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穿成短命女配后》 上车 林夕坐在候车厅绿漆长椅上,一脸麻木的看着眼前穿着黄军装,或是确良衬衫老板裤,或是短衫袄裤的众人在眼前走来走去。 她的手紧紧抓着身下的长椅,克制自己不要惊呼出声。 因为她穿了,穿书了! 点点光辉从火车站候车厅上方洒下,林夕慢慢在脑子里梳理着自己的情况。 她这是穿到了自己看过的一本名为《七十年代携手并进》的年代文中,成了书里出场没多久就嗝屁的短命女配。 林夕想起自己上辈子,孤儿一个,才二十一岁就收到了癌症诊断书,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对于穿书这件事,她索性就当自己捡了条命重新活过吧! 惜命的林夕暗自握拳,既然如此,那怎么也要活得久一点!那些原剧情的毒点,能避开的都得避开,摆脱短命设定是第一大要务啊! 她正想着,当当几声,火车进站了。 坐在林夕身边的两个女孩子站了起来。 其中一个甩着马尾辫,拉着林夕就走,完全没等剩下那个江姐发型的女孩。 上了火车坐下后,林夕才细细打量了身旁两个姑娘,她们和林夕都是一个工人家属院出来的,是一起前往北省的知青,大辫子叫魏国红,江姐头叫江百合。 在书里,魏国红与林夕关系不错,为人还算仗义,至于这江百合,从小就爱争强好胜,偏偏林夕什么都比她强点,两人的父亲还有点竞争关系,所以她看林夕也不顺眼,时常针对她。 这不,见到林夕的视线对着她,她立刻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 魏国红见状也哼了她一声,拉过林夕道:“别理她,我们上厕所去。” 林夕默然,这关系好的女生就爱一起上厕所的传统,还真是上下几十年如一日啊。 走在车厢狭小的过道里,林夕发现车内颜色也是一片绿漆,座椅似乎都是木质的,两排面对面的长椅中间有一个固定的桌子,一列车厢规格都是这个样。 这节车厢的人挺多的,也偏年轻,估摸着都是前往北省的知青。 所谓知青下乡,就是因为生产力下降资源不足,城里人口太多,为了平衡资源,便有一部分被送到乡下劳作。 车厢尽头就是厕所,魏国红先进去了,林夕靠在门边等她。 离她最近的一个座位上坐着的是一对中年夫妻,林夕一眼看去就知道,那个女人情况不太好。 她脸色微黄,表情难看,时不时凑在车窗外,看上去像是呼吸不顺畅晕车的样子。 旁边她丈夫拿着煮好的土豆递过去,女人神色恹恹的接过来吃了一口,就干呕出来。 也许是职业习惯吧,林夕上辈子学的护理专业,毕业后在药店工作,她忍不住问了一句:“婶子,是哪里不舒服吗?” 那女人扭脸看了林夕一眼,见是个唇红齿白的姑娘,就摇摇头说道:“我没事。” 林夕听后没再多话,只是提醒了一句:“要是不舒服别硬撑着,可以找列车员帮忙。” 女人嘴角扯了扯,并不热络的样子:“嗯,谢谢。” 身后厕所里传来洗手的声音,见魏国红出来了,林夕便收回目光,和她一起走回座位。 在她转身后,中年夫妻前座的一个盖着帽子睡觉的青年动了动,将帽子摘下来放在了桌面上。 骚动 “你终于醒了?”旁边的同伴关心道,“从上车就开始睡,你不会是晕车吧,我这里有药。” 青年摇了摇头,好听的声音缓缓响起:“没晕车,就是有点累。” 说完,他将目光转向车窗外。 也许是对他“被下乡”遭遇的同情,同伴们见状都放低了声音也不再打扰他。 林夕坐回位置上,脑子里想着下乡后的剧情。 作为一个短命炮灰女配,原主下乡后几次三番逃避劳动,更是为了偷懒纠缠那些有妇之夫帮忙劳动,后来被大家声讨,分配去了偏僻的地方干活,再次出场,就是女主和男主发现她的尸首,展开了新的剧情线。 林夕叹气,看来这下乡后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先在大队里刷足群众们的好感度,防止再被分配到偏僻的地方,被人害了命。 火车行驶途中,“况切况切”的声音不绝于耳,车窗外的景色像是老旧的默剧电影那样一帧帧从眼前略过。 车厢尽头,忽然有人大声说了什么,喧闹起来。 林夕将视线从车窗外收了回来,朝着发出骚动的地方看过去。 然后她眉头微微一簇,那里似乎是刚才那对中年夫妻坐的位置。 因为隔得远,听不清那边说话的内容,车厢里的人却都慢慢往尽头涌去,魏国红是个爱凑热闹的,一看这情形,也拉着林夕往外走。 “走,我们看看去。” 等两人站定,林夕透过人群,看见中年女人正呼吸困难,脸色清白,口中赫赫出声,难受得眼睛都红了。 列车员给她喂了温水后,女人还是不见好转。 江百合这时候也凑了过来,看到前面好像还站了两个火车上的领导,又听女人丈夫说她是水土不服,心里有了个主意。 “哎哎,你们让开一下。”江百合突然高声喊了两句,见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她马上热心说道:“领导,是这样的,我这有藿香水,能治水土不服。” 那领导沉吟了一下,挥挥手,让列车员别拦着江百合,江百合挤进去,掏出包里的小瓶藿香水就要给倒在地上的女人喂下去。 “没什么用……”林夕还是蹙着眉头,低低道。 那不是水土不服。 江百合正好听到了这一句,眼珠一转,又嚷嚷起来:“哎呦,林夕你怎么这样啊,我在救人呢,你说什么没用,你咋那么坏心眼呢。” 这下围观的人一下都看了过来,林夕被看了个正着,周围响起了议论声。 “怎么回事啊,这小姑娘看起来和和气气的,怎么心眼那么坏呢?” “还希望药没用,这是安的什么心思啊。” 江百合见林夕被人指摘,心里就得意得很,手脚麻利的将藿香正气水给女人递过去,又故意将林夕的名字叫了两遍:“林夕啊林夕,不是我说你,别把你在家里那一套小心眼拿出来,出门在外大家才要互帮互助,你这思想觉悟还是有待提高啊。大家听我的没错,我家里有人在医院做事的。” 那女人一听,闭眼就要喝下去,林夕对着江百合翻了个白眼,犹豫了两秒还是伸手,握住了女人的手腕。 本来她刚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不想多管闲事,现在想想还是不行,她做不到坐视不理。 “喝这个没用——” 阻止 “啪——” 江百合一下将林夕的手拍开:“这一小支好几毛呢,我好心拿出来救人,你就非要这样坏?” 女人的丈夫也跟着哀求了一声:“姑娘,您要是看我们不顺眼,就回去,别耽误事儿好吗,算我求求你了。” 林夕抓着女人的手没松,一直皱着眉头:“大叔,我之前问过您婶子有没有不舒服,您还记得妈?婶子这食欲不振脸色发青喉咙嘶哑,这症状不是水土不服,是——” “闭嘴吧你,瞎编什么呢,难不成你还把自己当神医了?能在别人发病前发现症状?”江百合见林夕头头是道,想着林夕肯定又是想抢她的风头,神色一凛,一把推开林夕。 林夕一个踉跄,好在身后有人扶了她一把,免于摔倒的尴尬。 她下意识回头,只见身后站着一个青年,脸颊轮廓分明,下颚线的弧度格外优越,青年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看上去就像是从家教极严的家庭里出来的矜持贵公子一般。 林夕的脸悄悄红了红,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青年见她站稳了,便松开手,突然开头认真道:“之前她确实提醒过这位婶子。”他说话的表情很淡,声音却清晰明朗,“我就坐在这婶子的后座,那时候,这位婶子还说了谢谢,她若是有坏心眼,之前就不会出言提醒了,我觉得倒不如让这位姑娘将话说完。” 沈廷余不会医术,但是之前他却是听见这名叫林夕询问过中年妇人情况,他莫名觉得,她应该是对的。 林夕见他为自己说话,不经意又看过去,只见青年戴着军绿色的帽子,站在那里,就像是一颗笔直的白杨树。 他这么义正言辞的在反对声中维护她,从穿越到现在一直毫无归属感的林夕,心里突然觉得有些温暖和感激。 许是青年眼神清明气质出众,在他为林夕说话后,之前附和江百合一起嘀咕的几个人都消停了下来,只是,在这一来一回里,那婶子已经将藿香正气水给喝了下去了。 过了几分钟,这婶子看上去似乎真的精神好了一些,坐回了位置上,还对江百合又感谢了几句。 围观人群见状也都纷纷夸赞江百合,看林夕的眼神倒是更加鄙夷了,林夕深吸一口气,自嘲一笑,算了,人家自己甘愿的,她何必上赶着看人脸色。 车上两个领导也夸了江百合两句,江百合的脸都要笑开了花,一直强调说家人从小就教她要助人为乐,那两位领导听了果然说要给江百合家里送锦旗。 江百合闻言得意的看了林夕一眼,眼神轻蔑。 林夕连个眼神也没有给江百合,而是对着青年再次道了谢。 此时那婶子似乎想对林夕说什么,但是林夕已经不再看那个婶子,转身就走了。 等她回到座位上,江百合就勾唇一笑:“哎呦,有的人啊就算眼红别人的本事也没用,就像你爸爸一样,呵呵。” “你!”魏国红瞪着她,这话说的过分了。 复发 林夕拉着她,转脸看了江百合一眼:“江百合,道歉。” “道歉?我为什么要道歉?”江百合得意洋洋,丝毫不为所动。 林夕看着她,一双漆黑的眼眸带着一种执着:“你污蔑我,并且攻击我爸爸的名声,你必须道歉。” 江百合沉下脸,随后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笑着说道:“你这是在嫉妒吧?可惜再怎么嫉妒这锦旗也没你的份,等锦旗送到我家,那个副科长的位置估计就是我们家的了,哈哈。” 林夕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但愿吧,如果胡乱给人吃药是好事,那就祝你心想事成了。” 江百合只当是林夕心里嫉妒说的气话,哼了一声,并不当回事。 林夕也不再理她,江百合喜欢出风头,她也没必要告诉江百合具体原因,等等看吧,这件事,还没有结束。 果然,没过一会,车厢尾部又吵吵嚷嚷起来,列车员听见声音又火急火燎的赶了过去。 原来是之前那个婶子好像又犯病了,这次还比之前多了一个肚子疼的症状。 有人找过来,请江百合过去再给看看。 江百合一听人又犯病了,还多了个症状,她哪里真的懂这些,之前不过是听家里亲戚说起过,当下脸色一白就想拒绝。 那人却紧接着又补了一句:“江百合同志,你不是说你有家属是医生么,你肯定知道怎么办吧,赶紧过去看看吧,救命要紧啊!” 这下江百合是骑虎难下了,之前她为了彰显自己的无私能干,不但自爆了名字,还将家里的地址和江父的名字也都说了。 现在她拒绝不得,只能被人半拉着走了过去,林夕坐在位置上没起来,她犹豫了。 之前吃瓜群众和那个婶子的态度,让她犹豫自己再上前帮忙是否还会遇到同样的事情。 可是心底,毕业的时候诵读的一段誓词也悄悄冒了出来:我宣誓,尽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坚定救死扶伤的信念……以真心爱心责任心对待每一位病患…… 林夕咬着下唇,还是站了起来。 江百合这边刚靠近那个婶子就被黏上了,因为婶子刚才吐了,臭烘烘的,江百合当下就想将这人甩出去,但是那么多双眼睛都在看着她,她只能甩锅:“婶子,我刚才不是把你看好了吗怎么又这样了?” 那婶子现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抓着江百合的手虚弱的叫她救命,之前的两位领导也一起过来了,皱着眉道:“江百合同志,快救人啊。” 一句话说得江百合脸色越来越白,最后人都快哭出来了,她,她不会看病啊。 “你行不行啊。”这时候,喧闹的人群中有人问出了这句话。 话音刚落,当下众人也议论纷纷起来,有人又看到了林夕:“这姑娘刚才就说过江百合治的不对,兴许这姑娘有办法!” 江百合猛的抬头死死的看着林夕,只觉得这一切都是林夕害的,要不是她刚才那样说,现在大家也不会怀疑她没给人治好。 谁知道这婶子得了什么毛病,她刚才明明就治好了的。 列车员本来正忙着维持秩序,闻言也想起了之前的一幕,犹豫了一下,没拦林夕,林夕思考了两秒,走出人群,蹲下来查看已蜷缩在地上的中年婶子,情况紧急顾不上想太多,她将手放在了中年婶子的上腹部,问:“这里痛吗?” 你来 中年婶子身体猛然瑟缩了一下,连连点头道:“痛。” 她的声音嘶哑干涩,林夕接着便问:“嗓子是不是有灼热感,额,就是喉咙里像有火在烧。” 婶子连连点头,继续哎呦哎呦的叫了起来。 林夕专注的检查,没注意到身旁的一个青年。 沈廷余双手不自觉的摩挲着手里的帽子,他看着林夕,只觉得这个姑娘此时双眼明亮熠熠生辉,像是浑身都在发光。 这姑娘,就在刚才还被人诟病,没想到,现在依然还能伸出援手,冷静对待。 林夕皱眉左右看了一下,正想叫魏国红过来帮一个忙,沈廷余已经朝她走近,问道:“需要什么,我来。” 林夕见是之前维护过她的青年,点头示意后表示:“我要一杯开水,和茶叶。” 沈廷余立刻装了一陶瓷缸子的热水过来,林夕让大家退后一点:“要先催吐,你们先让开一点。” 话音刚落,一起围观的江百合就尖锐的叫了起来:“哎呦你个高中刚毕业的什么时候还会瞧病了,你和这人可别把人治死了。” 林夕没回头,只说了一句:“你行你过来,不行就闭嘴。” 江百合被噎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此时大家的注意都在林夕身上,自然她一说完话,大家伙的视线就朝着江百合看了过去,纷纷开口。 “是啊江同志,刚刚你又没办法,现在可不要耽误人家救人啊。” “就是就是。” 江百合一张脸被说的火辣辣的,讪讪的闭嘴了,心里对林夕却更加记恨了起来。 那婶子忽然一把抓住了林夕的手:“大……大仙,求您,求您救救我,刚才是我错了,不应该不听你的话……” 围观的人一听顿时懂了,原来这同志刚才真的提醒过她,那她之前为什么不说? 林夕眼看着她眼神已经开始飘忽,似乎还出现了意识障碍,竟然叫她大仙,赶紧将她背过身,用手法对她进行催吐,见人把把胃里的东西吐了出来,等到茶叶和热开水泡成了浓茶,林夕又给她灌下去—— 浓茶洗胃,以现在的条件,急救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等那婶子一大杯浓茶下去又进了趟厕所一通拉,出来的时候,好端端的人嘴皮子都是干的,不过看上去似乎是比刚刚好多了。 林夕皱眉,问了列车员一个问题,列车员摇摇头,林夕只能要了盐和糖。 急救到这里还不算完,她还要做一件事。 等列车员拿了东西过来,林夕立刻调了一杯水。 “咋的,侥幸救了人就要报酬了,那盐巴和糖都是稀缺物资,你张口就——”江百合以为林夕是在索取报酬,觉得自己抓住了她的孔子,马上便大声吆喝了起来。 林夕只觉得耳边嗡嗡的,猛地看过去:“闭嘴,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这婶子又拉又吐,容易出现轻微脱水,需要补盐液口服,车上没有补盐液,只能用这个代替!什么都不懂就消停点!你要搞清楚,本来可以更早解决这个事情,是你先胡乱给人吃药,让病人拖到现在。” “你!”江百合心里呕着气,却半句话都无法反驳,周围的人也对她指指点点的。 她狠狠瞪了林夕一眼,然后大力推开人群跑走了。 林夕没管她,见液体搅拌均匀,才递过去给那婶子:“婶子,喝了。” 惊现 一杯水喝完,婶子一个劲儿的道歉又道谢:“谢谢你啊姑娘,我这病症还会不会发作?姑娘你再给我说说我这病——” 林夕拍了拍她的手打断她:“具体怎么样,您到时候上医院看就好了,抱歉,我要走了。” 紧急情况解决了,林夕总觉得初来乍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拉着魏国红回了座位上。 几个小时候后,那婶子并未发生异常,列车员过来问林夕的家庭住址,江百合哪里会不知道,肯定是确认林夕给人看病看好了,领导要给林夕家里写表扬信了。 她的眼神又羡慕又不甘,她还贡献了一瓶藿香水呢,凭什么表扬信就落到了林夕头上。 林夕见江百合眼睛都要瞪出框了,笑眯眯的将自家地址和林父的名字写了下来。 江百合不是就怕被人抢风头么,刚刚不是针对她针对的很高兴么,她就偏要在她面前写。 不然真当她是泥捏的? 林夕写完,魏国红哼唧一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果然,江百合的脸色更加不好了,却还是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只能发脾气把桌上的东西弄得砰砰响。 魏国红好奇的问了一句:“林夕啊,那婶子到底得了什么病会这样啊。” 林夕看了一眼魏国红,开口道:“是食物中毒,土豆存储不当,导致发芽或者部分变绿,土豆里的一种叫龙葵碱的东西就会大量增加,这样的土豆吃下去就会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刚才大叔没舍得吃,所以中毒的就只有那个婶子。” “哦——”魏国红对着林夕露出了一个敬佩的目光,谁能想得到,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土豆,刚才将人折磨成那个样子。 “你怎么知道的啊。”魏国红毫无心眼的又问了一句,“还有那什么盐糖水,你咋知道那么多。” 林夕僵了几秒。 此时,江百合似乎也动了一下,她也想知道,林夕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林夕抿唇:“高中毕业后我想当个护士,这不是刚学了半年,就被安排下乡了么。” “哦,原来是自己学的。”魏国红听过就不纠结了,“你真厉害,我都看不下去那么多书。” 林夕松了口气:“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喜好罢了。” 她这么说着,心里却在想,这个时代的物资真是太匮乏了,口服补盐液都没有,要是有这东西,兴许那婶子情况能更好点。 正想着,林夕突然觉得自己手里好像多了什么东西,她低头一撇,发现了熟悉的包装。 是补盐液! 林夕有点慌乱,这是怎么回事,她手里怎么会凭空来了一瓶补盐液!穿书已经够匪夷所思了,难不成她还多了一个心想事成的能力? 因为林夕坐在内侧窗边,手垂在膝盖上,所以还没有人发现她手里多了东西。 林夕将手一翻转,盒子被她顺势塞到脚边的包裹里,她做出翻找东西的样子,将盒子替换成纸巾,说了一句:“我去上个厕所。” 碰面 魏国红睡的迷迷糊糊的,嘟囔了一句:“要不要我陪你。” “不用,我马上回来。” 林夕装作若无其事的进了厕所,足足五分钟才缓过神来,就在刚才,她发现自己将上辈子工作的那个药店给带了过来。 它的存在很难说明白,林夕只感觉自己能清晰的回想药店的每一个角落,只要一个念头,就能控制里面东西的取放。 药店里除了货柜药物还有一些医疗器械,简直像是林夕的专属随身药店一般。 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吧!只是以后她在用的时候可得小心点,被人发现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等整理好思绪,林夕重新回到位置上,火车开了好几日,终于在这天靠站了。 车里的广播声传出来:“火车已抵达北省槐林市平安镇,请要下车的乘客携带好您的——” 林夕拎着包裹随着大部队下车,一出车站,就看到了有几辆牛车或者拖拉机等在路边,都是来接知青的车。 魏国红和林夕没有分配在一个大队,留了她的联系地址后就跟着他们大队来接人的干部走了。 林夕和江百合都是红星大队的,因此站在了一起等。 不多时,一辆拖拉机突突突的停了下来,车上有个乌黑麻花辫,大眼睛,脸盘微园身材匀称的姑娘拿着喇叭喊了两声:“闽市来的知青林夕、江百合、沈廷余,在不在——” 是在叫她! 林夕本来是坐在一个石墩上休息的,听到这个声音蹭的一下站起身,就看到二十几步开外的拖拉机旁边站立着几个人,其中拿着喇叭的那位姑娘正朝着林夕这边看过来。 她见到穿着的确良衬衫和直筒裤小皮鞋的林夕,再加上那张微尖却气色极好的小脸,一眼就确定了她的身份。 “小夕,我是你华茹姐。”姑娘笑盈盈的走了过来。 女主,林华茹,林夕确认了她的身份。 “姐。”她自然的过去拉住了林华茹的手,笑得眉眼弯弯。 在看小说的时候林夕就很喜欢书里男女主纯粹的感情,所以面对林华茹的时候,她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 林华茹也笑眯眯的点头,又看向了旁边两个人。 江百合看到林夕和前来接人的林华茹亲近,脸色便不太好:“我叫江百合,爸爸妈妈哥哥嫂子都是工人。” 这个时候,工人的地位还比较高,江百合这么说,估计是想显摆一下她的家庭背景。 林华茹却只点点头。 “我是沈廷余,沪市来的知青。”紧接着一道好听的男音响起。 林夕扭脸,就看到说话的人一身白衬衫,绿色的军裤,加上那熟悉的“绿帽子”,让林夕小声惊呼:“是你!” 看见林夕惊讶的样子,沈廷余依旧春风和煦的笑着:“林夕同志你好,又见面了。” 林夕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诧异。 他,就是沈廷余? 在书里,沈廷余是个高智商反派来着,和眼前这个根正苗红一脸纯善的人,似乎有点不搭啊? 知青 “嗯,你好。”林夕点点头,没多话,对这个书里的大反派她还得观察观察。 一行人上了拖拉机,晃晃悠悠的离开了车站。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路况开始不好,拖拉机开在上头一直颠簸。 林夕紧贴着林华茹,并没有露出什么嫌弃的神色,这让林华茹心中放松不少,今天来接人的还有大队里的大队支书,最是顽固护短的一个人,要是让他认定了林夕是个娇气包,估计以后林夕的日子会很难过。 没想到林夕什么话都没说,江百合反而嘀嘀咕咕上了:“我们是来支援建设和劳动的,又不是来受罪的,能不能开稳一点啊,还有这拖拉机刚才拉过什么东西啊这么臭,要讲卫生的不知道吗?林夕,你说是吧。” 林夕怪异的看了江百合一眼,这人刚刚在火车上还针对她,现在又好想跟她很热络的样子,有病病? 懒得给她表情,林夕靠在林华茹的肩头,时不时打量一下沈廷余。 不是她像个怪阿姨,实在是纯良的沈廷余长得太好看,每一个点都长在了林夕的审美上。 她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神。 见林夕不搭话,江百合眼珠一转,又看向沈廷余:“沈知青,你今年多大了啊,家里是做什么的啊,是不是也受不了这颠簸啊。” 林夕看着江百合心里一阵无语,怀疑这个人的情商为零。 到到前面的大队支书似乎动了动,林夕心里警惕起来,江百合要作死她不管,但是她还想多活几章呢! 可不能给大队的干部留下坏印象。 林夕眼珠一转,开口夸赞了江百合一句:“江知青,你的思想境界真高。” 话音刚落,江百合就用见鬼一样的眼神看了过来,警惕的注视着林夕,生怕她这会又抽风,跟在火车上的时候一样怼她。 却不料林夕露出了一抹真情的崇拜:“您是在体谅农民兄弟们的现状,觉得这修路是一大重要措施对吧,您真是太心善了,才刚响应号召下乡就如此为大家的环境考虑,我要向你学习。” 说完,还带头鼓起了掌。 车斗上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也不住纷纷点头,跟着鼓起掌来。 沈廷余的眼底闪过一抹笑意,配合的说了一句:“林知青说的是,我们应该向江知青学习。” 莫名被鼓掌夸奖的江百合愣住了,明明大家都在夸奖她,可怎么这心里久一点高兴的感觉都没有呢。 坐在前面的大队支书满意的笑笑,虽然路上没说什么,但是一到队里,他就跟林华茹说:“一会上我那儿,给几位知青把粮食领全了,晚饭也在我那里吃,就当给三位知青接风洗尘了。” 得到这个待遇就说明了大队支书对几位“觉悟高”的知青还是很满意的。 林夕心里松了口气,看来这个下乡刷好感度的开头还不错。 就这样,三人跟着林华茹还有同样来接人的田知青田满一起回了知青院。 入住 知青院挺大的,是四合院的样子,两侧是住房,一侧是灶间和杂物房,还有一侧就是大门和院墙了。 里面已经住了六位知青,现在多了三个以后就是九个了。 一进门林夕就对着院子里的几位老知青笑眯眯的打招呼,看上去十分和气的样子。 “前辈们好,我是林夕,今年十八了,是闽市人,很高兴和大家聚在一起为祖国添砖加瓦。” 她的客气懂礼给大家留下了一个好印象,江百合看到后轻哼一声,照样强调了一遍自己家里都是工人。 除了林华茹和田满,院里另外四位知青分别是安国萍、安民生、李红梅和卫东。 林夕的视线在扫过李红梅的时候闪了闪,并没有多说什么。 因为和林华茹是表姐妹关系,林夕顺理成章和林华茹一个屋子,江百合被分配和李红梅一起住。 林华茹擅长缝纫,屋子里有一个筐子都是针线,林夕也只是扫了一眼,并不在意。 “这里是北省,大家住的都是炕,你喜欢睡里边还是外边?”林华茹说话的时候,手脚不停已经在给林夕整理被褥了。 林夕喜欢靠着墙,那样她觉得很有安全感,林华茹听了也答应了。 床铺收拾妥当之后,林夕就在院子等了一会,准备和沈廷余以及江百合一道领粮食去,林华茹本来是想带他们去的,但是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眼神一闪就让田满代劳了。 林夕跟在田满身后走着,江百合却拉了她一下。 今天林夕在车上夸奖她的事情,她怎么想心里都不得劲,就想弄个明白:“喂,你刚才在车上干嘛拍我马屁,你又想对我做什么?” “请你搞清楚,我只是不想被你拖累。”林夕落后了几步,跟江百合坠在了后面:“路况怎么样,卫生怎么样,你挑剔个什么?你当人家要是有那个余力不想着改善?你好好想想,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在别人家门口抱怨别人,后果会是如何,嗯?” 林夕最后一个嗯字,尾音上翘。 在林夕将这件事剖开了说之后,本来普通的一个字,却让江百合一个激灵。 是啊,这不是在家属院里,不满意了说出来有厂区公会会来做工作解决,还能得个检举有功的奖励。 她下乡了,说得难听一点,是要在人家的地盘讨口饭吃,她却在数落这个抱怨那个,若是别人听到心里去了,那么她以后—— 此时,江百合心里是有点后怕的,但是一句谢谢她可说不出来:“哼,这我能不知道吗?我只是一时忘了。要我说啊,你心机那么深,搞不好别人根本没这么想。” 林夕白了江百合一眼,迅速拉开了和她的距离,这人不仅情商不咋样,智商也不高,以后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拖累她的事,还是离远点的好。 领了粮食,中午几人在大队支书家吃饭,桌上确实多了一道腊肉,一碟子鸡蛋的待遇。 林夕有分寸,不朝着这两道荤菜上动。 江百合也学着林夕,不往那边伸筷子,还说给大队支书家的孩子多吃两块,她是大人没事。 江百合想法偏激为人小人,但是并不代表是个傻子,这会知道该怎么做了,那好听的话更是不要钱的撒出去。 打水 饭桌上有个黑脸的小孩,看了林夕和江百合身上的衣服好几眼,最后锁定在了林夕的身上,不过孩子还小,会盯着家里出现的陌生人看也正常,并没有人发现小黑孩的小动作有什么奇怪的。 等吃了饭领了粮食出来,江百合精心营造的“善心”“根正苗红”“工人后代”的光环,让她得到了大队支书分派一个轻松的活儿——割猪草。 这可是个轻省的活计,除了农忙之外,就每天上交两筐子猪草就行了,闲暇的时间多,江百合是挺高兴的。 林夕和沈廷余则是被分配去养猪,不过养猪的工分还成,也不用日晒雨淋的下地,林夕倒也还好毕竟能活着对她来说已经是很满足的事情了,对于脏臭的活儿勉强能接受,沈廷余却有点脸色发白。 晚上回去,林夕发现林华茹已经回来了,脸上似乎带了一丝愁绪,只是她怎么问,林华茹都只是笑笑说无碍。 夜深,知青院子渐渐的安静下来,整个村子似乎都没了白天的热闹,静悄悄一片,随着林夕也扛不住困意,这到大队的第一天就这么走到了尾声。 当天才蒙蒙亮的时候,林夕就被林华茹叫醒,她看了一下外面,天空是一种接近深蓝的颜色,明显天色还不到大亮的时候,有层层叠叠的雾气笼罩着宁静的村庄让村庄看上去多了一丝神秘。 林夕是挺想赖床的,但这里人都是这个时间起来的劳作的,林夕也只能穿好衣服叠好被子出来,一瞧,就发现知青院子里已经有动静了。 因为林华茹昨天已经介绍过院子里的构造了,所以林夕熟门熟路的自己拿着搪瓷缸子去接水洗漱,因为物资的不足,现在她刷牙喝水,都是用同一个杯子。 林华茹悄悄跟林夕说,院子里的用水都是分配好的,院子里的人,一人轮着分配一日的取水,今天是田满给大家打的水,他是个老大哥一样的好人,知道来了三个知青肯定对水的需求也大,就多打了两桶备用着。 其实今天本来应该是李红梅负责,但她平日比较计较这个,要是多做了一点事,又要哭哭啼啼愁眉苦脸了,更何况知青院没有水井,要到村子中央去打水,也是个麻烦事,估计因为这样,田满不希望院子里闹不愉快,就起来打水了。 洗漱完早饭也就做好了,林夕看了一下早餐的配置,是一人一个杂面馒头,桌上一碟子酱菜不限量,估计是随便吃,还有一大锅几乎见不到多少米的清粥。 江百合能在外面装得谦让,一副吃苦耐劳的样子,但是对于这一个院子里的知青可没什么好脾气,见到这早餐就嘀咕:“昨天我们才领的粮食,今天就给我们吃这个,这怎么吃得饱啊,是不是欺负我们是新来的才这样做,喂,林夕,你一向娇气挑剔说句话啊。” 林夕只是咬了馒头,又吃了一筷子酱菜,再面不改色的喝口粥,用清粥清除口中的粗糙感和酱菜古怪的味道,江百合想给她下套又给她冠上娇气的标签,她就直接用行动来反驳。 上工 江百合发现没人回应她,翻了个白眼暂时消停了。 林夕看着这酱菜想起了后世的酱菜了。 虽说现代人也吃泡菜酱菜,但是彼时大家调料不缺,连泡椒水或者其他风味的腌制调料都能买到现成的,泡菜自然能弄得很好吃,哪像眼前桌上的这些酱菜,黑乎乎干巴巴,估计调料只有盐,味道又酸又咸,难怪能随意取用。 虽然条件确实不好,但是林夕看过这本书,也知道点近代历史,六七十年代的背景下,民生物资匮乏,不仅是体现在工业上的,就连农业也处在一个不充盈的情况。 眼下正逢秋收,其实知青院这个伙食算是大队里不错的生活水平了,要是再过几个月,等到那隆冬时节和青黄不接的初春,那才真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学会知足,也许会过的好点。 江百合见没人理她,也不好继续挑事了,愤愤的吃了这顿饭,心里却是觉得大家在克扣新人的伙食,表情一直没好过好像谁欠了她钱一样摆着张晚娘脸。 林夕吃完了这顿早饭洗了碗,就招呼沈廷余一起上工,沈廷余二话不说站起来就跟着林夕了,那乖巧的模样让林夕又多看了两眼。 两人一路来到了分发农具的地方,仓库里登记农具使用和登记工分的是一个人,叫李三元,知道林夕和沈廷余被分派的活计,就给了两人一把铲子和一副挑担,李三元说:“铲子是用来铲猪屎的,铲出来的猪屎就放在筐子里,都送到地里就是,你们挑过来之后叫我看看就行,在这每天都记工分。” 林夕点点头。 领了农具两人就朝着半山腰去了,现在不许农家私人养猪,大队里十几头猪都在这一块地方养着,看了眼简陋却结实的猪圈,林夕操起铲子就进去了。 一股腥臊和恶臭迎面扑来。 林夕虽干起了活,心里却也想着,回头要做个口罩什么的,鞋子也要想办法弄双水鞋,不 然她也要受不了了,这味道直往人鼻子里钻,太上头。 没铲多久,在外面估计做了好一会心理建设的沈廷余就进来了,一进来将林夕手里的铲子给拿过来:“林夕同志,我来,你扶着筐子就好。” 沈廷余是有洁癖,但是他不想看着林夕自己一个人做事,自己却在外面干看着。 于是他就忍着不适进来了,林夕冲着他点点头,没推让。 本来就是两个人的活儿,沈廷余接手了铲屎,那她就出来整理筐子和挑担,一会用得上。 等到两个筐子都被装满了猪粪,沈廷余的脸色也白得跟雪团一样,不过,他还是坚持由他来挑担子,让林夕看着点筐子就好。 林夕看着沈廷余文这幅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暖,笑了出来。 沈廷余投来疑惑的目光,似乎是不明白铲猪屎的活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林夕侧着脸,道:“不好意思,我就是觉得沈知青你很好,跟你一起干活我很高兴。” 沈廷余站直,将担子挑起来了,慢慢的朝前走了一段,好一会才低声说了一句:“我也是。” 林夕一怔,跟上了他的脚步。 狗娃 到底都是没干过这种活计的,没过一会,沈廷余就有点撑不住了,林夕将担子接了过来:“我们是一起干活的,在我这儿没有什么男子就必须要承担一切的说法,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呢,担子给我吧。” 沈廷余犹豫了一下,将挑担放下来,不过林夕挑着走的时候,沈廷余一直小心翼翼的在她身边护着,生怕林夕这小个子担不住这重量。 江百合忙活了一上午,正好记了工分过来猪圈这边交接猪草,见到这一幕,就哼了一声,“这是猪的口粮,好好接着。”说着,江百合将猪草扔在了地上转身就走了。 林夕摇摇头,对这人的做派真是无语。 沈廷余见没几步路就到田埂了,就将担子重新接手:“我去送,这里你处理一下吧。” 林夕点点头,正要蹲下来捡拾猪草,一个黑皮肤的小孩不知道打哪儿蹦了过来—— “我来帮你吧知青姐姐。” 林夕抬头看了他一眼,见这孩子虽然黑,但是笑起来一口大白牙,看着还挺顺眼。 他蹲在地上帮林夕捡拾沾了泥土的猪草,还教林夕:“知青姐姐,那边有个小沟渠,猪草掉在地上就是脏了,你可以带着它们去那里洗洗,不然猪吃了脏东西要生病的,猪生病了就不能吃了,吃了人要坏肚子的。” 这孩子连珠串的说了一通,句句都是道理,倒是让林夕噗嗤一笑,说:“你这孩子,还挺讲卫生的,知道的也多,真了不起。” “是我爷爷教我的。”小黑孩不好意思的挠头,手上的泥沙沾到了后脑勺都没察觉。 有他在前面带路,林夕抱着一摞猪草跟在他身后,走了五六分钟的样子,就到了一条小沟渠,往远了看,沟渠的宽度越来越宽,直到看不清的位置,汇聚成一个大水塘。 林夕看到有两个妇女正在打水灌溉菜地。 “你叫什么名字。”清洗猪草的时候,林夕问那孩子的名字,总不好真的顺口叫他小黑孩什么的。 狗娃睁着黑黝黝的眼睛看着林夕,其实是眼睛朝着她的衣服看,认真的回答林夕的问题:“我叫狗娃,你好啊知青姐姐。” 狗娃说完,又问林夕的名字,刚问完又问林夕饿不饿。 “你好啊狗娃,我叫林夕,你可以叫我林夕姐姐,我肚子不饿。”林夕还真一本正经的回答了他的问题。 “我知道哪里有鱼哦,知青姐姐你不吃吗?”狗娃眯着眼睛做出了诱哄的询问。“沟渠最上面是个水渠哦,可以在里面钓到鱼的,鱼可好吃了。” 这狗娃说着,还形容了一下烤鱼的味道。 林夕摇摇头,上午的饭菜还是很降低人食欲的,这会她并不想吃东西。“谢谢你啦,但是我现在不想吃东西。” 狗娃似乎很失望,不过还是说:“那你要是饿了,就来找我,我带你抓鱼,我抓鱼很厉害的,而且明天我还给你帮忙,你要记得我啊。” 说完,狗娃这孩子撒腿就跑了。 这孩子殷勤得林夕都忍不住想摸摸脸了,难不成她长得很符合这孩子的审美,要不然这孩子这殷勤的劲儿,都要让她觉得自己是不是美若天仙了。 “林知青,你怎么了?”沈廷余交接了猪粪,回来见到林夕蹲在地上就过来问问。 “我洗猪——”林夕猛地站起来,却因为起势凶了点,有一瞬间的眼前发黑,沈廷余眼疾手快的握住了她的手臂。 站稳后,林夕摇了摇脑袋,才清醒了一点,对沈廷余投过来的视线,她解释了一句:“我没事的,就是刚在洗猪吃的草呢,这一下起猛了有点犯晕,谢谢你啊。” “举手之劳。” 大概到了十一点多的样子,就有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过来吹哨子,林夕注意到田间地头的人立刻就放下了手里的活儿,一个个朝着路上走。 “回去吃饭了。”一个路过猪圈的村民招呼了一声。 沈廷余看了看手表,确认了一下时间:“看来这里是到了十一点十分左右下工。” 林夕看他那认真的样儿就有点想笑:“嗯,我记住啦。” 两人在小沟渠边上洗了洗手,林夕注意到自己的小皮鞋上惨不忍睹,再一看沈廷余的,他也不例外,两人的裤腿还沾上了一些泥点子。 这个发现让两人又在小沟渠边待了好一会才回去吃饭。 知青院里,中午的饭菜和上午的差不多,最多就是粥会浓一点,馍馍也大那么一点。 因为干了活,林夕中午倒是吃完了一个馍馍,并一大碗粥。 吃饭的时候,江百合有事没事就捏一下鼻子或者作出扇扇风的动作,林夕其实吃完饭换鞋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她估计是膈应自己是铲屎的,所以才故意做出那些动作。 林夕有点哭笑不得,多大仇啊一直想着让她出丑或者挤兑她。 严格说起来,还是这江百合从上车后就开始挑衅她吧。 想不通,林夕干脆就不想了,白眼这东西她见得多了,只要不是太过分,她权当没看见好了。 下午的时候,工作量是差不多的,林夕刚上工一个小时,那个狗娃就又出现了,给林夕送了一只草编的蚂蚱。 林夕刚开始还以为是真的虫,没敢伸手,看到是手工编织的倒是来了兴趣,这样的手工产品再做的精致一点,在旅游区可以卖到十五到三十不等的单价。 她前世为了赚学费,也做过这个二道贩子,帮人卖这个手工艺品,卖出一个收二元钱的润扣费。 这么一看还是有些怀念的,林夕收下了这个草编蚂蚱,和小狗娃道谢。 小狗娃见林夕喜欢,眼睛咕噜一转就跑远了。 小孩子没个定性,林夕也不在意,将蚂蚱放好,又开始投入了下午的劳动。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那个带着眼镜的男人又吹哨子了,林夕和沈廷余正准备回去,就被照过来的林华茹给拦住了:“要先去登记一下工分。” 两人这才知道要一天记一次工分,又洗了手赶紧去做登记,晚上这养猪的地方专门有两个人来守夜的,林夕和沈廷余也到队委的记分员那里记了公分就回知青院了。 泼水 第一天的上工,还算可以,除了吃饭的时候,江百合一直在那里捂着鼻子,这一天过得算是不错。 林夕烧了水准备去院子里简单的“洗澡间”擦洗一下,一出来就看到沈廷余也正端着盘子从洗澡间出来。 两人碰面,似乎都有种不言自明的默契,不由自主的笑了笑。 “明天见。” “嗯,明天见。” 回了屋子,林华茹给林夕拿了一套衣服,衣服有补丁,也比较旧的样子,但是很整洁,带着一种淡淡的皂角香气。 “你穿这一身精贵衣服上工,实在是浪费了,这一套是我的衣服,你不嫌弃的话,拿去上工的时候穿。”林华茹说着,将衣服展开:“你的身材瘦一点,我就把这裤腿收紧了一点,不会掉的。” 林夕接了过来:“什么嫌弃不嫌弃,我要谢谢姐给我准备上工衣服呢,我这也不知道会被分配了一个这样的活儿。” 林夕将衣服穿起试了一下,还挺合身的:“姐,你的手艺真好。” 林华茹抿嘴笑:“能穿就好,我的鞋子你估计要垫一层布头,先将就穿,回头赶集了,你再买新布鞋,你这皮鞋可别糟蹋了。” 林夕心道也是,穿皮鞋在猪圈里做事,总打滑。 林华茹看着林夕将衣服脱下来后叠起来放在炕头,又说:“你被嫌弃这猪圈的活儿,其实比下地轻松多了,工分还比打猪草多,这猪圈里清扫送粪的活儿,农忙的时候七个工分,一般时候是四个工分,可是那打猪草,就只有两个工分,所以啊,辛苦付出还是能得到多一点的。” 林夕忽然有点促狭,江百合今日那以她打猪草为荣的心情,能不能一直延续到年底分钱的时候,这工分在城里没怎么听说过,但是在乡下可是堪比钱的存在,换粮食年底结钱都是看这个工分作为凭证的。 次日上工,林夕就换上了旧衣服,惹得江百合一早出来还惊呼连连,问林夕是不是要捡破烂了。 后果自然是被林夕给怼到了墙角。 接着两日,林夕慢慢习惯农活,见沈廷余估计是被洁癖给折腾得饭都吃不下,林夕就说:“年后估计会重新分派活计,我们忍忍,回头和大家熟悉了,人家也熟悉我们了,要是不愿做这个,我们可以想办法换。” 林夕觉得就目前来看,沈廷余一直挺不错的,要是自己能给他带来点友谊关爱,也许以后他黑化,就不会那么完全? 沈廷余顿了顿,“好,我知道了。” 接下来干活,他似乎给自己做了心里建树,没那么视死如归的表现了。 两人下工路上还在聊等赶集了两人都买双手套呢,结果两人前脚刚踏进了知青院,就有盆水,对着两人迎面袭来—— 林夕被沈廷余拉了一把,和旁边的沈廷余一起险险避开了这盆水,免于成为落汤鸡的下场。 站稳后,林夕定睛一看,拿着盆的人是江百合,此时她的脸上半点心虚都没有。 林夕撇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冷言质问:“江百合,你这是什么意思。” 刀子 江百合夸张的用手扇了扇鼻子下方,做出一副嫌弃的表情:“哎呦,这都要吃饭的点了,你们两个能不能有点思想觉悟,把身上的屎尿味处理一下再进门啊,一会让我们怎么吃啊。” 林夕嗤笑一声,好整以暇怼了回去:“我们在外面已经走了几圈让附着的气味随风去了,怎么,就你鼻子灵,还处理一下,怎么个处理法,难不成你吃过屎,还处理过屎,要不你说给我听听,让我也涨涨见识呗。” “你!你恶心不恶心啊。”江百合一脸要吐的表情。“你竟然说吃,吃那个。” “是你先开始的。”顺序要列出来,林夕和沈廷余下工后两人还找了个小水潭清理了一下鞋面和袖口的,哪里会有那么夸张的气味,还能没进门就能熏到人? 院子就这么点大,两人的争吵,院子里几个人都听见了,田满赶紧过来劝,林华茹也一把拉过了林夕,倒是一点都不嫌弃林夕身上的味儿:“好了,多大点事,江百合,林夕和沈廷余是按照大队的安排在猪圈上工,就算他们不小心沾惹上了一点气味,那也是劳动的光辉印记,你不应该泼水,也不应该嘲讽他们。” 江百合哼了一声:“知道你们是亲戚,说不过你们好吧。” 安国萍皱眉:“江知青,我们没有偏帮,希望你说话讲点道理,我认为华茹同志说的没错,是你先挑事的,那水你明明可以从后门倒出去,偏偏要从正门倒,而且我没看错的话,这是我们半个小时前洗菜的水吧,你这是蓄谋已久?” 这话就很能证明一些事情了,几个知青都用隐晦的视线看了江百合一眼,她脸色一白:“你们!你们这是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这个新来的,我要向大队举报你们。” 林夕被她苍蝇一样的行为弄烦了,从火车上就开始嗡嗡嗡,一口一个觉悟,那她就跟她好好讲一下觉悟! “那你的思想觉悟可真高,恶意嘲讽上工回来的同志,还故意用留了半小时的洗菜水泼我们,心虚了就要举报我们,你说我们欺负你新来的,我不是新来的吗,沈廷余不是新来的吗?” “江知青,能请你解释一下您这觉悟,觉的是哪个思想,悟的是哪个理念吗?” 在林夕看来,江百合她就是公主病加事精。 她不想刚下乡就给人彪悍的印象,但是不这么做,江百合只会更夸张,要是不压制一下,这人能比蚂蚱蹦跶得还高,她刚穿来那天还比较晕乎,没能和这人来个真刀真枪的对峙,现在? 呵,她不属病猫的。 人群中,李红梅瑟缩了一下,似乎不想参与两人的争斗中,和江百合住在一起形影不离的她竟然半句话都没给江百合说,哪怕是一句别吵了吃饭吧这种话。 几个男知青对林夕刮目相看,看着身娇柔弱的样儿,是不是嘴里藏着一把刀子,嘚嘚的,还挺唬人。 林夕最后也学着江百合的话,给她恶心回去:“你喜欢内讧是吧,好,我陪你,我也举报你,举报你的觉悟跟我们不同,走啊。” 恩怨 林夕说着真就上前来要拉江百合。 “你,你!你狡辩!”江百合道理说不过大家,吵架又吵不过林夕,也确实错在她,心虚的她不敢和林夕去大队委,只能嘟囔了两句臭死了不吃饭了,就自己回房间了。 李红梅在饭桌上说了一句要给江百合留饭,没人有意见,吵嘴归吵嘴,没人有资格不让江百合吃饭,毕竟她自己的口粮也是算在里面的。 接下来的好几天,江百合都对林夕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林夕也不在乎,反正江百合就那么一人吧,多计较也烦心,就等她撞过来再怼回去呗。 只不过林华茹这几日似乎总在烦恼什么,做事还老走神,这表现倒是让林夕心中在意。 这天上工,林夕就听到来交接看猪圈的两位大叔说起了张建邦的事。 “她家那老婆子,前几天病了一场,嘿,老张头还不给人看病,这病症耽误到镇里才看,整个人跟脱了层皮一样。” “豁,那老张头那么狠。” “可不是吗,想当年张婆子可是我们这一代的地主闺女,那嫁妆,都能堆满一个屋子,老张头那时候挺有想头的,还特地从镇上的医馆回来,不做学徒了,结果张婆子直接嫁给了家里的长工,嫁妆也归了长工,直接盖起了大院子,那老张头可不就一直惦记着这个吗?” 林夕了然,这两人说的是原文男主张建邦的爷爷奶奶,张奶奶在民国时就是一个大家小姐来着,张爷爷名为张国栋,原本是张奶奶家的一个长工。 不过林夕听这话的意思是,这个节骨眼正是张奶奶大病初愈的时候,若说有什么需求的话,那就是需要营养品了,这么一联想,也就是说林华茹这几日的烦恼估计就是这个。 可是她现在也没什么东西啊,除了一点红糖,还不好说自己知道林华茹的顾虑是什么。 不对,她有! 这身体虚弱,病后补充营养,她倒是能帮上忙,毕竟她随身药店里有保健产品啊,中老年人喝的羊奶粉也有,要是林华茹开口了,她就拿点保健品出来给送过去? 要知道,张建邦可是八十年代一开放,就咻咻咻的坐火箭飞起来致富的大佬啊。 而且先不说张国栋,林华茹一直对她挺不错的,她也想做点什么回报人家一下,现在这个时间点,张家的那位最硬心软的奶奶估计对林华茹还保持冷脸的态度呢。 不如她这个做妹妹的上门送点东西,感动感动? 说做就做,中午下工林夕回去后,见林华茹还没回来,就在屋子里鼓捣她的随身药店,羊奶粉拿出来包上,又配了一点维生素片,林夕就找上了张建邦的家。 院子挺大,就是半拉院子似乎经受过什么摧残破坏,都不能用了。 “有人在吗?”林夕高声叫了一下,里面很快传出脚步声,一点点由远及近。 露出了一张老头的脸:“妮儿,你找谁啊。” 林夕问:“你是不是张爷爷啊。” 老头说是,眼神看林夕多了一分打量,这妮子面生,虽穿着打补丁的衣服,但是面上的白皙和那种不愁吃穿环境下养出来的气质是藏不住的。 他警惕的没开门。 去岁,就有人打扮成小姑娘,说是她老妻家族的女儿家,硬要他们张家将钱交出来供养她,还要张建邦娶她,虽然后来武装队的将那姑娘抓走了,也解释了这是个团伙作案专门盯有底蕴的村里人下手,但是去岁至今,大队上还是不少人对张家指指点点的。 那段时间对张家人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一样,还有老张头招呼人将他家半拉院墙都给砸了。 因此张国栋对于这年轻小姑娘上门,算是有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警惕,见了这么个一身矛盾气质的姑娘,不太敢开门。 林夕也不在意,将手里东西举了举:“我是华茹的妹妹林夕,我刚下乡到咱们这儿几天,听说张奶奶病了,我给送点东西过来。” 张爷爷心神就松了,原来是华茹的妹子啊,那肯定是个好的,他正要开门,后面就传来一声冷哼:“管她妹子不妹纸的,都是城里人,没一个好东西,快赶走赶走。” 林夕就笑了:“张奶奶,话别这么说啊,我现在不是已经在村里了吗?您就当我是村里人行不。” 张国栋见这姑娘也是个好性子,还会说那俏皮话,就多看了林夕两眼,见她眼神清正,多了几分喜欢。 谁知那张奶奶偏执得很,就是不让林夕进去,一边赶人一边咳嗽,林夕可不想老人家出个好歹,只能认栽:“哎呀,算了我走我走,你别气。” 走出了一段路,林夕看着自己手里的东西,叹一句也只有林华茹这样的真爱才能受得了这个张奶奶了,别人的话,唉,难。 还是上工好好铲屎吧。 林夕回知青院把东西归置好,院子里已经开始吃午饭了。 今天是李红梅做饭,见林夕手里拿着东西出去又拿着东西回来的,就状似不经意的问林夕拿着什么出去了。 林夕:“拿的我自己的东西啊,怎么了,院子丢东西了?” 李红梅一噎,这话哪能接啊,就说没有。“不是,我就是好奇。” 说完,眼含期待的看着林夕,似乎觉得林夕应该满足她的好奇心。 但是林夕只是来灶间打水洗洗手的,至于满足李红梅的好奇心? 她可没这个义务对李红梅交代自己的事情,也没那个心思满足她的好奇心。 吃饭的时候,林夕觉得这饭菜太淡了,有心想问问,有人倒是先开口了:“李红梅,灶间是没盐了吗?” 李红梅抬起头:“还有半罐子啊。” “那你做菜是不是忘记放盐了,这可不行啊,不吃点咸干活没力气的。”安国萍的直爽让李红梅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抱歉,我下次会注意的。” 林夕挑眉,这安国萍还真是个呛口小辣椒起码在对付李红梅上,够辣! 菌菇 洗了碗回屋,林夕就被塞了一颗糖。 “姐,哪来的糖啊。”屋子就这么点大,林华茹是个停磊落的人,平日里取用什么都不避开林夕,因此林夕也知道她有个专门放小东西和钱票的饼干盒子,里面并没有糖啊。 “你吃就是了。”林华茹只这么说,并不说糖的来历。 林夕剥开糖纸将糖捏起塞进嘴里,被甜的差点一个哆嗦。 水果的味道挺浓的,就是太甜,含在嘴里一会还感觉舌头麻麻的。 下工后,安国萍来猪圈这边问林夕要不要去山上采点菌菇,林夕来了兴趣,和沈廷余道别就跟安国萍一人提着一篮子上山了。 这里的山很高,也连绵不绝,不过大家就算采野菜或者菌菇都只会在山脚下这一片地方,根本就不会上去,因此也没出现过野兽伤人的事情。 林夕狠狠的吸了一口没有猪屎味的新鲜空气,脚步轻快了起来,走在乡间小道上,安国萍忽然问林夕,和沈廷余是不是很熟悉。 “还好吧,就是下乡的时候在一节车厢上。” 林夕老实说:“我们认识不久,就是在火车上认识的,你这么问,是想——?”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安国萍羞涩的说:“能不能问一下,沈知青——” 林夕眨眨眼,这问话的姿态,不会是她喜欢沈廷余吧。 等安国萍停下,林夕郑重的点点头:“好,我一定帮你问。” 接下来两人就说了说村里的一些事情,安国萍思想比较正派,说的都是一些村子里的人际关系,还有每月可以到队委结算工分签名的琐事,两人聊着聊着也不觉得时间漫长,很快两个篮子都装了不少军规。 回去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在烧火烧水准备做饭了,见到两人摘回来的菌菇,负责做饭的李红梅很惊喜的样子,立刻清洗了好几朵煮成了汤。 其他的菌菇都晾晒在了外面。 林夕觉得李红梅应该是挺喜欢菌菇的,晚上的菌菇汤烧起来特别的鲜美,炒萝卜的味道也没有中午那么淡了。 次日,就安排到沈廷余做饭,田满知道他不擅长就过来帮他,沈廷余一边学一边烧火,田满让他去拿几朵菌菇来烧汤,结果沈廷余空着手回来了。 田满出去也没看到晾晒的菌菇,就在院子里喊了一声:“昨天是谁收的菌菇,放哪儿了?” 李红梅踉跄的跑出来:“是我放起来了。” “没事,不是弄丢了就行。”田满倒是不计较李红梅没说一声就收走,只是伸手要那半篮子菌菇,不料李红梅却缩了缩身子:“你要几朵,我去拿。” 田满纳闷:“咋的,你还要长期保管啊。” 李红梅眼泪都快掉出来了:“我就是,我就是希望大家节省一点。” 安国萍从屋子里直接拿了篮子出来给田满,完全不管李红梅惊讶委屈的神色:“这是我和林夕弄回来的,就算要保管,也是我们两个保管,有你什么事,还偷偷藏在你柜子里,怎么的,又想着时间久了就留成自己的东西?” 手表 安国萍以前初来乍到不了解李红梅,被借了好几次小东西,李红梅的套路,那就是个只进不出的,还专门借你一点三瓜两枣的小东西最后要找的时候总是找不见,,让你计较起来也显得无理取闹。 安国萍后来知道了真相也烦了,此时见李红梅又摆出那样儿,便实话实说了,并不磨磨唧唧。 “我不是,我没有。”李红梅摆手,那样子好像是谁欺负了她一样。 但奇怪的是,就算是田满这样的老好人,似乎也没来帮腔,只是拎着篮子离开了。 看来并不是只有安国萍一个人中招过。 见没人搭腔,李红梅难堪的在院子里站了一会,才跺了跺脚进了屋子,吃饭的时候也是低着头过来低着头离开的。 林夕之间一直在屋子里没出来,不知道这个插曲,沈廷余却是若有所思的记下了这件事。 日子平平淡淡的朝前走着,十月眼看着就见底了,在熟悉了铲屎的活之后,林夕也盘算上了一件事,那就是要想办法买一双长胶鞋,还有就是手套也要买。 不管怎么遮掩,前世有一些习惯还是刻在了林夕骨子里的,继续这么裸手下去继续上工,她担心自己可能要崩溃。 除了这两样,她还要买鞋子,因为她的小皮鞋不适合做工,这几天她一直穿的林华茹的鞋,她想买一双还给人家。 说到买东西,林夕想起了安国萍拜托她问的一件事,于是在休息的空挡就找上了沈廷余:“沈知青。” 沈廷余嗯?了一声转过来看她:“怎么了?” “就是,就是我想问一个问题。”林夕之前答应安国萍帮着问一下沈廷余的手表能不能借她戴一天拍个照,此时说起来,却有点不知道从何下口。 见沈廷余不解的看着她,林夕索性一股脑儿的人说出来:“就是你的手表可不可以借安国萍,她说要借一天戴戴,她愿意给一块钱,就借一天,她只是戴着去拍个照给家人看看。” 安国萍和安民生是兄妹,两人的家庭还不错,两人下乡都带了点钱生活的,但是安国萍去年生了一场病,把自己和哥哥的钱用完了不说,还欠了大队上钱,为了还债把自己和哥哥的手表都卖掉了,这不,家里说想看看姐妹两了,就问她们要照片。 安民生心思细腻一点,就说了手表的事情,安国萍也觉得要是兄妹两手表都不见了,肯定要引起家里怀疑的,索性安民生借了田满的手表,安国萍要借沈廷余的手表。 听完,沈廷余皱眉。 林夕见状心里一个咯噔,是她太想当然了,沈廷余现在看着纯良,以后可是个反派角色啊,其实有隐藏洁癖的他,会不会也对自己的手表格外在意,并不肯出借呢。 “是我太冒昧了,如果不愿意——” 沈廷余摇摇头:“手表我放在了知青院,刚才没答应,是因为我不要那一块钱,大家都是一起下乡劳动的,这点小忙不为难,我可以借,就是别给我弄坏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