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小医神》 第1章皇天不负有心人 树上的蝉鸣让人心烦意乱,清风一缕接着一缕,由南山头吹往北山头,尽管如此也没能将这烦人的暑气带走。 沈欢无暇顾忌脸上的汗液,看着手中的小册子和玉佩一句话也不说。 按照秘籍记载,他这十几天一直待在家里修炼,除了修炼时眼部会有异感以外,没有表现出任何实际作用。 沈欢内心已经开始出现动摇,但他没有资格放弃,无论是为了完成师父遗愿,还是为父亲治病,都必须参透这本小册的秘密! 调整好心态以后,沈欢再次开始了枯燥无味的修炼之旅。 与之前不同,今天眼部的那种清凉之感异常清晰,就好像将薄荷叶沾水敷在了眼上…… 一个小脑袋从门口探了进来,是个皮肤白皙、模样俊俏的小丫头。 看到盘腿坐在床上的沈欢后,她眨了眨灵动的大眼睛,问道:“欢子哥,你怎么像个和尚似得在那打坐啊?”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小丫头有些生气的嘟起小嘴,伸手便在沈欢腰间拧了一把。 “疼!”那种清凉之感很淡,沈欢一下子就被腰间的刺痛给拉了出来。 小丫头脸上闪过一丝不忍,但嘴上却气呼呼的说道:“哼!谁让你装作没听见的。” 她正说着,发现沈欢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好像变成了一个呆子。 “你——”小丫头刚想说些什么,呆滞的沈欢却忽然开口,“小、小贝,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能像小时候一样光着膀子乱跑呢!” 在他眼中,牛小贝身上除了贴身的粉色吊带以外,几乎和赤果没什么区别。 虽然只有十七岁,但身材已经初具规模,单靠吊带并不能遮掩那女性独有的诱人风景。 牛小贝听到沈欢这话,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谁光着膀子了,你乱说什么!” 是啊,小贝已经十七岁了,怎么可能光着身子来找自己?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揉了揉眼睛,可这一揉——牛小贝身上什么都没了! 还没来得及仔细观赏,洁白的皮肤便渐渐褪去,露出藏于皮下的血肉,之后连血肉器官都消失一空,直接变成了骷髅架子! 这诡异的场景,吓得沈欢连忙闭上了眼睛。 见他举动如此怪异,牛小贝担忧道:“欢子哥,你怎么了?是生病了么?” 沈欢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发现一切恢复正常后大松了口气,摇头道:“没什么。”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内心却并没有平静下来。 刚才之所以会出现那种情况,应该是因为长时间待在屋子所出现的幻觉……吧? “没事就好!”牛小贝见沈欢没事儿也就放心了,接着道:“我哥准备去买牛,让我来问问你去不去。” 牛小贝的哥哥叫牛大宝,和沈欢是发小,每次有什么事儿,他总会喊沈欢来凑热闹,这次也不例外。 沈欢心想十多天不出门,也是时候出去走走了,向母亲打过招呼后,就和牛小贝一起赶往地里的牛棚。 “欢子哥。”两人正在路上走着,牛小贝忽然喊了沈欢一声。 “嗯?” 牛小贝笑嘻嘻的盯着沈欢,“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儿。” 沈欢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能顺着问道:“什么事儿?” “你刚刚说我光膀子是怎么回事儿?”牛小贝一脸严肃,活像电视上审问犯人的青天大老爷。 “啊?”沈欢有些心虚,脑袋快速运转寻找借口,“你最近不是长个子么,我就感叹时光飞逝,你已经不是那个光膀子跟我到河里摸鱼的小丫头了。” 牛小贝似乎并没有被他这个借口给打发了,“可我记得你当时好像不是这么说的。” “你听错了吧?”沈欢干笑着说道。 牛小贝撇了撇嘴,“好吧,算我听错了。” 本以为这件事已经糊弄过去,可牛小贝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没让他把命给赔进去。 “欢子哥,我妈说了,一个男人看光了一个女人的身子是要负责的,等我再大点,咱们就结婚吧!” “咳咳咳!”沈欢被这话呛的不轻,田边小路比较颠簸,他这一不留神,就被小石头给绊倒在了地上。 牛小贝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欢子哥你真可爱,人家不过是和你开玩笑啦!” 沈欢起身拍打灰尘,看着牛小贝蹦蹦跳跳的背影,无奈道:“这小丫头,越来越不可爱了……” 牛棚距离沈欢家很近,没一会儿就到了。 “欢子来了。”牛父见沈欢过来,熟络的打起招呼。 沈欢笑着点头,喊了一声牛叔。 正在鼓捣牛车的牛大宝,也从车上跳下来欢迎自己的死党。 因为还有正事儿,几人小聊了一会儿便赶往县城牛厂。 到市场以后,牛父和贩子们谈买卖,牛大宝帮衬着装牛犊,沈欢则四处转悠,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牛小贝和往常一样,像个小跟屁虫似得紧跟在他身后。 没过一会儿,一头卧在地上的成牛引起了沈欢的注意。 和其他身形矫健的成牛不同,这头牛身形消瘦,看上去病怏怏的。 沈欢不是兽医,看了半天也没办法断症确诊,只能放弃,可没走两步就停了下来。 “欢子哥,怎么不走了?” “等一下。”沈欢摆了摆手,之前在家里发生的事情令他耿耿于怀,所以想利用身前这头病牛试试,究竟是眼睛出现了幻觉,还是其他原因。 他缓缓地闭上眼睛,等到那种清凉之感再次凝聚在眼部时,便睁开双眸。 若是距离近些就可以看到,原本黑棕色的眼眸,正泛着微弱的青光。 看着皮肉渐渐褪去的病牛,沈欢难以压制内心激动,自己推测没错,之前并不是幻觉,而是小册子激发了眼部的奇特能力! 可很快就出现了一件更令他激动的事情,在这病牛胆囊附近,有一颗比巴掌还大的卵形黄褐色硬物。 这一刻,沈欢连呼吸都静止了。 别人或许不知道这是什么,但他却知道,这是一味名贵中药,价格堪比黄金,不!是比黄金更加贵重的天然牛黄,市场价格约是黄金的两倍! 这么大的天然牛黄,最少得有三斤,按照一克四百多元的价格,至少能卖六十万! 第2章杀牛取黄 家境贫寒的沈欢并不清楚六十万是个什么概念,但他知道,若把这块牛黄弄到手,家中困境可以得到很大缓解! 病牛肚子里有牛黄的事情,绝对不能说出来,唯一办法就是把牛直接买下来,可他这次出来完全是为了放松心态,身上并没有带太多钱,只能去找牛父商量,看看能不能暂借一笔钱让他买牛。 这病牛要肉肉没有,要命命不长,本以为借钱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些挫折,没想到牛父却异常爽快的答应了。 事后才知道,牛父和牛贩子是老相识,搭送一头病牛只是件小事儿。 到家以后牛父去安置牛犊,沈欢把正准备去帮忙的牛大宝喊住,“去拿宰牛刀。” “拿它干嘛?”牛大宝不解得看着沈欢。 沈欢指向病牛说道:“把那头牛给杀了。” 牛大宝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沈欢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我爸不是说等他找兽医确定这牛到底得了什么病,再决定杀不杀么?” “你听我的就是。” 这病牛到牛贩子手里已经有段时间了,要是真能治好早就治了,除了杀掉好像也没别的路子了,想到这儿牛大宝也没再多言,绑腿、放血、开膛破肚,熟练的做着一切。 正杀着他忽然大叫一声,“卧槽,这牛肚子里,怎么有个石头!” 虽然早有预料,但看到牛黄时,沈欢依旧激动不已,“这不是石头,是牛黄!纯天然的牛黄!” “干嘛用的?”牛大宝想不明白,一块石头而已至于激动成这样? “是一味药材,需求量很大,但是产量却很少。”沈欢做了几个深呼吸,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你放秤上称一下有多少斤。” “哦……”听到和中药有关,牛大宝就没了兴趣,随手将牛黄给放到了秤上,“两公斤多一点。” 沈欢将拳头在空中挥了一下,“八十五万!这天然牛黄能卖八十五万!” “就这破石头,你说能……”牛大宝吞了口唾沫,“欢、欢子,你确定能卖八、八十五万?” “具体我不清楚,但最少也得八十五万。” “妈、妈了、了个……我、我……”牛大宝半天没说出话,忽然起身朝着牛棚走去。 “你干嘛去?” “杀牛!” “牛黄不是每头牛都有,这是一种病,和人得胆结石差不多。”沈欢正说着,发现牛大宝并没有停步的意思,“你怎么还走呢?” “杀病牛!” “……” 解释了半天,牛大宝终于明白这牛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 “欢子,当时你坚持要买,该不会是早知道这病牛身子里有牛黄了吧?” 听到这话沈欢先是一愣,笑道:“只是一种感觉,感觉这东西不是每次都准。” “唉,要是你能看出来,那我们就发财了,怎么也得娶个城里媳妇。”牛大宝有些失望。 沈欢白了他一眼,“就算我真能看出来,也不是每病头牛都得了胆结石,这东西可遇不可求。” 这话是在对牛大宝说,也是在对他自己说。 因为几率问题,想要靠天然牛黄发家是不可能的,这次能够碰到,运气占了很大成分。 “沈欢,我听说你准备搞养殖?还挺有自知之明,像你这种人,除了种地养猪也没别的选择了。”两人正聊着,一个刺耳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来人叫李华,是现任村长的儿子,表情嚣张无比,还不停地啧嘴:“看来你已经做好磕头的准备了。” 沈欢的心思还在牛黄上,没有多想,随口道:“什么磕头?” 李华听到这话,冷笑道:“别给我装蒜,当初咱们说好,这次高考成绩出来以后,分数低的要给分数高的磕三个响头!” 见沈欢似乎想起了什么,李华也变的得意起来,“啧啧,沈欢,再过几天,我妈就要带我出去旅游,要不今天你就把这头给磕了吧,免得我回来时,你不见人影。” 这个穷鬼高考发挥的一定不怎么样,不然也不会躲在家里十来天不出门。 “你他妈说什么!”牛大宝本来就看不惯李华这幅嘴脸,现在又这么羞辱沈欢,他心里的火一下子就燃了起来,提起宰牛刀直接朝对方走去。 “大宝!”沈欢快步拉住牛大宝,然后看着李华说道:“明天才出成绩,你着什么急?” “我着急?我是怕有人反悔!”虽然沈欢拦住了牛大宝,但李华胆气已经被吓散,说了句保面子的话,便狼狈离去。 “刚才你要是不拦着我,非得把这小子砍成七八块不可。”牛大宝心里的气劲依旧没有下去,“从小这傻叉就爱找你麻烦,我就想不明白,这种人你搭理他干嘛!”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这种事儿从小到大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了,他一直都没放在心上。 “算了不说这些!这牛黄的价钱我们是知道了,可你知道我们卖给谁么?”牛大宝也不想再这件事儿继续纠缠,索性转移到令人开心的事情上去。 这话还真把沈欢给问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药店、药厂,或者私人药商,应该都收这个。” “咱们这小破县城哪有药厂啊!虽然有几个小药房,但它们应该也不可能一次性拿出八十多万……”牛大宝拉松着脸,一时间也没那么兴奋了。 牛父忙活完回来,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牛尸,皱眉道:“怎么把牛给杀了?” “欢子让杀的。”牛大宝老实直说,同时给自家老子分享喜悦,“爸,我跟你说,我和欢子从这头牛肚子里弄出了一个四斤多的牛黄!” 光听前半句话,牛父便已经气得不行,刚想开骂,却忽然顿住,眼中满是不可置信的看着牛大宝,“你说什么,多少斤的牛黄?!” “就在那儿,四斤多呢!”牛大宝见自家老子这么惊讶,心里老开心了。 牛父用手拨了拨还未完全干枯的胆汁,拍腿大叫,“哈哈哈!牛黄,真他妈是牛黄!” 养了这么多年牛,牛父很清楚这块牛黄的价值,认真道:“欢子,这东西可贵重的很,要是去卖,记得让你妈跟你一起过去。” “这我知道,就是卖家难找。”沈欢心里明白,卖肯定能卖出去,不过时间长短就说不定了。 “这还不简单么!”牛父拍着胸脯,“出路叔给你找!。” 身为村里的养殖大户,牛父和各行各业都有交情,几通电话打下来,还真帮沈欢联系上了一个买家,“好了,那家伙正好在隔壁村收药材,一会儿就过来!” 挂掉电话没多久,一辆轿车就停在了牛场门口。 牛父认得车型,刚想上前迎接,可看到来人后却又停住了脚步。 因为从车上下来的并不是他老友,而是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 第3章医者眼中无男女 漂亮女人有很多,但像面前这样的美女,沈欢是第一次见到。 在她身上,你找不到任何瑕疵,美得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形容,因为任何词语都无法与她的容颜匹配。 美女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二八分黑色烫发将她精致的面孔完美呈现,黑色的ol连衣裙,时尚不失优雅,搭配着黑色丝袜又让她多了几分妩媚。 但她脸上毫无笑容,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 “大牛,你说的牛黄在哪呢?” 直到牛父老友开口,众人才回过神来。 “这儿!”沈欢举了举牛黄,女人很美,对任何男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但对他来说,将牛黄卖出去才是要事。 看到沈欢手里的牛黄,中年人有些傻眼。 毫不夸张地说,眼前这颗牛黄,是他自从事以来,见过最大的。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颗天然牛黄究竟是不是真的。 鉴定师得出结论以后,那一直没有说话的女人,终于开了口。 声音很冰冷,似乎毫无感情,“九十五万,这牛黄我要了。” 牛黄等三宝向来有价无市,并且这个价钱已经远远超出沈欢的预想,他没有任何迟疑,直接以九十五万成交。 林妙诗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交易完成后二话没说就准备上车离去,沈欢却开口将她拦下,“等一下。” 见她停下脚步,沈欢试探道:“你的胃是不是一直隐隐作痛,可不管吃什么药都只能止一时?” 林妙诗脸上出现了一丝变化,正如沈欢所言,她的确有胃病在身,并且有些年头了,白天还好一些,晚上却愈发剧烈,想睡个安稳觉都很难。 大小医院已经逛遍,华夏名医也一一拜访,可并没有什么效果。 见林妙诗下意识点头,沈欢也松了口气,“我懂一些医术,你这病……我也许能够治好。” “不用了。”林妙诗没有丝毫犹豫,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 连那些神医都束手无策,更何况眼前这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少年。 “我有九成的把握!” 林妙诗表现的有些迟疑,拜访了那么多名医,见面就能看出她身体状况的,只有沈欢一个。 “需要我怎么做?” 虽然回答不是那么直接,但也表示出她愿意让沈欢尝试。 “把你的手给我就好。”沈欢话刚说完,林妙诗的玉手便出现在了他面前。 他从没想过世界上会存在这样的女人,单是一只玉手便让人觉得口干舌燥,似乎比当初透视牛小贝时的冲击还要大。 不过在碰触这只玉手的刹那,沈欢便冷静了下来。 在燥热的夏季,这只玉手依旧散发着一股凉意。 林妙诗等了半天也不见沈欢开口,忍不住皱了下眉头,要不是因为对方目光清澈,她恐怕会直接抽手走人。 对沈欢来说,除却父亲林妙诗是他第一个病人,所以必须慎重一些。 确诊以后,沈欢决定用针灸来进行治疗。 林妙诗并不觉得意外,以前那些中医也是使用针灸来医治自己。 按照沈欢的说法躺好以后,林妙诗便闭上了眼睛,可没过多久又忽然睁开双眸,一把抓住沈欢的手腕,眼神中满是警惕,“你想做什么?” 沈欢的手还放在裙角上,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被抓现行的色狼,“我需要针灸你腹部的中脘穴。” “换个穴位。”林妙诗语气中透漏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味道。 但沈欢回答的语气也是一样,“医者眼中无分男女。” “让他们离开,然后你用这个蒙住眼睛。”说着林妙诗递给了沈欢一条丝巾。 遮不遮眼,对拥有透视眼的沈欢来说,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丝巾。 “开始吧。”林妙诗将裙角提到了腹部,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淡,只是脸上多了一些血色。 比基尼式档位的黑色连裤袜,身材凹凸有致没有一丝赘肉,只看一眼就足以激发男人深处最原始的欲望。 身为小处男的沈欢,根本经受不了这种刺激,不过好在眼部的清凉让他清醒不少。 “感觉怎么样?”为了避免自己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他已经及时的收回了透视眼。 “有些热,又有点凉……很奇怪。”以前针灸的感觉都是酸胀麻痹,这一次虽然奇怪,但感觉却异常舒适。 确认自己的方法有效后,沈欢轻弹一下针尾,将银针收了回去,“可以把裙子放下了。” “这就好了?”按照林妙诗的想法,针灸至少要持续半个小时,沈欢却只针灸一个穴位,两分钟都不到。 “你可以感受一下。” 发觉胃痛消失后,林妙诗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诧异的表情,不过很快便又恢复了平静,“需要多少医药费?” “不用了,你买我的牛黄,已经是帮了大忙。”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这正是他出手医治林妙诗的原因。 而且,病者求医,寄以生死,单凭这份信任就足够了。 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每天来针灸一次,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听到这话,林妙诗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她并没有太多时间,但这病只有沈欢能治,最终还是答应了。 “欢子!”就在这时,牛大宝忽然从外面跑了进来。 看他这慌张的样子,沈欢心中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怎么了?” 牛大宝手撑膝盖,喘了几口粗气,“伯父,他又犯病了!” 只是简单的七个字,却让沈欢犹遭雷击,他二话没说像疯子一般跑出了牛家。 “欢子,你等等我!”牛大宝迈开步子就准备追上去。 一旁的林妙诗却将他拦住,朱唇轻启道:“他父亲患了什么病,以他的医术都没办法治好么?” “自从沈家伯父六年前在田里昏倒以后,一直没好过,头一年就把家里给掏空了,要不是欢子的师父孙老头儿,恐怕人已经没了。”牛大宝无奈的叹了口气,“可现在连孙老头都去世,沈家伯父这病……” 牛大宝没再说下去,甩了甩头,“我得过去帮欢子的忙,你们自便吧!” 只是转眼的功夫,院子里就只剩下了林妙诗等人。 中年人看了眼腕子上的手表,“小姐,我们该回去了。” 林妙诗看着门口没有动步,“再给之前的那个账户打五万进去。” 声音依旧和以前一般冰冷,但仔细聆听似乎又多了一丝暖意…… 第4章龙有逆鳞,触之则死! 沈父四十多岁,由于常年待在屋里,肤色不像其他村民般发黄发黑,而是病态的苍白。 他表情痛苦的躺在床上,双手紧紧抓住被褥,身体还略带一些颤抖。 “爸,我是小欢,你别怕,慢慢放松身体,我帮你针灸一下就没那么痛了。”沈欢安慰着病发的父亲,内心远不如表面这般平静。 平常只要针灸,父亲的病痛就会减轻,可这一次针灸根本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师父说过,如果幸运还能再拖三年,不幸的话……父亲随时可能丧命! 对照着眼前的情况,“不幸”很可能就在今天发生。 本以为将牛黄卖了,再找个时机送父亲到省会的医院试试,可现在…… 怎么办?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沈欢懊恼的抓着头发,就在他快要绝望时,眼眸忽然一亮。 如今我已经参透了小册子的秘密,也就是说……眼睛除了透视,很可能还有治病的能力! 想到这儿,沈欢闭起眼睛,快速催动开启透视眼的气门,等到再睁开时,青色光泽再次出现。 他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起到救人的效果,只能将视线不停地在那些穴位上乱转。 忽然周围环境猛地一顿,景物一个接一个淡化,最终只留下几根竖立的银针。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不等沈欢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双眸内的青光化作一个个带尾光点没入银针。 银针泛起亮光的同时,眼中本就不明显的亮光彻底暗淡下来,周围环境也逐渐恢复正常。 见沈父恢复平静,在旁帮衬的牛大宝也松了口气,可当他看向沈欢时却是愣了一下,“欢子,伯父没事了,你还哭个什么劲?” “哭?”沈欢下意识摸向脸颊,发现眼睛正在不停地涌出泪水。 紧接着,他便感觉脑部传出一股剧烈的疼痛,整个身体好像失去了控制,直接朝前栽去。 “谢谢!”感觉自己被人扶住后,还未完全从痛苦中走出的沈欢道了声谢,当看到是何人扶住自己时,他身形猛地一颤,“爸?!” 自从父亲生病以后,别说站立行走,就连坐着都有些困难。 可现在,父亲不仅站了起来,还扶住了差点摔倒的自己! “你没事吧?”沈父表情担忧道。 沈欢边擦泪水边摇头,“我没事!爸,把手给我,我帮你把把脉。” 把过脉后,沈欢像个傻子一般笑了起来,“好了!全好了!” 牛大宝兴冲冲的跑出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沈母和牛父。 人逢喜事精神爽,应沈欢要求,牛大宝一家子也留下来一起吃饭,期间沈欢把卖牛黄的事儿告诉了沈父,并决定将其中一半给牛父。 可牛父死活不要,一直用“以后再说”来推脱,沈欢只能暂时作罢。 在这双喜临门之际,从不喝酒的沈欢,也喝得酩酊大醉,以至于一大早起来就头痛不已。 沈欢走到院子,准备打水洗脸,忽然听到一阵剧烈地敲门声,与其说是在敲,倒不如说是用脚在踹。 行事如此嚣张,也只有村长儿子的李华了。 果然,沈欢一开门,李华那阴阳怪气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哟?竟然开门了,我还以为你会怕得不敢出来呢。” “还站着干嘛?走吧!”李华一挑眉头,讥讽道:“为了这事儿,我今天一早就打开了电脑,放心,我家是地板砖,干净的很,你磕头时响得一定够脆!” 沈欢没搭理李华,依旧按照原计划洗了洗脸,才跟他一起离开。 两家距离并不算远,几步路就到了。 比起沈欢家,李华家要华丽不少,两层半的小洋楼,现代化家用设备一应俱全。 到了卧室以后,李华指着自己的分数页面,得意道:“看到没?五百二十六分,虽然没到一批分数线,但只要我爸出点钱,就能够进省重点,你这次输定了!” 这样的分数足以自豪,不然他也不会一大早就去找沈欢麻烦。 “到你了!”李华离开座位,让沈欢坐到了电脑前。 见他半天不动弹,一旁的李华催促道催促道:“怎么不动啊?你是学籍号没带,还是不会用电脑?要不我帮你!” “不用。”沈欢熟练地操纵电脑,将学籍号输了进去。 不等信息页面刷出来,李华便将沈欢推开,他要在第一时间宣布分数,然后好好羞辱这个穷鬼! “沈欢,总分七百零二,哈哈哈,才七百零二怎么可能上——”李华笑到一半,整个脸都白了,“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考七百零二!” 总分七百零二,已经不仅仅算是高分这么简单了,以沈欢这个分数,别说进省重点,恐怕就算是成为今年的理科状元都没有问题。 “算错了,一定是算错了!”李华胸膛剧烈的浮动着,“你一个边做农活边学中医的烂穷鬼,怎么可能考出这么高分数!” 两人都在县城重点高中读书,因为同村的关系,班主任时常拿他们做对比。 用沈欢这样的卑贱贫农和他这个村长公子比较,根本就是一种羞辱,所以李华一直将对方视为眼中钉。 为了将沈欢这个穷鬼踩在脚下,他开始不停地学习,本以为经过三年努力,就会达到目标,可现实挨却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面对李华的谩骂,沈欢皱了下眉头。 他不信佛,但也曾听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 有人谤你、欺你、辱你、笑你、轻你、贱你、骗你,如何处之? 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之前沈欢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也一直这么做,可现在看来,还是太祖的话比较有道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沈欢本来没打算让李华履行赌约,但现在他觉得,应该让对方长下教训了。 “说好的三个响头,磕吧!你说过,你家是地板砖很干净,而且磕起来响得一定够脆!” “磕尼玛逼!我堂堂村长儿子,绝对不会向你这样的穷b磕头。”李华越想越气,用手指着沈欢大骂,“我告诉你,别以为考个高分就行了,你有钱付学费么?你爸那个药罐子,迟早拖死你全家!” 龙有逆鳞,触之则死。 而李华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触动了沈欢的逆鳞! 第5章冲动的惩罚 “瞪什么瞪,我说的有错么?”面对怒视自己的沈欢,李华依旧不以为然,“老子心情很不好,给你三秒钟时间,马上滚——啊!” “蛋”字还没出口,便被一声惨呼所取代。 李华捂着自己犯痛的脸颊,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你、你竟然敢打我?你他妈别忘了,我爸可是村长!” 沈欢抓住李华的领子,一把将他拎了起来。 自古医武不分家,沈欢跟着孙老头锻炼了四年,加上一米八多的个头,别说打一个李华,就算打三个都没问题。 “村长的儿子又怎样?侮辱我爸,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照打不误!”怒火中烧的沈欢,根本不会计较李华是什么身份,说着就又是一拳,刚好打在鼻梁骨上。 李华疼得眼泪直流,可嘴上依旧不服软,“你再打一拳试试,信不信让我爸带人把家给你抄了!” 在他眼里,父亲就是长乐村的老天爷,沈欢现在完全就是找死! 可回答他的,依旧是沈欢那硕大无比的拳头。 “沈欢,你疯了么!”李华已经有些怕了,可是村长儿子的尊严不允许他求饶。 疯了?没错,沈欢是疯了,平时他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可这一切都是李华逼得! 你可以瞧不起他,甚至可以打他骂他,但是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侮辱自己的亲人家庭! “道歉!” “你最好弄清——啊!” “道歉!” “哎呦!我、我……我都还没回答,你为什么打我!” “因为你欠揍!” “别打了,我错了,我不该侮辱你爸,你放过我吧!” 接连几拳下来,李华已经快被打蒙了,这个时候哪还顾得上什么尊严,跪在地上不停地求饶,连沈欢什么时候离开都不知道。 沈欢从村长家出来以后,心情也慢慢平复。 打了村长儿子会有什么后果他很清楚,可他并不为刚才的举动所后悔。 如果有再选择一次的机会,他还是会这么做。 由于沈父大病初愈,回到家后,沈欢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却在想,究竟要用什么方法来应对村长的报复。 大队部,村长办公室。 “我知道这是好事,可村里的地方——”李平安正在对身前的西装男说着什么,话没说完,手机就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人以后,他皱了下眉头直接挂断,可刚挂没多久,李华就又打了过来。 儿子虽然被自己宠坏了,但做事还是有些分寸的,现在这么着急的给自己打电话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儿。 “我先接个电话,你别介意。” 见西装男点头,李平安这才接起电话,“出了什么事儿?” “爸,我被人打了,是沈欢那个王八羔子,你快点回来吧!” 听到儿子的哭腔,李平安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他知道李华和沈欢之间的恩怨,不过小孩子之间有所竞争很正常,一直没怎么在意,可没想到沈家这个落魄户竟敢对自己儿子动粗。 “待会儿挂了就给你妈打电话,让她带你去医院,不管伤得重不重都待在医院里别出来,听到了没有?”在交代李华的同时,李平安又用座机电话拨通了另外一个老友的号码,“老王么?来村里拿个人,具体什么情况,一会儿再跟你说,你先准备准备。” 等李平安挂了电话以后,西装男开口问道:“需不需要我帮忙?” “不用,小孩子闹矛盾而已。”李平安笑着摇了摇头,似乎并不想和西装男在这个问题上有过多的讨论。 既然对方不需要帮忙,西装男也不会热脸贴冷屁股,重新谈起了正事儿,“那关于地方的事情——” 不等他说完,李平安便开口道:“我刚想起来东头正好有几块田紧挨着河边,那可是块风水宝地,绝对适合用来建造您说的湿地公园!” 说这句话的时候,李平安嘴角带着一丝古怪的笑意,因为他嘴里的那块风水宝地,正是沈家的祖坟所在! …… 正午烈阳悬空,村民都待在家吃饭,长乐村显得格外宁静,行驶进村的警车让村中多了几分喧闹,最终停在了沈欢家门口。 “李哥。”中年胖子一下车,就和等待良久的李平安打起招呼,然后转身对属下说道:“你们进去抓人,要是反抗就往死里揍。” 两人应了一声,就去敲沈欢家院门。 “电话里我都说过了,知道该怎么做吧?”李平安从兜里取出一根香烟递了过去。 中年胖子接过香烟,笑道:“李哥你放心,小华也算是我侄子,把那小子带到局子以后,绝对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两人正说着,沈欢便被两名年轻警员给押了出来。 他表情平静,这种情况早在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警察同志,我家小欢一直很乖巧,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沈父沈母紧随其后。 见李平安好像和警察很熟络,沈父连忙说道:“村长,我们家小欢你是知道的,这些警察同志一定是误会了,您帮帮忙!” “帮忙?我没听错吧,你让我帮忙?”李平安面带冷笑,“看来你们还不知道警察为什么要抓他吧?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因为……他打了我李平安的儿子!” “这、这怎么可能?!”沈父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小欢揍了村长家儿子?! 中年胖子很有眼力,知道李平安不想和沈欢父母有过多交谈,吼道:“起开,再拦着,别怪我告你们妨碍公务。” “开车!” 警车渐行渐远,消失在了沈父沈母的视线中。 沈母还想向李平安求情,可李平安早就回到自家院子,并且将门反锁。 “孩子他爸,这可怎么办啊!”沈母焦急地流出了泪水,因为沈父病倒,他们家和外界交际很少,更别提和警方有关系的。 这时一辆红色的宝马x6停在了两人旁边,冰冷的声音也随之从车窗内传出,“请问,沈欢沈医生在家么?” 第6章你有什么本事跟我斗? 镇派出所,审讯室内…… “知道为什么抓你么?”中年胖子对沈欢问道。 沈欢看了他一眼,“打了村长的儿子。” “放屁!”中年胖子一巴掌就拍在了桌子上,“这和你打了谁的儿子没关系,抓你来是因为你故意伤人,并且构成了轻伤!” “鼻青脸肿也算轻伤么?”揍李华时沈欢并没有下死手,那样的伤势绝对构不成轻伤。 “都把人打住院了,到你嘴里就成鼻青脸肿了是吧?” 到了现在这种地步,沈欢还能如此平静,已经出乎中年胖子的预料。 “呵……”沈欢不屑的笑了一声,“有什么话你就直说,不用拐弯抹角。” “故意伤人构成轻伤,依法判刑三年。”这是早就安排好的罪名,中年胖子说起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这是诬陷!” 这个李平安真是歹毒,揍了他儿子一顿,就要让自己吃三年的牢饭。 “老子就是诬陷,你又能怎样?要怪你就怪你不分尊卑!”中年胖子冷笑一声,“公事儿办完了,咱们来解决一下私事,你的态度让我很不爽,所以……” 没把话说完,就一巴掌打向沈欢的脸蛋。 你不是仗着身体优势欺负李哥儿子么?那就让你从进局子的那一刻起,一直挨揍到出狱那天! 可他的手还没碰到沈欢,就被扣住了手腕。 “松手!”中年胖子有些意外,这小子戴着手铐竟然也这么灵活。 松手就要挨揍,只有傻子才会松手。 见沈欢不把自己的话当回事儿,中年胖子抬腿就准备来一脚,沈欢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在中年胖子抬腿的刹那,沈欢便将他甩到了一旁。 “妈的!”中年胖子活动着酸痛的手腕,一边骂着脏话,一边朝沈欢冲去。 沈欢背靠墙壁,将腿一伸准备把他给顶回去。 谁知中年胖子冲地太猛,竟然被自身肥膘给弹倒在了地上。 “你他妈还敢袭警!”中年胖子肺都要气炸了,单靠他一个人还真拿沈欢没有任何办法。 沈欢耸了耸肩,“是你自己撞过来,和我可没关系。” “待会儿有你好受!”中年胖子说完便走出了审讯室,看样子是去喊人。 一个体能低下的胖子沈欢还可以对付,但人多起来,就有些麻烦了。 不是对付不了太多人,而是他不能还手伤人,不然袭警的罪名就会坐实,可若是不还手就会挨揍。 大概过了两分钟,沈欢还不见中年胖子带人过来。 “叫人需要这么长时间么?”带着心中的疑惑,沈欢抬步向门外走去,准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可没到门口他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林小姐?” 林妙诗的声音很有特色,只要听一遍就不会忘记。 和中年胖子做争论的正是林妙诗,听到沈欢被警察抓走以后,她就直接赶了过来。 “他故意伤人造成轻伤,我们是不会放人的。”中年胖子对林妙诗有所顾忌,二十出头便开得起豪车的年轻女性,动脑袋想想就知道对方背景绝不简单。 人是得罪不起,但只要死咬沈欢故意伤人的罪名,对方也拿他没有办法。 林妙诗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有法医的鉴定证书么?” “这……”中年胖子一下子愣了,他没想到林妙诗会问这样的问题。 “达不到轻伤标准只需支付一定费用赔偿即可,如果你非要扣人,那应该要找我的律师过来一趟了。”林妙诗说着便拿出了手机。 中年胖子知道自己碰到了硬茬,要是僵持下去,别说帮李平安报仇,他这乌纱能不能保住都是问题,最终只能咬牙放人。 从局子里出来后沈欢有很多问题想问,也有很多话要说,可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只能很老土的说声谢谢。 “不用,我只是怕没人继续替我治病。” 看着毫无表情波动的林妙诗,沈欢唯有一脸苦笑,就算是真的,也没必要这么直接啊! 回村以后,沈欢发现有很多村民正慌慌张张的往村东方向走,出于好奇,他探头对其中一个村民问道:“叔,你们这么着急干什么去?” 那村民没想到这车里会探出个人头,被吓了一跳。 等看清楚以后,他一脸诧异道:“欢子,你怎么还在这儿呢?不知道村长要平了你沈家祖坟建什么湿地公园吗!” “你说什么?!” 长乐村东头,沈家祖坟所在…… “你们凭什么动我们老沈家的祖坟!” “是不是以为我们沈家没人?” “啰嗦那么多干嘛,拿家伙跟他们拼了!” 沈姓是村中大户,人口几乎占了村里的三分之一,虽说前两年因为矛盾分为了两派,可这祖坟却还在一起。 一听说村长要平了自家祖坟,双方二话没说便集合到了一起。 放在平时,像沈家这种硬茬子,李平安也不愿发生正面冲突,但今时不同往日,有开发商在,他可不怕这些刁民。 表面功夫该做还是要做,他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大家冷静一下听我说!我和开发商谈过了,迁坟的费用全都由他们承担,并且会对你们沈家进行高价赔偿。” “咱们种地打工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挣钱养崽么!人家看上这一块地是咱们村的福气,等公园建好,会有大量的市民过来游玩,到时随便开个农家乐,就能赚不少钱。” 李平安演技倒是一流,先是叹了口气,然后一脸心痛道:“你们就算不为我考虑,也要为村子的未来考虑啊!” “别听他放屁!”就在这时沈家的人堆里传出了一个声音,“其他人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儿,我还会不知道?不就是欢子打了你儿子嘛,想报复可以,但带上我们姓沈的一大家子是什么意思?” 此话一出,刚安静下来的沈家人又沸腾了起来。 为首的沈三爷看了眼那人,继而转向沈母问道:“小二说的是不是真的?” 见沈母低头不说话,沈三爷便知她是默认了,“你们家可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啊!” “我说怎么回事儿,原来是你们家欢子惹出的祸!” “小二说的没错,他们家惹的事儿凭什么拉上我们!” 众人说的话越来越难听,甚至有几个妇人都要指到沈母脸上了。 看到这个场面,李平安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打我儿子坐几年牢就完事了?没那么简单!老子不仅要你儿子坐牢,还要你们做父母的在村中无法立足,最好能逼得你们一家子背井离乡!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件事是我做的,自然由我承担!” 沈欢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人群后面,借着体内的气劲,声音显得异常洪亮。 李平安眼神一凝,脸上不带一丝笑容。 按照他的剧本,沈欢此时应该正在局子里挨揍,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沈欢满脸怒气的看着李平安,“村长您的手段可真是毒辣。” “没错,老子就是毒,可你又能怎样?”事到如今李平安也不再继续使用伪善的面孔,他根本就没将沈欢放在眼里,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屁孩,有什么资格和自己斗? 第7章你相信报应么? 身为一名医者能够救人,自然也能杀人! 现在是法治社会,沈欢当然不会真的动手杀了李平安,但他有数百种方法令人生死不如死,主动跪下来央求原谅。 这时李平安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刚接起电话,西装男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李村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说没有一点问题么!” 现在旅游业极其发达,长乐村依山傍水是块不错的宝地,这次建造湿地公园只是试验项目,一旦成功,他们就会大力开发这一带的旅游资源。 可就这么一件小事,李平安都没办好。 “你放心吧,我稍微打点一下就没事儿了,最迟明天就可以——” 正说着,李平安忽然紧抓胸口,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看到这情况,沈欢眼眸一亮,“村长,你相信报应么?” “如果真的有报应,我还有机会站在这里么?”李平安冷笑一声,“别用那些迷信的法子来唬我,没用!” “是么?”沈欢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你现在是不是心痛发汗,还有些眩晕恶心?” “你怎么知道?!”李平安表情诧异。 沈欢笑了笑,“还记得我刚才的问题么?你做了太多的坏事,现在报应来了!” “放屁!老子在太阳底下站了这么久,出现一些中暑的迹象很正常!” 李平安所表现出的症状,的确不是什么报应,但也绝对非中暑那么简单。 按照透视眼得到的结果,他很明显是患了急性心肌梗死,加上在烈日下站了这么长时间,随时都有可能猝死。 “你现在收手,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 李平安听到这话大笑了起来,“哈哈哈,沈欢,就算你想威胁我,也要找些合适的理由,只凭你一句话,根本——呃!” 话还未说完,心脏处忽然传出的剧烈疼痛使他半跪在了地上。 “呼哧——呼哧——” 面对此情此景,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难道真是报应? 沈欢跟着孙老头学了四年的中医,一定是看出自己有病患在身,所以才会说出那种话。 想到这儿,李平安再也没有任何报复的想法,开口哀求道:“救、救我——求你——” 沈欢只是想让李平安就此收手,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他死去。 可是一切都晚了,话刚出口,他便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李平安这个照面人死了,在新村长上任之前,湿地公园的计划只能就此搁置。 村民都比较封建,李平安的死因越传越玄乎,大队部也决定和开发商讨换地事宜。 等一切琐事都处理完以后,已经是下午了。 林妙诗似乎并不善于应付沈父沈母的热情招待,见沈欢回来,便开口问道:“可以开始了么?” 关于沈家祖坟,林妙诗一句也没问,似乎真不在意沈欢死活以外的事情。 “可以了。”沈欢将她带到了屋里,准备进行第二次针灸。 有了上次的经验,林妙诗将ol连衣裙换成了开襟衫,无论背心还是打底裙和丝袜,都是纯粹的黑色,不带一丝杂色,也只有黑色才能衬托出她那高贵冷艳的气质。 “你戴上去。”林妙诗这次拿出来的是一副眼罩。 沈欢接过丝巾无奈的笑了笑,看来她对自己还是有所警惕。 不过要是知道本来只需要露出小腹,却因为眼罩的原因而被看遍全身,恐怕会跳起来杀了自己吧? 和脸蛋一样,林妙诗身体每一个部位都十分完美,尽管沈欢没有刻意去窥探,但依旧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可以施针了吗?” “嗯。”林妙诗轻轻地应了一声。 沈欢尽量只将视线停留在腹部,他怕多看其他地方一眼,就会乱了方寸。 大概过了三分钟,沈欢收针道:“好了。” “以后可以用汤药取代针灸么?” 正在收拾银针的沈欢愣了一下,“针灸的话最好,如果改用汤药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是药三分毒——” 不等他说完,林妙诗便开了口,“开药吧。” 沈欢心里有种莫名的失落感,一是因为长期饮用汤药的确没什么好处,二是因为……他有些不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说不喜欢林妙诗这种绝世美女是不可能的,当然也仅限于喜欢而已。 说白了,他和林妙诗的关系不过是医生和患者,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如果不是因为那块牛黄,恐怕两人一生都不会有交集。 “按照这个方子,早晚两次,饭前服用,经期服一剂就可以了,早晚不限。”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没有说话,接过药方便准备离开。 沈欢看着佳人背影,深吸了口气,“我送送你吧!” 这可能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了。 “不用——呃!”林妙诗头也不回,可没走两步便听了下来,高挑的身姿也逐渐变得弯曲。 腹部剧烈的疼痛让她失去了平衡,眼看就在栽倒在地,沈欢连忙上前将其扶住。 “你怎么了?”沈欢低头向怀里的林妙诗看去,他这一低头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有些东西若隐若现,远远要比完全暴露在眼前要震撼得多,比如女性那圣洁不可侵犯的部位。 从领口可以清楚看到它们的样子,可能是由于挤压的原因,双峰之间形成了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堑,似乎一个不留神就会被吸进去。 “疼!”林妙诗略带痛苦的声音,及时将沈欢给拉了回来。 见她双手紧捂腹部,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又是胃痛? 一分钟之前刚刚进行过针灸,怎么会突然胃痛呢? 难道是自己弄错了病因?可如果弄错了病因,之前针灸就不可能有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面对心中一连串的疑问,他选择先将林妙诗抱回床上。 沈欢从未和异性有过亲密接触,若有若无的体香不停地撩拨着鼻翼。 “得罪了……”沈欢深吸了口气,将林妙诗护在腹部的双手拨开,手拟剑指轻摁着胃部,“这里么?” 林妙诗摇了摇头,沈欢又继续尝试下一个位置。 “疼!” “怎么会是这里?”沈欢这次所摁的地方是脐下三寸的关元穴。 这个地方疼痛的可能性有很多,受凉、肠痉挛、附件炎,如果是女性还可能会是妇科疾病。 药之不及,针之不到,必须灸之。 既然针法不管用,只能尝试灸法,可他身上只带有银针,看林妙诗的情况,也支撑不到他去药庐取艾炷过来。 沈欢咬了咬牙,运转气门开启青眸,然后将银针刺于关元穴。 当带尾的青气出现在视野当中时,他大松了口气,“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话还未落,他的脸色便被震惊所取代——林妙诗关元穴吸收灵气的速度竟然是父亲的两倍! 父亲的穴位多达七处,而她只有一处,难道说……她的病比父亲还要严重?!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如果真是这样,就代表这次病痛很可能要了林妙诗的性命! 按照目前这种程度,灵气就算被抽光也不一定有多大作用,而且他的脑袋已经出现了眩晕感。 要是自己昏迷,那情况就更不妙了。 沈欢连忙收回了青眸,不过林妙诗的关元穴似乎并不想就这么放过他,又吞了几缕灵气才作罢。 沈欢揉着痛涩的眼眸,“还清醒着么?回答我!” “嗯……” 林妙诗回答了他,声音和以前的冰冷完全不同,若只是多了些痛苦也就算了,可这声回应中更多的好像是一种舒适的满足。 沈欢将手挪开,看向了林妙诗。 只见林妙诗双眸紧闭,脸蛋潮红,贝齿轻咬下唇,双腿似开似闭,腰部向上微微拱起,身体一抽一搐的颤抖着。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身为小处男的他,根本没办法抵抗这种刺激。 趁人之危,非君子所为,但问题是……沈欢可从来没把自己当成过君子! 第8章这是打算同居嘛?! 沈欢还是放弃了龌蹉的念头,他虽然不是君子,但也不是禽兽。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林妙诗忽然醒了,并且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还、还没收针呢。” 翘起二郎腿后,林妙诗随手将银针拔下,冷视着沈欢,“刚才怎么回事?”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不过看她表情不似作假,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你刚才正走着,忽然……”沈欢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不过对于刚才看到的情景却是只字未提,他有种感觉,要是自己说出来,绝对会遭受酷刑——弹小弟弟一百下的那种。 林妙诗皱着眉头,事情和记忆中并没多大差别,但怎么会出现那种情况?女人出现这种事很正常,可是自己…… “我这是什么病?” “暂时没办法确定。”沈欢摇了摇头,接着补充道:“不过我感觉这种病很可能会致命,胃痛也应该只是病发前的征兆。” “治好了么?” “没有……并且随时可能复发。”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你能治吗?” “能——吧?”沈欢回答的很没底气,青色灵气虽然有用,但效果不大,并且真要治愈不知道要赔上多少灵气才够。 “需要多久?” “不确定。” “跟我回江明。” “哦……”沈欢忽然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林妙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因为在附近收购药材,我这几天都住在市里的酒店,今天是最后一天。” 联系一下之前的事儿,沈欢好像明白了些什么,“你之所以中断针灸改用药汤,是因为要回江明?” “没错。”也不管他同不同意,林妙诗像对属下发布施令般说道:“收拾一下,明天我会来接你。” 起身后她并没有离开,而是将手后伸将床单给抽了出来,“刚才治病出了很多汗,把床单给浸湿了,我带回去帮你洗一下。” 沈欢连忙上前阻拦,“不用,我自己洗就——” “我说我帮你洗!”林妙诗反应很激烈,整个脸冷若寒冰,尤其是眼神,吓得沈欢连忙把手收回。 沈欢觉得林妙诗的举动有些奇怪,就算要洗被单,也没必要把被单当成裙子系在腰上吧? “我送你。” “不用。” “你一个——” “我说不用!” 面对女人的强势,沈欢唯有苦笑,目送她离开。 因为林妙诗抽床单时没有回头,把床铺弄得很乱,沈欢收拾时意外发现床褥上残留着一小块湿迹。 “汗出了这么多?”沈欢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手感有些发黏,并不像是汗液,从整体来看,这滩水迹正好和之前林妙诗双腿间的位置对上。 再回想下她走前那种怪异的行为方式,沈欢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第二天一大早,林妙诗便来接人。 昨天沈欢已经把要去江明的事情告诉了二老,两人一致同意沈欢过去。 一来是为林妙诗这位恩人的病情考虑,二来是想让沈欢出去见见世面。 从自身角度考虑,这次江明之旅对他百利无一害。 “昨晚睡得怎么样?”上车以后,林妙诗假装无意的问道,虽然证物已经被销毁,但她还是担心有所遗漏。 因为昨天的事情沈欢当然不可能安稳睡大觉,但脸上却装得精神满满,“睡得很香!” 为了掩饰尴尬,沈欢一直将视线停留在车窗外,可能是出于同样的心理,一路上林妙诗也没说过一句话。 林妙诗居住在江明市中心的别墅区,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占地面积,都将“奢华”二字完美展现。 沈欢就像是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嘴巴问个不停,“这房子不便宜吧?” “不贵。”对林妙诗来说,几千万的确不贵。 “你一个人住这儿么?” “嗯。” 如果说外面是天堂,那么在进屋的刹那,沈欢就觉得自己走入了地狱。 乱!很乱!不是一般的乱! 沈欢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女人的屋子能够乱成这样,用沈母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人住的地方么?简直就是猪窝!” 可他现在觉得,和林妙诗相比,自己房间根本没获得这份“荣誉”的资格。 无论桌上还是地上,到处都是外卖饭盒、啤酒罐子,没有一点规律,显然就是吃喝完随手乱扔的结果。 除此之外,衣服鞋袜也散落在各种地方,最让沈欢喷血的是,灯罩上还挂着一个不知道穿没穿过的黑色蕾丝文胸。 刚巧有一阵风吹了进来,那东西直接从天而降落在了他脸上。 沈欢连忙摇头让它掉下去,有些结巴的问道:“你、你家遭小偷了?” “本来就这样,坐吧。”林妙诗脸色很平淡,像是早就料到沈欢会有这样的表情。 坐?我说姐姐,你屋乱成这样我怎么坐啊! 经过两次接触,沈欢也摸清了林妙诗的脾气,要是不坐估计又得挨瞪。 他蹑手蹑脚的走到沙发旁准备坐下去,可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沙发上也是一样,嗯,还有几个黑色的三角短裤。 面对这种情况,沈欢欲哭无泪,“那啥……我还是站着吧!” 林妙诗随手将杂物拨到地上,“坐。” 沈欢没反应她也没再邀请,自顾自的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啤酒,一边喝着一边坐到了沙发上,然后当着沈欢面,将高跟鞋熟练的踢飞出去,没错,是踢不是脱! 这真是自己印象里那个优雅不可侵犯的林妙诗么? 见沈欢一直盯着自己,林妙诗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将手中的啤酒递了过去,“给你,我再取一瓶。” 姐姐,你脑袋里装的究竟是什么啊!我不是想喝啤酒,而是想听你解释啊! 得,看林妙诗那无所谓的样子,显然是过惯了这种生活。 沈欢本没打算喝啤酒,可看到罐口的唇印,还是下意识地接了过来。 林妙诗打开新拿的啤酒,说道:“楼上除了主卧还有几间空房,你随便挑一间。” “噗!”沈欢把刚喝进嘴的啤酒全都喷了出去。 她这么说的意思……是要和自己同居么?! 第9章若隐若现才是最美 似乎是怕沈欢多想,林妙诗开口道:“住在一起,治病方便一些。” 管你出于什么原因,孤男寡女住在一起,迟早都要摩擦出火花。 不过看着屋内的一切,沈欢还真无法确定,他留下来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喝完啤酒以后,林妙诗将手里的罐子随手一扔,“我去洗澡,你自便。” 说完,头也不回得走进了浴室。 出于安全考虑,沈欢选择了距离林妙诗最近的房间,这样无论对方出现什么情况,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昨天某个原因,令沈欢一宿没合眼,确定房间后,直接倒头大睡,等到起来时已经是傍晚。 他本想找点东西填填肚子,但冰箱里除了啤酒还是啤酒,无奈之下只能向林妙诗求助。 沈欢找了半天也没见人影,忍不住嘀咕道:“奇怪,不在客厅也不在卧室,还能去哪?” 他话音刚落,就听浴室里传出了一阵咳嗽声。 不会吧?自己都已经睡了几个小时,她还没洗完? 沈欢试探性喊了一声,“林小姐?” “嗯。” 我去!还真洗了这么久。 “不知道你还需要多长时间?我有点饿了。”沈欢也想绅士一把,奈何肚子太不争气。 浴室内,林妙诗沉默了良久,“你去卧室帮我取身睡衣。” 从这简短的一句话中,沈欢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惊讶道:“该不会是这个原因才待到现在吧?” “让你拿衣服就拿衣服,说那么多干嘛!” 这就是所谓的恼羞成怒? “好了,我这就帮你取!”沈欢刚转身,林妙诗的声音便再次传了过来,“你只需要取睡衣就好,别开里面的抽屉,懂么?” 经她这么一提醒,反而勾起了沈欢的好奇心。 好奇害死猫,打开抽屉后,沈欢差点没喷出两股鼻血,里面全都是清一色的黑色文胸。 “实力、心境缺一不可,贪恋俗物怎么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医者!”沈欢深深感到自责,只是简单摸了两下,便拿着睡衣下楼。 将衣服从门缝里递进以后,沈欢心里有些纠结,究竟是看还是不看呢? 他必须尽快做出抉择,不然就会错过一些精彩画面。 “叮咚,叮咚。” 就在沈欢做出决定之际,门铃忽然响起。 “开门,看看是什么人。” “哦、哦。”沈欢做贼心虚,连忙按照吩咐做事。 门外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两个中年妇女。 本来一脸微笑的周阳,在看到沈欢后,先是一愣,皱眉道:“你是什么人?” “他是我的私人医师。”从浴室走出的林妙诗,语气不冷不热,“你来干什么?” 看到她,周阳脸上开满了鲜花,“我这不是带人来帮你收拾房间嘛!顺便邀请你参加明天的生日宴会。” “没空,我房间也不用收拾,你走吧。”林妙诗态度冷淡。 周阳早已熟悉她的脾气,也不生气,笑道:“妙诗,你何必——” “妙诗是你叫的么?已经说过一次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林妙诗眉眼之间的厌恶表露无遗。 周阳的表情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好看,可他也不敢在林妙诗面前发作,不然之前所做的一切就全都前功尽弃,只能把怒火发泄在身后两名妇女身上,“愣着干嘛,还不快把房间收拾一下!” 这次林妙诗没再拦着,不过也没和他交流的意思,拿出手机对沈欢问道:“想吃些什么?” “随便,能填饱肚子就成。” 刚才只顾着讨好林妙诗,直到沈欢开口,周阳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号人,“妙——林小姐,刚才说他是你医师怎么回事儿?看他年纪还不到二十岁,穿着打扮跟个农夫似得,该不会是骗子吧?” 沈欢听到这话,脸上闪过一丝不快,刚想开口,林妙诗先一步说道:“闲杂人等可以离开了。” 周阳面色一喜,指向沈欢,“没听到么?你这样的闲杂人等还不快点离开!” “闲杂人等说的是你。” “我?”周阳一脸不可置信,表情多番变化,最终干笑道:“好、好吧,那我就先走了,不过明天的宴会你一定要来。” 说完,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对于周阳和林妙诗是什么关系,沈欢没心思知道,他只等着外卖快点送来。 饭菜送来时,两个大妈正好把房间打扫完毕,整个别墅看起来才像是那么回事。 林妙诗似乎无酒不欢,见她又去拿啤酒,沈欢忍不住皱眉道:“酒水多饮伤胃,在没有确定病情之前,你最好不要再喝了。” “没事。”对于劝阻,林妙诗丝毫不以为然,三口两口就解决了一罐啤酒,这还没完,刚把罐子扔了,就又取了一罐。 当喝到第五罐时,沈欢再也无法忍耐,伸手将啤酒抓住,“既然不听取我的建议,你还让我来江明干嘛!” 林妙诗怔了怔,不过并没有松手的意思,一时间屋内气氛极为尴尬。 “真……真是麻烦!”林妙诗打了个酒咯,将手松开,摇摇晃晃地起身。 沈欢将啤酒放在茶几上,“你去干什么?” 林妙诗醉眸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再、再……取一罐。” “都喝成这样了,还喝什么!”沈欢起身,又想强夺。 林妙诗迈步闪躲,本就醉酒失衡,踏出那一只脚还正好踩在啤酒罐上,整个人直接摔倒在地。 她用玉手捂住脚踝,迷醉的眼眸闪过一丝痛意。 “都说不要你喝酒,现在出事了吧!”沈欢嘴上说着,也不管林妙诗同不同意,直接双手放在了脚踝上。 “还不是因为你非得抢我啤酒!”林妙诗面色不悦,“用不着帮忙,我自己会揉!” “只是淤肿还好,伤到骨头可就严重了。”利用中医推拿,沈欢不断在她诱人的脚踝上摸索。 林妙诗脸上多了一抹绯红,她挣动着脚腕,板脸道:“放开!都说我自己会揉!” 和这样的女人没办法解释,沈欢索性不再吱声,继续推拿去淤。 林妙诗尝试挣扎多次无果,脸色多番变换,最后长叹一声没再说话。 见其不再反抗,沈欢将她抱到沙发上,准备进行更好的治疗。 方才他理直气壮完全出于医者之心,但现在就不同了,视线由下至上,美腿与裙摆之间的朦胧交界尽入眼帘。 这种若隐若现之景,无时无刻不刺激着沈欢。 见对方没有提出任何意见,沈欢壮了壮胆子,将美腿稍稍上抬,一双贼眼紧巴巴地盯着那朦胧之处。 隐约间好像看到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看到。 当他准备再进一步时,林妙诗忽然将腿收回。 沈欢吓得汗流浃背,起身一看才发现,对方并不是看出了他的心思,而是睡着了。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他也不敢再有邪念。 考虑到林妙诗喝了不少酒,在客厅睡觉容易感染风寒,沈欢将她背到卧室,盖好被子这才放心。 因为白天睡得太多,到了晚上沈欢反而没有一点困意。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决定到其他房间看看。 “没想到她还有一个这么雅致的书房。” 书房摆设很是古朴,屋内有两个架子,一个摆放书籍,另一个摆放着古董。 沈欢随意瞟了古董一眼,便准备到书架拿两本书来打发这无聊的夜晚。 但一瞟过后他忽然发现,无论是陶瓷花瓶还是奇石雕刻,表面都散发着一层微弱的青光。 幻觉? 沈欢揉了揉眼睛,青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愈发明显。 “难道这些古玩里面隐藏着某些东西?”有了透视的经验,沈欢也没太过大惊小怪,只是有些担心,会不会像传言一般,在这些古件上都依附着灵魂。 他深吸口气,壮了壮胆,小心翼翼地走向古玩架子,当距离在半米左右时,古玩上的青光忽然化作一缕缕灵气涌入眼中。 等回过神时,无论是灵气和青光全都消失一空…… 第10章只是动了一下手指而已 虽然从出现到被吸收只有数秒时间,但沈欢可以确定,古董上的那些青光和自身修炼的灵气一模一样! “古董上蕴含有灵气?!”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方才瞬间,无论是陶瓷画卷,还是奇石雕刻,每种古玩上所蕴含的灵气都有数十缕,加起来已经过百缕。 本身灵气耗尽需要三天恢复,而想要增加灵气数量,只能以一天一缕的速度自行修炼。 也就是说,刚才那一瞬间,几乎等于他不停地修炼半年! 十缕灵气就可以治疗父亲的绝症,这上百缕灵气,岂不是连癌患都能治好? 想到这儿,沈欢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遗憾的是,除了架子上这些古董以外,别墅内已经没有其他古董存在,想要印证猜测是否正确,只能等白天到附近的古玩市场看看了。 第二天…… “林小姐,那个……”见林妙诗从楼上下来,沈欢连忙迎了上去,刚想询问下附近有没有古玩街道之类的地方,对方却好似没听到一般,“准备一下,和我去参加个宴会。” “啊?”沈欢想起了昨天周阳的邀请,“我还是不去了。” 他对周阳不感冒,而且比起宴会,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 “我的病随时都会复发,所以你必须去!”林妙诗很强势,或者说她一直都是这么强势,就好像是君王在发布施令。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更何况沈欢还欠了她一个恩情,只好暂时放下去古玩街试验的想法。 昨天明明拒绝了邀请,今天却又要参加,真是应了那句“女人心海底针”。 “我需要换身衣服么?”刚说出这话,沈欢就有些后悔了。 从小到大,他没参加过一次高档宴会,正装也只有蓝白相间的高中校服而已。 “不用。”林妙诗玉指划过发丝,虽然她衣服的颜色从没换过,但款式各不相同,从两人认识至今,从没有一天是重复的。 沈欢看了看身上的t恤和大裤衩,终究觉得有些不妥,“你等我一下!” 也不管答没答应,直接跑回卧室换上了校服。 林妙诗见他穿着一身校服上车,脸上表情没有任何波动,似乎并不在意沈欢会给宴会上的朋友留下什么印象。 周阳举办生日宴的地方是江明最大的娱乐会所,光看外面的豪华装饰,就给了沈欢极大震撼。 林妙诗的出场将宴会推向了高潮,好像这次主角不是周阳而是她。 “妙诗,你来了!”周阳是最开心的一个。 “我说过了,妙诗不是你叫的!”林妙诗此话一出,宴会气氛猛地安静了下来。 良久后,一个富家子弟打破了这种尴尬的气氛,“林姐就是这个脾气,如果和阳哥关系不好,她就不会来了!” “没错,没错。” 宴会气氛缓和后,大家各忙各的,沈欢跟着林妙诗在角落坐下。 “那小帅哥长得倒是挺不错,可是这衣着品味真是……” “你懂什么,人家林妙诗就爱这种口味,小正太嘛!” “星爷的喜剧之王你们看过吧?她估计就和里面那个土豪顾客一样,找初恋呢!” “就她这种性格还谈恋爱?我说,你们别开玩笑了好么!” 在沈欢印象里,嚼舌根是乡下农妇的专长,现在他觉得,这种人哪里都有,和身份学历没有任何关系。 “去干嘛?”见他起身,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上厕所。”沈欢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在经过众千金身边时,故意装作没看到直接撞了进去,“哎呦!原来这里有人啊。” 什么叫原来这里有人啊?本小姐这么大一个美女你是眼瞎了才没看到么! 千金小姐们之所以会说出那些污言秽语,就是因为嫉妒之心,虽然她们长相不如林妙诗,但任何一个单独放出来都是美女。 沈欢的话,等于直接无视了她们姣美的容颜。 一个个刚想发脾气,沈欢却一脸歉意道:“对、对不起,我刚刚急着去厕所,所以才没看到,姐姐们千万不要介意啊!” “下次小心点!” 虽然她们喜欢嚼舌根,但在明面上还是要摆出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 而且,沈欢样子讨喜,尤其是那窘迫的样子,众人心里也没留多大气劲。 狼狈的沈欢刚走几步,又调回了头,“漂亮姐姐。” “我们都很漂亮,你找哪位呢?”众人心里很开心,看看,这小帅哥虽是跟着林妙诗来的,却更喜欢我们! 林妙诗也在关注,之前她还担心沈欢会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现在看来完全是多余的。 “就、就这位身材最好的。”沈欢羞红着脸,指向嚼舌根的引导者。 女人心中大为得意,嘴上却说道:“弟弟是说,姐姐脸蛋不美咯?” “不、不是,我、我……”沈欢佯装了半天纠结,咬牙道:“姐姐你有病!” 听到这话,女人脸上的笑容一下子便消失不见,对沈欢再没一丝好感,“你说谁有病!” “你真的有病!” “你这小子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女人一脸怒气,伸手便准备赏沈欢已耳光子。 沈欢护住脸蛋,急促道:“你是不是时常腰酸背痛、口干舌燥,还有些疲乏无力?” 女人将手停在半空中,不可置信道:“你怎么知道?” “我、我是医生,看出来的。”沈欢傻笑道:“所以现在相信你有病了吧!”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女人听着总有些不大舒服,“没想到你还是个医生呢,我这病症怎么治?” “我不会。” “你不是说自己是医生么!”女人感觉和沈欢交流实在太费劲了。 沈欢眨了眨漆黑的眼眸,一脸天真无邪,“刚才太着急了话没说完,我是中医学徒,只跟师父学会了怎么看病,不知道怎么治病。” 如果说之前沈欢给她的感觉是可爱,那么现在已经和弱智没有区别。 不等她开口赶人,沈欢话锋忽然一转,“虽然我不知道怎么治,但我知道病因。” “姐姐你这种状态是纵欲过度的原因,只要以后次数不要那么频繁,专注和一个伴侣调和就好了!”沈欢板着指头继续道:“再这么乱搞,姐姐迟早要患上那种见不得人的病症。” “你乱说什么!”女人恼羞成怒,自己行为不检点众人皆知,但因还没哪个人敢拿到明面来说。 这小子一定是林妙诗派来,故意羞辱自己的! “我没有乱说啊!”沈欢摆出一副委屈的模样,“要是姐姐不相信,就等等看,师父说患上那种病,最先表现出的症状就是小便失禁。” 还好还好,虽然智商低,但情商还可以,知道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女人正在暗中庆幸,等回过神来,忽然发现身边众人正以一种惊异的目光看着自己,“你们……” 顺着众人的视线低头一看,她本人也变得花容失色,“啊!!!” 女人裤子某处显露湿迹,并且犹如爆发中的洪流快速蔓延。 有人想拿出手机,记录下这世纪性的一幕,可想到女人背景,他们全都打消了这个念头。 没记录下证据,不代表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 女人用lv包包遮住裆部,大哭着跑出了会场。 至于罪魁祸首沈欢,在第一时间返回自己座位喝起了饮料。 林妙诗用手敲了敲酒杯,随意道:“你做的?” “不是啊,身为医者,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呢!”看着林妙诗的表情,沈欢耸了耸肩,叹息道:“好吧……我只是动了下手指而已,真的!” 沈欢说得是实话,他只点了一下那女人的腹部,其余什么也没干。 腹部正中线,脐下二寸五分,名曰止泻,别名利尿穴! 第11章我真不会喝酒 尿崩风波,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周阳和那女人关系不错,为了平息风波,只能宣布舞会提前开始,来避免麻烦。 “周少,小女子是否有荣幸邀您共舞一曲呢?”一个长相不错的千金小姐,走到他身边做出邀请。 周阳笑着摇了摇头没说话,视线始终停留在不远处的林妙诗身上,谁都看得出是什么意思。 他放下酒杯,走到林妙诗身前,微微躬身,一手邀请一手负后,贵族般的绅士气质完美展现,“林小姐,周阳有幸邀您共舞么?” 在场女性看向林妙诗的目光充满了嫉妒,但那又如何? 自从林妙诗出现在江明以后,这个平日里风流纨绔的周家大少,像忽然变了个人似得,全心系于她一人之身,无论风吹雨打都毫不动摇。 “我没空。”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 家世显赫,样貌气质皆属上等,这样完美的男人,竟然被一个外来户一次又一次的拒绝! 周阳表情有些尴尬,干笑道:“如果妙诗不方便,我也不好强……” “因为,我已经有舞伴了。”林妙诗说着,指了一下身旁的沈欢。 这句话犹如平地惊雷,整个大厅除了音乐意外,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她疯了么? 拒绝周少邀请也就算了,竟然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邀请一个校服土鳖共舞! 林妙诗来江明时间不长,但脾气在圈内却是出了名的臭。 从入场到现在,沈欢一直觉得不自在,这个圈子虽然高贵,但并不适合他。 所以在惩戒完那个毒舌女以后,便只喝饮料,一句话也不说。 本以为今天这场宴会再也没他什么事儿,可谁能想到林妙诗会来这么一手。 我是你舞伴?林大小姐,你可从没跟我说过啊! 所有人都在等着周阳发火,一个除了身材长相什么都没有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如此矫情? 想象中“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剧情并没有发生,周阳反而咧嘴笑了,“既然这样,是我唐突了。” 女人们无一不想上前抓花林妙诗那张绝色脸蛋,可周少都不生气,她们上去又有什么用。 第一个邀请周阳共舞的千金小姐再次放出邀请,和别人不同,她很高兴,甚至很感谢林妙诗拒绝了周阳,如果不是这样,她又怎么可能有机会和周阳跳舞呢? “抱歉,我现在没什么心情。” 周阳一句话,让女人心境大变,对林妙诗也从感激变成了愤恨。 沈欢见林妙诗起身,小声道:“喂,你该不会是真的准备跟我跳舞吧?” 林妙诗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可我不会跳啊!”广播体操沈欢手到擒来,可说到跳舞,他是一丁点都不会。 林妙诗依旧没有说话,主动将玉手伸到了他面前。 “谁让你是老板,跳就跳!待会儿我踩你可别怪我。” 周阳看到这一幕,双手愈握愈紧。 他费尽心思,都未能碰触林妙诗分毫,现在对方却主动将手伸向了一个穿着校服的土鳖! “周少,我老早就想问了,那小子究竟是什么人?”周阳身旁的一名青年忍不住开口道。 “是妙诗的私人医师——”说着周阳又摇了摇头,“具体身份,我目前还不清楚。” “阳哥,这事儿难道就这么忍了?”男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刚才刘小姐失禁,我怀疑也是这小子捣的鬼!” “听他这么一说,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周少,今天你才是主角,要不咱们兄弟几个教训教训他?” 受众人怂恿,周阳的心思也开始活跃起来,“可是妙诗还在,恐怕……” “阳哥,你真是关心则乱!”小年轻嘴角带着一丝邪笑,“其实这件事儿很简单,我们只要……” 沈欢并不知道一场针对他的阴谋已经展开,只是满脸尴尬的不停道歉。 他手脚灵活,但因为心理太过紧张,跳舞时表现得像个笨鸭。 舞步踩不踩的准不知道,踩足却是脚脚到位。 如果对方只是一个普通女性,沈欢或许不会这样,可与他共舞的是林妙诗啊! 在倾心对象面前,任何人都想表现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但多数结果和预想截然相反。 越是如此,越是紧张。 林妙诗黑色高跟上有着无数重叠的脚印,可她却不以为然,只是摇了摇头。 手揽腰,指扣肩,新一轮的舞术指导再次开始。 林妙诗不是一个好老师,沈欢也不是一个好学生,不过两人之间似乎有着天然的默契,经历一次次失败后,终于变得协调融洽。 沈欢忽然感觉手中一空,紧跟着林妙诗的声音便传入耳中,“回去了。” 曲终人散,这场共舞随着曲毕而结束,虽然意犹未尽,但沈欢心中已经很是满足。 两人刚刚入座,周阳便带着一群朋友走了过来。 见林妙诗面露不悦,他连忙解释道:“林小姐莫要误会,我这次来是想和你这位朋友认识一下。” 紧盯双手回味的沈欢听到这话,脑袋稍微一转,便明白了对方来意。 这小子是来玩报复了! 见林妙诗没有拒绝,周阳也不问沈欢这个正主的意见,直接坐在了他身旁,“大贵珠宝行,周阳,我们之前见过。” 剩下的人也跟着自报家门: “赵昊,这酒店我家开的。” “张三!” “李四!” 赵昊笑嘻嘻拿出一副扑克,“来来来,玩牌增进一下感情,二十一点,我坐庄,输了的要罚酒一杯。” 他话音刚落,就有人在桌子上放了几瓶白酒。 红酒慢品不醉人,狂饮也只是后劲大,既然是整蛊,当众出丑才是最好,所以赵昊特地让人回办公室,把他爹珍藏的极品珍酿给拿了出来。 “二十一点是什么?我不会玩,而且也不会喝酒。”沈欢表现得有些窘迫。 自己名字都不需要报,就说交朋友,这种演技,还想玩自己? “不会玩咱们就换个玩法,德克萨斯怎么样?要不,你会玩什么就玩什么。”赵昊直接将沈欢的退路堵死,笑道:“至于喝酒嘛,你从娘胎出来的时候就会了,当喝水一样就好!” “咱们只是娱乐,你要撑不住,随时可以退出,不过真这么办的话,可就不像男人了。” “我们在江明年轻一辈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你一点面子都不准备给?” 沈欢思绪转动,想着怎么应付这两难之局。 如果拒绝,这些个公子哥,恐怕会直接以不给面子为由给他颜色。 如果同意,这么多人灌下来,他酒量就算再好,也要折戟沉沙。 “走。”林妙诗已经看出众人的意图,起身为沈欢解围。 不等周阳等人开口,沈欢竟主动说道:“再玩一会吧,他们都是大家公子,而且还这么热情,直接走人有些不大好吧?” 赵昊大乐,本来还怕林妙诗横插一脚让人跑了,没想到这小子却自断门路想要攀附他们。 “你说得没错。”周阳拍了拍手,“说吧,咱们玩什么?” “我、我只会比大小,就是抽掉大小王,剩下的a到k分别对应1到13,谁点数大谁赢,不分花色。” 果然是个土鳖,扑克牌竟然只会玩比大小。 赵昊咳嗽了两嗓子,“咱们这么来,牌面第一的不用喝,第二喝一杯,第三喝两杯,以此类推,最后一名的话,有几个人就喝几杯!” 他们酒量本就不错,现在吃了东西垫底,加上特效解酒药,只要不是玩命喝绝对不会出问题,而且五个人难道还没一个能比沈欢点数大的? 这种乡下土鳖,估计两杯下去就倒了。 “好、好……” 见沈欢答应,赵昊将洗好的牌摊在了桌子上,“顺时针抽牌,由我开始!” “我是13点!”周阳第一个把牌漏出来,是张红心k。 剩下的人也纷纷露牌,沈欢扭捏了半天,最后在他们“力邀”之下终于让牌露面。 众人哄堂大笑,“ace只有一点,看来这次你要喝六杯啦!” 沈欢也在笑,不过笑得却有些诡诈…… 第12章你听我解释! “能少喝点么?”沈欢露出一副快要哭了的表情。 “不能!” 沈欢只能起杯,还真就是喝水的架势,不过刚进口就咳嗽了起来,众人心里大乐,可表面却全都扳着脸——不喝完,我们可就要怪罪了! 这些酒杯,每个都有二两之多,六杯下来都有一斤多了。 但众人并没有就此放手,一个个起哄要求继续。 “这、这么赌、赌没意思,我、我们赌钱吧!”沈欢摆着手,浮动很大,说话时舌头有种打结的感觉。 “赌多少?” 看沈欢那扭七歪八的样子,加上这说话的口气,众人确定这小子已经醉的差不多了,至于赌钱,一个土鳖能赌多大? “一、一……一百、一百……” “才一百块。” 沈欢像拨浪鼓一般地摇头,“不是,一、一百万!” “一百万?你有那么多?” 一百万对挥金如土的公子哥来说算不得什么,可要说沈欢这土鳖能拿出来一百万,怎么都不能让人信服。 良久没有说话的林妙诗在一旁开口道:“我可以证明,他的确有这么多钱。” “既然小兄弟想玩,我们就陪到底!”赵昊性格浮夸,平日游手好闲,赌博根本就是日常消遣,现在沈欢提出来正好对他口味。 鱼儿终于上钩了! 摆手成了沈欢醉酒后的标志性动作,声音大小也不受控制,“我、我只有一百万,玩一、一盘就没钱了,这样吧,我们、们只赌一局,最大的通吃,出现平局就平分,没胆的离桌!” “怎么不敢!” 最大通吃,也就是说这盘赌局只有一个赢家,总共七个人,其中有六个都是自己人,胜算将近九成都不敢赌,他们也不用在江明继续混下去了。 而且,沈欢不过是酒后狂言,等到明天酒醒了,估计会后悔的想自杀吧? “梅花10。”最先亮牌的依旧是周阳,他脸色不大好看,10点虽然够大,但没有绝杀的把握,剩下几人比他还要小,难道真要让这土鳖赢走六百万? 他刚生出这种想法,身旁的赵昊忽然甩牌至桌面,大叫道:“黑桃queen!” 稳了!刚刚周阳已经抽走了一张king,赵昊这张queen几乎可以说是必杀牌。 “呵……呵呵呵呵……”就在众人如释重负之际,沈欢忽然大笑起来,看上去好似傻子一般。 赵昊厌恶的皱起眉头,“笑什么!难道你比我还大不成?” 说着,他一把将沈欢的牌给揭开。 牌一露面,众人呼吸戛然而止。 方块king! 鲜红的标志,像是一把利箭,瞬间刺透心脏。 “给、给钱,快点给——嗝!”沈欢打着酒嗝,开始讨要赌债。 “妈的,你小子竟敢出千!”赵昊大骂一声,伸手就要抓起沈欢暴揍。 林妙诗柳眉一皱,起身将沈欢护住,“你是输不起么?” 赵昊不是输不起,平时推锅输个几百万很正常,可输给沈欢这个土鳖,他怎么都不甘心! 不等他开口,周阳便笑呵呵道:“林小姐哪里话,愿赌服输,我们又怎会赖账。” 说完,带头将钱转入沈欢的账户。 “继续!” “没错,咱们继续!” 赵昊是气不过,其余人则是赌红了眼,想要把钱给赢回来。 “好、好,咱们继——”沈欢也举手赞同,可这话还没说完,脸“啪”得一声就栽在了桌子上。 林妙诗没说二话,搀起沈欢就准备离开,赵昊想阻拦却被她给喝退,“喝成这样还怎么赌?” “以后有得是机会,这次就算了吧。”有周阳出面,赵昊等人也不再说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人离去。 “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周赵两家虽说有所差距,但真比起来也是半斤八两,赵昊输的上火,已经不再准备给周阳面子。 要说火气,周阳一点也不输给赵昊,“放心,这事儿不会这么算了!小四,去给我查清楚那小子的身份,明天把所有资料送到我面前!” 这一次,周阳是动了真火,在一个农村穷鬼手里吃瘪,他周大少还是第一次! …… 林妙诗打开车门,然后对着被搀扶的沈欢道:“你要装到什么时候?” 一听这话,沈欢连忙起身,挠头干笑,“原来已经出来了,我以为还在里面呢。” 虽然和沈欢接触时间不算太久,但林妙诗对其性格已经有所了解,再加上她无意间看到的那一笑,更加肯定沈欢不会出事,不然也不会只在一旁看着。 她本就不爱说完,上车后更是一言不发。 回到别墅,林妙诗先去浴室清洗身子,虽然屋子从没有打理过,却很注重自身卫生。 沈欢则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一口气连喝一斤二两,说不醉那是不可能的。 算起来,这才是他第二次喝酒。 借着醉醒参半,用透视眼一举拿下六百万,如今却是七分醉意三分清醒,根本没心思去偷窥林妙诗洗澡,屁股一沾沙发便睡着了。 “水……水……”客厅内,沈欢喉咙中发出一阵沙哑之声,喊了半天也没人应答。 无奈之下,只好睁开眼睛,自己去取水饮用。 客厅内空无一人,沈欢迷糊糊的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 虽然过去不少时间,但醉意并没有减轻多少,他试图用冷水刺激一下自己,可惜并没有什么用处。 反正这个时间点也干不了别的事情,沈欢决定回屋继续睡觉。 进屋以后他衣服都没脱,直接钻进了被窝。 “好软……林妙诗对我还真是了解,知道我搂着抱枕才睡得舒服,好香,呵呵。” 怀里的柔嫩香气,让沈欢感觉异常舒服,忍不住抱紧了几分。 “床用大抱枕”加上深沉的醉意,没多久便进入了梦乡…… 宿醉也没能把沈欢多年的早起习惯打破,第二天一早便睁开了眼睛,可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怀里搂的哪是什么抱枕而是一个女人,脑袋下面也不是什么枕头,分明是一对丰腴的胸器啊! 在这栋别墅里,只有林妙诗一个女性,这饱满的主人是谁显而易见。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他根本就没心思想别的。 林妙诗没有反应,应该是还没睡醒,一定要在她醒之前离开! 这想法刚生出来,一个冰冷的声音便在沈欢耳边响起,“躺够了么?” 沈欢吓得直接坐起,正好对上林妙诗那冷冰冰的目光,“你、你听我解释,昨晚我喝多了,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你看,我衣服都没脱,所以我一定没对你做那种事情!” “说完了么?说完就给我出去!”林妙诗的眼神已经不是冰冷那么简单,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么沈欢早已死了无数次。 现在沈欢哪还敢多说半句,二话没说就跑了出去,可没一会儿又将头从门缝里探了进来,“那个……你能不能带我去附近的古玩市场看看?” 回答他的,除了一个“滚”字以外,还有一只白色的枕头。 与此同时,周阳办公室。 “沈欢,祖籍长乐村,家中世代务农……前日抵达江明,近几天都在林妙诗别墅留宿……” 资料上的一字一句无不刺激着周阳,他猛地将酒杯摔碎,咬牙切齿道:“沈欢,我一定要杀了你!” 第13章血玉碎块 林妙诗的气劲一时半会儿是下不去了,沈欢继续待在别墅只会让事情更加恶化,他在电脑上查好路线后便匆忙离开。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古玩收藏已经逐渐形成一种文化时尚,不再是一些土豪乡绅才能玩得起的艺术。 身为中州省会,江明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不少商贾都在此投资古玩行业,前几年的“南北之争”更是将古玩收藏推向高潮。 卖牛黄加上之前坑周阳几人的钱,沈欢也算是实打实得百万大户,他没有选择最出名的江明古玩城,而是选择了距离最近的汉唐街。 江明古玩城太过高档,最次的藏品价值也在万元以上,沈欢还是一个菜鸟,平民化的汉唐街才是最佳选择,而且最容易出现“捡漏”之类的奇遇。 由于时间太早,汉唐街并没有太多人,直到九点以后店铺才一个接一个开门,原本的空地也被小贩摊子占据。 在市场徘徊的,大多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人,像沈欢这种小年轻,刚开始转悠,就吸引了一些小贩的注意。 古玩行当称最容易骗的人叫棒槌,而棒槌主要包含两个人群,一个是刚入行的新人,一个是略懂皮毛的半新。 从年龄和举动来看,沈欢很显然属于棒槌的一种,在前街这种小地方就看得眼花缭乱,很可能还是纯新。 “小兄弟来看看了,我这儿可都是好东西!” “李二狗别用你那些蹩脚货来坑新,小伙子,老头子我这儿才是俏货,你看看这青花!” “家道中落,小哥儿只要价不黑,就算走宝我也卖了!” 众人使尽浑身解数,但眼前这个“棒槌”只是笑着摇头,根本不上前一步。 古董本身价值并不重要,只有那些蕴含灵气的古玩,才是沈欢所需要的。 眼看这前街就要逛完,却没有发现一个古玩带有青光,他不免开始着急。 难道自己想错了?还是说这种地摊货品阶太低,才没有聚集灵气? 想到这儿,沈欢决定到店铺里看看。 古玩铺子明显比街上人少,看上去虽然冷清,但格调更高。 终于出现了! 货架上那些古董有不少物件蕴藏灵气,但数量远不及林妙诗书房里的那些,最多不过十几缕。 沈欢佯装观察,将灵气吸收后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直接走到了店主身前:“把店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吧。” “都拿出来?”店主语气质疑,面前这个年轻人穿着打扮不像大家出身,看年纪至多是个大学生,别说都拿出来,恐怕单件都不一定买得起,之所以面带微笑,那完全是职业习惯。 “没错,都拿出来。” 虽有所迟疑,但店主还是照做,反正看两眼又不会少肉。 他一共拿出来四样东西,每个都弥漫着灵气,细数之下基本都有三四十缕,尤其是那尊玉观音,竟然有六十多缕。 由于数量太多,沈欢吸收花费的时间略长,店主忍不住催促道:“买不买?不买我可就收回去了!” 沈欢没有回答,指向货架,“那上面的古玩多少钱?” “便宜的几百,贵的上千进万。”店主发出一声不屑的鼻哼,没钱装什么装。 沈欢也不生气,又指了指身前的四件古玩,“它们呢?” “价格在五万到六万之间。” 听到这话,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倒非价格太贵,而是与预计答案有些出入。 按照他的想法,灵气多少和古董价格有关,价格越高,灵气也就越多。 那尊玉观音所含灵气是其他三件的两倍,价格却相差无几。 见沈欢完全没购买的意思,店主直接将古董收回,半句话也不愿多说。 “店主,能再拿出几件东西么?” 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这么厚的,什么都不买还敢继续让拿东西,真是得寸进尺! 店主动了真火,吼道:“来人!把这捣乱的小子给我赶出去!” 沈欢被赶出去以后,并没有放弃,这汉唐街可不止一家古董店。 一早上时间,他逛了七家店,结果和第一家相同,没看几件就会被赶出来。 虽然有些狼狈,但总算得出了结论。 古董的确蕴含灵气,不过并非绝对,只有本身价值在千元之上才有,并且价格越高灵气数量也就越多,而玉制品是同价古玩的两倍。 最令沈欢兴奋的是,这一早上的时间,眼眸吸收的灵气已经有六百缕之多,几乎等于他不眠不休修炼近两年。 似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古董,就算获取上万缕灵气也不在话下。 上万缕灵气,这世间还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 世界上没人会觉得钱多,对沈欢来说,灵气的价值比钱还要珍贵,自然不可能就此满足。 但由于“行为不检”,他早已在汉唐街有了名声,后面几家店铺根本连进都不让进。 “算了,贪多嚼不烂,而且以现有灵气,给林妙诗治病已经没有任何问题。”沈欢想着便准备离开,可走到街口时忽然停下了脚步。 正在抽烟的摊主,见有人驻足,连忙扔掉烟头招呼,“小兄弟看上啥了?” 沈欢没有说完,弯腰蹲下,紧紧盯着摊子上的一个玉件。 看样子像是玉镯的一段碎块,拇指长短,没有太多雕饰,整体呈血红色,有深有浅,上面满是破碎的纹路。 卖相上没什么特别,之所以会将他吸引,是因为上面的几缕红光。 见到这玉件之前,古玩只有带灵气和不带灵气两类,这种蕴含红色灵气的古玩,沈欢是第一次碰到。 红光给人的感觉和青色灵气一样,不过无法吸收。 虽然一时间无法解惑,但他感觉如果不拿下这东西,迟早会后悔。 “这东西怎么卖?” 看到沈欢挑中的玉件,摊主并不觉得意外。 古玩这一行没有血玉这个称呼,大多把这种带红沁的玉件叫做血沁,传闻有很多种,关键字都和死尸、人血有关。 血沁能够大幅度增加古玉价值,是玉器收藏者的一种荣耀,所以自打这玉件摆出来,便有不少人来询问价格,但最后都没买,一是因为卖相,二是因为货不真。 乍看之下是有那么点味道,可仔细看漏洞就太多了。 若非当初那家正举行丧事,又听村民说了血玉诅咒的故事,他也不会打眼,在乡下淘这么一件荒货。 说得越多,暴露越多,摊主索性直接让沈欢出价。 沈欢不懂价格,所以学起路边算卦的老头,朝摊主伸出了一根手指,至于是一百还是一千,随他自己想。 “一百?成交!”这货是摊主二十块收的,要真卖一百也算是赚了,这货再放下去说不定要烂手里。 沈欢却摇了摇手指,摊主见状两眼一瞪,“十块?你寻我开心呢!” “谁说十块了?我是说一半,五十,爱卖不卖!” 从摊主表现,沈欢已经确定了玉件价格,说完便佯装起身准备离开。 “五十就五十!” 得到玉件后,沈欢直接装进了兜里,准备回去后再仔细观察,刚到路口,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他身前,“小伙子到哪去?顺路的话算你便宜点。” “兰苑。” “正好顺路,上车!” 反正在出租车司机嘴里,只要不是一个往东一个往西都顺路。 沈欢急着回去,没多想直接上车。 车上除了司机以外,还有两个年轻人,从打扮上看,不像是什么善茬,其中一个还有纹身。 沈欢没心思管那么多,将兜里的血玉碎片给掏了出来,这东西卖相很差,无需担心有人见财起意。 只是这一会儿时间,红色灵气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几缕,颜色也比之前更加鲜艳,就像是一团凝固的血液。 直觉告诉他,这些红色灵气比青色灵气更加强大,可是尝试了半天结果依旧和之前一样,根本无法纳为己用。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回去再看看吧。 沈欢将血玉放回兜里,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这一看不要紧,两只眉毛猛地一皱,“师傅,这不是去兰苑的路吧?” 第14章以德报怨的沈欢 兰苑是市中心的别墅区,现在司机却把他拉到了郊外,这好像已经不是顺路不顺路的问题了。 “问那么多干嘛!”纹身男一脸凶神恶煞,说着将手扣在沈欢肩头,“先送我俩你不乐意是不是?” “怎么会呢……”沈欢干笑两声,没再说话,心思不断活跃。 这两个混子型人物很明显是和司机一伙的,打劫?自己穿着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个头又超出常人一大截,要打劫也不应该找自己,至于劫色那就更不可能了。 唯一可能就是周阳等人输钱输的不甘心,找人来对他进行报复,之所以没在路上动手,应该是还没到地方。 在空地上对付三个人沈欢不敢说游刃有余,但绝对算不上困难,问题是现在路的两边都是水渠,在车内发生冲突,很容易发生车祸。 如果他们手里有刀具,在车内这种狭小空间动手,吃亏的还是自己。 等到了目的地再动手风险就更大了,谁知道那里有多少人在等着他。 沈欢身手不错,仅限于身体素质,并不懂功夫套路,想脱身不是那么容易。 就在这时,后方忽然传来一声巨响,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冲劲,差点没将出租车掀翻过去。 不仅沈欢没反应过来,就连司机三人也是一样,很显然没想到在这种地方还能发生车祸。 “干嘛去!”纹身男一手抓住准备趁乱开溜的沈欢。 沈欢没回头,朝着身后就是一肘子,正好撞在纹身男鼻子上。 眼看就要逃脱,从上车后就没说过话的黑背心冷笑出声,“跑啊,怎么不继续跑了?” 沈欢身体僵直,脸上满是冷汗,这些人的确带了刀具,并且其中一把已经架在了他脖子上。 “敢打老子!”纹身男骂骂咧咧的想要动手,却被司机制止,“我们有的是时间报仇,先下车看看什么情况。” “草!”纹身男恶狠狠的瞪了沈欢一眼,才跟着下车。 撞车的是辆面包,他们前脚刚落地,对方的人也随之下来,手里全都拎着撬杠、钢管之类的器械。 照这形式看,刚才的事情似乎并不是意外那么简单。 “兄弟们这是什么意思?”司机是老地痞,并没有表现得太过慌张。 为了避免对方报警,他们下车时将匕首由脖颈转到了后腰。 “没你事儿,识相的把人给我。”为首的光头用钢管指了指沈欢。 这话一出来,司机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按照雇主的说法,沈欢是乡下人,在江明无权无势,怎么会出现一车人来搭救。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一行有一行的规矩,就这么把人放了自然不可能。 纹身男是个暴脾气,地头蛇当惯了,听声音就知道光头是外地人,即便对方人多也没心怵,骂道:“老子今天就不放了,你能拿我怎么着?” “给脸不要脸,兄弟们上!” 随着光头一声令下,众人抡起棍棒就冲了过来。 看到这阵仗,黑背心也顾不得挟持沈欢,连忙上前帮忙。 光头等人什么来头沈欢也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对方绝对不是来救他的。 理由很简单,在江明他只认识林妙诗一个,而林妙诗也没什么人缘,加上这一路都没机会求救,怎么可能会有人特地跑来帮忙。 “人太多,不能硬拼,癫狗你打电话喊人,老黑带那小子去见老板。”司机一边用车上的矿泉水瓶砸人,一边做出部署。 黑背心回头一看,脸色大变,“李哥,那小子跑了!” “你说什么?!”司机先是一愣,紧接着朝反方向转身疾跑,“撤!” 江明,兰苑别墅区…… 沈欢现在的样子很狼狈,为了躲避光头等人,他一路狂奔,打林妙诗电话也没人接,要不是有个过路的拖拉机,今天能不能回来都是个问题。 因为早上的事儿,他没敢摁门铃,用密码开门后,准备偷偷溜进去,可刚进去就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林妙诗脸蛋泛红、醉眼朦胧的躺在沙发上,身上穿着一件半透明黑纱睡衣,若只是如此,无疑是一幅美景,但在她身旁还有一个蠢蠢欲动的周阳。 “你想干什么!”沈欢大喝一声,快步上前,朝着周阳脸上就是一拳。 “谁他妈敢坏老子好事儿!”好不容易等到药效发挥,眼看就要一偿夙愿,半路却杀出个不长眼的,还打了自己一拳,周阳心中的怒火都够自燃用了,可看到来人是沈欢后,表情瞬间变得无比诧异,“沈欢,你怎么可能——” 他没想到沈欢会在这个时候回来,而且根本不像是已经被人教训过的样子。 “怎么?周少见我没事很惊讶吗?”沈欢面带冷笑,那些人果然是他派来的! 林妙诗已经迷失意识,周阳也没再装下去,“没想到你还挺有本事的,能从老李他们手里逃出来。” “就因为我赢了你一百万?” “一百万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堆数字,你千不该万不该和本少抢女人!”周阳发出撕心裂肺般的怒吼,指向林妙诗,“还有这个给脸不要脸的碧池,我费尽心思讨她欢心,却连笑都不对我笑一下,好,这些我都可以忍,但是她竟然把身子给了你这个农村来的土鳖!” “我本来打算让老李他们阉了你,让你一辈子做不了男人,不过现在也好,可以让你亲眼看着自己的女人被我侵犯!” 说完,周阳便伸手准备扯去林妙诗的衣物。 “你当我不存在?”沈欢抬腿就是一脚,不过这次周阳没有中招,而是以手肘挡住了攻击。 “我还真没把你放在眼里。” 想要吸引女性,甚至挂上江明一少的名头,可不是单凭家世长相就够的。 周阳在武道一途,有着不小的天赋,如今已经是跆拳道黑带四段高手,在同龄人中以一敌三也是小菜一碟。 在他眼里,这个农村出身的乡下小子,能接下一拳就不错了。 经过交手,沈欢也看出周阳是个练家子,比自己这半吊子要强不少。 若是只是他一个人输了也就输了,但现在还关乎到林妙诗的清白,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林小姐你醒了?快来帮忙!” 醒了?不可能,药效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过去。 趁对方失神之际,沈欢朝着肋下的章门穴就是一拳。 “咳咳!”周阳中拳后,只是吸口气,就感觉胸腔疼痛难忍,本以为憋气会好一些,没想到还是一样,整个身体因为疼痛根本就使不上力气。 沈欢不懂功夫路数,但身为中医的他对人体穴位极其了解,只要有一次出拳的机会,这场架基本就稳了。 偷袭不是君子所为?这个时候还在意那些的不是君子而是傻哔! 乘胜追击,双拳齐出,一攻肩井,一攻环跳,直接让周阳上下肢体通通失去知觉。 “你说我是土鳖,顺便还想阉了我是吧?”沈欢蹲在地上,笑眯眯的看着周阳。 “都、都是误会……万事好商量,给你多少钱都没问题。” “千金难买我愿意。”沈欢说着,拿出了一根银针。 周阳表情慌乱,几招就让人全身瘫痪,让他深刻意识到了沈欢的厉害,“你想干什么?!” 沈欢没有回答,而是直接将银针刺入他的腹部,然后微笑道:“没什么,你不是想阉了我么?我以德报怨,只让你一辈子缩阳就好了。” 话音刚落,周阳便感觉胯下一凉,他与小丁丁的距离似乎更近了…… 第15章加藤老师,请赐予我力量吧! 对于男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无非是钱、权、女人,不过从周阳身边夺走这些并不现实,所以沈欢选择了最简单的办法——直接让对方当不成男人。 “你对我做了什么?!”下体传出的异动,再加上那些话,周阳已经猜出沈欢干了什么,但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明知故问,沈欢才懒得回答这个问题。 “你别得意,这笔账我迟早要讨回来!”因为身体原因,计划无法继续进行,打又打不过,留下来只是自取其辱,所以周阳放了句狠话便离开。 看着他狼狈的身影,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还想算账?到时候不来求我就算好的了!” 正说着,他猛地一拍脑袋,“糟了,只顾着报仇,把林妙诗给忘了!” “林小姐,你没事——”沈欢快步走到沙发旁,这话还没说完,一条玉臂就挽在了他脖子上,整个人硬生生的被林妙诗搂在怀里。 光这样也就算了,她还不停地扭动着身子。 要知道,沈欢脸蛋和圣女峰只隔了一层衣服,这种暧昧举动,完全就是在诱人犯罪! 继续自然是好事儿,但也得为自身性命考虑,再这么下去,迟早被憋死。 挣脱后,沈欢开始打量沙发上的林妙诗。 肤色泛红、双眼迷醉、喘息声重,加上那欲求不满的表情,很明显不是之前想得醉酒那么简单。 “这该死的周阳,竟然下了媚药!” 沈欢又恼又急,恼怒是因为周阳所使用的手段太过卑鄙,急的是他必须在药效完全发挥之前解除药性。 媚药类型有很多,大致分为柔性和烈性,前者通常在夫妻生活中起助兴作用,而后者几乎可以称作毒药,若是不及时发泄出去便会魂归黄泉。 让一座冰山,变成眼前这幅模样,是柔是强一目了然。 想要解决烈性药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中药者通过一些不能描写的方式发泄出去,二是配制解药,但在不知道是什么配方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制出解药。 难道真的要自己—— 有没有搞错,我可还是童子之身!不过……对方是林妙诗,吃点小亏似乎也没什么。 经过一番挣扎,沈欢还真就啪啪啪了,但并非啪人而是啪脸。 “乱想什么呢,别忘了,你可是个医生!”这几巴掌不仅把他打醒,还打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利用浴室的喷洒对人体进行降温。 事关人命,来不及想太多,抱人直接冲进浴室。 在冷水冲击之下,林妙诗有没有好转不知道,沈欢反倒快要崩溃。 睡衣本来就单薄,经水这么一淋,基本上该看的不该看的,全都看到了。 不是早透视过了么?湿漉漉和光溜溜能他妈一样嘛! “该死!体温怎么还没下降。”沈欢真的慌了,降温法不行,在他面前就只剩下两条路,要么眼睁睁的看着林妙诗熬空体内水分枯竭而死,要么抛弃童子身来场舍身取义。 纠结良久,沈欢终于做出了选择,只见他手拟剑诀,一脸虔诚道:“加藤老师,请赐予我力量吧!” 说完伸手就要探向某片神秘领域…… “我是傻哔么!”伸到一半,沈欢忽然把手给收了回来,表情有些懊悔,但更多的是兴奋。 对普通医者来说,想要解除药性,只有两条路,可他还有第三条路,就是眼眸中的灵气! 连绝症都可治愈,还会被一点媚药给难住? 开启青眸后,沈欢发现一个问题,还未开始治疗,眼中灵气就少了数十缕,难道从古董上的灵气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 我呸!现在可不是思想开叉的时候,救人要紧! 灵气如之前一般无往不利,只是几个呼吸之间,林妙诗便完全平静下来,可能因为体能消耗过大,她依旧处于昏迷状态。 夏日虽然炎热,但经过这一冷一热的刺激,很容易患上外感,趁着林美人还没醒,沈欢将她抱回房间,顺便把湿透的睡衣换掉。 这个过程一样是煎熬的,毕竟他从没帮女人换过衣服。 不过和方才相比,换个衣服简直就是小儿科。 总算结束了,为使自己冷静下来,沈欢必须转移注意力,将兜里的血玉给取了出来。 “又涨?” 原本红色灵气只有九缕,上出租车时多了两缕,现在已经有十九缕之多,灵气增加的倍数正好是失去灵气的一半。 难道说是这血玉吸收了眼里的灵气?想到这儿,沈欢尝试主动将灵气送过去,看看会有什么反应。 灵气刚刚飞出,红色灵气便如赤练蛇一般,将其疯狂吞噬。 送出去的只有一缕,但是紧接着又飞出了第二缕,速度极其缓慢,像是被人凌空拉扯。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红色灵气才得以将它吞掉。 吸收两缕青色灵气后,红色灵气增加了一缕,与此同时,青色灵气又不受控制的从眼中飞出。 这东西太邪乎了! 沈欢连忙将血玉扔到一旁,按照这个进度,他眼中的灵气迟早要被吞噬一空。 一事未了,一事又生,林妙诗竟然在这个时候醒了,发现自己衣服被换以后,二话没说,朝着沈欢脸上就是一巴掌。 “你干什么啊!”沈欢心里那叫一个憋屈。 林妙诗用被子护住身体,咬牙切齿道:“你自己心里清楚!” “你能不能别老误会我?”沈欢知道自己长得不像英雄,可跟猥琐小人绝对没一毛钱关系,一次也就算了,这么接二连三的玩谁受得了,“还有,做事之前能动动脑子吗?早知道,让周阳得手算了,自己也不用背这黑锅!” 见林妙诗想要开口,沈欢挥手打断,“闭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出去是吗?好,我走!” 都是爹生娘养,谁还没点脾气,这差事老子不干了! “站住!” 知道错了? 转身时沈欢的气劲就已经消得差不多,对方毕竟是个女人,换位思考一下,反应过激很正常。 本以为林妙诗会道歉,说个对不起什么的,事实上却…… “记得把门关上。” 我他妈还是走吧! 第16章林妙诗的道歉方式 “欢子,你确定要报江明大学?” 虽然牛大宝没上几年学,但也知道华夏名校有哪些。 仅限于中州来看,江明大学是不错,可和华京大学、江南大学、金陵大学这些重点名校相比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以沈欢的成绩,就算是全国十大名校也得抢着要,却偏偏死盯着中州境内,不免让人郁闷。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没错,这样离家近点,听说高铁开通以后,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家。” “这就是理由?我爸说你要进了江明大学那就是屈才,现在大伯身体不错,家里还有我——哎,爸你干嘛呢!”牛大宝正说着,蓦地发现有人抢自己手机,回头一看竟然是自家老子。 “让我和他说!”牛父夺过电话,苦口婆心道:“欢子,最近有不少名校打电话过来,费用全免都是普通的,甚至有些学校出钱要人,牛黄虽然卖了点钱,可养不了你一辈子啊!” “叔,这些我都知道,好学校只是起跑线比普通院校高,但真进了社会还得看个人能力,再说,明大也是重点,差不了多少。” “唉……”听到这话,牛父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欢子什么都好,就是把事物看得太透,一旦下决定就成了倔驴拉都拉不回来。 “先别急着下决定,等你从江明回来,再和沈哥、嫂子商量商量。” 挂掉电话以后,牛父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味道,“这个欢子,华京大学送钱都不去,那可是全国第一的名校啊!” “爸,大伯和大娘还在呢!”牛小贝一脸埋怨,“我还都没跟欢子哥说话呢,你就把电话给挂了!” “大哥你别介意,欢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又救过大宝性命,我完全把他当自己儿子才会——” “我想到了!”牛大宝一拍大腿,猛地站了起来。 牛父被吓了一跳,“你呜呜喳喳的想吓死老子啊!” “不是,我想到欢子为什么不去华京大学了!” 听到这话,众人都很好奇,牛父更是忍不住催促道:“知道就说,卖个狗屁关子。” “我记得当初欢子说过,孙老头儿走前不仅给了他玉佩和医书,还刻意交代,让他这辈子都别去燕京!” 牛大宝说得没错,沈欢的确是因为师父遗言选择放弃华京大学。 华大身为全国名校之首,几乎是所有高考学子向往的圣地,他自然也不例外。 但师命难违,更何况还是临死前的遗命。 沈欢调整了下状态,便踏步走入客厅,对正在喝着啤酒的林妙诗说道:“跟你说件事儿,我要——” 他准备回家,这是考虑一晚上的答案,林妙诗救他一次,他也救了林妙诗一次,两人之间已经不存在什么恩情,只要把病治好就可以离开。 话还没说完,林妙诗便开口打断,“陪我去逛街。”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气恼道:“林大小姐,你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 “有什么话等逛完街再说。”说着,便拉起沈欢的手,朝门外走去。 本来因为不受尊重生了一肚子火,可在双手接触的刹那,他心里什么火气都没了,脑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林妙诗竟然主动牵自己的手! …… 逛街,是女人的心头爱,自到江明以来,这是林妙诗第一次提出逛街。 陪女人逛街在大多数男人眼中都是一件苦差事,沈欢没有经验,心情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两人一路都没说话,到了地方以后,林妙诗直接把他给拉进了男装店,指着一件棒球服说道:“把那件衣服取下来让他试试。” “你说逛街,是帮我买衣服?”沈欢表情诧异的看着林妙诗,对方没承认也没否认。 买就买,反正看样子她也没准备道歉,这衣服就当歉礼了! 开始时沈欢还心安理得,可紧接着林妙诗让他试了五六套衣服,鞋子也买了不少,只要合适就付账,这让他开始心虚起来。 沈欢从不走大男子主义的路子,可让一个女人帮他买这么多衣服,多少有些不自在。 林妙诗给他挑的衣服什么款型都有,大多是浅色或亮色,看上去很有朝气。 试试,可以,买! 两人一路上都是这个对话模式,半句话都没多说。 “好了。” 终于结束了! 沈欢已经深刻意识到,逛街对男人来说是多么痛苦,这和身体累不累没关系,而是心灵疲不疲惫的问题,实际上两人逛街并没有花多少时间。 “不是回去么?” 林妙诗没把车开向兰苑方向,而是继续朝市中心走。 “前阵子你说想去古玩城看看,今天正好有时间带你过去。” 只是今天有时间?好像自从到江明以后,你没上过一天班吧? 不对,她怎么可能这么好心?是了,一定是弄清了事情经过,想跟自己道歉,又拿不出脸面,所以才会这么做! 忽然间沈欢发现,这个女人似乎没他想的那么讨厌,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可爱?算了吧,可爱两个字和她可没关系。 林妙诗最终把车停在了江明古玩城,这里可以说是整个江明古玩界最高档的地方,光是街头装饰就看得人眼花缭乱。 古玩城主要是以商户形式贩卖古董,只有周六周日才会允许小贩摆地摊,并且需要支付不菲的租金,所以摊位上也有不少真材实料。 今天正好是周末,卖家多买家也多,热闹非凡。 林妙诗对古玩似乎不怎么感兴趣,只是跟在沈欢身旁一句话也不说。 上次在汉唐街已经得到结论,所以沈欢也不再浪费时间,直接进店里看珍品。 两家店还没转完,沈欢便停下了脚步,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当灵气数量达到九百九十九缕时,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无法继续吸收灵气。 “怎么不看了?” “没什么,咱们先回去吧!”沈欢摇了摇头,将手里的青花还给了店主。 本以为在修炼上不会再有问题,没想到还是碰上了这么一个麻烦。 上车后,林妙诗从包里取出了一块东西,“在地上捡到的,应该是你的东西。” 沈欢一看,是那块邪乎的血玉。 该死,竟然忘了这茬,他接过血玉,二话没说,打开车窗就准备扔出去,这种妖物绝对不能留在手里! “小帅哥,手下留情!” 这时一个娇媚的声音,忽然在沈欢耳边响起…… 第17章各怀鬼胎 这一声娇喊,让沈欢感觉浑身发麻,好像无数只玉手在他身上轻柔抚摸一般。 林妙诗冰山一座,不可能发出这种声音,但车里就她一个女人,不是她又是谁? 难道是这块血玉? “没错,声音是奴家发出的,还请公子手下留情。” “卧槽!” 这、这玉里面有活物?! 不是沈欢胆子不够大,而是情形实在太过诡异。 若在电影里看到这种剧情,他一定会骂编剧幼稚,但发生在身边的话,意义便完全不同。 林妙诗皱起柳眉,疑惑道:“怎么?” 沈欢还没回答,那妩媚之声便再次出现,“小帅哥果然是怜花惜玉之人,奴家在此谢过了。” “你他妈能不能闭嘴!”这话刚出口,沈欢就发现林妙诗脸色变得有些不快,他连忙解释道:“林小姐,我不是说你。” 林妙诗冷笑讥讽,“难道这车里还有别人?” 你说得没错,这车里除了你我还有另一个人,应该说是一个不知道是人还是鬼的东西! 沈欢很想这么说,但真讲出来,恐怕林妙诗会毫不犹豫的把他送进精神病院。 本来两人关系因为逛街已经有所好转,这下可好,功夫全都白费了,重新进入冷战状态。 误会就误会吧,现在沈欢也没功夫解释。 血玉倒听话,经这么一喝,一路上都没再说话。 回到别墅后,沈欢直接返回自己房间。 在路上他已经考虑过,血玉虽然邪乎,但应该没什么实质能力,不然也不会哀求饶命,至少暂时是这样。 所以完全没有害怕的必要,要怕也是血玉怕他。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沈欢刻意开了青眸,尽管并没有什么攻击能力。 “三缕,怎么会这样?”映入眼帘的血玉,只剩下了三缕灵气。 既然知道血玉是活物,沈欢也懒得自己去想,开口问道:“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耳边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声音发出。 他又尝试了几次,结果依旧没反应。 “好,不说话是吧,我砸了你!”说着,沈欢便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铁锤。 果然一看这情形,血玉连忙开口,“别别别,奴家在呢。” “既然在,为什么不说话?” 血玉幽怨道:“公子方才不是命奴家闭嘴嘛。” 只是一句话,就让沈欢脑中勾勒出一个楚楚可怜的弱女子形象。 “接下来我问一句,你答一句。”沈欢深吸了口气,强装镇定,“你是什么东西?” “奴家乃一缕残魂。” 妈的,真是个女鬼! “奴家并非女鬼,按照划分应属狐仙一族。” 沈欢吓得将血玉扔到一旁,“你、你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 “公子不必惊慌,所谓十指连心,只有肉身与玉石接触,奴家才知公子心中所想。” 听到这话,沈欢安心多了。 狐仙?是狐狸精吧!早该猜到,那种娇媚之声也只有狐狸精发的出来。 经过一番询问,总算弄明白了血玉的来历。 狐狸精名叫苏璃,说自己本是安分修炼的狐仙,却被一个疯道士剑斩,将九尾魂魄封印在玉镯内,并将其分为九块散往各地,这块血玉正好是起主导作用的本命尾魂。 不过在沈欢看来,应该是这九尾狐妖滥杀无辜,被一名正义之士斩杀封印,为避免其再次作乱,才将玉镯击碎分散。 让他想不通的是,既然道法颇强的高手都无法将其斩杀九,尾狐妖为何要怕自己? “还请公子怜惜,收集其余八块玉镯碎片,还奴家自由之身。” “对不起,我做不到。”无论从强行吞噬灵气,还是身份背景来看,都绝能答应九尾狐妖的要求。 苏璃哀叹一声,“奴家方知公子还有所顾虑,但奴家句句属实,绝无半点隐瞒。” 天下所有骗子都这么说的,信你才怪。 世界安危距离太远,沈欢才没心思去管,但如果没意外的话,这九尾狐妖出来第一个要干掉的就是他,标准的“农夫与蛇”套路。 “公子,请相信奴家。”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苏璃没有就此放弃,不停地呼唤着。 “你能不能别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可能是和林妙诗相处久了,沈欢不大习惯这种娇柔嗲声,“还有别再奴家、公子的说话。” 这种半古半今的语法,听得沈欢心里直发毛,真不知道是活了多久才会这么讲话。 “小帅哥不喜欢,那姐姐就不说咯。”苏璃语气突变,似乎是改了攻略,“看样子你是不相信我刚才所言,那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不——”明知沈欢会拒绝,她又怎么会给对方机会,紧接着说道:“你现在不是为灵气溢满而苦恼么?我帮你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如此,如果答应交易,姐姐将会指点你今后修炼时遇到的所有困难!” 不得不说这个条件很诱人,秘籍上除了修炼法门以外,没有任何辅助性记载,一切都得靠自己摸索,如果有人指点,必定省去不少麻烦。 但问题是,他没有理由相信苏璃这个狐狸精。 苏璃自顾自继续说道:“杯子容量不会变化,但装满了石头还能装沙子进去,沙子满了还能装水进去,若是将石头和沙子都换成水,承载的东西自然更多,道理相同,眼眸容量不会增加,但灵气凝合炼化之后不仅灵力变强,空间也会增加……” “凝合炼化,需要怎么做?” “你还没回答姐姐是否同意交易呢!” 该死,中计了!不过……听她的话的确有些道理。 “你说过,当初那个疯道士将玉镯化为九块,华夏版图庞大,想要找到恐怕没那么——” 苏璃早知道沈欢要说什么,笑呵呵道:“我也说过,自己是本命尾魂,其它尾魂在哪,姐姐大多有所感应。” “好,这个交易我答应了!”沈欢面带微笑,心里却在想,等到灵气凝合,就直接把这邪物给扔了! 血玉中的苏璃,同样摩拳擦掌,“哼!等尾魂融合,本座重临人世,第一个就杀了这小混蛋以泄心头之恨!” 第18章那就先来一个亿吧 “可以教我怎么凝聚灵气了吧?”沈欢满心期待的看着血玉,苏璃却给他浇了盆冷水,“现在还不可以。” “喂,咱们可是说好的!” 摊牌后苏璃也不再装柔弱,玩味道:“我只是说现在不可以,又没说不教你。” 沈欢一翻白眼,没好气道:“按照你这理论,我是不是也可以说,收集的事儿咱可以缓缓,反正以后多得是时间?” “哎呦,小帅哥真心急。”苏璃娇媚一笑,接着道:“不是姐姐不帮你,而是姐姐现在灵力不够啊!” “对了,我记得你从我眼里吸收了不少灵气,怎么会只剩下三缕?”沈欢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茬子事儿。 “唉……”苏璃叹了口气,无奈道:“还不是因为你的小情人。” 小情人? 沈欢愣了一下,她说的难道是林妙诗? “你那小情人体质特殊,姐姐我积攒几百年的灵气,一晚上就被她给吸光了。”苏璃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本以为碰到沈欢这个atm,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神魂化形,谁知又遇到一个百分百克制她的煞星。 想起当初被吞噬灵气的经历,沈欢背脊也是一凉,“听你这么说,她不是有病在身,而是体质原因?” “有病?放心吧,她身体好着呢!” 让林妙诗痛苦万分的毛病,到苏璃嘴里反而成了好事儿。 “那她病发时为什么会腹痛难忍?” “这个嘛……我也说不清楚,姐姐是狐仙,和人类修士不是一个体系,只知道一些皮毛。” 沈欢心里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你也敢说帮解决我修炼之路上的任何困难?” “咳咳,狐仙一族主修瞳力幻术,碰巧了,碰巧了,你要真是实打实的道修,姐姐也帮不了什么忙。” 小家伙年龄不大,怎么和老头儿一样贼精贼精。 沈欢不想在这问题上继续纠缠,摆手道:“废话少说,究竟怎样你才能帮我凝聚灵气?” “只要你将眼里的灵气分给姐姐一半就行了。” 一半?那就是五百缕左右,虽然从古董上吸收灵气废不了多少工夫,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这狐狸精是想帮人还是害人。 “去个零还差不多!” 苏璃娇滴滴道:“但姐姐想要帮你,至少得一百缕才够啊!” “那就只给一百缕。”沈欢说着,便朝着血玉输送起了灵气。 “啊~爽,好爽!嗯~继续,继续……快点,再快点……亲哥哥奴家爱死你啦……” “你他妈能不能好好吸收灵气!” 沈欢内心是崩溃的,经历这件事,他坚信,这血玉里住的一定是狐狸精,别的东西根本就干不出这事儿! “人家是真的舒服嘛。” “以前怎么没见你这样。”信你才有鬼! 苏璃娇羞道:“第一次谁都会害羞的啦。” 第一次你妹啊!能不能别总说些让人一听就觉得很内涵的话。 “怎么不继续了?” “一百缕够了!” “别啊,姐姐我刚来感觉,很想要的。” “滚!” …… “呼……”沈欢长吐一口浊气,摇了摇头,“还是不行,我说狐狸精,你这法子究竟有没有用啊?” 苏璃义正言辞道:“跟你说多少次了,姐姐是狐仙,和狐精那种小妖小怪不是一个级别!若非诡皇媚后突然失踪,小小道修又怎敢欺我狐族。” “狗屁的诡皇媚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在转移话题!” “着什么急,姐姐这不正想着呢嘛!”被沈欢这小屁孩一眼看穿想法,苏璃觉得很没面子,不过心里真的是在想办法。 人妖殊途,用精怪修炼的法子放在人类身上自然行不通。 “想起来了,人族道修每次晋级都需要筑基。”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眼中的灵气,基本上都是来自于古玩,想要筑基的话,应该找个物件辅助一下就可以了。” “什么物件?”在修炼一途,沈欢和白痴没什么分别。 苏璃很是光棍的说道:“这个姐姐就不知道了。” “我尼玛——” 刚准备来一场“泼夫骂街”,却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等会儿有你好看!” 开门后,沈欢看着林妙诗挑眉问道:“有事儿?” “楼下有人找你。” “找我?”沈欢感觉有些意外,在江明除了林妙诗,他谁都不认识。 “是周阳。” 一听这话就全明白了,这几天碰到的全是衰事,今天终于有个好事了。 下楼后沈欢发现,来的不止周阳一个,他身边还坐着一个中年人,两人眉眼有些相似,应该是有血缘关系。 “我是周阳的父亲。”周大贵主动起身,想行一下握手礼。 沈欢却装作没看到,“找我有事儿?” “沈欢,别给老子装糊涂,你知道我为——” “闭嘴!”周大贵一巴掌就打在了周阳脸上,然后面带歉意的看向沈欢,“犬子年幼无知,还请沈医师不要见怪,此次前来一是道歉,二是为了让您放过犬子,将隐疾治好。” 如果有其他人在,一定会惊讶到不行。 周大贵是谁?整个中州珠宝行的大鳄!这低声下气的样子,和千古奇闻相比也差不了多少。 但谁又知道,这几天为了让周阳恢复正常,他花费了多少心思,中州这么多家医院,竟然没有一家能治。 若非走投无路,他也不会带着儿子来低头认错。 “我没见过有人道歉还一脸凶神恶煞。”沈欢才不管对方什么身份,周阳既然不长教训,那就当一辈子太监好了。 周大贵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沈欢会这么不给面子,不过那一缕阴沉转瞬即逝,笑道:“是我教子无方。” 说着,抬手又要再来一巴掌。 周阳连忙服软,“我错了!沈欢,我真的知道错了,求你原谅我。” 见沈欢没有反应,周大贵转而看向林妙诗,“妙诗你来江明这么久,叔父待你也算不错,帮小阳说几句话,算是我这做叔父的求你了。” 本来沈欢准备装会儿逼,这事就算了,但这周大贵实在是太不要脸了,你儿子差点把人家给那啥,还有脸求人说情。 “这病我治了,不过在医治之前,咱们是不是应该先把医药费谈妥?” 周大贵心里松了口气,别的不敢说,钱他多得是,“您尽管开口。” “那就先来一个亿吧!” 听到这话,周大贵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一个亿?你他妈开什么玩笑! 第19章不服你来咬我啊 周大贵压下怒火,强颜欢笑道:“沈医师,一亿似乎有点多了吧?” “多么?其实一点也不多,我帮你算算。”沈欢自问自答,然后扳起指头,继续说道:“周家九代单传,传宗接代这种事情全在周大少一个人身上,若他无法人道,周家便会绝后,救一人等于救全族,我这医药费看似昂贵,收得却合情合理。” 从逻辑上来讲,这话不错,一亿和周氏家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让我儿子变成这样的人可是你啊! 周大贵很想教训沈欢一顿,终究还是忍住了,“您看一千万怎么样?” “不怎么样,一亿,给得起就治,给不起就不治。” 一笔千万医药费,在医学界可谓天价,符合沈欢之前“敲诈”的想法。 如果周阳诚心认错,周大贵也没这么不要脸,他一定会按着原来的计划去做,现在嘛……骚瑞,老子明摆着就是不想治,你他妈有本事咬我啊! 周大贵也看出来了,这小子压根儿就没出手的想法,既然这样他也没必要再拉下老脸,去求一个小辈,瞬间卸去所有伪装,冷哼道:“我不信这偌大的华夏,除了你就没人能治这病!” 周阳也憋了半天气,愤而起身,“沈欢,别忘了,你家里还有父母,我倒要看看,最后谁会求谁!” “你再说一遍?”沈欢表情已经变了。 “我再说——”周阳话还未出口,一旁的林妙诗面色冰冷道:“周伯父,若沈欢家人出事,周家必定无法在华夏立足,你应该知道我有这个能力。” 周大贵流了一身冷汗,林妙诗有没有这个能力不知道,她身后的势力绝对有这个能力。 如果仅仅是沈欢和周阳有矛盾,大可不在意这句话,但沈欢之所以动手是因为周阳差点做出混蛋事儿。 要是传到他们耳朵里,不用林妙诗主动要求,周家这个江明豪门也会被瞬间击垮。 “碧池,这里没你——”周阳不清楚林妙诗的具体背景,开口就骂,反正已经得不到了,也没必要再装什么君子。 话没说完,周大贵就一巴掌乎在了他脸上,“放肆!” 接着,露出一副复杂的笑容,“妙诗你放心,这是我们和沈欢的私人恩怨,绝对不会牵连其他人。” “希望周伯父说到做到,妙诗就不送了。” 周大贵说了几句客套话,便带人离开。 “爸,那碧……那女人究竟是什么身份?”周阳知道林妙诗身份不简单,对方来到江明后,周大贵与他彻夜长谈,总结下来就一句话——无论花费多大代价心思,都要将林妙诗追到手! 周大贵瞪了他一眼,“别动什么歪心思,现在沈欢攀了一棵大树,报仇的事以后再说!至于治病,只能看你爷爷有没有什么办法了……” 这是周家崛起后,第一次吃瘪,但那又怎样?想要在社会洪流中屹立不倒,必须识时务,知道什么时候该硬,什么时候该软! 周阳没说话,但不代表他真的会将仇恨放下,自己得罪不起,还不能拿别人当枪使么?前几天阻拦老李行事的人,已经调查清楚,那可是把好刀…… 别墅内,林妙诗看着沈欢道:“你太冲动了。” 有没有搞错,我这么硬气,连一千万都不要,还不是为了帮你出口恶气! 沈欢心里一万个委屈,但林妙诗紧接着一句话让他什么委屈都没了,“不过……谢谢了。” 谢谢?天,不是幻听吧!冰山女竟然给自己道谢,这可是打认识以来头一次! “你医术虽然厉害,但还称不上当世无双,周阳的病应该要不了多久就会痊愈,你最好想办法防备一下。” “要是第一天就有圣手医治,痊愈也不是不可能,但他缩阳超过三天,经络堵塞,就算治好也无法供应血气,就是不能勃……”话说一半,沈欢脸就红了,当着女人面聊男人那点事儿,真是越来越无脑了,“反正到时候他肯定还得来求我。” “报复嘛,做这事儿的时候我就想清楚了,大不了鱼死网破。” 话是这么说,不怕周阳临走前的威胁可能么? 父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为他出了什么事,沈欢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放心,有我在,你爸妈绝对不会有事。” 听到这话,他心里很感动,但从林妙诗嘴里说出来,总觉得不是那个味。 沈欢刚想开口道谢,却发现林妙诗又开始喝起了啤酒,这次他没有抢夺,“酒这种东西对身体不好,以后还是少喝点。” “习惯了。” “多注意一些吧,时间不早,我先去睡了。” 回到房间后,沈欢将经过告诉了苏璃,这个狐狸精活了成千上百年,应该会有不错的解决办法,可得到的答案却是——“这还不简单,你再多给点灵气,姐姐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他。” “现在是法治社会,能不能别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沈欢差点没被气死,这都什么破办法。 苏璃用一副看透人世的语气说道:“这和时代没有关系,人类本性如此,你不杀他,他迟早也要杀你,善良的人从来没什么好下场。” “我也这么认为。”沈欢深以为然的点头。 苏璃娇笑道:“不愧是姐姐看中的小帅哥,杀伐决断才是豪雄应有之风。” “所以呢,我不能当好人,收集那事儿,您老还是找别人吧。” 苏璃反应极快,连忙改口,“人之初,性本善嘛,好人有好报!奴家身姿婀娜、貌美动人,等出去以后一定终身侍奉。” 沈欢懒得再搭理这个狐狸精,认识到现在,嘴里从没一句真话。 逛逛街,玩玩古董,一天也够累的,脑袋刚沾枕头就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欢忽然感觉被什么东西压住,还伴随着一股强烈的酒味。 睁眼一看,林妙诗正醉醺醺的压在他身上,嘴里不停嘀咕着,“对不起啊,是、是我误会了你,我也、也想道歉……可、可就是说不出口,所以才会带你逛街……” “你喝多了吧?” “我、我没喝多,谢谢,真的谢谢……你是我到江明以后,第一个真正关心我的人,我——”林妙诗正说着,眼里哗地一下就流了出来。 牛父那个大烟枪曾经说过,接触烟是因为创业时压力大,久而久之就戒不掉了,与其说是习惯,倒不如说烟草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寄托。 林妙诗应该也是一样,从刚接触沈欢就觉得她有心事,毕竟没人天生就是冰山一个。 他见不得女人流泪,更从没想过林妙诗也会有哭的一天,想安慰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你喝多了,我扶你回屋睡觉吧。” 说着,便将手搭在林妙诗背上准备起身,可这一摸,沈欢直接傻了眼,脑中只有一个想法——她、她竟然没穿衣服?! 第20章千缕筑基?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浴袍应该不算衣服吧? 林妙诗身上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洗完澡,沈欢不是柳下惠,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血玉中的苏璃也跟着出声凑热闹,“第一次难免会紧张,不过你放心,有姐姐在这儿指点,一定会很顺利的!” “你怎么还没睡!”沈欢已经够头痛了,根本没心思理会苏璃。 林妙诗是真的醉了,时而大笑时而大哭,没事儿再来个手舞足蹈,嘴巴从开始就没停过。 半个小时以后,沈欢看着悠然而睡的林妙诗,感叹道:“总算安静了。” 此时她双眸紧闭,微微蜷缩在被子上,像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在此之前,沈欢打死也不会相信,“可爱”两个字会和林妙诗扯上关系。 “父母双亡么……”想起刚才的那些话,他发现自己对林妙诗有着很深的误解。 “唉……她也是个可怜人。”沈欢叹了口气,准备把林妙诗抱回房间。 可刚一起身,原本正在熟睡的小猫,就将他的手紧紧抓住,“不要走……” “我不走,只是送你回去。”沈欢一边安慰,一边试图把手抽回去,但他越是用力,林妙诗便抓得越紧,最后只好无奈的留下来。 等睡着了,就抱她回房! 沈欢这么想得,但事实上,只要一有动身的念头,就会被林妙诗牢牢拉住。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抵挡困意,就这么靠着床头睡去…… 一缕刺眼的阳光打在林妙诗脸上,她下意识想要揉下眼睛,却被一个棍状物体挡住了去路。 是护栏么?但自己床上好像没有这种东西。 林妙诗稍微清醒了一些,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这一看,整个人都愣住了,在她面前的哪是什么木质护栏,而是……这怎么让人说出口呢! 它的主人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将林妙诗的手给拨开,调整了一下姿势。 沈欢又喝多跑到了自己床上?不对,昨晚喝多的好像是自己。 林妙诗用手抚住额头,面色有些焦急。 谁知这时候沈欢正好醒了,“头痛?帮你把把脉吧。” “不、不用!”林妙诗连忙摆手,然后用被子将下半边脸给挡住,只露出两只凤眸,“昨、昨晚我喝多了,所以才……” “我知道。”沈欢说着,便拉开了外套的拉链。 “你想做什么?!” 沈欢愣了一下,解释道:“你睡姿不好,身上的浴巾应该已经乱了,先披上这外套,等我给你拿新衣服过来。” “麻烦了。”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一离开林妙诗的视线,就靠在墙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实际上他比林妙诗更早醒来,但是手被拉着无法脱身,只能继续装睡。 本以为林妙诗醒来后,会二话不说给自己一巴掌,没想到竟然会发生那种事情。 回想刚才那一刹那的触感,他忍不住吞了口唾沫,硬是做了几个深呼吸才平静下来。 林妙诗换好衣物后,又变回了冰山美人的模样。 沈欢也不自讨没趣,对昨晚的事情绝口不提。 “昨天晚上——” “咳咳……”怕什么来什么,见林妙诗主动问起,沈欢连忙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啥,我出去遛弯,咱们回聊!” 说完,便撒丫子跑人。 血玉中的苏璃幸灾乐祸道:“反正你什么都没做,干嘛心虚?” “谁说我心虚,我、我想出来透透气行不行?” 苏璃才不会相信这种拙劣的借口,“切,就这种胆量,一辈子都泡不到妞!” 要不是因为修炼的事儿还得求助她,沈欢真不想和这狐狸精打交道。 “你们人类男女的请爱,姐姐我没什么兴趣!”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废话少说,经过一晚上时,姐姐已经想明白了,若要筑基,古董上蕴含的灵气至少要在千缕以上。” “千缕?你开什么玩笑!”沈欢忍不住想要骂娘,他见过蕴含灵气最多的古董也不过八十多缕,千缕这么多,上哪去找! “姐姐可没心情给你开玩笑,我感应过了,其它碎片不好说,有一块碎片可以明显感应到有封印加持,应该在那疯道士的传人手里。” “直接要肯定不会给,只能强抢,以你这实力过去,估计一巴掌就被拍回老家了,所以说,你越强对我越有好处,姐姐是不可能害你的。” 见沈欢还没什么兴致,苏璃提议道:“先去周围的古玩城看看,运气好说不定会有收获。” 反正现在也没事儿做,碰碰运气吧! 既然要千缕之多,江明古玩城是唯一的选择。 “把你们这儿最贵的古董拿出来。”这话听着豪气,实际上沈欢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既然已经确定价钱越高灵气越多,根本就没必要在便宜物件上浪费时间。 这话一出,无论是店主还是顾客,眼神都颇为怪异。 在古玩这行当,没什么是最贵的,有些人眼里一文不值的便宜货,也许会是别人愿意出价数十万的心头好。 一听就不是行内人,还把最贵的拿出来,你以为点菜呢! 店主不知沈欢深浅,命人拿了个物件过来,“清代银口紫砂壶,虽比不上明代,但也不是俗品,市场价在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您瞧瞧?” 沈欢摇了摇头,上面的灵气只有百缕,根本不够筑基。 接下来几家店也是一样,价格浮标一般都在三十万左右,再贵的没有,就算是玉制品翻倍,距离千缕也是遥遥无期。 胖老板脾气比较暴躁,见沈欢不喜欢自家物件,没好气道:“这都不行,你小子胃口还挺大,想买贵的那还不容易么,到拍卖行去吧,那里的东西多贵都有!” 这话倒是提醒了沈欢,不过上拍卖会的话,就必须掏钱买下那物件,因为只有在半步以内的距离,他才能吸收灵气。 就在沈欢打算离开的时候,血玉中的苏璃忽然开口道:“等一下!” “怎么了?” 听她的语气,似乎有些激动。 “抓住刚才从你身边经过的那个老人,要快,他手里有咱们想要的东西!” 第21章十二月花神杯 擦肩而过的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大爷,身形属于消瘦那种,走起路来也不快,就说话这时间,大门都没迈出去。 苏璃说的那么焦急,沈欢不敢大意,连忙上前将人给拦住,“大爷,等一下。” 老大爷表情有些警惕,下意识将手里的木盒往回拢了一下,“有事儿?” 沈欢也觉得自己唐突了,微微躬身以示歉意,接着道:“您手里的东西我能看一下么?” “你也对花神杯有兴趣?”见对方彬彬有礼,老大爷放心不少,脸上的警惕被笑容所取代。 木盒里是什么东西沈欢不知道,至于花神杯他更是听都没听过,但嘴上说道:“没错,我找了很久,不知道大爷您能不能割爱?” “刚到手里还没暖热乎呢,你到别处找找吧。”老大爷笑着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不能放他走,若用那东西筑基,你以后的修炼之路会顺利数倍。” 人家不卖,难道还要硬抢不成? 看着老人的身影,沈欢忽然拍了下脑袋,“该死,越活越回去,竟然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 “大爷,留步!” 老大爷这次就有些不悦了,“小伙子,你的心情我了解,可不卖就不是不卖!” “这次找您不是为了杯子。”沈欢深吸了口气,“而是为了您的身体,我本职是中医,刚才见您——” “就这点年纪还中医?”老大爷忽然大笑起来,“现在的小年轻花招可真多,还是那句话,我这杯子不卖!” “您听我说。”沈欢还想继续说下去,老大爷却不再理他,步伐也加快了几分。 苏璃催促道:“跟他废话那么多干嘛,直接硬抢,怎么说你也算半个道修,这儿还没人拦得住你。” “都说多少次了,现在是法治社会!” 苏璃不屑道:“你怕那些衙役捕快?都是些豆芽菜,姐姐当初打个喷嚏就能吓死不少。” 沈欢没再说话,两人三观不同,有些问题根本就没办法交流。 “该死,跟丢了!”回神后才发现,在他与苏璃交流那会儿,老大爷已经没了人影。 “狐狸精,那大爷的杯子,不能用其他东西代替么?” “倒不是没有,花时间先不说,单说品质差距就没法保证。” 算了,君子不夺人所好,不过那老大爷的病情…… 沈欢心思复杂的走在路上,身为医者,见死不救是大忌,但老大爷故意躲着他,想找到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大家伙看好了,这老头儿是自己摔倒的,和我可没关系。” 不远处的巷子口围了不少人,似乎正在为什么事儿争论。 “难道是……”沈欢想到一种可能,连忙跑了过去。 “老头儿,快起来,我碰都没碰你,别搁这儿装蒜。”中年人说话不中听,但表情却很紧张。 人群中有人提议,“老人家应该是犯病了吧?谁给120打个电话,耽搁太久怕会出人命。” “有没有医务人员,看看怎么回事儿。” “我是医师,大家让一让!” 中年人一听这话,大喊道:“还愣着干嘛,赶紧让路请医生过来啊!” 开口的是沈欢,看清老人模样后他松了口气,果然是那位老大爷。 他一边用手揉捏老大爷手腕处的内关穴,一边对着中年大汉说道:“帮个忙,把鞋子脱了。” “啊?”中年人有些不大愿意,但看沈欢神情,应该是有两把刷子,只好硬着头皮去做。 沈欢摁了几个穴位,见老人仍旧没什么好转,立马开启青眸将灵气输入穴位。 “将灵气用在凡人之躯真是浪费,给姐姐多好。”苏璃小声嘀咕道。 有了灵气的治疗,只是呼吸之间,老人便睁开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儿?” “您心脏病犯了,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以后少抽点烟。” 看到是沈欢救了自己,大爷老脸一红,“小伙子,是老头子有眼无珠,误会了你!这花神杯就送给你了,算是歉礼。” 方才沈欢一心想着救人,没想到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老大爷竟然直接把杯子送给了自己。 “这上面灵气不过百缕,你是不是搞错了?”沈欢用透视眼观察了一下,发现所谓的花神杯根本没有达到筑基标准。 由于苏璃吸收了不少灵气,两人已经可以直接用意念交流。 “我可没说过‘只要得到它你就能筑基‘这种话,难道你没感应到上面的灵气有些特别么?” “什么特别?” “它是残缺的。” 沈欢还没明白过来,老大爷又开口了,“这青花五彩十二花神杯,十二件为一套,一杯一花,老头子我收集了五年才到手四个。” “我年纪大了,收集齐是没指望了,就交给小友你了。”说着,老大爷拍了下沈欢肩膀,“等我给老婆子打个电话,让她把剩下那几只也送来,别跟我客气,东西再好,也没命重要。” 老大爷家距离古玩城不远,没多久杯子就到了。 刚开始给钱,老大爷死活不要,最后沈欢开出五万一只的低价,他才把钱收下。 说不兴奋是假的的,但也不算太大。 十二只花神杯,每个都有百缕灵气,结合以后的确达到了千缕的标准,不过按照几乎一年一个的收集进度,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筑基。 苏璃看出了他心中所想,没好气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一套完整的花神杯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用它筑基,不仅以后修炼事半功倍,灵气也比用其他物件筑基得来的更强。” “你们人类修士最注重道基,和盖房子一个道理,地基不稳,再华丽也只是外表。” 沈欢没好气道:“道理我都懂,但还有八只杯子,到哪去找啊!” “万事开头难,已经有了四个,其它八个还会远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按照你这想法,那些一闭关就十来年的道修,岂不是可以去死了?”见沈欢还没想通,苏璃继续道:“再说,要真找不齐,用其它古玩代替不就得了,又不是没有退路。” 果然是自己钻牛角尖了。 正感叹着,沈欢感觉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 一个刺耳的声音也随之而来,“怎么走路呢,是不是不懂规矩,这摊子能随便跨么!” “对不——”沈欢刚想道歉,低头一看摊主手里的物件,整个人都愣住了,又是一只花神杯?! 第22章前功尽弃? 沈欢手里目前已经拥有水仙、芙蓉、月季、梅花四只花神杯,看绘图,地上这只应该是七月兰花杯。 为防止意外他开启青眸观察了下,上面的灵气与其他四只相当,最令人惊讶的是,在摊主身后包袱里,竟然还有五只! 沈欢按耐激动,尽量保持平静,问道:“老板,你这杯子卖不卖?” 本来还一脸不快的摊主听到这话,瞬间变得热情起来,“卖,当然卖!小哥好眼力,这花神杯可是好东西,你开个价。” 沈欢伸出食指,笑道:“一百块。” 摊主被气得不轻,“一百块就想买花神杯,你脑袋没发烧吧!” “真的花神杯当然不会这么便宜,可你这货不真。”沈欢表情淡然道。 摊主先是一愣,然后举起杯子,“不真?你看看这花卉,看看这诗句,‘大清康熙年制’看到没?不懂别乱说话!” “单看一只,恐怕道行稍浅的专家也没办法看出真假,但加上你身后包袱里那五只,恐怕谁都看得出来这杯子是仿品。” 摊主的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该死,他怎么知道我还有五只? 这杯子刚接手时,摊主就知道不真,如果是真货那朋友也不会一下子送六只过来,还全都是兰花杯。 所以他耍了点小手段,就是一只一只往外卖,反正做工这么精良,也不怕没人上钩。 没想到一笔买卖还没做成,就被人看穿。 “明人不说暗话,十二月花神杯单个到手不难,但想收集一套基本是天方夜谭,所以我准备收些做工精良的仿品弥补遗憾。”沈欢先找了一个借口,接着道:“咱也别再绕弯子,六只杯子总共一千块,行的话我就要了。” 摊主沉吟半天,咬牙道:“一千五!” “成交。” 六只兰花杯到手后,沈欢表情很是兴奋,若非吃定摊主觉得兰花杯是假货,他也没办法捡这漏。 别人怎么鉴定古董不知道,但沈欢鉴定古玩真假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是否蕴含灵气。 这六只兰花杯蕴含灵气大致相同,很明显都是真品。 沈欢将杯子收好后,对苏璃问道:“十只花神杯,灵气加起来足够我筑基了吧?” “现在还不行,姐姐之所以让你用花神杯筑基,可不只是为了凑够千缕灵气那么简单。”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解释道:“十二月花神杯所蕴含的灵气之间存在着灵绊,只有十二只不同的杯子才可以将绊激活,重复的杯子是没办法做到的。” “你的意思是,那五只兰花杯我白收了?” “也不能这么说,等你筑基完成,可以将灵气吸收,比没头没脑的瞎转悠强多了。” 虽然和预期相差不少,但沈欢也知足了,一天内完成别人五年才能做成的事儿,已经够让人羡慕。 至于剩下七枚花神杯的下落,靠他自己显然不可能收集齐全。 思来想去,似乎只有求助林妙诗这一条路。 说曹操,曹操到,这刚想起,林妙诗的电话便打了过来。 “我、我犯病了,回、回……你快……嘟嘟嘟——” “该死!”沈欢暗骂一句,急忙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返回兰苑。 刚进客厅,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林妙诗。 有了上次的经验,沈欢不敢耽搁,直接开启青眸。 刚送过去几缕真气,林妙诗的关元穴便进入吞噬状态,眨眼之间,沈欢就损失了数十缕真气。 “浪费,真是浪费!”苏璃发表着不满,但声音却有些颤抖,似乎是在害怕。 一百缕……两百缕…… 关元穴吸收了六百多缕,依旧没停下来的意思。 若这灵气是修炼得来,沈欢至少损失了近两年的修为。 “这就是个无底洞,没有经过凝合炼化的灵气,根本不可能填满它。”苏璃声音开始急促起来,若沈欢灵气耗尽,下个被吞噬的就是她了。 “快点停下,再这么下去,她没死你就先死了!” 沈欢也想就这么停下,但现在事态已经超出了他的控制。 九百多缕灵气,说话这会儿,就只剩下了两百缕不到。 地上的林妙诗依旧处于昏迷,没有任何清醒的迹象。 沈欢抓起一只兰花杯,一边补充灵气,一边想着怎么脱身。 五只多余的兰花杯也没能撑太久,一会儿就被吸收干净。 看着剩下的花神杯,沈欢一咬牙,“拼了!” “不要,没有激活灵绊便吸收灵气,得不偿失。” 筑基再重要,也没自己性命重要,活下去才是王道。 沈欢已经管不了那么多,就在他准备将灵气吸收时,关元穴的吞噬力忽然一弱,紧跟着完全消失不见,几缕停留在半空中的灵气,又重新回到了眼眸之中。 “差点没被你这小混蛋吓死!” “你不是说她身体很好么,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沈欢一屁股做到地上,对正在吐槽的苏璃问道。 “具体原因姐姐也说不出来,不过可以肯定,这小丫头比我邪乎多了。”现在苏璃仍旧后怕不已,“刚刚那情况,不是你死就是她亡,说不定还会把姐姐我给搭进去。” 沈欢沉默着没说话,经过刚才的吞噬,现在他眼里只剩下了六十多缕灵气,前后加起来,损失灵气数量将近一千五百缕。 如果林妙诗的问题解决也值得,但看刚才的情形,这事儿估计以后还会发生。 “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你不号称是除了诡皇媚后以外最强的狐狸精么?” “都说了人妖殊途,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苏璃没好气道:“至于办法……上策没有,倒有个下策,就是每当她发病,你就填补灵气,直到填满为止。” “前提是你必须筑基,因为筑基后,不仅体质会得到淬炼,青眸的能力也会变强,再加上姐姐的辅助,应该能治好她这怪病。” 沈欢叹了口气,“看来是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治疗林妙诗百缕灵气就已经足够。 至于筑基,沈欢不是很着急,不然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去收集十二月花神杯。 林妙诗幽幽转醒,睁开眼睛后,猛地坐起。 “你没事——” 不等说完,林妙诗便急忙摇头,“没事!去楼上帮我拿个被子!” 看着这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表情,沈欢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她该不会是又那个了吧? 第23章致富之路 沈欢猜得没错,林妙诗再次陷入了之前治疗时的尴尬情况,而且看表情、听语气,似乎比在他家里的那次还要严重。 “地上凉,要不你先起来到沙发上,然后我再给你拿被子过来。” 顺其自然才是最高超的演技,要真那么听话去拿被子,以林妙诗的智商,迟早会发现问题。 至于真是这样,还是另有他想,就只有沈欢自己知道了。 林妙诗怎么可能抛下面子起来,以怒掩羞道:“去拿被子,你没听到吗?” “这就去拿,这就去拿。”沈欢说着,掉头朝楼上走去。 上次带走了床单,难不成这次还能把地板带走? 身为中医,沈欢对人体了解不少,按理说关元穴不可能成为敏感部位,实在想不通,林美人为何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 “嘴里整天嘀咕什么法治社会,没想到也是个小人。” 不用想,嘴巴这么毒,除了苏璃也没第二个了。 “你瞎说什么!” “是不是瞎说你自己心里清楚,照姐姐说,做伪君子不如做真小人。”苏璃发出娇媚之声,蛊惑着沈欢,“童子身对修炼虽然大有益处,但找个双修道侣也不错嘛,不仅可以满足私欲,对修炼也有不少益处。你这小情人体质特殊,双修绝对大有好处,说不定来个几次,她那怪病就完全好了。” “信你才怪!” 苏璃收起笑意,认真道:“姐姐虽是开玩笑,但大部分是真的,双修道侣在古时也有不少,进度上与童子身无异,甚至还略胜一筹,只是灵气不如童身单修精纯,通常会导致道基不稳,出现走火入魔的迹象。” “若你真找齐十二月花神杯来筑基,加上姐姐在旁护法,双修的益处绝对大于童身单修……而且,照我的经验来看,你这小情人再发几次病,估计连命都没了。” 沈欢沉默半天没说话,不想双修那是假的,可这世界上太多事情不是想做就能做,就算他同意了,林妙诗能同意么? 两人关系说好听点是朋友,说难听点连朋友都算不上。 再说,十二月花神杯也不是那么容易收集。 “人类真麻烦。”苏璃知道暂时无法说服沈欢只好放弃,她也有点私心。 当年那疯道士斩她不过三剑,后代传人就算再不济,也得有追星境实力,比起沈欢这个连道基都没筑成的半吊子,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 “被子拿来了。”沈欢将被子递了过去,心里却在嘀咕,故意拖了这么久,她怎么还躺在地上。 林妙诗将被子盖在身上,没有动身,“天气太热,我今天在地上睡。” “也行,我帮你打盆洗脚水。”不管林妙诗怎么阻拦,沈欢自顾自的走进浴室里拿盆接水。 其实那种事情说开了也没什么,谁还没个生理反应。 第一次梦遗时他比林妙诗还害羞,现在发生的话,就只剩下了一个想法——又他妈得洗裤衩了。 将盆子放下后,沈欢猛地一拍脑袋,“忘了接热水,盆先放这儿,再给你加点热水。” “不用了!太麻烦。” 这个笨蛋,难道真以为自己要在地上睡觉么? “没事儿,我不嫌麻烦。”沈欢笑着摆了摆手,一副贴心暖男的样子,说着便准备往盆里加热水。 谁知刚一弯腰,身体就失去了平衡,像小丑般手舞足蹈,一脚踢在了脸盆上。 水流了满地,林妙诗身下更是成了重灾区。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沈欢表情慌乱,不停地道歉,“全湿了,你先上去换身衣服,剩下的我来收拾。” 林妙诗有些气愤,毕竟沈欢的行为在她看来,完全是没事儿找事儿,可一听后半句话,她什么怒气都没了。 本来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脱身,现在有水迹掩盖,倒不用再担心,她咳嗽两声,道:“你做事太冒失,还是我换好衣服以后自己来收拾吧。” 沈欢也没再客气,回了卧室。 “年龄不大,歪点子不少,别以为姐姐没看出来你是故意的。”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若非因为修炼问题,沈欢真不想和苏璃在一起凑合。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苏璃也没气馁,继续道:“不过照我看,你也不是真想帮那丫头,找个借口出去不是更好?别急着解释,你临走前盯住人家身子不放,姐姐可全都看到了。” 沈欢脸蛋涨红,反驳道:“放屁!我要想看,直接用透视眼就可以了,何必浪费那么多功夫!” “这可说不准,家里也能做饭,但有人偏偏爱在酒楼吃食,一人一个爱好,谁知道你是不是变态,就喜欢穿衣服那种口味。” “……” 林妙诗发病没有规律,沈欢不敢再乱跑,老实的待在别墅。 十二月花神杯的事情跟林妙诗提过,但她不爱古玩,在江明也没人际关系,帮不上什么忙,提议沈欢到网上看看。 现在网络发达,上面什么都有卖的,沈欢也认为是个好主意,可很快就放弃了网购花神杯的打算。 不是因为没有,而是……实在太多了。 无论单个的,还是成套的,随手一搜就是十几页,就算他这个没网购经验的也知道,里面至少有九成是假货。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沈欢顺手查了下花神杯的价格,这一查不要紧,就这么小个杯子,每个估价都在二十到三十万左右,若拿出来拍卖,价钱甚至更高! 从老大爷手里得来的四只花神杯,花了二十万,地摊上的六只兰花杯一千五就拿下。 若把这些杯子倒手卖出去,光是利润就有二百多万!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他之所以关注古董,完全是因为上面蕴含灵气,能为修炼省去不少时间,从没想过用它来赚钱,毕竟古玩行当需要经验,不是一朝一夕可成。 但现在仔细想想,他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经验,单靠青眸就够了。 找到致富之路的沈欢大为兴奋,刚想找些古玩知识填补空缺,门铃却忽然响了起来。 看了下时间,应该是送外面的,可一开沈欢表情就不大好看了,“我家不要保险。” 西装男先是一愣,急忙用脚将门抵住,“您误会了,我不是卖保险的。” “保健品也不要。” “我、我……”西装男何时受过这等待遇,但想起老爷子交代的话,他只能忍着,勉强露出笑意说道:“周先生请您到家里一聚。” 第24章父母被绑?! “周先生?哪个周先生。”沈欢当然知道西装男说的是谁。 整个江明姓周的,他只认识一家,那就是周大贵那家子。 说起自家老板,西装男一脸自豪之色,“大贵珠宝行的周家,老板让我来请您过去吃顿便饭。” “没空!”沈欢没半句好话,朝西装男的脚尖轻踢了两下,“起不起?不起开,可别怪我手下无情。” 西装男下意识收脚,但恍惚间想起了什么,又连忙用手把门撑住,“沈医师,我上有老下有小,在周家有份差事不容易,求您别为难我了。” “我不为难你。”沈欢面露不忍,“把手收回去吧,弄伤就不好了。” 听到这话,西装男总算松了口气,这手刚收回去,只听“嘭”的一声,沈欢就把门给关上了…… “外卖还没到?”回去的时候,林妙诗正好从楼上下来。 沈欢没打算把事儿说出来,顺着说道:“没到呢,刚来个卖保险的,被我给赶跑了。” 林妙诗没多想,走到冰箱前拿了罐啤酒。 自从知道她那病和喝酒没关系以后,沈欢也不再管了,重点是他根本管不住,说了等于白说,还不如不说。 之后门铃又响了几次,都是沈欢开门,按铃的依旧是西装男。 最后他索性懒得管了,反正送外面的过来会提前打电话。 果然,没一会儿外面就消停了。 “叮咚,叮咚——” 可没过几分钟,轰炸式的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我去吧。”林妙诗看出了些端倪,不过她刚起身就被沈欢拦下,“我去!” 说完,就怒气冲冲的走了出去,开门二话没说,张口就是一顿臭骂,“给脸不要脸还是听不懂人话?我他妈说多少次了,不去就是不去,想让我过去,让他自己——” 骂到一半,沈欢愣住了,“你是……送外卖的?” 上门的是名年轻人,提着外卖篮子,那心有余悸的样子,应该吓得不轻,“是、是啊。” “对不起啊,我以为你是那推销保险的。”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接着道:“不过你也是,怎么不打个电话?” 年轻人面露苦笑,“我打了好几个呢,都打不通,您应该是关机了。” 关机?沈欢掏出手机一看,该死,没电了! “这事儿怪我,给你道个歉,千万别往心里去。” 年轻人嘴里说着没事儿,但估计这辈子都不想往这儿送外卖了。 “你先吃,我手机没电了,去充个电。”把外卖放桌上以后,沈欢就找插头给手机充电,这两天只顾着在网上研究古玩知识,手机很久没用过了。 刚开机,就是一阵铃声提醒。 拿起来一看,好家伙未接来电竟然有数十条。 “这外卖小哥够卖力的,打了……”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大宝?牛叔?” 下面两个号码分别是牛大宝和牛父的,最早的记录是前天晚上,算起来两人几乎不间断给他打了几十通电话。 难道家里出事儿了? 沈父和沈母不会使用智能机,一般有事儿都是牛家父子代打。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给牛大宝回拨电话。 “欢子,你这两天去哪了,电话怎么也打不通!”牛大宝的语气很焦急,说话时还隐约能够听到牛父的声音。 “大伯是不是去找你了?” “我爸?没啊。”沈欢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牛大宝大叹了口气,后悔莫及道:“我就说那群人在撒谎,如果是你让人来接大伯和大娘肯定会给我打电话。” “你再说仔细点,到底怎么回事儿。”沈欢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难道自己最不想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么。 “前天有辆江明牌照的豪车过来,说是你朋友,要接大娘和大伯到江明玩,我当时就想打电话证实一下,但你关机……欢子,你在听么?” “等会再联系你。”沈欢挂掉电话,继续翻查未接来电。 如果对方是绑架父母威胁自己,一定会打电话过来! 林妙诗皱眉道:“你父母出事了?” 虽然她没听到牛大宝说什么,但从对话和语气变化上,已经猜出了个大概。 沈欢急着找号码,点了点头没说话。 最终,在一堆未接来电中找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时间是昨天凌晨,他刚准备拨过去,门铃又响了起来。 “我去开门。”林妙诗去开门的同时,号码也拨通了。 “喂——”那边刚有人接电话,沈欢就把电话挂了,因为他从屋里已经看到门外站的是谁。 周大贵见沈欢疾步走来,笑道:“现在我亲自来了,沈医师您总该……” 话还没说完,沈欢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说,你把我爸妈怎么样了!” “你、你说什么?”周大贵有些发蒙,他们之间虽然有仇,但也不至于一见面就大动拳脚啊。 “别给我装蒜!”沈欢抬手便准备来一拳。 林妙诗急忙出声喝止,“沈欢,你冷静些!看样子,伯父伯母的事情应该和他没关系。” “江明和我有仇只有他们,不是他还能有谁!”在沈欢眼里,这件事肯定是周家父子做的,要是求和,应该会像上次一样亲自过来,但周大贵只派了个下属,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周大贵养尊处优惯了,从没人敢和他动手动脚,这猛地来一次,双腿都吓得有点发软,“沈医师,我当着妙诗的面说过,绝对不会找你父母麻烦,而且我有求于你,又怎么会干出那种事情。” 自从周阳做了上次的事以后,林妙诗便打算和周家断绝来往,之所以出面阻拦,完全是为沈欢着想。 这一拳要是打下去,谁也不能保证,周家会不会做出些疯狂的事情。 “周伯父,现在我以林妙诗的身份问你,这事和你究竟有没有关系。” 周大贵苦笑道:“如果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沈医师家人发生了什么事儿,你信么?” 林妙诗没有回答,转而看向沈欢,“伯父和伯母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听完沈欢所讲的话之后,林妙诗的表情再次变得质疑,“他说的话也有道理,这事你们周家嫌疑最大。” “可我根本就没命人干这种事儿啊!”周大贵心里那叫一个冤枉,这事儿还偏偏不是几句话就能证明清白的。 沈欢冷哼一声,“你没做就是周阳做的!” 周大贵心中一凉,这事儿……估计还真和他儿子有关系! 第25章可恨之人必有可爱之处 “沈医师你放心,这件事要真是小阳做的,我必给你个交代!”周大贵拍了拍胸脯,接着道:“如果是其他人做的,我定帮你把他们给揪出来。” 后半句显然比前半句说得有力,他内心也不希望是周阳做的。 周大贵眼光毒辣,虽然只和沈欢见了一次面,但对于这个不到二十的年轻人已经有了一定了解。 有仇必报,知道抓住敌人软肋以弱搏强! 这是一个聪明人,一个小心眼的聪明人。 “是不是周阳做的,当面对质后就知道了!”沈欢呼吸还是有些急促,事关父母安危,不可能因为两三句话就冷静下来。 周大贵的目的本来就是邀请沈欢回周家为周阳医治,但现在这个结果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其实沈欢已经相信这件事和周大贵无关,不过周阳的嫌疑依旧无法排除。 有林妙诗作陪,他也不担心周家耍什么花样。 由于气氛太过压抑,三人一路上都没做交流。 “爸,林小姐,沈医师……”见周大贵带着沈欢两人回来,周阳立马上前迎接,态度极其恭敬。 正如沈欢所说,他缩阳的毛病已经治愈,但依旧无法人道,说穿了,治没治好几乎没区别。 但没想到,自家老子刚下车就一耳光打在了他脸上。 “爸,我、我……你怎么又打我!” 打你是护着你! 这话周大贵自然不会说出来,狠声道:“沈医师父母的事儿和你有没有关系?” “我、我不知道啊!”周阳一脸懵逼,根本就不知道父亲在说什么。 周大贵松了口气,看样子这事和儿子没关系,顺便说了说事情的大致经过。 谁知周阳听到后,脸色“唰”一下白了,在场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沈父沈母的事儿肯定和他有关系。 “你、你……你真是要气死我!”周大贵胸脯急促起伏,若这事不是周阳做的,事情还有回转余地,可现在…… 沈欢一把抓住周阳肩头,“我爸妈在哪!” “我、我不知道!这、这事儿不是我做的。”周阳吞了口唾沫,“我、我只知道,刘芊芊前阵子打听过你的身世。”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么?” 什么狗屁刘芊芊,沈欢连听都没听说过。 林妙诗柳眉微皱,“这件事可能真是那个女人做的。” “什么?” 怎么连冰山也帮周阳这傻哔说话,难道她忘了上次的事情? “还记不记得当初在宴会被你整的那个女人。” 一听这话,沈欢就想起来了,“刘芊芊就是毒舌女?” “沈医师,这件事和小儿没多大关系,您看……”周大贵暗自庆幸,“放心,我与刘家关系不错,定能保你父母相安无事。” 沈欢没有回答,拿出手机,再次拨通了那个陌生号码。 “我还以为你真不关心自己父母的死活呢。”电话刚一接通,一个女声便传了过来。 “刘芊芊,你要敢伤我爸妈一根头发,我绝对不会让你好过!”沈欢恶狠狠的还击,放在平常他不会说出这样冲动的话,毕竟这种话最容易激起绑匪撕票。 刘芊芊沉默了一会儿,应该是惊讶沈欢为什么会知道她的身份,不过她本来就没打算隐瞒。 报复人是为了出气,如果对方不知道自己是谁,这气不是白出了么。 “呵呵,现在你父母在我手里,竟然还敢出言威胁我,不觉得可笑么?”刘芊芊顿了一下,对手下吩咐道:“那两个老家伙还没吃饭吧?再去弄点猪食,让他们吃个够!” 沈欢气得浑身发颤,“你敢!” “哟,现在说话利索了?也不害羞了?”刘芊芊已经通过对话想象出沈欢那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至于威胁她根本就没当回事儿,一个农村出身的小家伙,靠山只有林妙诗,能有多大本事。 一旁的周大贵见状,连忙安抚,“沈医师,让我来说。” 沈欢也明白单靠他办不成这事,将扬声器点开。 “芊芊,我是你周伯父——” 周大贵话没说完,刘芊芊便讥讽道:“周伯父?呵呵,沈欢你以为随便找个傻哔过来,我就会相信你?” 傻、傻哔?! 周大贵差点没被气死,“我是周大贵!你现在带人来周家,要是他们有半点损伤,我就给刘二狗打电话!” 这次轮到刘芊芊傻眼了,“你、你真是周伯父!我这就带他们过来,您可千万别给我爸打电话!嘟嘟……” 挂掉电话之后没多久,刘芊芊便带人赶了过来。 本以为沈父沈母会受到不少折磨,谁知两人脸泛红光、面带笑容,丝毫不像是受了折磨的样子。 “周伯父,人我给带来了,您没给我爸打电话吧?”在周大贵面前,刘芊芊倒没一点大小姐脾气。 见周大贵摇头,她心中悬着的大石总算放下了。 “爸妈,你们没事儿吧。”沈欢本想上前将父母接过来,却被刘芊芊的手下拦住。 沈父沈母看这情况有点发蒙,“欢子,你们不是朋友么?刘小姐带我们到江明以后,好吃好喝照顾,还帮我们脚底按摩,怎么看起来……” 好吃好喝,脚底按摩?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沈欢还没回过神,刘芊芊一脸得意道:“你现在知道错了吧?脚底按摩,疼得要死,那杀猪般的声音,真该录下来让你听听!还有那个酒店里的饭菜全都难吃的要死,和猪食没什么区别,我让你爸妈每顿都吃那些,就问你怕不怕?” 疼那是你肾不好,饭菜难吃是你嘴巴太刁! 沈欢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估计在这位大小姐心里,吃难吃的菜、做脚底按摩,就是这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了吧。 人人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经历这事儿以后,沈欢认为,应该是可恨之人必有可爱之处。 “误会,看来一切都是误会。”周大贵出来做和事佬,幸好刘芊芊胸大无脑,不然事情还真不好解决。 “什么误会?”刘大小姐还没反应过来,对沈欢道:“只要你下跪求饶,我就放了他们。” “再不把人放了,我可真给你爸打电话。”周大贵再次动用克制刘芊芊的终极武器。 刘芊芊二话没说,急忙放人,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狼狈离去。 周大贵命人将沈父沈母送回长乐村以后,这事儿总算是结束了。 “沈医师,现在可以为小儿治病了吧?” 这件事周大贵帮了不少忙,沈欢也不再矫情,“可以,不过医药费照付,就按你说的一千万。” 要说这事儿和周阳没有关系,他打死也不信,一码归一码,钱照要不误,也好让周大少长个记性。 一千万就一千万,他周大贵不差这点钱。 谁知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一千万?呵呵,看来华夏中医的医药费,比我们东瀛汉方师贵多了!” 第26章没事儿多踢两下 开口的是一个中年人,看上去四十来岁,要不是因为他自称来自东瀛,很难从语言和长相上看出是东瀛人。 中年人见吸引到视线,继续道:“高桥广康,来自东瀛。” 做完自我介绍,高桥广康扭头看向沈欢,“没想到没落的中医,还会有年轻人继承,真是不怕死。” 中医现今的确不怎么讨喜,不然也不会出现“去看中医的人要么没病要么没治”的说法。 在明知道沈欢是中医出身的情况下还这么说,很明显是找茬来了。 “他们都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不怎么相信,神经反射区失觉,就算是你们口中的神仙来了也没办法解决吧?” 高桥广康通过温经散寒类药方解决了周阳的缩阳症状,却无法使其完全恢复正常,便断诊此病为无法治愈的绝症。 谁知周大贵说沈欢这个施针者可以治愈,让他感到颜面无存。 之前沈欢老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东瀛人一直找茬,现在明白了。 “如果我能治呢?” 高桥广康听到这话大笑起来,“绝无可能!” 汉方医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产物,他都没办法医治,中医又怎么可能治好。 “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众人有些搞不明白沈欢在玩什么把戏,全都一脸疑惑。 高桥广康也来了兴致,“赌什么?” “就赌你包里的花神杯!”沈欢本来没打算和东瀛人纠缠,但苏璃的一句话让他改变了想法。 不知道是运气太好,还是机缘太巧,对方身上竟然有一只花神杯。 高桥广康愣了一下,下意识用手摸了摸包裹,他怎么知道自己带着花神杯? 沈欢继续蛊惑道:“我也有几只花神杯,若是输了,就全给你。” “洪都捏?”高桥广康一激动直接说起了东瀛语,意识到失态后,改口道:“你这话当真?” 他来周家就是为了花神杯,若非在等待周老爷子归来的这段时间和周大贵闲聊,也不会去医治周阳的缩阳症。 沈欢笑了笑,“想骗你的话,我不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 周阳的神经反射区说是坏死也不为过,以目前科技绝无可能治愈! 想到这儿,高桥广康道:“我答应你这个赌局。” 就知道你会答应,愚蠢的东瀛人! “你过来。”沈欢对周阳招了招手,不等开口询问,抬腿就是一脚,直接踢在了裆部。 周阳疼得直流汗,“你干什么!” “治病啊。”沈欢一脸认真。 高桥广康看得哈哈大笑,“这就是你的治疗方法?华夏不愧是泱泱大国,原来揍人也可以称之为治病。” “弹丸之地出来的人,果真没见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沈欢给予还击,这家伙实在太不上道,在华夏境内还敢暗讽华夏。 “你——”高桥广康还想开口,沈欢先一步说道:“你什么你?自己看,病是不是好了。” “这、这怎么可能!一定是假的。”高桥广康满脸不可置信,因为被他断定为终生无法人道的周阳,此时已经雄赳赳气昂昂地撑起了蒙古包。 “是真是假,你拉着周大少找个没人的地方不就好了?” 沈欢也就一句戏言,没想到高桥广康还真就这么做了,不管有人没人,伸手便扒周阳的裤子。 周阳把高桥广康推开,“我自己来!” 林妙诗面色不改,转身回避。 “我好了,哈哈哈,我好了!”看着有以一敌万之势的小丁丁,周阳激动的差点跳起来。 当了将近一周的太监,终于在今天恢复了男人雄风。 “这不可能,不可能!”高桥广康不停地摇头,如果使用的是正常方法,他也不至于这样,可对方明明只是踢了一脚啊! 沈欢只想把花神杯弄到手,懒得浪费时间,直接伸手道:“愿赌服输,把花神杯交出来吧。” 高桥广康咬了咬牙,将包裹递给了沈欢,然后对周大贵鞠躬道:“周先生,待周老先生归来,请替我转告,这次有关收购花神杯的交易就此取消。” “在离开前,我有一个疑问,你究竟是怎么治好周小先生的?” 沈欢比划了一个踢腿的动作,“就这么治好的。” 高桥广康面色一僵,“之前是我礼节不当,在此给您道歉,希望您能告诉我真正的治疗方法。” “四个字。”沈欢伸出四根指头,咬文嚼字道:“针刺会阴。” 高桥广康似有所悟,行了个大礼,“多谢老师指点。” 等到他离开以后,林妙诗皱眉道:“为什么要把方法告诉他?” 听语气,她似乎很讨厌东瀛人。 “你不会真信了吧?我骗他的!”沈欢语气有些无奈,狗屁的针刺会阴,周阳之所以会痊愈,完全是因为青眸中的灵气。 至于那一脚嘛,只是单纯的报复。 林妙诗瞪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多谢沈医师治好了小儿的病。”如今儿子好了,再也不必担心传宗接代的问题,周大贵心里异常畅快,命人拿来早已准备好的支票,“这是一千万,您收着。” “小意思,不过为了避免周大少再犯病,最好有事儿没事儿就按我之前的姿势踢两下。”沈欢一边伸手接支票,一边说道:“刚刚听说那东瀛人是为了花神杯而来,难道老爷子手里也有花神杯?” 周大贵点了点头,“家父上年纪后酷爱收藏,十二月花神杯只是其一,好像除了桂花杯和兰花杯以外都已经到手。” 兰花杯沈欢手里有六只,而刚刚从东瀛人手里得到的正好是桂花杯,岂不是说,只要把周老爷子的花神杯弄到手就全齐了么! 沈欢咳嗽两声,佯装随意道:“如果我要老爷子的花神杯,你能弄出来吗?” “这个恐怕不行。” 周老爷子脾气倔强古板是出了名的,又怎么会把心头好给让出来。 “不是恐怕不行,而是一定不行!”就在这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不仅杯子不会让,那一千万你也别想带走!” 周大贵回头一看,惊讶道:“爸,您不说下午才回来吗,怎么会……” “你闭嘴!”周老爷子喝了一声,虎目瞪着沈欢,“整治了我孙儿,还敢打花神杯的主意,你这狂徒休想走出我周家大门!” 话音一落,数名保镖从两旁冲出,瞬间将沈欢围住…… 第27章我是说让你跪下! 周老爷子性格古板,知道有东瀛人上门收购十二月花神杯,不想让华夏瑰宝流落外族之手的他,随便找了个借口出去遛弯。 谁知道还没陪老友杀一盘棋,家里就有人汇报,欺负他孙子的年轻人来了,二话没说就赶了回来。 身为周家九代单传的独子,周阳在家中极受宠爱,他那骄横跋扈的性格,完全可以说是周老爷子惯出来的。 保镖有十来个,看架势似乎都有些本事。 “他们是冲我来的,待会儿趁人不注意,你马上跑知道么?”沈欢身体素质不错,但要他同时对付十个受过专业训练的保镖,根本不可能做到。 林妙诗美眸中闪过一丝诧异,在这个时候,沈欢首先想到的竟然是她。 周阳兴奋不已的走到周老爷子身旁,“爷爷,您说的没错,绝对不能放过这小子!现在孙儿好了,没必要怕他。” 说着,一指林妙诗,“还有那姓林的碧池,给脸不要脸,她要是从了孙子,您早就抱上重孙了。” 现在有爷爷这个大靠山在,自己终于可以一雪前耻! “闭嘴!”周大贵气得直咬牙,好不容易把事解决了,这傻儿子又惹祸端,林妙诗身后的势力发起火来,连你爷爷也挡不住! 周老爷子比他火气还旺,“该闭嘴的是你!小阳受了气,你不帮忙出气也就算了,还要他低三下四的道歉,周家脸面都让你丢尽了!” “爸,你不知道,这事儿——” 不等周大贵说完,周老爷子就瞪眼对保镖们喝道:“小阳的话,你们都没听见么!” 周大贵跟着也是一喝,“谁敢伤林妙诗,现在就给我卷铺盖滚蛋!” 保镖们相互看了两眼,老板这意思是不是在说,女的别碰,男的随便打? “都他妈傻了,快打啊!” 周阳一开口,他们也不敢再迟疑,派出两名保镖一前一后,同时对沈欢出手。 青眸除了治疗透视以外,没有任何攻击性效果,这场架只能靠身体硬拼。 沈欢侧移躲过了面前的攻击,却没能躲过后面的,小腹硬是吃了一记鞭腿。 “半蹲转身,右勾拳击其太阳穴。” 这时苏璃的声音在脑中响起,按照指示,沈欢虽然没能得逞,但也将对方逼退数步。 “右移甩腿,击肋——” 话没说完,沈欢就又吃了一记硬拳。 对方动作太快,等按照指示去做已经晚了,如果加快语速,沈欢又不一定听得清楚。 该死! “呼……”沈欢揉着发痛的手臂,不停后退,两人一前一后,根本不给他反击的机会。 苏璃从来没见过这么憋屈的道修,心中又急又恨,以沈欢目前的实力,疯道士那名传人,估计挥挥手就完事儿了。 “老娘拼了!”她一咬牙,说道:“小子,我现在要依附在你的青眸上,千万别让眼睛受伤,听到没?” “什——”沈欢还没把话问出口,周围的景象忽然一滞,紧接着两名保镖的动作也变得缓慢起来。 “还愣着干嘛,姐姐那点灵气撑不了多长时间!” 听苏璃这么一说,沈欢也不再耽搁。 之前一直处于弱势,是因为对方攻击过于频繁,反应力无法跟上,现在好了,对方的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和当初对付周阳的方法差不多,直接一击让对手丧失攻击能力。 对于沈欢的突然反击,其余保镖也是一惊,这小子藏拙了? 不过,两个人就把他真本事给逼了出来,八个人应该能一举拿下。 想是这么想,真动起手来,他们才发现自己错了。 仅仅一个照面,最先冲出去的三人,就已经倒地不起。 “你们用小擒拿抓住他,我负责攻击!” 这话刚落,又一个人倒下了。 沈欢心里那叫一个痛快,大杀四方是每个热血男儿的梦想,他也不例外。 以前虽然没在拳脚上吃过亏,但也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干净利落。 二十来秒的时间,十名身手矫捷的保镖只剩下了三个。 就在沈欢准备乘胜追击之时,苏璃的声音响了起来,“姐姐我撑不住了,剩下的你自己应付!” 说完,眼前的一切便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好在刚才那股威势还在,剩下的三名保镖都不敢主动出手。 “我周家怎么养了你们这群废物!”周阳嘴上骂着,一把将外套脱下,“拉住他,我亲自动手!” 拉住?你说得轻巧,没看到只要近他身就玩完吗! 算了,谁让自己领人家工钱呢,死就死吧! 三名保镖完全是以拼命架势上去的,谁知道力还没出完,就把人给拿下了。 “你不是能打么?现在怎么不打了?”周阳走到他身前,伸手就准备来一巴掌。 沈欢手脚被困,但脖子还能动,向后一仰想躲过去。 不过周阳这巴掌也没打空,把他脖颈上挂的玉佩,硬生生地给扯了下来。 “乡下来的土鳖还带玉佩,装什么装!”周阳说着,就准备把玉佩给扔了。 这玉佩是孙老头临死前留给沈欢的遗物,也不知他哪来的劲,差点没把三名保镖给甩开,“还给我!” “这玉佩似乎对你还挺重要的……”周阳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来人,拿锤子来,我要当着他的面把这破玉给砸了!” 锤子没来,玉佩倒是先被人给拿走了。 “妈的!”周阳刚想骂人,转身一看,拿走玉佩的竟然是周老爷子,连忙改口,“爷爷,您别来凑热闹了,免得这小子发疯伤到你。” 周老爷子没理会周阳,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沈欢,“这玉佩是你的?” “难道还是你的?快点还给我!” “妈的,到现在还敢嘴硬!”周阳刚想动手,一个魅影护在了沈欢身前。 林妙诗看向周大贵,“你们周家确定要这么做么?” 周大贵有苦难言,一方是自己父亲,一方是林氏千金,他两边都得罪不起,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一旁周老爷子忽然出声,“跪下!” 周阳先是一愣,接着喜上眉梢,“爷爷说的没错,站着挨打太便宜他了,你们海——” “我是说让你跪下!” “什、什么?”周阳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周老爷子率先跪在了地上,“罪人周子阳,叩见恩公!” 看到这个情形,在场之人无不目瞪口呆。 周老爷子他……疯了么?! 第28章生女为妾,诞子为奴 沈欢本人也没搞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 “爷爷你在做什么啊!”周阳气得直跺脚,当着这么多人下跪,周家的脸都丢光了! 周老爷子怒目圆睁,瞪了他一眼,“我说的话也不听了么?我说跪下!大贵,还有你,也给我跪下!” 周阳还想开口,却被周大贵摁了下肩头,“听爷爷的话,跪下。” “凭什么!”周阳甩开自家老子,让他给沈欢下跪,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周大贵苦笑难言,从周老爷子的态度,他已经猜到了一种可能,“唉……若你还当自己是周家子孙就跪下吧,否则以父亲的脾气,恐怕会将你逐出家门。” 逐出家门,为了一个沈欢? 周老爷子脸色冷若寒霜,除了跪下二字不再多言一句。 “咯吱吱——” 周阳双拳紧握,骨骼互相摩擦出声,最终也只能随着周大贵向沈欢下跪。 事态严重,甚至关乎周家秘辛,管家连忙命人散去,整个大院只剩下了沈欢等人。 “把玉佩还我。”沈欢不知道周家玩得这叫哪一出,他现在只想将师父的遗物给要回来。 周老爷子没有二话,原物奉还。 “一群神经病,我们走!”沈欢拉起林妙诗的手准备离开。 周老爷子急忙张开双臂,“恩公留步。” “我和你们周家只有仇怨,哪来的恩情,让开!”尊老爱幼是华夏传统美德,但也要看对方是什么人。 方才若非苏璃帮忙,沈欢现在就算不死也会半残。 周老爷子岿然不动,试探道:“不知……孙神医身体可好?” 听到这话,沈欢整个人猛地一愣,“你嘴里的恩公是我师父?” “你果然是恩公的传人……”周老爷子松了口气,“当年周家面临灭顶之灾,多亏孙神医及时出手相救,才得以苟延残喘。” “恩公言命数将尽,需找传人继承旷世医术,不能久留,随后离去。子阳有恩无处报,正逢贱内有孕,便立下誓言,生女为妾,诞子为奴!” 听到周老爷子当初的誓言,周阳脸色煞白,愤而起身,“荒唐!不过是救了爷爷一命,就要周家后代为奴为妾,实在太荒唐了。” 说老实话,沈欢也比较赞同这个说法,荒唐这词形容的恰到好处。 “闭嘴!”周老爷子一巴掌打在了周阳脸上,“你知道什么!我周家本是羊城望族,却在一夜之间染上怪病,散尽家财也无法医治,如果不是孙神医出手,周家恐怕会直接灭族,又哪会有你在世间享福!” 周阳与周老爷子的名字同带“阳”字,可见对其有多疼爱,别说打他,平时连骂都没骂过。 这段往事本应该由周大贵传给周阳,但已经过去四十多年,想来那神医应该是没找到传人死了,就没再讲过,谁知现在会杀出个沈欢。 “我周家一直以诚信为本,没有知恩不报的子孙,你若有不满,现在就给我滚出周家!”周老爷子喝骂道。 爷爷竟然真的因为沈欢这个土鳖,而将自己逐出家门? “爷爷,我错了,不该和您顶嘴。”在尊严与利益之间,周阳选择了利益。 离开周家,他就是一坨烂泥! 沈欢现在对周家的感情很复杂,因为周老爷子的转变实在太极端了,前一刻还是一个护短不讲道理的蛮横人,转眼却变成了重情重义的爽快人。 “我不求你们周家子孙为奴为妾,只要你把花神杯还有医药费给我,一切就算两清。”这是考虑之后的结果。 不管周家人怎么想,在沈欢心里,这份恩情是师父的,与自己无关,而且他也不想和周家再扯上什么关系。 周老爷子没有二话,直接命人把花神杯取了过来,和周大贵说的一样,除了桂花杯和兰花杯以外,其他都齐全了。 “小恩公放心,我一定尽快帮你找来剩下的两个花神杯,无论付出多大代价。” “不用。”沈欢摇了摇头,对身旁的林妙诗说道:“我们走。” 目送两人离开后,周老爷子找周大贵了解了一下实情,最终下令这个月禁止周阳外出。 沈欢说两清了,周老爷子可没同意,说白了,周阳不仅没办法报复,以后见了面,可能还要绕道走。 车上,林妙诗主动开口说道:“没想到你师父还是位奇人。” 沈欢干笑着没说话,本以为随着师父去世,他会将心中的疑团忘却,没想到今天被再次勾起,尤其是关于不得踏入燕京的禁令。 “谢谢了,如果刚才不是你,我恐怕要吃不少亏。” 林妙诗听后摇了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 “现在已经是饭点了,正好今天我赚了不少钱,请你吃饭怎么样?”沈欢将话题转移,免得气氛继续尴尬下去。 “我现在还不饿,下次吧。” “那好……” 和林妙诗聊天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她很少说话,而且大多时候的回答,都让人无法继续接下去。 到了别墅后,林妙诗去浴室洗澡,沈欢则带着花神杯回了卧室。 现在十二月花神杯已经收齐一套,终于可以开始筑基了。 “狐狸精,起来了!”沈欢对着血玉喊了一声,里面的苏璃却没有回应。 难道她为了帮我,导致元气大伤无法开口? 想到这儿,他连忙开启青眸确认,一看之下发现,血玉上只剩余的灵气还不到十缕。 “喂,狐狸精快起来,别吓我!”沈欢有些慌了,对于这个被封印在血玉中的狐狸精,他一直怀有戒备之心,但通过今天的事情,已经大有改观。 而且,想要筑基还得依靠苏璃指点,她要是出了事儿,可没什么好处。 沈欢连忙将储存的灵气,朝着血玉中输送。 “咦?怎么才这么点,人家付出那么大代价,你再多给点呗。” “臭狐狸,我就知道你没事!”沈欢嘴上骂着,心里却大松了口气,“十二月花神杯齐了,要怎样才能筑基?” 苏璃打了个哈欠,“按照月份,顺时针方向摆成圆圈。” “弄好了,接着呢?”沈欢摆好后问道。 “接下来检查你眼里的灵气已经达到充盈状态,也就是九百九十九缕。” 沈欢一听这话,差点没一屁股跌坐在地,“你他妈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啊。” “……” 第29章打破鸡缸杯神话? 对沈欢来说,收集灵气不算什么,只是一下午的时间,便再次达到充盈状态。 当十二月花神杯按照顺序排列时,那些灵气竟然自主排列连接。 十二个花神杯,每只蕴含百缕灵气,按理说应该有一千两百缕之多,可在融合之后,却变成了一千缕。 数量上有所减少,但直觉告诉沈欢,这股泛着荧光的灵气,比两千缕灵气还要强大! “现在灵绊已经激活,摒弃杂念,待心境平稳,就将这些灵气吸入你的青眸之中。”苏璃在旁辅佐,语气异常认真。 沈欢将灵气吸收后,眼中青光大涨,良久之后才逐渐平息。 待到光芒内敛,青眸有了明显变化,不仅颜色更为浓郁,瞳孔和黑睛边缘,也全都转化为了暗红色。 筑基不过一瞬,沈欢却流了满身大汗,“呼……已经好了么?” “喂,狐狸精,我和你说话呢!” “等一会儿!”苏璃的语气有些不大对劲,似乎有些焦急。 沈欢心生不妙,“难道筑基失败了?” “都说了,让你别说话!” 苏璃现在的心思很乱,她无法相信眼前所看到的。 沈欢的青眸是何种功法无法确定,但从暗红色瞳孔传出的灵力感应,明明是狐族才有的魅惑之眸啊! 自己明明没有教过他修炼魅惑之眸的方法,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道修拥有奇瞳异眸者很多,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天生异瞳,此类异瞳拥有者多为妖族,眼眸在出生时就拥有奇特能力。 人族当中也有,如西楚霸王项羽、五帝之一的虞舜都拥有双瞳圣眸,只是数量太过稀少。 第二种为后天修炼所得,沈欢的青眸便是其中代表。 可现在青眸,竟然有向魅瞳发展的趋势,这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难道和诡皇一样? 那也不应该啊,诡皇是与媚后双修之后所得,我连身体都没有,双个屁修啊! 想不通,无论怎样苏璃都想不通。 在她胡想八想这段时间,沈欢已经开始试验筑基前后的变化。 首先是眼眸内的灵气,数量变成了六百六十六缕,质量上至少比未筑基前强大三倍。 接着是身体,体型没有什么巨大变化,但经过试验,无论是力量、速度、耐力、灵敏还是柔韧都得到了极大提高。 在单对单的情况下,足以秒杀周家那些受过专业的保镖,同时对付三个应该没什么问题。 其余变化,暂时无法直观的表现出来,不过光是目前这些变化就足以令沈欢兴奋,毕竟他原本只是想让青眸多吸收些灵气而已。 最终沈欢将目光放在了十二月花神杯身上,除却完整的一套花神杯以外,还有八只散杯,总共二十只。 按照一枚二十万的价格卖出去,至少能卖四百万,这还是分开卖,如果将成套的十二月花神杯进行拍卖,价格估计会再翻一倍。 没人会嫌自己钱多,沈欢也是一样。 在确定筑基成功后,就开始想怎么处理这批花神杯,已经失去灵气的古董,对他来说没有任何价值。 林妙诗不懂古玩,所以沈欢直接在网上寻找出路。 综合来看,拍卖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不比以往,大小拍卖行虽说没达到满地都是地步,但也绝对不少。 查阅了一些信息后,沈欢决定联系一下江明最大的徳信拍卖公司。 “您好,这里是德信拍卖公司,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么?” “我想拍卖一个物件。” “请问具体是什么东西呢?” “成套的十二月花神杯。” “请您稍等……”对方似乎是在进行转接,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男声,“不好意思先生,看不到货我们也无法判断真假,可能需要您带东西来我们公司鉴定一下。” “要不我报下地址你来我这儿吧,我有些不方便。”今天下午收集灵气的时候,就让林妙诗陪着出去了一回,现在又让她到拍卖公司,估计没那么容易。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行,我明天早上过去,要不……就现在吧,我姓吴!” “没问题,我叫沈欢,地址是……”沈欢报完地址以后,就挂了电话。 约莫一个小时左右,门铃声响起,沈欢一开门便看到了身穿正装的中年男子。 “沈先生?” “吴先生?” 确定身份后,沈欢没说什么废话,将吴先生带往楼上的卧室。 看到桌子上摆着的二十个花神杯,他有些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不是说一套么?” “哦,其余的是平时闲着没事儿收来的,有不少重复。”沈欢随意道。 吴先生心里有些迟疑了,单个来说十二月花神杯不算太稀有,但成套的几乎闻所未闻。 除了中州开封博物馆收藏了一整套五彩十二花神杯以外,就连燕京故宫博物馆也只有几个单品而已。 所以他一听到有人要拍卖成套花神杯,就立马赶了过来。 谁知道对方一下子拿出了二十只花神杯,看来这次多半也是仿品,白乐了。 “您不是来鉴定的么?”沈欢在一旁提醒道。 吴先生回了回神,“我先看看。” 说着,他取出便携式视频显微镜,仔细检查起了那些花神杯。 “这——”吴先生看过月季杯后,身体明显出现了一丝僵硬,紧接着去看其余几件。 良久之后,他放下显微镜,拿出手帕一边擦汗,一边问道:“沈、沈先生,您确定要交给我们德信拍卖么?” “没错,难道你们接不了?” “不不不!”吴先生连忙摇头,“只是太意外了。” 这可是二十只货真价实的清康熙青花五彩十二花神杯,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十二只可以搭配成套!成套啊,可不是单品! 如果在德信拍卖,足以让他们公司名扬中州,不对,就算名扬整个华夏也没有任何问题! 沈欢也松了口气,“我说嘛,看网页上你们最近有一场瓷器专拍……” 这边还没说完,吴先生就激动了,“瓷器专拍?沈先生,您不要开玩笑了,十二月花神杯怎么可能在瓷器专拍这种小场面上拍卖!” 沈欢有些郁闷,成套的十二月花神杯再值钱,也不会超过一千万,至于激动成这样么。 “这一套花神杯,若是放在秋拍,说不定可以打破鸡缸杯的神话啊!” 明成化斗彩鸡缸杯,成交价——8亿元港币! 第30章想想这钱怎么花 网上信息虽然不少,但太过繁杂,其中有真有假。 就拿花神杯单品价格来讲,平均二十万这个价位并不完全对,准确的说,应该是几十万到一百多万之间,如果出现两虎相争的情况,三四百万也不是没有可能。 单独一个就这么值钱,那成套的呢? 得知鸡缸杯的拍卖价格后,沈欢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在吴先生的呼唤下才签了合同。 为了将五彩十二月花神杯拍出高价,德信拍卖公司下足了功夫。 不仅在网上大力宣传,还承包了几片公交站牌的广告。 收藏界爱好瓷器、字画、玉器者居多,花神杯算不上泛滥,但民间至今也没见几人能够收集成套,所以消息一出反响极其热烈。 不仅江明的收藏家开始活动,就连明珠、燕京、鹏城等地的富豪也纷纷赶来。 物以稀为贵,这种场面早在德信拍卖公司的预料之中。 而且十二月花神杯的广告出来后,有不少卖家联系,想要借着这股潮流出手物件。 当天沈欢特地带着林妙诗赶了过去,毕竟他也想亲自看看,十二月花神杯能不能打破鸡缸杯这个神话。 由于拍卖会还没开始,大部分人都在前厅等待,熟识的也会打个招呼,闲聊一会儿。 吴先生从走廊那边走了过来,“真是对不起,今天实在太忙所以来晚了。” “没事。”沈欢笑着摇了摇头,介绍道:“这位是拍卖公司的吴先生,这是林妙诗。” 吴先生看着林妙诗愣了老半天,眼中满是惊艳,“沈先生真有福气,可以娶到林夫人这样的妻子。” 妻子?我可没这么说过!冰山该不会因为这一句话把我给废了吧? 沈欢小心翼翼的瞅了林妙诗一眼,见对方表情无所波动,心思开始活络起来。 没反对,是不是默认了? “这是牌子,等工作人员布置好以后,就可以进去了。”吴先生从包里取出两个拍牌,递到了沈欢手里,“我这儿还有事儿——” 正说着,他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不好意思。”吴先生面带歉意,转身接起了电话,“恩,是我……什么?你再说一遍!” 挂断以后,他转过身来,面色凝重道:“沈先生,出了点意外,今天十二月花神杯的拍卖价格可能要大打折扣了。” “怎么,难道有杯子碎了?”一听这话,沈欢也不淡定了,那可是上亿元的东西,能不心疼么。 吴先生摇了摇头,“杯子没碎,只是……唉!您自己看吧。” 沈欢接过手机,是今天的网络头条——清五彩十二月花神杯,艳惊四座,拍出1。3亿高价! 收到花神杯后德信只顾着宣传,忘了观察内地以外的行情,没想到事情就是这么巧,在十二月花神杯香拍卖之前,香江苏仕比拍卖公司先人一步。 以现在的信息传送速度,估计要不了几分钟,这些买家就会收到消息。 最可恨的是,内地豪商大多被吸引来了江明,香江那边缺少竞争对手,导致花神杯无望超越鸡缸杯,价格止步于1。3亿。 有了这个先例,场内买家绝对不会再以原有的心理价位进行拍卖。 这等于德信拍卖公司,变相性的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沈欢皱了下眉头,问道:“你觉得会比之前预想的低多少?” “变数太多,我也无法确定。”吴先生摇了摇头,“主要还得看这群买家的兴致,如果他们之中有花神杯的狂热者,拍出比苏仕比更高的价钱也不一定。” 后半句话,他说的很没底气。 国内富商不少,花神杯狂热者也不少,但是富商的同时又是花神杯爱好者就真的很少了。 有句俗话说得好,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好在最初沈欢就没想过能卖太高的价钱,没多久便平复了心情,“能拍多少是多少吧,有些事强求不来。” 卖家都这么说了,吴先生也没再多言。 不过进场时沈欢发现,在收到消息后,收藏者对于花神杯的兴趣似乎并没有减少。 “沈欢,没想到我也会来吧?” 沈欢和林妙诗刚坐下,一个声音就从身后传了过来,回头一看竟然是刘芊芊。 见两人视线如愿的转到自己身上,刘大小姐一跷二郎腿,得意道:“我就知道你今天会过来……听说你很喜欢花神杯?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得到它们!” 沈欢和林妙诗相对一视,从对方眼中得到了同一个答案——别理这个白痴! 刘芊芊见两人没一个搭理自己,气得直跺脚,但因踩时太过用力,差点没把脚给崴了,“狗男女,待会儿有你们好看!” 随着一声锣响,拍卖会正式开始。 “先生们,女士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光临德信拍卖公司特别举行的夏季拍卖会……”拍卖师念完开场白,请上了第一件拍卖品。 通过频幕来看,似乎是一副古画,由于距离太远,沈欢心不在此,也懒得开启青眸观察。 随着时间推移,拍卖品一件接一件,虽然没有流拍,但也没出现你争我抢的局面,应该都是在等十二月花神杯出场。 也不知过了多久,万众瞩目的花神杯终于上场,在拍卖师的一番介绍下,各个都像是打了鸡血。 这边刚报出起拍价,就有人开口加价,不多时便超过千万门槛。 刘芊芊被众人的竞价声吵醒,不快的揉了揉眼,“沈欢,你怎么还不出价。” 自己买自己东西,脑抽了才会去做吧? 这话沈欢自然不会说出口,他笑了笑,“不着急。” “还不着急,都到两千多万了,你有那么多钱嘛!”刘芊芊鄙夷道。 沈欢没再说话,静静的看着价格飞速上升。 可是在达到四千万以后,之前的竞价热度“腾”一下就没了。 “四千两百万第一次,四千两百万第二次……” 如果没有香江那出拍卖会,花神杯的价格至少过亿,让人四千万得手,沈欢心里有些不甘,恨不得抓起别人的牌子举起来喊价。 “五千万!”林妙诗举了下手里的牌子。 见沈欢一脸惊异的看着自己,她淡然道:“杯子不错,我挺喜欢的。” “五千一百万!”刘芊芊喊完价,不屑道:“没想到有些人要靠女人出钱,才能买来自己喜欢的东西。” 林妙诗看都不看一眼,继续加价,“五千五百万。” “你、你——”其实五千一百万已经超出了刘芊芊的支付能力,但为了让林妙诗吃瘪,她宁愿冒着被老子揍的危险,也要强行竞价,“五千六百万!” 可能两人竞价动摇了一些人的心思,这次没等林妙诗开口就有人报价,“六千万!” 经过一波接一波的起伏,最终这套十二月花神杯的价格以八千四百万成交。 听到这价格,沈欢也没心思犯愁,只想着这八千四百万该怎么花。 “接下来是慈善拍卖,所得款数将全部分给山区的留守儿童,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进入慈善拍卖环节后,已经有不少人起身离去。 刘芊芊见沈欢两人没走,也跟着留下,“我还以为你多有钱呢,不是也没买到花神杯。” “林小姐不过是帮我抬价而已。”沈欢佯装忽然想起什么,“对了,忘了跟你说,那花神杯其实我的。” 听到这话,刘芊芊整个人都傻了眼,“骗谁呢,那花神杯怎么可能是你的,我、我不相信!” 沈欢懒得再理会这个智商上有缺陷的千金小姐,转身对林妙诗说道:“我上个厕所,待会儿回来。” 拍卖十二月花神杯时,他由于紧张,喝了不少水,憋这么久也是时候释放一下了。 可这步子还没迈开,苏璃的声音忽然在脑中响起,“别走,台上那东西,无论花多少钱都要拿下……算姐姐我求你了!” 第31章苏璃化形 苏璃不是第一次求人,但这次听上去很真诚。 自从上次筑基成功后这狐狸精就一直没说过话,害得沈欢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儿。 “用得着我就说话,用不着就不出声是吧?” “以后再跟你解释,算姐……算我求你了。” 沈欢一点也不着急,其实不用青眸查看,他也大概猜到现在台上拍的是什么东西。 之前发现十二月花神杯时,苏璃虽然激动,但也没到如此地步,毕竟不关乎己身。 现在这么着急,那拍卖品多半和她被封印的魂魄有关。 大屏幕上显示的是一条玉坠,除了主饰以外,其它全是由颜色各异的玉石串联。 “这件玉坠,名为华夏虹彩,是唐大师的练手之作,由各代玉器残品拼接而成,起拍价六万元……” 和之前相同,场内气氛算不上激烈,但也有不少人出价。 见价格不再猛涨,沈欢举了下牌子,“十三万。” “十三万,还有更高的么?如果没有的话——” 拍卖师话都没说完,刘芊芊就又跑出来瞎胡闹,“二十万!” 别说,她这么一喊,不少人朝这边看了过来。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现在有点明白,古人为何说出“唯女子小人难养也”这种话了了。 “二十五万。” 这边话还没落,那边声音就起,“三十万!” “五十万。” “一百万!”刘芊芊是存心和沈欢过不去,上千万暂时拿不出来,但几百万对她来说并没什么压力。 “你喜欢这东西?让给你吧。”沈欢耸了耸肩,看样子似乎不准备继续竞价。 刘芊芊先是一愣,好像想起了什么,“别说这破玉坠子也是你的。” “该死的混蛋!!!” 见沈欢只笑不说话,她就知道自己又上当了。 慈善拍卖没多久就结束了,沈欢和那些拍卖到物品的买家赶往后台进行交接。 “国际惯例,扣除百分之十的佣金,余下的七千五百六十万已经全都转到了您的账户。”八千四百万这价格,对吴先生来说还是很满意的,“至于剩下的那些杯子,我们已经发往其他分行,想必经过两次高价竞拍,单品花神杯的价值也会提高不少。” 沈欢那叫一个心痛,八百多万就这么没了。 林妙诗打了个哈欠,看上去像是困了。 “你先到外面等会儿,我上完厕所咱们就回去。”沈欢说完便转身离去,看上去很急,不过他去的并不是厕所方向…… 刘芊芊很郁闷,今天明明是来气沈欢那小子的,没想到她自己反倒憋了一肚子气。 “该死,这事儿不会就这么完了,咱们等着瞧!” 话音刚落,沈欢的声音便从她身后传来,“不用等着,咱们今天就把事儿说开了吧。” “啊!” 隧道灯光比较昏暗,沈欢这一开口,把刘芊芊吓得不轻,“我、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来,看着我的眼睛。” 这小子干什么?难道喜欢上了我,不可能,他已经有了林妙诗,又怎么……这个该死的小混蛋,究竟想玩什么把戏! 刘芊芊心里很乱,表现得却很强硬,“看就看,难道本小姐还会怕你不成?” 说着,便瞪大眼睛与沈欢对视,谁知视线刚一接触,她的意识便陷入空白,紧接着耳边响起一阵玄幻之声,“把华夏虹彩给我。” “好、好……”刘芊芊双目无神的从包里取出玉坠。 沈欢接过玉坠后,表情有些惊讶,狐狸精没骗我,青眸竟然真的多了催眠能力,不再拘泥于透视和医治。 血玉中的苏璃催促道:“你现在境界太低,只能让普通人失神三分钟,快点走吧!” 沈欢收起玉坠,打算闪人,可没走两步又停了下来,走到刘芊芊面说道:“叫爸爸。” “爸爸……” 见沈欢从会场出来,林妙诗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怎么这么久。” “啊?哦,可能是凉饮喝了太多,拉肚子了。”沈欢随便找了个借口。 本以为上车后,两人又会进入静音模式,谁料平时开车基本不说话的林妙诗,竟然主动开了口气,“这笔钱你打算怎么处理。” “不知道。”沈欢说得是实话,从卖牛黄的第一桶金,到现在身家九千来万,时间连一个月都不到。 对自幼家境贫苦的他来说,一下子赚这么多钱,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这钱应该够花一辈子了吧。” 他现在和暴发户没什么区别,钱是多了,但想法仍旧停留在乡村水准。 林妙诗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个答案,“做生意吧。” “做生意?我哪是这块料。”沈欢苦笑着摇头。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做生意不是件容易事,就算有钱也不能说一定成功。 华夏是关系社会,没有路子什么都做不了。 九千万看似不少,但真要用开公司疏通关系,根本就不够用。 林妙诗也没再说话,似乎做生意这个建议只是随口一提。 回到别墅后,两人各干其事,互不干扰。 “快点把那玉坠取出来。”这边还没坐下,苏璃百年开口了。 “帮我筑基那会儿,也没见你这么急。”沈欢发了句牢骚,然后取出玉坠放在了桌子上,指着上面一颗红色的玉珠道:“这个就是封印你尾魂的血玉吧?” “没错,没错。” 将两枚碎块放在一起后,玉珠子上面的血色快速褪去,没多久就变回了原本晶莹剔透的样子,而血玉上的红色则更加浓郁。 “哈哈哈,老娘终于可以化形了。”血玉中,苏璃的语气极为兴奋。 “不就是化形——”沈欢刚想吐槽,忽然一愣,化形?难道说自己可以看到这狐狸精的样子了? 苏璃那娇媚声音听得人心里直痒痒,加上在古籍中,狐狸精都拥有倾城之姿,他老早就想一睹芳容,只是一直没说出来罢了。 沈欢忍下心中激动,佯装随意道:“你说的化形是什么意思?” “现在姐姐我已经拥有两魂之力,可以凝聚虚体,现形于血玉之外,在不超过十平方米的距离内活动。”要说激动,还属苏璃本人。 自从被封印之后,她有上百年没有活动过,只能随着血玉移动。 对别人来说十平方米不算什么,但对以前的苏璃来说,这完全是一种奢望。 “好了,姐姐要出来了,小弟弟不要眨眼哦~” 话音刚落,一个半虚半实的身影便出现在卧室之中。 “噗!”原本一脸期望的沈欢在看到苏璃的面容后,直接喷出一口老血。 说好的倾城之姿呢?这尼玛不是如花嘛! 第32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说如花只是第一印象,再看第二眼,那模样和十万个冷笑话里的初版哪吒差不多,接着看第三眼——还他妈没初版哪吒好看! 肩宽膀粗,还非得穿着一身唐式裸肩红群。 脸蛋是标准的国字脸,胡茬唏嘘,头发凌乱,加上那令人蛋碎的扣鼻屎动作,沈欢简直恨不得一刀砍了她! 说好的美女呢?说好的妖娆呢?说好的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呢? 大汉苏璃扭了扭水桶般的腰肢,媚眼一眨,“姐姐是不是很瞟了呢。” “漂亮,的确漂亮,如果放在侏罗纪时代,一定是第一美人!”沈欢欲哭无泪,自己竟然被一个该死的人妖戏耍了这么久! “哎呦,小弟弟真会说话,听得姐姐心里好开心。”大汉苏璃轻捂唇角,笑得腰肢乱震。 词没用错,就是乱震,这腰子搁游泳池里晃两下,估计得掀起滔天巨浪。 现在沈欢总算明白,疯道士为毛会一剑砍了苏璃,人家那是在拯救世界人民的眼球啊! “姐姐说了,若有朝一日脱困,必定终身侍奉,虽然现在没有肉身,但姐姐懂得一套神交之法,必定让你爽得飞起,来,先亲一个。” 你他妈亲鬼去吧! 以貌取人?那请问,你会和母猪一见钟情吗?连网上都说这是个看脸的世界好么! “你再往前一步,老子就把这血玉给砸了!” 这下子终于轮到苏璃慌神了,“不过是开个玩笑,至于激动成这样嘛!” 说着,大汉摇身一变,恢复了女子之身。 荧光散落,沈欢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不是没见过美女,就拿林妙诗来说,无论脸蛋和身材都称得起绝世无双,但由于性情冷淡,少了几分真实感。 苏璃则正好与之相反,身穿红裙的她,就像是一团烈火,足以将任何男人焚烧。 灵蛇髻与长鬓随风要摆,魅眸似含秋波,红唇娇艳如火,蛾眉之间的三纹花钿更是让人如痴如醉。 当然,沈欢的视线主要还是停留在胸前。 这么大,要两只手才能握住吧? “咕咚。”沈欢不停地吞咽唾液,这样的视觉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仙女令人神往而无心亵渎,苏璃却是妖艳至极,让人迫不及待的想要推倒。 “我说,人家都变回来了,你可以把锤子放下了吧?” “啊?”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将头侧过一旁,咳嗽了几声,“你这样子,哪里有半点仙气。” 他不敢与林妙诗对视,是怕对方把自己给吃了,不敢和苏璃对视,是怕自己忍不住把对方给吃了。 “谁说仙就要有仙气?那完全是你们人类自己臆想出来的。”苏璃伸了下懒腰,肩头的飘带落至肘部。 沈欢现在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能不能变得普通一点,你这样有点……” “受不了么?”苏璃抚唇而笑,“可姐姐本来就是这样子啊,现在不能亲自帮你解决,但过过眼瘾还是可以的,就在这儿怎么样?绝对比东瀛人拍的小电影刺激。” “咳咳,那啥,我先上趟厕所,你自便。”说完,沈欢就一溜烟的跑出了房间。 这该死的妖精,差点没要了我老命! 按照原本想法,他现在应该去浴室冲凉冷静一下。 “咔嚓!” 开门进去以后,沈欢便准备把衣服给脱了,可衣服脱了一半,他就停住了。 人倒霉的时候真是喝口水都塞牙,林妙诗竟然正在浴室里泡澡! “呵、呵呵呵……”沈欢一脸干笑,“我说自己只是想洗澡,你信么?” “你觉得呢?”林妙诗面色如常,眼神故意在某处扫了一下。 沈欢低头一看,瞬间想死的心都有了,兄弟,你这时候出来,不是害我嘛! “我觉得的吧……”沈欢用t恤挡住某处,“我还是先出去吧!” 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沈欢在客厅里来回踱步,那种感觉没了,他却不敢回卧室,看了那狐狸精几眼就成这样,待在一起睡觉还不得精尽人亡。 “到你了。”没多久林妙诗也从浴室里走了出来,正用毛巾擦着头发。 沈欢摆了摆手,“不用了。” 林妙诗整个人仿佛定格了一般,静静地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 想了想,自己的话似乎没什么毛病,沈欢再次说道:“真不用——” 这话说到一般,他总算想明白自己错在哪了。 刚刚那么急说是为了洗澡,现在人家出来,又反倒不洗了,再加上之前的情形,得,这次真解释不清了。 林妙诗没说话,到冰箱里取了罐啤酒,“你谈过恋爱么?” “问这个干嘛?”沈欢疑惑道。 “只管回答就好。” 沈欢在校期间也收过几封情书,但因为沈父的病情他全都婉拒了。 不知道是不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祟,沈欢选择了撒谎,“有啊,怎么了?” 林妙诗喝了口啤酒,“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这他哪知道,考虑了半天,才开口说道:“你会非常喜欢和她在一起,但却找不到理由,你会时常挂念她担心她,以至于忽略了自己……” 沈欢静静地诉说着,就像是真的恋爱过一样。 “那女孩子一定很美。”林妙诗晃了晃酒罐,发现没酒后随手扔在了地上。 看着起身取酒的倩影,沈欢感叹道:“是啊,她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 “你们为什么会分开?”拿到啤酒后,林妙诗翘起二郎腿,重新坐在了沙发上。 分开?都没在一起,又哪来的分开。 沈欢一直想不到合适的理由,急得满头大汗。 “对不起,我不该问这个问题。”这次林妙诗喝的很慢,只是轻轻一抿,便将啤酒放下。 听到这话,沈欢大松了口气,“不碍事……对了,你还没说,为什要问这个。” 他总觉得今天林妙诗有些怪怪的。 “没什么,随口问问。”林妙诗指了指茶几上方的笔记本,“电脑不用的话,我就收回去了。” “不用了。” 林妙诗走后,沈欢并没有离开,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问这种问题,岂不是说她根本就没谈过恋爱? 沈欢端着脑袋,摇了摇头,“不可能吧,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谈过恋爱呢。” “不对,她这么问,也可能是有了 第33章和小贝一起去旅游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看起来是有那么点荒唐,但仔细想想,似乎还真有这个可能。 林妙诗回到江明以后,几乎足不出户,接触到的男人只有他一个,难免有日久生情。 “与其自己一个人想,倒不如让姐姐帮你出谋划策。” 一听到苏璃的声音,沈欢就变得警惕无比,但四处看了看,整个客厅就只有他一个人,“我就说嘛,那狐狸精只能在十米范围内活动,怎么可能会在——” “姐姐在这儿呢,抬头。” 沈欢一抬头,差点没被吓死。 苏璃的脑袋和吊灯一样,倒挂在天花板上。 看到沈欢那惊恐的模样,苏璃幸灾乐祸地笑了笑,这才慢慢悠悠的飘下来。 “你不是说活动范围只有十平方米么。” “我说过么?可能是你听错了!”苏璃说起谎话来,眼都不眨一下,“以血玉为圆点,十米为半径,只要在这个空间里,姐姐都能随意活动。” “聊这些没意思的东西干嘛,还是来说说你小情人吧。”苏璃侧卧在半空中,翘起了兰花指,“想当年姐姐裙下之臣,没有一千也有几百,感情这事儿……喂,臭小子,我跟你说话呢!” 沈欢懒得理会,这个满嘴谎话的狐狸精,信她还不如上网上查呢。 “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否有喜欢的人?” 看着网上的一条条言论,沈欢觉得有所收获后,又开始查询下一个问题,“怎么判断对方是否喜欢自己?” …… 第二天一早,沈欢便被手机铃声给吵醒。 “喂……吴哥?嗯,是我,剩下的杯子也拍出去了?那你……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我知道了,你派人送过来吧。” 在沙发上睡了一宿,他感觉整个身体都不怎么舒服,刚想起来活动一下,林妙诗的声音却传了过来,“什么事?” “德信那边的电话,说是十二月花神杯给他们公司带来了不少好处,所以送给我两张云来山双日游的门票。”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不对啊,网上不是说外出游玩是增进感情的最好方式嘛!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试探道:“反正没什么事儿,我要不咱们一起去?” 林妙诗面色平淡道:“公司刚刚来消息,我需要出一趟差,两天后才能回来,你自己去吧。” “那还是算了吧,我打电话让他们不用送了。”沈欢心里有些失落,说着便拿出了手机。 如果她真的对我有好感的话,又怎么会拒绝呢,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唉…… 林妙诗伸手将手机拨到一旁,“他们公司也是一番好意,你就这么拒绝的话,情面上说不过去。” “那你是答应陪我去了?”沈欢兴奋道。 “说了要出差,你看看其他人有没有空。”林妙诗整理了一下秀发,“我先回公司,有事电话联系。” 这该死的医药公司,早不出差晚不出差,非得在这个时候出差。 沈欢咬了咬牙,决定再赌最后一次,“对了,我觉得除了黑色,你穿其他颜色的衣服一定也很好看。” 无论男女,只要有了喜欢的人,都会非常注重仪表,甚至会因为对方随口一句话,而改变长期的穿衣习惯——《某犬的恋爱准则:暗恋篇》 林妙诗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没再说话,直接开门离去。 没过多久,德信公司就把云来山双日游的门票给送了过来。 一场孤独的旅行听上去很文艺,但沈欢可不是什么文艺青年,思来想去,他决定联系一下牛大宝。 云来山和长乐村都隶属怀州市,只有一县之隔,正好顺路。 “大宝,我是欢子,你不是一直想去云来山玩么,我这儿有两张双日游的门票,咱俩一起——”电话打通后,沈欢直接说出了目的,但话没说完,对面便传来了一个女声,“好你个沈欢,每次有什么好事儿只知道喊臭大宝,从来不带上我。” “小、小贝?!”沈欢没想到接电话的会是牛小贝,“你哥呢?他怎么没接电话。” 牛小贝气哼哼道:“别转移话题!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呢。” “要不……我把票寄回长乐村,你们俩再一起过去?”反正林妙诗不去了,他再去也没什么意义。 “我才不和臭大宝一起呢。”牛小贝话音一转,“再说了,他最近忙着相亲呢,才没时间陪你乱跑。” “相、相亲?”要放在别人身上,沈欢也不会诧异,毕竟农村结婚往往要比城里早一些,尤其是牛大宝这种辍学在家的,虽然不能领证,但在乡下只要摆了酒席事儿就算定了,证件等年龄够了再补也不迟。 只是牛大宝从小立志,一定要娶个城里媳妇,现在年龄没到又怎么会去相亲呢? “当然是被我带着去的,啊!你又转移话题!”电话那头的牛小贝极为活跃,光是靠语气就能想象出她现在是什么表情,“不管,我在家闲着没事儿好久了,这次你一定要带上我。” “咱俩去?不太好吧……”沈欢有些为难道:“牛叔他不会同意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都没说话,他不禁开始着急起来,“小贝,你生气了?” 还不说话,看来小丫头是真的生气了,早知道就答应了。 沈欢这正懊恼着,牛小贝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过来,“我和老爸说过了,咱们什时候去?” 你要和牛叔商量,打声招呼能死么,浪费我半天感情! “要不就今天吧,我这两天正好没什么事。” 林妙诗出差,要两天后才回来,与其一个人待在家里,还不如趁机出去玩两天。 “行,我在火车站等你。” 城际铁路还没开通,坐火车要两个小时。 不过从车站里出来以后转乘公交,下车后订房的酒店会有专车免费接送。 “喂,我到了,你在哪呢?”沈欢出站后瞅了半天,也没看到熟悉的人影。 “我看到你了,抬头往前看。”牛小贝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沈欢往前看了看,依旧没找到,忍不住嘀咕,“这丫头毛毛躁躁的,到底跑哪了?” “这里这里!”这时一个小巧的身影朝他不停地挥手。 “小贝?” 牛小贝今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刚好有一阵微风拂过,将她头顶的沙滩帽吹到了地上。 比身材相貌,无论是苏璃还是林妙诗,牛小贝哪个都不如,但她身上那股清新的邻家小妹气质,让人感觉很舒服也很亲近。 “啊,我的帽子!” 沈欢回神后,帮忙捡起沙滩帽,递给了牛小贝。 小丫头嘟起小嘴,委屈道:“都脏了。” 沈欢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再耽搁下去可就玩不了了,咱们先上车吧。” “都说多少次了,摸头摸多了会不长个子的!” 大概过了快一个小时,终于是到了酒店。 可一下车,沈欢的表情就变得尴尬起来,牛小贝更是满面羞红。 这个吴哥,干嘛没事儿订个情侣酒店啊! 第34章林妙诗也来了?! 云来山风景优美,依山傍水,旁边的情侣酒店自然也不会太差。 沈欢简单看了一下,房间构造很有情调,遗憾的是只有双人床。 “待会儿咱们玩回来,你睡床,我睡外面沙发好了。” 牛小贝差不多已经冷静了下来,俏皮的撅撅嘴,“你找臭大宝玩,却订的情侣酒店,难道你俩——” “小丫头,再胡说就撕烂你的嘴巴。”沈欢无奈的摸了下额头,现在小女生脑袋里装得都是些什么啊。 因为才刚刚七月份,云来山的游客并不算多。 沈欢也没来这儿玩过,就买了份旅游指南。 按照上面的说法,云来山景区算不上小,想要领略全部的风景魅力需要两天时间。 “咱们先去坐车到朱石峡看看吧。” 景区内景点比较分散,步行估计得把人累死。 牛小贝用粉舌舔了下冰棍,“你说了算。” 朱石峡算是云来山景点的精华,游客相对多一些。 刚进去就感觉一阵清凉,再也没有半分暑意。 “好壮观!”看着眼前的景色,牛小贝忍不住兴奋欢呼。 沈欢表现得倒比较平淡,主要是心不在此。 逛了大概不到四十分钟,牛小贝就开始喊累。 沈欢朝四周看了看,指着前方的水潭道:“前面有个潭子,要不咱们进去玩一会儿,就当休息了。” 牛小贝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就不知道背背人家。” “你说什么?” “没什么,快去玩水啦!” 沈欢扁起裤腿,走进了水潭。 “哇,还有鱼,欢子哥,快点抓住它!” 那活泼劲,哪有半分累了的样子。 不过此情此景,倒是勾起沈欢不少儿时的记忆。 小时候他和牛大宝经常到村边的河里捞鱼,牛小贝总会像跟屁虫一样,紧紧地跟在后面。 “没想到一眨眼,十几年就过去了……呼,干嘛呢!”沈欢还没感叹完,就被人泼了一身冷水,真应了那句“透心凉”的广告。 只见牛小贝在那幸灾乐祸的大笑,手上还带着些水迹。 “好你个小丫头!”沈欢捧水还击。 两人一来一往,颇有点鸳鸯戏水的味道。 “啊!臭沈欢,你往哪泼呢。”牛小贝脸蛋羞红的捂着胸脯。 沈欢也是一脸尴尬,“我不是故——” 话还没说完,牛小贝猛地躬身,朝他拨去大片潭水。 面对突发情况,沈欢一点也不着急,轻松地躲了过去,就知道这小丫头没那么矫情。 牛小贝一脸惊恐,不停地弓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现在才知道求饶?晚了!”沈欢话刚说完,就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小丫头道歉的对象好像并不是自己。 难道泼到别人了? 沈欢转过身一看,差点没掉水里,“林、林小姐?!” 他打死也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林妙诗。 牛小贝开始也觉得在哪见过林妙诗,现在沈欢这么一开口,她总算想起来了。 林妙诗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静静地看着两人一句话也不说。 “您不是要出差吗,怎么来这儿了……”沈欢现在心情有些复杂,高兴有点,疑惑有点,心虚也有一点,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水里凉,咱们到岸边坐会儿?” 林妙诗没做表示,转身朝岸边走了过去。 “呼……吓死我了,这姐姐还是和以前一样,冷冰冰的。”牛小贝一脸后怕的拍着胸口。 林妙诗不在身边,沈欢表现自然不少,安慰道:“她又不是老虎,怕什么。” 这话换来牛小贝一脸鄙夷,“还说我呢,你也没强多少,汗都出来了。” “……” 这丫头的观察力,什么时候变这么强了。 到岸边以后,沈欢咳嗽了下,主动出声,“你怎么也来这边了?” “出差的地方正好在这附近,客户还没来,就准备玩一会儿。”林妙诗回答完,眼睛直勾勾的盯了过来,“不是找不到人一起,准备一个人来玩么?” “呃,我本来是想找大宝的,后来……”沈欢将经过解释了一遍。 林妙诗“哦”了一声,将视线放到别处,没再说话。 沈欢小心翼翼的提议道:“要不咱们一起玩吧,反正还有很多景点没逛,人多也热闹。” “我不喜欢热闹,一个人正好。” “那个……天气这么热,我给你买个冰棍吧!” 林妙诗还没回答,牛小贝却主动跳出潭子,“我去,你和林姐姐多聊会儿!” 让她一个人和林妙诗独处?那还不得被冻死。 牛小贝离开后,沈欢想活跃一下气氛,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静静的待在原地。 忽然,林妙诗用余光瞟了他一眼,“会捉鱼么?” 沈欢下意识点了点头,“会啊。” 林妙诗起身朝潭子深处走去,头也不回道:“教我捉鱼。” “啊?”沈欢有点回不过神来,刚才不是说喜欢一个人玩吗,怎么现在…… 他转头一看,不远处正有一家子在潭里捉鱼,估计是那热闹的气氛感染到了林妙诗。 “小贝应该快回来了,她也想看我捉鱼,咱们等她……”沈欢正说着,忽然打了个冷颤,抬头一看,林妙诗正用冷冰冰的眼神盯着自己。 他连忙改口道:“我先教你,不等小贝了。” 捉鱼景点是默许的,毕竟没有专业工具,鱼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抓到。 要真抓到了也没事儿,岸边有个摊子,游客把抓到鱼到那称一下就可以花钱带走,附近酒店也都有烹制服务。 进去以后,林妙诗忽然把手搭在了沈欢肩膀上,不等询问,她便主动解释道:“我不会游泳,这样安全点。” 这水潭最多半米深,就算掉下去也淹不死人吧? 沈欢心里嘀咕,脸上却没多少变化,一本正经道:“捉鱼和武术一样,讲究快准狠,它们的鳞片很滑,抓肯定抓不到,我们得先用手摁住,然后……” 说完一大堆徒手捉鱼的要素以后,沈欢示意林妙诗自己试一下。 “没听懂。” “要不,我手把手教你?” 见对方默认,沈欢也壮起胆子,抓住了林妙诗的小手。 两人刚连在一起,牛小贝的声音就从背后传了过来,“欢子哥,你和林姐姐在干嘛呢?” 怀有贼心的沈欢被吓了一跳,激动之下连忙松手。 松手不要紧,可他太过慌乱,还顺带推了一把。 林妙诗失去重心,整个人直接朝前栽去。 沈欢救人心急,连忙伸手揽住,“对不起,我不是——” 话说到一半就停了,表情也变得尴尬无比。 又软又有弹性,这种手感……该死!自己不会是摸到不该摸的地方了吧? 第35章她真的喜欢自己! 想到那种可能,沈欢连忙松手。 林妙诗还没站稳,突然松手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掉到水潭里。 死就死吧,被骂一顿,总比让她变成落汤鸡要好! 沈欢一咬牙,再次将手伸了出去。 这次只能勾到背,应该不会再碰到那种不该碰的地方了……吧? 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的确没有碰不该碰的地方,可是却把不该扯断的东西给扯断了! “哗啦啦!” 荡起的水花,溅了沈欢一身,他没心思计较这些,急忙以公主抱的方式,将林妙诗从水里抱了起来。 “咳咳!”林妙诗一边将水咳出,一边用杀人般的目光看了过来。 沈欢欲哭无泪,黑衬衫都扯变形了,扣子也掉了几个,这让我怎么解释啊! 牛小贝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欢子哥,你、你好厉害!” 要不是你突然杀过来,能出这事儿么! 其实这件事和牛小贝没多大关系,人家只不过是随口一问,要怪也只能怪沈欢自己做贼心虚。 “嘶——”林妙诗忽然倒吸了口冷气,表情痛苦道:“崴脚了,你慢点。” “哦、哦……”沈欢小心翼翼的把人放到岸边,“对不起,刚才我……我还是想帮你看看脚崴的严不严重吧。” 林妙诗伸手将他推开,“我没事,不用你管!” “林姐姐,欢子哥医术很厉害的,你就让他看看吧。”牛小贝在一旁帮腔。 林妙诗摇了摇头,“不严重,回酒店喷点云南白药就好了。” “我送你。”犯了这么大错,沈欢想趁机表现一下,挽回些好感。 不等拒绝,沈欢便强行把她背了起来。 “我说了,自己能回去!” “小贝,把我放在岸边的外套拿来,给她披上。”沈欢佯装没有听到。 旅程提前结束,牛小贝有些不乐意,但出了这种事儿也没办法。 “哎呦!”没走两步,沈欢便感觉腰间的软肉被人拧了一把,忍不住惨呼出声。 “怎么了,欢子哥?” “没、没事儿。”沈欢咬牙干笑,拧就拧吧,要不是自己,她也不会落魄成这样。 沈欢拦了辆出租车,让牛小贝和林妙诗坐后面,然后才坐到副驾驶位置上。 司机问道:“到哪?” “去……”沈欢这才想起,自己还没问林妙诗住在哪儿。 林妙诗将视线放在窗外,随口道:“连理枝。” 连理枝?!这不是自己和小贝住的情侣酒店么,林妙诗一个人怎么会住这种酒店? 牛小贝眼中闪过一丝亮光,“林姐姐是和男朋友一起来的吗?” 林妙诗皱了下眉,反问道:“难道一个人就不能住情侣酒店么?” “呃……”牛小贝吐了吐舌头没有说话。 酒店距离景区很近,十分钟没有就到了。 到酒店以后,沈欢在电梯口停了下来,“你在哪个房间?” “五二一。” 五二一?我和小贝在五二零,岂不是说她就住在隔壁! 在云来山附近出差还能用巧合解释,住一个酒店也不算什么,可这房挨着房就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了吧? “欢子哥,欢子哥,我们到了,在想什么呢!” 直到牛小贝的呼唤声传来,沈欢才回过神来,“你先回房,安置好林小姐以后我就回去。” “你一个大男人多不方便,还是我来照顾林姐姐吧。” 沈欢也没多想,点了点头。 林妙诗一路上都没说话,可能是气劲还没下去。 “好了。”治疗崴脚这种小伤,只用一缕灵气就已经足够。 沈欢拍了拍牛小贝,“走吧,让你林姐姐多休息会儿。” “我一个人嫌闷,就让小贝陪我在这儿聊聊天吧。” 听到这话,牛小贝脸色吓得煞白。 在生人面前,这小丫头脸皮薄得很,最终也没拒绝。 “要不我也留下?” 不需回答,在看到那眼神以后,沈欢便连忙闪人。 回到房间后,沈欢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宁。 早知道把那狐狸精给带来了,虽然说话不中听,但有个人聊天总比没事儿干好啊。 差不多过了两个小时,牛小贝终于回来了。 “饿死我了!” “我这就给前台打电话,让他们送饭过来。”沈欢一边用手机拨号,一边装作随口问道:“你们都聊了点什么?” “什么都聊啊,林姐姐也没想象中那么恐怖,人挺好的。”牛小贝趴在沙发上,晃了晃小脚丫子。 “咳咳。”沈欢挂掉电话以后,继续问道:“那她有没有提起我?” “说了啊……对了!”牛小贝好像忽然间想起了什么,猛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欢子哥,你什么时候谈得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快点老实交代!” “女朋友?”沈欢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牛小贝点了点头,“是啊,林姐姐说你之前谈过一个女朋友,我听都没听说过。” “我那是骗她的!” 沈欢话音刚落,林妙诗的声音就从门口飘了进来,“原来是骗我么?” 她、她怎么来了? “刚刚忘了告诉你,林姐姐也没吃饭,我就邀请她一起过来,故意没关门。”牛小贝说完,上前挽住林妙诗的胳膊,“看吧,我就说欢子哥没我不知道的事,什么女朋友一定是骗人的。” 喂,有没有搞错,这小丫头竟然为了一个刚认识的人,把自己这个认识了十几年的哥哥给卖了! 女人,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 吃饭时林妙诗和牛小贝聊得火热,沈欢完全成了局外人。 “林姐姐,你穿得这身淑女装,比之前的黑衬衫好看多了。” 沈欢这才发现林妙诗换了身衣服,不仅颜色变了,连款型也变了。 变了,她真的因为自己一句话而改变了着装! 这样的话,一切都解释通了。 林妙诗来云来山,不是为了出差,而是为了来找自己!她订隔壁房间不是巧合,而是为了距离自己更近一些! “欢子哥,你说是不是?” “啊?”沈欢回过神后,也连忙称赞,“是、是,真的很好看。” 林妙诗眼眸里闪过一丝喜色,表情却还是一副淡然的样子,“哦,最近那家店打折,我看便宜就买了,还凑合吧。” 等吃完饭以后,牛小贝提议趁时间还早再逛逛,沈欢也觉得待在酒店没什么意思。 可没等三人出门,就下起了大雨,再次游玩的计划算是泡汤了。 双方各回各屋,准备等明天再看看。 “别伤心了,明天不还有一天么?现在去睡觉,咱们明天早点起来把该逛的地方都逛了。”沈欢安慰道。 “好吧。”牛小贝一脸不甘心,但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也只能这样了。 沈欢在沙发上睡着没一会儿,就被牛小贝拽了起来。 他揉了揉眼睛,无奈道:“又怎么了?” 牛小贝可怜兮兮道:“打雷,我一个人怕得睡不着。” 话音刚落,一道惊雷就从窗外划过…… 第36章全世界的女人都怕打雷 “轰隆隆——” 雷声震耳,牛小贝发出一声尖叫,就朝沈欢怀里钻。 “没事了,没事了。”沈欢拍了拍小脑袋,安慰道:“沙发太小,我们到床上去睡吧。” 如果牛小贝穿着一身轻纱睡衣,他绝对不敢这么说,不过对方很明显是走可爱路线,穿着连体的小猫睡衣,根本勾不起那种心思。 上床后,还没来得及把被子盖好,牛小贝就将他牢牢搂住。 看到这情形,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刚想把灯关掉,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酒店服务人员应该不会过来打扰住客休息。 这里是情侣酒店,特殊的上门服务服务服务更不可能。 “你等一下,我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一、一起去!”牛小贝死不松手,目光躲躲闪闪的看着窗外,生怕又有惊雷闪过。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到门口,当沈欢把门打开后,无论是他还是牛小贝,都有些发愣。 只见林妙诗正抱着被子,一动不动的站在门口,见两人这么亲密,似乎有些不悦。 “林小姐,你这是……” “下雨了。”林妙诗没头没尾的答道。 沈欢挠了挠头,“然后呢?” “怕你冷。” 听到这话,沈欢差点没傻笑出声,她果然是喜欢自己! “酒店里被子只有一件,把它给我们,林姐姐你不就没被子盖了么?”牛小贝说话时,偶尔还会回头看一下窗外。 林妙诗摇了摇头,“他睡沙发,咱俩睡床上。” 沈欢听到这话差点没栽到地上,这到底什么意思? “你要睡这儿?”沈欢有些不解道。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说话。 “那我也不用睡沙发啊!”沈欢无奈道:“这么着,你和小贝睡这儿,我到你那屋睡。” “行!”林妙诗说着,便把被子塞进了他手里。 沈欢走出门外时,忍不住回头,“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看到林妙诗那冰冷的眼神,他咳嗽了两声,“我还是不问了。” 两个房间构造差不多,沈欢一盖被子蒙头就睡。 这眼刚闭上没多久,就又传来一阵敲门声。 “呃……忘带东西了?”开门后不出意料,还是林妙诗。 她没说话,直接走进了屋里,后面还跟个牛小贝。 沈欢无奈的抚了抚额头,“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刚刚又打雷了。”回答他的是牛小贝。 沈欢有些郁闷,这雷声有什么可怕的,你哥那呼噜声更恐怖,再说了不是还有林妙诗嘛。 “然后呢?” 牛小贝看了一眼林妙诗,见对方表情没什么波动,才开口道:“林姐姐也怕打雷,所以……咱们仨睡一块吧!” “你也怕打雷?”沈欢看着林妙诗,表情有些质疑。 林妙诗瞪了他一眼,“全世界的女人都怕打雷。” 想想也是,她再强势说到底也是个女人,女人嘛,怕打雷、虫子这些东西也很正常。 不对!刚刚小贝说的是三个人一起睡?不会是自己听错了吧。 沈欢吞了口唾沫,“小贝,你是说……咱们三个睡一块?” 他发誓,这么问只是为了确认自己耳朵有没有毛病,绝对不是为了什么龌蹉的想法。 “是啊,咱们三个只有你一个人不怕打雷。” “躺一个被窝?” “是——”牛小贝正说着,脸蛋一红,“欢子哥,你想什么呢!” 林妙诗更直接,“如果今天晚上敢动歪心思,我就阉了你!” 沈欢捂着裆部,像拨浪鼓似得不停摇头。 “你躺中间,我和小贝躺两边……”林妙诗说完,率先带着牛小贝钻进了被窝。 躺进去以后,沈欢并没有得到想象中那种感觉。 林妙诗只把外套脱了,牛小贝又穿着连体睡衣,闭上眼,只知道身边躺着俩人,性别都弄不清楚。 就这么睡吧,反正小贝在这儿,想干什么也不敢啊! 不知道是不是天公作美,忽然一声惊天雷响,让两女全都紧紧的将他抱住,就是力道大了些,差点没被勒死。 一次还好,前半夜几乎都是这情况,这让沈欢生出一种“睡觉还是一个人好”的错觉。 后半夜雷雨停了以后,两女总算是消停了,不过手却是没有松开。 沈欢斜眼朝两边看了看,发现两女呼吸平稳,应该是睡着了。 本来他也想就这么凑合睡,但鼻子总能闻到一些不知道是体香还是洗发水的味道,让人心神不宁。 早上那些事几乎可以证明她喜欢的人是我,摸摸手不算什么吧? 沈欢想着,动了下胳膊,凭感觉找准位置,轻轻的将玉手握住。 心脏怦怦直跳,一是因为紧张,二是激动。 紧张是怕牛小贝发现,激动是可以确定林妙诗真的睡着了。 看来当初那些灵气没有白费,手已经没以前那么冰凉。 时间久了,光是摸手已经满足不了沈欢,他将另一只手放在柳腰上轻点了一下,见林妙诗没什么反应,便想顺势向上再进一步。 但移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原因无它,刚才移动时他清清楚楚的看到,林妙诗睫毛微微颤抖了一下。 她在装睡! 想到这个可能,沈欢背脊一阵发凉,他之所以这么胆大妄为,完全是以林妙诗睡着为前提,现在这个情况根本不在意料之中。 不对,既然是装睡,自己摸了小手儿这么久都没反抗,岂不是说她真的喜欢自己? 沈欢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之前的答案只是推测,没什么证据,甚至有一些自恋成分,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肯定,他不是自恋过头! “呼……”做完深呼吸,他决定做一个原来压根就没想过的壮举。 先是将手放回腰间,然后探头对着那白嫩的脸蛋吻了过去。 林妙诗的身体明显紧绷了一下,不过依旧在装睡。 她越是如此,沈欢胆子越大,顺着脸颊慢慢朝嘴唇划去。 “嗯……”眼看就要成功,林妙诗忽然翻了下身子,只留下一个背影。 沈欢有些不甘心,想要再试一次。 不对!她都背对自己了,这手怎么可能还被我握着? 卧槽,不会是拉错人了吧! 沈欢吞了口唾沫,转头朝牛小贝那边看了一眼。 她毕竟年纪还小,演技没林妙诗那么自然,不仅脸蛋泛红,额头上也紧张的满是汗液。 一看这情况,沈欢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有没有搞错,这两个人竟然都没睡! 第37章《药王经》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床上只剩下了沈欢一个。 晚上发生的事情,让他心虚不已。 如果只有林妙诗一个,倒不用太担心,但牛小贝就不是那么容易解释了。 一直以来,他都当自己是牛小贝的哥哥,可现在……唉!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起来以后,沈欢在屋里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人影。 “她们该不会为了躲我,提前回去了吧?”想到这种可能,他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变得苦逼起来。 “算了,还是先回自己房间吧!”沈欢叹了口气,准备回五二零洗漱一下再想其它。 进屋后,他揉了揉眼睛,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两女。 林妙诗和牛小贝不仅没走,还提前订好了饭菜,正端坐在饭桌等他。 “去洗洗再吃饭。” “哦……”沈欢应了一声,朝卫生间走的同时,也在观察两人的表情。 牛小贝脸上看不出一丝古怪,林妙诗也和往常一样没啥变化。 是自己想多了? 吃完饭以后,沈欢提议道:“昨天刚下过雨,我们去云来飞瀑看看?” “不了,我爸刚刚打电话,说臭大宝相亲很成功,让我回去庆祝庆祝。”牛小贝顿了一下,接着道:“欢子哥,你和林姐姐有时间的话,咱们一起回去吧,大伯和大娘也想你了。” 江明之行是沈欢第一次出远门,期间有过无数次想回家的冲动,如今牛小贝提起,更是思乡情切。 他看了看林妙诗没有说话,对方毕竟还带着一个老板身份,总得征询征询人家意见。 “那就一起回去吧,待会儿我给公司那边打个电话,把差事推了就好。” 到现在还把出差挂嘴边,你骗鬼呢! 林妙诗是开车过来的,回去时省了不少功夫。 大概一个钟头,就到了长乐村。 牛大宝知道沈欢要回来,老早就待在村口等着。 “欢子,你可回来了!”见沈欢下车,他上来就是一个熊抱。 发现林妙诗以后,熟络的打起招呼,一点都不面生。 沈欢搂住牛大宝肩头,笑呵呵的问道:“我听小贝说,你相亲挺顺利的,怎么,不打算娶城里媳妇了?” “城里的也相了几个,不是我看不惯她就是她看不惯我,有代沟,还没村里的得劲儿。” 由于沈欢太久没和牛大宝见过,四人分成了两派,他俩一边走路一边聊,林妙诗和牛小贝则先开车回去。 一进家门,沈父和沈母便迎了上来。 沈欢忽然感觉鼻子一酸,紧紧地抱着二老不说话。 “来来,都别站着,吃饭吃饭!”牛父招呼众人坐下,说道:“欢子,这阵子你也别走了,过两天大宝这小子摆订婚宴,多呆几天再走。” “一定,一定。” 沈母放下筷子,表情有些担忧,“林小姐的病还没治好?” 沈欢苦笑着点了点头,别说治不治得好,他现在压根都不知道是什么病。 “不行的话,让林小姐到大医院里看看,你别耽搁了人家。” 上饭桌后一直没说话的林妙诗忽然开口,“沈医师医术很好,只是我的病有些难缠。” “欢子没给您添麻烦吧?” “是我麻烦他。” 沈欢听到这话心里美滋滋的,虽然聊得是医生和病人那些事儿,但在他耳朵里,就跟婆媳聊天一样。 吃完饭以后,牛父把牛大宝相亲对象的照片拿了过来。 女孩皮肤白皙,扎着双边麻花辫,脸上有俩小酒窝,猛地一看和某个网红的民国学生照挺像。 沈欢拍了下肩膀,笑呵呵道:“行啊大宝,眼光可以啊!” 牛大宝平时脸皮厚的跟鞋底一样,现在一听这话,竟然脸红了。 牛父一脸得意,刚想夸夸未来儿媳,一旁的牛母却说道:“人才的确不错,可惜是个哑巴。” “就你儿子那黑炭样还挑呢!不会说话怎么了?省的你儿子埋怨又给他找了个娘。”牛父气呼呼的瞪着眼睛,说得好像牛大宝不是他儿子似得。 众人习以为常,全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妈,你真糊涂,欢子哥医术那么好,等嫂子进了门,让他治好不就得了。” 听到牛小贝这话,牛母拍了下额头,“还真是,把这茬子给忘了。” “婶,你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 陪父母聊完天,沈欢打算回药庐看看,林妙诗也闲着没事儿跟了过来。 进屋后,林妙诗朝周围看了看,随口道:“看来你师父是个很严谨的人。” 沈欢点了点头,“师父曾经说过,医者马虎犹弃病人生命于不顾。” 看着屋内摆设,沈欢的思绪回到了五年前。 那时候还是初中生的他,已经背上家庭重担,孙老头见他一片孝心,才收其为徒。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师父也远离人世,但有些话犹在耳边。 如今中医每况愈下,让中医再次被大众所接受,一直是孙老头的愿望。 沈欢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灵气的确可以治愈很多病症,但拥有这种特殊能力的医者只有他一个。 一人医术高超说明不了什么,只有将整体水平提升,才是中医崛起的希望。 沈欢一直以来都很迷茫,没有明确目标,考虑得都只是眼前的一些事情,现在有了目标,他忽然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不少。 “怎么了?” 沈欢摆了摆手,“没什么,睹物思人,想起了一些事情。” 药庐太久没来,多了不少灰尘,他找到抹布,准备好好打扫一下。 “我帮你。” 按照平时观察,林妙诗可不是什么勤快人,沈欢当她是在客气,摇头道:“不用,很脏的,你坐那儿休息会儿。”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儿做。”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沈欢也没理由拒绝,指了指药橱,“那你把抽屉里的那些药拿出去晒一晒吧。” 没过多久,林妙诗突然道:“过来看看。” 沈欢放下手头的工作,走了过去,“怎么了?” “这柜子好像有夹层,应该是藏了什么东西。”林妙诗说着,还用手敲了敲。 为了不破坏药橱,沈欢决定开启青眸看一下。 谁知一看过后,他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起来。 夹层里藏得东西,竟然是师父说过的医道至宝——药王经! 第38章沈欢的狂想曲 《药王经》乃医道瑰宝,不过时过境迁,到了现代已转变为都市传说,只闻其名不见其物。 甚至曾有德高望重的老中医发表声明,《药王经》并不存在,只是后人对古时医术的一种幻想。 即便孙老头时常提起《药王经》如何精妙,沈欢也从来没把它当一回事儿。 “药王经?难道是燕京李家医书的手抄本?”林妙诗仔细观看后,又摇了摇头,“看书页质地,好像不是现代的东西。” 沈欢还是闭口不言,不过是被惊讶的说不出话。 即便不看书中内容,他也可以确定,这本《药王经》是实打实的真品! 因为在它周围,围绕着数不清的金色灵光。 这些灵气并不是蝌蚪形状,而是一个个飘逸狂乱的草书字体。 “望、闻、问、切,这是四诊之法!” “精气神元,五行阴阳,脏腑经络,概况医理。” “药石、针灸、推拿、食疗、刮痧、气功……这些是治疗手段!” “千金翼方、青囊秘经、岐黄脉诀、黄白丹论……” 沈欢喃喃自语,看得眼花缭乱。 一旁的林妙诗什么也不看到,以为他入了魔怔,“你……没事吧?” “我没事。”沈欢摇了摇头,《药王经》所带来的震撼,远超之前所遇到的任何事物。 他接过药王经,不停地翻动着。 忽然发现在气功疗法的篇章少了几页,很明显是被人撕下去的。 再仔细一看,整本《药王经》的字迹,竟和记载青眸修炼之法的小册子如出一辙。 难道青眸之术,本就出自《药王经》? 可是如果师父想要将《药王经》传给自己,直接给不是更好么? 就在沈欢疑惑之时,一个信封从《药王经》中掉了出来。 “爱徒沈欢亲启。” 这是师父留给自己的遗书?! 沈欢连忙将信封拆开,观看起上面的内容: 欢儿,你发现信封,《药王经》必然已是被你找到…… 天眼术可以激发瞳眸潜能,为你凝气筑基,利用气功篇章内的手法,方可治愈你父亲的病…… 如今为师已经仙去,无法在旁缚束,但仍要切记,在未完全掌握《药王经》所载之前,绝不可踏入燕京一步! 看完信的内容以后,沈欢脸上满是泪痕。 明白了,全明白了,为何临走前,师父执意让自己修炼小册上的秘密。 因为上面记载的并非旷世医术,而是透视之法! 师父不是没有参透,而是为了让自己开启天眼,好找到《药王经》! 解救父亲的办法也不是什么青眸灵气,而是《药王经》中的气疗之术啊! “给。”林妙诗从包里拿出张纸巾,朝沈欢递了过去。 沈欢擦过眼泪后,做了几个深呼吸,“你之前不是让我做生意么?” 林妙诗稍感意外,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咱们两个合伙吧。” “什么意思?”林妙诗还是有些不解。 沈欢深吸了口气,“你觉得保健品这个行业怎么样?” “华夏经济水平上升的很快,加上老龄化严重,是个不错的选择。”林妙诗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你想让舒适帮忙做保健品?”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接着问道:“养颜化妆产品近些年貌似也很火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加上女人是天生的购物狂——” 这次没等林妙诗说完,他便继续说道:“如果现在市场上,忽然多出一款纯中药华夏版的万艾可,是不是也会大卖呢?” “再或者,一款能让身高低矮人群长高的药物,一款能够治疗近视眼的药物,一款白发变黑、脱发重生的药物呢?” “到底发生了什么?”林妙诗感觉沈欢现在似乎有些不正常,见对方不说话,她只好回答道:“你说得这些非常诱人,一旦推出,整个华夏市场都将受到巨大冲击,但是……这些东西,并没有办法凭空捏造出来。” 没有但是,因为这些东西,我全都能做出来! 沈欢很想这么说,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说得没错,果然,空想是不切实际的。” 他刚才所说的药物,《药王经》中都有记载,但问题是,它们所需要的药材全都太珍贵了。 量产几乎全无可能,就算要寻找廉价而又无副作用的替代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情。 “咱们也打扫的差不多了,回去吧。” …… 由于牛大宝订婚这事儿,沈欢得在长乐村多待几天,林妙诗闲着没事儿,加上病情需要,也留了下来。 家里只有两个卧室,沈欢自然不可能让父母腾地方,他把卧室让给了林妙诗,自己睡沙发。 “欢子。” “妈,你还没睡啊?”沈欢连忙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有事儿?” 沈母点了点了头,“你爸什么性子你也知道,大宝改明儿就订婚了,你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听老妈这意思,是来催婚了? “小林来咱们家,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咋又说起林妙诗了,草!老妈不会是看出什么了吧? 这种自己吓自己的感觉很不好受,沈欢苦笑道:“妈,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我寻思着,是不是该把房给盖了。”沈母扳了扳指头,“上了大学你一定会处朋友,要是人家来了,总不能像小林一样挤在那吧。” “咱们村儿盖个房子,再装修装修,应该二十万左右,你卖牛黄的钱还能剩下一些。” 什么嘛,搞了半天原来是想盖新房子。 其实沈母说的这些事儿,沈欢也想过,他试探道:“妈,你说咱们在市里买套房怎么样?交通方便,你没事儿还能跟爸到公园逛逛。” “市房价太贵,再说,人生地不熟的,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而且你还没毕业,在哪工作也不确定……” 沈母的回答,和他猜测得差不多。 “那行,等明天我到城里把牛黄赚得钱,都转到爸的卡上。” 沈欢没打算把最近在江明赚得钱说出来,主要是怕父母担心,毕竟他才十九岁。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沈母才回房睡觉。 沈欢眼睛闭了半天也没睡着,沉思良久后,他蹑手蹑脚地朝林妙诗所在的房间走去…… 第39章化妆品用多了会毁容的! “林小姐,睡了么?”为确保不被发现,沈欢先试探性的喊了两声。 见林妙诗没回应,他便朝着床边摸去。 屋子里漆黑一片,沈欢做贼心虚,不敢把窗帘拉开,眼睛适应了很久才习惯。 不知道是不是天生体寒,林妙诗似乎很喜欢蜷着身子睡觉。 脖颈上雪白的嫩肉,勾得沈欢心里直痒痒。 除了呼吸声以外,再也没有其他声音,就是外面时不时传来的狗吠有些煞风景。 沈欢轻手轻脚的坐到床边,他怕吵醒林妙诗,先将手伸进去试探了一下。 见对方没有任何反应,沈欢松了口气,慢慢地把被子掀开。 和在宾馆那会儿一样,林妙诗只脱了外套。 就当沈欢准备抬脚钻进去的时候,林妙诗忽然睁开了眼睛,“有事儿?” “啊?”沈欢根本没想到她会这时候醒过来,“我、我怕你睡不惯,进来看一下……刚刚你把被子踢开了,我帮你盖盖。” “可能是太热了。”林妙诗自己整理了下被褥。 沈欢干笑道:“乡下没有空调,比不上江明那边。” “哦。” “那没事,我先走了。”说完,他便连忙跑了出去。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免得狗急跳墙,呸!什么狗不狗的。 经历刚才那事儿,沈欢也老实了,不过他还是睡不着,索性直接起身开灯,看看《药王经》。 当初他觉得依靠青眸,可以在古董一行捞金,但还是有些不现实。 现在古董文玩已经由小众转大众,捡漏不是那么容易,而十二月花神杯那种奇遇,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今天在药庐时的那些想法虽然是一时冲动,但仔细想想,似乎是目前最合适的赚钱办法。 白天他说的那些药物,基本上都是在《千金翼方》里找到的。 现在面临唯一的难题就是无法量产,就拿益寿茶来讲,无大疾大病者,服用后可延年益寿。 但光是药引武夷山母树大红袍,就让人望而止步。 身为稀世之珍,除非有人主动拿出来拍卖,不然就算有钱也买不到。 而商业大红袍品质繁杂,便宜的几十贵的过万,还不一定具有药引的效果。 目前来看,就龙凤合鸣有量产的可能,其中主药西夏枸杞并不难得,怀州山药沈欢更是吃过不少。 但这种房中秘药,总感觉有些上不得台面。 …… 沈欢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等睁开眼时,已经是晚上了。 “怎么这么吵?”人都有起床气,被人吵醒,心情更是不佳。 “这镯子漂亮吧?pt999纯铂金!就是太贵,小飞非得买,你说我这当妈的能不接么,那孩子就是太孝顺。”院子里,一个妇人正在那跟沈母显摆。 她那打扮说好听点是时尚,说难听点就是乡村非主流,几十岁人了还浓妆艳抹。 “要说咱们女人,不管年纪多大,都要打扮,亏谁都不能亏自己!你看我这皮肤,是不是比以前滑了不少?”妇人摸了摸自己脸蛋,“都是小飞送那些化妆品的效果!” “对了,欢子是今年高考吧?成绩怎么样?不行的话,就别让他上了,白浪费钱,我家小飞上学花不少钱,不过还好,现在全赚回来了。” 沈欢实在是忍不住,从屋里走了出来,“堂哥是咱们老沈家的明日之星,比起我,自然是强多了。” 妇人吓了一跳,“你这小崽子在家呢,出来也不打声招呼,想吓死你大娘啊!” “这不见我大娘心里激动嘛,怎么,堂哥从外地回来了?”沈欢将手搭在沈母肩头开始按摩。 提起自家儿子,妇人一脸得意,“可不是么,长大了,知道孝顺了,给我买了不少东西呢!你看这镯子,还有这些化妆品,全都贵着呢!” “化妆品?”沈欢忽然停下动作,一脸吃惊道:“大娘,您没听说吗,化妆品里都是化学物质,对皮肤有好处只是假象,用得时间久了会毁容的!” “你、你可别瞎说!”妇人嘴上说着,忍不住在脸上挠了两下。 沈欢猛地一指她脸蛋,紧张道:“哎呀,大娘,您脸上都起痘痘了,应该是对那些化学物质过敏,快点回去洗洗吧,不然您这脸可就毁了!” “啊,快中午了,我先回去给小飞做饭!”妇人随便找了个借口,飞快的跑出了院子。 沈欢看到这情况,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 沈母面色担忧道:“欢子,你说得是真的?那些化妆品真的会毁容?”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我那是骗她的,您怎么也信了,化妆品化妆品,不含化学成分还叫化妆品嘛。” “那你大娘脸上的痘痘……” 沈欢踢了踢脚边的花盆,“大娘对花粉过敏,我故意把屋里的花拿了出来,她不长痘痘才怪!” “这有些不大好吧,你大娘要知道了……” “知道又怎样,谁让她没事儿爱显摆,带个镀银的镯子,就说是铂金。”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再说,那会儿爸病重,他们家不借钱帮忙也就算了,还落井下石,说爸是做了黑心事儿被恶鬼缠身,我没找他们算账已经够客气了。” 听沈欢提起往事,沈母脸色也是一变,当初若不是妇人乱倒胡话,亲戚们也不会那么早就催人还钱。 “那你也不能——” “好了,我有分寸,大娘的过敏体质不是太严重,只要不吃热量高的食物,那些痘痘过不了一个钟头就能消。”沈欢说着,朝屋里看了看,“爸还没起来么?对了,我刚回屋里看了下,林小姐不在,是出去了?” 沈母点了点头,“她早上接了电话,说是好像要到隔壁村子看看药材,一会儿就回来。” 原来是忙工作的事儿,估计是待在家里太无聊了。 “妈,我出去会儿,中午饭就不跟家吃了。”沈欢拍了拍母亲肩膀,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虽然妇人在炫耀时,沈母没说什么,但沈欢看得出来,母亲还是有些羡慕的,只是嘴上不说罢了。 这次回来突然,也没带什么礼物,本来还不知道买啥好,现在他知道了。 周老福,怀州分店…… 由于江明那些衣服没带回来,沈欢现在穿得是老家的常装,看起来有些“朴素”。 他指着一条铂金项链道:“把这个拿出来让我看看。” 销售员脸上有些不快,递过项链的同时,小声嘀咕道:“看了这么多,也没见你买一件,想长见识,到网上看图片不就得了,浪费我时间!” 沈欢也不生气,看完项链后便还了回去,然后隔着玻璃指着柜子里那些饰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他一口气指了十来个,然后说道:“这些全都不要。” 销售员差点没被气死,你全都不要,指个屁啊! “剩下的,我全都要了!” 听到这话,销售员表情可谓是精彩万分。 全都要?不是开玩笑吧? 剩下的饰品虽然不多,但造型佳成分足,单个价钱比其它的加起来都贵。 要真的全买下来,都抵上她好几年工资了! 第40章我还以为是真的呢 直到沈欢离开,销售员都觉得自己是在做梦,那可是几十万啊,就这么刷了,连眼都不眨一下。 沈欢一共买了五件铂金首饰,都镶了钻。 项链和手镯打算给母亲,耳坠送牛小贝,戒指自然是给林妙诗,不过意义有点特殊怕她不收,拿吊坠留后手。 买完首饰,沈欢又去市里最大的化妆品店看了看,什么bb霜cc霜他都不知道是干嘛用的,最后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几件套装。 不知道是不是被勾起了购物欲,沈欢又跑去烟酒专卖店,买了些好烟好酒,这才打车回去。 “小飞真是懂事儿了,本来今天中午该我做饭,他非说油烟对身体不好,硬带着我和老沈到县里的川菜馆搓了一顿,还真别说,味道就是好!” 沈欢还没进门,就听到院子里传来自家大娘炫耀的声音。 “大娘,您怎么又来了?”沈欢提着东西进院,语气明显有些不快。 妇人听到后一转身,像是看到了救命恩人,“欢子,你可回来了,快帮大娘瞅瞅,痒死我了!” 看到她脸上痘痘增加,沈欢一点也不意外,随手将东西放在了板凳上,“我就说那些化妆品会毁容,您还不信我。” “不、不是不信,我这不卸妆了嘛。”妇人有些窘迫道:“你看能治不?” “您这是对化妆品里的化学成分过敏,本来就不该吃大热量食物,还跟着堂哥去吃川菜。”沈欢顿了下,继续说道:“待会儿跟我到药庐抓点药,吃两剂就好了。” “能治就好,能治就好!”妇人长相不怎么样,对自己脸蛋看得倒挺重。 这时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疾步走了进来,“妈,都说了现在中医不行,沈欢那小子才学几年,有没有真本事都不知道!跟我到镇医院,打一针就好了。” “还不是你那些化妆品害得!” 沈飞面带苦笑,“那店员说是纯天然,没有任何化学成分,我哪知道会这样啊!” “医院就不用去了,欢子说能治。”妇人说着,将声音压低了一些,“找他看病又不用掏钱,能省一笔是一笔。” 沈飞瞅了沈欢一眼,脸上的鄙视没有一点掩饰,“见面连声堂哥都不叫,没一点家教!” “堂哥这话可言重了,我是太惊讶,当初在学校门口劫钱的小混混也能穿上西装了。” 你不是话里藏针么?我就给你来个话中带刀! “你——” 妇女还有求于沈欢,不适合现在闹矛盾,连忙打圆场,转移话题,“欢子,你提的这一堆都是什么东西啊?” “哦,也没什么。”沈欢腼腆的笑了笑,“大娘您晌午不是让我妈看了那铂金镯子吗,她嘴上不说,心里却羡慕得很。” 妇女一听这话,很是得意,“都是女人,我懂我懂。” “像您那种屁踢九九九的我自然是买不来,只能买些pt950的。”沈欢说着,取出一条项链,戴在了沈母脖颈上,“质量上没法跟您比,只能数量上来凑了。” 说着,把吊坠也戴上了。 见沈欢还没停下的意思,妇人脸色变得尴尬起来,那些首饰不仅色泽造型远胜于她,还多了几颗钻石,和镀银假货根本就不一个级别。 沈飞不屑道:“不过是些假货,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假的么?早知道让堂哥这种大能人陪我一起去了。”沈欢故做惊讶,将鉴定证书举高,“唉,我还以为是真的呢。” 看到证书上的印章和签名,沈飞眉角明显抽搐了一下。 “您没打过耳洞?”沈欢本来准备把耳坠也给戴上,谁知沈母竟然没有耳洞。 “算了,反正堂哥说是假的,扔了吧!”说着,随手一甩就把耳坠给扔到了旁边的枯井里。 这情景看得沈飞一阵肉痛,鉴定证书都在那了,你是不是傻! 傻?他要是真傻,不是对自己更好么! 沈欢把东西当面拆包,一脸诚恳道:“堂哥,我还买了点烟酒和化妆品,你帮忙看看是不是真的。” 08黄鹤楼?真龙盛世?金钻芙蓉王?这简直就是传奇级香烟大聚会啊! “堂哥,你回来趟不容易,送你一条解乏吧!”沈欢随手拿起条黄鹤楼,不过递到一半又收了回去,“算了,那些首饰是假的,我看这烟也不真,送你假烟,心里终归过意不去。” 假个屁啊! 人要脸树要皮,沈飞只能硬生生地把伸出的手给收回去。 “唉,跑了半天,却买了堆假货!”沈欢一脸郁闷道:“妈,你先把东西收屋里吧,待会儿我再去趟怀州,看看能不能把货给退了。” 待到沈母离开后,沈飞一脸亲切的走到沈欢身旁,“堂弟啊,最近在哪发财?” “发财?”沈欢不解的挠了挠头。 “就是在哪赚钱!” 沈欢这才摆出一副了解的模样,“这样啊,我跟别人当私人医师呢!” “当医生能赚多少钱!这次你可别说堂哥有好事儿不想起你。”沈飞说着神秘兮兮的朝着四周看了看,低声道:“巴菲特认识不?” “貌似在哪听过……堂哥你认识他?听名字像是外国人。”沈欢说着猛地一拍大腿,羡慕道:“表哥混的真是厉害,竟然都有外国朋友了。” “咳咳!”沈飞不自然的清了清嗓子,股神巴菲特都不认识,学习好的,果然全都是呆子! “现在炒股很流行,三千变三十万的太多了,老哥研究股票很久了,不是我吹,选10支股,9支都飘红!你要是拿三十万出来,变三千万都有可能,要不是我钱少,早就发了!” 妇人也在旁帮腔,“没错,你堂哥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带领咱们老沈家发家致富,本家们都投了不少钱,就差你家了!” “我记得炒股不是要开户么?” 听到这话,沈飞一愣,这小子竟然还知道开户? “你一个人炒能赚多少?咱们把钱集中起来,不是赚更多嘛!到时候按比例分钱,如果你怕赔钱,我每月给你百分之三的利息,不相信的话,堂哥现在就可以跟你签合同!” 沈欢就算不懂得炒股,也听出这事儿有些不对劲。 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掉了,后面也会跟着一个能把你砸死的大铁饼。 “既然你这么厉害,能不能帮我看看这支股怎么样?”这时林妙诗忽然从房里走了出来。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欢这正疑惑着,一旁的沈华开口问道:“这位是?” “我是雇佣他为私人医师的病人,最近刚刚开始玩股票,听你的意思,炒股似乎很厉害,所以想请教请教。” 那就是老板咯?哈哈,没想到竟然钓到了条大鱼! 沈飞装模作样的将视线移到了笔记本上,“恩……走势不错,但只是表面,过不了多久就会跌。” “你确定?” 沈飞皱眉道:“小姐,相信我,说我是华夏巴菲特也一点都不夸张!” “原来股神连心电图和k线图都分不清,真是长见识了。”林妙诗似笑非笑的说道。 沈飞面色一僵,知道骗局被戳破后,恼羞成怒,“不懂就别瞎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妈,我们走!” 沈飞母子狼狈离开后,沈欢笑道:“你出来不会是因为担心我上当受骗吧?放心,我早看出来了。” 林妙诗将笔记本合上,理都不理他,直接回了屋子。 不等沈欢回神,沈母从屋里走了出来,“欢子,你该不会弄错了吧,我看了看证书,这首饰好像是真的。” “钱都已经打到爸卡上了,我哪来的钱买真的,都是假的,您戴两天就掉色儿了。”沈欢不打算把实情说出来,若沈母知道这是真品,恐怕不仅不会高兴,还得臭骂他一顿。 “天凉了,您赶快回屋里休息吧。” “你跟院里还有事儿?” “没事儿,活动活动筋骨,您快进屋吧。” 将母亲推到屋里以后,沈欢立马跑到枯井旁,栽头就准备往里跳,可看到枯井那么深又有点心虚。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早知道扔房顶都比扔井里强啊! 第41章饭菜有毒?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长乐村这边的习俗是去女方家订婚,男方负责准备材料以及彩礼。 牛家在村里是独户,牛母那边也没什么亲戚,加上沈欢一家也没几个人。 在宴席正式开始之前,沈欢先帮未来弟妹郭晴瞧了瞧病。 “怎么样?”牛父比牛母还要着急,虽然他嘴上说着不介意,但心里多少有些遗憾。 郭家人也紧盯着沈欢不说话,眼神里有希翼也有质疑。 一般无法说话的病人,大多是听力丧失引起的,听不到话,自然不会发音。 经过测验,郭晴的听力正常,舌头、咽喉、鼻腔这些发声所需的主要器官也没任何问题。 “要不要看看在医院拍得那些片子?”郭父见沈欢看着自己女儿半天不说话,不免开始着急起来。 郭母白了他一眼,“人家是中医,哪用得着那些东西!” 沈欢的确用不着片子,不过和是不是中医没多少关系。 用望诊排除一些可能后,他用透视眼观察了一下脑部。 “欢子,到底能不能治,你说句话啊!”牛大宝忍不住了。 “能治。”沈欢顿了一下,转头看向郭父,“医院应该出过诊断书吧?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令嫒无法出声发言,是因为幼时脑部受过重创,淤血成块,压迫了语言神经,确切的说不是哑巴,而是失语症。” “光看两眼,就说出了病症,比医院里那些医生强多了,小晴这次有救了!”郭母一脸兴奋。 郭父却依旧有些担忧,医院那些医生也看出来了,不还是没得治么。 沈欢取出一根银针,消毒后在言语区落针。 与之前不同,他没有使用提插捻转这些基本手法,轻弹针尾之后便顺势收针,落于下个穴位。 半分钟没过,沈欢就把银针放回了袋子里,“好了。” “这就好了?”别说郭父不相信,其他人也是一样,这种行云流水般的速度,还能叫针灸吗? 沈欢站到一旁没说话,给郭晴打了个眼色。 “爸、爸……” 此声一出,整个院子都静了。 虽然有些结巴,但已经能发声叫人,好了!缠了女儿十年的失语症终于好了! 郭晴自小聪慧,若不是因为那场意外导致失声,也不会在学校被人欺负的无奈辍学。 所以郭父郭母一直觉得,欠了女儿太多。 “多吃些活血药物,咱们县城里的药房应该就有卖,最近半个月不要吃高脂肪类食物,甜品冷饮也最好别碰。”沈欢又交代了几句,知道这情况不适合有外人打扰,就拉着牛家人走了出去。 一出门,牛大宝就开始道谢,“欢子,谢谢你,真的!” “咱俩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说这些干嘛。”沈欢搂住他肩头,“说谢谢,还不如说说你俩当初是怎么聊天的。” 相亲可不是光看长相就够了,再说牛大宝也不是那种只看长相不看内在的人。 “刚开始去的时候我没报啥希望,聊天的时候很费劲,我说了半天她也不肯声。”回想起当时的情况,牛大宝满脸笑容,“后来一看她写的字,我就有些好感了,母老虎不是常说字如其人么?小晴的字可好看了!” “见完面,我就让老妈打听,除了不能说话,都是好名声!” 没聊多久郭家那边的亲戚到了,郭父出来邀请众人入席。 “我代小女,敬沈神医一杯!” 沈欢客气了几句,一仰脖子便将酒喝完。 “这位是你女朋友吧?”郭父指了指林妙诗,又晃了下酒瓶,“也来点?” 您真有眼光!沈欢忍不住想对郭父竖大拇指。 他刚准开口把这酒给拦下,谁知林妙诗主动道:“对不起,我不能喝酒,就和小贝她们一样,用饮料替代吧。” 不能喝酒?什么时候转得性? 不对啊,没有否认女朋友的身份,岂不是说她默认了! 昨天沈欢把礼物分发了一下,唯独戒指和吊坠没敢往外送,这两天林妙诗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见他连个招呼都不打。 晚上,不,下午就把戒指送给她,顺便表个白,说不定就可以…… “吃菜啊,你想什么呢!” “哦。”沈欢回过神,用筷子加了片小车牛肉,可刚放进嘴里就吐了出来,“呸!把筷子放下,这菜不能吃!” “怎么不能吃?都是好东西啊!”牛大宝说着,撇了根鸡腿,抬手就往嘴里塞。 “啪!”沈欢一巴掌将鸡腿打在了地上。 牛大宝揉着手,表情郁闷道:“你干嘛啊!” “酒水和这些菜搭配起来,会产生一种致命的毒素……总之全都放下筷子!”沈欢一脸认真,得来的却是哄堂大笑。 “饭菜里有毒?这小子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武侠小说里还得用银针试呢,这小家伙吃一口就尝出来了。” “我头不晕气不喘,有个屁毒啊!” 说话的大都是郭家亲戚,牛家这边一听沈欢说这话,立马放下了筷子。 “大家别吃了。”郭父起身帮腔,谁知得到的也是一阵嬉笑白眼。 “老郭,歇歇吧,今天你闺女订婚,开这种玩笑可不好。” “是啊,你跟个神经病乱起什么哄。” “郭叔没起哄,那个人也不是神经,饭菜里确实有毒,是我亲手下的!”这时那名负责做菜的年轻人从酒席间站了起来。 众人先是一愣,笑道:“旺子怎么你也跟着捣乱。” 郭旺没有理会,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药效差不多该发挥了。” 话音刚落,就有人大喊肚子痛,没过多久,不少人已经倒在地上抽搐打滚。 林妙诗等人吃得少,要好上一些,但脸上全都呈现着痛苦之色。 “他们和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么狠毒!”沈欢先用银针锁穴,阻止毒素蔓延。 郭旺冷笑一声,“无冤无仇?我喜欢小晴,整个村子都知道!” “郭叔说我没本事,不同意这门亲事,好,我到外地学厨艺长本事,可回来后,又故意刁难,说我没有存款。” “这些我都可以忍,但说好的给我三年时间,现在三个月都没到,就要把小晴嫁出去,我不服!” 他越说越激动,表情也变得狰狞无比,“我得不到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你无父无母,又没学历,让我怎么放心把女儿交给你!”郭父咬牙忍痛,“还有,我说过很多遍,小晴一直将你当哥哥,根本就没其他意思,不信你让她自己说。” “小晴根本就不会说话,还敢说你不是刁难我!”郭旺说着,拿着菜刀就冲向了郭父。 沈欢一脚把他踢到了地上,“把解药交出来!” “我是为了杀他们来的,怎么可能会有解药?别以为你打我我就会怕,杀人抵命,今天我就没打算活着回去!”郭旺说着,从兜里掏出一瓶农药给自己灌了下去,“小晴……呃……咱们黄泉路上见……” 从挣扎到死亡,沈欢都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施救的打算。 他环望四周,面色冰冷,大喝道:“给我滚出来!如果这毒药是郭旺配得,他根本用不着喝农药自杀!” “我知道你在这儿,快点滚出来!” “啪!啪!啪!” 随着鼓掌声响起,一个藏身于黑袍之下的身影,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好好好,不愧是药王孙真的传人,果然有几分本事!” 第42章把药王经交出来! “解药给我!” 酒无毒,菜无毒,合则毒生。 这类复合型毒药研发难度极高,破解过程就像是在做以人命为赌注的限时谜题,甚至一味药用错,就会提前送中毒者找阎王爷玩牌。 青眸灵气?沈欢早在银针锁穴时就试过了,只能起到抑制作用,拖延毒素蔓延的时间而已。 就连透视能力,放在黑袍人身上也不再管用。 “哈哈哈哈!”黑袍人大笑两声,讥讽道:“看来我刚才看走了眼,药王孙真之徒也不过如此。” “不给是吧?”沈欢说完,朝着头部就是一拳。 黑袍人躲也不躲,手拟剑指轻轻一叩,便将拳头拨到一旁。 这一击并不只是防御那么简单,碰触瞬间,沈欢感觉自己的手臂,好像被人强行撕裂了一般,险些没有昏厥过去。 “就这点本事还想用强?”黑袍人语气极为不屑。 沈欢拿出银针,将右手的痛觉暂时封闭,咬牙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筑基后的他,身体素质大幅度增长,按照世俗的力量体系,单打独斗就算不是无敌,也能立于不败之地,对方却只用了一招。 黑袍人答非所问,“虽然银针锁穴可以暂缓毒素蔓延,但治标不治本,相信过不了一刻钟,你的这些朋友就会丧命……与其关心我是什么人,倒不如多花些心思,想想怎么解毒吧!” “怎么,想不通?给你一些提示,解药就在饭桌之上。” 虽然不知道对方在玩什么把戏,但有一句话说得没错,现在最重要的是救人。 至于提示是真是假,沈欢也只能试试看了。 饭桌上的菜式上没什么特别,标准的酒席宴。 难道解药是某盘菜?不可能,要想人人中毒,必须在每种菜上下毒才能做到。 毒药是结合而出,解药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 如果需要将菜式搭配才能配出解药,也就是说每个人中的毒都不相同。 因为所有人表现出的症状都是腹痛,所以自己被误导了? 还是不对!每个人吃的菜都不一样,解药岂不是千变万化? 时间越来越紧迫,要是再找不到解药,大家全得没命! 沈欢思考的同时,视线不停地在饭桌上扫视,由于太过着急,连咬破嘴唇都毫无察觉,直到血液滴到手上才回过神来。 看着手上的血迹,沈欢眼睛忽然一亮,“我知道了,这不是什么组合毒药,你根本就是将毒药下在了筷子上!” 根据本地礼节,需要先饮茶酒才能正式开席,所以在发现有毒后,才会觉得这是组合毒药。 但他忽略了一点,郭晴失语症刚刚治愈,除了白开水以外,不能食用任何饮品。 而那壶热水是单独烧的,郭旺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郭晴却和其他人一样中了毒。 “你算准我在尝出毒药后,会阻止众人进食,所以一早将解药放在菜里,等到我近乎绝望时,再将实情讲出,给予最后一击!” 黑袍人笑了笑,“你说得这些不过是凭空推测,若解药真的放在菜中,不是应该相互抵消么?他们又怎么会中毒。” “巧妙的地方就在这里,因为真正的解药,需要食用全部的菜式。”沈欢顿了一下,继续道:“每个人喜好不同,总会有所挑拣,就算有人什么都吃,也因为时间太短,而无法凑齐解药!” 黑袍人耸了耸肩,“既然你这么有自信,怎么不试着去解毒呢?”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就如对方所说,一切都不过是他的推测,若是其它试几次又何妨,但眼前的可都是人命啊! 大丈夫该断则断,现在不是顾虑的时候。 试,还有救人的机会,不试,所有人都会死! 沈欢一咬牙,回厨房取出干净碗筷,将菜集合送进了一个中毒者的嘴里。 服用后,那名中毒者不再痛苦,呼吸也恢复正常,随后昏睡了过去。 赌对了! 沈欢大松了口气,连忙按照这个方法,将其他人的毒解去。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自己好聪明,能够及时想到解毒之法,救了所有人的命?”黑袍人忽然出声,语气玩味道:“解毒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服用完全可以破解毒性的药物,另一种则是用毒性更强的药物,将之前的毒素覆盖,不知道……你听说过百日眠吗?” 听到这话,沈欢身体猛地一僵。 百日眠在《药王经》的万毒篇中有所记载,“服者昏迷百日,知觉全无,枯竭而亡!”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将正常人瞬间变为植物人的致命毒药! 看到沈欢的表情变化,黑袍人继续火上浇油,“其实你的猜测距离事实已经很接近了,不过间接让人死在你手中,又哪有让你亲自下手杀死亲朋来的好玩呢?” “眼神可杀不了人,而且论手脚,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沈欢双拳紧握,咬牙拿出了银针。 按照《药王经》记载,想要破解百日眠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针刺百会诸穴的同时,再加以气疗辅助,使中毒者苏醒。 “没想到孙真对你如此看重,竟然连蜻蜓点水都倾囊相授。”黑袍人在旁只是看着,时不时评论两句,也不动手。 “想要解百日眠,须得掌握气疗之术,当世想要学习通气法门,除了药王经,再无其他途径……药王经果然在你手中!”等到沈欢将人全部救醒后,黑袍人冷声道:“把药王经交出来,我会让你死得体面一些。” 他搞了那么多事,竟然只是为了确定自己手里有没有《药王经》?!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药王经》乃医道至宝,绝对不能流落在邪徒手中。 沈欢一边装傻,一边对身后众人说道:“他的目标是我,你们快跑!” 牛小贝晃了晃手机,“欢子哥别怕,我已经报警了。” 现在根本不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以对方的身手可以杀了这里所有人,反正有郭旺背黑锅,根本无需顾虑。 “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也只好随了你的愿。”黑袍人活动了下手腕,接着道:“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折磨人,在你面前杀光这些人,应该比折磨你本身更痛苦吧?” “走啊!”沈欢大喝了一声,从后腰取出刚才在厨房取的水果刀,朝黑袍人冲了过去。 两人实力差距太大,沈欢还未近身便被扣住脖子,凌空提起。 “不自量力!”黑袍人冷哼一声,便要将其脖子捏碎。 沈欢已经听到了颈骨互相摩擦的声音,强烈的窒息感让视线渐渐开始模糊。 自己不能死,不然爸妈他们谁也活不了! 沈欢眼中闪过一缕红光,艰难道:“给……我……滚、滚开!” 黑袍人动作猛地一滞,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但仍旧晚了,因为……沈欢已经用水果刀刺穿了他的喉咙! 第43章治愈林妙诗的方法 警察来了以后,表情非常震惊,镇子至少有十来年没出过命案。 由于事情重大,他们将所有人都带回了警局。 上次沈欢和胖警察发生过冲突,为避免对方借机报复,林妙诗特意联系了自己的律师。 根据村民证词,沈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做完笔录后,警察示意众人可以离开。 回到长乐村后,沈欢回到自己房间良久没有出门。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他第一次杀人,内心难免有所波动。 而且黑袍人明显是冲着《药王经》来的,嘴中的孙真很可能就是指孙老头。 师父身上究竟藏了些什么秘密,不让我去燕京和这个黑袍人有关系么? “欢子?”牛大宝将头从门口探了进来,见沈欢有些心不在焉,他走上前说道:“别想太多,警察都说了,你是正当防卫。” “我不是在想这些。” 牛大宝叹了口气,“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心里有没有事儿,我还看不出来嘛!” “小时候那件事,加上今天这事儿,我欠了你两条命了,恐怕这辈子都还不了了。” 沈欢皱了下眉头,佯装不悦道:“你平时挺痛快的,怎么老在这些事上犯浑。” “是小贝教我的,说这样可以转移你的注意力。”牛大宝傻笑道:“你看,我这么一说,你不就没工夫想其他了么。” “别人都说人命太短,我倒觉得人命太长,三天两头遇事儿让人憋心,眼前的就够受了,再考虑那么多以后,还不得累死!” 大宝说得没错,我坐在这里干想也没办法把问题给解决了,倒不如考虑一下眼前。 黑袍人的出现,让沈欢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医术上的不足。 这次灵气失效,以后难免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尽快将《药王经》研习通透才是要事! “对了,欢子你确定去哪个学校了么?”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华京大学。” 牛大宝本来就是随口一问,听到这话,瞬间变得兴奋无比,“你终于想通了!” 沈欢笑了笑,“是啊,想通了。” 有些事情是躲不掉的,黑袍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当初他有些想不明白,既然师父要将秘籍交给自己,为何要绕这么大圈子,现在他明白了。 恐怕当初师父决定是否将传给自己时,也异常矛盾吧。 《药王经》是宝物,也是祸端,就如古人说得那般,“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随着医术飞速提升,沈欢在中医界扬名是迟早的事,到时就算他不去燕京,对方也会找上门来。 与其让父母受到波及,倒不如让他一人承担。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去!”牛大宝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沈欢没想到,消息散出后,第一个来找他的人竟然是林妙诗。 “你准备去华京大学?” “是啊。”沈欢顿了一下,问道:“有问题吗?”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摇头道:“没什么,最近公司事情比较多,你收拾一下,我们今晚回江明。” “今晚就回去?” 她没有回答,直接走出了卧室。 “什么嘛,才几天就又要走。”饭桌上,牛小贝有些不快的说道。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以后有的是时间,等你林姐姐的病治好我就会回来。” “等到那时候暑假都过完了,一开学又要去燕京……”牛小贝小脸上写满了不开心。 牛父借机插嘴道:“要是舍不得你欢子哥,就好好学习,争取到时候也考进华京大学。” “我哪有这个本事啊!”牛小贝的心思活络起来,华京大学她是考不上,但燕京可不止一所高校啊! 吃完饭后,沈欢和父母聊了两句,就和林妙诗一起离开。 没了牛小贝,林妙诗又变成了静音模式。 沈欢摸了摸兜里的吊坠和戒指,白天事儿太多,现在两人独处是时候办正事了。 “这个送给——”他刚把东西拿出来,林妙诗便猛地转过头来,“对了。” 由于太过突然,沈欢心中一虚,就想把东西塞回兜里,但时间上已经来不及。 慌乱之下,他脑子一热,直接把吊坠和戒指从车窗外扔了出去。 靠!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样的傻哔事啊! 回过神来时,沈欢肉痛无比,但为了避免被对方看出破绽,他强颜欢笑道:“你先说。” 谁知林妙诗竟然异口同声。 “你先说吧,我就是嫌闷,想活跃活跃气氛。”东西都没了,他还说个屁啊! “想问问你,我的病是不是真有办法医治?” 听到这话,沈欢面色也凝重了几分,“老实说,我之前一直都无法肯定你患了什么病,只能寸步不离的待在你身边,等到发病时,尽快抑制住病情。” “这么说,你现在已经确定了病情?” 沈欢点了点头,那晚他不止看了《千金翼方》,还看了《怪症杂论》。 林妙诗的情况,和里面的先天体寒症极为相似。 所谓先天体寒症是一种统称,多为女性所患,表现症状不一,头疼、胸闷、腹痛等诸多病症皆在其中,唯一相同的地方便是会吞噬医者真气使气疗无效。 “那……你找到治愈的办法了么?” “找到了。” 不知为何,林妙诗听到这句话后,表情有些失落。 沈欢话锋忽然一转,“但……都不适合用在你身上。” 治愈方法有两种,其中第一种就是沈欢之前所做的,用灵气填补先天所缺,不过前提要看病患的先天体寒症到底有多严重。 以林妙诗病发时吞噬灵气的速度,这种办法对他来说显然行不通。 至于第二种,是让一个体质完全相反的男性,与其进行双修,达到一定次数后便可恢复正常。 说真的,当沈欢看到第二种方法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真的被那狐狸精给说中了。 体质相反,也就是说先天阳火过盛,他身为正常人,显然不符合要求。 但要让他把林妙诗拱手让人,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样么……” “不过你也别担心,再给我些时间,一定会有办法治好的。”沈欢咳嗽了几声,“不过你能不能先把车停一下?我、我东西掉了……” 第44章老娘一耳光抽死你! “啊,你这小坏蛋总算回来了,知不知道姐姐都快憋死了。”沈欢刚进屋,苏璃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这家伙正在空中飘来飘去,脸上满是幽怨。 “喂,你想把人吓死啊!” 苏璃盘腿坐在半空,“放心,能看到我的只有你一个。” “不是说好两天就回来么?这都几天了!”说着,飘到沈欢身前,作势轻抚脸蛋。 “滋!” 在她摸到沈欢的刹那,一道金光闪过,整个魂魄差点化为千万粒子。 林妙诗皱眉道:“刚刚的闪光是怎么回事?” “啊?可能是打雷吧!我还有事儿,先上去了。”沈欢随便找了借口跑回卧室。 进屋后,他朝着蜷缩在血玉附近的苏璃走了过去,“喂,狐狸精你没事吧?” “别过来!你、你带了什么回来?”苏璃面色痛苦,原本半虚半实的身体,此变得更加模糊,那条碰触沈欢的手臂,更是几近透明。 沈欢下意识的摸了摸手提袋,难道是《药王经》伤了她? 很有可能,医者悬壶济世,《药王经》身为医道至宝,上面充满了浩然正气,苏璃被其所伤也不为过。 “只是一本医书。”沈欢将《药王经》取出,放在了桌子上,接着道:“你不是说自己是仙非妖么?怎么还会被它所伤?” “我什么时候说自己是仙了!”苏璃对《药王经》似乎很恐惧,连看都不敢看一眼,“我们虽有仙气,但和狐妖同根同源本命妖气难除,是为半仙半妖之体,普通正气无所畏惧,只有至宝灵物才能……” “至宝灵物?”苏璃先是一愣,然后近乎疯狂道:“你出去不过几天,竟然得到了至宝灵物!那本书叫什么名字?” 沈欢有所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药王经。” “药王经?你竟然得到了药王经!”苏璃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 《药王经》乃医道宝典,这个狐狸精怎么会知道? 虽然魂体无需呼吸,但苏璃胸口有着明显的起伏,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那真的是药王经?” 沈欢感觉有些无语,“我激动还能够理解,毕竟是个医师,你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你知道个屁!”苏璃毫不客气的骂道:“药王经刚著成时的确只是一本医书,但每代药王在寿终正寝前,都会写入一生心德,将其修订重著!” 每代药王虽然都是医者,但精通之处各有不同,并且他们也不止医师一个身份。 久而久之,《药王经》已经从医道至宝,晋升到了救世圣宝的地步,其中一些养生炼气之术,甚至比道修门派的修炼功法还要强大。 最重要的是,《药王经》是唯一记载有修复灵魂的医书! 苏璃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如此激动。 “按照里面的疗养灵魂之法,我很可能不用将尾魂收齐,便可以魂魄入道,重现人间!” 沈欢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我劝你最好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你说的养魂术我看过,前提是灵魂必须完整。” “我不信!” “不信你就自己看啊。” 苏璃瞟了《药王经》一眼,身体忍不住颤抖了一下,“算了,姐姐还信不过你嘛。” “不过……药王经乃是药王门的传承秘典,怎么会到你手里?” 沈欢听得有点头晕,“这是师父传给我的。” “你师父?”苏璃一把抱向沈欢的肩头,但由于是魂体,扑了个空,“天啊,有没有搞错,你竟然是新一代的药王!” 与药王为友,犹多九命! “什么新一代药王?你能不能说些让人听得懂的话!” “刚刚不是说了,药王经是药王的传承品,现在它在你手里,你自然就是新药王咯。” 如果我是新一代药王,那么师父岂不是上一代药王?! 不对,师父医术虽然厉害,但是还没有达到苏璃嘴中所说的药王境界。 《药王经》的确如她所说,堪称包罗万象,可要说救世圣宝有点太过夸张。 可能是苏璃嘴中里的《药王经》,并不是我手里这本吧。 “当药王的朋友,就可以多九条命,要是当老婆岂非想死都死不了?”苏璃说着,故作乖巧道:“小帅哥,奴家尚有几分姿色,不知可入您法眼?” “滚!” …… 林妙诗说公司事多得提前回来,并非是找借口。 最近舒适医药公司,一款新产品即将上市,各部门人手急缺,她这个高层又不在,可以说是乱成了套。 沈欢只好跟着她,前往舒适总部。 “你们看到没?林总竟然带男人来公司了!” “我的天,原来不是我眼花啊!” “这消息太劲爆了!” 保安室内乱成了一片,这情景在他们眼中,比天上下钱雨都夸张。 “会议室几楼来着?”沈欢挠了挠头,表情有些无奈。 林妙诗急着开会,指了指厕所方向就上了电梯,忘了把楼层告诉他。 嘴巴不光是用来吃饭的,也可以问路。 沈欢走到前台,对着接待员问道:“小姐打扰一下,请问……” 不等他问完,接待员便回答道:“三楼,左拐第二件屋子就是。” “谢谢了。” 上电梯后,沈欢总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但也没多想。 到了地方后,刚准备出电梯,一个身材走形的妇女忽然走了进来,“跟我到楼下搬几箱药。” “我?” “不是你还能是谁?”胖女人脸色有些不快,“上面急着用,快点!” 看来对方是把自己当成员工了。 但仔细想想,大家都在林妙诗手下打工,也算是在一个体系之内,就当顺手帮忙了。 “没听懂我说的话么?手脚利索点,不想干就滚蛋!” “说话这么难听干嘛?”沈欢不是没打过工,被上级骂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那会儿不反抗,是因为你要从人家手里领工资。 现在他是出于好心,胖女人这么做就有些过分了。 “嫌我说话难听是吧?老娘一耳光子抽死你!”胖女人抬手就是一巴掌。 沈欢躲过后,皱了下眉头。 就算在农村,他也没见过这样的悍妇,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 “还敢躲?我让你躲,让你躲!”悍妇还没罢休,一巴掌接着一巴掌。 沈欢实在忍无可忍,抓住她手腕以后,一把甩了出去。 “你、你竟然打女人?”悍妇有些无法相信事实,“你知道我哥是谁么!” “第一我没打你,第二你似乎和女人这两个字没啥关系,第三你哥是谁关我毛事儿?” 沈欢说完就准备离开,谁知悍妇忽然扑起抱住了他的小腿,“你别想走!来人啊,快来人啊!” 这时,当初和林妙诗一起去收牛黄的中年人,急忙走了过来,“沈先生,总算找到您了,林总让我过来接您上去。” 本来还想借机装可怜的悍妇一下子傻了眼,他不是员工? 林总?这、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 第45章首席医师 “吴燕,你趴在地上做什么?”中年人看到胖女人后,表情颇为意外。 沈欢见她把手收回去,心里也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儿,“估计是天气太热,想凉快会儿吧……对了,这些药我搬到几楼?” 一听这话,吴燕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这种事儿哪需要您干啊,我做就好了。” “你不是说不搬这货,就让我卷铺盖滚蛋嘛。”沈欢扣着药箱没放,继续道:“刚才把你摔着了,要不咱们先到医院看看?” 吴燕吓得面色煞白,强行挤出一丝谄笑,“不、不碍事儿,我那是跟您快玩笑呢,开玩笑。” “哦,原来是跟我开玩笑呢,不早说。”沈欢将药箱放下,叹息道:“这种玩笑以后少开点,我怕公司的地板不够换。” 中年人也看出来他是在讽刺悍妇,皱眉道:“吴燕,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吴燕的作风他也有所了解,典型的欺软怕硬,仗着和高层有亲戚关系,整体作威作福,在她手底下,有不少人连学徒期都熬不过去。 “王经理,我下次不敢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求您千万别把这事儿告诉林总。”吴燕一边说着,一边自赏嘴巴。 她已经四十多岁,要能力没能力,要学历没学历,要长相没长相,全凭关系进了舒适医药公司,如果被开除,下半生就全完了。 沈欢只是想惩戒一下悍妇,现在目标达到,也不会继续落井下石。 “等我有时间再收拾你!”中年人低喝一声,然后满脸笑容的转向沈欢,“沈先生这边请。” “其实我们公司不算太大,前台没跟您说会议室在哪么?” “问了,不过她没等我说完,就让我去三楼,估计是把我当应聘的了。” “这也不能怪她,公司最近急缺人手,有人来应征,都是直接让他们到三楼应聘,不再派人下来迎接……” 两人的身影消失在电梯内后,吴燕揉了揉微微泛肿的脸蛋,踩着高跟鞋,直接走到了前台,二话不说,一巴掌就打在了接待员脸上。 接待员先是一愣,接着眼泪夺眶而出,“吴姐,我、我又没得罪您,您打我干嘛……” “打你还算轻的,让我吃这么大亏,今天不打死你这小婊砸,我就不姓吴!” 几个巡视的保安看到后,小声嘀咕道:“悍妇又打人了,那前台也够憋屈的。” 年纪稍大的老保安,打了个哈欠,“你都说‘又’了,有什么稀罕。” “打我进公司起,咱这前台换了有五六个吧?”之前说话那板寸头说道。 跟在两人身后的年轻保安皱眉道:“这事儿咱们不管?” “不想收拾铺盖滚蛋,最好别管。”老保安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别不服气,谁让人家上面有人呢。” “上次不是有个前台的男朋友把她车给砸了吗,怎么还不收敛?” “嘿,悍妇巴不得多碰上几次那种愣头青呢!那小子最后不仅得赔钱,人还在拘留所待了半个月。” 几人正聊着,吴燕忽然转身对他们大喝道:“别以为老娘听不见,是男人就把刚才那些话当老娘面再说一遍!” 保安们一听这话,连忙闪人,被这悍妇纠缠上准没好事儿。 打完了前台,吴燕心里的气并没有消多少,同时也担心沈欢把这事儿捅出去,走进电梯准备找自己表哥把这事儿反应下。 人力资源部…… “我还以为多大事儿,放心,就算真把你开了也没事!”刘水生弹了弹烟灰,安慰道。 吴燕却是急了,“我什么成色你还不知道?要真被开除,和天塌了没区别!” “本来老马退休后,这分公司总经理的位置就该轮到我做,谁知道上面空降了一个小丫头片子过来。”刘水生冷哼一声,“抢了我的位置也就算了,还把大权集中在王卫国一个人手里!” 吴燕有些不耐烦道:“表哥,这些话林总刚来那会儿你就说过了,现在又说这些干什么!” “你着什么急?”刘水生用手敲了两下桌面,“兴瑞联系我有一阵子了,到时候我自然会带你过去。” 吴燕听到这话,眼眸中闪过一丝兴奋,“好,那我就忍这几天,到时候一定请人好好教训一下那小子!” …… 由于会议还没有结束,王卫国让他现坐在旁边等待。 在公司里,林妙诗还真有那么一点女强人的味道,和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这些人看到她在家里的样子,估计会惊得把牙都掉光吧? 沈欢闲着无聊,随手翻了翻新药的档案。 “好了,既然一切正常,那么明天就将新药发行上市!” 林妙诗话音还没落下,沈欢便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等一下。” “有事情,等开完会再聊。”林妙诗说完,便准备拍手散会。 “我说的这件事和你们生产的新药有关。”沈欢说着,拿出了档案中的那张配方单子,“这方子有问题。” “你是什么人?我们已经将成药在人体身上实验过,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其中一个高层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当时大部分人思绪都集中在会议上,并不知道沈欢是王卫国带来的人,对那名高层的说法相当认同。 沈欢没有理会他们,继续说道:“你们这次生产的药是为了医治痔疮,但从方子来看,效用应该不大,并且长期服用,很可能会导致大便郁结,起到相反的效果。” 林妙诗沉吟了一下,“收回新药的上市通告。” 众人皆是一惊,没想到总经理竟然因为这个年轻人一句话,就改变了推出新药的主意。 “林总,这次新药的药方虽然是从民间收来,但是我们依旧花了不少研发费用,就这么停止的话,恐怕……” 不等那人把话说完,林妙诗便摆手道:“按照我说的去做。” “对了,向大家介绍一下,沈欢,公司新聘请的首席医师!” 这个年轻人是新的首席医师?林总不是开玩笑吧! “散会!” 从会议室出来后,沈欢忍不住问道:“你究竟想做什么?” “现在医药公司越来越难做,没有专利药品,根本无法出头。”林妙诗摁下电梯楼层后,紧紧地盯住他的眼睛,“其实那天你在药庐里说的那些药,都是真的……对么?” 第46章被阴了 沈欢半天没有说话,回想一下,那天表现得确实有些激动,虽然最后以开玩笑了之,但还是被看出了端倪。 “看来我猜对了。”林妙诗踏步走出电梯,在前带头走入了办公室。 办公室的装修走典雅路线,除了办公室和书柜,还有一片地方被布置成了休息区。 “坐。”林妙诗指了指沙发,说话的同时,将一缕秀发别在了耳后,很有女人味。 沈欢不知道她要干嘛,只能乖乖的坐在沙发上。 林妙诗取出一块茶饼,沿着边缘搓下一茶叶,亲自沏茶倒水,整个过程就如沈欢施针般自然。 将茶放在沈欢神前后,顺势坐在了对面。 她脸上依旧如平时那般冷淡,但眉眼之间多了几分认真。 “咳咳!”沈欢觉得有些不大自在,“你能不能别这样看我?” 不知道是气质原因,在这种对视下,有股莫名的压力。 “还记得我之前,问过你准备怎么处理那笔钱么?”林妙诗总算开了口,顿了一下,转而道:“当时推荐你做生意并不是随口说说,准确来说,是我想和你做生意。” “什么生意?”沈欢心里大概已经有了一个猜测,但他不希望结果是那样。 最好是掏出一把钞票,玩“今晚你是我的人”这类游戏,出卖身体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可惜林妙诗并没有满足他这个愿望,而是直接了当道:“医药公司到民间收配方很正常,你说得那些药物每一个都是无价之宝,如果舒适得其一,随时都可以在医药界崛起。” “不行……”沈欢苦笑着摇了摇头,不等他解释原因,林妙诗继续说道:“我并不是收购药方,而是以合作方式共同盈利。你提供药方,我负责生产推销,五五分成。” “林小姐,真不行。”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这样的条件就算放在整个医药界也是极高,她想不通沈欢为什么会拒绝。 “你六我四。” “这不是钱的问题。” “七三分成。” “真不是钱的问题!” “八二分成,你八我二!” “都说了,不是钱的问题。”沈欢无奈了,为毛她在进入女强人模式后,完全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林妙诗也看出来,沈欢没有在撒谎疑惑道:“那是什么原因?” “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拥有哪些药方,但皆是古方,里面所需的药材在现代都极其名贵,就算造出来,也不会有多大收益。” “中药有上千种,难道就不能找出替代品?” “药效有强弱利害之分,想要从中找出替代品谈何容易。”沈欢叹了口气,“而且花费巨大,并不是个人能承担起的,秘方之所以称为秘方也正是如此。” “难道就没有造价低的药么?” 林妙诗还真问到了点子上,《药王经》中的方子,几乎包含了所有疑难杂症,但全都是特效药,造价自然不会便宜。 不对,《药王经》中的方子造价昂贵,可自己也知道一些性价比极高的秘方啊! “我可以提供一剂胃药方子,名为善食散,算是处方药,比市面上大部分胃药都要好得多。” “谢谢,那么价格就按照之前……” 沈欢摇头打断,“不用了,善食散就当是一次实验吧,也算弥补你们这次新药的遗憾,我这把方子给你写出来。” 善食散主治胃痛炎症以及消化不良,所需要的都是一些常见药,舒适储存的药材完全够用。 制造出成品后,林妙诗将药名改成更为现代化的“胃夜舒胶囊”。 为了让沈欢早日将《药王经》中的药物量产化,林妙诗特地给他开辟了一个私人实验室,并且提供大量药材供其使用。 本来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但在替善食散申请专利时却碰到了麻烦。 办公室内,沈欢在看到通知单后,满脸不可置信,“不可能,善食散是师父为了治疗自身胃病而研制的,专利名额怎么会被占用?” “我已经派王叔去查,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林妙诗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咚咚咚!” 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 “进来。” 来人是刘水生,他看了沈欢一眼,然后将视线转向林妙诗,“林总,合同已经到期,这是我的辞职信。” “辞职?”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刘水生点了点头,“还请林总签名,帮我结算一下。” “这次新药专利被占,是不是和你有关系。”林妙诗语出惊人。 刘水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道:“林总,这次新药研发我都没有参与,怎么可能是我做的。” “唉,没想到您会怀疑到我身上,看来辞职是个正确的选择。” “您别这么看着我,就算是我做的又能怎样?专利已经被人申请,您就算是想告我也没证据啊。” 这算是变相性承认,胃夜舒胶囊专利被提前注册和他是有关系的。 “对了,在走之前,我推荐您看看今天兴瑞新药的发布会。”刘水生说完,便大笑着离开。 他刚出去没多久,王卫国就走了进来,“林总,您打开电脑看一下兴瑞新药发布会的网络直播,他们新品的药效和我们想要推出的胃夜舒基本一模一样!我怀疑咱们中间出了内鬼。” “不用怀疑了,刚刚已经有人承认了。”沈欢说着掰了下手指,发出一阵骨骼摩擦的声音。 “是谁?” “刘水生。”林妙诗说着打开了电脑。 除非抗癌类药物,不然没有公司会邀请记者展开新品发布会,兴瑞公司这次举动很令人怀疑。 三人看的时候,刚好进行到试药环节,但是患者吃下药物后,忽然倒在地上抽搐起来,嘴中不停地喊痛,记者们看到这情况,纷纷起哄质疑。 王卫国疑惑道:“刘水生就是为了让我们看这些。” “应该不是。”林妙诗摇了摇头,她也没看出来,兴瑞公司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这时兴瑞的管理人从兜里取出了一盒药物,当场让那名患者服下,接下来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患者竟然在瞬间痊愈。 “记者朋友们,很明显这次是有人针对我们,对新药做了手脚。”那名发言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好我们公司早有准备,刚刚治愈这位患者的药物,才是我们这次真正要发布的新品!” “我在此代表兴瑞公司,警告那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竞争的同行,如果再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必将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在江明,可以兴瑞竞争的就只有舒适! “好毒的手段,不仅偷取善食散的秘方进行盈利,最后还将矛头指向了我们舒适。”王卫国咬牙切齿道:“这群该死的混蛋!” 良久没有说话的沈欢,忽然脸色阴沉道:“我一定会让他们十倍奉还,一定!” 第47章爱上厕所的沈欢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一直是沈欢的行事原则,兴瑞这种行为,已经彻底激怒了他。 “刘水生这个该死的混蛋在哪?”王卫国也被气得不行。 林妙诗脸上没有太大的表情波动,“他已经离开了公司。” “当初吴燕离职我就应该猜到的,那婆娘没有后路,又怎么可能会主动申请离职呢!”王卫国很是懊恼。 “你去干什么?”见沈欢朝门外走去,林妙诗急忙问道。 他没有回头,淡淡道:“上厕所。” 和沈欢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林妙诗对其已经有了一定了解,上次整蛊刘芊芊提她出气时,用得就是这个借口。 “别冲动,好好在公司等着,我一定会给你个交代!” 沈欢停下脚步,回身露出一副笑脸,“我真的只是去上厕所而已,放心吧。” 林妙诗还是有些不放心,“王经理,你陪沈医师一起去。” “好、好……”王卫国有些不解,沈医师不像是冲动的人,林总这么紧张,害怕他去杀人不成? 见沈欢没有反对,林妙诗总算将心放下了一些。 过了一会儿,秘书走进办公室,微微躬身道:“林总,外面来了几个记者,说是就兴瑞新药发布会上的意外,做一下简单访问。” “让他们到休息室等一下。” 话音刚落,王卫国就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林、林总不好了,沈医师不见了,他、他不会真的去杀人吧?” 林妙诗眼神先是一滞,然后对着秘书说道:“通知安保部,遇到沈欢后,立马把他给拦下!” 说完,转而看向王卫国,“你把具体经过说一下。” “是这样的,沈医师在进厕所之前都很正常,还说上完厕所准备跟你商量商量,怎么为下一个新产品造势。” “我等了他一会儿,不见出来,就进去看了看,谁知道厕所里面根本没人。”说到这儿,王卫国吞了口唾沫,“林总,他不会真……” 他越想越有这种可能,沈欢平时虽然沉稳,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办出些疯狂的事情,也很正常。 “这件事不要对任何人说,知道么?” “我知道,我知道。”王卫国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林总这算是默认了我的猜测么? 沈欢自然不可能去杀人,此时他已经到了兴瑞公司的总部。 “对不起先生,没有预约的话,我们老板是不会见你的。” 沈欢摸了摸鼻子,“那我想见下刘水生先生可以么?” “你是说刚来的刘经理?”前台愣了一下,“他明天才会来上班。” “这样么……那打扰了。”沈欢说完朝门口走去,谁知刚走没两步,一个尖锐的声音便在他身后想起,“你,给我站住!” “就是说你呢,给老娘转过身来。”吴燕感觉这背影很熟悉,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当她看清沈欢长相后,先是一惊,然后立马兴奋起来,“原来是你,真是应了那句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快点来人,给我把这小子抓起来!” 吴燕来兴瑞没几天,但是在公司里担任的职位比之前在舒适还要高,加上脾气暴躁,保安们对她唯命是从。 这一声令下,四名保安拿出橡胶棍就把沈欢给围了起来。 “小子,没有林妙诗那小婊砸给你撑腰,我看你怎么办!动——” 她的话还没说完,四名保安便全都倒在了地上。 沈欢用小拇指扣了扣耳朵,“呃……对不起,我刚才没听清楚,你能不能再说一遍?” 黑袍人实力可以碾压他,不代表这些保安也可以。 “你、你……来人,快来——”吴燕大声呼喊着,想要招来更多的保安。 “聒噪!”沈欢伸手点在了她的哑穴上。 吴燕发现自己无法出声后,脸上瞬间布满了冷汗。 打打不过,喊人又喊不来,这次完了! “如果不想一辈子变哑巴,就回答我接下来的问题,听懂了就眨眼。”见对方眨眼,沈欢接着问道:“刘水生是怎么偷走善食散秘方的,现在人又在哪里?” “他用钱收买了王卫国身边的小跟班,因为舒适已经试验过,所以兴瑞直接申请了专利,发布会也是表哥出的主意,和我没有一点关系!”吴燕恢复语言能力后,将所有知道的事情都吐了出来,“现在他应该在兴瑞帮他在梅苑买的那座别墅里,再具体我就不知道了。” 得到想要的信息后,沈欢再次点了吴燕的哑穴,“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可没讲过‘你说出来,就会放过你’这样的话。” “为大众着想,你这种悍妇,还是当哑巴好些。” 接着沈欢用青眸催眠的能力,让众人失去了他来过兴瑞的记忆,然后对处于催眠状态的吴燕说道:“将这包药,加在兴瑞的胃药里。” “是、是……” 梅苑别墅区…… 刘水生坐在客厅内,翘着二郎腿,边听音乐边品茶,样子好不快活。 “叮咚叮咚。” 听到门铃声,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别墅我才搬过来没两天,连老婆都不知道,谁会这时候来找我,难道是张总?” 带着疑惑,刘水生透过猫眼看了看来人,发现是沈欢后他先是一惊,不过很快便恢复平静。 笑呵呵的把门打开,“不知道沈医师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把你出卖公司机密的证据交出来。” 听到这话,刘水生差点没笑出声,这小子是傻哔么? 可当他看到沈欢的眼睛时,整个人都变得呆滞无比,转身朝里屋走去。 沈欢看了看他带出来的东西,是封交易合同。 催眠术对普通人的时效只有三分钟,但对于使用次数并没有限制。 将刘水生带到警察局门后口,沈欢对他下达了自首的命令…… “你去了哪里!”刚回办公室就碰到了林妙诗。 “咳咳。”沈欢有些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我上厕所啊。” “你还好意思说上厕所!”林妙诗好像真的生气了,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 沈欢调整好心态以后,笑嘻嘻道:“你这么关心我,该不会是喜欢上了我吧?” 林妙诗脸蛋猛地一红,“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其实沈欢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胆子这么大,竟敢当着林妙诗的面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那个还是说正事儿吧,新药我已经研究出来了。”谈到新药,他脸上挂起了自信的笑容,“一款可以治疗近视眼的药……” 第48章希望你不会后悔 随着时代发展,科技给人类带来不少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坏处。 电子产品的增多,让新一代祖国花朵的童年从丢沙包、推铁环,变成了电脑、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 在以前,眼镜这种东西,基本上和学问有着直接关系,可以说戴眼镜就等于学霸。 至于现在,十个里面有九个近视眼,和学问也没什么关系,就算不是玩游戏玩的,多少也和现代的数码产品有关系。 然而治疗近视眼的手段却不多,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激光手术。 虽然近几年技术提高,大幅度减低发生后遗症的几率,但只要存在几率,不管有多低,都要承担一定风险。 眼睛只有一双,光明更是无价之宝,大部分人都不大愿意去冒这个险。 林妙诗脸上并没有表现出太多惊讶,“会有什么副作用?”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任何副作用,不仅可以完全矫正视力,正常人服用还可以起到明目养神的功效。” 这一次,林妙诗显得有些动容了。 先不谈隐藏在背后的巨大利益,如果这款药品真的问世,沈欢这个名字绝对会留名青史。 “有一点比较麻烦,整个产品分为两部分,内服药和眼药水,缺一不可。”沈欢有些无奈道:“经过更改后明目丸药效大幅度减退,以近视三百度为例,服用一个疗程就会有显著效果,但真正治愈,可能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你无奈个毛线啊! 激光手术至少需要半年才能恢复稳定,三个月治疗三百度近视,就算用神速来形容也不为过。 “你确定要把这个配方交给舒适?”林妙诗顿了一下,认真道:“我希望你能考虑清楚,这款药几乎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沈欢愣了一下,“怎么感觉你似乎不想让我把这个方子交给舒适,你之前不是——” 正说着,他忽然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 林妙诗虽然是舒适医药公司的总经理,但说到底也是在帮别人打工。 以朋友的身份来说,她并不希望沈欢把这个方子交给任何人。 “林小姐……”沈欢深吸了口气,“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用那笔钱开了家医药公司,到时请你过来帮忙,你会答应么?” “等你什么时候有了足够的资金,再说这种话吧。” 原本以为有了九千万,基本上一辈子都不用发愁,但现在看来钱还是不够。 “除了你说的这个明目丸,还有没有研究出其他药物?”林妙诗又将话题给拉了回来。 沈欢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还有一个龙凤合鸣,效果和万艾可差不多一样,男女皆可服用……” 本来他也就是随口一提,谁知道林妙诗竟然真的将龙凤合鸣定为了舒适的新产品。 江明市东城分局……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回过神来就成这样了!”刘水生可怜兮兮的对着中年人说道:“你一定有能力把我拉出来对不对?” “拉你出来?刘先生,你知不知道这件事会对公司造成多大的打击!”中年人表情阴沉道:“这次要受牢狱之灾的,不仅是你,还有刘先生!” “我也不想啊!都说了,我只记得自己在家里喝茶,等到醒来的时候就到了这里,反悔有用的话,我也不敢麻烦您啊!”直到现在刘水生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 中年人很明显不相信刘水生所说的话,“说吧,舒适那边给了你多少好处?” “你为什么就是不相信我呢!”刘水生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中年人看看。 中年人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起身到窗边打了个电话,“张总,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只能选择私下解决……刘水生的嘴巴很紧,可能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好,我现在就去舒适那边找林妙诗谈判。” “你要去哪里!”刘水生见他要离开,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中年人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公司会收回你的别墅使用权,至于会不会被判刑入狱,就全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从警局出来后,中年人直接前往舒适公司。 被秘书带入办公室后,他走到林妙诗身前,伸出右手道:“你好林小姐,我是兴瑞医药公司聘请的律师,这次来是想找您谈谈关于刘水生盗取贵公司商业机密的事情。” 林妙诗没有说话,看了沈欢一眼,表情似乎是在问,“这是你搞的鬼?” 沈欢耸了耸肩,装作一副我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 见对方没有和自己握手的想法,中年人也没有表现出不快,这种情况早在他的预料之中,“这次兴瑞做的确实有些不对,但走法律程序的话,对我们双方都没有好处,不是么?希望这件事咱们可以在私底下解决。” “你想怎么解决?”林妙诗喝了口咖啡,将杯子重新放回了桌子上。 中年人一看有门,连忙说道:“那些用来攻击贵公司的记者,我马上通知他们撤离,由于已经开过发布会,现在停止生产,一定会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为了让双方共同盈利,我们会授予舒适胃夜舒的制作权。” “当然,我们也会提供一定费用来弥补贵公司的损失,具体价钱由您决定。” 不等林妙诗开口回答,沈欢便说道:“这点利益,就想堵住我们的嘴,恐怕没那么容易吧?别忘了,胃夜舒本来就是我们的东西。” 中年人的脸色有些难看起来,他刚刚开出的条件已经是最大限度,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忍气问道:“不知道您想怎么解决?” “立马归还善食散,也就是胃夜舒的专利,同时停止药品上市销售,并且提供五千万,不,应该是一个亿的商业损失费。” 这次不仅中年人认为沈欢是在无理取闹,林妙诗也觉得有些过分了,不过并没有开口。 按照她对沈欢的了解,对方绝对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 “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那就请回吧,希望你不会后悔做出这个决定。” “哼!”中年人冷哼一声,直接甩门离去。 “你葫芦里究竟卖得什么药?” 沈欢看着中年人离开的背影,神秘地笑了笑,“等明天你就会知道了。” 第二天江明日报头条——兴瑞医药公司新产品“胃夜舒胶囊”致三十名患者腹泻不止,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第49章因祸得福 “是你做的对不对?”在看到新闻的第一刻,林妙诗就这知道这件事一定和沈欢有关系。 见他不说话,林妙诗继续说道:“这不像你,身为一名医生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 “别激动,你也说了我是医生,再怎么报复,也不可能拿患者的性命开玩笑。”沈欢没想到林妙诗会这么激动。 “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回收了市场内所有的胃夜舒产品,但是患者数目依旧在不断增加,你还说没有拿他们的命开玩笑?” 沈欢知道这事儿不解释是不可能了,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些患者全都不会有事,他们的病情看起来夸张,实际上是一种治疗过程。腹泻是因为他们体内存在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杂质,等到排完以后,不仅会恢复正常,身体素质还会更胜以往。” “你说得是真的?” “我只是想让兴瑞吃个大亏而已,身为医者,又怎么会拿人命来开玩笑。”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 林妙诗指了指新闻上的画面,“他们需要多久才能恢复?” “呃……三天?一周,或者……半个月?这个要看每个人的体质而定,要知道现在大多数人的身体状况都处于亚健康状态,所以……” “你——”林妙诗气得说不出话来,拉肚子这种事情,一天就够麻烦的了,要是维持半个月之久,就算身体没事儿,心理上也会有一辈子阴影吧。 “有关部门已经知道胃夜舒真正研发者是我们舒适,现在派人让你这位首席医师去医院协助调查,总之这件事是你搞出来的,你自己想办法解决!” 对于沈欢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不知道具体配方之前,洗胃也没办法解决病患目前的情况。 就算医院那边没派人来,他也不会让无辜的患者拉上半个月这么久。 胃夜舒的“受害者”,都在江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受诊,医生们忙得焦头烂额,兴瑞公司更是被他们从头骂到了脚。 “我们反复检查过胃夜舒的配方,找不到里面有什么物质会导致腹泻不止。” “根据鉴定科送来的资料当中,兴瑞在配方上应该有所隐瞒。” “舒适那边还没派人过来么?” “主任,舒适那边已经派人过来,说是他们的首席医师,也是胃夜舒的原本研发者。” 主任听到这话,连忙道:“快点让他进来!” 当沈欢进入会议室时,众人都感觉有些荒唐,一个在江明数一数二的医药公司,竟然请了一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年轻人担任首席医师。 对于这种质疑的目光,沈欢并不觉得意外,简单地自我介绍以后,他写出了让病人恢复正常的方子。 “就这么简单?”众人看过药方后,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们费尽心思都未能解决的病症,怎么可能让这么一剂普通的中药方子给治愈。 “就这么简单!”怕他们还不放心,沈欢继续说道:“如果患者出现意外,我们舒适会全权承担,至于其中缘由,一会儿我会在记者招待会上解释。”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医生们也没再出声。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所有病患全都恢复正常,记者招待会也正好开始。 兴瑞这次医药事件,在江明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刘水生主动自首,坦言盗取公司机密后,更是将整件事情推向了高潮。 面对群众的质疑,总要有人站出来解释。 等相关人员发言完毕后,接下来就是沈欢这个舒适医药的代表。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公司深表遗憾,幸运的是,现在所有患者都已经康复。”沈欢先说了几句体面话,这才进入正题,“想必这阵子的新闻大家都看了,废话我也不再多说,正如大家看到的那样,我们舒适才是胃夜舒的真正研发者。” “反复测验后,我们发现胃夜舒的药性极不稳定,所以就放弃了发行上市的想法,但没想到兴瑞会收买员工将配方偷走,进而上市发行。” 沈欢现在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仅让人在潜意识里提高舒适的道德地位,还狠狠的将兴瑞推进无底深渊。 经过这次事件,兴瑞不仅要面临企业查封的危机,还要对舒适进行高价赔偿,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风波结束后,林妙诗因为病情,继续在家休假,将一切交由王卫国来打理。 沈欢则停止了将古方量产化的研究,寻思根除林妙诗病症的办法。 目前来说,第一种方法是可行的,只要尽快提升实力就好,但很快,沈欢便遇到了麻烦。 筑基后,青眸虽然依旧可以吸收古董上的灵气,但是质量却没有被同化依旧是原来的样子。 所以现在他眼中存在着两股灵气,一股是经过筑基强化的高等灵气,一股是古董上蕴含的普通灵气。 筑基灵气唯一的生产方法就是自行修炼,和之前一样,以每天一缕的进度增长,消耗完毕后需要三天时间恢复。 “狐狸精,你想通了没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苏璃端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根据你在药王经上找到的说法,天眼不过是辅助医生治疗的一种手段,并非什么内功心法,但是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以此来筑基,算是走上了一条没人走过的道路。” “喂,什么叫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明明是你怂恿的好嘛!”沈欢没好气道。 苏璃脸上没有一点尴尬,无辜道:“都说了姐姐对你们人类修士了解不多嘛。” “我他妈对封印你的血玉还不了解呢,是不是不用找了?” “哎呀,你别着急嘛!”苏璃连忙露出谄媚的笑容,“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其实呢,我刚刚已经想到了解决办法。” “什么办法?” “天眼只是辅助技能而非内功心法,所以最快进度也不过是一天产生一缕灵气,想要借此来医治你小情人的病显然不现实,至于办法么……很简单,你只要从药王经中找出一门功法修炼即可。” 苏璃娇笑道:“与其说是祸,倒不如说是福,一般人都是有内功心法以后才会选修辅助功法,你不仅反其道而行,还在阴差阳错之下以此筑基。” “简单来说,普通人终生只有一次筑基机会,而你……却有两次!” 第50章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对于筑基,沈欢也多少有些了解,医书有云“痛是不通,通则不痛”,说的就是通脉畅气,全身无病。 虽然道修筑基稍有不同,但也无非就是一个增强体质的过程。 对于能够二次筑基,他心里多少有些高兴,毕竟当初被黑袍人碾压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那是不是还得收集十二月花神杯这种带有灵绊的器物为筑基做准备呢?”功法沈欢倒不担心,《药王经》中的炼气养生之法繁多,随便选一个就是。 如果像第一次筑基那样,需要带有灵绊的器物,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了。 苏璃打了一个响指,“你猜得没错!” 这下子沈欢就没有那么兴奋了,开什么玩笑,之钱前能够集齐十二月花神杯,运气占据了九成因素。 所谓风水轮流转,谁也不能保证接下来运气究竟是好是坏。 “别不开心啊!”苏璃在旁蛊惑道:“要多往好的方面想想,如果你找到让天眼升级的方法,那就不止是两次筑基那么简单,每次大境界的晋升,你都可以收获双倍的好处!” “虽说越境挑战有些困难,但在同境界内,绝对是无敌的存在!” “安慰人是安慰人,但你能不能别把我当傻子?”沈欢没好气道:“你也说了,前提是找到升级天眼的办法,而且想要得到双份好处,必须是先让天眼晋级,然后再用内功心法提升境界,我哪有那么多时间!” “时间?如果将普通人的寿命比作湖泊,那么道修的寿命就是浩瀚无边的大海。”苏璃用脚丫子挑了两下飘在空中的缎带,“而且药王经内记载的功法,大多都是以延年益寿为主,与其担心没时间,倒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打发时间!” 沈欢没心思和狐狸精斗嘴,取出《药王经》开始在里面寻找适合的功法。 正如苏璃所说,《药王经》中都是些养生炼气的法门,属性偏向柔和,总结起来就八个字,“延寿健体,祛病救人”。 “喂,你找好了没?找好了就快把东西收回去。” “类型全都差不多,随便找——”沈欢正说着忽然停了下来,眼睛死死的盯住页面,“就这个了!” “什么什么?” “逍遥长生诀!”沈欢选择这篇功法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因为一句话——吐纳可成仙! 其他功法或多或少,都需要肢体动作来协助,而逍遥长生诀只需将特定的呼吸养成习惯,就足以修至大乘。 苏璃听完沈欢的选择理由后,没好气道:“你有没有搞错,这个方法虽然容易,但是进度缓慢,等修炼到一定境界,你那小情人估计早就死了!” “那就长春不老功吧!” 这次不用接沈欢介绍,苏璃便直接否定,“现在把每个功法都介绍一遍,让姐姐帮你选!” “玄龟寿元经,每日以龟势而卧,纳天地之灵气……”沈欢也不知道自己念了多久,眼皮子都打架了。 “就这个!” 苏璃兴奋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哪个?” “太玄阴阳诀!” 沈欢看了下介绍,忍不住摇头道:“可以修炼出阴阳二气,阳气可祛病救人,阴气可惩奸除恶,看着不错,但是修炼进度是比其他功法慢了一倍……” “就这个!”苏璃摆出一副我比你懂的样子。 “好吧,那我就听你的。” 其实她让沈欢选择这个功法,只看重了一点,那就是带有攻击性的阴气! 想要将血玉集齐,和人动手是迟早的事情。 由于之前修炼过天眼,沈欢可谓是轻车熟路,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半个小时后,他终于在丹田内凝聚了第一缕真气,泛着淡淡的白光,其质量与古董上蕴含的灵气差不多。 太玄阴阳诀与其他功法不同,修炼出白色灵气后,必须修炼出黑色灵气,才能再次增加白色灵气。 修炼黑色灵气的时间同样是半个小时,虽然看似修炼出两缕灵气,但实际上对林妙诗病情有用的还是一缕。 和以前一天一缕的速度相比,太玄阴阳诀的确快上不少,但一想比其他功法慢了一倍,沈欢心里就没多兴奋了。 “按照这个进度,我想要筑基需要多场时间?” “无论是筑基还是晋级,前提条件都是灵气达到九百九十九缕,按照你这个速度,除去吃喝拉撒、逛街游玩这些时间,大概两个月就够了。” “两个月?!”沈欢感觉自己的头一下子就大了。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是一个月内达到可以医治林妙诗的级别。 现在光筑基就需要两个月,想要医治林美人岂不是得等到猴年马月? 沈欢耐下性子,问道:“如果我想要治愈林妙诗,得达到什么境界才可以?” “道修共分四大境界,由低至高,分别为追星、奔月、逐日、飞仙,每个境界又分初中后三个时期,灵气在三百三十三缕及以下为初期……” “等等,四个境界……那筑基算什么境界?”沈欢脸上写满了懵逼。 苏璃拿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说道:“奠筑道基只是开始,踏入追星境才算得上是一名真正的道修。” “以你那小情人吞噬灵气的速度来看,你大概需要修炼到追星境中期圆满,也就是在晋升到追星境后,自主修炼出六百六十六缕灵气。” 灵气达到九百九十九缕,寻找器物筑基。 筑基后再修炼出九百九十九缕,再找器物晋升境界。 达到追星境后,还得修炼到六百六十六缕灵气……尼玛,这确定不是坑爹吗! 不算还好,这一算,沈欢差点没一屁股坐地上。 “如果太玄阴阳诀的灵气,可以像天眼那样从古董上吸收就好了……”正说着,沈欢眼睛忽然一亮,“不能吸收,难道我还不能转移嘛!” 苏璃不屑道:“收起你那点小心思吧,仙道一途,漫长无比,绝无投机取巧的可能,你那法子要行得通的话,别说百年飞升,只需数载就够了!” “你说真的?如果行得通,我要不了几年就能飞升成仙?”沈欢问这句话时,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 苏璃点头道:“没错,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是啊,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因为……”沈欢声音几近颤抖道:“我刚刚已经成功了!” “你说什么?!” 第51章柳暗花明又一村? 沈欢不仅成功将眼眸内的古董灵气转入丹田,而且那些灵气,已经自动转化为阴阳二气。 可能是《太玄阴阳诀》比较特殊,虽然灵气数量已过千缕,但并没有占据全部空间,应该是阴阳二气都达到九百九十九缕才可以筑基。 苏璃还是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子,你说得是真的?” “除了经过筑基强化的灵气无法导入,古董灵气都可以。”沈欢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苏璃在空中飘了几个来回才落到地上,表情由惊转喜,看样子如果不是因为身体所限,她都会抱住沈欢狠狠的亲一口,“哈哈哈,有了这样的本事,还怕什么疯道士传人,给你三年时间,这天上地下恐怕没人能拦得住你。” “有这么夸张?” “怎么没有!”苏璃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医者、道修,说到底同根同源,但前者只追求长生济世,少有人在武力一途研究,恐怕就连天眼的创造者,也没想到还可以这么使用。” “若在道修多如狗的年代就发现这个秘密,恐怕你手里的药王经,会成为所有修者的必争之宝!” 沈欢用手敲了敲膝盖,“你不说我还没想起来,按照你的说法,在你那个年代道修有很多,怎么到了现代一个都没了?” “一个都没有肯定不可能,至少疯道士就有传人在世,不过说没落倒是真的。” 不然我也不必等上几百年,找你这个道修白痴来完成聚魂的愿望。 在心里小声嘀咕完以后,苏璃继续说道:“至于原因嘛,姐姐也不知道。” 沈欢端着脑袋想了想,“会不会是神魔大战之类的?” “要真的战了,现在也没你们什么事儿了。”苏璃迟疑了一下,“不过也真有可能,自从诡皇失踪以后,这三界就开始乱了。” 沈欢翻了下白眼,“吹,接着吹,你嘴里的诡皇再厉害,也不过是在狐仙一族的地位,连神魔的事儿都敢管,活得不耐烦了吧?” “姐姐可没吹牛,诡皇称号诸多,他最大的名号叫天……哎,你这人,我跟你说话呢。” 沈欢可没工夫和苏璃瞎扯淡,下楼跟林妙诗打了个招呼,便跑去了江明古玩城。 “喂,狐狸精,现在我阴阳二气都达到了九百九十九缕,这次应该找个什么物件?”在古玩城内收集灵气很快,不过沈欢也面临着一个难题。 在短时期内,店家应该不会收购新货,照这种情况看,他再来两次,估计就没什么油水了。 苏璃打了个哈欠,“灵气在千缕以上的,或者带有灵绊,组合起来灵气超过千缕的都可以。” 标准还是没变,沈欢心里下气了不少,“难道再收集一套花神杯?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带有灵绊的花神杯又不止十二月花神杯一种,再说以你现在这身价,买个灵气在千缕以上的玩意儿,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苏璃这话从逻辑上看没问题,但价值过千万的物件,恐怕没人会在私底下交易,上了拍卖会后,究竟多少钱能拿下也是个未知数。 “对了,姐姐吸收尾魂后,比之前多了不少能力,若是你再找到有灵绊可筑基的物品,只需一件,我就可以感应到其余几件的下落。” 说了半天,总算有个好消息了。 两人逛完整个江明古玩城,也没找到有灵绊,或者灵气超过千缕的古董。 沈欢正为这事儿头痛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德信拍卖公司的吴先生,“喂,吴哥,有事儿?” “是这样的,剩下的单个花神杯我们都已经拍卖出去,价格不等,扣除佣金,剩余的四百万已经全都打到了你卡上。” “麻烦您了。” “不麻烦,是我打扰您休息了,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合作。”吴先生说着就准备把电话给挂了。 “吴哥问你个事儿。”沈欢最终还是将希望放在了拍卖公司上,“德信最近有没有一些估价在千万以上的古董。” “千万以上?您是要瓷器还是字画?” “什么都行。” 吴先生那边沉吟了一会儿,“我帮你留意一下吧。” 德信虽然因为十二月花神杯提升了不少名气,但价值千万的物件,一般都是为秋拍做准备,一时间让腾出这么个物件还真不是什么容易事儿。 “那麻烦了。”沈欢挂掉电话之后,无奈的叹了口气,“现在筑基的物件都这么难找,以后要是想晋升你说得那些什么星月日的,不是更找不到么!” “谁说晋升追星境也需要古董来筑基的?” 沈欢心里负担忽然轻松不少,“难道不用?” “当然不用,当初姐姐已经和你打过比方,奠筑道基,就好比建房,你见过盖到一半还打地基的房子吗?” “听到这话,我是不是应该高兴的大哭一场?”沈欢自嘲解闷,“算了,想在古玩城找到千缕灵气的古董不太现实,还是回去从长计议吧。” 他这前脚刚抬起来,就听身后传来一阵吆喝,“看一看,瞧一瞧,今天是我们玲珑轩建店二十周年,特地从缅甸那边弄来了一批毛料,大伙儿都来凑个热闹,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沈欢回头看了看,是之前逛过的那家玉器店。 因为灵气千缕这个限制,来到古玩城后,最先逛得就是这些玉器店,毕竟玉器所含灵气是其他古玩的两倍。 玲珑轩围了不少人,不过没几个人去挑石头,按照那伙计的话说,全都是捧人场的。 当初沈欢想以古玩发家致富的时候,对赌石也稍微有些了解。 翡翠也是玉石,对普通人来说是一刀天堂一刀地狱,但自己有透视眼,必定稳赚不赔,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来个柳暗花明又一村,提前找到筑基物件。 想到这儿,沈欢挤进人堆里看了看那批毛料,大概过了三分钟,他开口问道:“伙计,你这石头怎么卖?” 一听有人打听价钱,伙计也来了精神,“小的二十,中号一百,大点的三百。” “这毛料跋山涉水的过来,哪还有什么好石头。” “搁咱们这儿,还不如赌核桃呢。” “赌玛瑙也比这个有搞头啊。” 围观群众全都把沈欢当成了冤大头,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伙计也不生气,笑呵呵道:“讨个喜气而已,不然也不会这么便宜,玩玩嘛!” “伙计说得没错,玩玩而已,今天给你们玲珑轩开个好彩头。”沈欢说着指向了里面最大的那块原石,“我就要这块了!” 第52章柳暗花明又一坑! 什么东西只要和赌字沾边,都会吸引一些人围观。 虽然他们明知道这毛料开不出什么东西,但还是忍不住往前紧凑,想看看会不会出现奇迹。 相比他们,沈欢这个买家反倒淡定不少。 “师傅,咱能不能磨皮慢慢来?”石头里有什么东西,沈欢看得清清楚楚,如果会切的话,他更想亲自动手。 “都说了是破料,还磨什么皮啊,直接一刀切得了!” “看脸挺生,估计是附近学校出来的学生,瞎胡闹呢。” “快点啊,我这儿等的花都谢了。” 切石师傅也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他本来是切玛瑙的,因为和玲珑轩老板是旧友,才过来只是义务帮忙,自然是越早结束越好,“就横面切吧!” 说完,用石头磨了磨刀直接开切。 石头有成人张开巴掌那么大,开始倒挺顺利,可切到一半,忽然发出一声脆响,从缝隙中溅射出不少火星。 “卧槽!”切石师傅也吓了一跳,嘴里忍不住嘀咕道:“伙计,你这石头到底搁哪整的,差点没把机器给我整废了。” 伙计干笑两声,“从缅……大理那边弄得。” “小兄弟,这石头有问题,咱换一块?”切石师傅扭头问道。 沈欢摆了摆手,“继续切吧,我也没余钱了,第一次玩,就想看看这里面有什么东西。” 切石师傅无奈的点了根香烟,中间切不动,他只好绕着切。 花了一番功夫,石头里的东西终于露面了。 大小和普通核桃差不多,是个不规则的多面菱体。 “翡翠不是以绿色居多嘛,这货怎么是个白的,难道是干白种?” “看着像是软玉,不过就刚才那情况,真玉也没这硬度吧?” “你家软玉是石头里开的啊!要我说,这东西有点像切玛瑙时开出的那些废水晶。” 围观人群里有懂行的,也有不懂行的,但谁都没看出来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说是软玉,没那么白,说是水晶,又没那么透。 “估计是石英块。”切石师傅顿了一下,笑道:“不管是什么东西,它啊,肯定不值钱!” 伙计心里也郁闷,就算什么都没切出来,也比现在强啊! 产地从缅甸改到大理,本来就有些站不住脚,又切出这么个东西,是不是毛料都难说。 剩下的这堆石头,估计是卖不出去了。 “瞎玩,瞎玩。”沈欢脸上没有任何沮丧,笑呵呵的将东西装进了兜里,“大伙儿继续,我先走了!” 从古玩城走出去以后,他再也憋不住喜色,大笑起来。 那群人说的没错,这东西不是玉石,但要说值不值钱得看在谁手里。 对沈欢来说,它就是无价之宝! “你小子的运气真不是盖的,在这种破地方也能让你弄到块灵石。”苏璃虽是感叹,但语气中妒忌的成分更多。 沈欢还沉浸在喜悦之中,根本没空搭理。 灵石并不是指蕴含灵气的石头,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么玉也可称为灵石了。 真正的灵石,是由天然灵气凝聚而成,简单地说,就是灵气的固体模式。 单论硬度,世间凡铁无法对其造成丝毫损伤,所以磨刀在和它碰触时才会迸发火星,甚至差点歇菜回炉。 因为是由天地酝酿,灵石大小不一,品质上也有所不同。 这种核桃大小的灵石,所含灵气数量不多不少,正好在千缕以上,因为品质尚佳,以它筑基和使用带绊灵物筑基的效果相同,都会带来翻倍的益处。 先不说灵石本身的好处,单论价格,就够沈欢乐上一阵子了,毕竟按他原本的想法,可是准备动用上千万来购买这次的筑基物品。 这世上能让苏璃嫉妒的事儿已经不多了,发现天眼妙用时,她也只是惊讶一番。 就算在道修盛行的年代,灵石也极其稀少,按照凡间货币来算,可谓千金难求。 本来因为灵绊的关系,天眼筑基便已经强化翻倍,现在再以灵石筑基,已经不是两次或四次筑基那么简单。 放眼数千年的道修历史,仅有沈欢一人。 距离开学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虽然有天眼这种堪比外挂般的存在,但为了避免意外,沈欢不敢耽搁半点时间,连忙返回别墅进行筑基大业。 他回到别墅时,林妙诗正好在门口送人离开。 “发生了什么事儿?” 林妙诗转身朝别墅内走去,“办理一些手续。” 她显然没有细讲的心思,沈欢也很识趣的没问。 回到房间后,沈欢将灵石紧握在手心,盘坐地上,就在他准备开始筑基时,却忽然停了下来,“草!” “一惊一乍的,干嘛呢!”在旁护法的苏璃被吓了一跳。 沈欢面色苦逼道:“这半天我们全都白忙活了!” “灵气达到千缕的灵石不是已经有了么?” 沈欢本打算拿出《药王经》让苏璃自己看,但想到《药王经》对她的伤害后,只好亲自将残忍的结果说出来,“太玄阴阳诀和普通的内功心法不同,由于阴阳二气的原因,筑基所需的不是一件千缕灵气的器物,而是他妈两件啊!” “咳咳!”听到这话,苏璃也被呛得不轻,这个《太玄阴阳诀》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奇葩功法,竟然需要两件灵物才能完成筑基。 本以为有了灵石,会省下一笔开销,现在看来,这哪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分明就是柳暗花明又一坑啊! “你再把太玄阴阳诀的介绍给我念一下。”上次苏璃只听到“阳气去除救人,阴气惩恶除奸”这段,就让沈欢选择了这门功法,对其还不是很了解。 “修炼出阴阳二气后,灵气储量是普通修者的一倍,筑基所需物件成双,但筑基效果翻倍……” 听完以后,苏璃总算松了口气,“我就说嘛,修炼速度比普通功法慢上一倍,又怎么会没有好处。” 她已经懒得再算,沈欢这种情况究竟算是筑基了几次,似乎已经习惯了。 “筑基的好处再多,起不了高楼又有什么用!”任何事情听多了都会嫌烦,沈欢现在这种情况,虽然距离听到“筑基”就想吐的境界还有点远,但也八九不离十了。 沈欢话音刚落,林妙诗的声音就从门口传了进来,“什么筑基?” “哦,我正在看小说呢,看小说……” 靠!她什么时候进来的? “哦。”林妙诗应了一声,然后指了指楼下,“有人找你,自己下去看看吧!” 说完,便转身离去…… 第53章做人不能跟钱过不去 沈欢在江明待了也有一个月,但认识的人一个巴掌就能数过来。 下楼后,他表情有些意外,竟然是德信的吴先生。 见人下来,原本在沙发上坐着的吴先生连忙起身,“没有通知便过来打扰,给您和沈太太造成麻烦了。” 沈欢先是看了下林妙诗的表情,对方似乎没什么反应。 又没否认?呃……也可能是懒得解释。 “吴哥说得哪里话。”沈欢走到冰箱前取了两罐啤酒,“家里没茶水,这天气也热,就用啤酒凑合吧。” 他说话的同时,明显感觉背后传来了一股凉意。 啤酒还没来得及放桌子上,林妙诗就一把抢了过去,“谁说没有茶水,我去拿。” 没一会她就回来了,把东西往桌子上一放,“喝吧!” “冰、冰红茶?” 你确定这他妈不是饮料? “不爱喝?”林妙诗皱了下眉头,又从塑料袋里取了几瓶饮料。 沈欢一看,不错,绿茶、乌龙茶、茉莉花茶全齐了! “我看沈太太也是关心您身体健康,毕竟饮酒伤身。”感觉到气氛不对,吴先生打起了圆场。 沈欢觉得吴先生真是太年轻了,林妙诗哪是关心他身体,这个嗜酒如命的女人,分明是想留下来自己喝好嘛! “让吴哥见笑了,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 吴先生推了下鼻梁上的眼睛,“是这样,您不是让我留意一下,最近有没有什么价值在千万左右的物件吗,我找到了!” 沈欢心里大乐,看来自己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逆天,缺什么来什么! “不过……”正说着,吴先生话锋忽然一转,表情也变得有些为难。 “不过什么?” 吴先生笑了笑,“您也是玩古董的,应该知道咱们拍卖界有春拍秋拍之说,这种价值千万的物件,一般都是为秋拍做准备,所以……” “所以,你是想让我等到秋拍?”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秋拍,顾名思义,就是秋季拍卖会。 从暑假等到秋天,他可没这么多时间。 “您别着急,先听我把话说完。”吴先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其实是这样的,因为您现在是德信的贵宾,收到消息后,我特地联系了几位买家,看是否可以私下交易。” “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位,正好是咱们江明这片的,由于急着用钱,他想和您当面交易。” “这不是问题。” 见沈欢答应,吴先生也暗地松了口气,“不知道您什么时候有时间?” “我随时都有。” “那好,我现在联系一下那位卖家。”吴先生起身到旁边打了个电话,不多时便回来了,“已经联系好了,今晚八点,他在盛世皇廷的中餐厅等您。” 沈欢感觉有些意外,不是说对方急需用钱吗?怎么还会约在盛世皇廷这种高档的五星级酒店见面? “就这么定了,到时候你会来接我,对吧?” 吴先生一愣,笑道:“那地方我可去不了,不必担心上当受骗,那位先生也是我们德信的信誉用户,到时您自己开车过去就行了。” “不是怕被骗,主要是我没车,也不会开车。” “您就别拿我开玩笑了。”吴先生笑着摆了摆手,“我还有事儿,就不打扰了。” 沈欢忽然觉得,自己该买辆车了。 林妙诗似乎还有事情要忙,万般无奈下,他只能选择打车。 盛世皇廷身为江明最顶级的五星酒店,还没几个客人是打车过来的,迎宾颇感意外,不过因为职业素养,他们还是露出了微笑。 到了中餐厅以后,沈欢才想起忘了问吴先生对方在几号桌,就在他准备打电话询问的时候,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请问您是沈欢沈先生么?” “没错,你是……” 得到肯定答复后,他摆出邀请姿势,“请随我来,您的桌位在这边。” 沈欢没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心里有点小紧张。 由于对方还没到,他先拿菜单看了看。 没多久,一个声音在对面响起,“想吃什么,随便点。” 沈欢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抬头一看,二话没说就准备起身走人。 周大贵连忙拦着,“沈医师,别急着走啊,古董您难道不要了?” “早知道卖古董的是你,我来都不会来!”沈欢皱着眉头,轻拍了一下对方胳膊,“让开。” 周大贵苦笑道:“咱们坐下谈谈好么?就一会儿。”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 周大贵还是不死心,“十分钟,就耽搁十分钟时间,这件价值千万的元青花,就当是给您的补偿。” 沈欢迟疑了一会儿,缓缓地坐了下去。 跟谁都可以过不去,但绝对不可以跟钱过不去。 周大贵松了口气,拿着菜单问道:“不知道沈医师想吃些什么?” “你只有十分钟时间,有什么话快说。” “就按我平时吃的来一桌。”周大贵也不敢再耽搁,直接进入正题,“沈医师,我知道咱们之间有所误……恩怨,但我爸那么大岁数了,他一生的愿望就是报恩,您就算行行好——” 沈欢摇头道:“我说过,经过上次那件事儿,所有恩怨已经一笔勾销,他老人家不再欠我什么。” “沈医师说笑了,要真是这样,您刚才一看来人是我,也不会急着离开了。”周大贵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知道您不需要我帮忙,但上次刘芊芊绑架令尊令堂的事情难免会再次发生。” “你威胁我?”沈欢的目光冰冷了几分。 周大贵连忙摇头,“没威胁您的意思,只是想说,如果您给我父亲还愿的机会,我周大贵可以保证,在中州境内,绝对没有人能伤到您的父母!”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难道你真不怕我把你当奴隶使唤?” “这是我们周家欠你的。”周大贵笑着摇了摇头,“再说,我自信还有几分眼力,别人我不知道,至少你沈欢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都是做子女的,周大贵这么做无非是一片孝心,沈欢也没必要为难他,“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也别忘了答应我的事情。” “当然不会!”周大会心中的大石总算放下了,“再过几日就是父亲大寿,希望您届时能够参加。” “一定!”沈欢咳嗽两声,“不过在这之前,你能不能先把包里的元青花给我?” 第54章脱胎换骨 青花瓷产于唐代,兴盛于元代,是大多数陶瓷收藏家的挚爱,之前“鬼谷下山”拍出3亿高价,更是掀起一阵青花狂潮。 不过普通民众对其了解,大多是因为那首曾经火遍大江南北的《青花瓷》。 元青花完整品,国内现存很少,其价值不言而喻。 虽说学习了不少古玩知识,但凭沈欢现在的眼力,这元青花盘究竟是真是假,他也没办法判断。 不过对他来说,真假并不重要,灵气够了就行。 这元青花盘上面的灵气,比那块灵石还要多一些,就算不是真品,价值也必然不菲。 回去的时候,林妙诗已经睡了。 沈欢直接返回自己房间,准备筑基事宜。 “这玩意儿可以啊,从哪弄的?”苏璃像个好奇宝宝一般,把头凑了过来。 沈欢摆好架势,没好气道:“护你的法吧,问那么多干嘛。” 苏璃扭了下柳腰,也不生气,静静地站到了一旁。 本以为有了一次经验,这次筑基会简单不少,但出乎意料的是,以内功高心法筑基的时间,远远要比之前长上不少。 “咔嚓!” 大概过了十分钟,沈欢右手握着的灵石生出丝丝裂纹,元青花盘上的光芒也暗淡不少。 不多时,灵石完全化为齑粉,随风而逝,元青花盘则不见一丝光芒。 正处于玄妙状态的沈欢,对此毫无所觉,只感到自己似乎流了很多的汗。 其实流出的并非是汗,而是一些浓稠乌黑的液体,随着时间增长,液体也越来越多,此时的他看起来,就像是掉进了臭水沟的泥人。 “咯——咯——咯——” 忽然,一阵沉闷之声在沈欢体内响起。 苏璃美眸中闪过一丝诧异,“只是筑基怎么可能出现骨响?” 筑基淬体,追星锻骨,奔月洗血,逐日炼腑,飞仙蜕凡。 追星境才会出现的锻骨过程,这小子竟然在筑基就开始了。 响声连绵不断,就像是一声声空谷雷响。 “嘭!嘭!嘭!” 待骨响沉寂之后,沈欢身上又不断炸出小口,一时间鲜血四溅,像是点燃了缠身的鞭炮,表情也随之痛苦起来。 “有没有搞错,这不是奔月境才会出现的洗血么!”苏璃惊讶得有些说不出话,“老娘就不信,筑个基还能直接蜕凡飞升不成!” 也不知是不是她的话起了作用,等洗血完成后,沈欢身上并没有出现炼腑的迹象。 从闭眼到筑基完成,整个过程大概花费了三个小时。 “我靠,怎么回事儿,这种味道……啊,好臭!”沈欢刚醒就感觉一股比粪便还要难闻的味道直冲鼻孔。 苏璃虽是魂体,但也能想象出那种味道是何等刺鼻。 “这些是你身体中的杂质,去洗一下就——” 不等她把话说完,沈欢便已经冲了出去。 还好现在这个时间点,林妙诗已经入睡,不然沈欢非得糗死不可。 那些血污混杂的粘稠液体很难清洗,废了大半瓶沐浴露才搞定,至于被侵染的衣服,则直接被他扔到了外面的垃圾桶里。 回到房间后,沈欢对飘在空中的苏璃问道:“以前筑基怎么没出现这种情况,到底怎么回事儿?” 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儿呢! 淬体、锻骨、洗血同一时间进行,简直闻所未闻。 “应该是筑基翻倍带来的好处。”苏璃随口应付道:“你有没有感觉现在的身体和之前有什么不同?” 沈欢起身活动了两下,“身体很轻,各项能力至少比天眼筑基时强了两倍,精力好像也旺盛不少,都这个点了也不觉得困……应该还有一些其他变化,只是想不到语言来形容,很怪,但挺舒服。” “从这儿跳下去。”苏璃朝窗户指了指。 沈欢像是一只炸了毛的公鸡,“你开什么玩笑!这高度最起码有四米,跳下去死不死不知道,但肯定变残废!” “在尾魂没有收集完全以前,姐姐绝对不会害你。” 反正青眸里的灵气有治愈作用,只要不是脑袋先着地,应该没什么事儿。 心里是这么想,但走到窗边的时候,沈欢还是迟疑了。 “这不摆明不相信我嘛,以后修炼上再遇到什么事,你也别找我了。” 听到这话,沈欢一下子急了,“谁说不跳了,准备!准备你懂么?” 苏璃一翻白眼,没好气道:“那你准备好了吗?” 沈欢没再说话,看着地面一咬牙,直接从窗口跳了出去。 幻想中的骨裂并没有出现,反而极其平稳的落在了地上。 “这、这怎么可能?”沈欢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腿,从四米高的地方跳下来,竟然屁事儿没有。 飘到窗口的苏璃打了个哈欠,“别急着惊讶,先跳上来再说。” “跳上去?”沈欢愣了一下,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苏璃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跳就跳! 沈欢做了几个深呼吸,将力量全都凝聚在小腿处,接着猛地一跃,整个人好像飞起来了一般。 虽然没能直接从窗口跳进去,但也达到了将近三米的高度。 如果再加上助跑,跳到四米也不是全无可能。 “跑一下百米,用你最快的速度。” 有了前两次的经历,接下来苏璃所安排的一系列测验,沈欢全都照做。 百米跑五点八秒! 原地跳二点八米! 拳击巨石虽然不至于破碎,但也延伸出数道裂纹。 这样的体能,已经完全超出了人类的范畴。 沈欢感觉,如果是现在的自己对上当初的黑袍人,恐怕一拳就足以打穿对方的脑袋吧。 但苏璃给出的评价却是,“还凑合。” “这样都是还凑合,那飞仙境的道修,岂不是可以撕天裂地了?” 面对沈欢的疑问,苏璃只说了四个字——洗洗睡吧! 任何事儿都是图个新鲜,等新鲜劲过了也就没了多大兴趣。 在现代社会,武力值高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自保足矣。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周子阳明天的七十大寿,沈欢必须到场,所以天一亮,他就找林妙诗商量了一下。 和预想中的一样,林妙诗并不准备过去。 “礼物准备了吗?” “什么礼物?不是买个蛋糕就可以了?” 林妙诗眉角明显抽搐了一下,转过身没再搭理沈欢。 其实沈欢也就是开个玩笑,至于礼物嘛,他早就准备好了,而且还是份大礼…… 第55章别给爸爸丢脸 身为江明第一大户,周子阳的七十大寿办不可谓不热闹,商界和政堂的大鳄都来了不少。 “那我先走了。”沈欢临行前打了个招呼,没想到林妙诗却紧随其后。 “不是说不去么?” 林妙诗表情淡然道:“你不会开车,我送你。” 想想也是,上次坐出租车去盛世皇廷,就吸引了不少目光,他可不想在寿宴也成为焦点人物。 周家距离兰苑不算太远,没多久就到了。 “你停这儿,剩下的我自己走就可以了。” 虽然之前周阳连林妙诗的小手都没碰到,但身为女人,心里总会留下些阴影。 其实别说林妙诗,就连沈欢也没办法释怀,若非周大会态度诚恳,他才不会来参加这次的寿宴。 林妙诗没有说话,把车开进贵宾区才停下,“反正已经到了,打个招呼再走。” 人家都不计较,沈欢也没再矫情。 “沈医师,您总算来了!” 今天来人身份都比较尊贵,还有不少长辈,不过周大贵一早站在门前迎宾,主要是为了接待沈欢。 一些刚到的商户看到这情景,心中不免一惊,能让周老板这么热情的人,在江明绝对不多。 陪着林妙诗而来,莫非也是那边的公子哥? 想到这儿,商户们纷纷热情的打起了招呼。 “妙诗也来了,来,里面坐。” 因为上次的事情,周大贵心里一直悬着块石头,生怕惹得林妙诗背后势力的不满,现在总算能放下了。 父亲大寿,沈欢的到来也了了他一桩心愿,再加上林妙诗,今天真可谓是三喜临门。 周大贵把沈欢两人的位置,安排在周老爷子旁边。 在下坐之前,沈欢假装随意道:“这大喜的日子,怎么不见周大少?” “犬子犯了大错,父亲虽然没将他逐出家门,但也怕见了心烦,让他到花旗留学以作反省。” 普通人挤破头皮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到周大贵嘴里反倒成了一种惩罚。 不过这对沈欢和林妙诗来说,算是好事一件,若周阳在场,恐怕这饭吃到一半就该离席了。 由于寿宴还没开始,宾客们大多都在偏院休息。 林妙诗不喜欢热闹,沈欢随便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休息。 “这不是林妙诗么,她旁边那小子是谁?” “冰山女神转性了?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人了?” “看着脸熟……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周少的生日宴会上见过!” 认识沈欢的人不多,但是认识林妙诗的可不少。 正在与人打牌消遣的赵昊循声望去,眼角明显抽搐了一下。 “昊哥,那小子不是周少的对头么?上次吃了我一百万,这笔账还没算呢!” “我也是,被个土鳖欺负,这心里的滋味可不好受啊。” “要不趁今天的机会,咱们吧场子找回来?” “都他妈闭嘴!”赵昊喝了一声,从席位起身,朝沈欢走了过去。 “沈少、林小姐,好久不见。” 沈欢也早就注意到了他,本以为是来找茬的,没想到却是这么个开场白。 “咱们之前有些小误会,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赵昊举了举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冤家宜解不宜结,如果还是沈欢还是之前那个乡野村夫,他绝对不会自放身段过来道歉。 但今时不同往日,周阳临走前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沈欢从也猜出了些什么,笑道:“赵少别开玩笑了,您可从没得罪过我。” 说到底,沈欢还得好好感谢一下赵昊,要不是他怂恿周阳,还没那六百万呢。 赵昊松了口气,微微躬身,“我就不打扰你和林小姐了,有时间一起喝酒。” 他还没转身,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没想到你们这对狗男女也会来给周爷爷贺寿。” 能说出这种话的,除了刘大小姐估计也没别人了。 由于刘芊芊的声音太大,整个院子瞬间安静了下来。 今天是周家的大日子,无论有什么恩怨,都要给主家个面子,留到以后解决。 所以众人都想看看究竟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在周老爷子的寿宴上闹事儿。 发现是刘芊芊后,他们心里便释然了。 刘家小姐行为放浪、脑袋缺弦,在江明上流圈子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她要不惹出什么事儿,那才叫奇怪呢! 这里是周家的地盘,做客人的自然不好意思出面解决,而且他们也多少有些看热闹的心思。 老子刚刚示好,你这丫头就跑过来捣乱,不是存心跟我过不去嘛! 赵昊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刘小姐,今天是周老爷子七十大寿,你这么做恐怕有些不好吧?” “赵日天你没发烧吧?竟然帮这对狗男女说话。” 刘芊芊这话,差点没把赵昊呛死。 自从网上流行起“赵日天”这个大名后,不少人都拿他名字开玩笑,但一般都是在私下称呼玩闹。 刘芊芊倒好,直接在这种庄重的场合喊了出来,真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假傻。 “沈欢,本小姐跟你说话呢!”刘芊芊见二人不搭理自己,心中甚是恼怒。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似乎是想要开口还击。 沈欢将她轻轻摁下,然后笑嘻嘻的看向刘芊芊,“叫爸爸。”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让刘家小姐开口喊他这个同龄人爸爸,不是开玩笑嘛! 但紧接着刘芊芊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傻了眼。 “爸爸。” 哇靠!有没有搞错,竟然真的叫了! “闺女真乖,赶紧找地方坐下吧,别给爸爸丢脸。”沈欢笑着挥了挥手,那语气就跟刘芊芊她亲爸似得。 还好刘父不在,不然估计又要闹出事端。 风波随着寿宴的开始而平息,周老爷子看到沈欢后,表情兴奋无比,“来喝酒喝酒,吃菜吃菜。” 身为老寿星竟然主动给客人倒酒夹菜,又是引起一阵唏嘘。 “对了,周老爷子,我也没什么好东西能送您的,您不是也喜欢古董么,看看这物件合不合心意。”说着,沈欢将礼盒放在了桌子上。 周老爷子拆开一看,顿时喜笑颜开,“上品元青花,子阳在此谢过恩……沈医师!” 正举杯和人喝酒的周大贵,一听这话,差点没把喝到嘴里的酒从鼻孔里喷出来。 他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又把东西给送回来了! 周大贵这正疑惑着,门外忽然传来一声通传高喝,“燕京林逸轩林公子,前来为周老爷子贺寿!” 第56章我可是纨绔子弟! “燕京,姓林,莫非是林家公子?” “除了燕京林家,还有何人敢这么通报。” “周老爷子好大的面子,过完这个寿宴,周家在江明的地位,恐怕无人可以撼动。” 宾客互相低声交流,脸上表情都十分震惊。 周老爷子还算淡然,周大贵却是连忙起身上前迎接。 沈欢随之抬头,一时间竟有些失神。 来人年龄不大,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着一身银白色小西装,后面跟着一名手捧礼盒的中年人。 失神的原因,不在其装扮,而是其面貌。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这句诗文,似乎是专门为眼前这年轻人而作。 五官精致分明,极具古典之风,漂亮的足以让女人羞愧。 沈欢第一次发现,原来“美”字,也可以用来形容男人。 “不知林公子前来,有失远迎。”周大贵亲自从下人手中接过礼品,举止恭敬无比。 林逸轩笑着摆了摆手,“周伯父言重了,是我不请自来,给您和老爷子造成困扰,还请见谅。” 说着,他又朝周老爷子鞠了一躬,“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入座吧。”周老爷子笑着点了点头,手指轻抚元青花盘。 周大贵本想指引林逸轩坐下,没想到对方直接走到了沈欢身旁,“我想坐这儿,能否割爱让下位置呢?” 沈欢本来没打算让位置,这小子长得太帅……太“娘炮”,要是把林妙诗拐跑了怎么办。 可没等他开口,林逸轩便对林妙诗微笑道:“姐。” 姐?他是林妙诗的弟弟! 该死!自己早该想到的,两人同姓林,又都生的这么俊俏,很明显是一个妈生的。 算起来,这不自己的未来小舅子嘛! 小舅子是所有男人的巴结对象,千万不能得罪。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起身,把座位给让了出来。 “姐,你怎么不说话呢,难道不想我吗?”林逸轩说着顺势想要把手搭在林妙诗的肩膀上。 这下子林妙诗说话了,不过只有一个字,“滚!” 林逸轩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表情颇为尴尬。 “我说的话你听不懂?”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一看这情况,林逸轩二话不说,连忙起身,“我懂,我懂。” “位置还给你,我、我到别处坐。” 沈欢迷迷糊糊的坐下,在印象中,林妙诗性格冷淡,从未爆过粗口,一时间他算是摸不清这姐弟俩的关系了。 周大贵腾出位置,让林逸轩坐在了老爷子的右手边。 沈欢难耐不住心中的疑惑,小声问道:“他不是你弟吗?怎么……” “吃饭。”林妙诗说着,用筷子夹了块鱼肉。 林逸轩来了以后,寿宴的焦点就放在了他身上。 而他又是看林妙诗脸色行事,沉默着不敢说话,导致整个桌子的气氛都很尴尬。 周大贵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事儿该管什么事不该管,静静地坐在那儿也不说话,只有周老爷子会时不时的和沈欢聊上两句。 宴席吃到一半,林妙诗忽然放下了筷子,“吃饱了,走吧。” 说完,就拉起沈欢朝门外走去。 林逸轩看到这情况,对周老爷子行了一礼,“老爷子,我还有事,不便久留,告辞!” 说完,也跟着离开。 周大贵想起身送一送,却被周老爷子拦了下来,“他目的不在祝寿,很明显是为了林妙诗那小丫头而来,坐下吃饭吧……” 贵宾停车区…… “姐,你别走那么快,等等我啊。” 沈欢回头看了一眼,“你弟弟喊你呢。” “多事。”林妙诗打开车门道:“上车!” “我、我……”看着绝尘离去的二人,林逸轩“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他回身对着随行的中年人说道:“你去把周大贵喊过来。” 见周大贵出来,林逸轩上前问道:“和我姐姐一起的那个小子是什么人?” “他是林小姐的朋友。” “朋友?”林逸轩皱了下眉头,“什么朋友?哪里人士?现居何地?” 唉,果然,他是看在那么多客人的面上才喊得那声周伯父么。 周大贵调整了下心态,“应该是很要好的朋友,怀州市尊乐村人士,现在和林小姐一同居住在兰苑的别墅。” “你说那小子现在和我姐姐住在一起?!”林逸轩呼吸变得不稳定起来,“当初姐姐来江明的时候,我就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儿,你都要向我汇报!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 我敢提嘛!这事一出,你们铁定要派人过来调查,到时候周阳做的事被发现,周家可就全完了! 一旁的随从试探道:“少爷,这件事要向家里反映么?” “等我查清楚再说。”林逸轩咬了咬牙,“走,先跟我去姐姐住的地方。” 林妙诗一路上都没说话,显然是在刻意回避刚才的事情,进屋后,她和往常一样,先到浴室洗澡。 沈欢心里装着事儿,坐在客厅打算等林妙诗出来后,好好询问一下。 “叮咚——叮咚——” “小舅——林公子,有事儿?”刚开门,沈欢就看到了林逸轩,差点没喊错了。 姐姐竟然真的和这小子住在一起! 林逸轩一把将沈欢推开,本想就这么冲进屋里,可将脚探进去后,他又连忙收了回来,“我姐姐呢?” “哦,在洗澡呢。” 林逸轩一听这话急了,“你说什么!你、你——你和我姐姐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是你姐夫! 沈欢很想这么说,但他现在和林妙诗的关系并没到那个地步,只好把明面上的身份说了出来,“我是林小姐的私人医师。” “贴身医师?!” 你他妈耳朵有毛病吧,老子说的明明是私人医师好嘛! “沈欢,是不是林逸轩来了?”浴室里传出了林妙诗的询问。 林逸轩吓得一颤,连忙捂住沈欢的嘴巴,“不是,我在看电视呢!” 喂喂喂,我的声音才没这么娘好吧。 不知道是不是林妙诗耳朵进水了,竟然还真信了。 林逸轩没敢再出声,把沈欢拽到了门外之后,才说道:“知道我谁不?” “小……弟弟!” “没错——谁他妈是小弟弟!” 林逸轩被气得不行,良久后才恢复平静,然后摆出一副凶狠的模样,“警告你,离我姐姐远点!” 沈欢用手比划了下浴室到门口的距离,“我们现在离得好像也不近。” “别给装蒜!”林逸轩摆出一副,就问你怕不怕的表情,“我可是燕京有名的纨绔子弟!纨绔子弟懂么?有一百种方法弄死你。” 沈欢打了个哈欠,“要是没啥事儿,我就继续啃我的西瓜了。” “西瓜?也给我来一块,要冰镇的!” “……” 尼玛,说好的纨绔子弟呢! 第57章纨绔子弟什么都做得出来! “咯~”林逸轩打了个长嗝,将沈欢递来的第七块西瓜推到了一旁,接着用纸巾擦了擦嘴,“不吃了,饱、饱了。” 沈欢咬了口西瓜,“你是不是属猪的?” “你怎么知道?”林逸轩问完后,双手猛地一合,“我知道了,你是麻衣相士!不对啊,你刚刚说自己是医师来着,难道现在医生也开始流行起兼职了?” 兼你妹的职啊! 这么大个西瓜一共切了十二块,你一口气就吃了他妈六块! “你也来一块。”沈欢又拿了一块,朝中年人递了过去。 林逸轩半路出来打劫,将西瓜抢了过去,“给我吧,忽然间又饿了。” 沈欢眉角明显抽搐了一下,这世界上还存在着几块西瓜就能打发的纨绔子弟? “这次真吃饱了。”林逸轩将西瓜皮抛出一个完美的弧度,扔进了垃圾筐里,“咱们还是好好谈正事儿吧。” “我觉得你这人不错,不过你和我姐差距太远,还是早点放弃为好。” 给你吃几块西瓜,人就不错了?这都是什么逻辑! 但他这话没错,自己和林妙诗之间,无论长相还是身家,都有着不小的差距。 “当然,就让你这么离开,也不公平。”林逸轩将手搭在了沈欢肩头,“咱俩年纪差不多,还在上学吧?这样,我出钱送你到国外的名校念书怎么样?” “好啊!” “你这人果然不错!”林逸轩大笑了两声,“现在收拾东西离开吧。” 沈欢不解道:“我为什么要离开?” “送你出国留学的前提条件,就是离开我姐姐啊!”林逸轩拿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沈欢耸了耸肩,“那我不去了。” “本来还对你有点好感,但没想到你这么不识时务。”林逸轩面色阴沉道:“我之前警告过你,我是纨绔子弟,什么都做得出来。” 沈欢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玩裤子弟嘛,我知道,我是玩衣服哥,幸会幸会。” “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逼我的!”林逸轩说着起身,对中年人使了一个眼色。 中年人点头会意,手呈爪状,直接朝沈欢肩头锁去。 “还没解决?”林逸轩背对着两人,等了半天也没听沈欢发出惨叫,疑惑的转过了身子。 “卧槽!” 沈欢还坐在那儿啃西瓜,见他回头,露出了一个阳光的微笑。 至于那中年人,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你、你把他怎么了?” 沈欢无辜的摊了摊手,“我可没动他,是他自己踩西瓜皮上了。” 林逸轩仔细一看,地上还真有个被踩过的西瓜皮,“还说自己是特种部队的精英,竟然被一个西瓜皮给撂倒了。” “看来只有本少爷亲自出手了。”说着,他朝前一踏,竖掌劈向沈欢门面。 别说,单看气势还真那么点意思。 “林……逸……轩!” 林逸轩感觉一股冷气猛地将自己包围了起来,连忙收手,退到一旁,对着疾步走来的林妙诗,干笑道:“姐……” “姐,别、别,我、我自己来!”一看林妙诗抬手要揍自己,林逸轩二话没说,直接抱头蹲下,在地上翻起了跟头,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滚”。 看到这情况,沈欢直接惊呆了,这两个人真是亲姐弟? 转了两圈后,林逸轩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姐、姐,我不行了,头、头晕。” 林妙诗没有理会,转身走到了冰箱前。 “我回来时买的西瓜呢?” 面对质问,正在啃西瓜的沈欢,义正言辞的指向林逸轩,“他吃了。” “姐,我没有,是他、是他让我吃的!”被污蔑的林逸轩,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沈欢看了看林纨绔,又看了看林妙诗,“要不我回避一下?” “不用。”林妙诗坐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谁让你来的。” “我、我自己来的。”林逸轩说这话时,眼神有些闪躲。 见林妙诗有起身的架势,他连忙改口,“是老头子!他知道你辞去舒适总经理一职后,就想派人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我刚好没事儿就过来了。” “你辞职了?我怎么不知道。”沈欢表情有些诧异。 林妙诗淡淡道:“龙凤合鸣签的是授权分成合同,就算我不在,舒适依旧会给按照季度营业额给你汇款。” “龙凤合鸣?什么东西,好吃吗?”林逸轩问的时候,嘴角好像还多出了一些口水的痕迹。 沈欢没好气道:“好吃的让你睡不着!” “姐,给我来两块呗,就两块,我绝对不多吃!”林逸轩还真信了,边说边拍胸脯。 不愧是亲姐弟,一个平时冷似天女,回家后成了邋遢大王,一个在人前是翩翩公子,人后就是一吃货。 “我辞职是因为想休息一阵子,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别啊,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这么回——”看到林妙诗的眼神,林逸轩连忙改口,“姐,你的病现在怎么样?老头子终于把李家那边说通了,反正你现在也没事,要不跟我一起回去吧,咱先把病给治了。” “沈欢已经找到了病因,无需你和爷爷操心。” “就他?”林逸轩打量了两眼沈欢,“他才多大岁数啊,而且人品也不好。” 我人品不好? 林妙诗拿了块西瓜,“我的事不用你管,回去吧。” “姐——”林逸轩声音那叫一个婉转,如果头发再长点,完全就是一个撒娇少女的形象。 “滚!” “我现在就走!” 林逸轩离开口,沈欢咳嗽了两声,假装不经意道:“怎么说都是你亲弟弟,这样有点太绝情了吧。” “他不是我亲弟弟。” “就算不是你——”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他不是你弟弟?” “他是我大伯家孩子。” 我靠,本来还以为是林妙诗父母的基因好,现在看来这姓林的一家子都是妖孽啊。 “叮咚——叮咚——” 沈欢开门一看来人,笑道:“不怕你姐了?” “不、不是,我把随从忘这儿了。”林逸轩说话的同时,眼睛鬼鬼祟祟朝里瞅了两眼,估计是怕林妙诗忽然杀出来。 沈欢这才想起来,中年人还在地上趴着呢。 “你自己进来抬吧,顺便再吃几块西瓜。” “谢谢,你真是个好人!”林逸轩一脸感激的走进了客厅,看到林妙诗后,连忙解释道:“我、我是来拉人的,拉完就走!” 说着,便用手抓住中年人的脚腕往外扯。 “小帅哥,你回来了怎么不通知人家一声,让姐姐等到好辛苦……”这时苏璃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过来。 沈欢刚想回头说上几句,林逸轩脸色忽然一白,尖叫道:“啊!鬼呀!” 说完,便昏倒在了地上。 他……看得到狐狸精?! 第58章约会大作战(上) 卧室内,沈欢看了眼昏睡在床上的林逸轩,转身对苏璃问道:“你不是说只有我能看到你么?” “按理说是这样没错……至于这小子为什么能看见,我也不知道。”苏璃语气有些不悦,侧卧在半空,“姐姐我虽是魂体,但模样这么美,和女鬼哪有半点关系。” 她漂亮不假,但无论谁看到一个飘在半空中的虚影,跑都来不及呢,哪还有什么心思去看长相。 “小帅哥,姐姐建议你最好杀人灭口!”苏璃说着,用手在脖颈处来回划了两下。 “整天杀杀杀,你自己不觉得烦么?” 沈欢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随着关系越来越好,这狐狸精连伪装掩饰的想法都没了。 “你在和谁说话?”这时林妙诗端着一杯热水推门而入。 沈欢吓了一跳,干笑两声,“跟你堂弟,我想看看他是不是装昏……这世界上哪有鬼啊,你说是吧?” “不管是真晕还是假晕,等他起来,就赶他出去!”林妙诗将杯子放在床头后便转身离去。 林逸轩面色苍白,冷汗直流,显然不是假晕,想把他弄醒也容易,但在这之前必须让苏璃藏起来,以免再次发生意外。 就在沈欢准备施救的时候,又有一个人影走了进来,“你对我们家公子做了什么!” 中年人面色恼怒,但走到沈欢身前一米左右时,却连忙停了下来。 自己是怎么被一击放倒的,他心里记得一清二楚,绝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呼哧——呼哧——” 林逸轩被救醒后,呼吸依然急促,表情惊恐道:“鬼,鬼啊!” “别装了,你不就是为了留在这儿嘛。”沈欢将使用过的银针,消毒回收,“你那点小心思,早被你堂姐一眼看穿,她说了,只要你醒过来,就让我请你立刻离开。” 林逸轩抓住沈欢肩头,不停地摇晃着,“真的有鬼啊!是一个红衣女鬼,你一定要相信我!” “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青年,怎么能这么迷信。”沈欢叹了口气,“如果你觉得自己走不方便,我现在就喊你堂姐过来,让你滚出去。” 说完,便作势起身。 “别、别,我走还不行嘛!”林逸轩扒着中年人,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 在他心里,林妙诗似乎比女鬼还要可怕,鞋子没穿就跑了。 “这林家人的体质有古怪。”苏璃慢悠悠的从衣柜里飘了出来。 沈欢一边收拾着床铺,一边问道:“有什么古怪?林逸轩的身体素质很好,没有任何病症。” “我不是说身体健不健康的问题。”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林妙诗的情况你我都知道,暂且放下不谈,这个林逸轩也一样。” “当初姐姐之所以说只有你一个人能看得到我,是因为只有道修才能看到我这样的灵体。” 沈欢愣了一下,“你想说……林逸轩也是道修?” “他很明显不是,所以我才会说有古怪。”苏璃算卦般的动了两下手指,不知在想着什么…… 林逸轩离开兰苑后,并没有返回京城,而是住进了盛世皇廷的总统套房。 “少爷,我觉得还是将事情向家里通传一下吧。”房间内,中年人向林逸轩提议道。 林逸轩摇了摇头,“现在还不是时候,要是老头子知道姐姐和一个农村小子住在一起,一定会马上派人过来,将她强行带回燕京。” “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么?”中年人有些不解。 “你脑子能不能转转圈?”林逸轩无奈道:“我刚走,老头子便派人过来,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姐姐,这事儿是我告的密嘛!” “好,就算我不怕得罪姐姐,可我废了这么多功夫从老头子手底下逃出来,还没痛痛快快的玩上两天就回去,岂不是白忙活了?” 林逸轩正说着,仿佛想起了什么,皱眉道:“对了,你的身手我见识过,怎么会踩到西瓜皮上把自己给摔晕了。” “我不是摔晕的,是那个沈欢动的手。”中年人面色有些尴尬,以他的身手,虽然不敢说天下无敌,但在江明这中小地方,单对单绝对没人是他的对手。 可今天,却被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一击放倒,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 “以我的实力,都没走过一个回合,对方很明显不是乡野村夫那么简单。”中年人朝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道:“属下怀疑,他是那边派过来的人,很可能会对小姐不利。” “那边?哼,如果真是这样,我必然让他有来无回!”林逸轩晃了晃手中的酒杯,“周大贵应该隐瞒了一些东西,真不知道他哪来的胆子。这一次你亲自派人去调查,我要沈欢的全部资料,听清楚,是全部!” “是!”中年人应了一声,转身准备去办事儿。 林逸轩却又开口把他喊了回来,“在去调查之前,先去找几个本地有名的大师过来,顺便让厨房上几道好菜,本少饿了……” 林家人的到来,让沈欢感觉到了一些危机,他决定好好加深一下自己和林妙诗的感情。 所以第二天一早,便坐在客厅等林妙诗下来。 可当人下来的时候,他又有些说不出口了。 林妙诗现先是摸了摸脸蛋,确定没沾上什么东西后,问道:“干嘛一直看着我,有事儿?”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想掩饰下自己内心的紧张,“没事儿,就是想问问你为什么要从舒适离职。” “昨天说过了,我想休息一阵子。”林妙诗打开啤酒喝了一口,可能是太凉,她忍不住眯了下眼睛。 休息? “既然是休息,那就出去走走吧。”沈欢抓住机会,说完又怕林妙诗发现自己的动机,急忙补充道:“多走动,对你的病情也有好处。” “以前没听你说过。” 沈欢将视线移向外面,“以前不是没找到病因嘛。” “那我上去换身衣服。”林妙诗放下罐子,朝楼上走去。 换衣服? 该死!约会攻略上说了,形象是第一要务,我竟然把这点给忘了! “我也去换衣服!” 回到卧室后,沈欢连忙拿出手机观看攻略。 约会着装要点:太过庄重,会使对方感到拘谨,太过随便,会让对方觉得不尊重。 简单大方,干净利落,为第一标准。 如果是在校学生,或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可以选择阳光时尚的休闲类服装。 照着攻略忙了半天,沈欢总算把衣服换好了。 下楼后,沈欢并没有发现林妙诗的影子,嘀咕道:“还没换好?也是,女人嘛,都比较麻烦,况且还是和喜——” 他这儿话还没说完,林妙诗就从楼上走了下来。 “运、运动服?!” 林妙诗低头看了看着装,“怎么了,你不是说要出去走走吗?这样方便点。” “好、好……”沈欢脸上露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看来这次,自己真的是想多了! 第59章约会大作战(下) 林妙诗穿得是一身灰白相间的运动服,原本一直披散的头发也被绑成了马尾,只留下三七分的刘海搭在额前。 气质上少了几分冷淡,多了几分活力。 沈欢无奈倒不是因为林妙诗这身打扮不好看,而是显得太过随意,哪有人在约会时穿运动服的,亏他还废了那么多心思去打扮。 出门后,林妙诗轻轻弯腰,做起了热身运动。 沈欢本来还有些闷闷不乐,可看到眼前的情景后,鼻血差点没喷出来。 尤其是弯腰时,那优美的弧线让他心痒难耐。 “咳咳!”后面看够了,沈欢打算看看前面,一边装着做扩胸运动,一边朝前移动。 夏天的衣服都比较单薄,即便运动服也是如此。 虽然包裹的严严实实,但那种一波接一波的涌动,却是藏也藏不住。 晃得这么厉害,待会儿会不会掉了? 身为一名慈悲为怀的医者,如果掉了自己一定要接住。 在这爆日之下,林妙诗运动了十来分钟,一点汗珠都没有,只是让白皙的皮肤多了几抹绯红,“走吧。” “其实我说的出去走走不是跑步。”沈欢干笑两声,“就真的只是走走而已……天气这么热,跑步的话很容易中暑。” “热么?”林妙诗摸了摸额头,“天气还可以。” 你是先天寒体症,当然不觉得热了。 现在已经是七月下旬,加上几日无雨,闷热无比,大街上根本看不到一个人影。 若非担心未来小舅子过来捣乱,他也不会选这种天气出来。 林妙诗体质特殊不怕炎暑,沈欢因为《太玄阴阳诀》调理,感觉适中,算是不冷不热。 “那就去公园吧。” 兰苑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本来是给别墅住户提供的,不过最近几年被广场舞大妈队给占领了。 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没什么人,公园里有湖泊喷泉,作为约会地点倒也可以。 林妙诗性子冷淡,沈欢又太过“腼腆”,转了半天都没交流。 不能这样下去!看看攻略怎么说。 “咳咳,你今天真漂亮。” “哦。”林妙诗淡淡的应了一声。 攻略上说的几种情况个都没出现,这让沈欢有些傻眼。 只要不是眼瞎,都能看出来她漂亮吧?自己说的这不是废话嘛! 沈欢一咬牙将手机装进了裤兜,恋爱这么高贵的事情怎么能用套路来对待! “差不多到饭点了,咱们去吃饭吧。” “哦,我打电话定外卖。”林妙诗说着,就准备把手机拿出来。 沈欢急忙拦了下来,“别,外卖吃多了对身体不好,反正咱们都出来了,到饭店里吃吧。” “而且,这么久了,我还没好好请你吃顿饭,以表谢意呢。” “谢我?” 沈欢点了点头,“如果不是你带我来江明,我也没办法赚这么多钱。” “你凭借的是自己本事,和我没关系。” “话不能这么说,如果不是你牵线搭桥,这钱也到不了我手里。”沈欢铁了心要约会,感谢宴正好成了他的借口。 话说到这个份子伤上,林妙诗也没再拒绝。 一般约会里的吃饭环节,都是指下午茶时间。 不过两人从早上到现在没吃过一点东西,就得去有硬菜的地方了。 为了显得逼格高一点,沈欢特地选择了附近的一家西餐厅。 菜的味道好不好不知道,但是服务员的态度不错。 沈欢没吃过西餐,但也听过关于牛排几成熟的笑话,本来还想浪漫,现在却不知道该怎么点菜。 林妙诗似乎看出了沈欢的窘迫,接过菜单看了看,“沙朗牛排、蛤蜊浓汤、香煎鹅肝、苹果沙拉,最后上马卡龙和黑咖。” 点完后,林妙诗看了一眼沈欢,“你还想吃其他东西么?” “来份意大利面吧。”对于吃西餐,沈欢也非全无准备。 华夏面食最为出名,意大利面则是西餐中最广为人知面食。 都是拌面,味道应该和炸酱面差不多吧? “对了,顺便拿双筷子。” 与其待会儿丢人,还不如直接承认自己不会用刀叉。 服务员离开后,沈欢借机开口,“你经常来西餐厅?” “一般,我不太喜欢西餐的口味。” 该死!自己为什么不问一下呢!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你给的不是我想要的”? 带着沉重的心情,两人吃饭时基本上没多少交流。 吃完饭后,沈欢准备让服务员过来结账,林妙诗却开口道:“等一下。” “不用了,说好我请——”沈欢正说着,忽然愣住了。 她竟然亲自帮自己擦嘴? 林妙诗似乎也意识到有些不对,动作明显停顿了一下,“刚刚喝咖啡沾到了。” 有门!非常有门! 从餐厅里出来后,林妙诗看了时间,“出来很久了,回去吧。” “看完电影再回去吧。”沈欢按照原计划,提议道。 林妙诗愣了一下,“看什么电影?” “爱情片……动作片、喜剧片都可以。” 最好是爱情动作片,能够一边看一边学习。 “我的意思是,没事看什么电影。” 沈欢真想给自己一耳光子,只听字面意思了,话里的意思却没听懂。 他心一急,随口道:“你别多想,其实看电影对你的病情有好处。” 林妙诗这次没说话,但眼里的意思很明显,看电影对我的病有好处?你当我是白痴么! 为避免露出破绽,沈欢一脸认真道:“看电影可以放松你的心情,一个良好的心态,对任何病都有好处。”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那就去吧。” yes! 沈欢高兴的差点没跳起来,接下来一定要把前面的遗憾给补上。 暑期档的电影有不少,本来他打算带林妙诗看惊悚类的,但想想还是放弃了,国产惊悚电影,呵呵…… 最后沈欢选择了一档叫《我的极品女室友》的爱情电影,听名字应该是讲同居的事情,刚好符合他和林妙诗现在的情况。 谁知道现实远远超乎了他的意料,电影一开始就是老套的英雄救美,之后情节更是不用看就能猜出来,男女主角也是演技颜值全无。 本来还打算在浪漫氛围下来个热吻的沈欢,一不留神就睡着了。 等他神游回来,电影刚好进行到男主角和女主角一吻定情的画面。 好机会! 沈欢深吸了口气,一把抓住玉手,“我、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你他妈没睡醒吧?老子是男的!”对方说话的同时,猛地将手抽了回去。 本来因为害羞而不敢抬头的沈欢,一听这嗓门,直接就傻了眼。 林妙诗呢? 沈欢四处搜寻,发现林妙诗正面色古怪的站在入口的拐角处。 不是……你听我解释,事情绝对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第60章嘿嘿嘿 发生这种事情,沈欢也没心思再观赏电影,尤其是看到林妙诗转身朝场外走去,他更加没法淡定,连忙追了出去。 “林小姐,等等……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是直的!”沈欢一边追一边喊,这时正好赶上另一个电影散场,他这一喊引来不少人围观。 随着几部耽美网剧的冲击,攻受、直弯之类的名词也变得广为人知,众人看得都饶有兴致。 别人怎么看自己,沈欢一点都不在意,就是怕林妙诗误会。 他借着身体优势,在人群中穿梭,终于在通道入口追上了林妙诗。 “林小姐,我……” 不等他解释,林妙诗便开口道:“现在时代开明,你想说的我都懂。” “不是,我……”沈欢急得满头大汗,舌头像是打了结,硬是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会儿时间,两人已经坐电梯出了电影院。 原本急着解释的沈欢,像是被人点了哑穴,直到上车也没再说一句话。 “林妙诗。” 听到这称呼,林妙诗明显愣了一下,沈欢从来没这么称呼过她。 “什么事情。” 沈欢一脸认真,“你知道的对不对?” 林妙诗点了点头,“我也是才知道,原来你喜欢男人。” “别装了!”沈欢声调忽然提高了几分,“你知道我喜欢你对不对?” 林妙诗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么大勇气,脸色开始有些不自然了,“你在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 沈欢深吸了口气,死就死吧! “当时你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我说有,其实是在骗你。” “我知道。”林妙诗把车停在了红绿灯前,“之前我以为你是出于男性的自尊心,才会那么说,但现在看来……其实你是为了掩饰自己某些不被世人所接受的事实,对么?” “这样绕弯子有意思?”反正已经决定豁出去了,沈欢也不再扭捏,“你也喜欢我对不对?如果不喜欢,我拉你的手,你怎么从来不反抗?” “还有那天在连理枝,我知道你在装睡,所以、所以才亲的你。” 正在开车的林妙诗忽然来了一个急刹车,表情冰冷道:“你亲过我?” 卧槽!难道自己搞错了,她那天没有在装睡? 不对,她是在吓唬自己,一定是这样。 这种事儿都畏畏缩缩,沈欢,你还是男人么! 沈欢一咬牙,“没错,我亲了,不仅之前亲了,现在我还亲!” 说着,他便伸手揽住林妙诗的脖子,猛地亲了过去。 双唇相对,林妙诗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沈欢也有一种触电般的感觉,单是用语言,根本无法完美阐释这种奇妙的感觉。 沈欢探出舌头,奋力撬开本贝齿,想要再进一步。 “啊!” 车内旖旎的气氛,被这声惨叫瞬间破坏。 沈欢捂着嘴巴,支吾道:“你、你干什么!” 这剧情不合理啊,霸道总裁不都是这么做的吗,难道自己身上缺少了一些王霸之气? 林妙诗满脸红晕,强装愤怒道:“我还想问你干什么!” “就算我做的不对,你也别这么狠啊。”沈欢感觉口腔内,满是腥甜的血味。 狠?要是真狠,早把你的舌头给咬掉了! 沈欢抽了张纸巾挡在嘴前,没一会儿,单薄的纸巾便被鲜血浸透。 林妙诗目光闪烁,显然没想到自己这一口会咬的这么严重,“要、要不咱们去医院吧。” “不用。”沈欢说着将头扭向了窗外。 他不会生气了吧? 这是清醒状态下的林妙诗,第一次看到沈欢生气,心里难免有些紧张。 “对、对不起,我那是正常反应,我、我……” 林妙诗从未想象过,自己会对一个男人如此低声下气的说话。 沈欢似乎是真的生气了,无论林妙诗说什么,他的视线都一直停留在窗外。 “喂……沈欢。”林妙诗又喊了几声,见沈欢还是不搭理自己,便将车停下,准备伸手拍两下。 谁知她刚一靠近,原本“气愤不已”的沈欢,忽然转身将她摁倒,再次进行强吻。 林妙诗本想反抗,但又怕像刚才那样惹沈欢生气,渐渐地放弃了抵抗。 而且……她也很喜欢这种奇妙的感觉。 大概缠绵了三分钟,两人才分开,一缕缕热气不断地从鼻孔传出。 沈欢目光依依不舍,但更多的是尴尬,因为刚才的刺激,小沈欢已经悄然觉醒。 之所以没有进行下去,一是怕吓到林妙诗,二是不想第一次就是车震这么高能。 现在的林妙诗完全是一副小女儿姿态,目光中再无一丝冰冷,躲躲闪闪的不敢正视沈欢。 沈欢的脸皮越来越厚,咳嗽了两声,直接拉住了小手儿,“现在我们应该是情侣了吧?” “嗯……”林妙诗发出一声蚊鸣般的低哼。 成功了!自己终于要脱离单身狗的行列了吗? 她娇羞的样子,真是越看越可爱,虽然不能做那种事,但再亲两口总可以吧? 想到这儿,沈欢准备再次行动,谁知他刚刚俯身,就被林妙诗给推到了一旁。 “都老夫老妻了,害羞什么。” “谁和你是老夫老妻?别误会,刚、刚才只是因为我嘴巴太干了……” 唉,这么爱面子,刚刚都同意当自己女朋友了还这样。 算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让她好好开车,等会回家以后……嘿嘿嘿! 林妙诗尽量保持着冷静的样子,“这件事,不要对任何人说,知道么?” “知道,知道。” 在江明能和我说话的就你一个,还能告诉谁啊。 “你发誓。” “好,我发誓。”沈欢三指朝天,做发誓状。 林妙诗似乎还有些不相信,“你真的不说?” “真的,谁说谁是小狗!”沈欢说话的同时,在心中“汪汪”叫了两声。 “你发誓。” “我发誓。” “你真的不说?” “我……” 有没有搞错,都说恋爱后智商会下降,可怎么连性格都变了? 距离别墅越近,心怀不轨的沈欢就越激动,但真的到了,他脸色反而难看起来,因为未来小舅子正带着一班打扮古怪的人马站在门前。 林逸轩一看有人回来,来忙上前,“姐……” “不是让你回燕京么?”林妙诗皱眉道。 林逸轩讪笑几声,然后开始睁着眼说瞎话,“姐的话我哪敢不听,可是一想到这屋里的女鬼,我心里就不踏实,所以特地请来了几位大师,来打扫打扫!” 沈欢一听这话,也没工夫生气了。 如果是之前,他一定会对这些所谓的大师嗤之以鼻,但苏璃的存在,证明这个世上确实存在一些玄妙的东西。 这些大师要有真本事,苏璃岂不是危险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们进去! 第61章大师?神棍! “都什么年代了,还鬼啊神啊的,你该不会……” 沈欢不是别墅主人,主动出面,说不定会引起怀疑,所以当导火索是最好的选择。 他这话看似随意,实则使用的是杀人诛心之道,林妙诗听了自然会有反应。 林逸轩也不是傻子,急忙解释道:“我真看见了!刚刚这几位大师也在门外看过,说屋里的确有脏东西!” “没错,林小姐,单是站在屋外便感凉气扑面,必有妖邪无疑!” “老夫以罗盘观势,再以天眼辅佐,屋舍周围黑气隐现,此邪物来头不小呢!” 那些大师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是煞有其事。 出乎预料的是,林妙诗不仅没有拒绝,而且还主动开了门,“进来吧。” 有没有搞错! 沈欢连忙上前,走到林妙诗的耳边小声说道:“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你堂弟的心思?” “我知道。”林妙诗淡淡地点了点头,心里的滔天巨浪却是一直都没停过。 她不仅知道林逸轩的目的,连沈欢的那点小心思也知道。 与其让沈欢的不轨想法得逞,还不如让林逸轩在这儿做场戏看看。 若是知道林妙诗心中的想法,沈欢恐怕会把肠子都悔青了。 要说最意外的,还是林逸轩,他打小就喜欢跟着林妙诗,自己这位姐姐是什么脾气,他最清楚不过。 姐姐今天怎么忽然转了性子? 林逸轩年纪不大,但很迷信,这和小时候的一些经历有关系。 他这次来,驱邪占一大半,还有一小半是想会会沈欢。 进屋后,那些大师们开始从包里取工具,各有不同,其中一个穿着道袍,拿出来的却是耳机无线电之类的东西,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年大些的老头儿最有架势,桃木剑、黑驴蹄、八卦镜,还有一些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瓶瓶罐罐。 林逸轩上次受了惊吓,在佩戴的墨镜上贴了两张符箓,畏畏缩缩地躲在这些大师的身后。 “咕咚咕咚。”林妙诗从冰箱里拿了一听啤酒,直接一口气喝完。 沈欢刚想劝两句,林逸轩却先一步开口,“去把我特地给姐姐带的德拉克黑啤拿过来。” 我、我……要不是因为你很可能成为我小舅子,我就、我就…… “小帅哥,今天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哟,还有几个道士,该不会是来抓我的吧?”苏璃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身旁。 沈欢心中一惊,焦急低语,“既然知道,你还出来干嘛?” “切,几个装神弄鬼的普通人罢了。”苏璃语气极为不屑,“他们身上连半点灵气反应都没有,骗骗凡人还可以,想骗姐姐……绝对没门!” 听到这些大师不过是神棍,沈欢心中也松了口气,“那你也不能就这么出来啊,别忘了林逸轩那小子能看到你。” “就他现在这幅样子,别说是我,恐怕连你也看不到吧?” 沈欢看了一眼林逸轩的打扮,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至于这样嘛。 拿着无线电的中年人,忽然一指楼上,“在上面!” “没错,罗盘所指,那妖物就在楼上!”那老道也跟着说道。 剩下的两名大师纷纷附和,命令徒弟们抄家伙。 本来沈欢还有些顾虑,现在完全没了,人就在我身边,你跟我说在楼上,这不瞎扯淡嘛。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乐子。 “这个房间不能进。”沈欢将准备进入主卧的大师们给拦了下来,这里是林妙诗的闺房,他进一次都不容易,又怎么会让这些神棍进去。 这个估计是他和姐姐同居的房间。 想到这儿,林逸轩帮腔道:“这房间咱们先不看,如果确定那邪物不在其他房间再过来吧。” 雇主说话,可比沈欢管用多了,大师们纷纷同意。 “这个房间……” 沈欢挑了下眉头,“这是我的房间,怎么,那不干净的东西就在这屋?” “你和姐姐不在一块睡?”林逸轩激动的取下了墨镜,见状苏璃静悄悄地飘到了他身后。 “我什么时候说过跟你堂姐睡一屋了?”沈欢没好气道。 原来他们两个还没好到共处一室的地步,这下子老头子那边好交代了。 和之前一样,几位大师用眼神交流过以后,说道:“这屋没问题。” 林逸轩这才想起来,女鬼的事儿还没解决,连忙又把贴符的墨镜给带了上去。 又过了几间屋子以后,众人在书房停了下来,大师们看到橱柜上的古董时,眼睛明显一亮。 中年大师面色凝重道:“没错,就是这个屋子!” “在、在哪呢?”林逸轩像是受惊的兔子,躲在了沈欢的身后。 “妖邪们一般都依附在有年头的器物上颐养生息,很可能就在这些古董当中。”老道士说着,手中的符箓凭空自燃,朝着橱柜扔了过去。 可飘到一半,就燃烧殆尽,化为灰尘跌落在了地上。 老道猛地吐出一口鲜血,后退数步。 “这妖物法力甚强,各位道友,快助我一臂之力!” 沈欢眉头一皱,扭头看了眼苏璃,“你做的?” 苏璃无辜的耸了耸肩,“姐姐现在还没这么大能力,这几个家伙明显是在演戏呢。” 沈欢用鼻子轻嗅了几下,果然没有丝毫的血腥味。 看来吃这口饭也不容易,就冲这演技,进演艺圈都能拿影帝了。 “拿符来!”几位大师从徒弟手中接过符箓,耍了几下把式,然后有序的将符贴在古董上。 林逸轩听没了动静,小声问道:“解决了?” “还没。”老道士长舒了口气,解释道:“这妖邪并非一只,而是一群,纷纷依附在这些古董之上,现在已经被黄符镇压,不过……” “不过什么?” 这次却是中年人开的口,“我们工具不齐,这里的阳气也不够,想要斩尽杀绝,需得把这些古董送往泰山之顶焚毁!” “那倒是快啊!”林逸轩不耐烦道。 中年人面色为难,“这些古董价值昂贵,我们是否先征询一下主家的意思?” “都是些垃圾而已,毁了也没事儿,到时候我会给姐姐讲的。” 大师们听到这话,眼中都闪过一丝喜意。 沈欢算是看来出来了,这群家伙很明显是在打古董的主意。 摧毁?恐怕带走还没暖热就给卖了吧! 不过……我沈欢的东西,是那么好拿的吗? 第62章人吓人,吓死人 这些东西是林妙诗的,但林妙诗谁的?他沈欢的! 一群神棍不仅破坏了自己好事儿,还想顺手捞油水,我的油水有那么好捞? “来人,把东西都搬走,记住要轻拿轻放,免得因为磕碰而放出里面的妖物!”老道士指挥着徒弟们搬东西。 “哎呦!” 林逸轩忽然发出一声惨叫,吓得众人都是一惊。 中年人连忙问道:“林先生怎么了?” “有、有东西扯我头发!”林逸轩一脸惊慌的用双手护着脑袋。 老道抚了抚胡须,“林先生多虑了,如今妖魔已被老道等人降服,你那应该是错觉。” “就算还有妖邪,但我等在场,又有谁敢作乱!”一名大师说着,挥起手中的铜钱剑。 可正舞着,那系剑的红绳忽然断裂,铜钱哗啦啦散了一地。 沈欢面色惊恐道:“剑怎么断了?该不会这屋里还有什么脏东西吧!” 屋子内气氛一凝,那大师挠头笑道:“无碍无碍,我这铜钱剑年久失修,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大家还是快将古董搬出,即日送往泰山之巅焚毁吧。” 老道给徒弟打了个眼色,命他快点行动,但人刚走到橱柜前便发出一声惨呼,紧接着跪地不起。 “发生什么事儿了?说话啊!”林逸轩听到惨呼后,整个人变得神经兮兮,紧紧地抓住沈欢肩头不放。 中年人笑了两声,安慰道:“没事,他腿抽筋了而已,继续,继续。” 剩下的弟子也开始行动,但结果无二,只要靠近橱柜就会惨呼倒地。 一次是意外,两次是巧合,现在所有人都这样,该怎么解释?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不是说已经降服那些妖魔了嘛!”林逸轩的身体已经开始颤抖,就差没尿裤子了。 “难道真有……”那舞剑大师的脸色苍白无比。 老道瞪了他一眼,低声道:“老夫自出道以来,已有数十载,什么时候见过鬼怪?不要自己吓自己!” “妖邪厉害,弟子们道行低微,无法镇压,这次由我亲自动手!”中年人也不信邪,说着踏步上前,伸手抓向其中一只花瓶。 见距离五六厘米都没事儿,众位大师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哎呦!” 一声痛呼响起,中年人身子明显一抖,下意识后退了几步。 老道看着发出惨叫的林逸轩,恨声道:“林先生,您又怎么了!” “刚、刚又有人拔我头发!”林大少都快哭出声了。 罪魁祸首沈欢看着都忍不住心酸,他原本只打算拔一次,可谁知道这群人胆子这么大,没办法之下才拔的第二次。 “林先生身子薄弱,没有道法护体才会被这些该死的邪物干扰,待会儿等运走这些古董邪灵,我再亲自为您写上几道黄符即可。”中年人说完,再次伸手去取花瓶,这回出事了。 “啊!” 中年人发出惨叫的同时,像触电一般将手收了回去。 “到底怎么回事儿!”老道气得用桃木剑敲了下地面。 中年人指着刺在手背上的黑发,“头、头……哎呦!” 话还未说完,他又跪倒在了地上,还有几分磕头的架势。 “头发?刚刚林先生说有鬼拔他头发,现在又……”大师脸色煞白,“真、真的有鬼!跑啊!” 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众人一哄而散,就连刚刚被放倒的那几个,也全都忍痛逃离。 “大师,别走啊,你们走了我怎么办!”林逸轩说着,拉了沈欢一把,“快跑吧,那女鬼太厉害了,再不走,我们也得搭在这儿!” “鬼你个头!”沈欢用手在他脑袋上轻敲了一下,“这些全都是我做的。” “你做的?”林逸轩先是一愣,然后猛地后退数步,把墨镜给取了下来,“难、难道你被鬼附身了?” 我附你妹啊! 沈欢算是服了这个燕京大少,“刚刚那些所谓的大师,明显是骗子,说是要将古董带到泰山之巅焚毁,我看是想中饱私囊。” “所以我就拔了你几根头发,等人靠近橱柜时,便以指力弹出吓唬他们。”沈欢顿了一下,继续道:“如果他们真是大师,自然不会有所畏惧,然而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是骗子。”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这群死骗子,敢骗到我这纨绔子弟的头上,找死!”林逸轩说着便捋起袖子,准备去找那群骗子算账,但没走两步又拐了回来,“你刚刚说……我头发是你拔的?” “是啊。” “草,你他妈怎么不拔自己的!”林逸轩气得差点没跳起来。 沈欢咳嗽了两声,“那啥,我发质不是没你的好嘛,不好发力。” “说得也是,就我这头发,全华夏也没几个人比得上。”林逸轩的表情开始得意起来,“我先去找那群混蛋算账!” “对了!” 沈欢刚想回去收拾下屋子,林逸轩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有事儿?”他没好气的转身问道。 林逸轩面色变幻不定的指着他身后,“有、有……” 沈欢皱了下眉,试探道:“切克闹?” “鬼啊!” 说完,林大少身子一软,又晕了。 “你怎么又出来了!”沈欢头顶黑线,回头道。 苏璃一脸委屈,“谁知道这小子会来两次回马枪啊!” “现在怎么办?”沈欢犯痛的揉着脑袋。 “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和上次一样,等他自己醒不就得了。”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总之你先躲在我房间里别出来。” 待到苏璃飘走后,沈欢轻点几个穴位,林逸轩立马醒了过来,“鬼、鬼啊!真的有鬼!沈欢,你要相信我!是个女鬼,穿着红裙子,皮肤很白,胸也很大,像是泡肿了一样!” “咳咳……”沈欢拍了拍他肩膀,“这世界上没有鬼,应该是你看错了。” “这个世界上有鬼,自从经历——”林逸轩话说到一半,林妙诗忽然走了进来,“楼下来了位道长,说是来除魔的。” “又来?我看他们真是活的腻歪了!”林逸轩说着,就跑下了楼。 林妙诗剑沈欢没有动作,问道:“你不下去?” “不了,先把屋子收拾好再说。”沈欢说着,顺手将古董上的符箓撕下了几张。 林妙诗没再说话,离开了书房。 “小子!” 狐狸精? 沈欢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道:“不是说让你先回我屋吗?怎么又——” “楼下来人了。” 沈欢无语道:“不过是神棍骗子,你紧张什么。” “那人不是骗子,而是追星境初期的道修!” “你说什么?!” 第63章把那丫头赔我就好了 苏璃的话对沈欢造成了巨大冲击,他现在不过刚刚筑基,就可以随意戏耍普通人,那比他强大至少三倍的追星境道修,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和他发生正面冲突,胜算有几分?” “只是普通筑基的道修,在追星境修者手下走不过一个回合,至于你……”苏璃沉吟几分,这才说道:“你的情况太过特殊,我也没办法判断。” 如果说普通人的道基是混凝土,天才的道基是钢铁,那么沈欢的道基便是金刚石! 这般强大的道基,完全可以说是道修界的一朵奇葩。 “你先藏回血玉里,我下去看看情况再说!”说完,沈欢便向楼下走去。 “老骗子,有、有、有……有本事你站住!”林逸轩双手放在膝盖,勉强将自己撑住,说起话来上气不接下气。 林妙诗还在喝着啤酒,眼前的追逐似乎和她毫无关系。 被林逸轩称为老骗子的,是一个看起来六七十岁的老人。 白色发丝略显凌乱,用一根麻绳随意束缚着。 长时间未清洗的青色道袍,被磨得油光发亮。 道鞋只有一个,另一只脚丫子上的袜子,还漏了半截拇指。 沈欢下来的时候,他正一边用葫芦饮酒,一边用变色儿的桃木剑伸进后背挠痒,“小家伙,道爷我说了,你这屋子有污秽,道爷帮你收了也不要钱,来两壶酒就成。” “别说酒,就算是凉白开都不给你!再不走,我、我可就报警了!” 林逸轩刚下来时就憋了一肚子火,看到这老道士的打扮,更是火冒三丈。 人家那些骗子,最起码体面上还算过得去,你倒好,家伙事儿都不准备就来了。 老道士嘿嘿一笑,“报警?道爷可不怕那些小家伙。” “你——”林逸轩想骂人,但多年养成的素养,竟然让他不知道该骂些什么。 沈欢没有以貌取人的习惯,更何况根据苏璃的感应,这老道士可是追星境初期的道修。 “老先生不过是想喝酒,我带你去附近酒吧喝个够怎么样?” “我呸!”老道士一口浓痰直接吐在了地上,“洋鬼子酿的那些马尿能喝嘛?” 沈欢愣了一下,笑道:“不知前辈想喝杜康还是……” “老道什么好酒没喝过?如今独爱二锅头,没别的特点,就是够劲!嘿嘿。”老道士没有半点高人模样,一谈起心头挚爱,笑得就像是碰到了真空上阵的美女。 林逸轩放心的蹲在了地上,“沈欢,别和他废话,快点把这死皮赖脸的老骗子给赶出去。” “你随从呢?” 身为大家公子,追人揍人这种小事儿,交给下人做就好了,像林逸轩这种亲力亲为的公子哥,沈欢还是第一次见。 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林逸轩脸色更难看了,“在那边!” 沈欢顺着他所指的方向一看,总算明白老道为何只穿着一只道鞋了,因为另一只正待在中年人的脸上。 中年人口吐白沫的躺在地上,看样子像是晕了,但在身体本能的促使下,时不时还会抖两下。 “你怎么不把鞋子给他拨开呢?” 林逸轩眼睛一瞪,“你去啊!” 我去就我去,不就是只鞋子嘛。 沈欢走过去,腰刚弯到一半,就捏着鼻子站了起来,“我觉得吧……咱还是打120吧。” 他转向老道士,说道:“前辈,现在我去跟您买酒,你到别处捉鬼成不?” 老道士一脸享受的眯着眼睛,“道爷我不喜欢欠别人东西,待我除了祸害,再向你小子讨酒喝。” 说着便起身,摇摇晃晃的朝着楼上走去。 “我们这屋子干净的很,哪来的什么妖魔鬼怪,您看错了吧?”沈欢拦在楼梯口,干笑道。 老道士没说话,手中桃木剑一挑,就想把沈欢给拨开。 见沈欢轻易多开,他睁开了眯着的眼睛,“不错,你小子有几分本事,跟道爷比划比划?” “我哪是您的对——” 不等沈欢说完,老道士便摆手道:“小子莫要藏拙,道爷我虽然年纪大了,可这眼却没花,你有多少斤两,我还是看得出来的。” 说完,手中桃木剑又是一抖,再次朝沈欢门面袭去。 看来必须动手了,不然这老道士是不会走的。 老道士的境界比他要高,所以沈欢在出手时,直接施以全力。 “咔嚓!” 剑拳相交,老道士手中的桃木剑直接断裂。 “好小子,你竟敢弄坏祖师传我的桃木剑!”老道士身上的气势猛然一变,再没半点邋遢的影子,站在对面的沈欢明显感觉到一丝压力。 生气了么?这种情况下,自己能挡他几招呢? 老道士还未出手,沈欢就紧张到了极点。 如果苏璃之前未说出老道士的境界,他的情况应该会比现在强点儿。 “你……”老道士每走一步,沈欢心中的压力便加大一分。 忽然老道士一屁股坐在地上,搂着脚脖子大哭了起来,“你赔我桃木剑,你赔我桃木剑!这可是祖师亲手传给我的啊,就这么被你打坏了,等我百年归老,怎么面对九泉之下的祖师爷啊!” “你赔我桃木剑!你赔我桃木剑!” 这、这尼玛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这是……碰瓷的? 管那么多干嘛,只要不动手,什么都好说。 “老爷爷,别哭了,我赔您还不成嘛!” “赔?你赔得起嘛!这可是祖师给我的。”老道士先是一瞪眼,说着,又大哭了起来,“祖师爷啊,老道我对不起你啊!” 哭得挺惨,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这演技也没谁了。 “您看一万块怎么样?” 老道士还没说话,林逸轩就急了,“你干嘛呢,没看出来这老骗子是碰瓷的吗!” “一万块?你打发叫花子呢!”老道士更为不满,“再说,道爷这桃木剑,是钱财那种污秽之物能比的么!” 沈欢换了个套路,试探道:“那……我给您弄两壶上好的二锅头?” “好、好……”老道士听到后,眼睛果然一亮,还忍不住砸吧了两下嘴,但到了最后却改口了,“好个屁!” 看到这情况,沈欢忍不住开始质疑自己的判断,难道那桃木剑真的重要无比? “你小子咋这么笨呢!”老道士见沈欢不吭声,一下子急了。 沈欢干笑两声,“还请前辈您明示。” “其实很简单。”老道士说着一指林妙诗,“把那丫头赔给我就好了!” 我、我……卧槽尼玛! 第64章奇葩的老道士 本以为这老道士不过是想讨点酒喝,没想到他竟然把主意打到了林妙诗身上。 这事儿能忍?显然不能! 打不过?现在沈欢哪还有心思管打不打得过,狗急了还会跳墙呢! “你再说一遍?” “把那小丫头赔给道爷,这件事儿就算了。”老道士扣了扣鼻屎,“每个东西都有价值,而这整间屋子和我那桃木剑等价的,也只有那小丫头了。” 生气的不止沈欢一个,林逸轩更是气得直接跳起,“别给我得寸进尺,敢打我姐姐注意,信不信本公子让你吃一辈子牢饭!” “牢饭好啊,省得自己去讨了。”老道士的脸皮可谓厚到了一定程度。 沈欢强压怒气,“我敬你前辈,最后再给你一次面子,换个条件!” “换个条件也不是不可以。”老道士嘿嘿笑了笑,用断剑一指楼上,“你把那狐狸精给我就好。” 听到这话,沈欢怒气一下子就消了,剩下的只有丝丝寒意。 这个老道士不仅知道屋子里有阴魂居住,还说出了苏璃的真实身份! “怎么不说话了?舍不得?”老道士大笑道:“小家伙,现代法律可不允许什么齐人之福,更何况上面的那只还是妖怪!” “现在道爷给你两条路选,要么把小丫头交给我,要么把楼上的狐狸精给我。” 沈欢面色阴沉,“要是我全都不给呢?” “全都不给?”老道士没成想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但很快便回过了神,“那就别怪道爷心狠手辣了!” 一时间,整个客厅的气氛冰冷到了极点。 林逸轩被两人的对话搞迷糊了,“什么狐狸精?怎么好像沈欢你也知道,难道这老骗子和我一样,能看到那女鬼?” 林妙诗皱着眉头没说话,似乎也想开口询问。 “没什么,这不过是个老神经病而已。” 老道士听得不乐意了,“你说谁神经病?本道爷可是太乙金光门第十六代掌门人玄阳子……的师弟,屠宰子!” “兔崽子?这老家伙果然是神经病!”林逸轩对沈欢的判断深表认同。 “什么兔崽子,是屠宰子!取‘屠戮魑魅,宰杀魍魉’之意!” 反正不管老道士怎么解释,他神经病的身份已经不可更改。 见此情况,老道士气得叽呱乱叫,断剑一横,狠声道:“小子,道爷给过你机会,既然你执迷不悟,就别怪我——” “屋子里地方小,咱们到外边打!” 嘴上说不通,那就用拳头来交流。 “道爷正有此意!”老道士说着,也走了出去。 等两人离开后,林逸轩拨通了江明市精神病院的电话,“喂,是精神病院么?这儿有个病人,你们赶快派人过来,我在兰苑这边的别墅区,门牌号是257……” 别墅外…… “小子,动手吧!”老道士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把桃木剑。 沈欢皱了下眉,“你不是说那桃木剑是祖师爷给你的吗?怎么又有一把?” “啊?哦,这把是我自己做的,材质不一样,也没祖师爷的仙气。”老道士被问得有些心虚,袖袍一挥,“跟你这与妖魔为伍的小子说那么多干嘛,看剑!” 可能是因为晃动太过厉害,他这正说着,袖子里面的桃木剑全都跌了出来,模样都和所谓的亲传桃木剑一模一样。 也不知道他那袖子到底有多大,竟然能容纳五六把木剑。 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连老道士这种厚脸皮,也忍不住面色一红,“看什么看,道爷见你没有兵器,才拿出这些桃木剑供你挑选,免得败了又说道爷仗物欺人。” 沈欢也不客气,随便挑了把,刚想站回去摆架势却被老道士给拦下了,“白拿啊?五十五块一把!加上刚才弄坏的那把,算你一百好了!” “你他妈不是说那把是祖师爷亲传么!”沈欢说着,甩了甩手里的桃木剑,“桃木剑市场价也就二三十块,你要五十五?坑爹呢!再说,以你这人品,是不是真桃木都说不准呢!” “道爷保证,全都是货真价实的肥桃之木!掌门师兄玄阳子亲自开光,那价格能和普通桃木剑一样嘛!”老道士蹲在地上,小眼睛一闪一闪,精明的像个商人,“你要不要?不要算了!” “那我不要了!”沈欢说着,直接把手里的桃木剑给扔到了地上。 老道士一看这情况,急了,“别啊,就按市场价,两把五十块!” “你有没有觉得,有点不对劲?”沈欢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 老道士点了点头,深以为然,“没错,的确有些不对劲!这么卖的话,我得赔钱,不好对厂家那边交代。” 屁啊!咱们俩出来是为了决斗,而不是为了买卖好嘛! 沈欢不耐烦道:“还打不打!” “打!怎么不打!”老道士说着,捡起一把桃木剑扔了给沈欢,“你要是赢了,这剑免费送你,如果输了,就按原价付账!还有,无论狐狸精还是小丫头,道爷我都要带走!” “打得赢再说吧!”沈欢说着,便用剑朝老道士腰部戳去。 老道士一边闪躲,一边骂道:“你小子竟然偷袭!不过,别以为这样就能赢过道爷我!” 单论速度力量,老道士比沈欢还要差上几分,但是他总能在关键时候挡住攻击。 两人打了几个来回,谁都没吃亏,但谁也没沾光。 可能是年纪的原因,老道已经有些气喘,“小子,没想到你的实力还挺强的,应该也是道修吧?” 沈欢没有说话,试图找出破绽,将他拿下。 “你很古怪,实力远胜筑基道修,但又比追星境初期稍弱一些。”老道士说着一笑,“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追星境界和筑基小修的区别吧!” 说完,老道士手拟剑诀,由剑柄划至剑尖。 待毕,桃木剑周围的空气好像受到了烘烤一般,开始颤动起来。 “灭!” 老道士低喝一声,手持桃木剑直斩而来! “咔嚓!” 沈欢连忙抬剑抵挡,谁知经过灵气加持的桃木剑,犹如切豆腐一般,轻易将他手中的桃木剑斩断。 还好因为危机感的提示没有选择硬拼,不然非得丧命不可! “痛快痛快!”老道士大笑两声,拿出葫芦准备痛饮几口,谁知倒了半天也未见半点酒水。 发现没酒后,他将葫芦收起,咳嗽了两声,“小子,再给你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你想清楚再回答。” “你再问几次都是一样。”沈欢说着,身形猛地一动,出拳袭向老道士的胸口。 本以为这一击没办法得手,谁知却实贴贴的打在了老道士身上。 “哎呦呦,你小子想要了道爷的老命啊!”老道士倒在地上,不停地发出哀嚎,眼角还挤出了几滴眼泪,模样不似作假。 打中了? 不对啊,以他之前的反应力,自己根本没办法偷袭得手,难道故意放水?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地上的老道士开了口,“小子你别得意,若非酒没了,你根本伤不到我一根汗毛。” “你的意思是说,没酒你便打不过我了,对吧?”沈欢语气玩味道。 老道士刚想点头,恍然间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摇头,“谁、谁说的,道爷我……你、你别过来!” 虽然不明白酒和实力有什么关系,但沈欢已经可以确定,现在的老道士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我、我报警了!我真的报警了!” “哎呦,快来人啊,有人打老人啦!” 无论老道士说什么,沈欢的步伐都没停一下。 眼看拳头就要砸到自己脸上,老道士一咬牙,“只要你放过道爷,我就告诉你怎么治那小丫头的怪病!” 第65章你还是杀了我吧 “妙诗的病你能治?”沈欢将信将疑的放下拳头。 老道士松了口气,“道爷又怎么会骗你一个小小的筑基修士。” “我凭什么相信你。”沈欢说着,又将拳头举了起来,“你应该知道耍我会是个什么后果吧?” 见状,老道士不敢懈怠半分,急忙道:“那小女娃时常胃痛,严重时疼痛会转到关元穴,若是不以灵气填补,就会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道爷说的错还是没错?” 看来这老家伙,还真有几分本事。 “少废话,怎么救治?” “这个嘛,道爷我呢,只要喝不到酒,脑袋就转不灵光啊!”老道士的伤势似乎已经减轻不少,就地一坐摆起了谱。 沈欢冷笑一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大概也能推测出来,你的实力和酒水有这直接关系,等你喝酒恢复实力,还会告诉我救治的办法么?不报仇就算好的了!” 被人说中心事,老道士面色一沉没再说话。 他生性懒散,酷爱饮酒,加上时代变迁,道修已经不容于世,所以就自创了一套功法《酒气诀》,满足口舌之欲的同时,还可以修炼。 怎奈道行不够,创出的功法也残缺不全,导致必须每日饮酒,一旦在半个小时内没有沾酒,就会无法动用灵气。 要说在世俗当中,就算不能动用灵气,也无须太过惊慌,毕竟经过筑基锻骨的身体还在。 可谁想到老道士会这么倒霉,竟然碰到了沈欢这个筑基界的奇葩。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知道尊老爱幼么?道爷我年龄这么大——” “你说不说治疗的办法?” 如果真的只是一个普通老人,沈欢绝对不会做到这种地步,但这老道士普通么?一点都不普通,而且比碰瓷的还可恶! 老道士还想再搏一搏,“小子,我看你面相不像恶徒,怎么会与妖魔为伍呢?听道……听老头子一句劝,那狐狸精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沈欢不说话,老道士以为有门,继续说道:“根据我的观察,那狐狸精道行高深,她此时还未显露恶性,多半是因为魂魄不齐,应当早日诛杀,免得人族受难啊!” 说真的,沈欢实在没办法把一个满嘴胡言的老道,和以拯救人类为重任的正义之士联系到一起。 老道士说的这些,也不是没想过。 但长久相处下来,苏璃和起初想象的魔女形象并不相符,能在修炼一途有所进展,也全都是靠这个满嘴胡言的狐狸精。 两人现在的关系,亦师亦友,忘恩负义的事儿,他可做不出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欢故作凶狠,“治疗的方法你到底说不说?不说的话……哼哼!” 老道士算是明白了,眼前这位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只好说道:“好吧,我说。” “那个小丫头其实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之所以会出现哪些症状,完全是因为体质原因。” “这个我知道,不就是先天体寒症么。”沈欢有些厌烦道。 还以为这老道士有什么高见,结果还不是和《药王经》上面记载的一样。 “狗屁的先天体寒症!”老道士正骂着,意识到情况不对,连忙改口道:“我是说,她可不是什么骗鬼的先天寒体症。” “有屁快放!” “她的体质是弱水之体。”老道士不敢耽搁,解释道:“所谓弱水之体是一种对修炼极有好处的体质,修炼速度几乎是所有体质中最快的,纳入丹田内的灵气也更加精纯。” “最重要的是,若以此种体质进行双修,无论本人还是道侣,修炼速度都会翻倍提升!” 本来气已经消得差不多的沈欢,听到这话怒火又生,“所以你刚刚让我交出妙诗,就是想与她双修咯?” “我可绝对没有这个意思!”老道士急忙为自己辩解,“虽然双修有很大好处,但老头子从来不干这种事情。” “之所以想要你交出那丫头,只是想找个继承衣钵的徒弟。” “刚才我也说了,弱水之体的修炼速度是所有体质中最快的,刚巧我进去时,那丫头正在喝酒。”老道士见沈欢心情平复,也放松不少,“我就想着将酒气诀传给她,有她这样的弟子,到时候我脸上不也有光嘛。” “我就暂且相信你。”沈欢正说着,朝老道士的脑袋上就来了一下,“绕这么大弯子,你还没说到底怎么回事儿呢。” “这不正打算说嘛。”老道士一脸委屈,自从师尊过世后,他哪受过这种气。 “弱水之体,放在道修鼎盛的年代,绝对是各大门派争抢的天才对象,但是自从末法时代来临以后,资源凋零,这些圣体就成了废体,还没普通人培养起来容易。”老道士虽然懒散,但怎么说也是道修界的一员,谈及末法时代忍不住感叹起来。 他这儿还想感叹两句,可一看沈欢脸色,立马回到了正题,“我刚刚说的就是病因之一,不仅是弱水之体,其他圣体若不踏入道修一途,都会出现各种稀奇古怪的症状。” 沈欢眼睛一亮,“这样说,是不是只要开始修炼,怪症就会解除?” “没错!我想带走小丫头,其实也是为了救她。”老道士苦笑道:“现在解决办法我已经说了,你看是不是……” “放你走?”沈欢无奈的摊了摊手,“为了防止你以后报复,我不能放你离开。” 一听这话,老道有些慌了,“喂,小子咱们是有冲突,可也不至于杀了我吧!” “谁说杀你了?”沈欢没好气道:“我只是想将你软禁而已!放心,不仅不会折磨你,还会整天好吃好喝的供着你,至于酒嘛,你就别想了。” 苏璃对人族道修半知半解,老道士就不同了,他可是货真价实的道修,有他在身边,之后的修炼道路肯定会一帆风顺。 “不能喝酒?那你还是杀了我吧!”老道士知道酒虫作怪时,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那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沈欢笑着拍了拍他肩膀,“放心吧前辈,我不会囚禁你太久,只要等我到了追星境就会把你放了。” “什么?!等你到追星境?”老道士面如死灰,脖子一仰,“你还是杀了我吧。” “……” 第66章道劫日 老道士脾气上来,还真不怕死,从外面到客厅,求死求了一路。 林逸轩有些无法忍受这种杀猪般的叫喊,“现在精神病院的服务效率越来越慢了,这都几点了,怎么还没人过来。” “道爷我不是神经病!”老道士急得吹胡子瞪眼,但奈何全身被麻绳绑着,说起话来没一点气势。 沈欢对林逸轩打了个手势,“他们应该不会来了,先打120把你的随从送医院吧。” “你不是中医么?整两针得了。” “我还有点事儿。”沈欢说着,就准备把老道士给拎到楼上。 林逸轩表情十分鄙夷,“我看你是怕臭吧?” 这种低端的激将法,对沈欢一点用都没有。 “你现在可以打得过追星境的道修?”刚进屋,苏璃就看到了被五花大绑的老道士。 沈欢把老道士扔到床上,“事情有点复杂,待会儿再给你解释。” “妖魔不要得意,别以为道爷被抓就拿你没办法,我和掌门师兄关系如铁,他知道我被软禁,一定会来救我!” 苏璃对追星境的道修还是有些恐惧,远远的飘在一旁,“杀了他,免除后患。” 沈欢已经懒得再给这狐狸精讲什么道德荣辱观,这方面两人代沟太大,讲了也是白讲。 “还是那句话,咱们没啥大仇大恨,只要我修炼到追星境就会放你离开。” 不讲这话还好,一说,这老道士又开始求死了。 “你他妈还是杀了我吧!等你到追星境,老子离死也不远了!” 沈欢心里不免郁闷,“追星境而已,至于这样么。” “几个月?你确定不是开玩笑!”老道士冷哼一声,“小子,你也是道修,光是筑基都需要十年,就算你天赋好,由筑基到追星境最起码也需要二十年!” “那可是二十年,不是他妈二十天啊!” 苏璃皱了下眉头,“老道士,虽然我不是人族,但也知道百日筑基的典故,怎么到你这儿反倒需要十年这么久?” “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儿了,难道你不知道……”老道士正说着,忽然一愣,嘀咕道:“也对,看你的魂力波动,受困估计也有几百年了,不知道道劫日也不奇怪。” “道劫日?”沈欢沉思了一会儿,“现在道修稀少,和道劫日有关?” 老道士眼睛一瞪,“小子,你师父是谁?连道劫日都不知道,还算是道修么!” “我本职是医师,从踏入道修到现在也不过一个多月,要说师父么……”沈欢用嘴指了指一旁的苏璃,“喏,就是她。” “哼,让一个妖精当师父,真是丢我们道——”老道士正说着,眼睛忽然瞪得和铜铃一般大小,“你说什么?你开始修炼不过一个月?” “放、放屁!就算道劫日之前,筑基也需要百日,你怎么可能一个多月就能完成?” “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 不就是筑基嘛,搁苏璃嘴里这就是垃圾,大惊小怪。 老道士双眼紧紧地盯着沈欢,看他那架势,如果不是被麻绳束缚,都恨不得上去摸两把。 “我早就觉得你有古怪,不过是一个筑基小修怎么可能拥有比老夫还要强悍的肉身。” 他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震惊道:“难道以妖修之法入道,可以打破道劫日留下的后遗症?” “这你可猜错了。”见老道士真的无法反抗,苏璃的胆子也大了起来,“他虽然是受我指点,但修炼的却是实打实的人族道法。” “那他怎么可能一个多月就筑基!”老道士越来越觉得奇怪,一个月筑基?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这个问题沈欢自己也回答不上来,打断道:“先别说这些,你说的道劫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那得往几百年前说了。”老道士说着一斜眼儿,“道爷我说了这么久,有点累了,给点酒润润喉咙吧?” “酒没有,冰红茶要不要?”沈欢才不会给他脱身的机会。 这小子贼精贼精的,想要从他手里脱身,恐怕没没那么容易咯。 老道士见脱身无望,只好老实道:“所谓道劫日,说的是几百年前的一天,天尊敕令,普天之下,所有奔月境及以上修士,无论妖魔鬼怪,火速到昆仑仙境集合……”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老道士叹了口气,“自从那天起,这世上便再也没有奔月境以上的修士。” 沈欢有些不大相信这说法,“天尊是什么东西?他就这么厉害,随便传了个令,就让所有人都集合了?” “天尊啊,那可是掌管天道的第一修士!”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你就往哪瞎扯淡吧,虽然对于修炼我不大懂,可也知道天道是怎么回事儿,就连神话里的玉皇大帝也只能位列天道之下,你说的那天尊比玉皇大帝还厉害不成?” 老道士脸一红,也知道自己这牛皮吹大了,“这、这我就不知道了,总之那时候道爷还没出生,掌门师兄也是从师父那听得。” 苏璃面色有些凝重,“就算这样,修炼方法总不会变,只要还有内功心法在,道修界也不至于后继无人吧?” “如果仅仅是高等修士失踪,又怎么会说是道劫日呢!”老道士叹了口气,“从那日起,整个地球的灵气大量减少,道修根本不为天地所容,如今整个华夏的道修之数,连一百个都没有。” “是法则变了……”苏璃脸色很难看。 沈欢听得有些稀里糊涂,就像是在听天书一般,“什么法则?” 苏璃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法则更替,那是天骄换代才会出现的情况。 难道诡皇死了?不可能,这三界之内根本无人能够伤诡皇分毫。 那个人回来了?也不对,媚后说过,那人已经放弃了逆天之举,前往周天万界中巡游。 按照这小道士的说法,道劫日与我被封印的日子,应该相差不远,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古董上面不是有灵气么?还有灵石也可以啊!” “古物是古人智慧的结晶,蕴含灵气倒也不奇怪,但是没有任何修炼之法可以吸纳它们。”老道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至于你说的灵石,那就更不可能了……因为在道劫日那天,灵石矿脉全都被移到了昆仑仙境,如今谁要是找到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灵石,运气都可以说是逆天了!” “什么逆天?”推门而入的林逸轩一脸疑惑,见没人回答自己,他转而看向沈欢,“出来一趟,本公子有点事儿想和你好好谈谈。” 第67章想和你做个朋友 “唉,沈家小子,你把道爷身上这绳子解开再走啊!”老道士在床上像跟头虫似的,“让我跟这狐狸精在一起,道爷迟早被吸光精血啊!” “狐狸精?!”林逸轩一听这三个字,虽然没抱头鼠窜,但也差不多了。 沈欢心里也是一惊,要再见苏璃一次,这未来小舅子不还得晕嘛。 “放心吧,他现在没办法看到我。”有了前两次经历,苏璃暗自和沈欢订了一个契约,除了沈欢本人,或者高过沈欢一个境界的人才能看到她。 沈欢还是不打放心,为了避免意外,他把林逸轩拉到了门外。 到了阳台以后,沈欢问道:“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你的身份我已经调查过了。”林逸轩倒是没有一点隐瞒,也不怕告他侵犯隐私权。 沈欢挑了下眉头,大概猜到了他的来意,“又想说我和你姐的事儿?” “猜得没错,我也不和你绕弯子。”林逸轩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你会医术,功夫也很厉害,本来怀疑你是那边的人,直到资料过来,我才确定你对我姐姐没有歹意。” “毕竟就算是那边的人,也不会花上二十年的时间来设局。” “那边?”沈欢表情有些疑惑,“那边是哪边?” 林逸轩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有些事,你最好还是别知道的好。” “说句心里话,经过这几次接触,我觉得你这人不错。”正说着,他话锋一转,“不过想要当我姐夫,就差远了。” “那可不一定。”沈欢笑了笑,“有些差距是可以弥补的。” 林逸轩摇了摇头,“但也有些差距是一辈子都没办弥补的,比如……身份!” 这话沈欢就不大认同了,“身份会随着地位的不断变化而升降,万一我要是白手起家了呢?” “在这个时代,想要白手起家就好比痴人说梦。”林逸轩摇了摇食指,“好,我就算你能够有所成就,但你一人之力莫不成还能比得上林家数代之功?” 他没打算给沈欢反驳的机会,继续说道:“我没有歧视农民的意思,不过自古以来,这人就分三六九等,你要明白自己处于什么位置。” “身份地位不同,需求和谈吐也不同,可能有些时候我们在说什么你都听不懂。”林逸轩顿了一下,“你懂了么?” 沈欢老实摇头,“不懂。” “我都说得这么直白了还没听懂!”林逸轩气得不行,说了这么多还没懂,他不是白准备了么。 沈欢撇嘴耸肩,“你刚刚也说了,地位不同,交流有些困难,要不……你再说一遍?” “好你个沈欢,竟敢耍我!”林逸轩算是看明白了,这家伙是在跟自己装傻呢。 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我可不敢耍您啊,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我有啊。” “我说不过你。”林逸轩甩手准备离开,但没走几步,便又转身走了回来,“跟你说句实话,就算我这关过了,老头子那关你也过不了,和我姐谈恋爱可不是件容易事儿。” 沈欢摊了摊手,“无论恋爱的对象是谁,都不是容易事儿。”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林逸轩无奈的叹了口气,“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未来小舅子离开后,沈欢拍了拍脑门,苦笑道:“你劝我离开你堂姐,可我这儿还不知道我俩关系确定了没,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接下来几天,林逸轩依旧会过来,那些不敢对林妙诗说的话,都撂在了沈欢这里。 有他在这儿捣乱,沈欢根本就没机会和林妙诗再进一步。 为了躲避这个啰嗦的小舅子,沈欢只好足不出户的待在屋子里修炼。 大部分时间是和老道士聊天,但两人各怀心思,交流起来并不是那么方便。 修炼久了,人也会闷,而且他的主职是医师,没事儿也会拿《药王经》出来看看。 老道士无所事事,见沈欢拿出《药王经》,忍不住凑起了热闹,“小子,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让道爷看看呗?” “给你看了也不懂。”几天相处下来,沈欢已经摸清了对方的脾气,你越是对他好,他就越摆谱。 “道爷我的见识,难道还没你这黄毛小子多?”老道士舔着脸说道:“就让我看看呗,这几天虽然吃得好、喝得好、睡得好,但就是闲得慌!我说,不就是本破书么,让看看,我就看一眼。” “喏,看吧!”沈欢将《药王经》在老道士面前晃了晃,便有重新收了回去。 “我还没看清呢!”老道士对于这种不尊老的行为,极其反感。 “就一眼,已经够了。” 沈欢只当他是生活中的调味剂,玩玩也就罢了。 按照苏璃的说法,《药王经》在未经历道劫日以前,在道修界也极富盛名。 若是老道士看后起了歹意,又是一件麻烦事儿。 说起苏璃,沈欢心里多少有些郁闷,自从听说了道劫日以后,她就一直躲在血玉里不出来。 “喂小子,我问你个事儿。”老道士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你之前说你主职是医师,对吧?” 见沈欢点头,老道士的眉头明显跳动了一下,“你手里的这本该不会是药王经吧?” “你怎么知道?”这回轮到沈欢惊讶了。 得到确切的答复后,老道士的眼神简直可以用狂热来形容,“小子,咱们之前那都是误会,误会你懂么?” “你这老家伙到底想说什么?”沈欢说话时,将《药王经》放在了身后。 老道士尽量露出一副祥和的笑容,“你这么怕干嘛,弄成现在这情况,无非是因为那小妖怪,咱俩之间又没有什么恩怨是不?” “你看,这几天老道一直在耐心指点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是不?要我说,咱们来个一笑泯千仇如何?” 沈欢被老道士盯得有些发毛,“有话咱能直说么?” “没啥,我就是想和你做个朋友。”老道士咧嘴露出大黄牙,“你也真是,身为新一代药王,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你看这事儿闹得。” 没想到自己能有如此奇遇,竟然在这里碰到了新一代药王。 药王啊,那可是结交便可多一命的传说级人物啊! “呵呵……”正说着,沈欢听到楼下传来一阵吵闹声,似乎是林妙诗发出来的。 他没工夫和老道士瞎扯淡,连忙走到楼下,发现来人是林逸轩后,没好气道:“林大公子,你真是越来越厉害了,竟然敢跟你堂姐吵——” 忽然,沈欢把接下来想说的话,生生地咽了回去,因为他看到,来得不仅林逸轩一个,旁边还有一名脸生的中年人! 第68章灾星林妙诗? 中年人看起来四五十岁,留着赌神式的大背头,不过上面没有擦那么多发油,整齐的黑发中夹杂着些许白发。 国字脸加鹰勾眼,嘴角自然下拉,给人的感觉很不好相处。 他抬头看了一眼沈欢,便又将视线移到了林妙诗身上,“他又是什么人?”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林妙诗似乎对中年人很反感,即便是长辈,说起话来也毫不留情面。 中年人脸上多出一丝怒气,“你就是这么对自己三叔说话的?” “三叔,别生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姐姐的脾气。”林逸轩一边打圆场,一边在暗地里对沈欢打手势,让他快点离开。 如果是之前,沈欢一定会选择离开,现在他不会离开,也不能离开。 在自己女人受难时逃跑,这种人不配称男人,只配称懦夫! “先生想知道我是谁,何不直接问我呢?”沈欢说着,坐到了林妙诗的身旁,同时将小手儿拉住,笑道:“自我介绍一下,沈欢。” 不知道是不是中年人在场的原因,林妙诗并没有反抗。 中年人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但没有说话。 林逸轩则有些傻眼,大哥,我都说让你走了,还来参合这事儿干嘛,三叔可没我那么好说话啊! “我对你们之间的关系没兴趣,所以不用在我面前显摆。”这句话算是中年人对沈欢这个幼稚举动的回应,说着他又看向了林妙诗,“我再问最后一次,你到底跟不跟我回燕京!” 回燕京?沈欢心中忍不住一紧。 对于中年人的目光,林妙诗没有丝毫畏惧,“我在这里很好,没有回去的必要。” “啪!” 中年人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上,“你很好,但你爷爷呢?他现在卧病在床,当孙女的,难道不应回去一趟么!” “你来之前,我已经问过小轩,老爷子身体很好。”林妙诗的语气也一样强势,“请三叔不要再将我当成三岁的小孩子。” 林逸轩一听这话,就知道惨了,想要摇头否认,可又怕林妙诗生气。 一个是叔父,一个是姐姐,这位纨绔子弟谁都得罪不起。 慌乱之中,林大少想到了一个脱身的办法,那就是装糊涂! “那个……我来之前,老头子的身体确实很硬朗……三叔,老头子生病了吗?” “你走后没几天,父亲就病倒了,如果不是这样,我会亲自来请她回去?”中年人目光阴冷,对林妙诗说道:“咱们两个关系怎么样,你自己心里清楚,对我来说,你在外面呆得越久越好,最好永远不要再踏入我们林家大门一步!”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就算是真的,有李家人在,爷爷的病还会治不好么?” “李家在燕京什么地位,你比我清楚。”谈起这个,中年人似乎更加生气,“治愈父亲病情的难度和你一样,只有李老夫人亲自出手才可能治愈。” 林逸轩瞳孔一缩,惊疑道:“李老夫人的规矩是三年只出手一次,而爷爷又把争取到的机会让给了姐姐,这岂不是说……” “没错!”中年人咬了咬牙,“这个灾星害完了大哥大嫂还不够,如今又来害父亲,我恨不得——” “够了!”林妙诗忽然起身。 林逸轩的表情也有些不快,“三叔,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而且老头子说过,这件事以后谁也不许提么。” “生气了?我还以为你没有一点感情呢。”中年人讥讽道。 沈欢明显感觉到林妙诗的手劲加大了许多,妈的!长辈了不起?敢欺负我的女人,老子管你是谁! “先生,你不觉得身为长辈,这样说话很过分吗?” 中年人瞟了沈欢一眼,冷声道:“我们林家的事情,还轮不到一个外人来参合!” 俗话说,宁毁一桩亲,莫管一家事。 沈欢身为一个外人,参与他人的家庭矛盾的确不太好,就算现在他们拿刀互砍,也砍不断那份亲情,到时候还是一家人。 外人就不同了,得罪可就真的是得罪了。 但问题是……沈欢并没有拿自己当外人。 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他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也不愿意当流氓。 当然,现在还不能把话说得太绝。 “既然你们是一家人,又有什么恩怨放不下呢?”沈欢摊了摊手,“你之所以对妙诗不满,无非是因为她抢占了林老爷子的救治名额,把这个名额还给你就是。” 中年人还没说话,林逸轩却是急了,“喂,我姐姐如此待你,你怎么能拿她的命开玩笑呢!”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该死!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三叔,在我心里,姐姐的地位比老头子更重要嘛。 “放心,我已经找到了治疗你姐姐的办法。” 之前沈欢一直没说,就是怕把病治好后,会中断两者之间这种暧昧的关系。 中年人大笑两声,“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敢出此狂言,她的病就算是李老夫人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治好,就凭你?” “而且名额早就上报给了李家,已经无法再做更改。” 沈欢同样报以微笑,“我既然能够治好妙诗的病,那就同样能治好老爷子的病。” “笑话!”中年人已经没兴趣,再跟沈欢胡扯下去,“林妙诗,我再问你最后一句,到底跟不跟我回去!” 林逸轩的声音,不适宜的响起,“咳咳……三叔,这话你刚才说过了。” 听到这话,中年人恨不得一耳光打在林大少的脸上,你他妈到底跟谁一国呢! 林妙诗看了沈欢一眼,“我会回去,但不是跟你。” “你好自为之!”中年人说着,起身便准备离去,“逸轩,我们走!” 林逸轩挠了挠头,刻意将视线回避,“三叔……我就先不走了,反正姐姐已经准备回去,我陪她一起吧!” “哼!”中年人没再说话,踏步走出了大门。 中年人离开以后,林逸轩心急道:“沈欢你真有办法医治老头子的病?我不是质疑你的医术,只是连李家人都治不好,你还这么年轻……”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林妙诗想问的。 在没见到林老爷子之前,沈欢也没办法确定自己究竟能不能治,但想到《药王经》,他肯定道:“一定能治!” 林逸轩还是将信将疑,但现在说那么多也没什么用。 “姐,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 第69章我冷了 夜,阳台…… 沈欢迟疑了半天,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你真的决定回燕京?” “嗯。”林妙诗淡淡应了一声,没再说话。 “其实……”沈欢咬了咬牙,“那晚你喝醉的时候,说了很多话。” 林妙诗美眸中闪过一丝诧异,不过很快便消逝,“是么。” “先问一下,咱们现在……是情侣关系了吗?” 听到沈欢的问题,林妙诗没有丝毫犹豫,“不是!让你拉手是因为我的手冷,和你接……只不过是天气干燥,怕嘴皮崩裂而已。” “你说不是就不是呗。”本来沈欢还没多想,毕竟这阵子发生的事情,只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现在经林妙诗这么一解释,内心又开始活络起来。 指尖划过栏杆,悄悄地放在了玉手上。 “我、我现在手不冷,拿开!”林妙诗刻意装作很冷静的样子。 沈欢死皮赖脸的笑道:“可我的手冷了啊。” 你要是真不愿意,早就把我手给拨开了。 林妙诗沉默着没说话,沈欢得寸进尺道:“我现在嘴干了,能不能……” “不能!”林妙诗一下子就把手给抽了回去,同时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异常警惕。 沈欢苦笑了几声,果然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不对!都这个时候了,自己还在那些龌蹉的事情,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安慰啊。 “妙诗……” “嗯?” “就算所有人都不要你,我也会要你的。”沈欢说起这话,脸一点都不红。 若是被别人看到,一定会大骂他无耻。 人家这么漂亮还怕没人要?哪轮得到你这小吊丝操心啊! 令人意外的是,林妙诗竟然默认了,“我那天……都说了些什么?” “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 沈欢在第一次看到林妙诗时就心动了,因为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不过还谈不上是爱,硬要说的话,只能算一时间的悸动。 来到别墅后,心中的神女形象更是完全坍塌,邋遢、嗜酒,不听劝告,一意孤行,这全都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毕竟在沈欢的印象里,老婆不一定要长得好看,不一定要懂得撒娇,不一定要会说暖心话,疲劳归来时的一碗热粥,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要让人心动。 那时的林妙诗,和他心中的最佳配偶完全相反。 直到那晚醉酒,沈欢那颗沉寂的心,再次跳动起来,同时也明白了一些道理。 有些人的性格并不是天生就不讨喜,只是他们经历一些,常人所没经历过的事情。 渐渐地,沈欢发现自己深陷泥潭无法自拔,无奈的是,两人之间有着太多差距。 林妙诗就像是一朵玫瑰,高贵而冷艳,但枝茎上的勾刺又让人不敢靠近,尽管它们不会主动伤害你。 就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奇迹出现了,这朵玫瑰竟然也喜欢自己! 人生幸事莫过于此,但随着林逸轩和中年人的出现,让沈欢明白,想要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沉默良久后,林妙诗忽然没由来的说道:“我冷了……” “给你穿。”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将身上的外套脱掉,披在了她身上。 林妙诗用手摸了摸外套,摇头道:“还是冷。” “我回屋给你拿衣服。”沈欢说着,就准备离开。 可刚刚转身,就感觉有东西拉住了自己。 回头一看,林妙诗正用手扯着他的衣角,“冷。” “我这不回去给你拿——”沈欢正说着,恍惚间仿佛想到了什么,眼眸中充满了震惊。 手冷的才让你拉得手,嘴干了才让你接得吻,现在……我人冷了!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说话都开始结巴起来,“你、你是想让我——” “冷。”林妙诗还是那句话,冰冷的眼神中,竟然透露着一股楚楚可怜的味道。 沈欢没再说话,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暖、暖和了么?” 林妙诗轻轻地点了点头,“好了一点。” “现在呢?”沈欢又加大了几分力度,让两人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 “嗯……”林妙诗将头埋在胸口,“你刚才说的是真的么?” “啊?”被发丝上那股清香所迷倒的沈欢,有些回不过神。 “就算所有人都抛弃我,你依然会留在我身边……”由于林妙诗低着头,沈欢看不到表情,但是可以明显感觉到,她在说这句话时,体温上升不少,是从她脸颊上传来的。 沈欢又将她抱紧了几分,“只要我还活着,就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 “我已经不冷了。”林妙诗忽然将手松开,顺便将外套还给了他。 该死,自己难道说错了什么吗? 沈欢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但又不敢出声询问,他怕问过以后,林妙诗会更生气。 凝视夜空良久后,林妙诗又出了声,“爷爷对我很好,所以我不希望他出事……” 沈欢安慰道:“放心吧,我绝对能够治好他。” “但是你现在连我都没治好不是么?” “我……”沈欢咬了咬牙,决定说出实情,“其实我有很多办法可以治好你的病,但是我不敢告诉你,因为……我怕你好了之后,就会离开我。” 死就死!既然我选择了这条路,就不能骗她! “我知道……” 林妙诗的回答,让沈欢很意外,“你知道?!” “你的演技很烂。”这时正好有一阵微风吹过,林妙手玉指轻合,将被风吹乱的头发拨到了耳后。 “又不是演员,要那么高演技干嘛……”沈欢小声的嘀咕道。 “时间不早了,明天就要去燕京,早些休息。”林妙诗说着,便离开阳台,朝卧室的方向走去…… “真是令人感动呢,姐姐眼泪都要流出来了。”苏璃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一旁。 最近她一直待在血玉里,这么突然出现,把沈欢吓了一跳,“你想吓死我啊!” “你死了对姐姐可没什么好处。”苏璃笑了笑,接着道:“说正事儿,如果你去燕京的话,那老道士怎么办?” 沈欢一天都在担心林妙诗的情况,苏璃这么突然一问,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看来是时候跟他好好谈谈了……” 第70章姐姐?阿姨! 沈欢进屋后发现老道士没睡,也没啰嗦,直接进入主题,“跟你商量个事儿。” “商量什么,你说,道……老夫我全都答应!”老道士露出一脸谄媚的笑容,恨不得趴地上舔鞋。 沈欢眉眼间有些厌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自从这老道士知道他是药王传人后,简直不要太热情,和电视剧里那些献媚的公公差不多。 “我要去燕京一趟,所以准备放了你。” 老道士听到这话,表情一乐,刚准备开口,又被沈欢给打断,“希望你不要耍什么小聪明。” 不怕报复是假的,这次能把老道士拿下,完全是因为对方太过轻敌,甚至还有很大一部分的运气因素。 他要是准备充分过来报仇,沈欢还真有点对付不了。 出乎意料的是,老道士竟然摇头道:“去燕京就去呗,把我一个人留这儿也行,老道个把月不吃饭,都是小问题。” 以前不放人,要死要活,现在主动放他走,又非得死皮赖脸的待在这儿不走,这都什么人啊。 “不行,一个人待在这儿,那狐狸精说不定会对老夫动手。”老道士从床上弹起,笑道:“那啥,道爷我在燕京认识不少人,这次陪你一起去如何?” “你也去?” “没错,我跟在身边,不也放心嘛。”老道士一本正经道:“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非得后悔死不可。” “前辈……”沈欢表情怪异的问道:“你没发烧吧?” 这老头儿怎么回事儿?我们之间虽然算不上生死之仇,但恩怨也不算小了,怎么现在反倒担心起我的安危来了? “什么发烧?道爷我可不是神经病!”老道士面色一板,“跟你说老实话,这世界上最不能得罪的并非权贵和至高强者,而是药王!” “和药王做朋友,可以多九条命,和药王做敌人,命有十条变半条。” “而你,就是新一代的药王!”老道士说着,忍不住感叹道:“药王已有五十年没有出世,我还以为会从此断层,没想到你小子就是新一代的药王!” 话说得这么明显,沈欢也听明白了。 不过这老道士也太没立场了吧? 再说,是否真的是药王继承者,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算了,你愿意跟就跟。” “嘿嘿。”得到肯定答复后,老道士乐开了花,“掌门师兄一直说我不务正业,现在老子和新一代药王结交,羡慕死他!” 一夜无话…… 机票是林逸轩订的,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燕京。 沈欢第一次坐飞机,拘谨的同时又有些兴奋,遗憾的是,空姐们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好看。 林逸轩拍下了沈欢的肩膀,“你回去帮爷爷治病的消息,已经传回去了。” “然后呢?” “最好小心点,我三叔是个小心眼,这次回去他肯定会针对你。”林逸轩的表情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 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只要把老爷子治好不就得了,对了,你干嘛忽然这么关心我?” 说这话时,他蜷缩了下身子,“你小子该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 也怨不得沈欢这样想,林逸轩这样子,真心很难把他朝正常人的方面去想。 “能吃算么?”林逸轩天真的问道。 “……” “其实我这也算不上是关心你。”林逸轩朝林妙诗那边看了一眼,见她没往这么回头的意思,才继续说道:“我是最了解我姐的,她从来就没对哪个男的笑过。”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她也没对我笑过。” “唉你这人,我就打个比方,打个比方懂么?”林逸轩有些无语,“我的意思是,我姐对你和对其他人不一样。” “所以?” “所以,你有可能成为我的姐夫。” 沈欢觉得,这是他认识林逸轩以来,听过最好的话,“能不能把最后那俩字再说一遍?” “姐夫?” “哎,真乖。” “低俗!幼稚!无聊!”林逸轩也知道自己被耍了,气呼呼道:“我只是说可能,实际上你的机会很渺茫!” “希望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根本就没有希望。” “哼,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林逸轩说完,把头朝向了另一边,看起了时尚杂志。 …… 这就是燕京么? 江明在沈欢眼中,已经算是大城市了,但和首都燕京比起来,还是有一段差距的。 林家早就派人过来,三人一下飞机便上了车。 虽然路边那些高大的建筑给了沈欢不小的震撼,但他并没有太过留恋,相比起来他还是更喜欢长乐村的风景,尽管那个地方已经住了十几年。 林家大院的位置有些特别,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才到地方。 “逸轩,你终于回来了!” 林逸轩一下车,一个女人便上前抱住了他。 女人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打扮的很时尚,和林家大院那种质朴的气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林家人也不知道怎么长得,怎么个个都这么漂亮。 “她是你姐姐?”沈欢试探道,因为从外表来看,这个女人的年龄只是比林妙诗扫尾大一点。 林妙诗还没开口,林逸轩却是急了,直接从女人怀里抽身出来,“你眼睛长哪了,她哪像是我——” “臭小子闭嘴!”女人用手敲了一下林逸轩的脑袋,然后笑呵呵的对沈欢说道:“小伙子真会说话,没错……我就是他姐姐!” 林逸轩沉着脸,“妈,你能不能别闹了?” 妈?这个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女人,竟然是林逸轩的母亲?靠!有没有搞错! “臭小子闭嘴!”女人拧着林逸轩的耳朵,骂道:“说多少次了,在外人面前别叫我妈,要叫我姐姐!” 意识到错误后,沈欢连忙躬身,“阿姨好!” “臭小子你看到没,阿姨!阿姨!”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加大力度,疼的林逸轩哇哇大叫。 “咳咳。”这时林妙诗咳嗽了一声,女人才回过神来,娇羞道:“妙诗回来了啊……那个,小伙子让您见笑了,咱们先进去吧,爸等你们很长时间了。” 姓林的这一家子该不会都是奇葩吧? 想到这儿,沈欢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要真是这样,以后和这些亲戚打交道可真是够累的。 “在想什么?”林妙诗见他没有动作,疑惑道。 沈欢摇了摇头,“没什么……总觉得好像把什么东西给忘了。” 与此同时,中州,江明,兰苑别墅区,257号,二楼,沈欢房间内传出一声哀嚎,“忘了带我也就算了,你他妈总得把绳子给我解开吧!” 第71章打赌 进入林家的深宅大院后,沈欢感觉自己好像是回到了古代。 建筑风格全都是华式化,假山鱼塘,听林逸轩讲在后院还有一片人工湖。 湖中心有座小岛,平时到了夏季,林家人一般都在岛上的凉亭开会。 越是这样,沈欢越是开心不起来。 在他的印象里,林家是一个豪门,但还没豪气到这种程度,单是这大宅的气派,恐怕比古代王府有过之而不及吧。 因为病重,林老爷子待在内院。 林逸轩的母亲在前面带路,她表现得很热情,唯独对林妙诗多了一丝冷淡。 准确的说不是冷淡,更像是一种恐惧。 到了内院以后,在外守候的林三叔一看到沈欢,便冷哼一声,“不怕死的东西,竟然真敢跟来!” 沈欢不是没脾气,听到这话心里的火蹭蹭的往上涨,但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林妙诗的长辈,正面冲突要不得。 他笑道:“三叔是吧?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你也配称我三叔?”林三叔语气不屑,“打什么赌?” 沈欢拍了下手,然后摊开,“如果我能治好老爷子的病,你是不是应该跟我道声歉呢?” 林三叔怒极而笑,“好,我跟你赌,若是治好了家父,我不仅会跟你道歉,还会送你一大笔钱财,保你一生无忧!” 说着,他的语气猛然一转,“不过,要是没治好,就给我自断双手!” “三弟,你说得是什么话!”林逸轩的母亲,喝了一声,“你都快四十岁的人,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说完,她转向沈欢,无奈道:“小伙子,你别生气,老三就是这倔脾气,别理他就好。” 林三叔似乎有些惧怕女人,嘀咕了两声没说话。 “我爸呢?”林逸轩朝四周一边瞅一边问。 “没良心的兔崽子,一回来就问你爸,你可从老娘肚子里爬出来的!”女人说着,朝脑袋上就又是一下。 林逸轩一边揉头,一边吼道:“刘慧欣!我说多少次了,如果你再打我的头,就跟你断绝母子关系!” “哟,出去一趟长能耐,学会顶嘴了是吧?”刘慧欣将手抚过玉臂摆出一副战斗姿态,朝林逸轩走了过去。 “你、你别过来!我、我会还手的!”林逸轩也是张牙舞爪,不过看表情比当初林妙诗骂他还要恐怖。 “爸!你在哪呢,再不出来你儿子就要被你娘们打死了!” “你爸也管不住我!”刘慧欣揪住林逸轩的耳朵,就准备来一套红油猪耳。 这时一个年龄比林三叔稍微大些的中年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住手!还有外人在,像什么样子!”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这话里的意思,是不是等没外人这娘俩就可以继续战斗了? 果然是基因决定一切,刘慧欣给了沈欢不少惊喜,林逸轩的父亲也是一样。 身上穿着一身笔直的西装,模样和刘天王有些神似,不过棱角更为分明一些。 见两人消停,林国栋看了一眼林妙诗,淡淡道:“回来了。” “嗯。”林妙诗应了一声,没再开口。 林国栋也没和她继续聊下去的意思,转而看向沈欢,对林逸轩问道:“这位是?” “他是我姐姐在江明那边找的私人医师。”对于自己父亲,林逸轩表现的则要恭敬许多,“这次跟姐姐过来,是想看看能否医治老头子的病。” 林国栋皱了下眉头,如果只是普通朋友,命人招待招待也就算了,没想到还挂着个医师名头。 “治病?”林国栋笑了笑,“想治病也可以,不过在进屋前,总得拿出些真本事吧?” 林三叔有些幸灾乐祸道:“忘了说,别说替家父治病,你可能连这屋子都进不去。” 沈欢没理会这个怨夫,笑道:“不知道怎样才算真本事?” “你先把把脉,看看我身上有没有什么病患。”林国栋说着,便将手朝沈欢递了过去。 在递到一半的时候,沈欢然摆了摆手,“不用了。” “哼,知道进退,倒也不完全是傻子。”林三叔说着,朝手下挥了挥手,“来人,拿刀来!” “林三叔先别着急,我说不用,并非不敢把脉,而是已经看出来了。”沈欢说着,转而看向林国栋,“林先生最近是不是经常失眠,唇口干苦,还伴随着一些便秘的症状?” “没错。”林国栋点了点头,“看来你有几分本事,不过……” 不等他说完,沈欢便开口道:“不过,肝火上升并不是什么难诊的病症,从你的面眼发赤,很容易看出来,对么?” 林国栋沉默着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还不够?那就来一记猛料! “您还有隐疾在身,这病除了你我知道以外,您夫人也知道。” 这下子林国栋完全傻了眼,刘慧欣也是一脸的震惊。 “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医术,佩服!” 林逸轩疑惑道:“我知道沈欢医术厉害是因为他治好了姐姐的病症,爸,你怎么看出来的?” “还有,什么病只有你们三个知道?难道不能让我们知道么?” 如不过这不是自己亲儿子,林国栋绝对会一巴掌把他给打死。 尽管已经习惯这位大少的高智商,沈欢依旧有些哭笑不得。 “停一下!”林国栋仿似想起了什么,惊异道:“你说他治好了妙诗的病?” “是啊,不信你问我姐。” 林妙诗点了点头,“是真的,他的医术,不下于李家的李凤仙,甚至可能与李老夫人相当。” “一个黄口小儿而已,说得那么神乎其神,若真是如此,就不是他亲自过来,而是我们请他过来了!”林三叔依旧不相信沈欢能够治好老爷子的病。 林国栋也是一样,沈欢医术高明他承认,但想要与女医仙相提并论,还是有些夸大其词。 刘慧欣提议道:“不管如何,还是先让小医师进去看看吧。” “好,看看再说。” 以沈欢的医术,就算治不好老爷子,也不至于闹出什么生命危险。 为了确保一次成功,在进屋之前,沈欢便开启了青眸,可当他看到躺在床上的林老爷子时,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第72章趁火打劫的沈欢 林氏一家基因优良,林老爷子虽然上了年纪,但从边框棱角来看,年轻时应该也是帅哥一流。 如果单看外貌,他气色红润,精神豹猫,几乎没有任何病情特征。 但在沈欢的青眸中,这已经是一个将死之人。 五脏六腑溃烂萎缩,血液色泽也不正常,分明是油尽灯枯的征兆。 癌症?! 这是沈欢脑中第一个闪过的念头,只有癌细胞才能把身体器官搞得如此不堪,但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人再怎么作死,也不可能全身是癌,况且从屋内摆布来看,林老爷子是一个很注重养生的人。 在他思考之际,躺在床上的林老爷子开了口,“妙诗回来了,快到爷爷这儿来。” 他是自踏入林家以来,唯一一个对林妙诗露出和善笑容的人。 林逸轩东看看西瞅瞅,嘀咕道:“老头子这样子不像是生病啊,该不会是想骗我姐回来,故意演戏吧?” “你给我闭嘴!”林国栋怒喝一声,抬手就准备来一巴掌。 刘慧欣上前护在林逸轩身前,美眸一瞪,“你敢动我儿子一下试试。” “唉!”林国栋似乎有点怕老婆,纠结了半天还是把手给放下了,“这小子的脾气都是你给惯得!” 这家子的关系,还真令人摸不透。 林老爷子也没管他们,和林妙诗小聊几句之后,问道:“这个小伙子是?” “他是姐姐的私人医师!”林逸轩接话接得最快,“对了老头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姐姐的病已经好了!” “什么?!”林老爷子心头一震,抓住林妙诗的手感受了一下温度,虽然还带着一些凉意,但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刺骨。 “好,很好!”林老爷子大笑了几声,“不知这位小神医用了什么手段将你治好的?” 林妙诗回答道:“一些练气养生的口诀。” 这回林老爷子是真的震惊了,李家一直推脱不想医治林妙诗的病,就是因为药引难寻,既费时又费力,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只用一些养生口诀就治好了自己孙女。 “真是英雄出少年。”林老爷子感叹一声,然后面带歉意道:“老朽身体不便,不能亲自下床行礼,还请小神医不要见怪。” 沈欢一心推测病情,并没有注意到他的举动。 林三叔见状,讥讽道:“装模作样,我父亲如此待你,还不快快回礼!” “无碍。”林老爷子摆了摆手,看着沈欢,对林妙诗问道:“你带小神医回来,是想帮我治病吧。” “嗯……” 林老爷子开怀大笑道:“还是妙诗孝顺啊。” “不对啊。”林逸轩还是有些不解,“老头子,我看你气色挺好,不至于李老夫人亲来才能治好吧?还有,我也挺孝顺的,怎么从来没听你夸过我?” “你!”林国栋气得直想跺脚,“父亲,对不起,是我教育不当,才让小轩他——” “我们爷儿俩的事儿你就别参合了。”林老爷子先是摆了摆手,然后对林逸轩说道:“你家老头子不是有病,而是命不长咯。” 林逸轩听到这话,表情有些慌神,“别开玩笑了,咱俩魂斗罗还没打通关呢,等打完你再说这话。” 林老爷子笑了笑没说话。 别看林逸轩整天老头子前老头子后的,其实他们爷儿俩的关系好得很。 “沈欢,你医术那么厉害,一定能救老头子的对不对?”林逸轩的精神起了波动,抓住沈欢肩头,不停地摇晃。 沈欢回过神后,见众人都围观着自己,“怎么了?” “可笑,医生竟然问我们病人家属怎么了。”林三叔不放过任何嘲讽沈欢的机会,“别忘了,外面还有把刀等你开锋呢!” 沈欢皱了下眉头,迟疑道:“这病……我好像能治。” “什么叫好像?”林三叔又想开口,却是一旁的林国栋喝退,“老三,你别说话!” “小医师,不知道你有什么办法?” “不能说……”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现在就请全部出去,等我喊你们的时候再进来。” “和父亲独处?不可能!”一听这话,林三叔像是变成了炸毛的公鸡,就差没动手了。 林国栋没有说话,但态度也和林三叔差不多。 林逸轩知道众人在顾虑什么,解释道:“我调查过了,沈欢不是那边的人。” “好了,你们都出去吧。”林老爷子也随之挥手,对众人说道。 林国栋有些着急,“爸,小轩的资料并不一定准确,等我——” 林老爷子摇了摇头,笑道:“我不是信资料,而是信妙诗。” 简单的一句话,让林三叔等人无话可说。 待到众人离开后,林老爷子笑着问道:“可以开始了么?” 沈欢看了看一旁的林妙诗没说话。 “我也要出去?”林妙诗读懂了他眼中的意思。 沈欢干笑两声,“抱歉。” “我知道了。”林妙诗也没再细问,直接离开了房间。 林老爷子挪动了一下身子,换成更舒服的姿势,“说吧,我这病怎么治?” 沈欢深吸了口气,鼓足勇气,“在我说之前,能不能先谈谈条件?” 林老爷子先是一愣,然后大笑道:“你不像是医师,更像是商人,不过看病花钱乃是天经地义。” “这样吧,若你真能治好,待遇和李家一样,五千万诊金,加林家一个人情。” 沈欢舔了下嘴唇,“用钱和人情换一个承诺可以么?” “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让人看不透。”林老爷子笑着摇了摇头。 他在商界打滚数十年,见过各式各样的人,沈欢这种小年轻人也不是没见过。 但他今天发现,自己竟然看不透这个年轻人心里在想什么。 五千万,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是一笔不菲的财产,更何况还有林家的人情,可谓是全世界最高的医药费。 沈欢却全都不要,只想换一个承诺。 “说吧,你想要什么承诺?” “我想娶妙诗。”这五个字说出来,沈欢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要掏空了一般。 趁火打劫的确有些不地道,但这是缩短两人之间距离的唯一办法。 林老爷子听到这话,脸上的笑意戛然而止,面色阴晴不定,“你最好考虑清楚。” “我考虑清楚了,只要您答应这个条件,我随时都能将您治愈!” 丑媳终需见公婆,如果错过这次机会,以后想要提亲就更难了。 “老朽这辈子最讨厌就是被人威胁,不过看在你是妙诗朋友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林老爷子叹了口气,“至于承诺,还是先让你听个故事再说吧……” 第73章我姓沈,不信邪! 故事?难道这世上还有比人命更重要的故事。 沈欢心里有些疑惑,但也没开口询问,本来趁火打劫就有损自身形象,要再多几句嘴,来个神魂俱灭就完蛋了。 少说少错,多言惹祸,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闭嘴聆听。 林老爷子整理了下被子,“在讲故事之前,我想问一下,妙诗有没有说过她父母的事情?” 沈欢点了点头,觉得有些不妥,又摇了摇头,“知道一点,不多。” 虽然林妙诗醉酒那天吐露的都是真心话,但也因为神志不清,说话前言不接后语。 有很多东西都是沈欢自己总结出来的,究竟是不是实情也无法肯定。 “看样子妙诗和你的关系不错。”林老爷子正笑着,话锋忽然一转,“你知道她父母双亡,但知道她的父母因何而死吗?” “不知道。”沈欢说的是实话,不过关于二老的死因,他心里多少有些推测。 林老爷子抬头看着天花板,“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就在妙诗出生那天……她母亲身体向来不好,又突然早产,送到医院后,濒临一尸两命的危险。” “本来在外地出差的永兴收到消息后,立马开车往医院赶。”说到这儿,林老爷子解释了一下,“永兴是妙诗父亲的名字。” 电视剧里遇到这类情节,医生总会问保大还是保小,但在现实中医院默认保大。 医院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走,但出乎意料的是,林妙诗的母亲没能抢救成功,反而是没有施救的林妙诗活了下来。 “永兴收到消息时,正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他接受不了现实,失神出了车祸,抢救无效也走了……” 林老爷子看着沈欢,“你现在还想娶妙诗么?” 沈欢耸了耸肩,笑道:“不过是巧合罢了。” “巧合么?”林老爷子不知道是不是悲伤过度,还是气急而乐,也笑起了起来,“就在同一天,同一个时间,林家牧场养殖的鸡鸭牛羊全都死了。” “妙诗去幼儿园第一天,和她玩过的那几个小朋友,一直高烧不下,差点没把命搭进去,接下来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一直持续到小学到她小学毕业。” “随着年纪增长,妙诗越来越懂事,为了避免再发生之前的事情,她断绝与人来往,所以直到进入大学之前,都相安无事。” “进入大学后,妙诗依旧不与人接触,但逃避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她的相貌优异,吸引了不少男生,其中有三个表了白……你知道结果是什么?即便她没有理会,那三个男生依旧在表白当天的夜晚猝死!” “咳咳!”林老爷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有些吃不消。 沈欢帮忙推拿背部穴位,情况才有所好转。 “看你的表情是不相信我说得,对么?”林老爷子深吸了口气,“这些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你也许打听不到,但有一件事你一定能够打听到。” “两年前,秦家不信邪,为了家族发展,选择与我们林家联姻,只是用电话表态,还没派人来详谈,秦家继承人便在半路身亡。” “妙诗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有多大的压力,别说外人,就连林家都有不少人在暗地里称她为灾星,所以我才会托关系让她离开燕京,前往江明。” 林老爷子叹了口气,“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让你考虑清楚了么?不是怕癞蛤蟆吃天鹅肉,而是怕你知道真相后根本没有勇气接受。” “我的条件还是不变。”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我也不觉得这世界上存在什么灾星,如果真是诅咒,您和逸轩待她很好,为什么没事呢?至于您刚刚说得表白,我表白过了,不也没事么。” “难道你觉得这么多事都是巧合?” 沈欢似笑非笑道:“如果说是巧合的话也太巧了,巧得就像是有人刻意安排的一样。” 林老爷子沉默着没有说话,良久之后忽然大笑了起来,“你真是一个浑身都充满惊喜的年轻人。” “不过你这个承诺,恕我不能答应。” 这下子沈欢开始着急了,“为什么?” “和谁结婚是妙诗的自由,我管不了,自然没有资格去答应你这个承诺。” 沈欢听出了林老爷子话里的意思,心头一喜,但为了避免出现自作多情的情况,他开口确认道:“您的意思是说,只要妙诗同意,我俩就可以在一起对吧?” 林老爷子摆手笑道:“有些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说出来反而没意思了。” 卧槽,这老头子该不会是在跟自己玩文字游戏吧? “妙诗的婚事您决定不了,您自己的事儿总能决定了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沈欢接着道:“只要您答应我不管妙诗的婚事,我就帮您治病。” 林老爷子表情玩味的看着沈欢,“你怎么肯定,妙诗一定会选你?” “您到底答不答应?” “老朽本来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不存在什么答应或不答应。”林老爷子顿了一下,“看你一时间也想不出其他承诺,这样吧,老夫欠你一个承诺,具体是什么承诺等到你想起来再说,如何?”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点头道:“行吧!” “那敢问小神医,现在是否能帮老朽治病了?”林老爷子挑眉问道。 虽然之前一直谈笑风生,但也没达到看淡生死的地步。 毕竟他还有很多心愿没有完成,最放不下的就是林妙诗。 沈欢摇了摇头,没说话。 林老爷子表情有些不大好看了,“治不了?” 沈欢还是摇头不语。 “难道你根本不会治,只是想那老朽消遣?” 这次沈欢终于开口了,“我可没那胆子,之所以摇头,是因为您的病已经好了。” “好、好了?”林老爷子先是一惊,然后一脸怒气道:“这半天你连碰都没碰过我,还敢说不是在拿老朽消遣!” “我碰了啊。”沈欢无辜道:“好没好,您自己下床感受一下不就好了。” “我浑身是病,哪还有力气下床,你这种小混混还想娶妙诗,给我滚!”林老爷子说着,坐起来就想把沈欢推出去,可这手抬到一半就停了。 脸上的愤怒,被惊异所取代,“这、这怎么可能?你、你什么时候出的手,我怎么会毫无感觉?” 早有预料的沈欢,笑嘻嘻道:“就推背那会儿啊。” 此话一出,屋内猛地一静,可闻针落! 第74章男人的承诺 “爸,你没事吧?”林国栋是第一个冲进来的,林三叔紧随其后,“还都愣着干嘛,给我抓住他!” “老头子,发生什么事儿了?”林逸轩硬是从人堆里挤了出来,还顺便帮林妙诗开辟了一个通道。 刘慧欣看着林老爷子,惊得用手捂住了嘴巴,“爸,你、你站起来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林老爷子似乎……好了。 “都给我出去!”林老爷子皱眉将护院喝退,然后对林三叔说道:“还不快请小神医坐下!” “我请他?小神医?”林三叔满脸不可置信,“爸,你别被这小子骗了,他可能是给您打了什么激素,这病好没好,等咱到医院检查检查再说。” 林老爷子似乎也不怎么喜欢林三叔,冷声道:“我身体怎么样,难道自己还不清楚么?” 林三叔低下头,没有说,对沈欢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林逸轩上前,左摸一下,右摸一下,“身子骨和以前一样啊。” 他并不知道,林老爷子之前连床都下不了。 “沈欢,你怎么治的?”林逸轩嘀咕道:“就算开刀也不可能这么快吧。” 开刀?这小子只是在我背上推了两下而已! 这种医术,简直可以用神乎其技来称呼。 林国栋的表情还是有些担忧,“爸,老三脾气大你也知道,不过他说的没错,咱们先去医院检查检查再说吧!就算是李家人,治您的病也没这么快吧。” “别说李家的后代,恐怕就算李老夫人亲自出手,都不见得能比他强多少。”林老爷子是真心感叹,之前他只顾着生气,冷静下来仔细感受过后发现,身体不仅复原,甚至比以前还要好上不少。 “治疗我姐,你就教了一段口诀,治疗老头子不到半个小时。”林逸轩忍不住说道:“我说沈欢,你该不会是神仙转世吧?” “没那么夸张。”沈欢有些“害羞”地摆了摆手,“我只不过是利用推拿手法,将林爷爷一些堵塞的经脉打通,想要痊愈还需要服用别的药剂,只不过这药剂里有几种药材比较难得……” “我们林家还是有些财力的,需要什么药材你尽管说。”林老爷子现在心情大好,沈欢要心性有心性,要实力有实力,加上之前的那些话,他基本上已经把沈欢当孙女婿来看了。 “有些东西不是有钱就能弄到的。”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算了,我还是先把方子写出来,如果找不到,我再换别的方子。” 在林老爷子的吩咐下,很快就有人把纸笔拿了过来。 沈欢将方子写好后,递到了林老爷子手里。 林老爷子看了看药方,“这其中只有野生的冬虫夏草比较珍贵,算不上什么。” “您看仔细了再说。”为了避免太过吓人,沈欢刻意把最难得到的东西,写到了下面。 “武夷山母树大红袍?!”看到最后,林老爷子终于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林老爷子爱好品茶,在燕京群内可谓总所周知,平时有人送礼,大多都是茶中珍品。 所以他明白,想要入手母树大红袍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别说沈欢开出了这方子,光他自己就废了好几年的心思。 “哼,治不了就直说,开出这样的方子是什么意思?”林三叔见缝插针。 林国栋看过药方后,也有些怀疑,“我怎么感觉你这方子不像是药,更像是大补汤。” “说是大补汤也可以。”沈欢嘴上没说,心里却在想,拿益寿茶当大补汤?恐怕古代那些皇者帝王还有可能,至于现代……能熬出一两剂就不错了! “爸,你也听到了,我看这小子就是一个骗子!”林三叔说着,就又准备喊人、拿刀、挑手筋。 “你给我闭嘴!”林老爷子气劲也上来了,“补汤,什么时候喝补汤?那是身体只虚不病的时候才喝!” 他看向沈欢时,又变成了一副笑脸,“小神医你也真是的,老朽不过是随口提了一句想尝尝母树大红袍,你就开出了这样的药方。” “放心吧,我这两个儿子虽然不成材,但都挺孝顺,就算你不这么做,我说了他们也会买的。” 听到这话,众人心里都明白了,原来是为了讨好父亲,难怪会开出这种方子。 沈欢却疑惑的挠了挠头,“老爷子,你什么时候说过自己想喝大红袍了?” 这小子,刚刚还挺精明的,怎么现在变得傻乎乎的,难道老夫看走眼了? 林三叔算是看出来了,林老爷子是可以在袒护沈欢,他这当儿子的也不能驳了自家老爹的面子,索性站到一旁闭嘴不言。 “这是真的药方。” 沈欢在舒适搞实验做研究那会儿,林妙诗也时常过去,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益寿茶量产的实验数据。 林老爷子却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是孙女在袒护自己的恋人。 “既然这样,国梁啊,帮我联系一下那几个老朋友,看看他们手里有没有母树大红袍。” 沈欢也心思再解释,反正他该做的已经都做了。 “那个,妙诗,我想上厕所,但你们家院子太大了,能不能带我过去?” 林妙诗还没开口,林逸轩却跳出来了,“我正好也想去一趟,咱们一起吧!” 我说你出来捣什么乱啊! “你去别处,我陪他一起去。”林妙诗看出了点什么,说着,便想要拉手离开,但沈欢却躲了过去。 “?” “没什么。”沈欢摆了摆手,用左手牵起了林妙诗的右手,明目张胆的走了出去。 两人在院中行走时,正在干活的家丁看到后,纷纷开始交头接耳的小声议论。 林妙诗似乎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想要把手松开,沈欢却紧紧的握住死不放手,“你的事儿,爷爷已经全都告诉我了。” 林妙诗眼眸中闪过一丝震惊,似乎还带着一些绝望,“那……你还不快点松开。” 沈欢笑了笑,“我说过,就算所有人抛弃你,我也不会离开你,这是承诺,一个男人的承诺。” “你太傻了。”林妙诗眼眶有些泛红,她内心深处很怕沈欢知道这个秘密,就像当初沈欢隐瞒救治方法的心理一样。 “对了,我特地让你出来,其实是想告诉你,老爷子的情况不完全是因为生病……可能有人在他的饮食中下了毒。”沈欢说着,将右手朝下一震,两道紫色的血液,分别从食指和中指溅射而出。 第75章你的脸疼么? 看着花坛内的两滩紫血,林妙诗愣了一下,“你刚刚躲我,是怕手上的毒素伤害到我吗?” 沈欢点了点头,取出一根芒针在紫血上沾了沾。 由于时间太短,他没办法确定林老爷子中了什么毒,所以在打通经络的同时,依仗体内灵气充足,将毒液全都吸到了右手上,接着又用阳灵气修复了那些受损的脏腑。 这一切,都是在他为林老爷子推拿止咳时完成的。 至于最后的益寿茶,也不是随便开出来难为林家人,因为就算没有毒素入侵,林老爷子的身子也撑不了多久。 如果在接下来半年内,没有饮用益寿茶,林家就得准备老爷子的丧事了。 不过这话,沈欢不打算对林妙诗说。 “是什么人向爷爷下的毒?” 沈欢摇了摇头,表情有些凝重,“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下毒和让你成为灾星这两件事,出自同一人之手。” “你是说,和我有关的那些事情也是人为的?!”林妙诗震惊无比,这些年不仅别人说她是灾星,其实连她自己也这么认为。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如果放到别人身上,恐怕她早就看出猫腻来了。 “虽然人们常说,现实比小说更加离奇,但我不觉得这个世界上会存在灾星这种事情。”沈欢抚摸了下林妙诗的手背,继续道:“难道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只有在燕京的时候,你这颗灾星才会灵验,到了江明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就拿周阳来说,按照灾星定律,他早就不知道死几次了。” “还有,林逸轩和爷爷不是也好好的嘛,所以我推测这一系列的事,都是有人刻意针对你而做出来的。”说到这儿,沈欢顿了一下,“林爷爷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 林妙诗沉默着半天没有说话,因为这些话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谩骂和愧疚中度过,但现在知道真相后,依旧没有任何开心的感觉。 即便是有人施加毒手,也是因她而起。 “说到底,还是我害死了他们。” 沈欢摇头安慰道:“是凶手害死了他们,而不是你害死了他们。” 林妙诗沉默不语,可能是在消化刚才的那些讯息,良久之后才开口说道:“爷爷知道自己中毒了么?” “我没说。”沈欢有自己的顾虑,林老爷子和他想法相同,也就是说,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杀死自己儿子儿媳以及让孙女背负骂名的真凶。 之所以没找到,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方隐藏的太深,二是真凶是一个老爷子从没怀疑过的人。 沈欢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这点是从林老爷子中毒这件事情上得出来的。 老爷子中的是慢性毒,一般这类药都是下在日常饮食当中,而能够在食物中下毒的,只有林家的内部人员,甚至可能是林家嫡系。 之所以没对林老爷子说,是怕他现在的身体承受不住打击,至少要等喝过益寿茶再说。 而且在没有绝对证据之前,这些都只是臆想,贸然提出,可能会把刚刚赢得的好感全给赔出去,毕竟这些想法有股反间计的味道。 说完原因后,沈欢继续说道:“想要弄明白真相,这件事只能由我们两个来查,绝对不能再让第三个人知道。” “逸轩呢?” 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妙诗对林逸轩态度那么冷淡,是为了保护他,并非真的厌恶。 “不说为好。”沈欢怕林妙诗误会,解释道:“按照年纪来看,逸轩不可能是凶手,但难保你二叔不会做出那种事,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堂姐,很难保证他会选择帮谁。” “当然,就算这些假设全不成立,我们也不能说。”说起这未来小舅子,沈欢的表情有些无奈,“虽然才认识没几天,但按照我对他的了解,如果他知道这件事,恐怕全世界都会知道吧。” “……”林妙诗算是默认了这个说法,“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静观其变,最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敌暗我明,打草惊蛇就不好了。”沈欢说着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我们回去吧,离开太久可能会引起真凶的注意。” 两人刚进屋,林逸轩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怎么这么久,我拉肚子都比你们快。” “呃……我有点认生,得熟悉几分钟才能习惯。”沈欢觉得自己这未来小舅子真是越来越不讨喜了,哪壶不开提哪壶。 林逸轩还想说点什么,却被林老爷子抢先一步,“今天难得我们一家子聚在一起,小神医又治好了我的病症,让厨房做顿好的吧!” “我同意!”谈到吃的东西,林逸轩比谁都有精神,“让厨子烤几斤羊里脊,整大块儿的,老配方,多放点孜然!” “整天就知道吃!”刘慧欣白了林逸轩一眼,然后用手遮了下脸蛋,“弄瓶红酒,来碟鱼子酱,顺便做个鱼翅羹吧,好久没吃了。” 之前沈欢一直不怎么相信“女随父,子随母”的说法,现在却是被这六个字深深折服。 这母子俩一个比一个能吃不说,还全都是奇葩型人物。 “客人还没说吃什么呢,你们就开口,也不嫌丢人!”林国栋面色阴沉,说着,对管家摆了摆手,“让川厨炖个驴肉火锅。” 得,之前的话收回,这一家人都他妈是奇葩啊! 爱吃不是罪过,口舌之欲沈欢也有,可这大夏天的,点什么火锅啊! “他们两个就是因为抢城南老店的驴肉火烧认识的。”林老爷子早已见怪不怪,“小神医想吃什么?家里的厨子空闲有阵子了,今天让他们好好展示一下身手。” 沈欢摆了摆手,“吃饭之前,我想跟林三叔说几句话……咱们之前打的赌您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不再检查——”林三叔又准备提检查结果,被林老爷子硬生生给瞪了回去。 “不过你这药方很明显有划水的成分,如果这药方是真的,我就认输。” 他正说着,一名下人走了进来,“老爷,李凤仙少爷来了。” “来得正好,快请!”林三叔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李凤仙来了,那药方真假他一看便知!” 话音刚落,一个身穿复仿古白袍的年轻人便走了进来。 眉宇间的英气加上那一身白袍,活像是从古装剧中走出的俊俏书生。 林逸轩虽然俊美,但还能分清性别。 这位李凤仙,沈欢则真的分辨不出是雌是雄。 不过,这人好像在哪见过…… “林老爷子,两位林叔叔……凤仙打扰了。”李凤仙对众人一一示好,至于沈欢则被完全忽略。 林三叔想要借机把药方拿出来,没想到李凤仙却先拿出了一个药方,“这是太奶奶给林爷爷的药方,其中主药武夷山母树大红袍比较难得,正好当年皇家赏赐的那些还有剩余,就给您带来了一些。” “你、你说什么?!”林三叔忍不住惊呼出声,剩下的人也是一样。 李凤仙没有询问的意思,双手抱拳,“我还有事处理,不便打扰,就先告辞了。” 等他离开后,林逸轩拿起两个药方对照了起来,“竟然一模一样?!” 沈欢看着面色阴晴不定的林三叔,玩味道:“三叔啊,你的脸……疼吗?” 第76章创造第二个医王世家? “你的脸……疼么?” 沈欢的声音不停在林三叔耳中回响。 李凤仙带来的药方,竟然和沈欢的一样?这怎么可能! 震惊的不止他一个人,就连林逸轩这个神经大条的纨绔子弟,都有些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李凤仙开的方子,也不至于如此,但李凤仙刚说了,他不过是跑腿的,这开方之人是李老夫人。 这么一看,沈欢的医术岂不是和李老夫人一个级别? 沈欢留给林老爷子的印象不错,不过是否真的把孙女交付给他,还在考虑当中。 门当户对并非全无道理,无论是下嫁和高攀都要承担不少风险。 前者要看是否心甘情愿,后者要看是否真心诚意。 沈欢无惧任何困难都要娶林妙诗,除了真心实意这个可能以外,还有一个可能——他是一个聪明人,看穿了灾星的假象,表面装作真心,实则是来攀附林家。 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但现在林老爷子有些动摇了。 不谈出身,凭借这手可以比肩李老夫人的医术,沈欢出人头地是迟早的。 在燕京可能有人不知道他们林家,但所有人都知道被御封为“医王世家”的李家! 林三叔回神后,咬牙道:“愿赌服输道歉即可,何必出言讥讽!” 沈欢无辜的摊开双臂,“我何时讥讽您了?您还没说脸疼不疼呢。” 之前跟我说话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个简单的道理? “别跟我装傻充——哎呦!”林三叔正说着,忽然用手捂住了脸蛋,不停地发出痛呼。 沈欢在旁叹了口气,“现在知道我真的只是想问你脸疼不疼了吧。” “事有巧合罢了!我这牙疼是老毛病!”林三叔说话时太过激动,没说两句就又开始哀嚎起来,右边脸蛋已经有泛肿的趋势。 沈欢憋住笑意,尽量表现凝重的样子,“人们常说,牙疼不是病,疼起真要命,这话前半句虽然是错的,但后半句绝非玩笑。” “牙齿,几乎和人体每个部位都有关系,疼痛可不止是发炎那么简单。” “危言耸听!”林三叔忍痛冷哼了一声,“父亲,我还有事,今天就不在家吃饭了。” 说完,便狼狈离去。 林国栋的表情有些不快,虽然林三叔脾气不讨喜,但毕竟是林家人。 “沈医师,你方才说得可是真的?”林老爷子的表情有些担忧。 “我确实没开玩笑。”沈欢收起了玩味的表情,对待这位长辈,他还是很恭敬的。 林老爷子叹了口气,“老三的脾气向来都是这样,希望你不要介意,如果到时候真的出现意外……” 老爷子这是在帮自家儿子求情啊!。 听出话里的意思以后,沈欢主动说道:“林爷爷您放心,身为医者绝对不会见死不救。” “那我就放心了!” 林逸轩等的有些不耐烦了,“还要聊多久?我这都饿了。” “你这小子。”林老爷子笑骂了一句,说道:“时间也不早了,大家吃饭去吧。” 林家的饭桌很大,足够容纳数十人就餐,上面摆放的食物看得沈欢眼花缭乱,除了几道常见的菜之外,大部分他都叫不出名字。 “这……也太丰盛了。”沈欢说的时候,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林逸轩倒不客气,拿起一串烤肉就塞进了嘴里,“不、不算什么,满汉全席我都吃过,那才叫多呢。” “注意点吃相!”林国栋拍了下桌子。 刘慧欣配着红酒尝了口鱼子酱,“都不是外人,自然点好。” “说话就说话,你抢我的锅里的驴肉干嘛?” 两口子因为一块驴肉,又掐起来了。 沈欢总觉得这画风和背景有些不协调,本来他还担心在大家族里吃饭,会有诸多规矩,没想到比普通农家吃饭还随便。 “怎么不吃?”林逸轩见沈欢没动作,用餐巾擦了下嘴,笑道:“吓到了?我们在家一般都这么吃饭,只有出去的时候才会注意一些。” “所以我总喜欢待在家里吃,比去参加什么聚会自在多了。” 林逸轩说着,无奈的叹了口气,“当个纨绔子弟其实很累的,在人前太冷,会被说没礼貌,太过亲热,又不符身份。” 一打开话匣子,他就停不下了。 “吃饭时别说话!”林国栋寒面怒喝,“你怎么又吃我的驴肉!” 沈欢觉得在饭桌上想要和这家子进行交流,实在是太困难了。 林妙诗平时话就很少,吃饭时更是如此,加上有心事,整个过程一言不发,只有林老爷子会和他聊上几句。 “咱们爷孙俩一见如故,妙诗还没给你准备住的地方吧?”见沈欢点头,林老爷子笑道:“那就住这儿吧!” 其实就算林老爷子不邀请,沈欢也会死皮赖脸的留下,他可不放心林妙诗一个人待在这儿。 “来,咱们爷俩儿再干一杯!” 两人你来我往,喝了大概一瓶白酒。 沈欢担心老爷子的身体状况,装作不支,让林妙诗搀扶着离开了饭桌。 这时候,林逸轩一家子也吃得差不多了。 “国栋啊,你先别走,留下来陪我说会儿话。” 刘慧欣见状,把林逸轩给揪了起来,“别吃了,跟老妈逛街去。” “我还没吃——”林逸轩本来还一脸委屈,可看到亲妈的眼神后连忙改口,“我去还不成么!对了,老头子,今晚有时间来我房间,咱们继续玩魂斗罗!” 待两人离开后,林老爷子率先开口,“你觉得沈欢这个年轻人怎么样?” 林国栋沉吟一会儿,说道:“有些本事,可惜太过狂妄,成不了大事。” “他要是没点脾气,我还不放心呢。”林老爷子收起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创造出另一个医王世家?” 林国栋知道父亲若有所指,摇了摇头,“沈欢医术不错,但李家走到现在这个地步,靠得不止是实力,更多的是机遇运气,恐怕他很难——” “如果我们林家给了他这个机遇呢?”林老爷子眯眼笑道。 林国栋听到这话,心中一惊,眼睛不由瞪大了几分,“父亲的意思是……” “把李凤仙送来的药方还回去,就说有人开出了同样的方子,并且不费吹灰之力就治好了妙诗的病。” 林老爷子说完,凝视门外叹息道:“沈欢,希望你不要让我这个老头子失望啊……” 第77章凤仙奉曾祖母之命,特来提亲! 李家,佛堂内,一名鹤发童颜的老人正跪在蒲团上诵经礼佛,李凤仙和一名中年人恭敬的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老人诵完经文,捻了两下佛珠,“说吧,有什么事。” “林家留下了母树大红袍,却让人把益寿茶的方子送了回来。”李凤仙先是鞠了一躬,然后将药方递到了老人面前,“据林二叔所说,是因为有人开出了同样的药方,并且……” 老夫人没有说话,静待李凤仙继续讲下去。 “并且那人已经治好了林妙诗的病症。” 李老夫人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闭着的眼睛也缓缓睁开,“林家当真是这么说的?” “凤仙也觉得有些奇怪。”李凤仙面露疑惑,“益寿茶的方子只有我们李家才有,那人怎么会得到。” “而且林妙诗的病症,就连您都说不易治愈,又怎么可能有人能够治好。” 李老夫人摇了摇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益寿茶的方子也不止我们一家独有。” “我不相信这世上有人比太奶奶您的医术还要厉害。”李凤仙顿了一下,接着道;“凤仙怀疑,那人应该是使用了一些手段,让林妙诗暂时恢复正常,至于益寿茶应该是碰巧。” “没有么?”李老夫人笑了笑,不过笑得有些奇怪,“这世上至少还有两人的医术在我之上。” 在李凤仙心中,这位太奶奶无人可以超越,就算是本人这么说他也不相信,“太奶奶无需谦虚,您的医术天下第一众所周知,若真有人比您厉害,我为何从未听过?” “就算您不是谦虚,那二人年龄也与您相差无几,但根据林家所言,治好林爷爷和林妙诗的,只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李凤仙面带傲色,“同龄人中我的医术可称翘楚,他不可能比我厉害,更不可能和太奶奶您比肩!” 这次李老夫人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是个年轻人?” “没错。”李凤仙点了点头,“应该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骗子。” “既然如此,你便去揭穿他的把戏吧。”李老夫人重新闭上了眼眸。 李凤仙等的就是这句话,“太奶奶放心,我们李家经过数代努力,才得以让中医在医学界保留一席之地,凤仙绝不会让奸诈小人,毁我中医之名!” 待李凤仙离开之后,一直没说话的中年人开口道:“林家行事一直严谨,就算真有异士治好了病症,也不会主动将药方退还,孙子觉得他们应该另有目的。” “我知道。” 中年人愣了一下,“那您怎么还……” “凤仙天资聪慧,如今医术已经不在你之下,但也正因如此,导致性格傲慢。”李老夫人叹了口气,“是时候让他遭遇些挫折了,想要成为医道宗师,单有实力是不够的,心境也同样重要。” 中年人面带苦笑,“就怕那个年轻人,连做垫脚石的资格都不够。” “能为中医除害,也是一件美事,总之无论真假,结果都是有益无害。”李老夫人说完,又敲起了木鱼。 林家…… 沈欢心情很郁闷,他留在这儿,表面上是不放心林妙诗,实际上是想增加一些揩油的机会。 谁知道林老爷子给他安排的房间,距离林妙诗住的地方,都有两座山那么远了。 燕京是人类都城,有风水高手布阵,苏璃每说一句话都要耗费不少灵气。 为此两人约定,尽量减少交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一夜简直可以用煎熬二字来形容,还好夏季太阳出来的比较早,不然沈欢还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在下人的邀请下,他换了身衣服后,便赶往膳厅。 屋子内除了林三叔以外,都到齐了。 林逸轩还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一边打哈欠,一边喝肉粥。 相比昨天,林家这顿早餐要简单不少,基本上都是一些清淡又营养的东西。 “尝尝咱老燕京的特色,焦圈儿蘸着它更好吃,再加上这特制酱菜,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啊!”林老爷子说着,自己先吃了起来,表情比品茶时还要陶醉。 沈欢看了看老爷子极为推崇的豆汁,灰绿色,比豆浆要稠,闻起来有些发酸。 虽然样子不大好看,闻起来也不香,但林老爷子这么推崇,还是试试吧!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林老爷子的吃相,那如痴如醉的样子,恐怕谁看到都会忍不住想试一试。 “咳咳!”谁知道豆汁刚一入口,沈欢便开始咳嗽起来,要不是因为林妙诗等人在场,他非得喷出来不可。 林逸轩看到后大笑了起来,“老头子的还也信,哈哈哈,吃亏了吧。” “你这臭小子懂什么!”林老爷子脸色一板,“唉,想想也是,现在没多少年轻人能受得了这味道,比起茗茶他们更喜欢那些西洋传过来的碳酸饮料,文化传承就是这么一点接一点消失的。” 沈欢无奈苦笑,他很想当文化的传承者,可这味道他实在有些不敢恭维,毕竟众口难调,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这正感叹着,李凤仙在家丁的带领下走了进来,“凤仙不请自来,有所叨扰,还请林爷爷、林伯父……不要见怪。” 和上次一样,他一个接一个的点名问好,唯独不谈沈欢。 “见外了,不知道你这次来有什么事儿?”林老爷子明知故问。 “我这次来是想确认一下,您和林小姐是否被江湖术士所骗。”李凤仙说着上前,走到了两人身边,“还请两位借手一用,让凤仙把脉确诊。” 这些都在林老爷子的预料之中,二话没说主动配合。 “这——”李凤仙为老爷子把完脉以后,表情明显流露出一丝震惊,他紧接着又想为林妙诗把脉,却被沈欢拦了下来。 看什么看?哥就是小心眼,别以为是娘炮,就能摸我女人的手! 李凤仙玩味道:“你出面阻拦,是不是怕我揭穿你的把戏?” 沈欢也不生气,反问道:“林小姐怎么说也是女人,难道以你的医术单凭望闻二诊还没办法判断?” “医者眼中无男女,连这种心境都没有,就算不是骗子也是个半吊子,我更要切诊才是!”李凤仙说着,手腕一震,想将沈欢的手给弹开。 可惜,他那点力气,想要震开筑基小霸王根本不够。 沈欢挑起眉头,“你这是变相承认医术不如我么?” “医术高低要比过才知道,你可敢与我比试一场。”李凤仙等的就是这句话,其实早在为林老爷子把脉时,他就确定沈欢并非骗子。 沈欢不屑道:“医术是为救死扶伤,而非用来比试,这点道理都不懂,还好意思跟我谈心境!” “是么?”李凤仙说着,忽然面朝林老爷子单膝跪在了地上,“凤仙奉曾祖母之命,特来林家向妙诗小姐提亲!” 第78章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李凤仙你什么意思!”沈欢气得差点没跳起来。 李凤仙看了他一眼,“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你——”沈欢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想到林老爷子的话,又把心收了回去。 反正老爷子说过,不会插手妙诗的婚事,你求他也没用! 谁知林国栋竟然在这时候开了口,“李家乃药王世家,和我们林家也算是门当户对,我觉得挺不错。” “是啊,妙诗也到了出嫁的年龄,况且……”刘慧欣话没说完,但大家也都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林逸轩小声嘀咕道:“比起李凤仙,我还是觉得沈欢好——”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林国栋给生生瞪了回去。 “咳咳,我觉得李凤仙挺好,至少长得没沈欢那么寒碜!” 虽然我长得不帅,但尼玛也绝对和寒碜没关系好么! 沈欢肺都快气炸了,这一家人添什么乱呢!还好做主的是林老爷子,他对我印象不错,并且说过不插手婚事,应该没什么问题。 林老爷子也随众人点了点头,“的确很般配……” 喂喂喂!您老人家昨天说的话都喂狗了么! 李凤仙看到沈欢那紧张表情以后,笑道:“想让我收回刚才的话也可以,和我比一场。” “比就比!”沈欢这话一出口。 不仅李凤仙露出了笑脸,就连林老爷子也大笑出声。 他这才意识到,中计了。 林妙诗在燕京是出了名的灾星,这事儿李老夫人自然知道,又怎么会派李凤仙来提亲呢?这分明是在使激将法啊! 不过说出来的话,沈欢不会收回,并且他也不后悔说出来。 我的女人,不是让你用来随便开玩笑的! “说吧,怎么比?” 李凤仙收起笑容,“这里没有病人,我们李家在附近有座分医馆,正好有几位专家在那里开会,也可以请他们做个见证。” 商量好以后,便朝着医馆出发,林老爷子和林逸轩也跟过来凑热闹,至于林妙诗则以“你不会开车”为借口,当起了沈欢的私人司机。 李家的这座分医馆的建筑及其复古,分正偏两院,前者用来接待普通病人,后者只接待贵重病人。 由于李凤仙来钱已经打过了电话,所以一进屋子沈欢就看到了不少老中医。 “这位是陈医师,这位是于医师……” 李凤仙一个接一个的介绍身份,出于对前辈们的尊敬,沈欢也一一躬身至意。 “这位便是和凤仙比试的年轻人?” “看上去好像比李家小子的年纪还要小上一些。” “凤仙特地找我们当见证,这小子的医术应该不错。” 自从一年前,李凤仙连胜十个名医后,已经很久没和人比试过了,所以众人对这次比试都充满了期待,并且纷纷猜测沈欢是什么来历。 “医术比试共三场,分别为断症、开药、针灸,胜两场者为赢家。”李凤仙说着,递给了沈欢一份表格,“这是今天待诊的病人,为表公平病人由你随机抽选,确诊后在纸上写出病症,判出输赢后再开药方。” 沈欢随便选了一个号码,“二十二号。” 二十二号病人进屋的时候吓了一跳,这么多人?还有几个好像在养生讲堂上见过,自己、自己该不会是得了什么绝症吧? 经过解释后,他总算是把心中大石给放下。 李凤仙对沈欢摆出一个请的姿势,“为表地主之谊,你先。” “不用。” 李凤仙也没再客气,上前把脉号诊。 沈欢治好了林老爷子的病给他增添了不少压力,所以整个过程前所未有的认真异,诊断期间手不离脉,眼不移面,大概过了两分钟,才松开患者手腕,退到一旁站着。 见沈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名老中医忍不住催促道:“小伙子,还愣那儿干嘛,该你了。” 沈欢摇了摇头,按照之前的约定,执笔在纸上写出了病症。 直到现在众人才明白,他之前那句“不用”究竟是什么意思。 好狂妄的一个小子! 李凤仙皱了下眉头,他不认为沈欢单凭望诊就可以断言病情,也将诊断的病症写在纸上。 “写好了?亮出来吧!”老中医让他们将手挪开。 “都是肝火上升,看来是这位年轻人更胜一筹。” “该死!”李凤仙暗自懊恼,病患眼赤面红、口干唇裂,单凭望诊他也可以做到,这次不是输在医术,而是输在太过小心谨慎。 既然断症输了,就必须在药方上扳回一局! “方子也写好了?咱们来看看。”在陈医师的带领下,众人围观两张病方。 李凤仙开的方子是“去火花茶”,以菊花、桑叶等药物为主,建议病人忌食辛辣,常饮柠檬水,十天左右便可痊愈。 “恩,不错,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样温和的方子对病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方子,不过这位年轻人的就不大好说了……” 与李凤仙相反,沈欢开的是一剂猛药。 “番泻叶都用上了,前面几种药熬成药汤,已经有通便去火的作用,这么一来不是让病人受罪么?” “不对,这方子有古怪……”陈医师摇了摇头,似乎并不认同之前那人的说法,“你看,这几味药材正好和番泻叶综合,似乎又不是猛药。” “小子,你这开得到底是什么药?” 几位老中医全都看不明白,忍不住向沈欢询问。 沈欢指了指二十二号病人,“病人身穿职业正装,应该是趁着上班空隙过来检查,表明时间稀少,同时牙齿松动甚至磨损,这是长期饮酒应酬影响钙质吸收的结果。” 二十二号病人面露惊讶,“小伙子,你真是神了!” 老中医们却觉得沈欢有些答非所问,肝火上升又不是职业病,就算从外表推断出患者身份又能有什么用? 沈欢知道众人没听明白,继续解释道:“温和调理的确不错,但肝火上升导致易烦躁易怒,对人际交往有很大影响,时间太长可能会让这位病人损失大量订单,所以我才会选择用猛药,而且方子药效综合后,并不会有太大副作用,饭后饮用,睡前上趟厕所,休息一晚就足以恢复正常。” 话已至此,不需再讲太多,陈医师忍不住点头感叹,“现代人负担沉重,生活节奏极快,为了家庭保障而四处奔波,我们却讲究养病,莫说十天,可能三天不见效患者就会转而寄望于西医……不是中医没落,而是我们不懂变通才会被时代抛弃啊!” “也不能这么说,我觉得凤仙开的方子更合适一些,若是求快,何必看中医,直接看西医不是更好?” “没错,和西医喝口水就能吃药治病的节奏相比,花费时间烧熬汤药依旧太慢,药材异味,也非现代人所能接受,单纯比快没有意义。” “今天是比医术,和中西医无关,这两个方子各有所长,我看平局如何?” 陈医师的话并非所有人都认同,经过几番争论,这局被判定为平局。 但在李凤仙心中,这一局要真论输赢,输的人依旧是他。 那些老中医不过是看在李家的面子上,为他说好话而已。 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这才是身为医者该有的心境。 沈欢做到了,他却没有做到。 如果真让病人去选,病人一定会选择沈欢的药方,而不是他的。 这是李凤仙自出师以来,受过的最大打击,在自尊心的支撑下,他咬牙道:“还有最后一场针灸,我一定会赢你!” 第79章蜻蜓点水 “那个,你们能不能先给我开药?”二十二号病人有些无奈的说道。 他现在也看出来了,这哪是什么特诊,分明是两个小年轻拿自己练手,然后让前辈们评胜负呢! 陈医师笑着安慰道:“马上就好了,针灸最多三十分钟。” “三十分钟?”二十二号病人脸色更苦了,“我是请假出来的,就一个小时,要是回不去会扣工资的,别针了,把这位小兄弟的药给我开一份就好。” 说着,他指了指沈欢。 这个情况虽然在李凤仙的预料之中,但当他真正听到是时,仍然有些无法接受,不知不觉竟然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沈欢摆了摆手,“不用。” 由于第一次“不用”给了老中医们不小的惊喜,所以这次他一开口,老中医们的表情就变得期待起来。 他们很想看看,这个年轻人究竟还能使出些什么手段。 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李凤仙居然附和了沈欢的意见,“他说得没错,我们不用真的针灸,只需要写出要针灸的穴位以及手法,就可以判断出胜负。” “若写出一些知道,却不会用的手法,岂不是纸上谈兵?” “而且真实效果也没办法判断。” 陈医师在众人当中似乎最有威望,“先试试看吧,毕竟病人时间不够了,我们就从穴位数目还有针灸时间上判断吧!” “也只能这样了。” 沈欢又把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不用。” “我说你小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能不能别卖关子,戏耍老人可是犯罪行为!” 沈欢耸了耸肩,“我没卖关子,肝火上升而已,只需要针灸一个穴位,耗时不到一分钟就可以痊愈了。” “一个穴位?不到一分钟?小伙子,你这牛皮可吹大了!” “老夫虽然不精通针灸,但也知道,针灸讲究得是量的累积,就算肝火上升,针灸一次能痊愈也堪称神技了!” 这次陈医师没再帮沈欢说话,显然是认同其他老中医的说法。 吹牛?要不是亲身经历,林老爷子也会认为沈欢是在吹牛,现在嘛……你们这些老家伙等着被问脸疼不疼吧! “能不能,试试不就知道了。”林逸轩没好气道:“还有,我觉得胜负早就分出来了,很明显是我欢哥赢了啊。” 这句话显然戳中了李凤仙的痛处,他看着沈欢咬牙道:“我不相信你会这么厉害!” 一个穴位,一分钟泻去肝火,就算是太奶奶也没办法做到,沈欢虽然厉害,但怎么也不可能强过太奶奶。 “没错,别光说不练,我倒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个一穴一分泻肝火。” 沈欢笑了笑,走到二十二号病人之前,“介不介意把裤腿卷起来?” “我觉得吧,还是开药好点……”二十二号病人面带苦笑,人家这么多专家都说不可能了,你这年轻人还非得逞能干嘛。 虽然沈欢方才给了他不少惊讶,但毕竟太过年轻,没老中医那么有说服力。 “那就不卷裤腿了。” 一听这话,二十二号病人瞬间放心多了,“这才对嘛,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些前辈的话还是要——” 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取出一根银针刺在了病人的小腿外侧,几乎在落针的瞬间,他用中指轻弹了一下针尾,便又将针收了回去,“好了。” “这就好了?” “隔着衣服施针,我倒是头一次见。” “估计针都没入穴吧!” 老中医们你一言我一语,话中的讽刺之意都很明显,唯独陈医师和李凤仙有些失神。 “我输了……”李凤仙深吸了口气,“你很厉害,我输的不怨。” “什么输了?老夫怎么没看懂?” “快看,那病人脸色已经恢复正常,似乎真的管用了!” “不会吧,这、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啊!” 二十二号病人,听到这话,感觉了一下身体的变化,兴奋道:“好了,哈哈,全好了!小神医,真是谢谢你了。” “不用,这是身为医者的本分。”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肝火上升而已,称不上是神医。” “不管怎么样,都要谢谢你,我还赶着上班,就先走了!”二十二号病人打完招呼,便匆忙离开。 病人走后,屋子里的气氛极为怪异,尤其是那几个出言讽刺的老中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治疗肝火的穴位很多,行间、太冲、大敦尤为出名,你为何偏偏选择阳陵泉穴?”李凤仙不想让自己输的不明不白,他虽然看出病人好了,但没看透沈欢用得是什么手法。 “肝胆互为表里,肝气通过胆经排泄,一穴泻肝火,阳陵泉穴是最好的选择。”沈欢说到这儿,干笑着撇了撇嘴,“除了这个原因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你说得这些穴位的确可以泻肝火,但都位于足部,万一那位病人汗脚,我怕大家受不了。” 李凤仙问完一个问题,又开始问第二个问题,“你是怎么做到在呼吸之间完成针灸的?” “这是针法的原因。” “能问一下,你使用的针法是蜻蜓点水么?”这次发问的是陈医师,声音近乎颤抖。 “您怎么知道?”沈欢愣了一下,笑道:“没错,就是蜻蜓点水。” “哈哈哈,四十年前,我有缘得见神技,没想到老天待我不薄,竟然在四十年后再次重现眼前!”陈医师像是疯了一般,他在大笑,也在大哭,泪水划过脸上的沟壑滴落在地。 沈欢试探道:“您认识我师父?” “你师父?可能是吧,当年我年少轻狂,自认针灸之术天下无敌,却败于以为无名老人之手,多番打听之下,才得知针法名为蜻蜓点水……”陈医师正说着,忽然一愣,“凤仙,这针法名称还是李老夫人告诉我的,难道你没看出来?” “太奶奶知道?”李凤仙眼眸一亮,“我有要事处理,先走一步。” 说着,他有转身对沈欢鞠了一躬,“事出突然,改日空闲,凤仙必登门道歉!” 李凤仙走后,屋内的气氛有所好转,老中医们纷纷询问沈欢姓名,以及师承何处。 “小子沈欢,至于家师……说来惭愧,我也不知道姓甚名谁。” 老中医们都没听过沈欢这个名字,但他们可以肯定,经此一役,沈欢必将名扬中医界! 第80章中医复兴的希望 李家佛堂内,李老夫人闭眸轻捻佛珠,“输了?” 李凤仙的表情有些诧异,太奶奶怎么可能知道我输了?难道她老人家一早就知道我会输? “输了……” 李老夫人依旧面不改色,问道:“输了几场?” 李凤仙虽然心有不甘,但在这位太奶奶面前,她不敢有任何隐瞒,“诊症、开方、针灸,三场全输了……” 这一次淡然的李老夫人终于睁开了眼睛,神色间还夹杂着几缕惊讶,“全输了?” 李凤仙的本事她是知道的,即便人外有人,也不可能在同龄的比试当中全盘皆输。 见李凤仙点头默认,李老夫人继续问道:“怎么输的?” “诊症比试当中,他单凭望诊……”李凤仙先将第一场经过讲了出来。 李老夫人了然点头,“因为对方治好了林家的一老一少,便将其视为大敌处处谨慎,表面来看你输得冤枉,实则是你心境不够……第二场呢?” 听完第二场的比试经过,李老夫人的表情就有些精彩了,“妙绝!小陈说得没错,那小子的确是块奇才,说不定会成为中医复兴的希望。” 中医复兴的希望,盛赞莫过于此,更何况这句话出自第一女医仙李老夫人之口。 李凤仙苦读医书、辛习医术,不就是为了得到这样的称赞么? 他曾幻想过很多次,可最后,李老夫人却将这样的盛赞给了沈欢。 “觉得我谬赞于他?”李老夫人看出了李凤仙心里的那些小心思,“物竞天择,人类之所以能够站在食物链的顶端,除去智慧以外,就是其应变能力。” “中医也是一样,若不能跟上大时代的节奏,失传在所难免。” “这小子的观念和行医方式,倒是挺像我那位老友,可惜他失踪太早,不然中医也不会落魄如此。” 感叹完后,李老夫人开始询问第三场的明细。 “你说什么?!”之前李老夫人最多不过眼带诧异,这一次则是直接站起。 李凤仙看到这举动,口舌有些苦涩,太奶奶果然知道蜻蜓点水的来历,“陈老医师说沈欢使用的针法名为蜻蜓点水。” “蜻蜓点水……蜻蜓点水……”李老夫人不停呢喃针法的名字,良久后开口问道:“那病人被施针后,可有什么不良反应?” “没有任何不良反应。”李凤仙回答完后,问道:“太奶奶,您知道这门针法的来历?如此神技,为什么我们李氏医库毫无记载?” 李老夫人没有理会李凤仙,依旧在自言自语,“他真的成功了?还是病情不重,所以才没有后遗症……” “太奶奶?” “没什么。”李老夫人深吸了口气,重新跪坐在蒲团之上,“断诊输在心境,开方输在理念,针灸输在实力,凤仙,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李凤仙咬了咬牙,行礼道:“如今除了带有封建色彩的气疗之术,其余知识手段,也一一掌握,我已经无路可走……敢问太奶奶,路在何方?” 李老夫人叹了口气,“想要变强,就和沈欢做朋友吧,在他身上你可以学到很多我无法给予的东西……” 李凤仙听到这番话,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太奶奶这是变相承认自己不如沈欢? 他……真有那么厉害吗? “胜不骄败不馁,才是医王之道。”李老夫人缓缓闭上了眼睛,“守匾擂比马上就要开始,你好好准备一下吧。” “凤仙告退。” 待到李凤仙离开后,李老夫人对在旁侍奉的中年人说道:“我需要沈欢的全部资料。” “孙儿这就前去。”中年人说着便准备离开。 可他刚刚转身,李老夫人便又开了口,“算了,无论世俗发生何事都与我无关,一切随缘吧……” …… 和那群老中医猜测得一样,沈欢与李凤仙胜出的消息,在一夜直接传遍整个燕京中医界。 加上林家暗地里的推波助澜,沈欢这个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名字,被众医师牢牢记在了心中。 声名鹊起,也不全都是好事儿,这才一早上的时间,林家的门槛都快被踩破了。 沈欢的交际能力一般,加上这些人来头一个比一个大,一紧张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在他这儿是紧张,可到别人眼里那就是孤傲。 还好有林老爷子帮腔,不然这些颇有名望的老中医们,非得指着鼻子骂他狂妄自大不可。 这种明星般的感觉,沈欢还真有些受不了,直到中午就餐时,才能停会儿。 “老爷,外面又来几位医师,好像是从海津市赶过来的,想邀请沈医师到外面吃顿便饭。” 正吃着饭的沈欢,脸色一垮,什么食欲都没了。 林老爷子倒是挺高兴,不过也没敢表现的太明显,咳嗽道:“让他们先离开吧,就说沈医师累了,想要休息休息。” “欢哥现在可成了大名人,要不是爷爷把那些商家给拦下,你现在恐怕光是代言费就拿到手软了吧?”林逸轩语气颇有些感叹的味道,毕竟他也算是看着沈欢崛起的见证人。 这话多少有些夸张,因为沈欢的一夜崛起,确实有几个药厂想要商谈合作,不过名气都不大,别说代言费,恐怕只是想借他名义发行新药而已。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林妙诗眉头微皱,对沈欢说道:“不如我们回江明吧。” 在林家小日子过的虽然不错,但失去了太多自由。 自从到了这大宅,别说接吻了,连小手儿都没拉过几次。 林妙诗这提议,可谓正中沈欢的心意,不过他还没来得及点头,就被林老爷子打断,“这么着急干嘛,年少成名,对小欢以后的路也有好处,现在距离暑假结束还早,多在燕京玩阵子。” “你不是考进了华京大学么?我和陈院长关系不错,到时候一起吃顿饭,让他好好照顾照顾你。” 林逸轩皱了下眉,疑惑道:“陈老头儿不是上半年就退休了么?” “怎么,退休说话就不算数了?”被孙子当面戳穿,林老爷子面色忍不住一红。 林国栋提议道:“不如把接待的事儿交给我吧。” “那真是太好了!” 这边正聊着,家丁跑来汇报道:“老爷,李凤仙少爷正在大厅等候,陪他一起来的,还有陈一守医师。” “今天就来道歉,这李凤仙也太着急了吧?”林逸轩忍不住嘀咕道。 林老爷子和林国栋相对一视,嘴角都翘起了玩味的笑意——李家终于来人了! 第81章守匾擂比 陈一手和李凤仙端坐在沙发上,等待着林家人和沈欢的到来。 “你真的打算邀请沈欢?”陈一手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果这次你也输了的话……” 虽然话没说完,但这里面的意思已经很明显。 李凤仙表情有些凝重,做了一个深呼吸,“只有在这样的压力下,我才可能超越极限。” “能赢还好,若是赢不了,那可就——”陈一手正说着,沈欢等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他连忙停止话题,和李凤仙一同起身施礼。 “两位不必客气,不知这次到府上有何事?”林老爷子一边说着,一边让人替换新茶。 “凤仙这次前来,是为上次的失礼之举道歉。”李凤仙说着,朝众人鞠了一躬,“为了激沈医师比试,凤仙口出妄言,还望各位不要见谅。” 林逸轩小声嘀咕道:“就算是真的,我姐也不会嫁给你这个娘炮。” 要说娘炮这词,放在他自己身上,比放在李凤仙身上合适。 两人虽然都是走俊美路线,但后者英气要多一些。 “也是,用婚姻大事来开玩笑,确实不妥。”林老爷子装作不悦,不过说到一半便转为了笑脸,“不过你我两家向来交好,看在李老夫人的面子和你认错的态度上,这事儿就不计较了。” “除了道歉,我这次来还有一件事儿——” 李凤仙刚想说出这次来的主要目的,陈一手忽然开口,“还是先说我的事儿吧,老朽这次来,是想向沈医师请教一下针灸之术,不知道是否有空?” 重头戏被打断,林老爷子心里有些不快,但为了大局,只能忍住不说。 “陈医师若是为了蜻蜓点水,沈欢只能得罪了。”沈欢无奈道:“这门针法师父去世前曾交代过,除了嫡系弟子,不能传于外人之手。” 陈一手二话没说,竟然当着众人的面,跪在了沈欢身前。 沈欢被这情况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搀扶,“陈医师,你这是干嘛?” “既然想要修研蜻蜓点水,必须是嫡系弟子,那么今日一手便在此拜师,还望师父成全!”陈一手说着,纳头便要叩拜行师礼。 沈欢有些傻眼,他之所以那么说,只不过是在敷衍陈一手。 蜻蜓点水这门针法看似简单,实则门道颇多,单是炼气这条路,都能把这位老人家给堵死。 沈欢回过神后,苦笑道:“陈医师,你这岁数都能当我爷爷,别开玩笑了。” “这和年龄没有关系,达者为师,以你的医术,足以做在下的师父。”陈一手早有预料,不以为然道。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陈前辈,您这是何必呢,若想提升医术又何必拜师,咱们平时多做些学术上的交流就可以了。” “但我拜师并非为了提升医术,而是蜻蜓点水这门针法。”陈一手倒是挺坦率,“难道你不想我这老头子受罪,准备破除门规,直接把蜻蜓点水传授给我?” “这……” 为了避免沈欢把话说绝,陈一手乘胜追击,“在四十年前,我便被令师的手法折服,最终花费十年时间,总结出了蜻蜓点水的手法,可惜一直不得要领。” 说着,他拿出一个本子递了过来。 沈欢接过一看,表情变得极为惊讶。 陈一手推测的手法,和蜻蜓点水的真正手法已经八九不离十。 只是见过一次,便领悟了这么多,他在针灸一途,完全可以以天才相称。 但想要掌握蜻蜓点水,单有针法是不够的,还要掌握炼气的手段。 当初沈欢也是个半吊子,直到练习了《太玄阴阳诀》才有能力施展真正的蜻蜓点水。 “陈前辈,我实话跟您说吧,不是我不想收你这徒弟,只是……”沈欢叹了口气,将实情说了出来,不过关于只传嫡系这点却是没有更改。 倒不是他想要藏技,而是因为蜻蜓点水的针法普通人很难掌握,能做到陈一手这地步的,恐怕还不到十指之数。 陈一手听完解释,脸色不由暗淡了几分,苦笑道:“我年事已高,修炼气功为时已晚,看来蜻蜓点水和我终究是有缘无分。” “陈前辈放心,只要找到合适的人选,我自会把这门针法传承下去。”沈欢确实有这个心思,以一人之力来改善中医现状根本不可能,找人传承技艺,必不可少。 陈一手从地上起身,忍不住赞叹,“有如此心胸,不愧是李老夫人看中的中医之星。” “中医之星?”沈欢有些疑惑。 不等陈一手解释,林老爷子便说道:“凤仙啊,现在老陈把他的事儿说完了,说说你的事情吧。” “再过两日便是守匾擂比,我想邀请沈医师前往参加。” “守匾擂比又是什么?” 这一老一小说的都是什么啊! 面对沈欢的疑惑,李凤仙也不嫌麻烦,亲自讲解守匾擂比的来历。 身为华夏中医界的龙头,李家一直以光复中医为己任。 为了刺激中医发展,李家每一代继承人在二十岁成人礼时,都会举办一场比试。 无论年龄多少,都可以来参加。 只要将守擂的李家子弟击败,就可以获得李家的无双匾。 这无双匾也是大有来头,当年皇帝爱妃感染恶疾,群医束手无策,最终被悬壶民间的李老夫人治好。 皇帝对其大加赞赏,赏黄金百两,更是御笔亲题“当世无双”四个大字。 无双匾,可以说是中医界最高的荣耀。 李家敢摆出这样的擂台,就不会怕人挑战,况且沈欢对这些虚名没有兴趣,摆手道:“这个热闹我就不凑了。” “若是赢了,不仅无双匾是你的,我也会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奉献给你!”李凤仙又加大了赌注,双眼中满是战意。 “输了又不会吃亏,畏手畏脚的像什么样子!”林老爷子瞪了沈欢一眼,接着对李凤仙笑道:“守匾擂比,小欢一定会去,凤仙你就放心吧!” 李凤仙点头致谢,“凤仙还要去通知其他医师,就不再打扰了,告辞。” 那边前脚刚走,沈欢就忍不住说道:“老爷子,你这是干嘛啊,还嫌我事儿少么!” “老头子我花费那么多心思,还不是为了你这小子!”林老爷子一激动,差点说漏了嘴。 “什么?” “没什么,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第82章中医杀人了! 守匾擂比,是中医界的大事儿,参赛的想赢得无双匾,围观的想看无双匾到底花落谁家。 不过也有部分人对守匾擂比不感兴趣,毕竟两次比试,谁都没能从李家把无双匾抢走。 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守匾擂比,不过是给李家新一代的接班人扬名而已,与其当踏脚石,还不如守着自己的老本,多治几个病人赚钱呢。 等候厅内,众人闲着无聊,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 “你说今年有没有人能把无双匾给摘走?” “我觉得不大可能,一年前李凤仙已经挑战过燕京的十大名医,全赢了,剩下的人就更不够看了。” “前两天有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把李凤仙给赢了,你不知道?” “你说那个沈欢?” 沈欢这个名字,在燕京中医界泛起了不小的波澜,所以一有人提起,就会惹来一片议论。 “没错,我听说他也来了,这无双匾,李家估计是保不住了。”一名医师颇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几十年来,我们这些普通医师,一直被当做继承者的磨刀石,看来今年李家是玩脱了。” “这不过是传闻罢了,如果真有个叫沈欢的赢了李凤仙,他们李家哪还敢摆擂比啊!” “我听几位中医公会的前辈谈过沈欢这人,他们说此子的学术,都可以位列公会的名人堂了。” 对于沈欢这个人是否存在,众人说法不一,但多数人认为是不存在的,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这次守匾擂比终于开始。 在此之前,守匾擂比一直是中医界内部的事情,从不对外宣传,这次李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仅请了电视台的人,还邀请了许多网络媒体,就连正火的网络直播平台也来了不少。 擂比和一些的选秀流程很像,经过一系列筛选以后,留下三名医师,和李凤仙直接比试医术。 不过由于沈欢内定的关系,最终通过的只有两名医师。 “李先生可以开始了么?大家都等着急了。” 堂内的李凤仙看了眼门口,摇头道:“还得等一个人。” “是等最近的传奇医师沈欢先生吗?”一个媒体记者抓住关键,问道。 李凤仙点了点头,“没错。” “听闻那位小医师,曾经胜过您,这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为什么还要举行擂比呢?难道您就不怕丢了无双匾吗?” “还是说,您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请问,关于沈欢这次事件,是你们李家故意炒作吗?” 记者们的问话有好有坏,李凤仙没有一一作答,简单回应了两句,便看向门外不语。 既然林老爷子已经答应,他就一定回来……一定! 又过了半个小时,比试还没开始,不仅是媒体着急,就连参赛的两位老中医也开始急了。 其中那名年长的老者率先开口,“李公子,到底还比不比?” 中年人的话就有些难听了,“你们李家该不会是怕我得到无双匾,所以在故意拖延时间吧?” 此话一出,记者们见缝插针,问题也变得尖锐起来。 这时一名李家成员走到李凤仙身边,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些什么。 “耽搁各位这么长时间,真是不好意思。”李凤仙歉意行礼,接着说道:“沈医师有些事,暂时没办法赶过来,我们先开始吧。” “这是说那个沈欢弃权了么?” “我看根本就没沈欢这个人!” “都闭嘴,好好看比赛,能学不少东西呢。” 守匾擂比的决赛流程和上次沈欢二人比试的方式差不多,不同的是还有一场关于解毒的比试。 “比试分为诊、疗两场,诊以对错分输赢,疗试不分方法,以优劣判胜败,时间为一炷香,现在开始吧!”李凤仙简单介绍了一下比赛规则,便准备开始。 “等一下,我觉得这题目有些不公平。”中年人将准备点香的工作人员拦下,“这场比试是你们李家准备的,病人得的什么病,你还会不知道?” “这四名病人全都是由中医公会在决赛开始后临时筛选的。”李凤仙的表情有些怪异,如果是海选时有人问这个问题还能理解,怎么到了决赛还有这种人。 中年人沉默了一会儿,“看在你们李家的面子上,我暂且相信了!” 一炷香过后,三人都已经完成答题,将答案递了上去。 “陆易斯和李凤仙给出的都是完美答卷,刘老先生技弱一筹,接下来的决赛环节,将由陆易斯和李凤仙比试。” “太简单了。”陆易斯面露不屑,“下一关来点有难度的。” 他的态度令人有些不爽,但实力摆在那里,众人也不好说什么,开始介绍第二场比试的流程。 第二关,共有两名患病相同的病人,最先治好病人的获胜。 李凤仙断诊后,取出银针为病人针灸。 陆易斯不屑的笑了一声,没为病人把脉,就从怀里掏出了一颗药丸,“吃了它,不出三分钟你就可以痊愈。” 李凤仙皱了下眉头,只要是医者都知道,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病都能治的神药,不然也不会有对症下药一说。 病人临时随机抽选,就连他也不能提前知道,病人患了什么病症,陆易斯又怎么可能提前准备好药丸呢? 这个人有问题! “真的好了,厉害,您真是神医。”那病人脸上的暗黄已经消失不见,看表情也是极为精神,顺便还在原地跳了两下。 “神医,这个称呼我喜欢!”陆易斯大笑道:“李家小子,你输了!” 他的话音刚落,被他治愈的那位病人,忽然倒在了地上,身体不停抽搐的同时,口中还吐出了一些白色泡沫,像是犯了癫痫。 陆易斯见状大惊,“这、这怎么可能,我的万金丸,可治百病,你这该死的家伙快起来!” “中医杀人了!” 不知谁突然喊了一声,场内瞬间躁动起来,差点失去控制。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忽然走到了擂台上,“大家不要激动,只是小问题而已,三分钟内,我必定让此人起死回生!” 第83章只有庸医才会杀人! 来人西装革履,看上去三十来岁,与场内一些复古式的服装显得格格不入。 在李凤仙的示意下,保安们推开,让他走到了堂内。 “自我介绍一下,罗伯特,燕京西医协会会长。”他一边说着,一边取出注射器。 用酒精消毒后,便准备给那名正在抽搐的病人进行注射。 “等一下。”李凤仙摁住对方的手腕,皱眉道:“你使用的是什么药剂。” 罗伯特吐出一串英文名字,自嘲道:“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我们西医不会像你们中医一样,随便用药杀人!” 李凤仙感觉到了一丝不妙,“这件事发生在李家,就应该由我承担!” “不管谁治疗,总得先让病人康复吧?”罗伯特佯装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这些就是这样,总把名誉看得比病人生命还要重要,连身为一个医者最基本的医德都忘了!” 说着,他便将药剂注射到了患者体内,几乎呼吸之间,病人便冷静下来,平稳入睡。 “不可能,以我绝伦的医术,配制出无双的药丸,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可能!”陆易斯还在大叫着,样子就好像发疯了一般,“是你们李家害我!无双匾是我的!” “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守匾擂比上发生这样的事情,李家这次的脸面都快丢光了,李凤仙又会不恼。 “啧啧,这就是中医啊!”罗伯特眼带怜悯的摇了摇头,对着中医公会的那些病人说道:“看看这群只要名誉不要医德的中医,他们为了所谓得比试,竟然那你们的生命来开玩笑!” “你乱说什么!” “我看这小子分明是来闹事的,大家抓住他!” “你再敢说中医一句坏话,老夫就跟你拼命!” 义诊,被说是那患者生命开玩笑,为了刺激中医发展的守匾擂比,被说成只图名誉。 李凤仙算是看出来了,这个西医协会的会长根本就是来找麻烦的。 但看出来又怎么样,看那些患者的表情,罗伯特已经成功将中医贬得一文不值。 所以他只能尝试安稳住这些老中医,以免发生更大的麻烦。 可惜,在怒火之下,没人把他的话听进心里。 “哼,中医!”罗伯特冷哼一声,现在目的已经达到,是时候离开了,至于落井下石,有哪些记者就够了。 谁知刚刚抬脚,一个声音忽然在人群中响起,“哇,西医杀人了!” 这句话就像是被人用喇叭喊出来的一般,将场内的所有杂音覆盖。 罗伯特身体一僵,除了那句“中医杀人了”,他可从来没请过拆自己台的演员啊。 除了他以外在,众人都在寻找是谁出的声。 “唉,死了,真的死了。”这时那声音又在比试台上响了起来,“啧啧,看来还是中医好点,最起码还抽搐了一会儿,西医一下子就死了。” “哎哎哎,也不对,西医死得更痛快一些,不用受什么折磨,中医就惨了!”那人一边说着,一边点头,“没错没错,还是西医好!” 李凤仙看清那人的面貌后,眼眸中满是震惊,“沈——” “嘘……”沈欢暗地里打了个手势,然后继续在那感叹,“西医好,西医妙,西医杀人呱呱叫,呱呱叫!” 他现在穿着一身宽大到离谱的病服,加上举止行态,就像是个神经病人。 “滚开!”罗伯特抓住沈欢肩头,想要把他给推开。 滚?那就让你滚好咯。 “飞咯~飞咯~” 沈欢用暗劲一抖肩头,将罗伯特这将近一米九的高个子,硬是给甩飞了出去。 摔到地上的罗伯特,忍不住发出两声惨叫,但为了西医的名声,他还硬生生爬了起来。 这次他没动沈欢,沈欢自然也不会动他。 罗伯特在探鼻息时,身形猛地一滞,在确认没有心跳后,更是吓得直接跌坐在地,“死、死了?!怎、怎么可能,我明明只是……” 我明明用得只是镇定剂啊!陆易斯,一定是陆易斯,是他的药丸害死了这个人。 原本正在装疯卖傻的陆易斯见罗伯特朝自己看来,也慌了,“我的药丸,只会让脑部,短暂缺氧,造成癫痫的假象而已,是你的针剂害死了他,这事儿和我可没关系!” “各位,你们要给我作证啊,这一切都是罗伯特指使我的!”陆易斯急得眼泪都快了露出来了,“我刚刚从花旗回来,和中医无冤无仇,要不是他说给我钱,我又怎么会敢有辱中医的事情呢!” “你、你给我闭嘴!”罗伯特气得浑身发抖,以他的关系,就算真死了人,只要死不承认,就会能了事儿。 现在陆易斯吐出一切,等于把他逼上了死路。 “好呀,原来是演双簧,来污蔑我们中医,揍他!” “咱们都是文明人,动手动脚哪像话,报警吧,让警察来处理这事儿。” “没错,咱们都是守法的公民,不能知法犯法,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这时李凤仙忽然拍了拍手,“各位冷静一下,这里没有死人,这位患者不过是因药剂冲突,进入了假死状态罢了。” 说着,他便蹲在了那位患者身旁,用银针刺穴,没一会儿,那被罗伯特判定为死人的患者,便醒了过来。 沈欢暗中对李凤仙竖起了大拇指,然后蹦蹦跳跳的站了起来,“哦哦,中医好厉害,中医好厉害。” 李凤仙有些哭笑不得,若非看到了沈欢打出的手势,就连他也认为这个患者已经死了。 为了中医的名声,不惜装疯卖傻,太奶奶说的没错,他才是中医复兴的希望。 “这精神病看着有些眼熟啊,啊!我想起来了!” “是沈欢,曾经赢过小凤仙的那个沈欢!” 两个和见过沈欢的老中医,认出了他的身份。 关于沈欢的一切消息,都是通过报纸和语言传播,除了一些中医界的泰山北斗,很少有人见过其真面目。 所以,此话一出,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沈欢被众人热情搞得很无奈,他之所以选择以这种形象出现,就是为了隐藏身份,没想到还是暴露了。 他捋顺那些故意拨乱的头发,表情认真的看着罗伯特说道:“罗伯特先生,中西医的目的都是为了救人而诞生,所以不存在杀人之说,要说杀人,也只有庸医才会杀人!” 他这是在说自己是庸医么?罗伯特的脸色阴沉的好像滴出了水,自己竟然被一个小毛孩给耍了! “沈欢……我会记住这个名字的!”他放完狠话,狼狈的离开了比擂堂。 看着像洪流般涌来的老中医,沈欢扭头就准备闪人。 开玩笑,话匣子一打开,谁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 他这儿刚转身,就感觉有人拉住了自己,回头一看,是之前互换衣服的那位胖病人。 “那啥,神医,你的衣服我还能勉强盖住胸口,可这裤子我只能穿到脚踝……咱俩把衣服换回来吧,咋样?” “……” 第84章以命相赌! 经过这么一闹,守匾擂比算是没办法进行下去了。 沈欢自然是没有跑成,不过在李凤仙的安排下,他并没有接见太多人,都是些之前见过的老面孔。 “这次真是谢谢你了。”李凤仙这句话发自内心,这次如果不是沈欢出手,中医在华夏的地位,可就全完了。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嘛,我也是中医,帮你就是帮自己。” “中医界真是后继有人,若是你们二人联手,我想中医要不了多久,就会再次成为主流。”一名老者看着两人,忍不住感叹道。 沈欢谦虚道:“前辈言重了,想让中医发扬光大,不是一两人就可以做到的,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不骄不躁,这少年的前途真是无可限量啊! “沈欢,你应该还没加入地方的中医公会吧?不如直接加入我们总会吧!” 老者听后眼睛一亮,“这个提议不错,现在中医人才匮乏,有小沈加入,可是件大好事啊!” 中医公会,和书法协会的结构类似,是华夏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 “恐怕还不行。”李凤仙忽然开口。 众人听到这话都挺疑惑,难道李家小子怕沈欢加入公会后,会压他一头? 李凤仙发现众人面色不妥,连忙解释道:“各位前辈不要误会,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沈欢还没有行医资格证,没办法入会。” “这倒是个问题。” 李凤仙能够在这个年纪拿到行医资格证,除了实力以外,还有李家继承人这么一个身份。 其他同龄人想要拿到就有些困哪了,不仅得本科毕业,还需要在医疗机构实习一年才可以。 “狗屁的问题。”老者笑骂道:“有我们这些老家伙联名担保,还不能从卫生部手里讨个行医资格证嘛!” “这件事就不劳烦各位前辈了,交给我们李家就好。”这次李家可谓欠了沈欢一个大人情,行医资格证这事儿,正好可以还上。 老者看了下墙壁上的挂钟,“时间不早了,咱们一起出去吃顿饭?” “等一会儿吧。”李凤仙轻咬了一下嘴唇,“我和沈欢还没有比试。” 毫不夸张的说,这次守匾擂比,在他眼中的对手只有一个,那就是沈欢。 老者知道李凤仙在想什么,竞技切磋在中医界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况且错过上次比试,一直是他们心中的遗憾。 “守匾擂比总不能有头没尾,我们这些人虽然没摘匾的能力,但当个见证还是绰绰有余,开始吧!”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其实守匾擂比没开始时他就到了,若非有人捣乱,他根本连现身的心思都没有。 经过几次接触,李凤仙是个什么性格,他已经摸得差不多。 简单说就四个字,好胜心强。 只要不赢,挑战就永远不会停止。 对方要是个美女也就算了,想想还挺暧昧,跟个男人这么纠缠,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还是算了吧,我觉得咱们还是商量商量怎么发扬中医,毕竟这事儿重要些,别被个人间的胜负误了大事儿。” “医术达到一定境界后,只有切磋才能有所提升,多比试比试对你们两个也有好处。”老者说着一板脸,“上次你们两个比试都没通知老夫,我这心里可不是滋味的很。” 话说到这面子上,沈欢除了答应也没别的办法,“成!不过我得加个条件,这次比试结束后,咱们就别再比了。” “凤仙,快开始吧,我这儿都眼馋了!”老者暗地里给李凤仙打了个眼色,装出了一副心急的样子。 李凤仙点头致谢,说道:“我们直接从最后一个环节开始吧,比毒。” “比毒?”沈欢愣了一下,虽说医毒本一家,但后者的名声多少有些不好,李家身为医王世家,最后一关竟然是比毒,不免让人称奇。 李凤仙耐下心思,解释道:“所谓比毒,不仅是比下毒的功夫,还有解毒的功夫。” “我们双方以这里的药材配毒,给对方下毒,先破解者为胜。” “胡闹!”老者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 比毒的确是守匾擂比的最后环节,也是最能表现出医术高低的方法,但以往都是在牲畜身上比试,李凤仙这规则,根本就是拿命在赌,怎能不让人生气。 沈欢也忍不住在心中感叹,唉,好胜心这么强,以后谁要是嫁给他,铁定倒霉。 “前辈放心,在配制毒药的同时,我们也要配出解药,在危急关头服下就好。”李凤仙说着,话锋一转,“不过先服下对方解药者算输。” 老者还是不同意,“不行,按你的个性,恐怕死也不会认输。” 沉默良久的沈欢忽然笑道:“前辈也别太担心,到时他要是不主动服用解药,你们捏着鼻子给他往下灌不就得了。” “也是,那就开始吧。”老者笑了笑,他们这些老家伙加起来将近十人,还不至于拿李凤仙没办法。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两人都把解药和毒药配了出来。 将毒药放在酒杯中以后,这场毒比终于正式开始。 “干杯。” “干杯。” 李凤仙和沈欢的模样,不像在比试,更像是两个老友在谈笑风生。 将毒酒一饮而尽后,两人纷纷拿起纸笔,根据身体内传出的感觉,来判断身中何毒。 因为规则,配出的毒药必须及时发效,所以饮下毒酒没多久,感觉便上来了。 “呃……”沈欢不停用手拈捻太阳穴,希望能缓解一些痛苦。 李凤仙则是脸色苍白,满头大汗,捂住腹部一言不发,另一手执笔在草纸上写出了数个药名,“不对!” 说着,他将草纸搓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筐,重头再来。 沈欢则一直没有动作,连捻穴的右手也停下了。 五分钟后,依旧没人配出解药。 老者忍不住开始担忧起来,“不行的话,就服用解药吧!” “不用!”李凤仙咬着牙,再次重头开始。 “呼……”沈欢忽然吐出了一口浊气,起身走向了药橱。 “看来这次,又是小沈计胜一筹啊!” 对于老者的感叹,李凤仙视线依旧放在纸张上,因为他知道,沈欢绝对不可能将这毒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