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净化去聊斋》 第1章 书生 和尚 滴答,滴答。 水滴声断断续续的在这家客栈内响起,紧挨着的鱼龙河内上,一轮月影纹丝不动,显得这夜……格外平静。 就是没有人影。 这一份安静,让于乔没来由的感到害怕。 滴答,滴答。 水滴声一声接着一声。 于乔咽了口唾沫,他心中越发不安。 目光转动,他人却不敢动。 哪怕知道自己是在梦里,可这梦……真实得让他头皮发麻。 “于秀才……” 忽然,一声很轻的呼唤出现在于乔耳中。 于乔浑身一颤。 又是这一个呼喊声! “于秀才……” “于秀才……” 呼唤声原本距离于乔很远,但随着这两声呼唤,莫名的出现在了他身后。 于乔的身体瞬间僵硬。 他感觉到了一股冷风,就像是有人在他脖子上一个劲吹气一样。 于乔下意识的捏紧了五指。 他很想转过头给对方一拳! 但是……他不敢! “你转过来看看我呀,看看我呀……” “你不记得我了吗?于秀才……” 站在于乔身后的人,在低声呢喃。这声音,还很好听,就像是一名妙龄少女在他耳畔呢喃自语。 于乔紧咬牙关,一言不发。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是我呀,芸儿,于秀才,你快转过来看看我呀!我们可是一起长大的呀!” 那声音陡然就变得哽咽起来,一股伤感之意,丝丝缕缕的,缠上人心头,叫人心头直起怜爱之意,恨不得立刻转身将对方揽入怀中。 但是,于乔就是不动,也不说话。 “于秀才……”那声音在他身后又呼唤了起来。 于乔木着脸,还是一言不发,但这一次,他却猛地转过了去。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和你说了多少次了,我不是秀才,我爹才是秀才!你要找的于秀才,名字于守田,是我爹!” “我叫于乔!” “而且我没秀才功名,我就是个童生,去年的乡试名落孙山,没中!” “别再喊我于秀才,传出去,我会挨鞭子的!” 这一番话,几乎是于乔吼出来的。 吼完后,于乔就愣住了。 人呢? 他想象中的人呢? 于乔看得到的,是客栈内的走道。这一条走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就像是刚才的那一声声少女呼唤,只是他的错觉。 可是,人在梦中,又怎么会产生幻听呢? 他左看看右看看。 然后,于乔就醒了。 刚睡醒,还又做了一场自己吓自己的噩梦,于乔这会儿人有点懵。 不过很快,他就恢复了精神。 于乔看了一眼这间茅草屋内,地面上由于昨晚上暴雨而泥泞不堪。这屋子搭建在半山腰的下坡地,水流淌下来,就直接没过了屋子。 不过没塌就是万幸。 见状,于乔将摆在床尾的布鞋拿来,抖了抖,穿上后下了地。 这床只是几根竹子捆绑而成,两头垫起来,便充作晚上休息的地方了。这些不是于乔弄的,是山脚下的猎人搭建的,昨晚风大雨大,他只是占了便宜。 搬开竹木门,于乔走了出去。 外头芳草萋萋,一片青碧之色。山脚下还有一条河流,河面波光粼粼,那是什么虫子飞过时留下来的痕迹。 这便是鱼龙河的一部分。 “这鱼龙河附近,哪有什么客栈啊?”于乔想到了他连着做了好几次的噩梦,此时看到这条鱼龙河,不由嘀咕一声。 然后,于乔叹了口气。 乡试一年一次,他这一次是赶着去参加乡试的。去年虽然没过,但今年还可继续努力。 不过和去年相比,他这一次去参加乡试,还多了一项任务。 任务是他父亲给的。 让他在来乡试的路上,去一个地方,给一位叫“芸儿”的姑娘,上几柱香。 那地方不好找。 因为是在深山老林里,而且原本住在那里的那户人家早已经搬走,只留下明显被大火肆虐过的残垣断壁。 于乔能知道的这么清楚,自然是后来他找到了那个地方。 也见了一座只有一块破烂墓碑的矮小孤坟。 上头长满了野草。 于乔没拔草,只是按照他父亲说的,给这位上了几株香就走了。 进了山,于乔就想趁着天黑下来前出山,紧赶慢赶,却没想到这山里头的天色暗的快,万幸他遇到了两个好心的瘦和尚,将他带出了山。 不然这天一黑,他没准要迷失在山林里,运气差点的话,还会让山里野兽饱餐一顿。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他老在琢磨那个叫“芸儿”的,和他父亲到底什么关系,这才一连两天,他每天夜里都听到有人喊他“于秀才”。 第一次听到这一个称呼,于乔是吓个半死。 因为朝廷的律令森严,明文规定,没有考中秀才功名的,亦或者已经考中但还没有得到朝廷颁发证书的,他人不得称呼其为秀才。 不然就算逾距。 而对于逾越规矩的,朝廷的惩罚都是非常严的! 称呼者和被称呼者都要受罚! “事不过三,若是今晚上还来,那么多半是我撞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于乔这般想着,就看了一眼自己的袖口。 袖口露出来几颗很小的珠子。 这是一串念珠。 于乔是不念佛的,平日里也就参考前去县里的鱼龙寺里拜一拜佛,然后打肿脸充胖子,心中肉痛无比,但还要装作大方的往功德箱里扔一锭银子。 通常对于他这样的大方之客,鱼龙寺里头的和尚都会赠予一把木梳。 不过那天到他时,木梳没了。 于是,鱼龙寺的住持便把他随身带着的一串念珠,送给了于乔。 不过于乔手腕上的,不是鱼龙寺住持给他的那一串。那天晚上,那两个瘦和尚将他带出山时,其中一个瘦和尚似乎腰间有一件利器,一不小心割断了于乔手腕上的念珠绳子。 于是,那个瘦和尚便将他随身携带的念珠送给了于乔。 于乔本不想收,一来他这念珠也不是什么值钱物,寻常木头打磨而成,他会戴着,只是想借此图个好运。 就跟他穿越前,会在考试前转发某个锦鲤来着。 二来,这两个瘦和尚还把他带出了山不是? 不过那两个瘦和尚非要于乔收下,盛情难却下,于乔就只好戴着了。 第2章 佛珠 捕快 于乔是穿越而来的。 至于怎么穿越的,于乔至今都有点懵。 当时,他正在用买来的二手平板电脑看聊斋,不知怎么的,突然跳出来一个方框,方框里有一行字。 不是——你想真正的活着吗? 而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于乔也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顺嘴就怼了句——不就是复读机和鸽子? 然后,他的二手平板电脑就冒出了火星。 眼前一黑,当再次睁开眼后,于乔发现自己穿不光是穿越了,而且已经在这个世界已经生活了十几年了…… 前面的十六年,姑且称之为胎中之迷。 而有这样一段亲身经历的记忆,于乔对于这个世界的家人很快就接受了。 将袖口卷了卷,于乔就继续赶路。 眼下时候早,天气还不温热,不过要不了多久,就要热得人只想光着膀子穿着裤衩,跳河里去凉快凉快了。 当然这念头于乔只敢在脑海里想想,他是绝不敢付诸行动的。 除非买一个大宅子,然后屏蔽左右,不然他是不敢做出这种在这个世界被视为“伤风败俗”的举动的! 因为……这是重罪! 于乔就亲眼见过一次。 那是在五年前,他在岸边树荫下练拳。 然后,他就看到有个少年被人撺掇着光膀子跳下了河,恰好被几名路过的贵人家眷瞧见了,就派人把这个少年抓上岸。 于乔就在菜市口,听人宣了一遍这少年的罪行后,看着这个少年被打了一百下鞭子! 打完一百鞭子时,这少年由于体质太弱,早已经痛昏过去。 后来,于乔才知道,这个被撺掇下河,然后被打的少年是县里头大户张家老爷的一个私生子。 其早年寄养在乡下。 后来其母亲得了重病,临死之前,其母便托人将这少年送到了张家。 张家碍于脸面,不得不收下这个私生子。 至于撺掇这个张家私生子跳下河去游泳的,自然是张家的几个庶出子弟。 于乔能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他和那几个张家子弟同为庶出,往日里时常凑在一起讨论学问……和女人。 而那个私生子,于乔后来再也没见过。 如果没意外的话,那个少年应该是死了。 大户家里的勾心斗角,手足相残,也是非常骇人听闻的。不光女人会这么干,男人也会! 比如于乔。 作为庶出,他的压力很大。 不过好在于家虽然是县里大户,但祖上没有出过当官的显赫人物,每一代的最高学历,就是举人。因此于乔尽管是庶出,这日子较之他那群书生朋友,无疑是最好过的一个。 县里的庶出子弟,想要参加乡试、府试,无一例外,都是母亲这边给钱。除非去都城燕京赶考,家族之中,是不会给庶出子弟提供银钱的。 而于乔的乡试,前后两次,都是他父亲给的银子…… 这固然跟于乔的亲生母亲已经不在了有关,但也和于家的手足相残没其他家那么严重有关。 至于这一切看似智障的操作,则源自朝廷的一个规矩。 朝廷规定,想要增加田地和铺子等家业,甚至担当什么职业,都必须达到一定数额的人丁数量。 这人丁,只计算男子。 所以,为了扩家业,也为了自己的升迁之路,大户人家,唯有一个劲的扩增家族成员。 然而生男生女,岂是人能做主的? 这全靠天意啊! 因此,这大户人家只能多娶多生。 若是如此,这大户人家也不必默许家族子弟手足相残。 朝廷还有一个律令——分承制! 一个家族中的产业,无论嫡系庶出,甚至是私生子,都有继承的权利!而且不准剥夺,哪怕其母亲与人通奸,这一个子嗣都可以继承一部分家业! 甚至每当大户分家,朝廷还会专门派人来监督。 出于这一点,为了避免家族势力被无形削弱,这些大户人家,也只好放任自家子弟手足相残了。 而每一代胜出者,无一例外,都是心狠手辣之辈。 但这样的人物,也是最适合带领家族的! “所以这个朝廷管的是有多宽?” 于乔再一次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他此时在一座桥上,过了这条河,他就能看见人烟了。前头是一个村子,里头有几十户人家,算是一个大村。 于乔原本计划去那村子里,去村正家里买点吃的。 结果,县令不知道抽什么风,一大早在这儿。而按照朝廷律令,县太爷所至,无功名者,皆需跪拜。 这是一个县令啊! 不是皇帝啊! 居然还要见到了就跪拜? 所以……于乔为了不挨鞭子,只好跪在一边,忍饥挨饿,低着头,心中则一个劲的诅咒这县令的祖上和大型犬科动物发生超友谊关系。 桥不长,那县太爷的轿子就在桥头,左右有几个衙役,一个捕快打扮的人,还躬着身子,双手抱拳,面对轿子低着头,想来是在汇报着什么。 然后,就没什么人了。 这让于乔忍不住在心中腹诽:推行那么奇葩的规矩律令,这天下居然没有人满为患不说,通常都是十里不见人烟,真是奇了怪了! 这时候,于乔心心念念的县太爷的轿子,终于被那几衙役抬了起来。 见到轿子晃悠悠走远了,于乔麻溜的起身,走下桥,就看到那刚才和县令汇报工作的捕快居然还没走,这会儿正盯着桥下的水面,不知道是在看什么,还是在想什么。 于乔也不管他,自顾自走。 不过在经过这捕快时,这捕快忽然喊住了他。 于乔只好停下,做了行一个书生常用的见面礼仪,然后规规矩矩的问道:“这位差爷,不知唤住小生,有什么事吗?” 这捕快一脸方正,他看着于乔,说道:“书生,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裴某想问问,书生手上的珠子是哪来的?家母信佛,所以裴某也想去买一份。” 听到这捕快说话客气,于乔就实话实说了。 这捕快一开始脸色还很正常,但冷不丁听到是两个瘦和尚塞给于乔的,顿时脸色一变。 他问道:“这两位僧人,有多瘦?” 于乔不知道这捕快为什么要这么问,但乖乖配合就是。 他仔细想了一下,给了一个确切的形容词:“一个形容枯槁,一个仿佛干尸。” 捕快脸色再次一变,他看了一眼于乔手上的那串珠子,然后又看了一眼于乔,叹了口气,随后拱拱手,道:“书生,保重!” 说完,这捕快转身便走。 第3章 杠精 嫁衣 这捕快走得飞快,骑上马后,就一甩鞭子,于乔便只能眼看着这位绝尘而去,越走越远,最终什么连人影都瞧不见。 这一幕,让于乔没来由的再次心慌。 他不知道为什么,两世为人的记忆重合后,以前觉得没什么不对的地方,眼下总感觉处处不对。 比如现在。 这个捕快明明只是一句“书生,保重”,最多叹了口气而已,他就有种毛骨悚然感。 可是依照他过去的人生经历来看,这一幕没问题啊! “难道真不是因为我是杠精?” 于乔有点怀疑。 因为两世为人的记忆重合后,他老想怼人。 “不过……这珠子也不是什么值钱物件,扔了吧?”于乔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然后取下这一串佛珠,直接扔河里去了。 咕咚! 珠子落水,没激起什么奇怪场景。 于乔只好收回目光,然后往记忆中的那个村子走去。 随着于乔逐渐远去,那桥洞底下的水面上,忽的就出现了一团阴影。 这团阴影,有头有手,好似一个人的上半身。 而在这团阴影手中,还抓着一串佛珠! 赫然是于乔刚扔的那一串。 此时,这一串佛珠,在这团阴影手中滋滋冒着白烟。 仔细一看,这一串佛珠上居然还有微弱的金光。不过由于此时是白天,这金光又微弱无比,才显得不明显。 而随着白烟蹿出,这一串原本只是寻常木料打磨而成的佛珠,逐渐出现了焦黑色。 就像是被火烧过一样。 不过片刻,这一串佛珠便直接炸裂开,一颗颗仿佛木炭的珠子到处崩飞,然后又落入了水中,便再无动静。 “多管闲事的和尚。” “好心办坏事的捕快。” “妾身知道你不是妾身心心念念的于秀才,然……父债子偿也是这天地之理!” “这是于守田欠妾身的!” “他让你来,便是为了还债!” “这债不还,妾身就杀他全家!” 声声呢喃自语声在桥洞底下回荡开。 而那一团阴影,已然消失无踪。 …… 冷馒头就水,于乔吃得都打起了嗝。 这一次参加乡试,他父亲给了他比上次还多的盘缠,尽管手头宽裕,但节约惯了的于乔,不舍得多花钱。 俗称——能抠就抠。 吃得太撑,于乔休息了一会儿,才继续赶路。 一路不停,终于天黑前到了渠府。 这是乡试举办之地。 朝廷的制度中,除都城燕京外,以郡统府,以府辖县。县之下,就是大大小小的村子。 于乔进了渠府,就直奔他父亲的好友“李秀才”家中。 说是好友,但实际上关系一般,只因为两人早年一同考取的秀才功名,所以互相来往了几次。但在于守田发现这位李秀才家境寻常后,便很少来往了。 不过,文人通常都喜欢把事情往体面了说,因此于守田和这位李秀才李公瑾,都对外宣称对方是知己好友。 于乔来过一次李家,认得路,所以很快来到了李家门口。 然而,李家大门紧闭。 于乔喊了两声,把李家对门邻居给喊出来了,才从对方口中得知,李公瑾不在家。由于其妻子患病,所以李公瑾带着其妻子外出求医去了。 李公瑾虽是秀才,但只有一位妻子,哪怕其妻子没有子嗣,也仍旧不纳妾。 只因为他的妻子,是其青梅竹马。 相较于于守田,说句不孝的话,于乔对李公瑾的感观要好一些。 李公瑾略为重情重义,至于他父亲于守田…… 过于功利! 于乔跟李公瑾这位对门邻居道了一声谢,正好去住客栈,却听这位李家对门邻居说道:“那书生慢些走,李秀才临走前留下了钥匙,说有故人之子来访,未免失待客之礼,让我将钥匙给你。” 于乔连忙道谢,然后接过了钥匙。 “嘿嘿,又省了一笔银子。”进入李家后,于乔心情无比愉悦。 出门在外,能省就省。 这住客栈的费用,那可是不低! 他身上有一锭银子,和三角碎银子,其中两角碎银子略大。 这加起来,足有十两银子! 但他要是住客栈,吃喝拉撒,再参加个诗会什么的,恐怕乡试没考完,他这银子就十去七八了! 而这接住李公瑾家中,要不是这位“李叔”带着其妻子去求医去了,于乔连饭钱都不必出! 于乔打水,洗了个澡,便吹灭烛火,准备睡下了。 许是白天赶路累着了,没一会儿,于乔就睡着了。精神恍惚之际,冷不丁的,于乔就听到耳畔想起了一个女子的哀怨声音。 “于秀才……” 于乔知道自己又做梦了。 滴答,滴答。 一如既往的,他发现自己身处一家无人的客栈里,前后空荡荡的,一片寂静之中,只有这一个女子的声音。 “于秀才……” 那声音在慢慢逼近,和前两次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女子呼喊感更加真实。 “何事?”于乔强自镇定。 “于秀才,你终于肯答应了!”顿时,随着于乔这一声落下,那女子声音显得格外欢呼雀跃。 然后,于乔所能看到的景象就变了。 只是一瞬间,这原本死气沉沉的寂静客栈,就响起了唢呐锣鼓之声。而在这一片听着热闹的吹打声中,于乔看到这个客栈变得喜气洋洋起来。 到处都挂着红色之物,在窗棂上,也贴着一个个囍字。 宛如大婚之时。 于乔下意识的环顾左右,然后他就看到一身穿大红衣裳的女子,手里提着个红色的灯笼,身姿妙曼,莲步缓缓的走来。 这女子模样娇媚,她双眼迷离的看着于乔,似乎是为于乔这张俊俏的脸蛋给迷了魂。 片刻后,这女子忽然低下头。 好似害羞一般,她轻声问道:“于郎,你看妾身,今日美吗?” 于乔面无表情:“美。” 闻言,这女子更是大喜过望,然后追问道:“那于郎,你说说妾身怎么个美法?” 于乔还是面无表情:“昨日一滴相思泪,今日方流到腮边。” 这女子顿时一怔。 她正要夸一句“于郎好文采,不输于汝父”,但突然她听到了耳畔妖鬼之音,顿时明白过来这诗中意。 脸色铁青,这女子目光骇人:“竖子敢尔!” 第4章 净化 剑妖 娇艳的脸庞,显得格外愤怒。 这一句诗,原来是在嘲讽她脸长! 脸太长的女人又怎么会美?可这个书生,之前还承认她美! “又是个心口不一的负心薄幸郎!” “负你心的是我爹于守田,又不是我!”于乔听到这话,他想了想,还是为自己辩解一声。 “父债子偿,都一样!” 于乔:“……” 神特么父债子偿! 两世为人,他第一次听说父债子偿,还能用在这的! “那么,你是从了妾身呢?还是从了妾身呢?”这女子走上前来,她一袖掩面,一手提着那一盏大红灯笼,笑声肆意且张扬。 “这两个选择不都一样嘛?”于乔叹了口气。 “那么这大喜之日,于郎你叹什么气呢?”这女子说着,却是一巴掌抽了上来:“给妾身喜庆一点!哭丧着脸是给鬼看吗?” 这一声落下,这原本柔媚的声音,顿时变得尖锐无比。 而她抽向于乔的手掌,也在这一瞬间,化作了五根森森白骨指!指甲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黑色! 这一幕变化,好似红粉骷髅之变。 “原本我还不确定,但现在可以确定按了。”于乔忽然这样说道,“我叹气,只是因为我忽然想到了这一次我爹为什么多给我盘缠了!这是要我黄泉路上走好啊!好一个无情无义的县中大户!” 于乔这一声话音落下,那一只即将落在他脸上的手掌瞬间就停住了。 而紧接着,这一诡异的客栈,就像是被点着的画一样,色彩如斑斓蝴蝶一般崩飞,而失去色彩的,则尽数沦为灰黑。 连带着的,是这个客栈随之消失的无影无踪。 包括这个女鬼。 于乔神情一振,立即清醒过来。 他坐起身,此时屋内还是黑漆漆的,外头倒是月光皎洁,些许光亮都从透过窗户纸跑进来了。 在这微末光亮中,于乔起身,点亮了屋内的蜡烛。 坐在床沿上,看着这烛火,于乔的心思,也如这蜡烛上的火苗一般,一上一下,缓缓跳动着。 他两世为人,怎么会连半点手段都没有? 况且,连续连夜相同的噩梦,再傻的人都该反应过来了,他又怎么会置若罔闻呢? 于乔看向了自己视野中的左下方位置。 这里有一个灰暗色的图案。 图案是一个分不出男女的人影,微微展开双臂,似乎要拥抱着什么。 不过这灰暗色不是这图案的原本色彩,原本这图案的色彩是蓝白色的!之所以这会儿会变成灰暗色,只是因为于乔按了一下! 那一个客栈会灰飞烟灭,于乔能从噩梦中挣脱出来,全靠于乔刚按了下这个图案。 这是于乔穿越后就获得的能力。 也是靠这一个能力,于乔才安然活到了今天。 这不是一个寻常的古代背景世界。 诡异的地方有很多! 而这一个能力,并不能让于乔拥有超凡脱俗的力量。这个图案被按下后,可以瞬间解除掉于乔身上,将要受到和已经受到的所有不利影响。 就是下一次想要使用这个图案的能力,就得等到一个月后了。 没有恢复记忆前,于乔不知道这个图案是什么,不过恢复记忆后,他一下子就清楚了。 这个人影图案——名为净化! 这是一个游戏中召唤师携带技能,于乔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会被他带过来。 但是,他都莫名其妙穿越了,这个召唤师携带技能——净化,莫名其妙地跟过来,也就显得没那么好深究的了。 毕竟再怎么想都是想不明白的。 所以干脆别想了。 收回目光,于乔这一晚上没敢再睡,他坐到了天亮。 利用这一晚上的时间,他想了很多事情,大多数无头绪,不过可以确定一件事,和进行谋划一件事。 能够确定的一件事事,自然是这于家,他是不能回了! 除非他这一次能考中秀才功名! 秀才功名,尽管只是进士、举人、秀才这一科举制度中,最末等的功名,但也可见官不跪,不用服徭役,还可以免各种赋税。 秀才,从某种角度来说,那就是半只脚踏入了官籍的门槛! 官籍,可以说是除了皇族以外,天下间最为尊贵的一群人了。那种种朝廷所制定的规矩,拥有官籍的,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可以不用遵守的。 苛捐杂税,森严规矩,那都是给底层之人所准备的! 秀才只是半只脚踏入了官籍的门槛,而举人,便是入了官籍的门。只要背景足够,运营一番,时机一到,便可去做一个替补小官。 再小的官,那也是官啊! 有了官位,自然是入了官籍的。 这也是举人才能成大户人家的原因。 至于进士,殿试三年一次,一旦考中,那么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自身家族也可获得巨大好处。 举人和进士,对于于乔来说太过遥远,他现在只要有一个秀才功名就足够。 有了这个功名,哪怕是他犯了事,衙门的人都不能随意抓他! 如果他能考中秀才功名,于乔一定回于家,因为于家人的脸色,想来是精彩无比的。 而进行谋划的一件事…… 是拜师! 他恢复穿越记忆前,只知道读书,因为这是他作为庶出子弟唯一的出路。偶尔打几遍拳法,那也只是为了应付乡试。 毕竟像他这种庶出,去赶考通常是靠两条腿步行前去。 没有一个好身体,怎么翻山越岭,徒步前行? 而现在,于乔想接触一下这个世界的修行之人。 那一天他所遇到的两个瘦和尚,无疑是真正的修行之人,若不然的话,岂能只靠他们给的一串念珠,就能够抵挡住于守田老相好——“芸儿”了? 这是于乔反复推敲后确定的,他之前正是靠那一串佛珠,才没有在第一天晚上就替于守田“还债”。 直到他昨天白日里,扔掉了那一串佛珠,这“芸儿”才能拉他入梦,然后拉他去“父债子偿”。 “这捕快多半是知道些什么,但知道的应该不全。”于乔想起了一些事,那是关于他生母的。 他生母曾对他说,她是剑妖观的弟子。 后来他生母一下子走了。 于乔为此暗地里试着打听过剑妖观,但怎么也打听不到。 第5章 诗会 兵马 而且,不仅是打听不到,还有一些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诡异之处。 若不是于乔的生母生前有几个往来的朋友,于乔都要以为他母亲和他说的那些话,只是他小时候的幻听。 只可惜,于乔的生母下葬后,他母亲的那几个朋友,就再也没来过于家了。 不然的话,于乔找他生母的这几位朋友打听,想来一定是能打听到的! 说来奇怪的是,于乔为此曾按记忆中的路线,去找过他母亲的几个朋友。尽管以前去的那几次,于乔都是被他母亲抱着去的,那个时候的于乔只有三四岁大。 但去过几次后,可能是因为两世为人的缘故,当时年纪不大的于乔还是记下了路线。 然而,当于乔沿着这记忆中的路线找过去后,却无比惊愕的发现,他母亲那几个朋友住的地方,无一不是人去楼空,蜘蛛网都缠满了屋子,厚厚的苔藓遍布门前,青黄交加,一副许久不曾有住过的样子。 于乔还特意花银子请有经验的老人来瞧过,然后得到一个让他难以置信的答复——这些屋子,至少半个甲子没人住了! 半个甲子,三十年! 这实在是有些骇人听闻,于乔不过一十六岁,他生母十一二年前还带着他去拜访过,这些宅子怎么就空置了半个甲子了呢? 目光转动,于乔收获思绪,他略作沉吟,便起身走了出去。 这天亮了,他也该出去准备点吃的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 而无论是读书还是练拳,早上这个时候,都是最好的。精力充沛不说,还能细心挖掘出自身的不足之处。 于乔自幼读书以来,便养成了晨读的习惯。 虽然昨晚上没怎么睡,但于乔还是不愿意就此破例。 人之贵,在于坚持。 阵阵读书声,传出了李家的院墙。 “书生,最近有个诗会,附近县里的读书人都会去,你要不要去?”这时,外头传来了声音。 是李家对门那位邻居,也是昨晚上给于乔钥匙那位。 “老哥你还张罗这方面的生意?”于乔放下书,略有些惊奇的问道。 诗会通常由当地士林声望最重的人召开,毕竟没有影响力,就吸引不了人过来。而诗会的请柬,就相当于门票,是需要用银子购买的。 并且越是声望隆重之人召开的诗会,这请柬也就越贵。 相当于演唱会。 也因此,少不了一些为诗会请柬来回奔走张罗的人。 “我有个堂哥,在客栈跑堂,知道我搬到这儿来住后,就让我趁乡试这个时间,帮他招揽一下。”门外的人回道。 于乔想了想,还是走了出去。 他来到李家外,看到了一名年轻男子,比他大不了几岁,但身形很是魁梧,两只手臂肌肉虬结,手掌上有一层厚厚的茧子,这一看就是一位江湖好手! 昨晚上天太黑,于乔却是没瞧仔细,这会儿看清楚了,便先行了一礼,打招呼道:“昨夜多谢兄台,不知兄台高姓大名?小生于乔,琼山县人士。” 这是自报家门了,有和对面交个朋友的意思。 “于书生,某家谭孟河,祖籍上沛县。”这年轻男子抱拳回了一礼,“某家接了趟镖,今儿就要走了,于书生,某家就失礼先行一步了。” “谭先生请便,是小生给谭先生添麻烦了。”于乔说话很是客气。 谭孟河又说了句客套话,然后便走了。 于乔便收回目光,转身回屋了。 乡试在即,他的全部精力都要放在这乡试上。 至于昨晚上遭遇的那个女鬼,倒是不必担忧。于乔虽然不是经常遇到妖鬼,净化也只使了没几次,但每次按下净化,之前骚扰他的妖鬼便不会再出现在他面前。 想来这要他“父债子偿”的女鬼,应该也是如此。 当然,若是出了什么意外,于乔也无可奈何,他这净化需要一个月后才能再次使用。这也是他再三确定是有鬼怪缠上他后,才选择使用这净化。 冷却时间太长了。 这一个月里,他就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了,面对这些鬼怪,只能引颈受戮。 武者的拳脚功夫,和刀剑等兵器技艺,都是伤不到妖鬼的! 能伤妖鬼的,只有那神秘无比的修行之人。 修行之人多以道士僧人的身份出现,但不见得道士僧人就一定是修行之人。乡野之地只有片瓦遮风挡雨的陋观简寺且不说,天下闻名,需跑马点香的大天龙寺,香火不断到形成紫气盛景的紫霄神雷观,这两大佛道圣地之中,都不见得能有几个修行之人。 这是于乔听他生母说的。 只不过当时是他生母为了哄他睡觉,给他讲了一个修行之人的故事,所以这到底是真是假,于乔也没法保证。 乡试是在五天后,这五天里,于乔在李家每日读书,除了每日准备饮食用水之时出去一趟外,其余时间,他都一概不出。 所幸这五天里安然无事,如他所料,那女鬼没有再来纠缠。 天气闷热,时值盛夏。 到了乡试这一天,于乔顶着大太阳,早早赶到考场门口等待,在验明正身后,便跟着其余参考的书生,进入了乡试的考场之中。 渠府的刺史没有来,但有一队兵马,领着这位刺史大人的手谕,团团围住了考场。 五人为一伍,三百伍士兵,将考场围得是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因为参考的读书人,只有三百人。 渠府毕竟不大。 能有三百名童生来参考,这多亏了朝廷的“田产人丁制”和“分承制”,叫渠府七县内的大户,每家每户,光是庶出子弟和私生子,都能凑出两支足球队来! 乡试只有半日时间。 考完后,一个个考生由于天气关系,跟从水里爬上来似的,浑身都在淌水。 于乔也是累得不行。 考场并不大,三百人,每个人窝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没人扇风,还得咬紧牙关,竭尽全力写文章。 回了李家,于乔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不愿动弹。 不过满脑子想的都是乡试的结果。 对于这次乡试,他是信心满满。两世为人,于乔又刻苦读书,每日不敢懈怠,他没理由连个秀才也考不上! 只不过,他去年也是这么想的。 而且他的文章,做的比考中秀才那批人都要好! 结果,却是名落孙山。 其中缘由,耐人寻味。 所以,于乔其实心里很慌。 第6章 借水 鬼话 不知不觉间,于乔就睡着了,等他醒来,已经是晚上了。 外头的天色昏沉。 于乔摸了摸自己正在打鸣的肚子,这一不留神睡过了头,他都忘了给自己准备吃的,眼下这黑灯瞎火的,哪里还能去弄吃的啊? 李家虽然给他留了点米,但于乔一粒米都没动过。 人家给他留钥匙,是不想失待客之礼。 那么于乔这作为“客”,也不能失为客之礼啊! 就在于乔琢磨着自己是“原形毕露”一次,反正他拿米煮了明日补上也没人知道,还是和以前所表现的那样,继续装一个读死书的书呆子时,于乔突然就闻到了一阵烤肉的香气。 很浓郁的一股烤肉香! 这让于乔直接咽了口唾沫,肚子里的打鸣声络绎不绝,响了好一会儿。 他饿啊! “入夜时分烤肉,这真……斗筲之人!”于乔吃不到葡萄就骂吃葡萄的,他一扭头,直奔伙房,不过没等他取米,他就呆了一下。 一侧的水缸内,空空如也。 他之前洗澡,已经把水给用光了。 渠府是一座大城,城内有河流,然而因两岸居民,时常在河边倒马桶和洗痰盂,以至于在有人发现商机,运山泉水进城贩卖后,再无人去取用那混了“金汁”的河水。 其实自朝廷“踏粪法”将人的五谷轮回之物纳入其中后,早些年渠府还不是这样的,有专门从事买卖“金汁”之人,甚至还形成了专门的工行,互相争夺地盘,将一个个区域内所能产生的五谷轮回之物给划分的一干二净。 但是,直到渠府的现任刺史上任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传出些许消息,说那位刺史大人砍了不少干买卖“金汁”这一行人的脑袋。而从那以后,渠府便在无人敢买卖“金汁”,那金汁工行也全随之解散。 没了这一行的人,渠府的人,要么倾倒在路面上,要么倒入河中。只要一到大雨天气,雨过之后,若是气候再闷热一些,那整个渠府城区的味道,真的是……一言难尽啊! 大户人家的家中都备有香料,可驱臭,这寻常百姓人家嘛,便只能忍着了。 于乔看着空荡荡的水缸,他这是想淘米做饭也不成了啊! 烤肉的香味还在飘进来。 于乔又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这实在是太香了啊! 然后,他走了出去,他想试试看,能不能跟烤肉那群人买点水,或者买点烤肉。 来到门口站定,摸了摸自己的荷包,于乔顿时心中底气十足,然后他往外看去,惊愕的看到香味是从对面那户人家的院子里传出来的。 而这时,刚好有一名男子走了出来。 黑夜中的身影很魁梧,可不正是于乔五天前认识的那位谭孟河。 “于书生?”谭孟河率先出声。 “谭先生。”于乔回了一声,然后拱手作揖,他开门见山的道:“小生因为白日里忘了去买些水,不知道谭先生能否卖给小生一些水,小生愿出双倍价钱!” 谭孟河闻言,便笑了起来:“于书生说的什么话,某家与李秀才比邻而居,书生你又是李秀才的客人,我怎么好收你的钱?某家还要招待客人,水缸在那儿,书生自取便是。” 给于乔指了一个方向,谭孟河就走向了一侧,于乔这才发现那路边居然停着一辆马车,只见谭孟河上了马车,抱了两个好似酒坛的物件出来,便匆匆回去了。 于乔再次拱手作揖,意为道谢。 原来这天都黑了还在烤肉,是因为谭家来了客人啊? 心中转过这样一个念头,于乔便转身回去,很快他又拎着一个木桶出来。 谭家的门还开着,想来是谭孟河特意为于乔留的。 于乔便走了出去。 谭家的伙房就在进出处靠墙的地方,七八步就到了,并不远。 于乔来到伙房门口,听到了有人在附近说话的声音。 声音很轻微,并不响亮。 像是有人在窃窃私语。 不过于乔没瞧见什么人。 他左右看了看,然后走了几步,往里一瞧,只见一片黑漆漆中,一堆篝火旁,围坐着不少人。 于乔以为声音是从那儿传出来的,便没在意,去伙房里打水了。 伙房门没锁上,一口大水缸就放在门口处。 于乔舀了水,正要摸黑出去时,又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般的声音。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 所以于乔便站住不动,屏息听了听。 “你听说了吗?兴平的九佛塔,肉身菩萨要在那开血食宴,听说这一次只要能达到九佛塔的,皆算是有缘人。” “尸将军已经让鬼师爷把消息传下来了,让我们通知各地县令和刺史,今年的祭品要加倍。” “那你们岂不是要跑断腿?” “可不是嘛,若不然,我怎么隔了这么久才来找你。来,香一个。” “死鬼!” “我本来就是死鬼!嘿嘿,今儿夜黑月高,此情此景,正适合咱两这对野鸳鸯好生快活一番!” “谁跟你是野鸳鸯,老娘可是有夫之妇!” “你和你那丈夫躺在一张床上,但你的魂儿,可是在这呢!嘿嘿!” “行了行了,快点完事,他最近老毛病犯了,我要早点回去,免得他半夜起来,当老娘我死了。” “好好好,放心吧,我很快的,这一点你又不是不知道!” 接下来的声音,就有些儿童不宜了。 于乔强作镇定,一开始他还当是什么人在说话,但眼下听这声音,有些不太对劲啊! 这不太像是两个人在交谈啊! 而这时,于乔听到了让他不禁毛骨悚然的一句话。 “唉,别动了,停一下,你看那边那个秀才,怎么站着不动,莫不是听到老娘刚说的话了?” “你想多了!你说的是鬼语,他怎么可能听到?” 于乔听到这话,赶紧装模作样的自言自语起来:“哎呀,谭先生在招待客人,我若是过去,恐怕打扰到他?可是这什么都不说就走了,又显得我太失礼了。” 说着这话,于乔来回慢慢走动。 装出一副很犹豫的样子。 “原来是个酸秀才,你看吧,我就说这人听不到,不用管他,让他走吧!我们继续。” 那窃窃私语般的声音随之响起。 于乔心中顿时松了口气,他正装模作样的要往外走,但冷不丁的,于乔又站住不动,他仰着脖子,看向有火光的地方。 看了好一会儿,他露出一脸无奈之色,然后低头叹了口气:“我还是过去和谭先生说一声。” 说完,他就往外走。 往那篝火处走去。 “果真是个书呆子。”伙房的阴影中,一双绿油油的目光随即收了回去,不再看着已经走远的于乔。 这一处地方,再度响起了那活人无法听到的声音。 第7章 内定 梦鼎 科举无小事。 乡试的考卷,在由众考官批阅后,都会连夜送到刺史大人的府上,请这位刺史大人,为这一年榜上有名的考生排名次。 三百童生参考,只取其中一十二位为秀才! 可以说,这竞争是无比激烈。 所以,能上榜之人,其实早在乡试开始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 其余之人,都只是在陪考罢了。 三百张考卷,哪怕考官有好几位,等到批阅完,这天色都已经昏沉沉的了。 不过一众考官不敢耽搁,一批阅好,就急匆将已经确定能上榜的十二张考卷,和十来张文章做得特别好的考卷,一并送去了刺史府。 能上榜的十二张考卷,是让刺史大人来确定名次的。 至于写得好的那十来张考卷,则是这几位考官为了讨好这位刺史大人。因为在渠府的官场,人尽皆知的一件事,便是这位刺史大人喜好读文章! 若是谁能写一手锦绣文章,并且入了这位刺史大人的眼,那么这荣华富贵啊…… 是指日可待! 只可惜,自这位刺史大人上任以来,只有一位考生能入这位刺史大人的眼,让这位刺史大人都忍不住起了爱才之心,特意破例摆宴来招待这位考生,甚至还在酒桌上,主动告知了对方秀才名次历来在考前就被确定了。 不仅如此,刺史大人当时还对这考生表示,他便会想办法为对方谋求一个榜上有名的机会,让这考生安心等上十几年! 毕竟每年的秀才只取十二位,这是不变的数目。 可以少,但不准多! 而每一个秀才功名背后,都牵扯着那秀才出身的大户,其祭祀的先祖等,势力盘根错节,非常麻烦。 所以,哪怕是身为一府之主的刺史,想要动一个秀才的名额,也是需要等待一个合适时机的。 只不过,这位刺史大人是热脸贴了冷屁股……因为这位考生丝毫不领情,甚至出于愤怒之下,连饭都没吃完,便起身告辞了。 端的是不给这位刺史面子! 而且从那以后,更是连一次乡试都没来参加。 要不是这位大人有爱才之心,特意吩咐了不准找这考生的麻烦,那个考生只怕早已经死在回乡的路上,并且一副枯骨横在路边无人收。 刺史,那可是一府之地的天老爷! 负责渠府乡试的考官之首,叫王清河,在士林之中的威望不小,更和当朝左相,有几分远亲关系。 王清河带着人,将试卷带到了刺史府门口却被门口的护卫告知,刺史大人眼下已经休息。去了 “大人今儿怎么睡得这么早?” “回大人话,大老爷之前在书房看书,忽然间就说乏了,便回屋去休息了。”护卫恭恭敬敬的回道。 王清河顿时一脸苦色。 刺史已经休息了,且不说秀才名次还没排,这考卷都在他身上,可要是出了事,他这官路也算是到头了! 于是,王清河只好说道:“那我和几位同僚,先去里头等着,毕竟这秀才名次,还得大人来才行。” “那几位大人,请进。”护卫是知道轻重的,当即就引着这几位考官去了府内的待客厅中。 很快的,刺史府的管家匆匆赶来,指挥府内下人,将提神醒脑的茶水糕点送上来,随后还有丫鬟拿着大扇子,来给这几位考官扇风。 毕竟这几位考官无疑是要在这客房坐大半个晚上了。 要一直等到刺史醒来。 天气闷热,王清河他们也没交流的心思,一个个靠坐在椅子上,随着身后丫鬟不紧不慢的扇风,一个个都困意上头。 然后,这些考官做了同一个梦。 在这梦中,他们都看到了一口大鼎,鼎中正冒着热气。 站的远,他们看不清楚,于是下意识的靠近,结果在鼎中看到了一颗颗人头!这些人头的五官尽管一片模糊,但它们头上的束冠,却可以看的很清楚。 那是秀才才能使用的。 朝廷在这方面有相应的规矩。 这也意味着……鼎中人头,都是来自于秀才。 顿时,这几个考官都被惊醒了。 一个个瞪着眼发懵的时候,就听到门外护卫大喊:“刺史大人到。” 一众考官立马清醒过来。 王清河最先跑到门口跪下,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大喊道:“卑职王清河,见过刺史大人!” 王清河是进士出身,面对刺史,不用行这般大礼,可他还是跪了。 刺史是个三十几岁的男子,面净无须,他看到跪了一地的众考官,不由微微点头,笑着虚扶了一下:“各位快快请起。” “谢刺史大人!” 刺史见几个考官起来后,便开门见山的说道:“几位刚才可是做梦了?有没有梦到一口鼎,鼎中煮着一些秀才的人头。” “正是。” “卑职方才确实梦到了!” “大人是如何知晓的?” 几个主考官不约而同的说道,说完了,就先一脸懵的看了看对方。 这会儿一开口,才知道原来大家做的是同一个梦。 “那就是了,本官也做了这样一个梦,不过相较于诸位的,本官的要全面一些。”说到这,刺史叹了口气,然后看着王清河问道:“王老,这次秀才之外的好文章,有几张考卷?” “十一张。”王清河连忙问道。 “十一张吗?也够了,只是少一个名额罢了。那么就这十一个,列为此次的秀才,至于排名,你们自行按文章好坏来评吧。”刺史摆了摆手说道,显得很随意。 王清河等人顿时愣住了。 他们一个个都傻眼般看着刺史,很是不解,甚至还有些难以置信。 他们考中进士的时候,都是上了年纪的,能考上还是因为他们各自在士林中有着偌大的名气,所以算是朝廷官员中较为边缘的一批,很多事情知道的都还没一地县令多。 也因此,他们都不明白刺史为什么要突然坏规矩。 不过王清河几人都是老油条了,很快回过神来,并且还恭声行了一礼:“是,刺史大人!” …… 就在刺史府,王清河几人商定好了榜单,便吩咐人明日一大早,将这榜单贴出去。 然后就各自准备回去了。 因为接下来的事,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离去的时候,平日里和王清河最好的一名副考官凑了上来,拦住要上轿的王清河,问道:“王兄,鼎中秀才人头梦,这梦是不是意味着什么?” “明知故问。”王清河见是老友,就说话随意直接一些,“你不都猜到一些了?” “为官数十载,再糊涂也该心里有数了。”这副考官嗤笑了一声,说完,他便摇着头,摆了摆手,走向了自己的轿子。 王清河没有上轿,他看着自己这老友离去的背影,怔怔然出神。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心中叹了一声。 他这老友读书人的心气,算是没得干净了。 不过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这是一个夫子死去的世道。 第8章 秀才 包子 转辗反侧,于乔没敢睡着。 看起来他像是因为明日的放榜而忧虑着,但实际上,于乔满脑子都是怎么撑过这个晚上罢了。 他只是去借点水,怎么就碰到一对野鸳鸯了呢? 而且,这对野鸳鸯说的还是……鬼语! 他不敢确定这对野鸳鸯是不是还在他附近,因为他完全看不到,只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于乔也不知道接下来的时间他是怎么熬过去的,直到听见屋外头很远的地方,传来了一阵接二连三响起的鸡鸣声,于乔才感觉到自己这条小命,又落在了自己手里。 旭日东升,点点金辉落进了李家的院子里,也穿过窗棂上的窗户纸,落在了于乔脸上。 于乔紧绷的神经随之彻底一松,他感到有点累,便想在床边坐一会儿,但迷迷糊糊间,他又睡着了。 不过于乔没睡多久,就被一阵锣鼓声给吵醒了,他揉着眼睛,想着去瞧热闹,顺便心里头骂的时候找个正主骂,就走了出去。 然而,于乔刚开门,便被外头的阵仗给吓了一跳。 里三层外三层的,将李家的门口团团围住,而当先占着两个衙门差役打扮的人,也是这两个人在敲着锣。 这两差役瞧见了于乔,立即拱了拱手。 “想必这位就是于乔,于书生了吧?”差役的语气格外客气。 “正是小生,不知二位差爷……”于乔说着,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顿时他脸上露出了惊喜交加之色。 莫不是……他中了? 可是又有点难以置信,于乔不由目光紧盯着这两名差役。 “恭喜于书生,贺喜于书生。请于明日一早,来衙门领取秀才文书!”两名衙役连声道喜。 于乔顿时心中激动不已。 他中了! 他真的中了! 莫不是上面那些人终于良心发现了吗? 心念电转,于乔手有些哆嗦的从自己荷包中取出两角碎银子,递给了这两位差役。 这不是激动的。 而是心疼的。 两角碎银子啊! 这都是各有一两重的碎银子啊!且还是上等银! 成色不同的银子,购买力也不同,其中以这上等银为最。朝廷铸造的银子,通常是上等银,而地方上的银子,就比较鱼龙混杂了。 不过这银子不给是不行的。 这两差役这般大阵仗来给他道贺,可不就是为了赏银? 更何况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为了避免自己的秀才文书出现意外,于乔这一笔银子,再不舍得也得给! “多谢于书生!”两名差役面露喜色,由于于乔还没拿到秀才文书,所以他还不能被称呼一声秀才。 这两差役随即就走,他们还有下家要去通知。 而这时,一群只是看热闹的邻里街坊,这会儿也都跟着道贺起来。 他们不是来讨赏钱的,只是想趁机和于乔混个脸熟,这样一来,日后有什么事会求到这位“于书生”门上,也有个说头。 毕竟在他们看来,于乔和他们同住一个巷子。 于乔也一一回礼。 而这时,于乔又听到了一声:“恭喜于书生!” 这一声听着熟悉。 于乔看过去,果然是谭孟河,于是连忙回礼:“多谢谭先生。” “于书生榜上题名,再非白身,也算是自此脱离苦海了。”谭孟河看着于乔,一副唏嘘感叹的样子。 秀才这个功名,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县中大户人家的庶出子弟,一旦考中秀才,那么便真的可以算是脱离“苦海”了。 不过于乔还没开口,一个声音就从谭孟河身后传来:“再非白身是肯定的,但脱离苦海,那就是说笑了。” 于乔听见这一句话,却没有生气,他听着这声音觉得很熟悉,便看了过去,发现还真是个“熟人”。 尽管只有一面之缘,但对方也是有恩与他,先是带他出山的,后来还给了他那一串佛珠避鬼祸…… 当即,于乔神情严肃,恭敬的行了一礼:“见过高大师!” 说刚才那句话的,是一个和尚,年轻看起来只比于乔稍大几岁,原本是笑容满面,但这会儿听到于乔这一声称呼,他的脸色却是一下子黑了下去。 然后这和尚一手拍在自己锃亮的脑门上,嘴角抽了好几下后,非常无奈的说道:“贫僧就知道,又是这样!” 于乔不免错愕,这和尚在山里时,自称“高明月”,那么他称呼一声“高大师”没有错啊? 佛门教脉众多,有这么一脉不取法号,沿用俗家名字的也很正常。 他看着这和尚,心中有些不解。 而这时,这和尚看着于乔,说道:“罢了,罢了,你喊我高大师也不必了,喊我一声高和尚就是。我六根不净,未能圆满,当不起这大师之称,让我师父知道了,没准一时心血来潮,就要动手揍我。” 于乔听到他这么说,便从善如流:“是,高和尚。” 大师这一个称呼,还真不是随便叫的,不过有些人不在意,有些人在意。而眼下这高和尚,还有他师父,想来是在意这一声大师称呼的,非得实力足够,才能被人称一声大师,不然就绝对不行。 高和尚身形削瘦,不似鱼龙寺里那帮胖乎乎的和尚,形容枯槁,跟一瘦竹竿似的。 而这高和尚的师父,比高和尚还要瘦,于乔跟那捕快说起时,那一句“仿佛干尸”的形容词真不是夸张。 这高和尚的师父,真的是如干尸一样! 若不是当日遇见时还有呼吸,且心跳声如鼓锤,于乔都会把他给当成死人。 见到了高和尚,于乔心中是有些激动的。 于是他赶紧问道:“高和尚,不知那日所见的大师,是不是也来了渠府?那日未曾好好拜谢大师,小生想补回来,请二位吃个斋饭。” 那天高和尚和他师父带于乔下山时,高和尚的师父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过,始终是高和尚和于乔在说话。 “师父去了昔日的莲花古寺处,凭吊去了,大概要晚上才过来找我。”高和尚说着,就转头看向了谭孟河:“谭小子,听贫僧一句劝,少和那些拖家带口的地耗子走一起。固然来钱快,但……” “包子,会损阴德吗?”谭孟河摆了摆手,“这话我可听人说过了,但人死如灯灭,哪来的阴德可言?” 听到谭孟河这一声“包子”,高和尚神情没什么变化,他也是上沛县的人,和谭孟河打小就认识,这是他的外号。 闻言,他只是语气平静的说道:“会死得快,且死得很惨。” 谭孟河神情一僵,然后讪讪道:“我也就走镖的时候,帮他们运送点东西罢了,他们昨夜也不过是来我家吃了顿便饭而已。” 第9章 不忌 替死 高和尚一言不发,只是看着谭孟河,神情似笑非笑。 这让谭孟河越发尴尬。 便找了一个借口,直接走开了。 高和尚注视着谭孟河离去的背影,等他走远了,才低叹一声。 于乔见状,便想岔开话题。 这两位摆明了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另外听他们在说话态度上的随意,无疑表明了这两位认识多年。 他一个外人,还是别掺和进去为好。 哪成想,高和尚转头就问他:“书生,你应当知道这地耗子,是指什么吧?” 于乔一脸迟疑,他想了一下,才试探着回道:“可是挖墓寻宝之人?” “嗯,那你如何看待我这位老友?”高和尚紧接着问道。 在这个世界盗人家的坟,那就可不只是遇粽子而已了,除了找死,还能是什么?于乔不由实诚的如此想到,但心中这样想归这样想,他的话是绝不能这么说的,于是于乔模棱两可的道:“依小生看,谭先生应该是吉人自有天相……” “个屁……”高和尚想也不想接过于乔的话茬,然后就是自扇了两下巴掌,双手合十,道:“南无阿弥陀佛,贫僧罪过,罪过,又犯戒了!” 说完了,高和尚就将手搭在于乔的肩膀上,说道:“书生,不管别的了,你不是说要请贫僧和师父吃饭吗?” 闻弦歌而知雅意,于乔当即说道:“是小生的不是,就是不知道高和尚喜欢什么样的菜式?” “贫僧不忌口,不是素菜就行。”高和尚摆了摆手,一脸贫僧不挑食的姿态。 于乔:“……” 这还真够不忌口的! 心中吐槽着,于乔却一脸正经,领着高和尚去了附近的酒楼。 这家酒楼名七杯倒,在渠府这一带很有名气,有不少人不远千里迢迢赶来,就为了到这酒楼来买酒。 于乔让店小二给他们切了五斤熟牛肉,然后出于好奇,又随便点了一壶酒。之前不舍得花钱,可是从没喝过这七杯倒酒楼的酒水,眼下来都来了,怎么也得尝尝。 再者,他中了! 从今儿起,他是秀才爷了! 这等人生喜事,不该喝一杯吗?而且一般的酒怎么行?必须得是好酒! 最后,于乔和高和尚都是醉醺醺相互扶着出门。 七杯倒,不愧是七杯倒…… 这是于乔迷迷糊糊间,唯一的一个想法。 他就点了一壶酒啊! 这酒楼老板居然不是在狼烟大话,难怪名气这般大…… 然后,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到于乔醒来的时候,他惊愕的发现,自己身竟然在荒郊野外。 周围茅草很高,有些都插他鼻孔里了。 于乔扒拉开插他鼻孔的茅草,借着月光左右一看,然后看到了睡成死猪样的高和尚。 “呼噜……呼噜……” 这是高和尚的打呼噜声。 于乔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荷包,钱还在,然后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有些褶皱痕迹,但未曾凌乱。 “我怎么来的?”于乔一脸懵,他这都喝断片了吗? 然后和高和尚一起发酒疯跑这来了吗? 那么这是哪儿? 于乔瞧着陌生,又感觉有点眼熟。 “醒得倒是比这蠢货早多了。”猛地,一个嘶哑的声音从他身后上方传来。 于乔一惊,然后看去。 顿时,他看到了一张枯瘦的脸,就像是一张皮包裹着一个骷髅头一般,那模样在这月色下,显得格外瘆人。若非白色的眉毛吹过眼睑,以及下巴那一把修剪工整的白色胡须,缓和这张脸所带来的恐怖感,绝对能让人以为这不是人。 “大师?”于乔连忙起身,朝着这人行了一礼。 尽管这是他第一次听这位开口,但这位的模样,他很熟悉。 这是高和尚的那位师父。 仿佛干尸的样貌,于乔好歹在那天也瞧过了,所以这会儿神情没有一点不自然。 “南无阿弥陀佛!”这老和尚双手合十,口宣佛号,以回应于乔这一礼。 于乔正想问一下,他和高和尚怎么到的这,就听这老和尚开口说道:“那一日见书生是将死之人,不成想今日再见,书生已然厄运尽去。” 闻言,于乔心中不免有些激动。 果然如他所料。 他想了一下,当日这老和尚只是示意高和尚将那一串佛珠给他,然后一句话都不说,便问道:“大师那一日可是见小生活不了几日了,才不与我多言。” 老和尚微微点了下头,嘶哑的声音随之响起:“书生明白就好。将死之人,何必多言?说多说少,都是自找麻烦。” 于乔一愣,没想到这老和尚如此实诚。 旋即,于乔诚恳致谢:“小生能捡得一命,多亏了大师那一串佛珠!” 不过让于乔没想到的是,这老和尚一下子避开了。 他惊愕看去。 就见这老和尚微微摇头,然后嘶哑着嗓音说道:“那一串佛珠,算不得什么佛宝,以书生那一日的眉心黑煞来看,那一串佛珠最多让你晚死三五天,并不能叫缠着你的那东西退去。书生你能活下来,靠的是你自己。” 说到这,老和尚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于乔。 于乔不由再次一怔。 他所依仗的,还真是自身所携带的净化技能。 不管是已经遭受的,还是即将撞上的,只要不利于他的影响,都可以瞬间被解除掉。 但没想到这老和尚会直接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而这时,这老和尚又说道:“书生,你与我佛有缘。” 于乔没有犹豫,纳头就拜。 “弟子于乔,琼山县于家庶出,侥幸于昨日的乡试榜上题名,求师父收入门下!” 他还在琢磨怎么拜师呢! 真是天助他也! 老和尚原本是面色平静,对于于乔这拜师也是神情自然,一副完全在他意料之中的样子,直到于乔说出自身的秀才功名,老和尚瞬间脸色一变,两眼瞪大,那两条长长的白眉毛都因此抖动起来。 “你得了秀才功名?” 于乔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位刚拜的师父,会反应如此剧烈,但他确实得了秀才功名,便点了点头。 “苦也!”老和尚以手扶额,他叹息一声:“于乔,你可曾听过一个故事。” “师父,什么故事?” “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 第10章 道人 罡步 而后,老和尚便将这一个故事由来,细细的说给于乔听了。 听得于乔头皮发麻。 难怪他总觉得这个朝廷,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 “师父,不知可有解法?”于乔忙问。 “先别叫贫僧师父。” 于乔:“……” 他一脸无语的看着这老和尚。 为什么突然有种高僧逼格瞬间荡然无存的感觉? 许是见于乔的眼神实在是过于怪异,老和尚干咳一声,然后用嘶哑的嗓音说道:“贫僧无力救你,便不误人子弟了。不过我佛慈悲为怀,老衲也不忍见书生你就此尸骨无存。不如这样吧,贫僧为书生你引荐一位高人如何?” “高人?”于乔一愣。 “他刚好就在这附近,这是信物,你找去便是。找到后,喊他棋道人便是。” 接过老和尚递过来的半块青铜令牌,于乔还是有点懵。 这是……和尚介绍他去拜道士为师? 不过,事已至此,于乔只好收下了令牌,他在郑重地道了一声谢后,问道:“大师,小生为何到了此处?” “贫僧刚好来找这蠢货,便看到你两拽着一只大黄狗,死活要和人家要结拜,无奈之下,只好把你们两个给一块儿给带过来了。”老和尚双手合十,面无表情的说道。 于乔:“……” 拽着一只狗结拜? 看着一脸呆滞的于乔,老和尚觉得是于乔不相信这番话,就指了指于乔身上的一戳狗毛,说道:“这便是你们两个的三弟身上的毛,当时它挣脱你两后,贫僧看着它跑向了陈木林旁的千槐府,至于究竟是谁家养的,贫僧就不知晓了。” 三弟…… 听着从老和尚嘴里崩出来的这么一个词,于乔不禁神色躲闪,没办法,这太叫人尴尬了。 于是,他赶紧和这老和尚告辞。 “书生你自去便是,棋道人最近几日都在那个地方。”老和尚点了点头。 “多谢大师。” 于乔又道了一声谢,就匆匆离去,他现在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哪里还好意思在老和尚面前久留。 老和尚所指的地方,是这附近不远处的一处山谷。 说来巧的是,于乔他生母和他说过的故事里头,就有这一处山谷。 血梅谷。 而这附近的当地人,则管这一处山谷叫做山泉谷。因为这山谷中的泉水一年四季不断流,清澈无比不说,且有一股淡淡的甜味,运去渠府卖的泉水,有一部分是从这儿打的水。 很快的,于乔就看到了他要找的山谷,正想进去,但冷不丁于乔想到了一件事。 此处距离渠府说远不远,说近但也不近,有七八里的路程。 他和高和尚喝醉,无论如何也是在渠府,怎么跑到的七八里外的地方? 于乔不由拿出了那半块青铜令牌。 对着月光仔细看了看。 只见令牌上满是锈迹,上面似乎还有一些字迹,但可能是年代太久的关系,这些字完全成了一片模糊。 看完了,于乔正要把令牌收起来,却看到自己一道血影突然朝着自己扑过来。 这血影出现的突然,于乔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也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那血影扑上了。 心中一悸,于乔呆滞之时,脑海中出现了一道妙曼的女子身影。 一身大红衣裳,好似嫁衣,裙摆逶迤在其身后。 脑海中,这身影还背对着于乔。 “这书生,你醒醒……”而这时,于乔听到了有人在喊他。 是一个男子的声音。 于乔下意识的睁开了眼,但他生前无人影。 他便看向身后。 身后也没有。 “醒了啊,醒了那就跟我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这声音说道。 于乔转了一圈,却仍旧不见人影。 “你看不见我,那么按照我说的,往前走,别进入山谷,就在山谷口踏一遍罡步。”那声音继续说道。 “罡步?”于乔心中一动,罡步这一说法是道家的,那么就是说——这位就是棋道人吗? 如此神秘,果真是高人! 就是……刚才的血影是什么? 之前在他脑海中化为一妙曼的女子身影,但随着他被这声音唤醒,他脑海中再无这女子身影的踪迹。 而他身上也没有什么不适感。 “你不知道吗?罢了,我教你吧!”那声音听到于乔这话,便自顾自说了起来。 于乔便赶紧按照这声音刚说的往前走。 很快他就来到了山谷口。 往里头一探,尽管月色明亮,但这山谷内却有些看不真切,且不知何处来的淡雾,遮蔽了于乔的视野。 那声音这会儿犹在说:“第七步,刺手拔鲸牙,举瓢酌天浆。这一步落下,罡步便是成了。” “多谢!” 于乔照做,前面六步没什么感觉,但当这第七步踩下去,一下子就不同了。 他整个人都飞了起来般。 就像是他在爬一个不怎么陡峭的坡,到了坡顶时,纵身一跃,使得身体短暂的轻飘飘起来。 而当他感觉到落地后,于乔就惊讶的发现,他不在山谷口,也不在山谷中。 他在一片红色的竹林中。 在他前方不远的地方,是一个竹亭。 这竹亭子和周边的红色竹子不同,是青色的。 淡淡的雾气这儿也有,在竹亭附近飘荡。其中有些雾气的颜色不太一样,也是青色的。 有一种妖异感。 此时,这竹亭中,有一道道人打扮的身影,在看着于乔。 于乔这会儿也看到了这道人,他连忙行了一礼,问道:“不知前辈,可是棋道人?” “是我。”这身影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你这半块鬼门关令,是从何而来?” 半块鬼门关令? 于乔不由想拿出那半块青铜令牌,不成想他一摸,居然摸了个空。 而这时,于乔听棋道人说道:“你所踏罡步,名七杀罡步,第七步落下,如踏天梯,直接神魂离体。是以如此,你方能入此处阳世阴间。此时,你的肉身,还在山谷口。” 于乔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阳世阴间…… 莫非,这世上还有地府阴间不成? “这是一位仿佛干尸的大师送给小生的,他让小生来拜道长为师。”于乔说道。 “难怪,我就说你一个血肉凡胎的书生,怎么身上会有弃人经的气脉?原来你是遇到了那个将阿修罗魔经修成无上佛法,且老管不住自己想要多管闲事的老和尚啊!”棋道人说着却是摇了摇头,“之前我倒是可以收下你,但她选择了你,我却不好收你了。” “可是那一位身着大红衣裳的女子?”于乔不由开口。 “正是……等等?”竹亭中的身影似乎一呆,他好一会儿后才再度开口:“你是说,她在你脑海中显化了本来面目?” “是的,不知……”于乔正想发问。 但这时,竹亭中的身影忽然站了起来,然后朝着于乔双膝跪地,行了一大礼。 于乔惶恐,正不知所措,就见竹亭里的棋道人又站了起来,然后说道:“这一跪,是谢书生你还了贫道自由!” 于乔不解。 棋道人自顾自说道:“书生,我可以传你贫道的毕生所学,但书生你必须应我一件事。” 于乔想了想,咬牙说道:“前辈请开口!” “她既然选择了你,那么她现在无疑已经魂魄归位,转世去了。我这有她生前所留的天下男人皆炉鼎剑,此剑可带着你找到她。” 啥剑? 天下男人皆炉鼎剑? 这什么鬼名字? 第11章 说亲 节气 总觉得这把剑对自己不太友好的于乔,他想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前辈,这剑……” “是天下男人皆炉鼎剑。”棋道人打断于乔的话,纠正道。 实在不想念这破名字的于乔:“……” 于是,于乔只好略过这一事儿,他打起精神问道:“那小生找到这位之后呢?” 他想学这位棋道人的本事,那么无疑只能答应这位棋道人的要求了。 “和她定下一门亲事。” 于乔闻言,他点了点头,因为这不难,但有一事他必须说明。 “前辈,定一门亲事可以。只不过小生是庶出,虽一十有六,但未曾娶妻,是以小生什么时候有儿子,小生也无法确定。不过请前辈放心,只要小生一有儿子,立马就……” 不过于乔这话没说完,就被棋道人再次打断了。 “不是和你儿子,是和你。” 棋道人的声音从竹亭中传来,声音悠扬,就是不知为何,总感觉这一句话里有着一种“吃瓜群众看热闹”的意味…… 于乔呆住了。 原来是和他定亲事? 这…… 于乔指着自己说道:“可小生已经一十有六了呀!” 就算这位现在已经转世,但等到她和自己成亲……算上十月怀胎的时间,至少也得十七年后了啊! 那个时候,他可就是已经有三十二岁了! 在这个世界,三十二岁,并不是正值青壮,而是人生走完一大半了! 是即将迟暮的年纪! 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命都很短,大户人家精于养生一道的,也少有能活过知天命之年! “她选择了你,便无法改变。” “你如果能接受来日她灭你满门的话,你也可以不定这门婚事。” “贫道虽然到时候不会袖手旁观,毕竟你我无论如何,都算是同一法脉。但贫道必须说明一件事,这个世间,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转世的。” “此外,这位生前被同门至亲背叛,中了无解之毒,肉身崩坏,以致功力大失,这才被无常枪钉死在渡厄佛塔上。她死之后,又被五指山震碎了魂魄。但哪怕如此,她还是魂魄再度归位,转世去了……” 要不是此时此刻是神魂出窍,于乔已经听得冷汗直冒。 他尽管不知道无常枪和渡厄佛塔是什么,五指山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但这位棋道人说的很清楚,话里话外都是一个意思……这娘们很凶,贫道打不过! 这修行之人,都是这么实诚的吗? 于乔心中默默地想到,然后他一口答应:“小生愿意!与这位共结连理,是小生之幸!” 不就是和个小女娃定门婚事嘛! 他一个大老爷怂什么! 大不了……定下这门亲事,找个地方躲起来就是。 至于杀了她,这个念头只是在于乔心中一出现就被压下了。因为这位的来历太牛逼,他不过是一介血肉凡胎,怎么能伤到她? 敢转世,自然有十全把握保护好自己! 况且,于乔也不是好杀之人。 尽管那把剑的名字有点邪门,但于乔还是可以忍一忍的…… 再者,只要熬过二十四天,他的净化就可以再度使用了!到那个时候,无论这位在他身上留下了什么印记,都可以用净化除去。 “甚好!”听到于乔答应了,棋道人这一声中满是喜意,不禁连连点头。 他被困于此这么多年,总算是可以彻底脱身了! 于是,心情无比愉悦的棋道人说道:“贫道毕生所学,皆是和竹有关!书生,你若是能削骨还父、削肉还母,再以灵竹铸身,便可修我全部所学!甚至贫道还可以传功于你,为你免除后顾之忧。若是不能……” “小生不敢削骨还父,削肉还母。”于乔没有犹豫的说道。 这灵竹铸身之后,他到底算人呢? 还是算竹子精? 两世为人,于乔当人当习惯了,不想改换门庭,做其他的物种。 能做人还是做个人吧! “那么贫道能教你的,只有二法。” 棋道人这一声落下,于乔就看到在这片有些许诡异氛围的雾气中,那一道身影缓缓的伸出了一只手。 这一只手,三指压掌心,竖起二指。 “这第一法,便是贫道已经传你的七杀罡步。” “七杀罡步虽是罡步,但和别家的罡步不同。七杀罡步不仅是可以修炼神魂念头之法,还是杀伐之术。你若能单凭自身,就能神魂离体,就可以凭此罡步,七步七杀,震散人的神魂和念头。” “书生,你此时能够神魂离体,是仗了此处为阳世阴间的地利!” 棋道人细细的说道。 于乔点了点头。 见到于乔听明白了,棋道人这才接着往下说:“这世间修行,无论是何门何派,怎么一个修炼法,其目的都只有一个——将自己的念头从自己体内小心翼翼的剥离出来。” “人的念头,是一切修行之初!” “然而,人的念头一开始剥离自身后,是很虚弱的,别说一道雷声,一声虎啸,他人的一声大吼,就是寻常的一丝风,亲近之人走动之时的脚步声,都能将这个念头给惊散了。是以,修行之人才常备静室。” “前辈,那接下来是不是要壮大念头呀?”于乔见棋道人不说了,便出声问道。 “对了一半。”棋道人说着,略有些惊诧于于乔的领会程度,不由心道可惜,若不是这书生已经被她给选中了,他真想直接动手,将这个书生杀死,然后埋在灵竹之下,催法让这个书生以灵竹铸身! 棋道人压下自己心中的魔念,然后继续说道:“之后,便需要将念头不断锤炼。书生,切记是锤炼,而不是壮大。壮大念头,固然能短时间内功力大增,但很容易出现问题!” “锤炼到了一定程度的念头,二十四节气之中,熬过其中六个节气,就可以将念头升华成神魂。” “神魂一成,就可人前显圣。纸人桥马、画月种梨、御物凌空等,只要神魂足够强大,这些神通手段,便能够一一施展出来。” “不过到了这一步,也算是危难交织的时刻,重重劫难,直接把你的神魂磨灭,才肯罢休!” 正向往之中的于乔,冷不丁听到棋道人这一声话,不由追问道:“前辈,是什么劫难?雷劫吗?” “雷劫?”棋道人闻言,立时嗤笑了一声,“书生呐,你要知道,在修行之人中有一句话广为流传。” 于乔立马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春雷一响,神魂立灭,十数载苦修一朝丧。” “是小生孤陋寡闻了。”于乔心中暗惊,这修成神魂,居然扛不住一道雷声? “书生,贫道刚说重重劫难,包含了两点。其中一点,便是贫道方才说过的二十四节气!神魂是成也节气,败也节气!” 第12章 官身 人情 “一旦念头升华为神魂,神魂便会彻底暴露在这天地之间。” “白日的时候还好,阳光明媚,阳气充塞天地,神魂躲在肉身之中,还可安然无恙。但一到晚上,阳气消退,阴气大涨,这个时候的神魂,哪怕是躲在肉身之中,对于这天地,也如夏夜萤火一样!” “二十四节气,立春之时,会有寒气来侵蚀神魂。神魂一损,你身体也要出问题,因此患重病亡故,这在修行之人中也很常见。” “再往后,是雨水节气。” “这个时候的雨水,对于神魂来说,与剧毒无异!借用诗句春雨贵如油中的形容,这个时候的雨水,一碰到神魂,就像是滚烫的油水一样,能烫的人连连惨叫。” “被春雨烫伤的神魂,人也会跟着身体发热,内火旺盛,最后活活把自己给烧成一具干尸!” “春雨过后,就是惊蛰。” “惊蛰时节,对于天地万物,都是好事。当然,对于修行之人的神魂,还是例外。” “贫道之前说过的春雷一响,就是说这惊蛰之时!” “一到惊蛰,春雷绵绵,接二连三响动,修行之人的神魂一时不慎,就会被这春雷给震散。” “之后的春分、清明、谷雨等,那是一劫连着一劫!” 于乔咽了口唾沫,他听得头皮发麻,这修行听着……怎么像是整个天地都在看你不顺眼一样? “那念头该如何熬过六个节气?”于乔赶紧问道。 就算是天地看修行之人再怎么不顺眼,这条修行之路他也要走! 毕竟,这个世界……真的有鬼啊! “有两个办法,第一便是书生你用七杀罡步硬抗。不过这种头铁的做法,贫道不推荐书生你去尝试,因为很容易头没了。” 于乔:“……” 道长你这么皮真的好吗? 棋道人没管一脸呆滞的于乔,自顾自继续说道:“这第二个方法,便是找一些外物帮助。书生你是读书之人,你若是能找到昔年亚圣留下来的一些真迹,那么想要熬过三四个节气,是不难办到的。” 于乔点点头,把亚圣真迹给记下,然后想了想,忍不住问道:“前辈,那圣人真迹呢?难道不行吗?” “不是不行,是你得到了圣人真迹,等若怀璧的匹夫,十有八九要没命。况且,据贫道所知,圣人真迹都差不多在争夺和战火中被弄没了,后世流传的,都只不过是后人仿写的。” 不知道为何,突然感觉心中被扎了一刀的于乔:“……” “至于修成神魂后的二十四节气,也可以依仗外物。如惊蛰时节,前后有两三日,你可寻已经遭受过雷击的树木,或者是活了数百年的桃木,让它们代你受劫。” “雷击木和数百年的桃木,固然珍贵,但书生你只要舍得花银子,砸上个几万两,总能买到。”棋道人不以为然的说道。 感觉自己自己心中再次被扎了一刀的于乔:“……” 几万两…… 这琼山县的于家,整个家底都没有一万两啊! 道长你是不是传说中的“钱盲”?对于钱,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多,怎么样才算少? “接下来和书生说说这第二点。” “对于修行之人来说,二十四节气固然凶险,但总有办法去抵挡。而且大多数抵挡所需之物,都可以用银两来买到。所以,这二十四节气其实算不得什么致命威胁!” “真正的致命威胁,还是来自……”棋道人说到这,忽然停顿了一下,然后语气加重了几分:“是魑魅魍魉、妖邪鬼祟!” “因为修行之人的神魂,对于它们来说,是可口的点心。而弱小一些的鬼怪,修行之人的神魂对它们来说,更是大补!” 于乔瞬间手脚冰凉,他想到了那一天晚上,他在谭孟河家中遇到的事情,于是连忙把这事儿跟棋道人说了。 “前辈,那个女人可是修成了神魂?”于乔问道。 “那个女人算不得修行之人,只不过是被妖鬼迷惑了心智的一个玩物罢了,尽管看起来像是神魂出窍,但实际上,是这个女人,已经变成了半个鬼而不自知!若不然的话,她怎么能说鬼语呢?这样的人,不分男女,在这个世间都有很多,甚至不乏修行之人。” “相较于此,其实书生你更要好好想想你自己,你为何能听懂鬼语!”棋道人这一句话格外的大有深意。 于乔闻言,不禁怔了一下。 但没等他开口,棋道人就已经岔开了话题:“书生你修行之时,需要千万小心,最好去寻个门派,让长辈庇护你。” 于乔听棋道人这么说,便想了一下。 他已经领教过拜师之难了。 于是,于乔问道:“前辈,若是实在找不到门派庇护呢?” “你从那个老和尚那儿过来,想来对这个朝廷多少有所了解了,正好你是读书人,那么……你就去弄个官身吧!” 棋道人轻叹了一声:“只要你头上有着乌纱帽,那么妖邪鬼怪便不会将你视为食物。若真要为难你,也会看在你那身官袍的份上,索要些供品了事。” 于乔闻言,立马说道:“前辈,小生已经有了秀才功名,明日就可拿到衙门给的证明文书,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于乔苦笑道。 考中秀才,这是大喜事。 但是……这给人当替死鬼,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于乔都不知道自己是该喜,还是该悲。 因为没有这“替死鬼一事”,他这一次乡试,想来多半又是名落孙山! 思来想去,唯有苦笑罢了。 “难怪那老和尚让你找贫道!这一事,贫道去找人讨个人情即可!”棋道人不禁嘿了一声,旋即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多谢前辈!”于乔心中激动不已。 “先别高兴得太早,贫道虽说讨个人情容易,但那帮东西最喜欢出尔反尔。当然由于是贫道去讨的人情,他们也不敢做得太过分,只不过日后他们少不得来折腾你。” “请恕小生无礼,前辈,不知这如何个折腾法?”听到折腾,于乔不由想了想那一把天下男修皆炉鼎剑,脑海中立马脑补一些奇奇怪怪的黄色画面,顿时他脸色发白,赶紧追问起来。 “也不是什么难事,多为苦力活罢了。比如背个尸,守个坟什么的。” “这份累,小生能受!”于乔当即说道。 “嗯,其实说来,这些苦活对于书生你来说,只要书生你有点眼力劲,那么多少也有一些益处,能捞点好处。”说到这,棋道人顿了一顿,然后说道:“哦,对了,你去找那个老和尚,讨要一些香火。若是他顾左言他,你就出高价买。那些香火可是宝物,能护你念头神魂。” 第13章 魔经 送锅 “多谢道长指点!”于乔连忙道谢,棋道人这番话,便是教他怎么去捞好处了。厚着脸皮去讨要,若是讨要不成,那么便直接用银子去买。 棋道人点了点头,然后他伸出来的那只手,原本竖起来的两根指头此时放下了一根:“修行方面贫道说的也差不多了,接下来便是贫道能传给你的这第二法。” “请道长赐法!” “这第二法,名为众生魔相经。”棋道人的语气加重了几分。 “魔经?”于乔一呆。 这道长的涉略面这么广的吗? “不是魔经,虽然名中有魔字,但却是一门佛经,而且还是八大佛经之一,可比大天龙寺早已经失传的大天龙心经。”棋道人摇了摇头。 于乔点了点头,心中不由想到:这位道长的涉略面确实是广啊!不光会佛经,而且还知道人家大天龙寺已经没了镇派之学。 想到这,于乔就想到了他生母曾说过的那番话,然后暗自寻思:这需要跑马点香的当世佛门之首——大天龙寺,会不会因为没了这镇派之学,才没了修行中人呢? 不过这时,于乔却又听棋道人说道:“说起这大天龙寺的这门大天龙心经,贫道不得不感慨一声,那帮和尚倒也是心狠之辈,眼见寺内青黄不接,再无屠龙之力,后辈修不成这门大天龙心经后,唯恐受那怀璧之罪,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当众毁了大天龙心经,而后将寺内其余佛经,全都送给了朝廷。” “虽说断了祖宗基业的根,受人诟病,但却换来了这一世寺内僧众的荣华富贵!” 于乔闻言,不禁默然。 “大天龙寺内还有不少其祖辈留下来的宝物,有护人神魂念头的,也有躲避二十四气节的。每隔四年,这帮和尚就拍卖一次,价高者得,到时候书生你可以去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的。”这时候棋道人又说道。 于乔点了点头,将这事记下。 “言归正传,书生,贫道这就传你众生魔相经的经文。” 棋道人话音落下,于乔就发现他看不到竹亭中的身影,而后竹亭和竹林也消失不见,在交织诡异青色的雾气中,突然传来了好似蚊呐的怪音。 一声接着一声,于乔顿时心灵放空,他下意识的跟着念了起来:“众生如魔,我亦如魔……” 不知过了多久后,于乔突然醒来。 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处山谷的入口位置,头顶有着些许白色光亮,这是要天亮了。 于乔忽然感觉自己手中沉甸甸的。 低头看了一眼,很惊愕的看到了一把长剑就在自己手中,但旋即于乔就明白过来了。 这是那把……他实在不想念名字的剑。 也是他未过门的“媳妇”生前留下来的! 不由地,于乔就仔细打量起来。 作为女子手中的剑,这把剑的剑鞘和剑柄,以及剑穗,都很花里胡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剑鞘剑柄好剑穗都太绿了。 绿油油的一色,瞅得于乔眼角直抽抽。 然后,他试着拔了拔剑。 意料之中的没拔出来。 所以于乔放弃一窥剑身,转而看向了附近,因为他听到了一阵脚步声。 很快的,于乔就看到了人影。 那是几个人,都是一人推着独轮车,车上左右各挂着一只大木桶。 于乔顿时明白过来,这是来这地方运水的! 当即,于乔拱了拱手,略行一礼,然后朗声说道:“诸位,小生于乔,有事耽搁于此,今日赶着去衙门领取秀才文书,不知哪位可愿意送小生一程,小生可给予酬劳!” 今日还要去取文书,他若是步行回去,难免蓬头垢面。 而这番仪容去衙门,要是那位县令不好说话,那么落在他身上的鞭子,绝对少不了三十下! 那可是浸了水的青藤编织而成的鞭子! 由专门的力士刑罚,一鞭子下来,可比被雪山中的野熊舔一下般!至少要少一层皮肉! 渠府虽有县衙,但县令上有刺史,这位县太爷完全就是傀儡一个,所以无论如何,是不好说话的! 这几个人原本见到山谷入口站着一个人,先是一愣,瞧着于乔手中的剑具是跚跚不敢向前,这会儿听到于乔这么说,立马有人说道:“我来!” 这是一个比于乔年纪稍长一些的青壮,他抱了抱拳:“小的裴元,有幸在昨日衙役来为你道贺之时,远远地见过于书生你一面。” 难怪这位答应的这么快,并且不疑有他! 于乔心中明白,这名唤裴元之人这么说,是为了让他不怀疑其用心。 毕竟这荒郊野岭,最适合杀人越货了。 裴元怕于乔动手,于乔也他动手,所以于乔刚才才会一开口就自表身份。 有独轮车代步,尽管速度比于乔徒步快不了多少,但一路回去,倒也不用受这一路风尘了。 裴元是个健谈的,也不问于乔什么问题,只顾着捡一些有趣的事情和于乔说。 有的是他经历的,有的则是他听人说的。 颇有些于乔穿越之前,某都市出租车司机的天赋,特别的能侃。 而这时,于乔听裴元说道:“于书生,不知你听说了吗?昨日有两个可能是慕名而来的,跑去七杯醉,硬是点了一壶青蚁香。这酒的名声想来于书生你也知道,喝时第一口只感觉香醇甜美,第二口甚是回味,第三口味道更甚,且毫无醉意,但喝了七杯之后,之前的酒劲一下子全都发作出来,瞬间人事不知。” “有趣的是,我听人说,那好像还是两个和尚,喝醉之后,这两和尚硬着拽着许大夫家的灯笼要拜把子,当场把那只狗给吓懵了,躲窝里任凭许大夫怎么喊它,都不肯出来。”裴元说到这,忍不住笑了起来,浑然不觉某个坐在他身前车上的人,这会儿脸色已经开始发黑了。 这事儿居然传得这么广了? 于乔心中将高和尚大骂了一通,要不是这酒肉和尚非要吃肉,他怎么会去七杯醉? 双标的某书生,将高和尚在心中骂了一通后,总算是感觉舒服一些了,然后他用力的点了点头,说道:“此事小生也听说了,确实是两个和尚。” 他于某人是秀才爷,可不是什么和尚! 第14章 钱眼 差役 “多谢裴兄弟,这有五钱银子,还请务必手下。”于乔抱拳致谢。 裴元满收下这一角碎银子,他便不动声色的掂了掂,发现约莫有半两重后,顿时喜笑颜开,一边塞进自己腰间荷包里,一边恭维道:“于书生还请自便,下次小的若是有幸再见到于书生,就要喊一声秀才爷了!” 于乔又说了句客套话,便走向了渠府的县衙。 渠府是两座县城合并成的,而县衙就紧挨着刺史府,所以这县衙的“威风”就可想而知了。 县衙的差役,若是放在其他县城里,那可是威风无比,说出去乡里不知道多少人艳羡的一份工作。 虽说月俸不多,但当差役的,有几个靠月俸过日子? 然而在这渠府,谁都知道渠府的主人是那位一怒杀千人的刺史大人,谁还在意这位县太爷呢? 县太爷日子不好受,手底下的差役,自然更不好受。 往日里除了月俸外,根本没有可以捞油水的地方! 这让县衙里的几个差役,只能眼巴巴的盼着一些可讨些赏钱的差事,比如去通知某个书生其乡试榜上题名了! 而书生给的赏钱多少,就决定了这个书生来衙门时能受到怎么样的一种待遇。 是以,于乔一出现,就被几个差役给围着道贺。 一边道贺,一边给他指路。 瞧见这一幕,在乡试之前特意在琼山县找人打听过的于乔,顿时明白过来,昨日给差役赏钱的人里头,他是最多的一个! 不过仔细说起来,这一两银子,还真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和高和尚在名气极大的七杯醉吃喝一顿,五斤熟牛肉,加上喝了一壶在上层士林之中很流行的青蚁香,也才花了一两银子! 不说这青蚁香,这牛肉就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 朝廷有律令,不得肆意宰杀牛,一旦被发现了杀牛,不仅要罚钱,还要坐牢。若是宰杀的不只一头牛,那么被砍脑袋都有可能。 当然,这牛如果是病死的,老死的,摔死的,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是可以吃的! 不管是县中大户,还是酒楼客栈,所食用的牛肉,都是这么来的。 可见这一两银子的购买力。 如裴元那般的水贩子,一个月买水所赚的,可能还没有半两银子。 于乔一一回应,然后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铜钱,分给了这几个差役,这让这些差役更加的热情了。 自然,于乔没什么意外,很顺利,并且第一个拿到了分别盖了县太爷和刺史官印的秀才文书。 从这一刻起,于乔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秀才了! 可见官不跪,可免徭役赋税! 于乔双手抓着这一秀才文书,面如平常时,但他这是在强作镇定,内心早已激动不已。 有了棋道人的承诺,他可免一死,那么从此时此刻起,他就算是挣脱底层的“苦海”了。不能说是人上人,但也不再是能被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不知道我考中秀才这消息传去于家,会怎么样呢?”于乔忍不住想到,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于家那些人,他的那些个兄长和弟弟,在得知他成为秀才后的神情了! 想到这儿,于乔的眉头却是微微一蹙。 他想到了那个要他父债子偿的女鬼。 这个女鬼,摆明是他父亲让他祭拜那座“芸儿”之墓后所引来的。 他的净化能解除这个女鬼施加在他身上的“印记”,但却无法杀死这个女鬼。这也就是说,这个女鬼若是再次见到他,还是有可能会对他动手的。 毕竟这个女鬼是知道他是于守田的儿子,眼下不再纠缠着他,只不过是因为净化,让这个女鬼施加在他身上的某种“印记”没了。 这就好比一只正在捕捉猎物的山中野兽,突然间闻不到猎物的气味了,也看不到猎物了,自然是只能放弃。 想到这儿,于乔便摸了摸自己的荷包。 他本想着有女鬼,那么他便在这渠府再逗留一阵,然而他这两日来大手大脚的花钱,却是叫这本就不鼓的荷包,有些干瘪的趋势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在这渠府住不了几天。 况且,他之前能住在李家,是因为他要考秀才,现在乡试结束,他也得了秀才的功名,李家知道后无疑是会很愿意让他再多住一阵子,毕竟这可以加深和这位新秀才的关系,但于乔却是没办法厚着脸皮再住下去了。 没考中秀才前,不顾忌脸面的事情做一些也无妨。 可这成了秀才,就要讲究起来了。 不然的话,不好混这读书人的圈子啊! 读书人,是最要面子的。 于乔心叹口气,这住宿要花一笔钱的话,那他更是没办法在这渠府生活下去了。 正烦闷之际,于乔听到了一阵喧哗声,便走出去看了看,就看到一名书生被差役拦着,不让他进去。 只看一眼,于乔就有些发愣。 过往他所见的书生,虽说兜里的钱比脸都干净,但在穿着方面,也不至于太过寒酸,至少是不会打了补丁的。 可眼前这位,居然是穿着一身打了不少补丁的衣服。 这位家中,就不怕这样让他出来,因此丢了自家人的脸面吗?于乔不由心中嘀咕。 “于秀才,请走好!”有差役见到于乔,便满脸笑容的凑了上来,一副讨好之意。 不管人在哪儿,这有钱的,永远是大爷。 这是不变的真理! “差爷客气了,这会儿学生还有事,他日请差爷喝茶啊!”于乔笑着回应,正式成为秀才后,按照朝廷的律令,他就就可以换一个自称了。 只有拥有功名的书生,才可以自称学生。 童生不算功名,因为入了蒙学,过一场识几个字就能通过的童试,就算是童生了,对人可自称小生。 这童生说到底,就相当于学籍。 而这时,由于于乔和差役说话没有刻意压低音量,这让不远处的那被拦着的书生听见了,这书生顿时就涨红了脸。 这是恼羞成怒。 “岂有此理,他也不过是拿了秀才功名的吧?你们让他进去,却故意刁难我,无非就是他给你们钱了!我不给你们钱,你们就这样欺辱我!我……” 说着,这书生居然一屁股坐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不曾想我王沂,寒窗苦读成了秀才,都还要受此奇耻大辱!老天爷,你这是瞎啊!” 第15章 寒门 锦瑟 瞅着这嚎啕大哭的书生,于乔颇有些无法直视。 一个大老爷们,大庭广众之下,只因为被差役刻意刁难,就坐地大哭? 这实在是…… “有辱斯文啊!”这话不是于乔说的,是此时一位正要走进县衙的一位书生说的。 这书生相貌平常,不俊朗,但也不丑。他穿着的一身粗麻衣,略显寒酸,不过收拾的非常干净整洁。 这是很常见的书生打扮。 因为大多数的庶出子弟,尽管出身县中大户,但能有一身不打补丁的粗麻衣,便算是穿得体面了。若是想要身着锦衣,还得看自己母亲在其姥爷家中受不受宠,手里头的银子多不多。 通常这一类读书人,便是寒门了。 至于那乡野之中,有幸念过书的,那只能算是认识几个字的,称不上是寒门。 因为这一类人,是没有足够的家底去支撑他们读书的! 一个人若是念了书,那么对于这一家而言,便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劳力,并且还要多一张短时间内不会带来任何回报的嘴。 除此之外,笔墨纸砚,无论哪一样,都需要不少银子去购买。况且哪怕有了活字印刷,可一本书的价钱,仍旧是不低。读书可不是只读一本书呐! 是以,古往今来,若是没有天大的变动,士族永远是士族,是人上人,而靠种地或给地主当长工,饥一顿饱一顿度日的,永远只能够种地为生,或给人为奴为婢。 宛如宿命。 这会儿,于乔不动声色看了一眼这位寒门书生,然后默默地点了点头。 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 一个大老爷们不是不可以哭,是人便都会有悲痛之时,但这样哭,哪怕他是一个穿越的,有着两世为人的记忆,思想更为开阔,都有点看不下去啊! 而这会儿,那自称王沂的这书生,自然也听到了那寒门书生的这一番话。 王沂一下子就悲怒交加,他指着那寒门书生骂道:“你知道些什么?就敢说小生有辱斯文?你可知道,小生吃了多少苦吗?家有悍妇不说,在我岳丈死了后,她家人更是不守信用,岳丈曾经答应给小生的,通通毁诺!小生苦啊!苦啊!吃了上顿都没下顿的!小生可是读书人,不是下等人啊!” 说着说着,这王沂便又自顾自地哭了起来。 而且比刚才哭得更来劲了! 于乔看着王沂,他的脸色忽然就古怪起来。 因为眼前这一幕,让于乔有种很奇怪的熟悉感,他总感觉自己在哪里看过,可是无论他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奇怪……”于乔呢喃自语,他虽然不是过目不忘,但是只要不是太过久远,又或者是还很小的时候听过见过的,没理由连一点具体画面都记不起来啊! “家有悍妇、饥一顿饱一、听着还像是入赘……”于乔在心中默念,试图让自己想起来。 而这时,王沂似乎是哭嚎出来了,便索性不要脸面了。 “你知道那悍妇有多么狠心吗?小生最近一次吃肉,那是上个月!当时我见庭院内的石桌上摆着一盆烧鸡,便撕了一只鸡腿,不成想这悍妇见了,宁可见这烧鸡砸地上,都不肯让我吃!这次来参考,她更是只扔给小生一两银子!还是杂色银!” “小生好不容易有了功名,就因为没有钱给这些天杀的差役,就要被百般刁难!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 王沂哭嚎着,就又骂起了天。 于乔两眼顿时睁大。 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了! 王沂…… 他不由看向了这会儿坐在地上哭嚎骂天的那位,这位身上的遭遇,太像是一个他穿越前听过的一个聊斋故事了。 在那个故事,也有一位男主角,其遭遇和这王沂如出一辙。 “好像……他两的名字也一模一样啊?” 于乔念及此,不由呆了一下。 这是不是太过巧合了? 怀揣着这样的想法,于乔走了出去,他拿出兜里还剩下的铜子,分给了那几位差役,然后说道:“要是惊动了县太爷,那可就不好了。这位兄台,还请起来,几位差爷,不如就让这位兄台进去领了文书吧?” 几个差役这会儿脸色难看无比,他们敢刁难一个获得秀才功名的书生,可不是他们胆儿肥,又见王沂穿得一身寒酸便认为好欺负,而是他们都心里明白,读书人最要面子,哪怕是被他们给刁难了,也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 他们哪里能想到,今儿碰到这么一位不按常理出牌的! 二话不说,跟个泼妇似的,坐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听到于乔这么说,尽管于乔塞给他们的铜子不多,但这个时候他们只要一个台阶下就行了。 当即,就有差役出声道:“秀才爷说的是!这位书生,是哥几个不对,您大人有大量,消消气,快去领了文书吧,县太爷晚点就要过来了。” 差役这话看似道歉,但实际上却是隐含了威胁之意。 一个公认不好说话的县太爷,若是瞧见一个书生在衙门口有辱斯文的哭闹,这位县太爷会怎么做呢? 王沂能做出一篇好文章,脑子自然不会是榆木疙瘩,听到差役这话,他当即打了一个哆嗦。 这是被吓的。 然后,他赶紧起来,看也不看这些差役一眼,就往衙门中走去。 自然,站在差役身边的于乔,也被这位给无视掉了。 于乔没说什么,一差役就忍不住开口了:“真是活生生一只白眼狼。” 为他解围,连一声谢谢都不会说? 这让差役都忍不住给于乔打抱不平了。 当然,差役会这么做,也是看在了于乔给钱大方的面上。 于乔闻言,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幽色,但他神色如常,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差爷,慎言,慎言呐!” 他装了这么多年,区区被人无视算什么? 心里不舒服是真,但于乔想到能从王沂身上捞到的好处,顿时心情就好了起来。 如果这个王沂,真是那个聊斋故事里的王沂,那么……他或许有机会去那一座“给孤园”,然后见见那位地府娘娘。 只要这位给他一纸文书,那么他修成神魂后,来自天地间的二十四气节,是他唯一还需要担忧的。 第16章 故人 槐树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于乔在心头不由跃出这一句诗。 因为锦瑟便是“给孤园”的主人,也就是这位地府娘娘的名字。 他收回看着王沂背影的目光,跟几位差役抱了抱拳,便告辞离去。他来到李家,没瞧见什么人,就去附近找了找水贩子,跟对方买了一桶水。 拎着水回去李家,洗漱一番,又换了一身干净衣物。 然后,于乔取出笔墨,写了一封信,放在桌上最显眼的地方,并且还用在路上特意买来的一副文房四宝压着。 这是辞别信,跟他这位“世叔”道谢的。 随后,于乔从李家走了出去,然后直奔对门的谭家大门。 他准备将李家的钥匙,交给谭孟河。 既然那位“世叔”李公瑾临走前,将钥匙留给了谭孟河,那么显然谭孟河是信得过的。 至少对于他这位“世叔”而言,是可以信任的。 万幸谭孟河在家中,只不过昨日见他还好好的,这会儿开门,臂膀上却是缠着绷带。 “谭先生,你这是……”于乔脸上露出适当的惊色和关心神情。 谭孟河果然略有些感动,他请于乔进去,让于乔入座,不过在他想要给于乔倒水时,于乔又起身,抢在他之前,将茶水给倒好了。 “有劳于秀才了。”谭孟河不好意思的说道。 “谭先生客气了,你和高和尚熟识,那么你我便也算是朋友。”于乔笑道,然后他的目光就看向了谭孟河的胳膊:“谭先生,可要学生将高和尚找来?” “别,不用找那包子!”谭孟河连忙说道,他谢过于乔的好意,然后说道:“于秀才,我这胳膊是叫一位故人的妹妹给砍了的。不过她要砍我,也是我应该受此一刀。尽管当年那件事是我被人暗算,这才失了神智,但也害得她哥哥没了一只手。” “今日她砍我一刀,也算是我和她的恩怨也算是两清了,我今后不用再为此事愧疚不安了。” “于秀才,这一刀没有伤到我骨头和筋脉,看着伤势重,但只是皮肉伤而已,我只需在家中修养一阵子就好了。” 听到谭孟河连声说完事情的起因经过,于乔顿时就心里有数了。 谭孟河这位故人的妹妹,一定非常漂亮! 猜到了,但于乔也不说破,只是说道:“原来如此。对了,谭先生,我今儿过来,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 “于秀才但说无妨!”谭孟河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于乔的身份今非昔比,若是于乔能更进一步,成为举人,那么他就可以凭着今日的这一份交情,去投奔于乔,图个富贵了。 这是谭孟河在于乔考中秀才时就有的打算。 只不过没等他定好酒菜,将于乔请去吃饭,他就遇到了昔日故人的妹妹,然后被那个小丫头片子追了半条街,最后因为避闪不及,让对方一刀砍中了他的胳膊。 “这是李世叔府上的钥匙,学生今日就准备离开了渠府了,而李世叔又未曾回来,学生不知该信谁,只好再来麻烦谭先生了。”于乔说道。 谭孟河听到于乔这番话,简直是要心花怒放,这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但通过这件事,却可以交好一位秀才。 这笔交情的买卖,稳赚不亏啊! 当即,谭孟河一口应下。 于乔随即便告辞离去,不过很快又去而复返。 他刚才是去买了一张红纸。 然后,于乔给谭孟河包了一个不大的红包。谭孟河受了伤,那么他这一次便算是来探望病人,那么怎么好意思空手而来? 谭孟河再三推辞,最终还是收下了这个红包。 而两人的称呼,也由此变成了“谭兄”和“于兄弟”。 交情的往来,往往是如此简单。 走出谭家,于乔却没有往城门口走去。 说是那样说,但于乔却不是要立刻离开渠府。眼下,他是要去找高和尚,和高和尚的那位师父。棋道人说的那一番话,于乔可没忘记,修行如此凶险,能避免的风险,自然要尽量去避免。 一番打听后,于乔就找到了千槐府。 毕竟陈木林很好打听。 这一片林子,是渠府内唯一的一片树林,正好紧挨着那条一到下雨天,河面上就会漂浮起一条一条惹人遐想的东西,并且散发着“迷人”气味的城中河流。 于乔过来的时候,往河中瞧了一眼,顿时看到河两岸,每隔开一段距离,不是有人在倒马桶,就是有人在刷洗马桶。 “刺史大人好端端的,砍干倒腾金汁那一行的人做什么?这些五谷轮回之物就这样倒入河中,再过一阵子,气候更加闷热,可是很容易造成痢疾的。”于乔目光微微有些担忧。 痢疾在这种医疗环境下,可是非常容易置人于死地的。 不过于乔也只能唏嘘感叹一番,其余的,他便什么都做不了。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只是刚脱离白身。 千槐府这个地方的名字,大有讲究。 原本此地原本长有一株千年的槐树,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夜之间那一株槐树就不见了! 当时有人认为是那一株槐树功德圆满,成了树仙人,所以飞升离去了。 为此,当时的乡绅们,特意募捐资金,在那一株槐树消失不见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小庙来供奉那位“槐树仙人”。 而那一座小庙的附近区域,则为了好听一些,被叫做“千槐府”。 虽有府之名,但千槐府是地名,而不是一座府邸。 于乔打听了一下许大夫在哪儿。 这个也不难找,因为这地方就一家许家医馆,上了年纪的许大夫此时正在医馆中用蒲扇给自己扇风,而医馆门口,则趴着一只大黄狗。 和那位许大夫一样,这一只大黄狗也是一副看起来懒洋洋的姿态,趴在门口动都不动一下。 于乔便立即上前,他想问问看,有没有两个干瘦的和尚来过。 以昨日两人喝醉时说的那些胡话来看,于乔觉得高和尚醒酒后,也会来这里看看那只趴着的“三弟”。 医馆门口的大黄狗听到了脚步声,就象征性的抬起了头,准备看一眼来人后趴着继续睡。 然而,这只大黄狗看到了于乔的脸。 顿时,许家医馆里传出了一声狗叫声,随后那只本趴在门口的大黄狗蹦起来,转身就跑。 第17章 灯笼 威风 瞅着这一蹦三尺高,然后跑得飞快,跟按了闪现似的大黄狗,于乔略有点懵。 他心里头忍不住直嘀咕:昨日他和高和尚到底是怎么拽着这只狗拜把子的? 陈木林,千槐府,许大夫家…… 再加上眼前这一幕。 毋庸置疑,这只大黄狗就是那名为“灯笼”的狗子。 这只大黄狗一跑,便惊动了医馆内的许老大夫,他瞧了眼屋子外的于乔,就擦擦自己额头上的汗,起身说道:“这位书生,请进来吧!” 于乔点点头,便走了进来。 许老大夫就问道:“书生哪里感到不舒服啊?” 于乔正要开口,这时屋子外头却是传来了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许老大夫一听到这声音,顿时脸上露出愠怒之色,随即起身快步走到门口,堵着门就是大声骂起来:“你怎么又来了?” 于乔瞧着这一幕,有点惊奇,于是就走出去。 他准备看个热闹。 随即,于乔就看到这许家医馆外头,这会儿正杵着三个壮汉。 这三人着一身淡色粗麻衣,不过汗水打湿后,成了青墨色,却也将那壮硕的身材给显露出来。 三个这般模样的壮汉堵在门外头,看起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不过这三个壮汉,这会儿任由许老大夫喝骂,却始终是陪着一副笑脸,尤其是此时说话的那个:“二爷爷,您也是看着我长大的,我还能来害您不成?刘老爷中了邪,那位道长说了,需要用十年以上的老狗,炖一锅补药,才能驱邪!刘老爷说了,只要二爷爷您肯将那只大黄狗卖给他,价钱多少,随您开!” “滚!”许老大夫的回应,是无比干净利落。 “二爷爷,我也能您说实话吧,这狗啊,刘老爷势在必得,这会儿是我来,但再过一会儿,来的是谁,他们会怎么样,我就没办法保证了!就这会儿,还是我求了管家好一阵子,人家才答应的。”本陪着笑脸的这壮汉,忽然就收起了笑容,语气仍旧和之前一样,但话里却是满满的威胁之意! “你既然知道你是我看着长大的,那么就该知道,灯笼对我这个老头子而言,意味着什么!”许老大夫放缓了语气,但态度仍旧不变。 “好,那么二爷爷,哥几个就先走了。”这壮汉抱了抱拳,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于乔看着这三壮汉的背影,忍不住对许老大夫说道:“老爷子,这三人多半是来者不善啊,下次可能要强抢了。” 那壮汉的这一番说辞,听着像是其顾念旧情,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对方顾忌自家的名声,这才先礼后兵。 这样一来,等会儿动手来抢,那么便是许老大夫这个糟老头子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这都是县中大户的惯用套路,于乔最门儿清不过了。 “老头子又怎么不知道呢?”许老大夫叹了口气,他摇摇头,又回去坐下,然后看向于乔,正要继续刚才问于乔的问题,却听于乔说道:“老爷子,他们索要的是狗,固然不舍,但是他们强抢,恐怕会伤到老爷子你,老爷子你附近县城可有亲戚,不如让你儿子带上你去住一阵子?算是避避祸。” 许老大夫闻言,又是叹了口气,他摆了摆手,就给于乔说了起来。 于乔这才知道,原来这位许老大夫妻儿都在早年过河时,因为半路船翻而亡故了,之后许老大夫也没有再娶,因此许老大夫是孤家寡人一个。 至于亲戚,许老大夫倒是有一些,比如刚才那个喊他一声许爷爷的壮汉,便是他故去大哥的孙子,是以才喊他一声二爷爷。 但这显然是靠不住。 “灯笼是三郎进山采药的时候,从一只死去多时的母狗腹中取出来的。那一胎有七八只,不过只活了灯笼一只。那时候的三郎,也如书生你一般大吧……”许老大夫说着,就有些失神。 三郎就是他儿子的名字,他那个故去大哥当时生了一儿一女,所以他便给自己取名儿子三郎。 于乔听着,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缘由,他本想安慰这许老大夫一声,但猛地他就意识到一个很不对劲的地方。 那壮汉是许老大夫的堂孙子,人是长得急了些,瞧着有而立之年,但实际上才十九岁,还差一岁才至弱冠。 许老大夫的故去大哥,是在十六岁时有的一儿一女。 而这长得急的堂孙子,就是许老大夫故去大哥的大儿子所生,也是一十六年有的这个儿子。 至于许三郎,比他的堂兄堂姐,只小了一岁。 这般算来,那只叫灯笼的狗……活了已经三十四年了! 于乔不由瞪大了眼。 而这时,屋子外又响起了一阵声音。只听脚步声,便能听出,至少有十数人之多了,这让于乔眉头一下子皱紧。 这下子,因为好奇,他算是被卷进麻烦里去了…… 于乔心道苦也。 这可真是好奇心害死猫。 不过眼下遇上了,撇下这许老大夫跑了,显然是不成了。 这传出去,他的脸面往哪儿搁? 人活着,不就为了一张脸? 于乔稳了稳自己思绪,不着痕迹的按了一下胸口,感觉到那一份秀才文书的质感后,顿时心松了口气。 听到脚步声,许老大夫已经站起身来,不过没等他过去,就见从门外走进来几人,当先一人,是方才走了的许老大夫的堂孙子。 只见这人环视一圈,然后用手指指着于乔,冷着脸喝道:“你,赶紧走!刘家办事,记住管好你的嘴!” 嘶…… 于乔心中倒吸口气,这孙子还真是够孙子的啊! 这一副妥妥的狗腿嘴脸,真是让他都看不下去了! 于是他起身,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然后轻笑一声,问道:“若是学生不走呢?” “你……” 这孙子正要怒喝,却被他身后一个身穿锦衣的老者给拉住了。 这老者走出来,看着于乔,目光转动后,问道:“不知这位高姓大名?” “学生姓于,单名一个乔字。”于乔态度随意的回道。 “于乔?”这老者目光转动,然后似乎是想了一下,便连忙抱拳:“原来是乡试榜首的于秀才!” 说完,这老者就是一巴掌抽在了那孙子脸上。 啪! 耳光响亮。 第18章 还世 义血 这一记突然的耳光,惊到了医馆内的所有人。 而那被打的孙子,更是瞪大两眼,捂住一侧脸,难以置信的看着这身穿锦衣的老者。 于乔则是目光略有些惊意的看着这老者,之前他还以为这老者是刘家的管家,但现在看来,这老者恐怕是刘家的哪位长辈。 若不然的话,断然不会直接一巴掌抽在自家人的脸上。 这可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举动啊! 管家也是下人,若是一个管家敢这么做,那可就是在侮辱自己的主人家。而仆辱主,按朝廷律令,是死罪! “下人已经教训过了,不知于秀才可还满意?”这老者满脸笑容的看着于乔问道。 “多谢老丈。”于乔想了想,便这般回了一句。 “老夫有事,就先失礼告辞了。”老者说着,便带着人转身走出了医馆的门。 那许老大夫的堂孙子这会儿缓过来了,他看了于乔一眼,便匆匆转过头去,不敢再看,然后一路跑着,去追刘家的那些人。 于乔没想到刘家这么果断,见他在这,便直接放弃。 功名,果然是个好东西。 “多谢于秀才!”许老大夫很感激的看着于乔,就差一礼倒底。 于乔连忙扶起许老大夫。 “老爷子,使不得,使不得啊!” “使得,使得。灯笼对我这个老头子而言,不亚于是老头子的儿子……”说到这,许老大夫面露犹豫之色,但很快他就下定决心,因为刘家来人那一幕深深地刺激到了他。 于是他对于乔说道:“于秀才,想来你应该猜到了,灯笼已经活了三十多年了,而事实上它也确实是活了这么多年。不过,于秀才,你可知道,在亲邻眼中,灯笼只是一条活了十几年的老狗而已?” “这是为何?老爷子请放心,学生一定死守这个秘密,进了学生耳朵,绝不让第三个人知道。”于乔立即说。 听到于乔这么说,许老大夫便下心来。 读书人还是很爱惜羽毛的。 他给自己和于乔各倒了一杯茶,他自顾自抿了一小口后,眼中满带追忆之色,慢慢说道:“那是十五年前,灯笼那时候已经是一条老狗了,毛发掉落,牙齿松动,别说是啃骨头了,就是吃点东西,都只能是喝点稀的。” “老头子那时候便感觉灯笼时日无多了,为此老头子神伤了好一阵子,连棺材都给它准备好了。而正如老头子所料的,灯笼在那年冬天,在墙角落里,躺下后就再没起来。” “说来不怕人笑话,老头子那时候哭了。哭过之后,老头子就庆幸灯笼没有跑远,找一个老头子找不到的地方,再闭上眼。” “老头子便将灯笼装入了棺材,准备第二天去给灯笼挑个好地方,让它入土为安。” “然而……于秀才,你猜老头子第二天看到了什么?”许老大夫说着,却是突然卖起了关子。 “学生猜不到。”于乔想也不想就回道。 “灯笼的尸体变得干瘪,就像是蚕蜕皮一样,蜕下一张老皮,灯笼又变成了它小时候的样子,在老头子跟前摇头甩尾巴。” “然后,灯笼就又活了十五年。”许老大夫这一声落下,于乔已经难以保持镇定了。 这狗……怎么听着像是活出了第二世啊? “灯笼吃过些什么吗?”于乔想着许老大夫需要采药,可能是这只大黄狗吃过什么很了不得的东西,但是话一出口,于乔就忍不住一拍自己的脑门:“是学生糊涂了。” 这只狗按许老大夫说的,那个时候连正常进食都办不到了,怎么还有可能会吃下什么很了不得的东西? 然后,于乔就奇怪的看着许老大夫。 他不知道为何这位许老大夫,突然就和他说起了这种堪称骇人听闻,绝不能入他人耳中的秘密。 “于秀才,老头子是保不住灯笼了。虽然灯笼已经没几年好活了,但老头子也不想看着灯笼走在老头子前面。所以,老头子想请于秀才带走灯笼,只有于秀才你,才能保住灯笼。” 原来是想借用他的身份,来庇护这只狗! 于乔恍然大悟。 于是,他点了点头,说道:“老爷子,其实学生也不是来看病的。不知道老爷子可听说了,昨日两个人从七杯醉里出来,拽着灯笼要结拜?” “莫不是其中一个是于秀才你?难怪灯笼瞧见你跑那么快了。”许老大夫一下子明白过来,不禁哑然失笑。 “正是学生。”于乔也笑了起来。 他说出这一番话来,只是让这位许老大夫彻底安心。 “三弟有难,学生怎么能袖手旁观?”于乔玩笑着说道,然后就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哦,对了,老爷子,昨日和学生一道喝醉的,还欠学生一幅墨宝,今儿学生醒来就发现他不见踪影,不知道老爷子可记得,有人上门来打听灯笼吗?以学生对他的了解,他多半也要来看看自己昨日做了什么荒唐事。” 互相交换了“秘密”,许老大夫和于乔的关系顿时亲近不少,颇有些忘年交的意味。 许老大夫闻言,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就摇摇头,说道:“由于刘家人的关系,今儿都没人敢来医馆看病。虽说千槐府一带就老头子这一家医馆,但多走几步,就可以瞧见另外两家医馆。” 于乔正要开口,不过这时候,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便见一个壮汉跑了进来。 是许老大夫的那个堂孙子,去而复返。 “你来干什么?”许老大夫见到这个孙子,就是一肚子火气。 “二爷爷,刘老爷所需的药引子已经有了,您老放心,刘家人不会再打灯笼的主意了。”这孙子看了一眼于乔,然后赶紧说道。 许老大夫听到这话,顿时一愣,一瞬间气全消了,然后他很奇怪的问道:“活了十几年的老狗,可不好找,你们从哪儿找到的?” 要是好找,刘家也不用一开始盯着灯笼了。 “就是河东的老张头家,老张头家里不也有一条老狗吗?就是断了一只脚,少了一只耳朵,刘三爷本看不上,但……” “你们去强买了?难道你不知道,老张头家那条狗会断脚少耳,是那年有个人贩子要抢走他儿子,是那条老狗上去拼死撕咬,才把他儿子给救了回来。”许老大夫一听这话,火气再度涌了上来。 “不是,不是,二爷爷,是老张头家里自己找到刘三爷,说愿意卖的!”许老大夫的堂孙子一见自家二爷爷一把年纪又要暴走,赶紧解释。 “当真?” “当真!老张头嫌这条老狗太老了,看家不行了,一听刘三爷悬赏五两银子,立马跑来找刘三爷。” 第19章 叵测 魔相 “二爷爷,我可没说谎骗您,这真不是刘三爷去逼迫老张头的,再者足足五两银子呐!当时附近街坊都有看见,而且老张头厌烦他家那条老狗又不是一天两天了,附近的几户人家,谁不知道啊?要不是徐儒士曾写文夸赞过那条老狗,让他早年逢人可以吹嘘一番,那条老狗早让老张头给宰了吃肉了,哪里还能留到今天?” 这许老大夫的堂孙子说着这话,就悄悄的看了于乔一眼,不过在看到于乔始终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并且一言不发后,这让他眼中略有些失望。 他可不是为了他二爷爷才特意回来的。 于是,他想了想,感觉是自己说的不够,便赶紧补充道:“刘三爷已经带人过去了,我是见人手够,才得以告了个假,特意来跟二爷爷您说这事儿。” 许老大夫闻言,不由眉头紧蹙,似乎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却又合拢,几次三番后,许老大夫只是叹了口气。 毕竟,那是人家养的狗。 不过这时,声声狗叫声从外头忽然传来。 “灯笼?”许老大夫瞬间就听出陪伴了自己三十多年,如友亦子般的那只大黄狗,想也不想,就赶紧跑了出去。 许老大夫的堂孙子一见,便看向仍坐着的于乔,一脸谄笑:“秀才爷,不如一道去看看?” “也好。”于乔点了点头。 随即于乔便和这孙子走了出去,立时看到就许老大夫没走远,而这个时候,许老大夫正大声招呼灯笼回来。 灯笼仰着脖子,冲着河对岸的偏东方向,一个劲狂吠。 于乔便看了过去。 这河并不宽,因此一眼看到对面,也将河东方向那个地方发生的事情,给尽收眼底。 于乔就看到,方才离去的刘家人,此时就在两间简陋平房前。 不过这些人都没怎么动,反而远远地站开,站得很散,似乎是为了让周边的人,能够看清楚他们刘家人并没有强买强卖,只是简单的做一笔买卖。 因此,于乔就看到,在那平房前,一个老汉手拿一根棍子,这会儿正指着一条躲得远远的黑狗。 这黑狗只有三条腿,耳朵也少了一只。 想来这无疑就是老张头家的那一只忠义之犬了! 此时,这只黑狗显得很惶恐不安。 于乔隔了老远,都清楚的看到它在发抖,抖得很厉害,一副无比恐惧的样子。但是,这只黑狗趴在地上,只是看着那个老汉,既不龇牙咧嘴,也不叫一声。 兽类遇到威胁,害怕起来,必然做困兽之斗,但这只黑狗却是压下了这一兽性。 “过来!”于乔这时听到那个老汉大吼了一声,然后将棍子藏于身后,似乎是用了往日里常见的呼狗声音,还冲着这只黑狗招了招手。 那只黑狗还在颤抖,但随着老汉的呼唤声,还是哆哆嗦嗦的站起来。 然后,摇晃着尾巴,朝着这老汉走了过去。 “汪汪!”而这个时候,许老大夫的那只灯笼,突然叫得起劲起来,甚至还显得焦急,在河岸上来回蹦着。 这只大黄狗也活了十几年,但相较于那只一眼就看出老态来的黑狗,这只大黄狗就太有活力了。 不过无人能听明白这只大黄狗在叫什么。 砰! 这是于乔没有听到,脑补出来的声音。 因为他看到那老汉在那只黑狗走过去后,就猛地将棍子从身后抽了出来,接着就是一棒子砸在了黑狗的脑袋上。 这一棍子极为用力,有血从狗嘴里流出。 呜咽一声,这只黑狗睁着眼睛,倒在地上,它看着那扔了棍子,以满脸讨好之色走向刘三爷的老汉,似乎是在困惑为什么要杀了它? 但它终究是再也出不了声了。 年老体衰的它,一棍子就被抡死了。 “汪汪汪!”河岸边,灯笼叫了三声,然后就是呜咽了两下。 似乎是在悲伤着什么。 不过,还是无人能懂这狗叫声。 毕竟,在多数世人眼里,狗就是狗而已。 …… 屏住呼吸,于乔这会儿睁大眼,他看着这一幕,一言不发。 在他内心中,此时却有一股难以形容的情绪在酝酿,但这股情绪最终没有爆发出来,而是化作了于乔的一声呢喃自语:“世人……如魔……” “众生魔相……” 这一声落下,于乔双眼一下子呆滞,身体也跟着僵住。 于乔在原地一动不动。 然而,在此时于乔的视野中,他却“看到”自己缓缓往前走去,甚至还走在了水面上,一步一步往河对岸走去。 他想去为那只黑狗合上眼。 不过没等于乔走到河对岸,他感觉到一阵大风吹来,整个人随即就像是飞起来一般,在阵阵天旋地转间,于乔差点叫出声。 而就在这一个瞬间,于乔“醒”了过来,随后惊愕的发现,他一直站在原地,根本就没有动过。 “这是念头……” 心中仿佛乍现一道闪电,于乔顿时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他居然就在这机缘巧合间,踏入修行之人的那扇门! 但旋即,于乔就浑身一软,直接倒在了地上。 “于秀才……” “于秀才……” 意识迷糊间,于乔听到有人在呼喊他,但是他回应不了了。 …… 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于乔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座破庙里的一辆平板车上。 于乔愕然。 然后看了眼自己。 衣裳未乱,荷包还在,不仅没有瘪,还鼓了不少。 这让于乔当即就想打开来瞧个清楚。 不过这个时候不太合适,他从车板上起来,朝着此时坐在篝火边上的高和尚,以及高和尚的师父,行了一礼:“学生见过大师!” “秀才,你醒了啊?”高和尚说着,就拿起了一个陶罐,往一个竹碗里倒了一些黄褐色的汤水,拿着走过来递给于乔:“这是特意给你熬的汤药,赶紧喝了,能帮你养养神。” 于乔接过竹碗,不过没有立即喝,而是问道:“高和尚,学生到了怎么此处?” “这就说来有些话长了,贫僧先理理。”高和尚先想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酒醒后,贫僧知道了与秀才你干的那荒唐事。那时候正好路过,便想去瞅瞅那只狗,怎料找到地方后,看到了倒地不起的秀才你。” “那位许老大夫医术虽好,但你这根本患了病症,所以这位老大夫束手无策。” “师父一眼就看出你是剥离念头后,念头乱跑,突遇到大风,被风吹散了念头,这才导致精神虚弱,昏迷不醒。” “然后,我和师父还有事,不便久留,就带着秀才你上路了。” “对了,许老大夫说要感谢你,给你了一锭银子,贫僧就帮你塞你的荷包里去了。” 等高和尚说明缘由,于乔立即行了一个礼:“多谢大师和高和尚援手相救!” 然后将手中竹碗里的汤水一饮而尽。 这一汤药入腹,效果很显著,于乔一下子就感觉精神多了,而且有种奇妙的念头跳跃感,心中顿时清楚,这一碗汤药非同一般! 第20章 赊香 天弃 于乔将竹碗还了回去,就看到那老和尚忽然从怀中摸出一个干瘪无比的小包裹,然后枯干的手掌托着这个小包裹,伸了出来。 高和尚会意,伸手接过,然后一脸神情就跟看到太阳打西边出来一般,他说道:“师父,我跟您也算是有小半辈子了,这还是头一次见你这么大方啊!” 老和尚看了一眼高和尚,然后那只没伸回去的手直接握拳,又屈起二指。 一道残影闪过。 那屈起的二根指头的关节处,就敲在了高和尚那颗光头上。 这一下敲得不轻。 因为痛得高和尚脸部都变了形。 “不说了,不说了,师父我以后再也不说您小气了!”高和尚捂着自己的光头,连忙退开几步,免得再被打。 老和尚状若无事的双手合十,坐在篝火前,闭着眼,嘴唇一上一下快速动着,似乎是在念经中。 高和尚则将这一个干瘪的小包裹小心翼翼的打开,然后指着包裹里头,三根只有孩童拇指长,仅牙签细的香火,对于乔说道:“秀才,这是师父的独门秘香,寺内只有师父能制作,师父平日里对此可小气得要紧,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送人的……” 话没说完,高和尚脑袋上就凭空出现一个大包,痛得他抱头蹲了下去。 老和尚那干枯的身影随后才从高和尚身后显现出来。 于乔看得分明,但仍旧不知道老和尚怎么出现的。 这会儿老和尚仍旧双手合十,眼眸子微微一动,便看着高和尚慢声说道:“出家人不打诳语,徒儿,你犯戒了,回去后自领二十戒尺。” “师父,我哪犯戒了?”高和尚还蹲在地上,闻言立即就抬起头来,他没好气的怼道。 “你才说以后不再说为师小气,结果转头就跟于秀才说为师平日里小气,这不是犯戒了吗?”老和尚说着,就转过身去,又走到了那堆篝火边上坐下。 一脸呆滞的高和尚:“……” 然后高和尚便轻轻用手给了自己一嘴巴子,接着他颇为不忿的怼道:“师父,犯戒了,按寺内规矩,不是要领戒尺四十下吗?你只让我领二十下,师父你这算以权谋私,也犯戒了呀!” 老和尚闻言,只是说道:“这是念在你说了实话的份上,为你减免一半。你要是有如此虔诚佛心,那么去领四十戒尺,为师也是不介意的。” 高和尚却是一脸懵:“师父,我说了什么实话?” “为师平日里确实是不会轻易把这香火拿去送人的啊!”老和尚说着,便看向了于乔,然后说道:“于秀才,这香火中只有一根是送给你的。另外两根,一根是看在棋道人的面上赊给你的,另一根是念在你与我佛有缘的份上,才赊给你的。” 这下轮到于乔一脸呆滞了:“……” 不过于乔很快反应过来,恭敬的应了一声是,然后问道:“大师,这两根香火,不知学生要出多少银子?” “不多。”老和尚说道。 于乔顿时松了口气,他身上还有几两银子,想来买两根香火是足够了。 “二百两银子,上等银。”老和尚伸出了两根手指头。 于乔闻言,没有犹豫,直接问道:“大师,这香火学生能退吗?” 一百两银子一根香火,还是上等银。 这香火的价钱,也太吓人了! “念头上的伤,寻常药物,是很难养回来的。”老和尚微微笑了笑,只是如此说道。 于乔顿时熄了将香火退回去的心思,高和尚的师父既然给他三根香火,那么毫无疑问,他需要三根香火的“疗程”,才能完全恢复。 更何况,好歹免了一根香火的费用不是? 这样想想,于乔忽然就感觉自己赚了。 “实不相瞒,学生囊中羞涩,不过几两银子,却是短时间内无法凑出两百两银子来给大师了。”于乔如实说道。 “无妨,棋道人在今日天亮时来找过贫僧了,让贫僧带于秀才你一阵子。既然于秀才囊中羞涩,那么便跟着贫僧一阵子吧,每日算于秀才五两银子的工钱好了。”老和尚想立即说道。 于乔这才明白过来,难怪要带着他一块儿离开了! “多谢大师!”于乔感激的说道。 这一日五两银子,又不是当官,哪有这么高的工钱呢?这是以雇佣的名义,特意让于乔跟在他身边,学上四十天。 老和尚摆了摆手,没有说话,他往篝火里扔了几根柴火,顿时火焰涨了几分,随即他便看向高和尚吩咐道:“徒儿,那兔子想来腌制的差不多了,拿来放火上烤吧!” “好嘞!”高和尚眉飞色舞的答应道。 于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躺着的平板车上,有着一个瓦罐。这瓦罐上头盖着一只竹碗。 高和尚将碗拿开,伸手从里头拎出来一只没杀洗干净的一只兔子。 “贫僧师徒所修的经法,对于自身精气损耗极大,必须顿顿吃肉,方能补充一二。”老和尚见到于乔看着,便出声解释道。 于乔点了点头,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当时他请高和尚吃饭,高和尚点明不吃素菜了。 想到这儿,于乔这才记起来,自己还不知道这位老和尚叫什么呢! 开口闭口喊大师,显得有些生分。 于是,他出声问道:“大师,请恕学生无礼,学生还不知道大师的法号,不知道大师能否告知学生?” 老和尚闻言,似乎是想了一下,才点点头,说道:“于秀才,你修的是众生魔相经,这部经文虽是八大佛经之一,但在大多数佛门中人眼中,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魔经,尽管这是这帮佛门中人庸碌的关系,但于秀才你也因此能算是和贫僧一脉的……” 说到这老和尚也没有卖关子,直接就说出了自己的法号:“贫僧法号天弃僧,所修经文是弃人经,一部能和剑妖观的剑妖魔经、无常山的九子母天鬼经相提并论的阿修罗魔经。” “你一直喊贫僧大师,确实有些不妥,但喊贫僧法号,也有些不妥。因为贫僧不想和一些晃动脑袋能听到大海声音的佛门中人打架,所以……你便喊贫僧一声叔父吧!权当是贫僧占于秀才你的便宜了。” 于乔闻言,没有犹豫,立即行了一礼,说道:“学生拜见叔父!”