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神正传》 第1章 最受欢迎的神仙 在很久以前,世界的东方,人与神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那一战的时间是漫长的,过程是曲折的,结局是惨烈的。一个朝代宣告终结,一个教派宣告瓦解,一位顶级神明被击败,随之封印到了异界。无数战死的英魂被封为神明,天界的势力来了一次大换血。千百年后,当时的细节早已湮灭在岁月长河之中,但先辈们勇敢的心,人定胜天的执着心念,却被后人所传唱,为了歌颂和纪念,后人将那一战称为“封神之战!”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封神之战结束后两千九百五十年! 故事的主人公叫多宝。多宝这个名字,是他的师父,天界顶级大神、三清之一的灵宝道君亲自起的。至于多宝姓什么?来历如何?这些,道君没说。众人只知道,官方记录上,关于多宝是这么写的:“见习仙人多宝,由灵宝道君从凡间带上天界,乃是道君唯一亲传弟子、衣钵传人。” 堂堂三清弟子居然只是个见习神仙? 这就得从封神之战以后,天界的编制说起了。神仙的寿命几乎是永无止尽的,再加上神仙虽然法力高于凡人,但也有感情,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天界的人口是越来越多。除了法力无边的神仙以外,还有神仙的家眷,以及各种徒子徒孙,偌大的家业,总少不了管事的、烧水的、做饭的、打杂的。。。当然,每项工种,人家都有专门的名称,简单来说,男性一般叫做天兵天将,女性则叫天女或者仙子。所有这些加在一块,共同构成了天界的组成。天界对这些编制,有一套独特考核体系:每隔千年,天界会举行三次盛会。 第一个,叫做九天竞技大会,乃是天界上上下下所有仙人、天兵天将、天女仙子获取神位、职务晋升的最佳通道。在这场由天界官方举办的公开比试中,一切都是公平公正的,你能依靠的完全是自身的实力,也只能是自身的实力。凭借实力,你可以挑战任何人,只要赢了,你就能取代他的地位,或者获得同等的地位。据说,曾经有只很厉害的猴子甚至对玉帝发起过挑战,虽然最终以失败收场,但猴子赢得了尊重,也获得了专属于自己的封号:齐天大圣。 第二个,叫做蟠桃大会。乃是天界至高的主宰王母娘娘亲自设宴,用最好的奇珍异果、琼脂玉液来款待一切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同时,在九天竞技大会上,如果有人最终胜出、获得了神位,那么蟠桃大会也将作为正式的表彰大会对他或她做出封赏。此外,这名新晋男神或女神,也要一一拜会在场的众位前辈。按照惯例,众位前辈也不会吝啬,通常都会随手赠予一些好东西,例如法宝、丹药、修炼心得等等,加以勉励。总的来说,除了猴子参加的那次以外,蟠桃大会的气氛是非常棒的。 第三个,叫做诸天星辰同乐共庆大会,又称普天同乐群仙大会,这个会,安排在蟠桃大会结束之后。因为蟠桃大会,能去参加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法力高超的神仙、德高望重的神仙、各部门主管神仙、顶级神仙的直系亲属等等。普通仙人或是天兵天将、天女仙子是没有资格参加的。而这个普天同乐群仙大会则完全不同,只要你在当天没有执勤任务,只要你不是戴罪之身,只要你生活在天界,那不管你法力如何、地位如何,你就有参加的权利以及投出宝贵一票的资格。 你没看错,这个普天同乐群仙大会最主要的一项内容就是:通过九天三界所有神仙的投票,共同评选出这一届“我最喜爱的神仙”!千万别小瞧这个看似儿戏一般的评选,要知道,神仙之所以高高在上,与天地日月争辉,不单是因为其力量法术高人一等,更重要的一点是信仰之力! 何为信仰之力?就是凭借超越常人的力量,做出凡人难以企及的事迹,并以此得到众生的膜拜和供奉,从香火中获得信仰之力。因此,我最喜爱的神仙,等于最受欢迎的神仙,等于未来最强的神仙。这个荣誉,从第一届大赛开始,就只属于一个人。不,是神,三界的最高神,万物的主宰,众生的统治者,高天上圣大慈仁者玉皇大天尊玄穹高上帝!是的,在有记载的过去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大会上,玉帝都是以压倒性的优势获得了第一名!眼看着就要完成一万次大满贯了,可偏偏没想到,出了一点小意外。。。 前面提到,多宝的见习神仙身份完全怪不得别人,怪只怪他自己实在是缺乏修炼天赋。虽然贵为三清弟子,也是整个天界最擅长炼器的灵宝道君唯一传人,但多宝的法力、体力、战斗力实在是弱的可以。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是这样的:年青一代弟子中,谁的本事第一不好说,但最弱的,肯定是灵宝宫那个一脸傻笑的。。。 多宝作为当事人,每天依旧我行我素,该傻笑就傻笑,从不藏着掖着。在他眼中,师父是世界上最亲的人,供他吃、供他穿、教他读书识字明事理、还有许多听起来玄之又玄的东西。虽然听不太懂,不过反正师父说的,都是对的,听不懂没关系,先记下来,说不定以后什么时候就懂了。 就这样,多宝在师父的教导下渐渐长大,并照料着师父的饮食起居,尤其是烧的一手好菜,每到饭口的时候,整个天界都飘荡着香味。以至于群仙纷纷羡慕的感叹道:“灵宝宫不愧是仙界的法宝研发中心,你看人家灵宝道君,连傻徒弟做菜用的都是神器!” 对此,灵宝道君从来懒得解释什么,他老人家的信念永远都是炼器、制造、研发、创新,他最长挂在嘴边上的话就是:“法宝改变命运,创新造就未来!”多宝就更是如此了,他天性纯良、与世无争,没什么架子,天界的仙女和天兵没事的时候就喜欢上他这蹭饭。久而久之,大家就成了朋友。 多宝发现有很多人囊中羞涩,有人没有法宝,做梦都想得到一件,有人无意间获得了珍惜材料,却请不到炼器大师出手炼制。多宝作为灵宝宫的传人,灵宝道君做实验报废的材料一向是他负责处理的,其中不少零件如果拆卸分装还有利用价值。虽然多宝修炼的本事几乎没有,但是跟着天界第一炼器大宗师时间久了,看也学会了一些。一来二去的,多宝的声望和人气便越来越高。 当蟠桃大会召开的时候,虽然多宝既不是身份高贵的神仙、也不是九天竞技的选手,但是作为灵宝道君的弟子、佣人兼厨子,他还是一脸傻笑的来到了现场。而像他这样的,天界并不是仅此一份。就在他对面不远,一位绝代佳人正恬静悠然的坐在那里,目光微眯,仿佛正做着美梦。殊不知,她作为天界最美丽的存在,也点燃了无数人的的梦境。一位身姿婀娜、衣带洁白似雪、肤如凝脂、白里透红的仙子站在她身后,正一脸俏皮的冲多宝咧嘴笑着,那仙子最特别的是又细又长的两只竖耳,以及那略微有些发红的眼眸。 看见月兔对他呲着小白牙,甜美的笑,多宝羞涩的挠挠头,这丫头,怕不是又惦记上他做的胡萝卜蛋糕了。。。 稍远点的地方,端坐着一位身披银甲的将军,那不怒自威的煊赫气势,隔得老远就让人心神一凛。这将军不仅英姿勃发,帅气逼人,更特别的是,他额上竟然有第三只眼睛,虽然此时微微闭合,但整个天界都知道,一旦睁开,将爆发出多么强大的神通! 就在将军身旁,一只黑色的细犬兴奋的冲着多宝摇晃着尾巴,两只眼睛一闪一闪的,恨不得直射出光来。多宝看到了,心里不由得苦笑一声,这家伙,自从在灵宝宫吃了自己做的红烧排骨以后,几乎每天都要偷跑出来,起初还弄出一场风波,后来误会倒是解除了,可没想到,主人却借着找狗的机会一起来蹭饭。。。 感受到哮天犬的兴奋,将军朝着多宝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伴随这笑容,无数仙女陶醉着晕倒的声音砰砰响起,多宝一脸无语的好想告诉他:“二郎真君,你牙上有韭菜。。。” 无奈的摇摇头,多宝刚想拿一个蟠桃吃,就听礼仪官高声宣了一声:“玉帝陛下、王母娘娘驾到!” 至尊驾到,群仙起身迎接。多宝是第一次见到三界至尊,天性单纯的他只觉得眼前一花,仿佛被光芒万道直射一般,神威浩荡!一阵心潮涌动,耳边只听得玉帝澎湃的声音响彻云霄:“天界承平日久,有劳诸位爱卿,此番盛会,不同往日,天界上下,一切大小诸仙,不分身份高低,皆可参与评选,公开公正,有德者居之!” 台下立刻响起一片奉承的声音:“陛下圣明,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场景变换,蟠桃会外围结界开启,无数天兵天将、天女仙子涌入蟠桃会场,将这里变成一个更加热闹的盛会。玉帝的声音再次响起:“普天同乐!”台下无数声音回应着:“陛下皇恩浩荡,万寿无疆!娘娘仙姿永驻,万福无量!” 天界第一大红人太白金星缓步而出,亲自主持“我最喜爱的神仙”评选活动。在这套由灵宝道君设计的评选系统中,群仙只需要在心中默念支持的名字,这个人的形象就会最终出现在天幕之上。根据以往的经验,当所有人默念结束,玉帝恢弘霸气的身影就会出现,紧随其后就是群仙的欢呼,在之后,玉帝会发表获奖感言,同时对在场群仙进行奖励。奇妙的是,每次奖励过后,天界的物价也会随之上涨一段时间。不过管他呢,已经验证过九千九百九十九次的事情,绝不会出现什么差错。万分之一的概率根本不会出现,对,没有万一。 砰!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同时伴随着众人的惊呼声响起,出现了!最终的结果出现了!为陛下欢呼吧! 太白金星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笑着朝身后的天空看去,虽然刚刚群仙的惊叹声有些不大对劲,但是此刻他也顾不得那许多了。眼下最重要的是,他要第一个表示对玉帝陛下最诚挚的祝贺,以显示自己天界第一忠臣的身份! 然而,让太白金星万万没想到的是,九天穹幕之上,被众仙顶礼膜拜的,并不是至高的统御者,三界至尊;而是一个一脸傻乎乎的,连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的、小娃娃?以往在玉帝的形象下面,标注的都是三界的最高神、万物的主宰、众生的统治者、高天上圣大慈仁者玉皇大天尊玄穹高上帝!此时此刻,却换成了“见习仙人多宝”这六个字! “连神都不是,只是个仙人,还是个见习的!” “多宝,多宝是谁?” “哎呀,就是,就是灵宝道君的那个傻徒弟嘛!” 在群仙窃窃私语中,太白金星只感到一阵目眩神迷,“不应该这样啊!怎么会这样呢?怎么可能是这样呢?” 他此刻大脑一片空白,原本接下来要说的、要做的,完全被眼前的现实打乱了!更可怕的是,虽然他没敢去看,但自己身后不远处,那低沉的、仿佛火山怒雷一般的气息却在告诉他:玉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第2章 去凡间历练 “多宝,一个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见习神仙,竟然以一票的优势逆袭了朕,取代朕,三界最高神、万物的主宰、众生统治者,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神仙!原本属于朕的荣耀与欢呼,膜拜与信仰全都被他夺走了!朕的一万次大满贯啊!” 玉帝永远也忘不了当时的场景:群仙哑口、众神噤声,作为天界至尊的自己和那个囧傻呆萌的小子就那么尴尬的对视着。。。 不堪回首啊不堪回首! 这里是天界天河岸边,从会场拂袖而去之后,玉帝就来到了这里,一言不发的凝视着天河水滚滚向前。到现在,凭栏远眺已经两个时辰,身后一干大小随从都默不作声的跟着,每个人都低垂着头,仿佛做错事的是他们。 太白金星站在群仙的最前头,眼前这种局面,即便机智如他老人家,也是一筹莫展,对事态走向完全失去了判断。造化弄人?不,造化这玩意一旦来真的,连神也一块弄。。。 最后,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连神仙的身体都有些乏累的时候,玉帝终于动了一下,似乎是稍稍转了下头,太白金星眼尖,立刻上前几步,来到玉帝身边:“陛下,有何吩咐?” “传,朕的旨意:见习仙人多宝,年少有为,潜力无限,为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把他打造成有规矩,有礼貌,有法力,有神通的天界新一代四有神仙,以玉帝的名义,交付给他一项特别任务。期限:没有期限。地点:凡间界。随从:专属任务,禁止一切随从、包括宠物!任务内容:找出天界潜在的危机,并全力将之消灭。等任务完成以后,再回天界复职,论功行赏,钦此。” 当这道旨意发出以后,整个天界,炸了! 这不就是贬入凡间了吗? 果然得罪了玉帝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多宝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遭受这样的惩罚,这也太可怜了!还有没有天理啊! 就在群仙议论纷纷之时,多宝的恩师,三清之一的灵宝道君结束了新型法宝的研制,从灵宝天宫中走了出来,并不理会天宫外围那些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的仙女和天兵,径直朝凌霄宝殿飞了过去。 见此情景,人群中顿时又是一阵沸腾。虽然多宝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见习仙人,可他师傅灵宝道君贵为三清之一,同时也是整个天界最强的炼器大宗师,那可绝对是随便跺跺脚,三界都要抖一抖的超级大神!即便平日里一心沉醉于法宝的炼制与研发,对追名逐利这些事不闻不问,可多宝作为照顾他饮食起居的唯一弟子,身兼助手、佣人、厨师多种职责,要是就这么被贬下凡间,那他三清的面子往哪搁?今后的工作又如何做?还有想吃四喜丸子、红烧肉、白灼海鲜、清蒸鱼了又该找谁?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去给多宝讨个说法! 而玉帝呢,贵为三界至尊,众生主宰,对于灵宝道君的到来,显然也是早有准备。这不,当面沉似水的灵宝道君来到凌霄宝殿的时候,早有两位老熟人在那里等着他了。 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三清之中另外两位,同样属于天界乃至于三界最顶级的大神,拥有无边的法力,无穷的智慧、无上的神通。此刻,他们就坐在玉帝宝座的两旁,尴尬的冲着灵宝道君笑着。三清齐聚,这场面可极为罕见。不过,三位大神此时在此地碰面,那气氛,却属实有些微妙,目光交汇,太上和元始的目光似乎总在游移躲闪着,就是不和灵宝道君正面对视。 灵宝道君也是聪明人,在经过最初的惊讶之后,瞬间知悉了他们的来意,冷哼一声,便不再理会。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三清加上玉帝,天界顶级巨头之间的较量开始了。谁也不知道这四位大神之间究竟说了什么,只知道,足足三个时辰之后,当灵宝道君从凌霄宝殿里出来的时候,进去时那铁青的脸色不见了,变成了一抹高深莫测的微笑,而其他三位大神则全都是一副忍痛割爱的难受模样。 当然,这只是把守凌霄宝殿的天兵天将的说法,还有些在路上碰到几位大神的仙人是这样说的: “灵宝道君笑着笑着就皱起了眉头,好像在担忧着什么,那面色好凝重好可怕,几千年没见过道君他老人家这么严肃了。。。” “是发生什么天大的喜事了吗?怎么我刚刚感觉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两位大神有说有笑的,仿佛有种如释重负的样子?” “你说的不错,就连昨天心情那么不好的玉帝陛下,刚刚脸上的轻松和笑意都要隐藏不住了呢?” 一时之间,关于这场大神会面的消息不胫而走,而个中细节则越传越邪乎:有的说玉帝伙同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三对一把灵宝道君压制的死死的,不得不接受了徒弟被驱逐的事实。有的说灵宝道君一开始确实处于弱势,但是当他拿出最新研制的大规模杀伤性法宝之后,局面顷刻间就得到了逆转,三位大神谁也不想同归于尽,于是不得不被迫求和。还有的说,四位大神久未谋面,根本没提多宝的事,而是在一起举杯畅饮,喝得不亦乐乎。。。 反正,不论怎么说,三天之后,当多宝收拾好下界的行李,站在南天门外、转生池边之时,所有人都知道了事情的真正处理结果:见习仙人多宝,去凡间执行特别任务,归期未定,没有支援。作为条件,玉帝和三清,每人拿出一件宝物相赠,以资鼓励。 其中,作为天界第一炼丹大宗师,太上老君给了满满一葫芦仙丹,具体多少颗、都是些什么效用?不知道,但是从老君肉疼的样子来看,应该不会差。 元始天尊作为天界门徒最多的第一教授,赠予了多宝一本《盘古炼体决》。众所周知,当年盘古大神一斧子劈开混沌,才有了后来的世间万物。这本《盘古炼体决》就是身为天界第一导师的元始天尊,从盘古开天辟地中受到感悟,创作出的世间最强炼体功法!据说,练到极致,几乎单凭筋骨肉身就能粉碎虚空、不死不灭!显然,在灵宝道君的压力下,元始天尊也是下了血本的。 而玉帝,最后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金口玉言下了一道玉旨:“见习仙人多宝,是奉朕的旨意下界历练,在此期间一切所为都是为了三界众生,是非曲直,自由朕来评判,其他一切人等不得干预,违令者斩!除非神格在朕之上,否则任何神通都无法命令或者控制多宝,钦此。” 至于灵宝道君自己,虽然恨不得将整个灵宝天宫的宝贝都给徒弟带下去,但碍于规则,同时也作为条件交换,最后并没有真的把那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交给爱徒,只是把多宝平日里为他做饭和照料他起居的那套家伙事一起打包,让爱徒贴身带着,理由是防止自己睹物思人,伤心难过。 就这样,多宝在对恩师的无尽不舍及天宫众多小伙伴的依依惜别中,来到了南天门,准备开始自己在凡间的历练。临别之际,多宝一步三回头的不断望向众人,最后还是忍不住,又冲到了灵宝道君身前,猛的跪下,用力给师父磕了三个头:‘’师父,我走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再回来侍奉您,您一定要多保重,照顾好自己,多宝,在下面会想您的!‘’灵宝道君此前一直紧紧盯着爱徒,此时却猛地转过身去,不敢再多看一眼。他的肩膀微微的颤抖了一下,缓缓抬起右手,这,就算是告别了! “师父!”多宝大喊一声,他知道,师父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眼泪,他哭了,所有人都哭了。 多宝在地上连磕了九次,起身后又是一拜,然后不再回头,飞奔了几步,从南天门一跃而下。 “我来了,人间界!” 第3章 今夕是何年 广寒宫。 这里是天上最孤独之所在、最寂寞的地方,除了寒冷,就只有无尽的空虚。一万年过去,还是当初的老样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伐木的声音如同嘀嗒流逝的钟表,永恒的白雪覆盖着宫阙连绵。无论时间还是空间,都被这无限的悲伤冻结了。 就在这张如同被定格的画卷上,一个白衣似雪、纤细柔弱的身影鬼鬼祟祟的从宫门向外探出头去,两只尖尖的竖耳可爱的微弯着、一双红彤彤的大眼睛机警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过了许久,似乎并没有发现危险,这才松了口气,背着一个大包裹、蹑手蹑脚的溜了出来。只是,她才轻轻的带上宫门,身后就突然响起一个曼妙的女声: “你这是要去哪啊,小兔子?” 月兔的小心脏激灵一下打了个寒颤,两只耳朵瞬间被吓得竖了起来,慢动作一般转过身,尴尬的向身后的主人挤出了一个微笑。 “嫦、嫦娥姐姐,你不是找七仙女聊天去了吗?这、这么快就回来了?” “是啊,一万年没生过病的你居然会不舒服,小七很担心你,让我早点回去看看。我看,你恐怕真是生了病,还是那种无药可医的相思病!” “姐姐,你这说的哪里话,人家哪有。。。” “哼、”绝代佳人如水的眼眸瞪了她一下,“说,你装病在家,偷拿我这么多宝贝,是想去哪啊?” 月兔被吓得一缩脖子,嗫喏道:“人家、人家是想拿这些东西去换些药材。。。” “药材?不是前天才在蟠桃会上采购了十年的药材吗?你一天就吃完了?” “哦,那、那是去采购食物。。。” “食物?群仙送我的蟠桃和点心到下次蟠桃会都吃不完!编,你继续编!” 月兔闻言鼻子一酸,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道:“姐姐,人家其实是想你了,出去找你。。。” “想我?我看你是想下界吧?” “没有、人家才没有。。。” 嫦娥漂亮的眉梢微皱,佯怒道:“我就不明白,那个傻小子哪里好?你就这么喜欢他?” “才不是、人家才没有喜欢他,只是他做的胡萝卜太好吃了,这才。。。” “真的?那好,胡萝卜蛋糕我也会做,你别去了。” 月兔闻言“哦”了一声,耳朵耷拉着,眼圈更红了。见她这副模样,嫦娥又是佯怒道:“还说你没有,没有你哭什么?” “沙子里进眼睛了。不对,是眼睛里进沙子了。。。” 毕竟是亲手养了一万年的宠物,眼看着月兔哭的那么伤心,嫦娥的心里也跟着难受,半晌,她叹息一声:“哎,我的小兔子长大了,动凡心了。。。” 月兔没再说什么,而是一下子扑到主人怀里,放声大哭。 “姐姐,呜呜呜。。。” “你可知道,玉帝严令多宝下界、群仙不允许跟随,你这一去,可就再也回不来了!即便再也见不到姐姐,你也要去吗?” “姐姐,人家舍不得你啊。。。” “那你还去?” “姐姐你不知道,多宝那家伙傻乎乎的,什么法术都不会,在下面一定会受欺负的,弄不好都会死掉,姐姐,他需要我的帮助!” 嫦娥仰天长叹一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罢了,罢了,你去吧。” 月兔再一次紧紧地抱住主人,放声大哭,哭的眼泪都干了,这才缓缓起身,对着主人恭敬的一拜。刚要转身离去,嫦娥却又将她叫住。 “你忘了你的包裹。” “姐姐,是你的包裹。” “拿着吧,有那些宝物在,我也能放心一点。虽说天规无情,但姐姐只你一个亲人,真有一天,到了山穷水尽之处,记得呼唤姐姐,姐姐就算不要这广寒宫,也会去帮你的!” “姐姐!” 当月兔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远方,嫦娥绝美的脸庞上缓缓滑落两滴泪痕,她深情凝望着月兔离开的方向,喃喃低语道:“但愿人长久,有缘再相见。。。” 。。。。。。 异界大陆,极北荒原深处,这里到处都被冰雪覆盖,气温常年低于零下六十度,完全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在一片最大的冰山下面,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深渊裂缝,滚滚熔岩在其间流淌,热气还没等吹上来,就被冰天雪地冻成了冰凌,无数的冰凌结晶像尖锥利刃一般插在深渊的两侧,仿佛恪尽职守的士兵,在这无人的国度默默守卫着什么。 暴风雪漫天飞舞,极寒的国度拒绝了一切来访者,除了一个人。 黑衣人。 我们不知道他的相貌,年龄,甚至性别,这个人全身上下都被一件宽大的黑色袍子紧紧的包裹住了,连头部都是如此。我们也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为了抵御这刺骨的严寒,还是为了掩人耳目。在这个寒冷的千山鸟飞绝的地方,一切都是静止的,除了他,还有那肆无忌惮的暴风雪。 黑衣人对周围肆虐的天气视若无睹,自顾自的在漫无边际的雪地上走着,看起来脚步并不很快,但稍不留神,就走出了视野,仿佛土地在他脚下会缩地成寸,又仿佛他有种神奇的能力,一步就跨越了虚空。 就这样在漫天风雪中走了将近一个时辰,黑衣人停下了脚步,没有理会近在咫尺的深渊裂缝,而是盯着相反的方向仔细打量着,足足又过了一个时辰,他似乎发现了什么,自顾自的低吟了几句,突然间身体弯成一个弓形,右拳上扬到最高点,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砸向地面。起初,没有任何回响,但几秒钟过后,强烈的震动自地心传来,一层高过一层,一浪高过一浪,当这震动终于传递到地面之时,一切又戛然而止,顷刻间恢复了平静。 黑衣人摇摇头,似乎苦笑着嘟囔了一句:“果然如此。”随后他撸起衣袖,露出一只满是绒毛的手臂,伸出右手按在刚刚击打的位置,一股奇异的力量从掌心向下传递,一秒,两秒,三秒,三秒钟过后,一圈奇怪的符文从地底升腾而起,最终浮现在冰原之上。如果用一种高空的上帝视角来看,你会看到,这是一个叠加了三次的图案:太极,太极外面的八卦,八卦外面的四神兽: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如果对东方仙界的权利体系足够了解,就会同时知道,这三种图案意味着什么:封印,来自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元始天尊同时施展的封印。 有资格让这三位大神同时出手,那这封印中关着的,又该是何方神圣? 黑衣人站在封印之上,神色肃穆而恭敬的站立着,仿佛在默哀,又仿佛在祷告。最后,他跪了下来。因激动而声音颤抖着:“师尊,弟子终于完成了您的托付,成为了这片大陆的最强者,师尊,弟子请您告诉我,下一步我该干什么!” 他的声音很快被暴风雪吞没,仿佛天地间从未出现过一样,又过了很久,也没有任何异变发生,似乎无论他口中的师尊还是等待的答复都永远不可能出现。可黑衣人不管这些,依旧在暴风雪中肃立,他在等,等那个千年前约定好的答复。 终于,一阵磅礴的能量从地心深处涌出,滚滚热浪顷刻间融化了尘封的积雪和厚厚的冰层,先前那叠加的图案此时变得更加清晰,无论是四维的神兽图像还是中间的太极图,仿佛都要活过来一般。然而,能量的爆发只持续了短暂的一瞬,一切很快又都复归于平静。四维的神兽图像、中央的太极图在异样消失之后也归于沉寂。 一抹失望在黑衣人眼中浮现,就在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却突然定住了脚步,就在原本他身后的位置,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多出一个人来,一个看起来跟他一模一样,浑身被灰袍包裹的人。 还未等黑衣人做出任何反应,那灰袍人影便率先开口道:“你做的很好,通明。” “师尊?”那熟悉的声音,熟悉的气息,绝对不会有错,正是自己此行的目标,可是,老师不应该还在下面?怎么就出来了?还和自己一样的造型? “三千年了,终于又有老夫的弟子达到了封神的境界,天不亡我,天不亡我啊!通明,老夫很欣慰,你,辛苦了!” 绝对没错了,这人就是师尊!“师尊!”黑衣人大叫一声,跪倒在地,俯身就拜。 “起来吧,你应该知道,比起毫无意义的下跪,老夫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去做。” “请师尊吩咐!” “还记得老夫曾经和你提到的那个人吗?带上我的剑,把他带到我面前。”话音刚落,一个细长的红布包裹出现在两人中间,仿佛不受重力一般就那么悬浮着,更可怕的是,即便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红布,那无可匹敌的杀气仍旧源源不断的涌出,冰层、暴风雪、甚至这片空间,仿佛都要承受不住! 黑衣人瞥了一眼那包裹,却并没有伸手去接,仿佛在忌惮着什么,“师尊,以我现在的力量,把他抓来易如反掌,剑,就不必了吧?” “老夫要你带着剑,并非不放心你的能力,而是,你此番前去,是要干扰天道,逆天改命,那边毕竟是他们的地方,现在还不是硬来的时候。你带上剑,剑的气息会扰乱他们的心神,然后你便可以趁乱行事了。” 黑衣人听了这话后低头沉默不语,似乎还在想拒绝的话,然而灰袍人并不给他讨价还价的余地,霸气四溢的一挥手:“去吧,去把他带来,小的来了,老的,还会远吗?” 黑衣人一咬牙,颤抖着接过了包裹,包裹入手的那一刻浑身止不住打了一个冷战,好不容易稳定了心神,黑衣人躬身施了一礼,然后转身快步离去。 目光注视着黑衣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在风雪中,身着灰袍的师尊缓缓低语道:“三千年了,那一战让老夫失去了弟子、传承和荣誉,所有这一切,老夫都要你们加倍还回来!” 第4章 衰神降临 多宝从南天门跳下去以后,立刻就后悔了,因为他清楚地记得,把守南天门的天官告诉过他:神仙下界,走的是转生通道,只有犯了错被贬下凡间的罪臣才会直接跳下去。。。虽说背地里,大家都说多宝就是得罪了玉帝被赶出天界的,可至少明面上,多宝可是正儿八经的奉旨下界。即便那虚无缥缈的任务真要完成起来难度很大,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去,甚至能不能回去都是未知数,但好歹保留了一线希望。自己虽然法力低微,战斗力更是无限接近于零,可是,那毕竟是跟天上的神仙相比。哪怕自己只凭最初级的法力和仙人的体质,在人间也足够横着走了。当然,这一前提就是,自己是通过转生通道下凡的。 通过正规的转生通道下凡,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就是,仙人可以保留全部记忆,既知道自己的身份,又记得无穷无尽的法术,再加上仙人超越凡人的体质,行走人间,完全可以为所欲为。人类历史上很多做出了惊天动地英雄壮举的人物,都是这样。比如,射日的后羿,治水的大禹,甚至于,移山的愚公。要知道,人是无法胜天的,只有神才可以做到。当你心中萌生了人定胜天的想法,并且无论遭受多少挫折,依旧不改初心,那么不用怀疑,你的身体里,一定有神性的种子,你,拥有神的血脉! 说了这么多转生通道的好处,那么从南天门一跃而下,自由落体着陆的后果又是什么呢? 多宝在空中一个劲的下落,狂风在耳旁呼啸,脑子里不断闪现过往的画面,各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最后化成两个字:无言。就这么一直往下坠啊坠,穿过了一片有一片云海,最终也不知下落了多久,久到多宝整个人的意识都变得麻木起来,完全丧失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最后只觉得一阵剧痛,然后眼前一红一黑,自己就彻底失去了知觉。 等到多宝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昏暗,仿佛一天的尽头、黄昏的极限,仔细一看,天上并没有太阳,有的只是一片灰蒙蒙紫暗暗的薄光,像极了那种梦魇般的色彩。远处有无数高大壮阔的阴影,似乎整片山脉都被这凄凄惨惨戚戚的云雾遮蔽,山脚下,有一条又长又宽、蜿蜒曲折的河流,河流看不到彼岸,似乎通往世界的终端。 这是哪里? 多宝挣扎着坐起身,浑身上下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身体刚刚从一种剧痛中醒来,似乎疲惫不堪,又好像那痛苦是虚幻的与现在的自己无关。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我在哪儿? 多宝环顾四周,找不到答案,冥思苦想,脑海中先是一阵天旋地转,随后就变得空荡荡的,似乎脑袋破了一个洞,无数的记忆正在不停的向外流淌着,伸手去堵,记忆却像水流一样,从指尖缝隙划过,不可挽留,无可避免。 正当惶恐在心中开始蔓延之时,多宝终于在某个先前忽略的阴影地带,找到了这片永恒静默的土地上,唯一移动的痕迹。 有人! 数不清的人正排成一条长队,长队后面又是一条长队,长队与长队之间,循环往复,蜿蜒曲折,首尾相连。向前,看不到起始,往后,找不到尾端。到底有多少人,才能构建出如此庞大的队伍,这些人从哪来,又要到哪去?他们都是什么人?要做什么? 一时间,多宝心中有太多的问题,想要获取答案。他朝那长队快步跑了过去。才跑了第一步,多宝就觉得不对,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似乎没有任何的重量,但即便如此,想飞,却又飞不起来。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人间吗?” 多宝终于来到了队伍跟前,犹豫了一下,在众多面色惨淡,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的人群里,挑了一位相对和善点的老伯,问出了自己的问题。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其实一点都不容易。因为离得近了,多宝才发现这些人的异样,每个人的神智似乎都浑浑噩噩的,仿佛失去了主见,只是在盲目的跟随着前面的人,一步,接着一步,完全没有自主意识的,向前走着。 “人间?我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肯定不会是人间,因为,我,还有这里所有的人,都是刚刚离开人间。” 打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天界的多宝,一开始并没有立刻搞懂老者话语的含义。而见到多宝闻言愣在那里,没有再继续纠缠,老者便低下头,和前前后后无数的人群一样,继续上路。 多宝想了半天,直到他终于从记忆中,想到了一种可能,这个可能,让他立刻吓出一身冷汗。然后顾不得没有止境的人群,他飞快的朝着队伍的最前方跑去。 强烈的恐慌充斥在心间,以至于忘掉了疲惫感,多宝发了疯一样在黑色的大地上奔跑,在体力近乎耗尽之际,总算是来到了队伍的最前端。那里,一座城楼突兀的耸立在眼前,六个大字写在上面,震慑着心间: 幽冥界,鬼门关!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什么情况?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师父说,天地人三界中的幽冥界,是一切亡魂的居所,投胎转世的中间站。难道我死了? 不,这怎么可能?即便我只是见习神仙,寿命也不该这么短暂?更何况师父他老人家对我这么好,从小到大,不知道让我服下多少太上师伯炼制的仙丹,我怎么可能会死呢? 站在鬼门关前,多宝完全彻底的愣住了,一定是哪里出了错误,难道,自己没有走转生通道,从南天门直接跳下来的结果就是这样吗?虽然自己法力低微,体质在仙人中也只能算一般,可自己毕竟是玉帝亲封的神仙啊,你有听说过神仙居然会摔死的吗?简直荒谬! “这里谁管事?给我出来!” “有人在吗?回答我!” “来人!来人啊!” 多宝吼了几嗓子,仿佛要把心中所有的不满统统发泄出去,直到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冒了出来,将他打断。 “谁在那大呼小叫的,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谁?谁在说话?你是什么人?给我出来!”听到声音的多宝,急忙四处打量,却哪里瞧的见人影。 “呦,来个傻子,这里是幽冥界,幽冥界没听过?哪有人啊!” “你,你不是人,是鬼吗?” “我当然是鬼,不过我可不是你以为的那种鬼,告诉你吧,大爷我可是幽冥界鬼门关永久正规编制行政职员,下个月就要升官的岐牙大爷,你给我放尊重点!” 话音一落,多宝终于见到了这个声音的主人,也就是自称岐牙的鬼差。身高不过四尺,骨瘦如柴,大腹便便,比例极不协调。肤色呈现出一种红与绿之间的暗淡,就像是磨了皮的茄子,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最可怕的还是他那张脸,眼睛瞪着,像铜铃一般突出来,鼻子仿佛是个三角形的尖堆,钉子户一般驻足在脸中间。嘴巴又大又扁,满嘴的牙外凸里陷,两根胡子一上一下,耳朵介于螃蟹和蝙蝠之间。总的来说,是一种多宝在天界,从来都没见过的奇特物种。 见到多宝瞪圆了眼睛盯着自己看,名叫岐牙的鬼差十分做作的摆出一个挺胸叠肚的造型,咧着大嘴吐出一句话:“我说,你在天上,大概没见过大爷这么帅的吧?” “你,你知道我从天上来?”对方这句话让多宝愣住了,他居然知道自己,那是不是说,他有办法解决自己的困境呢? “知道,当然知道,怎么不知道?你掉下来的时候,整个幽冥界都知道了,毕竟,距离上一个这么摔下来的,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上一个?你是说,过去也有人像我一样,从天上,额,这个,掉下来?” “天蓬元帅嘛!天上掉下个猪八戒,那么有名,你没听过?” 岐牙的眼睛本来就大的惊人,这么一瞪简直要爆了。多宝觉得自己那一刻绝对是满头黑线,原来自己和猪是一样的。可是还没等他感叹,岐牙下面的话就再次让他崩溃。 “不过,当年的天蓬元帅,是被天兵天将扔下来的,你比他可有种多了,居然自己往下跳!佩服,佩服!” 多宝双手捂住脑袋,四处找地缝准备钻进去。 “对了,还未请教你是哪位大仙?好好的神仙日子不过,干嘛上我们这来啊?” 多宝看着一脸崇敬、又充满疑惑的岐牙,在心里仔细斟酌着措辞:“那个,其实,我呢,是这样的,啊,因为,一点误会,我,下来了,你能明白吗?” “不明白。”岐牙十分配合的摇摇头,扭曲的脸上满是单纯的表情。 “好吧,其实我原本是被玉帝派往人间执行任务,结果下来的时候太着急,忘记走转生通道,一不小心掉下来的。” 多宝深吸了一口气,极力克制自己掐死自己的冲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岐牙。岐牙听到之后,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多宝又重复了一遍。然后,岐牙就开始在地上打滚,左手捂着肚子,右手用力的拍着地,一边打滚一边笑。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执行任务。。。” “喂,岐牙。” “转生通道,忘记了,哈哈哈哈。。。” “岐牙,别笑了。” “一不小心,哈哈哈哈。。。” “我说,别笑了,岐牙!” 见多宝终于发火了,岐牙愣了一下,停止了笑,然后多宝刚要说什么,岐牙再次抱着肚子开始狂笑。气的多宝当时也顾不得岐牙那怪异的身体和恶心的皮肤了,两步冲上去抓住了他的肩膀,用力的摇晃他的大头,“我让你别再笑了,回答我的问题。” “好,你问吧。” “我想知道,我现在这种情况,怎么上去,天界或者人间都可以,你有办法吗?” “回天界的话,两种方法。第一个,如果你是主神的话,可以划破虚空,自己飞回去。不过我猜你不是,哪有那么傻的主神,自己跳下来哈哈哈哈!” “知道我不是,还不赶快说另一个!” “另一个嘛,三界之间也不是没有交流的,像我们地府,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派一些鬼差,上去向天庭的主管神仙汇报工作。比如我,升官以后就可以上去了,啊,真想上去看看啊,听说那些个天兵天将都好丑,但是仙女们都超好看,好想早点上去啊!” “那你说的每隔一段时间,是多久?” “哦,也不是很久啦,基本上每隔十年,地府就派人上去一次。最近的一次,我想想,哦,是三年前。” “什么!那岂不是说还要再等七年才能上去?”多宝心中大叫一声不好,他可等不了七年时间,尤其是在这个鬼地方! “谁说等七年你就能上去了?我是说,再过七年,地府的人要上去,你是我们的人吗?地府的专用通道,凭什么让你走啊?” “我,我是神仙啊,咱们,好歹算同事吧,借过一下也不行?” “抱歉,地府的东西,向来不外借。另外,甭管您在天上是何方神圣,既然您掉到我们这儿,就得听我们这儿的规矩。天界,我看您是回不去了。不如直接去人间吧,您本来不就是奔那儿去的吗?” “人间啊。。。”多宝苦笑一声,看来别无选择,只好如此了呢。 “看到前面那条大河了吗?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忘川!看到上面那座桥了吗?那就是传说中的奈何桥!看到上面那个店了吗?那就是孟婆大人三界唯一正版授权的专卖店!前世的一切回忆,今生的种种烦恼,一碗孟婆汤,统统全忘了,甩掉油腻,甩掉烦恼,一身轻松,拥抱健康!” 岐牙越说越来劲,最后忍不住递给多宝一张印刷精美的宣传单,只见上面红纸黑字的写着:喜迎孟婆汤万年店庆,全系优惠大酬宾,经典口感,配方升级,新口味买一赠一,多买多得,先到先得,实惠多多,您还在等什么?本店地址:幽冥界-鬼门关-忘川河上-奈何桥边-孟婆旗舰店,静候您的光临! 多宝看着手中的宣传页,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都谁出的主意?孟婆汤这种东西,喝过一次就够了吧?” 谁知岐牙的大脑袋摇晃的像拨浪鼓似的,“一次怎么能够呢?这么好的东西,当然是喝完一碗,再来一碗,反正喝着喝着,你就忘了喝了多少,不然,你以为销量是怎么上去的?” “这都可以?” “怎么不可以?哎呀,好了,你不要用那种怪怪的眼神看我,大爷我会害羞的啦。你就朝那个方向走,上了桥以后,拿这张传单,提岐牙大爷我的名字,至少给你打八折!干了那碗汤,你就可以放心转世投胎去了!” “等下,可是,我是有任务在身的,如果我喝了那碗汤的话,岂不是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用担心,你好歹是天上下来的,单轮体质的话,再怎么说也比那些个凡人强太多,在凡间那种地方,活个上百年不是问题,时间长了,你总能想起点什么。更何况,你就不会偷偷给自己施加个法术什么的?” “那个,我,不大懂法术。。。” “你说啥?不需要特别高深的法术,只需要让你自己保持清醒的记忆就可以了,你是神仙啊,这不是什么难事吧?” “其实,刚刚一直没机会说的,我,其实是,见习神仙,所以,法术什么的,确实不大擅长。。。” “见习神仙?我的天,你才见习神仙就被从天上贬下来了?小兄弟,你还真是可怜啊!” 多宝还能说什么,只能无奈的点点头。然后岐牙突然神秘兮兮的凑过来,低声问道:“小兄弟,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没给衰神送好处啊,导致他诅咒你,衰神附体?” “衰神?这跟衰神有什么关系?”多宝不得不承认,在九幽地狱,从一个鬼卒口中听到衰神这两个字,他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 “关系?当然有关系了!你是不知道吧,这衰神绝对是天底下头一号的丧门星,这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什么事,但凡和衰神扯上哪怕一丝一毫的关系,都绝对没好果子吃!我不怕告诉你,虽然神仙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和我们这些地府的基层工作者有着天壤之别,但那是别的神仙,他衰神要是有天落到地府手里,就算魂飞魄散,灰飞烟灭,这里的人都不会放过他!诶,你突然哆嗦什么?哪里不舒服?” “啊,没,没什么,谢谢岐牙大爷提点,我,我这就去投胎,不用送了。” 多宝说完扭头就走,身后的岐牙不明所以,连忙追问道:“诶,别的啊,咱们聊这么久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是什么神仙呢?我过后也好跟其他兄弟吹一吹啊!” “不,不用了,咱们还是低调点吧!” 说完,多宝也不等岐牙答话,迈开步子就往前跑,有多快跑多快。被弄得一头雾水的岐牙,伸出爪子揉了揉脑袋,随后从口袋里掏出一面镜子,这是地府鬼卒的标准装备之一,不管是人是鬼是妖是仙,什么来历,什么身份,对着镜子一照便知。 “魔镜魔镜告诉我,刚刚跑掉那个人是谁?” “您要找的是不是:见习神仙多宝,灵宝道君弟子,天界最受欢迎的神仙,新一任衰神。。。” “衰神?他就是衰神?” 岐牙站在原地,足足愣了两分钟,然后,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尖叫:“弟兄们,衰神降临了,衰神降临幽冥界了!” 多宝跑着跑着,就听到了这声呐喊,心头一紧,步伐又加快了十分,然而没跑几步,便被来自四面八方黑压压的人群堵住,各种地府的妖魔鬼怪,差不多一股脑的全都来了! 黑白无常:“原来是衰神降临,不胜荣幸啊,我们兄弟这一百年来逢赌必输,真是有劳阁下费心了!” 牛头马面:“俺们苦心追了一千年的网红女鬼,眼看就要洞房了,你一来,居然摇到号投胎去了!你赔俺的媳妇!” 资深判官:“衰神是吧?老夫考了几千年的注册判官师,就是考不上,你说,你是不是成心跟老夫过不去!” 普通小鬼:“人间那么多大奸大恶之徒逍遥法外你不管,我们这些好人却不得善终,该死的衰神,今天就是化成灰,我们也跟你没完!” “各位大哥大姐大爷大妈你们听我解释,其实我也不想当这个衰神的,而且,我才刚被封为衰神,你们的那些倒霉事,和我真没关系,真的,你们听我说完。。。” “那个大哥,你别推我呀!” “那个大姐,你别打我啊!” “大爷大妈,有话好说,刀,刀放下!” “诶呦,谁咬我!” “救命啊,来人啊,啊~” 当衰神降临的消息扩散之后,整个地府,暴动了! 第5章 童年 我的噩梦 在人间 就这样,因为衰神身份的曝光,多宝的转世之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虽然承受了成百上千万来自地狱的妖魔鬼怪的报复,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一切发生在幽冥界,换作其他任何地方,别说是多宝,就算来一位顶级主神,也早已死的不能再死了。。。 虽然地府不明白为什么天界“最受欢迎的神仙”竟然是衰神?但是,看在三界第一炼器大宗师灵宝道君的面子上,多宝虽然被打成了满面桃花开,不过公事公办,帮他转世投胎的工作,还是按时完成了。只不过,按照衰神在这里的影响力和无与伦比的人气来看,这转世投胎的选择,不用问,百分之一亿的可能,肯定是是“上上签”。。。 鬼卒岐牙因为第一个发现了衰神降临的消息,被所有妖魔鬼怪,一致推举为本年度的最有价值职员,年度最佳新人,幽冥界一级贡献奖章获得者,原本就要升职的他,借此东风更是连升三级,已经成为了幽冥界最耀眼的新星,仕途是青云直上,一马平川,有消息表示,下一任鬼门关的统领职位非岐牙大人莫属。。。 所以,那一日,在万众瞩目之下,担任亲自将五花大绑的多宝踢进六道轮回的重任,在经过一番激烈争夺之后,被荣幸的委派给了最先发现他的岐牙身上。那一刻,岐牙感觉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都已经达到了巅峰,这个装作一脸无辜的衰神,最初被他识破,最后由他了结,这是多么完美的一间事啊!岐牙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一定不要辜负了地府诸位妖魔鬼怪的殷切嘱托,一定要把这个万恶的衰神,送到他应该去的地方,得到应有的惩罚!当一脚将多宝踢进轮回的时候,岐牙感到,自己在那一刻,仿佛就是天道的化身,惩恶扬善的伟业,他,实现了! 多宝被绳子五花大绑的捆着,不单手脚不能动,甚至嘴里,都被塞进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当他被岐牙一脚踹进轮回的时候,脑子里就一个念头:不论如何,总算是离开这儿了!不管怎样,也至少会比在地狱里强! 事实证明,多宝想的,太天真了! 他转生的地方,是隶属于东方仙界下面的飞云大陆,飞云大陆上,大大小小,几十个国家,连年征战。多宝投胎所到的国家,是独立于战争之外的一方净土。真的是净土,干净到什么程度呢?连庄稼都长不出来。穷山恶水,不足以形容其山河险恶,鸟不拉屎,不足时概况其资源贫瘠。总之,飞云大陆上,大小几十个国家,黑水国,是最穷最落后的,没有之一。多宝所在的村落,又极其幸运的,成为了黑水国最偏远、最闭塞的鹤鸣镇。鹤鸣这个名字,据说是来源于千年之年,此处曾飞来一只白鹤,在镇的上空盘旋良久,最后哀鸣一声,振翅离去。这也是记载中,唯一的一次有价值的生物造访此地。 原本,当地虽然没什么资源,甚至土地贫瘠种不出什么庄稼,但当地人口稀少,靠着上山釆野果,下河捉鱼虾,实在没什么吃的了,地里长出的野菜也能果腹,总不至于饿死。可是,就在多宝降生这一年,天干物燥,庄稼绝产,人们吃饭终于都成了问题,于是,万般无奈之下,许多人被迫离开家园,外出逃难。 多宝的父母本来也要走的,但是带着多宝,刚上船,天就下大雨,顶着雨走了没多久,船就开始进水。好不容易逃回岸上,父母都生了一场大病,虽然后来养好了,但也错过了出走的最佳时机。因为,黑水国的冬季本来就是大陆最寒冷,鹤鸣村又恰好处在雪山边缘,这冬天简直要命。 谁也不知道这个冬天,多宝的父母是怎么熬过来的,只知道多宝的父亲每天早出晚归,餐风饮雪,有好几次甚至半边身子都被血染红,拼着命,总算是从山上猎到了足够一家人勉强活命的食物。 或许是天意吧,多宝在这样极端恶劣的中,挣扎着活到了两岁。 意外,发生在多宝三岁那年。他的父亲上山砍柴,遇到了真正的野兽,在逃跑的过程中,不幸从山上跌落,摔断了腿。被同村的村民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奄奄一息,好不容易被村中唯一的大夫治好伤,却花光了家里全部的积蓄。 一家人的生计,全部落到了多宝娘亲的身上。而这个坚强勇敢的女性,没有让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失望,她一肩挑起了整个家庭,她开始帮着村里其他人家做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没日没夜的干,手上磨出了茧,重担压弯了腰。在这样的生活中,多宝活过了三岁。 四岁那年,冬天格外的冷,冷的连野兽和山猪都闭门不出。吃饭,再次成了摆在全家人面前的难题。虽然经过一年的锻炼,多宝的父亲已经学会了很多零活的做法,开始帮助妻子分担家务,但一个残疾人,在经济极不发达的农业时代,能够做的,实在少之又少。眼看着年幼的孩子都外出捡拾柴火、树枝、以及一切能够烧火取暖的东西,眼看妻子劳累过度,每天都在偷偷的咳血,多宝的父亲恨自己腿不能行,是无用之人,心中抑郁成疾,一病不起,冬天还没过去,就早早的撒手人寰。。。 多宝的娘几乎哭瞎了双眼,但这个坚强的女性,为了孩子,还在苦苦的支撑。幸好,五岁的多宝,虽然仍旧是个孩子,但已经懂得了生存,更知道如何帮母亲分担生活的重担,就这样,母子二人在艰苦贫困的生活中,相依为命,又熬过了一年。 多宝六岁的时候,冬天意外的很暖,然而还未等到他有任何庆幸,夏天便过早的来临了。看着天上高悬的太阳,多宝不止一次在想:这强烈的阳光,酷热的温度,要是能匀一半给冬天,那该多好啊!然而,上天听不到小多宝的心愿,这个夏天,反常的气温一路飙升到了五十度。高温下,多宝的娘仍旧为了生存,干着那些别人不愿做的苦活、累活,然后一次又一次的在烈日下中暑晕倒。直到,最后一次,再也没能爬起来。。。 七岁的多宝,成为了村里唯一的孤儿。他继续住在父母唯一留给他的茅草房里,白天,去山上、河边、街道上、捡拾一切可以用来果腹的东西。晚上,回到冷清的屋子里,透过屋顶的破洞看星星,越看,越像爹爹和娘亲。看着看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睡着了,就做梦了,梦到爹娘,又哭醒了。。。 靠着山上的野果,河里的贝壳,树皮、野菜,还有邻里施舍的百家饭,多宝又长大了一岁。 八岁这年,村里来了一位大人物,据说,是黑水国皇帝派来的使者,要为皇帝的六十大寿收集贡品,结果自然是大失所望,宝贝没找到,反倒有一个小叫花子成天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这是要干什么? 村长在特使的压力下,迫于无奈,将多宝赶出了村子。但大家好歹同村一场,临行前,村长塞给多宝两个半烧饼,并嘱咐他,离此村不远的铁峰岭东山寺正在招募沙弥,多宝无依无靠,不如出家去吧。 于是,八岁的多宝,怀揣两个半烧饼,踏上了上山出家的道路。虽然山路崎岖坎坷,但多宝曾经多次随父母上山砍柴、采食野果,对野外生存多少有些心得,因此,虽然免不了风餐露宿,灰头土脸,但比起曾经的日子,也并未苦到哪里去。总之,经过半个月的山中跋涉,筋疲力竭的多宝终于来到了铁峰岭东山寺的山门脚下。望着高高耸立的山门,以及那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石阶,多宝没有犹豫,他已经整整三天没正经吃过东西,如果今夜再在野外露宿一夜,那到明早日出,他恐怕未必见得到新的太阳。 山路陡峭,多宝不得不手脚并用的向上攀爬。道路两旁,杂草丛生,爬不多时,多宝的手掌和脚底就变得鲜血淋漓。每一步迈出,都要用尽平生的力气。多宝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天黑前达到山顶,他的体力早已耗尽,感知也近乎衰竭,几乎每一步,都是在凭本能向上移动身体。 终于,多宝停下来了,真的,到极限了,手、脚、腰、腿,所有的地方都麻木了,感觉不到力气、感觉不到疼痛、感觉不到疲惫,到最后,甚至不再有感觉,多宝眼前一黑,向后栽了下去。。。 第6章 人间不值得 铁峰岭东山寺位于黑云国东方,这里气候温润,阳光与雨量适中,没有明显的自然灾害,因此很适合农业种植,人口占整个黑云国的一半,在这一半人口中,绝大部分又都是佛教信徒。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都要去东山寺上香进贡,祈求平安和好运。因此,东山寺的和尚们几乎不用怎么劳动,一切必要的生活必需品每个月自会有虔诚的信徒送到山上,他们要做的,只是专心的礼佛就好了。当然,如果山下的施主们有需要,诸如念经超度、镇宅赐福、讲经说法等业务和尚们也是可以做的。大师们善良为本、慈悲为怀,只要捐的银子到位,无论什么要求,大师都会尽量去办。东山寺的方丈,王斌老和尚最长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出家人要六根清净,不要总是把钱财放在心上,带着金子怎么成佛啊?来来来,把你们化缘和募集到的钱都交上来,老衲代你们统一保管!” 诗语有云: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烦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山上的空气很棒,风景很美,房子很宽敞,斋饭很美味,僧人们每天的活动安排虽然紧凑,压力却并不大。 每天早上六点,全体起床,吃早饭。 早上七点,听方丈老和尚讲课,为一天的修行定下基调,有外出活动的,按时报备。 上午八点到十点,练功习武,强身健体。 上午十一点,全体开饭。 中午十二点,听洪革大和尚讲课,有不专心听讲、溜号、打盹的,罚去做当日的苦工。 下午一点到三点,练功,实战切磋环节,上午学到的,学以致用。 下午三点到四点,听研成大和尚讲课,感悟一天的收获,交流心得。 下午五点,晚饭。 晚上六点,文僧自由辩论,武僧自由切磋。 晚上七点,白天功课没有完成的,继续加练。其他人自由活动。 晚上八点,全寺就寝。 现在恰好是正午,全寺的僧人除了主持以及长老之外,都在听洪革大和尚讲经说法,今天的课题很高大上,讲的是修行之道、成佛之路。洪革大和尚是一个肩宽背阔的大高个子,油亮的脑袋在日光的照射下闪闪放光,离得近的,甚至被晃的睁不开眼睛。在头上抹油的用意,按洪革大和尚的话说,叫做:佛脑后自带光环,我一心向佛,所以头上抹油,效果差不多! 比起油光锃亮的脑袋,洪革大和尚身上的那件袈裟其实更加耀眼,毕竟那是用真金白银珠宝玉石镶嵌描绘而成,放在世俗,少说能买下一个村子。对此,洪革大和尚是这样说的: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身着金银袈裟,是为了与佛祖崇高的境界贴的更近。 还有洪革大和尚手里持着的那串念珠,每一颗都有牛眼大小,即便日光充足的白昼,依然泛着冷然的寒光,像这样的由极品夜明珠打造的念珠,世上一共有两串,另一串,在洪革晋升为长老那年,送给了主持。 因此,像洪革大和尚这样,既了解佛法,又精于世故的,便当仁不让的被委任以东山寺第一长老的身份,具体负责寺中大小一切事物,比如,寺中僧人众多,每天安排谁去挑水、谁去劈柴、谁去做饭、谁去拖地、谁去打扫茅厕。。。事无大小,总要有人去做。 “所以,方才我们讲到,成佛之道,在于摒弃杂念、专心致志,即便城门失火,亦与你等无关,因为一切因果,自有定数,岂是人力所能干预?唯有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麋鹿行于左,而目不斜视,无论发生什么,皆以巨大毅力忍之、受之、听之、任之,如此,方可修的正果。” 洪革大和尚在台上自顾自的讲着,全然不顾台下众弟子是否听进去了,偶尔有几个昏昏欲睡,他也只是轻轻的叫醒他们,并没有过多责罚,一切仿佛都顺理成章,没有任何的违背自然。直到,一块石头朝他砸了过来。 洪革大和尚似乎早就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庞大的体格躲闪的却仿佛武僧般轻盈,躲开之后,头也不抬的骂道:“多宝,你这孽障,想干什么?” 一个年纪十岁左右的小胖墩在昏昏欲睡的僧人中猛地站了起来,用稍显稚嫩的尖细声音说道:“你讲的不对,如果真的一切皆有因果,自有定数,刚刚我拿石头打你,你为什么要躲?按照你的说法,如果你躲了,岂不表示徒增因果?” “歪理邪说!你给我面壁思过去!” “哼!”小胖墩哼了一声,甚至不等他说完,就相当自觉的来到墙壁跟前,动作熟练的站好位置。洪革大和尚也哼了一声,接着讲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告诉我们,四大皆空,万法皆空,世间的一切时间、空间、情感、事件、无论是好是坏,无论喜欢还是憎恶,其实都是空,不存在,存在也注定消亡,所以大可不必过于挂念,一切顺其自然,管好自己就可以了,其他、” 这一回,话才说到一半,又一块石头朝他飞快的砸了过来,才刚躲开,又是一块,一块一块又是一块。。。 “多宝,你个小兔崽子疯了吗?你想干什么?造反吗!” “是你说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都是假的,你躲什么啊?” “你这个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的蠢材,留你在寺里不是为了让你质疑我的,你给我滚出去,立刻!还有,你给我听好了,今天,明天,整整这一年的茅厕都是你来收拾!” “哼,收拾就收拾,从我来到东山寺,哪一天的杂物不是我干的,要不是我干活勤快,你们不早把我赶下山了?茅厕就茅厕,反正我每天都是先收拾茅厕,再去挑水、劈柴、生火、做饭,你们都不在乎,我也无所谓啊。”多宝一边向外走,一边在心里小声的嘀咕着。 自从三年前,多宝来到东山寺开始,寺里的大小杂物,就几乎都被他一个孩子承包了下来。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别人不愿意去做的活、费力不讨好的活,统统可以丢给他。反正,奄奄一息的他是被寺里救活的,他的命,等于是寺里给的,除了东山寺,他无处可去,为了活下去,无论让他做什么,他都得做。清晨,当所有人还未起床的时候,他挑着水,在山间小路上眺望初升的旭日,午夜,当别人已经沉浸在被子里几度梦回,他还在冰冷的大殿洗刷地面,独享月色的迷离。 不过,纵使再苦再累,多宝也没说过一句委屈。因为,在东山寺,他终于过上了吃得饱穿得暖的生活,终于不必再担心如何在寒冷的冬天,升起足够的火,好让自己活下去。他终于不必再担心什么时候会失去最亲近的人,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在失去的了。 或许,除了一个人以外,就真的没有了吧。 藏经阁是东山寺最珍贵的地方,对外人来说,或许里面最有价值的是那些武学秘籍,但对多宝来说,那些花里胡哨的功夫除了会引起他脑海中的不适,让他浑身不舒服以外,几乎就没什么其他用处。每当僧人们习武的时候,多宝就会躺在地上,对着云层发呆,武僧长老看他这样,猜他或许是干活累了,或许是没有根骨,也就懒得费心管教。偶尔有弟子切磋的时候,多宝虽然不会打人,但莫名的,挨打的本事却仿佛与生俱来,无论拳脚还是棍棒,似乎都对这个刚来的时候,瘦小的弱不禁风的小子毫无用处。等到后来逐渐长成小胖墩了,就更没有人愿意随便招惹他了,就算不会功夫,那一身的蛮力挨上一下,可也不是闹着玩的。。。 藏经阁的研成法师是多宝的救命恩人,当初八岁的多宝在上山的路上昏迷,差点就坠落山崖一命呜呼,是下山做法事归来的研成法师慈悲为怀,出手救了多宝,将多宝带回东山寺。所以,纵使多宝的心里,洪革大和尚,王斌主持都是狗屁不如的存在,但对于研成法师,多宝是打心里尊敬和爱戴的。 “多宝,我听说,你又惹祸了,被罚扫一年的厕所?” “对不起,师傅。” “唉,你这小子啊,人不大,偏执心却重的很。罢了,明日你随我去,给你洪革师伯认个错,保证以后不再犯了,我求主持师兄免了你的差役就是,那么多活,总不能永远都让你一个人做。” “谢谢师傅,不过,不用了。干点活没什么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您知道,我睡着以后,总会梦到小时候的事情,而且,即便不睡,对我也没什么影响。至于洪革师伯,哼,他讲得分明虚伪的很,却偏偏装出道貌岸然的样子,您不必劝我了,要我装出很受教的样子,我做不到。” “你呀你,要我说什么好。算了,不说那个了,你要做就去做好了,不过,什么时候累了,随时来找我。” “是,谢谢师傅。”多宝恭敬的答应一声,心里面只觉得热乎乎的,就像记忆中冬天的火炭。 “对了,我上次和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你已经上山三年了,总不能老是不识字吧?” “师傅,我倒不是讨厌学习,每次路过藏经阁,我其实都充满了渴望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看到那些经书文字,还有那些练功的心法口诀,我的脑袋就好像要炸开一样,浑身上下怎么都不自在,仿佛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告诉我,那些东西似是而非,对,也不对,让我不要照着练。” “唉,三年了,还是这样吗?老实说,我翻遍了所有能找到的书籍,可是仍旧不知道你这是什么情况。经验告诉我,你在撒谎,就是想逃避,但是以我对你为人的了解,你是绝不会欺骗我的,这就让我很为难了。多宝,你说,我该怎么做?” 多宝闻言没有说话,而是跪了下来,恭敬的朝研成施了一礼:“师傅,请您相信,多宝真的没有骗您。” “好了,为师信你,快起来吧,去把落叶打扫干净,然后早点去休息吧。” 多宝闻言走了出去,不一会又转了回来,“师傅,您先前教导我说,心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还说,扫清心魔就像打扫落叶,虽然落叶不断的出现,但只要不断的扫除,就必然会越来越少,最后直至消失不见。可是师傅,你看外面,如果没有落叶,还需要扫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没有落叶,自然就不用扫了啊! 研成法师终日苦心钻研佛法,是真正的苦修士,突然听到这句话,就仿佛一个大大的皮囊,被一根细针猛地扎破,所有先前没想明白的问题,一股脑的全都涌了出来,又如同开水浇在寒冰上,顷刻间尽数融化。 “多宝,你先出去,为师仿佛摸到了门槛,要打坐参禅,细细体悟一番。” “是,师傅。” “等下,有一事,为师一直都很好奇,索性今天问了吧:你每天都忙个不停的干活,怎么不见瘦呢?” 望着研成法师那慈祥中带着一丝诙谐的笑容,多宝心中忽然涌起一阵不安,他不知该说什么,傻傻的愣在原地。 “照顾好自己,去吧!” 三天后,消息传来,研成法师在房中打坐圆寂,留给后世一首明悟:“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东山寺为研成法师举行了主持级别的法会,多宝没有参加,他在当初研成法师救了自己的山路上,抱着法师的遗物,一件满是补丁的旧袈裟,哭成了泪人。 对着袈裟,他终于将心事一股脑的倾诉了出来:师傅,我为什么故意闯祸,是想一直有事情做啊。终于不用自己一个人独处,忙一点,心里就踏实了。还有,我为什么总在吃东西,是因为小时候饿怕了呀,不想再因为饿肚子睡不着,不想因为饿从梦中惊醒,师傅呀师傅,您能体会到,我只是想要活下去的心情吗? 研成法师为人和善,性情宽厚,平日里对谁都很好,在东山寺享有极高的威望。他的辞世,使得整个寺院,都蒙上了一层悲伤的阴影。 虽说大家都知道,研成法师是在顿悟的情况下圆寂,最后的心得更是达到了极高的境界,很多人都在私下里传说:研成法师最后是被罗汉接走,得到了正果。证据,就是法会那天,天空中出现的五彩祥云,不大不小,刚好那么一朵,不早不晚,正好那个时间,这一切加在一起绝对不是巧合。当然,如果说还是更蹊跷的事,那一定是当多宝那家伙从外面回来,天上的五彩祥云就立刻消失不见,仿佛躲避瘟疫一样,活生生的被吓跑了。 对于这两件事,寺里一众僧人似乎达成了共识,极为有默契的共识:研成法师最后是否被罗汉接走,修得了正果,不一定。但是多宝那个小子毋庸置疑,一定是灾星、扫把星、丧门星转世,要不然没法解释这些年来发生的一切。因此,本来就不受待见的多宝,在这样的背景下,就更加的被边缘化。每天,无论在哪,早课也好,吃饭也好,练功也好,答辩也好,只要他一出现,僧人们就纷纷后退,唯恐避之不及。 这一年,多宝十一岁,来东山寺刚好三年。风景依旧,故人不在。斋饭依旧管够,僧房依旧舒适,可自在安然的心,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多宝忽然觉得,洪革大和尚先前讲过的因果,顺从,或许真是对的。 假如东山寺里有人精通星象,一定会告知众僧,守护星隐去,要低调行事,不然,恐怕会有一场飞来横祸。可惜,根本没有这样的人,当时的情况跟气氛,就算寺里信了,唯一的对策恐怕就是彻底的驱逐多宝,赶走这个扫把星。可是,厌恶是一回事,真要把干活最勤快、工作量最大的僧人赶走,寺里的劳动谁来干? 所以,寺院排斥多宝,却不得不依靠多宝,多宝对寺院失去了留恋,却无处可去。活着,仅仅只是为了活着,每天,都在混吃等死,多宝时常想到爹娘,想到研成法师,他不止一次的想追随他们而去,因为,人间不值得。 第7章 好春光 不如梦一场 在一种极为怪异的气氛下,冬天悄悄离去,春风,无声的吹来了。 伴随着春风而来的,是无数山下的信众,求功名利禄的、求平安富贵的、求姻缘美满的、求子孙满堂的。。。信众,尤其是年轻女信众的到来,增加了春意盎然的气氛,不是一个两个,差不多所有僧人都感受到了这一点。 春天,真的来了。 接替研成法师的,是一个外来的叫做白玉海的和尚,这个僧人长得细皮嫩肉,脸上连根胡子都没有,说话办事永远是一副笑里藏刀的样子。如果说,洪革大和尚是高谈阔论的天王盖地虎,那新来的玉海法师,就是阴柔的红掌拨清波。寺里的僧人一开始都对这个玉海法师没什么好印象,直到他提出,要为上山求子的女施主,单独修建一座香堂。 这个提议,一开始所有人都是反对的,理由是,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佛门净地,岂能为女子单独设立一间房子?但是玉海法师循循善诱,最初给出的说服理由让众人心悦诚服。 第一,新建的香堂,既然是为了方便山下女信众,自然是由她们出资。此项工程可以为寺院带来直接经济收入黄金万两。只这一句话,王斌主持和洪革大和尚就拍案而起,举双手赞成。 第二,很多女施主无法怀孕,并非是因为信仰不虔诚,乃是身体虚弱,或者有某种隐疾,这些,山下的大夫望闻问切,单凭把脉抓药是很难治好的。寺院里不少人都精通修炼,对人体穴位更是了如指掌,如果用真气为患者疏通血脉,再辅以周身按摩,效果必然是极好的。只不过,男女授受不亲,这种事大庭广众之下做了,恐怕会让人产生误会,我辈虽是修行中人,这类麻烦,还是能免则免,单独建间房屋,比较方便。此言一出,那些懂得医道的僧人全部起立鼓掌,拍案叫绝。 第三,在治病按摩的房间一侧,设置屏风,那些暂时不懂医术,但一心向学的,可在那里临床观摩。这话说完,所有的僧人都爆发出雷鸣般掌声。 待众人退下,着手准备香堂建设之际,玉海法师对特意留下的东山寺一众高层低声说道:刚刚人多口杂,第四条我没有说,待香堂建立好之后,诸位可在女信众跪坐的蒲团之下,设立一块暗板,有些女信众讳疾忌医,拒绝治疗的,可以通过熏香将之麻醉,再翻动暗板,将其翻入下面的密室,剩下的治疗工作,就有劳诸位法师费心了。 白玉海这句话说完,包括王斌主持在内的东山寺高层,全体立正,向他深施一礼,看那样子,就算是要让他们跪下,他们都愿意。 有钱,人多,好办事。 一个月后,新的香堂盖起来了。不是一座,而是两座,玉海法师的建议虽然精妙,但还是不够完美,既然信众分男女,又都出了钱,看病这种即积功德,又有钱赚的好事,当然不嫌多。于是,从这年春天开始,来自全国各地的香客信众,不远万里,跋山涉水,翻山越岭,也要来到东山寺。于是,短短两年时间,东山寺就一举成为了天下第一大寺。玉海法师被一致推举为新一任方丈,全寺上下都坚信,在玉海法师的领导下,东山寺将彻底走向辉煌,他们也将走向人生巅峰! 多宝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但此时的他,才不到十三岁,对那些师兄弟们无比期盼的春天,他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对他来说,春天不过是寒冬过后的幸免于难,每个春天,能活着,他就知足了。 变故来的很突然,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当有一天,一家信众带着孩子上山告状,说孩子是求来了,但是和黑瘦的父辈一点都不像,白白胖胖的反倒像寺里的和尚时,从主持到扫地的僧人,都认为是纯属巧合,认为这种含沙射影完全是无稽之谈,将这户信众直接赶下山去。 原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哪承想来寺里告状的越来越来,从最初的一个月一次,到后来的一周一次,到最后,每天都来好几次的时候,主持白玉海消失了。跟随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寺里八位最年轻力壮的弟子,他们带走了所有的珍珠和宝石,以及超过十分之一的金子。 王斌老和尚重新成为了主持,他连夜召集所有剩余的高层开会,紧急磋商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第二天,得到了白玉海逃走消息的众多信众全都上了山,他们将寺庙团团围住,生怕再放跑一个和尚。王斌做了多年主持,经验老道,并没有被这样的小场面吓到,面对群情激愤的信众,他三言两语的就把责任祸水东流,转嫁给了后山的妖魔。 愤怒的人群当然不相信这样的鬼话,纷纷表示要和妖魔当面对质。王斌主持告诉信众,妖魔哪有白天出来的道理,让大家稍安勿躁,等到晚上,自会带大家去捉拿妖魔。同时,他们也要准备一些法器,以便当场将妖魔捉住。 按照王斌主持的算计,这一天的时间,足够他们将寺里所有的金子都通过地道,转移到山下了。这条地道,还是当时第一代方丈主持修建的,是东山寺最嫡系的弟子才能知晓的秘密,连白玉海那个外来户都不知道。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王斌住持的算盘打的虽好,信众也都半信半疑的同意了,可一声尖啸打断了他的美梦。 “好个无耻秃驴,我与你们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我不曾害你们,你们却反倒诬陷于我!你们不是要和我当面对质吗?本王在此!” 伴随着人群发生的惊呼,一只通体漆黑。,半熊半鹰的怪物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怪物身高三米开外,浑身覆盖着黑色的羽毛,一张弯弯的像鸟一样尖锐的嘴巴,锋利的爪子却像熊掌一样巨大。最可怕的是,这怪物居然有四只眼睛,每一只都泛着猩红的凶光。 人群立刻四散奔逃,在生死面前,找和尚理论已经不重要了。可他们还没逃出几步,就被从天而降的十二只小怪兽挡了回去,与此同时,噗通几声,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被丢弃在地上。有眼尖的,一眼便认出了那就是住持白玉海和其他消失的几人,只不过,此时的他们,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了,残缺的碎肉,更贴切一点。 人群顿时爆发出更大的惊呼声,但妖王的一个动作便吓得人群再次噤声。 “都给本王闭嘴!本王今天不会滥杀无辜,给你们看这些,是要你们知道,你们人类,对于我们唯一的意义就是食物,那些个龌龊的勾当,我们不屑于去做,我们看上的东西,向来是凭本事明抢,从不会偷偷摸摸!都听见了吗?” 人群在巨大的恐慌中,得知自己还有一线生机,哪里管得了那许多,纷纷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祈求饶命。 “听明白就滚吧!” “谢大王饶命,谢大王饶命!”男女老少,顷刻间,作鸟兽散。很快,就只剩下一众僧人和妖魔面面相觑。王斌主持还想再说些场面话,未曾想,那妖魔却一声令下,十二小妖一拥而上,血洗了东山寺。 青天白日之下,原本的佛门净地,却化作了修罗屠戮场,除掉少数见势不妙,提前从密道逃走的僧人,剩下的,包括王斌主持、洪革大和尚在内,尽数被杀。 “小和尚,你居然不跑,是吓傻了,还是不怕死呢?” “东山寺就是我的家,除此之外,我还能去哪呢?” “你和那些人不一样,本大王今天气也出了,这么多人肉也不差你这一个,算你走运,小的们,带上口粮,撤!” 多宝在原地坐了三天,对于未来,第二次失去了方向,东山寺纵有再多不是,至少给了他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可现在俨然一座空庙,他又该何去何从呢? 正在这个时候,多宝听见身后的香堂里,有熟悉的说话声,走近一看,原来是那天几个逃出生天的师兄弟,又偷偷摸摸的跑了回来。这几个人看到多宝,也是一愣,显然是没想到,多宝竟然活了下来。 “我就说他是扫把星!全死了,就他活着!” 一个高高瘦瘦的和尚,冲着多宝就破口大骂起来,才骂了两句,就被身边的同伴拦住了,那眼神分明在说:“你是不是傻?明知道他是扫把星,连妖魔都杀不死的家伙,你活够了,去招惹他!” 这么一说,高个子总算把嘴闭上了。转过身去,继续从废墟里翻找值钱的家当。这几年,东山寺的家底增值的太快,即便除了珍珠宝石,黄金细软,还有些其他的名贵药材、木材、布料等等,就算是一件普通的工艺品,放在外面也具备一定的收藏价值。这几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再次溜回东山寺,可不是好心看看有没有幸免的师兄弟,而是专程为了搜刮财宝而来。 其中一个人,在多宝目不转睛的注视下,似乎感到一丝不好意思,他停下了往包裹里塞银子的举动,对多宝说:“那个,多宝师弟,你看,咱们寺院遭此大难,显然已经不能住了,这些东西,留这儿,也是浪费,不如咱们把它分了,然后下山,各自逃命去吧!” 多宝就那么默默的看着他们,一趟又一趟的来回搬运寺里的财产,他的心里,对于这里最后一点温度也悄然散去。 三天,那几个人来来回回足足搬了三天,才意犹未尽的勉强收手。临走的时候,几个人互相激烈的争执了一番,最终,还是觉得,留着多宝这个灾星当他们偷盗的见证,不是很合适,思前想后,还是一把火毁灭证据,杀人灭口来得痛快。 几个人把心一横,说到做到。 多宝看着四周熊熊燃起的大火,心中并无太多波澜。从小就在死亡边缘挣扎的他,对于死亡,既不陌生,也不特别的恐惧。他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要面对死亡。索性,对自己最好的爹、娘、研成师傅都在那个世界,那自己过去找他们,又何尝不是一种正确选择? 多宝在浓烟大火中,来到了烧的最旺的藏经阁,他要在这个研成法师讲学的地方,告别这个世界,至少,当自己离开的时候,不是被冻死的,火烧的那么旺,路上应该很温暖吧。而且,有这么多老师的遗物,以及这么多有趣的经书典藏,自己在路上,也一定不孤单。 睿智的研成法师恐怕到死都不知道,他并不是大字不识一个,恰恰相反,那些字,那些句,那些文章,那些书籍,他全都认识。即便一些生僻的古籍,连研成法师都要反复比对好多经典,才能辨认的高深文献,他也是看一遍,就能看懂。 小多宝当然不知道原因,事实上,当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的时候,他心里感到极度的恐慌。因为他怕,他怕自己真的是师兄弟们嘲笑他时,所说的那样:灾星、祸星、扫把星、丧门星、天煞孤星!他怕,自己的爹、娘、师傅,真的是被自己的命给生生克死的! 烟,越来越浓,火,越来越近,就这样吧,别了,东山寺,别了,人间路! 就在多宝一心求死,打算和东山寺共同消亡之时,一个巨大的有些眼熟的黑色身影从天空狠狠的坠落,三层楼高的藏经阁被他生生砸穿了。 在烈火浓烟之中,多宝终于看清了黑色身影的真面目,这不是那天大杀四方的妖怪吗?今天怎么如此狼狈? 多宝打量着妖魔,妖魔从废墟中挣扎着爬出来,竟然也看向多宝,更让多宝感到心悸的是,那妖魔看向自己的眼眸中,竟然充斥着了求饶与恐慌! 多宝刚想问他发生了什么?就见三道青光从天而降,妖魔连哀鸣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斩成了六段。紧随其后,两男两女,驾驭着四把飞剑,仿佛天外飞仙,从天上缓缓降落。 一位比所有女施主都更好看的少女,对着四人中明显是头领的中年男子称赞道:“阚殿,你的青光剑法还是那么帅!” 被称为阚殿的中年男人,相貌沉稳刚毅果决,让人很容易产生好感。他扫了一眼妖魔的尸体,对着先前说话的女孩子一仰头:“去吧,吕萌,去把它的妖核取出来,你这个月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万岁!谢谢阚殿,就知道阚殿最好了!” 少女欢快的冲妖魔跑去,手中淡黄色的宝剑快速一划,就将一枚鸡蛋大小的黑色妖核取出,冲同伴得意的挥手。 另外两名同伴,也都是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一位穿着和吕萌一样的白纱长裙,只是身材更高一些,美貌却毫不逊色。另一位则是一身青色的长衫的书生模样,清秀的面庞上点缀着三三两两的雀斑,看起来很是腼腆。 “阚殿,这边有个小和尚!” 吕萌一手拿着妖核,一手提着宝剑,颇为好奇的打量着多宝。阚殿从飞剑上下来,走到多宝面前,和善的笑了笑,这笑容仿佛春风拂面,温暖纯真。 “小师傅,你叫什么名字?我们那儿正好缺人手,愿意跟我们走吗?” 第9章 修真界不相信眼泪 当天晚上,浑身浴血的阚殿和多宝,带着上百颗妖核回到了朝阳分殿。恰好这个时候,外出狩猎的一行五人也回来了。在付出了陈晓受伤、金川挂彩的代价之后,他们总算是完成了两颗妖核的考核任务。只不过。和阚殿他们的收获一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吕萌仍旧是众人中最活跃的,虽然此时她也累的走不动道了,但还是十分夸张的问道:“阚殿,你俩这是捅了妖怪窝了吗?” 一旁的孟奇也奇怪的道:“对呀阚殿,不是说好,今天只是带多宝去熟悉下环境嘛?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了?该不会是您一时手痒,以实战来解说了吧?” 小雨在旁边仔细打量着两个人,“我看没那么简单,多宝身上的血腥气甚至比阚殿还要重。你们俩到底干什么去了? 阚殿嘿嘿一笑,没有正面回答,“说两个事啊:第一个是好消息,凭我俩今天的收获,朝阳分殿今年全年的任务提前完成。第二个,经过一天的实战考核,我以殿主的身份,宣布多宝正式成为朝阳分殿的一名修士,从明天开始,加入你们的狩猎队伍。” 几个人面面相觑,显然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 “什么意思啊这是?” “对呀阚殿,你不是刚说,咱们今年的任务完成了吗?干嘛还需要继续狩猎?” 阚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笑骂道:“你们能不能有点儿出息?就指着每个月上面分的那点妖核是吗?那得什么时候能进入金丹啊?还是说,你们打算这一辈子就在筑基混了?我的计划是:趁着现在人员齐整,咱们争取在下半年这段时间,把未来三年的储备都搞到手。然后未来三年,咱们什么也不干,就在家闭关修炼。” 阚殿这回说的话,众人都听明白了。眼神里不可抑制地爆发出一种夺目的光彩。吕萌甚至惊呼出声:“阚殿我爱死你了!” 什么也不用干,闭关修炼的好处,他们当然知道。门派的教主和两位长老过得就是这样的日子。但他们从来都没敢想,自己有一天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巨大的惊喜,以及对阚殿的感谢,充斥在每个人心头。而多宝无论是浑身浴血的样子,还是明天就要跟他们共同狩猎的消息,都被自动忽略了。阚殿注意到了这一点,想要说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却又突然咽了回去。是金子总要发光,留个惊喜也挺好。 第二天一大早,士气无比高昂的一行六人朝森林出发了。阚殿作为他们的后备支援和秘密武器,不远不近的跟着。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话匣子才真正的打开。金川和吕萌一路上不停的问多宝,昨天到底是怎样的场景?多宝嘿嘿一笑,探手入怀,拿出了昨天的那株龙门草,“别着急,你们很快就知道了。” 两个时辰之后,在仿佛无穷无尽的低阶妖兽的包围中、浴血拼杀的几人,几乎都要达到极限了,多宝却仿佛没事儿人一样,呵呵笑道:“现在你们知道,昨天我们面对的是怎样的场景了吧?” 吕萌气的刚要骂人,漂了一眼周围那些张牙舞爪的妖兽,心想算了、还是把力气留着待会儿逃命用吧。 孟奇和小雨都只是翻了一个白眼儿,也顾不得惊讶于多宝展现的实力了。面对着仿佛无穷无尽的、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低阶妖兽,在经过了短暂的惊讶和兴奋之后,很快他们就被淹没在了妖兽的海洋之中。到此时,他们终于理解了阚殿昨天话语中的含义。三年什么都不用干是不错,但如果这需要之前的半年,每天都像今天这样玩命,他们宁可不要。但是形势所逼,由不得他们。 三个小姐姐用的都是飞剑,三把飞剑连一起,组成了一个配合默契的初级剑阵,虽然应付起来还是有些吃力,但凭借阵法的精妙,至少在她们法力耗尽之前,自保还是问题不大的。 多宝的蛮力给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再加上变态级别的防御,使得他当仁不让的处在整个队伍的尖端位置、迎接着最狂暴凶残的多数冲击。金川这个兄弟还是不错的,虽然腿都要吓软了,但是却没有后退一步,就站在多宝身边,用自己手中的剑,帮多宝分担着压力。 陈晓这家伙平时老实巴交的,这个时候却显示出了聪明或者说狡猾的一面,他隐藏在多宝和三位小姐姐之间,专门儿给那些被打伤或者被砸飞的妖兽当头一刀。经过将近两个时辰的血战,即便三位女孩子都沾满了鲜血,陈晓的衣服,却还有一半儿是干净的。 终于,再一次将身边一波妖兽杀光之后,多宝也收回了龙门草,众人就要撤离的时候,却突然感到,西面的妖兽变少了许多,就好像受到了另外的攻击。多宝不明所以,尚在疑惑之际,小雨却冷哼一声,冲了上去。 跟过去的多宝看到,两女一男,和他们相仿的年纪、相似的打扮,显然也是手牵手的修士。他们似乎是被此处暴走的妖兽所吸引,越界过来狩猎。 越界狩猎,在手牵手的规则之中,虽然并没有被严令禁止,因为很多时候,修士所面临的情况过于危险,单凭单独一座分殿的力量,并不足以完成针对大型目标的狩猎。这个时候就需要很多分殿团结起来,共同击杀妖兽。然后再按照殿主、甚至掌门的分配,共享战利品。 不过,这种共享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你想越界狩猎,得先和当地的分殿打好招呼,经人家同意之后,你才能过去。换句话说,越界狩猎也是要看关系、讲人脉的。我这儿有你需要的,你那儿有我需要的,大家各取所需,这没什么。但你如果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偷偷摸摸的上我这儿来狩猎,到时候你完成了任务,我的任务完不成,这就犯了修士的大忌。 眼下,对面三个小修士,无疑正是这样的情况。月末将近,他们的任务没有完成。在本辖区找不到自己所能独自面对的妖兽,碰巧发现朝阳分殿这边的森林中,不知为何,突然出现如此众多的低阶妖兽,三个年轻人的眼睛立刻就红了,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利益一旦冲昏了头脑,也就顾不上那么多原则了。几个人。驾驭着飞剑和法宝,上来就杀、上来就抢,却不想,才刚出手没多大一会儿,就被正主发现了。 作为朝阳分殿仅次于阚殿的存在,小雨姐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只见她冷冷的说:“高婷霞,龙露露,还有那个你们新收的小子,咱们还真是冤家路窄,又见面了!你还记得上次,我是怎么跟你说的吧?在敢上我们这儿来,我就打断你的腿。看来,你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 对面三人中,那个新来的男修士已经吓得站都站不住,两腿不住地颤抖,一副随时都要摔倒的样子。两个小姑娘虽然也很恐惧,却更加镇定一些。她们俩一个身材纤细、面容秀气、皮肤有点黑,整个人显得精明干练,这是龙露露,另一个皮肤很白,身材极为丰满的就是高婷霞。她叹息一声皱皱眉,对小雨等人说道: “李小雨,大家好歹同门一场,我们也是为了生存,我承认捞过界是我们不对,但你们这里妖兽多的杀不完,分我们一些又如何?没必要赶尽杀绝吧?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难道不是吗?” 小雨还没有说话,旁边儿的吕萌不干了,只见她扑哧一笑,笑容中充满了讥讽。 “妖兽多的杀不完?一天杀不完,我们就杀两天,两天杀不完,就杀一个月,一个月杀不完,我们就杀一年。总有一天可以杀完,就算杀不完,那也是我们朝阳分殿的财产,与你们无关!” 孟奇也在旁边煽风点火:“做错事就要付出代价,龙露露是吧?上次宗门比试你赢了我,今天正好给我报仇雪恨的机会!” 多宝在一旁看着,明显感到事态发展超出了控制。事实上,他的想法和高婷霞一样:妖兽多的就是杀不完,而且他们刚才已经要撤退了。哪怕,哪怕高婷霞和龙露露能够晚来一小会儿,双方都不会碰面,也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事儿了。他想要站出来,从中说和。但看到三女此刻那种蛮不讲理的样子,和之前对自己人那种精灵古怪、温柔体贴完全不同,这一冷一热的对比,他几乎都要不认识了。金川拍了拍多宝,示意他别多管闲事。另一边的陈晓,则悄无声息的堵住了对方的退路。 小雨冷冷的说:“好,就按你说的,同门一场,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按我们上次说好的,再发现有人捞过界,就打断她一条腿。你可以自己动手。第二,如果你们舍不得对自己下手,也行,交出你们身上所有值钱的法宝、灵石、丹药,就当是买路钱。我们的耐心有限,如何选择给个痛快话。” 还能如何选择? 修真界不相信眼泪,谁拳头硬,谁就是真理。 看着她们走的时候,那回望的眼神中充斥的怨毒与愤恨,多宝再也忍不住了,追问道:“真的要做得这么绝吗?” 小雨冷冷的扫了他一眼,“多宝你记住,修真界的法则就是你死我活。在考虑别人之前,先问问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再说。如果你不能学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你的下场一定比那些妖兽更凄惨。” 多宝被训的面红耳赤,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同时,这几句话冷冷地刺在他心里。让他忍不住去想,如果什么事都只顾着自己,不管别人死活,这和那些妖兽又有什么分别?如果有一天是自己挡了她们的道,她们也会这样无情的对我吗? 第10章 天大地大 经过先前的插曲,原本收获颇丰所带来的喜悦、或是经过一天厮杀所产生的疲惫、都被冲淡了许多。几个人谁也不说话,就这么低着头默默地往回走。 突然,队伍最前方的小雨停了下来,脸色异常难看的对伙伴们说:我们被包围了。然后就听到一个阴阳怪气儿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了起来。 “不愧是朝阳分殿第一高徒!李小雨,你真是越来越长进了,连我的人你都敢动,今天要不给你留点教训,倒显得我没规矩了。” 话音刚落,多宝就看到自己几人,被前后两拨人包围了。最前方的两个人,那强横的气势仿佛两座大山一样,不用说,就是和阚殿一样的金丹期修士。在他们身后,可不正是刚刚被盘剥搜刮的高婷霞、龙露露以及那个吓得发抖的小修士吗?而另一边,足足六名筑基修士挡住了去路。修真界的残酷,多宝算是领教了。这才多大一会儿,局面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逆转。 “权健秋、还有王成文,你们两个殿主不顾身份、以大欺小,合起伙来到我们朝阳分殿撒野,就不怕上头知道以后怪罪吗?” “你少说废话!谁拳头硬谁说了算!刚刚你不是很威风吗?有本事再厉害一个我看看啊!自己吃肉,连口汤都不给我们喝,你他妈还有理了!抢了我们的东西,以为没事儿了吗?”高婷霞和龙露露的顶头上司王成文,对着这边破口大骂,看那架势,恨不得生吞活剥了这几个人。 一旁的权健秋皮笑肉不笑地拉住了他:“王兄消消气,小孩子不懂事,何必跟她们一般见识。小雨啊,还有其他几个都听着,咱们好歹是同道,我也不为难你们。什么自残身体这种事儿就免了,我权健秋也不是嗜杀之人,甚至呢,我们也不需要你们把身上所有值钱的都交出来。你们只要把今天收获的妖核拿出来,当作赔罪,我们就原谅你们。今天的事儿啊,就当没发生过。王兄,你看怎么样?” 王成文拱了拱手:“赔罪的事我没意见,一切但凭权兄做主。只是,今后越界狩猎这事儿,是不是也得有个说法?” 权健秋嘿嘿一笑,“那是自然。不过这妖兽不比植物,长在地上一动不动,谁家的就是谁的。我在我家追逐一只妖兽,追了三天三夜,最后跑到你家,然后你说见面分一半儿,这不合适吧?谁的猎物就是谁的,我觉得很合适。” “可我觉得不合适!” “阚殿!” “阚殿!” “阚殿你终于来了!”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像你俩这么不要脸的!权健秋、王成文,你们是自己滚?还是我帮你们?” “姓阚的,我承认单挑打不过你,但是我们这么多人,真打起来,你们未必有多大胜算!不过就是捞过界而已,却要把人家身上所有值钱的都扣下,这事儿就是告到上面,也是你们理亏,道义在我们这边!” “道义?去你娘的道义!这里是修真界,你死我活的修真界!你他娘的怎么不去跟妖兽讲道义?我数到三,你们不滚,就别怪我不留情面。” 权健秋和王成文两人对视一眼,眼神中凶光毕露。自己这么多人,要是被他一个人吓走,那今后别说在外人眼中抬不起头来,就算自己的心魔恐怕都无法面对。 想到这儿,当即也顾不了那么多,上,跟他拼了! 拼,确实是拼了,可拼的结果证明,在修真界,一加一未必真等于二,权健秋和王成文两个打一个,反而全程被压制,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两个人就被打得屁滚尿流。王成文被砍掉一条胳膊,权健秋的大腿也挨了一剑。他眼看两边的弟子们,都是只是象征性的交手,并没有生死较量。急忙大吼一声:“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过来帮忙!” 于是,那些筑基境界的弟子们纷纷硬着头皮过来围攻阚殿,然后被阚殿砍瓜切菜一般,轻松消灭,可是这么一来一回,权健秋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不知去向。 而眼看着弟子门人都被阚殿屠戮殆尽,断了一条手臂的王成文,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气的哆嗦。他颤颤微微地指着阚殿,沉声问道:“你、你想造反吗?” 此时多宝就站在阚殿的身边,但他却感觉,他与阚殿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遥远。这个对低级弟子痛下杀手的人,真的是昨天那个、温和的对自己讲解修真法则的人吗? 就在多宝愣神儿的功夫,阚殿几步来到王成文面前。仿佛来自九幽地狱一般,冷冷吐出几个字:“是你们先来惹我的。” 王成文还想再说什么,却再也说不出来了。他的头颅高高地飞了起来,视线中看到的最后画面,就是自己的尸体倒在地上。 回到朝阳分殿以后,气氛简直是坠入了冰点,所有人知道,麻烦大了。原本不过是一场小冲突、小争端,最后却硬是演变成一场灾难!对同门弟子痛下杀手,不管谁对谁错,无论如何,都必须有人站出来负这个责。 三天,整整三天时间,阚殿都闭门不出,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就在朝阳分殿的众人惶惶不可终日之时,来自上面的命令,终于下发了。令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是,传讯里只字不提这场冲突。相反,一个更令人震惊和惶恐的消息开始扩散。 飞云大陆上第一大门派:兰亭别院,正式向手牵手宣战! 不明所以的多宝,将目光转向金川。金川面如死灰的对他说:完了,全完了。坐拥上千弟子、上百金丹的兰亭别院,根本不是区区一个手牵手所能抗衡的。甚至有传言说,飞云大陆上的最强者,就是兰亭别院的长院、纳兰真人。传说纳兰真人在早在一百年前,就已经突破了元婴境界,现在的实力究竟有多恐怖谁也不知道。 恐惧的阴云,弥漫在朝阳分殿的上空。一股绝望的气息不断扩散。 如果说,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有什么事儿,能称得上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无疑就是,阚殿失踪了。 整整三天,这位朝阳分殿的殿主,带走了一切他看得上的资源,这其中也包括小雨和吕萌。凭借着多年以来搜刮到海量妖核,阚殿早已偷偷达到了金丹巅峰境界,投靠了兰亭派。小雨和吕萌在他的引荐之下,成为了兰亭派一位长老的禁脔,那位长老修炼的双修大法,对这种送上门来的年轻女修,自然是不会拒绝。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剩下的几人还没来得及感慨被抛弃的愤怒,就不得不应付,来自兰亭别院的先锋部队。面对实力强横的十二金丹,几乎只是一个照面儿,朝阳分殿就被攻破了。金川战死、孟奇被俘、陈晓失踪,多宝被一位金丹修士一剑劈飞,被当做尸体丢弃在废墟之中。 等到多宝再一次苏醒,发现他正和许多像他一样、伤痕累累的修士一起,处在一个巨大的帐篷之中。多宝在这里再一次见到了权健秋,经此一役,手牵手被彻底从飞云大陆上抹去,包括掌门在内的众多高层,不是战死,就是失踪,门人弟子更是死伤无数。以至于现在最强的战力,竟然是只有金丹六阶的权健秋,以及被砍断一条手臂,元气大伤的长老辛峰。 多宝他们被告知,门派遭此大难,显然已经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好在兰亭派宅心仁厚,给了众人一个弃暗投明的机会,他们只需要在未来一个月的时间内,前往毒物森林,绘制可靠地图,就可以正式成为兰亭派的弟子,享受兰亭派正式弟子的福利待遇。 权健秋才将这些话说完,下面就有人大声痛骂,“在一个月内,完成兰亭派自己、一年都没能做到的事情,这种必死无疑的差事,怎么可能答应!还不如、” 他的话才说了一半,权健秋就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不错,这的确是个九死一生的危险任务,但只要诸位同心协力,通力合作,咱们这些人,不敢说全部,至少大部分,是可以成功的。再有谁乱讲话,杀无赦!” 半个月后,多宝承认,权健秋的话,对了一半。这任务的危险程度,的确是九死一生,可他怎么也算不明白,权健秋所说的,大部分人都能活下来,依据是什么? 毒物森林,顾名思义,遍布着毒虫、毒草、毒瘴和剧毒妖物的森林,在这片大陆上,是有名的人类禁区,死亡森林。虽然越是这样的险境,里面越有可能埋藏着天材地宝,但是想去采摘,你得先问问自己,有命进去,是否有命出来。 多宝粗略的算了一下,当初醒来时,帐篷里的人,除却反对权健秋被当场斩杀,以及后期在路上逃跑,被处决的几个人以外,余下的八十多人,经过半个月的探索,到现在只剩下一半不到。虽然兰亭派给这些人提供了抵御毒气的仙草,但是层出不穷的毒物和毒虫,几乎每发现一条通道,每行进一段距离,都要付出一条或者几条人命的代价。 不单是多宝,还活着的人其实都看出来了,这所谓九死一生的任务,就是用他们这些人的命,去积攒权健秋升官发财的功。众人也不是没想过,一拥而上,灭了权健秋,但每当这些人要有所行动的时候,废了一条手臂的元婴修士辛峰,就从阴影中走出来,将自己最后的威慑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或许,这些人加在一起,足够干掉有伤在身的权健秋和辛峰,但是 一场血拼之后,能活下来几个,活下来的是谁,这共识永远无法达成。这,就是丑陋的人性。 当炮灰只剩下最后五个人的时候,权健秋和辛峰都不得不加入到探路的行列中。毒物森林的可怕,甚至还要超过他们的预计,再这么消耗下去,那五个人都未必活的过明天。可此时的队伍,早已完全深入了森林,即便有两位高手的加入,伤亡依旧在继续。 三天后,还活着的炮灰,就只剩下了多宝自己。此时的多宝,几乎浑身上下都是伤口,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这种状况,还能坚持几天。 这天晚上,三个人聚拢在火堆旁边,看着横阻在眼前那一望无边的深潭,都沉默了。休息了一会儿,多宝站了起来,朝深潭走去。 权健秋立刻起身将他拦住:“站住,你干什么?” “当然是去探路,不然你去?” “探路白天去啊,赶了一天的路,现在去送死吗?” “白天去,就不用死了么?” “你!我不管,总之你不许去!” “随便你吧,反正我是要去的,有种你就杀了我。只不过那样一来,明天你就得自己下去了。” “你!”权健秋气的脸都涨红了,他紧紧攥着拳头,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多宝。就在僵持之际,一直沉默的辛峰制止了他:“他说的对,让他去吧。” 多宝迈步就往前走,辛峰的声音却再次传来:“小子,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别以为那条瀑布能让你活着出去,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你连喂鱼的资格都没有!” 多宝看都没看他一眼,再继续走下去,一样是死,反正前后都是死路一条,不如置之死地而后生,到底是通天路还是绝命桥,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修真世界杀机四伏,在这种环境下摸爬滚打、死里逃生的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单纯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了。现在的他,天大地大,舍得一身剐,哪里都是家! 第11章 狼爱吃羊啊爱的疯狂 飞云大陆最西边的城镇叫昂西府,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东方的农耕文化与西方游牧文化的分界线。不同于东部大大小小几十个国家为了土地和资源连年征战,西部大草原上的几十万牧民,虽然从未建立过大一统的国家,但在草原上最伟大的勇士,老天爷派来的使者,无敌的统帅乌拉金汗的统治下,过着分散却安定团结的生活。 按照历史上的惯例,通常都是游牧民族在资源匮乏的冬季,向东扩张,为了生存的物资往往不惜开战。农民扮演的一直是受害者。可是凡事总有例外,今年的气候很是奇怪,明明牧民那边风和日丽,水草丰美的,牲畜养的又肥又壮。可只有一河之隔的昂西平原,却是灾祸不断,先是长达数月的干旱,好不容易盼来了雨,却是连月不退的大暴雨,暴雨好不容易消散,一场蝗灾又几乎吃光了一切。没办法,为了生存,农民们千百年来,第一次主动跨过河流,向西边的草原寻求生存。 牧民的边境是没有城墙的,甚至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有天会被农民劫掠。起初,确实被抢了个措手不及。但是当牧民将此事上报给乌拉金汗,本就脾气暴躁的大汗当场勃然大怒,立刻派来一只骁勇善战的草原骑兵。 这只百人骑兵部队由百夫长博儿金吉思率领,博儿金吉思在草原语中的含义为嗜血如命的恶狼,他的人马每劫掠一个地方,留下的除了硝烟和战火,只剩一片废墟。而在人类世界,博儿金吉思还有一个更响亮的称号:战争屠夫!别看博儿金吉思的官职仅仅只是百夫长,那是因为他对手下素质的要求严格到近乎于苛刻,他手下即便最普通的战士,单论杀人劫掠的本事,每一个都相当于百夫长级别,欠缺的只是相应的领导能力和人脉关系。博儿金吉思本人的战斗力更是强的可怕,如果说乌拉金汗代表天的意志统治草原上的一切,那博儿金吉思就相当于天神之鞭横扫整个草原,虽然挂着百夫长头衔,但博儿金吉思享受的一切待遇都远远超过了千夫长,作为乌拉金汗的亲侄子,他当百夫长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享受在前线冲锋陷阵,杀人如麻的快感。 所以当博儿金吉思带领着他手下如狼似虎的骑兵,仅仅一个冲锋就杀猪宰羊一般消灭了越界的偷渡者,整整一个村子的农民!最后仅仅只有老田家父子见势不妙,潜入水下才逃过一劫。 田家父子白天的时候藏在在水中,根本不敢上岸,一直等到月光被云层遮住一半,才小心翼翼的从河里爬上来,顾不得已经肿胀的腿脚,慌不择路的跑回了昂西府。 夜里的城门紧闭,父子俩陈述经过之后,直接被守军带走,一路上风声鹤唳,最终来到了城主府,将河对面发生的惨案如实讲出。 昂西府城主叫黄鹦鹉,是一个贪赃枉法,媚上欺下之人,听到百姓被屠杀的消息,他第一反应不是愤怒也不是难过,而是痛快。 “让你们吃树皮草根先忍一忍,国家的赈灾粮两个月就会发下来,非到我这里来闹事,让我开仓救济,可笑至极,现在好了,惹到草原蛮族,活该!” 田家父子又冷又饿又累,此时跪在地上,几乎要支持不住的时候,却闻到一阵肉香。到底还是年轻沉不住气,田家小子居然质问城主:灾民连饭都吃不上,你这城主居然有肉吃也不开仓放粮,那些人都是你这狗官害死的! 旁边的城主侍卫长宪霜当场就战刀出鞘,怒喝一声:大胆刁民,不得无礼! 一旁的老田急忙拉住儿子,不让他再说下去,以免惹火上身。黄鹦鹉却并不生气,反而态度温和的问到:“你能确定,一个村子的人都被蛮族杀了,活着逃回来的只有你们父子吗?” “大人,亲眼所见,千真万确。” “我再问你,那些蛮族骑兵,最后到哪去了?” “大人,我们爷俩在水中看得一清二楚,蛮族的部队只有百人,还在河岸不远盘亘,并未走远。” 黄鹦鹉闻言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正要打发二人退下,小田却又大声喊到:“大人,您可一定要为民做主,及早出兵报仇啊!” 黄鹦鹉愣了一下:出兵?报仇?然后露出一个近乎于谄媚的笑容来,安抚到:“你们且放宽心,本官自有主张。宪霜,送他们走。” 侍卫长听到最后一句话,心头一颤,和黄鹦鹉确认过眼神,知道自己理解的正确,随后面色一沉,点头到:“大人放心,宪霜亲自送他们上路!” 第二天的昂西府,太阳正常升起,人民继续挨饿。没有人知道,河对面发生过一场屠杀,因为不存在任何幸存者。也没有人知道,恶魔已经出现,战争随时可能降临。 城主府,议事厅。 昂西府城主黄鹦鹉、城守牛振东、骑兵统领吕红岩、步兵统领苟长胜、钱粮主管徐千富、侍卫统领宪霜、典狱长严老黑、外加后勤调度使吴蒙。昂西府八大要员全都到齐了。 黄鹦鹉率先挑明了形势,然后问手下众人如何应对?在场每个人都心怀鬼胎,半天无人答话。 黄鹦鹉环顾四周,“怎么了,一个个都哑巴了?说话啊!”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依旧没动静。最后,还是城守牛振东咳嗽一声,沉声道:“咱们和蛮族打交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打也打过了,谈也谈过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眼下,在蛮族打过来之前,我们暂且先静观其变吧。” “你说的轻松,等蛮族打过来,再想办法就晚了!”严老黑不满的说道。 “说的轻松,兵来将挡?你去挡啊?”徐千富冷笑一声。 “我去?我去打仗要当兵的干嘛?”牛振东立刻骂回去。 步兵统领苟长胜咧着大嘴叫嚷道:“我把话撂这儿了,谁爱上谁上,老子当这个统领是为了银子,不是为了玩命的,再说了,蛮族都是骑兵,要上也轮不到我们步兵啊!” “老狗你这话什么意思?咱们昂西府的家底你又不是不知道,总共才几匹战马几个骑兵?连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你想害我死就直说!”骑兵统领吕红岩拍案而起,对着苟长胜就是一通臭骂。 然后众人就你一言我一语,什么难听说什么,总之别人都该往前去,自己必须向后撤,千方百计就是推脱。最后黄鹦鹉实在听不下去了,一脚踹翻了桌案,怒骂道:“一群废物!我养你们有什么用?” 说完转身拂袖而去,徐千富赶忙跟了上去。剩下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最后也不知谁说了一句:“你也没养我啊,银子都让你和徐千富贪墨了,我还得自己想办法克扣呢?” 昂西府的官员们吵来吵去,到最后也没吵明白什么,河对岸的博儿金吉思在草原上逛了一天,本以为昂西府会派人来决战,至少也会有边境巡逻的队伍,他也好杀过去再干一仗。屠杀手无寸铁的农民,这成就感属实不怎么样。结果等了又等,对面连个人影都没有,还是手下人提醒他,昂西府是不是怕了,不会过来了? 这么一说,博儿金吉思也想明白了,没有犹豫,既然对方不敢过来,那咱们就杀过去! 至于理由?笑话!伟大的乌拉金汗统御的草原,竟然被这些猪羊侵犯,他们必须付出代价,对,要赔款!自己要带着金子回去向大汗复命! 博儿金吉思是一个杀伐果断的人物,当天中午的时候,他就带着杀气腾腾的骑兵,来到了昂西府的城墙之下。 战争屠夫的大名,瞬间传遍了昂西府。黄鹦鹉率领众将官登城临敌,博儿金吉思恐怖的眼神扫过,城楼众人几乎要吓尿了裤子。 牛振东在黄鹦鹉的授意下同博儿金吉思进行了对话。按照昂西府的意思:人也杀了、气也出了,你不回去,反倒过来,没道理啊? 博儿金吉思一咧嘴道:“那些卑贱的猪样胆敢侵犯乌拉金汗的草原,罪该万死,已经被他代表大汗处决了。但是仅仅杀戮这些贱民并不能补偿大汗的损失,因此,他代替伟大的乌拉金汗,向昂西府索要黄金百两作为赔款!” 黄鹦鹉一听就急了,过去历史上蛮族来劫掠他们的时候,他们可从来没要过什么补偿或者是赔款!怎么现在换成他们,就不得不赔钱了呢? 博儿金吉思哈哈一笑,恐怖的蓝瞳放射出邪恶的光,狞笑道:“因为我们草原人是狼,你们中原人是羊,从来只有狼吃羊,何时听过羊吃狼?” 黄鹦鹉气的说不出话来,要钱是万万没有的,他得搜刮多少民脂民膏、或者截留多少赈灾款项才能攒够百两黄金啊?这不是要他这条老命吗?别的好说,赔钱绝对不行! 博儿金吉思一听要钱没有,当时就火冒三丈,撂下狠话:“如果不给,就要屠城,到时候昂西府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不分男女老少,鸡犬不留!” 黄鹦鹉虽然恐慌,但却打定了主意:屠城就屠城吧,反正钱是绝对不会给你们的!而且,就算草原骑兵再骁勇善战,我有城墙坚守不出,你还能插翅飞上来不成! 于是下令,从今日起紧闭城门,任何人不得进出,城守牛振东负责全权指挥城门防御,其中正面城防由牛振东统御、骑兵统领吕红岩听候调遣。两侧由步兵统领苟长胜和典狱长严老黑分别负责镇守。后方由他亲自指挥,钱粮主管徐千富和侍卫统领宪霜听候调遣。同时,命令吴蒙负责全城的物资调度。尽管不情愿,但战争准备还是在昂西府紧锣密鼓的展开了。 博儿金吉思仗没有打成,金子也没要到,心里别提多气了。可他虽然怒不可遏,但是却也明白,自己带的人虽然冲锋无敌,但一没器械二缺人手,想攻城却是万无可能的。挑衅的射出几箭之后,撂下狠话,回去搬兵去了。 博儿金吉思虽然走了,但谁都知道,更可怕的灾难马上就要来了。一时间,整个昂西府风雨飘摇。求援的信已经发出去了,但援军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到来,想平安停过这段时间,他们需要一个英雄。 可是有本事凭一己之力改写战争胜负的人,去哪找呢? 第12章 梦里花落 在工业不发达的农业社会,想要发展经济,首先要保证粮食基础的稳定,想要保证粮食产出,就必须要丰富的水力资源用来灌溉。这些,坐落于昂西平原北部的布衣村全都满足。背靠着一座大山,湍流的瀑布从山上落下,形成一个直径百米的天然湖泊。依靠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即便在干旱与蝗灾肆虐的昂西府、布衣村也是情况相对较好的。即便降雨量不足,湖泊的水位下降了很多,但至少还有些水,辛苦一些,每个人吃饭不成问题。 这天,村子里的年轻人,正从湖泊中取水,准备去地里灌溉。突然有眼尖的人大叫一声,指着瀑布的方向对其他人喊道:“快看,那里似乎有人!” “有人?” “泡在水里这么久,岂不早就。。。” 一些胆小的还在猜测之际,早有胆子大的跳入湖中,游了过去。 “是个年轻人!心脏还在跳!” “快,快给竹子阿婆送去,说不定还有救!” 这就是多宝来到布衣村的经过。当他终于找到机会逃出来,面对的就是汹涌的瀑布,百米的落差,犹豫?这是唯一的机会,跳下去有可能活,留下来只有死路。 多宝不知在湖中泡了多久,当被村民发现以后,便被送到了竹子阿婆家里,阿婆和外孙女青竹生活在一起,是全村唯一懂医术的人,在村子里的威望仅次于村长。 多宝被阿婆救活了。 但是苏醒之后的多宝却失去了记忆,对于自己从哪来、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从瀑布上掉到湖里全都记不起来,只说了自己的名字叫做多宝、是个孤儿。 孤儿两个字唤起了阿婆的同情心,她曾经也是孤儿,知道孤儿的世界是多么寒冷,所以问多宝:“孩子,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多宝摇摇头,并不是完全失去了记忆,大脑中也不是一片空白,而是多了很多支离破碎的场景和画面,出现很多似是而非的人物和记忆,他觉得很乱,所以对于大部分问话,都是简单的点头、摇头。 “阿婆,你先不要问他了,他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摔下来,即便有湖水作为缓冲,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你再问他什么,他肯定不知道的。” 说话的青竹小姐年方十四,比此时的多宝还要小上一岁。第一次见到多宝,就被他浑身上下破碎的衣衫和密布的伤口震撼了,这是经历了怎样的危险啊?村里传说瀑布上面有一片森林,森林里遍布毒虫猛兽,是有去无回的死亡之地,难道这个人是从森林里逃出来的? 阿婆似笑非笑的瞥了一眼自己的外孙女:“丫头,你似乎对这个小子很关心的样子?” “外婆你说什么呢?人家,人家只是对他的来历很感兴趣罢了!”青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连忙解释道。 “哦,很感兴趣啊?我懂了。”竹子阿婆童心未泯、这一笑起来调皮的样子哪里像个老人。 “哎呀阿婆你讨厌,不理你了,我去采药了!”青竹虽然还想再多待一会,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她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小子是真的有点好奇,多宝身上那种充满经历和故事的神秘感,是布衣村里其他男孩子身上绝对找不到的,女孩子嘛,对于未知事物的好奇总是很强烈的。 等到青竹走远之后,屋子里就剩阿婆和多宝两个人的时候,阿婆关上了门,拿出一根细细的针,缓步来到多宝身边:“孩子,你躺着不要动,阿婆有一门针刺的医术,说不定能让你想起点什么。” 多宝想抗拒,想挣脱,但是浑身的伤口失血太多,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骨头仿佛都要碎了。无奈之下,便只得任由那根长长的、针尖甚至泛着紫光的针,朝自己的脖颈探了过来。 “我知道你的失忆是装出来的,你心里一定隐瞒了什么,如果你不说,我就杀了你,别看老太婆我年纪大了,但对付心怀不轨的恶人,还从来没有失手过。” “阿婆,你误会了,我真的不是恶人,还有,是你们把我弄上岸来,救活了我。” “你错了,他们把你抬到我这儿之后,我虽然有心救你,却不知从何处下手,你的身体虽然伤的千疮百孔,按理说早就该失血过多死掉,但你却活了下来。如果你真是从那么高的的地方摔下来,那水面和地面并没有什么区别,你的下场只有一个,就是粉身碎骨。而你,却只是昏迷了一会,就自己苏醒了。你说你丧失了记忆,什么都记不得,可我行医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你的眼神游移躲闪,分明是在骗我。” “阿婆,我真的不是、” “你不必解释,青竹的爹娘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死于战火,然后我们才隐姓埋名搬到这偏远闭塞的布衣村,无论如何,我都要保护好青竹,让她平安长大。我是不会让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留在这里的。要么你说实话,你到底是谁,怎么会到这儿来,发生了什么?要么,我给你扎上一针,然后再把你丢回湖里,你选吧!” “阿婆,我真的对你们没有恶意,等我能走了,我马上离开还不行吗?” “笑话,等你的身体恢复了,那区区一个老太婆,恐怕根本制不住你了,要说实话就趁现在,过一会,青竹那丫头回来,事情就不好办了。”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不是实话,万一我说了实话,你却觉得那是假的,怎么办?” “说说看,作为全村唯一的大夫,阿婆我的承受能力可是很强的!” “那好吧,我说了你肯定不信的,我,其实不是人。” “不是人?那你是什么?鬼吗?还是妖怪?” “都不是,我其实,是个神仙!” 多宝小心翼翼的说完这句话,满以为阿婆会露出一副不相信甚至讥讽的表情,结果阿婆却神秘的一笑,“我就知道。” “你不怀疑?” “我为什么要怀疑?你知道嘛,当村里的年轻人把你从湖水里捞出来的时候,你的身体是热的,送到我这儿以后,我想为你缝合伤口,可即便最硬的钢针都穿不透你的皮肤,用火去烫你的掌心,你居然十指放电,你说,这不是仙人是什么?” “你,你居然用火烫我?” “没办法啊,最初我以为你是妖怪呢,可吓得我老太婆不轻。” “好吧,那这么说,你相信我的话了。接下来你想怎么办?” “不,这要我问你才对,你既然是神仙,怎么会从天上下来,你今后的打算,又是什么?” “我不知道,这回没有骗你,我脑袋里的记忆是不完整的,我现在很混乱。今后的打算,如果你反对的话,我想在村里住一段时间,我会帮村里干活,我的记忆中有很多东西能帮得上你们,你们会需要我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就住在我家,村里由我去说服,干活什么的到是其次,我唯一的条件是:除我之外,你的身份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青竹。你能做到吗?” 多宝点点头,阿婆满意的笑了,“躺下继续休息吧,过一会青竹回来,我叫她给你做点吃的,忘了问你,你这个神仙也要吃饭对吧?” 多宝看着阿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阿婆死去多年的丈夫,曾经是一位通晓天机的算命先生,包括阿婆这一身医术在内,都是跟着丈夫,耳濡目染学会的。她的丈夫临死之前告诉她:自己这辈子泄露了天机,会连累下一代,但是再往后,会有天大的缘分,你要坚强的活下去,见证这段奇遇,也不枉咱们夫妻一场。 所以,当阿婆转身离去的时候,心里面想的就是:“老头子,你说的奇遇我终于等到了,你放心吧,我一定会从中撮合,让咱们青竹早日和他成亲,你算了一辈子天命,最后给你一个神仙血脉的后代,也算我对得起你了。” 就这样,多宝在竹子阿婆的帮助下,在布衣村里安顿了下来。凭借记忆中的一些碎片,帮村民制造了从湖中引水的水车。又用初级的土遁道法,挖出了方便灌溉的水渠。还教会村民如何用泥土烧制陶器,以及如何用动物的脂肪制作蜡烛。在多宝到来之后的一年里,布衣村的生产技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以前十个人干的活,现在一个人一上午就能做到。剩下的时间,大家就跟着多宝,练习一种动作舒展、体态轻柔的健身功夫:太极拳。 这种拳法与其说是战场搏杀的武术,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益寿延年的功效反而更多,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喜欢跟着多宝练习,久而久之,多宝的威望日渐升高,隐然成为了年轻人中最受欢迎的对象。 当然,村里的未婚男青年除外。 自从被救起那天,一直到现在,足足一年多的时间,多宝居然就那么堂而皇之的住在了全村所有男青年梦寐以求的女神青竹小姐家里,虽然大家都知道,有竹子阿婆在,是不可能发生什么违反礼数之事的,但是每天看着自己朝思暮念的意中人,和那个外乡来的野小子朝夕相处,这怎能不让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感到愤怒! 所以,早在多宝定居在布衣村的头一个月,村里就有十几个按捺不住醋意的小子打上门来,找多宝麻烦,但在领教了火花加闪电的妖术之后,在不安分的心也不得不老实下来。 当然,嫉妒之心大有人在,不单单男性嫉妒多宝,也有不少女性嫉妒青竹,霸占了这么好的资源,却一年了也没什么进展。 别的不说,竹子阿婆每天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方面她也觉得,青竹近水楼台先得月,每天在一起,居然连耳鬓厮磨的机会都创造不出,另一方面,对于多宝的迟钝和木讷,她是彻底的无语凝噎,青竹毕竟是女孩子,到底要怎么说,你这个木头神仙才会醒悟呢? “师兄,我明明按你教的做了,齿轮也安上去了,可我的机关怎么就是不动呢?” “齿轮安反了,自然不会动。还有,不要叫我师兄。” “才不要,不叫师兄,难道叫师傅啊?你有那么老吗?我喜欢叫你师兄!” 多宝摇摇头,关于师傅还是师兄的争论,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不是他非得装长辈,而是他实在是不能告诉青竹:我的师父是灵宝道君,贵为三清之一,身份地位即便在群仙璀璨的天界,也是最最顶级最最崇高的。自己身为他老人家唯一的弟子,本身就是和太乙真人这等法力通天、威望崇高的资深仙人平辈,即便哪吒和二郎真君一百个不情愿,当着各自师傅的面,也得叫自己一声多宝师叔。跟人家相比,他多宝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还是非常清楚的。跟着师父没办法,硬着头皮也得装下去,可这要是在凡间再弄一个徒子徒孙出来,光是想想哪吒那个表情,多宝就觉得头皮发麻。 算了,还是算了,虽然青竹这小丫头悟性很高、生的也是眉清目秀、楚楚动人,比天上的仙女都毫不逊色,师父见了多半也会喜欢,但自己还是不要擅作主张,这种容易惹麻烦的事,能不干尽量别干。 毕竟,他在天界这么久,隐约听到的一种说法就是:封神大战之所以爆发,就是因为太多的三清弟子,争夺少量的天界神位。。。 平静的幸福时光总不会持续太久,去外面采购物资的年轻人,带回一个可怕的消息:拥有战争屠夫称号的博尔金吉思率领着一万蛮族部队,开到了昂西城下,战争一触即发。城主府已经发布了告示,向昂西府管辖范围内所有青壮男丁发出召集令,同时号召所有人动员起来,贡献一切可以贡献的力量,保卫家园! 消息传回,村长连忙召集全体村民开会,商讨对策,有的建议全村搬迁,撤离到山林里,有的建议全村动员,积极响应昂西府的号召,村长征询竹子阿婆的意见,竹子阿婆却一脸凝重的看向多宝,一种隐隐的不安在她心头涌现。 多宝皱着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正在此时,平日里嫉妒多宝的那些年轻人站了出来,纷纷对多宝喊道:“真正的男人就应该提刀上阵,保家卫国,缩在女人怀里,算什么本事!有种就上前线,没种就承认自己是缩头乌龟,滚出布衣村!” 青竹听了他们的话,刚要反驳,多宝却站了起来,面色平静的对众人说道:“我不认识路,你们谁带我去?” 惊呼声响起,这个答案出乎众人的预料,竹子阿婆叹了一口气,仿佛早已预料到这样的结局。那几个年轻人则面面相觑,怂恿和煽动是一回事,把自己也搭上就是另一回事了。 最让人动容的,还是青竹的表现,她拉住多宝的衣角,泪眼朦胧的,却一句话也不说。 多宝满怀歉意的苦笑了一下,伸手拭去青竹脸上的泪痕,对她认真的道:“谢谢你青竹,你的心意,我一直都懂。如果这次,我能活着回来,嫁给我好吗?” 青竹闻言再也忍耐不住,猛地扑到多宝怀里放声大哭。多宝迟疑了一下,而后紧紧将她抱住。 “如果发生什么不测,忘了我吧,就当我的出现,是一场梦里花落。” 第13章 最后的战役 在布衣村青年阿牛、阿虎、阿成的陪同下,多宝跋山涉水,终于来到了战争前线。博尔金吉思的大军,犹如一只嗜血的凶兽,压迫的昂西府城摇摇欲坠。战争还没开始,人们似乎就已经看见了战败、城破、鸡犬不留的惨状。 在这样一种悲观到近乎于绝望的压抑气氛中,多宝和其他上百名来自各个村庄的青壮男丁,被编进了临时组建的守城部队,他们的直属领导是步兵统领勾长胜的副官:马平国。这个永远一副赌输了钱的样子的矮个子壮汉,手中两把铜锤,曾经也是杀人不眨眼的人形凶器,不然也无法在黄鹦鹉管辖下,从一介平民混到步兵副统领的位置。这一百名青壮男丁,在他的带领下,唯一的任务就是堵住城门,无论用任何方式,都绝对不能被敌人攻破。 巨大的战争压力,迫使黄鹦鹉不得不打开了尘封已久的粮仓,在丢掉一半发霉变质的粮食之后,总算还有一小部分做成了战饭,让将士们饱餐一顿。只不过,看每个人脸上那难看的极点的表情就知道,大家都把这顿饭,当作了生命中最后一顿午餐。 正午,浓烈的阳光洒向战场,照在蛮族身上,铠甲和刀锋反射出一片金灿灿的光。博尔金吉思嗜血的眼神中凶光大作,战刀前指,下令攻城。城头上,骑兵统领吕红岩率领着守城的将士,拿起弓箭展开反击。当第一名蛮族的士兵,被弓箭射倒在地,长期以来弥漫在城头上空的恐惧阴霾似乎都放晴了许多。 蛮族,也不是无法被战胜的,或许在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蛮族就会退兵呢? 然而就在希望刚刚发芽的时候,一只锋利的长矛从博尔金吉思手中掷出,将正指挥作战的吕红岩钉死在墙上,这一击不但除掉了城头的指挥,也同时浇灭了士兵们守城的信念。 连盔明甲亮、全副武装的骑兵统领都被一击杀死,而且是相隔百米距离,那他们这些身无寸铁的普通士兵,再继续站在城头射击,岂不是活靶子? “回来,都给老子回来!敢临阵脱逃者,斩!”城守牛振东手握令箭,朝着四散奔逃的士兵疯狂呐喊,可是斩字才说出口,又一支长矛画出一道飘逸的轨迹,将他也钉死在城楼之上! 失去了来自城楼的威胁,蛮族的士兵得以肆无忌惮的向城门发起冲锋,眼看着马平国派上去堵城门的士兵一个个被震得倒地吐血,多宝大吼一声:“都闪开,门要破了!” “不能退!就是死,也要给我守住!”马国平对着多宝怒目而视,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都什么时候了,城门要是被攻破,紧随其后的,就是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这个小子难道不知道吗? “相信我,都让开吧。” “我凭什么相信你,城破的后果你知道吗?你承担的起吗?” “凭什么相信我?就凭这个!”多宝平静的看着马平国,然后一拳轰碎了五米多高的城门。 “你!”马平国大惊失色,也不知是惊叹于多宝的巨力还是城门破碎的恐惧,一时间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他们愣住了,正在攻城的蛮族可不会发愣,他们还以为是自己的攻击起到了效果,纷纷怒吼一声,向城里冲了过来。城门口那百十名士兵,在他们眼中,就跟案板上的鲜肉没什么两样。可就在双方即将碰撞的一刹那,一股澎湃的力量瞬间从多宝身上爆发,无论是马平国,还是那百十名士兵,都看到了让他们永生难忘的、堪称神迹的画面。 多宝还是那个多宝,但他的身体四周,却突然多出了几件东西,那几件东西散发着红黄蓝绿各色光芒,竟然就那么围绕着多宝的身体漂浮在半空之中,众人在惊呼之中仔细去看,发现那悬浮着的,竟然是生火做饭所用到的厨房用具!切菜的刀、炒菜的铲、盛菜的勺此刻在多宝手中,纷纷化作犀利的武器,蛮族那看似厚重的盔甲,竟然在这些刀铲饭勺面前如同纸片般脆弱。而敌人手中从四面八方刺出的刀枪剑戟还没等伸到多宝面前,就都被两口炒菜煮饭的大锅自动拦截。最神奇的还要属那只烧水的铜壶,居然仿佛有生命一般,巡视在空中,将好几个准备突施冷箭的蛮族士兵烫的嗷嗷直叫。。。 博尔金吉思端坐在马上,看到城门被攻破,正带着手下发起冲锋,准备攻进城去尽情的烧杀抢掠一番。可策马飞奔到近前,才发现情况和自己想象的不大一样,平日里彪悍的草原勇士,此刻却仿佛沙包一般,被人从里面一个接一个的丢出。气的博尔金吉思大喝一声:“全都退下,让我来!” 正在攻城的蛮族士兵听到这个命令,如临大赦一般退到一边,将场地完全空出来,交给自己的无敌统帅。博尔金吉思策马来到城门之前,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多宝,那飞舞的炊具、上下盘旋的大锅,就连他看了都是一愣。但自己兵锋所指,所向披靡,不管对方什么来路,都不能阻止自己屠城的野心! “你是,什么人?” 多宝仰着头,分毫不让的与对方对视着:“不想死的话,就带着你的人快滚!” “让我滚,那要先问我手中的大刀,答不答应!”博尔金吉思狞笑一声,举起大刀狠狠的劈了下来。 一口巨大的仿佛水缸一样的大锅猛地飞起,朝博尔金吉思撞了过去,巨大的撞击力让他连人带马滚出来老远,好不容易从地上爬起,却发现自己的掌心虎口竟然鲜血淋漓,“怎么可能?自己竟然被人从正面击倒?而且仅仅只凭蛮力?” “我不服!再来!”博尔金吉思怒吼一声,顾不得双臂的麻木和掌心传来的剧痛,再一次挺身而上,迎接他的,又是一口大锅,又是一次撞击。 “我不想杀你,带着你的人,走吧,永远不要再回来!” “我不管你用的是什么妖法,但是伟大的乌拉金汗统御下的草原勇士,是不会就这样逃走的!所有人给我听着,一起上,杀了他!” 蛮族们眼看着自己往日无敌的统帅、战争屠夫博尔金吉思都无法击败对手,心中的恐慌正不断蔓延,但听到命令,还是没有犹豫的埋头冲了上去。个体无法战胜的对手,或许凭人海战术,能赢呢? 感受到蛮族一拥而上的杀戮气息,多宝眼中最后一丝怜悯悄然退去,一种冷漠的不像人类的气息,在他身上浮现:“这种熟悉的膻味让我想起曾经做过的一道菜,盐巴、孜然、辣椒面,让我想想,还需要什么?对了,火候是最重要的。不知道过去这么久,还记不记得怎么用?” 玄天净火! 多宝虽然在天界众神中战斗力垫底,但每天负责给灵宝道君做饭的他,基础的五行道法还是懂的一些的,这玄天净火就是其中用来烧火做菜的一门法术,虽然跟太上老君炼丹的三昧真火相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但此时此刻,用来对付区区蛮族,却是绰绰有余。 炽热的火焰毫无预兆的从多宝指尖升腾,起初只是一点点,但那灼热的高温却将城门这一块彻底点燃,冲在最前面的博尔金吉思平生第一次终于感到了恐惧,然而为时已晚,当他的身体被火焰吞噬,最后的惨叫消散在天地,蛮族退了。用比来时更快的速度,丢盔弃甲的退了。 幸免于难的守城众将士,仿佛朝拜天神一般,敬畏的向多宝鞠躬致敬,更有激动的,甚至跪下来抱头痛哭。本以为必死无疑的局面,他们竟然活下来了,奇迹,竟然真的发生了! 城主黄鹦鹉,在仅存的几名要员:钱粮主管徐千富、典狱长闫老黑、步兵统领勾长胜、后勤押运官吴蒙、侍卫统领宪霜的陪同下,接见了多宝。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敢问大仙师出何门?家里还有哪些师长?如愿赐我长生不老之方,愿出黄金千两! 多宝的回答当然让他很失望,但以众人对蛮族的了解,恐怕以乌拉金汗睚眦必报的个性,一定会带领更多蛮族卷土重来为博尔金吉思报仇雪恨。于是,黄鹦鹉向多宝恳求,希望多宝能留下来,帮助昂西府防御,他愿让出城主之位,只求多宝能庇护一方平安。 多宝推辞了城主之位,但要求昂西府尽快修缮城墙,并挖掘护城河,搭建防御工事,以备今后的战事。黄鹦鹉闻言面露难色,在钱粮主管徐千富的示意下,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第二天,黄鹦鹉失踪了,跟着一起失踪的,还有钱粮主管徐千富,侍卫统领宪霜,步兵统领勾长胜。 城中百姓对此义愤填膺,纷纷破口大骂:狗官平时贪赃枉法,遇到危险就只顾自己逃命,毫无担当,当真猪狗不如! 多宝命马平国统御剩下的士兵,派闫老黑安抚众人,又吩咐吴蒙将所有剩下的资源集中起来。 等待他们的,还有一场最后的战役。 第14章 丫头 咱们回家 从昂西府偷偷跑出来的城主黄鹦鹉,带着钱粮主管徐千富、步兵统领苟长胜、侍卫长宪霜,趁着夜色,急匆匆地赶路。这次出来的太匆忙,只带了最值钱的金银财宝,那么多粮食就白白丢给昂西府的百姓,每当想到这里,黄鹦鹉就感到一阵肉痛。为了避免人多口杂,走漏了风声,除搬运财宝的士兵之外,并没有带多余的护卫。一行十二人,分乘三辆马车,由钱粮主管徐千富亲自驾车,在前方引路,黄鹦鹉和家眷坐在第一辆,苟长胜和宪霜分别押运着金银珠宝,在后面两辆。 此时月黑风高,黄鹦鹉在马车中坐着,随着马车的颠簸,他的心也跟着一阵狂跳。车外响起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吓得他一惊一乍,颇有些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意味。众人走了一个多时辰,昂西府的城楼已经逐渐淡出了视线,马车行进的速度越来越快,车外的风声也越来越强烈,黄鹦鹉心里的不安越来越严重,隐隐感到要出什么事。 于是,他掀开帘幕,问正在驾车的钱粮主管徐千富:“你选的这条路不会有问题吧?我怎么总觉着不稳妥,要出事呢?” 月色中,徐千富脸色微微一变,赶忙赔笑着:“放心,我还能害你不成?其他方向都已经被蛮族包围了,只有这条隐秘的小道能通向咱们要去的地方,你且放宽心,进去休息一会吧。” 黄鹦鹉半信半疑的回到车里,但心中的疑惑却丝毫未减,好歹他也在昂西府当了多年的城主,怎么刚刚的地方看起来那么陌生呢?就在他的疑虑中,一行人马继续往前走,走不多远,刚过一个山丘,就听见一声炮响,从四面八方冲出来成千上万的蛮族士兵,将他们团团围住。无数只火把,将夜晚照的亮如白昼,火光映照下,无数旌旗招展,在众多旗帜之中,一面金底黑字的战旗高高飘扬,和蛮族打了这么久交道的众人明白,那一定就是草原之主乌拉金汗的帅旗! 三辆车都停了下来,八名士兵刀还没来得及出鞘,就被射死两个,吓得剩下六人赶忙将刀丢在地上,匍匐在地,磕头求饶。 这是怎么回事? 就算蛮族的骑兵动作再快,也不该这么快就深入到昂西府的腹地啊?而且,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情,他们几人才从昂西府逃出来,大半夜的,竟然在这荒郊野外直接与乌拉金汗本人撞了个正着!要说这里面没鬼,狗都不信! 黄鹦鹉已经从车里钻了出来,此时的他,看到周围无边无际的蛮族,以及那傲然挺立的帅旗,吓得脸都白了,刚想问徐千富这是怎么回事,就见徐千富满脸谄媚的,从怀里掏出一面小旗,口中不断的重复着一句蛮族语言:哦兜兜、乌拉拉呗,蛮木兹拉牙诺呗!哦兜兜、乌拉拉呗,蛮木兹拉牙诺呗!(伟大的乌拉金汗,我按照您的命令将人带来了!) 看到他这副上蹿下跳的模样,所有人都明白怎么回事了。黄鹦鹉惊呼一声,一脸的难以置信,指着徐千富,颤颤巍巍的说:“你,你竟然敢背叛我?” 徐千富瞥了他一眼,轻蔑的一笑,骂到:“我跟着你这么多年,鞍前马后、任劳任怨,所有人都以为那些钱粮是我跟你一起私吞的,可事实上,我只不过是替你捞钱的手,那些钱财,你有给我哪怕一份吗?” “你,我那是替你攒着,你的那份,早晚会给你的,这次出来,难道没带着你吗?” “你还有脸说,按照你本来的打算,我们所有人都只是帮你搬运财产的替死鬼吧!” “你,你胡说些什么?”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瞒着大家?好,宪霜,我问你,你接到的命令是不是过了第一道山口就干掉苟长胜?” 宪霜一惊,连忙摆手说不是,可脸上的表情却骗不了人。苟长胜气的脸都绿了,看着黄鹦鹉,质问到,“为什么?” 黄鹦鹉还想掩饰,徐千富却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再次说道:“在宪霜除掉老狗之后,我的任务就是,在他的饭里下毒。现在我到要问问了,除掉宪霜之后,你又打算派谁来杀我?” 徐千富此言一出,宪霜立刻也不干了,看他那震惊的样子,显然内心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就在几人狗咬狗一嘴毛,互相争执之际。一声炮响,乌拉金汗在几十名高大骑士的簇拥下,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这位凶名在外蛮族首领,皮肤蜡黄,两只眼睛透着贪婪凶狠的光,鹰钩鼻梁高高挺立着,薄薄的嘴唇,尖尖的牙,三分像人,倒有七分像一头恶狼。 眼看乌拉金汗出现,徐千富赶忙跑过去躬身一礼,同时用蛮族语高声喊道:“哦兜兜,乌拉拉贝,此刊拉诺买一木兹,步履乌尔看迪诺乌尔乌尔迪诺!”(伟大的乌拉金汗,您的荣耀与山川同在,比日月更加辉煌、更加耀眼!)一边说,一边又是一个标准的蛮族礼节。 乌拉金汗老鹰般的目光扫了徐千富一眼,嘴角一弯,似乎笑了一下,他在高头大马上微微招手,徐千富双目放光的跑上前去,以为对方要履行说好的奖赏,结果乌拉金汗一拽缰绳,那匹汗血宝马猛地一抬前掌,将徐千富踢飞出去三米多远,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徐千富到死都没想明白,自己是哪句话说错了,还是哪个音没说标准? 一位面色苍白,双目阴鸷的老者从乌拉金汗身后走出,用一口标准的中原话说道:“伟大的乌拉金汗不需要背叛主人的奴隶,背叛,是可耻的罪过,这个人,死有余辜!” 眼看着徐千富身死命消,横尸当场,黄鹦鹉只觉得裤裆一热,竟然吓尿了裤子。他在原地站着发愣的功夫,宪霜和苟长胜却争先恐后的趴在地上,祈求蛮族的饶命。 阴鸷老者看了眼乌拉金汗,得到乌拉金汗的点头示意以后,老者拔出身上的马刀,用力一掷,刀身挺直的插在地上。“伟大的乌拉金汗不需要废物的效忠,你们两个只能有一个活命!” 苟长胜到底岁数大了,还在琢磨这句话含义的时候,宪霜早已抢先一步,从地上拔出马刀,一刀砍下了苟长胜的头颅。 斩杀掉同僚的宪霜,并没有丢掉马刀,而是将凶狠的目光转向了还在发抖的黄鹦鹉。 就在黄鹦鹉惊恐的看着宪霜不断逼近的时候,乌拉金汗却说了一句什么,阴鸷老者赶忙翻译道:“那个人先不要杀,大汗还有事吩咐他做!” 这句话黄鹦鹉听明白了,得知自己还有利用价值,他不由得心头一松,赶忙爬过去,对着乌拉金汗倒头就拜。 乌拉金汗鄙视的看着磕头如捣蒜的昂西府城主,语气冷漠而高傲的说着什么,阴鸷老者同步进行了翻译。 “你卑贱的性命在伟大的乌拉金汗面前,渺小的就像蝼蚁,只要大汗愿意,他可以用一万种方式让你和整座昂西府的百姓生不如死,但是大汗仁义宽厚,相比于武力征伐,更愿意以德服人。只要你能杀了那个阴谋害死博尔金吉思的小子,用他的命,就可以换你的命。不仅如此,只要你宣誓对大汗臣服,将每年税收的三分之二贡献给大汗,并每年进贡青年男女奴隶各一百名,大汗就准许你,继续做昂西府城主。” 黄鹦鹉愣了,还有这好事?周围村子里有的是人,这些人的想法很怪异,越是活不起,越要生孩子,孩子越多,越活不下去,有他们在,就绝不会为奴隶发愁。上缴税收的三分之二,这倒真是在他心头上割肉,可是再怎么样,不还是给他留了三分之一?关键是,乌拉金汗要的那个小子太厉害了,连战争屠夫博尔金吉思都被他灭了,自己这两下子,对付他实在是有心无力啊! 或许是看出了黄鹦鹉的为难,阴鸷老者低声说道:“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谚语:再勇猛的野兽也有自己的软肋!那个人无论多厉害,都必然有自己的弱点,那个弱点就是你唯一活下去的机会,喝了这碗毒药,然后你有三天时间去准备,三天之后,拿他的脑袋换解药,或者跟着昂西府一同陪葬吧!” 黄鹦鹉颤颤巍巍的接过毒药干了下去,当时就感到自己的胸腔和腹部都在燃烧,他根本不敢想象,三天之后毒药发作自己的样子,他也知道,祈求蛮族放过自己是不可能的,唯一的机会,恐怕真的就只有,找出那个小子的软肋! 偌大的昂西府,一夜之间城主失踪、城守阵亡,其他大小官职不是被杀就是跟着城主一齐逃走,以至于现在大小事务,全都压在了多宝和少数几个将官身上。典狱长闫老黑,是个彻头彻尾的粗人,张嘴闭嘴的脏话,但就是这么个三句话离不开骂娘的主儿,在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却表现出了令人肃然起敬的英雄气魄。 他把监狱里的囚犯全都放了出来,对他们说:“蛮族入侵,昂西府危在旦夕,愿意逃命的,他不拦着,想一起舍生取义,捍卫家园和百姓的,他双手欢迎!” 有的人走了,更多的人选择留下。事实证明,英雄和懦夫都是会传染的,随着硝烟战火的临近,在乌拉金汗的大部队到来之前,所有还能动的老少爷们,都来到了昂西府的城头,今天这一战,无论结局如何,他们都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人,固有一死,要死得其所,绝不当逃兵,绝不当懦夫! 终于,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大地,滚滚烟尘从远处升腾而起,那雷鸣般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就像一面巨大的铜锣,狠狠的敲击在每个人的心头。 来了,蛮族之主乌拉金汗亲自率领的二十万草原骑兵,自西向东,浩浩荡荡的朝昂西府杀了过来。每一匹马,每一个兵,每一把刀,都对即将展开的杀戮跃跃欲试。小小一座昂西府城,即便在无数人的努力下、没日没夜、紧锣密鼓的加紧着战备防御,但相比于二十万蛮族大军,就像萤火比之皓月,完全不在一个级别。多宝甚至怀疑,对方只需要一个冲锋,就将攻破昂西府的防御。己方唯一获胜的机会,就是自己,趁着对方立足未稳之际,对乌拉金汗实施斩首突袭,只要能将乌拉金汗成功斩杀,那对方纵有千军万马,也会乱成一团。毕竟,马平国告诉过他,乌拉金汗足足有五十个王子,每个人都骁勇善战。如果自己能将乌拉金汗斩杀,那这些王子是先攻破昂西府,还是先聚拢人马呢? 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多宝知道,自己必须行动了。即便乌拉金汗在千百名最最精锐的重装骑兵的严密保护下,即便自己就这么冲过去,无异于飞蛾扑火,但是为了昂西府的十几万平民百姓,为了远在山中的布衣村村民,为了无数个像竹子阿婆和青竹小丫头一样,善良而美好的生命,多宝知道,自己必须站出来。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多宝冲身后众人粲然一笑,然后纵身一跃跳下城楼,虽千万人吾往矣,毅然决然的朝乌拉金汗的帅帐冲了过去。 无数只利箭仿佛雨点一般朝多宝攒射而至,与此同时,两口大锅严丝合缝的挡在多宝身前。一千米,八百米,六百米,离得近了,由大力士投掷而出的长矛又接踵而至,除了两口大锅,菜铲和饭勺也不得不加入到防御的阵营。四百米,三百米,离得近了,多宝甚至能看清乌拉金汗脸上的胡子和狞笑! 就在这时,野狼的嚎叫响彻在战场,几十只战马那么大的巨狼,从乌拉金汗身前的铁笼中放出,张着狰狞的血盆大口,朝着多宝猛扑过来。 多宝眼神中寒光一闪,一把比菜刀更厚的长刀无声的出现在手中。 剔骨刃!分筋错骨,割肉断肠! 面对腥风扑面的恶狼,多宝竟然闭上了双眼,然后仿佛舞蹈一般,飞快的斩出了四刀。 一刀,狼魂陨, 二刀,狼命消, 三刀,狼头落, 四刀,狼奔逃! 四刀,多宝仅仅使出了四刀,那些前一秒中还张牙舞爪的巨狼,下一秒,还活着的几条,纷纷哀鸣一声,顾不得同伴支离破碎的身体,就夹着尾巴逃向了远方! 乌拉金汗大惊失色,从宝座上站起身,大吼一声抽出了宝刀,两旁护驾的武士纷纷战刀出鞘,一股澎湃的战意,从他们体内爆发而出,为了大汗的安危、为了勇士的荣耀,他们怒吼着,向强敌发起了反冲锋! 此时的多宝,脸上沾满了恶狼的血液,杀红了眼的他,看起来和蛮族没什么分别,两口大锅、菜铲饭勺护体,手握双刀,对着冲到面前的蛮族勇士就开始了对砍。 战场上喊声如雷、杀声震天,刀光翻卷、血肉横飞!几乎只是几个眨眼的功夫,冲上来的十几名武士就化作尸体躺在了地上。还没等他们的热血冷却,更多的武士,就狂吼着再次冲了上来! 多宝就像一个人形的绞肉机,在不大的空间里闪转腾挪,手中双刀上下翻飞,刺出危险的轨迹、划过致命的弧线! 乌拉金汗的手脚冰凉,心都在滴血!这些草原上最勇猛的儿郎,此时在这个仿佛妖怪一般的中原人面前,犹如手无寸铁的羔羊一般任其宰杀。乌拉金汗的确带着很多部队,像这样的勇士,更是多到杀不完。可勇士再多,在无所畏惧,也不该就这样毫无反抗的被屠戮,这不是勇士的死法,这不是英雄的归宿! “够了,够了,都停下!” 乌拉金汗的命令,止住了还想再继续冲上去的勇士,每个人的呼吸都变的迟缓而沉重,草原上的勇士从来不怕死,但是谁都不想这样白白送死! 多宝的气息也有些凌乱,但滴血的双刀还用力攥在手中。他的头上、脸上、身上全都是血,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从砍出的第一刀到现在,体力在不断下降,但战意,却在持续升腾! 乌拉金汗身边,一位眼神阴鸷的老者,用中原话对多宝喊道:“你回头看一看城墙,看看那是谁?” 多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回头一看,瞬间,一股比之前强烈百倍的愤怒在心中爆发! 青竹,不知为何出现在昂西府的城头,黄鹦鹉手中提着一把长刀,正横在青竹细嫩的脖颈上,随时都可能动手! “混蛋!”多宝几乎要把钢牙咬碎,这个时候,已经逃走的昂西府城主再次出现在城头,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青竹,还有包括竹子阿婆在内的众多布衣村民,都被五花大绑的,押到了城头之上。目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你个卑鄙的杂种,你还是个人吗?” 多宝暴怒的声音响彻云霄,那择人而噬的样子犹如凶兽般恐怖异常。吴蒙叹了口气,惭愧的低下了头,是他,没有抵住黄金的诱惑,偷偷放黄鹦鹉等人进了城。闫老黑在发现的时候,就立刻与对方起了冲突,但奈何技不如人,被宪霜一刀砍伤。此刻,他捂着鲜血淋漓的手臂,双目中几乎都要喷出火来。 “废话少说,你一个人再厉害,能打得过人家二十万士兵吗?我这也是为了昂西府上上下下十几万百姓考虑,不信,你问问他们,是想陪着你一起战死,还是跟着我,投靠了大汗,好死不如赖活着?” 黄鹦鹉此言一出,周围三三两两的人群开始,逐渐扩大到了城下所有的百姓,大家起初都觉得惭愧,觉得对不起为大家浴血奋战的多宝,但是求生的欲望最终还是压倒了廉耻,低下头,用沉默默许了黄鹦鹉的话。 多宝感到心在颤抖,血在冷却。这就是自己为之付出土地?这就是自己为之奉献的人民? 黄鹦鹉得意的一笑,朝多宝喊道:“看到了吗?看到了吧!你打不赢的,你输定了!马上自裁,不然我杀了她!” 多宝的心在滴血,咬着牙不让眼泪流出来。自我了断很容易,但谁能保证自己死后,青竹和大家可以平安无事的活下来? 就在多宝的内心剧烈挣扎、痛苦抉择之时,青竹用她柔弱但坚定的声音朝他喊道:“师兄,我好喜欢你,我愿意嫁给你!青竹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师兄,咱们来生再见!” “不要!”多宝高喊一声,他忽然意识到到青竹要干什么了,但他离得太远,尽管拼命的跑,却还是晚了一步。 鲜血洒在土地上,像极了一朵盛开的花。 多宝感到一个声音在心里破碎了,一种最宝贵的东西,他才刚刚拥有,就永远的失去了。 城楼之上,来自布衣村的几个年轻人,阿牛、阿虎、阿成发了疯一样朝黄鹦鹉扑了上去,手无寸铁的他们,眨眼就被一旁的守卫用长矛捅穿,失去了生命。闫老黑发出一声非人般的怒吼,根本不理会宪霜当胸一剑刺进自己的身体,大刀用力一挥,砍断了宪霜的头颅。黄鹦鹉还想压制愤怒的百姓,却发现身边早已没有了执行命令的爪牙。 城楼之上,无数激愤难平的布衣村民掀竿而起,同时更多良心发现的百姓加入了其中,黄鹦鹉的惨叫还来不及发出就被更大的声音所淹没。。。 眼看着局势朝失控的方向发展,乌拉金汗把心一横,战刀前指,大喊一声:“冲锋,屠城!杀了他,赏金千万,封万户侯!” 城楼之上,是愈演愈烈的暴乱; 千米之外,是杀红了眼的骑兵; 在一切嘈杂混乱之中,多宝终于来到了青竹身边,他用颤抖的双手抱住了青竹柔弱的身躯,眼泪止不住的落下。 “丫头,咱们回家!” 第15章 结束还是新生? 多宝发现自己来到一片虚无空冥的地方,这里似乎什么都没有,又似乎充满了一切可能。在这里,他只需要意念一动,就可以瞬间百里,跨越虚空。然而无论百里之外,还是此处的脚下,又好像并没有任何的分别。 我是谁? 这是哪? 我为什么会来这? 青竹呢? 战争呢? 青竹是谁? 什么战争? 发生了什么? 我的头好疼! 有人吗?告诉我这是哪儿? 多宝满世界的游走,不断的找寻,每一次他以为找到了出口,结果发现,那只是一道消逝的火光。每一次见到这消逝的火光,他的头都会感到一阵刺痛,紧随其后的,是一片更大的空濛。 渐渐地,多宝忘记了一切,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一个黑色的身影,悄然出现在这片虚空,他很自然的出现在这里,仿佛这里与生俱来就是他的领地。他是这里的主宰,这里的一切规则,由他制定。 “你是谁?” “我就是我啊,你不记得我了?” “你是?不,我不记得你,我没见过你,等等,我是谁?我是什么时候来这的?我是什么时候存在的?” “看来你很痛苦呢?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吗?” “是的,是发生了很可怕的事,我失去了,失去了什么呢?” “你怎么会失去呢?你不是从来都没拥有过吗?” “我不知道,我是谁?你又是谁?我拥有什么?我又失去了什么?我不知道!” “你拥有的一切都结束了,结束了明白吗?” “结束了?” “不论你多么留恋,多么渴望,你所拥有的,都变成了曾经,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不,我不想结束,我不要结束,我还没开始!” “开始,这是一个美好的词汇,你想要吗?告诉我,你想要重新开始吗?” “我想,我想,我要!” “那我就给你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记住,这是你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黑衣人轻描淡写的一挥手,多宝化作一道白光,融进了一片紫色的虚空。然后他仿佛什么都没做似的,轻轻拍了怕双手,低声道:“可别挥霍了我的重生。。。” 极北荒原深处,厚厚的冰原之上,黑衣人凭空出现,露出手臂,按在冰面,能量涌入。。。熟悉的过程,预料之中的回应,黑衣人平静的声音里透出一股激动: 师尊,我将他带来了! 仿佛地震一般澎湃的力量冲击着地面,冰层开裂,封印浮现。 一个声音自九幽之下冲天而起,眨眼又归于平寂。 “已经等了上千年,再继续等待,等待他的到来!” 第16章 拂晓 海洋 黎明 “同学们好,欢迎来到荆棘花学院!我是你们的老师,莱思琳小姐。首先,我要恭喜各位从全国几万名报名者中脱颖而出,成为玫瑰王国历史上最悠久、荣誉最崇高、师资力量最强大的伟大的荆棘花学院的一名学员! 在过去的一千年中,这里曾为玫瑰王国输送了数以万计的高端人才,被称为宰相与元帅的摇篮、公爵与王妃的诞生地!无论你来自何方,怀揣怎样的梦想,在这里都能找到答案! 下面,在开始新学期的第一堂课前,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熟悉你们今后的同学,我们先进行一个自我介绍的环节,就从布莱恩王子殿下开始,让我们以热烈掌声,欢迎王子殿下!” 一位金发碧眼的阳光美少年带着满脸的骄傲与自信,昂首阔步的来到讲台之上,台下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立刻汇聚到王子俊美的脸庞上,拼命挤出一副足够忠诚又不过分谄媚的笑容。毕竟,谁不希望能给有可能成为国王的人留下好印象呢? 当然,几乎的意思就是说,凡事都有例外。而这个例外就是重生到异界大陆的衰神多宝,不过,现在的多宝有了新的名字、他现在的身份是玫瑰王国八大守护骑士之一、王尔德家族的少爷弗雷德里希.王尔德。此时,六岁的小弗雷德就坐在教室最后排的角落、靠近窗子的位置,捧着一本《世界通史》在津津有味的读着。无论是莱思琳老师还是王子殿下,他们所说的话通通被小弗雷德自动忽略了。 “哼,什么脱颖而出,还不是靠家族的关系和势力?全国那么多有天赋的小孩,真正以平民身份入选的总共才有几个?” 多宝不屑的撇了撇嘴,快速读完了手中这页,翻过一篇,继续用铅笔在上面涂涂画画。 读书笔记是他的家庭教师贾维斯博士教给他的一项很实用的技能。善于做笔记可以更系统的记忆、归纳、总结所学到的新知识。正是凭借不断的读书、不断的做笔记,多宝才从两岁识字起,到现在不过四年时间,就对自己重生的这个世界有了大体的了解。 简单来说,这个世界最初是一个平行四边形,后来在地壳的不断变迁中,逐渐分列成两部分:西方的拂晓大陆和东方的黎明大陆。在两片大陆中间,是由无数星罗棋布的岛屿共同组成的海洋文明。拂晓大陆和黎明大陆都是三角形,区别是拂晓大陆是一个倒三角▽,而黎明大陆是正三角。其中,弗雷德所在的玫瑰王国就位于拂晓大陆的中西部。 拂晓大陆整体的地势是北高南低,大陆最高的两座山脉:平均海拔四千米以上的龙隐雪山和平均海拔三千米的乌拉尔山脉在西北交汇。其中的龙隐雪山将大陆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凉月国完全隔离在大陆的西北角。长期的与世隔绝,让凉月国成为了拂晓大陆上最神秘的国家。人们对凉月国的认知仅限于那里位于高原之上,是没有海岸线的内陆国,由神圣的祭司团负责国家的治理。由于祭司们追求一种清高的生活品质,因此凉月国经济环境较差。盛产各种珍惜名贵的雪山药材,比如冰山雪莲、雪山参、雪梨、雪蜜瓜、雪甜心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享誉全大陆的高山绿茶以及大陆公认品质第一的雪山矿泉。丰富的资源,稀少的人口,天然封闭的环境,凉月国的人们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在纷繁复杂的世界悠然自处,自由自在。 另一条乌拉尔山脉将信仰光明神的光明神国围在了大陆的东北角。光明神国拥有将近四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凉月国的一倍,人口超过八千万,是凉月国的四倍,全部都是光明神的信徒。光明神国虽然名字里带一个“国”字,但实际上并没有国王或者皇帝,他们的最高统治者是教皇,既是宗教的领袖同时也是国计民生的主宰,还是一切武装力量的最高指挥。在光明神教的教义中:教皇就是光明神行走在人间的代言人,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光明神的最高意志。光明神国是没有法律的,因为根本不需要,每个人都会自觉遵守光明神的教诲、遵从光明神教的教义。在光明神国做生意,或者同一个虔诚的光明神的信徒打交道,从来不用担心对方是否会存在欺诈或者违约,他们对光明神的虔诚使得他们的契约精神无比牢固。 在地理位置和资源方面,和凉月国有些相似的是,同属大陆最北端的国家,光明神国的北方边界完全被一望无际的大雪覆盖,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任何生物能够穿越那片雪原,甚至在光明教廷的典籍中,对那片土地的记载都是,那是被神所遗弃的废土,任何人都无法穿越。但是,和凉月国完全属于内陆国不同的是,光明神国在靠近大陆东北角的位置,有唯一的海港:摩尔棱斯克。这也是全大陆唯一的冰海港口,盛产鳕鱼、帝王蟹、冰虾、雪贝、鲸鱼、海豹以及巨乌贼等多种冰海生物,极地海洋资源极为丰富。每年,都有上万艘渔船满载着摩尔棱斯克的海鲜,出访大陆各个港口,为光明神国换回生产生活所必需的资源,是光明神国对外经济最重要的口岸。 国内其他物产方面,因为光明牧师独有的祝福礼赞,平原地区的粮食产量极高,不仅利用有限的耕地完全满足了国内众多人口所需的粮食,甚至每年还能有一部分剩余用来酿造醇香甘甜的葡萄酒。同样是宗教祭司们管理下的国家,至少在人民的生活品质和经济水平方面,光明神国是远远超过凉月国的。即便放眼整个大陆,甚至全世界,光明神国都是最富有的国度。 普通的信徒们生活的简单而快乐,除了一天必要的工作之外,他们就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对光明神的赞美之中,他们的食物基本以面包、咖啡、水果和海鲜为主,烹饪的程序并不复杂,崇尚保留食材本身的原汁原味。 在光明神国的南方,大陆上最长的河流阿波罗将整个大陆一分为二的拦腰截断,构成了划分东北部光明神国、中西部玫瑰王国和南方的德罗斯帝国天然的分界线。 在凉月国以东、光明神国以西的方向,高耸的龙隐雪山和乌拉尔山脉构成了两国同玫瑰王国天然的边界,而滚滚奔流的阿波罗河水,又将南部的德罗斯帝国和玫瑰王国隔开。在玫瑰王国的西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经过三个月左右的航行,就能绕过七大岛屿,到达海的尽头、黎明大陆。 由此可见,山川河流将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天然划定,千百年来虽然有野心的帝王将相想要拓张疆域,但碍于天堑的阻隔,最终都不得不放弃侵略和吞并的野心。 弗雷德的祖国玫瑰王国两面环山,一面临海,一面是河流,被包裹在中间的土地除了沃野千里的平原,就是地势平缓的盆地。总之,都非常适宜粮食和作物的耕种。因此,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古代,就已经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后来的岁月里,更是逐渐形成了大大小小几十个各自为政的城邦,这些个城邦连年混战,弄得民不聊生。最后,一千年前,在一位伟大的骑士艾尔多安.欧文的带领下,一共九位骑士率领着英勇的战士平定了国内的叛乱,以公平和正义治理国家,以宽厚和仁义善待人民,以友好和尊重对待朋友,以诚实和守信管理经济,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拥护追随他们的人们越来越多,甚至不断有弱小的城邦悬挂他们的旗帜,主动请求并入他们建立的联邦。 但是反对的势力也很强大,无数的奴隶主和战争贩子不希望王国实现统一,因此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予以阻挠。在经过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牺牲之后,九大骑士终于消灭了绝大部分敌对势力,他们的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同时也是最强的一个。这位强敌用铁血与独才统治着整个国家,面对九大骑士的军队,他们的首领不惜放出狠话,要召唤邪恶的魔王降临人间、宁可毁掉人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也绝不将之拱手送人。 面对人类可能遭受的灭顶之灾,伟大的艾尔多安.欧文骑士长,用一门上古传下来的秘法,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封印了邪恶的魔王,拯救了全人类,并彻底实现了各城邦的解放。人们为了纪念艾尔多安.欧文骑士的英勇牺牲,并感谢无数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人物,决定放弃过往的一切恩怨,成立一个统一的、全新的、强大的多民族国家,用这片土地上盛开的最美的鲜花玫瑰来命名国家的名字,并且在剩余的八大骑士一致举荐下,艾尔多安.欧文的儿子,成为了这个国家第一任国王,也就是历史书上,大名鼎鼎的欧文二世! 不同于父亲艾尔多安的无敌武功,欧文二世显然对处理政事、管理国家更加擅长。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百废待兴的玫瑰王国在短短二十年间就完成了土地改革、经济改革、文化考试改革、以及系统的构建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并在欧文二世本人的坚持下,用有限的资金,打造了一支实用的海上船队。这些大船经过全国征召的设计师集中设计,继承了以往海船的优点传统,同时根据欧文二世的要求,平时可以装载货物,战时加上火炮就可以迅速改装成战舰。凭借这支远洋船队,国内的各种资源源源不断的通过海上贸易,贩卖到了其它国家,为玫瑰王国的建设发展带回了难以估量的巨大财富。 欧文二世一生最大的功绩,除了将国家建设的繁荣富强以外,他还通过高明的政治手腕,笼络八大骑士为他所用,并相互制衡,最终为欧文家族的世袭统治奠定了基础。包括王尔德在内的八大骑士,被欧文二世封为玫瑰王国守护骑士,赐予公爵爵位,世袭罔替!并且认命其中四位擅长处理政务的骑士担任王国的重要职务,比如国务大臣、军务大臣、财政大臣或外交大臣,对于能力稍微逊色的四位,则组建内阁议会,让原属各国有识之士加入进来,由他们四位牵头,轮流担任参议长,有权对国家大事进行干预,以及对国家大臣进行弹劾。这一任命,不但合理分配了国家的政治势力,同时还打压了子孙后代的潜在竞争对手,为欧文家族的千年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在玫瑰王国的皇室内部,甚至对欧文二世的感激和崇敬,还要在其父之上。各种官方的庆典,父子二人的地位也是不分高下。 第18章 翼人 玛雅 美之牙 “又大又圆”事件发生以后,弗雷德一连三天都没敢在学校露面。实际上,如果可能的话,他甚至一辈子都不打算出去见人了。好在弗雷德的家族身居高位,眼界见识都不一般,在和许多贵族圈的学者、名媛探讨以后,认为弗雷德少爷作为闻名全国的天才神童,既然智力早熟并且高于常人,那或许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存在即为合理,不必大惊小怪。于是,弗雷德的父母给他请了一位保姆。 一位年轻美貌的,又大又圆的保姆。 当夜幕降临,这个保姆一脸羞涩的告诉弗雷德,从此以后,由她来负责照顾少爷的日常起居时,弗雷德尴尬的要死,恨不得从城堡顶上跳下去。 冲到父母面前,好不容易把误会解释清楚了,弗雷德却觉得,整个家族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不过管他呢,只要自己行得正坐得直,流言蜚语这种东西,过一段时间就自会退散的。 在经过最初的心烦意乱之后,弗雷德很快便恢复了学习,在自己的房间中抱着之前那本《世界通史》,继续读了下去。 刚才看到,拂晓大陆一共五个国家,而黎明大陆,则只有三个。分别是:美之牙、翼人国和安琪玛雅。 总体上,海那边的黎明大陆是一个正三角形,最北方三角形的尖端,大约一百万平方公里的区域,都是寒冷的无人禁区。一片永恒的冻土仿佛从天地初开就一直存在,谁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反正历史上一切大小规模的冰原探险最终都没人活着回来。因此,有人说,那里实际上就是人死后的亡灵世界。 如果算上极北冰原,这块三角形大陆的尖端,那么美之牙联邦的国土形状就是一个标准的菱形,不偏不倚的位于黎明大陆中间。美之牙的领土面积是七百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七千万。算得上是地广人稀的代表。 从传统上看,美之牙的国土虽然很大,但并非所有地方都适宜人类居住。受地壳变动影响,美之牙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土都是不规则的山地或是丘陵,这些地方要么气候干旱少雨,要么则处在海平面以下,时常发生内涝和洪灾,还有相当一部分就位于地震带上。历史上,美之牙的人民不是没试过在此安家立业,但每当人们花费几十年的努力在此安家落户,一场灾难就轻而易举的摧毁一切。时间一长,还愿意继续住下去的,不是为了资源,就是躲避仇家,再者,就是性格孤僻的一些怪人,巫师、异能者还有研究危险试验的疯狂科学家。 美之牙的北部,距离极北冰原最近的地方,是沙漠之都维加斯里奥,在将近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沙漠中,世俗的一切法律、道德、底线在此都不适用,没有秩序就是唯一的秩序,实力就是唯一的真理。赌博、吸毒、红灯区、人口倒卖、贩卖奴隶、所有在文明世界明令禁止的,在这里都有生存的土壤。事实上,无论你想做什么,只要你付的起代价,都可以找到亡命之徒帮你实现。 对于这个法外之地的混乱,历届美之牙政府都没有放弃管束,但是这些罪恶从业者在沙漠中神出鬼没,来的快去的也快,从来不和军队正面冲突,就像是一群跗骨之蛆。在无数次征伐无果以后,美之牙联邦索性不再理会,而是下了一道命令:即日起,将沙漠区域划分为军队的新型武器试验场,严禁一切人员进入,有违反命令私闯者,生命及财产安全不受保护。美之牙说到做到,从法令宣布之日起,每年都要在沙漠进行各种新型武器的试验,有些甚至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虽然不会再针对某一个非法势利单独动武,但炸到谁就只能算谁倒霉了。 在维加斯里奥南边,是联通海洋的五大湖水系,五个湖泊环环相扣,淡水和咸水自然交汇,不仅带来了近乎无限的渔业资源,而且每年还为国家提供了巨大的电力。这里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美之牙的工业中心,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最高的地区,。同时还聚集了全国的科技人才和谁会精英,是美之牙的政治和文化中心。 在美之牙西南边,巍峨壮丽的安第斯山脉天然的分割了美之牙与东南角的安琪玛雅精灵之森。这里土地平缓,气候湿润,非常适合各种农作物的生长。并且,凭借美之牙高度发达的机械化工业体系,传统农业正在从这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高度机械化甚至智能化的农业种植。 而因为与精灵之森只有一山之隔,这里又是两国间贸易往来的通道。来自美之牙研发的高端科技,涌入到古老的精灵之森。同时精灵之森出品的最上等魔法药材和魔法装备,也通过美之牙走向世界。 在美之牙的西边,一道深邃的裂谷突兀的出现在大地上,仿佛上苍在此处用巨剑劈出一道裂缝。裂缝的对面,是高高耸立的翼人国神山。美之牙这边,则是凝聚了全国资源的矿脉。无数矿山被发掘开采,大地上满是被勘探破坏的痕迹。一代又一代美之牙人,用大地母亲的赠与,将本国的经济和科技工业的实力,推向了世界之巅。 文化方面,由于最早的美之牙人都是漂洋过海的外来开拓者,因此自信、勇敢和乐观积极构成了美之牙人民的第一重性格。除此之外,由于民族的复杂性、多样性,在互相融合的过程中发生过很多流血冲突,因此,美之牙联邦政府规定,每个国民都必须尊重其他人的种族性别及宗教信仰,无论你有多么的不满甚至于厌恶,都只能埋藏在内心深处,绝对不能讲出来。不然,无论前一秒你的身份地位有多高,被曝光以后你的威望都会立即扫地,这辈子都别想再翻身。 因此,很多人表示,美之牙没有官方的宗教,从法律上讲你可以信仰包括邪神在内的一切神明甚至恶魔,只要你不对他人的生活造成困扰,你爱干什么都行,国家那么多人烟稀少甚至人迹罕至的地方,足够你去折腾。 所以,如果真要给美之牙人民的信仰定性,那他们信奉自由,追求公平,主张只要努力,每个人都有实现自己价值的可能。也正是这种价值观,让美之牙在竞争并不激烈的黎明大陆,始终占据着第一强国的宝座。 美之牙的西边是翼人国,翼人国,顾名思义,是由长着翅膀的翼族组成的国家。国家实行****制度,翼人王是国家的领袖,翼人王后是首席大祭司。翼族信仰的神明是羽蛇神,传说中一种长着巨大翅膀,操控着风雨雷电的人首蛇身的巨大生物。祭司们会夜观星象,推算出每年月亮最圆的一天,那一天,全国的翼人都会朝着他们的圣山飞去,一名最纯洁的处女会被献祭给羽蛇神当作祭品,祈祷来年的风调雨顺。 翼族的东侧是大地的伤疤、瓦雷拉大峡谷,峡谷中蛇虫遍布,对人类是一片蛮荒之地,但对于天生拥有飞翔能力的翼族来说,那里却遍地都是黄金。翼族没有魔法师,但他们无论男女,只要成年就是合格的战士,而且是天生的神射手。每个翼族成年的标志,就是飞到最高的圣山之上,在狂风之中采摘一根乌金木的枝杈,这就是弓身的材料。至于弓弦,还有什么能比悬崖之下、峡谷之中,那些毒蛇身上的筋更好的材料呢? 在翼人国的西海岸,那里有黎明大陆最暖的洋流,洋流经过一大片零散的群岛,最终在西海岸的出海口附近和内陆的河水交汇,激起浑浊的波浪,将海底的浮游生物带到海面,引来小鱼小虾的追逐,小鱼小虾又引来更大的鱼类,以此类推,最终形成了翼人国西海岸得天独厚的渔业优势。翼人是世界上唯一不会种植粮食的种族,他们的食物来源除了江河湖海中的鱼虾蟹贝,就是猎捕到的野兽以及漫山遍野的水果和山珍。即便食物相对单一,翼人国的人口却始终是大陆第一,美之牙七百万国土养育了七千万人民,翼人国不过四百万的国土,人口就早已突破一个亿。 南部山区,多飞禽走兽,那里是翼人族天然的狩猎场。翼人族的少年在很小的时候,就跟随父母和师长,到这里进行残酷的生存试炼,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有独自生存的能力,那变会被永远的留在这里,与野兽为伴。直到凭自身本领长到成年,再努力飞出来。 由此可见,即便有如此残酷的生存淘汰,翼人族却依旧人丁兴旺,这种强大的繁衍能力冠绝大陆,不得不让人叹服。 近些年来,随着与美之牙联邦交流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涌入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不断有年轻人穿破重重阻碍,来到美之牙,去了解外面的世界,然后将在外面学到的先进文化引入翼人国,尝试着改变这持续了千百年的原始生活方式。 不同于生生不息的翼人国,在美之牙联邦东侧的国家,安琪玛雅部落确实截然相反的另一种景象。 安琪玛雅是古老的精灵语,意思是宁静之地。早在黎明大陆诞生生命以来,精灵族就在这片神秘的雨林中繁衍生息。精灵族是大自然的宠儿,是天生爱好和平的种族。他们无论男女,都天生美丽,举止优雅,待人接物,彬彬有礼。是可以想象到的最完美种族,除了生育能力低下以外,其他方面简直拿着放大镜都找不出缺点。 当然,非要说的话,那骄傲或者说过分的骄傲可能算是唯一的不足。但这也完全可以理解,毕竟,精灵族拥有世界上任何种族都没有的超长的寿命。即便是最普通的精灵,也能轻松活到两百岁。如果是精灵族中好贵的血统,拥有天生强大的法力,或者在后天修炼到了更强的境界,那精灵的寿命超过五百岁也毫不意外。 精灵不仅拥有超高的颜值,他们的修炼天赋更是高的惊人,普通的成年精灵,单凭天赋法力,就能媲美人类中的中级法师,而大部分精灵在学习魔法的同时,还是敏捷强大的弓箭手或者刺客。最早提出魔武双修概念的人类,就是从精灵身上获得的灵感:如果他们可以,人类为什么不行呢? 虽然后来的实践表明,精灵可以的,人类中只有天赋极高的少数人才可以,但在后来的无数岁月中,精灵族每一项流传出来的宝藏,都对人类世界的进步产生了极为积极的影响。 安琪玛雅部落,是由几只不同的精灵部落共同组成,每位精灵部落都拥有本族的精灵王。每隔十年,又会从众位精灵王之中,推举出一位最强者,统御整个精灵部落,这就是精灵皇,也称大精灵王。 在安琪玛雅部落的西北国境,那里有黎明大陆海拔最高的安第斯山脉,安第斯是古精灵语中飞翔的意思,寓意山脉之高只有飞鸟能够逾越。山上的森林中,出产各种珍贵的魔法药材和动植物,与南方的热带雨林一起构成了精灵族灿烂多彩的物种文明,为千百年来精灵族的魔法和炼金研究提供了数不胜数的丰富材料。 东部沿海地带,港阔水深,是天然的良港,精灵族的舰队,无论规模还是实力还在第一工业强国的美之牙之上。从大海中收获的海产品多到根本吃不完,以至于精灵族每次都只挑最肥美的捕捞,其余的放归大海,这种做法反而使得海洋资源更加富饶,构建了完美的生态系统。 在安琪玛雅的南方,是一望无际的热带雨林,全大陆甚至全世界物种最丰富的地方,无数奇珍异兽、花草虫鱼生活在郁郁葱葱的森林里。仅仅是鸟类的种类就超过了其他所有国家的总和,更别提这里独有的上千种神奇的魔法花卉了。花团锦簇的地方,必有昆虫栖息,昆虫聚集之所在,必有鸟类飞舞,鸟类繁多的世界,有引来无数小型捕猎者,小型捕猎者的身后,也是一个完整的动物世界。 雨林、湿地、沼泽,其他地方看不到的景致,在这里都能找到。无论你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还是学识渊博的智者,安琪玛雅精灵之森,都是你所能拥有的最美天堂。 在山川和雨林之间,是一块广阔的平原,聪慧的精灵族,充分发挥着自己的魔法天赋,他们不仅种植,而且在几千年的岁月中,学会了如何改造、升级植物的基因。现在的精灵族,已经不满足于种植粮食和作物,他们如同艺术创作一般,在这块神奇的沃土上,进行着各种神奇的创新。无数营养丰富、口味鲜美的复合水果被培育成功,丰富了精灵族自己的饮食文化,也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外汇收入。 精灵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种族,当夜晚降临,月上枝头的时候,一天的创造和工作全都告一段落,精灵族会聚在一起,拿出自己珍藏的佳酿,和心上人跳一支舞,和伙伴们尽情高歌。 强大、富足、文明、团结,精灵族的生活就是这么充满了爱的元素。 弗雷德意兴阑珊的看着窗外的远方,安琪玛雅部落,精灵族吗?看起来真是很美的地方,和自己在天界的生活有很多相似之处,那时候每天无忧无虑的,多好啊! 想到自己在天界的日子,弗雷德不由得陷入了回忆,这本《世界通史》仅仅只剩最后的几页就要读完了。那是介绍海上岛屿的,在两块大陆中间,是宽广辽阔的大海,无数岛屿星罗棋布,已知较大的一共有七座,分别是塞壬的海妖岛、矮人的火山岛、地精的陆龟岛、忍族的扶桑岛,印族的咖喱岛,魔兽横行的恶魔岛、以及供奉海神的海神岛。弗雷德摇摇头,可读的内容实在太少了,毕竟这本《世界通史》的成书时间乃是十年之前,那个时候的海洋探索,还远远比不上现在这么深入。更何况,六岁的自己,今后的很多年都将在陆地上生活,海洋也好,岛屿也好,等到有机会出行的时候,再详细了解,也不算太晚。 弗雷德用力伸展了一下身体,坐的久了,浑身都有些疲惫。刚想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却听见轻轻的,有人在敲门。 打开门一看,居然是昨天那个又大又圆。弗雷德脸色瞬间一沉:“怎么又是你?不是说过了吗?赶快走!” 对方却一脸惶恐的低着头颤声说道:“弗雷德少爷,请不要这样。老爷和太太已经向我支付了酬劳,聘请我做您的私人管家,请您相信我,爱丽丝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酬劳、聘请?简单的几个词已经让弗雷德明白了怎么回事,想来为了说服这么个人间尤物自愿给一个六岁的小屁孩当“保姆”,家里一定是狠狠的破费了一笔,虽然自己已经竭力将误会解释清楚了,但以母亲大人那传承自凉月国的优良传统:精打细算,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昨天的保姆会成为今天的管家了。 想到这儿,弗雷德也就无奈的接受了这一现实,反正自己也的确需要一个管家,不然很多事情都没有合适的人去做。就是不知道这个叫爱丽丝的傻白甜是不是够机灵,唉,算了,只能过先相处一段时间再说了。 “好吧,爱丽丝,希望你是一个好管家。对了,你这么晚来找我,不会就为了告诉我这件事吧?” “当然不会,爱丽丝知道少爷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充足的睡眠,怎么敢因为区区小事打扰您的休息。”看到爱丽丝因激动而微微泛红的小脸,弗雷德笑着端起了茶杯,“没关系,以后你就是我的管家了,只要你认为事情紧急、有必要让我知道,我允许你随时叫醒我,说吧,怎么了?” “谢谢少爷,是国王陛下,国王陛下刚刚传下旨意,要在明天上午的朝会上亲自接见您。” “噗!”弗雷德嘴里的水还没咽下去,就一下子全都喷了出去。 玫瑰王国的现任国王欧文三十六世,那可是鼎鼎有名的昏君啊,那老东西突然要接见自己,想干什么? 第19章 王宫测评 从得知要被国王召见的那一刻开始,到跟随自己的管家爱丽丝上了开往王宫的马车,弗雷德一直在想,这个以声色犬马、不务正业著称的欧文三十六世陛下,好端端的,召见自己干什么? “我说,爱丽丝,等一下国王陛下是仅仅召见我自己,还是也叫了其他人?” “少爷,当然不只是您自己,满朝文武都要参加,您的祖父、伯父和父亲也在其中,这您是知道的啊。” “不是,我是问你,除了每天例行公事的文武百官以外,还有什么人跟我一起被国王陛下召见吗?”弗雷德想的是,从所有被召见的人中找出一个共同点,然后借着这个共同点,或许就能推测出此次会见的目的。然而想法是好的,但爱丽丝的回答却让弗雷德非常失望。 “并没有其他人哦,国王陛下只召见您自己。真不愧是咱们玫瑰王国的第一天才神童,少爷,爱丽丝都为您感到自豪呢!” “呵呵,爱丽丝你去旁边歇一会,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怎么了,弗雷德少爷,是爱丽丝说错什么了吗?” “没什么,你去吧,马上入宫了,我需要,额,调整下状态。” “好的,少爷。”爱丽丝一边乖乖回去坐好,一边小声嘀咕道:“真不愧是天才的弗雷德少爷,这么小就已经知道觐见陛下前要调整。。。” 弗雷德瞥了她一眼,无奈的翻起了白眼。凭直觉预感,今天一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虽然弗雷德管欧文三十六世叫老东西,实际上,刚过五十岁生日的国王陛下,按照一个君王的生涯来看,正是春秋鼎盛之时。可是,或许是天下承平日久,纵情于享乐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国王陛下看起来确实有些显老。 此时,在王宫内侍的引导下,弗雷德已经来到了上朝的宫门外等候,透过大门的缝隙,朝堂上发生的一切,无论国王还是文武百官全都尽收眼底。 欧文三十六世陛下懒洋洋的靠在王位上,正在听右边下属第一位的老者口若悬河的说着什么。多宝知道,这个一脸倨傲的老者就是当朝首相,来自八大家族中克拉克家族的鲁本.克拉克。此时他正在对国内现行的一套礼仪体制大放厥词,完全没有理会国王无精打采的样子就像是无声的抗议。完全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难以自拔。 弗雷德出身于八大守护骑士之一王尔德家族,父亲和伯父都在朝中供职,祖父就更不用说了,身为工业大臣的老王尔德,绝对是玫瑰王国的肱骨之臣。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自然对宫里以及各个家族之间的事情了如指掌。弗雷德早就听说,当今王权衰败,八大家族的权利超过以往任何时期,而这,犹以身兼首相和国务大臣的鲁本.克拉克最甚。 当年,欧文二世运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利用八大骑士家族,借力打力,成功的巩固了自身的皇权。他将八大家族一分为二,一半制定法律、监督官员,一半出仕做官。不能说这样的办法不好,至少起初的时候不失为一种妙策。但随着后来的继任者权谋的下降,以及各个家族之间逐渐达成攻守同盟,王室这种驱狼吞虎的主意越来越难以为继。 当五百年前,欧文十七世陛下没能抵住诱惑,娶了出身于贝宁家族的大陆第一美女劳拉.贝宁之后,这种王室与八大家族通婚的习惯就逐渐开始形成。虽然后世的国王也会从其他贵族甚至平民中选择王妃,但没有背景的王妃根本斗不过八大家族的女人。王室虽然对这种情况不满,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八大家族的血脉对王室的渗透越发严重,最后当无论皇后还是皇太后都出身八大家族之时,后宫就彻底沦陷了。 而有了联姻的纽带之后,围绕着王位继承人的争夺,朝堂之上,八大家族与皇室又继续开始各种层面的明争暗斗。数百年里,九大势力形成无数种联盟,就像推演数学中排列组合一般,不断分分合合。 而玫瑰王国现任的国王欧文三十六世陛下,他的后宫虽然有高达近百位妃嫔,但在各种权谋的平衡博弈之下,真正被允许生下皇子的,只有六位。 皇后安娜出身于拉塞尔家族,她的父亲就是当今的军务大臣,显然,用联姻的方式,将军权抓在自己手里的做法是明智的。安娜皇后虽然出身军人世家,但自身性格却极为贤良淑德,在她的用心教导下,大王子嘉文虽然还不到二十岁,但已经展露出了一代明君的非凡潜质,嘉文王子也是目前最有可能继承大统的人选。 首相鲁本.克拉克的女儿,号称贵族圈第一美人的绮丝.克拉克,是后宫地位仅次于皇后的二号人物,虽然欧文三十六世对他的岳父鲁本.克拉克的飞扬跋扈很是不满,但在绮丝皇妃的绝世魅力下,往往坚持不了几下就被攻陷。绮丝皇妃生下了二王子格林,格林继承了母亲的美貌,才十四岁的他就被称作王都第一美男子。同时在外公鲁本的亲自调教下,权谋智慧也高于常人,他杀伐果决,对所有一切挡在自己面前的阻碍都毫不留情的抹杀,被一致认为是大王子嘉文最强劲的对手。 三王子斯蒂芬是医疗与卫生大臣达尔文的外孙,他的母亲菲欧娜,在没嫁给国王以前,是王都第一神医希尔莱勒的弟子,心地善良、医术精湛,当时很多人都私下里说,欧文三十六世陛下娶她不是因为美色,而是想找个放心的御医。不管怎么说,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三王子斯蒂芬,是王宫里最低调的一个,他知道王位和自己关系不大,所以从来都是按兴趣爱好分配自己的时间,每天除了读书,就是和宫廷学者们探讨学问。两个哥哥知道这个弟弟没有威胁,所以都向他伸出橄榄枝。要不是弗雷德这个怪物横空出世,王国第一天才的称号,还指不定落在谁的头上。 外交大臣罗莱的女儿安妮,为国王生下了菲儿公主。已经拥有三个儿子的欧文三十六世,对于第一个女儿的到来简直是欣喜若狂。安妮王妃本身就是来自光明神国的混血儿,菲儿公主在母亲优秀的基因下,更是如天使般可爱、精灵般俊秀。如果说,还有人能从后宫第一美人的绮丝.克拉克王妃身边把国王吸引走,那一定是菲儿公主莫属。年仅六岁的她,已经被所有人一致看好,用不了十年,她就将成为王国甚至全大陆最美的女人!更令人惊叹的是,菲儿公主不仅拥有过人的美貌,同时还具备极高的魔法天赋,罗莱家族花高价从光明神国那边请来了高级祭司,专门教导菲儿公主,相信用不了多久,一位集智慧与美貌的女性魔法师就将诞生在王宫。对于这个妹妹,三位哥哥简直要将其宠上天去,只有在菲儿公主面前,他们才能放下王子的身份,轻松的享受家人的幸福。 弗雷德的同学布莱恩王子,是司法大臣贝宁的外甥,他的母亲芙蓉贝宁,是王都仅次于绮丝.克拉克的超级美人,不同于绮丝.克拉克魔鬼般的诱惑,贝宁王妃完全是一副冰山般的冷漠,被称作高贵的冷美人。布莱恩就是继承了他母亲的金发碧眼,以及贝宁家族严肃甚至有些尖刻的性格。 国王最小的孩子是教育和文化大臣亚瑟的女儿康斯坦妮所生的凯瑟琳公主,现在才一岁不到的小家伙还看不出性格,但单凭样子来看,她美的就像光明神的赐福。 这样一来,八大家族就只有财政大臣保罗和弗雷德所在的王尔德家族没有王妃了。对于前者来说,欧文三十六世的祖母就出身于保罗家族,因此从伦理来看,他们家族的女儿是不能和自己的表兄结婚的,至少最近几十年不能。而老王尔德公爵大人只有两个儿子,家族中唯一的女性就是弗雷德的堂姐:伊丝玫尔.红.王尔德,虽然伊丝玫尔.红小姐天资聪颖、智慧过人,长得也很漂亮,可她今年才十一岁,与其打国王的主意,不如考虑几位王子更加合适。 此时,朝堂之上,国王欧文三十六世陛下端坐在正中央的王位上,国王两边分别摆放着六把椅子,只有王国最顶尖的人物才有资格坐在上面。从国王左手边往外,依次是军务大臣拉塞尔公爵、外交大臣罗莱公爵、工业大臣王尔德公爵、教育和文化大臣亚瑟公爵、宫廷首席学者贾维斯博士,以及玫瑰王国魔法工会会长温斯顿大魔导师。其中,温斯顿大魔导师的座位是长期空着的,毕竟相比于无聊的政事,魔法师显然对魔法实验更感兴趣,之所以留着一个空位,是为了彰显王国对于魔法师的尊重。 在国王的右手边,从首相兼国务大臣的鲁本.克拉克公爵开始,依次是财政大臣保罗公爵、司法大臣贝宁公爵、卫生和医疗大臣达尔文公爵、禁卫军统领拉费尔伯爵、王都警备司令庞顿伯爵。 其余人等,包括八大家族的直系子弟、王国各部门的主要官员都在大厅中垂手而立,这些人每排八位,一共十行,加上国王陛下身边的宫廷主管和近侍,以及隐藏在暗中负责保护国王安全的宫廷魔法师和宫廷武士,刚好一百人。这也是玫瑰王国的一项传统,自欧文二世时起,就主张一切要井然有序,不可随意变更先例。 因此,对于首相慷慨激昂的陈词,国王陛下只是不断的打哈欠。鲁本.克拉克瞥了一眼昏昏欲睡的国王,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满,眉毛一挑,声音又抬高了八度:“陛下,臣提议表决。” 欧文三十六世听到表决两个字,终于在王位上坐直了身体,对自己的岳父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亲爱的鲁本公爵,你一天不表决就难受是吗?” 国王整蛊的样子滑稽的就像马戏团的小丑,在场的群臣想笑却又不敢笑,憋的这个难受。 首相却毫不在乎的一晃脑袋,“集体表决制度是伟大的欧文二世陛下提出的最佳裁决方式,过去的一千年里都是、” “行了行了,快打住吧,你再说下去午饭都凉了。表决就表决,本王反对。” “臣也反对。”军务大臣作为国王的铁杆支持者,率先表示对国王的支持。 紧随其后,外交大臣罗莱公爵也表示:提议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尚需改进,因此他也反对。 然后禁卫军统领也站出来支持国王。这样一来,国王这边算上他自己就有了四名支持者。 鲁本首相毫不意外的冷笑一声,带头把手一挥:“同意的举手。” 财政大臣、司法大臣、王都警备司令纷纷响应。局面变成4:4。看了一眼保持沉默的几人,首相沉声问道:“怎么?你们几个难道又要弃权?” 医疗和卫生大臣达尔文学着刚刚首相的腔调,装模作样的道:“伟大的欧文二世陛下说过:当你举棋不定时,弃权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怎么?难道首相大人想质疑欧文二世陛下吗?” 鲁本眼睛一瞪:“胡说!欧文二世陛下是老夫最崇拜的偶像,老夫怎么可能质疑他?你要弃权就随你好了,还有谁?” 教育和文化大臣亚瑟和老王尔德对视一眼,笑着举起了手。鲁本哼了一声,这三个老家伙二十年了,还是迟迟不肯选边站队,属实可恶! “贾维斯博士,你呢?作为王国首屈一指的大学者,你是怎么想的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在一身朴素长袍的贾维斯博士身上。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贾维斯博士不仅被公认为王国最有学问的智者,同时也是心底无私,绝对公正的代言人。很多时候,当国王和首相所代表的两派意见不能统一之时,往往贾维斯博士那一票就是决定性的。而将王国政策的最终决定权交给王国第一智者,无论贵族、官员还是普通民众,对此都是支持的。 贾维斯博士是一个高高瘦瘦、气质儒雅温和的中年人,他缓缓站起身,先向国王躬身一礼,然后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才开口说道:“我同意罗莱阁下的看法,此时改革确实有些冒进,提议中一些细节也确实有待完善。可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一刻不停的发展着,如果我们总是要等到面面俱到才能行动起来,那这个国家将是一潭死水、毫无活力可言。因此,我支持首相大人的提议,先行动起来,然后在保持跟进,及时修改,如此,方为周全之策。” 国王原本微笑的表情,在一个急转之后,立刻变成了尴尬。首相则恰恰相反,这种雨过天晴的滋味简直不要太爽!看鲁本公爵此时兴致高昂的神色,甚至都要一个健步冲上去,紧紧的拥抱贾维斯博士了。 “陛下,现在是5比4,您怎么说?” 首相志得意满的样子看在拉塞尔和罗莱眼里,别提多讨厌,两人将目光转向国王,满以为欧文三十六世会生气,至少也会黑脸以对,没想到国王陛下却露出一个神秘兮兮的笑容,他看向首相的眼神里,甚至有一丝戏谑的成分。 “陛下,如果没有别的事,就请您宣布命令吧!”鲁本也不知为什么,他倒宁愿国王对着他摆出一张臭脸,也不想看到这种成竹在胸的表情,他刚要回想到底哪里不对,就听国王用嘲笑的语气对他说:“别着急啊,我的首相大人,投票的话,不是还差一个吗?” 差一个?所有人都是一愣,然后纷纷将目光转向魔法师工会会长那空着的座位。不在场的大魔导师自动算作弃权,这几乎是过去千百年的惯例了。只有极为特殊的情况,国王才会派人将魔法师工会会长请来,可那通常都是在战争等非常时期。谁也不认为区区一个礼法改革会惊动世俗之外的魔法师,可事实却是,人家真的来了。 “玫瑰王国魔法师工会会长、温斯顿大魔导师、到!” 随着礼官的高声宣唱,身穿纯黑色法师袍、手拿纯金镶钻法杖的温斯顿大魔导师,就在所有人的注目礼下,与其说是走、倒不如称之为悬浮更贴切。就这样来到国王面前,行了一个魔法师专属的礼节以后,对着其他椅子上的众人微微点头示意,就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鲁本首相皱起了眉头,他可以不给所有人面子,但是对于魔法师这个群体,即便是他,也不得不给予足够的尊重。毕竟,身份再高也怕战刀,背景再硬也怕禁咒。他可不想自己哪天睡着睡着,就成为大魔导师新型禁咒的试验品。 沉吟了一下,才开口问道:“尊敬的大魔导师温斯顿阁下,我们刚刚正在对一项议案进行表决,目前的情况是四票反对、五票支持。您既然来了,我想向您介绍一下议案的内容,以便征求您的意见。” “不必了,我也反对。” “为什么,您甚至都不知道决议的内容!” “因为我的时间很宝贵,不想浪费在无聊的投票上。” 首相的脸色在一瞬间涨的通红,早知道魔法师工会和自己不对付,没想到居然这么不给面子!这简直是把他这张的脸摔到地上用脚踩啊! 不理会快要气炸的首相,温斯顿大魔导师把目光转向国王:“陛下,我的时间很宝贵,可以开始了吗?” 国王仿佛早料到这样的场面,洒脱的笑到:“那是当然,来人,把我们的天才神童带上来!” 弗雷德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到了欧文三十六世陛下的面前。站在那里,被整个王国的大人物围观,他倒不觉得紧张,只不过在这样一种气氛下,他总觉得自己的存在很敏感。 “早就听人说,王国里出现一位天才神童,本王一直想要亲眼见见你。可是贾维斯博士却担心这会影响到你的学习,让本王等你长大以后再说。可是,本王最近从布莱恩王子那里听到一个有趣的故事,使本王觉得,你似乎已经长大了。” 看到国王那眉飞色舞的表情和说完以后,对自己露出的那个会心一笑,弗雷德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心里不满的嚷着“才不是呢!” 国王不理会弗雷德无声的抗议,继续自顾自的说道:“可惜你才六岁,实在是小了一点,不然的话,将你召进宫来,倒是能和本王玩到一起去。” 弗雷德(在心里):呸,谁要跟你玩到一起,你个老流氓! 温斯顿大魔导师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国王于是收起了玩笑,正色道:“在我们玫瑰王国,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要到魔法工会接受一次属性和潜力的测试。正常情况,是在七岁那年进行,不过考虑到你是天才,天才总是走在时代的前列。所以经本王与温斯顿大魔导师和贾维斯博士商议,决定对你,提前一年先行测试,你不必紧张,今天的测试并不算最终的结果,只是想看看身为天才的你,哪方面天赋更强,也好更有针对性的培养。你只要正常表现就好,不用紧张。” 弗雷德“哦”了一声,心里却在埋怨为什么没有人提前告诉他,自己毕竟是神仙转世,万一各项数据全都爆表,刷新了记录什么的,被魔法师工会带回去当作非正常生命体研究,那他岂不悲剧了? 就在弗雷德胡思乱想之时,温斯顿大魔导师随手一挥,王宫的地面上便多出一台金色的仪器。样子看起来就像一只头顶宝石的座钟,座钟上刻度清晰,数字从一到九、指向分明。顶部的宝石则有红黄蓝三种,座钟底部是一颗人头大小的、质地清澈的天然水晶,温斯顿大魔导师对弗雷德温和的说: “小家伙,不要紧张,放松你的意念,按我说的做就好。” 在全场所有人的注视下,多宝用手握住那颗水晶,然后屏住呼吸,期待宝石上亮起炫目的光辉、指针攀升到数值的顶峰。。。 可是一分钟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弗雷德不明就里的看向温斯顿大魔导师,却看到后者也是同样的诧异,他不断念诵着咒语,到后来甚至举起了法杖,结果却依然没有改变。 一种异样的气氛在王宫蔓延,温斯顿大魔导师看着弗雷德的眼神也满是不可思议。 “很抱歉,陛下,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这样,要么是这台设备出现了不可能出现的故障。”温斯顿大魔导师顿了一下,才有些艰难的继续说道:“要么就是,弗雷德里希少爷没有任何天赋和潜能。”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全国乃至全大陆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儿童、一岁讲话、两岁识字、六岁就读完了全套一千万字的《大陆百科全书》和《大陆通史》的天才神童,竟然被告知没有任何天赋和潜质? 欧文三十六世陛下露出一副活见鬼的表情:“尊敬的温斯顿大魔导师,会不会,会不会弄错了?您也听贾维斯博士说了:这孩子曾经三天三夜不休息,读完了贾维斯博士所有著作,并且记住了其中全部内容,能够和博士对答如流,而且那年他还不到五岁,这,怎么也不像废物的样子啊?” 温斯顿大魔导师苦笑一声:“陛下,我并没有说弗雷德里希少爷是废物。以魔法师工会的记载来看,就算有人没有魔法天赋,身体先天不足,也不能修炼斗气,可至少精神力方面,或多或少总该有一点,至少不会出现三项挂零的情况。依我看,问题或许出在年龄上。这样吧,等明年弗雷德里希少爷七周岁时,去工会再试一次。”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权威都发话了,不这样又能如何?只不过,这样一来,今天朝会的两个大事都不了了之,着实有些败兴。 当群臣退下以后,欧文三十六世仿佛对着空气问道:“你怎么看?” 一个声音回答道:“年龄只不过是温斯顿的推辞而已,明年的结果只怕依旧如此。” “你的意思是,王尔德家的小子真的废了?” “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他绝世的才智,也收回了他成为强者的可能。至少,他可以成为宫廷学者,也不算废了。” “宫廷学者吗?可朕要的是剑圣还有大魔导师!” 第20章 力量体系 在回家的马车上,弗雷德一见到爱丽丝,就立刻向她问道:“爱丽丝,你知不知道,魔法和斗气是什么意思?” “知道一点,不过我只是个普通人,并不能真正的展示。弗雷德少爷,您怎么突然问这个?” “没什么,就是刚刚在宫里,当着全国所有权贵的面,那个魔法师工会的会长让我做了一个测试,然后说,我既没有天赋、也没有潜质。” “什么?这不可能!”爱丽丝惊呼一声,“弗雷德少爷,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像您形容的那种情况,在我的认知中,是绝对不存在的,即便最笨最笨的人,测试结果也不会是一片空白,肯定是什么地方出错了。” 弗雷德耸耸肩,“他们也这么说,还说让我明年再去试试。” “对啊少爷,我差点忘了您还不到七岁,提前测试当然会出状况,不然以您的天赋,至少也是a级以上,您大可不必担心的。” “a级?那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弗雷德少爷,魔法师工会的那个设备全名叫做生物体能量识别仪,可以探测一个人的精神力强度、斗气强度以及身体所能承载的最大魔法能量。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为sabcd五个等级。像弗雷德少爷您这样的天才神童,别的爱丽丝不敢说,至少以智力为基础的精神强度肯定在a级以上,而且少爷您精力这么旺盛、本身又是八大骑士后裔,斗气天赋肯定也是有的。” 弗雷德挑了挑眉毛,自己是衰神转世这个事爱丽丝并不了解,不然恐怕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爱丽丝,先不说测试的事了,你还是给我讲讲魔法和斗气这些吧,刚刚你说的很多东西我可都听不懂呢。” 爱丽丝看到弗雷德这个样子,差点忘记了他才只有六岁的事实,在她和很多人的眼里,弗雷德少爷应该是无所不知的才对。看出了爱丽丝在想什么,弗雷德心里苦笑连连:“即便我还在天界当神仙那会儿,对修炼法术这些东西也完全没有兴趣,更何况在这个世界。。。” “好吧,弗雷德少爷,那我就和您简单说说。首先,您需要知道,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并不安全。虽然我们的祖国已经很多年没有打仗了,但我们南边的德罗斯帝国和兽族的战争却一刻都没有停歇。连年的征战消耗着德罗斯帝国的国力,以至于他们想要吞并玫瑰王国的野心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的国家虽然现在和平,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遭到德罗斯帝国的入侵,作为守护王国的八大骑士家族,让世家子弟修炼魔法或是武技是被写进法律的,您一定不要轻视。 还有,虽然光明神国的那些教士看上去温良恭俭的如同圣人一般,可他们的高层却始终以人权和信仰自由为借口向我国王室施压,要求全面开放我国的国门,让更多的民众接受光明神的赐福。弗雷德少爷您说,假如有一天我们玫瑰王国的子民全都信奉了光明神,那这片土地上的一切,究竟是光明神的还是玫瑰王国的呢? 还有,您别看您所在的王都一片祥和,外面的世道可乱着呢,各种违法犯罪的黑暗勾当层出不穷。我们国家的北方,龙隐雪山和乌拉尔山脉中间的地方有一块魔兽森林,那里面多的是高中低阶的各种魔兽,每到冬天食物短缺的时候,都会从森林里跑出来入侵人类世界。魔兽的威胁是其一,其二是北方那些以魔兽为生的佣兵团,这些佣兵团鱼龙混杂,只要有利可图往往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甚至有些本来就是强盗团换身衣服改扮的。对北方的百姓来说,这些刀头舔血的亡命徒甚至比魔兽更危险。 在我国西南沿海地区,每年也都要应对海盗的劫掠,如果备战的工作稍有差池,让海盗杀到岸上,那无疑就是一场灾难。至于其他国家,也和我们玫瑰王国大同小异,在战争、魔兽、罪犯、海盗的多种压力下,人们不得不崇尚武力,以保护家国不受侵犯。 在这片大陆上,武力又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以魔法为代表的第一类,包括法术、巫术、诅咒术、傀儡术、异能等分支,像凉月祭司团、光明牧师团、光明法师团、玫瑰王国魔法师工会、德罗斯帝国魔法师工会、德罗斯战争魔法师团、兽族先知圣殿、精灵族这些组织都是以魔法等法术为基础的。 第二种就是单纯的武技或者斗气组成的第二类,包括赤手空拳、使用武器或者暗器、甚至狂化、气功和变身都包括在内。代表性的有凉月暗杀团、光明圣骑士团、玫瑰王国和德罗斯帝国的各式骑兵团、兽族的狂化和变身种族还有翼人都是此类。 第三种就是依靠科技的力量,通过工业化机械化所制造而成的军事科技。拂晓大陆的德罗斯帝国、黎明大陆的美之牙联邦都是此类强国。 说完了魔法和斗气的组织,再来细分一下具体相应的等级。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各叫各的,每个地方的习惯性称呼和等级和其他地方都不一样。后来,在实际作用中发现这样会造成混乱,因此经过几百年的适应、习惯和妥协之后,各地的人们终于采用了同一套标准。简单说来就是:123456是普通阶段,像弗雷德所在的荆棘花学院这么严格的地方,六年级时如果达不到4级或5级水平,甚至都无法顺利毕业。 而6级再往上,就是触摸到神圣门槛边缘的七级圣域强者。其中,一切武士都叫剑圣,法师或巫师就叫法圣,像那天的温斯顿大魔导师,实际上就相当于法圣。 七级再往上,就是八级传奇境界,传奇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极限,也是目前这片大陆上各族最强者的等级。到了传奇领域,武士便可称呼为剑神,法师则成为法神。 传奇强者虽然名字里有一个神字,但那充其量只是一种敬称罢了,但是传奇强者之上的半神级别,则是移山倒海,真正具有了某些神明的本事。 半神以上,自不必说,就是货真价实的神明了。按照爱丽丝的说法,从1级的菜鸟初学者到9级的半神,虽然看起来等级差别不大,但其中每提升一级都需要巨大的努力。尤其是从6级到圣域这一步,更是许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逾越的天堑。能够从5级提升到6级的,每十个至少一两个能成功,但是从6级到圣域的,却是百不足一。而从圣域到传奇这一步,更是不单纯凭能量的积累或者对岁月的沉淀就能办到,而是需要一种顿悟式的突破,领悟到一种全新的法则,彻底脱胎换骨才有可能实现。通常来讲,一个国家有一位传奇强者坐镇,至少可保百年无恙。而一个势力如果拥有了传奇,那更是绝对会享尽横扫一切的荣光。至于半神,那就更是只有在传说中才会出现的绝顶人物了,据说,这个世界的最强者也无非就是半神,而且貌似只出现过一位。 除了自身努力修炼变强以外,还可以通过装备来提升自身实力。以魔法师的一身装备举例,最多可以有九种方式对自身实力进行增幅,包括:戒指、项链、手镯、耳环、皇冠或头饰、披风或法师袍、魔杖或法杖、宠物或坐骑、召唤令牌或签订的契约。 而对于武士、刺客或者战士来说,一件威力强大的武器、一身防御力超群的铠甲、一只心灵相通的坐骑。。。这三样东西比什么都强。 至于科技创造的军火武器,玫瑰王国自身还处于魔法斗气社会,对那些东西了解的相当有限,只是知道德罗斯帝国和美之牙联邦擅长那个领域。尤其是美之牙联邦,据说已经研发出了堪比传奇强者的机甲战士,是名副其实的第一科技强国。 爱丽丝一刻不停的在向弗雷德讲述这些知识,弗雷德听的越认真,她便越觉得自己使命重大,以至于连水都顾不上喝,眼看着就要到家了,爱丽丝有些难为情的抱歉到:“弗雷德少爷,关于魔法和斗气的知识还有很多很多,可惜爱丽丝才疏学浅,已经把知道的都告诉您了,剩下的就需要您自己去慢慢探索了。” 弗雷德则感激的看着她:“谢谢你爱丽丝,你已经很了不起了,原本以为你只不过是家族请来的花瓶,没想到你懂的东西这么多,有你做管家,我非常高兴。” “真的吗?能让弗雷德少爷您满意,是爱丽丝最大的荣幸。今后有什么需要爱丽丝做的,弗雷德少爷您尽管吩咐就是,我一定会竭尽全力让您满意的!” 看着爱丽丝脸上的疲惫一扫而空,兴奋的容光焕发的样子,弗雷德笑道:“说起来,我这里还真有件事想拜托你,嗯,你先告诉我你多大?” 爱丽丝的脸腾的一下子就红了,低下头捏诺的说:“36d。” 弗雷德则瞬间尴尬起来,急忙解释道:“我是问你的年龄,爱丽丝,你今年多大了?” “哦,哦,我今年18岁。”爱丽丝在刚才那一瞬间,很自然的联想到了弗雷德少爷又大又圆的故事,此时再看少爷那气恼的样子,分明还是个孩子嘛,真是的,自己的脑袋都在想什么? “十八岁,那就是成年了?很好,爱丽丝,我是这么打算的,白天我需要去学校上课,没办法抽出更多时间,但你不一样,你已经成年了,你可以使用我的贵族徽章去王国图书馆查阅近乎所有的资料,然后等我放学以后,再把你白天搜集到的有用的知识传授给我,就像你刚刚做的那样。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弗雷德少爷,爱丽丝身为您的管家,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替您查找资料自然没问题。只不过,您明明已经有了贾维斯博士这位王国第一智者做老师,为什么不直接向他请教呢?那样不是容易的多吗?” “是这样的,爱丽丝你要知道,贾维斯博士他虽然学识渊博,可他本身却不会任何魔法或武技,我猜也正是这个原因,他对这些东西相当的排斥,所以我的问题他非但回答不了,甚至还有可能责备我。” “我懂了,少爷,我一定会努力帮您查找的,您具体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全部,爱丽丝,我需要知道全部。或者说,在未来一年时间里,关于魔法和斗气的所有知识,越多越好,越详尽越好,拜托你了。” 弗雷德知道自己给爱丽丝出了一道难题,但他真的别无选择了。最多还有一年时间,自己就要再次接受那个测试,如果事情的真相真的是因为自己是衰神转世,那一年后就必然会再次出现三项为零的情况,到那个时候,自己就要有大麻烦了! 第21章 麻烦开始 弗雷德的担忧不无道理,甚至来的比想象中更快。当他再次回到学校上课,又大又圆的糗事虽然没有人再提,但是他在王宫里三项挂零的神奇表现却成了所有人讨论的热点。不断有人来向他求证: “弗雷德里希,你不会真的什么都不会吧?” “弗雷德里希,你看起来也不像个笨蛋,怎么就一点潜质都没有呢?” “弗雷德里希,弗雷德里希。。。” 弗雷德抱着爱丽丝为他整理的笔记,埋头苦读,这是他唯一的乐趣。虽然课堂上讲的有关魔法的知识,他能一个字不落的背下来,甚至他还能感应到聚集在天地间丰富的灵气、对,在这里叫魔法元素。他能感应到,各种属性都能,但就是没办法释放哪怕一个最初级的魔法。 按照魔法老师的说法,魔法的释放就是凭精神力与天地间的魔法元素进行沟通,你的精神力越强,能调动的魔力也就越多,同等魔力,你的精神力越强,调动起来也越快。 举个例子,一个六级的大魔法师和一位法圣同时施展一个水系的六级法术,六级的大魔法师可能需要十秒钟才能吟唱出咒文并通过魔力凝聚周围环境中的水元素,但法圣只需要三秒就可以出施展相同的法术。再比如,同样三秒钟时间,法圣可以施展一个六级法术,而六级大魔法师也就充其量施展一个四级的。差距就是这么明显。 同样的,魔法师依靠精神力同周围环境的魔法元素进行沟通,并依靠魔咒将其排列组合,形成花样繁多的魔法,而这魔法的最终威力,不但受魔法师本身的精神力强弱影响,同时还受周围的环境影响。比如,一位水系魔法师在江河湖海这些水元素充足的地方,施展水系魔法就事半功倍,火系法师在炎热干燥的沙漠或者火山附近施展火系魔法也同样威力倍增。 以上这些,就是魔法师的优势,可以扬长避短,尽量在有利于自身的环境下作战。而魔法师的劣势就是,一旦遇到禁魔区域,也就是魔法元素被屏蔽或者天然不存在的区域,实力再强的魔法师也发挥不出实力。所以针对这个缺点,现在大部分魔法师都会在在修炼主流元素魔法的同时,开发自己的第二天赋,比如精神系、召唤系或者是傀儡系,以增加自己的战场生存能力。 而法师的另一个分支:巫师,就完全不受环境的影响。无论在任何的环境中,巫师施展巫术的威力都是恒定的,构成巫术的基础并非是魔法元素,而是巫师凭智力和精神力日积月累的积淀、最终逐渐形成的自身的法力。巫师的法力只和自己有关,虽然同样受装备等外力的影响,但却绝对没有魔法师那么大。 魔法师施展的主流魔法是元素系的,包括土水火风光暗雷以及在此之上混合形成的融合魔法,分支流派是精神系的,包括精神控制、幻术干扰、迷惑魅惑等等。还有更少见的流派是召唤系,就是提前和魔兽签订契约,作战的时候召唤出一定数量的魔兽作战。傀儡系和召唤系类似,区别在于召唤出的并非生物而是魔法傀儡,这同时也是炼金术的一个流派。除此之外,亡灵系也有召唤和傀儡的魔法,但作为大陆各国明令禁止修炼的禁术,至少在学院中,只能作为常识进行了解,想学是不可能学到的。 巫师的法术很少有元素类别的,因为依靠自身法力施展天威一般的元素攻击消耗太大,除非是圣域以上的超级巫师,才能足够庞大的能量积累。大部分巫师施展的都是作战效果很好的偏门法术,比如诅咒、禁制、束缚、膨胀、缩小、变形、反弹、驱散、重力等等,也会一些精神系的干扰魔法或者幻术,相对于魔法师脆弱的身体,很多巫师甚至可以相当于比自身魔法等级低两级的战士。 弗雷德翻阅着爱丽丝为他整理的材料,再和记忆中的仙人使用的仙术进行比对,他发现,三者很多层面上是有共通性的。比如:仙术和魔法都受外界环境影响,但区别是即便在没有天地元素的地方,仙人凭借自身法力,也可以施展仙术。再比如:三者都有储存法术的物品。魔法师有一次性卷轴、召唤令牌和魔法杖三种物品。其中一次性卷轴只能使用一次,用完就报废了,造价昂贵是最显著的缺点。但同时,魔法卷轴体积小易于携带,做好以后几百年都不会作废,对国家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对个人来说,完全可以当做传家宝。 而召唤令牌可以根据自身上镌刻的咒文,召唤出魔法生物、魔法傀儡或者是纯粹的魔法元素攻击,因为制造召唤令牌的材料往往比卷轴更加珍贵,因此召唤令牌所记载的魔法,至少也是七级以上,少数甚至可以达到九级。召唤令牌可以多次使用,每次召唤都会持续一段时间,随后进入冷却期。 魔法杖作为每个魔法师的随身必备物品,也具有一定的法术储存功能,一般来说,五级以下的魔法杖只能存储一个自身等级的魔法,六级的可以储存两个,七级三个,八级四个,九级的目前还没有人见过。 三种魔法物品对使用者的要求和魔力消耗也是截然不同的。其中,魔法卷轴是适用范围最广的,即便是没有任何魔力的武士甚至普通人都可以使用,这也是魔法卷轴在市面上极为昂贵抢手的主要原因。乱世中求生存,当危险来临,有时一个魔法卷轴就等于多了一条生机,只要有条件,无论是谁对于属性合适的魔法卷轴都不会拒绝的。 相比于魔法卷轴,召唤令牌的使用限制就严格多了,首先作为圣域甚至传奇物品,召唤令牌在市面上是根本买不到的,绝大多数召唤令牌都存在于古代的遗迹之中,就算某些顶级拍卖行偶然间得到一块,也不是拍下来就能随便签订契约,这需要一种属性甚至灵魂的契合,不然是无法被召唤令牌认可的。当然,如果有足够强大的实力,也可以直接压制召唤令牌,迫使其签订契约,不过这种情况就更罕见了。虽然获得并签约召唤令牌绝非难事,可一旦拥有之后,召唤令牌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召唤令牌不会消耗使用者的魔力或是精神力,想象一下两个旗鼓相当的法圣正在大招对轰,眼看精疲力尽之际,忽然一方拿出了召唤令牌,那无疑等于宣判了对方的死刑。其次,召唤令牌本身不受环境的限制,即便是在禁魔的环境中,召唤令牌也能成功的施展。最后,在上一任主人身故之后,可以按自己意愿将召唤令牌传承下去,大陆上很多魔法世家都有这样的传承。 而作为最常见的魔法装备,魔法杖只能被魔法师使用,而且就像大部分魔法装备一样,是可以越级使用的。越级使用虽然不能发挥出越级的法术,但是可以对本级的法术进行更强大的增幅,而且在魔法杖中储存的魔力消耗殆尽之前,释放魔法是无需念咒也不需要消耗魔力的。 总的来说,魔法师的道具各有利弊,不存在一种完全压倒另一种的说法。从现实来讲,低级别的法师能得到什么就用什么,有就比没有强,而有条件的高级法师,则会尽可能三种都带着。 相比之下,巫师的世界就简单的多。虽然法术种类更加五花八门,但是巫师用来储存、施展法术的道具却只有一种:卡夫卡。卡夫卡是有记载的历史上第一个发明并且使用道具的巫师,所以后世的巫师界便用他的名字命名这种神奇的小玩意。卡夫卡可以是别人传下来的,也可以是自己亲手做的,虽然卡夫卡在使用前也需要一点小程序,但却比复杂的签订契约容易多了。基本上除了少数非常高级的卡夫卡以外,一般来说都是谁找到谁就能用。卡夫卡通常都是巫师们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它可以是任何东西转化而成:一面镜子、一面旗子、一把扇子、一粒骰子、一只碗甚至一扇门。。。只要你愿意,你可以用任何东西制作卡夫卡,没人会限制你。因此,巫师的战斗方式特别有趣。历史上曾经有一位骑士和一位巫师进行过一场决斗,打着打着巫师举起了一面白旗,骑士很有风度的停止了攻击,却发现那白旗居然是一个巫术道具卡夫卡。。。 卡夫卡和仙人们使用的法宝很像,都是制作出来以后,就不需要再次充能,可以在任何条件下使用,使用的威力随使用者自身实力上下波动。想到法宝,弗雷德不可避免的想到了自己在天界的老师,不由得眼睛一红,“师父,您老人家还好吗?我现在阴差阳错的到了这个世界,恐怕永远都无法完成任务回去见您了,师父啊师父,我该怎么办。。。” “快看,神童他居然哭鼻子了!” “我没有!” “没哭你眼圈怎么红了?” “进沙子了不行吗?” 弗雷德和同学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没正常过,他不是被当做天才膜拜,就是被当做废物嘲讽,要不就是介于两者之间被指指点点的围观。所以弗雷德宁可多看看书,也懒得搭理这些人。而自从开设魔法和武技课程之后,那些人也不愿意搭理弗雷德了,因为大家都被新鲜刺激的魔法吸引了,或者是对炫酷帅气的斗气兴奋异常,谁还会关心一个只会看书的书呆子呢? 于是,每天下午最后两节课,这是同学们进行魔法和斗气学习的自由练习时间,偌大的教室瞬间变得空荡荡的,别人都出去结伴练习了,只剩下弗雷德自己,还有那个出身平民、讲话磕巴、天赋是害羞脸红的小姑娘:克里斯蒂娜.奥利维拉。 严格来说,奥利维拉家族并不能算是纯粹的平民,她的父亲虽然没有爵位,但却是和贾维斯博士一样的知名学者,在王国享有很高的声誉,家族也不缺钱花,只是相比于那些和王子殿下称兄道弟的贵族子弟,弗雷德觉得她清澈的就像一株水仙花。 弗雷德揉了揉肩膀,起身朝水仙花走去。“你在学习炼金术?能让我看看吗,我也很感兴趣。” “弗、弗雷德里希少爷?当、当然可以。” “我的模样很吓人吗?你好像很怕我的样子。” “不、不是,我、我、没有、” “好了,和你开个玩笑,我能坐在这儿看吗?这本书似乎挺沉的。” 克里斯蒂娜并不是害怕,她只是有点紧张。首先,她也是听着天才神童的大名长大的,此外,还有那个令人脸红不已的又大又圆的故事,此时故事的主人公就坐在自己身边,他会不会。。。应该不会吧,毕竟自己才这么小。。。 弗雷德当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全部的注意力都被书中的知识吸引了,居然就那么一直看了一节课的时间,直到清脆的铃声响起,同学们陆续回到教室,这才将他打断。 “天呐,我的眼睛看到了什么?天才神童居然将魔爪伸向了克里斯蒂娜?” “哦,可怜的克里斯蒂娜,炼金术的课本上没教你该怎么对付色狼吧?” “别乱说,你怎么知道不是克里斯蒂娜主动的呢?要不然她怎么不去外面练习?” “哦,对不起,我忘记了,因为你们俩都是废物潜质、根本没办法去练习!” “别这么说,人家虽然不能练习魔法和斗气,但说不定可以在没人的教室里练习点别的什么呢?” 克里斯蒂娜脸红的就像要滴出血来,头都要埋到课本中不敢见人。弗雷德一脸无奈的看着这些人小鬼大的贵族同学,觉得他们简直是太无聊了,正要反驳两句,却听见一个异常严肃的声音斥责道: “够了,都给我闭嘴!” 人群灰溜溜的散去,弗雷德惊讶的看着朝自己走来的布莱恩王子殿下,心说自己和这位王子平日里也没什么交情啊,甚至曾经他还嘲笑过自己来着,今天怎么就突然变得友善起来了? “弗雷德里希,告诉你一个坏消息,学院决定对我们这届新生进行一场实战考核,时间就在一个月之后的期末。到时候八个班都必须派出四名学员参加,你作为八大守护骑士家族的后裔,按规定自动占据一个名额,我作为王室成员是不允许参赛的,所以咱们一班的领队就只能是你了!” “啥?这种实战考核不是只有三年级魔武分班时才有的吗?对应着考核的难度,胜利者也会有相应的奖励。咱们才一年级,刚刚接触魔法和武技,就这种不入流的水平,考核的意义何在啊?” “你少说废话,上面已经决定的事情,我们就只有执行。另外,根据我得到的消息,这届八大家族的新人中,不入流的也就只有你自己而已,其他家的直系弟子都展现出了过人的修炼天赋,虽然才刚刚一年级,但普遍的实力都达到或接近了二级!我告诉你,你最好给我想出一个好对策,不然你要是害我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被淘汰的王子,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好了好了,你先告诉我具体的规则,那么激动干嘛,跟要吃人似的。。。” “规则我刚刚说了,一共八个班级,每个班级都要派出四名参赛选手,也就是说,咱们一班,除了你和我,剩下的十八个人中,你要选出三个。八支队伍代表八个班级,进行三轮淘汰赛,前三名都会得到奖励,但是你给我记住了,从来都没有王子所在的班级被击败的先例,因此我们的目标只能是第一。” “我有点不大明白,王子既然都不被允许参赛,这永远的第一又是怎么做到的?” “因为每届新生入学的时候,八大家族中最强大的子弟都会被派去守护王室血脉,不然你以为班级是按什么分的?” “那不对啊,你怎么?” 弗雷德话才说到一半就意识到不对,果然,对面的布莱恩王子气的小脸的红了,大声的咆哮道:“因为我摊上了你这个天才神童!” 第22章 激战进行时 为了帮布莱恩王子如愿夺冠,同时证明自己不是废物加笨蛋。从那天开始,弗雷德就带着一班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备战。 首先,为了发挥拥有王子的优势,也作为天才神童是历史上最弱的王族守护者的弥补,弗雷德鼓动布莱恩王子去找他的国王老爸,看看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能否给些帮助。 第二天,王子告诉弗雷德:国王说了,淘汰赛的赛制是没办法更改的,也不可能命令对手放水。不过,国王了解弗雷德的情况,可以让一班自行选择第一轮对手。只是,以冠军为目标的话,第二轮开始就只能靠自己了。 于是,一班便开始从各种渠道搜集其他班级的情报,参赛选手都是谁啊?擅长魔法还是武技啊?魔法的话是元素系还是精神系啊?武技是狂化变身系还是斗气系啊?这一个月,一班的同学们也没心思学习了,每天无论在学院还是回到家,第一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事就是刺探情报。当国王欧文三十六世陛下听布莱恩王子说起这些的时候,国王陛下真的有想过,将一班专门打造成谍报试点班。。。 弗雷德白天和克里斯蒂娜一起钻研炼金术,晚上回家和爱丽丝继续挑灯夜战,分享魔法和武技的心得。虽然一个月的时间很短,但他相信,世界上能够提升力量的方式这么多,总有一种适合自己。就算无法变得多么强大,至少在一年级期末考试中,应付一群六岁小孩,总不是什么难事。 就在一班近乎疯狂的刺探别人的情报之时,其他几个班级也没有闲着。毕竟,大家都是在同一个贵族圈里混的,别说几个小毛孩子,就算是一家之主在密室里谈了什么,也不敢保证一定不会走漏风声。 二班,练武场上。 一个身高比别人高了一头、六块腹肌凸起的男孩子猛地一拳轰出,面前碗口粗细的木桩应声破碎。在他身后,六名和他一样,赤膊上阵,露出稚嫩但已初具轮廓的肌肉男孩,正专心致志的对着面前的木桩进行着击打训练。二班的其他人正围在他们身旁加油打气。他们已经知道了隔壁一班在干什么,但他们对此毫不在意,甚至主动放出话来,这届的冠军,他们拿定了! 了解他们的人会说,他们的确有骄傲的资本和狂妄的底气。那个领头的男孩子是教育和文化大臣亚瑟公爵亲自从王国上万名流浪儿中发掘出来的,虽然不是八大骑士的直系后人,但其从小在街头摸爬滚打磨练出的铁血意志,却是这些锦衣玉食的贵族子弟最为欠缺的。亚瑟公爵力排众议,把他送到荆棘花学院,为的就是借此敲打沉浸在温柔乡里的贵族少年们。因此,即便亚瑟公爵的亲孙子杰拉德也在参赛的四个人中,但二班参赛的实际领袖却是平民出身的桑德斯.布洛克。虽然从展现出的等级上,桑德斯和其他班级的王牌学员都是二级,但在低等级的时候,武技对魔法明显具备压倒性的优势,因为还没等你来得及念出一句完整的咒语,我的拳头和剑就已经打到你面前了。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认为,纯体术选手桑德斯就是本次考核的最强选手! 三班的情况也差不多,他们的主将是军务大臣的亲孙子、当今王后安娜的亲侄子罗伯特拉塞尔和禁卫军统领拉费尔伯爵的儿子布拉热洛纳.拉费尔,由两位出身军官世家的少年带队的三班,走得完全是斗气和战争路线,或许他们现在还不具备碾压一切的实力,但毫无疑问,随着斗气修炼的深入,未来几年他们都将是最强团队的有力竞争者。 四班学员全部都是首相鲁本.克拉克的亲信和嫡系属下的子女,他们从小就在一起成长,目的就是为了日后辅佐首相的孙子肖恩.克拉克。因此,四班的消息是最难于打探的,即便过了这么久,关于四班唯一算得上有价值的信息还是通过排除法得出来的:王城警备司令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不在其他班级的名册上。 而五班的情况就没那么神秘了,开学第一天,除了王子和天才神童同时出现在一班引发了轰动以外,就要数五班的风头最盛了。他们竟然同时拥有两位年少成名的天才魔法师:一位是外交大臣混血的孙女妮维雅,另一位更了不起,是来自魔法师工会的斯嘉丽小姐,这两个小女孩虽然年纪不大,但私下里测试的魔法天赋可都是a级,也就是说,未来是拥有冲击法圣可能的!比弗雷德这个三项挂零的天才神童不知强了多少。因此,虽然是女孩子领队,但目标同样也是最后的冠军。 六班、七班、八班分别是由财政大臣的孙子金斯顿、司法大臣的孙子雪佛兰、卫生与医疗大臣的孙女芙若拉率领,他们或许没有那么的锋芒毕露,但至少不会像某些人一样三项挂零,再加上其它小伙伴的整理实力,未必就被别的班差到哪里,毕竟一群六岁的小孩,强与弱又有多大的差距。 就这样,在所有人紧张忙碌中,一个月很快过去了。弗雷德对忧心忡忡的布莱恩殿下笑了笑,宽慰道:“放心,一切有我呢。” 谁知王子却黑着脸道:“就是因为有你在,我才不放心的。” 比赛开始了。 一班作为头号种子,理所当然的第一个抽签,然后在绝对公平公正的暗箱操作下,一颗标注着7的小球缓缓从箱子里吐出来。 “一年级一班对阵一年级七班!双方队长出列!” 布莱恩王子坐在看台上,左边是荆棘花学院院长莱布尼茨爵士,右边是他的母亲、有冰山美人称号的王妃芙蓉贝宁。弗雷德看了一眼王妃身旁坐着的贝宁家族族长,又看了一眼正在和自己相互致意的第七班队长雪佛兰.贝宁,一下子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怪不得,怪不得后来布莱恩告诉大家他已经搞定了,不需要再挑对手了,原来是回去求老妈了。只不过,当着观众席上那么多八大家族还有其它学生家长的面,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弄虚作假真的合适吗? “弗雷德里希,计划你都知道了吧?” 借着两个人握手的机会,雪佛兰那小子冲着弗雷德一通挤眉弄眼,好像生怕别人看不出猫腻似的。等到了比赛正式开始以后,场面就更加的滑稽了。一班这边,除了弗雷德以外,其他上场的三人清一色的元素系魔法师,而且在弗雷德的要求下,还全都是火系的。虽然布莱恩王子很想知道弗雷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弗雷德闭口就是不说,他也只能向天祈祷。。。 战斗开始了,双方八个人,除了弗雷德站在场上不知所措以外,其他七个人全都抄起自己的魔杖,像模像样的吟唱着咒语。十几秒钟之后,七团模糊的、仿佛随时有可能熄灭的红色火球出现在魔杖前端,然后在各自施法者颤颤巍巍的控制下,极不稳定的向着对手飞去。 噗! 飞在最前面的那个火球熄灭了,然后引发连锁反应一般,七班发射的其他火球也接二连三的熄灭,然后眼看着一班的三个火球半死不活的朝己方飞来,雪佛兰当机立断,朝裁判高喊一声:“挡不住了,我们认输!”随后,不等裁判做出裁决,就率先从台上跳下,其他三名同伴面面相觑的对视了一下,也跟着跳了下去。从双方登台到七班认输,全程不超过一分钟。 观众席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一班的同学就已经发出了阵阵欢呼。弗雷德站在台上,难以置信的看着不远处的布莱恩王子,喃喃的道:“他们还能再假一点吗?” 王子殿下则恶狠狠的回瞪了弗雷德一眼,似乎是在说:“还不都是因为你!” 第二场比赛,就在这样一种怪异的气氛下开始了。由体术达人桑德斯.布洛克领衔的二班对阵罗伯特.拉塞尔和布拉热洛纳带领三班。两只具备夺冠潜力的武技派提前在第一轮相遇,这恐怕是任何人都没预料到的事情,不过显然对于双方的主将来说,跟谁打都完全无所谓,他们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信心! 比赛一开始,二班这边的四个男孩子赤手空拳的、似乎一点进攻的打算都没有,反倒是三班这边,在罗伯特和布拉热洛纳的带领下,纷纷拔出了手中的短剑,然后在全场的惊呼声中,剑尖上突然亮起一股明亮的橙光。 斗气! 赤橙黄绿青蓝紫金银,这橙色的光芒分明代表着二级斗气! 象征着积极和阳光的橙色才一出现,就点燃了整个赛场的气氛,无数亲友团在台上欢呼呐喊,就好像他们的孩子此刻并非只是在进行一场考试,而是代表王国在最终的战场上浴血奋战一般! “为了胜利!” “为了荣誉!” “为了骑士的信仰!” “为了斗气的光辉!” 冲啊! 四个孩子高举着短剑,气势如虹的朝对手发起了冲锋,然而对手并不是他们平日里练习时固定不动的靶子,会不知躲闪的任由他们砍杀。眼看着对方举着剑杀过来,二班的几人根本不和对方正面碰撞,而是凭借着更加灵活的脚步,在场上不断进行着规避躲闪。这专业而熟练的动作一看就不是仓促练成的,他们仿佛舞蹈一般,预见了对手所有的攻击意图,然后再从容的进行规避躲闪。看台上,一些专业的武者不由得暗中点头,胜负已分了。 罗伯特发现己方的攻势全都落空,心中不由得一阵气恼,动作不由得加快几分,布拉热洛纳见此情景,想劝说罗伯特要保留体力准备反击,却发现另外两名同伴也跟着罗伯特挥剑硬冲了上去,没办法,布拉热洛纳叹息一声,纵使不情愿,也只得加入战团。 虽然斗气强度达到了二级,但毕竟还是六岁的孩子,无论斗气还是体力显然无法支撑长久的攻势,差不多刚刚过了两分钟,几个人的挥剑频率就明显慢了下来,又过了一分钟,几人累的更是跑都跑不动,用剑支撑着自己,强忍着才没有倒下。 “你就只会躲闪吗?我不服!”罗伯特怒视着桑德斯,愤怒的吼道。 “那要如何才能让你服气?”三分钟的躲闪,纵使是杰拉德也不禁有些气喘,桑德斯却仍旧气息稳定,他的镇定让布拉热洛纳打心里感到一阵恐惧,这是怎样的底蕴啊?他真的只有六岁?罗伯特却被这种平静彻底激怒,愤怒之下,他颤抖的手居然重新举起了剑,比先前任何时候都更加明亮的橙黄色出现在剑身之上!用情绪点燃斗气的罗伯特,此刻的实力已经隐隐超越了二级,向着三级迈进。 “有本事你就堂堂正正击败我!” “如你所愿!” 随着话音一落,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绝大多数人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罗伯特手中燃烧着斗气的短剑就连带着他的主人一起,被一拳打飞了出去,随之跌落擂台。布拉热洛纳和其他两名同伴毫不犹豫的选择放弃这场比赛,他们纷纷从台上跳下,来到罗伯特身边才发现,在罗伯特胸前、腹部、双肩的甲胄上同时出现了一道裂纹。难道说,在刚刚那短短一瞬间,桑德斯居然连发四拳,从正面攻破了接近三级的斗气? 六岁孩童的体术,居然强悍如斯!所有观战的人都忍不住发出一阵感叹,而赛场的气氛,也随着桑德斯的强势表现不断攀升。所有人都在议论桑德斯刚刚那一下,同时对即将登场的四班充满了期待。 很快,由肖恩.克拉克率领的最具神秘感的四班出现在场上,他们的对手是另一只种子战队:由妮维雅罗莱小姐和来自魔法师工会的斯嘉丽小姐领衔的“第五元素魔法师军团。” 虽然这个称号有些孩子气,但当双方选手做好准备,比赛开始之后,五班率先发动咒文的那一刻,却再也没有人敢小觑这四位娇小迷人的小姑娘。 土水火风,四个人,竟然分别使用一种不同的魔法。看到这个组合,台上一些资深的魔法师甚至已经在猜测,第五班的指导教师,会不会已经在教这几个小丫头练习融合法术了?如果真的是那样,那这场考试的最终冠军,将没有任何悬念!只要搭配得当,即便四个一级的法术成功融合到一起,所形成的威力至少也是三级!而一旦她们弄出四个二级法术并成功融合,恐怕只凭监考官那仅仅五级的实力都未必能够应付! 面对来者不善的魔法攻击,肖恩.克拉克为首的四个人竟然毫无反应,就那么傻傻的站在那里,难道他们也要故意放水吗?堂堂首相的孙子居然就这么放弃了? 眼看着四班众人毫无反应,妮维雅和斯嘉丽对视一眼,顾不得隐藏实力,魔杖交汇,元素融合!她们不知道对方在耍什么把戏,但她们确信的一点是,只要这四个二级魔法融合成功,那对方绝对不可能挡的下来,暴露实力就暴露吧,提前让所有人知道自己的厉害,兴许剩下两轮还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呢! 就在五班的四个小女孩自鸣得意、同时场外所有观众都疑惑不解之时,肖恩.克拉克以一个华丽异常的动作嗖的一下抽出了怀里的魔杖,他身后的三个人只比他慢了一拍、纷纷做出了相同的动作。 魔杖前指,一声断喝! “破!”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原本融合的眼看就要完成的元素风暴在这个“破”字响起的一刹那,轰然破碎,猛烈的魔法暴动立刻将始作俑者的四位小姑娘狠狠吹飞了出去。虽然在裁判官的保护下没有受伤,但原本连接在一起的精神力突然被扯断所产生的头痛、以及毫无淑女形象的化作滚地葫芦摔下擂台,这些都让这四位天之娇女气的发狂。不过比赛已经结束,对方虽然依靠的是防守反击,但以精神系魔法克制元素系魔法,也算赢得光明磊落,要怪,也只能怪自己一方太过轻敌,如果一开始先保守的建立魔法防御,再伺机发动攻击,或许情况就会截然不同。。。 恨恨的瞪了一眼正向着观众席挥手致意的肖恩.克拉克,妮维雅和斯嘉丽同时在心里不甘的说了一句:“今天这个仇,本小姐记下了,肖恩是吧,你给本小姐等着!” 在这场魔法比试以戏剧性的结尾收场之后,荆棘花学院一年级新生期末考试淘汰赛第一轮最后一场比赛也终于拉开了帷幕。 八大家族之中,仅剩的财政大臣保罗的孙子金斯顿、以及卫生和医疗大臣达尔文的孙女芙若拉,他们所在的六班和八班相对来说实力平平、特长平平,在星光熠熠的一年级新生中完全属于被埋没的存在,平时甚至很少听到他们的新闻。但就是这样两只看似寻常的队伍,却为在场众人奉献出了一场最接近战争的比试。 双方派出的八名选手,竟然巧合的都是由两位魔法师、两位斗气武士组成,虽然无论魔法和斗气的等级都只有一级,但这种魔法与斗气的配合、斗气对魔法的混战,却让来观战的家长们找到了久违的战场的激情! 足足拼斗了十分钟,当双方最后一位小魔法师耗尽了魔力,连一个完整的火焰弹和水球都施展不出,当双方各自的武士在剧烈的消耗下站都站不稳,却依旧没有人主动认输时,在场所有人都被这种斗志感染了,加油助威的声音从赛场四面八方此起彼伏的响起,最终化成一片战歌般的大合唱! 虽然消耗过度的两只队伍,即便出线也没办法继续参加下一轮的比赛,但他们展现出的意志,却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这是一场没有失败者的比赛!如果不是王妃和王子就坐在主席台,甚至会有人提议,取消一班的出线资格,相比于英雄一样的六班和八班,一班和七班的丑陋表演简直就是王国的耻辱! 在这种气氛下,一班的所有人都是把头埋进裤裆,逃跑着离开场地的。弗雷德即便再聪明,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种局面,他知道,明天的比赛,必须动真格的了! 第23章 一个人的战斗 弗雷德回到家,像往常一样立即找来爱丽丝,开始吸收今天的知识。百闻不如一见,传说再夸张、情报再准确,都比不上亲眼目睹掌握的透彻。毫无疑问,一班想要夺冠,最大的敌人就是二班的桑德斯.布洛克、四班的肖恩.克拉克这两个人,他们俩一个是极具爆发力的纯体术选手,另一个则是冷僻但实用性极强的精神系魔法师,根据一班现有的阵容,应付其他几名成员并不困难,但这两个家伙毫无疑问要交给自己,如果不能用一个晚上想出对策,那明天的比赛也就不用打了。 心事重重的弗雷德今晚的学习状态奇差,好几次都没有跟上爱丽丝说了什么。对于这种情况,爱丽丝却是微微一笑,似乎很享受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弗雷德少爷露出这种寻常孩子身上很常见的走神儿的样子。 爱丽丝站起身,脚步轻快的来到房间另一侧的餐桌前,那里摆着一大束盛开的鲜花,还有满满一果篮从光明神国进口的水果。弗雷德循着爱丽丝看去,愣了一下:“爱丽丝,我不记得有叫你去买这些,咱们的经费不是都用来采购实验材料了嘛?” 爱丽丝又是一笑:“是伊丝玫尔.红小姐派人送过来的,这上面有她的亲笔信,少爷您要不要过来看一下?” “姐姐?”弗雷德明显一愣,惊喜的表情如烟花绽放在脸上,“姐姐来看我了?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她这一整年都忙着毕业考试,我已经很久没见到她了!” “伊丝玫尔.红小姐并没有亲自过来,但我想她今天一定是看了少爷您的比赛。” 爱丽丝越是一副欲言又止、故作神秘的样子,弗雷德心里的期待就越是强烈。他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桌子前,没有理会那色彩斑斓的花束以及香气四溢的水果,一把就抢过了插在果篮中的信封。 这个小巧精致的带着王尔德家族花纹印记的信封弗雷德再熟悉不过了。自从知道他能够写字以后,他和姐姐的通信就从未有中断过啊!王尔德家族虽然庞大,但真正直系的血脉只有十一岁的伊丝玫尔.红和六岁的弗雷德里希两人而已。因为转世的原因,弗雷德清楚的记得,在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伊丝玫尔.红这个姐姐就最喜欢哄弟弟玩,虽然后来上了学,学业的压力以及家族的产业占据了大量的时间,但姐姐依旧会抽出一切自由的时间过来看望弗雷德。在弗雷德心中,姐姐伊丝玫尔.红占据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 翻来信纸,伊丝玫尔.红漂亮的古典宫廷体跃然纸上。 亲爱的弗雷德: 今天看了你们和七班的比赛,你“卓越”的发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明天的比赛希望你也能保持这样的发挥,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什么傻事。在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能够成为顶级的大魔法师或者武力高强的战士固然很好,但以无上的智慧指点江山也未尝不是一种合适的出路。 爱你的姐姐、伊丝玫尔.红。 弗雷德读罢这封信,尴尬的只挠头,看来近期发生的事姐姐都知道了啊,不仅是比赛,甚至还有自己三项挂零的事,再一想也对,毕竟这么大的事,现在全王国都没有几个贵族不知道。。。还好姐姐是知道我是正经人,没有提又大又圆的事。 弗雷德刚有些庆幸的想,忽然就瞄到信纸的下方还有一行小字: 附:我还听到了一些有关你的名人逸事,姐姐真诚的希望,你能把精力放在学业上,有些事情,等你长大以后再涉及或许更好。 额。。。弗雷德完全无语了,居然连姐姐都不相信我,我哭! 第二轮淘汰赛如期而至,有了第一轮的精彩表现,这一轮来观战的家长和老师明显更多。一班、二班、四班分别出现在赛场的三个方向,令人颇为意外的是,昨天双双力竭宣布放弃比赛的七班和八班,居然加在一起,临时又凑出一支四人的参赛队伍。莱布尼茨院长给出的理由是: 经全体老师和大多数家长的同意,未避免半决赛出现轮空的队伍,也为了向拥有令人敬佩的斗志的两个班级的小学员提供一个再次证明自己的机会,学院做出了混编的决定。同时,由这支混编的队伍在三支出线班级中抽签选择自己的对手。 看着平静的观众席,弗雷德心里哼了一声,显然这就是昨晚国王和首相最终博弈的结果。一班是王子的班级,二班是军方背景,这两者等于都是国王自己的势力。四班就不同了,百分百的首相府班底。如果让实力最强的二班在半决赛狙击四班,那两者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像昨天的七班八班一样,拼了个两败俱伤。然后让轮空的一班以逸待劳,坐收渔人之利,这大概就是国王原本打好的算盘。但是显然首相也不是吃干饭的,虽然不知道鲁本.克拉克具体是如何做的,但无疑他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果不其然,抽签结果是七八混编团队对阵四班精神魔法师团队,之后才是一二班的王室战争。 弗雷德将目光转向看台上的布莱恩王子,小王子表情凝滞,一副要哭的样子。弗雷德看他这幅哀莫大于心死的样子心里也不好受,于是朝他挥挥手,示意他放心。结果布莱恩王子看见弗雷德这种时候居然还大咧咧的朝自己笑,当时就哭了。就坐在他身旁的冰山美人芙蓉王妃冷冷瞪了弗雷德一眼,然后便温柔的抱着儿子不断的安慰。 弗雷德心里瞬间一万只地行龙狂奔而过,我这时招谁惹谁了?笑也犯法? 四班和七八混编的比赛正式开始了,令人震惊的是,面对对面两位魔法师、两位武士的组合,四班这边竟然只派上了肖恩.克拉克自己应对,其他三人甚至都没有登台,这是何其强大的信心! 而接下来肖恩的表现,则充分证明了这种信任是有道理的。面对受到他这种一挑四行径的强烈刺激,对面四个挑战者也顾不得贵族的体面和战士的荣誉了,心里抱着只要能赢、怎样都行的念头,从四个方向展开了攻击。 两个武士的斗气从红色修炼转变为橙色,显然距离二级仅仅只有一步之遥了。两个魔法师也不甘示弱的全力吟唱着咒语,他们要利用武士的掩护,释放出自己最强的攻击。 可是,既然肖恩.克拉克敢于做出一挑四的举动,对眼前这种局面就早有准备。眼看着两位战士的剑已经要刺到自己脸上,他手中魔杖一挥,一个清脆而镇定的声音响彻全场:“乱!” 乱!仅仅一个字,精神系魔法诡异而强大的一面就彰显的淋漓尽致。两名武士前冲的态势戛然而止,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大锤击中了脑袋。随后,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前一秒还紧密配合的两个队友,下一秒竟然与对方刀兵相向,而且看那不死不休的架势,仿佛是仇深似海的宿敌一般! 两个魔法师眼看着场上风云突变,有心想做些什么,口中的咒文却只差一个字就要完成了,可就是这一个字,他们却永远没机会念出来了。因为另一个更响亮的字,出现在他们的脑海中。 破! 相同的咒文相同的结果,同级无敌的肖恩.克拉克! 这完全是一场华丽的个人表演,当演出结束时,人们仿佛已经看见了,肖恩高举奖杯、首相洋洋得意、王子恸哭、国王沉默的场景。 桑德斯.布洛克浑身散发出一股惊人的战意,站在他面前,弗雷德感觉自己仿佛就像大海中随时可能倾覆的小舟,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怎么办? “现在考虑对策是不是晚了点?”拉塞尔家族的长孙杰拉德朝弗雷德狞笑了一声。相似的出身,却一直生活在这个所谓的天才神童的阴影里,不单单是他,几乎所有人都抗拒而且厌恶。所以当弗雷德三项挂零的消息传出来以后,大家都一致希望,弗雷德就是废物,不要再挣扎了! “我会尽可能拖住他们,你们三个,不用管我,所有会的法术朝他们砸过去就是了,明白吗?” 三个魔法师满腹疑虑的点点头,心中却想着,连二级武士都被桑德斯那家伙一拳打飞,就你那小身板能挡住才怪。。。不过大敌当前,有弗雷德甘当肉盾总是好的。他们三个早想好了,一旦弗雷德被打败,这显然是一瞬间就会发生的事,他们紧随其后就会立刻放弃比赛。虽然王子那边不好交代,但责任肯定是弗雷德为主。 然而让他们以及所有人意外的是,首先,桑德斯并没有动手,显然以他的骄傲是根本不屑于对废物出手的。最先冲过来的仅仅只有杰拉德自己,显然,他不想将痛扁弗雷德的机会让给同伴,他要用弗雷德里希那个家伙的血,证明自己的强大! 第二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以魔不成武白废闻名贵族圈的弗雷德里希,竟然在淘汰赛第二轮的赛场上,面对着军务大臣的孙子杰拉德.拉塞尔跳起了舞! 这步履翩翩的脚步、这张弛有度的动作、这沉稳舒缓的节奏、这大开大合的韵律、这是一种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的舞蹈! 小弗雷德里希在干什么? 同样的疑问在所有人脑海中产生。很快,他们就得到了问题的答案。来者不善的杰拉德刚猛强劲、势若奔雷的一拳恶狠狠的朝弗雷德的脸上打去,很多人甚至捂住了脸不敢去看。下一秒,全场的惊呼声响起,刚刚还凶神恶煞的杰拉德竟然被弗雷德轻描淡写的一抬手拍倒在地上! 虽然并没产生如何严重的伤害,但是杰拉德却完全是一头雾水,刚刚发生了什么?自己的攻击就好像击打在柳絮上,完全落了空,然后还没等自己收回拳头再次攻击,弗雷德那家伙就在自己后背拍了一掌、同时脚下也拌了自己一下,这是什么功夫?从来没听说过大陆上还有这种神奇的武技,还有,弗雷德那家伙不是标准的废人,根本不能练武吗? 没错,按这块大陆的标准,弗雷德的确欠缺修炼斗气的条件,也没有适合的师傅领着他学习体术,但经过一个月的冥思苦想,弗雷德却在多宝曾经在天界的记忆中,找到了太极拳这门不是仙术胜似仙术的功夫!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长短相形、有无相生、以小博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柔能克刚,牵动四两而拨千斤! 太极拳! 杰拉德当然不服,于是再次冲了上来,然后再次被击倒,再次冲上,再次击倒,不断冲上,不断被击倒。。。 钢筋铁骨也有累的时候,何况是六岁的孩子。 “还愣着干什么,一起上,揍他!” 杰拉德怒吼一声,汇同另外两名同伴一起攻了上来。然后全场观众就看到了极为震撼的一幕:三个人,仿佛巨浪中的皮球一般,随着弗雷德的双掌上下舞动而不停旋转,最后,弗雷德由动转静的突然一收力,三个人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仿佛被无形的巨掌一巴掌扇飞似的,直接滚出了擂台。 全场死一般的寂静! 尤其是就站在台上观战的三位魔法师,此刻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震惊的他们哪里还顾得上念咒语,这还是那个被当作废物的小弗雷德吗?他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刚刚那是什么功夫? “你很厉害,我承认先前小看你了,不过,接下来我会全力以赴,你,小心了!” 面对突然严肃起来的桑德斯,弗雷德却一抬手止住了他:“等一下。”然后他转身对三名同伴说道:“你们把握击败他吗?” 三人的脑袋顿时摇晃的如拨浪鼓一样。 “那还不快下去,留在场上等着挨揍吗?” “好了,现在没其他干扰了,我们开始吧!” 第24章 我不是废物 弗雷德躺在床上,浑身上下没有一块是完好的,肋骨断了三根,右臂完全断裂,鲜血把半个身子都染红了。 输了吗? 输了。在战斗的最后时刻,弗雷德被桑德斯当成沙包一样狠揍,毫无一点还手之力。 赢了吗? 赢了,至少裁判是这么宣布的。 此刻,整个王尔德家族自族长以下、所有能来的都来了,全家人围拢在病床周围,紧张的看着医生和护士在弗雷德身上忙碌着。如果医生无法治好,那就只有去光明神国的大使馆请求牧师出手了,只不过那样一来,弗雷德就不得不成为光明神的信徒,连带着王尔德家族,都要与光明神的势力扯上关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老王尔德公爵还在等。 距离病床最近的地方,是哭成泪人的伊丝玫尔.红小姐,“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傻?我不是告诉过你要保护好自己吗?” “姐姐,我,没事的。”弗雷德很想大声说出这句话,但麻醉剂的作用逐渐显现,他也不清楚姐姐她到底听清没有,头越来越沉重,意识渐渐变得模糊,好困啊。。。 弗雷德又回到了与桑德斯决战的赛场,只不过这一次,变成了观众视角。 虽然一开始,桑德斯就展示出了强大的力量与迅猛的速度,可在太极的笼罩下,弗雷德不停的旋转、跳跃,一双手上下翻腾,犹如蛟龙出海一般,将以柔克刚的技巧发挥到了极致。桑德斯纵使拳法精湛、威力十足,却始终不能有效命中。弗雷德的力量和速度都不占上风,想像对付杰拉德那样轻松控制节奏、压制桑德斯也根本不可能。于是,在全场观众的屏气凝神中,两个人在台上你来我往,不相上下的斗了十分钟。 观战的众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公认的第一废物弗雷德里希居然和体术第一的桑德斯打成这样,这实力简直可以用可怕来形容。就算弗雷德在武技上的天赋达不到天才神童的程度,可现在看来,至少也要超过绝大部分八大家族的直系传人了! “我承认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强,能告诉我你这种神奇武技的名字吗?” “太极!” “太极?奇怪的名字,似乎不属于这个大陆。” “是的,我是从一本古书上学到的。” “第一次听说,武技还可以从书中获得。” “书中的宝藏还有很多呢,有机会你会明白的。” “或许吧,但是今天的比试恐怕要到此为止了,虽然你很强,但我接下来的变身,将使我短期内拥有接近四级的实力,你如果坚持不住,就立刻投降吧!” 说完这句话,桑德斯就在弗雷德和其他观众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仿佛被灼烧一般,身体先是一阵扭曲,紧随其后就开始舒展,最后生生膨胀到原来的一倍。才不过六岁的桑德斯,此刻经过变身,竟然有一米八的高度,将近一百六十斤的体重,对于弗雷德来说,这和巨人有什么分别? 一拳,仅仅只是一拳,弗雷德就像个炮弹似的被打飞了,距离擂台的边缘仅仅只剩不到一米距离。眼看着桑德斯如同火箭一般朝自己冲了过来,弗雷德就地一滚,勉强躲过了被撞下台的命运。可他连站起身的时间都没有,就被追上来的桑德斯一脚踢飞,落地时,竟然到了场地的另一端。 弗雷德心里明白,太极再神奇,也不能无视能量法则,此时的桑德斯,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无疑与自己拉开了至少两个等级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单纯靠技巧已经远远不够看了。 才想到这儿,桑德斯巨大的身体又冲了过来,弗雷德抬起右臂挡住了脑袋,一声清脆的骨裂声,弗雷德冷汗当时就淌了下来。 右臂的骨头断了,被桑德斯一拳生生砸断了。看到这一幕,所有人心里都惊呼一声:完了!没办法,实力差距太悬殊了,纵使你有些技巧,但对方一力降十会,不跟你玩技巧了,你怎么办? 弗雷德捂着右臂,冷汗顺着脸往下淌,看台之上,布莱恩王子和一班的同学们坐在一起,他们此时的心已经沉到了谷底,果然,还是要输了吗? “放弃吧,你我现在的力量差距太悬殊了,你没有机会的!” “别得意太早,我还没输呢!” 一种异样的气氛在人群中升腾:他都这样了,不认输还能干什么?难道还有翻盘的底牌不成? 弗雷德惨笑一声,底牌已经没有用了,现在只能赌一场:看究竟是对方的变身结束的快,还是自己的身体率先崩溃! 弗雷德从爱丽丝带回的笔记上了解到,但凡变身都一定有时间限制,而且提升越大的变身对自身的透支也就越严重、同时结束的也就越快。他在赌,六岁的桑德斯拥有二级实力就已经相当不错,提升到四级绝对维持不了多久,只要他挺住了,他就是最后的胜利者!相反,万一赌输,付出的将是自己的生命。。。 然后,所有人就惊恐的看到,弗雷德面对桑德斯摧枯拉朽的攻势,没有任何反击之力,就那么挡住自身的要害任凭对方攻击。惊呼声此起彼伏的响起,人们根本不明白,弗雷德这么做有何意义,他会被活活打死的,他不怕吗? “放弃啊!认输啊!你这家伙到底想怎么样?我从小无依无靠,浪迹街头,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那时的我,对未来对人生完全看不见希望,每天像野狗一样在垃圾堆里讨生活。我原以为我的生命就要像那样一直混下去,直到有一天疾病和饥饿将我带到那个世界。可,亚瑟大人的出现拯救了我,他使我有了活下去的意义,我要用我唯一能做的报答大人,这场比赛,无论如何,我都一定要赢,你已经没有胜算了,给我放弃吧!” “你的故事我感同身受,呵呵,尽管我这辈子没挨过饿,但我真的理解你,你相信吗?哈哈哈,你要报答恩情,我理解,但你要我放弃,抱歉啊,我做不到,有本事你就打败我啊!” “啊啊啊啊!你逼我的!”桑德斯狂吼一声,迎着弗雷德冲了上去,沙包大的拳头如狂风暴雨一般狠狠击打在弗雷德身上,骨头碎裂的声音接二连三的响起,弗雷德口中鲜血狂喷毫无还手之力。 “住手,住手,他会被打死的!”布莱恩王子双手攥着看台栏杆,指节都发白了,他的确想赢,毕竟谁也不想被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如果代价是弗雷德被活活打死,他宁愿放弃! 裁判自然听到了也看到了正在发生的单方面殴打,他也早就想出手制止,但每当他与弗雷德目光交汇,那眼神中传递的决绝又让他放弃了干预。 持续的疯狂进攻让桑德斯也承受了巨大的消耗,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弗雷德:“你真的是我见过最疯狂的家伙,即便在贫民窟都没有你这样的硬骨头。说实话,我非常敬佩你。但是我的时间不多了,接下来这一下,我会抱着杀死你的觉悟攻击,不想死的话,你放弃吧!” “你这家伙,到底要我怎么说才能明白?有本事就把我打下擂台,因为我是不可能放弃的!” “认输吧弗雷德,冠军我不要了,够了,不要再打了,你会死的!”布莱恩王子的声音响彻全场,弗雷德扭过头,从被打肿的眼皮缝里瞄了他一眼,嘴唇动了一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仿佛在说:“闭嘴、傻瓜,我们就要赢了!” 桑德斯凝聚起最后的力量,毕其功于一役般发动了最后的攻击,这一拳带着他的身体,像一头狂怒的公牛一样朝弗雷德撞了过去。 全场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结果的最终降临! “然后呢?你是怎么赢的?”探视的人群散去以后,爱丽丝一边哭着为弗雷德包扎伤口,一边忍不住问。 “然后啊,那家伙打出了最狠的一拳,力量大的简直不是人类,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挡不住这一拳,索性就放弃了右臂,与他来了一次对轰,然后你知道的,右臂骨当场就碎了,即便如此那强大的后劲依旧将我砸的连连后退,眼看就要飞出擂台了,但我的左手却在千钧一发之际握住了他的胳膊,就这样我在擂台的边缘勉强站住,而他,发出这一击以后变身结束,昏了过去。” 爱丽丝泪眼朦胧的听弗雷德讲完了话,她不知该为少爷感到高兴还是难过,只是一个劲的流泪。就在这时,房门打开,人们居然又回来了。 伊丝玫尔.红不容置疑的声音首先响起:“明天的决赛不要上了。” “姐姐?” “我说,明天的决赛你不要再上了,你没听到吗?” “可是,如果明天不上,那今天这顿揍不是白挨了吗?” “弗雷德,你今天的不理智已经害得你遍体鳞伤,单是那几处骨折就要至少半年来调养,粉碎的手臂更是不知道会不会落下什么后遗症。而你明天要你面对的,是精神系魔法师,对于人类来说,精神远比身体更脆弱!如果你承受不了对手的精神冲击,你的下场只会是一个:变成白痴,无药可医!这些你都明白吗?” “我明白,但是我可以的。” “不行,我不同意!” 还没等伊丝玫尔.红小姐再说什么,另一个愤怒的声音就从门口传了过来,布莱恩王子此刻的眼睛通红通红的,显然也哭过了。 王尔德家族众人赶忙向王子和王妃行礼问好,王子却几步冲到弗雷德面前,对他激动的说到:“弗雷德里希,谢谢你!你已经为我尽力了,我收回曾经所有嘲笑你的话,明天的决赛,我们放弃吧!” “抱歉啊王子殿下,这个事我恐怕不能听你的。” 看着弗雷德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王子殿下忍不住就要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提起来。但是一旁的伊丝玫尔.红哼了一声、眼中射出一股惊人的寒芒,吓得王子愣是没敢那么做。最后只是更大声的怒吼道: “混蛋!这也是我父王的意思,你给我适可而止吧!” 弗雷德注视着即将暴走的王子,居然笑了,他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说道:“布莱恩,你还小,这世上有些东西,远比生命更加重要。明天的决赛,我一定要参加,我要向所有人证明:我,弗雷德里希,不是废物!” 第25章 真正的天才 在得知重伤的弗雷德依旧要出战的消息之后,整个玫瑰王国的王都沸腾了。这个曾经站在云端的天才神童,后来又被测出三项挂零的超级废物,一次又一次刷新了人们的认知。为了亲眼见证他又会奉献怎样的表现,以国王欧文三十六世陛下为首、首相鲁本.克拉克以及八大家族族长全都到齐了。 决赛的赛场被各路人马围的水泄不通,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发生的事情,然后更多的人朝这里涌了过来,即便不能亲眼所见,他们也想在第一时间知道发生了什么。 终于,在一片巨大的惊呼声中,浑身被包裹的像个粽子似的弗雷德,左手拄着拐杖、右臂缠着厚厚的绷带,一瘸一拐的缓缓出现在比赛场地上。 站在他对面的肖恩.克拉克此时的心情极为复杂,本来以他在比赛中展现的绝对强势,他才应该是受到万众瞩目的那个,结果完全被对面这个移动的木乃伊抢去了风头,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还不能表现出任何不满,民意这个东西,有时真的不讲理。 肖恩率先对弗雷德行了一个标准的魔法师礼节,然后缓缓开口道:“弗雷德里希,你的坚强让人钦佩,但事关荣誉,很抱歉我不能放水。如果你承受不住我的精神魔法,你会变成白痴。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以目前的医疗手段,白痴是治不好的。即便如此,你也要与我一战吗?” “你这家伙怎么这么多废话,到底还打不打?” 对牛弹琴的肖恩无奈的看向裁判,裁判也无奈的耸耸肩,比赛开始! 弗雷德就那么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朝着对手走去,每走一步,受到牵引的骨头都发出一阵钻心的剧痛,冷汗不停的往下流。 看到这一幕的人群忍不住发出一阵唏嘘:他的右臂都绑着不能活动,纵使有什么方式让他能够抵挡肖恩的魔法攻击,可他这个样子,也没办法使用先前那种神乎其神的武技,他又该如何取胜呢? 肖恩.克拉克此时承受的压力,绝对超过以往任何时候,面对这样一个顶着废物头衔的伤残人士,他即便赢了也没多大光彩,要是输了,那就没脸在王都混下去了。输赢都不好看,权衡利弊,肖恩把牙一咬,没办法,还是快点赢吧! “乱”! 用出最拿手的精神系混乱魔法,肖恩希望弗雷德能被控制,然后主动认输,这样也算皆大欢喜。可没想到,中了他法术的弗雷德却仿佛不受影响一般,没事人似的,一瘸一拐的继续往前走。 “乱!” “乱!” “乱!” 手中魔杖不停地挥舞,口中咒文也是一个接一个的念出,但无论肖恩怎么努力,弗雷德就是不受影响。冷汗,开始出现在肖恩的脸上。 “弗雷德,最后一次警告,立即认输,不然接下来这记魔咒你一定挡不住,不要逼我!” 肖恩还在试图做一次最后通牒,弗雷德却根本不理会他的警告,继续以乌龟般的速度向对手接近。 实际上,以弗雷德目前的状态,如果肖恩打定主意满场跑的话,弗雷德根本就追不上对手,一天之后,要么累死,要么算平局。不过这种战术虽然稳妥,但肖恩却根本不敢采用。对付一个已经残疾的废物还要打消耗战,他肖恩不如自己拿块石头撞死好了。。。 “这是你逼我的,精神震荡!” 精神震荡,这已经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四级魔法了,一旦成功,将会引爆被攻击者的精神世界,最轻的后果也是当场昏迷,重的话一定会变成智障。即便天赋卓绝如肖恩.克拉克,也只能发挥一半威力,而且发动之后,也会彻底抽干他自身的精神力。原本这招是为了桑德斯变身以后准备的,不想却用到了弗雷德身上。 就在肖恩以为自己终于获得了胜利之时,却发现自己魔杖尖端一沉,尽然被不知何时冲到自己面前的弗雷德攥在手里。 “乱!” “爆!” “不!” 在面对面释放了两发魔咒之后,弗雷德攥着魔杖的左手猛的一用力,桃花芯的魔杖竟然被硬生生掰断了!肖恩发出一声惊呼,还没等他来得及有所反应,弗雷德左手顺势一带,两人间的距离就再一次接近。 咣当一声巨响,弗雷德竟然使出一计头锤撞倒了肖恩,还没等观众发出惊呼,他又顺势骑坐到肖恩身上,轮起左拳就朝后者头上砸去。 事实证明,精神系魔法师的身体,远不如弗雷德那么抗揍,才打了不过六七下,肖恩就被打的满头是血。而眼看着自己耗费了无数心力才培养出来的继承人就这么被人骑在身上狠揍、魔杖在一旁断成两截,首相看的心都在滴血。 结束了。 他从观众席中央站起身,朝裁判高声喊到:“够了,我们认输了,裁判,快让他住手!” 不需要裁判制止,当弗雷德听到“我们认输”这几个字,就没有再攻击,他似乎笑了一下,然后仰面栽了过去。 弗雷德整整昏迷了三天时间。三天之后,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王室医院的病床上。宽敞的房间里摆满了鲜花和果篮,甚至还有一条横幅:祝我们的英雄弗雷德里希早日康复!落款是一班全体同学。 弗雷德眼神从众多礼物中扫过,大部分都是送的水果和点心,色彩缤纷的鲜花、奶香扑鼻的糕点,弄得病房跟糕饼铺似的。 克里斯蒂娜除了一盒酥以外,还送给弗雷德一本厚厚的《炼金术指南》,正是第一次打招呼时,弗雷德借来读的那一本。只不过封面上居然有几处湿润的痕迹。弗雷德看在眼里,忍不住笑到:“这个丫头居然把淋湿的东西送人当礼物,外面雨很大吗?” “没有啊少爷,这几天都是大晴天。” 弗雷德愣了一下,没有再说什么,留下了克里斯蒂娜送来的一盒酥,然后让爱丽丝派人把其他的点心给贫民窟送过去。 桑德斯的话他可没忘,既然亚瑟公爵能在那里发现宝贝,那他说不定也能呢? 当屋子里的鲜花和点心被搬走之后,弗雷德看到了布莱恩王子送来的冠军奖励,以及一封国王亲笔书写的嘉奖信: 仅以此令牌,作为你为王室的荣耀浴血奋战的嘉奖,王室的荣耀与你同在,祝你早日康复! 你的国王欧文三十六世 弗雷德掂量着手中那块玫瑰形状、镶嵌着红宝石跟祖母绿的黄金令牌,正在发愣这玩意能值多少钱。爱丽丝却噗嗤一笑道:“少爷,有了这块玫瑰令牌”,您就可以自由出入王室的图书馆了,连最高层都可以去哦!” 一抹无法掩饰的兴奋出现在弗雷德脸上,这无疑是他现阶段最渴望得到的东西了。 “对了,我昏迷这几天,有没有什么大事发生?” 弗雷德原本只是随口一问,不想爱丽丝却神色复杂的看着他,迟疑了一下才说道:“是的,弗雷德少爷,的确有件轰动全国的大事。而且,恐怕现在这会儿已经传遍整个大陆了吧。” “这么夸张?到底什么事啊?” 爱丽丝望着一脸天真的弗雷德,漂亮的眉毛深深皱了一下,最后在弗雷德无声的追问下,才缓缓开口道:“您的堂姐,伊丝玫尔.红小姐,在荆棘花学院六年级毕业考试中,击败了所有人。” “那很正常啊,姐姐她一直都是第一,你又不是不知道。” “不,弗雷德少爷,伊丝玫尔.红小姐击败了所有人,而这所有人是一起上的。。。” “啥?”弗雷德一愣,他知道姐姐很厉害,但这也太厉害了吧,那可是六年级啊!有资格向姐姐发起挑战的至少也得是五级实力,而姐姐一个人击败了一群五级,那她得多厉害? 谁知爱丽丝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说了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 “弗雷德少爷,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参与测评的魔法师工会会长当场宣布,伊丝玫尔.红小姐的三项天赋是、” “爱丽丝,你今天怎么回事?讲话怎么一直吞吞吐吐的?是什么你倒是说啊!” “sss!伊丝玫尔.红小姐三项数值全都是最顶级的s,在拂晓大陆有记载的一千多年历史上,这是最高记录!” 第26章 王都噩梦 sss! 很多人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和弗雷德一样,不是疑惑也不是震惊,而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不了解情况的外乡人会问:别人都是七岁进行潜质测试,怎么伊丝玫尔.红却要等到毕业的时候?是不是潜能这东西也会随年龄增长,或者说的更直白一点:是不是实力越强,测出来的结果就越高?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即便大陆上一些早已成名的法圣和剑圣再回去重新测定,潜力数值该多少还是多少,充其量他们的精神力会随着时间和阅历而变强,但其他两项数据绝对是和七岁时是一样的。至于伊丝玫尔.红小姐为什么要等到十一岁毕业才进行测试,那就要从她充满传奇色彩的出生开始说起了。 伊丝玫尔.红小姐出生于拂晓大陆公历1084年,那一年的冬天比以往更加寒冷,鹅毛大雪连月不停,整个王都被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雪花之中,庭院、街道,视线所及的地方全都被冰雪覆盖,人们的出行和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财政部和工业部连夜开会,紧急部署工厂和店铺提供御寒保暖的物资,同时教育和文化部暂停了一切学校的课程,学生们被勒令禁止外出,在家中自学。医疗和卫生部每天都会接到大量平民冻伤的报告,温暖的住院部几乎连走廊都人满为患。军部不得不派出常规部队进行清雪,大批量的军需品被免费供应给贫困群众,以帮助这些人度过难关。到了最后,甚至连魔法师工会都被惊动,大量的火系晶石被布置在主要街道,火系法师则三人一组分布在大型居民区,每天12次施展火系中高级魔法,释放热量驱散严寒。 然而所有这一切努力都只是缓解了灾情,真正让凛冬消散的是伊丝玫尔.红的出生。 据说,伊丝玫尔.红小姐出生那天,王尔德家族上上下下都做好了准备,无数上好的柴火被塞进了壁炉,房间的窗户被里三层外三层密封,热水更是一刻不停的准备着,甚至为了应付可能突发的状况,还特意请来了一位宫廷魔法师。一切能够想到的手段都被用来对抗寒冷,准备用最温暖的气氛迎接王尔德家族第三代血脉的第一个生命。 然而当伊丝玫尔.红小姐真正要降生下来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先前所做的一切准备都失去了意义,因为一只浑身长着金红色羽毛,叫声高昂悦耳的大鸟就盘旋在产房的上空。这只人们从没见过的金红色大鸟仿佛由火焰组成,只要它飞过的地方,甚至连天空都在燃烧,无论是飘落的雪花还是冰封的街面全都被天空中那灼热的气浪融化。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王都就从一片银装素裹变成温润的春暖花开。人们互相奔走、相互问询,想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可就连学识最渊博的宫廷学者甚至魔法师工会的资深长老,都没办法对这种反常的天气和那只神秘的大鸟自圆其说。 最后,王都最畅销的玫瑰日报发表了新的一期快讯,头版头条这样写着:神秘火鸟驱散凛冬,王尔德家族伊丝玫尔.红诞生! 如果说伊丝玫尔.红小姐的出生伴随着神话般的奇幻色彩,那她后来的成长经历就可以用一句话来下定义: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王尔德家族上下都希望这个伴随着祥瑞出生的孩子是个男丁,好借着巨大的影响力快速成长起来,并带领家族实现更大的辉煌。结果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当产婆宣布伊丝玫尔.红小姐的性别之时,整个屋子都回荡着一声叹息。 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叹息竟然伴随着伊丝玫尔.红,跟随了他们整整十年。 尽管只是女孩子,伊丝玫尔.红闯祸的能力却丝毫不比男孩们差,很多方面甚至尤有过之。比如,走在大街上遇到一个之前没揍过的贵族,伊丝玫尔.红就会贼兮兮的跟上去,故意站在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然后等对方的目光朝自己看过来那一瞬间,她就会瞪圆了眼睛撅着小嘴问人家:“你瞅啥?”这个时候,即便对方稍微知道一点伊丝玫尔.红的事迹,那么一定不会傻乎乎的回答道:“瞅你咋的?”可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即便听说了,也不会相信一个还没到上学年龄的小女孩能有多厉害,于是,等到伊丝玫尔.红掏出随身带着的白手套,朝对方脸上一丢的时候,双方的家长或仆人想拦都拦不住了。 这种流行于贵族之间的决斗方式,最早可以追溯到欧文二世陛下那时。因为八大家族是玫瑰王国的根基,是一切权利行使的主体,内部是绝对不能乱的。可是八大家族也是人,是人就会有冲突有矛盾,有矛盾就得解决,想解决就得凭实力说话,可又不能带着整个家族火并,于是欧文二世陛下就想出了这么个主意:一对一决斗,但是禁止杀死对手,如果万一失手杀了人,那么由国王裁决如何治罪。伊丝玫尔.红虽然小,但毕竟也是贵族,所以当她朝对方提出神圣的决斗,那么不管对方多么错愕、多么懵逼,这一战都在所难免。而最终的结果,也毫无疑问以伊丝玫尔.红小姐的完全胜利而收场。久而久之,她在王都就有了一个称号,叫“专治各种不服”,无论是哪家小孩从伊丝玫尔.红面前走过,只要稍微表现的不那么尊重得体,那么马上就会听到一句满含怒气的话:“你想跟我决斗吗?来啊,单挑啊!” 就这样,六岁上学之前,伊丝玫尔.红小姐就利用各种场合、抓住各种借口将八大家族的同龄人都海扁了一遍,不分男女。以至于,当到了上学的年纪,竟然有贵族子弟宁可称病晚一年入学,也坚决不跟恐怖的伊丝玫尔.红做同学。别的小孩在学校学习都是以听课和完成作业为主,天才的伊丝玫尔.红却是另辟蹊径,通过自学、思考和反复实验来加深自己的理解。每当伊丝玫尔.红又想到一种新的设想,她就会随机找来一名同学,以对方无可拒绝的理由迫使其配合自己的试验,久而久之,全年级的同学都被她修理了一遍。以至于,弗雷德付出重伤代价才勉强获得新生冠军的期末考试,到了伊丝玫尔.红那里,却是对手清一色的自动弃权退赛,毫无例外。 要说伊丝玫尔.红为什么这么厉害,所有同龄人都不是对手,那是因为她与生俱来的两个天赋,放眼大陆也是最顶级的那种天赋,一个是瞬移,一个是瞬发,配合她从先天具备的海量精神力和魔力,别说是同级别,就算是比她高两个级别,也根本不是对手。不仅如此,伊丝玫尔.红还是先天的全属性精通,一年级第一堂课,当教授魔法的七位老师分别演示七种元素魔法时,伊丝玫尔.红只是看了看,然后回到家里练习了一晚,第二天,就能独自完成七种元素的凝聚,当时就震惊了荆棘花学院,也从那天起,为这个不折不扣的小魔女的各种刁钻古怪的实验打开了绿灯。 如果说殴打贵族还在勉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那么伊丝玫尔.红二年级干的那件事,就充分证明了,只要她想,就没什么是她不敢干的,惹恼了她,哪怕是王室成员也照揍不误。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国王欧文三十六世陛下四十六岁生日庆典的时候,他的弟弟兰姆亲王带着自己十五岁的儿子高斯子爵来给国王庆生。从外省过来的亲王父子显然没听过流传在王都的种种小道消息,因此仗着自己显赫尊贵的身份、毫无顾忌的把自己在领地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带进了王都,比如:调戏妇女。 原本,以高斯亲王长子的身份,自己还是来给伯父来庆生的,高斯觉得,这些王都的贵族少女们,就算不来主动巴结自己,至少面对自己的献媚也没有理由拒绝,可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自己第一次行动就被对方委婉的回绝了,说什么已经有了婚约、不方便再和其他男人跳舞。这叫什么狗屁理由,在亲王的封地上,别说是有了婚约,就算有了子女,只要他或他父亲看上的女人,哪个不是乖乖束手就范?这王都的女子怎么了?多个胳膊还是多条腿?不知好歹、不识抬举! 眼看着高斯沉着脸,就要发作,结果那女子没说什么,旁边却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姑娘来,高斯刚想说:你太小了,本爵不感兴趣,再长大些再说吧。结果他还没开口,那小丫头却指着自己破口大骂,什么无耻流氓、禽兽不如之类的话,妈的,人不大,骂起人来可一点不含糊,这丫头谁啊? 想到这儿,高斯才指着她骂了一句:“哪来的野丫头,没你的事,滚一边玩去!”怎料下一秒,那小丫头的脸上却笑开了花,仿佛得了多大便宜似的。高斯一愣,自己莫不是遇到个傻子吧,刚要转身离去,一只洁白的手套却朝着自己的脸上飞了过来。啥?她要和我决斗? 高斯的表情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指着伊丝玫尔.红问道:“小丫头,你知道我是谁吗?和我决斗?你是认真的?” “我不管你是谁,刚刚你的无礼冒犯了这位小姐和她的未婚夫,并且更严重的是,你居然还侮辱了我的家族。我,伊丝玫尔.红.王尔德,现在就代表王尔德家族向你发出贵族间神圣的决斗,输的人低头认错,地点就在这儿!” “啥?你是王尔德家的,我听说过你,你叫伊什么红来着,等等,我什么时候侮辱过你们家族了,咱们根本不认识好吗?” “敢说不敢认吗?刚刚是谁骂我野丫头了?堂堂王国八大守护骑士家族的嫡长女,在你那就变成了野丫头,为了祖先的荣耀,我要向你发出决斗挑战,你到底敢不敢?” “啥?这也算?”高斯眼看着周围聚拢过来的人越来越多,知道这事恐怕不好收场了,自己虽然身份很尊贵,可要是当着王都这么多本地贵族的面,把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打伤了,那自己就不用在王都混了。可是对方的白手套都扔到自己脸上了,自己要是就这么拒绝,那同样是不行。唉,没办法,让着点她就是了,一个小丫头而已,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高斯身为亲王的长子,平时虽然过着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但毕竟身份摆在那,接受的都是一流武士的训练,因此再不努力,已经十五岁的他,也具有了三级武士的实力,虽然三级武士在王都,甚至不够资格从荆棘花学院毕业,但至少高斯自己认为,收拾一个黄毛丫头绰绰有余了。 可是自信来的快,被打脸的更快。当决斗开始的那一刻,那个小丫头就突然从眼前消失了,自己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感到后背一阵麻木,居然是三级的石化魔法,还是瞬发!这是什么怪物小孩!这也太变态了吧!高斯没想到的是,石化只是一个开始,更变态的还在后面。面对无法行动的对手,伊丝玫尔.红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为在场所有人展现了自己在荆棘花学院的头两年,到底学到了什么。 土系,土牢束缚,三级魔咒,瞬发。 水系,微型瀑布,三级魔咒,瞬发。 火系,地火升腾,三级魔咒,瞬发。 风系,微型龙卷,三级魔咒,瞬发。 当这一套眼花缭乱的魔法释放完成之后,众人发现,被困住的高斯子爵浑身上下一点伤都没有,甚至连衣服都没有破损,刚刚那套魔法的组合形式,就仿佛为他搭建了一个单人的桑拿室,先用火焰给水流加热,等到高斯浑身上下都被由里到外的蒸了一遍之后,再用清凉的风将他吹干。 看起来似乎一点外伤都没有,但经过这番折腾,以高斯子爵不过三级斗气的体质,是否会一场大病、几个月不能下床寻花问柳就未尝可知了。 闻讯赶来的国王和亲王见到这一幕也是惊呆了,亲王抱着颤颤巍巍、不停打哆嗦的儿子,气的脸都白了,他指着伊丝玫尔.红恨恨的说道:“你够狠,咱们走着瞧!” 国王则颇为无奈的冲小丫头露出一个鬼脸,意思是:你又给我找麻烦,就不能让本王好好过个生日吗?伊丝玫尔.红则稍显抱歉的对着国王一笑,露出一嘴的小白牙,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当真让人感到忍俊不禁。 这个事情虽然不了了之,但是却成为后来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怎么说呢?尽管国王爱惜伊丝玫尔.红所展现出的过人的魔法天赋,知道一旦她完全成长起来,对于玫瑰王国的魔法事业乃至于大陆地位都有很重要的提升,但是也架不住这个疯狂的小丫头三天两头的给自己闯祸。在一次非正式御前会议中,国王正式向老王尔德提出,要将伊丝玫尔.红当做留学生、派往其他国家去的意思。当时国王是这么说的:王尔德大公,朕也是实在没办法,那些被她打伤的孩子家长,成天堵在朕的后宫,哭天喊地的求朕给他们做主。虽说您家孙女每次都能找到一堆的借口,但是也改变不了她一个人虐待殴打全校同学的事实。经过我和所有受害家长的商议,大家一致认为,玫瑰王国水浅,真的已经容不下您家的大鱼了。像红这样的人才,不放出去见见世面,同时也让邻国那些家伙见识见识咱们国家的厉害,真的是屈才、浪费、可惜了。所以,这个。。。 老王尔德还能说什么?难道为了护着自己的孙女,把整个国家的上层都得罪了?他虽然是爷爷,但同时更是族长,需要在整个家族的利益面前,毫不留情的克制自己的情感。 “我同意,请问陛下,想让红去哪儿呢?” “这个,凉月国跟咱们关系是最好的,那里的人们清心寡欲,没有王都这么多花花世界,想必红去到了那里,可以静下心来,专心于学也吧。” 就这样,在其他人进行潜能测试的时候,伊丝玫尔.红因为殴打王室,而被家族处罚面壁思过。而当其他同学三年级魔武分班的时候,伊丝玫尔.红则坐上了前往凉月王国的马车。 纵使伊丝玫尔.红再怎么天纵英才、冰雪聪明,她也想不到,自己的马车才一离开王都,整个王都就成为了欢庆的海洋,无数的人们走出家门,穿着最喜庆的服装,拿着大红大紫的花灯,仿佛迎接新年一样,载歌载舞,彻夜欢腾。仓库中陈放的所有烟花都被采购一空,王都的上空被无数绚丽的烟火点燃。每一位贵族都兴奋的涌上街头,恨不得在地上打滚,他们走街串巷,互相通告着那个期盼了多年的好消息:那个魔头走了!那个连名字都不能说、看都不敢看的大魔王终于走了!噩梦离开了王都,我们的好日子来了! 第27章 转学风波 凉月王国本就和玫瑰王国互为友好邻邦,统治国内的祭司阶级又和八大骑士家族有着通婚的历史传统。虽然伊丝玫尔.红在王都的所作所为被同行的侍者传到了凉月王国,但天性善良宽厚的祭司们却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出,这个楚楚可怜的小姑娘,是如何做到以一己之力让整个王都的贵族圈鸡犬不宁的?因此,祭司们对这个背井离乡、远离亲人的小丫头格外热情,不仅给与她家一般的温暖,更是让她轮流跟着几位巫术精湛的大祭司学习知识。 不得不说,祭司们的本意是好的,可她们还是小看了伊丝玫尔.红的学习天赋。虽然平日里,祭司们教她的都是些常识性的巫术知识,但是每天生活在顶级大祭司身边,接触到的又都是凉月王国最一流的巫术氛围,耳濡目染之下,天才艳艳的伊丝玫尔.红竟然学会了一部分巫术结印的手势。当她第一次通过结印释放出巫术之时,所有的大祭司都惊呆了!然后经过一轮紧密的磋商,祭司们一致认为,不能再把这个小丫头带在身边了,两国关系再好,有些东西也是绝对的不传之秘。但是已经答应收留伊丝玫尔.红,就算以公务繁忙为由,不能让其留在身边,也不好随意敷衍。 于是,作为补偿,祭司们犯了第二个错误,将小丫头送到了王国的图书馆,任其自学。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伊丝玫尔.红居然懂得凉月国的官方语言,并且通过官方语言,精确查找字典,自行翻译了一本巫术的符咒大全。当一位祭司无意中发现小丫头大半夜不睡觉,一个人在偷偷练习高级符咒的时候,整个凉月王国都要炸了! 如果不是每一条决定都是由最高祭司团共同商议决定,那伊丝玫尔.红一定会被当做间谍关起来。现在错是你们犯的,你们低估了小丫头的学习天赋,没有预见到潜在的破坏力,一群圣域级别的强者,总不好意思杀人灭口吧?但是如果就这么听之任之,放任伊丝玫尔.红在凉月王国继续待下去,天知道还会被她学习到什么! 因此,在一年的留学期满之后,凉月王国以完美的表现作为伊丝玫尔.红的学习评价,告知玫瑰王国,这里已经没什么可教给她的了,建议送往光明神国,聆听光明神的崇高教义。 欧文三十六世自然不知凉月祭司打的什么主意,虽然他也不希望如此优秀的魔法天才就此皈依光明神的怀抱,但是如果不这么做,那自己又要回到过去那种成天被哭泣的家长包围的噩梦之中。。。想了想,欧文三十六世只得无奈的点头答应。就这样,九岁的伊丝玫尔.红在四年级的时候,又再次转学到了光明神国。 而令人颇为意外的是,同离开玫瑰王都时送行的冷清场面相比,光明神国对她的到来,即便不能说是举国欢庆,也至少是夹道欢迎。一位枢机主教代表教皇陛下在边境迎接等候,沿途各地张灯结彩,道路两旁的群众拉扯着巨大的横幅:热烈欢迎伊丝玫尔.红小姐留学访问!光明之都欢迎你!一路上五千人的神圣骑士团亲自护送,到了光明之都的神山脚下,更是十二位红衣主教亲自相迎,一路陪同着去拜会教皇陛下。这规格、这待遇,哪怕是国王也不过如此了。 教皇尼古拉斯十一世是一位年近耄耋的老者,但身为光明神行走人间的代言,他的相貌还和年轻时一样英俊、充满阳光。此时看着明显有些受宠若惊,甚至感动的想要哭鼻子的小丫头,教皇陛下用最最温柔的话语告诉伊丝玫尔.红:孩子,过去的都过去了,从今往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看着教皇脸上洋溢的灿烂微笑,在场所有光明神国的高层都认为,这个拥有着无与伦比魔法天赋的小姑娘一定会在光明神的指引下,成为光明神教冉冉升起的一颗最亮的新星! 他们并非不知道伊丝玫尔.红的那些不良劣迹,但在这些信徒眼中,有错的绝对不可能是这个小姑娘,一定是那些家长、贵族甚至是凉月国的祭司们太过无能。他们坚信,连万恶的魔鬼都必须臣服在光明神的脚下,区区一个九岁多点的小丫头,还能在光明神的眼皮底下翻出什么花样来不成?就在他们以为前景一片大好,未来一片光明的时候。事实无情的证明,他们的想法太过单纯和天真,从那天开始,那种无限光辉灿烂的笑容再也没有出现在教皇陛下脸上,直到一年之后,教皇眼含热泪的宣布:光明神慈悲为本,可怜伊丝玫尔.红小姐多年没有和家人团聚,特许其返回家乡侍奉亲人。。。 不是教皇不想把这个天才魔法少女留在国内,但凡尼古拉斯十一世有那么一点办法,他都不会放伊丝玫尔.红走。作为站在大陆强者金字塔顶端的男人,尼古拉斯十一世到现在都没搞清楚,究竟是哪一个环节出了差错。早在伊丝玫尔.红刚离开玫瑰王都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这个天才魔法少女的存在,当时就想要不惜代价的把她吸收成为光明神的信徒。他当然知道伊丝玫尔.红殴打贵族的那些事情,但在教皇看来,那完全和小孩子玩耍没什么两样。他已经完全想好了,一旦伊丝玫尔.红来到他的身边,他要如何循循善诱的教导她信仰光明,如何最大限度开发她的魔法天赋,一旦她玩心大作、不守规矩又该如何处罚。。。 这些教皇全都考虑到了,可是百密一疏,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伊丝玫尔.红来了以后,根本没有任何调皮捣蛋、不守规矩的表现,完全是一副思念亲人、楚楚可怜的小姑娘的样子,他说什么就听什么,他教什么就学什么,他让做什么就跟着做什么,简直比最虔诚的信徒都听话,乖的不能再乖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教皇陛下就得出两个结论,第一,之前那些教导她的人不是白痴就是饭桶,根本不懂得如何培养一个真正的天才人物!第二,作为真正高明的导师和伯乐,他,教皇尼古拉斯十一世,决定亲自担任伊丝玫尔.红的老师,全权教导她最深奥的光明教义、最强大的光明魔法! 幸好,一位红衣主教及时提醒教皇,伊丝玫尔.红小姐虽然非常有天赋,本身也很受大家喜欢,但是她毕竟是外国人,甚至不是信徒,因此于情无理都不能成为教皇的嫡传弟子。在一番商议以后,决定先让伊丝玫尔.红担任教会内部的实习生,然后等她按照玫瑰王国的法律成年以后,再自行选择是否加入其它国籍或者宗教。 虽然没有亲自教导,但是伊丝玫尔.红每天接触什么人、学习什么知识、甚至看什么书都是教皇亲自指定的,他才不会犯凉月王国那群傻瓜祭司的错,他决定,在伊丝玫尔.红正式皈依光明神之前,只教她基本的光明教义和通用的光明语言,凡是能够增强实力的魔法和咒文统统藏起来,禁止她学习,甚至相关场合都不让她接近。教皇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可在一次礼拜中却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伊丝玫尔.红不知道从何种渠道,竟然学会了只有高阶祭司才掌握的吟唱技巧,通过这种技巧,原本冗长的咒文可以得到极大的省略和缩短,同时魔法的威力却能得到百分百的保留,是光明祭司团最强大的撒手锏! 尼古拉斯十一世当时吓得脸都白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自己严加看管之下,伊丝玫尔.红还能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惊喜!如果可以,他是绝对不会同意有人带着光明神国这么大的秘密离开国境的,但是自己才刚刚对着全国的信徒宣布:伊丝玫尔.红小姐是光明神派下来继承光明教义的最合适人选,是被神赐福的天才少女,下一秒却要编个借口把她关起来扣押,这不明摆着自己抽自己的脸吗? 可是,就这么放回去他也是绝不情愿的。不情愿怎么办?难道偷偷杀掉?光明神在上,他可是教皇,代表着光明神行走人间,这种龌龊卑劣的事他怎么可能去做!所以,万般无奈之下,教皇尼古拉斯十一世咬着牙含着泪,将伊丝玫尔.红又送回了玫瑰王国。 两年过去了,虽然大部分贵族都不希望伊丝玫尔.红回来,但是人家当初毕竟是打着留学的名号出去的,现在学成归来,总不能不让人回家吧。所以,八大家族为首的王都贵族圈,在国王的邀请下,硬着头皮参加了伊丝玫尔.红小姐留学归来的欢迎宴会。 别说,在外面待了两年的人就是不一样,十岁的伊丝玫尔.红小姐已经从当初一点就着的暴脾气,变成温婉含蓄、用决斗邀请函代替朝别人脸上丢白手套了。而且,或许是离家日久,对家乡父老有些想念的缘故,这次被挑战的对象居然还是个外国人,因此王都的贵族们纷纷表示支持,毕竟,在他们看来,挨揍的只要不是他们,是谁都行!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南方的德罗斯帝国,一向对玫瑰王国的土地和资源虎视眈眈,而仰仗着自身冠绝大陆的强大军事实力,德罗斯帝国的使臣向来是没有把玫瑰王国的贵族放在眼里,对此啊,国王欧文三十六世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但是实力不如人,他也只得忍受着使臣的窝囊气。这一天,在国王欢迎伊丝玫尔.红小姐留学归来的庆典点,原本一切气氛都还好,纵使是那些曾经和伊丝玫尔.红有过矛盾的家族和个人,经过两年的分别,也都至少保持着表面上的客气。但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喝的醉醺醺的德罗斯帝国驻玫瑰王国大使雅克切威夫公爵却闯了进来,借着酒劲,对玫瑰王国从上到下一番奚落。别人到还好说,毕竟时间长了,脸皮也就厚了,对于这种冷嘲热讽、明羞暗辱多少都适应了。可是伊丝玫尔.红什么脾气?这里又是什么地方?才一回来,就遇上这么个泼皮无赖在她的欢迎仪式上大放厥词,她怎么可能忍得了? 于是,久违的白手套,被丢到了对方的脸上。 决斗! 但是德罗斯帝国的风俗和玫瑰王国不同,他们虽然也流行贵族间的决斗,但他们的贵族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自身实力强大的魔法师或者武士,因此,在德罗斯帝国,贵族有权指派自己的任意一名手下代替自己出战。当然,为了显示公平,通常是相同等级的。 因此,雅克切威夫虽然有心亲手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居然胆敢冒犯自己的小丫头,但是他好歹在玫瑰王国待了两年,王都的一些名人轶事他多少还是有些了解。对于这个王尔德家族名为留学实为流放的小丫头,他是早有耳闻,虽然心中并不如何相信,但权衡利弊之下,还是派出了自己身边一位五级的战士,他觉得,对付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五级的实力足够看了。 结果呢,伊丝玫尔.红完美向在场众人展示了自己这两年学到了什么。 五级战士对吧? 好,我也不欺负你,你是五级,那我就用五级的魔法揍你。不仅让你毫无反抗之力,还要将整个过程变成一场优雅的艺术展示! 战斗开始,那个五级的战士还在犹豫对付这么一个半大的小丫头该不该拔剑,伊丝玫尔红双眼一亮,一声清脆的低喝就攻破了这名武士的精神屏障,紧接着,她手中蝴蝶穿花一般,迅速的结出了八个印记,随后,那名武士就被无数从地面钻出的藤蔓捆成了粽子,这还不放心,一个五级的石化魔法又以瞬发的形式朝对手身上覆盖而去。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云一般,从最初的精神干扰到后来的巫术禁制,再到她最拿手的瞬发魔法,前后一共才不过三秒时间。三秒,对于普通法师来说,甚至连一个五级的魔法都还没凝聚完毕,而对伊丝玫尔.红来说,却已经将那名武士彻底的变成了案板上的鱼肉。 此时此刻,面对如此情景,如果说雅克切威夫身上的酒劲还没有完全消散的话,那么接下来,一根由光明之力凝结而成的火焰长鞭,在抽打到武士身上发出第一声惨叫的时候,雅克切威夫就彻底清醒了。 怪物,这小丫头果真如传闻所说那么恐怖,这是什么怪物天赋?自己精心挑选的五级手下,虽说一开始有一点犹豫的成分,但雅克切威夫可不傻,他很清楚,以伊丝玫尔.红所展现出的天赋,即便自己的手下一开始就全力以赴,恐怕也撑不过一分钟。 不愧是搞外交的,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前一秒还借着酒劲嘲讽玫瑰王国的雅克大公爵,下一秒就亲热的拉着国王和老王尔德的手,嘀嘀咕咕的在说着什么。 一周后,国王对外宣称,德罗斯帝国无条件支援玫瑰王国一个师团的火箭弹,同时热烈欢迎伊丝玫尔.红小姐前往他们那里留学访问。 意识到自己成为了利益交换品的小姑娘立刻跑去王宫质问国王,欧文三十六世尴尬的看着她,不知该如何解释,最后一咬牙,道出了实情:原来,这雅克切威夫虽然狂妄,但也是个能屈能伸的狠人,他在德罗斯帝国还有个弟弟叫拉夫斯,是个侯爵,经营着全国最大的一家竞技场,每年都能带来巨额的收入。雅克切威夫意识到伊丝玫尔.红在同年龄甚至同级别中堪称无敌的存在,因此竭力邀请她去竞技场打比赛,赢的钱双方五五分成。国王和王尔德也不傻,对于这种送上门的竹杠自然是不敲白不敲,因此三只老狐狸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的筹码变成了三七分成。国王和王尔德家族得到一笔巨款,用以采购他们最需要的高端科技火箭弹的成品,雅克大公爵获得伊丝玫尔.红一年的出战权,但名义上必须是出国留学,并且必须要给她官方承认的留学生资质。对于获胜产生的盈利,伊丝玫尔.红本人也要分到三成。 看着国王讨好的表情,伊丝玫尔.红同样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陛下,您说,现在是不是轮到我敲您的竹杠了?” 第28章 战争狂人 没有人知道国王承诺了什么,但半个月之后,伊丝玫尔.红小姐如期抵达了德罗斯帝国的首都:圣罗兰城!并且按照双方的约定,帮助拉夫斯侯爵在德罗斯大竞技场中大杀四方,赚的盆满钵满。她骄人的战绩和超凡的天赋甚至惊动了德罗斯帝国皇室,在一番调查和了解之下,皇室很明智的没有把她接到王宫,谁知道这个鬼机灵会发现什么秘密?而是派军方和她接洽,派到前线去经受战争的洗礼。 伊丝玫尔.红虽然第一次感受战争的氛围,但出身于担任工业大臣的王尔德家族,对战场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大部分设备和武器却毫不陌生。她继续发挥自己多观察、少说话的优点,将德罗斯帝国、军队的排兵布阵和体系构造全都记了下来。作为拂晓大陆军事实力第一的国家,德罗斯帝国不仅拥有传统的步兵、骑兵以及魔法师军团,还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完全由普通人组成的机械化战争军团,这支战争军团的个体战斗力虽然很低,但是集结在一起,使用现代化的火炮等热武器进行集火攻击时,威力却堪比魔法师。就是在这样一支钢铁军团中,面对数以百计的先进武器,伊丝玫尔.红不仅能很快掌握大部分的用途和优缺点,甚至她还指出并改进了其中一种名叫战争巨炮的主战武器的不足。 按照目前的技术,战争巨炮是将毁灭性的炮弹直接点燃然后发射,发射时会产生巨大的响声以及后坐力,并且在发射过程中损耗掉一部分动能,导致威力有余而射程不足。针对这种情况,伊丝玫尔.红提出了自己的改进意见:她提出,先把炮弹发射出去,等到了敌方阵地再进行引爆。这样的话,不但可以自由控制炮弹飞行的距离,并且炮弹的威力也能最大化的发挥。 但是德罗斯帝国的军方表示,这样的方法他们也早就想过,可是受制于以目前的技术无法研制出定时引爆的炮弹,所以这一构想并未能成为现实。伊丝玫尔.红就问他们,为什么不寻求魔法师的帮助呢?如果把魔法卷轴的制作工艺加以改良,不需要多高的成本,搭配射程极远的炮弹就可以实现定时引爆,不仅如此,还可以将炮弹的种类由现在单一的火系毁伤类扩展为多种元素类,这对军队战术和战力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啊。 军方则无奈的表示,他们也想这样,但魔法师不愿意配合。看着他们那欲言又止的样子,伊丝玫尔.红何其聪明,立刻冷哼一声:如此短视居然也配成为魔法师,你们的力量增强,虽然会影响魔法师的地位,但战争一旦爆发,你们在前线越强势,魔法师在后方也就越安全。他们只看到垄断了某些战术,对自己地位的巩固,却忽略了冲到最前线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越高。亏他们还自诩为高贵的魔法师,这么做和那些刀头舔血、拿命换钱的佣兵有什么分别? 伊丝玫尔.红一个十岁的小丫头,站在拂晓大陆实力最强大的德罗斯帝国军营,对着德罗斯战争魔法师一顿痛斥,看得那些个职业军人纷纷露出怪异的表情。伊丝玫尔.红义愤填膺的骂了一通之后,又问道:“我刚刚一路走来,看到你们的各种火炮种类齐全,弹药充足,而且军容齐整,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百战之师,但我不明白,如此强大的军队,为什么还会对魔法师如此的依赖呢?同等级别下,每名魔法师的军饷足足是你们的三倍,这也太不公平了?即便物以稀为贵,可这是战争,难道不应该以实际贡献来论功行赏吗?你们这些铁血男儿,就忍得了?” 闻听此言,军官们面面相觑,都露出了苦笑,其中一名看样貌就很温柔得年轻人回答道:“伊丝玫尔.红小姐,不是我们忍让,而是,魔法师在战争中的确有高明之处,为了减少我们的伤亡,对魔法师的优待是必须的。” “哦?愿闻其详。” “您看,这是我们的一种单兵武器:霰弹火铳,它每一次开火,攻击范围都能够覆盖前方十平方米的范围,这是我们军方目前装备的最多的对空武器,也是目前最有效的对空武器,但是它的范围虽广,射程却只有五米,这么近的距离,足够兽族的空中兵种同时对我们发起攻击了。所以这种武器与其说是在攻击,莫不如说是我方士兵在被击杀之前最后的反击。现在您明白,为什么不得不依靠魔法师了吧?” “那你们有那么多火炮,难道就没有合适的吗?” “那些火炮威力虽然巨大,但是反应不够灵活,攻击远方的地面目标还可以,但指望它们去对付机动灵活的空中目标却是不太可能。除了火炮以外,虽然也有一些尖端兵器可以对空攻击,但那种消耗太过巨大,还不如依靠士兵的人海战术。” “等等,我分明记得你们有一种可以连续射击的武器,火力十分强大,如果几十个人同时对空射击,完全可以用火力交织成一道密集的大网,为什么不用呢?” “伊丝玫尔.红小姐,您提到的那种武器已经是军事机密了,请恕我不能透露有关它的情报。”年轻军官略带歉意的解释到。 “明白了,就是你刚才说的技术上已经研发出来,但是成本上来说并不合算对吧?” “额,您真的是太聪明了,差不多就是这样。如果有一种武器,既能满足军方的用途,造价又比聘用魔法师的成本低,那一定会供不应求的。” “这样啊。。。我在德罗斯军事学院还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这里的毕业条件既不是写论文也不是辩论会,而是要设立出一款能用在战争中的武器对吧?” “是的,因为我们和兽族的战争一直在持续,国家最需要的就是专业的军事人才以及科研人才,所以军事学院的所有课程都是为了打赢实战而开设的,在这里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和花花道道,凡是强大的就是对的,凡是能打赢战争的就是真理!” “简单、直接、粗暴,有效,这就是你们德罗斯帝国以及德罗斯军人的魅力对吗?”伊丝玫尔.红看着这群可爱的军人笑了,军人们也都不好意思的笑了。 “以我伊丝玫尔.红.王尔德的名义起誓,在我离开德罗斯之前,一定会帮你设计出一款能在战争中有效对付空中威胁的武器,帮你们减少伤亡。” 看着年仅十岁的小姑娘朝着自己这群血气方刚的外国军人信誓旦旦的承诺,在场所有人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毕竟,虽然德罗斯军事学院的毕业考核就是设计研发一款实战武器,但那并不是下发给个人的,通常来说,只要一个班级在导师的带领下能够研发出一款武器,就算过关了。有的时候甚至是整个年段的所有班级共同完成一项武器的研发。虽然历史上也有个别天资卓著的伟大设计师在学生时代就发明了某种武器,但那种概率小的几乎和培养一个法圣差不多了。 因此,理智告诉他们,即便这个小女孩据说很有天赋,是个天才人物,但他们还是觉得,单凭一个人的力量要设计出一款真正能够投入到实战中的武器实在是太难了。可是,虽然理智这么认为,但所有人心中却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感觉,似乎这个红口白牙的小丫头真能做到似的。 从那天以后,伊丝玫尔.红就从前线将士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在战争的压力下,军人们很快忘记了这个很特别很特别的天才小魔法师。转眼间冬去春来,四个月过去了,就在人们快要彻底将这件事忘掉的时候,伊丝玫尔.红回来了。跟着她一起回来的,还有德罗斯军事学院的院长津里科夫上将。 在德罗斯帝国的军方,要问谁的权利最大、谁的士兵最多、谁的战斗力最强,一百人里会有一百个答案,这些问题可以争论一整天。但如果你问谁的威望最高,谁的门徒最多,那一定是津里科夫。原本,津里科夫虽然在军事学院担任院长,但他并没有具体的军衔,更不是什么上将。但是由于作为导师的津里科夫太过于优秀,为德罗斯帝国的军队输送了即几十位将军,其中甚至有人成为了中将,就是在这些将军的联名举荐下,德罗斯帝国皇帝瓦西里.赫本才不得不对津里科夫进行授衔,而且是在他没有一兵一卒的情况下,授予他上将这个元帅以下的最高军衔。 津里科夫上将一生为人刚正不阿,无论做学问还是为人都是有一说一、实事求是,追求纯粹的科技真理和公平正义,因此在军界享有极高的威望。这次他老人家竟然亲自来到了前线视察,而且还带着伊丝玫尔.红那个小丫头一起,这是什么情况? 众人的疑惑并没有持续太久,紧随两人之后的,是足足一百名士兵,他们驾驶着工程车辆,将一些大大小小的箱子堆积到了城头。还不等众人发问,津里科夫就示意伊丝玫尔.红可以开始了。 “四个月前,我向你们保证过,一定会为你们专门设计一款防空武器,我知道,当时你们很多人都不相信我,认为我是在吹牛,可是,我伊丝玫尔.红从来不吹牛,经过我和津里科夫院长的不断探讨,最终这款名为捕鸟笼的武器装备,就是我送给诸位的临别礼物。” “我始终认为,一款好的武器,不单单要威力巨大,更重要的是要操控简单,养护方便,价格低廉,如果做不到这几点,那它必然无法经得起战争的考验。因此,在过去四个月的时间里,我尝试过上千种炸药配方,最终选择了这种黑色粉末与绿色结晶的混合物,因为只有这两种物质按我发现的比例混合,才会产生最稳定的效果。下面,我就给你们演示一下,这款武器的具体操作方法。” “首先,第一步,你们需要有一门炮,不用找了,你们身边任何一款主战火炮都可以。任何载具都能发射,这点我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第二步,你们需要选择一款最合适的炮弹,没错,箱子里那些就是,第一批一共有四种,分别是高温燃烧弹、复腐蚀毒气弹、子母破甲弹以及蛛网连环弹。是不是听起来还有点懵?没关系,先进行第三步,找一只步枪或者足够强的弓,然后,发射!” 随着伊丝玫尔.红的不断介绍,先后四门炮被抬了出来,然后分别装填了四种炮弹,随着她一声令下,“砰砰四声,四门炮同时开火,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开火的声音居然比众人预料中的轻了许多,再看天上,四枚黑漆漆的炮弹以一种并不如何快的速度飞上了天空,然后以一种更加缓慢的速度开始下落。就在军人们对此感到怀疑的时候,伊丝玫尔.红却突然一伸手,朝着空中四颗炮弹下落的区域发射了一颗最初级的火系魔法,小火球之术。随后发生的事情让在场众人都瞪大了双眼,他们看到了什么? 原本空旷的天空突然分成了四个区域,每个区域都至少有三十平方米那么大,其中第一个区域完全化为了一片赤红,仿佛里面有无穷的火焰在烧灼着一切,第二个区域则是一片紫色与绿色的烟雾,虽然还不清楚那具体是什么,但显然不会是清新的氧气就是了。第三个区域完全变成了一个由钢珠和刀片组成的风暴,风暴的核心正是之前那枚子母破甲弹。最后一块区域,则是出现了一张巨型大网,网上电光缭绕,就那么悬停在空中居然没有落下。” “这。。。”军人们的表情完全变成了目瞪口呆,这丫头,居然真的做到了。虽然他们不清楚这四枚炮弹具体完成的过程,但津里科夫院长既然陪着她一块出现,自然就说明这项研究已经通过了学院的理论认证,而经过刚刚城头之上的测试,他们这些最前线的军官们几乎可以肯定,这项武器一旦投入战争,无疑将挽救无数普通士兵的生命。 “敬礼!” 军人们的感谢没有花哨的致辞,也没有真金白银的物质,但是这群铁骨铮铮的汉子,此刻看向伊丝玫尔.红的目光中,却多了此前从没有过的两种东西:感激和敬意! 伊丝玫尔.红就这样结束了自己在德罗斯帝国一年的实习,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以她天性好战的性子,倒是宁愿和这些在剑与火中出生入死的将士们待在一起,不单她这么想,德罗斯军方上到津里科夫上将、下到一名普通的士兵都希望这个天才的留学生能够留下来。德罗斯帝国皇帝为了拉拢她,甚至向她开出了条件:无论你的祖国给你什么,德罗斯都出三倍,你愿意留下来帮助我们吗? “谢谢陛下的好意,不过我想,世界上只有一个玫瑰王国,我的祖国,有一个就足够了。” 第29章 魔王归来 从八岁离开王都,留学凉月国,到十岁结束在德罗斯前线的实习,返回祖国。三年的留学、三年的历练,让伊丝玫尔.红这个本就比同龄人优秀的天才少女变得更加强大,而且是一种让其他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强大。 当伊丝玫尔.红终于再次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玫瑰王国荆棘花学院,纵使以她的心性,也忍不住深深呼吸了一口空气,这熟悉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这熟悉的味道就是祖国的味道,她,在外面漂泊了三年之后,终于回来了! 没有人知道伊丝玫尔.红此刻的真实想法,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也没有人会信。这位以殴打贵族文明的天才少女、战争狂人,此时此刻站在校园的操场上,心中想的竟然不是争斗,而是放下一切,舒舒服服的躺在这柔软的草坪上睡上一觉。她毕竟还只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过去的三年她独自承受了太多太多的辛酸与压力,终于回到了家,那个温暖、舒适、充满安全感的家,她现在不想冥想、不想修炼、不想学习、不想创造、什么都不想干,就想放空一切,好好休息一下。。。 咣当! 一只皮球砸到了伊丝玫尔.红的脸上,她愣了一下,在那一瞬间没有愤怒、没有惊讶,甚至有点想笑,她的心里突然冒出一种想法:“大概那些被自己将白手套丢到脸上的人们,当时就是这种感觉吧。自从自己上次在王宫和那个德罗斯的雅克切威夫大公爵起了冲突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招惹自己了。哈哈哈,想想还真的是怀念啊。” 伊丝玫尔.红就这么放松的躺在草地上自顾自的笑着,即便被球砸了也若无其事的继续望天,她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放松了,天真蓝啊!云朵真白啊!这人谁啊,脸真难看啊! “喂!你是瞎子、聋子还是傻子?这里也是你能随便躺的地方,不知道我们正在踢球吗?”一个一脸蠢相的小雀斑嚣张的道。 “这里不是学院的操场吗?我记得当初我在这上学的时候,所有人都可以自由躺卧的,怎么了?” “当初?哼!我不知道你说的当初是什么时候,我只告诉你,现在这片地,已经被我们皮球队包下了,不想挨揍的话,就立刻滚得远远的,不然告诉我大表哥,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哦?你大表哥很厉害吗?” “废话!我大表哥斯多夫可是七年级排名第二的绝顶高手,放眼全校都找不到比他更厉害的!” “不对吧,你表哥既然那么厉害,怎么才第二啊?不应该是第一才对嘛?” “哼!说的就是啊,我表哥明明那么厉害,学校却偏要把那个第一的名头留给那个好多年不回来的臭女人,谁知道她还回不回来?还有,就算那个臭女人回来,能不能打得过我表哥还另说呢!要我说,别看她走得时候是什么全校第一,这么多年过去了,兴许根本就不算什么了呢?没准,就是因为怕了,觉得自己那两下子连前十都挤不进去,不敢回来了呢?” “你张口一个臭女人闭口一个臭女人,你认识她?” “不认识,她在这上学的时候,我还没入校呢。” “那你怎么对她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她惹着你了?” “那倒没有,她都没见过我,自然不可能招惹我。不过我听家里人说,那个臭女人当年,那可是令整个王都的贵族们都闻风丧胆的大魔头,无论男女,几乎所有的贵族子弟都被她找茬揍了一个遍,你说,凶不凶残?变不变态?” 伊丝玫尔.红一直饶有兴致的陪着小雀斑聊天,听到这里突然感觉脸颊发烫、有点不好意思,尴尬的拍了怕额头,“恩,是够凶残的。。。不过变态还算不上吧?” “怎么算不上?你都不知道,那个大魔头最喜欢恃强凌弱、虐待小孩子了,幸好我入学的时候她已经走了,不然岂不也要被她狠狠蹂躏?哪还能在这儿开心的踢球呢?对了,一直光顾着说,都忘了撵你了,快走快走,不要影响我们踢球。” “等下,最后一个问题,问完就走。”伊丝玫尔.红的脸上突然露出一抹坏笑,她突然觉得这个小雀斑还挺好玩的。 “什么问题,你问吧,说话算话,之后赶紧走啊!” “你说,假如你不小心用球砸到了那个大魔头,会怎么样?” “不可能,那个大魔头那么厉害,怎么可能被球砸到。” “我是说万一,万一你懂不懂?” “万一,哼,万一砸到她,那我肯定是死定了,她一定会把我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唉,可怜了我英俊的容貌,该有多少纯洁的少女为我伤心难过啊。。。” 伊丝玫尔.红尴尬的笑了两声,已经掏出一半的魔杖又悄悄塞了回去,她觉得,相比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是让时间来告诉他,有关英俊的正确解释吧。毕竟,相比于魔法,残酷事实所带来的伤害要大得多了。 就在她信守承诺,起身离去的时候,那小雀斑却冷不丁又补充一句:“哼,虽然我一定会被修理的很惨很惨,但那个臭女人也别高兴的太早,我表哥还有他手下的十强者,一定会揍得那个臭女人亲妈都认不出来的!” 伊丝玫尔.红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转身朝小雀斑问道:“在哪能找到你表哥?还有那什么十强者?” “演武场,表哥领着十强者一定是在演武场,为即将到来的毕业考试做准备。” 伊丝玫尔.红轻轻挥动手中的魔杖,然后整个人仿佛不受重力一般轻飘飘的从原地浮起,一阵微风吹过,竟然就那么朝远处飞了过去。小雀斑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后彻底从视线中消失不见。刚要惊呼妖怪啊,却听见耳边响起一个清晰的声音:“这地方我就留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练球,要是再轻易输掉比赛,那可别怪我揍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连你妈都认不出来。” 小雀斑傻傻的愣在原地,不断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以及最后那句话,突然,他想到了一种极为可怕的可能。。。 演武场。 十个英姿勃发的年轻人聚集在此,每个人要么一身武者的劲装、要么一身考究的法师长袍,为首的那个人,居然身穿一身华丽的铠甲。几个人开始讨论着什么,后来越说越激动,竟然演变成激烈的争吵。 “斯多夫,我已经受过了这个所谓的全校第十一,我不明白你们都在怕什么?是,那个恶魔之前是很强,但这三年我们也没闲着啊,你们哪个不是经过了刻苦的训练,实力没有获得突飞猛进的提高?” “就是,我赞同里尔的话,三年前的排名不等于现在的排名,就算她比我强大,也不可能强太多,老大,我觉得以你的实力,对付她绝对没问题!” “够了!玛吉斯、里尔,你们两个不要再说了,一切等学院期末的考核结果再说。” “老大,学院的考核是一对一的耶,就算到时候你赢了她,兄弟们也出不了这些年的恶气,那又有什么意义?” “那你想怎么样?” “当然是找个机会,大家一起上,先揍她一顿,把这些年受到的屈辱和不甘还回去呀!” “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那么傻吗?人家凭什么给你这个机会?” “哼!没有机会我就创造机会,我就不信她不上当!” “话又说回来了,你怎么就能确定她一定会上当?” “我怎么确定,哼,我怎么能确定,我怎么知道她那种怪人脑子里想些什么?我们在这煞费苦心的等着她,没准她哪天单纯为了好玩主动来找咱们呢?” 话说到这个份上,几个人互相瞪了一眼,各自扭过头去,谁也不搭理谁,可是偏偏这个时候,天空中却传来一阵惊呼:“想不到三年不见,玛吉斯你还挺了解我的!” “谁?谁在说话?” “在天上!有人在天上飞!” “天上飞?那至少也是五级的魔咒:大飞翔咒,而且以五级法师的魔力,根本不可能维持多长时间,难道说,是学院某位六级的法师吗?” “兰帕德,别猜了,是我,伊丝玫尔.红回来看你们了!” 伊丝玫尔.红! 这个名字如炸雷一般在几人中响起,过往的惨痛经历,三年的奋发图强,刚刚的激烈争执,在这个女人面前全都化为了沉默,对她的恐惧仿佛已经深深烙印在灵魂里。 “你想干什么?”斯多夫突然觉得嗓子很干,似乎说话都变得吃力。 “本来我在草地上晒太阳,躺的好好的,结果你猜怎么着,一个小雀斑用球砸到了我,不仅砸到了我,还凶我,要赶我走,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走,他就要让他身为全校最强的表哥替他教训我。斯多夫,你出息了,居然已经是五级骑士了,你的坐骑呢?” “你来这儿,就是为了找我投诉的吗?我表弟的无礼,我代他向你道歉,小孩子不懂事,希望你不要追究。你,没对我表弟做什么吧?” “当然没有啦,我这才回国,对大家都甚是想念呢。而且刚刚我在天上,可是听见有人说,想一起上,给我个惊喜呢,是不是呀,玛吉斯?里尔?” “老大,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是啊老大,她再厉害也是一个人,咱们可是整个学院的十强者,难道还打不过她一个!” “上吧老大,为了曾经的屈辱!” “上吧老大,为了战士的荣誉!” 斯多夫眉头紧紧的锁着,他瞪着伊丝玫尔.红沉声问道:“你现在走还来得及!” “不不不,我为什么要走?我来就是想告诉你们,过去,你们在我面前如同蝼蚁,现在,蝼蚁依旧是蝼蚁!” “狂妄!老大,我忍不住了,不想兄弟死,就一直上吧!” 十个人,四面八方,斗气和魔法的光芒一齐闪亮,最弱的里尔刚刚突破到五级,最强的斯多夫,已经隐隐触摸到六级的门槛了,此时为了一雪前耻,也顾不上一切世俗的法则,对着演武场中央的伊丝玫尔.红,魔法与斗气齐发,就这么一起冲了上去! 伊丝玫尔.红轻蔑的一笑,“乌合之众!”身体从原地噗的一下消失,再出现时,却是同时出现在十个不同的方位。 五级魔法,多重镜像分身! 一位五级的战士冲上去一刀将分身砍碎,还没等他来得及庆祝,分身消失后本应溃散的魔力却在原地自动形成一面雷电组成的大网,无数闪电带着滋啦的火花将他束缚在其中。 六级魔法,天雷地网! 同样的画面几乎在各个方位上演,这些人惊呼着,叫骂着,但都无法挣脱。伊丝玫尔.红飞在众人的头顶上方,对下面的一切熟视无睹,旁若无人的念着复杂的魔咒,她的声音忽上忽下、忽高忽低、婉转哀鸣、如泣如诉,仿佛牧师在虔诚的祷告,一边吟唱着,她的双手也并没有停止,一个接一个复杂的法印在手中结成,眨眼间,澎湃的魔力在空中汇聚,一股每个人都感到的灼热能量正从天而降,席卷下来。那是一只金红色的巨大火鸟,每一片羽毛仿佛都由无穷的火焰组成,火鸟扇动着翅膀,朝下方的众人直扑而下。 所谓的十强者,都还在天雷地网的束缚中痛苦的挣扎,面对这仿佛天灾一般的魔咒根本毫无抵抗之力,眼看众人就要陨落在火鸟的灼烧之下,忽然,两只巨大的由纯粹的水元素凝聚而成的手掌从平地上升起,朝着天空中直扑而下的火鸟抓了过去。眨眼间,火鸟被水元素大手抓在掌心,但它竟然没有熄灭,而是剧烈的挣扎着。一声轻咦突然响起,随后又是两只更为巨大的水元素大手凭空出现,抓住火鸟,终于将其熄灭。 伊丝玫尔.红出神的望着这只水元素凝结的大手,不知在想些什么。一位胡子都快拖到地面的邋遢老者凭空出现在露台之上,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发呆的伊丝玫尔.红。 “巫术结印、魔咒吟唱、瞬发魔法,凭借多种技巧的结合,将风、火、土三个六级魔法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接近禁咒的魔法,小娃娃,你不错啊!” “哪里,无论我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是接近了而已,比起您刚刚施展的真正禁咒,可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想来,前辈您一定是一位强大的法圣吧?” “法圣?哈哈哈哈,本来是,但是刚刚看了你的施法之后,老头子我终于不再是了!娃娃,我与你很投缘,跟我走吧!” 王尔德家族,机密会议室。 现在是夜里十一点半,但是王尔德家族的机密会议室却灯火通明,几乎家族所有重要的人物包括隐居的长老们都被叫来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严肃而凝重,他们知道,一定是有关家族生死存亡的大事发生了。半晌,家族的现任族长老王尔德公爵在两个儿子:伊丝玫尔.红的父亲政多和弗雷德里希的父亲凯多的陪同下,神色忧虑的来到了会议室。 会议开始。 老王尔德环顾全场,一开口就是石破天惊:“最新得到的消息,魔法师工会现任会长温斯顿的老师、早在一百年前就突破到圣域境界的波旁.马西米法圣大人,在今天下午,成功晋升为传奇法师,并且是中级的传奇法身,目前该消息已经得到了凉月王国和光明神国的双方证实。”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这事确实很大,但似乎和王尔德家族没什么直接关系吧?似乎犯不着大半夜的不睡觉特意开个会。正在众人疑惑间,老王尔德又沉声说道:“根据来自魔法师工会最高层的可靠消息,波旁大师此次晋升,应该是与伊丝玫尔有关,目前,伊丝玫尔已经被波旁大师带进了法师塔,据说,要收她为关门弟子。” “哇!厉害了!这是好事啊!我们王尔德家族兴旺了!” 众人正庆贺之际,老王尔德却一瓢凉水浇了下来:“先别急着庆贺,温斯顿法圣刚刚给我写信了,他的意思是,希望我们能更换家族继承人。” “什么?要将弗雷德换成伊丝玫尔吗?为什么?” “因为波旁大师已经晋升为法神,温斯顿的意思是,法神的弟子需要由相应的身份,再加上,弗雷德那孩子,实在是没有天赋,所以。。。唉,你们的意思呢?” 众位长老和家族主要成员对着突然的消息都有些接受不了,弗雷德的确没有魔法天赋,但是他同样也是天才啊,更何况,这孩子在武技方面似乎也表现出了一些才华,最关键的是,弗雷德现在人气正旺,和王室的关系也很好,就这么撤掉他,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啊! 但是温斯顿法圣的话,大家也都明白了,传奇法师,法神,这个概念和普通的圣域强者可是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法神的存在,将是玫瑰王国最大的倚仗。虽然弗雷德和王室的关系不错,但八大家族哪个跟王室关系差了?但是假如,假如通过更换继承人的方式,博得了魔法师工会的全力支持,那么,王尔德家族将一举成为玫瑰王国最显赫的家族,没有之一! 每个人都在进行着剧烈的思想斗争,他们的呼吸甚至都开始变得急促。就在第一个人站起来,要进行表态的时候,弗雷德的父亲凯多.王尔德却抢先一步说道:“各位,请听我一句。诚然,伊丝玫尔这孩子非常优秀,一旦她成为法神的弟子,无疑将变得更加出色。可是,大家难道忘了吗?弗雷德也同样不差啊?更重要的是,弗雷德才刚刚六岁,难道六岁时的伊丝玫尔比弗雷德更出色吗?谁又能肯定弗雷德毕业时没有伊丝玫尔优秀呢?我的要求不多,只是想给弗雷德一些时间,法神大人不也没说最后期限吗?不如,我们就以毕业为期,等弗雷德十一岁毕业的时候,让他和伊丝玫尔公平较量。” “可到了弗雷德毕业,你又会说,弗雷德还是小了五岁,你永远可以拿年龄做借口,不是吗?” “不会的,只要给弗雷德五年时间,他一定会变得比伊丝玫尔更出色,如果他做不到,那我这个当父亲的,亲自废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