气上来争得脸红耳赤,忙拉着小语往里去,还装着大度地说道:“二位兄弟请,我们用餐慢慢聊,今夜漫长,兄弟们远道而来,肯定陪你们尽兴。” 我又在脑海里把现场的人做一个构图:齐爷是总舵主,林迪薇负责投资和管理,佛爷负责控制社会上的势力,并以此配合林迪薇所投资的项目,姓黄的是官方出面的带话人,他自己虽没有多大权力,他代表的人却是大有用处的,这刘秃子有大量资金放在投资公司里,算是公司股东。金家和殊家也有大量资金投资在公司里,投资公司的大股东排名是齐爷、然后是金殊两家,刘秃子是小股东。 大概在脑海里做一个人物关系构图,我也就明白了后面要怎么做才是最合适,和金、殊这两个黑白双煞不能弄僵,但也不能由着他们。想起齐爷昨天电话中告诉我“别使我失望”,我要是把事情弄得太不好看,金、殊两家没面子,我就是让齐爷失望。如果我作为齐爷的养子,任由金、殊两个张狂,还是让齐爷失望,所以我得十分小心才行,我可不想让齐爷失望。 我想着,佛爷强调说我是跟着他历练,这就是齐爷预防万一我丢人,真要丢人了,对外就说是佛爷对我的历练不好,责任佛爷担,私下里我肯定再没有好日子过,肯定也让佛爷失望。 ‘任何时候都要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这是梁凤书长期教我的,我还不能让梁凤书失望。 而且我也知道,我自己的推测与实际情况还会有出入,关键是,这些事只能靠我揣测,没发打听,小语对齐爷外面的情况全然不知。 进去刚坐下来,头道翅羹例汤刚放到每个人面前,金树山心不在焉地勺两口汤喝,直勾勾看着我,表情严肃地说道:“齐少,哦,大哥,愿赌服输,小弟一直没有想明白啊!齐伯伯其实是海外人士,虽在故国任职,可是他是法国人。既然你自小被齐伯伯收养,以齐伯伯的情况,怎么也不可能不让你学外语吧?这不可能啊!齐伯伯的家业将来要大哥接手的话,不会外语怎么可能?就是齐伯伯的家业不交给你,齐伯伯养大的孩子怎么可能不学外语?小语也会五六门语言啊!真的,大哥,不是我怀疑你的身份啊,实在说不通啰。”说完,他又用勺子在汤羹里慢慢搅着,眼睛还是看着我,等我回答。 殊胜荣突然变成应声虫一般,马上附和着金树山的话,他自己还强调说:“莫非今天过节,齐伯伯给我们开一个玩笑?哈哈哈,一定是玩笑。” 小语有些急了,要站起来,嘴里说道:“你……” 我拉着小语坐下来,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她不外乎又是斥责,完全解决不了对方的疑问。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借口,他们回去给家里说了,他们家里也会问齐爷,要是这样的话,齐爷还是觉得我让他失望了。 桌上年长的三男一女也没有要站出来回答的样子,显然他们也没这准备,或者是想看我怎样应对,也是故意考验我。 对女人撒谎我是比较擅长的,也只限于和恋爱中的女人撒谎。平时里给人算命时常常说谎,可是那怎么说都好圆,必定没几个人懂。 今天这谎言怎么说圆了呢?我得想一想,都怪齐爷通知得太晚,才一天,我当然想不到会有这么多问题,我也还是个少年啊! 我一边思考一边先拿话搪塞他,装着漫不经心的说道:“汤不错,今夜漫长,两位兄弟都叫我大哥了,我又是主人,一定解答你们心中所有疑问,慢慢来,吃是很重要的,聊天嘛,我能不能先问两位弟弟一个问题?” 金树山马上傲慢地说:“你问?” “两位老弟觉得会外语重要吗?还是说,会的语言越多越光荣?”他们要刁难我,我故意每次说话都叫他们老弟,我看他们的脸色很不愉快,我就很愉快。 “当然重要啦!齐伯伯的产业都在国际上,最大的庄园在法国,林姨负责运作的投资基金公司也是跨国公司,不懂外语,怎么在家族里混?起码文件要看得懂吧?最最起码应该会英语。”殊胜荣很是得意地说。 我看看金树山:“树山老弟,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啊,是,虽然可以请翻译,比如小语就可以给你翻译。荣少说的有道理,最简单的还是齐伯伯的孩子不可能不学外语。”金树山淡淡地说,显得沾沾自喜,他比较聪明,他把我的借口先堵了。 我故意拖延,把汤碗让服务员移走,懒懒散散地说:“不公平啊,我今天才赢到大哥的位置,我的问题二位老弟不回答,老是要逼着我先回答,这不是不公平吗?赢这大哥的位置一点好处都没有。”说完,我又回头假装看看明月,明月已经脱去先前的润黄面孔,而是有些泛白,海里的月亮也随着变幻成同样模样。 悄然打量一眼林迪薇,这样漂亮又气质高雅的女人,我是第一次见到,想刚才刘秃子他们说她单身多年,我以为她和齐爷一样爱同性,可听她自己说是没有遇到她心仪之人,我又固执地认为她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确实让人浮想联翩,我都有些走神了。 小语挑起螺肉往我嘴里送,高兴地说:“哥哥最喜欢吃肉,快吃吧。”她像是慰劳一个披肝沥胆的英雄。 金树山见我故意拖延,马上急切的说道:“好,你是大哥,我先回答你。外语重不重要?重要,去不同的地方方便啊!总得要和人交流才行,过海关也方便多了。你的第二个问题,会多几门外语光荣吗?虽说不上一定光荣,可比不会肯定要光荣,你不是爱看书吗?会外语可以看原版。不是更原汁原味吗?” 第214章出其不意 其他人都假装在吃东西,其实都在看我怎么应付,只有小语想帮我,但我知道她帮不了我,所以我让她先别说话,她老是紧张兮兮地看我,她的表情就快要出卖我似的。 我轻松地说道:“阿玛从小教我要守规矩,嗯嗯,既然二位老弟回答了我的问题,守规矩,那我就一定会回答老弟的问题,这就是规矩,是吧?我们这样的人家,当然得有规矩啊。作为大哥,我先对你们的回答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语言和文字是一门工具,人活一辈子需要用很多工具,比如:会打枪、会游泳、会看书、会音乐、会画画等等,世间工具太多了太多了,难不成每个人都要会使用同样的工具吗?至于光不光荣,我看一点也不值得炫耀,更谈不上光荣。” 林迪薇为调节紧张气氛,故意笑说道:“哦,要是依麦少这样讲,我学的几门外语不是白花精力啦?” 我明白林迪薇的意思,轻松地说道:“会多门外语当然也是值得的,我们为什么要学会使用更多的工具,是因为生活中要用得到,如果用得到,就没有白花精力学。为什么我觉得不值得炫耀呢?二位老弟在西方文化熏陶下成长,一定知道苏格拉底,他一定是不会汉语的,孔子也肯定是不会古希腊语、不认识希伯来文,释迦摩尼肯定也无法和苏格拉底、孔子当面交流,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文化在当时是毫不相同的,那时信息闭塞,他们和今天我们平常人比起来知道的还要少很多,要是以今天的标准来评判,他们都是孤陋寡闻的人,可是几千年来,他们都被尊称为先贤圣人啊!” 金树山马上说道:“好,大哥的意思我懂了,今天见面时,我和胜荣说外语,你认为我们有意炫耀为难你,我认错,以后一定不在你面前说外语。我认错了,可是,我的问题是,齐伯伯的孩子不学外语,这简直不可能,麦少,你可能还没出过国吧?没有其它意思,就是问问,伯伯的产业在国外,他的孩子二十来岁没有出过国,也是让人费解啊!” 我必须要杀杀金树山的锐气,而且我已经想好怎么对付他的怀疑了,所以,我面容舒展,显得特别自信,傲气的说道:“树山老弟,你这是对我这个大哥妄自揣测,作为兄弟,这很不礼貌吧?” “我怎么妄自揣测啦?你确实不会啊!” “哦,我听不懂你说的外语,你就认为我不懂外语,这不是妄自揣测吗?” 殊胜荣马上惊讶地问道:“你,大哥会外语啊!” 看林迪薇和佛爷他们的模样,很是为我着急似的,却又要故意装得完全信任我。刘秃子故意看着船窗外的月亮,好似陶醉其间;佛爷和黄秘书长悠闲地细嚼慢咽,眼神却不停地看向我,满怀着期待;林迪薇端起酒杯,笑说道:“来,别只顾着斗嘴。” 我故意没有指向地无奈一笑,随意地说道:“不只是会,老弟们读过日本一千年前的长篇巨著《源氏物语》吗?我读过,而且是读日文版。”我故意买弄几句我唯一的外语,还是梁凤书教我的,今日竟然用上了。 林迪薇马上和我用日语交流几句,又说道:“麦少,藏得够深啊!小语都从没对我说起你有这爱好。” 我轻松地笑说道:“二位老弟,你们听得懂吗?看你们样子,是听不懂,更不可能看《源氏物语》日文版,难道我要觉得这很光荣?还点小事值得炫耀?” 姓黄的马上说道:“当然,齐少,会几门外语交流很容易,我也会说几门外语,可是你要我看外文原版长篇文学,我估计一门也看不了,特别是外文古代文学,很多生涩词汇,今天已经很少用到。” 林迪薇也说:“是啊,我会用日语交流,可是无法读日文原版长篇,简短的还能连猜带蒙。” 小语精神起来,得意地说道:“我这里家里就有好些日文版文学,哥哥特别爱日本文学,单独买的。” 金树山和殊胜荣面面相觑,被我一下打蒙了,脸上红扑扑的,好在喝了酒,可以装着是喝酒红脸。 殊胜荣问道:“大哥,你去过日本吗?” 我摇摇头说:“没有,我的想法可能与常人有些差异,甚至有时候自己也觉得自己可能是一个异类,对于出国旅行这件事,我固执地认为,不把一个地方的文化先做一些了解,去了也是白去,我想,以后肯定会去,等自己年纪再大一些吧。” 停下来,切几块肉吃,这是我的最爱,当然不能放过,然后继续说道:“今天的飞机、火车、轮船、汽车非常方便,速度非常快,交通也很便捷,速度与便捷性,是古时候的几百倍,乃至上千倍。恕我这个晚辈冒昧,加上在坐的四位长辈,我问问啊,你们都不缺钱吧?” 刘秃子的目光马上抛弃了月亮,看着大家乐呵呵地说道:“齐少,这还用问吗?这里谁缺钱?缺钱的人能坐这里吗?” 我说:“桌子上的人都不缺钱,今天交通、速度、便捷性都比从前好太多了,可是我们有人比徐霞客到过的地方多吗?有人像徐霞客那样考证过那么多地方吗?有人写出那样详尽的游记吗?有徐霞客到各处地方得到那样崇高的礼遇吗?身边有这样的朋友也算,有没有?” 姓黄的端起红酒杯说道:“来,为齐少干杯。”他自己先浅尝一口,举着杯子继续说道:“我懂齐少的意思,齐少认为去很多地方没什么用,都是走马观花,况且还没有人超过徐霞客。哎呀,真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不说呢从来没有感觉到,佩服佩服,我真是活得太世俗,多活这么些年,今日听齐少一席话,竟然白活了。” 佛爷、林迪薇、刘秃子都很高兴的附和姓黄的说的话,金树山和殊胜荣就显得略微尴尬。 第215章 刁钻 我马上换成梁凤书对我“苦口婆心”那种爱心来,很有大将风度地说道:“二位老弟,今日该是花好月圆的日子,兄弟不远万里来这里与我们共度佳节,实在辛劳,但如果二位老弟为怀疑我冒充齐家少爷而来,恐怕要让老弟们失望了。要是二位是来过节的,是来为我们三家世代较好延续感情的,我们今天就开开心心地谈天说地,畅所欲言。” 殊胜荣看看金树山,马上笑嘻嘻地说道:“没有怀疑,没有怀疑,为过中秋节而来。” 见金树山还不服气,我必须要给他一软棍,很是谦虚地说道:“唉,我也羡慕二位老弟,学会多么外语,满地球的跑,可是我没有时间啊!自小就深爱中国文化,主要是文学、历史、哲学,年长一些,又爱上日本文学。二位老弟是知道的,人的经历总是有限,顾得这头,就顾不了那头,没办法,我是沉迷了,以后要是要满世界去看看,到时候只能让小语给我翻译哦,小语,你愿意吗?” 小语切下一块虾肉,往我嘴里喂,跟在家一样,乖巧地说道:“哥哥所有要求,我都答应。”她又看看对面黑白双煞,瞪一眼,得意地说道:“哼!怎么样?我就是愿意。” 小语的率真毫无做作的痕迹,她是真正的真性情,不像我们其他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盘算。 林迪薇转头拿起口布捂着嘴,一个喷嚏打出来,忙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语,你别逗我,差点被你弄得喷桌子上了。” 小语开心的仰头笑起来:“我愿意,我愿意,我就是愿意,哈哈哈。” 我故意显得厌烦又无奈的表情,对着金殊二人说道:“唉,我和小语是一见如故,没办法,可能是我们有很多共同爱好吧?阿玛一直告诉我有一个妹妹,以前不让我见,还是去年才见的。你们认识小语比我早,应该知道的,她烦人得很呢?从早到晚纠缠我,使得我少看好多书?”我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我想他们一定是妒忌坏了。 小语放下刀叉,站起来,揪着我的耳朵说道:“你说什么?你说什么?嫌弃我是不是?” “不是,不是,玩笑话,妹妹最好了,快给我切肉吧。” 她高兴地说道:“好吧,今天高兴,饶了你。” 金树山和殊胜荣看我们打情骂俏,心里更不舒服,小语故意看看他们,装着委屈地说道:“你们是不知道,我这辈子只能是哥哥的女人了。” 殊胜荣马上激动地说道:“为什么啊?妹妹,你还没二十岁呢!” 小语歪着头,装着委屈地说道:“没办法,年纪小又能怎么样呢?我都怀上他的孩子啦……” 我马上从凳子上弹起来,惊讶地看着小语:“这么重要,也不先告诉我?在这个时候说出来?”我知道是她调皮,我们才好十几天,就算有了也不可能这么快知道,可是我要配合她演出。 刘秃子和林迪薇马上一口喷出来,好在转头及时,才没有喷桌子上,服务员马上过来收拾,刘、林二人马上站起来离开座位,走到旁边去。 姓黄的也站起来,靠着窗口才终于笑出来,拿毛巾擦着眼泪,说道:“哎呦,齐大千金,你真是要了我们几个老人家命啰,哎呀,受不了啦,这太大的好消息,没点准备还真接不住。” 林迪薇站着笑一阵,消停一点后才说道:“小语,哎呦呦,你也不害臊,可是真的,怀上啦?”说完,她又大笑起来。 金树山脸红耳赤地站起来说道:“不好意思,失陪一下,去洗手间。” 我看见外面走廊上,马上有一个中年人跟着金树山去,肯定是他带来的安保。 殊胜荣楞楞地看着小语,本来就圆不隆咚的脑袋,好像更鼓起来,惊奇地问道:“小语,是真的吗?你们真的好啦?” 小语刁蛮又显着稚嫩,站起来,双手叉腰,盯着殊胜荣,大声说道:“殊胜荣,你是傻子吗?我没有和哥哥好的话,怎么会有孩子?难道做梦能怀孩子吗?” 小语刚说完,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也笑得泪水流出来。我真是怀疑小语背着我和齐爷商量过,可是我们一直都在一起,显然又不可能。先前金、殊二人一直被我压制得毫无反抗之力,小语又突然拉开一个炸弹,他们二人瞬间蒙了,简直是没了活下去的希望。 连佛爷都笑起来,问小语:“我们的千金勒,是真的吗?这样的惊天好消息,我们必须让齐爷知晓,这一定会是他收到的最好的中秋礼物。” 佛爷只说,没有行动,他一定知道小语没有孩子,但他配合着小语演戏。 小语倔强地说道:“还没空和你说话。”她继续凶狠地盯着殊胜荣大声说:“你们先已经输了,大哥也认了,以后不准叫我妹妹,叫大嫂,现在就叫,快,叫我大嫂。” 林迪薇已经笑得跳起来,想说话,张开嘴又被哽回去,又笑得一句说不出来。 刘、黄二人笑得扶着旁边沙发。 佛爷稍微稳重,拿毛巾不断地擦眼睛,边笑边说道:“都收了,重新上菜,这没法吃了,真是意外惊喜,我这条老命是要送给小语了。” 小语她自己不笑,而且还很是认真的样子,又很霸道地继续说道:“快啊!叫我大嫂,不然你们就是背信弃义,拜了大哥想赖皮吗?” 殊胜荣晃晃悠悠地想站起来,估计他吃得太多,没能站起来,叫道:“大嫂,大嫂坐,继续吃着。” 小语这才高兴地笑起来:“吃个屁,桌子都收了,菜还没上来呢!哈哈哈。”她自己笑一阵,拉着我说道:“哥哥,我演得好不好?演得好不好?” 我马上惊奇的问道:“小语,你骗我的啊!没有坏上吗?” 小语点点头,她又认真的说道:“不过,会怀上的,肯定能怀上的,女人不都能怀上吗?我肯定也能怀上的。”小语一边说,一边揉肚子,做出很是期望的样子。 这更逗得大家笑得停不下来,连服务员都快要笑出来,强憋着不笑,个个都紧闭着嘴,害怕一不小心绷不住。 第216章 皎洁的月光 金树山离开好一阵,想是去月光下平复了自己的心,回来时大家还在笑,林迪薇见金树山回来,笑着说道:“哎呦啊,我这辈子都没这么笑过,金少走早了,可是没看到小语的样子。” 金树山脸上挂着干笑,问道:“怎么啦?” 小语指着金树山,像先前跟殊胜荣一样,很是认真地说道:“过来叫大嫂,你不是也输了,不是拜了大哥吗?我现在有你大哥的孩子了,快,叫大嫂,你要是不叫我大嫂,就是背信弃义,你想背信弃义吗?” 殊胜荣刚才没怎么笑,此刻看着小语对金树山的样子,他也一口笑出来,笑得他肥胖的身体全身乱颤,使得整个船好像都摇晃起来。 金树山看着小语的样子,也笑了,一边笑一边说道:“好,大嫂,你是大嫂,真是服了你,一点不害臊。” 小语还很认真的反驳说:“当大嫂多光荣啊!为什么要害臊?” 所有人都笑起来,林迪薇挥挥手:“哎呦,我肚子疼,我得外面再笑一会儿。” 都乐呵呵好一阵才消停下来,明月已是银色圆盘,大海上鳞光闪耀,一些鱼跃出海面,似要奔向广寒宫,无奈没有翱翔苍穹的翅膀,又扎入海里,晕开更大的鳞波。夜风微抚,正是难得出海的好夜,游艇在海中像是凝固了,一动不动,也在凝望着那一轮不只多少人正在仰望的圆月。 银色的月光让夜空份外皎洁,几缕流云在海天相接出游动,像那夜幕中的丝带,不知是那个姑娘遗落,被徐徐晚风吹到天边。 又或许是曾经深情的男儿,送给心上人的纱巾,而后男儿离开了心上人,伤心的姑娘再也无法面对负心男儿送的纱巾,她把这曾经牵连两人爱情的纱巾,伤心欲绝地抛在夜空里,而纱巾不忍离去,它飞上夜空,化作此时的流云,希望那个男儿看到流云时,能想到曾经的海誓山盟。 我想啊,要是肖玲玲此刻与我一起看这流云,她会说这流云像什么呢?唉,无论她说像什么,云最后一定会变成她说的样子,在她面前,我从没有赢过。 小语拉着我走到旁边,小声地说道:“好好吃饱,我知道你心里装着别人,今天是我们第一个中秋,你要全心全意的和我在一起,知道吗?” 我蓦然的点点头,轻声说:“小语,委屈你了。” 她这样一说,我的心里愧疚感更加的重,可又得强压着心中的纠结,不想让身边的人不高兴。 小语很是高兴地说道:“哥哥,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就今天最神气,正大光明的神气无比,是你让我觉得神气,让我觉得光荣。阿玛都没有让我这么神气过,阿玛老是哄着我,一点也神气不起来。哥哥,我知道的,你从不会让我失望。” 小语越是乖巧,我心越难过,就越觉得对不起梁凤书,也对不起小语。如果我和小语之间只是利益般的相互需要,对于梁凤书,我不会有那么大的愧疚,为了生活嘛,卖身也是可以理解的,顶天了我把自己想成张昌宗,而小语是武则天。 一旦小语是十分乖巧可人的样子,我心底有暖流升起,我知道,这是爱。当我看见梁凤书的第一眼,我的心里就曾升起过这种暖流,而且那时升起的暖流一直没有消散过,一直在温暖我的心田。而今又一股暖流泛起,是为小语,我不得不承认,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为了生活而卖身,这是又一场爱情环绕着我,我是真正背叛了梁凤书的爱。 小语看看周围,没有人靠近我们,我们两个正单独趴在快艇最前面的头上,她小声说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羞怯诉鹤梦,梦醒月下舟’这一句在你心里真正的意思。你是想说,你本是普普通通的人,只想逍遥自在的活着,无奈却卷入纷繁芜杂之中,因此羞对你曾经的承诺,是这意思吧?就是说梦醒了,你不得不面对现在明月下这条船,这条船就代表你想要逃离的麻烦,可是你又逃离不掉。哥哥,如果你要逃,能带着我吗?我真正已经深深爱着你,你知道的,我已无法再爱别人。” 看来再隐秘晦涩的话也瞒不住有心人。 我担心她又哭起来,忙安慰说:“小语真聪明,我任何心思也瞒不了妹妹,放心吧,一点感慨而已,写诗嘛,总是会有感慨的。我不会逃,我不能辜负小语和阿玛的期望,我也是真正的爱着你。” “好吧,我相信你。” “小语,你今天晚上带给大家的欢笑,在场的每个人都将铭记一生,真的,我都想不到妹妹那么可爱,简直无法形容。” “不行,必须形容出来。” “哦,想想啊!欢乐女神,对,你是今晚的欢乐女神。” “是你让我变成欢乐女神,我也从没有今晚这样放纵的开心过,今生第一次。” 听她这样说,又觉得她很是可怜,想生活在这样的富贵人家,怎么会都没有认认真真开心过呢?我小时候常常想,要是有一间不会漏雨的屋子该多好啊,如果每天都有还能有肉、有干饭吃,肯定每天都会欣喜若狂。 我回头望一望,拉着她的手说:“走吧,我们以后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多的是,今天先应付他们,不然不礼貌。” “你说的啊!以后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多的是。”她仰起头,很是神气的样子,就像那美丽皎洁的月光。 当小语对我说她对诗的理解时,我知道,无论那个喇嘛僧和玉如意的故事是不是编的,她都无可救药的真正爱上了我,就像当初梁凤书爱我一样坚决。 小语对我的爱越是坚决,越让我看到她悲催的结局。梁凤书爱我而抛弃了家乡和亲人,小语不可能抛弃齐爷,她也逃不了,倒不是她无法过平淡的日子,而是齐爷太过强大。我终究是苦寒出生,只是一个算命的,总有一天谎言会穿,齐爷会抛弃我,而小语将牺牲她一生唯一的爱。 第217章找不到从前 突然发现自己没想过伤害谁,却可能会伤害每一个爱我的人,肖玲玲、梁凤书、小语都会被我伤得体无完肤,如凌迟一般,甚至还有我眼前不知道的人。 心在皎洁的月光下突然颤抖起来,那银白的月光轻柔地落在我的肩上,发出一声叹息,低语着要告诉我生命的秘密。月光说,向前走吧,向前走吧!生命没法回头。就是这样简单的话语,我当成最珍贵的秘密,狡诈地不告诉任何人。 一年最明亮的月亮,洒下最洁白的月光,我无法逃离这月光,只要我站在苍穹下,月光就扑在我的身上,当我躲在客厅和大家举杯言欢时,它依然从窗外窥探着我,我要怎样才能逃离这月光呢?夜是如此的漫长,仿佛整个世界在月光下的夜里停止了,不再向前进,再也不会有朝霞艳天。 游艇上众人都演着欢度佳节的角色,而众人的亲人都在远方,此处是大海中央,为了这月光,每个人都抛下了亲人、爱人在远方,为何非得这样在海上演一场?我不知道扑向我的月光怎样看待我们的演出,月光只是轻柔的落在我肩上。 总算是凯旋而归,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也没有让任何人丢脸,金树山和殊胜荣最后不得不接受小语已经与我好了,也因为小语和我亲热惯了的,在外面她也没有丝毫估计,她应该不知道需要怕谁,更不知道需要担心什么、顾及什么。 金树山和殊胜荣暂时接受我和小语相爱的事实,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死心,后面晚餐中金树山故意说过,他说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能白头偕老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越是有钱的人越是难。他也诡异地告诉小语,要是爱烦了,眼睛可以看看别处,他真是不死心啊! 我想他们是不在乎爱不爱小语的,他们只想用最简易的办法替家里夺取齐爷的财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婚姻。 我没有想过能做齐爷多久的养子,只是为自己的生活更好,换去一个光鲜的头衔,好陪梁凤书回家乡。 养子的身份需要演多久都无所谓,但我是小语的夫婿这却难以更改,而我家里还有梁凤书,我能怎么办?只好听月光的,向前走。 原计划只接待一天,我已经载誉而归,想着给小语请个假,让我回家陪梁凤书、肖玲玲她们补过中秋节,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可金树山临时改变主意,殊胜荣也应和金树山,他邀请我和小语去澳门玩几天,我借故太多的书没有看,没心思远游。金树山见我们不赏脸,他决定暂时不走了,要去家里住几天,这可愁死我了,佛爷也发愁,但是不能拒绝。 虽然蛇口南山别墅里有我单独的房间,有我的服装间,可是没有我从前生活的任何物品。试想一下,如果我真是齐爷养子,家里怎么也该有一些我从前儿时的物品,不可能有人在家只有自己当年的物品,就像当年出生一样,而且一出生就二十多岁。如果借故这家是新的,东西还没搬过来,没搬过来是在哪里呢?金树山、殊胜荣马上要去看怎么办?以他们的财力,地球上什么地方到不了? 别墅里还应该有些从前和齐爷的照片,依齐爷的富贵,就算他秘密养一个儿子,不可能不留下影相,起码照片该会有。可是我少时苦寒,小时候从没有照过相,根本就没有小时候的照片,就算马上派人去取,都没地方取,这如何不让佛爷和我担忧呢? 齐爷应该也没有想到金树山和殊胜荣要求到家里住几天,再贵的酒店都可以包下套房让他们住,可是他们就是要住家里,理由是:既然大哥大嫂已经那样好,大哥又才华横溢,家里祖上是世交,想到家里体会学习。 刚到家,齐爷打来电话,先是把我好好的夸了一番,说我的表现让他喜出望外,最后说金、殊二人要到家里来住几天,让我和佛爷商量着办。 佛爷打电话来安慰我不用慌张,他说金树山和殊胜荣应该不会真的住,只是想看看,必定他二人带着的随从不少,别墅也住不下。佛爷让我先休息,我们都想想,明天见招拆招。只能这样,没什么可以准备的,我在深圳的家里都没有从前生活的物品,就是山村老家里也是没有。最多可能还有几条烂裤子,几件烂衣服,恐怕也早被肖大刚烧了。 要没有这事,我从没有想过自己没有从前生活的物品陪伴在身,十六岁离开山村前,太穷,没有过任何玩具,我自己做过木手枪等等自制玩具,那些东西的生命力都很短暂,在缺少柴火的时候,都化为了温暖的火焰。寒冬里最缺柴火时,仅有的过期课本都无法幸免于灶堂,更何况自制玩具。 也没有看过动画片,没有什么纪念章,没有旧衣服,没有使用过的文具,什么都没有,除李瞎子死亡事件以外,连秘密都没有,就像自己从前是虚构的一样,在遇到梁凤书时才从虚构的变成实体的存在,才开始有在这个世界生活过的痕迹。 想起来太可怕了,我十七岁遇到梁凤书之前,竟然是虚构一般的存在,而且这个虚构都找不到作者。我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人,十七岁才开始有实体存在的人,这让我情何以堪? 想着想着,我竟然忘记了金树山、殊胜荣要到别墅来的事,沉迷在追寻虚构的那个我的路途上,找不到十七岁前我的实体存在,这让我悲凉到了极点,都不想和小语干最爱干的那事情。 我不能去给别人说,说我十七岁前是虚构的,十七岁以后才实体的存在,这不是荒唐吗?就算是孤魂野鬼,也该有活着时的蛛丝马迹吧?我没有,马上回到山村里,也找不到我曾经实体活过的证据,估计那些认识我的人,都会仿佛认为,或许村里曾经有过一个我生活过。 师傅李瞎子都已经化为泥土,我怎么寻找十七岁前实体的自己,这迷茫无法追忆。 看过万卷书,读过几千年历史残迹,却找不到自己的从前。 第218章梦的用处 小语很是替我心痛,我儿时的生活超出了她的想象,她只能无力的安慰我说:“从前已经是从前,找不到就算了呗,找到又能怎么样?” 小语的说法让我觉得毫无用处,还不如不说。从前当然有用,起码让回忆有实体可以寄托情思。人总不可能往前走时,不停的把身后走过的路掩盖,虽然有些人是这样做的,那是因为那种人在前行时,身体里一路流着肮脏污浊的脓血,他们需要掩盖自己一路前行时的丑恶。 “我还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呢?不照样开心的活着吗?我不在乎生我的父母是谁,有阿玛疼爱我足够。哥哥,你看过那么多书,为何就不能像我一样,在乎拥有的呢?”天真烂漫的少女也能说出圣人般的哲理,全凭她淳朴的心,就像不认识几个字的陶春兰,她有很多话指引着我前进。 说到家人,我和我有血缘的亲人完全不熟悉,只是知道有那么几个人的存在,知道他们和我是有血缘关系的,但我全然不了解他们。我想,他们无法证明我从前的存在,我不了解他们,他们肯定也不了解我,和李木同在这座城市几年,我和李木也相互不了解,而李木已经悄无声息的离开,我们彼此都失去了解对方的时机。 “那两个东西不外乎还是怀疑你不是阿玛的孩子,那就让他们怀疑去,我是阿玛的孩子,你是我男人,这就足够。我们来个不承认,不解释,就是不说真相,他们又能怎么样呢?哥哥,别发愁了,我们睡觉去吧,今天最累,都是他们闹的。”小语在我背上撒娇的说着,我知道她想要什么,耽搁半天了。 快乐过后,我又想,要是能知道小语的生辰八字该多好啊,我能算一算她今后会面对怎样的波折。对于一个不知道父母是谁的孩子,要考证她的生辰八字,简直和证明玉皇大帝的年纪一样难。 梁凤书不愿意告诉我她的生辰八字,小语确实不知道,我竟然不知道自己所拥有的两个女人的生辰八字,我也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准确时间,可我却是一个号称‘神算’的算命小师傅。 太阳照常升起,我依然酣睡,只有床才是让人永远留恋不舍的地方。 睡前忧心匆匆,睡着后竟然一夜无梦,那时我几乎每晚都做梦,各自奇奇怪怪的梦,要是做过的梦都记录下来,得超过《一千零一夜》中故事的数量。无梦的睡眠我并不奢望,我喜欢睡中有梦,醒来后回味梦境,就像品味一场自己亲身经历的真时虚无,读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我一直认为那本书是‘满纸荒唐言’,要不就是弗洛伊德他自己的梦太过单调乏味。 用‘潜意识’解释梦的来由,我认为是人对不了解的事情最天真的瞎想,这也难怪,自以为是的人类,总是希望世间一切都能有符合科学的解释,每个人都在为想不清楚、看不明白的现象胡编乱造各种理论,而有话语权的人胡编乱造的理论被广为流传,谁要是相信这些谬论,谁才真的是傻子。 我几乎每晚有梦,梦醒后大多还都能回忆起梦中的一部分,而且梦境里的‘乱七八糟’总能预料当天的吉凶,一夜无梦,让我倍感彷徨。环顾房间,又去卧室小厅看看,浴室里快速洗漱,一边想起今天黑白双煞要来的事情,收拾好自己,房间里竟然没有见到小语,这让我很意外,以前她每天起得比我早,但我起床时她一定在身边,几乎每天都要和我缠绵激情一番才让我正式起床。 走出房间,站在楼梯口,听见楼下客厅里有谈话声,这才明白金、殊黑白双煞已经来了,小语应该正在楼下应付他们,心中不由得好奇起来,他们会聊些什么呢? 只听金树山大声说道:“小语妹妹,你不是说他半晌午会起来吗?现在快中午啦,怎么还不见人?莫非他不再家里,昨天只是临时演出吧?” 我心想,是不是临时演出有什么要紧,小语宁愿跟我这个山野里进城的穷小子,也看不上你们,你们是有多差啊! 小语大声的辩解道:“哥哥晚上看书,白天要很晚起床,不可以打扰他,你在这里放屁可以,随便,只要别去打扰哥哥就行。” “妹妹,你现在说话这样粗俗,是不是他教你的?”这是殊胜荣的声音,他肥胖的身体使得他的喉咙像是一直梗着东西。 “殊荣,你拉着小语,我上楼去看看,楼上肯定没有人,昨天只是个临时演员。” “你敢,敢在我家里搜查我房间,你脑子是不是坏啦!别以为阿玛不在家我就拿你们没办法,阿玛不在家更好,我让他们干脆直接把你们扔出去……”小语正大声地说着。 听他们在楼下争辩着,金殊二人也并不敢真正上楼来搜查,我心中赫然一亮,我是齐大少爷,有什么需要给他们解释的呢?昨天晚上纯粹是我心中‘做贼心虚’而妄自担心。 很奇怪,佛爷也没有打电话来告诉我要怎么做,看来他是觉得我能应付,或者他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让我自己发挥。 正想下楼,听见小语大声喊道:“姑姑,您可算来啦,他们欺负我,姑姑快帮我把他们撵出去。” 楼下的说话声一下没了,使我已经听不见,想必是客厅靠楼道的门已经关上。 我犹豫起来,我该以什么态度出现在他们面前呢?我得好好想想,深吸一口气,转身回卧室,把门关起来,对着镜子看自己,镜子里的自己与往日没什么两样。我看着自己,突然想嘲笑自己,原来自己心里一直是自卑的,面对金、殊那两个真正的豪门少爷,自己心里一直发虚,不禁反问自己,为什么他们能那么理直气壮的怀疑我,而我却没有底气怀疑他们呢? 要抛弃贫穷在身体里啃噬出的伤痕并不容易,同样是人,我不由自主的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当我想嘲笑自己时,心中马上有了对策,心情也轻松起来,干脆不慌不忙地推开小厅隔门,在‘属于我的房间’里点上一只雪茄,给梁凤书发信息:老婆,齐爷要我假扮他养子,怎么办? 第219章家里战场 梁凤书竟然没有问我为什么,而是直接回过来短信:老公,你就当自己是齐爷干儿子,这有什么大不了。 :我老公的修养才学不输任何富家公子,你行的。 看着梁凤书的两条短信,我心情非常好,仔细一想,齐爷都不怕,我怕什么?齐爷和佛爷都不告诉我怎么做,就是他们已经当我是真正的齐家大少爷,我又何必自己心虚呢?想到这里,放下雪茄,把已经穿好的衣服换下来,拿出一件长袍睡衣穿上,笈拖鞋,缓缓下楼。 当我出现在客厅时,他们齐刷刷的看着我,小语也愣了一眼,我也假装很惊奇地说道:“哎呀,怎么这么多人?姑姑什么时候到的?”再一拍脑门儿说道:“都忘了,昨天阿玛说你们今天要来,姑姑,第一次见您到家里做客,我这太不礼貌啦,我还是上去换好衣服再下来。”虽这样说,我并没有往回走。 林迪薇淡淡一笑,对我招招手,说道:“在自己家里,我也穿睡衣,别换了,你要再不下来,我都被他们吵晕过去,麦子,快过来坐吧。” 小语跑到我身边,挽着我手臂,傲娇地说道:“你们两个坏蛋,见到我哥哥也不起身招呼吗?他可是你们大哥,昨天的事这么快忘啦?” 金树山、殊胜荣慢悠悠站起来,好似神智不清的样子,殊胜荣慌里慌张地说:“大——哥,起得真晚啊。” 金树山嘴角僵硬地笑笑,又慢慢坐下去。 我拉着小语一起挨着坐下来,先对林迪薇礼貌地寒暄几句,才看金殊二人,假装好奇地问道:“二位老弟,怎么有空到家里来做客?深圳各大酒店都不满意?哦,你们刚国外回来,不熟喔,我让人给你们安排好吧?” “我们不需要熟,哪里要你安排。”金树山尴尬地说,又假装打量四周,问道:“客厅也不见你和齐伯伯的照片,这里反而像酒店,胜荣,你说是不是?” 殊胜荣木纳地点点头。 我无所谓地说:“不喜欢拍照,再说了,人又没死,干嘛供着照片?” 林迪薇马上笑说道:“麦子你也真是顽皮,这句话不是打击很多人嘛,难道家里挂照片就是供着啊?不过啊,我家里也没我的照片。” 金树山马上说道:“齐伯伯法国的家里我见过,有很多伯伯和小语的照片,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齐少,家里反而没有照片啦?” 我早已注意到,以前客厅里齐爷和小语的照片已经不见了,肯定是被佣人临时收走。慢慢悠悠点上一只雪茄,我才不阴不阳地说道:“二位老弟,在外面你们对我问七问八,我当你们玩笑话,不计较,听你们这话,是要干涉我的私生活吗?” 金树山带着嘲笑的口吻说:“激动了吧?我不过出于好奇,随口问问,怎么就成干涉私生活?莫非心中有鬼?”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还是心虚,反应过度,忙定下心来,有些傲慢地说:“无论中外,都应该是有家教这一说,到别人家做客,对别人家的摆设品头论足,不礼貌吧?心中有疑问,也该礼貌的虚心请教,而不是到别人家,用质问的口气质问主人,这是我们这样家庭孩子的家教、规矩?” 金树山脸上抽搐一下,到嘴的话吞回去,端起水杯假装喝一口,殊胜荣马上敷衍地解释说:“何必这样聊天,多伤和气啊!齐伯伯突然有一个大少爷,我和树山来家里看看,也是想多和齐少熟悉熟悉,必定我们三家是世交。” 小语马上讥讽说:“没一点礼貌,谁愿意和你们熟悉?真是搞笑。” 金树山可能马上意识到我又在用昨天的套路对付他,装着坦诚的样子说道:“我承认,我是一直怀疑你不是齐伯伯养子,这很正常,在昨天之前,我们一直不知道有你的存在,有怀疑不是正常吗?” “没事,住下来,慢慢怀疑,别打扰我看书就行。”我故意起身往阳台下看看:“你们带不少人吧?房间不够的话,他们只能花园里搭帐篷,我不计较。都住下来,没事的,花园里能住好些人,就是,就是我和小语下去游泳时,他们得回避一下,不然小语可能一下不适应这么多外人守着。” 小语嘟哝着说:“花园里搭帐篷,多难看啊?” 我无所谓地说:“没事,小语,我们三家是世交,怎能让他们心中有疑惑,况且我是大哥,这点肚量要有的,等他们不再怀疑时,自然会搬走的。” 我心中想,这金树山确实没脑子,怪不得小语以前不喜欢他们俩,就这种满脑子浆糊的人,要是在山村里活着,估计放牛都得把牛饿死。想到他们这样愚蠢,我顿时心中更轻松了,不紧不慢地问道:“你觉得我阿玛有什么理由故意骗你?你到家里来怀疑我阿玛?” 殊胜荣满怀期待地看着金树山,显然他也感觉到金树山刚才的话愚蠢,想看看金树山如何回答,金树山故作镇定说:“我对齐伯伯没有任何怀疑,以前齐伯伯就小语一个孩子,现在突然多出一个你,不过随便聊聊而已。” “是吗?金树山,你这不是昧着良心讲话吗?你可曾想过,我阿玛那样尊贵的人,会让毫不相干的人冒充他的儿子?再说了,你为什么对别人家事如此好奇,莫非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打算?”我抽着雪茄,继续追问他。 林迪薇马上打趣道:“看看你们年轻人,何必要这样相互顶着说话呢?还好我来看看,要是这样就伤了和气,要是那样的话,家里父母不伤心吗?” 小语天真,没什么城府,马上说道:“姑妈,您昨天今天都看到啦,他们两个太没礼貌,我都已经是哥哥的人了,难道我也是假的?他们老是这样质问人,哥哥已经是很有涵养了,要是质问我,我什么都不会回答,早把他们赶出去啦!” 我马上装着大度地说:“妹妹也不用这样,阿玛不在家,我们也要有待客应有的礼貌,姑姑就是我们亲妈一样,阿玛不在,一切都由姑姑做主。” 第220章姑姑解纠缠 林迪薇马上说道:“好啊,齐少真是个知书达理的人,真是有我们齐家的风度。金少、殊少,你们也是大家庭的少爷,你们这一辈,应该像你们父辈一样精诚合作。我不是齐家的人,却深受齐家养育栽培之恩,送我上名校,培养我打理家族资产。金少、殊少,你们父母也从没把我当外人看,他们一直当我是齐家的女儿,难不成二位少爷当我是外人?” 殊胜荣马上站起来,转到林迪薇身边坐下,靠着林迪薇乐呵呵地说:“林姨才不是外人,小时候林姨最疼我和树山,经常带我们玩,还教我们很多东西。” 金树山无精打采地看着林迪薇笑笑,好像很不得已地说道:“林姨当然不是外人,我这个人好奇心重,而且从小就喜欢小语,突然看小语和他那样好,心里不舒服。” 殊胜荣马上不甘落后地说道:“还有我,我也从小就喜欢小语,可是小语就是不喜欢我们俩。” 小语气鼓鼓地说道:“才不稀罕你们喜欢,你们那样自以为是,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喜欢你们,现在我有哥哥,就更不可能喜欢你们两个坏蛋。” 林迪薇马上语重心长地说道:“我就知道,金少、殊少是看小语和齐少爱得如胶似漆,心中落寞,这也是正常的。二位少爷可知道,越是熟悉的人之间越难以产生爱情,你们自小和小语便熟识,小语性情又与你们不同,十几年来,一见面就互掐,怎么会有爱情?现在你们都长大懂事了,没有爱情,难道就不能珍惜友情吗?” 听林迪薇的话,我想到了肖玲玲,我们从小就相信相爱,彼此熟悉就更不用说,可是我和肖玲玲之间曾有过爱情,如果没有梁凤书,肖玲玲一定还是我的最爱。 小语低声说道:“我才不稀罕。” 林迪薇拉过小语到身边坐着,亲热地搂在怀里说道:“小语,你有了爱情,有了哥哥,叔叔、婶婶都不要啦?” 小语靠在林迪薇怀里,撒娇说道:“我那里是这样的人?明明是他们没礼貌,姑妈还说我。” “小语最乖,我怎么舍得说小语的不是,吃饭吧?我陪你们吃午饭,下午还有事情忙呢?”林迪薇又看看金、殊二人,说道:“你们齐伯伯这家里也没带多少佣人过来,家里一下怎么做得出这么多饭菜来?我从外面安排好一桌送来了,今天中午就在家里吃,我们是一家人,千万别心里有隔阂。” 吃饭的时候,林迪薇又以长辈的口吻,婆婆妈妈的聊一通,金、殊二人不好再说什么。我暗自想,林迪薇这个女人真不简单,金、殊这两个黑白双煞在她面前不敢有丝毫的放肆,想必在整个财团里也是举足轻重的人,金、殊两个小混蛋一定受家里教导,知道厉害关系,不能不尊重林迪薇。 午饭以后送走林迪薇,金、殊二人也不好意思再留下来,悻悻离去。 人该是都有好奇心,无论富贵贫贱皆有,我也不例外,但我一直控制着自己对世间的好奇心,把大多猎奇心态都放入了看书之中。书看多了,对世间感到稀奇的事情就少了,人类世界里也不过是繁衍生息,而且已经历经无数代人。 懂得道理,并不能让心里没有纠葛;都知道人生短短几十年,可依然要冲入弱肉强食的争夺中,我一直都认为:人生很短,但要穷尽心机才能活一生。 既然不能超脱凡俗,那就要用智慧让自己当下活得像个人;我的心可能受看的那些书的影响,渴望‘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我的身体渴望在繁华舒适中度过,皮肉不愿意承受负累和苦涩,终究心灵对身体这具皮囊做了妥协,这种妥协使我要继续小心谨慎地活着。 送走林迪薇,我想起以前给齐爷卜的卦,测的字:“卦字,人守双土,土为界,界大而人孤,而且界在外,人在侧,望而心忧,忧恐有失。卦中又有利贞带喜、积小善而成大德之相,此卦相需应和在一女身上。” 想起以前我自己给齐爷算的,再看到林迪薇这个女人精明干练、刚柔并济,我作为一个算命的人,马上想到,齐爷卦中的关键女人会不会不是小语,而是林迪薇。 我突然对林迪薇很感兴趣,应该是我对小语和齐爷的所有事情都感兴趣,林迪薇在吃饭前说她是齐家养大的,现在我又要扮演齐爷养子,就有借口向小语打听相关情况。以小语的单纯,以前打听齐爷的情况,她也会毫不顾忌的告诉我,可是我担心齐爷知道我无缘无故地打听,会怀疑我居心叵测,现在打听,理由很充足。 对于齐爷以及他所掌控着的一切的荣衰,我没有兴趣,因为我知道,那些不会是我的。我自己的安全当然是最在意的,我想,金、殊这两个黑白双煞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万一他们找人二十四小时跟踪我,我岂不是回不了家啦?又或者是齐爷故意一步步拖我‘下水’,让我有家不能回,让我对爱的人不敢认。 在梁凤书的策划下,我们用极其狠毒的手段报复过别人,比如那个让我发传单不给钱的老板,还有逼迫露露的男人再不纠缠露露,最恨的手段是报复残害肖玲玲的三个人。虽然我和梁凤书都认为那些人活该,我们报复他们是正义的,但也在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这阴影不是偶尔会觉得良心有愧,而是会想到别人也可能用狠毒的手段对付我们。 金树山和殊胜荣对小语是真爱,还是为侵占齐爷利益而爱小语,我不能判断,或者二者皆有,像小语这样漂亮的姑娘,谁会不爱呢?而且还可能是齐爷的唯一继承人。 先不考虑齐爷财产财产继承的问题,必定齐爷还没有垂垂老矣,也没有要不久于人世的征兆。单单说小语,金树山、殊胜荣二人早已对小语垂涎许久,我要是真是齐爷养子,小语跟了我,他们也就只是对自己失望而已。要是他们知道我不过是一个穷算命的,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占有了小语,夺取了小语的清白之身,他们一定会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就凭这一点,他们一定会报复我。 第221章姑姑身世 我清楚的知道,以金树山、殊胜荣两家的势力,要报复我这样一个刚刚在城市落脚的人,我和梁凤书都无处可逃,这真正是‘他们为刀俎,我们为鱼肉’,而小芬、露露、肖玲玲都将被连累。后果越想越严重,越想越糟糕,可是我已经陷入其中,唯一的办法是让齐爷别抛弃我,我尽可能的多知晓一些他们的事情,最好是能抓住他们的‘痛脚’。 没想到小语对她自己家的事知道得那样少,她说小时候她一直以为林迪薇是齐爷的老婆,也就是她的母亲,但又没有叫林迪薇妈妈,而是叫‘姑姑’或者‘姑妈’,稍微长大几岁以后,小语才为姑姑和父亲不同姓而问齐爷,也问过林迪薇。 齐爷告诉小语,林迪薇四岁那年,齐爷的父亲到香港希望探察一些祖国内地的情况,正好目睹一起惨烈的车祸,一辆小轿车撞翻一辆人力车,小轿车上下来两人,首先开枪打死人力车夫,又开枪打死车上拉的一对夫妇,那对夫妇当时还抱着一个四岁的幼童,幼童被吓得哇哇大哭,枪手没有杀幼童,留下幼童伏倒在父母身上哭泣,枪手们开车扬长而去。 那时的香港极不太平,齐爷父亲见围观的人都没人上前拦住小轿车,他却突然对幼童心生怜悯,让身边助手抱走幼童,一看是个模样乖巧的小女孩,齐爷父亲很是喜欢。本想着帮小女孩找到她的其他亲人,但年仅四岁的小女孩说不清自己的家在何处,齐爷父亲只得从小女孩不清不楚的哭诉中判断,他们一家三口才从大陆逃到香港不久,四岁的小女孩当然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要杀她的父母。 齐爷父亲当时只顾着救小女孩,等冷静下来后,才想起让身边助手去找小女孩父母的遗体,希望从遗体上或者行李中找到小女孩的身世来历,起码应该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不曾想,齐爷父亲的助手去寻找时,发现小女孩的父母和那个人力车夫的遗体都不知去向,更没有发现有行李遗落下来。 小女孩知道自己叫林迪薇,知道自己四岁了,却不知道自己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也不知道家乡的地址。齐爷父亲通过小女孩当时的口音判断,小女孩一家是祖国内地北方人,其它信息一概不知道。 把孤苦伶仃的小女孩送去收养所,齐爷的父亲不忍心,便决定让林迪薇做自己的女儿,从此带到国外一起生活。通过小女孩自己所说的四岁,林迪薇生于1964年,但小女孩不知道自己的生日,齐爷父亲便以救小女孩那天的日期作为林迪薇生日,那天是农历五月十二,公历六月二十一,正好是夏至节。 因四岁的小女孩已经知道些人事,也就没有让小女孩改姓齐,还是叫她原来的名字,但齐爷的父亲待林迪薇如亲生女儿一样抚养、栽培,三十来岁就开始接掌投资公司董事长。 齐爷比林迪薇大十几岁,虽是异性兄妹,却亲如一家人。齐爷本还有一个哥哥,在齐爷父亲带着老婆孩子逃亡国外途中,齐爷的母亲病死在轮船上,齐爷的哥哥在母亲病死的那天夜里从远洋轮上跳海自杀。 齐爷父亲带着年幼的齐爷一起在异国重建家业,但齐爷父亲一直没有娶妻,除了收养的林迪薇以外,再没有其他孩子。 改革开放以后,齐爷父亲带着齐爷一起回到久别的故国,想着报效祖国,重建祖上在这片土地上的荣誉。第一次回到祖国的齐爷已经三十多岁,别说娶妻,连个正式的女朋友都没有,让齐爷父亲很是担心,担心齐爷会无后,齐爷跟着他父亲回到曾经的故土时,就在那段兴奋于再回祖辈世代繁衍的土地上时,齐爷从孤儿院收养了小语,他一来让自己了却做父母的心愿,也让已经年迈的父亲能有个孙女陪伴。 九十年代初期,齐爷父亲去世的时候,也不知道齐爷是一个不喜欢女人的男人,算是没什么遗憾离开人世。 齐爷父亲去世时,齐爷已经因家里对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有贡献,加上曾经祖上的荣誉,获得高位虚职。那时林迪薇已经从英国名校毕业,跟着齐爷父亲历练了几年,因其林迪薇擅长经济学、投资管理,齐爷父亲在临死前让林迪薇接掌投资公司董事长,齐爷作为齐爷父亲一生所获的唯一继承人,但齐爷父亲临死前当着齐爷和林迪薇的面叮嘱他们,要一生以亲兄妹相待,决不可以反目成仇。 林迪薇年轻时才貌双全,英国名校毕业,追求的人众多,加上是齐家养大的女儿,要嫁入豪门世家极其容易,也曾有过几段恋情,最后都不了了之,也没有生育一男半女。 这么多年以来,除了与齐家世交的好友,没人知道林迪薇是齐家养女,但私下里与齐爷亲如兄妹。林迪薇一边配合齐爷把齐家资产版图扩大,一边调查曾经杀害她父母的仇人,这些年来,投资上屡获殊荣,但父母大仇的事情一直没有线索。 小语小的时候,在家里常常听见齐爷劝林迪薇放下仇恨,好好成个家,齐爷愿意把齐家一般财产作为嫁妆,但林迪薇发誓要报父母惨死街头之仇,大仇不报,绝不嫁人。 齐爷收养小语时,林迪威还在上大学,等齐爷带着小语回到国外的家时,林迪薇非常高兴,常常以小语母亲自居,对小语就像自己的女儿一样。齐爷父亲那时以为齐爷和林迪薇会结为夫妻,还有过一阵暗暗高兴。 一回忆起从前,小语显得特别高兴,说了很多林迪薇对她的好。 我不关心从前的事,我关心我和梁凤书以后的安全,向小语打听这些事情,是为了权衡我以后该怎么自保,这不是自私,我觉得这是我人性的伟大之处,为了大家的安全。那个神秘人的话非常清晰的刻在我的脑海,那些话好像提醒我,只要我对不起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就会马上遭天谴,使得我在思考任何事情时,都要先想起他的话。 第222章爱人之间 听完小语对林迪薇的介绍,我模模糊糊有种直觉,只要让林迪薇支持我,就算日后知道我不是齐爷养子,金树山和殊胜荣也不敢动我。要让林迪薇站到我一边,眼目前看是很容易的,她那样疼爱小语,我现在是小语的爱人,她应该会爱屋及乌,也会接受我;万不得已,要是林迪薇和齐爷是同样利用我,我想也有办法让林迪薇对我青睐有加,虽然难度有点大,但不是不可能,那就是帮她找到父母遇害的线索。 林迪薇花费大量金钱和精力,也没有找到她父母遇害的线索,我如何能找到呢?在我的安全还没有收到实质威胁时,还没有想要走这条路,只是想着,万不得已时可以伪造些线索提供给林迪薇。听小语讲述半天,也就得出这一点点渺茫的收获。 让我感到郁闷的是,又一个不知道具体出生时间的女人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令我想到自己像是被上天种下魔咒,我是以算命讨生活的人,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具体时辰就算了,怎么会接连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都不知道具体出生时间?这些人对我都是极其重要的,再一思量,发现还都是女人。 生命中就是有如此多的巧合,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盯着每一个人,给每个人安排着以后的经历,但没有人能看透个中道理。我一直梦想着能悟透上天在人身上的作用,所以才拼命的看书,却还不得边际。 我还发现小语的讲述中有一个漏洞,如果林迪薇待她如自己的女儿,小语在讲述中也表现出对林迪薇非常尊敬和喜欢。那么,在齐爷有事时、或者想尽情享乐时,为何不送小语到林迪薇身边住一段时间,齐爷为什么非得要这么快把小语推给我?作为小语母亲一般的林迪薇,为何在金、殊二人找上门来以前,从未与我谋面,难道说她不关心小语爱上一个怎样的男人?还是齐爷不让她关心呢?如果是齐爷不让她关心小语的私生活,那么齐爷和林迪薇的异姓兄妹情能有多深呢? 我委婉地问小语:“姑姑对你那样好,怎么在昨天以前,我一直都没见过她?你姑姑以前知不知道我们的事情?还是这次金、殊黑白双煞来,才不得不让她知道的?” 刚才还温柔黏人的小语一下坐起来,像是突然警觉起来,瞪着大眼睛看着我,面色阴沉下来,一字一句的问道:“你——是——在——盘——问——我——吗?” 我临机应变,马上做出无辜懵懂的样子,说:“没有啊,我不是要假扮齐爷的养子、你的哥哥嘛,那你姑姑就是我姑姑吗?我当然要问清楚一些,不然下次黑白双煞来,穿帮了怎么办?” “谁是黑白双煞?”女人关注的重点真是不一样。 “金树山和殊胜荣啊,他们长得一黑一白,不是黑白双煞吗?” 小语脸上泛起天真的笑,抬头笑说道:“啊,你真是个坏人,这都能想出来,好,以后我见到他们就这样叫他们。”她又侧头盯着我,脸上的笑容消失,变得阴云密布,严厉地说道:“你刚才为什么盘问我?阿玛说,家里情况不能透露给任何人,阿玛也没有说可以告诉你,啊,这些天我都差不多全告诉你啦!” 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她起身扑过来,把我凶很地按到在柔软的地毯上,厉色说道:“你问什么诱导我说那么多家里的秘密给你听?” 我故意彷徨失措地说:“我那里有啊!天大的冤枉。” “一点不冤枉,你快说啊!”她急起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你别伤心,我说,我说,宝贝儿,你觉得家里什么最保贵?” “不知道。” “当然是你啊,你是你阿玛最宝贵的,齐爷都放心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害怕我知道呢?况且,要不是黑白双煞突然到来,我害怕演穿帮,不是也不会问这些吗?” 她慢腾腾地从我身上下去,坐在旁边沉思起来,还一边念叨着:“这些天我都说什么啦?我都说什么啦?……” 外面阴霾密布,秋天的残云愁雾正在聚集,南方的绵绵阴雨就要开始,惨白发黑的天空下,远处大海迷茫,近处城市萧瑟,放眼望去,只要绿色依然葱茏顽强,蛇口港的启迪声隐隐传来,就像那迷茫深处发出的呼唤,呼唤离家在外的人快回家。 我推开落地滑窗,马上闻到秋天湿润的味道,还带着大海的丝丝海腥味。点上一只雪茄,还没来得及想些什么,低头看见花园铁栅栏上粘连着几片黄叶,那个拿着大剪刀的老头依然在花园里装模作样,他总是低着头,好像这个世界与他无关;那名巡视的保安正在游泳池边转悠,不时地伸手拍拍秋千架,又拍拍低矮的栏杆,好像要拷问那些物件是不是和从前一样规规矩矩。 想着无论如何也该回家看看了,虽然天空阴霾汇聚一堂,今天晚上可能看不见月亮,我也该陪梁凤书她们吃顿晚饭,再一起去荔枝公园里牵着手走上一段。回头见小语还在独自沉思,或者她在故意生闷气,等着我去哄她。 该如何对她说我要回家呢?每天都要哄,我觉得很累,瞎耽误时间,但时间宝贵的理论已经和她讨论过,我已经在她面前对我自己提出的,人生假如只剩最后五分钟理论认输,还得花时间哄她,就算为了今夜能回家。 略微费几句口舌,认个错,告诉她我以后再不打听任何事情,她面色舒缓一些,依然低声地问道:“哥哥,你不会害我的吧?” 真是天真,真是要害别人的人,难道会自己承认要害人吗?我不承认,我也确实没有害人之心,最多是有自保的意图,老话不是说‘害人之心不可无,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也是这样做的,可能小语回忆起我们今天来的聊天内容,她觉察出什么不当之处。 第223章两个家 转念又一想,齐爷为何把她教得如此警觉呢?既然害怕我窥探秘密,为何又要以身相许,难道真是为了应和那个喇嘛僧和玉如意的巧合吗?既然要我全心全意投入,却又对我处处提防,我当然心里很是不舒服,可是我没有反对的力量。 看小语的表现,齐爷应该交代过她,什么可以对我说,什么不能告诉我,天真烂漫的小语突然在我心中像秋天一样有些枯萎了。扮演好我自己的角色,我是擅长而老练的,已经演了这几年的‘神算’少年,早已炉火纯青。 一会儿,小语又恢复天真烂漫的少女模样,我想,难道她也在演吗?不过我无所谓,在她面前,我没什么好担心害怕的,应该提防的是她身后的人。 见她情绪恢复正常,我起身拿起浴袍,她马上挽着我的胳膊说:“今天还要游泳吗?天气预报都不到三十度,很冷哦。” “不冷,我小时候插秧时,正是在春寒料峭的时节,这个温度很好啦,你别游了,小心感冒。” 她很是不服气,也快速的换衣服。 刚和我下到游泳池,她哆哆嗦嗦起来,又倔强的不肯上去,伫在游泳池边缘像是在泡澡。我假装在水里游泳没有注意她,游了好几个回合才去劝她上去,她依然不上去,开始和在水里我闹腾起来…… 阴云密布的天看不到秋天该有的绚烂晚霞,晚饭过后显得百无聊赖,没有方向的风在花园里来回逛荡,好似它才是花园的主人,还时不时地掀开帘子冲进屋里来,混杂着一股有些潮湿的腥气,在屋里肆无忌惮地自由来往,比我在这栋楼里还自由。 眼看夜幕低垂,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小语:“我要回去看看。”都不敢说‘回家看看’,害怕她故意找茬,说难道这里就不是家吗?我已经非常熟悉她的纠缠,如果她问我,两边都是一个女人,为何那边就叫家,这里就不是家,这样的话又将缠闹半天。 没想到小语平静地同意了:“啊,是该回去看看了。”还叮嘱一句:“你这么聪明,肯定知道多绕几圈吧?别被黑白双煞的人盯上。” 她如此通情达理,弄得我觉得自己是个小人,老是疑神疑鬼的,对不起小语的纯良天真。为了感谢她允许我回家的恩赐,我很卖力的与她翻云覆雨…… 夜色阑珊中悄悄回到家,梁凤书没有丝毫怀疑我,但我主动解释了齐爷为什么要我假扮他干儿子,当然是隐瞒真相的解释。我告诉梁凤书,有一个齐爷的至交好友要找齐爷帮忙拿一个工程,齐爷借口说被干儿子许给了别人,所以让我假扮这个干儿子应付一番,工程其实被佛爷的人拿去了。 言语之间,梁凤书非常高兴,她告诉我,现在有好几家有名气的杂志主动找她约稿,价格很不错,而且稿的内容不限定在都市生活专栏范围,可以是散文和短篇。梁凤书的感激之意很明确,是我有了齐爷这个靠山,家里才能有丰厚的收入,她才能这样顺利的当上作家。 梁凤书还很自豪的把齐爷中秋节让佛爷派人送的礼拿给我看,崭新的一叠叠现金,还有金块,加上我带回家的钱,仿佛我们攀上了一棵摇钱树,比以前整日不休的给人算命挣得还多好几倍。 只要梁凤书觉得高兴,我也就心里坦然以对,事情已经这样,自己完全不用在心中存‘得了便宜还装愧疚’的念头,一边是小语,一边是梁凤书,我想她们应该永远也不会见面的,小语都没有闹,我又何必自找烦恼,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小芬照常地在早上约好一些找我算命的客户,等我吃过午饭后,开车送我到酒店,只是我更加让自己装扮得神秘,好像羞于见人一样,客户却并没有觉得奇怪。 感觉已经好久没有和梁凤书一起开车畅游在繁华夜色之中,她指着离家只隔几条街的新商业楼盘,问我做生意还是买房,说在靠近地铁口附近买,将来地铁开通了,一定升值。我对投资没什么概念,家里的事情历来都是听她的,就是在那天夜里,梁凤书决定拿钱多买几套房产,她总是担心以后重新回到穷苦日子里去。 一边是需要我小心伺候她的‘家’,一边是女人体谅我辛苦了的家,来回应付,日子还就这样风平浪静的过着,梁凤书更加的繁忙,太多稿子需要写,以至于都顾不上准时回我短信。她就是在这么忙的情况下,却买好了用于投资的房产。 那几年深圳的房价并没有什么起伏,我对于梁凤书把现钱换成房子的做法很不理解,以我当时的想法,现钱在手里,随时用随时取,一旦换成房产,每个月要供房不说,一旦有事要急用钱,还得另想办法,卖房子必定是需要走程序,也需要一定时间的。 而梁凤书总觉得现钱放着没有意义,给我解释很多通货膨胀的问题,连小芬都帮助她说,我也就不再关心家里财产情况,反正关心也没有用,但梁凤书花了什么大笔钱,还是会告诉我,像是对已经不能更改的事情,对我进行例行通报。 第一次回故乡,是在离开故乡第七个年头,感觉匆匆忙忙就过了七年,七年时间像悄无声息就没了,经历的那些挫折、艰难、纠缠等等日子,就像在生命中快速滑过的流星,除了在心中郁结起一些根结,什么都没有留下。 时光中的酸甜苦辣在心中郁结的根结,就像无法切除的肿瘤,总在不经意间给心中送来隐隐刺痛,除了一声哀叹,别无他法。 本以为我不会再回到故乡去,那里早已经没有我的眷恋,连肖玲玲都已经在我身边,我还回去干什么呢? 这一次,却正是为了肖玲玲而回故乡,为找回她在家乡人面前的荣光,为修补她曾经遭受的地狱一般的创伤,一切都由梁凤书做主,小芬协助,而我只是一个活道具。 第224章说走就走的旅行 回故乡又能怎么样?我没有什么期待,唯独想着,或许能见到李木,就是见不到,也应该可以知晓他的消息,想到故乡,我唯一想到的是要谢谢李木,更想知道他为什么离开就不再联系。 无论我的日子过得多么顺风顺水,都愿意为肖玲玲奔波一次,她曾为寻找我,而落入地狱之中跋涉好几年,我欠她的。我曾经那么爱她,终究不能再与她续写爱情,不得已做了兄妹,她也离家六年未回,作为哥哥,我要带着她回家乡。 肖玲玲依然自卑而胆小如鼠的样子,作为她仅有的几个朋友:我、梁凤书,还有露露和小芬,我们都能理解她曾经历经的那些噩梦,在她心中所烙下的创伤。 肖玲玲脱离苦海这大半年以来,她也非常努力,在自我疗养心灵的同时,也强迫着自己努力学习。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肖玲玲和梁凤书日夜在一起,让她看到自己小学文凭的差距,本性聪明伶俐的肖玲玲暗自加快了她追赶的脚步,虽然她永远也追不上,但她可以缩短距离。 当她哀怨凄厉地对我说她不配我救她时,我就明白,肖玲玲不服输的倔强还在。她看到她曾经爱的男人,已经有一个作家女朋友,并且这个女朋友睿智、大度、包容,对她曾经青梅竹马的男人的爱不输于她,她需要加倍的快速让自己更优秀,或许这样,她不枉费大家为她劳神费力。 如果肖玲玲脱离苦海后,马上就回到山村里去,她这辈子很可能是在痛苦的阴影中活一生,随随便便找一个人嫁了,生几个娃,经历了那样残酷的折磨,她很可能已经不能生育,她将比张寡妇还凄惨的慢慢老去,好在她与梁凤书、小芬、露露生活在一起,精神上又有我不顾一切的全力支持,她进步的速度很快。 家里的书籍由她随便看,不懂的地方还可以问梁凤书和小芬,她的阅读量很快超过了露露,直追小芬。因为我的爱好和梁凤书从事的职业缘故,家里的书多是文学类,其次是历史、哲学、宗教类,杂书很少,保障杂志也多是梁凤书写稿的那几家。阅读这些书,对于肖玲玲她的自我心理修复,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比我们的劝导都更重要,而且她有梁凤书、小芬作为榜样,使得在书中孜孜不倦地求索更有坚持。 在圣诞节到来前,我向齐爷要了一个星期长假,想着圣诞节期间是一定要陪小语的,她从小过惯了圣诞节,只好在节前好好陪陪梁凤书她们。齐爷和小语也能理解我这点点愿望,近四个月以来,我都是隔十天左右才回一次近在咫尺的家,每次夜里回去,第二天夜里就回到小语身边,从我出狱到我提出要求,总共在家的时间加起来没有十天。 第一次感觉到时间紧俏,七天时间可以自由活动,好像是从五指山下解脱了一般,我一回到家,马上主动召集紧急会议,共同协商怎么安排这七天假期。 我的建议是去趟日本,签证不用担心,佛爷能帮忙办好,读过那么多日本文学,我很想去看看书中写的那个古都。 露露和小芬不建议出国,一来觉得时间短,签证耽误一两天,剩下不了多少时间;二来她们跟着男人常常去国外玩,以她们的感受,觉得在国外语言有障碍,玩起来总是不尽兴。虽然她们的意见我觉得参考价值不高,但必须要尊重,我是做贼心虚的人,万一她们联合梁凤书一起败坏我,我可经不起。 肖玲玲没有什么意见,她好像对出游兴趣不高,只说跟着我们走就行,要她留下来看家也可以。想着出游,我是综合考虑,我想在这几天离开深圳,这样才能放下深圳的所有事情陪她们,梁凤书写作也需要出去采生、拓展灵感,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要带着肖玲玲出去散散心,当然不能把肖玲玲留家里看家,家不需要看,锁上就行了,小芬男人陈胖子可以帮我们看家。 最后还是梁凤书做决定,我们先前的讨论全都是白费口舌,不过梁凤书是主要考虑我的感受定的目的地,桂林阳朔,她知道我想出去彻底放松一下。选这目的地,是因为几天前她看到一则新闻,千年阳朔西街修容待客。一说是去电影《刘三姐》的故事发源地,大家都充满着向往。 一起远游,这是头一回,大家都显得很兴奋,一大早,兵分三路,露露和小芬去电子市场找熟人拿导航仪、准备几个人的换洗衣物,梁凤书去把这几天要发的稿子送出去,我和肖玲玲采买一些零食和饮料。 露露和她的男朋友老吕刚刚宣布分手,暂时单身,小芬找陈胖子又以出游为借口要了一笔钱,我们都已经习惯小芬这么干,陈胖子都习以为常,更别说我们。 2001年,没有高速路可走,很多路还是坑坑洼洼,导航在还没有走出广东就死机了,气得露露对着导航大骂一通,终于把导航仪抛弃在草丛中,四个女人轮流开车,我始终坐副驾驶看着地图指挥方向。 都没有自驾游的经验,好在陈胖子提供的越野车没有出现任何故障,中途略微休息不到两个小时,从深圳到达阳朔,一共耗时二十小时,一路风尘,等住下来时,都已经累成狗,谁也没有抱怨。 没有想到一个男人和四个女人出游那样危险,我们都设想过可能会遇到的麻烦,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必定我们在深圳几年里,早已明白人心叵测,尽管祖国经济建设正如火如荼,依然会有人为非作歹。好在我们亲如一家人,危险降临时,谁也没有退缩,反而争先恐后以命相拼,真是为难之时见真情啊! 就在地图上判定离阳朔只剩二百公里的地方,时间已经是凌晨十二点,颠簸十几个小时,大家都受不了,只得找一个平坦宽阔的路边停下来休息。 车一停下来,我们五个人都坐在自己位置上很快进入梦乡,当有人敲窗时,我看看表,才睡一个多小时。驾驶位的小芬首先大骂道:“你他妈的有病是不是?敲什么敲?” 第225章路途同心 想平日在深圳我们也是不受欺负的人,小芬一边骂,一边发动汽车,打开车灯,想马上逃离,却见前方一辆破三轮车挡住了去路,而且车窗上都是雾气,我们还得赶紧擦挡风玻璃才能看清楚道路。小芬的叫骂声使得我们都瞬间清醒起来,马上意识到遇到歹人了,万一的危险已经降临。 环顾一圈,只有三个男人,我也真是佩服他们,深更半夜不睡觉,外面那么冷,他们竟然能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想着为非作歹。看他们胸有成竹的模样,肯定在敲窗前已经对车里窥探清楚,车里只有一个男人,其他四个都是如花似玉的柔弱女子,个个打扮得时尚漂亮。他们一定想着,就算抢不了多少钱,也能安全享受一整夜,要是还能把四个女人卖到山里面,那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更有可能他们把我当成拐卖少女的同道之人,认为我正押解着四个女人去交易,他们正好来个黑吃黑。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五人亲如一家,露露和小芬夜店混过几年,我和梁凤书也是已经做了鬼的耀仔带出来的,什么样的恨角色我们都见过太多,对于这种小股流窜作案的瘪三,根本不可能有半点畏惧之感。只有肖玲玲有些战战兢兢,她可能又想起了自己从前被人践踏凌辱的日子,牙齿咬得咯咯响,但是当她见我慢慢从座椅下拿出刀时,她也从桌椅下拿出铁锹,咬牙说道:“哥,我的仇是你和嫂子给报的,今天的事我来挡,你们和露露姐、芬姐快走。” 走出深圳,我再也不用带着面具,小时候山里长大的野性马上从灵魂里跳出来,竟然一点没有害怕,或许是知道害怕也没有用。 小芬小声说道:“前后堵住了,突然加速车会被撞坏,哥,你说怎么办,我们都听你的。” 露露说:“玲玲,你年纪最小,是我们的妹妹,不用下车,姐姐们这几年不是白混的。” 梁凤书更是突然山大王附身,马上说道:“什么怎么办?跟他们拼了,王八蛋。” 车外的三个人急了,在车外大声吼叫着,用脚使劲的踢车子,手上的刀在车顶上敲得如打雷一般,口里的话既不像粤语,也不是客家话,夹杂着非常不标准的普通话,使我们都听得模糊不清,连猜带蒙才能明白他们要我们都下车的意思。简直让人火冒三丈,作为一个强盗,也不学好普通话,严重影响交易,瞎耽误美好时光。 停车休息时,考虑到万一的危险,加上外面已经是枯寒时节,夜里升起寒霜,已经有些寒冷。车窗都只留了一条缝透气,要不然可能早被他们趁我们睡着而袭击。 我知道,我们车上有两条电棍,都是专业设备,触一个倒一个,外面一共只得三人,只要先倒一个,另外两个一定正脚大乱,遂小声说道:“玲玲,你别管,让我们来解决。” 小芬慢慢摇下车窗,假装要谈判似的,一手还拿出几张百元大钞,说道:“要多少钱?你们要多少钱?我们也不多,就这些,够了吧?” 三个强盗也不是完全的一无是处,还能听懂粤语,他们都停止了吼叫和敲打,另外两个人看着车窗里的我们,像是警戒着,不停地拉车门,明知道拉不开还是坚持不懈地没有停下来。另一个俯身要来拿小芬手里的钱,他有些急不可耐,等不及小芬把钱递出去,当然,小芬也是故意把钱往前方展开,他只能胆大妄为地伸手进来抓钱,他一定以为我们是待宰的羔羊,先把第一笔钱抢到手再说。 善良美丽的小芬让他失望了,就在那人胸膛塞住车窗,手伸进来抓钱时,噼里啪啦的电棍声在那人胸口响起,他在车窗外扭扭捏捏几下,从车窗上滑落下去,顺便用他的身体擦去了车门上的寒霜。 另外两个人马上后退几步,叽里呱啦地大声叫喊着,好像在呼唤同伴,又好像在掩饰他们的恐惧,好像他们遇到歹人了一样恐惧不安。 我和后排两边靠车门的露露、梁凤书同时下车,梁凤书手里提着电棍噼里啪啦的响,露露手里拿着为陷车准备的铁锹。小芬也快速下车,对着地上的人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并大声喊道:“来啊!王八蛋,来啊!不是要钱吗?看我们长得好看吧?怕什么?美死你个畜生。” 我一手举起刀,冲到车前,一手掀翻三轮车,为逃跑先打开路障,让小芬把电棍递给露露,她先上车,两个大声喊叫的歹人可能害怕遭遇倒在地上同伴的同样命运,他们装腔作势、张牙舞爪,但一步也不敢靠近。 待小芬握住方向盘时,我们三人突然上车,绝尘而去,小芬激动万分的说:“好像刚才车子起步时,压着地上那人的腿了。” 我们哈哈大笑起来,肖玲玲也随着我们一起笑起来,我们就是这样一伙人,同呼吸、共命运,危险来临,谁也不是孬种,而且我们有智慧,绝不是没有准备的蛮干之人。 在阳朔的农家客栈醒来,个个都是精神焕发,我和梁凤书起来得晚一些,露露、小芬、肖玲玲三人已经卖了刘三姐的衣服穿在身上,活脱脱三个美丽可爱的壮族姑娘。梁凤书急不可耐地接过小芬手里的衣服,片刻功夫,我装扮成了壮族的阿牛哥,梁凤书变成比电影里的刘三姐还漂亮的壮族姑娘,我们相视一笑,在漓江边欢乐的农家餐厅大快朵颐,桂林米粉漓江鱼……喜欢不喜欢吃的全都点上,消费比深圳便宜太多了。 脚前漓江水清澈见底,月亮已经从东方升起,而西面山边的夕阳还灿烂无比,五彩斑斓的夕阳洒在漓江之上,远处炊烟寥寥,所有的惊险和劳累都忘记了,我高兴地提议:“玲玲,你给我们唱一首,我好几年没有听你唱歌了,现在终于有时间听妹妹唱歌。” 肖玲玲显得难为情。 第226章昨日爱恋 我又对露露和小芬说:“你们是不知道,玲玲的歌声比明星还好听,我小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听她唱歌。” 梁凤书揽着肖玲玲说:“真的,麦子给我讲过很多次,说他小时候没什么娱乐,最大的快乐就是听你唱歌,和你坐在山上看云聚云散,一边看一边听你唱。麦子太忙了,自和你在这个城市重聚,都没时间好好一起玩,这几天我们什么也不做,只玩,你也唱给我们听听嘛。” 身在繁华之外,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好像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更动情,就像那蜿蜒绵亘的漓江水,悠扬婉转地滋养着每一个靠近它的人,传递出亘古而温暖的饱思延绵。 肖玲玲依然不好意思开口,但也不悲伤,总是眼睛看着远方,又不时地偷偷看看我,一个劲地笑,那笑就像我没有离开故乡时看见的笑,那么美丽动人。 梁凤书见肖玲玲不愿意唱,她看看露露和小芬,说道:“妹妹,我给你说一件事,露露和小芬都没听过。” 露露笑说道:“嫂子,不可编故事骗我们,你是一个作家,编惯了的。” 梁凤书狠狠地盯着露露,说道:“小芬,把她的臭嘴给我堵上,真是的,我们几个人有什么好编的。我发誓,我要说的这件事绝对没有半点编造。” 我马上快速的想想,我和梁凤书没什么秘密她们不知道了,这些年还有什么事情没告诉露露和小芬呢?莫非她故意哄肖玲玲? 小芬已经叫起来:“快说,嫂子发誓说的,一定是真的,嫂子可很是发誓的,快说吧!” 梁凤书看着漓江上的竹筏,先是长叹一声,幽幽说道:“妹妹,我第一次听麦子以外的人说起你,是在四五年前,那一年是我和麦子到深圳的第一年,日子一直不好过,还向露露和小芬借过钱,真是一言难尽啊!” 小芬马上打断梁凤书的话说道:“嫂子,别说我们了,还好我们借了钱给你,要是没认你这个姐,我和露露还不知道今天惨成什么样子呢。” 梁凤书接着说道:“到年底时,我们日子终于好起来,大过年的,深圳是座空城,露露和小芬也回家过年去了。春节期间不开档口,我和麦子轻松下来,晚上去一家夜店唱歌,遇到李木,很神奇吧?那就是缘分。李木告诉我们,他离开家乡时去看过你,你给李木说你要出来找麦子。” 梁凤书的话一下把我拉回从前的回忆里,她看看我继续说道:“估计麦子怕我伤心,暗暗想着你而一直没有表现出来,可能李木当时的话,让他想你的心决堤了,他点了一首歌,我现在都记得,是韩宝仪唱的《痴心的小妹》,他一次性点了很多遍,不准我和李木换别的歌听,他一边听着一边跟着唱,一边流泪一边喝酒。” 露露又说道:“我知道,以前很多人都唱过这首,是不是这样唱的:你说过,一天一封信,小妹呀在家喂,守家门……”露露唱了几句就停下来。 梁凤书点点头,没有怪露露打断她,继续说:“就是这首,听着听着,麦子嚎嚎大哭,我也哭了,我还打了麦子两耳光,就在那天晚上,我们俩一起当着李木的面发的誓,发誓如果有一天找到玲玲,一定当玲玲是我们亲妹妹,我们愿意拿出所有,只要能对妹妹好。” 肖玲玲眼里泛起泪光,不停的看我。 梁凤书也眼含泪花的看看我,说:“麦子一直藏着韩宝仪的那盘磁带,就在我们最艰难的时候,他总是偷偷的听那首歌,以为我不知道,可是那时我们穷,他能藏哪里呢?他藏在我们货柜下层的最里面,最开始我以为他是喜欢听韩宝仪的声音,我也就假装不知道,遇到李木那天晚上以后,我就明白他为什么要把那盘磁带听完藏起来,他是怕我伤心。在那以后,他还是继续藏着那盘磁带,现在都藏着,在他常常开的跑车的副驾驶箱里有一盘cd,也是韩宝仪的,上面也有那首歌,他就是不光明正大的,无论是磁带还是cd,他都藏着,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体量他无法忘记玲玲。” 说着,梁凤书哭起来,她呼呼鼻子继续说道:“我知道他那个人,他受过太多的苦,重情义,他对别人曾对他的好无法忘记,而真正对他好的人太少,在出家门前应该就玲玲对他最好,后来我对他最好。真的,麦子,我能理解,你听那首歌永不厌倦,是你无法忘记玲玲曾经对你的好,你怕我看见了伤心,所以你藏起来,没事的,今天说了,你以后正大光明的听吧。” 肖玲玲也早已哭泣得泪流满面。 面对漓江水,太容易动情,回想起往事,我的泪水依然控制不住,我还想起了李木,我也对不起他。 露露和小芬也哭,小芬一边哭一边安慰梁凤书和肖玲玲:“嫂子、玲玲,你们有什么好哭的?哥那么好的男人对你们那么好,那么爱你们,我和露露姐才该哭,和你们比起来,我们太可怜了,呜呜呜,我们太可怜了啊!……” 我用力的吸几口烟,把眼泪憋回去,转头看看小芬和露露:“小芬、露露,我对你们就不好吗?真是没有良心。” 露露呼呼鼻子,一边抹泪一边说道:“我没那样说,是小芬说的,哥和嫂子对我们如再生父母,我们拥有的深圳身份证、房子,车子,一切都得感谢哥和嫂子,还有我那个男人找上门来的麻烦,也都是嫂子和哥操心,我不知道 的情况下,都帮我把麻烦解决了。” 小芬也擦干眼泪,故意斥责露露说:“你怎么这样,这样就把我卖啦!真有你的。” 我对着肖玲玲招招手说:“妹妹,过来坐,挨着我坐。” 肖玲玲看看我,又看看梁凤书,梁凤书推一把肖玲玲,说:“去吧,他是你哥哥呐。” 我把烟头熄灭,把肖玲玲紧紧揽在怀里,她挣扎几下也就顺势抱着我,大声的哭起来。哭了片刻才说道:“麦子哥,我不值得你这么做,不值得你这么记挂,你为我做得太多了,以后不要再折磨自己,你什么都不欠我的。” 第227章悠悠漓江水 我用新衣服为肖玲玲抹泪,说:“以前不是说过,不准说这些话,妹妹又忘啦?唉,哥本来是想听你唱歌,面对这美丽的青山绿水,配上你的歌声荡涤心灵,却被你嫂子给搅和了。” 我又马上说道:“老婆,你知道我偷偷听那歌,你以前不说也就算了,五六年了,你今天又说出来干什么呢?唉!也只有你能包容我这点小心思。” 梁凤书笑笑,温婉地说:“我们是发誓要白头到老的夫妻,这点事又不是坏事,我有什么不包容的。换我是玲玲,我也希望你永远记得我。唉,玲玲啊!唯独爱情不能让,嫂子只有这点对不起你,你要原谅我。” “我是妹妹,哥哥和嫂子对我的好,我也会记一辈子,嫂子,我不会再有别的念想了。” 我依然紧紧的抱着肖玲玲,劝说道:“都不说这些了,玲玲,哥好几年没有这样抱过你了,今天当着你嫂子的面,我们正大光明的,我们一生一世都是兄妹,永不背叛,永不离弃,好不好?” “好!麦子哥。”肖玲玲安心地趴在我的腿上。 小芬趁机打趣道:“偏心,偏心,我和露露也是你妹妹,你不是也从来没有这样抱过我们吗?” 梁凤书伸伸手:“来啊,我抱你们。” 小芬见梁凤书脸色阴沉,急忙摇晃着脑袋说道:“算了,还算了,嫂子,我们不要抱。” 梁凤书恶狠狠地说道:“你两个东西好意思,趁我在监狱里面,还打赌……” 露露看看我,慌忙抱着梁凤书,颤抖着说道:“嫂子,不是说好不说给哥听的吗?你怎么给说出来了啊?” 小芬看着我,指一指露露,笑说道:“不管我的事,是她那个大嘴巴说的,你找她算账。” 梁凤书脸上又挂满笑容,说:“唉!我们真是冤家聚头啊!露露为我也受过屈辱,我们都相互爱着大家,没什么需要计较的,我们当中要真是有坏人,也就麦子是坏人,我们都是好人。” 我无从辩解,只听趴在我腿上的肖玲玲轻声唱起来:时光一去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远山如黛,近水含烟,清流依旧,漓江边的夜,配上肖玲玲的美妙歌声,灵魂都通透了,我们陪她一起唱,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唱,最感动的是自己。 那时的漓江边人影稀少,那时的古老西街古朴典雅,那几天,我们尽情的玩耍,手拉着手,肆无忌惮地走在阳朔的山水间,骑着骏马淌过清澈的漓江水,坐在竹筏上顺水见天地,站在古老的屋檐下欢笑……我穿着阿牛哥的衣服,她们打扮成美丽的壮族姑娘,我们陶醉在山水间,别人陶醉在我们的身影后,我们欢乐无比…… 又一次新年到来之际,齐爷带着小语回法国,我当然无法问缘由,想着上一年齐爷也是这个时候走的,只当这是他的习惯,不过这一次对于我有着复杂难言的纠结。和小语这几个月的恋人生活,她已经深深的住进我的心里,或许她爱我比我爱她更多一些,她也很是不舍。 当又一次分别即将来临,小语弄了个雅虎邮箱,她告诉我,要一个只有我们两人的地方,在无法见面的日子里,我们要是有什么心里话要告诉对方,就写信往这个邮箱里发邮件,这个邮箱属于我们共同的邮箱,我们都拥有密码,她很是认真地叮嘱我,一定要记得这个邮箱,一定要记得密码。 跨国长途电话费虽然贵,但无论是她还是我,都不至于为这点电话费而节约,当我这样说时,小语一脸惆怅,我想,她可能觉得我在家时,她打电话给我不方便。 要走的前一天,晚饭以后,齐爷找我单独说话,其实就是叮嘱我一些事情,主要就是要我维护好脸面。我明白齐爷的意思,外面人,主要是金、殊两家已经知道我是他养子,以后我再不能活得像从前一样随心所欲,尽量少在公共场合路面。 齐爷的叮嘱让我倍感压抑,想来我不过是得到一些钱,却因此给我的生活带上枷锁。仔细思量,除了钱,还有梁凤书的作家梦已经实现。小语呢?算是我卖身呢?还是应该算上天对我的恩赐。 我问齐爷,如果他和小语都不在深圳,金、殊两家要找我怎么办?齐爷显得胸有成竹,当初我留给金、殊二人的电话号码小语已经带走,他们无法直接联系我,如果要找我,还是得通过齐爷或者林迪薇。关于为何我作为齐爷的养子,而没有和小语一起去法国的问题,齐爷说,如果万不得已被问起,就说是我自己不愿意去。以我对齐爷的观察,他好像并不担心金、殊会再找我,或许他自己已经早有安排。 听完齐爷的叮嘱,回到房间里,小语一直在流泪,那一夜,小语一夜没合眼,靠在我胸口上流泪到天明,只是流泪,没有哭泣声,我也很伤心,无论如何也安慰不了她的泪水。我无法挽留她,虽然我们躺在一个被窝里,可是我知道现实生活中的距离,她无法脱离她的阿玛,我无法离开我的梁凤书,我一直看不清齐爷为什么让她和我有这段情。 小语问过我能不能和她一起走,我还没有回答,她流着泪,苦笑着说:“算了,我不想让你有任何纠结,也不想逼你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如果你待在我身边而愧疚一辈子,又有什么意义。” 曾想过自己随她离去,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勇气对梁凤书说我要去国外,还担心小语的生活她不能自己决定,要是齐爷抛弃了我,我又该如何继续生活。从小苦寒的我终究是缺乏勇气,更无法抛离梁凤书与我的点点滴滴。 想着明年齐爷还会带着小语回来,我心没有她那样悲伤,想是她年少,不忍离别,她的眼泪告诉我,她是真的爱我,真的不想和我分开。 第228章秘密邮件 天亮的时候,我帮小语洗漱、穿衣,为她擦干泪水,下楼时,齐爷和他要带走的人已经在楼下等着,齐爷并没有不舍的样子,递给我一串钥匙说:“麦子,这房子是小语的,依她的意见,我们不在这里的时猴,你还是可以来这里住,里面什么都不会改变。” 小语把我拉到一边,紧紧地抱着我,小声说:“如果你想我了,就来这里看看,坐在阳台上抽支雪茄,这里是我们的伊甸园。你要经常给我写信,把你的一切都写下来发到我们的邮箱里,千万别忘了……” 小语像生离死别一样说个不停,拖延着不愿意上车,齐爷只得过来拉她走,我也安慰她说:“放心吧,我会等着你回来,明年我们还和今年一样好,以后永远都这样好。听话,快跟阿玛走吧,不然飞机误了。” 当我挥手看着车驶进林荫道时,小语打开车窗,哭着大声喊道:“坏人,别忘记我们的伊甸园,你要常回来看看。” 哪一刻,无法不留下心酸的泪水。在我的身后,是一个新来的看门人,大家叫他‘老代’,老代长叹一声,自言自语地说道:“走啰,走啰。” 我重新回到三楼小语的房间,打开阳台上的落地滑窗,点上一支雪茄,第一次不想回家,不是因为对家失去了眷念,而是情感上像是突然空了很多,却并没有感到轻松,反而有一种窒息的憋闷。别墅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变,只是以前在这屋子里的人已经离去。 独自坐在我和她的“伊甸园”里,我开始回想这段梦一般的日子,就像我的生活被硬生生的撕成两份,一份还是以前的爱,以前的家,另一份是爱包裹着的繁华梦,梦里只有小语是清晰的,其它所有都模糊得分不清真假。 在心里问过无数次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天大的便宜会轮到我,当屋里的人远去了,我再思考为什么时,依然没有答案。 想起小语说的邮箱,我想,时间还早,我在这小语命名的“伊甸园”中为她写下第一封信吧,以表达我对和她分离的不舍,这也是我的狡诈,想要刻意表达自己,在和她的爱情中的诚心实意。我对小语的情感是真的,可我依然担心齐爷算计我,我想只有小语能保护我不受齐爷算计,我的狡诈只是想让小语在关键时刻不要放弃我。 我在自己的邮箱写下:宝贝儿,“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小语,你离去以后,我依然在我们的“伊甸园”里,雪茄还是那样香醇,只是没有你在一旁欢声笑语。华丽的房间没有了你的身影,这所有一切对我只是能触摸我们相爱的回忆,我爱你,我真心诚意的爱着你。那一夜,自从你义无反顾的把你自己许给我,今生我就再无法想象没有你,你不只是漂亮得如仙女,更是我生命里最完美无缺的天意,我会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所有点滴,直到你我再相见,我们还要把爱继续。 爱你! 仔细看看简短的信,第一次输入小语指定的属于我们二人的雅虎邮箱,点击发送。 那时上网并不方便,网速也非常慢,腾讯qq还只是一个能和陌生人发信息的单一聊天软件。 这是我发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这方面梁凤书比我熟悉,她已经是用五笔打字在电脑上写稿了,而我还一直没有发电子邮件给任何人的必要。 出于对自己发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的好奇,我打开和小语共同拥有的邮箱,看见邮箱里除了有我刚刚发送到的邮件,另还有一封邮件,邮件名是:写给哥哥。很明显这是小语写给我的,而我竟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写的,看日期,是她昨夜发送到邮箱,我想,应该是昨夜我和齐爷单独聊天那段时间。 点开邮件,一封长长的信。 信上写到: 哥哥,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打开这邮件,我想你一定是在想我了的时候才会打开。或许是我刚刚离开你就开始想我了,要是这样,我心里会更甜蜜。 我有些话想给你说,当着你的面,我无法说出口,怕一说出口就坏了我们的甜蜜,对,和哥哥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我都觉得是甜蜜的,就算我对哥哥发脾气的时候,我也觉得是甜蜜幸福的,因为我知道你会包容我。 始终相信哥哥是真正爱我的,但哥哥你心中有很多疑问与纠结,我能理解并体谅你的纠结。我没有经历你说的那些艰苦生活,只能从她的文章中体会到一些,但也无法完全体会哥哥一路走来的艰辛。 哥哥,我爱你是真心的,打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确定你该是我的爱人,你有老婆,是我唯一的遗憾,你不是说生命中总会有些遗憾吗?上天给过我太多的好,对于这唯一的遗憾,我打心底里坦然接受。在你大病痊愈以后,我更加确定。 在你生病的时候,我每天都无法安然入睡,一直担心我又害了一个好人,可是阿玛要那样做,他才允许我爱你。阿玛也是因为爱我,没有什么好怪他的,在你之前,阿玛是我唯一的亲人,并且他爱我胜过爱一切,我这辈子也无法报答阿玛给我的生活、生命,没有他,我可能只是一个孤儿院的孩子,甚至在婴儿时期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和哥哥在一起后,我常常想,一定是因为要遇见哥哥我才活着的,那个喇嘛和玉如意都是因为我要遇见哥哥,所以他们让我活着,哥哥,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我一直都知道哥哥心中的疑惑和纠结,你与我甜蜜相拥时,你的心里依然迷惑,你觉得我们的身份有天差地别一样的遥远,觉着天下没有这样的便宜事,你怀疑自己没有资格爱一个我这样“富贵”的姑娘。 可是你知道吗?我觉得哥哥比我富有太多了,你走过那么多路,看过那么多书,品尝过人世间那么多酸甜苦辣,你的生活是你自己一手创造的。真的,哥哥,与你相比,我除了有阿玛的爱,有花不完的钱,其它什么都没有。在遇到哥哥之前,我常常孤独得不知所以,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只当自己是阿玛疼爱着的宝贝,其它什么也不是,连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都是哥哥告诉我的。 第229章秘密长信 哥哥,你比我富有,再不要心里觉得我们之间有天差地别的距离,要是你不是如此富有而优秀,那个写文章的人怎么会那么爱你?我也想哥哥能像爱她一样,理所当然地与我想爱相拥。对我而言,因为那个伴我成长的诅咒,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爱人哟!我没有选择,多可怜啊!没有你的出现,我的爱情无处落地生根,我想要没有距离、没有疑惑、没有纠结的爱,哥哥,你会给我这样的爱吧?我是这样爱着你的! 以下我要说的,希望哥哥平静的看待,哥哥不是常说世间变化,一切都有转机吗? 我爱上哥哥,既是老天的安排,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但阿玛有些失望。阿玛失望不是因为哥哥是个“穷小子”,阿玛觉得我不该找一个已经顽固地爱着别人的人,他觉得他的宝贝儿女不该这样委屈,可是阿玛爱我,他不忍心反对我的选择。你知道了,也别怪我阿玛,这不是他的错。在你大病痊愈后,阿玛也只能接受上天的安排,可是阿玛依然经常长吁短叹,觉得我爱得很委屈,尽管我一再给他说,我不委屈,我觉得哥哥对我很好。 我担心阿玛私下里因为太爱我,拆散你和她,甚至害她,为此,我向阿玛发誓保证过,如果他为了让你只爱我,而害了她,我也要死去。阿玛很生气,但是他还是答应我了,还答应我帮她,所以哥哥别担心,我也会永远守护着哥哥哟! 如果以上说的哥哥因为爱我而不计较了,哥哥是有包容心的人,一定会因为爱我而包容的。下面我要说的,是阿玛不让我告诉哥哥的,也希望哥哥能安心,事情会有转机的,一定会的。 我怀上我们的孩子了,阿玛不让告诉你,他想让我在法国生孩子,然后他就有自己的孙子了,当然也应该是他的孙子。阿玛不让他的孙子有你这样身份的父亲,我们的孩子一定也是姓齐,这是阿玛的私心。 昨夜我流泪一整夜,因为我知道,这次离开,不知何时能再见到哥哥,我了解阿玛,起码在生下孩子以前,阿玛不会让我再见到哥哥,可能在生下孩子以后很长时间也不能见到哥哥。我也纠结了,我也真正难受了,这辈子从没有如此揪心的难过,可是我无法违背阿玛的意愿,我的一切都是他给的,包括生命。我知道阿玛一直希望有一个姓齐的孙子,他会把他毕生所有给他的孙子。我相信事情会有转机,我们的孩子总有一天会叫你爸爸。 希望哥哥不要怪我选择顺从阿玛,不要因为这样就不爱我,哥哥,你可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人哦。也希望哥哥一定要装着不知道这事,不然我和哥哥再难以相见,而且你和她都有生命危险。本来我也不想告诉哥哥的,不想让你平白无故的承受这些,我又想啊,我和哥哥的爱情之间不该掺杂着隐瞒,哥哥看过那么多书,才学深厚,一定能理解的。 如果我的生命中必须要有秘密,我希望哥哥帮着我一起守秘密,对于哥哥,我不会隐瞒一丝一毫,但有些委屈不得不让哥哥独自承受。 我们的以后会怎么样,全靠哥哥坚持,靠我坚持,哥哥千万别从我们的爱情中逃离,那样的话,我无法继续活下去,真的,没有你我还怎么活? 当我和阿玛回到法国,等我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金、殊黑白双煞一定会知道,我都得防着他们害我们的孩子,我有阿玛,他们不敢胡来。我担心他们会害哥哥,或者揭露哥哥的真实身份(就是哥哥已经有老婆),来羞辱阿玛。事情一旦变成这样,阿玛可能为了自己的荣誉,而害哥哥和你的她,所以哥哥千万要小心。 黑白双煞的外婆是阿玛的姑姑,听阿玛讲,当初一起逃亡国外时,大家为了生存,族亲之间在异国他乡不得不结盟,而后,就像哥哥给我说的道理一样,人性总是重自己而轻别人,在不为生存发愁以后,大家开始虚情假意。我的爷爷去世以后,他们想法设法,妄图夺取爷爷传承给阿玛的财富,主要他们觉得阿玛是那样的一个人(无法结婚生子),我也不是齐家血脉,姑姑也不是齐家血脉,所以他们觉得有理由夺取,阿玛现在身体还康健,他们不敢太明目张胆,但是阿玛和姑妈一直在提防着,也知道金、殊两家有这贼心。 哥哥是很智慧的,希望哥哥想一个万全之策告诉我,千万别让黑白双煞得逞,我想了一个暂时的愚蠢办法,哥哥要经常住在我们的“伊甸园”里,因为你是我的丈夫,又是阿玛的养子,你所住的地方不能太随意,姑姑会在我和阿玛离开以后,给你重新配上保姆,姑姑是可以放心的人。万一你有家的事被金、殊二人知晓,我愚蠢的办法是,一定要死死咬定是你自己背着阿玛做的,因为你以前不知道有我这个妹妹,是佛爷没有监管好,阿玛和我也一直不知道你私底下成了家,这一点我已告知姑姑,她会帮着我们的。 如果哥哥不住在那里,外面的行动一定要秘密一些,特别是在黑白双煞知道我怀了我们的孩子以后。 这些秘密阿玛本不让告诉你,我知道阿玛那点心思,中秋节就是他的一箭双雕之计,既表明了他以后的孙子不是没有来处,是因为我的倔强而爱上一个他认为不该爱的人,但孩子是他的孙子。又想着借金、殊二人的妒忌之心害哥哥一家,这样的话,他到时候就好在我面前借故说他并没有害你,说他成全过我的爱情。 阿玛现在有这样的心,我能理解,阿玛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他也很纠结,很难受。 当我把这一切都告诉哥哥,期盼着哥哥与我一起战胜所有阻挡我们的困难,也让阿玛有一天知道他是错的。 另外,姑姑性情不好,对外人有些刁钻刻薄,哥哥那么智慧,一定能和姑姑愉快相处的,要是委屈了,哥哥就告诉我吧,姑姑最爱我的,我给姑姑说过,一定不能为难你。 还有一个哥哥想知道的秘密,我也一并说了,就是你问过我的,为什么中秋节前姑妈不知道你的存在?其实姑姑是知道的,她也知道喇嘛和玉如意的事,只是姑姑以前觉得我怎么会选到你这样一个有老婆的人,她那样优秀的人,唉,好在中秋节那天,你让姑姑对你刮目相看,她再不会看不起你了,她现在和我们是一伙的哦。哥哥一定要对姑姑好,姑姑身世可怜,况且阿玛很多事情都会听姑姑的意见,所以姑姑是能保护我们爱情的人。 哥哥一定要好好的等着我,要是还有疑惑,请写信告诉我,我一定遵守自己的承诺,不让我们的爱情之间有隐瞒,我知道的都会告诉哥哥。 有了这个邮箱,阿玛就没法知道我给你说了什么,一定要保管好我们这个“秘密花园”。 哥哥,我爱你,一切都会有转机,我们共同努力,希望哥哥也一直爱我,那就是我最大的荣幸了。 永远爱你的齐语 于夜 第230章老佣人 读完小语长长的信,我竟然不知道该有如何的反应,想我原来的猜测提防都是对的,但没有想到小语怀孩子了,更没想到她如此的爱我。 本想送走他们后,我就马上回家去,我很想在自己家里的随心所欲的轻松感。读完信以后,庆幸自己及时读到这信,想着,小语也真是的,如此重要,也不告诉我。要是我莽撞的开车回去,如果金、殊二人真派人在监视我,岂不坏了大事情,我和梁凤书的小命不是危险了吗? 想到以后在深圳要活得跟间谍似的,我又忧心起来,反而对小语说的那些秘密一点不介意,我知道天底下没有白白的便宜可占,对于齐爷的心态我早有提防和想清楚,我理解齐爷的心态,想要是我像他那样富贵,也不会愿意自己唯一的女儿跟了一个有老婆的穷小子。 呆坐在电脑前,心中对小语充满了感激,想啊,她都如此勇敢面对,我又怎么能逃避呢?突然觉得自己好卑鄙,心中那些阴暗的想法,和小语的坦荡如砥比起来,自己真是腼颜人世。 正当我在电脑前发呆时,老代来敲门,在问外说:“少爷,吃午饭吧,我见你没出去,随意弄了一些,将就着吃点,别饿着了。” 老代我今天第一次见,他看上去有六十多岁了,中等身材,消瘦精神,看着像是山上道观里经常连着拳脚的人,颇有仙风道骨的模样,说一口纯正的粤语,模样憨厚可掬,看着让人舒服的一个老头子。 虽然他叫我少爷,我可是一直觉得自己是寄人篱下的人,不敢有半点马虎,连忙把自己的精神从小语的信中拔出来,起身开门,见他可爱的笑脸,我也笑说道:“叔叔,我们一起吃吧。” “诶,这怎么行,没有这样的规矩,你是齐大少爷,我怎么能和你一起吃呢?”他一边说着,一边示意我先走,他在我身后继续说道:“少爷要是不走,晚上其他人就到着了,到时候少爷有什么要求,才好满足,我也不太会做饭,今天中午就麻烦少爷先将就着吧。” 走到饭厅门口,我拉着老代的手,强烈要求他和我坐一起吃饭,并告诉他,像他的年纪,都可以做我父亲了,千万别和我太客气,不然我心里反而不舒坦,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 见饭桌上真的只有准备我一人的碗筷,证明他确实是要我一个人吃的,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老代才加了一套碗筷,同我一起坐下来。 坐下来以后,老代也不故意客气,很是随和。 一个青菜、一个黄花鱼、一盘白灼海螺、一碗炖牛肉,都是很地道的广东味道,配上白米饭,吃起来很是自在清爽。 在他面前,我也不装斯文,就像在家里吃饭一样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填饱肚子,很是畅快。老代见我放下筷子,笑问道:“吃饭还是慢点的好。” “没事,叔叔,您慢慢吃,我这个人没什么讲究,太客气了反而不习惯,您要吃好,看叔叔年纪,该有六十了吧?您这年纪伺候我,我心中不好承受啊!以后千万别再客气了。” “你是齐家大少爷,还是叫我老代听起来顺耳,年纪不年纪的,该怎样就怎样,不过啊,你这个样子还真不像个大少爷。”说完,他自顾继续吃着。 我心想,这老代肯定不是个简单的老头子,这栋楼里虽说没有金山银山,但里面陈设也值很多钱,就是一盏水晶灯拆下来拿出去卖,也价值不菲。齐爷放下把这栋楼交给他,一定不是个简单的看门人,我这样小心谨慎的人,这点机灵当然要注意。 见他也放下筷子了,我才说:“叔叔,麻烦你啦,饭菜做得很不错,一定经常做吧?” 老代始终挂着笑脸:“嗨,不是说让少爷叫我老代嘛,可别叫顺了嘴,少爷就是少爷,齐爷何等尊贵,又是小姐的如意郎君,规矩还是要的。今天和少爷坐一个桌子上吃饭,已经不成规矩了,这些个饭菜做起来都简单,再复杂的我就不会了。” 我依他的年纪问:“叔叔,哦,老代,孙子都多大了吧?” “哪有孙子哦,连儿女都没有,就我一个人,一个人也挺好的。”说着,他就站起来收碗筷。 想再问他些什么,想到初次见面,怕太唐突,而且我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来头,万一他是齐爷留着监控我的人,说过了不太好,也就只好不再多说什么。 看了小语的信,想着还是像往常一样,晚上再回去,安全一些。晚上开车,很容易分别有没有人跟踪,在深圳几年,大街小巷都已经了熟于胸,我想的士司机都未必有我熟悉。 正当我准备午睡一会儿,老代又上楼来告诉我,要是我不出去的话,在家里先就别出去了,下午林迪薇要来。老代说“林董事长要来”,听老代的口气,他和林迪薇非常熟悉了,要不然林迪薇也不会通过老代来通知我。 反正也暂时不走,拿本书,看着看着就睡了。 听到敲门声,我以为是老代,同时也想到一定是林迪薇到了,忙说道:“叔叔,我穿好衣服就下去。” 刚忙穿衣服,却没有听到门外的回应,想着,老代起码应该和我说一声,到底是不是林迪薇到了,或者言语一声,起码让我知道是他在敲门。 穿好衣服马上去开门,差点和林迪薇撞个满怀,开门后,见是林迪薇,着实吓我一跳,为什么会吓一跳,心中茫然,忙笑脸说道:“姑姑来了,真是对不起,该去接您的。” 林迪薇也不客气,马上往卧室里走,一边走一边说:“哎哟,小语才走,你就在这房间里抽雪茄,我的小语可是从小就不喜欢她房间有异味的。” 想起今天上午抽雪茄时,忘记把小厅的帘子放下来,忙不好意思的解释说:“姑姑说得是,小语也告诉过我的,今天她刚走时,我在阳台上抽的时候,忘了把帘子放下来,以后一定注意。” 第231章爱难选其一 “这倒没什么,以后注意点就是了,怎么,小语刚走,你就六神无主啦?” 听她这样问,我反而不好意思,只得搪塞说:“突然走了,我心里空落落的,是有些心不在焉。” “我不是说这个,你们两个愿意爱就好好爱呗,唉!谁让小语注定这命呢?我是说,不怕我哥害你吗?”林迪薇一边说着,一边在小厅里的沙发上坐下来,翻看着小语摆在木几上的书,还有小语那些乱写乱画的一堆纸张。 听她说得这样露骨,再想起小语的信,我马上能想到,小语一定在某个我不知道的时候,打电话或者发邮件,把所有我的事情都给林迪薇说了。这个女人果然不与平常人一样,如此问,让我颜面有些难堪,她说的哥,当然就是齐爷了,我怎么能承认齐爷要害我呢? 而我的心里确实如小语的担忧一样,是一直提防着齐爷,她就这样问出来,我竟然不知该怎样回答,只好站在旁边,有些难为情地说:“姑妈,齐爷当然不会害我,齐爷对我帮助很多,是我的大恩人呢。” “你要真这样想,我也就不用来了。”林迪薇头都没有抬,说得很平静,语气里却带着一种无形的拷问,显然对我说的话,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她难道要我把心中所有的肮脏想法都告诉她吗?一时让我不知该怎样接她的话,这对于我这个一直自认为机灵无比的人来说,还是第一次。想谁心里没有一些卑鄙龌龊的想法,谁不是带着侥幸、狡诈、期盼前行,想难道你林迪薇作为投资公司一把手,掌握着亿万资产的来去,你的心里就那么坦坦荡荡吗? 我掠过脑海的念头让我更加尴尬,时间不能拖延,要是我不能回答她的话,恐怕她又将小看于我,小语在信中说她是我们爱情的守护者,这一刻,我感觉她比齐爷还难伺候。 “姑姑,我就是一个山野里出来的孩子,能得到小语垂青,真是如做梦一般。想齐爷这样尊贵的人,怎么会舍得把如此爱如珍宝的女儿许配给我?姑姑面前不说谎,我确实心中一直带着疑惑,但既然与小语如此这般,我已经不担心自己安危,唯独害怕因我而害了那些爱我的人。” 林迪薇并没有表现出对我的话有半点满意,可能她觉得这些狡诈的漂亮话都是违心的,她抬头看看我,像是要把我彻底透视一番,又叹一口气,说:“坐吧,唉,为了我的小语,真是操不完的心。” 我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小厅的格局紧凑,两个沙发之间相隔着一张三角圆木茶几,如此的距离,我可以清晰地闻到她身上发出的清香,我想男人看到她的成熟女人的美丽,再闻到她身上的香味,怎么也该有些想入飞飞,而我却有些紧张,想着如何面对她的拷问。 见她失望的脸,我又连忙起身去倒两杯水来,刚才一紧张,这也忘了,真是觉得自己太过紧张了,借着倒水的短暂时光,我努力让自己更平静一些。 她不看我时,我觉得她轻视我,当她握着水杯,盯着我目不转睛时,我又觉得自己马上要被解剖一样,越是想冷静一点,脸上越是漏出尴尬。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目光才慢慢变得柔和,嘴角也舒展了一些,语重心长地说:“唉,你也还是个孩子,也真是难为你哦,这个年纪,已经不一般了,也难怪小语那样爱你,你们真是一对冤孽。”说着,她抬眼看着阳台外。 听她口气,我以为她理解了我的‘苦衷’,再不会拷问我,紧张的心刚要放松一些,却听她又悠悠说道:“一生也不能算短,你这两边都不放,能过一辈子吗?不觉得我们小语委屈吗?人总是要抉择,再难选也得选,总比没得选好啊!” 这样的谈话很尴尬,我无言以对,就像小时候听老师的训导,想不出任何话来主动辩驳,唯有沉默以对,等待着更难的责问,这种感觉灵魂也紧缩在一起了。 她回过头来,盯着我说道:“如果只能择其一,必须选择,你怎么办?” “唯有离开小语。” “为什么不是离开你家里的?” “她在先,小语在后,她曾为我与亲人决裂,抛弃一切,对我犹如救苦救难的女菩萨,我如抛弃她,她在这个世界上用什么面目活下去?小语有齐爷和姑姑的爱,小语衣食无忧,富贵荣华。如果姑姑要我必须选择,我的命是梁凤书的,舍死不能弃她。” “哦!真有如此大的决心?” “姑姑,在我与小语好以前,跟小语如是说,跟齐爷面前也是如此说的。” 林迪薇丝毫不为我表态的决心所动容,嘴角反而是微微笑一下,看着我,两道目光里像是带着南方少见的凛冽,她把绒花抱枕往怀里一揽,依着沙发背深靠着,要与我坐在这里谈到天荒地老一般,脑袋也像是在脖子上长累了,歪在沙发上,红唇微启,轻声说:“你真是小孩子气,枉你看过那么多书,想象的困境和困境真正降临时,完全是两回事。古往今来、无论中外,多少英雄儿女曾想忠义两全,事到临头时,所选的都不是心中本来所愿,要不利害二字岂不没有价值啦?” 对于她这种教导式、诱导式的无精打采的话,我只能报以沉默,不是我听不明白,她不外乎想告诉我,不是我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并且她扯上人类历史上的无数‘英雄儿女’也没能得心中愿,照样活一生。话外之音,你小子算什么,也不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嘴上说得宁死不屈,真要事到临头,也还是照样会苟且偷生。 我想她是误解人类历史上的‘英雄儿女’了,那些被记录下来的两难择其一的人,以及那些明哲保身的不得已的苟且偷生之辈被记录下来,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死,所以他们把自己的故事加以美化,刻意流传在书中,那些万般无奈的理由,不过是为了美化他们没有风骨、没有节气的懦弱灵魂。更多为心中所愿声嘶力竭、拼死一搏、从容就义的亿万热血消失在瓦砾黄土之间,被胜利者忽略,被世人遗忘,卑微懦弱的人们看不见苍穹天地间英气长存,分不清亘古的风中传扬着生命的真正辉煌。 第232章死亡威胁 她头歪在沙发背上,目光从她胸前银白高耸处跃过,直插我的心灵,把我沉默中的愤慨窥探得一清二楚,带着不屑说道:“我知道,你对小语和我哥都表达过,拼死也要坚持自己的爱恋,绝对不会做忘恩负义之事。话虽不错,我问你,要是因为你的固执,有人害了你的女菩萨,你不觉得是你害死了她吗?” 从林迪薇出现在我面前开始,她的每次看似柔弱无力的话,都带着鞭打心灵的力量,而且力道越来越大,用她柔美平静的话咄咄紧逼,像是要把我的虚伪和狡诈完全驱散,必须在她面前露出一个真实而残缺不全的我。 齐爷没有这样做,小语也没有这样做,小语可能是真的爱我而不忍心这样做,齐爷可能不想让小语的爱恋变成机械的几个动作,也没舍得这样做。 “姑姑,你说的害死我家梁凤书?世间坏人很多,我也有幸见过不少,也相信很多人有草菅人命的本事,所以我就要像奴隶一样活着?我不这样认为,人总是要死的,我愿意冒险和爱的人一起拼死而活,死后无愧。”我自己说得如此坚决,心中也是这样想的,却又不自觉的想到残害肖玲玲的三人死得悄无声息,不禁有些恐惧我和梁凤书也会在某个不经意间离开人世,到死也无法反应出丝毫反抗之力,就像残害肖玲玲的三人那样死去。 “年纪轻轻,说话颇有江湖气,还有些山野草莽气,可是你应该知道,勇气和力量是两回事,当有人把你的爱人置于悬崖边缘,只要轻轻一推,你的爱人就将粉身碎骨,想想吧,你还能理直气壮地说出这些话来?我不只是怀疑,我知道根本就不可能,要不然爱就是假的,你不觉得自己现在就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吗?还是你装着浑然不知?”林迪薇就像不经意间的自言自语,说出这些话来时,她的面部没有任何变化。 听着她那些让人胆战心寒的话,我脑子里嗡嗡作响,突然觉得眼珠子都疼痛起来,可我又无法在她面前强力辩驳,面对她的寒心话,感觉任何反驳都是毫无力量的,就像我和梁凤书已经被判了死刑,我此刻或许应该像我在监狱见到的,判了死刑的阿辉一样,唯一可做的事只剩祈求身后事。 当我脑海里浮现阿辉靠着铁栏杆的脸时,我的心马上颤栗着又分明起来,犹如回光返照一般精神起来。那时的阿辉已经没得选择,我现在还有得选择,不能因为她几句寒心的话就投降,我喝一口水,叹一口气,显得有些老成,又带着很多感慨说道:“姑姑应该知道,我本是从山野里跑到都市求生存的可怜虫,那时我十六七岁,活得不如野狗,是我的凤书让我从野狗不如变成人,她给我关怀,给我爱情,给我正常人的生活……” 林迪薇毫不顾及的打断我的话,说道:“要害你们的人会因为你们的个中曲折不易而罢手?只有爱你的人才会对你的过往感兴趣,害你的人根本不可能关心你身上发生的任何事。当你要杀鸡时,会关心鸡有怎样的爱恋、怎样的理想、曾经怎样的曲折成长,关心吗?不会关心的,你可能只是因为饿了、馋了,仅此而已。” 这简直是毫无人性的话,竟然会从这样美丽的一个女人口中说出,还说得那样平淡,瞬间让我觉得自己正和母阎王聊天。想想,鸡和人怎么能比呢?小时候生活贫瘠,虽只吃过不多的几只已经不能下蛋的老母鸡,可人杀鸡是为了生存所需的营养和食物,我和梁凤书又不能吃?杀鸡不犯法,也不违背道德,鸡也不会因为仇恨另一只鸡而杀鸡,难不成在她心目中,杀人如杀鸡吗? 小语给我说过,眼前这个女人父母双亲惨死街头,那时她还只有几岁,至今她还在想着为父母报仇,难不成她变态了?我有那么危险吗?我和梁凤书存款丰厚,大不了带着存折,带上肖玲玲、露露、小芬,一起逃到偏远小镇,就像去旅游的广西阳朔,他们还能一路追杀我?找到我?以我们几个人的聪明和坚韧,这辈子不可能再活得像狗一样。 “姑姑,照你这么说,我现在该是回家去了,收拾东西从这座城市消失,带着我爱的人亡命天涯,我想,杀人虽易,杀我应该还是要费些劲的。我早已想过,真要如此,只好带着我爱的人远走天涯,除了我爱的人,没什么我不可以放弃,姑姑,我是否该走了呢?还是我已经回不了家啦?我想试试。因为我一直存在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小语和齐爷都一直说我防备心重,今天姑姑的话才终于坦荡明了。”我倔强的心复苏了,从来不惧威胁的胆量又占领脑海,不如此说,不能表明我的决心。 这个女人太沉稳,竟然还是轻言细语地问道:“你爱的人?嗯,听起来不错,她也肯定像你爱她一样爱你,我想啊,她问你为何要放弃眼前美好的生活远走天涯,你怎么告诉你爱的人,告诉她因为你让另一个女孩怀孕了?告诉她你背叛了你们的爱情,对方太过强大,因为这个原因,不走就要死亡,所以要一辈子藏起来,你的爱人还能和你安心远走天涯?” 我又沉默了,嗓子被卡住一般。 她继续轻描淡写地说道:“好,男人多谎言,爱情中的女人也会相信谎言,你撒谎骗她,说是不小心触怒能量强大的人,必须马上逃离,这样就能心安理得的过一生?你把你一直口口声声说的爱人,置于颠沛流离、惶惶不可终日之中,你有资格说爱她吗?你们的爱还能长久吗?” 说得我哑口无言,不由得点上一支雪茄,起身趴在外阳台上,对着外面颤颤巍巍地深吸一口,像抽烟一样抽雪茄,这又是我的第一次。看见楼下花园里有好几个精神抖擞的人在转悠,他们也不抬头看,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使我有些担心他们是来禁锢我的,竟然有些后悔没有早点离去,还满怀期待地等着这个女阎王,唉,真是大意啊! 第233章死亡边缘 林迪薇倒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我惶恐的沉默中,一个穿黑色西服短裙的年轻姑娘敲门进来,递给她两个文件夹,她悠然自得地一一签名,那个身穿制服的姑娘面带微笑,对我招呼说:“对不起,齐少,打扰您们了。”说完也不管我的反应,像机器人一样立在旁边,等着林迪薇一一把文件签完,抱着文件对我微微鞠躬,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去。 等那个‘机器人’离开后,我把雪茄放在阳台上的烟缸里,对着空中使劲哈几口气,回身继续坐回原处,有些憋屈又固执地说道:“我和凤书骑着摩托车来到深圳,从一无所有到今天,我们到另一个地方,我相信照样能过衣食无忧的日子,颠沛流离?我想还不致于。” “所以无论如何你是要放弃小语啦?” “不是我要放弃小语,我爱小语,姑姑让我选择,万不得已而不得不为而已。” “好,万不得已时,你选择放弃我们已经怀孕的小语,这么说来,你的心中爱情分等级,小语排第二?” “不是,爱情是同样的,但凤书对我多一份知遇之恩,况且如果没有我,她比小语没有我更可怜。” “可怜?这只是你的想象,你可想过,我哥能给你的凤书一大笔钱,让她成为名作家,她就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也同样爱她的人?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为何要那么固执呢?” 这个问题我几个月前就想过,这样做,或许我和梁凤书都会有一阵短暂的痛苦,过后相忘于江湖,各自过着各自的日子,老死不相往来。她也看在曾经相爱一场的情分上,不揭穿我的身份,然后我跟着小语一身荣华富贵、子孙满堂、白头到老,然后呢?我就幸福一生了吗? 只要想到要离开梁凤书,我就万念俱灰,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魔力一般,让我宁愿放弃世界也不会想要离开梁凤书。我想这个单身中年妇女肯定不懂爱情,她至今单身,身体上一定有外表上看不出来的毛病,可我还是沉着地说道:“凤书家里根本不缺钱,她家虽然不如您们富贵,一生衣食富足是没有问题的,她就是因为单纯的爱我,才和我一起有过艰难日子。姑姑这个两全其美的意见我早想过,不过,我有更好的办法,我谁也不选,自己去死也好,自己一生做一个流浪的算命先生也好,我的罪孽我自己背,今生决不让凤书看到我因为别人而抛弃她。” “哦,你想想,真要这样做吗?” 上身一件银白紧身单衣,下装蓝灰色贴身牛仔裤,脚下白色高跟鞋,凹凸有致的玲珑曲线尽显成熟风韵,黑色长发呈波浪状垂下,覆盖在她酥白的肩胛上。看着秀色可餐的林迪薇不带一丝情感,呢喃一般的细语中尽是刀枪棍棒,对于这样的聊天方式,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在上次车祸后做笔录时,也没这样觉得压力深重。 我的沉默,她也并不计较,像是故意要我好好考虑清楚,不要说那些不痛不痒又没有营养的话,她只要我灵魂捏碎自己的脊骨所挤压出的真实精髓。 沉默一会儿以后,我打断她悠闲自若的神态,说:“要这样做,如果到那个地步,只能这样做,我考虑不清楚,我只知道不能抛弃梁凤书,不管是因为任何事,让我当玉皇大帝也不行,说实话,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但我的心就是这样坚定的想的。” “好啊,我们已经都说明白了,我成全你,为了我哥的荣耀,为了小语不再委屈。”她说这话时,我看见她的手伸到脚下按了一下,小厅的帘子后面立刻冲出三个身强体壮的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死死的把我抓着,我完全动弹不得。 紧接着,又一个人提着两个大箱子来,把箱子放在地上打开,我清楚的看到,里面是崭新的一千一张的港币,满满两箱。 我惊愕之间,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不过我已经感觉到自己真是没有活头了,用力扭动几下身体,被按住了,动不了,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林迪薇,突然脑袋就空了,感觉再说任何话都是多余,除非我像狗一样求饶,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而我不想再做狗了,只眼里喷薄出愤怒和仇恨。 林迪薇连坐的姿势都没有丝毫改变,轻言细语地说道:“麦子,你和小语相爱一场,唉,可惜啊,你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我本不想这样做,为了我哥荣誉,为了小语和她的孩子,不得不这样做,你也不要怪我。这两箱钱,我会用特别的办法给你的梁凤书,保证她这一辈子生活无忧,算是补偿吧。” 她看看我,伸手脱去高跟鞋,像是脚已经被禁锢得很累了,把脚蜷在沙发上,就像小语经常那样蜷缩着,一只手轻轻揉她的脚脖子,缓缓说道:“最后一次选择,梁凤书拿这些钱,你和她一刀两断,从此老老实实做哥的养子,做小语的丈夫,去法国陪小语。” “不然呢?”我咬牙切齿地问道。 “那就是你悄无声息地死去,梁凤书要么老老实实回她的家里永不出来,要是妄图寻找你消失的缘由,那她也只好下黄泉去陪你,不只是她,包括所有想妄图为你鸣冤的人。” 我已经万念俱灰了,还是问道:“小语知道吗?” “她不知道,我想小语会认为是金、殊两家悄悄做下的,这样很好,小语以后安心带孩子,永远憎恨金、殊两家,哥的意图也是如此。我们说得够多了,你的虚伪狡诈也用得差不多了,现在告诉我你的选择就行,其它的不想再听,遗言也不用留,没必要。” 她又心平气和地说道:“嗯,你算是一个体面人,不哭不闹,这样好,活着时不一定体面,死的时候还是体面一点好,气节、风骨能坚持到死的人少,或许你能做到,不枉小语爱你一场。” 恨之切骨、悔恨交加等等能想起的所有类似词语,已经无法形容我复杂的心,面对一千万现金,我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希望,闻不到丝毫幸福的味道,心中唯一想到死亡,不知道为什么,只想到死亡。 心中曾有诸多愧疚和怨恨,突然全空了,好像心在对我说:“你总算解脱了,世间之事再与你不想干,也只有一死,你才既不欠小语,也不欠梁凤书。”这话又像是那个神秘的老头子又一次钻进了我的脑海,他也如是说。 我最后愤怒地大声怒吼道:“你们要遭报应的。” 第234章死而复生 “懂了,你选择死?” “对!”我倔强第蹦出最后一个字,再不想对这个女阎王多说一个字。心中倔强的自尊心,使得我把自己逼入了死胡同,好像一开口求饶,再没有面目活下去。 林迪薇淡淡地笑着,手在空中一招,又一个人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手上举着一个大针筒,她冰冷地问道:“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选择,你仔细想想,如果这个针筒扎进你的身体,再没有机会后悔,神仙也救不了你。”说着,她又加大音量,有些激动起来:“死能证明什么啊?能证明你宁死不屈?” “能证明我没有背叛任何一份爱情。”我这样回答她,自己也觉得自己脑子断路了,想我平日里口才那样的好,还读过万卷书,怎么就把事情聊得没有了回转余地呢?难道只能选择生或死,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应该是脑子短路了,我又加上了一句恶毒而嘲讽的话:“你这样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是不会明白爱情的意义,哈哈哈……” 林迪薇脸上抽搐几下,本来秀丽的脸颊上,紧绷出几道肉脊,眼睛睁得更大,快要鼓出来,怒不可遏地问道:“你说什么?我是嫁不出去的老女人?” 我的心情突然很好,虽然被几个人按住动惮不得,可嘴巴还能继续表达我的恶毒,也只能动嘴了,看着她重复一遍:“是的,你就是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我说得不对吗?你没有丈夫,没有孩子,不就是嫁不出去的老女人吗?我想你一定有什么毛病,好看不好用,所以没有男人要你……” 按住我的人手上突然加大力气,像是要阻止我继续说下去,疼得我嘴巴一歪,但我强忍着没有喊出来,用力的咬咬牙,把眼里也憋回去。 林迪薇想站起来,估计是想扇我几巴掌,屁股抬到一半,又坐回去,咬牙切齿地说道:“好,好,好,就凭这几句话,你也应该去死,小浑球,你自以为聪明,眼看死到临头,不是应该想想自己的事情吗?骂我这几句,能让你死得更快乐哇?” “我的事情没什么好考虑的,世间任何力量,也不能改变我对自己爱情的坚持,你这样有毛病的女人永远不能理解,真是可悲。”说着,我对着她呸一口:“动手吧,你们都不得好死,一定会遭报应的。” 林迪薇仰起头,喃喃说道:“小语,不是姑姑要杀他,是他自己选的。”说完,手在空中挥一挥。 拿着针筒的人没有片刻的犹豫,好像我骂的是他一样,针头立刻扎进我的手臂里,我想着,这或许该是我最后的痛了吧,紧接著,眼睛感觉有些花,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 死亡来得措手不及,不能挣扎,不能喊叫,脑海突然特别明亮起来,我知道自己终于是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心突然变得异常坦然,赫然发现,原来人生就是如此简单,世间爱恨情仇、生老病死等等一切,再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心思回忆过往,反正过往也与我无关了,只无力的张合着嘴,不知道有没有发出声音,我反复念叨:“对不起!凤书;对不起!小语;对不起!玲玲……”一遍又一遍的反复念叨,想不到我的人生尽头只剩下这几句单一而毫无用处的话,再想不到还能用最后的力气念叨别的什么,只感觉到自己念叨的话越来越慢,张嘴越来越费力气,眼睛已经模糊了,什么也看不见,世间一切都像是一场虚伪的梦,我也正要在虚无里消失。 以前想象过死后该是什么场景,往好的想,想着灵魂能无拘无束地自由翱翔,但大多都是坏的,因为如果死后有灵魂的话,我活着时一直想,灵魂见到师傅李瞎子时,我改如何面对? 当我再次能够看见时,我以为自己应该是正处于传说中的‘头七回魂夜’,想原来真的有回魂夜,只是很奇怪我为什么没有回到家里,没有看见梁凤书,为什么我还是在小语的卧室里,难道我灵魂中最记挂的是小语吗?难道我爱小语这处繁华的别墅胜过爱自己的家? 回魂夜不是该从外面飘进来吗?我怎么睡在小语卧室的床上呢?我活动活动手脚,能动,只是感觉很无力,当我强撑着坐起来时,吓我一跳,我看见床的对面坐着那个黑西服的姑娘。 她看着我坐起来,也很惊愕的样子,又像是喜极而泣,马上站起来掀开小厅的隔帘,冲到阳台上口里大喊道:“醒啦!醒啦!齐少醒啦!” 醒啦!我没有死吗?靠在枕头上看看熟悉的房间,再伸展伸展手脚,发现我好像真的没有死喔,只是脑袋里好似还有些迷迷糊糊的东西罩住我,让我意识不是完全清晰,感觉身体也还无力,就像我那次大病在床一样。 正当我不知生死之时,问外快速的跑进来几个人,最前面的就是那个在我手臂上扎针的人,我看得很清楚,就是这张脸把我送离了人间,此刻他又出现了,装扮得像一个医生,胸口带着听筒。 在医生的后面紧跟着林迪薇和老代,老代远远的站着没有靠近,医生直接冲到我面前,对无力反抗的我进行着检查。先是听我的心脏部位,又用电筒照我的眼睛,捏我的手关节看我面部表情的反应,随后,他显得很高兴,很有成就感,往我嘴里喂了几粒药,再灌几口水,起身对床边的林迪薇激动地说道:“放心吧,林董,没事了,过一会儿就会慢慢恢复的,先吃些清淡的东西,有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的现象,以后再无不良影响。” 医生和那个西装短裙姑娘一起离去,林迪薇对老代吩咐道:“准备晚餐,我这里没事的。” 老代笑笑,依然是不慌不忙的样子,应和一声也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女阎王。 林迪薇再不是我下午见到的冰冷模样,她眼含着随时都会滚落的泪水,坐在床边上,双手抓住我的手,激动地说道:“麦子,你会原谅姑姑吧?你会原谅姑姑吗?我是万不得已,想看看你的决心到底有多大,麦子,你真是个不同凡响的人,姑姑彻底服了,你会原谅姑姑的愚蠢办法吧?啊?……” 第235章莫名其妙 我看着林迪薇,听着她的反复唠叨,已经可以确定自己还在人间,从生到死,又从死到生,都是她的一场游戏,是她对我的特殊考验,尽管我已经明白了,但要是有力气的话,我还是想在她美丽的脸上打几个响亮的耳光。 见我看着她不说话,林迪薇有些惭愧,又带着忏悔一样说道:“麦子,你说话啊!你是不是恨姑姑这样做?”说着,她泪水涟涟起来,顾不得擦泪水,继续说道:“小语和我哥说你固执,说你是天选之人,与常人不一样,我不相信,为了小语,我才这样做的,小语肯定告诉过你我有多爱她,小语就是我的女儿啊!” 想不到这个下午的‘女阎王’,此刻变得如此柔软、温情脉脉,使得我没法对她说出怪罪的话来,而且我也知道她的强大,庆幸自己还活着,经历一番生死考验,我终于为自己挣得一个好名声,以后她会是我的盟友。 我微笑着说:“姑姑,快别哭了,我没有力气为你擦眼泪,不怪你,你是担心小语找到一个心口不一的人,那才是真正委屈了小语。” 林迪薇依然很激动,拿出手帕来自己擦眼泪,说道:“姑姑自己擦,你醒了就好,我知道你会醒来的,可是我还是担心害了你。”她又变得有些难为情地说:“药一点后遗症没有的,这我放心,我担心你是一个软骨头,怕你面对抉择时突然求饶,那样真是害了你啊!要是哥和小语知道你是那样的人,唉!你要是抛弃了你的凤书,或者抛弃了小语,我们就不会再相见了。” 在我暗自庆幸自己完美的通过了一场考验的同时,也打心底里憎恨林迪薇,对于她这种变态的考验,我没觉得她有什么权力考验我。看过那么多书,我始终觉得,人没有任何权力用极端的方法去考验别人,无论是什么借口,都没权力这样做。书中那些如我一样经过了残酷考验的人,基本上都是坏人,是聪明的坏人,聪明的坏人知道那些看着真实无比的残酷是考验,知道考验过后有他想要得到的好处,越是经过考验的人越阴险。 不能不说,在我“死”之前,没有想到林迪薇是在考验我,她说的那些话全都是冰冷而带着强力攻击性的,她演得特别好,从开始到针头刺进我的胳膊,中间没有任何破绽,完全是循序渐进式的,我根本就看不穿。而且我知道齐爷和她有多强大,连佛爷那样的人要弄死人都可以做到,他们当然也能轻而易举办到。 在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要死,除了固执的坚持自己所认为的大义,还有一点私心,就是我心中一直有愧疚和悔恨,我想自己要是死了,既成全自己的好名声,又能彻底摆脱这个浑浊不堪的世界,长时间在小语和梁凤书之间辗转、欺瞒,我自己也觉得疲惫不堪。 我在两份爱情之间辗转时,小语这边我不敢有丝毫脾气和矫情,万事都得哄着她,小语倒是好应付,但我如果有错,那个麽麽一定会汇报给齐爷,我知道她不喜欢我,一直在监视着我,担心自己一点点错误,就会引发齐爷对我的猜忌,甚至让我从这个世界消失,这样小心得没有了自我,比坐牢还难受。 而梁凤书那边,自从和小语好了以后,我再也没有从前那样心安理得的享受她的爱,梁凤书以为我是长大成熟了,再不像以前那样在她面前故意任性矫情。其实不是我成熟了,是我的心中有愧疚,我自己不自在,由此看来,在现实真正的爱情中太难演,但凡要点脸的人,都无法做到镇定自若地欺瞒自己爱的人,如我这样长期带着面具求生活的人,依然无法心安理得的欺骗梁凤书。 想来活着真是累啊!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要活得好,更累!曾以为小时候的贫穷,是人生最痛苦的事,现在想起来,山村里虽然贫穷,也不过是吃得差点,穿得差点,人是活得累,但那种累是单一的累,就是缺钱。现在日子好了,反而感觉缺的还有好多好多,不单单是钱。 我慢慢恢复体力,明白林迪薇激动的泪水,不是因为担心真正弄死我而流,她好像有十足的把握,那些药只能让我昏睡过去,她担心我是个孬种,是个心口不一的人。她的泪水是为我是一个真正的情种而流,她也一定觉得我这样忠于爱情的男儿世间罕见,所以她流泪了。 看着一个决定亿万资财的人在我面前流泪,心里总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滑稽,她们那么富有,怎么会为一个人忠于感情而流泪呢?我才真正理解,小语在信中说我比她富有,不是安慰我,原来她们真是贫瘠不堪,我面前这个女人连个伴侣都没有,唉!嫁不出去的可怜人啊!她看着如青春正浓一样的美丽,究竟是有什么毛病呢? 历经生死考验以后,总算得到一些奖赏,反正我是觉得是奖赏。 在我恢复体力的过程中,林迪薇一直守在我的床边,不停的说话,想是她觉得捡到珍宝了,所以有些激动,或者她也觉得这种试探太过份,她想用她的温情让我体量她。 林迪薇说,喇嘛僧和玉如意的事情都是真的,不过外人无从得知,就是最亲近的佣人都不知道。齐爷收养小语带回去后,她都二十来岁了,对于齐爷收养的小姑娘,林迪薇也很疼爱,可是小语就是经常无缘无故生病,并且病了医院还治不了,真就是那个喇嘛僧做法以后才没有再犯。 齐爷把玉送给我的当天,就打电话告知林迪薇,当我回家病倒以后,林迪薇认为我会像那个少年骑手一样死去。她也认为,我是一个穷算命的没有关系,只要人好,聪明机灵就行,但我有老婆这一点让她无法接受。 后来我病不治而愈,再次拜见齐爷,林迪薇知道后,心中一直压抑着遗憾。她爱小语如亲生女儿,可是如果不信玉如意的考验,让小语重新找女婿,又担心那个喇嘛僧的话真的应验,要是那样的话,小语就真的再也活不成。 第236章对错难分 林迪薇要齐爷让我和梁凤书分开,从此只爱小语一个,齐爷告诉林迪薇,以他的观察了解,我极其固执,如果强力逼迫,担心小语这唯一的男人都没了,齐爷的所有期盼都将变成一场空,所以齐爷没有强力要求我和梁凤书分开,反而依着小语的要求,帮梁凤书实现了作家梦。 中秋节金、殊二人来那天,我的优秀表现让林迪薇心中有些欣慰,看到玉如意为小语选中的人才貌俱佳,只是可惜有老婆。 在齐爷知道小语怀孕以后,他就要带着小语回法国去安心实现他的爷爷梦,交代林迪薇,如果能借金、殊二人之手除掉我这个将来要影响他荣誉的人,那就万事大吉了。 林迪薇作为女人,她知道小语要是这么年轻就要开始一辈子守寡,意为着和死没什么区别,林迪薇不赞成齐爷的打算,向齐爷保证,她有一个办法试探我到底是怎么想的,齐爷也就同意林迪薇按她自己的办法去做。 如果我是个软骨头,当我从床上醒来后,老代就会把我赶走,齐爷、林迪薇从此再不管我,而不久之后金、殊两家的人就会找到我,把我和梁凤书都害死。 齐爷为了自己的荣誉,会告诉金、殊二家,是我辜负了他的期望,背着他胡作非为,骄纵得佛爷也管不了,人一旦死了,再说什么也无关紧要。 听着林迪薇深情的絮絮叨叨,我想,难道他们就不怕我投靠金、殊两家吗?再仔细一衡量,我对金、殊两家没有任何价值,他们不可能留住我的命,而和齐爷公开翻脸,金、殊黑白双煞只会用我和梁凤书的生命,消减他们心中的挫败感。 想想真是恐怖,一念之间,我就真正决定了自己和梁凤书的生死。其实我觉得自己骨头没那么硬,只是在林迪薇试探我的时候,犹如鬼迷心窍一样,就那样固执的不顾自己和梁凤书、肖玲玲、露露、小芬五人的生命,回想起来真是恐怖,自己竟然是如此无情无义之人,而林迪薇还这样夸我,真是荒唐。 站在我的角度看这次试探,我是一个恶毒的人,当我选择死的时候,我是真的觉得自己必死无疑。我死以后,梁凤书、肖玲玲、露露、小芬四个女人肯定要到处找我,死要见人,活要见尸,这样的话,他们都得死,齐爷才能真正安心。我自己不想活,为了自己所认为的忠于爱情,而害死她们四个无辜的女人,我简直是罪大恶极。 林迪薇的恶毒在于,如果我是个软骨头,为了保住梁凤书她们的安全,而委屈自己,愿意一辈子伺候小语,她就会认为我对爱情不忠,甚至认为等齐爷和她过世以后,我一定会夺了家财而抛弃小语,甚至害死小语为自己所受的委屈报仇,所以她说如果我是软骨头,醒来后见不到她。 真是荒唐啊!我没有死,我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可是我要是当时不固执,考虑到梁凤书她们而苟且着继续活下去,做了软骨头,也只是委屈自己,但反而要真正害死自己和梁凤书她们四个。 心中越想越纠结,世间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对,什么是真正的错?善和恶之间又该怎么区分? 我想自己是个恶毒的人,可是我却用自己的恶毒救了自己和她们,以后我将无耻的心安理得活下去,愧疚会越来越少,最后可能认为自己就该这样活。 我永远也不会把自己这次历经生死的考验告诉梁凤书,我想让她和我的爱情像最初一样好。而小语一定会很快知道林迪薇试探的过程和结果,她会更加的爱我。 事情可能比我想象还有艰难,以后怎么和金、殊两家周旋下去呢?这可能是一生都甩不掉的大麻烦,活着比死亡复杂而疲累,可是每个人都想要活着,我没有死,也因此而感觉到庆幸。 终于感觉自己恢复正常了,在林迪薇扶我下床时,我的身体竟然有反应,怎么会对这个女阎王有反应,觉得自己太邪恶了。 “姑姑,我想去阳台上抽烟,头还有点晕,一会儿再吃饭吧?”我放开她的手,显得很尴尬。 林迪薇丝毫没有感觉到我的邪恶反应,她与下午的冰冷判若两人,高兴地说:“好,姑姑都依你,我陪你在阳台上坐坐再去吃饭。” 夜还是从前的模样,只是温度有些寒了,一年最湿冷的时节就快到来,这座城市又将有几天街巷零落,而我还没有来得及和梁凤书商量今年该如何过新年,必定今年与往年不同,今年有肖玲玲。 这是一座只有夏冬两季的城市,而冬季只有很短暂的一两个月,在这一两个月的湿寒里,是我这个外乡人品尝家乡温度的短暂时刻。确实短暂,这里的春花开得太早,腊月里的几天阳光后,就可能看到那姹紫嫣红的一簇簇,花开得早未必是好事,开得早谢得也早,挂果也早,成熟也早,吃起来不是家乡果子的味道了,这里长出的鲜美的水果里,有一种匆忙的味道,就像这座城市里街巷所有人的匆忙,没有家乡那样的恬淡气,唉,可惜家乡的恬淡气中苦涩味太重,要是没有苦涩味该多好啊! 雪茄味道和从前一样,醇香能让思绪变得深远,望着我的第二故乡,熟悉又陌生。城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不似家乡那样张张脸都熟悉,陌生的脸上总是同样的惆怅、彷徨,从前我以为惆怅和彷徨来源于贫穷挤压内心造成的,而今我不缺钱了,惆怅更浓,彷徨更重,看这城市也更模糊,尽管我的视力还和从前一样好。 我想,假如我是真的死了呢?随后梁凤书、肖玲玲、露露、小芬都死了,这个城市不会有一点我们的痕迹,就像我们从没出现过。如今活下去又能怎么样?终究有一天还是要离开的,为了让爱情的生命更长久一些吗?我想至少我是为爱情愿意活下去,那林迪薇呢?她是为仇恨而活下去吗? 第237章爱与唯一 都匆匆来人世走一遭,却要如此费尽心机的活,我也一样,看那么多书,照样要报复别人,还觉得自己正义无比。我想要是我是个软骨头,林迪薇要我死,她可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必定她是那样的爱小语。 “姑姑,你穷过吗?据小语说,您自四岁开始,便被齐爷父亲收养,那收养之前的日子呢?还记得吗?”我问她的从前,并不是想和她聊过往,我想让她想起她悲苦的身世,应该要有些悲天悯人的心,别那么残忍,至少别对我残忍。 林迪薇笑笑,笑中多苦涩,意味深长地说:“小语这丫头真是的,怎么这些事也告诉你,她是把你当成一辈子的人了哦。唉,我和小语同样的命,都是齐家收养的孩子,齐家是我们的大恩人,小语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亲是谁,我知道,又怎么样呢?这么多年过去了,仇人的一点信息都找不到,都怪我四岁之前的记忆太模糊,麦子,小语给我说过你从前的艰辛,其实我过得比你还苦。” “四岁之前的记忆每个人都模糊,姑姑还能记得自己的父母,已经不错了。其实,人生多波折不一定是坏事,我就特别感谢从前历经的那些艰难,要不然,我可能是个软骨头。”说着,我对着林迪薇会心一笑。 林迪薇也笑起来,说道:“麦子,你这个人不只是防备心重,心机也重,这还是在怪我下午差点杀了你?” 我把雪茄架好,仔细打量一番现在的林迪薇,她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笑容里有一种母性的伟大光辉,唯独她的眉宇间透露出的精明,恐怕是我永远也赶不上的。 “怎么会,我知道姑姑是想救我,所以才花精力考验我,要是姑姑对我一点不关心,才不会在我身上花这么多心思,这点好歹我还是知道的,姑姑,我和小语都谢谢您,谢谢您愿意为我做这些事情。” “好哦,麦子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怪不得小语爱得那样不管不顾的,小语告诉我啊,说还没有用古玉测试你之前,她一见到你就爱上了你,真正是一见钟情啊。我以前还纳闷呢,有那么优秀的男人吗?怎么就能让我们小语这样目中无人的人,那样快就爱上一个初次见面的人。” 林迪薇说着,歪着头靠近我,眼睛盯着我直溜溜的转。她这歪着头的模样,使我想到下午她要杀死我之前,那时她的脑袋也是这样歪着,不过是靠在沙发上,我想,难不成她脑袋歪着时,就是在思索着一个什么鬼主意。 果然,她歪着头,像是唐僧突然得到经书一样打量我,脸上带着孩子般天真的笑,问道:“你说实话,小语在你心目中是什么角色?” “嗯,小语在我心目中是情人、是红颜知己、是让我要牵挂一生的人,又,又让我很矛盾。” “矛盾?怎么会还有矛盾呢?” “想小语那样漂亮,乖巧可人,身份尊贵,却因为一个怪异的病,让古玉选中了我这个穷鬼,多委屈她啊!她应该有一个只爱她的白马王子守候一生。” “你不能守候她一生吗?” “当然要守候她一生,可是她不是我唯一的爱,而她又只能爱我一个,这不是对她的不公平么?姑姑,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很坏,小语一直是叫我坏人。我常常想啊,别的女人和爱人调情时唤着坏人,而小语这样叫我,饱含着她心中的无奈,真是委屈她了。” 林迪薇突然把身子靠着沙发滑落到地毯上,小语也经常这么做,半躺着,把头仰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就像思绪被一下拉进了一个黑洞一般,人立刻就沉默不语。 这正合我意,我刚刚死里逃生,我也想让脑子空一空,不想生死,也不想情感,什么都不想,最好是能痴呆片刻。 有人在我旁边时,特别是让我必须要防备的人在我旁边时,脑子一刻也闲不下来,也不敢闲下来。只有在家里,面对梁凤书、小芬她们,我可以毫不防备地轻松下来,也只有在家里,脑子才能真正休息,不然,睡觉都得带着思绪。 现在的林迪薇虽然看着很讨人喜欢,还有些让人怦然心动,而我在想,这又是不是她在测试我什么呢? 我从没有问过小语她和我一起能完全放松下来吗?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她应该是难以轻松下来的,难道她对我这个穷算命的就没有一点防备?我的这种心态,应该已经不简单是我曾经艰难的日子留下的病根那样简单了,面对的人、面对的事情变得复杂,我也不得不变得更狡诈。 “你这样细致入微的洞察别人,是天生的呢?还是因为你真的爱小语,所以你愿意站在她的角度想问题。”林迪薇依然仰着头,像是在数天花板上的反光点,她的这个姿势让她看起来特别丰满。 我猜想她胸前应该是垫了东西,不然怎么看上去比小语大那么多,使得我又想起以前看陶春兰家墙壁上挂着的二斤猪肉,就是我去问自己的具体出生时间时送的那块,眼前看到的丰满如果是实打实的丰满,应该不只两斤。 想起她下午的女阎王模样,不敢欺瞒她,我确实爱小语,也真是那样想的,所以我理直气壮地说:“我爱小语,我也不希望她有半点委屈,可是我知道她的委屈都是我给的,我要是离开她,她又会感到天大的委屈,所以我很矛盾的爱着小语。” “姑姑,你也爱过吧?是你委屈还是给人委屈呢?应该是姑姑委屈,姑姑这样年轻漂亮,要不是姑姑和齐爷同辈,该叫姐姐才对,这样的美,跟谁爱都委屈。”我说这些当然不是要撩拨她,没这样大胆子,刚才我想谈谈她从前的事,父母仇恨的事,可是她轻描淡写的就再扯到我身上,我觉得聊聊爱情,或许她愿意多说一些,好让我更多的了解这个女阎王。 第238章丝丝夜寒 她姿势没有变,依然是头仰在沙发坐位上,人靠着沙发瘫坐在地毯上,像我下午被麻醉了那样无力的瘫着,嘴里咯咯咯的笑起来,笑的时候她全身都在抖,丰满处颤得最是厉害。 笑了一阵才说道:“麦子,你就是这样夸小语的吗?” “这不是夸啊,姑姑确实和小语一样美。”我故意坚定的说道。 “你这张嘴啊,哈哈哈,小语肯定就是这样被你哄骗。” 听她的语气,好像是说我这样是骗不了她的,可是我真没有胆量勾引她,尽管我已经坚挺了。带着撒娇的口吻说道:“姑姑,你还没说你没有爱得委屈呢。” “爱嘛,没什么委屈不委屈,双方自愿,能有什么委屈呢。真好,和你聊天真好,就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可是啊,我年轻的时候没有遇到一个你这样善解人意的男人,唉,再也遇不到啰。” “怎么会?姑姑看着也就比小语大不了几岁,正是年轻的时候,姑姑,你该找个男朋友帮着你一起报仇,有个知心人商量肯定要好很多,小语每天都在我耳边说不停,她也开心。”我故意扯上小语,免得她以为我要撩拨她,这算是故意而为的小聪明。 “不了,不找啦,你不是号称神算吗?我以后有事就找你商量,你听听我的唠叨,我帮你对付金、殊那两个黑白双煞,哈哈哈,小语说你给他们取的这外号,真是笑死我啦,好贴切。” “真的吗?姑姑,您可别反悔哦,我愿意每天都听你说话,您这就算是说好要帮我的了,黑白双煞也只有姑姑才拦得住他们。” “一定帮,不然我来干什么?”说着,她对我伸纤纤玉臂:“麦子,拉我起来,吃饭去,吃完饭告诉你怎么做。” 去饭厅时,看见客厅里有好多人,就像一个忙碌的大办公室,架子桌子上全都摆着文件。我和林迪薇路过门口时,里面有人喊道:“林董好,齐少好。” 见她没有停下脚步,我也只好跟着走,她却又停下来,倒退几步,往客厅里探头说道:“以后这里没事少说话,这里不是办公室,说话也小声一点,门关上,这里要用一段时间。”说完马上继续往饭厅走。 看来她是把她整个核心办公人员全弄到这别墅里来办公,好随时调兵遣将、决胜千里之外。我瞥见客厅里冒出好几台电脑,本来雅致的客厅里已经没有了家的模样。 晚饭以后,我和林迪薇两个坐在小语分配给我的房间的小休息厅里,在书架的包围中,一副红茶。在应付金、殊两人方面,林迪薇的办法也没什么奇特,要我在一两年内先停止在市面上的算命活动,让我挂命她的私人助理,每个月有可观的税后工资直接到我的银行帐号,这笔钱比我算命挣的多,当然,钱是齐爷给的。 她所说的帮我,就是让我挂名她的私人助理,好像这个名号对我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在我昏迷的那几个小时里,林迪薇已经把测试结果告诉齐爷,并且得到齐爷认可。就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林迪薇告诉我,我和梁凤书的结婚登记,已经从登记档案中抹掉,但不干涉我和梁凤书的夫妻生活,这样做的目的他们认为简单而单纯,万一被金、殊两家发现我和梁凤书的事情,可以解释为我私下里找了一个女作家当情人,作为齐爷大少爷,有情人并不奇怪,这样有助于保护梁凤书。 让我惊叹的不是齐爷能快速遥控注销我的结婚登记,反正这事梁凤书不知道,结婚证在她那里保存着,她不可能再去查询我们的结婚登记。让我感叹世间角色原来如此容易变换,在不得到我的允许下,我的老婆就成了我的情人,并且我还要为此感恩戴德。 我也只好感恩戴德,这样我也确实感觉到安全了,齐爷愿意出手,起码证明他愿意接纳我了,以后我和梁凤书都能安全的活着,这比没有实际用途的名头要让人放心得多。作为林迪薇的私人助理对外一宣布,金、殊两家应该不敢轻易对我动手,梁凤书变成我的情人这个名头,也能保证她的安全,我想,对梁凤书倒是好解释,她一直都是支持我的。 开着的窗渗进来丝丝夜寒,我和林迪薇都披上了绒毯,从她的锐利目光中,我能感觉到,她也是一个擅长熬夜的人,目光比白天还有力量。 她让我想想在安全方面,还有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在防范金殊黑白双煞过激的嫉妒心方面,还有没有需要安排和改变的。说完,她起身离开,让我单独想一想,她下楼处理一些事情,一会儿再来找我。 前思后想,我没什么可以做主,一切安排都只能被动接受,还说不上有什么委屈的,必定每月有可观的收入,保证了爱情的安全和完整,还能有什么比钱更重要呢?仔细想想,只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向林迪薇申请,过年期间要陪肖玲玲会家乡去办她找回荣誉,我想这并没有什么紧要,金、殊二人不可能追我到那么偏远的山村去,他们的人如果去了,也是极其容易摆脱的,我知道山路的崎岖和漫长。 想想再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终于可以放空脑子享受一直雪茄,抬头瞥见书架上的《远大前程》,又使我思索起来,我难道就是狄更斯笔下故事里的皮普吗?而我在内心中完全没有书中皮普对做上等人的追求,我的追求是自由、相爱,就像梁凤书时常说的,我们活得静悄悄的就可以了,可是我已经被逼到一条无法隐身的不归路,正在快速的偏离梁凤书预定的活着方式,这是命运的安排吗? 想回到梁凤书的身边,只有在她的温度中才有最平和的心绪。在这个深夜里,一切都在改变,那些闪烁的霓虹灯中每个人都在渴求改变,而我的生活也在改变,我并没有像从前那样渴求生活再给我什么,是说不清楚的能量硬塞给了我不能拒绝的选择。 第239章大仇线索 林迪薇再次上来,她是从小语房间的小厅暗门过来的,已经换上睡衣,头发还有些湿,卸去妆容的她并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眼角有些难以察觉的细纹,我的视力太好,不能不看见,尽管如此,披着湿发的她更有韵味。 她对着我扬一扬手里的杯子,显得很轻松自在的说:“要不要让他们给你也弄一杯,养颜。” “不了,我就喝红茶,姑姑的颜还用养吗?绝对的天生丽质。”我抬头看一眼,不敢盯着看。 她往后撩撩头发,抓过一个垫子在地毯上靠着沙发坐下来:“你少拿哄小语的话来对付我,我可不吃你这套。” “真的,姑姑看过香港电影《龙在天涯》吗?您很像里面的女主角,而且姑姑的脸比她还多几分秀气、时尚,一定有很多人说姑姑像她吧?不,应该是她像姑姑。” 她嘴角一笑:“是吗?我真有那么漂亮吗?” “姑姑比她漂亮。” “好,麦子,下次和我一起去美国,我让人把她叫来,让你当面看看我和她谁更漂亮。” “一定是姑姑漂亮。” 第一次见林迪薇放松又高兴的样子,她双手抱着杯子,像是要吸取杯中的温度,细声说:“想好了吗?还有没有你想要安排的。”说完,她小喝一口她的养颜圣水。 “我倒没什么,一切都听姑姑的,我是姑姑的私人助理嘛。不过,快过年了,我在师傅灵位前许过愿,今年要回以前的老屋去祭拜他。我开车回去,那个山村非常偏僻,没有人能跟得到那里去,应该没事吧?” “哦,你是大人了,既然是你师傅,许了愿就去吧。”她又疑惑地问道:“多久回来?” “我想要两个月时间。” “这么长时间?” “姑姑,您是不知道,来回路途就需要七八天,唉,十六岁出来,过年就是第七个年头了,还是第一次回去,我想要多待上一段时间,从前照顾过我和师傅的乡邻也都该去看看,这次回去以后,还不知道下一次回去是什么时候,最长两个月,姑姑,我一定会在两个月之内回来见您,做姑姑的私人助理。” 林迪薇红樱桃一般的嘴一瞥,故作埋怨地说道:“去吧,我想信你能做到的,唉,我从没过中国年,今年还想着你陪我一起过呢,算了,七年,确实该回去祭拜,哥每年都这个时候都回法国,也是因为要祭拜我们父亲,我可是抽不开身,也没哥那么闲情雅致哦。” “谢谢姑姑,我尽量早点回来见姑姑,以后都可以和小语一起陪姑姑过中国年,并且我能办姑姑办一件大事。” 林迪薇眼睛圆溜溜的看着我:“哦,我的大事?你可别吹牛哦。” “不吹牛,以姑姑长相看,祖籍应该在江南,那么姑姑的父母就是江南人,应该可以具体到苏杭至上海一带,而且一定是大城市的人,这就能极大的缩小范围,那时的江南没有几个大城市。” 林迪薇马上精神为之一震,好像听见说天书一样神奇,急切的问道:“不对吧?养父说我是北方人,阿爸说他收养我时,我说的是北方口音。” “江南对于香港,就是北方,那时的中国普通话还不那么普遍,齐爷父亲出国前,更没有普及普通话,他可能听错也是可能的。据小语说,姑姑一家是六八年在香港遭难,那个年代能逃到香港,要么是有些家底的人,要么是有人帮忙,要么是亡命之徒,夫妻带着孩子,显然不会是亡命之徒,要么是有些家底的人,要么是有贵人相助才能到达香港。” 林迪薇深吸一口气,若有所思地说道:“难道我以前寻找的方向真的错啦?麦子,你这是凭空想象,还是有什么依据?这可不能乱猜测啊!” “姑姑的事怎么能乱猜测呢?我家梁凤书以前在一家日本工厂主管人事部,工厂有三万多员工,都会经过她面试,我也做过她几个月帮手,每一星期都要把所有员工的宿舍巡视一遍。那时我年少无聊,对着人事简历和工人点名次数多了,我和人事部打赌,我一看面相就大概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几乎都猜对的,这几年给很多人算命看相,又增加更多阅历,看得更准,姑姑要是不相信,可以让人来试试。” 林迪薇还真是较真,不试试她不相信,马上叫上来两个值班的人。我看看三十多岁的男人,指着说道:“你祖籍是陕西那一片的。”又指着那个年轻西装女人说:“你祖籍是广东这片的。”说完,我端起茶杯,看着他们对林迪薇怎么回答。 他们刚要表态,林迪薇一抬手,高兴得脸上笑开了花,看来她对她身边的人都了如指掌,挥挥手让两个人下去。那两个人完全不知道上来是为了什么,也不多问,微笑着带着疑惑退出去。 “哎呀,麦子,真是神了,面相还能看出什么地方的人啊!你是依据什么看的呢?”林迪薇已经兴奋了。 “姑姑知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欧洲人和亚洲人、美洲人、非洲人,我们几乎每个人都能大概看着猜出来,因为区别很大。中国幅员辽阔,每个地方的气候山水都不一样,我是看得太多了,脑子里形成一种大概的总结,没有什么依据,所以也有看错的,但看错的时候不多。” “那你再分析分析,地方范围缩小得越小越好。” “姑姑祖籍江南,那时中国人的财富也都差别不太大,该合的合了,该分的分了,都是公社、都是集体制,能逃到香港去,显然不是一般的农民或者普通工人,要是这样的人,干嘛逃呢?六八年是运动刚起来不久,首先波及的是文艺工作、创作者,破四旧、敌特分子清算早在这之前就弄过了,这些在《剑桥中国史》上都可以读到。所以,我猜测姑姑父母很大可能是从事文艺类的人,要往外逃,姑姑祖上应该还是属于高门大户人家。” 第240章分析往日仇 “你这又是什么理论,怎么和高门大户联系起来了?” 我的心里已经得意洋洋,但是我不能表现出来,在聪明人面前,可不能大意,特别是林迪薇这样狠毒的细致女人。看她的表情,满怀着期待和憧憬,我知道,她一定从没有听过这样的一番分析,还是我看书多好啊! “姑姑这么聪明,怎么忽略了,四九年建国,六几年能从事文艺工作的,都是在建国前就有些文化熏陶、学习的人,或者家里父母有资本培养,这样的人家里一定是名门或者高门大户,那时中国认识字的人都不多,更何况要从事文艺工作。建国后出生的人,那时才十几岁,怎么可能在某个领域有作为,在这之前出生的穷人,连上学都困难,哪来学文的机会。所以,稍加思考,便能勾画出一个大概面貌。” “就算是这样,范围也很广,还是大海捞针,而且那时候人被派到四面八方去工作,什么高门大户都早已被解体,怎么找呢?首先要知道我父母从何处逃出,那就好找多了。”说着,林迪薇又变得忧心忡忡。 我马上安慰说:“姑姑不用太担心,我虽然年纪不大,真是什么书都看过。那时的文艺工作者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上海这两个片区,需要往国外跑的人,一定是有严重的资产阶级背景,也就是祖上门楣不一般。一个已经逃到香港的三口之家,会遭到那样残酷的杀害,要么是私仇大恨,要么是与海外联系密切,有出卖祖国情报的嫌疑……” 林迪薇马上沉着脸色呵斥道:“乱讲,我的父母不可能是出卖自己祖国的人。”她可能也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气鼓鼓的假装喝水,希望我继续说下去。 我被她的突然大声呵斥吓一跳,也不好再继续说下去,也是故意不说了,我知道,这是她的头等大事,要用我的智慧,便不能养成她高高在上的习惯,同时也为了我日后的日子能活得有些尊严。 半撑起身子来,慢慢悠悠地烧开水,我故意把茶盖揭开拿在手中保持沉默,像是要等着开水喝茶一样,低头不看林迪薇。想着,林迪薇如此为她父母的名誉争辩,想必她心里依然爱着祖国,依然有难舍的故国情怀,而且比我们从没离开过祖国的人更爱,爱得更深,这就是游子对故乡的情怀吧? 林迪薇把脑袋探过来,歪歪的看着我,已经可以感受到她的呼吸,她带着调笑的口吻说:“好啊,麦子,我要告诉小语,你竟然对姑姑撒气,我要找小语评评理,我刚才就是激动了点,也确实不该那样和你说话,可你,哼,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小语,她肯定还没睡。” 我马上抬起头,轻松地笑笑:“姑姑,别打了,小语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让她歇歇吧,刚才您下去的时候,我才打过,让她多睡会儿。我马上说,继续说。” “哈哈哈,你是真怕小语吗?” “不怕,小语从不会真正凶我。” “那你是怪我我刚才凶你啦?好啦,麦子,以后姑姑也保证再不凶你。” 我想她一定做不到,她不是小语,不像小语那样不管不顾的爱我,在林迪薇刚才下去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小语,她一个劲的哭,边哭还边安慰我,让我好好的听林迪薇的话。小语的哭泣主要是因为想我,还有她已经知道我所承受的测试,觉得我受了天大的委屈,也因为我愿意以死的决心,让她感觉到我对她的爱。 矫情不能太过,我继续分析说:“姑姑的父母不会是卖国贼,那个年代才开始往外跑的人,都是深深爱着祖国的人,除非是被别有用心的人逼迫得没有办法了,不得不逃。可是有多大的仇恨需要那样残酷的当街杀人呢?从歹徒的手法上看,是黑道所为,还算是有道义的黑道中人,起码不杀小孩子,不然姑姑也活不了,早就不在人世了,世间从此少一个绝色佳人。” 她笑着说:“少贫嘴,说正事。” “杀害姑姑父母的人多半是姑姑父母圈子里的人,我想,他们担心姑姑一家逃到国外后发表什么言论,而且言论会连累到他们。这样的人,一定是当时文艺圈的当权派,这就大大缩小了范围。姑姑,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几十年,要调查出来,肯定绝非易事,不过以我的逻辑,加上我会卜卦算命,也并非是绝对做不到,只是肯定要些时间。” 林迪薇又长长的叹一口气,说道:“唉,我的这脑子还不如你哦,这些年来,真是白白花那些冤枉的精力,听你这么一分析,我是真的找错了方向,一直让人在北方打听,一丁点儿有用的信息都没得到,还不如你今天这些分析有用。”她又盯着我说道:“麦子,真是奇才啊!看来古玉为小语选的男人确实有不同凡响之处,麦子,你真认为能找到吗?” “古人说事在人为,雁过留声、人过留痕,不会找不到的,不过事情过去这么久,可能得费上几年功夫,姑姑,以后我做您的私人助理,就单独给您办这件事吧,一定可以办到的,不过,姑姑需要给我讲讲您那些零星的记忆,还有……” “还有什么?你说啊!” 从林迪薇的表情变化可以看得出,她对给自己父母报仇的事尤其上心,说别的事情时都是风轻云淡的模样,就连要‘杀我’时也没有如此动容过。 “还有姑姑的双手让我仔细看看。” 林迪薇马上把杯子放在木茶几上,对我伸出一双白嫩的双手,一看这双手的细嫩程度,就是从没有做个任何粗脏的活,细长的手指,整个手掌如鸡蛋清一样光洁。 我小心翼翼地轻握住她的指尖,把她的手掌拖在我的眼皮下,假装很仔细的查看,其实就算是看手相,也不用如此这般,加上我的视力非凡。不过我必须要装得很慎重、很仔细的样子,好让她对我的套路不是那么清楚。 第241章勾勒久远仇人模样 白嫩细柔得如少女一般的手,也只有这样富贵的人,这个年纪才拥有这样一双漂亮的手,看得我都感觉心跳加速。主要是我摸漂亮女人的手的机会太少,梁凤书和肖玲玲的手就不说了,一个是老婆,一个是亲人,摸着肖玲玲的手,那是亲人一般的手,再没有男女私情的瞎念,况且肖玲玲的手没有这么细,露露和小芬的手是摸过,她们俩的手没什么好摸的,都是在梁凤书眼皮子地下,另外就好像真没有怎么碰过其他女人的手,我想我还是个可怜的男人,挣那么多钱又有什么意思呢?这一天到晚舍身往死的,想来还没有睡在路灯下时那样纯一之境。 看完她的两个手,林迪薇疑惑地问道:“麦子,这和找人有什么关联呢?” “有,从姑姑的手相上看,命中注定要父母早早双逝的,由此可以看出这即是命中注定,这能看出其中的因果。”最后加上一句因果,故意把道理说得晦涩难懂,我懂她不一定懂。 果然,林迪薇问:“因果?” “这样说吧,我可以大概断定,姑姑父母是被她们极其熟悉的人所害,从姑姑手相上可以看出,姑姑这辈子爱恨交织,所以,害姑姑父母的人,可能是小时候姑姑见过的人,可能是姑姑父母的至交、朋友、亲戚、同事,说不定还抱过姑姑,当然,是姑姑还是孩童的时候。” “你都乱说什么啊!哦,不,你的根据是什么呢?” 我觉得这样的人很难对付,老是要追求科学道理,追求科学道理是没错的,可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能说明白的道理可以解释的,比如人生中的那些巧合怎么能用科学道理解释呢?就像我和梁凤书的相遇,中国那么大,人口那么多,茫茫人海如大海一般,我和梁凤书本是相隔千里互不相干的人,谁能想到能相见、能相爱,她还彻底改变并影响了我的人生,这是什么科学道理呢? 太过理性的人缺乏想象力,所以也造成林迪薇像没头苍蝇一样寻找她的杀父母仇人,相隔几十年,全靠理性怎么能追寻久远呢?要是所有人都理性了,文学、艺术就没有必要存在,也不会存在,我认为感性才是人活着的价值。无论快乐还是悲伤,不都是感性的么?要是用理性看,父母亲人死了根本不用伤心,不是每个人都要死的吗?而且伤心对死者又没什么用,浪费精力干嘛呢,不如把精力都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建设中去,要是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那这个社会得多糟糕啊!理性的社会是糟糕的,太过理性的人生也是糟糕的。 没有感性的想象力,林迪薇如论如何也看不到我脑海里的画卷,我几乎可以看见她父母遇害时的场景,看到她幼小时趴在正流着鲜血的父母身上无助哭泣的样子,由此,我还能从画面中她哭泣的模样往后看。看到她的父母如何千里跋涉,到处小心躲避,终于一路南逃到香港,最后依然被那个悄然追赶的身影看着她的父母成为枪下的亡魂。 我无法把脑海中的画面告诉林迪薇,也暂时不想告诉她,必须让她觉得我有价值,要让她觉得只有我才能给她找出真凶,她必须要对我好,要真心的保护我和梁凤书,要是我们不安全,她的仇永远也报不了。 “姑姑,我这样的算命、看相、卜卦的人,自然与常人想法不一样,这却很难用科学的道理来解释,这或许只是脑海里闪现的一种念头,这种念头是自己学到的本事,加上自己独特的经历、阅历、看的那么多书,全部加起来的一种独特的个人意识分辨。怎么说呢,就像姑姑做投资,可能有的人在姑姑面前,事情刚说一个开头,姑姑就已经能知道事情做得或做不得,而我所从事的,比这还没法解释,就像艺术家没来由的灵感一样难以解释。”我这样给林迪薇解释一通,她依然是一头雾水。 不过,林迪薇听得眉头舒展开来,点点头,释怀地说道:“对,对,灵感、机缘、缘分,或许这件事注定要你才能破,就像古玉为小语选到我从前怎么都觉得不可能的你,喔,哥说你只是摇了一个卦,测了一个字,就把他心中忧虑全说对了,真是了不起,麦子,你说吧,需要我出多少人力物力来办这件事?” “姑姑,这件事花不了什么人力物力,就算是花一些调查的费用,也一定不会太多,主要是花精力。我也得好好想想,把所有思路好好捋清楚,等我祭拜师傅回来,就着手开始调查,我会一直想着这件事的,姑姑的大事就是我的大事。”说完,我憨憨的笑笑,以表示我真是这样想的。 林迪薇马上爽快的说道:“好,等你回来,这件事我听你的。” 我马上接着调皮地说道:“姑姑,您可别追着我,这件事肯定能成,不过是要些时间,可能是好几年,最重要的是机缘,努力去做,还得靠机缘遇到那个解开事情关键的人,才能顺理成章。” “好,姑姑不紧逼你,确实,所有事情都要遇到关键的机缘人,就像阿爸收养我,要是换一个普通人收养我,可能也没有我的今天,唉!那又将是如何的一生,或许连给父母报仇的资本都没有。只要你一直替姑姑想着这头等大事,我也就再不操心了喔?什么时候破,什么时候算。”林迪薇又突然表现出感性来,或许是这些年她真的为这事疲惫不堪,再没有丝毫头绪可以找下去。 我当然赌咒发誓地保证心里会一直记挂着,也会展开我的行动。 林迪薇终于恢复了轻松舒展的模样,关切的问:“麦子,今天晚上你还回家吗?都凌晨了,别回去了吧?再陪姑姑说说话,你说话好听,等你一走,我要两个月以后才见得到你呢。” “好,只要姑姑不嫌弃,我非常愿意陪着姑姑,我不是姑姑的私人助理吗?哈哈哈,我可是个敬业的人哦。”我也轻松了,已经达成联盟,我想她再也不会抛弃我,我和梁凤书都真正安全有保障。 第242章平常的故事 泛发感性的林迪薇,开始给我讲她对父母的零星而模糊的记忆,只听明白她的父母很爱她,没有让她受任何苦,这没有什么特别。唯独她说她好像记得,他的父亲好像在她的记忆里,经常带着她一起去一栋老房子里会客,可是她却怎么也想不起那些人中任何人的相貌和名字,这也正常,四岁以前,任何人的记忆都少的可怜。 她回忆父母时,人一下跌入在常年纠缠在心里的那种想得又得不到的释放中,面色悲伤起来,楚楚可怜的样子,让我措手不及。 不过林迪薇并不像小语那样稀里哗啦的流泪,她拿过毛巾,不停地插眼泪,不让眼泪在脸上奔流,一边擦拭一边苦笑说道:“别笑话姑姑,这些年来,我也好久没有当着人的面流泪了,你不是外人,没有关系,我就想有个人陪着我伤心伤心。” 我撑着坐起来,快速的换个位置,紧靠着她坐着,豪气干云地说道:“姑姑,以后我都陪着您,帮您想办法对付所有坏人,放心吧,我看过那么多书,经历过那么多曲折,能帮着姑姑对付得了所有坏人。” 她用胳膊肘顶我几下,像是害羞,又抽搐说道:“你以后可别不记得说过的话。” “永远都会记得的,你可是小语的姑姑,我和小语会陪伴您和齐爷一生的,要是姑姑有一天老了,走不动了,我会背着姑姑去姑姑想去的地方,决不食言。” “你是这样哄小语的吧?我能上当吗?要是我老得走不动了,你还不知道多嫌弃呢。” “不会的,姑姑,我和小语都不会是那样的人,放心吧,一定做得到,而且我要先帮姑姑报仇雪恨。” 我认为林迪薇还是个理性的人,她的眼泪很快就止住了,按理来讲,想起自己亲眼看见自己父母双亲被枪杀在自己眼前的悲剧,怎么也该狠狠的哭一场才对的,她肯定不像我对亲人那样麻木,不然她为何要坚持报仇呢?而我只看见她无声的抹泪片刻,便收起眼泪,估计是她怕眼泪淌老了脸上的皮肤,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本想聊聊她曾经的爱情,虽然她比我大十五岁,看着却只像是大几岁,我并没有想要和她发生些什么,我是个有节制的人,并且忠于自己的爱情。想她那样的富有、美丽、优雅,为什么快四十岁了还无夫无子,从她眼神中偶尔发出的娇媚,我很确定她不是齐爷那样不正常的人,她也一定爱男人,也渴望男人爱她,她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只差一份相伴人生长河的爱情,没有,那么一定有其深刻的原因,要是她告诉我,我再告诉梁凤书,又可以写出几篇读着让人回味无穷的稿子。 我总是把外面看到的,听到的,回家统统告诉梁凤书,给她写稿提供源源不断的题材。我经常去给小语买花的那个花店女老板,她就成为梁凤书笔下好几篇稿子的灵魂人物,要是卖花人也读报、也看杂志,她一定可以读出贴合自己灵魂的感受,甚至她能从文字中发现一个真正的自己。当我给梁凤书描述那个花店女老板孤独、无奈的坚韧时,梁凤书一点没有怀疑我去买花是送给某个女人,因为我告诉她是帮齐爷的客厅买花,她就是这样信任我。 也曾把无知、幼稚,却又认为自己高人好几等的金、殊黑白双煞描述给梁凤书听,还附带把小语也加入其中,以跟着齐爷一起应酬时看见有这么几个人的方式告诉她,我讲述一件自己所见所闻时,加入了给人算命的语言技巧,还有书中学来的精彩词汇,配合堵车时思量编造过的完善的逻辑思维,尽量还原人物和事情的真实,只是把我自己摘干净就行。梁凤书一边听,一边快速的记录,我讲完,她笔下记录的基本上就是一篇精彩生动的稿子。 有一次傍晚,我在别墅区外的山路小道上跑步,遇到一个手提着两筐海鲜虾蟹的老人跟着我一起跑,他一边跑一边回头望,很快就超过了我,超过我后他就坐在路边停下来,气吹虚虚又满头大汗。我知道,他一定是在路边随意摆摊时遭到驱赶,所以才跑进这少有人光顾的山路上来。 他能看得见的皮肤是同一个颜色,褐黑色,上面还布满了道道裂纹,就行苍老而又缺少水份的柏树皮,一看就是广东典型的老渔民。他篮子里的吓和蟹有的死了,有的活着,我很好奇他的虾蟹为什么没有提到市场上去卖,或者卖给街边那些大排档,也不用这样逃难式的被人驱赶,为此,我给他点上一只烟。 他简单告诉我,他是汕头人,到深圳来找他的儿子,可是钱包被人偷掉,他从市场上捡两个别人遗弃的竹筐,到深圳海湾的红树林里抓了这些虾蟹,想着换一点钱做路费好回家,却被一路驱赶到此。他说他老家的海鲜就是这样摆在路边卖,没想到这里不允许,他不熟悉这座城市,不懂得原来都是同一片国土却有不同的规矩。 深圳那时街上有很多临时摆摊卖东西的人,每个人都能讲述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为的是博取同情好骗人卖他们的东西,我以前也曾在艰难的生活中跋涉过,所以我把大多这样的人划分为不得已的骗子,试想,小语、林迪薇这样富有的人会去干那样的事情吗?明知道他们是骗子,我还是可怜同情他们。 眼前的老渔夫不像是骗子,我是很能分辨谁是骗子,谁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给人算命也算是个为追求美好生活而骗钱的骗子,古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骗子遇见骗子,肯定能轻易识别。 在听完老渔夫无奈的简单讲述后,我卖下了他的两筐虾蟹,没有问他想卖多少钱,兜里刚好有五百块,全部拿出来给他,他只愿意拿一百块,拼命把另外的四百塞回我的手中,坚决不多要,说一百块足以让他回家。看他眼含热泪、态度坚决的样子,我愈加坚定要把钱给他,这是浮华都市里难得的真正善良,看着他的光辉,这些钱就值得给。为了让他把钱收下,我告诉他,我也曾有一个远亲像他这样出门去寻找亲人,最后落入歹人之手,受尽屈辱和折磨,所以我请他把钱收下,快快回家去。 第243章天之骄女的爱情 当他将信将疑地收下钱,几步一回头的离去时,我的心里很舒坦,又很悲伤,想着,要是肖玲玲当初出门时,遇到的是我这样的好人,她也不会遭受那几年地狱一般的日子,唉!想也无用,把那些虾蟹连同筐子一起扔进茂密的草丛里,也算不上浪费,虫蚁蛇鼠也要吃饭的。 梁凤书根据我的讲述,写过好几篇街头卖东西那些人的无奈,都成功通过审核而发表,特别是老渔夫的那一篇,她大幅抨击社会上没有底线的强盗、歹徒、骗子,人性的恶应该有所节制。 如果能弄清林迪薇这样的女人单身的原因,告诉梁凤书,一定可以写出讽刺所为上流社会的人的好文章,以我看,林迪薇除了有钱,命好遇到一个富有的人收养她,除此之外,她很可怜,还不如小芬活得真实自在。 可能她觉得我是晚辈,探讨长辈的感情生活不合适,她显得扭扭捏捏,又义正严辞地笑眼盈盈说:“闭门不管庭前月,分付梅花自主张”。她自小在西方文化中学习、成长,竟然能用这句生僻的宋代诗,不是很恰当地表达出她真正的意思,要我别“灶王爷扫院子——多管闲事”。 我略微思量,调皮地为她做一个纠正,告诉她“闭门不管庭前月,分付梅花自主张”是因为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前一句“水驿荒寒天正霜,夜深吟苦未成章”而导致没有夜赏梅花的兴致,而我不是这样,对于她过往的爱情,我兴致好得很。 她对于我的调皮纠正,报以一个轻松的讨厌表情,就像正好挠到狗的痒处,有些措手不及,又享受着突如其来的惊喜,责问我为什么这样生僻也知道,知道也不会假装不知道。她好不容易想出一句生僻的诗来,在表达心情的同时,好在自认为看书很多的我面前取得一点胜利感,却被我知晓。 见我如此兴趣昂然,林迪薇给我讲她过往的爱情,并强调她都没有告诉过小语,让我听了不要告诉小语,我当然信誓旦旦的保证。 林迪薇青春懵懂时,她爱上了比她大十六岁的齐爷,为此,她看看我,带着几分羞涩,重复地强调一遍齐爷正好大她十六岁,好像是要提醒我,大十六岁并不是什么差距,由此我很轻易的想到她比我大十五岁,难道是在对我暗示什么吗? 我和她相距很近,没有旁人,虽是长辈和晚辈,但并无血缘关系,她依然漂亮,我也正是年轻气盛,要是我们都没有节制,很可能发生雌雄之间应有的交配行为。好在她矜持高贵,我也只当她是女阎王,所以,我们没有在小语和我的伊甸园中跨越雷池,起码暂时还没有任何行动,而是继续听她的回忆。 林迪薇自小便知道她和齐爷并无血缘关系,齐爷在家既像哥哥,又像长辈,必定大了十六岁,也就是说,林迪薇到齐家时,齐爷已经二十岁。林迪薇小时候一直仰慕齐爷,除了齐爷是她哥哥,她还觉得齐爷长得特别的帅气、白净,简直就是画报上的美男子,而齐爷在外形单影只,一直没有女朋友,更使得林迪薇觉得哥哥是在等她长大,好娶她为妻。 相差十六岁的异性兄妹感情笃深,像亲兄妹一样好,齐爷的父亲在商海拼搏时,林迪薇就像跟屁虫一样寸步不离的跟着齐爷,等到入学以后,由齐爷负责监督、陪伴她的学习。 虽是生活在法国,齐爷的父亲依旧没有忘记故土,家教依然是老派的传统中国方式,齐爷与父亲长相和个性都极其雷同,对父亲教导的中国文化、家族传承全盘接受,也因此深刻影响着林迪薇的成长。 林迪薇认为自己属于比较成熟得晚的人,到十六七岁才开始有男女私情的懵懂想法,也只是如雾里看花一样敬而远之,学校众多的追求者她都抛之不顾,心里爱着漂亮英武的哥哥——齐爷,她那时候想,要是哥哥有了女朋友,她便死心了,可是齐爷一直没有让她失去希望。 到上大学第二年时,齐爷带回襁褓中的小语,已经二十岁的林迪薇帮着齐爷一起抚养、照顾小语,齐爷以小语的父亲自居,林迪薇便以小语的母亲自居,除了是对小语的爱,林迪薇也用这种方式暗示齐爷,自己愿意不做兄妹而做夫妻,但齐爷一直没有回应,林迪薇以为齐爷在等她大学毕业。 自从小语到达齐家,齐爷和父亲因需要经常去中国,林迪薇与齐爷俩兄妹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只有在假期里才能带上小语,一家四口在中国长聚,也是在那时,林迪薇就开始跟着养父、哥哥学做生意。 林迪薇大学毕业后,主动对齐爷表白心中爱恋,被齐爷拒绝不说,还被齐爷以哥哥的身份教训一顿,齐爷告诉林迪薇,他当她是亲妹妹,他希望林迪薇能好好找一个自己真正的爱人。林迪薇遭受此打击,感觉羞愧难当,自己默默爱了这么些年,到头来却被如此残酷的拒绝,她想不通齐爷为何不爱她,在反复照镜子的时候,认为自己美貌不输旁人,而哥哥齐爷又没有女朋友,她无法理解自己爱情的挫败来自何处。 齐爷父亲见林迪薇已经大学毕业,满心欢喜等着抱孙子,父亲也一直认为自己儿子三十好几没有女朋友,是为等林迪薇大学毕业好结婚。 林迪薇向齐爷表白被拒绝不久,还沉浸在无比伤心之中,有一天,齐爷心急火燎的把林迪薇叫到无人之处,林迪薇以为自己的爱情有转机,然而又失望了,比上一次更失望,更让林迪薇绝望的是,齐爷告诉她,他喜欢男人,但是父亲辛劳养育之恩不能伤,加上父亲早年丧妻丧子,这些年父亲一直在为重返中国而操劳,都没有顾得上自己的私生活,齐爷不忍心让父亲在有生之年知道儿子不能娶妻,所以,齐爷要林迪薇假扮他的未婚妻,让父亲能安心。 #####求推荐票、月票。 第244章骄女爱情 林迪薇也感恩养父大恩,当然也不希望养父有生之年因为儿子而绝望,只得答应齐爷,当着父亲的面,齐爷和林迪薇相爱如夫妻,私下是姐妹。伤心欲绝的林迪薇去往海峡对岸的英国继续读研,在去英国之前,齐爷告诉林迪薇,可以在英国找一个亚洲面孔的男人同居,最好是怀上孩子,然后抛弃男朋友,回法国和齐爷结婚,生下孩子,好让父亲看到齐家有后。 在英国求学那几年,林迪薇一直纠结着齐爷对她的要求,已经长大懂事的林迪薇再三思量,不愿意用齐爷的办法欺骗养父,想着养父对自己恩重如山,如此欺骗,将来九泉之下如何面对自己的恩人。年轻貌美的林迪薇也不愿意自己心中的爱情被欺骗玷污,所以林迪薇在日以继夜的刻苦学习中消磨光阴,拒绝所有追求者,活成了一个老姑娘。 一九九零年,林迪薇从英国回到养父身边,开始带着报恩的心,帮着养父打理家族投资,因林迪薇学的是经济学,三年时间,使得齐家资产倍增,而就在家族荣誉和生意都逐渐恢复祖上荣光时,齐爷父亲卧病不起,常年累月心神操劳,身患绝症,齐爷父亲在最后的弥留之际,让齐爷和林迪薇一定要坚持为祖国经济建设做贡献,要让家族荣光重新在祖宗繁衍生息的土地上传承下去。 安葬养父以后,林迪薇和齐爷再也不用演夫妻,而这时的林迪薇已经三十岁,小语都十来岁了,林迪薇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来不及考虑自己的爱情,林迪薇马上要全面接掌养父的投资,还要配合哥哥齐爷的商业布局,爱情依然渺无音讯。 听完林迪薇落寞悲凉的苍白‘爱情’,我都被她的伟大所感动,她为了报答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也为心中对神圣爱情的坚持,一个绝色佳人到三十岁还不知男女滋味,这确实太可怜了,她还是那么的富有,那么的漂亮。 我看见林迪薇依旧在往日唏嘘中叹息,柔美的书房灯光映照着她低落的情绪,把滑落地毯上的目光晕开涟漪,就像飘飞在寒夜里的孤鸦,在茫茫之中发出声声悲鸣,尽管孤单,却依然坚强的飞翔,用强健的翅膀,在午夜露寒中寻找着温暖的窝,期盼着回到窝里时,能有温暖的拥抱,能尽情缠绵。 仔细一想啊!难道林迪薇就是传说中的灭绝师太,如今三十七岁的她,难道还是黄花老闺女?这样的话,我不是很危险?这不就是书中所形容的如狼似虎的年纪吗?这样的干柴一旦点燃,那可是任何消防设备也难以扑灭啊。 既然听了别人的故事,出于礼貌,我必须安慰、赞美这个老姑娘几句,为她在白驹过隙之间荒芜了自己的爱情而感叹。 想来从三十岁养父去世,到今天已经过去七年,这七年中难道也没有爱情吗?我没有直接问她,而是先问她怪不怪齐爷耽误了她的爱情。林迪薇落落大方地说,她不怪齐爷,自小爱上漂亮的齐爷是她自己的事,大学毕业以后,齐爷也一直私下里劝她找个男人,别耽误了最好的光阴,是她自己不愿意找别人。 不是有意要挑拨她和齐爷的关系,在她面前,我算是个微不足道的人,也无法挑拨他们兄妹的关系。但我小心翼翼的和她讨论,这也是礼貌,死乞白赖地要别人讲述,听完以后总得讨论一番,才能表现自己是真正感兴趣。我小声告诉她,大学以后虽然可以在英国自由恋爱了,可是你知道在养父有生之年你不能嫁给别人,你扮演的是齐爷未婚妻,所以你就算恋爱,也不会有结果,因为这种注定的结局,所以你才荒废青春正当时,这还不是因为齐爷吗? 林迪薇故意恶狠狠恶看我一眼,随后又低落地说:“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的切身感受,你不是我,你也不知道我的切身感受。就如《庄子秋水》篇中说‘子非鱼而安知鱼之乐’,养父对我的养育栽培之恩,就算我付出一生报答,也是应该的。哥哥不是不爱我,只是他身体异常,哥哥对我毫无半点间隙,我怎么能为儿女私情怪他她呢?日子越久,越能感觉到,哥哥比养父还要伟大,他心中的浓浓中华情自不必说,你看他对小语就知道,哥哥真是一个无比伟大的人。” “那您养父去世以后呢?你已经可以正大光明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啊!” 她的目光像是要穿透我的心,问:“麦子,你为什么想要知道我的爱情呢?小语也没你这样追着我问的。” 当然不可能告诉她我是在为梁凤书收集写作题材,是要帮梁凤书构思一篇讽刺上流社会女人的悲苦私生活。我用笑掩饰自己的‘阴谋’,同时也掩饰自己对漂亮女人私生活的好奇心,面前的林迪薇与我不久前看过的香港电影《龙在天涯》的女主角神似,还更温婉漂亮,我怎能不好奇。 我带着撒娇的口吻:“姑姑,我现在不是您的私人助理嘛,要帮助姑姑完成复仇大业,当然希望多了解姑姑啊。因为小语的缘故,姑姑也是我的亲人啦,从前也没有机会与姑姑这样坐下来说说话,如今能与姑姑亲近,我当然要好好了解我的姑姑,我想帮姑姑一起消融那些过往孤寂,那些在心中沉淀的味道。” 她依然深情地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道:“你这个‘小骗子’,这张嘴真是厉害,你要去哄女人啊,估计个个都得上你的当,说,你骗过多少女人?” 我马上一副很受冤枉的表情,委屈地说:“姑姑,你可是真正冤枉我,这辈子就碰过两个女人,第一个是凤书,第二个就是小语,我可从没有想过要欺骗女孩子感情的。” “你少糊弄我,在你快昏死过去之前,嘴里叫着三个女人,你以为我都忘记啦?你要不老实交代,我告诉小语,让她找你算帐。” “三个女人?怎么会?” “有,你一直喊着,凤书对不起,小语对不起,玲玲对不起,反复念叨这几句,这玲玲是谁?” 第245章湿寒夜 我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在临死之前这样一直念叨,她一说起,我思绪万千,又赶忙解释道:“玲玲是凤书的小名啊,姑姑,我还喊过别的女人吗?” “那到没有,好,暂时算你过关,总有一天我会亲自问你家那位,看她小名是不是叫玲玲。” 我并不担心,只想着,等你要和梁凤书见面再说吧。 她一提起下午之事,我马上就感觉她的美貌变得很暗沉,隐隐觉得她的心中还是住着一个女阎王,说不定她所讲述的情感经历都是假的,她或许没有那么高尚,也没有那么看重恩情,不过是想借着齐家的名声和势力报她父母的仇。很快又在心中推翻自己的邪恶猜测,林迪薇本来就是齐家的女儿,不存在着利用齐爷财势这一说,她那样高的才学,那么耀眼的文凭,还有她的长相,就算是离开齐家,在当今世界,也能过着上流人的生活,照样能想办法为自己父母报仇,何必要这样苦着自己呢?看来眼前的林迪薇确实是我值得敬仰、佩服的人。 不过,知人知面不知心,林迪薇心中是歹毒的也正常,韩非子说人性本恶,谁又不是歹毒的呢?连我的梁凤书都帮我策划过好几起残酷的复仇,我也不是慈悲善良之辈,不然也没有今天的好日子。 年轻时的我总是纠结着善和恶之间的区别心,看事情喜欢分对错,看人喜欢分善恶,还是根据自己主管的判断分,常常使得心中闷闷的。 为她向我提出的问题解释完以后,马上又央求她告诉我,她在养父去世以后这几年有没有遇到让她心动的人,有没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 林迪薇在我的央求纠缠中显得怅然所失,好像过往的这几年情感经历不值得回忆,一旦提起,徒添心中郁结,同时,她又对我这样热情地关心她的情感而感到欣慰。人总是盼望遇到知音的吧,越是她这样的人,可能就越难遇到知心好友。特别是在渴望异性的真诚关怀方面,女性需求更多一些,我认识的女人都如此,我想林迪薇也不例外。 她要不对我讲述她的情感经历,我也逼迫不了她,她愿意半推半就地对我说,证明她希望有人真正关心她的过往。要是我提出来,她拒绝后,我不表现强烈的纠缠,她可能也就不说了,要是这样的话,反而显得我和她有太远的距离,不像真正想关心她的人。这点察言观色的本事我早已达到炉火纯青,她要是真不愿意对我说,拒绝我的语气和态度一定是天差地别的。 我重新烧一壶开水,给她的养颜茶里也添上热水,在深圳这难得的湿寒天气里,手心的温暖和心里的温暖一样重要。我一边忙活一边告诉她,我真心的喜欢有些寒冷的天气,她好奇我这个爱好,好像觉得我是在湿寒天故意这样说一样。 “姑姑,您知道吗?我小时候的生活非常穷,冬天下大雪也没有鞋穿,裤子也只有一条西裤那样厚的裤子,还常常被雨水浸湿。盖的也是一床老棉被,硬邦邦的,一点也感觉不到暖和,床上更没有毯子铺垫,就是稻草上放一床竹席。在我的记忆中,整个冬天都是颤抖着过的,小时候非常怕过冬天,感觉冬天实在是太冷。来到深圳以后,我特别珍惜这短暂的湿寒天,这样的天气让我感觉到一些小时候的味道,就像回忆一直伴随在面前,我现在是爱上冬天啦,可能是因为寒冷可以提醒我生活曾经多么不易吧。” 她静静地听我说着对寒天的领悟,直到我都停下来不说话时,她还安静地坐着一动不动,就像痴呆了一般。我拿来一条绒毯给她披上,又说到:“姑姑,都凌晨了,有点寒,披上吧,您可没有我那些苦寒的熔炼,禁不起寒气侵袭,这样宝贵的姑姑要是因为和我聊天病了,小语肯定骂我的。” 她才把绒毯往胸前拉一拉,很是同情的看着我,温柔的问道:“那么穷吗?小时候真有那么穷?” “这还能骗您吗?不只是没有穿的,还没有吃的呢?一日三餐都是红薯稀饭配泡菜,泡菜的盐还不够,酸得很。”我故意做出牙齿抖动的样子,继续说:“现在想起来那个味道哦,牙齿都打颤,可是我小时候一年到头就吃那样的东西。” 又把电暖炉拿出来,放在她的脚前,问她:“怎么样?这样舒服了吧?” 她望着我,眼睛随着我身影转动,目光无法从我身上拔出了一般,疑惑不解地问:“从前生活那样艰难,可是你说起从前,一点悲伤的样子都没有,反而很开心的样子,为什么?是不是你胡编的?肯定是胡编来骗我。” 我也学着她的样子,拿垫子坐在地毯式,背靠着沙发边沿,腿平行地伸在她腿的旁边,我们像两个老友一样,在安静的夜里回忆各自的过往烟云。 我说一些自己的过往给她听,好让她说她自己的过往时不觉得孤单。 “怎么是骗您呢?没必要,可能有很多人想起所经历的苦难潸然泪下,我没有那样的感觉,反而感激过去生活艰难,不时回忆起来,让我珍惜当下的日子得来不易。所以啊,在小语之前,我从没有背叛过凤书,是她让我的生活彻底离开街头流浪,在认识凤书以前,一年的大多时候,我都是露宿街头,那种路灯夜下的孤寂彷徨我怎么能忘,所以从没有想过要做对不起凤书的事情。” 她把身上的绒毯拉出一角,盖在我腿长,柔情的说:“真是个可怜孩子,小语打电话给我说过你的过往艰难,今天再听你说起,真是如历历在目一般。都让我开始心痛你了,你就是这样骗到小语的心?” “才不是,我最开始见小语时,都害怕靠她太近,我觉得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而且我也从没想过‘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事,能让齐爷看得起,有幸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就已经感激不尽,哪里还能想着得到小语呢?” 第246章爱情荒废岁月稠 “你这个人讲话真有意思,让人觉得十分坦诚,谁教你练成这样子骗人?” “姑姑讲话才有意思呢?”我故意带着埋怨的语气说:“想来姑姑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历经太多,所以才觉得我也是那样的人。我从小听从师傅教诲:做好人,做好事,有智慧是为了不让别人骗,而不是去骗人。” 她在我腿上拍拍,安慰我说:“哎呦,你还当真啦?嗯,你就是一个小骗子,我现在都被你真正骗住了,可是入了你的圈套。” 我也拍拍她的脚裸,说:“姑姑,我不会骗您的,快,给我说说您养父去世后,您都跟谁谈恋爱了,怎么现在还没有结婚?” 她瞪我一眼:“你是个什么人啊?我今天不说,还不行啦?”说完,她又显得很欣慰的样子,开始说她唯一的恋爱。 在她养父去世三年后,她都三十四岁了,差不多就是在三年前,欧洲一家能源公司老板的儿子最求她,是土生土长的德国人,比她大十来岁。她因忙于工作,空闲时间比较少,那个德国男人总是在一旁默默等着她,每天能单独相处的时间也就是吃顿饭而已,时间一晃就是一年多,她才答应德国男人的求婚。 林迪薇说,那时她想着自己已经三十五的人了,也实在到了该结婚的年纪,那个德国男人对她也非常好,感觉没什么可挑剔的。 在接受求婚后不久,已经开始准备婚礼,德国男人家里要林迪薇放弃齐家投资公司董事长职务,不能每天那么忙绿,连生养孩子的时间都没有。 林迪薇开始怀疑自己的婚事还要不要继续,她告诉德国男人,这辈子第一重要的事是为自己父母报仇雪恨,第二重要的事是为养父传承的齐家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第三才是婚姻和家庭。 德国男人无法理解林迪薇的人生规划,两年多的爱情,在人生理念的分歧前死亡,回想起来,竟然没有一点值得回味的地方,如今说起来,都如白开水一样乏味。 两年前分手以后,林迪薇说她已经再不想爱情,也不想男人的事情,只一心想着找到当年残杀父母的仇人。 我本期盼着听一段真实的公主和王子的浪漫爱情故事,没想到如此的简单乏味,都不如一杯茶的价值。 算是简单知晓林迪薇的过往,没有传奇,没有波澜壮阔的激荡,只有她默默地牺牲自己的孤独岁月,唯一赛过常人的就是她所掌握的财富了,而今已经快四十岁,人生还能有几个四十年呢? 我不禁思绪如潮涌,可怜起她来,对林迪薇十几分感慨地随口说道:“一片黄叶一个秋,爱情荒废岁月稠。青春难守情难守,敢问姑姑,余生光阴为谁留?” 她看着我开怀笑起来:“麦子,果然好文采,拿我作上诗啦?还余生光阴为谁留?余生不就是为你,还有小语操心了吗,我父母的仇反正交给你,我真是累了,你要是办不到,我死不瞑目。” 我玩笑说道:“姑姑,离死还早得很呢?世间之事皆有机缘,我答应的事没有做不到的。要说死,姑姑最少活一百岁,我要是八十岁死,还走在姑姑前面不是?人都有那么一天,也就不值得想,为值得的事多想想,才不枉此生。” 她笑得特别开心,就如一辈子没有真正开心过一样,头仰在沙发座位上,笑得全身剧烈地抖动着,估计她的灵魂都被她的笑被抖进夜空里去。夜如此的寂静,远处大海上的夜航船上估计都能听见,有一个女人在这寒夜里开怀大笑。 良久以后,她的笑才慢慢停下来,突然举起手摸着她的脖子说道:“哎呦,麦子,快给我拉起来揉揉,脖子扭了。” 我赶忙起身把她的脑袋扶起来,让她端正的坐着,给她按摩肩部和脖子,问她:“姑姑怎么这样开心?” “有人为我余生光阴担心,我怎能不开心?麦子,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男人像你这样问过我,你说,我的余生该怎么过,多找几个男人?哈哈哈,哎呀,不能再笑啦,再笑就会把以后的欢乐给透支掉。麦子,等你祭拜完师傅回来,你要多陪陪我,余生光阴不过也是过,不如你让我开心的好。” 虽是隔着绒毯给她揉肩,也能感觉到她身体里的律动,听她的话更让我想入非非。我想啊,她这样的人,见过的世面比我大多了,难不成还稀奇我这样的人吗?小语是属于少见多怪,加上命中玉如意像一个恶毒的诅咒制约着,机缘巧合下刚好我没有死,小语也就死心塌地地爱我,我是小语唯一的选择。 林迪薇不一样啊,她财大势大,自由自在,像齐爷一样,要享乐还能缺人吗?这个世界只要不缺钱,就好像其它什么都不会缺,如果用钱也得不到,那就可以忽略不计,人生如此苦短,何必为明知得不到而失落,该为能享受到的消耗光阴才不枉此生。 既然她提出问题,我当然要回答,略微想想,大胆告诉她,不到四十还年轻,应该放开心胸去恋爱,就算是生孩子也来得及。 我思量着,在商海里翻云覆雨的女人,怎么此刻显得这样弱智,难不成她故意装的?看她模样又不像,也该没必要在我面前故意装傻充愣才是。难道她在商海征战一面非常成功,感情生活这方面非常痴呆吗?人要有这短板,我想挣再多的钱也是白废,又想,难不成到她这种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境界,与我这样的市井小人追求的真不一样了吗? 夜已浓得快要融化开,我和她都疲乏了,正当我要离开,刚走到门口,她叫住我,从床头上拿着两张银行卡对我摇一摇,说:“麦子,过来,差点忘记,过来我给你说。” 我很纳闷,这难道算是要给我过夜费吗? 她拉着我的手,把两张银行卡拍在我手里,温柔地说:“麦子,在你下午昏过去的时候,我让人拿你身份证开通两个账户。上面一张银行卡是以后每月固定给你的钱,你怎么处理都可以,你应该是要交给你家凤书吧?” 我点点头,期待她还有什么话说。 第247章自己的两个卦相 她拉着我在床上坐下来,笑说道:“就急这么一刻赶回去吗?姑姑给你说,哥说他以前答应过你,要是小语怀上你的孩子,他会给你一笔奖赏,下面这张卡里就是。你要听姑姑的,这张卡最好别给你家那位,这么大一笔钱你说不清楚来源,最主要的是,你自己要留着一些钱,相信姑姑,我不是要教你和爱的人耍心机,每个人都需要有一笔自己能自由支配的钱,目光看远一些。将来小语生下孩子来,你作为父亲,难道不经常花钱买些礼物?生活需要惊喜,总不能到时候也向你那个家里伸手吧?听我的没错,你还年轻,将来会明白的。” 背着梁凤书瞒私房钱,我以前从没想过,从没有感觉有这个必要,我要花钱,梁凤书从不追根究底问,都是比我要的多给,她就像我的保险箱一样,存取非常方便。思量着林迪薇的话,我点点头,表示听她的。她的话确实有道理,小语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齐爷那样的家庭,要是送礼物,一般廉价货是配不上的,大笔大笔的找梁凤书拿,事情容易被她知晓,林迪薇确实考虑得比我远,或许这是她作为女人独有的远见。 当我在床上坐下来,想到小语,突然心中很难过,连林迪薇都对我这样好,小语就更不必说,我对自己心中那些阴毒的想法,感到太过卑鄙,我必须要说出来。 作为一个精于算命卜卦的人,小语虽刚怀孕不久就离开,就算她不告诉我,我也大概知道。在齐爷确定好要回法国的日子后,我为自己算过一卦,也为小语算过一卦,是我私下算的,谁也没有告知。算我的卦中显示我要‘入死而生’,算小语的卦中显示‘添口添祸’。 得到卦相以后,我心几乎被死灰湮灭,坐在别墅外的山路上仔细推敲卦象,我认为小语肯定坏上了孩子,是为“添口”,齐爷一直想着当爷爷的愿望已经达到,我这个播种的‘下贱工具’他就要抛弃,是为“添祸”,我“入死而生”的卦相,表示我终将逃过这一劫。 在林迪薇以死亡威胁我时,想起卦相,我马上明白她在试探我,所以我坦然接受“入死而生”。我对于自己卜的卦并不全然相信,但只能赌一赌,在选择死的时候,真是担心自己赌错了就再见不到梁凤书,刚刚好起来的日子也将与我永别。 下午的林迪薇是一个女阎王,可不是现在这样温柔体贴,下午林迪薇逼迫追问得那样紧,由不得我多思考,只能按王阳明《心学》所说的做——至良知,‘至良知’终于没有抛弃我,确实“入死而生”,我卦象中的危险算是安全渡过。 等我活过来以后,我一直在暗暗地想卦相,发现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卦相,我卦相的说我,那么小语的卦相就是完全管小语,‘添口添祸’?小语能有什么祸呢?在林迪薇下楼的那段空闲里,我又为小语卜得卦上卦:‘因口得祸,口危’,卦象中‘添口’就是要增加人口,依照李瞎子的传承推算出,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有危险,而且是被外力所害。 想明白小语‘祸’的根源时,我很矛盾、纠结,我爱小语,也同样爱我的孩子,但是想着小语注定这辈子只能有我一个男人,为了我和梁凤书的安慰,要是小语和我的这个孩子没了,而且不是我所造成的,齐爷愿望就还没达成,他就必须还“有求于我”,我也就更有价值。我一直在思量要不要放弃自己阴险揣度的危险,救小语和我的孩子。 当林迪薇对我温情地解释完银行卡的缘由时,我也想起当初齐爷承诺要奖赏我的,齐爷竟然兑现承诺,再看林迪薇对我掏心掏肺替我考虑未来,他们也觉得我有未来,证明他们再不会致我于死地,我心中阴险揣度的危险就没那么严重。 握住银行卡,我陷入痴呆状态,林迪薇温柔地拉着我的手,笑说道:“傻傻的干嘛,这都是你应得的。” “不,不是。” “你不要?什么不是啊?” 我把银行卡揣进兜里,当然要,这是我生活的根本,看着林迪薇焦急地问道:“小语有孩子这事,都有谁知道?” “怎么啦?看你急迫的样子。” “快告诉我,孩子有危险。” 林迪薇惊诧不已:“不可能,在我哥身边,万无一失。” “姑姑,快告诉我,都有谁知道。” “目前为止,应该就我哥、我、小语、你,我们四人知道。” “不对吧?佣人不知道?” “哦,现在他们已到法国庄园,我哥一定想着给小语好好安胎,会告诉佣人注意以后的饮食。” 想起那个麽麽私下看我的表情,我马上能猜测出来,她一直不喜欢我和小语在一起,但又不敢怒、也不敢言,一旦她知道小语怀上我这个‘下贱男人’的孩子,她一定会捣鬼,这或许才能解释挂相。 我又急切地问道:“玉如意的事佣人知不知道?” “麦子,不是和你说过吗?玉如意的事情也只得我们四人知道,外人,除非那个喇嘛僧,再无别人。”说完,她看我可能要马上问下一句,又说道:“佣人们都不知道。” “姑姑,马上打电话告诉齐爷,佣人一旦知道小语怀上孩子,会在饮食中下堕胎药,害小语肚子里的孩子,快打电话。” 林迪薇拿起电话犹豫不决,问我:“不可能啊,那些佣人都是跟着我们齐家几十年的人,怎么会做这样的事?” 我有些愤怒地说:“姑姑,再晚就来不及啦,您先打电话,一会儿我告诉您,绝不会错的。” 林迪薇将信将疑地拨通齐爷电话,她一边盯着我,一边把我刚才的话告诉齐爷,又把电话递给我,让我接电话,电话中,齐爷用极其严厉的语气质问我,他已经遵守承诺,我为什么还要这么恶毒的诅咒自己的孩子,诅咒他孙子。 第248章孕妇危机 等齐爷愤怒的质问停下来,我能听出,他也很紧张,万一我说的是真的呢?他不敢冒险。我问齐爷小语怀孕的事他什么时候告诉佣人的,齐爷没好气地告诉我,在飞机刚到法国时,齐爷就叮嘱佣人以后要小心小语的饮食,要更小心的照料小语,因为小语刚怀上孩子两个月。 我又问齐爷,到达法国庄园这半天,小语在回到庄园里用餐几次,齐爷说刚到时比较疲累,喝过一些汤,不久之后吃了晚餐,晚餐时小语没什么胃口,只吃了一点点,十几分钟前,小语饿了,吃过很多汤羹,刚睡下,现在是法国时间晚上九点钟。 我心平气和地告诉齐爷,这事不好解释,但我不会害我的孩子,更不会害小语,如果我推算得不错,小语刚刚吃的汤羹有问题,要不就是这两天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齐爷又在电话中大声怒吼道:“麦子,你知道他们跟我多少年吗?你要是算错,我还怎么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伺候过我父亲,又伺候我和小语到现在,他们为什么要害孩子?” 无法在电话中与齐爷争论,等他稍微平静下来,我告诉齐爷,错不错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卦相如此,请齐爷千万不要拿生命做赌。要验证我是不是杞人忧天,很简单,现在齐爷瞒过佣人,悄悄带小语到医院检查,以防万一。小语汤羹刚吃下不久,如果有问题,还能来得及。要是刚刚吃的汤羹没有问题,那真是万幸,以后几天小语饮食暗中安排人进行查验,一定可以查出我所忧虑的事。最后我告诉齐爷,一切听齐爷做主,说完把电话交给林迪薇,再不想听万里之外的责骂。 林迪薇说几句后挂上电话,看着我说:“哥说让你就在我身边等着,事情没有结果前,你不能离开。”她又劝慰我:“放心吧,哥已经决定马上借口带小语去会见一个极其重要的人,已经马上赶往医院,很快会有结果的,你先在这里睡吧。” 我什么也不想说,只得等着。 …… 刚要进入迷糊状态,林迪薇叫醒我,让我接电话,电话那头是小语悲痛哭泣着的声音:“麦子哥,谢谢你救我们的孩子,我好想此刻你能在我身边啊!麦子哥,我想你想得快要死啦!” 听见小语那样伤心,我就知道,我推测的事已应验,忙问小语现在在哪里,电话那头却没了回音。随后听见关门的声音,再接着,是齐爷的声音,我能听出来,他对着电话一定是咬牙切齿地和我说话,先是低声问我什么时候推算出来的,我说几天前,齐爷突然在电话中大声骂道:“你个小王八蛋,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你他妈混蛋,老子对你不薄啊!王八蛋,为什么要小语和孩子遭此一回?” 我立刻火起来,想想自己要是没有通过测试,我和梁凤书她们都得被害死,不禁也对着电话破口大骂起来:“你才混蛋,你王八蛋,你想要我的命,我要是没有通过测试,也活不了多久吧?我还关心什么孩子、孙子……” 电话突然被挂断了,估计齐爷他心中有愧,不好继续和我在电话中吵下去。 扔掉电话,坐在地毯上,点一支烟深吸一口,泪流满面,想想活得真他妈得累啊!却又欲罢不能。 可能因为我对着电话的大声谩骂,门外很快传来敲门声,一个女声问道:“林董,有什么吩咐?” 林迪薇没好气地吼道:“吩咐个屁,下楼去,睡你们的。” 当我马上接着点第二只烟时,林迪薇靠着我坐下来,带着哀叹的语气说:“麦子,我先向你赔罪,我不该那样试探你,我也替哥向你陪不是,说声对不起,不该那样想着害你,我们都错了,真是一时鬼迷心窍。麦子,看在小语的面上,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谅我和我哥,以后是一家人,再不会这样。” 我没有话回答她,林迪薇情绪低落地告诉我,好在及时,小语在快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感觉身体异样,刚才才洗过胃,总算是暂时没事。医生刚离开,小语急不可耐地哭着要打电话给我。 见我不回应,林迪薇继续说道:“麦子,你是救了我们齐家,可是我哥心里该多难受啊,现在肯定已经马上展开调查,都是跟了齐家几十年的人,要送进监狱吗?把他们赶出去都是很难决定的事情,我哥也难了。”说着,林迪薇也忍不住哭泣,一边哭泣一边叨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们怎么都如此的残忍?……” 我又火起来,趁自己得理,用教训的口吻说:“姑姑,你刚才说你们是鬼迷心窍?简直胡说八道,我在你们眼中算什么?贱皮子、下等人?要不是有玉如意那个诅咒制约着小语的人生,你们何曾把我当人看?连你们家佣人都觉得我是下贱东西,私下里看我的表情全是蔑视,我知道,他们也认为我配不上小语,更没有资格让小语为我生孩子,佣人不都是跟你们学的吗?上梁不正下梁歪,真是歹毒啊,还想要我的命,我的命就那么贱?你们想要我死我就得死,你们是阎王爷?”我又对着她大声吼道:“你就是女阎王,女阎王,到头来还不是害了你们女儿,女阎王。” 林迪薇见我有些歇斯底里,她拉着我的手,哭泣着,对我低声哀求着说:“麦子,别说了,别说了,我们不是已经改正了错误吗?你还要我怎么对你?我只差把我这条命给你了,你到底想要怎样惩罚我啊?齐家对你的所有的罪过我来承担,以后你想要怎么样,我都依你,好不好?麦子,我哥是个体面人,你别骂他,所有的错我来背。” 看着眼前的林迪薇突然变得如此卑微,我的心很痛快,咬牙切齿地低声问道:“好啊,你背,你说话可算数?” “算,真的,我们从前是看不起你,因为古玉对小语的作用,又不得不利用你,错了,都错了,让我背,你不要责怪我哥,他活得那么体面,他受不了的。” 我恶狠狠的指着她说:“好啊!我答应你,你背,我对你怎么样都可以是吗?” 她泪流满面地看着我,眼里充满恐惧,点点头。 第249章陪爱人回阔别多年的故乡 我一把抓住她的胸口,哗啦一声撕开衣服……她一动不动任我折腾,眼泪的泪水一直在流淌着…… 在寒夜里,我汗流浃背,带着酣畅淋漓的疲惫,点上一支烟,看见凌乱不堪的林迪薇还在楚楚可怜地趴在地毯上流着泪,即让我有种复仇的畅快感,又使得我心慢慢软了。想她这辈子也是可怜人,估计遭受这样大的屈辱,也是人生第一次。 见她收不住眼泪,我的气也平和很多,想着事情已经这样,总算是大家心里的芥蒂都化解很多,为了以后,也只好这样继续下去。 我甚至想,她的眼泪可能是喜极而泣,或者是告慰早已失去的青春。 拿起绒毯把她包起来,反过来安慰她,告诉她,让我们心中的魑魅魍魉都消失吧。我说我也有错,想着自己的委屈,不顾小语和孩子,大家都有错,都不再计较了,以后好好过。 林迪薇和我坐着靠在一起,叹息一番人心中的三六九等,好像她有幡然悔悟之心似的。又感叹人与人之间距离再近,还是无法心连着心,总是有各自打算,即是说眼前,也是说他们的从前。 当我离开时,林迪薇裹着绒毯送我到卧室门口,她也不再流泪,脸上带着羞涩,叮嘱我一定要遵守承诺,一定在两个月之内回到她身边,做她真正的私人助理。 听着她的叮嘱,看着她带着羞涩的面容,我有些后悔先前的冲动无礼。 感觉生命的轨迹被无形的手掌控着,无论我怎么推演测算,向前行的人生轨迹从没有被我左右,依然是随着猜不透的人生轨迹往前走,下一个路口,下一个转弯,下一次折返,下一次停留,一切都没法测算,总在人的预料之外,又好像是情理之中。 那一夜,回味无穷。朝霞满天时,我离开了和小语的伊甸园,想着齐爷、林迪薇以后应该算是再不会抛弃我了,特别是林迪薇一定不会抛弃我,心情非常愉快。 因我早知道齐爷年底要回法国,早早的叫梁凤书为肖玲玲回家乡去谋划好,提前多写些一些稿子留存着,等齐爷一走,我们就可以出发,为肖玲玲找回故乡的荣誉。 关于我新的身份,梁凤书没有什么怀疑,每月有丰厚的工资按时到账,这无需多疑,梁凤书反而非常开心,因为她终于可以告诉家里人,她的男人在国际资本投资集团工作——思齐董事长助理,我的这个头衔让她觉得脸上非常光彩似的。 能先开心就先去开心吧,我想啊,以后的人生谁又能说得准呢?老天对我真是够好,也是我这几年行运正旺,梁凤书的作家梦实现了,我还要帮她实现“荣归故里”的梦想,现在我可以陪她回家乡啦,我在她家里的人面前再也不用感觉低人一等,必定我也不缺她家里那些钱。 可是我也要把隐患告诉梁凤书,她和我的关系不能太张扬,一来她是作家,需要保持神秘身份好一些。二来林迪薇是齐爷的妹妹,齐爷身份特殊,我没有什么像样的学历,我的董事长私人助理身份虽然是真的,但本质是帮林迪薇寻找杀害她父母的仇人,这份工作也需要秘密进行,所以我告诉梁凤书,我们还要按照她以前的既定方针——活得静悄悄。 梁凤书想了想说:“老公,你真棒,只要我们存够过后半辈子的钱,什么名不名的我们不在乎。我家里已经早知道我是作家,他们现在觉得我当初找你这个穷小子是对的,都催着我和你回家去办一场婚礼,被我给拒绝了。他们太现实,从前瞧不起你,现在我也不要求你瞧得起他们,不过,你要陪我回去看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妈妈,好不好?” “好啊!当然好啦!现在离过年还有十来天,我答应林董事长两个月之内处理完自己的私事,只有两个月假期,老婆想想怎么安排吧,我们可以先去你家,再陪玲玲回她家乡去,怎么安排方便些,一切全听老婆安排,所有花费也由老婆决定,千万别节约,怎么风光怎么弄。” 从林迪薇身上看到,存钱再多也没用,开心最重要,能让自己身边的人开心,我挣的钱才有价值。 我和梁凤书开着佛爷送的三菱跑车,那时候的三菱跑车六十万左右,如果这辆车换成钱,可以在深圳核心区全款买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不能不说是一个奢侈物件。别的不说,只要拥有一辆这样的车,所有人看你的眼光都会满怀羡慕嫉妒恨,这是一辆让人无比风光的车。 我和梁凤书送给肖玲玲一辆美国四缸四驱越野车——切诺基,全部办好接近十五万,十五万不是一个小钱,县城里一百平米的房子能买三套,肖玲玲开着这辆车,带着露露和小芬跟在我们车后,这辆车是要开回肖玲玲家里去的。 那时候可能谁也想不到中国的房价将来会涨成天价,我们也没有想到深圳的房价有一天会往上翻几十倍,我甚至一度认为我和梁凤书的钱已经存得够多了,根本不需要再挣钱,二十几岁的我们就可以退休,从此享受漫长的余生。国家后来的变化超出我们的想象,退休享受人生也变得渺茫无际。 我们的车刚停下来,五层自建大别墅前,立刻鞭炮齐鸣,浓烟冲天,剧烈的鞭炮轰鸣声吓得我几乎不敢下车,在车里对梁凤书取笑道:“你们家欢迎女儿回家的方式好特别啊!哈哈,绝对有气势,也确实够排场。” 梁凤书恶狠狠的看我一眼:“你不就是想说很土鳖呗,是不是?快给我下车,还能吃了你啊?” 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妈妈涌到车前,已经替我们拉开车门,说什么完全听不见,只见得他们笑容堆满了整张脸,我也只好回报同样的笑脸,还带着尴尬。 肖玲玲、露露、小芬已经下车,紧随我们身后,穿过滚滚浓烟和刺鼻的火药味往里走,如穿越硝烟弥漫的战场,好在没有杀伤力。 大门两边贴着大红的对联:‘财源滚滚阖家幸福添福寿,喜气洋洋人丁兴旺迎新春’,横联:福禄满门。大门外一对大石狮子上挂着红绸,如一对就要结为夫妻的小两口,只是表情太过木纳。房子周围高达的景观树围一圈,屋前开满了鲜花,在鞭炮声与火药浓烟中,不由得想起清明的墓园。 第250章 进家门 梁凤书拉着我的手正要进门,被一个穿着大红衣服的老年妇女拦住,梁凤书叫她姑婆,那老妇女大声喊道:“女儿进门啰,拜。” 弄得我云山雾罩不知要拜什么,在我小的时候,从没有见过如此多的客人相聚在家里,这事我真的应付不来,完全不懂规矩。 梁凤书脸色阴沉,一点没有回家的喜悦,反而有些气鼓鼓的,大声说道:“拜什么拜?我不讲究这一套,再拦着,我回深圳去。” 她爷爷奶奶赶快过来挥手让那老妇人让开,说:“听阿凤的,阿凤是大作家,我们家唯一的文人,听阿凤的。” 肖玲玲、露露、小芬三个女人,肆无忌惮地在身后大声的笑着,使得梁凤书脸上很是尴尬。当然,她们是为梁凤书能回家而高兴,作为客人,没什么理由在大过年的板着脸到别人家做客。 阔别五年的老家,再次回来,梁凤书一点也没有表现出幸福和兴奋,脸上总是挂着尴尬。当在一大圈欧式沙发上坐下来时,梁凤书才和她母亲抱头痛哭起来,完全不顾现场赶集似的挤满了男女老少。 小芬和肖玲玲手里各提着两大袋子中华烟,露露负责帮我拆烟,梁凤书每给我介绍一个人,不管年纪和男女,我都恭恭敬敬地递上两包烟。村里干部都十几个,以前教过梁凤书的老师又是十几个,她从前的同学来了五六十人,家里大大小小、亲朋好友、附近邻居,里里外外挤满百十号人。 我和梁凤书就像动物园的奇珍异兽,他们从我们面前一一走过。必定我们不是奇珍异兽,这还是有区别的,人去动物园都是给动物吃的,他们却从我手上拿走两包香烟,回报我们几句奉承话,比如:“好帅的女婿啊”、“大作家回来啦”、“真是想不到哦,凤书能当作家”、“什么时候走啊,到我家里去坐坐”、“有孩子没有啊?凤书,该要孩子啦,你已经不小啰”…… 无论他们说什么,我和梁凤书都说:“好,好,好”。 价值上万的烟发出去,腿站麻木、手也快麻木了,我还是不记得任何人的名字,一个人也不认识。梁凤书也累得脸上红扑扑的,不过她还是很高兴的,高兴中还是带着尴尬。我们几年来一直都活得比较自我,很是不习惯这样的排场,估计没有人喜欢这样的排场吧? 大多数人接完香烟后就转身离去,他们应该知道我们没有精力继续招呼他们,不过他们并没有回家去,而是去大门外面路边的大棚中等着吃午饭,梁凤书的父亲在别墅外的大道上摆上百十桌酒席,一眼望去,浩浩荡荡,以这样的盛情欢迎他的作家女儿回家。 排队领完烟以后,总算是清静好多,但屋里依然人满为患,舅舅舅母、叔叔伯伯、堂兄堂弟、堂姐堂妹、表哥表姐、表弟表妹、阿婆阿公、侄儿侄女、外甥阿妹……好几十人坐着或站在客厅里,好在他们家客厅够大够气派,要不然非挤哭几个不可。 我和梁凤书坐在她爷爷奶奶中间,她妈妈坐在奶奶身边,我们开始收礼物,几乎都是黄金首饰,主要为三样: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更大方的亲戚给的金块,放满我和梁凤书捧着的两个大篮子。最上方的桌子上还摆着好些,是刚才那些人送的,黄金和崭新的现金、鼓胀的红包,堆满两张大方桌。 好一派富贵荣华。 梁凤书又把肖玲玲介绍给大家,是我的妹妹,露露和小芬的身份是我们的助理。 好些男青年、灰头土脸的男人,争先恐后在门外探头探脑,看的是肖玲玲、露露和小芬三个美丽佳人,估计很多男人晚上要得相思病。 梁凤书自始至终没有和他父亲说一句话,他父亲绷着笑脸,兴奋异常地在一旁和亲戚聊天,我本想去和他抽几支烟,礼貌性的攀谈几句,梁凤书一直拿着我的手,使我无法脱身,好像我是她害怕走丢的孩子。 听见她父亲得意洋洋地对不同人解释,说我是法国大公司的董事长助理,说她女儿是作家。 梁凤书发表过文章的那些报纸和杂志摆出一长摞,每一叠最上面都翻开到有梁凤书名字的那一页,害怕别人以为他们家女儿的作家身份是虚构的,也真是枉费他们花精力收集这样多。 一直听说梁凤书的父亲在外给她生了一个弟弟,小十几岁,现在也该是个小大人了,我在现场拿目光寻摸半天,没有见到她的弟弟和他父亲外面的那个女人,想是不想让梁凤书不高兴,没让来。 午饭过后,人潮散去,家里只剩几个最要好的亲戚,梁凤书才有空去外面车里把我们带回来的礼物拿出来。给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买的衣服和金手镯、营养品,还有她母亲的衣服和几套金首饰、几套名牌保养品,六箱茅台、六箱xo、六大木盒雪茄,还有送给家里亲戚的十几件玉器。 聊天我是擅长的,但和她的家人拉家常就显得词穷语钝,常常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由梁凤书代为回答。 从小没有这种大家庭生活的经历,总觉得一帮亲戚围坐在一起,各怀鬼胎地说着那些虚伪的话是浪费时间。回忆起从前,要是我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他们也能这样欢迎我吗?肯定连门都进不了。 她妈妈、爷爷、奶奶三人的目光是真诚而温暖的,爷爷奶奶已经年迈。爷爷脸上瘦得皮包骨,皮肤上布满黄褐色的老人斑,皱纹像沟壑一样交叉纵横,昭示着他一生辛劳。他烟瘾还很大,看他抽烟的频率,估计一天得两包,老是咳嗽吐痰,每次吐痰时,他都要到门外去吐在花草丛中,所以他老是要进进出出,不过他显得很高兴,乐此不彼,想必是看到孙女有了出息,终于回家团聚。 奶奶身体略显肥胖,皮肤看着比爷爷白亮很多,老人斑也很少,皱纹不多,身高估计只得一米五,像是被漫长的岁月压缩了她的身体一样,她一直拉着梁凤书的手坐在一起,不怎么说话,老是抬头看梁凤书,怎么看也看不够。 第251章家人 她母亲身体瘦小,比奶奶高一点点,显得弱不禁风的样子,皮肤黝黑,带着满心委屈的风霜感,完全没有富贵人家里的主妇模样。她最忙绿,不停地烧茶水,给我们洗水果,给跑进屋来的孩子抓糖果,不时起身去应和几句上门来祝贺的亲戚朋友,安排他们到旁边屋里喝茶闲聊,又拿出梁凤书从前的照片薄来给我们看,还不时地解释哪张照片是在哪样的情况下拍的,她不停的忙碌着,脸上总是带着欣慰的笑,而我总感觉她眼眶是湿的。 她的父亲挺着大肚子,身高接近一米七,手脚和脸都不显胖,脸上油光水滑,看着比他老婆年轻十几岁,唯独肚子如怀胎十月一样大。手上带着大金表,总是抬起带金表的那只手去摸他的小平头,一摸头就耸耸鼻子。梁凤书不搭他的话,我也找不到许多话来和他说,他坐在一旁显得无趣,但又好像不舍得离开,仿佛一旦离开了,他的作家女儿会更恨他,所以他有些坐立难安,老是东张西望,不算是一个称职的泡茶人,却一直坐在给我们泡功夫茶的大木台的泡茶位上,他的作用犹如是一个不停把我们功夫茶杯倒满茶水的人。 他问我:“小李,深圳好吗?” 我只木讷地笑笑,回答他:“好,挺好的。” “房子买得大吗?” “好,很宽敞,在核心区的公园旁。” “和我家凤书需要经常分开吗?” 她母亲插话说:“他们小两口的生活管你什么事?要你在这里多嘴?” 我还是笑着回答:“我们从不分开,我每天都回家。” 就是这样一来一去的简短问答,我还是能感受到他恍若对她女儿的生活很关心,父亲终究是希望女儿幸福的,何况现在他的女儿已经为他争得荣光。 我也问一些他生意怎么样的话,处于礼貌的关心。 他自己说,九八年金融危机以后,他的工厂越来越难做,利润成阶梯性往下降,暴力时代已经一去不返,而工人的工资却在不断的上涨,行业竞争也越来越残酷,他正想着别的挣钱门道。他还问我所在的法国投资集团有没有兴趣投资他的工厂,他问这话时,梁凤书斜眼看看他,又拉一拉我的手,他的目光立刻暗沉下去。 我只能搪塞他,说公司的决策都是由董事会和高管们决定,我无权参与。我们投资公司主要在房地产、超市、酒店、进出口贸易方面,很少有听说直接投工厂的。 露露、小芬带着肖玲玲,三人在旁边自得其乐,楼上楼下跟逛公园似的,一点不认生,吃喝完全不需要主人家关心。 几个亲戚凑在梁凤书身旁,不停地问我们在深圳的工作和生活,像是准备给我们出一本自传,什么都问,极其详细,包罗万象。梁凤书也只好一一解答,言语平淡,态度谦和,一切都说得云淡风轻,彰显着我们夫妻在深圳活得悠闲自在、相爱甚欢。 梁凤书着重强调说:“我能当上作家,全靠我的麦子,要是没有他,我大学毕业还不知道干什么呢?是他让他们董事长为我疏通关系,我的文章才能发表,后来才能长期签约。” 她也得意地说:“其实麦子的文章写得比我好,他看的书也比我多很多,他工作忙,没时间写,他也看不上作家这个身份,我挣的钱只是他工资的零头,买房买车都是靠他的钱……” “麦子对我很好,我们两个的所有钱都是我保管,他从不过问,任何事情都依着我,一句重话没有对我说过,家务事有佣人做,我除了写文章、看书,其它事情他都不让我做……” 梁凤书几乎把我夸成了圣人,在她给亲戚朋友的解释中,我几乎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逗得旁人啧啧啧地赞叹,恨不得马上给我塑一尊等身铜像,让所有男人都来对我顶礼膜拜,让我的美名远扬神州大地。 小芬、露露不时地跑来给梁凤书帮腔。 随她说去吧,我也真的很爱她,我私下里那些龌龊事是永远不会让她知道的,我爱她,希望她永远活在幸福快乐之中。 几个亲戚估计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打听露露、小芬有没有男朋友,特别是肖玲玲,因为是我的妹妹,他们都明示、暗示他们家儿子可以风风光光地娶她们做儿媳妇。几个男青年坐得远远的,满怀期待。 调皮的小芬难为情地说:“没办法喔,我和露露都有签合同的,在给哥和嫂子当助理期间,是不能找男朋友的,更不能谈婚论嫁。合同结束以后再说吧,我们也都在深圳挺好的,哥和嫂子给我们都办了深圳户口,不想嫁到别处去。玲玲妹妹我们就管不了啦!你们问她吧!” 梁凤书欢乐的笑起来,问道:“我的小姑子,愿不愿意嫁到我们家这边来啊?” 肖玲玲含羞草一样拘谨,难为情地说:“我年纪还小,不谈男朋友,嫂子别拿我说笑。” 一个中年妇女马上拉着肖玲玲的手说:“年纪不小啦,可以谈婚论嫁,你哥和嫂子在这里,还能帮你做主。” 肖玲玲马上挤到我和梁凤书中间坐下来,低声说道:“哥、嫂子,我现在还不想要男朋友。” 旁人摇头惋惜,露露、小芬放声大笑。 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梁凤书的爷爷奶奶问我的家人现在何处,梁凤书的母亲像是急不可耐地想见她的亲家一面。 梁凤书只好告诉他们,我和肖玲玲都是孤儿,跟着一个孤寡五保户长大,现在那个五保户也去世了,再没有别的亲人。 亲戚朋友立刻夸梁凤书找到一个完美的如意郎君,以后都不会担心婆媳冲突,只虚假的替我和肖玲玲觉得可惜,叹其身世可怜。 我曾经和梁凤书私奔的事情,谁都没有提起,我倒是希望他们提起,好让他们知道别狗眼看人低,睡大街的少年也知道奋发图强,落魄的流浪者也可能胸中万涛,无家可归的孩子也能诗书满腹。 就是没有人提起那时让他们愤慨难平的事情,好像都默认,谁要是提起我和梁凤书抛家离乡私奔的事情,谁就是傻子。 第252章家里的泪水 梁凤书自己愿意做这个傻子,故意说:“我当初和麦子不得已逃到深圳,不就是这里呆不下去吗?我要是没有和麦子一起私奔,我哪有今天,肯定不会上大学,更不可能当作家。” 她的父亲听到这话,低着头专心泡茶,好像沉浸在专业泡茶工艺上,对旁边的风言风语充耳不闻。 我苦笑着说:“凤书,不说这些了,也是我害你离家这么多年,好在上天眷顾,我才能给你好日子过。难得回家一次,别提这些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对我们都很好,以后我们要好好孝敬他们。我得感恩凤书当初没有嫌弃我一无所有,刚到深圳那会儿,让你受了不少苦,这辈子我都该供着凤书的。”这些话当然是故意说给旁边人听的,身在人群中,面对的又是她的家人,我怎么能计较当初他们看不起我,只好违心地表现出我的大度。 曾被他们那样看不起过,我的心里怎么可能不存着芥蒂,只是不能说出来,这或许就是人必须要有的虚伪。我爱梁凤书,他们是是梁凤书的亲人,以后还得相见,不原谅也得原谅。 她姑丈说:“是啊,过去就过去了吧,现在凤书出息啦,为祖上争光呢。” 梁凤书倔起来,估计她想起了从前的委屈,加上离家这几年,思乡、思念亲人的心酸又涌上心头。深圳离她家百来公里,却相隔五年才再次踏入家门。 她拉着奶奶的手大声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数落道:“当初你们干嘛去啦?家里又不缺钱,为什么不让我上大学?为什么要逼我嫁给那个猥琐的男孩子,我要是不跑,能有今天吗?” 我泪目了,劝慰她说:“凤书,都过去了,回家就该高高兴兴的,你都哭好几场啦!快别哭啦!” 她越是大声哭诉道:“我就说,偏要说,为什么不说,是麦子挣钱供我上大学,是麦子挣钱让我在深圳安家,我们没有要你们一分一厘,我谁也不欠。你们今日都来说麦子这好那好,当初你们容得了他吗?我为什么不想回家,这家给我什么啦?”又看他低着头泡茶的父亲一眼,继续大声哭诉说:“挣钱难?倒闭了才好呢,麦子挣钱就容易吗?我们在深圳无亲无靠,我们难道容易吗?怎么就不能说啦!呜呜呜,我就是要说,以后都要说,呜呜呜。” 哭着,她扑进我的怀里,就像千里大河决堤一般哭起来。 我只好含泪地给在场的人笑说道:“没事的,没事的,凤书就是这样,有口无心,不计较,不计较,大过年的,都是好日子,我们年轻人受些苦才能有出息,没什么大不了,生活总是要自己去奋斗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也不欠我们什么,凤书是因为太想家啦!以前我想着陪她回来,但她老是担心影响我工作,一直没能回来,唉!想不到这么快就让凤书离开这个家五年了,以后我们多回家看看,养育之恩不能忘。” 她母亲先是流泪,见梁凤书哭着扑进我怀里,她也大声哭出来,一边哭一边往楼上走。 奶奶流泪无语,举起枯槁的手不停地轻拍梁凤书的背。 她爷爷紧绷着脸上的老树一样的脸皮,看着敞开的落地窗外,拼命地深吸着烟。 他父亲抽着烟,低着头,依然是坐立难安的样子,一句话也不说。我也不知道他这个父亲从前对女儿梁凤书有着怎样的偏见,以前我也没有见过他,这次回来,他还没有表现出对我有丝毫不满意。 肖玲玲站在窗边,眼望着外面,一定也是在流泪,不过她不想让旁人看见。 露露和小芬摇头叹气,站起来,走到肖玲玲身边,三人手牵着手,站在阳台上,不合时宜地轻声哼唱起来:“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过去的时光……” 想啊,回家乡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愿意回来,家乡和家永远都在。曾想过千百回陪着她回家乡的场景,想过很多可能要遭遇的嘲弄和白眼,想过有钱有势后陪她风光地在家乡炫耀一回,使得她从前的委屈化为荣光,而今,却是一场接一场的泪水。 为了我们的爱情,为了她爱的人不受别人的白眼,她把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浓稠一直压抑着,积淀成心中的一块意识伤疤。如今,终于坐在家里,心中有那么多委屈,埋怨所有人,不过是想把浓稠的意识伤疤用泪水洗刷干净。逃离时我们风华正茂、情深意浓,而今,也还是风华正茂,我们依旧情深意浓,但泪水终究是要流淌的,是为爱着家的决心,还有一些想不通的不甘。 肖玲玲突然放出黄莺出谷一样的脆鸣,大声地唱起来:“遥望家乡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小燕子可回了家门……吻干她那思儿的泪花,安抚她那孤独的心……” 我又听到从前山坡上的美妙歌声,如此的动人。几个月前,梁凤书听我说肖玲玲歌声好,在考驾照的同时,把肖玲玲送去专业培训班学习几个月唱歌,但她一直没有好好唱给我听过,我也没有要求她,害怕她心中的地狱痕迹又浮起来。 今天的肖玲玲,歌声还是从前那样美妙,气息更上一层楼,韵律和节奏已经达到专业唱歌的水平,清唱的歌声就像山涧溪流一样纯净,像水滴一样自然。我想,肖玲玲一定想起了她的母亲赵小莲,她不知道母亲此刻身在何处,又该去怨谁呢? 肖玲玲大声唱起来,露露和小芬用掌声和着节拍,留下的诸多亲朋也跟着击掌。 梁凤书从我的腿上猛地抬起头,望着阳台上的三个背影,肃然站起,听得呆若木鸡。 肖玲玲像是个人演唱会一般,一遍又一遍的唱着同样的歌,唱着唱着,歌声中流出悲伤。 第253章故地重游 梁凤书快步走向阳台,紧紧的拥抱住肖玲玲,哽咽着说道:“玲玲别唱了,别唱了,嫂子不哭啦,谢谢玲玲,我的好妹妹,你这是要让我们今天现场的所有男人都疯吗?” 小芬往楼下探头看看,对着我闪动着泪花,笑说:“哥,玲玲这一曲歌声,抵得上所有金山银山,你和嫂子的风头都没啰。” 梁凤书抹着泪说:“是啊,玲玲的歌声,比我这个作家身份耀眼多了。” 露露激动地凑上一句:“我要是男人,倾家荡产也要娶了玲玲。” “一腔思乡泪,歌声随云飞。老婆,该有一篇游子回家的好文章。”我看着她们心情很自在。 梁凤书看看她的三个好姐妹,说:“狗屁文章,麦子最讨厌,我带你们去看我第一次和他约会的地方。” “老婆,我也要去,我们第一次约会不是在工厂楼顶吗?” “楼顶不算,河边你把写给我的第一封信给我时,才开始算。”梁凤书倔强地抛下所有在场的亲朋好友,四个女人迈着凌波微步去开车,把掌声和翘首以待的炙热目光留在身后。 她母亲在三楼阳台上大喊道:“阿凤,麦子,你们早点回来吃晚饭,我们等你们。” “妈,知道啦!”梁凤书从车窗探出头去,大声的对着楼上喊道。 车路过我们相识的工厂时,梁凤书停住车,并没有下去,指着工厂大门说:“那,我以前就在这里上过班。”说完,一脚油门冲向前去。 老树还在,大石头也还在,溪流变得更宽阔,只是周围的杂草树丛已经不知去向,那一片已经变成一个单调乏味的公园,虽然看着干净明亮,却再也找不到该有的灵魂,就像被浓妆艳抹遮盖着的少女脸颊,在冬日的萧瑟中泛着缕缕白光。 四周的工厂已经放假,看不到半个人影。 我一下扑倒在大石头上,哈哈大笑起来,她们都不解其意,以为我疯癫了一样,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哥这是干嘛呢?笑成这样。”露露不解地问。 如驱赶羊群一样对她们挥手:“下去下去,你们都下去,不准上来,哈哈哈。”我站在大石头上,对着天空狂笑起来。 “麦子,你疯啦?”梁凤书故意恶狠狠地斥责我。 我收住笑声,看着她们笑说道:“你们知道吗?我和凤书的第一次就是在这石头上,流了好多的血,哈哈哈。” “流氓,流氓,真是个流氓。”梁凤书笑着大声对我喊道,又对几个好姐妹喊道:“打他,我们打他。” 在大石头上我被她们扭成麻花,折腾得天崩地裂一般,我依然在笑。 “不弄啦,不弄啦,在你们的爱情圣地这样闹腾,多不好。”小芬整理整理衣服,退到一边,又说:“真能找地方,这得多凉多硬啊?” “地方是凤书找的,那时这里周围杂草丛生、草木茂盛,多亏凤书找的这个好地方,这是我们那时爱情的巢穴,月光如水,夜风凉爽,蛙鸣一片,我就在这石头上被凤书彻底霸占,还有在溪水里,哈哈哈……” 梁凤书也闹腾得累了,在石头上坐下来,恶狠狠地说道:“不要脸,根本不是这样,颠倒黑白,麦子,你最擅长颠倒黑白,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是你弄的我。” 露露说:“我们都下去,让嫂子和哥再显当日场景,我们就知道谁主动的啦,哈哈哈。” 梁凤书翻身一下按住露露,呼呼喘着气说道:“我先和你演示一遍。” 露露大叫着:“小芬,快帮我,帮我把嫂子按倒,我们看看嫂子当初怎么弄哥的。” “好,露露,我来啦。” 梁凤书马上大叫道:“玲玲快帮我。” 肖玲玲笑着也过去和她们扭着一团,我想喊“小心一点”,还没喊出口,四个女人相互拉扯着滑落到下面溪水里,我赶忙抬头看有没有人摔着,很快,四个女人不顾冬日水寒,在溪水里欢乐地开始打水仗,我也纵身一跃,跳入溪水里,抱着梁凤书深深的一吻,好久以后才松开,说道:“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这里就是我们昔日的天堂啊!” 梁凤书把长发一甩,仰着头说道:“对,以前还老是担心被人看见,麦子,我没有看错你,你又带着我回来啦!” 我们坐在旁边的石块上各自拎着自己身上的湿衣裳,我看看肖玲玲,她也很开心,我说:“玲玲,以后你一定可以遇到那个爱你的人,你也一定会爱他,到时哥和嫂子给你风风光光的办。” 肖玲玲看看我,转过头去,看着远处说:“我这辈子谁也不嫁。” “还有我呢?还有我呢?我现在也单身。”露露叫着。 小芬长叹一声:“唉,露露,你凑什么热闹,狗啊猪啊的什么,随便找个人嫁了就行,玲玲不一样,玲玲的歌声会迷倒很多男人的。” 露露很是不服气:“小芬,你别欺负我看书少,哥和嫂子才不是这样的人。玲玲,你要独身一辈子吗?你怎么漂亮,多可惜啊。” 你一句我一句的扯起来,好不高兴。 我心里暗想,肖玲玲这个倔蹄子,千万别真像她说的那样啊!我和她已经没了夫妻缘份,她也是知道的,何必要这样苦着自己呢?心中不解暗自感叹,苍天大地啊,黄天厚土啊,别再给我这么多红颜了,我上辈子到底是个大善人呢?还是个大恶人?这是福气还是惩罚? 重回昔日爱的故地,溪水还在,已显得很是浑浊;老树也还在,被人修去很多枝桠;大石头也还在,却没有了茂密树丛掩映;天空灰蒙蒙的,使得冬日的太阳看上去像朦胧中的一个奶白的灯泡,更远处,模糊得看不清。 五人湿漉漉地回到家里,还有好多梁凤书的亲戚没有走,都呆呆地看着我们,我们依然快乐无比。 她奶奶大声地喊道:“哎呀,你们都干嘛啦,阿凤啊,你把他们带哪里去啦?怎么弄成这样,会着凉的哦,还不赶快去换衣服。” 几个以前梁凤书要好的高中同学,虎视眈眈地看着说道:“阿凤啊,把你的姐妹给我们介绍介绍呗。” 梁凤书大声回答说:“放屁,我的姐妹你们那个配不上?你们都是坏人,少拿我的姐妹当你们外面认识的那些姑娘,我要是当初被你们祸害了,哪有今日,哼,一群坏蛋,自己找你们的去。” 她家里把楼顶一层全部给我们几个住,所有用品都是新的,布置得喜气洋洋,好似洞房一般,摆设和用品都质量上乘,每个房间都不显局促,彰显着家底雄厚。我和梁凤书还是住她从前的那一间,换衣服时,抓紧时间来一回,她含羞带笑道:“一起五六年,终于在家里啦!” 第254章冷漠 按一贯传统,过年期间要去走亲戚,而梁凤书却从不去别家串门,三亲六戚到家里来看望我们,邀请我们去做客,梁凤书都一一推辞,给人一种当了作家就摆架子的印象。 本想劝她还是出去串串门,不然别人会觉得我们太过高傲,我自己讨厌有人在我面前高人一等的感觉,‘己所不欲勿施于’,我也不想在任何人面前摆架子,也没觉得自己优于别人, 我还是那个离乡背井的少年,只是兜里的钱多了一些。 也知道梁凤书心中冷漠,爱恨分明,对外人少有表现热心肠,在深圳这么几年,她没有交一个朋友,始终只有露露和小芬。冷眼看人间,这就似她灵魂里天生带着的一样,把不愿随波逐流做到了极致,除非生活逼迫她去虚情假面,好在她命好,生活没有胁迫她太久。 她对她父亲也那样冷漠,如有永远化不开的宿怨,自始至终不和她父亲聊天,我都觉得她父亲很可怜,他一个大男人,好不容易厚着脸皮给自己的女儿说几句话,梁凤书以冷漠的表情,“嗯”、“啊”、“哦”,蹦出一个个这样单一无情感的字作为回应,并故意不耐烦地匆匆结束谈话。 因我担心遭到金、殊二人所派的人跟踪,以从前在这座城市历经太多苦难为借口,天天盘踞在家里喝茶,不愿意出去闲逛,让梁凤书带着肖玲玲她们三个好姐妹去逛,每次都买回很多无用的东西。 其实回家就是看一眼,生活中所有要面对的曲折和跋涉不会因为回家而改变。没有回家前心心念念的,真正回家了,该爱的爱,该恨的还是恨,别人的祝贺、奉承、羡慕、嫉妒、蔑视等等都不会改变自己的生活,况且我和梁凤书也没有需要求人家合作、办事、帮助的事情。 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价值活着,好与坏的宿命谁也看不透,就像陶春兰说的:“三穷三富不到老”,古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道呢?不过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日有乐今日欢。 人矛盾的不单单是情感,每个人在自己所处的境况中,都在心里修了一圈合适自己当下境况的高高的院墙,这道院墙不只高,还密不透风如石头碉堡一样保护着自己,也隔离着自己与别人,对同类的防范之心如此森严,恐怕只有人类了。 论财力,梁凤书家比我当下还是大得不是一星半点,她家算不上顶尖富豪,却也有过亿家财,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无论如何也挣不到的。我对她家的富有所表现出来的无所谓,肯定让她家人暗自摸不着头脑,尊严和财富两相选择,只要我能满足生活,绝不会轻易向财富低头,这是那些书在我心中落下的‘病根’,她的家人可能永远想不明白,梁凤书明白我的性情。 见过齐爷那种富有,对梁凤书家的富有也觉得平淡无奇。加上我对从前所遭遇的蔑视的报复心态,让我与她的家人始终无法有亲近感。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看不起我,蔑视我,让我进不了这高高的门,使得梁凤书要选择爱情,就不得不与我逃离这里。而今我与她们家比财力的话,依然相形见绌,但我已经有了生活的基本保障,凭我自己就可以过上富足的日子。 他们家用那样盛大的排场把我和梁凤书迎进家门,这时的我已经对进这个门没有什么兴致,完全是出于对梁凤书的爱,为了不让她难过,为了实现她回家乡的夙愿,我是抱着陪她走一趟的心理进门。 时间有限,依照计划,初三便要从梁凤书家出发回肖玲玲家。梁凤书在家这十来天,和她的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舅舅家的那些亲戚聊了个够,每天都在嘀嘀咕咕,晚上梁凤书又把那些闲话都一股脑的倒给我。我想,终究有些难听的话她已经被她过滤掉,她那么聪明,知道我的傲气,怎么舍得给我气受。 离家的头一天晚上,我和梁凤书她们开始收拾第二天出发的行李,她的母亲到房间来叫我,唯唯诺诺地说梁凤书的父亲想和我谈谈,被梁凤书当即阻挡说:“跟他有什么好谈的,让他跟他外面的女人、儿子谈去。” 她的母亲显得很为难,眼眶又开始湿润,梁凤书看看她母亲,拉着我的手往楼下走,一边走一边说:“好啊,要谈我们一起去,看他有什么话说。” 走进那个他父亲平时用来招呼他狐朋狗友的客厅里,见他父亲坐在泡茶的位置上阴沉着脸,见我门进去,他又强力在脸上挤出几分笑意,旁边坐着她的爷爷奶奶,还有二叔和舅舅。 关于她的二叔和舅舅,梁凤书早和我说过,用梁凤书的话说,他们和他父亲是同路货色,在外面也是彩旗飘飘、花红柳绿,同样拥有极其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以前也长期劝梁凤书听她父亲的安排,早点嫁人生子。 三个男人都跟怀孕了似的挺着大肚子,同样都是油光水滑的脸,牙齿被茶和烟浸泡得看不到原来的颜色,特别是她那个二叔,从不正眼看我,就是梁凤书和我手拉着手在院子里遇到他,他也只和梁凤书眉开眼笑。 前两天晚上,梁凤书大概和我隐晦的说过,她的母亲告诉她,他父亲认为自己的女儿现在是作家,完全不用嫁给我这个打工仔,以他女儿的美貌和现在作家的身份,他能让他女儿嫁入比他家还富有得多的家庭,并且已经有好几个人向他父亲提出要娶他女儿。 梁凤书什么都不用给我解释,我知道她的心,我一无所有时她都对我不离不弃,今天她更不会为了世界上任何人,任何财物而离开我。想着过几天就要离开,我一直在她家装着开心的样子,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 一进门,梁凤书就大声地说道:“要谈什么啊?快点,我们还要收拾行李呢。” 第255章家中僵持 她的爷爷奶奶马上过来招呼我们去茶桌前坐下,她二叔抖着腿,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阿凤,你怎么也来了,我们找麦子说说话。” “呸,你们找麦子说话?你们那一肚子坏水,早就比隔夜的潲水还熏人,隔着几百里我都能闻到,说吧,什么话?”梁凤书端起功夫茶杯来,看看又放下,显得很是不耐烦的样子。 她的二叔看看她的父亲,再看着茶杯,就是不看我,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麦子,这几年,你照顾梁凤书辛苦了,还挣钱供她上大学,这些功劳我们都很感谢,不过嘛,你在再大的公司上班,不还是个打工仔吗?你是聪明人,你明白的,你所花的这些个钱,我们可以成倍的还给你……” 真是开门见山,单刀直入,没有一点委婉,这得多看不起我,才这样不加半点掩饰。 梁凤书盯她二叔一眼:“我就知道你们没有安好心,我可以再告诉你们一次,我和麦子已经在深圳结婚,结婚证也给大家看过的,这辈子我也不离开麦子,就算是他再穷再落魄,我还是他永远的老婆。”说着,梁凤书拉起我的手就要往外走。 她的二叔大声吼起来:“麦子,你是个男人,让女人帮你说话算什么本事?躲得了初一,躲得了十五吗?你也算男人?” 梁凤书低声对我说:“我们现在就开车走,不理他们。” 平生最恨自以为是的家伙,况且我又不缺钱,当即停住脚步,硬拖着梁凤书,气鼓鼓地回到刚才的位置上坐下来,我也不看她二叔,眼盯着茶杯阴阴地说道:“我就是个打工仔,怎么啦?有几个臭钱的人我见得很多,流氓土匪我也见得很多,奈何我这个打工仔就这么命好,有凤书这样的好女人愿意嫁给我,怎么样?是不是男人不是你说了算。” 他二叔当即站起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估计用力过猛,他抖了抖手,呲牙咧嘴地对着我,恨不得马上把我咬下一块肉:“你骂谁是流氓,谁的钱是臭钱?” 爷爷拉着他二叔:“能不能好好说话,阿凤在呢。” 梁凤书站起来对着他二叔也大声回击:“就说你的钱是臭钱,怎么啦?这是我家,你要耍威风去你家,要是你们认为这里不是我家,我马上离开,以后绝不再踏入一步,连外面这条路都不会再经过。” 他二叔看看梁凤书,又堆出一些笑:“凤书,唉,我们不也是为你好嘛,你还年轻,不知道轻重。” “不稀罕,谁对我好我自己知道,少在我面前装,你所知道的我不屑知道,我知道的你这辈子也不会明白。” 他舅舅假装劝和,拖长音调,慢条斯理:“都别激动,都别激动,有话慢慢说。” 他二叔又阴阴地嘲讽我:“不还是靠女人出头吗?” 我拉着梁凤书坐下来:“凤书,你信不信我?” 她脸憋得通红,点点头。 “让我自己说,好不好?” 她看着我,犹豫地又点点头。 我也学着他二叔阴阳怪气的语气:“有本事自己生个好女儿去,最好再死乞白赖地让自己女儿当上作家,好有个财大势大的亲家,也好没有闲心管闲事。” 作为晚辈,面对这个从前与我毫不相干的人的侮辱,我已经强力压制自己,没有冲上去给他两个耳光,而我也无法忍受她二叔那副嘴脸,必须要回击。这时候的我,没觉得还需要在他面前忍气吞声。 他二叔看着我咧咧嘴,他舅舅当即劝我:“麦子,这就是你不对了,我们都是你长辈,这是和谁说话呢?” “不好意思,阿凤她舅,谁尊重我,我尊重谁,不然玉皇大帝站在我面前,也是如此说话。” 他二叔杯子一摔,一副怒不可竭的神态:“这么狂,什么东西?” 我忍了忍,看看他们几个老男人:“这样吧,我帮你们爽快点,想怎么样,直接明说,我先表态,要我和梁凤书离婚也好,从此不再相见也好,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做到,你们更做不到,今天的我就是这么狂。” 她二叔看着她父亲,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哥,你说句话,我们现在就办他,还由着他你了吗?” 她父亲看看梁凤书,有些为难,又看看我:“麦子,你如果爱阿凤,就别把我们搞得这么难堪,你是个打工仔,这是事实,何必非要弄那么僵呢?好聚好散嘛,我女儿跟了你这些年,我们还倒给你钱,我们亏你了吗?” 梁凤书紧紧地拽着我的手:“跟他们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们现在就走,以后再也不回这个家了。” 他二叔站起来,摇头晃脑:“说到底,阿凤是被这东西所骗,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解决。”说着他用力咳嗽一声,我以为这屋子里像鸿门宴一样藏着刀斧手,在他的暗号下立刻冲出来把我大卸八块,却只见门口出显几个流氓。 他二叔气势恢宏地吩咐着,好像对自己的虾兵蟹将一样发出命令:“把阿凤拉出去。” 梁凤书一下窜到屋中间,神奇地发现梁凤书手里拿着我们卧室用的水果刀,看来她很明白她家的那几个男人,早有准备。她站起来,用刀顶着自己的胸口,咬牙切齿地大吼:“你们谁敢动,我现在就捅死自己,来啊,我们看看谁快。” 她母亲从门外冲进来,悲愤地吼着:“滚,都滚,你们要把阿凤害死吗?” 随着她母亲冲入房间来的还有露露、小芬、肖玲玲,三个女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忙站在我身边。 她二舅赶快起身去把那几个流氓样子的人推出去,把门关上,回头对梁凤书笑脸盈盈地说:“阿凤,别激动,把刀放下。” 我也刚忙起身,心痛不已,赶快劝梁凤书:“老婆,先把刀放下,谁也伤不了我,你千万别伤着自己。”我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向她。 梁凤书对着我大喝一声:“麦子,你也别动,不然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我也只得停下来,知道她的倔脾气,不敢和她硬顶着来。 梁凤书继续宣布她的原则:“要么让我们走,要么替我收尸,我说过,这辈子活是麦子的人,死是麦子的鬼。”她又对着她父亲说道:“这辈子也不可能听你的,我死也不会让你得偿所愿,麦子有任何闪失,我立刻死了报答他这几年对我的好。” 第256章以死相逼 小芬愤怒斥责:“你们真有意思,哥和嫂子恩爱五年,难道非得拆散他们才善罢甘休吗?况且你们也不想想看,你们能拆得散吗?凤书姐的脾气,你们难道不知道?她可是所得出做得到的。” 她二叔气没地方出,对着小芬吼道:“你算什么东西?这个家里那里有你这个外来人说话的份?” 小芬立刻用更大的声音吼起来:“放你的屁,既然这样,我也放肆一回,你没有长辈的样子,也怪不得我们没有晚辈样。凤书早和我们说过,她二叔不是个东西,想必你也知道吧?在我们面前逞能?我告诉你,休想,就你那几个臭钱,给我们哥脱袜子都没有资格,真是不只自己什么样,你家里没有镜子吗?回去照照。” 小芬一顿数落,他二叔气急败坏,对着我们几个指指戳戳:“你们谁也别想出这个门。” 我用脚指头都能想到,梁凤书他爸不想和女儿的关系弄得继续恶化,但他又不想甘心漂亮的作家女儿梁凤书嫁给我这个打工仔,以前我们在深圳他没有办法,今天当我们是羊入虎口,他保留着和他女儿最后的情面,让他弟弟出面来摆平我。 他爸真是聪明得很,知道梁凤书不会让我和他单独谈,便把她爷爷奶奶叫到现场以防万一,他肯定知道梁凤书和爷爷奶奶最亲,万一闹得收不了场,梁凤书看着爷爷奶奶的面,不至于弄出什么意外。 她舅舅和他爸是一丘之貉,目前看,她舅舅扮演的是劝架的角色,也是为了预防闹起来下不来台,但他整体表现是偏向她爸的。 梁凤书一闹起来,她爷爷奶奶立刻心疼万分,她奶奶哭泣着大声谩骂她的两个儿子,只是他两个儿子不理会母亲的骂声。 她爷爷往窗前一站,拉开窗户,吸着烟,对着梁凤书大声宣布:“阿凤啊,你要是走了,爷爷马上下去陪你,我这老东西没用了,我该死了,阿凤,爷爷不会让你一个人走黄泉路的。” 他爷爷话刚说完,她二叔立刻气急败坏地吼:“老豆,你这是跟着闹什么?我又不是针对阿凤,你刚才也看到听到了,他也太狂了,一个打工仔,有什么好狂的。” 她爷爷无奈地骂:“反正我说的你两个扑街仔也不听,你针对谁我管不着,阿凤委屈我也委屈,阿凤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你们要觉得家里死几个人没关系,你们就继续闹,阿凤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明天就要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来,我还能活几年?你们把我和你母叫来,就是来让我们陪阿凤一起去死啊?他老母诶,别哭啦,我们两个老东西该死啦,阿凤可怜哦,我们的阿凤可怜哦。” 梁凤书一反常态,假装没听见她爷爷的话一样,昂首挺胸地站着,刀尖顶着自己的胸口,更加视死如归的样子:“好死歹死都是死,大家都死了才干净,这个家早就不像个家,我从来就没稀罕过,风风光光的演给别人看有什么用?我给你演大一点,让更多人来看看这个家到底有什么好炫耀的。” 露露大喊道:“嫂子,千万别做傻事,有我们再,谁也欺负不了你,哥才不怕他们呢?这几天他们看哥的眼色横竖都让人不舒服,哥要不是给你留着情面,一个电话把这房子拆了也费不了什么劲。” 梁凤书对着露露说:“拆吧,不用给我留情面,我反正也早不想回这个家了,本想回来看看,结果还是弄得麦子一肚子委屈,我真是该死啊!” 她二叔站起来,一巴掌拍在茶桌上:“好大的口气,拆房子,老子还真是不管了。”他走到窗口,得意忘形地第一次正眼看着我说:“你不是觉得在深圳混得不得了得很吗?正好,深圳的大哥来了。” 我心想,深圳的大哥不就是佛爷吗?还能有谁我不认识。 我正思量,他二叔对着楼下大声吆喝:“老大来了没有,让他快点上来。” 我对着梁凤书暗示,只要是深圳来的人,我们就不用再担心。 显然他二叔找的人正在来的路上,梁凤书趁机嘲笑她二叔:“不要脸的东西,找外人来对付自己家人,还真是觉得有脸啊,我真是不如死了的好,有你们这样的亲人,活着也是让人笑话。” 他爸让她二叔出面,我也不好在她父母面前太要强,终究要给梁凤书留着情面,便故意拉一拉小芬的手,小芬立刻明白,带着嘲讽的语调,阴狠地说:“好啊,深圳的大哥,我们倒想见识见识谁敢在哥面前狂,让他快来,要是来得慢了,到时候在深圳打断他的狗腿,喊人对付我哥,别后悔就行。” 她二叔气得脸红脖子粗,见梁凤书和她爷爷都要死要活的,又不敢太过份。看来他是早有准备,知道梁凤书的脾气,必定会拼死保我。他找来深圳的头面人物,不过是“以夷制夷”的土鳖办法,想让我丢脸,想证明我在深圳就是一个打工仔,在再大的公司工作,再高的职位,也还是一个打工仔,他是故意要让我服软,这才是今天这一出戏的目的,在我服软以后,他们才可以私下让我拿了钱后,自动离开梁凤书,他们认为只要钱足够多,我一定会接受。 很多人存在一个想法,世间有钱搞不定的事吗?可是我就是一个例外,不是我不爱钱,是我已经有够自己生活的钱了,多些当然好,但得不失尊严。像她二叔这样的人,更以为所有的事钱都能办到,他正得意洋洋地不停往窗外看。 露露对着梁凤书招招手:“嫂子,把刀放下,到哥这里来,今天谁敢动我们,我们跟谁玩儿命,看他们能耐何得了我们?别那么傻,何必要为难自己呢?” 肖玲玲紧紧的抓住我的手,小声告诉我:“哥,我衣服里有菜刀,如果有谁敢动手,你先跑,我砍死他们。” 我心想,肖玲玲也确实对我好,只不过你一个弱女子,纵然手上有菜刀又能怎么样,社会上的人都是亡命之徒,我怎么能让你替我出手。 第257章尴尬相逢 不过我历来的策略是智取,打打杀杀不是我所擅长的,看来她二叔完全不知道我的底细,我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可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心里还是有底的。 梁凤书慢慢往我们这边走,一边走一边大声说道:“要么我们走,要么你们收尸,看看谁怕谁,阿婆啊,生儿子有什么用?都似阿婆的儿子这个样子,还不如当初多生几个女儿好,家里的脸都败坏完了,还有脸闹。” 我想去拉梁凤书的手,她大声吼起来:“麦子,你别动,不准抢我的刀,我都快死了,还不能听我一回吗?我死前给好姐妹道个别,也真是委屈了她们,到我家来受着窝囊气。” 小芬只能远远对着梁凤书劝慰:“嫂子别当真,过年嘛,热闹热闹挺好的,我们不委屈,就是哥有些委屈,但他那么爱你,也能理解的。古话说得好啊!咬人的狗不叫,叫的狗不咬人,嫂子,多少大风大浪我们都能淌过来,小河沟里翻不了船。” 他二叔咬牙切切地对着小芬指指点点:“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要不是看阿凤的面子,早把你们一个个卖去让狗日。” 梁凤书立刻大骂:“放你的屁,不要脸的东西,你给我们姐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从今往后我再没有你这样的亲人,你竟然还有脸在这里狂吠。” 他二叔对着梁凤书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阿凤,你随便骂,二叔不计较,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二叔是为你好,他一个打工仔,再怎么吹牛皮还是个打工仔,有什么值得你那样顾着他?我们好坏都姓梁……” 梁凤书冷冷一笑:“我宁愿不姓梁,和你一个姓都丢人,找外人来家里闹,这脸也能要?” 她二叔看看屋里所有人,像是要给大家解释自己的愚蠢行为:“我不是找外人来家里闹事啊,他不是觉得自己了不起得很吗?我刚好那边一个大哥春节回乡,是我们梁家多年的好朋友,这次他回家也要和我们聚聚的,让他来看看这个深圳的打工仔有多大能耐。” 小芬当即大声顶杠他,带着嘲笑的语气:“打工仔也比有几个臭钱的癞蛤蟆好,我也想看看癞蛤蟆的大哥是青蛙还是蝌蚪。” 小芬吵架绝对在行,有我和梁凤书撑腰,估计她是王母娘娘也敢骂的。 她舅舅觉得她二叔马上就要胜利,劝大家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喝杯茶,有什么事情好好说,既然都是为了梁凤书好,有什么说不好的呢? 她奶奶一下保住梁凤书的手,把刀抢过去,对着自己的脖子,显得比刚才梁凤书还倔强:“阿凤,要是他们为难你们,阿婆替你去死,以后记得给阿公阿婆烧纸啊!” 她爷爷站在窗边鼓起掌来,哀叹着:“凤婆诶,活得快进土啦,终于看你英雄一回,不要怕,我会陪你一起下黄泉,下辈子我们再也别生儿子啦!” 她二叔转头来看着我,听见楼梯上噔噔地响,似有千军万马杀上楼来,她二叔快步去开门,只听一人大声喘着气,语调蛮横:“谁在深圳爬了没几天,就到梁哥这里来撒野,让我看看。” 人进来一看,是严胖子,我没想到他也是东莞人,严胖子一脸惊诧地看着我和梁凤书,赶忙对后面挥手:“下去,下去,全都滚下去。” 严胖子顾不得她二叔,十分尴尬地对着我和梁凤书笑说道:“恭喜发财,小哥好,小妈好,听说你们在这里,我追过来拜年,没打扰你们吧?” 梁凤书故意带着嘲讽地问他:“谁在深圳爬了没几天?” 严胖子厚着脸皮,对着我们连连拱手,摆出嬉皮笑脸的样子:“恭喜恭喜,大过年的,不说那些吉利话。” 梁凤书不依不饶地说:“严老大,好威风啊!替别人调停起家事啦?你先说清楚,到底是谁在深圳爬了没几天。” “小妈,我,我,行了吧?”他站在门边,自己探出半个身子去说了几句,才慢慢向我们走过来,笑嘻嘻地说道:“小哥,怎么也给口茶喝吧?我和老梁家是多年老朋友,急匆匆地来,都怪我,什么都没问清楚就来了,不沉体统,确实不成体统,原谅,原谅。” 我是知道严胖子这个人,狡猾无比,也狠毒无比,不像耀仔那样张狂,要是有好处他就暗中捞,世面上的狠毒事全让他下面人去干,出了大事就去佛爷那里告饶,唯唯诺诺的样子,确一直深得佛爷看中,钱是几个大哥中挣得最多的,好几个大场子都是开在他管辖的那片,全让他控制着。 我故意当着她二叔的面,奚落严胖子:“你来找你朋友喝茶,找我要茶喝干嘛?我是外人,一个小打工仔,你严老大多威风啊!”我拿出电话来说:“严老大,我给佛爷去个电话吧?问问佛爷怎么办?这里又不是深圳,我历来不懂规矩,还是问问佛爷的好。” 严胖子拉着她二叔说:“你别跑,你给小哥小妈解释解释,我真是来喝茶的,怎么?享誉江湖的小妈就是你内侄女?”说着,他一拍自己脑门:“我的个天,听说是深圳回来的漂亮女作家,不是小妈还能是谁?我这猪脑子啊!” 严胖子又马上对着梁凤书解释:“我们真是一家人,都怪我离开家乡早,那时还没有你,唉,不说了,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 她二叔的脸已经快掉到地上,想抽身离去,手却被严胖子死死拽着,严胖子故意拉着她二叔,对我和梁凤书伸出手:“来,老梁,我给你介绍介绍,我的小哥哥,佛爷,我老大佛爷你们都听说过吧?他们两口子,在佛爷面前也是可以大闹天宫的,怎么?你的侄女婿如此大面子,我和你们可是一家人啊!你也太不厚道,这事还瞒着我。” 她二叔很是尴尬,埋头不看我们:“喝茶,喝茶,坐,坐。” 梁凤书过去扶着她爷爷奶奶一旁坐下来,大声对小芬说道:“小芬,你过来帮我照看好爷爷奶奶,我得好好拜会一下从深圳那边荣归故里的严老大。” 第258章意外 严胖子回头笑笑:“大作家,你不厚道,你可从没说过你是这地方的人啊!你从最开始就说你是深圳人,不是吗?我怎么能想到你是这梁家的女儿,豪门啊!如此豪门还在深圳装低调?” 梁凤书冷笑着说道:“严老大,我需要要对你交代家事?不然你是不让我在深圳呆下去了呗?” 正说着,一个年青人从外面进来,递给严胖子一个大手提包,马上转身离去,严胖子接过包,双手恭恭敬敬地把包递给梁凤书:“小哥,阿凤,拜年礼,我真是来拜年的。” 不要脸到他这种程度,谁也发不了火,梁凤书回头对露露说:“陈露,把严老大的礼物收下,回头也能花个一日三餐的。” 严胖子绽开色眯眯的眼睛,把露露从头到脚扫视一遍:“啊,原来你真名叫陈露啊?真是一等一的靓女,回深圳多联系啊!” 给露露取名陈露,是临时性的,只在梁凤书家用这个名字,因为小芬说人叫‘露露’这个名字,眼下环境,容易让人联想到欢场中人,不利于梁凤书在家的形象。 单从字面上看,‘露’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字,可以让人想起无限的美好和憧憬,以‘露’做名字,更不应该收到歧视。奈何现实世界庸俗不堪,某一个群体用得多了,便连累相关文字也透出下贱味道。 不可否认,很多欢场卖笑、卖春、卖肉的人,大多给自己取名‘露露’、‘珍珍’、“冰冰”、“笑笑”、“娜娜”、“豆豆”等等这样的名字,一来是避免用真名,二让人容易记得住。男人寻欢作乐多了,一听到面前的女人是这样的名字,就感觉女人已经脱光,正对他招手似的,这是男人的龌龊之处,也不能怪男人,只因雄性在进化过程中,原始的贪婪和占有欲没怎么消减。 我一直认为,人要长得好看,还有修养,就算命中叫“土萝卜”,也会得到众人喜欢和尊重。 露露两眼看着包,一把拽过去,带着讥讽的口吻说道:“堂堂老大,我高攀不上。” 严胖子依然乐呵呵的样子。 她父亲脸上已经堆满笑容,不停地泡茶倒茶。 梁凤书对着她二叔阴冷地说:“你不是有一个老大要来,要来收拾麦子这个打工仔吗?人呢?我们等着呢。” 严胖子马上故作严肃状,说道:“老梁,大白天的喝多啦!你侄女婿有多大能耐你不知道?”他又对着她父亲说道:“老梁,我们可是生死与共的老弟兄,怎么我从不知道凤书是你女儿,也怪我,一年没几天回家,你好福气啊!要这都还不知足的话,我就不知道孩子怎么样才叫有出息。” 她父亲笑着不说话,不停地递烟递茶,她二叔刚要起身走,严胖子一把抓住,说道:“过年也没事忙活,我一来你就走,莫非要去叫地头蛇弄我?” 她二叔又尴尬地坐下来,严胖子神神秘秘地说道:“别的我不好多说,这样给你们二位老兄弟说吧,你这个女婿,别的不说,深圳刚调来不久的xxx知道吧?是你女婿老板的人,他也要给小哥几分面子,别的我就不说了,你们自己好好想想。” 我打趣严胖子说:“严老大,你才是大老板,我一个打工仔,你别乱吹牛皮,我以后怎么见人。” 严胖子嬉笑着,她二叔和她爸早已不好意思讲话,她舅舅假装和她妈出去一阵回来说道:“晚饭就家里吃了,严老大也难得回老家,外甥女婿又不爱外面吃饭,今天家里一起过个年。” “好啊,小哥是难得见到的,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死皮赖脸地和小哥一起吃饭。”严胖子装着天真的样子,鼓着巴掌显得特别高兴,当即答应,又神神秘秘地说道:“老梁啊,不是我说你们,你们是太不了解你们这好女婿啦,小哥活得极其低调,不像我这样咋咋唬唬的,他们两口子都是文化人,又不如我们这样对钱有特别的偏好。你们想想,他们两口子要是成立一个公司,老板那样器重小哥,拿块地,工程弄几个,什么都不用干,转个手挣的啊,我们三个加起来也没那么多钱。” 她父亲眼里立刻放出光来,厚着脸皮笑着给我倒茶,说:“好女婿,你也不说清楚,我们都误会你了,误会你了,二叔是个老流氓,你别跟他计较,喝茶,喝茶。” 她二叔楞眉鼓眼地看着她爸,长叹一口气,又堆起笑脸,对我端起茶杯:“侄女婿,一场误会,我也是为了考验你和我们家凤书到底有多好,我是个粗人,话过头,事过头,你们夫妻文化人,多担待,以后多回家乡,凡事有我们挡着。” 小芬在一旁故意嘲弄说:“男人的脸转起来比风还快,莫非这里还能下一场大雪。” 严胖子最会做人,脑子转得也快,马上把小芬的话扯到自己身上去,笑说道:“老梁,看到没有,这就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这样的小丫头,和你家女儿做了姐妹,都敢这样说我。你们说说,要是换着其他人,这城里有几个丫头敢这样取笑我?” 小芬也是识大体的人,见严胖子要做好人,只得给他这个情,必定严胖子也算是“一方诸侯”,称得上佛爷面前的常青树。 严胖子又看看我,说:“小哥现在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想见一面都难啊。”转过去又对她二叔说道:“真的,大新年里,我不说假话,小哥不是什么人都能见的,现在的小哥,能和他坐在同一张桌上,得是佛爷那个级别的人,今非昔比啊!老梁,你今天还真做对了一件事,我一直想找小哥,一直不能得见,看来老天真是有安排啊!” 梁凤书当即用教训的口味说道:“严老大,你也别这样说话,我家麦子老实人,没你说得那么玄乎,你少害他。” 严胖子嘻嘻一笑:“嫂子,道上一直都尊称你为小妈,自从小妈当了作家,道上从此没了漂亮影子,你是不知道啊,算了,不说,不说。麦子,我真是想见你得很,有件事情,就看你怎么看,今天的你已经不是往日地位,你要是觉得重要,我这就来对了,你要是觉得不重要,我也帮人了一个心愿。”说着,他在我耳低声说道:“关于耀仔的。” 第259章牢里出来的陌生人 我心头疑惑,耀仔已经死了一年多,还能有什么事情?莫非耀仔阴魂不散找过他?又想着,严胖子虽然老奸巨猾,真要有关我的事情,以目前环境,他也不可能乱说,我问:“什么事情?” 严胖子看看客厅旁边的房门,指着说道:“老梁,借你房间说点悄悄话。”又对梁凤书笑说道:“别这样仇人似的看我啊,小妈,真是有事,你也一起来,给小哥点意见,我知道,小哥什么都听你的。” 去到隔壁空着的小客厅里,严胖子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神神秘秘的样子,小声地告诉我和梁凤书。 两个月前,牢里出来两个人,江湖上面生得很,谁都没有见过,也想不起江湖上曾有这样两个后生,这俩人到处打听我的消息,正好撞在严胖子手下人手里,被带到严胖子面前。严胖子问他们为何找我,他们什么也不说,只说是耀仔有话带给麦子我,必须得见到我才能说。 严胖子是极其奸猾之人,想到耀仔是被佛爷抛弃的人,这两个人又非得打着耀仔名号找我,这当中可能有什么事情,严胖子想套出其中缘由,但两人就是不说,一口咬定要见到我才说。严胖子一怒之下,让人把两人绑起来毒打一顿,可是怎么打,他俩就是咬牙不说,严胖子也敬重这样有骨气、经得住皮肉之苦的年青人,见如此折磨都能承受,必然有重要事情,便把他们留在身边,告诉他们,我不是相见就能见的,要等机会。 在严胖子把他俩留下来后,发现这两个人功夫极其的好,脑子也比一般道上的人机灵,就想留住身边用。这两人也听从严胖子调遣,但隔几天就问什么时候能见到我。严胖子为了让他们死心,不得已把报纸扔在他们面前,指着梁凤书写的文章对他们说:“你们看看,这就是麦子他老婆,他老婆都已经是名作家,何况他,你们这样的身份,怎么可能见你们?等你们混出个人样来,或许能见到麦子小哥。” 两个人依然不死心,天天盼着要见我,越是这样,严胖子越觉得有重要事情,他也就瞒下来没有告诉佛爷。今天正好回家过年,也带着他们俩,在这里遇到我,才想起这件事来。 严胖子又带着歉意说道:“我很少回家,跟你爸、二叔从小一起混的,后来我去了深圳,才少了往来。一直不知道阿凤就是老梁的女儿,小妈,你也从来不透露半点家里消息啊,要早知道你是老梁的女儿,早些年何必跟着耀仔混一起。不过,你放心,我走出这个门,道上依然不知你是这家人,我不是一个爱传闲话的人,你的事,更要守口如瓶。” 梁凤书不屑地说:“嘴长你身上,你要乱说我拦不住,但是小心遭报应。” 严胖子庄重地说道:“绝不出去说,不过啊,以这层关系,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不得多关照关照啊!小哥,以后用得着我老严的地方,不用通过佛爷,直接找我,佛爷要是问起,我有话挡他。” 我有些急不可耐想知道这两个人到底有什么事情找我,转念一想,要是太过急躁,万一他是替佛爷来试探我呢?我现在跟佛爷来往得少了,要是佛爷觉得我攀上高枝不顾他的脸面和往日情谊,有意试我,岂不上当。 佛爷看着是齐爷的马仔,但齐爷必定不管道上的事情,佛爷在道上一呼百应,他虽不至于敢背叛齐爷,但要使个阴招弄弄谁,轻而易举的事情。谁跟谁,谁大谁小,我算是看清楚了,不过是抱团弄钱,大的挣大头,小的得小利,谁也不是甘心情愿的奴才。 “老严,耀仔都死这么久,从前跟着耀仔的人也没这么快出狱,他俩能还有什么话告诉我呢?耀仔在牢里时,你们都忌讳没去看他,我去看了他,不过是想到他昔日照顾过我们。你要觉得那两个人好用,自己留着用就好了,告诉他们,有话告诉你,到时你电话告我一声就好。” 严胖子伸伸腰,摇头摆尾地看着我:“成大事的人,成大事的人啊!聪明,够谨慎,小哥,不过你多虑啦,担心我帮着佛爷试探你?正常,正常,这样想正常,我看这样吧,俩个人我叫上来,要是他们故弄玄虚,我还是留着用,再与你不相干,怎么样?” “那就见见吧?”梁凤书看看我。 严胖子拿出电话,很快,两个中等身材的人进入房间,看着二十出头的样子,浓眉大眼,深眼窝,大鼻梁,方方正正的脸,看着不像汉族人。白白净净,身材魁梧,硕大的胸肌比一般女人还丰满,上面只穿着一件长袖黑体恤衫,下身运动裤加运动鞋,最让我称奇的是,这竟然是一对双胞胎,都难以分辨出谁是谁。 “这就是麦子小哥,这也是你们一直想见的人,说吧,什么事情?”严胖子这时拿出老大的威严来,正正地看着俩人说道。 俩人看看我,又看看梁凤书,显得有些拘谨,他们俩兄弟对视一眼,突然跪在我面前,快速地磕三个响头,又快速地站起来,弄得我们三人不知所谓。 严胖子说:“扑街,真是势利眼啊,对我也没行这样大礼,怎么这么急切表忠心?表忠心也不是这样啊?想靠着小哥好上位啊?” 我侧身坐在椅子上没有起身,淡淡地说:“二位小兄弟,我也不在道上混,耀仔以前是我的好兄弟,现在他已经死了,想必你们也知道。我知道你们在外混口饭不容易,以后你们就跟着严老大吧。” 严胖子马上高兴地说道:“还是啊,怎么样?听小哥的吧?要没什么事,下去吧。” 两个人并不走,其中一个上前一步,从他裤兜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封信,双手递给我,说道:“麦哥,你先看信,要是你不要我们,我们兄弟这就走,谁也不跟。” 第260章 死人的引荐 严胖子低声怒气冲冲地骂道:“扑街,你们以为自己很能打,我弄不了你们是吧?骨头再硬,能敌得过刀枪吗?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埋了你们。” 老严虽然与我并不熟悉,可我知道,他是佛爷旗下最得力的人,好些个头目早就命丧黄泉,只有他稳坐泰山,想必他必有过人之处,特别是在残酷的江湖争斗中,任何一方面落下风,可能他早就先耀仔而去。 梁凤书说:“严老大,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大过年的,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先让麦子看信吧,估计是耀仔生前有什么未了心愿,必定曾经朋友一场,要有能力办,我们也就办他办了就是。” 白色信封严严实实,信封的边缘被卷得有些毛躁,但没有破损,显示着这封信已经揣在他们身上已经很久。 我拿着信封站起来,走到窗边,怀着疑惑,撕开信封,里面只得一页纸,从字迹上看,果然像是耀仔那个没几滴墨水的人写的。 信上写道: 麦子,我肯定已经死了,为了感谢你答应帮我埋葬阿辉、强仔,你也一定会愿意把埋我一部分骨灰和他们在一起,虽然你看到这信时我已经死了,但我知道,你一定已经帮我办好。我给你在牢里发现两个人才,写这封信,就是为把大冬、小冬俩兄弟推荐给你。 我知道你是讲义气的人,可又不和我这样的人是一路,你仍然是我最尊重的好兄弟。 你和阿凤都是极聪明的人,但江湖凶险不会比我知道得多,听我耀仔最后一个意见,把这两人悄悄留在身边,以防万一,江湖随时会变,都是钱作怪,你再聪明,没有可靠的人为你挡暗箭,最后可能和我一样下场。佛爷上面还有人,其中厉害,谁也说不清,我被利用,佛爷也还是被利用,你也照样躲不过被利用,听我的,我看中的人绝不会背信弃义,而且在牢里我已经试过他们,从身手功夫上说,阿辉也不是他们的对手,而且这两个人绝对是会忠心你们夫妻一辈子的,你要是相信我耀仔,就留着他们为你跑跑腿也好,花不了几个钱。 麦子兄弟,要想在深圳活得有个人样,走夜路都得小心,这俩兄弟你一定留着,百利而无一害。 下辈子早点和你做兄弟,我不会这样早死。 谢谢你和阿凤。 耀绝笔 信上没有日期,从信封和墨迹痕迹上看,应该是耀仔死前那个时间写的。我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略微想想,将来要去调查林迪薇父母的事情,也确实需要人,真是老天帮我啊,耀仔在天之灵也帮我,如果他们比阿辉还厉害,那简直是无敌战将。 我回头边走边说道:“严老大,人我留下,事不对外说,可以吧?” 严胖子一脸的笑容,笑说:“小哥,客气啦,他们本就是奔你而来,我也留不住,现在是大家都得偿所愿,我当然按你说的办。”又对着梁凤书说:“小妈,你二叔这是坏心办好事,我这趟没有白来,是天意吧?” 梁凤书先不关心俩个站着的人,问严胖子:“严老大,我二叔让你过来干什么?怎么你就这么急着要来干涉别人家里的事?” “嗨,我和他们是老兄弟,小时候一起混过的,你那时才两三岁,后来,我这里弄出一些事情,不得不跑去了深圳,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和你爸、你二叔都有联系,曾经一起的兄弟找我,我能不帮忙吗?你二叔在电话中也没说清楚,只给我说,他侄女被一个深圳的混混骗了,让我过来拆穿他,并教训他一顿,哪能想到是你们两个老大啊!这不,也挺好,现在不是好事吗?” 我把信递给梁凤书说:“看完烧掉,死人的东西留着不吉利。” 严胖子高兴又带着几分狡诈,说:“还是小哥谨慎,对,大新年的,死人东西留不得。” 我看看俩个英武的人说道:“是叫大冬、小冬吧?” 他们同时点点头。 “谢谢严老大,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做点事情,愿不愿意?” 他二人对着严胖子抱拳道谢,看着我又点点头。 “大冬、小冬,我有言在先,我不是道上混的人,没什么大钱让你们挣,只能保你们吃喝不愁,其它的承诺不了,我和老婆活得比较安静,不喜欢招摇,如果你们有什么雄心壮志,现在跟着严老大还来得及。” 他们二人点点头,其中一个说道:“麦哥放心,我们一定听你的,不求富贵,只求跟着麦哥,生死不离。” “好,那就好,耀仔让我给你们口饭吃,唉,都是曾经的兄弟,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我这话是故意说给严胖子听,他信不信我都得这样说。 梁凤书看完信,把信点燃烧掉,走过来,我说:“老婆,给他们些钱,让他们自己去买些衣物,明天和我们一起走。” 严胖子马上问道:“小哥,明天就回深圳啊!” 我假装随意地说道:“我哪有那个好命哦,齐爷妹妹林董交代的事情还没办,不得赶着时间办嘛。” “林董的事,哦,那我不打听,走,出去喝茶,晚上就小妈家里蹭一顿,当给你们送行。”严胖子起身和我们出去。 梁凤书从刚才严胖子送的手提袋里拿出两叠钱递给大冬、小冬,说:“钱放着急用,让小芬带你们去买些衣物,穿什么,听小芬的。” 小芬知道我们要回内地去,现在正是寒冬季节,需要去给他们买些厚的衣服。 小芬马上站起来,眼睛放光,幸福地说道:“好啊,嫂子,交给我就好。” 露露也马上站起来说:“嫂子,我也去。” “去个屁,陪着玲玲,他们买好立刻回来,东西还没收拾呢?你屁股生根啦?还不去收拾。” 露露拉着肖玲玲,嘴巴里嘀咕道:“真是的,有什么好收的嘛。” “好你个陈露,有胆你再说一遍?”梁凤书对着露露笑说道。 露露拉着肖玲玲的手,故意大声说道:“妹妹,我们走,母老虎要发威啦!哈哈哈。”说完快速地跑出门去。 第261章道歉 我想着,正好带着这两个壮实好身手的人一起回去,路上要是遇到上次旅游那样的破事情,他们能轻易解决。但是一辆车就不够坐,原本计划是,跑车放梁凤书家里,我们五人开买给梁凤书的切诺基回去,待回来时再开着跑车回深圳。三菱跑车没法走山路,七个人一辆车又不够坐,还得有辆车才行。 吃晚饭的时候,我故意说:“严老大,有多余的好越野车没有,我的跑车先跟你换换,回深圳时再换过来。” 严胖子当然答应:“不用啦,你那切诺基我小弟这次也开有一辆过来,你那跑车是佛爷送你们的结婚礼物,我在现场看着送的,我哪里敢开?放这里就行,到时候你办完事情,把我的车还这里,其它事情你别管,还是开你的车回深圳。” 她二叔马上大惊小怪似的吧唧着嘴说:“哎呀,佛爷送的车,严老大要是不说,我是怎么也想不到啊,那这车值钱啦,这面子够大。” 她爷爷脸上笑开了花,把脸上那些沟壑绷得更深了,对着严胖子举起酒杯:“小严,来,阿叔敬你一杯,有出息,知道轻重,不像我的两个扑街仔,我家阿凤好几年不回来,回来被他们弄得这样委屈,还好你来了哦,来,小严,你不是外人,把酒喝啦。” 严胖子喝完酒:“阿叔啊,每个做老豆的嫁女儿都伤心,总是看全天下男人都不好,老梁他们是现实了一点,不过也不要紧,说明白就好啦!” 她爷爷又站起来,端着酒对着梁凤书的母亲:“嫁到我们梁家,这些年委屈你啰,我以前也怪过你没能生儿子,今天当你女儿阿凤的面,给你也陪个不是,现在有你女儿阿凤给你掌腰,你也快老啦,以后的日子放开胆子活,有如此孝顺的女儿女婿,我梁家都要谢谢你。”说完,把一大杯酒喝个底朝天。 她母亲站起来,热泪盈眶,话没出口,泪水先下来,可想从前忍受着多少委屈,开心地笑笑,又坐下去。 梁凤书高兴地揽着她母亲的肩,热泪盈眶地看着她爷爷:“阿公,你今天终于把这话说出来了,以后我买很多好东西孝敬你和阿婆。” 她爷爷点点头,对她爸和二叔斥责道:“扑街仔,还坐着,阿凤明天就走了,就不能说句话吗?这些年来,我也管不了你们,难道你们都不觉得亏心啊!” 她二叔、她爸也都站起你,给她妈赔礼道歉,她爸说等年过完,再找几个人到家里来做事,对梁凤书保证说,以后再不让她妈妈做一点点事情,让她母亲每天都有人伺候着享清福。 看着面上和和美美的一家,我很替梁凤书高兴,这么几年没回家,这次总算是没有白回来,终于在要再次离家之前,一家人真心开心地吃着饭,说着像一家人该说的话,以后梁凤书也再不会担心她的母亲委屈。她爸外面的女人、孩子我也一直没见到,她爸自始至终也没提,见他每天都在家,证明他还是觉得女儿回来一次不容易,得先顾着女儿难得回家的这份心。 一大早出发时,梁凤书又和她母亲抱头痛哭一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二叔一家、舅舅一家都来送行,梁凤书临上车前,对着她的家人说道:“要是我妈再受到任何委屈,我就回家把妈接我那里去,再不回来,走了,您们多保重。”说完车门一关,大声地哭起来。 离别最是难,我马上踩下油门,按一按喇叭,朝着西边前行,倒后镜里依然有很多人挥手,越来越小,直到看不见。 看着地图前行,经广西到贵州,从娄山关下重庆,这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山路,从长途大巴车司机那里打听来的消息,开车最少要走三天三夜,还得别遇上下雨,别遇上塌方或者堵车。 一路上最开心的就是露露,大贵、小贵相貌堂堂,还一脸异域风情,迷的露露已经花痴到不知道自己什么样,露露和她的老‘男朋友’刚结束恋情不久,她也再不想干老本行,想着像小芬一样,天天跟着梁凤书混着,反正纯的钱也不少,房子车子都有了,用她的话说“只差一个好男人”。 能‘迷途知返’我也很高兴,钱总是有个头的,人生很短。我看大贵、小贵也挺好,特别是大贵还更显沉稳,所以我让大贵、肖玲玲和我一个车,有意成全肖玲玲。 大贵、小贵一路上给我们讲他们的来由,高原雪域上的人,从小生活极度贫困,家里一贫如洗,他们父母也没有其它办法改变生活困境,只靠着养的牛羊期待着能有条出路。十二岁那年,父母和牛羊一起被雪崩埋掉,两兄弟再无家无靠,却被一个长期去泰国的人看中,这个人见两兄弟身体好,带到泰国去卖给黑社会,黑社会卖去训练打黑拳比赛。 两兄弟天生体魄健壮,经过专业训练以后成为地下拳坛的新星,但被头目控制着,挣再多的钱也没有他们的份,他们说父母在天有灵,他们九死一生还能完整的活下来,已经很不错了,他们很感谢有佛祖菩萨的保佑才能活下来。 十七岁那年,他们兄弟俩因功夫好,头脑灵活,加上对老板忠心耿耿的秉性,被一个走私货(粉)的老板高价买到身边,他们兄弟俩单独负责保护其买他们老板的人生安全。99年初,他们又一次保护老板经广西开车到深圳洽谈贩粉的事情,被便衣埋伏,发生交火,老板被当场打死,其他人死的死,抓的抓,他们俩也同样被抓。 他们在被抓之前,并不懂贩粉是大罪,经审问,确实只是保镖,而且身世可怜,得到轻判。刚进牢里时挨过很多打,他们也不还手,只希望早点出去,可又希望在里面一直呆下去,因为出去也不知道怎么生活。耀仔一伙也在这时候被抓进去,以耀仔老道的江湖经验,看中这两兄弟是难得的人才,想到我和梁凤书有情有义,遂想给我推荐一个能保护安全的人。 第262章路途 大贵在车上给我说,耀仔测试过他们兄弟俩几次,还让阿辉调仓和他们比试过,然后才写的那封信。耀仔告诉他们,跟着我和梁凤书,这辈子是他能想到的最佳选择,虽然也挣不到什么大钱,但我们夫妻是有文化的人,心眼又不坏,一定可以给他们一份安定的生活。耀仔担心死前还做错事情,怕推荐错了人,便告诉他们,要想得到他的推荐信,必须让他们对天发誓,只要我不弃他们,他们兄弟俩要把我和梁凤书的命看得比他们还重。俩兄弟在耀仔面前对天发誓后,耀写了那封信。 耀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天天对他们兄弟讲述我和梁凤书是怎样的人,告诉他们兄弟俩,我和梁凤书是他这辈子认识太晚的人,要是早认识几年,大家能更交心一些,说不定他也不会是那个结局。 看来耀仔知道我和梁凤书一直对他有提防,他那样的老江湖也不会计较,知道江湖上难交心,所以他才对他们俩感叹该早认识几年才好。可能是我最后帮他那些忙,依照江湖规矩,耀仔感觉应该为我做些什么,正好有大贵、小贵两兄弟出现,算是天赐良机,耀仔用这样的方式,在他死后,还给我一个人情。 我仔细一算,两兄弟是八四年的,还不满十八周岁,模样看着比实际年龄要大好几岁,想是他们所处于的环境所成。看来他们被轻判,也有年纪小的原因。 也曾担心这俩兄弟是严胖子故意放在我身边的人,结合耀仔的信,还有俩兄弟的言行,我可以断定,这两兄弟值得信任。他们对佛祖菩萨的那份虔诚的信仰,足以让我相信他们的人格,每天都默念着我们都听不懂经文,但他们又不认识几个字,说经文是父母小时候教的。 看这两兄弟心中虔诚纯净,不用多少时日,可以教会他们很多东西,包括识字看书,也就珍惜耀仔这份难得的心意。 出发那天,大贵就告诉我,他们兄弟俩没有身份证,以前的泰国护照是假的,已经被收缴销毁。我告诉他们,这都是小事情,等回深圳,我给他们上户口。大贵直言不讳的告诉我,他们想用回出生时上师取的名字:贡布和平措。我马上答应他们,并保证等我理顺了,带他们回家乡去看看,两兄弟更加感激涕零。 他们没有驾照,但开车技术很精湛,说是被他们贩粉的老板训练的,一般故障还能自己维修。警惕性如猎狗一般,对身处的环境能马上记在脑海里,我们停车去路边吃饭时,他们两兄弟都像专业保镖一样,先让我们坐下后,他们才坐下来。精神抖擞、俊朗勇武的模样,让露露少了很多话,露露总是出神地看着贡布、平措两兄弟,像是两件珍宝只能挑一件,难以下定决心。 出发的第一天,路好走一些,就想着多开一点路程,到梧州时天已很晚,人生地不熟,随便找了个看着豪华点的宾馆休息。贡布和平措非得要住在车上,说帮我守着车,他们任何地方都能睡着,也好随时看着我的房间,保证我们的安全。 弄得我还有些担心,想他们万一晚上把车开走了,他们连身份证都没有的人,我那里找他们去。又想着,总得要看看他们是否真心,要是他们有歹心,早出事比晚出事好。况且车停路边宾馆门前,在那年月,那样的车,不一定安全,被别人偷去更不划算。 吃饭的时候,梁凤书告诫他们俩兄弟:“贡布、平措,你们睡车上可以,到时给你们拿被子,不过要先到房间洗澡,以后每天都要洗澡,不爱干净可不行。” 两兄弟看看我,显得很为难,好像洗澡比坐牢还艰难,我只好告诉他们:“兄弟,没办法,我都听你们嫂子的,你们也得听。” 露露看着两兄弟,兴奋起来:“到我们的房间里去洗,到我们的房间去洗,听见没有?” 平措笑笑:“我们只听麦哥和嫂子的,不听你们的。” 梁凤书哈哈大笑起来:“哎呦,露露,你可乐死我了,你也太心急啦,哈哈哈。” 露露也不玩笑,也不取闹,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严肃地说道:“平措,你怎么死脑筋,我和嫂子是姐妹,你现在也是我们大家庭的一员,凭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就不能听我露露姐的呢?” “不行,就是不行,我们兄弟向神灵起过誓的,这辈子只忠于麦哥和嫂子,以后露露姐再不要问我这样的话。”说完,埋头吃饭。 露露气冲冲地指着平措:“好你个平措,你给我记住啊!”又看着我改为温柔的语气:“哥,明天让贡布和我们一车,平措开车眼睛一直盯着路,一句话不和我们说,问一句答一句,完全是个闷葫芦,从早到晚,闷都闷死啦。” 我看肖玲玲对贡布完全没有话,两人几乎没有交流。梁凤书教了贡布一天,告诉他我们遇到事情的原则和尺度,以及我们的生活习惯,正好把平措换过也让梁凤书规则一番,以后才能有默契,就答应露露的要求。 小芬问道:“贡布,你们俩兄弟什么都听哥和嫂子的,要是哥和嫂子让你们娶露露姐做老婆呢?或者娶别的女人,是不是也要听啊!” 贡布羞红了脸,不说话,只顾吃饭。 我说:“你们调戏他们兄弟做怎么?人家才十八岁,你们就不能有个姐姐样?就算贡布听我的,我也不说这样的话,夫妻一辈子的事,全靠自己去修,现在都什么时代啦?还想包办婚姻啊?再说了我当他们是小兄弟,就得尊重他们。” 露露对着我撒娇:“我不管,哥,嫂子,要是他们娶妻,必须先娶我,娶别人我不同意,不然我就要搬你们房间去住。” “露露,你还知道脸字怎么写吗?害不害臊的,这事怎能强求,人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你对人家好,人家自然会爱你啊,这才见面两天,急什么?”梁凤书一下又变得开心了。 小芬神神秘秘地告诉梁凤书:“露露姐一路给我分析呢,说她都是跟你学的,现在好男人少,见到先要弄到手,晚了要不被别人抢去,要不好男人也变坏啦。” 梁凤书觉得很是无奈,又义正严辞地说:“什么鬼话,怎么就是跟我学的?” 第263章露露急切的爱 “切,嫂子,你自己这样做,就不让我这样做吗?当年哥是个在街上流浪的少年,什么都没有,你看中他什么?不就是见他知书达理、模样英俊,当时就动心了吗?而且在那样不方便谈恋爱的情况下,还带着哥去那河边的大石头上,非得把生米煮成熟饭,要不然,现在哥还指不定是谁的呢?”露露得意洋洋地说着。 我马上点点头,夸奖她:“嗯,露露这事看得很明白啊!” 梁凤书抱着我的胳膊撒娇说:“根本就不是这样,就是你给他们乱说,根本不对,当初是你装可怜,骗的我。” 我看看他们,饶有其事地问:“你们嫂子这话能信吗?我十几岁的少年,哪里懂这些?” 露露马上接过我的话:“对,我要向嫂子学习,哥,他们兄弟俩,必须有一个做我丈夫,谁都行,不然我不依的。” 梁凤书看看露露:“这么不要脸的女人,你是第一个,我都得拜你为师。” 我马上质问她:“凤书,你跟她学干什么?看上别人啦。” 贡布站起来:“哥,嫂子,我吃好啦。” 梁凤书把房间钥匙递给贡布:“你们两兄弟先去洗漱,记住我今天车上教你的,不爱干净的人可不行。” 两兄弟走后,我问露露:“你真是看得上他们兄弟吗?” 露露很是坚决地点点头,我看看肖玲玲,问她愿不愿意处处看,肖玲玲阴沉着脸对我翻开两道白眼。 小芬倒是没有表露出对两兄弟的爱意,好似要和她的陈胖子做一辈子无名无份的夫妻。小芬提醒露露,说她比兄弟俩大六岁,简直是‘老牛吃嫩草’,露露头发一甩:“我不是也很嫩吗?” 见肖玲玲闷闷不乐,我拿过地图,指着给肖玲玲看:“玲玲,你看,我们反正也不赶时间,明天从柳州转到桂林去玩几天,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上次没玩够,你看好不好?” 肖玲玲看看我:“哥决定就好,我听哥的。” 梁凤书马上说道:“昨天晚上,你哥说,担心你想家,现在终于能回去,而且你也已提前写信通知你爸,怕你心中急切,所以今天才赶一整天的路。你哥真是处处想着你,我也是这样想的,这次本就是为妹妹回去,还是得听妹妹的。” 肖玲玲咬咬嘴,深情地望我一眼,有些难为情:“哥,嫂子,你们不用这样老是想着我,只要能跟在哥和嫂子身边,什么都好,我爸已经等了这些年,信中我也说的年后回去,尽量赶在元宵节前到,不着急。” 小芬看看四周,小声说道:“哥,他们两兄弟我们也都刚认识两天,车晚上交给他们,万一……” “不会的,我也想过,真要是他们贪财,早出事比晚出事好。我想啊,他们不是那样的人,耀仔那么老道,不会看错人的。有一本书叫《消失的地平线》,有空你们看看,雪域高原的人有极其虔诚的信仰,那里的人非常实诚,就像这个世界上唯一保留的一块远古传承下来,没有改变过风气的土地,哪里的人不如我们这样世俗,就是心眼有点死,把露露都弄急了,哈哈哈。”我说着说着,想到露露的变化,又笑起来。 露露倒是很赞同我的话:“我看他们俩兄弟是会遵守誓言的人,不会乱来,见我美色,都能无动于衷的男人,要么是太实诚不好意思,要么就不是男人。” 梁凤书盯着露露:“那麦子属于哪一种,他对你有没有动心过?” 我心里想,当然动心过,不过是不敢行动而已,嘴上说:“露露,别人可能觉得你美,可我还是觉得凤书最美。” 露露站起来,左顾右盼:“唉,没意思,都是自己人,说这些言不由衷的话有意思吗?” 小芬马上急起来:“嫂子,以后偏不要他们任何一个娶露露姐,她太不像话了,竟然敢和嫂子比美,这不是这不是自不量力吗?” 露露赶忙走到梁凤书身边,连连告饶:“嫂子最美,我没有小芬说的这意思,你千万要成全我才好,我保证一辈子都听你的。” 梁凤书自顾自己夹菜,慢慢悠悠地说道:“这个世界重色轻友的人不少啊,小芬,你说是不是?” 小芬点点头:“露露姐,你可得好好表现,都这些年啦,还不了解嫂子吗?依照你刚才的理论,自认为比嫂子还美的女人,要么是无知狂妄,要么是嫉妒。试想,漂亮的多了,漂亮又有文采的能有几人?古有卓文君、蔡文姬、李清照,当今还能有谁?” 梁凤书筷子一放,指着小芬:“小芬,他们俩兄弟都是你的啦!” 小芬笑起来:“看到没有,嫂子喜欢听实诚话,你尽是乱说,心被迷糊涂啦?”又说道:“我家老陈挺好的,现在都处出真感情了,说实话,他虽然老点,也没法跟我结婚,可是他对我真的很好,要甩了他,我还真做不出来,留给玲玲吧,玲玲和他们年纪也合适。” 肖玲玲看看小芬:“芬姐,我不是早说过嘛,我这辈子不嫁人。” 露露坐下来,无精打采地自言自语说道:“嫂子不公平,涝的涝死,旱的旱死,唉!我这辈子怎么办哦!” 说笑一阵,各自去休息。 刚才说说笑笑挺好的,一到房间,梁凤书又唉声叹气,闷闷不乐。我知道,她是觉得离开家的头一天,她家人那样威胁我,让我受了委屈,只好又宽慰她,告诉她我没什么好计较的,说到底,那个父母不希望自己女儿嫁个好人家呢?不同年代长大的人,心里渴望的东西不一样。 她还是捂在被子里大声哭起来,不让我靠近,一边哭一边骂她二叔和父亲。路上都没有这样,她是个好脸面的人,当着才认识的平措和贡布,不好意思说起,忍到此时才把泪水崩塌。 也不是要故意哭给我看,我们早已心意相通,彼此都明白对方,尽管如此,她舍不得我受那样的委屈。在家里时,她拿刀对着自己,宁愿以死也要和我在一起,刚烈坚强得像一个临危不惧的战士,此刻的泪水,她即是为爱我而流,也是替我流泪,她知道我从小从苦难中淌过来,生活中面对再大的委屈,也不会表露出来。 彼此相爱,只要爱还在,便没什么可计较。 第264章大雪漫道 上午起来时,梁凤书高兴地告诉我车还在,两兄弟还自己打水把车都洗得干干净净,简直完美。 我对梁凤书玩笑说,要不就让他们兄弟俩做她的男宠,被梁凤书劈头盖脸地收拾一顿,气鼓鼓地说:“麦子,你以后再这样侮辱我,小心我把你剪掉,大家以后做姐妹,也就完全断了这点事。你以外的任何男人,敢碰我,我要他死无葬身之地,你知道我能做得到的。” 说着,她又扑进我怀里哭起来,说她二叔叫来的要是不是严胖子, 我可能已经遍体鳞伤,那样的话,就是她害了我。 我把那些不愉快当爱情中的插曲,更坚定我们相爱的力量,况且,她为我受过的委屈又何尝少,只好哄哄她,拉进被窝里折腾一番再起床。 农历新年伊始,阳历已是二月中旬,广西正是一年最冷的时候,也有十来度。从桂林一路玩过去,几天后进入贵州,那真是寒天冻地,大雪纷飞,道路被来往车辆融化冰雪后,变成一条看不到头的坑洼、泥泞的曲折山路,每天只能行进一百多公里,有时一堵就是大半天,弄得人好不焦心。 一路上大多数时候都是贡布和平措开车,进入贵州后,全是他们开车,我感觉太冷手,他们却一点也不觉得冷,他们说他们的家乡比这冷太多,但路没有这样滑,他们家乡的路冬天全都冻上了,没办法开车,结冰后的路很是干燥光滑,从不泥泞。 我们几个人都无所谓,梁凤书生活比较讲就,到晚上堵在路上,没法进城去住酒店,她就显得很失望,对路边的小宾馆卫生条件很担忧,可也没有办法,还得咬牙睡,不过她整夜不脱衣服。 梁凤书白天又显得很是兴奋,长这么大,从没见过漫天大雪,更没有见过整个世界一片银色,白茫茫的世界让她文思泉涌,一路又是照相,又是赶着灵感写下好些短篇、段落存着。拉着我在雪地里打滚、打雪仗、乐此不彼,见她那样开心,我也开心。 我们在雪地里玩耍时,贡布和平措抽空对练,他们自十二岁接受玩命似的泰拳训练,身经百战而不败。耀仔死前不会骗我,如果连阿辉都败给他们俩,这两兄弟真是如两头猛虎在我左右。 梁凤书要把那些参天大树上的积雪摇下来,她想看那纷纷扬扬鹅毛般的飞舞,我踹几脚大树,大树纹丝不动,只好叫来贡布和平措。他们轮流以腿横扫树干,树上的积雪山呼海啸地崩塌下来,几个女人高兴得忘乎所以,带着肖玲玲一起忘情地戏耍。 玩得累了,路上堵着长久不动,两兄弟在路边捡来柴火,升起一堆篝火,就近农家买来腊肉香肠,我们边烤边吃,不只不无聊,反而好不愉快。这些事情我也很擅长,有他们两兄弟动手,节省我太多精力。 又忧愁沿途宾馆酒店都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已经半个月没有和小语联系,她肯定急坏了。虽然离开深圳前给她发邮件说明情况,告诉她我要回山里祭拜师傅,可能会有两个月无法联系,可我还是想着她肯定写下对我很多思念的话,已经发送到我们的邮箱里。 小语怀着我们的孩子,让我又更牵挂她,只好偷偷给林迪薇发短信,让她帮我打电话问候小语。林迪薇总是安慰我,让我先什么都别想,路上安全最重要。 贵州的山重重叠叠看不到头,蜿蜒逶迤,绵延无尽,有时候翻一座山就是一整天,主要是大雪造成道路泥泞,车轮常常打滑,只能蜗牛一般的前进。 正值新年头几天,估计大家都在家里围火取暖、共诉亲情,路上的车不多,有时半天也见不到几辆车,私家车就更是凤毛麟角。 离贵阳已经不远,那是一个不怎么见得到人家的地段,一辆桑塔拉停在路边对我们招手。下去一看,是从广东回乡的俩中年夫妻,他们被抢劫了,车没被抢走,其它东西被洗劫一空,估计抢劫的人不会开车,但抢劫的人智商还挺好,为预防夫妻俩开车快速去附近城镇报警,手机那样的稀罕物当然不会给他们夫妻留下,还把车钥匙扔进了山沟,根本没法找得到。 贡布下车去帮忙鼓捣几下,帮他们的车启动后,我们又继续前行,而我开始担心起来,万一我们也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么办。 平措一边小心开车,一边说:“哥,你放心吧,不是我说大话,有我和我哥在,没有人能害得了我们,就算他们拿枪都未必能行。” 肖玲玲坐在副驾驶,有些担心地说道:“平措,要是我们真遇到危险,你别管我,一定先保护好哥和嫂子。” 我从后面座位伸手抱着肖玲玲的腰:“妹妹,我就那么弱不禁风吗?我还是可以对付一两个人的,遇到危险,当然是要先顾着你和凤书啦。” 平措并不像露露说的那样问一句说一句,虽然话少,聊起事情来,他还是很主动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见我这样担心,他说:“哥,玲玲姐,你们都不用这样担心,真有人抢劫,他们连车都无法靠近。” 梁凤书忧虑地说:“平措,你和贡布的身手我们是放心的,这条路上肯定无人能打得过你们,你哥担心的是你们打死了人,这可是要枪毙的大罪。” 平措显得很是自信:“嫂子,你们是担心这个啊?放心吧,我们知道的,用多大力,把对方伤成什么样,决定不会出差错,我们小时候打拳时,就必须要听从老板的安排,打多久取胜,以什么方式取胜,把对手伤到什么程度,我们从没有出过差错。保护你们,真要遇到危险,贡布哥哥和我早就定好的,只让对方躺下就行,要是对方使用武器,可能要让他们伤得厉害点,但绝不打死打残,不伤要害。” 我不禁感叹:“凤书,真是术业有专攻啊!这方面的事情,他们想得比我们还周到。” 第265章义气 梁凤书说:“平措,我给你哥也说过,我们不是老板和手下的关系,你们是我们的弟弟,真要出了什么差错,你们放心,哥和嫂子一定不会抛下你们。” 平措显得很放心:“嫂子,我们不会担心这些的,在牢里时,耀哥和我们兄弟说过,说要么哥和嫂子不会要我们俩兄弟,要么就会对我们好,我们相信耀哥,牢里的人个个都尊重耀哥,他说的一定没有错的。” 听他说牢里个个都尊重耀仔,使我心中有些后悔,在他死前该去多看望几次才好,唉,再也没有机会弥补,只能期望耀仔能早日投胎做一个好人。 耀仔知道自己没有希望活着走出监狱,宁愿早死,死前天天和他们兄弟俩聊天。两兄弟答应耀仔,在他死后,为他诵经九十九天,助他消减活着时造就的灵魂罪孽。 我问他阿辉身手怎么样,平措也不思考,直接告诉我们,说阿辉比他们兄弟俩都勇猛,力量上相差无几,阿辉之所以输,主要是没有进过专业训练,加上泰拳在对战时占优势,所以阿辉才输的。 我想平措这个评价很公正,阿辉练的是拳击,也是身经百战,但必定不是他们两兄弟那样每天面对残酷的比赛。 平措想想又说:“耀哥当时给我们说,必须我们兄弟俩都赢了辉哥,他才愿意帮我们写信给你,所以我们也都拼力一战,辉哥真的很厉害,他在牢里已经缺少锻炼,要是辉哥也像我们兄弟天天练,我们可能还赢不了辉哥。” 听他这样说,我很欣慰,不像社会上很多混混,只知道吹牛皮抬高自己,他们兄弟这样年轻,身手这样好,却懂得谦虚,比同龄时的我还懂事一些。 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经受了世间最悲惨的流浪,觉得自己那些孤苦无依的日子是人间炼狱,与肖玲玲比起来,我所历经的那些苦显得很平淡无奇,与贡布和平措所历经的那些比起来,也算是‘幸福’的了。 我们从前两不相识,只凭着一封信,我们信任他们兄弟,他们也真把自己就这样和我们搁在了一起。这或许是道,也是江湖唯一值得赞许的地方,‘义气当先’也就不过如此。 梁凤书见他说起耀仔和阿辉时,没有一点可惜的口气,好像没有良心似的,故意问他:“耀仔和阿辉都死了,平措,你现在想起来还伤心吗?” “嫂子,不伤心。” “为什么呢?他们也算是你们兄弟俩的恩人啊!” 平措马上领会梁凤书意思,耐心地解释:“嫂子,我们没法阻止他们死亡,那就要祝福他们,在我们的家乡,得到祝福的灵魂能更快的再次轮回,每个人的灵魂都要轮回的,佛祖菩萨看着我们每个人,我们每个人做的所有事情,佛祖都知道。我爸妈死后,我们兄弟还小,也哭了几天,后来梦见爸妈转世为山中羚羊,我们就不再伤心,每天都为他们诵经,祝福他们得到轮回转世。” 肖玲玲问:“特别特别坏的坏人呢?也会轮回转世吗?” 平措看着前方的路,平静地说道:“那样的灵魂会下地狱,受尽折磨。玲玲姐,我在那俩车上时,两位姐姐告诉过我关于你的事情,玲玲姐,不要怕,他们会下地狱的,我听说后,每天都为你诵经,让佛祖保佑你。” 梁凤书低声骂道:“这两个坏东西,玲玲的事情怎么能随便聊呢?” 而我明白,小芬她们是故意把肖玲玲的事情告诉他们兄弟俩,是要看他们是否计较肖玲玲的过去。 肖玲玲看着窗外,默然无语。 平措说:“在我们的家乡,小时候我们就听过格萨尔王的故事,格萨尔王菩萨还在人间时,他最爱的珠姆王妃被妖魔抢了去,王妃被妖魔侮辱、折磨好几年,格萨尔王菩萨还是把王妃救出来,还是和从前一样爱珠姆王妃。玲玲姐,听说麦哥已经替你报仇了,以后让我保护你吧,你就像珠姆王妃一样为世间祥和而受尽苦难,你是天女的化身。” 肖玲玲依然看着窗外,恶狠狠地说道:“开你的车吧,露露姐说你是个闷葫芦,你却比我话还多。” 我和梁凤书在后排开心地笑起来,梁凤书说:“平措,你会诵经,你玲玲姐的身体我们已经解救,但是她的心需要你解救,你要努力哦,你时时刻刻都要记住,这是哥和嫂子我交给你的重要任务。” “好”,平措只说一个字,话真就变少了。 几天下来,我和梁凤书都看出来,平措喜欢肖玲玲,只是肖玲玲表现得如一潭寒冰,激不起一点涟漪。 肖玲玲悠悠说:“嫂子,我的心不需要他拯救,我的心好好的。” 我故意要求道:“玲玲,你给哥唱歌听好不好?磁带里的歌没有你唱的好听。” 肖玲玲望着窗外,悠悠唱起来…… 我想,平措一定会被肖玲玲的歌手彻底迷住。 千里跋涉,总算是熬过了贵阳,贵阳到遵义的路好了很多,在遵义休整一天,参观会议遗址,再往前,跃过娄山关,离重庆就已是“得陇望蜀”,家乡就不再遥远。 娄山关一带的山路特别曲折,就像被人揉搓过后随意扔在山岭之间的一条麻线,一个弯道接着另一个弯道,一道道山梁翻过去,一道道悬崖峭壁溜过去,在寒冷的大雪天,简直是九死一生的感觉,要是有任何地方不小心,很大可能是车毁人亡,好在他兄弟俩以前常在山中给他老板开车,小小年纪,经验丰富。 越是靠近故乡,心情越是激动,我本没有想过再回来,可终究还是向着故乡的方向千里跋涉。 过娄山关后,地图上的道路只剩下最后一小段,最多两天,就可以抵达肖玲玲的家里,这时已经从梁凤书家出发一星期,正月初十,路上的长途车多起来,车顶上满满都是行李,一批又一批离乡的人,正再次奔赴改革开放的前沿地,除了行李,还带着他们自己的梦想。 第266章寒路劫匪 在快到达綦江时,处于贵州与重庆的交界处,一大段路在两山之间的山沟里蜿蜒前行,想着离家乡已经很近了,看肖玲玲时常浮现出焦急的神态,我也有些心急,想着路上也再没有积雪,决定天刚蒙蒙亮就出发,计划连续行驶十几个小时,争取在夜里到达肖玲玲的家。 平措突然刹车,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坐起起身从前方玻璃看出去,车灯照射的方向,路上倒着一棵不大的柏树,想是山上倒下来的,平措却说:“哥,你们都别下车,天还没有亮,这里前后没有人家,小心有诈。” 他的话使得我一下完全清醒,连忙拿了电棍在手中以防万一。 我回头看看,贡布站在两车间警戒着,平措一人去搬树,我把电棍递给梁凤书,自己拿了铁锹在手:“凤书,你们别下车,小心一些,我去帮忙搬树。” 梁凤书睡眼朦胧,几天赶路,已经把她弄得疲惫不堪,一碰到我的电棍,马上吓得猛然精神抖擞,打眼往前面一看,嘟哝着:“搞什么啊!有人要抢劫吗?” 我一下车,就看见几个人影扛着锄头从路中倒着的树的另一边向我们走来,平措已经大喊起来:“老乡,怎么起得这么早啊!” 他故意喊出心中疑惑,以示提醒我,也提醒对方,想这元宵节还没过,怎么可能有人这么早上山干农活,我也大声喊道:“老乡,大过年的,这么早起来啊!”这样喊,也是提醒平措我也在。 对方没有回音,走进一看,一共五人,还有两人正从旁边往车靠过去。 小芬头探出车窗大声喊道:“老乡,要是你们路过,我们给你烟抽,算是过年礼,要是有人想干坏事,可别怪我们下手不知轻重啊!” 小芬这样喊,即天真,又满含善意,她知道这些个土鳖货肯定打不过我们,真是出于好心提醒他们。可是劫匪费了这么大劲做准备,怎么会被吓跑呢?天这样冷,布这陷阱不容易,还得两夜忍受寒冷等着猎物上勾,怎么能就这样善罢甘休。 小时候听村里老人们说,做贼也是有原则的:‘贼不走空’,这古朴简陋的原则,使得贼不知道‘临机应变’。 见小芬和露露都没有下车,我就很放心,证明贡布也交代过她们。 小芬连着大声喊几遍,对方知道我们已经警觉,在我走到平措身边时,对方五人也走到平措身边,他们还要往前走,平措伸手一拦,冷峻地说道:“听我一句劝,你们想趁司机下车后,趁机控制车,或者控制车里的人,是吧?这样做,你们都要受伤,还是别过去了,大过年的,回家好好睡觉去吧。” 想,平措怎么跟小芬一样,转念一想,平措心是善良的,以他的机灵,肯定知道今天必有一战,可是他还是先善意劝说对方。 我刚忙拿出烟来,一边提防一边说道:“老乡,过年好,确实起得早啊!” 对方根本不理会我们,在听到平措的话以后,五个人都站住了,其中一个对着平措说:“哟,挺懂行啊!同道中人?那就好办了,看你们能开这样的车,日子过得不错,买路钱一万。” 平措的态度马上变得冰寒,语气也变得阴狠:“一分钱没有,识趣就让开。” 我和梁凤书都叮嘱过他们兄弟俩,遇到事情不要先动手,能和平化解就和平化解。 “确实没有钱,车是借的别人的,我们也是前面的人,走亲戚,行个方便吧?”说着,我把烟放在倒下的树枝上,借此以手电筒照一照树的根部,根本就没有树根,证明不是倒下来的树,是这几个人故意弄的。 其中一个人看看我的烟,冷冷一笑:“打发要饭的也没这样寒酸的,以为你们是同道中人,要一万块不算多,我们也行方便。你们这两辆车值不少钱吧?看来你们是装同道中人,别废话,车留下,带着车上的人快滚,要我们亲至清理的话,我们也不嫌麻烦。” 话说到这份上,那就是没得谈,我退后几步,手举着铁锹大声说道:“你们先和我弟弟谈,他要是能放你们过来,到我这里来拿车钥匙。” 我暗示平措可以动手了。 却听后面想起一声奇怪的声音,又像吼叫,又像歌一样吟唱,听声音是贡布发出的。平措听到声音后,并没有动手,而是还在假装考虑对方的意见,拖延时间。 我回头看时,两个旁边露水丛中出来的人,手拿着柴刀,已经靠近小芬开着的车窗,正有些担忧时,只见贡布窜上去,一拳、一腿同时出击,两个人当即倒在地上。 贡布动手前发出一声吟唱,平措也同时动手,这些个土流氓,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碰到顶尖的拳手,速度和力量完全相差太远,都来不及还击,全都躺下了。 平措大吼一声:“把树抬开,不然打断你们狗腿,快,爬着也得抬开。” 露露和小芬已经下车,正大力的鼓掌喝彩,小芬用她手中的电棍又猛触那倒在地上的两人,如逗玩偶一般,嘴里喊着:“让你不学好,让你不学好。” 贡布无奈的大声招呼她们:“芬姐、露露姐,不是说好不下车吗?” 小芬正兴致勃勃,玩得不亦乐乎:“他们爬不起来啦!车上太无聊,让我玩玩嘛,我又不会电死他们。” 见小芬电了几下,我吼她们:“上车去,别增加麻烦。” 她二人听见我的喊声,才依依不舍地上车去。 我又走向前去,三个不服气的从地上爬起来,晃晃悠悠几下,像是要跑,刚起步,又被平措快速的放倒,怒吼道:“把树抬开,听到没有,不然谁也走不了。” 我见平措一个人能对付他们,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点一支烟,拿手电筒照一照周围,两旁大山寂静无声,唯有凌晨时的寒气逼人,路边枯草上白霜茫茫,天空薇明,天边显出一丝青光,或许不久之后能看见朝霞。 第267章 又走在家乡的小路上 走走停停,在八天后夜色刚起来不久之时,我和肖玲玲终于又站在曾经熟悉的山坡下,忍不住泪流满面而不自知。 停好车,还需要走十多分钟才到家,这算是越野车能到达的最近距离点。 故乡的寒气如此熟悉,而我已经不再感到寒冷,离开整整六年零六天啦,不想回故乡的人还是回来了。还是那些一层一层的庄稼地,还是那条路,山坡上还是那样光秃秃的,唯一几棵在暮色寒风中摇曳的树,就像这片土地上没有退光的癞毛。 改革开放二十年,山村的模样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村里的青壮年几乎消失不见,贫瘠又拥挤的这片土地啊,依然贫瘠,只是慢慢变得不再拥挤。 肖玲玲在即将走上离家最后这段路前,蹲在车旁嚎嚎大哭起来,好像再没有力气向前走一步。 露露和小芬、梁凤书三人看着我,我抹一把泪,再次确认道:“都争气一点,不可漏出任何破绽,平措,你扮演小芬的男朋友,贡布,你扮演露露的男朋友,凤书,你是玲玲一起开服装店的好朋友,你们四个是我算命认识的好朋友,都能记得住吧?。” 他们点点头,每人扛着能拿得动的大包、小包,贡布和平措身上几乎被行李盖住了。 我背起肖玲玲,边走边说:“玲珑,以前的路车载你过来,以后的路我背着你走,这条路上曾有过我们很多的脚印,你曾走在这条路上给我唱过很多好听的歌,这条路上有我们好多好多的回忆,全是好的,一点坏的都没有。玲玲,我们回家了,你的麦子哥陪你回家啰。” 我高兴地背着肖玲玲跑起来,还没跑多远,看见肖大刚挑着一担空箩筐,一语不发地看着我们,走近了,确认了,只略带笑容地说一声:“回来啦,终于回来啦!麦子、玲玲,终于接到你们啦!东西我来挑吧,来,都放箩筐里。” 看肖大刚的样子,还有他说的话,这几天他该是每天都来接我们。在城市里漂泊几年,再次见到肖大刚,心中不由得升起一种亲切感,尽管他的表情看着很平静。 肖玲玲哭着大声喊道:“爸爸,我让你生气了。” 肖大刚走到我面前,摸一摸我背上肖玲玲的脸,淡淡地说:“玲玲乖,玲玲不哭,爸不生气,快别哭,麦子哥不是背着玲玲嘛,怎么能还哭呢?” 梁凤书指着车说道:“叔叔,你跟我去挑车里的吧?” “好啊,谁的车?” “玲玲的车,玲玲和麦子买的车,还刚买不久呢。”梁凤书一边大声说道,一边带着肖大刚去挑车里没有拿得了的东西。 肖玲玲挣扎着想下来,我轻言细语地说:“玲玲,哥背得起,不累,哥要让你脚不沾地进家门。” 肖大刚挑着担子走在我旁边,肩上的担子嘎吱嘎吱地响着,肖玲玲呼呼鼻子,终于不哭了,问道:“爸爸,家里有麦子哥爱吃的腊肉吗?” “有” “有橘子吗?” “有” “柚子给我留着吗?” “给玲玲留着。” “核桃呢” “也给玲玲留着。” “那有没有买麦子哥爱吃的柿子饼。” “有,我都记着呢。” “麦子哥爱吃的皮蛋有吗?” “有,很多。” “那你说麦子哥还爱吃什么?” “猪大肠,我也留着呢。” “那还有我爱吃的什么啊?” “米糕、米花糖和麻糖,都买好的。” “还有呢?” “还有,还有,哦,还有玲玲的糖花生,明天爸和你一起做。” …… 肖玲玲在肖大刚面前,瞬间回到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模样。 听见肖玲玲和肖大刚这些对话,让我感慨莫名,想着,要是李瞎子还活着,看着我从异乡归来,一定也是这般迎接我。虽然我不能像肖玲玲这样在他爸面前撒娇,可是我也一定会心里涌满激动和幸福,李瞎子也一定不会像肖大刚哄着肖玲玲这样哄我,但李瞎子也一定感觉到幸福无比,可是,李瞎子终究是不在了,没能活着享受到我的孝敬。 这条路,我也曾牵着李瞎子走过无数次,而今我又回来,这辈子再也无法牵着他走在这条路上,忍不住暗自落泪,好在夜色茫茫,没人看见我的泪水。泪水滴进我脚下走过的路,或者李瞎子在天之灵能看到。 梁凤书故意问:“不对啊!麦子,你说你小时候苦得很,我们怎么听着不像啊!这么多好吃的,比我小时候吃的还多,还叫苦日子?” “麦子家都没有,全是我偷给他吃。”肖玲玲说着,爽朗地笑起来,我终于又听见她这样的笑声响起,竟然还是在这条老路上。 肖大刚说:“我都知道,以前玲玲把好吃的都拿去给她麦子哥吃。” “啊!爸,原来你都知道啊!” “怎么会不知道,你那么小一个人,怎么能吃得了那么多东西?爸都知道。” 我心头一震,小时候一直以为肖大刚小气,而且是个坏得很的人,他自己老婆被他打走,他家里培植那么多水果,总是送一点点到李瞎子家里,都不知道多拿点给我吃。 梁凤书强忍着泪水,假装茅塞顿开地说:“啊!原来是这样啊!”声音由大到小,最后一个字都快没有了声音。 肖玲玲在我背上高声唱起: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失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谷,不见我的童年…… 寒冬里的山村特别安静,那些夏秋在草丛里、水洼中的叽叽喳喳、窸窸窣窣声都消失不见,偶尔能听到几声犬吠远远传来,那是山村夜晚唯一的夜鸣,只有狗知道谁还在黑夜里摸索着前行。 肖玲玲家还是那栋二层老屋,一切都没有改变,少了往日的朝气,沉淀着岁月的斑驳。一根日光灯管贴在灰白得有些发黄的墙根顶部,照亮着不大的房间,使得明亮、古朴,墙上依然挂着多年前的旧照片,还有几张老得失去原来颜色的老画报。大四方木桌上摆满了吃的,瓜果、糖糕、香肠、腊肉,似正等着归客盈门。 第268章游子进家门 肖大刚把屋里、屋外收拾得非常干净。 刚一进门,肖玲玲张嘴便问:“爸,李木他们在家吗?” “在呢吧,这个时节,能去哪里呢?” 肖玲玲看看外面漆黑黑的夜:“今天就算了,爸,明天你去叫他们家里来吃饭。” “好,玲玲,快招呼你的朋友,我去弄菜,肯定都饿了,你们稍微等一等啊。”肖大刚显得很高兴,转身去了厨房。 见肖大刚离开,我拉着梁凤书的双手捂一捂,尽量压低声音:“凤书,很冷吧?”给她身上这辈子第一次穿的第一件羽绒服扯一扯。 梁凤书看看肖玲玲,把我的手一甩:“你做什么呢?你老婆在边上,跟我这拉拉扯扯。”说完,她绕到肖玲玲身边,拉着肖玲玲说:“你男人心术不正,得管管。”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犯错了,好在肖大刚已经去灶屋弄菜,要是看见了,一定会发现其中蹊跷。 肖玲玲咯咯笑起来,招呼我们在四方桌边坐下来,各自先拿东西吃一点,刚坐下来,她又猛然想起了什么,大声说道:“哎呀,麦子,先去你的屋里看看吧?总得先给你爸祭拜才好啊,都几年没回来,既然回来了,及时告诉他,我们去吧?” 大家也都站起来要一起过去,肖大刚从厨房急匆匆地跑出来,大声喊着:“现在去吗?鞭炮纸烛多拿些过去点上,让亲家李八字也热闹热闹。” 我赶快小声告诉肖玲玲:“让你爸别去了,凤书要拜呢。” 肖玲玲马上大声喊道:“爸,我们饿了,你就家里弄吃的吧,我知道,我去拿,还是那屋里吧。” 肖大刚‘哦’一声,退回灶屋忙碌起来。 从田埂这头走到那头,绕过一小片竹林,竹林下就是我从前的家,也就是李瞎子的家,这田埂走过不知多少次,承载着我儿时无数的期望,总是在肚子饿的时候,期盼着肖玲玲快点从田埂那头过来。 田埂上两边枯草葱茏,像是已经少有人走过,正要迈上田埂,远处一个电筒射过来,接着传来张寡妇洪亮的声音:“肖大刚,是不是接到人啦?麦子、玲玲,是你们回来了吗?是吗?” 我马上大声回答:“张嬢嬢,是我们,我们回来啦。” 肖玲玲也大声地喊出来:“嬢嬢,快家里来,等会儿一起吃饭,我们正要去请你呢。” 远处又是接连几声犬吠,昭示着它们也知道我们已经到家。 张寡妇飞一般的跑过来,见我们几人手里都抱着纸烛鞭炮,好奇地问:“深更半夜的,这是去哪里?” 我好久不见张寡妇,想着昔日她和李瞎子的情谊,心里有些酸,她也帮着李瞎子照顾我那么些年,她不只是穷、孤寡,还没有一个亲人,如今我也真正长大了,或许真该把儿时的话兑现:“等我长大了,为你养老送终。” “嬢嬢,我去家里拜拜爸,你先帮着煮饭,好不好?我们都饿了,一会儿回来陪嬢嬢耍。”我没有让泪水流下来,说得尽量的平静一些。 张寡妇也没有很激动,含泪带笑地笑着,点点头,不顾黑夜的寂静,似有意要让全村人都知道我们回家了,声音在黑夜里撩开回响:“肖大刚,你狗日的接到人也不叫我一声。”她一边大声说着,三步一回头地钻进灶屋里去。 再次走在昔日田埂上,感慨莫名,心里一下翻开了过去的影像,那些影像驱赶走在外所承受的所有味道,只留下过去的温度。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走在前面,不由自主地大声喊起来:“玲玲,我们又回来啦,晚上我还是住这边,你拿东西过来给我吃,好不好。” “放屁,现在还小啊!”肖玲玲又回头去拉着梁凤书的手小声说:“嫂子,一会儿你在那边屋里打他,我们村里有这规矩,几年不回家的人,必须要挨老婆一顿打。” 梁凤书非常小心地拿着电筒跟着往前走,玩笑说:“妹妹先打,我先学学。” 我几步冲过田坎去,大声告诫他们:“你们小心点,天黑路窄,别摔着啊!”夜里也能无所顾忌地在外面大喊,心中无比的畅快,山村漆黑的夜里包容一切。 从前低矮的老屋已经变成三间二层小楼,只两边的竹林还是从前那样茂密,屋前的院坝扫得很干净,肖玲玲熟练地拿钥匙打开门,打开所有房间的灯,对我们几个说道:“离开家之前的那段时间,我就是住在这里。”说完,她自己哭泣来。 我能想到肖玲玲的倔强,那时她才十五岁,我走了,她固执的坚持我们定过婚,已经是两口子,她是我媳妇,当然应该住在我家里。可是那时李瞎子已经去世,那些黑夜里,她一定是蜷缩在阳台上,把思念抛向夜空,希望寂静的夜风能把思念带到我的身旁。她一定流过很多泪水,每天都盼望着有我的消息,却一直没有等到…… 堂屋里只有很简单的家具,一张四方桌,几张长木条凳子,再没有其它东西。 神龛上供着李瞎子的灵位,我拿着梁凤书的手,双双跪下来,好好的磕头作揖,心里默念着所有的悔恨和期盼。 他们帮着一起动手,在院坝里点燃纸烛、鞭炮,山村寒夜立刻被轰鸣声震颤,浓浓的火药味弥漫在夜空里,我拉起肖玲玲说:“玲玲,明天我们去卖花炮,卖很多很多,放个够,让远远的人都知道我们回来了。” 又和肖玲玲在神龛前跪拜,肖玲玲郑重其事地仰头看着李瞎子的灵牌:“李爸爸,我和麦子回来啦,麦子没有辜负你的希望,他对我很好,也没有忘记您,也没有忘记家,李爸爸一定要保佑麦子一辈子开开心心。”说着,肖玲玲拉过梁凤书跪下来,对着神龛说道:“李爸爸,麦子有一个好老婆,嫂子对我也很好,还送给我一辆车,您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他们幸福美满。” 露露、小芬、贡布、平措四人在外一封接一封的放着鞭炮,欢笑阵阵。 第269章孝心 等肖玲玲说完,梁凤书把腰挺直,仰着头看着神龛:“李爸爸,我生是麦子的老婆,死后还和麦子做夫妻,我们永远供着您,照顾着妹妹,李爸爸在天之灵好好看着,您的儿媳妇绝不会让您失望。这些年,苦了麦子,更苦了玲玲,李爸爸保佑我们吧,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拜完李瞎子,肖玲玲拉着我们上楼去,指着唯一装点得如喜庆的洞房一般的卧室说:“看,离家前就是住这里。” 我含泪看着门上和屋里墙壁上的大红喜字,知道是肖大刚接到信后新贴的,却也能看到六年前的旧痕,肖玲玲一定曾贴过一次,但那时这屋里只有她一个人入洞房,夜夜流泪到天亮,那时她才十五岁。 又看看楼上其它几间屋,全都是崭新的床上用品,肖玲玲高兴万分:“爸爸做事真周到,你们看,布置得很好,晚上我们就住这里。”她又小声对梁凤书说:“你住我们隔壁,等爸爸他们睡觉后,我和你换过来。” 见肖大刚把每间卧室都铺排得舒舒服服,心里也很佩服,想肖大刚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在农村里滚混半辈子,早已没有知识分子的样子,还嗜酒打走自己老婆,从铺排来看,却依然能看出肖大刚的讲究与细心,处处显示着他默默无闻的父爱。 梁凤书带着开玩笑的语气:“不换也无所谓,哥哥妹妹睡睡能怎么啦?” 嬉闹一阵,回到肖大刚的家里,满满一桌子丰盛的菜,见张寡妇有些难堪的样子,我知道,她无名无份,李瞎子死后,我和肖玲玲可能是她唯一的期盼了。 从前圆滚滚的张寡妇已经萎缩了很多,脸上透着岁月苍老,笑容里满是苦涩。 吃饭之前,我提着包,拿出崭新的一万块钱递给张寡妇:“嬢嬢,感谢您小时候的照顾,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尽管找我,我就是您的干儿子。” 张寡妇连连摆手:“不行,不行,太多了,太多了,这辈子也没拿过这么多钱,要不得,要不得。” 肖玲玲拿过钱,塞给张寡妇,热泪盈眶:“嬢嬢,拿着吧,不多,以后我们还给你钱,好好养着身体,我们永远都孝顺你。” 肖大刚也劝张寡妇拿着,张寡妇才双手来回地腾挪着钱,高兴得无法言表。 又拿出五万双手递给肖大刚,我和肖玲玲跪在地上,刚开始磕头,肖大刚马上我们拉起来,强忍着泪水:“不用,不用,爸不用你们磕头,快吃饭,这些钱我也没地方花,还是你们存着吧。” 我真诚地劝肖大刚:“肖爸爸,钱你留着,家里添些东西,年前寄回的钱可能买东西也花得差不多了,回家带太多现金也不方便,这里先花着,回去我和玲玲再给你寄。” 肖玲玲突然又哭起来,泪流满面:“爸,钱你就拿着吧,是我和麦子哥孝顺你的,出去这么多年,爸爸,我……” 肖大刚苦笑着:“好,我拿着,回家就好,不说这些,出门在外不容易,我知道的,我知道的,吃饭,吃饭,你们都吃饭吧,菜要不够还有。” 露露、小芬、梁凤书都给张寡妇、肖大刚敬酒,贡布、平措不喝酒,也用饮料带酒,其乐融融的一家,在这老屋里,已经多年没有想起的欢笑声再次融化着寒冷的夜。 饭后,我和肖玲玲把带回家的大量好烟、好酒、新衣服等等一一点给肖大刚,张寡妇一旁不停的感叹:“肖大刚,玲玲嫁给麦子没错吧?两个孩子真是争气,村上就不用说,恐怕我们这个镇也没几个这样出息的孩子……” 面对我们还没有孩子的问题,我和肖玲玲都说再好好做几年生意才要孩子,肖大刚和张寡妇也就不再提。 曾那样憎恨这里的贫瘠,当再次回到这里时,高兴万分,高兴得忘记了世间一切苦累和挣扎,我想跟我们已经有些钱了有莫大关系。 带着贡布和平措扛出一堆木材,在本属于我的屋前院坝里烧起熊熊篝火,长途的劳累全都消失了,这里是可以没心没肺地开心的地方,大家围在火堆周围都舍不得离开,不只是夜太寒。 他们要我说说过年的感受,我也想说说,故意说给肖大刚和张寡妇听,我知道,只要张寡妇知道,全村人都会知道,村里人知道后,会有更多的人知道。 肖大刚毫不吝啬地拿出多年没舍得烧的木材来,张寡妇也帮着把粗壮的木材往火堆里扔,就这样在院坝里烧着,在村里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我告诉梁凤书他们,以前贫瘠的山村本就没有多少树木,在以往,村里人全都盯着土地里长出来那些东西填饱肚子时,所有的泥土里都钉上了种子,就是这样的珍惜土地,还是有很多人要饿着肚子,我和李文白全家就是长年饿肚子队伍里的忠实门徒。 饿着肚子,还得先顾着上交农业税、提留款,不然镇上干部会带着天兵天将来到本来就一贫如洗的家,冠冕堂皇地告诉不交农业税、提留款的人家一个大道理,他们说出的大道理好像自宇宙诞生时就有似的,绝对反对不得,不然就要拔屋抢粮,这个道理是:“没有国,哪有家”。 农民是无法反驳的,面对威风凛凛的镇官,你不能告诉他们实在交不出钱粮来,他们会问:“没有钱粮?你一家怎么还活着啊?平日里吃的石头吗?石头也是国家的啊!你们不知道吗?”意思非常明确,你一家都活着,证明还是有钱粮,既然有,为什么不先顾着上交国家呢?没有国、哪有家?反复重复这个宇宙般的大道理。 穷人找不出反驳的道理,也找不出反驳的胆量,更没有读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无法说出我认为的道理:世界上本来只有家没有国,贪得无厌、好逸恶劳的人多了,世界上才有了国,才有了越来越多的官。 第270章山村黑夜 如果这样反驳官y,可能要进劳j所,也可能打入j神病医院。这样的人还不是j神病吗?都饿着肚子了,还想出孔夫子都没有说过的大道理来,一定是脑子有问题。当然,收农业s的g员不会反问贫穷的农民:“你们不交钱粮,难道要我们自己去种吗?”g员当然是无比正确的,不是有位伟大的人说过嘛:“q杆子里出xx”。 饿着肚子是自己的事情,不上交农业s、提l款是不尊重国家的事情。他们还会告诉你,全世界的农民都要上交钱粮,我想啊,难道不是因为全世界的g员都不自己种地造成的吗? 生活那样的艰难,所有土地都种吃的了,哪有树来烧篝火?那些无法种庄稼的地方长的树,还得留着长大成材建房子,不然谁负责给你一个窝呢? 梁凤书听完我对眼前这堆篝火的价值评论后,她蹲下去在火堆里往外扒拉柴火,一边扒拉一边说:“我们不烧了吧,不烧啦,就这样坐着聊聊天也挺好的。” 小芬拉起梁凤书,笑话她:“真是十指不沾泥长大的人哦,不烧这火,坐这里冷死你。” “怎么会冷死?我们穿得这样暖和,你没听麦子说,他以前穿得哪有薄,还没有这些柴火取暖,可是不也没有冷死吗?”梁凤书的话很像以前镇上官员说出的道理。 肖大刚往火堆里扔一根木材,以此表示不在乎这些木材:“没事的,没事的,现在柴火多着呢,土地都没人种了,全长杂树,随便烧,年前玲玲寄了好多钱回来,钱也不缺啦,烧吧。” 肖玲玲拉着我说:“凤书姐让你说回家感受,你怎么说农业税,说这柴火的事,是想冷死我们吗?” “我是说的柴火的事吗?好,我说回家的事。” 熊熊的篝火哧啦啦地升腾着,火堆里的红薯和肉都已经烤出诱人的香味,篝火边的这一方小天地温暖如夏,这样大的篝火无法驱赶走整个村的寒冷,只可以温暖我们几个人。 我开始给他们说这么多年才回家乡的感受。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句话我听过很多次,虽然没有刻意统计,但也知道,说这句话的人都是穷人,有钱人不会这样说,我也从没有听齐爷这样说过。其实,这句话还不如阿q的话有‘智慧’,没有钱是无法回家的,千里路漫漫,难道要走着回家吗?如果真有人这么干,那真是生活逼迫得他快下地狱了。 家是每个人的根,但家既不能吃,也不能穿,家只是情感上的港湾,就像是人类祖先虚构出来的臆想,为的是让血脉相连的人一起团结起来面对残酷无情的生活。人在外艰难的时候,连寄封信回家的钱都没有,又怎么能回家?日子稍微好一点时,稍有理智的人,不会把好不容易挣的钱花在车轮上,回家过年以后呢?还得出门去讨生活。 要说在这村里不出去,肯定也能活,那么多人不都活过来了吗?道理听着似乎没有毛病,可是同样是人,我为什么就要窝在这村里过这苦日子,有理想终归是没有错的吧?世界是大家的世界,既然弱肉强食,那我也想知道自己到底能能不能多抢点‘肉’吃。 肖大刚不愧是读过一些书的人:“对啊,麦子说得对,你们年轻人是要出去的,守在这里过不上好日子,更不可能买得起车,又不是官,要是不出去能当官的话还差不多。” 张寡妇惊呼起来:“肖大刚,你说他们开车回来的?” 肖大刚马上对肖玲玲吩咐说:“是啊,玲玲、麦子,明天让嬢嬢坐坐你们的车,开车送嬢嬢到镇上去买好吃的。” 听张寡妇感叹一番后,肖大刚带着惋惜的情绪:“麦子、玲玲,这几年你们不回家,我能理解的,真的,外面不容易,就像麦子说的,没有钱难道要走着回家吗?人总有那么几年艰难时刻,唉,要是亲家没有死,他该好好想几年福气哦。” 寒夜如此温暖,再次回到童年的记忆里,怎么也舍不得睡。张寡妇感叹着先回去睡了,肖大刚在李瞎子的灶屋里给我们烧好两大锅热水,又检查一遍按肖玲玲信中铺排的房间,也回去先睡了。 浓情蜜意的寒夜中,温暖的篝火旁,又只剩我们几个远方归来的‘陌’客。 我指着火堆外漆黑黑的夜,伸出的手就像黑夜里的枝丫:“凤书,你知道吗?我和肖玲玲以前在这样的黑夜里走过很多次山路,现在村里还有人像我们从前那样走在黑夜里,城里人永远也无法明白黑夜到底有多黑,回去好好写一篇,就叫《回故乡》。” 梁凤书站起来,裹紧身上的羽绒外套,在院坝边沿徘徊,漆黑的夜马上淹没了她瘦小的身躯,只见得一个消瘦的黑影在慢慢移动。她想切身体会山村的夜,但她也不敢走远,一望无际的黑夜让她恐惧,作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作家,她或许在体会我说的夜路,体会我说的那些漆黑中的孤独。 红红的火苗呼啦啦上窜,在无尽的黑夜里,也只能照亮一小块地方,在寒冷的山村,温暖的也只是方寸之地。 要是没有这堆篝火,山村看不到一点亮光,更没有一盏路灯,这样的山村,真不知道还要静默多久。 露露勇敢地站起来:“我小时候和麦子、玲玲以前的生活也差不多,贡布,你陪我去山上走一圈,让麦子看看,我们是可以走夜路的。” 我们都开怀大笑,梁凤书在不远处的黑暗中大声说着:“哎呀,我的露露喔,还想这样骗贡布?你莫非真是个傻子。” 贡布和平措的童年比我从前还要艰难,他们比任何人都明白生活的艰难,贡布笑笑,憨憨地说:“露露姐,我不去,我要留在麦哥和嫂子身边。” 露露失望地蹲在火堆旁,扒拉里面烧熟的肉出来吃,嘀咕道:“晚上总得睡吧?说好演夫妻的,总不能夫妻不同房吧?被发现不是会穿帮吗?” 平措马上回答她:“我可以打坐睡着,没事的。” 第271章还是那个家 我知道,平措是故意说给肖玲玲听,小芬毫不理解其中意味,马上不屑一顾地警告他:“平措,你这个小家伙,以为我稀罕你吗?我可不是露露姐,晚上你就在我床边打坐睡觉,要敢乱动,我把整个村的人都叫起来。” 肖玲玲笑笑,站起来:“嫂子,走,我帮你打热水,我们先洗澡去,今天车上坐一天,肯定要洗洗的。” 梁凤书低声说道:“在家里的日子,不准叫嫂子,叫姐姐,可得注意一点。”两人低声说笑着往灶屋走去。 贡布马上起身去帮着提水,打好水才回来,问我:“哥,你洗吗?等她们洗完,一会儿我帮你打好水叫你。” 我掏出烧好的肉递给贡布和平措:“我们是兄弟,都是穷苦人出生,不用太讲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欺负别人,也不让别人欺负我们,难的都过去了,以后我们都好好活着,这辈子都是一家人。”我指指露露和小芬:“看看,这两个还要等着成家呢,哈哈哈。” 贡布和平措吃几块肉,在火堆旁对练起来,比篝火还热烈。 看着他们密不透风地切磋,我小声对露露说:“家里要住好几天,看你的本事哟。” 露露对着我翻开白眼:“哥,说风凉话不怕牙疼么?他们死脑筋,只听你的,你就不能帮我说说?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露露姐,你才是死脑筋,贡布和平措还能飞了吗?你这么急,吓着他们。”小芬说完,左右看看,在露露耳边低语几句,两个人突然把我按倒在地,抹我一脸的炭灰,她们自己也弄得灰头土脸的。 梁凤书和肖玲玲洗漱完出来,坐着屋檐下洗着衣服,看着我们三张黑炭一般的脸,笑得前仰后合,无忧无虑 睡前,我和梁凤书、肖玲玲三人在房间里合计着,明天要是一早张寡妇就过来,见肖玲玲晚上是一个人睡,恐怕事情要穿帮。我们闹得这样大动静,还要住好几天,难保黑夜里没有眼睛盯着,为确保万无一失,我晚上反正已经习惯天亮才睡,肖玲玲起地早,让肖玲玲还是住她自己原来的房间,我守着梁凤书到天快亮时,都肖玲玲房间里睡,那时肖玲玲差不多要起来了,我安安稳稳睡几个小时,中午再午睡一会儿,把这几天坚持过去。 房间的隔音不好,听着露露数落一顿贡布,大家才沉沉睡去,只我一人在灯下靠在床头看着书,抬眼望得见疲惫睡去的梁凤书,她的面容舒展,并没有感觉到山村的寒冷,朝着我的方向睡得很香甜。 我起床时,已经临近中午,平措一个人坐在院坝里,他抬头看着我:“麦哥,他们都去了集上,还没有回来呢?说等你起来后,我们直接去玲玲姐家里吃饭。” 四周清冷而安静,只听得很远处有些隐隐约约的欢乐声,想是同样从远方回家过年的人,正在抓紧假期的尾巴纵情欢乐,我知道,他们的欢乐方式不过是喝酒、赌博。 时隔几年,再次从自己从小生活的家里醒来,竟然有些陌生感,从前的老屋早已消失,还是在老屋同样的地方,这二层砖瓦楼房依然显得寒酸,唯一让人神清气爽的是洁净的空气,也让这远离别的人家的家似乎绝世而独立,屋两边茂密的竹林阻挡了视野,连肖大刚的家也看不见。 院坝前的杂草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肯定是肖大刚在我们回来前清理的,那棵高大的洋槐树还是在院坝的右边,越见粗壮挺拔,光秃秃的枝桠一动不动。 院坝外十几米处的一排柏树枝浓繁茂,已经比房子还高;院坝与青绿的柏树间的地里,有几拢甘蔗,肯定也是肖大刚种的,这块土地比院坝要低一些,以前小时候,张寡妇会帮着李瞎子种一些菜在里面,以萝卜、辣椒、莴笋、油皮菜、四季豆间杂着种,地周围还会种上南瓜和冬瓜,现在这些菜都没有了,寒冬里也没这些菜,但能看出来,这地里已经好久没有种过。 再远处,是一块块不规则的水稻天,冬天的水稻田空着,泛着寒冷的白光,几群鸭子在水田中自得其乐,那是它们的乐园,也是它们觅食的好地方。在稻田的另一边山坡下有好几户人家,只没有了往日的喧闹声,也听不见我小时候那些扯着嗓子讲的闲言碎语。 山村从前的喧闹声没有了,其它一切都变得更丰茂,就连田埂上的枯草都茂密得淹没大半条腿,我小得时候,寻遍几十个山坡,也找不到这样茂盛高大的杂草。人走了,大自然显得很舒坦,杂草也长得威武雄壮,就像从前从没有这般坦然地生长过。 “平措,你怎么不去赶集呢?”我伸伸懒腰,低头一看,平措不见了,正疑惑时,平措端着一盆热水上来:“麦哥,快洗把脸,水正热乎。” 我有些难为情,怎么能让他伺候我呢?热水端到跟前,也不能不领情,边洗边说:“平措,不是说了嘛,我们是兄弟,你们兄弟不是我的佣人。” 平措倒是显得很自在,笑呵呵地说:“麦哥,我和贡布哥跟着你和嫂子已经是太轻松了,要是一点事情都不让我们做,那我们会不安心的,以后这等小事你就让我们做吧,我们做了心里也舒服。你和嫂子是我们的恩人,还给我们这样安定的生活,早上我和贡布哥锻炼的时候,还遭他骂,说我千万别忘记自己的本份,以后你让我多做点事情,任何事情都让我做,真的。” 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我还觉得自己难为情,只好点点头:“好吧,平措,我也没多少事情,以后你看着做吧,我不再拦你。”我又提起:“你该和他们去集市上看看,应该是很热闹。” “麦哥,我们兄弟怎么可能这么做,我们兄弟至少要有一个人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这村里没什么危险,放心吧。” “那也不行,危险常常发生在不经意间,我和贡布可是知道的。”说完,他高兴地笑笑,一个空翻身,直接从二楼跃到院坝里,矫健身姿如早归的春燕,弄得我也想跃跃欲试,终究还是没这胆量。 第272章拜坟亲兄弟 肖大刚一个人在灶屋里忙碌,见我过去,连忙把我往外面推,好像我已经是贵宾一样:“麦子,不用你帮忙,快带着你朋友歇着去吧,堂屋里有很多吃的,你早饭还没吃,快去吃点。” 我递给肖大刚一根烟,帮他点上:“肖爸爸,给你的那些烟和酒要吃,久了潮了,别舍不得,我和玲玲现在不缺钱,你放心的花,不然玲玲会不高兴的。” “好,好,快去吃吧。” 老远就听见他们几个叽叽喳喳闹个不停,而我正站在山坡上李瞎子的坟前,平措帮着我把冥纸扯开丢进火里。心中怀着不能言说的愧疚,看着坟头上枯黄的毛草,更加凄凉酸楚。用手里的铁锹慢慢往坟头上垒新土,每一次往上垒土时,都在心里背诵着他教导我的那些签诗。 看着那条弯弯曲曲的路,想着怎么这些年过去,路还是老样子,路上的人更加稀少,‘经济腾飞’的成果一点不会在山村显现。听到他们的声音近了,平措飞快的跑下去,李水和李余老远就喊着:“是麦子吗?是麦子吗?好多年不见啰。” 我扯着嗓子对着他们的方向,就像小时候我们彼此呼应:“我在这里,把鞭炮背上来。” 众人把其余行李放在山坡下,抱着好多簸箕一般大的鞭爆盘上来,帮着把鞭炮展开,在李瞎子坟头外围上十几圈鞭炮。 我们一起在李瞎子坟头前跪下来,作揖磕头,然后他们退得远远的,看着我点燃鞭炮引线,鞭炮轰鸣,硝烟弥漫,我想,李瞎子一定知道我回来啦,他的儿子、他的徒弟回来啦! 张寡妇背着满满一背篓,一点也没表现出累,反而特别高兴又轻松:“麦子,你和玲玲的车真好,在街上让我可是风光了一回,不用你帮忙,我背得起,快回家去吧。” 从山坡上下来,梁凤书吩咐着:“麦子,你们还得跑一趟,说是要拿扁担去挑,车上还有好多的烟花,我们这一趟拿不了。” 我和贡布、平措、李水、李余无人找来扁担,把所有烟花都挑回家里放着,只为夜晚看那瞬间的璀璨。 一路上,李水告诉我,他已经大学毕业半年多,现在正在一家房产公司打工,工作是卖房子,也不累。能看出来,他对自己的工作迷茫又遗憾,想不到大学毕业后还是打工,感叹着不知到以后会怎么样,眼目前也只好先干着。 李文白家的老五李余也上学一年多,李余最是兴奋:“老四,真有你的,哪里挣这么多钱?村里开车回来的,你可是第一个。” “李余,你以前不是说你是老四,我是李瞎子家的吗?怎么,你现在甘愿当老五啦?” 李余厚着脸皮,完全是忘记过去早已忘记的模样,嬉笑着:“怎么可能说那样的话,你就是四哥,我就是老五啊!大姐李敏和二哥李木都没有回来,你回来了,真好。” 李水说,母亲陶春兰也没回家,还是在重庆打工,李木在成都一家大型酒吧上班,他和李水的大学也在成都,经常能和李木见面,可是不知道李木为什么不回家,可能是工作走不开。 大姐李敏还在福建酒店里上班,去年过年带着男朋友回来过,今年说不回来了。 听着李文白家的故事,我感觉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依照我和梁凤书的计划,等出去时,再到重庆去看望母亲陶春兰,余下嘛,就想见见李木,再没有其它想法。 李余和李水再不是破衣烂衫的样子,比我还要高一些,显得很健壮,青油油的胡子都快挂满腮帮子也没有剃,兴高采烈得没有一丝忧愁。 我问李余什么时候回去上班,他说先过完元宵节再说,那工作可有可无,反正过完年也想重新找工作。他还说,他已经不是农村人了,大学毕业后,户口落在青岛,让我有空去青岛玩。 见着李文白一家好起来,我还是高兴的,我虽然跟了李瞎子,终归和他们血脉相连,只是心中找不到血脉相连应该有的情感。想是小时候太穷,我们都各自顾着自己,没有相互依存的情感和习惯。 中午吃饭的时候,李文白也来了,我知道,他是一定会来的,并不一定是来看我。李文白显得更矮小了一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自己比从前更高大,所以才有这样的感觉。就像我从前觉得屋两边的竹林很高,当睡醒起来站在二楼看,以前的竹林也没有那么高。 想一想,还是封三个红包,给李文白、李水、李余三人,只是红包里的金额比给张寡妇的少很多。想起李文白打孩子的勇猛,我想他应该是不稀罕我这点钱的。 张寡妇气势恢宏地讲述着:“麦子,你没去集上,玲玲开着车,一路上可风光了,所有人都看着我们,镇上数玲玲的车最豪华,别人都以为是哪家的贵人呢,我告诉他们,就是以前李八字的儿媳妇,哎呦,你可不知道,他们眼红得很,简直想不到李八字的儿子、儿媳妇这样有出息,连着肖大刚都沾光啦。都说李八字是神仙转世,单单保佑他的儿子、儿媳妇,将来还指不定要有天大的出息呢。” 李文白摆出气定神闲的姿态,颇有些洋洋得意:“龙生龙凤生凤,当然有出息。” 没有人接李文白的话,知道他是往自己脸上贴金,我想不出来我的今天跟他哪有半点关系,又或者我没有出息,穷困潦倒地回到山村来,他还会这样说吗?说不定他是要教训我的,不过眼前的李文白显然再找不出什么话来教训我。 肖玲玲突然埋怨起来:“麦子哥,你没去,别人欺负我和芬姐……” 我马上看着李水和李余:“都这么大啦,在我们自己的家乡,还让别人欺负玲玲和我朋友?这不是白活了吗?” 李余挠挠脑袋,没有一点愧疚,喜笑颜开:“不是,是小偷偷钱包,本以为就是一个小偷,没想到七八个都是一伙的,我和李水也动手的,不过你朋友贡布太厉害,我们没帮上多大的忙,但我们肯定是动了手的,绝对没有怕。” 我看着梁凤书:“有受伤吗?” 第273章恶人上门 肖玲玲激动不已:“还好有贡布在,不然他们那么多人,我们肯定吃亏。我看见那小偷把芬姐包里的钱包刚拿出来,我一把抓住他大喊,贡布马上就蹩住了小偷的手,没想到周围一下跳出好几个人帮那个人,说我们冤枉他,要我们赔他们钱,真是不知好歹。” 集市上的小偷我是知道的,小时候经常看见被偷的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坐在路边,面对结伙作案的小偷毫无办法。农村人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或许是法律在偏远山村作用不大的原因,少有人报警,除非重伤或是弄出人命。 平措马上看着贡布,显得非常不满意:“哥,功夫退步了吗?还一早教训我,怎么还要玲玲姐先动手呢?早知道我陪他们去。” 小芬马上解释:“平措,不是这样的,街上人太多,我和玲玲走在前面,贡布和凤书姐他们走在后面,隔着距离呢。贡布的反应已经是神速,我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赶到玲玲身边。” 李余嘴里塞着米糕,腮帮子都快鼓成球,手上还拿着米花糖,身上崭新的外套像是抢来的,有些合身,里面的高领毛衣看着松松垮垮的,他做出眉飞色舞的生态:“他们其中几个人手上有匕首,我和李水也没有怕,帮着打了几个。” 露露哈哈大笑起来:“是贡布把他们放倒了,你们兄弟才动手打的。” 李余立刻辩解:“那我们也很重要啊,万一他们再起来还击呢,我们起码打得他们起不来。” “好,好,为胜利干杯,没事就要,过年过节,赶集时小偷特别多,千万要小心。”我举起杯子,不想就此再争论下去,几个小毛贼,不值得探讨。 正吃着饭,听见外面有人大声说话:“就是这一家,李八字早死啦,他们现在就住这一家。” 李余在门外一探头,回头紧张起来:“不好,街上那帮小偷找上门来了,看来他们是想敲诈钱。” 我还没说话,肖大刚起身抓起墙角的便当,气冲冲地大声吼起来,如虎啸山林一般:“狗日的,正月还没过完,妈个巴子,敢上我家里来闹,找死。”看他这气势,又像回到当初他卧在地里抓贼的那个精神模样。 我们都放下筷子,冲到大门外,十几个人手拿着扁担和棍子,还有好几十个村里的人在一旁看热闹,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围上来这么多人,李瞎子家和肖大刚家最是僻静,离村里其他人家相隔最少有好几根田埂。 肖大刚见对方人多,也没有冲过去,只对着大声怒吼:“那个龟儿子敢上来,你们要干什么?” 其中一个中年人派头十足,灰色的风衣,显示着家里今年的潮流时尚,嘴上叼着烟,往前迈两步:“干什么?肖大刚,我们都是认识的,你假装不认识吗?既然是熟人,什么也不说,你家妹仔的朋友打伤我们弟兄好几个,赔点医药费,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赔了钱,此事也就了啦。” 李余和李水已经把刚才挑鞭炮的扁担拿在手上,还递一根给我。 我空手走出几步,贡布和平措紧跟我生活,我看看眼前这些小毛贼,对着围观的乡情大声询问:“村长在不在?在不在?” 老村长从围观的人中站出来,胆怯地说道:“在,在,在,我退休了,娃子还认吧?哎呦,李八字的少爷,听说你发财了啊。” 我撩开嗓子,拿出小时候唱山歌的音量来:“老村长,各位乡亲,你们今天给我做个见证,上午这帮人在街上偷我朋友的包,被我老婆肖玲玲抓住现行,你们也都知道他们是扒手,一帮混账王八蛋扒手,竟然敢有脸上门来讨要赔偿,你们帮我做个见证,我今天一毛钱不赔……” 先前说话的那个中年人马上打断我的话,把烟头扔在脚下,对着地上啐一口:“娃儿头,嘴巴别硬,以为外面混了几天,就完全忘了河的深浅啦?扒手?老子就是扒手怎么啦?不也没有扒你钱嘛,打伤我弟兄是事实,一毛钱不赔?口气好大哦。李八字当初在,我们还能给点面子,娃儿头,没冲。” “不是他们一伙的退开一点,免得伤了你们,一会儿给大家红包,给我做个见证就行。”我盯着那中年人说:“你们的钱,我可以烧给你们。” 村里人都往后退去,那十几个人当中,也有几个人进退两难,显然是来凑人数的。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我,以为我要赤手空拳挑战这是伙扒手。 记得小时候,要是有外村人欺负到村里来,一定是全村抵抗外敌,今天村里的青壮年少了很多,从外面过年回家的青壮年,也没有从前的淳朴感,好似被外面的气候熏染得变了本性,都带着看热闹的心态远远站在。加上这伙扒手中有几个就是附近的人,大多都和村里人认识,村里人不好得罪这些人。 我更知道,因为我开车回来,通过张寡妇的宣扬,他们已经对我所拥有的财富在心中嫉恨,只是不表现出来,此刻正好看我出丑。 我大声告诉肖玲玲,故意让所有人都听见:“玲玲,上楼数数,一共多少人,每人包一百的红包,当我们两口子给大家的过年礼。” 借此机会,我也想树立威信,想着我走了以后,大家知道肖大刚的女婿厉害,不会欺负他一个人在家。 肖玲玲马上拉着梁凤书上楼去,而对方已经被我‘逼上绝路’,想走,那就是当众丢人,不走,他们又不知道我哪来的这样大口气。那个中年人应该是扒手的老大,他趾高气昂地看着我,点上一支烟,目光跃过我,看着肖大刚:“老肖,真就是按你女婿说的办吗?” 肖大刚很激动,恨不得冲上去,我一把拉着肖大刚:“肖爸爸,我来处理,一定要让他们以后见到你胆战心惊,跟见了鬼似的一样害怕。” 我对着那个中年人招招手,摆出挑衅的姿态,目光里带着蔑视和不屑一顾:“你过来,扒狗,我告诉你怎么赔,这事我做主,不用我老丈人出马,要是要我老丈人出马,你肯定活不了,他下手狠,村里人都是知道的。我可能还会给你留口气回去给自己做棺材,过来啊,你不是要钱吗?” 他往前跨一步,又停下来,看看周围,又看着我,装着平静,语调阴冷:“娃儿头,你还年青得很,我要弄你个生活不能自理,这辈子你可是难过哦……” 我转头不听,不想听他废话,要是他突然服软,我还将失去这立威的好机会,收拾这样的人,是皆大欢喜的事,绝对不能放过,对贡布和平措大声发令:“一个也别放过,动手吧。” 第274章民风古朴 贡布和平措分两路冲出去,我随之大喊道:“全部拦住,一个也别放过。” 肖大刚、李文白、李水、李余和我冲向两头,张寡妇也扛着锄头冲出去,很快,在倒下几个人过后,估计老村长看到我的决心,扯开嗓子动员起来:“乡亲们,打这帮王八蛋。” 全部打倒在院坝外的干田里,一个也没逃掉,其中几个哀求着说:“我们是来看的,我们是来看的啊,别这样。” 刚才中年人已经被打倒在地,恶狠狠地趴在地上看着我:“娃儿头,别狂,你总是要离开的,你老丈人可走不了。” 我对着乡亲们大声宣布:“为这王八蛋刚才威胁我的话,大家也都听到了,我本来只想教训你们,既然他威胁我,好,贡布、平措,拧断每人一根食指,免得以后他们再害人。” 惨叫声一片,本来也没有把他们往狠的打,有的爬起来想跑,哪里跑得过贡布和平措,还是逃不过断指的幸运。我急切地吩咐小芬:“相机拿出来,全部拍照。” 我对着这群昔日欺压村民的扒手帮说:“你们记住,不是我要断你们的手指,而是你们的老大威胁我,断手指的仇找你们老大报,他嘴巴太臭。还有,你们的照片全在我这里,要是以后再敢对我家人作恶,我一家一家去找你们,人不在就拆房子,知不知道?我麦子从不吓唬人。” 求饶声此起彼伏,其中还有几个和肖大刚攀亲戚,说要论起来,大家都是一家人,希望肖大刚帮忙求求情,被肖大刚一脚踩在头上,我知道,肖大刚比我还狠,他老婆跑了被人笑话,正好出出气。 我又走到那中年人面前,对李水和李余一声哟呵,就像以前我们配合偷桃子一样:“帮我按住他。” 李水和李余马上过来按住他,我对着倒地的扒手们大声问:“还有没有人想报仇的,不服气的,啊,有的话赶快说。” 没有回音,我把中年人每只手的手指再掰断一根,大声宣布,气势轩昂,第一次在家乡的穷山沟里这样说话,就像张飞站在当阳桥一样:“老子就是不怕人报复,你们记住,我叫麦子,是李八字的儿子,是肖大刚的女婿,随时等你们来报复,不过,你龟儿子只要觉得你骨头我弄不断,随时来,我们村任何人遭到你们报复,你们都要倒霉。免费奉劝你们一句,真有本事的人出去闯,在家里祸害乡亲算什么狗东西。” 欢呼声一片,有十几个村民估计在家里受了气,或者打牌输了钱,又或者没有挣到什么钱回家被老婆骂过,对着已经倒在地上哀嚎的扒手再踹上几脚,真好消消心中郁结之气。 大多数男人也都没有要红包,妇人和小孩子都高高兴兴地接过肖玲玲和梁凤书发的红包,欢天喜地地离去; 退休的老村长和肖大刚带着乡亲,一直把那十几个人赶出山坡后面的丫口才回来,他们不肯拿红包,说应该送我们小俩口红包,只好给他们每人两包中华烟。 难得见到的冬日暖阳,在正午时刻穿透阴霾,照耀着依然有原始风情的山村。寒风微微中,几只麻雀蹦蹦跳跳,在已经干涸的稻田里左顾右盼。远处炊烟袅袅,在树梢上、竹林边弥漫、消散,隐隐约约的欢声笑语,使得山村在冬日里还有些朝气。 留下退休的老村长和以前几个同李瞎子关系极好的人,坐下来一起吃饭、喝酒,想着将来我和肖玲玲走了,他们也能和肖大刚打发无聊时光。肖大刚和张寡妇把煮好的腊肉香肠切出几大盘,李文白帮着烧火,很快又弄出一桌香喷喷的菜。 哪家老人去世,哪家孩子娶妻、出嫁,谁家里出了大学生,谁家又盖了新楼房,他们就是聊这些,我也在不到一顿饭的功夫,把整个村里这几年的情况知道得清清楚楚。 依然是风雨不惊的山村,依然是平和的生活,通过外出打工,大家都已经脱离温饱线,再也没有人饿肚子,吃肉已经是极其平常的事情,就连讨婆娘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了。 张寡妇觉得这些个男人抢了该由她告诉我的事情,颇有些闷闷不乐,神神秘秘地说:“罗家二娃子的婆娘生不了孩子,你们知道吗?” 老村长露出一口黄牙,绷紧脸上的老皮:“张幺妹,你也六十多了吧?别人家娃儿婆娘能不能生,你去打听这个干啥子?” 大田下的周石匠笑话张寡妇:“张幺妹年纪大啰,加上李八字早已成仙,再也没有人和她耍啰,只能到处听些闲话,不然日子怎么过?哈哈哈。” 张寡妇眼睛一楞,伸出干瘪的手指着周石匠:“你龟儿觉得自己竿竿还能翘得起吗?老子祝贺你龟儿打石头时,锤子滑脱,敲到卵子,到时看你狗日的还跳不跳。老子岁数大杂子嘛,昨天麦子还给我一万块,老子今天还坐他们车去存了银行,以后慢慢花,麦子说给我养老,老子以后有钱花。你龟儿年轻,年轻有啥子用,还不是挣点辛苦钱,你屋头的猪圈都快倒了也没得钱修,以为老子不晓得吗?” 梁凤书问张寡妇:“张嬢嬢,锤子敲到卵子,是什么意思?”露露和小芬、肖玲玲立刻笑起来,大家也都笑起来,平措说:“有什么好笑的,我们兄弟也没有听懂。” 肖玲玲笑着告诉梁凤书时,露露也小声地告诉贡布和平措,梁凤书看看我,害羞地埋头继续吃饭。 杨三娃一脸嬉笑的样子:“张嬢嬢,你那个晓得罗二娃子婆娘生不出来啊?别个才过门一年多,慌个啥子嘛。” 张寡妇故意卖关子,头斜看着布满灰白阳光的天空:“我为啥子要告声你啊?不行等到起看,我就是晓得。” 罗癞子阴着脸:“张幺妹,你狗日莫一天张起嘴巴乱说,罗二娃子还是我亲戚,我都不晓得,你一天到晚嘴吧涨得长,多活几年不好吗?有麦子给你钱,死早了不是亏得很吗?” 张寡妇马上放下筷子,刚刚夹上筷子的粉蒸肉都不要,像喇叭加大了音量,气势压人:“我日你仙人板板,罗癞子,你龟儿就是上辈子作孽太多,肯定上辈子拔了别个裤裆下的毛,这辈子长成一个癞子脑壳,还咒老子死得早,你黑我吗?刚才黑麦子的人手指都断几根,你龟儿要告一哈说?” 第275章敲月下门 老杨端起酒:“来来来,喝酒喝酒,硬是越扯越远老。”喝完酒,老杨又大声地问我:“麦子,你为啥子要给那么多钱给张幺妹啊,未必她以前和李八字偷偷摸摸的那些事情,你都晓得吗?你有没有偷到看哦。” 能看出来,老杨听说我给了一万块钱给张寡妇,他和其他人一样,觉得张寡妇捡到了大便宜,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真好落在她怀里。张寡妇和李瞎子的事,村里人都是知道的,此刻拿出来说笑,不过是要故意奚落张寡妇,暗示她那些年没有白陪李瞎子,现在李瞎子的儿子我一次性把那些钱都给齐了。 我还没回答,张寡妇马上骂道:“你龟儿眼珠子落到胩胩头,一天到晚就晓得看那个事情吗?你龟儿以前还不是深更半夜来敲我屋头门,稀得好老子没给你开门,老子豆是晓得你龟儿没得李八字有良心,你家里那几个娃儿也没得麦子有出息,更没得麦子的这份孝心,活该你狗日穷一辈子。” 老杨一下红了脸:“张幺妹,八字没得一撇的事,你莫张起嘴巴乱说哦,我又没说你啥子,不过是问问麦子为啥子给你钱,你冲到我做啥子嘛。” 周石匠马上接过话:“老杨,你龟儿还干勒些事情啊,村里那个不晓得张幺妹是李八字的,李八字可是老远的人都尊重得很的,你还想插一脚,罚酒罚酒,不然我回去告诉你婆娘,看你龟儿幺不幺得倒台。” 老杨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干掉,举着空杯子,喉咙用力梗了一下:“喝老啊,莫回切给老子弄出嘛些事情来闹,老子要是遭管得紧了,锥子大爷陪你几个龟儿耍。” 他没有据理反驳,证明张寡妇说得没错,看来他以前确实在半夜去敲过门。以前的山村连电视机都没有,娱乐及其亏负,天一黑,只能躺床上,估计去敲寡妇门的不只是他。想来那也是很有诗情画意的画面,颇有‘僧敲月下门’的味道,得到寡妇开门的人,一定又:“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 当年的李瞎子是没法去“敲月下门”的,因为他眼睛到夜里全看不见,万一摸错了门,估计得挨一顿好打,李瞎子也不可能让我牵着他去“敲月下门”,所以都是张寡妇找借口过来。想无数个黑夜里,张寡妇来了李瞎子这里,但那些在深夜里缺少娱乐又满怀思念的人,抹黑悄悄去到张寡妇门前,轻轻地叩响门楣,却得不到答复,不得已要带着惋惜和落寞抹黑回去。回去时,家里老婆正好醒来,问去了那里,男人必定得撒谎:“听到外面有想动,老子还以为有贼,去看了看,没得啥子,继续睡,继续睡。” 周石匠自己也喝一杯,举着空杯子给老杨看:“我也喝了啊,要得嘛,要得嘛,不得乱说的,我是黑你的。” 老村长有些不屑:“夜诶,周石匠,平时劝你喝杯酒,跟要你命一样,勒个时候自己都喝了啊。” 周石匠夹一块腊肉扔在嘴里:“老村长,你以为我不晓得吗?五粮液,一杯起码百八十块钱,我不晓得好歹吗?” 肖大刚以主人之态:“随便喝,随便喝,麦子给我买得多得很,今天还是感谢大家帮我们动了手的,随便喝。” 其实不用任何人帮忙,就贡布和平措两人,他们谁也跑不掉,我有意把村里人都调动起来,这样以后才能都脱不了干系,他们万一再来复仇,大家才会同仇敌忾。 肖玲玲突然端起酒杯站起来,从隔壁桌走过去,用家乡话大声说道:“老辈子们,我敬大家一杯,我告声你们,麦子小的时候,李爸爸经常不在屋头,张嬢嬢很照顾麦子,所以麦子感谢她,我和麦子愿意给张嬢嬢养老。我和麦子出去以后,又是我爸爸一个人在屋头,你们那个要是对我爸爸好,我和麦子将来回来也孝顺他。” 杨三娃问:“肖玲玲,未必麦子全部都听你的吗?钱主要是你挣的还是麦子挣的啊?” 罗癞子看着杨三娃说:“娃儿头,玲玲敬老辈子酒,你端到杯杯干啥子,你未必也算老辈子吗?你硬是看到酒好说。你老汉儿当初就是舍不得钱,我还不晓得嘛,你老汉儿想给你娶肖玲玲当婆娘,又舍不得给钱,今天晓得玲玲妹崽能干了嘛。” 肖玲玲大声说道:“乱说,就是给房子那么大一坨钱,我也不得嫁给别个,勒辈子除了麦子哥,谁也不嫁。钱当然是麦子哥挣的啊,我们开一个大得很的服装店,全靠麦子脑壳聪明,不然朗个赚得到那么多钱,就算抢也抢不到勒个多啥。” 周石匠马上接过肖玲玲的话:“开服装店,要请人啥?我娃儿明年高中毕业,让他去跟到你们干,要不要得嘛?” 肖玲玲看看我,又转回头:“我们开的是高端服装店,请的人要会说广东话和英语,你娃儿得不得行嘛?” 老村长终于有些不耐烦:“人家玲玲敬杯酒,喊我们以后多照顾照顾她老汉儿肖大刚,你们还喝不喝嘛,紧到扯,手杆杆都举麻老。” 肖大刚马上附和老村长的话:“来,喝酒,喝酒,我好得很,不消那个照顾,他们就是担心得很,也娃儿们的一片孝心而已,我先喝了啊!杨三娃,你也喝,莫听他们的,该喝就要喝,管他老辈子还是小辈子。” 王天贵一直不说话,脸喝得红扑扑的,大家一起干完酒后,他自己又倒一杯,站起来说:“麦子、玲玲,我敬你们夫妻一杯,也得给麦子和玲玲说声对不起。麦子走了几个月后,我也喊我老汉儿给肖满满提过亲,肖满满没干,后来我还去找过几次肖玲玲,遭肖玲玲日噘过好几回后,我才不得不死心。我一直以为麦子不得回来了,想不到麦子混得比我们那个都好,对肖玲玲还勒个好,麦子真是难得的好男人,玲玲等对老的。” 王天贵比我大两岁,小学毕业就跟着他爸卖猪肉,当年家里经济条件在村里数一数二,在九十年代初,家里就修起一大栋楼房,很多有女儿的人家都想和王大贵家结亲家,没想到他一直没有娶妻,是暗恋肖玲玲。 我端起酒,走过去和王天贵碰碰杯,也用家乡话笑话他:“龟儿王天贵,你是老虎头上拍苍蝇——胆子大得很哦,我前脚走,你后头敲我的婆娘,来来来,我和你喝一大杯,你给我说说玲玲是朗个日噘你的啊。” 第276章村里话闲 王天贵自己把酒快速喝了,脸红脖子粗的说道:“勒个朗个好说嘛,肖玲玲噘人你还不晓得吗?不说了,不说了。”说着,他自己坐下去。 张寡妇大声笑骂道:“哎呦呦,龟儿王天贵,你勒个砍脑壳、挨千刀的蟒子娃儿,你这简直是搬起石头砸天,胆子比牛卵还大。老子是麦子和玲玲的媒婆,村里哪个不晓得玲玲已经是麦子老婆吗?你还敢勒个样干啊?李八字是神仙转世哦,你个瓜娃儿,不怕李八字送你下十八层地狱啊?” 王天贵看看张寡妇,刚展开的嘴又合上。 老村长心情特别好,嘴巴都快包不住话了:“麦子,你命好哦,我们周围能看得到的,数肖玲玲最漂亮,无数人都眼遣得很,难得肖玲玲只稀罕你一个,说老实话,那个时候李瞎子屋头也还是穷得很,肖玲玲那个时候就非得嫁给你,不看中钱,绝对是真心的哦,可能你两个小时候就耍起的,她也看不上别个了,哎呀,麦子出去几年回来,不只是高了不少,人看起撑展得很了哦。” 张寡妇愣眉鼓眼看着老村长,像要强力告知于众,大声说道:“老村长,我们麦子苤吗?看看,今天出门打工的年轻一辈,那个买得起那么好的车?就是镇上干部也没得勒个好的车坐。” 罗癞子马上接过张寡妇的话:“夜诶,你们麦子?杂个成你的麦子了啊?李文白都不敢说这个话,麦子是李瞎子养大的,你个寡妇还想认儿子吗?有点晚哦。” 张寡妇两眼一鼓:“龟儿死癞子,信不信老子砸你狗日的一脚,麦子孝顺我,他得不得孝顺你吗?我朗个就不能这样说啊?李瞎子以前日子也不好过,麦子小时候受了不少苦,挨饿挨冻,你们那个管过?那个时候,你们那个不是说麦子长大没得啥子出息,最多还是个算命的。我自始至终都没嫌弃过麦子,你们摸到胸口想想,有好多人曾经‘狗眼看人低’。” 张寡妇已经有些醉意,但她说的全是真实的,小时候村里确实没几个人看得起我。李瞎子虽然算命高超,得到广大尊重,不过是大家在关键时刻要他帮忙算算,背地里还是把李瞎子看成残疾人,又没有娶妻,带着我这个别家过继的儿子,哪有什么将来呢? 回想起过去,我发现肖大刚对我算是很好的,从没有看不起我,也没有嫌弃过李瞎子是个残疾人,肖玲玲要和我好,他也没有反对,反而大大方方地把肖玲玲许配给我。肖大刚比村里人有文化,目光也确实更透彻。 老村长大声主持公道,拿出他当村长的气势:“闹,闹,闹,闹个球,别个麦子好心好意请我们吃饭,喝勒个好的酒,你们扯那些乌七八糟的做啥子?我看啊,我们勒个村里头年青人当中,麦子有出息,算一个,李文白家那几个将来肯定也有出息得很,你们不信慢慢看,我说的肯定准得很。其他人嘛,基本上没得啥子出息,打几年工,挣点钱,娶个婆娘,也就勒个大回事了。” 李文白这时洋洋自得:“老村长,麦子还是我屋头出去的,大家都晓得。真要像老村长说的那个样子啊,以后每个儿子回来都请你们喝酒。” 听李文白这样爱往自己脸上贴金,我的心里很反感,只不表现出来。 没想到周石匠与我同样想法,他大声数落李文白:“李文白,你龟儿莫冒皮皮,你屋头以前是村里最穷的,生得又多,饭都吃不饱,娃儿跟着你真是造孽得很,村里那个不是担心你屋头娃儿要饿死几个?我们那个没有看到嘛,一个个饿得皮包骨。麦子有出息,那是别个李八字的功劳,李八字是神仙转世,升天以后当然保佑麦子啰。你屋头现在出这两个大学生,还不是靠你婆娘陶春兰出去打工,不然上个球的大学,中学都读不毕业,李文白,你龟儿纯粹是湿手抓面粉——捡便宜。” 李文白歪头歪脑的不说话,嘴里自己哼哼,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让人看了很是讨厌。 老杨说:“我说李文白,周石匠勒个话说得一点不假,陶春兰有好能干,我们那个都晓得,做活路比任何人都快,我们周围几个村,像陶春兰那么勤快的、拼命的婆娘,再也找不出几个。土地下放那年,村里分田土,要不是陶春兰死到争,你龟儿屋头一块好田都没得,勒个多娃儿养得大嘛?真的吃石头说。陶春兰没有出去子前,那真的是没得好吃好穿过,别个嫁给你李文白,给你生勒个多娃儿,你没给个人家一天好日子过,现在别个陶春兰出去打工挣钱,盘娃儿读大学,你在屋头干些啥子?当倒你几个娃儿的面,我都不好说,你还往自己脸上贴金,怕是要亏良心哦。” 老杨说“当倒娃儿的面不好说”的事情,就是说李文白在陶春兰出去打工以后,和他家邻居家的儿媳妇罗元梅通奸,罗元梅比李文白小二十多岁。昨天晚上烧篝火时,张寡妇拉着我单独告诉我的,让我莫给李文白钱,说李文白完全没得良心,陶春兰在外打工,过年都舍不得回家休息几天,他还在屋头乱搞,这样的人绝对不能给钱。 张寡妇不是担心我把钱乱花,而是张寡妇实在替陶春兰觉得不值。张寡妇也嫉妒陶春兰,陶春兰生一女四男,她自己嫁好几次,一个都没生,当然嫉妒。 李文白对着老杨鼓起眼睛:“莫说勒个多,我屋头有两个大学生,你屋头有没得嘛?” 老村长摇头叹气:“唉,该他李文白歪哦,狗日运气好,讨到陶春兰勒个好的婆娘。陶春兰自己辛辛苦苦挣钱供娃儿读大学不说,人家弟弟在重庆大医院当医生,阳屋势力大,你李文白难道不承认吗?要不是你当医生的小舅子帮忙,你能有今天的两个大学生娃儿?狗屁,凭你李文白,屁眼儿挣翻天,也不可能养得出两个大学生,我说你屋头娃儿将来有出息,就是看到你娃儿个个都像陶春兰,不像你,要是像你,一个都没得出息。” 李文白哈哈一笑:“老村长,喝酒哦,我屋头的事情我自己晓得,没得我,有娃儿吗?” 我突然发现,在不要脸这方面,我有时候很像现在的李文白。 第277章村里的女人 见李文白沾沾自喜的样子,老杨马上故意说道:“有的人啊,别以为和罗元梅搞到一起是捡了大便宜,周围团转,哪个不晓得,罗元梅是给钱就可以睡觉的,没得钱,给一只鸡都可以陪你睡一晚上。罗元梅也不怕我在这里说,村里人都是晓得的,睡过她的人能站满几根田坎。只不过啊,我们也不能说罗元梅坏,她生两个黑人,有那么多罚款要交,她男人在外做砖瓦工,挣的钱还不够交两个黑人的罚款,她憋到要陪人睡觉挣点钱,也不容易啊。” 李文白闷着不说话了,自己慢悠悠地吃着,一脸不屑的样子。 谁也没有接着老杨的话往下说,一时都沉默起来,撒尿的撒尿,抽烟的抽烟,咳嗽的咳嗽,都有意避讳着继续讲罗元梅的事。我最想听的就是罗元梅的事,主要是想听听我离开以后,村里的风花雪月演变史。看他们都刻意回避罗元梅的话题,我能想到,他们可能都光顾过罗元梅的生意,大家都不好说,要是说得毫无遮掩,家里老婆肯定闹翻天。 我想,难道村里男人们都知道的事,女人们不知道吗?又或者每个女人都不相信自己男人去找过罗元梅,也可能是女人管不住男人。 肖大刚见李文白有些尴尬,大声提议说:“大过年的,只喝酒,不扯闲话了,来,我先划拳走一圈,大家轮流坐庄,喝好。” 小芬一直在给梁凤书当翻译,露露借着给贡布和平措当翻译的机会,挽着贡布不撒手,说好要扮演夫妻,贡布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也不好甩开露露,只要由她挽着胳膊。 李水和李余还是小时候那个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我们晚辈这一桌子菜,他两个人吃了半桌子,都好像还不够似的。露露看看李水和李余,问:“看你两个也没有大肚子,半桌子菜吃下去,装哪里了?” 李余笑笑,伸长脖子打个嗝:“不知道,反正能吃下去,歇一歇,你们要是不吃,我们全吃了,别浪费。” 肖玲玲欢欢喜喜地说:“吃吧,吃吧,水哥、余哥,埋李爸爸那天还帮了忙的,没事,多吃点,灶屋里多得很,我早让我爸卖了很多菜,还做了很多腊肉香肠。” 李水看着像个闷葫芦,神情里的玩世不恭不知来源何处,目光之间总是暗藏着蔑视之光 ,但他并没有少吃,很坦然地说:“玲玲,我们知道,年前你爸杀猪,也是喊我们过来帮的忙。” 肖玲玲把几盘我们身边没怎么吃的肉,端起来放在他们两个面前,显得很大方:“吃吧,一会儿要是冷了,我给你们热一热,晚上也在我家吃,好一起放花炮。” 李水和李余当即答应,没有半点见外,礼貌性的推辞都没有,或许他们觉得和我是一个妈生的,不用见外,更不用说那些虚头巴脑、没有意思的话。 刚才一直听隔壁老辈子一桌说村里的闲话,等他们开始划拳喝酒,我们也就不想继续听下去。 我本想去午睡,却见李水和李余不停地盯着梁凤书看,我也知道梁凤书长得漂亮好看,可是梁凤书是我老婆。他们当然不知道,见我们回来的七个人当中,只有梁凤书是单着的,又一身富贵之气,模样不是一般的漂亮,他们可能有些想入非非。 老五李余还好一点,他的重心在吃上,总是吃不饱、吃不够的感觉;老三李水满脸青春痘,看梁凤书的目光显得很是自信,估计他觉得自己刚大学毕业,是个难得的人才,虽然暂时贫穷,但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问梁凤书:“小梁,你一直和玲玲、麦子他们做生意吗?还是刚毕业,没有工作,才和他们做生意。” 梁凤书看看我,又看看李水:“啊,一年多了,我也刚毕业一年多,上大学时就认识麦子和玲玲,毕业后找家里拿了些钱,和他们一起开店。” 李水仿佛觉得自己也大学刚毕业,正好配得上梁凤书,兴奋溢于言表:“哦,那是读的深圳大学啰,学什么?” “中文系,文学专业,你呢?”梁凤书礼貌性的问。 “我体育教育专业,成都读的大学,现在户口落在青岛,青岛很美,有空过来玩,我保证好好接待你。” 我故意玩笑说:“李水,混得不错嘛,能接待凤书,你可知道,凤书出门要求很高哦。” 李水打一个嗝:“哦,我还不错,能接待得起,花不了多少钱。”看看我,又说:“我看小梁不会那么铺张吧?” 梁凤书早看出李水和李余火辣辣的眼光,借此机会,不想让他们继续幻想下去,笑笑说道:“好啊,有空过去玩,不用你接待,我老公会帮我付的,麦子,你说是吧?” 我点点头,李水的目光马上暗沉下去。 肖玲玲哈哈大笑起来:“是哦,凤书老公是黑道大哥中的大哥,人混蛋得很,简直就是个瓜得很的瓜娃子,但偏偏对凤书姐好得没话说,麦子,你说是吗?” 小芬马上接过话:“玲玲,我也听说啦,凤书姐老公确实坏得很,一天到晚不着家,不过每次回家,对凤书姐还是非常好,肯定是外面亏心事做得多,不然那么有钱的男人,怎么可能只对凤书姐一个人好,嗯,可能是有些不正常。” 我要扮演肖玲玲的男人,此刻和梁凤书是朋友,她们便故意说笑,认定我只能‘哑巴吃黄连’。 梁凤书看着一脸得意的小芬问道:“小芬,我老公有你说的那样坏吗?也就最近不怎么回家,我读大学那几年,我们是天天在一起的,最近外面事情确实多,不是你说的那样,好像说得我老公在外寻花问柳似的,我才不信,他不是那样的人。” 李水有些尴尬:“也难说,男人在外面越是坏,因为良心不安,回家对老婆越是好,难说,难说。” 露露一鼓掌,抱着贡布的臂膀,撒娇起来:“对,我看也是这样,老公,你觉得呢?” 贡布两眼一番,无奈地摇摇头。 第278章情感坚守 见小芬和露露一副自得其乐的模样,我笑说道:“小芬、露露,凤书老公是那样的人吗?要是我回深圳告诉他你们这样说他,到时候你们会不会很惨呢?” 小芬惊恐万状地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错啦!我真的是乱说的,玩笑话,凤书姐,我是乱说的,麦子哥,别这样,玩笑话,我们这里说的闲话这里了,回去了不能再提起。” 露露幡然醒悟,在小芬胳膊上一掐:“该死的,把我拖下水。麦子哥,我是被小芬误导的,凤书姐她老公可好啦,真的,全世界也没那么好的男人。” 李水不解其中意思,见她们吓得那个担惊害怕的样子:“小梁,你老公真是黑社会的大哥吗?” “不是,我老公才看不上黑社会,只不过黑道大哥们都比较尊重他,凡事都给点面子。”梁凤书看看我:“麦哥,我没撒谎吹牛吧?” 小芬抢先着说:“对的,凤书姐说得对,麦哥,我刚才的玩笑话,这里说了回去就别说啦,好不好?” 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我又没什么,你们说凤书姐的老公,我哪里管得着,你们胆子这么大,回深圳还怕吗?莫非她老公会把你们丢街上去?还是说会从此不想见到你们?” 小芬起身走到梁凤书身边,紧紧地抱住梁凤书,头贴在梁凤书脖子后面,很是后悔地说:“凤书姐,我真的错了,不该这样说你老公,你一定要管住他啊,别让他为难我,他最听你的话啦!” 梁凤书笑起来:“哎呦,小芬,你怕成这样子干嘛?他又不在这里,回去早忘了,谁还记得这里说的闲话?快,好好吃饭,多好的菜啊!比我以前吃的那些五星级酒店的菜还要好吃。” 小芬挨着梁凤书坐下来,很是委屈地看看我,瘪着嘴,又看看肖玲玲:“玲玲,你麦子哥,唉,不说啦!” 肖玲玲乐呵呵地说:“没事,麦子哥你们可以随便说,他要是真像凤书姐老公那样是个混蛋,我还是这样爱他。” 肖玲玲这话不是玩笑话,她是故意说给我和梁凤书听,所以她一直坚决不和任何人恋爱,她的爱情没有了,她摆出宁愿一辈子不再爱别人的架势,也不想伤害拯救她离开地狱的恩人。 我故意不想让梁凤书多想,马上打趣她:“玲玲,我不在家的那些日子,王天贵那个蟒子娃儿怎么追求你的,除了他,应该还有很多人吧?” 肖玲玲气鼓鼓地看着我,两个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大,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小芬看着肖玲玲,一副幸灾乐祸地样子:“要出事,麦子哥,要出大事情哦。” 梁凤书一把推开小芬,学着我们的家乡话:“你勒个龟儿挨千刀、砍脑壳的,硬是不怕我老公收拾你说。”说完,把肖玲玲拉到身边,继续学着我们的家乡话安慰说:“玲玲,莫理他们几个瓜娃儿,纯粹是好东西吃多球了,不晓得事干,麦子也是个瓜娃儿,脑壳里尽是装的水,勒个大球个人,一点不懂事。” 听着梁凤书学我们的家乡话,大家都开心的笑起来。 只有我心中感激,梁凤书这份包容心少有女人能做到,她一定能看得出来,肖玲玲一直爱着我,虽然已经心甘情愿做妹妹,但那份执着的爱依然在心中坚守。梁凤书只好这样包容着肖玲玲,也坚守着我们的爱情。 肖玲玲开心起来,看着梁凤书,觉得神奇无比,精神焕发:“凤书姐,我们这里的话你学得好像啊,天啰,你才来两天,就学得这样好,怪不得你外语那么好。” 梁凤书笑笑:“我怎么也无法像你唱歌那么好听,麦子都被你歌声迷得神魂颠倒的。露露和小芬的电脑技术比我强那么多,特别是露露,书没看完过一本,捣鼓起电脑啊、网络啊那些事情来,真是无师自通啊,这不,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 露露长叹一声:“有什么用?麦子又不喜欢捣鼓电脑的女人,哎呀,我这点手艺和玲玲的歌声换一换,说不定麦子也就喜欢我啦!哈哈哈。” 肖玲玲看着露露,又看看梁凤书:“凤书姐,刚才露露姐怎么说你老公的,我们回深圳时还要不要告诉你老公?” 梁凤书瞪一眼露露:“要,玲玲,你可帮我记着,等回深圳后,露露肯定得掉一层皮。” 李水和李余当然什么都不知道,李水说:“贡布哥和平措哥功夫这样好,简直好得像武林高手,露露姐,小芬姐,你们还怕凤书姐老公做什么?没几个人有你们男朋友这么能打吧?” 露露故作平静:“没办法,凤书姐老公对我们都有恩,是我们的大恩人,又有钱,我们都怕他,打得过,也不敢打啊,哦,也不能打啊。” 梁凤书又对李水和李余说:“我认识你们二哥李木,现在又认识你们两兄弟,只差你们大姐李敏不认识。李水,李木没给你们说起过我们吗?” 李水摇摇头:“没有,李木现在在成都也还混得可以,刚到成都小半年,才开始,能稳定下来非常不错啦!他上班的那个酒吧,是成都最大的酒吧。” 我心头想,李木去年四月份就已经离开深圳,怎么才到成都上班小半年,还有几个月他去哪里了呢?仔细又想想,李木和我一样,看过那么多书,一定也有一颗浪漫主义的心,还有浪迹天涯的情怀,到处看看也是符合他的个性。 梁凤书马上又问道:“是哦,那不错啊!李木聪明,又有才学,将来一定有出息,只是不知道他怎么就离开深圳要跑成都去。” 听梁凤书夸李木有才学,李水有些不服气地说道:“李木高中毕业,能有多大才学。”估计他觉得自己在梁凤书面前已经竭尽所能的显摆,也没得到梁凤书的夸赞,对梁凤书如此高的夸赞李木,觉得很是意外。 第279章西湖潇潇祭洛水 “高中毕业就不能有才学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李二哥可能还没行万里路,但已读万卷书,我和麦子都是知道的,李木在深圳这几年,几乎读完半个南山图书馆,可能比麦子还读得多勒。论才学,估计两个硕士学位的人也未必比得上李木,论人品,李木也是没有可挑剔的地方,我看李木将来一定大有作为。”梁凤书估计也是想到李木为我们付出过,为我们而放弃了深圳几年奋斗下来的所有成果,心生感慨,不由得大力夸奖李木一番。 李水眼望别处,不说话,估计心里愤愤不平,半天没有捞到心仪的漂亮姑娘半句赞美,而李木不在当场,却得到如此高的青睐。 李余语重心长地说:“李木现在真是这样好了吗?唉,他没怎么说,我们也知道他以前在深圳,没想到他在深圳还和你们有这样深的往来。他到成都以后,只说在深圳出了点事情,以后都不想再回去,就这样,其它什么都没说,你们也在深圳,难道不知道李木为什么离开深圳那样的好地方,非要跑到成都干吗?” 梁凤书长叹一声:“唉!他走得太急,只给我们电话中说要走了,我们就再也联系不到他。” 肖玲玲动情地说:“麦子哥,凤书姐,我想木哥啦,我已经有李二哥电话,我们这次要去看看李二哥吧?重庆到成都不是很远。” “去,去看看,应该去看看,贡布,帮忙把冷菜端厨房去,我们去热一下。”梁凤书想去厨房,估计也是情绪有些难掩饰,故意走开。 贡布刚起身,张寡妇马上大声说道:“娃娃们,你们玩儿你们的,我去给你们热菜,放着,我来,是要热一热,这天冷,菜冷得快。” 露露站起来走两步,捂着肚子,唉声叹气地说:“可怎么好?你们几个疯子,今天街上买那么多好吃的,我菜没吃多少,肚子撑得厉害,要是长胖了可怎么办?” 小芬鄙视地看着露露:“谁硬往你肚子塞了吗?” 划拳喝酒的人一直没有停下来,我们菜热了热后,又小坐一会儿,我们没有再吃多少,李水和李余又一顿狼吞虎咽。 我们七个人都过去我以前的家里午睡,就没管李水和李余,他们坐在肖大刚堂屋的椅子上打盹。 我和梁凤书、肖玲玲三人和衣躺在一张床上,听着她们两个嘀嘀咕咕,我很快就睡过去。 回忆起青春岁月,几乎忘了冬日雪寒。 积雪在阳光下化为水珠,从屋顶上滴答下来,如寒冬里的泪滴,哒哒地敲在头顶的帆布大伞上,在打伞的边沿汇聚成一条晶莹剔透的水线,落入木台上。 谁的青春都难忘,二十几年前的我和李木,都没有今日这份恬静的心。 说到第一次回家乡的事,心中莫名感慨起来,想今日的故乡早已人影凋零,陶春兰依然固执地守在孤寂的山村里。那里杂草丛生吗?那里翠竹依然茂密吗?家乡今年冬天有阳光吗?…… 在很多年里,我不愿承认自己曾有过故乡,试图掩盖儿时苦寒在心中的烙印。如今我可以坦然面对过往的一切,包括那些儿时的跌跌撞撞、衣单腹饥、孑孓身微。 李木和素素一直默然无语,仔细听着我回忆起过去的那些光辉和遗憾。 我突然停下来,望着西湖外那条雪白的山脊,就像我邋遢在无人理会的街头时,曾无数次不由自主地望向故乡的方向,心里有深深的彷徨不安。 “哎呀,多大的人了,还哭。”素素拿起纸巾为我抹去泪水。 想不到我已经流泪,好像没有来由的就想哭,萧瑟寒雪无法让我流泪。 “西湖潇潇祭洛水,多少人往多少泪。阿弥陀佛。”李木站起来,走到露台边,也望着那条蜿蜒的山脊,手持念珠,指着渺渺茫茫的湖水:“麦子,我以前来过这里,曾在西湖边住过半个月,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这西湖,总是容易为从前而感伤。” 素素拿出手机,快速地按几下,问道:“李二哥,那两句是你此刻的感悟吗?祭洛水?祭拜的祭?” “对,祭拜的祭。” 素素对着李木的背影快速拍下照片,得意洋洋地说:“发个朋友圈,配上李大师这两句灵感,嗯,西湖潇潇祭洛水,多少人往多少泪。真是佳句,李二哥的心中果然装的不是凡俗杂念。” 李木笑笑,坐回来。 “我们拍个合影。”素素自己站起来,侧着脸,对着手机拍下我们三人的合影:“李二哥,刚刚麦子说,你离开深圳后,没有马上到成都,那段时间你去了哪里?可以说吗?” “可以啊,有什么不能说呢?” 李木刚回答完,素素一把抓过我桌子上的手机:“李二哥,你等等啊。”她瞪着我问道:“密码,密码多少?别人都用人脸识别解锁,你为什么还用密码?” 我说完密码,好奇地问素素:“你要干嘛?用我手机叫外卖吗?吃午饭还早啊。” “屁,我帮你发个朋友圈,用我们三人合影,配上李二哥那两句诗。我不管有多少女人爱你,我要让她们知道,此刻我们在一起。” “你发可以,能不能帮我备注上:不是本人发布。拿来,我看看。” “不给。”素素把手机塞到她身后,对含笑看着她撒娇的李木说:“二哥,说说,离开深圳时,你去成都之前去了那里?当时会不会很后悔,必定你在深圳打工,麦子和梁凤书都不帮你,亲兄弟,一年才见几次面,你靠自己当上副总也不容易,就那样离开了,当年有恨过麦子和他的梁凤书吗?” “没有,当年没有,过后也没有,从没恨过,麦子从小去了李瞎子家,没有享受到父母的爱,我们全家都欠他的,我一直想的想法是:就让我来替我们家还吧。” “二哥,当年离开深圳后,你去了哪里?现在回想起来,是我欠你啊!” 以前没好意思问,如今闲聊,也想听听他那个时候的真实想法,我想,已经出家为僧的李木肯定不会撒谎。 李木笑笑:“看来啊,今天不说,化不了缘。” 第280章爱恋化流云 他侧头看着窗外的远处,窗外白云悠悠,他目光如湖水一般平静,好像忧伤早已与他远离。这种看似平静的状态里,带着对世界的冷漠,对人的冷漠。目光中看似已经把一切淡然,其中有对所有一切都失望的落寞。 李木真算得上四海漂泊二十几年,在这漫漫长路中,岁月带着他一步步走进深山庙门,使得他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雄心壮志。那些读过的‘万卷书’依然在他胸中,书中的道理和走过的路,熔炼成一个‘悟’字,收获一个‘禅’字,岁月在他那里变得云淡风轻,只待时光老去。 “贫穷会在心中滋生出魔鬼,然后永远在心中筑巢盘踞,能去除这个魔鬼的人,才是真正走出了贫穷。这个世界很多人挣到很多钱,但心中魔鬼的巢穴还在,甚至茁壮到填满整个胸怀。麦子,看你和素素这样好,你是早已把心中的魔鬼巢穴燃烧殆尽了的,老三、老五、大姐都还没有做到,不知道他们这辈子能不能做到。” 李木突然来上这么一段话,让我不解。素素更是听得云里雾里,只把茶水缓缓倒出,等着李木继续说下去。 当年梁凤书送李木从南头出关,车一路到达惠州时才停下来。李木说梁凤书办事很实在,也很周全,在惠州街头,梁凤书在街上找了一辆的士车,给司机一千元钱,让他载李木到汕头火车站。 李木还记得,的士司机把他载到榕江边的渡口,当时天还漆黑一片,过江的渡船还没上班。的士司机指着榕江对岸告诉李木,江的对面就是汕头,一个很小的城市,希望李木能让他早点赶回惠州去交班。 黑夜里,二十四岁的李木两手空空,连个行囊都没有,生活的唯一指望,就是梁凤书给的几百块现金和一张五万元钱的银行卡。 四月的榕江边还有些微寒,比深圳要冷,漆黑的渡口静悄悄,奔流不息的榕江水拍打着渡口,世界还在苍茫黑夜里沉睡。 深圳从事几年夜店工作,李木并不惧怕黑夜,但黑夜中的孤寂,让他想起横尸街头的依依,他太想依依了,想跳入榕江和依依团聚。那个曾与他相爱几年的爱人,像是从黑夜中突然跳了出来,陪伴着她昔日的爱人渡过暂时孤独,鼓励李木要坚强的活下去。 依依惨死在沙头角,让血气方刚的李木跌入愧疚又悔恨的深渊,突然一个人站在黑夜中的江水边,能想起的只有依依,不禁泪如雨下。一支接一支燃烧的香烟,并不能化解心中的悲伤,压抑几个月的愧疚和悔恨,在黑夜的孤独中全部喷薄而出,把李木淹没其中。 之所以义无反顾地愿意离开深圳,那时李木觉得自己对不起依依,对伤害无辜的恶人更是深恶痛绝。在包间里听完肖玲玲的悲惨遭遇后,李木恨不得马上把那个男人大卸八块,当梁凤书说出全盘复仇计划后,能消灭恶人,李木当然赞成,想着能为拯救肖玲玲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也算是积德。 悲伤难抑抑制,依依昔日的温柔娇容一直在眼前、在怀里,但依依在黑暗中告诉李木:“我的老公,你不能跳江,还记得吗?你说过要挣很多钱,要带我去看遍山山水水,你还没有做到呢。虽然我们阴阳相隔,但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千万别犯傻,要好好的活下去,等你纵横山水之间时,我就是你头顶的流云,你去哪里我去飘去哪里,你是世间最坚强的男儿,一定不可辜负曾经对我许下的誓言。老公,沿着榕江向上游走,那里有过江的桥,就像你曾牵着我的手走在午夜下班路上那样,走吧,我们一起走。” 李木流着泪,在黑夜中独自沿江而行,走了好久,看见一座大桥,才知道自己被的士司机骗了,根本就不用从渡船过榕江。 想到曾经对依依的誓言,李木在路边吃完早饭,到商店里卖了背包、换洗的衣物、最简单的洗漱用品,外加一本《中国地图》,一路步行,从汕头到梅州,经赣州、抚州、洞庭湖、武汉、襄阳、安康、汉中、广元,最后到达成都。 山山水水,慢慢长路,步行四个月,陪伴李木的只有风雨,还有天空的流云。 李木说,他鞋走烂好几双,从没有觉得累,有时住旅店,有时合衣夜宿路边、树下,也借宿过很多荒郊野村的农家。在溪水里洗漱,衣服凉在背包上,实在没法晾干,扔掉再卖,都是在路过的乡镇上卖最便宜的衣物用。 花最少的钱,走最远的路,每到能取钱的地方,李木便会取五千块钱放身上。他自己花不了什么,除了保证体力的最简单吃喝,每次借宿过的那些农家,离开时,他都悄悄地在床头放几百块钱,放钱时默默念着:“依依感谢你们。” 有时在路上碰见放学回家的穷孩子,也给那些衣衫褴褛的孩子百十块钱,孩子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自己叫依依。孩子听说他叫依依,总是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但拿着他给的钱,笑得特别开心。李木说,想自己以前上学的时候,别说在路上遇到有人给百十块钱,哪怕一两块钱,估计也能开心一星期,看到那些孩子纯真的笑脸,他的心情也会变得很愉快,看天上的云也像是在对着他微笑。 用双脚丈量着几千里路,心里装着曾对依依的承诺,用承诺告慰路途疲惫,昼行夜宿,沿途随心布施梁凤书给他的那些钱,四个月后到达成都时,只剩下几千块钱。 不管白天黑夜,休息时都仰面对着天空的云,他觉得那些云朵中一定有依依,依依就在天空陪着他翻山越岭,一起践行曾经的诺言。 在那用双脚长途跋涉的四个月里,李木说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依依,梦里的依依还是那么美丽,脚踏着白云,而且会在梦里和他说很多话,鼓励他要好好活下去。依依说:“生命的精彩在于探索未知,生命的尽头又是另一个开始。我在天上,你在人间,你以后的路,是我们共同的憧憬,别让我失望。” 每次梦想,都是泪流满面。 道一声“阿弥陀佛”,李木不愿再说下去,抬头看着窗外天空的流云,盘腿坐在沙发里,拨动念珠,口里默念着经文。 想不到二十多年过去,李木还是对依依如此深情不忘,他可能还觉得那些云朵中有依依。 素素已经泪流满面,见李木不想再说,站起来,拉开所有窗帘,口中念叨:“看吧,李二哥,依依一定还在天空,就在那些云里……” 第281章荒芜土地 等着李木念完一段经文的时间里,我心中又泛起往日的愧疚,暗自感叹人生怎么会如此迥然不同。如果那时候我和梁凤书都对李木和依依好一点,他们要去中英街玩,我给阿虎招呼一声,不用他们办证件,直接派人接他们去就好了,依依也不会被人砍死在街头。 那时我和梁凤书刚刚过上好日子不久,很怕李木和依依连累我们,如今想来,我们是有能力帮助他们的,依依再也不会活过来,就算我回到从前,可能还是会那样担心他们连累我。 就如李木所说,从小贫寒的苦日子,加上刚刚离开家乡时经历的那些孤苦伶仃,心里滋生出魔鬼,那时的魔鬼巢穴牢牢地盘踞在心中,使得眼睛看不到真正的善和美。 一直以来,我和梁凤书都觉得愧歉李木,听他说起那四个月的苦行僧般的日子,我的心中的愧疚更重,不只是愧歉李木,对依依也愧歉。 顺着李木远望的方向,我看见窗外一朵洁白无暇的白云,正悠然在苍穹翱翔。我想,那朵云肯定是依依的化身,她还是那样美丽,她还守着李木。 素素换了普洱茶重新冲上,乖巧地说:“算了,李二哥,依依姐曾在世间爱过你这样的男儿,她不后悔,也没有遗憾,我也是女人,我知道的。” 李木不说话,素素把头转过来对着我:“麦子,继续说你第一次过年回家的事吧,我想听,先前你说到午睡,午睡以后呢?” 我还记得,那天午睡时,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面,我看见一只山羊独自走在悬崖峭壁上,它身型敏捷如飞鸟,自由腾挪,好像悬崖峭壁如莽莽草原一般。 可是那峭壁无边无际,山羊无论怎么攀爬跳跃如飞,还是无法达到峭壁的边缘,山羊突然停下来,眼望着远处无垠的绿色大地,神情里那样泰然自若。 山羊突然纵身一跃,从峭壁上如雄鹰捕猎一般冲向地面,山羊没有翅膀,可它却没有一点畏惧,任自己在空中自由落向无垠的绿色草原,梦中吓得我胆战心惊,不由得为这山羊落地后的命运担忧起来,赫然发现,山羊的脸变成了李木,他依然是纵身前那样坦然,没有一丝惊恐。 梦里的山羊就那样一直往下落,却一直没有落下去,如在我的心上钳了一把钳子,就快要停止跳动,突然醒来,竟然在寒冬里满头大汗。 从床上起来,站在阳台上,看见西边天空挂着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晚霞,虽不是特别辽阔,却也给人心中一丝温暖,为萧瑟的寒冬增添一抹鲜艳的色彩。几只乌鸦呱呱地叫着,好像我推门出来吓着了它们,它们从屋前高大的洋槐树上展翅而飞,带着黑色魅影,似要追逐天边那一抹色彩,它们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寂静的天空里。 李水和李余从竹林里穿出来,手上都抱着满满的柴火,李余大声说道:“晚上篝火的柴我们都准备好啦,听说你们昨天晚上就烧过。老四,你昨晚也不叫我们一声,真是不够意思,我们小时候到哪里去玩,可都是叫你的啊。” 平措端起热水上来,小声说:“麦哥,洗洗脸,先前我听见你梦里大喊着什么,我没有听清楚,是不是梦到什么啦?” “没事,我经常做梦。”又对李余大声说道:“昨天太晚啦,车上颠簸一天,没力气去叫你们,今天晚上好好玩,今天我觉已经睡够。李水,这干柴不经烧,我们去山上弄几棵桑树下来。” “啊,不好乱砍吧?”李水有些担心。 “没事,砍我家的,连根拔出来,只要两棵老桑树,够烧一晚上。”我快速擦一把脸,问平措:“几个女人呢?” “那边帮忙做饭,也不一定是帮忙做饭,玩吧。麦哥,弄桑树用刀还是用锄头,我去拿,你别弄脏了手,你下楼等着啊。”说完,平措从二楼端着盆子,一个空翻身,从阳台上落下,自己奔灶屋里去。 李水、李余看得目瞪口呆,李余惊叹着说:“天啊,这么厉害,是轻功吗?怪不得一个能打那么多个,自己还一点不受伤,麦子,他们兄弟干什么的?” 平措从灶屋里一手锄头、一手柴刀出来,说道:“我和贡布是负责麦哥和嫂子安全的,负责一辈子,谁动麦哥和嫂子,我们就弄谁。” 我大声笑说:“老五,你别听他的,我和他们是兄弟,不过他们身手比我好一点点,这算什么啊,我也能一个筋斗下去。”说着,我看着楼下跃跃欲试的样子。 平措赶忙把手上东西一丢,站在我下面仰头说道:“麦哥,可别这样,我知道你功夫比我好,但你刚睡醒没活动开,还是别跳啦,走下来安全些。” “好吧,听你一回。”我大摇大摆地下楼来,李余和李水正和平措正笑着。 山坡上的地里全都是杂草,不见庄稼的影子,参照我小时候,这个时候麦苗应该已经长出手指长,我问道:“以前都争土地种,为几锄头泥巴还有人争得打起来,怎么现在这么好的地都荒着,全长杂草啦?这么长的杂草也没人割,记得吗?我们小时候漫山遍野也找不到这样好的草割。” 二十岁的李余很老道地回答说:“都出去打工了,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就这一坡的地吧,全部种上麦子,可能收成也就卖两千来块钱,还得累死累活的播种、除草、收割、晾晒,成都的服务员最多两个月就能挣这些钱,谁还愿意种地啊?人都出去了,这些草当然没人要。” 听着李余的话,我想啊,祖国经济腾飞对山村还是有影响的,起码人都有个地方挣钱了,不用再脸朝黄土背朝天,还饥寒交迫。只是为昔日人人珍惜的土地变得荒芜,觉得有些可惜,要是都不种小麦,没有了麦苗地,我这麦子的名字来由不是也变得虚幻了吗? 李水说:“那还得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我们这里没有河流,几个月不下雨,别说收成,连种子钱都得搭进去。我才刚去青岛,也还能有两千多一个月,虽然租房、吃饭剩不下什么,可也比种地强太多了。” 看看意气风发的李水,我问:“你家里辛辛苦苦拿钱给你读大学,就为比种地强啊?” “麦子,你可比我还小一岁哦,你都能挣这么多钱,不是我说大话,有一天我一定腰缠万贯、飞黄腾达。”李水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他已经看见自己变成他说的那个样子,眼里没有丝毫犹疑。 第282章家乡的土匪 平措抱着桑树的树干用力摇晃几下,树根把泥土都翻开来,他再蹲下去把绵长的桑树树根砍几刀,我们也帮着用力一拉,一棵高大的老桑树就弄下来。 李水感叹道:“平措,你真的好厉害啊,力气这么大,等我有一天发财了,你来保护我吧。” “不可能,给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我们和麦哥生死与共,不为钱。”平措说着,又用力的摇另一棵老桑树。 看着摇摇晃晃的长长桑树枝,上面还有些没有掉落的枯黄桑叶,有些感慨:“也没人养蚕了吧?桑树枝都长这么长,桑叶也没有人要啦!唉,想想以前,老三、老五,你们家里养蚕臭得要死,还为桑叶跟人打架,真是今日不同往日啊,这些树现在也只能烤火玩算球啰。” “麦子,千万别回农村,挣再多的钱也别回来安家,我们这里的官比土匪还可恶,再多的钱投在家乡,泡子都不会鼓一个,纯粹是白白浪费钱不说,你还得看他们那张臭脸,真的,他妈的一个个跟土皇帝似的,他们以为自己就是天,根本不会拿人当人看。”李水显得有些义愤填膺,好像他自己深受其害一样。 我只能笑笑,点头表示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我不会回来长住的,我现在是真正的深圳人,户口都已经迁过去,你们还不知道吧?不过别对外说,我的房子还在这里。过完年我也要给玲玲她办深圳户口,我们这地方啊,再过五百年,也不会发展到这里来,偶尔回来住住还行。李水,你怎么这么恨这些狗官啊?” 李余抢先说道:“我和李水考上大学,根据学校要求,户口要跟着学校走,必须得办户口迁移,我们拿着学校的证明给他们看,求爹爹告奶奶的,从村里到镇上,怎么都不给我们盖章,后来还是花二百多请他们在镇上吃饭,才勉强给我们盖章。我和李水上大学都是这样,这帮狗日的,简直无法无天,他们还是知道我们家穷,敲不出什么东西,不然估计得花不少钱,这些个孙子,真的是天高皇帝远,麦子,李水说得对,再有钱,撒外面或者烧掉,也别把钱花在建设家乡上,完全没这个必要。” 我离开故乡时,一直怀着对故乡贫瘠的憎恨,回来后,看到肖大刚、张寡妇那样为我们几个人的吃住忙前忙后,本来已经对家乡有些好感,又遭他们的话重重一击,苦寒寂寥的山村在心中立刻变成灰白色。 李水马上又义愤填膺地控诉起来:“就中午拿帮扒手,世人皆知,难到镇上的警察不知道吗?明里不管,暗里还和他们喝酒吃饭,真的,已经没有天理,他们遇到你,可能是这辈子也没想到会这么惨。” 李水又马上担忧地说道:“麦子,他们会不会联合狗官来报复吧?” 家乡情况如此,我小时候就耳闻目睹,想着,如今两个大学生也如此义愤填膺,家乡是真的没有希望啦。我轻松地说:“没事,他们不敢,而且当官的只捞好处,才不会真正替他们出头,没这么傻的官。他们要敢报复,我真的回来拆他们房子,都不用我回来,让几个谁都没有见过的人回来,悄悄的就把他们全办了。” 第二棵老桑树也弄下来,李水还有些愤愤不平:“我们当时去找村支书盖章,他那个嘴脸,要是李木在家,肯定打他狗日的。” 我点上一支烟,把烟盒递给李水,看看暮色苍茫的天空:“兄弟,敢不敢晚上去把那个为难你们的村支书弄一顿。” “怎么弄?”李余眼睛放光一样问道。 李水有些犹豫:“弄出事情可不好。” 我看看李水,笑话他:“你和李文白一个德行,怕个球,有点分寸就行。这样的王八蛋,你退一尺,他进一丈,这样欺软怕硬的东西我见多了,今天就弄他,完全是他自找的,为难你们的村支书是谁?” “就是周石匠的大哥。”李余兴奋溢于言表,拉着老桑树就往山坡下走,脚步显得很轻快。 刚把两棵老桑树拖到院坝里,张寡妇在田埂那边扯开嗓子大喊,估计她的声音全村都能听见:“麦子,过来吃饭啦!” 我大声回一句:“知道啦!”小声说道:“商量一下,老五,小时候偷桃子你主意最多,你觉得怎么教训那狗日的好。” “天黑以后去,他家楼房是盖的瓦,站在他家后面用石头给他屋顶冲几个窟窿,神不知鬼不觉。” 我奚落李余:“老五,你怎么胆子也这样小啦,我们不要悄悄的干,就要让他知道是我们要报复他,要让他以后听到你们家的名字都做噩梦。” “那你说怎么办?”李余有些迷惑不解。 “我想想啊,首先,不能让人觉得是我们故意找事,要让人觉得是他不对,他该挨打。我们的目的不是真要把他打多狠,是要让他丢面子,以后再不敢随便为难人,你们想想,该怎么干?” 我正说着,肖玲玲和梁凤书从竹林里走出来,肖玲玲看看我们:“密谋什么呢?还不过去?哎呀,你们把谁家这么大两棵桑树挖啦?” “我自己家的,没事。”看看梁凤书:“啊,有军师正,问梁军师,这事肯定好办。” 梁凤书一脸疑惑:“又干什么坏事?平措,你别跟他们学,一个个的坏得很。” 我拉着梁凤书,把李水、李余上大学办户口迁移的事给她一一说清楚,梁凤书思索着说:“真的要弄他吗?” 肖玲玲气急败坏地一跺脚:“乌龟王八蛋,怎么这样啊?就得弄他,还当我们小时候一样好欺负吗?” 梁凤书说:“这样吧,如果能把他请过来喝酒就成,他们中午那些人还在喝,酒都喝清醒了。” “嗯,能请来,这样好的酒,他肯定来,巴不得我们去请他呢,中午那些扒手有两个和他关系好,所以我看他远远的看,我们动手时,他跑掉了,现在肯定后悔酒没喝得上。” 听了李余的分析,梁凤书说:“请这样的人吃饭太恶心,麦子,我看这样,我们不必让所有人都知道是我们弄他,乡里乡亲的,还是别让人觉得我们胡作非为。让他自己感觉到是我们教训他就可以了,有时候,打人一闷棍比明的一耳光还解气。” “好,听,听你的。”我差点习惯性的说成听老婆的。 梁凤书看看不远处的水田:“你们这里的田坎不宽,又是当村里的路在使用,在他必经的田埂上做一个绊子,足以让他摔水田里就行。”说着,她拉一拉自己的羽绒长袍:“这样寒冷的天气,摔在水田里,弄得成个落汤鸡,酒他肯定不好意思再来喝,他心里一定堵得慌,回去指不定害一场大病,不比挨一顿揍还惨吗?还能让村里人看他笑话。” 第283章山村夜色 李余高兴得蹦起来:“小梁啊,真是绝妙的好办法,亏你想得出,我打电话给他,只是怎么下绊子?还得保证他一定摔在水里四仰八叉。” 暮色越来越浓。 梁凤书说:“绊子好办,平措肯定会,天快黑啦,村里人都以为村里的路极其熟悉,我们在他必经的路上抹一小段稀泥,适当遮掩,他一定想不到,田埂两边都是水田,不摔水里摔哪里,莫非飞上天吗?” 李水说出建设性的意见:“我们打电话叫他来没意思,让老村长打电话叫他来,让上一任给这一任下绊子,正是他们的传统美德,走,李余,我们弄稀泥去。” 李水突然表现出一种大无畏精神,威风凛凛地走在前面。 田埂上两边的衰草小半米深,留下中间四五十公分宽的泥巴路面泛着白光,水田里的鸭子早已回家,一片一片田坎分割开的水田,如镜面一样摆在村的中间,只等春来,又是一片片绿色稻田。 李水和李余很快抹好了一段,试了试,本来干燥的泥巴路面上抹上薄薄的一层稀泥,四周的枯草上也抹上一些稀泥,路变得像西瓜皮一样水滑,盖上一些枯草,再仔细看看,万事大吉。 “走,回去吃饭,电话打通以后,我再来撒点水,别干了。”李水好像非常急切地要看得别人的凄惨样。 李余低声埋怨:“洗了衣服一星期也不干,这点时间干不了,走吧。” 刚才看着李水认真的抹稀泥,用手试滑度,还设想人摔倒时手可能会抓什么地方,使我不由得想到,这李水密谋害人,估计和梁凤书半斤八两,要是心术不正,得多少人上当受骗啊? 几声乌鸦的悲鸣在夜空里响起,村里炊烟袅袅,薄雾与寒露渐起。 老村长打完电话,显得很是高兴:“来,周支书说马上来。”他又望着即将落下的夜幕,深情地感叹说:“炊烟过沟,干死鱼鳅;今年春天怕是要天干哦,坡上小麦估计要遭灾啊!” 罗癞子粗声粗气,有些急不可耐:“老村长,可以开喝啦,随它干球去,还有几家靠着山坡上的收成啊?过完年我也出去,一年不下雨才好。” 村里人喝酒的习惯,中午开始喝,下午不下桌,吹吹牛皮,喝喝茶水,晚饭接着喝,醉意来来又去去,去去又来来,最后带着醉意蹒跚回家。那一桌还是那些人,一个不少,新做的菜又端上桌。 李文白表现得出奇的勤快,让肖大刚陪着喝酒,自己和张寡妇在灶屋里弄菜;露露和小芬、贡布正做临时服务员,把一盘盘菜端上桌子;肖玲玲回去又动手切了一些香肠,梁凤书帮忙剥了好些皮蛋;李水和李余把烟花摆出一些在院坝边沿,理出引线随时准备点燃。 我点上一支雪茄,站在院坝边,远望着那段李水精心布置的田坎,虽然夜色已浓,我依然可以看得见有人急匆匆地往这边走来。看到那个身影摇晃几下,扑进水田里,我用雪茄点燃礼花的引线,夜空中炮声隆隆,礼花璀璨,流光溢彩照亮山村的夜空。 肖玲玲、梁凤书、露露、小芬争先恐后、又担惊害怕地点燃其它礼花,夜空更加热闹起来,山村的夜空从没有这样光芒璀璨过。 喝酒的人都从桌边走出来,看着黑夜里的万丈光芒,感叹不已,都夸我和肖玲玲给村里放了最好看的烟花。估计村里每家每户都如我小时候一样,听见炮仗声就站在院坝里凝望夜空,这些年流浪在外,时光匆匆而过,我终于看见自己在山村亲手点燃的璀璨。 礼花燃尽,硝烟弥漫,浓浓的火药味使得人更精神,老村长看看手表,焦急地说:“不应该啊,周支书早应该到了,自己村里还能迷路了吗?” 李水拿出准备好的电筒,展现出兴奋又亢奋的精神来:“你们先喝着,我去看看来了没有。” 这李水太坏,还要借此去看看猎物是否上钩。 见李水已经箭一般奔出去,老村长笑笑,大声喊道:“娃儿头,晚上小心路,唉,打个电话就是老,何必跑一趟,也好,节约一点电话费。” 李水很快又回来,气喘吁吁,对着手不停地哈气:“我跑到沟中间,没看到人,估计耽搁了。”说完,李水对我们笑笑。 我想,李水真跟梁凤书一样想得细致,他一定是去用干草把稀泥擦掉,以防再有人摔倒,真是个干坏事的天才啊。 李木在我们桌子上窃窃私语一般:“中啦,来,值得庆祝,太解气啦!哈哈哈……” 我们一桌子都欢乐地笑起来,张寡妇从灶屋出来:“高兴,都高兴,正是该高兴的时候,娃儿头们,努力吃,冷了我再给你们热,灶台上还要热着的鸡汤哦。” 家里没有空调,每个桌子下面放着炭火盆,人从脚暖和到头上。 小时候很少能在寒冬里享受到这炭火盆,做起来并不复杂,找一个废旧的金属盆,在灶堂里把烧完的炭火撮到盆里,上面盖上柴火灰,可以保持几个小时的持续热度,放在脚边,放在椅子下,这是寒冬里最好的取暖方式。但小时候没有废旧的金属盆子,烧的是干草,必须要烧木柴才有炭火,所以小时候连这炭火盆都是寒冬里的奢侈品。 隔壁桌已经摆开架势划拳,吼声震天。 过了一会儿,老村长电话响起,他出门去接了电话,垂头丧气地走进堂屋,看着我们说道:“娃儿头诶,你们害他周支书干啥子嘛?我这哈幺不倒台老哦,唉,冤孽哦。” 划拳的人立刻安静下来,李文白问:“周支书不来了说?看不起别个肖大刚吗?” 老村长站着对我点点头:“娃儿头,把你的雪茄拿我也抽一支啥,我当个冤大头,抽支雪茄还是可以的嘛?” 肖玲玲立刻跑进去拿出一盒雪茄来,故意卖弄着:“老村长一个人抽就可以啦,这雪茄二百多一支,可不能都发哦。” 老村长脸上带着苦笑:“他们没得资格抽,他们又没有背黑锅,是不是嘛?娃儿头们,你们要弄周支书,我一点意见也没得,可何必把我牵连进去哦。” 第284章上学往事 周石匠大大咧咧,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老村长,你朗个肥事哦,半天也说不清楚,我弟兄出杂子事老?” “刚才你嫂子打电话给我,说你哥来我们这里喝酒的路上,摔倒水田里头,遭冷得够。你们想想哦,五六十岁的人老,勒个天好冷哦,摔倒水田里那个受得了?你嫂子说是我害的,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哦。”老村长说完,用力的抽一口雪茄,嘀咕道:“闻起香,抽起也没得啥子味道嘛。” 李文白像冒充和尚念经一样,有些阴阳怪气:“天黑老,他可能走得急,没看好路,怪得到那个?” 杨三娃附和道:“说得对,自己走路不看路。” 老村长苦笑着看看我们:“他婆娘说,有人在田坎上抹稀泥巴,明显是要害他,电话又是我打的,不就怪到我头上嘛。你们几个天棒娃儿,是不是你们干的嘛?” 李水跟李文白一样阴阳怪气的语调:“老村长,没得证据莫乱说哦,他狗日的龟儿子自己遭报应,怪得到我们嘛?” 老村长长叹一声,看看周石匠:“听说摔得有点惨哦,你不回切看看你哥啊?” “看他个球,该遭,好酒好菜我不晓得吃嘛?我为啥子要看他?真是该球遭。李文白家两个娃儿考上大学,喊他盖个章,他非得喊别个请客。我当时就劝他,为难别个干啥子,考上大学嘛我们村里也光荣佘,你不盖章,未必别个不读大学了吗?大学又不是你村支书发文凭。” “二十年前李文白家修房子,石头还是我帮到打的,我给他说,李文白屋头真是穷得很哦,村里人人都晓得,穷得吊起来杀三天都流不出一滴血,别个屋头好不容易出两个大学生,你一个比芝麻还小的官,乡里乡亲的,摆那些架子干啥子,嘿,他不听我劝。”周石匠又长叹一声:“唉,我都晓得,莫欺负别个穷,风水轮流转,这哈他晓得了嘛,晚了哦,看他个球,龟儿子不听劝。” 张寡妇义愤填膺,站起来,手叉着她认为是腰的位置,因为她已经上下一般粗,实在难以确定她叉手的位置是腰:“砍脑壳的,做这些刮毒事,做人何必:寒冬腊月开桃花——稀奇古怪的,这哈遭了嘛。” 老村长说:“好嘛,你是他的弟兄都这样说,我也不怕背黑锅,我这把年纪,还能活得倒好久吗?我也跟你们说两句闲话,人啊,真是小看不得。陶春兰以前硬是苦得很哦,房子快倒了都不修,所有钱都供娃儿读书,狠得很哦,一年到头缺吃少穿,借起钱也给娃儿读书,我们村里头啊,也只有她陶春兰有这个眼光,有这个魄力,你们看到起嘛,别个陶春兰是:抱着黄莲做生意——苦心经营,眼下艰难,将来要享福,为难别个干啥子嘛,难道不怕遭报应吗?” 老杨看着我们,笑嘻嘻地讨好我们一样:“娃儿头,真是你们干的啊?” 李水马上又重复刚才的理论,不过这次是嬉笑着:“没得证据莫乱说哦,非要怪到我们头上,我们也不得怕,红的白的,明的暗的,随便哪个来,看哪个弄得过哪个。当初喊他狗日的盖个章,拽得跟他妈太上皇一样,现在想起来啊,都还满肚子的火。要老子请客,来嘛,今天请客,咋个又走不拢了啊?” 肖玲玲站起来,对着那一桌说道:“该球遭,他要敢再耍威风,收拾他,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李文白啃着猪蹄,满手、满口油水,呲牙咧嘴,还是阴阳怪气的语调:“对头,没得证据,啥子都是白说,眼睛长到球上了吗,不晓得看路,自己摔到田头,只能怪老天爷天黑得早了。他敢不敢摆起石头砸天嘛,莫鸭子死了嘴壳子硬,今天哪个也不怕哪个。” 正说着,门外进来一个人,是村里周家老一辈的上门女婿王文明,七十多岁,他老婆是周支书族里远坊的姑姑,听张寡妇闲聊时说过,他老婆去年已死。听说他在旧社会时候,年青时家里穷,不得不做了周家的上门女婿,属于村里的外村人;肖大刚属于知青下乡没回得了城,也算是村里的外村人;李瞎子是集体生产时,几十里外迁移过来的,也是村里的外村人。这三个外村人年纪最小的就是肖大刚,因为都不是土生土长村里人,他们三个一直关系就很好。 肖大刚马上站起来,拉着王文明,欢喜地说道:“老弟兄,一天都没有看到你啊,中午闹得那么大,你也没过来看看。快过来挤到坐,菜还是热的。” 王文明看看一屋的人,把拐杖放在门边上,乐呵呵的样子,好像见到一屋子当官的了:“白天走亲戚去了,我王家那边几个娃儿要出去打工了,今天过去吃饭送送,刚刚才回来。刚走拢屋,看到周支书一身稀泥巴、湿答答的,一瘸一拐地进屋,我问他干啥子老,他还闷到不说,还是他婆娘摆给我听的。” 肖大刚把自己的位置让给王文明,拉了一条木凳子在桌子角边坐下来,张寡妇马上摆上新的碗筷、杯子。 王文明自己先小酌一口:“哎呦呦,好好的好酒啊!娃儿头们,做得对,那帮遭天杀的扒手,早就该有人收拾他们。麦子,你老汉保佑你,你真是有出息了哦,就不认我王老汉儿了吗?” 我和肖玲玲给他敬了酒,王文明还是乐呵呵地模样,看着肖玲玲:“玲玲儿,麦子,做得对,年青人要有正义感,好人莫欺,恶人不怕,有本事,真的有本事,我今天是划不来,好戏没看到,不然我都要帮到打几拐杖。” 老村长看着王文明老树皮一样的脸,故意压低声音问:“没摔断手脚嘛,你怕是看过的哦。” “我哪里看得到,他忙着进屋换衣服,话都不和我搭,可能没摔坏哪里,但心里肯定遭得重啥,威风惯了的人,遭一闷棍,恼火得很哦。也是自找的,明明芝麻小得一个官,甚至连官都算不上,非得:独木桥上放钉板——故意让人过不去,这哈遭报应了啊,莫管,喝酒,喝酒。” 第285章山村夜茫 说完,王文明端起酒杯,和肖大刚碰杯:“喝嘛,这哈高兴了啥,这几年盼星星盼月亮的,我最开始就说嘛,没得事,玲玲儿、麦子肯定没得事,李八字神仙转世,升天后看不到吗?李八字会保佑他们的。” 肖大刚喝一大口,把大半杯酒放下,看着李文白,安慰他:“莫怕,你娃儿要是走了,哪个来为难你,你过来喊我,看我打不死他。” 看来肖大刚知道李文白是个胆小鬼,担心李水、李余出门以后,他怕那些人报复他,故意给李文白一颗定心丸。 王文明看着梁凤书他们,对肖大刚歪歪头:“回来的车票不好卖啊?” 肖大刚轻描淡写地回答:“麦子和玲玲的朋友,一起开车回来的。” “哦,鸟头坡,李旺门前的两个车是他们的说,哎呀,真是大出息啊,我就说嘛,李旺屋头哪里卖得起车,他那几个儿子没得卵用。”王文明又看着我们说道:“一个个,全是富贵相,和我们这乡巴头里的人一看就不一样。” 张寡妇奚落他:“王老汉儿,你还会看相索。” 王文明看看张寡妇,不理会她的话,看着我说:“麦子,陶春兰好多年没有回来过年了,你还是要孝敬陶春兰哦,我们都晓得的,要不是当年穷得实在没办法,哪个当妈的舍得自己娃儿跟到别个过?你妈是我们村里头最能干的人,娃儿生多了,也是受苦、遭罪最多的人,你一定要孝顺陶春兰。” 肖玲玲马上大声宣布:“回来得急,我们已经计划好的,这次出去要去看麦子他妈,电话地址都有了。” 老村长点点头:“老王,勒个大年纪了,莫管那么多闲事,喝酒,来嘛,我和你一口。” 王文明喝一口酒,对老村长颇为不屑:“都像你,从来都是当好好先生,你比我岁数还大,怕个球啊?活勒个久干啥子?该说还是得说,至于他听不听嘛,是别个自己的事情。前几年,周支书不给李文白家大学生娃儿盖章,你要是劝劝他,也没得今天这个事情啊!唉,不过啊,他该遭,一报还一报嘛,看今天这个光景,以后还就是麦子几兄弟有出息,哪个还敢为难他们屋头?” 罗癞子笑嘻嘻地站起来,对着外面打一个喷嚏,站在门边:“还真是想不到,这几个娃儿头小时候裤儿都没得穿,鸡儿掉在外面,一天到晚山上割草捡柴,冬天冷得一缩起,那个时候村里人编起顺口溜,说:“几姊妹一样高,天天出去捡柴烧”,哪个晓得别个现在勒个好哦。以前陶春兰长期担心她几个娃儿讨不到婆娘,烂房子都没得几间,三个黑人遭计划生育罚款不说,又没有分到田土,那些年啊,陶春兰一家真得是可怜得很哦,全家瘦得跟一个个骷髅脑壳一样。现在再看看,还真是苦尽甘来老。周支书啊真是看不清状况,来,喝酒,该球遭。” 肖大刚伸出手,开始主持酒局,摆开主人家的气势:“来,还是划拳,莫摆空龙门阵。” 五魁首、六六六、四季财啊八匹马…… 一心一意要发财,二天来耍二天来,三月桃花朵朵开,四个角角哪个抬,端午黄狗要过桥,流星滑过人要着,七妹儿乖乖在瑶台,八大金刚天门开,久久长寿还要爱,十全十美来来来……一个个吼得脸红脖子粗,闹得惊天动地,估计躺在家里的周支书都听得见。 我们几个也不拼酒,略微喝了一点,大家吃饱了,不管他们喝酒的。 把剩下的礼花搬到我家那边院坝里,点燃篝火,扔一些肉和红薯在火中,冲天巨响的礼花,在寂静的夜里特别炸裂,在高空绽放的五彩星光,比银河还要迷人,轰隆隆的声响伴随夜空朵朵绽开的烟火,把山村的夜空打扮得妖艳又多情。 流光溢彩终究要消沉下去,留下的硝烟味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夜的漆黑才会迎接黎明,而山村寒冬的夜漫长无尽,又寂静得只有几声犬吠。抬头往北而望,北斗七星也似躲着苦寒的冬夜,在天幕上难以寻觅到影子。半轮明月在竹林上朦朦胧胧,昏暗的月光照出竹叶尖刀似的轮廓,开出梅花的寒韵,人心也跟着安静下来。 梁凤书喃喃自语:“唉,想不到麦子小时候真的那么苦,陶春兰肯定很伟大,那么多人夸她,一定是真正伟大的母亲。” 肖玲玲和梁凤书依偎在一起,篝火映红她们的脸庞,跳动的目光中有晶莹的反光,她嗅一嗅快要散尽的火药味:“真好,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自己能点燃很多的烟花,不要总是垫着脚尖看别人燃放的精彩,今天终于做到啦,麦子真是一个能替别人实现梦想的人,麦子,你说是吧?”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想着,肖玲玲说的话越来越让人难懂,莫非她得到陶春兰的传承,总是无师自通地说一些听起来很深奥的道理。 肖玲玲拉着我矫情地问:“麦子哥,你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到底什么意思?” “哦,我刚刚可能有点走神,你说实现还是梦想啊?唉,我都已经找不到我的梦想啰,我们要是能永远这么好,或许就是我的梦想吧。” 李水终于放下筷子,用手抹一把油腻腻的嘴:“老四,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理想主义者哦,古人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有聚就有散,有贫也有富,管那么多干啥子?我们小时候那么穷,你今天不也开上车了嘛,以后的日子那个晓得哦。” 其实我希望李水和李余吃饱了赶快回去睡觉,我和他们也没得什么话想说,儿时一起在漫山遍野里跑过,也一起“作恶”很多,但那些事情不过是流年堆加在穷孩子身上的贫寒味道,没什么好值得回忆的。 想小时候,他们家那么穷,不曾照顾我半点,李瞎子家也是漏风漏雨,我也自顾不暇而无法照顾他们。翻遍记忆,好像也找不出几丝情义,只有小时候饥寒交迫的阴影在心中挥之不去。 我看他们是觉得梁凤书、小芬、露露三个美丽佳人难以见到,所以舍不得离去,虽然得不到,就如同烟花,无论是你点燃还是别人点燃,绽放的美丽都一样,谁点燃的不重要,看到的都是同样的美,或许离得远一些,能看见更加完整的美。 第286章篝火夜话 贡布和平措又在火堆外对练开来。 梁凤书突然疑惑地问道:“其实我觉得你们这个村支书挺憋屈的,还以为他能闹出些动静来,起码他的家人也要出来指桑骂槐地咒骂一气,没想到就这样没有了下文。我们那里的村长,个个都是狠角色,个个都捞得盆满钵满的,嚣张得很。” 李水马上给她解释:“广东那边经济好,当然不一样,我们这里的村长没得捞,顶天了占点小便宜,镇里的人还捞不够,更轮不到他们。不过他还是可恶,对着镇上官员一副奴才嘴脸,在村里以为自己掌握生死大权。他以为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以前农村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现在都是外面跑过一圈回来的,谁还在乎你一个村长,再说了,又不是我们投票选出的,是镇上指定的,那个听话镇上就指定那个当村长,谁还鸟他们?我现在看到镇长也故意往地上吐口水,狗日的,还能咬我吗?” 李余兴致勃勃地说起故事来,眉飞色舞,一遍说,一边比划,独自演绎着滑稽戏:“上次镇长带着人从公路边路过,杨三娃正好看到镇长对着电杆撒尿,杨三娃在一旁大喊起来:对到电杆撒尿一个脚要抬起来,走的时候闻一闻,还要刨点土,千万莫忘了本哦。旁边的人笑惨了的,镇长气鼓鼓地走了,杨三娃还不是不怕他,杨三娃在外面乱混,没搞到啥子钱,只把胆子耍大了,看来江湖真是不好混啊!老四有这样的成就真是了不起。” 都被李余的滑稽模仿逗笑了,我取笑他:“老五,你懂个屁的江湖。” 李余马上蹲在火堆旁,把手伸到炭火上,反驳:“怎么不懂?大学也是江湖的一部分,你读那么多书不明白吗?” 我摆出老江湖的姿态,耐心地解释:“老五,你这纯粹是自己想出来的,江湖是什么?我告诉你,不是武侠小说和电影里说的那样: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那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差不多意思。假如一个人躲在深山老林里过一辈子,那深山老林也是有人啊,江湖个屁啊?江湖,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算计,你死我活的争夺,其中混杂着爱、恨、怨、仇、情、离,你们还是学校的学生,江湖个屁,好好读书,有一天才能在江湖出头。” 梁凤书突然问到:“为什么杨三娃那样说镇长:抬脚、闻一闻、刨点土,镇长就要生气呢?” 我噗呲一声笑出来,肖玲玲说:“麦子哥,你笑什么嘛,凤书姐从小生活在富贵家庭,当然不知道这些野话。我告诉你,凤书姐,那些动作是说狗撒尿,你想想狗撒尿时是不是那个样子?杨三娃说让镇长别忘本,就是说镇长你本来就是一条狗,撒尿时就要做完狗该做的动作。” 梁凤书抬头想想,自己也笑起来,学着我们的家乡话:“哎呀,真是形象得很哦,回去可以写一篇好文章。” 李水拨弄着火堆,目光如火苗一样升腾:“麦子,你现在这样有钱,投个生意,我们一起干,一定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我就好看一个生意,真的,很挣钱,倒卖二手房,我是没有资金,只要有一两套房的流动资金就可以做,房子是实实在在的,房价也还会涨,这个生意没有任何风险。” 听李水说得斩钉截铁,好像就已经等着数钱一样,不过我觉得他的话违背相对论,世界上哪有什么生意没有风险。真要那么好挣,广袤无垠的大地上哪里还会有如此多的穷人。 我一口回绝:“算了,我这个人还是很容易满足的,现在这个样子就挺好,不想再做大,况且我该有的都有了,何必还要冒险呢?” 李水刚刚喷发出的激情,马上就偃旗息鼓,我想啊,我的今天是九死一生换来的,你想用我的钱做本,世界上哪有这样便宜的好事?这样的好事我也没有遇到过啊。虽然我们是一母同胞,可是你们和我的关系,还没有露露、小芬和我亲,真要投资,我宁愿投给露露和小芬。 我也一直认为男人几乎都野心勃勃,野心勃勃的人不会有真情,江湖上出卖兄弟、朋友的大多都是男人,少有见到女人出卖谁。 假如梁凤书和我是兄弟,我们一起打拼到现在这个境地,估计已经为怎么分钱早就闹崩掉。女人比男人值得信任,这是我的经验和观察得来的,历史上也是如此。绝大多数女人,要求没有男人那样永无止境,只要满足了心中的幸福感,她们不会无止境的渴求。 自古反兄弟的大多都是自己兄弟,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男人的野心会促使他从身边开始一步步蚕食。刘邦曾和项羽结拜兄弟,曹操和刘备也曾一口锅里勺饭吃,李世民杀兄弟而登大位,赵匡胤反的是自己主子。蔡文姬至始至终没有背叛自己的家国,鱼玄机到死也没出卖过她背后的男人,陈圆圆也没有出卖过吴三桂,柳如是以死殉钱谦益……试想,如果这些人都换成男人,后果不堪设想,男人没有这么重的情义。 看那么多书,我早已把这些道理想明白,假如露露和小芬是男人,怎么可能把所有钱都交给我和梁凤书,而且没有写任何凭证。我现在收入丰厚,她们甘愿在家陪着梁凤书,过着平淡的日子而没有妒忌和怨言。 如果露露和小芬是男人,他们也会想着自己也要辉煌腾达,恰恰我不信任男人,所以我放心把家里的一切交给她们,和她们共享我的很多秘密,我却不用担心她们背叛我。 贡布和平措这样的人与我们一般男人又不一样,他们拥有非常虔诚的信仰,况且他们年纪还不大,我可以引导成我要的样子。尽管这样,我宁愿把全部身家交给露露和小芬,也不会交给他们。 李水、李余和我一样是穷苦人出生,这样的人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不管是亲人还是朋友。又一想,李木呢?李木书看得太多,人生意义理解太透,书看太多的人注重气节和风骨,这样的人智慧虽足,却不适合这个残酷世界的算计和争斗,也不能说是不好,他心里或许有另一种对人生的看法,与我的理念截然不同,而且命运的轨迹也不一样。 第287章再次离别故乡 李水已经走出校门,所从事的工作肯定也不是他大学所学,才走出校门的他,眼睛里已经可以看到其狡诈的意味。 李余刚读大学一年,性情还有几分纯真。倒不是觉得李余比李水好,李余还是个没有独立面对生活的人,不知道生活的艰辛,眼里会少一些苦涩味道,所呈现出来的便缺少迷茫的无奈和彷徨,美好的幻想成分多一些的人,看着就更亲切一点。 穷人对钱的渴望会表现得很明显,这点我知道,我从前就是这样的人。李余问我们什么时候走,我告诉他,还有三天过元宵节,过完元宵节就走。李余马上很兴奋地说,村里面很多人赌博,主要是砸金花,他问我这几天要不要去玩玩。 虽然我年纪不大,但少小离家,江湖已经把我熏陶得“老成”,我笑得轻描淡写,告诉李余,只有穷人才赌博,我和村里的人赌,他们把全部身家性命都输给我,也不值半辆车钱,我和他们有什么好赌的。如果我输了,就可能陷入其中,甚至我好不容易拥有的都被他们轻而易举地骗了去。真要赌的话,我只会跟比我身价多百倍千百的人赌博,可是那样的人看我,就像我看村里人,所以,不要和人赌博,十赌十骗。 李余猛然点头,好像真明白了似的:“嗯,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镇上也有赌很大的,都带很多钱,你不玩玩吗?我在学校赢过很多钱,一整层宿舍的同学几乎都输过钱给我。” 他的话或许是真的,人穷的时候,什么办法都想试一试,可能上天眷顾,让他赢了些钱,但也可能让他错误地觉得自己赌技高超,早晚还要在赌博上栽跟头。在外几年,没见过谁靠赌博挣到钱,都是骗,十赌十骗。 “那也尽量别赌博,老五,我知道,你赌博是没有办法,输了也就那一点点钱,赢了可以多吃几次肉,甚至还能买好衣服穿。我不一样,我觉得自己的钱够花了,干嘛还和人赌?况且,赌博的人大多都不是什么好人,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才不稀罕和这样的人同桌同屋,别说输赢,直接给我钱我也不干。” 肖玲玲大声劝告:“李余,谈什么赌博?麦子哥从不赌,我爸也从不赌博,就像麦子哥刚刚讲的那些道理,那么简单还不懂吗?要赌你自己去赌,衣服裤子输了也与我们不相干。” 我开玩笑一样告诉他:“看嘛,李余,我们虽然都姓李,但我们不是一路人,我穷得睡大街时,也没想这些歪门邪道的办法。” 想以前耀仔也经常带着我去赌,可我就是对赌博提不起兴趣,加上梁凤书也绝不会赞成我赌博,渐渐地,我自己也看清其中门道,更不愿意赌钱。 露露附和着:“就是,麦子哥是我们亲眼看着的,从做很小的生意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以前他穷得吃早饭的钱都没有,在那样艰难的情况下,也没骗我和小芬的钱,都是借,说好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从没起一点歹心。你们都要向麦子哥学习,没有好习气的男人,哪个女人爱?” 梁凤书对李水和李余没有半点兴趣,对农村的其它事物很是喜欢,深圳的山珍海味随她吃,还常常说什么都不好吃,此刻却蹲在地上掏火堆里的烤肉、烤红薯、烤年糕、烤糍粑吃,吃得满嘴满脸都是黑灰,还乐此不彼,露露和小芬也是如此,只有肖玲玲时常沉默不语,眼睛呆呆地看着篝火,像是要从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找出爱情的真谛。 才回来一天,我已经不耐烦呆在家里,想到回去还有千里路途,心中都有些发愁。家乡对我如此浅薄,我也无法厚爱它,只等着挨到过了元宵节好出发。 这次回来是为肖玲玲,下一次呢?还会有下一次吗?肖玲玲都已经在我身边,实在找不到家乡的一点点眷念,这片千万年不成有过光辉灿烂历史的村庄,就算再过千万年,我想,也还是这个样子。 在历史的烟尘漫过无尽的岁月时,山村不过是人多人少,植物稀少与繁茂;连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或者传说都没有,无法对世人述说一段可歌可泣的情感;没有大河大江奔流而过,看不到波澜壮阔;没有高耸入云端的巍峨大山,见不到大地的脊梁;没有一望无际的草原,看不到成群结队的牛羊;没有圣洁的雪山,看不见雄鹰展翅翱翔;甚至都找不到像样的历史痕迹,也没有漓江边的山清水秀,此处人不杰、地不灵,只有生生死死的无数次重复。 当我再次从家乡出发去远方时,一滴泪都没有,肖玲玲哭得稀里哗啦的,是为离开她父亲而哭,并非不舍得家乡。 赵小莲一去杳无音讯,我们这次回家,肖大刚没有说起,我们也没有提,难得相聚,都默契着不想提起解决不了又让人伤心的事情。 车后面装满了肖大刚送的东西,全是吃的,还有很多她们在镇上赶集时买的。 肖大刚、张寡妇、李文白、李水、李余、王文明送我们到车前,想不到有什么话要说。看着已经苍老的张寡妇,我想,要是李瞎子还活着,他应该会和张寡妇相依为命,张寡妇算是李瞎子唯一的红颜吧,如今李瞎子已经不在人世,对张寡妇好一点,李瞎子也能含笑九泉。 我看着肖大刚,临时决定:“肖爸爸,我和玲玲很少会回来住,我的房子让出两间给张嬢嬢住,她现在的房子太旧。” 张寡妇激动得热泪盈眶:“哎呦,这不成体统,麦子,想不到你对我真要这样好哦。” 我拉着张寡妇的手,就像她以前拉着小时候的我:“张嬢嬢,以后我的房子就是你的家,住吧,我今天这里说了就算,一会儿回去就搬进去住,你现在的房子别要啦。” 王文明很是夸赞我的行为,李文白故意眼睛看着别的地方,好像觉得我对张寡妇比对他好,这很不应该。李文白当然不明白,在我的心里,谁是我爹妈不重要,谁对我好才重要,张寡妇值得我这样做。 第288章亲情淡漠 肖大刚点点头,显得很激动,为我的决定感到欣慰:“好,一会儿回去我就帮张幺妹搬家,麦子,还有啥子要交代的?” “诶,也没得啥子要交代的,只是,我希望肖爸爸自己在家里要宽心些,不要和村里人赌博,钱你自己好好花,烟酒都别过量,玲玲会经常和你联系的,给你买的手机一定要经常充电,不然玲玲找不到你会着急的。”我关心肖大刚,既是因为这次在家的几天里,让我感觉到肖大刚的真情实意,也是因为让肖玲玲安心。 看看李文白和他的两个儿子,更找不出什么话说。总不能劝李文白别和罗元梅继续做奸夫淫妇,劝他要对得起在外辛辛苦苦打工的老婆陶春兰,我想,我的规劝是没有用的,万一他觉得自己和罗元梅是真爱呢,这也很难说。 男人那点事情,从来就没有那么复杂,没良心的男人遍地都是,他只是这沧海中的一粟,我也差不多,也就由他去吧。但想到他窝窝囊囊,还能干出这等事情,心里便对他有些憎恨。 对李水和李余,我没有什么真挚的情谊,特别是李余在我面前摆弄着他的诺基亚彩屏照相手机,问我要我的电话号码时,让我心中升起一种厌恶。 那样的诺基亚手机,在市面上属于高端手机,一部得三千多,虽然他说是自己勤工俭学挣的钱。我不知道他是为什么买哪个手机,想你勤工俭学挣到了钱,为什么不想着给陶春兰减轻些负担,还是每年向陶春兰要学费、路费,每月要生活费。 拥有那样一个手机对他有什么意义呢?我是想不通,他小时候生活和我一样艰苦,我却看不到他有半点珍惜刚刚稍微好一点的生活。我自己还是用摩托罗拉九九八手机,于是,我把用于联系算命业务的手机号码给他和李水,那个手机号码长年关机,因为林迪薇已经不让我给人算命。 在家的几天里,我几次犹豫,想着要不要让李水跟我到深圳去,我是有把握介绍他进林迪薇的公司去工作,或者她的下属公司里给他某一个好职位的,我可以跟林迪薇说他是我的一个老乡,大学刚毕业需要工作和平台,但李水眼中的那些狡诈无论如何也难以让我放心。 我的身份必须对外保密,林迪薇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人,我能看出李水身体里的狡诈,林迪薇更加能看清,而且会被看成是一种幼稚和不可靠的品质,这样的人带出去,对我只有坏处。六年江湖经验,还有梁凤书时常对我的规劝,我知道对钱太过渴望的人必定阴险毒辣,更不可能为我严守秘密。 想李木和我在深圳五年,他从没有开口向我要过一分一毫,每年仅有的几次聚会后,我给他钱他从来不要,而且是坚决拒绝,我不联系他,他也就默契地知道联系我不方便。一直希望李木向我要些钱,只要他说出来,我一定给,哪怕是以借的名义也好,可是这个李木就是清高得像圣人一样,不要钱,不要我帮他谋取一份好工作,也不要我帮助他任何事,这反而让我和梁凤书心中越来越愧疚,弄不懂李木为什么要那样倔强的活着。 我快步蹬上车,对着窗外挥挥手,说一声:“走了,再见。” 还是那条离开家乡的曲折山路,我想着要见到陶春兰时会是什么场景,这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总是在要见一个重要人物前,先在脑海里模拟推敲一番,看看有什么地方会出纰漏或者有什么不合适。 肖玲玲望着窗外的山丘,她的脸和天空一样阴沉沉的,泪水已经擦干,神情里带着倔强和迷茫。她一定知道,我以后再难和她扮演夫妻回家了,她也一定不会再这样要求我,可是她说的:“麦子再怎么混蛋,我还是只爱他”,“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自己能点燃很多的烟火,不要总是垫着脚尖看别人燃放的精彩”,她的这些话让我五味杂陈。 梁凤书问副驾驶的肖玲玲:“妹妹,你觉得李水和李余怎么样?”梁凤书一直希望肖玲玲能有自己的爱情,不是要赶她走,而是为了减少我心中的愧疚。 “不怎么样,和我这辈子不会有什么关系。”肖玲玲说得轻如鸿毛,结论却很肯定,平措显得很高兴。 梁凤书长叹一声,靠着我幽幽细语:“你的这几个兄弟,恐怕还只有李木守道义,有义气,可是李二哥又太清高了,我都看不懂他在以一种什么道理活着,为什么连我们的帮助全都拒绝,他这样活在这个浑浊不堪的世界,是要受苦的。” 听着梁凤书的评价,我想啊,齐爷、林迪薇说不定也是她看李木这样看我的,觉得我守着一个梁凤书干嘛呢?何必要扮演爱得不离不弃的蠢货,但我心中的真正原因他们看不透,也没有人可以看透,人还是得有些自己的坚持才好,或许就是我这近乎‘愚蠢’的坚持,才会让齐爷、林迪薇他们高看我几眼。李木心中也应该有他的坚持,我和梁凤书也看不透,只好尊重他。 “老婆,齐爷和刘秃子他们也是你评价李木这样评价我的。”车上总是无聊的,我故意想玩笑一下,也好让肖玲玲轻松一下,可是却惹到梁凤书。 听了我的玩笑话,梁凤书马上脸色一变,推开我,靠着车门,阴着脸看着我:“我知道,他们觉得你现在可以配得上更好的女人,没必要守着我这个靠你求来的狗屁作家,我也没有拦着你啊?你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我当然得尊重你,回去我就给你自由。” 我扑过去,紧紧地抱着她:“老婆,玩笑话,玩笑话,没这个意思,我不是说了嘛,天塌地陷也不和你分开。” “屁话,你那个亲生爸就是那个样子,你也遗传他吧?” “老婆,我不是那样的人,整个世界给我,也不如和老婆在一起白头到老值得。” “放开我,要不要脸的?” 第289章在外打工的母亲 肖玲玲回头看看我一副无赖耍流氓的样子,恶狠狠地教训我:“麦子哥,你也不亏良心吗?你一无所有时,嫂子一直对你不离不弃,如今有点钱了,就想学外面那些男人,就算你不是学他们,你是想攀高枝,难道不怕跌死你?嫂子这样漂亮的才女,千古难寻,你还不知足?嫂子,不如我们把车停下来,狠狠地打他一顿。” 梁凤书笑起来:“玲玲,你坐后面来使劲揍他,帮嫂子教训他。” 肖玲玲往后探着身子,在我的腿上轻轻擂一拳:“先记着,等回家一起算帐,哼。” “妹妹还是舍不得打哥哥呦。”梁凤书又说:“当初我见麦子的时候,他才十七岁,李水、李余如今也都年过二十岁了,完全没有麦子当初的成熟和真诚,要是那时麦子也是他两个兄弟这个样子,我一定看不上他。” 肖玲玲嬉笑着:“嫂子,你没发现吗,在不要脸这方面,他们一个样。麦子哥少小离家,颠沛流离,经历的苦难多,书又看得多,比他们有修为,这倒是他们可能这辈子也学不来的。嫂子,我也看他两个兄弟不舒服,不知他们哪里学来的虚伪,和我们该是没必要才对。” 我拍拍驾驶位的座椅背:“平措,听见了吧,女人的眼睛毒得很呢,稍微放纵一些,或者有丝毫不好的表现,她们会全部给你记着。” 平措嘿嘿嘿的笑着。 肖玲玲掉下脸来,开始教训平措:“笑,笑,笑,你有什么好笑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说完,她对着窗外唱起来: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漂洋过海的来看你,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听着肖玲玲美妙的歌声,突然有一个想法,如果肖玲玲去佛爷旗下的演绎吧登台唱歌,一定大受欢迎,可是又想,她这样漂亮,又固执地拒绝别人的追求,也可能招来麻烦事。深圳龙蛇混杂,谁也不能一手遮天,各自弄各自的钱,真要惹上厉害的角色,无论是佛爷还是齐爷未必能全力保我,使我又犹豫难决。 见到在医院打工的陶春兰,她的模样与我记忆中的她完全是两个样子,看上去不再是记忆中那个干瘦的苍老模样,变得白白胖胖的,腰整整粗了一圈,几年时光过去,她比从前看着反而年轻很多。 陶春兰告诉我,她的工作不愁吃,医院的人见她勤快肯干,对她都很好,病人和家属觉得她随和老实,也都很喜欢她,每天都有人送好吃的给她。 我知道陶春兰的亲弟弟在卫生系统任职,别人多少要给点面子,但陶春兰的为人和她勤劳肯干的习惯,是见过的人都夸赞的,就像村里人那样背后夸赞她。她只是想挣钱给她儿子交学费、生活费,没有其它多余的心思,歪门邪道的事她也做不来。一身正气,与李木很像,看到陶春兰,我似乎看见李木就有母亲的影子,我想这样的人没有人不喜欢吧。 见到她身体这样好,我也很高兴,她这样好,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她。在陶春兰面前,梁凤书恢复了我老婆的身份,她一口一个妈的叫着,只是让陶春兰一定要对老家的人保密,千万别把肖玲玲不是我老婆的事说出去。 陶春兰高兴莫名,拉着梁凤书去她的保管室,拿出很多水果塞给我们,反复絮叨:“麦子小时候苦,跟着李八字长大,没有享受到我的照顾,你们要多多照顾他……”陶春兰害怕我受委屈一样,说出我很多小时候的艰辛和困苦来,还有我那些调皮和童年趣事,好多我都不记得了,她还记着,她说这些的时候,一直是很高兴地笑着。 医院的工作人员和长期住院的病人家属,见陶春兰特别的高兴,他们都叫她“陶嬢嬢”,问她:“陶嬢嬢,你今天捡到宝贝啦?这样高兴。”又看看我,随后说:“陶嬢嬢,这也是你儿子吧?这是老几啊?只有你儿子来看你时,你才会这样高兴。” 陶春兰很自豪地回答他们:“是啊,是我儿子和儿媳妇,这是老四,就是小时候穷,送出去那个,在深圳工作,我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讷。” 工作人员高兴地夸她:“是啊,知道,知道,你经常念叨他们,陶嬢嬢,你将来要享福哦,等把你的孩子都苦出来,你比任何人都幸福。”“你的个个儿子都长得好标致啊,儿媳妇也这么漂亮,跟仙女似的,好难得喔。” 两个年老的护士还拉着我仔细看看,走的时候说:“你妈做事非常周全,我们都比不上她,只是她太过节约,一分钱都舍不得花,一分一厘都存起来,你们几个儿子可要对你们的妈好一点。你妈长期给我们说,她很后悔把你送出去,说当初挺一挺,再艰苦一点也就撑过来了,你要理解你妈,她真的很节约,一分钱都没有花到自己身上,当初肯定是太苦了,不然这样的妈不会把自己儿子送出去。” 陶春兰笑如春风,我也不好流泪。 肖玲玲也在旁边,只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梁凤书那样的热情,她是不想“喧宾夺主”,况且梁凤书说话比肖玲玲擅长。 坐在保管室里,陶春兰拉着肖玲玲说:“玲玲啊,麦子要是不管你,我管你,他小时候全靠你心疼他,不然早饿死了。儿女的婚姻大事我都不管,让他们自己做主,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知道你对麦子有多好,在外面受苦了吧?” 肖玲玲流着泪,强颜欢笑:“陶妈妈,麦子对我很好,嫂子对我也很好,他们当我是亲妹妹一样好,麦子和嫂子都不会不管我的。麦子现在很有出息啦,他和嫂子还送给我一辆车,十几万呢,对我好吧?” 陶春兰高兴地在我屁股上打一巴掌:“麦子,不准欺负玲玲,也不准欺负小梁,知不知道?” “不会的。”我看着保管室里那些东西整齐无比,所有东西都归类放好,整齐划一,期间有护士进来领东西,拿走一个,她马上过去把空缺填满,弄得整整齐齐。赫然发现,我的习惯和她一样,只有强迫症的人才会这样整齐。 第290章 再见了妈妈,再见了雾都 在她简陋狭小的宿舍里,她毫不掩饰地告诉我们三人,鸡蛋是谁谁送的,水果是谁谁送的,罐头是谁送的,饭票是谁送的,饮料是谁送的,衣服是谁送的,就是没有一件是她自己买的,看来真如那些护士所言,她一分钱也舍不得花。 我看着陶春兰很生疏,心里感慨万千,面上却热情不起来,但我心里很是佩服她,忍住泪水不留下来。依然能记得起她离家前借故找李瞎子算命,临走时也要看我一眼的那种模样,我也知道她对我的惦念和关心。 心里想着:“母亲啊,你的一生何时能歇下来,你这样为李水、李余他们拼命节约,全年不休的工作,他们将来真的能体量你的这无法言表的伟大母爱吗?” 那时的我没有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尽管我一直很尊重陶春兰,感谢在我离家前她教我的那些做人的道理,可我依然嫉恨她把我送给李瞎子,这种心中的不公平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完全消除,或许永远不能完全消除。 陶春兰看我的眼神,是温暖又愧疚的,见我现在日子这样好,她也真心的高兴。 我问她李木来过没有,陶春兰说,李木大概去年快到年底的时候,来医院看望她,买了很多衣服和营养品,在她的职工宿舍里住过半个月,天天陪着她。 说道李木,陶春兰开始表现出愧疚之意,她说李木没有读大学,是因为确实钱不够。李木知道母亲挣钱不容易,家里也再拿不出多余的钱来,自愿出走远方去谋生。 我不知道陶春兰知不知道李木离家时的艰辛,要是陶春兰知道李木差点因为拉肚子,死在家乡县城的砖瓦厂,她一定会更加愧疚。听陶春兰的语气,李木并没有告诉她那次徘徊于生死边缘的经历,我也就不说,不想毁了李木孝道母亲的好意。 把梁凤书做主买给陶春兰的东西,全部放在她的小单间职工宿舍里,都是吃的和衣服。 梁凤书拿出一个厚厚的红包塞给陶春兰,眼含热泪地拉着陶春兰的手:“妈,这是我和麦子、玲玲一起孝敬您的,请您一定要收下。” 陶春兰坚决不收梁凤书的钱,那感觉也和李木很像,她高兴地笑着说:“你们还年轻,挣点钱也不容易,你们自己一家人也要开销,妈不能要你们的钱,你们自己好好存着,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很多,人一辈子不容易,三穷三富不到老。你们在外面好好的,我当妈就高兴,妈就知足了。” 一起出去吃顿饭,我也就要和我不怎么熟悉的母亲道别。临别时,陶春兰拉着梁凤书和肖玲玲,硬塞给她们一人一个红包,态度十分坚决:“千万要收下,是个吉利,欢迎你们回家乡,这是妈的心意,妈没有什么钱,这点心意一定要收下,以后多回来耍。” 我含泪点点头,梁凤书和肖玲玲只好收下红包。 上车以后,车刚开出医院停车场,梁凤书拆开红包,看看里面的二百块钱,头伸出车窗去,看着站在路边的陶春兰一直挥挥手,车刚一转弯,梁凤书关上车窗,自己嗷嗷大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天地动容。 肖玲玲一边哭一边说:“陶妈妈是我见过最好的妈妈,最伟大的妈妈,狗日的李余,陶妈妈这样节约,他怎么还能买那么贵的手机?真是太不懂事啊!” 梁凤书一直哭,一直哭,一句话不说,眼望着窗外迷迷茫茫的古老重庆城。 古老的山城正在焕发生机,以前一直想着,有一天有钱了,一定要好好看看这座城市,住上一段时间,好好了解它。现在我是有时间又有钱,可是我却不想了解它,与深圳想比,它还非常老旧,街道那么狭窄而拥挤,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归属感。 望着这座高低错落、层层叠叠如海市蜃楼般的城市,分不清东南西北,唯一熟悉的是这里人说话的口音,其它都是陌生。站在我曾喝水解渴的长江边,能想起第一次离家时的凄惨模样,依然熟悉不了冰冷的江水穿过手指,使我心中泛起往日的苦难记忆。 人潮汹涌的步行街繁华似锦 窈窕淑女与棒棒军同行 高楼林立的都市与山城人互争妖娆 歌乐山与南山在迷雾中久久凝望了亿万年 亿万年积淀 用热血和头颅献上红岩情 渣滓洞、白公馆 那是人类伟大的展现 也是为残酷的纪念 永远也说不完的风情随两条大江奔流向前 磁器口 纷闹声中古琴悠扬 一杯清茶、一把纸扇 如在月光宝盒中穿越了历史 伴着夜色 伴着薄雾 一行人随心走在沿江路上 远处的大桥灯光闪烁 还有那重重叠叠的万家灯火 一起映照在涛涛长江和清澈的嘉陵江的水里 像无数张妩媚的脸以水为镜 风带着薄雾寒烟轻拂陌生的脸 月光伴着江水低沉亘古的江滩 不经意间触摸到流下已经冰冷的泪水 湿了手指 却分不清是露珠还是红颜尽诉的伤悲 那些与世无争 那些年少轻狂 岁月这就样迷失 对着无尽的江水 我们一起高喊 妈妈我爱你 每天住在不同的酒店里,我和大家一起领略这座古老而神奇的山城,热腾腾的火锅、香脆的麻花、爽口的凉粉、鲜香麻辣的小面、回味无穷的酸辣粉、物美价廉的豆花饭、吃不够的麻辣鱼、美味独特的花椒鸡、停不下来的千张豆腐皮…… 看风景是顺便,主要是寻觅不同的美食,这里是美食的天堂,只是苦了不怎么吃辣椒的梁凤书,可是她泪水涟涟地也要吃,而且是吃了还想吃。 依照计划,在重庆逗留三到五天,再去成都看李木,在成都再玩几天,梁凤书说要去参观武侯祠,还想去趟峨眉山,然后返回深圳,这样差不多接近两个月时间,使我不会失信于林迪薇。 正要准备出发去成都,接到林迪薇电话:“麦子,你必须马上往回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越快越好。” 我问林迪薇是什么事情这样急,她说要等我站在她面前时才告诉我。没办法,财神爷的话不能违抗,只能马不停蹄南下深圳。 第291章春燕筑巢 西湖上的游客突然多起来,目光跃过宽阔的湖面,远处长堤上,已经人山人海。 西湖盛名已久,四海宾朋汇聚,年关里难得轻松游玩,历史光阴中留下无数精彩故事的西湖自然受游玩的人追捧。 人一多,再好的风景,也都变成了集市。 白云换了姿势,却依然美丽。 不知道哪朵白云是李木的依依,可能只有李木自己知道。 杭州难得一场大雪,我为如织人流把洁白的雪快速消融而可惜,冬日暖阳也变得刺目夺魄。 早春的燕子似乎比游人还高兴,在湖面上翩翩起舞,突然一个矫健的转身,飞入我们坐的阳台边,叽叽喳喳地欢叫着,好像在寻找合适筑巢的地方,完全不理会我们三人聊得兴致正浓。 素素抬眼看着燕子,擦拭眼里的泪水,收起感动,从我诉说的回忆里拔出来,嘟哝着:“真讨厌,叫这么大声干嘛?” 李木小心翼翼地站起来,轻声说道:“走吧,进去聊一样的,它们要准备筑巢,我们别打扰它们。” 我看见李木眼里闪动着泪光,说起我们共同的母亲,他依然动容。已经投身庙门的他,估计怎么也无法忘记母亲的养育之恩。而今,我们都已经步入中年,学会把情绪压抑在心中。 “阿弥陀佛。”李木把念珠往身上一挂,站起来,开始收拾桌子上的东西。 素素一捂嘴,抿笑着:“不好意思,可爱的燕子,你们慢慢垒窝吧。”说着,她也轻轻地起身,把桌上的小吃往屋里搬,口里念叨着:“我怎么忘了呢?李二哥是出家人,不该在二哥面前报怨燕子的。” 李木抢先把茶盘端在手中,笑一笑:“众生平等,燕子到你家,要发财呢。” “真的吗?”素素在吧台里开心地大声叫着,又寻根究底地问:“李二哥,咖啡可以喝吧?咖啡是素食,我给你们煮咖啡,先别说,等着我一起再说,我想听你们从前的事。” 记得小时候,每到春天,屋檐下总是会有燕子。大人们说:“燕儿来,要发财;燕儿走,要讨口。”这话虽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无形中保护了在屋檐下筑巢的燕子,古朴的人用这样的方式与自然和谐共处,并赋予美好的期望。 李木慢慢拨弄着念珠:“记得吗?我们小时候,屋檐下很多燕子,它们到了,春天就真正到了,我们就知道再不会冷了,小时候的冬天真是冷啊!杭州的春天来得比我们家乡早,我看山中的桃花都已经盛开。” 我想,李木已经在江南的山水里走过一遭了,或许我也该去看看山里早开的桃花。 看他表情虽然平静如水,听他略带惆怅的语气,能感受到,李木依然对家乡有种难以割舍的眷恋,虽然他已经选择出家为僧,可他的心如他这个人一样,还在流浪,并不时地回头遥望故乡。 “二哥,你就在杭州住着,我把大姐,老三、老五都叫过来,我们聚聚吧?” “唉,算了吧,没什么好聚的,各自安好,便是好。” 看来李木心中的结还是没有解开,都已经是出家人,依然保持着他从前的固执己见,难不成他对亲人已经如此死心吗? 素素端着三杯咖啡过来,满怀深情地挽留李木:“对啊,二哥,就在杭州住着,所有费用我们负责。” “你们?”李木打量着我和素素,笑说:“麦子,你还是如此好的女人缘啊?素素不会是你的……” 素素一点不害羞,生猛地点点头:“麦子是我男人,唯一的男人,但我们不是夫妻,我只管咖啡馆,不管他,他是对我和咖啡馆都不管,跟野狼似的,随时找不到他,不知他跑那里风流去。” “冤枉,天大的冤枉。”赶快趁热小喝一口咖啡,我继续说道:“素素,我一世清名全毁你这张嘴上了,你真想帮我留住李二哥,就说你就好啊,为什么要说我们呢?” 素素往沙发里蜷着,不屑一顾,带着抱怨的语气:“麦子,这样说话好吗?哦,我和李二哥刚认识,我就让他别走了,你这是要把我推给出家人吗?”又拔高声调说道:“说我们有什么不对?你说啊?有什么不对?” 李木端着咖啡,脸上漏出丝丝惬意的笑容,就像我们从前坐在深圳世界之窗的石阶上一样:“关系不简单啊,我知道,麦子身边的女人,和他都是一家人,何必今天故意当我面叫冤呢?我还不了解你吗?” 素素马上对着李木凄凄楚楚诉苦:“二哥你给评评理,我不管他在外面干什么,也不管他有多少红颜知己,只求他别有灾有难,每年能好好陪我一段时间,要是外面累了,就回来和我过,厌烦了也随时可以走,我这样的女人,他还时常嫌弃我,真是没有天理。” 李木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能拴住麦子的女人,唉……” 我马上打断李木的话:“不准说,别给她说那些事情。” 素素马上激动起来:“李二哥,快说说,今天说不完,我们以后接着说,你把他的所有事情都告诉我,好不好?” “好——啊。”李木看看我,又看看窗外欢乐的春燕,满怀深情地说:“素素,还是别听了,麦子以前就像燕子,每个季节里总有固定的方向,可是啊,唉,后来他的心裂了,可能他再也不想在女人身边久留。他是为你好,怕带给你伤心。” “我不信。”素素撅起嘴:“你们是兄弟,二哥还是帮助麦子说话,怎么就心裂了?怎么就是为我好?” 李木不顾我摇头,诚恳地对素素说:“我一个出家人,不说谎,这是基本的持戒,素素啊,你相信我,麦子是最有情有义的人,尤其是对女人,特别的好,当然,他也不会随随便便看上一个女人,他看上的女人都是属于凤毛麟角那种,我想,素素你也不是一般人,麦子肯定很珍惜你,不过是故意装得狼心狗肺的样子。但是,麦子性情和我一样固执,他的逆鳞你别碰就是。” 第292章回忆如诗 素素心有不甘:“二哥,他的逆鳞是什么?” “不用问,你已经做到了,就是不能管他,天王老子也不能管他,谁敢干涉他的事情,他跟谁拼命。” “这是为何?刚才我们在外面还说起,他不是一直都听那个女作家的话吗?” 李木端起咖啡,不回答,对着我指一指:“你让他自己说,他的事情我也不能乱说,他心里有墓碑,谁乱说了,就好像在侮辱他一直刻在心里的墓碑。” “啊!”素素嘴巴张得老大,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不理会素素,劝李木:“二哥,留下来吧,别走了,我们一起回去看看妈,你也想妈妈吧?关于钱的事情,你别那么固执,我欠你太多,你就当让我还你一点人情,这也不行吗?” 素素马上抢着说道:“我知道,我知道,那年你带玲玲回家,本想去成都见李二哥,但林迪薇马上让你回深圳,所以没有去成都。麦子你还在为当初救玲玲脱离苦海,二哥不得不离开深圳这事而愧疚啊?都快二十年了,你们兄弟这是何苦呢?” “不是。”我看看墙壁古董挂钟的时间:“素素,别顾着听故事,中午饭安排好没有?” 素素从沙发里慢慢吞吞地撑起来,拿出电话:“是,老爷,奴婢这就安排。”她又把电话放下来:“”二哥在,得全叫蔬菜吧?” 李木回答说:“我虽出家,戒色不戒肉,你们吃什么我吃什么。” 素素低着头在手机上按了几下,心情特别的好:“一会儿送来,快,接着说,麦子,你刚才说欠李二哥太多,不是单单是因为救玲玲那次,导致李二哥不得不离开深圳吧?” 我马上告诉她:“素素,你要想听故事,就得帮我把二哥留住,不然你就听不成了。说来你不信,二哥倔得不是一般,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要我还他的情。03年他到深圳找我,也不要我的钱,后来又帮我那么大的忙,一点谢意也不让我表示。” 李木马上反问我:“你帮我那些忙呢?要用钱计算的话,我岂不是卖身也还不起?计较这些干嘛?好啦,答应你们,我在杭州先不走,本来就想在杭州呆上一段时间。” “好,好,这次我们兄弟好好聚聚,从文学到哲学,我都得向你好好学习,还有宗教。”我拉过素素的手:“素素,我帮李木的事,是举手之劳,李木帮我的,他是以命想拼,完全不一样,所以啊,千万别怠慢李二哥,知道吗?” 素素拼命地点头:“知道,知道。”又撒娇着问道:“可是你们都不说,我想听,到底是什么样的帮助,怎么就要以命想拼。” 我放开素素的手,对李木说:“可以说,素素的嘴绝对严实,况且,她不会出卖我的。” 李木点点头:“我知道,你看上的女人,肯定不是一般人,素素这江南的灵秀模样就不一般。” 素素抬头环视一圈,恋恋不舍的样子:“二哥,我这咖啡馆就像寺庙,麦子帮我出了很多钱,最开始一直亏损,后来挣钱了,我还他钱,他不要,说就当是布施了,布施的钱不能拿回去。所以啊,我一直当自己是寒桥咖啡馆的主持,麦子是寒桥咖啡馆的菩萨,我默默供着他,无论他在与不在,都是我唯一的男人。” “阿弥陀佛,麦子对你这么重要?” 素素一下红了眼眶,起身去拿热毛巾握着脸,重新坐下来:“我本已经放弃了这个世界,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遇到麦子,他把我从天目山上悬崖边拉回来,后来就有了这寒桥咖啡馆,寒桥两个字也是他取的。最开始,我以为麦子和那些浪荡男人一样,救了我是为得到我,可是他是个怪人,碰也不碰我一下,带着我下山,把我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帖帖,又劝我别为生计和工作发愁,帮我开了这家咖啡馆,耗资百万,然后就离开了,你说,我不当他是菩萨吗?以前,我一直以为他是菩萨的化身,救了我以后,又上天庭了。” 素素又庄重的重复道:“李二哥,上百万呢,他和我只是陌路相逢,就这样施舍给了我,真正是不求回报,悄悄地就离开了。” “麦子做得出这样的事来,我知道的。他以前有一个救他脱离苦海的女菩萨,真是因果循环啊,他现在也做了救别人的菩萨。”李木盯着素素:“你也给我说说,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素素瘪着嘴:“不说,你们先说,你为了麦子什么事拼命?” 李木闭口不言。 素素又打开手机看外卖情况。 李木回头看看摆着笔墨纸砚的长桌,起身走过去,拿起笔,仰头看着窗外白云,沉思起来。 这张三十公分厚,两米长的实木板,上面混乱摆着些笔墨纸砚,本是让顾客消遣用,为寒桥咖啡馆增添一点笔墨味,但我从没有看见它出过什么作品。 江南雪 春燕归,山桃初艳, 晨谷涳濛,江南意惬, 天外突飞絮,西湖连山雪。 涉万水,寥落荒年, 人在征途,初心未灭, 早春日光寒,往事比酒烈。 渡远于2018寒桥咖啡馆 李木一挥而就,把毛笔放下,看看自己的作品,微微一笑:“麦子,你也来一首。” 素素已经大声读起来,读完以后,欢乐地鼓掌:“李二哥,好文采啊,我要把这诗表起来,挂在我们的寒桥咖啡馆里。二哥不反对吧?” “你是这‘寺庙’的女主持,你说了算。” 素素把李木写的诗小心翼翼地挪到旁边桌子上,重新铺好宣纸,看着我:“麦子,来吧,二哥都写了,应二哥要求,你也该来一首,你说自己阅览超万卷,我还没见你像二哥这样信手拈来,快展示一下。” 我拿起毛笔,吸饱墨水,又不知该写什么。 素素撅起嘴:“麦子,你刚刚说,你曾在游艇上,五分钟作一首命题诗,我们今天还不限题,你要写不出来,就证明你刚才说的那些回忆全是是吹牛。” 李木慢慢走到窗边,回头说道:“素素,你别闹他,他马上就能做出来。” 素素一掩嘴,蹑手蹑脚地走到旁边,静默无声。 我想,李木的即兴之作,景和心全有了,他的征途在于禅门求索,我的呢? 寒桥雪 步履满雪,桥寒,情谊满坞。 悲欢凝霜,长吁,人生似露。 午夜梦萦 ,冰封孤舟渡。 离人心系阑珊,不知疲,瞭望前路。 往事忽来茫然,辗转处,含笑泪目。 奈何稚岁拖新愁,望雪长忆,过往局促。 麦子2018于寒桥 李木听着素素念完,对着我双手合十,随后慢拨念珠,感叹道:“麦子,你依然喜欢凄美之感。” “真是有才华的两兄弟。”素素把我写的也揭起来,放到旁边桌子上,凝望片刻,摇摇头:“麦子,我难道就没有你以前在深圳结识的那些女人半点好吗?人在我这里,想的却是她们,哼!” 李木哈哈一笑:“素素,这你不能比,那时与现在的环境不一样,麦子就是这样,念旧情。” 以我的经验,不能回答素素的问题,把笔教到她手中,拉她站在宣纸前:“来,你也写一首,不然就没得听了。” “啊!”她嘴张开,好像合不拢了。 我点上烟,走到窗边:“二哥,你看,燕子真在这里筑巢啦。” 片刻,素素过来拉一拉我的手:“坐下吧,饭菜一会儿到,我要继续听你们说以前的日子。” “写好啦?”我和李木走到长桌边看素素写的: 飘雪 谁抛愁绪向万家,潇潇落下玉琼花。 寒中来客几万里,落在何处思年华。 寒桥女主持于2018正月初六 李木点点头:“我就说嘛,麦子看上的女人,一定不是一般人,佳作。” 素素傲娇地一笑:“可以继续说了吧?李二哥,你给我说说他深圳那几个女人,好不好?” “让他自己说。”李木对我笑笑,自己慢慢坐下。 素素拉着我的臂膀摇晃着,不依不饶:“说啊,快说啊!好啦,不说你的女人,接着先前说,那年林迪薇叫你极速回深圳去怎么啦?发生什么事情啦?” 或许这也是机缘,寒天大雪,西湖边,这里流传着红尘中最感人的爱情故事,现在的李木已经挥别红尘,而我们正好在这里相遇,一起把那些青葱岁月回忆。 天寒地冻的时候,回忆过往最合适,回忆能温暖起记忆中慢慢退却的那些温暖。 第293章离怨 林迪薇不在电话中告诉我到底什么事,我也不好强问,或许她不想让我一路上担心,我也知道,离得她这样远,就是知道,也还是没有一点作用,还是要马不停蹄地往回赶。 可惜就这样错过见李木,肖玲玲有些抱怨:“真是的,说好两个月,她是老板就这样了不起吗?说让回就马上要回去?”又对着窗外说:“这次错过了见李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见得上呢。” 梁凤书玩笑说:“玲玲,你喜欢李二哥,是不是?” “不是,我欠着他的情,我想当面说声谢谢。” 本来想着到成都以后,我们直接找到李水告诉我们李木上班的那家酒吧,给李木一个惊喜,所以一直没有打电话给他。 肖玲玲想打个电话给李木,我告诉肖玲玲,最好还是别打这个电话,我们说有急事要赶回深圳,没办法去成都看他,他不一定相信。别让他误会我们回家显摆了一趟,故意不去成都,而打电话奚落他。李木离开深圳后,既然不愿意再和我联系,那就让他过自己的生活,尊重他是对他最好的赞扬和支持。 我想李木那样坦荡如砥、其直如矢的人,一定没什么要记恨我的。正所谓:君子所履、小人所视,我走的路和李木认定要走的路可能相差太大,他从没有教过我要怎么做人,我也应该要尊重他的选择。我们都看过那么多的书,也历经沧桑磨难,都是少小苦寒的出生,在人世间活着的道理,我们都还在用自己的方式探索,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殊途同归。 肖玲玲听完我絮絮叨叨的叹息,她开始犹豫要不要给李木打电话。我告诉肖玲玲,可以打,回到深圳再打,用她自己的名义打,告诉他,我和梁凤书都记着他的好,要是需要任何帮助,随时找我们,我和梁凤书一定尽力而为。这样子做,李木会明白“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风骨,我不一定是君子,李木看完半个南山图书馆的书,他心中的自己一定是君子。 善于谋划的梁凤书也觉得我的办法好,她说我现在考虑事情越来越成熟,也越来越高级。得到她的全面赞赏,我觉得是非常难得的,在她面前,她一直觉得大我三岁就能做我妈,从来当我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小弟弟,凡事都要告诉她,让她为我仔细谋划,这几年也真是让她操心很多。 过完年,待到故乡的麦苗长成绿油油一片时,我二十三周岁,已经是混迹江湖七年的老手。 在马不停蹄赶往深圳的路途上,梁凤书一直是一副很舍不得我的样子,她知道,我已经长大,如今是一个真正男人,而且回到深圳以后,我将从事一份听起来很高大上的工作,工作的内容她不知道,工作的过程她无法参与,并且可能面临危险。 为林迪薇寻找三十多年前杀害她父母的凶手,肯定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很可能会身临险境,但她支持我去做一个男人真正该有的事业,她知道林迪薇领导着庞大的跨国公司,我正是热血青春年华,她既舍不得我离开她的谋划去独自闯荡,又毫无猜疑地支持我驰骋。 我告诉梁凤书,在外面的任何事情我都会咨询她,让她继续帮我出谋划策,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车停在我们家楼下的停车场,我已没有心思先回家休息,正当我要驾车离去时,梁凤书叫住我:“麦子,你在外面的事我不管,林迪薇那样高端女人的事我也管不了,你是我老公,你我无法不担心,让贡布和平措跟着你,我才能放心,起码他们要去一个。” 我有些为难,不是怕他们跟着我去后,把我和林迪薇、小语的那些风流事回家告诉梁凤书,我相信他们兄弟不是这样的人。但没有事先给林迪薇打招呼,突然带一个她不了解、也不一定认可的人去,这样做显然不合规矩。 梁凤书看出我的犹豫:“家里这么多车,让他们兄弟去一个人开车跟着你,不进你工作的地方,也不进齐爷住的小区。麦子,这一点你必须听我的,一旦你离开住处或者工作的地方,也必须要让他们跟着你。”说着,梁凤书拉着肖玲玲、露露、小芬:“你看看,你是我的老公,更是是我们大家活着的意义,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还怎么活,你让她们又去依仗谁?” 肖玲玲低声劝我:“麦子哥,听嫂子的吧,你不害人,难保没有人想害你,让平措去。”她自作主张地一把拽过平措:“你要保护好麦子哥,不然我杀了你。” 我笑说:“玲玲,你胆子够肥啊,能杀得了平措吗?” “我不管,平措,你答不答应我?” 平措挠挠脑袋:“我愿意。” 小芬说:“愿意个屁,搞得像你们两个要结婚一样,你愿意我愿意的。” 我干脆从车上下来,看着贡布说:“我出去工作了,家里就你一个男人,切记保护好她们的安全,上次齐爷让我去应酬的黑白双煞,他们可能会忌恨我有一个漂亮的作家老婆,凡事防范于未然,如果我需要你时,会通知你的,就依照老婆的安排吧,你们兄弟轮流跟我。” 又拉过小芬:“老婆要忙着写稿子,很多事情管不过来,你陪着老婆去一趟佛爷那里,带什么礼物你嫂子知道,这次去,一是为给他拜年,主要请他尽快把玲玲、平措、贡布的户口办好,还有他们兄弟的驾照。佛爷年前就已经知道我是林迪薇的私人助理,就说这三个人是帮我工作的,佛爷一定会答应,对于佛爷来说,这都是轻易能办到的小事。” 贡布和平措高兴得不知所以,露露在贡布强壮的手臂上掐一把:“高兴什么?你以为哥是为了你啊?哥这是为了我,等你有了身份证,我们才能去登记结婚。” 第294章间谍特工 小芬哈哈大笑:“哎呦,可笑死我啦,露露姐,你这是快要急死了哦。” 梁凤书拉着我,帮我拉开车门:“老公,快去吧,别让林董别等急了,家里的事情你别操心,有我在,万事周全。” 从后视镜里,我看见平措开着陈胖子买给小芬的奥迪车跟在我后面,我心里也很踏实。在我转入蛇口齐爷的小区大门时,平措看到我的车灯暗示,再没有跟进来。 林迪薇一把抱住我,我想,难道你这样千里外催命似的叫我回来,难道就是为了这点风流事,真是尝到甜头刹不住车了吗? 随后,林迪薇松开我,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焦急和担忧溢于言表。 据林迪薇说,年前我告诉齐爷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恐遭不测,在医院检查后,果然小语在去医院前吃的汤里有堕胎药。 小语还在医院时,齐爷就开始了行动,家里跟了几十年的佣人全都有嫌疑,齐爷虽然心痛,但还是让他法国公司的安保把家里佣人全部控制,经过一番调查,是蔡子瑛和老谢两口子密谋做的,其他佣人并不知情。 蔡子瑛就是小语平日叫麽麽的那个妇女,老谢是他丈夫,二人以前年轻时就跟着齐爷父亲,后跟着齐爷,本是对齐家最忠心耿耿的人。 他们夫妻俩的孩子早年夭折,齐爷收养小语以后,蔡子瑛一直当小语如自己亲生女儿般疼爱,见小语如此高贵的齐家唯一千金大小姐,和我一个算命的人混在一起,心里本就不高兴,奈何小语脾气倔,就是喜欢我,齐爷同意,蔡子瑛也不得不同意。 他们两口子不知道玉如意和喇嘛僧的事情,蔡子瑛觉得小语年纪还小,一时鬼迷心窍贪玩,不几年长大懂事后,必定不会和我一个算命的长久,也就先由着小语高兴。 在年前,齐家专机到达法国,齐爷告诉他们小语怀上和我的孩子后,蔡子瑛绝对不让小语和我这样的人有孩子。在刚到法国的庄园时,蔡子瑛的堕胎药还没有准备好,她知道小语的喜好和胃口,晚餐时故意在菜里做了手脚,使小语没怎么吃,当时齐爷也没有察觉,只当是小语刚和我分开不习惯,加上长途飞行劳累所致。在小语睡觉前,蔡子瑛把堕胎药放入汤里,小语正好很饿了,就吃下很多。 齐爷接到我电话时,以一个老朋友好久不见,也要看看小语,所以齐爷自己带着小语从庄园出去,直接去到齐爷法国朋友开的医院,好在小语刚吃下不久,来得及抢救,肚子里的孩子才能安然无恙。 查出他们夫妻俩时,蔡子瑛大骂我是一个下贱的骗子,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这样的下贱人不配和小语生孩子。 看着家里一直忠心耿耿几十年的人心肠如此歹毒,而且是对齐爷最心爱的小语下手,齐爷悲愤欲绝、进退两难,可是已经发生这样的事情,夫妻俩也不能再留在齐家,只好交给法国警方,以谋生罪起诉。 几天前,老谢从法国越狱,还从监狱救出他的老婆蔡子瑛,齐爷和小语知道他们夫妻越狱的消息后,小语极度担心我的安全,因为她们夫妻俩在遭到法国警方逮捕时,对小语和齐爷说过,一定会杀了我。小语央求齐爷必须保证我的安全,不然她也不想活了,齐爷只得马上知会林迪薇,要我马上回深圳,待在林迪薇身边。 我很是不解,直言不讳地告诉林迪薇,他们夫妻俩不过是寄人篱下的佣人,有什么权力和资格看不起我,还觉得我是下贱的骗子,我总是比佣人高级吧?再说了,就凭他们两个老东西,怎么可能杀得了我。 林迪薇见我对蔡子瑛两口子毫不重视,她告诉我说,老谢和蔡子瑛不是一般佣人,齐爷父亲的商业帝国是他们夫妻帮助一起打拼出来的。 老谢和蔡子瑛年少时跟随组织逃到海峡对岸,是他们组织在美国训练的间谍特工。老谢和蔡子瑛同岁,出生于1943年,比齐爷大五岁,两人都是战乱时失去亲人的孤儿,大逃离时被特务看中他们,一起带到海峡对岸,进过基础训练,再被派到美国接受训练,他们的作用本是为反攻时训练的。 后来海峡两岸的情况风云变换,反攻已经无望,海峡对岸开始严重内斗,知道夫妻俩真实身份的顶头上司,在内斗中被当局秘密处决,老谢和蔡子瑛的经费再也没有了音讯,变成了没有归处的人。夫妻俩正在不知如何生活下去的窘迫中,认识齐齐父亲,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同样的乡音,同样的面孔,三人一见如故,那时齐爷才十六七岁。 几次交往后,老谢和蔡子瑛把自己身份,当下窘迫的生活,原原本本告诉齐爷父亲。齐爷父亲正在海外寻求壮大,正是用人之际,见二人才能刁钻,不是一般人,便让二人结为夫妻,让他们夫妻俩长伴左右。 夫妻俩不负齐爷父亲知遇之恩,尽心尽力发挥他们从小接受间谍特工训练的本事,为齐爷父亲立下很多奇功。后齐爷父亲让老谢做贴身副手,蔡子瑛负责齐家家里的一切事务及生活安排。 在那些动荡不安的岁月里,老谢和蔡子瑛夫妻俩为齐家所做的贡献,仅次于齐爷父亲,但夫妻俩拒绝了齐爷父亲为他们夫妻在海外置地安家的心意,连报酬都不要一分一毫,只愿永远跟着齐家了却此生。 听完林迪薇的介绍,我替这夫妻俩觉得可惜,也替齐爷觉得可惜,可我更担心自己和梁凤书他们的生命安全,不禁心生惶恐,不知如何是好。 林迪薇说:“你们接到我电话,连夜赶回来,只用了三天时间,一切都还来得及防范、安排。他们越狱后,法国警方正积极追捕,飞机肯定是没法坐,但以他们夫妻俩的本事,一定可以到达深圳。一条路线是向东穿越欧洲,从西伯利亚进入中国,或者走伊拉克、阿富汗这边进来;另一条路是从海上的轮船转过来,这两条路线都无法快速过来,最快最快也要一个来月,麦子,只要你呆在我身边,他们就无法靠近你,我身边安保都是特种兵退下来的。” “要是他们从监狱逃出来,先去伤害小语和齐爷呢?”想着他们还要这么久才能到达,我开始担心起小语来,我爱她仅次于爱梁凤书。 第295章女人的快乐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魅惑地一笑,柔情似水地抛出她的醋意:“没良心的家伙,怎么就不担心我呢?我也是齐家的女儿啊!” “这,我们不是在一起嘛,要是他们杀到,肯定是先杀了我啊,放心吧,我会拼死保护姑姑的。” “好吧,算你说得有道理,你放心吧,他们夫妻俩跟着齐家几十年,他们知道我哥送他们入狱是属于情非得已,几十年下来,他们对齐家感情深厚,不会伤害齐家的人,他们只会把所有错误推到你身上。” “齐爷为何要送他们入狱呢?让他们老夫妻离开齐家不就好了吗?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自己了却残生,这样齐爷心里好受一点,他们夫妻也能好好安享晚年。” 林迪薇看看我,像是对我说的话颇为不满一样:“麦子,你这样的思维,怎么不如当初你给我分析家仇那样缜密了?这样可不行,我们要防范的不是一般人。我们齐家这样大的家业,小语又是我哥的掌上明珠,有个孙子一直是我哥最大的梦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哪敢有半点大意。事情闹得家里佣人全都知道了,要是轻易放过,以后还怎么约束身边人?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知道“挥泪斩马谡”的故事,我哥这样做才是对的。” 我马上起身,看着林迪薇说:“姑姑,我得先回去一趟,我家里不知道有这事,我不能不顾他们的安全啊。” 林迪薇拉着我坐下来,安慰说:“就知道你会考虑家里人的安全,所以就让你快回来啊。对家里人怎么解释,我想你肯定有办法,我问你,你家里人再怎么防范,怎么对付得了他们夫妻俩那样的人,他们可是接受过间谍特工训练的人?你们家那门,他们轻而易举就能进去,再说了,难道永远不出门吗?” 虽然家里有贡布俩兄弟,我想,这两兄弟必定年少,如何对付得了这样厉害的角色,忙抱着林迪薇,焦急地问道:“姑姑,那该怎么办啊?您可得帮我想一个完全之策。” 林迪薇看着我,在我脑门上用力的一推:“小子,要我帮忙时就这样好?我能怎么办呢?不是叫你回来一起商量嘛。” 说着,她又拉过我去,在我身上摸索起来,我担心地问道:“姑姑,要是小语知道了,她会恨我们的。”想到我和她唯一的一次,我是带着惩罚她的心理,没想到她竟然上瘾了。 林迪薇鼓着腮帮子,带着怨气问:“你是不是嫌弃我年纪大?好啊,你的事情我不管了,小语心痛、担心你,你找小语去,别找我。” 我把身子往她身上靠一靠:“姑姑别生气,你的模样和身体都如少女一样,真的,我绝对是真心话。只是你是小语的姑姑,我担心……” 她打断我的话:“小语怎么会知道?你和小语的事情不也瞒过了你家那位吗?我和小语无任何血缘关系,我以后也会一如既往地爱小语,要是你只是小语一个人的男人,我绝对不会碰你一下。”她爬上我的胸膛,鼻尖对着鼻尖,说:“可是你不是小语一个人的男人,既然梁凤书能用,我为什么不能用?你不是说梁凤书以前救过你命吗?我能救你以后的命,包括救你在乎的那些人的命。” 林迪薇的道理还真是让我无法反驳,是啊,梁凤书能用她为什么不能用,梁凤书以前拯救过我,但我的以后要靠她拯救,多么正义堂皇的话。可是我怎么就沦落为让女人用的地步呢?这话听起来我是一个快乐的工具,要是我不能让她们快乐,估计就一无是处了吧,没办法,我也觉得她别有风情,遂大力满足于她,也满足我自己。 完事以后,她心满意足的摸着问道:“你这家伙真是大啊!怎么会这么大?你怎么就能这么厉害?怪不得小语对你爱得要死要活、掏心掏肺的。” “姑姑,我不是告诉过你嘛,我年少苦寒,没有裤子穿,在山野风雨侵袭下茁壮成长,没有受到半点约束和禁锢,当然如野兽一样壮硕勇猛。姑姑,我饿了,我口干舌燥。” 她笑着披衣起身:“我的大宝贝,你等着,我去给你拿牛奶喝,让他们马上准备饭菜。” 心里想着,如此成功的女人,拥有几十辈子也花不完的钱,也还是个女人,多高的地位、多富有的财富,终究还是不如身体上的快乐来得直接,迷恋如此。 齐爷那样位高权重的人,也还是时时想着要抛下小语给我,他好自由自在的去享受自己的快乐,人生到底为那般呢?我想,自古以来的圣人贤哲,一定都思索过同样的问题,最后应该都没有找出缘由。 所有的努力奋斗、巧取豪夺、贪婪无尽,得到金山银山,最后还是为了最直接、最直观的快乐享受。 我想啊,能不能把那些复杂的过程跳过,直接达到他们最后、最高的追求呢?这样岂不是既珍惜了短暂生命的宝贵时光,又不用经过那样复杂的过程,却能得到他们自以为了不起的人的快乐。仔细想想,林迪薇多傻啊,白白浪费那样漫长的美好华年,我这会不会是一种顿悟?我开始有些为自己的命运和智慧沾沾自喜。 小语和梁凤书和我在一起,都很满足,但他们从没有像林迪薇这样感叹过,想是她们俩都只经历过我一个,没法对比。林迪薇经历过别人,有对比才能看出高下,她对我惊叹似的赞美,让我很是享受。 梁凤书曾经这样和我讨论过,必定我们夫妻五六年,我们又都觉得自己是文化人,没什么是不好意思谈论的。她说看过生理书上介绍各种男人的特征,为何我的尺寸不是书中介绍的那样,我也是像对林迪薇解释那样对她说的。 梁凤书和露露、小芬那样亲密,她们姐妹之间一定交流过自己男人的心得,露露和小芬是“见多识广”的人,肯定告诉过梁凤书她们的那些经历,当她们听梁凤书描述我后,会不会有想尝试的想法呢?甚至可能会觉得“弱水三千,不如饮一瓢”,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碰她们,没办法,她们离梁凤书太近。 第296章担忧 小语也该是看过相关的书,不过小语受古玉的诅咒所限,她这辈子没得选择,我真是替小语感到幸运,要是古玉为她选择的是一个“平庸之辈”,这辈子岂不是不知真正的快乐。 刚离开家乡不久,我喝着林迪薇递过来的牛奶,想到李文白那不要脸的模样,似乎真感觉到自己有他遗传的影子。 想着我快乐后的顿悟,我开始提醒自己要做一个有节制的人,如果永无止境,将是自掘坟墓。 快乐过后,林迪薇并没有告诉我她的有效办法,既要保证梁凤书不知道我和小语、林迪薇的事情,又要保证她们的安全,林迪薇说一时半刻还想不出来好办法。 这就让我有些上当受骗的感觉,做之前,信誓旦旦要保全我和家人的安全,做完之后怎么就能说一句“还没想好”就打发了呢?这肯定不行。 林迪薇见我的倔脾气又上来,安慰我说:“大宝贝儿,放心吧,你家里有老婆这个情况,我哥的佣人都不知道,他是为了自己的脸面喔。我哥私下告诉他的佣人们,说你是佛爷培养的一个算命神童,没有任何亲人,是佛爷从街上捡回去的一个流浪儿童,平日都是以佛爷那里为家,佛爷也知道齐爷这样对下人介绍你。当初这样说,除了为我哥的脸面,还为以防万一,我哥这个人总是考虑得很周到,所以啊,你别以为我哥只想过利用你、抛弃你,他也想过长久下去如何对外交代,这不,正好符合对金、殊两家的解释,你是我哥养子,从小交给佛爷照看,不能不佩服我哥看问题的全面性啊,我都自愧不如。” “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姑姑,他们那样的厉害,早晚会发现的。” “没事,在他们发现之前,我们想出对策就行。”她靠着我说:“怎么?你这样聪明,我也不是傻子,我们两个难道还抵不上他们的智慧?他们再厉害,不也还是凡人吗?你就这样小看我们两个的智慧吗?” 好吧,或许能想出来,林迪薇说得有道理,还有足够的时间想法子对付他们。我想,梁凤书善于谋划,我得想一套完美的说词,告诉她天大的危险就要降临,她肯定能想出办法来,这些年,她的谋划从没失败过,遇到难解的事情,也只好求助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 林迪薇心满意足、精神焕发地下楼去处理公司的事务,我赶忙抓紧时间打开我和小语的共同邮箱。 一个多月里,小语给我写了几十封邮件,每天都有写,有时一天发好几封。她知道我回乡去了,也知道我在回乡的时间里可能没有办法上网,她依然把每天对我的思念写在信里。 几十封尽诉思念的信,看得我泪水涟涟,使我也无比的想念她。从小语的邮件中,我知道林迪薇所说的事情完全真实,小语在邮件中担心万分,让我无论如何也不要离开林迪薇,只有林迪薇身边的安保队伍能保证我的安全。小语还告诉我,如果我担心家里哪位的安危,可以想办法在林迪薇公司安排一个虚职,也搬到林迪薇一处住着。 看来小语才是真正的爱我,她都已经可以包容我爱的人了,为我的担忧而担忧,这份爱让小语变得如此低微,这也让我为自己心里的龌龊万分愧疚。 林迪薇没有对我说过,小语说可以让梁凤书搬过来住,我能理解林迪薇这点自私,要是梁凤书也过来住,她和我就变得非常不方便,不自在,她又是那样自以为高贵的人,人总是会自私的。 我也无法让梁凤书一个人搬过来住,还有肖玲玲、露露、小芬她们,还有贡布和平措,总不能全搬过来住吧?要是这样的话,不等老谢、蔡子瑛杀了我,齐爷就会先杀了我。 我想啊,短时间内,我是见不到小语了,要是没有这档子事情,或许齐爷看在小语对我思念很深的情况下,让小语早日和我相聚。齐爷那样疼爱小语,在没有解决蔡子瑛两口子前,齐爷一定不会让我和小语在一起,以免发生危险时,惊吓到小语,从而影响小语肚子里的孩子。 小语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我孩子,她要是一直因为思念我不快乐,肯定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发育。为此,我给她写一封长长的信发在我们共同的邮箱里。 我把回乡去祭拜师傅的情况大概告诉她,其它事情一概忽略,主要告诉小语,我很安全,不要担心我,让她必须要保持快乐,不然胎儿会有影响。我爱她,我也同样爱孩子,不希望她和孩子有任何不快乐和意外,我们都还年轻,这辈子有足够的时间长相聚。 再写上很多对未来的美好畅想,让她安心养胎,想着我畅想的我们共同的美好未来。也告诉她我的日夜思念,但我不要她为我冒险来到我身边,等我想出解决的办法就会告诉她。 顺便还写上对齐爷的道歉,让她转告齐爷,年前我不该在电话中骂他,我深深感到后悔。并且我也理解了齐爷因为爱小语的自私,对从前他们想要干掉我的事情表示原谅,希望以后的日子能如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希望齐爷能原谅我的无知和幼稚。 我相信小语一定会把我对齐爷的歉意传达到,我是真心希望齐爷以后别和我心有隔膜,当然,最主要是表达我这个“女婿”的一片忠心、赤肝义胆、尊老爱幼,绝不会做出伤害家人的事情。 很是细心的检查写的信,告诉小语,她的每一封邮件我都认真阅读过,其中的深情厚谊、深情款款、情深似海我都知道,此生我绝对不会辜负于她。 信中所表达的情义比当面说还有意味,比打电话更能诉说出心中的无尽连绵。真是感谢网络,感谢有电子邮件,不然相隔万里的人,一封信送到对方手上,早已思念成疾,说不定爱已化为尘烟消散。 点击发送邮件,我想,小语一定会很快看到的,我又接着写一封只表达爱恋和思念的信,以示我对她的爱就像她对我的爱。 接连写好两封信,让邮件发送到万里之遥的爱人眼前,关上电脑,我得好好想想怎么对付那两个老东西。 第297章爱情中的谎言 发送完给小语的邮件,我首先要想好如何告诉梁凤书到底有什么紧要事情,为什么林迪薇要心急火燎地催我回来。 当我开始想怎么对梁凤书解释时,发现我已经开始对梁凤书习惯性说谎,在认识齐爷以前,从没对梁凤书讲过半句谎话,如今,我怎么就一步步变成要欺骗我爱的人呢?为了美好生活?为了自己心中暗藏着的欲望?我想都是,也都不是,是生命的轨迹把我带入这条不归路。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条不归路,也都无法躲开命运的轨迹吧?时间永远向前,时间不会给任何人重头选择的机会,时间无情地抛弃所有人的念想,拉着所有人奔向生命的尽头,没有一丝喘息之机。 只要愿意为自己找借口,理由总是能找到的,其理所当然直追先贤圣哲的伟大道理,我想,他们那些千古流传的道理,也是这样挖空心思得来的吧。 看看林迪薇还在楼下忙碌她公司的事情,我给梁凤书打电话,告诉她,几年前我替那位大人物卜卦算命,为他下定决心奠定乾坤,那个人就是齐爷的人,这一点梁凤书是知道的。 如今又面对换届,齐爷急招我回来,是要我为再次布局做占卜,问题还不是这样简单。我上一次的占卜帮助那人下定决心,这事被齐爷的对手知晓,他们派出极其厉害的人要除掉我,可能还有林迪薇所代表的齐家商场上的对手参与其中。据可靠消息,派来的人极有可能是海峡对岸以前的间谍特工,一对快六十岁的老年夫妻。这对夫妻年轻时是特工,后因特殊原因脱离队伍,成为别人的刀枪,极其厉害,不容小视,当然,派来的可能还有别人,但都不是善茬。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要我的命,可能暂时还不知道我有老婆,但一定会知道的,齐爷全力保护我,但没法保护我的家人朋友,主要是齐爷的特殊身份没办法和一般人沾染上关系,但齐爷支持我和老婆想办法保全家人朋友,所以我让梁凤书小心防范,以防不测。 在电话中,我也让梁凤书不要太过担心,根据齐爷的消息,对方派出的人还远在欧洲,还在谋划阶段,估计最快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抵达深圳,我们还有时间想办法。并且我一再强调,如果梁凤书和她们出事了,我绝不独活,我要与老婆同生共死。 梁凤书听完我的汇报,带着哭腔说道:“老公,我们怎么沾惹这么大的事情啊,要不然我不当作家了,我们先躲到深山老林里去,去之前登报声明再不为任何人占卜,你说好不好?” 我知道梁凤书只是一时无法面对,觉得生活这样逼迫我们,她感到委屈,我安慰一番,告诉她对手不会相信我们的声明,也不会相信我不再为齐爷服务,古人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越是躲到僻静无人的地方,越是方便对手袭击,躲在茫茫人海之中,才能便于周旋和隐藏。 我安慰她时说的那些道理,梁凤书都懂,她的情绪平复了,反过来担心我,安慰我,要我千万注意安全,先让她想想,想到什么好办法及时沟通。 我告诉她,一来对手还没到,我们有时间准备,二来我在林迪薇的办公重地,安全完全无忧,家里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梁凤书很是自信地在电话中说:“老公,放心吧,一路走来,我们都平安顺利,这次也能逢凶化吉,一定可以想出办法度过难关。虽然这次对手来势汹汹,又是精兵悍将,老天早看在眼里,耀仔在天之灵也保护我们,为我们及时送来贡布和平措,如此表面,老天都帮助我们这样善良的好人,老公,放心吧,你在外面注意安全,其它事情我来想办法,绝对不会有闪失。” 梁凤书故意把人生又一次巧合说成天意,为我们迎接又一次考验加油打气,实在是信心满满。以前她只要有信心,我从不担心,这一次我是真正担心害怕了,怕我背叛梁凤书苦心经营的爱情的事情败露,更怕因此而断送了我们的性命,我们还这样年轻,我们的日子已经如此富裕,要是现在死了,那真是死不瞑目。 再想想贡布和平措的到来,真就如天意一般,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人生无数次巧合中的其中一次,就像茫茫人海中的相遇,从陌生到相爱那样的巧合遇见。 作为一个算命卜卦的人,我能为自己测算吉凶,而且我曾立志要从人生轨迹中,找出人活着的意义,和让不同的人一生历经那些不同的事情、不同的巧合背后的神秘力量,虽然我还没有洞悉我和梁凤书为什么会遇见,和小语为什么会遇见,为什么生命中会有林迪薇,为什么肖玲玲要经历地狱般的劫难,一样也没有想明白,我依然没有放弃初心。 就是因为不知道,想多了会不会疯掉?想世间那么多人,那么多爱恨情仇,如果他们都如我这样想,妄图找出天意的安排原理,估计全世界的人都得疯掉,也可能在全人类的思考和探索下,我们终于发现天意的安排手法,从而干掉天,从此人间只剩快乐、幸福,所有的不如意全都彻底消失。 这一次对手是真刀真枪的要来取我命,我必须谨慎对待,想起梁凤书才夸奖我已经长大懂事了,我决定一改往日遇到事情先问卦的习惯,先想出法子,再问卦结合施展已经想好的办法。这样做,主要是我明白,这次不是什么试探,而是真正的生命危在旦夕,算命卜卦挡不住真刀真枪的袭击。我们在明,他们在暗,我们已经暂输一筹,必须加倍努力,加倍小心。 通知了梁凤书,并且没有被怀疑,还得到她的支持,我知道她总是会无条件支持我的,家里我暂时放心了。以梁凤书小心谨慎的习惯,和她善于缜密的思考,阴狠毒辣的手法,加上贡布和平措两个猛将,家里一定暂时无忧,从饮食到门窗都会套上“放毒软件”。 第298章看孙郎 后院无忧,我开始一门心思想怎么对付那两个老东西,可能不只两个,可能他们还有更多的帮手。可是又一想,要是梁凤书都想不出办法来,我估计想也是白想。 事关生死,我还是没有放弃自己愚笨的脑袋,后悔以前事事依靠梁凤书出主意,自己脑袋没有得到锻炼,事到危急关头心中茫然失措。 一边想,一边打开邮件,小语果然无聊,肯定隔一会就会登录一次邮箱,我发出邮件还不到一小时,她已经看过并写了邮件发送出来。估计她从我的邮件中得到安慰和鼓励,显然心情很是愉快,只是为我们天各一方而略表遗憾,她相信我能很快战胜那两个老东西,然后她阿玛就会放心让她和我团聚。 她在信中的结尾说,我是她心目中的英雄豪杰,简直就是当代的孙郎。 关上网页,我想,小语看书老是不能把一本书通读的习惯还是没改,她正加紧学习中国文化,估计最近在看历史类书籍,知道孙策英雄盖世,这一点不假,连曹操都说“谓难与争锋”,大才子苏东坡也说“亲射虎,看孙郎”,可是小语肯定没有把书继续看下去,她不知道,孙策英雄勇武是真,但结局就是遇刺而伤、而亡,说我是她心中的孙郎,这不是咒我吗?太不吉利了,严重影响我的斗战思维。 试想,暗杀人比躲人暗杀要容易,杀人者在暗,被杀者在明,不能一战功成,还能反复继续。躲避暗杀难度就大很多,连孙策、朱温那样的勇武之君都死于暗杀,秦始皇也差点亡于刺客荆轲,我和梁凤书这种蝼蚁之辈就更难战胜要来索命的人,想到这些脑袋疼,不禁昏昏欲睡。 几天下来,林迪薇只顾让我满足她身体上的快乐,完全没有担心危险即将来临,感觉她要趁我人亡之前先精亡。好像她过往积蓄的洪流已经决堤,一发不可收拾,似要倾泻而出把我淹没其中,好在她的洪水无法淹没我,只是让我身心俱疲。 我想,林迪薇是不是不想我和小语早日见面,以至于对我的生命置之度外。 面对我小心翼翼、拐弯抹角的问,她拿出懂事长的权威口吻教育我:“大宝贝儿,你还是年轻,纵然你聪明,又还阅览万卷书,却想不到,你越是表现出在意这件事情,就越会影响你的思考。大宝贝儿,要学会跳出问题看问题,问题就会明白很多,就这件事情,你想想,你紧张兮兮的防范,对手反而会看到你的防范而更加计划周密,要是你面上波澜不惊,对手以为你悄然不知他们的手段,对手便会大胆妄为,漏出破绽,我们就能秋风扫落叶一样把对手埋葬在云淡风轻之中。” 他见我依然闷闷不乐,抱着我安慰道:“我的大宝贝儿,我当然时时都记挂着你和你家那位的安危,办法没有实施并达到目的前,千万不要表现出来而透露你的计划。如果你有什么主意,说出来我愿意和你商讨,我可不会让你被他们所害,我的大宝贝儿,你没啦,我的快乐交给谁呢?你是我世间再难遇到的天生奇才,无可替代的“私人助理”,我可舍不得。” 她这还是拿我当用具,只不过表现得很珍惜我这个用具而已。品味她的话,又觉得很有道理,想她果然是为齐家征战商海的穆桂英,其睿智和心绪都值得我好好学习。 梁凤书那边也一直没有消息,看来事情非常棘手,不然不至于几天都没有想出一计半策,我决定回去看看。林迪薇享受了我几天,估计站在女人的角度心痛女人,同意放我回家看看,默认我去伺候一下家中爱人。 我刚出小区,那辆熟悉的奥迪车就出现在我的后视镜中,远看,无法分清车里是贡布还是平措,他们双胞胎只有极其熟悉了、凑近了,从他们的神情中分辨谁是哥,谁是弟。 回到家,几天不见,甚是想念,必然要先翻云覆雨,满足她的快乐,相爱的人都会如此,我心有愧疚,更加舍得耐心和力气。 坐在客厅商讨,小芬义愤填膺地骂齐家全都禽兽不如,不顾梁凤书乃至她们的死活,只把我一人弄去保护起来,这完全是只顾对他们有用的人,对没有价值的人的生命,被他们视为蝼蚁鼠虫一样,这完全是自视甚高的卑鄙小人。 骂当然是没有用的,贡布和平措显得没有一点害怕。贡布告诉我,他们兄弟跟随那个被击毙的卖粉的老板那几年,也是要时时防范被人暗中袭击,几乎是一刻也不能松懈,所以养成和衣而睡的习惯。想要他们老板命的人来自江湖各路,还有警察的明暗追捕,但他们兄弟每次都能成功保护老板全身而退,在深圳被擒,是因为十面埋伏,无路可退。 他们唯一担心的是,梁凤书已经告诉他们,对手是经过长年训练的前间谍特工,这样的人害人手段五花八门,可能不是一般的突然袭击,而是在不经意间用让人难以察觉的手段置人于死地。而且我们完全不了解对手的真正实力,对手却可以慢慢研究我们,再一击即中。 听完贡布的承情,为有他们这样刀尖上过来的人伴随左右而感到幸运,却还是无法不担惊害怕,这必定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 贡布还说,他们兄弟们经过这几天在小区外的观察,发现有好些个看似闲散来往的人都是练家子,而且一定身手不凡,但那些人都不是要害人的人,他们是为了暗中保护某些人。 为他们的细心,我很欣慰,告诉他们兄弟,进出那片小区的人非富即贵,好些个人都有自己的安保人员,明暗都有,像齐爷、林迪薇这样的人,更是在严密保护之下,一般人根本无法靠近。 梁凤书去佛爷那里拜年过后两天,佛爷已经派人送来他们兄弟俩的临时证件,正式的也将在几天后送达。兄弟俩有了光明正大的身份证件,还是用回了他们最初的名字,心中对我和梁凤书更加感激涕零,誓要报答我们的菩萨心肠、大恩大德。 第299章 预备诱饵 对于贡布和平措的忠心我已没有半点怀疑,我能从过往看过的书中找到很多他们这样的人。假如尽力而为也无法阻止对手、打败对手,陪上自己的性命还是救不了我们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痛惜眼前荣华而英年早逝,只是,如果失败,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都将归于别人,如何能甘心? 肖玲玲一直闷着不说话,离开家乡,她又变回从地狱走出来时的自卑、胆怯,心灵的创伤依然没有复原,可想在家那几天,她是强力演给她的父亲和村里人看的。正当我们都沉默无言时,她低着头小声说道:“麦子哥,嫂子,我在这里会连累你们,贡布和平措保护不了这么多人,不如,不如……” 我拎着肖玲玲的鼻子,把她的头拉起来,看着她:“玲玲,不是说好的嘛,怎么又想这些呢?什么连累不连累的,这是一家人说的话吗?” 梁凤书把肖玲玲拉在怀里抱着,很是心疼的模样,对我责骂道:“麦子,你怎么能欺负妹妹?说话能温柔一点吗?真是的。” 我只得陪笑道歉,承认自己确实很是担忧大家的安慰。 平措说:“玲玲姐,这屋里很安全,你们谁要出去我陪着,没事的。” “玲玲,你愿意帮着麦子哥和我们度过这个难关吗?这个忙只有你能帮。”看梁凤书说话的样子,不像开玩笑或者宽慰人,因为她的表情已经变得冷峻,我知道,她这个模样,就是心中有谋了。 梁凤书的阴狠毒辣我太了解,不由得担心她拿肖玲玲作诱饵,好在我已经没有以前那样冲动,并没有马上提出我的担心,我想,梁凤书应该知道,我不会允许肖玲玲再为我牺牲半点,她已经为我遭受太多的凌辱。 肖玲玲低声说道:“嫂子,我能做什么啊?” “做诱饵。”梁凤书冷静地说道。 “什么?老婆,这就是你的谋划?”我已经当场跳起来,极度不满的看着她。 也不只是我惊呆了,他们都惊呆了,贡布和平措只是不好说出来,小芬马上说道:“嫂子,这不好吧,玲玲妹妹不久前才那个,那个,你知道的。” 露露豪气干云地说:“嫂子,需要人做诱饵,让我去,玲玲妹妹遭受过太多的罪,不要再让她受累了,真的,我是真的自愿做诱饵,绝不是故意这样说,我的一切都是哥和嫂子给的,享受了这几年我死了也不亏,我死而无任何怨。” 露露的一番话让我们很受感动。 肖玲玲马上抬起头:“我愿意,为了你们,我怎么都愿意。” “不行,绝对不行,要你们做诱饵,不如我去跟他们拼了,死了算球,到时你们把我的骨灰和耀仔、阿辉他们一处就行。”我很是坚决地说道。 梁凤书满脸写着不屑一顾的厌恶,又心平气和地看看大家,再恶狠狠地盯着我,在极短的时间里演绎出多种表情,长叹一声:“你们这是干什么啊?好像就我不心疼妹妹吗?只能玲玲做这诱饵,要是能替代,我还用你们?我是贪生怕死之人吗?我刚说个开始,你们就这样,以前说好所有事情都听我的,难道你们都觉得翅膀长硬了,不要我了,是吧?” 我只好蹲在梁凤书面前,厚着脸皮笑着请她原谅我的冲动,我们永远都听她的,露露和小芬也赶忙道歉,平措长舒一口气,大家恭请请她说出具体细节来。 梁凤书斜眼看看我,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我的老公哦,你说,你怎么能让我放心得了?我不求别的,只求你出去了能平平安安回来。以前我寸步不离地跟着,心中踏实,现在我没法跟着你了,你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我真是命苦啊,怎么就摊上你这么个孩子老公呢?” 小芬笑说道:“嫂子不苦,这样,我甩了老陈,你把麦子哥给我,我愿意受苦一辈子。” 一个抱枕飞在小芬脸色,梁凤书恶狠狠地说:“休想。” “你们干什么要打岔呢?不是影响我老婆的思路吗?小芬,罚你去阳台站着。” “不去,就是不去。” “哎呀,小芬,我的话你是不听的了。” 小芬马上脸向着梁凤书,手指着我说道:“嫂子,哥想造反,刚刚才保证过所有事情都听嫂子的,他这样快就忘了,竟然要我听她的。” 露露笑得把头埋进膝盖下,说道:“哎呀,我的天呐,小芬,真有你的。” 梁凤书说:“别闹啦!我问你们,一个人要去刺杀别人,是不是得找到这个要刺杀的人,然后伺机下手,一定会在他觉得万无一失时才动手,他们那么厉害,一定是这样,对吧?”我们都点头,她继续说道:“两个老东西要杀齐家的人和麦子,齐爷和林迪薇身边随时都防范得密不透风,根本无法得逞,那他们怎么办?肯定是杀麦子啊。” 我疑惑起来:“老婆,我打断一下啊,林迪薇说只杀我,没有说要杀齐家的人啊?” “哦,看来林迪薇是极度聪明之人,故意不露声色。几天前,我去佛爷那里拜年,佛爷告诉我,齐爷的对手想要把齐爷打压下去,让齐爷服软,对方大概会让齐爷的左膀右臂去掉其一,看看齐爷的反应。首要目标是麦子,因为麦子帮着齐爷占卜推算,使得对方丢失先机;另一个目标是林迪薇或者小语,但林迪薇和小语身边一直都防范极其严密,现在更是加派了人手,对方可能难以下手,所以麦子你才成为对方的首选目标。” 听了梁凤书的话,我真是佩服齐爷,他早已想到我会撒谎向梁凤书解释,他连我要怎样撒谎都想到了,真不愧是老狐狸。不过,林迪薇没有说她和小语有危险啊,是齐爷故意编的,还是林迪薇藏着没说呢?以我对齐爷的了解,要是他只是帮我愿望,不可能带上小语,佛爷更不敢擅作主张带上小语,还是小语有些事情不知道?我不动声色,只等着回去问林迪薇,说不定其中有什么隐情。 300章 勇敢女人 梁凤书继续说道:“麦子要是一直待在林迪薇身边,让他们无法得手,对方可能就会从麦子身上找突破口,以找到麦子在乎的人要挟麦子离开林迪薇,他们也只有从麦子这里最容易找到突破口,我们家里这几个人就变成最危险的目标了。佛爷说他已经派了人在我们家小区周围防范,但对方这次是动真格的,而且来的人极其厉害,他也担心会有纰漏,而让对方伤害到我们,佛爷也让我们自己要有防范和对策,说如果我们有更好的办法,佛爷他愿意全力配合,因为齐爷已经给他下命令,一定要擒杀这几个人,否则齐爷会问他的罪。”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着怎么破这帮亡命之徒,终究没有想完善,刚好刚才平措说家里是安全的,外面他跟着,这让我把计划一下就完善了。”说着,梁凤书弯下腰,在茶几上演示着说:“如果他们要从麦子身上下手,麦子是最好的诱饵,但是对方不会这么傻,如果麦子故意等着他们上手,对方知道一定有陷阱,对方为了不上当,会采用绕道而行,最后危险还是落在我们这几个头上。” 梁凤书直起身来看看肖玲玲,说:“如果有一个办法,把麦子暴露给对手,又不会让对手觉得是陷阱,这样我们这几个就安全了,对方还会落入圈套,这个计划非玲玲出马不可,否则不能成功。” 肖玲玲马上精神起来,勇气十足地说:“嫂子,你说,要我干什么都行,也让我能为大家做点事情,我心里反而舒服。” 我心想,这还不是让肖玲玲做诱饵吗?不过有了先前的教训,我闷着没做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梁凤书继续说道:“佛爷说,年前他控股了未来时代中心剧场,年后要转换演出模式,加入一些新人,让我帮忙写一篇文章做宣传。由此我想到,玲玲歌声没得说,长得又如此的年轻漂亮,而且从没在市面上登台演出过,一旦登台亮相,肯定得到很多人追捧,麦子这样的年轻蠢货靠着有齐爷撑腰,对这新鲜女歌手恋恋不舍,正是情理之中。” 我一脸委屈地打断她的话,很是不服气地说:“老婆,我年轻,但是我不是蠢货。” “不准插嘴。”梁凤书瞪我一眼,继续说道:“玲玲,你就演一个麦子的红颜知己,你谁都看不上,任何人追求你,全都拒绝,唯独就看上打着林董事长私人助理招牌到处招摇的麦子,但又考验着麦子,一直没让他得逞。这样把麦子暴露给对手,对手才不会疑心麦子是故意暴露给他们,从而落入我们的圈套。” 再不敢用反对的口味,我用商量的语气说:“老婆,这样玲玲还是有危险,让佛爷派一个年轻女歌手演玲玲这个角色吧?” 梁凤书看看我:“所以你是个蠢货,别的歌手多少都有过演出,以林董事长私人助理那样大的招牌,怎么会去追逐一个毫无名气的小歌手,如果是有名气的明星,人家又怎么可能愿意配合演这出戏。除非是一个新鲜嫩美人儿,没有被任何人染指,登台一曲名动这座城,你死死追求才符合你的身份,林迪薇所控制的跨国公司那么大,要是没有足够的理由,怎么可能得到她私人助理的一见倾心?也只有玲玲能为我们死守秘密、全力配合,也只有玲玲能做到眼里没有别人只有你,也只有玲玲演这个角色,你才会不管不顾地真心护着她,于是你派出平措贴身保护玲玲,玲玲自登台演出后,搬到未来时代不远的五洲大酒店套房去住,酒店费用是你为了追求玲玲而甘愿给的,尽管一直没有得手,然后直到抓住他们,对手一定看出不任何破绽。” 我们也都想不出比梁凤书这谋划更好的办法来,就没有理由反对,我们都沉默起来,梁凤书说道:“就这样决定了,佛爷那边我去说,林董那边你去说,整个过程中的费用由林董和齐爷出,我不出这钱,明天就还是准备。” 肖玲玲担心地说:“嫂子,我是愿意的,不过,我没有登台唱过,怕是……” 梁凤书抱着肖玲玲:“妹妹放心吧,你的老师给小芬说过,你不登台演出可惜了。而且啊,这件事情还有一层好呢,我一定会说服佛爷,你的演出费按高于市场价给,你不是一直觉得自己没用吗?演出挣的钱全是妹妹你自己凭本事挣的,嫂子和姐姐们也能花你的钱买新衣服,你也可以用你挣的钱给你麦子哥买礼物,还可以孝敬你父亲,你一直觉得对李木有亏欠,又不愿意连累哥和嫂子,这不全解决了吗?你一定行。” 真是不佩服梁凤书都不行,只有这样非肖玲玲不能的条件下,才能逼迫着她勇敢地站上舞台高歌,而且也真是让肖玲玲能消除她自己一直觉得没用,觉得拖累我们的心,让掌声激发她对生活的信心。 小芬喃喃说道:“露露、哥,我们是不是该听嫂子的吧?这样两全其美的办法,也只有嫂子能想得出来。” 露露马上反应过来:“嫂子,让我做玲玲的助理,玲玲声动全城,这样的人肯定要有助理。你助理的位置被小芬抢先了,这次一定得是我,你给佛爷说说,嫂子,我求你了,别再让小芬这蹄子得逞。” 小芬马上反驳说:“放你的屁,我做嫂子的助理,是因为你做不了,你见到书就打瞌睡,难道不是吗?” 露露不服气地高声说道:“你才放屁,我电脑技术是最好的,你怎么不说呢?就非得拿你的长项欺负我?不行,你还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呢,玲玲这样鲜美的美人儿,到时一定有很多人想靠近玲玲,对付流氓我也比你强。” 梁凤书笑笑:“小芬,这事还真的露露干比较合适,就让她干吧。”又对着露露说道:“我可先警告你,要是玲玲有任何闪失,你就不用回来见我们了,跳楼跳海到时候你自己看着办就行。” 露露胸膛一挺:“好,绝对没问题。”说完又温柔说道:“不是还有平措吗?对吧?” 第301章 心疑 回到林迪薇身边,我没有马上把梁凤书的计划告诉她,而是问她:“姑姑,怎么听佛爷说,蔡子瑛夫妻俩也要对付你和小语啊?姑姑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和小语也有危险?你不是说他们两口子对齐家感恩戴德,不会保护齐家吗?” 林迪薇瘫在我身上,难为情地说:“唉,佛爷也真是的,我本想着不告诉你,一来怕你为小语担心。”她轻抚着我的胸膛:“你肯定不会担心我,是不是?” “当然也担心姑姑啦,怎么可能不担心,二来呢?你说。” “其实吧,我和小语是没有危险的,哥和我都加强了戒备,他们敢来,纯粹是自投罗网,这些年来,多少厉害的对手想置我们兄妹于死地,没有人能称心如意。既然佛爷已经告诉你,那么你肯定也知道我哥已经给佛爷下死命令,一定要消灭这两个人,永诀后患,对吧?” “为什么啊?”嘴上这样问,心里却很窝火,既然你们兄妹如此厉害,为何就不能保护我的家人呢?你们和蔡子瑛一样,觉得他们都是下等人,我要不是小语力保,你们照样不会管我这个下等人,真是自以为是的王八糕子。 “唉,我哥太爱小语,任何人伤害小语他都无法原谅,现在想起来,小语在医院休养时,他心里看着难受,也是一时激动。本来送他们夫妻入狱就是极其难受的事情,他们为齐家做过那么大的贡献,为齐家辛辛苦苦操劳几十年,没要求一点财产到他们自己名下,这样的忠心、又有那样本事的人那里找去?可是啊,也就是他们曾经间谍特工的身份,这太危险,如果不送入监狱,他们还会想办法弄掉小语肚子里的孩子,也会杀了你。” 林迪薇起身坐起来,显得很难受:“送入监狱以后,我哥看着小语在医院里,他心里实在难受,而且当时我哥的医生朋友说,不敢百分百保证小语肚子里的孩子安然无恙,需要观察安养一段时间,我哥心里能不难受吗?一气之下,让人在监狱里割了蔡子瑛鼻子,这不,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哦。蔡子瑛和老谢自几岁开始,就在海峡对岸一起接受间谍特工训练,后来到美国训练也是在一起,直到被他们的组织抛弃,后来跟着我养父,他们结为夫妻,你想想他们夫妻这么多年的感情有多深。老谢看到自己相爱大半辈子的人,遭到如此残忍的对待,怎么能不为爱人报仇?他们从监狱逃出来后,在我养父的墓碑上写下:恩已报,只剩仇。” 看林迪薇故作难过的样子,我的心中很是恶心,人家夫妻半辈子功劳,这还是没有得手,你们兄妹就这样不计他们夫妻前面所有的付出,竟然下此毒手,这样歹毒的事情都干了,何必要装着逼不得已的样子呢?试想,要是我有一天也做了一件你们认为不对的事情,你们兄妹也会这样对我吧? 听完林迪薇的述说,我心里堵得慌,即担心自己和梁凤书他们的安危,又替蔡子瑛夫妻觉得可怜,辛辛苦苦一辈子,本想着以美好的名节度过一生,却因为嫌弃我是个下贱人配不上小语,而对肚子里的胎儿下手,惹得齐爷雷霆之怒,也毁了他们一辈子的坚持,真是区别心害了他们啊!为什么那样爱小语,视小语为亲生女儿,却不愿意尊重小语的选择呢? 爱她不就该尊重她吗? 又想,齐爷也真是残忍,为了一边的爱,却伤了另一边的爱,这又是何必呢?难道说这也是命运的安排吗? 记起我年前给小语和自己的占卜的卦象,隐隐约约感觉到卦象所示并没有完全过去。我的卦象“入死而生”,恐怕是还没有真正来临;小语的卦象“添口添祸,因口得祸,口危”,估计是等到生下孩子才开始应验。我再不想为此次劫难卜卦测算了,冥冥之中感觉到:诡算无用,天道难违。 林迪薇也是长吁短叹:“唉,一切都回不了头啦,所以我哥已经发出命令,必须要除掉这个隐患。” 她又靠着我的肩说:“麦子,我哥让人割蔡子瑛鼻子这事,千万不能让小语知道,蔡子瑛待小语如亲生女儿,虽然小语经常对蔡子瑛发脾气,但小语是个很记恩的人,她心里对蔡子瑛非常尊重,以前她没有遇到你时,每到过年过节,必然要和蔡子瑛出去玩儿,在蔡子瑛生日时,小语还会请蔡子瑛像母女一样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千万不能让小语知道啊!听见了吗?” 等我们情绪都缓一下,我把梁凤书的计划告诉林迪薇,她惊叹说道:“哎呀,真是个好办法,不错,看来你家里这女人还真是小看不得啊!”随后又马上质问我说:“麦子,这个歌手和你到底什么关系?” “姑姑,你也太多心了,要是她和我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家里那个会答应吗?她是我这次回乡带来的一个老乡,小时候我们玩得特别好,她当我亲哥哥,我当她亲妹妹。” 林迪薇笑说:“大宝贝儿,我不是怀疑她和你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也是女人,当然知道你家里那位不会弄一个情敌在自己身边。我是担心这姑娘可不可靠,会不会在关键时候反水。” “当然不会啦!我保证,绝对可靠,歌手和美貌也一定合格,这不,这事还得有佛爷同意嘛,要是行不通,有什么不合适,佛爷肯定不能同意,是不是?” 林迪薇若有所悟地说:“是哦,佛爷办事很是周全,那好,只要佛爷同意,我全力支持。”又疑惑地问:“你家里怎么还会有那样厉害的保镖呢?我真是小看你两口子了哦。” 我只得老实说,因为面对齐爷、林迪薇、佛爷这样的人,能不撒谎尽量不撒谎,他们很容易调查出真相,特别是贡布和平措在深圳监狱关过。 第302章 高低贵贱 我按和梁凤书约定好的对外口径说:“佛爷以前的马仔耀老大死前,在监狱里认识两个少年,见这两个人可怜,出狱后无依无靠,耀仔知道我心善,他死前想积德,所以把这两人推荐给我,让我给他们一条生活下去的路。哪里是什么保镖,他们小时候被卖到泰国,被逼练泰拳帮人挣钱,后又被卖给贩粉的人,在深圳被抓,因当时年纪小,判得轻,今年都还不到二十岁。去年出狱后一直到处找我,找到我后,我本想给他们些钱打发了事,这两个人脑子轴得很,不要钱,非得跟着我们,并且还只听我和我家那位的,赶都赶不走,把他们介绍给别的人,他们也不愿意。又想到为姑姑寻找杀害父母的仇人时,也是要有帮手才好,也就留下了他们。” 林迪薇马上高兴地问道:“麦子,你真的这样好?已经在为我报仇的事情筹划?” “当然啦!我既然已经答应姑姑,就一定会尽心尽力把事办成,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把姑姑的仇人早日找到,我家那位也一直在帮姑姑的事谋划。他们兄弟这样实诚、倔强,一定会好好帮着我一起为姑姑报仇,姑姑,我真是想到为你寻找仇人时,需要带市面上没见过的生面孔方便行事,才留下他们的,连老天都已经开始帮姑姑,这两个人正合适。” 我这样取巧讨乖,林迪薇也只当我年少天真,但她的心中也一定深得安慰,有人把她心中压抑着的事情放在心上,我想,她对期盼怎么也会更充满期待一些。 “呵呵呵……”林迪薇笑起来,又说道:“大宝贝儿,你真是我的福星,不是老天帮我,是因为你有心为我报仇,老天担心你的安全,派这两个厉害、忠心你的人来帮你。嗯,大宝贝儿,姑姑越来越离不开你了喔。” 说着,她又开始对我动手动脚,还用嘴…… 等她心满意足之后,我斜躺着,故意自言自语地感叹道:“唉,其实蔡子瑛也并非有多大的错,她觉得我配不上小语,从她的角度出发,肯定是为小语好。她的错误是不该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但有这样区别心的人这个世界太多了。她唯一愚昧的是,她不懂,只有爱的人才有权力用区别心看人,选自己爱的人,讨厌自己讨厌的人,是每个人的权力,而旁观者无权主观地擅自为当事人做主,包括父母亲人。不尊重你爱的人的选择,你真的确定是爱她吗?还是想借她实现你自己心中的影子?” 林迪薇看着我,双手撑着起身,也斜躺在我的旁边,侧头看着我,用很是陌生的目光看着我,就像看一个陌生人。 估计她的快乐还没有消失,心情保持着舒畅,嘴角带笑:“大宝贝儿,这话真有意思哦,不只一语双关讷,是好几关。你的意思是,我和我哥也是区别心极重的人;再者,你觉得我和我哥、包括蔡子瑛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干涉小语自己自愿的选择;还有,你觉得我们干涉小语的选择,就不是爱小语,我们对她的爱,本质上是虚假的;而且我们心中有自私自利的影子,我说得对吧?” 我赶忙假装刚劳累完没有精神,气虚体弱地笑说:“姑姑,你何必要往自己身上扯呢?我当然不会是故意说这番话声讨你们啊!你们现在也是我的家人。我就是突然有这感叹,姑姑也不是外人,我也没有防备姑姑什么,就这样说出来了,要是姑姑觉得我映射了你和齐爷,我真诚的道歉。” 她显得心情很好,起身去倒一杯牛奶,自己喝了一口才递给我,说:“说了就说了呗,说话是你的权力,怎么说都可以,你能对我没有防备,我很欣慰,以后都这样最好。唉,你说的道理我明白,完全没有错,我问你,就拿深圳这里来说吧,你开车在路上,前面是绿灯,斑马线上有人挡在你车前,你会不会很恼火,会不会觉得这个人愚蠢无知?” 我不明白她这样问的意图,这样的事情也遇到过,别说觉得这样的人无知,真要急起来的时候,想撞过去的心都有,她是想证明我也有区别心吗?我当然有,只要老老实实回答:“会这样觉得,姑姑,你是说我的区别心和你们的区别心一样吗?可是阻挡车的人违法规则,这不一样吧?” 她自己倒半杯红酒,轻尝一口,摇晃着酒杯,连同她的丰满也像摇晃起来了,微笑着说:“大宝贝儿,你看过那么多书,脑子怎么没有转过弯来呢?” “不一样吧?那样的人是不尊重社会公共规则啊!”我重复道。 “一样,我们这样的人之所以会看低很多人,因为我们也觉得大多数人违反规则。你想一想,那个挡在你车前斑马线的人,完全可能是第一次进城,他不知道红绿灯的意义,他站在那里,可能是突然不知道他该往哪个方向走,他需要停下来考虑一下。可能他从前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停下来考虑一下,他觉得停一停没有关系,大家都停一停也没有关系,你觉得他愚笨无知,这是从你懂得的世界去看。他懂的我们未必懂,比如,他可能知道在什么水域可以捕到什么鱼,什么云朵会带起什么样的风,这些我们不懂,那是不是我们都愚笨无知呢?”林迪薇像一个思想家一样沉浸着讲述道理。 我一时语塞,无法反驳她的话,还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受。 林迪薇抬眼看看我,轻松地一笑:“你说的没有错,我说的也不能说不对。掌握尖端科技的人觉得太多人不与时俱进,深爱传统文化的人埋怨追求科技的人毁了人类根本。不与时俱进就有错吗?未必,人生这样短,为什么就非得跟着科技走呢?只要传统不要创新就对吗?科技带来生产力、劳动关系发生根本改变,受惠的是全人类,更多的人不是脱离饥寒了吗?人只会从自己的视角看别人,也是你说的权力,如果你在我和我哥的位置,我在你的位置,你也会觉得我是下等人,觉得我就像那个挡着你车前进的人一样愚笨无知。” 我看着她妖娆的身段,脑海里在镌刻她说出的话,同时反观我自己,我不是也觉得李文白坏了良心吗?因为李文白和罗元梅通奸,可是我还不只和一个这样做,我还是照样瞧不起李文白。 第303章 价值 在听完林迪薇的道理后,想,我看不起别人,但我没有伤害别人,或许这是我和他们的不同之处,也不对,我也伤害过别人,甚至还有很多人被我伤害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林迪薇见我楞楞的样子,她一边拿起袍子把自己裹起来,一边轻言细语地说:“走吧,去隔壁书房坐,你抽你的雪茄,我喝我的红酒,皆得乐。我们把窗户打开,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着座城市短暂的寒凉,你说寒凉能让你不忘记从前,它是从前的味道,走,我们一起去享受这短暂的寒凉。” 还是从小休息厅的暗门过去,因刚才被林迪薇的道理所启发,赫然发现,我从没有从正门进入这个房间,每次总是从这暗门过去,这或许也是我自己的坚持。 “你抽你的雪茄,我喝我的红酒,皆得乐”,今天听林迪薇的每句话都像很有哲理。想来她还是比我看得高一些,商海纵横一定比看书更能直接淬炼灵魂和思想,比我大十几岁的林迪薇也比我有包容心,她也比齐爷温柔体贴,突然有想以她为师的念头。 元宵刚过不久,深圳的寒凉就快要消失,好些等不及的桃花,早已在春风来临前激情绽放,还有那些深南大道中间绿化带的鲜花,它们像从未凋谢过一样,总是把最美的面容对着忙忙碌碌穿行而过的人。 这座城市就像人正青春之时,来到这座城市的人也都觉得自己青春正当时,所以来和这座城市的青春并肩前行,我是,梁凤书他们都是,就连林迪薇也青春焕发。 “姑姑,你今天讲的话好有哲理啊,可能我真的错了,其实每个人都会向下看,向下看时也都自以为是,就像鲁迅笔下的阿q,还是有他看不上的人。姑姑,我拜你为师吧,小语说你曾是少有的高才生,值得我好好学习。”我给她的杯子里添上一些红酒,做一个准备下跪的动作,却又觉得有些难为情。 她伸手一把拉住我:“大宝贝儿,你别跪,我还想拜你为师呢,算了,做永远的红颜知己,不要有师徒关系,你愿意吗?” “我们已经是,还有什么愿不愿的事,姑姑,以后你多教教我,我不学做生意,也不学经济学,数字的东西看着脑袋疼,你像刚才那样教我道理,我会接受的。” 林迪薇把雪茄递给我,示意我给自己点上,她很认真的说:“你家里那个女人厉害啊,那才是你的老师,她那个年纪,如此善于谋划,让我开始要刮目相看啰。小语说她看过你家那位的每一篇文章,她是真心佩服她的文采,我倒是看到智慧。想来也该是如此,你们那样年轻就来到这座城市闯荡,在各种人之间游弋,一步步创造起自己不错的日子,没有足够的智慧是做不到的,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所有事情都听她的。” 听她这样坦然地谈论、夸赞梁凤书,我心里觉得美滋滋的,为自己这样幸运而觉得美,她和小语都在我面前夸梁凤书,这肯定不只是宽慰我,也不只是显示她们的大肚和体贴。 我小心翼翼地点点头,借着雪茄的烟隐藏眼睛里的犹豫,轻描淡写地说:“她比我大三岁,那时我才十六七岁,刚从山里来到城市,什么也不懂,她二十来岁,从小的成长环境也比我好很多,这些年来,听她的已经养成习惯,我也就懒得思考生活中那些琐碎的事情。” “要不是她和你的夫妻关系,我是很想把这样善谋的女孩子招进公司的。”说着,林迪薇仰起头,思索着说:“我又自以为是了,她那样爱好文学的人,不一定看得起我们经商的人,很多文人都看不起经商的人,她们觉得我们比他们低等。算了,不聊这些,麦子,你去做诱饵,真不怕吗?”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会害怕,我会逃跑,躲起来,我以前经常这样做,不过不是躲杀手,那时没人会浪费精力杀我,躲查暂住证的人,我是很能躲的,他们一次也没抓到过我。现在我不怕,有你们,有佛爷帮我,我的家人朋友也都愿意与我生死与共,我一点也不害怕,甚至希望他们快点到来。躲不过的事总要面对,是吧?姑姑。” 林迪薇盯着我,继续认真问道:“你知道这是在为我和我哥做贡献吗?你变成了挡箭牌,甚至有可能丧命,连同你的老婆朋友一起丧命,你也甘愿?” 人有利用价值是好事,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从前在街头彷徨失措时,眼巴巴地望着被人利用,可是没人正眼看过我,就算我死乞白赖地去认真工作,也没有得到过像样的回报,今日我有如此大用,当然高兴,只是心中又觉得有些不公平。 人和人总是不平等的。 我苦笑着说:“姑姑,我躲得了吗?已经这样,躲不了,这是其一;其二,不是我狂妄,还真不相信他们能杀得了我,姑姑知道我以前的苦难日子的,我就是泥沼里爬出来的人,为我爱的人拼一回的胆量还是有的;再者嘛,姑姑和齐爷以前看不起我,我也不是要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争气,我想啊,无论怎么说,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你们爱小语,我也爱小语,同样爱我的孩子,爱总是要有行动的吧,这是唯一我能为你们做的。” “哎呦,我的大宝贝儿好可怜,你可不能有事,怎么是唯一能为我们做的呢?你不是还要帮我寻找仇人吗?”她故意做出很心疼我的样子,又以全部盛开的美丽展示着讨好人的可爱模样。 看她泛起早已时过境迁的少女心,我怎么也得说点漂亮话,也只好这样说最合适我的心,也顺和她的心:“这是为我和齐家关联在一起,为齐家也为自己。帮姑姑寻找仇人不一样,那是我和姑姑两个人之间的情义,老实说,我不愿辜负每个我爱的女人。” 我的话不是虚伪狡诈,对着美丽、可爱的脸,如果还要说那些讨人嫌的话,可就真是没有修养,也真是配不上美丽的脸,脏了自己的心。 第304章 玉玲珑的歌声 “麦子,你是一个交往越久越让人爱的人,这样的人不多,很多人刚开始觉得满喜欢的,稍微久一点,就看出很多让人厌烦的来。哎呀,这可这么办我,我也像进入了小语进入的那个漩涡,恐怕以后都爬不出来,真是讨厌,你太让人沉迷,我越来越理解小语那样保你,竟然对她阿玛赌咒发誓地说,要是你死了,她绝不活着。” 我心想,要是我不能让你满足快乐,你也这样说吗?心里面马上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凭什么要求一个漂亮女人守着一个无用的男人呢?还要爱他,那不是把女人当圣人要求吗?我依然有穷苦生活落下的病根,活在如此多情温柔、富饶的伊甸园里,竟然还是带着这样的奸恶之心,我想让自己的心变得高贵一些。 每天坐在剧场同一个u形vip位置上,就像那个最好的vip位置是为我而设,贡布和平措坐在位置的最边上,林迪薇派给我的助理坐在旁边,他主要负责刷卡、付钱。 林迪薇、佛爷、刘秃子、也陪着我一起看演出,他们要是不来,位置就显得空落落的。 江湖各路人马都来了,为剧场新变革捧场,阿虎、北仔、严胖子各带着一大票人买了好多位置。 梁凤书、小芬、陈胖子三人来看肖玲玲的第一次演出,夹杂在普通观众席上。 更多的人是因为广告上的照片吸引而来,都想看看到底是不是天籁之音和青春绝美于一体。 满坑满谷,翘首以盼。 就在昨天,各大报纸整版广告,标题上写着:未来时代剧场精彩上演,同样的地方,不一样的精彩。 一张美丽楚楚动人的少女照片占了半张报纸版面,照片上写着:常驻歌手金嗓子玉玲珑初次登台献唱,邀您一起尽赏天籁之音与青春绝美。 前面是歌舞类节目,还有杂技、情景剧、音乐史诗、灯光梦幻场景秀,每个节目都精彩绝伦,现场掌声雷动。 每一个节目结束后,观众席上都有好些人高喊:玉玲珑,好像前面再精彩的节目都不是观众的期待,总期盼着广告上的人快点出现,而每次主持人都没有说出一句:下一个节目有请玉玲珑,总是被观众回应一片嘘声。 终于,只剩最后一个压轴节目,玉玲珑无疑。 全场寂静无声,个个翘首以盼,漆黑的舞台上突然灯光亮起,舞台中央站在绝色佳人,一袭蝴蝶纹白色长裙,露出白玉般的双肩,螓首蛾眉,巧笑倩兮,她对着观众刚一鞠躬,两半弯月般的丰满微露,所有观众立刻欢呼起来。 音乐响起,所有人都注目倾听,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昨夜星辰》,嗓子刚一亮起: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已坠落,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一曲唱罢,全场起立,掌上雷动。 林迪薇看看我,又看看佛爷和刘秃子,笑说道:“这样的天仙美人儿,配上这样动人心弦的歌声,你们男人都会动心吧?” 佛爷笑笑。 刘秃子说:“林董才真正的漂亮。” 音乐又起,还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月牙泉》,同样的醉人心扉,美轮美奂,歌声干净有力,像一根针直刺人的心窝。 主持人走上舞台,嘹亮地说道:“我们剧场新签约的歌手玉玲珑美女,也就是大家看到的这位绝色佳人。今晚是首次登台,玉玲珑的歌声和美貌大家有目共睹,奈何我们的玉玲珑才年芳十八,不善言辞,希望大家理解,她会用她的歌声回报大家的厚爱。玉玲珑,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歌手羞涩地说道:“大家好,欢迎光临剧场,感谢大家给,给我的掌声,我是玉玲珑,来自江南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镇,谢谢。” 主持人说:“大家看到了,我们玉玲珑比较害羞,下面,我们继续用掌声欢迎玉玲珑献歌,我知道您们所有人都希望我快点下去,我还是要再啰嗦几句,下面这首歌是我们玉玲珑的原创歌曲,是首次公开演唱,请听《岁月难留》” 音乐渐起,歌中唱到: 渡口里, 灯火愁, 江水透。 回忆里, 又有多少故人留。 红尘寓所, 沧浪旧事, 沁入骨体, 相忘残酒思念瘦。 曾看见:爱恨两难情无路,岁月难留是非旧。 茕茕窈窕, 恨事难逃, 洗尽沧浪水, 只待弱水消。 古桥头, 笛声旧, 溪倒流。 笑语里, 又有多少泪在流。 荒野草庐, 寒窗雪舞, 独刻残碑, 红尘一别千年后。 曾放纵:推杯换盏到天明,青春华年岁月酬。 世道迢迢, 浪子辈出, 尽惜手中杯, 漫笑荡涤后。 歌声结束后,主持人再次走上舞台,兴奋地说道:“各位来宾,各位先生,各位女士,玉玲珑本该演出结束,如果还有想听我们玉玲珑歌声的,还想看我们玉玲珑的美丽,应该明天来了,我们玉玲珑每天晚上演唱三首歌曲。今天晚上不一样,大家有福了,在我们的观众席上,有一位来宾以重金邀请玉玲珑单独为她唱一首。” 立刻有人大声问道:“请玉玲珑唱一首歌多少钱?”“重金是多少钱?” 主持人示意大家安静,他欢喜地说道:“关于多少钱这个问题,今晚还无法透露,我们玉玲珑每晚只接受一首点歌,我可以大概透露一个消息给大家,不是我不告诉各位点歌多少钱,而是告诉各位,也难以排上队,如果您真的有需要,可以在结束后到门口咨询工作人员。今晚玉玲珑要为这位叫麦子的先生送上一首她的原创歌曲,感谢麦子先生的光临和点歌,这首歌也是第一次公开献唱,请麦子先生注意听歌词,开个玩笑,请欣赏歌曲:《心中迷墙》” 歌中唱道: 曾多次留恋着夕阳, 在不同的地方。 从南到北跃不过彷徨, 疲惫不堪时, 我触摸不到要去的方向。 多少次望着那晚霞, 在不同的地方。 从东到西穿不透迷墙, 喧嚣弥漫时, 我追逐影子前行的屋廊。 西来的风吹旧了容颜,也捎来了期盼, 当山峦西沉时, 我穿梭于灯火阑珊。 北往的人走远了脚步,也带走了心愿, 当明月西沉时, 我收起那柔软的泪眼。 从南到北跃不过彷徨, 从东到西穿不透迷墙, 在不同的地方。 第305章 如履薄冰 演出结束以后,梁凤书、小芬、陈胖子直接开车回家。不能参加肖玲玲第一次演出的庆贺宴,我想梁凤书和小芬虽然会心中觉得遗憾,也能理解势不得已。 在五洲大酒店碧海厅里,近百个座位无一空闲,每个位置上都有名有姓,这是一场高端精英参加的夜宴。佛爷少有的高调公开宴请,来的人大多是商界精英,也有少数权力人物。 碧海厅旁的休息室里,林迪薇说:“佛爷,你这是一箭双雕啊!真是好难得。” 佛爷乐呵呵地,显得很高兴:“林董过奖,我也是为齐家尽心尽力,不敢有什么妄想。” “我们之间还解释这做什么,我是说啊,这事肯定能办成,麦子这朋友玉玲珑真是一等一的美女,剧场又要财源滚滚啰。”林迪薇对着佛爷伸出手:“来,祝贺佛爷马到功成,财源广进。” 佛爷马上双手握住林迪薇的手:“谢谢林董,谢谢林董和齐爷的赏识,自己人都知道,我是齐家的人,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荣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后也当继续尽心尽力。” 外面宴会厅里最前面一桌还空着,正等待宴会主人出席,林迪薇刚想起身,又坐下来,问道:“佛爷,玉玲珑的原唱歌曲是谁写的,真是不错啊!包装宣传一下,成名没有问题,可以成为剧场的一张招牌。不过啊,年纪这么小,又是我们这次事情的关键人,别把她弄成一般俗星。”她又转脸看着我:“不然麦子也不高兴,是吧?” 我听着林迪薇的话味道不对,本是为了擒拿蔡子瑛和老谢,怎么聊起挣钱的事情呢?已经有那么多钱,就这还要想着利益,心里别扭,嘴上只能说:“一切都听林董、佛爷安排。” 佛爷故意卖关子,神神秘秘地说:“作曲是一个朋友,作词是林董身边人,就这二十来天弄出三首原创歌曲,还有几首正加紧弄,林董也觉得还不错?” “我身边人作的词?”林迪薇想想说道:“佛爷让人找我公司的文宣啦?” 我噗呲一声笑出来,调皮地说道:“佛爷也真是的,干嘛还让林董猜啊,我就随便写的这几首,主要还是佛爷那个作曲的朋友厉害,这么短时间内就完成出这么好的作品,实在难得。”我赶忙说了,害怕林迪薇认为我故意卖弄,而这歌词是我和梁凤书共同写成,只是对外没有提我们作词者的名,是以剧场原创的名义。 林迪薇看着我说:“不错啊,麦子,还有这能耐,是你家里的作家代笔的吧?” “林董,不过几行字而已,我也写不了吗?”我故意嘴巴一瘪:“佛爷,以后快别说是我写的,都是剧场原创,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对别人不说,在林董、齐爷面前可不敢有半点不实的话。”佛爷对着我眉头一挑:“今日麦子已经不是从前的小师傅,林董助理,齐爷的爱婿,以后我还得叫一声小老板,小老板大才啊。” 我连忙站起来对着佛爷鞠一躬:“佛爷的话让我背脊发凉,要不是佛爷这些年的关照,我肯定还在市场里摆摊卖电子产品,请佛爷千万不要这样抬举我,真是受不起,我还是佛爷从前的那个麦子。” 不只是我知道,外面等着的各路精英也都知道,佛爷肯定是为齐爷马首是瞻,但这么多年下来,佛爷自己在这座市的磐基已无人可替。 林迪薇说:“麦子年轻,懂得谦虚,好,尊重佛爷,这是对的,我们都是一家人。佛爷这些年功高劳苦,也不必说这些客气话,我和我哥是打心里当佛爷是自家人,你当是麦子长辈。麦子思路灵活、天生通透这是极其难得的,但紧要事情上,佛爷还是要多约束。” 佛爷连连点头:“林董的话我一定牢记,自家人说说,外面是另外一回事,我一定永远保持如履薄冰,始终如一。” 林迪薇站起来:“走吧,也该出去啦,麦子,你去带上玉玲珑吧。” 夜宴看似是为响应号召,以建设新的华侨城为主题而举办的圈内酒会,也是佛爷为执行齐爷捕猎的一个环节。梁凤书谋划出的诱捕之策虽然高明,执行起来要多方协助,难度不小,细节过程全都由佛爷亲自谋划,梁凤书再不插手。 老谢、蔡子瑛夫妻在齐家几十年,又一直是齐家大小事务的参与者,夫妻俩对齐家的关系网、做事手法、商业布局等等一切情况都极其熟悉,他们曾接受十几年间谍特工训练,而今他们已经反过来要报复齐家,这将是一场难以预料成败的对抗,齐家不敢有半点大意。 梁凤书的谋划也算不得多高明,佛爷却如获至宝,请示齐爷以后当即完善个中细节,立即展开行动。佛爷转达齐爷对梁凤书的奖励,使得梁凤书的帐上又进账一百万,并告诉梁凤书,事情成功以后,还有重奖。 齐爷和佛爷都看重梁凤书不算高明的谋划,只因这谋划不是齐家的做事手法,又具备可执行性。事发后,佛爷和齐爷已经马上谋划,但万般思索推敲,皆不能让那夫妻俩意想不到,没有出奇制胜的妙处,因为佛爷和齐爷清非常楚,他们能想到的,那夫妻俩也能想到,在一起共事几十年,彼此都太熟悉对方的行事方式。 林迪薇私下告诉我,这夫妻俩要与齐家为敌,是永远也没有想到的,他们知晓齐家所有事情。如果我被他们干掉,小语势必精神崩溃,肚里的孩子难保住,就连小语也可能郁郁而终;如果林迪薇出事,齐爷商业帝国将失去控制,齐家所有的成果都可能将被别人很快蚕食完。 如果夫妻俩投靠齐家的对手,对齐家也将是致命的打击,但林迪薇认为,蔡子瑛、老谢夫妻俩都快六十的人了,不会有太过漫长的报复计划,加上他们被通缉,随时都有可能入狱。 投靠对手报复齐家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还未必能报复成功,所以林迪薇和齐爷判断,夫妻俩一定会用最直接的方式报复,那就是杀人。 第306章 为谁的以后 经过二十来天的准备,在佛爷的主导下,计划开始执行,为预防蔡子瑛夫妻在外散布谣言,佛爷主动召集圈内商业精英聚会,趁机宣布我是林迪薇助理之事,为以后做铺垫。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为以后,却不是为我以后着想,包括齐爷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随和,不是他真看得起我,而是他的修养到那里,要么不见面,见着面了,不可能弄得大家尴尬不舒服。在齐爷的心里,他从没真正看得起我,我依然是那“下等人”,这为以后着想,是为他孙子以后着想。 无奈小语对我情有独钟,加上小语受古语诅咒所限,今生只能爱我一个男人,否则性命不保,齐爷那样聪明的人,当然能平衡大家,既要让小语爱有归处,也就不得不让我得些好处,还得想着他孙子将来长大懂事以后,总得告诉孙子父亲是谁,小时候哄着可以,万一长大以后,孙子是个追求真相的人呢?齐爷瞒着不说,万一小语要告诉自己儿子他真正的父亲是谁呢? 要是齐家没有出蔡子瑛、老谢夫妻反叛这档子事,我永远都只能是他们花钱养着的一个闲人,林迪薇私人助理的身份一定不会公开宣布,她给我这样一个身份,不过是让我忠心耿耿为她办事,台面上不会承认这身份。 当初弄一个我是齐爷养子的身份,为的是让金、殊两家彻底打消与齐家联姻的想法,小语看不上别人,加上我好控制,但养子这个身份也只是极小范围知道。 齐爷要真是看得起我,何必要这样麻烦呢?对外只要宣布收我为干儿子,然后宣布他女儿小语爱上了我这个干儿子,齐爷再宣布把自己女儿许配给干儿子,一切都简单明了。 就算我以小语只能有我一个男人做要挟,死都不和梁凤书离婚,这都不是什么事情,小语是法国国籍,我和小语在法国登记结婚,与我在中国的婚姻状况无干。 小语怀孕以后,肚子会慢慢大起来,要是没有出蔡子瑛夫妻反目成仇的事情,对外不宣布小语丈夫是谁,大家也就只当齐家故意保密而已,这样的富贵之家,有些神神秘秘的没什么不正常。出事以后,蔡子瑛夫妻要是在外散布说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是和一个下贱的算命先生怀上的,齐爷的脸面就受不了,必定齐爷交往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蔡子瑛夫妻几十年来都是齐家的人,说的不可能是假的。 齐爷为了他的脸面,为了对他的孙子长大后能交代得过去,也为了堵住蔡子瑛夫妻的嘴,利用这个夜宴的机会,宣布我是林迪薇的私人助理,算是不得已太高我身份,以勉勉强强配得上做小语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佛爷把齐爷的需求和计划谋划得更完善了一些,把夜宴酒会放在肖玲玲首次登台演出的这天晚上,在夜宴酒会前,参会人都接受邀请去剧场看了演出,在演出最后,故意让主持人说点歌的叫麦子,让我和玉玲珑(肖玲玲)产生联系。 夜宴酒会时,再让大家知道,我邀请了玉玲珑参加这次夜宴酒会,我捧玉玲珑的事也就会广为流传,也必定会被蔡子瑛夫妻打听到,整个诱捕他们夫妻俩的计划才能显得没有破绽。 蔡子瑛夫妻逃出监狱以后,除了在老主人(齐爷父亲)的墓碑上写下:‘恩已报,只剩仇’六个字以后,他们在怎样行动和谋划再没有踪迹,但齐爷和林迪薇认定夫妻俩一定会利用齐家商业上的对手,以换取资助,从而方便实行报复计划。齐爷只好对自己的交际圈宣布:蔡子瑛、老谢夫妻妄图毒杀小语,已被赶出齐家,以后他们夫妻二人再与齐家没有任何关系。 除了齐家的对头,可能我是唯一感谢蔡子瑛、老谢夫妻与齐家反目的人,要不是他们夫妻反叛齐家,我永远都得不到齐爷如此看重,更不可能公开提拔我,公开我和齐家关系如此密切。 梁凤书不知道我和小语的事情,更不知道小语怀上了她老公的孩子,所以才这样谋划诱捕那要取我们性命的夫妻俩。假如梁凤书知道事情真相,原谅了我在外面迫不得已干下了背叛她的事情,她一定不会如此谋划。 蔡子瑛本就恨我使小语怀孕,现在小语怀着我的孩子在法国养胎,我却在深圳与一个歌手纠缠不清,这不是让他们夫妻更加痛恨我吗?要是我飞去法国陪伴小语,和小语恩爱如常,蔡子瑛夫妻可能还会觉得我虽身份低微,对小语的爱还是真的,也算有点良心,他们可能因为爱着小语,而考虑不先杀我,先杀林迪薇。 梁凤书毫不知情,想出这谋划,正合齐爷的心意,如此这般,蔡子瑛夫妻一定会急着杀了我这没良心的“下贱”人,从而让我成为了他们夫妻首先要袭击目标。我私下里想,齐爷给梁凤书一百万奖金,说不定是给的安家费,梁凤书的这计划太和齐爷心意了。 我也不傻,知道这个计划让我成为蔡子瑛夫妻死亡名单上的第一人,我愿意冒险,一来我可以借此向齐爷表忠心;二来借此危机生命的情况下逼迫肖玲玲抛头露面,好让她走出往日阴影,让她看到自己的价值;再者,我无论如何也不希望蔡子瑛夫妻调查出我有一个老婆叫梁凤书,他们要是把我和小语的事告诉梁凤书,那梁凤书真是死不瞑目。 所以我也希望蔡子瑛夫妻快出现,直接奔我来,我感谢他们夫妻俩,但我希望他们尽快死去。这或许就像当初齐爷感谢我让他当爷爷,但他也希望我尽快死去一样,好在老天助我,出了蔡子瑛夫妻与齐家反目的事,我真是万分幸运啊。 当我希望蔡子瑛夫妻快死时,似乎理解当初齐爷为什么希望我死,人在选择面前,任何人都会选择自己安好。在又一个人生巧合面前,上天把幸运抛给了我,以后齐爷不只不会再希望我死,他一定会希望我好好活着。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我死了,要是以后他孙子问他,为什么没有保护好他的父亲,他怎么告诉他的孙子呢? 第307章 美人中的美人 当初我故意在林迪薇面前表忠心,信誓旦旦说能帮她找到杀她父母的仇人,就是希望能利用林迪薇一心要为父母报仇的心态,让她成为我的保护神。蔡子瑛夫妻逃出监狱,对我是一个意外收获,虽然说他们是要来杀我,可这样闹,齐爷不得不公开我和齐家有关系,尽管他还是遮遮掩掩,只肯公开我是林迪薇助理的这层关系,可起码齐爷以后不会想着要我的命了。 在我的心里,齐爷比蔡子瑛夫妻可怕,有贡布和平措两兄弟帮我,佛爷全力以赴,他们夫妻未必能杀得了我,但是齐爷如果要我和梁凤书的命,我们真是一点活的希望都没有。 利用一个凶险,去解除另外一个更大的凶险,这几年我都是这样过来的,这一次,如果我能逃过蔡子瑛夫妻暗杀的凶险,我配合佛爷主导的反击成功,以后再不会面对:齐爷要我和梁凤书的命这最大的凶险。 露露和平措陪着肖玲玲等在休息室里,此时的肖玲玲已经换下演出服,穿上蓝色晚礼服,黑色高跟鞋,肩上披着薄纱披肩,高贵如美丽的公主。 我推开休息室的门,兴奋地说:“玲玲,哦,玉玲珑,你好漂亮啊!走吧,林董、佛爷等着我们。” 看着佛爷给林迪薇拉开椅子让其入座,我才给肖玲玲拉开椅子让其入座,我们这一座上还有刘秃子、黄秘书长,另有一男一女生面孔,在之前,林迪薇已经告诉过我,说这两人是金、殊两家的人,现在代表两家长驻深圳,在集团内有股份。 首先佛爷拿着麦克风讲话,内容都是冠冕堂皇的,围绕如何响应号召,把华侨城建设得更美好,尽心尽力为继续建设深圳等等。 林迪薇随后站起来讲话,内容也都差不多,着重强调了大家要合作共赢,赞赏佛爷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 我瞥见很多人对我这边抛来目光,随后又来回躲闪,不知道他们在看肖玲玲,还是在看我,我心里裁度他们嘀嘀咕咕,一定在谈论着我,这是我活二十见年最受人注目的一次,肖玲玲也是。 天生不做作的胆怯和羞涩,让本来美丽的少女会显得更加秀色可餐。肖玲玲不只是胆怯、羞涩,还有些坐立难安,目光一直低沉在她面前的盘子上,不敢看其它任何人,不端杯、不拿筷,我小声提醒她:“喝点汤吧。” 菜肴是论位的,肖玲玲看看我,目光很快收回,拿起勺子心不在焉地喝几口。 坐我斜对面的李学匀眼睛一直在我和肖玲玲之间来回移动,见我对肖玲玲很是殷勤,他脸上一直挂着波澜不惊的淡淡微笑,玩笑说:“林董,你的私人助理年轻帅气,在你面前对另一个女人如此关心,岂不冷落了林董?” 坐李学匀旁边的中年女人金紫马上笑说道:“李总,你要觉得林董被冷落了,也不见你关心关心啊。再说了,我听我们家金少爷说,林董助理与小语情深意切,此时关心一个怯场的歌手,不过是出于绅士风度,我看这就是林董教导有方。” 林迪薇没有直接回答他们的话,反而是看看佛爷,笑说道:“我看会长找的这歌手确实有水平,青春貌美,歌声美妙绝伦,好在我助理懂得怜香惜玉,捷足先登做了她的护花使者,要是让李总抢先,会长,你这歌手恐怕就得失去了哦,因为我们李总爱金屋藏娇。”转脸看着李学匀:“是吧,李总?” 李学匀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对着林迪薇端起杯子,笑呵呵地说:“敬林董,为林董如此夸奖我。” 佛爷端起酒杯,笑说:“人遍地都是,漂亮的女歌手也如过江之鲫,要找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又还没有在其他地方登台,只在我剧场表演,这样的歌手不好找。下面的人好不容易培养出这样一个,我还盼着玉玲珑为我剧场撑台呢,来,玲珑,我敬你一杯,辛苦你啦。” 在这二十多天的筹备期间,肖玲玲与佛爷相处过,没有陌生感,赶忙端起水杯,含羞低声说道:“敬老板,谢谢老板栽培,请原谅我不会喝酒,也要保护嗓子。” 刘秃子看着李学匀:“前段时间,会长下面一个刚发碟的女歌手,我还没好好听她唱几回,听会长说她已经不唱歌啦。李总,你到底有多少金屋啊,是你不想让她抛头露面了吧?” “这那里话,是她自己不想唱了,我真没干涉。”李学匀眉头一挑:“老刘,你的金屋不比我少,来,我们老弟兄不说这些,喝一杯。”李学匀显然不想就这事情聊下去。 金紫端起酒杯站起来,似要把仅存的风韵摇曳出妖娆,不屑一顾地说:“讨厌,聊什么金屋啊,我还是去看看老朋友的好。”说着,端起酒杯走向别处。 “金总,自由活动早了些吧?”李学匀故意大声喊道,见金紫不理会他自顾离去和其他人招呼去了,回头来看着刘秃子:“老刘,你也真是的,说这些干嘛呢?来,我得罚你一杯。” “我是就着李总的话题聊,这也要罚酒?”刘秃子故意装傻充愣地笑笑,端起酒杯:“好,好,李总说罚酒,我喝就是。” 刘秃子干了杯中酒,故意对着李学匀小声说道:“李总,你这还不明白吗?会长是防着我们这样的人。” “老刘,你这是怎么说的?”李学匀看着佛爷:“会长,我对你可是掏心掏肺啊!防着我做什么?” 佛爷正要说话,刘秃子抢先说道:“李总,还装呢?会长好不容易弄来一个撑台面的独家歌手,当然要防着我们这样的人给他弄金屋里不出来了啊,这不,让林董助理出马,林董的面子搁在这里,谁还敢抢啊?这不是会长使的招吗?” 李学匀一副幡然醒悟的样子,端起酒杯,对着林迪薇恭恭敬敬地说:“林董,你看我这猪脑子就是看不懂这些,还好老刘及时提醒,敬林董,舍出助理为会长着想,以后也多照顾照顾我啊。” 第308章 话里藏针 林迪薇略微小喝一口,看看佛爷:“会长,你不是得好好敬我一杯吗?他们都这样说了,我也就担着这人情。” 佛爷赶拿起分酒壶给自己杯中酒添满,恭恭敬敬地端起酒杯,对着林迪薇:“谢谢林董周全,感激之心无以言表,无以言表,我先干为敬。” 黄秘书长一直在和林迪薇私聊,林迪薇刚和其他人聊起来,立刻有人过来见缝插针地拉着黄秘书长去旁边桌,好像已经等待好久一般,黄秘书长只得站起来对着我们这桌说声抱歉,随着人离去。他刚一走开,马上有人抢了他的位置坐下来,笑容满面地和大家招呼、敬酒。 听他们一来一去,暗刀暗枪地虚情假面聊天,我这个晚辈也不便插话,对他们的事也完全不了解,也没有兴趣,必定我只想好好的活着,万一被蔡子瑛得逞呢?这个世界很快将和我没有关系。 在这样的场合坐着,浑身不自在不说,心里也厌恶得很,面上还得装着有涵养。肖玲玲坐着肯定也难受,她一个姑娘家倒是好一点,刘秃子、佛爷都话里有话维护着她,她也就低头闷着就好,不用像我一样,还得不时地起来敬敬酒。 环视整个大厅,好多人都已经离开自己座位,来回走动着,站着闲聊着,好像谁都对桌上的菜肴没有兴趣,就像是单独来聊天的。到处是珠光宝气,到处是豪言壮语、肝胆赤诚,都是笑语盈盈。女的妩媚多姿、体态万芳,男的膀大腰圆、风度翩翩。 “跟我去走走。”林迪薇低声在我耳边说完,她已率先站起来端起酒杯。 当我站起来时,肖玲玲深情地望我一眼,好像担心我一去不回。 周围人都对林迪薇鼓起掌来,有人高声喊道:“林大美女要出巡啦。”“林老板难得一见,今天一定得好好喝一杯。” 一个看着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身穿白色修身窄领衬衫,打眼一看,颇有儒雅风流之感,就是身上肉多了一些,脸上泛着油光,他往中间一站,离林迪薇几步之遥,双手高举着示意大家听他说,向着四周挥挥手:“各位,各位朋友,听我说,林大美女高贵如天仙,挥斥方遒、决胜千里无人能及,任你旗下悍将如云,也不如林大美女轻轻一笑。今日相聚,我先向林大美女问一个问题,你的助理仪表潇洒、年少英武,请问林大美女这是从哪里寻觅到的好小伙?能被林大美女相中并一起公开出巡,这又该是如何出类拔萃的好啊!” 现场立刻哗然,鼓掌声、吆喝声此起彼伏,林迪薇深情款款地环视一圈,端着酒杯笑而不语,立刻有人大声说道:“林董是有难言之隐吧?”立刻有人笑,有人附和。 林迪薇这才慢慢往前走几步,离白衣男人一米远,清脆地说道:“白总刚才说,旗下悍将如云,不如我轻轻一笑,可我刚才不只一笑,可也没什么用啊,可见白总是夸大其词。” 又是笑声一片。 “自古英雄爱美女,可刚才白总也说我就是美女,我也觉得自己算个英雄,那怎么办?女英雄只好爱少年啰。”林迪薇镇定自若地说完,再装着打量白总一番,大声说道:“白总和我是英国同校同学,大我两届,如今在资本市场上翻云覆雨,真可是英雄人物,只可惜,白总已经不少年,不然啊,我们的距离可以再近一些的。” 马上有人高声喊道:“白总,你这是老骥伏枥吧,又还不到年纪,可又算不得少年,白总,这一着你可是输啦。” 哄堂大笑。 白总刚要张口说什么,已经有人大声问道:“女英雄爱少年也没错,林董为何就选他做助理啊?我们可是都愿意做林董助理的。” 林迪薇转头看看:“张总,英雄爱美女,难道说能爱尽天下美女吗?英雄不只一个,总得各有选择,我要说出他的好来,被你们抢了去,我岂不是落得一场空吗?” “林董说话真是滴水不漏啊,在林大美女的眼中,我已经不少年,诶,真是只用一句话,把我心里对林大美女的所有期盼都堵着了哦,真是伤人之心不用刀啊!”说着,他端起酒杯对着林迪薇的杯子碰一碰:“老同学,敬你,真是说不过你,我快老了,你还青春如当年,老天怎会如此不公。” 林迪薇喝一小口,大声说道:“哪里是老天不公,难道不是白总风流所累?” 又引得一阵笑声。 我仔细观察着,连笑都得把我好分寸,不该笑的时候笑了,不只是丢自己的脸,这样的场所,很可能从此成为别人的笑柄。我作为一个晚辈,只好尽量保持不笑,大家都笑,我也别笑出声。 我立挺挺地站在林迪薇身边,面带着微笑,心里忐忑不安,想着随时可能会被某个人故意为难,好在目前林迪薇机智油滑,轻描淡写地带着调侃,把似真似假的疑惑化解开。我也知道,没人关心谁带着女秘书、谁带着男助理,不过是为了热闹故意玩笑而已,还能借此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笑声中,一个女人声音说道:“林董不只是长得漂亮、投资精准,口才也无人可当。”声音越说越近:“都知道林董看男人眼光极高,这么多年才一直保持孑然一身,林董助理我也见过好些个,今天这个助理可真是不一般啊!林董怎么也得介绍介绍吧?免得大家胡乱猜想。” 女人说着,已经从人群中穿出来,看样子三十来岁,如水的长发披在肩上,光芒万丈的砖石项链挂在两座微露的山沟之间,青紫色的吊带裙勾勒出她曼妙身姿,手拿香槟杯,含笑看着林迪薇。 众人一下把目光对着这个说话的女人,林迪薇也看着她,好像陌生得从没有见过一样,微笑着问道:“你是……” 可能这个女人提出的问题,所有人都关心,一时之间都不说话,刚才还叽叽喳喳、谈笑风生的喧闹,一下安静下来。 第309章 半路女人 女人看着林迪薇,带着自嘲的口吻说:“林董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过也怪不得林董,我这样的小人物自然不在林董眼里,况且我也不是英俊少年。林董怎么忘了?我这力通资本中国区的副总就这么不起眼啊,还是说我们公司入不了林董的眼?” 林迪薇马上笑起来,看着众目睽睽之下的这个女人,笑说:“哎呦,实在对不起,这不是力通的陆溪楠嘛,职位升得挺快啊,我记得以前你是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助理吧?怎么,今天廖总没来?” 林迪薇的语气依然带着不屑,她的笑连应付都不是,是一种保持优雅的嘲讽。 陆溪楠好像非得要和林迪薇较真,对着林迪薇微微一鞠躬:“代廖总向林大美女问好,廖总临时有急事回纽约,不然他是一定不愿意错过和林董见面的机会的。”说着,她又把目光投向我,继续说道:“林董,方便介绍一下吗?” “当然方便,这有什么不方便呢?陆副总,你对我这助理有兴趣?哎呀,早知道你也爱少年,会长就该介绍给陆副总啊。”林迪薇看看我说道:“来,我给你介绍,这位是力通资本陆溪楠,人美如眼前。”又看着陆溪楠说:“我助理,麦子。” 陆溪楠显然是不满意的,向我走几步,嘴上说道:“林董真是不够意思,我虽然还差着林董老远,可是也该让我学习学习,什么样的人能做我们这样单身女人的助理啊!会长介绍的人林董就一定满意吗?总是有什么不同凡响的来历,要么就是有什么地方特别棒,是吧?” 林迪薇开怀一笑:“还真没发现我这位助理有什么不同凡响之处,唯一一点,看着特别顺眼,真的,陆副总觉得我这助理看着顺眼吗?” 金紫走出来,三个女人站成三角形,周围围得水泄不通,好像围观一场精彩表演,金紫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陆副总,你这样可不对,在场带助理、带秘书的可不只林董一人,怎么就对我们林董长的助理如此感兴趣,非得要刨根问底呢?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也没这个权力过问董事长任谁做助理这样的事情。” 陆溪楠显然不会就此结束:“别人怎么能和林董比呢?谁不知道林董手握雄厚资本,就是在华尔街也是一等一的风云人物,林董的助理一定来路不小吧?少年天才?” 黄秘书长站在一旁,笑眯眯地说道:“林董就是这样,真的从来不说,说的从来不真,我们谁都难从林董口里得到一点消息。各位朋友,我倒是对林董助理知道一二,各位对林董的事情最是关心,这当然是因为林董受众人敬仰。” 陆溪楠看着黄秘书长,有些娇滴滴地说道:“哦,黄秘书长知道?给我们说说吧,如秘书长说言,我们确实对林董的事都很关心。” 黄秘书长看看林迪薇:“林董,我可说得?” “秘书长请。”林迪薇对着黄秘书长微微鞠躬。 “都知道林董对投资和经济擅长,其实林董还是个文学爱好者,前几次我在会长官邸见过林董助理几次,小伙子文采风流,今天晚上玉玲珑最后两首歌的作词者就是林董助理,各位,林董助理的来历嘛,估计林董是一定要保密的哦,我也不知道。”黄秘书长说完,对着周围的人举举杯:“黄某在此敬各位。” 现场都对着黄秘书长举杯,同时也议论纷纷。 陆溪楠笑说道:“秘书长可是这里的真正地头蛇,怎么林董助理的来历也不知道吗?作为女人,林董一直是我仰慕崇拜已久的偶像,还真不知道林董挑助理是看文采的。”突然对着我问道:“麦子助理,请问是那个学府毕业啊!怎么可以写出那样动听的歌?” “回陆副总的话,我长这么大还没进过学校,不是故意说谎,确实如此。”这话是早已准备好的。 现场立刻一片哗然,我成了众目的焦点。 “没上过学,却文采飞扬,这么说是自学成才啦?”陆溪楠接着问道。 我不卑不亢地说:“算是吧,还有幸得到佛爷栽培,后来有幸得到林董抬爱,以后得多向陆姐学习。” 一个男人突然站出来,走到陆溪楠身边,眼睛看着我说道:“林董助理我看着好面熟,想了很久,这才想起来,以前有位叫做“小师傅”的“神算”跟麦助理简直一模一样,莫不是麦助理就是那位“神算”小师傅?” 刘秃子站出来说道:“郭越兄弟,好久不见,不知道找老哥哥我喝杯酒,也对林董助理这样感兴趣?” 郭越赶忙走到刘秃子身边,端起酒杯微微一鞠躬:“刘哥好,刘哥好,这不是热闹热闹嘛,敬刘哥。” 刘秃子喝了酒,慢悠悠地演说一样:“各位,也别对林董刨根究底啦,我来揭秘,麦子助理就是以前名满江湖的神算小师傅,如今小师傅已经不再给人算命卜卦,因我们林董已经收入旗下做她私人助理,各位知道的,林董手法总是不同凡响。” 林迪薇看着刘秃子,故意埋怨道:“刘总,你怎么这样啊?让大家多猜猜嘛,你一下给我解密了,一点也不好玩。” 陆溪楠依然不依不饶,好像非得弄清楚我的来历:“原来是这样啊,可这也不对吧?林董带着她的少年助理,少年助理带着少女歌手。林董,你的少年可是不专心啊。” 林迪薇看着陆溪楠:“陆副总,今天对我是格外关心啊!助理有助理的自由,他们年纪相仿,心心相惜未尝不可以,这我可干涉不着,想不到陆副总如此上心,是看上我的助理啦?这样,你离开力通,投我门下,我让麦子做你助理,怎么样?” 陆溪楠假意笑笑:“不敢,不敢,久仰林董,学习,学习。玩笑话、闹一闹,请林董海涵,少年助理我不敢沾染,我还是去找玉玲珑喝一杯。” 林迪薇也不回头,淡然一笑:“陆副总请便。” 310章 小心真正的敌人 郭越快步走到陆溪楠身边,大声说道:“陆总,带上我呗,免得我单独去找玉玲珑让人误会。” 一场莫名其妙的纠缠戛然而止,众人又各自聊开去。我陪着林迪薇又去敬了好些个人的酒,她与人畅聊着,我自己再回到原先的座位去,担心肖玲玲让人为难。陆溪楠、郭越分别坐在肖玲玲两边位置上,刘秃子也早已回到位置上,一张桌子上只剩得他们四人,肖玲玲显得很是不适应,羞涩地低着头。 见刘秃子在,我心中很是感激,想必是他刚才见我跟着林迪薇脱不了身,他回来帮我陪着肖玲玲。刘秃子是佛爷很放心的人,知道整个诱捕计划真实缘由的,他也是其中一个,可见齐爷对他也是放心的。 见我走到肖玲玲身后,郭越站起来与我碰杯,笑说道:“自古英雄出少年,麦助理大才啊。” “郭总见笑,敬郭总”说完我刚要喝酒,郭越已经拿出名片递给我说道:“麦助理,方便给个名片吧?林董实难见到一面,电话也是重重阻隔,以后能与麦助理互通消息,也能离林董近一些。” 郭越是第一个找我交换名片的人,刚给了郭越,陆溪楠也站起来:“麦助理,我们也换换。” 在我和陆溪楠交换名片时,肖玲玲站起来轻声说道:“失陪一会儿。” 陆溪楠接过我的名片,回头对肖玲玲说道:“玲珑,不介意我陪你一起去吧?喝了几杯酒,也想去趟洗手间。” 我马上说道:“怎么敢麻烦陆副总想陪。” 刘秃子立刻说道:“陆副总,麦助理已经给玲珑配了助手,让她陪着去就行。” 看到我招手,露露已经走过来牵着肖玲玲去卫生间,陆溪楠对着刘秃子一笑:“刘总担心我非礼玉玲珑么?真是的,别走啊,等我回来喝一杯。”说完,她也放下杯子去了厕所。 看着卫生间的方向,见一直跟着刘秃子哪个女人也去了卫生间,我不由得纳闷,刘秃子这是在防着陆溪楠吗?防着她干什么呢?难不成陆溪楠和蔡子瑛已经结盟? 肖玲玲从卫生间刚出来,林迪薇向我招手,让我带着肖玲玲去敬杯酒。 我和肖玲玲刚到林迪薇身边,对林迪薇指定的人敬完酒,白总靠过来,赞叹道:“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老同学,你助理眼光不错。”说着,姓白的往林迪薇身边一站,玩笑说:“老同学,你看他们是不是就如我们俩当年一样般配。” “少臭美,我们不过是同一个学校,当年也没什么关系,今后更不可能,白总莫给自己编造绯闻啊。”林迪薇对着旁边人几人说:“白总的万鸿兴基金最近走势疲软,莫不是白总幻想风月太多?” “老同学都嫌弃我已不少年,哪里还有什么风月哦……”姓白的自嘲一番,走向别处。 当我和肖玲玲往回走时,姓白的中途拦着说道:“小老弟眼光独到,玉玲珑歌声醉人;一个是林董身边人,一个是佛爷台柱子,真是绝配啊,小兄弟,愿我们早日携手同行,来,敬你们一杯。” 微微喝一杯后,心里总觉得这姓白的没安好心,不由得有些厌恶他。 应酬一圈下来,虽说香槟不醉人,肖玲玲也有些疲倦,只好先让露露和平措送她回房间休息。临走时,平措把我叫到一边,快速地悄悄告诉我,说向前在卫生间门口,陆溪楠故意假装要摔倒时抱着他,在他耳边说:“给麦子带个话,小心真正的敌人,千万保密。” 送走他们,我回头看陆溪楠正在应酬中,对她的话很是不解,想她的话真要是十分要紧,为何不直接对我说呢?她又怎么知道平措一定是终于我的,难不成陆溪楠是要提醒我防着佛爷,还是防着林迪薇和齐爷?我和陆溪楠是第一次见,她这话是要故意扰乱我吗?又或者她和林迪薇、佛爷是一路人,她故意来试探我对齐家的忠心? 假装走过去林迪薇身边,故意从陆溪楠面前慢慢走过,果然,陆溪楠靠过来和我碰杯,装着有些醉意,柔情地小声说道:“最后一卦”快速说完这四个字,她装着刚才嘴巴打结,喉咙哽了一下,说:“好少年,我们喝一杯。”与我喝一口,她马上又转向旁边人说道:“好哥哥,我再敬你一杯。” 陪着林迪薇乘同一辆车回别墅,在车上,林迪薇忧心忡忡说道:“今晚目的是达到了,只是想不到力通资本参与其中,这事不好办啊!” 我不解其意,问她:“姑姑的意思是蔡子瑛投靠了力通资本?” 林迪薇躺在座位上,低声说道:“让我想想,等佛爷到了我们再商量。” 想着陆溪楠的话我该不该说出来,见林迪薇没有问,我也就假装忘记了。她在思考中,我也思考起来。江湖凶险,万一陆溪楠是想告诉我什么,我要是把她的话说给林迪薇她们听,岂不是害了她? 我故意眼望着车窗外的霓虹,心中想,陆溪楠说“最后一卦”,这肯定不是她喉咙打结说错话,懂卦的人并不太多,六十四卦最后一卦为:水火既济,意思是要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本卦上卦为坎,坎为水;下卦为巽,巽为火;水上火下,水浇火熄,这既济之卦本是带着吉祥之意,却又含着盛极必衰之相,卦中意思:退则吉、进则凶;水火相克,冲克而败。 依照李瞎子所教解卦:观此卦象,有感于水火错位不能相克,要非常谨慎的辨别身边一切人和事,审视发现对自己其有利的一方。一般传统解此卦:得此卦者,运势不通,诸事不能如愿,宜由小及大,稳步进取,要耐心破难关,方可成功。我想陆溪楠应该不是帮着佛爷和林迪薇来试探我的忠心,要试探我,没有必要说这“最后一卦”四个字,但她想表达什么呢?要我防备着什么,我一时真想不通。 第311章 疑惑不解 没想到我一个专业给人算命卜卦的人,竟然被一个卦难住,如果陆溪楠是真心提醒我,那就是要让我看清事情真相,莫非蔡子瑛和老谢夫妻与齐家反目成仇的事有蹊跷,再一想,我和小语通过电话的啊,要真是有蹊跷的话,小语会不告诉我吗?况且我和小语拥有我们的秘密邮箱,邮件里小语也说了她被蔡子瑛下d胎药一事,只是小语对蔡子瑛感到可惜和痛心,这很正常,必定蔡子英曾对她像母亲一般疼爱。 回到别墅里,想着小语那边应该是傍晚时分,应该要关心关心小语身体,我拿起电话,当着林迪薇的面给小语法国家里打过去。电话先是佣人接的,然后才听到小语的声音,她在电话中表现得很是激动,滔滔不绝地告诉我她今天吃了什么、看了什么书、花了多少时间散步,告诉我她很想我,又细心地叮嘱我千万要小心,希望我最后在孩子生下来之前解决蔡子瑛的事情,那样就可以守着她生孩子。 打电话给小语,一是真心关心她的状况,随便问候齐爷;二是因为陆溪楠对我说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四个字,我想从电话中听听小语的态度和语气,看她有没有什么难言之瘾。挂断电话,一切都正常,林迪薇看着我笑说道:“我们家小语估计是每天只有一件事可盼,就是等你电话。” 听林迪薇的话,她全然不知道我和小语有秘密邮箱,证明小语要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在电话中告诉我,她是可以通过邮箱告诉我的。使我对陆溪楠的话更是摸不着头脑,我想起码小语不会骗我,她也叮嘱我要好好的跟在林迪薇身边,才能保证安全,那陆溪楠是要我防备谁呢? 齐爷已经把蔡子瑛、老谢夫妻之事通报交际圈,而且林迪薇说法国记者也报道过齐爷家里发生的事情,夫妻二人越狱的事情也有报道,陆溪楠知道这事不奇怪,可是她肯定不知道蔡子瑛夫妻要杀我的事情,她要提醒我小心谁?就算她担心蔡子瑛夫妻与齐家反目成仇以后,要杀林迪薇,而我在林迪薇身边空受连累,这也不用她提醒我啊?况且她说的“最后一卦”,暗示我正处于是非不分之中。 记起来,还有那个建钥房产的老板郭越,显然他是和陆溪楠一唱一和,故意说出我曾是一个算命的‘小师傅’,好在以前给人算命时没有透露自己姓名,都只知道我叫‘小师傅’,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给这个郭越算过命,或许是几年时间里给太多人算过,我自己记不起来。 李学匀和金紫既然是金、殊两家在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他们是这两家的人,肯定就知道我是齐爷养子这件事,如今又翻出我曾经是算命的‘小师傅’这身份来,仔细想想,这倒是好解释,齐爷以前是把我放在佛爷那里历练,我也没进过学校,算是自学成才,自己学成算命卜卦后在社会上实践,还能有那样的江湖美名,也没给齐爷丢脸。 思量一番,事情好像乱得一团遭,齐爷现在不计较我这算命的身份,是因为他要利用我对付蔡子瑛,一旦蔡子瑛夫妻的事情尘埃落定,齐爷这样的人就难说了,他那样富贵的人,养子怎么能是一个曾经给人算命卜卦的人呢?我这样揣测,不敢奢望齐爷对我有多大度和包容。 纷乱复杂,我的心终究落在一点上,陆溪楠要我提防谁?还是她故意放烟雾弹扰乱我的心绪?趁着佛爷还没到,我决定先试探一下林迪薇的想法,她比我大十几岁,尔虞我诈的经验肯定比我丰富,我问林迪薇:“姑姑,有件事我想不明白,那个陆溪楠借着喝酒提醒我说‘小心真正的敌人’,就这几个字,再没别的,说得不清不楚,她这话什么意思呢?她难道知道我们正面临一场生死较量?”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俏丽地笑看着我,使得我以为她又要做n事,使得我都习惯性地准备k衣j带,她却说:“佛爷估计快到了,我们去我哥以前的会客室吧。” 在齐爷以前的卧室旁边,有一件雅致的接待室,齐爷极少在家里接待别人,我们也一直没有用过那间屋子。当我和林迪薇从小语以前的卧室走过去时,佣人已经把会客室准备好,熏香、糕点、饮品等待都已经摆好。 推开厚重的光洁的朱红色木门,二十平米左右的房间,清幽雅致,浅黄色月纹地毯如崭新一般;右边边靠墙一排博古架,架上放着好些个线装书和文玩、卷轴;对门靠窗的木架上放着几盆兰花,三种花色,在这里住这么久,我竟然不知这里有养得这样好的几盆兰花;靠兰花的一方放着长条桌,桌上笔墨纸砚齐备,只是可见已经好久无人动墨。 屋中间一套大c型半围黄皮沙发,围着一张四四方方的墨纹白玉台面的低矮大方桌,桌上放着饮品糕点等;一面墙上挂着几幅字画,门边一排紫色木柜子,柜子旁一张操作台,这种木台每个房间都有,是佣人在上面泡茶等用。房间东西不多,灯光明亮,看着简洁舒适。 林迪薇把门一关,推着我坐在沙发上,骑着我的双腿,手开始解我皮带,我提醒她:“佛爷不是快来了吗?万一时间不够……” 她的手并没有停下来,我才发现她短裙里的d裤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了,还是她今天根本就没穿?我想应该是她刚才在房间里什么时候t了。她自己把短裙上卷,坐了上去,一边活动一边喃喃说:“佛爷没这么快到,你和小语没在这里做过吧?” 我也已经被她弄得不得不全身心投入,这种事情一旦开始,总得弄出结果,最好是双方都满意,没结束前,估计天塌下来也难以分开。 她兴致盎然、激情似火,附身下来,使得我的手和嘴都忙碌起来…… 林迪薇自己把衣服整理好衣服,还帮我整理一番,才打开门问道:“佛爷来了吗?” “刚到,在二流小厅里。”佣人在楼下回答。 第312章 平静商议 林迪薇在我耳边小声说道:“陆溪楠的事先别提,我们一会儿慢慢说。”说完,又对佣人大声说道:“让佛爷上来吧,我们都候着他呢。” 佛爷乐呵呵的,进屋也不拐弯抹角耽搁时间,直接说道:“林董,今天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林董真是估计得一点不错,果然能看出些苗头,以我看啊,借故没到场的廖建山、您同学白兴堂、建钥房产的郭越,恐怕蔡子瑛、老谢夫妻二人找过这三方,并且还得到了他们的某些支持。” 此时的林迪薇不再是刚才那样欢浪样子,端坐在沙发上,认真地说:“说说你的理由。” 佛爷分析说,林迪薇待着助理这样亲密地坐在一起,以前是从没有过的,以前的助理只能站在一旁,今天与我表现这么亲密,肯定会引起人注意,这倒是没什么,估计金紫和李学匀早把我是齐爷养子的事漏出去,大家心知肚明,只是不敢议论齐爷。 林迪薇是大家都想接近的人,都想在生意上得到合作,拿新助理开心几句闹一闹实属正常,也好借此拉近距离。但三人一唱一和,非得弄出我以前算命的身份来,这显然是有别的目的。 佛爷这样一提醒,我倒是明白过来,估计好多人都早已经通过金、殊两家知道我是佛爷养子的身份,台面上的规矩,谁也不能去说别人没有公开宣布的事情,就算是家喻户晓,也不能挑明,谁这样做,谁就是不懂规矩。 就像大家都知道佛爷是给齐爷出面办事的,但大家都不会把这层关系摆台面上来说,台面上佛爷就是佛爷,因为这样的关系,当事人不承认,找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反而会把挑明的人弄得一副不懂规矩的形象,结局必然是被众人远离,还要被打压报复。 既然大家都知道我是齐爷养子,林迪薇就是我姑姑,林迪薇有意要带我历练,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甚至可以理解成齐家有意培养自家人成为将来的接班人,这也无可厚非,大多家族企业都会这样做,上一辈辛辛苦苦的成果当然要希望传承给下一代。 林迪薇又问道:“你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佛爷思考着说道:“目的嘛,不外乎为将来小语的孩子来历做铺垫,给蔡子瑛、老谢忘恩负义之事找理由,他们想用这夫妻俩手上掌握的,关于齐家的所有信息作筹码,以此拉拢更多人,联合对抗我们,其最终目的还是想从商业上夺利。” “这两口子确实知道我家太多事情了,唉,我哥真是失策啊!他那样谨慎的人,怎么在这事上发而这个样子,唉!”林迪薇长叹一声,继续说道:“他们也翻不起多大的浪,就怕闹得太公开,公司在美国股市上遭人做空,我们的质押触底就难办了,不过,我这也早防着的,除此以外,他们还能干什么呢?” 佛爷拿起林迪薇晚上喝的养颜茶递过去,轻声说:“建钥地产上市以来,力通资本一直在故意做高,这倒没什么,廖建山本就是控股股东,不过他们做高的理由很是耐人寻味,说是要并购红树林项目,红树林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可不少,他们有可能是要抬高股价,在银行做高价质押换高额贷款。” 见林迪薇仔细听着,佛爷继续说道:“都知道那个项目基本上已经是林董的了,他们敢这样做,显然有外援,我收到风声,白兴堂的万鸿兴基金参与其中,在这十来天,万鸿兴买入建钥地产已经超过五亿,这方面林董比我懂太多啦。要是红树林项目真被他们抢过去,我们可要损失好几十亿啊,前期投入的近亿元运作费也得全部打水漂。深圳这里有实力的势力方太多,都想尽可能地多分一杯羹,他们好多又都没有齐爷这样真正想建设祖国的心,只想着捞钱,太让人痛心。” 林迪薇点点头:“群狼斗孤虎的把戏,还真小看不得,唉,是要好好想想怎么对付他们。这样,让黄秘书长他们先传些话,说是地铁规划有些更改,九号线深圳弯地段因海侵问题要回移几十米,沿海项目需要暂时搁置。当然,他们也会去打听相关消息,这就要看黄秘书长他们怎么做了,与此同时,把笔架山那个工业区改造项目放出去,就说你红树林这边已经马上要进,眼前没有资金顾那边,名义上先入为主,我哥从上面运作,他们也会乱。” 佛爷有些落寞地说:“林董,笔架山那边不要啦?” 林迪薇笑笑:“佛爷,那边我们本来要不了啦,我哥已经和别家达成协议,那边要让给他们,我哥还没有来得及和你说吧?哥让我考虑清楚后告诉你一声,我想现在正是时候。事情还得劳累佛爷去发令,我只是资方,这一点要保持不变。” “红树林项目的前期运作老谢可是参与很多的,林董,这不能不防啊。”佛爷又看看我,好似防备,见林迪薇点头,他继续说道:“当初谁也没想到老谢会出这样的事情,规划局那边重头礼是老谢亲自办的,那人在北边,当时只有老谢去最保险,谁能想到出这事呢。” 林迪薇显得波澜不惊,微笑着淡淡说道:“这不担心,他们看的是哥的面子,老谢虽然知道其中事情,把这信息漏给那几个痴心妄想的人,他们也没什么用,我哥能处理好那边的事情,顶多我再捐几个项目,钱不也就是拿来搞建设的吗?我在乎的是,不能输给那几个乌合之众。” 听他们说半天,也没聊到蔡子瑛、老谢夫妻要来杀我的事情,我真是怀疑他们是否重视我的死活,谈的全是利益上的事情。资本、股票、项目等等我全然听不懂,我最关心的是我的小命还能不能好好活下去,尽管我心里着急,却不敢表露出来,只能心里憋出内伤。 第313章 天罗地网 听他们聊着,我心里想,事情哪有这样繁杂,这就好比农村里闹分家,其中一个儿子干了坏事被赶出去,什么没有得到不说,还背上了对不起列祖列宗的罪名,他认为自己是被家里人冤枉的。这个被赶出去的儿子对自己家里的情况知道得一清二楚,想要杀个回马枪报复,便联合了别的几家人帮他。要杀回家报仇的人只想着报仇雪恨,被他联合的人却想着要借用他提供的信息,悄悄潜入进去盗这一家的财产,双方各取所需。 农村这样的事很多,小时候我就听过村里面,有分家出去的儿子,带着外人一起轻车熟路地回原来的家里偷东西,因知道原来家里那个地方容易进入,所以总是能得逞,这样的事情还能怎么办?让他不敢偷呗,内固墙、外防狼,双管齐下,找准机会让他早死早超生,方能做到“扬汤止沸、釜底抽薪”。 转念一想,我都能想明白的事情,林迪薇和佛爷肯定也能想明白,看来他们是真不在乎我死活,因此,我很伤心。 我自顾自己想着,又有些伤心难过起来,佛爷对林迪薇使使眼色,说道:“林董,我看麦子是在担心玉玲珑的安全哦。” 这时的林迪薇和我是分开坐的,她玩笑说道:“麦子,你这有个助理样吗?我的水都喝冷了,你也不知道掺些热的来,忧心忡忡做什么?佛爷的天罗地网下,他们还能在五洲大酒店里害人吗?” 我正要起身真去倒热水,林迪薇又说道:“你还真倒啊?晚上喝多水不好,麦子,你以为蔡子瑛和老谢他们两个会直接冲过来杀人啊?那你就太小看他们。我告诉你,他们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伪装成某个公司的高级助理,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你面前,让你毫不察觉地就去了遥远无尽的黄泉。” 佛爷乐呵呵的笑笑:“麦子可不傻,聪明得很呢。不过话说回来,麦子,你要想一想,他们为什么不敢直接杀过来?因为他们知道齐爷布下天罗地网,所以,以你的聪明才智,你说说他们会怎么办。” 我懵懂地说:“林董和佛爷的意思是,他们会先联合别人拖累我们,让我们的防备实力大幅度降低,然后他们才能一击即中?” “这就对啰。”佛爷拿起桌上的几个小茶杯:“麦子你看,这个茶杯代表公安方面,挡住这一方,齐爷已经打招呼,严格排查他们夫妻俩,一经发现,就地正法;这个杯子是我安排的人,这个杯子是林董安排的人,这个杯子是齐爷亲自安排的人。” 佛爷拿着一个杯子在手里略为想想:“这个杯子是你和你带的人,中间茶壶是我们要保护的目标。如果齐爷失势,公安这个杯子首先会撤开,林董和齐爷还有我这个杯子也会自顾不暇,中间的茶壶还能安全吗?以他们夫妻俩的本事,很容易把我们各个击破,并且一一干掉。麦子,布下天罗地网不需要多大智慧,但是会消耗很多钱,一旦没钱支撑,天罗地网很快就会消散,只留下我们几个和他们夫妻俩硬拼,他们可是接受过十几年的间谍特工训练,我们硬拼得赢吗?所以啊,必须得挣更多的钱,天罗地网才能为此下去,才能永远张网以待、高枕无忧。” 林迪薇看看我,含笑说道:“麦子,佛爷厉害吧?以后你会懂的,你这么聪明。”她又对佛爷说:“重要事情别电话里说,不方便见面的话,让可靠的人传书信,还是老办法保险些。” “好,林董放心,重要事情我一定一一当面去安排。”佛爷有起身要离开的意思,对我说道:“麦子,拜林董这个师傅,比上世界上任何大学都有用,你小子可是好福气,好好珍惜着吧,不早了,我先回去,好把林董今天的思路整理好,时不我待啊!” 林迪薇站起来:“送佛爷,辛苦啦!酒店那边一定要防备好,别到时候麦子怪我们不尽力。” “好,一定没问题。”佛爷站起来:“林董留步,麦子你也别送了,林董累一天,你顾着林董就好。” 佛爷走后,一看时间,他们尽然聊了快两个小时,要是在农村,估计都能听到鸡叫头遍了。我依然惦记着陆溪楠说的话,想佛爷刚才说的天罗地网,我到底是要防备谁呢?我能防备谁呢?我好像连防备的对象都没有,各方都那么强大,微小的防备力量又有什么用?不过,我依然想听听林迪薇对陆溪楠那话的看法。 林迪薇一把抱住我:“大宝贝儿,刚才做了还没洗澡呢?我们一起洗澡去,浴缸里面慢慢说,等我们洗完澡以后,他们丰盛的早餐也该做好啦,好给我的大宝贝儿补充能量。”说着,她自己“没羞没臊”地笑起来。 她比小语更直接、主动,更具有挑逗技术,比和我五年夫妻的梁凤书还更丰富多彩,我甚至想,可能自己会把和她做的那些方式,在小语或者梁凤书身上再演示多次。要是小语或者梁凤书知道我的娴熟技法,不是我说的那样从光碟中或者书中学的,是和另一个女人学的,她们一定会杀了我。 古人说:活到老,学到老。我想好好学习总是没有错的吧?不用不也是闲着浪费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生在艳福中,还是可悲的只是一个让她快乐的工具。要是我觉得自己吃亏了,显然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想白兴堂那样的亿万富豪,对林迪薇都催延三尺,我这一穷二白的人每天和她欢愉,还能有什么意见呢?按旁人的看法,我应该是死了也值得。 可是身在其中的我不这样觉得,尽管林迪薇比电影里的明星看上去还娟秀、漂亮,可是我还是比较在乎好好活下去,任何男人身处我的境地,也照样会有些疲惫吧?好在我身体底子好,是那些艰苦的农村生活淬炼出这百折不挠的身体,不只不会力不从心,反而乐此不彼,年轻真是好啊!就是可以这样不需节制,这样“蕃殖充盈,乐之至也。” 第314章 意外死亡 阳历四月初,农历刚过春分不久,深圳天气已经直接跳过春天,进入初夏的温度,只有晚上比较凉爽,温度最是宜人,只是湿气越来越重。南山呼啦啦的风也没能带走半点湿气,反倒是送来海里的腥湿味,只好泡在热腾腾的浴缸里,身体才觉得特别通透,加上她也是热腾腾的。 浴缸水龙头的热水一直放着,但浴缸里的水总是不能满一样,总是稍微动静大一点,水就溢出很多,为此,我只好动作轻微一些,她仰在浴缸的热水中,双手拉着旁边的把手,这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如果爱情的基础是快乐,那我和林迪薇的爱情基础特别牢固,我想她应该找不到更牢固的情感基础,所以她是爱我的。而我最开始踏上爱情这条路时,一直认为我和梁凤书会直直地走下去,不曾想我中途独自绕道小语这条岔路,还经常回岔路去“乐不思蜀”,有一条岔路已经让我有些愧疚,谁曾想又走出林迪薇这条岔路,而且在这条岔路上逗留的时间越来越久,好像都顾不上回到最开始的正路上去,只是偶尔回去看看那条路,只能在最开始的正路上稍作停留,又要急匆匆地回到爱情的岔路上去。 这蔡子瑛、老谢夫妻也是不争气,“望穿秋水”也没见到他们的半点影子,难道佛爷的天罗地网太厉害,让他们不敢靠近?要是这样的话,他们也算不得厉害,电影、电视剧里面那些间谍特工,几乎都能似孤魂厉鬼一般来去自如,轻易取人性命于股掌之间。 想想古代孙策那样的英雄都能被偷袭,就在近代,二十世纪初,好些个英雄豪杰、国之栋梁都死于间谍暗杀,难不成他们那样的人,还不如佛爷的防护网厉害么?我想肯定是蔡子瑛和老谢已经垂垂老矣,再没有当年的雄风,纯粹就是纸老虎吓唬人。 陆溪楠的话我没有猜出什么结果来,林迪薇也不知道陆溪楠的暗示是什么意思,她认为陆溪楠是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而力通资本的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又正想着从她和佛爷手上夺项目,简直是胆大妄为、虎口夺食,所以林迪薇认为陆溪楠是故意瞎说,好扰乱人视线。 危险一天不解除,我就无法回家去和梁凤书相聚,因为有可能会被蔡子瑛等人跟踪,从而暴露梁凤书,为此,我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能和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老婆相会,也没有任何安全有效的办法。 梁凤书在电话中反过来安慰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面对生死危机,她已经足不出户,整日以一百多平米的家为天地,困笼写作,聊以慰己突然降临的灾祸。所有生活必须品购买,都是由小芬和贡布去负责,不敢有丝毫放松警惕。 担惊受怕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我甚至都开始怀疑蔡子瑛、老谢是不是已经命丧黄泉,怎么一点不见动静。为了引诱他们俩,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去看演出,等肖玲玲演出结束后,和她假装在酒店幽会,实则是一起开心玩耍,畅聊童年趣事。 肖玲玲也开始变得开朗,从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又回来了,整日除了晚上演出半小时,其它时间都空闲着,练歌、睡觉,然后和露露、平措一起欢度空闲,晚上演出结束后,我还会去配她玩耍到接近凌晨才回林迪薇身边去。 这天中午起来,外面闷热难耐,整个苍穹之下都像压抑一笼湿气,作妖作怪般的雨时停时落,好些天看不见一缕阳光,地毯也像是被人洒过水一样,总有种湿漉漉的感觉,感觉心中都被湿气包裹着,一点也畅快不起来。 洗漱完以后,看见小休息厅的桌子上,依然放着林迪薇给我准备的牛奶,还有已经冷了的几个煎蛋,以前我起来不吃东西,等到中午才开始吃饭。林迪薇总是想方设法地为我保持健康体魄,每日好进行一场或者几场酣畅淋漓的快乐负距离缠绵。 我刚坐下来慢悠悠地,牛奶刚喝到嘴里,听见有人敲门,我知道,一定不是林迪薇,她是不会敲门的,她会燕子一般飞进来,猛扑着挂在我身上,要我给她一个深深的拥抱和吻,快四十来岁的女人,自和我双宿双乐以后,她已经把自己活成一个少女模样,令她身边人都刮目相看。 “进来。”我大声地喊道,佣人是极少能进房间的,除了打扫收拾或者送东西,没人会轻易进来,而我已经听见有人走进来,刚想站起来,是跟着林迪薇多年的老佣人,六十多岁却精神矍铄的老代。 老代始终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估计六十载岁月浮沉里,早已让他习惯生活中的各种变故,人近暮年,能剩下一份恬淡的心很是难得,老代依然是带着微微笑意地说:“少爷,起来啦,林董让我告诉你,她去参加紧急会议,说让少爷今天不要出门,在家等她回来,花园和游泳池也别去了,这里有一份报纸,林董说你看了自然就会明白。” 林迪薇见着老代都保持着应有的礼貌和问候,我也赶紧站起来,不敢有丝毫主人的架子,听他不紧不慢的话,立刻感到一种不祥的预感,有些不解地问道:“老代,林董会回来吃午饭吗?” “难说,估计看下午什么时候能回来。”说着,老代指着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说道:“少爷请看,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陆溪楠,昨夜在家意外去世,死因极其蹊跷,初步判断还找不出他杀的痕迹。” 我的心马上像被人用手使劲抓捏一下,又紧又痛,还很慌,忙拿着报纸读起来。 一则极短的新闻,内容大致是:昨夜十点左右,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大美女陆溪楠家中意外去世。她的助理在十点多去送宵夜时,敲门无人应,自己拿钥匙开门进入,见陆溪楠身穿睡袍,赤脚仰面躺在卫生间,头磕在卫生间的门槛上,鲜血流了一地,助理随后报警,据警方初步判断,陆溪楠属于意外摔倒身亡,没有发现别的人为痕迹,其助理已经被控制,事件还需详细调查。新闻配了一张陆溪楠美丽的半身照,不过是黑白的。 第315章扑朔迷离 看完新闻,我久久无法回过神来,见老代还没有离开,这也是极其少见的情况。老代等我回过神来,一如既往地平静说道:“麦子少爷,根据一大早佛爷提供过来的消息,陆溪楠就算早早回住处,也不会在十二点前换睡衣,因为她随时可能出门,助理随时会去找她。佛爷从警方得知,现场确实没有其它任何人的痕迹,只有陆溪楠和其助理的指纹和脚印。此时蹊跷,林董让我告诉少爷,在她回来以前,仔细分析想想,到时有事沟通。” 老代正要转身离去,我赶紧问道:“老代,意思是陆副总是她杀无疑,只是没有证据?” “恐怕是的,麦子少爷,午饭时我来通知你,先下去了。”老代说完,波澜不惊地离去,留下我一个人,脑子里混沌一片。 第一时间拿起电话,梁凤书的声音刚一出现,我马上急切地说道:“老婆,你都没事吧?” “没事啊?老公,今天怎么啦?昨夜又梦见我啦?” “哎呀,我的个天啦,你们都好好的就好。快打开报纸第四页,昨夜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陆溪楠在家中意外去世,老婆,记得吗?这个陆溪楠曾和我在酒会上见过,玲玲也见过,她不是还让平措带话给我,要我小心防备吗?佛爷传来的消息,陆溪楠是被人杀害的,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连珠炮地对着电话一顿说。 梁凤书在电话中长叹一声:“是啊,我知道,佛爷也一早告诉我,千万小心防备,让我绝对不能出门,包括饮食都要注意。老公,你挺好的吧,你千万不能有事啊,没有你,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听她的语气,尽是对我安危的担忧,忙告诉她,我在别墅里,这里安保极其严格,不会有危险。梁凤书听到我重复一遍自己的安全环境以后,她才说道:“玲玲那边我也打电话去问了,那边也没什么事情,还有,佛爷告诉我,以后没事尽量别通电话,有紧要事情,我们都打电话去佛爷那里,他派人由口帮我们传递消息。就是打电话,别在固定的时间,别用固定的号码?老公,我们怎么会陷入这样的危险境地啊?” 梁凤书不是这样脆弱不堪的人,我知道,她的微微怨气是因为已经一个多月没和我见面,想念得紧,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却不能见面,这当然想起来倍感伤怀,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有时候和林迪薇做的时候,都会把她想成我好久不见的凤书,心里反复比较,我还是觉得自己所遇到的女人,属梁凤书最美最好,最体贴关心我,最迁就我的所有愚蠢和长不大的孩子气。 生活无法淡然,只能在岁月激流中拼命向前。蹉跎中还面临生死危险,心又如何能安,还好有爱在心中挂牵。 我还没有安慰几句,梁凤书又用坚强的勇气口吻说:“老公,放心吧,有贡布和小芬在家,我不怕,小区内外还有佛爷的人巡查,最近我还能经常看见阿虎带着他的小弟在公园里跑步,一切都让我很心安。有空你给我们卜一卦吧,唉,算了,不要卜卦,尽我们所能,一定能平安无事。” “老婆,你帮我分析一下,为什么陆溪楠当初要提醒我,为什么首先死的会是她?你用短信的方式,分段发给我,或者用qq或者邮件。” “用短信吧,露露说qq和邮件容易查出ip地址。我今天也大概想了想,你以前和我说的陆溪楠说‘最后一卦’这四个字的含义,卦相你给我说过,我知道。老公,不管他们怎么斗,但从这个陆溪楠的结局来看,她一定是想为我们好的,只是可能她活着时不方便对我们说什么,还有,陆溪楠提醒你之前从不认识你,她为什么要提醒你?你朝这个方向想,我也想想,要不动声色,对齐爷、佛爷他们都别说,有的事情可能还得靠我们自己,特别是在不明朗以前。挂了吧,我一会儿想到什么给你发短信,千万记住我的话,除了我们家里的这几个人,谁都别说。” 挂断电话,脑子一时竟然不知从何想起,思绪乱如麻,理不出头绪来。偏偏死的是曾提醒我要小心谨慎防备的人,这无论如何都与我有关系。 慢慢平复情绪,想啊,能杀了陆溪楠,还不留下作案痕迹,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到的,难道说蔡子瑛、老谢俩夫妻真的已经潜入这座城市,他们为什么要杀陆溪楠呢?陆溪楠没有提醒我之前,我们就已经防备起来,张网以待,她的死与我有关还是无关呢?要说与我无关,我自己也不相信,有关,又不知道为何会有关系,怎么就能牵连到要她死的地步。 我自己分析,第一种可能,是力通资本、万鸿兴、建玥地产这帮人干的,有可能陆溪楠知道蔡子溪、老谢二人投靠了他们,当然没有证据证明确实投靠了,林迪薇和佛爷也只是猜测。 假如投靠了,陆溪楠作为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当然能知道一些消息,她心中不忍看我这个本与商海争斗没有关系的人,被强力拉入争斗中,并随时有生命危险,所以她提醒我。但她又没有机会告诉我,或者为了她自己的安全,她不敢告诉我更多,她对我说的只言片语被人发现,并最终这三方的人所杀。杀她的人完全可能就是那个助理,助理杀害陆溪楠后自己报警说谎。 我猜测的第二种可能,蔡子瑛、老谢确实已经潜入这座城市,但佛爷和林迪薇所布下的层层防护让他们无机可乘,很可能他们发现陆溪楠对我有同情之心后,他们暂时杀不了我和林迪薇,只好先杀陆溪楠给我们警告,也故意用这种方法让我们活在恐惧之中。 但我自己觉得这种可能性比较低,蔡子瑛、老谢夫妻应该不是要残杀无辜那种人,况且陆溪楠和我们没什么交际,杀了她,容易暴露自己不说,对我们并没有什么损失。他们夫妻对齐家的势力那样了解,一定知道齐家不是能吓唬得了的,并不会因为他们杀害一个无辜而心生恐惧。 第316章 绞尽脑汁 我猜测的第三种可能,小语和齐爷回到法国后,蔡子瑛和老谢与齐家反目成仇的事很快被当地媒体爆出,豪门家内讧,一定是街头茶余饭后的谈资,媒体也乐此不疲地添油加醋报道。 齐爷不得已向自己的交际圈公布夫蔡子瑛和老谢妻俩反叛的情况,金、殊两家很快就会得知小语已经怀了我的孩子,以齐爷才不满六十的年纪,这个孩子很可能长大后,成为齐家传承的接棒人。 金树山和殊胜荣不甘心小语跟了我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所以授意他们两家在中国驻深圳的家族成员:李学匀和金紫二人,伺机除掉我。 李学匀和金紫做事走漏风声,被陆溪楠知晓,陆溪楠在酒会上见我和想要我命的人坐在同一桌,于是她谨慎地提醒我要防范身边人,她的提醒被李学匀和金紫察觉,遭到他们二人报复。 第三种可能性很大,我知道金树山和殊胜荣对我恨之入骨,巴不得把我大卸八块才解恨。我也非常了解他们那种人的心态,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我这个靠算命混起来的人,他们觉得搞定我就像踩死蚂蚁一样容易。当然,以他们的家世背景,他们有资本看不起我,这不是他们独有的偏见,是人类共有的偏见,要没有这偏见,人类一定没有战争。 第四种可能就比较让我心惊胆战,想到这种可能,心简直像被寒冰包裹住一样。陆溪楠要提醒我防范的人是齐爷,我大概了解齐爷,他面上看着和善悦目,心却极其狠毒,手段狡诈而高明,做事阴狠、完美而不留痕迹,上次已经差点要我的命,要不是我舍生忘死地表忠心,加上小语以死相要挟,估计我已早不在人世,连同梁凤书她们都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 很可能齐爷和蔡子瑛夫妻是唱的苦肉计,演的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被蔡子瑛夫妻杀死,小语没法怪罪他,他也就保证自己的名声不受我这个‘下等人’拖累。如果是齐爷单独做事,甚至连佛爷和林迪薇都不知道,那么他也不能让蔡子瑛和老谢去杀梁凤书她们,因为他们夫妻还不知道梁凤书的存在,齐爷是这样一个考虑事情追求完美的人,也避免引起我对他的怀疑,他知道我一直是提防着他的。 陆溪楠在商海奔流中摸爬滚打多年,对齐爷为人比我还知晓得清楚,所以陆溪楠提醒我要明辨是非,小心提防身边人,这和她说的‘最后一卦’很相吻合。在酒会上,肯定有齐爷的耳目,陆溪楠对我的好意提醒,被他的耳目发现,导致陆溪楠蹊跷惨死。 第五种可能,那就是陆溪楠的死与我无关,是商业上竞争导致,或者情敌等等买凶杀人。但这种几率是比较不可能的,陆溪楠是唯一一个陌生人提醒我要小心,一个多月就遭人毒手,这让我无法相信与我没有关系。 我自己分析,不外乎这五种可能,但是每一种可能都没有丝毫证据。 分析完五种可能,就开始思考梁凤书提出的问题:陆溪楠和我非亲非故,她为什么要提醒我?她和我没有任何交际,凭什么要为我担这样的生命危险,既然她提醒我危险,她难道不会知道自己也可能危险吗?面对生命存亡,人应该还是多考虑自己。 那么可以猜测,陆溪楠是代替某个人传话,这个人是谁呢?想告诉我又不方便告诉我,却对我的生命安全看得如此的重要。我一个碌碌无为,靠算命卜卦的本事挣点钱在都市里孑孓活着,除了梁凤书她们几个,谁还能这样在乎我的死活呢?只有小语了,但小语和我电话中说话的语气很正常,她往我们的秘密邮箱里发那么多封信,表达她对我的思念和爱,没发现小语有什么不得已之处啊。 小语要是被齐爷所控制,总不至于还能控制小语说话的情绪吧?我也曾这样想过,齐爷得知小语怀上孩子后,齐爷更在乎孙子,回到法国,小语就已经被齐爷完全控制起来,拿我的生命做要挟,让小语配合他。齐爷可以干出这样阴狠毒辣的事情,但不会这么早动手,小语孩子刚怀上,如何能保证就一定能顺利生下来呢?万一生下来还是个女孩,不还得要我让小语再怀一个吗? 齐爷爱小语肯定是不容置疑的,小语受玉如意的诅咒,这辈子只能有我一个男人,齐爷那样爱小语,应该不至于要把小语唯一的男人置于死地,前面要我命也只是试探我的忠诚度。 抛开梁凤书她们,她们要是知道我有危险,不用让陆溪楠来提醒我。小语肯定在乎我,但不可能是小语让陆溪楠来提醒我,小语本就没什么交际,根本就不认识陆溪楠。 怎么想都想不出头绪来,我的面前是一团迷雾,浓浓的雾霾把我笼罩期间,找不出东南西北。实在想不出,为自己卜一卦,卦相:坤上离下,是地火明夷之卦,卦相意思我当然知道:日入地中,光明被伤;君子受厄,百事宜息,静待其变。得此卦者,时运不佳,事事劳苦,宜坚守正道,忍耐自重,等待时机。 卦相只提示我有危险,要静待其变,再依照李瞎子所传,师门老祖宗东方朔的解法,也推算不出危险来自何方,我的思绪简直是走入一个死胡同,再也没有别的办法。要就这样静待其变,心中又着实不安,人活着怎么能不想事情呢?与自己生死攸关的事情,就算知道想也无用,却一刻也不能停下来不想。 会议自己看过的万卷书,从历史、文学、哲学中等等,也都无法找到一个让自己心安的理由,出家人也珍惜自己生命,何况我呢? 如果陆溪楠的死与我有关,那么下一个死的会是谁?有可能会是我,也可能是梁凤书、肖玲玲她们,我们中任何一个人死去,我都无法想象那种心痛,可是我除了等着,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第317章 如雾如烟 梁凤书发来两条短信,第一条说:想想陆溪楠是替谁代话;第二条说:别太担心,先看看陆溪楠死后的案情进展。 显然梁凤书也没有头绪,我想她也是没办法的,因为事情中的很多真相她不知情,我和小语的事情她全然不知,她更不知小语怀上我的孩子,这正是我们面临危险的核心因素,她不知道,纵然有万般智慧,也没法施展。 想不出所以然来,又给露露打电话,问她肖玲玲的情况。陆溪楠她在酒会上和平措、肖玲玲三人都见过的,昨夜发生的蹊跷死亡事件他们也已经知晓,并且和梁凤书已经沟通过,看来我确实起来得太晚了,起来得早又能怎么样呢? 这事情不想告诉小语,免得她为我担心,我习惯性地给她写去思念和关怀,发送到我们的秘密邮箱里。她的邮件也如往常,回报她每天的饮食情况,只是说肚子开始看得见大了一些,还不是非常明显。她写到肚子里的孩子时,文字间透露着她的幸福和喜悦,也有担心和期盼。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可以确定小语没有受到任何要挟和限制。 一切都正常,就是陆溪楠死的不明不白,下一个会轮到谁,我猜不到。想我的好日子还没有过多久,怎么就到如此危险的境地了呢?无论如何我都不甘心,我还这么年轻,生命才刚刚感觉到真实感。 林迪薇回来已经是傍晚时分,显得很疲倦的样子,估计和佛爷他们商量一天,还可能做了重新部署。她一进屋,整个人瘫在我我身上,像狗皮膏药一样粘住了我,好像分不开了,嘴里叫唤着疲累,我想,以前没有我这个天生异长粗壮的男人,她又会粘着谁呢?应该是独自忍受着这么多年的煎熬和孤独,以至于让最美好的青春悄然溜走。 我为她宽衣解带,再抱她去浴缸,整个过程都缠在我身上。林迪薇虽然快四十岁的人,但身材依然如少女一般,曼妙精致,皮肤如玉,没有丝毫发福的迹象,这来源于她精于保养和刻意的保持身材,加上她没有怀过孩子、生过孩子,身体一点也没有走样,因孤独好些年,其富裕奢侈的生活,使得她比露露和小芬看上去还完美、更诱人。 她从小在豪门中长大,独有一种高贵气质,和身为跨国集团公司董事长,掌握亿万财富的高情优雅,谈吐、语调、表情等等都像经过特别训练,被修饰去瑕疵一般。唯独她在我面前的浪条模样,竟比电影电视剧里的那些狐狸精还妖,不知道是不是她自己凭空修炼的,还是从《肉蒲团》中裁度学习。 人都有爱美之心,欣赏和拥抱美丽,是所有动物都有的本能,例如飞鸟展翅、孔雀开屏、布谷鸟的歌声等等,在用美丽吸引异性方面,人和动物一样。为了生存,在利益面前,竞争残酷无情,人在拥抱美丽的时候,心变得不纯粹。不为利益、不为得失的拥抱应该是真正的欣赏,这或许就是纯粹的爱,尽管不是唯一。 而人又都有占有欲,都希望美丽不共享,林迪薇把自己最鲜美的青春空下,如今对我视若珍宝,我对她无利益更无得失可言,我想她应该是因为我的突出表现,而真正爱我的,我遇害反而会让她痛失‘珍宝’,她应该不至于现在害我。 林迪薇依然有少女的身体,还多一份成熟的迷人韵味,她是美丽的,我也爱她,可是面对生死危机,不由得让我以厉害审视她,甚至提防她。就算没有生死危机,我也不会要求我是她的唯一,因为她也不是我的唯一,人生光阴太短,已经爱着的人,不能顾此失彼,我想尽量对得起梁凤书和小语,那个神秘老头子的话一直在心中回旋:“不可对不起你爱的人,也不要辜负爱你的人。” 温暖的浴缸里充盈着昂贵的天然植物精油的香味,当植物精油融入身体时,人开始变得精神。我想,让她变得精神的主要是我,我们就像两条被人从大江大河抓上来的鱼,被仍进一个缸里,只能在浴缸里嬉戏,从拥抱、抚摸……到负距离,几乎快融为一体…… 我们都穿好家里穿的袍子,她在吹头发,我在阳台上抽雪茄,这基本上是从浴缸出来的标准流程。霓虹已经亮起来,潮湿的城市粘粘乎乎的感觉,每栋大楼都如落汤鸡一般矗立在大地上,根本没地方能让它们避雨,连着那些霓虹都像要快化开在夜幕里。 在这座城市越久,越讨厌这里的天气,这么些年,其它都适应,唯独这鬼天气难以接受。记忆中故乡的雨季也很漫长,湿寒中,总是有细雨纷纷扬扬,如雾如烟,虽然那时我很穷,走的所有路,在雨季里都是泥泞的,而且还是赤脚,可现在回想起来,那样的季节是诗意十足的季节,就算是我那样贫穷,依然可以想起那种凄美的境界来。 深圳的雨季不一样,总感觉特别的漫长,天空一直是阴着的,阳光无论如何也穿不透一丝一毫下来,几乎都是中雨或者大雨,就像从早到晚有人在天空上往下泼水,并且毫无规律,雨的大小全凭天上泼水的人心情,也泼得太随意了,而且昼夜不停,偶尔停下来,要是见雨停了,不打伞走出去,一定是落汤鸡回来,要不就是又买了一把伞。 这里没有故乡那种如雾如烟的蒙蒙细雨,没法找到“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的意境;角角落落都开着鲜花,似没有尽头的雨天,但不是“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的感觉,这里是落花在乌泱泱的风雨里东逃西窜,根本没有轻飞如梦的自在,飞不几下,就被拍打在某个面上粘着,就像被拍成溶液的苍蝇,大滂沱、小滂沱的间歇性抽搐似的雨,肯定体会不到‘丝雨细如愁’,但此时,我的愁肯定比雨还多。 第318章推测凶手 这段时间因为要等着蔡子瑛和老谢这两个索命鬼,前些日子清明节,我都没能亲自去梧桐树祭拜耀仔、阿辉、强仔三人,他们死去这几年,我都准时带着酒菜去祭拜他们的。 现在耀仔死前推荐的贡布和平措跟了我,更应该去祭拜,贡布和平措也对耀仔在天之灵很是感激,今年没办法,全是这两个索命鬼闹的,只好让梁凤书、贡布、小芬三人代我去祭拜他们。以前清明,我是一定要去仙湖植物园内的弘法寺,为李瞎子和历代祖师爷上供的,今年也只好让梁凤书他们去,搞得我好像忘本了一样,实在是冤枉。 林迪薇从身后缓缓抱着我,脑袋贴在我的肩膀上,呢喃说:“真讨厌这雨,比伦敦的雨还讨厌,大宝贝儿,今天一个人定是愁了一天吧?想出什么头绪没有?” 她已经和我如恩爱夫妻一般,越是这样好,使得我有时产生错觉,感觉她故意弄出些事情来,使得我无法和小语相聚,也无法和梁凤书温存,我被她一个人用我无法摆脱的温柔霸占着,成为她快乐的工具,帮她追赶早已失落的青春。 我只能摇头,即是回答她的问题,也是为这乌泱泱的天气,还为踯躅不前的岁月,为惶恐不安的日子,这一切都能用摇头,和长长的吐出一缕烟来打发。 她拉着我钻进书架环绕的小厅里,温柔俏丽:“这里抽吧,这样的天气,离了空调浑身不舒服。”她又给自己倒上一杯红酒,轻松地笑说道:“大宝贝儿,你认为陆溪楠的死与你有关联吗?” 林迪薇的这一提醒,使得我心头猛然一惊,马上想到,陆溪楠提醒我的事情,只对她一个人说过,上次佛爷来时,她都让我别说,难不成是她派人做下的?如果林迪薇因为陆溪楠提醒我注意防备,而杀了陆溪楠,那我该防备的人不就是她吗? 她站在我身后,用手摸摸我的头:“大宝贝儿,怎么今天这样闷啦?” 我拉着她的手在地毯上坐下来:“姑姑,陆溪楠提醒我的事情,我可只对你说过哦。要是陆溪楠的死与我有关,我是不是该怀疑姑姑?”见她看着我鼓眼发愣。 林迪薇长叹一声:“唉,我哥说你这个人防备心重,一点也不假,我想啊,要是我是你,也没办法不防备。你能告诉我心里话,证明真是我的大宝贝儿,我不会怪你的,依照你这个思路,陆副总死得可就真的太冤啦。” 我觉得该为自己刚才的话,补上一层心灵安慰剂:“姑姑是我的保护神,我不会怀疑姑姑的,不然活着真就没什么意思啦。想姑姑如此美丽,外面的男人谁不想和姑姑缠绵风流,就算倾家荡产估计他们也会愿意,这美丽却给了我,简直是上天恩赐。” 她把红酒喂我一口,柔情地笑着:“你啊,我这辈子算是拔不出来啰。” 我故意认真的说道:“拔得出来,刚才在浴缸里不就拔出来了吗?软了自己也出来。” “哈哈哈……”她望着我,笑着说道:“你这个人,简直了,哎呦,差点呛我一口酒。”又用肩膀挤一挤我:“一会儿睡觉不准拔出来,老老实实放里面,哈哈哈。” “我倒是愿意老老实实放里面,是姑姑你不安生,哈哈哈。” “你塞着我,我怎么安生得了。” “那睡觉时,拔还是不拔呢?” “我们这是说哪里去啦?快,说正事。”她自己也笑得不行,好不容易停下来,看看我,又说道:“对着你很难聊正事。” “我们刚才聊的不就是正事么?姑姑,还有什么事情比这还正事?反正这是我最重要的事情。” “哈哈,今天紧张一天,全让你烟消云散啦,好,我们说一些闲事。” 林迪薇娓娓道来,佛爷从警方哪里昨晚就得到了消息,不想打扰她,只当时发短信告知。早上一看到消息,林迪薇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陆溪楠一定不是自己摔死的,肯定是遭人毒手,并且是极其高明的人,才能做到这样不留痕迹。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这我没有想到,因为林迪薇知道的信息我不知道,她说廖建山作为力通资本中国区的合伙人,不是唯一,但廖建山这几年业务突飞猛进,帮人洗钱、转移资产的手法做得太过明显,业内已经是人尽皆知,但廖建山靠着他的后台保护,一直没人敢查处他。 廖建山的后台级别不输齐爷,只不过他这后台这几年人员布局不好,不得势力而已,但势力还在,廖建山也就有持无恐。但力通资本是享誉全球的资本管理、投资公司,廖建山的拙劣做法,让美国那边担心有一天出事以后,连累公司名誉受损,力通资本在不久前,单独设立中国区监管副总,对廖建山进行审查和监控,来做这事的人就是陆溪楠。 陆溪楠以前虽名声上是廖建山助理,但不受廖建山管,陆溪楠是总部派来协助廖建山开展业务的。陆溪楠是美国耶鲁大学管理硕士毕业,早年与林迪薇在华尔街经常能碰见,其经验和能力在业内广受好评,当她被提拔后,她对廖建山的审查结果,直接决定廖建山还能不能在业内混下去,甚至坐牢,加上陆溪楠做廖建山助理那几年,对廖建山所干的事情一清二楚,现在又来审查他,廖建山当然极有可能让陆溪楠意外死去。 经过一天的信息汇总,佛爷和林迪薇几乎已经达成共识,几本可以认定是廖建山谋划杀了陆溪楠。廖建山最近一直在美国,为的就是故意逃避嫌疑,估计现在还在美国飞中国的飞机上,他这样有意逃避嫌疑反而很可疑。 回顾那天酒会,陆溪楠故意来强扭我从前的身份和来历不放,她是故意那样闹的,但陆溪楠也是极其聪明的人,她假意为了大家热闹,不敢说得太明显,其目的是提醒林迪薇和佛爷,廖建山已经得知我的身份,暗示其蔡子瑛和老谢已经投靠廖建山,要林迪薇和佛爷小心提防。 第319章光辉灿烂 陆溪楠还故意提醒我,就是想表达,她不只知道大家都知道的:蔡子瑛和老谢已经与齐家反目成仇,而且她还知道这夫妻俩要杀我,能知道这夫妻俩要杀我的人,除了我们自己人,外人几乎是无从得知,因为我只是一个极小的角色,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蔡子瑛、老谢要报复齐家,首当其冲是杀齐爷和林迪薇,最次也是杀与齐家关系及其紧密的合作者,外界这么会想到要杀我呢?除非这人和蔡子瑛、老谢已经取得合作,不然以这夫妻俩的谨慎,不会轻易对外透露一点消息。 酒会当晚,林迪薇从陆溪楠的口中才得知她做了副总,后来和佛爷在齐爷的私人会客厅合计时,只当陆溪楠和廖建山是一伙的。蔡子瑛、老谢投靠了廖建山,甚至还有万鸿兴基金白兴堂、建钥房产郭越参与其中,这些都预估到了,唯一没有想到的是,那晚酒会上,陆溪楠是故意在向林迪薇和佛爷传递信息,特别是陆溪楠向我暗示时,是非常明显的提醒蔡子瑛和老谢已经开始行动。 当我告诉林迪薇陆溪楠对我的暗示后,林迪薇才开始重视陆溪楠,找人调查她,才得知陆溪楠升职是要审查廖建山,但还是没有想到陆溪楠酒会那天晚上,是要向林迪薇和佛爷示好。当陆溪楠死得这样蹊跷时,林迪薇和齐爷、佛爷都认定,手法这样高明、干净,一般人做不到,极大可能是蔡子瑛和老谢帮廖建山干的,他们夫妻俩以此换取和廖建山、白兴堂、郭越更紧密的合作,也算显示他们夫妻俩宝刀未老。 林迪薇从我眼前消失这大半天,是到佛爷那里去,用佛爷那里与齐爷的秘密通话线路,三人共商应对情况,并对防御重新做了部署。通过陆溪楠的死,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蔡子瑛和老谢已经身在深圳,只是难以寻觅其踪迹而已。 听了林迪薇的分析,总算是眼前最合理的能解释发生的这一切,从陆溪楠酒在会上提醒我,到她的死亡,把我的心中谜团解开了一些,也让防备更加紧要。 还有点疑问:“姑姑,陆溪楠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向我们示好呢?” “你不知道,陆溪楠这个人做事极其认真,公司派她来审查廖建山,可哪里有如此容易,廖建山可不是省油的灯,陆溪楠要想铁证如山地为力通资本拔掉廖建山,她肯定希望得到支持,最先她想到了我们,但我们没有给她任何回应。唉,我们也不能给她回应。” 我更疑惑了:“姑姑,你是说,就算酒会过后那几天,你想明白了陆溪楠的意图,也不能给她回应吗?为什么呢?有这样的人投靠过来,不是很好吗?” “我的大宝贝儿,这你就没看明白了,当然,你不在生意场上,想不到是完全正常的。”林迪薇耐心地教我:“首先,陆溪楠不是要投靠我,她是力通资本的人,她向我们示好,也是要利用我们帮助她拔掉廖建山,她也就好早日回美国去领赏。再者,就算是和陆溪楠合作,对我也有极大的好处,比如说,红树林项目就不会有他们进来搅,我还是不能和她合作,不能给她任何回应。” “拔掉廖建山无所谓,我们却要因此得罪他背后的人,目前没有必要这样做,会给我们招来极大的麻烦,甚至‘杀敌三千,自伤两千八’,不值当。”林迪薇看着我,当微微抬起头时,眼睛深邃,认真的说:“我哥这样的人物,中国有很多很多个,比我哥势力强的也很多,大家都有一个默契,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明刀明枪,就是暗地里也得留有余地,谁要想擅自扩张,一定会招致围攻,中国不是有句老话:‘生意各做各’,除非最上面决定要动谁,我们可以助一臂之力,除此之外,决不能轻易树敌。像廖建山这样不懂规矩的,早晚是个死。” 我心想,你们这不就是,上面人狼狈为奸,一起坑害压榨下面的人吗?什么经济飞速发展,全国人民生活得以大幅提升,最大的成果全他妈的被你们分了,那些流血流汗的人依然日夜疲累,为活着到死不敢歇息,买不起房、读不起书的人比比皆是,你们就不能心稍微软一些吗?这样想着,不敢抱怨丝毫,我的命还摇摇欲坠呢。 林迪薇是了解我的,看书多,对生活和社会环境的期盼太过理想化,她估计是感受到我情绪,又说道:“我和我哥继承父业以来,一直秉承父亲的教导和临终之言,要为祖上添荣光,要为建设祖国而尽力。我们兄妹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可是你看过几千年历史记录,你也知道,想要做事,不只要有对这片土地的拳拳之心,还要有实力,说到底,就是要把商业做得更大,才能有资金为国为民做更多的事情,才能有足够的力量和那些转移资产、祸害社会、不顾这片土地未来的那些人斗争到底,并联合一切真正有节气、有风骨、对祖国有赤胆忠心的人,把那些祸害一一消灭。” 我没有齐家兄妹这样强大的资本和力量,无法理解林迪薇这个女流之辈,讲起她的理想和展望时,是如此的铿锵有力,似有一种无法被打垮的正义之力,可我从自己所看到、所经历的去想,又觉得他们并非说的这么伟大,只能确定一点,他们在乎祖上以及自己的荣誉,在乎荣誉的人,总是会顾及为人做事德行的,想要脸面的人做事总不能太不要脸,那样的话脸面何来呢?更何况要延续、增添祖上荣耀。 或许我还是太年轻,对身处的世界了解远远不够,齐家兄妹,包括佛爷他们,莫非真比我想象的要伟大吗?他们的阴狠毒辣难道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一心为自己能过上更好、更舒心的日子,难道是比他们更自私吗? 当我从几年前日子好起来以后,我也感觉到,穷人的善良是非常有限的。人穷的时候,为了活下去,真是如野狗一样全是兽性,那里还能顾及得了多少善良呢?如果我有一天,也有了林迪薇这样大的资本,可能才能说出她那样高尚、伟大的话来。 第320章媒体鼓动 林迪薇也知道有很多高高在上、手握亿万资产的人,继续在做伤害祖国、伤害这片土地、伤害这片土地上的人的事情,看来也不是每个自我富足的人都能回头布善,又怎么能区分他们呢?“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样伟大的人曾真实存在过吗? 她又告诉我,经过她和齐爷、佛爷商议决定,要装着配合对方的行动,这几天玉玲珑暂停演出,我也不要出门,让对方感觉我害怕了,过几天见悄然无事,玉玲珑才继续演出,我才继续去捧玉玲珑,这样才能让对方感受不到陷阱,才有机会让蔡子瑛和老谢真的因为我对玉玲珑的荒唐而出现。 他们恨我让小语怀上孩子,肯定更恨我借小语在法国之际,自己又去追逐一个漂亮鲜美的女歌手。蔡子瑛、老谢如果现在就在深圳,他们一定伪装在某个地方看着我,正伺机而动,如果我不避不躲,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显然是有问题的,蔡子瑛和老谢就无法上钩。 善良一夜未果,后来尽说风月,我忧心忡忡拥抱着美丽,心中惶恐不安,想着要是继续这样等下去,蔡子瑛、老谢将很快找到我的梁凤书,那样就危险了。我睡梦纷乱,林迪威却睡得香甜,完全不受影响的样子。 林迪薇在商海逐鹿上从不心慈手软,仅仅过一天,三家主流报纸头版跟进报道陆溪楠意外身亡事件,所使用的标题意思都差不多。一家标题为:资本市场血流成河,美女高参也难逃毒手;一家标题为: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死于非命,不找出真凶,洗钱的毒手将更加肆无忌惮;另一家更标题更绝:归国美女经理人陆溪楠生前,与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三家的纠葛。 一边喝着牛奶,一边读这三份早已摆在茶几上的报纸,三篇报道,都以采访陆溪楠生前匿名好友为名,先是介绍陆溪楠如何的优秀,如何的正气浩然,随后着重梳理陆溪楠生前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她和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的交恶,牵连出力通资本联合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非法抬高股价,非法转移资产,极有可能是他们害死了掌握他们非法铁证的陆溪楠,文章结尾,都以陆溪楠生前好友口述为借口,报纸对本报道不负任何责任。 想昨天晚上林迪薇还口口声声说不随便树敌,不轻易出手。这三篇文章一看,明显是有人故意让报纸如此报道,我想很可能就是林迪薇主导的。凶案才发生一天,三家报纸都说采访到陆溪楠生前好友,那有如此的步调一致,采访到同一个人,还说出了不同的话。 新闻爱追逐热点,这倒无可厚非,做新闻的都这么干,不然怎么叫新闻呢?但三篇报道都指向三个凶手背后的财团,这极其少见。正当我边看边思考时,林迪薇走进来,如飞燕一般扑在我身上,撒娇说道:“我的大宝贝儿起来啦,怎么也不告诉我。” 她一边说着,一边打开电视,新闻中黄秘书长正在讲话,内容大概是:归国华侨陆溪楠的死各方都相当重视,对涉及到的相关企业和人员一定要严厉追查,绝不允许在这城市里发生如此凶残的事情,一定还原美籍华人陆溪楠的死亡真相。记者现场问黄秘书长有没有看今天的报纸报道,黄秘书长严肃地对记者说:“已经看过了,具体情况要等警方的调查结果,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办理……” 林迪薇勾着我的脖子,像个小姑娘一样笑问道:“大宝贝儿,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报纸新闻和电视新闻啊?” “姑姑出的手?” “不可说,不可承认,但一定让他们三家如坐针毡,我们要有力的反击,不可坐以待毙,逼他们再出手。”林迪薇说这些话时,依然是轻松愉快的样子。 我马上能想到,逼他们再出手,也就是再杀人,这太残酷了吧?我问:“姑姑的意思是,他们会去找报道中的陆溪楠生前好友,真有这个人吗?还是他们会杀记者?” “杀记者?他们还是不敢这样大胆,不过嘛,他们一定想马上找到这个生前好友,如果他们找不到,佛爷会帮他们找到的。” “真有这个人啊?那她不是危险啦?” “当然得有这个人,不然,报纸不是乱编造新闻吗?乱编造这样的新闻,可是犯法的,大宝贝儿,你不知道么?”说着,她话题一转:“中午有什么特别希望要吃的吗?” 话转得太急,我只好随口说道:“我随姑姑,只要姑姑喜欢吃就好,我有肉就行。”心中疑惑没解决,话题我还得转回去:“姑姑,这个人危险吗?蔡子瑛、老谢会再出手?” “哎呦,你怎么关心起别人的死活啦?我们的危险还没解除呢?你不担心我们自己吗?”林迪薇头枕着我的膝盖,露出天真的表情看着我,这模样与她的年纪很不相称,好在她模样还是少女的样子,不然就真是“死三八装可爱”。 为了配合她的可爱,我手伸进她的袍子里,紧紧抓住,调皮地说道:“你不告诉我是不是?我要用力了哦?” 她把头一歪,作出视死如归的表情:“绝不招供,你这个刽子手。”她马上又笑着说道:“轻点,轻点,我说,我说。” 我马上轻轻的揉着,她眼睛微闭,很是享受,喃喃说道:“大宝贝儿,本不想告诉你这些事情,想到你以后要帮我寻找害我父母的仇人,这方面我得教教你,对付敌人,一定要出其不意,一旦考虑成熟,快速出击,千万别因为犹豫而错失先机,要变被动为主动,把躲在暗处的敌人逼出来,让他不出来都不行,不然等死的就是他。你将来出去做事,也要沉着冷静,稳步向前,我对你可是寄予厚望哦。” 春风细雨般的呢喃说着,扭动扭动身体,我会意着换一个继续轻揉。 第321章冤家对头 就算林迪薇不告诉我,通过新闻报道的内容,结合这段时间她和佛爷在我面前的谋划,我也能猜出来事情是她和齐爷主导的,但一定不会有半点证据能联系到齐家。 林迪薇告诉我,新闻报道中的陆溪楠生前好友,现在还留在深圳的这个,是刻意弄出来的一个人。真正的那个生前好友,中午在警方录完口供以后,现在已经在飞往法国的飞机上,到了法国,不只能得到一大笔钱,还能得到相关保护。 这个生前好友并不知道报道中的内容,主流报纸的新闻采访不可无中生有,内容当然是佛爷派人提供的,内容其来源,正是林迪威前段时间派人调查出的内容,同行对同行的调查比警方调查还容易,这也就是古人说的:“同行是冤家、是对头”。 虽然林迪薇没有说,但我能猜到,她这次出手,是因为红树林项目被这三方觊觎、捣乱,他们三家甚至妄图从齐家手上夺走红树林项目。正好他们犯下杀人的大错,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们干的,但被林迪薇巧妙利用,用新闻采访的方式,报道出死者生前的纠葛,以此开始第一步强有力的反击。 今天星期五,本周股市最后一个交易日,早上一开盘,建钥地产直接跌停,廖建山联合万鸿兴基金好不容易推高的建钥地产股价,因新闻报道而被资本和散户争相抛售,估计后面还有好几个跌停。费尽心思的成果就要毁于一旦,股票连续暴跌,妄图通过质押套现的美梦也将面临破灭。 林迪薇说,她正等着廖建山反击,可见她已经胸有成竹,虽然此刻她的胸正在接受我的轻柔。 晚上美国股市开盘,万鸿兴基金收盘时,股价下挫百分之十七十七,力通资本受中国区丑闻影响,收盘时股价下跌百分之十四。加上建钥地产在中国股市的跌停计算,三家在这一天里,股价蒸发几十亿。 又过一天,有报纸为建钥地产、廖建山、万鸿兴基金三方登出声明,内容都差不多,指责陆溪楠的所谓生前好友是无中生有、恶意诋毁、遭人利用,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方在星期天登出声明,其目的是要挽救第二天,星期一股市开盘后的建钥地产股价。 令三方没有想到的是,星期一,两天前采访报道过陆溪楠生前好友的三家报纸,对陆溪楠死亡事件发出继续追踪报道,这一次更狠,新闻报道中,配上了这个身前好友在警察局录口供结束后,走出警察局的照片。报道内容中提及,陆溪楠这个生前好友担心遭到报复,已经不敢出门,终日活在惶恐之中。 还有一则新闻,引述美国方面的报道,力通资本已经发出声明,暂停廖建山在中国区的合伙人资格,等陆溪楠意外死亡事件水落石出后,再考虑廖建山在中国是否还能继续以力通资本合伙人的身份开展业务。这则申明的针对性很明显,是要挽救下周一力通资本在美国股市的走势。 星期一的追踪报道,让三方昨天的登报声明变成掩耳盗铃的行为,起码看新闻的人是这样认为的。特别是那张走出警察局的照片,让先前的采访报道变得极具真实性,更强有力的证明这个人的存在,并且有迹象表明,目前他还在深圳的某个房子里,惶恐得不敢出门。 刚刚兴起的几家大型互联网公司门户网站上,都争相报道这起美女蹊跷死亡案件,每篇文章里,都指责陆溪楠死亡背后有黑手,网络论坛里更是有人写出长篇详文,披露出廖建山洗黑钱、转移资产的大量证据。一时之间,死亡后的陆溪楠成为各大媒体的新闻头牌人物,平时不起眼的小媒体更是借此事件博眼球,直接把廖建山、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写成杀人主谋,更有人写出美女陆溪楠生前陷入三方感情漩涡的文章。 刚刚兴起的网络媒体,犹如法外之地,广为转载一篇耐人寻味、来历不明的文章,文章标题是:年轻貌美的美籍华人女经理人陆溪楠被三个男人虐待致死。长篇累牍地书写陆溪楠和廖建山、白兴堂、郭越三人的四角恋,文章的精要之处在于:女人掌握男人的非法洗黑钱证据后,试图勒索其钱财,并要求做钻石王老五白兴堂的合法夫妻,遭到三个男人拒绝后,并被三个男人轮流折磨致死,写得就好像亲眼看到、亲身经历一般细致入微,堪比一本短篇艳情小说。 大众虽然知道这文章编造成分居多,但这样耐人回味的细致艳情文章大家爱看,在各大论坛掀起转载热潮,陆溪楠死后竟然用这样的方式名扬天下,成为无数男人臆想的对象,而廖建山、白兴堂、郭越三个人成为千夫所指。 浪潮一旦掀起,任何力量都难以在短时间内让其平息。 建钥地产的股票再次跌停,林迪薇正和我在别墅里调弄风月。 傍晚时分,几天的阴雨骤然停止,西边的天空炸开一抹久违的晚霞,天空的黑云都已经堆积在天边,蓝天上升起白色的月亮,正是日月同辉之相。 雨终于停了,晚餐后,我和林迪薇到楼下游泳池畅游一个小时,直游到夜幕低垂,城市的霓虹又明亮起来。 晚上十点多,林迪薇接完电话,思索着说道:“大宝贝儿,佛爷的剧场刚刚着火啦。” 见她一点也没觉得意外一样,说得极其平淡,就像说一起不起眼的意外突发事件。剧场投资两亿多,就算再有钱,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我急忙问她:“严重吗?怎么会起火?” 林迪薇缓缓放下电话,眼望着阳台外的夜色,轻声说道:“不严重,说是演员更衣室堆放的道具中,不知道被谁扔了烟头导致燃烧,很快就扑灭了。”说着,她嘴角微微一笑:“这等小把戏,没什么用,佛爷自能对付。” “姑姑,你的意思是,他们已经被逼急了,火是他们派人放的?” 第322章念及旧情 她回身靠着我坐下来,把我手里的书抢过去放在桌上,抱着我说:“大宝贝儿,装什么糊涂啊,以你的才智,这还想不到吗?不是他们还能是谁?他们已经成为过街老鼠,只能使这种卑劣手段。” 我想,手段没有卑劣和高尚之分,只有有效和无效之别,看着我眼前柔情似水的林迪薇,实难想到她出手如此的快准狠,短短几天时间,已经变被动为主动。看她心情如此愉快,红树林项目肯定已经胜卷在握,估计廖建山他们再没有心思在夺项目上花时间,疲于应付眼前风暴都忙不过来。 想到自己的危险并没有消除,我也更关心自己的安危,这是人之常情,随口问道:“蔡子瑛、老谢两个现在在干嘛?姑姑,你认为他们两个下一步会怎么做?” “你认为呢?大宝贝儿是很聪明的,你先说说。”林迪薇又把问题抛回来。 想着她可能是有意教我如何面对危机,我便试着分析说:“眼目前看,廖建山他们已经无法帮他们夫妻实现复仇,这两口子应该是另寻靠山吧?又或者他们就此潜伏下来,等待时机,我们也不能永远这样防备下去,他们总是有机会下手的,对不对?姑姑。” “你说对一半,蔡子瑛他们夫妻俩确实会潜伏下来,继续伺机而动,但廖建山不会就此倒下,最多是损失一大笔钱,其实钱也不是他的,各方也只好哑巴吃黄连。廖建山的后台会保他的,他洗的黑钱、转移出去的资产,很多多都是他后台的,但郭钥会成为牺牲品,以平复舆论。” 林迪薇靠着沙发座位边沿,一副思绪万千的样子,继续说道:“白兴堂在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来中国了,他只需暂避风头,我想,他会去法国求我哥放过他。这几天郭钥会被控制,建钥地产中郭钥的股份将会被公开认购,其罪名嘛,应该是恶意操作股价。廖建山会蛰伏起来,可能就此变成幕后操控者,他洗钱、转移资产的本事还是出内拔萃的,这一次是他太心急,只是蔡子瑛夫妻俩个会怎么做,我们都难以猜透啊!这两个老狐狸躲在暗处,反而难对付,大宝贝儿,你说他们下一步会动哪里?”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问我这样的问题,这不就是是盖房找来箍桶匠——找错了人。我对蔡子瑛夫妻俩完全不了解,更不懂商业上的争斗,这如何说起呢?只好由心而说:“我想,他们夫妻俩真那么厉害的话,一定能继续弄出些动静来,给姑姑和佛爷添乱。不过,姑姑,既然老谢和蔡子瑛对齐家了如指掌,怎么看不到他们在新闻上捅出一点对齐家不利的消息呢?” 林迪薇盯着我看看,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好似心神疲惫一样,低声念叨说:“是啊,大宝贝儿,你这话说得和我想的一样,我想啊,蔡子瑛对我们齐家还是有感情的,估计他们还处于心里挣扎阶段吧?要是他们念及旧情,就此罢手,找一个中间人带话过来,我愿意给他们夫妻俩一大笔钱,足够他们享受余生的。” 听林迪薇的语气,她对这夫妻俩也还心存敬意,透露出她心中的柔软来,她真有如此感念旧情吗?我不敢相信,只好回答:“等一等,姑姑,他们夫妻俩一直没有对媒体透露对齐家不利的消息,我想他们会带话过来的,或者他们感念往日恩情,就此罢手也是可能的。” 林迪薇长叹一声,情绪突然哀伤起来,头从我肩膀滑落,枕着我的大腿根处,惆怅地小声说道:“麦子,人生何时能停下来呢?我马上四十岁了,人生再没有几个四十岁,好不容易遇到你,可你也不是我的,你不只有你家的作家,你还有小语,我算什么呢?” 轻抚着她的头,安慰说:“姑姑放心,我和小语会永远陪着姑姑,你还年轻着呢。” “唉,要是害我父母的仇人能找出来,我自己的事倒是没有关系,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好遗憾的。”说着,她扭动着身体,仰面看着我:“其实,我也从没想过还能和男人如此,一直想着给父母报仇,麦子,你比那些自认为富贵之极的人好多了,你没有欲壑难填的利欲心,俊雅有才气,我年轻时怎么就没遇到这样一个你呢?我的命真是还不如小语。” 我心想,我怎么会没有利欲心呢?只不过我胆子小,加上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资本夺取更多。我的爱情本来很和睦美满,才刚想实现一点卑微的欲望,就走到这样尴尬的岔路上难以回头,我还敢奢求什么呢? “姑姑一定觉得自己和小语同病相怜吧,你们都是齐家抚养长大的,都幼年离失双亲,又还都遇到我,简直是真正的同呼吸共命运。姑姑,我看过那么多历史上的故事,其实觉得吧,人活着时,过去的已经无可挽回,不如过好现在和将来,心存敬畏,必得上天垂怜。我虽不能只爱姑姑一人,但我对姑姑的爱绝没有半点虚情假意,等这次危机过去,我立刻启程,一心一意了却姑姑心中仇怨。” 她笑了笑,第一次看她笑中带着凄凉,哀婉地说:“你真是会安慰人,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就必得上天垂怜?但愿吧。大宝贝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去年中秋节在游艇上,我第一眼见到姑姑时,以为姑姑是电影《龙在天涯》里的女主角呢,我还记得姑姑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很是娟秀美丽的脸,当时根本不敢相信那样年轻漂亮的你竟然是姑姑。”我轻轻用手指梳理她的长发:“不过那时姑姑应该是看不上我这个假的齐家少爷吧?” 她故作生气地在我腰上掐一把:“乱说,我有看不起你吗?见你英武睿智,把金少和殊少几次弄得无地自容,我好生羡慕小语,想我年轻的时候,这么没有遇到一个那样的你,当时就一个感觉,小语命比我好。爱情于女人而言,在最青春时遇到对的那个人,才是真正得到上天垂怜,哪怕只是短暂的爱也是可以的。我现在是春残花欲尽,而你还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所以啊,我只能紧赶着享受与你的爱。” 第323章劫持人质 不管她是否真心夸我,还是迷失在眼前的爱河,听她这样一个我以前仰慕也难得见到其真人的人的夸赞,心里很是舒服。这或许也是我从前贫穷时的病态心里,总是觉得那些社会精英中的美女,一定活得花红柳绿,享受着随意挑拣的爱情,像我这样的人,只能隔着屏幕或者在纸张上看着她们的倩影,胡乱臆想。 仔细想来,虽然我年少苦寒,而我又还是非常非常幸运的,在颠沛流离、前途无望时遇到一个梁凤书;在别人腰里挂个bb机,还要故意悬在外面炫耀时,我已经用上了手机;深圳的苦日子没过多久,很快成为众人追捧的“神算”小师傅,这一切幸运,都是因为有梁凤书。 在生活富足,对前途感到一片迷茫时,又遇到齐爷和小语,虽还不知是福是祸,终究靠着他们实现了梁凤书的作家梦。如今又和这样一个精英中的精英美妇人鸳鸯戏水——双双下,虽然似戏台上结婚——不是真夫妻,可我们干的可是真夫妻的事。我总是想啊,我还这么年轻,上天就给我如此多的洪福,将来指不定还要多飞黄腾达呢。 祸福总是相依,二者如影随形,我是街边也睡过,牢狱也蹲过,还有好几次绝望到想自我了断、自绝于人世,可还是一路过关斩将,在温柔乡里美美的活着。而今又是危险降临,这难道又是祸福相依吗?要是蔡子瑛夫妻能和我面对面讲道理,我一定能说服他们‘放下屠刀、回头是岸’,因为他们和我都是同样寄人篱下的人,何必互相伤害呢?我没有看不起他们,他们又何必要低看我,觉得我配不上小语,人家当事人都没有这样看待,你们不是喧宾夺主吗?这简直就是太监替洞房里着急——瞎操心。 我告诉林迪薇:“姑姑,其实刚见到你时,我很怕你,我早听小语说过,你是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研究生,虽然我没有进过大学,也知道这样的学校研究生毕业意味着什么,世界级的顶尖名校,我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哪感奢望姑姑看得起。小语嘛,她不一样,受玉如意诅咒所限,今生只得将爱情降尊我这个半吊子,可是苦了她哦。” “不许你这样说我的小语,她虽受玉如意诅咒所限,但她是先真心爱上你,后才送你玉如意,她可不是什么人都看得上的,快点,你要给小语道歉。”说着,她竟然有些急起来,想不到她真是如此的爱小语,可她又和我沐浴爱河。 我刚忙安慰说:“好,姑姑,我为刚才的话道歉,这不是闲聊嘛,我以前也对小语这样说过,不过每次都被她教训一顿。” “你真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吗?我看你傲气得很呢,你也有才貌自傲的资本,去年中秋节,我拿出桂花酒和小语打赌,本意是嬉闹玩耍,没想到你真那么快脱口成诗: 风里桂花酒,酒浓夜悠悠。 悠游弄月影,影舞广寒楼。 楼外伐月树,树摇明月羞。 羞怯诉鹤梦,梦醒月下舟。 你看,我现在都还记得,或许我才该好好做一个鹤梦。” 说着,她翻身起来,脸对脸骑在我的腿上,掐着我的脸说道:“大宝贝儿,你知道吗?现在我都舍不得让你去帮我找父母的仇人啦,大海捞针、路途凶险,我又快春残花尽,不如这样,你先让我好好享受爱情,要是我等不到找到害我父母的仇人,也只好认命了,或者你帮我找到时,我已不在人世,你清明时节写在纸上烧给我,好不好?” 我紧紧的抱着她,一时觉得她真的好可怜,从前靠为父母报仇雪恨作为精神支柱,荒芜了自己的青葱岁月,如今才开始沉沦爱河,却又感伤自己春残花尽。本是富贵荣华的天之骄子,上天还给了一副洛阳芙蓉般的美丽皮囊,却感觉活得比我还可怜,不由得使我心疼她:“瞎说什么?姑姑,你还年轻得很,如今的医学科技,加上姑姑的财富,长命百岁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本想劝她是可以放下父母之仇的,这么多年过去,估计当街枪杀她父母的仇人早已不在人世。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她已经掀开我的睡袍,几下把我那不争气的东西弄得巍然挺立,她轻车熟路地骑着我坐了上去,把我的头抱在她温暖丰满的胸膛里,像是车行驶在颠簸不平的山路上,起起落落地弄起来,伴随着娇声吟唱…… 我们在浴缸里泡着时,我的电话响起来,忙起身围着浴巾去接电话,是肖玲玲打来的,在电话中,她哭喊着:“麦子哥,快来,平措受伤了,露露被人劫走啦,快点来啊,劫走的人说,要是报警,露露就活不成。” 顾不得擦拭身上的水,连忙穿衣服,林迪薇见我心急火燎地,出门问我时,老代已经在门外敲门说道:“林董,酒店玉玲珑出事啦!” 林迪薇也快速地套上牛仔裤和体恤衫,长发上的水马上就打湿了她的背,一把拽住正要冲出门去的我:“麦子,你要干什么?你去不是送死吗?”又对着门外的老代吩咐说:“拦住他。” 看着瘦骨嶙峋的老代,手像一把强有力的钳子一样叉住我的腰,我竟然挣脱不开,只好气急败坏地对林迪薇大声说道:“快让我过去看看,林董,我求你啦!他们和我亲如家人,你要不让我去,我比死还难受。” 林迪薇气定神闲地说道:“谁说不让你去啦?总得有备而去,你这样慌慌张张地往外赶,刚出门小命就难保。”说着,她吩咐老代:“老代,带着人陪他去酒店。” 老代固执地不松手,倔强地说:“林董,我只负责保护你的安危。” 林迪薇苦笑说道:“老代,你也是死脑筋哦,快松开他,我和他一起去,你去开车,带几个机要的人就好。” 第324章平措受伤 冲进五洲大酒店总统套房时,见客厅里已经有好多人,又冲进里面卧室,看到这样一幕:有一个医生正在给平措包扎手臂上的伤口,严胖子跪在佛爷面前,肖玲玲惶恐不安地瘫坐在平措身边的地毯上,泪眼婆娑地看着我,想要撑起身来扑进我的怀里,看看周围的人,她又坐下去,无声地哭泣着。 佛爷带去的人和我们带去的人封锁了房间,正在内外检查,林迪薇劈头盖脸地问道:“佛爷,你不是说万无一失吗?” “林董,对不起,是我的疏忽大意,你随我来看。”说着,佛爷把我们带入卫生间,指着已经破裂的窗户说道:“林董你看,他们是从楼顶来的。” 老代伸手拉一拉窗外的绳子:“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还要带一个人走,难上加难。” 我们刚从卫生间出来,北仔和阿虎也急匆匆地进来,见严胖子跪在地上,慌忙地对林迪薇问候过,对着佛爷问道:“佛爷,怎么安排,我们马上行动。” 佛爷咬牙切齿地说道:“行动个屁,老严啊,老严,这是你的管辖范围,给你反复强调过,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他们,你呢,这是打自己的脸,还是打我的脸?” 严胖子跪在地上,一句话不敢说。 我蹲下去问医生:“他的伤这么样?” “是外伤,虽然被利器抓得有点深,但没有伤到骨头,好在这兄弟肌肉强大,养十来天就能活动自如。” 医生刚说完,平措马上带着愧疚地对我说:“哥,对不起,对方很是难缠,我顾着玲珑,露露被他们劫了去,从卫生间的窗户走的,伤我的人从楼梯跑的,我不敢追,我得顾着玲珑。” 据平措说,肖玲玲和露露在里屋一起睡觉,他一直担心有人破门而入,所以他每天都是睡在门背后。当他听到窗户破裂声时,第一时间起身拦在肖玲玲和露露的睡房门外,并马上大声敲门让她们起来,检查房间里是否有什么异样。 两个谋面一身黑色紧身装的人从卫生间冲出来,身手极其敏捷,每个人都有一只手带着锋利的爪子,一起攻击平措。 平措挥起早已紧握的匕首应战,面对两人的攻击,虽落下风,还能苦苦坚持一阵,等待惊醒门外的人好进来援助,却被一人腾出手去,用沙发把大门死死顶住了。露露和肖玲玲在里屋听见外面打斗起来,露露提着电棍开门冲出来,想着帮平措的忙。 睡房的门一开,一人缠住平措,腾出手来那人就顺势往睡房里冲,平措一把把露露推回房间里,自己随之被对方利爪伤着胳膊。门已开,对方已经控制着门,平措只好边战边退,把肖玲玲挡在墙角里,而露露被一人劫持在手,并大声说:“敢报警,此人必死。”说完,劫持露露从窗户的绳子上滑下去。 另一个人见无法短时间内打败平措,扔下一步手机,退到大门边,突然打开大门,连伤好几人,从消防通道逃之夭夭。严胖子留守的值班人员追上去,很快就见不到人影。 战斗短暂而凶险,严胖子最先从附近夜场赶到,惊慌失措地打电话给佛爷,佛爷再打电话到别墅里。 听平措简要说完事情经过,贡布从门外进来,我一看,只他一人,忙拉着他问道:“你来干什么?你要在家守着凤书啊!” 贡布为难地说:“我也是这样决定的,嫂子不同意,非得要我来保护你,她说家里有小芬,她们会防范好的,不会有事,嫂子说你活着,大家才能活着,我也没办法。” 我也没办法计较了,想着让阿虎派人去家里守着,阿虎看出我的心意,自己赶上来小声说道:“麦哥放心,嫂子那边我已经安排好。” 林迪薇听完平措的讲述,一屁股坐下去,念叨说:“什么意思呢?干嘛要来这里动手?蔡子瑛和老谢干的?” 佛爷站在林迪薇身边,低头说道:“不是蔡子瑛他们。” 林迪薇惊愕地抬头看着佛爷:“啊!还不是他们?” 佛爷点点头:“一手带利爪,这两人必然是南亚有名的自由杀手断手兄弟,他们二人只为钱办事。几年前在中东,他们二人被人暗算,各被削断手掌,所以每人都在断掌上装上了他们自己打造的利爪,没想到他们装上利爪后,比以前更厉害了,这几年在东南亚挣了很多钱,从没有失手过。” 林迪薇挥挥手,佛爷让其它人都出去,只留下我、老代、贡布、平措、肖玲玲。 老代弯腰看看平措,夸赞说道:“林董,我认识断手兄弟,平措真是少年英雄啊,虽受伤,却能保护玉玲珑毫发无损,实在难得,真是好身手,少爷身边有这样的人,莫大的福分。” 林迪薇拿着歹徒留下的电话,像是烧红的铁块,在两个手里来回的换着,却又舍不得丢下,疑惑地说道:“谁雇他们来的呢?干嘛冲着玉玲珑来?冲着玉玲珑,不就是冲着麦少来的吗?要是廖建山他们几个雇的,不该冲着玉玲珑来才对啊?应该是冲我和佛爷来才对。” 佛爷刚要说话,林迪薇看着老代问:“你既然认识他们,能不能打听出什么人请他们来的?” 老代摇摇头:“林董,这不合江湖规矩,要是他们干的事情能被打听出来,也就没人请他们干事啦。断手兄弟这几年名声很好,要价特别高,并且都是要先收全款,他们收钱以后,每次都把事情办得很完美。依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是只杀人,不会绑票的,目前境况来看,他们想杀的人没法下手得逞,才不得不除此下策,劫持人去以后,必然要打电话来实施他们的下一步计划,我们只能等着电话。” 佛爷眉头紧锁:“唉,我都有些看不懂了,请这样厉害的两个人,就为杀玉玲珑,没这道理啊!”说着他看着肖玲玲说:“玲珑,你放心,以后我亲自安排,不再让那姓严的负责,保你万无一失。” 第325章陷入迷茫 林迪薇把电话递给佛爷:“看看,这部电话能不能查到源头,还有,暂时别让警方知晓,酒店这边一定让他们别报警。” 佛爷接过电话,点点头:“林董放心,这些事我早已处理。”他仔细端看电话:“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爱立信手机,满街都能买得到,恐怕难以查到来处。” 老代说:“断手兄弟做事不容易漏出破绽,谋划很是周全。” 林迪薇看看佛爷和老代,有些生气地说道:“照你们这么说,我们毫无办法?蔡子瑛夫妻更厉害,还没上场,你们就输成这个样子,以后我们还能做什么?” 正说着,阿虎和北仔推着两个餐车进来,两人一边把宵夜摆在主卧室的桌子上,北仔一边说道:“叫了些宵夜,您们先吃着,有事吩咐,我们都在外面等着。” 佛爷生气地说道:“别只这里等着,其它地方被人调虎离山,以后你们也就到头啦!” 北仔和阿虎点点头,推着餐车离开,临关门时,北仔说道:“佛爷,老严怎么办?” 佛爷恶狠狠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们没这么好心,送宵夜?想替老严求情?北仔,拿掉老严,你该是高兴得很啊。” 北仔立刻跪在地上:“佛爷,我们兄弟平时是爱争斗,如今外敌来侵,我们都是佛爷您的人,不为别的,就为江湖道义,此刻也是团结对外的。” 林迪薇苦笑着说:“佛爷,先让他们和外面兄弟都吃宵夜吧,各位尽力才好。” 佛爷听了林迪薇的话,才说道:“叫老严自己楼下守着去,以后慢慢给他算,你们都吃宵夜吧,但是滴酒不能沾。” 我们刚坐下来吃宵夜,老代电话响起,他挂断电话,马上说道:“林董,别墅电闸着火,已经扑灭,保险柜固若金汤,完全没事。” 林迪薇听了,不只没感到惊奇,反而送了一口气,喝着汤,慢悠悠地问道:“好在早有防备,别的没有损失吧?” “没有,只是没有抓住人,我们伤了两个,无大碍。”老代看看佛爷:“佛爷,吃吧,事情基本清晰。” “跑掉好,抓住了,反而拿他不好办。”林迪薇轻抚肖玲玲的头发,接着说道:“这些个混蛋吓着我们玲珑啦,快多吃一些,放心吧,他们不是冲你来的。” 我都没听懂,急切地问道:“姑姑,那他们是为什么?露露还在他们手上呢。” 佛爷放下筷子,分析着说:“原来是这样啊,他们要林董的资料,最近几个重要标的的方案都在林董那里。他们算着要是这边出事,林董和麦少爷一定会过来,走时会带走机要人员,他们便想趁虚而入偷走林董资料。”说着,佛爷摇摇头:“不,不,不,不完全是这样,要是目的仅仅如此,不用劫持人质,这是一石二鸟之计,偷资料的和断手兄弟是同一个雇主,但不是同一伙人,林董,你说是吧?” 林迪薇显得满不在乎,随口而说:“是啊,不然老代为何只说基本清晰呢,还差电话,只要他们打电话来,也就完全清楚他们目的啦。但可以确定一点,现在这么急想要偷我资料的,只要郭越这个傻子能这么干,估计他这两天得进去,他想孤注一掷把我资料偷到手,我和谈条件,真是痴心妄想。” 佛爷说:“白兴堂人在国外,廖建山有美国绿卡,有人保他,他们自能牺牲郭越,这都在林董的谋划之中。林董,以我看,陆溪楠的死亡可能和郭越完全没有关系,这是一个还没弄清楚的疑点,加上露露被劫持,事情还是不明朗,要不?……” 林迪薇摆摆手:“先吃饭,然后安排玉玲珑去隔壁客房里休息,熬夜损嗓子,那么美的歌声,我还想听呐,平措有伤在身,也需要休息,我们就先这里等等电话,今天就别回去了。” 听林迪薇的意思,有的事情她还不想让肖玲玲、平措、贡布听见。 平措说:“我的伤没事,不影响。” 老代点点头:“好难得的双胞胎兄弟,一会儿有空我教你们对付这铁爪。” 看老代说得很自信的样子,我猜想,能成为林迪薇的管家,说不定和老谢一样,是大有来头的人。 平措和贡布守着肖玲玲去套房里另一间房间睡觉时,我本想去安慰肖玲玲几句,想林迪薇在这里,不好和肖玲玲表现得太过亲密,只好忍下来。 房间只剩我们四人,林迪薇才看着佛爷说道:“你先说说你的看法。” “一、蔡子瑛夫妻现在还没露面,我们弄不清楚他们夫妻什么时候出手。第二点、陆溪楠的死因现在还没线索。第三、为何要劫持人质。林董,我是这样想的,这些事情的背后,是不是还有我们没看清的一方,这一方隐藏得很深,他既要对付我们,又还让我们不知道他是谁。” 听佛爷分析得好像很深,却总感觉他不在乎露露的生死,这让我有些急躁。 佛爷说完,林迪薇也一脸迷糊的样子:“是啊,我也这样想,但是我们不能乱阵脚,总能一件一件弄清楚的,只要他们打电话来,躲在暗处的一方就好找一些啦!唉,真是多事之秋啊!一刻不得闲。” 我暗自想,这两个杀手绑走露露,他们打电话来,不外乎是针对我,要是用露露的命来要挟佛爷和林迪薇都是不可能的,露露和他们没多大关系,在他们眼里,可能露露的命一文不值。 歹徒也不可能要求用露露交换林迪薇的资料,对,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他们会不会知道露露和我是极要好的朋友,以露露做要挟,让我去偷林迪薇的资料,这也是痴心妄想啊,别墅里放保险柜那间屋子,我从来就没进入过,怎么可能偷得到资料,况且我也没有开锁的本事,就算有,也逃不过看守的眼睛,做贼这件事,我真的是个门外汉。 第326章没有方向 如果知道露露是我要好的朋友,佛爷他们这帮人最是可疑,我一边吃着宵夜,一边想着,佛爷和他下面的人都知道我很在乎露露和小芬,虽然他们跟我没有男女之情,但他们不只是梁凤书的好姐妹,我们更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难不成佛爷下面有内奸?我这样想,不敢这样说出来,因为我没有怀疑的理由。 眼下是最危险的时刻,我不敢得罪任何人,因为家里只有梁凤书和小芬,要真是佛爷下面有人投靠了什么人,目的是想害我,此刻梁凤书和小芬很危险。我心里又开始责怪梁凤书,干嘛一直顾着我的命,贡布应该在家里守着,要是有人侵犯到家里去,起码有个能反抗的人也好,想到这里,我借故去看平措的伤,给梁凤书发短信:平措受伤,我让平措回去养伤,你不准只顾着我,你和小芬要有什么事,我怎么办? 我让贡布送平措回家去养伤,把平措送到家,他再回来接替平措以前的工作,保护肖玲玲,贡布和平措马上明白我的意图,即刻启程回家去。 歹徒留下的电话一直没有响起来,我在心里仔细一下,除了蔡子瑛和老谢想要我的命,再没有人与我有深仇大恨,但蔡子瑛和老谢那样的人,不至于还花钱请外援。家里装了实心不锈钢防盗窗,门也是年前我们回家前换的最结实的防盗门,就算是明攻,也很难攻入家里去,所以歹徒才对酒店里的露露和肖玲玲动手。 外界最多知道肖玲玲是我带出来的一个家乡人,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的关系,只有梁凤书她们几个知道,如此看来,歹徒就是奔着露露来的,平措拼命保护肖玲玲,反而让歹徒称心如意带着露露,我这样想着,隐隐觉得事情很奇怪。 我心里感觉事情发生得有些奇怪,又怕露露被劫持后受苦,万一露露又遭受肖玲玲从前那些地狱般的日子,我又将背负一大情债,便主动提出:“姑姑,佛爷,如果蔡子瑛和老谢想要劫持露露来要挟我,他们应该不会花钱请这两个人吧?他们会自己动手,况且佛爷知道的,蔡子瑛和老谢根本就不知道露露和我是好朋友,劫持去干嘛呢?要再说别的什么人与我有深仇大恨,又还能花钱请得起这样厉害的人来做事,只有金树山和殊胜荣两人……” 佛爷当即打断我的话:“麦少,这可不能乱说啊!金树山和殊胜荣再荒唐,也不能干出这种事来吧?况且他们二人也不知道你和露露是好朋友啊?你知道齐爷、林董和他们两家的关系的,这……” 林董抬手打断佛爷的话,看着我说:“麦子,你说说,怎么会这样想?没事的,反正等电话等得无聊,说来听听。” 我继续说道:“佛爷说得对,金树山和殊胜荣也不知道我和露露是好朋友,我是这样想的,我和小语在一起后,他们两个应该对我恨之入骨,看着齐爷面子,他们不敢为难于我,况且我在姑姑身边,他们也没有机会。现在小语怀孕的事情他们二人也一定知道,那就更加恨我,几个月前的酒会上,李学匀和金紫得知我以前是算命的,酒会上我还带着玉玲珑,他们现场也都看到的,这些事情他们定会告诉金树山和殊胜荣。这两个人首先会觉得小语宁愿跟了我这样一个人,也看不起他们俩,他们本就心有不甘,现在他们见我还趁小语远在法国养胎,这边独自风流追求女歌手,所以,他们完全可能花钱想要玉玲珑的命,以此好让我难堪或者使我伤心难过,他们不知道我和玉玲珑这是在演戏啊!请的这两个杀手没想到平措这样厉害,门外严老大的人又随时可能撞开门杀进来,情急之下,他们只好劫持了露露去。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不会打电话来了,这个电话只是为了拖延我们不急时追查他们,要是他们不想乱杀无辜,会放露露平安回来,要么就杀露露泄愤。” 老代当即对我的话提出质疑:“少爷,你这样想无可厚非,可是你别忘了,如果你说的是对的,那这里发生的事情就是一个孤立事件,但今晚别墅被极其厉害的不明人入侵,难道是巧合?” 想到露露可能丧命,我先对佛爷说道:“佛爷,你知道我以前和露露、小芬她们相依为命,你快让人去追查吧,晚了来不及啦。” 佛爷说:“少爷,这还用你现在说嘛,我最开始就已经让人追查去啦。” 我马上看着老代说:“代叔,智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是没你们那么聪明,但代叔问题很好回答,你几乎没有离开过别墅,偷东西的人一直不敢下手,是知道代叔极其厉害,他们看到你和我们离开,所以才动手,这样看起来就和这边的事情有了关联,其实可能没有关联,而且我知道偷东西的人是谁。” 林迪薇马上惊奇地看着我:“麦子,这也能卜卦算出来吗?” “卜卦当然算不出来,姑姑您别哄我,姑姑刚才说漏嘴,说:“跑掉好,要是抓住了这人,还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姑姑这样说,证明姑姑知道来偷东西的人是谁,这个人对齐家有恩,姑姑暂时还不想抓住他们,在等他们念及往日情义,及早幡然醒悟,偷东西的一定是蔡子瑛和老谢,一般人怎么可能去了逃得掉?” 林迪薇一下笑起来,说道:“老代,佛爷,麦子聪明吧?我不留神说漏一句嘴,他一下就能想明白。” 佛爷点点头,看着我微笑说道:“麦子,既然你分析出来了,我也就告诉你,齐爷是下令要对蔡子瑛和老谢格杀勿论,但林董心善,还想再给他们老夫妻一段时间好好想想……” 林迪薇打断佛爷的话说道:“唉,你也不好说,我自己说吧,我想啊,我哥当初也是一时激动,就算后来知道自己有错,他的面子下不来台,不愿认错,坚持要对这夫妻俩赶尽杀绝。我也没有和他商量,是我让佛爷他们对蔡子瑛他们暂时不要下杀手,他们曾为齐家立下汗马功劳啊!麦子,你也别告诉我哥和小语,知道吗?” 第327章歹徒痕迹 我感觉很意外,心中多林迪薇开始另眼相看,想不到她还有这度量和善念。 林迪薇继续说道:“老谢、蔡子瑛不只对齐家有汗马功劳,去年在深圳召开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老谢和蔡子瑛还曾帮助警方,暗中帮忙调查是否有境外势力想捣乱世界大学生运会,后来还真抓住了一伙想袭击开幕式的人,给我们齐家在上面领导面前挣了大脸面,这样的人怎么能说杀就杀呢?我了解我哥,他把颜面看得比命还重要。” 听林迪薇说老谢和蔡子瑛夫妻这样厉害,我更怕他们要来杀我了,可又一想,他们偷资料干嘛?他们夫妻俩又不做生意,不还是已经投靠别家吗? 商业上的事情与我无关,在我的心中,露露的生命比钱重要,如果我也不在乎露露的安危,她还能依仗谁?可是我又该如何下手呢? 正想请求佛爷先去追查露露的事,平日里一直跟在佛爷旁边的青子敲门进来。青子三十多岁,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寸头,方脸,立眉,眼里时常透着机警,健硕的身材彰显着他身手不凡。自我几年前见到佛爷是,青子就一直在佛爷身边,大家都叫他青子。 青子刚要对我和林迪薇问候,林迪薇急切地说:“别讲究啦,快说事情,人被劫持到什么地方去啦?” 这又出乎我的意外,想不到林迪薇也如此再乎露露的安危,我心总算踏实一点。 青子展开地图,介绍说:“你们看,第一个劫持着人离开的那人,开的是无牌奥迪100,严老大的人一直跟着,在八卦岭工业区跟丢,但是现在车已经找到,就在八卦岭,人已不知去向。从楼梯逃跑的人开的是桑塔纳,也没有牌照,这辆车在体育馆附近跟丢。这两辆车都已经查清,是他们今晚上才偷的,到手后把牌照拆掉,丢车的人可能现在还不知道车已经被偷。体育馆离八卦岭很近,证明他们约定好在那里汇合,估计还有一辆车早就准备在那边。” 听到这里,佛爷大喊一声:“阿虎,进来。” 阿虎进来以后,佛爷马上问道:“八卦岭那边你有没有人?工业区这么晚了早就没什么人在路上,三个急匆匆的人不可能凭空消失吧?” “佛爷,我也一直在打电话,据那边的人说,八卦七路的路边晚上有一辆桑塔纳,没有牌照,不久前,这辆车不见了。”阿虎有些为难地说道:“当时他们也没想到这辆车晚上会有这样的事,所以没有主意去向……” “扑街。”不等阿虎继续说下去,佛爷低声骂起来,看着地图继续训斥说:“阿虎,你的脑子呢?当严胖子电话你时,就该马上通知所有人行动起来,怎么会没注意?你告诉我,现在这辆车呢?” “在这里找到一辆无牌桑塔纳。”青子指着地图上靠近深圳水库的沿河北路,继续说道:“这个位置情况就难以判断了,西边是大片的住宅,我们不能挨家挨户去查,东面越过东湖公园可能进入梧桐山,就更难找人,加上天黑,难以发现踪迹。我刚从这里回来,目前没有其它线索,彻底跟丢了。” “扑你母。”佛爷低头不安地徘徊着、思索着。 阿虎小心翼翼地说道:“佛爷,东湖路周边有好几处会所不是我们的地方,要不要打电话给客仔问问。” 佛爷马上寒光四射地盯着阿虎:“客仔是什么来路你不知道吗?打电话给他?” “客仔是谁?”林迪薇看看佛爷:“我们不能找他吗?” 佛爷收起怒火,有些为难地对林迪薇说:“林董,这个客仔上面的人和齐爷不是一路人,这些年我们和他没有什么交集,各守江湖规矩,也从不相互伤害与争斗。客仔主要接待很多北边和海外来的人,都是他上面人的朋友,那边有好几处会所和地下赌场都是他们的。这还不算,客仔最擅长的是偷渡,要是断手兄弟与他们有联系,事情就麻烦了,很可能现在他们已经出海。客仔外号黑鲨,进他口的东西从不往外吐。” 正讨论着,阿虎电话响起,他赶忙走到旁边接听,很快挂断电话,回来指着地图上大梅沙附近的背角仔海滩附近,说道:“今晚这里有快艇接走两人,这两人还带着一个大背包,很有可能是断手兄弟,大背包里可能是露露。” 林迪薇说:“不一定,万一是虚晃一枪,故意让我们以为他们已经出海也难说,他们没必要把人质带出境。” 阿虎看看佛爷阴沉的脸,补充说道:“快艇不是深圳这边的,是从香港那边过来的。” 青子马上拿出电话说道:“佛爷,我以您的名义,给香港那边道上打个招呼,以防万一。”说完,自己到旁边打电话。 林迪薇看着佛爷:“为了麦子,不能找这个客仔问问?劫走的是麦子生死相依的人,救人要紧。” “这……”佛爷显得很为难,解释说:“客仔上面的人和齐爷是对头,林董,我们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让他们知道。刚才麦少爷说断手兄弟的买家可能是金树山和殊胜荣,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更不能主动去找客仔,说不定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 青子打完电话回来,提醒说道:“佛爷,你可还记得,三年前客仔被北边来的人削掉一只耳朵,他伤好以后,通过中间人找麦少爷给他算过,或许,麦子去见见客仔,当面说说,就说一个朋友被人劫持到他会所附近消失了,看能不能问出一点什么线索。” “客仔找我算过命?”我不知道那个客人是客仔,因为我算命从不问客户来历,听青仔说少一只耳朵,我好像又有些印象,遂马上又说:“佛爷,让我去走一趟吧?就算客仔不肯如实相告,起码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要再拖延,露露可能……” “让我想想。”佛爷思索着继续说道:“麦子,客仔这人……”说着,佛爷长叹一声:“唉,你要以齐爷的养子或者林董助理过去,或许他能见你,但这与我找他没什么区别。你要以神算小师傅的身份去见他,极有可能没见不到客仔,还把事情捅了出去。况且,你出去很有可能中途遭人袭击,那我们就真是得不偿失啊!” 第328章心急如焚 林迪薇轻轻拍拍我:“佛爷说得对,你不能去。就算见到客仔,又能怎么样呢?要是那两个歹徒真以客仔做掩护,客仔肯定不可能承认,还看我们笑话。” 沉默良久的老代开口说道:“不可能,林董,断手兄弟不可能去找客仔帮忙,这两兄弟做事滴水不漏,不会找别人帮忙的,但他们在客仔的地盘消失,这很值得细想啊。客仔与我们向来秋毫无犯,肯定不是客仔请他们来的,况且客仔也没有理由这样做,我想啊,断手兄弟一定调查到我们两方不相往来,所以他们放这个烟雾弹,让我们没法继续追查。” 听他们这样说,我也再想不出什么办法来,但不能眼睁睁看着露露一去不回,如果不救露露,下一个消失的又会是谁呢?总不能等着一个一个被他们干掉,想到这里,我莽撞地说道:“既然断手兄弟如此厉害,他们完全可以自己藏起来,为什么非要把踪迹卖到客仔那里去?既然没有别的办法,我还是去见见客仔,见不见得到另说。” 佛爷手一抬:“麦子,容我想想,老代的话有道理,断手兄弟做事从不找帮手,如果客仔不是断手兄弟的买家,他们为何会在那个地方消失呢?难不成他们是为了进梧桐山?”说着,佛爷坐下来,对着林迪薇说道:“林董,我刚才说还有一方可能躲在暗处,以我看,眼前情况不明朗,我们最好暂时不动,静观其变。” 我心目中的佛爷一直是威严无比的,此刻他显得畏首畏尾,让我很是想不通,但也不敢抱怨他,只急得在屋里团团转。 林迪薇看看我:“麦子,你也别着急,露露不是他们的目标,断手兄弟肯定会继续完成他们的任务,我们再等等看。” 此时此刻,我更不能脱离林迪薇和佛爷他们,不借助他们的力量,我真是待宰的羔羊。时间正在消失,无法想象此时的露露该有多难受,她一定等着我去救她,我应该是她唯一的期盼,可是我能做什么呢? 以前肖玲玲因为出来找我,而陷入歹人之手,受尽凌辱和折磨,但那时我并不知道肖玲玲的遭遇,知道后,当天就送那几个歹人下了地狱。而今露露也是因为我落入歹人只手,而且我知道此时的露露一定盼望着脱离困境,她甚至也正遭受着凌辱和折磨,必定露露那么漂亮,断手兄弟又是正常的男人。 灵魂遭受良心的谴责和煎熬时,每一分钟都很漫长而难过。佛爷的所有话都表明了一点,就是要从大局考虑,绝不轻举妄动;林迪薇是一个心思细腻之人,她表现出对露露的担心和焦急,我想她是做给我看的;其他人跟露露没什么交情,更不可能为露露如我这般心急如焚。 我不停地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已经过了凌晨,想来断手兄弟早该把自己隐藏好,接着该打电话来说出他们的要求,但电话就是悄然无声,就像一个被人遗忘了的电话,永远也不会响起。 “不行,不能这样等下去,等得越久,露露越危险。”我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说道:“林董,佛爷,我们等得越久,给对方的时间也越充足,这样不行。我只带贡布去找露露,先去见客仔,以从前小师傅的身份,不丢齐爷和大家的脸面。” 能看得出来,佛爷对我的话很是抵触,但他又不好发作,抿一下嘴,眉头紧锁,声音透露出被压抑后的委婉:“麦少爷,你忘了小语肚子里有你的孩子吗?你忘了自己就快要做父亲了吗?你带贡布去?贡布也确实身手不错,但能敌得过暗中的强大敌人?况且客仔下面也是猛将甚多,凭你们两个就能来去自如?你让我对齐爷如何交代?” 一连串的问题,轰炸着我焦急的心,本来凌乱不堪的思绪更加纠缠成团,连同脑袋也似乎在轰隆隆地响。 林迪薇刚张嘴想说话,我知道,她不过又是安慰我,我抢先说道:“佛爷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就算小语在我面前,今天我也得出去救露露,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机会,也不能放过,小语难道希望她的男人是一个怯弱的人?露露与歹人毫无任何恩怨,她和任何人都没有深仇大恨,今天遭此一劫,全是因为我,小语也一定能理解的,她不会希望她的男人只顾自己安危,不顾朋友身在陷阱。” 阿虎在一旁安慰说道:“麦哥,如果断手兄弟还在东湖路一带,他们肯定逃不出去,那边现在全是佛爷的人,相信我,每条路、每个小区都有人在寻找,就连联防队都已经发动起来帮忙找人,如果这都找不着,你去又能怎么找?” 我有些冲动起来,大声说道:“我找不找得到是一回事,我坐在这里毫无行动是另外一回事。阿虎,我问你,假如你的兄弟身在险境,你知道去了也极可能救不了你的兄弟,难道你就不去?那道义和义气在你心中算什么?是用利益得失去衡量?” 阿虎立刻脸红脖子粗,看看佛爷,他又不敢发作。 林迪薇站起来,深吸一口气,说道:“这样吧,麦子这个人我还是了解的,他要去,就让他去,这个客仔也并非阎罗王。佛爷,这段时间新闻闹得无人不知,客仔上面的人一定会告诉他深圳新闻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也不怕他们知道,你派几个人跟着麦子一起去,人别多,去一个车就行,那边地界上的人打好招呼,有意外情况马上出手相助,可保万无一失。” 佛爷看看阿虎:“你和青子一起去,加上麦子和贡布,你们四个人一车,有什么事情由青子做主。”说完,又看着青子说道:“青子,你要死了,我给你起坟立碑,要是麦子出事,你就当没来个这个世界吧。” 青子点点头,看着我说道:“麦少,走吧。” 第329章楼外交战 正要迈步,林迪薇一把拉住我:“麦子,我成全你对朋友的义气,但你可考虑清楚,有青子他们在,我相信断手兄弟他们,包括客仔都伤不了你,蔡子瑛和老谢就难说了,这夫妻二人联手出击的话,你们恐怕不好对付,况且他们还是在暗处,而你正是他们的目标。”说着,她一把抱着我,在我耳边小声说道:“切不可轻敌,一定要平安回来。” 看看佛爷,我打开门,径直往外走,听见林迪薇在身后喊道:“我在这里等你们回来。” 阿虎开车,青子坐在副驾驶,我和贡布坐在后排,在安静下来的都市夜色里直奔东面而去。 从前看这座城市,如一个大火焚烧的囚笼,如今更觉得这里是炼狱,处处都是要人命的猎场,一个不留神,便没了明日的辉煌,所有希望和幻想都将在这欲火中变成灰烬。 每个人都在拼命想留下来,我也想,为此,不能没有朋友,不能没有爱情,否则,炼狱里只剩下行尸走肉。 我不愿放弃已经到的所有,只好披甲上阵。 从东湖路转进一条小路,车在一栋灰白色的房子面前停下来,立刻被人围上来,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莽汉大声说道:“哎呦,今天是什么日子啊,虎老大,哟哟,还有青子,怎么,佛爷把你们扫地出门啦?”说着,又扫一眼我和贡布:“这两位谁啊?没见过嘛,你们新收的小弟?看着不行啊。” 阿虎对着地上用力吐一口,恶狠狠地说道:“丢你老母,你算个屌,客仔呢?让开,我们见客仔。” 那人拿出一包红色万宝路,自己先点上一支,把烟递在空中,犹如扬起挥别的手,慢悠悠地说道:“我们老大可没说要见你们啊,别急,先抽支烟,说说理由,如果我觉得重要的话,会帮你们通报的。” 青子脚踏出一步,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把莽汉的手擒住,扑通一声按在地上,并大声喊道:“识相的就别动,不然我先弄死他,再把你们全解决掉。” 阿虎把我一把拽在身边,摆开防御架势,贡布也已经连续放倒三个冲上来的人。阿虎说:“麦少,你这兄弟身手真是了得啊,都不用我动手啦。” 又一群人从屋里冲出来,每个人手上都挥着砍刀,贡布脚尖快速踢起地上两把刀,一把丢给阿虎,自己一把在手,却并没有以刀砍人,而是以刀作盾,身轻如燕,几个连踢,冲过来的人随即倒下,对方全然没有还手之力。 青子把莽汉抓起来,手扣着莽汉的脖子,把人往前一推,大声喊道:“都想死吗?” 莽汉闷声喊着:“别动手啦,别动手啦,操。”又死皮赖脸地笑说道:“青老大,别这样啊,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见我们老大嘛,你们是有这资格的,我刚才就是玩笑话。”又对旁边大声喊道:“还不快去禀报,难道要看着我死吗?” 夜黑灯黄,树影迷蒙,胆大满胸怀。 暗自庆幸有青子和阿虎相随,不然难以应付。 不一会儿,楼里簇拥着一人出来,年纪三十来岁,比我高出一头,运动短裤下两条壮硕的腿,紧身黑色短袖衫,勾勒出他的强悍肌肉,手臂上青色蛇尾,脖子上蛇口吐信,剑眉大眼。 以为眼前众星拱月的就是客仔,仔细一看,两耳双全,这人在楼前台阶上一站,后面十几人马上呈雁阵分列两旁,势要对我们四人形成夹攻之态。他轻蔑一笑:“我以为有千军万马,就你们四人啊?” 阿虎马上大声说道:“蛇仔,别在我面前拿这派头,今天我们不是来闹事,神算小师傅有事要见你们客老大,非得弄这乌烟瘴气的,有意思吗?” 青子一把推开手中的那人,拍一拍手:“蛇仔,都是道上的人,路过有杯茶,水外各有家,你这些小弟见人就舞刀动棒,不合道义啊。我们虽没什么交情,但也没仇恨,这样做,是客老大的意思?” 蛇仔甩动两条长臂,走下台阶,对着青子一抱拳:“幸会幸会,青子,你这佛爷面前寸步不离的人,今日竟然有空登我们的门,是该有杯茶的。” 见蛇仔回避着青子的疑问,我心中也疑惑,道上的规矩不该是这样,哪能上门来看看,就随便开打的,而且既不为利,也没有仇怨,因急着想见到客仔问清楚,就没有再细想。 青子也往前走几步,离蛇仔两三米处停下来,双手一抱拳:“蛇仔在,你们客老大想必也在,行个方便,找你们客老大聊几句便走,茶下次我请。” 蛇仔摆摆手:“好说好说,青子,夜还长,先等等。”说着,他绕过青子,径直走到我面前,阴冷地说道:“神算小师傅,江湖传奇啊,只不过讷,我们老大顺风顺水,用不着算命卜卦。”又摇摇头:“算啦,你手无二两力,为难你没什么必要。” “阿虎,地下拳王。”说着,蛇仔忽略我,走到阿虎面前,微微一笑:“以前的地下拳王,做老大以后,是不是养尊处优不行啦?这样吧,老大就在后面小楼里,见个面、聊几句也没什么,只不过刚才你带来的小兄弟可伤我好几人,这也没什么好计较,输了就输了。只不过,既然要切磋,总得兵对兵、将对将才是,你说呢?” “什么意思?蛇仔,我们还需要打一场吗?”阿虎看看周围:“奉陪,让你的人让出一块地方就行。” 眼看就要开打,门口出现一个妖娆的女人,身穿白色低胸长裙,柔美地依在门边,娇声叫道:“蛇仔,来者是客,让进屋里再说话,老大等着。” “可惜了啦,真想和地下拳王试一试,既然小嫂子说了,那就请吧。”蛇仔说完,没有进楼,带着我们从楼下旁边过去,进入后面一栋三层小楼。 我一看见沙发上少一个耳朵的中年人,马上就有了印象,面前这人就是客仔,满脸横肉,模样凶狠。 第330章将死之人 此时的客仔笑容满面,靠在沙发里大声说道:“快坐,快坐,贵客啊,青子、阿虎,哎呀,好难得,哟,还有小师傅,今晚值得开瓶好酒,来,来,来,兄弟们,快坐下。” 妖艳的女人从旁边柜子里拿出两瓶路易十三放在桌子上,贴着客仔坐下来,脸上始终带着娇媚的笑,娇声说道:“蛇仔,过来一起坐啊,给贵客们倒酒。” 蛇仔刚要伸手去开酒,青子抬手按住酒瓶,看着客仔:“客老大,感谢你的盛情,今晚有些急事,酒留着以后有机会再喝。” 客仔依然是又兴奋又高兴的样子:“青子,怕我酒有毒?哈哈哈,玩笑话,什么事情这么急?连喝杯酒的时间都没有?佛爷的面子嘛,当然要给的。”他看看蛇仔:“蛇仔,佛爷的面子能不给吗?哈哈哈。” 青子直入主题:“今夜确实急,小师傅一个朋友被人劫持,我们追踪到这一带,人消失了,客老大在这一带耳目众多,行个方便,我们来就是得句话……” 青子似乎还有话没说完,客仔抬手打断,从沙发上坐起来,身子往前探,双臂撑在桌子上,看着我,嘴角一笑:“青子,容我问几句话,没什么不方便吧?” 见青子点点头,客仔把头一仰继续说道:“我也听说了一些事情,唉,怎么说呢?”他又转头看着我:“唉,小师傅这待遇不一般啊,佛爷能派青子和阿虎陪着来,这面子肯定给,不过我很好奇,听说今晚我这周围全是道上的人,弄得我还以为有人要灭我呢。小师傅,你什么朋友被劫持?值得佛爷为此摆出这样大阵仗。” “客老大,是我一个相依五年的好朋友,过命的交情,请客老大行个方便。”我尽量压抑着情绪,看客仔兴奋又恍恍惚惚的样子,估计他刚嗨药不久。 我一直看着客仔,见他兴奋异常,而脸色却很暗沉,身上似乎发出一股浓重的泥土气,根据李瞎子所传授的秘籍,这样的人估计马上要有杀生之祸,命入黄泉就在眼前。我心中不禁纳闷,难道青子有佛爷的私下密令,要取客仔性命吗?不应该啊,不是说从来不相干涩吗?难道说要嫁祸于我和贡布? 以我面前的客仔面相和他身上的气息,依照李瞎子所传授的秘籍,应该不会错,因担心青子故意来取客仔的性命,嫁祸于我和贡布,那我们可就真得牢底坐穿了。于是我故意说道:“客老大,三年不见,今日我免费为你相如面如何?只换你一句实在话。” 客仔乐呵呵地说:“好啊,小师傅,既然来了,请小师傅帮我看看最近运气如何,哈哈哈,来,请看。”他双臂往沙发靠背上一搭,显得很舒展,很放松。 “客老大,恕我直言,以我看,客老大最近有杀身之祸,恐怕黄泉路就在眼前……” 我还没说完,蛇仔猛地站起来,指着我说道:“神?丢你老母,敢这样说我老大,信不信我现在就先送你去黄泉探探路。” 青子和阿虎也被我的话吓一跳,随之,他们眼色看了看贡布,想必是怀疑我对贡布有交代,要贡布出其不意地杀客仔,青子故意伸手去拿桌子上的烟,借此和阿虎调换位置,挨着贡布坐下来,点上一支烟,又看看我。 客仔哈哈大笑,对着蛇仔摇摇手:“蛇仔兄弟,对小师傅还是要尊重的,几年前他让我十天别出门,可避灾祸,不是很准吗?那十天我们外面损失可不小,要是没有小师傅的点化,我或许就活不过那艰难的十天。看相嘛,能把人看死吗?不过,最近是不太平喔,兄弟啊,你看看,佛爷派如此重要的两个人陪着小师傅上门,可想小师傅不简单啊!最近佛爷他们在报纸上掀起大风大浪,你这样骂小师傅,小心别被风浪淹啰。” 娇艳的女人眼含春光地看着我,悠悠说道:“小师傅看相算命真这样准?” “看见怎样,就怎样说。”我礼貌地对女人笑笑,继续对客仔说道:“客老大,我绝不乱说,你要有消息请如实告诉我,我也定为你化解眼前危机。” 他又重复刚才的话:“那就是今晚有人要灭我啊,哈哈哈,看把我吓得,这样啊。”他呼呼鼻子,手放入妖艳女人两腿之间,看着蛇仔:“蛇仔,给小师傅他们说说吧,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们和佛爷可是要平安相处的,各为其主嘛,对,哈哈哈,各位其主。” 蛇仔说:“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好消息,不过嘛,你们来了也对,这样就不用误会,说真的,阿虎、青子,有事还是打个招呼比较好,晚上你们的人突然涌到这边,很容易让我们误解喔,人嘛,我们肯定没有你们多,真要接上火,谁也讨不到便宜。”他刚开口时表情挺认真严肃的,说着说着就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还带着傲气和轻视。 青子听了蛇仔没有营养的话,强忍着火,也不看蛇仔,盯着客仔说道:“客老大,你和佛爷的沟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要有什么误会,随时可以电话。晚上我们的人来很多,也没有侵入你任何地盘,你就让蛇仔给我说这个?” 听青子的口气,我真怕他突然动起手来,环视一圈百来平米的大客厅里,起码有三四十号人,个个虎背熊腰,这要动起手来,我们四个真可能先客仔一步上黄泉路。 客仔乐呵呵的,依然保持着兴奋,点上一只烟,把烟扔在桌子上:“自己点上,自己点上。”又看着蛇仔说:“丢你母啊,兄弟,青子要你说点有用的,你就给他点有用的啰,都是道上的人,有事不就该帮忙吗?你不是说水围村那边有些异常吗?那就说呗,青子、阿虎这样义气的兄弟,能为难我们吗?” “好啊,老大,听你的。”蛇仔说着,眼睛却看着那个妖艳的女人,慢慢站起来,好像要说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可他又不继续说下去。 第331章血溅当场 谁也没有反应过来,客仔尖叫一声,随之,看见那个妖艳的女人手中多出一把尖刀,连续对着客仔胸口快速地捅下去。客仔眼珠子都快要鼓出来,死死的盯着妖艳的女人,再说不出一个字,鲜血如喷,很快归于平静。 沙发中间的矮四方大桌足足有四五平方,阿虎和青子坐在客仔的对面,我和贡布坐在蛇仔的对面。妖艳女人挥刀时,青子和阿虎已经站起来,贡布极速挪步,拉着我站起来,把我推到他和青子之间。 第一次看见如屠宰牲口一般杀人,惊得我不知该做什么表情,闻到浓烈的血腥味在空气中肆意弥漫开来,看着娇艳的女人血染半身,却没有一丝慌张。再看四周的彪形大汉,依然纹丝不动地站着,就像看一场屠杀表演,有那么几个人眉头皱了一下,很快就舒展开,竟无一人觉得眼前的事不该发生。 蛇仔慢悠悠地站起来,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对着客仔啐一口,骂道:“扑街,我的女人就那么好睡吗?丢你老母。” 蛇仔一说话,好像把周围的人都从雕塑中唤醒了,四周马上围上来三四十号人,个个手中亮出砍刀。 青子指着蛇仔说道:“蛇仔,你这是玩的什么?杀你老大?” 蛇仔摊摊手:“青子,你看看他那个鬼样子,每天都嗨,我不杀他,他早晚不也得嗨死吗?况且,这可是老板同意的,怎么样?想管我们的家事啊?” 妖艳的女人从气绝身亡的客仔身上站起来,看一看血淋淋的刀,还拿到鼻子前闻了闻,轻松地说道:“热乎乎的血,可惜了啦,可以做一大盆毛血旺的。”她两个指头提着刀在空中晃一晃,手指头一松,匕首掉在地上,发出几声清脆的哀鸣。 女人一边把自己手上的鲜血往自己身上的衣服上擦,一边慢慢往蛇仔身边靠,嘴里娇滴滴说道:“看嘛,可惜了这身衣服,从国外定制过来,最快也要两个月,老公,你要赔给我,不,要多赔几套。”说着,举起血红的手,从蛇仔嘴上拿过香烟,自己深吸起来。 妖艳女人的低胸白裙已被鲜血染红大半,湿漉漉地贴在她婀娜的身体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她根本就没穿内衣。 客厅里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我没想到,青子和阿虎也肯定没想到,贡布更不可能想到这变化。蛇仔一句“想管我们的家事啊?”弄得我们进退两难,青子一时也没了主意。 女人用血红的手刚从蛇仔嘴上拿走烟,蛇仔展开双臂,大声地说道:“各位兄弟,你们都看到啦,为我做一个见证,佛爷身边的青子、阿虎,带着一个算命的人,以算命看相为借口,杀了我们客老大,是不是?” “是,我们都看得清楚,老大说得对。”吼声震天,势要掀起这座三层小楼一般。 青子指着蛇仔大声吼道:“王八蛋,蛇仔,你想当老大,我们管不着,想血口喷人、栽赃嫁祸,可由不得你说了算,麦少,我们走,看他们能不能拦得住。” 我们刚要走,蛇仔接着从旁边人手中递过来的一叠东西,啪的一声扔出扔在我们脚前:“走?哈哈哈,看看吧,我已经翻拍了多份,明天全部洗出来,送给各大报纸,网络上也发布一个帖子,青子,这新闻比你老大佛爷他们弄出来的新闻不差吧?嗯嗯,我想啊,看的人肯定更多,这可是有照片为证的喔,从你们来到这里,在前面楼门口放倒我们多人,要挟我带着你们进来这屋里,还有今晚到处都是你们的人,全都有照片,怎么,不捡起来,坐着慢慢看吗?夜还长得很,有得商量。” 青子和阿虎捡起几张照片,看了看,愤怒地扔向蛇仔,却已经转身坐回沙发里,青子冷冷地说道:“蛇仔,你想怎么样?” 蛇仔不紧不慢地倒出几杯酒,他和那个妖艳的女人各拿了一杯,蛇仔一口喝下半杯,高兴地说道:“好酒,真是好酒。”不理会青子的话,又看看旁边客仔的尸体:“哎呀,客老大哟,你这么遭了他们的毒手,这样好酒都没喝一口再走啊,你让我们兄弟如何不伤心啊!” 妖艳的女人嘴角带笑,小喝一口,看看我们四人,说道:“端杯吧,要是担心有毒,我帮你们每杯都尝尝?” “蛇老大,大嫂,我敬你们。”我自己端起一杯酒,假装不看青子和阿虎,弓着身子伸出手去,与妖艳的女人碰碰杯:“先干为敬。”我一口干了酒,自己拿起酒瓶倒上满满一杯。 我刚倒酒,妖艳的女人高兴地说道:“神算小师傅,啧啧啧,真是神人啊,你怎么就看得这么准?难以置信,难以置信啊!好在客仔这死鬼不信你,我还怕你差点坏了事情呢。来,神算子,你都干了,我这杯也喝完,算是敬你,真是太神了,要不是发生在眼前,我怎么也不能相信你这么准,佩服,五体投地。” “我也干啦?”蛇仔看着半杯酒,又看着我:“真是神了,必须得敬你。” 此刻我们四人都明白,我们遭了蛇仔算计,怎么也没想到事情是这样。我开始责怪自己太大意,还是年轻冲动,要是不来找客仔,也不会上这当,看来蛇仔早把我了解得一清二楚。 阿虎指着蛇仔大声说道:“王八蛋,你别得意,大不了罪我一个人扛,与佛爷他们无关,今晚我也要你的命。”说着,他看看周围的人,冷笑一声:“哼哼,这屋里可能得死好多人。” 蛇仔一点也不生气,又从旁边人手里拿过一叠快照,扔在桌子上,说道:“别急嘛,我知道你们能打,先前我不是还想和你试一试身手吗?机会有的是,况且,你们真以为能从这里打出去?我不是不拦你们嘛,要走请便。” 看桌上蛇仔又扔的照片,照片上有佛爷、北仔、阿虎、青子等等人,还有我和林迪薇、老代他们走进五洲大酒店的照片,看得青子咬牙切齿。 第332章尸体旁谈判 看着眼前的照片,马上明白自己上当了,想不到他们竟然做得如此周密,以此我能马上想到,露露一定在他们手上,只不过,我也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办了,不知道还有什么陷阱在等着。 蛇仔笑说道:“完整吧?你们先在五洲酒店密谋,然后派人出来杀人,很合理。”他又看看贡布:“这位小兄弟身手不错,放倒我们那么多人,唉,深圳媒体你们说了算,全国媒体都听你们的?就是深圳,也不能都听佛爷的吧?还有网络呢?阿虎,你对佛爷的忠心确实可以,可是,你一个人扛得了吗?你有佛爷和佛爷的老板,我也有老板,想试试?” 阿虎站起来,摆开架势:“扛不扛得了,你也看不到,我先要你的命。” 蛇仔摆摆手:“阿虎,你急什么?我的命在这里,随时等你取,不要慌嘛,咱们都是当老大的人,不能冲动,要动脑子,是不是虎老大?就不能听我说完?” 青子拉着阿虎坐下来,对着蛇仔说道:“说,你想怎么样?” 蛇仔不理会青子,看着我:“小师傅,你呢,我下了两个月功夫才搞明白,不容易啊,你这个人确实干净,找不到一点破绽。用作家的话怎么说?嗯,功夫不负有心人,是这么说吧?作家梁凤书是你老婆,这没错吧?要是报纸上登出新闻,说作家老公午夜合谋杀人,这肯定是大大的新闻,你说呢?照片上可是有你哦,阿虎他说要自己扛,你不帮我劝劝他?” “蛇仔,这么说来,露露是你让断手兄弟劫走的?”我的问题其实已经不需要他回答,事实已经摆在眼前。 “没错,对,你那女朋友叫陈露,是吧?我们没劫错人吧?据我调查,你们一起几年啦,深圳这鬼地方,男女之间没有那种关系,又能相处好几年,肯定是好朋友啦,而且不是一般的好吧?胜似亲人?肯定要救啊。”蛇仔倒是很爽快,他握住妖艳女人的血手,很是甜蜜地看着女人,说道:“宝贝儿,我们要敢做敢当,是不是?” 妖艳女人娇笑着点点头,说道:“阿虎、青子、加上这个面生的小兄弟,你们三人就算是武侠小说中跳出来的大侠,今晚要动起手来,你们真的能赢吗?这屋里几十号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累也得累死你们,别忘了,还有断手兄弟。我看还是先喝酒吧,怎么样?都是道上的人,就不能好好谈谈?” 蛇仔仰起头:“哎呀,真是费我好大劲,小师傅,你知道吗?我本想劫持你那作家老婆,可是啊,你家防范太严,遗憾,真是遗憾,使我没法与美女作家面对面喝一杯。” 听他已经把我调查得清清楚楚,连梁凤书都已经在他的攻击打算之内,事已至此,我只好问道:“蛇仔,别扯这些没用的,你说吧,想怎么样?” 他两手一摊:“我能怎么样呢?我的要求你们应该知道的。不过啊,小师傅,我可不是针对你,只是借一借路而已,从今天晚上起,我是真佩服你,看得太他妈准了,竟然可以看出客仔面临杀身之祸,真他妈神人啊!” 青子也冷静下来,问道:“说吧,是郭越还是廖建山请的你?” 蛇仔笑着看看青子:“这不就好了吗?进入主题,谁请的没有关系,劫持的人我们可以完好放回,这是其一。其二,回去给佛爷和他老板带话,建钥地产的事情,不可再穷追猛打,新闻已经被他们闹成那样,不好收场啊!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告诉他们,不要再追,剩下的事情自有人摆平,大家安好,不是皆大欢喜吗?” 青子说:“蛇仔,你收了多少钱?干这么大的事?” “青子,我收多少钱?佛爷他们闹的那新闻,让别人股市上损失多少钱?算过吗?据说是几十上百亿,你青子和阿虎又得了多少呢?我们都是棋子,大家心里都明白,何必要讨论这些让人不舒服的话题呢?”蛇仔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眼里闪动着柔情,完全没有仇恨。 妖艳的女人帮忙劝说道:“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你们答应,只要你青子和阿虎拿着刀,摆一个用刀捅客仔胸口的姿势,我们拍照,事情就此结束,这样做是表明你们诚意,如若不然,我们马上报警,照片立刻上传网络。你们要打要杀,还是要化干戈为玉帛,皆大欢喜,鱼死网破,你们请自便。” “就这么简单。”蛇仔巴掌一拍,把那一身血糊糊的女人搂进怀里,在她脸上亲一口,说道:“我女人就是这么能干,这段时间辛苦你啦,以后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青子只好说道:“照片可以让你们拍,我可做不了佛爷的主,更做不了上面人的主。” 蛇仔说:“没有关系,佛爷他们都是聪明人,如果你们拍完照片,回去后他们不依我刚才说的要求,自有人能闹起大新闻的,我的责任就是做这些事情,青子,我刚才不是说了嘛,咱们都是棋子,可是没办法啊,知道是棋子还得心甘情愿,不都争着想当棋子吗?虎老大,是不是这样?” “放人。”青子终于端起酒杯,小喝一口:“放人吧,也没什么可商量的,等你们把劫持的人完好无损地还回来,我们就拍照。” 蛇仔端起酒杯,长长地伸出去:“来吧,兄弟们,我们作为棋子,干一杯,今后依然是互不侵犯,还是照从前的规矩,以后,你们当我是以前的客仔就好,啊,不,呸,以后我蛇仔说了算。” 蛇仔一口喝完满杯,有些无奈地说道:“唉,没办法啊,我们兄弟都一样,脑袋早已别在裤腰带上,风光一日是一日,快乐一天是一天,我说得没错吧?各安天命。阿虎,你现在还能想起耀仔吗?就那么回事,来吧,喝酒,这酒真不错。” 转眼之间,一切都变得平和,只有血腥味弥漫着不肯消散。 在客仔还有余温的尸体面前,大家举杯‘言和’。 第333章再次开战 妖艳的女人端起酒杯,探出身子与我碰杯:“小师傅,别记仇,我是真心佩服你,真的,以后我要是遇到不顺之事,说不定还得请你指点一二,千万别记仇不见哦。” 蛇仔刚放下电话,阿虎冷笑着说道:“蛇仔,要试试吗?我现在就能满足你,让你看看我的拳头还有没有以前的力量。” “不啦,不啦,虎老大,我相信你地下拳王的声名不是吹出来的,说实话,我也不会输给你,我以前看过你很多场。我们要打起来,肯定两败俱伤,这没得说。”蛇仔双手握拳,两臂往前用力一伸:“虎老大,不敢说稳赢你,但一定不会输给你。”说着,他收回手,继续端起酒杯:“兄弟,没必要,真的,现在还需要我们亲至动手?不过啊,我是每天都练,以防万一,我相信你和青子也一样。” 青子大义凛然地说道:“蛇仔,我和你还真不一样,你甘愿当棋子,是为钱为名,我是报恩,咱们真不一样。我一个街上要饭的,是佛爷捡了我回去,一切都是他给我的,我的命是佛爷的,我没有你的纠结,今晚要不是为了佛爷名声,就你们这里的人一起上,我照样能杀了你,以后,我不管你听谁的,最好别栽我手上。” 蛇仔笑笑,看看客仔的尸体,说道:“青子,客仔以前不强吗?他也说自己是为报恩,江湖就是这个屌样,唉,自己找自己的理由吧,没什么,咱们之间没必要,没什么冲突,不是吗?我今天做这些事情,佛爷他们肯定会明白的,没办法,我也是听命于人啊。我知道你青子身手了得,又能怎么样?咱们能活这一回,那就放开活吧。” 妖艳的女人一点也没有江湖惆怅,她半身血污凝结成块,裂开一道道红色的纹路,可她依然高兴、快乐,就像干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我想,她也确实干成了,值得高兴、炫耀好些日子。 没聊几句,蛇仔接完电话说道:“你们的人在水围村村口,来吧,拍完照片,你们去接人,保证完好无损。”说着,他把电话递给我:“小师傅,跟你朋友说几句话吧,问问是不是完好无损。” 电话中,露露没有哭泣,告诉我她现在和几个混混在水围村村口的一辆车上。 在深圳几年,水围村我有些了解,李木以前的女朋友依依,说她最开始从工厂出来后,就住在那边。水围村大多都是村里人的自建房,普遍是七八层的楼房,主要是用于出租给外地人。在工厂打工的一般打工仔自然没法去外面租房子,他们每天要再流水线上工作十几个小时,没有空闲时间去享受私生活,只能住在工厂的宿舍里,但水围村这样的地方却依然人满为患。 那些年,很多香港的基层百姓,比如货柜车司机、驻深圳的业务员、往返深港两地跑货的人等等,这些人的收入每月一万多,在香港算是中低收入人群,没法在香港买房、成家。他们的收入放在深圳生活,却算得上是高收入人群,而且那时的港币兑换人民币,一百港币能换到一百一十块人民币,他们能在深圳活得很轻松。这些香港佬在水围村这样的地方,租一套房子,大概花费两千多,再养上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朋友,算得上是过“金屋藏娇”的日子,日常生活费,加上给‘女朋友’每月几千块钱,每个月活得怡情富足。 深圳的男女比例差太大,女多男少,比例能大到一比八,甚至可能一比十,女人尽管都是年轻貌美的,却因为‘肉多狼少’,并不值钱,能在水围村那样的地方“养尊处优”,每月轻轻松松能固定收入四五千块钱,还得是品貌俱佳的年轻姑娘才行。 水围村那样的地方,不单单住着香港佬和他们的‘女朋友’,人群相当复杂,上百栋楼里,街头混混、捞偏门的、没有正当职业的、卖春的、摆地摊的、小团伙等等,把一个村挤得满满当当,村里的每栋房子七八层楼的房间,根本不愁出租。 听露露在电话中说自己安然无恙,我放心很多,随之也想到断手兄弟的落脚处,一定就躲在那万千出租屋里的某一间里,要找出来,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青子见我确认露露没有受到伤害时,提出说:“蛇仔,让你的人把小师傅朋友送过来。” “哈哈哈……”蛇仔大笑起来,说道:“青子,我是这样愚蠢的人吗?劫持人质可是大罪,我可不能认,我帮你找到了你们被劫持的人,我并不知道谁劫持的,我的人也是在路边接到她,事情应该是这样,对不对?青子、虎老大,咱们都不是没脑子的人,我也不会上你们的当,来吧,拍照走人,我的事情就算完结。” “完结你老母。”阿虎一下从沙发上跃起,双手撑在桌面上,一腿踹在蛇仔胸口,连同沙发和沙发上的蛇仔、妖艳女人一起踹翻出去,紧接着,在桌子上一个空翻,对着翻到在地的蛇仔踏上去,嘴里喊着:“扑街,敢算计我。” 蛇仔反应极其迅速,就地一个扫堂腿攻击阿虎,两人立刻战在一处。 那个妖艳的女人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因为她没穿内衣,使得春光乍现,她却全然不在乎。 几个手提砍刀的壮硕青年立刻围上来,青子抓起大玻璃烟灰缸在手,左右开砸。贡布把我挡在他和青子之间,打开冲上来的几个人。 娇艳的女人突然变成武艺高强的女侠一般,几个高边腿打开冲过来的人,大声喊道:“谁他妈让你们动手的,都退到边上去。”又指着周围跃跃欲试的人高声训斥道:“老大发话了吗?让你们动手了吗?全部给我助手。” 女人拍一拍手,一个空翻跃到青子身边,对周围大声说道:“这是蛇老大和虎老大兄弟之间的切磋,谁都不能干涉。”又看着青子说:“青子兄弟,你说呢?你要切磋,我可以陪你,不过。”她娇媚地一笑:“青子兄弟可得怜香惜玉哦。” 青子只好先看着阿虎和蛇仔拳来腿往,打得客厅里发出阵阵轰鸣。 第334章共赴黄泉 妖艳的女人妆有些花了,依然不减她的妩媚,她却好像不太留意阿虎和蛇仔的打斗,往沙发中间的桌子上一坐,端起一杯酒,看着贡布说道:“这位小兄弟是泰拳高手啊,腿、膝、肘、拳能用得这样自如,敏捷而有力量,绝对是泰拳中的高手,我也练过几年,小兄弟要是觉得心中郁闷难消,我可以陪你玩玩。小兄弟还没女朋友吧?我们来玩“穆桂英比武招亲”如何?” 一旁在生死相搏,娇艳的女人却显得十分惬意,犹如在等待一个早已知晓的结果。 贡布一语不发,警戒着四周。 青子拉着我坐下来,没有先前那样紧张,点上一支烟,目光在打斗和妖艳的女人之间来回移动,嘴里说道:“美女怎么称呼?道上还没听过美女名号,功夫却这样了得。” 女人倒一杯酒,递给青子,浪声笑说道:“哟呦,青子兄弟,我的功夫了得你也看出来啦?我告诉你,我最了得的功夫不是拳脚,是在那个方面,要不要试试?哈哈哈,保证让你尝到从没有过的快乐。”她把脸往青子面前一凑:“青子兄弟赤肝义胆,值得我娇妹真心服侍,以后你就叫我娇妹,或者小娇都可以。” 青子一抱拳:“幸会。”说完,继续看着阿虎和蛇仔两人的战场。 阿虎不愧是地下拳王、搏击高手,健壮又灵活,手臂如钢铁,刚劲有力量,拳出带风,呼呼作响。看蛇仔也不比阿虎差多少,时而防守,时而进攻,多以直拳和边腿为攻,一拳一肘为盾,脚下稳如泰山,身型灵活多变。 没有拳套,没有任何防护套具,也没有规则限制,这是招招都以骨肉碰撞的战斗,体力、耐力、力量、速度一点不能输。 每一秒钟都在快速消耗二人的体力,可谁也不愿意罢手,都似带着要一死决胜负的决心。 我的一支烟还没抽完,蛇仔已经不行了。阿虎的眼角和嘴角也都见血,但蛇仔两个眼角都被打破,其中一个眼角已经肿得拳头大小,嘴巴也打被破,鲜血流满胸膛,看着像是殊死搏斗,根本就不是切磋、比试。 蛇仔腰部连挨两下重拳,歪歪扭扭地倒了下去,阿虎本想一脚踏下去,中途却收回踏下去的脚,嘴里骂道:“扑你母,敢算计我,起来啊,先前不是要试试我吗?狗日的东西,扑街仔。” 青子也没有招呼停下来,娇妹也没有理会两人的战场,好像欣赏着精彩的表演,与自己完全无关,我就更不好管他们两个老大的战斗,只是心中觉得他们可悲又可怜,这样相互绞杀为什么呢?就为了做一颗受重用的棋子,还是为了更风光自在的生活,不得不如此? 蛇仔显然不服输,一个就地打滚,捡起刚才旁边人掉下的刀,跃起来,对着阿虎劈头盖脸的砍下去。阿虎手中没有器具,面对利刀也不敢拿手脚去挡,只好连连躲避。蛇仔见阿虎一边躲避,一边寻找着刀具,他攻击得更加密不透风,不给阿虎一点捡东西做盾牌的空隙。 见阿虎左右闪躲,我的心里紧做一团,担心一个躲避不及,身上便要被砍下一块肉来。一连砍出十几刀皆没得逞,蛇仔发力急而猛,体力显然不支,动作慢了下来,被阿虎绕到身后,一个边腿击倒在地。 蛇仔普通一声倒下去,我和现场好多人都大叫一声,因为蛇仔倒下时,额头竟然磕在自己手中刚才挥舞的刀口上。几个人马上过去把蛇仔翻过来平躺着,只见蛇仔脑袋已经被鲜血染红,看不清血从何处冒出来,但已经是泡在血红中的一颗脑袋。 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的蛇仔,就像战场上倒下的旗帜,只剩得战火烧剩的旗杆在尸体上横着,吓得帮蛇仔翻身的几个人连连后退。 现场气氛一下变得凝重,可谁也没有叫嚣要为蛇仔报仇,想这位刚刚当上老大的人,还没尝到当老大的滋味,就这样匆匆地追随他先前的老大客仔去了黄泉路。 阿虎如威风凛凛的战士凯旋归来,抓起桌子上的半瓶酒,先往脸上倒几下,再对着嘴里猛灌几口,嘴里骂道:“自寻死路,操,棋子,棋你母的子,老子先拔掉你这棋子。”说着,一屁股坐在沙发里,大声喊道:“来啊,拍照,事情老子干的,怎么啦?不服气的再来,让你们知道什么是地下拳王,扑你母喔。” 娇妹只看了一眼气绝身亡的蛇仔,端起一杯酒递给阿虎,她自己也端起一杯,两个杯子一碰,说道:“虎老大,祝贺你,你赢了,真英雄,娇妹我看得很服气,敬你这真英雄。” 青子已经一掌按在桌面上,估计是怕娇妹突然攻击阿虎,阿虎已经消耗大量体力,要是被娇妹突然攻击,必然难以抵挡。 娇妹把整杯烈酒吞下后,才慢悠悠地走到蛇仔尸体旁边,蹲下去看了看,伸出两根芊芊血指,对着蛇仔血污的脑袋弹两下,站起来说道:“不用拍照啦,你们去接人走吧,我这厅里有录像,这已经足够证明虎老大今晚连杀两人。”说着,她对阿虎伸出手:“希望把先前蛇仔的话带给佛爷,大家相互安好,要是新闻爆出来,谁也扛不住。” 听娇妹的语气,显然她是很希望蛇仔去死,想不到冲动的阿虎正好帮她实现了心中所愿。 见阿虎气冲冲地站起来不和她握手,娇妹迈步到青子旁边,伸出手:“青子兄弟,交个朋友,以后客仔的位置我的了,感谢你们帮我除掉客仔和蛇仔,以后互不侵犯,可以常相往来。”她指一指大厅正上方人一般高的关公铜像:“我娇妹虽是女人,一样义气当先。” 和青子握手以后,娇妹握住我的手说:“小师傅神人,确实不枉神算名号,以后请多多指点,娇妹定当厚谢,从今往后,你小师傅永远是我的贵客。”她环视一周,大声说道:“都听见了吗?小师傅以后永远都是我的贵客,随时可以见我,阻挡者死。” 几十位大老爷们齐声喊道:“是,老大。” 娇妹一个空翻出沙发,高声喊道:“送四位贵客。” 第335章失败沮丧 走在夜风里,白天燥热之气已经荡然无存,影影绰绰的灯影下一片寂静,阿虎抬头仰望夜空,大声的喊一声:“操你母。” 这是一个极其失败的夜晚,我在心里责怪自己太冲动,但也改变不了事情的结局,当已经上了,把柄已经被娇妹牢牢掌握。心中唯一庆幸的是,终于可以接回露露。 在水围村村口接到露露,阿虎叫过一个小头目,把断手兄弟的大概样子描述一番,恶狠狠地说道:“给我把这两个扑街仔找出来,你们别动手,跟踪好,电话通知我。” 露露第一句话:“哥,玲玲好吗?” 我点点头,心中十分愧疚,真如梁凤书所说,我太冲动了,是我让大家遭此算计。 露露紧紧挽着贡布,小声说道:“嫂子好吗?” 都是沮丧不已的表情,谁也无法谈笑风生。 我们五人回到酒店,我屁股一落座,趴在桌子上立刻汪汪大哭起来,就是想哭,无法抑制住泪水。一直觉得自己书阅万卷,聪明伶俐,却遭如此简单的一个陷阱,害得齐爷、林迪薇、佛爷他们满盘废弃,受人要挟。 林迪薇双手轻抚在我的双肩,不解地问道:“青子,露露完好无损地救回来,麦少这是怎么啦?” 青子把整个事情经过详详细细地说一遍,叹息道:“不是麦子的错,对方的奸计我们实在没有想到,一步一步走入陷阱,连我都没有丝毫察觉。” 佛爷紧绷着脸,伸手摸摸阿虎血渍尚存的眼角:“阿虎,没事吧?” 阿虎摇摇头:“没事,小伤,佛爷,事情我来担,这口恶气一定得出尽。” 严胖子和北仔表态:“佛爷,发话吧,现在就去干掉他们。” 佛爷慢慢坐下来,说道:“都搬凳子进来坐吧,阿虎,你今晚给我挣了脸,事情做得漂亮,罗湖花园奖励你一套房。这事情嘛,不用你们负责,让我和林董想想。”说着,抬头看着严胖子:“这是你管的地方,还不弄桌好菜进来,给他们胜利归来接风洗尘。” 严胖子刚坐下,马上又起身出去安排。 林迪薇长叹一声:“唉,竟然是他们,实在想不到啊。麦子,别哭啦,不是你的错,是我们被人暗中一箭,佛爷先前说得对,有一方在暗中,麦子,别哭。”她拿起毛巾递给我:“快,把眼泪擦擦。” 佛爷看看我,突然笑出来:“哈哈哈,麦子,你是真正的英雄,有情有义,如齐爷所说,你是少有的神人,林董,我们有麦子这样的人,上天赐福啊!哈哈哈。” 很少看到佛爷如此开心的笑,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何这个时候他能笑得如此开心,莫非是掩饰心中的悲凉?佛爷见惯大风大浪的人,不至于因暂输一局而需要掩饰心中慌乱才对。 我看看林迪薇,低声说道:“佛爷笑话我,林董,我先回去了,以后再不给你们添乱。” 林迪薇高兴地说:“麦子,你傻不傻啊?佛爷这那里是笑话你,他是真心夸你呢。” 青子说:“佛爷,林董,你们是不知道,当我听麦少当客仔的面,没来由地突然说客仔面临杀身之祸时,我以为他想让贡布杀了客仔,吓我一跳,害我准备随时拦着贡布。” 佛爷乐呵呵地说:“青子,记得我几年前说的嘛,麦子这人是少有的玲珑通透之人,今日你算是真正见识到了,哈哈哈,你能拦得住贡布吗?” 青子轻松地说:“佛爷看人绝不会错的,麦子确实不同一般算命卜卦的人。唉,看贡布的身手,我未必拦得住啊,所以当时才暗自心惊肉跳。” 林迪薇握住我的手,看着佛爷:“露露和贡布都要奖励,一人十万,青子帮佛爷记着,别忘了,青子你的奖励自己找佛爷要。” “我不要奖励,给佛爷办事是我应该做的……” 青子话还没说完,佛爷马上说道:“要的,青子也要奖励,都该奖励,事情能这样水落石出,又还不丢脸面,非常好,非常好。虽是遭到他们算计、利用,这没什么,来而不往非礼也,事情明朗,以后也更好办事。只是,这个娇妹什么来路,如此狡诈、狠毒,还得好好查清楚。” 我心有余悸地问:“佛爷,林董,难道真得按他们说的做?” 林迪薇笑笑:“事情本来就要适可而止,我也不想赶尽杀绝,如此各自安好也是好事,建钥地产的事情已经闹起来,我们不动,自然有人要灭他们。事情肯定还没完,需要好好斟酌再行动,本来我们和他们两不相侵,既然他们要借此收下廖建山、郭越的这样的残兵败将,结盟对付我们,那就斗一斗吧。” “林董、佛爷,恕我直言,这一回,我们将输得彻彻底底,完全没有赢的希望……”我一边说,一边看看屋里的人,都是佛爷信得过的人,实在不忍再说下去。 佛爷眉头一皱,看着我,严肃地问道:“麦子,你这话有什么依据?卜卦算的?” 林迪薇也凝重起来:“麦子,这样的丧气话可不能乱说。” 老代假装若无其事地说道:“麦少这是话里有话吧?” “话里有话?”林迪薇马上警觉起来,站起来,看看桌子上的人:“麦子,你话说清楚,有什么过错,我绝不怪你,为什么我们赢不了?这些年来,我还没有输过。” 我也站起来:“林董,真让我说吗?”见她点点头,我大声喊道:“贡布,进来。” 严胖子乐呵呵地说道:“麦少,看你,害怕我们这里的人还保护不了你?非得要你自己的兄弟?连我们都信不过?” 林迪薇对我的举动也深感意外,露出惊诧的表情,可她没有阻止我,而是带着期盼的眼神,渴望我快速表达出真意。 佛爷眼露迷茫,又显得很担心的样子,担心又有什么大事从我口中说出来。 我不理会严胖子的话,走到佛爷耳边,悄悄说一声:“佛爷冒昧,我们之中有叛徒,如果不是你的话,我们现在大家都不安全,你信我吗?” 佛爷点点头,眼睛一直盯着面前的空茶杯。 第336章清理叛徒 林迪薇有些急躁地问道:“麦子,你和佛爷嘀咕些什么?连我也不能听?” 我对着林迪薇笑笑,看着贡布大声说道:“贡布,你守着这门口,谁要是想出去,你杀了谁,任何人。”我的话一出,现场的人都惊愕不已,我又快速地看着老代:“代叔,你能信我一次吗?” 老代好像看穿我的心思,早有准备的样子,站起来,手里亮出两把匕首,自己走到贡布身边,点点头,凝重地说道:“麦少,我知道,让我帮着贡布,对吧?” 林迪薇脸上掠过惊恐,左右看看,有些颤抖地问道:“佛爷,麦子,你们搞什么?老代,你也跟着他们玩?”目光最后落在我脸上:“麦子,你别太放肆。” 佛爷站起来,表情少有的凝重阴沉,冰冷地说道:“麦少爷确实放肆,刚才在我耳边说,说我们中有叛徒,如果我不是这个叛徒,我们现在都不安全。哈哈哈,麦少果然放肆,我活到这把年纪,从没有给齐爷把事情办成这个屌样。” 佛爷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到林迪薇身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吓得林迪薇身体差点从椅子上滑落,颤颤巍巍地说道:“佛爷,你别这样,有什么话起来说啊!” 青子急切地站起来,把他自己的椅子都掀翻在地,却见佛爷对他示意别动,马上又在原地呆住了。 佛爷大声说道:“林董你别慌,听我把话说完。齐家对我恩重如山,没有齐爷,就没有我的今天,今日我们受人胁迫,全是我的错,这一跪,是我对自己的惩罚。”说完,佛爷站起来,对我伸出手说道:“麦少,说你的理由吧。” 现场气氛一下凝固了似的,谁爷不说话,我走到青子旁边,拍拍青子,说道:“我们中有叛徒,但我认为不是佛爷,更不可能是林董,那么是谁呢?就我们几个人,要找出来不难,你们说是吧?” 大家都不说话,只有林迪薇疑惑地问道:“麦子,快说你的理由。” “林董,如果这件事是蔡子瑛、老谢夫妻干的,那就没什么可值得怀疑的。但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可以清楚地知道,这酒店的事情与他们夫妻没有关系,当我们去见客仔时,连续发生几次意外情况,都让我们措手不及。首先他们一见面就开打,这不和江湖规矩,进去后又摆明污蔑我们杀了客仔,随后阿虎失手杀死蛇仔,娇妹当了老大,这看似最后的赢家是娇妹,还有娇妹的老板。我们想想,他们怎么就能算得如此精确,确保我们每一步都走进他们的陷阱,脚迹卖到建国路客仔的地盘,然后彻底消失,连佛爷这样的老江湖都失算,连青子这样谨慎的人都被牵着鼻子走,是因为我吗?也确实是因为我,但我不是叛徒,你们说谁是叛徒呢?”我说完,自己坐下来。 北仔马上站起来,激动地说道:“佛爷,林董,不会怀疑我吧?” 阿虎慌乱地说道:“麦少,你的意思是我故意杀蛇仔灭口,联合那个骚女人娇妹?这不是天大的冤枉吗?我是绝对不会背叛齐家和佛爷的啊!” 严胖子怯懦地站着,摆出他历来大大咧咧的样子:“佛爷,这里都是你放心的人。依照麦少所说,对方算计我们,中了他们的陷阱,其实这没什么想不通的,要害我们,当然会调查我们,就算我们答应对方的要求,我们也没输啊,不是以后说两厢安好吗?” 我不理会严胖子的话,挨着林迪薇坐下来,继续说道:“林董,我刚才哭,不是哭我自己,是哭佛爷,佛爷对我有知遇之恩,没有佛爷,我和齐爷这辈子也不会认识,也就更不会认识林董您。想到我们之中有叛徒,怎能不为佛爷哭,他如何对齐爷交代?在回来的车上我就想啊,要不要就这样算了,既然以后两厢安好、互不侵犯,不如我就别再多事的好。” “记得我在回来的车上说过什么吗?”我这句暗号已发出,与严胖子站着一起的阿虎立刻行动,抓住严胖子,砰地一声按在桌子上,青子也冲了过去帮忙按住,阿虎按住严胖子:“老严,你敢多一句嘴,我立马打掉你满口牙。” 青子抬头看着佛爷:“老大,对不起,没告诉你,在回来的车上,麦少给我们说了他的怀疑,但不能马上行动,必须要让阿虎悄无声息地把外面安排好,以防我们这里面的人被一锅烩。” “一锅烩?”佛爷盯着青子:“让阿虎安排?要是阿虎是叛徒呢?我自己的人呢?” 青子说:“在回来的车上,我已经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去守住我们各个重要档口,以防万一。” 佛爷点点头:“我也怀疑我们当中有内鬼,不过啊,我等的人还没来,没想到麦少先发现了线索,说说吧,麦少,告诉我你为什么怀疑老严。” “佛爷,林董,蛇仔死前,说他知道我们被劫持的人叫陈露,陈露这个名字只用过一次,就是在去年我去梁凤书家里那次,那是为了应付老婆家里人临时取的一个名字,而在我老婆家里,我们遇到老严。我和老严以前没什么交集,社会上的事情我也几乎都不参与,老严根本不认识露露,也就是在我老婆家里,老严才知道陈露这个名字。”我看着桌子上的严胖子:“严老大,有这样巧的事情吗?真是老天有眼,你们百密一疏,真是感谢蛇仔得意忘形时说漏了嘴。” 青子抓住严胖子一拖,再一腿踢过去,严胖子被拉在屋中间跪着。 北仔完全不知道情况一样,目光在屋里人脸上来回的移动,不安地问道:“佛爷,要我做些什么?会不会我们误会老严了。” 老严大声求饶:“佛爷,我跟你快二十年,要背叛你,何必等到今日,麦少是乱说的,蛇仔肯定把露露叫错陈露,我是冤枉的啊。林董,你也认识我十几年啦,我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阿虎大声吼道:“老严,你闭嘴,今天晚上我和青子被耍得团团转,要没有叛徒就真是见鬼了。你也别叫屈,老老实实承认,佛爷看在往日情分上,还能饶你一命。” 第337章叛徒证据 林迪薇站起来,看看佛爷,又看看我:“麦子,蛇仔一高兴,叫错名字也是可能的,老严可是跟佛爷最久的人啰,就像你敢才说的,这可不是一般小事,我哥他……”说着,她看着佛爷,有些难为情地说道:“佛爷,还是证据确凿的好,不要让大家难堪。郭越、廖建山他们做殊死搏斗,联合客仔上面的人,要做成今晚这些事情,并不难,只要能想到,就一定能做到。” 贡布一向不说话,这时从兜里拿出一块玻璃碎片放在桌子上,说道:“我哥说得没错,我们确实是遭人出卖,我弟弟平措做事极其仔细,近两个月来,为了预防被人从外墙往里攻击,他每天都会仔细检查,在遭袭击过后,平措仔细检查了厕所,在被打破的玻璃碎片上找到这块玻璃,你们仔细看看,上面有明显的类似黄色油漆的点,在我送平措回家时,他把这块玻璃交给我,让我千万要保护好哥和玉玲玲,说佛爷下面的人当中可能有内鬼,我一直不敢说出来,直到哥在车上说起他的怀疑时,我才敢说出来。” 林董和佛爷一起看着那块钢化玻璃碎片。 老代说道:“贡布兄弟做事确实够仔细,我也一直有怀疑,只是没有找到证据,怕轻易说出来,佛爷脸面不好看,原来证据在这里。” 老代看看一脸疑惑的林迪薇,解释说:“林董,酒店这房间的外墙玻璃,是非常坚固的双层落地钢化玻璃,当然,也不是砸不烂,但是钢化玻璃只要砸一个地方,整张玻璃就会轰然垮塌下来,每张玻璃都这样大,一旦垮塌,必然很大声响,唯独厕所这张玻璃是单独的一小块,外面的人用吊索下来,要快速的找到这张玻璃不容易,时间耽搁久了就会被酒店安保发现,要想快速攻击,必须要有人配合来攻击的人快速找到这块玻璃。外面的人带一张大背胶把整张玻璃粘住,砸的时候能不掉玻璃渣下去,做得悄无声息,又能快速准确。” 青子接着说道:“老严,你也别再叫冤,断手兄弟再厉害,第一个快速带着人质逃掉可以理解,第二个又能快速逃掉?你的人就算都是草包,累也能把他累死,况且,以断手兄弟的手段,你的人只是受点轻伤?真如麦少所说,百密一疏啊,现在证据在这里,加起来一想,全都明白了。” 我仔细观察着现场各位的表情,似只有老严有做贼心虚的样子。 贡布马上说道:“平措说,今晚你借故来检查防备工作,又假装临时急着要上厕所。这里住了近两个月,今晚你是第一次用这里的厕所,这也是巧合吗?那间厕所除了平措他们三人,一直没人用过,露露姐和玉玲玲大多数时候都是用主卧里的厕所,你的小弟们平日是用隔壁套房的厕所。我哥早就交代平措,为预防有人下毒,这里是不能随让人进来逛的,唯独你来,平措不好拦你。” 佛爷的表情平和了许多,似有尘埃落定之感,长叹一声:“麦子啊,齐爷一直对你耿耿于怀的事情,就是说你这人防备心太重,总是谁也不相信的样子,想不到你这防备心今日立了大功,齐爷可以宽慰啦。我理解你和凤书,你们年少时来到这座城市,无亲无故无依靠,为了能好好活下去,必须时时保持警觉那种心态我是知道的,为此我给齐爷解释过多次,以后再也不用我帮你解释啰。” 不知道佛爷此刻表达他对我和梁凤书多又照顾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心痛老严?要我出面为老严求情?我明白佛爷的能量,要是不能迎合他的心思,以后日子不会好过。 又想着,要是没有这点防备心,可能早不知沦落到什么地步了。叛徒是我找出来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帮他求情,一旦这样做了,本来对我就多有怀疑的齐爷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我是墙头草?我玩笑说:“佛爷,我这回给你长脸吧?要不然别人还以为我这个董事长助理毫无用处呢。” “这不是给我长脸吗?怎么是给佛爷长脸?”林迪薇笑着对佛爷说道:“我的助理帮你找出叛徒,到头来他说是给你长脸,麦少不会是你安排在我身边的探子吧?” 我马上讨好地说道:“林董,我要是探子,那就太不合格啰,那有自己把自己暴露的探子啊?我这是吃水不忘挖井人,没有佛爷早些年的照顾,加上我和社会上的人总是混不到一起去,可能我早就被迫离开这座城市,怎么会有机会做林董的助理。” 林董撇撇嘴:“才不是,天意所然,佛爷岂可违得了天意,我不管,这次是佛爷欠我们一个人情,叛徒是我助理找出来的。” 佛爷点点头,苦笑着说:“好,一切林董说了算,唉,老严啊老严,你可是害苦了我啊!” 严胖子强辩道:“佛爷,我今天拉肚子,大家都知道的,我是真没有背叛你啊,我哪有这个胆量,死一百次也不敢背叛你佛爷啊!” 佛爷扶着林迪薇坐下来,轻言细语地说道:“林董,确实是我大意了,齐爷那边我会去请罪,老严跟我二十来年,让我处理吧。” 林迪薇招手让我过去,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麦子,这样的事情不可草率,你还有什么证据没有?” “姑姑,在回来的车上,我想起蛇仔说陈露这个名字,马上想到了老严,只有老严知道这个只用了一回的名字,我便打电话给平措,告诉他我的怀疑。都记得吧?最开始我们想的是,平措一直保护着玉玲珑,所以他们不得已才劫持了露露去,平措说不是这样,他们一人强攻平措,一人抓了人就从窗户逃走,根本就没挑人。而且我仔细一想也不对,断手兄弟那样的人,不可能随便劫持一个人走,而且再不来电话。” 老代接着我的话说道:“麦少的心思真是细腻,这也是我一直没想通的问题,佛爷和我应该都知道断手兄弟的做事手法,他们绝不会变更目标,除非有人告诉他们兄弟俩,劫持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而露露只是玉玲珑的一个助手,他们怎么会知道麦少会如此重视,证明我们有人对外透露了麦少和露露的关系,这层江湖兄妹间的感情,连我都是今晚才知道,对方怎么会知道?” 第338章招供 佛爷点头说道:“是啊,我也一直没想通,为什么断手兄弟随随便便劫持一个人回去交差,这样一说,事情才说得通啊!麦少最开始就判断对了,说对方不会打电话来,丢下一部手机,不过是为了故意布一个迷魂阵,好让他们有时间逃走,也是为娇妹他们争取时间,之前我还认为麦少救人心切,如今得到验证,果然如此啊。” 听着佛爷的话,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但不敢表露出来,我太了解佛爷了,想我都能想到的事情,他先前怎么会想不到?他是道上公认的大佬,智商绝不是等闲之辈,我只能想,他是有自己的顾及。 严胖子马上大声说道:“佛爷,北老大和阿虎也都知道,麦少和她老婆的几个干妹妹亲如一家人,外面恐怕也有人知道,又不是只有我知道,这怎么能怪到我头上来呢?” 北仔马上破口大骂:“丢你老母,麦少几乎和我没有来往,我知道个球,你他妈做的事情还不承认,枉费佛爷信任你十几年,咱们都是老爷们儿,就不能痛痛快快吗?扑街仔,你他妈就是个‘痴线’佬。” 佛爷站起来,走到严胖子跟前,说道:“老严啊,你老婆孩子都在澳洲,自己留在深圳跟着我挣钱,早已想好随时要跑路吧?你大的孩子大学块毕业了,小的也快上大学,你情妇还给你生了两个孩子,他们现在在香港,我说得没错吧?我真是得多谢平措兄弟,要不是他发现有黄色油漆的玻璃,我是怎么也不敢相信你是叛徒,本打算我自己在齐爷面前全担下来,不想伤了这么多年的兄弟情谊,你就为什么要这样使我难堪呢?说说吧,老老实实说出来,我可以为我们二十来年的感情破例,不动你老婆孩子,不然,你知道我的规矩的,你想他们陪你一起死吗?” 严胖子目光突然对着我,很可怜,带着绝望,还有狡诈,哀求道:“麦少,你还年轻,别进了迷魂阵出不来,你记得吗?平措和贡布还是我带给你的,你这么聪明,怎么会想不到。断手兄弟敲碎玻璃后,故意弄上油漆,好让我们自乱阵脚,或者我下面的人出卖了我,我可能也不知道啊!” 严胖子这话一出,阿虎和北仔脸色有些变,我想,他们一定是有‘兔死狐悲’之心,担心我联合佛爷,趁此除掉严胖子。不打消他们的疑虑,难保以后不给我下绊子。 搬一把椅子,反坐对着严胖子,我也担心他突然攻击我,所以拿椅子背对着他,点一支烟塞他嘴里,我想他这样的老烟鬼是离不得烟的,特别是在垂死挣扎之时。我自己也点上烟深吸一口:“严老大,到底是谁在给我布迷魂阵呢?陈露的名字是蛇仔不小心叫错,厕所只有你用过,你说是有人栽赃陷害你,照你这样说,对方把我们算干算尽,一定是我们这一屋子人都是蠢货,这都没什么。老严,你忽略了一个问题,佛爷的安排,不是为了防备断手兄弟,他们再厉害,我想也比不上蔡子瑛和老谢,断手兄弟都能来去自如,那蔡子瑛夫妻来,你岂不是要全军覆没?” 我把目光抬起,看着反压着严胖子手的青子:“青子,你说吧。” 青子说:“不用我说,佛爷也一定知道。今晚在遇袭那个时间段,老严借故附近场子可能有人闹事,从酒店里调走大半人手,在酒店遇袭以后又假装猛扑回来,这难道也是巧合?” 一旁的北仔马上问道:“真是有人闹事吗?谁敢?还用得着调人过去?你老严都镇不住的人,是谁呢?说出来听听。” 阿虎马上回答说:“狗屁,我们在开车回来时,青子再次打电话问过场子那边,今晚根本就没什么大事情,说可能有人闹事,只有老严一个人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老严,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严胖子额头斗大的汗冲破皮肤,滴答在地毯上,如回光返照地抬起头,看着佛爷:“佛爷,这一点我给你交代过的,晚上我看路边停着好几辆车,车上的人一直不下车,我以为是有人来闹事,所以临时调酒店这边的人过去防备着,酒店这里一直都没什么事,我也没想到今晚会发生这些事情。” 佛爷马上一个盐缸砸在严胖子脸上,鼻子下流下一行血红,随之佛爷少有的激动说道:“扑街,你还狡辩,连小孩子都骗不过的谎言,你还咬牙不承认。来酒店之前,我在路边碰到你下面的曹老二,我问他你为什么会调酒店的人来回跑,曹老二说你老严可能是想锻炼他们,场子里那边根本就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先前我也没有多想,只想着我们防备这么久,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可能你们守疲了,你老严故意训练他们的警觉性。你要不编这谎言,我还不会怀疑你,扑街,看来你是想让我干掉你全家,让他们给你陪葬。” 严胖子一下瘫坐在地上,痛哭流涕地说道:“佛爷、林董,求求你们饶了我吧,我也是一时鬼迷心窍,我全说,全说,佛爷,请你放过我的家人。” 佛爷冰冷地说道:“说吧,我答应你,只要你说清楚,我一定放过他们。” 严胖子要了一支烟点上,深吸几口,说道:“我一共还有现钱不到三千万,去年建钥地产拿了几块地,急着开工,郭越因为急需流动资金,来找我借他钱急用。那些钱借给他我也不放心,只好换了建钥的议价合同股权,本以为今年年底到期时,依据协议,我可以拿到近亿元,可最近佛爷和林董打得郭越没有还手之力,建钥股价连续下挫,廖建山找到我,说股价如此下去,兑现股权时,我的钱到时候只剩下几百万。廖建山说,只要我愿意配合他,他以六千万收购我的合同股权,两个月之内到账,我也就答应了他。” 佛爷问:“陆溪楠怎么死的?为什么要借我们人的手杀客仔和蛇仔?” 第339章暗藏转机 严胖子依然瘫在地上,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哭着说道:“我不知道啊,真不知道啊,廖建山说林董和佛爷防备太周全,不好下手,事情紧急,问我有什么地方好下手,我也就告诉他,说麦子与齐爷千金关系非同一般,但麦子有老婆,家里还住着他老婆的几个干妹妹,他们关系特别好,几年来相依为命,看这几个人能不能得手。麦子家里他们攻不进去,还有贡布贴身保护,我也知道佛爷派有人在麦子家外面一直看着,得手也不一定能逃得掉,所以让他想办法从我守的这里动手。廖建山答应我的,说只是想让林董和佛爷不再对他们穷追猛打,现在他们提出的要求不也是如此吗?我想佛爷和林董也没有什么损失,我才答应他的,其它事情我真是完全不知道啊。” 佛爷冷冷一笑:“亏你还是老江湖,廖建山会付你六千万?他哪里来六千万现金给你,你也信?真是财迷心窍啊。跟我这些年,你背地里捞钱,别人说你‘雁过拔毛’,我一直假装不知道,想你也没乱规矩,捞点就捞点吧,你管着的场子生意也最好,多让你捞点也没关系,可我想不到你心这样黑,把老婆孩子在国外安顿好,还有三千万现金,比我都挣得多啊。我以后得向麦少学习,防备心要重一点。” 佛爷对着青子招招手,青子一记重拳打在严胖子脑后,严胖子马上如无根的枯草一样倒了下去,随后进来几个壮男,用黑色袋子抬走了严胖子。 “走吧,另一套总统套房准备好啦,这里晦气,明天我让人退掉。”佛爷和林迪薇走在前面。 我出来时,发现肖玲玲和露露早已搬过去住了,看看时间,凌晨四点钟,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夜,可大家都没有睡意。 林董、佛爷、阿虎、北仔、老代、青子、和我一共七人,在肖玲玲的隔壁套房里继续商讨,酒店送来丰盛的早茶,大家也都没有什么胃口。 想着严胖子的尸体今晚肯定会彻底消失,死得无声无息,这样的结局着实让我觉得可怜。堂堂道上的大哥,说消失就消失了,连痕迹都不会留下一点,耀仔好歹还有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想来比严胖子结局还好一些。我小心翼翼地说:“佛爷,老严的家人就别管了吧?放他们一马,好不好?” 佛爷点点头:“如果老严不知道陆溪楠的死因,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借我们的手杀客仔和蛇仔,这事就还有太多我们不明白的地方。现在他们手上有今晚上的照片,要是真捅到媒体上,我们可就难办了,要受他们要挟吧,以后会一直被他们绑住手脚,做起事情来就难了哦。” 一向莽撞的阿虎马上站起来说道:“佛爷,你发话吧,今晚的事我来担,我现在带人杀他一个回马枪,把他们全干掉,把底片抢回来。” 北仔眉头紧皱,小声说道:“人家傻吗?等着你回去抢?” 林迪薇显得很是压抑而惆怅,脸上满是疲惫,心有余悸地说:“以后不好办啊,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照片一旦上传网络,被有心之人下载存起来,就算我们可以暂时压下去,可终究是一颗定时炸弹,别人可以利用这个事情,随时旧账重提,让我们无法翻身,甚至有可能连累到我哥,那大家都得玩完。” 佛爷拿起卫星电话:“你们先陪林董商量着,事情已经告一段路,是该向齐爷回报的时候了。” 看佛爷走进旁边卧室里,关上门打电话时,我一下笑出来。 林迪薇阴沉着脸:“麦子,这不是闹的时候,我都愁死啦,你还有心情笑?” 我拿出一个小录音机,示意大家别激动,我小声地说:“晚上整个过程都有录音,刚才叛徒没清除,我没有拿出来,一会儿你们帮我敲诈佛爷一笔,我再给你们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林迪薇马上拿起录音机,把声音调到最小,在耳边听了几句,脸上绽开笑容,紧紧地握住录音机,兴奋异常地小声说道:“好,我们先一起吓吓佛爷和我哥,麦子,你立大功啦!” 北仔摇摇头:“不敢惹,不敢惹啊,麦子太聪明,阿虎,以后我们都得供着他,指不定哪天就被他掐住命脉,佛爷真是会看人。耀仔死前,我曾问他为什么对麦子和梁凤书那样忍让,耀仔说他也不知道,总感觉麦子和梁凤书不好得罪,还不如做好朋友,如今看来,我还不如死了的耀仔看得明白。” 阿虎说:“麦子是我们自己兄弟,最义气的人,没看他今天晚上嘛,拼了命也要救他朋友,这样的人会害兄弟吗?北老大,你放宽心,有空多请麦子喝几杯,比乱想好。” 说笑一阵,佛爷黑着脸慢吞吞地从房间出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林迪薇马上一副担惊害怕的样子,问道:“佛爷,怎么说?” 佛爷重重地落在椅子上,愁肠百结地说道:“没办法啊,狗日的老严害死我了哦。” “我哥没说这么办吗?”林迪薇又假装安慰说道:“别泄气,我们经过多少难啃的仗啊!大家商量着办,总会有办法的,实在不行,不就是损失钱嘛。” 佛爷摇摇头:“齐爷的意思是让我去自首,阿虎属于误杀,我是主谋,想想办法,最多三五年也就能出来,齐爷这样想是对的,斩断对方的念想,以后做事免得被束缚手脚,这样可能是最好的办法,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大家都闷着不讲话,林迪薇继续问道:“佛爷,这不行啊,我哥怎么会这样?你进去了,外面的事情虽然还是能控制,可终究是坏了你名声啊。况且,这样做就是认输,这也输得太惨了些吧?这些年我们可没有这样输过啊!佛爷再想想。” “不用想啦,林董,齐爷这办法是最好的,快的话一年左右能出来,起码以后还可以大胆反击,反击比什么都好。”佛爷盯着北仔和阿虎:“哑巴啦?等着我进去是吧?” 我故意严肃地说道:“佛爷,要是我有更好的办法呢?” “什么办法?” “不只不会认输,我们还可以乘胜追击。” 佛爷苦笑着说:“麦子,乘什么胜?你要能做到,当着林董的面,我保证,你要能胜了这局,我的位置让给你。” 第340章 讨巧 “位置让给我”?吓得我冷汗在衣服里淌,他的位置不是一般人能取代的,我更是望尘莫及。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佛爷的地位不是靠钱和权力就能短时间内做到的。 我难为情地说道:“佛爷,你的位置不是谁都能坐的,你让给我,我也不敢坐,也没这本事坐这位置,这我还不明白吗?算了,佛爷一点诚意都没有。” “麦少,这不是游戏,对方照片一旦发出,别说我,齐爷、林董名声都会受损,就算我们认输,也难保以后不会被捅出来。”佛爷显得极其庄重认真,没有一点玩笑的心思,眉头紧皱在一起。 “佛爷,就算死马当成活马医,如果我能转败为胜,你和齐爷一人欠我一个人情,我随时要,你们随时还,你打电话问问齐爷,他要是同意,我就给你破这局。”我非得这样说,只是为自己的价值做一点争取,自己实则没有丝毫的控制权,只能听从他们指使,想要改变这局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佛爷摇摇头:“麦子,你可是胆子大了哦,连齐爷都敢要挟,要是齐爷说你破不了局,你又该怎么办?” “你们答应我,我就能破局。” “好啊,死马当成活马医,我答应你,如果能破局,反败为胜,我欠你一个人情,随时要随时还。”佛爷把卫星电话往桌子中间一放:“齐爷那边我不敢说,既然你这么有办法,你打就是,按重拨。” 林迪薇拿过电话:“都别说话,我来打,用免提,都听着啊。这个坏人就让我来做吧,我相信麦子,他是我的福星。” 电话接通以后,林迪薇说:“哥,别着急,麦子说他有办法,能反败为胜,但是他要你和佛爷各一个人情,以后他要你还时,你就得还。” “放他的屁,老子最爱的女儿都给了他,他还想要什么?反败为胜?你也相信他……” 林迪薇马上打断齐爷的话,安慰说道:“哥,你别火啊,电话是免提,大家都听着呢。” 齐爷马上在电话中质问道:“麦子,你真有办法?” “齐爷,哦,阿玛,你要是答应,我就有办法,佛爷已经答应了,北仔、阿虎、代叔、青子、林董都在这里作证,阿玛答应欠我一个人情吗?” “麦子,你这人到底是有没有脸皮的?本来佛爷说你找出了叛徒,我还挺高兴的,你现在说这胡话,真以为你本事大上天啦?” 林迪薇马上说道:“哥,我看你可以答应他,如果真能反败为胜,有什么不值得的呢?麦子也是我们自家人啊,不就是以后要答应他一件事吗?有什么大不了。” “好啊,麦子,我答应你。佛爷你听着,麦子要是做不到,把他和老严埋一起。” 齐爷的语气很是严肃,态度十分坚决,好像真要把我埋了,我想,这或许才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佛爷咕哝着说道:“好,听你的。” 我兴奋地大声说道:“阿玛,你可是答应了的哦,不准反悔。” “我能反悔吗?快说你的办法。” “好,阿玛,你别挂电话。”我站起来,兴奋地说道:“姑姑,快放出来听听。” 大家都平心静气地听着录音,刚结束,电话中小语兴奋地高声喊道:“哥哥赢啦!哥哥赢啦!哥哥好棒,阿玛,我帮哥哥记着,你不准反悔。” 齐爷无可奈何地在电话中说道:“迪薇,我看你最近被带坏了哦。” 林迪薇马上撒娇说:“哥,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刚才佛爷都已经准备带阿虎去坐牢了,你的名声呢?现在又怪我?我不敢,功劳虽是麦子的,但是他是我助理,我也该跟着他领功,小语,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小语在电话中高声喊道:“姑姑全对,姑姑对我最好。” 齐爷招呼着小语:“别闹,迪薇、佛爷,你们自己开一个庆功会吧,今晚的功臣全部论功行赏。既然对方要联合起来打我们,那就趁此机会把他们连根拔掉,从上到下,一个也别放过,上面的事情我去做,下面的事情你们去做,录音备份让人送来我这里。麦子,以后不许再这样,害我担心这么久,佛爷,你教训他吧,迪薇估计受小语蛊惑,舍不得,挂啦。” 我们都开心的笑起来,佛爷兴奋溢于言表,站起来,不停地伸展双臂,激动地说道:“没想到,没想到啊!麦子,你怎么会想到要录音的?” 林迪薇催促着说道:“对啊,快,说说。” 我也兴奋异常,以后总算是有功之人了,我告诉他们,在我让贡布送平措回去时,梁凤书把这袖珍录音机交给贡布,让贡布在关键时刻打开录音机,以免被人陷害。这袖珍录音机是托刘秃子从国外带回来的,本是用于梁凤书在外面记录自己的灵感,没想到今晚她多一个心思,竟然派上大用场。 北仔哈哈大笑:“小妈就是小妈,果然名不虚传。”他拍拍阿虎:“兄弟,小妈救了你啊,以后在他们两口子面前,你再也威风不起啰。” “麦少现在是什么身份?我本来就在他面前威风不了。”说着,阿虎对我抱拳说道:“兄弟,谢谢你。” 林迪薇不解地问道:“北仔,小妈是什么道理?” “哦,回林董的话,是以前耀仔叫开的,说他家阿凤总是技高一筹,完全对付不了。那时麦少才十几岁,什么事都听他女人的,耀仔说麦少以前在他女人面前,跟儿子似的,耀仔和麦少又是兄弟,所以就叫阿凤小妈。” 林迪薇淡淡一笑:“哦,这么一回事。” 老代端起茶杯:“麦少,敬你,奇功一件,真是英雄出少年。” 佛爷轻松地坐下来,笑呵呵地说道:“这屋里再无叛徒吧?”又自嘲地说道:“要再有叛徒,我就该死啰。” 林迪薇说:“佛爷哪里话,老严是财迷心窍,咎由自取。只是,以后不可再失算,这次是麦子创造的奇迹,总不能每次都望着发生奇迹啊。” 第341章排头兵 佛爷看看窗外:“天快亮了,阿虎,北仔,以后老严的位置让曹老二接替,他是可靠的人,道上威信也有,我就不出面了,你们带人捧他起来,把话传出去,就说不知道老严范了什么事情,已经被捕,具体关押处不知道。” 老代点点头:“佛爷,这是一步好棋,所有去想方设法找老严的人,就是他们的人,齐爷说要连根拔起,这正是弄清楚他们关系网的好时机。不过,还有一个细节可以先利用上。” 佛爷说:“老代,你说。” “刚才录音里面,那个女人说麦子是她永远的贵客,想必她是因为麦少一眼看出客仔有杀身之祸,被麦少的‘绝技’所征服,既然麦少可以随时见她,不如让麦少和她交个朋友,如果能让这个女人反水,我们就可以得到她上面那个人的所有罪证,齐爷只要能拿着实证拔掉上面,我们也就能在下面展开收割。拔掉这个洗黑钱、非法转移资产的团伙,这才是齐爷想一心为国除害的真正目的。” 最近发现,老代总是把我推到第一线,凡事都让我出面,这让我很费解,连梁凤书都没想通其中缘由。林迪薇对老代的话很重视,几乎全盘采用,也是因为老代不轻易说话,言出必有内容。 阴险毒辣的事情看太多,心里自然就没法干干净净看世界,更没法单纯地看待身边的人,况且我很明白,朋友和敌人之间只是一线之隔,稍有不慎,角色立刻转变,要反应慢了,必然深受其害,书中多少英雄好汉都因此含恨终身。 心中有疑,无从得解,这很让人抓狂,更让我心中沉重的是,还不能问为什么,好像只要我问出来,立刻就会变成他们更疑我,一旦他们怀疑我的忠心,这比我心中压着疑惑更危险。 只好装着认真听从吩咐,把心中的沉重先压着。 林迪薇接着老代的话说:“是啊,不能操之过急,我们现在已经掌握先机,要想达到我哥的目标,得准备好打一场持久战。不过,麦少去和那个女人交朋友,会不会太危险?这个女人能连续除掉客仔和蛇仔,不好对付啊。” 老代显得胸有成竹,好像对我也很有把握,说:“不会,我看这个娇妹很快就要麻烦上身,我们需要快速地给她一个万一之后的希望。” 佛爷好似轻松下来,回到以前镇定自若的模样,轻言细语地说:“嗯,对方是两手准备,如果我们不配合,他们就散布我们杀人的新闻;如果我们配合他们,他们就对外宣称蛇仔妄想夺客仔位置,最后同归于尽,以此对外交代这两个人的去向。如果我们不配合,放出话,说老严失踪或者被捕,对方倒是不会在乎老严的死活,但他们一定想找到老严,以此获取我们的内部信息,展开两面攻击。” 老代说:“就是这样,我们不配合他们的要求,杀人的新闻很快就会甚嚣尘上,等他们把新闻炒热时,我们放出录音,就说这录音是从他们内部人手中得来的,娇妹上面的人一定会怀疑她,并且使出‘弃车保帅’的手段,不得不除掉娇妹,以此掩盖所有罪证,而且把所有事情推到客仔、蛇仔和娇妹三个人身上。娇妹刚刚接手,她身边一定有他老板派的监控人员,上面老板一旦行动起来,她娇妹没有外援,就是天大的本事,也一定在劫难逃。如果麦少爷提前对她抛出救命绳,到时候可轻而易举变成我们的人,佛爷你又得一员女将,这不是很完美吗?” 林迪薇轻轻敲击桌面:“安全,安全,怎么保证麦子的安全?况且蔡子瑛和老谢还在暗处。” 我也犯愁起来,谁不怕死呢,不由得说道:“平措有伤在身,还要负责家里,贡布如果跟我出去,露露和玉玲珑又无法让我放心,贡布一个人还未必能抵挡得住。” 北仔马上说道:“这样,麦少,你放心的带贡布去做事,玉玲珑和露露的安全我让黑蟒仔来,绝对可靠,黑蟒仔是个规矩人,还有曹老二全面配合,加上佛爷的布防,她们的安全肯定没有问题。” 北仔这个人我倒是觉得放心,找他办过几件事情,知道他不会在自己人面前耍滑头,没有严胖子那么多花花肠子。黑蟒仔是让道上无数人闻风丧胆的人物,也是他北仔最重要的战将,愿意献出来为我提供帮助,心中自然感激,便不再提出问题,听他们的高见。 佛爷点点头:“既然麦少爷是替我去向她抛救命绳,总得让她看到我的诚意,青子,你和贡布一起陪麦少去,你现在的事情,我交给峰仔他们。还是那个话,你死,麦少爷也不能有事。每次去之前给阿虎电话,阿虎,你必须亲自带人去做接应,再重要的事情也得放下,这事第一重要。一来做接应,二来防着蔡子瑛和老谢,千万大意不得,如果麦少出事,你也就混到头啦,不说别的,小语肯定第一时间就买你们的命。” 阿虎站起来,胸膛一挺:“佛爷放心,我绝不会掉以轻心。” 佛爷说:“好,回去吧,北仔、阿虎,你们配合好,把曹老二捧起来,老规矩,市面上不要跟我撇清关系,最近我们尽量不见面,以免再被人拍照,我的所有话,以青子和峰仔弟弟小峰传的话为准,其它都别信。你们和曹老二要有紧急情况,通过青子或者小峰转达。” 林迪薇小声地问我:“麦子,还有什么担忧,都说出来,必须保证你没有任何闪失,不然我们可以再商量出别的办法。” 林迪薇的话是真诚的,我觉得她是真的在替我着想,可是心里也明白,没有什么事情是没有一点风险的,要是我再有什么别要求,或者漏出胆怯来,一定让人感觉我是一个胆小鬼,所以,我必须坚强地表示,为了齐家,没什么可害怕的,我愿意去干。 一场暗战又正式拉开。 第342章测字断事 回到别墅,天已经蒙蒙亮,往常也差不多这个时间点睡觉,没觉得这么累,唯独这一晚上觉得特别累,中午起来时,林迪薇悄悄告诉我,说我一倒下去就睡了,衣服鞋袜都是她帮我脱的。 听说佛爷到了,我只好急匆匆地洗漱一番,还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到饭厅。看佛爷疲惫的样子,竟像还没睡过觉,我问说:“佛爷,您还没睡吧?” “没办法睡。”佛爷掐一掐鼻梁中间,眨巴着眼睛说道:“事情没想明白,不敢睡啊。” “怎么没弄明白?佛爷辛苦,先喝汤补一补。”我也饿了,狼吞虎咽地把一碗汤灌下去,直接把一整个象拔蚌叉起来咬着吃。 林迪薇看我的样子,笑笑:“昨晚你又不吃,我还以为你不饿呢,今天饿成这样子,弄得我亏待你这功臣似的,你这不是故意在佛爷面前挖苦我嘛。” 佛爷喝几口汤,又放下勺子,显得很没胃口:“麦少年轻,能吃是好事,昨天晚上他是一直在想问题,我能看得出来,昨晚他最累,比动手的阿虎和贡布都累,我明白的。” “佛爷,您也将就着吃点,我还等着他们新闻炒起来后,好去会会那个女人呢。”我看着佛爷卖乖起来:“佛爷,不是我吹牛,任那女人多狡猾,聊上几次,我就能猜出她的心思。” 佛爷点点头:“我相信,你这小子是把算命的本事用在阅人上了,年纪虽不大,聊过的人比我都多,猜出别人的心思,不就是你以前挣钱的本领嘛,你要没这本事,我还不敢介绍你伺候齐爷。” 听佛爷的话,我总算是弄懂他当初介绍我给齐爷的缘由了,齐爷性格怪异多疑,一般人和他聊不久,佛爷见我总是能随着别人心思说话,模样又干净乖巧,介绍我陪齐爷打发时间,却不想成就我和小语的好事,也彻底改变了我的生命轨迹。也或许这是天注定,老天给我设定的就是这样的轨迹,可以后呢?我这个算命的也看不清自己以后的轨迹,只好听从月光的叮嘱:“向前走。” 林迪薇打趣说道:“知道你厉害,吃就吃吧,夸自己干什么呢?” “姑姑,我说的是老实话,不是夸自己。” “好啊,麦子,你自认为特别聪明,看书又特别多,你给佛爷解一解这疑惑,要是能解开,佛爷也就能安心吃饭,安心睡觉。” “什么疑惑,说来听听。”我还是顾着往嘴里猛塞。 佛爷轻言细语地说,语气中带着遗憾和迷茫:“麦子,是这么个事情,今天上午,老严的一个小弟非得要见我,这个小兄弟对老严特别忠诚,我们都知道的,我也就见了他。他告诉我,玻璃上那个黄色的印记确实是老严干的,但他干完就知道自己上了廖建山的套,想再回去擦掉印记,又怕更加暴露自己,只好听天由命。因为老严知道,断手兄弟要打碎玻璃进入房间,根本不需要他用这样愚蠢的办法配合,廖建山让他这样做,是故意要暴露他给我们知道。老严在场子里得知露露被劫走以后,赶往酒店现场之前,交代这小兄弟,说如果他早上没有回去,也没打电话,就让他来找我,帮老严带句话,说他对不起我,一不小心上了廖建山的当,要我小心廖建山他们的后招。” 我的心一下被堵住了,对面前的食物突然就生出特别厌恶的感觉,再也不想多吃一口,不由得放下筷子,站起来:“我吃饱了,走吧,佛爷,林董,我们客厅去说。” 昨天晚上一心扑在查找叛徒上,没想过叛徒不是我们找出来的,是有人故意把叛徒送到我们面前,事情一下变得完全不一样。真是庆幸佛爷见了这个人,要不然所有的行动都会变成对方想要的行动。 另外,我也想,佛爷说的这事,只有他知道,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己杜撰的,以此来说明严胖子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想让齐家从心理上表示同情。 人最可怕的是,当你走在一条错误的路上,却浑然不知,等知道时,已经没有力量转身,万丈深渊也好,峭壁千刃也罢,粉身碎骨之时,得不到一丝怜悯,听到的反而是那些算计你的人、设计害你的人的无耻嘲笑声。 刚在齐爷的小会客厅坐下来,我看看佣人,胡乱问道:“代叔呢?怎么不见代叔?” 我需要有人来帮我理清头绪,我想林迪薇和佛爷肯定不行,他们走入了死胡同,不然不至于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去叫老代过来说话。”林迪薇吩咐以后,看着我问道:“真吃饱了吗?” 我定定心神,看着迷茫的佛爷,强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一边点雪茄,一边说:“佛爷,给您测一个字,我们再讨论问题,您就随便说一个心中的字吧。” “错,错误的错。” 我一手拿着雪茄,一手在桌面上用手指头把‘错’字写一遍,根据李瞎子传授的方法,依据字体结构和笔画,加上正午时间,在心中得到一个签数;再以字体结构得一爻,笔画得一爻,当时时间得一爻,佛爷年纪段得一爻,佛爷神情得一爻,事情缓急得一爻,在心中成一卦。脑海中念及李瞎子和祖师爷东方朔,然后把小时候背得滚瓜烂熟的签诗默背一遍,再把对应的卦辞默背一遍。 回过神来时,老代已经坐下来。不敢大意,只依据李瞎子所传授的技艺说道:“佛爷脱口说出错误的错字,是佛爷觉得错杀了老严,这是佛爷心中无法言说的遗憾。不过,依据这个字测来,左边为财,铁也为器,右为草日,草日为昔,又带有二十天之意。昔日之财,又是昔日所成之凶器,草、日皆自然天成,二十日可得结果,到时候财和器都已生成,依照测字的签诗和卦相,二十天不动,对方必输。” “二十天不动,对方必输?”佛爷反复念叨这句话几遍,又问道:“那论事呢?” 第343章密谋 我昨晚所历经的事情结合卦相,分析说道:“聪明的不是廖建山,是娇妹上面的老板,这人既联合廖建山、郭越他们,可能还有白兴堂,也利用他们,甚至会利用他们心中对我们的仇恨,趁机用最低廉的价格,兼并他们的所有资产,包括建钥地产这家上市公司。廖建山他们看得明白,但他们已经迫在眉睫,只求报仇和身安,不得不先依了娇妹上面的老板,走一步看一步,希望利用我们的穷追猛打之心,从中拿住我们的破绽,操戈一击,绝地逢生。” “妙啊,妙啊,真是绝妙,佛爷,你可以放心吃喝睡觉啦!” 林迪薇看看老代,急切地问道:“老代,你怎么也学会卖关子啦?妙什么啊?”听林迪薇的口吻,她已经为之焦头烂额,只不过她没有为此大发雷霆,也没有为此怨天尤人,这是她掌握亿万资财所必须要有的修为。 老代马上解释说:“我本差一点就看穿对方的套路,一直差一点,麦少爷真是神人,他这样一说,全明白了,二十天,时间很重要,谁先动谁输。林董、佛爷,娇妹上面的老板,也就是客仔以前的老板,他们以前干的都是走私和黑货等偏门,突然廖建山他们找上门,这人想乘机把自己洗白。眼目前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他们也担心早晚要出事,但要洗白没那么容易,就如脱胎换骨一样的难,以前的累累非法事情,都是客仔和蛇仔出面做下的,要想洗白,首先得除掉这两个最重要的当事人,为此,他们一箭双雕,嫁祸给我们,人弄掉了,还能以此要挟我们。估计他们已经谈好价格,联合以后,先借着照片要挟,吃掉我们一部分市场,再趁机做大,到时候我们就成了他们随时可以掀翻的一桌菜,从而达到先退后,其实反而更进一步的美梦。” 林迪薇很不满意地说道:“老代,你这些话,我和佛爷早就想过了,没什么稀奇,他们不就是不知道我们手上有录音嘛。” 老代泰然自若,胸有成竹地说道:“林董,您别急,这是第一层。两方看似联合,却各有心思,依照麦少爷所测字的结果,二十天必出结果。我想,娇妹一方暂时不会把照片上的事情公之于众,他们会拿什么借口搪塞廖建山一方,我们不用关心。他们暂时不捅出来,是想等我们继续猛打廖建山一方,等我们打得差不多的时候,他们再炒照片上的新闻,从而吃掉奄奄一息的廖建山一方,同时吃掉我们已经到手的成果,这一招真是恨啊!如果得逞,他们一下就能吃成胖子,比我们还壮。” 林迪薇疑惑说道:“廖建山一方会坐以待毙吗?老严的事情怎么解释?” 老代继续分析说:“廖建山利用了老严求财心切的心态,但什么事情都没告诉老严,故意把老严暴露给佛爷,他们了解佛爷的行事原则,老严肯定得在日出前从人间消失。廖建山一手帮助娇妹一方,帮拿到要挟我们的把柄,一手帮我们清除叛徒,暴露老严给我们,是借此告诉我们,他已经和娇妹一方联合起来,而且娇妹一方拽着我们的把柄,这样,我们就必须要把重心对准娇妹一方,因为定时炸弹更可怕。如果我们就此妥协,廖建山一方最多以牺牲郭越一个人为代价,重新夺回属于他们的东西;如果我们不妥协,比方说,佛爷和齐爷最开始的办法,去自首领罪,消除这颗定时炸弹,那么娇妹一方的照片也会随之炒起来,让我们成为众矢之的后,我们也就再无力攻打他们,反而会被他们杀个回马枪。廖建山暴露老严,其目的是,无论我们妥协或者不妥协,他都坐收渔翁之利。” 林迪薇继续追问道:“难道廖建山他们就不担心,万一我们和娇妹一方联合起来,拆分他们一方的蛋糕,廖建山他们这些心思不就全白费了吗?我们怎么也比廖建山他们强大,娇妹一方选择我们的可能性更大啊,从而达成和解,交出要挟的把柄。” 老代摇摇头:“不只廖建山他们不会怕,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有此担心。” “为什么?联合我哥,不是比联合廖建山他们更好吗?” 老代苦笑道:“林董,你还不了解齐爷吗?就算联合了,他怎么能相信娇妹一方已经销毁把柄,齐爷把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难道不会担心娇妹一方暗留把柄,以后找准机会对齐爷反戈一击,齐爷是不会做这赌博的,也不该拿老爷辛苦一辈子的成果和荣誉做赌注,廖建山他们也知道这一点。” 佛爷叹息说道:“所以,齐爷宁愿让我和阿虎去自首,要是没有麦子的录音,齐爷这样做,才是最对的路,齐家两代人的荣誉,不能毁于这一件事情上。”佛爷的语气很是压抑,尽量掩饰着悲凉,掩饰的还有契而不舍中的无可奈何。 林迪薇双手抱着杯子,喃喃问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如果继续打廖建山、郭越他们,就正中娇妹一方的如意算盘;以录音攻打娇妹他们,如我哥所说,把他们这些祸害祖国和人民的豺狼连根拔掉,我们的力量被牵扯住以后,又不得不便宜了廖建山、郭越他们,况且,只有录音,照片在他们手上没公开,根本无法定他们的罪;如果我们两方一起打,他们就会抱成一团打我们,加上蔡子瑛、老谢夫妻还在暗处,我们没有胜算。佛爷,我明白你为什么吃不下、睡不着,因为没法出手,是吧?” 佛爷点点头:“是啊,正是如此,如果娇妹一方不公布照片,我们手上的录音就没有用,而廖建山一方却得到了帮手,齐爷在上面很难斗得过。廖建山知道我做掉了老严,如果再顺着老严消失的事情查起来,恐怕齐爷会被他们联合起来扳倒,一旦齐爷垮了,我们也就全垮了。” 林迪薇黑着脸看看老代:“怎么个妙法,你先前说绝妙,现在怎么出手?” 老代说:“林董,放宽心,老天给我们送来一个麦少爷,麦少爷刚才已经有答案了,他叫我来的吧?麦少爷是要让我来帮他把思路捋清楚。麦少爷,你的办法,你来说,再耽搁下去,林董要我老命啰。” “稀罕你的老命。”林迪薇一听我已经有办法,脸上又挂上笑容:“麦子,快说。” 第344章证明价值 “好,姑姑、佛爷,老严的事继续按昨夜佛爷的安排放出消息去,只不过得改一改方式,报案并立案,让老严那个小弟当人证,说断手兄弟劫持了老严,现在生死不明,做成这件事不难吧?佛爷?” 佛爷点点头:“这没问题,我来设计。” “我想,娇妹当时那样有持无恐,一定是高价卖断了断手兄弟长期为他们卖命,估计这两个东西正随时听从娇妹调遣,好对我们发动再一次攻击,所以,他们两个还在深圳,我们要把这两个恶魔除掉,也借此逼娇妹他们不得不公布照片。” 林迪薇已经急不可耐:“廖建山、郭越他们呢?” 我哈哈大笑起来:“姑姑,今日你好傻,哈哈哈。” “我好傻?”林迪薇不解地看着老代:“老代,我傻吗?” 老代笑笑:“林董、佛爷,你们走入一个死胡同,没有回头来看。麦少爷心在江湖和名利之外,自然看得明白,通过警方和我们一起围捕断手兄弟,就是变相攻击娇妹一方,还能让他们误以为我们害怕那些照片,而且还会弄得他们相互猜忌,最后不得不使出杀手锏——公布照片;对廖建山、郭越他们的聚歼之势已经形成,我们保持继续攻击,而且已经不用使什么力气。这样一来,廖建山他们也会逼迫娇妹一方快速公布照片,到时候我们公布录音,用我们南方渔民的话说,一篓子把他们全捞到网里,麦少刚才不是已经测出二十天吗?我们等二十天左右,时机一到,录音一定会有大用处,成为撂倒他们的最后一击。” 佛爷捏一捏鼻梁,脸上一下轻松起来,对我伸出手:“麦少,雪茄给我点一支。” 我一边点雪茄,一边说道:“佛爷,办法就是这样,但这当中有个难处,估计佛爷您要劳累一段时间。” “知道,知道,麦少爷,你又立下一大功,等我抽支雪茄,可以给齐爷汇报了,他正等着呢,估计和我一样,吃睡不能啊!”佛爷看看林迪薇:“林董,麦少说这难处,我能完成,一定要完成。” 林迪薇试探地说道:“在他们公布照片前,干掉断手兄弟,但是蔡子瑛、老谢还在暗处,所以会使得难度倍增?” 佛爷接过雪茄,吸一口,烟雾随之散开:“是啊,麦少爷可以回家啰,反正老严已经出卖你家里那边情况,我们不如就利用起来。娇妹那边先晾一晾,事情我来做。” 我马上会意,回答说:“佛爷放心,等断手兄弟的通缉令一发出,我就会打电话给娇妹,透露佛爷的爱才之心,而我来做这个中间人,然后就等录音公布后,我亲自上门去劝她,一把就拽过来了,齐爷的愿望就能完美达成。录音一旦公布,阿虎千万要暗中保护好娇妹的安全,别我还没见到她,就已经被她老板灭口,没有她提供的秘密证据,估计齐爷很难撼动她老板,反而惹上一个仇家。” 佛爷轻松地说道:“这没问题,阿虎那边我来交代。” 林迪薇长舒一口气,站起来,打开门,大声对佣人说道:“重新弄一桌菜送这里来。”回头看着我,看她眼神,要不是佛爷和老代在这里,她一定是扑进我的怀里,或者把我坐在她的身下,她憋住自己的春浪情绪,高兴地说:“麦子,你是最优秀的私人助理,再没有比你更优秀的啦!” 老代提醒说:“佛爷,麦少爷家里到这里两边跑,以此作诱饵,安全是个大问题,这要是出了纰漏,林董再到哪里找这样‘最优秀’的助理?” 佛爷高兴地说道:“放心,玉玲珑和露露有黑蟒仔保护着,贡布可以抽身回到麦少爷身边,加上平措,家里没问题。家外有青子带人亲自暗中保护,万无一失,青子护卫我这些年,我知道,他出不了错的。” 我马上提议道:“佛爷,现在这样的情况,玉玲珑以后不用住酒店,演出结束后,让黑蟒仔他们护送我家去,这样我们也能集中力量,也好让暗中的歹人集中目标,引诱他们尽快出手。” 林迪薇思索着说道:“好,这办法好,让玉玲珑住你家里去,外人更弄不清这当中是什么关系,佛爷也能集中人手,少一个防御点,能节约很多力量,佛爷,你说呢?” “应该这样做。”佛爷一边说,一边拿出卫星电话,看着我问道:“麦少爷,还要敲诈齐爷点什么?哈哈哈,快想想,不然我可打电话告诉他我们的计划了哦?” 林迪薇笑起来:“麦子,别信佛爷的,再敲诈我哥,他可是得记仇的,哈哈哈,不过啊,以后我哥也和我一样舍不得你啰。” 电话拨通以后,法国那边正是凌晨五点左右,齐爷果然还没有睡,电话一响,没有通过佣人,他自己马上就接起来。依然是用免提,佛爷对着电话把我们刚才商量的详细汇报完,齐爷的语气一下就变得轻松快乐,在电话中强调:“佛爷,麦子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其它事情可以慢慢办,办法有了,不用急于求成,麦子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小语会吃了你。录音之事,千万保密,仅限于现在知道的几个人,就是对金、殊两家都要守口如瓶。麦子,你以后就叫我阿玛,我很高兴有你这个女婿,你是上天赐给齐家的福星。” 我几乎感动得热泪盈眶,终于听到齐爷正式承认我,不敢他以后会不会变卦,能得到他的承认,做一回齐家真正的少爷,自己总是高兴的,虽然我更在乎长久的平安和快乐。 林迪薇对着电话说道:“哥,最重要的是,明天把你刚才的话对小语说一遍,我的小语肚子里可有孩子,她一直压抑着自己,这样不利于她和孩子的健康,你亲自对她说,比我说的好。” “好,迪薇,辛苦你们了,还有老代,我可以去睡个安稳觉啦!” 挂断电话,我们心中的迷雾都已消散,马上要迎接的是一场场硬仗。 第345章难得温馨 事情总算捋清思路,我和林迪薇又恢复往日的惬意和快乐,她是心满意足的“享受”我三天,才终于愿意放我回家,还叮嘱我:“回去和你家那位少做一点,要是弄得回来没有了雄风,我可不饶你。” 又回到我自己的家里,算是严胖子的叛变,给了我勇气,既然已经暴露给敌人,也就没必要花心思隐藏,不如引其上钩。 终于,我们这帮“土行孙”又相聚在一起,他们高兴得喜形于色,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特别的轻松愉快。按理,小语对我很好,林迪薇对我也很好,齐爷现在也承认我是齐家中的一员,而且有花不完的钱,房子更大,生活更富裕,什么事情都有保姆伺候着,可是就没有我这个平平淡淡的家里的温馨感。 我想,难道我天生就是贱命,享受不了那样的富贵荣华,用农村的老话说:“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麻布手巾上绣牡丹——不配”……梁凤书、露露、小芬、肖玲玲,包括后来的贡布、平措,在他们面前,我就能没心没肺的彻底放松,可以毫无顾忌、毫无防备,难道是因为他们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苦人”出生吗?因同病相怜而相互欣赏、相互融合?仔细一想也不对,梁凤书也算是富裕家庭出生啊,可我在他们面前就是特别自在。 小语对我的爱应该不输梁凤书,可我就无法在小语面前像在梁凤书面前一样,我能想到的是,我们从艰苦跋涉过来的人,过上一点好日子后,更懂得珍惜,能聚在一起,因曾经携手并肩而展示没有掩饰的灵魂。我们彼此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像生活在别墅里,佣人、保镖、助理、亲信等等,在生活中划分出很多格子,每个格子的高低贵贱、轻重亲疏各不相同,为此要随时变换对待的方式。 比如,我始终无法适应,在我吃饭的时候,旁边站一个佣人,时不时的为我勺汤添饭,还毕恭毕敬地样子,我吃着,佣人看着,而佣人的年纪如父如母,想打个喷嚏,也得故意捂着嘴,担心被旁人笑话不懂规矩、上不得台面……我还是喜欢家里生活,我们都是差不多年纪,可以随意打闹,不想起身去添饭,就撒娇说一声:“老婆,我还要吃。”她便一脸嫌弃地去添饭,随意地塞到我面前,可能还嘟哝一句:“你脚断了吗?我就该伺候你啊?” 就算不小心,对着一桌子菜打一个喷嚏,谁也不真的嫌弃,最多玩笑说一句:“想一个人吃独食就明说,我们给你旁边摆一桌就是。”说完还继续吃下去。家里就是这样自在,不用分谁主谁仆,勤快的多做一点,懒的少做一点,谁也不会真心计较。 最重要的是,我们也不缺生活中所必须要的物质、钱财,女人们只想安稳地生活,就连平措和贡布也没什么奢望和幻想,我们就是相依为命地活着,这样才是真正的生活,虽然紧凑,却因为紧凑而能感受彼此的温度;活得庸庸碌碌,却因此珍惜每个点滴,我希望这种感觉永远不要变,可我也担心着会慢慢变得四分五裂,当年岁增长时,改变了人的期盼。 我躺在沙发上,头枕着梁凤书的腿,肖玲玲、露露和小芬坐在一旁,平措和贡布也坐在旁边,听我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对他们,我无需防备。 据露露说,断手兄弟和平措打起来后,她和肖玲玲第一时间是想着开门去帮忙,而对方确实太强大,门刚打开,忙没办上,露露便被一人打昏过去。等露露醒过来时,手脚已经被捆绑住,脑袋上套着袋子,嘴巴被胶布缠绕,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更不知道会有什么悲惨的结果降临在自己身上,担心马上就会一命呜呼,甚至在死前遭受非人的折磨。 露露双脚架在我的腿上,来回的磨蹭几下,问道:“哥,我听玲玲说,他们都不急于救我,就你为我心急如焚,甚至和佛爷、林董都吵起来,是真的吗?而且你知道出来救我,可能你会死,必定他们是想要你的命,但你还是出来救我。你难道没有想过,我死了无所谓,你要死了,嫂子、玲玲、小芬她们怎么办?怎么能这么冲动呢?” 我抬头看看露露,蹬几下腿,想把露露的脚从我腿上甩下去,可是没甩下去,也就只好作罢,故意刻薄地说:“露露,你想得美呢?我才不会不顾自己死活去救你,当时就想着出去看看你死没死,要是他们真把你杀了,也就费一个火化的钱。” 瞬间的沉默,梁凤书把我从她腿上一把掀起来,恶狠狠地说道:“长不大,是不是?看你把露露都说哭了,自己哄去。”说完,她又去给露露擦眼泪,说道:“哭什么?他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 我赶忙说道:“露露,你别哭啊,我不过是玩笑话,你还当真啦?好啦,哥错了,不该让你遭此一劫,吓着你啦?是不是?” 露露破涕为笑,自己擦干眼泪,笑着说道:“我不是因为哥的玩笑话哭,唉,当我醒来时,什么也看不见,喊也喊不出来,手脚被绑得很痛,动也动不了,那个难受啊!真是没法形容。心里想着,这辈子肯定完啦,要是被绑票的是嫂子,就算是玲玲,哥也一定会拼命相救的,我既不是哥的女人,也不是哥青梅竹马的妹妹,加上歹徒这样强大,平措都打不过,哥不会为我冒生命危险,我必死无疑。” 她呼呼鼻子,把流出来的眼泪擦掉,继续说道:“当哥出现在我面前时,你们知道吗?我虽然庆幸自己能得救,却还是很害怕,又感动得没了任何情绪,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后来听贡布和玲玲说,哥冒着生命危险,晚上还杀了两个老大……” 说着,露露又抑制不住情绪,哭起来,继续说道:“哥,我一直不知道,你能这样对我这个陌路相逢的朋友,我们没有男女私情,但哥把我和嫂子、玲玲看得一样重要,以后我都不知道怎么能报道哥的这份情,真的,我不知道,谁还会这样再乎我的生死。哥,谢谢你!这辈子我都记着你的大恩。” 听露露说完,我马上又在沙发上躺下去,说:“嗨,露露,你吓我一跳,我以为你要怪我呢?真是的,说这些煽情话干嘛?难道我落难,你不救我啊?” “救,救,救,哥,我的命不要,也要救哥的命。” 我拉过梁凤书的腿,继续枕着说道:“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吗?要是我和贡布都落入坏人手中,你一定先救贡布,你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 第346章居安思危 露露笑起来:“不是,不是,不是这样,贡布武功高强,不需要我救,我只救哥。” 我看看贡布,说:“兄弟,听见了吧?这样的女人不能要,你不理她是对的,千万别上她的床。” 贡布有些不好意思,起身假装去看窗外有没有危险情况。 “哈哈哈……”小芬大笑起来:“露露姐,你的希望完啦,哈哈哈,真完啦,以后贡布更不可能和你好了。” “放你的屁,小芬,救我时贡布也来啦,我这辈子,必须嫁给贡布。” 小芬补刀一句:“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贡布去不是救你,他是为了保护哥才去的。” 生死相依的好朋友,怎么玩笑都可以。 平措拖着沙发凳往肖玲玲身边挪动,小声地说道:“玲玲,要是你也这样对我说,我马上就答应,我保证一辈子也没人能伤害得了你。” 肖玲玲伸出一脚,把平措蹬开,没好气地说道:“死开点,做你的美梦去吧,永远也不可能的,给你说过多少次啦,我这辈子谁也不嫁。你伤口不痛啦?信不信趁你睡觉时,我给你伤口上洒一袋盐。” 露露笑说道:“这两个月啊,平措变化最大,最开始是对玲玲暗送秋波、羞于启齿,后来开始大胆表白,没办法,我们三个人在酒店没事干,又不能出去逛街,正好成全了平措有机会时时刻刻守着玲玲,哈哈哈,笑死我了,每天都对玲玲表白一次,有时候把玲玲弄烦了,被劈头盖脸的骂一通,平措一句也不敢还口,哈哈哈,你们不知道,我是每天都被他们笑得死去活来。” 通过两个月的登台演出,肖玲玲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拘谨、胆怯,对着露露一个抱枕砸过去,斥责道:“笑个屁,他就是被你带坏的,我还不知道吗?你每天趁我练声时,一旁嘀嘀咕咕教平措,一点好的也教不出来,全是污七八糟的东西。” 露露不服气地说道:“哼,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玲玲,总有一天你会感谢我的。” 小芬挖苦道:“露露,你自己还单着,贡布也不理你,还教玲玲,起码人家玲玲是有人追的,你呢?哈哈哈,你只有公开倒贴价格,说不定有人为了脱贫致富,和你将就过下去。” 露露蹭的一下扑向小芬,按住小芬一顿乱掐乱揉,嘴里喊道:“小贱人,真是嘴巴越来越贱,身上比狐狸还骚,让我给你去去味道,老陈真是老眼昏花了,竟然对你这么个骚货死心塌地……” 两个人又打闹起来,以前在家里,经常能看见这一幕,每次都是小巧玲珑的小芬被‘欺负’得投降才宣告结束。 梁凤书轻轻按摩着我枕在她腿上的脑袋,目光一直看着对面的墙,又像是看着李瞎子的灵位,听着她们打闹,神情被思索牵引,自入静默之中,我知道,她正在飞速的运转脑子,想着整个事情中的来龙去脉。 “别闹啦,你们哥都快没命了,你们还有心情闹。”梁凤书一开口,家里顿时安静下来,夜静悄悄,只有灯火依然不灭。 肖玲玲马上问道:“嫂子,为什么这样说?现在外面有青子哥和黑哥寸步不离,家里有贡布和平措,谁能害得了哥?” 小芬和露露立刻蹦过来,小芬急切地问道:“嫂子,不是玩笑话吧?” 我以为梁凤书是为了让她们安静下来,故意这样说的,不屑一顾地说:“他们才要不了我的命勒,你们几个别把我吵死了就好。” 梁凤书幽幽说道:“老公,你和佛爷、林董忽略了一个问题,断手兄弟到底是谁请来的,你们认为是娇妹一方,这有点说不通。如果陆溪楠也是断手兄弟杀的,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想,这两个人为钱办事,先是廖建山请他们杀了陆溪楠,然后把这两个杀手介绍给娇妹他们,是这样吧?” “是这样啊。” 梁凤书接着说道:“老公,假如你是廖建山,我是娇妹,贡布是杀手,你和我从前没有交集,这次你突然找我联合对付别人,你告诉我贡布办事非常可靠,把贡布介绍给我。都是尔虞我诈的人,我肯定得防着你吧?既然我要防着你,怎么能用你介绍给我的人,况且他是声名远播的杀手。新闻上已经爆出,怀疑你杀了陆溪楠,我也看到了这新闻,自然可以想到,可能你就是用的介绍给我的杀手,杀了陆溪楠,无论你承不承认,我都只能假定新闻不是空穴来风,我怎么还能放心用你介绍的杀手呢?” “老婆,既然我们两方要联合起来做事,请同一个杀手办事有什么不可以?杀手只是拿钱做事,不参与我的事情,也不参与你的内部事情,为我们这次联合所需要杀手做的事才让杀手做,双方都能放心啊!” “不对,老公,联合不代表双方能真心坦诚,我一定得防着你,既然是你先接触杀手,万一你私下先和杀手达成什么协议,关键时刻甩锅给我,我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梁凤书的这个怀疑,林董、佛爷和我都想过,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断手兄弟一直是为廖建山做事,陆溪楠是廖建山请他们杀的,露露也是廖建山请他们劫持的,用行踪把我们引到娇妹地盘上去,并且在水围村把露露交给娇妹的人,是廖建山用自己的行动向娇妹一方表面合作的态度。娇妹要对付我们,她是不缺人手的,她上面老板非法事情干了这么多年,肯定有自己的班底。 断手兄弟还在深圳,等待廖建山的下一次指示,又或者断手兄弟已经离开深圳,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影响佛爷和林董接下来的策略。通缉断手兄弟,一来是把老严消失的事情甩锅给他们,二来是为万一找到证据证明陆溪楠是廖建山干的,顺便把老严的消失也栽他身上。如果能抓捕或者干掉断手兄弟更好,可以做一些证据,让廖建山背上花钱请人杀人的罪名。 第347章推演 听完我的分析,梁凤书说:“廖建山的后台,和娇妹的后台,这两方的合作到底有多深,林董和佛爷是不知道的,他们也不可能让齐爷一方知道。新闻已经把郭越和廖建山推到风口浪尖,郭越和廖建山一旦被抓进去,势必会连累到他们的后台,就算他们自己咬牙担下来,齐爷也会趁机打击他们的后台,站在齐爷他们那个层面,谁是谁的人,一目了然,这样好的机会搞垮对方,怎么能放过?” “然后呢?老婆,你认为这件事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不是可疑,我们这样推演一下,廖建山上面的大佬见齐爷、林董的攻击密不透风,郭越和廖建山已经成为众矢之的,无法收场就要连累到自己。这位大佬找到娇妹上面的大佬联合对付齐家,因为娇妹上面的大佬做杀人越货的事情更擅长。娇妹上面的大佬也想趁机入驻上市公司,把自己洗白,于是授意让娇妹请来极其厉害的杀手断手兄弟,攘外必先安内,即通过拍照栽赃佛爷,又除掉自己内部的隐患。下一步怎么办?等齐爷一方打得廖建山、郭越无还手之力后,上面的大佬一定不会让廖建山和郭越落到警方手里,在齐爷的穷追猛打之下,难免会查出这二人上面的人,这也是齐爷的最终目的,上面的大佬怎么会看不明白?” 我马上坐起来,专心致志地听梁凤书的分析:“老公,我的推演是:廖建山和郭越这两天就会死,和陆溪楠一样,蹊跷死去。他们二人一死,上面的大佬派人接掌建钥地产,宣布郭越、廖建山畏罪自杀也好,或者说遭人暗害也好,齐爷一方就再无法继续攻击,因为所有的罪过已经推到死人手上。接下来,白兴堂回国,在新闻上暗示建钥地产这次危机,最主要的祸根来源于廖建山和郭越抢红树林项目,舆论的矛头一下就能引向齐家,所有人都有一个意识,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谁就是凶手。这样一来,红树林项目在舆论上已经牵连三条人命——陆溪楠、郭越、廖建山,如果把可怜的老严也牵连进去,一个背负四条人命的项目,难道上面不重新核查吗?就算齐爷最终能搞定,也会元气大伤啊!” 我依然心中疑惑:“老婆,依你这样说来,没有娇妹那边什么事情啊?杀廖建山和郭越,他上面的大佬随便请人办了就是,何必要联合娇妹上面的大佬呢?上面的大佬要让廖建山和郭越背锅,林董和佛爷早已谋算在内,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股价已经两个腰斩,林董暗中通过多个证劵公司,上百个账户,这几天陆续抄底建钥地产和万鸿兴基金几十亿,白兴堂回来收拾好一切,最大的受益者还是齐家。” “正因为最大的受益者是齐家,对方才又足够的料把矛头引向齐家,郭越、廖建山也算财富榜上的风云人物,这样的人蹊跷死去,最大的受益者又是齐家,就算没有足够的证据,起码红树林项目齐爷要让出去,名誉也会受损,这样毒辣的人谁都会防着,齐爷以后渐渐会被顶层权贵边缘化。” “老婆,娇妹一方为何参与进来呢?” 梁凤书抬头想想:“廖建山上面的大佬,本是利用娇妹把佛爷牵连进杀人案中,再由佛爷牵连齐爷,为下一步反击做准备,但他们没想到这边有录音。我想想啊,如果照片不公布,录音也就无用。郭越、廖建山死了以后,矛头引向齐家,红树林项目落入别人之手。在深圳,江湖上能和佛爷抗衡的,以前是客仔,现在是娇妹,上面的大佬和白兴堂需要联合娇妹一方,在江湖上对佛爷势力进行逐步蚕食,在上面同时诋毁齐爷。你算出二十天的时间线,现在已经过去四天,还有十六天,十六天后会发生什么呢?他们反击开始?他们会怎么反击齐家呢?我再想想啊。” 梁凤书站起来,在几个房间来回的走着,我们都不敢出声打扰她。 一支烟功夫,梁凤书重新回来坐下:“老公,断手兄弟是国外来的,很可能来自一个和我们国家没有外交的国家,如果他们逃出深圳,在国外宣称是齐家顾他们杀了廖建山、郭越、陆溪楠,齐家百口莫辩,有人证,最大受益方又是齐家,怎么解释,外界也不会相信齐家没杀人。” “啊,天啊,我怎么没想到?佛爷、林董、齐爷都没想到,天啊,这可怎么办呢?”我简直无法想象事情可能是这样发展,马上想到自己的危险,不由得又问道:“老婆,那为什么你先前说我快没命了,退一万步说,齐爷倒下,我们大不了失去靠山,卖掉深圳的房产,到别的城市,我们这辈子依然生活无忧啊?” “老公,我知道你一直有逃离都市的想法,每天在外面周旋也确实累,连同我们也常常处于危险之中。我也不贪恋作家这个身份,小时候的作家梦,老公已经帮我实现,家里的面子老公也给我争回来了,我再没有什么好奢求的,随时可以跟你游走天涯。”梁凤书看看他们,说:“我想他们也能陪我们一起远走天涯,我们有这样丰厚的积蓄,加上我们几个的本事,这辈子生活无忧肯定没问题。” “对,我们随时可以跟着哥和嫂子辗转天涯。” 小芬刚说完,露露表态说:“我宁愿现在就离开这个鬼地方,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我和贡布生一堆娃儿,哥和嫂子做他们的干爸、干妈。” 肖玲玲低声说道:“哥,去哪里我去哪里,还有嫂子一起。就算是钱没有了,我会种地,我带你们一起种地,谁也饿不死。” 平措马上说道:“玲玲,不用种地,嫂子给我们兄弟的钱,我们一分没花,回到我们家乡草原,那些钱能买很多牛羊,我们在雪山下放牧,我们兄弟养活大家没有问题,玲玲,我还能教你骑马,你想想,我们一起奔腾在雪山下,多好啊,你到时候一定是雪域上最美丽的卓玛。” 肖玲玲瞥一眼平措,没好气地说道:“你脑子有病,我跟着哥和嫂子,神经病才跟你奔腾在草原上,还卓玛姑娘,你自己找你的卓玛去,我不是。” 第348章娇妹电话1 欢笑过后,梁凤书说:“老公,不是我们想走就能走得了的,齐爷在、佛爷在,我们不能走吧?齐爷和佛爷他们倒了,我们走也来不及,你知道那么多秘密,娇妹他们要弄死我们,没有其他外援,平措和贡布两人又怎么能挡得住?况且还有那两个老东西追杀我们。” 小芬马上激动地说道:“嫂子,我们……” “我们个屁,你闭嘴。”梁凤书打断小芬的话,继续说道:“看见娇妹杀人的外人,你、平措、青子、阿虎,但娇妹是要通过照片栽赃你们杀人,如果对方要把戏做真,就必须作出你们一直想夺回照片,这才符合佛爷的手段。另一方面,佛爷见事情败露,肯定得细心谋划,佛爷应该把自己撇清,齐爷也会要求他这样做,不然会连累到齐爷。” “老婆,你的意思是,娇妹会杀了我们四个,作出佛爷杀人灭口的样子,把照片上的故意夯实。” “对,但要把你们四个全部杀掉难度太大,我想,娇妹他们会这样推算,照片一旦公之于众,佛爷可能让青子和阿虎自己把案子担下来。他们也知道,你和贡布不是道上的人,依照这个道理,面对这样的杀人大案时,你和贡布不一定愿意为佛爷承担,所以你和贡布死了,照片上的事情才能显得真实,加上道上人对佛爷的了解,才没有任何破绽。” 我这才全然领会梁凤书的推演,娇妹一方谋划的是:齐家涉嫌雇凶杀害廖建山、郭越、陆溪楠,而佛爷外涉嫌杀害客仔和蛇仔,内涉嫌杀人灭口——我和贡布,齐家将败得一无所有,就算能保住命,这一辈子也再无法进入中国,齐家老爷子创造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梁凤书不知道我和小语、林迪薇的关系,所以她觉得我不是佛爷的人,应该在整个谋划中死于杀人灭口。娇妹和梁凤书一样,也会认为我不是齐家集团的核心人员,所以我知道梁凤书的推演是对的。 我拿起电话,准备告诉林迪薇,想想又还差点东西:“老婆,以你看,齐家现在该怎么做呢?” 她长舒一口气:“好在你们手上有录音,而且你说录音备份了多份,齐爷那份现在肯定早已送达法国,他们抢夺也无用。怎么做?廖建山和郭越肯定死定了,齐家也不可能去保护这两个人,就算你们通知他们,他们也必然不信,眼下两件事最重要,一是:一定要抓住断手兄弟;二是:你和贡布的安全是个大问题,况且还有两个老间谍。林董股市抄底的事情我管不着,她肯定比我们更擅长处理,我就关心我老公的安全。” “我和贡布的安全没有问题,佛爷派的都是最得力的人,老婆,我得马上通知林董和佛爷。” 我刚要打电话,梁凤书按住我的手说:“先别打电话,我们要考虑再成熟一些,佛爷不是已经追捕断手兄弟了吗?我们家里也暂时安全。老公,我两个月没见你了,你打完电话,林董、佛爷一定让你马上去商量,老公,你在家里好好再住两天,好不好?” 我无法对梁凤书说“不好”,看着她依依不舍的模样,我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想着事情已经这样,齐爷、佛爷和林迪薇也一定在每日推演事情发展走向,我又何必这样心急火燎的。我们同在一座城市,却两个月没有温存,怎么能忍心刚回来一天就离开,我心中对梁凤书的愧疚越重,越不能拒绝她的任何要求。不只是这份爱越来越浓,她还是我的精神支柱,无法想象,失去了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我的生命将变得怎样的落寞、孤寂,她无可替代。 小芬马上站起来:“听懂嫂子的话了吗?我们都洗洗睡去吧,哥也该抱着嫂子进屋啦!哈哈哈,哥快去吧。” 我一把抱起梁凤书,说道:“就去,怎么啦?” 梁凤书害羞地说道:“老公,别这样好不好?” 所有的愧疚聚合成更温柔的心和拥抱,想起我们曾在那溪流边的大石头上,激情和缠绵…… 当她柔情似水地躺在我的胸膛时,猛然发现,最爱的还是她,这份爱没有任何杂质。 她小声地说道:“老公,两个月不见,你好像更厉害了。” 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是林迪薇那个女人教会我更多花样,我也想用难得的相聚,尽我这个老公该尽的义务,使她快乐,是我一辈子的责任。 肖玲玲每天八点出门去剧场,演出九点半结束,到家十点半,整个过程由黑蟒仔带人护卫,并无意外发生。 回家第二天下午,娇妹打来电话,开门见山说道:“小师傅,前天你告诉我,说通缉断手兄弟只是例行公事,我相信你替佛爷带的话,断手兄弟也不怕通缉,估计全世界很多国家都通缉他们。但这几天新闻还是没有消停啊,你帮我替佛爷和林董带个话,他们要是不遵守承诺,我们可真要公布照片了,到时候可别怪我们把事情做绝了啊!” “娇老大,你先别急,听我说,我也问过齐爷和林董,他们说新闻要慢慢停下来,突然停了对公众没法交代啊,这你知道的吧?” “小师傅,他们这鬼把戏骗谁啊?对公众交代?股市上损失的算谁的?林董买单吗?我们照片一旦发出,那可是真收不回来哦。” “千万别,娇老大,照片千万不能发,损失什么的都好说,可以商量,这是佛爷和林董的原话,你要不信,我把佛爷电话发给你。佛爷说,要不是老严出事,现在联系不方便,担心被监控,他愿意亲自给你解释,真的,娇老大,要不你打电话给佛爷,我是绝对不敢给你乱说的,娇老大的本事我可是亲眼见到过的。” “我不需要打电话给佛爷,我就看行动,他们要是真的愿意遵守协定,我能看得到,人的忍耐力也是有限的,不是吗?是佛爷做不了主呢?还是林董不想遵守承诺?” 第349章娇妹电话2 “娇老大,您绝对误会了林董的意思,说实话,你也知道,我是林董的助理,你和我说的话,我一个字不改的告诉林董。林董说,等这几天风头过去,让我带上厚礼去拜访你,林董非常敬重你老大女中豪杰、年轻有为,说她公司那么多人,没一个年轻人能赶得上娇老大一星半点,真的,我给林董说,娇老大的模样是一个二十来岁的美丽少女,林董还认为我故意吹嘘您,那天真该拍一张娇老大的照片回去给林董看,她就知道我没有乱说……” “小师傅,扯远啦,你别拿扣女的手段用我身上,我敬重你神算名号,你把人的生死看得那样准,所以愿意交你这个朋友,可我也不能一直被你这样拖着,照片真要发出去,就是彻底撕破脸喔。” “不能发,娇老大,林董和佛爷一直告诉我,让我每天和您保持联系,他们也在想办法让新闻停下来。可是突然完全停下来,真是林董能力做不到,况且您肯定也都看新闻,这几天涉及建钥地产的新闻,都是说的他们前段时间恶意做高g价的事情,陆溪楠的事情是全部停下来了吧?恶意做高g价的事情,是zj会在查,zj会的事林董怎么能干预得了?我向您保证,佛爷和林董一定是遵守协定的,林董和佛爷怎么敢拿自己的身价开玩笑,你要照片一发,他们全完了。娇老大,林董说了,等风头过去,损失的事情可以商量的,照片不是一直在您手上嘛,这个事情不敢乱说的。” “小师傅,我如此敬重你,你可把我的话带全了,我的忍耐心真是不多了。” “娇老大,我就一个算命的,真不想搅到这样的事情里,要不是你照片里有我,我直接离开深圳,林董和佛爷的事我真没法参与,您老大也可怜可怜我。那天要是劫持的不是我朋友,我根本就不会掺合这件事。” 娇妹在电话中一笑:“小师傅,你也别这样怨我,你是知道的,人是廖建山提供的,不过啊,这样也好,好在是你的朋友,不然我怎么能认识小师傅呢?你朋友不也完好无损的回去了嘛。” 我装着很委屈地说道:“娇老大,您是最明白的人,我被你拍到照片中,我朋友被你们的人劫c,这真是天大的冤枉,我又不像您老大挣那么多,我也不想挣那么多,我一个算命的,能有安生小日子过就心满意足啦。今年真是流年不利,都忘记给自己算算,不然也不至于招惹这么大的麻烦,唉,娇老大,你哪里知道我的苦哦。切不说别的,您照片中有我,就算是为了我自己,我也得看着佛爷和林董遵守协定,他们要是言而无信,我真就跑路了,哪里还有这个荣幸和娇老大通电话。” “哟哟哟,小师傅真是一肚子委屈呢,不会恨上我了吧?” “唉,恨您娇老大,我都没这个资格,以前客仔、蛇仔都知道,我虽然和佛爷他们有往来,道上的事情我可从没有参与过一点点,客仔以前也找我算过,您问问他以前那些小弟,看我有没有骗您,我就是个算命的,道上的事从没参与过,什么也不懂。做林董助理,不过是天天算命累了,再不想每天给人算命挣钱,想着安安稳稳有份收入养家,不然我这种人做什么助理嘛。” “小师傅也别这么苦恼,你这些话我倒是相信的,我也打听过你的情况,你和佛爷他们来往,据说是因为你和你女朋友刚到深圳时,在电子市场开档口,不得不和以前的耀仔打交道,这样才认识佛爷的。” “老大,您这话说得全对,不就是这样嘛,我真不是道上的人。唉,可能是命里躲不开的机缘,和娇老大的缘分,估计是老天注定的吧,这样也能牵扯到一起。我是最希望事情早点过去的人,要没有这些事情,娇老大不只年轻貌美,简直就是当代的穆桂英,我有空找娇老大喝喝茶,说说话,多美的一桩事情啊。” “小师傅,你真是这样想的吗?” “这还能假得了吗?以娇老大的美貌和身段,哪个男人不希望多看上几眼?我虽配不上娇老大,可我也是个男人啊,像您老大这样的漂亮女英雄,能一起喝喝茶,说说话,那得是多荣幸的事情啊!” “你这嘴巴不得了,小师傅,等事情过去,我们正大光明的做朋友,我这里你随时可以来,这是我们的情谊。林董和佛爷那边,把我的话带到,如果不遵守协定,我也没必要遵守。” “好,好,好,一定,一定。” 挂断电话,梁凤书挺着她的胸膛顶住我,凶狠地看着我:“多漂亮、多英雄啊?还当代穆桂英,你都没有这样夸过我,哼,这两个月在外面学坏啦,你说,怎么惩罚你?” 我顺势压倒:“老婆,她就是一个女土匪,哪有半点可以和我老婆比的,现在不是要哄着她嘛,我是算命的,奉承别人的方法都还是老婆教的昵,这狗日的女巫婆,要不是惹上这些事情,八辈子也不想看到她。” “你怎么又起来啦?刚做过没一会儿,真就这么想我啊?” “当然啦,趁着在家这几天,我得把两个月的全做了。而且我也没办法啊,它一遇到你,马上就雄赳赳,气昂昂的,都都管不了它,估计是两个月委屈它啦,它现在要向你示威。” …… “好,好,好,都依你。老公啊,我们都在一起六年了,别人都说夫妻有七年之痒,老公怎么对我还这么有兴趣?” …… 小芬和露露见我难得在家里住几天,大多数时间都在厨房里,餐餐都是满桌子的菜。她们不让梁凤书和我做一点事情,我们也就基本上呆在房间里缠绵,讨论文学,讨论她写的文章,大多数时间,我们负距离不愿分开,只有去客厅吃饭时才会穿上衣服。 第350章 亿万富豪曝尸海边 上午十点,我还在睡梦之中,电话响起,本不想接,拿起来一看,是林迪薇打来的,心中不禁想,今天才第四天,就非得催促回到她身边吗?接通电话,林迪薇焦急地说道:“麦子,快回来,昨夜廖建山和郭越死啦,两个人的尸体都在海边红树林里,被赶早捡海货的民工发现并报警,说是刀伤,身上都有多处刀伤,具体死因还要调查,快回来,千万注意安全。” 我马上到书房把林迪薇电话中的话告诉梁凤书,她惊得目瞪口呆:“天啊,他们真按我推演的那样干啊!老公,你不是危险了吗?” “没事的,他们想杀我,也未必杀得了,我出门会带着贡布,还有青子他们呢。” “快换衣服过去吧,别让那样大一个林董等着你这个助理,你可千万注意安全,到了给我发条短信。”梁凤书一边说,一边拉我去房间帮我穿衣服,就像孩子上幼儿园要迟到了,母亲急急忙忙帮孩子穿衣服。 刚穿好衣服出卧室,贡布打开门,青子进来,低沉地说道:“麦少,走吧,佛爷也已经出发。” 露露和小芬从厨房冲出来,露露疑惑不解地大声说道:“怎么啦?这就要走啊?” 梁凤书看着青子,笑笑:“青大哥,辛苦你了!麦子可以出发啦。”说完,又急急忙忙去房间拿手链和项链来给我戴上,小声地叮嘱道:“千万小心一点,家里别担心,我能安排应付,你就管自己安全。” “青子,你先外面等等我,家里我要交代一下。”说着,在沙发上坐下来,点上一支烟。 青子什么也没说,关门出去。 梁凤书不解地小声说道:“还交代什么啊?家里真没事,既然是林董叫你,就快去吧。” 我反而不着急出门,想起梁凤书的推演,事情正向着推演发展:“老婆,事情正和你想的一样,如果我急急忙忙赶回去,告诉林董,几天前我们就推演出事情会是这样,岂不遭了吗?等一会儿出去,到时我就说才想明白。” “有道理啊,老公越来越成熟了。”梁凤书挨着我坐下来,看看站着的几个人:“玲玲,麦子哥又要出门去啰,快陪你哥坐坐吧。” 肖玲玲在我脚前蹲下来,手臂趴在我的腿上,抬头看着我:“哥不会有事的,遇事一定能逢凶化吉。” 梁凤书打开客厅电视,转换到深圳电视台,新闻上正在播报实时新闻:今日清晨,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建钥地产董事长郭越遇害身亡,两人尸体在的滨海大道外的红树林中,被民工发现,二人身上皆有多处刀伤,据现场初步勘验判断,怀疑二人昨夜遭人杀害后,被抛尸红树林中,案情还有待深入调查。最近以来,从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陆溪楠家中意外身亡,到建钥地产陷入雇凶杀人的舆论漩涡中心,加上今天廖建山和郭越遭人杀害,这场神秘莫测的纠纷正慢慢浮出水面,据本台记者对这一连串事件的初步梳理,不难发现,事情的发展走向越来越表明,这是一场践踏法律的商业争斗,我们相信,正在蓬勃发展的深圳,一定能够…… 肖玲玲蹭的一下站起来,在李瞎子灵位下拿出三支香点燃,对着李瞎子的灵位默默祈祷,随后回头喊我:“哥,快来给爸爸烧三柱香,李爸爸会保佑我们的。” 小芬看着电视,忧心忡忡地说道:“嫂子,真和你说的一样哦,哥岂不是很危险?” 露露大声地斥责道:“你个乌鸦嘴,哥出门前说这些丧气话干嘛?真是嘴贱。” 小芬立刻对着地上呸几下,说道:“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心里突然又些堵得慌,我挨着梁凤书坐下来,细细叮嘱说:“小芬,家里的柴油发电机要经常检查,小心被人从外面断电;平措,最近谁也别出门,家里所需东西让外面人送进来,窗户和门要不断地检查;玲玲,不要担心我,你晚上出去演出,记得和嫂子要保持联系;露露,家里的自来水、一切饮食,要小心检查……” “老公,突然婆婆妈妈这些干嘛?”梁凤书拉着我的手,故作轻松地说道:“你啊,就管好自己就行,家里安全无忧,一点也不用你担心,有你老婆我在,还能不放心吗?” 贡布说:“嫂子放心,哥不会有事。” 梁凤书笑笑:“唉,担心也没用,这些年都是战战兢兢过来的,我们都小心一点,外人也不是三头六臂,倒是没必要怕他们,算了,不说这些啦。”说着,她拿起遥控器关掉电视,若有所思地说:“这样明显的刀伤,还明目张胆地抛尸,老公,你想想,廖建山和郭越也有自己的安保团队,却死得这样惨,事情蹊跷啊!你先去,我想明白了给你发信息。” 走出门,看见比我高一头的黑蟒仔在一旁点头打招呼,我走进隔壁露露和小芬的家里看看,见十几个精干小伙子严阵以待,心里踏实很多。 青子以前是佛爷的贴身护卫,安排极其细致周到,前面一辆车开路,我和青子、贡布在中间车里,后面一辆车跟着,从深南大道向西而行。绿化带中郁郁葱葱,姹紫嫣红,这是深圳最宽阔美丽的东西通道,装点得就像城市中的美丽花园,看不见丝毫杂乱,我也一直认为,这是祖国最美的路,是改革开放后,经济腾飞时铺就的遍地锦华。 一坐下来,我马上把梁凤书推演的事情进展说出来。 听我说完,林迪薇说:“你家那个女人真是不一般啊,她说的很有见地,我和佛爷这几天也是这样盘算的,唯独不同的是,我们没想到娇妹还要杀你和贡布,嗯,很有道理,要是杀阿虎和青子,事情就联系不到佛爷身上,况且阿虎和青子不是他们能轻易得手的,这么说来,我还不能让你去见娇妹。” 第351章富豪死因 见林迪薇一点也不慌乱和担心,想来她一定应付过很多大事情,加上她拥有的势力,应该比梁凤书更看清对手的策略。 佛爷却一直眉头紧皱,提醒说:“林董,他们推演的事情进展中,最后会因为我们一方受益,而把脏水泼到我们身上,这不得不防吧?还有一点,就算陆溪楠定性为意外摔死,廖建山和郭越的死如果不能破案,他们要把舆论的矛头指向我们,到时候也很难收场。” “泼脏水也没难么容易。”林迪薇对佛爷的话不以为意,笔直的腿往桌子上一架,两条雪白酥滑的腿比水晶吊灯还耀眼,悠闲地半瘫在沙发里:“美国股市不用担心,万鸿兴基金被人趁机做空,不只我一家,只不过我看得比那边的人更明白。白兴堂拿我没有办法,美国是自由市场,涨跌不受证监会干预,只要不违法,盈亏靠自己手段。建钥地产这边,我们用一百多个账户逐步抄底,你名下泰基发展这段时间所吃进的货,所持股的比例,已经可以入驻建钥地产懂事会。白兴堂两面受敌,拿我们没办法,他想和我们抢回购,也得找到这么大资金才行。泼脏水只靠舆论是没有用的,没有实证,舆论炒不久,对我们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听林迪薇的口气,事情完全在她的掌控之中,可为什么又这么急叫我回来呢?而且我不懂股市上的翻江倒海,想着梁凤书提醒我:“郭越和廖建山也有自己的安保团队,却死得这样惨”,我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安危,故意问道:“佛爷,按理,廖建山、郭越这样的人,也不是一般人能靠近的,怎么就死得这样惨?如果是他们被袭击,他们的身边人为何没有报警?尸体这样明目张胆地仍在树林中,是凶手太强大呢?还是有别的目的?” 佛爷低着头,沉思着,随口回答道:“目前消息还没汇过来,再过一两个小时,差不多就能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 我手机震动了一下,拿起来,对林迪薇说:“家里发的信息,担心我安全,我回个信息就好。” 打开信息一看,梁凤书在信息中说:“是娇妹杀了他们,只有娇妹他们能单独约这两个人出去。” 我把信息拿给林迪薇看,以证明我没有什么隐瞒。 林迪薇看看,嘴角露出满意的笑,把手机递给佛爷:“看看,麦子家那位这话很合理,应该就这么回事。” 佛爷看完信息,把手机递还给我,迟疑着慢慢说道:“真是这样倒好了,他们下一步就该公布照片,可我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麦少,你比我通透,想想哪里不对呢?” 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不对,而且心里觉得累得慌,比小时候饿着肚子干农活时还要累,只得沉默起来。 真是奇怪,今天的林迪薇一点也不着急,轻松地说道:“胜负已见分晓,佛爷,剩下的就看你的啦,一是要尽量活捉断手兄弟,实在不行,死的也行,总之,我们要比任何一方都先得到他们,栽赃陷害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二是尽最大力量协助警方,只要陆溪楠的死能破案,所有事情都顺理成章。” 林迪薇又看看我,用呵护的口吻说道:“麦子,现在是关键时刻,能同时杀掉廖建山、郭越,凶手非等闲之辈,我希望这段时间你呆在我身边,起码安全更有保障,跟你来的贡布也住这里,老代知道安排,你别担心。” 午饭过后,佛爷从警方那里得来消息,据调查,昨夜廖建山和郭越一起喝酒聊天到午夜,而后两人开同一辆车出去,不让任何人跟着,身边人问他们去哪里,有什么特别事情,两人都没说,昨夜再没见到人,他们两人这几天经常这样一起出去,不让任何人跟着,也不说理由。今天早上被人发现尸体报警以后,警方上门,他们身边的人才知道二人已经遭人杀死。 二人死前开的车在四海公园旁找到,车完好无损,车里也无任何打斗迹象,就像被主人遗弃在那里一样。 根据验尸报告,两人都死于心脏贯穿性刺伤,身上多处伤口好像是有意为之,就像是杀死以后,凶手还故意多捅了几刀。两人的死亡时间都差不多,同样是在凌晨二点至三点这个时间,但海边不是案发现场。 警方推断的发案过程,是廖建山和郭越凌晨开车到四海公园后,应该是自愿下车去了另外一辆车上,被人接走后,在其它什么地方被杀死,然后被抛尸海边。没有目击者,也不知道他们为何深夜开车到四海公园,还不让人跟着,连是谁接走他们的也不知道。 从尸体所在的位置,警方判断,尸体是被小艇从海上运来,抛尸之后,小艇的去向正在调查之中。因为抛尸的位置离一处工棚不远,在工棚里找到一个目击者,但这个目击者并没有看清小艇的模样,只听见有人从小艇上往树林里仍东西,因当时夜色模糊、树林茂密,即看不清,也没有在意到底是谁在树林里放了什么就离开,只当是偷猎的人在树林里偷偷下篓子。 凶杀案陷入扑朔迷离之中,而凶手显然有挑衅的意味,不然何必要这样抛尸呢?从抛尸的地方来看,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唯一可以让人浮想联翩的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红树林项目,但目前还无法给出准确判断,没法找到抛尸处和红树林项目有什么联系。 下午,论坛上已经有人议论红树林项目和廖建山、郭越的联系,一部分人认为,二人曾试图抢夺红树林项目,所以死在红树林里是遭报应;有人认为是红树林项目一方杀了两人,但这种说法很难站得住脚,谁会杀了人往自己地方上仍尸体呢?还有人说是陆溪楠的鬼混回来索命,这种封建迷信的说法,只是拿别人的灾祸消遣,从而发泄自己心中的积怨。 中国有句古话:“死者为大”,意思是人活着时,有再大的罪过,死后也不该被清算或者继续声讨,不然就是泯灭了基本的道德。可是我们依然让秦桧跪在岳飞的塑像前,把赵高、魏忠贤、周幽王等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不只没有做到“死者为大”,还要让其遗臭万年,甚至挫骨扬灰。 第352章挫败感 时代进入二十一世纪,人类假装进入了又一个新高度文明的时代,在对于死者这件事,好像表现得更宽容,把战犯供入神庙,把烂账和所有过错推到死人身上,把恩怨情仇随着死亡一起遗忘。 等到第三天新闻铺天盖地地出来时,林迪薇才真正感觉到有些慌了神,看着每篇帖子的题目都有‘红树林’三个字,不得不重新审视一波三折的红树林项目。有的帖子直接写出这样的标题:“阴魂不散的红树林”、“人命浇筑的红树林项目”、“红树林项目还要死多少人”、“亿万富豪惨死红树林项目上”、“大海绿肺红树林到底被谁盯上”…… 环保人士开始呼吁保护红树林,文化名人发文怒斥妄图开发红树林主题公园的集团公司,政府宣布将重新保护和规划红树林片区…… 到晚上,林迪薇偃旗息鼓地说:“红树林项目算是彻底失败,以后只能是免费公益项目,再无人敢动。”她的这消息当然来自可靠的关系网。 两个亿万富豪的死亡,让红树林成为谁也不敢动的‘奶酪’,它们将属于大自然不可破坏和盈利的自然生态,是全人类的财富。 夏夜凉风清朗,不远处的霓虹依然依照着举目之间的夜空,地王大厦后升起一轮明月,南山的夜鸟又从头顶飞过,别墅后的山中不时传来几声凄厉的鸟鸣,南方海边夏夜依然迷蒙。 别墅楼顶点燃一个火桶,就像烽燧上燃气狼烟,林迪薇拿起一叠一叠的文件扔进火桶里,一边仍,一边对着熊熊的火焰大口的喝酒,映得她的脸颊绯红。佛爷和老代站在一旁不吭一声,我抽着雪茄东望着满城霓虹,都市的夜依然喧嚣。 “麦子,再给我开瓶红酒。”我第一次听到林迪薇的声音如此的有‘粗旷’感。 我走进凉亭里,拿起红酒启子,看一看佛爷和老代,只得开启第三瓶红酒倒入醒酒器里。当我端着酒走向林迪薇时,佛爷看着我摇摇头,暗示我不要让林迪薇继续喝下去,如此艰巨的任务,就这样轻易地推在我身上。 “姑姑,还是别喝了吧?我们到下面阳台上去坐。”我也找不到合适的话劝她,只能这样说。 “倒酒,把酒放下。”她也不看我,目光落在火桶里,声音却很坚决,就像战场上的命令。 只好给她倒上小半杯红酒,又说道:“姑姑都喝两瓶了,再喝下去坏了……” 她摇摇晃晃地起身来抢我手中的醒酒器,手还没伸直,身子一歪,径直扑向地面,我赶忙跨步伸手扶助她,帮着她坐回椅子里,很心痛地说:“姑姑,不能再喝了,酒不能这样喝。” “放屁,拿个杯子,和我一起喝,你,你要不,不喝的话,以后,以后,我不管你,你和小语的事情。” 老代马上从凉亭里拿起一个杯子递给我,显得特别殷勤。 林迪薇对着老代和佛爷斥责道:“你们,你们滚,废物,滚,别这里碍眼,快滚。” 老代和佛爷下楼,把这个醉醺醺的女人留给了我,并且这个醉醺醺的女人谁也不敢得罪她。我拉了椅子和林迪薇紧靠着坐,半杯酒给她,半杯酒自己端着:“姑姑,我陪你喝,别喝太急,夜这样长,我们慢慢喝。” “不,不行,干了,我干了,你也干了。”说着,她一仰头,半杯红酒落入她的口中。 我也只好干了,想着,反正不敢违背她的意思,不如就陪她往死里喝吧。我知道,喝到一定量,她一定会吐,吐往会全身无力,虽然我还没见她醉过,我想她也不能一直喝下去。 喝到第五瓶时,她终于喷涌而出。先是坐在椅子上吐,然后站起来扶着桌子吐,又坐在地上继续吐,她用自己喷涌出的红酒,染红了自己全身。吐了好一阵,估计有些‘回光返照’,吊着我的双臂站起来,晃晃悠悠地走入凉亭要自己动手开酒,酒瓶没拿住,人又扑进我怀里继续吐。 终于折腾到没有力气,她却不让我动她,非要坐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叫着:“别动我,别动我,我难受。”眼里的泪水肆意流淌着。 我知道酒喝到这样有多难受,也确实应该暂时别动,原地坐一坐会舒服很多,只好拿了考证和她一起坐在地上,管不了一地的红酒,还有刺鼻的味道。 她趴在我的腿上呜呜的哭起来,不时的呕几口,我只好轻轻拍着她的背,任她发泄。想起我以前也喝到这个样子,死死抱着马桶不愿离开,梁凤书就一直蹲在我旁边,不停地抚摸我的背,直到我扶着马桶睡过去,纤弱的梁凤书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我拖到床上去,没有一句怨言,此刻,我也只好如此对林迪薇。 想不到她这样富贵的女人,也会因为一次失败而痛彻,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不堪,如此煎熬难受。我想着,她还缺什么呢?不就是损失了前期投入的钱吗?那些钱有或者没有也不会影响生活,何必如此呢?就算是为了面子,可是谁又能没有几次错误呢? 又想着,她从前也肯定经历过挫败,难道也这样醉得一塌糊涂?又是谁照顾她呢?没有爱人,估计只有佣人了,可她会扑在佣人的怀里吐吗?唉,每个人都有脆弱的一面,谁没孤独伤心过呢? 佣人远远的站着,直等到林迪薇在我的腿上睡过去以后,我才让他们过来打扫,我自己抱起林迪薇下楼去,把她拔个精光扔在床上,脏了床无所谓,反正不用我收拾。 林迪薇整个醉酒的过程是相当有修养的,或者说是极度压抑、克制自己的,她把所有的挫败感、不甘心等等负面情绪,全部压制在自己一个人的心里,并没有一边喝酒一边埋怨和谩骂,自始至终没有数落过任何人。一杯一杯酒灌进自己的口里,让胃里翻江倒海,由此惩罚自己,让自己为失败承担痛苦。 第353章挫败感2 刻意的压制自己的情绪,我很熟悉这种感觉,惜爱羽毛的人,有节气、有风骨的人通常会这样做。在我露宿街头的那些日子,也是这样强力压制自己的困顿感、迷茫感、绝望感,我是因为那些千百本书给了我这样做的暗示,也是书慢慢消解着我压抑的情绪,直到冲出困顿的牢笼。 我明白,这种感觉非常煎熬,就像涅槃重生那样艰难,从林迪薇的醉酒过程中,我看到这个女人的坚韧与担当,她也是一个要脸的人,那就更需要独自慢慢消解心中的压抑。 看到用醉酒消解情绪的林迪薇,使我想到刚到深圳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梁凤书也是如此咬紧牙关独自煎熬着,梁凤书不喝酒,她偷偷用泪水消解自己心中的压抑。那时候我门住在一个十几平方的房子里,厕所就在床的隔壁,好几次我都发现梁凤书在厕所偷偷哭泣。 在那段需要借钱度日的艰难时间里,我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所有的压力都担在梁凤书肩上,可我也是一个十分细心的人,当梁凤书突然长时间在厕所时,我偷偷从门缝看见她在里面独自流泪,可我却没有任何办法破解生活的困顿,又无法宽慰她,所以,当生活好起来以后,我再也不想让她流泪。 今天林迪薇也落入自己的陷阱中时,我还能照顾她,在我用热毛巾为她擦拭时,她迷迷糊糊地拉我上去,虽手脚无力,却表明了她心中的渴望,于是我只好与她负距离抱在一起,一番酣畅淋漓之后,我的酒意全消,她沉沉睡去。 洗漱一番,我到三楼会客厅里,老代和佛爷关切地问:“林董睡了吧?”没有丝毫的尴尬和稀奇。 我点点头,好奇地问道:“这才两天,怎么就要把项目的全部资料烧掉?这么快就知道项目失败了吗?” 佛爷长叹一声:“最上面传下来的话,齐爷通知的,能有假吗?我们都失算了啊!” 听佛爷简单分析一番,连梁凤书也没有想到对方的意图。依照佛爷分析,对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夺红树林项目,廖建山和郭越是彻底被利用,只不过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只有这两个亿万富豪的惨死,才能让红树林项目被万众瞩目,不得不停下来,那么,是谁做的呢?这还暂时是个谜。 对方用的是‘损人不利己’的招数,其目的是要把林迪薇和齐爷拖入‘滑铁卢’,最好是形成‘蝴蝶效应’,让林迪薇的产业、和齐爷的声望从此落入黄昏之景。 佛爷说,齐爷在法国对着电话大发雷霆,从没有如此愤怒过,大概意思是,齐爷受到多方高层指责。为避免遭人利用攻击,齐爷已经第一时间对政府作出表态,愿意无偿为这座城市建设红树林公共休闲观光栈道,并争取泰基发展等等公司一起为保护红树林生态出资捐款。 齐爷的快速行动,使得林迪薇所有的谋划全都作废。林迪薇所领导管理的资本,也是齐家的资产,当然要无条件支持、配合齐爷的一切主张。佛爷说,林迪薇不是为失去红树林项目而伤心,是为没有预料到事情的发展走向而伤心,以至于让后面的行动完全失控,在谋划上输给了对手。 我一直不明白红树林项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浩大工程,此刻才听佛爷大概介绍一番。深圳已经有水上乐园、世界之窗、民俗文化村等几个大型休闲娱乐项目,依照林迪薇最开始的设想,深圳还可以容纳一个更大的户外娱乐项目,以她的构想,在红树林外建一个大型海上娱乐项目,涵盖游艇码头、海幕剧院、海下酒店、海洋生物馆等等,并且承诺盈利的一半用于保护红树林生态。 随着两个亿万富豪遇害的新闻铺天盖地,舆论的巨浪已经形成,更大的惊涛骇浪可能还在后面。 老代一边泡茶,一边说道:“我们三人商量一下,麦少爷,你不睡吧?”老代的话里满是无奈的心酸味道,看看我,确定我精神正常,他继续说道:“我们想想,在林董睡醒以前,最好能给她一个应对方案。” “要不要让林董的几个智囊一起参与讨论?”佛爷的语气很是低落,我第一次见他灰心丧气的样子。 “都让林董骂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这时应该全都在地王大厦的办公室里通宵开会,估计也没什么高招,他们那里抵得上佛爷您的智慧啊!”老代摆出一副轻松的姿态,就像平时喝茶聊天一样。 眼下只有让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真相大白于天下,才能还林迪薇所领导的资本一个清白,才能还恢复齐爷的名望,可是,案情一点进展也没有,佛爷说,警方那边找不到破案线索,他道上这边也打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消息,做下这件事的人,就像凭空而来,又凭空而去。 老代看看我:“麦少爷,你在生意上是局外人,可你的心是通透的,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你怎么看?随便说,没有关系的。” 我想不出什么奇思妙招,非得让我说,也只好由心而说:“代叔、佛爷,我的看法和所有大众的看法一样,谁是受益者谁就是凶案主谋。可我又比普通大众多知道一条,就是林董不是主谋,也不是受益者,那么谁是受益者呢?眼下可能还看不出谁是受益者。” 佛爷说:“受益者?所有同行都是受益者,总不能大家都是凶手,也可能凶手真就是所有同行,唉,难啊。要说是白兴堂嘛,又觉得他自断臂膀没必要,要说是娇妹一方,也说不通,娇妹他们不会这么早动手,这对他们犹如自断后路。” 听佛爷的话,显然对我的话觉得太过稀疏平常,逼迫得我的思绪快速运转,我想让自己有些价值,有些不服气地说道:“佛爷,只要是人做的事,也复杂不到那里去,廖建山和郭越总不可能是妖魔鬼怪杀的吧?竟然是人为,必定有破绽。” 佛爷低头不语,拿着茶杯,目光像是落在茶水里拔不出来。 老代轻松地说:“哦,麦少,当然是人杀的,刀口在那里呢,你说说,怎么找破绽?” 第354章上山顶 “前段时间,我一直在读罗素的《西方哲学史》,突然使我想起书中德谟克里特的一段原子论,他说:一件事情的“最终因”必然是另一件未来的事情,这件事情就是以那件未来的事情为目的而发生的。根据德谟克里特这个理论,我们能不能先别想谁是凶手,先想想廖建山和郭越这样曝尸红树林后,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再根据未来要发生的事情,找到现在谁最希望未来发生那样的事情。虽然还是思考最终谁受益,但还个思路,把想人而事,变成想事而人,或许能更明白一些。”说完,我看看佛爷和老代,自己又开始依照自己的灵感推想着。 “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佛爷像是更迷茫了,低着头念叨着:“未来?齐爷提出让红树林变成公益项目,为此,我们先前还让出了笔架山公园旁的项目,这还不只是损失钱的事情,要是案子久不能破,齐爷和林董,连同我们这一大票人,都将一直被人以此为疑点而攻击,首先齐爷在这里的主政者可能被换掉,随后我们的边界将被快速收缩,这就是未来要发生的事情。” 听佛爷说完,还是一头雾水,老代赞同佛爷的话,可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 老代又说,前段时间,用陆溪楠生前好友攻击廖建山的事情,如今随着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这张牌不只变成了废牌,还有可能变成被对方利用的破绽。这个人去警察局录过口供,还接受过媒体私下采访,想当着没有发生过,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仔细一分析,前段时间林迪薇他们攻击别人的手段,此刻全变成了对方反攻的有力把柄,一场迷雾重重的凶杀案,让所有风向全部转了向,对齐家已经形成围剿之势,要想绝地反攻,比六出祁山还难成功。 空调呼呼的吹着,我还是感觉到很闷,突然想到最高的山上去吹吹夜风,两个月的紧张防备,感觉好久没有看日升月落,看看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就该是日出时分,遂马上说道:“代叔、佛爷,困在这里也没什么灵感,我想去梧桐山顶看日出。” 佛爷猛抬起头:“麦少,这可不行,要是再节外生枝,我们可真遭受不起打击,你要是出事,林董、小语不是要我的命吗?” 老代刚想说话,我抢先说道:“没事,我带青子哥、贡布一起去,不会有危险的,让我去吧,林董这样难受,我作为助理,要是想不出对策,对不起齐爷、林董的厚爱,这是其一。最主要,我真的两个多月没有出去好好呼吸一口,心里很是憋闷,脑子更不好用。” 我起身要走,佛爷一把拉住我,老代说:“佛爷,让他去吧,年轻人,关屋里太久确实需要放松,这么晚了,无碍。” 佛爷提高嗓门:“老代,这可是你开的口啊!” “好,林董万一醒了问起,我来担。刚才少爷说的‘最终因’是个思考方向,我们都安静的想想。”老代站起来叮嘱道:“可千万小心,眼下正是关键时刻,出不得差错。” “放心吧,我得一卦,出门寻、必有获。” 老代笑说道:“我就知道,少爷是有主张的人,愿你得获如得卦。” 我看着佛爷说道:“佛爷,你可别让人跟着我,谁也不准跟着,我一定会安全回来的。” 下楼叫上青子和贡布,老代和佛爷送到门口,佛爷又叮嘱青子一番,让我觉得很是多余。 刚出别墅大门,我让青子把车停下,我自己坐在驾驶位,一脚油门下去,冲入寂夜之中。 凌晨的城市尤其安静,北环路上稀稀落落的车就像夜里矫捷的爬行动物,想起自己在北环路上撞死残害肖玲玲的人,车的速度变得更悠闲一些。绕道梧桐山的南面,进入弯弯曲曲的山路后,世界更是变得舒畅了。 离山顶几百米的停车场空空荡荡,杂草却没有以前那样茂盛,人活动的痕迹随处可见,看来越来越多的人爱上这座莽山。 青子打开手电筒四处照射,就像要寻找出林中的野物;贡布率先下车,警惕着四周。 对着夜空用力的伸展自己,空气如此的清新而凉爽,我小声说道:“电筒关掉吧,没什么危险,好久没出来野外散心,这感觉就是爽。” 爬上山顶,我指着南面的山坡小声说道:“贡布,记得吧?阿虎就埋在下面。” 贡布默念着经文,我和青子无声地抽着烟,望着远处稀稀落落的灯光,还有那看不透的夜色。 我自己在山顶慢慢徘徊,什么也不想说,害怕打扰夜里的魑魅魍魉,还有那些冤死异乡的孤魂野鬼。夜虽然黑,徘徊于这座城市的最高处,心情变得轻松无比,想来,那有什么危险,谁也不是三头六臂。 弯月正慢慢沉入西边的城市夜色里,犹如一盏不灭的明灯,正慢慢的下坠;东边的海天相接处,亮起一丝青光,海和天一下就有了界线。沉重的云压在青光之上,就快要落入大海中,被青光一直托举着,云只得往两边更加延展开去,铺成一道蜿蜒逶迤的黑色脊梁,那道黑灰色锁住了半个世界。 突然听得山下有汽车往山上极速奔跑的声响,车轮在曲折的石子山路上快速攀爬时,发出呼噜呼噜的噪音,在山中寂静的夜里非常刺耳。 青子拿出热感应望远镜对着山下看去,小声说道:“遭啦,来者不善,我们这那里躲去?” 我没有觉得危险来临,只是觉得扫兴,本想安安静静看日出,想不到有和我同样爱好的人,遗憾说道:“没事,应该是上山看日出的人。” 贡布已经拿出匕首,急切地四下打望,说道:“先林子里避一避。” 青子把热感应望远镜递给贡布:“你看看,我有这东西,对方也可能有,根本没办法躲,只能冲下去,你和少爷先上车,赶快下山,别管我,我已经发信息让阿虎来接应。” 第355章山顶开战 贡布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四下看看,说道:“哥,一定不是看日出的人,不然不会上得这么急,北面也有好几个人往山上来,我们恐怕是被人跟踪上啦。” “少爷,走吧。”青子已经急起来。 我对青子伸出手:“刀给我一把,真要是寻仇的,倒是好,今天我们兄弟三个一起进退,决不单逃。” 青子见我态度坚决,打开背包,拿出三件防弹衣:“快,都穿上,万一对方有枪。麦少爷,万不得已你别动手,你要是有三长两短,我也活不成,就算为了我,好不好?”青子一边给我穿衣服,一边哀求着我。 贡布飞快的套上防弹衣,把背包拖到大石头边,说道:“青子哥,背靠大石头,这地方宽阔,好发挥,事已至此,只好背水一战。麦子哥,你靠着大石头,我和青子在外,你一手电筒,一手刀,听青子的,只防别攻。” “贡布,什么背水一战,你还是带着少爷快从林子里跑吧,带上我的望远镜,对方有备而来,你们快走,我掩护你们。”青子说得急躁,几近哀求。 贡布拍拍青子,说道:“我了解我哥,这个时候他是不会抛下兄弟自己逃命的,如果我们在林中被人围追堵截冲散,对方人多,哥更危险,而且来援助我们的人也可能不能及时找到我们,那样更无胜算。”贡布又看着我:“哥,对方要是有枪,我们就必须马上往林中跑,你一定不能和我跑散了。” 青子仰天深吸一口气,手上军刀递给我一把:“唉,少爷,这难道就是你说的‘必有获’?” 我接过刀,和贡布一起忙着在地上捡石头,说:“青子,现在没有少爷,我们是兄弟,有没有收获,已经很明显,看清敌人就是收获。” 青子也快速的帮着捡石头:“我差点忘了少爷在游艇上用打火机打杯子的事,好吧,犟不过你,我们就拼一拼。” 我的电话响起,背靠大石头,接通电话,林迪薇劈头盖脸地骂:“你是疯了吗?看什么日出?脑子有病是不是?对方多少人?怎么这么安静?” “姑姑,你喝杯养生茶等我们好消息,不会有事的,等我活着回去,任你骂个够,挂啦,对方快上来了,我们得准备准备。”不想听她啰嗦,马上挂掉电话。想是青子让阿虎支援,阿虎立刻上报了佛爷,佛爷肯定不敢单独做我的主,叫醒了林迪薇。 我电话刚挂断,青子电话响起,他拿出电话一看:“佛爷。”随后对着电话不停的说“好——好——好,是——是——是、一定,绝对保证少爷安全。” 青子挂断电话,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又环视一圈,表情凝重地说道:“贡布,你主要负责保护少爷,我来断后。北面的人还得要一会儿才上得来,南面车上下来四人,我们先攻击南面四人,边打边下山,车别开了,肯定已经被他们划破轮胎。” 贡布从旁边快速砍下两根手腕粗、两米来长的树干,递一根给青子:“一寸长、一寸强,先用棍,再用刀。如果我们三个联手,都对付不了这四个人,跑也无用,天还没亮,说不定路上被他们下了套子,岂不更惨?就这里决胜负,等待救援,没有更保险的了。” 听着南面的车已经停下来,不想他们再争执,我态度坚决的说道:“依贡布的办法,这里决胜负,青子,贡布说得对,万一路上有埋伏或者机关,更危险,这里起码我们先有准备,你们一人打俩,我还能帮忙。” 其实我没有丝毫的胜算,根本不知道对方来的人有多强,事到临头,只好坚强。把石头拢到脚前,背靠着大石头,做好殊死一搏的准备。 青子把刀往背上套子里一插,接过贡布的生树棍,无奈地说道:“好吧,贡布兄弟,听你的,你是野战高手,今天正好比试看看,我们谁能先放到两个。” 停车场离山顶一百多米,四个人快速冲上山顶,透着微亮的青光一看,既不是断手兄弟,当中也没有蔡子英和老谢,我的心马上轻松一些,大声问道:“来送死的,谁顾的你们?怎么这么慢,害我等这么久?说,谁顾的你们?” 对方一人拿着刀指着我:“你就是麦子吧?你老老实实跟我们走,什么事都好说,殊死抵抗没有用,我们还有人。” 果然听见山下又响起车子的声响。 既然不是来看日出的,不打是不行了,我挥起右手一个假动作,四个人都习惯性地作出躲避的动作,而我这个左撇子马上抛出第一坨石头,梆的一声,正中一个人脑袋,拳头大的石头,七八米的距离,够他受的,他马上手捂着头,歪歪斜斜地后退几步。 我扔石头就是暗号,贡布和青子已经马上冲出去,棍子与刀噼里啪啦地打起来。 马上翻身爬上大石头顶部,顶上捡好的几坨大小不一的石块够我用好一阵,这个时候管不了什么素质和修养,按照我们三人事先约定,要是对方有枪,我们就需要马上冲入林中,如果对方没枪,我就爬上大石头,这样就相对安全,还能助攻。 随后我又砸出几块石头,只对着最开始被我砸中的人打去,三块被他躲过,头上和身上又被砸中几下,他开始踉跄着从旁边林中向我靠近,这属于没有脑子,只要他冲出林子,马上就会被我砸,我死死的盯住他,还一边伺机打另外三个人。 看这几个人身手,还不是一般道上的混混,有极其专业的打斗训练,可以说是个中高手,力量与速度都是专业极人才,要是我单独与其中一个对战,估计几秒钟就得被制服,但他们遇到的是贡布和青子,完全没便宜可占。 山顶一大块平地,贡布和青子手上的长棍正好发挥其优势。 这不是武侠小说里的打斗,没有什么神乎其神的独门绝招,靠的是力量、速度和体力。青子和贡布虽是第一次联手对敌,却很有默契,他们长棍同时攻出去时,对方三人马上往旁边的树林边躲避,以此消减长棍的优势。在他们往旁边躲避时,中间一人慢了一步,被贡布和青子两根棍子同时攻击,没能挡几下,几秒钟就被打翻在地。 第356章血战山巅1 对方人数上一下没了优势,估计他们也没有想到贡布和青子会先同时攻击一人,这当然是贡布和青子早依照自己条件约定好的,他们当然无法预知。 那人一倒地,贡布马上回身防守,青子举起棍子,对着倒地的人腰上接连几下重棍,伴随着对方的几声惨叫,估计腰被打断,再也爬不起来。 那个被我石头砸中的人估计脑袋也伤得不清,一直不敢从林中出来,只在林子边沿试探,看着我是鞭长莫及,估计心里很是着急上火。 贡布和青子一人拿着棍子对着一人,他们再不敢轻易进攻,提着砍刀,背靠树林,对峙着,明显是要拖延时间,等待后面车上的人来联手进攻。贡布和青子背靠着背,不知道商量了什么,突然虚晃几下,随之见一人哀嚎一声倒下,原来贡布在虚晃手中长棍时,另一手射出匕首,正中一人胸膛。 我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往山下停车场一看,又来两车,已经下车往山上跑,从热感应中可以看出一共有七人,不只是敌是友,想来阿虎他们来不到这样块,要是都是对方的人,估计贡布和青子难以对付。 好在贡布和青子也明白对方的援手快要赶到,当贡布的匕首击中一人时,他们两人马上极速夹攻落单的一人,几十秒钟,这人也被打倒在地上起不来。被我砸中头的人扶着被匕首击中的人退到树林里去,贡布和青子也不进林中追击,青子对着我竖起大拇指:“少爷好身手啊,单独对付了一个,继续发挥,阿虎他们来不到这么快,再来的人,冒头便砸,别手软。” 贡布已经快速的把倒下人的两把刀插在裤腰带上,以备等会儿用,大声说道:“要还是这等货色,就没什么好怕的,辆车人也不经打,哥,你看看北面的人还有多久到。” 我拿着望远镜看看:“怎么也还得一阵,先弄南面上来的,来得及。” 南面又有人冲上来,我的石头早已准备好,第一个刚冒头,马上被我一坨石头砸中脑袋,紧接着又砸中两个,后面的人才开始躲避。 贡布接连飞出两把砍刀,立刻又是两声惨叫。 其它几个人马上冲向贡布和青子,一点也不交流,看来就是来杀人的,而且最后出现的两人一人带着一个铁抓,正是断手兄弟。 断手兄弟没有马上进攻,站在旁边先看着,我对着其中一人扔出的石头,轻易的就被他铁抓挡住,使得我再不好继续扔。 当只剩下断手兄弟和贡布、青子四人还站在时,我的心开始紧张起来。 断手兄弟相隔两米多分开站着,目光都紧盯着贡布和青子。 青子讥笑道:“想不到你们还请帮手,请的这些帮手也太次啦,以后你们还怎么接活呢?” 其中一人用粤语说道:“几个带路的而已,来吧,一对一,还是一起上?”说得好像他们赢定了似的。 贡布和青子也不敢小觑,马上放下棍子,紧握着刀,随时准备迎接战斗。 贡布和平措是双胞胎,估计断手兄弟把贡布认成了平措,其中一人指着贡布说道:“有点料,伤这么快好啦?今天可不便宜你。” “你们兄弟结局不会比他们好。”贡布指着地上的人对断手兄弟继续说道:“今天谁要是逃跑,谁是孬种、王八糕子……” 贡布话没说完,断手兄弟突然出击,一手刀,一手铁抓,一人对着一人开打。 为防断手兄弟配合默契,青子和贡布相互拉开几米距离,各自进入战斗。 一时难分胜负,看着青子腿上好像还受了伤,因天色还没亮,我也看得不真切,站在大石头上干着急,他们那样的战斗速度,我根本不敢下去帮忙。 几分钟后,速度慢下来,都有些气喘吁吁,时而防守、时而进攻。见贡布和青子都没输,我马上开始扔石头攻击断手兄弟,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他们用我听不懂的语言不停的叫喊着,看样子是想准备撤退。 我一边扔石头,一边大喊道:“不要放过这两个人,不要让他们跑啦!” 贡布擅长快攻,我主要用石头帮着贡布攻击,果不其然,在我分散他的注意力时,贡布几下快速进攻,加上贡布耐力明显强一些,终于杀中几刀要害,把其中一个断手兄弟放倒在地。 剩下一个断手兄弟想去救援倒下的人,马上被贡布和青子联手攻击,转眼之间,两个断手兄弟都倒下了。 看着传说中的杀手倒下,这简直是意外的惊喜,我从石头上跳下去,赶紧去看青子和贡布伤情如何。果然,青子的腿在淌血,他也扯下裤腿来扎住伤口,嘴里说着:“没事,没事,少爷,你快回到石头上去,北面的人快到啦!” 贡布捡起两根棍子,递一根给青子:“青子哥,还撑得住吧?” “行,这两个已经解决掉,其它的还能怕吗?”青子拄着棍子笑笑。 为了不给他们增加麻烦,我又马上爬上石头,刚爬上去,不由得大喊一声:“小心,枪……” 我还没喊完,只听‘砰’的一声枪响,青子被打翻在地,贡布的棍子对着开枪的人从空中打下去,打得手臂上的骨头咔嚓一声响,紧接着,贡布马上用棍挑掉断手兄弟二人身上的枪,各在后脑勺敲一棍,才从地上扶起青子,大喊道:“哥,没事,打在腰上,有防弹衣。” 我拿起背包里的矿泉水递给贡布,他接过水往青子脸上倒,青子才醒过来,捂着腰说道:“王八蛋。”回手推我一把:“少爷,天马上亮了,快回到石头上去,帮我们做岗哨。” 贡布自己拿一把手枪,把另一把递给青子:“青哥,有这家伙,我们不怕啦,随他们来吧,够解决几十人的了。” 青子把弹夹退出来看看,又从昏死过去的断手兄弟身上搜出几个弹夹,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北面上山的口子上,对着山下连开几枪,并大声喊道:“来啊,都上来吧,看你们有几条命。” 第357章血战山巅2 我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往北面看,十几号人听到枪声和青子的喊声,已经停止不前,随后往山下快速逃离。 阿虎带着十几人随后冲上山来,见我和青子、贡布都好好的,急忙说道:“贡布兄弟,快带麦少爷从林子里面走,佛爷让我们带着警察一起来的,山下已经抓了几个想逃跑的,警察马上就到,这里交给我和青子处理。”又回头吩咐几个人说:“快,你们五个护着他们走小路到田螺坑,然后开车送麦少爷和贡布兄弟回南山,林董和佛爷快急死啦!” 见阿虎说得这样急,我和贡布跟着那五人快速冲入林中,从山上连蹦带跳带跑下到田螺坑时,红日已经升起,天已经大亮。 在回南山的的士车上,我才发现贡布身上也有好几次伤,小腿上三处铁抓的抓伤,手臂上一处刀伤,只是伤得都不严重,血已经让他的薄衫和伤口凝结在一起。贡布没有丝毫痛苦的样子,眼睛依然警惕着车窗外,手上的匕首还紧握着。 副驾驶坐阿虎派来保护我们的人,后面还跟着一车阿虎的小弟,在快速奔向南山的路途上,我对贡布说:“你和青子太厉害了,先放倒那么多人,后面还能制服断手兄弟,看来他们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厉害啊,还是你们更厉害?” 贡布举起手在我鼻子前晃一晃,说道:“断手兄弟确实厉害,要不是代叔这东西,我们能不能这样快取胜很难说,不然,就算能赢他们,我和青子也得脱层皮,这两人的速度和力量的运用特别娴熟,而且全是取命的招数,没有丝毫顾忌后果,简直是杀人的魔王。” 坐上车以后,我一直问道一股辛辣味,本以为是的士车没有洗干净,贡布手一晃时,我才闻到味道是他手上的。听他说着,我又把他的手拉在我鼻子前仔细闻一闻:“辣椒水?青子怎么会有辣椒水?” “这不是简单的辣椒水,是警察用的催泪剂混合液,经过专业加工,密封在塑料袋里,等要用时抓在手里,对着对方突然抓破洒出去,防不胜防,哥,在外面要千万小心,真正的战斗是没有规则的,只论胜负。” 想起以前老代说过要教贡布如何对付断手兄弟,本以为他有什么绝杀功夫,没想到他给的是辣椒水,这种手段既狡诈又卑劣,虽然是为了对付杀人的魔头,可毕竟胜之不武,真不知道他还有多少阴狠毒辣的手段。 前面的青年激动地说道:“你们太厉害啦,青子厉害我们都知道,虎老大说过,他都打不过阿虎,想不到贡布哥也这样厉害。来时虎老大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让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不要命的决心,谁要是贪生怕死,以后也没得混。你们太厉害,我们都没用上力,全被你们放倒在地。” 据前面的青年说,我和贡布、青子开车到梧桐山时,佛爷已经让阿虎带着几十号人集结在盐田,以防万一,因我要求不能有人跟着,阿虎他们没有太靠近梧桐山,在得到青子信息后,阿虎马上向佛爷回报,依据佛爷指示阿虎通知警方一起上山,以避免再落人口实。阿虎他们上山的途中,在山路上截停一辆车,车上四人全部有伤,当场被阿虎的小弟全部按倒,等待警方的人接手。 在快到达南山别墅时,我打电话给梁凤书把整个早上的事情回报一番,用无比愉悦的语气,还是被梁凤书数落几句,责怪我太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也为能抓到断手兄弟而高兴。 随后又打电话给小语报平安,让她别担心。 的士刚到别墅门口,老代已经亲自开车在门口等着我们,见贡布满身血污,我身上也沾染上很多血迹,又惊喜又担心:“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医生已经准备好,你们三个都是英雄。” 从面相上看,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老代是用阴招取胜的人,他对林迪薇的忠诚如奴才一般,平时对我恭敬慈爱,没见他黑过脸,没听他说过一句狠话,他的笑总是如温润的明月一般。 隔几个小时再见到老代,想起他教的阴招取胜,我有些害怕这个人,感觉他比齐爷更阴狠,好在他不是我的敌人。 想来还是贡布看得明白:“战斗只论胜负,不讲规则。”难道人生也只有成败,不管手段吗?我有些瞧不起老代了。 车刚停下来,林迪薇上前拉开车门,搀扶着我下车,说道:“吓死我啦,吓死我啦!”见我回头去扶贡布,她又大声说道:“听说贡布和青子都有受伤,我已经准备好医生,辛苦啦,快,来人扶着我们的英雄。” 贡布一摆手,有些羞涩又尴尬:“我没事,撑得住,小伤。”见贡布整个人血淋淋的,有自己的血,更多可能是别人的血,我很心痛,扶着他一起走到医生面前。真是感谢老天给我派来这样赤肝义胆的战将,有了他和平措,使得我对这个世界少很多恐惧。 我去换好衣服,洗漱一番,下楼去,正好看见贡布手臂上的伤口正在缝针,佛爷和老代也在一旁看着,佛爷兴奋又高兴地对我说:“你们又立下大功,齐爷让好好奖励你们,我该怎么奖励你们呢?” “中午吃顿好的就行。”我拉着贡布的手:“中午我们一起吃饭,还有青子。”又马上问佛爷:“青子中午能回来吗?他比贡布伤得还重,可能需要休养一段时间,如果不用住院,能不能把青子接回来住我房间,辛苦他啦。” 佛爷笑着点点头,回头对大峰说:“打电话给阿虎,按少爷说的办,把青子送这里来。” 林迪薇眼含着泪水推开门:“走吧,客厅说话,贡布的伤弄好后,先休息,中午一起吃饭吧。”说完,挽着我的胳膊就往楼上走,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你不要命啦?我酒都被你吓醒。” “姑姑,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嘛,你还舍得这样责怪我?要不是看你难受得厉害,我才不会这样冒险去做呢。”我这个时候当然要卖乖:“姑姑,我不是说过吗,为了你和小语,我不怕任何事情。” 关上小客厅的门,我马上兴奋地说道:“佛爷,我的卦准吧?出门寻、必有获。” 佛爷有些迷惑地说:“麦少,你是不是知道这样单独出去会被跟踪袭击?” 第358章智人千虑 面对佛爷的疑问,我开始感觉人比人也聪明不了多少,林迪薇、老代、佛爷都是江湖经验及其丰富的人,面对危机,照样束手无策,还不如我的破解之法。 我有些得意也是可以理解的,必定佛爷两个月也没抓住断手兄弟,我一出马,马上得手,对他们三个迷惑的老江湖说:“书中说‘智人千虑、必有一失’,您们考虑的是如何防范,而对方却一心想着取胜,防范越严密,对方的攻击就越花样繁多,再坚固的防御,也经不起持续不断的进攻,姑姑,你说是不是这样?” 林迪薇一直欣慰、温暖地看着我,回答说:“是啊,你这道理不假,可是你怎么知道他们会上钩呢?” “姑姑,昨晚看你满腔愁绪,我没有说,我认为廖建山和郭越的死可能和娇妹他们没有关系,正因为没有关系,他们又看得出齐家已经面临四面楚歌,一定想趁机为将来分利而急于建功,娇妹手上的王牌是照片,照片上的事要很有把握地牵扯到佛爷身上,必须杀我和贡布。如果夜里我们失败,他们就可以说是佛爷派青子把我和贡布诱上山顶,杀人灭口,这样一来,照片上的事情佛爷就无法撇清关系,他们想着,这样一来,照片一旦公布,就算青子和阿虎去自首,想担下全部责任而撇开佛爷,也就做不到。” “果然有见地。”林迪薇看看佛爷和老代:“你们都老了啊,没有麦子这胆量啰,这是以身犯险啊。”林迪薇递给我一叠报纸:“麦子,看看吧,今天的新闻你还没看吧?说对了,我们现在就是四面楚歌。” 拿过报纸一看,硕大的标题:思齐资本谋财害命,标题虽然言之凿凿,内容里没有害命的证据,但列举了谋财的证据。文中说,在一个多月前,思齐资本开始通过多个账户做空建钥地产,并且在郭越遇害前几天里,控制泰基发展,一起趁低疯狂买入建钥地产股票,成为建钥地产连续暴跌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最大黑手,由此联系上郭越和廖建山的惨死因由。文中还列举思齐资本在国外公开做空万鸿兴基金,获得上亿美元利润,在文章的最后,曝光红树林项目一直是思齐资本为推手,泰基发展为项目主体方。 其中一份销量不高的报纸,直接用标题:泰基发展的红树林项目冤魂难散,文中主要指责泰基发展企图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牟私利,并且长期在商业竞争中不择手段,文中隐晦的指出,泰基发展就是廖建山和郭越两位亿万富豪惨死的幕后凶手。 一篇实时评论文章更是直接上升到民族、国家层面,题目就已经足够挑起狭义爱国情绪:外国公司(思齐资本)的经济掠夺阴谋,在文章的开始,首先列举出思齐资本控制下的中国上市公司名单,泰基发展首当其冲。文章不以证据为逻辑,而以思齐资本的背景为内容,形容齐家、金家、殊家为数典忘祖的卖国贼。文中主要写这三家在建国前,国家风雨飘摇之时逃离苦难,在改革开放经济腾飞之时,又回来掠夺财富,官商勾结伤害民族资本发展的根基,文章的结论是:昔日卖国贼的后代们,正肆无忌惮地打劫国家财富,肆意破坏国人的生存环境。 这篇实时评论文章用心之狠毒,行文之刁钻,目的性之暴虐,简直是病犬狂吠一般,矛头直指齐爷。 我正看报纸上的文章时,刘秃子和黄秘书长推门进来,脸色都很凝重,黄秘书长刚坐下来,茶没喝一口,长叹一声说道:“舆论风向不好啊,要想办法控制。” 林迪薇无力地说道:“网络上的帖子就更是胡说八道,好像要马上把我们齐家、金家、殊家拉到广场上审判一样,而我们竟然还不知道真正的对手是谁。”说着,林迪薇挫败感的情绪又上来,没好气地说道:“佛爷、黄总,麦子都知道以身犯险去寻找突破口,你们就没有一点办法吗?” 佛爷很是尴尬地抬起头来,回答说:“林董,断手兄弟已经归案,我们可以从这上面开始做文章……” 林迪薇火冒三丈,打断佛爷的话:“放屁,断手兄弟一定要依法审判,要是廖建山和郭越不是他们杀的,你还想强加给他们不成?要是弄巧成拙呢?日后真凶归案呢?幕后主使又安谁家头上?岂不要害我们万劫不复?” 老代马上平静地劝说道:“林董,你也别急,少爷今天为我们打开了局面……” “打开了局面?是,麦子为我们在十面埋伏中冲开了一个口子,老代,麦子才二十出头,我给你和佛爷怎么交代的?要是昨天夜里麦子被杀害了呢?我对小语怎么交代?你们想逼死我的小语吗?让我们齐家人财尽失?”林迪薇马上又回到昨夜醉酒时的情绪当中,有些闷气无处撒的味道。 指责过佛爷和老代以后,林迪薇转向刘秃子,不过语气变得温和一些:“老刘,昨晚办公室会议有结果吗?” 刘秃子小心翼翼地说:“董事会秘书甘璞明我一并带来了,要让他进来回报吗?” “不想见他,有什么决议,你三言两语告诉我不就行了吗?” “昨天大家一晚没睡,但眼前还没找到突破口,大家的意思是,先想办法发一则通告,撇清新闻中的指责,以懂事会的名义发,对失实、污蔑类的报道主体方和作者,找出一两个典型来起诉到法院,美国和这边同时进行。”刘秃子见林迪薇眉头紧皱,又说道:“麦少爷贡献的断手兄弟等人还在重症监护室,警方没法审问,我们也得不到丝毫消息,秘书办那边是让大家睡几个小时,下午接着对新发生的情况进行商议。” 林迪薇冷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还睡几个小时,我睡了吗?麦子、贡布、青子他们睡过吗?还真他妈睡得着,哼哼,事到临头,全成了摆设,还不如二十出头的少年。”说着,回头对旁边女助理说道:“让他甘璞明滚回地王大厦办公室去,继续给我主持会议,什么时候拿出有效的策略,什么时候睡觉。” 第359章踏浪而行 见女助理出去关上了门,黄秘书长小声地说道:“到案歹徒一共十一人,六个重伤,五个还在抢救观察期,命都能保住,审讯已经在进行中,这帮人都是外地来的亡命之徒,通过中间人交易,审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来,估计还得等断手兄弟醒来,才能找到幕后指使者。昨晚发生的凶杀事件,现在还处于高度保密中,齐爷那边的指示是说,先封锁消息,等找到主谋时再一步步披露出来,林董有没有什么别的意见?” 林迪薇软弱无力地说:“我能有什么别的意见?照我哥说的办吧。”林迪薇指一指电脑,语气变得平静很多:“麦子,你再看看这段新闻视频,然后我们再一起讨论。” 刘秃子马上点击播放,视频是早上新闻录制下来的,画面里,白兴堂神情哀痛,对着一堆麦克风说道:“建钥地产郭越和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惨遭毒手,我很悲痛,并希望警方能早日破案,让我的两个好朋友能九泉瞑目。近段时间,我将协助我两个好朋友的家人,帮助他们处理好财产整合和继承过度等事宜,唉,真是丧尽天良啊!” 紧接着,画面中是郭越的老婆带着孩子,声泪俱下的控诉凶杀的残忍,这个女人及其熟悉,我没有想到郭越老婆竟然是这个女明星;然后是廖建山的老婆泪水涟涟地对着记者喊冤,哭诉廖建山身前背负杀害陆溪楠的不白之冤,诅咒那些冤枉廖建山的人不得好死。 我注意到,在郭越老婆对着记者控诉时,她眼神偷偷快速地看过白兴堂四次,我关上电脑,凭着直觉说道:“您们注意到没有,从郭越老婆的神情中可以感觉到,她和白兴堂的关系非同一般,甚至可能有奸情。真是想不到啊,原来郭越老婆真就是影视明星谢淼淼,郭越真是死得冤枉,老婆这么年轻漂亮,他一定死不瞑目。” 林迪薇拉我挨着她一起坐,喝一大口咖啡,苦笑着说:“麦子,你还替郭越叫冤啊?说说你的想法,这屋里都不是外人,随便说,我们都是蠢才,听听你这读书万卷的大才子的高见。” 看着五个往日叱咤风云的人物,此刻意气消沉如战败的公鸡,脸上再无往日雄风,我说不上幸灾乐祸,还是有些暗自嘲讽,想我这样穷山沟出来的孩子,没上过几年学,没什么值得骄傲的资本和背景,苦日子倒是长年累月地伴随我好长时间,还睡过一年大街,此刻他们竟然等着听我的注意,不禁暗自有些畅快感。 我一直在心中有个固执的坚持,应该是与我从前历经太多苦难和曲折有关,自己是非常憎恨这些天生含着金钥匙,不用自己怎么努力就能为所欲为,拥有常人望尘莫及的财富的人,非常愿意看到他们这样的人死无葬身之地。赫然发现,自己现在正在为他们卖命,心中不禁有些违和,又好像是我自己为着某种不清不楚的贪婪,心甘情愿地向我一直憎恨的人舍身忘死。 来不及多想自己如何一步步滑入富贵温柔的梦乡中,只为感觉自己有可能成为他们这样的人而沾沾自喜,而我还不能表现出我的欲望来。在胸膛里又好像一直存在一种胆怯,这种胆怯想带我逃离这个纷争不断的生活,回到一个清静之地去过悠闲自在的生活。 理智告诉我,已经无法逃离,只能拼命前进,哪怕是为自己曾一直憎恨的那种人卖命,也要为自己获取更多可以支配的东西,除了钱,我还想获得什么,自己又看不清楚,甚至都不知道获得更多钱以后,要用那些钱来干什么。 欲望伴随着整个生命的过程,从小时候的纸飞机、木手枪,到如今我开始渴望能像林迪薇那样活着,好像我变成自己曾经憎恨的那类人,只有一步之遥,为此,我真正抓紧机会奋力向上攀。 我不相信林迪薇他们真是毫无办法,我才二十三岁,如何能指挥他们呢? 勇敢而谦逊地表达自己看法,是体现价值的一种方式,当然不能放过,面对他们颓废而又充满期待的目光,我轻松地说:“姑姑,我哪有这个本事,刚才刘总说得对,新闻上那些造谣的人没有证据,挑出几个典型来起诉到法院,以儆效尤;如今波浪已经形成,光是起诉肯定无法平息谣言,网上那么多的帖子,那么多小报杂志,要一一起诉也是一个大工程。如果我们请人写文章,最好是姑姑接受主流杂志的一个人物专访,介绍思齐资本这些年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和贡献,与其平息波浪,不如踏浪而行,姑姑,你说呢?” “踏浪而行,好!”刘秃子连拍三下手掌,兴致盎然地说:“林董,少爷这办法真是好,简单易操作,我们一直害怕曝光在大众目光中,与其让人背地里胡乱猜想,弄得众说纷纭,不如主动走到人民群众中去,今天下午就能安排这场专访,就选最畅销的人物周刊。” 黄秘书长点点头,微微一笑:“这是个好办法,思齐资本做个那么多利国利民的事,可以坦荡如砥,既然他们要让思齐资本走到明面上来,我赞成,林董就让思齐资本漂亮的走给大家看。” 林迪薇忧思不解地说道:“如今仇富情绪很大,新闻中又多以民族仇恨为挑拨点,我们确实非中国国籍,公开了说,商业游戏中难免有争强斗狠之事,要是被对方捡出来,可能落得自惭形秽也难说,那就对我哥的影响太坏了。” “不会的,姑姑。大众不傻,大家也不是要看到一个圣人出世,世间对错谁能说得清楚呢?我想,大家只看利害,姑姑接受参访时,主要讲述思齐资本这些年所做过哪些事情,经济稳中向好大家是有目共睹,这当中就有思齐资本的贡献。齐家身在海外,始终不忘祖国,经济建设最需要招商引资,思齐资本是响应改革的春风,与全国一道共同建设祖国,这有什么可挑刺的?” 第360章巧思破局1 林迪薇把身子一转,疲惫地看着我:“麦子,你帮我想完善一些,你算命卜卦的逻辑最是严谨,要接受采访,让思齐资本大大方方的呈现在公众面前,首先不能回避新闻中的指责,再一个不能回避你阿玛的身份,加上我们低价购入的大量股票肯定也得要回应,不然大众会说我思齐资本故意美化自己,刻意逃避大众关心的事实。” 我看看佛爷他们,把腿盘在沙发上,胸有成竹地说:“您们都知道,我就是穷苦中走过来的人,亿万打工仔都和我差不多,深圳是外来人的天堂,也是所有有梦想者的逐梦地,我明白大众想什么。采访时,姑姑主要讲三部分,首先讲述你是如何到达海外的,父母如何不明不白被人当街枪杀,齐老爷子如何收留你、栽培你,到你学业有成以后,继承齐老爷子的拳拳报国之夙愿,带领海外资本回归祖国,这既解释了思齐的精神和宗旨,又能以姑姑父母之事博取大家同情,也是树立思齐的正面形象,用独领风骚的方式回应他们对思齐的诋毁。” 林迪薇抿着嘴看着我:“这,我的这身世可从没有公开过啊!” 老代忧虑说道:“是啊,当初主使杀害林董父母的人,要是现在正好身居高位,不是为我们又多树一个敌人吗?” 我说:“代叔,不会的,姑姑在讲述中一定不要表现出仇恨,那段特殊动荡的岁月,遭受不白之冤的不只姑姑一家,要是真如代叔所说,思齐会多一个朋友,乃至多很多朋友,说不定还能因此找到当初的凶手。你们想想,现在当政的主流,不就是当初被打倒的人和他们的后代吗?姑姑这身世一披露,岂不多了很多同病相怜的朋友,我阿玛也会因此而受益,对平息这几天的恶毒指责,能有烈日驱阴霾之效。” 黄秘书长高兴起来:“好啊,好啊,我都不知道林董与齐家还有这渊源,麦少爷这招好,林董,就这么办,专访过后,再做一期林董身世的专访,各大媒体一定蜂拥而至,林董这过往的曲折悲惨身世,一定能博取从上到下的同情,矛盾视线也能被轻易转移,齐爷形象会更好。” 佛爷和刘秃子也坚定赞赏我的方案,刘秃子兴奋地说:“事不宜迟,今天让甘璞明约人物周刊的主笔下午过来,采访地放在地王大厦的办公室里,今天周末,下周一正好出刊,对几家股市也有好处。” 林迪薇长舒一口气:“好,真要能起到麦子说的功效,我就这么办,现在就打电话给我哥招呼一声。” 我马上阻拦说:“姑姑,不能告诉阿玛。” “为什么呢?” “姑姑,我不是先说过嘛,智人千虑,必有一失,阿玛可能会站在他的位置阻止姑姑说出身世,阿玛他一直身在高位,不一定了解大众的喜好,真要怪罪下来,我来担,阿玛还欠我三个人情呢。” 黄秘书长说:“麦少说得对,齐爷有时候真是太稳重,此时要出奇招,哎呦,我都等着看林董的曲折身世呢,这篇专访一出,得砸坏无数人眼镜。” 我调皮地对佛爷说:“佛爷,您也不准打电话告诉阿玛,我们谁也不能告诉他,等专访出来,阿玛知道效果以后,自然不会怪我们。” 佛爷点点头:“不告诉他,林董刚才不是说过嘛,听你的。” 林迪薇说:“麦子,你刚才说讲三部分,另外两个重点是什么?” “拿思齐的数据说,这些年一共带回多少海外资金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最后说说思齐和泰基发展等的公益项目,这两样都着点在事实和数据上。”我故意拍拍林迪薇的手:“姑姑,专访配上你倾国倾城的照片一登出,姑姑一定比明星还闪耀,天下有情郎一定蜂拥而至,所有舆论阴霾都将被姑姑身世和美貌驱散,春风得意马蹄疾啊。” 林迪薇回光返照似的站起来,精神焕发,踱着碎缓步说道:“这场舆论的惊涛骇浪就这样能平息吗?这么简单?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甘璞明还是哈佛行政管理出来的,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样简单的办法?” 黄秘书长哈哈一笑:“因为啊,林董这个私人助理赛过千军万马,谈笑之间,敌人灰飞烟灭,哈哈哈,林董,天降奇才于你,麦子犹如陈平、张良再世,不早不晚到林董身边,林董果然气数不一般。” 佛爷也站起来,脸上舒展开来,说:“我们身边还是有人胳膊往外拐,前几次危机也是麦少的智慧化解的,麦少这份灵气被透露出去,所以才有人急于想要麦少的命。” 林迪薇弯腰拿起自己的茶杯,对着佛爷说:“我明白的,等舆论风波平息,我来对付他们,以后麦子的安全级别要提到和我一样。”又看着我故意垮下脸来瞪着我:“不能让他随意任性,一个人能有几条命啊?” 我赤脚站在沙发上,展开双臂来回的走着:“姑故您不让我任性,这场仗难以打赢,舆论是可以平息下去了,艰难的对决还在后面,并且可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佛爷一定是明白的,姑姑防守太严,对方没法出手正面攻击,都在暗中僵持,不利的是我们一方。就在此刻,无数双眼睛盯着医院,他们既然能请来断手兄弟,就能请来更厉害的人到医院把断手兄弟变成死人,医院和警方里都有可能有人为对方买卖,悄无声息地做掉断手兄弟,我们三个昨夜舍身忘死得来的也将变得毫无价值。” 林迪薇马上警觉起来:“佛爷、黄秘书长,医院那边不会有失吧?” 黄秘书长说:“不会,齐爷已经打电话,我们安排了相当强的警力,病房里值班的人中有佛爷派出的人夹杂其中,警方那边值守的人,也有得力之人,万无一失。断手兄弟是多国通缉要犯,这次麦少和青子、贡布三人立下大功,只是,齐爷不想让麦少出面,不然是可以领受政府嘉奖的。” 林迪薇说:“我哥是对的,不能让麦少处于危险之中。” 第361章巧思破局2 我心里想着,自己又失去一个扬名立万的好机会,能抓到国际杀人要犯,该是何等的荣誉?我和青子、贡布三人抓住了国籍要犯,本该成为新闻风云人物,成为为民除害的英雄,但我们显然只能得到齐爷奖励的钱,无法成为扬名天下的英雄,因为我们没有话语权。 应该不出所料,在将来新闻报道中,涉及多条人命的国际要犯断手兄弟,是被英明神武的警察抓住的,还会有几个英明的领导因此步步高升,这些因此受益的人肯定都是齐爷要培养的人。 不知道青子和贡布会不会像我这样想,反正我觉得自己的英雄之名被剥夺了,就好像世间始终笼罩着迷雾,凡事都看不到真相,公之于众的英雄未必是真正的英雄。 气氛变得轻松,老代开一泡新茶,所有杯子重新洗过,芬芳甘醇的西湖龙井茶香满屋,他自己先趁热喝一口,放下半个鹅蛋壳大的白茶碗,高兴地说:“来,尝一尝新茶,今年明前龙井,林董的珍品。” 老代端起茶杯递给林迪薇:“林董,我有个建议,断手兄弟被捕的事应该马上公开。”说着,把脸转向我:“麦少,你也分析分析我这意见可行不。后天林董专访面世,今天晚上新闻时段,先让断手兄弟被捕的新闻做一个铺垫,接下来这两天周末,各大媒体的新闻一定会争先报道国际要犯在深圳落网的消息,星期一林董的专访一出,正好交相辉映,岂不妙哉?” 林迪薇挨着我坐下来,疑惑着说:“什么道理?” “我懂了,老代,好主意啊!高,真是高。”佛爷放下茶杯,兴奋地说道:“林董,老代这招高明,断手兄弟被捕的事确实应该马上公之于众,等着审问出幕后黑手再公开,也有齐爷的考量,这能瞒得了大众,但警方内部一定有人已经把消息传给了应该知道的人。新闻应该如是报道,让麦少爷成为主角,这样才能让断手兄弟被捕的新闻,对星期一林董的专访推出增光添彩。” 黄秘书长兴奋地站起来,三指夹着空茶碗不放,晴空霹雳般大喊出来:“好,好,妙招,真是妙招。” 林迪薇眉头一挑:“老黄,你吓我一跳,值得这样兴奋?” 黄秘书长哈哈大笑:“不好意思,兴奋过度,不过,老代这招确实高,新闻要这样报道:思齐董事长私人助理智勇双全,擒获恶罪累累的国际杀手断手兄弟,因保护当事人的需要,思齐董事长助理暂不便接受采访。”黄秘书长在茶座前坐下来:“但在林董下午的人物周刊专访中,让麦少爷露一脸,简单介绍擒获断手兄弟的过程,周一的专访报道中,陪上麦少和林董的合影,这招妙不可言啊!” 林迪薇点点头,也有些小兴奋:“懂了,懂了,确实是一步好棋。” 刘秃子看着佛爷,憨憨一笑:“佛爷,就看我们有没有担当,在不告知齐爷的情况下,把这事做了。”又把脸对着我:“并且,麦少,你在介绍擒获断手兄弟的过程中,略微提到泰基发展集团总裁助理协助了你抓获断手兄弟,以你的聪明才智,一定知道怎么对外说。” 我也马上明白老代这招的妙处:“放心,我知道怎么对外说,不然,以我一个人擒获了国际杀手断手兄弟,这也没人信啊!” “林董,你的意见呢?”佛爷还是把决定权抛给林迪薇。 “哎呦,就是不告诉我哥呗,我来担。”林迪薇高兴起来,疲惫神态一扫而空:“佛爷,就这么办,等我哥问起,责任我承担。” 佛爷端起茶杯:“好茶啊,真是香。”说着,站起来舒一口气:“啊,这盘棋活啦!黄秘书长,你去电话通知警方那边准备下午的新闻发布会,这对深圳警方这边也是一件极其光彩伟大的事。” “午饭我就不在这里吃了,林董,我先去召开紧急会议。”黄秘书长站起来,刚要走,又坐下来,和蔼可亲地看着我:“麦少爷,你可得委屈一些,下去我派车来接你,新闻发布会上你得露一脸。” “没事,这委屈什么啊?黄叔,我去一趟便是。” 我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必定从没有在电视上露过脸,以前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上电视,总是会想起自己街头飘零的时候,这算是一种心病,贫穷落下的病根。害怕是因为担心危险降临,我不怕,但梁凤书她们呢? “麦少,在新闻发布会上,你得感谢警方的及时行动,并且要说这是警方提前部署的,只不过是你上山看日出,无意中与断手兄弟狭路相逢。” 林迪薇握着我的手:“麦子这边没问题,我的助理不想抢这头功,不过,要是这样说,外界会不会质疑麦子为何知道断手兄弟,并且会和他们打起来。” 黄秘书长得意地一笑:“林董,您怎么忘了呢?佛爷下面老陈的消失,我们曾在新闻上说过,怀疑是断手兄弟带走了老陈,老陈是泰基发展的人,麦少和泰基发展的董事长助理一起登山看日出,遇到让老陈消失的疑凶,当然要配合警方抓获这杀人惯犯嘛。” “好。”林迪薇站起来:“就这么办,我就不留你了,把事办好,晚上你请他过来一起吃饭,我全程作陪,你告诉他,这件事是我和我哥都赞成这样做,他的政绩很重要,新闻上必须说这个案子是他领导的。” 黄秘书长连连点头:“知道,知道。” “走吧,吃午饭,下午我还得睡一会儿,麦子也一宿没睡,下午别看着没有精神。”林迪薇带头走向饭厅。 一到饭厅,林迪薇马上扶着青子坐下:“伤得不轻哦,快坐下,辛苦你了。”又拉着贡布也坐下:“贡布,你也是立了大功,你和青子都该奖励。”回头看着佛爷:“一人十万,你给他们,帐算我的。” 第362章奖赏 刘秃子从他助理手里拿过包来,郑重其事地拿出三个小纸袋放桌子上,把包递还给助理,助理马上退出饭厅,刘秃子憨笑说道:“林董,这是我和黄秘书长私人对三位英雄的一点奖励,可以吧?” “可以啊,怎么不可以?是什么啊?” 刘秃子先递给我一个纸袋:“麦少,卡地亚钻表,小小礼物,感谢你对思齐做的贡献。”又递给贡布和青子各一个纸袋:“二位小兄弟辛苦啦!都彭纯金打火机,也是作为思齐董事感谢你们。” 青子礼貌性马上打开盒子,拿出火机弹出一声铿锵有力的金属脆响,把火机握在手里:“谢谢刘总,要不是麦少爷,我们也抓不住断手兄弟,最开始我本是让贡布带着麦少从林中遁走,我来切断他们的后路,麦少非得要求“同进退”,我们才不得不背水一战。” “哦。”林迪薇欣慰地看着我:“以后可不能这样逞强,多危险啊!你又不像他们那么能打。” 青子故意要夸赞我,说:“麦少比我和贡布贡献大,他用石头砸倒好几个,能破断手兄弟,也是靠他用石头打乱他们阵脚,不然我们很难得手。一开始我们就用了代叔的辣水包,这两人竟然没受多大影响,麦少爷的石头砸得比枪还准。” 刘秃子拿出打火机,高兴地说道:“想起来了,想起来啰,麦子曾经在游艇上展示过这一手绝活,真是英雄少年啊!” 佛爷说:“都坐吧,边吃边聊,刘哥比我和林董都大方,看来我私人还得在林董的奖金上加一点,我可不想做小气鬼。” 林迪薇说:“你可不得加一点嘛,要不是他们三个英雄,这局面还不知道怎么破,损失可就大啰,我哥早上在电话中也说要论功行赏,思齐和我们齐家都不会亏待有功之人。” 林迪薇的话一言多意。 贡布除了几声谢谢,没有多余的话。 我把劳力士金表带在手上,高兴地说:“谢谢刘总,这太让刘总破费了,贡布,你可知道,刘总送的打火机值十几万呢。姑姑,等青子和贡布养几天伤,我还能为姑姑做一件大事。” 林迪薇喝着汤,抬眼看看我:“都多吃点,这餐就是为你们单独做的,再要干什么事,可得提前告诉我,别让我担心就好。” “我的伤没事,为林董佛爷做事不计代价。”青子大口的吃着,表现出坚强的赤胆忠心。 佛爷喝完汤,问道:“麦少,下一步要干什么大事?” “哦,早上在回来的车上,娇妹打电话约我这两天见一面,她这电话的时机很巧啊,听她口气,好像当时北面要冲上山的人还不是她的人,但她知道断手兄弟上山追杀我们,她好像有难言之隐,这个时候可以去探探她,见面的地点可以选在我们觉得安全的地方。” 青子马上补充说道:“我当时开枪吓退北面的人,也是不得已,我和贡布都受了伤,要是北面的人攻上来,我们可能难以对付,现在想起来又有些后悔,起码应该看看他们都是什么人。” 担心佛爷和林迪薇责怪青子担心,我马上说道:“青子,你是对的,要是北面的人上来,一旦拖延,必将和阿虎的人陷入群殴,断手兄弟有可能趁乱抢逃走。他们没有上山来拼抢断手兄弟,证明他们还不是一路人,所以我要去会会娇妹,看看她到底有什么话说。” 刘秃子放下筷子,说:“娇妹的保护伞是洪培忠,他是人大委员,和齐爷不是一路人,麦少,你可得小心这个娇妹,洪培忠的关系网盘根错节,和团委那边交际颇深,为人老谋深算,不好对付哦。” 林迪薇马上意味深长地说:“白兴堂的父亲和谭炬东相互勾连,一个在海外,一个在国内,配合相当默契,廖建山和郭越的靠山就是谭炬东这个副部长,听我哥说,这些年来,姓谭的一边拿着国家俸禄,一边疯狂捞钱转移海外,他全家早都已经拿到美国绿卡。这个时候姓谭的和洪培忠沆瀣一气,我们正好先把他们的马前卒一一铲除,如果能拿到关系他们的铁证,我哥最开始提出把他们这几个祸害连根拔掉,现在看来不是难事,除恶务尽啊!” 佛爷接着林迪薇的话说:“洪培忠的犯罪证据不好拿啊,齐爷也分析过,洪培忠在这个节骨眼上做掉客仔和蛇仔,换上娇妹,其目的就是要毁灭以前的证据,这个娇妹未必知道客仔他们以前干过的多少烂事。据我的线报,娇妹接手以后的这段时间,走私和粉的生意全部没动向,大有要金盆洗手的感觉,麦少去探探她的口气也是可以的。” 青子担忧地说道:“佛爷,林董,上次我和阿虎都见过娇妹的身手,看她气势,不知受过什么训练,完全不把我和阿虎放在眼里,估计一般人对付不了她,麦少不能轻易去见她,我能感觉到,娇妹的身手可能在我和阿虎之上,加上我现在的腿伤,我担心……” 佛爷眉头一皱:“这么厉害?那可棘手啰,大峰、小峰加上你和贡布两个,联手能不能擒住她?” 青子回答说:“联手对付她不是问题,体力上也能拖垮她。”青子又惭愧地说道:“对付她那样的人,我这伤得先养几天,不然伤口肯定崩开,我是不怕的,就怕耽误了佛爷的事,让麦少陷入敌手。” 林迪薇有些不高兴:“佛爷,你身边还没有能打败一个女流的猛将?” 佛爷面露尴尬,贡布终于开口说道:“林董,我当时在现场,看她那几个随意翻身动作,还有她杀客仔的刀法,大概知道她应该是自小练习残酷的杀人训练,跟我和我弟弟平措接受的训练差不多,在手段上还可能更狠毒一些。青子哥和虎哥练的是搏击,在拳台上我肯定不是青子哥和虎哥的对手,但要无规则的拿利器搏命,肯定是我赢。那个女人因为娇小灵活,如果手有利器,在拼命相斗时占优势,青子哥说得对,大意不得,有我在,可保麦哥安全,就怕她身边还有几个像她那样的人,可能真不好对付。” 第363章 新闻发布会 佛爷回头对一直坐在一旁的大峰说:“让青子这几天好好养伤,下午你让小峰陪着麦少去新闻发布会,这几天小峰都要暂时接手青子的活儿,还是那个话,以性命保证麦少的安全。” 刘秃子也担心说道:“这个洪培忠在哪里找的这样一个女娃娃,听你们说得这样厉害。” 佛爷马上说道:“国外残酷训练杀手的机构很多,都是以很多人性命为代价训练出来的,我们国内没有这样的训练,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严重触犯刑法的事情,训练时,当人命如草芥。最后活下来这些人,基本上都掌握在雇佣军机构和国外黑道集团手里,专门从事非法交易,大多都是执行暗杀任务。” 林迪薇脸阴沉下来:“佛爷,这么说我们要请外援?” 佛爷说:“外援肯定不能用,一旦漏出把柄,必然连累齐家,反而弄巧成拙。林董不用担心,你和麦子昨晚都没睡觉,下午还得接受参访,先休息几个小时,青子和贡布也去睡一觉,今天晚上我给林董一个交代,这些年我也没输给任何人。” 刘秃子乐呵呵地说:“佛爷办事最让放心,没得差错。况且,洪培忠这么多年的财路不一定舍得放弃,娇妹突然暂停所有业务,会不会跟这里一把手突然调到西北任闲职有关,这个被调走的人和我们的关系还不错,难道洪培忠理解成是齐爷失势的先兆,他想在这边取而代之?” 林迪薇马上警觉地看着刘秃子:“老刘,你是不是在香港那边听到什么闲话?” “这……”刘秃子显得非常为难,似有难言之隐。 “说啊。”林迪薇面露不悦,语气变得阴冷:“老刘,你和我们齐家同舟共济这么多年,这个时候不会是想要改换门庭吧?” 刘秃子马上诚惶诚恐,憋红着脸说道:“我要有半点这个想法,全家不得好死。” “几十岁的人了,发这毒誓干吗?”林迪薇语气略微缓和:“说说,香港那边有什么闲话?” 刘秃子说:“香港那边的报纸林董肯定也看到了,有传言说,这里一把手突然被调往西北任闲职,接替这个位置的女人也不是齐爷一路的,很多人担心,紧接着是不是会各位置都要换人,导致从前维系的生态要从头来过,如果是这样,又将耗费大量成本。” 林迪薇低声说道:“全靠关系维持的生意才会这样担心,要都是合理合法的生意,谁来主政也不怕。深圳开始把制造业迁往关外,关内往高科技和旅游方面转型,这是对的,我几年前就这样预料过,思齐的产业布局早就开始转变,对我们没什么影响,这个女人以前就在这里历练多年,她也不敢违背发展经济的总纲领,大的趋势谁也动不了。” 刘秃子憨笑说:“齐爷和林董确实高瞻远瞩,林董,我也这把年纪了,钱多少早就无所谓,将来我的孩子还得跟着林董脚步走,这是决不会变的。”刘秃子明显是在向林迪薇表忠心。 佛爷站起来:“林董和麦少昨晚没有休息,抓紧时间休息吧,下午还得辛苦。” 临近傍晚时分,林迪薇先我起床已经打扮好,叫我起来后,几辆车从南山别墅出发,直接到警方的发布会现场,从侧门开进大楼里。 黄秘书长带着荷枪实弹的特警过来迎接,拉开车门高兴地说道:“林董,您怎么到这里来啦?是要等麦少一起去办公室吧?先上楼喝茶等等,耽搁麦少几分钟就好。”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去吧,我就在车里等你,这地方是安全的。” 第一次面对黑压压一片的媒体,摄像机、照相机对着,可我也没有暂时自己的机会,按照事先黄秘书长的叮嘱,我和青子带着帽子和口罩出现在现场,只是证明我们是最先和断手兄弟相遇的当事人,青子展示了身上的几处伤,我只说“感谢警方周密部署,及时赶到现场。”说完站了不过几十秒钟,配合摄像和拍照,然后被人带着匆匆离开。 到林迪薇办公室,人物周刊的采访记者正等着她,拍照设备已经架好,先采访林迪薇,我在旁边休息室等着,梁凤书打来电话,在电话中说道:“老公啊,我们在电视上看见你了,虽然口罩帽子遮住你面孔,但我们都知道那是你。” 我以为梁凤书是要为我扬名而高兴,接着,她在电话中忧虑地说道:“老公,你在外面可千万要小心谨慎一些,还记得你老婆我曾经说过吗?我们最好活得安安静静得,我感觉啊,是有人刻意把你推到台前来,但愿是我想多了,你自己也要好好想想,这种事情有必要把你推到台前吗?” 一直处于紧张和兴奋中,我还真没仔细想过梁凤书提出的问题,只好把老代要这样做的理由告诉梁凤书,还告诉她我一会儿要接受人物周刊的访问,林董同意这样做,只是想把擒获断手兄弟的功劳,牵连在思齐和泰基发展的公司层面,我的露面不过是临时上场的配角,应该不含什么阴谋诡计。 听完我的汇报,梁凤书建议我在人物周刊采访照相时,最好像在新闻发布会上那样,别露出全部面貌。她考虑问题历来是周全的,但也都谋虑相随,我实在没有看出梁凤书的担忧来由。挂断电话,细细想想,这些年听她的都没出过错,应该听她的。 打开电视,我也没看出电视上那个人是我自己。新闻上展示了缴获的凶器,断手兄弟的两把枪尤其醒目,新闻中,断手兄弟躺在病床上,满身插满管子,脸上罩着氧气罩,一副生命垂危的样子。 刚拿出烟来,贡布把刘秃子送给他的打火机递过来:“哥,我也不抽烟,还是你拿着吧。” “贡布,这可是十来万的东西。”我用自己的火机点烟,想着回忆一下断手兄弟的伤到底有多重。 贡布手停在空中僵持着,固执要把火机给我,重复说道:“跟着哥,我们兄弟也不是为钱。” 不为钱而心动的人太难找,我只好劝他说:“快收回去,露露抽烟,好好留着,回家时送给露露,她一定高兴得很,哈哈哈。” 第364章话中话1 贡布把火机揣回兜里:“好吧,到时候我就说是哥送她的。” “怎么是我送的呢?这火机是你的。贡布,你是不是嫌弃露露比你年纪大啊?” “露露姐挺好的,哥,我不想娶妻,我这样的人,别耽误了露露姐。” 贡布的话使得我心中愧疚,我知道贡布的意思,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随时都可能会牺牲的人,不想自己拖家带口,他这样的想法,更坚定了我要撮合他和露露:“那不行,我以为你一直嫌弃露露年纪比你大,你必须要成家,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露露那么喜欢你,我觉得挺好的,我们做兄弟,露露和凤书是多年好姐妹,你要不嫌弃,我看就这么办,我做主,你必须娶露露。” 贡布低头闷着不说话,我继续劝他说:“平措老弟喜欢我玲玲妹妹,我妹非得不同意,女的不同意,我没法逼迫玲玲同意。你既然不嫌弃露露,露露又心心念念地爱你,你们要能做夫妻,我和凤书都会很高兴,听哥的,你的生活幸福,我们兄弟在一起,才没有遗憾,你要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说出来。” 贡布刚抬头想说什么,有人敲门,我低声说道:“这事就这么定了,火机送给露露当定情物,快去开门吧。” 一看是李学匀,我马上站起来:“李总好。” “见外了,见外了,你要叫我李叔叔,胜荣和树山同你是一辈人,快坐吧,我们思齐的英雄。”李学匀和我挨着坐下来:“林董采访还有一会儿,听说麦少你来了,我就是过来看看你,过几天胜荣和树山要过来,我做东,大家一起吃饭,麦少你可一定要赏光啊。” 听说殊胜荣和金树山这两个黑白双煞又要来,我想,自去年中秋以后,再没有见到这两个人,他们这个时候过来,莫非有什么事,可我也不好问李学匀,自答复说:“好啊,李叔叔请客,我肯定去。” “那就这么说定了啊。”李学匀看看一旁站着的贡布:“我听说断手兄弟极其厉害,想不到你们能让他们躺在医院,真是了不起啊,这位贡布兄弟就是我上次见过的那位吧?” 李学匀说见过的那位,想是在那次酒宴上,平措护着肖玲玲时他看见过,他肯定不知道平措和贡布是双胞胎,我也懒得和他解释,说:“是,哦,上次酒会见过,那时我让他保护玉玲珑。” 高挺的鼻梁,刷子一般的粗眉,浓密的络腮胡黑白相间,似春天的韭菜,要从他的脸颊拼命往外钻,煞白的皮肤上有很多红褐色的细点,像是酒糟洒在雪地上,一看就知道是中外混血。看着稳重憨厚,一想到他是殊胜荣家的人,我总觉得他不是个好人。 正说着,老代敲门进来,见李学匀也在我的休息室里,为此感到意外的表情在他脸上一闪而过,随之微笑着,一个小鞠躬,说道:“李董好。” “代兄这礼节我可担不起,怎么还是这样客气呢?”李学匀指指旁边的沙发:“老代,坐啊,林董还要些时间才结束。” 老代坐下来,看看贡布:“小兄弟快坐下,这里没有外人,你的伤还没好呢。” “还有伤在身啊?”李学匀马上站起来,扶着贡布的后背:“来,坐,坐,坐,我还不知道呢,这谁负责接待的,也太大意了。” 我马上解释说:“李叔,很周到,是我让泡茶的人出去的,你看,一桌的水果和糕点都是他们拿来的。” 老代笑着解释说:“李董,我们麦少不喜欢陌生人伺候他,没有一点少爷的架子,要不然,也不会三个人就敢上山去看日出,不这样,也抓不到断手兄弟,我们麦少爷是不是天赐思齐的英雄骑士?” 听老代的话,我感觉他是故意把话题往昨夜山上的事情上扯,难道是他故意要在李学匀面前夸奖我吗?我想不出有什么必要。李学匀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假少爷,只不过他没有像殊胜荣那样,没有表现出看不起我,这是他的老道之处。 “你说得太对了。”李学匀对着老代竖起大拇指:“我陪着他们开会一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对策,这次对手真是来得又急又狠,几乎想用舆论把我们思齐淹死。麦少爷昨晚这一战,我们总算是有个突破点,起码舆论的压力能先平息很多。” 老代说:“都是麦少的功劳,麦少简直就是诸葛亮再世,智勇双全啊,这样年轻,实在难得,小语还真是会挑人。李董,你刚才法国过来,小语的肚子都大起来了吧?” 听老代这样说,我才大概明白老代话里的意思,还是在强调齐家已经有接班人。又想,对李学匀这样老道的人,不至于要强调这事啊?以我对老代的了解,他的口中是没有废话的。 李学匀点点头:“我不是嘛,小语的肚子已经有些显露,齐爷现在比谁都高兴,见面总是说他马上要有孙子了,真是让人羡慕啊!”说着,李学匀看着我:“麦少,你什么时候去法国?在小语生之前应该要去吧?” 这个问题不只让我觉得尴尬,也让我觉得羞耻,尽管我非常努力地在向上流社会靠近,为此拼命表现,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可还是难以看清将来。环顾尔虞我诈的社会,往下掉会时,有很多人不懈余力助推,往上爬却少有人会伸出援助之手,而你独自拼命攀爬时,还得小心有人把你踩下去。 我故作满怀期待:“是啊,应该要在孩子出生前去,现在事情多,要不然马上就该去陪小语的,虽然每天都通电话,可还是想小语在身边的好。” 李学匀突然变得谨慎起来,小心翼翼地说:“麦少,老代也在这里,我问个闲话,你要是愿意回答就说,要是不愿意,当我没有说,行吗?” “你问。”我也有些紧张起来,可我也不能不让他问,既然是关于我的闲话,当然也想听听。 第365章话中话2 李学匀一边倒茶,一边掩饰着自己,说道:“是这样,我怎么听说那个生活专栏作家是麦少的情人,而且还听说这个作家家里条件挺好,麦少,这是外面乱说的吧?” 老代马上抢先说笑道:“麦少这样俊雅的才子,有几个红颜知己也正常,你李董的红颜知己也不少吧?” 李学匀故作惊讶的样子:“老代,这么说外面传的是真的啦?” 老代看看我:“我没见过这个作家,她的文章我倒是读过一些,写得不错,要真是麦少的红颜知己,一定姿色不一般。” 李学匀说:“这么说,一定是真的啦。” “是啊,李叔,我和她是因为文学而惺惺相惜,在深圳大学闲逛时认识的。”我只好承认,随随便便又说出一个谎言。 终于想明白李学匀这时为何来休息室看我,想来他就是为了问这个事的,既然说开,我也不掩饰,故意哀求道:“李叔,这事可千万别让小语知道,要不然我可是惨了。” “知道,知道。”李学匀哈哈一乐:“谁去说这种事呢?就是说,也不能给家里老婆说啊,要不然真成搬弄是非的了,放心,李叔我一定帮你瞒着。”他又问道:“那个玉玲珑呢?也被你藏起来啦?” “我哪有那么厉害,李叔,我也没那么风流,和玉玲珑熟了以后,我介绍她和作家成了好朋友,她们现在住在一起。” 李学匀两道浓眉一挑,笑说道:“可以啊,麦少,我们再风流,也不敢让两个女人碰头,你还能让她们住在一起,这得多高明才能做到和平相处啊?” 我马上解释说:“李叔,红颜知己难道非得有那种关系吗?作家和我是有,可玉玲珑只是好朋友,李叔可不能传谣哦。” 李学匀把手一挥:“嗨,这也不是什么糗事,没点本事的人谁做得到?也只有你麦少这样的才俊才有这本事,一个是作家,一个是歌手,家里还有一个天仙一般的小语,作为男人,我可是只有羡慕的份儿哦。” 老代不想让这风流韵事继续聊下去,话锋一转:“李董,不说他们年轻人的风花雪月啦,白兴堂那边有没有什么动静?” 听老代和李学匀直接问白兴堂的事,我更加坚定老代不是一般的安保人员,一定是林迪薇真正的管家。 李学匀马上变得深沉起来:“别的事不知道,不过啊,郭越一死,他那个女明星老婆和白兴堂倒是可以光明正大了,说是协助办理财产继承事宜,这谁知道呢?郭越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的成果,现在全落那个女明星手上,白兴堂刚好又是没成家的人,他一定会趁此机会把财产和那个女明星都并购了。” 老代说:“唉,谢淼淼真要带着郭越留下的财产嫁给白兴堂,那也是合理合法的事情,谁也干涉不了,不过啊,郭越现在的案子还没破,他们也不能这样急吧?” 我心马上警觉起来,意识到老代是想套李学匀的话,可是又一想,李学匀这样的人,难道还能被老代套了话吗?我假装天真的问道:“李叔,你认为廖建山和郭越是谁杀的?” 李学匀摆出一副茫然的神态:“这不好猜啊,从曝光的案情来看,应该是他们非常熟悉的人干的,不然也没办法把他们俩同时约出去,还不带安保人员,是吧?麦少,听说你智慧不一般,你认为呢?” 讲一堆废话,李学匀又把问题抛给我,而我是真的没有具体的怀疑对象,只好说道:“我哪里有什么智慧,以我看,说不定是白兴堂干的,他看上了郭越的明星老婆,杀夫夺妻,随便连同财产,还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一起夺了,这不就是动机吗?” 李学匀马上问道:“那廖建山呢?他们可是死在一起的。” 我故意大大咧咧地说:“廖建山是倒霉,刚好和郭越在一起,或者说,廖建山死了他更方便也不一定,我也就是这样瞎猜猜,他们之间的财务关系我完全不知道,这方面李叔更清楚吧?” “他们能有什么财务关系,不就是廖建山帮郭越转移财产,还一起联手抬高股价,吸引游资和散户进入建玥地产,他们好高位套现。”说着,李学匀好像茅塞顿开似的,看着我说道:“麦少的看法有道理啊,抬高建玥股价的真正操纵者,据说是白兴堂和他的万鸿兴基金,前段时间套现最多的也是白兴堂,现在因为郭越的死,建玥地产暂时停牌,正好给他白兴堂重新布局的时间,这也太厉害了,翻手之间夺走一家上市公司,真是不得不佩服这手法啊!” 我想,李学匀也故意在装傻,这样聊天还不如闭目养神,可还得顺着扯下去,都心照不宣地说着心口不一的话,他们可能已经习惯了,我也坦诚不起来。 老代随口问道:“金总还没过来吗?” 李学匀说“你说金紫啊,林董事长安排她去美国出席季度会议,她倒好,这边事情一点不操心,现在我这董事比秘书还累,要放在国外,公司董事那管这些事情,董事会秘书甘璞明完全没主见,我们思齐现在越来越像中国公司,老代你说是不是?这边的钱挣着真累,关系复杂得我都没法适应,真不知道林董怎么能应付得了。” 听李学匀这几句随口抱怨的话,或许正是老代想听到的话,老代微微一笑:“看来李董对甘璞明的工作不是很满意啊,李董是有投票权的人,可以决定是否让甘璞明继续担任董秘,何不在董事会上提出来?” 李学匀笑笑:“老代,我是一不小心又中你圈套,刚才的话可不能告诉董事长啊!算了,不说这些,没意思,有林董事长的英明领导,我们按照指示配合就好。” 闲话一阵,有人来叫我去林迪薇的办公室,记者只象征性的问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让我站在林迪薇身旁拍几张照片,估计该说的,林迪薇都已经说了。 第366章李白和上官婉儿夫妻俩的餐厅1 回到别墅,我脑子里全是担忧,心里如有猫在挠,全都是因为李学匀那几句看似闲聊的话。想想,梁凤书和我的事连他都知道了,殊胜荣和金树山肯定也知道,李学匀说过,两个黑白双煞过几天要来,他们要是到时为难我,只用把我和小语的事情想办法告诉梁凤书,估计我的生活将要天翻地覆。 不敢想象,如果梁凤书知道我和小语的关系后,她会怎样对我,而且小语还有了我的孩子。她的父亲在外面给她弄出一个弟弟,她对她父亲尚且那样不依不饶,我又能想出什么说词让她原谅我呢? 只有在心里默默祈祷,千万别让梁凤书知道我和小语的事情。冥冥之中感觉到,我早晚要面对梁凤书的愤怒,后果不敢想,但我已经没法回头。心里还带着侥幸,想着梁凤书那么爱我,而且我也是迫不得已,为了生活更美好,她应该会原谅我的。 或许每个背叛爱情的男人都在心里带着侥幸,都如我一样给自己找了一个安慰自己的借口,难道出轨的只是身体吗?灵魂又何尝不是走岔了路。 星期一,人物周刊的专访出来,林迪薇又一次成了封面人物,一个非常吸引人的标题:首次披露思齐资本美女董事长的凄楚故事。 媒体最擅长渲染一个故事,把看似平淡无奇的事都能写得催人泪下,更何况是林迪薇这样一个女人,这样美丽的女人,如此富有的女人,硬生生被渲染出一个凄惨可怜的人生故事,是从艰苦中走向成功的典范。 接下来的几天里,各大媒体好像已经忘了亿万富豪曝尸海滩的事情,或许是林迪薇的身世确实耐人寻味,更可能是林迪薇娇媚的照片让人浮想联翩,思齐和林迪薇的故事占据着新闻版面,一时间,林迪薇变成了娱乐明星、高端时尚人士。让我奇怪的是,大多都不写林迪薇父母遇害的事情,都着笔于林迪薇的感情方面,比如:“美女董事长的爱情观”、“林迪薇为事业牺牲爱情值得吗?”、“海外孤女成长记”、“挫折中的冰清容颜”、“美女董事长的时尚观”、“女强人的美丽如何展现”…… 活着的美丽比冤屈的死亡更值得关心,活着的美丽让人向往,就算无法靠近,也有无限的想象空间,不论富贵贫贱都可以肆意遐想,就像听说谁谁中了百万大奖,自己也马上去买彩票,不管能不能中奖,亿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能让人想象无限;冤屈的死亡谁都想回避,没有人会觉得自己会不明不白的死去,就像看见有人跳楼自杀,少有人关心为什么跳楼,只当着看一场死亡表演,从不会想到自己也可能走上绝路。 报道廖建山和郭越曝尸海滩的文章越来越少,版面越来越小,而案情也丝毫没有进展,新闻再没有什么可追踪的,唯独郭越生前的明星老婆谢淼淼开始见诸娱乐版面,以亡夫尸骨未寒,谢淼淼已经开始要重回影视圈为卖点,可过气的女明星犹如被遗忘的腊肉,就算重新被人提溜出来,也少有人关心,必定每年都有新腊肉充斥市场。 与娇妹的见面约在大梅沙海边餐厅,佛爷让阿虎提前在餐厅周围布防,担心我被娇妹算计。下午三点,骄阳似火,依照约定,在贡布和小峰、青子三人的陪伴下,我提前到达这家海边的高档西餐厅,餐厅大门上立着牌子,牌子上写着:今日包场,外不接待。 这家餐厅我曾经来过,消费极高,但东西正宗,牛排用的是澳洲新鲜牛肉,是我最爱。欧洲古典城堡式装修显得厚重而奢华,色调搭配略微繁杂,座椅都是国外运来的,很多还是古董级别的,餐具杯子等用品也极其考究。几百平方的店,只有大小不一的九张桌子,先预约再进店,否则不予接待,人均消费千元以上。以前听说店老板是一对热爱中国文化的英国小夫妻,厨师和两个服务员也是他们从英国带来的,但这家餐厅一直有一种神秘色彩,让很多人止步门前。 我和梁凤书与这家餐厅颇为熟悉,以前也是和她一起来这里吃西餐,不几次以后,老板夫妻俩和我们做朋友,允许我们可以随时到店里,不用预约,每次来吃饭都得呆上大半天,我们四个一起喝茶聊诗词,不过走的时候,该付的钱我们一分也不少给,他们夫妻俩也从没有假客气过说打折的话,只聊天时他们夫妻送的糕点、咖啡、茶水从不收费。老板小夫妻俩因酷爱中国唐朝文化,男的给自己取名李白,女的给自己取名上官婉儿,李白和上官婉儿是夫妻,让我觉得有些滑稽。 直到约好在这家餐厅和娇妹见面时,佛爷才告诉我,说老板夫妻俩都是英国公爵的近亲,在中国也遵纪守法,没钱的人进不了门,有钱人大多都知道这层关系,所以店里一直都太平无事,无人敢捣乱或者为难。以前从没听李白和上官婉儿卖弄过他们的身世,听佛爷一说,使得我对这李白、上官婉儿夫妻俩心生佩服,要是中国人有这样名贵的身世,决不会有做这小生意的闲心。 我们四人一进门,李白马上从吧台后出来,在我耳边用熟练的普通话小声说道:“麦子,想不到有人为你包下我的餐厅,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啊?怎么从没听你说起过?” 看看没有客人的餐厅,我玩笑说道:“你这个李白又不是“五花马,千金裘换美酒”的李白,你是只认钱的李白,这不是照顾你生意吗?有什么不好?” 我们是玩笑惯了的,他看看我身后,神神秘秘地说道:“你的凤书呢?怎么没有一起来?你想在我这里约会新的情人?” 我也神秘而小声地说道:“不是情人,是要和一个女杀手约会,小心她把你的餐厅烧掉。” 李白哈哈大笑:“麦子,你真会说笑,女杀手?哈哈哈,朋友,我要纠正一下,我不是只认钱的李白,我也是爱诗词的李白,请里面坐吧。” 第367章李白和上官婉儿的餐厅 小峰把住门,青子和贡布站一旁,李白带我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接过中年男服务员的菜单递给我:“你也好久不来了,今天随便点,反正你包场。” 太阳已经西斜,玻璃窗外大片阴影,阴影外是银白色的沙滩,还有波光粼粼的大海,我看看手表:“先来壶咖啡吧,嗯,再来一份哈吉斯,好久没吃了,你的上官婉儿呢?又在楼阁上看书吗?” “没有,她听说你要来,知道你要吃哈吉斯,正亲自在厨房和厨师给你做呢,怎么样,我们够朋友吧?”李白说着,眼睛却看着贡布和青子,又低声问道:“他们都是你保镖吗?你不会真约的是女杀手吧?” 我故意吓唬他说:“当然啦,我骗你做什么,要不是约的女杀手,我带保镖干嘛?以前不都是我和凤书两个人来吗?” 李白马上站起来,担心地说道:“我还是先把古董收起来,万一你们打起来,我这些东西别碎了。” “哈哈哈。”看他害怕的样子,我乐得一笑,安慰他说:“别收啦,打不起来,骗你的,就是聊天、吃饭,看把你吓得,你不是公爵的亲戚嘛,怕什么?” “这有关系吗?总统还怕人暗杀昵,这里就是我的家,最开始本来是要装修成唐朝风格,想我和婉儿都远离家乡,所以才把这里装修成家里的样子,可不能给我这里弄坏了。”李白拔高声调说道:“我们还要靠这过日子呢。” 和娇妹约的三点半,没聊几句,我的哈吉斯也还没有端上桌,娇妹已经准时到来,从玻璃窗看出去,我看见娇妹让跟着她的人停在门外,只身一人走进来,对开门的小峰娇声说道:“哎呦,峰仔怎么亲自给我开门啰,真是荣幸。” 青色紧身短裙,白色紧身上衣,一双白色高跟鞋,头发盘在脑后,凹凸有致的少女身材展露无遗,手提着红色爱马仕包,一副很悠闲的样子,娇妹就这样走进来,好似没有一点防备之心,往里一探头,看着站起来的我,马上大声撒娇地说道:“麦少爷,你也不亲自到门口接我。” 说得我真觉得自己不太礼貌,忙从位置上走出去:“娇老大,来,咖啡已经为你准备好了,这边坐。” 李白站起来,默默走向吧台。 娇妹慢慢坐下来,头看着吧台,小声说道:“这老外是谁?” “这里的老板,中国名字叫李白,以后你要是吃西餐,可以来这里,不过他们店规定要先预定,不然不予接待。” 我正解释着,上官婉儿跟着服务员过来,服务员把哈吉斯放在桌上,上官婉儿看看娇妹,沉重脸说道:“麦子,你家凤书没有来啊?我都好久没见她了,一直等着和她一起研究诗文。”说完,又讪讪说道:“算了,你们聊吧,一会儿我们坐坐哦。” 娇妹看看一旁的青子,微笑着说道:“青子哥,我想和麦子单独聊会儿,没问题吧?”说着,站起来,把包递给青子:“包放你那里,你要不放心,还可以搜我的身,你看我这样子,身上也藏不下什么凶器,小师傅可是我很敬重的人,今天就是来和朋友见见面。” 青子也不接她的包,见我点点头,他远远的退到吧台边去。 娇妹又看看几米外的服务员,指一指耳朵:“麻烦音乐声开大一点,你也走开,有事叫你。” 我切开哈吉斯,先叉一截给娇妹:“来,尝尝,也不知到你吃不吃得习惯,这道菜我很爱吃,因为我爱吃肉,你看看菜单,还需要些什么。” 她冲我妩媚一笑:“吃得惯,什么都吃得惯,你吃什么,我吃什么。”说着,切下一块,吃起来:“嗯,好美味,好独特的味道,真好吃。” “娇老大不怕我给你下毒吗?” “不怕,小师傅不是会害人的人,是吧?”她指指我的盘子:“你不是也吃嘛,这菜真不错。要是谈恋爱可不能点这道菜,味重,吃完接吻时感觉可能会不好。” 这几天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娇妹要主动约我见面,难道说有的话在电话里不好说吗?上次给佛爷测字,算出二十天左右娇妹会有行动,如今快二十天了,也没见娇妹有什么行动,我想着,莫非因为廖建山和郭越的死,加上断手兄弟落网,她想探探我口风再行动吗? 我一边吃,一边随意地说道:“娇老大,其实你有事可以直接找佛爷谈的,你知道,我是个小角色,什么事情都不能做主,陪娇老大吃吃饭,喝喝咖啡倒是可以的。” 娇妹端起水杯,漱漱口,身子往宽大的沙发里深靠,眼望着窗外的大海,满怀着期盼,呢喃着说道:“要是这是我们的约会多好啊!唉,我命苦哦,还没有一次好好的约会,麦子,我就叫你麦子吧?能不能当成今天是情人般的约会?” 娇妹确实漂亮,可我已经是一个防备心很重的人,对齐爷他们尚且心存警惕,面前漂亮的娇妹虽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却没有丝毫动心,我知道,她杀人如杀鸡。我笑说道:“娇老大,我们现在不就是在约会嘛,只不过啊,我们可能做不成情人,再说了,我也配不上娇老大。” 她认真的打量着我,细声细气地说道:“麦子,是你觉得我不配做你的情人吧?那里是什么你配不上我哦,你要的是齐家的千金,我自然比齐家的千金差距太远,可是,担当就漂亮来说,我应该不输她吧?” 听她这几句话,好像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可我对她的情况全然不知,想起她快刀刺死客仔的样子,在这炎炎夏日,心中不免有些发寒,觉得空调温度太低一样,把抱枕拥在怀里,说:“娇老大既然对我了解得如此清楚,应该知道,我是有老婆的人,齐家的千金与我也有夫妻之实,我再也应付不了更多的女人,这不是我擅长的。况且,除了知道娇老大武功盖世以外,其它一无所知,有这样的情人吗?” 第368章与女杀手的约会1 她做出深情款款的样子,带着情窦初开的羞涩感,低声说道:“早说好的,就当我们是在约会,我叫你麦子,你叫我娇娇,好不好?” 她不应该是在勾引我,她起码明白我和她的处境,眼前别说做情人,就是做一个平常聊天的朋友也不可能。 “好啊,娇娇。”虽然我觉得这样叫有点恶心,不过我还是这样叫她,总不能这样的要求也不答应她,抛开她的狠毒,眼前的娇妹,绝对算得上青春靓丽、楚楚动人。 “这样真好,麦子,你说你不了解我,你想了解我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的。” 听她这样一说,显得我一下心胸狭隘了,可我也知道,就算我问她的身世,她告诉我的也一定不是真的,不然她就没有当老大的本事和智慧,眼前她故意做出和我情深意切的样子,或许是想让我放松警惕,又或者是让聊天轻松一些,让我要好好欣赏到她的柔情和美丽。 夸赞女人漂亮,我觉得是一个男人基本的礼貌,我迎合她的样子,玩笑说道:“唉,娇娇,我们是身不逢时啊!你这样漂亮的女人,我当然想了解得彻彻底底的,可是我又害怕真了解你后,深深的爱上你,作为男人,很难你这样美丽动人的女人。” 她淡淡的笑一笑:“好吧,我们能不能今天做个约定?” “你说,什么约定?”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私下都是朋友,哪怕我们两边真打起来,就算要拼个你死我活,但我们俩这一辈子都是朋友,你能答应吗?” 想,无论她有什么圈套,我一个穷山沟出来的人,这要求当然可以答应,便点点头,端起水杯:“好,我们永远是朋友,以水代酒,为朋友干杯。” 她见我很爽快的答应了,显得很高兴,还漏出那么一点点天真:“麦子,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恐怕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不管你怎么看我,我真心是把你当朋友。” “唯一的朋友?不至于吧?” 她又把头转向窗外,呢喃着:“你极既聪明的人,怎么会不明白这道理,像我这样的人,下场又能比客仔好多少呢?” 我马上又重复着以前在电话中告诉她的话:“娇娇,你永远都是可以选择的,只要你愿意退出,需要什么帮助,我会竭尽所力帮助你,佛爷和林董也会愿意帮助你。” 她回过头来,温柔的目光笼罩着我,微笑说道:“麦子,人要是不能施展自己的价值,谁会真心帮着谁吗?我当你是我唯一的朋友,也不用绕弯子,你如江湖传言,少年诸葛,除此以外,齐家还看中你什么,我不知道,但你一定对齐家有极大的价值,起码暂时是这样。我的价值我也知道,并且是一条无法选择和回头的路,我们都无法选择,各有所求,各有无奈,可不还是得走下去吗?” 见她显得这样坦诚,我也不忌讳地说:“是啊,你看得再明白不过了,既然如此,我们今日之约是为什么?” “为像情人一样约会,为一身一世做朋友盟誓,当然要面对面才行。” “好,我们已经盟誓做一身一世的朋友,可是,今天不只是如此吧?” “廖建山、郭越死了,断手兄弟被你们抓了,佛爷他们可以做很多文章,甚至不在乎我手上那些照片。”说着,她趴在桌子上,对我伸出双手:“麦子,你把双手给我。” 我不担心她会一把拧断我的手,只是觉得有些难为情,可还是照她的话做了,她的手像蛇一样冰凉。 她握住我的双手,我们的距离一下变得非常近,她轻声地说道:“麦子,我虽比你应该要大好几岁,但你不用我教你什么,道上的事情其实你也都能看明白,你知不知道为何自己会出现在新闻里,照片出现在人物周刊里。” 这些问题我也想过,事情总是向前推进,人生也在向前进,岁月更不会停下来,人活着,总得做些事情,至于为什么,总有些事情是身不由己的,能不能想清楚都得那样做,我回答说:“因为断手兄弟是我抓到的,难道你认为还有其它缘由吗?” “有,可我说出来,你能相信我吗?” “不敢保证完全相信你的话。”我把手从她手中抽出来,拿起桌子上的烟:“我说过,我不说谎。” 她手在我手中一掏,烟和火机转到手中,再慢吞吞地拿出两支烟一起含在口中点燃,递给我一支:“我相信你,可你没法相信我,我能理解的。麦子,就算齐爷的千金是真心爱你,你认为齐家那样的地位和财势,真的会公开承认你是他们家女婿?况且你还有一个作家老婆。” 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她来提醒我,我觉得她是太过用心良苦,或许想从我口中探听出一些事情来,所以先离间我和齐家的关系,以她的聪明狡诈,以为可以让我露出破绽。她完全不知道,我在齐家已经历经死亡测试,更不知道我现在和林迪薇的关系,她提出的这些担忧,早已过去。 “这没有关系,这辈子,我的老婆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凤书,齐家如何看我,我不在乎,他们帮过我,起码现在对我挺好的,就像你也不在乎洪培忠是否真心待你好一样,你刚才说的,人为展现价值而活着。” “那你真心爱齐家的千金吗?真心爱她肚子里的孩子吗?” 本想套她说说她和洪培忠之间的事,想不到她直接忽略掉,我不由得警惕起来:“可以啊,娇娇,我和她有孩子的事你都知道,能告诉我你怎么知道的吗?” “自然是一个一个传过来的,你明白的,有和齐家来往的人,也和我们来往,知道这样的事情又不是什么难事,你爱他们吗?” “当然爱,无论齐家将来会怎么对我,我都爱他们。” “要是齐爷只要孙子,等孩子断奶以后,他不要养女,更不需要你这个有老婆的女婿,你觉得他会怎么做?他不只是个同性恋,还是一个狠毒的变态佬,什么做不出来?” 第369章与女杀手的约会2 以前我想过齐爷总有一天会抛弃我,所以我正在想办法让林迪薇永远也别抛弃我,真到那个时候,能给我一条生路就行。说齐爷要抛弃小语,我从没有想过,想齐爷那么爱小语,怎么可能抛弃小语,况且也没有这必要啊! 既然娇妹这样说出来,我马上问道:“这是你的猜测,还是有什么依据?对于齐家,我是个外人不假,可小语是齐爷一手养大的唯一孩子啊!” 娇妹迟疑着,用力地对着玻璃窗吐出口中白烟,沉默片刻,把烟按熄在烟缸里,趴在桌子上,示意我靠近她,我只好靠过去,她在我耳朵边小声说道:“蔡子瑛来找过我,她才是真心爱小语的人,齐爷也知道这点,所以才用计赶走他们夫妻,蔡子瑛说,希望你尽快想办法让小语和孩子回到你身边,只有你和小语一直带着孩子,你们才会真正安全,蔡子瑛愿意为你提供一切帮助,包括保护你的家人。” 娇妹从我耳朵边抽回身子,又缩回到她的沙发里,细声说道:“麦子,你还有时间仔细想,没有关系,你是聪明人,知道这些话的重要性,回去慢慢思考。”她又略微加大音量:“我再告诉你,断手兄弟从没和我有来往,我也没有雇他们,要做那些事情,我比他们强,完全不用请他们。” 先不想她说蔡子瑛的事情真假,我马上说道:“这我想过,断手兄弟应该是受雇于郭越他们一方,甚至杀死廖建山和郭越的也是他们,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廖建山和郭越是谁杀的,曾一度怀疑是佛爷他们做的,几天以后我才看出来,可能不是佛爷他们,这事情啊,只有上面的人知道啰。” 我马上小声地问道:“她怎么会找你帮忙带话?” 她示意我看桌子上的手机,我探头一看,她早已输入好未发出的短信:我的师傅和教练是美国人,曾和蔡子瑛夫妻俩一起在美国受训,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战友般的关系。 她拿回手机,说道:“怎么样,你发给我的信息都在吧?我说过,当你是唯一的朋友,怎么可能删你的信息。” 见她故意没来由的说这一句,明显是在暗示我,这里的一切都在监控之中,弄得我心里更加缥缈、空悬,又怀疑这是她的诡计。我自己也知道,青子跟着佛爷那么多年,他一定会把外面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佛爷,这没什么,证明青子是一个有赤胆忠心的人,我不能计较。 “佛爷和林董应该要兑现承诺,现在郭越和廖建山死了,可我们的照片还在,合作任然有效,你给他们带个话,把手上所持有的建钥地产股份,按买入价让给我,这事一笔勾销,以后还能合作挣钱。”她一边以刚才的语调慢慢说道,一边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让我看。 只见手机上又有一条她事先写好的短信:北面的人是我的,是蔡子瑛通知我,担心你被断手兄弟干掉,让我上山去救你。麦子,千万记住,你可以怀疑我的话,但决不要把这些话说出去,会有真相大白那一天的。 怎么也想不到娇妹约我见面,有这些提前准备,而且正好击中我的要害,使得我无法分辨真假,还真不敢把看到的信息说出去,就算万一是真的,说出去就会枉费她们一片好心,还可能害了我自己和小语,可是她们是真的想要帮我吗? 娇妹为什么要帮我?完全找不到理由,就凭这一点,我也不敢相信她传达的秘密,可也不敢完全不相信。想我还是没有准备,或者自己的江湖经验彻底输给了娇妹,她的这一手,在我心中撒下一片阴影。 我马上问道:“刚才你还说当我是朋友,你想过没有,要是你把照片公之于众,我不是也得坐牢吗?有诚心害朋友坐牢的吗?如果那样做,我们还是朋友吗?” “做事,各位其主,无论你在哪里,我们都是朋友,你坐牢,我会经常去看你,这是我们的私情。” “这么说来,如果林董他们不按你说的做,照片就一定会被公之于众?” “对,今天约你来,我还想当面告诉你,不只是那些照片,我手上有足够让佛爷、齐家身败名裂的证据,三天之内完成交易,不然就只好公之于众。我知道,客仔他们以前也干过很多犯法的事情,佛爷他们也都掌握着证据,可是他们应该知道,客仔和蛇仔已经死了,还是他们派人杀死的。我可是刚才国外过来不久,什么违法的事情都没干过,真要拼,他们自己应该掂量掂量。” 听她这样一说,我这才明白,杀死客仔和蛇仔,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要让以前的坏事都落在两个死人身上,客仔他们死以后,娇妹一方没有任何行动,为的就是保持自身清白,好对佛爷发动攻击。为利益争斗,难免血雨腥风,违法犯纪的事情也肯定不少,要是追查原罪,在改革开放初期发财的,没几个经得起深究,我想佛爷当然也不是清清白白的,不然他也没有这江湖地位,娇妹这方面应该不是故意威胁而乱说。 我的思路已经被她打乱,无法分辨她手机上给我看的那些事情的真假,只好暂时当自己没有看到那些真假难辨的信息,笑问道:“娇娇,你真认为佛爷拿你没有办法吗?” “麦子,我们都不是傻子,你们有齐爷,我不也有人吗?谁敢随便对我动手?大家都是明白人,况且,我一没有案底的,二我不是中国国籍,才进入中国不久,入境档案可以证明,客仔他们从前的事情完全和我没有关系,想怎么对付我?明的暗的我都不怕,交易必须要按我说的做,况且,我按他们买进的价格出钱,也没让他们损失什么,这交易对佛爷、林董来说很划算,总比身败名裂的好啊!” 第370章与女杀手的约会3 “这事我无法做主,但话我一定带到。娇老大,凡事留一步,以后好相见,最多是佛爷坐牢,连累不到齐家,你所掌握的证据真假我不问,但你想想,思齐是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做事肯定谨慎而周密,岂能让你们轻易搬倒?况且,林董做事,一向遵纪守法,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她爽朗一笑:“哈哈哈,你对思齐好忠心啊!不是说好了嘛,你要叫我娇娇,要是他们也是你这样认为的,没有关系,你把我的话带到就行。” 看她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我问说:“娇娇,佛爷在道上的地位你是知道的,你这样和佛爷叫板,难道真不怕吗?” “实话告诉你,我就没把这些个道上的人放在眼里,随时恭候他们放马过来。今天在这里见面,我知道,这周围有很多佛爷的人,可我就来两个车,谁能奈我何?这些个混混,都是酒囊饭袋。麦子,作为朋友,我要劝你一句,你才该害怕,要小心他们随时会抛弃你,别忘了耀仔的结局。” 我开始摸准娇妹的说话套路,她一直在拿人与人之间难信任做基础,想必她早已打听清楚,知道我从前就是一个穷算命的,由此推定我这样的底层人,无法和齐爷那样的人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我能一直风风光光的在这都市生活着,肯定不是平庸之辈,正因为我不傻,她知道我心中一定有它说的担忧,她用这一招,引领着聊天的方向。 娇妹也是寄人篱下的人,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不是寄人篱下呢?可是她却把自己放在一个“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位置,以此显示她没有我的担忧。摸准她的套路,我想,她下一步该是要探听我与齐家到底有怎样的关系,怎么会一个算命的能让齐家千金怀上孩子,然后会一步步套我的话。 我一改闲聊的气氛,严肃地说道:“娇娇,你当我是个好欺骗的孩子吗?” 她惊诧问道:“麦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也往沙发深处一缩,慢吞吞地继续数落道:“你先是和我交朋友,然后离间我和齐家的关系,接着又为我设身处地着想,然后让我把你威胁佛爷和齐家的话带回去,这过程中,你一直强调齐家早晚会对我使出‘卸磨杀驴’。娇老大,我可以正式的告诉你一次,我是齐家的人,对齐家,我不会有半点怀疑。我也是诚心想和你成为一生一世的朋友,就如你说的,这也不妨碍我们各为其主,作为朋友,我希望是公平的。” “好啊,麦子,你的想法确实高明,当日你算准客仔会丧命,我就对你刮目相看。”娇妹话锋一转,娇笑着说道:“你这样的神算,莫非已经算准了自己的结局?作为朋友,难得相见,不如给我也算算?” 她摆出一副坦诚的样子,我也作出真诚的样子说道:“娇娇,我们现在却各为其主,我不敢给你算命,要是算出你有什么危难来,作为朋友,我不忍心不告诉你,但你又掌握着齐家和我的把柄,我此刻起码是齐家的人,你总不能让这个唯一的朋友背信弃义吧?” 对着我嘟起红唇,她作出委屈和无奈状:“不算就是,何必找这理由。麦子,你刚才说希望公平,怎么算公平?” 来见娇妹前,佛爷拟定几个问题,希望我能从娇妹口中探寻出些端倪,时机一到,马上顺势问道:“娇娇,你说你不会担心洪培忠‘卸磨杀驴’,也就是说,你是‘拿人钱财办事’,什么价?只要你交出照片,佛爷可以出更高的价,并且保证你的安全。” “这和公平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你对我的家庭,外面的女人、孩子等等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作为朋友,我却对你完全不了解,那么,就从你办事的价位开始了解吧,作为朋友,总要相互了解。” 她看着我娇媚一笑:“麦子,这话是佛爷让你说的吧?” “我不就是代表佛爷来的吗?况且,你那些照片中可是有我哦,怎么样?既然是为钱,不如别交易股票了,我们交易照片吧?股票到不了你手上,可是交易照片,钱可以到你手上,以后我们是同一阵线的人,朋友之间不是也方便很多吗?” “你这样说话就很没意思,我既然已经答应一方,便要尽人事,无道义、无生存。”她抿嘴一笑:“算了,说好当情人约会的,不该谈交易,这不是和大才子约会该做的,麦子,听说你刚到深圳时,还跟着耀仔混过一段时间,是吗?” 看来她的步骤确实和我预想的一样,只无精打采地回答她:“既然你都把我打听清楚了,又何必问呢?”又故作矫情地说道:“刚才不是说了公平,我对你完全不了解,这很不公平。” 她突然显得高兴起来,身子靠在桌子边沿,带着少女似的天真烂漫说道:“来,你想怎么公平法?” 我伸出一只手,手心向上放在桌子上:“把你的手放上来,我们做一个游戏,这个游戏叫‘公平’,很简单,我们轮流说自己,比如,我说我是男的,你要如实说你是女的,然后你再说一个,这样轮流说,要是默认但不想说的问题,就用勺子打一下自己手心。谁要是昧着良心不说实话,谁不得好死,谁要是想结束游戏,就连打三下,怎么样?” “哦,懂了,就依你,来吧。”说着,她也把一只手掌像我那样放着。 “好啊,我先开始啰。我79年的。” “我是73年的。”她笑一笑:“你要叫我姐姐,嗯嗯,该我又说一个,是不是?我是个孤儿。” “我也是孤儿。我跟着师傅在山里长大。” “我在训练营跟着教练长大。我刚到深圳三个月。” “我到深圳六年。六年前第一次离开师傅。” 她顿了顿,问道:“我也要说第一次离开成长的地方啰?” 我点点头。 第371章与女杀手的约会4 “十六岁那年第一次离开训练营。”她吐一吐舌头,继续说道:“我没有真正爱过任何人。” “我真心爱着好几个人。我靠给人算命挣钱生活。” 她马上翻动手掌,快速地在我手心里轻轻拍一下:“不行,你要说都爱谁。” “那不行,你想知道,要用另一个话来换,快,该你了,别赖皮。” “好吧,我靠替人解决麻烦挣钱生活。”她恶狠狠地瞪我一眼:“我没爱过人,因为没有找到我爱的人,这下你要说了吧?” “我爱我的老婆,因为她和我一起同甘共苦,对我体贴包容;我爱小语,因为她善良美丽。我给人算命挣钱,从不伤害别人。” 她迟疑一下,另一手拿起勺子来,我马上拉住勺子,笑说道:“打就代表默认,我怎么舍得看你打自己的手心呢?放在都是承认,不如说的好。” 她放下勺子:“好,麦子,是你先开始的,一会儿轮到你时别躲。我替人解决麻烦挣钱,必须要伤害别人。我不靠攀附别人过日子,靠自己的本事挣钱。” 我想了想:“我不得不攀附别人过日子,能攀附得上,还是靠自己本事。我为生活而挣钱,不为钱而杀人。” 她快速地拿起勺子,在自己手心里打出‘啪’的一声,酥白的手掌心马上红了,以此承认她挣钱就必须要杀人,放下勺子接着说道:“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绝不会设计害你。” “你虽不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依然愿意诚心帮助你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她马上打断我的话:“你敢发誓这是你的真心话?” “我发誓,是真心话。”我又继续说道:“我最多的一次挣过三十万,是齐爷给我的奖励。” 她翻起和我并排放着的手掌,在我的手心里打一下:“麦子,你这游戏是临时想出来的吧?真幼稚,但姐姐陪你玩这游戏,不就是想知道我收多少钱嘛。” 我笑笑:“没事,娇娇,你打三下手心,我们随时可以结束游戏。” “偏不,告诉你又怎么样?”她故作气鼓鼓地说道:“我最多挣过一百万美元,是客户的佣金。”说着,她歪着脑袋思考着,小声嘀咕道:“我想了解你什么呢?真是个幼稚的游戏。” 我马上催促道:“你想不出来,我又开始了哦?” “不行,游戏是你提出的,让我想想。”她盯着我不转眼,快速地拿起勺子,‘梆梆梆’在手心里敲三下,又说道:“还玩这个游戏,我们改一改,轮流回到一个问题,再提出一个问题,要是不想回答,对方可以多提问两次,怎么样?” “好,我尊重你,你先问吧。” “麦子,我知道你以前是和你家梁凤书一起到深圳,最开始在电子市场挣辛苦钱,后来才渐渐开始算命挣钱,创立出自己的知名度。对于齐家的位高权重和思齐那样的上市跨国公司,一个算命的怎么也是小角色,齐家唯一的养女怎么会怀上你的孩子呢?而且你还有老婆。” 果然她想知道这个问题,玉如意的事我当然不能告诉她,只回答说:“最开始是佛爷介绍我去给齐爷算命,小语也在现场,齐爷觉得我这个人坦诚,又要求我时常陪他喝茶聊天,这过程中,小语爱上了我,齐爷很疼小语,舍不得违背小语心意,只好同意我们在一起。他们逼迫我和梁凤书离婚,我以死相逼不同意,小语心痛我,替我在齐爷面前求情,事情就这样包容下来。” 她点点头:“这样啊,看来小语确实爱你不能自拔,该你了,问吧。” “要是事情发展到你上面不得不抛弃你,甚至要杀你灭口,你怎么办?” “我和他是一场交易,最多是我任务无法完成,干我这行的,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不过,无论是想抓我,还是想杀我,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麦子,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帮佛爷把我拉过去,让我倒戈,实话告诉你,这做不到,况且,我也没有佛爷他们想对付的人的把柄,我和真正的老板之间还有中间人,其它的不好多说。” 我回答她的问题时,真假混杂,我想,她回答我的问题,也一定有真有假,虽不全真,她能从我的回答中探寻我的立场,我也能从她的回答中寻摸实情。 她又说:“从你们看着客仔他们死去,到今天快二十天了,我没有看出佛爷和林董的一点诚意。廖建山和郭越被人杀死,断手兄弟被你们捕获,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麦子,佛爷他们是不是不怕我把照片曝光?还是说已经预备好了对策?” 这应该是她最想知道的了,她一定知道我不会说老实话,可她还是问出来,想必她是想从我的回答中探寻一二。不想考虑,避免她觉得我太假,马上回答说:“当然怕你曝光那些照片,佛爷认为你是聪明人,不会轻易那样做。我可以多回答你一点,佛爷之所以那样认为,其实道理很简单,你也应该知道。娇老大,你想想,你现在能与佛爷叫板的不就是那些照片吗?就算你还有其它把柄,一股脑的全拿出来公之于众,万一一击不中呢?你们可就成了待宰的羔羊。纵然娇老大身手无敌,古人言: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今天这个世界不是古代,要制服一个人有多种办法。所以,佛爷认为你不会曝光,大家还能保持彼此尊重,都是聪明人,不会做玉石俱焚的事。” “佛爷把我吃得这样准?”第一次看她眼露阴冷,又自嘲地笑笑:“好吧,但愿佛爷他真吃准了,玉石俱焚?未必吧?” “我问你,当初劫走我朋友露露,到底是谁主使的?作为朋友,我叫你一声娇姐,这是我个人的问题,希望能听一句全真的话,如果是你,从此我们不再是朋友。”其实谁是劫走露露的幕后主使已经不重要,我故意这样问,是略施小计,为自己留一步,万一她给我看的信息中的事情是真的呢?给她传递一个简单的信息,我现在和齐家站在一边,不过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第372章与女杀手的约会5 “好啊,朋友比什么都重要,你确实是一个重情谊的人,其实你知道是谁,不过想再次确认,你想为朋友的委屈报仇,可是这仇没法报,主使的人已经死了,就是廖建山。麦子,我问你,如果你和小语真面临我说的危险时,你会怎么做?如果到那个境地,你知道,你那个作家老婆也同样危险,包括你的朋友们。” “说实话,我早想过,如果到那个境地,唯有以命相拼,就如你说的,要取我的命也没那么容易。你说包括我的朋友,也包括你吗?这不算问题啊!我的朋友也就那么几个,真要有事,作为我的朋友,一定会和我生死与共的。” 她回头看看远远站着的贡布:“我能看出来,那个人是你的人,身手真的不错,比佛爷手下那些人都强,你小子福气不错,有这样的人在身边,所以你才觉得自己也能拼一拼。唉,固执啊,你和我都明白,这是一个讲权势的世界,算了,作为朋友,你有难,我一定尽力相救,如你说的,真正的朋友,应该生死与共。” 从她的话中,我听出一个漏洞,‘比佛爷手下的人都强’,难道说她和佛爷有勾结,不然如何得出这结论呢?这太可怕了,难道说佛爷背叛了齐家? 马上又打消心中的怀疑,她是极其聪明的人,难保不是故意让我起疑。 我有些动情地说道:“娇姐,你要有事,只要相信我这个朋友,我愿意借助一切力量帮你,绝不是虚伪的话,你这么漂亮,胆识过人,有你这样的女中豪杰做朋友,是我的荣幸。” “娇姐?好啊!今日真是个好日子,来吧,该你问了。” “你现在依然受从前的训练营控制吗?” “我们的规矩,前十次任务顺利完成,和训练营就成为合伙人关系,所以,我现在是独立的,不过嘛,业务是他们接的,我的收入百分之二十作为营地中介费,这种长期性的业务,只有拥有合伙人资格的才能做。”说完,她拿起勺子,在自己手心里敲三下:“麦子,余下,我希望以朋友的身份坐一会儿,吃饭喝酒,可以吗?” “好。”我招手让服务员过来,拿起菜单递给她:“想吃什么随便,我请客,私人请,弟弟请姐姐。” ‘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从我年少睡街边时,就懂得这道理,想娇妹如此气势,万一我将来真被齐家‘卸磨杀驴’,或许还可以多一个依靠。 她略微翻看菜单,两个指头提起三页菜单:“弟弟要破费了哦,这三页全要,外加一瓶柏图斯,就喝你出生的年份,79年的,嗯,再加一瓶波尔科夫桃红香槟开胃。” 我对服务员点点头:“按她说的办。”又对娇妹笑说道:“啊,这样真轻松,像朋友一样坐在这里,才对得起这片风景。” 我刚和娇妹闲聊几句,金发碧眼的上官婉儿急匆匆跑过来,先是看看娇妹,然后在我身边坐下来,小声说道:“我的朋友,这两瓶酒八万块,可不能包含在包场费里哦?” 我拉着上官娃儿站起来:“来,我给你介绍,我的朋友,娇妹,千娇百媚的娇,妹妹的妹。”又对娇妹说:“这里的老板,她给自己取的中文名叫:上官婉儿,他老公就是吧台里的那位,叫:李白,他们夫妻酷爱盛唐文化,故取这两个名字。” 上官婉儿伸出手与娇妹轻轻一握手,又在我耳边小声说道:“酒钱的事算不算数?” “当然算。”我嘻嘻一笑:“娇娇,看到没有,老外喜欢较真儿。请娇姐吃饭,不是随时都有机会的,多贵都值得。” 看着上官婉儿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娇妹小声说道:“麦子,你以前在市场里摆摊时,从没想过能这样消费吧?你造化真不一般啊!” 她还是想套我的身世,这怎么可能对外说呢?在深圳,就那么几个人知道我真实的身世,知道的都是极可靠的人,对外绝对不能说,我一副苦瓜脸:“唉,可不是嘛,人生啊,谁说得清楚呢?极尊贵的人,倒霉起来,一样苦寒落魄,乃至身陷囹圄,郁郁而终也是有的。你知道,秦城监狱里面,好多人不比你的老板洪委员大得多吗?我们?小角色,小的不能再小啦。” 她也露出忧伤之感:“是啊,人生说不清楚,我身不由己有情可原,因为我从小就在那里长大,能活着,那是踩着别人的尸体成长起来,没得选择。可你也似乎身不由己了,确实可惜,还记得吗?蛇仔死前一直强调,我们都是棋子,最后还可能变成弃子,唉。”她举起香槟杯:“来,为今日姐弟一场干杯,以后的事管他妈的。” 一想到她给我看的手机上的信息,心中五味杂陈,万一是真的,梁凤书的所有梦想都将破灭,包括我们的爱情。真到那个地步,不只没脸面对她,可能连她的基本安全都无法保障,赫然回首,我才发现,我陷入争斗中太深,已经无法离开。 最开始和齐爷交往时,我一直暗中提醒自己,可以占便宜,但绝不要入陷阱,梁凤书也是这样告诫我的。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铰链之中,只能跟着转动,初心早已不知去向。 在来见娇妹以前,除了佛爷有交代一些注意事项,梁凤书也给我发来短信:见人易、做事难,结仇易、消怨难,话可两头、路可东西,老公切慎,看完即删。 梁凤书的信息已删除,但她的话我牢牢记住,我明白她的话,意思是告诫我,没有必要因为齐家而给自己结私仇,话不要说绝了,将来的路怎么走,完全可能与眼下南辕北辙。从梁凤书简短的信息中,能看出她也对齐家有所防范,心中颇多担忧。 梁凤书最是明白,像她家那样的境况,她的父亲尚看不起我,更何况齐家那样的财势,绝不可能真当我一家人。她早明白这个道理,可是她爱我,不愿阻止我逐梦的旅程,只好惶恐中看着我步步远行。 第373章暴风雨来临 想到梁凤书的包容和爱,而我却一直回报给她担心和惶恐,不由得悲从中来,举起杯:“娇姐,愿我们从不会后悔。” 丰盛的英式美食一大桌,只吃了边角,酒喝干,娇妹在离去时说道:“谢谢弟弟的招待,我的话你记好,大家都会好,该带给佛爷的话,请务必带到,血雨腥风就在眼前。万事别忘记我这个朋友,我也不会忘记你,有空到我深圳的家里去坐坐,我无害你的必要。” 看着娇妹风风火火的离去,我也要回去交差。 “齐爷用计赶走蔡子瑛夫妻。”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我的心里。 除手机上的密事,其它事情我如实汇报,包括娇妹离间我和齐家那些可以讲的话,林迪薇和佛爷都很高兴。 佛爷大赞这次见面,感叹收获很大,可以推测出三点:一、娇妹不是一般的马仔,她是拿钱做事,与境外有联系,这一点,入镜档案可以证实她没说谎。二、娇妹可能在最近几天曝光照片,展开攻击。三、廖建山、郭越的死亡,以及断手兄弟的事情,她可能真不知情,由此可以推断,这些事情的超控者可能是白兴堂,甚至是最上面的谭炬东和洪培忠在直接控制。 林迪薇兴致勃勃地补充说:“不只这三点,麦子,你又立功啦。洪培忠如此急于洗白自己,证明他已经危在旦夕,想用娇妹做最后的殊死一搏。” 林迪薇这样说是有依据的,最开始大家猜测娇妹是上面有意培养,为的是接替客仔。而至娇妹接手以后,停止了客仔生前的所有业务,以照片胁迫佛爷,一门心思与齐家作对,最终目的是想联合思齐和齐家力量,保证洪培忠渡过难关。 得到有用的信息自然高兴,可担忧也相随而至。查不到娇妹的犯罪记录,杀客仔的事情无从追查,就算她公布照片后,佛爷公布录音,也不足以对娇妹定罪,因为可能已经找不到尸体,加上她又是外国国籍,就更难办。 这个娇妹身上如此了得,如不能把她定罪抓起来,犹如羊圈外蹲着虎视眈眈的饿狼,一旦被她攻击,后果不堪设想,以她的经验,展开攻击后,可能依然找不到定她罪的证据。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不除掉娇妹,佛爷茶饭不想。以佛爷所说,他了解娇没这种人的行事风格,一旦手了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老代说:“娇妹其中一个任务,因该是杀佛爷。林董,你想想,要是娇妹真得手了,我们损失可就太大了,深圳市面上帮派林立,没有佛爷,我们的情况是不堪设想的。” 老代的话,又让我想起娇妹似有意无意说话的漏洞,如果她和佛爷私下已经勾结在一起,齐家的所有防备都将是一场空,可是我不能说出心中的怀疑,对任何人都不能说,只能希望是自己太过多疑。 佛爷呵呵一笑:“这些年来,想要我命的人太多了,我的命是齐爷的,别人还真夺不走。” 林迪薇一脸严肃:“大意不得,青子和贡布都说娇妹不是一般人,你可得谨慎些。”回头见我忧心忡忡的样子,关心问道:“我的好助理,你又怎么啦?” 我赶忙回过神来:“哦,我在想,我们不能只想娇妹会这几天发动攻击,白兴堂呢?通过那个女明星,他现在控制了建钥地产,这几天姑姑和思齐声誉满城,负面新闻几乎消失,说不定白兴堂在等着娇妹发动攻击,他才暗自配合一起围攻。” 老代平静地问道:“麦子,你已经有战略思维了,以你所见,我们该如何防范?” 我看着林迪薇,撒娇卖萌,趴在她腿上:“金融上的事情我不懂,姑姑是高手,要姑姑才知道如何防范。” “你给我起来,这个时候不帮姑姑啦?”林迪薇往我口里塞一颗剥好的荔枝:“好,给你奖励了,你说,金融以外的事呢?” 我推测着说:“我想啊,他们可能会逼迫我们犯错,比如,把佛爷拖入刑事案件中。” 我知道自己的意见仅供参考,林迪薇和齐爷是既有策略,又有决断。我几次意外收获,为他们冲破僵局,当然是有功之人,可以后的事态会怎么样发展,我是真想象不到了。 看佛爷的样子,没有任何破绽,我想啊,就算他真的背叛了齐家,以我这点心智,也难以察觉。他是真正的老狐狸,能打败最好的猎人那种狡猾的老狐狸。 深夜,佛爷让北仔安排人试探娇妹,也借此逼迫她曝光照片,好公布录音。 北仔让十几个瘾君子到娇妹外闹,借故说客仔以前早收了钱,还欠货没给。依照计划,要是娇妹出手,那就可以收押后定罪。 到凌晨,消息传回来,试探失败,娇妹根本没有出现,在打起来之前,娇妹下面的人选择了直接报警,在警察赶到以前,虽发生械斗,但都是些底层混混干的,最多不过是治安拘留十五天,加上他们报警在先。北仔派去的人反而都抓了进去,这也无关紧要,去的人是收了钱的,包括拘留期间的钱。 通过这次试探,佛爷知道,娇妹不只身手好,做事谨慎,要引其上当,几乎是不可能的。 晚上陪林迪薇做了两次,我又睡到中午起床,换好衣服下楼去吃饭,见佛爷和林迪薇都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刚坐下开吃,佛爷把报纸递给我,哀叹着:“阿虎和青子进去了。” 我拿过报纸一看,照片上,就是客仔和蛇仔死那晚发生的事情,从门口打斗,到阿虎打倒蛇仔,一共十几张照片,可照片上没有我和贡布。我心头一惊,马上明白,娇妹非得要和我面谈,见面以后不几天曝光照片,而照片上没有我和贡布,这样做,明显是让佛爷他们误以为我和娇妹有私下交易,这离间之法既歹毒,又幼稚。 “怎么没有我和贡布?”我还是惊诧地大声问起来。 第374章媒体曝光黑老大 林迪薇喝着汤:“快吃你最爱的肉,早饭都没吃,吃饱了再说。前些天你去见过她,她故意把照片上的你和贡布修掉,这离间计也太幼稚了。” “那怕什么?”我看看佛爷:“我们不是有录音吗?只要一公布,青子和阿虎就能出来,照片上只能证明阿虎和蛇仔在比试拳脚,找不到蛇仔尸体,蛇仔只能算失踪人口,阿虎也是无罪的。” 林迪薇说:“你倒是懂法律,媒体不这样报道啊!媒体最爱浮想联翩,你吃饱仔细看看,他们写佛爷是黑老大,写泰基发展是一个犯罪团伙。” 我狼吞虎咽把自己填饱,拿起报纸仔细翻看,果然如林迪薇说的一样,佛爷和泰基发展成为众矢之的,突然变成大家声讨的对象,文章的核心内容是:深圳要健康快速的发展,一定要铲除披着合法外衣的犯罪团伙。文章显得义正言辞,好像言之凿凿一般。 其中一份报纸,明显是佛爷和齐家的对头,直接把佛爷和思齐写成中外勾结的捞钱团伙,严重伤害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披着上市公司的外衣,其实是收刮钱财的都市土匪,是都市山大王。并连带再次扯出红树林项目,还有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手案也拉进事件中。 “姑姑,什么时候公布录音。”我刚问出来,马上又推翻自己:“哦,我知道啦!公布录音已经没什么用,以前我们觉得录音有用,因为廖建山和郭越还活着,录音涉及到廖建山、郭越雇佣断手兄弟绑架露露的事,现在他们二人已死,无法立案,虽能免除青子和阿虎的罪,可无法平息舆论,甚至会被大众说成是伪造录音,往死者身上泼脏水。” 林迪薇也情绪低落:“可不是嘛,关键在于,廖建山和郭越的案子还没有侦破,我们又曾狙击过建钥地产这只股票,受益很大,自然就会成为舆论怀疑的对象,红树林项目也是重要把柄,这次难啊!” 佛爷一脸死灰,生无可恋的样子,难为情地说道:“录音还要不要交出去?如果交出去,玉玲珑、平措、贡布、露露,还有你麦少,你们都要到警察局去录口供,因为录音中涉及到断手兄弟的绑架案。你们去录口供倒是没什么,可是我们当时为什么没有报警?玉玲珑是我公司控股公司旗下的歌手,这段录音一旦公布,会不会被理解成我们相互报复。” 录音一旦公布,很大可能是会被理解成相互报复,并且佛爷会面对更大的压力。媒体一定会这样认为,先是廖建山和郭越雇断手兄弟绑架佛爷旗下艺人助理,佛爷一方没有选择报警,私下救出人质,其后雇人杀死廖建山和郭越,以示报复。 思齐和齐家也会被拖下水,因为不久前,我才被说成是捕获国际要犯的英雄,对外我的身份又是思齐董事长私人助理。 全程录音中有谈到,绑架犯正是断手兄弟,幕后主使者是廖建山和郭越。去救被绑架的人中,有我和青子,而几天前媒体报道中,抓获国际要犯的是思齐董事长助理和泰基发展董事长助理,也是我和青子,在抓获断手兄弟以前,廖建山和郭越又刚好惨遭杀害,而且没有破案线索,这样连起来一看,就是一场商业争斗中的相互报复。 廖建山和郭越已经惨死,没有法律能惩罚死者,加上思齐在国外做空万鸿兴基金获利十几亿,泰基发展等国内思齐系公司,又低价购入建钥地产大量股份,任何人看了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一定会认为思齐系是杀死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手。 林迪薇绝望地说道:“要是公布录音,把几件事情综合一起看,假如我是旁观者,或者我是警方,我都会认为思齐是杀死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手,对方这次谋划,不是一般的完美,他们在谋划中还算准了我们的每一步行动,这段时间,我们无形的配合着他们谋划。” 关于佛爷和林迪薇说的这几点,我觉得他们是故意装糊涂,要不然就是脑袋短路了,我马上说道:“为什么要把所有录音交出去呢?用另一盘录音带,把那些录音重录一遍,只录客仔、蛇仔、娇妹三人的谈话,不就没有这些麻烦事吗?” “这我们知道。”林迪薇显得有些不耐烦:“你还没起床时,我和佛爷就商量过,麦子,你想过没有,如果我们这样做,娇妹再爆出第二波照片,把有你和贡布的照片曝光,我们又怎么解释,到时候外面不就说我们对录音进行过剪辑吗?” 佛爷幽幽说道:“深圳这个地方,你们去录口供这些事情,电话就能办好,不算什么事情,况且,你麦少和贡布他们也确实没犯法,抓到断手兄弟,你们也就是为民除害的英雄。眼下局势不一样,齐爷在上面和他们处于胶着状态,我们这里要是出错,会被人沿着破绽,一直击穿到齐爷那里。” 听佛爷这样一解释,我马上明白,如果单单是深圳这里的事情,很容易说清楚,因为思齐这边谁也没有做触犯刑法的事。但白兴堂上面的人不是要搬倒佛爷,而是要拔掉整个齐家势力,并且把思齐资本赶出中国,说到底,还是为了钱。 这就好比农村里狡猾的贼,白天假装成收废品的人,看准要偷的人家,先把这家人的狗毒死,使其没有预警和防御能力,到晚上时,对着屋里吹迷烟,把全家人放倒,然后不慌不忙地搬空这家人的所有财物,要是家里女性长得漂亮,还可以享受一番再离开,贼人人财两得。 佛爷是整个思齐系的外围预警墙和防御力量,佛爷如果被拿掉,齐家守夜的‘狗’就没有了,整个家将变得岌岌可危。 我看佛爷和林迪薇、齐爷他们,他们是大象,我当然渺小得如蚂蚁。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白兴堂和他上面的人,也是大象,和齐家同样强悍挺拔,稍有大意,便会被对方击倒,而且可能是永远也翻不了身。 第375章未雨绸缪的错误 假如娇妹给我说的那些秘密是真的,我倒是希望齐家倒下去,纵然‘船烂三千钉’,就算齐家被打倒,依然比我强大很多,可至少他们再没有心思对付我。 人分不清对错的时候,只有凭心做事,我不知道娇妹说的是真是假,眼下我还必须和齐家一条心,为了小语也得这样做。危险还没有来临,危险就不存在,就像死亡还没有来临,没有必要时时担忧死亡而停滞不前。 看书多了,特别是把西方哲学和我们祖先的哲学一对比,很容易发现古人传下来很多精华也错得离谱。比如“未雨绸缪”这句话,这句从‘诗经’流传下来的话,已经几千年,几千年来,没有人认为‘未雨绸缪’是错误的。 依照‘未雨绸缪’的道理,我应该要预防娇妹说的事情发生,况且,我也知道齐爷那样尊贵的人,不可能真正看得上我。 娇妹说蔡子瑛才是真正爱小语的人,我相信这是真的;说齐爷用计赶走蔡子瑛,等孩子出生以后再赶走小语,我也相信有这种可能,因为小语太爱我,齐爷又并不会真正接受我成为齐家的女婿,为保住他的名誉,只有让我和小语都消失。 齐爷用计赶走蔡子瑛夫妻,这也是很容易做到的,当我告诉齐爷可能有人会对小语下堕胎药时,完全有可能并没有人这样做,齐爷可以将计就计,故意栽赃蔡子瑛夫妻,从而赶走他们,以防以后他们保护小语,齐爷有这样的能力,他也有这样的狠毒心,这是齐爷的‘未雨绸缪’。 我不愿过‘未雨绸缪’的生活,看过‘万卷书’,独自理解书中那些道理,深刻感觉到‘未雨绸缪’是极端错误的。这道理把好人教成坏人,把本来轻松惬意的生活变得紧张而狭隘,如果每个人都按照‘未雨绸缪’的道理生活,那就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快乐,甚至也没有悲伤,人真正变成了不如畜牲。 如果‘未雨绸缪’是对的,那我们交朋友时,就应该预防朋友会反目成仇,带着这样的防备心,又怎么会有真正的朋友?谈恋爱时,得预防着爱人可能随时会背叛自己,如此防备,一定没法真正拥有爱情;要‘未雨绸缪’,亲人之间也要提防,骨肉相残的事情我们看过不少,得防着亲人随时会伤害自己,如此一来,亲人也是没必要太亲近…… 依次类推,把‘未雨绸缪’当真理,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变成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亲情,如此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要‘未雨绸缪’,最好是别活了。 历史上,有记录的几千年光阴中,一直处于腥风血雨之中,因为每个人都相信‘未雨绸缪’是对的,都认为‘人心叵测’,活着需要‘未雨绸缪’。 范仲淹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看似伟大无比的道理,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结局一定是:苍穹之下全是‘忧’,人类世界没有‘乐’。 我拒绝‘未雨绸缪’活着,不要做这样愚蠢的人,我愿意相信师傅李瞎子的教导:尽人力、听天命,世间自有其道。 要为齐家拼力一搏,至于以后齐家对不对得起我,我不在乎,先做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事,结局好坏又何必担忧呢? 想起和娇妹在李白的餐厅聊的那些话,我甚至想过佛爷已经背叛齐家,但这也不是我能改变或者阻止的,任其自然吧,该发生的总是会发生。 看着林迪薇和佛爷满面愁容,我真的觉得他们心思太过繁杂,真就是太过在意‘未雨绸缪’,却看不清眼前可以做什么。 我一点也不担心,轻松地说道:“姑姑,佛爷,你们没必要担心成这样子,把录音重录以后发出去,并且放出消息,说录音来自廖建山生前的一个朋友,他们一定自乱阵脚。要是他们再放出有我和贡布的照片,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娇妹拿钱办事,并不是洪培忠的亲信,你们行不行?录音一放出去,他们首先会窝里斗,我们不就有机会了吗?” 林迪薇依然疑虑重重,黑着脸说道:“要是他们不上勾,直接指责我们伪造录音,又该怎么办?” 佛爷脸上依然惶恐不安:“是啊,就算他们窝里斗,我们的机会又在那里?” 站在一旁的老代一直不说话,我想着,这次把我推到公众视野中,就是他的注意,难道他有什么别的谋划吗? 看佛爷和林迪薇两个都难以下定决心,我站起来伸个懒腰,情绪有些冲动:“姑姑,佛爷,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我也像你们这般思考,这般惜命,肯定不敢上山看日出,断手兄弟现在都还逍遥法外。” 佛爷的脸更阴沉,他看看林迪薇,憋着气说道:“麦少,我惜命?你的意思是说我是贪生怕死?” 我意识到伤害了佛爷的尊严,马上面露尴尬:“对不起,佛爷,我不是这个意思,您知道的,我这个人经常乱说话。” 林迪薇苦笑着:“佛爷,你何必在意他的无心之话,仔细想来,确实有道理,上次麦子就说过,哦,对了,上次他还指责我防备太严,造成对方使出千方百计。” 我撒娇着说:“姑姑,我怎么是指责你呢?也不敢啊!我对佛爷也是当师傅一般尊重,佛爷责怪我,姑姑你也说我指责你,以后我不说话了。” 佛爷马上指着我,一脸无奈状:“麦子,你小子将我军是不是?” “好啦,好啦,说事情,都火烧眉毛啦,麦子,你也别闹。” 我坐到林迪薇身边,非常坚定自己的想法:“姑姑,先把录音翻录后发出去,越快越好,至于佛爷问说我们的机会在哪里,我现在也想不明白,不过机会一定会出现。录音发出去,就相当于播下种子,一定会开花结果的。断手兄弟也快脱离危险期了,他们那里也能审出一些蛛丝马迹,我们手上的牌很硬啊,干嘛要害怕出牌呢?” 第376章狡兔三窟 老代终于开口:“林董,佛爷,我赞成少爷的意见,不出奇招、不得奇效。不过,少爷,为什么要放出消息,说录音是从廖建山那边的人手中的来呢?说从客仔生前的人手中得来,不是更靠谱吗?” “代叔,我们不需要让别人知道录音来路靠谱,不知道更好,迷魂阵当然要越迷惑越好。他们要怀疑录音是假,我们为什么就不怀疑照片是假呢?录音一发出,马上就可以抓娇妹,虽然照片中没有她,就以寻找尸体为理由,也可以把她逮捕起来。” 林迪薇回头对老代吩咐说:“下楼去,马上让法国那边的技术人员翻录,录好以后仔细听一听,没问题就快发上网络,别让人追踪到上传的地址。” 老代下去以后,林迪薇说:“用处理尸体的罪无法逮捕娇妹,他们可以找人顶罪,甚至不找人顶罪,娇妹不承认处理过尸体,直接说没见过。只靠录音,警方拿她没有办法的,引起他们窝里斗倒是很有可能。” 佛爷喘嘘短叹:“是啊,警方现在还在查找照片来源,估计他们也是在海外上传的。等晚上阿虎和青子回来,我们再商量。”说着,佛爷站起来:“林董,麦少,我先去见秘书长他们,晚上我再过来。” 几个大案接连出现,而且每个案子都无法破案,深圳警方也压力重重。 陆溪楠是美国国籍,她的家人也不相信陆溪楠是摔死的,还在催促警方尽快破案; 廖建山和郭越这两大亿万富豪死得不明不白,多方力量也在等着真相大白; 娇妹手上的照片一曝光,寻找客仔和蛇仔的去向,也是紧要之事; 医院里躺着国际通缉要犯,这些案子要都不能侦破,警方的脸面就会十分难堪,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直接影响到国际形象,还会让国际上怀疑深圳的投资安全性。 多股力量正在紧张角逐,各自朝着不同的目标前进,压力最大的是警方,他们希望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为维护深圳的国际形像而不懈余力。 午睡时,小语又出现在我的梦中,梦中的她,一个人站在颓败的花园里,天空一片阴霾,细雨霏霏,断墙瓦砾中,杂草蔓延,开着萎靡不齐的暗色花朵,颓园里有很多猫和野狗在觅食。小语孤独地站着,惶恐不安,不敢有丝毫的挪动,好像一动就会变成野狗的美食,她眼里全是惊恐,却孤苦无依。 惊呼着从梦中醒来,满头大汗,心跳剧烈。 林迪薇轻抚着我的胸膛,温柔地问道:“做噩梦啦?没事的,没事的。” “姑姑,我想小语过来。” “现在啊!”林迪薇用复杂难言的表情看着我:“麦子,现在很危险,小语过来合适吗?” 裹上睡袍,推开暗门,点燃一支雪茄,我下定了决心:“姑姑,你是不是担心小语过来后,影响我们……” “这……”林迪薇陷入沉思之中,小声念叨:“小语怀着孩子,要是受到惊吓,恐怕不好啊……” 我能明白林迪薇的矛盾心态,她和我这几个月相处之中,我们即是朋友又是恋人,我们共商御敌之策,又肆无忌惮、不知疲倦地‘翻云覆雨’。从她春风洋溢的面上可以看出,这段时间,或许是她活着以来最惬意的时光,在繁忙中拾捡起遗落的青春激情,把曾经虚度的美丽烂漫岁月,重新揽入怀里,她不舍这温柔缠绵的珍贵时光。 “姑姑,不会影响到我们,我想啊,海边五星级酒店翻新过不久,包下一层来,姑姑把所有的重要工作人员全安排在酒店里工作,作为姑姑的私人助理,我当然也要搬到酒店里住。小语住这别墅,两地相距这么近,来回也很方便。” “这么做的意义呢?只是因为你想小语啦?” “不是,我觉得啊,眼下这样的局势,阿玛也需要出去活动,他担心小语,一直在法国陪着小语,这个时候他不经常露面,外面会有很多胡乱的猜测。只有小语在姑姑身边,阿玛才放心,替阿玛解决后顾之忧这是其一。” “嗯,你这个考虑倒是正和我哥的心意,早上他还打电话给我,让我替他去活动活动,想来他是不放心把小语留下。” “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眼下这几个案子不能快速侦破,一把手又刚上任不久,黄秘书长和负责政法的人都会被撤换掉,我知道,他们都是阿玛的人,我想啊,阿玛现在一定心急如焚。” “你小小年纪,怎么知道能想到这些?”林迪薇眼露惊愕。 我带着调皮的笑:“姑姑,不是我卖弄,从《春秋》到《左传》,从《资治通鉴》到《剑桥中国史》,全都仔细读过,在我那些贫瘠的时光里,只有它们能给我精神慰藉,和凤书刚到深圳头几年,所有事情都是她劳心费力,我也只好看书打发无解的日子,读过这些书,眼下这点事情,怎么会看不明白?” 林迪薇的眼神从惊愕变成欣喜:“真觉得眼下事情简单?” “都是人的事情,大家都是人,谁能比谁高明多少呢?搬到酒店来,还有一个好处,别墅这里只有一个大门,姑姑有没有在这里,监视这里的人一清二楚,酒店那边车来人往,更好掩饰。古人说‘狡兔三窟’,姑姑经营着亿万财富,前几天接受各大媒体采访,此时应该要藏起来,就如雄鹰彩云般飞过,展现其绚烂,然后不知去向,这样才能让对手摸不着头脑。” 林迪薇高兴起来:“是,确实该这样,美国那边等着我复盘,让金紫去我还有点不放心。麦子,你真是大才啊!” “阿玛在这里的人陆续被调换以后,佛爷也得暂避风头,佛爷是香港人,又是上市公司董事长,没有十足的证据,谁也动不了他。眼下暂时损失些市场,少挣些钱,能保住阿玛的声望和荣誉比什么都重要,阿玛正直壮年,起码还有三十四年岁月,稳住阵脚,以后才有足够条件好好培养他的孙子。” 第377章 雷霆行动 “麦子,这些想法,和你年纪不相符啊!” “经营和投资上的事我不懂,姑姑是高手,该怎么做,姑姑自有妙招。其它事情我能帮姑姑尽力破解,此时齐家暂时韬光养晦,阿玛肯定比任何人都懂这道理,加上我们精诚一心,何惧豺狼虎豹?” “要是我哥不同意送小语过来呢?” 听林迪薇的语气,她几乎已经知道结果,知道齐爷根本就没有真正当我是齐家的人,绝不会送小语过来和我相聚。 是齐爷觉得小语怀上孩子,他已经有接班人,我已经没什么价值?还是说林迪薇不想让小语过来,怕打扰我们之间的享乐?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都将变得失去我对自己的价值判断。 “姑姑别忘了,我这是为齐家好,况且阿玛还欠我三个要求,我先用一个。我了解小语,她现在一定终日郁闷,但她不想有丝毫违背阿玛,这是她的孝心,那就让我来做这个坏人吧。” 林迪薇缩进我怀里:“多情种,几个女人围着你,你顾得过来吗?” 我把她的手拉进睡袍里:“我能力有多强悍,姑姑不清楚吗?” “啊,这就翘起来啦?”说着,她把头埋下去…… 酣畅淋漓之后,把她甩在沙发上:“我去洗澡,你给阿玛打电话,阿玛对姑姑的意见一定会采纳的。” “好,大宝贝儿,我听你的。” 我洗澡出来,林迪薇欢喜地说道:“我哥同意啦!还夸你想事周全呢,不过……” “不过什么?” “看把你吓得。”她拉过我坐在她身边:“不过我哥说,别墅的人全部要清空,这次陪同小语来的,多出医生和护理人员,都要住在别墅里,还说,只欠你两个要求了。” “好啊,阿玛真好。” “你别急着高兴,我哥说,小语就过来住这几个月,等到临近生产前两月,还是要回法国去,到时候你别又不依不饶的。” “不会,姑姑,快安排起来吧!” 午夜时分,我正在看书,侧耳听见佛爷来了,刚忙开门出去。 佛爷显得疲惫不堪,又情绪低落,担惊害怕地问:“林董,麦少,这个时候搬到酒店里来,需不需要再加派安保人员。” 林迪薇显得很惬意,安慰佛爷:“现在又不是战乱年代,朗朗乾坤,谁敢明目张胆地围攻上来?没事。” 紧接着,林迪薇把为何要搬到酒店里,大概给佛爷介绍一番,也就是我那番考量。 依照佛爷所说,照片和录音的事情弄得警方很头痛,阿虎和青子已经保释出来,但要监视居住几天,配合调查,现在安排在罗湖阿虎的家里。 下午去录口供时,依照事先约定,阿虎和青子对照片上的指责完全否认,不承认发生过打斗,更不承认杀过人,只承认阿虎和蛇仔有过朋友般的较量,并且证明,当时娇妹也在现场。 傍晚录音出现在网络上时,青子和阿虎再次接受审问,依照事先约定,阿虎和青子承认有那样的对话,但离开时,客仔和蛇仔虽然被娇妹的人控制,但看着好像还安然无恙,至少还活着,只是客仔好像胸口有伤,离开以后发生了什么,并不知情。 娇妹已经被警方暂时控制,现在正在接受连夜审讯,结果还不知道。 警方已经成立专案组,正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汇集线索。 断手兄弟已经脱离危险期,也正接受审问,最早得明天早上才有结果。警方已经把断手兄弟作为杀害陆溪楠、廖建山、郭越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严胖子失踪的犯罪嫌疑人,正组建证据链,随后可能公布案情。 依照齐爷指示,佛爷暂时隐身起来,并且让佛爷发布消息,催促所有道上的人加紧为警方提供线索,尽快配合警方侦破凶杀案。 第一个发现陆溪楠死亡的助理,现在也再次进入警局配合调查。 依照我的想法,除了录音,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娇妹犯法,录完口供必然就会放出来,到时一定打电话给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隐隐觉得对不起娇妹,如果她真当我是唯一的朋友,我也当她是朋友,甚至想过在齐家抛弃我时,她能帮我。既然要留一条退路,录音的事情我应该先知会她一声,虽各为其主,至少我应该暗示她。我想,我是彻底激怒她了。 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 第二天中午,林迪薇和我商量她要去美国复盘的事情,她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先陪她去美国,坐她私人飞机去很方便,忙完美国的事,正好用私人飞机去法国接上小语,再一起回来。 有这么好的待遇,我当然愿意一同前往,也想早点见到小语。 正商量着,老代急匆匆地进来,脸色苍白,焦急地说道:“林董,麦少,事情出乎预料,青子、阿虎、娇妹都已经收押,昨夜抓了好几十人,刚刚又抓了十几个。” 正说着,佛爷从隔壁房间出来,手里拿着手机,显然是刚接过电话。 林迪薇的目光在老代和佛爷两个人身上来回移动:“昨夜抓人我们都知道啊!不就是抓了客仔以前的那帮喽啰吗?这不值得大惊小怪,客仔和蛇仔不知去向,他们以前的手下当然得全部带回去协助调查。可是青子和阿虎、娇妹为什么收押?难不成发现什么新证据?刚刚又抓了谁?” 佛爷显得惶恐不安,坐下来颤颤巍巍解释发生了什么事情。 录音发上网络以后,警方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把娇妹带回警局协助调查,但娇妹矢口否认录音中发生的事情,只说那些话是闲聊,客仔和蛇仔现在在哪里,她完全不知道。 警方在带回娇妹以后,连夜对以前客仔的地盘进行大清理,抓捕五六十人回警局进行审问,誓要快速弄清楚客仔和蛇仔是死是活。 其中有一人扛不住警方的盘问,招认客仔和蛇仔已死,至于尸体怎么处理的,他说只有娇妹和她的贴身马仔知道。据这个人交代,娇妹曾在内部说过,让大家别担心,蛇仔和客仔已经死得无痕无迹,就算有一天某个人说出去,事情败露,没有凶器,没有尸体,照样没法定罪。 第378章神秘短信 有了这个人的招供,警方以藏匿尸体罪把娇妹收押,青子和阿虎当然也被收押,眼下警方正在全力调查客仔和蛇仔两人尸体的去向。 断手兄弟昨天已经脱离危险期,性命保住了,警方马上连夜在医院展开审讯,这断手兄弟二人闭口不言,一个字也不说。 当时和断手兄弟一起被抓的那几个人本已经审讯清楚,他们是北方的犯罪团伙,通过一个神秘中间人引荐,让其配合断手兄弟的行动,没想到这次行动全军覆没。这几个人虽然已经招供,供出了以前干过的诸多违法事件,但与深圳发生的几起大案完全没有关系。 在审讯断手兄弟时,因这两人一个字也不讲,警方把以前和他们一起被抓的人带到医院,目的是告诉断手兄弟,就算不招供,密谋在梧桐山上,妄图杀害我和青子的事已经证据确凿,进过伤情坚定,青子为重伤,警方可以依照故意伤害罪逮捕他们。在与断手兄弟对质的过程中,其中一个人听到断手兄弟可能涉嫌杀害廖建山、郭越、严老大、陆溪楠四人,这人为了立功赎罪,招供说他知道严老大是谁杀的。 据这个人交代,他们前段时间一直呆在深圳等着行动,但一直没有等到行动命令,显得无聊,这人实在憋得难受,半夜偷偷溜出去在夜店唱歌喝酒,和一个坐台女到酒店开房。听这个女人说,她以前是严老大的女人,要不是严老大被佛爷干掉,她也不用回到夜店挣钱。因佛爷在江湖上无人不知,这人就很好奇这个女人怎么知道佛爷干掉严胖子的事,怀疑这个女人是故意胡说八道,为自己挣卖身钱找借口。这个女人信誓旦旦说她说的是真的,并拿出手机来给这个人看,信息上只一句话:亲爱的,如果我回不来,就是被佛爷干掉了,以后你得自己照顾自己。 这个人当时看到这条手机短信以后,没有在乎,因为这条信息也不能证明什么,都无法证明信息是严胖子发的,所以就没当真。他们从北方来,办完事情就要回去,对深圳道上的事情不是很熟悉,不知道严胖子已经失踪。 在梧桐山上被捕以后,审讯中才知道严胖子已经失踪,但他想着佛爷在江湖上受各方尊重,那条信息又可能是假的,在前段时间的审问中就没说。在监狱呆这几天,心里开始后悔,盼望着能早日出狱,被带到医院与断手兄弟对质时,这个人立功心切,说出那条短信的事来。 这个人招供看到过那条短信的事情,刚刚有人打电话告诉佛爷,与此同时,以前长期跟随严胖子身边的十几个人被抓,正在警察局录口供,就是老代说的那十几个人,警方还在紧锣密鼓地找那个有短信的女人。 林迪薇对佛爷严厉质问道:“你仔细想想,老严的事到底处理得干不干净?会不会被起出来?” 想不到佛爷这样的人物,在关键时刻,还被林迪薇这样严厉质问,由此我更提醒自己不要犯错,娇妹说的那些话完全有可能发生。 佛爷马上回答道:“绝对不会,我办这样的事从没出过差错,那条短信证明不了什么,不需要担心老严的事情,这个女人我们也没必要去管她,就算她还保留着那条短信,也没有用处。” 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心想,“从没出过差错”?难不成他像干掉严胖子那样干掉过很多人?简直不敢细想,让我心里直发凉。 林迪薇却眉目舒展了,很欣慰地说道:“也是哦,你做事最是严谨,不该出差错才对。” 老代马上提醒说:“眼下情况发生了变化,林董,我建议麦子少爷就别和我们去接小语了,麦少爷智慧不同凡响,留在这里,可以随时帮佛爷出出主意,有他们两个商量着应付突发情况,可保万事无忧。” 不知是不是那些艰苦日子在我心中的垒筑的阴影仍然存在,听老代这样一说,我心中马上怀疑老代这个人暗藏着很深的心机。回顾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我本可以不用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就是他提议我在警方的新闻发布会上露面,也是他提议我在林迪薇的专访中说几句。 最开始,我感觉老代想帮我提升在齐家的位置,让我露面,是要为我将来出头建立基础,自娇妹说她见过蔡子瑛,并且说蔡子瑛是被齐爷用计赶走的,我的心底种下了毒瘤,回头发现自己最近偏离了梁凤书对生活的原则——活得静悄悄。 我一直秉承陶春兰的告诫:“别杀人放火,别触犯国法”,虽然我没做过,但佛爷他们的手段我是亲眼见证人,要是严胖子的事被查出来,我起码是共犯。客仔和蛇仔是我看着被杀死的,没有向警方举报,这又犯了包庇罪,就这两条罪证,够我坐上十年大牢。 回想当初我为肖玲玲报仇时梁凤书的谋划,堪称完美,好在当时没有让严胖子帮忙,不然他事到临头时,一定会用那事要挟我。 稍微一思量,我感觉自己已经走上不归路,要不是老代让我在媒体露面,或许还能慢慢抽身。 老代不让我跟着林迪薇去美国,看似夸我足智多谋,可以留在这里帮助处理突发事件,我认为他在一步步把我推向前面,可我也不能反驳他的建议,还得高兴的应承,这样才显示我是一个愿意为齐家分忧解难的人。 对老代的建议,林迪薇历来是非常看重的,此时也同意:“也好,麦子,你就帮着佛爷一起指挥全局,有你们两个坐镇,我才能放心。”见我闷着,又安慰我:“放心,我保证,一定接着小语一起过来,不然绝不单独回来,这总可以了吧?” 佛爷马上取笑我:“哎呀,自从有了姑姑,再也不稀罕和我这个老头子一起啰。” 我只好勇敢地表一番决心。 老代把所有与思齐系有关的新闻报道全部摆在桌上,网上最热门的几个帖子也都已经打印出来,林迪薇指一指桌前两个位置:“佛爷、麦子,你们坐。” 第379章媒体渲染攻击 第一次见林迪薇如此严肃而庄重,她两只手撑在桌子上,目光落在那些新闻报道上,铿锵有力的语气显示她已经胸有成竹,犹如一个将军对着沙盘指挥若定。 据林迪薇分析,此次思齐所面对的危机,是有人故意做的局,这个做局的人不是娇妹一方,也不是白兴堂。洪培忠和谭炬东也不是主谋,这二人只是配合这个局,他们为的是打垮齐爷,掌握更多的资源。 而做这个局的人是为钱,这人野心不是一般的大,先吃掉建玥地产,就可得到近百亿,这还不够,如果思齐在这个时候被弄出大丑闻,思齐正在参与的十几个大型基建项目将被迫易手,不只思齐要损失上百亿,也将严重影响‘加快基础建设’的宏观战略目标。 当思齐的名声受损以后,以后在国内的投资,将被各地列入黑名单,有可能被迫离开中国。眼前的新闻报道,已经让国际上准备跟着思齐一起进来的人望而却步,达成初步意向的数千亿美元,可能就此不再进入中国,这将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发展。 中央坚持改革开放,敞开国门欢迎四海宾朋,目的就是要让国际资本进来,以最快的速度让这广袤无垠的山河焕发蓬勃生机。国际资本进不来,股市、基建、就业率、农业向工商业转型等等,都将严重受到影响。 近几十年来,思齐一直美名全球,如果这样一家国际投资公司,在中国都面临如此困境,或者说陷入被权利控制的争斗,其它投资公司也会迟疑观望。在国内民营资本还没有壮大起来以前,依靠国际资本是必须要走的路,这条路还需要坚持很多年,只有朋友越多,发展才会越好。 思齐如果此次落败而走,齐爷在工商联、政协、常委会上也就说不上话,从此再无话语权,已经去世的老齐爷,一心想报销故国的梦想将彻底破灭,齐爷余生将在法国的庄园里抑郁寡欢,死后都无脸面对父亲,无法面对列祖列宗。 听林迪薇分析着,我听得目瞪口呆,全是伟大无比的话,不由得想着,眼下争名夺利的时代,人人为钱绞尽脑汁,难道说齐家真是如此的赤胆忠心,要建功立业而彪炳千秋?看着窈窕精致的林迪薇真有经天纬地之才?她说的这些,我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 林迪薇指着一篇社论说:“看,这就是在做铺垫,是在为以后布谜烟,表面上看,是在为思齐的过往唱赞歌,其实质是在指责思齐,说思齐言而无信,说我们场面拉得大,而资金实力不够,影响建设速度;说我们在国际资本上‘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只为私利着想。” 说着,林迪薇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义愤填膺地说道:“真是小人,为商之道当然要求利,没有利哪来的发展?没有利的商业行为,就像死水沟,再深的死水沟,总有枯竭的一天,真他妈的胡言乱语,完全不懂经济。” 我们只有听的份儿,不敢轻易发言。 林迪薇一屁股坐下去,接过齐爷递给她的专用杯子,若有所思地喃喃细语:“我要马上去美国,市场要保住,名誉要保住,说好进来的资本也要保住。先去美国,再去法国接小语,来回怎么也得二十多天,这里,这里……” 见林迪薇迟疑断语,齐爷站在桌子边,一手轻抚着下巴:“佛爷,我们得到的消息都已经汇总,眼下局势啊,警方马上要采取大范围搜捕行动,黄秘书长已经北上述职,他的位置可能保得住,但政法那边的位置估计是保不住了。人一换,新官上任三把火,眼下几个案子必须要公之于众,青子是你泰基发展的人,阿虎也是你的人,陈胖子失踪的案子也关系到你,而你关系到思齐,要是对你的泰基发展所控制的所有项目,来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恐怕难保不出问题,最后受损的还是母公司思齐,你看……” 佛爷显得哀伤而失落,好像强打起精神一样,估计已经几天没有睡个囫囵。 想不到事情已经到如此严重的地步,我已经不敢轻易发表意见。 齐爷把话停下来,林迪薇又看着他,佛爷开始分析、推演。 佛爷认为,思齐的名望还在,又没有任何把柄落在别人手上,眼下几个案子虽然闹得纷纷扬扬、四海皆知,但不足以很快伤及思齐系。客仔、蛇仔尸体找不到,案子就难以定型,就算是为了破案作假,也只能定性为江湖私斗而误杀,顶天青子和阿虎坐牢。 关于那个女人短信的事情,无法证明严胖子的去向,只能把严胖子列为失踪人口,如果要给公众一个交代,可以用泰基发展的名义,发布一个公示,说找到严胖子贪污公款的证据,目前还不能证明已经死亡,有可能是潜逃,做到这点完全没有问题。 断手兄弟在警方手上,最先捉到断手兄弟的是思齐系的人,新闻已经发布过,各大媒体也为此热闹了好几天,足以证明断手兄弟不是我们思齐系请来的。陆溪楠和廖建山、郭越三人的死亡,凶手只能是断手兄弟,证据链可以汇集,只是还需要时间,只是,请断手兄弟杀人的主谋还需调查和商榷,肯定短时间内无法定向。 建玥地产已经无限期停牌,郭越生前所有财富已经过户到老婆谢淼淼名下,就算白兴堂早就与谢淼淼有勾结,未找到指示断手兄弟的某后黑手以前,他们也不敢有什么动作。 关于媒体开始渲染廖建山和郭越两个亿万富豪的死亡事件,把矛头指向与思齐夺利造成的结局这方面,一来任何一方都拿不出证据,再者,这种说法也不符合逻辑,如果他们始于与思齐的夺利,不会被那样曝尸海滩,加上警方认定是断手兄弟所为,思齐怎么可能把断手兄弟活着交给警方?这种分析文章,接连几天都会出现在各大媒体,能消减大家对思齐的指责。 第380章得陇望蜀 据林迪薇所分析,有一支幕后黑手在谋划搞垮思齐,佛爷的看法和林迪薇不一样,眼下的怀疑对象,只能是谭矩东和洪培忠,这二人目前不敢再有进一步行动。虽然客仔和蛇仔已死,但他们以前所管理的产业属于洪培忠,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洪培忠固然可以说不知道二人私下的违法行为,可客仔和蛇仔生前的违法行为已经曝光,洪培忠这个时候也要暂时隐身,况且娇妹还在拘押中。 廖建山生前非法转移资产,力通资本已经发过公告,虽然说是廖建山个人行为,媒体近段时间的深挖报道,谭炬东也要为此闭嘴很长一段时间。这些板上钉钉的证据和新闻的渲染,足以让齐爷在上面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和文章可做。关于一把手被调往西北任闲职一事,这是正常的领导班子调换,新领导的总体方略还是没有变,经营这么些年,大面积的人脉依然在,不至于以后就变成‘耳聋眼瞎’。 佛爷看看林迪薇的冷峻表情,又分析说,如果幕后黑手不是谭炬东或者洪培忠,这个人暂时也不敢再有动作。一来政令不允许,再者,九十月份要开高交会,新来的领导也希望能做出成绩,谁再动,谁就是往枪口上撞。 幕后黑手固然是想夺思齐的利,还想夺齐爷的势,他也再没有什么文章可做。佛爷认为,对外紧盯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真相,对内自查,严防出错,对方既不好继续做文章,也要担心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真相被查出来。跟着思齐的国际资本继续源源不断的进来,思齐所投资的项目全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对方想用舆论造势,也就不攻自破。 对于佛爷的一番解说、分析,林迪薇似乎并不满意,脸上依然阴云密布,很是无奈地长叹一声,又语重心长地说道:“眼前看似还没有真正威胁到思齐,但连同红树林项目一起失去的标的有好几个,钱上的损失倒没什么,可名声上的损失很大,国外的资本并没有我们这样了解这里,他们会担心以后继续扩大损失面。得陇望蜀的道理我们都懂,这幕后黑手正在往这个方向做。” 说着,林迪薇好像更加愤怒了,指着一本放开的杂志,咬牙切齿地说道:“佛爷,这种事能忽略吗?” 文章并不长,我也一直没注意到,遂马上拿起来快速浏览。文章中的大概内容说,客仔和蛇仔以前的违法行为,很可能造就了他们的死亡和消失,是什么人想他们失踪呢?必然是担心他们违法行为被曝光的人,而照片显示,他们的死亡和消失与青子和阿虎有关,青子和阿虎两人都是泰基发展旗下的人,泰基发展的母公司是思齐,思齐这些年发展得突飞猛进,挣得财富无数,能有那么清白吗? 文章并没有直接下结论,而是就照片上的信息,连同客仔和蛇仔多年违法行为曝光后的综合分析,其矛头已经扎向泰基发展,拷问的目标直指思齐。 佛爷陷入尴尬境地,刚忙解释:“这都是胡说八道,况且,况且已经有人招供,是娇妹杀的客仔,尸体也是她处理的,这两天就要公布这案情,到时候他们还能怎么往下编。” 老代马上发表看法,指出:“虽是胡说八道,可逻辑还真说得通,尽管已经有人指认娇妹,毕竟尸体能不能找到还很难说,只有人证,没法定娇妹的罪,她出来以后,完全可以告诉媒体,说那个指认她的人是被人卖通,故意陷害她。据审问那边的消息,佛爷也知道,录音已经被她否认,说那些话都是酒后闲聊,胡乱说的。但照片拍得很清楚,动作连贯,表情正好符合照片上的场景,要说是栽赃陷害,根本说不过去,林董之所以担心,就在此啊!” 佛爷刚要解释,林迪薇抬起手摆一摆:“唉,算了,事已至此,走一步看一步吧。佛爷,你这几天也没睡好,身体要紧,快回房间休息,好好睡一觉,再想想如何处理好照片上的事情。这段时间,尽量少活动,实在不行,还得想办法把事情压下去,这事只能你出面。”说着,林迪薇站起来,佛爷只好回隔壁套房休息。 佛爷刚走,老代一改严肃面孔,微笑着说:“麦少爷,有什么想带给小语的,给我吧,我们带着过去,小语知道你急切的心意,她会很开心的。” 小语也不缺什么,她要什么都能买到手,我只好让贡布出去买了老婆饼、马蹄糕、芋头糕等几样小吃,现拍几张我的照片附带上,装在一个精致的箱子里,包装得像礼品盒一样。 在送林迪薇去机场的路上,她有些欲言又止,我以为她是因为恋恋不舍,老代在车上,她心中的话不好对我说。从没有见过她这样心神不定,终于,她回头看看后面佛爷的车,抑郁满怀的告诉我,她感觉佛爷这两年好像变了,老严的事不该处理得那样草率,最近几件事情,做得太过小心,小心得有些畏首畏尾,不似以前那样积极而周密。 她也说不出佛爷具体那件事做得不对,只是对我吐露心中压抑感,带着无可奈何的表情。我更无法说佛爷有什么错,连合适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感觉林迪薇心中藏着谋划,再想起佛爷与林迪薇的意见分歧,又觉得佛爷也藏着自己的打算,这种感觉找不到来由,就这样在心中闪现。 车到达她的私人飞机前,老代刚要开门下车,回头见林迪薇拉着我的手还有话说,便停住没动。林迪薇长叹一声:“唉,难关要过的,麦子,你是齐家的一员,一定要注意自己安全,不可任性而为。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回家去住吧,多帮我想着点,有什么灵感及时联系,思齐的大楼和办公室你可以随便进,我已经告知董事会秘书甘璞明。”突然她紧紧的抱住我:“拿出齐家人的派头来,发挥好你的灵气、智慧,一定要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